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3 15:37:27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工程建设监理的内容,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Abstract: construction is the formation process of the construction entity, it is important for the product quality, to improve the housing construction project quality, we must pay close attention to the construction phase of the quality management. The so-called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quality management to economic, efficient building standards and design requirements and user needs qualified building engineering, general enterprise departments have taken o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link, each stage of the organization and coordination, control system management tools. In this paper, the key contents briefly describes the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quality management and effective method.
关键词:建筑工程 质量管理 管理方法 Keywords: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quality management methods
TU71
引言 虽然建筑市场经过治理整顿,目前工程质量下降的状况已基本得到抑制,但是由于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涉及面广,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综合过程,再加上项目建筑位置固定、生产流动、结构类型不一、质量要求不一、施工方法不一、体型大整体性强、建设周期长、受自然条件影响大等特点决定了施工项目的质量比一般工业产品的质量管理难度更大,因此,工程质量问题仍然必须得到全社会的高度重视,从而决定了施工质量管理在建筑工程中的重要地位。
1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的内容
1.1 建筑工程施工方法的管理 方法管理是包含整个工程项目整个建设周期内所采取的技术方案、工艺流程、组织措施、检测手段、施工组织设计等的管理。 技术文件是建设项目施工的依据。为了确保这些技术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有效性和及时性,工程管理人员应建立技术文件资料目录清单,建立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对文件资料实施动态管理,保证文件的可追溯性。施工图纸是组织建设项目施工的重要技术文件,是进行项目施工管理的依据。每个项目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将施工图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施工图审查,在施工过程中应将图纸会审贯穿在每道工序施工过程之中,建立图纸会审制度图纸会审后必须详细整理及确认,并分发给图纸持有人,让施工图在变成成型产品的过程中处于受控状态,为施工生产提供准确的依据。 施工方案的制定、论证选择,其前提要满足技术的可行性,目的是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施工方案正确与否,是直接影响工程项目建设的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三大目标能否顺利实现的关键。在制定和审核施工方案时,必须结合工程实际,从技术、组织、管理、工艺、操作、经济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考虑,力求方案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工艺先进、措施得力、操作方便,有利于提高质量、加快进度、降低成本。施工技术方案交底是工序的技术性指导文件,必须将技术方案交底作为过程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进行控制。
1.2 建筑工程施工环境的管理 这里的环境管理是指工程技术环境的监控及现场管理环境的监控。由于环境因素具有多样性,有工程技术环境,如工程地质、水文、气象等;工程管理环境,如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制度等;劳动环境,如劳动组合、作业场所、工作面等。所以施工环境对工程质量的影响十分的显著,复杂多变,如临近河边或水源进行人工挖孔桩施工,暴雨、酷暑、严寒都使地下水位发生大的变化,从而直接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前一工序人工挖孔就是后一工序浇筑成桩的环境。因此,根据工程特点和具体条件,应对影响质量的环境因素,采取有效的措施严加控制。另外,对环境因素的控制,又与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紧密相关,必须综合分析,全面考虑,才能达到有效控制的目的。同时,要不断改善施工现场的环境和作业环境;加强对自然环境和文物的保护;减少生产对环境的污染;健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合理布置,使施工现场秩序化、标准化、实现文明施工,从而达到环境的监控,以保工程质量和施工效率。
2 施工质量管理方法
2.1 设计质量的控制 建筑工程结构设计的图表、资料文件因未经施工实践,不合理的地方及遗漏、错误部分往往不易暴露,除开工前通过设计文件会审控制外,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要通过以下几种途径解决:(1)对设计中不详、漏误及容易引起误解的问题,监理工程师可以书面明确解释或补充规定(2)重大变更应要严格按设计变更报批手续,按规定程序办理(3)非重大变更由设计、施工、监理三方现场会审处理,也可以由设计单位授权监理工程师审查。(4)加强图纸设计方案的审核。
