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6 09:53:15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乡村治理存在的问题,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一)乡镇学校布局不合理,办学规模小,造成人员的浪费
目前除各镇(区、街)中心小学外,其他大部分完全小学学生数不足200人,大部分农村教学点学生数不足100人,有的年级学生数不足10人。根据有关要求,大部分农村小学只能核定2-5名编制,但从实际情况看,如果按照编制配备人员,显然不能保证一个学校的正常运转。个别乡镇中学的设置也存在类似情况,如个别山区镇的学校学生数不足400人。因此如果学校不能形成规模办学,就会造成师资力量的严重浪费,从而产生虽然超编,人员还不够使用的现象。主要原因:一是有部分学校地处偏远,人口密度小,所辖自然村少,生源严重不足,如果和其他学校合并,会使学生上学路途较远,交通不便,给学生和家长带来诸多麻烦,从安全角度考虑没有进行调整,二是个别村委领导基于种种考虑,不同意在本届人员任职期内将学校撤销或合并,因此教职工人员不够,宁可村委自己出钱聘用代课教师,也不愿撤并学校。
(二)农村小学教职工人员老化,部分教师不能继续从事教学工作
从调查情况看,农村小学专任教师年龄在51周岁以上的人员占27.07%,而个别山区乡镇比例还要大,达到45%以上,还有些山区小学教职工全部为40岁以上人员。由于年龄偏大,加之精力和体力的原因,使得大部分人员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即使能坚持工作的人员,其工作量也远远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标准。由于农村小学教师队伍严重老化,教学质量得不到保障,影响了教育工作的健康发展。产生人员老化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由教师职业的特殊性决定的。在年轻时,由于精力和体力透支,使教师一过50岁便显出老年人的特征,尤其是女教师更为明显,本来还可以继续工作却因年龄偏大而不得不转为职员或实行校内退养,产生在编不在岗的现象。二是由于近几年通过考录制,每年师范类毕业生进人数量受到了一定的控制,教育主管部门为了确保高中和职业学校的教学工作,将大部分毕业生都留在了高中或职业学校,只将少部分毕业生分配到乡镇。分配在乡镇的毕业生也往往被做为教学主力留在了初中,从而造成农村小学多年不进人的局面。尤其是一些山区小学,由于受地理位置和经济条件的限制,新鲜血液得不到补充,人员流动困难,使得农村小学在人员使用上进入恶性循环,老龄化现象更加突出。
(三)部分教师素质较差,不能胜任正常教学工作
部分教师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不高,不适合继续从事教学工作,只有转岗从事后勤工作。由于用人机制和考核机制的不健全,对这部分不能承担教学任务的人员没有可适用的政策,只能由学校自行安排其力所能及的工作。造成目前教职工队伍素质不高的原因:一是目前教职工队伍人员构成情况较为复杂,1999年以前只要是师范类毕业生,包括电大毕业的师范类计划内自费生一律分配在教育系统,除此之外,通过招收代课教师、合同制工人等渠道,使一些业务水平不高、综合素质较低的人员进入各学校,造成教师队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二是2003年龙口市最后一批民办教师767人一次性转为正式教师,这部分人员相对来讲年龄偏大,学历偏低,整体素质不高,加之转为正式教师后,部分人员认为自己有了铁饭碗,进了保险箱而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工作中没有了以前的干劲。
二、对策及建议
一是严格执行机构编制规定,确保教学工作高效正常运转。班额明显不足、学生数奇缺、发展后劲丧失、群众反响较差的学校,该撤销的坚决撤,该降格的一定降(如完全小学可降为教学点),能合并的尽量合,减少学校数量,收回教学编制,整合教育资源,提高教学质量。在确保总编不突破的前提下,对一些教学质量优秀、发展前景光明、社会反映看好的中小学重点扶持,编制要给足给优,要注重结构、岗位、专业的需要。确保教学工作高效正常运转。
二是制定各种用编政策,优先发展农村教育。农村办学条件保障力度与城市相比存在差距,这是造成农村优秀教师流失的根本原因,也是生源流转的重要因素。如何营造拴心留人的环境,稳住优秀教师,激励他们在农村山区安心教育,机构编制部门应该制定用编优惠政策,在每年的编制核定调整中,适当向农村学校倾斜,有效加强农村队伍的建设,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如规定凡是应届本科毕业生自愿在农村边远山区教学一定年限,且成效突出,可优先使用教学编制;市区新招录用编的大学生也要先到农村学校服务一定的年限;市区优秀教师赴农村教学有一定年限的,可高评高定职称,优先使用教职工编制解决配偶就业等。制定各种用编优惠政策,促使城乡教师双向有序流动,大力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是每个机构编制工作者不可推卸的责任。
