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6 10:27:49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老龄化城乡倒置,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上述课题负责人、四川省社科院副院长郭晓鸣称,人口老龄化问题并不只是东部发达地区或者城镇所独有的问题,它在西部农村地区表现更为突出和严峻。在快速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吸拔下,大规模流入城镇的农民工已不再仅仅是农村的“剩余”劳动力,而是包括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
率先“未富先老”
四川作为中国最主要的劳务输出地之一,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东南飞”导致的农业劳动力老龄化和农村空心化现象更为严重。此次由四川省社科院和四川省农业厅联合组织的课题组就选择四川省富顺县、安岳县和中江县三个具有代表性的传统农区完成520份农民问卷调查(有效问卷501份)。
调研报告称,国际上通常把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7%作为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社会的依据。而对501户农户的问卷调查发现,农村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18%,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11.4%。
郭晓鸣说,如果去除长期在城镇务工且被纳入城镇人口的那一部分人口,农村人口老龄化率将更高。造成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离开农村长期在城镇务工,导致农村空巢化现象的出现,38,3%的家庭只有一位或两位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留守在家。
而更详细的数据显示,在调查涉及的1744个劳动力中,有750名外出务工,占比43.6%;而在外出务工劳动力中,45岁以下的青壮年劳动力占90.53%。
不仅如此,特别是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中有88.4%的人仍在从事农业劳动,且占总农业劳动力的比重高达33.2%,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凸显出农业劳动力高龄化特征。而在45岁以下青壮年劳动力中,只有17.3%从事农业生产,仅占总农业劳动力的23.3%。
“人口老龄化城乡倒置现象的出现,意味着在公共财政投入更少、居民富裕程度更低的传统农区更早丧失‘人口红利’,并且面临着更加沉重的养老负担,这对农业现代化进程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推行必然产生显著的制约性影响。”郭晓鸣说。
引发多样化挑战
该课题的初衷在于准确把握当前西部农村“谁在种地”、“如何种地”的问题,及其对粮食安全和现代农业发展的综合影响。报告显示,劳动力老龄化直接导致农业生产向小农经济倒退,也成为农业技术进步的重要障碍。
调查发现,很大一部分老龄劳动力对种植业结构进行了倒退性调整,其主要做法是将水稻和油菜种植规模缩小至满足自食需求的水平,并逐步放弃种植玉米(2313-10.00-0.43%)、小麦(2459-19.00-0.77%)、红薯等耗费劳力且收益不高的非生活必需的传统作物,无力耕种的土地则大多撂荒或临时送给乡邻耕种。老龄劳动力生产粮食主要用于自食,用作出售的粮食较少,农业生产又回归到改革开放前低投入、低产出的小农经济模式。
而从家庭副业上看,大量农户因缺乏劳动力而主动缩减了生猪等养殖业的发展规模,有57.3%的家庭已经不再饲养生猪,户均存栏数为3.3头,且主要用于自食,用于出售的生猪数量逐年锐减。曾经作为农民家庭经营收入重要支柱之一的养猪产业的衰落,表明农民这一传统增收渠道几近瓦解。
不仅如此,农业劳动力老龄化首先导致生产方式向自给自足的传统农业倒退,进而产生农业技术需求明显萎缩这一更为严重的后果,这就使得政府主导的农业技术推广不可避免地呈现出“上面热、下面冷”、农民积极性低等突出问题,导致了老农民、老品种与老技术的循环。
报告还称,农业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直接影响是农村家庭的空巢化,501户农户的调查显示,农村家庭空巢率高达38.3%。显然,农村家庭空巢化将对农村老年人口产生经济和社会上的双重影响,而社会影响甚于经济影响。
