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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学理论导论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10-18 10:10:09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考古学理论导论,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考古学理论导论

篇1

关键词:辩证唯物主义;高校;考古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6)12-0264-02

高校考古教学发展到今天,已经成为受到广泛关注的热门学科。但目前考古学专业教学存在很多弊端,影响了人才培养质量,如何改革高校考古教学以适应当今社会发展的需求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任。本文认为高校考古教学改革要以辩证唯物主义理论为指导,形成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教学理论和方法三位一体的改革体系。

一、用“求是”的理论改革人才培养模式

高校考古专业的首要目标就是建立科学的人才培养制度。21世纪中国高等院校培养考古人才的标准是懂得文物考古法规、多学科基础知识扎实、学术思想进步、具有娴熟的田野技术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综合人才。然而,当代考古学人才的培养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一方面高校内部考古学科的资源仍相对匮乏。“考古学本身是一门基础的人文学科,但其研究理念和方法技术却具有文理交叉的性质,在对古代遗存进行分析研究的过程中,不但需要多种仪器设备,也需要具有多种知识背景的人员”[1]。如果高校过于看重招生数量和规模,依据招生盗颗渲醚Э谱试础⑷范ㄊψ时嘀疲或者简单地将考古学作为人文社会学科进行资源配置,就会严重地限制考古学科的进一步发展。另外,考古专业的课程设置也不甚合理,专业分割过细,知识结构单一,多学科融合层面相对薄弱。此外,在硕士研究生培养层面上,面临着本科非考古专业的人数较多、生源基础差的问题。很多考古专业本科生放弃了本专业的学习深造机会,改行从事其他专业的工作;大量的非本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却带着对考古学的误解步入考古专业攻读硕士学位。这些学生的考古学专业基础相对较差,在硕士阶段首先面临的就是考古学专业基础和专业实践的补课问题,更高层次研究能力的培养无疑会受到了很大的限制。博士研究生由于种种因素限制,与研究课题相结合的田野工作难以开展,因而导致依托田野发掘和第一手资料开展的博士学位学术成果数量不多。要改变这一现状,关键是要实事求是,立足于人才培养现状深化改革。总的说来有两个原则:一是高校的改革与发展必须与现实社会的发展需要相适应,成为向社会培养输出优秀人才,促进社会发展进步;二是必须尊重自身的发展规律。考古人才培养改革必须在保持专业特色的基础上,实现专业培养目标、培养方式和课程体系改革的全面发展。总之,在考古学的人才培养方面要实事求是,该培养什么样的人才、该怎样根据人才培养目标设置学科内容都要从实际出发,不可人云亦云,照搬照抄。

二、根据运动理论促进学科建设

学科建设要依托于人才培养目标,而人才培养目标是随着时代的进步而不断变化的,培养什么样的考古学人才不同的历史时期要求也有所不同。因此,学科建设也要不断改革和完善,用运动的原理改革学科建设才是正确的方向。

首先,用运动的观点构建史前史。史前史占据人类历史的很大一部分,不能忽视,特别是人类、农业和文明三大起源问题。将这些考古学新的学术研究成果及时补充到学科中,可以拓宽学生的视野,启发他们从世界历史体系角度来审视中国古史,弥补了文献古史的不足和局限。

其次,用运动的原理建设考古学学科体系。“考古学的研究打破了中原中心论的错误与偏执,将中原之外的灿烂文化揭示出来。这一方面的内容在学科体系构建时需要重点关注,比如商时期的四川盆地出现了不低于中原文明的三星堆文明,北方草原也有极富游牧文化特色的青铜文明。通过与文献的对比,有助于学生摒除中原文化优于其他地区文化的错误史观,对于学生树立以考古学学科新知识体系为基础的正确历史观有重要作用”[2]。

再次,用运动的原理丰富历史学学科资料。教学中要适当增加史料比例,将不同历史时期的考古资料与历史文献有机地结合起来进行讲授,引导学生对史料进行辨析、解读,将历史文化的背景与考古资料对照分析,增强学生的证据意识和逻辑思维能力。比如,礼制在中国古代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在政治、思想和民俗上都有诸多表现,文献记载相当普遍,而其物化表现形式也在考古资料中大量存在,在教学内容设计中应将这些内容突出。

第四,地方史的研究往往是地方院校历史专业的重要内容。我院考古专业根据考古新发现及新的研究成果不断增加红山文化等特色考古学文化内容,使学科建设随着考古发现不断推进。这有助于增强学生对地方历史文化的认识,并有助于学生地方文化情结和文化遗产保护观念的形成。

总之,考古教学很多领域都有扩展的空间,考古学的学科建设要与时俱进,教学改革也应永远处于运动中。

三、根据实践理论更新教学理念

考古实践既是培养考古专业研究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因此,考古教学改革一定要遵循实践的原则。

首先,考古学是文理交叉学科,实践环节在其中居于重要地位,因此考古学专业应该加大考古学专业研究生实践的力度,进一步完善教学体系。目前,学界以及教育界己经认识考古实践在研究生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同时也进行了一系列有益的尝试。比如,开创了田野学校这一培养考古学专业研究生创新能力的新途径,期望能从根本上解决课堂讲授与实践相脱节的问题。

其次,考古学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学科,为了适应高等教育的发展以及国家各项事业对人才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要求,研究生阶段的田野实践应被纳入考古学科研究生专业的培养计划中,以便贯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理念,达到高校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和能力之培养目标。

再次,考古学是一门综合的学科,其发展既和其他人文学科一样,受到历史、政治和文化因素的影响,又在很大程度上受自然科学发展的影响,田野调查虽然也受以上因素制约,但仍然不可或缺。同时,田野实践在我国考古学专业研究生教育中具有较为重要的作用,根据当前对考古学人才的要求:即着重培养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过硬的基本技能和创新能力,我们认为田野实践的开展和推行对我国高等院校考古学专业研究生教育具有重要的作用。

“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是高校研究生教育教学的重要目标之一,也是落实科研、理论、实验交叉融合的保障。基于这一指导思想,在注重考古学专业研究生基础训练的同时,应着重培养研究生的动手能力、学术创新能力”[3]。在教学改革中,除了要强调进行考古学的基础训练,即要求研究生熟练掌握国内外考古领域的基本理念、调查方法和资料分析方法,同时更要注重培养研究生的动手能力、发现问题的能力和进行学术创新的能力。

四、用发展的观点促进教学方法改革

考古学研究的对象是古代的遗迹和遗物,考古专业的学生需要熟悉各时期遗迹、遗物的特征和演变规律,因此教学中直观的内容占有较大比例。而传统的考古教学一般是课堂灌输,缺少考古调查、发掘和遗物等直观、动态化演示,因此,必须用发展的观点审视课堂传统教学模式改革。在课堂教学中要采用大量r活的图片和视频资料来提高学生的学习和研讨兴趣,因为考古学本身就是直观的、动态的,学生学习方法也在不断在调整变化中,所以考古教学方法也要不断变化。近年来,随着计算机的普及,多媒体技术在考古学教学中的应用更加广泛。在教学当中,多媒体教学法的高效、规范、声像结合,大大优化了考古学教学,并被学生所接受。在考古教学中采用这种教学手段,可将抽象内容具体化,将复杂事物简单化,将微观事物宏观化,并能多角度地向学生传递教学信息,大大提高了课堂教学效果。“另外,通过多媒体教学,又可以节省时间,来进行其他的课堂教学,如组织和本节课相关的课堂讨论、学生主题发言、读书报告会等辅教学活动”[4]。更重要的是它能使教学思想、教学方式、教学内容及课堂结构发生巨大的变化,而且,对于拓展学生的知识结构、开拓学生学术视野,激发学生的求知欲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运用多媒体教学可以给学生创造一个丰富、轻松的学习环境。多媒体技术,使教学内容形声化、表现手法多样化,对学生的感官进行多路刺激,使学生处于一种轻松愉快的环境中。这就从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学生听课造成的疲劳和紧张,充分调动学生的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从而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除了采用多媒体技术外,还要综合分析各个门类考古的学科特点,用“发展”的理论调整教学方法。因为考古学是一门涉及面很广的学科,它和历史学、古文字学、语言学、社会学、民族学、民俗学、宗教学、植物学、动物学、体质人类学、地理学、物理学、化学等都有着密切的联系。这就要求教师在课堂上给学生提供各个门类相关的考古学信息,培养专业性强、学识精深的各门类考古学人才。时代在不断发展进步,人才的需求也在不断提高,因此,教学方法的改革要根据教学内容的不断更新而调整。

总之,高校考古教学改革要立足于时代需要,实事求是,要不断完善学科建设,遵循考古学的实践性原则,不断改革创新,更新教学方法。用辩证唯物主义理论指导高校考古教学改革,有利于充分合理地利用高等教育资源和人力资源,也必将取得很好的效果。

参考文献:

〔1〕韩国河.关于考古学人才培养的思考[J].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06):137―138.

〔2〕彭长林.历史专业考古学教学改革探讨[J].凯里学院学报,2015,(01):164.

篇2

傅斯年(1896-1950),字孟真,山东聊城人。早在北京大学读书期间,他就积极参加五四,创办《新潮》杂志,宣扬“民主”、“科学”等西方新思想、新学理,名震一时。1920年初启程赴英国、德国留学,初攻实验心理学,后治哲学,兼读历史、数学、物理学、语言学、人类学、比较考古学等科。1921年底回国,受聘担任中山大学教授,兼文学学长及国文、历史两系主任,后受命筹建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任所长一职长达三十余年,直到去世为止。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主持了中国考古史上多次重大发掘,如安阳殷墟、城子崖等。期间,该所继续在西南、西北等地从事考古活动,并在整理、研究考古发掘物方面也做出了巨大的成就,为建立科学的考古学荜路蓝缕。傅斯年倡导的“近年的历史学就是史料学”,即是建立在考古学迅速发展的基础之上的。此外,他广延人才、培植新秀,为考古学的薪火相传呕心沥血,体现了一代学者对考古学的关心与重视。本文主要探讨傅斯年在考古实践,即他任历史语言研究所所长期间对考古学的发展所作的推进作用,以及他在考古学理论和方法上的特殊贡献,借以说明中国考古学的发展并不是一帆风顺,而是历尽曲折,经过众多学者长期不懈、共同奋斗的结果。

一、历史语言研究所:中国考古学的发皇地

“傅斯年在学术上的最大贡献,恐怕应在于他创办并主持了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注:杨志玖语。转引自《傅斯年与历史语言研究所》,《文史知识》,1999年第5期。)1949年以前,该所是从事田野工作最多的单位,举其荦荦者即有:1928-1937年在安阳殷墟的十五次发掘;与山东、河南两省地方政府分别组成古迹研究会,发掘了山东城子崖和两城镇遗址,河南浚县辛村卫国基地,汲县山彪镇和辉县琉璃阁东周墓地以及永城造律台等遗址。抗战爆发后,时局动荡,中国东南半壁河山沦入日本之手。该所仍在大后方坚持考古发掘不辍,先后组成几支考察团,发掘了云南大理、苍洱地区的古代遗址,四川彭山汉代崖墓及成都前蜀王建墓,又在河西走廓和关中地区进行调查发掘,获得了大量的考古资料,在中国考古学史上写下了辉煌的一页。下面仅以安阳殷墟的发掘和研究为中心,说明历史语言研究所为中国考古学的发展所作的巨大贡献。

傅斯年1928年4月受命筹建历史语言研究所,他所拟定的工作计划包括范围相当广泛,共列有九组:文籍考订、史料征集、考古人类及民物、比较艺术,以上属历史范围;汉语、西南语、中央亚细亚语、语言学,以上为语言范围。后在正式成立时合并为三组:(注:历史语言研究所在1934年增设人类学,(第四组),1946年又设立北平图书史料整理处。)历史学、考古学和语言学,分别聘请陈寅恪、李济、赵元任为各组主任。从先前把考古学纳入历史范围,到将其与历史学、语言学并列,视为一门独立学科,体现了傅斯年对考古学的重视,代表了世界考古学发展的趋势。

历史语言研究所成立后,傅斯年聘任美国哈佛大学人类学系博士毕业生、山西西阴村史前遗址发掘主持人李济领导考古组,并提出了“上穷碧落下黄泉,动手动脚找东西”作为考古组的口号。当时的傅斯年,刚过三十,年富力强、精神饱满、意气风发,浑身充满活力,不但具有雄厚的国学根柢,对于欧洲近展的历史、语言、心理、哲学都有精深的认识,“是了解现代考古学和科学技术的少有的几个天才人物之一”。(注:李济:《安阳一殷商古都发现、发掘、复原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因此,历史语言研究所成立伊始,便开始了震惊国内外学术界的安阳殷墟发掘。

有学者认为,仰韶村、周口店的发掘标志着中国考古学的诞生,以重建古史为目标的殷墟发掘为中国考古学的发展。(注:参见张忠培:《关于中国考古学的过去、现在、未来的思考》,《传统文化与现代化》,1999年第1期。)事实上,仰韶村、周口店的考古发掘和研究均是由外国人主持的,主要采用的是古生物学、地质学、体质人类学等自然科学的方法。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说,由中国人自己主持的大规模、有目的、科学的考古发掘应是安阳殷墟,并以此为契机,揭开了中国考古学及其相关学科研究的序幕。主持安阳殷墟发掘的单位即是国立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作为所长的傅斯年,在这次发掘中表现了卓越的组织能力和高超的科学发掘技术。

早在李济就任考古组主任之前,傅斯年便派董作宾赴安阳进行初步调查,并做了第一次试掘,取得了丰硕的收获。初战告捷,令人鼓舞。傅斯年之所以选择安阳殷墟,是基于“安阳之殷墟,于三十年前出现所谓龟甲之字者。此种材料至海宁王国维先生手中,成极重大之发明。但古学知识,又不仅在于文字。无文字之器物,亦是研究要件。地下情形之知识,乃为近代考古学所最要求者。若仅为取得文字而从事发掘,所得者一,所损者千。……此次初步试探,指示吾人向何处工作,及地下所含无限知识,实不在文字也”。(注:傅斯年:《本所发掘安阳殷墟之经过》载《国立中央研究院十七年度报告》,收入《傅斯年全集》第四册,台湾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0年。)从中可以看出傅斯年对考古学的理解很彻底全面。因此,李济到任后,便立即主持了第二次发掘。比起第一次来说,这次发掘更符合近代考古学的标准,除系统地记录和登记发掘出的每件遗物的准确出土地点、时间、周围堆积物情况和层次之外,还要求每个参加发掘的工作人员坚持写下个人观察到的及田野工作中发生的情况的日记,因而第二次发掘的成果更为显著。此后,在傅斯年的全盘统筹之下,考古组排除种种困难。这些困难既有经济上的资金不足,又有政治上与地方政府的矛盾。傅斯年总是想方设法加以克服,保证了殷墟发掘工作的顺利进行。

随着考古发掘规模的不断扩大,历史语言研究所的考古活动吸引了一批从国外留学归来的专业考古人才,如梁思永及后来加入的吴金鼎、夏鼐、冯汉骥等。此外,大量的考古实践也培养了一群中国自己的考古学家,包括董作宾、郭宝钧、刘耀(尹达)、胡厚宣、高去寻、石璋如等。他们具有丰富的知识和经验,为中国考古学的发展奠定了人才基础。

安阳殷墟发掘共进行了十五次,不仅是中国学术界的一次壮举,在世界考古学史上也是为数不多的重要考古发掘之一。国家学术界对其成就给予高度评价,认为它是可与十九世纪希腊特洛伊(Troy)古城的发掘和二十世纪初克里特岛诸萨斯(Crete Knossos)青铜文化遗址的发现相媲美的重大事件。可惜,1937年,由于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了全面,安阳发掘活动被迫中断。

安阳殷墟的发掘在考古学上的重要意义,按照李济的说法,“有三点特别值得申述:第一,科学的发掘证明了甲骨文字的真实性。这一点的重要常为一般对甲骨文字有兴趣的人所不注意,但实富有逻辑的意义。因为在殷墟发掘以前,甲骨文字的真实性是假定的。就是没有章太炎的质疑,(注:章太炎:《国故论衡·理惑论》“近有掊得龟甲骨,文如鸟虫,又与彝器小异。其人盖欺世豫贾之徒,国土可鬻,何有文字?而一二贸儒信以为质,斯亦通人之蔽。”)科学的历史学家也不能把它当着头等的材料看待。有了史语所的发掘,这批材料的真实性才能明了,由此甲骨文的史料价值程度也大加提高。此后,就是最善疑的史学家也不敢抹杀这批材料。章炳麟晚年偷读甲骨文,是他自己的门人传出来的;第二,甲骨文虽是真实的文字,但传世的甲骨文却是真假难分。在殷墟发掘以前,最有经验的藏家也是常常受骗的。有了发掘的资料,才得到辨别真假的标准;第三,与甲骨文同时,无文字的器物出土后,不但充实了史学家对于殷商文化知识的内容,同时也为史学及古器物学建立了一个坚强的据点,由此可以把那丰富的但是散漫的史前遗存推进一个有时间先后的秩序与行列。”(注:李济:《傅孟真先生领导的历史语言研究所—几个基本观念及几种重要工作的回顾》,收入《感旧录》,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1983年。)殷墟多年发掘的结果,得到了一批承上启下,具有连锁性的考古资料,将中国的信史向上推进了数百年,把史前的文化与历史的文化作了强有力的联系,为世界所瞩目,引起各国考古学者,如伯希和(Paul·Pelliot)、高本汉(Kartgren·Bendhand)、梅原未治等人的极大关注,伯希和就曾于1935年亲临安阳发掘现场参观。张光直也强调了安阳发掘在中国考古学史和历史研究中的重要性,“一方面是由于殷墟是中国考古学史上头一个用现代科学方法作长期发掘的遗址,所以在殷墟发掘过程中考古学者所经验出来的心得,对以后本世纪考古工作者思想和研究的习惯,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影响。另一方面,由于殷墟是目前中国历史上最早的一个有文字记录的考古遗址,它对于中国史前和历史时期间的关系的了解上,便发生了承先启后的作用”。(注:张光直:《安阳·序》,收入《考古人类学随笔》,三联书店,1999年。)可以说,殷墟的发掘及甲骨文的发现,开辟了中国学术研究的新纪元。

1937年“七七”后,安阳殷墟的发掘活动匆忙结束,从此开始了漫长而艰难的流亡之路。历史语言研究所有21万册图书,大半属于文史方面,另外还有一大批考古发掘物和金石拓片,转移起来非常不易,而其几次播迁,先南京、历长沙、昆明,最后定居在四川南溪县的李庄。此外,傅斯年把存在南京的出版品,全部装箱,派员押运到香港,交与商务印书馆,存在九龙仓库中。可惜,这部分珍贵的资料在日本侵占港九时,全部被炸毁了,这是一笔无法弥补的损失。参加殷墟发掘的考古人员遂转入对安阳发掘物的研究。李济负责对安阳陶器的装饰和器形进行详细的研究,董作宾在胡厚宣的协助下继续潜心研究甲骨文,梁思永初步审核侯家庄的发掘记录。这些学者之所以能够静心从事研究工作,与傅斯年的支持与帮助是分不开的。

战时的重庆,物价飞腾,经济十分拮据,生活尚成问题,更不用说进行调查发掘和出版学术专著了。傅斯年总是想尽一切办法,尽量派人到云南大理、西北各地和四川本省参加各种学术调查和发掘活动。如大理南诏文化遗址的发现、四川彭山东汉崖墓的挖掘,都达到了很高的科学水平。同时,他还千方百计将学者的研究成果出版。在经费相当紧张的情况下,历史语言研究所先后出版了一批学术精品,其中包括陈寅恪的《唐代政治史述论稿》、《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赵元任等编辑的《湖北方言调查报告》、劳干的《居延汉简考释》、董作宾的《殷历谱》等历史、语言、考古人类学的研究成果。其中值得一提的是董作宾所撰著的《殷历谱》。

董作宾在《殷历谱》中大量使用把甲骨卜辞按占卜日期排列起来进行综合研究的排谱方法,从卜辞中整理出商王按严格规定的日程逐个祭祀先王、先妣的所谓“五种祀典”制度。这种根据甲骨卜辞所反映的礼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研究的方法,揭示出了甲骨卜辞中一些需要加以解释的重要现象,对于甲骨文的断代研究和礼制等方面的研究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傅斯年慧眼识英才,多次劝勉督促董作宾写印《殷历谱》,并亲自筹划印刷出版事宜。董作宾回忆道:“傅孟真先生曾殷殷见询,此书其若干字,印若干页,需若干纸,曷早为之计,物价且飞涨也。”(注:董作宾:《殷历谱·自序》,收入《董作宾先生全集》,台湾艺文印书馆,1977年。)在傅斯年的催促和关注下,董作宾历时十年,数易其稿,终于在1945年完成了《殷历谱》,并手写石印出版。傅斯年为这部不朽的巨著撰写了序言。高度评价了董氏的学术成就,指出董作宾在历法研究中广泛应用新技术,并用现代天文学关于日月食的记录加以检验,澄清了商朝统治时期的顺序。最后他写道:“必评论此书之全,则有先决之条件:其人必通习甲骨如彦堂(董作宾字彦堂);其人必默识历法如彦堂,必下几年工夫”。(注:傅斯年:《殷历谱·序》,载《历史语言研究所专刊》,1945年。)就《殷历谱》的学术价值而言,这种评价是丝毫不过份的。

傅斯年领导的历史语言研究所对安阳殷墟的发掘和研究,极大地推动了中国考古学的发展。对此,邓广铭有极中肯的评述:“可以说,中国没有个傅斯年,就没有二三十年代的安阳殷墟发掘;没有当初的殷墟发掘,今天的考古学完全是另一个样子”。(注:邓广铭:《回忆我的老师傅斯年先生》,收入《傅斯年》,山东人民出版社,1991年。)

二、傅斯年的考古学理论和方法

傅斯年不仅在考古实践上有突出贡献,在考古学理论和方法上也有卓越的建树。他在德国留学期间,正值兰克(Ranke'L'von)派史学观点盛行之际。兰克学派的主要理论是提倡“科学的史学”,深信史学可以而且必须客观化,其中不能掺入一丝一毫个人的主观见解。在兰克看来,史学最后可以发展到和生物学、地质学同样高度的科学性,落到实践的层面,则是借重语言学的知识从事考证,以史料学为史学在史料范围的扩大和考订的精密方面。傅斯年在德国柏林大学期间,在主修哲学的同时,广泛涉猎其他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尤精于科学方法论。他受到两种科学空气的影响:一是近代物理学,如爱因斯坦相对论,普朗克的量子论;二是德国历来引以为荣的语言文字比较考据学。在这种学术氛围的熏陶下,傅斯年成了兰克学派在中国的积极倡导者。他在中山大学和顾颉刚一起创立语言历史研究所,在《国立中山大学语言历史研究所周刊》第一集第一期的发刊词中就明确提出:“所以我们正可承受了现代研究学问的最恰当的方法,来开辟这些方面的新世界。语言、历史学也正和其他的自然科学同手段,所差的只是一个分工”。(注:均转引自傅乐成:《傅孟真先生年谱》,传记文学出版社。)关于研究宗旨,他又做了明确的说明:“我们要实地搜罗材料,到民众中寻方言,到古文化的遗址去发掘,到各种的人间社会去采风问俗,建设许多的新学问。”。(注:均转引自傅乐成:《傅孟真先生年谱》,传记文学出版社。)这无异是傅斯年史料学思想的宣言书,兰克学派的影响已初见端倪。在《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之旨趣》一文的结尾处,更可以明显地地看出来:“一,把些传统成自造的‘仁义礼智’和其他主观,同历史学和语言学混在一起的人,绝对不是我们的同志;二,要把历史学、语言学建设得和生物学、地质学等同样,乃是我们的同志;三,我们要科学的东方学之正统在中国”。(注:收入《傅斯年选集》,天津人民出版社,1996年。)这确是兰克学派历史主义的基本见解。在《史料与史学》发刊词中,他再次重“申史学只是史料学”“这一思想:”此中皆史学论文,而名之曰‘史料与史学’者,亦自有说。本所同人之治史学,不以空论为学问,亦不以‘史观’为急图,乃纯就史料以探史实也。史料有之,则可钩稽有此知识。史料所无,则不敢臆测,亦不敢比附成式。此在中国固为司马光以至钱大昕之治史方法。在西洋,亦为软克(兰克)、莫母森(Mommson)之著史立点。”。(注:原载《中研院史语所集刊》外编第二种,《史料与史学》,1945年。)傅斯年提倡的科学的史学,是乾嘉考据和兰克实证主义二者的总汇。诚如台湾学者赵天仪所作的评价:“(傅斯年)把史学当作跟自然科学、经验科学一样,是实事求是,脚踏实地的态度,以确切的方法、材料和证据来从事研究的功夫,不能不说是把中国的学问,尤其是史学等部门,从国故的故纸堆中引到更广大的田野工作上,而获得更真实、更有意义的结果”。(注:见《傅斯年思想纲要》,收入《中国前途的探索者:中国思想家》第八辑,台湾巨人出版社,1978年。)

