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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10-17 09:31:12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篇1

关键词:食品安全;农业模式;路径

一、引言

社区支持农业,即CSA。20世纪50年代日本因发生“水俣病”事件而引起全民对于环境和食品的恐慌,人们迫切需要或能健康安全的食品,但是单个的消费者并没有能力去鉴别安全可靠的食品。这样就促使了消费者和生产者开始直接合作,通过义务劳动、参加支付预付款等方式鼓励农民生产有机产品,并得到相应的产品配额。这种模式就是最初的社区支持农业(CSA)模式,CSA的一个重要原则是农民在具有生态安全的农业系统中生产能带来健康的绿色安全食物。

二、CSA生产模式提供了安全的食品

我们在对北京“小毛驴市民农园”调研过程中发现,该农场采用有机肥来代替化肥的方法来进行农作物生产。同时也会养殖一些牲畜,利用牲畜的粪便来增加土地肥力,有效地避免了化肥的使用。“小毛驴市民农园”在生产过程中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是遵循有机农业生产的原则,尊重自然界生态系统和物质循环;二是采用农业实用技术体系,持续改善土壤,推进传统作物种子的保育;三是生产过程开放透明,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化学农药、化学肥料、化学添加剂和转基因种子等;四是向消费者公开详细生产信息,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这种生产方式下,虽然CSA农场的产量与传统的农业生产相比会更少,但是却能更好地保证食品的质量,使消费者能够获得安全的食品。这种绿色的生产模式能从根源上保障食品的安全性,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第一步,也是尤为重要的一步。

三、CSA销售模式保障了食品流通的安全

从以往的食品安全事件来看,很多食品安全问题不一定都是发生在产品的生产环节,比如一些肉类副食品的加工行业,也许在最原始的材料肉类的提供环节并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肉质很好并不会损害人们的身体健康,但是在其接下来从肉类的原始提供者到经销商时,储存条件不合格带来的变质、储存过程中添加有害人体健康的防腐剂、注水以增加重量等问题层出不穷,因此,食品安全问题不仅仅出现在产品的生产环节,也有极大的可能存在于产品的销售环节。CSA农场的销售模式缩短了生产者与消费者的距离,使食品直接从生产者到消费者手中,避免了销售环节的多层级分销,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保证食品在流通过程中的安全。

四、CSA经营模式为食品安全问题提供新路径

CSA模式生态农场的经营模式采用劳动份额和配送份额。劳动份额是自己参加劳动,不定期到农场管理、承担种植及收获全部任务。配送份额是城市居民采取订购的方式,预付一定的金额,农场定期定量变化种类配送蔬菜。

1.劳动份额的经营模式

“小毛驴市民农园”的劳动份额又分为自主劳动份额、托管劳动份额和家庭健康菜园三个类型。自主劳动份额是指消费者自己播种,自己管理,自己采摘蔬菜。这一类型适合于有时间自己打理菜园的市民消费者,主要是刚退休的人员。托管劳动份额消费者自己播种,农场代为管理,蔬菜成熟后消费者自己采摘。这种方式不要求消费者必须亲自耕种土地,只需要在蔬菜成熟后自己来采摘回家即可,适合于平常没有时间的上班族。家庭健康菜园是消费者自己设计种植蔬菜的品种,农场代为种植管理和收获,并及时互动配送到家。这种劳动份额适合于无暇照看菜园又急需健康有机蔬菜的中产阶级。

2.配送份额的经营模式

配送份额是指消费者与CSA农场建立风险共担的合作关系,成员在一个季节的种植之初,就预先支付下一季蔬菜份额的全部费用,农场则按照预定计划负责任地生产出各种健康的蔬菜和其它农产品,定期配送给成员家庭,并且保证蔬菜及农产品的健康与安全。成员须不定期到农场参与劳动体验,并监督农场的生产。CSA模式的农场在经营方式上做出了很多创新,针对不同的家庭提供了不同的配送份额的类型。

总之,选择劳动份额的消费者大都会在蔬菜等农产品种植上亲力亲为,不使用任何添加化学药剂的物品,从农场到消费者家中也都是消费者自己开车去自家的地里摘菜,因此在运输环节也不存在危害食品安全的隐患。选择配送份额的消费者在目的上与选择劳动份额的消费者是相同,都是为了获得健康有机的绿色食物。选择这种经营方式的消费者,主要担心运输环节的时间问题,运输时间太长会影响蔬菜等保险时间短的物品的质量,再此问题上CSA农场上花费很大成本来解决这一问题。因此,无论是劳动份额的经营方式还是配送份额的经营方式都有利于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

五、结论

CSA农场的生产模式能从根源上保障食品的安全性,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第一步。销售模式缩短了生产者与消费者的距离,使食品直接从生产者到消费者手中,避免了销售环节的多层级分销,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至关重要的一步。无论是劳动份额还是配送份额的经营模式都为解决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提供了一条可行的新路径。

参考文献:

[1]李良涛,王文惠等.日本和美国社区支持农业的发展及其启示[J].中国农学通报,2012,28(02):98.

[2]赵新宇.初探我国有机农业产业化遇到的问题和发展前景[J].学术探讨,2015,1:202.

篇2

食品安全现状对策

在食品的三要素中(安全、营养、食欲),安全是消费者选择食品的首要标准。近年来,在世界范围内不断出现了食品的安全事件,如英国"疯牛病"和"口蹄疫"事件、再到国内的苏丹红、吊白块、毒米、三聚氰胺以及最近的毒薯条和牛肉膏等事件,致使我国乃至全球的食品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并且日益加剧的环境污染和频繁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给人类生命和健康带来了巨大的威胁,并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

一、我国食品安全现状 1、化学污染带来的食品安全问题

兽药残留、环境污染物和生化学污染素主要包括农物毒素。(1环境污染对食品安全的威胁江河、湖泊、近海等污染是导致食品不安全的重要因素。目前全国有850条河流、多个湖泊和近海区域受到130不同程度的污染,其中51个湖泊藻类污染及富营养化程这些被污染水体中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重金属度严重。会在农、水产品中富集,畜、进而对人体健康构成严重危害。

当然,还有过量地施用化肥会造成蔬菜中硝酸盐积累增加,对人体造成危害。农药残留超标兽药、生物激素和生长促进剂使用不当,以及养殖环境的污染,都造成大量含有危害物质的粮食、蔬菜、水果、肉制品、乳制品等不合格产品充斥着市场。

2、微生物及其毒素污染造成的食源性疾病问题

由致病微生物及其毒素引起的食物中毒现象大量存在。例如,沙门菌病、弧菌病、肠出血型大肠杆菌等。

3、食品加工生产过程引发的食品安全问题

食品加工生产过程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主要包括生产加工企业未能严格按照工艺要求、食品安全标准操作,例如,微生物杀灭不完全导致病原微生物大量繁殖、超量使用、滥用食品添加剂。此外,保健食品、转基因食品、辐照食品的安全性也越来越多地引起各方面的普遍关注。

4、食品流通环节经营秩序不规范

一是位数众多的食品经营企业小而乱,分级包装水平低,甚至违法使用不合格包装物。二是有些企业在食品收购、储藏和运输过程中,过量使用防腐剂、保鲜剂。三是部分经营者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变质食品。还有的在农村市场、城乡结合部及校园周边兜售无厂名厂址、无出厂合格证、无保质期的“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严重危害城乡居民和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

5、检测水平低,不能满足当前的需要

我国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分布在农业部、卫生部、国家质检总局等多个政府部门,多部门从事同一种行为的管理,切入点和管理手段基本相仿,使本来稀缺的资源更加捉襟见肘,影响了食品安全的监督力度和震慑威力。新的快速、灵敏的检测手段,如基因探针、多聚酶链反应等分子生物学技术已应用于食源性病原体检验,但在我国仍主要用于研究单位。

6、食品安全保障队伍素质有待提高

食品生产、经营与管理机构中懂得食品安全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极其匮乏,食品生产部门、各类农贸市场、食品市场的管理机构中既懂宏观管理又懂得专业知识、能为消费者把好食品安全卫生关的技术人员也极其匮乏。社会对食品安全专业的人才需求是很大的,但高校的相关专业却已经萎缩和消亡,缺乏高素质的食品安全研究和检验检测队伍,科技成果和技术储备严重不足。鉴于此,无法对与食品安全技术有关的法规、标准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缺乏监测网络和实验室分析手段。

以上这些问题已经给人们的健康带来了损失,其解决已迫在眉睫。

二、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对策

1、建立新的食品安全政策支持体系、宏观调控体系和管理体制

我们可借鉴世界上一些国家的做法,针对我国国情实行农业管理部门与食品工业管理部门有机结合,对农业和食品工业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机构。

2、加强食品安全法律建设和法制管理

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国外食品安全法律标准的研究、消化,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建立我国食品安全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多层式法律体系,探索和发展既和国际接轨又符合国情的理论、方法和体系。

3、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建立起我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使我国食品安全迈上一个新台阶。在制度规范上,建立起食品安全信用的监管体制、征信制度、评价制度、披露制度、服务制度、奖惩制度等,使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方面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4、推进体制改革加强监督队伍建设

为了保证卫生监督的公正,加大食品卫生监督的力度,改革卫生监督体制,集中原来分散的卫生监督职能,撤销市、县级卫生防疫站、公共卫生监督所、劳动卫生监察所,组建新的卫生监督所,承担面向社会的综合卫生监督执法任务。做好发展规划推动食品行业的稳步发展。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法制保障体系、食品安全预警和控制体系、食品安全监管和卫生监督体系三大目标以及具体指标,同时从经费、人员、组织、管理等方面落实目标实现的保障措施,为食品卫生监督工作明确工作的重点和努力的方向。

5、规范食品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深化

将整顿和规范食品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和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实施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严格执法,对违反《食品卫生法》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坑害消费者的不法生产经营者坚决查处,有力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6、加强现有法律法规的惩罚力度,实施对食品安全的有效保护

