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3 18:08:09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公益慈善活动的意义,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关键词:宗教慈善公益活动;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D634 文件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63(2017)01-00069-04
宗教是慈善之母。五大宗教教义教规各不相同,但在教育引导信众投身社会公益慈善这一点上是共同的。2012年,国家宗教事务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鼓励和规范宗教慈善行为。五年来,常州市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落实《意见》精神,积极开展宗教公益慈善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课题组通过查台账、看现场、听汇报、表格填报、调查问卷等方式,对五年来全市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旨在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分析问题,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推动宗教界更好地开展公益慈善活动。
一、常州市宗教界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基本情况
全市宗教界现有养老(安养)院7处。其中,佛教6处(常州市武进区大慈安养院、常州市武进区三圣寺临济慈善功德安养院、常州市武进区永宁寺莲居安养院、常州市武进区大林寺居士念佛堂、常州市天宁区南城寺净修养老院、常州市新北区万佛寺弘法托老所);道教1处(白龙观养老院)。共有床位1186张,入住老人274位;3处收费(常州市武进区大慈安养院、常州市武进区三圣寺临济慈善功德安养院、常州市武进区永宁寺莲居安养院),其他4处免费。常州市武进区永宁寺莲居安养院向民政部门申领了登记证书,其他6处尚未登记。现设有慈善组织3个:常州宝林慈善基金会,2013年7月创立,原始基金300万元,募集资金354万余元,使用资金近330万元;常州天宁禅寺慈善基金会,2015年9月创立,原始基金200万元,募集资金12万,使用资金7万;常州金坛区龙山慈善基金会,2016年6月创立,原始基金300万元,募集资金14万元,使用资金26万元。
二、调查问卷情况分析
课题组共回收有效调查问卷695份。其中,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主要负责人116份,宗教教职人员356份,信教群众223份。统计数据如下:认为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非常重要的574人,占82.6%;比较重要的120人,占17.3%。对所在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公益慈善活动很满意的516人,占74.2%;比较满意的174人,占25%。认为社会各界对宗教界公益慈善活动持欢迎态度的664人,占95.5%;持无所谓态度的30人,占4.3%。认为慈善公益事业是需要统筹策划、精心部署、科学管理的649人,占93.4%;认为遇到事情就捐钱捐物、尽力而为即可的46人,占6.6%。认为宗教团体应发挥主人翁精神和协同自律作用的673人,占96.8%;认为只是配角、敲边鼓的22人,占3%。认为不得在慈善公益活动中传播宗教的397人,占57.1%;认为可以传播宗教的249人,占35.8%;认为必须传播宗教的23人,占3.3%;认为绝对禁止传播宗教的26人,占3.7%。认为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意义重大的521人,占74.97%;比较有意义的143人,占20.57%;成效一般的25人,占3.6%;流于形式的6人,占0.86%。认为宗教界开展慈善公益活动同时存在规模小、专业化程度低、活动不规范、人才匮乏等问题的273人,占39.3%。在八项慈善公益活动中,感觉单位(个人)在灾害救助方面投入最多的463人,占66.6%;在扶贫帮困方面投入最多的136人,占19.7%;在扶助残疾人方面投入最多的44人,占6.3%;在捐资助学方面投入最多的19人,占2.7%。
三、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主要特点、存在问题及原因
对调查的相关数据、表格及问卷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后,发现五年来常州市宗教界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具有以下特点。
(一)充分认识宗教慈善公益活动的重要意义,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对活动情况是满意的。逾99%的人认为宗教界开展公益慈善活动非常重要、比较重要;逾90%的人对所在宗教团体、宗教场所慈善公益活动开展情况表示很满意、比较满意;逾95%的人认为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意义重大、比较有意义;逾九成五的人觉得宗教界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受到社会各界欢迎。
(二)准确把握宗教慈善公益活动的本质,宗教团体的主体责任是明确的。逾93%的人认为,宗教慈善公益是一项需要统筹策划、精心部署、科学管理的工作;近九成七的人认为宗教团体应发挥主人翁精神和协同自律作用。
(三)积极响应党委、政府的号召,对自然灾害救助是敏感的。2015年11月底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提出扶贫工作新思路后,宗教界在2016年的“扶贫助困”资金增幅达74%;2013年“宗教慈善周”主题为“让残疾人生活得更加幸福”,当年宗教界“扶助残疾人”资金为五年之最;2016年盐城阜宁6・23风灾发生后,宗教界在不到一周的时间里捐款45万余元,有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还自发组织前往灾区慰问。
9月22日,以法兴善·全民环保——“贯彻《慈善法》、徒步做环保”公益慈善活动志愿者签名
9月22日,以法兴善·全民环保——“贯彻《慈善法》、徒步做环保”公益慈善活动志愿者签名
9月22日,以法兴善·全民环保——“贯彻《慈善法》、徒步做环保”公益慈善活动志愿者签名
9月22日,以法兴善·全民环保——“贯彻《慈善法》、徒步做环保”公益慈善活动志愿者签名
9月22日,以法兴善·全民环保——“贯彻《慈善法》、徒步做环保”公益慈善活动现场 北京市慈善义工联合会驻会 王骏副会长致辞
9月22日,以法兴善·全民环保——“贯彻《慈善法》、徒步做环保”公益慈善活动现场 北京慈善义工联合会驻会副会长 陈可 宣读倡议书
9月22日,以法兴善·全民环保——“贯彻《慈善法》、徒步做环保”公益慈善活动志愿者签名
2016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下称《慈善法》)正式施行.《慈善法》的通过及正式施行,为各慈善组织的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在汽车污染已经成为全球性问题的今天,9月22日的“世界无车日”,保护环境、倡导绿色出行成为积极贯彻《慈善法》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宣传、贯彻《慈善法》,增强人们环保意识,践行环保精神、倡导绿色出行,营造全民环保的社会氛围与法治环境,发挥慈善组织在环保事业方面的积极作用, 9月22日,由北京市慈善义工联合会主办的以法兴善·全民环保——“贯彻《慈善法》、徒步做环保”为主题的大型公益宣传活动在北京市朝阳区奥林匹克森林公园举行.来自北京市相关部门以及联合会领导、环保义工团体、徒步运动爱好者等约1000人参加了活动.北京电视台、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千龙网等相关媒体对此次活动进行报道.
现场活动对贯彻《慈善法》进行了多层次的解读,同时还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徒步环保宣传活动,如宣传环保知识、捡拾垃圾、徒步运动等.通过这些活动,让更多的市民了解了环境保护、绿色出行的重要性,让更多的人能自愿加入环保的队伍中,共同为“蓝天碧水、全民环保”的目标而努力,同时也提高了全民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的积极性与参与度,激发人们崇德向善的热情,增强全民的慈善意识.
关键词慈善电视节目;电视慈善事业;微帮助力量1坚守慈善使命,创新公益文化
湖南卫视的“帮助微力量”节目,是一档具有公益性质的栏目,它在坚守慈善使命的同时也创新了公益活动的形式。可见,我国传统的民族文化不仅需要继承,同时也需要创新。“帮助微力量”呈现在观众面前的是一档以民生为主公益性活动,观众可以通过四种方式随时参加节目的互动,这不仅提高了观众的收视率,而且也增加了公益文化宣传的广泛性。可见,新元素的注入不仅增加了电视节目的活力,同时也促进了慈善节目的现实意义。
2提高媒体的美誉,促进品牌观念
随着电视媒体的多样化发展,慈善化栏目已经成为众多媒体提高自身影响力的重要手段。在电视媒体行业日趋更新的形式下,促进媒体的品牌观念也是增加自身竞争力的发展要求。湖南卫视的“帮助微力量”栏目无形中就起到了提高湖南卫视美誉的作用,可见,电视慈善事业对于促进电视媒体本身的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和重要性。具体表现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2.1抓住时展的新契机。 电视慈善事业的萌生不仅符合了时展的需要,同时也促进了和谐社会的发展。湖南卫视的“帮助微力量”栏目正是迎合了时展的需要,并且宣扬了感恩、扶贫、正义的思想观念,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该节目的品牌意识。可见,“帮助微力量”是一档融合创新思维并符合时展的栏目,从长远的利益上看,它也是弘扬我国慈善文化事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2.2彰显媒体的品牌观念。 湖南卫视的“帮助微力量”栏目是以民生的为主的公益活动,与以往的公益活动相比,它更贴近人们群众,而且也更能反映民生问题。这种公益活动的定位不仅彰显了媒体的品牌的观念,同时也提高了公益活动的宣传性。可见,湖南卫视的“帮助微力量”栏目是一项具独特风格的公益活动。
2.3以满足观众需要为核心。电视慈善事业是已满足广大民众需要为前提的,湖南卫视的“帮助微力量”亦是如此,无论是栏目的内容还是形式都是从满足观众的需要为出发点,这样,不仅增加了观众的收视率同时也加强了观众的精神文化建设。在“帮助微力量”栏目的过程中,每一个帮助的对象背后都有一个动人的故事,如洪灾少年与狗的故事中的毛罗健,他的故事不仅感动了群众,同时也达到了公益活动的效果。
3传扬慈善精神,深化公益寓意
电视慈善节目秉着慈善的理念策划的,湖南卫视的“帮助微力量”栏目亦是如此,自开播以来,“帮助微力量”栏目已经收到很多观众的关注,而且也帮助了很多生活上艰难的群众。可见,这档栏目的策划不仅仅实现了公益的目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传扬了慈善精神、深化了公益的寓意。具体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3.1实现慈善的透明性。 由于慈善事业是一项以公益性为目的的活动,所以,它就要受到所有民众的关心和重视,以便实现慈善过程的透明性。在湖南卫视的“帮助微力量”栏目中,电视屏幕上筹款数字是随着实际中的数字而变化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慈善的透明度。并且筹款基金最终送到需要帮助对象的手中也是全程直播的,这让观众清晰的看到了整个“帮助”的过程,这些都在无形中增加了慈善的透明性。
3.2弘扬慈善文化。 慈善文化是我国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构建和谐社会有着不可替代的意义和重要性,因此说,电视慈善栏目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弘扬了慈善的文化精神。可见,湖南卫生“帮助微力量”栏目的出现有着时展的必然性,它的整个环节都是在弘扬慈善文化的指导思想下完成的。它在促进社会和谐气氛的同时,也唤醒了那些慈善意识缺失的人们,因此,弘扬慈善文化是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建设的必要手段。
3.3扩大公益宣传性。 湖南卫视的“帮助微力量”栏目在坚守慈善理念的基础上,对栏目内容进行了赋有创新思维的策划,这样不仅提高了收视率,同时也实现了扩大公益宣传性的目的。例如,在帮助岳阳泥石流的孤儿一期时,节目组请来了有着众多粉丝的李玮,明星元素的加入无疑不仅提高了观众对节目的关注,而且也丰富了节目的内容。可见,“帮助微力量”栏目内容上的创新不仅符合人们精神文化的需要,同时也极大的宣传了慈善的重要意义。
4总结
综上所述,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人们的慈善意识也有待于进一步深化,因此,设置慈善栏目是宣扬慈善事业的重要途径。通过对“帮助微力量”栏目的简单分析,观众不仅感受到慈善栏目的创新化,同时也丰富了观众的精神文化世界。“帮助微力量”在坚持慈善理念的指导下,加大了慈善活动的力度,真正贯彻了以满足广大观众需要的策划目的。随着社会的日益发展,慈善事业的内容与形式也将会逐步转变,在符合时展的基础上,实现慈善事业真正意义上的的公平化、透明化。参考文献
[1]符彤.主持人对品牌电视栏目的影响——以央视和凤凰卫视品牌栏目为例[J]. 今传媒,2008,(07).
[2]周玉兰.本土娱乐构建频道品牌——以杭州电视台西湖明珠频道为例[J].浙江传媒学院学报,2008,(03).
