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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定义的变化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3-10-13 15:38:13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资产定义的变化,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资产定义的变化

篇1

关键词:固定资产;医院会计制度;会计核算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医院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医院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以及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规定,2010年12月28日财政部、卫生部共同了新《医院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同时废止了1998年的至今已经运行十多年的旧《医院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原制度”),新制度充分体现了医院的公益性特点,强化了医院的收支管理和成本核算,在医疗药品收支核算、医疗成本归集与控制、会计科目和财务报告体系等方面,凸显了一系列重大创新。本次制度修改,对医院固定资产的核算也做了很大的改变。

一、 新、原制度中固定资产核算的差异比较

1、单位价值方面的变化

2、明确了固定资产的核算范围

新制度规定,医院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和其他固定资产,并且对于应用软件和图书做了专项说明。与原制度相比,新制度对于固定资产的核算范围有了更加明细的说明,便于医院财务人员进行固定资产相关账务处理。

3、取消了“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增设 “累计折旧”科目

原制度规定按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一定比率提取修购基金记入支出,即对固定资产不提取折旧,按账面价值的一定比率提取修购基金,并通过“专用基金一修购基金”进行核算。与原制度相比,新制度取消了“专业基金——修购基金”科目,增设了“累计折旧”,新制度中累计折旧是作为“固定资产”项目下的一个备抵项目,反应固定资产价值的转移情况,固定资产原值减去累计折旧就是该项固定资产的净值,固定资产净值更加真实的反应医院的固定资产价值信息。

4、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后续支出处理更加合理

新制度对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支出的会计处理做出了明确规定,新制度认为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支出应分两种不同情况进行会计处理,即如果是资本性支出,应计入固定资产的价值,否则应计入当期损益科目,这样使得医院的成本费用与收入更加配比。而原制度对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处理没有明确规定,容易造成后续支出会计处理不规范,从而影响医院固定资产信息的真实性。

5、新制度增设“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新制度借鉴现代企业会计制度引入“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该科目体现了会计的谨慎性和真实性原则。原制度中,固定资产反映的是固定资产的原值,不计提折旧也不计提减值准备,然而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使用过程中的损耗或者长期闲置等原因,必然会导致医院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随之降低,甚至是低于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导致医院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严重失真,对医院管理决策人员形成一定的误导。

二、 新制度的亮点

1、改变了以往固定资产的摊销模式,确定了固定资产的补偿机制。

新制度打破了原有的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固定思维,提出医院的固定资产参照企业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资产补偿机制,要求医院通过成本补偿尺度,从收入中收回固定资产价值。这样,既能反映医院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其损耗程度,又能反映其实际价值。

2、引入谨慎原则

新《医院会计制度》基于谨慎原则,要求医院不仅要求对资产进行折旧或摊销,甚至对一些资产要求计提减值准备。

新制度引入“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并且要求医院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对于长期闲置的固定资产、价值大幅下跌的资产或损耗比较严重的资产进行可回收金额的有效估计,并将其与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进行比较,确认该项固定资产是否发生减值。若确认发生减值的,借记“其他支出——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确认的减值准备应当作为相关资产的备抵项目,减少期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以保证医院有关固定资产信息的准确性。

三、 新旧制度衔接时应注意的问题及建议

(一)结转“固定资产”科目金额

新制度设置了“固定资产”科目,由于固定资产价值标准提高,原账中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实物资产,将有一部分要按照新制度转为低值易耗品。转账时,应当根据重新确定的固定资产目录,结合固定资产的清理状态,对原账中“固定资产”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

1、对于达不到新制度中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应当将相应余额转入新账中“库存物资”科目;对于已领用出库的,还应同时将其成本一次性摊销,同时做好相关实物资产的登记管理工作,在新账中,借记“事业基金”科目,贷记“库存物资”科目。

2、对于符合新制度中固定资产确认标准,因出售、报废、毁损等原因已转入清理但尚未从原账核销的,应当将相应余额连同相应的“固定基金”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中“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借记新账中“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原账中“固定资产”科目,同时,借记原账中“固定基金”科目,贷记新账中“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新旧转账时已转入清理但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在执行新制度后发生的相关清理费用以及取得的清理收入等,通过新账中“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

3、对于符合新制度中固定资产确认标准且未转入清理的,应当将相应余额转入新账中“固定资产”科目。

(二)追溯确认待冲基金。

按照新制度规定,医院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所使用的财政补助、科教项目资金应当确认为待冲基金,并在计提资产折旧、摊销等时予以冲减。医院应当将执行新制度前所有在账固定资产(新旧转账时转入“固定资产清理”、“库存物资”科目的固定资产以及图书除外)、无形资产账面余额中由财政补助、科教项目资金形成的金额追溯确认为待冲基金。对于除房屋及建筑物、无形资产以外的确实难以追溯的固定资产,至少应当按照以下范围追溯确认待冲基金:1999年1月1日以后以固定资产入账并且执行新制度前仍在账的资产。

