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3 15:36:40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社会治理的基本内涵,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关键词]回应型政府 回应 合作共治 治理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09)07-0066-05
回应(response),即回答、答应或响应,是所有社会形态及其政府运作模式下,政府管理公共事务、解决公共问题、谋求政府与社会间稳定、和谐关系的基本方式。无论何种政府,作为公民的政府、社会的政府,都应程度不同地回应社会。当代社会,经济乃至整个社会生活的市场化、信息化、全球化,对政府治理模式、治理过程、治理效果提出了新要求。着眼于改善政府治理,提高政府的回应性与回应效能,有必要研究和把握回应型政府的理论基础、内涵和特征。
一、理论基础
“回应型”一词最早出现于当代西方法学理论中。对回应型政府问题的研究,发端于20世纪后期的新公共管理运动。公共治理理论的创始人之一、美国学者罗西瑙(J.N.Rosenau)在其代表作《没有政府的治理》和《21世纪的治理》等著述中,把治理定义为一系列活动领域的管理机制,它们虽未得到正式授权,却能有效发挥作用。他强调,与统治不同,治理指的是一种由共同的目标支持的活动,这些管理活动无须依靠国家强制力来实现,其主体也未必是政府。之后,有关治理的论述不一而足,大多论述了相似的思想。虽然治理理论还不很成熟,其基本概念也还比较模糊,但它十分清晰地赋予了治理(govemanee)与统治(government)的不同涵义。如果说传统政府理论认为政府是社会管理的主体,自上而下的统治是政府管理社会的主要方式的话,那么,公共治理理论的主要发展则是强调了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在治理过程中,政府与社会、政府机构与非政府组织、公共机构与私人机构间具有合作的可能性及其双向互动、相互影响的必要性。治理更多地是一个社会作用日益明显、社会力量自下而上影响政府,不再像过去那样单向度地依靠自上而下的政府安排,而主要通过政府与社会间的合作、协商,共同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这种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政府权力运行向度,凸显了社会在治理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总之,从根本上说,公共治理理论,其实就是研究新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政府如何与社会合作,共同治理或共同解决公共问题,以达到治理的良好状态,即“善治”。善治,是公共治理的目标。 “回应性越大,善治的程度也就越高”。回应,是善治的基本要素。没有对政府回应性问题的研究,就难以研究善治问题;研究回应型政府建设问题,才能从理论上阐明,如何在不断提高并确保政府回应社会的自觉性、稳定性、有效性、可持续性的基础上,实现政府的善治。因此,回应型政府问题,理应成为公共治理理论研究的重要内容。同样,公共治理理论也为回应型政府问题的研究提供理论支撑,是回应型政府的重要理论基础。
与此同时,新公共管理运动以来,尤其是近10多年来,在有关政府回应社会的问题上,无论是新公共管理理论,还是新公共服务理论,虽然具体观点不尽一致,但就通过改革,建设全方位服务或回应社会的责任政府这一点上是一致的。如美国学者奥斯本等人提出新公共管理理论时概括的政府再造的十个方面,其中一条就是,要建设“顾客驱使的政府(customer-driven govemment)――满足顾客而不是官僚制度的需要”。虽然其中的企业化政府改革原则有其局限并受到了批评,但其“顾客驱使的政府”的理念,蕴含了对政府正确、及时回应社会的要求。。引新公共服务理论则更进一步:相对于政府而言,“公民不只是顾客,他们是‘所有者或主人”’,政府显然更须无条件地回应公民或社会。新公共服务理论倡导以结果、以竞争为导向,使政府的每一项资源投入、人员活动、公共服务的提供等,都能真正符合社会需要,使社会能在“任何时间”、“任何地方”,得到“无缝隙”服务,形成真正体现以民为本、“服务,而不是掌舵”的“无缝隙政府”,建立起政府与社会间信任、合作共治的关系,以确保政府的回应性。在这里,新公共服务理论把新公共管理理论的政府服务范畴,由“顾客”扩展到了“公民”,更强调政府回应社会的必要性和必然性。总之,比之于传统的政府理论,无论是新公共管理理论,还是新公共服务理论,与公共治理理论都有一个重要共识:政府不应是权力的惟一所有者,而应在与社会的互动中,创造机会或条件,将公民个体利益,整合成社会公共利益,并完整地加以回应。新公共管理理论和新公共服务理论,同样是研究回应型政府问题的理论指导。
还应强调,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从本质上也要求,政府必须具有对于社会的回应性,政府应不断提高其回应力。社会主义经济、政治的制度属性,在更高的层面上要求建设以人为本、以社会为本,能够全方位回应社会的责任政府,在尽可能满足社会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需求的基础上,实现社会利益、政府利益与个人利益的统一。无疑,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是回应型政府问题研究的重要指导思想。
二、基本内涵
迄今为止,在中国学术界,尚无对回应型政府内涵的权威界定,专门的研究文献较少。尽管有学者提出了“回应型政府”的概念,甚至还进行了公共治理视角下政府回应问题的分析,但还存在明显不足。首先,已经提出的“回应型政府”的概念不系统、不明确,过于笼统;其次,近年来,包括从政府公共决策过程中公民参与的角度,对回应型政府问题所进行的研究,尚未从体制建构的角度来阐述体现对政府自觉、稳定、有效、可持续回应社会要求的回应型政府的内涵,有着明显的视角局限。认真梳理中外学者对政府回应和政府回应性等概念的研究成果,对准确把握回应型政府的内涵是必要的。
关于政府回应和回应性问题的研究,散见于中外学者有关政府改革和公共行政理论的研究中。这些研究,为科学界定回应型政府的内涵打下了基础。尤其是中国学者俞可平在介绍、研究治理和善治理论的过程中,在强调政府的回应性作为善治的基本要素的同时,阐明了公共管理人员和管理机构必须对公民的要求作出及时、负责的反应,不得无故拖延或没有下文,在必要时还应定期、主动地向公民征询意见、解释政策和回答问题,促进了回应型政府内涵的明晰化。回应,“从某种意义上说是责任性的延伸”。回应型政府,首先是责任型政府,表现为政府的一种责任性(accountabmty),强调政府公务员及管理机构由于其承担的职务,必须履行一定的职能和义务。没有或不适当地履行其应当履行的职能和义务,就是失职,或者说缺乏责任性,也就无所谓回应型政府。
可见,回应型政府的内涵要素至少应包括:回应型政府的价值理念;回应型政府的基本责任;回应
型政府体制或机制的特点;回应型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等等。可以认为,所谓回应型政府,就是以公共治理为理念,以解决公共问题、社会问题为责任,具有自觉、稳定、可持续的回应性和回应机制,以及有效回应社会所需的回应力,政府与社会平等合作的治理模式。显然,与作为过程的“政府回应”和作为特征的“政府回应性”不同, “回应型政府”实质上是一种治理模式――政府用怎样的运行模式来行使其对于公共事务或社会事务的治理职能,是确保政府回应性稳定有效、政府回应力可持续提高的体制性安排,是对传统政府管制体制下政府对社会集权式管理的革命。
应该指出,政府回应是政府对于社会的回答、答应或响应,更多地是反映政府对于社会诉求的倾向性态度;政府服务,更多地是指政府为满足社会诉求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回应型政府是有别于服务型政府的概念。前者是政府与社会平等合作、共同治理的模式;后者是政府作为单一主体前提下的政府对于社会的管理模式。当然,这种区别毫不影响两者之间紧密的、难以分割的联系,它们在价值归属上是一致的,都着眼于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与质量的提升。回应型政府治理理念的确立,可以为建设服务型政府提供更好的价值导向、目标体系和基本条件;回应型政府治理模式和运行机制的建立,可以使政府更好地实现其服务性职能,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基础。准确把握回应型政府的科学内涵,对于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是有益的。
三、基本特征
研究回应型政府的基本特征,实际上是在回应型政府的理论基础之上,对其内涵的进一步解读。回应型政府要体现公共治理的理念,具有稳定、自觉、可持续发展的回应性和回应机制,以及回应社会所需的回应能力,并有效履行解决公共问题、社会问题的职责,就应体现以民为本、服务导向、合作共治、及时反应、依法治理的特征或属性。
(一)以民为本
政府回应的本质,就是回应公众利益,处理公共事务,解决公共问题,这也是回应型政府的主要要求之一。“(P64)在传统政治学者看来,政府与社会、公众的关系,主要通过选举投票和多数决定的民主原则来实现。但在实践中,由于长期形成的官僚体系对于社会的支配地位,在很大程度上,社会和公众不得不依赖这样的政府官僚体系。所以,官僚体系对社会需求反应的时效与质量,直接决定了在政府回应社会的过程中,政府与社会之间关系的优劣。这一关系的优劣,是政府体现其回应性、回应能力、回应的稳定性或可持续性的晴雨表。显然,以民为本的政府,才能建立起优良的政府与社会间的关系。罗伯特・B・登哈特指出,公共行政的核心问题是,“一方面,政府机构要求在进行服务时要保持最高的效率:另一方面,公共组织是为公共利益而运作,必须反映服务对象的需求及期望”。事实上,早在20世纪30年代,迪马克(M,Dimock)等公共行政学者就建议, “顾客满意标准在政府运作中的运用应当与企业中的运用一样广泛开展”。这实际上可视为政府须“以民为本”的政治学和行政学的初步表达。然而,对这一观点的广泛认同和支持是在20世纪80年代,一批新公共管理理论学者强调,“受顾客驱使的政府”应满足顾客的需要,而不是官僚政治的需要。这是对传统政府体制缺乏回应性的批评,也是对回应型政府须以民为本的又一重要提示。
新公共服务理论在批评和发展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政府应服务于公民而不只是顾客的观点。登哈特夫妇在《改革政府》中关于政府应该“掌舵而不是划桨”的建议后指出,当我们急于掌舵时,也许我们正在淡忘谁拥有这条船。登哈特夫妇转述了金和斯蒂弗斯(King and Stivers)《政府属于我们》中的提醒:我们不要忘记,政府是属于其公民的,应将公民置于首位,政府强调的重点不应放在为政府这艘航船掌舵或是划桨上,而应放在建立明显具有完整性和回应性的公共机构上。这就十分清晰地阐明:既然政府本来就是属于公民的,就必须无条件地回应社会诉求,就理应成为以民为本的回应型政府,向公民提供满意的公共产品。总之,以民为本是回应型政府最基本的价值观和动力源泉,从而也是回应型政府的首要特征。
(二)服务导向
以民为本的逻辑结果,是对回应型政府须以服务为导向的要求。持续至今的新公共管理运动,实质上是从官僚制向后官僚制的转型运动,公共管理作为一种新型的政府模式,体现的就是一种公共服务精神。新公共服务理论在对将政府服务对象看成顾客提出批评的同时,十分强调的就是服务。对此,登哈特夫妇在转述格伦・科普的观点时进行了详尽的论述,认为为顾客服务的驱动力是利润动机:只有顾客得到了满足,他们才会以指定的价格去购买这种产品或服务;为公民服务的驱动力是责任约束:鉴于政府所提供的公民所需的产品或服务的购买,因其常常是通过税收付费而不具有自愿性,所以“这就给政府造成了一种特殊的责任,即它不仅要使其直接的顾客满意,并以一种高效率的方式运作,而且还要提供其公民所需要的服务”;为作为主人的公民服务的驱动力则是利害关系:对政府而言,“顾客正在等着见我们”有别于“主人正在等着见我们”。在第一种情况下,政府可能会按照他们出现的顺序,以尽可能礼貌的、最有效率的方式,来对每一个人的需求或偏好作出回应,在结束这笔交易时,也就结束了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而在第二种情况下,政府所服务的是主人,每一个主人都对政府的所作所为有利害关系。政府不仅要关注、服务每一个人的自身利益,而且必须服务于更大的公共利益,并为公共利益的实现与社会进行持续的对话。
总之,无论是新公共管理理论下“顾客驱使的政府”对公民顾客身份的界定,还是新公共服务理论下“公民导向的政府”或“主人的政府”对公民主人身份的认可,都从不同角度表明,政府必须像企业对于顾客、仆人对于主人,以服务为导向,全面回应“顾客”或“主人”的需要。这说明,对政府以服务为导向的要求,有着广泛的理论基础。以服务为导向的政府,才能体现以民为本的要求,更为负责、有效地协调各类社会利益主体的关系,解决各类公共问题和社会问题,实现公共利益,才能成为回应型政府。
(三)合作共治
公共治理理论深刻揭示了政府与社会间的合作对善治的重要性。俞可平在总结善治问题时强调,“善治的本质特征就在于它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善治表示国家与社会或者说政府与公民之间的良好合作,从全社会的范围看,善治离不开政府,但更离不开公民”,“有效的管理”就是“两者的合作过程”。一方面,政府须积极扶植和支持社会组织的自主管理,努力为社会力量的发育创造条件,促进社会治理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另一方面,各类社会组织要积极与政府配合,及时向政府反映社会成员的意见、要求,及时提出合理建议,在与政府合作过程中,积极帮助政府,使政府的回应性和回应力得到稳定、有效、持续的强化和提高。善治离不开政府与社会间的合作共治。
