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7 10:51:12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对内部审计的理解,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西方企业的生存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相应的对内部审计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新定义是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顺应外部环境发展,为内部审计职业界提供的发展指南。
1、企业经营风险加大
90年代后,西方国家企业经营中面临的各种风险普遍加大。主要因为产品技术变革速度加快,多元化、国际化经营扩张战略引起的兼并收购和资产重组,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的发展,所有这些业务使企业经济交易更加多样化复杂化了,而相应的控制环节难以同步实施,这就大大增加了企业的经营风险。如何在防范和控制企业经营风险上发挥积极作用,为内部审计的职能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新定义提出了内部审计应评价和帮助改进企业的“风险管理”。
2、企业治理结构转变
西方国家为促进竞争提高经济活力实行的放松管制运动和随之而来的企业兼并浪潮对企业的治理结构产生了重大影响,出现了例如管理层的薪水补偿计划,董事会职能和结构的变化,机构投资者放弃消极投资开始参与企业的治理以及员工人力资本的激励等新兴的企业治理方式。作为企业内部的评价机制,如何对企业治理方式提供有效的指引就成了内部审计必须解决的问题之一。这也体现在新定义之中,即要求内部审计应评价和帮助企业改进“治理程序”。
3、企业内部组织战略重组
适应以上情况,许多西方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增强竞争力,纷纷进行内部组织结构的重构和调整,将一些非核心部分的管理活动转由外部专业化公司承担。其目的是为了提高组织的效率并为组织增加价值、增强竞争力。新定义中较充分地体现了这种要求,指出内部审计的目的是“为机构增加价值并提高机构的运作效率”,突出其在促进组织目标实现过程中的作用。
关键词:补肾活血汤;慢性心力衰竭;脑钠肽;血管内皮功能
中图分类号:R541.6 R289.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2
慢性心力衰竭是各种病因引起的心血管病的严重阶段,尽管多种现代医学技术包括药物、手术等广泛应用于慢性心力衰竭的预防和治疗,但发病率、死亡率仍逐年升高,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和预后。本研究通过对慢性心力衰竭患者血浆脑钠肽水平和血管内皮功能的观察,旨在进一步探讨在常规西药治疗的基础上加用补肾活血汤治疗慢性心力衰竭的临床疗效。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择2009年2月—2011年11月在我院就诊并诊断为慢性心力衰竭患者120例。所有入选患者符合《临床心脏病学》[1]关于慢性心力衰竭的诊断标准;心功能分级参照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分级[2];中医诊断标准参照《中药新药治疗充血性心力衰竭的临床研究指导原则》[3]制定,辨证属肾虚血瘀者。按随机数字表法分为治疗组和对照组。治疗组60例,男29例,女31例;年龄(69.02±10.40)岁;病程7.4年±5.8年;冠心病33例,高血压性心脏病16例,风湿性心脏病8例,肥厚型心肌病3例。对照组60例,男31例,女29例;年龄(70.09±11.20)岁;病程7.2年±5.7年;冠心病34例,高血压性心脏病15例,风湿性心脏病9例,肥厚型心肌病2例。两组患者年龄、性别、病程、基础疾病等资料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排除标准 急性心力衰竭及急性心肌梗死患者,有严重肝肾功能衰竭及内分泌系统、造血系统严重疾病患者。
1.3 治疗方法 对照组予常规西药治疗:包括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或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ARB)、β受体阻滞剂、利尿剂、硝酸酯类药物治疗。治疗组在此基础上加服补肾活血汤:制附子10 g,补骨脂15 g,熟地20 g,山茱萸20 g,党参15 g,黄芪15 g,丹参20 g,赤芍15 g,葶苈子15 g,大枣10 g。水煎服,每日1剂,两组疗程均为12周。用药过程中检测血常规、肝肾功能、心电图,并记录药物不良反应。
1.4 观察指标 观察比较两组治疗前后临床症状、体征、NYHA心功能分级,应用彩色多普勒超声心动图检测室间隔厚度(IVST)、左室舒张末期厚度(LVPWT)、左心室舒张末期内径(LVDd)、左室射血分数(LVEF),并检测血浆脑钠肽(BNP)、内皮素(ET)和一氧化氮(NO)水平。
1.5 疗效判定标准 显效:临床症状、体征完全缓解,心功能改善2级以上;有效:临床症状、体征部分缓解,心功能改善1级;无效:临床症状、体征无改善,甚至加重,心功能无变化。
