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精选范文 工程建设监理的作用范文

工程建设监理的作用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3-10-13 15:36:51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工程建设监理的作用,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工程建设监理的作用

篇1

1、前言

目前,工程监理制已成为我国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开发建设的基本管理模式之一。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开发建设中的工程监理制,其监督管理作用的发挥是通过监理企业具体工程项目的监理机构来实现的,而项目监理机构对工程项目实施综合监理工作的灵魂人物则是总监理工程师。在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工作中,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充分发挥总监理工程师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中的重要作用,不仅是工程建设监理工作顺利推进的重要保证,更是确保工程项目建设按时保质高效完成不可或缺的重要条件。为此,本文对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中总监理工程师应有的地位和作用进行探讨、分析,并对充分发挥总监理工程师作用的途径加以分析研究。

2、总监理工程师在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开发建设监理工作中的作用

总监理工程师是具有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经监理单位法人代表书面授权和项目业主认可、全权代表监理单位接受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委托、全面负责监理合同履行和主持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各项工作的总负责人。依据这一职责定位,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项目开发建设监理工作的总负责人,其工作职责和任务不同于一般技术或管理岗位的监理工作,他在工程项目建设监理中处于核心地位,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同时,总监理工程师作为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开发建设管理监理方的责任和权力主体,其个人素质、工作态度、职业操守、技术业务能力与经验、组织能力、应变决策能力、综合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和创新能力等的高低和发挥程度将直接对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工作能否顺利开展起到重要的影响作用。具体而言,总监理工程师在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开发建设监理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具有联系业主与施工方的桥梁纽带作用

在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作为接受业主委托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监理工作的组织者,具有联系工程建设项目业主与施工方的桥梁纽带作用。一方面,总监理工程师作为监理单位法人代表书面授权和任命的负责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工作的总负责人,要代表监理单位组织对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工作的实施。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对监理单位各层级监理人员的合理调配、对各项监理工作的合理安排,确保各项监理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对工程项目建设顺利进行起到有效的监督管理作用。从这一角度而言,总监理工程师首先要对业主负责。要按照监理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将业主对工程项目开发建设在安全、质量、进度、合同管理、投资控制等方面的要求、意图在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工作中加以贯彻和落实,按照业主的相关要求对工程项目建设的相关方面进行监督管理,以确保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建设的各个方面符合业主要求,符合施工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的约定。另一方面,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工作的监理对象是工程项目建设的施工方,在对工程项目建设的安全、质量、进度、合同管理、投资控制等方面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中,监理单位要确保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要求、符合工程建设规范和符合业主要求,离不开总监理工程师在对业主意图和要求很好领会的基础上对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工作的有序组织、领导和扎实推进,需要总监理工程师就工程项目建设的相关方面与业主、施工方以及其他相关机构及时不断地进行沟通与协调。可见,在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工作中,总监理工程师始终处于连接业主、施工方以及其他相关方的中间地位,具有领会、传达、贯彻业主意图和要求,确保工程项目建设按照合同和业主要求有序有效推进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2.2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中起着核心作用

在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工作中,总监理工程师作为项目监理机构负责人、领导者和组织者,负有对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责任,在监理工作中起着核心作用。总监理工程师全权代表监理单位接受工程建设项目业主的委托履行监理合同赋予的权力、责任和义务,是具体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工作的总体组织者和人、财、物、技术、信息和管理等监理要素的管理者,是工程项目建设各项监理工作的总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通过对监理机构监理工作人员的合理调配使用和对各项监理工作的有效协调、合理安排,保证监理工作有序进行、有效开展,从而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可见,对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工作而言,作为监理工作组织者、领导者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核心作用,其作用能否充分发挥对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工作能否正常有序进行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2.3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沟通协调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作用