各级人大作为地方最具权威的监督机构,依法实施法律监督和经济工作监督,是宪法赋予的职权,应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果断启动监督程序,依法加强监督,及时发现、纠正和撤销违法的危害食品安全的行政行为。

总的说来,我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制度正在日趋完善,食品安全还面临着许多机遇和挑战。我们切实担负起保障食品安全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加大食品卫生法宣传力度,继续采取各种措施,不断巩固和深化食品专项打假斗争的成果,努力开创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参考文献:

篇3

特约嘉宾:

蒋士强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农仪学会常务副理事长,中国农科院研究员。

1958年毕业于湖北大学(原江汉石油学院)地球物理与地球化学专业。1958-1977年从事物探仪器与方法研究。1977年以来,于中国农业科学院从事科学仪器与测试技术在农业、生命科学、环境、食品等领域的应用研究工作,五十多篇。现为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农仪学会常务副理事长;科技部、教育部、质检总局和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的咨询专家;中国检科院客座研究员;《现代科学仪器》副主编等。获国务院颁发的《有突出贡献证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吴国华 北京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

1984年毕业于华西医科大学,此后―直在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从事食品安全检测和监测工作,曾多次获得北京市科技成果奖,50余篇,主编或参与编写相关专著3部。同时还担任国家食品安全审评委员会委员、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专家组成员、卫生部新资源食品评审专家等职,曾主持和参加过20余项国家标准的制订修订工作。

丁涛 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高级工程师

1975年出生于江苏省南京市,2D03年毕业于南京大学,获分析化学硕士学位,现任江苏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高级工程师,拥有10年以上食品检验经验。

2011年3月初,央视对“瘦肉精”事件进行了曝光。报道一出,在食品安全领域又引起一场轩然大波,在此后的一个多月里,媒体又相继曝光了多起食品安全事件,引起全民对食品安全的空前关注。不久前国务院总理在同国务院参事和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座谈时讲到,近年来相继发生“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染色馒头”等恶性食品安全事件足以表明,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一个国家,如果没有国民素质的提高和道德的力量,绝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强大的国家、一个受人尊敬的国家……

为了进一步对“瘦肉精”有一个清晰的认识,本刊记者特就瘦肉精的正确定义、检测方法,以及目前我国食品监管建议等方面内容,与业界知名专家、学者展开对话。在此过程中,吴国华和丁涛老师就瘦肉精概念、检测方法等问题进行分析总结,蒋士强老师则针对近期食品安全事件发表自己独到的见解,并就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提出了宝贵建议。

记者:瘦肉精曾一度被误认为是盐酸克伦特罗,此次事件之后人们对瘦肉精有了不一样的认识,那么瘦肉精的定义究竟是什么?

丁涛:β一受体激动剂,又称为β-兴奋剂(β-agonists)是一类人工合成药物,主要用于防治人、兽支气管哮喘和支气管痉挛,在药学上称为β-肾上腺素兴奋剂。β-受体激动剂根据苯环取代基结构分为苯胺型(如克伦特罗)、苯酚型(如沙丁胺醇),间苯二酚型(如特布他林)。β-受体激动剂在体育比赛中主要用于促进运动员、动物(赛马等)的肌肉生长,提高运动成绩,国际奥委会已经将β-受体激动剂列为禁用药物。

上世纪80年代,国内外研究表明,在饲料中添加β-受体激动剂具有营养再分配的作用,可以明显地提高瘦肉率。1992年,西班牙首次发生多人因食用含β-受体激动剂的畜产品而中毒的事件;1997年,香港发生进食大陆供港猪的内脏引起人中毒等事件。中国加入WTO后,国外对于中国出口的食品提出更高的要求,同时普通大众也需要无公害食品。因此,对β-受体激动剂的分析研究不仅在临床药物代谢动力学上、体育运动中,而且在食品安全方面都有重要意义。

记者:“瘦肉精”早已不是新鲜事,检测技术也已趋于成熟,请总结一下目前瘦肉精检测方法有哪些?存在哪些难点?

吴国华:国内外主要采用的方法有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高效液相色谱一质谱法(LC/MS)、气相色谱一质谱法(GC/MS)、酶联免疫法(ELISA)等。其中ELSA筛选法操作简单、快速,需要的仪器设备相对简单,检测成本小,检测结果可能会出现假阳性,适合于定性分析。气相色谱一质谱法,液相色谱一质谱法对样品检测,需要相对较高的技术水平,检测周期相对较长,检测成本较高,但却能够准确定量,一般不会出现假阳性。

丁涛:我们常用检测方法包括免疫法、气质联用检测法和液质联用检测法。而样品前处理条件,分析色谱柱选择、质谱测定条件的选择,都会影响到最终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因此这些方面一些被列为检测的难点。

记者:那么是否存在这样一个问题,即应用快速筛查的方法检测瘦肉精容易导致漏检,而采用仪器检测则又费时费力?

丁涛:快速检测方法主要是免疫法,其优势是成本低、速度快,可以进行现场检测。缺点是检测低限不如大型仪器(如气质方法和液质方法),对某些复杂基质抗干扰能力不如大型仪器法j无法进行准确定量。但我认为两类方法互相补充,不存在快速方法准确性存在很大问题这一说法。

与此同时,目前气质和液质均可以做到同时检测多种β-受体激动剂,能够达到快速筛查的目的。

吴国华:首先我想强调一点:保证食品安全绝不是靠检测而已,我们需要靠有力的政府监管、企业诚信以及全体国民的共同监督来达到这一目的。不管检测技术多么先进,检测能力多么强,都不能完全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因此,尽管快速筛查的方法可能存在漏检,存在假阳性等问题,但对于现场监管,对于一般非专业检测机构,依然是很有效的检测手段。

记者:透过近期发生的这些食品安全事件,各位认为折射出哪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吴国华:我个人认为一方面是监管体制的问题,分段监管有空白的地段,同时又有各个监管部分相互推诿,没有一杠子插到底的义务和权力:另一方面目前我国的食品工业处于相对比较低的发展阶段,小作坊式生产严重阻碍食品生产标准化。同时,企业的诚信缺失也是非常重要的问题。就养殖业而言,我国还处于分散养殖的阶段,技术水平相对比较低,分散养殖不利于管理,饲料使用,养殖方式各不相同,因此肉类质量也难于控制,出了问题也无法追溯。如果企业无法自律,很难保证食品的安全。

蒋士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简称《食品安全法》)已于2009年6月1日正式施行。虽然比发达国家晚了一百多年(如英国于1860年颁布《食品法》,美国1906年通过《食品与药品法》),但是,我国制定的《食品安全法》更具时代特征,因为它是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为基础,以食品安全标准为核心,进而以法律条文规范食品安全生产、经营、检验、食品进出口。事故处置,监督管理、直至法律责任,其与2006年颁布实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现了无缝衔接。同时,由国务院三位副总理牵头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已正式成立,并且有国务院23号文件(明确采取分段监管为主,

品种监管为辅的监管方式)为依托,此外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部门还提供了强大的资金支持(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总计约200多亿元以上)……然而,虽然多项措施的出台使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大有改善,但是近几年除了老百姓日常关心的,因农、兽药违规使用和监管不当及环境污染导致的局部地区农,兽药残和有害重金属超标等事件外,最使人震惊和不解的是为什么不断,甚至反复地出现食品中违法添加有害物的重大事件,从较早的红心鸭蛋事件,到后来的三聚氰胺事件,再到最近的瘦肉精事件,令人十分费解。

这些以瘦肉精为代表的事件均有其共性的特点:都是明知的有害添加物,其源头都在分段监管不够明的节点上,从技术层面上讲、检测的难度并不太大;都涉及大型食品企业和多个利益链。

对此,我想我们应该对如下问题进行反思分段监管中有哪些缺位和缺失?各级政府是否需设专人来全权统管?与食品安全法相配套,应否有更严厉的治罪、惩罚及问责的法规?应否提高全民道德意识?应否在检测和监管体系的建设中更加注重人才素质和技能的提高,不使当今部分仪器设备和机构成为摆设,并加强快速筛查技术和仪器的研发?以及如何进一步完善食品标准体系和食品安全保障体系链的建设等等。

记者:《食品安全法》已经实施近两年,在此期间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得到了更加广泛的重视,其也为国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然而,近期事件同样也暴露出其在相关标准、监管等方面仍存在些问题,对此,各位有哪些建议?

