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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投资投资分析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10-13 15:36:38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保险投资投资分析,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保险投资投资分析

篇1

保险投资在保险公司的经营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是目前我国保险公司资金运作现状并不尽如人意,保险公司作为一个商业企业,其根本目的在于追求利润的最大化,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保险公司利润已不能单纯依靠收取的保险费与一定概率下的保险赔付差额,而是越来越倚重于保险投资的有效运营。因为保险与给付之差,其利润率是一定的,而且还有减少的趋势,而保险投资的运营,其预期的利润率却是无限大的,所以只有安全有效地进行各种投资运营才能使保险资金获得长期稳定的增长,使保险公司获得较高的利润。可见有效的资本运营是现代保险业的支柱,是保险经营发展的生命线。

二、我国保险投资的历史和现状

(一)我国保险投资的历史沿革

建国初期,我国保险企业的资金按规定只能存入银行,所得利息全部上缴国家财政,无任何保险投资可言。经过20年的停办以后,我国保险业随着改革开放而获得新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1980年开始恢复办理国内保险业务,并积极发展国外保险业务。

1984年11月,国务院批转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关于加快发展我国保险事业的报告》中指出:“总、分公司收入的保险费扣除赔款、赔偿准备金、费用开支和纳税金后,余下的可以自己运用”。1985年3月国务院颁布的《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又从法规的角度明确了保险企业可以自主运用保险资金。这不仅是我国保险体制改革的一次重大突破,也是增强我国保险业活力的一项战略性措施,对加快我国保险业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我国保险企业投资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初步发展阶段:1984年至1988年底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取得投资权后,从1984年下半年开始,总公司在北京、江苏等地尝试性地开展投资(包括贷款)业务,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城市分公司也相继开展保险投资业务。

在这一阶段,中国人民银行对保险企业的投资活动实行严格管理,一是对资金运用规模实行计划控制,例如1986年人行对人保下达2亿元投资额度。二是对资金运用的方式与方向作了严格规定。1986年人保的资金运用被限定为投资地方自筹的固定资产项目。1987年批准试办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和购买金融债券。这一阶段的经营效益不大理想,资产运用率和投资收益水平都比较低。以1986年为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国内业务汇总的资产运用率只有9.23%,投资收益率仅为0.83%。

2、调整整顿阶段:1988年底至1990年底

由于面临治理整顿的经济环境和紧缩信贷规模的局面,加之保险业本身经营效益不佳,我国保险投资业务于1988年底进入调整整顿阶段。其内容和措施有:总结前几年资金运用工作的经验和教训,严格执行信贷计划,严肃利率政策,把资金转投到流动资金贷款方面,坚持“十不贷”和注意“重点倾斜”并采取了担保和银行承兑汇票抵押等手段,努力提高资金运用的安全性与收益性。在这一阶段,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工作除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外,大部分工作放在对原有投资贷款项目的清理的催收上。资金运用的范围被限定为流动资金贷款、企业技术改造贷款、购买金融债券和银行同业拆借。

3、进一步发展阶段:1991年至1995年

经过两年多的调整整顿,加之宏观经济形势的好转,保险投资业务于1991年开始进行新的发展阶段。在这一阶段,保险投资在保险界得到了普遍认同和重视。两家新成立的全国性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先后加入了保险资金运用的行列。保险投资规模不断扩大,1992年底。人保、平保、太保三家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余额达109.46亿元。保险投资的范围有所拓宽,证券投资得到较大发展,保险投资收益得到提高。

4、规范发展阶段:1995年至今

随着1995年《保险法》的出台和实施,各保险公司遵照《保险法》调整业务,以符合《保险法》的要求。《保险法》的实施,为我国保险投资业务的规范与健康发展奠定的基础。

(二)我国保险公司保险投资现状

1、决策机制薄弱

目前许多保险公司尚未建立一套规范有效的决策机制,人保财险公司直到2003年下半年才成立了专门的保险投资公司。决策的盲目性、被动性、随意性十分突出,在仅能投资债券的时期,这类决策机制不会体现任何危机,对于资产规模迅速壮大的保险公司来说,更是掩盖了其决策的弊端:决策机制落后,决策反馈机制尚未建立,在保险公司进入基金市场后会充分暴露出来。

2、保险投资渠道狭窄

1998年以前,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渠道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2000年3月1日起实行的《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中国保监会指定的中央企业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而西方国家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法定渠道则较广泛。如美国、日本就规定保险公司可进行政府债券、公司债券、股票、抵押贷款、不动产、保单放贷等业务。

3、保险资金利用率低

保险资金的利用率,在国外基本上达到90%,而在我国还不到50%。有限的保险资金主要用于银行存款。据统计,1998年人保、平保和太保三大保险公司保险资金的40%—60%局限于现金和银行存款,保险资金基本上无“运用”可言。截止到1999年底,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率还不到20%。为了保证保险资金的安全,保险公司将大量资金存于银行,由银行进行专业的资金运用,而保险公司只能获得固定的较低的存款利息,银行存款的利息已经远远不能使保险资金保值、增值了,保险公司必须开拓出投资新领域来保证其资金的收益性、安全性。

4、保险投资缺乏相应人才

保险投资涉及到存款、国债、证券等多个领域,因此保险投资人才必须对国家经济发展有远见,对各行业发展有底数,才能有胆略,有灵活性,善于捕获商机,在资本市场上获得丰厚的回报。而我国保险公司由于历史原因,现有员工基本上由干部、金融机构及政府部门调入和正规大学毕业生三部分组成,且前两部分约占公司员工的70%,年龄大都在40周岁以上。这样的人力资源结构,呈现出明显的弊端,即知识结构老化,缺乏创造力。保险公司要想从保险投资中获益,就必须引进相应人才,同时注重公司内部年轻人才的培养。

5、保险公司管理水平落后,影响保险投资收益

由于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管理体制落后,投资缺乏科学决策,许多公司在科学决策、内部约束机制方面比较薄弱。由此出现了许多领导项目贷款、人情贷款等。这些项目贷款很多无法收回投资本息,甚至成为呆账、坏账。管理水平的落后,影响了投资收益。

中国的保险公司要生存,保险事业要发展,客观上要求保险资金实现有效运用,但是这并不是说中国马上就完全放开对保险资金运用的限制,还有一些地方需要去完善,还有一些制度需要制定,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三、建立我国保险投资体制的构想

(一)保险投资客观上需要建立有效投资体制

所谓保险投资体制是指保险投资活动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的总称。保险投资机制建立的目的在于提高保险投资的收益,降低投资风险。

保险公司的承保业务与投资业务是现代保险业的两个重要特征,其中保险投资业务已经成为现代保险公司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手段。一方面,保险投资业务的发展,将扩大保险公司的盈利,增加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和经营和稳定性。同时,保险公司收入的增加,将使保险公司有能力降低保险费率,减轻被保险人的负担,提高保险公司的竞争能力。我国保险业如果没有投资收益作为基础,加入WTO后,在承保业务上很难与国外保险公司进行价格(费率)竞争。另一方面,保险投资业务的发展和获利可以弥补业务上亏损,维持保险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如1987年英国两大保险公司保险业务亏损分别为0.64亿英镑和1.08亿英镑,而投资利润为2.04亿英镑和2.49英镑,盈亏相抵后,还有不小的综合盈利。从近期国际保险业的发展特点来看,保险公司的主要收益已经从传统的承保收益逐步转移为投资收益,如美国产险业务自1978年以来连续21年出现承保亏损,主要收益来自于投资收益。

由于保险经营是一种负债经营,因而保险资金的运用除了考虑投资的收益外,还必须保证投资的安全性。因此,市场的开放,投资工具的增加和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客观上需要保险公司进一步加强投资机制的建设,提高化解风险的能力,保证保险资金实现安全性和投资收益的协调。

(二)保险业应尽快建立、健全保险企业的制度和规范

建立和完善中国保险投资体制是一个系统工程。只有保险公司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加强经营管理,才可能为高水平、高效益的保险投资提供根本制度保证。如何加强经营管理,我个人认为可以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加大公司运作的透明度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运用法律武器,严惩那些损害股东权益的行为,有效地维护股东的权益。

第二、建立和完善对经理层的约束和激励机制,彻底改变旧的用人机制,让市场和竞争来决定经理的选拔,使经理的报酬与公司的业绩直接挂钩。

第三、加强管理创新,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摒弃旧的、传统的管理模式及其相应的管理方工和方法,创建新的管理模式及其相应的方式和方法。

(三)进一步拓宽资金运用渠道

保险资金运用是保险公司稳健经营的基础,是关系到保险公司经营状况的重要因素。

由于我国保险业起步较晚,加之其它种种原因,目前我国保险资金运用存在的问题是证券投资基金规模太小;保险公司无法控制入市资金的风险;在目前封闭式基金占据主流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只能被动的分红,其变现很难实现;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过窄;保险资金中短期严重。

针对这些问题,必须进一步拓宽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加快资金入市步伐,使我国保险业能够持续快速发展。

1、保险资金入市

(1)保险资金入市可以增强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如果运用得当,还可有效解决保险公司所面临的“利差损”问题。在《保险法》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投资,仅每年的利差损就有3至6个百分点,这为保险公司的长期发展埋下了巨大隐患。在银行存款的利率为2.25%,国债的买卖收益最多不过6%-7%,在同业拆借市场上,因资金量有限,所以收益率微乎其微。而在2000年保险公司投资证券基金的平均收益达12%。因此,保险资金入市,从长远来看,对保险公司增加盈利能力、解决“利差损”具有重要的意义。

(2)保险资金入市可以有效改善保险公司资产结构。如果允许保险资金按严格的比例进入证券市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资金闲置的压力。因为保险资金进入证券市场是进行股权的交易,在证券市场机制作用下,根据保险资金运用原则,保险公司必然将资金投入到效益好、有成长性的企业中去,这样客观上就使保险资产得到了相应的改善。

(3)从长期来看,保险资金入市对于启动保险消费将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保险资金入市无疑使国家找到一种对资金更有效的配置方法,从而使部分社会资金与证券市场之间形成纽带。在这个纽带的连接过程中,不但可以改变整个社会资金的结构,还可以使经济发展得到更大的保障,以便使国家、企业、个人以及保险公司更好的发展。

(4)保险资金入市,可以增强我国保险公司的国际竞争力。随着我国加入WTO,保险业面临着更大的冲击,承受着更大的压力。保险公司除了用提高服务质量来争取保单,扩大客户群外,其所得到的保费收入如何获取最大的安全收益是关键问题。在发达国家,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较我国畅通的多,除了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债外,还可涉足证券市场甚至房地产业。所以,保险资金入市,可以增强我国保险公司与国外保险公司的竞争实力,更好地奠定加入WTO后的经济基础。

(5)保险资金入市可有效缓解证券市场中资金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矛盾,有助于稳定证券市场。随着保险业的不断发展,可入市的保险资金的规模将越来越大,必将会改善证券市场的资金结构,它对证券市场的长期发展所起的作用也会越来越明显。

2、保险资金进入短期拆借市场。

尽管保险公司都有较高的信誉,但上前还不能以信用方式进入短期拆借市场,而须有抵押。如果能直接以信用方式进入短期拆借市场,可以为保险公司提高资金运用效率提供方便。

3、扩大可投资的企业债券范围。

目前保险资金只可购买铁路债券、电力债券和三峡债券,应扩大到其他的企业债券。尽管企业债券质地有好有坏,或者说存在风险,但应相信保险公司有一定的鉴别能力。

4、进行资产委托管理。

资产委托就是保险公司以合同的形式把资金委托给专业的资产管理公司进行运作。它的最大好处是保险公司省心省力,不必事事躬亲,同时由专业公司进行操作,也可确保较高回报。

(四)培育专门资金运用人才

我国加入WTO将使保险业面临更加严峻的考验,保险公司如何作好准备,采取措施,搞好投资收益,上面已经从体制和机制创新、拓宽资金运用渠道等多方面进行了探讨,但要确保这些对策措施具有现实的针对性、决策的参考性和实施的可操作性,关键在人,关键取决于目前保险公司干部职工队伍的素质。因此,首先要改变干部队伍年龄老化问题,采取买断工龄、提前内退等方式,分流一批年龄老化的人员,以保证队伍的生机与活力;其次,要从管理入手,通过秘诀革,建设与国际接轨的一流现代化商业保险公司的高效精简的机关管理体制,尽快与国际经济接轨;再次,要注重人才的引进和使用,以及后备干部和后备人才的储备。目前,当务之急是要围绕加快效率的长远目标,建立结构合理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以及培养选拔一批优秀的中青年干部,建立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后备干部队伍,构建既有长期培养对象,又有近期可以上岗的人才储备库。

参考文献:

篇2

关键词:投资型保险 保障 利率风险 万能寿险 变额万能寿险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前两年大众投资热情的高涨,保险产品中的投资连接险种也随之热卖,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客户在选择投保时高度关注保单的投资回报而忽略了保单本应具有的保障性。在这点误区上存在源于个别不负责任的业务员夸大、不专业的宣传,也源于消费者没有充分认识保险产品的特点和作用。

热卖也在经济危机来临的时候停止了,投资型保单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亏损,人们开始纷纷“斥责”投资型保险,并且怀疑保险产品的作用和特性。不同类型的保单是针对不同客户的需要而设计的,所以它们在功能上会有一定的差异性,所以我们需要对投资型保单的设计特点以及利基点有个清晰的认识,这样才能有助于我们在投资或是寻求保障的时候做到正确决策。我们需要认识到什么样的风险影响到投资型保单的运营,不同形态的投资型保单各自具有什么特点。

二、利率风险对投资型保险的影响

首先我们先了解利率对保险公司的影响。利率下降对保险公司运营有重大影响,如果利率因素长期不利于保险公司的发展,那么一个资金雄厚的保险公司也会进入频临破产的境地。

利率风险造成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利率的下降往往使得保险公司达不到预期的投资收益,会有很多保单达不到预期的收益水平,保户的利益受到损害,会造成退保率的激增;利差作为保险公司的三大利润来源(利差、死差、费差)之一对保险公司的运营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利率的下降而产生的利差损严重影响保险公司的成长能力。在现在市场维持低利率的时候,保险公司保费收入增幅下降,使得行业利润大幅缩水。以占据中国人身险市场份额较大的中国人寿和太平洋保险公司为例,在保费收入大幅增加的基础上,二者投资净收益却分别从2007年末的913.77亿元和270.09亿元,降至2008年末的533.39亿元和140.08亿元,各自下降了41.63%和48.14%;保险业经营利润回落。

利率的降低使得市场平均回报收益率降低,当然投资型保险也就得不到预期的投资回报,那么保险公司受到损失,保单持有人也受到一定得损失,不利于投资型保险的投保和续保。

三、主要的投资型保险介绍

1. 万能寿险

万能寿险是最基础的投资型保险,也是众多投资保险的设计起点。万能寿险是指包含保障功能(即死亡给付)、并至少在一个投资账户拥有一定资产价值(即投资收益)的人身保险产品。万能寿险具有较低的保证利率,这点与分红保险大致相同,但是缴费方式更为灵活,保险合同规定交纳保费及变更保险金额有较大的弹性。

