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3 15:38:01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采购管理规范,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自2012年烟草企业正式实施《烟草企业采购管理规定》以来,在国家烟草专卖局“严格规范、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总要求下,经过几年的努力,烟草企业采购制度体系正逐步建立,但在采购实践活动中,“规范和效率”的问题一直影响着采购职能的发挥,需要在实践中加以调整和转变。
规范与效率的关系
规范与效率相辅相成。规范指明文规定或约定俗成的标准。效率是指最有效地使用社会资源以满足人类的愿望和需要。规范与效率并非两个相互孤立的要素,而是相辅相成、紧密联系的,共同形成了支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合力。规范以效率为目标,归根结底,规范是对行为的约束,其目的在于通过优化流程、强化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效率应以规范为前提,在规范中出效率,在效率中更规范。
规范与效率辩证统一。烟草企业的采购有严格的程序规定要求,实际工作中必须按照规定的方式和程序进行,不规范采购,势必又将回到无序采购的状况。虽然有时严格规范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效率,但是没有规范就谈不上效率;当然,也不能强调规范操作机械地而不是主动创造条件地完成采购任务,限制采购功能发挥。因此,在烟草企业采购中,规范与效率是辩证统一的,是一个对立统一的有机整体。
烟草企业依法采购、规范操作和提高效率的必要性
是法规和制度的要求。《烟草企业采购管理规定》要求,对采购目录、采购计划的编制,采购预算、采购方式的选择,公开招标、开标、评标的全过程,及信息公告、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合同的签订、交货、验货,对投标人的质疑,投诉的处理等都要建立科学规范的制度,以规范采购行为。
是采购“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要求。按照公开透明原则,让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消除歧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将竞争引入到烟草企业采购活动中,通过竞争使投标人提供更好的商品、技术或服务,并且尽量降低投标报价,使用户可以用较低的成本和价格采购到优质商品,从而,既实现采购目标,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按照公正诚信原则,一方面要求烟草企业在项目发标、信息公布、评标过程要真实;另一方面要求供应商在投标时真实,在提供采购物品或服务时,须达到投标时所做出的承诺,对采购活动切实负责。
是发挥烟草企业采购职能作用的要求。《烟草行业“十三五”规划节能减排工作方案》中提出,加强全过程的节约管理,有效提高资源的综合效益,提高发展质量与效益,在条件允许下,尽量使用低能耗设备,不使用高污染设备。因此,发挥烟草企业采购职能,按照“节能减排、降本增效”的要求采购,选择部分节能效果显著、性能成熟的产品予以采购。
是防范采购风险的需要。采购过程应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合同法》《烟草企业采购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依法采购、规范采购,从而尽可能规避风险,实现烟草企业采购的公平和效率。
烟草企业采购规范与效率存在的问题剖析
相关采购制度不够完善。从省局(公司)的采购制度来看,存在制度缺乏、不完善或衔接不够顺畅的情况。集中采购部门虽然建立了供应商库,但没有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导致无法使用供应商库,仍然继续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既耽误了时间,又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
采购计划管理不够严谨。在编制采购目录和制定采购计划时,缺乏有效的方法和工具,有时只考虑目前的工作需要,没有从全年或更长远的目标来规划,甚至有时未经审批而随意变更预算或采购方式,影响采购工作的规范和效率。
采购流程不精益。制定的采购流程,过程繁复,操作时间长。集中采购时,单次小规模的集中采购结算不明确,部门间协调不够,手续繁杂。供应商的评价和选择机制不完善,缺乏科学规范的供应商认证和评价体系。合同管理没有固定模板,导致合同审核费时费力。采购管理系统的流程不够全面,没有包含采购的全部过程,降低了效率。
采购监督没有全过程覆盖。采购工作跨度时间长,流程复杂,监督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加之监督人员人手不够,目前还不能保证采购的全过程参与,容易给采购工作留下隐患。
采购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负责采购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有的采购流程操作不熟练,有的编制采购计划、计算采购预算不精确,有的编写采购文件时忽视关键的问题等,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采购工作的规范与效率。
