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3 15:37:33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财务审计和税务审计,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AB公司成立于2011年8月,为一家融资性担保公司,主要经营贷款、票据承兑、贸易融资、项目融资、信用证及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兼营诉讼保全、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以及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该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表的列报格式和方法执行保险公司报表格式和附注规定。该公司所得税缴纳地点为地方税务局。
该公司注册资金1亿元,公司成立后,由于业务尚不能开展,有1年左右时间的筹建期间。与生产型企业有购置设备材料的需求不同,担保公司筹建期间的资金由于没有明确的用途,资金几乎全部闲置,考虑到投资的风险比较高,公司财务经理决定购买银行的保本的理财产品,收益比较固定,也远远高于活期存款的利息,根据公司的业务进度,资金闲置时间至少为1年,为此,他做了如下测算(见表1):
根据测算的结果,AB担保公司非常有必要投资理财产品,但是,财务经理的疑问是:如果进行该投资,是否产生相关的纳税义务,相应的账务处理如何完成,账务处理可能涉及到具体业务的处理,如所得税会计如何操作,报表的编制,该收益如何在现金流量表中反映等。为此,财务经理确定了理财规划的基本思路:企业筹建期间会有一定金额的闲置资金,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需要根据资金运用的时间需求,综合运用投资工具,为企业争取到最大限额的收益,但是,企业在选择投资方式时,需要综合考虑理财方式相关的会计、税务规定,以便权衡筹建期间理财的成本和收益,为企业争取到最大的利益。
二、筹建期及理财收益性质的界定
财务经理首先需要明确两个问题,第一,筹建期的时间范围和业务范围界定,第二,理财收益业务性质及纳税业务的界定。
对于筹建期的时间范围,会计制度、会计准则都未予以规定,主要执行税务的规定,这符合税法和会计准则的定位。按照我国法规体系构成,税法属于第一层次,即法律,会计准则中的基本准则属于第三层次的部门规章,具体准则属于第四层次的规范性文件,会计准则按照税法的规定执行,符合法律体系中下位法遵循上位法的规则,因此,筹建期的时间范围应该遵循税法规定执行。
现行税法没有明确界定,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筹建期,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支出。”现行税法仍然认可该提法,国税局2011年在热点问题解答中进一步明确了筹建期的具体界定“一般情况下商业企业应以取得第一笔收入为生产、经营开始之日起算筹建期的结束。工业企业应以开始投料为生产、经营开始之日起算筹建期的结束。”
按照上述解释,该企业的筹建期应该是以取得第一笔收入之日起算筹建期的结束。企业目前的阶段属于筹建期,应作为开办费核算和反映。
AB担保公司打算购买的理财产品收益是银行投资到票据市场、股票市场等的收入为支撑的,那么,AB担保公司的理财收益是视同利息收入,还是视同投资收益呢?如果视同利息收入,和存款的利息一样,是没有纳税业务的,但是,如果视同投资收益,就会产生营业税和所得税的纳税义务。
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如果单位从事股票买卖应按“金融保险业”征收营业税,税率5%,营业额为卖出价减去买入价格的余额。
所得税纳税义务: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除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股票红利等权益性投资以外可以作为免税收入,不属于上述规定的投资收益应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理财收益的会计核算
从《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与主要账务处理”中关于“管理费用”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与主要账务处理解释:本科目核算包括企业在筹建期内发生的开办费,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借记“管理费用”(开办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可见,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与以往开办费进入“长期待摊费用”和“递延资产”科目不同,开办费不再作为资产,直接列支为费用,这是2006年准则的一大变化,主要的原因是由于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执行资产负债观,强调资产必须具备能够带来预期经济利益流入的特征,而开办费属于沉没成本,由于无法再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而不再列为资产,而先前开办费列支为“长期待摊费用”是源于1992年11月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将支出分为资本性支出和费用性支出的规定,由于开办费支出的效益与几个会计年度相关,因此将其列支为一项资产。
从会计核算的角度,理财收益的性质并不重要,只要该收益产生于筹建期间,就应作为筹建期间费用的递减,该业务发生后初始确认的账务处理直接反映为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管理费用”(开办费)科目,或者采用更能反映经济业务实质的处理方式,即红字借记“管理费用”(开办费)科目,蓝字借记“银行存款”。
AB担保公司在该业务后续确认时即资产负债表日需要考虑该业务对递延所得税的影响,根据所得税准则的规定,该利息收入连同其他开办费一并核算的结果即开办费的账面价值为零,而计税基础无论是按照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还是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分期摊销处理,都会产生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的差额,该差额应作为递延所得税资产反映。
该理财收益在现金流量表中应作为哪部分反应呢?筹建期间,如果产生存款利息收入,作为筹资活动中的“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反映,但是,该收益是属于理财产品收益,是将其列入筹资活动中的“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反映合适,还是投资活动中的“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反映更恰当呢?
