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3 15:36:48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专项审计和年度审计,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实体经济竞争日渐激烈,越来越多的企业兼并重组,形成集团化的发展模式。政府及投资者对国有资本加大了监督力度,高度关注规模不断扩大的企业集团的运作管理。随着政府对监督力度的不断加强,对企业集团内部审计发挥监督作用,体现内部审计价值增值提出更高的要求。而建立企业集团内部审计规范体系,是加强内部审计质量,提升内部审计价值的基础。
内部审计规范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旨在对内部审计业务活动的全过程进行规范。中广核集团内部审计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提炼出一套适合企业集团化运作管理模式的内部审计管理规范体系,以明确内部审计各项业务活动的流程标准和质量标准。中广核集团内部审计规范体系经过多年实际执行的检验及补充调整,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规范体系。
二、内部审计规范体系的内容
内部审计规范是为更好实现审计目标,指导审计实务而形成的有机整体。企业集团内部审计既承担审计业务实施管理,又行使审计职能管理。中广核集团内部审计规范体系以集团内部审计职能作为输入,制定了包含审计业务实施管理和审计职能管理的3个层级的审计规范体系,分别是:集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审计制度实施细则和标准、各公司内部审计管理规范文件。(如图1所示)。
(一)集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集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是明确内部审计业务活动宗旨、权限、职责、业务范围的政策性文件,规定了集团公司与成员公司在内部审计业务活动中的职责分工、任务和职权。
集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是对审计业务实施管理的指导性要求,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审计业务的实施标准、经济责任审计、审计质量控制、内部审计质量评估、审计纠正改进行动要求。
(二)审计制度实施细则和标准
审计制度实施细则和标准是对集团内部审计制度的承接,对各项审计业务活动制订了实施标准,对年度计划、质量控制、人员发展制订实施细则,使整个集团内部审计相关业务有章可循。
审计制度实施细则和标准按审计管理对象划分为内部审计业务实施管理和内部审计职能管理。内部审计业务实施管理包括专项审计流程管理细则、9类专项审计实施标准、审计纠正行动管理细则;审计职能管理包括年度审计计划管理细则、内部审计负责人考核管理细则、优秀内部审计项目评选管理细则、内部审计人员培训与交流管理细则。
1. 专项审计流程管理细则。它的目的是规范集团专项审计基本流程和各阶段的要求等,保障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集团专项审计的基本流程统一分为四阶段: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报告阶段、跟踪阶段,对每个阶段的工作流程和实施方式作了详细的规定。
2. 审计纠正行动管理细则。审计纠正行动是指审计部门以书面形式向被审计单位发出的审计发现问题及审计整改建议。本管理细则旨在对审计部门发出的审计纠正行动进行跟踪管理,明确问题的责任主体,确保审计建议得到整改、相关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内控缺陷得以消除。
3. 专项审计实施标准。为了统一集团专项审计业务,保证审计质量,集团对9类专项审计业务制订了实施标准,从审计人员配置、风险评估、审计重点、审计分项、审计方法、审计方案、审计报告、审计结论等方面制订具体的标准要求。9类专项审计包括财务审计、采购审计、投资审计、工程审计、生产审计、信息审计、综合管理审计、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管理审计等九种类型。
4. 年度审计计划管理细则。本管理细则是对集团各公司编制年度审计计划制订具体的规定和要求,提高集团内部审计工作的计划性和系统性。本细则对审计项目管理、审计对象管理、审计循环周期管理、审计计划管理进行详细规定。
5. 内部审计负责人考核管理细则。集团内部审计明确了各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职责和业务指标,以考核为手段,以提升审计管理为目的。管理细则中明确考核标准、考核方法、考核结果运用,每年底对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进行评考核。
6. 优秀内部审计项目评选管理细则。本细则旨在提升集团内部审计项目质量,从审计规范化和审计成果两方面分别设置了23项和15项评价指标。例如审计成果分别设置了审计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换回或避免公司发生经济损失、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审计结果得到公司级或董事会的书面肯定、审计结果为纪检监察提供线索等方面制订评分标准。
7.内部审计人员培训与交流管理细则。本细则旨在规定内部审计人员的培训管理,加强后续教育,同时提出内部外部审计交流原则及管理规范。
(三)各公司内部审计管理规范
各成员公司根据审计业务开展情况以及公司的发展阶段,按照“统一规范,分级实施”的原则,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程序,以承接集团公司的制度、细则,规范公司的内部审计业务活动。
三、内部审计规范体系的作用
企业集团内部审计规范体系的建立,对集团内部审计规范运作,实现内部审计资源共享,提高内部审计工作效率,保障内部审计质量、提升内部审计价值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规范内部审计组织机构的建设
《集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统一要求独立运作两年以上的集团管理二级子公司建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的审计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由集团公司总部推荐等规定,为规范集团内部审计规范运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统一了集团内部审计实施标准