加强采购规范。提升采购效率的建议
加强制度建设,严格采购法规落实
确保烟草企业采购有序进行,提高采购的效率,就必须根据“决策者重结果、管理者重规则、操作者重细节、监督者重风险”的原则,健全和完善适合烟草商业企业采购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规定采购操作整个过程、审批方式、公示和投诉以及供应商库的管理办法,从而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加强采购计划管理,合理配置资源
强化目录管理,明确采购范畴:编制《采购目录》时,事先组织调查,从全年或更远的目标来规划,科学构建四级采购目录,同时将日常采购项目全部纳入汇总到《采购目录》,进行规范管理。第四级目录细化至最小预算科目,并逐项明确采购部门和组织形式,使采购方式审查前置化,解决上会频繁和决策低效等问题。未编入目录的项目,不准实施采购。
规范采购计划的制定和变更,确保严格高效:制定计划时,全面考虑、从长计议、细致入微,从源头减少计划的频繁调整,同时规范计划变更,凡是涉及组织形式、采购方式和项目新增,定期提交相关管理委员会实名表决,确保责任可追溯,防止集体决策变成无人担责。
抓好集中采购:将采购的决策权和组织权集中到相关部门或单位,集中负责计划编制、采购立项和实施。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择优”原则,切实做到使用人、主管人、审批人、采购管理人和监管人的“五分离”,确保集中采购正常进行,采物资符合质量安全的要求。
优化采购流程,明确职责与权限
严格落实标准与细节:梳理采购流程,优化采购程序,将业务、合同、监督、公开等融入统一的采购管理系统,严格落实标准与细节,明确职责与权限,规范节点的输入与输出,让每个人都能了解所有的业务要求。
广泛应用模板,做到规范高效:为减少采购人员的行为偏差,使复杂问题简单化,可以将最优做法、经验和技巧固化成普遍适用且符合规范的模板,让操作从“各自解读”变成“即取即用”,省去反复性指导和重复性审核,提高效率。
创新供应商管理,增值供应链:须严格对供应商进行资信、业绩评价和重要材料现场考察评审,建立与企业规模需求相适应的合格供应商名录库,并对合格供应商名录库实行动态调整,随时引进新的优秀供应商,及时淘汰有劣绩的供应商。
加强风险防控,实现全过程监管
围绕采购相关流程,梳理出各个风险点,对每一个风险点拟定防范措施。监督部门要全程参与,严格把关,保证采购活动的公平、合法、规范,确保评选出的供应商具备应有的资质和能力。
以人为本,全面提高采购人员素质
关键词:零星物资采购;合同管理;规范性;内部控制
引言
近些年来,国家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培养应用型合格人才,对高职院校办学加大了投资力度,促进了高职院校的发展。在政策的扶持下,高职院校得到了更多建设资金,在教学设备、仪器、办公设施等方面的物资采购日益增多。尽管高职院校按照《政府采购法》来执行物资采购,但是在部分零星物资采购的过程中依旧存在着一些问题,特别是零星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的规范性不够,制约了采购来的设备物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而且也容易产生廉政风险[1]。高职院校必须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来加强零星物资采购合同管理,提高采购合同管理的规范性。
1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的特点与方式分析
1.1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的概念
高职院校零星物资的采购是指国家创办的高职院校为满足学校教学、管理等工作需求,依据一定的程序开展对教学、实验、实习和办公等过程中一些耗材、设施、维修等零星物资和服务的购买,其单次采购的总费用一般不高于10万元。这种采购的主体是高职院校,采购的内容是高职院校办学或者办公所需设备物资以及相关服务等。除了设备设施的采购外,高职院校中的一些服务项目(如物资的报废处理、设备的搬迁、咨询服务等)也属于零星物资采购的范畴[2]。
1.2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的特点
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虽然也属于政府采购的范畴,但是与一般的政府采购相比,有着不同的特点。(1)单次采购的物资价值小。高职院校采购的零星物资大都是价值不大,单次采购一般在10万元以下,有的采购甚至只有一、两万元或甚至几千元。这就容易造成投标方的投标兴趣不大,特别是在设备及维修工程上,参加采购的企业不多,有时还会造成公开招标的失败。(2)高职院校的零星物资采购计划性不强。虽然高职院校资金使用大都纳入了地方的财政预算,其物质采购的资金需要在年度预算中体现,但是由于零星物资采购大都是一些临时性和突发性的物资需求,难以在前一年制定下一年度预算时加以准确确定[3],这就容易造成年度预算中很难完全体现出零星的物资需求,也就不好科学地安排零星物资的采购计划,使得其采购的计划性不强。
1.3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的方式