在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工作中,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工作的领导者,除负有组织实施合同约定的各项监理工作的职责外,还直接或间接地负有与业主、设计方、施工方、供应商或供货商、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或主管部门进行联系、沟通以协调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的职责。通过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和交流,收集工程项目开发建设的各种相关信息、资料并及时向有关各方传递,相关信息或提出建设性意见、改进建议,以充分发挥监理对工程项目建设在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职能,在情况发生变化时及时与业主、设计方、施工方以及其他相关各方进行沟通、协调,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监理工作思路和工作布置,以确保工程项目监理机构自身监理工作的及时、到位,确保工程项目建设监理作用的充分发挥,可见,在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开发建设的整个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项目建设有关各方的联系者、沟通者和协调者,在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工作中具有广泛的沟通协调作用。

3、充分发挥总监理工程师在项目建设监理

工作中的作用需多方努力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开发建设管理中的工程监理制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和总结提高,监理工作机制日渐完善,这对充分发挥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工作中总监理工程师的作用、确保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提供了重要保证。但是,目前在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设中,总监理工程师作用的充分发挥也还面临一系列制约因素,诸如监理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不够高,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工作中规范化管理不够,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工作协调性欠佳,部分总监理工程师职业素养存在不足等。充分发挥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开发建设中总监理工程师的各项作用,以确保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开发建设顺利有序进行,需要针对制约总监理工程师作用发挥的问题采取相应对策。

3.1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总监理工程师职业素养

总监理工程师通常被称为高智能和复合型的综合管理人才,其特殊工作岗位的要求与一般的工程技术或管理岗位的要求不同。履行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除了需要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丰富的监理工作经验、较高的与工程建设相关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较高的政策水平、敏锐的判断力、有效的管理能力和果敢的综合决策能力外,还需要他对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工作的动态过程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能针对工程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对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工作甚至工程建设工作本身提出具有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设性的建议,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方法和措施等。尤其是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工作具有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的特点,作为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设监理方的总监理工程师,更需要对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工作进行合理的组织与有效的管理,更需要具有较高的职业素养、高度的责任感、较强的专业技能和较强的综合管理能力。为此,总监理工程师需要从多方面强化自身职业素养,包括强化协调服务意识,加强自身修养、努力提高职业素养,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努力营造工程建设监理队伍的良好氛围等。

3.2加强规范化管理,完善监理工作流程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工作是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要确保总监理工程师作用的充分发挥,保证监理工作有序有效进行,就需要通过规范化管理不断完善监理工作。为此,一是要规范监理工作的权力行使。要规范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作人员在监理工作中的自由裁量权,通过相应的规程对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行使监理权力的行为进行严格的约束、模塑、正确引导和监管。二是要拓展监理工作视野。总监理工程师要把握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工作的宏观性、战略性和协调性,找准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开发建设监理工作的重点、难点和关键点,积极采取措施消除障碍,突破瓶颈制约,努力提高管理层次和管理水平。三是要完善监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通过相应的规章制度,规范监理工作中的资源整合,促进监理工作中的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使工程建设监理保持其对工程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应有的承载能力。四是要完善并优化监理工作流程。完善并优化监理工作流程,需要建立良好的组织悟性,注意监理工作的时序性,注重监理工作职责分工的严密性,关注监理工作目标的确定性。

3.3加强监理工作目标管理

发挥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设中总监理工程师的作用,目的是要促使监理工作目标的实现,促进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为此,必须加强监理工作中的目标管理。在监理工作中,总监理工程师要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明确监理工作的总体目标,并将总体目标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予以分解落实;同时,努力消除工程监理工作中的体制和制度障碍,对工程项目建设在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等方面的控制目标予以进一步明确并对其落实、实现情况等实施有效监控,使目标控制工作有计划地有序推进。另一方面,总监理工程师在确定控制目标时,必须对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工作的整体目标系统进行有效控制,并适时进行跟踪监督和分析评价,以利于及时调控,真正做到有效地动态监控,使监理工作的整体目标控制满足工程项目开发建设管理预期整体目标控制要求。再者,总监理工程师在组织编写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时要注意统筹兼顾,充分结合工程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在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等目标的控制标准,使各项控制目标协调统一并互补,形成一个具有可操作性的监理工作目标体系,并针对整个目标体系实施有效监控,防止盲目追求单一目标而冲击或干扰其它目标的情况发生。