这又回到该理财收益的实质,究竟是否属于投资呢?财务经理认为应该保持和税务的一致,从纳税的角度,该业务不属于投资业务,则产生的收益就不进入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因此,应该反映为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入。
四、理财收益的税务处理
对于理财收益的营业税纳税义务,财务经理咨询税务机关得到的答复是根据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决定是否缴纳营业税,如果理财收益来源于投资国债所得免缴营业税,否则应该缴纳5%的营业税,因此可以判断该担保公司应承担5%的营业税纳税义务。根据所得税纳税义务的规定,该收益免征所得税。因此,即使缴纳5%的营业税,仍可以获得高于定期存款2倍多的收益。
对于开办费的后续纳税义务,税务机关也有明确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企业在新税法实施以前年度的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也可根据上述规定处理。”
五、理财收益的审计监督
2010年3月10日,银监会、发改委和财政部七部委联合《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了必要的规范。其中文件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年度审计,并将审计报告及时报送监管部门。
AB担保公司应该接受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主要关注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根据被广泛引用的是美国会计学会(AAA)1972年在其颁布的《基本审计概念公告》中给出的审计定义,即“审计是指为了查明有关经济活动和经济现象的认定与所制定标准之间的一致程度,而客观地收集和评估证据,并将结果传递给有利害关系的使用者的系统过程”。
可见,审计就是首先要确定被审计对象应该执行的标准,然后去运用审计技术去对比被审计对象实际执行与标准规定是否一致,最后将实际执行和标准之间的对照结果报告给委托人。
审计准则规定:财务报表审计的目的是提高财务报表预期使用者对财务报表的信赖程度。这一目的可以通过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发表审计意见得以实现。就大多数通用目的财务报告框架而言,注册会计师针对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并实现公允反映发表审计意见。注册会计师按照审计准则和相关职业道德要求执行审计工作,能够形成这样的意见。这里所谓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就是企业执行的会计信息编制标准,
关键词:沥青油毡;防水卷材;外界环境;施工技术;渗漏原因
房屋在为人们遮风挡雨、提供优势室内环境时,本身也收到紫嫣姐的风吹日晒、雨雪侵蚀,很容易在薄弱部位和施工质量问题处产生渗漏,不但造成房屋品质的下降,而且容易形成各种危害和隐患,严重影响房屋的结构稳定和性能安全。传统的建筑以沥青油毡防水卷材作为防水彩盒和结构进行施工,这种方法具有施工简便、造价低廉、性价比高等优势,但同时也存在着耐久性不足、渗漏频发的缺点,如何将屋面沥青油毡防水卷材施工进行进一步改良,实现屋面沥青油毡防水卷材的耐久性和抗渗能力提高,成为摆在建筑技术人员面前的一道难题。应该从导致屋面沥青油毡防水卷材渗漏原因的分析入手,探寻有效的屋面沥青油毡防水卷材施工技术,做好屋面沥青油毡防水施工,提高屋面沥青油毡防水的质量。实际施工中做好屋面沥青油毡防水施工应该结合产生屋面沥青油毡防水卷材渗漏的原因分析,处理好屋面沥青油毡防水卷材剥离、起鼓、开裂等常见问题,形成屋面沥青油毡防水卷材施工和渗漏处理的技术和技巧,综合地实现屋面沥青油毡防水卷材防渗性能的提高,为房屋更好地发挥功能和作用提供良好的技术和工程质量保障。
