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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费用标准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10-17 10:51:14

经济责任审计费用标准

篇1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评价 指标体系

经济责任审计是我国特有的经济监督制度兼专业术语,旨在对“人”作出评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审计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当然经济责任审计并不局限在国家审计范围,而更多是建立在信托责任的基础上,是一种对于受托人履职情况的审计。

现阶段我国的经济责任审计仍处于发展阶段,随着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对于企业的经济责任审计要求也在逐步提高和规范中。企业越来越重视经济责任审计,也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但是同一行业内各公司运用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各不相同,且未形成行业统一的评价指标体系。本文旨在结合日常工作经验及各方审计研究观点,尝试性地探索构建保险公司分公司层级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为该方面的研究贡献个人的绵薄之力。

构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首先应当明确评价什么内容,进而确定内容对应的指标。当然因为不同的指标有不同的侧重点,所以如何将这些指标体系化需要有个指导思路,即形成一种价值取向。需要指出的是因为在保险公司内部集团、总公司、分公司等不同层级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存在一定的差异性,为便于文章阐述,本文将以前述逻辑对保险公司分公司层级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研究。

1、保险公司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及涉及指标

保监发〔2010〕78号制定了《保险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审计管理办法》。其第四条规定“保险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审计内容主要包括审计对象在特定期间及职权范围内对以下事项所承担的责任:(一)经营成果真实性;(二)经营行为合规性;(三)内部控制有效性。鼓励保险公司在完成以上审计内容的同时,对审计对象进行经营决策科学性和经营绩效评价。”

在保险公司分公司层级经营成果真实性体现在财务信息真实性,涉及审计对象任职期间公司盈利能力状况、资产质量状况、债务风险状况和经营增长状况等整体财务状况和经济指标,具体为资产、负债、净利润、保费收入、赔款支出、费用支出等。

在保险公司分公司层级经营行为合规性体现在合规管理组织架构中有关审计对象应承担职责的领域内合规风险的识别、评估、处理和追责工作,同时关注审计对象任职期间监管机构对公司的常规及专项检查中所发现问题及后续处罚、整改情况。

在保险公司分公司层级内部控制有效性体现在制度的健全性、制度的合理性和制度执行的有效性,以及审计对象任职期间对公司内审及其他内部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和经营管理中发现的风险问题的整改和追责情况。

在保险公司分公司层级经营绩效评价体现在受托责任的完成情况,评价内容重点在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债务风险和经营增长等方面,以能准确反映上述内容的各项定量和定性指标作为主要评价依据,并将各项指标与同行业或规模以上的平均水平对比。

2、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设立的指导思路

2.1、全面评价积极和消极的经济责任,积极经济责任是指责任人应当履行的岗位经济职责;消极经济责任是指责任人没有履行好自己的经济职责而按规定应当承担的不利后果。单方面评价积极经济责任则成了绩效考评;单方面评价消极经济责任则成了经济问题监察。

2.2、由于经济活动的复杂性,涉及的因素有主观也有客观、有集体意识也有个人主导,所以应尽量采用公允、可划分的指标进行界定,以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公正性和可操作性。

2.3、经济责任审计涉及的是领导干部的任职期间,往往不止一个会计年度,这种跨期性也需要在建立评价指标体系中被考虑。

2.4、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设定即要体现全面性,又不能为了全面而散,使得经济责任不明确。所以需要提炼核心指标,并与一个企业或行业的价值导向相吻合。

3、保险公司分公司层级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3.1、指标体系

根据前述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逻辑,保险公司分公司层级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可分为两级目标和两级指标:一级目标分为四大评价角度,分别为经营成果真实性、经营行为合规性、内部控制有效性和经营绩效评价。二级目标是将部分一级目标涉及的主要因素进行分解,例如将经营成果真实性分解为任职期间公司资产质量状况、债务风险状况、经营增长状况、盈利能力状况和非数据性评价事项。指标是对目标分类的具象化,根据保险公司分公司层级经济责任审计常用指标和实际运用情况,共选择了23个一级指标,并对其中7个一级指标进行了进一步细分,形成了23个二级指标。具体指标体系架构如图1所示,具体的指标体系构成如表1所示。

3.2、指标说明

3.2.1、任职期间公司资产质量。通过“资产”指标来反映被审计对象任职期间公司资产的变化情况,具体细分为“银行存款”、“现金”、“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及“应收”科目等5类资产种类。

3.2.2、任职期间公司债务风险状况。通过“负债”指标来反映被审计对象任职期间公司债务的变化情况,具体细分为“预收保费”、“应付”科目、“未决赔款准备金占已赚保费比例”、“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占已赚保费比例”、“未决赔款准备金与赔款支出比例”等5类。

⑴未决赔款准备金占已赚保费比例=(未决赔款准备金-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已赚保费

(已赚保费=保费收入+分保费收入-分出保费-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⑵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占已赚保费比例=(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已赚保费

⑶未决赔款准备金与赔款支出比例=(未决赔款准备金-摊回未决赔款准备金)/(赔付支出-摊回赔付支出)

3.2.3、任职期间公司经营增长状况。通过“保费收入”、“赔款支出”、“费用支出”3个指标反映被审计对象任职期间公司的经营状况,具体细分为“核心业务占比”、“保费收入增长率”、“核心业务保费增长率”、“赔款支出变化率”、“综合赔付率”、“综合费用支出变化率”、“手续费及佣金”、“手续费及佣金比率”、“业务及管理费”。

⑴核心业务占比=核心业务保费/整体业务保费收入

⑵保费收入增长率=(本期累计保费收入-上年同期累计保费收入)/上年同期累计保费收入

⑶核心业务保费增长率=(核心业务本期累计保费收入-核心业务上年同期累计保费收入)/核心业务上年同期累计保费收入

⑷赔款支出变化率=(本期累计赔款支出-上年同期累计赔款支出)/上年同期累计赔款支出

⑸综合赔付率=(赔款支出-摊回赔付支出+分保赔款支出+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摊回未决赔款准备金)/已赚保费

⑹综合费用支出变化率=(本期累计综合费用支出-上年同期累计综合费用支出)/上年同期累计综合费用支出

(综合费用支出=业务及管理费+手续费及佣金+保险业务营业税金及附加)

⑺手续费及佣金比率=手续费及佣金/保费收入

3.2.4、任职期间公司盈利能力状况。通过“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指标来评价被审计对象任职期间公司的盈利能力。

净利润增长率=(本期净利润-上年同期净利润)/上年同期净利润

3.2.5、非数据性评价事项。该部分并非数据指标类,而是通过对事实的陈述来说明被审计对象“任职期间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任职期间重大关联交易情况”、“任职期间是否存在影响经营成果真实性的事项(若有)及后续处理方法”。

3.2.6、任职期间公司处罚、投诉情况。通过“外部监管处罚笔数”、“外部监管处罚金额”、“外部监管最高级别处罚形式”、“内部监管处罚笔数”、“内部监管处罚金额”、“内部监管最高级别处罚形式”、“投诉笔数”等7个指标来说明被审计对象在任职期内公司经营行为合规性。

3.2.7、内部控制有效性。通过“任职期间审计发现的内控缺陷情况”、“缺陷整改率”两个方面来评价被审计对象任职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任职期间审计发现的内控缺陷情况”非数据指标,而是从制度健全性、制度合理性、执行有效性三个方面描述内控情况。

缺陷整改率=已整改缺陷数/缺陷总数

3.2.8、经营绩效评价。通过“总公司下达的KPI(关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市场排名”、“市场份额”、“投入产出比”、“保费规模司内排名”等5个指标来评价被审计对象任职期间公司的经营绩效情况。

投入产出比=保费收入/(手续费及佣金+业务及管理费)

参考文献:

[1]蔡春.审计理论结构研究(第1版)[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41-90.

[2]李建军.经济责任审计的责任界定与评价[J].中国审计,2002(9):35-36.

[3]汤超.如何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J].现代经济信息,2011(9):106.

篇2

现阶段我国的经济责任审计仍处于发展阶段,随着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对于企业的经济责任审计要求也在逐步提高和规范中。企业越来越重视经济责任审计,也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但是同一行业内各公司运用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各不相同,且未形成行业统一的评价指标体系。本文旨在结合日常工作经验及各方审计研究观点,尝试性地探索构建保险公司分公司层级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为该方面的研究贡献个人的绵薄之力。

构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首先应当明确评价什么内容,进而确定内容对应的指标。当然因为不同的指标有不同的侧重点,所以如何将这些指标体系化需要有个指导思路,即形成一种价值取向。需要指出的是因为在保险公司内部集团、总公司、分公司等不同层级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存在一定的差异性,为便于文章阐述,本文将以前述逻辑对保险公司分公司层级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研究。

1、保险公司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及涉及指标

保监发〔2010〕78号制定了《保险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审计管理办法》。其第四条规定“保险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审计内容主要包括审计对象在特定期间及职权范围内对以下事项所承担的责任:(一)经营成果真实性;(二)经营行为合规性;(三)内部控制有效性。鼓励保险公司在完成以上审计内容的同时,对审计对象进行经营决策科学性和经营绩效评价。”

在保险公司分公司层级经营成果真实性体现在财务信息真实性,涉及审计对象任职期间公司盈利能力状况、资产质量状况、债务风险状况和经营增长状况等整体财务状况和经济指标,具体为资产、负债、净利润、保费收入、赔款支出、费用支出等。

在保险公司分公司层级经营行为合规性体现在合规管理组织架构中有关审计对象应承担职责的领域内合规风险的识别、评估、处理和追责工作,同时关注审计对象任职期间监管机构对公司的常规及专项检查中所发现问题及后续处罚、整改情况。

在保险公司分公司层级内部控制有效性体现在制度的健全性、制度的合理性和制度执行的有效性,以及审计对象任职期间对公司内审及其他内部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和经营管理中发现的风险问题的整改和追责情况。

在保险公司分公司层级经营绩效评价体现在受托责任的完成情况,评价内容重点在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债务风险和经营增长等方面,以能准确反映上述内容的各项定量和定性指标作为主要评价依据,并将各项指标与同行业或规模以上的平均水平对比。

2、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设立的指导思路

2.1、全面评价积极和消极的经济责任,积极经济责任是指责任人应当履行的岗位经济职责;消极经济责任是指责任人没有履行好自己的经济职责而按规定应当承担的不利后果。单方面评价积极经济责任则成了绩效考评;单方面评价消极经济责任则成了经济问题监察。

2.2、由于经济活动的复杂性,涉及的因素有主观也有客观、有集体意识也有个人主导,所以应尽量采用公允、可划分的指标进行界定,以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公正性和可操作性。

2.3、经济责任审计涉及的是领导干部的任职期间,往往不止一个会计年度,这种跨期性也需要在建立评价指标体系中被考虑。

2.4、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设定即要体现全面性,又不能为了全面而散,使得经济责任不明确。所以需要提炼核心指标,并与一个企业或行业的价值导向相吻合。

3、保险公司分公司层级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3.1、指标体系

根据前述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逻辑,保险公司分公司层级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可分为两级目标和两级指标:一级目标分为四大评价角度,分别为经营成果真实性、经营行为合规性、内部控制有效性和经营绩效评价。二级目标是将部分一级目标涉及的主要因素进行分解,例如将经营成果真实性分解为任职期间公司资产质量状况、债务风险状况、经营增长状况、盈利能力状况和非数据性评价事项。指标是对目标分类的具象化,根据保险公司分公司层级经济责任审计常用指标和实际运用情况,共选择了23个一级指标,并对其中7个一级指标进行了进一步细分,形成了23个二级指标。具体指标体系架构如图1所示,具体的指标体系构成如表1所示。

3.2、指标说明

3.2.1、任职期间公司资产质量。通过“资产”指标来反映被审计对象任职期间公司资产的变化情况,具体细分为“银行存款”、“现金”、“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及“应收”科目等5类资产种类。

3.2.2、任职期间公司债务风险状况。通过“负债”指标来反映被审计对象任职期间公司债务的变化情况,具体细分为“预收保费”、“应付”科目、“未决赔款准备金占已赚保费比例”、“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占已赚保费比例”、“未决赔款准备金与赔款支出比例”等5类。

⑴未决赔款准备金占已赚保费比例=(未决赔款准备金-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已赚保费

(已赚保费=保费收入+分保费收入-分出保费-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⑵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占已赚保费比例=(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已赚保费

⑶未决赔款准备金与赔款支出比例=(未决赔款准备金-摊回未决赔款准备金)/(赔付支出-摊回赔付支出)

3.2.3、任职期间公司经营增长状况。通过“保费收入”、“赔款支出”、“费用支出”3个指标反映被审计对象任职期间公司的经营状况,具体细分为“核心业务占比”、“保费收入增长率”、“核心业务保费增长率”、“赔款支出变化率”、“综合赔付率”、“综合费用支出变化率”、“手续费及佣金”、“手续费及佣金比率”、“业务及管理费”。

⑴核心业务占比=核心业务保费/整体业务保费收入

⑵保费收入增长率=(本期累计保费收入-上年同期累计保费收入)/上年同期累计保费收入

⑶核心业务保费增长率=(核心业务本期累计保费收入-核心业务上年同期累计保费收入)/核心业务上年同期累计保费收入

⑷赔款支出变化率=(本期累计赔款支出-上年同期累计赔款支出)/上年同期累计赔款支出

⑸综合赔付率=(赔款支出-摊回赔付支出+分保赔款支出+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摊回未决赔款准备金)/已赚保费

