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3 15:37:00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发展城市经济的建议,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关键词] 循环经济 资源型城市 经济发展战略
一、循环经济模式对资源型城市发展的意义
资源型城市是指因自然资源的开采而兴起或发展壮大,且资源性产业在工业中占有较大份额的城市。我国是世界矿业大国,在现有的426座资源型矿区中,处于成长期的有84个,占19.7%;鼎盛期的291个,占68.3%;进入衰退期的51个,占12%,共有118座资源型城市(其中包括21座森工城市),随着资源开采的进行,越来越多的资源型城市面临资源枯竭、城市经济衰退问题及环境质量劣化问题。循环经济(circular economy)是以减量化(Reduce)、再利用(Reuse)和资源化(recycle)为三大原则,循环经济的根本目标是要求在经济过程中系统地避免和减少废物:首先,循环经济是建立在对经济过程进行了充分的资源削减的基础之上,即减量化的基础之上,减量化原则是循环经济的第一法则,循环经济首先要求减少经济源头的资源使用量和污染产生,其次才是对于源头不能削减的污染物和经过消费者使用的包装废物、旧货等要加以回收利用,使它们回到经济循环中,而只有当避免产生和回收利用都不能实现时允许将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置。这种经济增长模式是以生态理论和可持续发展理论为基础的,它有利于资源――环境和经济增长的协调发展,有利于资源城市的良性成长。
二、循环经济模式下的资源城市经济发展战略建议
结合国外的实践经验及我国目前的循环经济的立法与实践状况,我国的资源城市在制定经济发展战略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立法保护循环经济的推广进行制度。要界定各部门的实践和推广循环经济的职责,加快改革政府政绩考核机制,逐步建立绿色经济核算体系,要正确处理政府推动与市场机制的关系,制定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经济制度,包括生态环境要素的定价和有偿使用制度,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消费者责任制度,政府责任制度和对循环经济企业的激励制度等等。要详细地编制资源城市的循环经济发展的长期规划和分阶段的目标规划,应当分别编制可再利用和再生利用的废弃物目录,要制定各行业的排污标准和收费标准,要规定各行业的废弃回收的职责和相关管理制度等等规范企业和社会公众行为的循环经济的制度和条例,以指导生产者再利用和再生利用,消费者的消费行为;要明确有关部门发展循环经济的职责和权限,组织、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第二,产业结构优化战略。资源城市的主导产业――资源开采与加工业属于第二产业,而且是劳动密集型的高污染、低效益的产业,同时,由于资源的不可再生性,使这个产业具有有限的存在期限,因此,资源城市的政府要加强产业结构的调整,要利用循环经济的原则,首先尽量减小资源开采业在资源城市产业中的比重,要对环境污染严重,生产效率低的资源开采业进行管制,以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要注重发展创新能力,加快高新技术产业、汽车工业、机械工业、电机电器工业等附加值高的产业的培育和发展,要大力发展环境无害化的产业,大力发展信息业,制造业等技术含量高、污染程度小的产业。根据资源城市的条件和国内外市场的需求,有重点地选择了比如核电、计算机、激光、电子、生物制药、环保机械和汽车制造等高新技术产业。最终使资源城市形成以资源的消耗低、经济效益高、环境损害低的两低一高的高度化的产业结构。
第三,循环经济在选择与培育转型主导产业时的应用。资源城市的发展在很长时期内往往依附于资源型企业,从国外经验看,矿业经济产业链延伸过程中,资源型企业常起到重要作用,比如形成煤钢联合体,煤电联合体,石油化工联合体,而在工矿城市向综合性城市的转变过程中,资源型型企业与这些联合体不但不能作为城市产业转型的主体,而且它们的存在及其专业化特点对城市形成了锁定效应,不利于经济多元化的形成,当资源发生枯竭,资源企业步入危机,陷入衰退期,于是相应的联合体也步入了末路,所以,从资源城市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讲,其在培育转型的主导产业时,要注意循环经济的应用,培育的主导产业应具有可持续性,真正解决资源城市的成长问题。
第四,发展循环经济,建立循环社会。资源城市的政府在制定经济发展战略时,要注意各种政策对发展循环经济模式的支持,要制定完善的产业政策、财税政策、投资政策以及政绩考核制度,使节约资源的行为有利可图,将企业和个人节约资源的外部效益内部化,从而形成自觉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机制,实现建立循环社会的全员性或社会化的氛围。要加强循环经济理念在社会公众的中宣传,使一般公众能够认识到循环经济的三原则对建立文明、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从而在日常的行为上自觉地遵循循环经济的原则,从而为建立节约型社会、和谐发展社会做出努力。
参考文献:
[1]国家计委宏观经济研究院课题组.我国资源型城市的界定与分类[J].宏观经济研究 2002(11)
[2]Kenneth E. Boulding, The Economics of the Coming Spaceship Earth From Environmental Quality in a Growing Economy[M].The Johns Hopkins Press,1996
[3]郝家龙 翟纯红:循环经济与资源城市成长路径[M].北京:新华出版社, 2006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立足生态立城、工业强城、三产兴城、安居旺城,加速推进创业、扩大就业、繁荣产业,做大城市规模,提升人气商气,快速推进城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发展目标
(一)城市总体结构发展策略
实行“一核、三轴、五组团”的城市总体结构发展策略:
“一核”,即宜春中心城:选择“组团——跃迁”的城市结构发展模式,在统一的城市空间秩序内合理跃迁,建设与老城区平行、功能相对齐全的新城区,形成多中心、功能相对完善的城市扩展区域。
“三轴”,即中心城——万载、中心城——彬江、中心城——西村城镇空间产业带:基于城镇空间和产业带的发展导向性和一致性,以城镇空间和产业带发展为契机,形成中心城——万载、中心城——彬江、中心城——西村城镇空间产业带,融入国家“长株潭城市群”发展、*省“一核、二轴、三片、六区”总体布局构架之中,加速区域经济整合,提升区域的综合竞争力,共筑“赣西经济板块”。
“五组团”,即温汤、彬江、三阳、湖田、西村功能组团:建立“网络发展的城镇空间模式”,形成并完善各组团职能,走网络化城市空间“有序、多元、定向”的发展道路。在中心城区域范围内整合交通系统,强化交通轴线上各功能组团间的横向联系,组织调整与疏解原有中心城市在功能或人口等方面的压力,构筑城市主次中心功能单元组合合理结构。注重保持原有市域绿地空间的整体性与系统性,加强控制与维护功能组团之间的区域性绿地和中心城市的环城绿带,构建功能组团发展空间与绿色开敞空间相协调的复合型生态城镇拓展系统。
(二)目标任务
到20*年,中心城区重点通过“五增”渠道实现总人口再增加20万以上,具体如下:
1.增加在校学生。到20*年,中心城区学校(不含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在校生增加7万人左右,即由目前在校生总数8.6万人增加到16万人左右。其中,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由3.1万人增加到5.4万人左右;普通高中在校生由1.4万人增加到2万人左右;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由1.5万人增加到4万人左右;高等院校全日制在校生由2.5万人增加到4万人左右(其中宜春学院增加1万人左右,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增加0.5万人左右);力争引进国内1所名校来宜春举办分校,增加在校生3000人左右。