关键词:城乡规划;体制改革;规划编制
1 规划管理体制现状分析
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推进,城乡规划工作必将进入一个崭新时期,面对日新月异的城乡发展,城乡规划管理必将面临新的挑战。在我国,城乡规划管理体制上仍存在许多问题。城乡规划管理机构严重不健全,无规划管理专业队伍,村镇建设中选址不当(甚至无选址)、乱占耕地、违章建设、杂乱无章、功能不合理、风貌不协调的现象比比皆是,机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整体偏低,专业院校毕业生由于受编制、人事规定和各种关系的制约,很难直接进入管理部门,多数管理部门形成数年未进正规规划专业毕业生的现象。由于城市发展,规划区、建成区拓展,规划管理业务成数倍增加,而受机构编制制约,人员严重缺乏,管理难以到位;还有是人员质量不高。部分规划部门人员的知识结构或构成不合理,知识老化、单一,难以适应现代城乡规划管理的需要。
2 深化规划管理体制改革的必要性
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和推进精细化管理,就意味着将复杂、混乱的城市部件科学分类,将目标不同、运转方式各异的基础单元、事件统一到一个大的目标体系中,解决城市基础设施的“短板”,使各类设施发挥最大的效益,同时减少各种矛盾和冲突,形成规范有序、运转高效的机制,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加强城市管理意味着城市能够以较小的投入产生更大的效益,可以降低社会交易成本,吸引更多的企业、更多的要素向城市聚集,从而解决城市发展环境不优、民营经济不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不快、现代服务业滞后等问题,发挥城市聚焦辐射效应,做大做强中心城市,提升城市的整体竞争力。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和推进精细化管理,可以加快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为人民生活、企业生产提供更加顺畅的公共设施,更加优美的环境,更加公平、高效的公共服务,减少社会的矛盾和冲突,促进城市社会和谐发展。
3 完善规划管理体制的建议
城市规划的管理是一个完整的系统过程,其实际运作有赖于整个社会经济、政治环境相互协调,为使城市规划能真正对城市建设起到指导作用,有必要对规划管理的各个环节加以完善和提高,求实创新。
3.1 加强和完善规划编制工作与实施相结合
人们常说规划是“龙头”,规划编制方法不改进,编制水平不提高,规划管理就如无源之水。因此,改进规划管理实施机制,首先必须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建立为规划能够实施而编制规划的思想,规划编制部门应加强信息的沟通,广泛收集资料,充分掌握上层规划的内容及编制动向,编制近期建设规划,加大详细规划的编制力度及空间范围上的覆盖率,作为指导城市建设和进行城市规划实施和管理的最切实依据。
其次,为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可实施性,规划编制单位应深入实际,现场踏勘,对规划的每一个重点地块都要充分了解,掌握信息,为规划的可实施性进行充分论证,要让公众理解和支持规划管理工作就必须先让公众了解规划,所以必须加强规划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广泛征求意见,将规划成果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传媒向社会公布,为今后的规划能够顺利实施打下基础。
3.2 强化措施,规范土地管理
城市土地是城市规划、建设和未来发展的第一资源,城市规划的实施和管理受城市土地的制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城市规划蓝图的实现,因此,为了有效的实施城市规划,必须加大城市土地管理的力度。高度垄断土地一级市场,放开二、三级土地市场,对用地行为及土地交易实行扎口管理,同时完善土地供应机制,使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相衔接,推行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对城区的闲置土地和“退城进郊”置换的土地,实行储备管理,纳入地方土地储备库,统一经营。
对于被征地、拆迁及城郊想利用区位优势进行建设的农民,可以按照村庄布点规划,通过新农村建设的方式加以引导进行按规划建设。一是划定建设范围。对城郊结合部及城市规划控制区内的村庄,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分类指导、适度集中”的原则,综合考虑,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划定村民住宅建设范围。二是制定具体标准。建设选址应选择区位优势大、集聚程度较高、有一定基础设施且利于多个村组集聚的中心村或组。新建的村民集居区应以多层建筑为主,严格控制低密度,低层住宅。三是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农民到集居区内建设,同时对原居住地进行严格的规划控制,加强管理,杜绝违章建设的产生。