⑹综合费用支出变化率=(本期累计综合费用支出-上年同期累计综合费用支出)/上年同期累计综合费用支出

(综合费用支出=业务及管理费+手续费及佣金+保险业务营业税金及附加)

⑺手续费及佣金比率=手续费及佣金/保费收入

3.2.4、任职期间公司盈利能力状况。通过“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指标来评价被审计对象任职期间公司的盈利能力。

净利润增长率=(本期净利润-上年同期净利润)/上年同期净利润

3.2.5、非数据性评价事项。该部分并非数据指标类,而是通过对事实的陈述来说明被审计对象“任职期间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任职期间重大关联交易情况”、“任职期间是否存在影响经营成果真实性的事项(若有)及后续处理方法”。

3.2.6、任职期间公司处罚、投诉情况。通过“外部监管处罚笔数”、“外部监管处罚金额”、“外部监管最高级别处罚形式”、“内部监管处罚笔数”、“内部监管处罚金额”、“内部监管最高级别处罚形式”、“投诉笔数”等7个指标来说明被审计对象在任职期内公司经营行为合规性。

3.2.7、内部控制有效性。通过“任职期间审计发现的内控缺陷情况”、“缺陷整改率”两个方面来评价被审计对象任职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任职期间审计发现的内控缺陷情况”非数据指标,而是从制度健全性、制度合理性、执行有效性三个方面描述内控情况。

缺陷整改率=已整改缺陷数/缺陷总数

篇3

办事处经济责任审计应在审计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的基础上。围绕办事处在经济方面的职责和他对有关经济活动应负有的责任。重点需要审计以下方面的内容:

(一)审查办事处财务收支活动的真实、合法、有效性。主要包括:1、办事处从财政取得的经费拨款、专项购置拨款、离退休人员医疗补助拨款等,是否真实、完整地纳入财务核算。2、办事处人员经费、公务费、业务费、房屋修缮费、设备购置费等开支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有无超标准、超范围和无依据发放工资、补助、奖金的行为;招待费的支出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有无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等问题。3、办事处经营服务性收入是否真实、完整;是否与办事处的事业收入分账核算;是否依法缴纳各项税费;经营服务性支出是否真实、合规;有无违反规定胡支乱用的问题。4、办事处是否存在收费项目;收费是否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按核定标准执行;有关行政部门的收费,是否按规定的范围和国家标准执行;有无乱收费、超范围超标准收费。5、代政府和有关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的使用和效益情况。是否专款专用,有无挤占挪用等问题。

(二)审查办事处资产、负债、净资产情况。主要包括:审查任职期初与任职终结之间的资产增减变化,监盘办事处的固定资产,弄清固定资产的质量状况;审查应收账款是否及时清理,有无长期挂账不清和呆帐、坏账等问题。审查办事处在银行和其他单位的长短期借款会计核算是否合规,借款的本息是否按时偿还。审查办事处的债务构成及明细账表,查明有无长期挂账和虚构债务的问题。

(三)审查办事处兴办经济实体情况。首先要审查任职期间办事处兴办经济实体的审批手续,弄清所办经济实体的类型和性质,查明投入资金是否合法。其次要搞清审查经济实体的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主要检查:各项资产是否真实、有无虚列资产,弄清资产的质量状况,是否存在只有账面价值而无使用价值:审查经济实体的债权、债务状况,查清各项债权、债务是否真实,有无虚提虚挂、呆账、坏账等问题。

(四)审查办事处的重大经济决策和基本建设情况。重点检查办事处领导任期内作出的有关对外投资、出借资金、基建项目、大额采购等重大经济决策有无严格的管理制度,是否采用民主决策,有无造成重大损失问题。具体检查以下内容:1、对外投资、基建项目是否真正经过可行性研究,有无研究报告;投资决策是否经过集体研究、民主决策,投资是否取得了预期的经济效益,有无领导违反决策程度而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审查基建项目有无经过主管部门的审批,有无立项。工程招标是否符合规定程度,工程决算是否经过审计。2、检查出借资金的合规性、民主性,有无经过集体讨论,是否调查对方的资信,有无有关的协议及合同、有无领导擅自决定出借资金,造成本息难以收回。3、审查有关大宗设备、办公用具的购置是否经过研究。有无盲目采购造成的质次价高和积压浪费。

二、办事处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做法

(一)做好审前调查,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方案。审前调查是经济责任审计必不可少的重要程序和重要内容。做好审前调查是完成经济责任审计的良好开端。

(二)严格执行审计程序,规避审计风险。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我们在开展对驻外办事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各个环节上,都要严格依照审计机关的法定职责和法定程序,从严规范审计行为。这是保证审计工作质量和降低审计风险的重要措施。

(三)讲究审计方法,保证审计质量。注重发现深层次的问题。经济责任审计是建立在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上,是财务收支审计结果的人格化。它在方法上与传统财务收支审计的方法是基本一致的。我们在实施办事处经济责任审计中,主要是按照审计内容和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来选用具体查账方法,将经济责任审计贯穿于常规审计之中。

(四)突出审计重点,为审计评价提供依据。开展办事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必须贯彻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方针,经济责任审计最终主要落脚到财务收支真实性和责任界定两个方面。全面审计就是查清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性,摸清家底;但全面审计不等于面面俱到,不是平均分配审计力量,而是要我们掌握全面情况,抓住重点问题。只有发现经济责任审计中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审深审透,才能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提供充足的依据,最终达到经济责任审计预期的目的。

三、几点体会

实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是新形势下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重要举措,它在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认真履行经济职责,自觉遵守财经法纪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篇4

一、经济责任审计中开展效益审计的必要性

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如果只评价领导干部所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既不能完整地反映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也不能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只有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加入效益审计的内容,才能充分揭示由于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不力而导致的脱离客观实际、盲目决策、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等问题,才能使经济责任审计真正成为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一项重要手段。

二、当前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开展效益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效益审计评价标准的模糊性。

效益审计的对象种类繁多,衡量审计对象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标准难以统一。效益审计评价标准因事、因地而不同,这给审计工作形成很大发展空间的同时,客观上也造成了标准依据弹性化、人为化的问题。因此,对效益性标准缺乏合理明确的界定,是影响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的一个关键因素。

(二)相应的审计专业人员不足。

效益审计需要复合型的审计队伍,不仅要有会计师、审计师,还需要精通其他学科知识的人员,如社会科学、法律与工程方面的人才等,这是有效实施效益审计所必需的。而目前的审计力量主要以财务、会计审计人员为主,其他方面的审计人员缺口很大。

三、经济责任审计中开展效益审计的措施和对策

(一)确定效益审计的目标。

1.把效益审计的基本理念与经济责任审计目标的确定相结合。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是效益审计的三个基本要素,也是对被审计对象本质特征的抽象反映和高度概括。效益审计提出了国家资金如何用得少、用得好、用得值的问题。我们抓住这几个关键,可以明确地去查找、把握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在这几方面表现的明显特征,使审计结果更加真实、可靠,审计评价更加客观公正。

2.把效益审计的基本思维模式与经济责任审计程序的确定相结合。效益审计要明确回答被审计对象是否以正确的方式行事,是否做了正确的事情,我们借助这种思维模式,可以在经济责任审计中确定审计对象有哪些经济责任、怎样履行的经济责任、结果如何的思路,并围绕这三个方面,确定审计程序,收集资料、证据,进行评价分析,从而提高审计行为的科学性和效率性。

(二)选择效益审计的方法。

在经济责任审计中要搞好效益审计,就必须根据具体项目的目标,选择采取一些可行的审计方法。效益审计在借鉴了传统审计方法的同时,还吸收了管理学、计量经济学等领域的知识和方法。目前效益审计方法主要分为两大类:一为审计收集证据的方法,主要有审阅法、询问法、抽样调查法、观察法、综合分析法等;二为效益评价的方法,主要有目标评价法、因素分析法、比较分析法、调查评价法。通过上述审计方法取得的证据,可以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效益性属实评价的依据。

(三)建立有效的评价指标体系。

目前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开展效益审计评价指标原则上可分为通用指标和专用指标两大类。

1.通用指标。

通用指标可按行业来设置相应的指标体,通用指标体系设置如下:

(1)地方党委、政府经济责任审计效益性通用评价指标:社会总产值增长率、财政收入增长、税收计划完成率、企业利税完成率、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长率、农民负担增减率、违规增加农民负担额、专项资金使用违规率等。

(2)党政工作部门经济责任审计效益性通用审计指标:资产负债率、人员经费比率、支出增长率、人均开支、专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人员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招待费用比率、违规金额比率等。

(3)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效益性通用审计指标体系:资产增长率、资产保值增值率、资产负债率、经费自给率、人员支出比率、公用支出比率、业务支出比率、人均费用比率、收支结余率、收入增长率、资产创收率和收入计划完成率、招待费支出比率、违规金额比率和账务处理差错率等。

(4)国有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效益性评价指标体系: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成本费用利润率、流动资产周转率、净资产收益率、资产保值增值率、销售增长率等。

2.专用指标。

专用指标是根据各被审计单位不同的业务活动、管理特点和领导干部的职责范围而设置。审计人员应根据各单位的不同情况,结合其职能范围,围绕上级单位设定的工作目标和其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在与被审计单位适当沟通的情况下,建立起符合该单位实际情况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标准除了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及地区性公用标准或行业标准外,还要广泛采用和参考各专门机构的专业标准,被社会认可的研究成果,以及由被审计部门提供的、经专家论证的科研报告等。

(四)运用先进的审计方法与手段,加快人才培养,充实专业人员。

篇5

各位领导,同志们:今天,很荣幸和大家共同学习探讨审计方面的有关问题。我主要讲三个方面:一是修改后的审计法赋予审计机关的职能权限和法律责任;二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及如何围绕审计内容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评价;三是我国审计工作发展的趋势。

一、新审计法赋予审计机关的职能、权限和法律责任。

《审计法》是1994年8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 20xx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对审计法进行了修改。审计法共分七章54条,今天我讲的第一部分是审计机关职责、审计机关权限和法律责任。

(一)审计机关职责。

新《审计法》赋予了审计机关履行审计监督方面的具体职责:

一是审计机关对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第十六条)(上审下)

二是分别在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结果报告。(第十七条)。根据这一规定,我们每年的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计划安排和审计结果都要向县长汇报。(同级审)

三是对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第十八条)

四是对国家的事业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第十九条)

五是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第二十条)。

六是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第二十二条)。

七是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第二十三条)

八是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第二十四条)

九是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第二十五条)。这就是经济责任审计,一会我还要详细讲。

十是对其他法定事项的审计监督。

(二)审计机关权限

按照新《审计法》的规定,审计机关拥有以下七个权力。

一是要求提供资料权。审计机关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以下资料:①提供预算或者财务收支计划、②预算执行情况、③决算、④财务会计报告、⑤运用电子计算机储存、处理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电子数据和必要的电子计算机技术文档、⑥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的情况、⑦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⑧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拖延、谎报。

二是资产、资料检查权。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运用电子计算机管理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电子数据的系统,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第三十二条)

三是行政调查取证权。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有权就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有关证明材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协助审计机关工作,如实向审计机关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四是查询存款权。在这里我特别要对审计机关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的账户和以个人名义存放的公款这一权力进行一下解释,目前个别单位存在着公款私存的现象,而审计人员发现后,当需要进一步查询时,商业银行往往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的“为储户保密”的原则而予以拒绝。因此新《审计法》第三十三条新增加了一条规定:审计机关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有权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的账户。

审计机关有证据证明被审计单位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有权查询被审计单位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的存款。(第三十三条)

五是行政强制权。新《审计法》规定的行政强制权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审计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发现被审计单位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或转移、隐匿所持有的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时,有权予以制止;对被审计单位正在进行的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有权予以制止。

2、对有关资料、资产进行封存。新《审计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审计机关在必要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有权封存有 关资料和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

3、申请法院对有关存款进行冻结。审计机关在必要时,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的存款予以冻结。

4、通知财政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暂停拨付有关款项或者暂停使用有关款项。《审计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正在进行的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通知财政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暂停拨付与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直接有关的款项,已经拨付的,暂停使用。

六是提请有关部门协助权。新《审计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审计机关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可以提请公安、监察、财政、税务、海关、价格、工商行政管理等机关予以协助。

七是审计结果通报或者公布权。《审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审计机关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这一规定,增强了审计透明度,实现审计监督与社会监督的有机结合。

(三)法律责任

李金华审计长提出:“审计是一把双刃剑,在监督别人的同时,也可能伤到自己”。因此新《审计法》规定了四个方面的法律责任。即执行审计决定的责任、被审计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打击报复审计人员的法律责任和审计人员的法律责任。下面分别进行讲解:

1、为促进审计决定执行到位,《审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审计机关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应当依法给予处理、处罚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审计决定自送达之日生效。为防止被审计单位拒不上缴应当上缴的款项,审计机关应当通报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扣缴或者采取其他处理措施,并将结果书面通知审计机关。