计划生育对老龄化的影响,不仅表现在使我国老龄化提前到来,而且更重要的影响在于加速老龄化由轻度、向中度和重度老龄化的转变。重度老龄化将带来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方面的严峻挑战,应该引起社会各方面的高度重视。有人口学专家预测,如果妇女总和生育率保持在1.8的较低水平,我国社会总人口到2015年达到14亿、2020年约14.3亿、2030年左右达到14.6亿峰值,之后实现零增长并逐年下降,2040年降至14.3亿左右、2050年回到14亿。笔者以此为依据,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各年龄组2010年人口及死亡率数据,预测未来50年(即到2060年)老年人口和老龄化发展趋势,并绘制了60岁、65岁和80岁及以上年龄老年人口趋势图(图1)和老龄化趋势图(图2)。2000年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65岁以上(含65岁,以下同)老年人口8821万人,占总人口的比例为6.97%,2010年老年人口增加到11894万人,10年增加3073万人,年均增加307.3万人,占总人口的比例提高到8.94%,这10年是老龄化起步时期,也是计划生育政策导致老龄化提前到来的10年;2020年、2030年和2040年,65岁以上老年人口分别增加到18716万人、25678万人和33343万人,其中2011~2020年老年人口年均增加682.7万、2021~2030年老年人口年均增加696.2万人、2031~2040年老年人口年均增加766.5万人,老龄化水平分别提高到2020年的13.09%、2030年的17.59%和2040年的23.32%,这30年是老龄化持续加速时期,也是老龄化由轻度向中度和重度老龄化连续跨越的时期。2010年老龄化水平(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超过20%的国家只有德国(20.4%)、意大利(20.4%)和日本(22.7%)(资料来源:世界银行WDI数据库),我国老龄化水平将在短时间内达到和超过世界上老龄化最严重的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对此起了重要作用。
2计划生育政策反过来又可以延缓或调节老龄化进程
2.1调节老年人口,缓和老年人口的增长速度从图2可以看出,2040年以后,我国老年人口的增速和老龄化开始明显放慢,并在2055年达到峰值后逐年下降。2050年65岁以上老年人口比2040年不仅没有增加,反而下降了172.7万,2055年达到峰值时,也只比2040年增加了1362万人,此后步入下降通道。2050年老龄化水平为23.69%、2055年达到峰值时24.79%,仅比2040年提高了1.47%,2060年下降到24.16%。2040-2060年的二十年将是我国进入重度老龄化社会后面临各种挑战的20年,也是老龄化由快速发展到迅速减速并转身向下的20年。很明显,计划生育限制人口增长的政策对老龄化的抑制作用在实施后的六十年开始显现。我国普遍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始于上世纪七十年代初期,到本世纪三十年代中、后期进入老年时期的人口开始下降。计划生育对老龄化的加速与抑制,其作用原理是不同的:前者是通过少生减少总人口,使老年人口的比例上升,后者是因为少生而在几十年后减少老年人口,使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例下降;前者发生作用是在实施计划生育政策后的前几十年,后者发生作用是在实施计划生育政策后的后几十年。
2.2调节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例,延缓老龄化进程调节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例,有两种方式,一是调节老年人口绝对数,周期很长,至少需要60年才能见效,这就是我们在上面提到的70年代开始实施的计划生育政策加速了老龄化的到来,同时在60年后延缓了老龄化的进程;二是在老年人口绝对数既定的情况下,通过调整计划生育政策,使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例上升或下降,其效果是很快就能显现的。所以,面对老龄化不断加速的人口形势,有的人口理论工作者开始呼吁放宽生育政策,逐步开放两胎生育,使妇女总和生育率逐渐提高到更替水平,最终实现人口的长期均衡发展。现在的问题是,生育政策什么时候开始调整?调整的幅度多大?如果现在开始放宽生育政策,人口的峰值将提高,峰值到来的时间将推迟。这些因素的改变都会给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带来深刻的影响。由于人口再生产周期很长,人口政策的调整必须着眼于社会经济发展的长远战略,必须着眼于人口自身发展的客观规律,必须着眼于人口与社会、自然协调发展的关系。
