发布时间:2023-10-25 10:51:57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流动资产资产评估,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一、选准实物类流动资产评估的基准日
由于实物类流动资产属生产流通环节资产,具有较强的流动性,其数量和状态随时都在发生变化,不可能停止运转,而评估价值则是某一时点的价值,因此,选准评估基准日尤其重要。为与我国会计核算制度相适应,基准日应选在月末、季末,这样可避免或减少重复登记或漏记。使实物类流动资产的清查结果更符合实际状况。
二、分配合适的专业人员做好实物类流动资产评估方案的设计及现场清查
因实物类流动资产评估大部分工作量需要在现场完成,所以现场工作十分重要。而许多评估机构对实物类流动资产的评估工作不重视,派一些业务能力不足的助理人员在现场清点数量,不注意资产整体性概念和权属的重要性。从理论和实践上都证明对权属不清的资产进行评估,必将产生风险,应该引起重视。因此要针对不同企业的不同情况,分配合适的专业人员做好实物类流动资产评估方案的设计,以此统一评估人员、资产占有方管理人员的思想,避免评估当事双方在评估过程中因思路和清查方法不同,产生矛盾,以降低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的风险,提高评估效率,从而最大限度地有利于评估项目的顺利完成。
三、做好评估前期的组织布置和报表填报,关注实物类流动资产的权属
实物类流动资产具有流动性和不确定性。既有性质类似于固定资产的低值易耗品(分为在用、在库),又有产权不易确定的产成品(已经开票但未提货、存放地点不在企业内部、委托销售产品等),又有形态不确定和数量不宜计量的在产品(有实物形态、无实物形态),还有规格繁多的原材料和辅助材料,这对实物类流动资产的清查和盘点带来不少困难。所以应着重抓好评估前期的组织布置和报表填报,向资产占有方详细了解企业工艺流程、管理制度、核算方法。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填报方案。实物类流动资产的填报不能就事论事,不关注权属,仅按照仓库实有数或财务数据填写和清查,因为财务的实物类流动资产核算以金额为主,数量为辅或不将数量作为控制对象,仓库主要以数量为主,仓库实物类流动资产所有权的转移并不一定以出入库为界线。实物类流动资产能否合理准确的评估关键在于合理的填报,只有合理的填报,才能获得便于评估人员作业的相对准确基础数据。
四、对实物类流动资产的数量确定要从企业的生产流程和管理制度开始
只有抓住生产流程,才能清楚知道实物类流动资产在各生产环节的形态和约当量,从管理制度着手可以了解企业的进货、领用、入库和出厂各个环节的关联性,了解实际库存和实际库存可能存在的差异,以及调整的方法。对于管理水平较高、制度执行正常的企业,应以检查制度执行情况为主,在确定制度执行情况较好的前提下,以仓库实际数量与仓库账面数量来检验申报数量的正确性,但若财务帐与仓库帐和仓库实盘数有较大差距时。就要考虑与应收款、应付款、历史对帐盘点结论等结合,采用排除法逐一将已经售出或尚未入帐的部分剔除,才能保证实物类流动资产的准确性。虽然这样做会遇到很多阻力和困难,但是却最大限度的降低了评估风险。对于管理水平较低,制度执行不好的企业,进行实物类流动资产全面清点核查时,应该贯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思想,做到程序到位,手续齐备,记录详尽。对所有能见到的全部清点并记录,不能根据陪同人员简单解释是否列入范围而轻易放过,保证双方有异义时证明材料或修正的依据的有效,而不必重新再复查。
五、根据实物类流动资产的特点,结合不同的评估目的,采用不同的程序和方法进行评估
根据资产特点及不同的评估目的,实物类流动资产评估可以采用的价值标准有重置成本标准、现行市价标准、收益现值标准和清算价格标准,但在评估方法的应用上,一般采用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重置成本法和现行市价法应区分不同的情况,正确选用。一般来说,以实物类流动资产变现为目的评估,应采用现行市价法;以补偿为目的评估,则应采用重置成本法。二者的差异表现在是否适销和适销程度上。具体评估时可区别以下情况,分别采用不同的方法:
(一)外购实物类流动资产
1.刚购进的实物类流动资产,因库存时间短,市场价格变化不大,其账面值与市场价值基本接近,评估时可采用历史成本做为评估值,其发生的较大数额的运杂费应一并计入评估值中。
2.购进批次不同的实物类流动资产,应视不同的情况,采用购置日期最接近评估基准日的材料的历史成本价或直接采用市场价作为评估值。
3.可以取得市场价格的实物类流动资产,直接按购入实物类流动资产的发票价格确定评估值。
4.没有市场价格的实物类流动资产可以采用同类商品的市场价格并采用物价指数进行价格修正。
(二)自制实物类流动资产
关键词:实物 评估 关键
资产评估结果的准确性,直接关系到评估机构的自身声誉和经济责任,流动资产扣减流动负债是公司的营运资金,它对公司的运营能力、盈利能力会产生很大的影响。所有这些,均会影响公司整体评估价值。因实物类流动资产(即存货)评估是流动资产评估的重要内容。所以如何做好实物类流动资产的评估至关重要,现结合本人评估工作实践,谈谈做好实物类流动资产评估的几个关键点。
一、选准实物类流动资产评估的基准日
由于实物类流动资产属生产流通环节资产,具有较强的流动性,其数量和状态随时都在发生变化,不可能停止运转,而评估价值则是某一时点的价值,因此,选准评估基准日尤其重要。为与我国会计核算制度相适应,基准日应选在月末、季末,这样可避免或减少重复登记或漏记。使实物类流动资产的清查结果更符合实际状况。
二、分配合适的专业人员做好实物类流动资产评估方案的设计及现场清查
因实物类流动资产评估大部分工作量需要在现场完成,所以现场工作十分重要。而许多评估机构对实物类流动资产的评估工作不重视,派一些业务能力不足的助理人员在现场清点数量,不注意资产整体性概念和权属的重要性。从理论和实践上都证明对权属不清的资产进行评估,必将产生风险,应该引起重视。因此要针对不同企业的不同情况,分配合适的专业人员做好实物类流动资产评估方案的设计,以此统一评估人员、资产占有方管理人员的思想,避免评估当事双方在评估过程中因思路和清查方法不同,产生矛盾,以降低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的风险,提高评估效率,从而最大限度地有利于评估项目的顺利完成。
三、做好评估前期的组织布置和报表填报,关注实物类流动资产的权属
实物类流动资产具有流动性和不确定性。既有性质类似于固定资产的低值易耗品(分为在用、在库),又有产权不易确定的产成品(已经开票但未提货、存放地点不在企业内部、委托销售产品等),又有形态不确定和数量不宜计量的在产品(有实物形态、无实物形态),还有规格繁多的原材料和辅助材料,这对实物类流动资产的清查和盘点带来不少困难。所以应着重抓好评估前期的组织布置和报表填报,向资产占有方详细了解企业工艺流程、管理制度、核算方法。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填报方案。实物类流动资产的填报不能就事论事,不关注权属,仅按照仓库实有数或财务数据填写和清查,因为财务的实物类流动资产核算以金额为主,数量为辅或不将数量作为控制对象,仓库主要以数量为主,仓库实物类流动资产所有权的转移并不一定以出入库为界线。实物类流动资产能否合理准确的评估关键在于合理的填报,只有合理的填报,才能获得便于评估人员作业的相对准确基础数据。
四、对实物类流动资产的数量确定要从企业的生产流程和管理制度开始
只有抓住生产流程,才能清楚知道实物类流动资产在各生产环节的形态和约当量,从管理制度着手可以了解企业的进货、领用、入库和出厂各个环节的关联性,了解实际库存和实际库存可能存在的差异,以及调整的方法。对于管理水平较高、制度执行正常的企业,应以检查制度执行情况为主,在确定制度执行情况较好的前提下,以仓库实际数量与仓库账面数量来检验申报数量的正确性,但若财务帐与仓库帐和仓库实盘数有较大差距时。就要考虑与应收款、应付款、历史对帐盘点结论等结合,采用排除法逐一将已经售出或尚未入帐的部分剔除,才能保证实物类流动资产的准确性。虽然这样做会遇到很多阻力和困难,但是却最大限度的降低了评估风险。对于管理水平较低,制度执行不好的企业,进行实物类流动资产全面清点核查时,应该贯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思想,做到程序到位,手续齐备,记录详尽。对所有能见到的全部清点并记录,不能根据陪同人员简单解释是否列入范围而轻易放过,保证双方有异义时证明材料或修正的依据的有效,而不必重新再复查。
五、根据实物类流动资产的特点,结合不同的评估目的,采用不同的程序和方法进行评估
根据资产特点及不同的评估目的,实物类流动资产评估可以采用的价值标准有重置成本标准、现行市价标准、收益现值标准和清算价格标准,但在评估方法的应用上,一般采用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重置成本法和现行市价法应区分不同的情况,正确选用。一般来说,以实物类流动资产变现为目的评估,应采用现行市价法;以补偿为目的评估,则应采用重置成本法。二者的差异表现在是否适销和适销程度上。具体评估时可区别以下情况,分别采用不同的方法:
(一) 外购实物类流动资产
1.刚购进的实物类流动资产,因库存时间短,市场价格变化不大,其账面值与市场价值基本接近,评估时可采用历史成本做为评估值,其发生的较大数额的运杂费应一并计入评估值中。
2.购进批次不同的实物类流动资产,应视不同的情况,采用购置日期最接近评估基准日的材料的历史成本价或直接采用市场价作为评估值。
3.可以取得市场价格的实物类流动资产,直接按购入实物类流动资产的发票价格确定评估值。
4.没有市场价格的实物类流动资产可以采用同类商品的市场价格并采用物价指数进行价格修正。
(二)自制实物类流动资产
自制实物类流动资产的评估应根据评估的具体目的采用相应的评估方法。适用的评估方法有历史成本法、重置成本法和现行市价法。企业在承包、租赁、联营等资产业务中不发生产权变动,在这种情况下,应以产成品成本为基础对资产价值进行评估,根据具体情况可采用历史成本法和重置成本法;企业在以兼并、拍卖、出售资产等产权转让活动为目的资产业务中,应采用市价法对资产进行评估。
评估中还应注意区分不同的转让目的,正确处理市价中待实现的利润和税金。
参考文献:
[1]姜楠,对流动资产评估若干问题的认识,国有资产管理1995年12期.