该种类型的保单分为A、B两种形态(我国分别称为甲型、乙型),具有不同的特点。

A型的万能寿险有固定的死亡保障金额(即保单保证一定的死亡给付)。

在A型万能寿险的投保初期,该保单的保险金额是由递减的定期寿险(保险金额固定,在一定载明期限内给与死亡给付的寿险)保额和递增的现金价值(储蓄型保险的储蓄部分)组成,即总保险费不变。

在这种总保费不变,随着保单现金价值逐年积累增加的情况下,净危险保额就要逐年递减。这样就使得保单的危险保障功能逐年降低,保单的储蓄功能逐年增强,给了投保人利用万能寿险保单避税的机会。在美国监管部门为了减少这种避税的机会,规定在A型万能寿险保险的后期要保证一定比例的净危险保额并且保持固定,但是可累积的现金价值仍然逐年递增,所以总保费逐年递增。这使得A型后期相当于B型。

B型的万能寿险保持固定的净危险保额(即保持固定的危险保费,死亡给付随现金价值的积累而增高)。

该类保单的保险金额是由保险金额不变的定期寿险和递增的现金价值组成,当保单现金价值增加,保险金额也随着增加,纯保费固定不变,总保费逐年递增。

A型的万能寿险受到保险金额与现金价值的比例限制。B型的万能寿险则不存在比例限制问题,因为其风险保额一直维持不变。

一般来说,保单所有人拥有在A型和B型之间相互转换的权利,转换权利以每年一次为限。如果从A型转换为B型,原来的净风险保额会变成新的保险金额,再加上保单的现金价值,产生了新的死亡给付金额。如果从B型转换为A型,原来的死亡给付金额变成新的保险金额,净风险保额已递减。

万能寿险给投保人提供的一个很大的方便就是在不同的人生阶段可以选择不同的保单形态。在年轻时适合投保B型,因为保险金额递减的定期寿险与保险金额不变的定期寿险的费率都很低,两者差额很小,而B型的死亡给付金额是递增的。过了一段时期以后由于年龄增大保险金额不变的定期寿险费率明显升高,把B型转换A型,保险费的分配的重点由净风险保障(此时已递减)转向保单的现金价值的积累,并可以获得一个比签单时高的死亡给付金额。

2. 变额万能寿险

在投资险发展的过程中又出现了更为灵活的变额万能寿险——融合了保费缴纳灵活的万能寿险与投资灵活的变额寿险后形成的新的险种。变额万能寿险具有万能寿险的保费缴纳方式,保单持有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将保额降至保单规定的最低水平,也可以在具备可保性时,将保额提高。此外,变额万能寿险的现金价值的变化也与变额寿险现金价值的变化相同,并且也没有现金价值的最低承诺,即保单现金价值可能降低至零,若此时未补交保费,保单会因此失效。也就是说投资的风险完全由保单持有人承担。

保单持有人在某限度内可自行决定缴费时间及其缴费金额,并且可以适时调高或降低保额。变额万能寿险的投资通常是多种投资基金的集合。保单持有人可以在一定时期将其现金价值从一个账户转至另一个账户,而不用缴纳手续费。

变额万能寿险的利基点是比万能寿险更好地满足投资与保险的双重需求。在市场利率上升,投资环境良好时,投资型保险例如变额万能寿险就成为众多保户的最优选择。变额万能寿险的分离账户可以投资于国内和海外证券、基金市场,风险相对一般账户要高,但同时收益也要高,所以变额万能寿险更能满足看重投资回报率的保户的需求,同时在获得投资回报同时也得到了人寿风险的保障。

同时利用保险理财的客户更多看中的是税收规划中保险给付的避税优势。很多人利用购买万能寿险保单作为他们免税购买保险的一种方法。由于我国在保险征税监管方面没有出台细致有效的法规条文,所以难以区分死亡给付和投资收益的部分,所以我国当期的投资型保险避税功能尤其明显。

当然变额万能寿险也存在一定的限制。在利率持续下调的环境中,这种投资型保险的吸引力会减弱许多,保户都不愿自行承担分离账户的投资风险,所以该类型保单的销量被整体经济环境的 好坏所影响。

另一方面,由于万能变额人寿保险具有保险和投资双重性质,所以在美国变额寿险要受到保险和证券监管部分的双重监管。人寿保险在税收上享受优惠,而证券投资收益要征收所得税,这也是双重监管的主要原因。如果保单的现金价值超过保险金额规定的比例,在税收上就要作为投资产品处理。据美国税法规定,保单面额与现金价值的最低比例在45岁以下是250%,以后这个比例逐年下降,直到95岁时为100%。①如果所缴的保险费超过这个比例限制,就将保费用来增加保险金额,或者拒收这笔保费。在我国寿险产品也享受税收优惠,而证券投资基金的收益要纳税,但我国的证券税收监管部门尚无明确对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的监管,保监会的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精算规定只作"风险保额应大于零"的粗略规定,以致这类保险产品过度强调投资,而忽略了风险保障功能。

3. 万能寿险和变额万能寿险主要区别的比较

(1)万能寿险的投资账户一般只有一个并且投资方向趋向于基金及债券,收益比较稳定但不会很高;而变额万能寿险通常有多个分离账户供保户选择,资金通常投向于多种投资基金的集合,少量资金也会进入高收益的证券市场,收益波动较大但同时回报会高于万能寿险。

(2)万能寿险一般来说都有最低的保障收益,而变额万能寿险是针对将寿险保单的现金价值视为投资的保单所有人而设计的,保单所有人承担了全部的投资风险,没有最低保障收益。

四、投资型保险经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万能寿险保单脱落率高的问题是主要的经营困难。例如在经济状况不好的时候,就有很多客户选择退保。有可能是因为客户个人在保费的缴纳上存在一定的问题,或是认为投资收益达不到期望而选择放弃该保单。

在投资型保单的运营过程中,为了减少这种保单的脱落率,最根本的措施就是减少投保人保费缴纳的限制,加大选择性,更加人性化的保单设计会相应增加保单的续保率,减少欠缴或停缴保费的现象。

保险公司在设计保单的时候通常采取以下办法以应对此问题:①缴纳的弹性保费纳入个人基金账户管理——这样的设计考虑到了保户可以依照自身的意愿和经济能力缴纳合意的保费;当然保险公司会从保费中扣除附加保费以及纯保费部分,剩下的余额将纳入保险基金账户,并且按月累积利息;账户中的基金足以支付死亡成本附加费用,账户正常运行,就使得保单不会因为保户欠缴保费而失效,减少了保单的脱落率。②保险金额可以进行适时的调整——保险公司允许投保人根据其意愿和经济情况随时增减保险金额。当提高保额时需要提出可保证明,减少保额是则以不低于最低限额为限。这样保户选择性大,也就减少了因为经济状况变化而发生的保单脱落。③减少人的离职率——限制人的随意流动,减少因为人离职而导致的保单脱落。

五、小结

作为市场参与的主体,投保人保持对保险产品客观冷静的认识非常重要,投资型保单毕竟不是证券投资,所以想要依靠保险产品获得高利润是错误的认识。保险产品的根本是保障功能,投资型产品是在保险的发展和适应市场的过程中应运而生的,但归根结底它仍然是保险产品。在目前市场低利率影响的推动下,我国保险结构回归,风险保障型产品和分红型产品重回市场中心地位。从政策方面同样可以看出政府也着力在调整保险产品结构,保证保险业健康成长。保监会于2009年1月5日发文,要求境内外上市保险公司对同一交易事项采用相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其中,对保险业影响最大的是保费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引入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和分拆处理以及采用新的基于最佳估计原则下的准备金评估标准;同时,保监会还明确了人身险业务结构调整的重点和方向,督促全行业大力发展风险保障型、长期储蓄型业务,强化投连险风险管控。可以看出,保险市场再次强调了产品的保险保障特征,而非投资特征。

参考文献:

[1]Kenneth Black Jr. , Harold D. Skipper Jr. :《Life and Health Insurance》 13e.

[2]James S. Trieschmann, Robert Hoyt, and David Sommer:《Risk Management and Insurance 》12e.

篇3

关键词:保险;资金投资运;作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F8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2)15-0122-01

1 保险资金投资运作的主要原则

1.1 安全性

保险公司资金投资的安全性主要是指保险总资产的可实现价值应该大于总负债的价值,即保险投资资金必须能够得到足额返还,不会因不能足额返还而影响保险人的偿付能力。

为什么保险资金投资首先应该具备安全性原则呢?这主要是由于保险公司资金很大程度上来源于被保险人缴纳的保费,确切地说,这些资金是保险公司对所有被保险人的负债性资金,其主要用途是用于对被保险人风险损失的赔偿或给付。所以,保险资金总量在数量上和时间上都要求与损失赔偿和保险给付的总量一致,确保有足够的资金偿付能力。

1.2 收益性

保险资金投资的收益性原则,主要是指保险资金的投资运作能够给保险公司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并使这种经济效益成为保险总利润的重要来源。这种收益性一方面能降低保险费率从而促进保险业务的发展,另一方面能大大提高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然而,风险与收益是成正比的,即风险越大收益越高,风险越小收益越小。资金投资运作的收益性原则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企业不断改善财务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1.3 流动性

流动性通常指的是资产的变现能力。保险资金投资的流动性原则,主要是指当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能随时向被保险人支付合同约定的保险赔偿金。

1.4 分散性

从统计学角度分析,如果几个投资项目的盈利率是独立的或不完全相关时,那么企业一定时期的总收益风险就会降低。所以保险资金投资的分散性原则实质上就是要求保险企业应根据市场的不同需求和自身优势,实行多角化投资和经营,使得不同投资项目的盈亏在时间上或数量上相互补充,以弥补某一方面损失给企业带来的风险。用我们在投资操作时常引用的一句话来说,就是“不要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

2 保险资金投资运作的内容

从保险资金投资运作的内容来看,主要包括投资政策的制定、资产分配、投资组合管理、资产选择等几个方面。

2.1 投资政策的制定

投资政策是指根据不同保险资金的可运用期限、支付需求等特点而制定的投资指导原则。为满足保险资金投资的上述原则,对于不同性质的保险资金我们应制定不同的投资策略进行投资。比如:如果保单存续期限较短,则选择投资方式时就要从资金的高流动性方面多加考虑,应选择一些变现力强的投资方式;反之,如果保单存续期较长,则可以考虑选择一些资金占用期间较长且收益性较高的投资方式。

2.2 资产分配

通常资产分配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战略性资产分配,是指在不超过公司可承受的投资风险范围的基础上,将保险资金依据不同特性分配于不同投资形式之中。比如:将保险资金中的25%-35%将运用于债券投资,10%-15%将运用于基金投资,其他的存入银行作为长期存款等。另一种是战术性资产分配,是指在战略性资产分配的基础上,依据实际情况再对资金进行时间等方面的具体分配。

2.3 投资组合管理

为了尽可能最大化地满足保险资金投资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等要求,应对保险资金的运用形式进行投资组合管理。如:投资证券时,可通过持有股票多样化来避免持有一种股票的特有风险,也可以在投资组合时采取彼此负相关的办法来降低风险获得收益。

2.4 资产选择

保险资金投资运作时选择哪些投资产品将直接影响到保险资金运用的安全性、收益性以及流动性。因此,在投资前,对不同投资产品要进行可行性分析,确保通过最优化的资产选择来获取最大化的投资利益。

3 保险资金投资运作中存在的主要风险

一般来说,利率变化、市场波动、投资操作失误以及个人不道德的心理状态等都会给保险资金投资运作带来一定的风险。

3.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在寿险公司资金投资运作时表现明显。长期性是寿险业务的一大特点,而期限长则预定利率因素最难控制。当投资收持率小于预定利率时,寿险公司的纯保费不能满足赔付的需要,将可能造成企业偿付能力不足而出现财务危机。

3.2 市场风险

当前,保险投资资金进入证券市场越来越多。证券市场是一个风险较高的市场,入市资金越多,承受的风险就越大。

3.3 信用风险

保险资金投资中的信用风险通常是指投资债券时发生的一种风险,主要表现为为借款者违约的风险。

3.4 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操作过程、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产生的具体原因有内部欺诈,外部欺诈,工作场所安全性,实物资产损坏,业务中断和系统失灵,交割及流程管理等。

3.5 道德风险

也称道德危机,西方经济学家解释为“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在最大限度地增进自身效用的同时做出不利于他人的行动。”说通俗一点就是“损人利己”。大多时候都是出于“个人”不诚实、不正直或不轨企图的原因而促使风险事故发生,比如投资经理越权操作造成企业投资损失。

4 主要风险控制措施

对保险资金投资风险进行科学分析和管理,是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实现资金投资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的手段。

4.1 建立严谨高效的保险资金运用监管体系

保险公司可以建立有效的投资绩效评估机制,采取非现场检查监督手段加强对保险资金投资的监管。2010年8月,我国保监会根据《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拟定并了《关于调整保险资金投资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从投资市场、品种和比例等方面,对保险资金运用政策进行了系统性调整,此项措施有利于系统性风险的有效防范。

4.2 执行严格、规范的投资决策流程管理

执行严格、规范的投资决策流程管理可以过滤、化解大部分投资风险,这是进行组合投资并控制风险的有效保障。

4.3 健全投资风险管控体系

主要通过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实施投资组合策略,实行投资多元化并进行投资比例控制等措施来降低资金投资风险。

4.4 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

为保证资金投资的安全性,需要选择一些安全性较高的投资渠道。我国虽然保险投资逐渐走向多元化,但由于经济体制、机制等原因,大部分保险资金还只是运用于银行存款等单一渠道。从资金运用渠道来看,我国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有待于进一步拓宽。

4.5 加大保险产品创新力度

产品的创新力度也会与保险资金投资运作中的风险管理息息相关。因为一款好的产品,在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的同时也能够减少企业一些潜在的投资风险。如:低市场利率时尽量开发固定预定利率的产品。

4.6 风险规避和转移

即保险公司通过一定的形式将风险转移给他方,以降低自身风险。实行风险转移,既可以实现一定的投资收益,又可以确保保险资金的安全。如通过契约形式将风险损失转移,或通过各种形式的经济联合,将风险横向转移。

5 结语

保险投资是保险公司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支柱,保险资金对整个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完善起着重要的作用。高效的投资运作管理尤其是加强投资风险管理是保险投资资金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的保证。努力健全投资监管体系,规范投资决策流程管理、加强风险控制建设,不断拓宽投资运作渠道、加大保险创新力度以及进行适当规避等是资金投资管理的具体措施,是风险防范的有效手段。

参考文献

[1]孙蓉,兰虹主编.保险学原理(第三版)[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0,(2).

[2]彭喜锋.保险学原理[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6).

[3]乔世震,王满主编.财务管理基础[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9).

[4]侯旭华.保险公司财务报表分析[M].北京:立信会计出版社.