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由于其单次采购的价值较小,往往达不到《政府采购法》及地方采购规定中公开招标的标准;同时,它又需要利用国家资金,因此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的要求。采购方法一般是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或者询价以及单一来源采购。其中单一来源采购是在只有一家供应商的情况下高职院校才选用的零星物资采购方式[4]。
2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2.1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的合同管理
高职院校的零星物资虽然单次采购的价值不高,但是长期累计的数量较多,其最终形成的价值也是可观的。例如,一个部门的打印机所使用的打印纸虽然不多,但是全校各个院系和部门一年累计使用的打印纸就非常多了,累计价值也较大。为了对这些零星物资加强管理,需要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高职院校的制度,对这些零星物资采购的立项、采购方式的选择和合同的订立及归口管理、合同履行等环节实施严格的管理[5],以保证采购合同的合法性与规范性,确保合同得到有效执行。
2.2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合同管理规范性欠缺及原因分析
从我国高职院校开展零星物资采购的实践来看,采购合同管理在整体上欠缺规范性(如表1所示)。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缺乏规范性的原因,有以下几点:(1)重视度不够,缺少对合同的统一管理。由于零星物资单次采购的价值小、计划性不强,造成了人们对其重视程度不足,认为能够买来使用即可,忽视对其规范性管理。在实际操作中,缺少合同归口管理部门,也未对零星物资采购合同进行统一的分类和连续编号管理。(2)零星物资采购制度不够完善。高职院校简单地遵循一般的《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来开展零星物资的采购工作,往往造成不适应现实情况的难题[6]。如选择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因单次采购的合同价值太小,供货商往往不愿意参与公开投标。(3)对采购合同的前期准备工作缺乏管理。高职院校缺少对零星物资采购的立项论证,工作准备不足,对采购的必要性以及相关采购的内容、物资的技术规格参数等研究不透彻,合同要求不明确。(4)采购合同的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高职院校采购主管部门与监管部门对零星物资采购合同的管理没有形成完善的管理体系,内部控制机制不规范,管理职责不清,合同风险控制不力,对合同的审核存在漏洞。对于影响重大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文本,未经组织业务部门、法律顾问、财会部门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核。
3加强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合同管理规范性的对策研究
高职院校零星物资的采购合同管理不仅关系到采购物资的有效使用,以及院校的教学与科研工作,而且也是高职院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关系到校风、党风建设,应该从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来认识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的合同管理,认真研究和采取有效措施来实现合同管理的规范性。
3.1高职院校要从全校廉政建设的高度来认识零星物资采购的合同管理工作
高职院校应加强领导,明确零星物资采购管理的归口部门。为了便于实施统一管理,可由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者单独设立的招标采购管理部门来统一负责零星物资的采购工作。
3.2建立与完善零星物资采购的合同管理制度
从零星物资采购的立项、技术论证和采购过程管理以及合同验收、物资使用等各个环节完善制度建设,听取各院系、部门、社会采购管理部门和供货商以及招标机构的意见,集思广益,对不适合高职院校实际情况的采购与合同管理制度进行修改,使得采购合同管理制度能够适用于高职院校的零星物资采购。明确相关制度规定,要求各部门、院系提前做好各项零星物资的采购计划,并将其列入年度预算。
3.3采购主管部门须强化零星物资采购的合同管理工作
由高职院校的零星物资采购主管部门统一零星物资的采购公告,实施统一公开招标,以避免各院系单独采购零星物资因合同价值过低,供货商投标意愿不强的弊端。主动与供货商沟通交流,合理选择采购方式,根据情况规范使用竞争性谈判和邀请招标以及询价等方式,尽量避免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7]。
3.4采购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零星物资采购的监督检查力度
