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19 17:52:05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公共安全建设,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公共安全"应包括以下几方面含义:①公共安全的目的和性质主要是为公众提供服务。②强调执行公共安全管理活动的主体主要是政府公共部门或公共服务机构、而不是私人机构。③强调公共部门所负的社会责任和义务。④强调公众的参与性。公共安全的整个活动过程和广大公众的利益有密切联系,这种参与主要表现在公众对政府安全决策的影响。⑤强调了安全活动的公开性。公开性一方面说明政府部门官员的安全工作要高透明度,让公众知晓,另一方面说明要让新闻媒介和公众了解主要的安全管理工作,并随时接受检查、调查和监督。⑥运用管理的、政治的、法律的、军事的理论和手段对整个社会及其各个部分进行安全管理和提供安全服务。
在现代社会,公共安全已经不仅是传统意义上的安全和公共安全秩序,公共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条件,是政府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是人民安居乐业和建设和谐社会的基本保证。"公共安全"内涵涉及政治安全,如政治制度、国家统一、民族分裂、宗教问题等。
2 社区公共安全的内涵
社区作为城市社会生活的基本单元,其公共安全、公共秩序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在当前全球化背景下,社区面临更多的不确定性因素。因此,应大力加强社区公共安全建设,采取有效措施,促进社区生活、工作环境和质量的提高,努力建设安全社区。本质上,安全社区即社区的公共安全。"这应该是一个更高层面、更大范畴的概念,它不仅包括传统意义上的治安,即社区刑事案件的预防、社区劳教劳改释放人员的矫正、社区不良青少年和吸毒人员的教育、社区外来人口管理、社区消防安全事务,还应当包括新形势下的一些安全问题,主要是市容环卫和环境保护方面的安全、公共安全、信息网络安全、发生紧急事件和危机时的社会各方面的安全,包括重大突发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性工业事故、重大突发性社会骚乱、重大突发性政治危机乃至战争威胁及战争状态。这就要求我们更加有效地配置现有资源,以便更好地应对不断增多的公共安全事务。
3 社区公共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社区公共安全管理是中国20世纪90年代初期提出的。提出这个概念的目的,旨在以社区发展为切入点,全方位加强社区建设,增强城镇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社区公共安全管理"是对社区工作的总体概括,是指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依靠社区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解决社区问题,促进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协调和健康发展,将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生活便利、卫生整洁、环境优美、治安良好、人际关系和谐的现代化的新型社区。它也是社区资源和仕区力量的整合过程。
社区公共安全管理的一个有效途径,就是依靠杜区力量促进社区公共安全管理,依靠社区力量促进城市管理。"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搞好城市管理,除去要有健全的法律、法规,要有管理水平较高的专业管理队伍,要有必要的完善的硬件设施外,还必须依靠社区力量,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参与城市的建设和管理。
4 社区公共安全体系的建立和健全
4.1建立完善的社区公共安全制度体系
4.1.1制定社区安全防范公约。社区安全防范公约是杜区内各种力量围绕社区安全问题进行共同讨论、共同拟订、共同遵守的关于参与社区公共安全管理各项工作的章程。公约明确社区内各种力量在社区安全工作中的义务,包括出入、出资参与社区安全工作,定期及时缴纳治安费,加强自家安全防范工作,勇敢地与危害社区安全的行为作斗争等。
4.1.2 实行安全岗位责任制。安全岗位责任制是规定社区不同岗位上的人员对本岗位上的安全工作应承担的责任和应享受的权利的一种制度。它要求每一个人员,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对安全防范切实负起责任,并且把它与个人的政治荣誉、经济利益挂起钩来,在安全防卫方面也做到责任权利的统一。安全岗位责任制是一个社区安全与否的关键,是社区安全防范工作制度的核心。各社区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各个岗位的制度,并认真执行,使之真正成为促进社区安全的重要措施和手段。
4.2建立健全社区公共安全的管理机制
4.2.1组织领导机制。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安全社区标准,各社区应成立相应的组织,分别承担相应的职责。例如,火灾防救组、疾病防救组、刑事案件防范组、现场搜救组、现场救护组、事故防范组、后勤保障组、减灾救灾组等。
4.2.2危机处理机制。建立危机处理预案,根据情况及时灵活处理。
4.2.3 信息支持机制。建立信息动态管理系统,随时掌握社区信息,及时把各类安全隐患消灭处理。
4.2.4绩效管理机制。对社区安全管理人员,要调动他们的工作主动性与积极性,并根据他们的德、能、勤、绩综合表现评定他们的工作水平与能力,对优秀的要予以奖励,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使其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与法律责任。