1.6 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13.0统计软件,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x±s)表示,计量资料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临床等级资料采用Ridit检验。
2 结 果
2.1 两组患者临床疗效比较(见表1)
2.2 两组超声心动图检测结果(见表2)
2.3 两组血浆BNP、ET、NO水平比较(见表3)
2.4 不良反应 两组在治疗过程中均未出现明显的不良反应。
3 讨 论
现代医学认为,慢性心力衰竭发生发展的重要机制为神经内分泌的激活和心室重塑。脑钠肽是由心室合成和分泌的一种心脏激素,具有强大的利尿、利钠、扩血管、抑制肾素
血管紧张素
醛固酮系统和抗心肌纤维化的作用,对于调节人体心血管的自身稳定具有重要的作用。当心室由于血容量增加或压力过度时,刺激脑钠肽大量分泌并释放到血液中,心衰越重,血浆中的脑钠肽越高。同时,血管内皮功能障碍在慢性心力衰竭的发病过程中也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血管内皮细胞不仅是细胞内膜的屏障结构,而且也是一个重要的内分泌器官,产生内源性物质如内皮素、一氧化氮等具有调节血管活性的作用。内皮素有强大的缩血管作用,并抑制心功能;一氧化氮有舒张血管、抑制血小板黏附聚集及心肌细胞保护作用。慢性心力衰竭患者内皮功能受损,内皮细胞释放内皮素增加,一氧化氮减少,导致循环阻力增加,心排血量降低而加重心衰,同时内皮素使心肌组织纤维化,心肌肥厚导致心室重构。因此,治疗慢性心力衰竭的关键在于拮抗神经内分泌的激活和心室重塑[4]。
慢性心力衰竭属于中医学“胸痹”、“心悸”、“喘证”、“水肿”等范畴。“心本乎肾”,本病多为中老年疾病,肾气渐衰之时,且久病必及于肾,故本病病位虽在心,其根源在肾。肾气虚元气不足,无力推动血行,每致气虚血瘀;肾阴亏虚,营阴暗耗,血少脉涩;肾阳虚衰,心失温煦,血脉失于温运,痹阻不畅,心脉瘀阻。故本病基本病机是以肾虚为本,血瘀为标,肾的生理功能失调是本病发病根源,由其导致的瘀血内阻在本病的发生发展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治宜补肾活血、化瘀利水。补肾活血汤由制附子、补骨脂、熟地、山茱萸、党参、黄芪、丹参、赤芍、葶苈子、大枣组成。药理研究证实,附子主要成分乌头碱有强心作用,能使心肌收缩力增强,左室射血分数增加[5];还可以改善左室重构,有选择性的改善血管舒缩功能的作用。补骨脂、熟地、山茱萸等补肾药能增加心肌收缩力,尤其对衰弱心肌的作用更强,并能调节心脏功能和提高心肌的耐缺氧能力。党参能增加心肌收缩力和心输出量[6]。黄芪有正性肌力作用,可明显改善左心功能及排出量,扩张外周血管,减轻心脏负荷,改善左室重构;还能刺激内皮细胞产生一氧化氮,调节血管内皮细胞因子如内皮素,从而改善血管内皮功能[7]。丹参、赤芍能改善血液流变性状态,改善微循环,改善血流动力学,抗炎,保护内皮功能[8]。葶苈子含有强心苷,能增强心肌收缩力,减慢心率,降低传导速度,对衰弱的心脏能增加输出量,降低静脉压,其强心作用与毒毛旋花子素G相似,且作用时间快,同时具有较强的利尿作用和平喘镇静作用[9]。
本研究结果显示,治疗组总有效率明显高于对照组,补肾活血汤能降低慢性心力衰竭患者室间隔厚度,左室壁厚度、左室舒张末内径、增加左室射血分数,降低慢性心力衰竭患者血浆脑钠肽、内皮素水平,升高血浆一氧化氮水平,在使用过程中未出现明显的药物不良反应。因此,补肾活血汤可以明显改善慢性心力衰竭患者心功能,降低血浆脑钠肽浓度,改善血管内皮功能,抑制心室重构,且副反应小,有进一步研究应用的价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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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医院内部审计 误区 对策
中图分类号:F239.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4)02-114-02
医院内部审计是医院实施全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枢纽地位。内部审计监督覆盖医院财务、业务和管理活动,加强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控制,推进内部审计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医院组织治理、风险管理和强化内部控制中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因为对内部审计定义理解不透彻、内审制度不健全、工作性质不明确、监督机制缺失等方面原因,导致内部审计工作在医疗系统开展得不是很好。
误区之一:科室设置是健全机构的要求
随着医院经济的发展和规模的扩大,外部监督力度逐步加大,为迎接外部检查,做好对口接待,或医院在某一级档次上的机构设置有此硬性要求,医院领导就会考虑设立相应的科室,医院内部审计科就此应运而生。因此,审计科作为医院的职能科室在其制度建设、工作性能等方面存在很多欠缺,未能很好地发挥内部审计在医院经济管理方面应有的职能作用。