2.3调节老龄化的区域结构,缩小老龄化的区域差距计划生育政策的差别化造成老龄化发展的不平衡。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情况不同,计划生育政策也存在明显的差异。一般来说,农村生育政策比城市宽松、经济欠发达地区比发达地区宽松、少数民族比汉族宽松,从而使老龄化呈现出城乡差别、地区差别、民族差别。城市老龄化甚于农村、经济发达地区甚于欠发达地区、汉族地区甚于少数民族地区。既然差异化生育政策造成了老龄化的发展不平衡,循着这种思路,我们同样可以通过差异化的生育政策缩小老龄化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差距。现在有些城市或地区已经开始调整生育政策,以适应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计划生育法只是规定了基本的原则,具体的生育目标及措施,可以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基于上述国情,我国的省、市、自治区人大均颁发了当地计划生育条例,以落实国家的计划生育法律。笔者以为,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这种状况还得维持下去。调整生育政策由各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自行制订实施,其效果会比全国统一为好。
老龄化是一个世界性的社会问题,也是21世纪人类发展的主要特征。2011年4月28日公布的国家统计局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显示,全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7648705人,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831709人,占8.87%。按照人口中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7%,或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10%,这一国际上划分老龄化社会的标准,我国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
一、我国老龄化社会的基本特征
一是老年人口规模巨大。 国家统计局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公布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60岁以上的老人已接近1.8亿。预计到二0五一年将达到四亿多的最高值,之后将维持在三至四亿的规模。根据联合国预测,二十一世纪上半叶,中国将一直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占世界老年人口总量的五分之一。
二是老龄化发展迅速。六十岁以上老年人占总人口的比例从百分之七提升到百分之十四,发达国家大多用了四十五年以上的时间,而我国只用二十多年就接近了这一指标,并且在今后一个很长的时期内还会保持着很高的递增速度,属于老龄化速度最快国家之一。
三是地区发展不平衡。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具有明显的由东向西的区域梯次特征,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明显快于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以最早进入人口老年型行列的上海(1979)和最迟进入人口老年型行列的宁夏(2012)比较,时间跨度长达三十三年。
四是城乡倒置显著。发达国家人口老龄化的历程表明,城市人口老龄化水平一般高于农村,中国的情况则不同。目前,中国农村的老龄化水平高于城镇一点二四个百分点,这种城乡倒置的状况将一直持续到2040年。到本世纪后半叶,城镇的老龄化水平才将超过农村,并逐渐拉开差距。
五是老龄化超前于现代化。发达国家是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条件下进入老龄社会的,属于先富后老或富老同步,而我国则是在仍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尚不发达的情况下提前进入老龄社会的。发达国家进入老龄社会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一般都在五千到一万美元以上,而中国目前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还不足三千美元,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经济实力还比较薄弱。