在我国,上市公司基于各种动机进行盈余管理的方法多种多样,主要包括变更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利用非经常性损益等会计要素在确认与计量时形成不合理的手段等。由于经济社会因素的变化,资产的价值也处在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中,所以利用资产评估就成为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一个重要方法。当企业进行资产评估时,将评估对象委托给资产评估机构,既可以高估评估对象,也可以低估所要评估的资产,根据资产评估报告,对这些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在对外公布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时,同时公布资产评估报告。因此,一些具有关联交易性质的资产重组也就成为盈余管理的新动向之一。
二、研究设计
(一)研究假设 基于上述理论分析,本节从盈余管理的新动向——资产评估角度出发,对我国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进行研究。本文认为,衡量资产评估变动的总指标既然是资产评估增值率,那么如果企业的资产评估增值率很大的话,就可以说明公司存在明显的盈余管理行为。因此以下从资产评估增值率这个总的变量出发,从中找出影响资产评估增值率的各个因素,通过构建模型对其进行实证分析。
(1)流动资产相关因素。流动资产作为企业资产中重要组成部分,在其周转过程中,经历着这样的变化趋势,即货币形态——改变形态——货币形态。由于流动资产变现能力强,利用流动资产进行盈余管理的空间就较小,这样随着流动资产在总资产中比重的增大资产评估增值率就相对较小,但是如果流动资产的增值率越高的话,相应地资产评估总的增值率也会越高,这两者是正比例变化的。因此,现提假设:
H1:流动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比重与资产评估增值率负相关
H2:流动资产的增值率与资产评估增值率正相关
(2)固定资产相关因素。相对于流动资产而言,固定资产的增值空间要大的多,对应的其盈余管理操作空间也加大。例如,经过物价的上涨,以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的重置成本可能会大于其历史成本。初步假定,在资产评估过程中,影响资产评估增值率的又一类因素是固定资产的比重。因此,提出假设:
H3:固定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比重与评估增值率正相关
H4:固定资产的增值率与资产评估增值率正相关
(3)无形资产相关因素。在企业的各项资产中,无形资产是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可以促进企业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入,但是这种未来的收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以商誉为例,它能给企业带来超额收益,如果企业形象良好,带来的收益也会很多,反之则相对较少。因此,理论上无形资产的增值空间要大于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盈余管理行为也就越明显。按照预期,在资产评估过程中,评估总值中有很大比例就是无形资产,即:
H5:无形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比重与资产评估增值率正相关
H6:无形资产的增值率与资产评估增值率正相关
(4)负债权益因素。一般公司会利用降低负债权益的比率向未来的投资者与债权人展示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如合理的偿债能力和获利能力,这表明股东权益的保障程度对债权人投入的资本产生了重大影响。当企业存在盈余管理动机时,运用调整资产评估增值率来增加企业的资产总额和股东权益,从而降低负债权益比率,最终让相关投资者信以为实。因此,提出假设:
H7:负债权益比率与资产评估增值率正相关
(5)企业规模因素。企业规模越大,预示着企业拥有雄厚的资金。对于委托方而言,评估增值率是一个相对数,其微小变化可能会导致权益所有者资产绝对数明显的变化。因此,为维护自己的权益,委托方往往尽力影响资产评估机构朝着自己的意愿方向对评估对象进行评估,从而作出一定的盈余管理行为。相对于受托方的资产评估机构来讲,也为维护自己的权益,评估机构将非常看重规模较大的企业在评估过程中的提出的要求,从而尽量满足他们的条件以获得较高的评估费用。
可见,企业规模也影响着企业整体资产评估增值率,因此,提出假设:
H8:企业规模与资产评估增值率呈正相关关系
(二)样本选取及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2010年公布资产评估报告书的各个行业的上市公司作为样本数据,为了使检验结果能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实际意义,对样本进行严格筛选:剔除指标值不全和指标出现异常值的样本公司。由此,最终选定样本上市公司有85家。本文采用的是Excel2003和统计软件SPSS l7.0对数据进行收集并进行相关研究分析;资料来源:巨潮互联资讯网。
(二)变量定义及模型构建 针对具体影响资产评估增值率的指标,设计如下多元回归模型:
PZi=β0+β1LBi+β2Li +β3GBi +β4Gi+β5WBi+β6Wi+β7FBi+
β8QGi+ε
其中,各变量的含义如表1所示:
三、实证结果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分析 经过整理汇总得到,在这85个样本中,整体资产评估增值的有73项,占到85.88%,评估减值的有12项,占到14.12%。可以看出,目前我国在进行资产评估时高估资产的情况较多,这样有利于企业在证券市场上树立良好形象,从而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对于各单项资产增值率,流动资产增值的有73项,占的比重为85.88%,减值的有12项,占到14.12%。统计显示,固定资产增值的有62项,占的比重为72.94%,减值的有23项,占到27.06%;无形资产增值的占的比例较多,为76项,高达89.41%,而减值项有9个,占的比例为10.59%。体现出无形资产的操作性较强,其间并没有充分考虑无形资产给未来经济利益带来的不确定性,导致在评估实践中的真正价值难以有效评估出来。
(二)回归分析 表2是建立的模型通过逐步回归分析法得出的结果。
根据表2中结果显示,最先进入模型的是负债权益比重这个指标,然后进入模型的变量是固定资产增值率和企业规模。从表2中显示来看,本文设计的模型中只有三个变量通过了95%的显著水平双尾检验,分别为负债权益比重、固定资产增值率和企业规模,表明这些因素对因变量资产评估增值率有较大的影响作用。其中负债权益比重的VIF值为1.016,接近于1,系数为0.195,与评估增值率正相关,说明H7成立;对于固定资产增值率,VIF值为1.012,存在明显的显著性,系数值为1.829,说明H4也得到论证,与预测相同,可以判断2010年在上市公司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固定资产增值率对于企业整体资产评估增值率的影响作用比较大,而且与负债权益比重这个变量相比,其相关性要大于负债权益比重;最后进入模型的指标是企业规模,该变量的方差膨胀因子是1.006,而系数是-0.658,与资产评估增值率呈负相关关系,H8不成立,与预期结果相反,但从这一点也不能说明整体上市公司的状况。从回归结果也可以看出,负债权益比重、固定资产增值率和企业规模进入所构建的模型中,对于其它没有进入模型的变量,包括流动资产比重及其增值率、固定资产比重、无形资产比重及其增值率,说明这些指标对资产评估增值率影响不具有线性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只是引起因变量的一个微小的变化,实证结果表明H1、H2、H3、H5和H6与预期结果相反。
根据上述分析可以得出,样本公司在资产评估中通常利用负债权益和固定资产进行盈余管理的方式较多,而且一般都是高估所评估的对象,从而达到相关人员的特定目的。但这并不能反映整体上市公司的情况,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
四、结论
综上所述,资产评估已成为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又一种方式,这不但与我国的会计政策和监管政策有关,而且与会计人员素质和公司治理水平也息息相关。负债权益比重、固定资产增值率、企业规模、流动资产比重、流动资产的增值率、无形资产的比重及其增值率是影响企业整体资产评估增值率的主要因素,而其中对负债权益和固定资产的评估是其操纵的重点。此外由于无形资产本身的特点,进行盈余管的空间也很大,相关信息使用者也应重点关注。随着资产评估行业的发展,对加强资产评估理论和方法研究以及评估人员的素质和道德教育等显得尤为重要,从而使我国的资产评估行业向着良性的轨道发展,不断的完善,以及对作出的相关信息披露给投资者一个更好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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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一)我国初创期科技类企业特点。作为初创期科技类企业,主要是指刚成立不久、发展处于起步孵化阶段的科技企业,与成长或成熟期企业相比较,主要有以下基本特征:1.从资金来源看,起步孵化阶段的科技类企业资金主要以内源性资金为主。处于初创期科技类企业,销售收入和盈利能力较差,生存性较弱,在短期内较难获得金融机构的认可,主要依靠自我筹资的方式积累原始资本。2.从组织结构看,起步孵化阶段的科技类企业规模和员工偏少。处于初创期科技类企业,由于缺乏盈利能力和品牌效应,难以吸引员工及承担过多员工,员工数量较少且身兼数职,在组织管理上往往以直线职能制结构为主,属于垂直管理和简单高效型。3.从风险特征看,起步孵化阶段的科技类企业不确定性因素集聚。初创期科技类企业,由于缺乏主导成品,技术尚未稳定成熟,不仅企业生存风险较为突出,而且多种风险因素集聚,初创期科技类企业将面临创业风险,经营风险、产品风险和市场风险等多种风险因素的综合考验。4.从市场环境看,起步孵化阶段的科技类企业缺乏成品和市场优势。起步孵化阶段部分产品虽然有一定的竞争潜力,但普遍缺乏市场的认可,由于产品或服务形态不成熟,也难以获得专利保护,导致市场份额不高,产品优势难以充分体现。
(二)我国企业资产评估方法分类。目前我国科技型企业资产评估方法仍然主要沿用传统或通用的企业资产评估方法,即主要以实物资本或固定资本为重点评估对象,这种企业资产评估方法是评定估算企业资产价值的基本技术手段,按分析原理和技术路线不同,目前这种资产评估方法主要有市场法、成本法和收益法三种基本类型。1.市场法及适用条件。市场法原理是利用市场同样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估测资产价值。运用市场法评估需要具备的条件有:一是有活跃的资产市场,二是参照物及被评估资产可比较的指标资料可以搜集到。由于能够较客观反映资产目前的市场情况,评估值更能反映市场的现实价格,评估结果易被接受。2.收益法及适用条件。收益法是通过估测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判断资产价值的方法。应用该类方法的基本条件有:一是被评估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能用货币衡量;二是资产拥有者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也可预测并用货币衡量;三是被评估资产预期获利年限可以预测。这种方法受风险因素影响,一般使用与整体资产和可预测未来收益的单项资产评估。3.成本法及适用条件。成本法原理是首先估测被评估资产的重置成本,再估测各种贬损因素,并将其从重置成本中予以扣除,得到被评估资产的价值。该类方法有利于单项资产和特定用途资产的评估,但由于以历史资料为依据来确定目前价值,具体的可行性还需依据现行市场加以分析。
二、初创期科技企业复合型资产评估方法分析
与传统制造业、服务业的企业相比,初创期科技型企业主要有两个特质不同,一是行业领域的特殊性(科技型企业研发业务比重大、高附加值等);二是发展阶段的特殊性(初创期企业规模小、无形资本成分较大,创业人力资本比重大)。根据上述两大特质,应采取综合评估方法或复合评估方法。