篇4

关键词:保险资金 投资 不动产

一、引言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本文简称《保险法》)已于2009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第106条规定了保险公司资金的运用形式,在原《保险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了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明确规定保险资金可以“投资不动产”。随着这一规定的出台,诸多媒体争相报道,认为将有近千亿元保险资金进入楼市,这对房地产行业是个重大利好:更有媒体纷纷预测保险资金对房地产市场的冲击和对房价的影响。而实际上,《保险法》关于这一条款修订的初衷只是要拓宽我国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增加投资收益,而不是鼓励保险资金去炒房地产。但是。从目前大家对此事的关注看。显然已经误读了《保险法》的立法用意,公众的注意力集中到了保险资金炒房地产这个让人忧虑的话题,这和《保险法》的立法初衷相悖。

二、对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的正确理解

公众对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的误解主要是由于对“不动产”的范围界定不清。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并非仅仅指对房地产的投资。它主要包括房地产和基础设施两类。并且,在2009年第一季度保监会的新闻会上,保监会新闻发言人明确表示,保险机构投资不动产主要是购买自用办公楼、投资廉租房、养老实体、商业物业等,保险机构不能直接参与房地产开发,更不允许直接进入楼市炒楼:对于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的正式启动。还要等与之相配套的《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试点管理办法》的正式出台,之后才会逐步放开。

此外,从国际经验来看。在我国保监会明确的四个不动产投资领域中,商业物业是保险公司最为关注的不动产投资形态。这是因为对比于个人住宅市场,商业物业主要针对企业等机构客户,一般规模较大。出租和出售均是以栋或层为单位,管理相对集中。因此,对于资金量大的保险资金来说。投资商业物业更为适合。另外,商业物业投资回报率较为稳定,一般较银行存款、国债的回报率高,年收益率均在7%-8%之间,再加上回报周期长,这更加符合保险资金的投资定位。由此看来,我国保险资金对不动产的投资,也会主要以商业物业为主,不会冲击或增温房地产市场,特别是个人住宅市场。

三、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的积极意义

(一)拓宽了保险资金利润来源

承保利润和投资收益是保险业利润的两大主要来源,而保险资金投资方式单一和投资渠道狭窄一直是制约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突出问题。由于投资渠道所限。目前国内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一直在3%-4%左右徘徊。而据国外统计资料显示,只有当保险公司的资金年收益率在7%以上时,其经营才能进入良性发展轨道。因此,拓宽保险资金的投资范围,开发收益率高的投资品种或渠道,是国内保险业的重要工作。从国外经验来看,不动产的投资收益虽逊于普通股,但比银行存款和国债的回报率高,可见,新《保险法》允许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恰恰适应了提高保险投资收益率的需求,不仅丰富了保险资金的利润来源,也为我国保险业早日和国际接轨奠定了基础。

(二)是资产负债匹配的一个重要途径

资产负债管理理论要求保险资金通过多种手段匹配,满足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三者的均衡。从目前来看,保险企业在总体上还缺乏与其负债相匹配的资产,在我国现有的投资品种中,除国债外,投资期限都比较短,不动产投资由于现金流比较稳定,适合作为中长期投资品种,有利于进一步优化保险资产负债匹配、促进保险公司建立有效的投资组合,平滑投资收益,因此,可以成为一种匹配长期负债的新选择。

(三)是对冲通胀的重要手段之一

目前我国保险资金投资的平均收益率在4%左右,这种收益水平较低,无法抵消通货膨胀的影响。一般来说,投资大宗商品、房地产、基础设施年收益率可达7%-8%之间,可以有效对冲通货膨胀。因此,在通胀预期上升的环境下,保险资金投资自用办公楼、廉租房、养老实体、商业物业等实物资产,不失为是对冲通胀的一种可行手段。

综上所述,可以看到不动产投资对优化保险资产配置有着积极影响,对保险企业分散风险、改善资产组合收益都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但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投资渠道拓宽也意味着保险公司资金风险的增加,即不动产投资也存在着流动性、地域及管理、信用和收益等方面的风险,因此,监管部门应严格规定保险资产在不动产投资方面的配置比例。以促进我国保险业良性发展。

四、从发达国家经验看我国不动产投资的发展趋势

新《保险法》允许我国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这无疑给正在寻求更好投资效益的险资带来了新的希望和机会。但我们也应清醒的意识到,对于不动产这一全新的投资领域,机遇与风险并存,我们只有在借鉴国外保险资金不动产投资经验的基础上,吸取教训,才能实现我国保险业健康、良性的发展。

(一)发达国家经验

从国际经验来看,保险资金投资的多样化是总的发展趋势,各发达国家均采用包括债券、股票、抵押贷款、不动产在内的多种投资方式,从而稳定了保险公司的经营,进一步为保险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由此看来。我国允许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也是大势所趋。

由于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关系到众多被保险人的长期权益。因此即使是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也要受到保险监管部门的限制。表一给出了部分国家规定的不动产投资的比例上限。可以看出,在美、德、日、韩等国家,保险公司投资于不动产的比例上限均不高于20%,且美国和德国仅为10%。各国对不动产投资比例上限的严格规定,在保证保险投资渠道多样化的前提下,也很好地保证了保险资金运用的安全性。

各国保险公司在进行投资时,可根据自身的特点和需要选择投资渠道和资金的组合方式,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调整各方式的投资比例,以保证保险资金投资的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的原则。表2和表3分别给出了美国寿险公司、欧洲保险公司和日本寿险公司的保险资金对不动产的投资比例在不同年度的变化情况。由表中数据可以看出。美国寿险资金投资于不动产的比例逐年下降,从1992年的3.04%降至2007年的0.69%同样,2002年瑞士再保险公司研究报告也显示,欧洲保险公司用于不动产投资的保险资金比例也从1992年的9%逐年下降至2000年的5%:而到2007年,日本寿险公司投资于不动产的资产占总投资资产的比重从也1983年的6.1%降至3.3%。可见,在实务中,不论是美国、欧洲国家还是日本,保险公司对不动产的投资比例不但远没有达到表1所示的政府监管部门规定的投资上限,并且从总体来看,若干年来发达国家保险公司对不动产的投资都在呈明显的下降趋势。

发达国家投资不动产的资产比例较低并逐步下降可能是由两个方面的原因导致的:其一是不动产投资的周期长,投资额巨大,退出机制上受到制约,变现能力较差,导致资金具有一定流动性风险:其二保险资金投资于不动产的投资收益要低于股票等渠道的投资收益,导致发达国家的保险公司一般是通过购买和持有更多的债券和股票,对不动产的直接投资需求反而降低;其三是在20世纪80年代,欧美国家监管当局都出台了一些新的监管规则,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保险公司对不动产的需求:其四是保险业与不动产的产业性质差距较大,保险和地产经营问存在较大的跨行业管理难度,因而风险较大。

篇5

0引言

如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在现有融资渠道之外另辟蹊径,尽量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以及政府在其中应扮演何种角色,做到资金需求方和资金供给方的双赢是本文要探讨的问题。

1现有融资途径无法满足中小企业资金需求

中小企业目前可以选择的融资渠道相对较少,而且融资门槛较高而无法获得所需资金,虽然政府的政策导向是鼓励商业银行和其他存款性金融机构如小额贷款公司等向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但是由于中小企业自身缺陷导致其贷款风险大,贷款成本高。如:有些中小企业贷款数额小,商业银行为此类贷款要付出和大额贷款相同的固定成本,两相比较,商业银行更愿意选择向大型企业提供高额贷款;有的中小企业在成立初期,财务制度不健全,账目不完善,银行根本不敢发放贷款。商业银行要求企业提供抵押担保,一部分中小企业根本无法提供,这也是阻碍中小企业从银行获得贷款的原因。中小企业的市场淘汰率远远高于大型企业,银行如果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所承担的风险和其所获得的收益不相称,许多商业银行就此放弃了中小企业。从上述分析来看,目前的融资渠道不畅通,极大地影响了中小企业的资金获得机会。除了对现有融资方式进一步挖掘潜力,扫清障碍之外,寻找新的融资渠道,开辟资金新源头才是解决之道。放宽视野,我们会发现除银行、证券市场之外,作为现代三大金融机构之一的保险公司也可以成为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者。

2保险资金的保值增值是保险公司经营目标

2.1保险资金保值增值的作用保险公司基本职能是对保险资金保值增值。在人身保险公司中,该职能格外重要。人身保险公司对保险资金增值的需求要远远高于财产保险公司。人身保险的范畴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2008年,人身保险的保险费收入占全部保费收入的比例76%,其中的人寿保险更是一枝独秀,远远领先于其他险种。

人寿保险是人身保险公司的主要产品,其特点包括:保险期限长;保险风险稳定;人寿保险采用“均衡费率”经营,即保险期间内,前期收取的保险费要高于保险人为风险事故支付的保险金,这笔多出的资金即寿险责任准备金。提取寿险责任准备金的原因在于“人身保险合同是长期合同,只有以有效保险单的全部净值为基础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才能充分保证寿险公司履行合同给付义务”。它不是保险公司的利润,而是在保险期间后期弥补按均衡费率而导致的保费收入不足,寿险公司有义务对其保值增值。寿险责任准备金的使用期限较长,可以充分利用责任准备金进行各种投资。

2.2现行保险公司投资渠道根据上文分析可知,保险公司有充分的资金来源进行投资,也有对保险投资收益的迫切需求,寻找合适的投资渠道,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获取投资收益,是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目标。现有保险公司的投资渠道都存在不足。银行存款安全性高但收益低;证券投资基金和股票风险大;债券收益较低;不动产投资和项目投资流动性差,因此,寻求新的投资方式迫在眉睫。

2.3贷款是可考虑的投资渠道发放贷款是保险公司可选择的投资渠道之一,前文已经介绍,中小企业资金匮乏,而商业银行和其他贷款方式不能满足中小企业现有的资金需求。与此同时保险公司坐拥资金,急需找到投资方向,如果国务院能够允许保险公司向社会开放贷款业务,无论是对资金需求方还是资金供给方都非常有利。

目前人寿保险产品向投保人提供保险单质押贷款的业务,这种服务只针对购买了保险产品的投保人,投保人以其保单项下积累的现金价值作为质押,向保险公司进行贷款。这类贷款的限制非常多:贷款者只能是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该贷款最高不能超过保单的现金价值;贷款时间很短,通常在六个月之内。综合以上情况,保单质押贷款还不是真正符合保险公司资金运用含义的贷款。很难想象中小企业经营者为了获取从保险公司的贷款而先为自己购买一份高额人寿保险,并为积累现金价值和维持保单效力,不断交纳保险费,这只会给经营者造成更大的财务压力。中

笔者认为,保险公司可以尝试进行针对中小企业的小额贷款,这样不仅解决了中小企业的资金来源,也能为保险公司增加收益。那么,究竟如何设计这种贷款制度,在现今的监管体系中会遇到何等问题,下文将予以讨论。

3我国保险公司贷款可行性探讨

3.1经营风险任何投资都会遭遇风险,保险公司进行贷款也不例外。中小企业的规模较小,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很大,许多企业缺乏有效的担保,保险公司对中小企业放贷要冒着无法收回贷款的风险,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成为保险公司是否能向中小企业进行贷款的关键。笔者认为防范信贷风险,减少投资损失,可以通过两种途径。一是保险公司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核查,对无法提供担保的中小企业,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对企业经营状况的了解,来决定是否放款。保险公司必要时可以主动了解该企业生产和销售、资金回收、员工评价等情况,通过这些来考察该企业是否有发展前景。对那些拥有新技术、新产品,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企业而言,保险公司可以利用对该企业的判断结果,决定是否在无担保的前提下对其贷款。

除此之外,政府应该做好扶植中小企业的工作。毕竟保险公司是商业企业,为保证资金安全可能不愿贷款给某些企业,政府可以制定政策通过减免税款等方式补助保险公司可能失去的利润,效果要好于直接给予中小企业补助。同时,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量,保险公司会格外关注企业的经营管理情况,会对企业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要求做到事先防范,尽可能的消除风险。

3.2监管制度贷款业务传统上是一项银行业务,保险公司涉足贷款领域,意味着保险公司的经营范围从销售保险产品、提供保险服务扩展到了银行业务,这和目前我国的金融监管体系并不相容。我国的金融体系实行的是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制度,银行、证券、保险三大支柱各行其是,各有各的经营范围,对它们的监管也相应由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来承担。一旦保险公司开展贷款业务,这对目前的监管体系来说是个难题,因此,如何克服监管方面的障碍,使这项新业务健康有序的开展,同样值得我们思考。

4结论

保险公司可以尝试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这不仅可以解决中小企业的资金问题,同时也是保险公司经营的内在需求。如何有效降低中小企业的贷款风险,防止以安全性为主要原则的保险资金的损失是该项制度能否成功的关键,保险公司不仅要深入了解中小企业的经营状况,政府也应通过对保险企业的补助政策,尽量弥补保险公司的损失。金融监管体系是实施该方案的另一障碍,怎样调整现行监管体制,将保险公司对中小企业的贷款纳入监管体系中,实行有效的监管,是下一步要讨论的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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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基金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养老保险基金不能实现保值增值,那么养老保险制度将不能真正发挥其养老保障的功效。全面分析养老保险基金投资中面临的风险,找出应对风险的有效措施,对于维持养老保险基金的平稳运行和保证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本文全面探究了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投资渠道;养老保险基金;投资道德风险

一、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现状

1、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渠道单一

银行和国债的安全性较高,因此我国养老保险金绝大部分投资于银行存款与国债购买。由于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采取了以安全性为主要考虑的投资方式来保证养老保险金能足额发放给投保人,这给养老保险金的保值增值带来了压力。从银行存款利率和国债的收益率来看,是低于同期通货膨胀率的,银行存款和国债的保值增值能力明显不足,养老保险基金用于银行存款和国债购买显然无法实现保值增值的目标。此外,目前我国利率尚未完全市场化,银行存款利率与国债收益率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管制,可能导致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益率低于市场利率水平。因此,从基金保值增值的角度考虑,仍有待于进一步拓宽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渠道。

2、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方式不当

我国各地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渠道、投资方式与投资层次都不一样,难以保证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实现了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能够在全省范围内对养老保基金进行统一调度使用,但仍有部分地区还在实行养老保险县市级统筹,统筹层次低使得养老保险难以发挥互济、调剂等功能。在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由于养老保险基金结余多,再加上经济发展程度高,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的渠道就相对要广,能满足该地区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需求。在相对欠发达地区,养老保险基金结余少,养老保险投资收益无法应付养老金的支出,需要依靠国家财政补贴。就我国劳动者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而言,基金管理机构的多元化也导致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营管理过于分散,难以进行统一的运营和有效的管理,造成基金投资管理操作成本增高而使用的效率降低。

3、养老保险基金市场及法制体系尚不健全

要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必须让养老保险基金直接或间接参与到市场的融资活动中。但由于我国金融市场发展得还不够完善,金融市场操作行为不够规范,不能为养老保险基金的有效运营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在立法方面,缺乏有关养老保险基金的法律法规,养老保险基金被挪用、被占用的现象屡屡发生。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金是企业和个人按规定的比例向相关机构缴纳。然而,由于缺乏相关法律强制性约束,企业存在严重的拖费欠费现象,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矛盾日益凸显。