傅斯年“近年的历史学就是史料学”中的史料一词包涵的范围极广,在《史料与史学》的发刊词中所列的名目中,除了传统意义上的文献古籍之外,还包括田野考古报告(如《安阳发掘报告》)、中国考古报告(已出《城子崖》、《殷墟文字汇编》二种),以及人类学集刊、中国人类学报告等考古人类学方面的原始资料。历史语言研究所从创立到1948年迁往台湾,共出版了大量历史、考古人类学、语言研究考著和论文,其中尤以考古一项的成就最为突出。除在《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中刊载的考古学论文外,还出版了《安阳发掘报告》(1-4册)、《中国考古学报告(1-4册)、《城子崖》等发掘资料。在一定程度上,傅斯年提出的史料范围就含有方法论的意义。无独有偶,李济曾发起编写一套《中国上古史》,在《再谈中国上古史的重建问题》一文中,他系统地说明了编撰这部书的一些基本想法,列举了编写上古史所需要的七种材料:第一种是与“人类原始”有关的材料;第二种是与研究东亚地形有关的科学资料,包括地质学、气象学、古生物学各科研究成果;第三是用考古方法发掘出来的“人类的文化遗址”;第四是体质人类学;第五是“狭义”的考古发掘出来的属于有文字记录时期的资料;第六是民族学家所研究的对象;第七是“历代传下来的秦朝以前的记录”。(注:原载《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33本,1962年,收入《考古琐谈》,湖北教育出版社,1998年。)两相比较,不难发现两人的共通之处,颇有异曲同工之妙。傅斯年的这种建立在考古发掘资料之上的史料学思想,为新史学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如前所述,傅斯年精于科学的方法论,曾著有《史学方法导论》。他主张用尽可用的材料,联系所有可以联系的工具,把各个材料的内涵,各种材料间的关系讲透彻。这里所说的工具即是方法。1929年,他应邀作《考古学的新方法》的演讲。在报告中,傅斯年批评中国考古学家还是用旧方法整理发掘物,即“用文字作基本,就一物一物的研究。文字以外,所得的非常之少”。而西方考古学新方法则是“以世界文化眼光去观察,以人类文化作标准,故能得整个的文化意义”。考古学离不开人类学和民族学,要注意人体测量,根据比较的方法来推测当时人类的身高及其变化。研究年代学有比较和绝对的两种方法,用来推定发掘物的年代。他并以安阳殷墟发掘为例,着重谈了地层学方法在考古学中的作用。(注:参见《考古学的新方法》,收入《傅斯年选集》天津人民出版社,1996年。)傅斯年所讲的考古学新方法,并不是传统金石学家所推崇的文字训诂、名物考订、音韵等项,而是西方考古学中使用的地层学、年代学、人类学、民族学等新方法,这在总体上为中国考古学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历史语言考据学是兰克学派的基本精神,其精益求精,严肃谨严的方法与乾嘉考据大师所用的方法很多方面相一致。因此,傅斯年把兰克史学中应用历史语言学批判考订史料的实证主义同乾嘉考据学两派融汇起来,构成“科学的史学”的基础。应当说明的是,傅斯年所援引的仅是兰克学派的部分观点,其他如兰克的思想和宗教信仰则鲜言之。二三十年代,正值中西学术交流融合最活跃的时期,西方各种研究方法纷纷被介绍到中国学术界,如宣扬的实验主义,何炳松翻译鲁滨逊(J·H·Robinson)的《新史学》等。傅斯年受到严谨治学精神的训练,提倡先从专题入手,搜集、考订史料,经过排比之后,再以朴实无华的语言叙述出来。这种风格与考古学所要求的科学性正相吻合,也是新史学得以建立的关键所在。傅斯年对中国文化有很深的造诣,学问广博,经史子集,无不涉猎,在继承传统文化精华的基础上,吸收西方先进的理论和方法,正是傅斯年视野开阔的集中体现。他以历史语言研究所为大本营,在中国建筑“科学的东方学正统”时,清醒地意识到中西学术交融的发展趋势:“此日学术之进步,甚赖国际间之合作、影响与竞争,各学皆然,旧学亦未能除外。国人如愿此后文史学之光大,固应在战胜外国人之心而努力赴之,亦应借鉴于西方汉学之特长。此非自贬,实目广也”。(注:傅斯年:《论伯希和教授》,收入《傅斯年全集》第七册。)处在世界学术潮流影响下的中国考古学,更不能抱残过守阙,固步自封,而要采纳新方法,引入新理论,方能开拓考古学的美好明天。

三、余论

篇3

[关键词]史学概论 逻辑体系 改革开放新时期史学 史学理论

[中图分类号]K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15)04-0110-08

在20世纪80年代,中国史学理论学科建设是从史学概论教材编写起步的。在短短的10年间,出版并被相关高校确定为历史学本科生甚至延伸为研究生教学指定参考书的“史学概论”,计有11本之多。正如首部《史学概论》作者陈光前所预见的那样:“十亿人口的大国,才出版两三种史学概论教材,很难适应不同的情况和需要,应当多有几种不同风格、不同形式的教材,百花开放。在科学的春天里,史学概论这一品类的鲜花,一定会争相开放。”从改革开放以来新时期史学发展的历史眼光看,应该承认,这10年是史学概论繁荣的10年,是改革开放新时期史学的一大亮点。经过研究,我们将11种史学概论体系的逻辑结构依次概括为综合模式、理论与方法模式、认识论模式、史学理论模式和史学学模式(限于篇幅,此模式概说略去),并由此建立一个学术坐标予以比较。应该看到,11本史学概论著作出自众人之手,由于史家对史学概论的研究对象、任务、学科定位的界定有不同的理解,加上他们有不同的人生经历、职业习惯和教学研究体会,就形成了不同的心路历程,这些都在他们各自的史学概论中打上了烙印,由此表现为不同的学术风格,各有各的逻辑体系。还要看到,史学概论体系建构研究,不仅是一个20世纪80年代的时髦话题,而且也是史学概论学术史上的永恒话题。立足于当下,必须借鉴和反思历史经验。因此,比较他们在史学概论建构中逻辑体系的差异,既有利于研究中国改革开放新时期史学起步阶段的时代特点、时代精神,又有利于科学总结处于学术繁荣时期的史学概论体系建构经验,规避其时代性、主体性失误,继续把中国特色的史学概论体系建构工作推向前进。

一、综合模式

还是在当时,就有学者研究指出,部分史学概论体系表现出突出的综合模式特征。因此,这里所说的史学概论体系综合模式,实际上是一个借用的概念,即史学概论=部分1+部分2+部分3。在史学家所构建的史学概论体系中,有很多学者立足于教学或历史研究的实际需要,采用了这种部分相加等于整体的结构体系,但同时还要特别指出的是,这种综合模式并不等于说就是一个“拼盘”,因为史学家在构建其结构时都有自己特定的需要。具体来看,在20世纪80年代,采用这种综合模式来建构其史学概论的著作有葛懋春、谢本书主编的《历史科学概论》(1983年第1版,1985年第3版)、白寿彝主编的《史学概论》和田昌五、居建文编著的《历史学概论》。应该说,这3本教材,是20世纪80年代前期首批公开出版的史学概论类著作,因此具有很强的代表性。

(一)葛懋春、谢本书主编《历史科学概论》(简称葛本)的逻辑体系内涵

总体上看.葛本的逻辑结构是:历史科学的基本问题+唯物史观的具体运用+史料和史学的研究方法+中外史学史=历史科学概论。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绪论(修订时增写),总论该书的主旨问题,共7页,占全书(477页)比例为1.47%。

第二,历史科学的基本问题(第1章),主要解决什么是历史科学这一问题,共55页,占全书比例为11.53%,主要包括:历史、历史学、历史科学基本概念辨析,历史科学在认识对象、认识过程、认识经验上的主要特点,历史科学的作用,历史科学的革命性与科学性,历史科学工作者的基本素养等。

第三,唯物史观及其在历史研究中的具体运用(第2章至第9章),主要回答如何将唯物史观运用于历史研究中的理论和方法问题,共217页,占全书比例为45.49%,主要包括:唯物史观是唯一科学的历史观,科学分析社会基本矛盾,正确运用阶级分析方法,辩证考察人类历史的运动过程,民族和民族关系问题,关于历史人物的评价,批判地继承文化遗产,史论结合等。

第四,史料搜集与处理的知识和方法(第10章至第11章),主要说明如何搜集和处理文献史料和实物史料的问题,共50页,占全书比例为10.48%,主要包括:中国历史文献资料的情况简介及其搜集、鉴别、校勘的方法,考古学和历史研究等。

第五,中外史学史概述(第12章至第13章),主要论述从古代到近代中国以及欧美史学的发展情况,共111页,占全书比例为23.27%,主要包括:中国史学史概述,欧美史学史概述等。

第六,当代国外几种史学方法述评(第14章,修订时增写),主要介绍国外流行的几种史学方法,共37页,占全书比例为7.76%,主要包括:历史比较研究法,历史数量研究法,历史系统研究法等。

通过量化分析可见,葛本逻辑体系的最大特点是重温并强调唯物史观的基本理论,并强调在史学研究中运用唯物史观,即史学研究的理论指导问题。

(二)白寿彝主编《史学概论》(简称白本)的逻辑体系内涵

总体上看,白本的逻辑结构是:历史学基本问题+史学的内部问题(历史观+历史文献+历史编纂)+史学的外部联系(史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中国近现代史学史+史学当前的主要任务=史学概论。

第一,叙论(第1章),总论该书涉及到的历史学基本问题及其编写大意,共30页,占全书(426页)比例为7.04%,包括:历史、史料、史学基本概念辨析,史学遗产的批判继承,该书的编写大意等。

第二。史学的内部问题(第2章至第6章),主要论述历史观、历史文献、史书的编著、史书的体例、历史文学等属于史学内部结构的问题,共199页,占全书比例为46.71%,主要包括:历史观――史学的灵魂,主要以历史观中的重要问题来贯穿论述历史上各种不同的历史观点;历史文献――史学的基础,回顾了中国历史文献的发展历程和重要成就,并在论述中渗透了文献的搜集和整理的方法;历史编纂――史学的成果表达,包括:史书的体裁及编和著、史书的体例、历史写作文字方面的问题。

第三,史学的外部联系,即史学和其他学科的关系(第7章),着重论述了史学与科学、哲学、考古学、民族学、艺术、天文学、地质学等学科的关系问题,共50页,占全书比例为11.74%。

第四,中国近现代史学史(第8章至第9章),回顾和评述了近代以来中国史学发展情况和重要问题,共103页,占全书比例为24.18%,主要包括:近代史学,史学在中国的传播和发展等。

第五,史学当前的主要任务(第10章),在前文的基础上,探讨了当前史学工作面临的主要任务.指明史学发展方向,共44页,占全书比例为10.33%。主要包括:研究和进行历史教育,开阔视野,治史修史,不断提高史学水平;强大史学队伍,培养史学人才等。

通过量化分析可见,白本逻辑体系的最大特点是对中国近代史学史的概述,及对中国史学史脉络的把握。特别值得指出的是,新时期史学对中国近代史学史的关注和研究,应该说起自白寿彝主编的《史学概论》。现在看来,其初始倡导之功,殊为有益。

(三)田昌五、居建文编著《历史学概论》(简称田本)的逻辑体系内涵

总的来说,田本的逻辑结构是:历史学基本问题+历史研究的基本观点和方法(唯物史观的具体运用)+史学史+研究历史必备的资料和工具(文献学、考古学)=历史学概论。

第一,历史学基本问题(第1章),重点论述了历史学研究的对象和任务,共21页,占全书(245页)比例为8.57%,主要包括:历史学研究的对象,历史学研究的目的和任务等。

第二,历史研究的基本观点和方法即唯物史观及其在历史研究中的具体运用(第2章至第5章),主要论述唯物史观作为历史研究的基本观点和方法在历史研究中的具体运用,共162页,占全书比例为66.12%,主要包括:历史观的基本问题,这里分为两个问题:首先是两种历史观,主要论述了唯心史观和唯物史观的区别与联系问题及史论关系问题、党性与科学性的问题。其次是历史诸因素的相互关系,主要从唯物史观的角度重新阐述经济与政治、思想等因素的相互关系;阶级斗争的相关原理及其在历史研究中的运用(其中在论述阶级分析方法时,特别提到了历史的方法、逻辑的方法、辩证的方法、比较的方法);个人和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辩证地看待历史发展的统一性与多样性等。

第三,史学史即历史学的过去与现状(第6章),回顾和评述了中外史学发展的基本情况,共46页,占全书比例为18.78%,主要包括:中国的封建史学,着重论述了中国古代的历史哲学和史书的体裁问题;近代资产阶级史学,着重介绍了近代中国新史料的发现和梁启超与王国维的史学成就:现代史学,主要论述了和郭沫若的史学成就;历史学的现状和当前的任务,包括西方史学的发展情况和中国史学的现状与教训。

第四,研究历史必备的资料和工具(第7章),主要介绍历史研究中史料方面的相关知识。共16页,占全书比例为6.53%。主要包括:古文献资料及其相关的知识和史学与考古学(实物史料方面)。

通过量化分析可见,田本逻辑体系的最大特点是阐述历史研究的基本观点及研究方法,强调遵循唯物史观,运用唯物史观,重点强调了阶级斗争理论与方法。应该注意的是,田本与前述葛本的逻辑主色调虽同为唯物史观,但重点和导向却是不一样的:白本重史观,从历史学的基本问题人手强调唯物史观是唯一科学的历史观;田本重方法,强调运用唯物史观,就是要运用唯物辩证法。

综上,我们不难发现,这种综合模式的内在逻辑虽然都是“部分相加等于整体结构”,但是,各本所囊括的内容及各部分内容所占比例,因史家主体的认识差异,在用笔量上表现出很大不同;当然,在具体实践中,也因为操作性的问题难免存在各自无法克服的缺陷。对于这些问题,三本著作出版不久,就有学者毫不讳言地予以指出。比如,1984年,蒋大椿在《建设历史科学概论的有益探索――评介〈历史科学概论〉和〈史学概论〉》一文中就指出,虽然“从着手建设历史科学概论这门学科来看,两书(笔者注:葛本和白本)的首倡之功,应当得到充分的肯定”,但是两书还存在许多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努力解决,其中“历史科学概论的研究对象及其范围”是亟待明确的首要问题,因为“历史科学概论应是一门有自己特定研究对象和范围的专门学问”。又如,1985年,姜义华在《从(史学要论)到〈史学概论〉》一文中指出,葛本、田本和白本三书“最主要的问题看来就在于这几部著作内容稍嫌庞杂。它们几乎毫无例外地都想集历史哲学(历史唯物主义)、历史编纂学、史学史于一身,结果,反而使史学概论自身所要专门考察的问题被排挤或淹没了”。[q除了蒋大椿、姜义华指出的问题外,这种综合模式各部分之间的联系还显得不够紧密,尤其是缺乏一条贯穿始终的主线,对于谋求使“史学概论”成为一门独立的学问作用不大,只能起到史学教学概要和普及历史学学科知识的作用。

二、理论和方法模式

从理论和方法角度来建构史学概论的体系,我们将它简称为理论和方法模式。赵吉惠是这种模式的首倡者,赵著《历史学概论》(简称赵本)是该模式的实践成果。总体看,赵氏“历史学概论”意在从理论和方法的角度,概述历史学及其发展的主要方面和主要问题,因此,其逻辑结构就是:历史学基本问题+理论部分+方法部分=历史学概论。其具体表现为以下三方面。

第一,历史学基本问题(引言),总论历史学概论的研究对象与内容,共19页,占全书(347页)比例为5.48%,主要包括:历史、历史记录、历史学、历史学理论、历史学概论等基本概念辨析及《历史学概论》一书的主旨论述和历史教学与研究的意义及史学工作者的必备品质。

第二,理论部分(第1章至第8章),着重从理论角度来梳理史学发展历程和历史观方面的一些理论问题,共152页,占全书比例为43.80%,主要包括:一是从理论和方法角度概述中外史学的发展历程,分为三个小部分:中国封建旧史学的发生、发展与终结,历史上各种历史观的主要形态,中国历史科学的产生与初步发展;二是历史学与其他相关学科之关系;三是唯物史观在历史研究中的具体运用,主要论述了四个问题:历史发展的必然性与偶然性,历史发展的统一性与多样性,历史发展的动力,历史遗产的继承与批判。

第三,方法部分(第9章至第16章),主要论述史学研究和编纂的一些重要方法,包括:一是是史学方法论的根本指导原则;二是搜集、整理、运用史料的方法,史学研究方法,主要论述了6种.分为5章:三是阶级分析方法、历史比较研究方法、历史系统研究方法、历史计量研究方法;四是史著的体例与编纂方法(其中还特别提到了撰写史学论文的要求与方法)。

应当看到,赵本从理论与方法角度建构史学概论体系,以历史学的理论与方法为论述重心,这就抓住了史学概论的核心问题,使全书各部分之间有了更为紧密的内在逻辑联系。相对于葛本、白本而言,赵本的逻辑体系更为严密,所囊括内容的比例也更为合理。对此,时人何振东在《从几本(史学概论)看本学科的主要内容》一文中有过论述。他认为,与葛本、白本相比,赵本“将有关历史文献、史书的体例,以及中外史学的基本知识,均归纳到《中国封建旧史学的发生、发展与终结》和《历史上各种历史观的主要形态》这两章中”,“叙述时进行纵横交叉,有机结合,这样就显得概而不杂,丰而有序”,这样处理就显得很好。当时对此持肯定性意见的还有徐万发,他在《史学主体与(史学概论)研究对象》一文中指出,“赵本的处理是一种大胆的探索,‘从理论和方法的角度出发,对历史学的整体做比较概括地论述。’它自然而然地调正了‘史料与文献学、编纂学’等学科在史学概论中的位置,又从与理论、方法相关的世界观出发,处理了史学概论与史学史的关系”,全书“自成体系,有另辟蹊径之功”。

三、认识论模式

认识论模式,即以历史研究的主体认识活动为中心来建构史学概论体系,简称认识论模式。在20世纪80年代,从认识论角度来思考史学概论体系问题并付诸实践的,主要有吴泽主编的《史学概论》和姜义华、瞿林东、赵吉惠、马雪萍合著的《史学导论》。虽然如此,但还要注意的是,这两本书无论是在体系建构,还是在所囊括的内容等方面,都存在很大的不同。

(一)吴泽主编《史学概论》(简称吴本)的逻辑体系内涵

根据吴本“前言”和第1章“绪论”可知,作者试图以历史研究中的主体和客体(史家主体与史学客体)关系为主线来展开论述,从而确立史学概论体系的内在逻辑关系。因而作者将由此贯穿起来的内容归纳为:基础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知识三大部分。简单地表述吴本的逻辑结构是:史学概论=历史研究基础理论+历史研究基本方法+历史研究基本知识。从表面上看,吴本的结构与上面论述的综合模式似乎有一定的相似性,但是,其内在逻辑则是不同的。具体地说,其内在逻辑包括以下几方面。

首先,根据史学研究的根本任务是研究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这一规定性来说,回答人类历史的起点是什么?人类历史的变化发展是由什么决定的?人类社会是怎样变化发展的?其基本规律和特点是什么?这些最基本的理论问题,涉及到历史观这个根本问题,是历史研究的灵魂。只有唯物史观,才第一次真正科学地解答了这些问题。因此,唯物主义历史观就顺理成章地成为史学概论的一个重要课题。在作者看来,历史研究的基础理论主要是阐述唯物史观及其在具体历史研究中的运用。

其次,一次完整的历史研究过程,不仅包括研究者根据史料来分析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从中引出科学结论的过程,而且还包括研究者把科学结论写成史学著作的过程。而在这个过程中,史料作为历史研究的出发点,存在着分散、讹误的问题;科学结论的得出,存在着如何从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的问题;史学著作作为最终成果,存在着史学观点如何表述的问题。为此,研究者必须掌握搜集、鉴定和整理史料的方法,分析与综合、归纳与演绎、具体与抽象、逻辑和历史相统一的方法,以及编写史学论著的方法,正是历史研究的基本方法,也是史学概论研究的重点。

再次,在历史研究中,史学家不仅要用天文学、地理学、人类学、考古学、社会学以及某些自然科学的知识和方法来辅助历史研究,而且还要通过史学评论来了解现实对于史学的要求,通过研究史学的历史与现状来不断丰富史学概论,因此,这些史学与其他有关科学之间的关系、史学评论、史学的产生以及当今世界上各种史学流派等问题,都可看作是历史研究所必备的基本知识,以此来帮助研究者解决历史研究中主体和客体的矛盾。

吴本的史学认识论模式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

第一,绪论(第1章),总论史学概论的相关问题,共18页,占全书(398页)比例为4.52%。

第二,历史科学的基础理论(第3章),着重论述唯物史观的理论及其在历史研究中的具体运用,共36页,占全书比例为9.04%,主要包括:生产劳动是人类历史的起点和基础,历史上人类的共同体,人类历史发展的动力,人类历史的辩证运动(历史的统一性和多样性、历史的现象和本质、历史的必然性和偶然性、历史发展的渐变和突变、人类历史的螺旋式发展)。

第三,历史研究的基本方法(第4章至第6章),分为三个部分:一是论述了辩证逻辑的思维方法在历史研究中的运用,共40页,占全书比例为10.05%,主要包括:分析和综合研究法(将阶级分析法囊括其中),历史比较法,历史归纳法(演绎法),历史研究中的具体和抽象,历史方法和逻辑方法的统一(历史主义原则);二是史料和史料学,着重论述了史料学的相关问题,并介绍了处理史料的相关方法;三是历史编纂学,论述了史书的体裁、体例、表达等史学成果表达的方法问题。

第四,历史研究的基本知识(第2章、第7章至第9章),分为三个部分:一是中外史学的发展情况,主要包括:对史学的伟大变革(第2章),重点论述了唯物史观的产生与发展.以及史学在中国的传播和发展;国内外近现代史学流派述评(第9章),主要述评了梁启超、顾颉刚等中国近现代史学家的史学成就和美国计量历史学派、法国年鉴学派等国外近现代史学流派;二是史学和其他学科的关系(第7章),主要论述了史学和哲学、考古学、民族学、历史地理学、文学、自然科学等学科的关系问题;三是史学评论(第8章),主要论述了史学评论的性质、标准、作用问题。