4.2.5监督监管机制。对涉及社区公共安全的危险源加强责任监管,从制度上约束和减少危险发生,建立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社区安全防范机制和防控网络。
4.3建设社区公共安全的文化体系
4.3.1社区公共安全文化的形态方面。安全文化包括安全观念文化、安全行为文化、安全管理文化和安全物态文化。安全观念文化是安全文化的精神层,安全行为文化和安全管理文化是安全文化的制度层,安全物态文化是安全文化的物质层。
4.3.2 社区公共安全文化的对象方面,即具体的个人,是对某一特定的对象加以衡量。对于不同的对象,所要求的安全文化内涵、层次、水平是不同的,其具体的知识体系需要通过安全教育的培训建立。
4.3.3 社区公共安全文化的领域方面,即地区、行业、
关键词:城市街区;城市人行道;公共安全
中图分类号:F2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9)06-0152-02
目前,人们对城市人行道发挥的公共安全功能重视度不够,街区的治安管理也多数依赖传统的模式,而发挥人行道自身的安全自治化活力不够,街区居民参与安全管理程度不高,街道安全管理环境也急需优化。
一、城市人行道的公共安全功能
传统上城市公共安全的提供是来自国家,而公共安全建设也因缺少市民的参与而减少了其公共性。正如亚里士多德在论述以何种方式建立城邦时所提到的人们对公共事物与私人事物的不同态度问题时所说,“凡是属于最多数人的公共事物常常是最少受人照顾的事物,人们关怀着自己的所有,而忽视公共的事物;对于公共的一切,他至多只留心到其中对他个人多少有些相关的事物。”[1]在现代社会中,人们越来越意识到事物的普遍联系性,不仅自己和他人有着密切联系,个人和环境也相互影响,单纯在乎“私人事物”是远远不够的,越是公共的,越是私人的。
人们在城市人行道行走或是驻足,总会有是否“安全”的顾虑。因为如果该街区或是人行道是“安全”的,就不会考虑是否安全的问题了。人不是被动的安全受益者,也不是无助危险的受害者。而一个城市街区的基本安全原则是人们在人行道上身处陌生人之间必须感到人身安全,必须不受潜意识感觉到陌生人的威胁。因此,城市的人行道必须具有而又实际具有城市公共安全的功能。
二、城市人行道存在的安全问题及其原因
(一)城市人行道安全活力不高
维护城市安全是警察的责任,但是城市的公共安全不应该单是主要由警察来维持。而且,目前街道的警力不足这一现实状况,更加凸显出街道安全活力不高的问题。城市的公共安全主要应该是由一个相互联动、非正式的网络来维持―― 一个有着自觉的抑止手段和标准的网络,它由人们自行产生,也由其强制执行,这就是城市街区自己的安全活力,它可以依靠街区人行道的安全功能发挥出来。而目前大部分的街区既没有一个自制网络来抑止不安全事故,又没有完全依靠发挥人行道的安全功能,使街区自身在街区公共安全上无所作为,致使安全活力不高。
(二)街区居民的参与程度不高
城市街区管理离不开居民参与,没有居民参与,街区犹如“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而缺乏居民参与是当前中国城市街区管理所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在“街道办”和居委会的全面管束下,居民一方面缺少参与街区事务决策和管理的途径;另一方面他们早已习惯于事先有事直接找政府,寻求政府的帮助,等待政府的安排,因而缺乏参与街区活动的积极性。至于街区的人行道,除了主要发挥其行走功能外,居民们几乎忽略它的公共安全功能。多数人没有形成一定的观念和意识,对街区的陌生人或者是异常行为和现象缺乏警惕,行走在人行道时也缺乏交流,哪怕是眼神的交流,这样,人行道没有充分发挥出保障街区的有序和稳定的功能,居民也就不能以人行道为纽带增进居民的归属感。
(三)人行道周边的安全环境急需优化
1982年,美国犯罪学家乔治・凯令和詹姆斯・威尔逊在《太平洋月刊》上发表了《警察与社区安全:破窗》一文,他们首次使用“破窗”一词,并系统的阐述了“破窗理论”[2]。“破窗”(brokenwindows)是一种比喻,指的是街区中出现的扰乱公共秩序、轻微犯罪等现象就像未被修理的窗户,给人造成街区治安无人关心的印象,如果任其发展,将导致更为严重的犯罪。破窗理论说明街区治安管理需要良好的外部环境,消除潜在的治安隐患。但是,中国街区治安管理的外部环境并不理想,单从人行道这一点就表现出:(1)亮灯工程不够。不少街区不仅很多人行道两侧没有路灯,而且许多居民楼道也没有感应灯。黑暗不仅会给预谋违法犯罪,破坏公共安全的人提供可趁之机,也给行人、治安巡逻人员带来诸多不便,增加了街区治安隐患。(2)街区环境净化、美化不够。许多人行道旁的街心公园都已经废弃,无人管理;或者成为流浪者和乞讨者的露宿地。这不仅影响街区的美观有序,而且也可能为犯罪分子提供了窝藏地点。
三、解决街区公共安全问题的措施
(一)激发街区自治化活力
加强城市街区的公共安全建设关键是依靠街区自身,激发其活力,加强其自治化程度。其途径很多,比如可以通过推动民间社会组织的发展来实现。民间社会组织是街区建设的主体之一,也是街区管理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4]。如何培育和管理民间社会组织,是激发街区自身活力的主要内容。一方面要扶持、引导民间社会组织发展,但更关键的是要建立一套有效的自我监督管理制度。
由于街区居民共享着地理位置,穿插交汇的人行道使他们在空间上相互联系,日常行动和生活,更是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他们的街区。因此,城市街区在自治方面还应当具备一个功能,就是当街区遇到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时,必须及时地找到有效途径,将街道的意见反映到上级主管机关,这也能促使将反映民生的意见变成城市的政策。
(二)增强街区居民的归属感