新公共服务理论在扬弃新公共管理理论、特别是其中的企业家政府理论的基础上,揭示了当代社会所要求的政府与社会间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也强调了政府与社会间合作的重要性。它强调,“诸如公
正、公平、回应性、尊重、授权和承诺这样的理想,不是否定而常常是超过了那种把效率作为政府工作惟一标准的价值观”,政府对社会的回应方式应进行彻底变革。传统的政府是通过说“是的,我们能够提供那种服务”,或者说“不,我们不能提供那种服务”,来回应社会、公众的种种需求。而新公共服务理论则要求,经过选举产生的官员和公共管理者,应该不只通过说“是”或者“否”来回应公民的需求,而应该说诸如“我们先来一起想想该怎么办,然后再来付诸实施”。在具有积极公民权的社会里,公务员不仅将日益扮演一种调解、中介、申说、裁判的角色,而且将以促进、当经纪人、协商以及解决冲突的技巧,取代管理控制的方法。
公众、社会作为公共事务管理的平等主体,在融入政府治理过程中,实现合作共治,一方面,可以在克服政府垄断对公共事务的管理的基础上,形成政府与社会间“回应一参与”的良性互动,从根本上防止政府误读、甚至挪占公共利益,提高和确保政府回应社会的自觉性、稳定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另一方面,可以以公共治理主体、而不是被动接受者的身份,于事前、事中、事后参与公共利益的实现过程,推动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在实现善治的过程中挖掘政府回应的最大潜能;同时,可以更好地集中民智。改善公共决策,提高政府回应能力。总之,政府与社会间的合作共治,有利于促进以民为本、服务导向的政府回应机制的建立,是形成回应型政府体制的重要基础,是回应型政府的核心要求和主要的运行特征。
当然,强调政府与社会间的合作共治,强调政府对社会主体力量的尊重和发挥,不能忽视或否定政府不可替代的作用。不能将西方学术界对“没有政府的治理”模式的探讨,㈣与现实“有政府的治理”实践等价齐观。一方面,罗西瑙等人的“没有政府的治理”的设想,主要是就国际政治而言的,他本人却是无政府主义的坚决反对者;另一方面,真正意义上的“没有政府的治理”,是所论证的国家消亡后的理想状态,还是一个遥远的未来。即使是在国家消亡的理想状态下,社会也仍然需要“非国家机构的政府”的治理。可以认为,回应型政府职能实现的过程,是伴随国家权力向社会逐渐回归的过程,一方面。离不开政府和社会两个合作主体作用的发挥;另一方面,也离不开政府对公共治理秩序的持续、有效供给,政府仍然是回应型政府治理模式的主导方面。
(四)及时反应
顾名思义,回应型政府要求政府对于社会诉求,不能不(回)应,也不可久拖不(回)应,而必须及时、有效地予以回应,否则,就是失职,就不能称之为回应型政府。政府及时反应社会诉求,强调的是政府对于社会的回应必须快速,否则,就难以及时;必须有效,否则就“不到位”。“快速”,是指在回应社会的有效期内,政府要以尽可能短的时间,对社会提出的、需要政府予以解决的问题,给予积极响应,并在与社会积极合作的基础上解决问题。“有效”,是指政府回应社会的方向有效――政府帮助社会解决问题的基本方向符合公共利益的实现方向;内容有效――政府具体解决问题的内容符合而不偏离社会基本或主要的价值或需求;时间有效――政府在解决问题所要求的时段内解决准确反应社会诉求的问题。当然,就时间的有效性而言,不是说解决问题的速度一定是越快越好,而应该是“正当其时”。总之,快速、有效地回应社会需求。是对回应型政府的基本要求。及时反应是回应型政府主要特征之
(五)依法治理
回应型政府要求建立一个与威权和绝对统治相对的政府,即负责、有限的政府,而法治则是达到这一目的的最佳手段。 “法治”(rule of law)是19世纪末英国宪法学家戴雪在其代表作《英宪精义》中提出的,现已成为普遍原则:政府和公民或社会在法律上负有相同的义务和责任,尤其是政府不能享有不必要的特权,政府和公民或社会都必须守法。所谓依法治理,指政府与社会间的合作共治必须依法进行,否则,政府对于社会的回应,就难以有体制和机制的保证。首先,政府必须守法,即政府参与治理的过程只有依法进行,才能使以民为本、服务导向的基本理念、与社会合作的治理方式、对社会需求予以及时反应的基本要求,具有法制保障和刚性约束。其次,公民或社会必须守法,即公民或社会参与治理的过程必须依法进行,才能确保其在有序参与的基础上,向政府表达正当、合理的利益诉求,使得政府能够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予以及时反应。总之,“法治是善治的基本要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对法律的充分尊重,没有建立在法律之上的社会秩序,就没有善治”。依法治理是治理和善治的基本要求,也是使政府回应制度化、体制化的基本保证,因而是回应型政府的又一重要特征。
总之,以民为本、服务导向、合作共治、及时反应、依法治理,既是回应型政府的内在属性和基本特征,又是形成和保证政府的回应性,回应的体制、制度,回应的目标、速度,回应的数量、质量等方面不可缺少的因素。把握这些特征,对于更好地理解回应型政府的理论脉络、基本内涵,厘清建设回应型政府的基本思路,其启示一定是有益的。
[参考文献]
[1]俞可平,全球治理引论[J],与现实,2002,(1)。
[2]俞可平主编,全球化:全球治理[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
[3][美]戴雏・奥斯本,特德・盖布勒,改革政府:企业精神如何改革着公营部门[M],周敦仁等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6。
[4][美]珍妮特・V・登哈特,罗伯特・B・登哈特,新公共服务:服务,而不是掌舵[M],丁煌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5][美]拉塞尔・M・林登,无缝隙政府:公共部门再造指南[M],汪大海,吴群芳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6]李伟权,“互动决策”:政府公共决策回应机制建设[JJ,探索,2002,(3)。
[7][美]罗伯特・B,登哈特,公共组织理论[M],项龙,刘俊生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
[8][美]戴维・H・罗森布鲁姆,罗伯特・S・克拉夫丘克,公共行政:管理、政治和法律顾问的途径[M],张成福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9]李传军,管理主义的终结――服务型政府兴起的历史与逻辑[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关键词 治理理念;背景;内涵
一、治理理论提出的背景
治理(governance)一词源于拉丁文和古希腊语,原意是控制、引导和操纵。它始终都是与统治(government)一词交叉使用,并主要用于与国家的公共事务相关的管理活动和政治活动中。1989年,世界银行在描述当时非洲的情形时,首次使用了“治理危机”一词,此后“治理”便被广泛地用于政治发展的研究中。20世纪90年代以后,西方政治学家和经济学家赋予“治理”新的内涵。在有关治理的各种定义中,全球治理委员会的定义最具权威性。1995年,全球治理委员会发表了题为《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的报告,报告认为: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机构管理其公共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过程。这既包括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各种人们同意或以为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可以看到,治理一词的基本含义是指在一个既定的范围内运用权威维持秩序,满足公众的需要。治理的基本特征可概括为:治理不是规则体系,而是一个过程;治理过程的基础不是控制,而是协调;治理既涉及公共部门,也包括私人部门;治理不是单向的,而是持续的互动。治理的这些特征使治理与传统的政府统治或管理存在本质的不同。
随着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过渡,尤其近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国家公共管理的范围日趋扩展,规模不断扩大,大量社会事务被纳入政府议程。公共管理逐渐淡化了阶级统治色彩,进而获得了相对政治统治的独立性。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行政权力迅速扩张,出现了“行政国家”现象。建立在政治―行政二分法基础上的官僚行政成为这一时期管理公共事物的组织工具。二十世纪70年代末,一场质疑官僚行政有效性的运动在西方各国蔓延开来,结果开始重新调整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更少的政府,更多的治理”成为西方政府改革的共同特征。一开始,人们提出民营化,主张将市场机制引入公共服务,重塑政府。但他们在资源配置中既看到了市场的失灵,同时也看到了政府的失灵。进入90年代后,全球化和分权化的社会趋势极大的改变了公共管理的环境,社会关系日益复杂,相互依存的程度不断加大,“政府、市场与非政府组织之间的合作正式成为民族国家竞争力和国家繁荣的基本构成要素。”在这种背景下,非政府组织与政府通力合作,共同应对全球化和分权化提出的挑战,使公共管理真正成为社会的联合行动。
治理理论主导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主体应是多元化,政府从集权走向分权是必然的。通过行政分权将权力下放给非政府组织,让非政府组织参与到公共事务的决策和管理中来,可以有效提高政府服务质量。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壮大,使得它们在社会管理中作用也日益重要。它们或是独自承担起社会的某些管理职能,或是与政府机构一道合作,共同行使某些社会管理职能。由非政府组织独立行使或它们与政府一道行使社会管理职能的过程,便不再是统治,而是治理。
二、治理理论的内涵阐述
“治理”的概念最早出现于1989年世界银行报告中。1989年世界银行在概括当时非洲的情形时,首次使用了“治理危机”一词,此后,“治理”便广泛地被用于政治发展研究中,现在逐渐发展为一个内涵丰富、适用广泛的理论。二十世纪90年代以来,“治理”概念日益成为公共管理的核心概念。全球治理委员会于1995年发表了一份题为《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的研究报告,对治理作出了如下界定: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这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各种人们同意或以为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治理过程的基础不是控制,而是协调。
各方面对于治理不同的解读都是希望政府要积极转变治理公共事务的方式,通过授权和分权的形式,鼓励公民社会组织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形成政府与社会的良性互动。笔者认为治理是以公共利益为目标的社会合作过程,实质上是一种合作管理。其内涵主要包括三方面:(1)多元化治理。治理理论强调社会管理主体的多元化。它认为管理社会需要权威,但这个权威不一定是政府,社会上还有些志愿性的或属于第三部门的机构,如志愿团体、非政府机构、社会企业、社区互助组织,它们运动在负责维持秩序、参与社会事物的管理与调节,形成社会各种力量共同治理的局面的领域内。(2)互动性治理。传统政府对社会管理的统治以行政命令为核心机制,权力运行以政府为中心,是自上而下的。在这种运行模式下,社会是权力受侵者,永远处于被动的地位。而治理的互动性,主要指的是权力运行的方向是双向互动的,是基于共同目标的各行为主体互动的过程。(3)网络化治理。治理的核心是信任合作,以此为基础形成合作网络。这个网络以多中心为特征,网络的各个结点就是组织之间的共同的目标。在共同目标的指导下,各个对象参与管理,实行自我管理,形成了一个自组织的管理网络。
以治理理念为指导的当代西方管理改革,既弥补了政府和市场在调控和协调过程中的某些不足,也反映出公共行政发展的规律和趋势,对西方公共行政管理产生了重大影响。我们同西方国家共处于经济全球化的国际环境之中,同样要应对信息社会、知识经济的挑战。对于治理这一公共行政新理念,我们不能漠然视之,应认真研究,积极借鉴,以改进我们的行政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同时,又要从我国国情出发,切不能照搬照套,操之过急,要研究其应用于我国行政管理的适切性。
参考文献:
[1]俞可平.治理与善治[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5.
