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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监理的作用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10-13 15:36:51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工程建设监理的作用,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工程建设监理的作用

篇1

1、前言

目前,工程监理制已成为我国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开发建设的基本管理模式之一。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开发建设中的工程监理制,其监督管理作用的发挥是通过监理企业具体工程项目的监理机构来实现的,而项目监理机构对工程项目实施综合监理工作的灵魂人物则是总监理工程师。在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工作中,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充分发挥总监理工程师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中的重要作用,不仅是工程建设监理工作顺利推进的重要保证,更是确保工程项目建设按时保质高效完成不可或缺的重要条件。为此,本文对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中总监理工程师应有的地位和作用进行探讨、分析,并对充分发挥总监理工程师作用的途径加以分析研究。

2、总监理工程师在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开发建设监理工作中的作用

总监理工程师是具有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经监理单位法人代表书面授权和项目业主认可、全权代表监理单位接受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委托、全面负责监理合同履行和主持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各项工作的总负责人。依据这一职责定位,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项目开发建设监理工作的总负责人,其工作职责和任务不同于一般技术或管理岗位的监理工作,他在工程项目建设监理中处于核心地位,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同时,总监理工程师作为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开发建设管理监理方的责任和权力主体,其个人素质、工作态度、职业操守、技术业务能力与经验、组织能力、应变决策能力、综合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和创新能力等的高低和发挥程度将直接对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工作能否顺利开展起到重要的影响作用。具体而言,总监理工程师在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开发建设监理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具有联系业主与施工方的桥梁纽带作用

在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作为接受业主委托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监理工作的组织者,具有联系工程建设项目业主与施工方的桥梁纽带作用。一方面,总监理工程师作为监理单位法人代表书面授权和任命的负责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工作的总负责人,要代表监理单位组织对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工作的实施。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对监理单位各层级监理人员的合理调配、对各项监理工作的合理安排,确保各项监理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对工程项目建设顺利进行起到有效的监督管理作用。从这一角度而言,总监理工程师首先要对业主负责。要按照监理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将业主对工程项目开发建设在安全、质量、进度、合同管理、投资控制等方面的要求、意图在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工作中加以贯彻和落实,按照业主的相关要求对工程项目建设的相关方面进行监督管理,以确保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建设的各个方面符合业主要求,符合施工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的约定。另一方面,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工作的监理对象是工程项目建设的施工方,在对工程项目建设的安全、质量、进度、合同管理、投资控制等方面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中,监理单位要确保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要求、符合工程建设规范和符合业主要求,离不开总监理工程师在对业主意图和要求很好领会的基础上对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工作的有序组织、领导和扎实推进,需要总监理工程师就工程项目建设的相关方面与业主、施工方以及其他相关机构及时不断地进行沟通与协调。可见,在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工作中,总监理工程师始终处于连接业主、施工方以及其他相关方的中间地位,具有领会、传达、贯彻业主意图和要求,确保工程项目建设按照合同和业主要求有序有效推进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2.2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中起着核心作用

在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工作中,总监理工程师作为项目监理机构负责人、领导者和组织者,负有对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责任,在监理工作中起着核心作用。总监理工程师全权代表监理单位接受工程建设项目业主的委托履行监理合同赋予的权力、责任和义务,是具体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工作的总体组织者和人、财、物、技术、信息和管理等监理要素的管理者,是工程项目建设各项监理工作的总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通过对监理机构监理工作人员的合理调配使用和对各项监理工作的有效协调、合理安排,保证监理工作有序进行、有效开展,从而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可见,对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工作而言,作为监理工作组织者、领导者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核心作用,其作用能否充分发挥对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工作能否正常有序进行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2.3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沟通协调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作用

在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工作中,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工作的领导者,除负有组织实施合同约定的各项监理工作的职责外,还直接或间接地负有与业主、设计方、施工方、供应商或供货商、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或主管部门进行联系、沟通以协调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的职责。通过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和交流,收集工程项目开发建设的各种相关信息、资料并及时向有关各方传递,相关信息或提出建设性意见、改进建议,以充分发挥监理对工程项目建设在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职能,在情况发生变化时及时与业主、设计方、施工方以及其他相关各方进行沟通、协调,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监理工作思路和工作布置,以确保工程项目监理机构自身监理工作的及时、到位,确保工程项目建设监理作用的充分发挥,可见,在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开发建设的整个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项目建设有关各方的联系者、沟通者和协调者,在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工作中具有广泛的沟通协调作用。

3、充分发挥总监理工程师在项目建设监理

工作中的作用需多方努力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开发建设管理中的工程监理制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和总结提高,监理工作机制日渐完善,这对充分发挥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工作中总监理工程师的作用、确保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提供了重要保证。但是,目前在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设中,总监理工程师作用的充分发挥也还面临一系列制约因素,诸如监理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不够高,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工作中规范化管理不够,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工作协调性欠佳,部分总监理工程师职业素养存在不足等。充分发挥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开发建设中总监理工程师的各项作用,以确保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开发建设顺利有序进行,需要针对制约总监理工程师作用发挥的问题采取相应对策。

3.1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总监理工程师职业素养

总监理工程师通常被称为高智能和复合型的综合管理人才,其特殊工作岗位的要求与一般的工程技术或管理岗位的要求不同。履行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除了需要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丰富的监理工作经验、较高的与工程建设相关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较高的政策水平、敏锐的判断力、有效的管理能力和果敢的综合决策能力外,还需要他对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工作的动态过程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能针对工程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对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工作甚至工程建设工作本身提出具有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设性的建议,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方法和措施等。尤其是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工作具有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的特点,作为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设监理方的总监理工程师,更需要对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工作进行合理的组织与有效的管理,更需要具有较高的职业素养、高度的责任感、较强的专业技能和较强的综合管理能力。为此,总监理工程师需要从多方面强化自身职业素养,包括强化协调服务意识,加强自身修养、努力提高职业素养,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努力营造工程建设监理队伍的良好氛围等。

3.2加强规范化管理,完善监理工作流程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工作是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要确保总监理工程师作用的充分发挥,保证监理工作有序有效进行,就需要通过规范化管理不断完善监理工作。为此,一是要规范监理工作的权力行使。要规范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作人员在监理工作中的自由裁量权,通过相应的规程对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行使监理权力的行为进行严格的约束、模塑、正确引导和监管。二是要拓展监理工作视野。总监理工程师要把握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工作的宏观性、战略性和协调性,找准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开发建设监理工作的重点、难点和关键点,积极采取措施消除障碍,突破瓶颈制约,努力提高管理层次和管理水平。三是要完善监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通过相应的规章制度,规范监理工作中的资源整合,促进监理工作中的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使工程建设监理保持其对工程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应有的承载能力。四是要完善并优化监理工作流程。完善并优化监理工作流程,需要建立良好的组织悟性,注意监理工作的时序性,注重监理工作职责分工的严密性,关注监理工作目标的确定性。

3.3加强监理工作目标管理

发挥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设中总监理工程师的作用,目的是要促使监理工作目标的实现,促进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为此,必须加强监理工作中的目标管理。在监理工作中,总监理工程师要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明确监理工作的总体目标,并将总体目标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予以分解落实;同时,努力消除工程监理工作中的体制和制度障碍,对工程项目建设在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等方面的控制目标予以进一步明确并对其落实、实现情况等实施有效监控,使目标控制工作有计划地有序推进。另一方面,总监理工程师在确定控制目标时,必须对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工作的整体目标系统进行有效控制,并适时进行跟踪监督和分析评价,以利于及时调控,真正做到有效地动态监控,使监理工作的整体目标控制满足工程项目开发建设管理预期整体目标控制要求。再者,总监理工程师在组织编写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时要注意统筹兼顾,充分结合工程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在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等目标的控制标准,使各项控制目标协调统一并互补,形成一个具有可操作性的监理工作目标体系,并针对整个目标体系实施有效监控,防止盲目追求单一目标而冲击或干扰其它目标的情况发生。

3.4加强监理团队建设

充分发挥总监理工程师在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工作中的作用,需要通过相应的制度和管理方式,明晰监理机构内各级监理人员的“责、权、利”,实现监理人员在监理工作中责、权、利的有机统一。同时,通过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建立起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并把“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贯穿于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全过程,在监理机构内部努力营造团结和谐、乐观进取的良好工作氛围,使每一个监理人员对所在监理机构产生归属感、认同感和成就感。再者,要通过合理的机制,促使监理人员将个人目标融合到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组织目标和信念之中,强化自我管理,形成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和谐良好的人际关系氛围、宽松愉悦的工作氛围,使工程项目建设监理机构充满凝聚力和吸引力,由此形成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工作合力,使监理队伍真正成为一支业务素质全面、业务水平高、技术过硬、作风顽强、工作能力强、能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提供高质量、高水平监理服务的工程建设监理团队。

篇2

关键词:投资控制;质量控制;监理流程;合同管理

一、工程建设监理在建设工程投资前期决策中的作用

1.有利于提高建设工程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

在建设单位委托工程监理企业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监理的条件下,在建设单位有了初步的项目投资意向之后,工程监理企业可协助建设单位选择适当的工程咨询机构,管理工程咨询合同的实施,并对咨询结果进行评估提出有价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或者直接从事工程咨询工作,为建设单位提供建设方案。这样不仅可使项目投资符合国家经济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投资方向,而且可使项目投资更加符合市场需求。工程监理企业参与或者承担项目决策阶段的监理工作,有利于提高项目投资决策的科学水平,避免项目投资决策的失误,也为实现建设工程投资综合效益最大化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有利于实现建设工程投资效益最大化

在满足建设功能和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建设投资额最少;在满足建设工程预定功能和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建设工程寿命周期费用最少;建设工程本身的投资效益与环境、社会效益的综合效益最大化。建设监理在这样的关系中寻求一个平衡点来控制各项使得综合效益最大化。

利用国内外的市场、有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等,建设监理协助建设单位去搜集项目建设、生产运营等各方面所必需的信息资料和数据。对项目产品未来市场供应和需求信息进行定性与定量的分析。同时也在调查资料的基础上针对项目的建设规模、产品规格、场址、工艺、工艺设备、总图、运输、原材料、环境保护、公用工程和辅助工程等提出备选方案,进行比较论证优化来推出具体方案。这种从环境、财务、国民经济、社会以到风险评价分析就可以得出环境的可行性、经济的可行性、社会可行性和抗风险能力。根据一系列的调查、研究、评估以及可行性研究报告要求的深度汇编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这些工作的确立就明确的显现出建设工程监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一旦确立建设项目就全面进入了工程建设时期,这时建设工程监理也就进入了重要的角色重点参与了合同管理、工程设计、具体施工和验收工作。这就是所谓的监理流程:

这些工作范畴也正是我国建设工程监理所重点体现的作用范围,这也正是工程管理中的重中之重。参与的这些工作关系到国计民生、关系到建设工程的质量和长期效益同时也规范着建筑市场的良性发展。

二、工程建设监理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的作用

1、合同管理职能所体现出来工程建设监理的合同管理的作用

合同确定工程项目的价格(成本)、工期和质量(功能)等目标,规定着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所以建设工程监理对合同的管理必然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广义地说,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全部工作都可以纳入合同管理的范围。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和工程实施的各个放面。它作为其它工作的指南,对整个项目的实施起总控制和总保证作用。在现代工程中,没有合同意识则项目整体目标不明;没有合同管理,则项目管理难以形成系统,难以有高效率。

1.1工程项目管理以合同管理作为起点。进入项目首先作合同分析,监理以它控制着整个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1.2合同管理具有管理职能和工作过程。监理通过合同分析、合同资料、合同网络、合同实施控制和索赔管理等工作来使之形成一个完整的合同管理子系统。