按照上述要求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账面余额中由财政补助、科教项目资金形成的金额追溯确认为待冲基金时,在新账中,借记“事业基金”科目,贷记“待冲基金”科目。

(三)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篇2

关键词:固定资产;折旧方式;会计核算;企业经济。

中图分类号: F302.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固定资产折旧在我国企业会计处理当中,比较的特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它既会影响到处于微观地位的企业,又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国家税收。通过调查研究发现,不同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会发挥差异化的效用,并且也会差异化的影响到企业业绩、利润以及国家的税收。那么企业就需要结合自身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一、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

(一)结合固定资产的使用规律,来对折旧方法进行合理选择

企业持有固定资产,主要是用于商品的生产、劳务的提供等等,作为一种有形资产,通常使用寿命在一个会计年度以上。因为固定资产有着较长的使用年限,那么通过计提折旧的方式,就会在成本或者费用中转移它的价值。因此,企业需要对固定资产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进行统筹考虑,之后慎重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如果在各个使用年限内,固定资产会给企业带来差别不大的经济利益,并且有着类似的损耗和修理支出,那么平均年限法是不错的选择。但是,通过调查发现,大部分固定资产的使用规律是早期给企业带来很高的经济效益,但是在使用过程中,固定资产的效用却逐渐减少,那么也会逐渐减少计入产品成本和费用的折旧金额。

(二)要结合企业固定资产的磨损状况来对折旧方法进行选择

固定资产的磨损价值会通过固定资产折旧反映出来,其中包括两种损耗,分别是有形和无形的。需要充分考虑这两种影响因素,之后才可以对折旧政策进行合理选择,因为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的选择会受到这两种因素的决定性影响。如果固定资产有着较快的无形损耗,那么加速折旧方法是不错的选择,这样折旧就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

(三)要结合企业财务利益对折旧方法进行选择

因为固定资产有着较长的使用年限,那么通过计提折旧的方式,就可以在产品成本和费用中加入固定资产的价值。折旧方法的不同,会对固定资产价值的确认产生影响,销售成本的核算也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这样就会影响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企业在选择折旧方法的时候,就需要充分结合财务利益来进行。

(四)要结合纳税角度来对折旧方法进行选择

在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之前,还需要将纳税影响因素充分纳入考虑范围,因为企业需要纳税,并且如果企业有着较大的规模,纳税在支出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税制条件的不同,采用不同的折旧方法,对企业税负产生的影响也是差异化的。因为纳税紧密联系着国家折旧政策,因此,纳税考虑是不超出国家折旧政策的弹性范围。

二、固定资产折旧对企业财务的影响

(一)对成本费用的影响

除了在产品或者劳务成本中计入固定资产折旧额之外,还会将一部分在期间费用中计入。因为固定资产有着较大的价值,那么在整个使用期间都会贯穿折旧计提,在产品或者服务成本中依然会计入很大的折旧额。要知道,折旧额和成本费用呈正比的关系,也就是折旧额越大,那么就需要越高的成本费用。如果其他条件是相同的,那么企业前期的成本费用,匀速折旧费就会低于加速折旧法,而后期的成本费用则会正好相反,因此,就需要选择合理的折旧计提方法。

(二)对企业利润的重要影响

确定下来的折旧方法,会对产品和劳务成本中的折旧成本直接决定下来,因此,企业利润的分配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选择的折旧方法的影响。如果选择的折旧方法,会提高折旧成本,那么如果其他因素是固定的,就会减少企业可以分配的利润。相反,如果选择的折旧方法,降低了折旧成本,保持其他因素不变,就会增加企业可以分配的利润。

(三)对企业市场价值的重要影响

在一定时间内,企业市场价值会对企业的利润水平分配产生一定的影响。如果企业采用的是股份制形式,当企业具有较高的利润水平,那么就会有较高的股息或每股收益,保持其他条件不变,就会升高企业的股票市价,提高企业的市场价值。相反,就会降低企业的市场价值。那么要想平息市场波动带给企业价值波动影响,就可以对折旧方法和折旧政策进行合理选择。

(四)对企业筹资量的影响

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会出现不同程度的损耗,这样就需要对此进行补偿,被人称为折旧额。折旧额的多少会受到三个因素的影响,分别是折旧年限、折旧方法和固定资产价值。在某一个时期内,有很多的折旧,那么就说明企业留下了很多的现金。