3.4加强监理团队建设

充分发挥总监理工程师在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工作中的作用,需要通过相应的制度和管理方式,明晰监理机构内各级监理人员的“责、权、利”,实现监理人员在监理工作中责、权、利的有机统一。同时,通过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建立起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并把“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贯穿于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全过程,在监理机构内部努力营造团结和谐、乐观进取的良好工作氛围,使每一个监理人员对所在监理机构产生归属感、认同感和成就感。再者,要通过合理的机制,促使监理人员将个人目标融合到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组织目标和信念之中,强化自我管理,形成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和谐良好的人际关系氛围、宽松愉悦的工作氛围,使工程项目建设监理机构充满凝聚力和吸引力,由此形成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工作合力,使监理队伍真正成为一支业务素质全面、业务水平高、技术过硬、作风顽强、工作能力强、能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提供高质量、高水平监理服务的工程建设监理团队。

篇2

关键词:投资控制;质量控制;监理流程;合同管理

一、工程建设监理在建设工程投资前期决策中的作用

1.有利于提高建设工程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

在建设单位委托工程监理企业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监理的条件下,在建设单位有了初步的项目投资意向之后,工程监理企业可协助建设单位选择适当的工程咨询机构,管理工程咨询合同的实施,并对咨询结果进行评估提出有价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或者直接从事工程咨询工作,为建设单位提供建设方案。这样不仅可使项目投资符合国家经济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投资方向,而且可使项目投资更加符合市场需求。工程监理企业参与或者承担项目决策阶段的监理工作,有利于提高项目投资决策的科学水平,避免项目投资决策的失误,也为实现建设工程投资综合效益最大化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有利于实现建设工程投资效益最大化

在满足建设功能和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建设投资额最少;在满足建设工程预定功能和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建设工程寿命周期费用最少;建设工程本身的投资效益与环境、社会效益的综合效益最大化。建设监理在这样的关系中寻求一个平衡点来控制各项使得综合效益最大化。

利用国内外的市场、有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等,建设监理协助建设单位去搜集项目建设、生产运营等各方面所必需的信息资料和数据。对项目产品未来市场供应和需求信息进行定性与定量的分析。同时也在调查资料的基础上针对项目的建设规模、产品规格、场址、工艺、工艺设备、总图、运输、原材料、环境保护、公用工程和辅助工程等提出备选方案,进行比较论证优化来推出具体方案。这种从环境、财务、国民经济、社会以到风险评价分析就可以得出环境的可行性、经济的可行性、社会可行性和抗风险能力。根据一系列的调查、研究、评估以及可行性研究报告要求的深度汇编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这些工作的确立就明确的显现出建设工程监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一旦确立建设项目就全面进入了工程建设时期,这时建设工程监理也就进入了重要的角色重点参与了合同管理、工程设计、具体施工和验收工作。这就是所谓的监理流程:

这些工作范畴也正是我国建设工程监理所重点体现的作用范围,这也正是工程管理中的重中之重。参与的这些工作关系到国计民生、关系到建设工程的质量和长期效益同时也规范着建筑市场的良性发展。

二、工程建设监理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的作用

1、合同管理职能所体现出来工程建设监理的合同管理的作用

合同确定工程项目的价格(成本)、工期和质量(功能)等目标,规定着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所以建设工程监理对合同的管理必然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广义地说,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全部工作都可以纳入合同管理的范围。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和工程实施的各个放面。它作为其它工作的指南,对整个项目的实施起总控制和总保证作用。在现代工程中,没有合同意识则项目整体目标不明;没有合同管理,则项目管理难以形成系统,难以有高效率。

1.1工程项目管理以合同管理作为起点。进入项目首先作合同分析,监理以它控制着整个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1.2合同管理具有管理职能和工作过程。监理通过合同分析、合同资料、合同网络、合同实施控制和索赔管理等工作来使之形成一个完整的合同管理子系统。