(一)现有科技型企业资产评估方法的局限性。我国科技型企业资产主要类型为:一是有形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如厂房、机器设备)和流动资产(实物类流动资产、债权及货币类流动资产);二是无形资产,包括可辨认的无形资产,如专利权等;不可辨认的无形资产,如商誉等。对于有形资产,目前我国企业常用的资产评估方法,仍然可以继续适用。比如固定资产的评估,主要可使用重置成本法。通过按照市价标准,核算机器设备重置的直接成本与间接成本,减去设备的各种贬值,包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可以确定机器设备价值。比如,流动资产中的实物类资产,如库存品与产成品的评估多采用重置成本法和市场法估值。货币类资产,比如应收账款需要考虑时间价值因素,通常使用收益法估算到期价值,再扣除坏账损失。对于无形资产,如专利权。不可辨认的无形资产主要是商誉(商誉存在形式主要有从业人员的信誉和技能、企业要素、与著名人士相关的名望商誉)。目前科技企业所常用的评估方法,比如收益法和重置成本法,通过测算专利使用产生的追加利润、受益年限、折现率等指标估算未来收益额的现值即评估值,或是计算专利的重置成本和成新率来估值;以及商誉价值的评估仅限于盈利或经济效益高于社会平均水平的企业,难以适应科技企业轻资产的特点,尤其与初创期的科技型企业资产评估要求不吻合,需要寻找和采取新的评估方法,加以补充完善。
企业一旦被批准兼并,应对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以及其它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登记,编造财产清册,同时对各项资产损失以及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核对查实。对财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等,应当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1、盘亏、毁损的各种材料物资,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原材料”,“产成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等科目。盘盈的各种材料等,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原材料等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企业,还应同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
2、盘亏的固定资产,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累计折旧”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报废和毁损的固定资产应转入清理,按固定资产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清理过程中发生的清理收入和残料价值,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发生的清理费用,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固定资产清理后的收益,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科目;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损失,区别情况处理:属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属于正常的处理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阶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按新旧程度估计的折旧额,贷记“累计折旧” 科目,按重置完全价值减去估计折旧后的净值,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损溢”科目。
3、按规定转销盘亏、毁损的各种材料物资时,按收回的残料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的数额,借记“其它应收款”等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属于非常损失部分,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属于一般经营损失部分,借记 “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按规定转销盘盈的各种材料物资时,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4、按规定转销盘亏的固定资产时,借记“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盘亏”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按规定转销盘盈的固定资产,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固定资产盘盈”科目。
5、对于按规定确实无法收回的帐款等,经批准转销时,采用直接转销法的,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收帐款”等科目;采用备抵法的,借记“坏帐准备”科目,贷记“应收帐款”科目,坏帐准备不足核销的部分,还应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收帐款”科目。对于确实不能偿还的帐款等,按规定转销时,借记“应付帐款”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6、对尚未处理的潜亏、产成品清查损失和亏损挂帐,经主管财政机关审批后,冲减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不足部分冲销实收资本,借记“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实收资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二、资产评估的帐务处理
企业一旦被批准兼并,按照规定由法定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财产进行资产评估,评估资产价值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确认后,进行如下处理:
1、企业应按批准评估确认的资产价值调整有关资产的帐面价值,流动资产、长期投资以及无形资产应当按照评估确认的价值与帐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2、对于固定资产,应按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原价值与原帐面原值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按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净值与固定资产原帐面净值之间差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科目,按照两者之间的差额,贷记(或借记)“累计折旧”科目。
三、结束旧帐的帐务处理
(一)被兼并方企业的帐务处理丧失法人资格的企业结束旧帐时,借记所有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科目的余额,贷记所有资产科目的余额;保留法人资格的企业,仍可继续沿用原企业帐册,也可以结束旧帐,另立新帐。企业无论是继续沿用原企业帐册,还是另立新帐,均应将被兼并企业的净资产全部转入实收资本。
(二)兼并方企业的帐务处理1、被兼并企业丧失法人资格情况下的处理:
(1)采取有偿方式兼并的,按照各项资产评估确认的价值,借记所有资产科目,按照成交价高于评估确认的净资产的差额,借记“无形资产-商誉”科目,按照确认的各项负债数额,贷记所有负债科目,按时确定的成交价,贷记“专项应付款-应付兼并企业款”科目。企业支付价款时,借记“专项应付款-应付兼并企业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采取无偿划转方式兼并的,应按各项资产、负债评估确认的价值,借记所有资产科目,贷记所有负债科目,两者之间如有差额,贷记“实收资本”科目。
2、被兼并企业仍保留法人资格情况下的处理。
(1)企业有偿兼并其他企业,作为投资处理,按支付的价款,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2)企业采取无偿划转方式取得被兼并企业资产的,按划转净资产,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
3、兼并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帐务处理。
(1)“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经济效益好的国有企业兼并困难国有企业的,按照规定享受免息、停息的优惠政策,依据“关于优势国有企业兼并困难国有工业生产企业后的有关银行贷款利息会计处理的通知”的规定处理。
知识点:财务效益和费用
(一)财务分析工作程序及内容
(二)财务效益和费用的识别和计算
(1)财务效益
营业收入。
(2)财务费用
1)建设投资:工程费用(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基本和涨价)组成。
2)流动资金
方法:分项详细估算法。
流动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经营成本=总成本-折旧费-摊销费-利息支出
经营成本=外购原材料、燃料和动力费+工资及福利费+修理费+其他费用
总成本费用=生产成本+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总成本费用=外购原材料、燃料及动力+工资及福利费+修理费+其他费用+折旧费+摊销费+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结论】总成本=经营成本+折旧+摊销+利息支出。
经营成本是指总成本费用中以现金形式支付的成本。
1、审查上市公司、证券公司、金融机构、三资企业、特大型企业等各类企业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3、办理企业改组、合并、分立、整顿、解散、破产清算及经济鉴定、法律公证等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
4、申报工商注册登记、协助拟定经济合同、公司章程和其他业务文件。
5、办理企业整体资产评估、单项资产评估业务,包括:房地产、机械设备、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项目的评估。
6、工程概/预/结算编制、审核,招投标工程标底及报价的编制,以及建设工程造价鉴定等。
7、设计会计制度,担任会计顾问,培训会计人员。
8、提供管理、会计、税务、投资和其他咨询服务业务。
【关键词】企业 财务会计 资产评估 关系
财务会计的主要职责就是为企业已经发生的各项经济活动提供真实判断依据,而资产评估工作的主要内容就是为企业经济发展提供资产价值判断。任何企业要想得到稳定持续的发展,就要不断去研究它们两者之间的联系与区别,充分了解掌握两者的不同概念和工作主要内容,将企业财务会计工作与资产评估紧密结合在一起,相互促进和发展。
一、财务会计和资产评估的相关内涵
(一)财务会计内涵
企业财务会计工作内涵指的是对企业已经发生资金活动的全面监督与核算,给那些与企业经济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部门、债权人以及投资提供真实财务报表的一系列财务管理活动。财务会计工作作为企业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它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企业科学合理的决策,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在一系列会计行为下能获得众多的决策信息,从而被有效运用到企业的管理决策工作中,为企业不断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
(二)资产评估内涵
资产评估指的是对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形态进行科学正确的评估。资产评估的主要工作内容是由专门机构负责,机构相关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程序和标准,采用先进的评估手段,以国家货币为标准尺度,然后在明确的时间点对企业的各项资产进行评估作业。
二、企业财务会计与资产评估之间的联系
(一)两者的计价方法一致