2.增加企业员工。到20*年,宜春经济开发区内人口力争由目前的3万人增加到10万人左右,其中“农转非”2万人左右,就业人员由1万人增加到7万人左右,流动人口1万人左右。
3.增加三产从业人员。到20*年,中心城区力争大型超市增加5个以上,大中型专业店增加10个以上,四星级以上宾馆增加3个以上,大型综合批发市场增加2个以上,大型专业批发市场增加5个以上,金融、信息、广告传播、文化传媒、休闲娱乐等服务产业有明显发展,新增三产从业人员5万人左右。
4.增加落户人口。每年吸引规划区以外的落户人口1万人左右,到20*年力争增加5万人左右。
5.增加游客和流动人口。到20*年,中心城区年接待游客和流动人口达到200万人次,其中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年接待游客120万人次。
三、政策举措
(一)做大教育事业,以就学聚人气
1.对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教育劳务所得收入,学生勤工俭学提供劳务所得收入,学校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所得收入,托儿所、幼儿园提供养育服务所得收入,政府兴办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所得收入,收入全部归学校所有的免征营业税。
2.对公办职业学校所设立的主要为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并由学校出资自办、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经营收入归学校所有的企业,其从事营业税暂行条例“服务业”税目规定的服务项目(广告业、桑拿、按摩等除外)所得收入的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财政建立教育事业三产发展专项资金,对上述三产项目的发展予以扶持。
3.对特殊教育学校开办的企业可以比照福利企业标准,享受国家对福利企业实行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4.对高等学校、各类职业学校开展技术转让、培训、咨询、服务、承包等技术所得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5.宜春学院、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完成增加学生数目标任务的,市财政按增加学生数每生一次性奖励学校公用经费100元。鼓励中等职业学校从市外招收学生,连续3年每年从市外招生800人以上或连续3年累计从市外招生3000人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政府予以适当奖励。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创建成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或国家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的,政府予以适当奖励。
6.鼓励各种资本来宜兴建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或分校,对投资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新建项目,在规划区内有偿划拨建设用地,教学用房免除所有规费。
7.鼓励现有民办学校新建、扩建校园,用地有偿划拨,教学用房免除所有规费,其他用房减半征收。鼓励现有民办职业学校扩大办学规模,可优惠租用、购买学校网点调整后闲置的校园、设施、设备等教育资源。根据中心城区人口增长的进度目标,适度超前新建中小学校,满足新增人口对基础教育资源的需求。
8.建立宜春市民办学校师资流动站,免费提供档案管理等人事服务,促进民办学校教师人才交流;鼓励公办学校教师到民办学校兼职,其身份和待遇保持不变。
(二)做强园区经济,以产业聚人气
1.围绕中医药及医疗器械、汽车零部件、电子信息、机械制造四个主导产业和食品加工、新型材料、纺织服装鞋帽三个可关注产业,加大招商力度,形成产业聚集。同时对现有企业加大帮扶力度,帮助企业做大做强,实现充分就业。加快现代物流、专业市场、商业、娱乐、餐饮、医疗、金融保险等第三产业的发展,加强二产配套能力。
2.到20*年,宜春经济开发区完成落户用工增人目标任务,市财政按新增人数每个落户用工一次性奖励公用经费100元。宜春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业企业投资者,在中心城规划区内新增落户定居的,市财政按落户数每户一次性奖励公用经费1000元。
3.切实做好就业培训工作。坚持政府主导、企业承接、社会参与,实行资金来源、培训主体、培训方式多元化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体制。整合劳动保障、财政、教育、农业、扶贫等部门的培训资金和资源,推进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增加袁州区阳光工程培训基地和培训农民的数量,为进城农民提供转移就业培训。创新培训模式,按照工业园区和企业的用工需要,开展订单培训、定向培训,大力推行企业、劳动者、培训机构“三位一体”的培训模式,认真落实就业培训的激励扶持政策,形成以培训为纽带,促进就业、促进发展的新机制。
4.建立鼓励就业的激励机制。继续抓好工业园区技工定向培训计划,对实行订单培训的职业学校毕业生由所在用工单位给予部分学杂费补贴。落实职业介绍补贴政策,鼓励城乡各类职业介绍机构为进城求职农村劳动者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经其介绍成功就业的,按规定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市、县两级设立用工培训奖励基金,其中市本级奖励基金从市工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
5.鼓励自主创业和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进一步扩大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范围,扶持对象延伸到农村劳动力,对进城创业的农村劳动者自筹资金不足的,各地小额贷款担保中心为其提供担保支持;对新增岗位招用农村富余劳动力达到职工总数50%以上的企业,认定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基地”,按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享受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贷款额度的财政贷款贴息。对在工业园区创业的人员,有关部门要在经营场地安排、优惠政策落实、创业资金等方面提供便捷服务。凡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可作为招商引资项目,享受本土扶持政策。
6.保障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相关待遇。凡在园区或中心城区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其子女入学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凡在园区或中心城区企事业单位工作满三年并与企业续签了三年以上(含三年)劳动合同且已转为非农户口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租住廉租房。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可按个体工商户或自谋职业者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上年度在岗职工社会月平均工资一定比例的20%缴费;如进入园区或中心城区其它企事业单位就业,单位参保的,则按单位12%、个人8%进行缴费,缴费基数不变。