2、工程建设监理在协调工程参与各方合同关系时所起到的作用

在市场经济中,合同的作用和地位是很重要的。特别是工程项目,标的大、履行时间长、协调关系多,合同尤为重要。包括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等都依靠合同确立相互之间的关系。一旦建设单位将整个工程委托于建设工程监理那么监理单位要对建设单位的一些合同进行管理。业主与承包商在工程建设中发生合同争议是难免的事情,这时,作为第三方的监理应主动协调解决,达不成一致时请第三方调解解决,而当调解不成的,则需通过仲裁或诉讼最终解决。因此,监理工程师在专用条款中应与双方明确约定共同接受的调解人,以及最终解决合同应采取的方式,根据索赔的依据,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公正地判明责任方。在这里必须注意施工合同索赔的成立条件:与施工(下转第87页)(上接第84页)合同对照,已造成承包商超出施工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由于业主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不属于承包商应承担责任;承包商按施工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了索赔意向的通知和索赔报告。另外,监理工程师在审核索赔条款时,还应认真审核对某一事件的影响可能涉及到承包商成本的增加是否合理、承包商的取费标准是否正确合理、以及分清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之间是否有出入等项目。从而保证了各自的利益与项目管理的成功。在商品经济的社会里,只有工程建设监理按照合同管理并一切从合同出发,才能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建设。

三、工程建设监理在信息管理中所体现出的作用

建设工程监理的主要方法是控制,控制的基础是信息,信息管理是工程监理任务的主要任务内容之一。及时掌握准确、完整的信息,可以使监理工程更能灵活把握工程的各方面情况。这样保证了监理任务的顺利完成。

篇3

关键词:监理机构 责任主体 三控 二管 一协调

术语:三控: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

二管:合同管理、信息管理;

一协调:组织甲方、乙方、监理方共同参加的监理周会、月会、协调会。协调各方关系、利益,以保证项目质量、进度、投资。

引言

工程监理行业从发展到现在,在国家经济社会建设中是不可缺少的,但并没有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在越来越复杂的新形势下,就要求我们实事求是地探讨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如何充分发挥工程监理的作用以更好的提高工程质量。

1、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1.1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从工程建设监理制度1988年在我国开始试点至今20多年里,颁布了监理规范及规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监理的初衷一直都是“三控、二管、一协调”,监理的“三控”即投资、进度、质量管理的职能,也就是说工程监理对工程项目的管理应该实施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在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监理就应该参与,在工程的设计、施工阶段更应体现监理的重要。而在实际工程项目中仅将监理制度限定在施工阶段,操作中绝大多数情况仅是以“质量监理为主”。这就使得监理工作流于形式,出现许多不规范的行为,甚至出现一些不合乎法规的行为。以上说明尽管我国已颁布的与工程建设相关的监理法律法规,但对于监理制度真正的能全面明确监理工作职能的法律文件还很缺乏,真正做到用健全的法律法规规范建筑市场还需时日。

1.2监理企业自身建设不够。由于目前建筑市场依旧不够规范,许多建设单位对监理公司不够重视,没有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监理单位进行相应取费,使得大部分监理单位为了降低公司成本,往往采取聘任一些技术能力较弱人员进行工程监理,造成自损监理形象。另外多数监理企业采用项目聘用制,本工程项目结束后,若无后续工程,就不一定能继续聘用监理工程师从事监理工作,造成监理人员的不稳定。有许多监理公司为了承揽到监理业务,违背国家为了维护他们的利益而制定的监理取费标准,自己通过降低费率来保证本公司在监理市场上的竞争力度,这样造成了监理的实际收费过低,使得从事监理的人员收入也很低。尽管绝大多数的社会监理人员都能按照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守则的要求,公平公正地对待自己的监理工作,但是还存在小部分监理人员缺乏必要的责任心,缺乏一定的职业道德,影响了整个监理业的形象。