2、工程建设监理在协调工程参与各方合同关系时所起到的作用

在市场经济中,合同的作用和地位是很重要的。特别是工程项目,标的大、履行时间长、协调关系多,合同尤为重要。包括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等都依靠合同确立相互之间的关系。一旦建设单位将整个工程委托于建设工程监理那么监理单位要对建设单位的一些合同进行管理。业主与承包商在工程建设中发生合同争议是难免的事情,这时,作为第三方的监理应主动协调解决,达不成一致时请第三方调解解决,而当调解不成的,则需通过仲裁或诉讼最终解决。因此,监理工程师在专用条款中应与双方明确约定共同接受的调解人,以及最终解决合同应采取的方式,根据索赔的依据,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公正地判明责任方。在这里必须注意施工合同索赔的成立条件:与施工(下转第87页)(上接第84页)合同对照,已造成承包商超出施工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由于业主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不属于承包商应承担责任;承包商按施工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了索赔意向的通知和索赔报告。另外,监理工程师在审核索赔条款时,还应认真审核对某一事件的影响可能涉及到承包商成本的增加是否合理、承包商的取费标准是否正确合理、以及分清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之间是否有出入等项目。从而保证了各自的利益与项目管理的成功。在商品经济的社会里,只有工程建设监理按照合同管理并一切从合同出发,才能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建设。

三、工程建设监理在信息管理中所体现出的作用

建设工程监理的主要方法是控制,控制的基础是信息,信息管理是工程监理任务的主要任务内容之一。及时掌握准确、完整的信息,可以使监理工程更能灵活把握工程的各方面情况。这样保证了监理任务的顺利完成。

篇3

关键词:监理机构 责任主体 三控 二管 一协调

术语:三控: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

二管:合同管理、信息管理;

一协调:组织甲方、乙方、监理方共同参加的监理周会、月会、协调会。协调各方关系、利益,以保证项目质量、进度、投资。

引言

工程监理行业从发展到现在,在国家经济社会建设中是不可缺少的,但并没有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在越来越复杂的新形势下,就要求我们实事求是地探讨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如何充分发挥工程监理的作用以更好的提高工程质量。

1、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1.1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从工程建设监理制度1988年在我国开始试点至今20多年里,颁布了监理规范及规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监理的初衷一直都是“三控、二管、一协调”,监理的“三控”即投资、进度、质量管理的职能,也就是说工程监理对工程项目的管理应该实施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在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监理就应该参与,在工程的设计、施工阶段更应体现监理的重要。而在实际工程项目中仅将监理制度限定在施工阶段,操作中绝大多数情况仅是以“质量监理为主”。这就使得监理工作流于形式,出现许多不规范的行为,甚至出现一些不合乎法规的行为。以上说明尽管我国已颁布的与工程建设相关的监理法律法规,但对于监理制度真正的能全面明确监理工作职能的法律文件还很缺乏,真正做到用健全的法律法规规范建筑市场还需时日。

1.2监理企业自身建设不够。由于目前建筑市场依旧不够规范,许多建设单位对监理公司不够重视,没有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监理单位进行相应取费,使得大部分监理单位为了降低公司成本,往往采取聘任一些技术能力较弱人员进行工程监理,造成自损监理形象。另外多数监理企业采用项目聘用制,本工程项目结束后,若无后续工程,就不一定能继续聘用监理工程师从事监理工作,造成监理人员的不稳定。有许多监理公司为了承揽到监理业务,违背国家为了维护他们的利益而制定的监理取费标准,自己通过降低费率来保证本公司在监理市场上的竞争力度,这样造成了监理的实际收费过低,使得从事监理的人员收入也很低。尽管绝大多数的社会监理人员都能按照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守则的要求,公平公正地对待自己的监理工作,但是还存在小部分监理人员缺乏必要的责任心,缺乏一定的职业道德,影响了整个监理业的形象。

1.3工程监理自身的水平和能力有待提高。主要表现在监理工程师的知识结构和监理队伍的组成上,目前监理工程师的知识结构不够合理,一是在设计、施工单位工作多年现已退休的人员,尽管他们有丰富工作经验,但是由于年龄的原因,使得他们没有充沛的精力,对于新知识接受的很慢。二是一些在职的工程技术人员改行为监理,而监理单位没能及时给予他们业务培训,再加上自身不具有自学监理知识的能力,因而,在这些人只具有一定的设计与施工经验,而对监理知识及其匮乏。三是新的大学毕业生,尽管他们精力充沛、勤学好问,但是他们缺乏一定的工作经验。因此,目前监理队伍缺乏既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又集技术和管理于一体的复合型监理人才。

1.4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对工程监理认识存在偏见从我国实行工程监理制到现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但没有认识到工程监理能够帮助他们减轻工作负担、确保工程质量,反而错误的认为实行工程监理制削弱了他们手中的权利,产生了抵触情绪。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监督时凡是涉及质量责任问题不管什么原因,全都强加于工程监理身上,并到处宣扬工程监理无能、无用。其结果,无形中对监理行业的发展产生了不良的影响。近几年,社会对监理的观念有所改变,认可度有所提高,并且有一些较好的措施和方法在工作中得以实施,但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对工程监理认识存在偏见问题依然存在。

2、解决办法

2.1国家应加强对工程监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建设。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提高,国家经济建设中基本建设项目成为国家主要经济内容,国家在《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都对建设监理有一定的法律涉及,虽然这些法规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但足以表明国家对工程监理的重视程度在与日俱增,使人们在对监理制度的认识上有很大改观。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逐步加强工程建设监理的管理,建立一些更加能促进公正、公平竞争的招投标制度,使工程监理机构的竞争意识得以提高,把监理企业建设成为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又集技术和管理于一体的复合型监理人才的集约化管理企业,促进我国监理与国际监理的全面接轨。

2.2监理企业要积极主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要加强监理权威的树立。一方面监理机构是受雇于建设单位的,代表建设单位来管好工程,要服从于业主;另一面,监理作为一个社会职业,国家的法律、法规赋予其独立地行使自己的职责为社会负责的责任。所以,工程监理企业对建设单位负责的同时,还要对社会负责。在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及保证工程质量方面是一致的。所以,在工程的监理过程中,监理要在此过程中独立行使监理的职能,把监理的权威性强化起来。 认真按照监理基本准则做到: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监理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成为工程建设项目责任主体主导力量。

2.3做好“三控、二管、一协调”监理工作。工程监理对工程项目的管理应该实施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管理,那么质量控制是项目管理的重中之重。

工程质量控制的原则

2.3.1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

2.3.2坚持以上人为核心的原则,强化监理机构内部管理,提高监理人员素质;监督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到位并发挥作用。

2.3.3坚持以上技术标准为依据,尊重数据的原则。

2.3.4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对影响工程质量的人、机、料、法环等因素进行全面质量控制,并做到控制在先,避免造成工程质量事故。

2.3.5坚持科学、公正的原则,采取科学的手段和方法监督管理施工的全过程。

2.3.6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对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部位加强监督管理。

2.3.7坚持不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及设备不准在工程上使用。

2.3.8坚持本工序未经验收或检验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篇4

1.引语

建设监理是监理人员对建筑质量全面把关的一项重要工作。主要工作以审核施工单位的资质、以及全方位监督管理建筑工程建设的整个过程与每个环节,直到工程顺利完工并交付使用。它能够促进建设更高效率、更高质量的建筑工程,因而有着重要的作用与意义。所以监理人员从总监理工程师到每个监理工作人员都要树立充分的责任意识,尊重手中的权利,坚决杜绝权力寻租以及责任推让问题的出现。另外,我们还要进一步规范与加强监理制度、资质审查、监理内容界定、法制建设等方面的问题的处理,有效控制与保证监理工作的权威性,使监理工作不致成为一个花架子,一个摆设,使监理工作真正显示出其真正的作用。

2.建设监理对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意义

实行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的大发展,工程建设的主体正由国家为主向多元化、经营化为主转换,工程任务的分配主体正由主管部门为主向市场为主转换,是当今国家工程立法的补充,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一环。工程建设项目的承建主体正由分散的、多层次的设计,以施工单位为主向智力密集型的总承包单位为主转换,这些转换型式迫切需要加强与之相适应的监督管理和横向制衡,才能保证国家建设计划的实施,减少工程建设管理的随意性。

建设监理是依据业主的委托和法规对合同的实施进行全面监督,他囊括整个基建工程的全过程,整个工程须经监理工程师检验认可。发现工程技术质量问题,承包单位均要认真受检并保证达到要求。建设监理范围是包括工期、造价、质量、安全等在内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乃至环境效益的管理。

3.工程监理中对监理方的素质及能力要求

3.1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工程监理人员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深入了解各项知识技能,但是至少要了解个大概,及全面熟悉施工中各个大项环节及细节。工程监理要积极与施工方的质检人员合力,充分发挥自身监督及辅助作用,做到充分监督和配合质检员、施工方的工作。当然从另外一个角度讲,如果工程监理能够彻底熟悉某一方面的技术要领及解决问题的能力那就更好了,这样能够充分树立起工程监理的权威感。

3.2还具备一定的综合协调能力。在工作中,工程监理要取得主管部门施工方的信服,能够让领导彻底放心,充分协调处理好各个合作单位及公司内部的关系,使内外信息传播准确及时。总之,工程监理在施工现场充当了现场管理及监督的多重身份,因此必须要做好监理工作,保障施工质量与效益。

3.3工程监理要获得充分的授权与支持。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工程监理需要动用一定的职权来进行管理工作,否则有些工作根本做不到位。在施工中,如果一点小事还要上报,然后等批示,那样会严重延误工程进度。当然,如果事情及问题较严重,或者在现场一时解决不了的,需要立即上报,请上级主管一起来研究探讨解决方案,切忌大包大揽,最后问题解决不了,工程监理的责任承担不起。

3.4工程监理要具备很强的责任心。一个人无论做任何事,从事任何职业,其实都是在做人,所从事的任何工作都体现了个人的素养。在工作中要体现敬业精神,尽量多发现问题,多解决问题。工作中要说到做到,要求的事情必须认真落实处理;对联系的工作,应主动及时的处理;尽量做到大公无私。

4.建设监理中在施工阶段和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

3.1在施工阶段的控制应该有以下几个方面:1)对工程总承包商、主要分包商的资质进行审核,确保其有足够的经济技术条件和信用条。 2)对工程有关设计变更、修改设计图纸等进行审批 ,确保设计及施工图纸的质量。 3)对工程质量实行目标管理。 4)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 ,以可靠的技术措施来保障工程质量。 5)严格材料、设备的进场检验制度,抓好进场材料的复检工作,以保证工程质量有可靠的基础。 6)在施工过程中,对分项工程质量进行跟踪检查,审核工程承包商所提交的有关分项工程质量的检验记录及试验报告,特别加强对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以确保和控制施工过程的质量。 7)对装修工程建立工程样板制。

3.2在设计阶段大概包括:1)审核各设计阶段的设计图纸 (含说明)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范、有关设汁规定要求和标准;2)审核施工图设计是否达到足够的深度 ,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中的要求,各专业设计之间有无矛盾,是否具备可施工性;3)审核有关水、电、气等系统设计是否满足有关政府部门的审批意见;4)对设备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比较,提出优化意见。5)对基础形式、结构体系可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确定结构可靠性、经济性、合理性及可施工性。

5.结语

总之,随着建筑工程技术的不断发展,对建筑监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作为建筑施工质量的监察与管控方,必须以严谨的工作作风,高超的技术,丰富的经验,不断学习,不断攀登的精神,将监理工作做好,做实,以合格的工程,优良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回馈业主和自己所在的单位。

参考文献:

[1] 袁平,李加林. 浅谈建设监理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J]. 林业建设.1994(Z1).

[2] 刘曹威. 工业项目的建设监理[J]. 林产工业.1996(06).

[3] 赵立军. 工程建设监理初探[J]. 东北林业大学学报.1990.(S1).