医院是否应设置审计科呢?1994年8月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确立内部审计制度。2003年3月,国家审计委员会规定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也就是说,医院设立内部审计机构,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要求;二是医院经济管理的需要。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立对加强管理意义重大。
对于内部审计来说,其形式上的独立性肯定不如外部审计,如果就此认为内部审计不如外部审计,那是十分荒谬的。医院要积极宣传和倡导树立内部审计新概念,正确理解、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中的重要作用:
1.预防保护作用。内部审计机构通过对会计部门工作的监督,有助于强化单位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堵塞管理漏洞,减少损失,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会计资料的真实、可靠性。
2.服务促进作用。内部审计机构作为企业内部的一个职能部门,熟悉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等情况,工作便利。因此,通过内部审计,可在企业改善管理、挖掘潜力、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3.评价鉴证作用。内部审计是基于受托经济责任的需要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是经营管理分权制的产物。随着企业单位规模的扩大,管理层次增多,对各部门经营业绩的考核与评价是现代管理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通过内部审计,可以对各部门活动作出客观、公正的审计结论和意见,起到评价和鉴证的作用。
误区之二:审计科就是“养老”的地方
从目前大多数医院内部审计配备的人员来看,未按科室设置要求和目的配备内部审计人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领导不重视,人员配备不足。总认为内部审计科室属于行政管理后勤科室,不属于创收科室,是吃“闲饭”的科室。
2.内部审计人员专业不对口。一般由临床退伍下来的高年资护士长担任。
3.业务素质低下,不能独立开展审计工作。配备的人员学历不高,既不懂审计,又不懂财务,更不懂医院管理。
4.与其他科室合并设置,不考虑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一般审计与审核、物价、财务、纪检或监察部门合并为一个大科。
据国家审计委员会对72家大型企业的调查,人员配备不足占42.88%;专业技能缺乏占26%。审计是一个专业技术要求很强的职业,同时也是一个不断面对新法规、新知识、新技能的行业。内部审计队伍建设亟待加强,提高其在政策、业务等方面的水平,更好地胜任岗位工作,才能满足内部审计工作的要求。
一是选拔懂审计与财务、又懂经营管理的复合性人才。根据目前单位人员结构和素质,尽量派选综合素质高,实际经验丰富的人员充实内部审计队伍。
二是通过培训和业务交流。不断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水平,以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不但要熟悉财务和审计业务,而且要具备经营管理、经济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建立一支知识结构多元化、专业知识技能化、技术职能资格化的专业队伍。
三是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技术方法,建立审计数据库,加快审计信息化建设,提高计算机辅助审计工作。
四是增强内部审计人员的宏观意识、大局意识,牢固树立内部审计服务于单位发展的意识。
误区之三:内部审计就是查处违法违纪违规
说到内部审计,人们很容易将之与外部审计联系起来,与纪检监察部门等同或功能相混淆,不自主地将单位自主经营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对立起来。认为内部审计工作就是查处违法、违纪、违规,到那个科室联系业务,很容易让其他人误会到该科室是不是在经济上有什么问题,本科室人员也感到十分不爽。其实,这是由于对内部审计的理解和认识上的错误,导致对内部审计的职责和功能的认识仍然停留在查错纠弊的层次上,是对内部审计定位上的一种认识错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对内部审计的最新定义,内部审计是建立于组织内部、服务于管理部门的一种独立的检查、监督和评价活动,它既可用于对内部牵制制度的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价,又可用于对会计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合法、完整,对资产的安全、完整,对企业自身经营业绩、经营合规性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价。