在此,我也特别强调一点,就是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不服时,新《审计法》规定了相应的救济程序,分为对财务收支决定不服和对财政收支决定不服两种情况。《审计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有关财务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对审计机关作出的有关财政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请审计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裁决,本级人民政府的裁决为最终裁定。在这里,我也代表县审计局郑重表示,随时欢迎各单位启动救济程序,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2、被审计范围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审计法》规定被审计单位的法律责任主要有以下三类:一是违反审计法的法律责任;二是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行为的法律责任;三是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的法律责任。不同类的违法违规行为都有严格界定,由于时间关系,我在此不一一列举。在这里我要交待一下不同类的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处罚的方式。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审计法的行为,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依法追究责任。对被审计单位违反财政收支的行为,审计机关,人民政府或有关主管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可采取下列处理措施:①责令限期缴纳应缴款项;②责令限期退还被侵占的国有资产;③责令限期退还违法所得;④责令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⑤其他处理措施。对于被审计单位违反财务收支的行为,审计机关可以采取上述的五种处理方式外,还可以依法给予处罚。

3、打击报复审计人员的法律责任。新《审计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报复陷害审计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审计人员的法律责任。新《审计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审计人员、、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这里,我也郑重表示,如发现审计人员存在上述行为,我们欢迎大家到各级监督部门进行举报,我们决不姑息袒护,以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公正。

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及如何围绕审计内容进行评价;

(一)审计内容:

1、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测评,据以确定会计和其他经济信息的可依赖程度。

被审计单位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不依赖内部控制,而直接进行实质性测试。

(1)被审计单位为小规模单位;

(2)相关内部控制不存在;

(3)相关内部控制虽然存在,但并未有效执行;

(4)内部控制测试和控制风险评估的工作量可能大于其所能减少的实质性测试的工作量。

除上述情况外,应进行内部控制测评。

应进行内部控制测评的以“现场审计实施系统(ao)”中设计的调查表为内控测试的内容。重点测试以下内容:

(1)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管理是否有效,与财政部颁布的财务制度有无抵触。

(2)会计核算制度是否健全,与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制度有无抵触,采用的会计政策及其变更是否经过同级财政部门认可。

(3)物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管理是否有效,各管理环节间的制约关系是否严密。

(4)投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能否有效控制投资规模、投资成本、投资效益。

(5)各项经济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执行,监督检查情况如何。

2、审查领导干部个人执行廉政纪律情况。主要审查领导干部是否违规报销应由其个人负担的各项费用;私设“小金库”为个人或小集团谋利;违规审批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和举报的线索,应认真开展内查外调工作,落实和分清领导应承担的责任。对领导干部个人任期内配发的办公物品进行检查,对转移、隐匿、丢失、损坏等情况是否登记,离任时是否办理移交手续。

3、对同领导干部所在单位有关联的单位进行审计调查。对所属事业单位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看是否存在转移财政资金的问题;调查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是否在下属企业报销不应由下属企业负担的费用;是否存在向企业乱摊派、乱集资、乱收费的行为;是否存在行政干预企业决策,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问题;检查所属企业在改制、兼并、重组过程中,是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给国家造成损失的问题。

4、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重大经济决策进行审计。

(1)审查决策的合法性:即审查决策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要求,是否与党委和政府的有关指示精神相统一,是否与单位总体建设规划相协调,有无私自决定开展上级明令禁止的建设项目或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或擅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扩大建设规模等现象。执行过程中有无随意更改决策内容等问题。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是否存在不符合法规或显失公平的条款。

(2)审查决策的科学性:一要审查该项决策的必要性。即其是否本单位、本部门建设和发展所必须,有无违反规定搞形象工程或重复建设等现象。二要审查可行性方案设计的合理性。是否从经济效益、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群众利益等方面进行可行性论证,技术要求是否达到标准,经费需求是否超过现有承受能力,是否有多个可供选择的方案,并且对各个方案进行对比选优。三要审查对决策论证的充分性。是否经有关专家进行了科学论证。有无主观臆断,不计成本,不讲效益,随意决策的现象。

(3)审查决策的民主性:要审查决策的事项是否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是否存在领导干部直接决定的现象;重大经济决策的作出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是否经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有无打着民主决策的旗号,对非法项目以集体的名义来决定,逃避个人责任的现象;对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是否在一定范围内或向社会公开,广泛听取意见。

(4)审查决策结果的效益性:审查项目投入使用后是否达到了目标要求,能否满足建设和发展的需要,有无造成损失浪费、环境污染、资源闲置等现象;审查投入产出比是否合理,是否以最少的人员和资金投入,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5、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

(1)预算收入的审计

一是拨入经费的审计。主要审查收入是否全额、及时入账,专项经费与经常经费是否分别核算。

二是预算外资金收入审计。主要审查预算外收入来源是否合法;收入是否全额、及时入账,有无账外账和私设“小金库”问题;有无将预算外资金收入挂暂存款隐瞒;有无将应缴财政的罚没款和专项款计入本单位预算收入,截留国家财政收入等问题;有无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乱集资问题。

三是其他收入的审计。主要审计有偿服务、固定资产出租出售等收入的真实性、合法性。

(2) 各项支出的审计

一是经费支出的审计。主要审查部门和单位各项支出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无会计核算失真,白条抵库,公款私存私放,多头开设银行账户,账实不符等违反财经法纪的问题;审查是否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有无违反国家规定滥发奖金、补贴和请客送礼等问题。审查公务费支出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有无超预算支出问题;邮电费、水费、电费等支付或报销有无严格的审查制度,有无公私不清的现象;差旅费报销是否严格遵守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有无虚报冒领现象;对大宗业务费支出有无严格的批准授权制约;审查修缮费开支是否真实,有无化整为零搞基本建设。凡涉及控购商品购置,有无办理审批手续,有无违反规定超标准购置等。

二是拨出经费的审计。主要审查对下属单位和建设项目的预算拨款是否按照预算项目的内容及时、足额拨付,有无擅自改变拨款单位或投资方向,截留、拖欠、隐瞒等问题;有无领导干部直接干预越级和向无项目单位拨款等问题。

三是自筹基建支出审计。审查建设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招投标运作管理是否符合规范;初步设计概算是否真实、合规;建设资金来源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及时足额到位,建设单位是否按规定项目使用建设资金,有无挤占挪用和侵占建设资金、损失浪费问题;征地拆迁费支出是否真实合法;竣工决算是否真实;建设项目是否符合环境保护的各项规定,是否达到预期的工程质量标准;有无利用基建工程串通施工方高估冒算,领导干部从中贪污、受贿,,造成国有资金流失;有无盲目决策,造成工程重大经济损失等问题。同时分析基建支出产生的效益。

(3)资产审计

一是库存现金审计。审查库存现金,有无账实不符、白条抵库、超限额库存、坐支和套取现金等违反现金管理规定问题。

二是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审计。审查有无擅自开户、多头开户或在非金融机构开户,有无出租、出借账户等问题;有无违反规定将财政性资金转作储蓄存款;将资金挪作炒股、经商办公司或随意借出不作账务处理等问题。审查有价证券账实是否相符;有价证券变现的溢价和折价是否如实反映;有无违规购买和炒作有价证券等问题。

三是暂付款审计。审查暂付款是否真实、合法,有无利用暂付款账户隐瞒收入、直接列收列支,有无长期挂账或资金被领导干部、其他单位长期挪用等问题。

四是库存材料和固定资产审计。审查库存材料和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无库存材料和固定资产不入账、账实不符、损坏浪费等问题;审查任期内固定资产增加或减少,是否报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其变价收入或残值收入是否全部入账;对外出租固定资产取得的收益是否按规定入账,有无个人无偿占用单位资产或改变资产所有权,侵占国有资产等问题。

(4)负债审计

一是审查应缴财政预算收入,年终是否全部足额缴清,有无转移、截留或在暂存款帐户挂帐,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二是审查“暂存款”的真实性、合法性。

三是审查应交税金及代扣款是否及时缴纳,有无拖欠和偷漏税款等问题。

(5)行政部门事业费审计与行政部门经费收入、支出审计内容相同。

(6)专项资金审计

审查各项专项资金是否及时拨付;项目立项决策是否科学;项目管理是否规范;是否按项目核算,做到专款专用;是否按规定用途和定额标准使用资金;资金结余的处置是否合理,完工项目是否及时组织验收,分析资金结存的原因,评价资金使用效率。重点工程、项目竣工后是否达到预期目标。配套资金是否到位,下拨是否及时,有无截留、挤占、挪用或损失浪费等问题。

(7)政府管理的各项基金审计

审查基金管理部门是否按法定的项目和标准,及时、足额征收各项基金,有无擅自提高或降低征收比例,擅自对部门减免应征收的基金;有无转移或隐瞒基金收入、私设“小金库”的问题;有无接受固定资产等实物,抵顶应征缴的基金,造成基金收入减少;有无截留基金,用于部门其他开支等问题。审查基金管理部门是否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基金,有无虚列支出、转移资金或挤占挪用、扩大或缩小基金开支范围等问题。有无虚报冒领等问题。

(8) 社会捐赠款物审计

审查接受的款物是否全部入账,并在银行开设账户,是否按照规定设置明细分类账;分配、发放、使用捐赠款物的手续和制度是否健全合规;是否按规定的用途专款专用,有无截留、挪用、私分和虚列支出等问题。审查捐赠物资出入库的原始记录是否完整;捐赠物资的变价处理的价格是否合理。

6、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

在完成第五条所列内容的基础上,对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的经济责任审计还要完成以下内容。

(1)审查主要经济和业务指标完成情况,包括财政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农业总产值和农村经济总收入,将这些指标与任职期初数、责任目标数、历史最高水平、相同条件的其他乡镇数等进行比较,考核其增减变化情况。

(2)审查工商税收征管情况。看收入是否合法,有无混淆预算收入入库级次的问题;有无应征不征,隐瞒截留收入的问题。

(3)审查执行国家财经政策法规情况。是否实行“收支两条线”和集中核算、集中支付制度,有无违规收费等问题;有无乱加价、乱集资、乱收费、乱罚款等加重农民负担问题。

(4)抽查审计乡镇所属单位。重点放在兴建公益设施、国有和集体土地转让、企业改制、小城镇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涉及经济责任较大的方面。

7、国营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法定代表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

在完成第五条所列内容的基础上,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经济责任审计还要完成以下内容。

(1)审查企业财务收支的真实性。重点审查货币资金、往来款项、存货、固定资产、成本费用、对外担保的真实程度。

(2)审查企业资产质量变动状况。有无严重损失、重大潜亏或资产流失等问题,国有资本是否安全、完整。重点审查任职期间不良资产的变动情况,确认任职期初到任职期末的不良资产总额、任期内新增不良资产及消化不良资产的情况。对不良资产的审计要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一是待处理资产净损失,重点审查固定资产毁损、报废的真实性、合规性。

二是长期积压商品物资,重点审查积压一年或一个经营周期以上的商品物资。

三是不良投资,重点审查难以收回的投资,包括未确认的投资损失。

四是三年以上应收款项可能导致的潜在损失。

五是处于对外经济担保、未决诉讼、应收票据贴现等状态下的资产可能导致的潜在损失。

六是潜亏,重点审查企业未足额计提或摊销的成本费用。

七是挂帐,重点审查企业由于经营管理或政策性因素形成的,未纳入企业当年损益或进行相应财务处理的损失、费用等。

八是应提未提或少提的各项减值准备。

九是其他因素引起的资产损失。

(3)审查有关经营活动和重大经营决策情况。除第四条所列内容外,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一是企业重大投资的资金来源、决策程序和投资收益情况,是否造成重大损失。

二是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大额采购与租赁等经济行为对企业的影响情况。

三是高风险投资决策的控制情况。

四是企业改组改制、兼并破产、资产重组等行为的控制情况,有无造成企业损失或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五是有关决策协议和合同内容是否存在损害本企业的条款,其中有无个人谋利行为。

(4)审查企业法定代表人廉洁情况。除第二条所列情况外,重点审查有无和挥霍浪费等行为。

(5)审查法定代表人任期内企业经营成果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确认法定代表人任职期初至任职期末各年的利润总额、净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期间费用等财务定量评价指标。审查企业收入核算是否真实,有无虚列、多列、少列或者转移当期收入等问题;审查企业成本费用核算是否真实完整,有无错列、多列、少列或漏列成本费用等问题。要在企业利润总额中扣除任期产生的不良资产,并做出调整后的新的会计报表。

(二)审计评价

1、评价原则:一是围绕审计结果和存在问题进行评价;二是抓住履行职责最重要的环节与经济责任的联系,寻找经济责任和履行职责最佳切入点进行评价,防止单纯的财务收支评价或单纯的履行职责评价。三是找准被审计对象履行经济责任最突出的方面和最差的方面。四是对存在的问题,既要明确责任,又要对问题造成的结果、危害和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五是评价要简明扼要,避免和审计结果部分重复。

2、评价的标准:在实践中,我们摸索了一套对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评价体系,并把评价标准分为四类:

一类标准:

(1)通过对经济责任人审计,没有发现违纪违规问题,或者违规问题特别轻微的;

(2)完成主要经济指标与上级考核目标或与任职前主要指标相比,有80%以上指标,每年递增10%以上;