3.3 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强化规划调控作用
城市规划管理作为公共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其具体管理方法的改进对于推动规划的实施也具有相当大的作用。管理的手段可以是运用法律手段和经过科学决策的行政手段,也可以是运用经济手段和物质技术手段,同时利用现代化科学技术成果向公众传播信息,规范管理。例如,开发商在进行开发建设时,在符合规划设计条件以外为公众提供公共使用空间或设施,经批准就可以允许适当提高容积率,用提高容积率作为规划管理手段的奖励方式,这就是规划管理部门的一种调控方法。
其次利用现代的先进网络技术,加大规划宣传力度,公布规划信息,使管理部门与公众之间建立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的关系,有助于取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社会对规划管理的支持和协作。另外,通过公众参与,可以克服规划管理中出现的片面性,消除过分拖延和不适宜的折衷。规划的制订、实施过程民主化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市场经济要求尊重社会各个阶层的利益,有了公众参与的这种决策、监督机制将促进城市规划借助更广泛的社会力量实现既定的规划目标。
3.4 构建规划决策机制,建立完善规划委员会制度
规划管理决策是城市建设的中心环节,关系到城市建设管理的最重要的活动,在当前工业、信息突飞猛进的时代,为解决规划实施及管理中的问题,避免
规划编制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出现“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及“拍脑袋”决策等现象,就必须构建规划的决策机制,建立和完善城市规划委员会和专家咨询委员会
制度。建立规划委员会,可以进一步提高政府综合科学决策水平,创新规划理念,加强对规划建设的领导,同时它也可以发挥强有力的组织协调作用,统筹空间资源,完善功能布局,有效决策各项建设,使决策更加科学、民主。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则是政府重大规划决策咨询机构,对各类重大决策、规划方案和专项规划提供前期咨询。本着科学合理、集体讨论、集思广益、促进发展的原则,从各个不同领域、不同角度探讨发展思路,为规划委员会审批重要规划做出重大规划决策提供依据。
3.5 理顺规划管理体制,健全规划管理机构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城乡规划职能越来越突出的成为政府宏观调控经济发展、城市空间资源和社会事务等各方面的有力手段,城市规划及管理水平越来越突出的成为影响经济发展和城市发展水平的关键因素。城市规划是政府的职能,是龙头,是建设的依据,是关键。
因此为了加强规划的管理,应理顺当前的规划管理体制,成立单独的城乡规划管理机构,纳人政府系列,统一行使规划管理权,以便更好的为城乡规划提供组织保障,实现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发挥区域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同时,根据城乡规划管理需要,配备相应的专业队伍,把城乡规划编制、管理工作经费纳人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证。
关键词:园林工程;监理;存在问题;对策
监理的基本职责是“三控三管一协调”,即:质量、进度、投资控制;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但在工作实践中也存在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我国园林工程监理制度落实不是很到位,主要是业主、施工方不够重视,从业人员自身素质不高造成的,应注重提高行业自身人员职业素质和工程管理,确保监理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在此,笔者试对此问题作一分析和探讨。
1园林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1.1业主对监理工作不够重视
在工程施工中,业主对监理工作不够重视,很多时候监理不能真正起到作用。有些业主单位觉得绿化工程就是种几株树、修几个亭子的小事,不会出人命关天的大事,监理实在是多此一举,对监理的意见往往也是不置可否,总是出了问题才想到监理。园林工程不可能像建筑工程一样随时开工。虽然现在反季节种植技术已经比较成熟,但在非种植季节苗木的成活率依然偏低,成本偏高。而业主为了达到出效果、出政绩目的,很多时候都不考虑选择适宜的种植季节。
1.2施工单位对监理工作不够重视