三、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核算的内容

(一)固定资产折旧及后续支出

固定资产不同于存货,它不是被一次性完全地耗用或销售而转化为货币资金,它可以在较长的时期内为企业的经营活动或其他目的服务, 并且其服务潜力是随着企业在使用过程中逐渐降低以至于消逝。因此,按准则的规定,应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另外,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为了适应新技术发展的需要,或者为维护或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能,往往需要对现有固定资产进行维护、改建、扩建或者改良,即进行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二)固定资产的清查和期末计价

为了确保企业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应在会计期末进行固定资产清查并考虑是否发生固定资产减值,以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期末价值。

(三)固定资产的处置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 对那些不适用或不需用的固定资产,可以通过对外出售、对外投资、对外捐赠、偿债、非货币交易换出等方式进行处置,对那些由于使用而不断磨损直到最终报废,或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发生提前报废,或由于遭受自然灾害等非正常损失发生毁损的固定资产应及时进行清理。无论什么原因导致固定资产退出企业,都应作为固定资产减少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四、不同固定资产折旧法对企业的影响

(一)从纳税方面分析,通过对比分析可以看出,几种折旧方法对应纳税总额没有影响,只是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使得企业资产折旧在期间分配上前多后少,造成应纳税额往后递延,从货币的时间价值出发,这两种方式使得企业在资金的周转上得到了一定优势。

(二)从现金流量方面分析,固定资产折旧本质上是企业投入到固定资产上的资金的投资回收,因此,会计年度内固定资产折旧提取的越多,则资金回收速度越快,当期回收现金流量越大,对于需要融资偿债的企业来说,加速折旧法从一定程度上为企业提供了某种意义上的无息贷款。

(三)从净利润方面分析,企业采用加速法提取资产折旧,增大了企业的成本费用,使得利润相对减小。反之,使用直线法提取资产折旧,则会相应降低企业的成本费用,增大当期利润。因此,固定资产折旧提取方式的不同,直接影响成本费用,间接改变企业净利润,不失为企业调整利润的一种方式。

五、规范企业计提固定资产可采取的措施

(一)注重固定资产折旧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固定资产通过折旧方式以达到更新改造的目的,而固定资产折旧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不同的折旧方式,对企业的经济效益的影响是不同的。一般企业采用直线折旧,减轻工作量,计算简单,但是这种折旧方法往往不符合收入和费用的配比原则。笔者建议在技术和条件成熟的企业应该应采用加速折旧法,固定资产在使用的前期,生产效率比较高,应该多计提折旧。随着固定资产使用时间的增长,其效率逐渐下降,产生的经济效益也逐渐减少,应少计提折旧费。这样做比较符合收入与费用的配比原则。因此正确的折旧方法的选择可以使投入的资金更快地收回,减少企业的隐性损失,从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二)建立健全财务控制制度,提高固定资产核算的及时性

固定资产的核算是企业财务核算的一部分,要想完善固定资产的核算,加强对其控制,应从完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入手,加强会计监管力度,建立健全资产管理的内部财务控制制度。使得固定资产从计划、采购、验收、保管、使用、维护、修理、处置以及报废直至退出企业整个管理流程都能做到科学合理,从制度上确保固定资产业务操作的规范化和秩序化,对于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要依据相关法律制度及时处理。

结束语

综上所述,可以发现,企业财务会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影响,因此,企业就需要结合自身的具体情况,依据制定下来的经营目标,对折旧方法进行合理选择,最大限度地扩大企业经济效益,促进企业更好更快的发展。

参考文献:

篇3

关键字:资产负债观利润表观勾稽关系

一、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关系

人们支持用勾稽关系和非勾稽关系着两种方法来解释会计要素、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之间的关系。假如没有资本支出或前期调整,那么净收益等于本期业益的变动,从这一点看,两个报表在数字上存在着勾稽关系。非勾稽关系割裂了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之间的数学关系,认为每张报表的界定和计量都独立于另一张报表。

1.勾稽观念

美国第6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中确认的会计要素、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利得、费用和损失。利润是根据收入、利得、费用和损失计算出来的。在勾稽观念下,利润是业益的一个组成部分。表中列示了勾稽会计模式和分类体系。

在勾稽观念下,所有的会计业务都可以用表的模式进行分类。所有者权益由三个部分组成:实缴资本,留存收益和未实现的资本调整。实缴资本可以细分为法定资本和其他来源的实缴资本。留存收益由3部分组成:损益表账户,前期调整和股利。由于收益是留存收益的一个组成部分,所以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存在勾稽关系。损益表内部本身可以进一步的划分:将收入与利得,费用与损失区别开来,将收益和损失划分为正常的和不正常的。一些会计业务没有包含在损益表中,因为他们被认为是属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而这些调整可以直接记入到留存收益中去。股利则代表着对利润的分配。随着第130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有关全面收益条款的颁布,这些未实现的资本调整很快就消失了。