高职院校的纪委、监察部门以及效能建设管理部门都是零星物资采购合同的监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内部控制职责,加强采购立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的合同监管工作[8]。在重要和价值较高的零星物资采购中,监察部门或者校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要牵头组织采购部门、国资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等,邀请相关专家共同提前审核招标文件与评分办法,防止采购中出现违法肢解、规避招标以及评分歧视等行为。同时,监管部门要积极参与零星物资招投标和进场验收环节的监督,发现采购不符合规范要求或者采购物资不符合合同条款,要立即指出并要求相关单位及时予以整改,以确保零星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的规范性。
3.5合同的归口管理
各高职院校的专业与发展历史不同,管理机制也不一致,所设立的部门也不相同,这使得对零星物资采购的合同管理部门也有差异性。有的学校由采购管理办公室管理零星物资采购合同,有的学校由校长办公室管理,也有的院校由监察或审计部门管理。为便于统一归口管理,可设立校采购管理办公室来负责校零星物资采购合同的管理;同时采购申请部门要负责合同的执行情况管理,组织对物资进校后的检查和验收,并邀请校采购管理办公室、财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等共同参与,各部门均同意验收合格后方可按照合同规定进行付款。
4结语
我国在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后,政策制定、预算编制、购买方式决定、资金支付、监督检查等工作都由财政部门掌握,权力相对集中,如何正确使用权力,避免公共权力对政府采购各个程序的干预,成为政府采购工作中的重要一环。因此,加强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度建设是使各项权力得到约束、制衡和监督,政府采购执行得到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的保证。
一、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必要性
(一)是贯彻政府采购法规制度的重要基础
为了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工作,国家制定了《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
规章,这些是进行政府采购活动的基本依据。但这些法律规章只是从全国政府采购工作总体要求出发制定的,尽管在制定过程中尽可能考虑了不同地区、部门、项目的政府采购要求和特点,但相对于具体的政府采购活动而言,国家的法律规章的各项规定仍需结合具体政府采购项目、方式和管理特点,要求进行具体化,并作必要补充,以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能渗透到政府采购管理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这种对国家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体化的办法和措施,就是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所需解决的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讲,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是国家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必要补充,是贯彻实施国家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重要基础和保证。
(二)是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秩序的客观要求
政府采购工作涉及使用财政性资金政府各部门、供应商、招标投标机构等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处理不当将会影响有关方面的利益,因此政府采购工作必须依法进行。从我国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情况来看,在采购过程中走后门、送回扣、假招标、扩大预算、高价围标低价抢标等腐败行为屡有发生,一些单位或人员为了小团体或个人利益,不仅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也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推行和管理带来消极影响。因此,加强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程序、方法、要求等制度化、规范化,这样才能保证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规范有序,才能保证政府采购工作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是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体系的要求