关键词:宗教慈善组织;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意义;管理创新
中图分类号:D63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6269(2012)06-0031-04
宗教是人类历史上一种悠久而普遍的社会存在与历史文化现象。公益慈善事业是个人或社会团体基于慈悲、同情、救助等观念,为灾民、贫困者及其他生活困难者进行帮扶、救助活动的统称。近年来,全球范围出现了结社革命,世界范围内的民间慈善公益事业的发展也很迅速。我国的民间慈善公益组织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迅速发展,在社会公共服务领域及私人空间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在我国这些民间慈善公益组织中,宗教慈善组织是其重要类型。参与和兴办社会公益慈善事业是我国宗教界人士与信教群众发挥促进社会和谐和经济社会发展积极作用的现实有效途径之一。在少数民族地区,宗教慈善组织虽规模不大,其作为一支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的效应已不可忽视。宗教慈善公益行为对民族地区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社会意义。但是,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宗教慈善公益事业整体上成立时间晚、发展规模小、管理不规范。少数民族地区宗教慈善组织的优势、潜力和公信力有待进一步挖掘和发挥。培育、引导少数民族地区宗教界积极参与和兴办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的实践和理论应引起学术界的更多关注。
一、少数民族地区宗教慈善组织的社会意义
少数民族地区宗教慈善组织对个人道德人格的塑造、民间信仰文化的拓展、人们交往空间和情感的传递等方面具有显著的社会意义。
(一)宗教慈善组织的公益慈善活动对慰寂苦难者心灵,使他们重拾生活信心具有先赋优势。受历史、自然条件、地理位置、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少数民族地区的贫困现象还比较普遍,扶贫任务异常艰巨。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办2012年3月21日对外公布的贫困村名单,广西现在还有3000个贫困村。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12年4月11日公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名单的通知》,广西还确定了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8个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1个。从我国社会救助和扶贫工作效果来看,心灵慰寂的“造血”扶贫和救助方式比简单的物质给予扶贫和救助方式更有成效,对贫困者的内心更为震撼,对其自身今后的发展更有推动力。有学者近期就撰文指出:“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在从生存型救助走向发展型救助过程中,应当从生活救助到注重能力救助、从消极救助到积极救助、从单一性救助到多元化救助、从补救性救助到注重预防性救助、从救助管理到救助服务上实现我国社会救助的制度转型”[1]。广西佛教济善会在确定帮扶名单后,就会组织一些义工和志愿者代表前往帮扶对象家里进行救助物质的发放。在受助者接受捐助后,义工和志愿者代表不是马上离开,而是和受助对象及其家庭成员进行较长时间的谈心交流,帮助受助对象分析当前的生活困难和出路,鼓励受助对象树立生活信念,克难攻坚。在准备离开受助对象家里时,义工和志愿者的组织者还会把自己的联系方式告知受助对象,并在间隔一段时间后,安排受助对象回访活动,及时了解受助对象的近期情况和困难。这样的帮扶服务方式就会给受助对象更加强烈的生活勇气和更为明确的发展方向。
(二)宗教慈善组织的公益慈善活动有利于拓展人们交往空间,增进少数民族地区各民族群众的情感融合。广西地处中国西南,境内拥有壮、苗、瑶、侗等12个少数民族,是我国多民族聚居地之一和五个民族自治区之一。近年来,特别是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上升为国家战略后,全国各地前往广西谋求发展机会的人员逐年增多。广西佛教济善会以“以人为本,服务社会,正知正觉,共证菩提”为宗旨,秉乘“十方来,十方去,十方共成十方事;万人施,万人用,同结万人缘”的理念接纳广大义工和爱心人士入会。广西佛教济善会的入会门槛排除了地籍、民族、性别、职业的限制,有爱心又想参与公益慈善事业者都可以自愿申请入会。所以,广西佛教济善会会员遍布广西各地和全国部分省市。会员们在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组织协调中会进行彼此的沟通和交流,来自全国各个民族的义工们可通过广西佛教济善会这座桥梁不断增进情感交融和民族交往。
(三)宗教慈善组织从事公益慈善活动扩大了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救助主体的力量。社会救助是我国的一项基本社会保障制度。我国的社会救助制度经过60多年的发展,逐步形成了以低保救助、五保供养为核心,以专项救助为辅助,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国家的社会救助能力和社会救助领域都得到了迅速发展。而面对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社会转型期特殊矛盾不断增多和社会救助覆盖面不断扩大的新形势,单靠政府的社会救助显然不能够完全满足社会救助不同层面的需求。有学者早就指出,“面对我国仍拥有数千万贫困人口、贫困问题突出而政府救助能力不足、反贫困任务依然艰巨的国情,我们完全应该在完善、健全政府救助的同时,创造条件开发社会救助资源,推进非政府组织和社会成员之间的社会互助,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以非政府组织为补充的、立体交叉、纵横交错的、面对社会各类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系统”[2]。广西佛教济善会作为由自愿奉献爱心的佛教徒组成的非营利性慈善事业组织,成立10年来,社会救助领域、受助对象和服务区域不断扩大。仅2011年,广西佛教济善会资助贫困学生165名,关爱孤寡老人88名,建立爱心书屋13个,捐助生活物资近13万多元,还从社会募捐衣物、被褥等寄往山东、云南、、广东、新疆、内蒙古、湖南及广西区内等地的贫困家庭。可以看出,广西佛教济善虽规模不大,但其在特定的民族区域内从事的公益慈善活动对于当地特殊群体的及时救助起到了较为重要的作用。
二、少数民族地区宗教慈善组织的发展现状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的宗教慈善组织在慈善捐赠数额、志愿者数量、慈善公益项目、社会服务领域、慈善组织自身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目前还处于初级阶段,宗教慈善组织还面临转型社会的多维救助需求、专业人才队伍缺乏、善款筹集难度加大、组织自身能力建设等发展瓶颈。笔者以广西佛教济善会为样本,对其在发展过程中的困难进行分析,以便梳理出我国少数民族地区中小型规模的宗教慈善组织目前发展面临的共同困难。
(一)起步晚,规模小。从全国宗教慈善组织的总体发展来看,我国宗教慈善组织的社会公益慈善服务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才逐渐取得迅速发展。比如,中华慈善总会在1994年才成立。同年,厦门南普陀寺慈善事业基金会正式成立。这是我国第一家经政府民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佛教慈善机构,也是中华慈善总会的创始会员和特邀理事。目前,中华慈善总会有300个会员单位。广西佛教济善会成立于2002年,目前会员只有1000人左右,而厦门南普陀寺慈善事业基金会的海内外注册会员已达15980人。
(二)组织结构不健全。广西佛教济善会由释克真法师创建,成员基本上是法师、义工和志愿者。目前该会有自己的宣传网站——广西济善公德网,设有济善QQ交流群5个。广西佛教济善会至今还因各种原因未到政府民政部门进行注册登记,没有建立内部管理机构,也没有专职人员,开展的活动主要是由入会较早、有公益激情的义工来发动、组织。与一般慈善组织相比,广西佛教济善会参与人员以佛教信众为主(也存在部分非佛教信众),其成员的奉献精神、志愿服务和信任感更为持久,组织运作的成本相对低廉。但是义工组织者往往受到家庭、工作、能力、时间、阅历、知识结构等自身条件的局限,宗教慈善组织公益事业完全依靠义工兼职进行活动策划、组织实施,对宗教慈善组织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显然是不利的。
(三)组织之间合作太少。广西佛教济善会的交流集中在会员之间和济善QQ群成员之间,很少与广西区内外的其他社会公益组织进行交流,也没有与国内外的企业、公司合作进行公益慈善项目开发,还没有过和境外公益慈善组织接触的经历。广西佛教济善会更多地是把自身看作是一个自发的慈善组织,缺乏对外交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强调佛教里讲的一切随缘教理。
(四)社会监督机制缺失。广西佛教济善会在协会宗旨上明确了开放性原则,包括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理念,勇于接受社会的监督与质疑。它每次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后,会在广西济善公德网上公布捐赠信息、帐目来往清单、活动照片和视频资料等。而广西佛教济善会成立10年来,没有政府相关部门对其开展的慈善活动进行监管,也从未进行过年度财务审计。广西济善公德网上公布的监督电话却是广西佛教济善会南宁地区负责人的电话。这说明广西佛教济善会在接受政府和社会监督上急需完善社会监督机制。
(五)服务能力有待提升。受义工知识背景、文化水平、人员数量等方面的限制,广西佛教济善会的公益慈善活动涉及领域比较狭窄。它的活动主要集中在不定期向受灾地区群众捐赠被褥、食品等生活物资,向贫困家庭赠送衣物,向贫困学生提供经济资助等方面;主要是先募集爱心人士的经济和物资捐赠,然后把这些爱心人士的经济和物资捐赠转交给受助群体,“中转站”的作用非常明显。它在社会公共服务领域的养老、托幼、医疗卫生服务、环境保护、灾后重建、社会公共设施建设等方面都还没有涉及,服务领域有待拓展,服务能力需要提升。
三、少数民族地区宗教慈善组织的管理创新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然而,部分少数民族地区仍面临着一系列亟需解决的公共服务难题。少数民族地区的这些社会需求和社会问题仅靠政府和市场来解决显然还不够,亟待社会公益慈善组织的力量来补充。这对我国宗教慈善组织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我国宗教慈善组织要在慈善理念、管理机制、服务能力等方面进行变革,突破限制自身发展的瓶颈,才会有能力参与解决少数民族地区社会公共服务领域的新矛盾和新问题。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宗教慈善组织进行管理创新的路径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以宗教慈善组织的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创新为重点,拓展宗教慈善组织发展的内生动力
1.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宗教慈善组织的内部管理。治理结构一般指治理的机构、体系及其内在控制机制,通常由决策层、执行层和监督层组成。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是国外公益服务机构治理的普遍做法。宗教慈善组织要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运行管理机制,采用现代组织策略和精细化的科层制进行规范管理,实行阳光运作,加强慈善工作队伍的专业能力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和信息公开制度,在尊重捐赠人意愿的前提下,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公开应当公开的信息,自觉接受信教群众和社会的监督,防止极少数不法分子以公益慈善活动为名开展聚敛钱财等不正当活动。
2.创新慈善救助的内涵和形式,开发宗教慈善组织富有特色的公益慈善项目。宗教慈善组织应当结合自身的优势和特点,根据社会需求进行特色公益慈善项目的统筹规划,探索“以特色项目吸引捐助,以社会捐助推动救助”的慈善模式。要在扶贫济困、救灾、助残、安老、支教、义诊、环保、改善公共设施等方面找准特色项目定位,通过特色公益慈善项目的实施,为不同社会成员参与慈善事业构筑平台、提供条件。要引导公众通过在线捐赠、慈善消费、慈善义演、义拍、义卖、义展等新型捐赠渠道奉献爱心,吸引更多的慈善资源参与慈善事业。
3.增进组织的对外交流,推进宗教慈善组织的合作开放程度。在全球化、工业化、信息化迅猛发展的社会形势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可能孤立封闭地成长。宗教慈善组织要顺应并融入时展的潮流,积极开展与其他社会组织的交流和沟通。不同宗教慈善组织之间可以发扬不同宗教的优良传统,、合作互补,共同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建设。同时,在全球化的背景下,我国宗教慈善组织要适应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变化和国际合作交流的客观需要,推进公益慈善组织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一方面,要吸引更多国际慈善资源为我国慈善事业发展服务;另一方面,要向有需要的国家和地区提供跨国界、跨民族、跨文化、跨宗教的国际性公益慈善服务。