在勾稽关系体系中,有两种定义会计要素的观念可供选择。一种观念称为收入――费用观,专门定义损益表的要素,它把重点放在损益表、收入确认原则和收入计量规则上;而将资产和负债作为收入和费用的副产品来定义、确认和计量。另一种方法称为资产――负债观,与收入费用观正好相反,它强调资产和负债的定义、确认和计量;而把收益作为资产和负债计量的副产品进行定义、确认和计量。

2.收入――费用观

20世纪30年代以来,会计政策主要是关于收益的定义、确认和计量。收益是将确认的收入和其相关的成本(包括注入折旧等费用的主观分配)进行配比而得出的。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主要受控于收入确认和成本配比的会计规则。这些规则代表了一种收入――费用导向。

收入―费用观的后果之一是,由于资产负债表作为收益计量规则的副产品,这就导致了资产负债表不仅包含资产和负债本身,而且还包含所谓的具有不明确的借贷方的递延费用和递延贷项。这些项目并不符合现行的资产和负债的定义,但却依然列入资产负债表中,仅仅是因为这些项目在损益表中的递延确认。例如,开办费就是一项递延费用。这些成本费用需要在几年内摊销到损益表中去,而不是于发生时即确认为当期费用。发生的开办费是一向沉没成本,不能再收回。因此,这样的费用项目能否在资产负债表中继续保留就很值得怀疑。一些递延贷项也是一样,许多此类项目的贷方余额并不是真正的负债,而仅仅是未来损益表的贷项。这些贷项是有现实的经济业务引起的,需要递延到以后期间的损益表中。

3.资产――负债观

资产―负债观直接关注资产和负债的计量和呈报。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第6号财务埃及概念公告中将全面收益定义为“在一个会计期间内来自于非所有者的公司净资产的变动额”。损益表被视为归类和报告企业净资产变动的一种简单方式:由于资产和负债是真实的,所以将其作为主要的计量对象是合乎逻辑的。所有者权益账户仅仅是一个使复式记账会计体系成为可能的发明,收益及其组成部分是从属概念,他们只是报告资产和负债的一种简单方式。

资产――负债观主要关注净资产的计量,这种方法明显优于收入――费用观,因为,资产和负债是真实的,正是净资产的增加才产生了收益,反过来就不一定了。

现行会计准则采用资产负债表观,着眼点在于促进企业长远可持续发展。资产和负债是真实的客观存在的,利润反映的只是企业某一期间的经营成果,是企业净资产变动的组成部分,净资产的增加才是企业价值真正地增加。净资产的变化决定着股东财富的变化,也决定着投资者利益的变化。因此,应该由单纯地注重利润考核指标转向净资产相关指标的变化,以净资产的增加来确认利润而不是由利润来确定净资产。资产负债表观的确立突破了传统的单纯的利润考核概念,要求企业管理层更加关注企业资产、负债的变化,关注企业未来的发展,避免短期经营行为和收益超分配现象的发生,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操纵利润等行为的发生。资产负债表观是以真实的净资产增加作为收益,注重的是经济实质,有助于企业避免眼前利益和收益超前分配,有利于企业制定长期战略和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资产负债表观在我国新会计准则中的体现

1.会计要素确认

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跟旧企业会计准则在会计要素定义的角度不同。旧企业会计准则强调收人、费用的直接确认和计量,因为旧企业会计准则将配比原则与权责发生制原则看作是两条重要的原则,未强调其与资产、负债的关系。而现行会计准则中的定义更强调所有者权益,而所有者权益正是资产扣除负债后的余额,应用的是资产负债观的思想,并且要求收人、费用只有在导致资产、负债变化且导致的经济利益的流人、流出能够可靠计量时才予以确认。

损益观把重点放在损益表、收入确认原则和收入计量规则上,会计要素的定义与分类中没有将资产和负债放在优先地位,其他要素的定义并不依附资产和负债的定义,除了注重收入与费用的直接配比及其结果,其他各会计要素之间没有明显的联系。损益观在确定收益时不以现实的资产负债为标准,而是运用递延、应计、摊销和分配等会计程序,使收益数据带有很大的主观性,特别是管理当局收益平滑或盈余管理行为, 又可能使账面收益与实际业绩完全脱离。在损益表观下,按照配比原则将不能与当期收入相配比的费用挤到资产负债表中去,以“递延( 待摊) 或预提”的项目列示,这大大削弱了资产和负债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资产负债表观,与损益表观正好相反,它强调资产和负债的定义和确认。损益表中的递延资产等虚拟资产作为企业利润的“蓄水池”不及时确认,不摊销或少摊销已发生的费用或损失,权责发生制就成为此时冠冕堂皇的理由了。按照资产负债观更加注重相关性原则的应用,将已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即不符合资产定义的项目剔除出资产负债表,如:“ 待处理财产损益”、原纳税影响会计法下的递延税款、“ 待摊费用”和“ 预提费用”等项目都不再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所有者权益要素仍由资产和负债的对比来确定,说明所有者权益的变化是由资产和负债的变化决定的,而不是由利润的变化所决定。此外,收入和费用的概念在定义角度上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在原来定义的基础上突出强调了对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产生的变化影响。因此,会计六要素的重中之重不是利润而是资产和负债的确认、计量和报告。

