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7 10:51:09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诚信经营的法律法规,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电子商务是在虚拟的环境中,交易双方互不见面,通过互联网进行的交易,正是由于电子商务的这种虚拟性,为电子商务交易的违约创造了条件。电子商务交易诚信缺失的根本原因主要有以下方面:1、经营者缺乏足够的诚信意识。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是由过去的计划经济转变而来,许多商家的经营观念还没有及时地进行相应地转变,还没有认识到在市场经济中,诚信是一种资本,诚信是企业的利润源泉;2、法律法规不够健全。由于电子商务是一个新生事物,所以,目前我国专门的电子商务法律法规还很不健全,对电子商务在法律方面缺乏明确的规范。因此,在电子商务交易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解决起来缺少足够的法律依据;3、信用体系不完善。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企业信用档案,信用管理和信用评价滞后,信用监管不到位,对企业失信行为惩罚力度不大,这些都为企业不讲诚信提供了客观的生存空间。
二、电子商务交易诚信博弈分析
博弈是研究决策主体的行为及其相互决策和这种决策的均衡问题。当一个主体,如一个人或一个企业的选择受到其他人、其他企业选择的影响,而且反过来也影响到其他人、其他企业选择时的决策问题和均衡问题。当将交易看作信用交易双方的策略行为时,对各方的策略选择,可以通过博弈模型分析交易双方的行动动机,并通过求解,确定交易的绩效。
电子商务交易的真实决策环境比较复杂,交易的参与者很多,影响电子商务交易的因素也很多,为了便于说明问题,我们假设交易过程中只存在两个参与人:消费者和商家,且双方均为理性的人。消费者可选择的策略有“购买”和“不购买”,商家可选择的策略有“诚信”和“欺诈”,双方在交易之前都不知道对方所选择的策略。设消费者因购买而获得的收益为R1,商家诚信经营的收益为R2,商家欺诈获得的收益为R3,商家因欺诈而受到的法律法规的惩罚或信誉下降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为L,则商家因欺诈而获得的净收益为R3-L。商家和消费者的收益矩阵如表1所示。(表1)
在这个模型中,消费者和商家都是理性的人,因此他们在选择交易策略时,都会自觉地追求自身的期望收益最大化。对于消费者而言,如果商家所选择的策略是诚信,消费者的最优策略应该是购买;如果商家所选择的策略是欺诈,那么消费者的最优策略就是不购买。对于商家来说,由于不知道R2与R3-L的大小关系,所以很难对商家所选择的策略做出具体判断。为此,我们分别就以下三种情况对商家所选择的策略进行讨论:
1、当R2>R3-L时。R2>R3-L,即商家诚信经营的收益大于欺诈经营的收益。在这种情况下,由表1可知,如果消费者选择购买策略,商家诚信收益是R2,选择欺诈收益是R3-L,作为理性的人,商家的最优策略选择是诚信;同理,如果消费者选择不购买策略,商家选择诚信收益是0,选择欺诈收益是-L,商家的最优策略还是诚信。显然,无论消费者做出何种选择,商家的最优策略选择都是诚信。在商家选择诚信策略的前提下,消费者的最优策略选择是交易。因此,当R2>R3-L时,该博弈的那什均衡为:商家诚信,消费者购买。
2、当R2=R3-L时。R2=R3-L,即商家诚信经营的收益等于欺诈经营的收益。在这种情况下,由表1可知,如果消费者选择购买策略,商家选择诚信收益是R2,选择欺诈收益是R3-L,此时商家无论选择诚信还是欺诈,对自己的收益都没有影响,但是由于商家不只与这一个消费者交易,也不只进行这一次交易,考虑到长远利益,作为理性的主体,商家的最优策略选择必定是诚信;如果消费者选择不购买策略,商家选择诚信收益是0,选择欺诈收益是-L,商家的最优策略也是诚信。所以,无论消费者做出何种选择,商家的最优策略选择都是诚信。在商家选择诚信策略的前提下,消费者的最优策略选择就是交易。因此,当R2=R3-L时,该博弈的那什均衡为:商家诚信,消费者购买。
3、当R2<R3-L时。R2<R3-L,即商家诚信经营的收益小于欺诈经营的收益。在这种情况下,由表1可知,如果商家选择的策略是诚信,消费者选择购买的收益是R1,选择不购买的收益是0,作为理性的人,消费者的最优策略选择就是购买;但如果消费者选择购买策略,商家选择诚信收益是R2,选择欺诈收益是R3-L,商家就会选择欺诈;如果商家选择的策略是欺诈,消费者购买的收益是-R1,选择不购买的收益是0,所以消费者的最优策略选择就是不购买;如果消费者不购买,商家选择诚信收益是0,选择欺诈收益是-L,因此商家的最优策略选择必定是诚信。如此反复,这个博弈始终不会达到一个均衡状态,因为无论哪种纯策略组合,都会出现参与人为了获得自身收益最大化而改变原有策略的局面。显然,这是一个混合策略博弈问题。在此给出如下博弈解:
商家选择诚信策略的概率为1/2,消费者选择购买策略的概率为L/(R3-R2)。也就是说,在电子商务交易过程所涉及的众多消费者中,选择购买的消费者所占的比例为L/(R3-R2)。显然,L的值越大,R3-R2的值越小,L/(R3-R2)的值也越大;当L=R3-R2时,L/(R3-R2)=1。也就是说,政府对采取欺诈经营的商家惩罚力度越大,商家选择诚信经营所获得的收益与选择欺诈所获得的收益之间的差额越小,商家通过欺诈进行获利的空间越小,选择诚信经营的商家比例就越大,必定会超过1/2,这时参与电子商务交易的消费者选择购买策略的就会越多;当政府对采取欺诈经营的商家惩罚等于商家诚信经营的收益与欺诈经营的收益差额时,商家进行欺诈已无利可图,这时商家就不会再欺诈消费者,所有的商家都将选择诚信经营,当然所有参与电子商务交易的消费者也就都会选择购买策略。