第五,史学发展和史学工作者的修养(第10章),立足现实变化对史学发展的新要求,论述了史学工作者的修养问题,共14页,占全书比例为3.52%。

从总体上看,吴本建构史学概论体系是从史学认识论角度来思考的,他们看到了历史研究中主体和客体的矛盾,但是从其逻辑进程以及它所囊括的内容来看,他们并没有紧紧抓住历史认识论这一重大问题展开论述,只能说是初步体现了作者试图从史学认识论角度来建构史学概论的一些思考。即便如此,与前述葛本、白本、田本相比,吴本从史学认识论角度所构建的“史学概论=历史研究基础理论+历史研究基本方法+历史研究基本知识”的逻辑体系还是很有特点的。对此,研究者肖马曾经有比较中肯的评价,他说,吴本的“第一个特点是系统性、逻辑性强。全书共分十章,无论横观、纵观,在内容上都是完整的有机联系,而不是生硬拼合”。

(二)姜义华、瞿林东、赵吉惠和马雪萍合著的《史学导论》(简称姜本)的逻辑体系内涵

其实,早在20年代80年代之初,姜义华就对史学概论体系进行了思考,并撰文论述了他对于史学概论体系的设想。他的这一设想,后来大体上体现在他与瞿林东等学者合著的《史学导论》之中。

姜义华在《用现代思维科学武装历史研究工作――论史学概论的核心与时代使命》一文中,意在利用现代思维科学与现代科学方法论的丰硕成果,从认识论和方法论的角度来构建史学概论体系。他结合现代思维科学的成就,认为“历史研究活动,是一种三级思维活动”,即“历史研究活动乃是认识主体(历史学家)经由中介质(历史资料)与认识客体(历史实际)在实践基础上能动的统一”;“一个正确的历史认识的获得,大体上得经历‘感性’、‘知性’、‘理性’这样几个必要的阶段”,同时,历史认识活动的这些特性,还决定了历史著作的编纂不可能直接反映历史实际及历史认识无法在实践中得到检验的问题,因此,他认为必须在的指导下建立科学的历史认识论。这些观点,在《史学导论》一书中打下了深深的思想烙印,结合这篇文章,有利于我们理解姜本的逻辑结构。

第一,史学导论研究的对象与任务(引言),论述史学概论的相关问题,共3页,占全书(349页)比例为0.86%。

第二,历史学的发展历程及其社会功能与科学地位(绪论),共81页,占全书比例为23.21%,主要包括:历史意识的产生和历史学的形成,意在论述中外史学由传说到科学史学的发展历程;历史学的社会功能,主要论述了历史学在人类认识活动和人类社会实践活动中的作用;历史学在科学发展中的地位,鉴于一切科学都是历史科学,历史学的科学功能就表现为对其他学科的发展具有推动作用。

第三,历史认识的基本特征(第1章),意在从历史认识论的高度对历史认识的基本特征和主要过程进行总体分析,共63页,占全书比例为18.05%,主要包括:历史认识活动的结构与过程,即主要论述了历史认识的三级能动统一结构和历史认识的感性、知性与理性认知过程的问题;历史思维的方式与范同,即主要论述了历史思维中的形象思维、逻辑思维与直觉思维和微观、中观、宏观的历史考察的问题:历史认识的真理性及其检验,即主要论述历史真理的相对性与绝对性和历史认识的真理性在史料、科学认识总体及社会实践三个层面上的检验问题。

第四,研究历史的主要方法(第2章),主要论述了一些研究历史的具体方法,共57页,占全书比例为16.33%,主要包括:历史事实还原的方法即史料搜集、辨析与抉择的方法和史实编次与排列的方法:历史过程分析与解释的方法,主要论述了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历史分析和逻辑分析、结构分析和阶级分析、整体研究(系统分析)和跨学科研究及历史心理研究方法;历史的比较研究。

第五。历史本体与历史规律的探究(第3章),在回顾古今中外史学家对历史本体与历史规律即历史本质追寻的基础上,着重论述对历史本质的认识,共45页,占全书比例为12.90%。

第六.历史研究成果的社会表现形态(第4章),意在论述历史学著作及其内容、形式和要求的问题.共52页,占全书比例为14.90%,主要包括:历史研究成果的社会性与多样性,主要论述历史撰述和历史编撰构架的多样性与多层次性问题;历史撰述的根本原则与不同要求,主要论述历史撰述中的客观主义、先验主义倾向与信史原则的问题、历史主义与当代意识的问题和语言表述的美学要求的问题。

第七,历史学家的素养与时代使命(第5章),意在论述历史学家的相关问题,共48页,占全书比例为13.75%,主要包括:历史学家的优良传统与现代素养,主要论述历史学家的知识结构与研究能力和历史学家的社会责任与献身精神方面的问题;历史学家的个体与群体研究;历史科学的时代使命。

综上,虽然姜本与姜义华最初在论文中表露的设想有些不同,但是,姜本所体现的史学概论体系的主旨与姜义华早先的设想还是一致的。这不仅体现了著者对历史认识论问题的重视,力图以历史认识论为主线来建构自己的逻辑体系,而且还通过这一逻辑关系使姜本的各部分内容之间有了较强的逻辑联系,使全书成为一个密不可分的有机整体。还要指出的是,后来姜本分别于2003年和2010年进行了修订,但是,对比三个版本来看,全书的史学概论体系框架并没有发生很大变化。正如赵梅春在评论2003年的修订本时所指出的,“全书各章以历史认识活动为主线,将历史认识、史学方法、对历史本体及其发展规律的探索、史学成果的社会表现形态及历史认识主体自身的素质作为历史认识活动的几个必要环节并将其作为一个统一的整体进行论述,形成了一个较为系统的理论体系”。应该说,赵文的评论比较如实地勾勒出姜本的亮点和特色。特别要指出的是,由于在中国史学界坚持唯物史观、运用唯物史观,是一条原则和常识,因此,姜著同类似著作的明显差异是,不再在唯物史观问题上大费笔墨。

四、史学理论体系模式

所谓历史学理论体系模式,是指部分学者从历史学理论体系建构角度出发,把史学概论作为建构历史学理论体系的基本内容。在20世纪80年代,有历史学者提出了许多相关设想,但在当时将其付诸实践的却只有李振宏所著《历史学的理论与方法》一书,这在当时无疑是具有史学理论探索勇气的。

李振宏在其1986年发表的《关于史学理论与史学概论的初步意见》一文基础上,在《历史学的理论与方法》中进一步提出史学本体论、历史认识论和史学方法论三者构成完整的史学理论体系观点,即史学理论=史学本体论+历史认识论+史学方法论=历史学的理论体系。在他看来,“史学本体论,是对史学研究活动进行本体论反思的理论产物,它把人们的史学研究实践作为一种‘存在’去研究,弄清这一人类认识活动的目的、性质及其意义,从本体论的角度回答‘什么是历史科学’的问题,规定整个史学认识活动的方向和任务,对整个历史学科的发展起指导作用;历史认识论,是对史学研究成果作知识性反思的理论产物,它集中回答历史知识如何形成、何以可能的问题,即要研究历史知识的性质。……史学方法论,是对史学研究的经验程序、思想方法、研究途径进行反思的理论产物,是对史学研究的思维活动程序作抽象化、形式化、相对固定化的研究,它解决历史认识手段、方法、途径的合理性、科学性问题,为如何获得正确的历史认识提供方法论指导”。㈣由此,李振宏按照他所界定的史学本体论、历史认识论、史学方法论构成的结构体系,安排了《历史学理论与方法》一书的逻辑体系。

第一,绪论,总论该书的写作主旨,共8页,占全书(447页)比例为1.79%。

第二,史学本体论(第1章至第7章),集中回答了“什么是历史科学”的问题,意在对史学本体进行整体性和理论性认识,共144页,占全书比例为32.21%,主要包括:历史是什么,主要论述了历史的定义、人类历史活动的特征、历史的客观规律性及其争议等问题;历史学是科学的根据:历史科学的特性和任务;历史科学内部的学科结构,主要介绍了通史、专门史、史学理论、历史编纂学、史料学、史学评论等等历史学内部各学科的情况,并进一步论述了诸学科间的相互关系;历史科学与一般社会科学,着重论述了史学和政治经济学、文学、考古学、历史地理学、目录学的关系问题,意在加以借鉴;历史科学的现实性品格,即史学与现实的关系问题;历史科学的理论方法论基础,即唯物史观的相关问题,主要论述了唯物史观的创立与完善及其原理指导历史研究的方法论原则。

第三,历史认识论(第8章至第12章),集中论述了历史认识的相关问题,意在加强史学界对历史研究主体问题的重视,共116页,占全书比例为25.95%,主要包括:历史学家的主体意识,主要论述了主体意识的结构、主体意识在历史认识中的渗透、主体意识的社会性、增强历史认识中的主体意识等问题;历史认识中的客体范畴,主要从历史认识角度论述了历史存在、历史客体、史料客体的相关问题及后二者对主体的影响;历史认识的一般形式,着重论述了考实性认识、抽象性认识、价值性认识及其相互关系;历史再认识及其推动因素;历史认识的检验。

第四,史学方法论(第13章至第20章),主要论述了进行历史研究的一些方法问题,意在为取得正确的历史认识提供方法论的指导,共179页,占全书比例为40.05%,主要包括:相互作用思想及其方法论意义,史学研究中的历史主义原则,阶级分析方法,历史人物评价的理论和方法,民族关系史研究的理论和方法,文化史研究的理论和方法,历史比较研究的理论和方法,运用史料的理论与方法。

篇4

关键词:语义学 训诂学 意义

首先看训诂学是不是语义学,或者是多大程度上的语义学。从训诂学与语义学相联系的角度来看,训诂学界定义训诂学时,将其与训诂对象联系起来的定义同样非常丰富。有的学者直言不讳地指出训诂学就是语义学。周大璞先生直言:“训诂学研究语义。训诂学就是语义学。”“训诂学的研究对象是词义和词义系统,它的首要任务就是研究语义发展演变的规律。”

其他的诸多学者并未将语义学与训诂学等同起来,或多或少都有着限定或者委婉的讲法。齐佩先生认为训诂学是研究我国古代语言和文字的意义的一种专门学术,他称其为古语义学。陆宗达、王宁两位学者认为训诂学对象是古代文献语言(即古代书面语言)的词义,主要任务是研究古代语词的形式(形、音)和内容(义)结合的规律以及词义本身的内在规律。白兆麟认为训诂学是以古代书面语言的训诂为研究对象,以语义学主要研究内容的一门独立学科。而综合性和实用性是这门学科的两大特征。而且他认为训诂学是汉语言学科的应用学科。张永言认为科学系统来说,训诂学可以说是语文学的一个部门,是主要从语义的角度来研究古代文献的一门学科。它跟语文学的各个部门(如文字学,校勘学)和语言学的各个分科(如词汇学,音韵学,语法学,修辞学)以及其他一些人文学科(如历史学,考古学,民族学)都有密切的联系。从以上和意义相联系的各种较典型的对训诂学的释义来讲,大家更多的是语义的角度和语义的重心来诠释训诂学的对象和任务,并不倾向于将其与语义学等同。

对语义学的定位最具有代表性的学者当属贾彦德先生,他从研究角度和研究范畴将语义学分为语言学的语义学、逻辑学的语义学、哲学的语义学,将其从时间跨度上分为语文学时期、传统语义学和现代语义学时期,但是贾先生亦没有直接说明语义学分期的重心,只是说:“我国语文学时期的语义研究叫做训诂学。”而我们探讨的语义学在语言学的语义学下展开后,就牵涉到语义学的概念本身定称的由来。语义学这一学术出现最早是在19世纪末,距离今天也就一百多年的历史。语义学理论的产生,亦是由西方引入我国。它在发展过程中借用了传统的语义学时期的成果并在此基础上有所延伸,逐渐形成传统语义学与现代语义学。这两种语义学各有侧重,但已经直接地使用了语义学的概念了。所以在此种语言发展环境下来探索训诂学是语义学的合理性,就有许多需要商榷的地方。

首先,训诂学是经由汉语本体的语言产生与发展的实际而产生的学科。我们无法忽略其在汉语语文学时期作出的具体的应用性的语言工作而将其生硬地统筹在语义学的概念下。这种简单的时间划分下的统摄很可能引起训诂学不服语义学的水土。

其次,语义学本身定位不明,语言学家存有争议的是迄今为止,还没有人对语义学作出一个令人满意的概述。这种概述其实就是学科定位,因为直到今天,语义学仍旧与词义学、语用学等学科有着扯不明白的交叉部分。即使到了现代语义学的语境下,出现了众多语义流派和其拥有的理论类别,我们也很难将训诂学统筹于其中任何一个门类之下,就像黎千驹先生分析这个问题时问道:如果将训诂学当做语义学,那么此语义学是结构语义学还是解释语义学,抑或是生成语义学,或者兼而有之?人们不得而知。也就是语义学自身定位不明则很难将训诂学简单地归于其学科之下。

再者,如果训诂学是语义学,那按照学科的系统性,训诂学应该与语义学的学科体系基本一致。而实际上两者的区别又是十分明显,即使在语义学自身未明的情况下,这种分别也是显而易见的。两者除了核心部分的类似之处,还是具有差别的,训诂学核心研究词义,但是是在汉语言语境下展开,其采用的方法是紧紧围绕着汉语字词间的形音义原则。语义学研究词义则注重词的类别以及词内部发展的规律,或者说特别是现代语义学注重予以理论的创新和发展,训诂学注重解释语言的实际应用工作。许嘉璐先生对此有着细致的阐述,他有四点总结:“一,词\语义学只研究词\语,训诂学则否;二,词\语义学是纯理论之学,训诂学则否;三,词\语义学研究意义的来源与历史,训诂学则否;四,词\语义学研究意义的引申规律,就是我刚才说的那种超越文本、超越语境的演变规律,训诂学则否。”贾彦德先生就指出训诂学只着眼于古代的书面语,目的也只限于注释古书,还不是关于语义学的独立、全面、系统的研究,还没提出什么语义学方面的理论。所以不能拿训诂学的核心来标榜训诂学的全部,要客观实际地看待训诂学与语义学之间的方方面面。

实际上,立足于汉语丰富的语言和文化,训诂学本身的发展是很稳健的,即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理论方法,又产生一系列重大丰富的成果。总的来说,训诂学还是很成熟的一门学科。作为积淀已久的成熟学科,训诂学对语义学有着许多现实和潜在的借鉴作用。

首先,训诂学孕育了最初的汉语语义研究,取得词义、句义、篇章义理阐释方面的重大成果。汉代注经之后,很多经典文献的注释成果都形成文字得以流传。甚至为了更好的释义经典,汉代经学家编成了《尔雅》、《方言》、《说文解字》等具有字词典性质的工具书。难能可贵的是这些书籍之中已经初步地探索和尝试了词义关系的系联和词义系统的深掘工作。这种潜意识的学术工作已经有着语义学理论研究的萌芽。而训诂学随着后来学者的沿袭又不断突破,到了今天已经积累了十分浩大的语义研究资源库,这些文献资源不仅对研究古代汉语语义和汉语语义的演变极为重要,对我们研究语义学的理论和方法也很有帮助。

其次,训诂学综合地运用了许多相关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来辅助研究,这种学科发展的思路值得语义学借鉴。训诂学从来不排斥任何可行性的方案,而且训诂对象本身所具有的历史的跨度和遥远的存在决定着其与众多语言和非语言的学科有着实质性关联,它必须依靠许多其他学科的成果才能维持发展,训诂学从来都不是孤立地发展,它具有综合的特点。语义学的发展思路也是越来越倾向于走向开放,特别是现代语义学的发展,本身的进程就是证明,从结构语义学到功能语义学,就是语义学理论是内部深掘辐射到语言的探索过程。如果说这是语义学发展的必然规律,那训诂学无疑为其作出了一个好的典型。

再者,在实践层面上一定要注重务实与务虚的结合。语义学是一门理论学科,训诂学则两者并重,从而能最终走向好的应用的途径。训诂学的产生是由解经而起,或者其最初目的就是为了实用而存在的。而这种在实践的基础上形成的理论则即接地气又极易得以验证和及时的修正。而且能够更快更好地用于指导实践的进一步发展。训诂学没有在一开始就形成宏大的理论以期达到迅速指导实践的目的,它一直是在发展中充分利用各学科成果来形成自身特色的一套行之有效的思想和方法。这种理论与实践齐头并进的局面,非常好地支撑了训诂学长期稳健地发展。语义学虽说是一门理论学科,但在操作层面上离不开实践的检验和证实。也只有正确的语义学的理论才能指导语义学长期有效的进步,在这一点上,语义学可以充分借鉴训诂学的思路及成果来促进自身进步。

参考文献

1.贾彦德《汉语语义学》 北京大学出版社

2.潘尔尧《训诂学和语义学》惠阳师专学报1984第1期

3.黎千驹《现代训诂学导论》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

篇5

关键词:教学论;历史自觉;教学论史;实践转向;理论创新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841(2013)03-0063-06

迎着践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浪潮,面对学校教育中层出不穷的教学问题,学人们大声疾呼,教学论研究应该“转向”并“回归”教学实践,使教学理论“走下去”[1],只有实践才是理论创新和学科发展的“根基”与“原点”。[2]教学论作为兼具理论性和实践性的学科,研究者当然应该积极投身教学实践、有效回应实践中的教学问题,构建具有时代感和针对性的教学理论体系,而非关在象牙塔的书斋里“六经注我、我注六经”。教学论研究的实践转向为教学理论创新奠定了基础,教学理论创新又引领着教学论研究的实践转向。然而,教学论研究应该以怎样的方式“转向”和“回归”实践?教学论研究者应通过何种途径使理论向着实践“走下去”?换言之,人们在教学论研究中能否脱离已有的理论成果和实践成就而纯粹基于当下实践中的经验或现象?黑格尔曾经告诫到,在社会科学研究中,不能脱离学科发展历程中已有的思想和成就,他以哲学研究为例,提出“哲学就是哲学史”[3]。

借用黑格尔的著名论断及其思想,在一定意义上,“教学论就是教学论史”[4],尤其是在强调“回归”教学实践的今天,教学论研究(包括教学理论研究和教学实践研究)尤其不能脱离教学论史,两者无法彻底分开。从学科建设的角度而言,教学论研究者不仅要适应学科建设的内在需要和教学实践的发展方向,也需要顺应国内外教学理论研究的演进逻辑和趋势走向,对教学论发展的历史轨迹持有清醒的认识,具有一种学科建设的历史自觉意识;从研究者个体的角度来说,数学研究者不了解数学史不会妨碍他成为一名卓越的数学家,但教学论研究不同,其关注的是人生命发展的根本性问题,这些问题内容的丰富和复杂正是在教学历史发展过程中展开的。教学论研究者只有与以往的教学论学人进行不断的“对话”,才能真正进入这些问题并对它们作出自己的解答。对教学论史一无所知,一来就大胆提出一整套“自己观点”的“教学论研究者”,难以真正进入教学论研究的殿堂。[5]只有站在时代的高度,具有历史的胸怀与国际的视野,研究者才能明了和把握教学论的发展方向,贡献自己的力量。

因此,要深化教学论研究,必须具有强烈的历史感,在遵循历史规律的基础上选择教学论实践转向和理论创新的发展道路。那么,在历史自觉的意义上,“教学论就是教学论史”的意蕴到底是什么?其价值何在?是否能够脱离教学论史而进行专业的教学论研究?并以教学论的立场和方式面向教学实践?能否离开教学论史而实现理论体系的创新?本文将深入分析并努力解答这些问题,以期在教学论研究回归实践、创新理论的过程中,人们能够切实推动教学实践和教学理论的持续发展,而不至于脱离历史、矫枉过正。

一、“教学论就是教学论史”的意蕴

所谓“教学论史”,顾名思义,是指对教学论这门学科发展历程的探讨。它通过剖析历史上教学实践和教学理论的产生以及变革过程,探寻教学论研究的历史发展规律,为当下的研究提供借鉴。教学论是教学论史的总结,教学论史是教学论的展开。教学论史实际上是积累教学知识和学说的一种方式,它与教学论的发展有着天然联系:一方面,教学论的发展要基于以往研究者所提出的问题和积累的成果。翻阅教学论经典著作,无论是中国的《学记》或是外国的《大教学论》,会发现当下关注和研讨的教学问题并没有完全超出这些经典教学论著所涉及的范畴,教学论研究的对象都是教学论史中“相似的问题和相继的问题”[6];另一方面,教学论史研究无法脱离对教学论的整体思考及其具体教学问题的考察。对教学论史的梳理和阐释要以研究者的教学理念作为参照系,需要不断借鉴教学论的已有研究成果。因为教学“相当忠实地重视人类的历史过程;无论是历史的兴盛时期,还是衰败时期;无论是历史的进步时期,还是失望时期i也无论是历史的和谐时期还是冲突时期。”[7]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教学论史的研究,不是为了发思古之幽情,不再局限于一般意义上的“史”,它同时也是教学论的研究,是将论、史和现状相结合的探索,主要是为了现在。到了一定层面,对教学论史的梳理和阐释实际上已同教学论研究的阐发难以隔离,最终达成两者的整合与统一。因此,“教学论就是教学论史”强调教学论研究中以“思想”呈现的“理论和实践”同“历史”之间的内在联系,即教学论是历史性的教学思想,而教学论史则是教学思想的历史。

教学论是由研究者在对教学实践的探索中和教学观念的构建中形成的理论体系,研究者自身的思维特征、关注的教学问题、继承的教学传统、生活的社会年代等都会对其提出的教学理论产生深远的影响。研究者个体对所处时代教学现象和问题的思考与探究,同历史上已有的教学思想、所处时代的教学思潮密不可分。从古至今的教学论研究者,都是在以时代的名义阐发个体的教学思想,同时以个体的身份讲述时代的教学思想。因此,教学论研究是以“时代性的内容、民族性的形式以及个体性的风格”[8]去探索人类社会中的教学问题,总是以一种历史性的教学思想形态而存在。从这一意义上而言,由教学思想所构成的教学论史,就是教学思想的历史。在这一历史当中,不同时代的教学论研究者在其学说中展现了历史性的教学思想及其所思考和探索的教学问题,推动着各类教学实践不断发展、各种教学思想相互碰撞,并呈现了理论形态的教学研究成果,从而构成了教学论持续发展的基石。每个时代的教学论研究,都必须建立在这些基石之上;否则,无论是普通学者还是学界大师都无法在教学论研究的道路上前行和攀登。

虽然中国近现代教学论的发展与引进西方的教学论分不开,但在研究当下中国的教学问题时,“那种认为中国古代缺乏系统的教学原理的观点”,完全照搬西方教学论的思想、或打算在教学实践研究中丢掉“历史包袱”和“理论负担”、一味“创新立异”的“雄心壮志”,是站不住脚的,因为“中国古代教学思想在学校教育类型逐渐多样化、层次结构日益复杂化的长期教学实践中,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备的教学论体系。”[9]“我国教学论遗产是非常丰富的。先秦诸子百家之言、《学记》和‘朱子读书法’等等之中所蕴藏的教学论思想,有许多是非常精辟的,至今仍放射出智慧的光辉。”[10]因此,如果刻意忽视或脱离这些传统教学思想,便难以真正掌握并有效解决当下的教学实践问题。研究教学实践的过程,也是与传统教学论思想不断“对话”的过程。

教学论史作为“教学思想的历史”,在发展历程中,任何一类教学论学说都不是某个研究者的“自圆其说”,而是同一时代或不同历史时期教学论研究者之间的“交流”和“对话”,其基础则是理解和掌握历史上已有的教学思想。对教学现象或问题的研究如果脱离教学论已有的历史经验和研究成果,就会因为缺乏教学论史的根基,而误将某种教学理论视为能够解答所有教学问题的绝对真理,甚至把一些早已被时代和实践所抛弃的学说,当作新颖的教学论知识。因此,在研究教学问题时,以“教学思想的历史”中“历史性的教学思想”为背景或参照系,便是不可或缺的前提。就当代中国教学理论与教学实践的发展而言,从根本上来说乃是中国教学论史长期发展的必然结果,中国教学论研究的科学化发展绝不是、也不可能是全方位的西方化,而只能是对多元的历史传统和外来文化,做一番符合时代要求的历史选择与文化重构。因此,应正确认识到“教学思想的历史”中内在的历史根据和源头活水,这种意识就是教学论研究者的历史自觉。

就教学论中的专业概念和术语而言,某一“概念的历史并不总是,也不全是这个观念的逐步完善的历史以及它的合理性不断增加、它的抽象化渐进的历史,而是这个概念的多种多样的构成和有效范围的历史,这个概念的逐渐演变成为使用规律的历史”。尽管人们会分析、使用各种教学论概念,但对于专业性的教学论研究者和普通的教学研究者是不同的。在前者眼中,这些概念中积淀着丰富的教学论史,是教学论研究的基本元素;而对后者来说,教学论概念仅仅是教学研究中的词条而已。以对“教学”的界定为例,在普通的教学研究中,只是一个确定的“定义”和“结论”;在专业性的教学论研究中,研究者往往是在古今中外的视野与比较中思考和把握这一概念,“教学”既不是给定的“定义”也并非固化的“结论”,由此才成为各个时代研究者批判反思和创新发展的对象,从而提出了各种富有时代精神和文化气息的“教学”定义。人们在阅读缺乏专业性的“教学论”著作时,通常会发现一种惊人的相似性,即其论点是“独到的”,论据却是“教条的”,论证则是“独白的”。之所以如此,就在于作者不了解教学思想的历史,缺少自觉的历史意识和坚实的研究基础。因此,深入理解并正确把握“历史性的教学思想”和“教学思想的历史”之间的关系,从而将教学论史作为教学论研究的基石,就显得特别重要。

二、教学论研究实践转向的历史自觉

以历史自觉的方式转向并回归教学实践,是以掌握已有的教学思想和理论为前提。在教学论研究中,“理论”并不是枯燥的条文和现成的结论,而是由历史性的教学理念和教学实践所升华而构成的思想体系。现代科学和现代哲学提出了一种共同的说法,即“实践渗透理论”、“实践负载理论”、“没有中性的实践”、“实践总是被理论‘污染’”等[11]。这就是说,教学论研究者怎样认识教学实践、看到怎样的教学实践、如何要求教学实践、期待怎样的教学实践、将把当下实然的教学实践变成何种可能的教学实践、如何评价变革后的教学实践,都离不开教学论史中已有的教学理论。因此,研究者在研究和变革教学实践的过程中应该明白,正在从事的实践探索“渗透”和“负载”着什么样的教学理论?是一种拥有深厚文化历史积淀的理论,还是某种“时髦”的、或“过时”的甚至“偏狭”的教学理论?