丁涛:8个字“企业自律,监管到位”。即:企业应该加强自身的质量控制,不添加任何非法药物,控制好物流、销售等各个环节;同时无论是政府还是民众应该全民动员起来加强对企业的监管,政府制定标准法规更为合理科学,正确的引导消费者和企业,民众则应该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看懂各类安全商标,加强安全意识,加强对企业的监督。

篇4

一、加大政府监管力度

政府应加大食品生产全过程的监管,包括农药使用的监管、兽药使用的监管、食品添加

剂使用的监管、无公害种植等等规范的监管制度。形成全方位、立体式控制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和完善对食品在生产过程中全面监测的制度;加强对农产品农药残留和有毒物质的监测力度;建立运转有效的风险预测系统[1]。借鉴发达国家的食品监控技术,尽快改变只对终成品进行监测的现象。尽快全面推广使用“危害分析控制关键点技术”,并把这种技术认证作为市场准入的关键条件。同时加强农贸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树立企业的诚信经营意识,建立食品企业的市场信用信息;扶持诚信经营的龙头企业发展,发挥其榜样、示范的市场作用。

政府的监管部门要改变目前的管理模式,由多头监管向相对集中统一的管理方式转变,权责进一步明晰,建立高效、统一、权威的监管机制。想要彻底改变目前监管部门各自为政、多头管理、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的局面,需要依法监管的制度创新,以精简高效为原则,建立综合监管体系。

二、完善法制建设

随着食品安全问题的泛滥,现有的法律规范已经不能适应食品安全监管的需要,所以要完善现有的法律体制。(1)加快与国际接轨的步伐,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加强国际合作,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一条法律制度,明确执法主体,为完善监管体系提供法律基础。同时还应该提高食品安全准入的门槛。(2)建立企业有义务召回不合格食品的法律制度,在发现有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监管部门必须通过法律手段强制企业召回不合格的产品。(3)建立企业信用体系,将企业的信用信息公布上网,让消费者可以了解到各企业的信誉。目前我国的食品安全体系还存在不少问题,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不一致,存在重复或者交叉,部分企业的卫生标准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应加快对现有的食品安全标准的修订和补充。优化整合食品安全监测机构,建立一个高效、技术先进、职能明确、人员齐备、权威的食品安全监测体系。最终建立起诚信、公开、透明的食品安全卫生体系,确保食品安全卫生,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三、强化企业责任

1.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我国政府目前需要完善的主要工作是进一步建立与食品安全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

执法的力度。严肃处罚违反食物链中卫生环节的经济主体,严重者要上升到法律手段。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追溯制度,食品加工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都能追溯到相关责任人,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可以追查到事件的来龙去脉。目前我国的食品安全追溯制度还很不完善,很多食品安全问题无法追究到根源。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能,明确各职能部门的权责,成立专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协调委员会,管理和协调食品安全监管活动,提高监管的效率,改变过去“多头监管”的状况。各部门要协调好和委员会的关系,共同的目标是严格监查食品加工生产链各个环节的安全卫生。

2.加强企业责任意识

我国目前很多的食品安全问题来源于诚信问题,这与企业生产者的投机取巧的心理分不开的,但从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政府监管的漏洞。同时地方保护主义的存在,就使得某些地方安全卫生标准和国家标准不一致。如果政府监管不作为,甚至与不法商人相互勾结,那势必会引起食品安全的漏洞,并且出现严重的后果。所以笔者认为要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人员的素质,加强企业和监管人员的责任意识。在国外,企业召回产品现象比较多,这一方面是由于国家监管严厉,另一方面是企业已经意识到最小化产品安全失败的风险,当然同时也有“召回保险”这种保险制度作为经济后盾。因此,企业要强化自身的责任意识,培养积极向上、敢于承担责任的企业文化,同时政府要完善保险制度和金融制度,为企业加强食品安全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四、非政府组织的作用

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可以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对食品生产的从业人员进行宣传食品

安全生产道德教育,让他们懂得食品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通过道德教育唤起生产者的良知和社会责任感。通过媒体宣传,唤起人们对食品安全的重视,提高识别食品质量的能力。还要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生产意识,从源头把好安全关。另一方面,消费者需要学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识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消费者有权利、有义务同不法商贩做斗争,维护社会的安全稳定。教育消费者科学地选择安全卫生的食品,从需求的角度监督企业生产出安全的食品,在全社会形成科学的食品安全卫生观念。因为消费者的需求对于生产厂家来说是有一定导向作用的,只有消费者的消费观正确了,生产者的生产导向才不会偏离。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工业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第一大产业。随着经济的

发展,食品安全问题日益恶化,这引起了我国和世界其他国家的高度重视。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制度,维护消费者安全和社会稳定是企业和政府的责任。政府监管部门和企业生产者应共同承担起维护食品安全的责任,解决好食品安全问题依然刻不容缓。

参考文献:

[1]邓淑芬 赵林度 吴广谋.食品安全管理的政府调控策略[J].食品工业科技2005.4:14~18

篇5

关键词:食品安全 监管 问题 解决对策

中图分类号:TS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 (2017) 04-0076-01

俗说的好,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问题是当前人们普遍的关注,为了解决食品的安全问题,我国也相应的提出了一些政策,加强了监管的力度,但是仍然还出现了食品安全事故,如:染色馒头事件、瘦肉精事件,地沟油事件、都豆芽事件等等,这样不仅影响人们的生命安全,同时还制约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下面我们就简单的谈谈当前我国食品监管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以及有效提升监管质量的有效措施,还给广大市民一个安全、绿色的食品市场。

一、我国食品监安全监管中的问题所在

1.监管的模式复杂,监管的力度不足,监管的效果差

当前我国在食品安全监管的过程中主要采取多头监管、分段监管的模式,使得监管力不从心,不能有效的配合,导致监管的效果差。农业部分负责对初级农产品的监督管理,质量监管部分负责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工商部门负责对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食品医药部门负责餐饮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的协调以及处理食品的安全事故,这样的分段监管模式,存在很大的漏洞,存在监管的空白。

分段的监管模式,使各个监管部门不能有效的对接,不能有效的结合,导致食品监管的效果差。在食品监管各个部门对接的过程中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在对接的过程中信息可能会有误差,以及信息不完全等问题,另一方面是各个监管部门可能各司其职,各自为政,出现食品安全事故都在推脱责任,导致监管职能低下。卫生行政部门、农业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工商部门都属于平级部门,尤其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效果十分的有限。而对于成立的食品安全委员会,权利不大,没有强硬的执法权利,仅仅能做到的就是协调各个部门、各个地区的食品监管工作,做不到食品严格的监管。

2.执法具有滞后性,没有建立问责制度

食品安全事故的频繁发生,这最主要的问题在于执法人员,执法具有之后性,如果早一步进行执法,可能就会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监管部门在其位不司其职,不能做到尽职尽责,我们常常就会发现,安全安全事故通过网络曝光以后,监管部门采取进行事后监管,执法部门采取执法,处于被动的状态,很难保证我国的食品质量安全。甚至有些地区地方保护主义,权利干预,不能真正的进行监管,而且还有监管部门的人员与不法分子勾结,给不法分子给予保护,使不安全不健康的食品流入到市场上,对社会造成恶劣的影响。

当前我国的问责机制不完善,没有标准的问责机制,导致食品安全问题频繁的发生。在食品安全事故爆发之后,政府部门在调查的过程中,只是追究食品生产者和销售者的责任,而且对尽管部门和执法部门的人员不闻不问,不追究其责任,这是我国问责机制不完善的所在,如果能及时的对监管部门人员和执法部门的人员进行问责,追究其责任,才能有效的确保食品安全。

二、提升食品监管质量的有效措施

1.建立完善食品监管体系

食品监管效果的低下,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没有形成严格的食品监管体系,改变分段监管的局面,做到监管的专一性。可以将原有的分段尽管机构整合起来,形成新的监管机构,并将其监管的职能进行统一,食品从生产到销售的这一条链全由新的监管部门进行监管,改变原有的尽管模式,化多头监管为整体,可以弥补原有监管的空白,全面的提升监管的质量。同时政府部门要赋予监管部门强大的执法权利,可以统筹整个监管工作,提升监管的质量。

2.实行问责制度,强化监管力度

建设一只高素质的食品安全监管执法队伍,这是确保食品安全监管的前提。在构建食品监管执法的过程中,一定要对执法的人员素质进行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思想以及专业素质,做到公平公正的执法,严厉打击不法分子,同时还要建立执行巡查、督查等日常的管理制度,并且要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政府人员的考核系统,希望当地的政府领严格重视食品的安全问题,全面指导食品监管部门工作的开展,确保食品的质量安全。

3.强化监管检测的技术,提升监管的水平

在食品监管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对食品的检测。所以我们应该强化监管检测的技术,采用新的监管技术,并且还要加强对食品检测人员的培养,培养专业的检测人员,提升检测人员的素质,同时政府部门还要加强对食品安全检测部门的投入, 建立检测基站,对检测的信息进行严格的管理,加强各个地区的信息交流,确保食品质量的绝对安全。

4.强化对食品经营者的管理

在我国食品的经营者越来越多,要加强对这些经营者的管理,在监管的过程中对一些相对较好的企业要进行指导和扶持,并要求取得生产经营的许可证,对那些小商小贩的经营者,要严格的进行监管,不能确保食品安全的要强制其经营权。鼓励中小型企业与农产品生产商合作,合并,实施品牌食品策略,打造品牌食品。

5.利用社会的监管力量成立监督平台

政府部门可以结合人民群众的力量,严格的对食品进行监管,可以成立监督平台,让市民自由的反馈信息,同时监管部门可以食品检测的信息,加强监管部门和广大群众的交流,这样可以确保食品的安全。同时监管部门可以在平台上一些食品安全的信息,教群众一些防范的措施,提升广大群众的生命安全意识,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总结

食品的安全是政府和广大群众共同关注的问题,现阶段我国食品安全的状况十分的严峻,令广大群众甚是堪忧,再加上食品安全事故不断的发生,严重影响人们的生命健康,本文重在从食品安全监管方面进行分析研究,希望对食品监管部门有所帮助,确保食品的安全质量。

参考文献

[1]于维军.国际贸易中的舆论壁垒及其应对措施――兼谈正确发挥媒体在食品安全中的舆论监督作用[J].中国检验检疫.2012(01)

[2]崔卓兰,宋慧宇.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方式的多元化[J].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03)

[3]崔萍.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探析[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09(02)

作者简介:

篇6

关键词:肉类 食品 标准 问题 措施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肉类食品消费能力不断增加,肉类食品已经成为人们生活必需品,然而,随着社会经济高速发展,我国肉类食品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同时,在养殖、生产、销售环节存在着诸多问题,致使我国肉类食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出现了诸如口蹄疫、禽流感等动物疫情和“瘦肉精”、违禁药物等养殖制作环节的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威胁着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给我们敲响了食品安全的警钟,食品安全大于天,安全生产,建立规范、健全的肉类食品质量安全制度体系和肉类食品安全标准体系重如山。下文中,笔者主要围绕我国肉类食品的发展和质量安全严峻形势,分析我国肉类食品在养殖、生产、销售环节的现状,并对此提出一系列加强肉类食品安全监管的措施,改善我国肉类食品面临的安全环境,使人民对肉类食品放心、满意,进一步促进人民生活水平提高。