1.3工程监理自身的水平和能力有待提高。主要表现在监理工程师的知识结构和监理队伍的组成上,目前监理工程师的知识结构不够合理,一是在设计、施工单位工作多年现已退休的人员,尽管他们有丰富工作经验,但是由于年龄的原因,使得他们没有充沛的精力,对于新知识接受的很慢。二是一些在职的工程技术人员改行为监理,而监理单位没能及时给予他们业务培训,再加上自身不具有自学监理知识的能力,因而,在这些人只具有一定的设计与施工经验,而对监理知识及其匮乏。三是新的大学毕业生,尽管他们精力充沛、勤学好问,但是他们缺乏一定的工作经验。因此,目前监理队伍缺乏既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又集技术和管理于一体的复合型监理人才。

1.4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对工程监理认识存在偏见从我国实行工程监理制到现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但没有认识到工程监理能够帮助他们减轻工作负担、确保工程质量,反而错误的认为实行工程监理制削弱了他们手中的权利,产生了抵触情绪。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监督时凡是涉及质量责任问题不管什么原因,全都强加于工程监理身上,并到处宣扬工程监理无能、无用。其结果,无形中对监理行业的发展产生了不良的影响。近几年,社会对监理的观念有所改变,认可度有所提高,并且有一些较好的措施和方法在工作中得以实施,但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对工程监理认识存在偏见问题依然存在。

2、解决办法

2.1国家应加强对工程监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建设。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提高,国家经济建设中基本建设项目成为国家主要经济内容,国家在《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都对建设监理有一定的法律涉及,虽然这些法规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但足以表明国家对工程监理的重视程度在与日俱增,使人们在对监理制度的认识上有很大改观。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逐步加强工程建设监理的管理,建立一些更加能促进公正、公平竞争的招投标制度,使工程监理机构的竞争意识得以提高,把监理企业建设成为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又集技术和管理于一体的复合型监理人才的集约化管理企业,促进我国监理与国际监理的全面接轨。

2.2监理企业要积极主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要加强监理权威的树立。一方面监理机构是受雇于建设单位的,代表建设单位来管好工程,要服从于业主;另一面,监理作为一个社会职业,国家的法律、法规赋予其独立地行使自己的职责为社会负责的责任。所以,工程监理企业对建设单位负责的同时,还要对社会负责。在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及保证工程质量方面是一致的。所以,在工程的监理过程中,监理要在此过程中独立行使监理的职能,把监理的权威性强化起来。 认真按照监理基本准则做到: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监理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成为工程建设项目责任主体主导力量。

2.3做好“三控、二管、一协调”监理工作。工程监理对工程项目的管理应该实施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管理,那么质量控制是项目管理的重中之重。

工程质量控制的原则

2.3.1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

2.3.2坚持以上人为核心的原则,强化监理机构内部管理,提高监理人员素质;监督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到位并发挥作用。

2.3.3坚持以上技术标准为依据,尊重数据的原则。

2.3.4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对影响工程质量的人、机、料、法环等因素进行全面质量控制,并做到控制在先,避免造成工程质量事故。

2.3.5坚持科学、公正的原则,采取科学的手段和方法监督管理施工的全过程。

2.3.6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对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部位加强监督管理。

2.3.7坚持不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及设备不准在工程上使用。

2.3.8坚持本工序未经验收或检验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篇4

1.引语

建设监理是监理人员对建筑质量全面把关的一项重要工作。主要工作以审核施工单位的资质、以及全方位监督管理建筑工程建设的整个过程与每个环节,直到工程顺利完工并交付使用。它能够促进建设更高效率、更高质量的建筑工程,因而有着重要的作用与意义。所以监理人员从总监理工程师到每个监理工作人员都要树立充分的责任意识,尊重手中的权利,坚决杜绝权力寻租以及责任推让问题的出现。另外,我们还要进一步规范与加强监理制度、资质审查、监理内容界定、法制建设等方面的问题的处理,有效控制与保证监理工作的权威性,使监理工作不致成为一个花架子,一个摆设,使监理工作真正显示出其真正的作用。