篇5

关键词:建筑工程 建设监理质量监控质量控制

中图分类号:O21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前言;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实施全过程监理,不仅包括施工准备阶段、建设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还包括建设项目的前期决策研究阶段、勘察和设计阶段以及维护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对于一个完整而规范的建设项目系统工程而言,每一个环节都是必不可少的。在工程项目建设各阶段实施全过程监理,是从筹建单位需要和利益出发,为项目工程服务,切实保障筹建单位和各参建单位的根本权益和工程成果。

一、建设工程监理的目的

建设监理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其目的是要提高工程投资效益、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力求在计划的投资、进度和质量目标内实现建设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具有综合性强、技术性高、涉及面广、内部和外部配合环节多的特点,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应严格遵照基本建设程序,在工程建设实施的各阶段做好投资、进度、质量三大目标的控制,加强对工程建设过程的有效控制。

我国自实行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制度以来,建立了为投资者提供工程管理服务的专业化监理队伍,初步实现了工程管理方面与国际管理接轨,但监理制度在推行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影响着监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为进一步规范监理市场,提高工程管理水平,需对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行业进行分析,找出相应对策,促进我国工程建设管理体制逐步走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建设工程监理的作用

工程监理是监理企业代表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实施全面管理或工程咨询。它的工作范围包括从工程项目策划、招标、勘察设计到工程实施阶段的监督管理、项目建成后的评估和保修期的监督管理等全过程咨询管理服务,对提高工程质量、控制投资和工期起到了重要作用,在我国工程建设领域已取得明显成效,监理单位成为工程建设领域的三大主体之一。其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2.1规范了参与工程建设各方的建设行为社会化、专业化。工程监理企业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对参与工程建设各方的建设行为进行约束,改变了过去政府对工程建设既要抓宏观监督、又要抓微观监督的不合理局面。通过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相结合,可以有效地规范各承建单位以及建设单位的建设行为,最大限度地避免不当建设行为的发生。

2.2保证了建设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有了工程监理企业的监理服务,既懂工程技术又懂经济管理的监理人员能及时发现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并督促相关质量责任人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实现质量目标和使用安全,从而避免留下工程质量隐患。

2.3提高了建设工程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就建设单位而言,希望在满足建设工程预定功能和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建设投资额最少。实行建设工程监理制之后,工程监理企业不仅能协助建设单位实现建设工程的投资效益,还能大大提高社会的投资效益,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2.4工程监理参与各方的建设行为都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场准则。要做到这一点,仅仅依靠自律机制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为此,首先需要政府对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建设行为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这是基本的约束,也是政府的主要职能之一。但是,由于客观条件所限,政府的监督管理不可能深人到每一项建设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因而,还需要建立另一种约束机制,能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对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建设行为进行约束,建设工程监理制就是这样一种约束机制。

三、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

3.1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从工程建设监理制度在我国开始试行至今,建设部对工程监理的初衷,一直都是“三控、二管、一协调”,监理的“三控”即投资、进度、质量管理的职能,也就是说工程监理对工程项目的管理应该实施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在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监理就应该参与,在工程的设计、施工阶段更应体现监理的重要。而在《建筑法》中仅将监理制度限定在施工阶段,操作中绝大多数监理单位仅是以“质量监理为主”。另外,《招标投标法》也对监理的实施范围有所界定,但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确有许多不规范的行为,甚至出现一些不正当的竞争。以上说明尽管我国已颁布的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对于监理制度都有所涉及,但是真正的能全面明确监理工作职能的法律文件还很缺乏。

3.2社会对监理的重视程度不够。俗话说:“想要别人重视自己首先要自己重视自己”,首先许多监理公司对自己不够重视,大部分社会监理机构为了降低公司成本,往往采取项目聘任制,对外地的工程项目实行工程所在地招聘,工程结束后,若无后续工程,就不一定能继续从事监理工作,造成监理人员的不稳定。其次有许多监理公司为了承揽到监理业务,违反国家制定的监理取费标准,通过降低费率来保证本公司在监理市场上的竞争力度,这样造成了监理的实际收费过低,使得从事监理的人员收入也很低。第三尽管绝大多数的社会监理人员都能按照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守则的要求,公平公正地对待自己的监理工作,但是还存在小部分监理人员缺乏必要的责任心,缺乏一定的职业道德,影响了整个监理业的形象。

3.3工程监理自身的水平和能力有待提高。主要表现在监理工程师的知识结构和监理队伍的组成上,目前监理工程师的知识结构不够合理:一是在设计、施工单位工作多年现已退休的人员,尽管他们有丰富工作经验,但是由于年龄的原因,使得他们没有充沛的精力,对于新知识接受的很慢。二是一些在职的工程技术人员改行为监理,而监理单位没能及时给予他们业务培训,再加上自身不具有自学监理知识的能力,因而,这些人只具有一定的施工经验,而对监理知识及其匮乏。三是新的大学毕业生,尽管他们精力充沛、勤学好问,但是他们缺乏一定的工作经验。因此,目前监理队伍缺乏既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又集技术和管理于一体的复合型监理人才。

3.4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对工程监理认识存在偏见。从我国实行工程监理制到现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但没有认识到工程监理能够帮助他们减轻工作负担、确保工程质量,反而错误的认为实行工程监理制削弱了他们手中的权利,产生了抵触情绪。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监督时凡是涉及质量责任问题不管什么原因,全都强加于工程监理身上,并到处宣扬工程监理无能、无用。其结果,无形中对监理行业的发展产生了不良的影响。近几年,社会对监理的观念有所改变,认可度有所提高,并且有一些较好的措施和方法在工作中得以实施,但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对工程监理认识存在偏见问题依然存在。

3.5 监理职业道德需进一步加强。全面建立监理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严肃监理工作纪律,加强廉政建设,这些已成为树立监理职业道德形象不可缺少的保障。很多地方上的建设单位往往不重视监理,建筑市场也不规范,监理地位也比较尴尬,权限狭窄,监理工作难以开展。

四、发展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的对策

4.1完善法规体系,健全监督机制。目前,我国颁布的法律法规中有关建设工程监理的条款不少,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的数量更多,这充分反应了建设工程监理的法律地位,但在市场规则和市场机制方面还比较薄弱,应当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国际上通行的做法,逐步建立和健全起来,只有这样,才能使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走上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轨道,监理企业应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向制定法规部门提出完善的措施,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地完善监理市场的法规体系,才能使我国监理行业不断制度化、规范化。

4.2加强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从全方位、全过程监理的要求来看,我国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的素质还不能与之相适应,迫切需要加以提高。另一方面,工程建设领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层出不穷,工程技术标准规范、也不断更新,信息技术日新月异,都要求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与时俱进,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4.3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向全方位、全过程发展。我国实行建设工程监理只有十几年的时间,目前仍然以施工阶段监理为主,造成这种状况既有体制上、认识上的原因,也有建设单位需求和监理企业素质及能力等原因,但是应当看出,随着项目法人责任制的不断完善,以及民营企业和私人投资项目的大量增加,建设单位将对工程投资效益越加重视,工程前决策阶段的监理将日益增多,从发展趋势看,代表建设单位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工程项目管理,将是我国工程监理行业发展的趋向,积极扩展服务内容,要从现阶段以施工阶段为主,向全过程,全方位监理发展,即不仅要进行施工阶段质量、投资和进度控制,做好合同监理、信息监理和组织协调工作,而且要进行决策阶段和设计阶段的监理。

篇6

一、是投资目标确定不合理;

二、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能进行有效的全过程控制。

笔者认为全过程开展建设监理是投资控制的一种有效方法。建设监理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以来,对扭转建设项目投资失控现象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普遍存在的“重施工阶段监理,轻其它阶段监理;重施工质量监理,轻投资、进度监理;重技术方面,轻经济方面和管理方面”等现象,使建设监理制在投资控制方面还未充分发挥它的作用。本文就建设监理如何在投资控制中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谈谈自己的观点。

一般来讲,建设各阶段对建设投资的影响,如图1所示:

从图1可以看出,施工阶段费用高出设计阶段很多,设计阶段费用也高于决策阶段,但各阶段对投资额的影响大小却恰恰相反。项目决策阶段决定修建或不建、建什么样的规模和标准等对投资的影响是最大的,设计阶段路线选线、结构类型等对投资影响也较大,到施工阶段投资大小已基本确定,但由于施工阶段是大部分资金的使用阶段,也应加强管理,进行投资控制。

1、项目决策阶段

项目决策阶段是决定项目有无的阶段,其决策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投资的成败,因此该阶段应成为我们控制投资的重点阶段。投资决策应以项目可行性研究为依据,在尊重客观现实的基础上,对项目的技术、经济、财务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正确确定项目在这个阶段的投资目标即投资估算,打足投资,对设计概算起到控制和指导作用,为以后各阶段的投资控制消除隐患。受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基本建设管理模式等多种复杂因素的影响,大多数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还仅停留在施工阶段,并没有应用于项目实施的整个过程,特别是投资决策阶段。因此,应加强监理制度的推广力度,拓宽监理工作的范围和内容,把监理制引入决策阶段。当然,就我们现行做法,主管部门对可行性研究及投资估算也要进行审核,受各种因素的制约,目前尚难以从根本上保证可行性研究的质量,导致一些投资决策失误。而建设前期监理在明确其权利和责任以后,能更深入细致地对可行性研究及投资估算进行跟踪、审核,以其社会信誉保证可行性研究的基础资料可靠,论证方法科学正确,结论客观公正,不失为提高投资决策科学性和控制投资的有效方法。为此,建设前期监理应把工作深入到可行性研究的每一个阶段中。在数据资料的收集阶段,应保证数据资料的准确、可靠,保证数据能真实反映实际情况,为最终得出可靠的结论打下基础;在具体的研究阶段,应以严谨认真的态度、科学的方法,将宏观分析与微观分析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静态分析与动态分析相结合,专业分析与综合分析相结合对项目前景进行分析,确定出能真正反映项目投资额的投资估算;在作出结论阶段,建设前期监理应促使可行性研究的编制单位以客观公正的态度和研究的具体成果得出项目可行或不可行的结论。以这样的结论为依据做出的决策,才能真正优化我们的投资行为,使各建设项目产生良好的投资效益。项目决策阶段特别注意防止先定下项目可行,然后再去选样,臆造能使项目可行的数据,把可行性研究做成可批性研究,从根本上歪曲了可行性研究,使大量的“钓鱼工程”和质量低劣工程出现,导致投资失控和投资的极大浪费。

2、设计阶段

设计阶段是具体工程项目建设的起点和使项目开发目标具体化的第一步,是确定工程造价的主要阶段,这一阶段不仅对工程质量和建设进度产生很大影响,而且对投资的影响举足轻重。通过设计,使项目的规模、标准、功能、结构等方面都确定下来,从而确定了项目的基本工程造价。据西方一些国家分析,设计费一般只相当于建设工程全寿命费用的1%以下,但正是这少于1%的费用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度占75%以上,由此可见,设计阶段对投资的控制是至关重要的。我国从推行建设监理制度以来,在工程的质量、工期、投资控制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主要限于施工阶段,就目前情况来看,在设计阶段推行监理制度的项目并不多见,即使有些项目在设计阶段进行了监理,也不很规范、全面。因此,如何在设计阶段进行监理是全过程控制投资不可缺少的。

设计阶段监理主要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坚持技术和经济相结合

应该看到,技术与经济相结合是控制投资的有效手段之一。长期以来,在我国工程建设领域,存在技术与经济相分离的弊病。许多国外专家指出,中国工程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知识面,跟外国同行相比,不分上下,但他们缺乏经济观念,设计思想保守,国外的技术人员时刻考虑如何降低工程造价,而中国技术人员或忽视或把它看成与己无关。而造价人员往往不熟悉工程知识,也较少了解工程进展中的各种关系和问题,往往单纯地从经济角度确定投资额,审核费用开支,难以有效地控制工程投资,为此,在工程设计过程中应把技术与经济有机结合起来,设计人员和工程造价人员密切配合,对实现同一个功能的多个设计方案,要通过技术比较、经济分析和效果评价,择优选出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行、便于施工的方案,在投资最少的情况下,实现必要的功能,防止片面强调技术上的可行性,任意提高安全系数和设计标准,不考虑经济合理性而造成的投资浪费,正确处理技术先进与经济合理两者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力求在技术先进条件下的经济合理和在经济合理基础上的技术先进,把控制工程投资观念渗透到设计之中。