一、我国肉类食品面临的安全现状

当前,我国肉类食品安全形势严峻,人民对食品安全现状怀有不满情绪,肉类食品安全标准水平较低,食品加工、运输、销售、食品环节问题频发,甚至出现了一系列社会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故,给我国肉类等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敲响了警钟。

二、我国肉类食品质量安全问题产生的主要因素

肉类食品要经历禽类养殖、肉类加工、食品运输、食品销售等环节,最终提供给人们消费,因此,此过程并不是单一的,它需要各环节的分工协作和配合,无论哪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最终会影响肉类食品质量安全。那么在这些环节中,肉类食品安全问题是怎样产生的呢?主要源于以下几方面:

1.动物养殖过程中的隐患

(1)动物所处的环境遭到污染。近年来,人与动物生存环境不断恶化,水源、土壤、空气污染问题严重,工业废气和污水乱排滥放,致使环境污染严重,产肉类动物在这种条件下生长,受环境因素影响较大,动物体内容易发生各种病变,这样的带病禽类制成肉制品对人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

(2)禽类动物在饲养环节出现问题。当前,我国的家禽类动物在饲养环节存在着突出问题,主要集中表现为:饲养动物的养料质量安全无保证,导致禽类食用后患病;为了缩短禽类生长周期,过度使用一些含有激素的草料,甚至使用违禁药品;这些方式使禽类肉制品质量问题堪忧。

(3)禽类动物疫病控制不力。我国用于肉类产品加工的禽类动物生存环境恶劣,大量的动物生长在一个狭小的空间内,养殖设施不够完善,动物防疫做得不够到位,致使动物发生疫情后形成交叉传播,影响肉制品食用安全。近年来著名的各类禽流感病毒就是一个典型的例证。

(4)用于动物疫病防治的药物用药不规范。为了防止动物疫病,动物饲养场都会常备一些治疗药物,然而,我国的一些饲养场在动物用药方面存在着严重的不规范现象,大剂量、不按药物规定的用药经常出现,这种方式容易导致动物体内残留过量的药物,对人类健康构成危害。

2.肉类食品加工环节中存在的问题

肉类食品加工环节是影响肉类食品安全的又一重要环节。在当前我国肉类食品加工过程中,长期存在卫生、质量安全隐患,导致加工出的肉类产品不合格。产生这类问题的原因有多种,主要有:

(1)部分加工工厂规模较小,加工水准低,各项指标不达标;当前我国肉类食品加工环节存在着不容忽视的严重问题,规模小,加工水平差,设备简陋,存在卫生问题的加工作坊从事肉类制品加工,甚至出现一些无加工资质的黑作坊,加工出的肉类食品没有任何安全保证。

(2)为了追求肉制品色鲜、味美而乱用食品添加剂。当下我国一些肉类加工工厂为了使肉制品保质期更久,颜色更好看,违规使用一些食品安全法明文禁止的添加剂,这种肉制品严重影响着人体健康,导致人体患癌的几率大增。近年来引发社会热议的“瘦肉精”、“苏丹红”、“注水猪肉”等问题就是在加工环节中违规使用添加剂的典型案例。

3.肉类食品在运输环节存在着安全问题

众所周知,肉类食品是保护度高,需要冷藏容易变质的物品,要求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运输团队进行运输。纵观我国肉类食品运输环节的现状,很多不具备条件的运输团队在承担着食品运输任务,运输环节中根本就不注重对食品的冷藏保护,导致一些受到污染和变质的肉类食品流入到销售环节,最终上到百姓的餐桌,影响人们身体健康。

4.肉类食品在销售环节存在着问题

我国肉类食品的销售环境安全形势也不容乐观,安全隐患较多。例如,相关的销售商店冷藏设施不够完善,没有按要求对肉类食品进行冷藏,致使食品变质;对于已经发生变质的肉类食品,一些利益熏心的不法商贩故意更改保质期限,把过期食品重新上架销售。

5.消费者自身不良的食用习惯导致安全问题发生

我国的一些消费者对肉制品的食用习惯较差,肉制品还没有经过充分杀菌、煮熟便食用,甚至有些消费者直接生食,这样很容易导致活体病菌进入人体,影响人体健康。

三、加强肉类食品安全监管的措施

面对日益突出的食品安全问题,有关食品质量监管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对肉类食品的生产、运输和销售环节进行严格检查,保证肉类食品质量安全。为此,我们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加强监督,对肉类食品实施规范化管理

面对突出的食品安全问题,必须加快食品安全法规立法,建立完善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对肉类食品安全进行规范化管理,对肉类制品的生产、运输、销售等环节加强质量监测,消除各个环节中造成肉类质量问题的隐患。

2.提高肉类食品生产的准入门槛,淘汰不规范的肉制品加工企业

我国肉制品质量安全问题愈演愈烈,很大程度上源于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对从事肉制品加工的门槛要求过低,导致许多实际达不到生产加工水平的企业进入肉制品加工领域,这样生产出的肉类制品质量当然得不到保证。因此,我们要提高准入门槛,实施严格的资质审核,将我国肉类食品加工纳入法制化的管理道路。

3.强化对肉制品加工企业人员素质培养,建立从业人员准入规范

当前,我国肉制品加工行业就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有些加工企业人员素质过低,没有经过相关的技能考核和卫生培训,同时岗位监督管理不到位,对从业人员的操作流程缺乏相应的规范进行约束,导致在肉制品加工中任意为之,增加监管难度,影响肉制品质量安全。对此,我国应该对肉制品行业从业人员加强培训和管理,同时也要提高人员的准入门槛,对达不到生产要求的人员必须予以清退,保证从业人员队伍高素质状态,为肉制品加工制作提供必备的安全生产条件。

4.加强对动物饲养、加工制作、物流运输、销售环节的监管,消除肉类产品各个环节安全隐患

(1)为动物提供良好的生长环境,采用规范的方式进行动物饲养。作为肉制品生产的原料,用于肉类产品加工的动物是肉类食品加工质量安全的重要保证,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做好动物饲养工作对于保障肉类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在饲养过程中,要坚决按照相关的规定执行,不能采用在饲料中添加违禁药物,同时,要在动物饲养基地建立监管体制,形成对动物饲养环境和方式的有效监控,把好肉制品生产安全的源头关。

(2)做好肉类产品的运输工作,做到实时监测。肉类产品的运输是肉类产品容易出现质量安全事故的薄弱环节,一些不具备运输、保管条件的运输团队承载着肉类产品的运输任务,在运输过程中不注重对肉类产品的冷藏、保鲜,致使质量安全问题产生。对此,我国应该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对肉类产品运输团队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核,同时要加强监测,做到万无一失。

(3)加强肉类产品销售环节的监管。在销售环节中,相关部门要具有高度的责任意识,加大监管力度,着力对销售环节中是否具备完善的冷藏、保鲜设备和措施,是否存在着售卖过期肉类产品的监督工作,维护好肉类产品市场的经营秩序,保证肉类产品质量安全。

5.加快肉类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

做好肉类食品安全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完善肉类食品安全标准体系。鼓励企业申请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认证、OHSM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MP良好操作管理体系的认证,积极采用国际先进标准。

6.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

我们应该加强肉类产品质量安全的宣传力度,使消费者深刻认识到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同时,要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发现销售三无产品或存在质量问题肉质品的行为,消费者要及时向有关监管部门举报,只有充分发挥群众的力量,才能使制假、售假的肉类产品商家无所遁形,保证我国肉类食品安全。

参考文献:

[1]哲文.“入世”让肉类食品企业警醒[N].中国食品质量报,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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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支队 涉食犯罪

中图分类号:F203 文献标识码:A

On Problems for Public Security Organs to Establish

Food Safety Team and Countermeasures

XU Wenqing

(Public Security Department, Railway Police College, Zhengzhou, He'nan 430053)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China's food safety problems and frequent, showing the deficiencies of the existing regulatory system and the regulatory system in the regulation. In order to effectively combat criminal activities involving food, forming a strike force with existing regulatory authorities in some areas of China's public security authorities to establish a food security detachment, directly involved in criminal activities involving food cracked. In this paper,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status quo and development trend of China on food safety, food safety and public security organs of detachment may be faced and solutions for analysis, aimed at better regulation of food safety services.

Key words food safety; food safety team; crimes involving food

1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1.1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现状

近年来,我国涉食违法犯罪活动频发,如:三聚氰胺事件、塑化剂事件、瘦肉精事件、苏丹红事件、毒胶囊事件等,这些涉事企业大到在国家范围内都具有影响力的老牌知名企业,小到家庭作坊,这些涉食违法犯罪活动令人怵目惊心,国人为之惶恐、为之愤怒。①总结现阶段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食品安全犯罪问题逐渐凸显。据统计,我国每年因食物中毒而需要就医的人数在30万左右,涉及到各个年龄段的人群,涉及的食品种类繁多,样式多样,并且这一数字有逐年递增的趋势。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一个大家避免不了,而又热门的话题。

(2)食品安全犯罪社会危害性加大。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各种新技术和工业原材料被应用于生产假冒、伪劣食品,致使现在生产的不安全食品种类繁多,规模庞大,并且这些食品中含有大量的有毒、有害成分。相对于传统的制假来说,现在的制假对社会的危害性更大。

(3)食品安全监管出现漏洞。政府有各种食品监管部门,如:食药、工商、质检、环保等,但是这些单位在监管食品安全的时候往往以罚代管,发现问题多以罚款了事,很少深挖源头进行惩处。这种监管行为很难对制假售价行为造成实质性的打击,从某种意义上说反而助长了制假售假行为。同时现有各执法部门大多各自为战,因而难以形成打击合力。