4.加大公益慈善活动宣传,注重宗教慈善组织的社会美誉度建设。组织的美誉度是组织成员通过特定的行动和事件在社会传播并得到社会认可、赞赏的良好评价。组织的美誉度也是一个组织得以发展壮大的品牌优势。宗教慈善组织在加强自身主办的网站、期刊、报纸宣传平台建设之外,还要加大与报社、电视台、电台、网站等传播媒介的合作,以便开展的公益慈善活动得到最为广泛的宣传推介,让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和社会普通群众更多更全面地了解、熟悉宗教慈善组织的情况,最大限度地争取社会慈善资源。同时,宗教慈善组织还要深入到广大城市和农村社区中去,与社区领导和群众取得密切联系。这样一方面可以使自己更为熟知城市和农村社区的具体情况,另一方面可以使社区在遇到需要帮助救助的特殊紧急情况时随时向宗教慈善组织进行告知。
5.推广公益慈善文化理念,营造人人都是慈善家的社会扶持互助氛围。宗教慈善组织并不是宗教,在进行公益慈善时不传播宗教,但是宗教慈善组织可以结合教义精髓,宣传慈善文化的内涵,从而激发人们爱人类、爱社会、爱他人、爱自然、爱生命的善良意识,培养人们的爱心、感恩、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让慈善行为在慈善文化的熏陶下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推进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宗教慈善组织社会公益事业的现代转型。
(二)以宗教慈善组织外部管理体制改革为辅助,建立政府有效管理、社会支持监督的宗教慈善组织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1.简化登记注册手续,确立宗教慈善组织的合法身份。目前的社会组织登记仍沿用于1998年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双重管理”体制,即要求我国社会团体组织登记需要经过两个部门的批准,包括业务主管部门的业务审核和登记主管部门的登记审核。这是民间慈善组织一直以来面临的“身份”困扰。近年来,取消双重管理制度,从事公益慈善、社会福利、社会服务等领域的社会组织可以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的新的准入机制已经在北京、上海、广东、广西等一些有条件的地方开始试点施行。广西佛教济善会要抓住这个机遇,尽快到民政部门注册登记,以便今后在身份合法的前提下享受到国家的政策、资金和项目等方面的扶持。
2.建立和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提升宗教慈善组织项目执行能力。政府购买服务主要是指政府把部分公共服务职能,以转移、委托的方式,提供给市场和社会组织。20世纪80年代后,政府购买服务在美国、英国、德国、日本等世界发达国家兴盛,逐步成为各国政府向社会分担公共职能的主要方式。我国经济条件比较好的上海、广东、北京等地方政府也从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尝试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的试点。各地的宗教慈善组织可以根据当地政府实施政府购买制度的情况,结合自身优势,积极竞争有实力、有能力完成的政府购买项目,不断提升宗教慈善组织项目执行能力,拓展社会公共服务领域。
3.完善宗教慈善事业监管体系,提高宗教慈善组织的公信力。组织公信力是公益慈善活动的灵魂所在,是社会大众进行捐赠选择的首要考量因素。各地民政、宗教、工商、审计等部门要建立对宗教公益慈善组织的年检和评估工作制度,重点加强对宗教公益慈善组织的信息披露、财务报表和重大活动的监管,逐步形成法律监督、行政监管、财务和审计监督、舆论监督、公众监督、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宗教慈善事业监管体系。宗教慈善组织要主动推进慈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完善捐赠款物使用的查询、追踪、反馈和公示制度,逐步形成对慈善资金从募集、运作到使用效果的全过程监管机制,并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管理、监督和检查,切实提高宗教慈善组织的公信力。
参考文献:
一、慈善的涵义与传统慈善模式
在我国,慈善事业是指政府倡导下,由民间团体自愿组织和开展的救济活动,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必要补充。慈善事业所需要的资金主要来自企业、社会团体、宗教组织以及海内外私人的捐赠。慈善事业是一种有组织的社会化行为,其所需要的人力、物力多是义务性的,对所支持的弱者,即受益人有较大的选择性。现代慈善事业的根本特点是:它作为民间群众性互助活动不仅是个人对个人的善举,也包括国与国之间的捐赠与援助。虽然其表现为对弱势群体的救济,但不同于社会保障体系中的社会救济与社会福利,而是对其的必要补充。对公众来说,慈善组织还是热情的宣传者和组织者,它可以资助和兴办各类社会公益事业,培养公众的慈善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道德水平;对捐赠人来说,它又是忠诚的管理者,以严谨的责任心和精明的策划为他们服务,使他们实现自己的愿望和理想。慈善事业的涵盖范围很广泛,它不仅包括灾难救助,针对环保、教育、医疗和贫困的发展援助和人道主义援助也是其重要组成部分,甚至可延伸到艺术、科学等相对上层的领域。
在我国,传统的慈善模式通常以动员式捐赠为主。慈善组织多是由政府组办,募捐活动的行政色彩相当浓厚,主要是通过单位对口扶助、赈灾捐赠等指令性劝募来进行慈善筹款。如行政色彩浓厚的慈善“一日捐”、“双日捐”活动,黑龙江、广东、重庆、山东、吉林、南京、天津等多省市都在组织开展,有的地方已经持续10年之久。很多地方在这种募捐活动中还规定了详细的捐款标准,按照职务高低、企业类型指派具体的捐款数额。公民的捐赠应是出于内心的道德良知的自愿行为,是源于内心的助人行善的道德情怀。自发的捐赠行为能够向外界展示出捐赠者的高尚道德,进而内化为个人内心的美好感受,而不是一种强制性的责任、义务和命令,不应受外部的强制约束。行政动员式募捐行为已经远不能适应当前社会形势发展的需要,且违背民意,严重挫伤民众的慈善热情,对慈善事业的发展形成了巨大制约。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增强慈善的吸引力和活力,必须实现慈善模式创新。
二、慈善模式创新及案例
目前,来自企业、各类非政府组织或个人的私人捐赠正在成为一股新的重要的慈善力量。与传统善举相比,慈善家群体的形成、多样化的慈善实现方式、多维度的慈善文化、广阔的涵盖范围、先进的慈善运作手段和广泛的经费来源等已成为现代慈善事业十分显著的特征。新近在慈善领域出现了一些新的名词,如“公益创投”、“风险慈善”、“社会企业家”、“微博公益”等,都是慈善模式创新的典型代表。下面以“公益创投”、“微博公益”为例进行介绍和阐述。
(一)“公益创投”
“公益创投”(Venture Philanthropy)或“社会事业”;欧洲有的国家以“第三系统”(third system)或“社会经济”(social economy)称之,有的则称为“新社会经济”(例如法国)。在我国,“照顾服务产业”方案,以及“微型企业”与微型贷款亦与其有关。
它是一种新型的公益资本投入方式,其投入主体一般是企业,而投入对象一般为初创期和中小型的公益组织。一改以往捐款捐物的行为,企业选择直接帮助公益组织成长,提高其运作效率。对于企业来讲除了资金支持,通常更强调提供管理和技术支持,通过与被投资者建立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达到促进能力建设和公益模式创新的目的。一改以往公益事业的一次性输血工程,捐钱捐物仅能解决当前的问题,不能解决长久、可持续的问题,变“过时”的输血为“造血”,以企业资本介入慈善事业,支持公益组织,和这些公益组织一起从事更深层次的公益活动,与企业的社会责任紧密联结,提升企业形象,为企业带来效益。多年以来,人们多将企业的社会责任视为成本或缓解风险,而现在却逐渐的转变将其视为可带来新收入的战略目标。而慈善事业就是对企业声誉创造极为根本的领域,因此说慈善事业对企业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可以将慈善救济与企业战略、公司技巧与市场需要相结合。这些内容及工作会通过不间断的回报强化公司的社会承诺,而回报通常以企业信誉的形式展示。传统的慈善事业带来的正面财务影响通常是间接的、持续的维继,不仅对社会、对企业本身所带来持续影响是显而易见的,所以就使得这些工作有必要经常的实践并加以利用,让慈善事业与企业战略的联系日益紧密,以求得对企业公益投资的收益。
“公益创投”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2007年12月8日,联想集团正式启动“公益创投计划”,以“让爱心更有力量”为宗旨,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集公益组织,为其提供定制化的能力建设和志愿服务支持,以及首期总计300万元的创业支持资金,成为我国第一家引入并实施“公益创投”的企业。联想集团首批创投计划重点用于缩小数字鸿沟、环保、教育和扶贫四大公益领域。首批入选的公益机构有多背一公斤、山水生态伙伴自然保护中心、南部县乡村发展协会、红丹丹教育文化交流中心、中国村络工程等。2009年2月,联想二期“公益创投计划”启动,主要聚焦绿色环保领域,最终入选的16家公益组织中环保组织占9家。在我国,“公益创投”除了有企业领跑模式之外,还有政府推动模式。一种是直接参与,另一种是组建公益组织孵化器。2009年,上海市民政局举办了“上海社区公益创投大赛”,以“和谐城市”建设为目标,一方面,面向全社会征集社区服务的创意金点子和操作方案;另一方面,从福利彩票募集的慈善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用于资助和扶持符合“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宗旨的公益服务项目和公益服务组织。大赛采用公益创投的方式,为初创和中小型的公益组织提供5—20万元的创业及发展资助和综合性能力建设指导。由上海市民政局进行项目评估和能力建设指导,以推动社区服务建设的发展。2006年,在上海浦东新区政府支持下,以“助力中国社会创新,培育公益创业人才”为宗旨的上海浦东非营利组织发展中心(NPI)正式成立。其设立模式为“政府支持,民间力量兴办、专业团队管理、政府和公众监督、民间公益组织受益”。具体说来,就是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并以购买服务形式给予补贴;设立董事会领导下的执行机构负责日常管理;向社会各界募集运作经费;资助型组织建立公益创投合作伙伴关系;由NPO专家组成顾问团并借助管理咨询、会计、法律、宣传营销等专业机构的志愿力量向被孵NPO提供咨询服务;受益方为创业和发展期的民间公益组织。目前,该机构已经成功孵化了“多背一公斤”等多家公益组织,在上海、北京、成都设立三个项目办公室。
公益创投作为推动公益型社会组织发展的“孵化器”和“助推器”,不仅对于突破当前公益社会组织普遍规模较小、资金匮乏、经营管理专业能力欠缺等瓶颈问题具有较强的针对性,而且产生了一个新的社会目标:即创办独立的、自主发展的社会组织,并促使其企业化经营,对于推进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发展意义重大,前景广阔,这也正是区别于传统慈善对社会组织的捐助行为中最关键的一点。
(二)“微博公益”
瑞典IT服务公司的数据显示,2012年全球网民总数已经达到22.7亿。截至2012年12月底,我国网民数量也已达到5.64亿人。在互联网兴盛的今天,信息交换量呈几何级数增长,民间公益乘此网络之东风,在组织形式与运作方法方面均孕育出新的模式,即新型慈善。有别于官方慈善与传统慈善,新型慈善更为深入地运用社会力量,聚沙成塔,成为一种可持续的慈善公益形态。其中,“微博公益”(也被称为“微公益”)更是异军突起。
自从微博诞生以来,有一个新词汇就占领了微博人群的道德观和价值观,这个词汇就是“微博公益”,它以一种微博的普通表达方式,不仅推动了公益事业的发展,重要的是传递了一种为回报社会实现自我价值的公益理念。2011年4月15日,新浪财经联合中国旅游地产服务集团在海南举办的“微博之夜——微改变博公益”公益酒会上,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说:“微博的出现把每一个人心里面的善心、爱心、责任心阳光的一方面给激发起来了。一方面是激发起来,一方面是汇集起来。所以,微博的发展最关键的是代表了这个时代变革、前进、发展的方向。”与个人有关的微小的善念、与企业有关的社会责任,具体诉求最终通过微博这个平台得到了回应、放大,获得了原本不可企及的“胜利”。参与“微博公益”的既有明星,也有企业家,更有平凡的普通人。
1.明星的“微博公益”
“微博女王”姚晨一直热心公益,并利用自己强大的微博影响力,迅速成为微博公益的核心力量,凭借网络平台的号召力入围“2011年度影人十大公益行动”榜单。从最初的拍卖翠平烟斗支持铅笔换校舍、“每多一名粉丝关注,就捐一角钱”抗旱捐款,到2013年4月初姚晨以联合国难民署中国区代言人身份自费飞赴埃塞俄比亚,并多日在微博发表图文直播,介绍难民营详情。姚晨发起或参与的诸多微博公益项目,引发了粉丝热烈评论和爱心转发,为微博传达了公益和爱的正能量。除此之外,姚晨在微博中时常利用自己的影响力和号召力,转发各类救急求助的信息,还曾助力“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流浪狗大救援”等公益事件。目前很多网友求助信息时,都习惯性地要@姚晨,以期望获得最有效帮助,促使爱心在微博中传递。姚晨充分发挥了“微博女王”的正面能量,这也让她自己成为微博上的“公益女王”。
2.企业家的“微博公益”
巨人网络董事长兼CEO史玉柱2011年11月29日在微博上承诺,每增加100万粉丝,就以粉丝的名义捐出同等数目的善款,自承诺以来,他已经五次兑现了承诺,总共捐出了1500万元的善款。而今年,在粉丝数突破600万后,史玉柱继续兑现承诺,亲自提着600万元善款,在青海、等地开始了新一轮的慈善捐赠活动。“主要用于经济落后地区教育、环境及濒临灭绝动物保护、藏文化抢救,每笔捐款我会发图片和说明,望大家监督。我不会赖皮的。”今年5月6日,史玉柱在微博上称。微博显示,6月9日,史玉柱在青海玉树州,连做了四个公益活动:帮助玉树州及下属县的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捐助100万元;在玛多县城的学校里建两个篮球场,捐助20万元;在玛多县扎陵湖孤儿小学,修建学生宿舍,捐助20万元;在曲麻莱县曲麻河乡多秀民办小学,修建教室和购买学具,捐助20万元。史玉柱已捐出了2100万的善款,仅仅只是简单的一点“加关注”,仅仅只是每个粉丝一元钱,史玉柱收获的却绝不仅是600万的粉丝数,600万粉丝们收获的也不仅是名义上捐出的一元钱。被粉丝数“逼”成了一名慈善家,史玉柱的内心,应是满足并且喜悦的。而微博上发起的这些公益活动,也让普通人看到了自己的力量,一点点进步,一点点努力,就能切实地帮助到弱势群体,何乐而不为呢?