一个成熟的街区,不仅要具有界限明确、相对稳定的地域和并存互动关系的人口群体以及街区成员共同生活所需要的公共设置,而且更要具有一定的街区管理水平和街区居民的认同感[3]。人们相互间即使没有任何关系,但必须存在对彼此的公共责任感,这一责任感源于对街区的归属感、认同感。街区居民对街区有没有亲切感、归属感、自豪感、荣誉感等感情,是一个街区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志。在对街区公共安全的管理时,可以通过不间断的开展治安防范工作,有效地防止街区违法案件的发生,营造街区良好的治安环境;通过端正街区民警的执法思想,树立为民服务的意思,建立了良好的警民关系,培植良好的社会风气。实践证明,实施街区治安管理,不仅可以建立融洽的警民关系,增强街区居民的归属感,而且也可以为街区的发展提供保障作用。这样,居民将把作为公共产品的街道视为自己的家,将街区视为自己的家,无疑将促进整个社区的和谐发展,加强城市公共安全。
(三)树立居民自觉监管意识
激发街区自身活力,增强街区居民的认同感后,必须树立起自觉监管意识,或者说是自觉树立起自我监管意识。一个有活力的街道不仅有行人,也有观看者,人行道上的行人不仅在行走,同时也在对公共安全实行监管,街区的居民更是主要的监管者。这些行人和居民就成为监管街道安全的有效的人力资源,而要成为有效的,则必须有种自觉的监管意识。否则,即使有再多的监管者去监管公共安全,在灯火通明的火车站也会有骇人的犯罪发生。培养自觉监管意识的主体则主要是临街的居民和人行道边的店主。
老城市貌似缺乏秩序,其背后神秘的秩序、安全和自由,其实质就是城市相互关联的人行道的用途,为它带来一个又一个驻足的目光,正式这种驻足的目光构成了城市人行道上的安全监视系统。因此,街区的居民应当起到榜样作用,树立起自觉监管意识,由此来带动街道上的行人,在人行道上发生众多微不足道的公共接触,由这些行为构成城市街道上的信任,它来源于迎面走过时的眼神停留,排队等号付款,对有伤病的路人表示同情。而这种信任的培养不能依靠机构来进行。在街区范围内平常的公开的接触所有的事都是个人自己去做,并非强迫,其总和是人们对公共身份的一种感知,是公共尊重和信任的一张网络,是在个人或街区需要时能作出贡献的一种资源,这些都是自愿形成。而缺少这样的信任对城市的街道公共安全是相当不利的。如果街区居民树立起自觉的监管意识,那么街道上的每个人都有一种关注街道的潜意识,尤其在关键的时刻,那么城市的公共安全程度将大幅提高。
(四)充分利用街心公园提高城市公共安全
充分利用街心公园提高城市人行道的公共安全,是建设城市街区公共安全的有效途径之一,而主要问题就是街心公园的规划。无论该街区公园是成为流浪、乞讨者的聚集点,或是废弃品堆放的地点,还是犯罪发生点,也可能是街区居民游憩点、路人交流点、风景点,建立公园的目的都是为了将人聚集在一起,而不是建在人口较为密集的地方。而将人群聚集起来的目的就是为了增强城市公共安全度。一个熟悉的道理:一条经常使用的街道相对安全,一条废弃的街道很可能不安全。不安全问题并不能通过分散人群、降低稠密度、用郊区的特征来取代城市特征。所以,要充分利用街心公园的特点,将聚集起来的人群成为自觉监管城市公共安全的人力资源,以此来保障人行道这一公共产品的公共安全,从而保障整个街区和城市的秩序和安定。
四、结语
城市人行道对街区的公共安全有着较大影响,是研究城市公共安全重要的一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城市公共安全问题,尤其是城市人行道公共安全问题会越来越受到社会重视,一些传统的街道和街区治安管理模式会逐渐改革,存在的一些问题会逐步解决,那么必然会出现新的问题,尤其是城市交界的“真空带”的公共安全问题会日益凸显,所以必须根据不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对解决对策作出适时的调整与完善。总而言之,研究城市人行道对街区公共安全的建设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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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切实加强农村公共安全工作,调动农村公共安全协管员积极主动抓好农村公共安全工作,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决定对农村公共安全协管员实行岗位考核,具体考核意见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社区(居)农村公共安全协管员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根据农村公共安全协管员的工作职责和有关制度,采用百分制考核,考核结果与协管员的工作补贴相挂勾。具体考核内容详见考核细则(附后)。
根据文件的精神,农村公共安全协管员工作补贴平均每人每年为1500元,工作补贴由街道出资发放,县实行补助。工作补贴的发放必须经过考核,并与考核结果挂勾。具体发放标准:按工作补贴总额与年终考核得分总分计算出平均分值,再按每位协管员的考核得分计算工作补贴。
三、考核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农村公共安全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重、要求高。各社区(居)必须加强对农村公共安全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提高加强农村公共安全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全面深化农村公共安全建设,不断推进街道民生建设,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2、明确责任,落实专人。各社区(居)要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抓好农村公共安全工作,根据县各有关部门提出的职责任务和要求,明确农村公共安全协管员的责任,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确保农村公共安全工作不断深化,进一步得到规范。