2.2 施工质量的控制 程质量主要由保证项目、基本项目和允许偏差项目构成。对于基本项目和允许偏差项目,监理及施工确立了力争实现“零误差”的质量目标,并在施工中通过精心组织施工、严格检查验收基本得到了实现,工程所包含的全部分项工程质量全部达到了优良标准。施工过程中要求做到:
2.2.1 抓好各施工阶段,防患于未然。
2.2.2 对影响质量的关键问题或带普遍性问题,要坚持质量第一。
2.2.3 对虽未发生但根据质量情报信息预测可能发生的问题,要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2.3 严格质量检验 质量检验是评检施工质量能否保证工程质量达到预定目标的重要手段,也标志着质量好坏的程度,严格的质量检验,往往是建筑物完美竣工的保障,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节约了维护资金的投入,从而节约了成本。
2.3.1 明确质量检验标准、内容和手段 检验标准主要指技术规范、操作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即达到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管理制度化。检验内容主要针对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结构整体和部件进行物理、力学性能检验等,使质量事故尽可能地消灭在施工过程中,这样使工程质量符合规定的标准。检验手段主要是通过仪具测试和试验数据结果反映出来的,另外,对技术标准高、工艺较复杂的项目,其检验标准另有设计规定的要求,并经质量监理人员检查后方可签认。
2.3.2 检验的组织形式 质量检验应坚持专职检验和自检相结合、日常检验和重点抽验相结合、定期和不定期的自检、互检和全面检查相结合。专检人员必须从施工准备、施工过程、竣工交验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检验。特别是建筑物结构中的基础等隐蔽工程,须及时进行检验、检查,从而确保关键部分工程质量的合格。
2.3.3 高标准、严要求、把好质量关 工程建设中,无论管理制度、工艺措施、规范、规程、规定要求,还是从平时检查到具体指导,从关键部位到每道工序,都必须强调一个“严”字;对出现的质量问题,更要严肃认真,一丝不苛地进行妥善管理,该返工的一定要返工,该停工的也一定要停工,不能迁就,将一切可能发生的危险及时的消灭。检查和评定,评估和建议,都是为了提高工程质量,各级的技术负责人,对质量管理,要做到指导在事先、检查在中间、成果评审和信息反馈工作,纠正过去偏重事后把关的习惯。
3 结论 目前的建筑施工企业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和日益挑剔的顾客,质量将成为占领市场最有力的武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要站在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工程质量的重大意义,坚持以质取胜市场、赢得市场的经营战略,科学管理,规范施工,以此推动企业拓宽谋求更大发展。这是对我国建筑施工企业自身做大做强,生存和发展的要求,也是建设和谐社会所应承担的历史使命。
参考文献:
[1]张子伟.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探究[J].硅谷,2009(6).
【关键词】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核心
中图分类号: U4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当前建设工程领域实行质量终身责任制,如何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确保完成“新开工工程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受监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要求,主体结构合格率达到100%,竣工验收工程合格率达到100%,工程质量备案率达到100%;新开工工程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的目标,就要按照有关质量监督管理的具体要求,以全面提高工程质量为核心,以落实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为重点,以创新质量监管模式为手段,以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素质为支撑,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罚力度,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总体受控,质量水平稳步提升。
一、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体系,提升整体监管水平
一是严格工程建设基本程序,有效消除监管盲区,确保依法应当由建设主管部门监督管理的工程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建设,进一步健全质量监管体系,确保在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上与工程建设规模相适应。
二是明确参建各方责任,落实建设单位质量首要责任,提高勘察、设计单位现场服务能力,突出施工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强化监理单位质量监督责任,规范建设工程中介服务机构质量行为,明确参建各方对建筑材料和设备进场的质量监管责任。建立完善对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行为的评价制度,明确评价指标体系,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验收评奖及工程参建各方评优评先活动中的运用。
三是加强质量问题分析研究,按照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分析报告制度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做好建设工程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工作,发挥宏观质量分析在行业监管中的积极作用。做好工程质量投诉管理,积极做好工程质量投诉的接待、处理、信息反馈工作。按照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集中处理并解决好各类工程特别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质量投诉,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严格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规范建设工程质量行为