2.建设监理对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意义

实行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的大发展,工程建设的主体正由国家为主向多元化、经营化为主转换,工程任务的分配主体正由主管部门为主向市场为主转换,是当今国家工程立法的补充,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一环。工程建设项目的承建主体正由分散的、多层次的设计,以施工单位为主向智力密集型的总承包单位为主转换,这些转换型式迫切需要加强与之相适应的监督管理和横向制衡,才能保证国家建设计划的实施,减少工程建设管理的随意性。

建设监理是依据业主的委托和法规对合同的实施进行全面监督,他囊括整个基建工程的全过程,整个工程须经监理工程师检验认可。发现工程技术质量问题,承包单位均要认真受检并保证达到要求。建设监理范围是包括工期、造价、质量、安全等在内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乃至环境效益的管理。

3.工程监理中对监理方的素质及能力要求

3.1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工程监理人员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深入了解各项知识技能,但是至少要了解个大概,及全面熟悉施工中各个大项环节及细节。工程监理要积极与施工方的质检人员合力,充分发挥自身监督及辅助作用,做到充分监督和配合质检员、施工方的工作。当然从另外一个角度讲,如果工程监理能够彻底熟悉某一方面的技术要领及解决问题的能力那就更好了,这样能够充分树立起工程监理的权威感。

3.2还具备一定的综合协调能力。在工作中,工程监理要取得主管部门施工方的信服,能够让领导彻底放心,充分协调处理好各个合作单位及公司内部的关系,使内外信息传播准确及时。总之,工程监理在施工现场充当了现场管理及监督的多重身份,因此必须要做好监理工作,保障施工质量与效益。

3.3工程监理要获得充分的授权与支持。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工程监理需要动用一定的职权来进行管理工作,否则有些工作根本做不到位。在施工中,如果一点小事还要上报,然后等批示,那样会严重延误工程进度。当然,如果事情及问题较严重,或者在现场一时解决不了的,需要立即上报,请上级主管一起来研究探讨解决方案,切忌大包大揽,最后问题解决不了,工程监理的责任承担不起。

3.4工程监理要具备很强的责任心。一个人无论做任何事,从事任何职业,其实都是在做人,所从事的任何工作都体现了个人的素养。在工作中要体现敬业精神,尽量多发现问题,多解决问题。工作中要说到做到,要求的事情必须认真落实处理;对联系的工作,应主动及时的处理;尽量做到大公无私。

4.建设监理中在施工阶段和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

3.1在施工阶段的控制应该有以下几个方面:1)对工程总承包商、主要分包商的资质进行审核,确保其有足够的经济技术条件和信用条。 2)对工程有关设计变更、修改设计图纸等进行审批 ,确保设计及施工图纸的质量。 3)对工程质量实行目标管理。 4)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 ,以可靠的技术措施来保障工程质量。 5)严格材料、设备的进场检验制度,抓好进场材料的复检工作,以保证工程质量有可靠的基础。 6)在施工过程中,对分项工程质量进行跟踪检查,审核工程承包商所提交的有关分项工程质量的检验记录及试验报告,特别加强对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以确保和控制施工过程的质量。 7)对装修工程建立工程样板制。

3.2在设计阶段大概包括:1)审核各设计阶段的设计图纸 (含说明)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范、有关设汁规定要求和标准;2)审核施工图设计是否达到足够的深度 ,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中的要求,各专业设计之间有无矛盾,是否具备可施工性;3)审核有关水、电、气等系统设计是否满足有关政府部门的审批意见;4)对设备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比较,提出优化意见。5)对基础形式、结构体系可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确定结构可靠性、经济性、合理性及可施工性。

5.结语

总之,随着建筑工程技术的不断发展,对建筑监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作为建筑施工质量的监察与管控方,必须以严谨的工作作风,高超的技术,丰富的经验,不断学习,不断攀登的精神,将监理工作做好,做实,以合格的工程,优良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回馈业主和自己所在的单位。

参考文献:

[1] 袁平,李加林. 浅谈建设监理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J]. 林业建设.1994(Z1).