(2) 严格审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

审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可促进概预算编制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部门概算、预算的编制规定和费用标准,防止任意扩大投资规模和出现漏项,从而减少投资缺口,打足投资,避免故意压低概(预)算,搞钓鱼项目,最后导致实际投资大幅度突破概(预)算的现象。设计监理应对项目的工程量、工料机价格、费用计取及编制依据的合法性、时效性、适用范围等各方面进行审核,严格控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不合理变更,确保概(预)算的准确可靠,当概算超估算时,应在分析原因之后拿出对策,使投资目标不被突破,或在突破投资目标已不可避免的情况下使突破的幅度尽可能减小。

(3)设计监理应有据可依

设计监理应根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中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和法规,有关部门的设计规范和标准,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它工程建设合同,既不能替代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也不能游离于设计工作之外,既不能不顾业主的利益,又不能干扰影响设计单位的正常工作,而应根据以上依据代表业主的利益进行设计跟踪,做到既能达到业主的建设目标,又能节约投资。

3、施工阶段

项目设计工作完成以后,投资额大小已基本确定,当然这个投资额是我们根据设计图纸预测的,是计划值。由于工程建设周期长,可变因素多,要按这个计划值实现项目还必须要在建设的过程对各建设费用进行控制,为此,施工监理应健全投资控制系统,明确投资控制重点,避免或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严格经费签证,按合同规定及时对已完工程进行计量、验方及支付,对工程变更、设计修改要认真、谨慎,最终保证决算不超预算,完成投资控制的最后一个环节。

4、 结束语

我们可用图2对本文进行总结:

在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中,投资目标的设置是随着工程建设实践的各个阶段而不断深入的,它们由浅到深,从粗到细,投资估算是项目决策的投资控制目标,设计概算是设计方案选择及进行初步设计的投资控制目标,施工图预算则是施工阶段控制投资的目标。这些投资目标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各阶段的目标相互制约,互相补充,前者控制后者,共同组成投资控制的目标系统。建设监理要进行投资控制,就必须保证这个目标系统的实现,就必须要深入全过程,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有效地控制投资。

参考文献

[1] 徐大图主编。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中国计划出版社,1997

篇7

关键词:通信工程;工程监理

中图分类号:TN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引言:

通信建设工程是为了以信息技术手段极大地提高特定业务的效率而建设通信系统的工程项目。当前的通信建设领域,在建设项目规模越来越大,多专业交叉越来越复杂,技术更新越来越快的情况下,不熟悉现代工程管理的业主需要有丰富经验的专业化监理工程师来帮助其进行工程管理。通信工程建设监理行业经过多年来的发展,取得了瞩目的成绩。

1.通信工程的特点

通信工程的特点是点多、面广,就一个设备安装来说,在机房内的设备,分为动力、交换、传输、无线等四大专业,设备的品种及规格多,一个单元的工程所涉及的专业多,如一个新建汇聚机房的设备包括外电接入的AC箱、空调、配电柜、整流屏、蓄电池、电源列头柜、ODF架、主设备机柜等等;建设单位对设备的安装质量要求高,施工工期紧,为保证按时按质完成设备安装工作,需要监理人员周密计划,抓好工程的投资、进度和质量制约,特别是要做好监理的质量制约这一关键环节,做好安全管理和协调工作,才能向业主交出满意的答卷。

2.如何做好通信工程监理工作

2.1严格贯彻实施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严格贯彻实施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企业发展的战略目标之一是实现科学管理,向管理要效益。为此,通信建设监理企业必须将IS09000标准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因为这是实现现代化企业质量管理及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重要举措,是提高企业管理的有效途径。一旦认证审核被通过,就标志着通信建设监理企业的综合管理能力和质量保证能力上个新的台阶,市场竞争能力就会大大增强。所以,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要在以人为本的思想指导下,用严格的IS09000管理标准来带动质量管理,为自己打造强有力的企业品牌,体系认证工作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

(1)以人为本,充分发挥内审员的作用。内审员是确保体系运行的监督员和参谋,是沟通领导和员工的纽带,是贯彻实施质量体系的带头人。因此要选派适宜的人员参加内审员培圳班,培养一支既懂标准又熟悉本职工作的内审员队伍。

(2)加强内部的质量审核和管理评审工作。在建立质量体系以后,必须建立一个自我完善的机制,即内审和管理评审机制,以通过内审和管理评审,不断发现各部门在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使质量体系不断完善,不断深化。

(3)严格的IS09000管理带动其他各项管理工作。实施IS09000标准。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质量体系,以在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三体系认证以后,将贯标工作的侧重点转移到保持质量体系有效运行的动态管理上,在运行中不断完善质量体系。

2.2加强监理队伍建设,保证工程监理质量

要加强监理队伍建设,保证工程监理的质量。由于优质的管理来源于高素质的监理队伍,因此要注重发掘和培养人才,构建监理人才队伍。特别是通信工程监理属于高新技术应用行业,是一种高智能的、科学化的有偿技术服务,涉及的专业门类也较多。但就目前的监理队伍来说,还存在着人才短缺、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外界对监理的认识程度有差异,工作规范性较差等问题。

因此,作为监理企业,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培养一支掌握通信技术、工程设计、施工规范的高智能复合型人才,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和源泉。要建立一支高水平的监理队伍,把握―批高素质的监理人员,使监理工作顺利展开,企业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长期生存、壮大和发展。

所以,通信监理公司必须建立科学的用人机制,积极开展监理业务培训,培养多学科、多技术知识型的复合型人才,不断充实和壮大监理队伍,在公司内部形成稳定的高、中、初级技术层次齐全的人才结构,适应市场的需要。同时,要作好人才储备,特别是企业外的人才储备要达到在职职工的30%左右,使企业既可预防因骨干流失带来的风险,又有利于为业主提供全面、优质的服务。

2.3把握通信工程特点,做好具体的监理工作

要把握通信工程的特点,做好具体的监理工作。通信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通信工程的专业性越来越强,再加上工程点多、线长,地域范围广,涉及全程全网,安全性要求极强。因此,工程监理工作必须有针对性地做好具体监理工作,真正发挥监理企业专业化服务的作用,确保投资效益最大化。

为此,通信工程监理工作必须达到“四控(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控制)两管(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组织协调)”的基本要求,要集中既懂监理又懂通信设计、施工的监理工程师去承揽监理业务。承接监理任务后,要根据项目的投资、规模、专业、工作量等具体特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积极参与工程项目的设计会审。要通过会审,一方面熟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设备供应商等与工程项目相关的人员,便于在监理工作中相互联系,另一方面了解建设单位的建设意图及工程设计的技术方案,对所要监理的工程进度、投资、规模、工作量等整体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2)组织召开由建设单位、设备提供商、施工单位、设备采购等相关部门共同参加的工程交底会,明确、分清各单位的责任界面,并由施工单位提出具体的工程实施方案和施工步骤,交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审核。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存入工程档案。

(3)组建监理机构,制定具体的监理规划。要建立项目监理的组织机构,制定监理工作的方案和规划,将规划方案交有关部门审阅,使有关部门对监理工作有相应的了解,取得相关部门的支持和认可。

(4)提前与建设单位或设备使用单位取得联系,了解是否具备开工条件,避免施工队伍盲目调动。

(5)在工程进入实施阶段后,监理工程师应积极与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等取得联系,与这些单位沟通、交流,明确监理工作方案和工作思路,并建议业主召集工程所涉及到的部门召开沟通会,使各相关部门在施工中能积极配合。经常向建设单位负责人反映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确实需要修改方案时,要征求业主的意见。定期召开现场监理会议,反映施工中遇到的问题,共同研究解决方案。

(6)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竣工验收,对验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经过分析,责成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7)认真填写整理监理表格及相关材料,形成监理档案,便于建设单位存档。

工程施工阶段是资金投放量最大,暴露问题最多的阶段,这一阶段不仅时间持续长,而且动态性也较强,因此,工程监理要根据施工的目标和规划,通过动态控制、组织协调、合理管理,使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和投资达到预定的目标和要求。

3.结语

通信工程类型极多,有通信设备(如传输设备、交换设备、电源设备)、传输线路(如电缆或光缆)以及其他工程(如地下通信管道、综合布线系统)等。虽然各种工程建设项目的内容不同,但是其监理的基本要点大都类似或相同。因此,不断完善和加强通信建设工程监理,是保证通信工程质量的有效途径。

参考文献:

[1]郭金栋;;做好通信工程监理工作探讨[J];科技资讯;2009年2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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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文关键词:工程建设;监理;参建各方

    工程建设涉及的单位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质监机构和监理单位等,而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这就需要监理工程师在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对监理流程的有效执行外,还要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灵活处理各方关系的应变能力。协调,从其的内涵来看,含有和谐、团结、一致、统一、平衡、同步、配合、适当等意思,协调的本质,就是正确处理组织内外各种关系,解决各方面的矛盾,为组织正常运转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使整个组织和谐一致,使每一个部门、单位和组织成员的工作同既定的组织目标一致,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对于监理工作来说就是要通过组织协调,使参加工程建设的各方有力配合,使各项工作顺利有效地开展。

    一、监理与工程建设各方的关系

    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批准的项目建设文件,施工合同及监理合同,对工程建设实行现场管理。其主要职责是对工程建设合同进行管理,按照合同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工期和质量,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关系。要做好监理的协调工作,首先要清楚监理和工程各参建单位的关系:

    1.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之间是委托与被委托、授权与被授权的合同关系。监理单位依据监理合同,在建设单位授权的范围内,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服务宗旨履行监理职责。

    2.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的关系

    在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进行设计监理时,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之间的关系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在没有委托设计监理时,双方是分工合作的关系,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应及时按照合同和有关规定处理设计变更,设计单位的有关通知、图纸、文件等须通过监理单位下发到施工单位。施工单位需要修改设计时,也必须通过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或修改。

    3.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关系

    在工程建设中,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关系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按照建设监理制度,在工程建设的三方关系中,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不是合同关系,他们之间不得签订任何合同或协议,二者之间的关系是通过施工合同确立的,合同中明确授权了监理单位监督管理的权力。监理单位依照国家、部门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批准的建设计划、施工合同等进行监理。施工单位在执行施工合同的过程中,必须自觉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并为监理工作的开展提供合作与方便,按规定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

    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合同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施工。监理单位要按照建设单位的委托权限,并在这个权限范围内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履行合同职责,是否按合同规定的技术、进度和投资要求进行施工建设。在工程建设中,监理单位作为公正、公平的第三方,要注意维护施工单位的合法利益,正确处理工程款支付、验收签证、索赔和工程设计变更等问题。

    4.监理单位与质量监督机构的关系

    质量监督机构与监理单位的工作都属于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督管理活动,但两者在性质、职责、权限、方式和内容方面有原则性的区别,质量监督是政府行为,建设监理是社会行为,建设监理是发生在项目组织系统范围内平等主体之间的横向监督管理,质量监督是项目组织系统外监督管理主体对项目系统内建设行为主体进行的一种纵向监督管理的行为。

    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要正确理解、灵活掌握,公正、公平地处理与参建各方的关系,使参建各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相互配合、相互支持,更好地实施“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创造良好的监理环境,搞好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共同完成工程的建设任务。

    二、组织协调的作用

    组织协调的主要对象首先是人,各个参建单位的工作人员从始至终贯穿于工程建设当中。首先,协调工作就是要化解人际关系的矛盾,包括监理组织内部的分工和配合矛盾、监理组织和关联单位的人际关系矛盾等,做好了人与人之间的协调工作,才能为后续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其次,要协调解决参建各方的人力、资金、设备、材料、技术等问题,使其满足工程建设要求;同时要协调解决工程参建单位各方的配合关系,为建设工程的同一目标服务。

    组织协调的作用主要反映在以下几方面:

    1.质量和安全工作

    工程建设中,由于施工人员、方法、材料、设备和作业的环境等影响,特别是工程建设不可预见的因素,会导致一些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使施工行为偏离合同和规范标准,现场施工条件的复杂性可能导致有些安全质量问题存在争议、责任区分边界模糊等,由此发生矛盾的几率增大。监理工作应抓住问题的主要矛盾,协调化解矛盾,及时做好纠偏工作和协调工作,这样不仅可以强化对安全隐患采取的预控措施,防患于未然,而且可以防止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进度控制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会有许多不同专业、不同单位的施工人员在一起工作,必然存在衔接和协调问题,而进度控制的关键就是要抓好各方的协调,通过已制订的项目实施总进度计划,事前协调,围绕分解的各单位工程工期及关键节点,保证总工期目标的实现;实施过程中及时的协调工作有利于动态控制和调整,使工程的实际进度不偏离总进度计划;对与计划已发生差异的实际进度,要通过事后及时的协调工作,调整相应的施工计划、材料设备、资金供应计划等,在新的条件下协调工期的偏离。对进度计划事前、事中、事后的协调工作是保证实现项目工期总进度计划目标的重要手段。

    3.投资控制

    在基础施工中,由于部分地质条件复杂,设计布点堪探未发现的孤石、废弃泥浆池、标高不一致的泥坑等都会导致工程量的变更;因政策处理造成的线路基础移位、施工人员窝工的费用变更;建设单位要求工程参加质量安全流动红旗等活动产生的额外工作,都会对工程产生影响,甚至会拖延工期,引起索赔。所以,监理的协调工作非常重要,只有处理好工程变更,协调好各方关系,才能将因变更产生的负效应减少到最低程度。

    4.平衡的手段

    一项工程往往有不同专业施工队伍同时在场施工,既有总包又有分包,加上设计、材料供应等,各自都有自己的工作计划和质量目标。所有这些都要监理工程师去协调平衡,实现工程建设的目标。 三、组织协调的方法

    组织协调方法属于管理艺术和技巧的范畴,监理人员如果能够了解并掌握这些方法,合理地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能使许多困难的问题迎刃而解,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主要的监理协调方法有:

    1.交谈协调法

    又称口头协调法。监理人员对于一般的问题可以采用这种方法提出口头指令,并可通过交谈了解协调的效果和各方的反应,方便及时,但不够正式。如果发现未达到效果,就要考虑采用其他的方法来确认和推进。

    2.书面协调法

    当交谈不方便又不需要召集会议时,可通过书面方式准确地反应情况,表达自己的意见,如通过监理通知单、监理工作联系单、报告、信件和其他书面指令形式组织协调。这种方法能准确体现当时情况,并能存档保留以备将来查询。

    3.会议协调法

    利用会议组织协调是监理工作中最常见的协调方法,如监理例会、专题现场会等。这种方法需要对会议决议形成书面纪要,并经各方代表签字确认,分发到各方落实执行。该方法的优点是各方参加、共同决定,效率高,解决问题彻底。

    四、监理需协调好与参建各方的关系

    1.监理需处理好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是监理合同双方的当事人。监理单位派出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进行监理,其监理权限是建设单位授予的,监理合同的目标体现了建设单位的意志,在监理合同实施过程中,监理人员要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服务宗旨,要提供积极热情地服务,围绕监理合同的目标努力工作,尊重建设单位的合理意见,真实有效地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

    2.监理需处理好与设计单位的关系

    设计图纸作为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重要依据,监理人员首先需要熟悉设计文件,才能将设计意图很好地反馈到工程实体中;施工监理中,对于设计图纸中的问题,要尊重设计意见,正确对待和处理,不得任意改动设计图纸;对于建设、施工等工程参建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要求,均按照设计变更程序执行。

    3.监理需处理好与承包人的关系

    监理单位与承包人之间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监理单位的工作对象主要是承包人,两者关系正常和谐是实现合同目标的重要因素。监理工程师要依法办事维护承包人的正当权益,对建设单位不按合同规定付款或过于压低工程造价等个别行为,要敢说敢管;和承包人要建立起相互尊重、平等处事的良好的合作氛围;时刻遵循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守则,公正廉洁、杜绝卡压。

    4.监理需处理好与质量监督机构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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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监理;工程建设;作用

中图分类号:U415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城市化进程加快,使得建筑工程项目不断增多,在工程建设阶段,保证工程质量是提高建设单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基础和前提。工程监理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在对工程建设施工实施监理时,监理的对象既包括施工工程本身,还涉及对施工单位行为的管理工作。在工程监理制度施行期间,工程监理也出现了诸多问题与缺陷。因此,本文对工程监理作业进行讨论,并分析当前工程监理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提出合理化的解决措施,对保证工程质量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1、建筑工程监理现状

监理工作在国外已经广泛推行,有效地提高了建筑施工的质量。而我国推行建筑工程监理的时间比较晚,发展速度慢,这也造成了当前监理工作的不健全。监理单位主要是由经过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专业化的服务机构,作为施工单位、业主之外的第三方单位,具有更加公平的管理制度,有利于工程目标的实现。我国推行建设监理制度以来,建设监理的法规体系框架已基本形成,并逐步得到完善。其主要的表现为:

1.1、应该将工程监理的法律地位及时明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可以使得建设监理制度在工程建设之中的地位获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障,进而将监理单位市场主体地位得到确定。

1.2、不断制定监理队伍的市场准入规则

建设部应该颁布的监理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监理工程师考试以及注册办法,不断明确规定了监理企业以及监理人员展开监理业务需要具有与之相应资质以及资格条件。

1.3、监理工作开始走上了规范化轨道

从2000年12月开始,建设部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一起颁布了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可以不断推进系统全面规范监理工作。

2、建设工程监理的目的

建设工程监理要实现的目在于“力求”实现项目目标,监理单位的监理工程师将不是,也不可以变为任何承包方的工程承保人或者是保证人,则是因为任何承包方与项目投资者是承发包的关系,其必须承担承包风险。项目投资者以及承包方对于他们的合同义务只可以确保其完成,但是作为第三方的监理单位则没有必要承担其双方义务的义务,建设工程监理则是一种技术服务性的活动,在监理过程之中监理单位只会承担其服务的相应责任,建筑监理不需要直接做好设计、施工和材料、设备采购,因此也不需要承担这些方面的直接责任。由于建筑监理行业的存在,使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更高,速度更快以及较好的质量,因此,工程建设监理企业需要承担全部工程项目的监理责任,同时也是在监理合同之中确定的职权范围之内的责任。检查以及审查工程材料、设备的质量,将质量事故隐患隔绝在初发阶段,对于工程的特点以及合同之中签订的质量等级、建设方的要求、施工单位的资质等等情况,需要确定监理方监控的目标以及标准,保证监控的内容以及其各自的职责、权利,订出监控的工作制度以及程序,实现施工质量监理工作正规化管理。

3、工程监理的作用

3.1、促进工程项目的合理发展审核施工单位资格,对工程施工的各阶段实施管理,并将这种管理落实到施工中的各个环节,贯穿施工的全过程。实施有效的施工监理能够提高工程建设的效率,确保工程质量,促进工程管理的发展。

3.2、对提高资源利用率具有重大意义工程监理是由业主授权,对工程进行监督控制的专业化服务项目。工程监理需要负责多种多样的工作,包括了质量的把关、合同的管理、资金的使用、工程进度的调控等。通过对各方资源的协调和调度,实现建筑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资源使用效率。

3.3、便于规范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建设行为。第一应该要求政府对于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建设行为做好全面的监督管理,而这也是就最为基本的约束,同时也是政府的主要职能之一。还要建立一种约束机制―建设工程监理制。建设工程监理制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采用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相结合的方式,一方面,可有效地规范各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最大限度地避免不当建设行为的发生,或最大限度地减少其不良后果,这是约束机制的根本目的;另一方面,工程监理单位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适当的建议,从而避免发生建设单位的不当建设行为,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

3.4、进行工程造价控制。依据甲乙双方的承包合同以及投标报价,可以分解制成工程量清单以及造价表、进度款拨付计划表。承包商应该依据已经完工程量编报月进度款来申请,专业监理工程师需要各自核准本专业的已完同时质量合格的工程量,依据造价清单计算出应付额报告总监,总监核准之后应该签发月进度款付款通知,经过甲方审核之后进行拨付,不需要总监签发的付款通知,甲方不需要进行付款。

3.4、全面监督工程质量。工程监理对工程质量起到监督和管理的作用,工程施工中,离不开工程监理的全面监管。工程监理机构在工程建设中发挥着重大作用,能够有效制止施工单位在施工中不合理的施工方法,预防工程质量不合格的现象。

3.5、完成竣工验收。依照设计文件资料全部结束之后施工任务后,项目总监需要组织各个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使用功能复杂的工程还要进行系统功能试验、检测或系统联动试验。竣工预验收一般由项目总监主持,现场三方参加,有时要求勘察设计单位也参加。存在的问题,需要第一时间则应该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且依照整改通知单逐项检查落实。竣工预验收结束之后,通过项目总监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也可以在这个基础之上来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此报告应该通过项目总监以及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核签字。

4、完善监理工作的相关措施

4.1、提升工程监理人员的素质

工程监理需要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的整体专业素质以及能力,在市场竞争之中,实质上是人才的竞争,监理行业的有效发展同人才的发展之间具有密切的关系。面对当前的情况,则是监理人员的素养同工作技能参差不齐,没有办法满足相关需求。应该要做的就是不断调整监理人员的结构,可以聘请一些年龄较小,但是自身的专业技能以及素质都较好的高学历人才。在选拔人才之时,还需要考虑到工程监理工作之中的管理技能,其主要的原因在于监理工作本身是以将技术与管理结合的工作,对人才资源进行优化配置,需要不断调整以及补充缺乏的人才,这样才可以不断满足工程监理工作的要求。接下来应该对在职的监理人员以及新招进来的人员做好有效地定期专业培训。

4.2、业主对工程监理单位的正确定位

在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中经常会出现一些问题,例如只重视对工程质量的监理等,这很大程度上都是因为业主对监理工作的认识不够全面。有些业主认为监理工程师就是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理,所有的工作都必须遵守业主的要求。但是事实上,业主和监理单位的关系是委托和被委托,业主通过合同规定监理单位可以代替业主工作,业主是没有权利过问的,但是当前的业主认为是雇佣了监理人员,所以必须听自己的,这是严重的侵权行为。监理单位必须对自身有个正确的定位,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来维护业主和施工单位的正当利益。

5、结语

工程监理行业对于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和提高工程经济效益等方面都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因此,加强工程监理工作,才能有效确保工程质量的提高。

参考文献

[1]雷项生.建设工程监理安全责任之研究[D].清华大学,2012.