二、我国现有养老模式及存在弊端
目前在我国主要养老模式为机构养老和家庭养老。按照投资主体可分为政府办养老机构和民办养老机构两类。政府养老机构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拨款及集体供款。资金来源单一、数额有限造成了机构数量少、规模小、收养人数少、社会效益不高等问题。民办养老服务业属于新兴的公益行业,其特性是投入大、收益薄、收效慢。如果单纯按照成本核算,其创办初期基本处于亏损状况。
机构养老均存在一定弊端。比如,对在养老人的照顾并不完善,在养经济负担也较沉重。
这令大多数老人难以接受;护理条件较差,大多数的养老机构仅能提供基本的生活照料与饮食服务,而只有部分养老机构可以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更为严重的是,为减轻负担,一些养老院不准自理能力差和不能自理的老人入住,严重违背了设置养老机构来帮助不能自理的高龄老人、独居老人的初衷。
家庭养老作为中国最为传统的主流养老模式,是由家庭成员提供养老资源的养老方式,形式是在家养老。但这种养老方式也随着现代生育观念、生活节奏和生存压力的改变,受到严重冲击。独生子女家庭作为21世纪城市的主流家庭,独生子女父母的这一代, 既要抚养和教育子女, 又要赡养和照顾护理四位老人。预计到2039年,我国将出现不足两个纳税人供养一个养老金领取者的局面,这被称为“老龄社会危机时点”。在这种家庭结构变迁的影响之下,传统家庭养老的经济支持、照料、精神慰藉功能逐渐弱化。虽说“百善孝为先”,但面对老人所需要的长时间与专业的护理,子女也会觉得分身乏术,产生“照料疲劳”的感觉。且面对着越加激烈的竞争,一些青年夫妇更重视子女的照顾和教育, 将有限的时间和精力多花在子女身上, 而对老年父母的照顾却有所忽视。所以,以子女供养为主的家庭养老也不再适合社会的发展。
三、 公寓化养老模式初讨
面对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和社会化养老有待进一步发展的局面,在党的十七大会议上,在“十二五”规划建议中,党和政府都明确提出在我国要保证“老有所养”,还要“优先发展社会养老事业”,把养老事业提高到了一个战略的高度来认识。因此,充分发挥个人、家庭、社会、社区的力量,利用合力加强社会养老工作,探讨新的养老模式已经是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
老年公寓是一种新的居家养老方式,不仅拥有分散的居家养老所没有的各类保障服务设施,让老人居住得安心、舒心,又拥有一般养老机构所没有的家庭氛围。所以,其比较优势是十分明显的:减轻子女养老压力,提高社会效率;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服务专门化、系统化,老年人生活质量大大提高。
首先,新型老年公寓起点高、理念新、融入市场会很快提升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变老年人“望寓生叹”为“养老首选”,让养老产业的经营者看到了光明的前程。老年人养老观念的革新又直接影响年轻人的择偶观、家庭观、生育观和事业观,将拓宽更大的养老产业市场激活“老年经济”,形成养老社会化的良性循环。
第二,新型老年公寓是一个探讨养老社会化的实验平台。新的经营理念可以加速养老福利型向社会化养老型转变;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供养型向康复型转变;“注入型”向“自我造血型”转变。
21世纪是人口老龄化的时代,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要在人口老龄化不断加深的情况下探求自我发展的道路。自2000年起,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数量达到了总人口数量的7%,年龄中位数超过35岁,正式步入老龄化国家的行列。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造成了整个国家处于“未富先老”的状况下,即人口年龄的老化程度快于经济发展水平。一方面,医疗条件的改善、“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经济的转型以及社会观念的改变使得我国人口年龄结构在短短的半个世纪经历了从相对年轻型的人口到老年型人口的转变。另一方面,虽然我国经济一直高速增加,但人均GDP还处在一个较低的水平,居民的人均收入及消费水平并不高,尤其是近几年来我国的居民消费水平一直在低位徘徊,并且城乡消费差距也还十分明显。