教学作为一种培育人的生命成长与发展的特殊交往活动,是随着历史和时代的推移不断生成。[12]当下的教学实践固然是历史的积淀,但对于缺乏历史自觉的研究者来说,当下的教学实践可能只有未来没有过去,或者只明白教学有历史,但是教学的历史在他们头脑中仅是一个概念,与当下的教学实践并没有联系。这种研究者发展到了极致,便成为关注于“当下”教学实践的“教学专家”,而算不上严格意义上的专业的教学论研究者。教学论研究毕竟不是局限于“当下”教学实践的研究,当然也不是专注于“过去”教学实践或教学理论的研究,而是作为历史和现实连续体的教学实践与教学理论的研究。“历史”和“当下”在教学论研究中并非截然对立,因为教学论“历史的知识是关于心灵在过去曾经做过什么事的知识,同时它也是在重做这件事,过去的永存性就活动在现在之中。”[13]教学论如果缺乏“教学思想的历史”,其本身便难以成立,研究者不仅无从了解教学论的过去,更无法在前任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教学论建设和发展的水平,从而有效推进实践研究。

研究者主要是通过教学经验与教学理论两种方式观察、理解和探究教学实践。教学经验作为教学实践与教学理论的中介,教学理论是对教学经验的提升,通过教学理论探索教学实践,两者之间总是保持一定的距离。正是这种“距离”的存在,教学理论研究才能超越表象思维和形式推理,从而全面地洞察教学实践、深层地反思教学实践、理性地剖析教学实践、有效地引导和变革教学实践。因此,当前人们对教学论研究“脱离实践”的批评是必要的和重要的。但是,人们通常忽视了教学论研究到底以何种方式“面向”并“回归”实践,换言之,究竟是以教学经验的方式还是以教学理论的方式转向实践。部分研究者甚至对教学实践研究持有一种误解,即以探究教学实践之名,往往只局限在“经验”或“表象”,而非教学论的层次上提出、思考和解答教学问题,并冠之以“叙事研究”或“行动研究”的名号。这种缺乏批判反思的“经验研究”或“实证研究”,缺少深厚的教学理论基础和扎实的教学理论探究,把教学实践研究变成“调研(实验)数据的堆砌”或“教学(经验)案例的总和”,[14]因而无法对教学实践做出应有的理论把握与提升,将实践与理论、现状与历史相对立,刻意限定研究的视野与范畴,就“实践”论“实践”。

例如,当前我国教学论学界正积极呼吁开展“有中国特色、中国气派、中国风格的”学术研究[15],这对于突出教学论研究的中国本土特色与文化具有重要意义。但有研究者将“中国特色、中国气派、中国风格的”教学论研究狭义地理解为继承中国的传统教学思想、关注中国特有的教学问题。“中国不是孤立的中国,不是地球中的孤岛。”[16]实际上,当人们从国内外教学论史的视野看待这一问题时,便会感受到“中国特有的教学问题”实际上是当前中国所面对的世界性教学问题,以及研究者以何种方式解决世界性教学问题,而并非地域意义上在中国的教学实践场域中所发生和存在的问题。因此,教学论研究的实践转向一方面要强调教学思想有效转化为教学实践,另一方面也应重视教学实践积极向教学思想趋近。因为教学思想对于人们观察和解释教学实践问题、理解和变革教学实践方法,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价值。“中国特色、中国气派、中国风格的”当代中国教学论研究,不只是要实践地“面向”世界、现代化和未来,更要以理论的方式“面向”世界、现代化和未来,从而在教学论研究历史自觉的意义上反映和表达中国教学实践的传统与特色,塑造并引导中国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未来。

三、教学论研究理论创新的历史自觉

教学理论是教学论的构成与实体,其生命强度和发展趋势事关教学论学科的生死存亡。但在当前,随着教学实践工作者和研究者“反理论倾向”的露头,教学理论无用论甚嚣尘上,教学理论的生存空间受到空前挤压,生存危机接连浮现。有学人分析指出,教育教学理论正处于“萎缩、退化”之势。[17]在这一“危机”下,为满足社会发展和学校教育的需要,教学论研究者胸怀历史、立足实践,切实推进教学理论创新就显得尤为急迫和重要。教学理论的创新需要两个重要条件:一是获取丰富的教学理论资源;二是发现教学理论中存在的矛盾。只有获取相应的教学理论资源,才有可能发现其中存在的理论矛盾;而发现了已有教学理论中的矛盾,才能优化并合理运用相应的理论资源。正是在获取教学理论资源和发现教学理论矛盾的双重互动中,教学理论的创新才能得以实现。

(一)以理论的方式探索教学问题

实现教学理论的创新,教学论研究者必须首先以理论的方式洞察并剖析所处时代的教学问题。学校教育充满着错综复杂的教学问题,涉及教学制度、教学政策、教学领导、教学目的、教学价值、教学模式等不同领域。虽然侧重点不同,但都属于促进人的生命成长与发展的教学问题,既不能仅仅凭借某个教学工作者或研究者的“经验”、“思考”或“独创”来解答,也不能只依靠“调研(实验)数据的堆砌”与“教学(经验)案例的总和”来论证,而是需要以建立在通晓教学思想的历史和成就基础上的教学理论思维为基础,才能在历史自觉的层面上达到对当代教学问题的全面洞察、深层把握、批判反思和有效变革。离开以“教学思想的历史”为基石的教学理论“创新”,既经受不住“教学思想的历史”的追问,也难以接受所处时代教学实践问题的考验。

(二)掌握教学理论的内外部冲突

教学理论创新,还需要教学论研究者在对所处时代教学问题的理解和把握时,一方面重视教学理论与教学实践之间的外部冲突,另一方面深刻掌握各种教学理论之间的内部冲突。由于教学论研究者身处不同的社会文化、继承不同的教学传统、面对不同的教学情境,这些差异较大甚至是截然相反的背景或导向,通过研究者对教学实践和已有理论成果的研究,构成各种理论形态的教学论学说,进而成为人们观察和思考教学实践的教学理论。例如,教学论研究者在探讨基础教育改革中的“教学启发”、“教学对话”等主题时,无法回避西方自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到夸美纽斯、洛克、卢梭再到康德、赫尔巴特、杜威等人的教学思想。一个中国学者研究这些问题时,不仅要重视国外经典的教学理论和学说,更无法回避从孔孟、老庄、朱熹到程端礼、朱孔文、俞子夷、陶行知等学人的教学思想。离开对这些教学理论资源的关注和反思,就难以深刻地提出和研究教学问题,更谈不上教学理论的创新。

(三)化解教学理论资源中的矛盾

在把握教学论研究内外部冲突的基础之上,研究者应“从内向外看,由下往上看”[18],发现教学理论中存在的矛盾,以新的理论去突破和解决存在的矛盾,正是在不断发现和扬弃教学理论矛盾的过程中,教学论得以持续发展。忽视教学理论资源中的矛盾,缺少教学论史的深厚积淀,教学理论创新将始终是纸上谈兵。当然,发现和把握教学理论资源中的矛盾无法一蹴而就,研究者不仅需要长期艰辛的教学文献积累,更需要灵活扎实的教学创新思维和能力。比如,布鲁纳在继承杜威教学思想的过程中,客观地扬弃了杜威建立在“做中学”基础上的实用主义教学理论中存在的矛盾,诸如缺乏系统性、过于生活化等,根据当时美国社会发展和教学实践的新形势,构建了结构主义教学理论。在教学论史的意义上,正是由于布鲁纳在批判继承的基础上获取了杜威教学论的理论资源,真实地发现了其中的理论矛盾,并以变革教学现状的历史自觉面向教学实践,才提出了一套具有特定历史意义的结构主义教学论学说。

综上所述,要使教学论研究保持必要的实践张力与理论动力,必须将“教学思想的历史”纳入研究视域。因此,倡导教学论研究的“历史自觉”以及“教学论就是教学论史”,并非刻意标新立异,也不是反对教学论研究“回归”实践、实现理论创新,更非把教学论归结为教学论发展的历史或把教学论研究限定为对教学论发展历程的探索。其真实意蕴,是坚持教学论研究的历史自觉,避免将教学论研究(尤其是教学实践研究)与教学论史研究相互割裂,将传统经典教学思想有效地纳入当代教学论的研究范畴,从而在教学论研究的“历史”同“理论与实践”之间,建立起一种互动对话机制和思想交流平台。“教学论就是教学论史”这个命题的真正价值,并不是要刻意凸显或夸大教学论史在教学论研究中的地位,更不是要以研究教学论史替代对当代教学实践问题、现象及其规律的探索,而是强调在教学论研究逐渐转向实践并积极创新本土教学理论的时代背景下,应避免将教学理论误认为教育家教学思想的罗列、教学文本的堆砌以及教学经验的总和。教学论研究的生命力,源于在教学论史的基础上,通过对教学实践的深入探究,不断丰富和创新教学理论。因此,只有理解和把握“教学论就是教学论史”的真实意蕴与核心价值,才能实现以教学论历史自觉的方式面向和创新教学实践与教学理论。这种研究转向,要求从事教学论研究的学人深长思之、谨慎行之,在思想上悬置对域外流行教学思潮或研究模式的盲目崇拜,在实践研究中合理运用科学方法,避免对“实证”、“数据”、“经验”和“案例”的痴迷,让自己置身教学发展的历史情境之中,从历史源头开始,顺流而下,按照中西传统教学思想的内在理路,去呈现其所包含的教学思维方式、教学价值体系、教学知识性质等在内的完整的“教学思想的历史”,传统与现代、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的血脉联系才能在教学论研究中重新贯通和“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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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

关键词:指导性案例;判例;司法实践;基本设想

中图分类号:D9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23-0118-02

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在《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2004—2008)》中采用“案例指导制度”以来,法学理论界和法律实务部门对指导性案例的定性和适应的讨论从未间断。现阶段较为一致的说法认为我国的案例指导制度有别于判例法,而不是照搬判例法的做法,它的内涵和具体适用带有较为明显的大陆法系色彩。

一、指导性案例概述

“法律乃是一门艺术,一个人只有经过了长期的学习和实践,才能获得对它的认知”。指导性案例或指导判例是指经过人民法院审判并可以作为各级人民法院学习参考或法学理论界进行司法研究样本的生效判决。它严格区别于英美法系国家法律渊源判例,也不是实践中各地人民法院、法学院等试行的“先例判决”、“参阅性案例”、“重点案例”。从规范意义上说本文论述的指导性案例具有其特定的范畴:首先,案例的来源是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或裁定;其次,和废止主体必须是最高人民法院;再次,指导性案例的性质不是司法解释,亦不是“法官造法”,更不同于法律,不存在创设法律问题。实践中,一些地方法院试行的“参阅性案例”、“参阅判决”等,虽然试点法院规定了其在辖区内的“约束力”,但究其本质而言,仍然只是一种参阅、研究资料。另外,指导性案例的效力不同于普通法上判例的效力,但也不同于普通的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上公布的案例(或称指导性案例)一般被认为具有参照、参考、借鉴或者示范的价值。但普通法上的判例是法律的主要渊源,未经之前,法院在判决类似案件时必须遵从。因而,案例指导制度是一个折中的制度选择。它既表达了我们所欲实行的是一种‘案例’指导制度,而不是完全的‘判例’指导制度,同时也表明我们与过去有不同,要将‘案例’上升到能够‘指导’以后法院审判工作的地位,而不是像过去那样仅仅起到‘参考’的作用。”所以,指导性案例的功能和意义在于克服制定法的局限性,避免因固执于法律的僵化与刻板,而背离法律的基本精神和预设价值。

二、指导性案例适用的必要性

英美法系的判例制实质是法官立法,但法官的法律知识、专业水平和道德品质,是判例制度实施的关键,到现在判例制度的继续运行,也很大程度上表明了判例制度的在域外的相宜性。但中国目前的法官职业素质、道德水平和法官遴选、培训制度,与英美国家相比还具有相当大的差距,基本不能保证法官造法的质量。中国的法律体系是以法律规则作为基本运行单位,规则本身的法定性、确定性、滞后性等固有属性所带来的适用上的局限性与不足是指导性案例存在的天然土壤。

一是法意模糊。①法律的稳定性和语言变迁、社会发展之间的矛盾,法律抽象性与事实具体性的矛盾,法律普遍性与个案特殊性的矛盾是法学永恒的话题。二是法律漏洞。法律规则本身的规范性所带来的法律漏洞,即对于法律所欲规整的典型案件事实与当下个案裁判中案件事实的相似性问题亟待解决。三是规范冲突。对于不同的法律事实往往存在不同的法律规则或法律原则加以调整,这种法律冲突,不但需要“法网恢恢”,也需要参照调整。四是“非良善规则”。在社会转型期,很多“合法而不合理”的情形,严重违背了法律价值或社会正义的“非良善规则”,法官不能机械司法,负责有违实质正义。五是“同案同判”的正义诉求和法制统一的需要。公平正义是法律最基本的价值取向,而最能检验司法公正的,便是对相似案件应当作出大体一致的判决。这些年在人民法院的判决里出现了较多的同案不同判的情况,这种现象已经严重影响了司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违背了民众对公正的期待,破坏了国家的法制统一。

三、指导性案例适用的可行性

正如上文所述,指导性案例的实质价值在于实现个案的妥当性,通过指导性案例的指导作用,将僵化的法律规则转化为灵动的裁判正义。下面笔者将结合我国的历史和现实经验来说明指导性案例可行性。

1.“判例”在我国历史上曾是法律渊源

我国古代有遵照“判例”的传统,根据考古学家和历史学家的研究,早在商代,就已经出现比照先例予以定罪处罚的情况。到了西周,更是出现了表示判例的‘御事’等用语。至春秋战国时期,判例的运用进一步频繁,对司法审判活动的影响也日趋扩大。唐宋的建立使中国古代法学的发展进入了鼎盛时期,各种法律形式继续发展,出现了新的法律形式——例,它在司法时间中起着“判例”的作用,补充成文法的不足。明朝的建立,标志着中国古代法律发展进入一个新的境界。《大明律》的制定及由此所形成的律、例并行的体制,昭示着中国古代成文法体系已趋于稳定和成熟。清朝将例的汇编和删定,作为重要的立法活动。在中国法律的近代化过程中也保留了“判例”的传统,在民国法制的奠基和发展时期,虽然继受了大陆法系的原则,相继公布了六法体系的相关法典。但在《六法全书》中,“判例”扮演着极重要的角色。我们不难看出,“判例”在中国法制史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判例是中国传统法文化的积极因素,它在历史上曾经发挥过重要作用,体现了中华民族的聪明智慧和生活经验。在我国进行法制改革和依法治国的进程中,我们没有理由不汲取传统的法文化精华。虽然社会组织结构、政治经济制度、社会阶层的构成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但是我们不能否认传统在当今中国所发生的实实在在的作用,在法律领域亦是如此。

2.指导性案例是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实践的需要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司法实践证明了实行案例指导制度符合我国的现实国情。实践中,指导性案例在于指导法官如何在既定的法律体系内运用各种法律解释规则,通过寻求一个合适的(相似的)比较点,在目的性限缩或目的性扩张的适用范围内,将例外性情形排除或囊括在法律规范的规整基础之上,采取价值衡量的方法对某一法律规范的价值优先性进行说明与论证,从而实现法律价值在个案中的具体化。以2002年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实行的“先例判决制度”为例。据《人民法院报》报道:“在实践中,先例判决的施行基本达到了设立该制度的初衷……”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的“先例判决制度”没有突破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在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情况下设置实体的、程序的权利义务。“先例判决制度”尽管是一项改革措施,但这一措施仍然是在既存制度的基本框架内和司法体制基础上的改革。“先例判决制度”是基层法院对我国实行案例指导制度的有益探索,应当予以肯定。“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对某法律条文的先例至少统一了本区法院的解释,且似乎并不阻碍全国统一的判例制度的发展。”

尽管“先例判决制度”仍旧在诸多需要克服的外部障碍和自身存在的不尽完善之处,但它拥有制定法不可比拟的灵活性和适当性,且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带动了一些地区的效仿和借鉴,笔者相信由基层人民法院作出制度创新的大胆尝试,已经起到了它自下而上、由点及面的示范效应。

四、指导性案例制度的基本构想

我国的指导性案例制度,在中外法制史上无先例可循,这无疑加大了制度构建的难度,需要足够的魄力,更需要足够的耐心。任何一项制度的构建都不可能一蹴而就,妄图以激进革命式的举措来一劳永逸地解决制度创设中的所有问题,只能是不切实际的理想主义。笔者认为,建立我国的指导性案例制度,应当走自下而上的渐进式道路。即是以基层法院为起点,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统一的案例指导制度。论其原因:第一,走自下而上的渐进道路可以减少制度创设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强大阻力,能为该制度的有效运行建立牢固的基础。在现有体制的框架下,我们习惯于进行自上而下的命令式改革,但是可能会有流于形式的风险。基层法院的先行改革实践已经开了一个好头,现在需要做的正是将基层法院的实践成果扩大化。当全国范围内基层法院形成接受先前案例指导的思维定式,我们所要建立的指导性案例制度自然能水到渠成。第二,基层法院的自觉行动是法制统一的基本前提。由于基层法院处在纠纷解决的第一线,大量的案件都在基层法院被“消化”掉。所以同案不同判的现象更多地出现在基层法院,故而其处在压力的第一线,这使得基层法院客观上对同案同判的需求更为迫切。当其意识到此一问题的严重性和迫切性之时,即是其自觉行动接受先前案例指导的开始。案例指导制度构建的目的即是要做到在全国范围内法律解释的统一,“法律统一解释,是全国法院的共同任务。如果说缺乏最高人民法院的参与,某些基层法院仍然可以进行“先例制度”的创造与探索的话,而离开基层法院的配合,最高人民法院所将要设计的统一法律解释,只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第三,基层法院法官的自身素质是建立案例指导制度的根本。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所进行的“先例判决制度”的尝试绝不是偶然现象,不能认为仅仅凭勇气和胆识即可以进行新制度构建的实践。笔者认为这里面一个深层次的原因在于对其自身能力的高度认知,相信其有能力、科学合理地进行这方面的探索,而不是盲目乱闯以吸引人们的眼球。我们不能总以“基层法院法官素质不高”为由来否定其对制度创设的可能性贡献,更不能因此而想当然地认为改革的脚步只能从最高人民法院迈开。基层法院的法官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他们对立法旨意的把握也超乎我们的想象。且近年来大批法学院的本科生、研究生,甚至博士生也充实到基层法院,基层法院的人才储备已经能够应对案例指导制度初建的尝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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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德]卡尔·恩吉施.法律思维导论[M].郑永流,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

篇7

英语专业是人文专业而非实用型、工具型专业。英语专业教育是“人文教育”而非功利教育。人文教育(LiberalArtsEducation),或称自由教育、博雅教育、全人教育,首先是一种教育理念和人才培养的理念,以人的全面发展为其逻辑起点和理念目标;人文教育的目标是培养自由、博雅与全人。如张汝伦所言,“人文教育是通过文史哲的学习,通过对人类千百年积累下来的精神成果的吸纳和认同,使学生一方面有独立的人格意识,有丰富的想象力和创造性,有健全的判断能力和价值取向,有高尚的趣味和情操,有良好的修养和同情心,对个人、家庭、国家、天下有一种责任感,对人类的命运有一种担待。它使受教育者在提升自己的时候也超越自己,看到自己作为人类的一分子对于全人类的责任;它在使受教育者丰富和发展自己的人格的能力的同时,也在为社会和人类培养合格的公民”①。英语专业本应该将我们的专业培养理念定位于此,以免继续培养“语言技工”,英语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也要将这种“技工培养模式”转变为英语专业人才培养模式,英语语言文学专业应该回归人文学科本位,致力于重点培养人文“通识型”或通用型英语人才,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兼顾复合型人才的培养。诚然,“听、说、读、写、译”等技能是英语专业的立业之本,然而单一的技能训练远远偏离了英语专业人才的培养理念,所谓的“人文教育”或“博雅教育”也更无从谈起。在指导学生夯实英语基本功底的同时,教育者更该引导学生“登堂入室”,进入英语专业的殿堂,真正达到张汝伦先生所表述的人文教育的培养目标。具体来讲,在基础语言技能课程设置之外,教育者理应尽可能地利用语言这一文化载体,开设以英语语言文化、文学、哲学等为核心的专业课程。作为世界文明的两大源头,“两希文化”无疑是人文课程设置的重中之重,与其相关的课程如“古希腊罗马神话”、“宗教节日”、“圣经阅读”、“西方宗教”等也理应作为“西学”课程设置的重点。通过此类课程的设置让学生详细掌握西方社会文化、风俗习惯、科学技术、等知识,提高学生的人文关怀和文化认同感。让学生逐渐具备人文视野、人文情怀、人文追求。