二、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风险分析

1、养老保险基金证券投资风险分析

证券市场是养老保险基金未来重要的投资领域,养老保险基金进入证券市场是必然的发展趋势。证券投资分为债券投资和股票投资。债券作为相对安全的投资工具,仍面临着诸多风险。第一,利率波动风险。就是债券的市场价格会受市场利率变化的影响,使债券的实际投资收益偏离预期收益。在较长时期内,由于市场利率难以预测,因此对于长期债券而言,利率风险是其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第二,通货膨胀风险。养老保险基金的购买力会随着通货膨胀的加剧而下降,从而导致基金实际收益下降。债券的期限越长,面临的通货膨胀的风险越大。第三,违约风险。就是债券发行人在债券到期时不能履行债券事先规定的还本付息这一义务的可能。股票投资面临的风险最大。股票投资除了面临着利率波动风险和通货膨胀风险外,还面临其他风险。第一,收益不确定风险。股票投资者的主要收益形式为股利,与债券投资的利息相比,股利存在的风险更大。第二,股票价格走向很难被预测。股票价格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既受利率波动、经济周期、企业经营状况等客观因素的影响,还受投资者心理承受能力和心理预期等主观因素的影响。无数股票投资者和专家试图寻找股票价格的变化规律,但实践表明,股票价格很难被预测,具有很大不确定性。

2、养老保险基金市场投资风险分析

我国养老保险基金在投资资本市场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监管不严和难以监管的风险。监管不严给我国证券市场带来的最大风险是使得各种违规经营活动得以普遍。此外,随着我国养老保险基金大规模入市,我国证券市场将面临一个金融创新的。金融工具的创新以及先进金融技术的运用加大了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进行监管的难度,无法及时有效地对其进行监管。第二,国外金融机构与国内金融机构竞争性风险。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更多的国外金融机构进入我国,与国内金融机构在金融服务、金融技术、人才、业务等方面展开全方位的激烈竞争。这些国外金融机构大多有着悠久历史,已经在严峻的市场竞争中经历了长期的磨练与考验,拥有成熟严谨的风险管理制度和市场业务经营经验,形成了完善的竞争手段和策略。这将对我国国内金融机构的业务经营形成冲击,打破我国金融市场原有的均衡,特别是对于那些目前经营状况不甚理想的国内金融机构的冲击更大,甚至对我国金融安全构成威胁。

3、养老保险基金投资道德风险分析

在养老金的运营过程中,涉及养老保险基金参保者、养老保险基金主办者、养老保险基金托管者和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者四个经济主体,它们之间存在着委托—关系。在我国,是由政府机构来承担养老基金主办者的身份。作为养老保险参保者的代表,养老保险基金的主办者负责对基金投资管理者进行监督。但是政府也是理性的“经济人”,同样会以自身利益为导向而产生道德风险。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普遍存在的基金流失、被挪用、被占用现象都与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道德风险相关。养老保险基金托管者执行基金投资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并负责具体的资金往来事宜,监督基金投资管理人的投资运作。由于基金托管者与基金主办者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因此托管人也存在着为追求最大闲暇而怠工不尽责的道德风险。此外,由于基金托管者无法观测到基金投资管理者的所有行为,这就容易产生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公司拥有基金的经营权,可独立做基金投资管理决策,其作为养老保险基金人对于基金市场状况和基金项目风险的了解远多于养老保险基金主办者。这导致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者与养老保险基金主办者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此外,由于基金参保者对基金运作并非十分了解,他们可能会完全信任基金投资管理者的投资策略和基金主办者的监督而忽视对养老保险基金进行监督,这样便形成基金参保者对基金投资管理者的社会监督方面出现监督真空。

三、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的风险防范措施

1、建立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激励和约束机制

目前我国养老保险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还不健全,应强化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最大程度避免养老保险基金各方参与者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发生冲突。首先,对养老保险基金人要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可以制定方案让养老保险基金人分享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收益的一部分利润,如此养老基金人就愿意付出更多的努力来使得基金投资的利润变得更多,从而使自身获得的报酬更高。或者,事先制订一个任务目标,若基金收益率超过预先设定的标准,则从超过部分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对基金人的奖励,若基金实际收益未能达到预先设定的标准,则斟酌减少基金管理费用。其次,要完善对基金人的监督。第一,要建立有效的信息披露制度,最大程度避免信息不对称,降低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的道德风险。为了保证信息准确,应制定统一的基金投资管理有关的会计制度,提高基金会计报表的规范性,为基金投资者在决策时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此外,还要确保信息披露的全面性和及时性。第二,要建立公开透明的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的公众监督机制,公众和媒体可以对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过程进行监督,对基金人进行有效约束。对于养老保险基金的主办人———政府部门的监管要通过提高政府部门监管的透明度来实现,在强调政府监管透明和同时,进一步对信息披露制度加以完善,加强对政府部门的舆论监督,加大对管理者和具有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的惩处力度,使管理者和执法人员恪守工作职责和道德规范。此外,还须严格对基金托管人的资格进行把关,如指定信誉度良好的知名金融机构。

2、构建养老保险基金专业化监管系统

要提高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水平,首先要提高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建立专业的养老保险基金监管机构。其次要引进专业的高层次高素质的基金监管人才,运用先进的监管技术,对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方式、投资渠道、投资收益和投资原则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以保证养老保险基金安全高效地运行。

3、加强养老保险制度法制建设,规范基金投资行为

首先,需制定一部专门的社会保障法,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各方面都做出全面的规定。现阶段我国社保颁布的还只是一些单方面的条例、法规或暂行办法,所规定的范围有限且过于片面,而没作规定的范围容易出现操作杂乱、侵占挪用资金的现象。其次,应立法规范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支付、运营、管理等各个步骤,使得保险基金的运营管理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养老保险投资运营方面,应颁布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贪污挪用养老保险基金的个人或集体依法进行处罚,确保养老保险基金的正常运营。当前我国普遍存在企业拖欠缴纳养老保险基金的情况,应尽快出台一部完善的社会保险基金费用征缴法,强制执行社会保险费用的上缴,对于拖欠拒缴养老保险基金费用的企业,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总之,应完善有关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保障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活动有法可依,为基金的投资运营活动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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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保险资金;股权投资;必要性分析

由于保险资金本身的负债性,保险公司必须追求资本的增值,保险投资也就成为保险公司一项必不可少的经济活动。股权投资作为一种高收益的投资方式,其所需资金量大,投资周期长的特点正好与保险资金相符,保险资金进行股权投资对于保险业和股权投资业是一个双赢的过程。

一、私募股权投资的概念

Privata Equity(简称PE),也就是私募股权投资,从投资方式角度看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

广义的PE为涵盖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前各个阶段的权益投资,即对出于种子期、初创期、发展期、扩展期、成熟期和Pre-IPO各个时期企业所进行的投资;狭义的PE主要指对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的,并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熟企业的私募股权投资部分,主要是指创业投资后期的私募股权投资部分。在保监会颁布的《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保险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股权,该股权所指向的企业必须是产业出于成长期、成熟期或者是战略新型产业,或者具有明确的上市意向及较高的并购价值,因此本文中所指的私募股权投资是狭义上的私募股权投资,区别于风险投资。

二、我国保险资金股权投资的现状

股权投资业在中国本身就属于新兴事物,与国外发达国家的股权投资业相比,中国的股权投资业还处于萌芽阶段,在这样一个全新的投资领域,中国的保险业对它的尝试也是最近几年才开始,因此它的规模并不大。在2008年我国以社保基金为试点,参与股权投资,同年11月份,国务院批准保险资金进入股权投资领域,但因尚未颁布相关条例,我国保险业对股权投资领域参与比例较小,2010年证监会出台《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制定和完善相关细则。

表1 中国三大保险公司股权投资情况 单位:百万元

中国人寿 太平洋人寿 中国平安

2008年 10676 30970 44234

2009年 12335 33501 52514

2010年 24757 45306 75761

数据来源:作者根据各保险公司年报整理得到

在表1中,虽然各大保险公司参与股权投资的资金比较庞大,但保险资产规模巨大,因此股权投资资金所占比例还是非常少的,如2008年中国人寿股权投资资金所占比例仅为0.83%,在上表中我们还能发现历年股权投资的资金是递增的,并且在2010年,随着《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的颁布,三大保险公司股权投资的资金有个较大的涨幅,可以预见,随着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保险资金参与股权投资的规模也会不断加大。

由于当前我国保险资金参与股权投资规模较小,因此参与股权投资的保险资金对整个保险业的影响应该是比较小的,本文通过类似压力测试的方法对当前参与股权投资的保险资金对保险公司的流动性进行风险测量。以中国人寿为例,通过查阅中国人寿2010年报,2010年中国人寿进行股权投资的资金为24757百万元,总资产为1407907百万元,假设股权投资发生亏损资金无法收回,将总资产减去股权投资的资金再减去其他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所得资产为1354099百万元,由于保险公司的业务种类繁多,有些保费赔偿是在固定的时间,有些保费赔偿具有随机性,因此其保费赔偿不会同时发生,假设其应付保费和其他负债同时发生,公司的所有负债为1199445百万元,资产依然大于负债,因此即使股权投资发生亏损,依然不会对中国人寿的资金流动性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其保费的赔偿能力,通过对其他两大保险公司的年报计算得到相同的结论,因此当前股权投资的资金对我国保险业的整体流动性影响不大。

三、我国保险资金进行股权投资的必要性分析

(一)从保险公司角度进行分析

随着保险行业的不断发展,保险业的竞争必然会越来越激烈,现在我国已有大小保险公司几十家,保险公司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必然会面临业务量下降,公司利润减少的问题,近几十年来,世界各国的保险业承保利润普遍下降甚至亏损,中国的保险业也不例外,目前我国的寿险公司的承保利润是负的,车险承保利润率只有3%。为了弥补承保利润的低下,各国的保险业特别是发达国家的保险业都十分重视保险资金的运用效率。保险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保险公司的营利模式不同于银行等其它金融机构,如果把保险资金的运用和保费的增长看成是保险公司发展的两条腿的话,那么只有这两条腿都健康,保险公司才能快速前进。单靠保险费率的提升,很难使得保险业快速地发展。只有重视保险资金的运用,提高保险资金的运用效率,才能使得我国的保险业快速发展。

表2 2010年我国保险公司经营情况表 单位:百万元

中国人寿 太平洋 平安

营业利润(1) 41011 4625 22317

投资收益(2) 68138 2415 2633

保费(3) 1,410,579 87873 95585

(1)/(3) 2.907% 5.263% 23.348%

(2)/(3) 4.830% 2.748% 2.755%

数据来源:作者根据2010年各保险公司年报整理得到

从表2可以看出,我国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与保费的比例很低,一般公司都在5%以下,相对于国际同行10%以上的比例,投资水平比较低下。我国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率低下的主要原因是投资渠道狭窄,主要投资于一些低收益类品种,如银行存款、政府债券等。从资产配置角度来讲,资金在投资时应注意高、中、低风险资金的合理配置,即不能全部配置低风险资产,也不能大量配置高风险资产,应注意各种资产的合理配置。只有这样,才能即能保障资产的收益率,又能保障资产的安全。股权投资业是一个高风险高回报的行业,随着股权投资业对保险资金的开放,保险资金用少量的资金进行股权投资是很有必要的,因为从资产配置的角度来看,将少部分保险资金投资于股权投资既有利于分散风险,同时又能提高资产的整体收益率。

(二)从股权投资业进行分析

根据中国股权投资研究院的中国股权投资业年度报告中显示,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面临的最大问题是资金获取困难,这也反映了我国私募股权投资业的现状。2008年年初,国家发改委印发的《高技术产业化“十一五”规划》提出,支持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设立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通过贴息、参股等方式引导各类社会资金、商业金融机构等投资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形成多层次、多形式的高技术产业化投融资体系。然而,完全依靠政府的力量并不能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因为我国政府正在从投资型政府向公共财政型政府转型,各级政府的直接投资功能必定会减弱,因此扩大股权投资业的资金来源,增加股权投资业得投资资金量就显得异常重要。

四、保险资金参与股权投资的建议

(一)积极发展和完善多层级的资本市场

保险资金如果大量参与股权投资,退出渠道一定要顺畅。我国创业板的推出对健全我国股权投资退出渠道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但我国的产权交易市场并不完善,完善产权交易市场必须完善市场中的各种中介服务机构。产权交易市场中介服务体系主要有资产评估、会计师、律师、商业信誉评估事务所、投资银行和各类咨询机构。完善这些机构应注意加强其诚信体系建设,提高其业务能力。具体完善措施可以概括为:允许律师事务所从事经济业务、鼓励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兼并收购的业务量,促进证券公司的投资银行进入产权市场从事并购等。完善中介支撑服务还需要建立和股权投资退出业务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例如企业评级机构。

(二)完善相关条例,扩大投资面

在此次颁布的《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中,国家本着保护人民财产,保护社会稳定的原则,对保险资金参与股权投资有着严格的限制,例如暂行办法中规定保险资金直接投资股权,仅限保险类企业、非保险类金融企业和与保险业务相关的养老、医疗、汽车服务等企业的股权,而且只能投资于具有一定规模的成熟型企业,这样虽然能最大限度的降低保险资金参与股权投资的风险,但同时也损害了股权投资业得活跃度,使得一些有潜力的小公司不能得到发展,也就丧失了股权投资原有的意义。因此我国应扩大保险资金股权投资的范围,这样才能激发投资活力,推动社会进步。

参考文献:

[1]万玉成,盛昭瀚.基于未确知测度的风险投资非系统风险的评价与控制研究[J].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2004(11).

[2]金永红,奚玉芹.风险投资风险的模糊综合模型[J].统计与决策,2008(7).

[3]李洪波,杨兰.企业人力资本投资风险评估[J].江苏大学学报,2010(9).

[4]陈成,程磊.保险资金开展私募股权投资的相关研究[J].中国保险,2009(2).