我国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体系,通常由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四个层次构成。显然,内部控制制度是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原则、基本方法和程序作了规定,为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了制度保证,但只是指明了工作的方向和目标,要实现目标还需要根据规定并结合管理要求进行充实和细化,才能使政府采购法律规定落到实处,进而保证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体系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四)是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我国加入WTO后,国外供应商与国内供应商有同等的“国民待遇”,可以平等地参与我国政府采购招标活动(同志在2001年上海APEC会议上承诺,到2020年,开放我国政府采购市场)。因此,必须加强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才能避免在政府采购中行政干预过多,甚至存在“暗箱操作”的现象,才能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渗透到政府采购活动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才能不仅有利于政府采购的公平竞争,更有利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树立政府形象。
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基本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
即应当符合并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规定。依法办事是政府采购工作的首要准则,也是制定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的首要原则。因此,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建筑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的规定,以避免扰乱政府采购市场经济秩序。
(二)适应性原则
即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体现我国政府采购的特点和要求,不能因追求先进而脱离我国实际,不能生搬硬套,必须从我国实际出发,才能使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适应政府采购管理要求并发挥作用。
(三)规范性原则
即应当全面规范政府采购的各项工作,保证政府采购工作的有序进行。规范性原则的基本要求主要体现在:一方面要体现控制的全面性。从控制范围看,内部控制应涵盖政府采购的每个过程、部门、环节和每个人,包括单位内部相互牵制和单位与单位之间的相互牵制;从控制内容看,不仅要对具体业务活动进行控制,还要把控制环境、会计系统、控制程序纳入政府采购范畴;从时间上看,不仅要事中控制,还要实施事前和事后控制;从纵向层级看,要从一般员工控制逐步扩大到决策层甚至最高决策者,形成人人、事事、时时都能遵守内部控制制度。另一方面要体现方法的科学规范性。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要符合并体现政府采购方法的科学性,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要符合并体现政府采购活动中诸如采购方式、评标方法等的科学性,不能与一些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会计、统计、管理学科的基本方法和要求相违背。
(四)科学性原则
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科学性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科学合理的可操作性,政府采购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应有明确的程序,在各控制关键点或风险区域时段,要明确与该控制点相关的操作步骤、各步骤涉及的部门或岗位所应履行的职责权限。制定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便于操作和执行,缺乏和科学性和不易操作的管理制度,是不会有生命力的。
二是利于控制的相互牵制性。即一项业务活动必须分配给具有相互制约关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职位分别完成。在横向关系上,一项工作至少要由彼此独立的两个部门或人员办理,以使该部门或人员的工作接受另一部门或人员的检查和制约;从纵向关系上,一项工作至少要经过不隶属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岗位和环节,以使下级受上级监督,上级受下级牵制。严禁一个部门既管审批又管执行,支付款项所需印章全部由一个人保管等行为。