也是市政府确定的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巩固年”经区政府同意,2012年是全面实施《市区安全保障型城区发展规划》关键年。现就全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巩固年”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23号)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实现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巩固年”活动为主线,以防控重特大事故为重点,以科技兴安和人才强安为支撑,深化基层基础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巩固事故防控成效、推动安全文化繁荣,基本建成安全保障型城区,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不发生一次受伤或涉险10人以上的较大涉险事故。事故防控出实效。全区各类安全事故死亡人数、较大事故起数控制在市政府下达指标以内。
安全专干100%配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纵深推进,安全监管增合力。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落实;专项监管能力全面提升;安全监管机构延伸村居。安全监管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取得明显进展。
持续升级、全面拓展,主体责任真落实。巩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成果。建立完善激励约束和“黑名单”惩戒工作机制;加强班组安全建设,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高危企业全面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
完善安全投融资体系,保障能力有提升。实施科技兴。强制推行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装备。煤矿和非煤矿山“五大系统”全面建成,新安装道路防护栏50公里,新配备安标校车10辆。
评审认证2家;推进安全社区创建,安全文化上台阶。实施文化强安战略。启动5家企业创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评审认证6个市级安全社区,力争认证1个国家安全社区。
三、工作重点
切实抓好深化基层基础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增强安全保障能力、提升事故防控水平、推动安全文化建设等重点工作,围绕实施《市区安全保障型城区发展规划》立足“巩固、落实、创新、提升”八字”工作方针。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基本建成安全保障型城区。
一)构建安全发展社会环境,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提升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开展“民生导向、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唱读讲传”活动,加强安全宣传。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广泛运用各类媒体,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和公益宣传。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等活动,推进安全知识进学校、进社区(乡村)进企业、进家庭、进机关、进工地、进景区。大力弘扬公共安全文化,营造讲安全、懂安全、人人共创安全的道德风尚。完善安全生产群众举报奖励制度,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促进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全区各中小学开设安全基础教育课程,强化教育培训。定期开展防灾避险演练。实施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工程,企业“三项人员”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律经安全培训、严格考核后持证上岗,其他职工必须全部经培训合格后上岗。对不具备安全资质或安全管理能力低下的企业负责人,要坚决采取离岗培训、组织调整等措施。企业用工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加强农民工厂级、车间、班组“三级培训”完善农民工向产业工作转化的安全教育培训机制。
推进安全社区上档升级。全面推进以镇街为单位的安全社区创建提档升级,加强示范创建。大力倡导“安全社区我创建、社区最安全”理念,完善安全社区创建激励约束机制,筹措安全社区专项资金,实施多种形式的安全促进项目,持续改进社区安全状况。2012年完成6个市级安全社区评审认证,力争完成1个全国安全社区评审认证。
二)全面提升安全监管效能。推进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
提升各级安全监管能力。完成区级重点行业监管部门机构、队伍、装备的配备。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和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体系。2012年底前,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充实区级、巩固镇街、强化园区、延伸村居。全区所有镇街和园区按规定配备与监管任务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加强村居(社区)安全监管网络建设,所有村居配备安全专(兼职)干部和适应工作需求的装备设施,健全管理制度和台账,接受镇街安监办的指导。