我国的现行基本准则有关会计要素定义的说明,是以“经济利益的流动”作为主线,贯穿于六项要素之中,把所有的要素都联系在一起,并提出了利得和损失的概念,而且区分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的和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和损失,充分体现了资产负债观。

2.会计计量模式

在损益观理论下,会计计量的重心是收益的确定。损益观强调基于实现原则、采用交易法进行收入与费用的配比,因此倾向采用历史成本进行会计计量。历史成本确保了信息的可靠性,但不能充分揭示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有用性。

在资产负债观理论下,会计计量重心是资产的计量。资产是最为基本的会计要素,其他各要素的计量都从属于资产的计量。资产负债观全面运用公允价值。资产负债观强调资产负债信息的真实可靠性,同时要求会计收益中全面反映报告期内企业各项交易和事项的影响,因此必然内在地要求会计计量中全面采用公允价值,全面反映报告期内所有交易和事项的实质,并由之计算确定企业报告期的收益。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产的市场价格频繁波动的情况逐渐增多,仍用历史成本反映的会计信息越来越显示出相关性不足的缺陷。在以决策有用观为主导的计量观下,企业有责任将现值或公允价值恰当地纳入财务报告中。如果仍以历史成本作为主要的计量属性,则与现行计准则财务会计的目标相背离。因此,现行会计准则在保留了原历史成成本,引入了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企业可以根据不同性质的资产存量价值变化的特点,选择能够客观反映这些资产存量价值的计量属性和计量模式。

3.会计目标侧重点不同

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是财务会计目标两种基本观点。在受托责任观下,财务会计的目标是反映受托者的受托责任和履行情况,关注的是企业受托资源的安全、资本的保全和增值,因此要求提供尽可能客观可靠的会计信息。在决策有用观下,会计的目标是提供与经营决策相关的会计信息,因此更强调会计信息与经营决策的相关性。

在损益表观理论的指导下,利润表处于核心的地位, 利润表中的收益信息更主要的是提供有关企业在某一特定期间的经营业绩和经营成果,反映的主要是企业管理当局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且主要是基于本期的考虑。该信息有助于企业所有者客观、公正地评价企业管理当局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因此,损益表观体现的主要是受托责任观的会计目标,其对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要求也主要是以可靠性为主。在资产负债表观理论的指导下,企业的财务报告体系以资产负债表为核心,利润表只是作为资产负债表收益总括信息的一个详细说明。在资产负债表中,由于资产和负债的定义采用的是未来利益观, 资产和负债的价值量反映的是资产和负债对企业未来经济利益的影响程度,是未来现金流量的一种现值反映。该信息有助于现在的和潜在的股权投资者、债权投资者以及其他用户去评估企业未来现金流量发生的金额、产生的时间以及其不确定性。因此,资产负债表观理论体现的主要是决策有用性的会计目标, 其对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要求也主要是以相关性为主。

4.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比较

篇4

关键词:资产 会计要素 基本准则 比较法

一、资产定义及观点综述

(一)资产的定义 目前对资产的界定存在不同的观点,笔者整理了已有文献中关于资产的定义,如(表1)所示。根据(表1)可以看出,迄今为止资产概念共经历了未来服务说、未耗用成本说、借方余额说、财产权说、经济资源说、未来经济利益说、资源说以及权利说等发展阶段。每个阶段由于受当时客观历史条件的约束以及人们认识的出发点不同,形成了对资产的不同定义。但总的来说,人们对资产认识的趋势是内容上越来越科学,范畴界定上也越来越准确。虽然关于资产的内涵目前还存在不一致的地方,但均强调了“经济利益的流入”这一资产的本质特征。从上述资产定义所依据的理论基础看,早期对资产的定义主要采用了损益表法,如Paton & Littleton,美国会计师协会所属的会计名词委员会等对资产的定义。在损益表方法下,资产或被定义为成本,或直接被定义为是一种帐户的结转余额。该方法的优点是强调了资产的实物形态及其在获取收益方面的重要作用,承认资产是获取利益的一项投入。缺点是仅将资产定义为投入而忽略了产出,切断了资产与企业未来经济利益之间的关系。20世纪80年代之后,对资产的定义主要采用了资产负债表法,资产被定义为未来经济利益或能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资源或权力。分析上述对资产的定义,可以发现其侧重点存在差异:有的侧重于从经济资源角度定义资产,如中国、加拿大、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有的侧重于从经济利益角度界定资产,如美国、澳大利亚等;有的侧重于从权利角度界定资产,如英国;有的则从费用的侧面或会计技术来阐释资产;或者综合上述几个方面力口以厘定。