2001年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第七次最新的内部审计定义指出: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组织的运营。它通过应用系统的、规范的方法,评价并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程序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
现代内部审计之父劳伦斯·索耶(Lawrence B.Sawyer)认为:内部审计是企业内部咨询师,而不是内部的冤家对头;是家中的贵宾,而不是街上的巡警。他不仅要寻找那些或大或小的错误,而且要为改善企业内部业务活动提供指南;他不是处分众人的事后诸葛,而是鞭策人们励精图治的咨询师,他不仅关心事情是否做得恰当,而且关心该做的事是否做了。
审计人员最主要的工作在于发现问题,不在于解决问题;可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案,但不是解决问题的主体。内部审计更可能通过专注于确认作用来增加企业价值,而不是通过更多地开展咨询活动。
内部审计应当提供建议,挑战并支持管理层作决定,而不是他们自行作出风险管理决定。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中的核心作用,是为管理层就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供确认。
误区之四:领导安排审计工作
因对内部审计概念理解的错误导致对内部审计工作性质理解错误。主要表现在:
1.内部审计工作机制不健全。内部审计制度不健全。
2.领导安排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工作以领导主观意志为准,乱“审”会给管理工作带来很多负面影响,反间干群关系,产生抵触甚至敌对情绪。
3.内部审计工作缺乏主动性,无内部审计计划,工作随意性强,没有采用系统的方法评估和确定内部审计的重点部门和重点领域。
内部审计涵盖内容很多,审计范围不是越广越好,应当依据相关性原则,从审计范围责任的性质和责任大小把握审计重点,切实选择能准确、客观恰当反映或体现内容或事项,有效地揭示问题,不应面面俱到。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结果,建立科学公正的责任认定标准和评价体系。
要建立一套严密的计划流程,化解审计风险,做好审前调查,编制工作计划,下达审计通知,开展现场审计,撰写工作底稿,交换意见,审计报告,后续跟踪审计。
任何活动只有为企业创造或增加价值,才能为组织所重视,才能生存下去。没有审计是万万不能的,但是审计也不是万能的,不能解决所有问题。
内部审计的工作重心要向全面风险管理和综合经营管理转移,审计目标从偏重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转向经营审计和效益审计。
审计方法要向风险导向转变,由过去对会计资料的详细检查转变为以评价内部控制系统为基础的抽样审计,并借助对内部控制系统的评价结果确定审计重点、范围的方法。
根据单位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内部审计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一是重大决策程序。重点:重大决策是否经过必要的程序:集体讨论、市场调研、成本分析,以及科学分析预测带来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是收款环节。重点:收款环节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内部控制是否严密,有无漏洞存在,防止不法分子有空可钻,造成单位经济损失。
三是大型器材购买环节。重点:大型器材购买环节购买事实是否存在,质价比、性价比如何,是否经过招投标程序,事前考察、谈判以及合同签订、付款环节是否分置。
四是基建工程。重点:基本建设投资程序是否合规,招标、投标、集体研究、工程监理等环节是否规范,增加操作上的透明度。
五是医用材料以及药品采购程序。重点:医用材料以及药品采购是否有相应的规定,测试制度落实,有无违规现象存在。
误区之五:缺乏质量控制机制
主要表现在职业道德遵守不规范,内部审计准则不健全。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得不到保证,不能发挥内部审计在管理上实施监督和推动作用。因此,要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必须建立一套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机制,对内部审计质量进行评估。
一是建立健全内部审计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增强内部审计人员的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引导和督促内部审计人员提高自身素质,使内部审计真正发挥其在领导干部管理领域的高层次监督作用。
二是完善内部审计机构的自我评估,加强内部审计过程的质量控制和精细化管理。处理好审计人员、被审计人员和审计委派人员等三方管理,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
三是设立内部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通过机构重置和机构改革,逐步建立独立的内部审计体制,并健全和完善内部审计制度,真正做到人员机构独立、业务独立、经费独立。