(3)按经济效益考核指标,与任职前相比,有80%以上指标,正面指标逐年提高,反面指标逐年下降;

(4)内控制度健全,执行效果好;

(5)重大经济决策实施效果好。重大经济决策投资效益与该项投资计划或可研设计相比,节省投资或增加收益在10%以上。

(6)对被审计对象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满意率原则上达到90%以上。

同时具备上述条件者,评价为很好地履行了经济责任。

二类标准:

(1)通过对经济责任人审计,发现存在较轻的违纪违规问题,其金额占所在单位收入总额1%以下。

(2)完成主要经济指标与上级考核目标或任职前主要指标相比有50%至80%的指标,每年递增5%至10%以内;

(3)按经济效益考核指标,与任职前相比,有60%至80%的指标,正面指标逐年提高,反面指标逐年下降;

(4)内控制度比较健全,执行效果比较好;

(5)重大经济决策实施效果比较好。重大经济决策投资效益与该项投资计划或可研设计相比,节省投资或增加收益在5%至10%以内;

(6)对被审计对象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原则上达到80%以上。

同时具备上述条件者,评价为较好地履了行经济责任。

三类标准:

(1)通过对经济责任人审计,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其金额占所在单位收入总额1%至5%以内;

(2)完成主要经济指标与上级考核目标或与任职前主要指标相比,有30%至50%的指标,每年递增1%至5%以内;

(3)按经济效益考核指标,与任职前相比,有50%至60%的指标,正面指标逐年提高,反面指标逐年下降;

(4)内控制度基本健全,执行效果一般;

(5)重大经济决策实施效果一般。重大经济决策投资效益与该项投资计划或可研设计相比,节省投资或增加收益在1%至5%以内;

(6)对被审计对象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原则上达到60%以上,但不足80%。

具备上述条件之一者,评价为基本上履行经济责任。

四类标准:

(1)通过对经济责任人审计,发现存在较严重的违纪违规问题,其金额占所在单位收入总额5%以上;

(2)完成主要经济指标与上级考核目标或任职前主要指标相比,有50%以上指标无增长;

(3)按经济效益考核指标,与任职前相比,有50%以下的指标,正面指标有所提高,反面指标有所下降;

(4)没有建立内控制度,单位财经管理混乱;

(5)重大经济决策不科学、不民主甚至不合法,投资无效益,或造成损失浪费;

(6)对被审计对象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低于60%,不满意率超过33%。

同时具备上述两个以上条件者,评价为履行经济责任较差。(只具备上述一个条件的,可评价为基本上履行了经济责任)。

三、政府审计发展的趋势

(一) 绩效审计将成为审计工作的重要内容

十六大提出要把经济质量和效益作为经济工作的一个重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基础就是优化结构和提高效益。强调 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进一步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正确把握经济发展量与质的辩证关系, 实现经济发展从量的扩张向质的提高转变,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因此,随着把经济质量和效益作为经济工作的一个重点,随着公共财政管理体制的建立和政府职能的转变,公众对政府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也越来越关注,强化资金绩效观念也越来越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迫切需要对使用国家财政资金的绩效进行审计分析评估。

(二)经济责任审计在时空上将不断拓展

经济责任审计在时空上的拓展趋势:在空间上,经济责任审计范围不断扩大。在时间上,经济责任审计从离任审计为主向任中审计为主转变。 审计署五年发展规划提出经济责任审计坚持 “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原则,加强协调指导,全面推进县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扩大县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覆盖面,推动部门单位开展经济责任审计。

(三)审计调查将成为反映社会热点的重要工具

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作为两种不同的审计工作方 式,它们各有特点和优势。比较而言,审计主要是针对具体单位和项目的,侧重于发现问题,纠正和处理问题。专项审计调查主要是针对宏观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一定范围内展开调查,侧重于加强分析研究,提出审计建议。专项审计调查的灵活性更强,更有利于发挥审计监督的建设。从今后审计工作的发展来看,对一些财政专项资金,应该更多地采用专项审计调查的方法,综合反映和分析问题,促进加强宏观管理。

(四)审计技术方法不断向现代化迈进

审计方法手段创新的基本方向是:手工审计将逐步转向计算机审计;就地审计转向媒体网络审计;事后审计将转向事前、事中、事后审计相结合,并向适时审计方向发展;审计模式将由帐目基础审计发展到制度基础审计,直至未来的风险导向审计;由过去对会计资料的详细检查转变为以评价内部控制系统为基础的审计抽样方法。目前,会计系统正处在由手工操作向计算机处理的过渡时期,而政府审计中的计算机运用仍处在起步阶段。审计署五年发展规划提出要积极推广先进的审计技术方法,提高审计信息化水平。加强对审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规划、管理、组织和协调。加快“金审”工程建设,完成审计信息化办公系统建设,逐步与相关部门开展网络信息交流。完善审计局域网的建设,实现审计信息的网上传输。加快远程网络建设,逐步实现审计机关之间的局域网联接,实现审计信息网上传送和信息资源共享。积极推行计算机辅助审计,探索计算机系统审计,逐步实现对财政、金融等重点部门及重要骨干企业的联网审计。探索与被审计单位联网试点,逐步实现远程网上审计。加快审计数据库建设,基本建成审计对象、审计法规、审计专家 等数据库和共享作业平台。大力推广和完善审计抽样、内控测评、风险评估等审计方法,积极研究探索适合我国审计工作的先进方法,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的管理水平、效率和质量。

篇6

(一)内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开展存在滞后性。有些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还未开展,组织人事部门的任命文件已经下达,即使审计发现问题,但由于人已调离,并已上任新职,形成离任与离任审计不相联系的局面,无法真正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贯穿于监督管理中,影响了审计人员的积极性。这种“马后炮”的现象也导致审计建议难以落实,前任遗留问题让后任去处理,继任者积极性无法调动,措施也不会得力,往往新官不理旧账。因此也导致审计成果的利用、转化率较低,经济责任审计难以发挥应有作用。

(二)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质量与要求存在差异性。当前,由于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没有成熟的经验可资借鉴,同时大多数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人员知识结构单一、老化,缺少对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过程和实施结果、内部管理与风险控制等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缺少对领导干部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以及管理控制的能力及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不能够针对经济责任审计查出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更没能跳出审计看审计,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服务作用。

(三)审计对象的会计资料内容不真实、不完整。一些部门、单位为使其离任领导顺利升迁,在会计资料上大做文章,记假账、报假账的事时有发生。如对某单位领导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时,发现该单位一年里仅会议费开支高达60万元之多,而招待费却没有分文支出的记载。经对该单位会议费开支进行了内查外调,结果发现这个部门把一年中的招待送礼费31万元、购手机及话费5万元等都作为会议费报销入账。这种由会计资料的不真实、不完整,严重影响到审计成果的真伪的情况,无形中给审计机关带来了审计风险。

(四)审计对象任期时间长、情况复杂,导致审计风险的加大。从已审计过的离任领导看,一般任职期限达5-9年,最短的也有3年左右。这些单位形成的会计资料繁多,在确认财务收支或资产负债及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方面的审计工作量大,再加之财务人员更换频繁,新的财务人员对过去发生的一些经济事项又说不清楚,给审计工作带来不少困难,潜在着审计风险。

(五)领导的主管责任与直接责任难以区分。理论上讲,领导的主管责任是指未直接决策或直接经管的经济行为;领导的直接经济责任是指领导认同或批准的决定、规定和制度,或直接经办、直接签署的意见、直接签字报销,或被明确告知又无反对意见的事项形成的经济责任。而实际工作中,两种责任很难区分。因为对领导干部直接经济责任进行区分和评价需要界定清楚个人责任,界定个人经济责任又要涉及到历史的与现实的、主观的与客观的、自主决策与集体决策以及环境等因素。再加之多数部门单位的“一把手”又不直接分管财务,除大宗开支经会议研究外,日常开支指定一名副职审签。所以在承担个人经济责任上时常出现推诿扯皮、推卸责任现象,使得领导干部直接经济责任界定不准,审计风险加大。

(六)应审的经济事项没有审全面审透彻。某些单位在实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时,由于审计人员少,任务重,在审查期限上一般以离任者近三年的财务收支、资产负债及损益等作为重点内容和范围,其它年度仅作为抽审的范畴。这样做容易使任期内的所有经济往来或漏审或审的不深不透,导致离任者审计结果不完整,评价离任者的依据不充分,增大审计风险。

(七)依法定性处理难。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最终的审计结果要落实到具体人,落实到具体人的具体责任上。定性处理,遇到地方政策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甚至“撞车”时,给审计机关依法定性处理带来了难度。如果按国家法律、法规定性处理,被审计单位及离任领导难以接受;如果按地方政策办事,则存在明显的有法不依问题。如采用后者,无疑存在审计风险。

(八)审计评价没有统一标准。审计评价没有统一的标准,使得审计机关做出的评价五花八门。如:离任领导与时俱进、锐意改革、自觉实践“三个代表”;离任领导遵纪守法,为经济繁荣、社会进步做出贡献;也有的在没有对离任领导任期内全部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就评价为“离任领导在任期内没有个人经济问题”等等。言过其实或不正确的审计评价,容易出现审计风险。

二、防范建议

(一)建立协调沟通机制,加强管理指导。建立由人事、纪检监察和财务、内部审计等部门组成的经济责任审计协调小组,健全相应的沟通协调机制。协调小组负责制订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制度和措施,定期交流、通报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研究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大事项,协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突出问题。通过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公示制度、设立意见(举报)箱制度,广开信息渠道,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对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监督作用,切实提高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质量。

(二)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水平和质量。一是积极推行“任中审计”。根据具体情况,内部审计机构也可以根据委托,将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内分期实施。二是将日常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有机结合。内部审计机构在开展日常的财务收支审计、内控制度审计、专项审计等各类常规审计项目时,注意收集和保存与经济责任审计相关的资料,做到一次审计满足多种需要。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时,要充分利用以往检查和审计的成果,避免重复监督,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效率。三是突出审计重点。重点加强对工程建设、资产处置、企业改革改制、对外投资、物资采购招投标等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过程和实施结果等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三)规范成果运用,充分发挥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效果,必须规范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制度,关键是要把审计监督与组织监督、纪检监督有机结合起来。通过落实整改措施来推动审计成果转化,要分析研究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一些普遍性、苗头性问题,为领导决策,从体制上、机制上寻求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提供依据,促进成果转化。

(四)制定完善经济责任审计标准。建议相关主管部门应尽快制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标准等法规,明确离任领导的审计范围、时限与方法,明确离任领导经济责任界定、评价的标准,明确审计组织和审计人员在审计中的行为准则以及违反准则的处理处罚办法等。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建立规范的作业标准,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降低和减少审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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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高校;经济责任审计;难点;对策

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概念,既可以从广义上理解,也可以从狭义上界定。广义的经济责任审计包括一切审计,狭义的经济责任审计,则是特指我国在近些年来出现的旨在明确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领导人经营管理责任而进行的一种审计活动,即我们通常所说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或离任审计。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对学校财务、校办企业、基建部门和院、系的主要行政负责人及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任职期满或因调动、退休、辞职等原因离开现职岗位前在管理职责范围内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和鉴证的一种行为。

在高校中有效地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不仅可以对高校负责人的工作业绩及其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包括经济责任、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给予充分、正确的评价,同时又是对下一个任期的事前监督。它对于考核高校领导干部以及促进高校改善管理办法,提高办学效益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都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由于经济责任审计的固有特征,以及高校自身发展的特点,在高校中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尚存在一些难点,笔者就此谈谈认识并提出解决这些难点的措施与建议。

一、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分析

1 先审后离难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及《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的要求,领导干部任职期满或因调动、离退休、辞职、免职、撤职等原因离开现职岗位前,应接受经济责任审计。但在实际工作中,基本上是在领导干部换届后或任期届满时才委托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因此,在审计过程中,一方面出现了配合难和执行难的问题,因为被审计对象己到新的岗位走马上任或己退休在家,而继任领导又因为不了解情况或者认为与自己无关,对经济责任审计缺乏有效的配合,使审计工作陷于被动;另一方面,对审计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不好处理,审计结论难以落实,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审计成果的利用转化,影响了审计评价的有效性,降低了审计工作的权威性。

2 对经济责任人的评价难

审计评价既是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审计报告的核心内容、关键环节。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缺乏必要的、统一的、可行的经济责任量化考核指标,缺乏一定的行政责任定性考核标准,缺少一定的法律责任相应法规,使得审计评价工作难度加大。造成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二点:一是高校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这项工作的时间不长,多数前任领导没有经过离任审计,必然造成对被审计者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及应负的经济责任难以认定;二是一些校办产业负责人上任时,主管部门没有规定明确的任期经营目标,审查经营成果和业绩没有量化指标依据,结果导致责任划分不清。

3 审计队伍力量严重不足,审计信息手段十分有限,难以规避审计风险

随着高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办学经费的筹措渠道愈来愈多,经费支出也愈来愈繁杂,内审任务必然随之加重,审计队伍力量不足的问题更加突出。随着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全面展开和审计复盖面逐步扩展,许多经济责任人在一个岗位上工作多年, 有的甚至十几年。在对他们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由于时间跨度长、工作量大,审计部门需要投入较大的人力耗费和较长的审计时间才能完成这项工作。然而,客观要求审计人员在较短的时间内,作出符合客观事实的审计结论,其难度可想而知。此外,按照教育部关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定的要求,主要对近两年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因此,这项工作必将隐藏着难以克服的审计风险[1].