企业资产评估中的众多评估方法是出自于会计的计价方法,企业内部的会计准则明确规定了会计要素的计量方法,通常情况下都是采用历史成本计量法。财务会计人员对于那些特殊采用净现值、现值、重置成本和公允价值计量的单位[2],要保证会计要素的金额可以有效获得并计量。历史成本原则也被称为原始成本原则或实际成本原则,是指对会计要素的记录,应以经济业务发生时的取得成本为标准进行计量计价。按照会计要素的这一计量要求,资产的取得、耗费和转换都应按照取得资产时的实际支出进行计量计价和记录;负债的取得和偿还都按取得负债的实际支出进行计量计价和记录。它的不足之处在于一旦经济市场的物价起伏变大时,就无法真实完整的反映出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情况,从而导致企业的财务会计信息质量下降,影响到企业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因此,一旦企业的资产发生产权变动和实际交易时,企业财务会计人员就必须采用现代计量方法去进行对各资产价值平,在具体的评估过程中,要注意最后的交易价格是以企业资产公允价值为准的。
(二)两者的服务对象一致
企业财务会计和资产评估的服务对象是一致的,都是企业真实存在的经济资产。由于资产评估的发展时间短于会计核算,所以它的众多概念都是来自于财务会计。企业资产评估的主要工作内容都是按照财务会计制度中的资产分类确定的。企业的经济资产主要可以分下几类: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有形资产以及无形资产等等。与此同时,企业资产评估工作是在市场物价变动基础上开展的。在对企业资产产权进行交易时,采用财务会计历史成本法无法真实正确反映出资产的当前价值,此时相关工作人员就必须对资产进行科学评估,及时调整企业资产的账面价值,从而实现企业资产价值的正确体现。
三、企业财务会计与资产评估的区别
(一)两者发生的前提条件不同
企业在财务会计工作管理过程中,财会人员对于各项资产的入账必须严格采用历史成本法,财务会计工作开展的前提是完全建立在会计主体不发生改变和企业一直经营下去的假设之下的。而企业资产评估工作开展的前提条件是在各资产产权发生变动、企业的经营活动无法持续以及企业会计主体发生变动时,一般的资产计价方法无法真实反映出企业资产价值时所应用估价方法。正是由于两者发生的前提条件存在一定的区别,才导致企业资产评估工作不能全部放弃历史成本原则。企业要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就必须采用科学合理的核算方法,不能随意将企业资估值当作历史成本记录到总账当中,这样会影响到企业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的展开。
(二)两者的计价原则不同
企业财务会计工作的资产入账主要采用的是历史成本原则,而企业资产评估的工作是对产权发生变动的资产进行当前市场价值的评估。通常情况下,企业财务会计资产账面价值是不可变的,它的计价原则是根据企业资产的历史成本扣去已经计提的折旧费,最终的结果就是资产的价值。而企业资产评估价值是可变的,它的计价原则是根据资产现时市场价值进行估计的,它并不能真实反映出资产的历史成本以及未来价值。企业资产评估工作会随着评估目的的改变,计价原则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
(三)两者的工作程序不同
财务会计工作作为一项严谨的工作,它的工作程序需要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进行,无需财务会计人员进行工作上的创新改变,不同的会计人员在进行企业会计核算时,得出的正确结果都是一致的。而企业资产评估工作无需循规蹈矩,不同的评估人员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往往会产生不同的评估结果。因此,评估机构部门对于评估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要求很高,需要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以及过硬的评估专业技术,由于资产评估工作结果直接关系到资产交易双方切身利益,因此评估人的职业道德相当重要,必须保证整个评估过程的公正性以及客观性。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企业必须充分的掌握了解财务会计工作与资产评估之间的密切关系,它们两者之间的共同点和不同点。企业财务会计和资产评估的服务对象都是资产,企业无论在进行它们两者之间的哪项工作时,都可以通过采用对方的工作内容或结果,来促进本项工作的展开。企业要将两者有效的结合在一起,相互促进和发展,为企业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
[关键词]资产评估增值征税
为了规范资产评估工作,国家先后制定了一些规章制度,但是随着资产评估工作的不断开展与深入,新的问题不断地涌现出来,而其中一个比较突出、争议较大的问题就是对资产评估增值应否征税的问题,就这个问题,笔者谈点粗浅的看法。
一、资产评估增值应否征税
资产评估增值虽然是由通货膨胀、物价变动等因素造成的,但若说其并非实体增值却也不确切。因为这种增值实际上是由以前各期的增值累积递延而来的,只是因财务会计制度的成本原则的制约,不能随时根据市场现值调整资产帐面价值,因而这种增值平时无法体现出来,而只有在资产评估时,才被还之以“庐山真面目”。但同时也给人们造成了一种假象,似乎这种增值是凭空而来的,是一种“人为”调整出来的不依存于实体形式的虚的资产增值。比照商誉,也许会理得解更透彻一些:我们平时无法确认商誉的存在,但它实实在在是存在的———试想北京王府井、上海南京路上的百年老店与普通商店相比,谁更吸引人?而这种吸引力决不是一朝一夕之间从天而降的,它是无数人多年来持之以恒的辛劳和汗水的结晶。因而笔者认为资产评估增值决不只是一种帐面上的调整,它是将一种客观存在的收益化隐性为显性,使之“浮出水面”。并且,实际上这种增值在评估前无法实现(甚至无法确认),但在评估后却大多可以实现。由于资产评估的具体对象无外乎是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因此评估后进行帐务处理时对评估增值部分都应借记资产,贷记资本公积(流动资产评估增值也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既然我们承认这种增值是一种实体增值而且可以实现,那么对其征税也就顺理成章了,并且由于我国资产交易市场的前景十分广阔,也有必要拟定对资产评估增值的税收政策,以体现政府在其中的调控作用。
二、税种的设置
资产评估增值就其自身的性质而言,属于一种资本利得。所谓资本利得是指资本所有者将资本项目,如机器、设备、房屋、土地、有价证券、商标专利权等转让所取得的所得,在数量上通常体现为转让价格扣除其原值及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其性质属于纳税的范围。在国际上,将资本利得区别于一般所得,单独作为一个范畴对其征税是一种普遍的做法。例如,欧共体国家、大部分OECD国家、部分美洲国家和一些亚洲国家都在税法中对资本利得课税作了详尽的规定,而且也制定了相应的征收管理办法。我国在制定针对资产评估增值课税的相应政策时,不妨将国外的一些成功经验拿来借鉴。笔者以为,针对国内的情况及参照国外的做法,单独设立一个税种———资本利得税对资产评估增值课税是一种较为适当的做法。
三、税率的制定
如果对资产评估增值进行征税,那么税率很重要,税率的制定要适当:不能过高,过高则加重了企业的负担;也不能过低,过低则失去了税收的调节作用。我国目前税收体系中的主体税种是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两者的法定税收水平,无论和发达国家还是家相比都不低。而且就两者一个对增值额征税、一个对所得额征税而言,与资本利得税都有一定的相似性,因此不妨参照增值税的税率17%(低限)和所得税的税率33%(高限)以及我国的总体税负水平,将资本利得税的税率定为20%,以体现合理性、操作性和可行性的原则。当然,这个税率仅仅作为,具体税率还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并经过实践的检验后,才能最终确定。
四、资产评估增值会计处理
对于资产评估增值的会计处理,前文已经提到,一般是这样的:借:资产(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贷:资本公积即将评估增值部分计入了企业的权益资本。那么对资本利得税应做怎样的帐务处理呢?目前有以下几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应将其冲减资本公积,即:借:资本公积贷:应交税金———应交资本利得税这里不存在与资本保全原则相违背的问题,因为资本利得税是按资产评估增值的一定百分比的,既然已经将资产评估增值记入资本公积贷方,那么记入资本公积借方的数值一定小于贷方数值,两相比较,资本公积贷方的数值仍是增加的。第二种观点认为应将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即:借:营业外支出贷:应交税金———应交资本利得税这样做的理由是,列入资本公积虽然不存在与资本保全原则相违背的问题,但却反映不出资产评估的全貌,因而不如将其列入营业外支出,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第三种观点认为应将其列入递延资产,即:借:递延资产贷:应交税金———应交资本利得税这样做的理由与第二种观点基本一样,只是没有将资本利得税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是进行了分期摊销。
实际上,后两种观点与第一种观点有本质上的不同,因为第一种观点不存在抵减利润总额,从而抵减所得税的,而后两种观点却有这个问题。笔者认为,若想抵消后两种观点与第一种观点的帐务处理差异造成的这种,可有两种办法:一是允许将资本利得税计入损益,但不允许其抵减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二是既允许企业将资本利得税计入损益,也允许其抵减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但可将税率适当提高一些。显然第二种办法对企业更为有利,因为它省去了企业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资本利得税部分的麻烦,这也是笔者所赞同的办法。至于第二种办法中税率如何制定,本文例证如下:
[例]假设某企业资产评估的增值额为m,三种观点为a、b、c,各自的税率为A、B、C,那么:
(1)观点a下,企业所交的资本利得税为Am。
(2)观点b下,企业所交的资本利得税为Bm,但由于其作为费用冲减了企业当期收益,使企业的利润总额减少了Bm,从而所得税少交了33%Bm,两者综合作用,企业实际交税Bm—33%Bm。
(3)观点c下,企业所交的资本利得税为Cm,但由于其并非在一年计入费用,因而存在一个货币时间价值的问题。这里设市场实际利率水平为i,那么,企业每年计入费用的资本利得税摊销(应采用直线法摊销)为Cm/n,每年抵减的所得税为33%Cm/n,各年抵减额的现值和为(为简化起见,设资产评估增值在年初发生,资本利得税在年初交纳):∑=33%Cmn×11+i+33%Cmn×1(1+i)2+…+33%Cmn×1(1+i)n=33%Cmn×〔11+i+1(1+i)2+…+1(1+i)n〕=33%Cmn×1-(1+i)-ni则企业实际交税为:Cm-33%Cmn×1-(1+i)-ni若使三种情况下企业交税相同,即实质利率一致,可联立下列方程:Am=Bm-33%BmAm=Cm-33%Cmn×1-(1+i)-ni①②由①得B=A/(1-33%)≈1 50A由公式1-(1+i)-nni的数学性质可知,当0
综合上述三种观点,笔者认为对资本利得税可以这样进行帐务处理:当其数额较大时计入递延资产,分期摊销;否则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允许其抵减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根据上例提到的方法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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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资产评估中心《资产评估概论》编写组:《资产评估概论》,北京,出版社,1992。
2 中国注册师教材编审委员会:《管理咨询》,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5。
大专院校培养人才的目的主要是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而当前资产评估教材多以资产评估概念和评估方法的传授为主,缺乏案例特别是综合性案例的分析,也缺乏适用于大专院校学生的配套习题。因此,我们在教材选用上要尽量向职业化、实践性靠拢,在教学上可积极采用注册资产评估师相关教材向学生传授知识,在课后练习和案例分析中尽量多采用与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考试相关的资料和习题,为学生考取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做准备,以帮助其未来更好地就业和工作。要使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和知识的实用性,大大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2关于资产评估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考