全面开展专业培训和定期轮训。2012年,提升安全监管队伍素质。实施安全监管人员“素质提升工程”采取长期与短期、综合与专业相结合。全区各级政府分管负责人、综合监管部门班子成员、行业监管部门分管负责人及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覆盖率达到100%建立安全监管人员资格准入制度,规范安全监管人员选拔、培养和考核激励等制度。建立人才培养激励基金,鼓励全区各级安全监管人员报考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坚持“从严治安”与“从优待安”并重,全面落实安全监管岗位补贴,建立安全监管人员意外伤害救助金制度。
强化安全监管部门与司法机关的联合执法,严格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联席会议作用。建立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强化日常预防性检查执法,规范镇街委托执法,开展有计划的执法检查,综合采取经济、行政、刑事等措施,依法严惩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实行重大隐患挂牌整治、跟踪督办、警示通报,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原则,严格安全事故查处、诫勉约谈和现场分析,规定期限、规定权限内100%批复结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
三)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化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
依法依规加强安全生产,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保障安全投入,健全安全机构,强化班组安全管理,保持安全设施设备完好有效。强化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责任,强化人、财、物等保障措施,逐级分解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继续深入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行动范围逐渐拓宽到工矿商贸企业,坚持分类指导、整改升级,2012年底,重点行业(领域)AB级企业要达到90%以上,全部消灭D级企业。
深入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加强企业班子安全管理,全面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以达标创建为抓手。积极组织开展岗位认证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活动,建立样板工厂、样板矿井、样板班组(站段)和样板岗位,实现持续达标、动态达标和本质达标。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逾期仍未达标的要提请区人民政府依法关闭。将职业危害防治纳入达标创建工作,加强监督检查,2012年底,全区创建10家职业健康规范化管理企业。
完善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全区各级和有关部门要依法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和产业政策。严格技术和安全质量标准,严把安全准入关。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督促检查、行政问责等制度,对企业实施分级监管、重点监管。要建立对企业的激励约束和“黑名单”制度,将企业主体责任评定级别、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定等级向社会公开,并向银行、证券、保险、担保和能源供应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和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全面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
区、镇街(园区、新城、风景区)安全专项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构建安全生产投融资体系。建立完善各级政府安全专项资金制度。并与财政收入同步增长。强化企业严格执行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工伤保险、责任保险和风险抵押金制度。高危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加油、加气站、液化气充装站场等)要依法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制度。依法实施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制度。继续执行“三小”企业主动关闭“以奖代补”政策,完成玉峰山地区非煤矿山关闭工作。