另外,仅靠审计部门从账面审计掌握的情况对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进行评价,依据明显不足。因为审计的范围、内容是有限的,审计部门所认定的经济责任仅限于根据审计对象所提供的会计资料、述职报告和其他资料,依据有关规定所能界定的经济责任。特别是领导干部遵守财经法纪的情况及党风廉政情况,审计部门就更难全面掌握,一些领导干部经济犯罪问题常常不直接通过财务收支反映出来,如“领导干部收受贿赂、收入不入帐、私设小金库、私分公款”等问题,仅仅依靠审计部门难以发现、查实,因而审计很难揭示一些账外的东西,因此仅靠审计就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作出全面评价风险很大[2].

4 审计结果运用不透明和缺乏标准,审计成果利用难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束后,干部管理部门如何运用审计结果以及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如何反馈等没有明确规定,审计结果不公开、不透明,审计结果运用缺乏标准,不利于将群众监督与审计监督结合起来,也影响了审计效果的发挥。

二、解决经济责任审计难点的对策

1 制度建设是基础

高等学校应从制度建设入手,建立起相应的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各级行政领导干部和校办产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规定得到贯彻落实。组织人事部门要尽快建立和完善干部监督管理的新机制,使经济责任审计成为考核干部的必经程序。在调整干部时尽量避免“成批量”的进行,真正将“先审计后离任”这一制度落到实处,防止“审任脱节”。

2 明确职责,建立科学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

高校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的确定,是客观评价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重要依据。高校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标准一般采用定性和定量两个标准。定性审计标准,包括真实性审计标准、合法性审计标准和效益性审计标准。定量指标包括:经费自给率、经济目标计划完成比率、业务招待费支出比率、人员支出比率、公用支出比率、违规违纪金额比率等等[3].

高校有关部门应尽快建立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在领导岗位职责中明确其经济责任。领导干部上任之初,应该就经济责任和权利义务签定相关协议,以统一规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的范围、内容和标准。本着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原则,把定性和定量有机地结合起来,把握一个准确的结合点,量化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及其绩效。

3 加强审计队伍建设

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不同于其他审计,其专业性、政策性很强,审计风险更大,因此不仅要求审计人员有很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需要审计人员不断摸索,大胆创新,熟悉被审计单位的工作特点,时刻树立风险意识,积极防范审计风险,还要求审计人员要严明审计纪律,对审计核实的问题,要认真对待、严肃处理。

4 加大经济责任审计的宣传力度,创造经济责任审计的优良环境

加大宣传,使高校各级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经济责任审计对促进和加强教育财经管理,规范经济秩序、推进学校廉政建设、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的重要作用,提高人们对经济责任审计的理解和认识,获取各方面的支持[4].

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也是组织人事、纪委监察部门监督的重点对象,因此,要整合各个监督部门的力量,形成审计监督、财务监督、组织监督、纪监监督相结合的新的干部监督机制。经济责任审计要与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受理群众举报相结合,要密切关注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受理的群众对党政领导干部违规违纪的,从中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从而有针对性地确定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使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监督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同时,要改善审计工作、技术条件,确保审计工作所需的经费,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5 确定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标准,提高审计结果运用透明度

坚持“四个公开”:一是经济责任审计述职报告公开;二是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公开;三是经济责任审计的程序公开;四是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公开。建立内审通报制度,在一定范围内及时公开被审计单位整改落实审计决定和建议的情况,通报被审计单位整改后内控制度变化等情况以及还存在的有关问题。

参考文献:

[1]鲁先发,李刚,胡泽珍,颜永红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难点分析[J] 华中农业大学学报,2001,3

[2]宋丽,李佳孝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事业财会,200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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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海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绩效审计

一、研究背景

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背景对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带来了机遇和挑战。海警部队作为我国以维护近海治安、打击偷渡走私为主要任务的唯一一支具备执法权的现役武装警察力量,其部队建设对我国海洋经济的发展意义重大。部队的建设离不了经济资源的保障。经费绩效审计是以单位经费是否最大程度的发挥了使用效益,最大程度的形成了建设成果为导向的专门审计,是建立在合法合规审计上的进一步延伸。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确保单位经费等资源规范使用,保障单位建设发展的重要手段。我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已取得可喜成果,但由于各行各业领域不同,领导干部所担负的经济职责也各不相同,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难以形成统一的标准。海警部队由于其身份、任务的特殊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重大,对其实施绩效审计,可以有效地确保部队人员、基建、装备等各领域经费的妥善使用,保障建设成果。

二、海警部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绩效审计现状

海警部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绩效审计的实施关系到海警部队建设成果的形成,关系到海警官兵战斗训练任务的顺利完成及部队战斗力的保障,是衡量各海警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职责履行情况的评价依据,是单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经济责任审计重要内容之一,意义重大,必须切实加强对各级海警部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绩效审计的实施。当前,海警海警部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绩效审计主要是以经费绩效审计的方式进行的。从海警部队审计发展的历程和阶段来看,其审计仍处于以合规性审计与合法性审计为主的传统审计阶段,但是,以部队及各级政府资金为对象,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为目的,以堵塞经费使用漏洞为手段的经费绩效审计越来越多的受到各级海警部队的重视,各级部队也都在不断探索经费绩效审计的新模式。例如,某海警总队借鉴地方绩效审计的“3E”模式,将部队经费绩效审计建立为经费投入、运营管理、结果产出三个阶段采取有针对性的审计措施和评价指标;也有海警部队科研单位引用地方“平衡计分卡”理论,从多个方面和角度对经费绩效审计进行考评和积分评价。海警部队对经费的绩效审计采用“下审一级”的原则进行,即下级管理和使用的经费由上级审计机关进行监督审计,以提高审计监督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海警项目经费主要由上级部队划拨经费及地方政府海警业务费构成,经费绩效审计对象也主要是部队划拨经费及地方海警业务费。整体来讲,当前部队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已经形成较规范和严密的体系,对经费使用绩效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使得各级海警部队更多地关注部队经费的使用,而对于由各级地方政府划拨的地方海警业务费,由于上级监管的相对缺失,主要靠经费使用部门主动向经费划拨的地方政府进行经费使用的汇报和决算,更多关注的还是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而对地方海警业务费使用绩效的审计实施力度不足。

三、海警部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绩效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1.建设领域中发现的问题

领导干部经费绩效审计在建设领域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第一,基建项目论证不充分,各地建设苦乐不均;第二,工程建设不能按照预算及建设合同的时间和进度实施,降低了建设成果的及时移交和使用;第三,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较多私自改变施工材料和施工标准的现象,导致工程质量下降或工程预算超标;第四,因正常市价波动或建设需要改变原有设计导致的预算超标没有经过规范的审批和预算调整;第五,工程建设经费筹措渠道杂,各经费供应部门缺乏规范有效的使用监督机制。

2.装备领域中发现的问题

首先,海警装备配置缺乏统一的标准,给各级部队的装备购置经费预算与划拨造成障碍;其次,海警装备采购尚未建立完善的准入市场制度,装备采购随意性较大;第三,由于海警部队抢险救灾任务性质不同,对专业海警装备的需求针对性较强,而各级部队装配配置不一,给救援任务的实施造成障碍;第四,海警装备重采购轻管理,使用过程中轻视维护保养,装备损坏率高低不下,装备更新速度过快,造成装备购置经费的浪费。

3.信息化建设领域中发现的问题

信息化建设项目可以在大型跨区域联动救灾中发挥重要作用,实现信息实时共享、提高战场决策效率。当前海警部队已经形成了集信息获取、信息传递、信息处理、信息分析、信息决策于一体的多功能信息化网络体系,网络安全及网络监测等防护系统已见成效。海警部队信息化工程建设的实施依赖于计算机及信息网络的基础建设的成果。虽然近年来海警部队对计算机网络等现代化硬件建设已取得了不菲的成绩,但由于海警部队战斗任务重、海警官兵对计算机深层知识的普及程度不足,加上作为计算机网络信息对象资料的各种装备、设施的技术数据录入和完善工作滞后,致使信息化工程缺乏完善的软件实施环境,信息化工程的作用发挥受到较大影响,信息化工程经费建设效益被削弱。由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现状特点,信息化专项建设经费使用效果存在受制于计算机、网络、数据库等基础项目的建设成效,经费使用过程中存在较多的投入力度大、建设成果小的情况。

四、海警部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绩效审计改进建议

海警部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绩效审计在近几年不断受到重视,并取得了显著地发展,绩效审计的实施仍在存在较多的影响因素,给该经费绩效审计的规范造成一定瓶颈。笔者认为应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首先,海警工程建设经费既有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又有用于海警装备建设的,且各种建设项目功能各异、性质各异,经费使用绩效应形成标准化的考评依据,经费绩效审计的主观性评价及定性评价指标要结合客观性评价及定量评价指标。其次,加强绩效审计力度。海警部队关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绩效审计已经逐年取得显著的成果,但从整体而言,经费绩效审计是确保有限经费发挥最大效益和建设成果的有力监督手段,对于整个部队的建设和发展都意义重大,当前绩效审计的力度还普遍较弱,尚未形成强有力的经费使用绩效监督体系,尤其是对来自于地方政府的海警业务费,经费绩效审计等监管措施还有待从思想层面和实施层面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第三,海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绩效审计结果既是衡量经费使用成效及项目建设成果的依据,也是衡量单位领导干部及党委关于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重要内容,其审计结果与诸多利益关系密切,正是因为如此,经费使用绩效审计一直以来存在不敢深入审、审计信息披露遮遮掩掩、避重就轻的现象,使经费绩效审计作用受到较大限制,甚至流于形式,究其原因还是尚未建立标准统一的绩效审计实施程序和信息披露标准。应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绩效审计信息披露程度,避免当前海警工程项目经费绩效审计无论在审计程序实施上还是在审计信息的披露及运用上均存在较大随意性。

参考文献:

[1]李醒.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绩效审计研究[D].河北大学,2014.

[2]李虎.制约军队审计质量的因素与对策[J].当代经济(下旬刊),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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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高校;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措施

Abstract: This paper described the purpose and significance of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to carry out the internal economic responsibility audit, from the audit theory and audit norms, audit methods and means to analyze current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to carry out the main problems in the economic responsibility audit, proposed remedies for how to solve the economic responsibility audit difficulty and question.Key words: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economic responsibility audit; problems;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F239文献标识码:A

目前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尚处于探索阶段,在理论上还存在不够完善、不够科学规范的问题,在实践中还存在操作性不强、评价体系不够全面客观的问题,因此很有必要针对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突出问题加以研究,促进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更加科学、规范。

高校开展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与意义

有利于高校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办学效益,促进高教事业可持续发展

随着高校办学的自不断扩大,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的格局形成,学校经济规模快速扩张,但是以教学科研为中心的高校经济效益和风险意识淡薄,财务管理和监督明显滞后,这直接影响了高教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内部经济责任审计通过检查和评价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以及决策的科学性和效益性,促进领导干部树立效益及风险意识,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从而节约办学成本,提高办学效益。

有利于加强高校干部管理和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近年来,在市场经济的负面因素冲击下,高校干部在财务管理、基建工程、大宗物资采购、后勤、招生考试等领域频频出现问题。开展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可以有效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促使领导干部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遵纪守法意识及自我约束能力,维护财经法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有利于实现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的全面转型和发展

当前内部审计工作正逐步从传统的的财务收支审计向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为导向的管理审计的方向转型和发展。经济责任审计涵盖了财务收支审计、财经法纪审计、专项审计、绩效审计、管理审计等多种审计方式。审计对象不仅涉及到单位,而且还涉及到单位的领导干部个人,一旦出现差错和失误,就会引起纠纷甚至诉讼,这就要求审计人员必须树立风险意识,在审计过程中不断识别、评估和降低审计风险。因此高校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是促进审计工作全面转型的新举措。

现阶段高校开展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和遇到的主要问题

缺少完善成熟的理论及业务规范体系。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审计监督制度,目前我国理论界对经济责任审计主体的认识、范围、内容、评价方法等还未形成统一的观点。也未出台较为完备的业务操作指南来规范约束经济责任审计的开展。高校在审计立项、实施、评价、责任鉴定、结果运用无章可循,严重影响了审计工作质量的提高和审计工作的严肃性。

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手段和审计方法缺少必要的积累,尚未形成完整的、行之有效的审计模式

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还遵循财务收支审计的模式,只能从财务收支账目所反映的信息,凭专业判断和经验抽样调查领导干部有无“小金库”、有无决策失误、收受贿赂等问题,进而对其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评价。事实上这些违法违纪问题基本不会直接通过财务收支反映出来。这样使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价值和作用没有充分体现出来,审计结果也就得不到党政领导和组织部门的重视。

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和对象范围过窄

高校经费主要来源于财政经费和学生收费,现在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未将预算编制、调整纳入审计的范围。

目前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只限于单位或部门的正职领导干部或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而其他副职领导干部则游离于审计范围之外,与目前高校实行的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不相符。