一是创新监管方式,将定期告知式检查与不定期随机性抽查相结合,突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把监管力量向保障性住房工程,村镇工程和城乡结合部、产业集聚区工程等薄弱环节有效倾斜,加强对影响主体结构安全的工程质量监督,逐步实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在重视实物质量检查和保证资料完善的同时,更加注重对参建各方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二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对建筑活动参与各方执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采取巡查、专项抽查和综合执法等多种方式,严格查处招投标、施工许可、人员资格管理、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监督、建筑劳务管理、合同履约、建筑材料使用、工程款结算与支付、劳务费用支付等过程中各类影响工程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严肃责任追究,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对于发生质量事故的工程,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保障性住房质量问题做到“零容忍”。对参建各方违反国家规定,致使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的,依法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并追究直接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严格执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制度,加大对工程质量管理方面各类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罚力度,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企业资质和人员执业资格。最后是加强重点领域工程质量监管。持续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活动成果,深入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提升年活动各项工作,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实现监管力量的有效倾斜,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评议作用,组织工程质量提升经验交流,鼓励企业积极创优评先,促进工程质量水平不断提高。继续抓好民生工程、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和省直管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扎实开展消除质量通病活动,通过组织质量观摩、教育培训、执法检查等工作,提高参建各方质量通病治理意识和水平。积极推行先进的施工工艺、工法,做到质量管理通病、施工工艺通病和工程实体通病同治理,三到位。
四是规范检测机构质量行为,建立检测试验视频监控系统,以混凝土试件试压和钢筋拉伸检测为重点,逐步推行。以结构用原材料检测、桩基检测、结构检测、节能检测等检测项目为重点,针对无试样出报告、试验不按规范操作、检测试验项目不全、出具虚假报告等突出问题,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检测机构弄虚作假的不良行为。
三、构建工程质量防范体系,夯实建设行业质量基础
一是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建设项目多创优质工程。积极组织开展争创各种工程质量奖项活动,大力推广新技术,鼓励建设项目争创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施工工法。组织开展建筑技术比武,标准规范知识竞赛、建筑工法竞赛、质量QC小组创建等活动,引导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二是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适应新形势下对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新要求,积极探索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工程质量监督进行辅助管理,提高监管效率和力度,以管理信息化带动监督规范化和决策科学化,提高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
【关键词】 安全管理;工程建设;质量服务
【abstract】safety management work is a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work medium of an importance the contents, safety and quality be a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work of two greatest the abyss of time topic,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of safety management contents many, scope wide, crux many, difficulty big, cause safety trouble of point many and suddenly sex, the whichever link appear safety problem, all will direct influenc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of quality, progress and cost of control and management target of realization, safety management contribute efforts to the engineering quality, the quality want with safety be assurance, both with each other in order to unify, mutually assurance.