2.1打好坚实的理论基础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更加注重资产评估实际操作而忽视了对资产评估理论的深入研究。而作为财会专业的一门专业课程来讲,要想真正学深悟透,我们必须打好坚实的理论基础。例如,实际评估工作中,评估方法的选择,必须让学生弄清楚评估方法的理论依据,适用范围,这样在进行应用时,才能选择适合的评估方法。再如在建工程评估,要求学生必须清楚在建工程概念以及界定范围等。只有具备了坚实的理论基础,才能有助于学生学好学懂这门课程,更好地指导以后的实际业务操作。
2.2采用多媒体手段辅助教学资产评估课程包含的内容多、范围大,既有直观的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实物类的评估(如机器设备、房地产、流动资产等),又有较抽象的看不见摸不着的资产评估(如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等)。对于这些重要的知识和内容,仅通过传统的教学手段讲授,学生难以领会且知识点掌握不全。因此,我们要充分发挥多媒体在教学有的优势。注重在授课中穿插仿真演示,帮助学生进一步深入理解教学内容,增强学生学习兴趣,大大提高讲课效率和授课效果。
2.3注重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法是资产评估课程教学中不可或缺的一种辅教学方法,它是指通过分析现有的资产评估案例帮助学生理解资产评估的方法和内容,以增强授课的实效性。这种方法可以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使课堂不再枯燥。通过案例教学,使学生巩固和强化资产评估课程中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为具备资产评估工作能力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就教师而言,就是要认真去搜集和整理所要使用的材料,从大量的资料中选择出适当的案例。选择资产评估业务的经典案例,针对不同的教学内容,进一步选择案例教学的方式,如采用案例讲授法、案例模拟法和案例讨论法等。
资产评估专业是一个源于会计学、集经济管理学与工程机械学为一体的新兴交叉学科,是一个新兴智力密集型中介服务行业,具有很强的实践操作性特点。由于我国资产评估高等教育开设的时间较短,其课程体系并不完善,与行业的磨合时间较短,高校的资产评估类人才的培养方面也存在着诸多问题,高校资产评估类人才的培养模式有待于进一步的探索和研究。
一、资产评估行业对人才的要求特点
1、行业对资产评估类人才的需求量大,但从业门槛高
至2012年,全国资产评估从业人员有10万多人,注册资产评估师人数约27800人,实际专门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的人数不足15000人。资产评估行业在产权交易、企业改制、司法实践、融资抵押、财产拍卖等活动中,迫切需要大量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的专门人才。
但是行业对评估类人才的要求普遍较高,据调查,90%的用人单位在招聘资产评估人员中要求具有评估工作经验,优先考虑具有国家注册的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或房地产评估师、土地估价师资格者,用人单位在招聘评估助理人员的时候则要求一年以上的工作经验。而我国资产评估师考试的报名条件中则规定:大专学历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本科学历从事资产评估工作满1年,方可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因此虽然资产评估行业的人才需求量大,但由于门槛高,要求多,导致了许多应届的大学毕业生难以尽快融入到行业中去。
2、行业对人才的需求领域广泛
随着评估市场的快速发展,资产评估行业对人才的需求从传统的资产管理与评估领域逐渐向房地产、土地、矿产、无形资产等领域发展。2004年来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火爆发展,行业对房地产估价师的需求急剧增长;由于国家将土地作宏观调控手段,许多基础性的工作与地价评估有关,尤其是近年来土地评估中增加了包括开发区集约节约评价、城镇地价动态监测、农地定级估价、农地产能核算、农地区片价测算等内容,因此行业对土地估价人员的需要也大为增加;此外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持续发展,社会对机动车评估、保险公估、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的评估人员的需求也持续增长。
3、行业对复合型人才需求强烈
通过对用人单位和毕业学生的就业调查发现,资产评估行业要求评估人员的知识面较宽,对具有资产评估、财务会计、金融证券、审计、税法、建筑工程、机械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并且能够熟练运用财务软件及office办公软件进行工作,同时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能够熟练撰写资产评估报告的复合型人才需求强烈。
二、高校培养资产评估类人才普遍存在的问题
至2012年7月,我国共有70多所本专科院校资开设了资产评估专业,这些高等院校为资产评估行业输送了大量人才,但不可否认这些高等院校在人才培养模式上也普遍存在着问题。
1、培养目标雷同,不能完全适用行业的需要
查看这些院校的培养目标,发现其对评估类人才的培养目标基本可以归纳为:面向资产评估行业,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比较扎实的资产评估理论基础和从事具体资产评估业务工作的能力,有一定的专业外语和计算机应用水平,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复合型、应用型的资产评估人才。在课程设置上多数高校则以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考试要求科目为主干课程。
而在行业实际的资产评估业务中,评估工作不仅包括资产评估、建筑工程评估和机器设备评估,同时还包括土地评估、房地产评估、金融资产评估、企业价值评估、无形资产评估、旧机动车评估、矿业权评估、林业权评估、税基评估、珠宝鉴定与评估等。因此在雷同的培养目标与课程设置下,培养出的学生则无法完全适合行业的需要。
2、学生的实践能力不够
目前许多高校意识到实践教学的重要,但或是由于实习基地的建设开拓不足,或是由于场地经费的缺乏,或是由于课程设置的问题,使得了实践教学的效果不理想,学生没有通过现场勘查、顶岗操作等过程,直接参与评估工作,从而导致了学生的实践能力不够,无法满足评估单位的要求。
3、缺少经验丰富的优秀资产评估类教师
资产评估专业是一个综合专业,它不仅要求教师精通资产评估和财务会计,还有熟悉金融、法律、建造工程、机器设备、无形资产、珠宝、车辆、房产土地等多项资产的评估工作。由于我国的资产管理与评估专业开设较晚,硕士以上学历资产评估类人才本身就很缺乏,同时加上许多评估公司、金融机构等对优秀评估人才的高薪吸引,造成了高校内资产评估类教师的匮乏。许多高校内的资产评估类教师则由财务管理类、会计类、土地类的教师兼任。由于教师的评估经验缺乏,因而无法培养出符合行业需要的高素质的资产评估类人才。
三、高校资产评估类人才培养模式探索
我校于2000年开设了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至2013年7月资产评估专业已培养了10届约500多名本专科毕业生,约80%的学生毕业后一直从事资产评估业务,部分学生已经取得了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已经可以独立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用人单位对资产评估专业学生的专业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勤奋踏实的工作作风普遍认同。通过对我校资产评估类人才的培养探索,本文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资产评估类人才培养模式。
1、根据行业需要,调整完善资产评估专业课程体系
在培养方案的设置上,既要体现资产评估类学生的专业基础,还要培养学生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加强实践实验教学内容;同时又要注重对学生独立能力、创新能力、职业道德等综合素质的培养。因此在培养方案的调整上,应当根据评估专业人才社会需求、培养目标、学科特点,再结合行业调研访谈、用人单位的反馈等多方面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调整。在课程设置上,随着评估业务的逐步深入发展,越来越多的社会经济领域需要资产评估,高校可以根据社会的发展和行业的需要调整课程,除了常见的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外、流动资产评估、无形资产评估、企业价值评估外,还可以增设珠宝收藏品评估、商标商誉权评估、矿业权评估、林业权评估等课程,以满足行业对评估类人才的多方面的需要。
2、建立大型的实习基地,加强与行业的联系与交流
我校的资产评估专业一直注重实习基地的建设,近年来专业与行业内的北京杜鸣房地产评估公司等几家评估公司签订了实习基地的协议,同时专业与北京几家大型的资产评估公司保持着长期的合作关系。与行业的密切联系与合作,不仅便于专业开展对学生的实习实践教学活动,同时便于加强与行业的联系与交流。
学生虽然有到实习单位进行评估实习锻炼的机会,但在平日正常的课堂上,仍然是教师讲课学生听,教师及学生都对行业的最新动态把握不足。因此为了让专业的师生及时把握行业动态,高校可以从行业中聘请校外知名专家、经验丰富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来校进行讲座,介绍行业的最新动态、研究热点、评估中的特别注意事项等问题,以弥补课堂教学的缺陷。
3、以毕业评估报告代替毕业论文
本科生的毕业论文是本科教育的重要环节,是资产评估专业在毕业实践教学环节,是对学生所学知识和技能的综合性检验和总结。考虑到资产评估专业的特点,依据资产评估专业培养方案和目标,结合我校本科学生理论研究和写作能力等方面的具体情况,总结历年学生撰写毕业论文时存在的选题空泛、资料陈旧、逻辑性差等问题,我校提出了适用资产评估专业特点的改革方案,即以撰写评估报告来替代毕业论文,并对09级资产评估本科学生进行了试点。
在撰写评估报告的过程中,首先将学生6-7人分成一组,由专业任课教师及行业内的资深注册评估师担任评估报告指导教师,每组学生负责一个综合项目的评估。在该综合项目中学生应当进行机器设备、流动资产、无形资产、房地产、土地使用权、企业价值等多项资产的评估,并撰写评估报告及评估说明。通过毕业评估报告的撰写,学生们感到收获很大,很多同学认为撰写评估报告是对大学四年所学知识的综合运用,而且培养了同学们的团队精神与合作意识,更为重要的是随着项目的进行,同学们掌握了资产评估的程序,能够运用各种方法对不同的资产进行评估,而且能够熟练地撰写资产评估报告。总之撰写毕业评估报告可以使学生理论联系于实践,学以致用,并为学生能够顺利的融入日后的实际评估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4、“请进来,走出去”,建设结构合理,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队伍
要培养既具有丰富理论知识,又具有较强实践能力的高素质高技能的专业评估人才,必须要有一支既具有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又具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的师资队伍,否则无法培养出优秀的人才。我校本着“请进来,走出去”的原则,建立了一支稳定的、校内校外密切结合的师资队伍。“请进来”是将行业内的资产评估师请进课堂,如《机器设备评估》,则聘请校外的资产评估师担任该课程的教师,该教师专门从事机器设备评估的业务,评估经验丰富,讲解生动,极大地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走出去”是指本校的教师到评估行业中挂职锻炼,并参与具体的评估项目中。通过在行业中的实习锻炼,教师的专业水平也得到了极大地提高。
参考文献:
[1]郭化林.应用创新型资产评估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与实践[J].会计之友,2011(7):120-121.