[5]吴晓蕾,王宇.保险机构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与管理[J].保险研究,2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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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中介机构的大量准入和中介机构在保险交易中的广泛参与,是我国保险业進入一个新时期的重要标志。自中介机构准入政策调整以来,我国保险监督管理部门降低了市场准入条件,简化了审批手续,大大提高了保险中介机构的准入速度。投资者的投资动机对经营行为、经营效果和市场表现将产生极大的影响,加强这方面的研究,了解和掌握保险中介机构发育成长的内在规律,对于保险市场的经营主体和监管主体都是十分有益的。

    一、中介机构发展方向分析

    无论以哪种类型投资,导致什么样的经营行为,市场是具有最终选择权的,即符合市场发展规律的企业会由小到大,被市场所接受,成为市场经营活动中的主要参与者,否则将被淘汰出局,成为市场竞争中昙花一现的过客。

    (一)技术型投资行为是市场所倡导的。经纪公司、公估公司以及公司,以其技术人才、专业经营和科学管理作为企业的立业之本,符合保险中介市场发展规律的要求,能够在保险市场经营活动中较准确地确立自己的位置,发挥自己在保险交易链条中的作用,使客户享受到保险公司难以达到的专业化服务,也使保险公司以较低成本完成自己原先的运营功能,体现出中介机构存在的价值。

    保险公司应当看到未来市场利用中介机构的渠道优势来拓展业务的意义,逐渐改变“大而全”或“小而全”的发展模式,将主要精力放在产品研发、风险控制、资金运用等高技术领域,将人力成本较高的销售团队建设和技术要求复杂的风险评价与损失鉴定交由专业的中介机构来完成,提高运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虽然目前保险公司现行体制仍可维持经营的需要,但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特别是社会更加注重效率和品质,传统的保险公司经营模式和服务方式将会面临诸多挑战,如目前社会上对产险公司在客户财产损失处理中自己参与定损、自己决定理赔金额做法的质疑;寿险公司庞大的营销队伍面临确立雇员身份的纷争,都是对旧的做法的一种冲击。早些时间研究,早下决心应对未来市场变化给保险经营带来的新要求,是未雨绸缪、与时俱进的明智之举。

    (二)改善资源型、资金型、人力型和自保型,提高市场适应能力是四种投资形式自我发展的需要。四种投资形式各有其优势,但同时也表现出不完善之处,如果这几种投资形式下的经营不在一个相对短的时间内加以改造,随着市场主体的不断增多和市场参与者专业化要求的提高,这些中介机构不仅新业务难以拓展,而且原有的业务基础也将逐渐动摇。

    首先,调整投资者的投资心态,尊重保险业发展的规律,跳出原有狭隘的投资视野,把保险中介服务作为一项长期投资。正确分析自身企业在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克服公司先天不足和原有企业经营管理的痕迹,按照市场对中介机构的发展需要,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使企业真正成为凭实力、靠专业、善经营的中介机构。

    其次,通过企业的重组、并购等形式完成企业改造和升级。将四种投资形式的企业实行单项或多项组合,既可实现优势的互补,又可弥补各自的不足,无论是对综合实力的增强,还是市场资源的有效整合,都可以起到壮大资本实力、降低经营成本、集中使用专业人才、共享管理经验的作用,是对原有企业进行再造、实现企业全面升级的有效途径。

    第三,中介机构应发展成为特定领域的专业型公司。中介机构是典型的以技术服务为主要经营手段的公司,尤其是经纪公司和公估公司在某一特定领域的服务经验和技术专长是得到客户信赖的主要原因。客户为了得到最佳的财务安排,增加经营的稳定程度,并且尽量减少保险费支出,一定会在市场上选择那些既熟悉保险人、又能充分理解客户意图的中介公司,这是当前和未来中介机构业务快速发展的机遇,凭借大量的市场经验,设计出最符合客户利益的方案,用专业的队伍维护这种长期和稳定的业务合作。

    (三)限制权力型投资经营,使中介市场更加纯洁。权力型投资下的经营是利用权力占用资源的行为,它既不遵守市场的游戏规则,使市场交易显失公平,同时权力投资的经营又难以满足专业化的要求,效率和品质难以体现,因此,需要对权力型投资加以限制。一是在准入环节,进行政策和市场规则提示,审核申请材料的合理性和充分程度,影响或改变投资者的投资意图,引导其正确投资;二是在经营过程中,如发现有利用行政命令干扰交易行为的,监管者应给予严肃查处,以维护市场公平;三是在营造保险交易环境过程中,倡导以专业和服务开展业务的行为,共同抵制权力色彩的中介活动,使这种中介机构失去市场合作的对象,迫使它改变经营方式或退出市场。

    二、中介市场发展给予我们的启示

    (一)理性投资是把企业做大做强的前提。无论以何种形式投资保险中介机构,都是为了能在这一领域取得盈利,但是不同的投资动机会导致不同的经营行为,而不同的经营行为又会产生不同的市场效果,只有理性的投资才有可能取得盈利并长久发展下去。原因一:它有准确的市场定位。中介机构存在的意义不是使保险经营活动中多了一个参与利益分配的主体,而是使保险的社会分工更加合理、服务更加周到、效率更加快捷、交易成本更加低廉,是社会分工中难以缺少的组成部分,没有这样一个定位,无论哪种类型的机构都难以健康、持久发展,这是保险业发展的内在规律所决定的。原因二:专业化、职业化是企业的核心价值。在经济活动日趋频繁和复杂的今天,社会分工的细化是与企业的专业化密切相关的,如果中介机构只能做那些保险公司可以做、客户不需要做的事情,中介机构的发展就失去了空间。原因三:成长是一个过程。投资保险中介市场需要对其投资的这个市场有所认识和了解,尤其是我国保险中介发展的历史比较短,人们对它的认知度还比较低,没有一个相对长的投资心理准备,想培育一个有影响的大公司是不太可能的。

    (二)特色经营是企业发展的关键。特色是一事物区别另一事物的本质特征。企业的经营特色是市场竞争过程中所展示出来的独特风格和生存方式。发达国家保险市场上普遍采用经纪人或人办理承保等事项,将承保前的标的风险评价和出险后的损失鉴定交由公估人来完成的做法是基于这些市场分工的细化和各个中介公司的专业化程度,他们从业务领域和服务手段上各有侧重、各有所长,深受社会的认可,保险人与他们的合作既是分工的需要,同时也是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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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环保投资;投融资制度;投资渠道

一、中国环保投资的现状

我国现行的环境投入体制基本上是延续计划经济体制,环境保护责任及投资基本上由政府承担。研究表明,中国70%以上的环境保护投资是政府和公共部门投入的,但由于政府财政资金有限,导致政府现行的投融资供给能力不足,可实际的资金需求是巨大的。这样的投资体制必然会存在许多弊端。

1.投资总量严重不足。从20世纪80年代初至今,中国环保投资的总量呈现稳定的上升趋势。尤其是90年代末期,环保投资总量有了较大幅度的增加,在局部领域和地区,环保投资增加的效应开始显现。近些年,尽管我们投资总量有所增加,但占GDP的比重仍然很小。“八五”期间国家环境保护投资1 102亿元,按1990年的价格计算,占GDP的比重只有0.69%,没有达到“八五”计划规定的O.85%的目标。“九五”期间,虽然这一比重有所提高,接近1%,但远低于发达国家。发达国家环境投资约占GDP的1.5%。“九五”期间,即使在经济财政政策的有利形势下,环保计划投资4 500亿元,但留有缺口900亿元。“十五”期间,计划投资7 000亿元,从现在情况来看,资金缺口仍会很大。据预测,“十一五”期间,我国环保投资需求在9 000亿元左右,占同期GDP的1.1%~1.3%。若不创新现有的投资机制,未来的需求缺口会更大。导致投资不足,除了与经济发展水平直接有关外,更重要的原因:一是重视不够,在当前反映政府活动范围的财政预算的科目设置上,环境保护投资并非基本建设支出、文教科卫支出等那样作为一个独立的支出科目,而是被寄托在基本建设支出、科技三项费用专项支出等科目之下,这种预算设置机制的结果是各级人大很难对政府在环保方面的投资进行监督,政府的环境保护投资得不到保证。二是民间环保投资的积极性没有得以很好地调动,环境保护的正外部效应特点使得私人资本不愿积极主动地介入该领域。

2.投资效率不高。环境保护投资效率不高,主要体现在环境保护设施运转效率低下,环境污染治理效果不佳。据统计,1991~1995年,中国污水处理能力年增长率为8%,但达标排放量的年增长率仅为1%。“九五”期间工业废水治理投资年均增长率达34.1%,但废水处理量和达标排放量并没有出现同比增长,仅为9%左右,投资效率明显不高。环保设施未能充分发挥效益的主要原因:一是缺乏预算约束机制和有效的监督制度,许多企业把应该用于污染防治的资金挤占或挪用,或将治污资金的相当比例用在环保机构工作人员的人头费及其它装备上,而不是用在排污设施方面。二是缺乏竞争机制。现行的环保投资的行为方式和经营管理方式严重滞后于社会整体的市场化进程。设计不合理、处理设施技术不过关、工程质量差、管理水平低及缺乏有效的竞争机制。环保投资效率不高又增加了筹集环保资金的难度。国际经验表明,当污染治理投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1%~1.5%时,才能基本控制环境污染;提高到2%~3%时,才能改善环境质量。目前,我国这一比例仅有O.7%~0.8%。

3.投资结构不合理。较长一段时期,我国环保投资的重点一直在工业污染防治领域,而对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管理部门建设、跨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中小企业污染防治方面等投资甚少。从1986~1996年的10年问,新建和扩建项目的污染防治资金在环保投资总量中所占的比例一直维持在30%以上。中国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环保投入虽然每年都有一定比例的增加,但相对于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和大中城市规模的迅速膨胀来说依然相距甚远,城市环保投入的欠账程度仍然持续增加。“九五”前两年,城市环保投入增长甚微,相对于“八五”期间平均只增加了1个百分点。

二、中国环保投资领域存在的问题

1.环保资金需求压力急剧扩大,超出了国家现有的投入能力。目前中国的环保资金需求的强劲增长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1)污染治理的难度不断加大。过去那些使用简单技术,较少投资就能解决的问题现在已经越来越少,污染的治理难度和对资金的需求程度都有了明显的变化,环境治理的成本不断增大。(2)污染的性质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区域性、流域性、面源、生活性污染逐渐成为新的矛盾,而这些污染的解决相对于传统工业企业的末端治理来说则需要更大的规模性的投资。(3)历史上环境投资欠帐太多。多年来中国在环境污染上的投资远低于应有的基本保障水平。根据国外的经验,污染治理投资只有达到的1%~1.5%时,环境恶化的趋势才能得到基本控制,而中国远没有达到这一要求的最低限,环境包袱越背越重。同时,社会对于环境改善的要求有了普遍的上升。

2.环保投资渠道单一,主要是政府的财政拨款。尽管环保投资每年都有一定幅度的增加,但相对于严峻的环境局面和巨大的资金缺口仍显力不从心。目前已有的其他资金渠道由于受各种管理、体制等原因的困扰,有的已经萎缩,有的已名存实亡,很难发挥应有的作用。尤其对于那些跨区域、流域性的大规模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在资金的筹措和调度上都面l临极其严峻的挑战。资金问题已经普遍成为环境治理的主要瓶颈。

3.环保投资管理方式落后。中国的环保投资属于国家垄断性行业,既不允许国内社会资金的有效介入,又缺乏一套严格规范的、可操作性的管理模式。以当前中国的经济和社会现状,要想在一定的时间内遏制环境整体恶化的势头,仅仅靠国家有限的财政支撑是远远不够的,国家要在保持经济适度高速发展的同时,投入巨大的经济力量治理和保护环境也是不现实的。因此,我们必须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实行对外开放,将环保投资领域向社会开放。

三、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投融资制度

发达国家的经验告诉我们,环境保护投资机制应该与经济体制相协调。当今世界环保投资的潮流是环境保护投资市场化。解决环境投资不足、效率不高和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必须创新环境投资机制,构建一个综合性的投融资战略思路。

(一)准确界定和切实落实各相关主体的环境保护事权

保护环境资源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共同努力。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要重新划分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的环境保护事权,政府退出企业生产投资和经营决策领域,企业和社会的投资将会不断加大。

1.政府的环境保护事权:管制和监督。市场需要政府管制,市场需要政府的有限管制;管制的对象是市场。政府通过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直接作用于市场主体,从而规范、约束、限制~和处罚经营者的具体行动。很明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能是提供服务,培育环保投资市场。代表政府的环境保护部门通过实行统一的立法、统一规则、统一监管,加强科技、标准、信息、检测和宣教工作,全面提升政府行使环境保护事权的能力。

政府的环境保护事权主要体现在以下七个方面:(1)制定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政策标准,规范市场的环境准入条件,为企业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2)依法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社会经济活动,指导地方和行业的环境保护工作;(3)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降低决策的环境风险,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4)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推动科学技术进步,通过自愿协议和责任制度引导和鼓励企业和社会公众实现环境友好行为;(5)参加全球和区域环境保护合作活动,履行有关国际环境公约和环境义务;(6)管理环境保护基础设施,保护生态环境和公共资源,有效地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和服务;(7)运用经济政策手段,培育和扩大环保市场,引导企业和社会公众参与环保市场的投资、建设和运营活动。

2.企业的环境保护事权:治理污染。按照公共产品理论,纯公共产品是通过公共部门预算来提供的。环境污染治理实质上是提供公共产品,供方只能是代表公共利益的政府。但从我国目前的状况来看,环境污染治理的成本比较高,而企业的违法成本比较低。如果只靠政府来治理环境污染的话,政府的财政支出远远不够治理环境污染。

笔者认为企业有义务来治理污染。因为,企业是市场的主体,又是环境污染的主要生产者,如果企业不采用清洁生产工艺,节约资源和能源,企业就会把污染治理的责任推向政府、推向社会。企业必须按照“污染者付费的原则”,直接削减产生的污染或补偿有关的环境损失。

3.社会公众的环境保护事权:有偿使用环境资源,监督政府和企业行使环境事权。市场经济理论告诉我们,尽管环境资源是公共产品,但其使用应是有偿的。社会公众既是污染的产生者,又是环境污染的受害者,其环境保护事权是,有偿使用或购买环境公共物品或设施服务。根据“使用者付费的原则”,居民应支付生活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居民应自觉遵守环境法律、法规,履行保护环境义务,承担治理污染的责任。同时,公众行使环境保护事权就是监督。监督企业遵守环境法律法规,监督企业的生产和经营,监督企业采用清洁生产工艺;监督政府行使管制的职能。通过合理划分各环境主体环境保护事权,让人们充分认识到环境保护单靠政府管制还不行,还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政府和市场共同进取,政府、企业和社会相互监督,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完善环境保护投资制度,加大环保资金的投入

面对新世纪的环境形势,必须加快环境保护投资体制的改革和制度创新,培育多元化的投资主体。

1.建立政府环保财政预核算制度。政府的投入,一方面要考虑投资的效益,只有基础性环保项目才有投资的可能性;另一方面,政府作为经济主体,有它自身的利益,对其资金投入也应作成本——效益比较。为此,须建立政府环保财政预核算制度,在中央和地方财政支出预核算科目中建立环境保护财政支出预核算科目,稳步提高政府财政对环境保护的投资。环境保护财政支出科目主要有:环境管理、环境检测、环境规划、环境标准、环境信息、环境宣传与教育、环境科学研究、支持解决重大环境问题关键技术的公关和示范、推广应用等。