并接入监控平台;长途客车推广安装具有3G功能的车载远程摄像监控系统;2012年新安装道路防护栏60公里、改造四、五级危桥10座,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和装备。广泛采用安全性能可靠、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对不按标准配备使用相关技术和设备的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罚。道路交通要建立客运驾驶人员安全信用系统和强制退出机制;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道路运输专用车辆和9座以上客运车辆要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开工建设渡改桥3座;水上交通要继续推广船舶防撞自动识别系统(AIS和船载GPS终端安装,推进“放心船、平安渡”建设;煤矿要全面完成井下“六大系统”建设,推动小煤矿机械化改造;非煤矿山要强制推行中深孔爆破技术,全面实行机械化铲装;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强制推行集散控制、紧急停车、安全连锁系统。城区加油站必须采取阻隔防爆、油气回收技术,大型汽车站、新建加油站推广普及撬装式加油装置;建立危化品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现场电子监测监控实现全覆盖;全面实施建筑施工现场适时电子监控,全面推行平安卡和指纹打卡技术,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安全信息系统,全面推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评价体系。大力实施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有计划配备适应我区消防要求的消防装备;建设特种设备“物联网”体系,全面推行电梯、气瓶和大型起重机械安全运行远程监控。
配备必须的装备,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进一步加强以公安消防、民兵预备役、机关、社区干部、自愿者为主体的区、镇街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完善“统一指挥、优势互补、训练有素、协调联动、反应灵敏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制机制;小型企业建立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与有资质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实行应急救援有奖服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及时有力有序处置各类安全事故。
严防重特大事故。五)深化安全专项整治。
坚持“五查并举”企业自查、镇街普查、专家协查、部门抽查、区政府督查)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执行《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办法》落实各级人员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四大行动。建立安全隐患全员排查、登记报告、分级治理、动态评价、整改销号制度。对重大隐患实行区、部门、镇街(园区)三级挂牌督办,严格做到整改方案、责任人员、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确保监控、整改、防范等措施到位。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实施全程动态监控。将职业危害隐患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治理。
深化客运车辆、行人穿越、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专项整治,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围绕“四大体系”建设和“七大要素”管理。持续开展摩托车整治,严厉整治超速、超载、超限、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违规停车和占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完善农客车型标准、通行条件和安全管理制度。统一校车标志,强化校车安全监管。强化水上安全监管和通航保障,严禁“四客一危”船舶超载和冒雾航行,开展非法餐饮娱乐船、砂石运输船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渔业船舶、乡镇自用船舶非法载客载货。深入推进煤矿瓦斯、水害、顶板防治,加强监测监控,对不具备防治能力的高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按规定停产整改和依法关闭;开展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整顿规范矿山开采秩序。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监管,严密排查治理起重机、吊罐、脚手架等设备设施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等非法行为,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联动管理。加强非煤矿山采石场、排土场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违规开采、违规堆放和非法生产行为。加强石油天然气及其输送管网和城市地下管线的隐患排查,强化施工保护,严密防范施工破坏、泄漏、中毒等事故。