建账基准日的确定
建账基准日应以公司成立日即营业执照签发日或营业执照变更日为准,由于会计核算以年度、季度、月进行分期核算,实际工作中,一般以公司成立当月月末或下月初为基准日。如果公司设立之日是在月度中的某一天,一般以下一个月份的月初作为建账基准日。
建账的依据
企业建立新账的依据应以经合法中介机构审验评估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须经有关部门确认或备案)、验资报告为基础,通过评估调整(即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并经有关部门确认的资产评估基准日评估价值,与资产评估基准日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和会计调整(即资产评估基准日与会计建账基准日之间的会计账项调整)后的财务账项作为建账依据。
评估结果的调整
因评估结果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会产生差异,即评估增值和减值。现行的规范企业评估调账的法规主要有财政部《关于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会计问题解答》(财会字[1998]16号)、《关于执行具体会计准则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问题解答的通知》(财会字[1998]66号)、《财政部关于企业资产评估等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财会函字[1999]2号)。评估调整是指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经有关部门确认的资产评估基准日评估价值,与资产评估基准日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评估调整包括资产评估基准日及其以前的会计事项调整,由于资产评估基准日与建账基准日之间有一段时间间隔,这段时间内企业的经营活动会导致资产形态和数量发生变化,通过分析评估基准日与建账基准日之间资产形态和数量的差异进行调整,此期间新增资产,则按新增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变,下面分别进行说明:
一、关于存货项目的评估调整
由于建账基准日距评估基准日相距较长的时间,评估确定的有关存货的增值、减值,由于企业的存货周转速度快,我们可以比较存货周转时间与评估基准日到建账基准日的时间间隔。若评估基准日到建账基准日的时间间隔大于存货周转时间,我们可以认为评估基准日的存货在这段时间内已经进行过一次流转,存货的评估增减值可以不进行调整。但一些流转速度慢,评估时出现增减值的存货,如果在建账基准日仍然存在,则需要进行调整。调整时:若总体上资产评估增值,借记“存货”,贷记“递延税款”和“资本公积”;若总体上资产评估减值,借记“未分配利润”,贷记“存货”,分录应在旧账上进行调整。
二、关于固定资产项目的评估调整
对新账中固定资产价值的入账,实务界存在两种观点:一种主张按评估确认的重置价值入账,即评估的累计折旧入账,在具体账务处理时,借记“固定资产”,贷记“累计折旧”和净资产;一种主张按评估后固定资产净值入账,不体现累计折旧。新的固定资产准则要求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从会计报表的列报看,按评估后固定资产净值入账存在较大的弊端。由于累计折旧能够反映固定资产新旧的信息,若按净值入账会使固定资产的新旧信息丢失,故应按重置价值入账。固定资产由于周转速度慢,是评估调整的主要方面。实务中,应对照评估明细表,按照有关评估调账法规的规定,将评估增值和减值记入账簿中,若资产评估基准日与建账基准日之间评估固定资产报废或数量减少,则此部分评估增值和减值不予调整。调整时:若总体上资产评估增值,借记“固定资产”或“累计折旧”,贷记“递延税款”、“资本公积” 或“累计折旧”;若总体上资产评估减值,借记“未分配利润” 或“累计折旧”,贷记“固定资产” 或“累计折旧”,分录应在旧账上进行调整。
三、关于坏账准备的评估调整
企业改制进行资产评估时,坏账准备均被评估为零,若建账时不按评估结果调整,计提坏账准备的企业债权改制后可能确实无法收回,债权无法收回时再由投资方股东补足,其操作较困难,故建账基准日建立新账时应按评估结果调整,坏账准备被评估为零的债权由原企业作备查帐簿登记。
四、关于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等的评估调整。
企业改制进行资产评估时,对于那些无形的费用性资产均被评估为零。由于评估是对整体经营性资产的评估,对于那些无形的费用已在对实物资产评估时予以考虑,故建账时关于这些项目应按评估结果确认。如设备大修理费,一般在长期待摊项目中反映。由于进行了大修理,经修理的设备的生产能力得到加强,评估该设备时,已将其考虑在内。
五、关于长期投资、无形资产、其他流动资产的评估调整。
对于长期投资、无形资产、其他流动资产评估结果的调整入账,其调整方法比较简单,若资产评估基准日与建账基准日之间评估资产减少,则此部分评估增值和减值不予调整。建账基准日若依然存在,则应对照评估明细表,将评估增值和减值记入账簿中,调整时:若总体上资产评估增值,借记有关资产类科目,贷记“递延税款”、“资本公积”;若总体上资产评估减值,借记“未分配利润”,贷记有关资产类科目,分录应在旧账上进行调整。
六、关于负债类科目的评估调整。
负债类科目评估结果的调整,若资产评估基准日与建账基准日之间评估负债减少,则此部分评估增减值不予调整。建账基准日若依然存在,则应对照评估明细表,将评估增减值记入账簿中,调整时:借记有关负债类科目,贷记“递延税款”、“资本公积”;或借记“未分配利润” 、“递延税款”、“资本公积”,贷记有关负债类科目,分录应在旧账上进行调整。
会计调整的处理
会计调整是资产评估基准日与会计建账基准日之间的会计账项调整,建账基准日企业调账后,建账基准日的资产负债类科目余额,应等于调账前会计账项的资产负债类科目余额与评估调整值之和,此期间资产负债类科目的调整变动通过未分配利润来反映,对于此期间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分两种情况:(1)原评估基准日评估的固定资产应按调账后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评估基准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评估增减值调整之和)为基数,按评估报告确定的尚可使用年限,从评估基准日起进行折旧的计提;(2)此期间新增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应按新增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基数,按其可使用年限进行折旧的计提。此两项固定资产的折旧,构成此期间发生的折旧费用,并最终形成企业的利润或亏损。
改制企业持续经营期间损益的处理
由于大部分改制企业在改制期间继续经营,资产评估基准日与会计建账基准日之间的会计账项变动和企业经营会产生利润或亏损,此期间经营盈亏由投资各方协商,有的企业由新老股东共享或共摊,有的由老股东享有或补足。
在会计处理上:如果股东协议中规定这段时间的经营成果由老股东享有或补足,则企业应作利润分配的会计处理;如果股东协议中规定这段时间的经营成果由新老股东共享或共摊,则企业不作利润分配的会计处理。
是否结束旧账建立新账
如果企业是整体改制,原企业应按审计、评估结果先调账,然后可以采取结束旧账建新账的方法,也可采用不结束旧账,直接以调账后的结果作为改制后的公司新账的方法。如果企业是部分改制,原企业应按审计、评估结果先调账,然后将已剥离给改制公司的资产、负债转为对改制公司的投资;在建账日,改制公司按原企业结转的资产、负债、净资产建立新账。一般情况下均建立新账,将旧账经调整后的资产、负债和净资产冲转入新账中。
改制建账后的纳税问题
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具体会计准则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问题解答的通知》(财会字[1998]66号)的规定,企业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如果资产评估增值部分已经折成股份的,并按税法规定不再征税的,上述评估增值计入资本公积的部分不再作其他处理;如果评估增值部分未折成股份,并按税法规定在评估资产计提折旧、使用或摊销时须征税的,在按评估确认的资产价值调整资产账面价值时,应将按规定评估增值未来应缴的所得税记入“递延税款”科目的贷方,资产评估增值扣除未来应交所得税后的差额,记入“资本公积—资产评估增值准备”科目。
公司按规定对已评估资产计提折旧、使用或摊销时,或按规定的年限结转记入应纳税所得额时,其应缴的所得税,借记“递延税款”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由于在改制时,资产评估是按净额计入资本公积的,在实务中很难一一对应,可考虑按照税法规定采取综合调整方法,即对资产评估增值额不分资产项目,均在以后年度相应调增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调整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
随着我国加入WTO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迅猛发展,资产评估行业愈发凸显其重要地位,它为维护产权主体的所有者权益,促进产权交易的健康、顺利进行,以及促进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国有经济的结构调整,起到了极其重要作用。在此背景下,本文致力于研究我国煤炭企业并购中的资产评估问题,并结合“中国煤炭进出口公司收购山西大同新荣唐山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下文简称为“唐煤公司”)”进行实例分析,旨在为进行并购的煤炭企业的资产评估作出有针对性的指导和规范,提高评估质量,降低评估风险,促进我国煤炭行业的又好又快发展。
二、资产评估相关影响因素
资产评估是指专门的机构或评估人员,遵循法定或公允的标准和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以货币作为计算权益的统一尺度,对在一定时点上的资产进行评定估算的行为。在企业并购活动中,对被兼并企业的资产评估可能因预测不当而不够准确,进而给兼并企业带来潜在风险。资产评估的效果取决于三方面,即财务报表信息的准确性、评估方法的有效性、以及并购环境的影响。在此基础上,煤炭企业资产评估的独特性在于煤炭资源的存在。煤炭资源占煤炭企业资产的相当大部分,对其价值评估存在的风险包括:储量方面的风险,矿产品价格风险,经营风险,经济风险(如汇率、利率、通货膨胀等)。其中经营风险和经济风险分别来自于并购企业的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属于企业管理水平与宏观经济层面的问题,此处不做深入研究。本文着重从信息准确性和评估方法有效性两方面出发,对我国煤炭企业并购活动中的资产评估问题做出研究。