7.优化就业环境。对园区或中心城区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引导企业适当提高员工待遇,完善工资支付规定。规范农民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和管理。加大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有力保障。鼓励和引导企业建立员工收入与企业效益同步增长的机制,加强劳资双方的沟通交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三)做响旅游品牌,以旅游聚人气
1.对我市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旅游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2.开拓本地市场,聚集市内人气。充分利用本地市场,做好“宜春人游明月山”、“宜春人游宜春”的本土文章。各县市要开通至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的旅游专线,发动市民游览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和市内其他旅游景区(点)。积极开展中心城区“一日游”或“多日游”。
3.瞄准周边市场,做旺一方人气。加大对本省及湖南等周边省区旅游推介力度,形成宜春旅游的中程旅游市场。组织全市旅游景区、旅行社和星级饭店赴周边城市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推介,招徕游客。邀请周边有实力的旅行社推介、宣传宜春旅游。
4.辐射远程市场,吸引四海人气。在大力开发和充分利用周边旅游市场的基础上,延伸半径长度,扩大辐射范围,使宜春旅游叫响全国、走向世界。加速推进宜春明月山机场筹建工作,充分利用动车组停靠宜春和武吉高速公路途经宜春的有利条件,通过宣传营销,吸引上海、浙江、湖北、广东等地的游客。突出我市“月亮情之旅”的主线,发挥禅宗、温泉品牌的优势,大力开发境外旅游市场,吸引境外尤其是日本、韩国、台湾、香港等地的游客。对开发境内外旅游市场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5.举办节庆赛会活动。继续筹办好月亮文化节,打响月亮文化品牌。大力发展会展经济,把招展引会工作提高到招商引资的高度,支持向上级部门争取将商业性会议举办地放在宜春,鼓励我市的名牌产品经销商将国内国际知名企业的年会、培训会、论坛会吸引到宜春召开。对引进会展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根据会展规模的大小和影响力,政府给予一定的奖励。
6.对旅游企业给予长期的人才培训、培养支持,提高旅游行业整体素质;对业绩突出的旅游企业,给予企业和相关人员一定的奖励和支持。
(四)做新城市内涵,以宜居聚人气
1.按照“城在林中、水在城中、人在景中”规划的要求,加快推进“13579”绿色工程建设,打造中部地区最佳宜居城市。
2.加快宜阳新区建设。公益性事业建设用地实行有偿划拨,免收市权范围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大型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所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征收。
3.坚持“便民、规范”的原则,按照城区人口增长规模,适当增加便民服务点数量。城市园林绿化养护、市政公用设施管护和环卫保洁岗位,优先录用新进城人员。
4.进一步完善公交线网,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调整现有公交网线,开拓“三轴五组团”公交线路。使公交线路里程由现在的380公里发展到460公里以上。
5.加大住房供应量,建设高、中、低档住宅,满足不同阶层对住房的需求;继续加大对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推进力度,保障中低收入阶层住房供应。
(五)做活服务产业,以商贸聚人气
1.调高增值税起征点。销售货物的起征点幅度由销售额2000—3000元提高到5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幅度由月销售1500—2500元提高到3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幅度由每次150元提高到200元。
2.放宽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1)对在宜春市范围内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一般纳税人,以及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由年应税销售额100万元以上调整为30万元以上。(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由原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上调整为60万元以上。
3.宜春市范围内直销连锁经营企业可统一缴税。在宜春市范围内,对跨县市区经营的直销连锁经营企业,实行统一采购配置商品,统一核算,统一规范化管理和经营。对总店和分店实行由总店向所在地主管机关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和经营审批手续,统一申报缴纳增值税简便管理模式。
4.对列入国家、本省鼓励类的服务业项目在供地、工商、税务上给予倾斜。凡落户在宜春中心城区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等证照手续过程中,除国家核定的工本费外,免收其他所有费用。
5.鼓励农民进入中心城区务工经商并落户。进城务工经商并落户的农民仍维持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至少10年不变,允许在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基础上自由流转。凡在林改后山林经营权属已落实到户的林农,进城务工经商并落户的,仍维持其山林经营权至少10年不变,享受山林经营、管理、受益权益。
6.发展总部经济。凡国家和中央部委确定的大企业(集团),世界500强、国内500强、国内民企100强企业,上市公司和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总资产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年销售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的其它国内外企业(不含房地产企业)在宜春中心城区新设立总部或研发中心、销售中心、采购中心、营运中心等分支机构,工商登记、税务注册在中心城区并实行独立核算的,根据税收贡献大小,在财政支持、土地供应、信贷扶持、职工住房等方面,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政策优惠。鼓励周边地区的大中型工商企业在宜春中心城区设立总部和建设职工生活区、培训中心等,土地出让金、报建规费减免等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政策优惠。
7.多方引进文化产业经营项目。采用招商等方式,吸引高档次的娱乐项目落户中心城区。鼓励和支持文化经营户到宜春经济开发区、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宜阳新区、袁州新城开办文化娱乐场所。
8.强化政策扶持。财政建立专项资金,支持新建大型批发市场、营业面积达1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超市、大型娱乐场所、四星级以上宾馆,并将其上缴的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地方留成部份的50%,由财政预算安排列入专项资金。对符合规划要求且投资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对投资者一次性给予投资额1%的奖励,此项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在市场开业后兑现。开业后3年内免征工商管理费。建设用地实行挂牌出让后,政府按其实际缴纳土地出让金的5%给予奖励,报建规费属市权范围内的按80%征收。