有的园林施工企业规模较小,工程投资较低,人员素质较差,进驻现场的管理人员与投标文件所承诺的不一致。监理提议更换管理人员,往往得不到回应。对于这种情况,监理只能发监理通知单和监理工作联系单。还有的施工单位往往直到申请拨付工程款时才意识到必须得到监理的签字认可,而在施工过程中却只唯业主马首是瞻。有些业主在施工过程中凭自己喜好随意发号施令,不考虑后果。甲方领导往工地一站,就在那里“指点江山”:“这里建个亭子”,“那里栽棵树”,施工单位则惟命是从,完全不考虑当初的施工设计图纸和监理的意见。
1.3监理从业人员自身职业素质较低
园林工程与建筑工程不相同,一般工期较短,造价较低,现场监理人员较少,生活办公条件较差。在某些工地,监理人员的吃饭住宿问题都很难解决,只好吃住在施工单位,给正常的监理工作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有的监理公司为了中标,往往压低工程报价,恶性竞争,降低收入,投入也就不足,影响公司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有的监理公司为了降低企业运行成本,挂证(监理人员把自己的执业资格证给需要的单位注册,单位给予一定的报酬,但本人并不在这个单位工作,俗称挂证)及挂靠(企业和个人,挂靠有资质的企业,承接经营业务,被挂靠方提供资质、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服务,挂靠方向挂靠企业上交管理费的行为)问题严重,大肆压低普通监理人员的工资。较低的工资使从业人员门槛不断降低,最终导致行业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不高。
2对策
2.1注重与业主沟通
监理人员能否在工程监理中正常履行自己的职责,把握工作的主动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获得业主的信任和支持。如果业主能坚定地支持监理人员的工作,那么施工单位就不可能随心所欲地欺骗业主,就不敢对监理提出的各项整改措施置若罔闻。因此,监理人员就需要注重与业主的沟通,取得业主的信任和重视,让业主觉得自己确实是在设身处地地为他考虑,是在竭尽全力地维护业主的利益,使工程达到理想的效果。想做到这一点,就需要监理能深刻领会业主的需要,读懂工程的设计意图,从而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采取规范的措施,从而真正履行自己的职责,保证工程的质量,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浪费[1]。
2.2注重工程的现场管理
施工设计图纸确定后,园林工程质量的高低和美化效果的好坏主要取决于现场的施工情况。因此,监理人员必须身临一线,注重工程的现场管理。管理中,要切实负起责任,坚持按照监理程序办事,严格按照工程施工有关规范要求施工人员,做好进入工地各种苗木材料的质量把关,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2-3]。
关键词城乡结合部;土地利用;土地管理;土地可持续利用
从国土规划整治、土地利用和国土资源管理角度看,在我国城市周边的乡村存在着一个用地行为不规范、土地市场秩序混乱、交易活跃的区域,这一区域被称为城乡结合部。城乡结合部作为一个特殊区域交错着城市土地与农村土地,它作为纽带连接着城市与农村,其土地利用直接受到来自城市与农村的双重影响,同时也在两者之间起到传递信息的重要作用[1-3]。深化城乡结合部土地的研究,对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经济秩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加强社会事务管理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城乡交错带土地利用的基本特征
城乡结合部是一个历史范畴,它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时社会经济发展相对一定的社会经济制度而存在的。必须明确的是,研究城乡结合部是以目前的生产力发展水平、行政管理体制和法律制度框架来对它进行考察。因此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社会功能的双重性。目前,我国城市的周边农村,由于土地功能的改变已不是传统意义的乡村。大量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不仅使原来的农民改变了过去的生活方式,同时,由于人口的聚集和城市的辐射也使精神生活发生了质的变化。但这些地区又不是真正意义的城市,这是由目前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的。从生产力发展的角度看,手工业时代如果在城市的边缘出现大规模的人口聚集地并从事非农业生产活动,那么这些边缘地带便被自然地认为是城市的边缘地域,它可被视为城市新的组成部分。而今天由于城市功能的发展已到了基础设施完善、文化高度发展的阶段,因此目前的所谓城乡结合部不具备现代意义的城市功能,而是城市与乡村的一个过渡地带。