(一)信息不对称状况的改进 在并购过程中,被兼并企业可能存在故意隐瞒损失信息的情况,或者夸大自身的价值和收益信息,使得相关重要的定价信息得不到充分、准确的披露;同时就我国的资产评估环境而言,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审计报告较多虚假成分,以致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够充分。企业进行兼并时,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兼并企业对目标企业资产价值和赢利能力无法准确判断。并购估价过高,势必造成并购企业经营收益降低,使企业增长缺乏权益基础,将影响到企业未来可持续增长的能力。
为了改善煤炭企业并购中信息不对称与信息失真状况,企业应聘请信誉优良的中介机构及权威专家,一方面合理使用财务报表信息,它是目标企业价值评估最重要的信息来源之一,对其进行合理使用是资产评估风险防范与控制的重要内容;另一方面注重表外资源,表外资源对于目标企业资产评估的影响主要体现在表外融资和某些重要信息没有在财务报表内反映而引发的风险。
对我国煤炭行业而言,在资产评估实务中,企业还应要求原矿方代表、参与兼并重组的人员、资产评估机构、中介审计机构四方签字,明确责任;对无法下井核实的资产,如果原矿方可以提供翔实的原始资料,评估机构作出可以评估的决定后,方可评估,否则应推迟这部分资产的评估。通过采取以上种种措施,最大程度降低资产评估风险。
(二)资产评估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方法有很多,本文着重分析以下两类:资产基础法和收益现值法。
(1)资产基础法。以资产为基础的评估模式又称账面价值调整法,是评估企业价值最简便的方法。该方法认为:企业价值是企业所有的投资人对于企业资产要求权价值的总和。资产基础法的基本评估思路如下:一是流动资产。对货币资金及流通性强的资产,按经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定评估值;对应收、预付类债权资产,以核对无误账面值为基础,根据实际收回的可能性确定评估值。二是非流动资产。一般采用重置成本法,如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被投资单位整体评估后净资产×持股比例;房屋、井巷等固定资产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其中重置全价为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前期及其它费用、资金成本三者之和。三是负债。清查核实各项负债在评估目的实现后的实际债务人、负债额,以评估目的实现后的产权持有者实际需要承担的负债项目及金额确定评估值。四是企业权益价值=总资产评估价值-总负债评估价值。从资产基础法的思路来看,其合理应用有赖于三个前提条件:资产的重置成本和变卖价值容易估算;资产的获利能力与重置成本密切相关;企业的绝大部分价值由其所掌握的自然资源组成(智力资本比重较小)。所以,现阶段,资产价值基础法是我国煤炭企业并购活动中应用最为广泛的一种价值评估方法。
(2)收益现值法。收益法即按照收益途径、采用DCF估算企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该方法对企业未来的现金流量及其风险进行预测,然后选择合理的贴现率(IRR),将未来的现金采用收益现值法的企业需要具备持续经营的基础和条件,经营与收益之间存有较稳定的对应关系,并且未来收益和风险能够预测及可量化。只要在这些条件下,估值结果才能具有较好的客观性。鉴于我国煤炭行业目前的客观环境,为提高资产评估的准确性,降低财务风险,在选择评估方法时除了根据并购目的和目标企业的实际状况以外,还可综合运用多种评估方法来提高评估准确程度,得出不同的结果,然后进行综合分析,降低评估风险。
三、唐煤公司资产评估实例分析
本文以2009年6月中国煤炭进出口公司收购山西大同新荣唐山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为案例进行资产评估风险控制分析。
(一)兼并企业背景分析 在进行评估前,兼并企业首先研究了唐煤公司的历史沿革、生产经营状况、组织架构以及企业优势和风险分析,并统计出其近三年的财务状况。
(2)优势及风险分析。一是优势。在国家煤炭产业政策下,山西淘汰小煤窑势在必行。而根据唐煤公司目前已实现机械化采掘和陈家沟矿采煤方法改革即将实现综采的情况,企业已不在关停之列,再加上重组其它煤矿后,公司储量将会大大增加。这些因素必将使唐煤公司有较大的发展前途。二是风险。包括安全事故风险和成本价格风险,受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公司当前面临的经营环境风险较大,在危机导致的煤炭产量下滑及价格走势不佳的背景下,成本上升令人担忧。
(二)评估前提、限制条件及评估方法 评估范围是唐煤公司截至2009年5月31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评估对象为唐煤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基准日是2009年5月31日。
(1)评估限制条件有:本次评估所采用的储量数据,是依据企业提供的地质资料和储量核实文件,其准确程度评估人员无法确认;由于企业的长短期借款合同和入账凭证提供不齐全,账面余额中只有部分得到银行和信用社函证回复。
(2)本次评估遵照相关法令原则,依据企业的实际状况,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且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在企业价值整体评估的收益法中,收入、成本费用等指标,是直接以近三年的实际经营财务指标为基础,对未来一定经营期限内的收入、成本费用等作出预测,这样其评估结果受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程度较大。因此,就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而言,资产基础法的结果相对更具可信性。
四、结论
通过以上理论及实例研究,本文发现:对于信息不对称及信息失真状况,企业应聘请信誉优良的中介机构及权威专家,合理使用财务报表信息并注重表外资源,明确参与资产评估各方的责任,提高评估信息的客观真实性;对于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企业应综合运用多种评估方法,得出不同结论,然后进行综合分析,提高评估结果的科学性。
观察中国煤炭进出口公司收购山西大同新荣唐山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之后这三年的运营状况,不得不承认,经过细致入微地资产评估,企业大大降低了财务风险,此次收购可谓是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成功的案例之一。截至2011年12月31日,唐煤公司净资产为人民币17,264.91万元,且资产基础法下,唐煤公司经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139,076.12万元。2012年3月28日,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煤能源”)收购进出口公司持有的唐煤公司80%股权,这一关联交易有利于实现中煤能源做强做优煤炭主业的发展战略,增加公司优质煤炭储量,提升公司煤炭产量,这也进一步验证了2009年并购中资产评估的科学严谨性。
并购企业为了最大限度地避免在并购过程中向被兼并企业支付与实际不符的高昂费用,就一定要运用科学的方法对目标企业的每一个财务项目进行全面详细的审查以及科学专业的评价。本文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现实意义,相信通过本文的结论和实例参考,我国煤炭企业可以有效降低并购中的资产评估风险,实现并购的良好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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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公允价值;资产评估;会计计量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3 . 22. 002
[中图分类号] F23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3)22- 0003- 03
近年来,会计与资产评估的联系日益紧密。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更是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特别是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引入,加深了会计业务与资产评估的关系,为会计计价和资产评估的结合提供新的契机。
1 会计学公允价值与资产评估学市场价值的联系
1.1 公允价值与市场价值的共性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2006年的《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57号——公允价值计量》中对公允价值概念的定义是:计量日市场参与者在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所获得的或转移负债所支付的价格①。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在《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金融工具:披露和列报》中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在一项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当事人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②。依据财政部最新的修订后的会计准则,我国在对5种类型的会计计量属性进行定义时,对其中的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定义是: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