9.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事业。积极引进国内著名医院来宜春开办分院,对投资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新建项目,在规划区内有偿划拨建设用地,医疗用房免除所有规费。自取得执业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医疗卫生专用车辆免征车船使用税。以全面覆盖中心城区街道社区和城市居民为目标,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民营医院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承担国家公共卫生职责时的经费补助,以及人才培养、职称评定、继续教育等方面,享受与公立医院相同的政策。
10.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等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准予全额扣除。
*.着力培育和壮大现有大型批发市场、营业面积达1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超市、大型娱乐场所、四星级以上宾馆。对年纳税额达100万元以上的上述重点商贸服务企业,年纳税额与上年度相比超出20%的,给予超出部分10%的奖励。对现有大型批发市场、营业面积达1万平方米的大型超市、大型娱乐场所、四星级以上宾馆进行升级改造,且改造投资额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对投资者一次性给予改造投资额1%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投资改造报建规费属市权范围内的按80%征收。
四、配套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专项工作委员会,统一组织领导中心城区人口五年倍增工作。同时,根据增加在校学生、增加企业员工、增加三产从业人员、增加落户人口、增加游客和流动人口等任务要求,委员会下设若干个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相应的人口五年倍增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委员会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中心城区人口五年倍增计划的要求,找准定位,把握重点,根据总体目标,制定科学的年度目标和实施计划,并抓好分解落实。各县市区尤其是袁州区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强化大局意识,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为实现宜春中心城区人口五年倍增目标而共同努力。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要结合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机构和责任人员,强化制度保障,细化操作措施,落实相关政策,狠抓工作推进,确保完成任务。
一、总体思路
1、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长江沿岸和中部地区重要的经济中心城市,打造新型工业重镇、文化旅游胜地、区域商贸中心、开放港口城市为目标,以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和构建适宜创业发展、生活居住的软硬环境为支撑,通过市场主导与政府扶持相结合、本土培育与引进做强相结合、发展总部经济与楼宇经济相结合,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建设区域性企业总部中心和楼宇经济高地,形成服务业与总部经济、楼宇经济紧密结合的中心商务区,推动*城市经济高端化、集聚化和规模化,在更高层次上实现跨越式发展。
2、总体目标。经过5-10年的努力,建立比较完善的总部经济及楼宇经济发展环境、政策框架和服务体系,新引进一批世界500强、全国500强企业以及国内行业100强等大型企业入驻*设立地区总部或分支机构,使总部企业和楼宇运营商数量明显增加,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规模效应明显提高,中心商务区形成规模。力争到2011年,总部经济、楼宇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2016年达到9%;税收直接贡献率2011年达到10%,2016年达到18%。
3、发展重点。坚持“产业第一”的发展策略,吸引、扶持和培育与我市五大支柱产业相关的总部企业入驻,加快形成具有比较优势和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吸引国际和国内高新技术企业在*设立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以及分支机构(至少包含结算中心和营销中心),优化我市工业产业结构;吸引国内外银行、保险、证券、基金等金融机构到我市设立分支机构;鼓励跨国公司和国内知名公司在*设立物流、信息、会计审计、投资顾问、咨询评估、法律服务、会议展览等中介服务企业总部,提高城市的综合服务功能。
二、主要途径
4、规划建设中心商务区。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正确引导、协调发展"的原则,在开发区科技工业园、城西港区和浔阳区高起点集中规划建设中心商务区,采取大型企业独自成幢式、多个企业联合成幢式、行业集中成幢式相结合的办法,引导规模品牌企业在中心商务区内营建总部大厦,鼓励产业相关性强的现代服务业入区运营。加强交通网络等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形成与总部经济、楼宇经济发展相协调的配套设施支撑体系。
5、进一步加大总部经济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吸引世界500强、全国500强企业以及国内行业100强等大型企业到我市设立地区总部或分支机构(至少包含结算中心和营销中心),使我市成为大企业大集团的生产制造基地和总部企业的结算中心、营销中心等机构聚集地。鼓励县(市、区)引进总部企业入驻中心商务区,凡由县(市、区)引进的总部企业,其税收按一定比例分成给引进总部企业的县(市、区)。
6、大力支持区内企业做大做强企业总部。按照"内强总部、外拓基地"的思路,积极鼓励市内大企业大集团不断优化企业总部、研发营销和生产加工基地布局,在中心商务区设立总部,实现社会资源的最优配置;支持我市优势企业通过战略合作、业务重组和资本经营等方式,积极开发异地市场,进一步拓展市场空间和资源空间。
7、鼓励和引导写字楼发展楼宇经济。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城区写字楼的开发建设和功能改造,引导和鼓励城区内的写字楼按照国际化标准提升服务水平,完善服务功能,发展楼宇经济。
三、扶持政策
8、制定总部企业、楼宇经济企业认定标准。参照国内外的通行惯例,总部企业是指国内外大企业(至少包含结算中心、营销中心等核心运营机构)在我市以独立法人注册、办理税务登记,并符合以下任一条件依法经营的企业:
(1)世界500强、全国500强以及国内行业100强企业的地区总部;
(2)有独立法人资格、投资或授权管理的下属企业2个(含2个)以上、年主营业务收入亿元以上的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
(3)年主营业务收入3亿元以上的企业;
(4)在*新注册的物流、信息、会计审计、投资顾问、咨询评估、法律服务、会议展览等中介服务业总部(分支机构不少于2个),且总部资产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