2.制定绿色税收和绿色收费制度。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整体恶化的势头在加剧,要想在一定的时间内遏制这种势头,仅仅依靠国家的财政力量不仅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合理的。政府必须运用各种激励性的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调动企业和个人投资于环保领域的积极性,吸引民间资本和国外资本对环境保护投资的兴趣。为此,政府须制定绿色税收和绿色收费等环境税收政策,促进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1)提供优惠贷款,选择绿色外贸导向型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给予信贷和税收优惠,对企业环境投资项目的贷款利率、还款条件以及折旧等方面实行优惠;环保投资公司和政策性银行应优先向污染控制和清洁生产提供贷款资金。(2)实行政府补贴,对环境产业中某些不易盈利或盈利甚微的行业,政府应给予贴息支持,利用排污费资金、财政资金或专项基金对环保产业和有明显污染消减的技术改造项目进行贴息。(3)减免税收。对经营环境公共物品的企业采取特殊的税收政策,对国内不能生产的环境设施免征进口设备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对环境基础设施,经营环境公共产品的企业实行税前还贷还债,或者免征营业税;对购买环保债券或存入环保基金的个人或企业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所得税。

(4)政府通过环保基金会和环保银行等渠道积极争取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的援助及优惠贷款;环保投资公司可作为中介人、担保人来吸引外资,还可根据需要引进有发展前景的技术进行合资和合作经营,不断提高外资在我国环保投资中的比重。

3.改排污收费制度为污染征税制度。废除收费制度,开征环境税。这样可以收到环保、财政双重功效。一是税比费更具有法律的严肃性、强制性,有利于增加纳税人的环境意识、法律意识;二是环境纳税人财政预算管理,预决算经各级人大审议批准,有利于加强各级人大、财政及社会舆论监督,提高环境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治理违法违纪行为;三是规范财政运行机制,解决费挤税、费大于税的问题。从可持续发展角度看,排污收费制度是一项对超标企业的惩罚性消极手段,不能激励企业主动积极降污,而对污染课税能激励企业积极创新,提高治污水平,有效解决排污费等使用分散和缺乏监督所造成的环保投资规模不经济问题。

参考文献:

[1]赵旭。试论环境保护投资的现状、问题与对策[J].投资研究,1998,(1)。

[2]陈君。论促进环境保护投资发展的财政政策[J].改革探索,2003,(1)。

[3]张秋根。完善环保投资体制[J].中国环保投资产业,2003,(1)。

篇10

本文介绍了保险投资证券化的内涵,分析了国际保险投资证券化的发展情况及趋势,研究了我国保险投资证券化发展中所面临的问题,提出我国保险投资证券化的发展建议:首先,分阶段、有重点地推进保险投资方式的多元化; 其次,加强保险投资监管法规和制度的建设;再次,对寿险和非寿险两类不同性质的保险资金进行分类管理;第四,保险企业要加强对投资业务的管理;最后,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和技术储备。

【关键词】

保险投资证券化;混业经营;金融改革

保险投资证券化是国际保险业发展的新潮流,代表着保险业与证券业混业经营的发展新方向。保险投资证券化是我国金融改革和发展的现实选择,有利于形成银行、保险、证券业三足鼎立的金融市场格局,因此我国应该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保险投资证券化发展。

一、保险投资证券化具体内涵及必要性

1、什么是保险投资证券化

保险投资证券化就是利用保险基金的时间差,在资本市场购买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增加保险资金的收益性和流动性。

2、保险投资证券化的必要性

首先,保险证券化是保险公司控制风险的需要。人口的越来越集中和社会的发展导致的财产价值越来越大,给保险业带来了巨大的潜在的承保风险。所有这些都让保险公司感到如果仅利用传统的手段和方法,将难以控制此类风险对保险公司潜在的、致命的影响。

其次,保险资金证券化是保险公司负债经营的需要。只有证券化投资,获得稳定收益,才能满足保险资金长期投资的需要,有效改善保险公司的资产结构,使保险公司实现资产和负债在期限上的匹配。

再次,保险资金证券化是保险公司业务竞争的需要。保险投资证券化可以增强企业的资本实力,有效改善保险公司经营状况,尤其是有效解决当前的“利差损”问题,并有利于保险公司调整产品结构,增强保险企业的整体竞争能力。

最后,保险投资证券化将有效促进资本市场的发展。保险资金的性质和保险投资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的基本原则决定保险投资能为资本市场提供稳定、长期的资金。因此,保险投资证券化将有效促进资本市场的发展。

二、国际保险投资证券化的发展情况及趋势分析

1、国际金融市场融资结构的变迁为保险投资证券化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保险公司投资结构发生显著变化,证券投资占总资产的比重逐渐超过抵押贷款、不动产投资等传统的资金运用方式,处于主导地位。

2、保险业的迅速发展加快了保险投资证券化的发展步伐

保险公司拥有的有价证券的资产规模越来越大,数量品种越来越多。在世界股票市场上,保险公司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市值占整个股票市场市值的比重分别为美国25%、欧盟40%、日本50%。在债券市场上,保险公司的作用更是不可小觑,它们往往持有巨额的国债、企业债券,成为主要的资金供应者。

3、国际资本市场发展为保险公司创造良好环境

国际资本市场发展势头迅猛,金融创新活动日益活跃,为保险公司提供了多元化的投资品种、避险手段和良好的投资环境。

4、世界各国普遍为保险投资证券化提供了制度上的便利

八十年代以来,金融自由化浪潮席卷全球,各国纷纷放松对金融业的严格管制,实行相对宽松的监管政策,而证券投资的盈利性、流动性和安全性吸引了保险资金的大量涌入,保险公司投资有价证券的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有很大提高。

5、国际保险市场日益饱和

国际保险市场业务竞争日趋激烈,保险供给出现严重过剩现象,大多数保险公司不得不通过扩大资产投资的方式来提高盈利水平,弥补承保亏损。

三、我国保险投资证券化发展中所面临的问题

影响保险证券化在我国顺利进行的主要因素包括:

1、法律环境

保险证券化,将涉及到很多新的法律问题。没有相应的法规作后盾,就很难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市场参与者特别是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真正保障。

2、保险证券化产品自身的潜在风险

由于保险证券化产品对投资者的支付通常依赖于某一特定事件的发生与否,而判断该特定事件的发生与否以及度量该特定事件与发行保险证券化产品的(巨灾)损失情况的相关性程度比较困难。

3、定价的困难

影响保险支持证券定价的主要因素包括:首先,利率。利率变化是所有固定收益证券价格变动的主要因素。其次,特定巨灾事件发生的频率与幅度。再次,其他相关成本费用。由于保险证券化过程的复杂性,上述与定价有关的各因素均难于度量,因此,造成了保险证券化产品定价的困难。

4、投资者约束

在我国的资本市场,个人投资者占较大比重,而机构投资者相对落后,有待培育。这种现状也制约了保险证券化在我国的发展。

5、债券市场环境的约束

没有良好的债券市场环境,保险支持证券也很难获得投资者的青睐。

6、其他问题

影响保险证券化在我国的发展的问题还包括经济、金融环境,市场化进程,税收政策、中介市场等相关环境的进一步完善以及相关人才的培养等。

四、我国保险投资证券化的发展建议

1、加快我国保险投资证券化的条件改善

篇11

拓宽保险投资的渠道

无论是从国际经验看还是从中国保险业本身的需求来讲,进一步开放投资渠道以及投资证券化必定是中国保险投资的趋势,而且保险投资渠道的进一步开放能够促进各保险公司投资的专业化、特色化发展。结合中国当前国情,可以首先考虑对保险资金开放以下投资渠道:1、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2、保险定向募集基金;3、作为机构投资者委托基金管理公司管理部分资产;4、进行非普通股的权益投资,例如参与国有股减持和法人股认购;5、直接参与股票市场;6、参与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7、参与组建设立证券投资基金;8、外币资产投资。

对于以上投资渠道开放建议,需要特别说明以下几点。

第一,进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对进一步完善银行间同业市场结构、树立其在中国资本市场的地位,以及帮助保险公司处理短期资金均具有积极意义。

一方面主要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均已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对于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主体的基本标准,且主要保险公司均已是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业务成员,进入同业拆借市场的技术设施等成本低廉,因此主要保险公司已具备加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资格标准。另一方面,保险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即能丰富市场短期资金供给源,又能为保险公司处理短期资金提供一个更好渠道,给保险公司和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现有成员都带来好处。

第二,保险公司发起设立定向募集基金并委托给合格的基金管理公司进行管理是股市和保险投资的共同要求,并能产生多方共赢。

由保险公司作为发起人设立保险定向募集基金,既能根据保险资金的特点量体裁衣设计投资方案从而解决保险资金迫切且特殊的投资需要,又可以解决中国股市培育机构投资者的重大历史课题。另一方面,由保险公司发起设立保险定向募集基金并由高素质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基本无障碍。

第三,参与国有股减持和认购法人股的投资方式与保险资金尤其是寿险资金的运用要求非常匹配。

保险资金尤其是寿险资金具有长期性、后续性的明显特征,对于资金运用的流动性要求不高,因此比较适合中长期的战略投资。保险资金作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介入国有股的减持工作,将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起到积极影响:一定程度上降低上市公司的股权集中度,使机构投资者股东比重加大,间接地通过股东大会影响企业的经营决策。同时,机构投资者在公司经营决策中的影响力提升,使得企业管理层更加关心企业长远利益,投资者的利益得到体现。再者,保险资金介入国有股减持可以成为对证券市场冲击的减震器。保险资金的长期负债特性决定了保险资金特别注重长线的投资回报,不会盲目追求短期收益,甚至还可以根据国有股减持的需要锁定三至五年的流动期。与参与国有股减持类似,保险资金认购法人股也能起到深远的影响并产生多方互赢格局。

第四,保险资金直接进入股票市场是急需的也是可行的。

中国股市近十年来的平均投资回报率基本上达到了年均22%-30%,这一高回报投资领域不允许保险资金进入会使保险资金面临相对贬值的危机。而且近期中国正面临着强大降息压力,现有保险资产中的银行存款和债券资产都将面临缩水风险,而利率下降并不会给股票投资带来负影响,因此允许保险资金直接入市是非常急迫的,只有直接投资于股市方能合理进行组合投资获得高额回报并有效规避利率风险。另一方面,保险资金直接入市也是可行的。发达国家过去30年的经验表明,保险资金直接入市对保险公司和股市都极有利。在国际上保险公司是股市长期资金主要供应者,也是股市主要机构投资者。以美国为例,1999年美国人寿险公司资产中有55%为有价证券,且保险资金投资于股票市场的回报率高达14.4%。而中国股市经过十几年发展,市场法律法规日趋完善、游戏规则也逐渐明朗,尤其是经过监管当局的持续监管和规范,股市系统性风险不断得到释放,保险资金进入股市的时机日趋成熟。同时,保险资金参与证券投资基金市场以来的表现也证实了保险资金确实是理性机构投资者,保险资金这样的长线理性投资者直接入市有利于消减股市投机气氛。

第五,允许保险资金参与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对推动国家基础建设和地区经济发展以及增加保险业收益、支持保险业发展均有长远积极意义。

目前我国正处经济发展起飞阶段,各项建设尤其是大型基础设施和重点工程建设均须大量长线投资资金支持,同时这些投资项目也具有很高的投资回报率。而保险资金正具备规模大、投资期限长的特点,与大型基础设施及重点工程的资金需求正好匹配。保险资金投资于一些期限长、具有稳定回报的国家重点项目是非常适宜的,能够满足项目与资金的共同要求。

第六、允许保险资金参与组建证券投资基金,能够推动保险业和基金业的共同发展,发挥保险资金在资本市场中的应有作用。

国外著名保险集团几乎都有控股的专业投资子公司,而投资子公司在专业化发展过程中往往都会通过组建基金公司的方式壮大起来。很显然,保险资金作为典型的长线投资者及资本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很适合作为发起人参与组建证券投资基金,而且保险资金经过若干年的投资积累具备了参与组建证券投资基金的能力。从另一方面看,专业投资子公司是大型保险公司进行保险投资的最有效模式,作为独立法人,投资子公司也可以通过兼并或认购等方式参与组建证券投资基金,为保险投资增加新的收益点并促进保险投资的专业化发展。

第七,建议外币资产的投资运用采取封闭管理方式。目前各公司的外币资产主要以银行存款形式存在,建议逐步放开保险公司外币资产的投资限制,首先可以考虑债券投资,可以陆续允许保险公司的外币资产购买中国政府发行的外债、高信用级别国家的债券。鉴于中国目前不允许资本项目下的人民币自由兑换,因此保险公司、保险监督机构应该与外汇管理局等相关机构共同制定外币资产投资运用的封闭管理制度,以保证投资到期后资产的顺畅回流。

开放保险投资渠道后的风险管理

进一步开放投资渠道当然也会带来一些新的风险,但通过保险公司内部有效风险管理制度以及保监会合理监管方案的设计施行,新的投资风险可以得到有效规避和控制。

保险公司层次上的风险管理主要依赖于两点,一是建立和贯彻有效的总体风险管理制度,二是实施有力的各投资品种风险控制措施。

总体风险控制主要涵盖了资产负债匹配管理、总风险限额管理、投资管理架构设置、投资决策管理系统设计、交易流程控制以及保险产品设计策略等方面。

合理的投资管理架构设置是控制保险投资风险的起点和基本制度保证。从国际同业的发展经验来看,保险投资模式有专业化控股投资模式、集中统一投资模式、内设投资部投资模式和外部委托投资模式四种。经过比较分析达成的认识是:在当前以及未来相当长时期内,集中统一投资模式更符合中国保险业发展要求,并达到投资专业化和规避化解投资风险的双重目标。集中统一投资模式指在一个集团或控股公司下设产险子公司、寿险子公司和投资子公司,产险子公司和寿险子公司的保险资金统一上划到集团或控股公司,再由集团或控股公司将保险资金下拨到专业投资子公司,专业投资子公司分别设立独立的产、寿险投资帐户进行资金运作。与其他模式相比,这一投资模式突出了资金集中划拨和专业投资子公司独立运作这两点,正是这两点使集中统一投资模式具备其他模式无法比拟的优点。首先,通过专业化投资子公司形式进行保险投资,市场应变能力强,专业化发展能提高保险投资收益;其次,集中划转资金可以形成资金的大规模统一运作,有利于进行组合投资防范风险、提高收益并实现保险公司的长期稳健经营目标;最后不容忽视的是,集中统一投资模式与产寿子公司资金直接划拨给专业化投资子公司的单纯专业化投资模式相比更能加强保险集团或控股公司与投资子公司的联系、增强集团或控股公司的控制力,这对竞争日益激烈的中国保险业是尤为重要的,它能够有效贯彻保险公司的品牌文化、提高保险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在面临WTO带入的大批外资保险公司面前这一点更显重要。

资产负债匹配管理是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的核心内容,资产负债匹配模式的应用是总体风险管理制度的具体深化。资产负债匹配管理是现代保险投资运作中常被采用且行之有效的一种方法,在充分考虑负债和资产特征(期间、成本、流动性)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经营战略和投资战略,使不同的资产、负债在数量、期限、成本、收益、流动性方面彼此对称、匹配,以提高公司的风险管理水平和综合收益水平。利率敏感性分析是资产负债匹配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通常通过利率敏感现金流量分析模式进行,且由于数据分析与评估的复杂性,一般利率敏感性分析需借助专用计算机软件模型进行。而久期管理则是实现寿险公司资产负债匹配的有效途径。久期管理以久期(Duration)、凸性(Convexity)为工具,通过测量保险公司现有及未来资产、负债的久期、凸性并作比较,对资产、负债的期限、品种进行合理搭配,将利率对于资产、负债的负面影响控制在一个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