高校凭借科研优势和人才优势获得大量的科研经费,但绝大数高校实行的是“课题制”的管理模式,课题负责人具体负责课研经费的支出管理,但他们没有任何职务待遇,因此按照《规定》,科研经费收支无法纳入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

高校核算体系和会计制度无法适应经济责任审计的要求

高等学校的财务核算体系实行的是由学校财务集中统一核算,各二级、三级学院采用报账制,每个独立的教学单位对应多达数十个核算号。由于二、三级学院没有独立的会计报表,审计人员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重新梳理财务数据,以尽可能获取真实、可靠、全面、细分的财务信息,作为经济责任考核的依据。

高校收付实现制的会计制度不能准确反映业务收入、支出和收支结余,不能如实反映高校的资产和负债状况,也无法对办学成本和办学效益进行准确核算。如:支付贷款利息之前,这部分利息债务不予确认,只有实际支付时才作为支出在账面上反映,很容易造成前任拖欠的应付款由后任承担;后任收到前任任期内的拖欠学费或跨期支付学费,又对前任不公。

学校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独立于学校财务会计核算之外,学校报出的报表不包含基本建设相关数据。由于高校会计制度没有设“在建工程”科目,只有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并办理交付手续后,才能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否则不能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如果前任领导任职期间在建的工程直到后任领导继任时才办理固定资产手续,那么在计算国有资产增值保值指标时,就会记到后任领导头上。

固定资产不提折旧,只要不清理,即使再陈旧或者淘汰的设备仍全额反映在资产和净资产中。如果哪一任领导重视固定资产管理,及时进行清理,就会减少该任领导资产增值保值率。

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和标准体系缺失。

教育部、财政部颁发的《关于高等学校建立经济责任制加强财务管理的几点意见》要求高等学校逐步建立健全各级经济责任制,但在经济责任审计实务中,发现组织部门在聘用、任命和考核领导干部时,只注重政治思想、科研成果、学科建设、学生获奖等方面的情况,基本没有经济责任考核指标和标准。被任命的领导干部也不知道自己有什么经济责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和标准的缺失,一方面造成审计评价依据不足,讲“性”不讲“量”,另一方面被审计人对审计报告中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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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管理方面评价指标

对高校行政管理方面的评价是反映一定时期高校经济责任的总体情况,主要包括高校内控制度的建设与执行情况,资产管理情况,资金管理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一)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执行情况 可采用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比率,主要衡量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是保证内部控制制度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挥作用的基础。另外还要检查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这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定性指标。这两个指标主要评价被审计对象在制度建设和运作上是否符合国家、高校的规定。其中:

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比率=实际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数/实际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数×100%

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率小于100%,表明内部控制制度存在虚设的情况。

(二)资产管理水平 资产管理水平主要核算被审计单位在资产管理保护和购置方面的责任履行情况,属于被审计单位所有和管理的资产都应核算在内。可以采用资产保值增值率、资产使用率等定量指标进行评价。其中,

资产保值增值率=期末净资产/期初净资产×100%

资产负债率=任期期末负债总额/任期期初资产总额×100%

固定资产使用率=责任期新增使用固定资产/责任期期初固定资产×100%

基于“资本保值”的原则,资产保值增值率可以用来衡量高校被审计单位资本的保全和增值状况,资产保值增值率越大表明被审计单位增长状况良好,但是同时应考虑资产负债率,衡量高校被审计单位偿债能力和经营风险,确保债权人债务有足够的保障,增强单位发展后劲,提高资产增长质量。如果资产保值增值率低于100%,则表明被审计单位的资本规模存在萎缩现象,不利于单位的长足发展。对于高校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还可以考虑负债变动率[(离任时负债总额-任职初负债总额)/任职初负债总额×100%],通过负债变动率来考核领导干部的负债管理能力水平,指标越小越好。

(三)资金使用水平 资金使用水平以资金的流转使用作为审计重点, 在资金的预算、 使用、 相关管理等角度作出合规性和效益性审核, 可以采用人员支出比率和公用支出比率来进行评价。其中:

人员支出比率=人员支出比率/事业支出比率×100%

公用支出比率=公用支出总额/事业支出总额×100%

人员支出比率和公用支出比率评价经济责任人在责任期间的事业支出结构的合理性,各审计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和工作经验制定科学的评价标准,如果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支出所占的比率越高则表明,事业支出中出现了本末倒置,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的现象,不利于教育事业的长远发展。具体的衡量标准由于高校发展状况和运行模式的不同而不同。

(四)预算执行情况 我国大部分高校作为事业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的预算管理措施,通过预算收入、支出的执行程度可以大致审核经济责任人在责任期内的经济管理权的执行效率,采用的指标主要有预算收入完成率和预算支出执行比率。

预算收入完成率=任期实际收入/任期预算收入金额×100%

预算支出执行比率=任期实际支出/任期预算支出×100%

预算收入完成率中的实际收入包括了事业经费拨款收入、财政补助、附属学校/校办企业上缴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等各种来源方式的收入。预算收入完成率一方面可以考核预算拨款资金到位情况,另一方面又可以评价收入结构的合理性。预算收入完成率越接近100%,表明经济责任人在任职期间的预算执行效率越高,但是,预算收入完成率超过100%且越高的情况,则表明预算与实际脱节较为严重,应重新考虑预算管理机制的建立。

预算支出执行比率中的实际支出包括了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同预算收入完成率类似,预算支出执行比率在考核经济责任人在责任期间是否存在超支情况以及预算管理水平的衡量。在使用预算支出执行比率时还应结合人员支出比率,公用支出比率等资金使用指标来评价其支出结构的合理性。预算执行情况一方面可以考核经济责任人在审计期间的经济管理的效益性,另一方面还可以考核责任人工作业绩的效益性,鉴于高校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的特殊性,笔者将其归为行政管理类别指标。

二、重大决策方面评价指标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不应仅仅关注于财务收支的审计,要考核被审计对象经济责任的履行状况更要关注高校领导人在责任期内做出的对学校乃至未来教育事业和经济发展有着极其重要和深远意义的经济决策。根据重要性原则,在审计计划中确定重要性经济决策的审计范围,并将经济决策作为审计重点。重大决策审计主要从决策机制的建立和运行角度考虑其决策的合法性和效益性,主要采用定性指标。主要包括:

(一)决策机制的建立 主要审查高校领导人所在单位决策机制是否健全。可以通过资料审查、访谈、调查问卷等方式审查,经济责任人在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对外投资、师资配备等重大决策事项方面是否建立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并且建立的决策机制是否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对于这方面的评价可以采用专家评分法。

(二)决策制定的合规性 建立了相应的科学决策机制,但同时应保证在重大决策制定的过程中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并有相关的档案记录。所以决策制定的合规性检查,主要从决策机制的执行状况来考虑。另外,可以采用责任追究制度来审查经济决策是否真正按规定程序进行。

(三)投资项目决策 重大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决策对高校的经济管理产生重大影响,进而会影响到整个学校的发展。所以对涉及各方面的决策事项要注意考核其效益性,注意决策制定的民主性。所以,审计人员应关注高校负责人在这方面的决策是否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是否采用了集体决策,是否在相应的范围内进行公开,是否采用听证会、座谈会等民主决策形式,会议记录是否完整等情况。

(四)经济决策与执行 经济决策执行主要审查决策执行的程度和效果。审计人员可以采用定量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的方法,如预期结果实现率、项目进度、专项资金管理有效度等定量指标以及决策执行社会效益评价等定性指标。

预期实现项目=Σ(预期项目投资金额×项目投资期)

实际完成项目=Σ(已完成项目投资金额×项目实际投资期)

预期结果实现率=责任期实际完成项目/责任期预期实现项目×100%

项目进度=项目已投资金额/(项目已投资金额+项目需继续投入金额)×100%

资金管理有效度=1-资金闲置率=1-实际闲置资金金额/实际支出金额×100%

预期结果实现率可以用来计量责任期内所有完成的投资项目的实现情况,以不同项目的投资期为权重衡量完成情况。预期结果实现率越高表明决策的有效性越高,决策执行的力度越大。

项目进度采用财务会计中的完工百分比法的原理,假设项目投资金额有效性较高,则投入资金的比率可以衡量项目的进度。高校中无论是科研项目还是工程投资项目都可以采用该指标来衡量。项目进度越接近预期进度,则责任人经济决策制定效益性越高。

资金管理有效度衡量专有资金的使用状况,保证专款专用,同时要注意提高资金的使用水平,保证其较高的效率,尽量避免资金闲置,规范资金管理,降低管理风险。资金管理有效度指标既可用于衡量某一投资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有效性,同时也可对工作业绩中资金管理使用水平的效益性作出评价,所以在下面的工作业绩方面中不再赘述。这一指标越高表明资金使用效率越高,项目资金预算决策有效性越高。

三、工作业绩方面评价指标

引入绩效审计,效益性就成为了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目标。而高校经营管理的特殊性、非营利性使得绩效审计的标准很难做到量化和统一,所以笔者考虑从工作业绩角度着重探讨效益性审计的评价标准。

(一)经济指标完成效果 从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来看经济责任人的工作业绩体现了效益性审计的目标要求。在定性角度考虑,主要通过已有的考评制度来衡量经济责任人在岗位上的履责表现,但采用已有的考评制度的前提是其符合经济责任审计要求的科学合理性。另外,还可采用定量指标,包括资产增长率、资金使用有效度指标。其中,资金使用有效度在前文中已述及,此处不再作相关阐述。

资产增长率=任期总资产变动金额/任期期初总资产金额×100%

任期总资产变动额=任期期末总资产金额-任期期初总资产金额

资产增长率衡量经济责任人所在单位的发展能力,代表单位未来发展的潜力的大小。该指标越高表明单位资产规模增长速度加快,近期一段时间的经济事项较多,但并不一定代表发展潜力巨大,在实务操作中一定要结合单位的综合评价指标来衡量其增长质量和发展前景,避免盲目扩张。至于资金使用的有效度可以从所有资金的使用有效性出发。

(二)教学科研管理 处在教育管理岗位的高校领导干部,应将教学科研管理纳入工作业绩计量的核心范畴。针对这一方面我们可以根据已有数据采用定量指标,如科研投入增长率、对外服务收入增长率、师生比、学生就业率等指标,也可采用如师资队伍建设等定性指标进行评分并根据教学特点赋予不同指标不同的权重。

科研投入增长率=任期科研经费支出金额/上期科研经费支出金额×100%

对外服务收入增长率=任期对外服务平均收入金额/上期对外服务收入金额×100%

师生比率=在校生人数/专职教师人数×100%

学生就业率=已就业毕业生人数/毕业生人数×100%

科研投入增长率通过科研经费的支出金额的变动比率,可以大致衡量责任人对科研的重视程度。但不同的科研项目一次性投入金额不同,且研究时间也不同,所以,可以采用加权的方法进行考虑。科研投入增长率越高,表明责任人所在单位在审计期间科研活动的积极性高,有利于教育资源的充分利用、活跃学术研究氛围,提高整体教育水平。

对外服务收入增长率是对诸如办学办班、培训服务等预算外收入增长状况的计量。不同院系都有自身的特点,所以在对外服务收入增长率的评价方面,并不能认为增长率越高工作业绩越好,否则将会导致本末倒置,忽视核心教学任务的现象,因此,针对这一指标审计人员可以赋予合适的权重,保证其公允性。

师生比率,反应院系师资配备和教学结构。责任人既要保证有足够的师资力量来支持教学任务,还要尽量避免人员冗余。同时在校生的数量还反映了单位教学规模,是对教学效益评价的一大重要指标。

学生就业率,“就业率”是计量高校教育效益性的最重要的标准之一,此处的毕业生包括了本科毕业生、高职专科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三个层次,就业类型包括了出国留学、继续深造、自主创业。

对于定性指标师资储备,包括了教学人员人数、年龄结构、学历职称水平、人均教学课时安排,对于其中无法量化的指标可以采用专家评审法,最后制定综合评分。

四、廉政纪律方面评价指标

合法性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最基本的目标,而廉政建设作为事业单位基本的履责要求自然就成为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领域。廉政纪律方面的评价考核主要围绕高校领导干部有无渎职、滥用权限等违反国家、相关部门的法律规章制度的行为。在合法性审查中主要针对财务收支的合法性、个人违纪违法情况,而在效益性考核中主要针对职务消费情况。可以采用违法违规金额比率、职务消费所占支出的比率等指标来进行评价。

(一)财务收支的合法性 作为定量指标,可以采用违法违规金额比率来审查不合法收支的情况。

违法违规金额比率=各项违规违法资金总额/审计总金额×100%

违法违规金额比率越高表明违规状况越严重。

(二)是否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 对于违规行为中不涉及财务计量的可以采用定性指标,如违规次数以及处罚程度、处罚形式等各方面。可由相关专业人士制定相应的评分细则。

(三)职务消费 结合工作业绩、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效益性审查,实行在职消费审计反映了高校领导人员在任期消费的效益性评价。廉政审计不仅需要考核履责行为的合法性,还要从职务支出的经济性方面考核在职消费的效益性。可以采用职务消费所占支出的比率与资产保值增值率、学生就业率等其他效益性指标相关性分析进行评价。