如图1所示,2000年来,我国居民消费率逐年下滑,虽然这一趋势在2010年之后有所缓解,但是居民消费率一直处在50%以下的水平,这与钱纳里等人提出的标准结构中工业化中期阶段65%的居民消费率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从图1中还可以看出我国城乡居民消费水平的差距越来越大,到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为16674元,而农村居民仅为5908元。在影响城乡居民消费水平的因素中,收入是一个重要原因。同时,城乡居民在消费观念、家庭年龄结构等方面也存在差距,尤其是随着城市化的进行,农村人口的大量迁移,使得落后的农村地区反而出现的更高的老龄化水平,并且我国城镇和农村的老龄化水平倒置情况还很严重,这对于居民的养老与城乡社会发展都提出了巨大的挑战。那么,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进一步加深,城乡老龄化水平的不同是否会对城乡居民的消费水平产生影响呢?本文对此进行了研究。
文献综述
关于人口年龄结构与居民消费关系的研究,最主要的理论依据就是莫迪利亚尼等人提出的生命周期假说。根据这一假说,消费者会将一生的预期总收入在不同年龄阶段进行最优配置,以取得跨期效用最大化。
以该理论为基础,国内外学者进行了多方探讨,力求得出老龄化与消费或储蓄之间的关系。Leff(1969)对1964年74个国家的截面数据作进行了经验分析,结果表明人口抚养比和储蓄率存在负相关的关系。然而,随后的Goldberger(1973)以及Ram(1982)则对leff的结论提出了质疑,他们通过实证研究认为抚养比和储蓄率之间不存在显著的关系。Modigliani and Cao(2004)采用我国1953-2000年时间序列数据,对人口老龄化与储蓄率的关系进行计量估计,研究结果认为老龄化是我国出现高储蓄的一个重要原因。舒尔茨(2005)使用16个亚洲国家和地区1952-1992年间的数据,利用动态面板回归的方法检验了人口年龄结构对储蓄率的影响,认为老龄化会对储蓄率产生影响,但其影响是很微弱的。国内学者方面,王金营、付秀彬(2006)对我国自1978年以来的时间序列数据进行分析,引入标准消费人概念和变量,并证明了人口老龄化对消费水平、消费规模和消费结构均有一定影响,并且老龄化水平的提高会降低未来的消费水平和消费比率。李文星、徐长生、艾春荣(2008)利用动态面板GMM估计方法,对1989-2004年的省际面板数据进行估计,考察我国人口年龄结构变化对居民消费的影响,并发现少年抚养比与居民消费存在负相关的关系,但是老年抚养比对居民消费的影响不显著。于潇、孙猛(2012)通过对边际消费倾向的测算,认为人口老龄化对消费的影响路径主要是通过改变社会总体消费倾向来实现的,但在人口老龄化发展进程中的不同阶段,会对总消费需求产生不同的影响。毛中根、孙武福、洪涛(2013)通过对1996-2010 年的省际面板数据进行测算,认为老年抚养比的提高是导致居民消费降低的一个重要原因。并且人口老龄化的提高显著降低了城市居民的消费支出,而对农村居民的影响则不显著。
总之,国内外学者对人口年龄结构与消费水平关系的研究至今并无定论,而在进行城乡老龄化与消费水平关系分析时,以住的文献也是假设同一省份或地区的城乡老龄化水平相同。但事实上,城乡老龄化水平并不相同,并且存在倒置现象。因此,本文分别对2000年至2012年的城镇和农村的省际面板数据进行计量分析,重点考察城乡二元结构下,老龄化对城镇和农村居民消费水平有着怎样的影响,并从城乡不同年龄阶段居民的收入水平、家庭结构、消费行为以及老龄化对社会的影响等角度分析上述结论。
城乡二元经济下老龄化与消费水平关系的实证研究
(一)数据说明
为了研究在城乡二元结构下老龄化对消费水平的影响,本文采用了2000年到2012年中国30个省、市、自治区的数据建立面板数据模型。所有数据均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以及《中国人口和就业统计年鉴》。由于西藏自治区人口较少,且抽样数据的波动性很大,个别年份还存在数据缺失的情况,这严重影响整体数据的稳定性,因此笔者剔除了该地区的数据。
在这里,模型的建立相对简单,只考虑消费与人口年龄结构和收入的关系,没有考虑财政支出、利率、城市化及各地消费环境等因素的影响。该模型的重点在于研究老龄化对城乡居民消费水平的影响,因此选取的数据包括城乡的老年及少年抚养比以及城乡居民的人均消费和支出。数据处理上,为了同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及消费这两个变量相匹配,笔者将各地区城市及镇两个部分的老年及少年抚养比整理合并,得到城镇老年抚养比和城镇少年抚养比。该模型的居民收入与消费已扣除价格因素。