【key words】safety management;engineering construction;quality service
1. 安全管理的作用安全管理工作是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安全和质量是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两大永恒主题。安全管理的目的是保证工程建设中没有危险、不出事故、不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保证人、财、物的安全;保证工程项目的建设质量符合和达到安全使用的功能。安全管理为工程质量服务,质量要以安全作为保证,两者互为统一,相互保证。
2. 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内容
2.1工程项目建筑物的安全。建筑物本身的安全,就是指建筑物在建设过程中达到符合质量、成本、进度、安全控制的要求,能够满足使用功能的要求,达到安全使用的标准,能够保证建筑物的安全性和使用寿命。
2.2人身的安全。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控制,就是要在施工过程中不发生事故,不造成人身伤亡。同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和医疗措施,防止高温、严寒、粉尘、噪音、毒气(瓦斯)、污染、食物中毒、辐射等对劳动者和管理者身体健康的损害;还要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消除、减弱工地中各种物体的不安全状态,约束人的不安全行为,防止发生雷击、触电、物体坠落、崩塌等伤亡事故,保证人身的安全和健康。
2.3财产财物的安全。财产财物的安全,同时包括集体的财产财物和个人的财产财物的安全,要防止发生盗窃、抢劫、诈骗等不幸事件的发生,着力保证集体的生产资金安全和个人的生活费用的安全。
2.4材料、设备、机械、工具的安全。材料、设备、机械工具的安全,一方面是质量上的安全,要通过采用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检查的手段,保证机械设备和工具性能的安全,能够安全、正常运转使用;防止机械设备伤人的事故,使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另一方面是数量上的安全,需要做好防盗和管理工作,保证材料、设备按质按量,减少浪费和消耗,以降低生产成本。
2.5防火的安全。工程建设的防火安全,就是要做好工地中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做好生产和生活的用电电气安全、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使用,禁止多头火源火种,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3. 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由于工程建设受环境条件的影响大,高空作业和地下作业多,机械设备工具多,用电作业多,易燃物多;同时手工作业和交叉作业多,现场人员流动性大,因此,安全事故引发点多,并增大了安全管理工作的难度。要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在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生命比生产更重要”的原则的前提下,必须根据不同的对象采用不同的且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
3.1保证建筑物安全的措施。
3.1.1必须严格执行施工和管理的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的标准,按照施工工艺和程序的要求进行组织施工。
3.1.2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质量控制,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进度计划,质量控制、成本控制的措施组织施工。
3.1.3必须采取具有针对性的措施并加以实施,排除施工过程中影响工程进度、质量、成本、安全的各种干扰因素。
3.1.4施工所使用的材料,必须做好材质、品种、规格、数量的检查检验和试验,保证所用材料合乎质量、环保和安全的要求。
3.1.5要加强建筑物的基础、地下室、结构,尤其是隐蔽工程的施工工艺、施工质量的检查和验收,当质量有差异时,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解决、综合治理,以消除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隐患。
3.2人身安全管理的措施。
3.2.1必须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教育来提高工人的安全施工意识;通过进行技术培训,提高安全操作的技能;在完善或制定安全生产、安全操作的规章制度的同时,着力加强检查、落实和管理,以约束人们的不安全行为。
3.2.2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采用一系列的技术安全措施,例如:挡板、脚手架的安全技术及挂网、机井架的封闭及固定、防雷设施、用电线路的规范安装、配备安全帽等等,以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防止高空坠物、棚架井架的倒塌、土方的崩塌、触电雷击等伤亡事故的发生。3.2.3必须建立有效的防护措施和医疗急救措施,防止高温、粉尘、噪音、毒气(瓦斯)、废液、污染、辐射等对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危害。与此同时做好食品卫生的管理,防止食物中毒的事故。
3.2.4对起重吊装机司机、升降机司机、电工、焊工等特种工种必须实行持证上岗,非本特种作业人员不准从事特种作业。
3.3财产、材料的安全管理措施。
3.3.1必须做好材料、工具等的采购计划,对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应分门别类进行存放和管理,要建立健全领(借)用材料、工具的登记手续。
3.3.2凡条件许可,工地应进行围蔽,并设保安值守,禁止外来闲散人员进入,以防止或杜绝盗窃工地材料工具、设备和其他财物的事故发生。
3.3.3必须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做好生产、生活资金的管理,保证安全、防止失窃。
3.4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的措施。
3.4.1对施工使用的机械电器设备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装置和标志。
3.4.2各种机械、设备、工具,使用前必须熟悉其性能、了解其操作规程后才能使用。
3.4.3对机械、设备、工具必须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及时解决操作使用中出现的问题,消除机械故障,禁止机械、设备带“病”工作,以保证机械、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工作性能达到安全的规定要求。
3.4.4对机械、设备的使用、操作和管理,必须贯彻“人机固定”的原则,实行定机、定人、定岗位责任的“三定”制度。
3.4.5在使用机械、设备、工具时,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要避免超载、超负荷、超行程、超高度、超变幅、超保险装置的运行,防止出现脱落、倒塌、倾斜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3.5防火工作的安全管理措施。由于建筑工地易燃易爆材料、物品多;临时用电线路多,用电负荷大;人员流动性大,工种多、交叉作业多,既有生产又有生活和用火用电点多;因此而发生火灾的源头点多,隐患点多。同时,施工现场消防水源和消防道路多属临时设施,故消防灭火条件较差。因此,防火工作是工程建设安全管理中最重要的内容。其措施是:
3.5.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充足的防火器具设施,要保证消防水源和消防通道的畅通。
3.5.2建筑材料物品存放应分门别类进行,并要设置足够的安全防火距离和防火设施。
3.5.3易燃易爆材料和物品应实行专库存放、专人管理,禁止存放于高温或接近火源、电源的地方,并应保持通风阴凉的条件。
3.5.4用电线路必须按规范安装,禁止非电工乱拉乱搭接,以防止因线路短路、漏电引致的火灾。
3.5.5应禁止乱扔烟头、随意设置炉灶、冬天炉火取暖等不良行为。