三、结语
一、市场经济环境下公司法律责任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笔者认为,从现阶段我国经济法律体系的特点分析,当前我国公司法律责任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两种,即内部责任和外部责任。
1.公司内部法律责任。公司内部法律责任主要是指公司在满足股东利润最大化的同时,应当最大限度地关怀和增进股东利益之外的其他公司内部的所有社会利益,包括消费者利益、职工利益、债权人利益等等。有一些公司的内部责任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例如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利、合理取得报酬的权利、休息权利等等,公司必须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相应的条件,这是公司内部强制性的法律责任。还有一些内部的责任没有法律法规的强制约束力作为保证,但是也是公司内部责任的一种。例如公司建立人性化的管理制度、构建和谐向上的企业内部文化等等,这些虽然没有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要求,但是同样是公司内部责任之一。公司内部法律责任是公司规模化发展的重要基础。通过各项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要求,公司内部建立起了相应的法律关系,用以调整公司内部的工作程序、人际关系机构以及资本分配和运行机制。特别是《公司法》等法律对于现代公司的内部结构设置、权利资本运行分配原则等等进行了详细规范。公司内部员工作为劳动者,能够通过内部法律责任的相应规定获得应有的社会待遇及权利。公司内部法律责任的确立不但为内部运行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对于外部法律责任的履行也起到了十分关键的作用。
2.公司外部法律责任。广义上说,公司的外部责任可以分为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两种。但是这两种责任在很大程度上都是互相依存,相辅相成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许多公司的外部责任既可以被认为是法律责任,也可以说是一种社会责任,一般来说,公司外部责任包括如下几方面:
一是公司要承担合法诚信经营的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公司应当切实履行依法诚信经营的责任。这项责任不仅是公司应当负担的法律责任,而且是公司社会责任的底限和基础。在市场交易活动中,公司负责向消费者提供有型或无形的商品及服务,公司依法诚信经营能够确保消费者获得高质量的商品或服务,也就在根本上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成为了影响消费者权益的重要问题,许多劣质食品流入市场,不但严重影响到了消费者的人身权和健康权,而且对社会的稳定产生了严重影响。许多食品加工制造企业为了获取高额利润,不惜违反法律规定和行业规范,大量使用不合格原料或食品添加剂,漠视了公司作为市场经济主体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关于公司承担合法诚信经营的外部责任认定问题上,笔者认为这既是公司的外部法律责任,又是社会道德责任。从法律责任的意义上说,依法经营是公司应负法律责任的基础。依法经营中的“法”不仅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包括了《食品安全法》、《公司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等一系列规范公司生产经营的法律法规。诚信经营实质也是依法经营的一部分。诚实信用原则是民法中的“帝王条款”和最高原则,对于经营者尤为重要。经营者在宣传、销售产品及提供服务时应做到实事求是,真诚善待消费者。而从道德责任意义上说,依法诚信经营是公司社会责任感和道德感的直接体现,这是公司应当承担的最低道德责任,是公司处理与股东、利益相关者和社会关系的底线。在这个层面上说,公司主要的两种外部责任呈现出一种互相转化的趋势。