(二)计量模型设定
为体现城乡之间的差异,本文分别建立两个动态面板数据模型。基于面板数据的特点,城镇和农村居民消费水平的动态面板数据模型可以表述为:
(1)
(2)
这里,式(1)表示城镇居民消费水平方程,式(2)表示农村居民消费水平方程。其中,i表示经济区域,t表示时间,cons表示实际人均消费,old表示老年抚养比,young 表示少年抚养比,ln(income) 表示实际收入的对数值,对实际收入取对数的意义在于表示实际收入对实际消费支出的弹性,即衡量实际收入变化百分之一的情况下,实际消费量将会变化百分之几,从中也可以看出收入对城乡消费影响的差异。consit-1 和consit-2 表示滞后一期和两期的消费水平,用来衡量棘轮效应的大小,ε表示随机误差项。城镇和农村的方程构造和经济学意义相同。
对于面板数据模型参数的估计选择使用Arellano和Bond(1991)提出的二阶段GMM估计方法。在文献中,一般将他们二人提出的二阶段GMM估计方法称为标准一阶差分GMM估计。本文利用STATA12进行具体估计。
(三)实证结果
2000-2012年城镇与农村地区人口老龄化水平与居民消费关系的检验结果如表1所示。从表1的估计结果可以看出,老龄化对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的影响并不相同,老龄化与城镇居民的消费水平负相关,并通过了10%水平上的显著性检验。同时,老年抚养比增加1个百分点,收入会减少21.49元。而老龄化与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的关系不显著。少年抚养比对城镇和农村居民消费存在正向的影响,且都在1%的水平上显著,其中城镇少年抚养比增加1个百分点会促进城镇居民消费提高22.09元,农村少年抚养比增加1个百分点会促进农村居民消费增加15.11元。城乡收入对消费的影响也很显著,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每增加1%,平均消费水平会增加27.78元,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每增加1%,平均消费水平会增长10.49元。此外,城镇和农村居民都会受到上一期和上两期消费水平的影响,其中上一期的影响更为显著,存在明显的棘轮效应。
城乡老龄化与居民消费关系实证结果分析
首先,城镇居民的老年抚养比与消费水平负相关,主要原因在于:第一,城镇居民退休之后,收入减少,老人们需要动用之前的储蓄来养老,并且老年人自身也往往比较节俭,这会减少他们对自身的消费支出。第二,城镇地区生活相对富足的老人们有很强的赠送动机。在我国,老人们的代际消费倾向较高,他们往往对自己的消费比较克制,但是对后代则比较慷慨。尤其是在子女购买住房、汽车等耐用消费品上,老一辈的财富积累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这也使得老年人们会自觉减少自己的消费,而主动将储蓄赠予后代。第三,我国居民的预防性储蓄动机较强。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少子化成为我国家庭目前面临的主要局面,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妇女的总和生育率为1.18,其中城市为0.88,镇为1.15,农村为1.44,这与发达国家1.7的总和生育率相差很多。尤其对于城镇地区的老年来说,少子化带来的另一个问题就是今后生活的不确定性增加。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孩子可以看作是居民为老年时老有所依所做的一种投资。但子女数量的减少使这种情况发生了变化,人们不得不为预防未来生活的不确定性而增加储蓄,减少消费。另一方面,从分析结果可以看出,老龄化与城镇居民消费的负相关关系仅通过了10%水平上的显著性检验。这是由于一方面受传统的养老观念的影响,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会一部分地补偿老人退休之后的收入。另一方面,由于老年人来到生命的最后阶段,补偿消费心理比较强,一些年轻时没有体验和享受到的事物,他们希望可以在夕阳阶段得到补偿。因此,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老年消费水平的提高。