[2]杨雪冬.要注意治理理论在发展中国家的应用问题[J].中国行政管理,2001(9).
管理是指政治统治者的地位保护盒阶级压迫功能逐渐淡化,代之以将行政权力主要运用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福利等方面的政治意志执行过程。政治是国家意志的体现,而管理则是这一意志的执行。对于什么是治理,许多机构和学者都作出了自己的界定。比较典型的是全球治理协会和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定义。全球治理协会的定义是:治理是个人与机构、官方和私人治理其共同事物的总和,多种多样互相冲突的利益集团可以借此走到一起,找到合法的办法。它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既可以是对立的或各异的利益彼此时应,也可以是人们同意或接受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安排。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定义是:治理是运用政治权威管理和控制国家资源,以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具体而言,治理是有许多不具备明确的等级关系的个人和组织进行合作以解决冲突的工作方式,它灵活的反映着多样活的规章制度甚至个人态度,以上定义非常典型地反映了治理理论的主要特征,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自我调节的协作方式。即国家、组织、个人之间通过谈判实现自动协调目的的方式。
2 多样化的行动者。国家责任范围逐渐缩小而公民享受更多的责任,包括政府部门、私营部门、第三部门以及广大公众都可以参与治理。
3 互动过程。致力于集体行动的组织依靠互相依赖的权利和资源关系实现互相促进和支持,形成协作性的合伙伙伴关系。
4 国家的主导角色。国家在制度设计和战略制定方面具有根本性作用,这是其他机构不能代替的,国家的作用充分体现在其宏观调控和组织协作上。
二、善治的内容
! 善治是指一种良好的治理。这是治理理念和相关机制建立并运用到实践中所导致的良好的绩效。它应该是社会治理发展的目标。善治只要是指治理能够收获到良好的技校,这种绩效表现在治理的政治效果、管理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方面。整治效果主要是通过治理达到了公民与公共机构之间的良性互动,公民的责任精神得到提升,公民对公共事务有着广泛的参与,社区团结性达到非常高的水平。管理效果是通过多元角度的参与和互动,社区和组织的治理取得良好的管理效果,形成了共同治理的机制,提供了最大效率的公共服务。经济效果主要是指通过治理直线了社区和组织资源最大化的利用,并确定了良好的经济收益,给社区居民带来了更好地福利。而社会效果则包括文化观念、环境保护、社区安全、邻里照顾等方面都产生良好的小郭,社区成为安全、幸福和文明的居住地。就一个国家而言,职责意味着国家实现有效的制度构建、公民创造力得到激活、政治文明程度高,意味着国家不仅在经济上去的稳定而快捷的增长,而且在综合效益上公民生活质量得到了不断提升,社会和自然都实现了和谐共进的目标。
三、公共治理的内容
关键词:国家审计;国家治理;免疫系统;辩证关系
一、绪论
20 世纪 70 年代以来,经济全球化日益加快,和谐社会构建中的中国为了更好地适应经济全球化的挑战,应该立足于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能力提升。在履行政府对人民负有的各项职责的过程中,国家审计是一个关键性要素,它代表国家行使审计监督职能,是国家经济运行的“免疫系统”,在国家治理过程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它能够促进政府改进管理和决策、加强监督和增强责任心。
实现国家治理目标关键在于深化国家审计职能,正是围绕着这样一个主题,本文从国家审计及国家治理的内涵上入手,进一步分析国家治理与国家审计的辩证关系,将深化国家审计职能与实现国家治理目标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以期得到一些有意义的
启示。
二、国家治理与国家审计的内涵
(一)关于国家治理的定义及其内涵
国家治理是以国家执政机关为主体、公民社会共同参与的通过一系列体制设置和制度安排的对经济社会公共事务的多元化多向度的协同治理。有以下基本内涵:
一是属于政治学领域的概念,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国家统治的必然选择和转型升级;
二是既体现国家统治的阶级性,也体现公共治理的社会性;
三是既体现国家执政机关治理的强制性,更体现国家执政机关与公民社会治理的协同性;
四是注重引进现代企业治理的相互牵制与相互制衡的先进理念和科学模式,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
(二)关于国家审计的定义以及在国家治理框架内新的内涵
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审计应当体现国家从统治到治理转型的全新内涵。一要实现国家审计的转型升级,实现国家审计工作创新发展。二要体现国家审计的社会性,提高审计工作的开放度和社会公众的参与度。三要加强国家审计的柔性监督和行政指导。四是加快国家审计体制改革,切实发挥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依法用权力监督制约权力”的“免疫系统”功能。
根据国家治理赋予国家审计的全新内涵,国家审计可以理解为审计机关在社会公众广泛参与下,依法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查,评价经济责任,用以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宏观调控、保障国家安全的独立性经济监督和服务活动。
三、国家审计与国家治理的关系及其角色定位
只有弄清国家审计与国家治理相互之间的关系,才能准确界定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框架内的角色定位,从而科学发挥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框架内应有的治理作用。
(一)国家审计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国家治理中,国家审计的本质是国家治理这个大系统中的一个内生的具有预防、揭示和抵御功能的“免疫系统”,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审计是国家治理的一种制度安排,是具有独立性的更高层次的综合监督,以其特有的方式在国家治理中居于不可替代的地位,是国家治理内生的、不可或缺的组织细胞。
(二)国家治理的发展决定着国家审计的发展
国家治理的需求决定了国家审计的产生,国家治理的目标决定了国家审计的方向。因此说,国家治理的发展进程决定和制约着国家审计的发展进程,始终对国家审计起主导作用。作为国家治理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审计必定要在国家治理的框架内开展工作,必须要服从服务于国家治理的大局。当国家治理对国家审计的需求发生变化后,国家审计必须主动调整跟进。
(三)国家审计对完善国家治理具有重要作用
国家审计通过发挥预防、揭示和抵御的“免疫系统”功能,在不断完善国家治理,进而实现国家的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国家审计是强化公共受托责任的监督机制;二是国家审计为国家治理进行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客观、可靠的信息;三是国家审计是实现社会公正公平的调控杠杆;四是国家审计是提高经济效率效益的重要工具;五是国家审计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手段。
四、创新审计管理和审计发展,使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
(一)加强审计监督功能,建立健全审计结果问责制度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
1.完善审计问责制度,一是从“问责无序”向“问责规范”转变。
2.加大审计结果公告力度,促进审计成果转化利用。
(二) 完善审计职能,积极发挥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推动作用
1.积极开展效益审计,考察政府绩效和责任。
2.搞好与宏观管理有关的专项审计调查,评估宏观经济政策。
(三)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增强审计人员综合素质和宏观
意识
为适应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审计机关必须建立一支知识全面、结构合理的审计人才队伍。随着审计外部环境的变化和审计事业的发展,对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也将越来越高,它要求审计人员具备良好的审计专业技能,还应该是各方面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审计人员还必须具备宏观思维的能力,能够结合审计工作为决策部门提供高质量的信息和建议。
当前,实现国家良好治理、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安全运行是各国面临的共同课题。惟有以科学严谨的态度研究和理解国家治理的基本问题,审视国家审计与国家治理的关系,才能真正实现国家审计有效参与国家治理,促进国家和社会和谐发展,并寻求国家审计自身的科学发展。
参考文献:
[1]随学深.国家审计与国家治理哲学关系辨析.审计月刊,2012年第8期.
[2]别必爱.国家审计与国家治理的丰富内涵.审计月刊,2011年第11期.
[3]刘家义.国家治理与国家审计.审计学会第三次理事论坛讲话,2011:7.