1 屋面沥青油毡防水卷材渗漏的原因
1.1 外界环境的影响
首先,日照的影响,太阳光线中蕴含着大量的紫外线和红外线,这些射线作用于屋面沥青油毡防水卷材上会产生升温效应和氧化效应,这使得屋面沥青油毡出现流动性增加、脆性增大、韧性减少,在应力部位较大的区域混形成老化、折断或开裂,进而引发屋面沥青油毡防水卷材出现渗漏。其次,温度的影响,屋面沥青油毡防水卷材中的沥青会因温度的增加而降低了粘滞性和强度,导致沥青油毡的塑性蠕变;沥青在低温情况下脆性会大大增加,引起油毡材料的龟裂和开裂。最后,降水的影响,降水会带来屋面沥青油毡防水卷材表面温度的变化,频繁的降水容易进行积水或结冰,形成屋面沥青油毡防水卷材层的局部破坏。
1.2 施工技术的影响
施工技术是引起屋面沥青油毡防水卷材渗漏的根本原因,施工方法不当也是引起屋面沥青油毡防水卷材的渗漏或破坏的原因之一。例如屋顶基层凹凸不平或基层没有清扫干净,从而有杂土等杂物混入形成隔离层;找平层强度低,质量差;屋面面积比较大,分格缝设置不合理等等。正是由于这些外界环境因素以及施工方法不当的影响,导致了普通防水卷材还没到使用年限就出现渗漏或破坏,通常表现为防水卷材“鼓包”、开裂以及卷材防水材料与结合层的剥离。屋顶本身构造的影响:建筑物屋顶本身构造对于普通防水材料的影响比较大,例如屋顶的坡度,如果在屋顶坡度比较大的情况下,屋面降水能够顺利的排出屋面,减少了雨水与沥青油毡防水卷材的接触时间,也减小了防水卷材出现渗漏的机率,从而延长了防水材料的使用寿命。屋顶使用过程的影响:正常使用中,由于检修屋面或者在屋面设置其他设备造成沥青油毡防水卷材被破坏。在上人屋面检修时,在不注意保护的情况下,沥青油毡很容易被踩坏。其他设备安装于屋面时为了固定可能会破坏普通防水卷材。
2 屋面沥青油毡防水卷材渗漏的技术处理
2.1 防水材料与结合层剥离的处理
在较小的屋面范围内,一般可以切开防水层,然后使其干燥,待其干燥后再涂刷粘结剂重新粘贴,最后在切缝处粘贴300mm宽的卷材条。通常在普通防水卷材剥离处用带钉子或压条钉牢,然后在钉子上面用密封材料封严(如果采用钢压条时必须对钢压条进行防锈处理)。在屋面与墙体、或结构突出屋面的接缝处通常采用搭接处理,通常把防水层切开后,将立面防水卷材翻起,清扫找平层,用满粘法铺贴一层防水卷材并与水平防水卷材压茬粘结,然后将立面防水卷材翻下重新粘贴,卷材的搭接宽度应该大于150mm。
2.2 防水卷材“鼓包”的处理
当“鼓包”的直径
2.3 卷材防水层开裂的处理
屋面防水层损害程度、面积较小时,先切除卷材防水层裂缝处两边各50mm宽的找平层,深度方向大于30mm,然后灌热聚氯乙烯胶泥并且高出屋面3mm。对于屋面防水卷材损害比较严重的情况,一般需重新设置防水层,在重新设置防水层之前,现在通常要求施工方在施工中设附加增强层,以提高防水层的整体设防能力,延长整个防水层的使用寿命。屋面卷材防水增强层的具体做法是:一般采用高分子卷材或改性沥青卷材单边点粘在屋面板板端处,再铺贴大面积防水层,这样可以起到提高防渗效果的作用。
4 结语
总而言之,受到环境、材料、施工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屋面沥青油毡防水卷材会出现破坏和渗漏的现象,这既是一个常见的问题,又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因屋面沥青油毡防水卷材在众多的公众建筑和民用建筑中大量使用,所以,更加凸显出屋面沥青油毡防水卷材渗漏防治的重要性,我们应该在做好施工的基础上对常见的剥离、起鼓、开裂等问题做好处理工作,提升屋面沥青油毡防水卷材施工和处理的技术水平,促进屋面防开裂、防渗漏工作进一步走向深入。
参考文献
[1] 刘向阳,袁振胜.屋面沥青油毡防水卷材的渗漏原因与修复[J].科技致富向导,2011(30).
