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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3-10-17 09:31:12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篇1

关键词:食品安全;农业模式;路径

一、引言

社区支持农业,即CSA。20世纪50年代日本因发生“水俣病”事件而引起全民对于环境和食品的恐慌,人们迫切需要或能健康安全的食品,但是单个的消费者并没有能力去鉴别安全可靠的食品。这样就促使了消费者和生产者开始直接合作,通过义务劳动、参加支付预付款等方式鼓励农民生产有机产品,并得到相应的产品配额。这种模式就是最初的社区支持农业(CSA)模式,CSA的一个重要原则是农民在具有生态安全的农业系统中生产能带来健康的绿色安全食物。

二、CSA生产模式提供了安全的食品

我们在对北京“小毛驴市民农园”调研过程中发现,该农场采用有机肥来代替化肥的方法来进行农作物生产。同时也会养殖一些牲畜,利用牲畜的粪便来增加土地肥力,有效地避免了化肥的使用。“小毛驴市民农园”在生产过程中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是遵循有机农业生产的原则,尊重自然界生态系统和物质循环;二是采用农业实用技术体系,持续改善土壤,推进传统作物种子的保育;三是生产过程开放透明,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化学农药、化学肥料、化学添加剂和转基因种子等;四是向消费者公开详细生产信息,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这种生产方式下,虽然CSA农场的产量与传统的农业生产相比会更少,但是却能更好地保证食品的质量,使消费者能够获得安全的食品。这种绿色的生产模式能从根源上保障食品的安全性,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第一步,也是尤为重要的一步。

三、CSA销售模式保障了食品流通的安全

从以往的食品安全事件来看,很多食品安全问题不一定都是发生在产品的生产环节,比如一些肉类副食品的加工行业,也许在最原始的材料肉类的提供环节并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肉质很好并不会损害人们的身体健康,但是在其接下来从肉类的原始提供者到经销商时,储存条件不合格带来的变质、储存过程中添加有害人体健康的防腐剂、注水以增加重量等问题层出不穷,因此,食品安全问题不仅仅出现在产品的生产环节,也有极大的可能存在于产品的销售环节。CSA农场的销售模式缩短了生产者与消费者的距离,使食品直接从生产者到消费者手中,避免了销售环节的多层级分销,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保证食品在流通过程中的安全。

四、CSA经营模式为食品安全问题提供新路径

CSA模式生态农场的经营模式采用劳动份额和配送份额。劳动份额是自己参加劳动,不定期到农场管理、承担种植及收获全部任务。配送份额是城市居民采取订购的方式,预付一定的金额,农场定期定量变化种类配送蔬菜。

1.劳动份额的经营模式

“小毛驴市民农园”的劳动份额又分为自主劳动份额、托管劳动份额和家庭健康菜园三个类型。自主劳动份额是指消费者自己播种,自己管理,自己采摘蔬菜。这一类型适合于有时间自己打理菜园的市民消费者,主要是刚退休的人员。托管劳动份额消费者自己播种,农场代为管理,蔬菜成熟后消费者自己采摘。这种方式不要求消费者必须亲自耕种土地,只需要在蔬菜成熟后自己来采摘回家即可,适合于平常没有时间的上班族。家庭健康菜园是消费者自己设计种植蔬菜的品种,农场代为种植管理和收获,并及时互动配送到家。这种劳动份额适合于无暇照看菜园又急需健康有机蔬菜的中产阶级。

2.配送份额的经营模式

配送份额是指消费者与CSA农场建立风险共担的合作关系,成员在一个季节的种植之初,就预先支付下一季蔬菜份额的全部费用,农场则按照预定计划负责任地生产出各种健康的蔬菜和其它农产品,定期配送给成员家庭,并且保证蔬菜及农产品的健康与安全。成员须不定期到农场参与劳动体验,并监督农场的生产。CSA模式的农场在经营方式上做出了很多创新,针对不同的家庭提供了不同的配送份额的类型。