关键词: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素质;本质;研究;发展
DOI:10.15938/ki.iper.2017.01.012
中图分类号: G6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9749(2017)01-0061-04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的组织者和实施者,其素质高低关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效果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主渠道作用的发挥。反思研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素质研究的主要问题,有利于深化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本体论阐释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素质本质的理解以及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建设。
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素质研究的现状
第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素质的含义界定。就现有研究来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素质的内涵理解基本是思想政治教育者素质定义的沿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素质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先天素质基础上通过后天的实践活动而形成的适应思想政治教育需要的比较稳定的品质。[1]实际上,思想政治教育者素质的定义又基本沿袭传统教育学意义上关于教育者素质的定义,将其视为教育者在先天素质基础上的经由后天社会实践锻炼,所型塑的品格和能力。显然,作为思想政治教育者之一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既共享思想政治教育者素质的一般规定性,也有自己的独特个性。作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素质的含义该如何界定,应该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素质研究的核心命题。它直接关系到我们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本质的理解,以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职业定位、价值确证。就其实质而言,它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内在的、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实践以及社会公共实践中形成发展起来的、具有生成性的相对稳定的品质和能力。
第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素质的内容构成。这一问题的研究相对较多,但同质性亦很明显。现有研究基本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素质的“德、识、才、学、体”等方面展开,强调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是“信仰坚定的者、学养丰厚的专家、言行一致的楷模、诲人不倦的良师益友”。[2]有学者指出,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素质的内容构成中,“教育科研能力是基本层面,创新精神是重要内容,人格魅力是必要方面,道德风范是核心内容”[3]。还有学者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素质结构视为“一般性与特殊性的统一,由基本素质、共有素质、主体素质和核心素质等四个层面组成”。一般性体现为:身心素质、广博的教育科学知识、基本教学科研能力及基本价值观念。特殊性表现为:精通理科学知识的主体素质、坚定信仰的核心素质。二者构成“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专业素质’”。[4]随着网络时代的快速发展,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复杂多样,意识形态领域的多元社会思潮,大学生的生活方式、就业方式多元,思想价值观念复杂多样。这给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带来新情况、新问题,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素质提出新要求、新内容,如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话语权(龚萱2015)、正确的历史意识(朱哲,薛焱2015)、“底线思维”(吴艳东2014)、理论转化能力(梁妙荣2014)、媒体素养(倪娜2016)等。总的来说,学者们根据教师的素质、能力结构和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需要来分析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素质内容及其结构,基本涵括了思想政治素质、知识文化素质、教学科研素质、身心素质等方面。但现有研究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素质内容的类别划分、内在联系、整体结构的分析还较粗混,缺乏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社会实践、职业境遇和师生之间价值观交往的视域观照。
第三,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素质的发展现状。有学者认为在经济社会转型、网络技术快速发展和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背景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有下降趋势、创新动力和能力欠缺、社会实践活动素质不高、师德素质受现代社会生活冲击”[5]。也有学者从教师素质开发角度指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总体发展态势良好,但存在“人力资源开发管理观念滞后、教师数量相对不足、教师职称结构有待改善、学历结构需进一步优化、教师培训缺乏规划和制度保证”[6]。此外,由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深受社会环境、教学科研压力和个体素质能力差异等影响,这一群体在政治定位和职业定位之间的角色期望、角色地位、角色行为冲突问题凸显[7],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已成为职业倦怠的高发人群。应该说,上述分析一定程度上触及到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素质发展现状,对于深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素质研究是有意义的。
第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素质培养策略。现有研究依循教师素质的具体内容构成,来探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政治、师德、文化、科研、能力、身心等方面素质的具体策略。近年来伴随思想政治教育者的“‘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培养取向”,[8]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职业化、专业化发展成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素质培养的题中之义。有学者认为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业化发展,需要“树立专业化发展意识;实行教师准入制度,加大专业化培训力度;建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考核评价体系;提升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社会声望”[9]。其目的在于实现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素质“从单一型到复合型,从职业型到专业型,从主导型到引导型,从知识传授型到信息分享型,从灌输型到渗透型的现代转型”[10]。值得指出的是,有学者认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素质培养就是在思想政治理论课这个“具有自足性的社会空间”“现代性政治的实践形态”和“高度自觉的社会实践活动”中生成教师的实践智慧。“在教育理念上,从‘观念意识’的理解、传授,转换为‘社会空间’的建构”“将思想政治理论化作穿透社会生活的现实力量,现实地参与社会公共实践活动”。[11]这种理解凸显了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社会现实性、思想价值观念的能动性和师生交往的社会性,为进一步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素质的本质说明与意义理解奠定了基础。因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素质建设既要注重国家意识形态建设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建设,还应落实于师生的交往实践、教师现实的生活世界及其职业幸福感。
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素质研究的主要困境
其一,思想政治理论课本体论探究不足。现有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素质内涵的界定是一种教育学意义的移植,缺乏思想政治理论课特有的理念立场和社会空间,未能彰显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特质。结果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素质的独特内涵、内容结构、功能作用、意义价值、培养问题的分析仍然混沌不清、机械空泛。作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实践活动的“主体条件、内在根据和潜在能力”[12]的素质如何内嵌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践,如何嵌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人格结构等关键问题依然不明。原因在于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其所是”的本体论探究不足。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师生在思想领域展开的以思想政治理论课为主要生成平台的独特精神性政治交往实践。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素质问题只有回归到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本体论澄明基础上,才能开显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作为“完整的人”、思想政治教育者、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丰富内涵和独特气质。惟其如此,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素质的本体与本质、结构功能及其与社会的关联互动才能在教师的职业实践、生活世界和社会发展的变革情势中得到深入理解与把握。
其二,现有研究侧重于依附性说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主体及其主体性不彰。由于无视或遮蔽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立场、视域、思维习性与社会生活实践,现有研究执著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效果以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之于“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的功能定位。虽然它对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地位和作用的强调十分必要,但却是一种外在为它的依附性说明和功能性论证。素质问题之于教师的人性表征、社会本性的说明、人的劳动本质的确证缺乏经验说明、意义理解与实践批判。马克思曾言:“首先应当避免重新把‘社会’当作抽象的东西同个体对立起来。个体是社会存在物。因此,他的生命表现,即使不采取共同的、同他人一起完成的生命表现这种直接形式,也是社会生活的表现和确证。”[13]而现有解读之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生活于其中的社会是外在的、“超尘脱俗”的,是被注解的。它漠视了作为素质主体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生存感受性、职业信念和思想观念领域的价值交往。缺乏对教师素质培养的主客体、内外因素、主客观条件、环境资源以及教师安身立命的时代、社会与生活情境及其相互关系的深入体验与意义理解。甚至值得追问的是,作为研究者的我们能否、如何以及多大程度上成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素质问题的代言人。尤其,置身于社会转型期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如何以“一种自觉的职业姿态”,从“教育理念、手段方法、载体等方面回应从独白到复调的社会条件转换”,达致“课堂即社会”的理论教学生活化与“社会即课堂”的实践教学社会化的统一与平衡[14]。它意味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必须置身于鲜活的社会公共生活实践与大学生的生活世界,在知识、思想、价值观念交汇交融与选择博弈中实现个体素质的知情意信行的相互转化与一体生成,从而确证自我的主体地位和主w性品格。
其三,现有研究呈现出主客二分的静态化模式,欠缺社会、历史与实践的统一视域。有学者道出教育研究中的素质问题现状:“一是论者习惯于给出实践指令,既无逻辑推理,也无实证调查,也非自身经验的凝练概括。二是此种实践指令的句式常常是只管呼吁不管干,只是一种无主语的祈使句:‘要如何如何。’”[15]应该说,类似问题同样存在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素质研究。现有研究的碎片化的条块分割和独断性的话语论断,未能生动有效地再现教师的社会实践与生活情境以及作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独特面貌,也未能抽象出教师素质的一般规律。一是研究视野较狭隘,欠缺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素质主体由以生成发展的实践场域、社会历史环境、共同体生活等社会条件的考察与分析。现有研究常先预设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重要地位与功能、素质现状的好坏优劣,然后各取所需地裁剪教师素质的不同片段、方面和环节。不难预见,在此过程中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育人、改造社会的能动作用与公共性品格遭到遮蔽,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素质的整体性、开放性、发展性与实践性等维度归于凝固。二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素质的认识基本裹挟在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发展的宏大论域中,欠缺实践与历史相统一的视域,未能深入触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素质的形成发展、作用实施的动力机制。由于隔绝于师生交往的生活世界与社会发展实践,关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素质的现状素描仍然是一种外在化研究,教师素质的丰富内涵未能在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实践与社会现实的互动关联中得到诠释。三是认识的直观性、主客二分性,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素质研究与社会历史实践之间的关系或者被割裂,或者被线性地加以关联,存在理论研究与实践经验的混同,素质含义、内容与素质培养之间的简单对照,结果很可能导致“素质灵性的丧失、素质本质的迷失、素质整体性的撕裂”[16]。
其四,研究的学理性不强、研究方法单一,欠缺多学科知识和方法论观照。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素质内核不仅在于教师掌握世界观和方法论,还在于教师对于思想政治教育现象提供专业的知识涵养、自足的理论阐释和能动的社会建构作用。因此,推进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知识的生产与再生产应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素质的题中之义。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素质问题本质上是人的问题,生发于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的问题域。它理应关照人的物质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离开人的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政治学、管理学、行为科学等学科知识与方法论的借鉴,我们很可能既难以窥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素质的全貌,也难以在实践中生成、优化教师的素质结构,更难言培养“完整的人”。
三、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素质研究趋向
其一,继续深化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本体论探究。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既具有教师素质的共性,还应有区别于其他教育者的独特个性。深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素质研究既是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核心和关键点,也是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有效性、针对性的重要抓手。因此,我们要在深化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本体与本质的深入理解与把握中,彰显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思想、价值观互动生成场域中的意识形态掌控力、理论阐释力和实践建构力。在此基础上,我们才能更好地深化、拓展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素质的本质内涵、内容结构、价值作用、路径培养等问题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把握。
其二,强化研究的理论性、实践性与社会性。现有研究多以政策文件和政治实践需要为出发点和归宿,缺乏深入的实证分析与理论论证,经验性明显而理论性不足、之于人的规训意味浓郁而实践解放气质不够,结果造成研究的同质性、扁平化。未来,我们不仅要继续关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素质的独特内涵、内容构成,还要深入阐释素质的内在结构及其与社会结构的关联、素质发展的动因、素质功能作用发挥与效果测评、素质培养优化的社会条件与环境资源等。问题的有效解决需要我们发挥理论学科的理论支撑作用以及其他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的解题功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素质问题是一个理论与实践、历史与现实、人与社会紧密结合的课题。它既要回应时代社会历史变迁,更应厚植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实践,镶嵌于教师现实的生活场景与大学生成长成才的生活世界,在师生思想价值观念交往互动的生活世界中,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解、认同与实践。同时,还要加强学术研究与行动研究相结合,综合运用观察、实验、问卷、访谈、比较等方法,增强研究的科学性、直接性和可感性。
其三,树立整体观念,生成、绽放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素质的丰富内涵。现有研究欠缺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以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素质的整体性、社会实践性的宏观把握,而宏观把握的缺失,反过来又影响我们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素质的具体内容及其动态生成发展的深入理解。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素质作为一个整体构成,它关涉教师素质系统的具体内容及其相互关系、教师素质系统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实践之间的实践互动,以及教师素质培养主体、培养体系、评估测评体系等。因此,构建整体视域,强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素质的整体性存在、整体性优化和整体性发展的研究显得十分重要和迫切。它需要我们从理论、实践和社会现实的多维层面来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素质的整体性与差异性、个体性与社会性、理想性与现实性、客观性与实践性等关系结构及其张力研究,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素质的深入研究与实践把握。
参考文献
[1] 练庆伟,董玉霞.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素质发展的定位[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2(2):70.
[2] 王雪凌.试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基本素质[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6(1):18.
[3] 张雷声.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素质构成[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6(2):22.
[4][5] 吴坚强,舍娜莉.高校思政课教师素质研究[J].教育与职业,2015(5):59.
[6] 蔡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素质开发研究[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4(1):72.
[7] 周海燕,赵星星.思政理论课教师双重角色定位的冲突与化解[J].高校教育管理,2012(3):73.
[8] 邓纯余.基于专业发展的思想政治教育者角色论析[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5):172.
[9] 佘双好.积极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专业化发展[J].思想理论教育,2009(3):54.
[10] 彭小兰.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现代转型[J].教育评论,2011(6):63.
[11] 章维慧.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实践智慧及其生成[J].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1):54-55.
[12] 袁F仁.论人的素质[J].社会科学辑刊,1993(5):21-30.
[13]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188.
[14] 金林南.从独白到复调:思想政治理论课论辩式教学探索[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5(7):8-10.