[2]王瑞波.建设工程监理的现状分析及规范化研究[D].郑州大学,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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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建设监理 工程投资 投资控制 发挥作用

我国固定资产投资领域内,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及决算超预算是一种普遍的现象。造成这种问题的原因有很多,归纳起来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投资目标确定不合理;二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能进行有效的全过程控制。

笔者认为全过程开展建设监理是投资控制的一种有效方法。建设监理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以来,对扭转建设项目投资失控现象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普遍存在的“重施工阶段监理,轻其他阶段监理;重施工质量监理,轻投资、进度监理;重技术方面,轻经济方面和管理方面”等现象,使建设监理制在投资控制方面还未充分发挥它的作用。本文就建设监理如何在投资控制中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谈谈自己的观点。

一般来讲,建设各阶段对建设投资的影响,情况如下:施工阶段费用高出设计阶段很多,设计阶段费用也高于决策阶段,但各阶段对投资额的影响大小却恰恰相反。项目决策阶段决定修建或不建、建什么样的规模和标准等对投资的影响是最大的,设计阶段路线选线、结构类型等对投资影响也较大,到施工阶段投资大小已基本确定,但由于施工阶段是大部分资金的使用阶段,也应加强管理,进行投资控制。

一、项目决策阶段

项目决策阶段是决定项目有无的阶段,其决策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投资的成败,因此该阶段应成为我们控制投资的重点阶段。投资决策应以项目可行性研究为依据,在尊重客观现实的基础上,对项目的技术、经济、财务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正确确定项目在这个阶段的投资目标即投资估算,打足投资,对设计概算起到控制和指导作用,为以后各阶段的投资控制消除隐患。受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基本建设管理模式等多种复杂因素的影响,大多数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还仅停留在施工阶段,并没有应用于项目实施的整个过程,特别是投资决策阶段。因此,应加强监理制度的推广力度,拓宽监理工作的范围和内容,把监理制引入决策阶段。当然,就我们现行做法,主管部门对可行性研究及投资估算也要进行审核,受各种因素的制约,目前尚难以从根本上保证可行性研究的质量,导致一些投资决策失误。而建设前期监理在明确其权利和责任以后,能更深入细致地对可行性研究及投资估算进行跟踪、审核,以其社会信誉保证可行性研究的基础资料可靠,论证方法科学正确,结论客观公正,不失为提高投资决策科学性和控制投资的有效方法。为此,建设前期监理应把工作深入到可行性研究的每一个阶段中。在数据资料的收集阶段,应保证数据资料的准确、可靠,保证数据能真实反映实际情况,为最终得出可靠的结论打下基础;在具体的研究阶段,应以严谨认真的态度、科学的方法,将宏观分析与微观分析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静态分析与动态分析相结合,专业分析与综合分析相结合对项目前景进行分析,确定出能真正反映项目投资额的投资估算;在作出结论阶段,建设前期监理应促使可行性研究的编制单位以客观公正的态度和研究的具体成果得出项目可行或不可行的结论。以这样的结论为依据做出的决策,才能真正优化我们的投资行为,使各建设项目产生良好的投资效益。项目决策阶段特别注意防止先定下项目可行,然后再去选样,臆造能使项目可行的数据,把可行性研究做成可批性研究,从根本上歪曲了可行性研究,使大量的“钓鱼工程”和质量低劣工程出现,导致投资失控和投资的极大浪费。

二、设计阶段

设计阶段是具体工程项目建设的起点和使项目开发目标具体化的第一步,是确定工程造价的主要阶段,这一阶段不仅对工程质量和建设进度产生很大影响,而且对投资的影响举足轻重。设计阶段监理主要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坚持技术和经济相结合。应该看到,技术与经济相结合是控制投资的有效手段之一。长期以来,在我国工程建设领域,存在技术与经济相分离的弊病。许多国外专家指出,中国工程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知识面,跟外国同行相比,不分上下,但他们缺乏经济观念,设计思想保守,国外的技术人员时刻考虑如何降低工程造价,而中国技术人员或忽视或把它看成与己无关。而造价人员往往不熟悉工程知识,也较少了解工程进展中的各种关系和问题,往往单纯地从经济角度确定投资额,审核费用开支,难以有效地控制工程投资,为此,在工程设计过程中应把技术与经济有机结合起来,设计人员和工程造价人员密切配合,对实现同一个功能的多个设计方案,要通过技术比较、经济分析和效果评价,择优选出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行、便于施工的方案,在投资最少的情况下,实现必要的功能,防止片面强调技术上的可行性,任意提高安全系数和设计标准,不考虑经济合理性而造成的投资浪费,正确处理技术先进与经济合理两者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力求在技术先进条件下的经济合理和在经济合理基础上的技术先进,把控制工程投资观念渗透到设计之中。

2.严格审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审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可促进概预算编制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部门概算、预算的编制规定和费用标准,防止任意扩大投资规模和出现漏项,从而减少投资缺口,打足投资,避免故意压低概(预)算,搞钓鱼项目,最后导致实际投资大幅度突破概(预)算的现象。设计监理应对项目的工程量、工料机价格、费用计取及编制依据的合法性、时效性、适用范围等各方面进行审核,严格控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不合理变更,确保概(预)算的准确可靠,当概算超估算时,应在分析原因之后拿出对策,使投资目标不被突破,或在突破投资目标已不可避免的情况下使突破的幅度尽可能减小。

3.设计监理应有据可依。设计监理应根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中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和法规,有关部门的设计规范和标准,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既不能替代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也不能游离于设计工作之外,既不能不顾业主的利益,又不能干扰影响设计单位的正常工作,而应根据以上依据代表业主的利益进行设计跟踪,做到既能达到业主的建设目标,又能节约投资。

三、施工阶段

项目设计工作完成以后,投资额大小已基本确定,当然这个投资额是我们根据设计图纸预测的,是计划值。由于工程建设周期长,可变因素多,要按这个计划值实现项目还必须要在建设的过程对各建设费用进行控制,为此,施工监理应健全投资控制系统,明确投资控制重点,避免或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严格经费签证,按合同规定及时对已完工程进行计量、验方及支付,对工程变更、设计修改要认真、谨慎,最终保证决算不超预算,完成投资控制的最后一个环节。

四、 结束语

总之,在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中,投资目标的设置是随着工程建设实践的各个阶段而不断深入的它们由浅到深,从粗到细。投资估算是项目决策的投资控制目标,设计概算是设计方案选择及进行初步设计的投资控制目标,施工图预算则是施工阶段控制投资的目标。这些投资目标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各阶段的目标相互制约,互相补充,前者控制后者,共同组成投资控制的目标系统。建设监理要进行投资控制,就必须保证这个目标系统的实现,就必须要深入全过程,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有效地控制投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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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工程监理;组织协调;工作方法与技巧

工程项目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三控、两管、一协调”,即投资、质量、进度三大控制目标,合同、信息管理,一协调就是工程建设监理过程中与项目各参建方的协调作用,监理工程师除了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和对监理程序的充分了解外,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也是十分重要的。在整个工程的建设过程中,通过组织协调才能使影响项目目标实现的各个因素处于统一可控之中,确保建设工程主要目标的实现。

(一)协调就是联结、联合、调和所有的活动和力量,使各方配合适当,其目的是促使各方协同一致,以实现预定的目标。协调工作应贯穿整个建设工程实施及其管理过程中。

从系统方法的角度看,项目监理机构协调的范围分为系统内部的协调和系统外部的协调,系统外部协调又分为近外层协调和远外层协调。近外层协调和远外层协调的主要区别是,建设工程与近外层关联单位一般有合同关系,与远外层关联单位没有合同关系。

(二)监理工程师要搞好与业主方的协调工作

1、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之间是委托与被委托、授权与被授权的合同关系。监理单位依据监理合同,在建设单位授权的范围内,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服务宗旨履行监理职责。

2、监理工程师首先要理解建设工程总目标,理解业主的意图,在工作中尽量取得业主的支持和理解,积极听取业主对各项工作的意见,对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业主报告,积极配合业主工作,使意见达成一致。对不能达成一致的问题,应以规范为依据,采取专业、科学的方法,适当时机、适当方式加以说明和解释,不激化矛盾,尽量达成共识。不能达成共识的原则性问题用书面方式说明原委,提醒业主,强化监理深度和力度,力争控制目标的实现是赢得业主信任的保障。

3、处理好与业主方各个职能部门的关系,加强沟通,尽量做到意见一致,建立和谐的工作关系,以自己规范化、专业化、程序化的工作去影响和促进双方工作的协调一致。

4、尊重业主,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赢得业主的信任,并与业主一起投入建设工程全过程的控制、管理及协调工作中。

(三)监理工程师要搞好与设计方的协调工作

1、施工前监理单位的协调作用

工程设计图纸是工程项目的法律性文件,是工程项目施工的重要依据,无论监理工作,还是施工工作,都必须严格按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和监理,设计院各专业一般对自己专业的图纸设计都比较严谨。但在施工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都必须对图纸质量进行严格内部审图,提出合理化建议,以国家、省、市规范、强制性标准条文、图集为依据,对出现的问题以及针对本工程施工中技术难点、施工难点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由建设单位牵头,监理单位组织协调三方图纸会审,设计单位在会议上说明设计意图,进行设计交底,对监理、施工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建设方、设计方要认真听取,对合理意见积极采纳。对图纸中出现问题,技术难点、施工难点要求设计单位在现场图纸会审会上解答,设计单位整理好会议纪要,对图纸中出现的问题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联系单作为建筑施工的依据。

2、 监理工程师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协调作用

通过图纸会审工作解决了设计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但在施工过程中需要设计单位解决的问题仍然不少,需要监理工程师出面协调。在施工中,施工单位要严格按施工图纸施工,但在具体施工时,还会出现问题和设计起冲突的情况,施工单位出书面资料,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报告建设单位审核,与设计单位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写设计变更联系单做施工依据,这些问题在施工中是很普遍的。有些在施工中出现影响结构的重大问题,监理工程师首先要通知建设单位,邀请设计单位到现场开技术专题会议,如有必要请专家出席一同解决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这些都需要监理工程师出面进行协调各参建单位的意见,达成一致意见后,由设计单位写出解决方案,以设计联系单形式解决问题作为施工的依据,需要拆除、加固等方式解决问题的,影响造价的,施工单位要承担责任。施工单位重新处理完出现的问题,要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才可以允许下一道工序施工。

3、在施工过程中,分部工程验收需要设计单位出面,如基础验槽,基础、主体验收、竣工验收等,需要监理工程师进行协调,建设方邀请设计单位到现场参与验收,并签署意见。

(三)监理工程师要搞好与施工单位的协调

1、明确双方的关系,双方之间没有合同关系,在施工合同中明确了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权限,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必须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并为监理单位开展工作提供便利,落实监理单位提出的各项合理要求。

2、质量是工程项目的核心,质量控制是监理工作的重心。材料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础,对材料的控制坚持先会同业主、承包方共同考察,优选供货厂家,主要材料进场要具备正式的出厂合格证和材质化验单,同时,原材料要求按规范规定严格见证取样送检,不合格的材料不得进场。对于现场搅拌混凝土的配合比计量要严格控制,并随时抽查。开始就要对施工单位进行严格管控甚至采用经济措施。通过严格要求,使施工单位养成一种自觉行为。混凝土浇筑施工中,监理工程师坚持24小时值班巡视,要求施工单位明确浇筑顺序,并按规定留置施工缝,按规范要求留置试块。

3、进度控制是以合同、工程设计以及业主的总进度计划为依据,编制工程项目监理的进度控制工作计划,施工单位依据此审核提交施工进度计划,及时了解进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比较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产生偏差的缘由。召开工程例会,重要例会要求施工单位领导参加,监理工程师及时解决施工中需要相互协调的问题,并提出具体要求。

4、投资控制是监理工程师通过加强工程量审核,做好工程款结算审核,把好工程款支付关,加强索赔管理制度等,以协助业主实现投资目标。

5、监理工程师应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按照设计、规范、和合同规定,正确处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造价、进度、安全生产、合同、资料等问题;涉及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时,监理工程师应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不损害施工单位的正当权益。

6、作为沟通与协调的枢纽,要求施工单位的各种申请、报批等相关信息应通过监理工程师上报建设单位,保证施工过程中信息管理路径的唯一性,提升沟通与协调的效率。

(四)监理工程师与工程建设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监理单位与政府有关部门是外部系统远外层关系,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前要积极协助建设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到政府有关质量监督部门、规划部门、城管部门、环保部门、消防部门办理手续、备案工作。工程质量监督站是由政府授权的工程质量监督的实施机构,对委托监理的工程,质量监督站主要是核查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资质、行为和工程质量检查。监理单位在进行工程质量控制和质量问题处理时,要做好与工程质量监督站的交流和协调。重大质量事故,在施工单位采取急救、补救措施的同时,监理工程师应敦促施工单位立即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情况,接受检查和处理。

(五)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建设中组织协调主要采取的方法

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建设中组织协调方法主要有交谈协调法、会议协调法、书面协调法、访问协调法等。要灵活采取各种方法,沟通协调建设工程中参建各方各种矛盾、问题,达成共识,促成工程建设目标的实现。

【结语】

有效的沟通和组织协调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是不可或缺的。工程项目监理协调工作的宗旨是:坚持工程利益第一,全局利益第一的原则。组织协调是一种管理艺术和技巧,监理工程师尤其是总监理工程师应运用管理学,心理学,行为科学等方面的知识,技能,方法开展组织协调工作。在协调过程中应站在多方面的角度考虑问题,充分考虑到各方的利益,坚持“公正、公平、科学、诚信”职业准则,只有这样,监理工程师才能进行有效的组织协调工作。