集团内部审计制度实施细则从职能实施管理和业务实施管理两方面建立了统一的标准,统一了集团内部审计活动基本规范及标准,实现了集团各公司内部审计经验与资源共享,较快实现内部审计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
为贯彻落实总理“财政资金运用到哪里,审计就跟进到哪里”的指示精神,加强审计监督和规范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财政一般预算资金、基金预算资金、预算外资金、政府投资项目和上级、本级专项资金。
第二条市审计机关按照上级审计部门和市政府工作部署,每年年初编制当年审计项目计划,报市政府审核后下达。
第三条市审计机关对收支额度较大部门的资金和涉及民生的重点资金加强审计跟进监督。在跟进监督中,重点审计一级预算执行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二级预算执行单位延伸审计。
第四条审计监督财政和地税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主要内容:
(一)市财政预算资金收缴、分配、拨付、使用情况。
(二)上级财政资金分配、拨付、管理、使用情况。
(三)地方税务部门税收征管情况。
第五条审计监督预算执行单位的主要内容:
(一)财政收支的真实性、效益性。主要检查制度建立、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情况,监督预算内外资金(包括非税收入、国有资产收益等)的核算和使用情况,对专项资金、专项经费、办公费等支出情况进行对比和效益分析。
(二)新增债务的真实性、合法性。
(三)二级预算执行单位收支的合法性、效益性。重点审查占用下级单位资金和物资、强行向下级单位摊派(报销)费用、与下级单位串通挤占挪用财政资金,违规向上级单位缴费,以及乱收费、乱罚款、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第六条实行项目必审制。对于所有财政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市审计机关一律出具审计报告和竣工决算审计决定,作为市财政部门批复项目竣工决算和拨付余额的依据。
第七条实行项目分类跟进审计制。对重点跟踪项目,全程跟踪审计;对计划审计项目,开展竣工决算审计;对市政府交办专项审计项目,按照具体要求进行审计。
第八条对于上级批量下达、数量较多、地点分散的专项资金建设项目,市审计机关采取专项审计、批量报告的办法开展审计;对于投资较小的项目,坚持随到随审。新晨
第九条对于时效性强、群众关注、市政府交办的项目,市审计机关组织专业审计组开展专项审计。对于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专业性强的政府投资项目,市审计机关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专业人员参与审计,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
第十条每年11月,市审计机关会同市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落实年度审计计划,按计划实施竣工决算审计。
第十一条市审计机关及时向市政府报告项目审计结果,必要时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每年年初,市审计机关与市发改、财政等部门会商后,安排专项资金审计计划。同时,根据市政府安排,及时对上级和本级政府下拨的应急专项资金、临时追加的专项资金进行跟踪审计,掌握资金到位情况和使用进度,并向市政府报告情况。
第十三条市审计机关每年向市政府报告一次专项资金审计情况,并对资金使用效益进行评估。
一、竣工决算审计和跟踪审计
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和建设资金的管理,切实加强资金安全和资金使用效益的监管,按照“谁主管、谁组织、分级负责”的原则,扎实开展交通建设项目和建设资金审计。
(一)各单位按照审计分工和管理权限开展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确保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覆盖率100%。继续推进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加大跟踪审计工作力度,保持在建省、市(与市局签订年度综合目标责任)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覆盖率100%。
(二)配合做好农村公路审计工作,及时纠正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提高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水平。各单位要按照省审计厅要求,做好农村公路建设专项资金自查工作。
二、财务收支预算执行审计
继续做好各单位财务收支审计工作,重点检查各单位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加大对部门预算执行力度检查,加强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果,提高本单位的行政效率和效能。
2013年,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完成下属事业单位、协会等单位2012年度财务收支和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各县交通运输局、各直属单位按照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完成下属企事业单位2012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工作。
三、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贯彻落实《省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加强内部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一步扩大经济责任审计的覆盖面,积极开展任期年度和期中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探索审计结果运用的新模式、新途径和新方式,切实发挥经济责任审计服务干部管理监督、促进单位发展目标有效实现的重要作用。