法治理念教育巡回宣讲活动的通知
各分市院:
按照高检院和省委政法委的部署和要求,省院决定组成全省检察机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宣讲团,从6月中旬开始赴各分市院进行巡回宣讲。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讲内容
宣讲团将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重点是围绕公平正义、执法为民和模范遵守检察职业道德,着眼于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更好地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内容,进行专题宣讲,引导广大检察干警加深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解,明确这一先进理念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二、宣讲时间地点
每个分市院半天。
1、时间:6月15日开始至7月初结束。
2、地点:各分市院。
具体日程安排见附表。
三、宣讲团成员及宣讲题目
1、魏艳玲:全国先进工作者、第六届“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密山市检察院党组成员、侦查监督科副科长
宣讲题目:用生命诠释人民检察官的职业操守。
2、吴国友:全国模范检察官、海伦市检察院监所科驻所检察室主任
宣讲题目:立足本职岗位尽职守,恪守职业道德写人生。
3、王秀娟:全国模范检察官、同江市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
宣讲题目:以朴素的情感追寻公平正义。版权所有
4、卢亨喆:全省政法系统公正执法标兵、多次荣获哈尔滨市劳动模范称号、哈尔滨市南岗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
宣讲题目: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工作的永恒追求。
5、孙晓光:省院个人二等功获得者、全省检察系统控申工作“三个百分之百”先进个人、伊春市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科长
宣讲题目:用真情诠释执法为民的法治理念。
6、滕岩松:市院个人三等功获得者、桦南县检察院民行科科长
宣讲题目:牢固宗旨,执法为民。
7、陈玉庆:省检察院教育处副处长(正处级)
宣讲题目:公平正义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
领队:孙英达(省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
李道申(省检察院政治部宣传处处长)
谭玉君(省检察院政治部宣传处副处长)(正处级)
四、参加人员
听讲对象为:各分市院全体干警;就近所属基层院全体干警;当地就近农、林、铁检察分院所属基层院全体干警。
五、具体要求
1、各分市院要认真做好组织安排工作,确保参加听讲人数。
2、集中宣讲活动后,各分市院要组织进行学习讨论,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和模范遵守检察职业道德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3、邀请当地新闻单位采访并报道宣讲活动。
4、宣讲活动结束后,请将学习讨论的情况报省院政治部宣传处。
附:全省检察机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讲团日程安排表点击下载
【关键词】高职院校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 职业素养教育 融合途径
基金项目:本文系杭州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度科研课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与职业素养教育融合研究”(编号ky201318)的成果。
作者简介:张爱仙,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研究方向: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
高职教育肩负着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企业岗位要求的高素质人才的使命。大学生职业素养教育是高职教育的重要内容,决定着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水平和质量。如何实现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与职业素养教育的融合,提高学生的职业素养,是当前我院深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效性的努力方向。实现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与职业素养教育的融合,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融入专业建设的一种特殊形式,是我院加强内涵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探究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与专业建设相结合的初步尝试。本文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为例,结合汽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企业文化,思考和探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与职业素养教育如何融合的问题。
一、职业素养的基本内涵
职业是由于人类社会分工而产生的具有特定专业和专门职责、并以所得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社会劳动。职业素养简言之,是职业内在的规范和要求。职业素养高低是衡量职业人是否成熟的重要指标,是从业者职业生涯能否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要素。职业素养问题关系到高职大学生能否顺利进入职场、未来事业是否成功的决定性因素。因此,界定职业素养的内涵十分重要,但在学界,对职业素养的内涵有不同理解。例如:解厚荣(2010)认为职业素养是一个人在职场环境中表现出来的职业知识、职业行为、职业形象、职业技能、职业道德、职业意识、职业态度、职业尊严等方面的综合品质。叶菊珍(2010)认为职业素养概括起来就是职业过程中的综合素质或品质。包括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职业意识、职业道德、职业态度。郭春燕(2012)认为职业素养是职业人在从事某种职业时所必须具备的综合素质,包括职业技能、职业道德、职业情感和职业态度。分析上述对职业素养内涵的解读,本文认为,职业素养是从业者在职业活动中需要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要求,是从业者在从事某种职业时所必须具备的综合素质,主要包括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意识、职业行为和职业技能。
二、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培育高职大学生职业素养的重要平台
培育大学生良好的职业素养是高职教育的重要目标,思想政治理论课是高职教育的必修课。研究高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与职业素养教育融合的问题,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改革,探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实效性路径,具有重要意义。
高职思想政治理论课与职业素养教育有着相互融通的内容。高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承担着对大学生进行理论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的任务,是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重要途径。如《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主要运用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对大学生进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教育,通过教学,逐步提高学生走向社会发展所需要的思想、文化、身心、法律、职业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重点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意识、职业态度、职业价值观和职业纪律,更好地促进高职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和可持续发展。职业素养教育是指遵循职业发展规律和职业素质养成规律,对高职大学生进行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意识、职业行为和职业技能等方面的教育。职业素养教育是职业素质的养成教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素质教育是以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作为重要内容和目的的教育,它包括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专业素质、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思想政治素质是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核心,是素质教育的灵魂。因此,思想政治理论课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是推进高职大学生职业素养教育的重要平台。
三、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与职业素养教育融合的途径和方法
培养大学生职业素养是高职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育理念,思想政治理论课是推进高职大学生职业素养教育的重要载体。我院思想政治理论课在深化教学改革中,要贯彻“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文化育人”的办学思路和“融”文化理念,探索和实践《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与职业素养教育融合的途径和方法,提高大学生的职业意识和职业能力,实现我院“学生体面就业”目标。
1、调整和丰富教学内容,突出职业素养教育。
根据青年汽车学院汽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我们调整和充实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内容。在适应性教学中,强调职业活动中操作能力、动手能力、创新能力、交流能力、专业能力的重要性,指导学生设计大学生活规划,使学生更好更快地适应大学生活。在思想情操教育中,通过理想和爱国主义内容的教学,引导学生确立正确的人生理想和职业理想,将坚定的职业理想与对祖国的高度责任感结合起来,做一个坚定的爱国者。在人生价值教育中,要求学生做好人生规划的设计,树立高度的事业心和积极的职业态度,在职业实践中创造有价值的人生。在道德修养教育中,突出职业道德教育,指导学生学习和感悟青年汽车集团“治厂方针、干部作风、工作作风、质量方针、技术领先、质量第一、用户第一”的文化内涵,提炼出汽车职业人必备的管理、责任、创新、技术、质量、服务六个职业意识,重点培养学生良好的敬业意识、诚信意识、创新意识、合作意识、进取意识、规范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奉献意识,并结合专业的特点,提出了汽检、汽制、汽营专业学生的职业能力培养要求。在法律修养教育中,通过法律精神、法治理念、宪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和民法等内容的教学,着重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使学生养成遵守法律法规并用法律法规维护自己正当权益的意识和习惯。
2、改进和创新教学方法,培育职业意识和能力。
改进和创新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方法,是实现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与职业素养教育融合的重要途径。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中,我们采用课堂讲授、课堂讨论、演讲、播放影视资料、小组讨论、问题探究式、情境模拟式、案例分析、社会实践等各种教学方法,让学生主动参与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从中对学生进行职业意识和职业能力的培养和教育。例如:通过案例分析,请学生谈谈把汽车专业作为自己职业理想的理由以及如何努力实现职业理想的设想;以小组为单位开展寻找身边的感动、发现身边之美的教学活动,然后在课堂上演示PPt,与班里其他同学分享;以小组为单位开展爱国歌曲演唱的课堂教学活动;播放爱国主义影视资料,分组开展课堂讨论,然后每个组推荐1名同学在大班进行交流发言;开展校园文明与大学生公德状况调查ppt课件制作比赛,在课堂演示后评比发奖;在感知青年汽车集团企业文化的基础上,以图片、视频等形式,简要介绍我们汽车学院优秀毕业生和获得省以上技能大赛奖项的学生事迹,向学生提示和解释我们汽车学院为培养和提高学生的专业能力而实施的专业文化建设项目计划。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还开展“大学生基础文明养成”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养成文明行为习惯,并把学生基础文明表现列入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考核中。
高职教育是为学生今后职业活动能力可持续发展奠定职业技术基础和职业素养的教育。思想政治理论课是职业素养教育的重要依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与职业素养教育融合的途径和方法,需要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教学工作中,不断进行思考、探索和实践,以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在高职学生职业素养教育中的独特作用。
参考文献
[1]刘丽《职业素养教育——时代赋予高职院校的历史使命》[J]《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叶菊珍:《高职学生职业素养教育实施的途径与方法》[J]《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年第3期。
[3]解厚荣《如何培养高职学生的职业素养》[J].《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
[4]饶素良《基于职业素养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程改革研究》.[J].《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 高职院校战略管理的概念内涵、基本特征和主要功能研究 论篮球运动的内涵和基本特征 新型城镇化的价值内涵和基本特征 市场逻辑的内涵与基本特征论析 体育强国的内涵、本质与基本特征 中学高职称教师专业“再发展”的基本特征 特色专业是高职院校内涵建设的品牌和灵魂 政府治理的基本特征和主要形成 软交换技术的基本特征和要素 社会思潮的类型和基本特征浅析 论审计规范的涵义和基本特征 尚美课堂的基本特征和建构路径 浅谈高职英语交互式课堂教学的基本特征和教学方法 论党员主体地位的科学内涵与基本特征 试论生态型城市的科学内涵与基本特征 浅议学习型部队的科学内涵与基本特征 IT产业内涵与基本特征 和谐劳资关系:内涵及基本特征 关于教学大纲的三大基本特征和基本构成的研究 从专业出发认识特色的基本特征促进特色专业建设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
[9][11]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Z].教职成[2011]9号,2011.
[10]马建富.职业教育学[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65-66.
Connotation and Basic Characteristics of Brand Specialty of Higher Vocational Schools
LIU Zhi-feng
(Qinhuangdao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Qinhuangdao Hebei 066100, China)
【关键词】社会组织 社会治理 法治
一、社会治理的基本理论
(一)社会治理的基本内涵
社会治理的基本内涵是对于社会服务及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领导、决策与规制。我国学者俞可平认为,社会治理包括社会管理和社会自治两重基本形式。全球治理委员会对社会治理进行了较为权威的定义:“治理是各种机构或个人管理其共同事务多方面的总和,调解不同利益主体并相互合作实现目标的持续过程。既包括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各种人们为实现共同目标而达成的非正式的制度”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改进社会治理方式”的要求,这些要求体现了我国对治理主体从依靠党委政府到协同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多元化的要求,对治理对象从不同方面到不同层次利益的广泛化的要求,以及对治理手段多样化的要求,这是社会治理理念在中国的本土化和具体化。
(二)社会治理创新法治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目标,随后十八届四中全会又提出了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的目标,对此可以进行如下的解读:社会治理模式的创新应该是在法治的框架内进行的,不可以逾越法律的范围。所谓社会治理创新法治化,也就是创新社会治理必须依照法律进行,社会治理必须纳入到法律的框架中来。法律应该保障社会治理创新,这样才能保证创新社会治理的权威性、合法性以及持续性。
二、社会治理创新法治化与社会组织的关系
自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我国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社会进入了高速转型时期,社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复杂情况。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的发展大众对公共事务有着越来越高的关注度与参与度,这是市场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人的社会化的结果。随着社会形态的发展变化,过去高度集中和高度组织化的“政府统管一切”的社会管理模式越来越不适应社会的发展,因此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已经势在必行。如何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我们可以从法治和社会组织两个方面入手破解。社会治理的创新,是在法治的前提下的创新,即社会治理创新法治化。要实现社会治理创新法治化,必须以社会组织作为突破点,在法律体系内,依法组建成立社会组织并鼓励其参加各类社会治理活动,以协调社会、市场与政府三者间的关系。
(一)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治理创新法治化的重要参与主体
由于我国现代化建设起步时间较晚,人口众多,所以政府仍然是目前最主要和最有力的社会治理主体。但是这也导致了我国政府职能的无限扩张,造成了政府部门机构臃肿,服务质量不高,社会治理效率低下等负面影响。反观社会组织,虽然不同的社会组织的作用和目标都各不相同,但是其建立和运作的最主要的目标就是弥补市场的失灵和政府的不足,许多公共事务如果可以通过社会组织来处理,往往能以更好地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二)发展社会组织是社会治理创新法治化本身的要求
十八届四中全会中明确提出了“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的目标,要求“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并且强调了社会组织对于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建立健全社会组织运作制度的要求表明发展社会组织本身就是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的必要条件,要实现社会治理的法治化,就必须将社会组织也纳入到法律的框架中。
无论是政府的社会治理还是社会的社会治理都是在法治的前提下进行的。建设有限政府不仅仅是出于发展社会组织和创新社会治理的要求,也是法治本身的要求;社会组织依法独立自主地发挥其社会治理的作用,既需要法律给予制度上的保障,也不得逾越出法治的围墙。
三、发展社会组织对社会治理创新法治化的意义
现代治理理论要求,实施有效的管理所需要的资源是分散在各中社会主体之中的,政府与社会组织以及其他各种社会力量应该是互相协作的关系,多方社会力量应该通过多种管理手段进行合作,共同履行社会治理的义务,唯有这样才能最大的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就我国目前的现状而言,社会治理依然过分倚重政府的力量,并且存在政府对社会组织和社会治理理念有误的问题。有一些政府部门或行政官员对于社会组织和社会治理的认识存在偏差,依然存在着 “社会管理”和“大政府”的社会管理观念。社会管理强调的是以政府作为单一主体的管理行为,其运作的核心是政府权力,行政手段的运用具有明显的强制性,是一种自上而下的治理模式。而社会治理则区别于社会管理,社会治理的管理理念是服务与公正,它要求社会不同主体与力量之间协商合作,一方面要激活私营部门与公民社会的活力与自主性,一方面又要保证其对公众负责。
政府是传统管理体制中唯一提供公共服务和产品的主体,而社会治理模式下社会责任的主体应该是多元化的,包括政府、社会和公民,缺少了民众的参与和认同,社会组织就难以有效地参与到社会治理中。要实现社会治理创新法治化,离不开公民意识的培养。在国家权力向社会回归、还政于民的过程中,能否追求公共利益最大化、加强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领域的合作管理,能否实现真正的善治,关键在于公民是否自愿合作并对社会治理模式产生自觉认同。社会组织发展的基础是公民精神,所以当民众意识到自己是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公共利益与自己密切相关,自己有维护公共利益的责任,才会积极主动地参与到社会公共事务中来。公民意识是发展社会组织的必要条件,而社会组织则是培养公民意识的重要条件。发展社会组织可以为公民精神的培养提供土壤,限制政府权力的扩张,是实现我国社会治理创新法治化的必要条件。
参考文献:
[1]俞可平.更加重视社会自治[J].人民论坛,2011,(6).