Abstract: By studying the features of copper material purchasing department production, this paper aims to establish a quality management system with standard advanced mode to normalize the management in purchasing and keep it effectively operated. In the establishment and operaton practice of the system, normative management can make management more free and relaxed, and timely corrective actions can keep the system in continuous improvement, thus ensuring the sound development in copper purchasing.
关键词: 质量管理体系;规范作用;实践
Key words: QMS;normative function;practice
中图分类号:U472.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21-0143-02
0 引言
质量管理体系是在质量方面指挥和控制组织的管理体系。是全球公认的系统化和程序化的管理模式。推行ISO9001标准有利于创新观念,创新体制,创新管理,创新服务,ISO9001质量体系是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国际通用的管理体系,是针对企业如何提高产品质量制订的,并已为越来越多的行业和组织所采用。我们部门作为集团公司的铜原料采购单位,肩负着企业最终产品的原料供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引入相关质量管理标准,帮助部门质量目标的顺畅实现,通过各项工作的程序化、制度化,做到规范管理,并最终占有原料市场,提高原料质量,提高保证程度,满足冶炼生产需要。
1 建立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的目的
1.1 通过建立体系文件控制,能有效的将服务与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和制度化。充分体现工作的职责要求,进而更为有效地进行监督检查,明确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提升产品质量,提高服务水平。
1.2 通过体系的建立,明确各科室的管理职责,便于各科室之间在工作上的协调统一。使各项工作开展起来责权明晰,步骤顺畅有效,防止了阻碍管理与发展的不良风气。各科室都有细化的质量分解目标,依据质量考核记录表对各科室进行考核,与工资效益挂钩。
1.3 通过体系的有效运行,有利于实事求是地对科室、个人的业绩进行考核。每个科室都有自己独立的岗位职责和质量分解目标。根据体系的要求,必须要将工作程序标准化,质量目标分解到科,到每一个工作人员,每一个工作程序又都相应的具备可跟踪的质量管理记录。这样,就真实反映了科室、个人的工作动向及业绩。
2 对铜原料采购部门产品及特性的分析
ISO/IEC中对认证的定义是:由可以充分信任的第三方证实某一经鉴定的产品或服务符合特定标准或规范性文件的活动。在ISO9001标准中,术语“产品”的定义是“过程”的结果。一个产品可以是一组产品由不同类别的产品构成,区分取决于主导成分。作为集团公司的铜原料采购部门,采购铜原料就是这个过程的主导成分,围绕铜原料的采购,还有非主导成分。一系列的服务过程就是要确保铜原料采购这一产品的实现,并保质保量,安全到货符合标准。
每一种产品都有它的特性,具体到本部门的铜原料采购。首先它具有多样性,采购的品种有铜精矿、冰铜、粗铜、杂铜,还有阳极板;其次是标准性,所采购的铜原料,其质量标准及物理规格要符合生产所需,也就是要符合工艺要求。例如,粗铜采购的质量标准是含铜大于等于97.5%,所供粗铜到厂单车应属同炉所出,不得混有其他杂物,同车粗铜的含铜、金、银品位要求均匀一致。铜精矿的品位基准为含铜20%,低于16%拒收;阳极板品位含铜为99.2%;冰铜的质量标准为含铜大于等于30%。可见不同的原料有不同的质量标准;第三是数量确定性,正常生产情况下,我部门需要采购的数量是基本确定的。每天的铜精矿需求量是600个实物吨,100吨的阳极炉一天能吃80吨粗铜。但特定的阶段(如考虑炉子大修),一定要有一定量的库存做缓冲。所以,采购量要保证,相应的采购计划就要提前下达。第四是经济性,无论国内国外铜原料采购,都会有经济上的往来,大笔的原料资金预付、结算付款和套期保值等。
根据产品主导成分的特性,签订不同种类的铜原料供需合同,并认真履行好合同。在合同签订中,明确货物名称、供货数量、质量要求、有价金属的计价方式,铜的点价方式、纠纷的处理方式以及其它约定事项;建立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对不合格品的种类及相关方的职责做出明文规定,规定不合格品的处置条例,建立相关档案,并做好往来记录;建立货贷资金风险控制程序,及时确认资金到帐情况,记入到货情况台帐,跟踪货物结算,书面报告结算情况。总之,在铜原料采购的实现质量目标过程中,围绕目标,规范管理,根据产品质量的特性建立各种可控程序,规避风险,持续改进。
3 铜原料采购过程中的管理与服务行为、质量标准