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现状普查评估,推进化工装置自动控制系统改造,加强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及废弃物处置全过程动态管控。开展以高层建筑、学校、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等为重点的消防安全整治,集中清查治理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实施社会消费“防火墙”工程,落实人员密集场所、大型集会活动等安全责任制,严防拥挤踩踏事故。同时,要加强市政桥梁隐患排查治理,严格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熔融金属吊运作业、煤气充装作业、受限空间作业、检维修作业和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等安全管理,开展机场净空、铁路护路、机械、有色、农机、渔船、电力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煤矿、非煤矿山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品、冶金、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重点打击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生产、已关闭小矿小厂死灰复燃、拒不执行监察执法指令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强化区级部门、镇街的责任,对责任不落实、打击不力、安全法治秩序混乱的行业和地区,要严厉追究属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充分利用网络、举报电话等途径,鼓励媒体和群众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
【关键词】公路 安全设施 融资 金融租赁模式
在通货膨胀形势严峻和欧洲债务危机加重的情况下,中国政府采取了稳健的货币政策,外加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在这些货币政策的作用下,市场流动性减少、银行可贷资金紧张。在此背景下,笔者研究公路安全设施建设的资金来源问题,提出一种规避资金面紧张的融资模式,即金融租赁模式。
公路安全设施建设的资金困境
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有较大的资金诉求。从目前我国公路建设的融资现状看,2006~2010年中国公路建设累计完成投资40752.63亿元,年均增长15.9%。2006~2010年高速公路建设中国公路建设累计完成投资22159.01亿元。在“十二五”期间公路建设资金还会有持续的需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资金数量巨大,建设周期长,在建设中资金投入需求大,因此我国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具有较大的资金诉求,当然其中一部分资金是用于公路安全设施建设方面的。总之,公路安全建设需要资金支持,资金来源渠道需要创新。
银行信贷趋紧。当前我国实行的是稳健的货币政策,这种政策将要持续一段时间。2010年末,广义货币(M2)余额72.58万亿元,同比增长19.7%,比上年末低8.0个百分点;狭义货币(M1)余额26.66万亿元,增幅比2009年末分别低11.2个百分点。2011年8月末,广义货币(M2)余额78.07万亿元,比2010年同期低1.2和5.7个百分点;狭义货币(M1)余额27.33万亿元,比2009年同期低10.7个百分点①。从这一系列的数据可以看出,中国银行信贷是不断紧缩的,货币供给逐渐紧缩,因此公路安全设施建设获得银行贷款的难度也在加大,基于此也应该改变融资策略,寻找新的融资途径。
地方政府债务负担严重。根据国家审计署2011年6月27日的《关于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情况的报告》,截至2010年底,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107174.91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67109.51亿元,占62.62%;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或有债务23369.74亿元,占21.80%;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其他相关债务16695.66亿元,占15.58%。债务结构上,10.7万亿元地方债务余额中,政府负有担保责任和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分别占21.8%及62.6%,地方政府承担着8.6万亿元的潜在债务。从资金运用看,用于交通运输、市政等基础设施和能源建设的占61.86%。因此,在未来的数年内让地方政府通过银行贷款为公路安全设施建设筹集资金,会给政府本来就沉重的债务负担增加更多的压力。
综上所述,在公路安全设施建设需要资金的情况下,一方面银行信贷偏紧,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债务负担沉重,而银行贷款和地方自筹又是建设资金的主体部分,这无疑会给公路安全设施建设的资金筹集带来障碍。笔者从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出发,提出公路安全设施建设可以通过金融租赁的模式筹集资金,推进公路保障工程的完善。
公路安全设施建设融资的新模式:金融租赁