[2] 蒋盼平,丁.地下连续墙施工及渗漏水治理[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8(07).
[3] 王立新,朱华昶.屋面防水及细部构造防水处理[J].科技信息(科学教研),2008(17).
作者简介:江苏华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助理兼质量控制部主任、苏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专家委员。
随着国家对税务机关职能的强化及对税务征管要求的提高,税务部门税务征管的压力正不断地增加。为了节约人力物力,提高税务征管的工作效率,税务部门已逐渐加强利用中介机构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来协助税务征管,提供有效涉税数据。因此,很多地区的税务部门纷纷要求企业的年度审计报告兼具税务通用性,要求通过对企业年度审计报告中的涉税事项的阅读,能够全面、详细地获取到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中所需要的各种真实涉税信息。
年度审计报告对涉税信息的披露与税务部门要求的差异
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要求对被审计对象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发表审计意见,以合理确信会计报表不存在重大错报。年度审计报告中包含了企业的相关涉税信息。然而,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对涉税信息的披露与税务部门对涉税事项的披露要求仍然存在差异,主要表现为:
1.对涉税信息的披露深度不同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使用对象是报表的潜在使用者。税务部门虽然也是报告的潜在使用者,但是,年度审计报告是为所有的潜在使用者服务的,它不可能仅侧重于涉税信息的披露,而只需要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相关披露要求进行披露即可。而税务部门为了利用中介机构的审计报告为税务征管提供便利,其对审计报告的披露内容和披露深度的要求是较高的,其所强调的是要求披露完整的涉税信息。
2.对重要性标准的掌握程度不同
根据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审计报告需要合理确信会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并须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企业在报告截止日的财务状况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因此,审计准则对审计及审计报告的要求是关注重大方面,而非面面俱到。同时,审计过程需要达到审计效率和审计效果的平衡,这也要求注册会计师基于一定的重要性标准执行审计业务。对于低于重要性水平的审计差错,注册会计师可以基于专业判断而不作进一步的审计调整。同时,重要性标准是一个定性和定量的综合判断过程,不同的审计对象由于其企业规模及经营管理水平千差万别,故基于注册会计师的专业判断而得出的重要性标准也是不同的。重要性标准在确定时虽然会被控制在企业某个经济指标的一个较小的相对值范围以内,但是,对于规模大且内控好的企业,其金额绝对值仍然可能会较大。
而从税务的角度看,由于税务部门所要维护的是国家利益,因此税务部门在执行税务征管和税务检查时不存在重要性原则,只要发现差异,无论其金额绝对值的大小,均需进行调整。
年度审计报告对涉税信息的披露与税务部门要求的协调
中介机构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与税务部门的要求存在一定的差异。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协调好两者的关系呢?笔者认为,有以下两种途径:
1.保持常规年度审计报告的披露格式,同时,根据当地税务部门对所得税汇算清缴所提出的涉税事项披露要求,另行出具专项税务审计报告。
这种方案,比较容易协调好中介机构、纳税人以及税务部门三者之间的利益冲突。因此,相对而言,是解决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与税务披露要求之间差异的较好途径。采用这种方法,不仅能满足税务部门利用中介机构协助税务监管的目的,也便于会计师事务所与客户针对不同的报告作出双向选择。其惟一的缺点是,由于需要出具常规审计报告和专项税务审计报告两份报告,故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纳税人的费用负担。目前,包括广州在内的一些南方大中型城市已较为普遍地采用了这种方法。
2.在审计报告的附件构成中增加专项涉税信息的披露内容。