3.普通人的“微博公益”
2011年,京华时报报道:新浪微博上一个“蛋生万物义卖店”项目颇引人注目:“贵州黔西红山小学6年级学生,每天要走两小时到海拔1600米的山上上学。因路途遥远和家庭困难,学校180多个孩子有2/3都吃不上午饭,‘蛋生万物义卖店’启动‘红山小学午餐计划’。购买一份5元午餐,就能多让一个孩子吃上午饭。”帖子上传1小时,784份午餐通过淘宝卖出。
2010年3月16日,广州的梁树新在微博上做了一次大胆的“公益试水”,他的理想是:利用微博,实现“铅笔换校舍”的爱心愿望。梁树新在微博上向网友们介绍了自己的母校——广西一所有着80多年历史的乡村小学,学校里的60多个孩子使用着30多年前的旧课桌,学校围墙已经坍塌。梁树新在微博中写道:“佛丁村小学有3个孩子寄给我他们用过的铅笔,和网友们交换任何物品,直到交换到价值过万的物品为止。将物品进行爱心拍卖,所得款项全部用于援建佛丁村小学校舍。”活动方式很简单,愿意参加的网友只要把自己想要交换物品的照片、价钱和接洽方法发上微博,再同梁树新确认就行了。活动消息半个小时:网友“路人甲”用1块巧克力换走了其中1支铅笔;随后,这块巧克力被1个电饭煲换走;很快,电饭煲又被打印机换走……微博消息发出的当天,一位法籍华人网友成为最后一名参与者,他参与交换的是1件AC米兰球衣。4月10日,活动通过无数网友的爱心接力和捐物竞拍最后筹得善款15万元,超过预期的12万元,钱款陆续汇入广西昭平县走马乡的佛丁村小学,不到一个月,3支小铅笔在微博上成功换来了孩子们的新校舍。
微博打拐、免费午餐、缉凶、你转发我捐款、卖画、卖一切能卖的东西然后捐赠……正如我国第一个微公益互动社区——茶缸网的精神口号所言“积少成多、聚米成谷”,微博正以“润物细无声”的姿态改变着社会生态。“微博公益”开始用群众的力量证明着一个慈善的真谛:公益不是一小部分人做很多事,而是很多人做一点点。很多人共同参与,成就一件不必惊天动地的善心之举。慈善事业的最终发展模式是全民慈善,就目前而言,“微博公益”是最接近全民慈善的模式。
三、慈善模式创新的意义及影响
【关键词】慈善信托 监管 公共利益
一、我国慈善信托监管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慈善信托“公共利益”缺乏明确判断
公共利益是监管机构对慈善信托设立进行审查的必要条件,英美法系国家以具有绝对的公益性作为慈善信托成立的要素之一。英国法中公共利益的要求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信托是为了社会的公共利益;其次,社会公众的受益必须是客观的,不能只是财产赠与人的主观愿望。由于在司法实践中,公共利益的判定主要来自慈善委员会的认可和法院的判决。英国由此总结出一套完整的适用规则,主要体现在慈善委员会颁布的《公益性的法律原则》,在此基础上《2006年慈善法》也进一步规范了公共利益要求的适用方法。
在我国信托法律体系内,无论是《慈善法》还是《信托法》均没有对“公共利益”提出明确的判断标准。《信托法》对公共利益目的进行了六类划分,并以兜底条款的形式为公益目的范围提供了发展空间。《慈善法》规定慈善信托必须基于慈善目的开展慈善活动,并将慈善活动的范围指向了五类公益活动。由此可以看出,尽管《信托法》与《慈善法》分别对“公共利益目的”和“公益活动”的范围做出了具体规定,究其根本,都是对慈善信托设立的慈善目的的限定。但慈善目的是慈善信托设立的出发点,在客观上是否能够真正使受益人的需求得到满足,关键在于对“公共利益”的判定。我国将“公共利益”的判断这一最为核心的要素完全交给监管机构和司法机关进行自由裁量,这不得不视为我国慈善信托法制上的一大漏洞。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指引和判断规则,在慈善信托的实际操作中可能引发一系列不利后果。在设立备案阶段,如果民政部门对公共利益的判断有所偏差,则会使 “以慈善之名,谋私益之实”的虚假慈善信托蒙混过关。由于现阶段一经备案自动享有税收优惠,必将对我国的税收利益造成损害。若在信托运行过程中,受托人或者监管机构发现慈善信托不符合公共利益的要求,进而通过司法途径维护受益人的权益,不仅使慈善信托的初衷无法真正实现,也徒增受益人的受益成本。因此,对慈善信托公共利益的判断给予一定的规则和适用标准对慈善信托的准入和保障其公益性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慈善信托备案实施细则不完善
2016年颁布实施的《慈善法》,在我慈善事业的发展中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其不仅对慈善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另外一大亮点就是慈善信托的备案制的规定。在此次立法中,《慈善法》对慈善信托在《信托法》中没有得到解决的许多遗留问题做出了进一步规定,明确提出将慈善信托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并明确民政部门为慈善信托的备案主管机关。
《慈善法》一经出台便引起了信托行业的巨大轰动,仅在9月1日《慈善法》正式实施当日,就有8家信托公司开始着手首批慈善信托产品的备案,国投泰康信托更是在实施当日完成了两项慈善信托产品的设立工作,并将备案材料提交至北京市民政局。《慈善法》的实施为信托公司在设计慈善信托产品和备案等环节扫除了主要障碍,在鼓励慈善信托发展的良好势头之下,必将慈善信托的迅猛发展。然而,在欣喜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沉下心来反思,在法律实施时隔半年后的今天,慈善信托是否真的如我们所预期那样遍地开花。截至2016年底,全国范围内共有18家信托公司和慈善组织完成了对22单慈善产品的备案,其中东部地区占14单,北京作为全国备案最多的地区成功备案6单。虽然,在法律实施前夕,由民政部和银监会共同的《备案通知》在国家顶层设计的具体框架内,对备案的管辖机关、程序和要求、依法管理和监督、加强信息公开、做好组织保障等实施方面做了较为明确规定,但仍留有一定灵活操作的空间。而且,民政部门对慈善信托的备案审查是形式审查,但具体应审查到什么程度,以及怎样实现事前审查与事后监管的衔接,均对各地民政部门在备案操作的实践中预留了探索和完善的空间。然而,整体来看,各地民政局对于备案的具体要求并不是十分统一。时至今日,仅有北京市了《北京市慈善信托管理办法》,在备案、财产管理、变更与终止、信息公开与监督管理方面做出了更为详尽的实施细则。随着全国范围内慈善信托产品的增加,还需要民政部门在慈善信托备案的操作细节上出台更加细致、可行的实施细则来引导慈善信托的发展,使慈善信托制度更好的落地。
二、我国慈善信托监管法律制度的完善
(一)明确“公共利益”的判断
慈善信托以其符合社会公共利益、增进社会福祉的巨大作用愈来愈得到各国的青睐和重视,各国为了鼓励和支持慈善信托在制度上均给予慈善信托不同力度的税收优惠。作为慈善信托的核心构成要件,对公共利益的判断在慈善信托的准入和发展阶段具有不可小觑的现实意义。因此,加强对慈善信托准入的监管,明确慈善信托之“公共利益”的判断标准,不仅有利于慈善事业的发展,从一定意义上来讲,也有助于维护国家税收利益。
公共利益本身涉及社会生活的诸多领域,即使有明确的判断规则作为指引,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干扰,想要通过法律条文的形式予以规范缺乏立法操作性。因此,笔者认为,可以借鉴英国对于公共利益要求的认定方式,通过制定较为明确的判断规则,为监管机构和司法机关在认定慈善信托的性质方面提供合理的指引。在具体的判断规则中,除了明确信托受益人必须符合社会公众的一部分,并且与委托人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的私人联系之外,还应考虑社会公众受益的客观性,即公共利益的有无,应就受益人本身的需求加以探讨,重在客观的评价,而不能仅依据赠者的主观目的。
(二)完善慈善信托备案制度
《慈善法》的实施使我国慈善信托发展到新的阶段,慈善组织和信托行业在积极投身于慈善信托的同时,也更为关注相关配套制度的实施,只有好的制度才能保障慈善信托事业长久稳定的发展。备案制的提出,为各地民政部门的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尽管民政部与银监会在《慈善法》实施前夕针对慈善信托的备案出台了《备案通知》,但是由于民政部在制度设计的顶层框架内对全国慈善信托备案工作做出的部署,难免会在具体的备案操作实践中遭遇各种问题。这便为各地民政部门积极展开对备案制度的探索与创新提供了广阔的发挥空间。
北京市民政局通过颁布《北京市慈善信托管理办法》,进一步对慈善信托的备案做出了详细规定,对于慈善信托资产总额在200万以上的慈善信托,需经登记地民政部门初审后,向市级民政部门浒浮2⒍员赴柑峤坏牟牧虾痛壬菩磐形募的内容做出了进一步细化。上海市民政局对本市慈善信托本案制度进行了有益探索。民政部与银监会的《备案通知》中关于备案应提交的书面材料列举了五项备案时应提供的基础书面文件,并以兜底的形式在第6项中规定了“其他材料”。为了强化慈善信托的自律自治,上海市民政局以此为切入点,在与受托人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后,要求其进一步提交了一份承诺材料,并开创了对《慈善信托自律承诺书》的探索和试行,不但得到了受托人的认可,也是对《备案通知》在具体实践中的有益补充。承诺书以实现自律自治为出发点,同时在内容上规定受托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备案机关的依法监督处理。这样不仅有助于鼓励慈善受托人自觉履行信托职能,实现自律自治,也与行政部门的事后监管做到了有效衔接。此外,上海市民政局还在《备案通知》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网上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定时慈善信息公告,对慈善信托的报送、备案、查询、财务状况和处理情况进行及时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慈善信托的实践才刚刚起步,随着各地慈善信托热潮的兴起,备案制度将不断面临新的问题和挑战,笔者认为,为推进慈善信托备案制的下一步实施,民政部应尽快出台具有指导意义的实施细则,使备案制度更具可操作性。各地民政部门也可以根据现阶段的具体实践,对备案制度的具体实施进行有益的探索和创新,为将来民政部制定实施细则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肖岳.慈善信托破冰[J].特别报道,2016.