二是公司要承担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责任。公司是以直接或间接生产、销售商品或服务为手段,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市场经济活动主体,因此维护消费者权益是法律规定的公司需要承担的主要法律责任。一般来说,公司承担的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维护消费者的生命权、健康权、隐私权、知情权、自由选择权等等,这些权利分别由相应法律法规进行规定。消费者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是指公司在提品或服务的过程中,要切实保护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不能以任何理由损害消费者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消费者的隐私权是指公司在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过程中要注意保护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进行泄露。隐私权是人格权的一种,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保护的公民基本权利,对于消费者的隐私,任何人都附有不得侵害的消极义务。知情权是指消费者在消费的过程中有权知晓所消费产品或服务的生产信息、使用方法、潜在风险等等。在消费活动中,消费者与公司处于严重的不对等地位之上,消费者在获取信息方面处于弱势地位,因此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公司必须要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利,确保消费者在充分知情的基础上自主选择购买商品的种类。消费者的诸多权利共同构成了公司外部法律责任的主体,而这部分权利也是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对公司责任规定的重点领域。
三是公司具有促进社会发展的责任。促进社会发展是公司个体发展的终极目标。任何个体公司都不可能脱离社会环境而独立发展,公司促进社会发展的同时就是为自身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很多专家认为,促进社会发展应当作为公司的社会责任。诚然,目前我国法律法规中并没有直接规定公司需要承担促进社会发展的责任,对于公司承担的社会责任也多是鼓励性的,没有实质性和具有刚性约束力的措施。但是笔者认为,促进社会发展的责任同样可以作为公司的法律责任,这一点我们可以从现有法律法规中找到依据。例如我国《公司法》、《税法》等法律规定,企业必须依法纳税,不得出现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从这个意义上说,公司和企业依法纳税,实际上就是履行了促进社会发展的责任,也可以说,这个责任已经具有了相应的法律效力。
二、现阶段公司法律责任履行过程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
笔者从公司内部法律责任和外部法律责任履行两方面总结出现阶段公司法律责任履行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公司内部法律责任履行过程中存在的突出性问题。当前,公司在履行内部法律责任的过程中,集中存在法律责任意识淡漠、侵害职工合法权益事件时有发生、公司内部权利分配和资本运行机制不合法等问题。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方面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时间较短,各项机制特别是现代企业制度还不够完善,存在许多法律监管机制运行过程中的空白和盲区。另一方面在于公司内部行政管理制度的不完善,许多行政管理制度存在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情况。例如一些公司规定,员工必须每个月加班若干小时,这些加班时间属于员工为公司做出的义务,公司不支付任何加班费用。还有一些企业或公司变相延长职工的劳动时间,增加劳动强度。另有一些公司或企业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这些都严重违反了《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导致了公司在履行内部法律责任的过程中存在严重问题。在内部法律责任履行不当的前提下,公司或企业的外部法律责任履行势必会遇到很多问题。
2.公司在履行外部法律责任过程中存在的突出性问题。笔者认为,公司在履行外部法律责任的过程中,集中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首先是侵害消费者权益成为外部责任履行过程中存在的首要问题。消费者在购买商品的过程中经常会遭遇价格欺诈、安全隐患、霸王条款、个人信息泄露等等一系列问题,消费者权益受到了严重的侵害。作为法律规定的公司法律责任的重点领域,当前反而成为了公司违法行为的高发区域和重灾区。其次是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偷税漏税等严重问题,影响到公司社会责任的履行。公司在发展过程中缴纳的各项税款主要用于发展社会公共事业,如果公司出现偷税漏税等行为,将直接影响到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最后是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违背依法诚信经营法律规定的情况屡见不鲜。一些公司和企业利用消费关系的不对等特征,直接或变相进行商业欺诈,妨碍消费者的知情权,在商品流通、售后服务等环节违反了法律法规对于公司诚信守法经营相关问题的规定。笔者认为,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首先是现有法律法规对于公司外部法律责任的监管还存在一定的漏洞,监管力度不足,监管手段单一。其次是道德约束力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许多学者认为,社会道德是一种软性的“法律”,虽然不具有现实法律的刚性约束力,但是同样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现阶段社会道德规范对于公司履行外部法律责任的约束力并不强,法律强制约束力与道德规范软性约束力并行的格局尚未形成。