它不是现代意义的城市,也不是完全意义的农村,它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特有现象,具有城市和农村的双重功能,而又不具备城市和农村的完全功能。二是时间的阶段性。从历史角度看,城乡结合部是在实现城乡社会平等后,社会主义现代化过程中出现的一个特有的经济地理现象。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城乡经济二元结构的逐步消除,它必将失去存在的社会条件和社会意义。三是空间的滚动性。城乡结合部在空间上呈现着以城市中心为原点不断向外移动的趋势。以河南省许昌市为例,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城乡结合部的内边线为一环路,外边线为今天的三环路。随着城市的发展,通过对农村集体土地的征用,到21世纪初城市建成区已达到三环路边。使目前三环路成了许昌的城乡结合部内边线,外边线大致与四环路重合,并有继续向外扩展的趋势。这与全国其他城市的发展规律完全吻合。四是形成的自发性。城乡结合部不是政府统一组织建设的项目,也不是政府统一组织建设的城市或村庄。它是农村乡镇村组和当地农民以及外来务工人员为发展生产和改善生活自发建设形成的,是市场经济中劳动力、土地及各种生产要素自由组合的产物,在某种意义上呈现着一定的无政府主义的特征[4]。
2城乡结合部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2.1建设用地与农业用地矛盾显著
建设结合部是城乡空间一体化的产物。城市的发展需要一定的用地支持,建成区的扩大必将不断蚕食其周围的农业用地(多为肥活的耕地)。既要发展城市,又要实现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因此建设用地与农业用地的矛盾日趋突出。
2.2布局不合理,相互干扰
城乡结合部农业用地与非农用地总处在一种相互转换与争夺的过程中,彼此相互干扰程度很大。在结合部,往往居民用地与污染工厂相邻,军队用地与地方生产用地互相穿插,商业用地被夹在教学之中。另外,由于征地时为节省资金,有意避开居民点,形成“城中村”,城乡建设极不协调。
2.3土地利用稳定性差,结构失衡
建设用地的无序扩展,引起土地利用格局分散而混乱。道路的延伸,独立工矿、居民点的兴建使得农业用地支离破碎,既不利于农业生产发展,也不利于城区规划建设的实施。一方面,有些刚建成的工业、居住建筑不久就面临拆迁,如近5年来,许昌市城乡结合部许多农户已经不止一次地历经征地拆迁,搬了建,建了搬;另一方面,投资兴建的菜蓝子基地、水利设施,在城区扩展影响下被迫缩小、迁建,造成产业结构不稳定,外部经济负效应显著。
2.4土地利用不充分,浪费严重
城乡结合部一方面人地关系十分紧张,另一方面又存在着建设用地占地大、建筑密度低、容积率低以及征而不用、浪费严重的现象。不少单位往往因为征地面积过大,征地费用过高,而缺乏建设所需资金,只好在所征土地的外围修上围墙,或围铁丝网,长期荒废,造成土地资源严重浪费。
2.5生态环境质量下降
由于偏重眼前经济效益,缺乏整体规划与分局,基础设施建设落后于整体开发,配套设施不齐全,商业医疗教育等服务设施缺乏,绿地系统不足等,另外工业污染、农业污染和生活污染“三管齐下”,大气、水、地资源遭到破坏,导致生态环境恶化,土地质量下降。
3土地利用调控对策
3.1对城乡结合部的土地利用实行动态监测
城乡结合部是城市向郊区扩展的重要地带,城市发展总是表现为大片土地成为城市土地,最初的农业景观逐渐被工矿、居民、商业等为主的城市人文景观所取代。由于城市的不断外延,城乡结合部的空间位置和区域不断改变。分析城乡结合部土地利用状况,有些土地利用基本合理,是城市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而另外一些则是人为活动的过度影响,存在乱占滥用的不合理现象。比如,一个时期以来,大规模兴建各种楼堂馆所、盲目地圈占工业区、开发区就是明显的实例。城市建设的盲目性,往往表现为一圈一圈地向外扩展。由于农用土地变为城市用地之后,很难再重新恢复为农用土地,而农用土地肥力的形成需要上千年甚至更长的时间,这就要求在改变土地用途之前,必须进行充分的论证和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效益和环境影响做出深入分析[5]。
为了有效加强对城乡结合部的土地管理,需要加强城乡结合部土地利用的动态监测,对土地利用状况及动态变化获得及时准确的了解。监测的方式和手段可以多样,比如,一方面,可以通过航片、卫片的判读解译,获取不同时期土地利用的动态变化;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对土地利用监测结果的研究,就可以及时地对土地利用现状做出分析、引导和调控,合理、有效地利用土地资源。
3.2实行土地管理信息化、科学化
传统的土地管理方式和手段高耗、低效而且精确度不高,使得土地管理工作中的时空信息不能及时得到管理和更新。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现代计算机、网络以及现代通信技术飞速发展,以计算机技术、地理信息系统(GIS)和全球定位系统(GPS)为支撑的土地管理软件应运而生,实行城乡结合部土地管理的信息化、科学化,可以及时了解各种土地信息的变化情况,如土地用途变更等,并及时、适当的进行宏观调控和管理,如严格控制非农用地审批,使土地管理达到实时、高效。