四是推进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以风险为导向,构建审计立项的协同共享信息平台。建立自动关联的数字化审前调查和审计方案模型。包括审计项目的目标、审计依据、审计范围和审计重点、审计方法、审计分工和审计时间安排等内容。实现审计结果载体模板化和审计方法科学化的结合。实施审计项目全过程的在线管理、控制和考核,保证审计目标实现的质量。
参考文献:
[1] 杨柔坚,李海涛.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中国审计,2013(8)
[2] 周立云.利用信息化,解决内部审计项目质量问题.中国审计,2013(8)
[3] 王桂连.企业内部控制软控制研究.财会通讯(综合),2010(5)
虽然有些企业也设立了风险管理部门,但它隶属于风险管理部门,向总经理报告,并不具有独立性。比如风险管理部门针对某投资项目进行分析后发现投资的风险太大,认为不应该投资,但总经理好大喜功,觉得项目可行,并促成项目的实施,所以此时风险管理部门形同虚设。如果内部审计部门独立于风险管理部门,由董事会直接领导,向董事会报告其风险评估的意见,就可以增强管理层对内部审计部门意见的重视程度。
二、我国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风险管理意识尚待加强
我国的风险管理真正开始只有几年的时间,企业各阶层对风险管理还不是很了解,不够重视,也缺乏风险意识。大多数企业还没有建立比较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风险管理活动往往是在法律法规的要求下被动进行,而不能主动进行。在风险管理活动中绝大部分企业都采用定性分析法,而不是定量分析法,使企业不能正确地识别、评估和控制风险。
(二)内部审计职能范围较窄
在西方国家,企业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风险导向内部审计体系,其内部审计的类型多样,把经营管理审计作为重点,辅之以财务审计和遵循性审计这两种方法。我国大多数企业内部审计还处于财务导向阶段,很少涉及管理审计和业务审计。虽然有些企业还涉及经济效益审计,但相比于西方管理审计,其在内容、形式和方法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缺陷。内部审计的职能主要是进行评价和监督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而不是以提供确证和咨询服务为主,为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提供风险管理及控制方面的资料,以增加企业价值。
(三)内部审计人员知识结构单一,整体素质较低
内部审计是一种能够防弊兴利和增加企业价值的综合性活动,因而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具备复合型的知识结构,也就是说内部审计人员除了要具备一定的财务会计知识,还要具备管理、法律、金融、技术等多方面的知识。因而内部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是其是否具有胜任能力的基本条件。目前,我国内部审计人员大部分都是财会专业出身,其他专业的比较少,这样就不能适应财务审计之外的其他审计类型。
(四)审计效率低下
目前,我国会计电算化的发展迅速,已远远走在了审计工作的前面,而大部分内部审计人员对电算化操作还很陌生,多数审计工作仅仅只是传统的手工查账,无法适应不断更新的技术要求。审计方法的落后,增加了审计工作的难度,从而降低了工作效率,使审计作用无法充分发挥。
三、完善内部审计的几点建议
(一)改变观念,走出对内部审计的认识误区企业管理者对内部审计的理解和重视程度决定了他们对内部审计的态度和内部审计在公司的实际地位。
1.加强宣传
人们常说:审计难、处理更难,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人们缺乏对审计的理解,认为审计就是查查账,收几个钱了事,没有把审计与监督联系起来。解决认识不足的问题主要靠宣传,加大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的力度,让大家认识到,加强内部审计不仅是企事业单位增强自主性的要求,也是适应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的需要,还是适应对外开放的需要,更是完善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建设的需要。
2.转变观念
企业管理者自身的观念、道德品质和对信息使用的态度以及对遵纪守法的认识也会影响其对内部审计的理解和重视程度。如果企业管理者在股东利益、自身利益和他人利益方面有一个正确的理解,并且能够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信息进行披露,那么,内部审计自然而然就会被重视,就能利用内部审计达到其企业目标。宣传可以提高管理者对内部审计的认识,从而提高其对内部审计重要性的认识。
(二)完善内部审计人员结构,提高胜任能力
1.提高内部审计人员上岗资格的获取条件
可以根据IIA创建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制度的做法,在我国建立内部审计师资格考试制度,加大内部审计人员的从业难度,提升整个内部审计行业的素质。