参考文献

【1】 工程监理 符长青 李金勇 狄宝才著―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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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工程建设 建设监理 协调作用

众所周知,工程建设涉及的单位包括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施工单位、工程检测单位、监理单位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对于监理工作来说就是要通过组织协调,使参加工程建设的各方有力配合,从而使各项工作顺利有效地开展。

一、监理与工程建设各方的关系

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批准的项目建设文件,施工合同及监理合同,对工程建设实行现场管理。其主要职责是对工程建设合同进行管理,按照合同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工期和质量,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关系。要做好监理的协调工作,首先要清楚监理和工程各参建单位的关系:

1. 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的关系。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之间是委托与被委托、授权与被授权的合同关系。监理单位依据监理合同,在建设单位授权的范围内,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服务宗旨履行监理职责。

2. 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的关系。在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进行设计监理时,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之间的关系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在没有委托设计监理时,双方是分工合作的关系,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应及时按照合同和有关规定处理设计变更,设计单位的有关通知、图纸、文件等须通过监理单位下发到施工单位。施工单位需要修改设计时,也必须通过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或修改。

3.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关系。在工程建设中,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关系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按照建设监理制度,在工程建设的三方关系中,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不是合同关系,他们之间不得签订任何合同或协议,二者之间的关系是通过施工合同确立的,合同中明确授权了监理单位监督管理的权力。

4.监理单位与质量监督机构的关系。质量监督机构与监理单位的工作都属于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督管理活动,但两者在性质、职责、权限、方式和内容方面有原则性的区别,质量监督是政府行为,建设监理是社会行为。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要正确理解、灵活掌握,公正、公平地处理与参建各方的关系,使参建各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相互配合、相互支持,更好地实施“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创造良好的监理环境,搞好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共同完成工程的建设任务。

二、监理在工程建设各方中的组织协调作用

组织协调的主要对象首先是人,各个参建单位的工作人员从始至终贯穿于工程建设当中。首先,协调工作就是要化解人际关系的矛盾,包括监理组织内部的分工和配合矛盾、监理组织和关联单位的人际关系矛盾等,做好了人与人之间的协调工作,才能为后续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其次,要协调解决参建各方的人力、资金、设备、材料、技术等问题,使其满足工程建设要求;同时要协调解决工程参建单位各方的配合关系,为建设工程的同一目标服务。组织协调的作用主要反映在以下几方面:

1.质量和安全工作。监理工作应抓住问题的主要矛盾,协调化解矛盾,及时做好纠偏工作和协调工作,这样不仅可以强化对安全隐患采取的预控措施,防患于未然,而且可以防止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进度控制。对进度计划事前、事中、事后的协调工作是保证实现项目工期总进度计划目标的重要手段。

3.投资控制。监理的协调工作非常重要,只有处理好工程变更,协调好各方关系,才能将因变更产生的负效应减少到最低程度。

4.平衡的手段。一项工程往往有不同专业施工队伍同时在场施工,既有总包又有分包,加上设计、材料供应等,各自都有自己的工作计划和质量目标。所有这些都要监理工程师去协调平衡,实现工程建设的目标。

三、监理在工程建设各方中进行组织协调的方法

组织协调方法属于管理艺术和技巧的范畴,监理人员如果能够了解并掌握这些方法,合理地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能使许多困难的问题迎刃而解,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主要的监理协调方法有:

1.交谈协调法。又称口头协调法。监理人员对于一般的问题可以采用这种方法提出口头指令,并可通过交谈了解协调的效果和各方的反应,方便及时,但不够正式。

2.书面协调法。当交谈不方便又不需要召集会议时,可通过书面方式准确地反应情况,表达自己的意见。

3.会议协调法。利用会议组织协调是监理工作中最常见的协调方法。

四、监理需协调好与参建各方的关系

1.监理需处理好与建设单位的关系。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是监理合同双方的当事人。监理单位派出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进行监理,其监理权限是建设单位授予的,监理合同的目标体现了建设单位的意志,在监理合同实施过程中,监理人员要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服务宗旨,要提供积极热情地服务,围绕监理合同的目标努力工作,尊重建设单位的合理意见,真实有效地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

2.监理需处理好与设计单位的关系。设计图纸作为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重要依据,监理人员首先需要熟悉设计文件,才能将设计意图很好地反馈到工程实体中;施工监理中,对于设计图纸中的问题,要尊重设计意见,正确对待和处理,不得任意改动设计图纸;对于建设、施工等工程参建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要求,均按照设计变更程序执行。

3.监理需处理好与承包人的关系。监理单位与承包人之间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监理单位的工作对象主要是承包人,两者关系正常和谐是实现合同目标的重要因素。

4.监理需处理好与质量监督机构的关系。质量监督机构是代表政府对工程质量和建设行为进行强制性监督的机构。按规定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均有监督权。监理单位应承认质量监督机构的政府监督地位,接受其监督,根据其要求积极配合工作并提供准确完整的资料,认真做好工程质量的评估工作。

五、监理在协调工作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1)加强自身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2)摆正位置,把握原则,树立公信力。

(3)具有认真的工作态度和高度的责任心。

(4)注意团结,不能我行我素。

(5)善于听取各方意见,学会多角度考虑问题,合理平衡各方利益。

(6)提高交际能力,处理好人际关系。

(7)理解把握规范、规程的尺度。

(8)采用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工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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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公路 工程 监理

中图分类号:F540.3 文献标识码:A

正文:

1我国公路工程监理的主要内容

公路工程质量的监理中要全过程的进行, 重点做好事前监理,事后检测作为辅助手段,主要包括质量监理、进度监理、费用监理、合同监理、信息监理等几个方面。

1.1 工程质量的监理

具体的建设时可以将工程质量分为项目的功能、使用价值以及工作质量。 质量是公路工程中最关键的因素,任何的小问题都有可能引起严重的后果,监理方要做好质量监控系统,具体包括工程项目质量目标的明确、编制建设的质量计划、编制质量保证程序、编制质量控制点明细表。工程质量监理监控的实施方法有旁站、巡视、测量、试验、下达指令文件、抽查、工序控制等。 监理多质量操作上要明确个阶段的任务,施工准备阶段做好图纸审查, 检查施工方案和质量控制的技术措施,以及各种施工机械和有关的准备工作。 施工过程中全过程的进行监控,及时跟踪质量问题,并随时记录出现问题的部位和数据。竣工验收阶段审阅有关的竣工报告,检查施工的检测数据,协助业主进行验收工作,并编写工程质量控制分析报告。

1.2 工程进度的监理

工程进度是业主和承包人利益的关键因素,是合同履行的一个重要评价指标,施工时要做好实际进度和计划进度时间差的控制,及时的提醒施工单位加以调整。公路工程中进度监理的主要内容有审查承包人的工程进度计划,查看工期的时间安排合理性、施工准备的可靠性、计划的目标和施工能力是不是匹配等。 确定开工和竣工的具体时间,并落实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的进行督促,对延期结果进行加快进度、指定分包或者终止合同的处理,并确定最终竣工时间。进度控制的监理方法有横道图法、S 曲线法、网格计划图法等。

1.3 工程费用的监理

监理的主要费用包括工程计量和工程费用支付,这两方面是监理的核心部分,要保证高度的统一协调。总体的监理原则是依法、恪守合同、公平公正、做好责和权的相结合等原则。具体的监理方法有事前监理、跟踪监理和事后监理。 事前监理是根据预测的信息, 在费用超过预算之前就采用相应的措施进行调节,事后监理则是根据工程的结果数据进行分析,对以后的费用使用做到指导作用,通过反馈的偏差信息进行调整。 跟踪监理则是在施工过程中采用旁站等措施进行的。 三种方式相比都有各自的优缺点,只有把三种方式有机的几何起来,才能真正的有效控制费用使用,做好工程费用监理工作。

1.4 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是对整个合同的执行过程进行控制,是随着项目的实施而具体操作的,是一个动态的控制过程。 可以分为业主的合同管理和承包商的合同管理,或者根据实施阶段分为合同前、合同订立时以及合同履行中的管理三种。合同管理的内容包括总体策划、合同的订立、工程合同的履行,在履行过程中合同变更要经过严格的审查,并确定工程费用等相关事项。

2我国公路工程监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国建筑行业在监理的合作下取得了不菲的成绩,但仍然存在着很大的问题,制约着工程的发展速度。

2.1 监理体制问题

监理企业缺少自,大部分的监理单位产权不明晰,分属于其他设计院等,这样就严重制约了变革和创新,没有实现真正的社会化管理。监理市场上经常会出现分包、转包,或者业主采用私人关系的监理,这就无法真正发挥监理的公路工程建设当中的作用,监理单位的非正规化也严重影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心。监理机构的不独立和社会化也造成了监理人员的多职现象, 分散了监理人员的工作精力,不能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当中。 另外,公路工程市场经济化后,很多不是公路监理机构也匆忙从事到公路工程当中,造成了监理单位的良莠不齐。

2.2 监理范围问题

我国对公路工程的监理工作大部分还只是停留在施工阶段,而对其他阶段的关注虽然有要求,却关注太少,容易造成人才需求渠道的相对狭窄,对专业人才的配有不利,并且容易造成利润来源单一,无法抵抗较大的市场风险,制约着整个监理行业的健康的发展。 要把监理的工作范围重点扩展到项目的决策以及设计阶段,这对整个项目具有关键作用。

2.3 监理收费问题

监理的费用问题主要表现在取费偏低的现象,很多达不到正常情况下的成本水平, 这就会对监理行业的发展造成很多不良的后果,主要反映在不能吸引高素质的人才加入,内部利润分配不合理造成跳槽频繁发生,影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在设备方面没有足够的紫金进行技术改进,最终造成企业缺乏经营竞争力,难以抵抗市场化下的经济格局。具体造成收费偏低的原因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发展和国家取费标准的进程不统一,规范化不足;在建设单位方面存在严重的压价现象;另外监理队伍规模发展过快,竞争激烈,企业之间的恶性压价现象严重。

2.4 监理队伍问题

目前来说我国的监理人员中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具有丰富经验的其他研究院、施工、勘察等单位退休的高级工程师,他们虽然具有工程实践经验,但年龄普遍较大,没有足够的经历应对现场的工作需要。另一类,则是大中专院校刚刚毕业的学生,具有较高的学习能力和精力,但是现场应对能力较差,这样就造成了工作人员两极分化现象的严重。监理人员要具有专业素质、实践素质、身体素质和思想素质,而大多数监理人员的知识结构层次不合理, 或者大部分人员空有理论知识,现场实践经验不足,监理工程师数量和质量的不足都不能很好的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另外,监理人员不仅要具有良好的技术水平,还要具有处理和承包商之间发生的一些突发的技术问题,良好的应变能力。

3监理发展的未来趋向

3.1 改革现有的监理体制

监理体制的改革是解决公路工程监理方式的根本方法,要与国际接轨,采用经济和市场化的手段进行监督、调节。认真总结现有的运行经验,结合先进的管理技术进行调整。积极稳妥的加强机制管理,精简人员,从而提高效率,建立复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监理行业体制。监理机制的调整具体在:强化工程监理的委托程序、公路工程监理结构要独立化、社会化,认真落实监理工程师的负责制,解决空挂名现象,建立各级岗位的责任制。

3.2 构件公路工程监理的新模式

新模式改革要注重体现在扩大监理的监控范围,监理工程师要在项目设计等施工外的其他阶段做到同样的重视。做好新模式下的风险管理和风险识别,监理理想状态下的风险评估方法,并完善配套的政策和法律体系 ,推行监理的职业责任保险。

3.3 监理市场信用的监理评估制度

监理市场的信用评估可以使从事企业和人员的工作模式高度的透明化,接收整个社会和市场的监督,从而可以加强监理队伍的职业道德建设,增强人们对社会信誉度的重视,和监理机构的社会地位。把信用意识和法制建设良好的结合起来,保证监理市场较少的产生失信行为,减少受到地方行政势力的干扰。