9、设立总部经济、楼宇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总部经济、楼宇经济资金扶持力度,自20*年起,市政府每年统筹安排发展总部经济、楼宇经济专项资金,资金主要用于扶持总部企业和楼宇集团的设立,以及对*企业异地设立服务机构的必要资助,主要采取奖励、贷款贴息等方式进行扶持。总部企业和楼宇集团所在地(区)政府也要安排适当资金进行扶持。
10、实施积极的土地政策。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将总部企业用地优先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保障总部经济发展用地。总部企业用地,可优先进行规划选址,按“一企一策”办法经市政府批准后挂牌出让供应。同时,按一定比例配套总部企业高管人员住宅(公寓)用地,总部企业分配给符合条件的高管人员住宅(公寓),其使用人在*工作满五年后,可进入市场交易。
11、实行优惠的税收政策。对新入驻我市市区范围内的生产性外商投资总部企业,其企业所得税在企业所在地(区)政府给予“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期满后,延长三年减按15%税率征收。
12、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定期召开银企联席会议,每年召开一次总部企业发展项目推介会,加强银企间的沟通,完善金融市场功能,为总部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融资环境,对有融资需求的成长型总部企业,及时推荐给银行、担保公司及风险投资等机构,为企业提供多种融资渠道。整合扶持企业上市的政策和资金资源,支持总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协调解决总部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过程中的问题。鼓励总部企业利用外资,争取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和外国政府优惠贷款。
13、积极为总部企业高管人员提供服务。为商务需要出入境、在本市长期居留以及临时来本市的总部企业外籍人员等,提供出入境便利。对符合条件的高层管理人员及其家属优先办理入户手续,并为其子女入学提供优质服务。尽可能创造条件,实行总部企业人员定点医院就医,并建立门诊"绿色通道"、电话预约专家坐诊或上门就诊等制度,为总部企业高管人员提供优质方便的医疗服务。
14、引进和培育企业总部、楼宇集团人才。加大总部企业、楼宇集团紧缺人才引进和培育力度,建立相关人员人力资源储备库,打造人才高地。构建公共人事人才服务体系,完善各层次人才培训体系。总部企业、楼宇集团接受应届毕业生、海外留学生和技能人才由市人才市场提供服务,实行优先保障。
四、保障措施
15、建立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市长担任,成员由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公安局、市经贸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人事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教育局、市信息化办、市卫生局、总部企业和楼宇集团所在地(区)政府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促进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发展的政策,统筹总部企业和楼宇经济企业的认定,审定有关补贴和奖励,协调处理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市发改委作为联席会议的牵头部门,要建立专人联系总部企业、楼宇经济企业制度,不定期研究推进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发展的措施,全力推进我市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发展。
16、细化促进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根据类别,分别制定《总部企业、楼宇经济企业认定和扶持办法》。按照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的总体发展要求,细化促进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发展的配套政策,形成政策合力。
17、建设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发展信息平台。扎实推进电子政务,健全政府信息网络系统,构建信息交互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定期向总部企业、楼宇集团本市发展规划、重大发展政策、重大项目投资信息和改革措施,为企业提供快速、便捷的商务、法规和政策信息等各类资讯。
18、加强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运行分析和监管。健全总部企业和楼宇集团行业管理和监督,建立总部经济、楼宇经济统计分析体系、核算制度,全面准确掌握全市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发展状况。相关部门要加强经常性的研究,分析其存在的问题,拿出有效的解决办法,提高把握和促进总部经济、楼宇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关键词:科技 水资源 节水
一、对我国水资源现状的分析
当前我国水资源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水资源短缺、水污染严重、水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对此,2012年国务院了《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提出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全面提高用水效率,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地球生态系统和人类在能够根据水资源情况的变化来改变自身结构、功能和行为的能力。人类可以根据水资源的具体条件,对自身的生活习惯、生产、生活用水方式进行自我调整,以适应当前的水资源现状,即量水发展或适水发展。量水发展战略就是指根据增加供水量、合理分配给水的管理方法,从而提高水资源的使用效益、科学合理地转变生产生活的用水方式、提升大范围的供水综合配置效率的需求管理方针等。
从一定程度上来讲,先进的水资源开发工程和科学技术等得到了很大的发展,这些条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开发并通过对污水的净化处理提供更多的可使用水量,同时我们也可以利用这些先进的科学技术来做好节水,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用水需求,即使这样我国对水资源的供需缺口还是不断地在扩大。经过专家的预测,在20年以后,我国对水资源需求将会更大,预计这时我国对水资源需求缺口将达到669亿立方米,并随着时间的推移其需求的缺口会越来越大,2050年的需求缺口将达到719亿立方米。从这些数据上来分析我国的水资源状况非常严重,必须采取一些科学有效的措施去缓解我国的水资源现状。
二、对我国节水产业现状的分析与研究