(二)资产观点综述 目前关于资产概念的代表性观点主要有以下几种:

(1)资源观。资源观强调资产在本质上属于资源范畴。该观点始于20世纪70年代,最早由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APB)在其颁布的第4号公告中提出。联合国经济与社会理事会跨国公司委员会在其1988年的《财务报告的主要目标与概念》中,将资产的范畴从经济资源扩大到资源(有形的和无形的),并强调公司可望从这些资源中获得未来利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在其1989的《财务报表的编辑和列报的框架》中进一步完善了对资产的定义,是目前资源观最具权威性的定义。IASC对资产定义的优点是易于理解和便于操作,并目将对资源控制作为获取未来经济利益的原因,符合人们的认识习惯。但也有一些学者认为,IASC将未来经济利益的载体解释为企业控制的某种资源,因而用经济资源的概念来为资产会计要素下定义不太适合,因为会计学中资产的概念比经济学中经济资源的概念无论在内涵还是外延上都更宽泛的多。对“资源”观的另一主要批评是认为资产作为一种资源,只是从资产在企业经营活动中的静态和存在形态考虑,只是获得未来经济利益的一种手段或能力,未能揭示资产的本质特性一未来现金流的流入。

(2)经济利益观。经济利益观最早可追溯到未来服务说的提出,但明确提出“资产是预期的未来经济利益”则是在由sprouse&Moonitz1962年主持撰写的《会计研究论丛》第3号(ARSNo.3)中。这一观点在20多年后被美国FASB认同,并在其1985年的第6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中得到体现。经济利益观的支持者认为,将资产定义为未来经济利益,是从资产企业经营活动中动态表现及所发挥的功能和作用出发,真正揭示出了资产所具备的本质属性,符合报表使用者的信息需求,符合报表要素及要素定义必须满足财务报表目标这一会计概念体系间的内在逻辑,符合企业持有资产是为了获得未来经济利益这一根本目的。然而,由于FASB对资产的定义过于抽象和难以理解遭到了许多人的批评。其中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首席会计师舒尔茨(W・P・Schuetze)对此的批评最具代表性。他认为FASB关于资产的定义太过于复杂、抽象,不具备可操作性,并列举了许多案例,说明这一混乱给实务带来的困难。此外,反对这一定义的主要理由还有:(1)忽略了解释资产具有经济利益的内在原因。资产之所以能在未来带来经济利益,主要是因为它投入企业经营使用。也就是说,未来的经济利益只是企业持有某种资产的结果,从资产到未来经济利益,还有转换、创造和实现的过程。(2)预期未来的经济利益不属于单项资产的特性,甚至也不完全属于物质资产的特性,可能导致实务操作上的困难和混乱。因为任何一个企业要形成现实的生产力具有盈利能力,必须既有物质资产,又~-ACJ资源,并由经营者加以合理配置和有效营运,才能够取得未来经济利益。

(3)权力观。对权利观的早期描述可追溯到未消逝成本说,它隐含着取得财产权利而发生的费用支出。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所属的会计名词委员会1955年的第2号《会计概念公报》、舒尔茨(Sehulze)、萨缪尔森(Richard A Smuelson)等对资产的定义均强调了资产的权利特性。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ASB)在1992年和1995年两次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于1999年《财务报告原则公告》将资产定义为:由于过去交易或事项的结果而使一个主体能够控制的未来经济利益的权利或使用权。英国ASB关于资产的定义是在继承了FASB和IASC有益思想后的一种扬弃,内涵更富有弹性(孙菊生,2000)。且有利于确认目前尚不能被确认为资产的项目,如租人固定资产的使用权、期权、契约等。但将资产定义为产权(财产权利)的缺陷在于:必须依存于产权这个概念,而产权概念目前争议颇大;由于产权权利的可分离性,可能导致同一项资产在不同的企业多次确认,从而导致社会资产总量的虚增;以产权作为资产定义的核心,还会将如人力资源或其他无形资产项目排除在财务报告之外,最终将会影响会计信息的充分披露性。

二、资产与资源、财产权、成本概念的联系与区别

(一)资产与资源 资源的概念有多种。《辞海》对资源的解释是:资财的来源,一般指天然的财源。显然,该定义只限于对自然资源的解释。当前人们对资源的认识不再局限于单纯的自然资源,还包括社会资源等内容。通常来说,资源指的是一切可被人类开发和利用的物质、能量和信息的总称,它广泛地存在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是一种自然存在物或能够给人类带来财富的财富。资源可从性质、形态、用途等不同角度进行分类。按照资源的性质,可划分为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从形态上划分,可划分为硬资源和软资源两类;从资源利用的可控性程度,可划分为专有资源和共享资源;按资源可利用状况,可划分为现实资源和潜在资源。经济资源是一个历史概念,它是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在长期劳动过程中相结合的产物,并目是人力资源进一步与自然