职务消费所占支出的比率=任期职务消费支出/任期审计支出总额×100%

在职消费效益性系数= r(a,b),其中, a=合理在职消费,b=工作业绩

审计人员可以根据高校相关规定,审查责任人在任期内的消费支出比率是否在规定范围内,作为合法性审计结论的依据。

研究责任人合理的消费支出与工作业绩的相关性,得出效益性指数,消费效益性系数越高,表明责任人在职支出的效益性越大。

五、社会效益方面评价指标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不应仅仅将经济效益作为审计重点,更应将社会效益作为审计的关注内容,定性方面可以采用调查问卷的方式从师生员工对经济责任人履职的满意度来评价,定量方面主要是通过评价相应的教学、科研成果来实现,具体指标有:

优秀学生比率=优秀学生数/在校学生平均数×100%

学生研究成果率=学生研究成果数/在校学生平均人数×100%

教学成果获奖率=教学成果获奖数/教学人员平均数×100%

科研成果获奖成果率=获奖成果数/科研成果数×100%

需要说明的是,这四个指标越高,也并不能说明社会效益越好,因为短时间内优秀人才的贡献和科研成果的有效利用是无法看到效果的,其效益的发挥要经过社会的检验和一定时间的积累才能体现出来,在评价时还应综合考虑实际情况。

综合以上五个大的评价指标来看,绩效视角下构建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目标层有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具体涵盖了定性和定量指标。在实际运用中,还应结合不同部门的情况在综合评分中赋予各项指标不同的权重。

参考文献:

[1]申承谊:《绩效审计融入经济责任审计的四个途径》,《审计月刊》2009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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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海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绩效审计

一、研究背景

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背景对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带来了机遇和挑战。海警部队作为我国以维护近海治安、打击偷渡走私为主要任务的唯一一支具备执法权的现役武装警察力量,其部队建设对我国海洋经济的发展意义重大。部队的建设离不了经济资源的保障。经费绩效审计是以单位经费是否最大程度的发挥了使用效益,最大程度的形成了建设成果为导向的专门审计,是建立在合法合规审计上的进一步延伸。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确保单位经费等资源规范使用,保障单位建设发展的重要手段。我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已取得可喜成果,但由于各行各业领域不同,领导干部所担负的经济职责也各不相同,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难以形成统一的标准。海警部队由于其身份、任务的特殊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重大,对其实施绩效审计,可以有效地确保部队人员、基建、装备等各领域经费的妥善使用,保障建设成果。

二、海警部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绩效审计现状

海警部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绩效审计的实施关系到海警部队建设成果的形成,关系到海警官兵战斗训练任务的顺利完成及部队战斗力的保障,是衡量各海警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职责履行情况的评价依据,是单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经济责任审计重要内容之一,意义重大,必须切实加强对各级海警部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绩效审计的实施。当前,海警海警部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绩效审计主要是以经费绩效审计的方式进行的。从海警部队审计发展的历程和阶段来看,其审计仍处于以合规性审计与合法性审计为主的传统审计阶段,但是,以部队及各级政府资金为对象,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为目的,以堵塞经费使用漏洞为手段的经费绩效审计越来越多的受到各级海警部队的重视,各级部队也都在不断探索经费绩效审计的新模式。例如,某海警总队借鉴地方绩效审计的“3E”模式,将部队经费绩效审计建立为经费投入、运营管理、结果产出三个阶段采取有针对性的审计措施和评价指标;也有海警部队科研单位引用地方“平衡计分卡”理论,从多个方面和角度对经费绩效审计进行考评和积分评价。海警部队对经费的绩效审计采用“下审一级”的原则进行,即下级管理和使用的经费由上级审计机关进行监督审计,以提高审计监督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海警项目经费主要由上级部队划拨经费及地方政府海警业务费构成,经费绩效审计对象也主要是部队划拨经费及地方海警业务费。整体来讲,当前部队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已经形成较规范和严密的体系,对经费使用绩效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使得各级海警部队更多地关注部队经费的使用,而对于由各级地方政府划拨的地方海警业务费,由于上级监管的相对缺失,主要靠经费使用部门主动向经费划拨的地方政府进行经费使用的汇报和决算,更多关注的还是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而对地方海警业务费使用绩效的审计实施力度不足。

三、海警部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绩效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1.建设领域中发现的问题

领导干部经费绩效审计在建设领域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第一,基建项目论证不充分,各地建设苦乐不均;第二,工程建设不能按照预算及建设合同的时间和进度实施,降低了建设成果的及时移交和使用;第三,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较多私自改变施工材料和施工标准的现象,导致工程质量下降或工程预算超标;第四,因正常市价波动或建设需要改变原有设计导致的预算超标没有经过规范的审批和预算调整;第五,工程建设经费筹措渠道杂,各经费供应部门缺乏规范有效的使用监督机制。

2.装备领域中发现的问题

首先,海警装备配置缺乏统一的标准,给各级部队的装备购置经费预算与划拨造成障碍;其次,海警装备采购尚未建立完善的准入市场制度,装备采购随意性较大;第三,由于海警部队抢险救灾任务性质不同,对专业海警装备的需求针对性较强,而各级部队装配配置不一,给救援任务的实施造成障碍;第四,海警装备重采购轻管理,使用过程中轻视维护保养,装备损坏率高低不下,装备更新速度过快,造成装备购置经费的浪费。

3.信息化建设领域中发现的问题

信息化建设项目可以在大型跨区域联动救灾中发挥重要作用,实现信息实时共享、提高战场决策效率。当前海警部队已经形成了集信息获取、信息传递、信息处理、信息分析、信息决策于一体的多功能信息化网络体系,网络安全及网络监测等防护系统已见成效。海警部队信息化工程建设的实施依赖于计算机及信息网络的基础建设的成果。虽然近年来海警部队对计算机网络等现代化硬件建设已取得了不菲的成绩,但由于海警部队战斗任务重、海警官兵对计算机深层知识的普及程度不足,加上作为计算机网络信息对象资料的各种装备、设施的技术数据录入和完善工作滞后,致使信息化工程缺乏完善的软件实施环境,信息化工程的作用发挥受到较大影响,信息化工程经费建设效益被削弱。由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现状特点,信息化专项建设经费使用效果存在受制于计算机、网络、数据库等基础项目的建设成效,经费使用过程中存在较多的投入力度大、建设成果小的情况。

四、海警部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绩效审计改进建议

海警部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绩效审计在近几年不断受到重视,并取得了显著地发展,绩效审计的实施仍在存在较多的影响因素,给该经费绩效审计的规范造成一定瓶颈。笔者认为应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首先,海警工程建设经费既有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又有用于海警装备建设的,且各种建设项目功能各异、性质各异,经费使用绩效应形成标准化的考评依据,经费绩效审计的主观性评价及定性评价指标要结合客观性评价及定量评价指标。其次,加强绩效审计力度。海警部队关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绩效审计已经逐年取得显著的成果,但从整体而言,经费绩效审计是确保有限经费发挥最大效益和建设成果的有力监督手段,对于整个部队的建设和发展都意义重大,当前绩效审计的力度还普遍较弱,尚未形成强有力的经费使用绩效监督体系,尤其是对来自于地方政府的海警业务费,经费绩效审计等监管措施还有待从思想层面和实施层面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第三,海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绩效审计结果既是衡量经费使用成效及项目建设成果的依据,也是衡量单位领导干部及党委关于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重要内容,其审计结果与诸多利益关系密切,正是因为如此,经费使用绩效审计一直以来存在不敢深入审、审计信息披露遮遮掩掩、避重就轻的现象,使经费绩效审计作用受到较大限制,甚至流于形式,究其原因还是尚未建立标准统一的绩效审计实施程序和信息披露标准。应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绩效审计信息披露程度,避免当前海警工程项目经费绩效审计无论在审计程序实施上还是在审计信息的披露及运用上均存在较大随意性。

参考文献:

[1]李醒.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绩效审计研究[D].河北大学,2014.

[2]李虎.制约军队审计质量的因素与对策[J].当代经济(下旬刊),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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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绩效审计目标内涵

经济效益审计的目标是通过效益审计所要达到的预期结果。什么是经济效益审计要达到的预期结果呢?

就政府审计而言,“政府审计也考虑政府组织是否达到了批准项目和筹集资金所期望的目的,工作是否经济,是否有效率,是否遵循现行法规。”①据此,确定的经济性和效率性审计目标包括:

1、被审机构是否正在经济有效地管理和利用其资源,诸如人力、财产和场地;

2、工作效率不高和不经济的原因何在;

3、该机构是否遵守了有关经济性和效率性问题的法律和规章制度。

确定的计划项目效果审计目标包括:

1、由权力机关确立的预期结果或效益是否正在实施;

2、该机构是否考虑了可能以较低的成本达到预期效果的其他可供选择的办法。

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认为,绩效审计的主要目标一是向政府中的决策者和社会并通过他们向人民提供信息来加强行政部门的责任;二是改进政府部门的质量,其方法是鼓励和促进更好的计划工作得力的管理方法,建立适当的综合信息系统,经济有效地使用资源。对原有方法不断进行评估,用适当的办法改进缺点,以达到预期目标。最高审计机关认为通过绩效审计为公营部门改善一切资源管理打好基础,为经济更强、效率性更高和效果性更好的公营部门管理作出贡献,并促使公营部门的信息和全面经济责任得到改进。

由此可见,政府绩效审计不但要审查信息质量,还要提出促进提高经济管理质量的目标(建议),要求克服缺点,采取措施,经济有效地实现被审单位本身的目标。它可以通过对政府项目的绩效评估,检查国家资金的用途和使用范围及其使用结果是否达到了预期目的,评估这些资金项目的实施对国家和整个社会将产生什么影响。

在我国,县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效益审计与法定目标相联系,可将其经济效益总目标概括为审查、评价被审计单位或党政领导干部受托经济责任的有效履行情况。可分为一般目标和项目审计目标二个层次。

一般目标就是审查、评价被审计对象经济活动的经济性(指节约地取得一定数量和质量的经济资源的程度)、效率性(指从投入与产出的比较关系上反映经济资源的有效利用程度)和效果性(指经济活动目标和结果的实现程度),另外,还有收益性②。一般目标是审计必须达到的目标,适用于所有审计项目;项目目标是按每个项目或每类业务分别确定的目标。依据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不同的表现的特殊性,在具体实施某项经济效益审计时,应确定的适用于某一特定项目的目标。

二、县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效益审计目标的特点

具体到一个县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效益审计目标的特点来看,其审计目标的实现要受以下因素的影响:

1、审计目标的高层次性。效益审计是建立在财政财务收支的基础上的更高层次的审计,它要以预算执行和决算,预算外资金、专项基金、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其它预算收支、重大投资及决策为主要审计事项,但它又高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要在审查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审查经济活动的经济、效率和效果性,分析原因,提出改进的建议。他既是法定目标的合理归位,又是科学评价党政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客观需要。也是科学全面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基本环节和基本要求。“政府绩效审计是保证国家资金有效、正常、合规使用的有效方式。检查国家资金使用不当,重复建设及‘豆腐渣’工程绩效远比检查财政财务收支本身等给国家带来的损失浪费,和由于违反财经法规所造成的损失要大得多。”③

2、审计目标的特殊性。党政领导干部所在的单位效益表现与企业有很大的不同,企业一般是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其效益主要表现为经济效益,且很容易用货币形式来反映,而党政领导干部所在单位是非盈利单位,其效益主要表现为其经济活动所产生的效果,这种效果大多表现为社会效益,往往很难用货币形式来反映。成果不是有形的产品,通常是一种无形的东西,如法律、法规、人才、技术专利、管理服务等。

3、审计目标对象的多层次性。按国家有关规定,党政干部可划分为党政、事业、县(市)区或乡镇领导干部,因审计对象的不同,一般在审计评价一个领导干部业绩时,即要确定宏观目标,又要确定具体目标;既要考虑直接经济效益,又要考虑长远的经济效益,既要立足宏观经济效益,又要放眼综观、微观效益,既考虑定性标准又要考虑定量标准的评价。

4、实现审计目标手段的复杂性。

(1)表现在审计的程序上,审计目标的实现,包括制定计划、组织实施、报告和后续审计四个阶段。审计计划阶段依据审计目标制定科学、合理的审计计划。根据计划有目的地进行审查、评价、取证,以便作出切实、正确的审计结论。实施阶段,围绕目标,对内控制度系统加以调查、测试,对形成经济效益的主要原因和因素加以分析,找出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获得确凿的审计证据。报告阶段:整理、评价、综合审计过程收集到的审计证据;复核审计工作底稿;在分析经济效益基础上,形成审计意见,提出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的方法、途径、措施以及加强管理、提高管理水平的建议。后续阶段,审计人员要跟踪检查审计建议执行情况,看落实审计建议,实现目标的程度。

(2)评价、论证方法的多样性。

(3)审计建议的可操作性。

(4)审计目标落实的不确定性。

(5)审计标准的模糊性,由于党政事业单位成果表现为一定的社会效果和影响,评价比较依据一般是显得很模糊,没有现成的帐户和法定标准,难以量化。例如,政府部门政策制定的好坏,对国民经济会产生很大的影响,但某项具体政策究竟能产生多大的经济效益却很难用明确的数字来表示。

(6)审计人员素质及配备情况。

县级党政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效益审计目标是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从其整个过程去分析,它也是以一定的投入,经过业务过程的管理,最终产出一定成果的过程。