总之,选择劳动份额的消费者大都会在蔬菜等农产品种植上亲力亲为,不使用任何添加化学药剂的物品,从农场到消费者家中也都是消费者自己开车去自家的地里摘菜,因此在运输环节也不存在危害食品安全的隐患。选择配送份额的消费者在目的上与选择劳动份额的消费者是相同,都是为了获得健康有机的绿色食物。选择这种经营方式的消费者,主要担心运输环节的时间问题,运输时间太长会影响蔬菜等保险时间短的物品的质量,再此问题上CSA农场上花费很大成本来解决这一问题。因此,无论是劳动份额的经营方式还是配送份额的经营方式都有利于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

五、结论

CSA农场的生产模式能从根源上保障食品的安全性,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第一步。销售模式缩短了生产者与消费者的距离,使食品直接从生产者到消费者手中,避免了销售环节的多层级分销,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至关重要的一步。无论是劳动份额还是配送份额的经营模式都为解决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提供了一条可行的新路径。

参考文献:

[1]李良涛,王文惠等.日本和美国社区支持农业的发展及其启示[J].中国农学通报,2012,28(02):98.

[2]赵新宇.初探我国有机农业产业化遇到的问题和发展前景[J].学术探讨,2015,1:202.

篇2

食品安全现状对策

在食品的三要素中(安全、营养、食欲),安全是消费者选择食品的首要标准。近年来,在世界范围内不断出现了食品的安全事件,如英国"疯牛病"和"口蹄疫"事件、再到国内的苏丹红、吊白块、毒米、三聚氰胺以及最近的毒薯条和牛肉膏等事件,致使我国乃至全球的食品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并且日益加剧的环境污染和频繁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给人类生命和健康带来了巨大的威胁,并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

一、我国食品安全现状 1、化学污染带来的食品安全问题

兽药残留、环境污染物和生化学污染素主要包括农物毒素。(1环境污染对食品安全的威胁江河、湖泊、近海等污染是导致食品不安全的重要因素。目前全国有850条河流、多个湖泊和近海区域受到130不同程度的污染,其中51个湖泊藻类污染及富营养化程这些被污染水体中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重金属度严重。会在农、水产品中富集,畜、进而对人体健康构成严重危害。

当然,还有过量地施用化肥会造成蔬菜中硝酸盐积累增加,对人体造成危害。农药残留超标兽药、生物激素和生长促进剂使用不当,以及养殖环境的污染,都造成大量含有危害物质的粮食、蔬菜、水果、肉制品、乳制品等不合格产品充斥着市场。

2、微生物及其毒素污染造成的食源性疾病问题

由致病微生物及其毒素引起的食物中毒现象大量存在。例如,沙门菌病、弧菌病、肠出血型大肠杆菌等。

3、食品加工生产过程引发的食品安全问题

食品加工生产过程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主要包括生产加工企业未能严格按照工艺要求、食品安全标准操作,例如,微生物杀灭不完全导致病原微生物大量繁殖、超量使用、滥用食品添加剂。此外,保健食品、转基因食品、辐照食品的安全性也越来越多地引起各方面的普遍关注。

4、食品流通环节经营秩序不规范

一是位数众多的食品经营企业小而乱,分级包装水平低,甚至违法使用不合格包装物。二是有些企业在食品收购、储藏和运输过程中,过量使用防腐剂、保鲜剂。三是部分经营者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变质食品。还有的在农村市场、城乡结合部及校园周边兜售无厂名厂址、无出厂合格证、无保质期的“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严重危害城乡居民和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

5、检测水平低,不能满足当前的需要

我国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分布在农业部、卫生部、国家质检总局等多个政府部门,多部门从事同一种行为的管理,切入点和管理手段基本相仿,使本来稀缺的资源更加捉襟见肘,影响了食品安全的监督力度和震慑威力。新的快速、灵敏的检测手段,如基因探针、多聚酶链反应等分子生物学技术已应用于食源性病原体检验,但在我国仍主要用于研究单位。

6、食品安全保障队伍素质有待提高

食品生产、经营与管理机构中懂得食品安全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极其匮乏,食品生产部门、各类农贸市场、食品市场的管理机构中既懂宏观管理又懂得专业知识、能为消费者把好食品安全卫生关的技术人员也极其匮乏。社会对食品安全专业的人才需求是很大的,但高校的相关专业却已经萎缩和消亡,缺乏高素质的食品安全研究和检验检测队伍,科技成果和技术储备严重不足。鉴于此,无法对与食品安全技术有关的法规、标准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缺乏监测网络和实验室分析手段。