铜原料采购过程实现包括以下管理与服务行为:①建立供方评价制度,确定供货商;②铜原料入场质量监督管理;③依点价方案实施确定结算价格,进行套期保值数据传递;④铜原料结算管理程序;⑤不合格品控制程序;⑥货贷结算资金控制程序。同时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汇编、有关铜原料的国家及行业标准汇编。作为管理执行的标准,随时查阅,及时掌控变化,及时更新。在日常的铜原料采购实践过程中,这几种管理与服务行为的有机协调十分重要。比如,在铜原料入场质量监督管理环节发现问题时,须及时反映到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结算资金控制程序,甚至供方评价程序等。从整个铜原料采购的管理与服务的过程可以看出,不同的过程对应不同的管理程序,不同的程序可以分解到不同部门的质量活动中去,从而可以把握铜原料的采购过程中,产品如何在各个环节中得到实现,并且这种改进在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持续调整的指导下也持续进行,并保持持续改进。这就是质量认证管理体系的规范作用在本部门的采购管理工作中的体现。体系的建立使业务程序制度化,管理规范化,员工人人知道该做什么、如何做,这是提高绩效的最大保障。
4 体系建立运行实践及应注意的问题
由于我部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有效建立与长期运行,使铜原料采购的各项管理制度深入人心。因为有严格的考勤记录、质量目标考核记录做依据,评选单位先进,不再需要领导、员工的主观臆断,依记录排序,工作变得简单明了,互相不扯皮了。最近,省国资委在对企业的调研中查看了我们部门在套期保值方面的信息传递记录,所有记录按年整理装订齐备,因其详实可控,获得了高度认可,同时也证实了本部门在管理上的规范。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与运行的规范作用可见一斑。但是不要一成不变地认为,一旦建立体系,任何问题都解决了,体系的运行还要注意以下问题:①体系的建立与运行要依靠领导持续高度重视,全部业务科室人员的协作完成。所以,体系文件一定要做到人手一套,从上到下认真组织学习深入贯彻落实,反复培训,形成习惯。②体系运行过程要保持监控和测量并形成记录。就本部门来说,要有质量目标考核表、价格确认书、结算单、供方评价、到货记录,不合格品控制单等大量详尽的记录。只有规范的管理,才能使企业稳健发展。③体系处于持续改进中,不能过度追求完美。要有耐心,从小事做起,从最能产生效益的事做起。④从企业实际出发,重在保持“有效”。当前有效的,就是合适的,整理成文件,使之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当前有效但不是很合适的,一定要保证论证的充分性,然后再进行文件的修改。
参考文献:
[1]浅谈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在企业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2003年,随着《政府采购法》的颁布实施,中央、省、市、县分别组建了政府采购的工作机构。8年来,商城县政府采购机构坚持一手抓《政府采购法》的宣传、贯彻、实施,一手抓“理顺关系、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增强服务、提高效率”政府采购工作的推进,努力克服时间紧、工作量大、要求高、人手少等难题,制定了政府采购规章制度,规范了采购工作程序,政府采购工作逐步走上了有条不紊、健康发展的轨道。据统计,8年来商城县共组织实施政府采购600余次,采购预算12830万元,实际执行12600万元,节约资金2230万元,节约率16.7%,政府采购改革基本实现了堵塞漏洞、“阳光操作”、提高效益的预期目标。
一、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
1.采购竞争氛围不浓。由于县级财力自给能力低,上级转移支付有限,县级财政大多仍是“吃饭财政”,用于各单位硬件建设的资金比例较低,从而制约了政府采购规模。一方面规模小导致外地有实力的供应商对进入县级政府采购市场兴趣不大;另一方面,县级商品市场相对发育不健全,市场竞争远不如大中城市激烈,无法满足潜在供应商必须超过三家的基本要求,致使政府采购难以实施或实施起来有不规范的地方。
2.采购管理体制不顺。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要求,政府采购的管理机构和执行机构应分开设立,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由于县级采购机构人员较少,采购规模较小,虽挂两块牌子,但是一套人马,管采不分,既要抓监管又要具体实施采购,难以在政策性、技术性都非常强的采购活动顾及所有环节。
3.集中采购认知缺乏。由于政府采购对财政资金的管理从价值形态延伸到实物形态,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部门开支的“自由地”,必然触动一些部门和单位的切身利益。一些单位认为采购资金是单位的,对集中采购有抵触情绪。此外,不少单位对政府采购的意义、运作程序等知之不多,特别是乡镇游离于政府采购大门之外的现象较为突出。
4.采购预算亟待解决。对于县级政府来说,一般财力均较薄弱,“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都很难,财政难以拿出更多的钱来对各单位所需设备、设施等进行采购,采购资金的来源大部分为单位自筹资金。所以,在年初进行部门预算时,一般均没有办法安排各单位的采购预算,从而导致采购计划难以集中。虽然在制订各年度采购目录时,严格强调采购预算和计划,但实际操作起来难度非常大。