在资产评估学中,由于所处角度不同,对资产评估价值的分类也有所不同,除了以资产评估的估价形式、假设前提、业务性质分类外,主要是采用以评估时资产所处的市场条件和被评估资产的使用状态为依据,分为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根据《国际评估准则》“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压制的情况下,对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中某项资产应当进行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虽然国际上各个准则中对公允价值概念的定义有些微差异,但通过对比,我们仍可以从中总结出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的定义与资产评估中对于市场价值定义具有共同的特征:①公开市场公平交易。②交易双方自愿、无胁迫性。③交易双方对交易物的相关信息是充分了解的。④是一个估计值。因为它是在理想状态的交易中满足上述条件产生的参考值,但实际的市场复杂多变,有一些风险是不可控的,在一项交易中还存在其他变量对资产价值的确定造成影响,因此,这个价值并不是确定值。⑤某一特定日期上的时点价值。这一特点在FASB和IASB对公允价值的定义中都有所体现:FASB明确规定了公允价值是在计量日产生的;IASB把公允价值划定在一项公平交易中,既然是一项交易,则必然有确切的交易日。由此可知,公允价值的存在是建立在一个特定的日期上的,这与资产评估要求市场价值是在评估基准日产生一致。因此这个价值是一个时点价值。
1.2 公允价值计量在资产评估中的应用
国内资产评估行业产生源于改革开放后,中外合资等新型企业的兴起产生了对产权计价的需要,而产权计价一直是会计计量的一部分。目前,资产评估已经在机电设备、企业价值、房地产价值和无形资产等领域发育成熟,积累了相应的经验,制定了明确的准则规范。而目前在这些领域进行的以资产转让、企业兼并、企业出售、企业清算、债务重组等经济行为为目的评估一般都会涉及到会计计量属性中的公允价值计量。
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多处提到了对于公允价值计量的应用,其中就涉及到了资产评估的一些业务。例如《企业会计准则第20 号——企业合并》准则规定,在企业合并对价分摊中,确认被合并方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和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相当于对被合并方的整体资产进行评估,包括流动资产、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无形资产等可辨认资产、负债和或有负债进行评估,取得被合并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数额,与合并对价进行比较,差额部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处理,确认为商誉。据此,在企业合并确认被合并方资产时,必然会涉及到资产评估中的流动资产、房地产、机电设备、无形资产评估业务,这便将公允价值计量与资产评估联系起来。这条准则的内容与资产评估中市场法的应用前提是一致的,这就表明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时可以利用资产评估技术来确定。
因此,从新的会计准则中可以看出,在对不同的资产、不同的经济行为要求以公允价值计量时,准则里所明确的资产类型及应用条件与资产评估的业务范畴和应用前提是相通的。
1.3 二者相辅相成,互为依据
在资产评估过程中,评估所依据的数据主要以企业财务报告中的会计数据、财务指标为参考,同时对于使用的估算方法也大量借鉴会计中的现代计价法,例如用价格指数法来估算重置成本,再如功能价值类比法、重置核算法、统计分析法等也都来源于会计计价方法。评估师需要充分利用各方面的财务数据和指标,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对满足条件的评估资产价值做出公正客观的专业性结论,这一系列的行为都建立在完善的会计工作和科学的会计计价方法基础之上,可以说资产评估工作离不开会计的支持。
在会计工作中,当企业采用公允价值对企业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会计人员需要参考评估师的专业意见,以评估报告的数据为依据来进一步确定公允价值。例如在经济社会中越来越受到重视的无形资产,会计人员需要借助专业的资产评估来确认其价值,还有日益增多的企业兼并、企业出售等经济行为需要专业的企业价值评估为会计人员确定其中相关的公允价值提供参考。
2 资产评估与会计工作中应用公允价值的区别
2.1 计量的前提条件和目的不同
会计准则中明确规定,持续经营是会计的基本前提,因此会计中的公允价值需要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持续进行为前提。因此,在会计中公允价值作为一种资产计量属性,它起到了客观反映企业资产的实际情况和帮助会计人员全面掌握企业的真实价值的作用。
然而,在资产评估中,公允价值的存在不局限于以企业持续经营为前提,它是一个在评估活动中由专业人员根据委托人特定目的估计出的资产价值,也就是说企业可以面临清算、兼并、出售等合法的经济行为,评估人员在委托人的意图之下,根据资产的状况及所面临的市场条件,做出资产在评估时点上一个相对合理的市场价值的估计。
2.2 计量的原则不同
会计工作需要遵循的原则:① 独立性。为了避免管理层操纵公允价值的计量,企业要设置一个相对独立的内部机构专职负责企业资产负债项目公允价值获取或评估。②可验证性。即各自独立的计量人员按照相同的方法和程序对同一计量对象进行计量时应获得相同或相近的结果。③充分性。指在对计量对象进行估价时应根据计量对象所处环境去获取足够多的信息,避免公允价值获取过程中的不确定性。④适当性。公允价值的获取方法的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事前分析预测及价格谈判时所采用的方法和考虑的因素应当一致。
资产评估需要遵循以下原则:①真实性原则。资产评估机构在评估工作中必须以实际材料为基础,以确凿的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地得出评估结果。②科学性原则。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必须遵循科学的评估标准,以科学的态度制订评估方案,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评估。③公平性原则。评估机构和人员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的立场,以中立的第三者身份客观地进行评估。④可行性原则。根据评估对象的特点和性质及当时所具备的条件,制订切实可行的评估方案并采用合适的评估方法。⑤简易性原则。在达到相应准确度的前提下,尽量使评估工作简便易行,提高资产评估效率。
2.3 计量的方法不同
根据我国的会计准则,按照市场活跃程度将公允价值运用划分为3个层次:第一层次,资产或负债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以市场中的交易价格作为公允价值;第二层次,资产本身不存在活跃市场,但类似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以类似资产的交易价格为基础确定公允价值;第三层次,对于不存在同类或类似资产可比市场交易价格的资产,应采用估值技术来确定其公允价值。
资产评估的主要方法有:①市场法: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以估测资产价值。②成本法:估测资产的重置成本,扣减已存在的各种贬值。③收益法:估测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
2.4 计量的过程不同
会计中的公允价值计量,需要相关会计人员收集企业内部财务信息,根据企业的财务数据在确定资产计价标准的前提下,运用核算的方法确定资产的价值。而资产评估中对公允价值的计量则复杂得多,评估人员根据委托人特定的目的,针对评估对象进行广泛的资料收集,除了与资产有关的企业财务信息外,有关资产权利的法律文件、重大合同协议、当前市场的条件和类似资产的交易信息等都是需要评估师掌握的信息,在尽可能拥有详尽资料的前提下,评估师才能确定评估资产的价值类型和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从而完成评估工作。
3 资产评估学中引入公允价值计量的必要性
3.1 公允价值计量是会计人员从事资产评估相关业务的需要
目前企业资产的公允价值一般依靠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来确定,在我国,由于会计从业人员自身知识水平的限制和相关经验的缺乏,他们对公允价值的理解和认识不够全面深入,缺乏足够的实践经验,还不具备对公允价值进行合理估计和准确判断的能力,若要求这些会计人员在会计核算中使用公允价值计量,则超出了他们的实际能力,很可能导致对公允价值估计的不准。此外,财务人员管理企业账目,编制财务报表,合理规划企业现金流动,需要在会计期间承担大量的会计、税务等工作已是不易。而从我国实施的新企业会计准则看,除了一些计税的基本内容外,大量经济业务都涉及到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这不得不要求企业的会计人员进行资产评估相关专业知识的系统学习,以应对在遇到诸如商誉、土地、机电设备等类型的资产需要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时的困境。
3.2 会计准则的变更推动了公允价值在资产评估领域的应用
当今世界,经济飞速发展,金融创新层出不穷,使得社会经济形式逐渐多样化,资产评估也在诸多经济业务中发展成熟,例如企业兼并、企业出售、企业清算等常涉及到企业价值评估的资产业务。有些国家直接在会计准则中强制性要求,若企业资产涉及评估业务必须由专业评估师来完成。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会计准则,将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企业合并、融资租赁等业务中大量应用公允价值。虽然我国对公允价值的引入是适度的,并无准则强制性规定特定情况下必须由资产评估人员承担相应的价值评估工作,但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之下,也开始尝试在市场上推广公允价值的运用,这便为会计行业与资产评估业的紧密结合提供了良好契机。相信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市场化的不断推进,我国会在会计领域中逐渐加强对资产评估工作的依赖。
3.3 资产评估的专业性、准确性和客观性符合了公允价值计量的要求
企业财务会计人员的主要工作内容和职责要求与公允价值计量相关内容是不同的,在对公允价值运用的第三个层次中,需要利用估值技术来评估和判断资产公允价值,这是会计人员不曾涉足的领域,会计人员不可能独立完成。而随着资产评估业的稳步发展,评估方法、评估技术等方面较为成熟,在价值评估的实务操作上更具优势,因此,评估师的专业水平是公允价值的首要保证。此外,评估机构和人员作为交易中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在整个评估过程中,会坚守第三方的中立的原则,严格执行评估程序,广泛深入地搜集资料,根据科学的方法,认真地进行核实、研究、分析判断,独立自主地做出决定,最终得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评估结果。所以,资产评估提供的客观可靠的专业意见也是公允价值计量中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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