以上这些问题已经给人们的健康带来了损失,其解决已迫在眉睫。

二、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对策

1、建立新的食品安全政策支持体系、宏观调控体系和管理体制

我们可借鉴世界上一些国家的做法,针对我国国情实行农业管理部门与食品工业管理部门有机结合,对农业和食品工业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机构。

2、加强食品安全法律建设和法制管理

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国外食品安全法律标准的研究、消化,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建立我国食品安全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多层式法律体系,探索和发展既和国际接轨又符合国情的理论、方法和体系。

3、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建立起我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使我国食品安全迈上一个新台阶。在制度规范上,建立起食品安全信用的监管体制、征信制度、评价制度、披露制度、服务制度、奖惩制度等,使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方面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4、推进体制改革加强监督队伍建设

为了保证卫生监督的公正,加大食品卫生监督的力度,改革卫生监督体制,集中原来分散的卫生监督职能,撤销市、县级卫生防疫站、公共卫生监督所、劳动卫生监察所,组建新的卫生监督所,承担面向社会的综合卫生监督执法任务。做好发展规划推动食品行业的稳步发展。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法制保障体系、食品安全预警和控制体系、食品安全监管和卫生监督体系三大目标以及具体指标,同时从经费、人员、组织、管理等方面落实目标实现的保障措施,为食品卫生监督工作明确工作的重点和努力的方向。

5、规范食品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深化

将整顿和规范食品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和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实施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严格执法,对违反《食品卫生法》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坑害消费者的不法生产经营者坚决查处,有力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6、加强现有法律法规的惩罚力度,实施对食品安全的有效保护

各级人大作为地方最具权威的监督机构,依法实施法律监督和经济工作监督,是宪法赋予的职权,应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果断启动监督程序,依法加强监督,及时发现、纠正和撤销违法的危害食品安全的行政行为。

总的说来,我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制度正在日趋完善,食品安全还面临着许多机遇和挑战。我们切实担负起保障食品安全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加大食品卫生法宣传力度,继续采取各种措施,不断巩固和深化食品专项打假斗争的成果,努力开创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参考文献:

篇3

特约嘉宾:

蒋士强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农仪学会常务副理事长,中国农科院研究员。

1958年毕业于湖北大学(原江汉石油学院)地球物理与地球化学专业。1958-1977年从事物探仪器与方法研究。1977年以来,于中国农业科学院从事科学仪器与测试技术在农业、生命科学、环境、食品等领域的应用研究工作,五十多篇。现为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农仪学会常务副理事长;科技部、教育部、质检总局和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的咨询专家;中国检科院客座研究员;《现代科学仪器》副主编等。获国务院颁发的《有突出贡献证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吴国华 北京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

1984年毕业于华西医科大学,此后―直在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从事食品安全检测和监测工作,曾多次获得北京市科技成果奖,50余篇,主编或参与编写相关专著3部。同时还担任国家食品安全审评委员会委员、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专家组成员、卫生部新资源食品评审专家等职,曾主持和参加过20余项国家标准的制订修订工作。

丁涛 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高级工程师

1975年出生于江苏省南京市,2D03年毕业于南京大学,获分析化学硕士学位,现任江苏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高级工程师,拥有10年以上食品检验经验。

2011年3月初,央视对“瘦肉精”事件进行了曝光。报道一出,在食品安全领域又引起一场轩然大波,在此后的一个多月里,媒体又相继曝光了多起食品安全事件,引起全民对食品安全的空前关注。不久前国务院总理在同国务院参事和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座谈时讲到,近年来相继发生“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染色馒头”等恶性食品安全事件足以表明,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一个国家,如果没有国民素质的提高和道德的力量,绝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强大的国家、一个受人尊敬的国家……

为了进一步对“瘦肉精”有一个清晰的认识,本刊记者特就瘦肉精的正确定义、检测方法,以及目前我国食品监管建议等方面内容,与业界知名专家、学者展开对话。在此过程中,吴国华和丁涛老师就瘦肉精概念、检测方法等问题进行分析总结,蒋士强老师则针对近期食品安全事件发表自己独到的见解,并就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提出了宝贵建议。

记者:瘦肉精曾一度被误认为是盐酸克伦特罗,此次事件之后人们对瘦肉精有了不一样的认识,那么瘦肉精的定义究竟是什么?