其次,与城镇不同,农村居民的老年抚养比与消费水平之间的关系不显著,主要原因在于,农村地区居民收入来源与城镇不同,他们主要依靠自己的劳动收入。并且一些身体强健的老年还可以继续劳动。表2显示了2012年城镇和农村老年人主要收入来源。其中,农村地区有28.48%的老年人主要依靠自己的劳动获得收入。但是,大部分老年人由于身体机能下降,不再劳动,收入减少,消费也会随之减少。但另一方面,如表2所示,农村地区超过半数的老年人还要依靠家庭成员的供养,这也会增加其他家庭成员的支出。且家庭成员对老年人不同的赡养方式也会影响家庭的消费水平。同时,由于农村家庭规模相对更大,子女相对较多,这对老人的赡养也更为有利。根据最新统计数据,2012年我国城市平均家庭规模为2.73人/户,这一指标,镇为3.09人/户,而农村则为3.19人/户。另外,由于农村地区的消费物资相对城市较为匮乏,尤其在医疗保健、老年文化娱乐等方面,这不利于农村老年人消费水平的提高。总之,这些方面综合起来使得农村地区老龄化与居民消费的正负关系不明显。
再次,实证结果中还可以看出,城乡的少年抚养比与居民消费都呈正相关关系。这与之前多位学者的研究结论一致。孩子的增加必然会带来家庭消费支出的增长。但是,随着家庭规模的缩小,孩子数量的减少,加上预防性动机的增强,这些都会减少居民消费水平。结论中还可以看出城乡居民收入与消费水平呈显著正相关关系,但需要注意的是,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对人均消费影响的绝数值并不相同,城镇是农村的近三倍,并且从实证结果也可以看出,城乡收入的不同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城乡消费水平的差异。另外,城乡居民的消费水平还会受到过去消费习惯的影响,棘轮效应比较明显。因此,消费水平的提高还需要一个过程。
另外,老龄化不仅影响了老年人的消费水平,还会影响其他家庭成员的消费,以及全社会的消费预期。在我国,家庭养老仍然是最主要的养老方式,老年人口的增多,必然加大家庭养老支出。而目前,我国老龄化还表现为老龄人口数量大,老龄化速度快以及高龄人口比重不断上升三大特点。预计到2020年,我国80岁以上高龄老人将达到2200万,这将是2012年的四倍以上。由于老年人身体机能以及行为能力大大下降,需要特殊的照顾,这更会增加年轻子女的家庭负担。子女对老人的赡养在一定程度上会提高老人的消费水平,但是会影响其他家庭成员的消费支出。同时,由于老龄化、高龄化已成为一种趋势,我国城乡居民的预期寿命也在逐年增加,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已经达到74.83岁,10年间增加了3.43岁。随着人口预期寿命的增长,人们对自己未来的生活也有了更加长远的打算。为了可以在退休之后可以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居民也会自觉增加储蓄,从而减少当期消费。
结论与建议
本文通过对我国城乡居民老龄化与消费水平的计量检验以及对实证结果的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老龄化对城乡居民消费的影响不同,城镇地区老龄化水平与居民消费水平存在显著的负相关,老抚养比的提高会显著降低居民的消费水平;但农村地区老龄化与居民消费水平无显著关联性。
第二,城乡少年抚养比与居民消费存在显著的正相关的关系。
第三,收入是影响城乡居民消费的重要原因,并且城乡居民都会受到过去消费习惯的影响。
针对以上分析结果,笔者认为要在老龄化加深的条件下提高城乡居民的消费水平,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应当首先提高居民收入,尤其是老年人口的收入。其中农村地区老年人的收入亟待提高,并继续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城乡养老金的并轨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做法。
第二,应该促进城乡在基础公共服务上的均等化,这包括基础医疗保健、社区养老设施、老年文娱活动等方面,从而提高农村老年人的生活水平。
一是老年人口规模巨大。国家统计局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公布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60岁以上的老人已接近1.8亿。预计到二0五一年将达到四亿多的最高值,之后将维持在三至四亿的规模。根据联合国预测,二十一世纪上半叶,中国将一直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占世界老年人口总量的五分之一。
二是老龄化发展迅速。六十岁以上老年人占总人口的比例从百分之七提升到百分之十四,发达国家大多用了四十五年以上的时间,而我国只用二十多年就接近了这一指标,并且在今后一个很长的时期内还会保持着很高的递增速度,属于老龄化速度最快国家之一。