1.2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发展趋势

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种新技术的出现,制假、售假的手段较以前有较大发展,致使涉食犯罪手段更加隐蔽狡诈,真假难辨。部分不法分子在受到打击之后,并没有消停,而是变换手法和方式,以更加隐蔽方式进行着违法犯罪活动。并且现在的涉食违法犯罪活动,呈现由分散的、小规模的作案向专业化、集团化发展的趋势。

2 建立食品安全支队可能面临的问题

2.1 食品种类数量庞大,涉及多方面的专业知识

随着社会的进步、科技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对食品质量的要求也随之提高。新技术、新科技的应用,带来市场上食品的种类繁多、形式多样的同时,涉食犯罪分子的手段和水平也越来越高,越来越隐蔽、狡诈,并且有一种向专业化发展的趋势,此类犯罪行为的侦破需要一定专业知识的支持,这意味着无形中加大了公安机关侦查工作的难度。因此,公安机关建立食品安全支队,首先面临的问题就是弥补支队民警在食品安全方面知识的欠缺。只有这样,才能支队才能自主、及时的发现涉食犯罪行为,正确的对犯罪现场进行保护和取样。

2.2 公安机关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可能会影响相关职能部门的正常工作及市场秩序

依法律规定,食品安全信任公布、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和检验规范的制定、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等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餐饮服务和食品流通活动由工商、质检、药检等部门监督管理。②从这些法律中可以看出,其并没有明确指出公安机关在其中承担的任务,若公安机关成立食品安全犯罪侦查支队后,其执法权未得到正确使用,可能会加重涉食事故发生后各部门之间互相推诿的现象,甚至还会引起公众对于公安机关权利涉及面太广的不满,从而影响市场经营秩序,还可能会影响其他行政监督部门的正常工作。

2.3 食品生产点多而分散,警力需求量大

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是制假、售假的聚集地区,即使在市区内,一些制假窝点也比较隐蔽。支队成立以后,除了处理群众举报案件之外,就是对重点区域进行排查。这种情况无疑增加了公安机关的工作负担,可能难以及时发现涉食安全隐患。同时,在接举报后,可能由于警力不足,造成抓捕不及时,或者使相关犯罪分子流窜、销毁证据等问题。

3 解决对策

3.1 加强同级政府和党委对公安机关的领导和监督

由于食品安全侦查支队的建立使得公安机关对食品安全监管的参与度加大,同时基于该支队还负有追究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责任,使得公安机关在食品领域的权利增大,为了防止公安机关内部的出现而影响到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正常工作的开展,使得加强同级政府和党委对公安机关的领导和监督显得十分重要。只有加强同级政府和党委对公安机关的领导和监督,才能防止警察权力扩大化,也有利于督促公安机关的执法人员规范和约束自身行为、依法行政,使得该支队作风正气,更具战斗力。

3.2 加强技能培训和专业知识学习

面对种类繁多、数量庞大的食品,鉴别其真伪涉及的知识面广,目前新建立的食品安全支队不具备完成诸多基础性业务的能力。因此,使支队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和技能培训显得尤为必要,通过专业技能的培训能增强执法人员对食品安全领域的认识,为后续公安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保障。加强支队执法人员有关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知识的学习能够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和方式,能够在处置涉食犯罪案件、打击涉食犯罪不法分子时依法行政。同时还可以借助质检、药检部门的力量,为涉食犯罪案件的侦破提供技术支持。

3.3 实行“网格”化监管模式

目前我国涉食犯罪活动多在黑作坊和小企业里发生,多分散在偏僻隐蔽的地区而不易被察觉,同时警力也十分有限。实行“网格”化的监管模式将较为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所谓“网格”化即将辖区分割成网格,将其分别分给固定民警,负责该区域内的日常巡逻、走访、调查等日常任务,有利于民众及时向负责的民警反映情况,一旦某个区域内发生问题可以迅速追究负责民警的责任,最终实现警力资源的合理调配和对整个辖区无死角式的掌控监管,将有效地遏制和减少涉食犯罪的发生,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

3.4 坚持“以防为主”的原则

如今,严峻的涉食犯罪形势和狡诈、隐蔽的犯罪手段使得公安机关面临空前的打击压力。传统的依靠媒体曝光或食品出现问题后,公安机关才介入调查的模式需要改变。食品安全支队应提高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牢固树立“以防为主”的原则,自主侦查,主动出击,将问题食品消灭在端上餐桌之前,只有这样“以防为主”的原则才能真正发挥出作用。

公安机关建立的食品安全支队现在还处于起步阶段,在刚开始开展工作的时候可能会遇到诸多困难,在规章制度的建设、工作方式、与其他职能部门的配合等方面还需不断完善。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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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食品安全管理 问题 食品法规 食品卫生 措施

中图分类号:TS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336(2013)16-0039-02

食品安全问题与人们的健康、社会的和谐发展、食品出口等方面都息息相关,目前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我国社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所以有效的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保证食品的质量,这不仅有益于人们的身体健康,同时对社会的稳定发展也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1 我国食品安全管理关系到人民的生命安全

1.1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缺失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到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关系到人民的健康和幸福,关系到国家的稳定和强盛。当前,我国的食品安全法规与国际上没有接轨,在具体指标和规定上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与当今的食品安全形势发展脱轨,再加之检测的内容及范围划分的不清楚,从而使一些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统揽整个食品安全的基本法,多属分别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各个环节行为的专门法,这些法规和标准相互衔接不够,多头管理,存在严重的交叉冲突。同时,缺乏有效的措施,明确责任,以及相应的惩处。最重要的是,这些都执行不到实处。

1.2 检测标准、方法与国际上相比较为滞后

食品安全问题归根结底也就是质量问题,目前承担食品检验的机构包括农产品检测中心、质检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食品药品检验所等。这些单位的业务范围比较广泛,职权时有交叉。但从频繁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中可以看出,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方法存在着使用年限长的问题,长期的使用同样的标准和方法来对食品安全进行检测,一直没有进行过更新,就与导致现存的食品安全标准与现在的食品安全形势发展相互脱节,从而导致其不适用。就是一些新标准出台后,在执行下无法得到彻底的贯彻落实。

1.3 执法监管力量薄弱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比较滞后,监管工作重审批,轻监管。处罚力度不够,执法缺乏威慑力,客观上助长了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这样的监管方式由于在实际运行时各部门之间缺乏协调和配合,从而导致监管边界不清、监管重复及空白等问题出现,实际工作中确实也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一旦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各部门之间相互推诿责任。另外,我国在食品安全管理上监管任务增加,可长期以来监管力量薄弱,无论从人员编制、执法技术还是监管设备上,监管力量都无法满足目前的市场需要,从而导致监管部门和监管人员力不从心。

1.4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信用缺失

目前在我国食品生产行业中,大型企业较少,长期以来都以中小企业居多,这部分企业由于资金短缺,在设备和技术上更新较慢,同时企业内部对于食品卫生标准和检测技术也较为落后,这样就导致所生产出来的食品的质量无法保障。同时还有一部分企业在利益的驱使下,为了使其生产出来的食品外观和口感上更符合食用者的需要,从而使用一些大量的化学食品添加剂,使食品者的身体健康受到损害。

2 加强我国食品安全管理的具体途径

2.1 加强和完善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建设

食品安全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决不能掉以轻心。食品安全是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包括食品卫生、质量、营养等相关方面的内容和食品(食物)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消费等8环节. 近年来,我国通过连续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等工作,食品安全状况总体好转,但是形势依然严峻,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产业链条上存在不少安全隐患,一些恶性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使广大群众对食品缺乏安全感。因此,我们必须努力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科学界定《食品卫生法》与《产品质量法》、《农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关系,逐步建立起以《食品卫生法》为核心的新的法律法规。

2.2 建立食品安全监测体系

食品安全问题,不仅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与健康,还涉及到生产经营企业乃至整个行的声誉.食品安全问题对社会尤为重要。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建立邯郸市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使资源集中合理应用,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充分发挥现有的各级各部门食品安全检验资源的作用,做到检验监测数据互通共享,建立协调统一、布局合理、运转高效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 在实行“从农田到餐桌”的管理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中,检测工作应当紧随标准的修订不断完善,因此,要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的督察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的保障机制。做到对食品安全隐患的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2.3 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和控制力度

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产业化、集约化、标准化程度不高,多、小、散、低现象较为严重,要想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必须树立长久作战、常抓不懈的观念。从已发生的案例看.很多食品安全事故是由于有关部门监管不力造成的。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首先要明确监督管理机构。建立一个统一协调的机构,对整个食品安全体系进行监管并承担责任,特别是要赋予它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履行职能的权力。同时明确各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职责分工,保证部门间职能既不交叉,又不脱节,实现无缝衔接,使食品安全工作得到切实有效的监管。其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评价机构。明确了餐饮服务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检验及其安全性评价和风险评估等工作职责。通过健全机构、核定编制、明确职责,为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2.4 健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

食品的安全性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已成为社会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面粉加增白剂、海鲜用甲醛浸泡、还有在水果上喷施催熟剂、膨大剂,在蔬菜上喷施剧毒农药,以及苏丹红、三聚氰胺等事件,使受害者成千上万,形成了一次次食品安全的冲击波。由此看来,健全食品安全信息体系成为我们要研究和思考的重要课题。通过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有利于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引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树立诚信自律的意识。因此,如何重建基本信用,这才是包括食品安全在内的中国社会秩序的真实问题。

3 结语

总之,食品安全问题不解决,就难以保障我国人民的健康水平,对于我国农业的增收、结构调整及出口创汇等都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所以当前应加大对食品安全的研究力度,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充分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从而也为我国的食品行业与世界接轨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刘为军.我国食品安全控制体系及其发展方向分析[J].中国农业科技导报,2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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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食品添加剂 问题 对策

人们常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节奏的加快,食品消费结构的改变,要求食品方便化、多样化、营养化、风味化和高级化,为了达到这些要求就离不开食品添加剂。近年来的“食品安全事件”屡有曝光,特别是2011年台湾的塑化剂风波,更加提高消费者对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安全的重视,食品安全问题最终成为消费者关心的根本问题。