由于各国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文化传统和政治法律制度的不同,经过长期的公司发展历程和企业制度演变,形成了不同的公司治理模式。从发达国家的情况看,主要有以英美为代表的市场主导型治理模式和以德日为代表的银行主导型治理模式。
英美模式主要是指按英美法系的基本要求订立公司法的国家普遍实行的一种治理模式。它的产生在于存在高效运行的证券市场,其融资以股权融资为主且股权结构较分散,公司的控制权市场十分活跃,能对经营者的行为起到激励作用。其特征可概括为: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外部投资者参与公司控制的积极性不高,敌意收购的现象较多,收购成本较高;外部董事在董事会中占较高比例;采用单一委员会制,即公司不实行监事或监事会制度;强调股东至上,而股东以外的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难以体现。这一治理模式的特点在于股权结构相对分散,更加重视资本市场、公司控制权市场和劳动市场等外部治理机制作用,强调通过市场竞争和价格机制对内部人员进行激励和监督,因而更能有效地配置资源,激发经营者的创新精神,提升公司的竞争力。但也存在以下不足:高度分散的股权结构造成经营者的短期行为;公司股权的高度流动性使公司的资本结构的稳定性较差;没有重视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德国和日本属于大陆法系,在制定公司法时主要体现大陆法系的准则,强调平等地对待股东和雇员。因此,这些国家侧重于公司的内部治理,较少依赖外部治理机制。其特征可概括为:股权比较集中,银行的作用较大;敌意收购少;实行双重管理制度,即在股份公司中同时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公司由相关利益集团(银行、股东、业务伙伴和职工)控制;所有相关利益者的利益都能得到体现;普遍实行雇员参与公司治理制度。这一治理模式的有效性在于能够更好地实现“最优的所有权安排”,从而实现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目标。但也存在以下不足:缺乏外部资本市场的压力,公司的监督制度流于形式;经营者缺乏危机感,创新动力不足;银行与企业高度并存,易产生泡沫经济。
我国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制度的转轨中,由于权力在政府和市场间的重新配置,采取的公司治理模式较类似于德日模式,如所有权较集中、采用双重管理制度,强调职工的参与和银行的监督作用等,也存在许多弊端:(1)从权力机构设置看,由于董事会和监事会都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互相之间不具备直接任免、控制的权力,尤其是监事会只是在法律上赋予了有限的监督权力,很难制约董事会的行为,而由于股权的高度集中,导致董事会由大股东操纵,或由内部人控制。(2)银行已成为最重要的外部资金来源,银行与公司的关系非常密切,但银行又不干预公司的日常活动。(3)政府作为国家管理者与国有资产所有者的职能并存,使得我国的公司治理结构带有较强的行政性。
虽然由于经济、政治、历史、文化等方面的原因,各国的公司治理模式有一定的差异,但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全球化,世界范围内的公司治理模式正在趋同,即朝着以股东利益为主导、以盈利为导向、重视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模式发展。1999年5月,29个发达国家组成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理事会正式通过了其制定的《公司治理结构原则》。它是第一个政府间为公司治理结构开发出的一套国际标准,并得到国际社会的积极响应。该原则旨在为各国政府部门制定有关公司治理结构的法律和监管制度框架提供参考,也为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公司和参与者提供指导,它代表了oecd成员国对于建立良好公司治理结构共同基础的基本考虑,其主要内容包括5个方面:一是治理结构框架应当维护股东的权利;二是治理结构框架应确保包括小股东和外国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受到平等待遇,如果股东的权利受到损害,他们应得到有效的补偿;三是公司治理结构的框架应当确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利,并鼓励公司和利益相关者为创造财富和工作机会以及为保持企业财务健全而积极地进行合作。四是治理结构框架应当保证及时准确地披露与公司有关的任何重大问题,包括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所有权状况和公司治理状况信息。五是治理结构框架应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的战略性指导和对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并确保董事会对公司和股东负责。
尽管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并没有单一的模式,但有关国家的实践表明,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必然具备上述共同要素。由于该原则考虑到了股东和各个利益相关者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作用,认识到一个公司的竞争力和成功是股东和利益相关者协同作用的结果,是来自不同资源提供特别是包括职工在内的贡献,这种公司治理结构主体的多元化,符合契约主体机会平等的基本思想和现代产权理论的基本内涵,因而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
公司治理模式体现了公司目标的要求,并提供了实现公司目标和监督运营的手段。财务管理作为公司治理结构框架中存在和运行的一个重要管理系统,应随着公司治理模式的变化而相应调整其目标。近年来,国内外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财务管理目标问题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其表述方法可分为两大类。
其一,财务管理目标可表述为利润最大化、股东财富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等。对股东财富最大化和企业价值最大化二者内涵的界定,国内财务学界有诸多表述,有的认为二者名异实同,内涵一致,有的认为二者各具特征,层次各异。美国学者haim levy和marsharl sarnat(1990)曾对此不同表述方法作了专门研究,通过严密的数学证明论述了这二种“最大化”的表述实质就是“股东财富最大化”。国内学者余绪缨(1996)也认为两者的实质是一致的。这些关于财务管理目标表述的最大的优点之一是在实践中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只要将公司的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控制权赋予公司的出资人或股东,公司追求利润最大化或股东权益最大化的目标,便可以轻而易举地实现。而且对一家公司而言,出资者或股东的身份是最容易认定的,并不要付出太高的成本。然而,越来越多的事实表明,出资者单方面享有企业所有权的观点,并不符合公司治理发展变化的现实。非人力资本所有者与人力资本所有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共同分享企业所有权的制度安排,已被很多企业认可并付诸实践。并且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人本管理已成为客观要求,而股东财富最大化与利润最大化必然与“人本财务观念”相冲突。
关键词:治理;公共管理;政府改革
“治理”(governance)一词最早源于拉丁文和古希腊语,原意是控制、引导和操纵,长期以来与“统治”(government)一词交叉使用,并且主要用于与国家的公共事物相关的管理活动和政治活动中。但20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社会乃至整个世界开始发生根本性变化。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正在深刻地改变着人类社会,越来越强的经济全球化趋势使世界形势更加复杂。时代的大变迁对政府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与此同时,与工业社会相适应的官僚制却日益显示出运作僵化和反应迟钝的弊端。20世纪90年代,西方政治学和经济学家纷纷赋予治理这一概念以丰富而崭新的内涵,新的政治分析框架即治理理论应运而生,被认为是替代传统政府统治理论的新思想,并逐渐地在社会科学各领域中广泛运用。
一、治理理论的内涵
1989年世界银行在概括当时非洲的情形时,首次使用了“治理危机”一词,以后各国学者又对“治理”这一概念做了许多新的界定。
治理理论的主要创始人之一詹姆斯・罗西瑙在其代表作《没有政府统治的治理》和《21世纪的治理》等文章中将治理定义为一系列活动领域里的管理机制,它们虽未得到正式授权,却能有效地发挥作用。与统治不同,治理指的是一种由共同目标支持的活动,这些活动的主体未必是政府,也无须依靠国家的强制力来实现。另一位权威人物格里・斯托克认为治理是公共机构与自愿社团的相互依存,意味着政府并不是国家惟一的权力中心,来自公民社会的机构和行为者对传统的政府权威提出了挑战,正在承担越来越多的原来由国家承担的责任。
我国学者从20世纪90年代起也开始关注并研究治理理论。毛寿龙在《西方政府的治道变革》中将Governance译为治道,认为“治道变革指的是西方政府如何适应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需要来界定自己的角色,进行市场化变革,并把市场制度的基本观念引进公共领域,建设开放而有效的公共领域”。1俞可平则认为治理是在各种不同的制度关系中运用权力去引导、控制和规范公民的各种活动,以最大限度地增进公共利益。
由于目前治理理论发展的还不成熟,各国学者对治理概念的理解也有差异,因此对于治理尚没有统一的定义。但从治理概念的基本涵义来看,治理包含以下一些基本特征:第一,认为政府并不是国家唯一的权力中心,各种公共的和私人的机构只要得到公众的认可,就可以成为不同层次上和范围内的权力中心;第二,强调在国家与社会合作的过程中,公私机构之间的界限和责任存在模糊性,两者相互依存和互动,不再坚持国家职能的专属性和排他性;第三,重视管理对象的参与,他们与政府在特定的领域中进行合作,分担其行政管理责任,自我管理的主动性不断强化;第四,主张在公共事务的管理中,不仅仅局限于政府的发号施令或运用权威,还存在许多其他的管理方法和技术,政府有责任采用和推广这些新措施来不断提高效率,有效控制和引导公共事务。
与政府统治相比,治理的内涵更加丰富,不仅承认我们的政府愈来愈复杂,而且提醒我们注意责任的转移,要求那些属于第三种势力的志愿社团组织为解决集体关切的问题做出贡献,标志着统治这个领域正在发生变化和与过去的决裂。即使我们使用“政府治理”这一概念,其治理主体也不仅仅只是政府组织,还包括众多的利益相关者,如政党、非政府组织、公民等。正是由于治理与统治之间存在着这些不同,才使得治理理论能够弥补传统政府统治的不足,对政府改革的理论和实践产生重要影响。
二、治理理论对我国政府改革的启示
由于实际国情不同,我国政府改革不应该也不可能照搬别国的模式或理论,只能学习和借鉴他们的一些有效机制、合理因素。治理理论作为21世纪国际前沿的理论之一,对于我国政府改革有很大的指导作用。
1.从全能政府转变为有限政府
过去普遍认为我们的政府是无所不管、无所不能的,实际上它管了许多不应该也无力管好的事情,从而产生了政府失灵。因此,我国政府改革必须实现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的转变,使政府的职能和精力集中于提供只能并且必须由政府供应的公共物品和服务。在一些竞争性物品和服务的生产与供给上,要实现政企分开,打破政府垄断,引入市场机制,允许私营部门和第三部门的参与,这正是治理理论所积极倡导的。就政府与社会关系而言,政府行为只能发生在公共领域而不能是合法的私人领域,不能侵犯社会的自主和自由,而要建立与社会的合作关系,更加注重社会公平。
2.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和优势
“治理主义主张政府要找到管理市场和社会的合理界限,通过多元化的制度和组织结构安排,在市场的确能够发挥作用和优势的领域”,1确定首先由市场组织来提供服务,满足利益要求,并承担相关的责任。通过政府政策性的间接支持和引导,使市场功能与政府职能彼此协调,打破政府垄断局面,进而将市场的供求机制和企业精神引入政府部门,使政府精简机构,转变职能,实现与市场机制的最佳结合,这是政府改革的根本途径和思路。
3.培育社会公众的自我管理意识
如果没有公民的积极参与和合作,政府的管理运行在最好的情况下也只能达到善政,而无法达到善治。随着生活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我国公民社会正在兴起和发展。为了使之在公共管理中发挥更为突出的作用,政府需要大力培育社会公众的自我管理意识,使每一位公民学会成为自己的治理者,学会与他人协作来解决问题或满足需求。政府要提供组织上和制度上的支持,积极推进基层民主管理,通过农村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的不断完善,提高公民自我管理的主动性。
4.为第三部门的健康发展创造条件
随着社会自治的观念日益深入人心,第三部门(非政府组织)日益成为公共管理的重要主体,与政府的关系极为密切。我国第三部门的运行机制尚不健全,资金匮乏,缺乏独立自主性。政府应积极为第三部门的独立发展和自主活动提供资金支持,建立约束机制,保证其行为符合公益目标。为了使第三部门减少对政府的依赖性,可以制定鼓励向第三部门捐助的法律和政策,扩大其吸收社会资源的能力。通过政府机构改革,使之彻底独立于政府体系之外,有更广阔的活动空间。同时利用政府政治社会化的优势地位,加深公民对第三部门的认识和信任,使社会自组织体系充满活力。
三、结束语
治理理论兴起于经济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之下,为世界各国行政改革和公共管理提供了新的理论基础。越来越多的国家不再试图明确划分政府、市场和公民社会的界限,而是强调通过多方合作,共同分享公共权力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来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虽然治理理论还很不成熟,基本概念也比较模糊,没有统一的定论,但它打破了社会科学中长期存在的两分法传统思维方式,如市场与计划、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民族国家与国际社会,把有效的管理看作是多方主体的对话与协作。当今世界流行的口号是“少一些统治,多一些治理”,作为民主的一种新的现实形式,治理带给我国公共管理和政府改革很大的启示。
参考文献:
[1] 黄健荣等.公共管理新论[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
[2] 俞可平主编.治理与善治[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
[3] 何增科.公民社会与第三部门[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
[4] 毛寿龙.西方政府的治道变革[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
[5] 孙柏瑛.当代政府治理变革中的制度设计与选择[J].中国行政管理,2002,(1).