3.3加强城乡规划,依法执行规划
城乡结合部是城市和农村的交错地带,是最有必要加强规划而又最难规划的地区。各级政府部门必须从规划上对城市的盲目扩展加以限制,切实保护耕地,把城市用地的需求转到内涵的城市用地集约利用上,同时也要加强城乡结合部乡村居民点的合理规划,对于超标用地的居民点要强行拆迁,保证城市规划的严格依法执行[6]。
3.4规范土地市场
城乡结合部土地的出让,并没有完全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的机制,形成完善的土地市场。土地使用权出让过程中,受到有关单位和部门的人为干预过大,越权批地,批“人情地”现象存在,不能很好地实行公平竞争,土地利用和土地使用者应承担的责任不能统一。为此,必须尽快建立新型的土地资源利用机制,完善土地市场。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合理分配和利用土地,规范和完善城乡结合部的土地市场,借助地价杠杆来调节土地利用,可以减少盲目占用、非法占用耕地,达到保护耕地的目的。在出让土地时,要引入竞争机制,可以采取招标、拍卖等形式进行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尽量不采用行政划拨的方式,使得土地市场逐步步入规范化、公平化。
4实现城乡结合部土地可持续利用的战略措施
要实现城乡结合部土地的可持续利用,除采取诸如对城乡结合部的土地利用实行动态监测、实现土地管理信息化和科学化、规范土地市场、依法加强土地管理和利用、加强污染治理、优化城市建设用地的扩展模式、建设土地可持续利用的示范基地与示范工程等一般措施外,还应特别注重以下三方面的战略措施:
4.1制定科学合理的城乡结合部土地发展战略
有关职能部门要与周边乡村的基层组织密切合作,在明确结合部建设的目的和意义,分析政策、市场、技术、人才、资金、信息、区位等方面的条件与优势,准确把握自身不足和外界挑战的基础上,遵循重点突破、发挥优势、整合功能、博采众长等原则,提出具有创新性和操作性的城乡结合部建设与发展的基本方向、指导思想、战略目标、功能分区、建设内容、重点项目、战略部署、组织体系和运作机制等,使城乡结合部的土地管理和利用有章可循。
在城乡结合部发展战略的指导下,城市建设和土地管理等职能部门应努力协调配合,并主动与有关乡村基层组织合作,打破常规的规划思路,针对城乡结合部的特殊性,编制专门的城乡结合部城市建设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结合部城市建设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要遵循“生存、发展和生态保护相兼顾”的原则,在切实保护优质农用地特别是耕地的基础上,从城乡总体利益出发,根据各部门发展规划、重点项目安排、资金来源产际情况,协调平衡农业、乡镇企业、城市建设、交通建设等各项用地的需求,进行统筹安排,确定各部门的最佳用地数量和位置,使结合部用地结构和空间布局更加合理,劳动地域分工与城市功能分区更加明确、科学,进而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综合利用效益的提高。为此,应成立由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乡村基层组织和咨询机构等组成的城乡结合部管理领导小组,专门负责结合部发展战略与土地利用规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制定相应的政策与制度,监督相关利益主体的行为,处理战略与规划实施中出现的各种问题[7]。
4.2对城乡结合部进行准确的定位
准确定位是城乡结合部持续发展、土地持续利用的前提和基础。要在全面认识城乡结合部环境与条件、优势与基础、问题与挑战的基础上,从产业、技术、市场、功能和主体等方面对结合部进行准确的定位,主要是:遵循收入弹性高、市场前景好、产业关联度大、区域优势明显的原则,确定结合部近期、中期和远期的新兴产业、优势产业和主导产业;依据先进性、实用性、经济性和互补性等标准,确定结合部重点引进和自行建设的项目与技术;在分析预测国内外产品的市场容量、供求状况、竞争态势、贸易条件和行业壁垒的基础上,确定结合部不同时期的产品生产和市场开拓方向;遵循针对性、整体性和层次性的原则,确定结合部应具备的功能;遵循政府指导、企业运作、中介参与、农民受益的原则,确定结合部的投资建设主体[8]。
4.3创新城乡结合部土地使用与管理制度
为确保城乡结合部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必须创新土地管理与使用制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控作用,通过完善结合部土地估价制度,推进土地的有偿使用,培育健全土地交易市场,引导土地集约配置,提高土地的配置效率。为此,应做到:一要严格控制结合部集体土地入市,明确规定耕地不能以任何形式转变为非农用地,建设用地进入市场应采用补偿方式;二要建立健全土地规划的约束机制,坚持“开发一片,建成一片,收效一片”的土地开发原则,促进土地利用的集约化与高效化;三要加大土地的执法监督力度,严格土地的审批制度[9]。