三、党政领导干部所在单位效益审计目标及其内容、范围

行政机关的活动是一种管理活动。审查其效益应侧重领导干部管理的效率和管理的水平。因此,审查效益离不开对其所辖地区(部门)管理结果的分析和评价。一方面要对行政机关自身经费使用的经济性进行评价,即审查行政机关对各项经费的使用是否节约;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要对行政机关资金使用的效果性进行评价,也就是对行政机关管理活动的绩效进行审查。其审查的要点包括:

(一)审查评价行政机关人员经费的使用效益,促进行政机关合理使用干部,节约使用人员经费。可用下列财务指标考核:

本年实际经费支出数

本年人均经费=——————————————

本年平均人数

将此数与历史数据或同类先进单位数据进行比较,即可得出结论。

(二)审查评价行政机关办公经费的使用效益,促使行政机关有效地使用办公经费,合理使用办公设备。既不断地提高单位管理的现代化水平,又不盲目追求购置现代化办公设备,防止国家资金的浪费。可以下列指标考核:

比上年经本年实际支出总额-上年实际支出总额

=———————————————————×100%

费节约率上年实际支出总额

比预算经本年预算经费一本年实际经费

=——————————————×100%

费节约率本年预算经费

自筹经费数

经费自给率=————————×100%

实际使用经费数

实际支出费用数

单位工作量费用率==————————×100%

实际完成工作量

(三)审查评价行政机关所辖地区(部门)经济发展规划的合理性和实施的有效性,促进行政机关优化地区(部门)经济结构,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该项内容,审计人员可采用实地考察、听取汇报及咨询专家意见等方法进行评价。

(四)审查评价行政机关所辖地区(部门)管理效果,主要审查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促进行政机关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坚持办实事、办群众关心的事。可用量化依据考核:

所属地区社会本年社会总产值一上年社会总产值

=——————————————————×100%

总产值增长率上年社会总产值

所属地区国民本年国民收入总额一上年国民收入总额

=——————————————————×100%

收入增长率上年国民收入总额

所属地区引进本年引进外资总额一上年引进外资总额

=——————————————————×100%

外资增长率上年引进外资总额

所属地区出口本年出口创汇总额一上年出口创汇总额

=————————————————————×100%

创汇增长率上年出口创汇总额

(五)审查评价所辖地区(部门)的利税上缴的计划完成情况,上缴是否及时和足额,促进行政机关树立全局观念,努力完成国家预算。可用本年利税完成率考核:

本年实际上缴利税数

本年利税完成率=————————————————×100%

上年上级下达利税指标数

(六)审查行政机关对群众来信来访的处理情况,促进行政机关树立群众观念和公仆意识。可用群众来信来访率考核:

本年己处理来信来访件数

群众来信来访处理率=——————————————×100%

本年来信来访总件数

(七)县(市)长经济责任审计除审查以上内容外,还应对财政收入增长、税费上缴增长同GDP增长是否一致、财政结构比率进行分析;对贯彻落实国务院及国家其它法律法规条例规定情况进行检查。当前要着重检查关系国计民生的热点,如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问题展开调查分析。

篇13

随着房地产行业经济不断发展,房地产企业逐渐成了我国企业的主体,其发展状况对整个房地产行业和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必须加强房地产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力度,使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以规范房地产内部工作秩序。笔者从三个方面切实分析了解决与加强房地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的有效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1.制定行之有效的审计方案。

经济责任审计的时效性强、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为了保证审计工作制度,必须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方案。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组根据房地产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特点,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确定审计方案的总体内容。然后,广泛收集和阅读房地产企业财务资料、内部控制制度、会议记录纲要,通过调查房产、土地、车辆等方面信息,认真分析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企业资产、负债、收入支出的变动情况以把握房地产公司的运营情况,进而全面了解房地产企业经营范围、核算形式、内部控制制度,以及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重大经济决策、资金变动、效益回收等各方面的综合情况。最后,在此基础上制定经济责任审计的执行方案。除了以上内容外,前期工作中还要认真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根据相关规范确定经济责任审计内容、范围,以确保经济责任审计方案的权威性,并使其得到严格执行。

2.深入挖掘审计内容。

抓住主要业务、重要领域、重点科目开展审计,深度挖掘经济责任审计内容。房地产企业经营业务主要为销售、出租房产;重要领域是房地产开发前期手续的办理、开发模式、财务核算、实物资产状况和重大投资收益;重点科目是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预收收款等。为了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质量,要对以下内容进行严格的审查和监督。

2.1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手续是否完备。

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具有“五证”,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工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只有证件齐全才能证明它的审计程序符合规定。

2.2售房相关的预收帐款是否及时结转收入。

由于房地产企业面临着国资委对利润总额、资产保值增值等指标考核上的压力,为了应对这些要求,往往对预收账款结转收入的时点、金额进行人为操纵,要对此进行严格的审核。如,现场盘点房屋的入住情况、检查入住清单、查看预收账款清单有无延期或提前预收等。

2.3成本费用归集是否准确。

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其成本主要为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设施费以及开发建设期间间接支出的费用。有的房地产企业为了减少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随意计提后续成本费用,要求审计人员对策进行严格审计。例如,道路建设、环境绿化等成本费用的支出往往要根据合同内容预提,可是由于缺少适用的参照标准,这部分成本费用往往无法预计,这就成为了房地产企业提高后续费用支出的依据,针对类似的不良状况,审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查。

2.4现场盘查实物资产。

房地产企业的实物资产有资金、存货及其他固定资产。存货是指尚未完工的各种土地、房屋等开产产品,已经开发完成的土地、房屋、配套设置等,以及出租房和周转房等。固定资产,就是企业自用或出租的房产、车辆、办公设备等。由于范围广、内容多,要求审计人员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实施审计工作。现金审查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为了保证审计质量,可以采用突击性盘点来进行审计,利于发现企业是否有未入帐的现金以及银行存折等,为发现“小金库”提供线索。

3.客观做出审计评价,突出效益评价内容。

房地产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评价主要包括经济指标、管理责任以及社会效益等几项内容。经济指标集中在完成税前利润、资产收益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等国资委任务指标情;管理责任主要是内部控制的完善与管理情况,如代建项目的进度、质量以及成本管理等;社会效益主要指所建项目是否实现了社会的预期,如用户对代建的学校、医院、回迁房等工程是否满意。为了对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所有行为、业绩等做出客观的判断,审计人员必须客观制作审计报告,并在报告中突出效益评价,为房地产企业整改提供依据。

二、结语

篇14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中图分类号]F239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2095-3283(2012)08-0159-02

作者简介:刘瑞芸(1987-),女,山西省柳林县人,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硕士,研究方向:审计理论与方法。

一、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基本概念

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审计机关或其他审计组织,接受政府或干部管理部门的委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在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领导干部本人对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监督、评价和鉴证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职责情况的行为,是一种较高层次的经济监督手段。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指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通过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任职期间所在单位的资产、负债、损益及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在审计结果报告中对其所在单位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效益性和按其职务应承担的经济责任而进行的评判和鉴定行为。

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设计的原则

(一)责权匹配对等原则

权责对等是职级设计的基本要求。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不能是有权无责,造成评价的缺位;也不能是有责无权,从而导致评价越位。要做到责任的有效落实和避免权力滥用,就要求领导在权力和经济责任相匹配。

(二)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原则

由于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是一项复杂性高、难度大的工作,为了保证客观公正,避免评价时的主观随意性和以偏概全,应尽量将评价指标量化,评价指标设计应以定量为主,以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科学。但许多要素由于不能直接用数字来度量,无法完全量化,只能辅之以定性指标进行评价。但是,定性指标最后也要通过评价标准予以量化。这种方式使评价体系更加科学、客观和合理。

(三)可比性原则

可比性包括横向指标可比性和纵向指标可比性。横向可比性指不同企业负责人的绩效和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在同一时期同行业中的比较,反映企业在同行业中的水平和地位;纵向可比性指同一企业负责人在不同任期内绩效与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比较,反映企业整体管理水平。

(四)可操作性原则

在设计指标时,应以实际数据和现有的法律制度为前提。如果得不到相关的数据和资料,则指标设置就失去了现实意义。所以在选取指标时要确保能够根据给定的运算和分析得到指标值。

(五)客观性与实用性并重原则

审计人员在审计评价中应以审计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制度为准绳,不受外界环境干扰,不加任何主观臆断,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在设计指标时,尽量设计定量指标;对被审计单位设计客观指标,以确保评价的客观公正。同时评价指标要符合实用性原则,做到评价指标简单易懂,计算简便,方便应用;此外评价结果可以为管理者提供参考意见和建议。

(六)综合性与针对性兼顾原则

经济责任的范围涉及很多方面,包括财务管理、经营绩效、企业可持续发展等,只有对经济责任所涉及内容进行综合考核,才能公正合理地评价。此外在兼顾综合性的基础上,突出重点,要对重要内容进行针对性考察,根据各项工作中的重点来设计评价指标。

(七)准确性原则

审计评价用语需准确规范,切忌模棱两可,措词应得体,少用修饰性词汇,平铺直叙,提倡使用写实的手法;其次对被审计人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评价时要概括准确,不能偏护任何一方。

(八)谨慎性原则

审计评价要以审计认定的数据资料为基础,在评价时坚持稳健、谨慎的态度。确保措词的恰当、准确,避免评价过高或偏低。在审计过程中遇到证据不足,审计依据不明确等事项应不予评价,从而规避审计风险。

刘瑞芸:我国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刘瑞芸:我国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三、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本文以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为例来构建评价指标,可以概括为以下8个维度:

(一)经济责任完成与发展情况指标

1企业发展目标制定及执行情况;2总体目标完成率;3资本保值率:反映投资者投入资本的保全性;4资本积累率:企业本年度所有者权益增长额同年初所有者权益的比率。

(二)遵守国家财经法纪情况的指标

1违纪违规总额:责任人在任职期间利用权利之便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数额以及会计信息违法性失真数额;2违纪违规比率:审计确认的违规违纪金额与审定金额之比;3会计信息失真率:不实金额与审定金额之比;4业务统计信息失真率:不实金额与审定金额之比。

(三)重大经营决策执行情况指标

1重大投资决策违规率:任期内未按程序决策投资额与任期内重大项目投资总额之比;2重大决策失误损失率:审计认定决策失误损失金额与相关投资总额之比。

(四)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管理评价指标

1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率:实际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项数与应设置的内部控制制度项数之比;2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率:实际执行的内部控制制度项数与实际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项数之比。

(五)企业经营业绩指标

1利润指标完成率:任期实现的利润总额与任期公司制定的目标利润总额之比;2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与平均资产总额之比;3主营业务利润率:主营业务利润与主营业务收入净额之比;4可控费用指标完成率:任期实现的可控费用同任期公司制定的目标可控费用之比。

(六)可持续发展能力评价指标

1环境治理设施投资比率:环境治理设施投资总额与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之比;2环境治理费用支出比率:环境治理费用支出总额与管理费总额之比;3基础设施投入增长率:基础设施投入增长额与期初基础设施账面余额之比;4研发费用投入增长率:本期研发费用投入增长额与上期研发费用账面金额之比;5人力资源投资增长率:本期引进、培训人才的支出增加额与上期引进、培训人才的支出额之比。

(七)企业对国家的贡献及社会责任履行情况指标

1社会贡献率:社会贡献总额同平均资产总额之比;2社会积累率:上缴国家财政总额同企业社会贡献总额之比;3职工收入增长率:任职期间职工平均工资与任职期初职工平均工资之比;4生产事故降低率:(任期内生产事故平均发生次数-前任生产事故平均发生次数)同前任生产事故平均发生次数之比;5生态环境保护程度:主要反映企业负责人在保护环境方面的业绩。

(八)个人廉政自律建设指标

1小金库资金占有比例:审计确认的小金库金额与全部资产总额之比;2个人非法收入比率:审计认定非法收入金额与全部正当收入总额之比。

四、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方法

(一)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模型的构建

由于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过程是多层次、多角度和多指标的,评价指标体系的逻辑框架具有明显的层次性,各层次、各指标之间的相对权重受到各因素的影响,因此可以使用层次分析法中的判断矩阵来确定评价指标体系,运用专家法判断指标的重要性程度,建立一个多层次结构模型,从而得到整个评价指标体系的权重数值。

按照实际情况,将领导人经济责任总体履行情况设置为目标层、准则层的经济责任完成与发展情况、遵守国家的财经法纪情况、重大经营决策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管理评价、企业经营业绩、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企业对国家的贡献及社会责任履行情况、个人廉政自律建设情况8个层级,子准则层为各个具体的审计指标。

(二)经济责任审计综合评价结果的计算

在确定各个指标的权重后,进行综合评价,即根据各指标的执行情况、指标权重以及各具体指标所录属的指标层所占的比重,计算出各指标的分数,然后进行加总,得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最终分数,根据最终分数对被审计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做出评价和鉴证,指明应该承担的责任,从而完成审计评价。

五、结语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属于新知识。本文研究的这套体系会存在一些不足,有待在今后的审计工作中加以改进。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领导干部管理责任的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必将朝着更高层次、更广内容以及形式多样化的方向发展,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体系也要不断地完善和改进,以适应不断变化的新形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