丁涛:β一受体激动剂,又称为β-兴奋剂(β-agonists)是一类人工合成药物,主要用于防治人、兽支气管哮喘和支气管痉挛,在药学上称为β-肾上腺素兴奋剂。β-受体激动剂根据苯环取代基结构分为苯胺型(如克伦特罗)、苯酚型(如沙丁胺醇),间苯二酚型(如特布他林)。β-受体激动剂在体育比赛中主要用于促进运动员、动物(赛马等)的肌肉生长,提高运动成绩,国际奥委会已经将β-受体激动剂列为禁用药物。

上世纪80年代,国内外研究表明,在饲料中添加β-受体激动剂具有营养再分配的作用,可以明显地提高瘦肉率。1992年,西班牙首次发生多人因食用含β-受体激动剂的畜产品而中毒的事件;1997年,香港发生进食大陆供港猪的内脏引起人中毒等事件。中国加入WTO后,国外对于中国出口的食品提出更高的要求,同时普通大众也需要无公害食品。因此,对β-受体激动剂的分析研究不仅在临床药物代谢动力学上、体育运动中,而且在食品安全方面都有重要意义。

记者:“瘦肉精”早已不是新鲜事,检测技术也已趋于成熟,请总结一下目前瘦肉精检测方法有哪些?存在哪些难点?

吴国华:国内外主要采用的方法有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高效液相色谱一质谱法(LC/MS)、气相色谱一质谱法(GC/MS)、酶联免疫法(ELISA)等。其中ELSA筛选法操作简单、快速,需要的仪器设备相对简单,检测成本小,检测结果可能会出现假阳性,适合于定性分析。气相色谱一质谱法,液相色谱一质谱法对样品检测,需要相对较高的技术水平,检测周期相对较长,检测成本较高,但却能够准确定量,一般不会出现假阳性。

丁涛:我们常用检测方法包括免疫法、气质联用检测法和液质联用检测法。而样品前处理条件,分析色谱柱选择、质谱测定条件的选择,都会影响到最终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因此这些方面一些被列为检测的难点。

记者:那么是否存在这样一个问题,即应用快速筛查的方法检测瘦肉精容易导致漏检,而采用仪器检测则又费时费力?

丁涛:快速检测方法主要是免疫法,其优势是成本低、速度快,可以进行现场检测。缺点是检测低限不如大型仪器(如气质方法和液质方法),对某些复杂基质抗干扰能力不如大型仪器法j无法进行准确定量。但我认为两类方法互相补充,不存在快速方法准确性存在很大问题这一说法。

与此同时,目前气质和液质均可以做到同时检测多种β-受体激动剂,能够达到快速筛查的目的。

吴国华:首先我想强调一点:保证食品安全绝不是靠检测而已,我们需要靠有力的政府监管、企业诚信以及全体国民的共同监督来达到这一目的。不管检测技术多么先进,检测能力多么强,都不能完全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因此,尽管快速筛查的方法可能存在漏检,存在假阳性等问题,但对于现场监管,对于一般非专业检测机构,依然是很有效的检测手段。

记者:透过近期发生的这些食品安全事件,各位认为折射出哪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吴国华:我个人认为一方面是监管体制的问题,分段监管有空白的地段,同时又有各个监管部分相互推诿,没有一杠子插到底的义务和权力:另一方面目前我国的食品工业处于相对比较低的发展阶段,小作坊式生产严重阻碍食品生产标准化。同时,企业的诚信缺失也是非常重要的问题。就养殖业而言,我国还处于分散养殖的阶段,技术水平相对比较低,分散养殖不利于管理,饲料使用,养殖方式各不相同,因此肉类质量也难于控制,出了问题也无法追溯。如果企业无法自律,很难保证食品的安全。