[关键词] 中小企业 发展 诚信 建设
中国是一个中小企业众多的国家,中小企业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主体,是国民经济发展的生力军。目前中小企业的客观状况是:数量众多、结构复杂、整体素质不高、竞争力不强。随着中小企业的发展从业人员日益增多,来源广泛、构成复杂、流动性大,其政治思想、文化背景、业务素质、价值观、道德观等参差不齐。因此,加强中小企业诚信建设成为推动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当务之急。
一、诚信在中小企业发展中的作用
1.诚信有利于中小企业增强凝聚力
诚信经营的企业,在企业内部能按劳动合同约定,认真履行各项承诺,真诚地对待员工,对有专业技能和管理才能的员工能重用和提拔到发挥他们才能的岗位上,能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同时,管理者对员工的工作能给以充分肯定,做到相信和依靠员工。企业对员工诚信,一方面会激发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员工会团结一致竭尽全力去完成企业的经营目标,使企业的凝聚力增强;另一方面会吸引更多的员工和人才加入企业,不断给企业注入新鲜血液和活力,使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2.诚信有利于中小企业提高竞争力
诚信经营的企业,在企业外部,首先是对顾客诚信,即为顾客提供满意的产品和服务,把顾客的利益和需要放在第一位,只有这样才能既留住老顾客,又赢得新顾客。其次是企业对合作企业的诚信,即在合作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认真履行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企业真正做到诚实守信,就能得到合作企业的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交流,从而使企业资源得到最优配置。同时能吸引更多的合作企业,并与其建立良好持久的合作关系。再次是企业对社会的诚信,即企业要遵守市场规则,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把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统一起来,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总之,企业的外部诚信有利于企业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从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3.诚信有利于中小企业经济利润增长
首先诚信经营理念有利于引导企业员工以及各部门统一行动,为实现企业共同目标而努力,最终实现企业经济利润的最大化。其次是企业诚信服务于顾客,赢得更多忠诚的顾客,赢得更大的市场,也就为企业赢得更多的经济利润。再次是企业诚信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和提高交易效率,从而给企业带来最大的利润。
二、加强中小企业诚信建设的对策建议
1.要强化中小企业管理者的诚信意识
企业管理者在企业诚信建设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企业管理者是企业诚信建设的组织者和实施者。企业管理者的诚信意识,是企业诚信建设的前提条件:首先企业管理者的诚信经营意识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企业精神和企业形象。其次企业管理者的诚信意识对企业全体员工的诚信素质提升产生直接影响。因此,企业诚信建设关键是企业管理者必须牢固树立诚信意识,努力提高自身的诚信素质,用诚信准则规范自己的言行,为员工做出榜样。再次企业管理者要从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和企业的生产经营相结合,制定促进员工和企业共同发展,使企业和员工共同受益的诚信准则。只有这样的准则员工才认同,才愿意接受,愿意实践,才能渗透到员工的心灵深处,内化为员工的自控、自律意识。最后企业管理者要把企业诚信建设纳入企业经营规划之中,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始终,做到诚信立业、诚信经营。
2.要提高中小企业员工的诚信素质