四、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积极开展省厅专项补助资金专项审计,组织完成省厅补助客运场站建设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管理等专项审计调查。积极开展全市货物港务费征收及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调查。各单位要加强对预算执行、资金使用绩效、资产管理的审计监督,促进预算编制科学、
执行有效和资产使用安全。
20**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已经市政府批准,现通知如下:
一、财政收支审计项目(21个)
(一)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17个)
被审计单位:财政局、地税局
延伸审计单位:建设局、发改委、人口计生委、科技局、行政服务中心、煤炭局、中小企业局、城镇化促进局、陆管局、档案局、移民局、农机局、体育局、供销社、市委党校
完成时间:20**年5月
(二)乡(镇)财政决算审计(4个)
被审计单位:城关镇、庞村镇、**镇、**镇
完成时间:20**年**月
二、财务收支审计项目(14个)
被审计单位: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公用事业局、总工会、卫生局、畜牧局、公安交警大队、第二实验小学、自来水公司、妇幼保健院、第一面粉厂、**实业公司
完成时间:20**年**月
三、重点建设项目及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项目(16个)
(一)重点跟踪审计项目(5个)
1.北环路改扩建项目
2.**高速公路**连接线改扩建项目
3.**市区段综合治理项目
4.**故里扩建项目
5.中医院病房楼建设项目
完成时间:20**年**月
(二)决算审计和专项审计项目(11个)
1.20**年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专项资金审计
2.**路、**路、**路竣工决算审计
3.20**年度市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基金项目决算审计
4.市廉租住房惠民小区一期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5.**五库、**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6.**、**、**等乡(镇)卫生院改造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7.**、**等乡(镇)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8.城关、**等乡(镇)计生服务站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9.**、**、**等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等乡(镇)敬老院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11.新区**南路、**南路竣工决算审计
完成时间:20**年**月
四、经济责任审计项目(41个单位、46人)
被审计单位及人员:
(一)原**乡党委书记、乡长
(二)原**乡党委书记、乡长
(三)原**乡党委书记、乡长
(四)原**镇党委书记、镇长
(五)原工业区管委会党委书记、主任
(六)原**镇镇长
(七)原**镇党委书记
(八)原**镇镇长
(九)原**镇镇长
(十)原**镇镇长
(十一)原盐业局局长
(十二)原党史办主任
(十三)原中小企业局局长
(十四)原团市委书记
(十五)原科协主席
(十六)原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十七)原残联主席
(十八)原妇联主席
(十九)原市委党校党委书记、常务副校长
(二十)原水利局局长
(二十一)原发改委主任
(二十二)原农机局局长
(二十三)原人口计生委主任
(二十四)原民政局局长
(二十五)原建设局局长
(二十六)原市场中心主
(二十七)原科技局局长王振民
(二十八)原煤炭局局长
(二十九)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三十)原二轻局局长
(三十一)原**高中校长
(三十二)原驻京办主任
(三十三)原供销社主任
(三十四)原粮食局副局长
(三十五)原统计局副局长
(三十六)原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三十七)原政法委副书记
(三十八)原房管局副局长
(三十九)原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四十)原水泵厂厂长新晨
(四十一)原**公司经理
完成时间:20**年6月
五、专项资金审计及调查项目(**个)
(一)地方政府债务情况审计调查(系国家审计署统一组织项目,20**年4—6月完成)
(二)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资金跟踪审计(系省审计厅统一组织项目,20**年3—12月完成)
(三)农村劳动力“阳光雨露”培训资金审计(系省审计厅统一组织项目,20**年3—5月完成)
(四)全省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审计(系省审计厅统一组织项目,20**年3—5月完成)
(五)质量技术监督系统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系省审计厅统一组织项目,20**年9—11月完成)
(六)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资金专项审计调查(系省审计厅统一组织项目,20**年3—5月完成)
(七)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资金审计调查(系省审计厅统一组织项目,20**年3—5月完成)
(八)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政策执行情况审计调查(系省审计厅统一组织项目,20**年3—**月完成)
(九)家电、摩托车下乡实施情况和效果审计调查(系省审计厅统一组织项目,20**年3—5月完成)