二、英语专业课程设置现状调查

(一)英语专业课程设置现状调查

针对目前我国英语专业教育存在的理念上和现实主中存在的问题,作者对山东与上海的几所高校的英语专业文化课程设置现状进行了现状调查和对比。山东高校分别是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齐鲁师范学院等;上海高校分别为上海外国语大学、复旦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调查结果表明,所有被调查的高校,无论其属于何种类型,都基本上达到了英语专业教学大纲的要求,开设了基础层次的文化入门课程。各高校普遍开设的英美文学选读、欧洲文化入门和英语国家文化概况等。山东各高校的人文课程的开设也大都仅限于此,但对比其它高校的文化课程设置,山东大学明显优于其它省内高校,如他们开设了欧洲文化史和其他各小语种国家的文化史课程。除此之外,山东大学在通识课程的设置上明显加大文化课,甚至两希文化相关的课程设置,如欧美文化与文学,考古学与世界文明史(人文)、圣经人物点评、世界遗产概论及欣赏(人文)等通识课程。上海的几所高校也开设美国文化相关的课程,如复旦大学和上海外国语大学的美国历史与文化,华东师范大学的美国文化。被调查中的上海高校中有四所都开设了有关中国文化的课程,如上海外国语大学的中国文化要义及中国历史及文化、复旦大学的中国文化等。在深层次文化课程设置方面,调查结果表明,文化课程的设置与该高校的综合实力、英语专业的培养理念密切相关。除山东大学外,山东其他高校基本没有开设更深层次的文化课程。上海高校在此层次上要明显优于山东诸高校,特别是上海外国语大学,依赖于其强大历史、师资、办学条件等,文化课程的设置在广度和深度上均超越了英语专业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人文课程不局限于英语专业,体现了英语专业的人文性。作为全国专门的外语类院校,上海外国语大学的英语专业教学和科研均处于学科领先地位,西方文化和文化比较类的课程设置方面,尤其凸显其强大的专业力量。东西方文化导论、跨文化交际、西方宗教专题研究、现代西方哲学精华、尼采与东西方文化、美国电影研究、欧洲电影研究、圣经选读、希腊罗马神话选读、大众文化、欧洲文艺鉴赏等课程的设置与教学无不彰显出其在英语教学与研究方面的强大实力和领先地位。无论是上海的综合类大学还是外语类院校,对文化课程的设置均体现了其对跨文化交际能力素质和实际跨文化交际能力与技能的人才的培养理念。

(二)英语专业课程设置现状调查的结论

经过以上调查对比,结论非常明显:所有被调查高校在基础层次的文化课程设置方面都基本达到大纲和课程教学要求,在中层和深层次的文化课程方面,众多高校的文化课程设置缺乏丰富性和深度,在人文课程的设置上非常薄弱,在教学内容上仅限简单介绍层面上。相比较而言,上海外国语大学和复旦大学明显优于其它高校。这也是上外近几年来一直致力于人文课程改革的理念所致。

三、英语专业课程改革建议

篇8

[摘要]大学研究性教学的理论来源相当丰富,人本主义教育理论、建构主义教育理论、后现代教育理论、终身学习和终身教育理论都包含了研究性教学的思想,共同构成大学研究性教学的理论基础。

[关键词]研究性教学;人本主义教育理论;建构主义教育理论;后现代教育理论;终身学习和终身教育理论

研究性教学是教师以培养学生的研究意识、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为目标,从学科领域、课程内容或现实生活中选择和确定专题进行研究,通过教学过程的研究性(教学与研究的有机结合),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学习与研究的有机结合)的教学。在研究性教学作为贯彻创新教育理念和培养创新人才的手段以及大学教学改革的亮点,正在各大学普遍推行的今天,找寻大学研究性教学的理论基础,将有助于更理性、更有效地开展研究性教学。笔者认为,大学研究性教学的理论来源相当丰富,人本主义教育理论、建构主义教育理论、后现代教育理论、终身学习和终身教育理论都包含了研究性教学的思想,共同构成大学研究性教学的理论基础。

一、人本主义教育理论

人本主义教育理论的起源可追溯到14世纪初~17世纪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思想,人文主义思想家提倡教育要使学生身心和谐发展,认为教学要尊重学生的人格,重视启发。如法国人文主义思想家蒙田(MEdeMontaigne,1533~1592)指出:“教育的对象是整个的人”[1](P100),“每个人自己创造自己的命运”[2],因此教师教学时要让学生摆脱知识的权威,独立地学习与研究,“使学生练选每一样知识;如果学生有能力,就去加以选择;如果不能够,就让他停留在怀疑当中”[1](P98)。当代人本主义教育理论是在号称心理学第三势力的人本主义心理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主要代表人物有罗杰斯、马斯洛、罗洛梅等。

罗杰斯(CarlRogers,1902~1987)认为,传统的教学忽视了人,压抑了人,限制了人的需要、兴趣、个性等,重书本、重知识的学习,漠视学生作为人的发展,培养出的学生只能是“容器”,而非生机勃勃的全面发展的个体,因而必须进行变革[3](P185-187)。那么,如何进行变革呢?根据教学的目的在于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的观点,他指出,教学变革的关键在于确立以人为本的教学观念,“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培养“全面发展的人”(fullyfunctioningperson),而全面发展的人的最根本标志在于创造性,因此教学要开发学生的创造性,发展其创造力[4](P455)。在教学中如何开发学生的创造性呢?首先,教师应充分相信每个学生都能以自己的方式学好,并为他们提供学习的自由,即所谓“要对人寄予深信,允许他有选择他自己的学习方式的机会”[5](P712);其次,教师应充当学生学习的促进者,允许学生自己学习,满足他们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即应知道“如何创造性地促进学习和如何去爱学生”[3](P18);再次,教师应教学生学习,因为“对于一个真正的教师来说,除了教会学习外,其他都是次要了,最重要的是知道如何教学生学习”[3](P18);最后,教师应采用“非指导性教学”法,完全不干预学生的思想,只起一个组织者的作用,让学生自己表达,自己指导,自己评价,自己创造,自己选择,成功的教育就在于学生学会了自我表现和自我选择[6](P84)。他还提出了教师教学的措施,如提出真实的现实的问题,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好奇心和学习动机;提供可选择的各种学习条件、情境和目标,让学生根据自己的情况作出选择;组织有探索性和创造性的活动等等[3](P147-160)。不难发现,罗杰斯的这些思想与大学研究性教学重视培养学生的学习自主性、探究性相通。

马斯洛(AbrahamMaslow,1908~1970)提出了需要五层次理论,即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宿和爱的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指出人的需要呈波浪式地从低到高逐步走向自我实现。教育的目的是为了“自我实现”,也就是把自我中潜在的东西变成现实,使个人内部潜能得到最大实现。他认为,“创造性是每个人生下来就有的继承特质”[7](P243),但创造潜能的充分发挥有赖于后天的学习和培养,因此,教师在教学中要开发学生的创造性,帮助学生实现创造潜能[8]。

罗洛梅(RolloMay,1909~1994)描述了健康人的许多特点,诸如自主性、真诚、富有创造性、选择、责任心等,这些特点的充分表现才是“人的全部自我”,它们发自人的内心深处。他还认为,每个人生而具有长成一个人的先天潜能,都会努力将其天赋潜能表露出来,以期臻于自我实现。在这里,他强调人的自主性、真诚、创造性等品质与大学研究性教学重视培养人的自主性与创造性相一致。

总之,人本主义教育理论的核心在于以人为本的教学。“以人为本”的教学从满足学生的最根本需求出发,通过尊重、理解、关爱来调动他们的激情与活力,使他们的能力得到最有效的发挥,以实现自身价值。大学研究性教学由于提倡并注重培养学生的探索和创新精神、研究意识和研究能力,使学生的智慧和潜能更好地发挥和发展,因而充分地蕴涵了人本主义教育理论的精华。换句话说,人本主义教育理论是大学研究性教学的理论基础之一。

二、建构主义教育理论

建构主义教育理论的提出可以追溯到瑞士心理学家皮亚杰(J.Piaget)。皮亚杰坚持从内因与外因的相互作用的观点来研究儿童的认知发展,提出了儿童与环境相互作用的两个基本过程:“同化”与“顺应”。同化即个体把外界刺激所提供的信息整合到自己原有认知结构内的过程,顺应即个体的认知结构因外部刺激的影响而发生改变的过程。儿童的认知结构就是通过同化与顺应过程逐步建构起来,并在“平衡——不平衡——新的平衡”的循环中得到不断的丰富、提高和发展。在此基础上,科尔伯格在认知结构的性质与发展条件等方面作了进一步的研究;斯腾伯格和卡茨等人强调了个体的主动性在建构认知结构过程中的关键作用,并对认知过程中如何发挥个体的主动性作了认真的探索;维果斯基创立了“文化历史发展理论”,强调认知过程中学习者所处社会文化历史背景的作用。

反映在教育上特别是教学上,建构主义教育理论的基本观点是:其一,认识是由主体主动建构的,而不是从外界被动吸收的,即认识具有主动性;其二,主体在认识过程中,不是去发现对立于他们头脑以外的知识世界,而是通过先前个人的经验世界,重新组合,且建构一个新的认知结构,认识具有建构性[9](P224)。不难看出,建构主义的核心是以学生为中心,强调学生对知识的主动探索、主动发现和对所学知识意义的主动建构[9](P237);教师在教学中就是为学生主动建构创造条件,帮助学生建构。也就是说,教师要“引出学生参与教学然后以学生的现有经验为基础帮助他们建构新的、更多合理的、更多正确的以及原则性的解释”[10]。

建构主义可分为认知建构主义和社会建构主义。认知建构主义教学观认为,知识不是通过感觉或交流而被个体被动地接受的,而是由认知主体主动地建构的,学习是学习者主动建构知识的过程,学生学习必须主动,主动建构实现的学习才是有意义的;相应地,在教学中,教师要重视学生的学习主动性、自主性的发挥,应创造条件让学生自主建构、主动学习。社会建构主义教学观认为,知识是由认知主体与他人共同建构的,是与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学习是学习者通过与教师、其他学生和其他社会成员共同建构知识的过程,教学就是让学生与教师、与文本(教材)、与同学对话或相互作用[11]。可见,在学习过程中,学生具有主观能动性、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学的意义上,学生是教学的主体,离开学生积极主动的参与,任何学习都是无效的;而在教的意义上,教师是教学的主体,教师的作用就在于明确学生的主体性,积极利用所有可能的教学资源激发、引导学生主体性的发挥,促进学生学习。所以,这种理论不仅要求学生由外部刺激的被动接受者和知识的灌输对象转变为信息加工的主体、知识意义的主动建构者,还要求教师要由知识的传授者、灌输者转变为学生主动建构意义的帮助者、促进者[6](P89)。

概言之,建构主义教育理论特别强调主动建构的重要性,要求以学生为中心,重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与自主性,这些思想可以为大学研究性教学重视并倡导学生参与并投身于教学中、师生共同研究与解决问题、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研究能力等主张或做法提供理论依据,因此,建构主义教育理论是大学研究性教学的理论基础之一。

三、后现代教育理论

后现代主义是20世纪中叶以来在批判现代主义强调绝对理性、规范性、确定性基础上形成的一种哲学思潮。它所推崇的“不确定性”、“可能性”、“多样性”、“对话”、“创造性”等核心观点与大学研究性教学的基本精神相吻合。

首先,不确定性和可能性与大学研究性教学相吻合。后现代主义者对其主张和贯彻的思想观点、原则表现出模棱两可、莫衷一是的态度[12](P17-18)。因为他们相信只要努力,世界上任何事情都是可能的。正是源于后现代主义无所畏惧和放弃自我的批判精神,它有勇气去探索一切可能性,并且使这种探索不仅停留在理论和言谈上,而且也表现在冒险的实际行动中[12](P44)。因此后现代主义者提倡探索,大学研究性教学也推崇探索,要求师生敢于批判,不懈探索、探究和研究。

其次,寻求差异性和多样性、推崇多元化,与大学研究性教学相吻合。后现代主义者寻求差异性和多样性,倡导多元化,例如,福柯的“知识考古学”、德里达的“解构”、“延异”策略、罗蒂的“后哲学”、费耶阿本德的“什么都行(everythinggoes)”的无政府主义方法论等,都体现了多元化、差异性和创造性的气质。这些与大学研究性教学在不同思想、文化中汲取营养,尊重差异与个性的主张吻合。

再次,推崇“对话”与大学研究性教学相吻合。后现代思想家从学习是主体主动建构的过程和教育“是人对人主体间的灵肉交流活动”[13]出发,高度重视教学中的对话。在他们看来,对话的本质并非是用一种观点反对另一种观点,也不是将一种观点强加于另一种观点之上,而是改变双方的观点,达到一种新的视界[14](P7-8)。后现代主义强调不同个体间的对话与交流,培养人们“倾听他人”、“学习他人”、“宽容他人”、“尊重他人”的美德[15]。他们认为,对话是教学的应然状态,正如克林伯格所说,在所有的教学中,进行着最广义的对话,对话是优秀教学的标志[16]。在教学中的对话不是一种知识授受活动,而是一种平等的精神交流,因此,师生之间要重协作、求互补、促成长。大学研究性教学也关注对话,认为对话是建立在师生双主体平等与自由互动的基础上,以“沟通”、“理解”、“意义建构”为目的,重视双主体的平等互动与融合,在“对话”或合作中培养创新精神和研究能力。

最后,倡导创造性与大学研究性教学相吻合。倡导创造性是后现代主义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特征。后现代主义者最推崇的活动是创造性的活动,最推崇的人生是创造性的人生,最欣赏的人是从事创造的人。大卫雷格里芬认为:“从根本上说我们是‘创造性’的存在物,每个人都体现了创造性的能量,人类作为整体显然最大限度地体现了这种创造性的能量(至少在星球上如此)。我们从他人那里接受创造性的奉献,这种接受性同许许多多接受性价值(例如食物、水、空气、审美和性等)一起构成了我们本性的一个基本方面。但是,我们同时又是创造性的存在物,我们需要实现我们的潜能,依靠我们自己去获得某些东西。更进一步说,我们需要对他人做出贡献,这种动机同接受性需要及成就需要一样,也是人类本性的基本方面。”[14](P223)福柯十分重视创造,他认为人要做的是“不断地创造自己,将自己造就成一个自主的个体”[17]。后现代主义者承认每个人都有独特的创造洞见和价值,教学应保护、发展学生的创造性。大学研究性教学要发现和挖掘学生身上所有的创造潜能,并利用一切可能的条件和空间,激发和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

综上所述,后现代教学理论所推崇的这些观点和具体做法,给大学研究性教学指明了努力的方向和前进的道路,成为大学研究性教学的理论基础之一。

四、终身学习和终身教育理论

终身学习和终身教育是一种古老的思想。古谚语中提到“活到老,学到老”。孔子自己“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愈矩”。列宁强调要“学习,学习,再学习”。陶行知也说过:“活到老,学到老,进步到老,追求真理到老。”1923年,英国学者耶克斯里出版了《终身教育》一书,成为最早提出“终身教育”名词的学者。196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召开的第三届国际成人教育会议上,法国教育家保罗朗格朗(P.Lengrand,1910-)在其报告中正式提出“终身教育”的设想,认为终身教育是完全意义上的教育,包括了教育的各个方面与各项内容,包括了教育的各个发展阶段的有机联系,并得到了国际成人教育委员会的肯定,联合国也以此作为教育的基本理念。1970年,朗格朗将其思想整理成文,并以《终身教育导论》为书名公开发表[18]。1968年,罗伯特M哈钦斯出版了《学习社会》一书,在对以往教育批判后,提出到20世纪末应实现新的教育和社会——学习社会[19]。在学习社会里,人们必须终身学习。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总干事琼克劳德帕耶说:“未来的经济繁荣、社会和谐都有赖于对人们的良好教育……贯穿终身的学习已经成为了丰富人生经验、促进经济增长和维护社会和谐必不可少的因素。”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报告《学会生存——教育世界的今天和明天》认为,在赋予教育重要的地位和崇高的价值的社会应该叫做“学习化社会”[20](P202-203),在这样的社会,“教育正在日益向着包括整个社会和个人终身的方向发展”[20](P200),因此“每个人必须终身不断地学习,终身教育是学习化社会的基石”[20](223),“唯有全面的终身教育才能培养完善的人……我们再也不能刻苦地一劳永逸地获取知识了,而需要终身学习如何去建立一个不断演进的知识体系——‘学会生存’”[20](P2)。报告还提出突破学校教育的狭隘眼界,把教育扩展到人的一生,使之成为每个人最基本的生存能力和整个生命的重要组成部分。

20世纪80年代以后,终身学习理论受到各国重视并逐渐传播开来。终身学习要求有与之相适应的终身教育。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专家会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83)提出的报告,终身教育的定义是指追求“解放”、“自我实现”和“自我完善”的教育,它要使学生学会学习,要促使学生深思熟虑地学习,使学生意识到他们正在进行的学习,并能开发学生的思维[21](P11),教师要通过运用面向终身学习的教学策略,在促进学生终身学习中发挥重要的示范作用。布莱指出,如果要学生学会思考,就必须将学生置于他们必须进行思考的情景中……学会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就要给他们需要解决的问题[21](P74)。关于教学的求知范式(learningparadigm),他也主张,大学的目的不是转移知识,而是创造一种环境,提供种种经验,以促使学生自己去发现和构建知识,使他们成为能够发现和解决问题的学习共同体的成员[22]。

显然,终身学习和终身教育理论的这些主张体现了大学研究性教学的要义,构成大学研究性教学的理论基础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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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

【关 键 词】十天干;起源;心理原型;文化心理学。

【作者简介】王 挺,华东师范大学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临床心理学、文化心理学。

杨 韵,华东师范大学对外汉语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汉语言文字学。

自古以来,对于天干文化的阐释众说纷纭,以往对天干文化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文字学和中国传统文化领域。在一些文化心理学著作或论文中,对汉字的研究主要是以整个汉字系统作为对象的一种概括性研究。然而,从心理层面来对其进行解释微乎其微。

对于汉字与心理原型的关系,高岚和申荷永曾从汉字起源、汉字结构以及汉字部首三个方面,系统而全面地阐释了两者的关系[1]。其他心理学的相关论文大都把汉字单纯作为一种认知对象或实验材料来处理,没有把汉字作为一种认知结果并分析其心理学意义。本文主要从《说文解字》天干十部的基本情况作为出发点,并参考中国历代对于天干文化的解释,结合汉字的结构特点以及文化心理学等相关理论,阐释并论述了天干文化的心理原型及天干字形的原型。

一、十天干的原型意义

天干有甲至癸十个汉字,通常认为天干的原型有两层含义,一是指天干作为十个汉字时,其字形结构起源的原型(Prototype);二是指天干文化所表现出来的集体无意识的心理原型(Archetype)。这是汉字的特有的原型特点,也只有作为表意文字的汉字才会拥有文化心理原型。

除了假借字以及转注字,每一个汉字字型的起源都有着各自的原型,而这种原型是针对认知过程的,通常是作为启发原型。正如列维·布留尔在《原始思维》一书中写道:“原始人丝毫不像我们那样来感知。同样的,如同他们所生活的社会环境与我们的不同(正因为它与我们的不同),原始人所感知的外部世界也与我们所感知的世界不同。”[2]由于每个时代都有其特定的政治文化背景,以及人类思维模式的进化历程不同,从而各个时代对天干的十个汉字会有不同的认知与理解。以往研究表明,针对字形认知和创造的原型分析都是基于历史资料,这些资料虽然经过原作者的思维过滤,但是对于天干字形原型的结论基本上仍旧属于推论。

甲至癸十个汉字在最早的文献资料中已被假借为天干,而后随着历史的推移,产生了各种文化阐释,每种理论虽都有一定的内在逻辑性和合理性,但同时也存在一些矛盾之处,这与其理论产生的时代背景有着密切关联。

从古至今,天干文化理论众说纷纭,被谈论最多的当推许慎《说文解字》中的植物生长一说。虽然我们用这个理论去完全解释天干的起源会有许多逻辑矛盾,但是也存在言之有理之处。《说文解字》是较早系统解释天干文化的字典,它不仅解释了天干十部,从某种程度上说也创造了天干文化,尽管这种创造可能是由集体无意识所主导的。荣格说:“原型是一种复杂的经历,就像降临到我们身上的命运一样,它们影响到我们大多数人的生活”[3]。所以,后人在阐释天干文化时其实仍存有祖先的一些思维。汉字是由最早的象形文字发展为现今的表意文字的,是世界上少有的古今相通的语言文字,它们不仅有以象形对象为原型的特点,而且那些会意字、指事字也反映了一种民族文化的心理特点。

二、《说文解字》天干十部基本情况

作为我国第一部按部首编排的字典《说文解字》,当中对天干释义在文化层面可能是最为系统的,若以此作为天干的起源则过于牵强。尤其是将这十个字看作人体各部分的解释,当属许慎对天干文化的再创造。

现代字典中,所有汉字都是根据拼音的首字母来排列,在查询时,或遵循音序,或遵循笔顺。在东汉时期虽有反切注音法,但这个方法并不十分规律,不像拼音那样足够严谨以自成体系,因而《说文解字》五百四十部的划分方法以及排列规律可以说都是许慎根据一些汉字的心理认知和中国的文化心理而编排的。

《说文解字》五百四十部的编排规律可以描述为:“其建首也,立一为耑。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同条牵属,共理条贯。杂而不越,据形系联。引而中之,以究万原。毕终于亥,知化穷冥。”[4]这里除了指出《说文解字》在单字编排上字形与字义的认知原则——“同条牵属”“据形系联” 以外,还指出了这部书在首尾布局上的一个重要特色:“立一为耑”“毕终于亥”,即通常说的“始一终亥”。既然是终于“亥”,那么天干十部和地支十二部必然是集中在一起的,完全符合“同条牵属”的规则,在天干十部中(这十部正好被编排在地支十二部之前,想必理由也是“同条牵属”),只有“巴”和“辡”是因为字型结构的原因被“据形系联”分别排列于“己”部和“辛” 部之后,说明许慎是把天干作为一个完整而独立的文化概念,又与紧随着的地支文化紧紧相关。当然这仅仅是许慎对于汉字的一种认知,但根据这些规则可以推断出《说文解字》中天干的排列位置、收字情况都包含了中国文化的心理内涵。

天干作为商代就起源的文化,在中国历史上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为什么不是始于“甲”,相信许慎自有他的道理,不过这丝毫不影响天干文化的重要性。《说文解字》的五百四十部不仅结合了小篆本身的笔画、部件以及结构等字形认知特点,另外还融合了中国的传统文化。例如,《说文解字》“马”部收字一百一十五个,重文八个,新附字五个;“玉”部收字一百二十六个,重文十七个;“木”部收字四百二十一个,新附字十一个,这些收字特别多的部件反映出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特色,正如唐兰曾写道:“汉字偏旁可以指示我们古代社会的进化。因为畜牧事业的发达,所以牛、羊、马、犬、豕等部的文字特别多。因为农业的发达,所以有草、木、禾、来等部。因为由石器时代变为铜器时代,所以有玉、石、金等部。因为思想进步,所以有言、心等部。”[5]

在文字学和中国文化领域,有很多学者以《说文解字》的某一部作为研究对象,探究文字与文化内涵。许慎的这种编撰方法使汉字文化的心理原型更为清晰,于是汉字的偏旁就能指示出一些原始思维。天干十部在《说文解字》中的相对位置,说明了这是一个独立的文化体系,但同时又与地支文化高度相关,这十个字分为十部,说明它们原来并非是一个整体,但又排列在一起,表明它们是不可分割的。后来的字典在编排部首时都是根据笔画数,现代是根据拼音首字母,完全是基于汉字的形或音,而“始一终亥”的排列方式包含了丰富的文化心理现象。

在十部之中,“甲”“丙”“丁”“庚”“壬”“癸”六部下一字未收,该字自成一部,在整本《说文解字》中,只有在“三”部和地支中的“寅”“卯”“未”“戌”和“亥”六部同样是该字自成一部的。而“乙”部收了乾、亂、尤三字;“戊”部收了成一字;“己”部收了巹、二字;“辛”部收了辠、辜、辥、辤、辭五字。天干十部,加上所收汉字一共二十一字,与那些收有上百汉字的部件相比,天干文化似乎并不重要,但许慎将这十部同条牵属,表明了其重要性。由此可以看出天干文化可能是未普及的“贵族”文化,收字如此之少只能说明这并非民俗。

一个未普及,却又十分重要的文化,那么就只可能是官方规定的文化,司马迀的《史记·殷本纪》中所记录的商代帝王们的天干名恰能证明这一点[6]。商王以天干为名,这个现象表明了天干文化的重要性及权威性,由此可以反映出人们对该文化的崇拜,虽然对于商王天干名的意义争议颇大,但这并不影响天干文化的重要性。