3.5.6要加强对用电的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防止机械设备发生漏电、短路的火灾隐患。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水利部“主管全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职能,结合水利工程建设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我国境内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实施建设监理,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也应逐步实施建设监理。本规定中的“水利工程”包括防洪除涝工程、灌溉排水工程、水力发电工程、乡镇供水工程、给排水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环境水利工程、水利系统的地方电力工程及其配套和附属工程,以及外资、中外合资兴建的水利工程。
第三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委托,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批准的项目建设文件、工程建设合同以及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对工程建设实行的管理。
第四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是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按照合同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工期和质量,并协调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
第五条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建设监理的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建设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资格实行统一审批、分级管理。
第七条水利部主管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其办事机构为建设司。主要职责:
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法规,并监督实施;
二、审批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
三、负责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审批和注册管理工作;
四、指导、监督、协调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
五、指导、监督部直属大中型水利工程实施建设监理,并协调建设各方关系;
六、负责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培训管理工作。
水利部设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和监理工程师资格审批工作。
第八条各流域机构协助水利部管理本流域内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其办事机构为建设处(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水利部有关建设监理的法规;
二、负责本流域机构所属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初审;
三、负责组织本流域机构所属单位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资格初审和注册工作;
四、对在本流域机构直属水利工程中从事建设监理业务的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进行管理;
五、指导、监督本流域机构直属水利工程实施建设监理,并协调建设各方关系;
六、负责组织本流域机构所属单位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培训管理工作。
第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其办事机构一般为建设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水利部有关建设监理的法规,制定地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初审;
三、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资格初审和注册工作;
四、对在本行政区域内地方水利工程中从事建设监理业务的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进行管理;
五、指导、监督地方水利工程实施建设监理,并协调建设各方关系;
六、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培训管理工作。
第三章建设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
第十条申请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等级,须报请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格评审委员会审查,水利部批准。
监理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等级和核准的经营范围,承接工程建设监理业务。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与项目法人之间是被委托与委托的合同关系;与施工单位(承包商)是监理与被监理关系。
监理单位应依据合同,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维护项目法人和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根据所承担的监理任务,组建项目监理组织,该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其他工作人员组成。项目监理组织必须进驻施工现场。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分包监理业务。
第十四条项目监理组织不得从事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和建筑材料、构配件以及建筑机械、设备的经营活动。
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因自身过失造成工程重大损失的,应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十六条监理工程师实行注册管理制度。
监理工程师不得出卖、出借、转让、涂改《水利工程建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第十七条监理工程师不得在所监理工程的项目法人单位或施工、设备制造、材料供应等单位任职,不得是施工、设备制造和材料、构配件供应单位的合伙经营者。
第十八条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是项目监理组织履行监理合同的总负责人,行使合同赋予监理单位的全部职责,全面负责项目监理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变更时,必须经项目法人同意,并通知设计、施工等单位。
第十九条总监理工程师在授权范围内有关指令,签认所监理的工程项目有关款项的支付凭证,项目法人不得擅自更改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
总监理工程师有权建议撤换不合格的工程建设分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及有关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须按合同规定公正地协调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的争议。
第四章建设监理合同和监理程序
第二十条项目法人一般通过招标方式择优选定监理单位。
第二十一条监理单位承担监理业务,应与项目法人签订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其主要内容应包括:监理工程项目名称;监理的范围和内容;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工作条件(如交通、办公场所等);保密内容及措施;监理费的计取与支付;违约责任;奖励和赔偿;合同生效、变更和中止;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二十二条监理费在工程概算中作为一级项目费用单独列支。