各投资品种的风险管理措施则是更为具体的风险管理手段,针对不同投资品种的特性采取不同的措施,主要目的是防范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以及操作风险。

另外,在保险公司层面的风险管控上,还有两点需要特别强调。

第一,独立托管制度,即保险资金管理人与保险资金托管人严格分离。当前中国保险投资中资金管理人一般都是各公司财务部,但如果保险投资以专业投资子公司模式进行,那么为有效规避内部人控制风险,保险资金的托管人必须由保险集团或控股公司下的独立财务公司或其他银行担任。

第二,保险投资体系的前后台分开原则。历史上巴林银行的倒闭是投资前后台混杂的一个巨大教训。因此为有效的防范风险,前台投资操作部门应该与后台投资绩效评估与风险监控部门应该严格独立开来,同时为达到资金运用体系整体上的高效运行,前后台分工应遵循以下三原则:风险控制原则、效率原则、公司价值最大化原则。其中,风险控制原则包含三方面内容:事先预防,前后台部门在公司投资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共同制定投资规则;事中监控,后台对前台操作进行实时监控,动态掌握情况;事后监督;后台监控部门可以组织定期检讨,防止违反公司投资政策。"透明"是风险控制原则的具体体现,它首先要求前台的投资操作,后台必须清楚了解,前台不得隐瞒;其次,要求整体监控环境透明,前后台对于运作规则均有明确的了解。效率原则指后台在有效监控风险的同时要支持前台运作,依照公司投资政策原则,满足前台业务的需要,避免环节阻滞。前后台共同协作,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价值最大化原则是指遇到公司投资政策未明确涉及之处,则以"公司价值最大化"为衡量准绳,进行投资运作。

除了保险公司内控,保监会对保险投资的监管是防范保险投资风险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一环。保监会对保险投资的风险监控可以从以下一些方面来实施。

第一,借鉴国际同业经验,通过对单一投资品种限制投资比例来实施最基本的监控;

第二,通过对投资组织架构的建设指引以及投资体系的规范,间接引导保险投资;

第三,投资评级制度以及投资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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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宝德中小企业担保服务有限公司,河北 石家庄 050700)

摘 要:随着我国金融领域的改革逐渐走入深水区,投资担保行业迎来的挑战与机遇并存的局面。一方面,08年金融危机后,世能界经济陷入低谷,如何避免投资担保行业的风险成为了政府和相关企业共同探讨的课题;另一方面,随着民间资本的充实,投资担保行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以为愈发重要,政府也逐渐明确了其经济地位。本文就是在这一背景下,通过探讨投资担保企业发展现状及前景,介绍其目前存在的风险和问题,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以期为有关方面提高有益借鉴。

关键词 :投资担保;现状;前景;发展战略

中图分类号:F27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772(2015)01-0100-02

一、绪论

从一般理论定义上来说,投资担保公司是指个人或企业在向银行贷款的时候,银行为了降低风险,不直接放款给个人,需要贷款人找到第三方,为贷款人做信用担保的公司。站在业务经营角度,它是指依法设立的主要经营融资性和非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具体来讲,融资性担保业务是指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通常可经营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等业务;非融资性担保业务是指同融资性担保机构及银行开展联合融资担保、工程担保、诉讼担保、民间资金借贷担保等担保业务。

目前我国投资担保公司虽然起步较晚,但近些年在市场需求和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发展较快。受惠于我国经济的发展,快速成长且急需信贷支持的中小企业为担保业提供了巨大市场,投资担保行业逐渐形成规模。融资担保公司目前呈现的是一种以中小担保企业为主,多且广,发展良莠不齐的局面。主要表现在,政府相关法律框架不明确,具体实施政策不健全;企业自身风险控制不到位,不重视诚信的积累,同银行等强势金融机构合作过程中处于弱势地位,自身权益无法保证;社会对于投资担保公司还有部分抵触心理;等等。

二、投资担保行业的发展前景

虽然投资担保企业目前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诸多困难,但是不可否认,投资担保行业前景依然明朗。近几年,投资担保公司在全国各地如雨后春笋般遍地开花,民间资本大量涌入,表现出非凡的活力就是最好的证明。投资担保公司快速发展的必然性主要来自两方面:

首先,百姓投资理财意识的觉醒。我国传统的理财主要依靠“省吃俭用”和存钱。但是,近几年随着 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升,人们的理财意识也越来越强。目前,股票、基金、理财产品、房地产等都是发展很快的投资理财方式。当然,不可否认的是这些理财方式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存在一定障碍。一方面,是因为这些理财方式本身较为复杂,存在一定的风险,普通投资者缺乏专业知识和信息获取的渠道;另一方面,很多投资者往往受制于时间和资金量的限制,投资收益往往并不理想。相比较而言,投资担保公司的专业性、大资金量、多元的信息渠道以及较高的信誉担保都是明显的优势,不仅可以实现自身的快速扩张,而且其提供的相关服务也满足的普通投资者的理财需求。

其次,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旺盛。08年金融危机以来,在流动性紧张和通货膨胀压力持续高涨的情况下,中小企业生存环境趋于恶化。主要表现为订单量减少,坏账风险加大,融资渠道收窄,现金流紧张等。此外,作为初创型的中小企业,在创业期和快速成长期内本来就会面临资金短缺的问题。而商业银行为了避免信用违约情况的出现,一般原意将资金贷款投向业务稳定的大中型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即是是将贷款投向中小型企业,往往也是手续多,利息高,耗时长,再加上相应的抵押担保。这样一来,中小企业面临的生存环境无疑是雪上加霜。然而,投资担保公司作为一个新型的金融组织,它可以吸收社会上的闲置资金,通过搭建一个中小企业与投资理财客户对接的平台来满足投资者理财增值和企业融资的双向需求。

三、目前我国投资担保企业发展面临的困境

1.投资担保体系存在着结构性的缺陷

正如笔者前文所说,我国投资担保行业发展较晚,社会上的投资担保机构在体系上也存在着结构性的缺陷。主要表现为:第一,政府担保的份额占有过高的比例,民间资本型的担保占有的市场份额严重不足;第二,国家信誉体系缺失导致投资担保结构中的根基不稳;政府在投资担保行业的监管责任、协调责任和服务责任缺失,很多制度性框架没有完全建立,一些具体政策针对性不强或者短缺不具备可操作性,这导致投资担保行业在发展过程中的结构性保障机制不健全,企业营运风险大大增加。我们知道,投资担保行业兴起的原因是市场的选择,即在中小企业和普通投资者的资金使用上出现困难时,投资担保企业无疑是理顺了二者的关系,缓解了市场上的需求矛盾。正因如此,我们需要明确,整的在这期间应该更多地起到宏观调控的责任,扮演社会管理者的角色,而非资金流动的直接参与者。然而目前的现状是政府扮演了双重角色,不仅分散了稳定市场和监管经济人行为的精力,而且也违背了市场发展规律,不利于投资担保行业的良性发展。

2.缺乏健全的投资担保会计体系

健全的会计体系是保证企业稳定运行的重要前提,由于投资担保行业依然属于新兴行业,针对性的行业会计政策和制度出台的还不算及时。再有,很多中小投资担保企业本身缺乏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没有真正意识到金融行业固有的高风险性,不重视本企业的会计制度建设。在经济繁荣的背景下,这些投资担保企业的运作状况普遍良好,资金回笼有保证,会计制度的作用似乎并不明显;然而当经济回冷步入下滑通道,投资担保公司的资金链条便很容易因坏账上升而绷紧,进而引发财务危机。最后,需要指出的是,会计的最终结果也是供外部使用者使用的。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政府监管部门,如果缺乏健全的会计制度和体系成了投资担保行业的普遍现象,那么监管部门就没有办法及时履行相应的监督职责,很多风险无法做到防患于未然,一旦积小成疾,很容易再次引发金融危机。

3.缺乏必要的风险防范机制

除了会计制度不健全,缺乏一整套必要的风险防范机制也是目前投资担保公司面临的一大问题。我们知道,投资担保公司的融资担保业务都是次级贷款业务(08年金融危机就是由次贷危机引发的),这也就意味着投资担保行业本身属于高风险行业,风险控制应该成为相关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的主线。然而,目前很多投资担保企业,由于缺少相关管理人才和业务经验积累,内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不少领导为了完成业绩,不惜过度追求短期利益,很多投资担保项目缺少必要的尽职调查,甚至一再降低担保门槛,为公司的发展埋下隐患。再有,风险管理理念存在偏差,风险控制意识不到位。缺乏全过程风险控制的机制。不少投资担保公司忽视了对客户诚信和还款能力的信息收集,在担保期间不重视对于担保对象的跟踪调查,使得担保对象在其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风险危机没有及时作出相应反应,错过了担保贷款收回的最佳时机。

四、投资担保企业发展的相关建议

1.建立与银行的联动机制

虽然如笔者前文所说,投资担保公司的主要业务属于次级贷款业务,但是这不意味着当投资担保公司担保企业的银行贷款出现违约行为时就一定会发生代偿损失。要想规避担保风险,避免由于担保对象的违约引发的损失,尽快建立起担保机构同银行的联动机制是十分必要的。一方面,担保公司要加强同商业银行的沟通,在准入机制细则(对风险的评判标准)的制定上尽量同银行保持一致,对于那些不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企业,担保公司也要通过风险控制手段化解偿债风险;另一方面,通银行签订协议,以合同条款的形式明确责任的承担比例,避免银行就将中小企业的贷款风险完全转嫁给投资担保企业。当然,联动机制还应该强调业务往来上的协同合作,举例来说,银行和投资担保企业可以共享借贷人的信用资料,通过风险的事先甄别降低共同损失;此外,对于贷款的催收工作,二者也可以通力合作,提高成功概率。

2.建立投资担保行业会计制度

建立投资担保行业会计制度,笔者主要给出两点建议:

第一,投资担保企业要完善内部会计组织建设体系。首先来说就是要完善资金体系。我们知道投资担保企业担保能力的高低很大程度上是取决于其资金的支持力度的。企业在引进和扩充资金的同时,也应该重视资金的安全和使用效率问题。站在会计角度,一方面要通过岗位设置和勾稽措施的实施保证会计人员的会计行为处于严格监控之下的;另一方面要通过引入会计信息系统加大会计行为的跟踪监控。

第二,投资担保企业要积极吸纳高素质的会计从业人员,通过加强员工队伍的整体业务水平,提升企业内部会计运作质量。另外,单位内部还应该建立健全完善的培训机制,加强内部人才的培养和“造血”能力。最后,企业应该重视员工的绩效考核和奖惩机制的建立,通过制定约束会计人员的行为,通过晋升和惩处督促其不断提高职业能力。

3.建立企业内部风控体制

内部风险控制体制是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投资担保企业,尤其是中小民营投资担保企业的当务之急是尽快建立起现代化的管理模式,通过制度和执行力的灌输规范企业在运营过程中的行为。其次,领导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加强风险管理意识,重视每个投资担保项目的事前尽职调查、事中跟踪监督和事后诚信记录工作,保证投资担保业务的整体可控。

五、结语

投资担保行业是金融领域的一大不可忽视的分支,对于调节资金配置,促进国民经济发展至关重要。投资担保企业的存在也有效的沟通和串联了中小企业、商业银行和普通投资者。近几年,我国经济发展形成的庞大市场容量吸引了大量资本急剧进入担保行业,各类担保公司如雨后春笋层出不穷,但发展状况却参差不齐。本文根据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关简介和改进意见,这里仅仅是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以期有关方面能够得到有益的借鉴。

参考文献:

[1] 张定远.关于我国投资担保公司内部风险管理完善的思考[J].中国-东盟博览,2012,(5).

[2] 钟守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担保质量的分析与对策[N].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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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美、英、日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经过长期的发展实践,在保险资金的运用方面已经形成一套比较成熟的理念,将中国的保险投资与证券市场对接与之进行比较,可以发现自身的不足。

1.在理念上的差距

美国保险公司拥有完善的投资管理体系,投资理念和投资策略比较积极,可以说是兼顾了保险投资的收益性原则和安全性、流动性原则。英国保险公司高度自律,其投资管理体系比较成熟,投资理念和投资策略较为积极,可以说是更注重于收益性原则。日本保险公司的投资理念比较传统,投资策略相对不积极,可以说是更注重于安全性、流动性原则。

我国的保险公司,长期以来一直重视传统,轻视投资,根本谈不上形成完善的投资管理体系。正是这种理念,导致保险公司的组织结构设置不利于保险公司投资于证券市场,大部分公司只是在近年来才成立了投资部,而且专门的投资人才也比较匮乏,这样就导致了保险公司对资金安全控制没有把握,而选择风险小的方式来投资。例如,银行存款和国债投资的风险较小,所以对国债投资的实际比例比较接近理论比例,银行存款也是居高不下。总体来说,对投资的三原则把握得不好。

2.在监管上的差距

各国都对投资于哪些证券以及投资比例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美国的保险投资监管呈现出多样化,多层次、严格型、综合性的特点。在保险投资的比例限制方面,较为严格,如纽约州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在普通股、合伙股等股权方面的投资占其可运用资产的比例不能超过20%。英国的保险投资监管最为松散、灵活,在保险投资的比例限制方面,也最为宽松。英国《1994年保险公司条例》规定政府公债的投资比例上限为1896,股票的投资比例上限则高达48%。日本的保险投资监管较为严格,1996年4月1日实施的日本新保险业规定的各类投资的比例上限为;国内股票投资30%,不动产投资20%,外汇计价资产30%,债券、贷款及有价证券贷款10%,金融创新产品10%。

与国外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监管方式相比较,我国属于严格监管型。1995年《保险法》中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涉及到证券的只有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两种。近年来,国家开始拓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允许保险公司进入全国银行同业拆借市场,从事债券买卖业务;可申请购买信用评级在AA+以上的中央企业债券,可参加沪。深两家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可以通过购买证券投资基金间接进入证券。但是,只对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比例做出了规定,对其他证券类投资没有给出明确的比例。

3.在结构上的差距

由于寿险资金和非寿险资金的不同特性,寿险公司和非寿险公司的投资类别和投资结构表现出不同的特点。以寿险公司进行比较,美国寿险公司普通账户的投资结构以债券为主,债券投资比例占到70%左右,股票投资占总资产的比例仅仅为5%左右。英国寿险公司的投资结构以股票为主,股票投资比例高达50%以上,其次是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为20%左右,公司贷款、公司债券和其他资产加起来只占30%左右。日本寿险公司的投资结构以有价证券为主,有价证券的投资比例为50%左右。各国实际投资比例的平均值如表1所示。中国保险投资证券化的结构特征表现为国债投资占29%左右,证券投资基金占5%左右,另外企业债券和金融债券占少量比例。