随着我国国民生产总值的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条件得到了很大的改善,经济水平日益增长,同时对水资源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水资源的浪费情况也日益严重。在我国严重的水资源缺乏状况下以及水质的逐渐下降趋势下,国家大力地发展节水产业,不断建设节水型农业,从各个方面着手做好节水、净水工作。我国的城市节水发展进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在我国建国初到改革开放之前,这一阶段的城市节水的目标是解决城市供水设施的问题;第二阶段是在我国改革开放以后,这一时期我国的城镇化水平得到了很大提高,城市节水的基础设施和水资源不足问题共同存在,这时我们国家根据这一现状提出了开发水资源和节约水资源并重的节水理念;第三阶段是在我国步入20世纪以后,我国的城镇化和工业水平飞速发展,出现了水资源短缺以及水资源质量型短缺的情况,针对这些情况,国家又制定了“科学发展、节水减排”的战略方针。我国正努力提高城市供水能力建设,调整水价,控制用水。建设节水型城市不能只依靠节水,还要从源头出发,做好供水工作。为有效开展节水试点工作,近年来,政府坚持开源节流,提高了工程建设的投资力度,其中包括城市供水能力建设。目前,各市不仅依法征收水资源费,还在广泛征询意见的基础上,对自来水供水价格进行了适度调整。从2012年年底起,多市计划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利用“超量加价,多超多付”的办法来调控用水,对居民生活用水实行“1∶1.5∶2”的三级阶梯计量水价,对单位用户实行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收费制度。农业节水灌溉有效解决了水源污染,工业和生活节水减少了污水排放。通过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水土流失逐年减少,湿地面积逐年扩大。
1、我国的节水技术水平相对较低
我国的节水技术水平虽然取得了一些发展,但是跟许多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节水水平还是比较落后的。由于我们国的人口众多,人均水资源占有量只有世界人均水资源占有量的四分之一,是一个严重缺水的国家。我国人们没有一个正确的节水意识,在其工作和生活中对水资源的节约意识非常淡薄,造成了严重的浪费现象,很多因素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节水产业的快速发展。
2、我国运用科技发展节水产业的能力较低
科技水平的发展,直接关系到生产力的发展。我国的科技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我国科技水平状况严重影响了我国节水产业的快速发展。
3、节水产品的功能单一
由于我国整体水平的限制,导致我国的节水产业对新产品开发的能力相对较弱,使得我国节水设备不够先进,不能够及时的更新换代,配套设备跟不上,没有一个整体全面的节水设备体系,从而导致我国对节水新产品的推广工作无法顺利开展。
4、我国的节水产业没有形成一个高效的管理模式
一个高效的管理模式能够使得产业在发展过程中起到一个至关重要的作用,管理者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有效的经验手段能够直接关系到产业的管理。在我国的节水产业管理中,缺乏一个高效的管理体制,管理经验缺乏,管理人员自身的素质不高,缺乏专业的管理理论的支持,管理能力不足。导致我国的节水产业运行的状况相对较差,我国的节水产业起点较低,发展较慢,从而使得一些节水企业没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导致节水产业的发展缓慢。
三、充分利用科学技术手段促进节水产品的研发
1、增加对科技的投入和产品的研发
当前我国的水资源浪费情况非常严重,使得我国的水资源供给不能够满足当前快速发展的市场经济的需求,充分暴露了我国水资源在社会发展中需求缺口,这样对我国的节水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陈旧的设备技术已经无法满足当前的节水需求,这就要求我们不断地加大对科技的投入和开发新的节水产品来解决节水需要。并制定我国的节水改造计划,积极推动我国的节水产业的国际化水平,引进先进的国外节水技术,不断学习,自主研发,保证我国的节水技术能够跟上国际水平的发展步伐,努力实现与国际接轨。
2、在严重缺水区建立节水技术示范基地
我国西北地区虽水资源非常匮乏,但地广人稀,土地非常广阔,以温带大陆性气候为主,光照时间长。但是雨水量较少导致这些有利条件都无法发挥其特长,膜下滴灌技术大规模推广应用促进了缺水地区的农业发展,提高农业抗灾害能力。还在严重缺水地区建立节水研发机构和示范基地。在实践中不断的创新研发出更适用、更先进的技术产品。为我国解决贫水地区用水困难作出贡献。
3、政府应针对节水产业发展推出优惠政策
新科技的研发成功可以推动新兴产业的突飞猛进。信息技术的发展就是最好的榜样。我国的节水产业也正处于上升阶段,将来也定会让人们受益匪浅。对国民经济的发展也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对于这样一些龙头产业,国家应该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进行积极鼓励。在研发、项目建设、产品推广中给予优惠政策,并积极鼓励企业在设计、施工、运行、培训一条龙服务的推广应用模式,组织专家进一步研究水资源节约综合应用技术,并不断完善扶持政策,强化指导服务,增强龙头产业辐射带动能力,全面提高节水产业的技术水平。
四、结语
我国水资源总量虽居世界第六位,但是人均占有量远低于国际平均水平,针对水资源短缺以及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不注重节约用水这一现状,新科技的研发及普及应用意义非常深远。水资源短缺对缺水地区的农业以及经济发展起到一定阻碍作用。一直以来人们认为水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节约水资源的意识不强,导致出现严重浪费现象。城市居民已经增强了全民爱水、节约用水以及保护水资源的意识。要不断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国民素质。我们还要利用科学的发展观坚持不懈的使人和自然环境更加和谐融洽。
参考文献:
[1]郑智韬,张仁陟.民勤县节水农业综合效益评价[J].湖南农业科学.2011(05)
上海紧紧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要求,主动加快自身结构调整,坚持稳中求进、进中提升,经济运行逐季回升。2012年全市生产总值20101亿元,比上年增长7.5%;人均生产总值85033元,在全国各省市中继续保持领先。上海加快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全年服务业增加值较上年增长10.6%,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首次达到60%,对全市经济增长的贡献达到82.7%;工业产业结构调整继续深化,战略性新兴产业稳步推进,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保持增长。
本市民营经济已成为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助推力量。2012年,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5379.37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的27%,与国有和外资经济一起形成“三足鼎立”、协调发展的格局。2012年,本市民营经济运行特点具体可归纳为“五个领先”和“三个低于”。“五个领先”:即产业结构优化、民营投资增速、新兴业态发展、对外投资、进出口增幅领先全市;“三个低于”:即工业生产、税收增速低于全市水平,就业增量低于上年。报告针对民营经济运行中存在的“四个不够”,即发展速度不够快、投资领域不够广、产品竞争力不够强、外向度不够高等问题,提出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四条建议”,即完善服务体系、拓展发展空间、提升盈利能力、加快“走出去”。
一、本市民营经济运行特点