2.改善企业内部审计人员的结构
随着内部审计领域的扩展和审计层次的提升,以前单纯的财会人员结构显然已经不能满足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所以企业必须拥有工程技术、企业管理、法律以及计算机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也就是说内部审计人员的结构应由单纯的财务人员构成转变为具有综合能力的高素质人才的结构。如何完成内部审计人员结构的转换呢?需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优良的职业道德、熟练的电算化操作技术及敏锐的洞察力和问题的解决能力;第二,在内部审计从财务领域向经营和管理领域扩展的影响下,内部审计人员应在知识构成上实现多元化,除了要掌握会计、审计、法律、税务、金融等方面的知识,还应当熟悉企业管理、工程技术、工艺流程等方面的知识;第三,企业应当抓好内部审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工作,使其及时掌握新知识,提高应变能力,提高整个团队素质,从而可以更好地适应高层次审计工作的需要。
3.加强审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一、内部控制评价与内部控制审计
内部控制评价是对企业内部控制工作所做出的评价。《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将内部控制评价定义为“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并且规定“企业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显然,该指引所称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是特指企业董事会或者类似权力机构做出的自我评价,笔者称之为狭义的内部控制评价。实际上,就字面意思而言,“企业内部控制评价”并未限定谁对企业内部控制进行评价,除了《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规定的自我评价,企业主管部门和利益相关者、其他独立主体也可以对该企业内部控制做出评价,这些评价构成“广义的”内部控制评价。
从广义的角度看待内部控制评价,自然而然离不开“内部控制审计”。《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第二条规定,“本指引所称内部控制审计,是指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对特定基准日内部控制设计与运用的有效性进行审计”。这个规定说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独立主体,接受委托对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的“审计”,即“按照本指引的要求,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就是审计指引定义的内部控制审计。不可否认,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本质上就是对内部控制做出的评价,属于“广义的”内部控制评价的范畴。
由于企业对自身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与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从实施主体、目的、评价程序与方式方法都有不同,所以这两个“评价”工作由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中《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两个文件做出规范。内部控制评价作为自我评价,由企业自己完成,董事会对内控有效性所做评价负责;内部控制审计作为特定的外部评价形式,由会计师事务所完成,注册会计师对内控有效性发表的意见承担责任。笔者认为,在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时间较短的情况下,如果从字面意思理解,把企业对自身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与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内部控制的审计混为一谈,很容易将内部控制评价和内部控制审计混淆。
二、内部控制评价与内部监督
开展内部控制评价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企业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内部监督五大要素。其中,内部监督“是企业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加以改进”。所以,进行内部控制评价,必然要熟悉“内部监督”。比较内部控制评价与内部监督的概念,发现两者的核心内容都是“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如何理解二者之间的关系、有没有重复劳动?