第二十三条实施监理一般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编制工程建设监理规划;
二、按工程建设进度、分专业编制工程建设监理细则;
三、按照建设监理细则实施建设监理;
四、建设监理业务完成后,向项目法人提交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总结报告和档案资料。
第二十四条项目法人必须在监理单位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所赋予的权限,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将其实施工程监理的管理办法,书面通知施工单位。
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与项目法人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规定接受监理。
第二十六条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在执行工程承包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须提交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协调解决,总监理工程师接到调解要求后,应进行充分调查研究,尽快作出公正处理,并书面通知双方。
第五章外资和中外合资建设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
第二十七条国外公司、社团组织在中国境内独立投资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需要委托国外监理单位承担建设监理业务时,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接受中国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中外合资兴建的水利工程项目,应当委托中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国外贷款和赠款的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应由中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负责建设监理。
第二十八条外资、中外合资兴建的水利工程项目的监理费用计取标准及付款方式,参照国际惯例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六章处罚
第二十九条项目法人违反本规定,由项目主管部门给予警告。
第三十条监理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监理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者取消其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收缴其《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证书》。
一、未经批准而擅自开业;
二、聘用无《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人员从事监理工程师业务;
三、超出批准的业务范围从事工程建设监理活动;
四、转让或分包监理业务;
五、承包所监理工程的施工或经营与所监理工程有关的建院材料、构配件和建筑机械、设备;
六、故意损害项目法人或被监理方的利益;
七、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事故。
第三十一条监理工程师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监理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者取消其监理工程师资格,收缴其《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一、未经注册,以监理工程师名义从事监理业务;
二、一人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单位申请注册;
三、以监理工程师个人名义承接监理业务;
四、出卖、出借、转让、涂改或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永利(水电)厅(局),计划单列市水利(水电)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市场,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管理,我部修订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管理办法》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原《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建[1996]396号)、《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管理办法》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管理办法》(水建[1996]397号)同时废止。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水利工程建设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我国境内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实施建设监理,小型水利工程应根据具体情况逐步实施建设监理。
本规定中的“水利工程”包括由中央和地方独资或合资、企事业单位投资以及其他投资方式(包括外商独资、中外合资等)兴建的防洪、除涝、灌溉、发电、供水、围垦、水资源保护等水利工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加固、修复)以及配套和附属工程。
第三条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委托,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批准的项目建设文件、建设工程合同以及建设监理合同,对工程建设实行的管理。
第四条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是进行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按照合同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工期和质量,并协调建设各方的工作关系。
第五条 项目法人应在施工招标投标前选择监理单位介入工程建设。
第六条 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 建设监理的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建设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资格实行统一审批、分级管理。
第八条 水利部主管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其办事机构为建设与管理司。主要职责为:
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法规和规章,并监督实施;
二、审批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资格;
三、负责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资格的考核、考试、审批和发证以及部直属监理单位监理员的审批发证工作,归口管理全国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的注册工作;
四、指导、监督、协调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
五、指导、监督部直属大中型水利工程实施建设监理,并协调建设各方的关系;
六、负责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培训管理工作。
水利部设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有关监理人员资格的审批工作。
第九条 各流域机构协助水利部管理本流域内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水利部有关建设监理的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