员工是企业的主体,是企业中最具活力的决定性因素。中小企业要发展壮大;要增强凝聚力、竞争力;要树立良好企业形象;要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等等。这些都要依靠高素质的员工,企业诚信文化恰恰可以为企业培养出高素质的员工。因此,中小企业要确实抓好诚信建设:一是要制定明确的诚信准则,要让员工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并自觉地用诚信准则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二是要对全体员工进行诚信教育,教育是实现企业诚信的一种重要手段。企业要通过培训的形式向全体员工灌输诚信知识,讲解其他企业的诚信典范和失信企业的教训,通过培训丰富全体员工的诚信知识,提高全体员工的诚信素质,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为社会创造更多的优质产品,进而在社会上树立良好企业形象,增强企业竞争力,这样的影响会给企业带来无限的利润。
3.要在企业内部建立公正合理的诚信奖惩机制。
企业诚信建设是通过企业自身来完成的。因而,必须在企业内部建立科学合理的诚信奖惩机制,以便对管理者和员工的诚信行为或不诚信行为进行奖惩。在企业内部建立公正合理的奖惩机制,有利于强化企业管理者和员工的诚信经营理念,提高他们诚信经营水平,鼓励诚信经营行为,形成诚实守信光荣的良好企业氛围。同时,中小企业要设专职人员负责诚信教育、检查、考评、监督诚信准则实施情况等工作,以确保对企业诚信行为的奖励落到实处,真正起到激励管理者和员工诚信行为的作用。
4.要尽快建立和完善市场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
为规范市场行为,确保企业在市场中有序运行,目前政府应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要加快立法步伐,尽快出台保护市场信用制度和公平交易制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使失信企业直接受到法律的约束。企业的“诚信”来自于严格的市场规则。只有健全的法律法规制度的约束,才能确保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合理、公平参与竞争,遵循市场规则,做到守法、诚信经营。二是要尽快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堵住法律漏洞,不给想失信企业留下任何机会。要完善《刑法》中对欺诈、非法侵占、制假售假、恶意背信等行为的有关惩罚规定。三是要加大对失信企业的处罚力度。现在之所以有很多中小企业失信,是因为没有受到及时的、严厉的惩罚。处罚太轻不足以遏止失信企业。如果我们的政府和市场建立起严格的惩罚机制,就会大大降低失信行为。特别是对于制假售假、恶意欠债逃债,严重坑害消费者利益、国家利益的企业管理者,要严厉制裁和处罚。
5.要建立中小企业诚信管理部门
为有效引导和规范中小企业的经营行为,使其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有序运行。政府要尽快建立中小企业诚信管理部门,专门负责中小企业的诚信建设工作。中小企业诚信管理部门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和银行、工商、税务、物价、质检、公安等各职能部门联手合作,给每个企业建立诚信挡案。二是要按照行业或部门分类建立“企业诚信咨询网”。对企业诚信情况做详实记录并在全社会共享相应信息。让消费者和公众及时了解每个企业的诚信程度、信用等级等详细情况;让准备合作的企业互相及时了解对方企业的信用度,以免上当受骗;让银行及时了解申请贷款企业的信用状况,以避免恶意欠债逃债的情况发生;让准备来企业做工的人及时了解该企业履行劳动合同情况,以免拖欠工资现象发生。总之,要在全社会形成诚信经营的企业拥有消费者、拥有合作伙伴、拥有高素质的员工、拥有竞争力、拥有市场,失信经营的企业失去消费者、失去员工、失去合作伙伴、最终失去市场。
6.政府要加强对中小企业诚信监管工作
政府对中小企业诚信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主要表现在:一是要建立赏罚分明的奖惩制度。对诚信经营的企业,在信用担保、融资贷款、贷款贴息给予优惠,在产业扶持政策方面可给予优先支持,让信誉高的企业总能受益。对失信的企业要严厉处罚,决不姑息迁就。近年来中小企业诚信缺失越演越烈,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对失信企业有效的监督和处罚机制。所以,政府要特别重视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要从制度层面约束中小企业的经营行为,要让失信企业得不偿失,在市场竞争中无立足之地,从而有效防止企业经营中失信行为的发生,促使中小企业在制度的约束下追求诚信经营。二是要积极引导、鼓励中小企业坚持走诚信经营之路。政府要通过树立诚信经营典范,积极引导广大中小企业遵循市场规则,守法经营。
7.要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