5.专家建库难以启动。评审是政府采购活动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评审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政府采购活动的质量以及采购各方当事人的利益。目前,采购项目繁多,专业要求广泛,而县级专业人才资源不够丰富,分专业建立专家库难度极大,无法实行随机抽取专家。如果从省、市专家库聘请专家,一方面因为路途远难以请到,另一方面聘请费用也太高。通常评审专家是临时拼凑而来,他们没有得到系统的培训,对项目的技术性能、要求不熟悉,有的甚至对政府采购制度和招投标制度不熟悉,所以多数评委不能充分履行职责,影响县级政府采购的健康发展。
二、完善采购努力方向
要解决上述问题,县级政府采购工作必须在数量和范围上求规模,在程序和质量上求规范。规模代表数量和范围,规范强调质量和深度,在上规模中求规范,在求规范中上规模,坚持以规模与规范并重,以强调规范促进规模为首要任务,推动政府采购工作科学、健康发展。具体来说,笔者认为需在以下方面寻求突破:
1.拓展采购范围,扩大采购规模。县级政府采购要按照“突出重点、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稳步推进、协调发展”的工作思路,采取多种措施,拓展采购范围,扩大采购规模。建立以省、市为轴心的区域性采购市场,实行“省级搭台,市级唱戏,市县上下联动,区域横向联合”的运行机制。可以发挥省、市政府采购机构在规范运作、信息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将县级政府采购中心之间短期内难以形成规模的采购项目联合起来,变零星为集中,变分散为规模,充分发挥采购的规模效应,提高政府采购占财政支出的比重。
2.健全管采机构,提高人员素质。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实行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与执行机构分设,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真正实现管采分离。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是政府采购管理主体和执行主体的关系,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管采分设可以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一方面要加强采购责任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及政府采购操作规程等内部制度建设,用规章制度规范采购人员行为。另一方面要通过学习、培训、参观、交流等多种方式,努力提高采购人员的政治素质和采购执行能力,以适应当前政府采购工作的需要。最后,由于政府采购工作量大、专业性强、程序复杂,是一门集采购技术、商品知识、法律知识、宏观政策于一体的工作,涉及多方利益,需要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队伍。只有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强化采购人员廉洁自律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素养,才能使政府采购工作真正成为体现效率和效益的“阳光工程”。
3.加强计划管理,强化预算约束。政府采购预算是政府采购工作的基础,是政府采购计划的依据。政府采购预算应纳入财政年度总预算,和财政总预算同时进行编制。对未编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采购项目,原则上当年不能采购。各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应将财政拨款、预算外收入、业务收入及各种事业收入统筹考虑,将政府采购预算单独列示,采购项目、数量、金额、投入使用时间及要求详细编列,使采购时能提前准备、按需采购、集中高效,避免无序采购。
4.实行资源共享,推进专家建库。政府采购离不开供应商、评审咨询专家、商品价格信息等,要完善信息资料库建设,打破地域界限,实现跨区域资源共享,以摆脱县级地域相对狭窄、选择范围相对狭小的束缚,实现政府采购信息资源无限扩大。重点抓好评审专家库建设,可以实行相邻县市共建共享的办法,以解决县域专业人才不足和聘请省市专家路途遥远的难题。
5.防范化解风险,规范采购操作。规范的操作程序、科学的防范措施、有效的运作方式是确保政府采购科学发展、长远规范的前提和基础,政府采购制度的属性,决定了建立和完善风险防范机制的必要性。首先,防范和化解质量风险。货物质量是政府采购成败的关键。要选择货源渠道正规、产品质量有保证、售后服务好、特许专业经营的供应商;其次,防范和化解合同风险。政府采购合同是政府采购的重要组成部分。签订合同时要对合同条款进行认真分辨,尽量做到意思表达清楚,不会产生歧义,有条件的还可以邀请法律工作者帮忙把关,同时避免代签合同,积极规避合同陷阱损失;最后,防范和化解招标风险。招标采购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编制规范的招标文件,客观、公正地对待所有参与投标的企业,严禁暗箱操作和虚假招标,严禁投标企业串通合谋、串标,防止招标失败、流标等风险的产生,切实降低招标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