此种方法由于不需要在出具年度审计报告以外另行出具专项税务审计报告,不会额外增加纳税人的经济负担,故受到纳税人的普遍欢迎。然而,专项涉税数据既然作为审计报告的附件构成,注册会计师就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基于前文所述的原因,注册会计师按重要性原则执行审计业务,其在审计报告附件中所披露的专项涉税数据也是基于重要性原则而产生的。由此与税务部门的披露要求在深度上势必存在差异。从而,会在无形中增加中介机构来自税务方面的风险。针对这种情况,笔者建议,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附件中增加专项涉税数据的披露内容时,最好单独设页,并对其披露的前提条件进行书面设定。例如:“上述涉税数据系基于审计重要性原则而产生,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否则,注册会计师必须对所有涉税内容进行详细审计并披露所有细节性数据,从而,审计的成本就会大幅提高。
在实际操作中,上述两种方法的具体选用与施行,必须建立在中介机构与当地税务部门取得良好沟通的基础上,否则,如果在未得到税务部门的支持与认可的基础上而贸然实施,则有可能会因为税务部门的干预而导致操作的失败。在与税务部门的沟通过程中,须注意以下环节:
(1)事前沟通
中介机构应积极参加税务部门组织的各项年度汇算清缴布置会议,掌握其核心精神。同时,结合其要求,就审计报告中涉税信息的披露方式及披露的深度与税务部门进行初步沟通,以获得税务部门的理解与支持。
(2)事中控制
建立涉税反馈的应急处理程序。中介机构对于从客户或税务部门所得到的任何涉税反馈,要及时组织研究。对于其中的合理反馈,应立即对相关审计程序及报告披露作出相应调整,防止问题的进一步扩大。如为非合理反馈,也应及时与税务部门进行协调,以商榷解决的办法。
关键词:税务风险;内部审计;风险控制
作者简介:尹淑平(1979-),女,河南信阳人,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会计学院讲师,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在读博士,研究方向:税收理论和制度研究。
中图分类号:F239.4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309(2010)03-0066-03
安然事件曾经轰动了全世界,为了提高公司财务管理的透明度,美国政府颁布了非常严厉的SOX法案404条款。此后,多数跨国公司在财务部门内设置了首席税务主管,专门致力于控制风险,公司税务管理的职能正朝这一方向倾斜。可以说,税务风险在全世界范围内引起了税务机关和企业的全面重视。而现代内部审计的风险导向使得其能与风险控制完美契合,成为企业税务风险控制的一项重要工具。
一、企业税务风险的界定
税务风险作为风险的一种,它首先是指一种损失的可能性。税务风险在企业风险构成体系中属于经营风险,即一个企业所做出的决定、进行的各项活动、实施过程等导致各种领域损失的可能性。因此,税务风险应该是一个企业所做出的税务相关决定、实施的税务活动等引致企业各种有形、无形损失的可能性。
税收会对企业的筹资、经营和融资活动产生影响,这直接导致税务风险对企业的影响也是多方面的,可以概括为法律、声誉和经济3个方面:第一,法律上的影响,直接体现为违反了税收相关的法律法规。第二,声誉上的影响,体现为对企业形象的影响。企业的社会责任表现在税务方面就是企业应承担相应的纳税义务,避税甚至在有些国家过多的税务筹划都被视为企业逃避自己的税收责任,这会影响企业的社会形象。现在,税务机关都会对企业进行纳税信用等级管理,将纳税人的信用分为A、B、C、D4个级别,高税务风险容易使企业失去A级纳税信用的等级。第三,经济上的影响,这是对企业最终的影响。概括的说,税务风险在经济方面可能给企业带来如下的影响:补缴税款、支付税收滞纳金、税收罚款;多承担税收成本;影响企业股价;影响企业对现金流的预测与安排,从而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影响企业的经营策略。上市公司由于税务违规而带来的声誉问题还会对企业股价产生影响,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2008年11月13日,波司登(03998.HK)公告承认,内地多个省市的税务部门已就涉嫌逃税问题对其展开调查,当日波司登在香港联交所的股价急挫17.39%①。仅仅只是展开税务调查,并不是最终的处罚定案就对公司股价造成了这么巨大的影响,可见,税务风险对企业声誉的影响不容小觑。在上述3方面影响中,法律方面是税务风险的直接影响,声誉方面是因为法律方面的风险引发的,而税务风险最终会体现对企业经济方面的影响。在企业税务风险产生的众多原因中,内部审计的弱化是重要原因之一。
二、内部审计在风险管理方面的独特作用