海口市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开办法最新版第一条 为了规范审计结果公开行为,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海南省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开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审计机关向社会或在一定范围公开审计结果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审计结果,是指市审计机关实施审计后,以审计报告、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等审计结论性文书所反映的主要内容、审计结论办理情况以及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意见、建议整改的情况。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审计结果公开,是指市审计机关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会议、专门刊物等方式向社会或一定范围公布审计结果。
第五条 审计结果公开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
(二)市政府部门或者国有企事业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结果;
(三)有关行业或专项资金的审计结果;
(四)任期经济责任、重大建设项目或其他重要事项财务收支活动的审计结果;
(五)市人民政府交办或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审计事项的审计结果;
(六)关系人民群众利益、社会关注的审计事项的审计结果;
(七)审计查出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的审计结果;
(八)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审计事项。审计结果公开时,被审计单位已经整改的,应当同时公布被审计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第六条 市审计机关公开审计结果,应当采用下列形式:
(一)通过海口晚报和海口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审计结论的办理情况;
(二)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海口市人民政府网站,以新闻形式摘发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审计结论的办理情况;
(三)通过新闻会,审计工作计划、重大专项审计方案、审计结果和审计结论办理情况;
(四)通过《审计结果公告》等内部刊物,公布年度计划中重要项目的审计结果;
(五)其他适当的形式。
第七条 公开审计结果应当履行下列审批程序:
(一)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需要公开的,应当在向市人民政府提交的审计结果报告中说明公开的内容及形式,经过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公开;
(二)向市人民政府呈报的重要审计事项的审计结果需要公开的,应当在呈送的报告中说明公开的内容及形式,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公开;
(三)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市人民政府交办、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审计事项的审计结果需要公开的,应当征得委托或交办、授权审计部门的同意;
(四)关系人民群众利益、社会关注的审计项目的审计结果需要公开的,应当经市政府批准同意;
(五)重大违法违纪案件中审计结果需要公开的,应当经市人民政府和相关司法机关的同意;
(六)其他审计事项的审计结果需要公开的,由市审计机关通过专门会议决定。
第八条 公开审计结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审计结果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评价客观公正;
(二)审计报告、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等相关审计结论性文书已经生效;
(三)保守国家秘密、被审计单位和相关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九条 被审计单位或者相关单位对审计结果有异议的,市审计机关应当进一步核实,再予公开。
第十条 市审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审计结果公开规定的,由主管机关或监察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本办法具体应用问题,由市审计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之日起施行。
审计的详细定义审计作为一种监督机制,其实践活动历史悠久,但人们对审计的定义却众说纷纭。公认具有代表性且被广泛引用的是 美国会计学会1972年在其颁布的《基本审计概念公告》中给出的审计定义,即审计是指为了查明有关经济活动和经济现象的认定与所制定标准之间的一致程度,而客观地收集和评估证据,并将结果传递给有利害关系的使用者的系统过程。
经济活动和经济现象的认定
经济活动和经济现象是审计的对象,也就是审计的内容。经济活动和经济现象的认定代表着被审单位对本单位经济活动的合法合规性或有效性及经济现象(如会计资料)的真实公允性的一种看法。本书第四章将深入探讨这一问题。
收集和评估证据
证据是审计人员用来确定被审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性或有效性及经济现象真实公允性的各种形式的凭据。收集充分、有力的审计证据是审计工作的核心。从一定意义上说,审计就是有目的、有计划地收集、鉴定、综合和利用审计证据的过程。
客观性
客观性是指不偏不倚,实事求是,这是对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要求。审计人员只有客观地收集和评估证据、作出审计结论、报告审计结果,才能达到审计目标,也才能使审计工作令审计意见的利害关系人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