2012年,上海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鼓励引导民间投资、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各项政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不断改善,经济运行平稳有序。据初步核算,全年民营经济增加值为5379.37亿元,在本市生产总值中,国有、民营、外资经济的占比分别为47%、27%和26%,形成了“三足鼎立”、协调发展的格局。民营经济中,私营及个体经济增加值4883.73亿元,同比增长8.8%,增速较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高于全市生产总值增速1.3个百分点。全年工商注册登记的新设民营企业共11888户,占本市全部新设企业的93%。新设民营企业户数较上年增长8.1%,增幅大于全部新设企业2.7个百分点。新设民营企业注册资本合计159.32亿元,占全部新设企业注册资本的52%。
(一)本市民营经济发展呈现“五个领先”
1、民营经济在产业结构优化速度上领先全市
2012年,本市继续加快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全市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12060.76亿元,比上年增长10.6%,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首次达到60%。从民营经济三次产业增加值看,2012年,一、二、三产在本市民营经济增加值中所占比重分别为2.1%、35.6%和62.3%。其中,第三产业增加值占比高于全市2.3个百分点。
2、民营投资增速领先全市
2012年,本市完成民营投资1552.38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29.5%。其中,房地产投资986.92亿元,工业投资370.77亿元,分别占民营投资的63.6%和23.9%。
2012年民营投资较上年增长9.0%,增速快于本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5.3个百分点。从投资领域看,民营投资主要投向市场开放度大、竞争充分的产业,这些产业增速较快,如房地产投资较上年增长16.6%。随着产业结构调整深化,民营工业投资同比微降0.9%,表明民间资本投资于实体经济的意愿有待加强。
3、民营经济新兴业态创新领先全市
2012年,民营经济新兴业态创新为本市经济发展增添活力,本市以民营经济为主体的电子支付行业、互联网融资、网络视听等信息服务业取得了快速发展。本市第三方支付企业中民营企业的数量约占七成。第三方支付的发展,提高了社会资金流转效率,扩大了资金清结算规模,提升了本市人民币清算中心地位,对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如汇付天下2012年支付结算量达6178亿元人民币,居国内同行业前三位,在航旅、理财等支付领域排名第一。互联网融资发展迅猛,本市在国内具有一定知名度的P2P互联网信贷融资机构大部分为民营经济。2012年上海P2P互联网信贷融资交易总量突破10亿元。如拍拍贷2012年网络信贷总交易额达4亿元,是前两年总量的4倍。网络视听渐成规模,2012年上海网络视听市场份额约占全国五成,已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网络视听产业节目链。如PPS网络电视2012年底PPS客户端总装机量达到6.65亿台,日均浏览量超过2.5亿次。
4、民营企业境外投资项目数领先全市
本市民营企业对境外投资的领域广泛、方式多样、发展迅速。2012年,在市商务委登记的本市民营企业对外投资项目有157个,占对外投资项目总数的63%;投资金额9.73亿美元,占中方投资金额的33%。
民营对外投资主体中既有以复星集团、奥盛集团、鹏欣集团为代表的本土优秀民营企业,也有一批在细分行业中领先的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走出去”的方式主要有品牌合作、产业链资源整合、充分利用国际资本市场、设立境外服务企业、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开展海外技术投资等。民营企业“走出去”的主要特点表现为:投资项目数量多但金额较小,地区分布多元化,商务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业和采矿业对外投资在各行业中排位居前。
5、民营企业进出口贸易增幅领先全市
尽管受世界经济走势不确定、外需疲软因素困扰,本市民营企业对外贸易受到一定抑制,但仍保持了同比增长。2012年,本市民营企业实现进出口总额675.88亿美元,占全市的15.5%。其中,私营企业进出口总额占比接近95%,为639.82亿美元,较上年增长11.1%,增幅较全市高出11.3个百分点,较国有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分别高出18.1和11.9个百分点。私营企业出口增长10.2%,进口增长12.1%。
2012年,一般贸易仍为本市民营企业最重要的贸易方式,但占比较上年略有下降;美国、日本为本市民营企业最大的贸易伙伴;机电产品为本市民营企业最重要的进出口大类商品。
(二)本市民营经济发展存在“三个低于”
1、民营工业企业生产运行较为困难,承受产业结构调整的压力较大,发展速度低于全市水平
2012年,本市民营经济完成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4421.46亿元,较上年下降2.1%,降幅大于全市1.7个百分点;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513.08亿元,同比下降3.3%,降幅大于全市1.5个百分点;实现利润总额226.24亿元,同比下降13.7%,降幅大于全市10.9个百分点。
尽管工业总产值、效益指标同比降幅大于全市平均水平,但本市民营工业企业全年上缴税金总额仍达到131.11亿元,较上年增加12亿元,同比增长10.1%,增幅大于全市4.1个百分点。民营工业100强企业在内需支撑下保持了9.6%的同比增长,这也从一个角度反映了民营工业企业发展的不均衡,小微企业面临较大困难。
2、民营经济税收增速较缓,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2012年,本市民营经济完成税收收入1933.20亿元,占全市各类所有制经济税收收入的26.2%。其中,私营企业税收1096.41亿元,私营、集体控股企业税收739.91亿元,分别占本市民营经济税收收入的56.7%和38.3%,集体企业、个体经营税收合计占5%。
2012年,本市民营经济税收收入较上年增长6.1%,增幅低于全市平均水平2.6个百分点。其中,私营企业税收同比增长2.6%,私营、集体控股企业税收增长16.4%,集体企业、个体经营税收同比分别减少1.7%和22.9%。
2012年,本市纳税前50强私营企业的纳税总额达到87.49亿元,占私营企业税收总额的8.0%。从所属行业看,纳税50强私营企业中有25家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占据半壁江山,位列前三甲的大华(集团)、宝宸置业、锦绣华城均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此外,信息技术和信息服务相关企业有6家,批发、零售、管理类等社会服务业企业11家、制造业4家和建筑业4家。
3、民营企业实际就业人数增加,但增量明显低于上年
2012年,民营企业累计招工登记备案89.22万人,占本市所有企业招工登记备案人数的69%;累计退工登记备案78.54万人,占本市所有企业退工登记备案人数的71%;招工人数减去退工人数后,累计实际增加就业10.68万人,占全市实际增加就业人数的60%。
2012年,民营企业累计招工人数同比下降3.3%,降幅较全市所有企业低0.9个百分点;累计退工人数同比上升9.7%,增幅较全市所有企业高2.2个百分点;招工人数减去退工人数后累计实际增加就业人数10.68万人,较上年下降48.4%,降幅大于全市5.3个百分点。
二、本市民营经济运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相关建议
(一)民营经济运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本市民营经济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依然面临体制、市场性壁垒、社会观念等因素的制约。从2012年来看,本市民营经济运行中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民营经济发展速度不够快