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是促进中小企业诚信经营的有效方法。一是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舆论部门要通过直接接受来自消费者和公众等方面的举报、投诉,并依职责展开访问调查,把调查结果事实求是地社会公布,尤其是对给消费者、社会造成危害和损害的企业;偷税漏税、严重污染环境、违法生产经营的企业要充分曝光。二是发挥好群众监督作用。群众监督是最彻底的监督,群众无所不在,中小企业的失信行为逃不过群众的监督。政府要完善举报、投诉制度。还要建立举报奖励制度,以鼓励群众的监督积极性。
诚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良性运行的基础和保障,也是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必须具备的基本品质。诚信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地区、一个企业、一个经营者最可宝贵的无形资产。一个企业以诚信为经营理念,就会使社会和消费者受益,就会使企业自身和企业员工受益,进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稳定、协调、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一、建立宣传教育机制,营造农资市场经营的良好氛围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关心农业、关注农村、关爱农民”的政策,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切实搞好农资市场监管,*市工商局从建立宣传教育机制入手,开展送法上门、组织农资经营培训等项工作入手,努力营造了农资市场经营的良好氛围。一是开展送法上门宣传活动。利用市场巡查机制,对经营单位上门进行宣传把法律法规送到每一位经营者手中。这样既有利于农资经营者自觉学习工商法律法规,又有效增强了农资经营者的诚信经营和守法意识,形成了农资经营者自我约束、诚信经营和遵纪守法的良好局面。二是组织开展农资经营者培训班。为了增强农资经营者的诚信经营理念,今年*月*日,*市工商局举办了农资经营者培训班既红盾护农启动大会,对全市*家农资经营者进行了培训,重点学习工商法规和诚信经营理念,使农资经营者知法懂法,自觉做到诚信守法经营,有效地提高了农资经营者诚信和行业自律意识,并由工商局副局长宣布*市红盾护农行动开始。三是加大红盾护农宣传力度。通过采取利用电视台举办农民消费维权专栏和利用集市宣传等多种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地加强对农资打假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农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红盾护农的重点要求,形成社会关注的氛围。
二、严格进货渠道,规范农资商品经营主体
为防止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扰乱农资市场的经营行为,*市工商局严格审查登记材料,严格掌握前置审批,严格核定登记事项,严格按照登记程序和登记审核责任制办事,严格按照农药、化肥、种子经营的要求,严把农资市场准入关。同时,对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不具备经营资格或超范围经营的门店,坚决予以取缔。今年以来,在执法检查中,先后对*户无照经营或不符合条件的经营户进行了依法取缔。为使全市农资经营门店达到布局合理,方便农民和准确掌握农资经营者情况,*市局对农资经营单位实行一企一档,并编制了全市农资经营业户统计表,以便于统揽全局、准确掌握全市农资市场经营情况、及时协调调度和督促检查。各工商分局、所对经营单位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有效地掌握了农资经营监管的主动权。
三、建立“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切实掌握农资经营监管主动权
为便于准确地掌握农资经营户的进货来源和经营情况,准确掌握农资经营户的底数,切实弄清农资经营户的经营规模、农资产品的来源、品种、数量、价格、去向和有无违法违章等基本情况,*市工商局在统一调查审核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全市各农资经营企业使用了市供销社系统统一的进销、货登记台账,对进、销货情况进行全面详细的登记;农资经营企业使用统一的销货发票,要求农资经营企业向农资生产厂家索要农资商品质量信用卡,农资经营户与农资生产厂家签订了农资商品质量责任书。同时,落实了市场巡查制、市场预警、*投诉举报、市场主办单位和经营者责任制等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农资市场的长效监管机制。这样,使全市农资经营单位的“两帐、两票、一卡、一书”达到了标准统一,设置规范。
四、实行农资商品经营连环承诺,增强农资商品经营者的诚信自律意识