此外,“乙、戊、己、辛”四部所收的除了重文外的十一个汉字,都分别从属于各部。天干十部的收字情况表现了天干文化的官方性、权威性以及这种文化心理原型的崇高性,区分于那些反映中国文化心理的偏旁收字多的特点。

三、天干十部的文化假说及其原型分析

现代人对天干的认识基本停留在纪年工具以及计数功能,且大都仅限于四位,即常用的“甲乙丙丁”。然而天干的文化阐释却十分丰富,《说文解字》的自身权威性使其天干释义最具影响力,虽然不能证明天干起源,其文化价值却不容忽视。尤其是自然生长与阴阳五行理论,两者反映了当时社会的文化心理以及思想内涵。而太阳历也许是天干假借的开端,尽管有学者将其与天干起源混淆。不过这种文化现象是中国原始思维的映射。因此以上三方面是天干文化的主干,其他的阐释基本都能归属于其下。

1.自然生长和人体学说。《说文解字》中对于天干十部的说解,一直以来受到学者们颇多非议,认为它荒诞不经,充满了神学迷信色彩。其对天干十字的解释如下:甲:东方之孟,阳气萌动,从木戴孚甲之象。一日人头宜为甲,甲像人头。乙:像春草木冤曲而出,阴气尚强,其出乙乙也。乙承甲,像人颈。丙:位南方,万物成,炳然。阴气初起,阳气将亏。丙承乙,像人肩。丁:夏时万物皆丁实,象形。丁承丙,像人心。戊:中宫也,像六甲五龙相拘绞也。戊承丁,像人胁。己:中宫也,像万物辟藏诎形也。己承戊,像人腹。庚:位西方,像秋时万物庚庚有实也。庚承己,像人脐。辛:秋时万物成而孰;金刚,味辛,辛痛即泣出。辛承庚,像人股。壬:位北方也,阴极阳生,故《易》曰:“‘龙战于野’战者,接也,像人裹妊之形。壬承辛,像人胫。”癸:冬时水土平,可揆度也。像水从四方流入地中之形。癸承壬,像人足。许慎的阐释是依附于阴阳五行学说之上的,他的解释并非全部合情合理。书中“甲、乙、丁、己、庚、辛”的释义都与万物生长的形象有关,“甲”是草木顶戴种子的甲壳;“乙”是春天草木弯弯曲曲而长出地面;“丁”代表夏天万物壮实,像草木茎上有果实;“己”像万物因回避而收藏在土中的弯曲形状;“庚”像秋天万物坚硬有果实;“辛”表示万物成熟。不过“丙、戊、壬、癸”的解释不成体系,“丙”属南,南方为火为夏,所以万物长成;而“戊”的六甲五龙说则十分牵强;“壬”像人怀孕;“癸”像水从四方流入地中,与之前的万物生长一说不能融合[7]。

不过,《说文解字》中的另一种解释,将天干十部比作了人的“头、颈、肩、心、胁、腹、脐、股、胫、足”,完全利用了小篆的字形结构进行象形的解释。然而在汉字从甲骨文变化成为小篆的过程中,有些字的理据会缺失,最明显的就是“丁”这个字,它在甲骨文中就是一个框(形如“”),在铜器铭文中框则变成了实心的方块(形如“”),而小篆的“丁”被许慎看成了像人心(形如“丁”)。

许慎的阐释受到他自己的世界观的影响,他除了是一位文字学家,还是一名经学家。以董仲舒为代表的两汉经学,以儒家学说为主干,融合了阴阳五行等神学思想,而许慎对天干的释义就非常符合董仲舒提出的“天人合一”[8]论。《说文解字》在释义时一般先表明字义,再写出六书情况,但天干十字却一反常态,以阴阳五行的形式出现在一本字典里,种种迹象表明许慎是故意为之,于是自然生长和人体解剖应该不能作为天干字形结构的心理原型。

《说文解字》里天干的释义完全是民族文化心理的产物,中国自古对于自然有着特殊的崇拜之情,但又会融入主观而迷信的心理认知,每一种自然现象在中国神话中都有对应的司神,这是中华民族的文化心理,也是我们祖先的集体无意识。

其实植物生长也好,人体解剖也罢,都只是许慎借用的可观察的外在表象,阴阳五行这种糅合了中华民族文化心理的自然理论才是许慎想传递给后人的。

2.阴阳五行和四方之位。上文已经提到,《说文解字》中天干所传递的文化本质就是阴阳五行,许慎的植物生长理论也是其衍生物。五行、四方都与数字有关,这正是由于中国的数字崇拜文化心理。

“五”这个数字是具有世界性的,一手有五指,所以“五”很容易影响古人的计数方式。列维·布留尔在《原始思维》中描写了新几内亚的布吉来人的计数方法,一至五皆与手指有关:

罗马数字体系以Ⅰ、Ⅴ、Ⅹ为基础,然后进行加减,而几乎各民族的计数方式都是从手指开始的,不过至今仍保留这种原始特征的,也只有作为表意文字的汉字了[9]。

其实,古人对于“五”的崇拜远不止于计数,还有许多神秘性质,如中国的五行涵盖了宇宙万物。原始壁画都是平面的,没有透视,所以可以推断出人类最早的图像思维是两维的,自然衍生出四方之位——上下左右或前后左右。四方确立后就会相对产生中间,派生为五位。

而天干有十字,恰为五五之和,自然会与五行文化结合,设制为“十干合”原理。天干配五行(金木水火土)表示方位,东方为“甲乙”,属木;西方为“庚辛”,属金;南方是“丙丁”,属火;北方是“壬癸”,属水;中央为“戊已”,属土。中国“五”的体系是十分严谨的,十天干并非随意与之配合,因此十干合的文化心理内涵是“五”的派生。

无论是五行之说,还是四方之位,都明显是人们对天干文化的应用,这既存在一定偶然性,如对“五”和“十”的各自崇拜,而十又恰为五的两倍;同时又有着必然性,因为我们祖先有数字崇拜的文化心理,于是潜意识中就会去搭配这些数字。因此中国文化心理中的数字情结是天干文化的重要心理原型,这也符合了荣格所提出的“原型是原始经验的集结”,原型是一种先天倾向,所以天干文化的五行内涵不仅仅是人们的文化附加,更是后辈与祖先思维的印合。

3.太阳历及天置。古人认为“天有十日”,这个十日并非我们现今所理解的神话,其含义主要有两种,一是指一天中太阳的十个位置;一是指一年中的十个太阳。它也许是十月太阳历文化的衍生,也可能是其启发原型。

何新在《诸神的起源》阐释了一年十日的说法,上古可能将一年划分为十个太阳“月”,每月对应一个太阳,因而有寒来暑往的季节变化,这可能也是后羿射日的唯一合理解释[10]。虽然郭沫若先生认为射日传说反映了中国古代并无太阳崇拜,但根据天干文化的心理原型,何新的解释更符合古人思维。

对于太阳历的另一种认知,王显春在《汉字的起源》中写道:“天干的本意是十月太阳历,一年十个月。玉版历法图上表现的是四季、八节、十月太阳历。”[11]

“甲”至“癸”分别对应了太阳历中的十月、一月至九月,其中“甲”表示一年的终点和起点之间的节点,表示生死轮回的节点,太阳历十月是深冬,为一年中至寒,阴极而阳来;“乙”是龙的象形,表现辞旧迎新(舞龙);“丙”是太阳历二月的仲春时节;“丁”是太阳历三月的春夏之交;“戊”像斧钺之形;“己”为日晷的影子,弯曲以示短,太阳历的五月中应该会有夏至,该日太阳高度角最大,白天最长,影子最短;“庚”表示万物在秋天蓬勃生长;“辛”是太阳和草木的结合,表示欣欣向荣;“壬”表示太阳历的八月秋分日是日夜平分,同样源于日晷的影子;“癸”像是两个“壬”的交叠,像是吉祥十字符号,表示人们希望能够生存发展。

对于太阳历源于彝族几乎已成为定论,学者们也确认了其与夏历《夏小正》大有深意[12]。虽然夏早于商,天干的太阳历应用可能是其文化最早的心理原型,但这并不能证明太阳历就是天干的起源。历法和干名都只能是一种文化信仰,而崇拜对象是太阳,这与“天”干的名称也相符,而夸父逐日、后羿射日等神话传说亦明确了中国文化心理的这个特点。

4.十月怀胎学说。在神话思维的作用下,十天干与十月怀胎也产生了联系。高明曾写道:“以商代甲骨卜辞来说,它是我国最早用汉字记下的文字资料,距今已有三千多年的光景,但只能说它是目前所见最早用以记录语言的文字,而不是我国最原始的文字。可以肯定,早在商代以前,中国汉字已经经历了一段相当长的发展过程。”[13]所以这又是数字上的巧合,从而产生了一种天干文化的心理原型。《淮南子·地形训》中记载:“一主日,日数十,日主人,故人十月而生。”同样,其他类似的记载都表明了十天干与十月怀胎有联系,但只是“合于天数”,仅是祖先的一种文化心理。

将“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最初的十个刻符,与人的生育学、胚胎发育的过程一对照,发现天干十字恰恰吻合了怀胎十月。如“甲”就是阴阳交合;“乙”最初的符号“”,像游动在羊膜囊腔内羊水中的小生命;“丁”的符号是“ ”,四个月胎儿的眼睛尚未完善,透视可以发现胎儿的眼眶;“己”是胎儿在母体内卷腿屈身侧卧的那种形态等等。

虽然胚胎学不能作为天干的起源,但却与生育过程有很好的对应。十月怀胎与植物生长都是源于自然法则,但由于前者的原型过于神化,而且根据记载时间,明显是后人将十月而生合于天干,因而我们很少认识到天干的这种原型,不过可以将其理解为是中国文化的自然崇拜心理的一种衍生,这与植物处理系统说异曲同工。

四、天干字形结构及其原型意义

我们根据这些天干文化假说理论的内部逻辑可以推断,这可能是后人在集体无意识中所产生的文化原型,它与天干起源有关,但并非起源本身。因此,自然、太阳以及数字十都是天干的文化原型(Archetype)。因此天干十字的原型是假借而来的,与天干文化没有直接联系,这十个字的原型(Prototypes)需另做论述。

1.天干字形的原型假借。如果某个文化假说确是天干起源,而祖先在造天干时的确参考了自然法则。那么这十字的字形结构应该更为整齐,而非象形、会意混杂,所以天干字形起源的假借说相对而言最为合理。前文已经解释了《说文解字》天干十部的收字情况,十部所收汉字共二十一字,这个数据与其文化地位不相符,原因之一是这种文化的官方性、权威性,无论是作为帝王的天干名,还是十月太阳历的对应月份,都不是一般的民俗;另一个原因可能是这十个字是假借他字,如果假借较晚,则归于其本义所属之部,若是假借较早,则会自成一部,但收字较少(如“我”部)。但在《说文解字》中,这十部排列在一起,表示了这个文化的重要性,除了干支,似乎未有其他类似现象。

因此,天干的起源可能很简单,就像郭沫若先生说得那样不过是十个符号,而后这些符号慢慢渗透了中国的早期社会,影响了各种文化现象。

郭沫若基于考古学的观点是:“甲乙本为十位次数之名……十干文字至少有半数以上当创制于殷人……大抵其文其事皆出自然发生,而无丝毫神秘,及外来之痕迹。”[14]他认为:甲、乙、丙、丁四字为一系统,乃最古之象形文字,俱指鱼身之物。

“甲”,像鱼鳞甲;“乙”,像鱼肠;“丙”,像鱼尾;“丁”,像鱼眼睛;戊、己、庚、辛、壬、癸,此六字均系器物之象形,且多系武器;“戊”,像斧钺之形,盖即戚之古文;“己”,隿之缴也;“庚”,有而可摇之乐器象形,即钲;“辛”,削刀之象形,用来刮除刻画的图案或文字;“壬”,为“鑱”之初文,即石针,古人用以刺病。“癸”,像三锋矛,古兵器[15]。

根据时间顺序,殷人无论以天干为十日之专名,或为一旬之次第,都必须在掌握十进制法则之后,所以天干的起源就不可能是某个文化系统。但为何会假借这十字作为天干,郭沫若先生也没有解释,《释支干》一文中只写道:“此事请就十干文字之本身以申论之。”

此外,高亨认为,“甲”当为盔甲之甲;“乙”者,刀也,象形;“丙”疑是钫之古文[16];“丁”即古“钉”字,甲骨文金文篆文或像钉头形,或像钉身形;“戊”即古“鈇”字,斧也;“己”是古“纪”字,象形纪事之绳;“庚”乃筛米去糠之器;“辛”与“”古为一字,古代一种刑具;“壬”乃“榺”之古文[17];“癸”即“戣”之古文,像三锋矛[18]。

在郭沫若与高亨的理论中,只有“戊、辛、癸”字的本义是相同的,而鳞甲之“甲”与盔甲之“甲”相似,《释支干》中认为:“戎器之甲胄,皆得由鱼鳞引申。”“己”字都和绳子有关。而剩余五字的本义则大相径庭,孰是孰非,实在难以定夺。因此,虽然可以确定天干字形的起源是假借它字,但其原型究竟所为何物,实在难以定夺。

2.字形结构的原型意义。天干的起源基本能确定为假借它字(原字都为象形字,所以每一个字都有一个启发原型),因此,将天干十字字形结构的原型意义分别加以区分和阐释能够让我们更好地了解其内涵。

“甲”起初只是一个十字形,按照假借说是指四片鱼之鳞甲的接合之形,是否有框并不影响,但是随着汉字以及天干文化的发展,外面那个框被赋予了文化内涵。不过无论是鳞甲、盔甲还是甲壳,含义基本相同,因此《尔雅》之举乙丙丁,而不举甲者,说明甲义犹存,无须释及。所以“甲”的原型比较明确,就是各种甲壳。

“乙”的字形结构特征始终未变,因而解释为鱼肠或是弯曲的草木都能自圆其说。《说文解字》“乙”部收字四个,重文一个,但是当中只有“乾、尤”字的解释与乙像弯曲的草木有关,而“亂”的释义更符合高亨“乙为刀”的说法[19]。

“丙”的原型被认为是鱼尾的形状,或是像方形的锅子。原型若为鱼尾更加系统,若为锅子更为形象[20]。

“丁”无论是作为鱼枕(郭沫若认为“枕”也可能是字之讹,“丁”或为“睛”之古字),还是钉子,甲骨文以及金文中的方框或方块都是象形,然而,后来的小篆成为了象形之物的侧视图。因而,关于“目不识丁”的成语解释主要有两种,一则丁作为方框或方块是早期汉字中最简单的,故连“丁”都不识,遑论其他;一则是以《旧唐书》为出处考之,“丁”应为“个”字[21]。郭沫若则认为是“达视不能见睛”之古语。各种说法都言之有理,但“个”与“丁”的误传更有说服力,所以根据小篆字形,原型为钉子的可能性更大。

“戊”为斧钺之象形应是显而易见,在演变过程中虽然笔画变形,但该字原形特征都被保留。“戊”的字形结构一直保持着武器特征,“戈”这个部件始终存在其中,原型明确。

“己”无论作为隿之缴还是纪事之绳都保留了弯曲的特征。“己”部所收的“巹、”二字皆保留己的盘屈之义。在太阳历说中,“己”被认为是日晷的影子,弯曲以示短。不管己象形何物,弯曲的特征一直传承,原型意义可以确定。

“庚”在演变过程中多了手的部件,这是因为乐器或筛米去糠之器都需用手操作。这个增加的部件为确定原型提供了一些线索,不论象形何物,都会经由人手加工,其原型可能是这两种器物的共通之处,并不矛盾。

“辛”字的变化不大,隶变后与甲骨文字形有相通之处,然其与“”字的关系未能明确。这两部的位置在五百四十部中相去甚远,但在《说文解字》中“辛”部所收六字(其中重文三字)及其据形系联的“辡”部都与“”字的刑具意义相关。辛与的区别虽无法解释,但主要特征仍在,因此其原型可以确定为削刀之形。

“壬”无论是石针“鑱”还是“榺”[22],各个时期的字形都能反映象形之物,这两种原型可以归为一类,都是象器物之形。

“癸”的小篆是三锋矛的造型,《说文解字》中写道籀文“癸”字从癶从矢,表示揆度之意,该释义与三锋矛的关系难以考证。许慎的解释也很混乱,揆为葵也,而前者“癸”的字形从癶从矢,后者是三锋矛,据此,我们可以把其原型确定为三锋矛。

天干十字的启发原型与各种文化假说虽没有直接联系。然而天干所假借的对象多为事物、工具,如甲、肠、尾、眼;钲、戚、戣、削。因此,这些原型所组成的系统也有其各自内涵,例如像郭沫若所说的是渔猎和金石时代分别与十进位的结合。借用事物之名以组成数字之序,也是一种崇拜自然的中国文化心理特点。

五、结语

荣格对于原型的解释是广义的,它是一种集体无意识的载体,在此基础上的汉字心理原型可以有两层含义,第一是针对汉字创造与认知,第二是针对中国的文化心理,两者之间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而根据历史资料,天干十字可能是假借而来并非原创,其起源与文化基本分离,但是天干的两种不同原型却都反映出了中国道法自然的文化根源。

作为表意文字,每一个汉字都有深厚的文化内涵,而且自小篆隶变后,汉字的字形可谓一脉相承,为今人研究古文字提供了颇多便捷。本文中的原型概念是针对汉字特点而言的,将汉字的认知原型与文化原型进行区分符合汉字的发生和发展特点,这种原型分析不仅能应用于天干系统,同样,若将《说文解字》五百四十部按照农业、畜牧业、工具、器官、金石等范畴分类,此分析方法同样适用。

针对天干,这种方法可以分析得出两个结论,第一,天干起源与文化分离,即以假借说为基础的文化附加说,该结论指出了许慎等人将文化与起源混淆的错误观点。第二,天干文化的原型意义(正因为文化是附加的)直接反映了中国文化心理,它所包含的中国文化也更具特色,原型也更为明确。

1.天干的起源及其文化附加。有些学者把文化假说作为天干起源,这些理论中的有些说法过于牵强、内部逻辑存在矛盾。甲至癸最早出现在甲骨文中已假借为天干,这从《说文解字》中天干十部的编排就能发现,由于甲骨文时期这十字已用作天干,所以其字形结构的原型缺乏更早的文物实证,唯一能确定的是这十字皆象形,而十字字形的启发原型尚难定论。

文化附加说是指天干的起源并非一个整体,这十字各有象形之物,没有完全关联,而后被人们假借成为一体。天干文化都是在本义上的附加,有些甚至影响了字形本身。因而根据前人对天干起源及其文化研究可以将天干的原型分为两类,即认知原型和文化原型。

通过对各种天干文化起源的分析,我们可以推断出天干的起源是假借它字,而后人的各种文化阐释都能自成体系,虽不能作为天干起源,但这些文化假说并非毫无依据,它们是祖先集体无意识的产物,反映了中国的文化心理。

2.天干文化的原型意义。天干的各种文化理论,虽说法各异,却殊途同归。阴阳五行是对数字的崇拜,植物生长与十月怀胎都顺应了发展规律,十月太阳历则是对太阳的特殊情结,这些心理原型可以归结为对自然法则的崇拜,即道法自然。

尤其是许慎的观点,五百四十部始一终亥,而“一”的释义玄之又玄:“惟初太始,道立于一,造分天地,化成万物。”[23]植物生长、十月怀胎以及太阳运动都是自然界的一种循环,至于数字,《史记·律书》中:“数始于一,终于十。”十为数之极,而后九九归一,开始新的循环。从宏观上看,天干的各种文化假说都离不开自然循环,这种以自然规律为心理原型的特点是中国文化的代表。

天干的起源也许正如郭沫若所说只是十进制的符号,但古人们假借这些字总有其缘由,太阳历可能是天干文化的起源,而许慎的解释与时代背景紧密不可分。有些解释虽然是后人附加,却沿用至今,如干支纪年法,还有付丙、癸水等词。

其余的人体解剖、十月怀胎之说有着比较明显后人附加痕迹,但却言之有理。这些心理原型虽然与起源没有直接联系,但其内涵却渗透了这十个字,若单论这些汉字,它们只有自己的意义,并不能成为天干之一,所以天干的心理原型更多地是指文化层面的集体无意识。作为悠久历史的中国文化之一,天干的心理原型是中国文化心理的代表,其综合了数字、万物生长和天体运动的原型对象,体现了中国人自古以来顺应自然的文化心理特点。

注释:

[1]高 岚、申荷永:《汉字与心理原型》,载《心理科学》 2000年第23期。

[2][法]列维·布留尔:《原始思维》第34页,丁 由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

[3] Jung, C. G.:The Archetypes and the Collective Unconscious,London: RoutledgePublish Press, 1995.