3.4 加强监理人员的培训制度

针对我国的监理队伍特点,要足够的重视加强人员的培养,改善监理人员专业知识匮乏和实践经验不足的问题,使得监理企业人才的培养列入长远的战略发展规划。 培训的主要内容和原则包括:忠于企业,注重合作精神、公正廉洁,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并具有较好的协调、统帅能力等。

4 结 语

公路工程建设不单单是一项公共交通建设工作,它还在诸多方面牵涉着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推动公路建设监理水平的提升,是使公路建设顺利投入运营的必要保证。因此,相关的责任部门一定要在遵循监理原则的前提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来推动工程监理工作的开展,使公路建设的监理水平达到对于监理需求的满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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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工程建设;监理;参建各方

作者简介:项晓晓(1971-),女,浙江温州人,浙江电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副经理,工程师。(浙江 温州 325000)

中图分类号:F27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0079(2012)36-0107-02

工程建设涉及的单位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质监机构和监理单位等,而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这就需要监理工程师在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对监理流程的有效执行外,还要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灵活处理各方关系的应变能力。协调,从其的内涵来看,含有和谐、团结、一致、统一、平衡、同步、配合、适当等意思,协调的本质,就是正确处理组织内外各种关系,解决各方面的矛盾,为组织正常运转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使整个组织和谐一致,使每一个部门、单位和组织成员的工作同既定的组织目标一致,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对于监理工作来说就是要通过组织协调,使参加工程建设的各方有力配合,使各项工作顺利有效地开展。

一、监理与工程建设各方的关系

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批准的项目建设文件,施工合同及监理合同,对工程建设实行现场管理。其主要职责是对工程建设合同进行管理,按照合同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工期和质量,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关系。要做好监理的协调工作,首先要清楚监理和工程各参建单位的关系:

1.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之间是委托与被委托、授权与被授权的合同关系。监理单位依据监理合同,在建设单位授权的范围内,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服务宗旨履行监理职责。

2.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的关系

在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进行设计监理时,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之间的关系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在没有委托设计监理时,双方是分工合作的关系,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应及时按照合同和有关规定处理设计变更,设计单位的有关通知、图纸、文件等须通过监理单位下发到施工单位。施工单位需要修改设计时,也必须通过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或修改。

3.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关系

在工程建设中,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关系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按照建设监理制度,在工程建设的三方关系中,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不是合同关系,他们之间不得签订任何合同或协议,二者之间的关系是通过施工合同确立的,合同中明确授权了监理单位监督管理的权力。监理单位依照国家、部门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批准的建设计划、施工合同等进行监理。施工单位在执行施工合同的过程中,必须自觉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并为监理工作的开展提供合作与方便,按规定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

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合同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施工。监理单位要按照建设单位的委托权限,并在这个权限范围内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履行合同职责,是否按合同规定的技术、进度和投资要求进行施工建设。在工程建设中,监理单位作为公正、公平的第三方,要注意维护施工单位的合法利益,正确处理工程款支付、验收签证、索赔和工程设计变更等问题。

4.监理单位与质量监督机构的关系

质量监督机构与监理单位的工作都属于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督管理活动,但两者在性质、职责、权限、方式和内容方面有原则性的区别,质量监督是政府行为,建设监理是社会行为,建设监理是发生在项目组织系统范围内平等主体之间的横向监督管理,质量监督是项目组织系统外监督管理主体对项目系统内建设行为主体进行的一种纵向监督管理的行为。

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要正确理解、灵活掌握,公正、公平地处理与参建各方的关系,使参建各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相互配合、相互支持,更好地实施“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创造良好的监理环境,搞好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共同完成工程的建设任务。

二、组织协调的作用

组织协调的主要对象首先是人,各个参建单位的工作人员从始至终贯穿于工程建设当中。首先,协调工作就是要化解人际关系的矛盾,包括监理组织内部的分工和配合矛盾、监理组织和关联单位的人际关系矛盾等,做好了人与人之间的协调工作,才能为后续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其次,要协调解决参建各方的人力、资金、设备、材料、技术等问题,使其满足工程建设要求;同时要协调解决工程参建单位各方的配合关系,为建设工程的同一目标服务。

组织协调的作用主要反映在以下几方面:

1.质量和安全工作

工程建设中,由于施工人员、方法、材料、设备和作业的环境等影响,特别是工程建设不可预见的因素,会导致一些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使施工行为偏离合同和规范标准,现场施工条件的复杂性可能导致有些安全质量问题存在争议、责任区分边界模糊等,由此发生矛盾的几率增大。监理工作应抓住问题的主要矛盾,协调化解矛盾,及时做好纠偏工作和协调工作,这样不仅可以强化对安全隐患采取的预控措施,防患于未然,而且可以防止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进度控制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会有许多不同专业、不同单位的施工人员在一起工作,必然存在衔接和协调问题,而进度控制的关键就是要抓好各方的协调,通过已制订的项目实施总进度计划,事前协调,围绕分解的各单位工程工期及关键节点,保证总工期目标的实现;实施过程中及时的协调工作有利于动态控制和调整,使工程的实际进度不偏离总进度计划;对与计划已发生差异的实际进度,要通过事后及时的协调工作,调整相应的施工计划、材料设备、资金供应计划等,在新的条件下协调工期的偏离。对进度计划事前、事中、事后的协调工作是保证实现项目工期总进度计划目标的重要手段。

3.投资控制

在基础施工中,由于部分地质条件复杂,设计布点堪探未发现的孤石、废弃泥浆池、标高不一致的泥坑等都会导致工程量的变更;因政策处理造成的线路基础移位、施工人员窝工的费用变更;建设单位要求工程参加质量安全流动红旗等活动产生的额外工作,都会对工程产生影响,甚至会拖延工期,引起索赔。所以,监理的协调工作非常重要,只有处理好工程变更,协调好各方关系,才能将因变更产生的负效应减少到最低程度。

4.平衡的手段

一项工程往往有不同专业施工队伍同时在场施工,既有总包又有分包,加上设计、材料供应等,各自都有自己的工作计划和质量目标。所有这些都要监理工程师去协调平衡,实现工程建设的目标。

三、组织协调的方法

组织协调方法属于管理艺术和技巧的范畴,监理人员如果能够了解并掌握这些方法,合理地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能使许多困难的问题迎刃而解,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主要的监理协调方法有:

1.交谈协调法

又称口头协调法。监理人员对于一般的问题可以采用这种方法提出口头指令,并可通过交谈了解协调的效果和各方的反应,方便及时,但不够正式。如果发现未达到效果,就要考虑采用其他的方法来确认和推进。

2.书面协调法

当交谈不方便又不需要召集会议时,可通过书面方式准确地反应情况,表达自己的意见,如通过监理通知单、监理工作联系单、报告、信件和其他书面指令形式组织协调。这种方法能准确体现当时情况,并能存档保留以备将来查询。

3.会议协调法

利用会议组织协调是监理工作中最常见的协调方法,如监理例会、专题现场会等。这种方法需要对会议决议形成书面纪要,并经各方代表签字确认,分发到各方落实执行。该方法的优点是各方参加、共同决定,效率高,解决问题彻底。

四、监理需协调好与参建各方的关系

1.监理需处理好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是监理合同双方的当事人。监理单位派出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进行监理,其监理权限是建设单位授予的,监理合同的目标体现了建设单位的意志,在监理合同实施过程中,监理人员要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服务宗旨,要提供积极热情地服务,围绕监理合同的目标努力工作,尊重建设单位的合理意见,真实有效地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

2.监理需处理好与设计单位的关系

设计图纸作为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重要依据,监理人员首先需要熟悉设计文件,才能将设计意图很好地反馈到工程实体中;施工监理中,对于设计图纸中的问题,要尊重设计意见,正确对待和处理,不得任意改动设计图纸;对于建设、施工等工程参建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要求,均按照设计变更程序执行。

3.监理需处理好与承包人的关系

监理单位与承包人之间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监理单位的工作对象主要是承包人,两者关系正常和谐是实现合同目标的重要因素。监理工程师要依法办事维护承包人的正当权益,对建设单位不按合同规定付款或过于压低工程造价等个别行为,要敢说敢管;和承包人要建立起相互尊重、平等处事的良好的合作氛围;时刻遵循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守则,公正廉洁、杜绝卡压。

4.监理需处理好与质量监督机构的关系

质量监督机构是代表政府对工程质量和建设行为进行强制性监督的机构。按规定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均有监督权。监理单位应承认质量监督机构的政府监督地位,接受其监督,根据其要求积极配合工作并提供准确完整的资料,认真做好工程质量的评估工作。

监理的协调工作不是做和事佬,不是站在任何一方去损害另一方的利益,更不是无原则的调和,而是要站在公正的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做对工程建设有利、对工程质量有利、对工程安全有利的事。作为现场监理要有洞察事态的能力,把可能发生的情况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所以监理协调就是要调整、疏通各方面的关系,妥善处理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衔接层面上的矛盾,让各方面相互了解,共同合作,以完成预定的目标。

五、监理在协调工作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1.加强自身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设想如果一个监理人员,基础业务水平差得在施工现场发现不了问题,不能正确指出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并且资料一塌糊涂,那么怎么可能取得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信任。因此,扎实的业务水平以及敏锐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是赢得各方尊重并建立良好沟通途径的基础。

2.摆正位置,把握原则,树立公信力

监理要协调好各方关系,不能凡事都当老好人,而应坚持原则,自己做事讲原则,才能要求别人做事守原则,正人必先正己,这样才能做到公正。

3.具有认真的工作态度和高度的责任心

作为监理,在工作中必须做到嘴勤、腿勤、手勤,总能亲历亲为,发现问题积极协调处理,尽可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工作负责、对企业负责的监理就会与各方主动沟通,积极交流,这是协调处理各方关系的有效方式。

4.注意团结,不能我行我素

监理工作所面对的人和事很复杂,内部必须保持言行一致、步调统一,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每位监理人员都应有大局意识,各司其责,相互团结、相互理解、相互帮助、相互配合,坚决反对只顾个人盲目行事,应团结一心搞好工作。

5.善于听取各方意见,学会多角度考虑问题,合理平衡各方利益

由于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方角色不同且立场不同,出现分歧难以避免,因此监理人员需采用合理的方式处理问题,不要把各种矛盾都集中于自己身上,问题要摆出来,情况要说明白,谁的责任谁承担,谁的问题谁解决,谁的工作谁落实,召集现场会就是解决矛盾的最直接有效的办法。

6.提高交际能力,处理好人际关系

施工监理工程中,监理人员处于一种非常特殊的位置,建设单位希望得到专业、周到的高质量服务,而施工单位则希望监理单位能以公正的态度,对合同采用有利于自己的解释。这时监理人员就要清楚自己的角色,既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保证行为的公正性,也要利用各种机会与各方有关人员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促进工程的顺利进展。

7.理解把握规范、规程的尺度

对于规范、规程中要求严格,措辞包含“必须”、“严禁”等词语的条款一定要坚持原则遵照执行;对于其他包含“应该”、“不应”等词语的条款,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各方的感受,适当掌握尺度,灵活执行,不致引起某方的抵触心理。

8.采用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工作方法

对于建设单位提出的某些可能不适当的要求,如果不是违反原则,都可以先执行,再找适当机会解释说明;而对于原则性问题,可以采用书面报告等方式说明理由,寻求建设单位的理解,尽可能地避免造成误会。同样对于施工单位提出的一些变通方法和问题,监理人员也应慎重考虑,尽量在不失原则的情况下灵活处理。如果只求原则不顾方式,反倒有可能陷入被动的局面,不利于工作的开展,影响工程的进度。

六、结语

工程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监理人员在做协调工作时,一定要正确认识各方的相互关系,把握原则、理清思路,熟练掌握和运用各种方法、技巧,加强各方的协调沟通,有效地保证监理目标的达成。同时,监理人员还要不断地充实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交流技巧,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素养,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把组织协调工作提高到更高的水平。

参考文献:

[1]刘沿温.工程建设组织协调[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