Abstract: This paper summarized domestic and overseas researches on the ecological politics theory for the past few decades,including the definitions of conception, content and frame,theoretical value and effective ways. On the basic summarization, this paper proposed the content and direction of deepening researches.
关键词: 国内外;生态政治理论;研究述评
Key words: domestic and overseas; theory of ecological politics; research review
中图分类号:G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1)18-0183-02
0引言
随着全球生态危机的日益严重,对生态政治理论的研究已成为一个热点问题。国内外学者对什么是生态政治、生态政治包含哪些内容、生态政治具有怎样的价值以及如何建设生态政治,从各自不同的研究视角提出了许多有见地的观点。
1国内外关于生态政治的内涵研究
生态政治作为目前比较热门的一个话题,国内外对其有不少定义。由于侧重点不同以及生态政治本身的复杂性,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国外代表性的观点主要包括:其一,罗依・艾克斯利(Robyn Eckersley)把生态政治解读为生态(绿色)思潮、生态(绿色)运动和绿党三个层面。其二,美国学者卡普拉(Capra)和斯普雷纳克(Spretnak)把生态政治一方面理解为一种生态运动,另一方面又把它看成是绿色政治学。其三,丹尼尔・A・科尔曼将生态政治解释为一种生活方式,一种通过重温公民权利和社群合作,通过把地球理解为我们的家园而实现的生态化生活方式。
国内对生态政治内涵研究的代表性观点主要包括:其一,《中国大百科全书》(1992)将生态政治扩展为政治生态,认为生态政治学是运用生态学的观点研究社会政治现象的一种理论和方法。其二,刘京希(1998)把生态政治理论解释为是研究政治体系及其机制的“内生态”以及政治体系在动作过程中与社会及自然环境间生态关系的理论。在内涵上他把生态政治理论从以对自然生态的维护为中心转变为以政治的生态化为中心,在外延上把生态政治理论的研究从政治自然生态层次推进到政治社会生态层次及政治体系内生态层次。其三,吴海晶(2003)从综合角度指出生态政治既是观念、运动,又是力量和理想。作为观念,它反映了人类对其生存状况的关注和思考;作为运动,它表明了人们对无度生产、无度消费所造成的环境破坏的抗议和反对;作为力量,它显示了政府、公众、环保组织、国际社会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的信心和勇气;作为理想,它寄托了人类对生态文明的希冀和期望。
2国内外关于生态政治的内容研究
西方生态政治理论在其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影响较大的理论主要有三种:绿党政治理论、环境安全理论和生态学理论。绿党政治理论是西方生态政治理论中主题最为鲜明、结构最为系统的理论。其基本理念包括:一是生态学理念。绿党以生态学中生物同外部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为基础,探讨自然、技术和社会之间的关系,强调保护生态环境,倡导生态优先原则。二是社会责任理念。绿党政治理论认为,社会责任感等同于社会正义。一个社会或社群不能以损害他人利益来谋求自身的环境安全,要坚持环境正义,实现社会正义。三是基层民主理念。绿党的民主目标是国家与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全面民主化,使人们有权决定政治、经济、文化影响他们生活条件的方式和选择自己的工作、生活方式。四是非暴力理念。绿党的政治目标是把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粗暴关系变成一种平衡和尊重的关系。五是女权主义理念。“把男性和女性都解放出来”是绿党政治理论的重要理念。它强调男女平等,反对压迫和剥削妇女。六是和平政治理念。绿党强调全球责任,维护世界和平稳定,坚持“胸怀全球,行于当地”。
环境安全理论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它是从安全的视角来认识和思考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问题对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影响。1977年美国环境专家莱斯・R・布朗在《建设一个持续发展的社会》中从理论上首次将生态环境因素纳入安全概念和国际政治范畴,提出应重新界定国家安全的范围。1987年联合国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发表《我们共同的未来》,首次提出“环境安全”的概念。1992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21世纪议程》,将环境保护与“一个更安全更繁荣的未来”以及“人类对安全稳定的自然环境的需求”联系起来。
生态学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的“绿色运动”中,认为资本主义生态危机产生的根源在于资本主义制度,解决资本主义生态危机的根本路径在于变资本主义制度为社会主义制度。它的基本理论观点包括:其一,资本主义社会的所有危机都根源于生态危机,生态危机的根源在于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社会结构和价值取向;其二,生态危机已成为当代资本主义世界最为突出的问题,并已取代经济危机而成为资本主义的主要危机;其三,主张立足当代现实,“超越”马克思的经济危机理论,用“异化消费”论去“补充”;其四,要求重新评价工业文明及其生活方式,主张建立一种“无增长的”经济模式;其五,主张用小规模的技术取代高度集中的、大规模的技术,使生产过程分散化、民主化;其六,认为摆脱生态危机的根本出路在于变革资本主义制度,建立一种“稳态”的社会主义经济模式,用社会主义的生产方式代替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
从国内对生态政治理论内容的研究来看,由于我国学术界研究生态政治理论较晚,目前并没有形成一个较完整的、统一的理论体系。陈清硕(1995)认为生态政治学以社会生态的政治问题及其影响为研究对象,其主要的研究内容是探求社会生态系统与社会政治系统的相互关系及其规律性,研究的目的在于使社会生态与社会政治能够相互适应与协调发展。肖显静(2000)认为生态政治研究的主要内容,首先是选择正确的人类社会发展道路以摆脱环境危机,其次是对市场体制的政府干预进行政治经济分析,第三是建立当代国际政治新秩序,解决全球生态环境问题。张连国(2006)在系统介绍国内外生态政治学研究的现状的基础上指出生态政治的基本内容是“政治生态体系”观,它是以人为主体的生命与其环境之间,以及人所组成的“政治体系”与“社会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之间的协调关系模式。
3国内外关于生态政治的价值研究
绿党政治是以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目标,以反对传统政治制度和经济发展模式、实现人类社会和谐发展为内容,突出强调人类整体利益和未来人类利益的新的政治运动。环境安全是环境问题与安全问题结合形成的一种新概念,它不同于传统的军事、政治、经济和文化方面的安全问题。环境问题日益恶化所引起的环境安全问题构成了人类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挑战,相关的研究成果也逐步增多。尽管目前对与环境安全相关的一系列问题尚未形成统一的认识,但它唤醒了人们的环境安全意识,并已为全世界各国所广泛接受。生态学是西方学者在危机理论的基础上,运用生态学与相结合的观点对资本主义生态危机的成因及解决生态危机的路径进行了不同于其他生态政治理论的独特分析,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
蔡先凤(2003)认为生态政治的兴起堪称20世纪中后期人类历史发展的重大事件,它对西方国家的政治力量对比乃至整个世界的发展进程都产生了直接或间接的影响。王治军(2008)指出生态政治理论在对传统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进行反思和批判的基础上,将生态问题提高到了政治的高度,将政治问题从人类社会扩展到自然环境。
4国内外关于生态政治的建设研究
西方生态政治理论研究基本沿着“深绿”与“浅绿”两个方向展开。“深绿”的生态政治理论认为只有用生态思维、生态智慧重新建构政治理念、政治制度、政治民主,以致于从根本上改变对政治的理解和建设才能彻底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浅绿”的生态政治理论认为生态危机的根本原因并不在自然生态环境的有限性上,而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只有彻底变革资本主义制度,建立生态社会主义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生态环境问题。
包心鉴(2001)认为解决环境问题的政治与政策出路在于加强政府在环保方面的意识与责任:一是加强和完善立法工作;二是实行一种后现代化的社会发展模式;三是充分重视政治家在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中的作用。赛明明、孙发峰(2006)认为应该从政治和社会的深层角度、特别是从政府的权力和责任出发,从制度和机制层面,从公众广泛的参与权力和途径等视角来思考和进行我国的生态政治建设。
5生态政治理论研究现状述评
国内外学者面对日益凸显的生态环境问题,从各自不同的研究领域对生态政治理论进行了有意义的探索,提出了许多关于生态政治理论的有益成果,对我们在新形势下有效应对与化解生态危机提供了重要的借鉴。但从根本上说,国内外学术界对生态政治理论的研究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许多学者偏重于宏观层面的研究,学理意味浓厚,缺乏具体的实证分析,提出的一些政策措施在实际应用中缺乏可操作性;二是对生态政治理论的研究大都局限于单一学科,缺乏多学科的综合性研究,对生态政治理论从心理学、伦理学、历史学等视角进行探讨的成果较少;三是专门从原著研究生态政治思想的成果还比较薄弱。
因此,在研究生态政治理论过程中,既要注重从宏观的整体层次上进行探讨,又要善于对微观层次加以分析和探讨,并注重研究视角的多元化。与此同时,要在深入阅读原著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和挖掘的生态政治思想,并结合我国生态政治的现状和借鉴国外生态政治理论的有益成果进行生态经济、生态政治、生态文化和生态社会的综合研究。
参考文献:
[1]Robyn Eckersley,Environmentalism and Political Theory:Toward an Ecocentric Approach,New York: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1992.