[4]罗邦柱、赵世举:《古汉语知识辞典》第52页,[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

[5]唐 兰:《古文字学导论》第122-123页,[济南]齐鲁书社1981年版。

[6]商王以十天干为名号,对其意义,学术界有极大争议,现共有七种不同看法:生日说;死日说;庙主说;祭名说;祭次序说;选日说;生前政治势力分组说。

[7][18][19]高 亨:《高亨著作集林——文字形义学概论》(卷八)第200-201页,[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8]“天人合一”最早由庄子阐述,后被汉代思想家、阴阳家董仲舒发展为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体系。许慎在释义“王”字时写道:“董仲舒曰:‘古之造文者,三画而连其中谓之王。三者,天、地、人也,而参通之者王也。’”

[9]罗马人为了表示一、二、三、四,分别伸出一、二、三、四个手指;表示五个物体就伸出一只手;表示十个物体就伸出两只手。罗马人为了记录这些数字,便在羊皮上画出Ⅰ、Ⅱ、Ⅲ来代替手指;要表示一只手时,就写成“Ⅴ”形,表示大指与食指张开的形状;表示两只手时,就画成“ⅤⅤ”形,后来又写成一只手向上,一只手向下的“Ⅹ”。

[10]何 新:《诸神的起源——中国远古太阳神崇拜》第223-234页,[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96年版。

[11]王显春:《汉字的起源》第68-71页,[上海]学林出版社2002年版。

[12]刘尧汉(彝)、陈久金、卢央(彝):《彝夏太阳历五千年——从彝族十月太阳历看〈夏小正〉原貌》,载《云南社会科学》1983年第1期。

[13]高 明:《中国古文字学通论》第3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14][15]考古主编:《郭沫若全集》(卷一)第155-195页,[北京]科学出版社1982年版。

[16]《广韵》:“钫,镬属。”镬是锅,钫是方形,平底,有架,炊于其下。

[17]《说文解字》:“榺,机持经者。从木朕声。”

[20]《尔雅·释鱼》曰:“鱼枕谓之丁,鱼肠谓之乙,鱼尾谓之丙。”

[21]《旧唐书·张弘靖传》:“今天下无事,汝辈挽得两石力弓,不如识一丁字。”

篇10

关键词:超越论的现象学;第一哲学;现象学还原;共主观性

胡塞尔的《第一哲学1923/1924》构成了从1913年《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理念》到1929年《笛卡儿式的沉思》之间他的思想进程中现象学的里程碑和高峰;正如胡塞尔在1923年8月31日致茵加登的信中所说的,这是一个在现象学意义上并具有“第一哲学沉思”形式的哲学体系之构想,这些沉思作为“开端”,一定会从根本上开启真正的哲学。

胡塞尔在这里将他的超越论的现象学哲学称作“第一哲学”,是要强调,它是一种由最终根源奠立的普遍科学之开端部分和基础部分,它正是要研究那些最初的东西和自身包含一切存在与真理之起源的东西,即超越论的主观性(transzendentaleSubjektivitit),纯粹的自我。在这个意义上,胡塞尔又称“第一哲学”为“考古学”。第一哲学将严格科学的哲学当作最高目的理念。这种严格科学的哲学是彻底有根据的哲学。它是以确定的绝对自明的基础为根据,按照最严格的方法自下而上建立起来的。

《第一哲学1923/1924》由上卷《批判的理念史》和下卷《现象学还原的理论》两卷组成。上卷《批判的理念史》构成一个完整的整体,是对超越论的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历史导论。在其中,胡塞尔按照由苏格拉底和柏拉图对诡辩哲学的反应中产生的,并作为内在的主导目的决定以后科学发展进程的哲学目的理念,对哲学的历史进行了批判的考察。根据这种哲学理念,哲学应该是由认识者对他的认识成就进行普遍的和最后的自身考察,自身理解,自身辩护而来的认识,或者说,哲学应该是绝对证明自身正当的科学,而且应该是普遍的科学。在这种批判的考察中,使胡塞尔感兴趣的是历史上对作为认识之统一来源的超越论的主观性的认识。考察要揭示贯穿于数千年哲学史中的动机之统一。这种动机作为发展的推动力,存在于一切想要成为真正的哲学,想要获得真正哲学方法的哲学之中。胡塞尔说,对于历史上的哲学的进步来说,决定性的转折在于,从前想要成为科学的诸哲学之所谓的科这里提到的哲学史上统一的动机,在胡塞尔看来,就是追求严格科学的哲学,追求绝对证明自身正当的哲学之理想,而在其历史的具体实现过程中,这种动机就变成了追求实现超越论哲学之理想的各种不同尝试。胡塞尔的理念史批判正是针对这些尝试之成就与的。

在古代怀疑论哲学中,胡塞尔就已经看出了超越论哲学最早的倾向。古代的怀疑论哲学就已经以“超越论方式”将实在的宇宙,一般可能的客观性全体,当作意识的一般对象来考察了,它第一次实现了从朴素地专注于呈现着的对象向反思态度的转变,使进行认识的意识作为实行超越论功能的主观性进入到人们的视线中。古代怀疑论通过将科学的目的理念追溯到进行认识的主观性,将真实的存在本身追溯到科学真理,并追溯到认识真理的主观性,而使当时新发现出来的实在宇宙与主观性之本质关联所带有的不清晰性变得清晰可见。因此它具有划意义。

在苏格拉底哲学中,胡塞尔看到了理性批判的萌芽形式。苏格拉底的伦批判正是回溯到一切正当性的最初源泉,即确真的自明性(apodiktischeEvidenz)。他第一个认识到理性的普遍方法的必要性,并认识到这种方法正是一种以确真的自明性圆满实现的进行澄清的自身沉思。他第一个认识到纯粹的和普遍的本质之自身存在。这种本质能够在普遍的和绝对的直观中,自身呈现出来。苏格拉底的方法是通过本质直观进行彻底澄清的方法。他要求用由这种本质直观而来的普遍理念对道德生活进行正当性证明。

胡塞尔给予柏拉图哲学以最高评价,称柏拉图有关严格科学的基本思想决定了欧洲文化发展的本质特征和命运。在柏拉图那里已经有了“全部科学的总体”这个概念和“普遍科学的统一”这个概念,而这所意味的正是新的哲学。这种新的哲学的理念就是要成为绝对证明自身正当的科学,它力求在每一个步骤和每一个方面都达到最终的有效性。在这里已经有了关于这种哲学之必然奠立和已经必然划分为“第一哲学”和“第二哲学”两个等级的概念。柏拉图将存在者看成是意义,并且认为,只有确真自明的被给予之物才可作为真理来认识。柏拉图第一个从诡辩哲学的悖论中看出了属于哲学之理念的真实存在、真理和认识活动三者的本质联系。柏拉图的辩证法就是认识论。它是第一个科学论,并第一次使科学成为可能,正是因此它是科学之历史的起源。柏拉图意义上的科学不是一般的认识,而是这样一种认识,它要求对它的每一个论断,每一个论证步骤,都能够作出普遍原理的说明。

关于近代哲学,胡塞尔认为,它的发展的最深刻意义,就是要以一种新的更严肃的主观主义,一种以理论上最彻底的,最认真的态度绝对证明自身为正当的主观主义,即超越论的主观主义,克服那种否定客观认识和客观科学之可能性的、似是而非的、不严肃的、轻率的主观主义。

胡塞尔说,近代是从笛卡儿开始的。笛卡儿是哲学的真正开始者。在超越论哲学的历史上,胡塞尔给予笛卡儿以最高的评价,称笛卡儿是一切真正的超越论哲学之父。笛卡儿以他的《关于第一哲学的沉思》为哲学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方向。笛卡儿发现了一切真正哲学之开端的基本形式。笛卡儿认为哲学应该成为绝对证明自身为正当的普遍科学。哲学所思考的是普遍的绝对的认识之正当性证明的方法,它拟定这种方法,并论证这种方法的正当性。笛卡儿第一个试图从理论上满足作为怀疑论论证之基础的无可争辩地为真的东西,并第一个从理论上占有了即使是最极端的怀疑论也要以之为前提的,并在以怀疑论进行否定时要返向地联系于其上的最普遍的存在基础,即对自身毫不怀疑的进行认识的超越论的主观性。他将超越论的自我看作是一切认识的根源,看作是真正的哲学应该借以实现系统的绝对可靠的发展之“阿基米德点”。正是笛卡儿的这种对超越论的主观性的发现,才使超越论哲学得以开始。但是胡塞尔说,笛卡儿本人并没有了解这种发现的真正意义,他对于超越论的意识科学毫无所知,他完全囿于客观主义的先入之见中。

胡塞尔指出,如果说笛卡儿在追求一种作为绝对被奠立的,绝对证明自身为正当的科学体系的真正的真实哲学时,偶然发现了认识问题,并要求一种应该先行于一切真正科学的有关知性的理论,那么洛克正是想要真正阐明这种理论,而且正是为了这样的目的。洛克的新颖之处正是他将我思当成课题。洛克在其“观念”学说中就预见到了超越论的直观主义。洛克的哲学不仅按照它的原初形式,而且按照它以后继续发展成内在哲学的形式,都是通向真正的方法之道路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但洛克是按照自然主义的观点行事的,在洛克那里,自我是预先给予的世界之中的心灵。

胡塞尔认为贝克莱是近代最彻底的、并且事实上是最有独创性的哲学家之一。他是近代经验主义和近代心理学最伟大的先驱者。正是贝克莱第一次系统地尝试使在进行认识的主观性中构成实在世界(物理的世界,动物和人的世界)成为理论上可以理解的。是他第一个提出了关于外在性作为纯粹自身封闭的意识内在性之现象的基本理论。贝克莱有关他人的身体与他人的精神生活的理论,是第一个以内在性为根据而建立的有关超越性的理论。当然,贝克莱仍囿于洛克的白板论的自然主义。

胡塞尔在休谟的《人性论》中看到了有关纯粹现象学的第一个构想,尽管它具有纯粹感觉论和纯粹经验现象学的形态。胡塞尔认为,在休谟的理论问题提法中第一次呈现出一些可以看作是新现象学的基本问题之预备形式的问题。休谟式的实证主义是怀疑论的完成,同时又是迈向超越论的基础科学的决定性准备步骤。休谟式的心理学是对于有关纯粹意识之被经验物的科学之第一次尝试,是第一个具体的和纯粹内在的认识论。在超越论哲学的历史中,是休谟第一个通过具体内在的,通过对于内在领域的实际研究,寻求解答关于超越的客观性如何在纯粹的主观性中,在纯粹意识中被构成,以及与此有关的认识如何可能等问题。几乎在休谟所有的论述中,都能够同时看到现象学的关联。尽管在休谟的怀疑论中没有一个命题能从科学上得到真正支持,但它却是一种直观主义的和内在的哲学,因此是真正的直观主义哲学,即现象学的预备形式。但是休谟的怀疑论只能导致一切哲学和科学的终结,而且休谟也同样陷入自然主义之中。

胡塞尔认为,莱布尼茨是近解了柏拉图理念论之最深刻的最有价值的意义,并据此将理念认作是在特殊的理念直观中自身呈现之统一的第一人。对于莱布尼茨来说,直观作为自身呈现的意识,就已经是真理的和真理之意义的最后来源,任何以纯粹自明性看到的普遍真理,都具有绝对的含义。莱布尼茨在对单子的根本特征进行研究时,把握住了意向性的根本特征,但是对这种特征作了形而上学式的理解,他没有认识到,意向性能变成科学上可以理解的,并可以是科学研究的课题。莱布尼茨系统地构想了一种有关作为意识生活的主观并在自身中构成客观性的那个自我之纯粹的和绝对必然的本质的科学,认为以绝对自明性看到的自我之本质特征要求一种完全是绝对的意义。他将这种有关自我之本质的科学认作是一切一般认识和科学之最终根源性(这种根源性的先验性Apriori是一切先验性都在其中在更高阶段上被构成的最深刻的先验性)的科学。但是胡塞尔指出,莱布尼茨的哲学仍是朴素的和客观主义的,在他那里,世界是在自然意义上被给予的,并且是按照自然的真理被认识的。

胡塞尔也给予康德的哲学以最高的评价。他说,康德在哲学史上无与伦比的重要性,就在于人们谈论得很多却理解得很少的对于世界之意义解释的“哥白尼式的”转向,同时又在于他建立起一种全新的科学—超越论的科学。他将这种科学看成是对于世界的意义之严格科学解释的唯一形式。胡塞尔认为,康德的超越论哲学是对全部哲学思想方式的革命,它标志哲学研究的一种全新的形式和一种新式的哲学理论类型。康德是将超越论哲学引入真正可实行的理论形态中的第一人。康德实际上拟定了科学的超越论哲学之最初的体系,拟定了一种关于在超越论的主观性中建立真正的客观性之原则可能性的超越论的科学的理论。康德的哲学是从自然的认识方法向超越论的认识方法转向,从实证的或独断论的世界认识和世界科学向超越论的世界认识和世界科学转向在历史上的第一次实现,是将自然,直观的自然和数学自然科学的自然,作为在超越论的主观性之内在性中被构成的构成物而从理论上加以理解的第一次尝试。因此康德的超越论哲学构成了向超越论现象学过渡的一个环节。但康德只是超越论哲学的开路先锋,而不是它的完成者。

胡塞尔对康德的哲学进行了严厉批判,认为康德的理性批判以独断论的客观主义为基础,到处都运用了超越的形而上学的假设。康德不知道现象学还原。他陷入令人捉摸不透的人类学主义。他将人的主观当成心理能力的主体来讨论,将心灵和人格性的主观看作是与现实的意识相符合的超越物,表明他仍停留于心理学主义的立场上。总之,康德的理性批判是与认识本质固有的意义相矛盾的,它完全属于科学的认识论之前形态,本身并不是科学,即使按照可以作为科学之最微小的开端来看,也不是科学。

尽管有这些严厉的批判,胡塞尔并不否认自己的哲学与康德的哲学之间的联系。他说,尽管他自己的现象学从起源上就不是由康德及其学派直接决定的,但必须承认,它是一种将康德的研究之最深刻的意义付诸实际行动的一种尝试。

可以看出,胡塞尔的理念史批判完全是从他作为严格科学的哲学的超越论现象学哲学观点出发的,其批判的范围也严格限定于历史上可以看作本身具有超越论哲学之倾向、萌芽,或某种预备形态的哲学。这种批判一方面展示出在哲学史发展中处于预备阶段中的超越论哲学所呈现的各种形态和所取得的各种进步,另一方面,也揭示出这些哲学的不足与缺陷,表明它们由于根本的不彻底性而陷于客观主义,人类学主义,心理学主义,一句话,陷入自然主义。因此这些哲学没有一种是真正的超越论哲学。而根本的原因是它们都不知道现象学还原的方法。这种批判的积极结果,就是引发了胡塞尔要重新开始的动机,即开始从根源上建立真正科学的哲学,即超越论现象学的哲学。

那么胡塞尔的哲学与这些历史上的哲学处于一种什么样的联系之中呢?

古代苏格拉底和柏拉图关于严格科学的哲学之理念,显然是胡塞尔哲学的一个来源。

就近代哲学而言,胡塞尔把他的哲学思想发展与历史上的哲学之联系归结为两条路线。他吸取了笛卡儿《沉思录》和洛克《人类理智论》的最内在的意图,这为他的现象学发展之可能性创造了前提。他一方面吸取了洛克心理学之合理的最内在核心,另一方面吸取了笛卡儿关于被绝对奠立的普遍科学之合理意义,以及为它服务的向超越论的自我还原的方法之目的设定的合理意义。在这些动机的共同作用中,他将被澄清了的经验的自我还原为超越论的自我,也就是将洛克的纯粹心灵的经验还原为超越论的经验,使超越论的主观性变成直接经验的领域,并变成经验研究的领域。在这种情况下,他的超越论研究是由心理学的描述的研究和发生学的研究产生出来的。这是胡塞尔思想发展的一条路线。

胡塞尔思想发展的另一条路线,是从莱布尼茨的动机出发的,而且是从莱布尼茨的柏拉图式的动机出发的。洛克对于柏拉图理念学说的解释对他的,与这条路线有联系。由此产生出一种柏拉图主义。将对于莱布尼茨作为“形式存在论”的普遍意义之再发现,以及莱布尼茨关于每一个对象领域都可以直观地获得的先验科学之要求(又是对于旧的莱布尼茨的动机之再发现),前后一贯地转用到心理学和超越论哲学领域,就产生出对可以用本质学方式实行的纯粹心理学和超越论哲学的必然认识。布伦塔诺对意向性的重要发现,对于这种哲学的真正实行提供了一种具有决定意义的因素。但是布伦塔诺在对意识领域之理解中,仍束缚于普遍的自然主义,因此并未达到意向分析和意向描述的真正的方法。

所有这些有时被胡塞尔从一个侧面追求的动机(但在这种情况下它们是彼此相互联系的),最终导致一种以越来越高的自信为自己辩护的有关超越论的主观性的严格科学,即超越论的现象学。

胡塞尔由上卷《批判的理念史》的历史批判得出,哲学按照理念本来应该是绝对证明自身正当的科学,但是历史上的哲学由于所指出的种种原因,并没有实现这种理念。胡塞尔由历史的批判还得出,一切正当性证明都在进行认识的,并能以超越论的纯粹性把握的主观性统一中有其最后的来源。因此哲学需要重新开始。因此需要一种有关超越论的主观性的科学,一种有关根源的科学,一种“第一哲学”。一切真正的科学都必须从这种科学中寻求它们的全部基本概念和原理的,它们的一切方法的,一切其它原则的最后来源。其它的科学由于它们的最终来源领域的这种共同性,本身必然呈现为这门唯一哲学的分支。但是历史上没有一种哲学是这样的哲学,只有超越论现象学的哲学才会成为这样的哲学。在这样获得了超越论现象学之预备性概念—最普遍的目的理念—之后,胡塞尔就要开始单独实现这个目的理念,就是说,使符合这个目的理念的哲学———超越论现象学的哲学—从其最初的开端起引致现实的生成。该书下卷《现象学还原的理论》就是要完成这项任务。

下卷虽然讨论的是方法问题,但实际上是要通过对现象学还原方法的讨论建立一种超越论的现象学形态的“第一哲学”,因此它涉及到了胡塞尔哲学的广泛。胡塞尔之所以将重点放到现象学还原的方法上,可能是出于以下一些原因。首先,一般来说,方法的构想与论证是哲学本身的本质部分。哲学按照其固有的意义,只有借助于一种能够从科学上进行最后辩护的思想而构想和论证的方法,才是可能的。哲学只有就其普遍的方法之系统形态达到最高的和最后的意识上的清晰性,才能获得真正的和真实的存在。其次,现象学还原的方法是一种全新的反思方法,是完全不同于自然态度的“非自然的”态度。自然态度的生活是专注于世界,忘我于世界的生活,而这种非自然态度的生活是一种彻底的和纯粹的对自身思考的生活。它要求系统地摆脱自然的现世主义态度,使一切世间东西都超脱世间性并将它们提升到纯粹的主观性。正是因为它的这种非自然的、非世间的超越论的性质,在自然的世间的生活中并没有关于它的任何提示说明的样板。因此给人们的理解造成了严重困难。除此之外也许还有一种更具体的原因,即为了弥补此前在《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理念》一书中对还原论述的缺陷。胡塞尔说,在那里采取的“笛卡儿式的还原的道路”虽然好像是通过一种跳跃就已经达到超越论的自我,但是因为这个自我毕竟缺少任何预先的说明,看上去是内容空洞的,因此人们就不知道由这条道路会得到什么,甚至不知道如何会由此获得一种对于哲学具有决定意义的,完全新式的基础科学。因此,正如对该书的反应所表明的,人们很容易就屈服于本来就很具诱惑力的朴素的自然的态度,并且在一开始就立即倒退回这种态度。由于这些原因,全面阐明现象学还原的方法就成了一项迫切的任务,因而也成了该书下卷的主要课题。而且正如该书编者在“编者导言”中说的,从1920年起,胡塞尔关于现象学“根本问题”的思考就已经集中于“通向还原的道路”了。为方便读者理解,这里就下卷的几个主要问题作一简要说明。

一、普遍的科学哲学之理念,绝对正当性证明原则和确真自明性原则

胡塞尔的现象学哲学所追求的目的理念,是普遍的科学哲学,而他所遵循的原则是绝对正当性证明的原则和确真自明性的原则。

胡塞尔说,哲学的彻底精神使它本质上不同于任何停留于朴素性之中的其它文化信念,哲学从根本上反对一切朴素性,并试图通过克服一切朴素性而获得最终真理。一切实证科学由于没有从理论上研究被认识客体的起源(认识活动之赋予意义,确立存在的功能),没有研究进行认识的超越论生活和有所成就的活动,因此是朴素的,抽象的,片面的。即使是将主观性及其认识活动当成课题的心理学,也是如此。因此,面临开始的哲学家,对以前以朴素的实证的态度获得的一切认识成果、真理、理论和科学,不再满意了。于是对于继承下来的哲学和科学的朴素性的批判就成了第一哲学的沉思之最初的和必然的部分。这种批判,一方面使人们认识到,以实证主义精神建立完全是直向地指向世界和一切可认识物之绝对意义的科学与哲学,是根本不可能的。另一方面,将人们的目光引向一切认识成就的根本东西,引向形成意义和有效性的意识的主观性,引向进行认识的和有所成就的认识活动和被认识的存在之间的相互关联。因此使人们能够预期一种新式的科学和哲学,一种返向地指向作为一切进行认识的理性和理性形态的,作为一切科学的根源领域的“超越论的”主观性的科学。由此获得一种作为普遍的和绝对的科学的有关这种原初提供根据的主观性的普遍的科学哲学之理念,并由这个哲学理念之可理解性中产生出绝对正当性证明之原则。开始的哲学家只想要绝对被证明为正当的、系统的和普遍的认识。他必须对这个目的之意义和实现这个目的之可能性进行思考,而这些思考的内容就构成通向哲学之路的必然的开端,并形成方法之基本部分。哲学本身的内容正是从这种方法的运用中,作为被绝对证明为正当的理论之体系产生出来的。因此胡塞尔说,这种普遍的科学哲学必须将绝对正当性证明的原则放到前面,要求在最严格意义上遵守这个原则。它要求哲学的确信应该是绝对自明的确信,是一种进行看的确信,一种绝对自身给予的确信,并将自身给予的绝对的最佳值看成是一切判断,一切意见之正当性的最后标准。这就是有关认识和合目的活动之方法上的第一原则,即自明性原则。

但是一切自明性又必须作为自明性而证明自身为正当的。在反思的意识中,将在判断的确信中被意指的意义内容的诸成分,与自身给予之物的诸成分比较,就意义内容的诸成分之被充实程度逐一检查。得到完善充实的成分被称作具有切合的自明性。(AdaguatelEvidenz)切合的自明性的特征是,这种由绝对自身给予而被把握的东西不可能是非存在或可疑存在。因此这样的自明性又被称作确真的自明性。

切合的并因此是确真的自明性这个指导原则,是认识的正当性证明之“形式的”而且实际上是不可超越的理想,也是哲学开端的指导原则。针对开端本身的考察涉及的正是询问作为最初的自明性必须获得的那些切合的自明性,因此所涉及的是要获得被规定用于整个哲学建筑之基础的那些被证明为正当的认识之基本领域,即超越论的主观性。实行现象学还原正是为了获得这个具有切合的自明性的基本领域。

二、现象学还原的两条道路

对现象学还原的论述是该书下卷的中心。胡塞尔在这里提出了现象学还原的两条道路。第一条道路是通过对世间经验的批判通向超越论主观性的道路,由于这条道路只不过是对在笛卡儿的最初几个沉思中隐藏的(而且也是对笛卡儿本人隐藏的)深刻内容的澄清和强调,胡塞尔又称它为超越论还原的笛卡儿式的方法。第二条道路是胡塞尔称作由心还原而通向超越论现象学还原的道路。下面就这两条道路分别作一些简介。

(1)第一条道路:通过对世间经验的批判通向超越论主观性的道路

胡塞尔是由探讨外部经验是不是切合的知觉这个开始的。他通过对个别空间事物的知觉结构,全面联合的总体知觉结构,以及处于连续进展之中的知觉过程的结构的指出,由于其本质结构的缺陷,世间的经验不可能达到切合性。他说,每一个别知觉一方面具有在它当中真实地被意识到的诸规定内容,另一方面又具有一些空的附带意指和预先意指的内容,这后一种内容并不是真正自身给予的。被知觉的空间事物总是依赖人们的经验的继续证实,而经验只能由经验证明自身的正当性,而且始终只是假定地证明为正当的。由于知觉本身的这种普遍本质结构,知觉的不切合性是不可消除的。因此空间事物性被给予之物的不同存在甚至非存在是无限可能的。

全面联合的总体知觉之普遍的连续性使我们持续地意识到一个统一的世界。但是外部知觉活动的连续的流事实上是以连续校正的形式进行的,通过校正消除一切不和谐而达到和谐,使人们总是能够意识到一个同一的世界在此存在。但是,尽管迄今为止普遍的世界知觉一直是以这种和谐统一的方式进行的,并不能保证今后一定会继续这样进行。这种和谐统一的结构也可能会解体,因而为世界根本不存在留下了可能性。因此根本谈不上世界确真存在的必然性。

不仅个别的知觉和全面联合的总体知觉的结构有这种偶然性性质,而且连续进行的知觉过程之普遍结构也具有这种偶然性性质。每一个知觉作为对事物的知觉都随身带有对未来一致的过程或通过可能的校正达到一致的过程之预期,就是说,相信知觉以后仍继续以这样的方式进行。这是世界知觉连续进程的普遍结构。但这是一种单纯经验上的相信,因此可能得不到证实,前后一贯的校正过程的结构可能会解体。因此世界的实存是十分可疑的,世界可能是一个单纯的假象。

在这样完成了对世间经验和世界实存的批判以后,胡塞尔就将这种批判的结果用于的目的。他说,这种批判的结果表明,世界并不需要存在,不需要曾存在过,也不需要今后存在。开始的哲学家作为首先想到的开端将一切普遍之后,呈现给他的就是这个认识:“我在”;还有这个认识:“世界存在”。但是世界的存在是在完全不切合的经验中被给予的,因此世界的存在也必须包括在普遍的之中。那么“我在”的情况如何呢?