城乡结合部土地管理制度创新的一个重要举措是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即限制城乡结合部土地的用途,规定土地用途转变的许可、限制许可和不许可条件,对土地利用和用途变更进行监督,受理变更土地用途的申请并办理审批手续。现代信息科学技术、数据处理和智能分析、可视化和虚拟现实技术等高新技术的快速发展,为城乡结合部实行数字土地用途管制提供了物质和技术保障。数字土地用途管制是用数字的方法将城乡结合部及其土地利用活动和整个结合部的时空变化输入到计算机中,实现网络环境下的土地流通和实时动态监测,服务于城乡结合部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具体讲,就是以计算机技术、通讯技术、遥感技术、地理信息技术、多媒体技术和大规模存储技术为基础,以宽带网络技术为纽带,运用城乡结合部的各类信息,对城乡结合部进行多分辨率、多尺度、多时空和多种类的多维描述,以此为工具来支持和改善城乡结合部的土地用途自动化管制。城乡结合部的数字土地用途管制应实现纵向和横向的信息共享,要在法规许可的范围内打破部门和地区之间的界限,做到城乡之间统一标准、联合行动、相互协调、分工合作,以发挥整体优势,形成规模管制。
5参考文献
[1] 王国强,王令超.城乡结合部土地利用研究[J].地域研究与开发,2000(2):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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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RICHARD REYMENT K.Applied factor analysic in the natural sciences[M].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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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顾杰.城乡结合部土地利用问题与对策[J].中国城市经济,2001(7):38-39.
[7] 谢蓉.城乡结合部土地利用与可持续发展[J].国土开发与整治,1999, 9(1):42-45.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技术管理;安全实施监督
引言
在新闻报刊中经常可以看到有关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报道,如“粗制滥造、偷工减料”,“私招乱雇”,“产业职工素质低劣”,“工程不报建”,“无计划盲目建设,无设计胡乱施工”,“层层转包,索贿受贿”,“建筑材料质量低劣”。对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分析研究,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建筑工程质量不仅关系到工程的适用性和项目的投资效果,而且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质量问题是建筑工程永恒的主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为了避免给国家和使用者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和不安全因素,加强对建筑业企业质量管理的研究,因此,本文对存在主要问题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
l. 质量管理在建筑工程项目中存在的多个问题
1.1 建设管理企业方面的问题。不遵守法定的建设程序,不报建、不招标,随意发包工程,随意选用不符合资质要求的设计、施工单位,不办理质量监督和施工许可手续,甚至未经竣工验收,即将工程交付使用。一些所谓的“首长”工程,更是不按建设程序办事的典型。建设单位随意肢解发包工程,造成工程进度、质量和现场秩序失控的问题。对设计、施工承包单位提出不合理要求,与之签订不平等条款。包括对设计单位提出违反城市规划、设计规范的不合理要求,对设计、施工单位无理压工期、无理压级压价,以及要求承包单位垫资;施工中,强行指定购买质次价高的材料设备;拖欠设计费、工程款。
1.2 施工单位方面存在的问题
(1)无证或超越资质等级承包、非法挂靠、转包或非法分包。
(2)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不顾后果以垫资、压价,甚至行贿等违法手段承揽工程。
(3)为牟取利润,不计后果压低成本,自行或串通设计人员乱改设计,使用低价劣质材料,甚至偷工减料,放任职工不按技术规范操作,粗制滥造。
(4)在竣工验收中弄虚作假,掩盖工程质量缺陷,提供虚假质量保证资料。
(5)私招乱雇,职工队伍素质低下。
1.3 政府监督管理方面的问题