[2] 刘曹威. 工业项目的建设监理[J]. 林产工业.1996(06).

[3] 赵立军. 工程建设监理初探[J]. 东北林业大学学报.1990.(S1).

篇5

关键词:建筑工程 建设监理质量监控质量控制

中图分类号:O21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前言;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实施全过程监理,不仅包括施工准备阶段、建设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还包括建设项目的前期决策研究阶段、勘察和设计阶段以及维护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对于一个完整而规范的建设项目系统工程而言,每一个环节都是必不可少的。在工程项目建设各阶段实施全过程监理,是从筹建单位需要和利益出发,为项目工程服务,切实保障筹建单位和各参建单位的根本权益和工程成果。

一、建设工程监理的目的

建设监理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其目的是要提高工程投资效益、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力求在计划的投资、进度和质量目标内实现建设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具有综合性强、技术性高、涉及面广、内部和外部配合环节多的特点,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应严格遵照基本建设程序,在工程建设实施的各阶段做好投资、进度、质量三大目标的控制,加强对工程建设过程的有效控制。

我国自实行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制度以来,建立了为投资者提供工程管理服务的专业化监理队伍,初步实现了工程管理方面与国际管理接轨,但监理制度在推行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影响着监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为进一步规范监理市场,提高工程管理水平,需对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行业进行分析,找出相应对策,促进我国工程建设管理体制逐步走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建设工程监理的作用

工程监理是监理企业代表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实施全面管理或工程咨询。它的工作范围包括从工程项目策划、招标、勘察设计到工程实施阶段的监督管理、项目建成后的评估和保修期的监督管理等全过程咨询管理服务,对提高工程质量、控制投资和工期起到了重要作用,在我国工程建设领域已取得明显成效,监理单位成为工程建设领域的三大主体之一。其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2.1规范了参与工程建设各方的建设行为社会化、专业化。工程监理企业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对参与工程建设各方的建设行为进行约束,改变了过去政府对工程建设既要抓宏观监督、又要抓微观监督的不合理局面。通过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相结合,可以有效地规范各承建单位以及建设单位的建设行为,最大限度地避免不当建设行为的发生。

2.2保证了建设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有了工程监理企业的监理服务,既懂工程技术又懂经济管理的监理人员能及时发现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并督促相关质量责任人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实现质量目标和使用安全,从而避免留下工程质量隐患。

2.3提高了建设工程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就建设单位而言,希望在满足建设工程预定功能和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建设投资额最少。实行建设工程监理制之后,工程监理企业不仅能协助建设单位实现建设工程的投资效益,还能大大提高社会的投资效益,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2.4工程监理参与各方的建设行为都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场准则。要做到这一点,仅仅依靠自律机制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为此,首先需要政府对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建设行为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这是基本的约束,也是政府的主要职能之一。但是,由于客观条件所限,政府的监督管理不可能深人到每一项建设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因而,还需要建立另一种约束机制,能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对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建设行为进行约束,建设工程监理制就是这样一种约束机制。

三、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

3.1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从工程建设监理制度在我国开始试行至今,建设部对工程监理的初衷,一直都是“三控、二管、一协调”,监理的“三控”即投资、进度、质量管理的职能,也就是说工程监理对工程项目的管理应该实施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在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监理就应该参与,在工程的设计、施工阶段更应体现监理的重要。而在《建筑法》中仅将监理制度限定在施工阶段,操作中绝大多数监理单位仅是以“质量监理为主”。另外,《招标投标法》也对监理的实施范围有所界定,但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确有许多不规范的行为,甚至出现一些不正当的竞争。以上说明尽管我国已颁布的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对于监理制度都有所涉及,但是真正的能全面明确监理工作职能的法律文件还很缺乏。