公益不等于慈善,慈善产生公益,公益源于慈善。我们很多人接触公益、做公益,是从自己的一颗善心、慈悲之心开始的。当我们因某种因素有所触动之时,这个触动就化为一种想法,然后产生行动。这种行动会促使我们去做善事,产生利他、利我之行为。
刚开始的行为可以是简单的捐款,也可以是简单的付出自己的一点时间帮助他人的行为。当然这个阶段有个很大的特点就是个人性,这些行为表现的是个人行为。当我们做慈善久了的时候,就会认识很多和我们志同道合的朋友,渐渐地我们会想到如何一起做事,如何发挥团队的力量,如何相互融合、相互包容。在各种性格、背景的人大融合中,在思想大碰撞过程中,我们逐渐成长,逐渐学会如何将个人的慈善行为化成一股强大的公众行为力量。就会面对各种各样的问题,也会引发各种思考。
由此我们不难发现慈善是在慈悲的心理驱动下的善举。两层意思,一是慈悲的心理,二是善举。真正意义的慈善行为应是一种不附加要求的施舍。施舍本身就是一种快乐,一种满足。
公益是指有关社会公众的福祉和利益。“公益”为后起词,后方才出现,其意是“公共利益”,“公益”是它的缩写。公益事业具有社会性、共享性、外在性、无形性、福利性等特点。社会公益组织,一般是指那些非政府的、不把利润最大化当作首要目标,且以社会公益事业为主要追求目标的社会组织。早先的公益组织主要从事人道主义救援和贫民救济活动,很多公益组织起源于慈善机构。
慈善通常都将资源集中起来做一件有益的事情,比如发生水灾、地震、罹患疾病的时候,大家要将资金集中起来做事情。而公益则不同,公益的“公”其实是由很多个“微”组成的,只有每一个“微”或者多数的“微”都做了同一件事情或者认知某种观念,才能产生“益”的效果,也就是说公益是分散开来才能效益最大化的一件事情。比如:我们政府建立了很多分类的垃圾箱,但是这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大家都按照正确的方法执行起来才是一项公益的事情。
慈善事业是中国优良传统的延续,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首先,它是经济发展取得一定成就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国民素质不断提高的真实反映。同时,也是社会财富再分配的一种方式,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其次,发展慈善事业要从教育和政策两个方面着手。以教育的形式来鼓励慈善,以政策和立法来规范慈善。最后,对慈善也要有正确的认识,慈善是一种精神引导而不是强制要求,发展慈善事业的同时要防止“伪慈善”和“被慈善”的发生。
当前的中国慈善,需要的不是审视,而是无数次喝彩;需要的不是鞭策,而是亟须加速的制度保障与行政绿灯。我们期待的是一个优质的环境,它能让富豪们主动乐善好施而非迫于压力,它能让人在行善时的感受至少不输给购置香车豪宅,它能保证所有的善举都能获得尊重而非忽视,它能让慈善成为社会习惯。
作秀不可行
慈善作秀,顾名思义,指利用慈善活动来提高自己的知名度等。“秀”和“作秀”,是近年来流行起来的一个动词。“作秀”有三种解释:一是表演、演出;二是展览宣传活动;三是弄虚作假,装样子骗人。“作秀”是一个贬义词,含有夸大其词和作表面文章的意思。所以,当慈善和作秀联合在一起时,便往往带上了贬义的意味。
所谓慈善,就是发自内心的想要通过自己的努力鼓励自己和周围的人去帮助一些弱势群体。慈善事业既是经济事业发展的晴雨表,也是调节贫富差别的平衡器。慈善事业是人们在没有外在压力的情况下自愿地奉献爱心与援助的行为和从事扶弱济贫的一种社会事业。如果当慈善演变成一场华丽的表演秀时,慈善的意义也就变了。若企业家将慈善场地作为秀场时,那些人的目的只是想要通过他们所谓的慈善提高自己的关注度和影响力,为企业宣传穿上一件慈善的外衣。
大连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就曾批评一些企业家功利做慈善的四种表现:一是把做慈善当成数字秀。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一些人甚至采取弄虚作假的方法,做数字游戏,在数字上动脑筋,把自己的资产从这个公司转移到另一处,就说自己捐了多少。二是把慈善当成媒体秀,让媒体为其包装。一些企业家做善事的出发点是为了增加曝光率,增大影响力,而把提供帮助作为附加项目。三是把慈善当成营销秀。很多企业家把慈善作为营销的卖点,将慈善和营销放在一起进行“捆绑销售”,想达到双赢的效果。四是把做慈善当成表面秀,形式主义思想泛滥。很多企业家对自己企业里的员工很苛刻,工资不多,福利不好,却热衷于在外面露脸,大作文章,经营所谓的面子工程。
公益事业是一个人乃至一个企业公民精神境界的最佳体现。但出发点不同,公益也就发生了本质上的改变。公益慈善、社会责任行为与企业本身的商业行为当然是应该区分的。企业不能带着功利心去做公益,一旦有功利心就肯定做不好公益,因为功利心让受助群体得到的关注不再充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我们经常听到一些对公益做秀的质疑,其实就是公众对公益动机的质疑。其实企业只要去做公益,就肯定会得到良性的回报,至少夸你的人会更多。
讲原则的秀
换一个角度来说,如果能通过“作秀”吸引更多人关注慈善,那还是有一定的价值意义。
对于作秀,要看你作的是哪一种秀。有真正的慈善秀,真正的慈善秀就是让人民群众、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的这种秀,是要大力弘扬,是值得我们去作的。如果盖茨不高调,全世界怎么知道盖茨又是世界首富,又是世界首善呢?高调作秀也难得,只要把握得当,就能成大家之范。对乐于行善的人,我们不妨多一份理解,不必在他高调时推波助澜,也不能一棒子打死,让后来者望而生畏。
慈善是一个过程,很多人开始可能是为了作秀而慈善,但在慈善的过程中,却转变成为慈善而作秀。这种转变的边界和时间点很难判断,但是这种转变在现实中是存在的。因为,慈善本身就是一种人性与人性相通的体现,就是一种人心与人心的交流,慈善行为本身就是对作秀者的一种教育和引导。尤其是在当下慈善事业还未蔚然成风时,就更需要有人来打破这种意见环境中的“沉默的螺旋”,用一种高调的姿态来宣传慈善的理念,摆正态度,消除积攒的顾忌。
从2011年8月开始,黄奕带着自己的“奕动基金”队伍开始了自己的公益新旅程,计划12个月走访12个城市。为当地贫困小学需要帮助的孩子们送去永久性的体育设施和所需物资,黄奕称,自己的慈善理念就是快乐慈善,而体育恰恰能帮助大家不分家庭背景和经济能力地实现这份快乐,她希望每个孩子都能够在这份公平的快乐中学会自强不息,“我想把快乐带给更多需要帮助的人。”
南都娱乐:2011年你将关注的焦点放在贫困小学的孩子们身上,通过跟这个群体的接触,你最大的感受是什么?
黄奕:2008年汶川发生的大地震,让我感触很深。那时候我去了绵阳,跟孩子一起玩耍,踢毽子、跳绳。我发现这些孩子虽然承受莫大的伤害,但在运动时,他们纯真的笑容让我印象很深刻。从汶川回来后,我就一直在想,或许物质上他们已经得到很多捐赠,但他们的快乐同样是需要我们关注的事。后来我咨询过一些康复专家,他们告诉我体育运动确实可以帮助孩子走出阴霾,他们可以从中学会自强不息。后来,我就想着做一个快乐的慈善,而看到孩子们发自内心的笑容,我发现自己也能够感受到幸福。
南都娱乐:2012年你还会在公益领域上加强哪些动作?
黄奕:希望能把一个月走访一座城这个公益活动做下来。我很感谢我的团队,他们不辞辛苦地陪着我去了很多地方做慈善,比如青海的格尔木、河北的石家庄等。我觉得做慈善真的没那么简单,要坚持下来确实不容易。从决定好好做慈善那天开始,我就决定了,既然要做,就要把它做好,就要坚持住。
南都娱乐:在明星公民活动上,你有看到我们拍摄的公益宣传片,有什么感受?
黄奕:我更多的希望是通过这个宣传片,能够了解到我们慈善要做的是什么。可能一个人的力量微不足道,但如果集合每个人一点小小的力量,我相信明星慈善会做得美好。我不担心别人质疑明星慈善太过高调,对我来说,慈善的意义在于到底有没有帮到人,帮了多少人。
南都娱乐:拿到明星公民这个奖,你的体会是什么?你怎样理解“明星公民”?
黄奕:这个奖对我来说很重要,因为它会时刻提醒我明星身份以外的另外一个身份―公民,它也时刻提醒我,无论从事何种职业,拥有何等光环,我都是这个社会,都是你们中间的一分子。明星的力量是给人以真善美的希望,而公民的力量则是让我们彼此温暖,传递爱。我觉得贵周刊在做的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我也相信明星慈善多少会起到一些抛砖引玉的作用,用自己的影响力号召更多的人为慈善事业作出贡献。
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正式实施,对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大慈善的格局 《慈善法》第一章总则第三条对“慈善活动”进行了更为广义的界定,将促进教科文卫体事业发展及保护环境的公益活动都囊括在内。这一放眼“大慈善”格局的界定不仅是一次巨大的慈善理念与公共伦理的升华,而且为慈善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
慈善组织的良性竞争 依法登记或认定满两年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原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慈善组织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的,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这意味着少数慈善组织掌握公募权的局面将被打破,更多慈善组织将可以通过努力争取公募资质平等地参与竞争。
放宽企业捐赠的扣抵时限 以前,企业捐赠时只能在税前利润12%的限额内当年抵扣,而《慈善法》规定,如果在当年未抵扣完,允许结转在以后的3年内申请继续抵扣,这有助于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进行大额捐赠。
慈善资产的管理规定 慈善组织的资产包括创始财产、捐赠财产与其他合法财产。慈善组织的财产应当根据章程和捐赠协议的规定全部用于慈善目的,不得在发起人、捐赠人及慈善组织成员中分配。对募集的财产,应当登记造册,严格管理,专款专用。如果违反这些规定,需承担法律责任。通过这一规定,捐款人可以更放心地将钱捐给合格的慈善机构。
信息公开透明度提高 公开募捐周期超过6个月的,至少每3个月公开一次募捐情况,公开募捐活动结束后3个月内应当全面公开募捐情况。慈善项目实施周期超过6个月的,至少每3个月公开一次项目实施情况,项目结束后3个月内应当全面公开项目实施情况和募得款物使用情况。
公开承诺捐款作慈善者有兑现的义务 此前,曾发生过社会名人承诺捐款但未兑现的案例。如今,捐赠人公开承诺捐赠或已签订捐赠协议者,违反捐赠协议逾期未交付捐赠财产,慈善组织或可向法院申请要求交付。
定位慈善公益信托 以前,只能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成立慈善基金会,而《慈善法》列明了慈善或公益信托受托人的责任义务,维护受益人权益。
【关键词】电视综艺节目 慈善 公益金 对策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随着国内各类慈善组织的兴起,电视公益慈善活动也随之兴盛。慈善元素与综艺节目相融合产生的新节目样式也在这种慈善大势的推动下应运而生。综艺节目慈善化带来了娱乐节目的革新,引领了社会道德风尚。但是同时,综艺节目慈善化还面临着一定的误区和困境,限制了节目自身的发展。
一、慈善理念融入综艺节目
电视综艺慈善节目设计了一定的游戏规则,明星参与其中,呼吁社会公众伸出援手帮助弱势群体,以扶危济困、扩大节目和明星影响力为目的,是具有公益性质的综艺节目,蕴含其中的慈善理念成为其关键标志。
电视综艺慈善节目一经推出,很快引起了国内各级媒体的广泛关注和跟风。纵观全国综艺节目,这类公益性的综艺节目有浙江卫视的《我爱记歌词》,河北卫视改版后的综艺节目《真情旋律》,湖南卫视的《勇往直前》等,其涉及的慈善领域主要有环境保护、医疗救助、教育支援等。这些节目有一个共性,就是充分发挥媒介的“议程设置”功能构建一种全面而深入的“场”效应,通过嘉宾参与竞赛或者冒险的形式,唤起人们的爱心,为需要帮助的人筹集善款。
1、《勇往直前》――率先走上慈善化道路
湖南卫视第二季的《勇往直前》是一档户外冒险挑战类的大型明星真人秀节目,在国内开创了娱乐节目慈善化的先河,它通过希望工程开展公益行动,每期节目会有企业或组织出资捐助建设希望小学,前提是到场的明星们须按照游戏要求完成冒险任务。在节目中,嘉宾们都怀着一种深深的使命感参与其中,为了贫困孩子们的求学梦想而勇往直前。
《勇往直前》在寻求惊险刺激的同时,不忘励志公益,“勇往直前,我做主”的口号主张不向困境低头,把握自我命运,彰显着这类综艺节目对社会责任的担当。
2、《我爱记歌词》――唱歌为公益
浙江卫视的《我爱记歌词》,为全民参与娱乐打造了一个完美的大舞台,它从一推出就创下了全国网收视率0.44%的好成绩①。特别要指出的是,《我爱记歌词》喊出了“天天唱好歌,热情为公益”的口号。每期节目会设置“爱心公益基金”,在节目的最后环节“爱心大冲刺”和“无限欢唱”中,本场挑战冠军通过接唱歌曲累加一定数额的爱心公益金,用于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3、《闪电星感动》――爱心节目拉动全民慈善
《闪电星感动》由上海市慈善基金会、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与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三方合作创办,是国内第一档原创的大型明星慈善栏目,曾荣获中国慈善最高政府奖“中华慈善奖――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奖”②。