现代公司治理最为关注的两个方面――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都与内部审计有着密切的关系。正如COSO主席拉瑞・瑞丁伯格博士所说,美国和欧洲大多把内部审计部门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传统的、关注内部控制和财务以及运营的内部审计部门;一个是牵头了解企业风险管理的内部审计部门,这通常也是内部审计的第二个职能,主要协助协调企业的风险管理工作。
就税务管理来讲,内部审计通过对企业经济活动及其经营管理制度的监督检查,对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企业税收规章制度,按照审计工作规范,揭示企业违反税法的行为;利用内部审计接触面广的特点,及时把下属单位或有关部门普遍存在的税务问题、税务风险,及时、客观地反馈给领导,发挥上下之间沟通信息的作用,从而达到完善和提高企业税务管理的目的。根据未来的发展趋势判断,随着企业内部控制的日益加强、公司治理结构的逐步完善及会计信息质量的不断提高,合规性审计目标或效益性审计目标将上升为主要的审计目标,内部审计工作的重点届时也会发生转移,不再是单纯的财务审计。税务内部审计重点应向税务内部控制、税务风险审计方面转移。
而传统上,多数企业的内部审计对税务方面不够重视,《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3号――审计报告》中指出的内部审计项目目标的要求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对以下方面的评价:经营活动合法性;经营活动的经济性、效果性和效率性;组织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组织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履行状况;组织财务状况与会计核算状况;组织的风险管理状况。在这些要求中主要侧重的是财务相关内容,审计内部控制主要针对财务会计内部控制的健全和有效性,忽略税务相关的内部控制;主要对财务状况、会计核算状况进行审计,忽略税务状况的审计;主要审计经营风险等风险的审核,而对税务风险很少考虑。而这与我国大企业走出国门、跨国经营的策略和发展趋势是不相适应的。因此,企业必须强化内部审计才能实现对税务风险的有效控制。
三、税务相关内部审计的强化
(一)为内部审计注入新的内容
为了给企业增加价值和降低风险,企业内部审计除了进行现有的审计内容外,还应将下列税务相关事项作为税务审计内容:企业设计的税务流程的遵循、企业对税收法律法规的遵循、税务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税务风险管理(主要对内外风险因素、风险评估过程、风险评估方法和风险应对措施的适当性和有效性)、税务会计核算、外聘事务所的税务咨询、税务申报等方面的工作质量。
当然,并不是上述所有内容必须每年都进行,企业内部的税务审计可以按实际情况确定不同的审计频率。对大企业来说,每一年度都需要抽查一定数量的分公司或子公司进行详细税务审阅,审核其税务会计核算、纳税申报是否正确、有没有税务风险;对于在美国上市的企业,由于要求披露内部控制包括对税务内部控制的评价,因此每年还应对税务相关的内部控制进行审核;每3-5年进行企业的全面税务审阅;在需要时,对报告上来的重大税务风险进行专项税务审阅;在与外聘事务所合约到期前,对其税务相关工作质量进行审计等。
(二)确保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这要求企业在内部审计机构设置时就应从架构上保持其独立性。当前世界各国设置的内部审计机构的组织模式各有利弊,有内部审计机构向审计委员会负责的,有内部审计机构向企业高层管理者负责的,还有内部审计机构直接向董事会或监事会负责的,其中以向企业高层管理者负责的内部审计机构独立性最差,以董事会领导型、监事会领导型的内部审计机构,机构设置层次高,地位超脱,相对来说有较强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为现代企业内部审计较为理想的机构模式。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指出,内部审计机构应当结合内部审计监督,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我国《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3号――内部审计机构与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的关系》中明确规定,内部审计委员会应该接受董事会和最高领导层的领导。为了确保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增加内部税务控制的有效性,符合内部控制具体规范和内部审计准则的要求,企业应在董事会或监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主席不应该是企业管理人员。在人员配备上,审计委员会不得与财会机构混合,不能与财会机构合并办公。