(1)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失控,源于质监机构不能按规范办事,从而失去了应有的监管作用,尤其是当为“首长工程”、“关系工程”监督时,不讲原则,不按规范,随意给以“合格”,甚至“优良”结论或者随意补发有关手续时,还会弄虚作假,掩盖问题,造成巨大的隐患。
(2)设计、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工作失控,也是碍于情面、关系,而不能按原则严格把关的结果。
(3)招投标管理工作不力,造成的问题。
(4)施工许可证审批工作不力造成的问题。
(5)条块分割、利益分割的矛盾所造成的问题。如一些地区或地方的开发自成体系,封闭管理,不接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指导;一些行业部门,如电力、水利、交通、邮电、民航、铁路等,自行制定本系统的资审、招投标、质量监督等规定,自组施工队伍,分割建筑市场;一些部门如供水、供电、供气、消防、劳动、广播电视等,则利用部门职权,强行干预有关专业、专项工程的发包。
1.4 建筑市场材料市场存在问题。建筑市场行为不规范,资金不到位,施工企业互相之间压低造价,工期不合理,招投标不规范,不公平合理的竞争导致施工企业从企业利益和工期方面出发,而忽视工程质量通病的根治,建设单位在进行施工队伍选择时不注重施工队伍素质高低和社会信誉好坏的考查,使有些企业资金拖欠不到位,增加苛刻附加条件等。建材市场鱼龙混杂,真假共存,假冒伪劣建材使人防不胜防,加之施工企业材料管理不善,选择材料贪徒便宜,使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进人施工现场投人使用,这些都是导致建筑工程通病形成的原因。
2. 质量管理在建筑工程中的完善
2.1 加强对建筑、施工单位市场行为的监管、约束。加大承包与分包单位(尤其是非法挂靠)对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经济赔偿和刑事责任。逐步推行承包履约保险制。严格资质审查,加强建筑企业资质管理,全面落实动态管理。保证进入建筑业的企业具备从事建筑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技术、管理素质要求的入门保障条件,和适应不同工程规模、技术管理等级要求的不同综合等级水平评判的重要依据。考评企业人员综合素质、技术、管理和能力,推动企业自检、自测、自我完善的最直接、有效的控制手段。任何时候都必须注重的工程质量管理过程控制关键点。由此人手,发现许多按资质标准淘汰或考评降级或者停业整顿的问题严重的企业。严格执行工程技术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和全员培训上岗制度。
2.2 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监督的建设。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全面推广监督测试手段。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加快,我国综合国力的增强,城市化建设进程加快,工程建设规模不断增大,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任务将会更加艰巨。开发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应当在充分认识国际、国内经济发展趋势,认清当前工程质量监督体制改革在我国面临的紧迫性的前提下,积极探索监督体制改革的思路与对策,更好地开展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2.3 不断完善主管部门行为规范。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服务质量。转变职能,加强和改善对市场运行体系的监督管理。要简化手续;理顺信息渠道;完善报建、招投标工作中的专家审查制度;严格执行规范程序管理报建、招投标活动,加强对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的监督和认证管理,加大抽检和技术检测力度,加强施工队伍资格审查;建立、完善工程造价信息管理系统。要建立公平竞争、规范运行的建筑市场秩序,必须靠法制作保障,《建筑法》已正式施行。各级地方政府也需根据实际,制定相应的地方法规、政策措施,以确保建筑市场的每个方面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尤其要通过法制建设,尽快实现建筑业中政企分离,解决地方保护、行业垄断,条块分割的问题,以尽快建成一个完整统一的建筑市场。
2.4 加强建筑市场材料质量的管理。对建筑材料和构件质量严格把关,做好材料构件定货,进场检验,材料试验和材料保管,构件保护等4个环节的管理和把关,从根本上杜绝伪劣材料。构件进人施工现场,要完善进场材料,构件的试验、检验,仓储保管等方面的管理体制,定职不定责,实行严格按照材料质量验收标准进行质量检验和材料试验,绝不能为降低成本材料和构件的进货质量标准,同时查漏堵洞,把好构件及材料质量关,保证工程质量通病从根本上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