一、食品添加剂简介

1.1 食品添加剂

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昧,以及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物质或者天然物质。

1.2 食品添加剂的分类

1.2.1 按食品添加剂的来源分

A.天然食品添加剂:主要来自动物、植物组织或微生物的代谢产物。品种较少,价格较高;B.人工合成食品添加剂:是通过化学手段使元素和化合物产生一系列化学反应而制成,品种较齐全,价格较低,使用量较少,含有一定毒性。

1.2.2 按主要功能分

A.为改善品质而加入的:色素、香料、漂白剂、甜味剂、增味剂、疏松剂等;B.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而加入的:抗氧化剂、防腐剂等;C.为便于加工而加入的:稳定剂、乳化剂、消泡剂;D.为增加食品营养价值而加入的营养强化剂:维生素类、氨基酸类、矿物质类。

由于食品添加剂不是食物的天然成分,是人工加入的,少量长期摄入,也有可能存在对机体的潜在危害。特别是人工合成的食品添加剂,存在质量不纯混有有害物质,或使用剂量过大时,容易造成对机体慢性中毒、致畸、致突变、致癌性的危害。对食品添加剂要严格管理,限制其使用剂量和范围,确保消费者的食用安全。

1.3 我国食品添加剂的发展趋势

我国是13亿人口的大国,近二十年来食品工业发展迅速。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国食品加工业的水平,缩短和世界食品工业发展的差距,开发新的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此外,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食品有了新的要求,营养食品、功能食品、保健食品、绿色食品等已成为食品消费市场的主流,而食品添加剂对生产这些产品的品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食品添加剂使用应该遵循的原则

1、经过规定的食品毒理安全评价程序和评价证明,在使用限量内,长期使用对人体安全无害;

2、不影响食品感官性质和原味,对食品营养成分不应有破坏作用;

3、食品添加剂应有严格的质量标准,其有害杂质不得超过允许限量;

4、不得由于使用食品添加剂而降低良好的加工措施和卫生要求;

5、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剂掩盖食品的缺陷或作为伪造的手段;

6、未经卫生部允许,婴儿及儿童食品不得加入食品添加剂。

三、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3.1 超范围使用

食品行业中存在的一些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超范围使用的品种主要是:合成色素、防腐剂和甜味剂等。应用的食品主要是肉制品(合成色素、苯甲酸钠)豆制品(苯甲酸钠)乳制品(山梨酸钾、二氧化钛色素)葡萄酒(合成色素、甜味素)。

3.2 超限量使用

食品行业中存在的一些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超限量使用的主要品种:面粉处理剂、甜味剂、防腐剂等。面粉(过氧化苯甲酰、溴甲酸)冷饮、果冻(糖精钠、甜蜜素)酱菜(苯甲酸钠、糖精钠、甜蜜素)蜜饯(人工合成色素、山梨酸钾、糖精钠、甜蜜素)

3.3 食品添加剂标识不明确或标注错误

部分食品商标没有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做出明确的标注,有些食品作了错误的标注。例如:有些蜜饯类和酱菜类食品使用了甜味剂糖精钠而标签上没有标注,使用了防腐剂苯甲酸钠标签上没有标注。标签上标注的含有山梨酸钾,检测出含有苯甲酸钠。

3.4 一些无糖食品中含有甜味剂超量

无糖食品指不含蔗糖和淀粉糖,但必须含有糖醇等一类食糖替代品。我国提倡使用对健康有益的糖醇和低聚糖等食糖替代品,目前发现在某些无糖食品中有超量使用的糖精钠和甜蜜素。无糖食品的受用者一般为糖尿病患者等特殊人群,消费者在选择食用无糖食品时,不但要仔细阅读配料表,了解该食品添加何种甜味剂作为糖类替代品,还要认识到无糖食品只是一种食品,绝不能替代药物的治疗作用,更不能相信无糖食品有关降糖功效的宣传。

3.5 部分食品儿童不宜食用的问题

蜜饯类食品存在含有的食品添加剂过量和标注的食品添加剂不明确问题较多,建议儿童不宜食用这类食品。对果冻、饮料、糖果等食品,建议儿童少量食用。否则对儿童的生长发育和身心健康造成不利影响。

3.6 非食品添加物的违法使用

非食品添加物一般属于工业使用的添加剂,是国家卫生部所明令禁止用于食品行业的添加剂,因为这类添加剂已经被证实对人体具有严重危害。但是由于其价格较低,或者是可以更好的改变食品的某些性能,能够给企业带来巨额利润,所以被一些企业非法使用,使消费者食用后中毒或导致死亡。例如:台湾的有毒塑化剂事件,塑化剂(DEHP)的毒性是三聚氰胺的20倍。三鹿奶粉的三聚氰胺事件,沈阳的毒豆芽事件,上海的染色馒头事件,苏丹红事件等。

合格的食品添加剂在一定的时间内对改善食品的某些功能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对消费者的身体缝康不会造成威胁,但是劣质的或者是过了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中含有的汞、铅、砷等有害的物质,这些是食品卫生法中严格禁止使用的,对食品的质量和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都有严重的危害。

四、规范食品添加剂市场的对策

食品添加剂滥用主要是由于企业法律意识淡薄、社会道德淡漠、企业管理混乱、技术低劣以及“利益第一”的思想观念;其次是我国这方面的规章制度还不健全,处罚乏力,政府监督覆盖面较小;再次是消费者维权意识薄弱。

我国自2007年开始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制度(QS标志),这对于加强食品添加剂的源头管理、规范市场运作起到很好的监督和管理作用,同时也为食品添加剂的合法使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针对食品添加剂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可采取以下措施:1)完善食品添加剂的管理法规和标准体系,建立现代化信息服务平台;2)加大惩罚力度,保证我国食品安全。3)加强检验方法的研究和推广,开展危险性评估;4)加强食品的质量监督和舆论监督;5)加强指导食品行业,特别是传统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食品添加剂是把双刃剑,它已经深入我们的生活中,不能忽视它的作用,但是同样不能因为它可能给我们带来的副作用而完全敌视它,不能因噎废食,而是应该懂得运用它的优势,为我们创造出一个色彩斑斓的生活。

五、结束语

使用合格安全的食品添加剂,对人们的身体健康没有危害。但是如果使用超限量添加剂、超范围添加剂、劣质添加剂、非食品添加物(工业添加剂),对人们身体健康有严重的危害,甚至危害人的生命。全社会要以《食品卫生法》为准绳,生产企业要加强诚信意识,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意识,保证食品安全。消费者要有自我保护意识,最终给消费者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的环境,保证消费者的身心健康。

参考文献:

[1] GB 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S].

篇10

【关键词】食品安全;博弈;Cournot模型

一、问题提出

本文认为,生产企业面临着是否通过贿赂造假者获取造假收益的选择,当引入有奖举报机制后,因为生产企业之间的信息透明度最大,企业面临着是否举报造假的选择。本文构建了引入有奖举报机制前后两个不同的博弈模型,试图解答防治食品高科技造假之问。

二、博弈模型的建立和求解

1.博弈模型一:引入有奖举报机制前。假设某一食品市场被完全相同的企业一和企业二寡头垄断,市场产品需求为P=a-bQ,其中Q=q1+q2。企业可以较低的成本cˊ造假,或者以较高的成本c诚信生产,固定成本为零。监管者根据寻租成本订贿赂金额M。当企业贿赂时可得所有造假利润。当企业不贿赂时,造假则面临概率P被监管者查处,且当期收益被没收。企业需要同时决定是否造假以及是否贿赂。当企业决定策略后,即根据库诺模型确定产量。根据库诺模型可以得到不同成本决策组合下的回报。博弈的支付矩阵为:

最终有三种纳什均衡:当有■(1) ,M<P* ■(2)时,有均衡(贿赂+造假,贿赂+造假)。(2)式不成立,P<1-(■)2 (3)时,有均衡(不贿赂+造假,不贿赂+造假)。(1)、(3)式不成立时,有均衡(不贿赂+诚信,不贿赂+诚信)。实际情况为前两种纳什均衡之一,而第三种纳什均衡为理想的均衡,也是改进的方向。

2.博弈模型二:引入举报机制。假设相关部门在接到举报后一经核实便给予造假企业没收当期所得的处罚,并给予举报企业以R的奖励。这是两期动态博弈,第一期和博弈模型一一样,两个企业同时决定是否贿赂及造假,第二期时企业考虑是否举报另一个企业造假行为。因此,在第二期,每个诚信企业都会举报造假企业。因为不举报的回报为零,而如果举报,不管奖励金额具体数值,回报都为正。把第二期的回报加在第一期上,

当模型一为第一种纳什均衡,若调整R使满足R>■-M (4),新纳什均衡为(不贿赂+诚信,不贿赂+诚信)。当模型一为第二种纳什均衡,若调整R使得满足R>■(5)时,新纳什均衡为(不贿赂+诚信,不贿赂+诚信)。当模型一为第三种纳什均衡,则新纳什均衡仍为(不贿赂+诚信,不贿赂+诚信)。进一步整理纳什均衡的临界条件,得到R对c的偏导数大于零,而对cˊ的偏导数小于零。因此引入举报机制,只需判断目前属于哪种均衡,通过调节奖励的金额就使目前的任何一种均衡状态变为最优的纳什均衡。此外和模型一一样,可以通过补贴诚信企业,或出台相关政策抬高造假企业成本,来帮助达到纳什均衡。

三、政策建议

(1)设置有奖举报机制,监管部门和查处举报部门分离。当企业举报造假企业时,如果因为监管者收受了贿赂而不予核实,既不处罚也不奖励,则该博弈等价于博弈模型一。(2)提高监管者的寻租成本。首先,加强监督机制。其次,要增加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公开食品质量检测结果,接受群众监督。(3)提高监管者查处造假的力度,增加检测经费,改进检测技术。对因食品质量问题产生不良后果或工作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将严厉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配备必备的监测设备,提供必要的抽检经费,拓宽抽检领域,扩大监测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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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成品油管道 ; 安全; 解决措施