资源相结合的物质基础。在宏观经济学上,经济资源指的是能够增加或代表整个社会实际财富的各种宏观经济学意义上的实际资产,即实际生产过程的投入要素和产出物。有用性、稀缺性及凝结人类劳动是经济资源的重要特征。资产与资源在本质上都与未来经济利益相联系。按照资源观资产是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但两者存在着区别:(1)所属范畴不同。资源属于经济范畴,而资产属于法律范畴。(2)侧重点不同。资源强调的是财富来源,而资产强调的是财富归属。(3)包含范围不同。就整个经济体系而言,会计学中资产既包括实物资产,还包括虚拟资产,如金融工具,而经济资源一般是指实际生产过程的投入要素和产出物等实际资产。(4)外延不同。就某一会计主体而言,资源比资产的外延要大,即是资产的一定是资源,反过来则不然。

(二)资产与财产权 经济学角度的财产权(property rights)又被称为产权,侧重于考察财产权的功能、财产权与经济效益的联系等。如德姆塞茨认为,产权是一种社会工具,其重要性在于事实上它能帮助一个人形成与其他人进行交易的合理预期。产权的一个主要功能是引导人们实现将外部性内在化的激励。诺思则指出:产权的本质是一种排他性的权利。法学则试图明确财产权的内容。但因财产制度的不同,英美法系国家和大陆法系国家对财产权的定义存在差异。英美法系国家由于本身没有严格区分财产权和所有权,故认为财产权就是所有权,是包括不同权能的权利。如《牛津法律大辞典》将产权定义为:产权亦称为财产所有权,是存在于任何客体之中或之上的完全权利,它包括占有权、使用权、出借权、转让权、用尽权、消费权和其他与财产有关的权利。但在大陆法系国家所有权则只是财产权的一种,财产权同时还包括他物权。如按照法国《民法典》的定义,所有权是对于物有绝对无限制地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我国《民法通则》第71条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理论上进而认为所有权包含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所谓与所有权有关的权利就是在所有权权能与所有人发生分离的基础上产生的,即非所有人在所有人的财产上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以及在特殊情况下依法享有的一定的处分权。资产和财产权均强调对所持有资产的自主支配权,且都与经济利益相联系。但两者存在区别:(2)归属的主体不同。财产权由于其可分离性,因此同一产权的不同权属可归属于不同的主体,但资产只能属于某个特定会计主体。(2)强调的侧重点不同。财产权强调其对财产享有的各种权能,但资产强调其使用和营运后所产生的收益。(3)从会计等式看,资产是与权益相对应的概念,随权益的变化而变化,而财产的变化是资本积累或资产运营的结果。

(三)资产与成本 成本是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成本指的是企业为获得一项资产或一项劳务而付出的代价,狭义的成本仅指生产成本或劳务成本。企业发生成本必然导致资源的相互转换,其结果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对外交易而发生的资源转换,如购买机器设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采购成本;另一种是企业内部不同资源的相互转换,如领用原材料生产产品,形成产品的生产成本等。两类转换的共同特点是资源转换的等价性,即在转换过程中不产生收益。因此,成本是耗费和补偿的统一,只有耗费而不能在未来获得收益补偿是不能作为成本来确认和计量的。资产和成本的联系是客观存在的。成本是资产的价值计量基础。目前,大多数资产的计量仍以历史成本为基础。原因有:一是与历史成本相比,未来收益难以计量;二是收益确定的需要。其实,资产按其取得成本计量,其本身也隐含味着成本的确认需考虑能否为企业带来未来收益,否则就不能确认为成本。也就是说,成本和资产在本质上都与未来经济利益相关,但资产不等于成本。首先,成本的发生只是说明了资产的存在以及取得资产的花费,没有考虑对资产运用应得到的回报;其次,按照成本说,不仅资产的存在取决于是否发生了成本即实际投入了货币,而且资产的数额也决定于取得该项资产所实际投入的货币量,因此原始成本成为唯一的资产计量属性,这从根本上排除了在某些情况下资产计量中采取非原始成本的可能性。

三、《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资产定义分析

篇5

一、我国成本与往用的一般观念

长期以来,我国对费用的通行看法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耗费。1992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七章“费用”采用了这一定义。而成本往往定义为生产一定种类和数量的产品所发生的耗费。从费用与成本的关系角度看,费用的对象化构成产品成本,也就是说发生的耗费是费用,费用分摊到产品或劳务构成产品或劳务的成本。不计入产品成本的费用,如管理费用等,则被称为期间费用或者期间成本。1992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都反映了“费用计入成本”这一观点。