金融租赁的基本原理。金融租赁②是一种通过融资租赁形式获得资金支持的金融业务。由使用设备的机构或个人对设备或厂房提出要求,租赁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作为出租人,出资购买设备并将其交给承租人使用。在租期内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可将租金理解为资金使用成本)。承租人对租赁的资产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租期结束时租赁资产经残值处理后归承租人。
中国金融租赁的发展现状。20世纪80年代,金融租赁被引入中国,2005年中国租赁进入创新时代,租赁具有了促进销售、投资、消费、理财、资产管理和盘活资产等方面的功能。2006~2010年,中国金融租赁业一直呈几何级数式增长,业务总量由2006年的80亿元增至2010年的7000亿元,增长了86倍。尽管如此,据统计,我国每年的金融租赁额还不到美国的1%、日本的2%,甚至不到韩国的10%。2010年,中国金融租赁市场渗透率③是3.1%,而世界金融租赁市场渗透率已接近17%,发达国家一般在10%~30%之间,是仅次于信贷的第二大融资渠道。因此,我国金融租赁市场的发展还有巨大的空间。
选择金融租赁作为公路安全设施建设资金来源的原因。在市场上流动性减少的背景下,笔者选择金融租赁作为公路安全设施建设资金来源的渠道,主要是基于以下几个方面:
金融租赁具有显著的经济功能。克拉克(J.M.Clark)在论及租赁业对经济的贡献时曾指出:“事实上,在很多情况下,租赁确能够给本设备使用者带来莫大的好处,并且在资金分配、资本形成方面成为一个强大有力的因素。租赁业务完全为取得资本设备提供融通资金,从而使工业享有充沛的投资来源。”具体主要包括投融资功能、促销功能、节税功能、理财功能、资产管理功能④。
金融租赁比银行贷款更有效率。与银行贷款相比,金融租赁不但消除潜在委托成本,使资金使用在既定投资计划上,避免了未按计划使用带来的浪费和风险;而且所有权的保留使出租人免受承租人财务恶化带来的风险,使租赁物有机会继续发挥其创造价值的功能。
银行信贷偏紧利好金融租赁。在银行信贷趋紧的情况下,银行全资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拥有独立的融资额度,可以缓解紧张的信贷额度,帮助资金需求者开辟新的融资渠道,因此成为银行贷款的有效补充。
金融租赁对公路安全设施建设的具体作用。金融租赁对公路安全设施建设的具体作用主要表现在:一、解决资金缺口问题,承租人可通过金融租赁业务进行有效筹资,升级技术、扩大投资。二、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承租人用银行贷款或自筹资金购买设备时,需一次性付出全部款项,由此也就加大了承租人的筹资难度,并使大量资金作为固定资产固定化,不能流动周转,而采用租赁方式使承租人按期付出一定的资金额度就可以完成公路安全设施建设,可以缓解地方政府的债务负担。三、缩短行业项目建设周期。租赁设备的手续通常比正常贸易简便、快捷,提高了项目建设的工作效率,从而缩短了项目的建设周期。四、优化资产结构。发展金融租赁可以有效改善公路安全设施建设融资过度依赖银行的状况,同时降低银行金融风险,改善银行资产负债结构。
促进公路安全设施建设引入金融租赁模式的政策建议
根据中国公路安全设施建设的融资现状以及金融租赁行业的发展现状,笔者从政府、金融租赁公司、立法等角度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
政府应转变观念,减少对银行贷款的依赖性。目前中国公路安全设施建设一般采用招投标的方式进行,资金来源主要是银行贷款和部分财政资金。政府在公路安全设施建设资金的筹集上,应该转变传统观念,积极寻求符合现在经济形势的融资模式和手段,金融租赁在我国作为一种发展空间巨大的融资模式,政府应该充分重视、积极开展与金融租赁公司的合作,为公路安全设施建设解决资金困境问题,减少对银行贷款的依赖性。
金融租赁公司应积极拓宽融资渠道。金融租赁公司是中国开展金融租赁业务的主要机构,因此推动金融租赁公司的发展是我国金融租赁业发展的关键,目前金融租赁公司的资金来源面临很多的困难。根据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规定,商业银行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资本净额不得低于风险加权资产的8%,对全部关联方的融资余额不得超过金融租赁公司资本净额的50%,同业拆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金融租赁公司资本净额的100%。因此,商业银行金融租赁业务目前靠间接融资是不现实的,必须扩大直接融资渠道,比如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等,以增加金融租赁公司的资金来源。这样才能更好更多地为公路安全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健全金融租赁的法律规范。在市场经济中,任何市场行为都需要在一定的规则下进行,也就是说要有一定的行为秩序,这种行为秩序的有一部分是自发形成的,笔者称之为自发秩序,另一部分是规范秩序,需要有外在的力量帮助来达到有秩序的目的,笔者称之为规范秩序。金融租赁业务的发展也不例外,也需要法律规范,使其更具有秩序性。比如理清税收关系,明确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在金融租赁交易形式中的适用等。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国家出台《金融租赁法》来规范。针对金融租赁的法律法规越完善,其才能健康快速发展,为公共安全设施建设提供资金的机会才会越多。(作者单位:山东交通学院;本文系山东交通学院科研基金项目阶段性成果)
注释
①数据来自于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②引用商务印书馆《英汉证券投资词典》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