(三)提升内审人员素质,具备税务内审知识
为确保内审职能的充分发挥,提供内部审计的有效性,内部审计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素质: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政策水平,企业必须对内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其道德修养和政策水平,牢固掌握国家财经法纪和企业规章制度,才能对企业财务收支和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有效审计和客观、公正的评价,为企业经营管理者提供生产经营决策的科学依据;要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内审人员必须熟悉会计、审计、法律、税务、外贸、金融、基建、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知识;要有很强的学习能力和学习欲望,企业必须抓好现有内审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要确保税务内部审计的有效,还要求在审计委员会中必须有1名以上精通税务的税务专家。因为税务是专业性很强的一个学科,而且各国的税收制度也越来越复杂,如果不是税务专业人员很难对企业涉税业务进行理解,更谈不上审计了。
(四)税务内部审计应以财务内部审计为基础
企业要确保税务的合规性,必须首先确保财务会计的准确性,因为很多税务处理都是以财务会计信息为基础的,例如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要确保财务会计的准确性,企业内部审计机构根据授权或接受委托,应经常开展财务审计,包括审查会计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和完整性;审查财务收支的合法性以及遵守财经法规情况;审查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审查会计组织是否健全和会计制度是否得到贯彻执行。
(五)加强内部审计与税务部门的合作,提升内部税务审计效率
只有有效率的内部审计才能在企业内部长期保持下来。内部税务审计也要考虑效益原则,为了节约成本,提高效率,在不影响内部审计独立性的情况下,税务和内部审计在如下方面可以形成一个团队来工作,从传统的审阅和确认角色转变到为企业提供竞争优势:
――审阅和确认方面。传统上内部审计对税务流程和税务控制提供定期的审计和其他确认活动。在这个领域,内部审计可以和税务部门共同进行下面的工作:按照FIN 48报告和财务报告的要求对流程和内部控制声明进行文件处理和审阅;审阅和强化税务技术的文档形成、控制和安全;理解并形成围绕支持关键管理的全球间接税流程文件,例如增值税、关税等;文件保存并确认税务申报和遵从要求以及不同国家、地区的时间限制;审阅并使所有国内和非居民税款支付都形成预提税流程。
――持续监控方面。作为对审阅和确认流程的扩展,持续监控要求企业将税务包含在其年度企业风险评估当中。当新的税务风险出现时,无论是源于税务、会计或法规环境变化还是源于组织自身变化,可以很容易地评估和更新税务风险轮廓。为了确保税务风险的所有新领域都被发现,有正确的税务信息输入到监控流程中是非常重要的。在这个过程中,内部审计可以和税务部门一同进行如下工作:对企业法律实体的任何变化以及给税务带来的潜在影响做出决定并形成文档;监控所有新交易要求的税正确处理完毕;监控对所有正在进行的交易的后续执行的税务相关审阅;调查和监控商业活动和本国之外的全球活动判断是否有税务常设结构问题或其他新的外国税务问题发生;监控并购后的税务要求;保持对税务数据需要和税务数据来源的储存,定期监控和测试对税产生影响的制度变化。
――流程改进方面。即对现有税务流程和控制进行提高以达到最大效率。在这方面,内部审计可以与税务部职员一同进行如下工作:协助公司税务会计和遵从流程的标准化、自动化;提高月度和季度税务报告的准确性,避免年末高峰期需要太多资源;建立税收相关性高的一些账户和数据库,并在格式、分析等方面为税务使用提前做好处理;合作将风险和控制嵌入到税务方案中;为内部审计提供税务风险存在的部门、地区或生产线方面的信息来源;发展公司的税务风险政策和策略并将其形成正式文件保存;协助将税收考虑嵌入到企业的商业计划中以及一些关键经营决策中。
根据笔者的调研并结合主题,以下选择性的从3个方面来提炼出当前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成本核算存在的财务审计问题目前,我国具备上市的服装企业大都具有较强的品牌效应。在推动公司集团化发展的内在要求下,都会根据现阶段的网络化分工形式采取业务外包模式开展生产经营。因此,在成本核算领域就会面对生产成本和流通成本两大范畴。针对生产领域的成本核算,又会因技术的不可分性而导致重复计算;针对流通领域的成本核算,因“冰山原理”也促使成本核算面临着漏算的状况。这就在客观层面对服装业IPO财务审计带来了难题。考察服装集团公司组织资源来看,其不仅具有资本密集型的特点,也存有劳动密集型的特质。从而,在对资本折旧审计和劳动力成本财务审计上往往会面临信息不对称现象的干扰。