在农资商品经营监管上,*市工商局积极探索农资商品连锁经营新模式。农资主营和连锁经营新模式主要是把国家允许经营的化肥、农药、种子等品种,以*市*农资市场为基点,向农村各销售商店辐射,形成市区大型农资经营单位把住主要经营渠道、工商部门巡查监管农资管理的新模式。*市供销、农业、林业等单位的主体农资单位与各农村销售网点签订连锁经营协议,实行统一经营标准,有效提高了规模农资经营主渠道的信誉。同时,*市工商局探索实行了农资商品经营连环承诺制度,要求供货商对经营者必须签订质量保证责任书,并由经营者及时报工商局备案。目前,在农资市场内经营单位全部与供货商签定了质量保证书,并由经营单位及时报工商局进行备案。这样,有效地增强了农资经营者的诚信经营和自律意识。
实行了农资产品准入备案制。市供销社系统是我市农资商品经营的大户,拥有*家经营企业,为规范其经营行为,*市工商局与市供销社系统积极采纳外地的管理经验,采取各农资经营企业对购进的农资产品除进行详细登记外,还要对其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产品质量报告、生产许可证等证件进行核对,并报*市农资办公室,由农资办统一上报工商局备案,便于实施日常动态监督管理。
五、对农资产品实施抽样检查。*市工商局上半年会同某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对该市农资市场、城区一社、城区二社、农化总站和中化化肥公司*经销处等*多家批发企业销售的化肥进行了抽查。抽查了*、*集团等*个厂家生产的复合肥、磷酸二氨等*个品种的化肥。化肥样品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进行检验,抽查合格率为*%。对销售不合格的化肥企业进行了处罚,并报石家庄市工商局下发了市场监督预警,提示广大消费者避免上当受骗。
为便于增强农村消费者的自我维权意识,在全市实行了农资消费警示制度,主要提醒农民到证照齐全的农资门市购买农资、买到假冒伪劣农资怎么办等,较好地起到了对农资经营者的警示和对农民消费者自我维权的作用。
今年*市工商局市场监督预警和消费警示*期、转发省、市局市场监督预警*期。为便于增强农村消费者的自我维权意识,在全市各乡镇设立了农资消费警示牌,主要提醒农民到证照齐全的农资门市购买农资、买到假冒伪劣农资怎么办等,较好地起到了对农资经营者的警示和对农民消费者自我维权的作用。
卷烟零售明码标价难执行的原因
对于卷烟零售价格缺乏相应的法律规范。各地烟草部门虽然相继出台了关于卷烟零售价格的管理规定,但在执行过程中却差异很大,既不统一,又没有得到相应的法律支持,这也为倒流烟的滋生提供了生存缝隙,因而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对不执行明码标价的卷烟零售户无法进行切实有效的处罚。
相关的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烟草部门缺乏监督、管制零售户不按正常价格出售卷烟的权利,一旦零售户遵循了自由定价的交易方式,低价或者高价出售卷烟,烟草公司则无权利直接进行干涉,最多只起到价格上的引导作用。
各层次零售户的经营理念不同。小规模的零售店,因为其经营的场所大多是自己所有的,投入的资金少、费用低、规模小,销售卷烟是维持店堂盈利最主要的手段,所以大多会以低价来吸引顾客;中等规模的零售户,由于商品种类齐全,经营的范围大,平时需要大量的资金来周转,所以多采用薄利多销的策略来回笼资金维持店堂的正常运转;而带有批发性质的大零售户,则是以搭售卷烟来拉动其他商品的销售,用销售略高于烟草批发价的卷烟来带动其他商品的盈利。
受卷烟零售户布局的影响。从事卷烟零售的商店过于密集,导致同行业竞争,为了拉拢消费群体,扩大自己在市场上的影响力,以低价来吸引顾客。这种只看眼前利益不做长远打算的恶性竞争不仅波及了其他的零售户正常的经济利益,同时也扰乱了规范的卷烟市场环境。
受消费群体的驱使。在保证购买的卷烟都是真品的情况下,消费者都会选择售价较低的商店进行购买,这就导致了广大零售户为吸引消费者而相互竞价。
供求关系的影响。当某种品牌的烟过于紧俏,市场投放少的时候,供少于求,自然而然零售价就会被炒高;可是当货源充足,供过于求的时候,就会被压价出售。
解决卷烟零售明码标价难执行的六个措施
为了进一步规范卷烟市场,杜绝不公平的竞争,做到真正意义上的明码标价明码售假,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确保卷烟市场价格规范有序:
加强现有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完善。将卷烟的零售定价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既可以打破地方保护和地方封锁,又可以避免与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相冲突,做到在处理不规范经营方面有法可依,维护烟草专卖专营的权威形象。
协调物价部门,建立监督机制。严格执行卷烟零售明码标价,将这一规定由烟草部门的行业行为转变为政府行为,由物价部门协同监督。同时可参照德国、希腊等国的做法在卷烟的条包上面印刷零售价格,让消费者也加入到监督者的行列。
加强宣传和引导。专管员和客户经理在走访市场的过程中要做好明码标价的宣传工作,努力转变零售户的经营理念,倡导有序竞争、公平竞争,及时更换破损、新上市卷烟的标价签,做到明码标价规范整洁。
专销结合信息共享。对于了解的卷烟市场的相关动态讯息及时的相互沟通和反馈,杜绝倒流烟流入本地的卷烟市场,为零售户的不正当销售提供货源。
合理分配货源。客户经理在走访市场的过程中要深入了解各个零售户的实际销售能力,根据其经营的能力大小来分配货源,防止“替其他店点烟”和“四处收购卷烟”的现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