[2](美)弗.卡普拉,查.斯普雷纳克.绿色政治:全球的希望[M].石音译,北京:东方出版社,1988年.
[3](美)丹尼尔・A・科尔曼.生态政治:建设一个绿色社会[M].梅俊杰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年.
[4]张友渔.中国大百科全书(政治学卷)[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2年.
[5]刘京希.生态政治论[J].学习与探索,1995(3).
[6]吴海晶.生态政治的内涵、作用及意义[J].成都大学学报(社科版),2003(4).
[7]陈清硕.方兴未艾的生态政治学[J].社会科学,1995(4).
[8]肖显静.生态政治何以可能[J].科学技术与辩证法,2000(6).
[9]张连国.生态政治学研究述论[J].山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1).
[10]蔡先凤.当代西方生态政治理论述评[J].武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2).
[11]王治军.生态政治理论的产生及影响[J].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08,(1).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经营风险
一、农村信用社会法人治理结构的内涵
当前,关于治理结构的研究一般具备两个基本共识:第一,治理结构是有关所有者、董事会及高级执行人员即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权利分配和制衡关系的一种制度安排,表现为明确界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人员职责和功能的一种组织结构。第二,治理结构存在两类机制,一是外部治理机制,包括治理市场、控制市场等,是由市场、政府等企业外部权力运作机制综合作用形成的对内部治理机制的影响;二是内部治理机制,是指某个组织通过组织程序所确定企业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权力分配和制衡关系,即法人治理结构。因此,从本质上讲,法人治理结构是某个法人组织所有权安排的具体化,是有关某个法人组织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分配的一整套法律、文化和制度性安排。
一、缘起与内涵
协作性公共管理理论的生成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产物,学者们从多层面对协作性的基本内涵进行了分析与归纳。
1.协作性公共管理的缘起
(1)思想传承:行政协调论的现代生长
行政协调论是传统行政思想的一个优秀因子,在西方传统行政理论中不乏丰富的行政协调理念。1887年,古德诺在《政治与行政》一书中对威尔逊的“政治与行政”二分法做了进一步阐述,“分权的原则使每种机构只限于行使一种被分开的政府功能。然而,实际的政治需求却要求国家意志的表达和执行之间协调一致。”“法律与执行之间缺乏协调就会导致政治的瘫痪。”[1]12-51为此,他提出通过行政适度集权化和政府体制改革等措施来实现政治与行政的协调。1947年,怀特也在《行政学概论》一书中对行政协调的动因、机构及原则进行了分析。他认为:“协调的困难性是行政单位数目的增加”,从而导致“在各个方面的活动中,行政部门之间的相互联系十分困难,这个问题越来越严重”,为了实现政府各部门的协调,“应该设置政府委员会以利于行政协调工作的有效开展”。而“协调机关的组织原则是对任何事件均由主管会制定完整的政策,用以领导相关的各部”[2]76-82。佩里?希克斯指出,“政府之间的协作和整合必要性决不是一个新的东西,尽管具体的形式、偏好的工具和特殊的问题已经时过境迁,但政府机构之间的协调、合作和整合,不管是被称作是‘协同的’、‘整体的’,还是‘协调的’、‘整合的’,所有的这些都是政府组织永恒的追求目标。”[3]9因此,协作性公共管理是“传统的合作理论的一种复兴,只不过其内容更加复杂,具有综合性和理论性”[4]。
(2)理论反思:碎片化治理的根治之道
碎片化治理是新公共管理改革走向极端的产物。自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西方国家普遍地推行了一场以新公共管理改革为内容的政府再造运动,新公共管理大量借鉴工商企业管理的原则、方法和技术,把传统的官僚制政府改造成小型化和分权化组织结构模式。“新的组织形式以灵活性的日益增强和垂直整合组织结构的解体为特征,合同承包广泛地被采用,大型组织规模大幅小型化,并被分裂为更具自主性的商业单位。”[5]12-13如新西兰除创立国有企业单位外,将剩余的政府部门分割为更小的、更专业的机构,英国也在“下一步改革方案”中建立了大量小型化的执行机构。但随着新公共管理改革的推进,也产生了新公共管理的限度问题,即机构裂化问题[6]。碎片化治理就是机构裂化进一步发展的产物。新公共管理的碎片化治理主要表现为如下几个方面:转嫁问题,让其他机构来承担代价;互相冲突的项目;导致浪费并使服务使用者感到沮丧;互相冲突的目标;由于缺乏沟通,不同机构或专业缺乏恰当的干预或干预结果不理想;在对需要做出反应时各自为政;公众无法得到服务,或对得到的服务感到困惑,他们常常不知道到哪里去获得恰当的服务;由于没有考虑问题产生的原因,而是强调可得的或固有的一套专业干预,从而导致服务提供或干预的遗漏或差距[7]48。可见碎片化治理的根源在于新公共管理改革不仅没有摈弃传统官僚制功能性组织原则,而且强化了功能性组织设计,从而导致政府机构之间协调和整合问题急剧增加。因此,寻找一种增加协调和合作的治理模式就成为根治碎片化治理的根本出路,协作性公共管理正是对这种理论反思的结果。此外,新公共管理理论将公民当成客户回应,隐含着把公民视为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被动接受者的危险,忽视了政府和公共机构与公民之间开展协作。协作性公共管理则抛弃公民所有权和控制权的概念,以协作为基础,强调加强政府和公共机构与公民以及其他社会参与者之间的协作关系和伙伴关系[8]。
(3)实践需求:复杂性问题的应对逻辑
公共服务与公共事务的复杂性是协作性公共管理产生的直接动因。在信息时代或知识经济时代,世界趋向复杂化和多样化,地方政府面对的公共服务需求日趋复杂化和多样化,这在客观上需要跨越功能划分、组织界限甚至地理界限的协作性公共管理活动。奥尔图提出组织间网络管理等跨组织结构普遍存在且可能增加的五个原因。a.是处理艰难或复杂政策的需要。传统社会中官僚制组织形式可以有效解决的那种容易界定、明确的目标和任务的问题已经让位于需要多方共同解决的恶劣问题。b.政府直接干预的局限性促进了基于网络解决方法的增长。c.政治驱动力诱导出需要超越政策目标,使联网成为基本需求。d.实现联系制度化的努力结果。由于二级项目效果的信息不断增多,通过组织之间的特别工作小组和计划团队等制度安排也相应地增多。e.横向规定和交叉法令等在内的命令层次提供的额外压力。因为在许多热点问题中,如经济发展、社会福利等,不同的项目之间具有不同的目的、资金来源、颁布标准及利益相关者,协作与互动沟通势在必行[9]22-23。可见,跨组织结构应对复杂性问题是协作性公共管理产生的现实动因。
2.协作性公共管理的内涵
协作是协作性公共管理的一个核心理念,它对于理解协作性公共管理的内涵具有重要的作用。学者们主要从组织间关系、组织结构和集体行动的逻辑三种视角对协作进行了界定[10]104:a.组织间关系视角的协作是指基于特定议题的利益相关者自发组织、参与到同一过程中,采取行动或共同决策。b.组织结构视角的协作主要从结构与功能的角度来定义协作,认为协作过程是松散的、多层网络组织的相关组织领导利益相关者以解决共同关注的社会问题。c.集体行动的逻辑的视角的协作意味着自治的参与者通过正式或非正式的谈判、共同制定的规则和组织结构来处理相互间的关系,决定和解决共同关注的事务。
基于协作的协作性公共管理是一个含义十分广泛的概念,大量存在于各种跨组织协作、网络管理和公私伙伴关系等实践之中,学者们从多种视角、多个层次对协作性公共管理的内涵进行了揭示和探究。沃尔特?鲍威尔从官僚制和新公共管理的比较中揭示了协作性公共管理的含义,认为协作性公共管理是一种独特的制度形式,它不同于市场自发性协作和等级制度有意识性管理的诸多过程[11]。罗伯特?阿格拉诺夫和迈克尔?麦圭尔在《协作性公共管理:地方政府新战略》一书中把“协作”作为在政府组织间进行管理的基本描述符号,“它描述了在多组织安排中的促进和运行过程,以解决单个组织不能解决或者不易解决的问题。协作性公共管理的基本特征是纵向和横向活动的复杂结合,其中仅有一些结合可以被认为是协作的,但是所有的结合都是多方参与的。”[9]3-39斯蒂芬?戈德史密斯和威廉?D?埃格斯则认为协作性公共管理是一种网络化治理模式,它象征着当前改变公共部门形态的四种有影响的发展趋势正在合流:由公私联合提供公共服务的第三方政府;联合政府若干机构提供整体服务的协同政府;基于先进技术用以往不可能的方式与外部伙伴进行适时合作的数字化革命;要求多元化和个性化的消费者需求选择。这四种发展趋势的集合,使网络化治理成为一种公共部门的新形态,“它将第三方政府高水平的公私合作特征与协同政府充沛的网络管理能力结合起来,然后利用技术将网络连接到一起,并在服务运行方案中给予公民更多的选择权。”[12]8-17
总之,协作性公共管理是一种不同于传统官僚制单中心治理和新公共管理分权化治理的地方政府治理理论的新模式①。以公民为中心、多中心安排治理和整合性公共服务是协作性公共管理的三个基本特征。
二、结构、机制与模式
在实践中,协作性公共管理可以发生在区域、地方政府和社区管理等多个层次,且横向协作和纵向协作是相互重叠的,协作既可以存在于中央政府层级(如美国联邦系统内)的纵向环境中,也可以存在于参与者是地方政府(代表社区内多种利益)的横向环境里。协作性公共管理形成了独特的结构类型、协作机制和实践模式。
1.结构类型
协作性结构可以在政府运作的各种制度和体制环境,即在纵向政府各个层级和公私部门中组织互动的横向环境中产生。在具体运行时,既可以自上而下,也可以自下而上,还可以在自外而内的网络环境里操作[13]。一个公共管理者可能同时涉及跨政府边界、组织边界和部门边界,且负有正式的契约责任,从而很难区分不同环境中的边界,因此,划分协作公共管理的结构类型就具有重要的意义。米尔娜?曼德尔和托迪?斯蒂尔曼根据西方国家治理实践的经验总结了实践中协作公共管理的基本结构类型及功能特征(见表1)。上表从问题导向、对目标的承诺、联系强度、努力宽度、目的的复杂性和努力范围等功能性特征分析了如下五种协作性公共管理的网络类型[14]。
(1)间歇性协调
这主要发生在两个或多个组织相互调整、相互适应地完成同一目标的政策和程序中。间歇性协调结构的交互作用一般在较低的层次产生,组织间的承诺也只是保持在目标完成的深度,资源共享也相对较少和低风险。
(2)临时性工作组
这是用于完成一个具体的和有限的目标,并随着目标的完成而迅速解体的协作性公共管理结构类型。在这种结构中,资源共享仅仅存在于有限的范围之内。这类型的结构主要包括为具体的问题(如水质量标准、社会关注事件等)而建立起来的讨论潜在性解决办法的各种组织间关系的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