蒋士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简称《食品安全法》)已于2009年6月1日正式施行。虽然比发达国家晚了一百多年(如英国于1860年颁布《食品法》,美国1906年通过《食品与药品法》),但是,我国制定的《食品安全法》更具时代特征,因为它是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为基础,以食品安全标准为核心,进而以法律条文规范食品安全生产、经营、检验、食品进出口。事故处置,监督管理、直至法律责任,其与2006年颁布实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现了无缝衔接。同时,由国务院三位副总理牵头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已正式成立,并且有国务院23号文件(明确采取分段监管为主,

品种监管为辅的监管方式)为依托,此外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部门还提供了强大的资金支持(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总计约200多亿元以上)……然而,虽然多项措施的出台使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大有改善,但是近几年除了老百姓日常关心的,因农、兽药违规使用和监管不当及环境污染导致的局部地区农,兽药残和有害重金属超标等事件外,最使人震惊和不解的是为什么不断,甚至反复地出现食品中违法添加有害物的重大事件,从较早的红心鸭蛋事件,到后来的三聚氰胺事件,再到最近的瘦肉精事件,令人十分费解。

这些以瘦肉精为代表的事件均有其共性的特点:都是明知的有害添加物,其源头都在分段监管不够明的节点上,从技术层面上讲、检测的难度并不太大;都涉及大型食品企业和多个利益链。

对此,我想我们应该对如下问题进行反思分段监管中有哪些缺位和缺失?各级政府是否需设专人来全权统管?与食品安全法相配套,应否有更严厉的治罪、惩罚及问责的法规?应否提高全民道德意识?应否在检测和监管体系的建设中更加注重人才素质和技能的提高,不使当今部分仪器设备和机构成为摆设,并加强快速筛查技术和仪器的研发?以及如何进一步完善食品标准体系和食品安全保障体系链的建设等等。

记者:《食品安全法》已经实施近两年,在此期间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得到了更加广泛的重视,其也为国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然而,近期事件同样也暴露出其在相关标准、监管等方面仍存在些问题,对此,各位有哪些建议?

丁涛:8个字“企业自律,监管到位”。即:企业应该加强自身的质量控制,不添加任何非法药物,控制好物流、销售等各个环节;同时无论是政府还是民众应该全民动员起来加强对企业的监管,政府制定标准法规更为合理科学,正确的引导消费者和企业,民众则应该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看懂各类安全商标,加强安全意识,加强对企业的监督。

篇4

一、加大政府监管力度

政府应加大食品生产全过程的监管,包括农药使用的监管、兽药使用的监管、食品添加

剂使用的监管、无公害种植等等规范的监管制度。形成全方位、立体式控制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和完善对食品在生产过程中全面监测的制度;加强对农产品农药残留和有毒物质的监测力度;建立运转有效的风险预测系统[1]。借鉴发达国家的食品监控技术,尽快改变只对终成品进行监测的现象。尽快全面推广使用“危害分析控制关键点技术”,并把这种技术认证作为市场准入的关键条件。同时加强农贸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树立企业的诚信经营意识,建立食品企业的市场信用信息;扶持诚信经营的龙头企业发展,发挥其榜样、示范的市场作用。

政府的监管部门要改变目前的管理模式,由多头监管向相对集中统一的管理方式转变,权责进一步明晰,建立高效、统一、权威的监管机制。想要彻底改变目前监管部门各自为政、多头管理、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的局面,需要依法监管的制度创新,以精简高效为原则,建立综合监管体系。

二、完善法制建设

随着食品安全问题的泛滥,现有的法律规范已经不能适应食品安全监管的需要,所以要完善现有的法律体制。(1)加快与国际接轨的步伐,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加强国际合作,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一条法律制度,明确执法主体,为完善监管体系提供法律基础。同时还应该提高食品安全准入的门槛。(2)建立企业有义务召回不合格食品的法律制度,在发现有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监管部门必须通过法律手段强制企业召回不合格的产品。(3)建立企业信用体系,将企业的信用信息公布上网,让消费者可以了解到各企业的信誉。目前我国的食品安全体系还存在不少问题,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不一致,存在重复或者交叉,部分企业的卫生标准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应加快对现有的食品安全标准的修订和补充。优化整合食品安全监测机构,建立一个高效、技术先进、职能明确、人员齐备、权威的食品安全监测体系。最终建立起诚信、公开、透明的食品安全卫生体系,确保食品安全卫生,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三、强化企业责任