(二)涉税项目存在的财务审计问题随着针对成本财务审计问题的出现,就必然会带来税项目在财务审计上的问题。其中,主要涉及到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根据现有资料反馈,服装集团公司可以在财务账面上调高成本项目的数额,以及通过增大债务的方式来压低所得税的交纳金额。从目前上市公司担保融资的业务状况来看,服装集团公司可以借助向分公司提供担保融资的事项,来进行内部化财务技术处理来拉高总公司的成本总额。增值税作为流转税是针对产品增值部分所征收的税种,但目前对产品增值额的确定存在着争议,且上市类服装公司一般具有一定的品牌价值,因此品牌溢价的确定也存在着诸多不确定性。
(三)资产产权存在的财务审计问题作为IPO公司都应具备科学、合理的内部治理结构和机制,但在我国市场经济环境下,仍存在着股东资产所有权与法人资产所有权混为一谈的情况。这样一来,在对服装集团公司进行资产类财务审计时,便会受到两类权利混搭所造成的干扰。在抬高股价的目的驱使下,服装集团公司可以借助股东资产所有权内部转移为法人资产所有权来实现。这样一来,所折估值就会出现虚高。在对净资产这个问题上,按照目前税法,未分配利润或者盈余公积折股,视同股利分配,企业需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然而,在财务审计上却会出现直接以审计后的净资产作为可折股净资产。当然,除了上述三个主要问题外,在票据处理上也会存在着财务审计问题。但就优化服装行业的IPO财务审计而言,需要遵循先易后难的原则来着力破解以上三个问题。这些问题的形成除了受到信息不对称现象的影响外,还受到现有制度环境的干扰。因此,我们必须正视这些影响因素。
二、应对问题的思路
从本文开篇对IPO的定义中也可以知晓,针对首次公开募集股票的公司进行财务审计面临着诸多挑战,其中因社会对该公司关注度不够高而会出现信息上缺失问题。再者,以服装类上市公司为财务审计对象,还会因注册会计师对企业经营环境和特征不甚了解,而出现财务审计上的问题。由此可见,IPO财务审计是一项复杂且综合性较强的业务项目,通常项目周期很长,涉及到企业的改制以及上市申报的方方面面,尤其还要跟多方中介机构合作,因此,相关业务难度也较高。结合上文的问题分析,应对问题的思路可从以下4个方面来构建:
(一)了解行业背景我国服装行业从整体上看仍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类型,与国际知名品牌服装企业相比,我国服装公司仍处于品牌价值链的低端。同时,在价值转型原理下可以知晓,服装行业的平均利润率是低于高科技行业的。这是基于这些经济原因,使得我国上市公司中鲜有服装企业的存在。为此,在开展服装行业的IPO财务审计事务之前,需要全面了解该行业的背景。包括:产成品的变现周期、技术系数、生产与流通特点等。了解行业背景的途径,可以在网络上来查询相关信息,还可以与企业方进行交流。
(二)掌握成本特点针对服装行业的IPO财务审计还面临着成本核算上的难题,从而就使得上市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的利益需要来调整账面上的成本项目。为了减少因此而带来的财务审计难题,注册会计师需要深入把握服装行业的成本特点。根据从整体到局部的认知原理,首先应将成本项目轨迹为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等两大板块。然后,再分别深入把握这两大板块的成本特点。为了适应现阶段服装外包生产的现实状况,可以将外包费用作为一个独立的成本单元进行核算。
(三)规制涉税项目针对服装行业的IPO财务审计工作,其中一项便是监管企业的纳税事项。在与服装公司进行利益博弈时,需要规制涉税项目的成本调整行为。如,当审计调整涉及到企业以前年度所得税时,对原始报表与申报表的差异进行列报,在发现相关差异的当期进行调整,并补征入库。针对增值税项目,除非是金额特别重大,否则没有必要调整增值税,尤其是小额的进项税额或者销项税额,调整的结果会影响税金的账面金额与纳税申报金额,给纳税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带来不便。
(四)防范产权转移如果说,企业的股东是个人,那么用分红手段时得充分考虑其税收成本。但也有些操作人员认为,通过形成新的资产来隐藏旧的不良资产,在账面上会显得漂亮一些;个人并不提倡后一种作法。鉴于此,特别强调一点,审计调整不要也不能产生需要后期消化的资产,比如有些审计人员认为企业的部分票据不合规,将其已列支的费用或者成本调减,挂其他应收款或者预付账款;但往往是事后仍然未能取得合规的票据,因此,实际上这种调整会给后续的审计带来更大的麻烦。以上从四个方面所做的应对思路仍有待商榷,但在问题导向下上述思路也是值得实践的。针对服装行业的IPO财务审计仍有许多问题有待深化,但只要在解决上述现实问题后才能为接下来的深化提供平台。
三、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