《闪电星感动》开办伊始,是请演艺明星到节目现场召开“闪电爱心演唱会”公开向场内外观众募集捐款,2009年时又推出“换物总动员”系列节目,通过以物易物的方式公开向社会传达慈善主题,变相募捐。总之是请明星身体力行地进行各种别开生面的公益宣传。节目形式新颖,主题温馨,自开播以来,吸引诸多明星倾情参与其中,诠释着人间大爱,为电视综艺节目践行公益精神树立了典范。
二、“娱”中“善”举的喜与悲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明星开始热衷于慈善事业。“明星”、“娱乐”、“慈善”三者相加的综艺节目水到渠成地抢占了收视高地,成为实现媒体、明星、社会利益多赢的有机整体。我国电视综艺节目与慈善结合,无论对我国的电视娱乐业还是对慈善事业都是具有深刻意义的。
首先,提升了娱乐节目的品位,提升了媒体的公信力。“速食时代”的电视娱乐节目,一阵光影喧嚣之后并不能给受众留下什么值得回味的东西。而这类融入慈善理念的娱乐节目,观众带着爱心、带着梦想收看并参与节目,有所收获。有学者指出,“成功的传媒产品往往是‘必读性’(有用和重要)、‘可读性’(情感和价值认同)、‘选读性’(个性化满足)相互融合的结果”③。电视综艺慈善节目具有内容上的有用性、可看性、情感性以及添加慈善元素以后的独特性,多方面的叠加有助于实现整体节目水平的提高。
其次,主旋律通俗化,助推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的完善。电视综艺慈善节目以平民化的姿态出现,关注的正是受众关注的社会状态,能够引发共鸣,这种贴近性加上节目本身的巨大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势必会为社会慈善事业注入新鲜的元素,开拓新型的慈善援助方式。
第三,从长远来看,凭借电视的强大影响力,人文关怀在受众中形成风气,激发着人们对真善美和谐愿景的追求,能够带动整体社会道德风尚的改良,提升人们的精神生活境界。
但是,作为新兴的综艺节目形态,娱乐节目慈善化尚存在一定的误区,使得该类节目徒有慈善之名,却无慈善之实,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第一,虽然公益元素的渗透可以很大程度上提高娱乐节目的品牌价值和关注度,但是很多节目并不把公益作为自己主打的内容,依然以娱乐为兴奋点,淡化了慈善的意义。节目气氛嬉笑怒骂有余,温情感人不足,这本身就是人文关怀的丧失,在某种程度上利用了观众的善良之心,转移了观众的视线。慈善只是一种名称或者附属品,由主持人一带而过,二者并没有得到有机的融合,例如某些栏目中设置的“真情之星”、“公益基金”等,由于缺乏监督机制和良好的信息反馈渠道,这些所谓的“公益基金”来源去向都很模糊。
第二,综艺节目中进行慈善捐助的效果也不尽如人意。笔者发现,在我国的综艺慈善节目中,多把重心放在节目过程的公益性上,费尽周折募集善款或是号召爱心,节目播出后便画了句号。事后人文关爱的缺失,善款流向不透明,信息公布的不及时,使得媒体建立起来的诚信和公益形象,很容易成为众矢之的。
三、实现慈善与娱乐的有机融合
1、“善”有所始――节目形态的完善
针对电视综艺慈善节目目前在节目的制作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如何做到真正的“善”有所始?笔者认为,首先,电视综艺慈善节目在行善的同时一定要讲究方式,尊重捐助者的主观意愿,防止出现僭越私人领域的“明抢”行为;尊重被援助者的人格尊严和个人隐私,必要时要采取镜头规避等方法,保证人道主义关怀底线。
第二、该类节目的关注范围可进一步扩大到环境保护、关爱农民工和留守儿童、公共服务、青少年犯罪、帮助支教贫困教师等内容。根据不同的援助对象可策划多部系列节目,有针对性地予以关注。同时,为凸显人文关怀和公益精神,综艺慈善节目大可以减少明星游戏、娱乐的环节,而多增加一些实践性更强的内容,例如,实拍明星亲历援助,或者栏目组事后重返旧地慰问帮助过的人,这些行为更能体现明星和媒体的慈善精神。
第三、注重受众的“表演”地位。美国学者丹尼尔・戴扬在《媒介事件》中指出,“允许观众从事件内部与其同行。观众被请来通过现场原始观众的中介来入驻事件,并通过那些直接参与者的眼睛来观看”④。受众直接与间接参与其中,并发自内心地落泪、募捐、奔走呼吁,才能成就这类慈善化的综艺节目在形式和内容上的完整。因此在节目制作中,媒体应放下自己高高在上的布道者地位,有意识地突出既是观看者也是施善主体的受众的作为,探寻各方主体的良性互动。
2、“善”有所终――监督机制的强化
2009年12月,民政部门发出关于加强慈善事业信息公示的信息指出,要“坚持信息公示原则,公示内容为开展社会募捐的情况;社会捐赠款物接收和管理情况;社会捐赠款物的拨付使用情况;向捐赠人反馈信息的情况等”⑤。这条指导意见同时也在敦促媒体,尽快搭建公共捐助公示平台以确保信息的明确性。电视综艺节目在开展慈善活动时,要注意后续情况的跟进及反馈渠道的强化。
首先,电视综艺慈善节目应借助多种视听语言,公开善款的来源和去向。节目之后应当将所获善款集中并合理分配,将具体数额在媒体官网上进行清晰的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对于善款是否落实到位,行为效果怎样等情况可以在节目前后以短片形式播出,或者通过滚动字幕、主持人话语进行传达。
其次,可适当引入公证环节。针对某些仪式性强的电视综艺慈善节目,可邀请公证部门人员出面公证,对节目整个过程进行监督,保证节目每个环节的透明性。
结语
慈善不是媒体作秀的资本,电视综艺节目一定要谨慎对待慈善,这直接关系着该类节目的传播效果和慈善理念的落实。慈善元素有其特定的意义,娱乐元素与慈善元素不是相互分离的,而应该是相互渗透、促进、相辅相成的。综艺节目的慈善化创新要求媒体应当树立人文关怀标杆,远离平庸、恶俗和模仿,积极倡导“绿色收视率”,更加注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遵循他律,并严格自律,坚持公益的持续性,提升节目品牌的质量。■
参考文献
①陈伟,《靠创新占领新高点――〈我爱记歌词〉全国网收视冲破一个点的实践》[J].《新闻实践》,2008(4):30-31
②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网,省略/news_view.asp?ne-
wsid=2631,2008-4-21
③庄林强,《娱乐态度与公益精神――当今非时政类电视栏目的一种竞争策略》[J].《视听纵横》,2004(4):9-10
④中国政府网,省略/gzdt/2009-12/18/content_1490421.htm,2009-12-18
⑤丹尼尔・戴扬、伊莱休・卡茨 著,麻争旗 译:《媒介事件》[M].北京: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0年1月版,P130
今年9月5日是我国第五个“中华慈善日”,为了进一步宣传《慈善法》,深入普及慈善知识,传播慈善文化,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全民慈善意识,推动荣成市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荣成市慈善总会开展了以“决战脱贫攻坚,助力疫情防控”为主题的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慈善活动。在各部门、各单位的积极参与、精心组织下,活动开展顺利,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中华慈善日”专题宣传活动,是进一步普及慈善法、培育公众慈善意识、提高慈善事业社会参与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的重要抓手,荣成市慈善总会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围绕“决战脱贫攻坚,助力疫情防控”的慈善日主题,反复斟酌、精心设计,确定了五大活动内容:举办2020年慈善教育救助活动、成立教育发展冠名基金、开展特困供养居家照料服务、开展“慈善日”集中宣传活动、开展九九公益日募捐等系列活动。
二、强化主题,突出重点。紧紧围绕“决战脱贫攻坚,助力疫情防控”的活动主题,荣成市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扶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大力倡导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充分展示慈善事业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建设美好生活中的积极作用。为了更有效更精准地帮扶遇困学生,同时激励他们刻苦求学,提升自身立志成才、感恩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荣成市慈善总会举办教育助学冠名基金成立仪式,分别于9月5日、9月16日设立青花汾酒教育基金、那香海捐资助学基金,目前,已资助学生20人,发放8万元助学金,通过设立冠名基金的方式,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主动参与慈善救助,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帮助我市遇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三、形式多样、参与广泛。依托各方平台,借助多种载体,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慈善宣传活动,吸引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如助学活动有设立教育冠名基金、举办慈善助学仪式、慈善宣传进校园等活动。在各社区开展慈善法宣讲活动,对中华慈善日标志、慈善法的意义和确立“中华慈善日”的作用、慈善法对依法行善的要求、慈善价值观与社区建设有机融合的效应等进行了详尽的解读,并围绕“中华慈善日”和《慈善法》相关知识开展了互动问答,向社区居民发放了《慈善法》知识宣传折页及小礼品。举办分散特困供养居家照料服务启动仪式,打造“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智慧救助”“‘生活照护、康复护理、慢病管理、心理关怀’四位一体的集成救助”“家庭医养+区域性中心的联动救助”服务体系,构建“1+9+N”的服务框架,在“三统筹、三区域”特困群体适度幸福型供养的荣成模式上,做好“小螺号”分散特困供养居家照料服务品牌,构建“你吹号我报到”十五分钟智慧救助圈,吹响决胜脱贫攻坚的集结号。开展九九公益日募捐活动,在腾讯公益平台,上线“风霜老人一餐暖心饭”项目,在9.7-9.9日三天开展线上募捐活动,共计参与6791人次,募集资金24.53万元。
四、宣传有力、成效明显。开展中华慈善日活动的目的是为了深入普及慈善知识,传播慈善文化,提高全民慈善意识,营造良好的慈善氛围。荣成市慈善总会在活动中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借助网络、报刊、微信等媒体,创新宣传方式,加强宣传报道力度,全力推进中华慈善日活动。做到了每次活动有慈善通讯员参与其中,每次活动有照片或视频记录。及时通过荣成时讯、荣成电视台、威海电视台、荣成慈善总会微信等多方媒体予以宣传报道,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借助九九公益日,举办“风霜老人一餐暖心饭”项目培训活动。组织各镇街民政主任开展《慈善法》专题培训、《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政策解读,宣传慈善理念,传播慈善文化。整个慈善宣传活动,从城市到农村,从企业到学校、从干部到农民,运用多种宣传形式,实现了区域全覆盖、全民总动员,提高了社会关注,扩大了社会影响,营造了良好氛围。
Abstract: Based on prospect theory and the affecting factors of donation at home and abroad, this paper focuses on the importance of consumption points and uses experimental method to discuss regulate the effect of users' donation willingness and matter familiarity of donation by the consumption points features in this process. It is found that when it is difficult to get consumption points, the matter familiarity has significant impact on the consumers to use consumption points for charitable donation, the high matter familiarity can improve the intention of donation behavior and intention of donation attitude. This study provides the reference and guidance for the enterprise to design consumption points rules and promote the popularity of customer integral donation behavior.