笔者认为,企业家们的困惑一部分来自“企业内部控制评价”、“内部监督”两个概念客观存在的模糊性。第一,两者都是自我评价,两个定义没有强调彼此差异;第二,在企业实施内部控制过程中,内部监督是贯穿始终的一个要素,基本规范第六章还详细列出了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等内容,可以说是企业内部控制工作的一部分。但所谓内部控制评价又不存在日常评价与专项评价之说,而且,内部控制评价的内容还包括对“内部监督”的评价,如果套用内部监督的概念,内部控制评价是对“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的评价,这个表达确实不好理解。第三,在基本规范中,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内容出现在第五章“内部监督”部分,又让人感觉内部控制评价是内部监督的一个部分;但是内部控制评价指引要求“开展内部监督评价”、“对内部监督机制的有效性进行认定和评价”,明确表达了对包括内部监督在内的五个要素进行评价的思想,似乎不宜将内部控制评价视为内部监督的一部分。
虽然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内部监督和内部控制评价的规定,无论是条文安排方面还是概念的逻辑关系方面,都有可进一步探讨之处,但是规范体系对企业做的事情表述得很清楚:企业实施内部控制过程中,必须设置内部监督机构、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对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同时,还要根据基本规范和评价指引的要求,对包括内部监督在内的五要素进行自我评价。
三、内部监督与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是企业家们实施内部控制无法回避的有一个概念。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的《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第1101号―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将内部审计定义为“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它通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组织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组织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给人的感觉是,内部审计的一部分内容是“审查和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与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对“内部监督”的定义“企业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基本一致。内部审计定义中还涉及“审查和评价组织的业务活动”和“风险管理”,而内部监督同样也包括业务活动控制、风险评估和管理等。在专业机构给出的定义里,内部监督、内部审计就像一对双胞胎,难怪企业家们会惊呼“分不清内部审计和内部监督的区别”。
另外,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规定,企业应“制定内部控制监督制度,明确内部审计机构(或经授权的其他监督机构)和其他内部机构在内部监督中的职责权限,规范内部监督的程序、方法和要求”。显然,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认为企业内部监督的主体主要就是内部审计机构(或经授权的其他监督机构)。也就是说,在实务工作中,内部监督主要也是由内部审计机构完成。考虑到内部监督和内部审计两个定义的高度近似、实务工作的密不可分,因此有的人干脆把两者合二为一、不分彼此,统称“内部审计监督”。
但是,两者合二为一并不能解决问题。《内部审计基本准则》第二章第六条规定,“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得负责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决策与执行。”这一规定明确表明,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不得负责该单位内部控制的决策与执行,是独立于内部控制系统之外的一项审查评价活动。因此,内部审计当然也独立于内部监督之外,完全不是一回事更加不能相互替代。企业家们的困惑由此产生: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企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而《审计基本准则》第二章第四条也要求“组织应当设置与其目标、性质、规模、治理结构等相适应的内部审计机构,并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内部审计人员”,而且,后者规定两个系统必须相对独立,未必企业必须、且确有必要同时搞两套功能近似的内部管理系统?