三是地区发展不平衡。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具有明显的由东向西的区域梯次特征,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明显快于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以最早进入人口老年型行列的上海(1979)和最迟进入人口老年型行列的宁夏(2012)比较,时间跨度长达三十三年。
四是城乡倒置显著。发达国家人口老龄化的历程表明,城市人口老龄化水平一般高于农村,中国的情况则不同。目前,中国农村的老龄化水平高于城镇一点二四个百分点,这种城乡倒置的状况将一直持续到2040年。到本世纪后半叶,城镇的老龄化水平才将超过农村,并逐渐拉开差距。
五是老龄化超前于现代化。发达国家是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条件下进入老龄社会的,属于先富后老或富老同步,而我国则是在仍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尚不发达的情况下提前进入老龄社会的。
二、我国现有养老模式及存在弊端
目前在我国主要养老模式为机构养老和家庭养老。按照投资主体可分为政府办养老机构和民办养老机构两类。政府养老机构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拨款及集体供款。资金来源单一,数额有限造成了机构数量少、规模小、收养人数少、社会效益不高等问题。民办养老服务业属于新兴的公益行业,其特性是投入大、收益薄、收效慢。如果单纯按照成本核算,其创办初期基本处于亏损状况。
机构养老均存在一定弊端。比如,对在养老人的照顾并不完善,在养经济负担也较沉重。这令大多数老人难以接受;护理条件较差,大多数的养老机构仅能提供基本的生活照料与饮食服务,而只有部分养老机构可以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更为严重的是,为减轻负担,一些养老院不准自理能力差和不能自理的老人入住,严重违背了设置养老机构来帮助不能自理的高龄老人、独居老人的初衷。
家庭养老作为中国最为传统的主流养老模式,是由家庭成员提供养老资源的养老方式,形式是在家养老。但这种养老方式也随着现代生育观念、生活节奏和生存压力的改变,受到严重冲击。独生子女家庭作为21世纪城市的主流家庭,独生子女父母的这一代,既要抚养和教育子女,又要赡养和照顾护理四位老人。也就是独生子女政策造就的“四二一”式的家庭结构,注定了这种方式难以为继。
三、如何解决养老问题
第一、建立基本养老保障政策体系,确保老年人晚年的基本生活。在城市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目前的改革正在实行统一的制度,随着改革的推进,将会形成一整套政策。在农村,实行农村养老保险,目前的参保率较低,其根本原因在于没有成熟的政策,国家的责任没有相应的体现,仅仅依靠民政部门的努力显然政策的力度不够,需要从全国农村地区的整体考虑制定适应性强的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考虑到21世纪中中国非农人口达到50%的发展目标和趋势,要使农村养老保险在政策上能够具有向城市基本养老保险过渡的兼容性。
第二、建立医疗保险制度,分散老年人晚年的疾病风险损失。城市目前的改革步履维艰,其根本原因主要是没有高效的操作性政策,试点过程中应付改革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步伐难于适应现实需要,需要加大政策干预的力度。
第三、建立养老社会化服务政策,解决高龄老年人的照料问题。目前,部分城市已经作出政策性的安排,例如上海。但从全国城市来说,养老社会化服务没有统一灵活的明确政策,在经费、管理、组织、人员等诸多方面没有基本的安排。政府大力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事业,但在税收等方面缺乏可操作的鼓励性措施。农村地区的养老社会化服务由于设施、交通、通讯等方面的天然劣势,目前主要限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五保”政策,很难适应农村老龄化的需要。(下转第4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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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建立扶持家庭养老的配套政策,刺激家庭成员养老的积极性,使老年人居家养老有一个政策上的保障。家庭在赡养老年人的现实作用毋庸置疑,如上所述,目前的问题是没有实质性的刺激和鼓励措施。如果不尽早采取强有力的政策干预,加上社会养老的不确切的宣传,将会挫伤家庭成员养老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