与我国其他沿海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相比,本市民营经济在速度和规模上均存在一定差距,还有较大提升空间。2012年本市民营投资增速为9.0%,远低于广东省22.5%的增速。2012年本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为27%,广东省这一比重为51%,而2011年江苏省和浙江省这一比重已分别达到53%和61%。同时,民营企业吸纳就业的能力在减弱。据市人保局统计,2012年民营企业累计实际增加就业人数10.68万人,较2011年的20.70万人减少了10万人。
2、民营经济产业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民间投资领域不够广
尽管本市民营经济增加值中第三产业比重已超过六成,但实力较强的民营企业投资经营集中于房地产行业,制造业等实体经济企业相对偏弱。2012年本市私营企业纳税50强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占了一半,且排名前三的均为房地产企业,制造业企业仅4家。2012年本市民间投资中房地产投资占了63.6%,同比增长16.6%,同期工业投资仅占23.9%,同比下降0.9%。这一方面显示了民营资本对市场机会的敏锐嗅觉,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民间投资领域狭窄、投向单一。
3、部分民营企业产品附加值不高,竞争力不够强
本市民营企业多为传统型企业,2012年民营工业企业100强中,纺织服装、有色金属、黑色金属、电气、电缆、食品制造等传统行业企业居多,高新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比重不高。这些传统行业企业缺乏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独特竞争优势的产品,导致企业盈利能力不强,消化成本上升压力的能力普遍不足。2012年民营工业企业利润率为5.0%,低于全市工业6.3%的平均水平,也低于2011年民营工业企业5.6%的利润率。
4、民营经济外向度不够高
按照现行汇率计算,2012年本市民营经济外贸依存度为78%,远低于全市135%的水平;同期本市民营企业进出口贸易总额占全市的比重为15.5%,低于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27%);同期民营企业工业出货值占民营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为7.2%(全市工业的该项比重为25.4%),而民营工业企业100强的该项比重更低,仅为5.0%。
(二)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建议
本市民营经济的发展任重道远,需要政府和企业双方共同努力,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发挥其在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推动作用。
1、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民营经济服务体系
一是健全服务和管理体制。落实《上海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完善由市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非公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形成各部门的工作合力”要求,加快建立上海市民营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推动民营经济服务体制机制创新,共同解决民营经济服务“碎片化”问题。二是完善优扶机制。针对不同的民营企业进行分类指导帮扶,形成面向广大小微企业的普惠性照顾、针对部分重点产业成长性企业的针对性帮扶和选择行业代表性企业的特惠性支持相结合的分层次、有差异的新型优扶机制。三是及时跟踪发展动态。根据新形势、新环境下民营企业的诉求及其变化,聚焦民营企业转型提升中面临的困难和障碍,研究制定适应民营经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四是完善公共服务平台。探索、创新适应民营企业融资、市场、科技、人才等服务需求的多元化、综合性的服务网络;同时,加大政府针对中小微型企业公共服务的购买力度,引入各类专业组织,协助政府开展融资担保、财务咨询、法律维权等服务,降低政府直接管理和服务的成本。
2、深化投资领域改革,扩大民间投资,拓展民营经济发展空间
一是按照党的十提出的“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要求,加快落实国务院出台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新36条”)和本市实施意见,在深化投资领域改革,扩大民间投资,卸掉“弹簧门”、打破“玻璃门”上探索创新、先试先行。二是尽快出台民间投资的行业指导目录,加快民间资本进入金融、电信等垄断性行业,并鼓励民营企业突破资本、技术障碍,进入更多开放性行业,积极参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航运中心建设。组织本市重大投资项目向民营经济推广、;同时,围绕郊区新城“产城融合”,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新城产业集聚和配套服务建设。三是在既有产业领域搭建平台,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资国企改制重组,支持和引导民营企业与国有、外资大中型企业建立配套协作机制。四是在新兴产业领域,要简化审批手续、加大政府采购力度,给予民营企业更多的发展机会。
3、支持技术改造,加快创新驱动,提升民营企业盈利能力
一是完善民营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相关优惠政策,包括加大技改贴息力度,增加技改支出的税前列支,对于企业税后利润用于技术改造等再投资的部分可予以财政资金扶持等,促进传统行业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提高产品附加值。二是加大科技型小微企业专项补贴等财政扶持力度,推动中小微型民营企业加快技术创新步伐;同时鼓励和支持具备一定实力的民营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中心,或与高校、科研机构组建多种形式的技术联盟,开展技术研发活动,提高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水平。三是鼓励民营企业创新经营模式,发展新兴业态。通过内部流程改造和外部资源整合,推广及尝试新的营运模式;推广信息技术在各产业门类的深入应用,推动信息化与传统产业融合发展。
4、扩大进出口便利化,创新服务体制机制,鼓励民营企业加快“走出去”
一是扩大进出口贸易便利化适用范围,鼓励民营企业发展对外贸易。包括进一步调减法检目录,降低抽检率;进一步完善海关查、验货制度,杜绝中间环节造成的“查验费”以及报关服务机构的乱收费;加快中心城区的贸易便利化工作,加快研究和落实特殊监管区贸易便利化政策在中心城区的延伸试点。二是创新服务体制机制,鼓励民营企业“走出去”。包括建立全市性民营经济、商会组织“走出去”服务平台,建立“一门式”审批平台,简化境外设立企业和投资项目核准程序,简化企业境外上市审批程序,鼓励“外保内贷”的融资模式等措施。
(上海市工商联调研部供稿,本刊略作调整)
注解:
民营经济增加值:统计范围包括私营企业、集体企业、个体经营户以及私营控股、集体控股企业。
民营企业户数、注册资本:统计范围包括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民营投资情况:统计范围包括本市私营、集体、私营控股和集体控股企业。
民营企业进出口数据:统计范围包括私营企业、集体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民营经济工业总产值:统计范围包括本市私营、集体、私营控股和集体控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