胡塞尔说,如果假定这个世界不存在,那么作为世界之部分的我的身体也不存在,因此作为人的我也不存在,于是就什么也没有剩下。然而被所有这些当作前提的知觉世界的活动却存在,并且我本身作为知觉活动的主观和世间的知觉活动在其中进行的整个具体的心理生活的主观,连同我的全部生活都存在,并且仍是我之所是。因此,如果我的经验的客观世界被消灭了,那么我,经验这个世界的纯粹的我,并没有因此被消灭。因此必须区分:在世间的自身经验中,知觉上原初给予我的人的此在,和在超越论的自身经验中,在纯粹反思的自身经验中,原初给予我的超越论的此在。在世间的自身经验中,我是心灵和心灵的自我,它属于被经验到的身体,这个自我会和身体,和世界一起消失。而纯粹的或超越论的自我并不随世界的消失一起消失,它并不拥有由我的世间经验而来的实存的意义,它的确不是什么世间的东西。我的纯粹的自我及其进行经验的生活仍然有效,它是我的考察得以进行的整个基础,如果抛开这个基础,我的考察就会是绝对无意义的。

这种对世界的排除,就是实行现象学还原。胡塞尔说,揭示超越论的主观性的方法根本是必不可少的。单纯的反思,不管多么完善,如果没有这种方法,就仍是的心理学的反思。在自然的平淡的生活中,没有理由要超出这种自然的态度。但是如果在我朴素地实行世间经验时,我赋予世间经验的那种有效性不起作用了,我将这个世界完全勾销了,那么这种超出自然的态度就成为必然的了。这时保留下来的就只是我的经验这个世界的自我和我的生活本身。因此在这里就是:“我存在,当我经验着这个对世界的经验时,我存在。”即使没有任东西存在,并且不管世界和人等等是否存在,这个进行经验的生活都存在,我的生活都存在。只不过这是一种超越论的生活,在其中实行的是将世界排除的态度。于是超越论的主观的存在及其生活领域就被作为超越论批判的课题揭示出来了。

(2)第二条道路:从心理学还原通向超越论还原的道路。

胡塞尔说,建立在被经验的世界可能不存在这种证明之上的笛卡儿式的还原,只具有一种有限的结果。它通过设定被经验的世界不存在,将目光仅仅指向作为进行经验的,此外也作为未被这种不存在涉及的主观性的主观性。因此这种方法必须得到进一步扩展,以使任何有关世界的思想设定完全失效,也使任何理想的对象性东西完全失效。为了划定超越论的主观性的整个范围,必须做一些补充的。只当这种研究结束,现象学还原的方法本身才能作为一种成熟的方法建立起来。这条新的还原道路,即从低级阶段的单纯现象学-心理学还原有步骤地上升到高级阶段的超越论还原的道路,具有一种巨大的优点,即它向我们展示出对主观东西本身的结构(悬搁的可能性就是基于这些结构)之最广泛最深刻的理解,并提供了对主观性的纯粹意义之最深刻理解。因此胡塞尔说,它不仅提供了现象学还原的方法,而且同时还提供了一种现象学的还原的现象学。

这条新道路从那个实行随便什么行为并以自然方式与随便什么意向客体关联的自然的朴素的自我出发,对每一个别行为实行一种类似于在笛卡儿道路上针对世界与世界经验实行的悬搁。在这里进行反思的自我有可能在以自然方式实行反思时同时就变成漠不关心的自我,他排除对被反思的自我之当下兴趣的一切参与,禁止在这个方面进行的批判和认识中指向真实存在的一切企图。于是这个进行反思的自我在这样的悬搁中就发现了现象学上纯粹的行为,但这种纯粹性尚不是超越论意义上的纯粹性,而是现象学意义上的纯粹性,是经验心理学意义上的纯粹性。但是胡塞尔说,在经验的-人的自身行为上实行的这种个别的还原中,能够展示出一条获得超越论的主观性的道路。其方法就是,代替上述的操作,我直接将自己构想成超越论的-现象学的自我,这个自我实行超越论的-现象学的还原,将自己的超越论的主观性变成一般现象学的经验和研究之敞开的无限的领域。这样,我就变成了超越论的观察者,我的悬搁本身由于它在一种以前的心理学的还原尚不知道的意义上是普遍的和彻底的,而变成了超越论的悬搁。在这条道路上,我不仅获得了作为超越论的我的我本身,而且还通过将他人的主观性也包括到这种方法中,而获得了超越论的共主观性(Intersubjektivitat),作为以超越论方式把握的个别自我的超越论的共同体的超越论的全体自我。

在这里应该注意胡塞尔关于现象学心理学还原的特征说明。胡塞尔说,处于自然态度之中的心理学家,生活在他熟悉的周围世界中,并不需要放弃现实的世界和理想的世界,放弃客观的东西。为了获得纯粹心灵的东西,他只要求对个别行为及其意向性东西实行某种程度的还原,对被当下行为设定有效的客观东西暂时加括号,世界与人在背景中作为已经获得的习惯财富仍然有效。因此他实行的是一种抽象的行为,通过抽象,一方面获得单纯物理的身体这个成分,另一方面获得纯粹的心灵这个成分,而且正是作为“成分”获得的。而在以自然的普遍性实行这种抽象时,则导致整个世界的心灵成分,即一切人和动物之存在的纯粹心灵全体。胡塞尔说,这种个别地进行的,只对个别呈现的存在有效性加括号的现象学还原是不充分的。因为我们是处于无限的生活关联的普遍统一之中,处于自己的和共主观的(intersubjektiv)生活的无限性之中的。这种生活本身是无限生产的,而且又是在对现在的地平线(Horizont),过去的地平线和将来的地平线之侵入中无限呈现着的有效性之普遍统一。因此这种个别的还原始终还是留下了一些隐蔽的有效性和这些有效性之无限的作用范围。

在胡塞尔关于超越论的普遍悬搁的说明中,起主要作用的,是关于地平线意识的揭示,也即关于对具体的知觉行为结构中的前景意识和背景意识的区分。前者指自我行为特别地指向的课题,以及课题本身所涉及的一切东西。后者指使空间对象的背景被意识到的意识地平线。胡塞尔说,我的生活的本质特征之一就是,我决没有无地平线意识的被知觉物。每一个被知觉物只是作为具有其看不见的里面和看不见的背面的正面之呈现而被给予的。这种未被看到的里面和背面,是“非直观地”被意识到的,但是这种直观上空洞的意识仍然还是意识,是一个意识的地平线,当注意的目光指向那里时,人们就会注意到它。而且每一个被知觉物不仅有其非直观的内在的地平线,同样也有其非直观的外在的地平线,即它的空间和空间事物性的环境。这种环境首先是一个确定的预示的领域。实际被知觉到的东西由这个领域让人们去注意直接地邻近地共同在此存在的东西或能够预期的东西。这种预示任何时候都能够变成现实。当注意力指向那里时,被指示的东西就被意识为一起在此存在的现实性。这些空的地平线包括整个世界,将整个世界当作可经验的无限性包括于其中。世界之总是新的领域会在可能知觉活动之理想的全体中逐渐被知觉到。这种意识地平线不仅包括现在的周围世界,而且还包括过去与将来之敞开的无限性。在生动地流动着的现在本身中,包含着被意识到的过去的领域和将要到来的领域。这种地平线以特殊的方式包含着所关联的有效性之无限性。这种关于现实周围世界地平线的分析,对于理想的世界也是适用的。相关联地,在流动着的经验之每一阶段的结构中,都以地平线形式具有关于我的周围世界在此存在的确信。

正是这种有关地平线意识的说明,为胡塞尔提供了一种能使连续流动着的生活所包含的一切有效性一下子全部失效的手段。胡塞尔说,我的反思不仅能够针对我的各种各样个别的行为,而且也能够针对我的一段生活,最后也能够普遍地通观我的整个生活,并为我的整个生活作决定。如果我为了一种普遍的批判并为了能够由真理和真实性之根源形成新的和真正的生活之目的,而去追踪最高的意义,并去探询所谓的极限状态,我就能够达到一种与对生活之普遍概观相关联的以反思方式进行的自身规定,即同时禁止现在对我有效,以前曾对我有效,和将来会对我有效的一切有效性,将一切有效性普遍悬搁起来。这种普遍的悬搁之所以可能,是因为通观我的生活,相关联地,同时就意味着通观世界。这种通观也是一种行为,它的对象是我的这整个生活对于在其中曾被设定和正被设定的对象性全体的意向关联。我对这里的对象加括号,使我的行为之地平线含蓄地包含的全部有效性失效,而只保留地平线意识本身作为进行设定的意识为有效。于是我就获得这个通观自身的行为之纯粹主观的东西。如果我不仅对我现在的生活,而且对我过去的和将来的生活也如此行事,我就能够获得本身绝对自成一体的我的全部纯粹的生活,不管过去、现在和将来为我在此存在的周围世界之存在与非存在的情况如何。因此我能够纯粹就其本身考察我的纯粹的普遍的生活。

胡塞尔说,这样我就彻底实行了超越论还原这种新方法。超越论还原的方法使我放弃一切对世界的自然相信,使我停止将我看成一个现世主义者,一个自然的人,由此而为我敞开一个全新的经验之无限领域,即超越论的主观性之经验领域。这个新经验领域对我这个正在开始的哲学家所以是最重要的,正是因为“我-在”之在最初的把握中已经显露出来的确真的自明性。这种东西并不包含在自然的宇宙中,也不可能包含在其中。胡塞尔说,在我思的自明性中,以及以能够间接奠立的超越论的共主观性中,就存在具有绝对正当性证明的和具有我所寻求并能够最终达到的哲学意义的一切可能的真理与科学。对超越论的自我的认识,是在最后的和最高的意义上真正令人满意的一切科学认识和使哲学的生活成为可能的一切哲学认识的唯一源泉。正是因此,胡塞尔将哲学本身定义为:超越论的主观性根据超越论的自身经验及其派生物对自身之以系统的超越论的研究形式进行的系统阐明。胡塞尔说,超越论的方法是这样一种方法,它通过排除一切自然的真理,通过普遍的改革,而自动地实现绝对证明为正当的一切真理,将真理由其有效性之隐蔽的相对性中突出出来,并置于绝对的基础之上,在这个基础上,一切相对性东西都处于清澈的主题之中,并在普遍的转换中变成绝对认识的主题。

另一方面,忠实于彻底精神的胡塞尔又指出了纯粹现象学的超越论的朴素性之可能性和对超越论的经验实行确真批判的任务。他说,如果我们完全抛开哲学的目的,我们仍能够实行心理学阶段的现象学悬搁和超越论阶段的现象学悬搁,并能够实行所属的一切意识分析。在这种情况下,朴素的经验和超越论的经验,朴素的科学和超越论的科学,同样也是对立的,而且正是在“朴素的”和“超越论的”二者对比的意义上是对立的。

但是胡塞尔说,我们也能够通过以下方式规定“朴素的认识”的第二个概念,即指并非由绝对的认识之理念指导的,并非由绝对的和全面的正当性证明而来的认识之理念指导的认识活动。我们也能够更普遍地就每一种采取的态度,每一种理性生活,按照这样的对立理解。在这种意义上,不仅未被超越论的悬搁触及的一切自然的认识活动是朴素的,而且建立在超越论的主观性基础之上的认识活动也可能是朴素的,只要它没有受到确真的批判,只要它对超越论认识的绝对正当性证明不做任何询问。

三、超越论的自我学和向共主观性还原

胡塞尔说,超越论还原是向超越论的主观性还原,因此是向这个进行还原的我的超越论的自我和我自己的超越论的生活还原。在这里,我能看到的真正存在的东西,只不过就是我自己的——这个认识者的——生活之意向的事件。这样我就处于超越论的唯我论之中。因此超越论的现象学就只有作为超越论的自我学才是可能的。作为现象学家我必然是唯我论者。胡塞尔说,这就是他对于现象学还原最初的认识,而且在他发现移情作用(Einfiihlung)的道路以前许多年里他都没有看到将它形成为共主观认识的任何可能性。移情作用道路的发现,对于使一种完整的超越论的现象学成为可能,并在更高的阶段上,使一种超越论现象学的成为可能具有决定意义。

胡塞尔说,超越论还原直接地得到了我的自我,间接地得到了借助于可经验的身体而被指示的或可被指示的这个和那个超越论的他我,并且一般而言,得到了无限多的超越论的主观。

借助这种移情作用首先得到了他人。胡塞尔说,我的身体是我唯一能在其上以绝对直接的方式,原初地经验到心灵生活之体现的东西。我的身体是知觉他人身体的原身体,所有关于其他身体的经验都是由这个原身体派生出来的。他人的身体只是就其与我的身体和在我的身体上赋予其物理以赋有灵魂的表现的那种东西相似而言,才能被理解为身体。但是在对他人身体的知觉之意义中包含有某种间接性,正是这种间接性将对他人身体的知觉与对我自己身体的知觉从本质上区分开了。在他人身体中体现的心理东西是以间接呈现(Apprasentation)的方式被意指的。在我自己的原初身体性中,我有一种关于主观东西结合到事物性显现者中的原初体验。当我在他人身体上知觉到这个在全部举止中与我的身体相似的事物时,我只能将它理解为在其中有主观东西得到体现的东西。借助移情作用,我作为自我就以知觉形式拥有关于其他主观,任何他我“亲身”在此存在的意识。我的这种移情作用也可以在他人身体中或借助他人的身体表现出来。据此我能将另一个人经验为某人,他本身又能够以另一个他人这种形式经验第三人,而这第三人又能够以同样方式经验第四人,如此等等。根据这种相互在此存在的原初形式,就形成极其多种多样的我-你-行为和我们-行为。这些行为对于其他人和作为统一的相互交往的众多人,又是可以移情的。这样一来,极其多种多样的共同体生活就变成可能了。不仅是众多的主观在生活,而且他们每一个人都能借助移情的经验的意向性,提供作为他的他人的所有其他人,这些其他人作为共同在此存在的其他人,处于他的实存领域之中。而且每一个人都直接或间接地与所有这些其他人处于联系之中。

胡塞尔说,如果在移情作用上以还原方式获取其现象学成分,就会遇到根本新奇的东西。我可以如同在我自己身上做的那样,通过仿佛进入到他们的行为生活中为他们的每一个行为、每一个知觉、回忆、预期、想象等等,将纯粹主观性突出出来。于是我就在他我中发现了作为他人意向成分的一切体验。在这种情况下,在直接的意向性和间接的意向性中,可能有相同的东西同时被给予,并作为相同的东西被视为同一;例如,我经验到某物,同时我经验到我的邻人通过经验指向同一个东西,一个第三者在观察这个邻人指向这个东西,等等。因此对移情作用的超越论解释表明一种向他人的主观性过渡,与此同时也向超越论的主观性过渡。胡塞尔说,在这里经验的每一个部分都被改写为超越论的经验。并在超越论的经验中表明其真正的意义。所有那些在各个方面都属于持久的和总是能够得到证明的对一个世界—一个由时而经验到,时而没有经验到,有的知道,有的不知道的事物构成的世界——所确信的东西,在超越论上不外就是一种具有稳定的本质结构的现实的和可能的经验之能够确定地描述的系统,一种具有连贯的超越论的联系的经验和和经验可能性之系统;我能够在超越论的经验中和进行构成的直观中经历到这种联系。事物本身的此在,经验对象的此在,都不可分割地包含在超越论的经验关联的这种系统之中,如果没有这种关联,它就是不可想象的,并且根本就是虚无。其他主观随身带有的也正是这样的经验系统,并且一个主观的经验系统之意向客体,与另一个主观的经验系统之意向客体是同一个东西。

由于移情作用生效,我与他人在被知觉到的空间事物方面的广泛序列中相符合。而且他人的超越论的主观性在我的超越论的主观性中被准当前化(Vergegenwartigung),我的超越论的主观性也在他人的超越论的主观性中被准当前化。正是在这里胡塞尔将事物性的周围世界在与人格关联方面的特征称作是共主观的(intersubjektive),即对于每一个人而言的周围世界,对于在我的主观性中间接呈现的和可间接呈现的每一个人而言同一的(dieselbe)周围世界,不仅在一个超越论的主观性中,而且在这些主观性之共同联结起来的全体中同一的周围世界,并且是每一个人可能的诸知觉之系统的以及一切在他之中间接呈现的他人可能的知觉之系统的基底极,而这些他人都带有被辩明是同一基底的附属的诸基底。

在主观性中只能通过间接呈现,但不能通过知觉被构成的东西,也就不再是内在于它之中的东西,而是超越性东西。这是在这里唯一能如此这般称谓的超越性(Transzendenz),即他人的主观。只是通过这种解释性的经验,与彼此超越的诸主观性相关联的共同体才被建立起来。内在于每一个别主观之中的对象性东西,如果不是实项地内在的,就能够被共主观地视为同一的。因此,世界是共主观的-理念的-内在的。胡塞尔的结论是,一切客观存在都是超越论的绝对的共主观的“产物”,而超越论的共主观性不可以再被理解为人。

四、现象学还原通向超越论的唯心主义

由现象学还原揭示出超越论的自我、超越论的他我和超越论的共主观性以后,胡塞尔便谈到了现象学还原的哲学意义。他说,由于对现象学还原的意义和成就的误解,人们以为纯粹现象学唯有作为超越论的自我学才是可能的,因此只能作为超越论唯我论才是可能的。只有最深刻地理解现象学还原的意义,才能防止这样的误解。胡塞尔说,现象学还原的道路通向超越论的唯心主义。其实在正确理解的现象学还原中,已经预先指出了通向超越论唯心主义的进军路线。因为整个现象学只不过就是这种唯心主义的第一个严格的形态。超越论的现象学作为最严格的科学,是对这种唯心主义之真正意义的第一次精确的澄清,是以最有说服力的形式对这种唯心主义所做的第一次真正的证明。

胡塞尔说,在自然态度的反思中已经表明,世界,我总能有意义地谈论的世界,是我的认识活动之被认识物,我的意识之被意识物。当我转入到现象学的态度以后,就比自然的反思者更认真地实行这种对于一切认识事件之主观性的认识,在超越论的主观性之普遍关联中,从超越论的起源上,对从理性认识中产生的“真正存在”这个概念进行最后的澄清和意义规定。如果我设想,在我的周围世界中根本没有其他人的身体出现,因此我对于他人的身体毫无所知。在这种情况下,一切客观的现实性,整个世界,就只不过是我的现实的和可能的经验之系统的相关项统一,而“真正存在”就会是作为我的可能的普遍一致的经验过程同一性之相关项的可构成的理念,在我的可能的经验之理想的系统之外,它就什么也不是。如果我允许他人的身体,在这里就有他人的存在。我就能以移情作用的方式获得一切可能的他我不仅是作为处于我之中的意向对象性东西,而且是作为合法地相似地一起在知觉上被认识到的和被证明为正当的他我,他们对于我是“他人”,但对于自己则是“自我”。借助普遍的现象学还原,我就能在与我自己的自身意识中流逝着的生活之联系中,提供出第二种超越论的生活。这种超越论还原对于他们只是意味着,在我由移情作用以超越论方式将这种可能性之合法意义(超越论解释的意义)确定下来以前,我不能使用它们的可能性。如果我在与我自己的超越论生活之联系中考察他人的生活,那就会认识到,由于这种联系,我的事物世界的意向构成同样也获得与他人实行的意向构成的联系,而且是作为同一事物世界的意向构成的联系。我能够借助移情作用,在被我与另一些人知觉到的事物是同一的这种意识中,使我的知觉与他们的知觉达到综合的统一。一切对于我而言是真实的东西,对于每一个人而言也都是真实的,并且具有在每一个人的认识生活中作为认识生活的相关项而被构成的基本认识统一的超越论的存在。我由此获得了“客观的”(共主观的)世界之意义和“客观的”世界科学之意义,为一切以合法的真实性存在着的东西获得了合法的意义。但是这种统一的绝对的存在是共主观的存在,作为为自己本身而被原初构成的存在;而总体的绝对的存在,是共同存在于现实和可能的共同体中的超越论的主观性之全体的存在。这里有关主观性的之整体必然是唯心论,但是超越论现象学的唯心论。这种唯心论并不否认物理的自然,物质的自然,以使心灵的存在代替它作为真实的存在登上帝王宝座。而是由被澄清了的认识即关于超越论的自我为一切存在和一切真理赋予意义的认识取得下面这种绝对自明的洞察,即一切存在本质上都在意向上返向关联到自我的存在,而这些自我从他们那个方面只是返向地联系到自己本身,他们对于自己本身是意向的存在,是为自己本身被构成的,而他们相互间只是间接地作为他我被构成。

胡塞尔又进一步将这种现象学的唯心论归结为莱布尼茨式的单子论。他说,根据对共主观性的,唯有处于其相互关联之中的诸自我才是绝对存在的。它们作为绝对的诸自我并不是世界的部分,并不是经验实在性意义上的实体。它们是绝对的主观性,没有它们进行认识的构成活动,一切实在的实体就不能存在。诸自我不仅为自己存在,而且彼此互为存在。而且是通过进行实体化的意义赋予而是这种东西的。社会性东西之绝对的存在就存在于每一个自我之绝对的存在和每一个我-你关系的绝对的存在之中,存在于一些自我与另一些自我的共同体关联中。它们在共同体中是世界之绝对的承担者,世界的存在是为它们而被构成的存在。

胡塞尔说,只有这种现象学意义上的唯心主义才提供给自我并提供给绝对的交往的主观性以真正的自律,并提供给人以力量,及其按照自律的意志而绝对地形成自身,形成世界之合理的可能性。因此,只有这种绝对的主观性,才是进一步的课题,是神学和目的论研究的课题,是有关之和意义研究的课题,最终是形而上学研究的课题。

五、超越论的现象学作为彻底的认识论

超越论的现象学还原还原到超越论的主观性,将作为反思的现象学经验领域之确真必然的存在突出出来,使之成为显然可见的,以作为超越论研究的基础。在这个基础上所进行的研究,是认识论研究。

胡塞尔说,现象学是最彻底的认识论。现象学不是研究诸可能的世界或世界一般之可能性,不是直向地致力于存在论,而是对进行认识的主观进行研究,它将经验活动和思想活动以及这些活动的本质要素和本质法则当成研究的课题。这种研究的任务就是以现象学方式按照其种类、形式和本质可能性,研究有效的认识活动之本质、本质条件和可能性条件,研究认识的目的本身,以及真理之本质和意义,以获得有关认识的认识,形成有关认识的一切概念和规范。为要突出经验活动和逻辑思维活动之最普遍的东西,这里需要一种形式的现象学,一种现象学的逻辑学,以使在每一步骤上都证明为正当的科学方法,逻辑上正确的方法成为可能。这种研究最后一定会形成一种规范的认识论,拟定出一种有关科学的工作方法之普遍的反思规则,并且会为每一特殊科学领域拟定出一种有关认识活动的,使认识者在每一步骤上都有可能在进行正当性证明时与一些作为提供理解和提供正当性的东西的普遍的洞察联系起来,并由此而保证他的认识行为正确的特殊的方法论。现象学本身构成提供正当性的一切可能形态,并因此构成一切可能的规范,为认识活动和被认识之物,为真理与真实存在,为作为理论的理论,而且也为个人的和社会的一切可能的评价活动和意愿活动,构成规范的理念。精神科学的认识论如同自然科学的认识论一样,也属于现象学范围。在超越论现象学范围内,一切彻底的工作方法,都是认识论的,并以认识论为前提。

因此这里所研究的正是有关认识的理论,而且是以超越论的纯粹性,在超越论的主观性之固有形态中研究认识的。这种研究不做任何自然存在论的假设,不由自然存在论形成任何前提。但是前后一贯地阐明了的现象学,一定会达到作为可能认识之相关项的对象性东西,达到处于其可能样式之中的真实存在。对认识活动就其本质和可能性进行研究,就会得出不可分割的存在论的任务,因此一切存在论都包含于现象学领域中——但是作为认识的相关项包含的。如果在这里作为可能的认识之特殊类型通向可能的自然认识,在这种可能的自然认识中就作为相关的可能性连带设定了自然之可能性。于是就能够进行完善的自然认识,并根据本质现象学追求哲学的目的。在本质现象学中,在可能的对自然进行构成的经验和对自然进行规定的思想之全部关联中,获得作为进行自然认识的理性之构成物的自然存在论,另一方面,作为对经验的事实的自然进行认识的事实的理性之构成物,获得经验的事实科学。就这样得到了有关自然的现象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