中图分类号:TE97 文献标识码:A

一、成品油管道安全问题表现

(一)外力损伤

自然外力对成品油管道造成损害在过去有过发生,而且这种损害造成的问题及其危险。例如山体滑坡、泥石流都会造成输油管道的破坏,兰成渝管道就在地形复杂的山区,因此极易发生管道被埋压、被切断移位或是扭曲变形等。来自人们的行为损害也是引起事故的原因之一,如道路施工。这种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损伤管道行为,不但会引起泄漏,严重的还会使管线无法正常运行,甚至留有安全隐患。2003年3月,格拉管道羊八井段的汽油输送管道被青藏铁路施工队不慎挖破,造成了成品油泄漏,漏油沿着河流到村庄还发生了抢油事件,并引起了巨大火灾。

(二)人为破坏

随着社会发展人口流动速度也加快,社会的构成变得越来越复杂,有的违法行为者趁机对成品油管道进行破坏,盗窃成品油,这类行为给成品油管道安全带来了严重的破坏。盗油者为了谋取不法利益,采用各种手段给管道安全带来了更多隐蔽性的隐患,有的盗油者在管道上安装盗油阀门,利用胶管等隐蔽性工具破坏成品油管道,对国家财产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的安全威胁是非常严重的。国内外每年因盗油引起火灾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都超过千人,给社会安定造成很大的不良影响。

(三)管道周围自然环境的影响

成品油管道有着极为严格的环境要求和较高的安全风险,因此国家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来保护管道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该条例中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5m范围内取土、采石、种植树木、建家畜棚圈、修筑其它建筑物等一系列行为。但私建行为屡禁不止,成品油管道的检查防护工作中每每都会发现破坏管道沿线地质地貌的行为发生,管道周围的自然环境被破坏的愈加严重。在我国西部地区,成品油管道周围的植被越来越少,生态环境恶化,风沙肆意、洪水也时有发生,管道多处出现悬空、,形势危急。

(四)管道本身的腐蚀

管道腐蚀是目前所有成品油管道都遇到的难以控制的安全问题。阴极保护度低,阴极保护设备运行不正常会造成管道腐蚀穿孔,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此外,管道的防腐绝缘层在管道设计运用时没有现今科技水平高,易出现腐化、断裂等问题,防护功能不强;成品油管道在建设施工中也会埋下安全隐患,偷工减料或是水平不高等各种问题都有。腐蚀是一种危险的事故警告标志,对成品油管道安全运行是一种严重的威胁。

二、成品油管道安全问题解决措施

成品油管道安全问题构成复杂,影响因素多,如何解决这一问题,要从多角度有针对性的出发制定方针策略,以期解决管道安全问题。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实施:

(一)与政府和建设单位加强沟通

鉴于成品油管道安全多次受到建设工程和人为的破坏,应当加强与政府的沟通,共同制定安全管理的相关措施和规定,与道路工程等建设单位积极沟通,做好规划,在施工过程中对沿线的管道做出标明,尽量避免对成品油管道的破坏,引起各方的重视并加大保护力度。

还要做好日常的协调保护工作,与成品油管道沿线的政府、单位共同研讨,联合当地的公安、交通等部门在重要站点设立检查防护站,对盗油者的破坏行为给予严厉的惩处,起到教育警示作用。

(二)注重成品油管道的沿线维护和管理

成品油管道分布线长,维护管理困难,但正因为这样要加大对管道沿线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并以管理组织的形式固定化,设立检查防护管道站点。成品油管道的安全性要求高,应当有专门的人员和完善的设备投入到维护工作中,对管道出现的、穿孔等问题及时报告、及时抢修,保护管道的正常运行;对违法分子的破坏行为及时制止并送交有关机关处理。只有不间断的检查巡护才能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避免重大事故发生危机国家的财产和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强宣传教育,保护管道安全人人有责

加强对管道沿线地区群众的宣传教育是保护成品油管道安全的基础。宣传工作要综合设立宣传栏、讲座、和大众媒体等手段,从意识上强化广大人民群众的保护管道安全的认识。对管道沿线居民和单位违法建设的建筑物予以制止、拆除,严格土地使用规则,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通过宣传教育倡导管道沿线群众积极参与到保护成品油管道安全工作中,教育大家不破坏管道沿线的警示标志、不采伐周围植被和沙土并补种树木,防患风沙对管道的侵袭。

(四)将修护受损管道作为一项长期工作

针对目前阴极保护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有效的管理维修,用新的科学技术手段对设备进行修护和加固,恢复阴极保护功能。对管道防腐绝缘层全面开展检查工作,对需要修整的损坏部门及时修理补漏,对需要更换的也要及时更换,避免事故发生。

(五)建立和完善应急和救援体系

针对成品油管道安全存在的诸多问题,还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成品油管道事故应急和救援系统,与其他行业一样,应急和救援工作是保证安全的重要环节之一。尤其是成品油管道的重要地位,决定着建立管道事故应急和救援体系是防止事故扩大和有效组织抢险的必然之举。为了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提高救援的速度和效率、保证救援的有序合法进行,必须完善这一体系,还要吸收社会各界的参与,保障这一重要能源运输的安全预警。

结语

在成品油管道安全防护方面,必须引进先进的技术,例如运用流动体泄漏自动检测系统对盗油等违法破坏行为能够做到检测发现。成品油安全防护工作还要根据管道所在位置的特殊自然环境采取不同的方法来改善周围的环境以对成品油管道安全形成有利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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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玺,男,辽宁沈阳,沈阳师范大学管理学院2012级公共管理专业。

摘 要:近些年来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多起食品安全事故威胁到人们的正常的生活,因此关注食品安全问题,加大食品安全问题的整治力度成为我们社会重要关心的问题。本文从政府监管职能的角度出发,分析政府在食品安全问题上的解决途径和对策,对食品市场发展的现状做出正确的评估,从而提出切实有效的对策,提升政府的监管能力,保障市民安全的进行食品选择,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度。

关键词:食品安全;政府监管;对策研究

政府对于食品安全问题做出了很大的努力,对于食品安全问题出现的隐患是时刻的关注并且对于不法分子做出严厉的打击的,但是效果并不是很明显。黑心的食品制造商依然此起彼伏,打击的力度远远跟不上黑心食品生产的速度,如何有效的进行食品安全监控成为我们政府的一项重要的任务。

一、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对于市场上出现的多起食品安全问题我们应该进行深刻的反思,为何如此多的黑心商人违背良知和道义做出危害市民人身安全的事情,从三聚氰胺事件到苏丹红事件、从三鹿奶粉到阜阳奶粉事件,劣质食品为人们带来了很大的身体上和精神上的痛苦,尤其是在对于新生儿而言,还未来得及清楚的看看这个世界就已经伤痕累累。

对于食品安全经常产生的隐患,我们应该深刻的分析其产生的原因才能够准确的把握隐患的根源从而解决食品安全问题。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首要原因就是黑心商家利欲熏心,违背道德良知肆意的进行生产,食品是人们赖以生存的主要生活资料,人们时刻离不开食物,因此食品市场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和空间。黑心的商家正是看出食品市场这一发展的规律,企图用简陋的生产手法和有毒的廉价化学药品对变质的食物进行加工和生产,不顾消费者的死活一心谋求暴利。其次,政府的监管力度不到位,让黑心的食品商人有机可乘。政府在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上依然存在一定的欠缺,对于食品市场的流通上没有严格的把关,对于食品生产企业没有进行合理的监管和控制,因此会有漏网之鱼的存在。政府和部门之间不能很好的进行协作,职能的分散不利于集中地管理,最终导致市场监管的力度不强,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防范意识不明显,造成悲剧的时有发生。

政府在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理上应该对自身有正确的定位,作为市场的监管者,政府应该对市场的发展状况,企业的生产状况都有深刻的了解。在各部门的工作中应该有正确的定位,增进部门间的合作和协调,集中多个方面的力量,加大市场监管的力度。另外在消费者方面,政府应该给予消费者提供安全知识讲座,让消费者有一个自觉的判断,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对食品安全有自我辨别的能力,从而规避风险。

二、政府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具体对策

政府在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上必须时刻的保持清醒的认识和强硬的态度,对黑心商家的

姑息就是对消费者的一种隐患。政府在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应该是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调动多个方面的力量,将社会的力量集中起来,严厉打击不法分子。

首先,深入市场监管提升食品检测门槛。食品行业关系到人的身体健康,食品安全如果没有确立很高的门槛,人们就不会对政府有很高的信任,对食品的选择也不会放心。对于所有的食品企业设立食品安检部门,在产品流入到市场之前都应该进行严格的把关,防止不合格的产品流入到市场上。对于民间的不合格的小作坊严格进行取缔,没有达到安全水平的商家予以严惩,在食品市场中形成高标准的生产作业,使商家自觉的有安全意识,和政府积极的进行配合,共同为食品安全流入市场努力。

其次,设立专门的食品立法,严厉打击不法分子。黑心的食品生产者之所以能够肆无忌惮的进行生产就是因为他们怀着侥幸的心理,认为法律不能对他们做出很严格的惩治,甚至可以通过不法的手段逃脱法律的制裁。在立法方面,没有严厉的食品安全法规对黑心商家的做法进行严厉的惩治的,所以不法商贩没有内省的恐惧感,道德和良知被吞噬者,满眼只有利益。提升食品安全立法力度,让黑心商家收到应有的惩治,还食品市场一片清静,还消费者内心一份安全感。