对成本、费用的上述定义存在的问题是:①成本和费用所涵盖的内容基本相同,相互之间的差别很少。从概念体系的科学性上讲,用两个概念表示相近的内容不太合理。②在实际应用中,成本、费用之间的转化太频采,常常是费用转化为成本,成本又转化为费用。如辅助生产车间发生的耗费是费用,这些费用构成辅助生产车间产品的成本;辅助生产车间的产品和劳务被企业内部消耗,又构成管理部门和基本生产车间的费用;基本生产车间将各种费用按照产品归类,又构成产品成本等。③往往用产品成本概念取代成本概念。

我国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会计制度”)对成本和费用概念作了重大修改,将费用定义为企业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将成本定义为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种耗费。同时规定,企业应将当期已销产品或已提供劳务的成本转入当期费用,这种修改是必要的,将费用与成本作了明确的划分。但其表述仍有模糊之处,例如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管理费用、筹资过程中发生的财务费用属于什么?是属于费用还是属于成本?按照成本的定义,它们显然不属于成本,按照费用的定义,它们也并不属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另外,按照定义,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所发生的各种耗费应该是成本,但在同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与会计报表》中,又仍然在传统的费用概念基础上使用“费用”概念,如在“生产成本”科目的说明中指出,企业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应该技成本核算对象分别归集,属于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等直接费用的直接计入生产成本。可以看到,尽管新会计制度在定义上对成本、费用概念作了区分,但在使用时,仍回到了“费用计入成本”的思路上。因此,有必要对成本和费用在功能上进行重新定位,使成本和费用概念体系更加科学。

二、成本与费用概念的功能定位

“成本”和“费用”概念是两个相互联系又存在重大区别的概念。从概念体系的科学性上讲,需要两个不同的概念:一个用来说明企业资产形态变化过程中的计量标准;一个用来说明经济资源的消退。

从概念体系的科学性和人们的使用习惯来看,用成本概念来表述资产变换过程中的耗费比较合适。不论如何表述成本定义,我们始终可以将资产形态变换过程中的耗费理解为成本。如用货币资金购买原材料,被消耗的货币资金形成所购买的原材料的成本。同理,生产产品等发生的材料、人工耗费也构成产品成本。美国会计学会(AAA)所属的成本概念与标准委员会曾经将成本定义为企业为实现特定目的而发生或应发生的价值牺牲。这一定义的外延相当广泛,远远超出了产品成本(劳务成本)概念的范围而延伸到一切发生消耗的项目上。后来这一定义被美国会计师协会(AICPA)修订为;成本是用货币计量的,为取得或即将取得的商品或劳务所支付的现金或转让的其他资产、发行的资本股票、提供的劳务或发生的负债的总额。这一定义同时对“商品和劳务”作了较为广义的解释,存货、预付费用、厂房、投资和递延费用都包括在内,使成本的概念在外延上突破了产品成本的范围。成本可分为已耗成本和未耗成本。已耗成本是那些不再产生未来的经济利益,需要作为当期费用处理的成本,如已经销售产品的成本等。未耗成本是那些能产生未来收入的成本、构成资产,包括存货、预付费用、厂房、投资和递延费用等,这些成本在成为已耗成本之前可能从一种类型转化为另一种类型。

通常可以将费用定义为企业从事营利活动所发生的、能够引起所有者权益变动的资产的减少或者负债的增加。这一定义使成本和费用概念明确区分开来。不引起所有者权益变动的消耗可以是成本,但不能作为费用;被消耗掉的成本要转化为费用。按照这种解释,购买资产、生产产品所发生的耗费是成本而不是费用,因为这些活动并不减少所有者权益,而只引起不同资产之间的变化;已销产品的成本是费用,所得税是费用,它们不仅使企业的资产减少或负债增加,而且使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减少。

从上述分析可知,成本的基本特征是,成本的发生不影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这一特征具体表现为:①用现金、其他资产等支付的成本,改变的只是资产的存在方式,不改变资产总额。②以负债方式形成的成本,使资产和负债同时以相同的金额增加,但成本的发生不影响所有者权益的变化。而费用的基本特征表现为:在企业从事营利活动过程中发生、能够引起所有者权益的变动。

我国以前的成本、费用概念,在功能分工上并没有作这种区分,经常用“费用”概念来表述“成本”。新会计制度尽管在定义上对成本和费用作了区分,但在概念的使用上仍然沿革老的思路。从成本、费用的基本定义出发,我们认为,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耗费应该称为成本,而当成本不再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时,作为费用。针对我国成本、费用概念体系及其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建议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