1.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我国政府目前需要完善的主要工作是进一步建立与食品安全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

执法的力度。严肃处罚违反食物链中卫生环节的经济主体,严重者要上升到法律手段。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追溯制度,食品加工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都能追溯到相关责任人,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可以追查到事件的来龙去脉。目前我国的食品安全追溯制度还很不完善,很多食品安全问题无法追究到根源。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能,明确各职能部门的权责,成立专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协调委员会,管理和协调食品安全监管活动,提高监管的效率,改变过去“多头监管”的状况。各部门要协调好和委员会的关系,共同的目标是严格监查食品加工生产链各个环节的安全卫生。

2.加强企业责任意识

我国目前很多的食品安全问题来源于诚信问题,这与企业生产者的投机取巧的心理分不开的,但从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政府监管的漏洞。同时地方保护主义的存在,就使得某些地方安全卫生标准和国家标准不一致。如果政府监管不作为,甚至与不法商人相互勾结,那势必会引起食品安全的漏洞,并且出现严重的后果。所以笔者认为要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人员的素质,加强企业和监管人员的责任意识。在国外,企业召回产品现象比较多,这一方面是由于国家监管严厉,另一方面是企业已经意识到最小化产品安全失败的风险,当然同时也有“召回保险”这种保险制度作为经济后盾。因此,企业要强化自身的责任意识,培养积极向上、敢于承担责任的企业文化,同时政府要完善保险制度和金融制度,为企业加强食品安全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四、非政府组织的作用

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可以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对食品生产的从业人员进行宣传食品

安全生产道德教育,让他们懂得食品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通过道德教育唤起生产者的良知和社会责任感。通过媒体宣传,唤起人们对食品安全的重视,提高识别食品质量的能力。还要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生产意识,从源头把好安全关。另一方面,消费者需要学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识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消费者有权利、有义务同不法商贩做斗争,维护社会的安全稳定。教育消费者科学地选择安全卫生的食品,从需求的角度监督企业生产出安全的食品,在全社会形成科学的食品安全卫生观念。因为消费者的需求对于生产厂家来说是有一定导向作用的,只有消费者的消费观正确了,生产者的生产导向才不会偏离。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工业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第一大产业。随着经济的

发展,食品安全问题日益恶化,这引起了我国和世界其他国家的高度重视。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制度,维护消费者安全和社会稳定是企业和政府的责任。政府监管部门和企业生产者应共同承担起维护食品安全的责任,解决好食品安全问题依然刻不容缓。

参考文献:

[1]邓淑芬 赵林度 吴广谋.食品安全管理的政府调控策略[J].食品工业科技2005.4:14~18

篇5

关键词:食品安全 监管 问题 解决对策

中图分类号:TS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 (2017) 04-0076-01

俗说的好,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问题是当前人们普遍的关注,为了解决食品的安全问题,我国也相应的提出了一些政策,加强了监管的力度,但是仍然还出现了食品安全事故,如:染色馒头事件、瘦肉精事件,地沟油事件、都豆芽事件等等,这样不仅影响人们的生命安全,同时还制约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下面我们就简单的谈谈当前我国食品监管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以及有效提升监管质量的有效措施,还给广大市民一个安全、绿色的食品市场。

一、我国食品监安全监管中的问题所在

1.监管的模式复杂,监管的力度不足,监管的效果差

当前我国在食品安全监管的过程中主要采取多头监管、分段监管的模式,使得监管力不从心,不能有效的配合,导致监管的效果差。农业部分负责对初级农产品的监督管理,质量监管部分负责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工商部门负责对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食品医药部门负责餐饮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的协调以及处理食品的安全事故,这样的分段监管模式,存在很大的漏洞,存在监管的空白。

分段的监管模式,使各个监管部门不能有效的对接,不能有效的结合,导致食品监管的效果差。在食品监管各个部门对接的过程中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在对接的过程中信息可能会有误差,以及信息不完全等问题,另一方面是各个监管部门可能各司其职,各自为政,出现食品安全事故都在推脱责任,导致监管职能低下。卫生行政部门、农业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工商部门都属于平级部门,尤其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效果十分的有限。而对于成立的食品安全委员会,权利不大,没有强硬的执法权利,仅仅能做到的就是协调各个部门、各个地区的食品监管工作,做不到食品严格的监管。