关键词:消费积分;慈善捐赠行为;事项熟悉度;捐赠行为意向;捐赠态度意向
Key words: consumption points;charitable donation behavior;matter familiarity;intention of donation behavior;intention of donation attitude
中图分类号:C91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6)01-0208-04
1 研究背景和目的
后出现了公益一词,意思是公共利益。而微公益从字面意义讲就是指微不足道的公益事情。大众力量是它突出的地方,大众可以用自己的力量帮助他人,力虽微小,但积少成多,就可以达到公益的效果,真正帮助到他人。
目前,积分形式的微公益开始出现和快速发展。积分是消费者对某企业进行消费或者满足企业的其他要求后,根据一定的比例或要求,在某时间期限内,累计的。积分可以用于消费,也可以进行兑换礼品或服务。在这里,积分形式的微公益是消费者获得企业的积分,企业除了提供使用该积分消费本企业产品、兑换礼品服务等,还提供了对慈善捐赠事项进行捐赠活动,属于一种特殊的兑换,企业会按照一定的比例将这些积分进行实际货币的转换捐赠给所说明的慈善捐赠事项,有的企业作为捐赠的执行者,有的企业将等额实际货币交由某慈善组织,该慈善组织对说明的慈善捐赠事项进行捐赠。
目前国内对个人慈善捐赠行为(Charitable Donation Behavior)的相关研究还比较匮乏。在行为方面,大多是针对政府慈善、慈善组织、企业自身的慈善行为,而政府和非营利组织的慈善行为只是慈善捐赠行为中的组成部分。因此,目前的研究还不能较为全面和系统地解释和揭示慈善捐赠行为的内在规律。
本文研究的问题是探索消费者用积分做慈善捐赠的行为机制,即何种条件下消费者愿意用积分做慈善捐赠。综合国内外对于慈善捐赠行为的研究发现,现有研究大多都是从慈善组织角度出发研究慈善组织如何作为从而引起一般大众更多的慈善捐赠行为,而从企业角度出发研究企业如何作为从而引起一般大众更多的慈善捐赠行为的研究还很少。因此,本文将基于企业视角,通过实证研究的方法,探索企业设定的积分对一般大众的慈善捐赠行为的影响。
2 已有研究评述
Piliavin和Dovido(1981)认为个人捐赠行为可被视作一个决策过程,有四阶段:第一阶段,个体要发现有人需要帮助;第二阶段,个体开始同情;第三阶段,个体比较付出和收获;第四阶段,个体进行决策行动。吴冠之(2003)提出:个人捐赠的本意是希望有所回报,但是这种回报实质是一种交换,也就是说,捐赠者个体一方面捐出物资等,相应的在另一方面获得认同或者获得心理满足。
对于个人慈善捐赠行为的研究,国内外学者更多分析个人特质、人口统计特征、情境和感知回报等因素的作用。
近些年,国外大量涌现对个人捐赠行为影响因素的研究。有些学者从人口统计学角度将人口特征和个人捐赠行为进行联系,发现年龄、职业、收入、家庭和信仰等人口统计变量特征对个人捐赠的行为和意识有影响(Sargeant和Woodliffe,2007)。然后,一些学者对此进行了质疑,许多学者对于通过实证研究,没有发现人口统计学变量与捐赠行为间存在强相关关系。Sargeant在1999年构建出模型,2007年Sargeant和Woodliffe在此基础上根据当时建构出的模型的不足,在查阅相关文献,并归纳对文献的实证结果,最终形成了捐赠行为研究模型,包括来源(品牌、剩余、意识、媒介、劝募方式、资金偿还)、影响力(参与的社区、典范或经历、公共捐助)、个人特征(人口统计变量、生活方式、地理统计变量)、动机(自尊、利他主义、愧疚、不行、社会分配公平、移情或同情、税收、声望或意义)、感知反应(画像、与自己匹配、感知规范)、抑制因素(财政资源、时间、其他需优先考虑的事情)、过程决定因素(过去的经历、评判标准)、产出(现金捐赠、捐赠规模、忠诚度)、反馈(赋予称号、认知或奖赏)。Roger Bennett(2009)提出过去对消费者行为领域的研究已经鉴别出可能驱使或抑制冲动购买的大量因素,也许也是关于冲动捐赠的,如下:个人冲动性主观规范、情感提升、对问题的先验知识、对冲动行为的消极态度、与慈善有关的因素(捐赠历史、对组织的信任、慈善捐赠参与、性别、展现形式和网页布局)。
国内学者对慈善捐赠行为影响因素的分析存在一定差异,主要体现在分析角度的不同。有些学者是从某一方面分析影响因素,同时,有些学者综合多种因素对慈善行为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国内学者主要通过定性研究来研究慈善捐赠综合影响因素。刘新玲(2006)认为:决定慈善捐赠行为的先决条件是个体生存势差和经济状况,促使个体乐善好施的外部条件是慈善捐赠氛围和制度规则,慈善捐赠行为发生的道德基础是诸如仁爱之心、同情心、理性的财富观念和信仰等让人向善的文化传统。董文杰(2009) 认为影响慈善捐赠行为的影响因素有两个方面,第一方面是内在方面,内在影响因素包括个体的心理需要、道德品质和信仰,第二方面是外在方面,外在影响因素包括政治、经济、文化传统、法律制度等。虽然较为全面地综合多种因素对慈善捐赠行为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但是其研究深度存在一定不足,而且没有比较各因素的影响作用孰大孰小。同时,有些学者从实证角度研究慈善捐赠行为影响因素。黄镔云(2007)对回乡农民工进行调查,发现其收入、家庭负担、家庭成员的态度、捐赠金额和实物的管理规范程度、政府的政策导向等都是影响回乡农民工进行慈善捐赠的影响因素。对于影响居民慈善捐赠行为的主要因素,目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方面是对慈善的认知。第二方面是慈善捐赠的社会网络体系。第三方面是慈善捐赠行为的动机。第四方面是人口统计学因素。
关于个人捐赠行为的影响因素:学者们大多提出了未经实证检验的综合概念模型,如Sargeant所提出的模型。但是,模型中只有一些变量是被实证检验过的。而且,更多的是分析前因变量对个体慈善捐赠行为的直接影响,对于以下研究还很少见:第一,对于变量间对慈善捐赠行为的影响的交互作用是否存在问题。第二,模型中的自变量对因变量个人慈善捐赠行为的影响机理问题。组织和个人属性是这些模型的基本要素,但是,对于非营利组织开展的公益事项的研究较少,尤其是公益事项中一些特有的属性,如Sargeant所提的模型中,只有事项与自身的适应性被考虑,另外,国内学者在这一领域的研究也很薄弱。
然而,有关微公益以及微公益组织的研究文献并不多见。周中之(2010)将微公益与社会的思想道德教育提高相联系,认为微公益达到了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思想道德的要求,满足了个人的精神需求,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张梦筠、谷晓华、朱宁如和黄仁娟等(2011)在微公益背景下,研究了公益旅游,认为公益旅游有四个特性,分别是可持续、负责、教育和生态等。吴秋鹏(2011)调查了国内和国外的非官方微公益组织,分析和对比了中外现状,提出了我国微公益发展的建议。
经过文献的广泛查阅后,发现对于非政府组织发展、特性、面临的困境和法律环境等有很多学者进行了大量研究。然而,作为新兴产物,学者们对微公益的研究较少。而且,当前的研究只是聚焦于微公益现象,还未进行更为深入的研究。
通过对国内和国外学者们的研究进行广泛阅读和总结后,发现国外的学者们对于慈善捐赠、慈善捐赠行为及影响因素的研究开始较早,也比较系统和深入。国内的学者们进行的研究相对较少,开始得较晚,系统性存在不足。关于个体慈善捐赠行为的现有研究大多侧重于某一方面,比较系统地研究个人捐赠的影响因素的还很少见,对于积分形式的微公益的研究就更为少见了。由于大多数研究都是国外学者所做,在中国独特的背景和现状下,其结论是否依然能够成立还有待考证。同时,企业参与微公益还需要更多指导。因此,需要对积分慈善的微公益进行更深一步的发现和研究。本文希望从积分形式的微公益入手,重点探索自变量积分获得难易在捐赠事项熟悉度调节变量调节作用下对捐赠行为意向、捐赠态度意向的影响情况,寻找积分特征与用户慈善捐赠行为的关联性,检验前景理论在慈善捐赠行为上的解释力,探索捐赠事项熟悉度对捐赠行为意向、捐赠态度意向的影响情况以验证前人学者关于个人捐赠非营利行为影响因素包括组织公信力的结论。
3 研究假设
3.1 积分难易感知对捐赠意愿的影响
根据Kahneman和Tversky在1979年和1992年分别得出的前景理论和累积前景理论,人们在考察价值时,是相对一个参照点来定义收益和损失,且离参照点越远对人们的吸引力越小,人们赋予远离参照点事物的权重会小于靠近参照点事物的权重。不同企业的积分规则中,积分获得的难易程度有所不同,即有的企业积分与实际消费金额比例大,有的企业积分与实际消费金额比例小,这种差异导致积分获得的难易程度有所不同。而这些企业在提供了奖品、礼品等兑换的同时,还都有一定程度地提供了积分捐赠进行慈善活动的兑换项目,也就是消费积分的慈善捐赠项目。人们在选择是否使用消费积分进行慈善捐赠时,会考虑此事的价值,此时,就会根据一个参照点来定义价值的有无和大小,同时离这一参照点远的会被赋予小于近的权重,进而对是否使用消费积分进行捐赠进行决策。考虑到,这种消费积分的获得难易程度也许会对其进行消费积分的慈善捐赠情况有一定的影响作用,所以,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H1:积分获得的难易程度显著影响慈善捐赠意愿。
H1a:积分获得的难易程度显著影响捐赠行为意向。积分获得难时的捐赠行为意向低于积分获得易时。
H1b:积分获得的难易程度显著影响捐赠态度意向。积分获得难时的捐赠态度意向低于积分获得易时。
3.2 慈善事项熟悉度的调节作用
有些研究已经证实,消费者对慈善捐赠项目的熟悉度会影响他们的捐赠意愿。侯俊东和杜兰英(2011)发现:公益事项的效用、重要性、可参与性、可接近性、价值观一致性影响个人捐赠行为决策。朱翊敏、李蔚和刘容(2012)发现消费者对慈善组织的熟悉度对消费者相应存在主效应。而将慈善事项熟悉度作为调节变量进行研究的还很少见,所以,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H2:对捐赠事项熟悉度越高,消费者使用积分进行慈善捐赠意向越高。
H2a:积分获得难时,事项熟悉度可以提高捐赠行为意向。
H2b:积分获得难时,事项熟悉度可以提高捐赠态度意向。
归纳起来,本研究分别提出2个假设,由此得出积分特征与用户慈善捐赠行为关联性模型(如图1所示)。
4 研究方法
本研究采用研究方法是实验法。通过实验法,对慈善捐赠行为影响因素进行研究,探讨消费者参与慈善捐赠时,积分特征中哪些是影响因素,通过统计软件验证根据相关理论所提出的研究假设。
在进行预调研并改善问卷后,开始进行正式调研。正式调研的问卷中包括:人口统计变量、以往慈善捐赠经历、积分难易感受(2×1)、捐赠事项熟悉度、慈善捐赠态度意向、慈善捐赠行为意向等部分,共3个版本(2个实验组、1个对照组)的问卷。调研的对象为一般消费者,调研的地点为北京和武汉的街道、社区、商场、学校等,共发放300份问卷,收回有效问卷210份,样本回收率为70%。
5 数据分析和假设检验
5.1 样本描述
样本在性别、年龄、职业、教育程度、年收入上都有较好的覆盖性。
5.2 信效度分析
5.2.1 信度分析
本研究采用内部一致性系数,即Cronbach α,衡量变量量表的信度。量表的Cronbach α系数大于0.7,表明量表的内部一致性较好。
5.2.2 效度分析
对变量的测量量表分别进行验证性因子分析,发现汇聚到一个因子,并且累计解释度大于65%,量表的KMO值大于.600,说明量表效度较好。
5.3 自变量操控检验
为了确定积分获得难易程度,分别在两种积分规则的情境下进行操控检验。在A、B规则下,参与实验的各有70位被试。
对自变量难易进行独立样本T检验,显著性P=0.013
5.4 研究结果
5.4.1 描述性统计分析
对于H1,采用了2×1实验;另外设计对照组1组,因此共有3组,每组样本70个,得到所有变量的均值和方差(如表1所示)。
5.4.2 假设检验
从各个变量之间的关系得出假设检验的结果,即假设H2a和H2b有显著差异(如表2所示),而其他均无显著差异。
6 结论与讨论
6.1 研究结论
本研究从消费积分的角度来研究消费积分对一般大众使用消费积分进行慈善捐赠意愿的影响,以及研究影响作用的差异。
基于前一章的数据分析和本研究的文献解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①积分获得的难易程度对慈善捐赠意愿无显著影响;
②在积分获得难时,事项熟悉度高低对消费者使用积分进行慈善捐赠意向在某些情况下有显著影响,高事项熟悉度可以提高捐赠行为意向、捐赠态度意向。
积分获得的难易程度对捐赠意愿无显著影响、积分余额和剩余时效对捐赠意愿不具有交互作用的可能原因是:目前,人们的整体捐赠意愿偏低。根据本研究的调查,在五分制下,确认捐赠的捐赠态度意向仅为2.29,而捐赠行为意向在一分制下仅为0.47,这说明捐赠意愿偏低,积分的某些特征对捐赠意愿的影响情况也不是很大。
对于捐赠事项熟悉度的研究而言,朱翊敏、李蔚和刘容(2012)发现了对慈善组织的熟悉度对于消费者的慈善捐赠有影响作用。但是,将慈善事项熟悉度作为调节变量进行研究的还很少见,有前人学者将捐赠事项和捐赠者自身的匹配性纳入了考虑中,但是并未较深地进行研究,而且也并未见到将捐赠事项熟悉度作为调节变量的研究。这一结果也表明对慈善组织的熟悉度与慈善捐赠事项的熟悉度有一定区别,对慈善捐赠事项的熟悉度并不与对慈善组织的熟悉度对捐赠的影响一样。
6.2 研究意义
个人慈善捐赠是发展慈善事业的重要一环,可以说,个人慈善捐赠不仅是慈善事业不竭的源泉,有助于良好道德风尚和和谐人际关系的实现,同时还可以促进形成个人财富的理性消费观。
从理论上讲,本研究有以下贡献:本研究重点探索自变量积分获得难易在捐赠事项熟悉度等调节变量调节作用下对捐赠行为意向、捐赠态度意向的影响情况,寻找积分特征与用户慈善捐赠行为的关联性,填补这一领域的空白,同时,检验前景理论在慈善捐赠行为上的解释力,并探索捐赠事项熟悉度对捐赠行为意向、捐赠态度意向的影响情况。
从实践上讲,根据得出的研究结果,提出有效建议,从而更加有效地促进相关组织和企业。希望相关组织和企业可以利用本研究的发现,用更低的成本让更多人参与慈善。本研究有以下作用:①建设企业客户关系。本研究的发现有助于企业完善其客户关系建设,为企业提供一定的指导,起到借鉴作用。积分形式的微公益的主体是企业,对象是企业的用户和消费者,企业可以提供积分捐赠,从而让企业的用户和消费者参与进来,同时,企业的形象也会得到一定的改善,用户与消费者和企业的关系愈加紧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企业客户关系建设。②扩大微公益渠道。本研究有助于发现和寻找微公益的有效渠道和形式。积分形式的微公益的现象现在越来越常见,提供这种渠道的企业越来越多,企业的用户和消费者也越来越积极地投入到这种公益中去。微公益,其核心在于凝聚微薄之力,所以,微公益的参与渠道并没有一定之规,寻找和发现更为有效的微公益渠道是很有必要的,积分形式的微公益也是一种微公益的渠道,企业提供积分捐赠,用户和消费者参与其中,捐赠数额不断增大,爱心力量愈发强大,微公益也在不断发展。本研究从消费积分的角度来研究消费积分对一般大众使用消费积分进行慈善捐赠行为的影响以及研究影响作用的差异,弥补国内慈善捐赠行为研究的不足。这些对企业的营销策略具有一定的启示:第一,企业可以设计合理的积分规则,将消费者参与慈善的门槛降低,以此促进一般消费者的慈善捐赠。第二,对于进行积分捐赠的顾客,商家可以制定专门的客户关系计划,通过加强正向反馈,来提升和保持顾客的捐赠。第三,商家还可以进行社会化活动,加强影响,通过搭建互动平台,让客户之间分享参与慈善的感受,吸引更多人加入到慈善捐赠的队伍之中。
6.3 研究局限
本研究在国内外相关研究的基础上,对慈善捐赠行为的影响因素进行探讨,并研究可能的影响因素对慈善捐赠行为的影响差异性,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
第一,一般大众的慈善捐赠行为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社会互动过程,要想真正理解和发现慈善捐赠行为的影响因素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第二,本研究所选取的量表主要来自国外的研究,虽然结合中国的国情和时机进行了部分修改和完善,但是还存在不足,所以,需要尽可能地开发出适合我国实际情况的量表。
第三,为方便研究,收集的样本主要来自北京市和武汉市等地区,采用的收集样本方法也是方便抽样,样本来源存在不足。
6.4 后续研究方向
倡导和推进慈善捐赠行为是社会和谐发展的要求和趋势,目前国内在理论方面的研究刚刚起步,还需要中国学者进一步研究和发现。在查阅和分析西方研究成果的优点与不足基础上,建议我国学者开展慈善捐赠行为的影响因素的扩充研究。
从文献的丰富度可以看到,西方学者对慈善捐赠行为的研究做了很多,从很多方面和角度进行了探索,取得了很多有意义的成果,但是对于慈善捐赠行为的影响因素的研究还是没有全部发现,所以需要进一步发现和研究新的影响因素。
参考文献:
[1]Piliavin J, Dovido J. Emergency Intervention[M]. NY:Academic Press,1981.