再次,积极的进行宣传教育,提升群众自觉选择的能力。食品安全问题为什么总是在问题发生后猜得到社会的关注,主要的原意就是大家的食品安全意识不到位,对于食品安全没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政府在食品安全的宣传问题上没有做到位,宣传的手段过于单一,以至于大家并不能及时的把握如何辨别安全的食品。新媒体时代已经为我们的生活提供了多种信息交流的手段,政府应该与时俱进,充分的利用多种宣传途径,向消费者们讲解如何辨别安全的食物,如何和不法的商贩进行对抗。在问题出现以前就能够及时的避免,不至于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最后,加强政府、市场和市民的合作监管,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量。你政府部门的部门分工和职责能力是不同的,政府的内部应该加强各个部门之间的协调。食品安全是一项大问题,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也不仅仅是一个部门的事情,大家相互之间相互协调和沟通才能够提升政府的工作能力,增强政府的社会公信力。政府与市场之间也应该相互的促进提升管理的能力,在食品安全问题上,政府不能放松对于市场的监管,时刻的保持清新的头脑和准确的判断力,维护食品市场发展的正常秩序。在与市民的合作中,相互建立信任,提升公民的参与程度,在全社会的范围内建立公众参与的社会性的监管平台,为市民们进行食品监管赋予更多的权利。对于举报威胁食品安全的厂家的市民予以表彰和奖励,提升大众的参与程度,及时的深入到群众中进行意见征集,将群众对于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议纳入到政府的工作当中去,完善政府的职能。

食品安全监管应该走多元化的发展道路,对于大众的参与能力应该不断的提升。在政府和市民之间建立信任的桥梁,促进政府执政能力的提升,为食品市场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为百姓的生活质量的提升做出更大的努力,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作者单位:沈阳师范大学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 董伟霞.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研究[J].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2009.

[2] 范柏乃,喻晓,张赛.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构与政府行为分析.[J].公共行政,2008(10)

[3] 李晓燕.浅谈如何完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J].民营科技,20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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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现状

当前学校食堂中的食品安全问题十分严重,主要体现在制度缺乏完善、执行力度不够等几方面。一方面,有关部门对于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督制度缺乏完善,导致一些食品安全问题得不到治理,进而对学生的健康发展造成影响。有关人员缺乏对于食品安全监管的认识,也没有及时和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及时的沟通,导致食品安全问题的治理一直浮于表面,没有得到深入的管理。另一方面,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缺乏深入的管理,面对一些违反食品安全问题的现象,通常是简单的告诫,而非按照要求进行惩罚,这样一来,有关人员始终无法意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也无法得到治理。为了解决中小学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问题,必须要针对现行存在的问题,制定针对性的解决措施,从而提升中小学食品安全质量。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模式

制定相关制度,并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的分级与示范活动。学校食堂是有关部门监管的重点对象,所以在进行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中,有关部门必须要制定食品安全的相关制度,以此确保食堂中的健康问题。为此,监管部门可以在学校食堂中开展食堂的量化分级与服务示范活动。安排专门的监督人员对食堂中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管,并且按照相关制度要求进行规范。在争先创优观念的指引下,确立食品安全工作的典型示范,并以此带动食堂安全水平的提升。

除了要建立相关制度,还需要和政府部门进行及时的沟通,构建学校中的监管部门。因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任务十分重大,极为容易出现食品安全事故。所以在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过程中,需要贯彻落实政府部门的政策要求,将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深入至学校的食堂中,并且进行专业的培训,按照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

除此之外,进行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也可以运用相应的信息平台,例如微信、网站等,构架学校食堂互动的平台,将食品安全问题及时传递给有关的工作人员,并要求其按照具体规定要求贯彻工作指导,将学校食堂中关于食品安全的问题在沟通平台中进行交流,这样一来既可以为行政管理人员提供方便,同时也能够缩减工作人员的工作量,极大的提升了工作效率。

制定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实现与有关部门的工作衔接。为了保证中小学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需要定期对食堂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在食品安全监管有关工作的基础上,监督食堂工作并给出具体的整顿建议,长期严抓餐饮安全问题,形成长期性质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针对日后中学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问题,监督人员也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有效的监管措施。一方面,要和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并且在学校中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共享机制,以便及时了解食堂的食品安全信息,将其中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其次,重点和行政执法、刑事司法部门进行沟通,在食品安全的问题上发挥行政司法的双重打击作用,重点打击食品违法行为;再次,在学校中建立食堂电子档案,和各个学校进行衔接实现信息共享,以此实现食堂食品安全的远程监管;最后,在学校中建立食堂食品的安全责任制度,针对一些违反食品安全的行为,可以与主要责任人进行谈话,并将谈话记录计入诚信档案中,和学校管理等级评定相连接,提升有关人员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从而真正解决中小学食堂的食品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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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出口食品;安全问题;原因;对策

一、引言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进程中,中国加入了WTO,并且我国的食品和农产品一直拥有丰富的资源,在国外拥有竞争力的优势,这都促使我国加大了食品的出口量。但随着食品产业链的不断延长,食品的不安全因素越来越多。近年来,我国频繁曝出重大的食品安全问题:2008年“三鹿”奶粉三聚氰胺污染事件、2011年双汇“瘦肉精”事件、沈阳“毒豆芽”事件、上海“染色馒头”事件以及“地沟油”事件等;出口食品安全方面的诸如“宠物食品事件、毒牙膏事件、有毒鲶鱼事件”等。这一系列的事件逐渐使得食品行业失信于消费者,并严重影响了我国的国际声誉和形象。因此对我国出口食品的安全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对策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食品安全概述

1.出口食品安全的定义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食品安全的定义是:“食品中不应含有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因素,从而导致消费者急性或慢性毒害感染疾病,或产生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隐患”。

随着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对于食品安全的定义也在不断深化与拓展。从广义上讲,食品安全是在维护和改进生态环境的原则下,运用某种生产体系或方式而实现的一种生产成果,它是社会进步的体现;从狭义上讲,食品安全是对市场环境下的消费者对健康食品的需求,它是生产进步的体现。

2.食品安全的重要性

食品安全尤其是出口食品的安全不仅关系到消费者的生命健康、社会的和谐安定,也影响着我国农牧业及经济的发展。

食品安全问题威胁人类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引发人们对食品安全的信任危机;食品安全问题会导致造成生产经营企业重大的经济损失,对食品行业发展带来了沉重的打击和障碍;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食品安全问题导致我国在国际上的声誉和形象受损。

三、我国出品食品存在的安全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食品的安全问题种类繁多,在出口食品的生产、加工、流通、出口等环节中都可能出现有关的安全问题,下面将按其可能发生的顺序一一介绍并对其产生的原因加以分析。

1.生产过程中的问题及原因

在种植的食品中普遍存在使用农药、化肥、生长激素等问题;养殖的食品中存在使用瘦肉精、抗生素、激素等问题。这些有害物质都能够导致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而致使农产品药物残留及有害物质超标的直接原因是滥用或不当使用农兽药等投入品、农业环境污染严重等;根本原因是我国对农兽药使用的限制和监管力度不够,在实际的生产过程中仍有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高残留农兽药在相当广泛的使用;农牧业环境污染造成食品中重金属含量超标、重大动物疫病发生,这都直接危害食品的安全和消费者的健康。

2.加工、流通过程中的问题及原因

在加工环节中,大量的小作坊式的小型食品企业根本不具备生产安全的必备条件;在流通过程中,由于包装、运输、储存等设施落后和方法不当,导致有害微生物滋生繁殖,造成食品的二次污染。这是因为相关部门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不够,从而使一些企业钻了空子,为了追求更大的利润,不择手段非法生产营利;再加上有些人的责任心流失,贪图省事导致对食品的管理不善,产生了食品的安全问题。

3.出口环节中的问题及原因

我国对出口食品在农兽药残留和生物毒素的检测方面相关的方法和技术水平不够。例如,在农药残留方面,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的多残留方法可检测360多种农药,德国可检测325种农药,加拿大多残留检测方法可检测251种农药,而我国缺乏同时测定上百种农药的多残留分析技术。像这些类似的原因和现象都将使得在最后的出口环节监管不力导致安全问题的产生。

四、食品安全问题的对策分析

针对上述讨论的出口食品安全问题,必须采取相关的对策进行预防和解决。

1.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及法律法规

加强出口食物每个环节的监控,在种植和养殖、生产加工过程中,加大对农兽药、饲料、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力度,细化分工到具体部门,进行专项监管,充分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相互配合,共同杜绝滥用残留农兽药、有害饲料和食品添加剂的现象发生。同时,还应完善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执法力度,把好质量关。这是因为,健全的法律法规是开展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是食品安全、食品质量的保障。

2.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素质和安全意识

要想全面有力地解决出口食品的安全问题,只有政府的监管和法律法规是不够的。还应从源头抓起,对食品的生产、加工和管理人员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最大化地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科学种植养殖知识;加强环境保护意识;加强诚信、公德等社会主义道德意识。真正使他们意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3.完整完善对出口食品的安全管理和检测体系

对出口食品在国内的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加强安全管理,实施从原产地到出境全过程的监控,严格实行备案制度,保证食品来源;同时健全我国出口食品风险分析制度、预警及信息制度等,保证食品出口的安全。另外,努力提升我国的食品卫生检测技术水平,加大对食品安全科技及财政的投入,借鉴国际先进的检测技术,建立自己的检测手段,把好食品出口的最后一关。

五、结语

食品安全问题是关系着人类健康和社会稳定的大事,出口食品更是维系着我国在国际上的良好形象。产生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因素繁多而复杂,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任重道远,因此我国应在借鉴国际先进的食品安全保障经验的基础上,健全出口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及检测手段,全社会齐心协力,解决食品的安全问题。

参考文献:

[1]刘为军,潘家荣,丁文峰.关于食品安全认识、成因及对策问题的研究综述[J].中国农村观察,2007(5):73-79

[2]韩涛.我国出口食品安全问题研究[D].2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