笔者认为,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包括内部监督)都属于企业内部管理的范畴,整体上属于企业内部事务,由企业自主决定如何开展相关工作。对于一些涉及公众利益的单位,国家可能通过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单位的内部事务进行干预。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等所具有的外部性特征为国家干预提供了理论依据。从我国现实情况看,《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由民间机构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由国家五部委联合,对相关企业具有强制力。因此,某一企业是否应该设置专门机构、如何开展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应视行业管理部门和企业主管机关的要求而定;如果没有这方面的要求,企业可以根据内部管理的需要,自主决定开展或者不开展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
四、分属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内部控制审计”
企业家们的困惑还来自扑朔迷离的两个“内部控制审计”。一是如前所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提出了“内部控制审计”的概念,指的是会计师事务所依照有关法规制度和审计指引的要求,对企业内部控制进行的审计;另一个是《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第2201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控制审计》第二条提出的,“本准则所称内部控制审计,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对组织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的审查和评价活动。”虽然两个都叫内部控制审计,但是两者的差别还是比较明显:前者是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本质上是内部控制的外部审计评价;后者是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一部分,本质上是企业自身对内部控制进行的内部审计评价。为便于表达,笔者将前者称为企业内部控制的外部审计,将后者称为企业内部控制的内部审计。
企业家们由此产生的又一个问题:内部控制评价、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同为企业对自身内部控制进行的自我评价,应如何看待两者关系并组织实施?笔者认为,从制度规范的角度来看,内部控制评价和内部控制内部审计之间的关系,实际上就是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的关系。企业根据具体情况协调组织安排内部控制工作和内部审计工作,然后根据内部控制规范和内部审计准则的要求分别做出评价即可。不过,由于两者都是企业对内部控制进行的自我评价,评价主体、对象、采用的方法、评价的用途大同小异,在技术上可以相互借鉴。
五、内部控制、内部审计的组织实施
内部审计、内部监督、内部控制审计与内部控制评价等几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归根结底是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的实施。如何看待并处理好内部控制、内部审计的组织工作,既是企业面临的现实问题,也是无法回避的理论问题。
文献对于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的关系有不同看法:第一种观点是,认为两者是相互交织、相辅相成共同构成的一个系统,而且不存在谁主谁次、谁包含谁的问题。如,田彦霞在《对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关系的探讨》中提出,内部审计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内部审计又是对内部控制的控制,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张先治、孙文刚在《论内部审计与管理控制的协调》中提出,内部审计与管理控制通过相互的推动作用已经耦合在一起。第二种观点是,内部审计是内部控制的一部分。如,胡以亮在《构建以内部审计为核心的内部控制框架体系》中,用北京市燃气集团构建的以内部审计为核心的内部控制框架为例,论证了应该将内部审计作为内部控制的核心观点。陈文铭在《企业的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相关问题探讨》中,将整个内部控制体系划分为三个相对独立的控制层次,第一个层次是经济业务发生部门严格按照企业内部设计的程序,相互牵制开展业务活动;第二个层次是财务部门在事后建立起第二道监控防线;第三个层次是内部审计部门要建立起以查为主的监督防线,也是监督要素中的最高层次。第三种观点是,内部控制是内部审计的一部分对象和内容。唐兆珍、何旭平在《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关系探微》中提出,内部控制是内部审计的主要产品和对象,主要依据是,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中国内部审计协会都是将对内部控制的审计作为内部审计的一部分工作内容。第四种观点是,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是具有内在联系的两个独立体系。如,王华在《试论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体系的关系》中提出,两者之间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既相互作用、又各自独立存在。
笔者认为,上述四种观点都有其合理性,实际工作中也都存在这四种做法。但是,应该注意到,内部控制、内部审计都是一个动态的、发展的、开放的概念;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的发展历史表明,两者无论是理论和实践中,还是内容和形式上,都经历了由简到繁、由单一到完善的发展过程。按照目前主流的表述,两者都将促进企业(组织)目标的实现作为自己的目标(或者目标之一),对于组织而言,这就是终极目标和最高追求;两者采用的方法并不存在绝对的边界和特殊范畴,而是都处于不断借鉴、吸纳、丰富和完善过程中。因此,从目前的情况看,企业在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的过程中,工作组织非常接近,两者发挥的作用也基本同质,如果已经实施了内部审计,也许稍加改造就能符合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反之,如果有效实施了内部控制规范,很可能只要略微调整,也就达到内部审计工作的效果。
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可以在已经开展的内部监督、审计或者其他控制活动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方面或者自身需要做出适当完善,就能较好地实施内部控制或者内部审计。如果企业认为有必要同时组建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两套系统,也能够承受相关成本,那么也可以设置两个相互独立的机构,分别开展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换一个粗浅的说法,如果实施有效,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无需改头换面就能做到对方能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