[2]吴冠之.非营利组织营销[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3]Sargeant A.,Woodliffe.Gift giving: an interdisciplinary review[J].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Nonprofit and Voluntary Sector Markcting,2007,12:275-307.
[4]Sargeant.Charitable giving:towards a model of donor behavior[J].Journal of Marketing Management,1999,15:215-238.
[5]Roger Bennett.Impulsive donation decisions during online browsing of charity websites[J].Journal of Consumer Behaviour,2009,8(2/3):116-134.
[6]刘新玲.论个体慈善行为的基础[J].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4:81-85.
[7]董文杰.影响慈善行为因素分析及改进措施[D].陕西师范大学,2009.
[8]黄镔云.福建省部分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回乡捐赠行为研究[D].厦门大学,2007:23-51.
[9]周中之.微公益在社会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价值[J].思想政治工作研究,2010,4:20-22.
[10]张梦筠,谷晓华,朱宁如,黄仁娟.基于微公益背景下的公益旅游研究[J].商业文化(上半月),2011,9:375.
[11]吴秋鹏.国内外民间微公益组织的发展现状研究[J].经营管理者,2011,10:278.
[12]Kahneman D, Tversky A.Prospect theory: an analysis of decision under risk[J].Econometrica,1979,47(2):263-292.
[13]Tversky A, Kahneman D.Advances in prospect theory:Cumulative representation of uncertainty[J].Risk Uncertainty,1992,5:297-323.
【关键词】电视媒体 慈善事业 角色定位
一、电视媒体慈善公益主题的兴起
慈善一词在古希腊文中是指神对人的爱。慈善事业(charity),是由私人或社会团体基于慈悲、同情、救助等观念,为灾民、贫民及其他生活困难者举办的施舍、救助活动的统称。在我国,电视以其形象直观、时效性强、传播覆盖面广等特点拥有着广泛的受众群。作为大众传媒的一种,电视媒体承担着传播信息和协调社会的功能。近年来,许多电视台策划制作了以慈善公益为主题的节目。如央视的《春暖2007》《慈善1+1》、东方卫视的《闪电星感动》等,这些慈善主题节目的出现成为荧屏的一大亮点。复旦大学孟建教授认为,国内公益节目比重的加大,体现着一种全新社会价值观的形成。这种价值观具体到个人,是每个人对弱势群体生存状态的关注提升;具体到媒体,则意味着“慈善公益”不仅仅只是一种媒体精神,而是越来越内化为一种媒体责任。他指出,一般意义上的媒体责任往往是指政治、经济、文化等责任,但是到今天就应该明确引进慈善和公益的内容。清华大学陆地教授也指出,这种责任正是媒介功能的回归。作为社会公器的媒介,它的利益必须以公共利益为体现。媒体强化公益慈善的责任,也有助于强化公民的公益慈善意识。①
慈善公益主题的注入也是媒体竞争的需要。现如今媒体同质化现象日益严重,对媒体来说如何发掘新闻资源迫在眉睫。慈善主题的注入能够为电视媒体衍生出许多独家报道,与此同时,节目中所反映出来的人与人之间的真情关爱、无私帮助等人类最美好的情感,唤醒了潜藏在人们心底对道义以及对真善美的追求,节目与观众的共鸣也随之产生。
二、电视媒体介入慈善事业的利与弊
电视媒体参与慈善公益主题是自身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对自身责任感的一种体现。
1、丰富电视节目内容
当前传媒竞争日趋激烈,新闻资源,尤其是独家的新闻资源越来越缺乏。怎样开发、挖掘、占有独家的新闻资源是媒体从业者最为关心的问题。慈善公益文化以其丰富的内涵,特有的感召力成为电视媒体争相占有的目标。在我国,慈善公益主题进入电视荧屏是始于公益广告。1986年,以“节约用水”为主题的广告宣传片在贵阳电视台播出,这是我国现代意义上电视公益广告出现的标志。而后,1987年,中央电视台“广而告之”栏目开播。至此,电视公益广告逐渐走入电视人和广大观众的视野并被接受。电视公益广告以一种新的理念,凭借其独特的影响力承载着传播现代慈善公益观念的责任。就目前的一些慈善公益类节目来说,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表现出强劲的发展态势。
2、强化电视媒体社会功能
如今,电视媒体掀起了娱乐大潮,先有电视剧大战,后有选秀大战……从某种意义上说,娱乐节目的创办,是电视媒体激烈竞争的结果,也是顺应社会发展以及满足受众心理需要的结果。但受众逐渐对那些流于表面的娱乐性节目感到厌倦,许多选秀节目的收视率也没有当初那么气势如虹,而慈善公益类电视节目找到了深度服务公共利益的切入点和良好的节目运作模式,表现了对事关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平问题的关注;在信息报道的基础上,它还以主体的身份介入到对这些问题的治理和解决中去,并有力调集了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②因此,慈善公益类电视节目的兴起和蓬勃发展,体现了电视媒体社会功能的回归。
尽管慈善公益主题的介入给电视媒体的发展注入了一些新鲜血液,但是,电视媒体在慈善公益主题类节目的操作过程中却也存在着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
1、报道不完善
心理学研究表明,在无对抗条件下, 人们对接受到的某种信息有可能迅速而无批判地加以接受,并依此作出行为反应,这种反应过程便是社会暗示。③电视节目在传播信息的过程中往往会通过社会暗示实现其舆论控制。电视台策划组织慈善救助活动的报道,容易暗示受众产生这样的判断:一是只要遇到困难,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是可以自行组织慈善救助活动。二是电视台是影响力巨大的慈善组织,有困难求助电视台比求助有关部门更能获得效果。但事实上,我们在电视节目中看到的成功获得救助的个人和家庭,都是经编导策划(考虑到节目的可视性)过滤后展现给大家的一小部分,他们并不是被救助的全部,他们仅仅是被节目关注选择后的少部分很幸运的典型。④
2、重宣传不重引导
电视媒体在进行慈善公益节目的制作时,往往只重宣传不重引导。媒体不能只停留在就事宣传的层面上,而应该能够借宣传来引导公众形成一种全民共识,要让公众不只是知晓而且能够因晓而行。慈善公益事业要靠全民对慈善事业的关注以及热心,电视媒体也应站在推进国家慈善事业的高度而不是仅从节目收视率出发来策划相关报道。
三、电视媒体介入慈善事业的角色定位
1、明确职责,做好引领者
面对弱势群体,电视媒体的慈善活动只是杯水车薪。慈善事业的发展需要全社会公民意识的提高,这就需要有正确的理念引导。媒体承担着信息传播者和社会文化引导者的角色。电视媒体必须凭借自身的优势,在把握慈善本质的前提下,坚守正确的价值取向和理念。在慈善主题类节目中,电视媒体应该考虑如何通过多种宣传方式,激发、鼓励和引导全民对慈善公益事业的关心。
2、少点“功利”,多点“义务”
在我国,广播电视业不仅是党和政府的“喉舌”,同时也作为信息服务产业的一部分进入市场竞争,这就意味着电视台要以企业经营的方式来进行节目运作,重视收视率,讲求节目的投入和产出。在慈善公益活动中,媒体要做到的不仅仅是报道、引导以及监督,更应身体力行,不能借慈善之名刻意渲染炒作,把慈善当成“催泪弹”,博取受众的关注度,这显然违背了电视媒体最初介入慈善公益的准则,并且有失媒体的身份。电视媒体在介入慈善公益宣传时必须明确自身的角色定位,通过自身的资源优势,宣传、引导并鼓舞更多的社会团体和爱心人士一起参与到慈善公益事业中来。⑤
3、拿捏分寸,张弛有度
媒体的慈善公益行为应该张弛有度,应该遵循法律和道德底线,保障救助双方的合法权益。我国宪法第45条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因此节目在报道的过程中应该重视和尊重贫弱群体的人格尊严。事实上,近几年,面对媒体的娱乐性化倾向,一些借慈善进行炒作的“慈善秀”屡见不鲜。一些媒体在报道慈善公益活动的时候往往只注重节目效果,以“猎奇者”的心态去吸引观众眼球,从而给当事人造成尴尬。
结 语
慈善事业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公众事业,尤其是在我国慈善制度还不完善的当下,电视媒体如何有效地介入慈善宣传,找准自身的角色定位,是对媒体综合素质的考验,也关乎着慈善事业的兴衰。电视媒体在介入慈善公益的过程中,不能只注重电视本身的宣传功能,同时也应兼顾媒体引导舆论的功能,将慈善落到实处。慈善公益是一个国家现代文明的标志之一,它是借助民间力量对弱势群体进行救助的一种有效方式,也是促进社会和谐的一种有效途径。媒体作为社会传播体系中的重要力量,要敏锐地捕捉关乎社会贫富差距、社会公平以及弱势群体救济机制等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紧密结合慈善公益,以全新的视角、正确的角色投入到慈善事业的发展中。■
参考文献
①李君娜,《首届“慈善公益与媒体责任”高峰论坛在沪举行》,《解放日报》,2008年3月4日
②汤浩,《慈善公益:电视媒体社会功能的深度嬗变》,《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08年第3期
③周晓虹:《现代社会心理学――多维视野中的社会行为研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321页
④张爱凤,《善举还是越权?――对当前媒体慈善救助报道的思考》,《电视研究》,2008年第8期
⑤刘敏俊,《电视媒体介入慈善公益事业的角色定位与运作方式探析》,《视听纵横》,2009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