2.执法具有滞后性,没有建立问责制度

食品安全事故的频繁发生,这最主要的问题在于执法人员,执法具有之后性,如果早一步进行执法,可能就会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监管部门在其位不司其职,不能做到尽职尽责,我们常常就会发现,安全安全事故通过网络曝光以后,监管部门采取进行事后监管,执法部门采取执法,处于被动的状态,很难保证我国的食品质量安全。甚至有些地区地方保护主义,权利干预,不能真正的进行监管,而且还有监管部门的人员与不法分子勾结,给不法分子给予保护,使不安全不健康的食品流入到市场上,对社会造成恶劣的影响。

当前我国的问责机制不完善,没有标准的问责机制,导致食品安全问题频繁的发生。在食品安全事故爆发之后,政府部门在调查的过程中,只是追究食品生产者和销售者的责任,而且对尽管部门和执法部门的人员不闻不问,不追究其责任,这是我国问责机制不完善的所在,如果能及时的对监管部门人员和执法部门的人员进行问责,追究其责任,才能有效的确保食品安全。

二、提升食品监管质量的有效措施

1.建立完善食品监管体系

食品监管效果的低下,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没有形成严格的食品监管体系,改变分段监管的局面,做到监管的专一性。可以将原有的分段尽管机构整合起来,形成新的监管机构,并将其监管的职能进行统一,食品从生产到销售的这一条链全由新的监管部门进行监管,改变原有的尽管模式,化多头监管为整体,可以弥补原有监管的空白,全面的提升监管的质量。同时政府部门要赋予监管部门强大的执法权利,可以统筹整个监管工作,提升监管的质量。

2.实行问责制度,强化监管力度

建设一只高素质的食品安全监管执法队伍,这是确保食品安全监管的前提。在构建食品监管执法的过程中,一定要对执法的人员素质进行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思想以及专业素质,做到公平公正的执法,严厉打击不法分子,同时还要建立执行巡查、督查等日常的管理制度,并且要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政府人员的考核系统,希望当地的政府领严格重视食品的安全问题,全面指导食品监管部门工作的开展,确保食品的质量安全。

3.强化监管检测的技术,提升监管的水平

在食品监管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对食品的检测。所以我们应该强化监管检测的技术,采用新的监管技术,并且还要加强对食品检测人员的培养,培养专业的检测人员,提升检测人员的素质,同时政府部门还要加强对食品安全检测部门的投入, 建立检测基站,对检测的信息进行严格的管理,加强各个地区的信息交流,确保食品质量的绝对安全。

4.强化对食品经营者的管理

在我国食品的经营者越来越多,要加强对这些经营者的管理,在监管的过程中对一些相对较好的企业要进行指导和扶持,并要求取得生产经营的许可证,对那些小商小贩的经营者,要严格的进行监管,不能确保食品安全的要强制其经营权。鼓励中小型企业与农产品生产商合作,合并,实施品牌食品策略,打造品牌食品。

5.利用社会的监管力量成立监督平台

政府部门可以结合人民群众的力量,严格的对食品进行监管,可以成立监督平台,让市民自由的反馈信息,同时监管部门可以食品检测的信息,加强监管部门和广大群众的交流,这样可以确保食品的安全。同时监管部门可以在平台上一些食品安全的信息,教群众一些防范的措施,提升广大群众的生命安全意识,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总结

食品的安全是政府和广大群众共同关注的问题,现阶段我国食品安全的状况十分的严峻,令广大群众甚是堪忧,再加上食品安全事故不断的发生,严重影响人们的生命健康,本文重在从食品安全监管方面进行分析研究,希望对食品监管部门有所帮助,确保食品的安全质量。

参考文献

[1]于维军.国际贸易中的舆论壁垒及其应对措施――兼谈正确发挥媒体在食品安全中的舆论监督作用[J].中国检验检疫.2012(01)

[2]崔卓兰,宋慧宇.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方式的多元化[J].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03)

[3]崔萍.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探析[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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