4.在投资效果方面的差距

保险投资的效果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保险投资的效率与效益,二是保险投资与经营的稳定性。前者对应保险投资的收益性原则,后者对应保险投资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原则。总体来说,美国保险投资模式的效率与稳定性很高,投资效果比较理想。英国保险投资模式的效率较高,但是稳定性较差。日本保险投资模式的效率与稳定性都一般。

中国保险投资的效果和国际上存在较大差距,这是由中国保险投资是否优先选择证券投资工具、分布在证券化资产上的比例以及资本市场的发达程度有关。由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只有10年左右的时间,资本市场上的投资工具有限,而且各种工具发展不协调,例如重视股票市场的发展,轻视企业债券的发展,保险投资的波动性较强。以保险资金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为例,2000年证券市场行情较好,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收益率较高,保险公司的投资效果就好。2001年下半年开始,由于证券市场低迷,保险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的收益明显下降。由此可见,我国保险投资证券化的稳定性和收益性都较差。从投资收益率指标来看,发达国家保险投资收益率超过12%,而我国的保险投资收益率较低。

二、中国保险投资与证券市场对接存在需要放松管制的现实压力

对保险投资与证券市场对接管制的放松是指逐步放松对保险资金投资子证券的严格限制。”严格度“是管制保险投资与证券市场对接的核心问题,是政府力量逐渐减小、市场力量逐渐增大的过程。保险投资与证券市场管制的“严格度”是一些自变量的函数,即保险投资与证券市场对接管制的严格度=f[市场违约率(-),利率(±),市场波动率(-),通胀率(-),证券市场完善程度(+)]根据英美日等国情况的分析,放松保险投资与证券市场对接管制的市场与环境条件应该是:市场的商业信用发达,市场违约率低;利率由市场决定,且利率呈下降趋势,证券市场利润率较高;市场波动性小;通货膨胀率较低,证券市场发达完善或走向发达完善。不具备这些条件的国家只能实现严格的管制,所以中国的保险投资管制属于严格监管型,但“严格度”过高。从保险业发展趋势看,近几年保险业发展实际情况增加了保险投资管制宽松化的迫切性。

1.资金压力

从1980年到2003年,中国的保费收入以年均30%以上的幅度递增,远远高于同期GDP的增长速度。根据世界银行预测,未来5年中国保险业将保持13%的增长速度。这充分说明中国保险市场尚属于开发型市场,在今后较长时期内保费收入会保持较高的增长势头。但是保费收入的增长并非意味着保险公司的经营成功。保险业不同于其他行业,是负债经营的行业,当前的保费收入是为了实现以后的保险补偿功能,保费收入的增加同时代表了保险公司对保户负债责任的增加。巨额的资产并不意味着保险公司具有足够的偿付能力,保险公司经营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利润最大化,保费收入不等于利润。目前我国保费增长较快,而赔付率较低,给付高峰未到,保险公司压力还不明显。但是十几年、二十年之后,保费增长趋缓,给付高峰到来,保险公司将面临严峻考验。因此,必须合理运用有巨额保费收入和保险给付之间的“时间差”、“数量差”所形成的保险资金,充分认识到可运用资金已经形成一定规模而给付高峰未到这段时间的价值和重要性。因此必须把可运用资金投资于证券市场的比例提高,因为当前的可运用资金中银行存款占50%,银行存款的收益率比证券市场的收益率要低。

2.利率风险的压力

我国还未形成市场利率,因此保险公司是按照银行利率为标准来厘定预定利率的。由于预定利率一旦确定,在之后的一段时间内不会改变,而银行利率却有可能变动多次,这种确定的约定利率和不确定的银行利率之间的矛盾就产生了利率风险。一般说来,银行利率的升降会反作用于保险公司的负债和投资业务。银行降息可能会在一段时间内扩张寿险公司的保费收入,但降息对投资业务是极为不利的,特别是目前银行存款占保险资金相当大份额的保险公司来说影响相当明显。在过去银行存款利率较高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几乎感觉不到利率风险的压力。但是自1996年以来,中央银行8次下调银行存款利率和国债发行利率,2002年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为1.98%,保险公司面临越来越严重的“利差损”问题.

同时,各保险公司多年来大量长期业务形成的“利差损”也在降息后不断积累和扩大。从长远看,随着经济发展,一国银行利率由高到低是正常的,发达国家都经历过这样的时期。而且我国中央银行在必要时以利率为杠杆进行宏观调控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然趋势,保险公司无法回避利率风险。而我国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收益过分依赖于银行利息,则加大了保险公司的利率风险。因此,必须改变保险资产的结构,降低存款比例,拓宽资金运用渠道,以保证投资收益高于预定利率。

3.竞争压力

我国保险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保险资金高效运用对于提高保险企业市场竞争力。增强经营稳定性的功能日益突出。目前我国初步形成了多家保险公司相互竞争发展的保险市场体系。将来更多的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必将使我国保险业竞争格局发生根本变化,市场竞争必将更加激烈。目前我国保险业赔付率比较低,1996年只有56%,而上世纪90年代英国保险业赔付率一直在80%以上,1985年日本保险业赔付率为85%,1988年美国的赔付率高达105%。当前,我国保险资金运用收益率较低还可以满足需求,但在保险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如果不对保险资金高效运用,在赔付率增大的情况下,则势必难以适应需求。特别是对于寿险业而言,资金运用具有紧迫性。因为寿险业利润来源于费差、死差以及利差“三差”损益,由于费差和死差直接关系到寿险产品的价格,对保险产品的销售会产生明显的影响,要通过费差和死差赚取利润,会受到相当大程度的限制。并且随着保险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费差和死差会逐步趋于零或者负数,寿险利润必须通过投资形式取得。而国外的保险公司现在基本上都是靠投资利润来弥补承保亏损达到盈利的目的。所以,中国保险公司面临的竞争压力也会越来越大。

三、中国保险公司与证券市场对接的发展策略

尽管中国的现状距离放松保险投资管制的市场条件还存在一定差距,但从保险业发展的动态过程来看,目前可以部分地放松对保险投资与证券市场对接的管制程度。根据前面对保险投资与证券市场对接的实证研究结果,可以发现当前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银行存款较高,证券化程度较低。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保险公司投资理念方面的原因,也有证券市场方面的原因,还有法律方面限制因素的原因。但是,保险投资与证券市场对接是一个国际趋势,所以我国的保险公司应该融入这一趋势。为此,就我国保险投资与证券市场对接的发展提出若干政策建议。

1.给保险公司提供与证券市场对接的合法渠道

尽管《保险法》的修改增加了投资渠道,但是修订是根据当时的经济环境以及企业的发展情况进行的。然而,市场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即使新《保险法》对保险投资证券的渠道、比例以及方式的规定和国际惯例存在较大的差异,但是这并不妨碍保险投资向证券化方向发展。国际上保险资金投资于证券是长期逐步发展起来的,各国的保险立法也是不断修正的,所以只要《保险法》中给予相关部门根据市场的实际适时适地出台相关政策的权利,保险投资就可以朝着与证券市场对接的方向发展。

2.保险投资与证券市场对接的工具安排

目前保险公司的证券投资涉及到国债,企业债券、金融债券以及证券投资基金,但是只有国债投资的比例较高。其他形式的投资所占比例很低。尽管实证研究表明国债投资的实际投资比例比较接近理论上的最优投资比例,但这是在将投资对象仅限定银行存款,国债和证券投资基金这三种形式上得出的结论。如果扩大收益性较高的投资渠道,那么各种形式的最优投资比例必然发生变化。从保险证券投资的特点来看,债券投资应该是保险投资的重点,也是保险公司在资本市场上与其他金融机构竞争的重要手段。就发达国家保险公司的资产来看,40%一50%的资金是投资于债券市场,尤其是企业债券、国债,这些债券回报率高且期限较长,可以配合长期保单。然而我国企业债券、国债不论在规模上。还是数量上都不能满足保险资金的投资组合需要。流动性问题也是困扰保险投资的一个重要问题。因此,在积极促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同时,要不断完善国债结构,健全国债市场运作机制,丰富国债品种,特别是增加短期国债和10年期以上长期国债以满足保险公司的需要,适当时候还可以考虑开放国债衍生产品,扩大保险公司资产组合的选择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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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固定比例投资组合保险策略是一种简单易行的动态投资组合保险策略,本文在对CPPI简要概述的基础上,用上证180指数作为风险资产投资目标,模拟进行CPPI的投资,通过变动乘数和报低价值,进行投资绩效的比较,并与买入并持有策略比较。

关键词 固定比例投资组合保险 乘数 价值底线

一、引言

风险收益对应论认为:风险(以最小的风险)收益(创造最大的收益)对应论是投资管理的核心。为了实行风险收益对应管理,客观上要求投资管理人着力发展较低风险但却能获取较高收益的业务品种,使低风险或无风险的业务或者金融投资成为投资管理人为客户创造收益的基础。

在理论上,资产组合所面临的风险包括两大类,一类是非系统性风险,这类风险可以采用组合管理理论,通过分散投资加以分散;另一类是系统性风险,这类风险无法依靠组合管理来分散,而需要通过投资组合保险策略来消除。运用投资组合保险策略,可保障投资组合之价值在一定额度内不受侵蚀,并消弭投资组合的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以规避下方风险,并参与股市增值利益,但是该保险是以放弃部分向上捕获率为代价的。

二、CPPI策略概述

固定比例投资组合保险策略是由Fisher Black 和 Robert Jones 在1987年提出的。CPPI策略的基本思想是让投资者根据个人对收益的要求程度和对风险的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参数,通过动态调险资产和无风险资产的组合比例,保证无风险资产的损失额不超过投资者的承受能力。

固定比例投资组合保险策略的原理可以用下列模型加以说明:

假设t时点的风险资产价值为: ,此处, =应投资于主动性资产的仓位,即风险暴漏;m=乘数,由投资者的风险偏好决定,通常m大于1; =资产总额; =要保额度,即价值底线; =缓冲垫。

在运用CPPI策略时,首先在投资期初,投资者根据自身风险偏好的承担能力,设定最低要保额度 ,并决定乘数m的大小。其中,m一经确定便不再更改,而要保额度 在 基础上以固定无风险利率增长,即 ,t为该时点距离投资期初的天数。由上述公式决定了主动性资产部位后,其与总资产的差额便是应配置在无风险资产的部位。随着时间推移,总资产价值发生变化,需要对主动性资产和保留性资产进行动态调整。在整个保险期内任何时刻,CPPI策略通过动态资产调整,确保总资产不跌破要保额度 ,从而实现保险目标。

在CPPI策略中,乘数和要保额度的选择是关系到策略表现的重要因素,也是考察投资管理人判断力和洞察力的关键。

三、CPPI的应用

(一)参数选取

价值底线的选取,即将所保证的本金总额(即资产总值)按无风险收益率与投资期限的长度进行折现而得出。为提高投资的安全性,可以适当提高价值底线,但此时却牺牲了一定的随股市上涨能力。这里分别取价值底线为初始投资额度的100%和90%。

乘数的选取,即乘数必须大于1。乘数越小,投资组合价值在来不及做出调整的情况下跌破价值底线的可能性就越小,因此,在市场低迷时适当降低乘数可以有效提高投资安全性,反之则可以适当放大乘数以更好地获利。本文在这里为了比较,分别取m为3和6。

资产调整方法的选取。理论上投资组合保险策略要达到完美的效果,应采取连续调整的方法,但在实务上却无法做到这一点,选择调整方法时,应避免过于频繁的交易以控制交易成本,同时也要注意保险的能力。比较适宜的调整方法有:每周调整,股价指数波动幅度达到一定程度(如3%或5%)时调整。本文在这里选择每周调整资产组合。

(二)操作过程的假设

为简便起见,在模拟的投资操作过程中,遵循以下假设:

1.所选择的风险资产的价值可由上证180来反映。

2.无风险资产能够稳定地获得无风险收益。

3.所有的股票交易都能顺利完成。

4.不考虑交易费用。

(三)投资期间的选择

理论上,市场指数下跌时,CPPI策略能限制损失;市场指数上扬时,该策略能让投资者分享市场上升所带来的盈利。为了观察实践中能否有这种效果,根据上证180指数的走势,选取2007年和2008年两个时期分别作为股票上涨和股票下跌的两个时期进行投资操作。这两个时期的无风险利率分别为3.06%和4.14%。

(四)动态调整过程

在以上假设和选定的各种相关参数基础上,根据CPPI策略的操作流程进行投资操作,下面给出具体的操作过程。假设最初的总资产为100单位。

以2007年前两期数据,m=3,保险额度为100单位为例。

2007年的无风险收益率r-3.06%,股票买/卖这一栏数据中正数表示买入,负数表示卖出。在第一个调整日期,最初资产 =100;价值底线用公式 确定,其中100为保险额度,T等于最后一个调整日期与第一个调整日期之间的日历天数除以365;再依据CPPI策略的风险资产确定公式将资产分为股票( )与无风险资产( )两部分。从第二个调整日开始, ,其中 等于当前调整日期与上一个调整日期之间的日历天数除以365; ; ,其中乘数m=3, ,股票的买/卖= 。在 最后一个调整日期,只计算总资产的值。最后得出在2007-12-28时,总资产价值为130.6个单位。

B&H表示买入并持有策略下的投资成果,在实证研究上,B&H策略通常是拿来与其它的投资组合保险策略做比较只用。在本文的实证分析中,将B&H策略设计为期初全额购买风险性资产并一直持有至期末,同时将期末时的资产价值与CPPI策略进行比较。

(五)实证分析

1.时期的比较分析。从二个不同时期的绩效比较图可以明显看出,在不考虑交易成本时,当行情处在多头时期,B&H策略表现最好,CPPI策略同样可以取得较好的收益,尤其是当保险值取90单位,m=6时的绩效可以达到与B&H策略类似的绩效。当市场处于空头时期,B&H策略表现最差,而CPPI策略表现较好,能够将损失锁定在最初制定的范围内,从而都达到了保障最低保险值的目的。

2.最低保险值的比较分析。当市场处于多头时期时,最低保险值为90时的效果要优于最低保险值为100时的效果,当市场处于空头时期时,则相反。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CPPI策略中保险价值越低,期初投资于风险资产的数额越大,这样在同样风险乘数的情况下,风险资产的变动也会越大,当市场处于多头时,就越能捕捉住盈利的机会,而当市场处在空头时期时,遭受的损失也越大。相反,当最低保险值取值较高时,风险资产的变动额相对少,故总体绩效表现就相对稳定。

3.乘数的比较分析。通过分析风险乘数的表现,可以看出不同的风险乘数表现出“一边倒”的迹象,即当市场处于多头行情时,风险乘数越高,CPPI策略绩效表现就越好;当市场处于空头行情时,风险乘数越高,CPPI策略绩效表现就越差。这主要是因为,风险乘数越高,投资于风险资产的数额即变动额越大,与最低保险值的道理一样,在多头时盈利增加,在空头市损失加大。

参考文献:

[1] 王铁峰.中国证券市场投资分析及组合管理.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11.

[2] 陈伟忠.组合投资与投资基金管理.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8.

[3] 袁建文.投资组合保险及其策略.广东商学院学报.19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