3.2社会对监理的重视程度不够。俗话说:“想要别人重视自己首先要自己重视自己”,首先许多监理公司对自己不够重视,大部分社会监理机构为了降低公司成本,往往采取项目聘任制,对外地的工程项目实行工程所在地招聘,工程结束后,若无后续工程,就不一定能继续从事监理工作,造成监理人员的不稳定。其次有许多监理公司为了承揽到监理业务,违反国家制定的监理取费标准,通过降低费率来保证本公司在监理市场上的竞争力度,这样造成了监理的实际收费过低,使得从事监理的人员收入也很低。第三尽管绝大多数的社会监理人员都能按照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守则的要求,公平公正地对待自己的监理工作,但是还存在小部分监理人员缺乏必要的责任心,缺乏一定的职业道德,影响了整个监理业的形象。

3.3工程监理自身的水平和能力有待提高。主要表现在监理工程师的知识结构和监理队伍的组成上,目前监理工程师的知识结构不够合理:一是在设计、施工单位工作多年现已退休的人员,尽管他们有丰富工作经验,但是由于年龄的原因,使得他们没有充沛的精力,对于新知识接受的很慢。二是一些在职的工程技术人员改行为监理,而监理单位没能及时给予他们业务培训,再加上自身不具有自学监理知识的能力,因而,这些人只具有一定的施工经验,而对监理知识及其匮乏。三是新的大学毕业生,尽管他们精力充沛、勤学好问,但是他们缺乏一定的工作经验。因此,目前监理队伍缺乏既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又集技术和管理于一体的复合型监理人才。

3.4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对工程监理认识存在偏见。从我国实行工程监理制到现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但没有认识到工程监理能够帮助他们减轻工作负担、确保工程质量,反而错误的认为实行工程监理制削弱了他们手中的权利,产生了抵触情绪。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监督时凡是涉及质量责任问题不管什么原因,全都强加于工程监理身上,并到处宣扬工程监理无能、无用。其结果,无形中对监理行业的发展产生了不良的影响。近几年,社会对监理的观念有所改变,认可度有所提高,并且有一些较好的措施和方法在工作中得以实施,但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对工程监理认识存在偏见问题依然存在。

3.5 监理职业道德需进一步加强。全面建立监理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严肃监理工作纪律,加强廉政建设,这些已成为树立监理职业道德形象不可缺少的保障。很多地方上的建设单位往往不重视监理,建筑市场也不规范,监理地位也比较尴尬,权限狭窄,监理工作难以开展。

四、发展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的对策

4.1完善法规体系,健全监督机制。目前,我国颁布的法律法规中有关建设工程监理的条款不少,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的数量更多,这充分反应了建设工程监理的法律地位,但在市场规则和市场机制方面还比较薄弱,应当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国际上通行的做法,逐步建立和健全起来,只有这样,才能使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走上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轨道,监理企业应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向制定法规部门提出完善的措施,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地完善监理市场的法规体系,才能使我国监理行业不断制度化、规范化。

4.2加强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从全方位、全过程监理的要求来看,我国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的素质还不能与之相适应,迫切需要加以提高。另一方面,工程建设领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层出不穷,工程技术标准规范、也不断更新,信息技术日新月异,都要求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与时俱进,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4.3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向全方位、全过程发展。我国实行建设工程监理只有十几年的时间,目前仍然以施工阶段监理为主,造成这种状况既有体制上、认识上的原因,也有建设单位需求和监理企业素质及能力等原因,但是应当看出,随着项目法人责任制的不断完善,以及民营企业和私人投资项目的大量增加,建设单位将对工程投资效益越加重视,工程前决策阶段的监理将日益增多,从发展趋势看,代表建设单位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工程项目管理,将是我国工程监理行业发展的趋向,积极扩展服务内容,要从现阶段以施工阶段为主,向全过程,全方位监理发展,即不仅要进行施工阶段质量、投资和进度控制,做好合同监理、信息监理和组织协调工作,而且要进行决策阶段和设计阶段的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