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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化建筑设计标准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3-10-13 15:36:35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智能化建筑设计标准,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智能化建筑设计标准

篇1

前言:作为体育场馆大脑和神经系统的体育建筑智能化系统的定义尚无定论,其标准的缺位造成建设资金浪费、建筑功能不全、系统档次不均衡等问题 本文作者借助系统论的观点,并结合行业实践及新技术发展的情况对体育建筑智能化系统的集合性、层次性和关联性进行初步说明,并对体育建筑智能化系统的设计作了一些简要的介绍,

伴随着中国经济的腾飞和国民健康意识的提高,各类体育活动得到蓬勃发展,在广大民众积极参与各项体育锻炼的同时,现有体育场馆的数量不足、设施陈旧及功能单一等问题也日益凸现。面对这个现实矛盾,各级政府逐渐将体育场馆的改造和兴建提上议事日程,民间和国外资本对此也跃跃欲试。而北京2008年奥运会的申办成功,无疑为正在成长的体育场馆建设市场注入了一针强心剂,并掀起了新一轮的体育场馆建设和改造的。

与迅速成长的市场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体育场馆建设的专业人才和队伍极其缺乏,体育场馆需求的研究不够系统,体育场馆的建设和使用脱节,凡此种种都与体育场馆的工艺研究落后和标准体系的缺乏密切相关。其中作为体育场馆大脑和神经系统的体育建筑智能化系统,其标准缺位带来的矛盾尤其突出。

要制定一个好的标准,就必须了解清楚需求。让我们先来看看体育场馆的需求吧!

一般说来,体育建筑不同于民用建筑,其特点是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且各国相继争办各类国际体育赛事,在体育设施中争先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以展示国民经济实力及科技水平。发展至今,现在的体育比赛已经成为世界级的运动员们追求更高标准、更快、更复杂的激动人心的壮观节目。对高标准的追求并不局限于体育比赛本身。运动员、观众、贵宾、媒体和场馆的业主都对体育场馆有同样高的要求。

因此,体育场馆必须是满足相应的国际标准、多功能的专门建筑。不仅要安全、舒适,给观众带来愉快的享受,而且能让业主举办不同的活动,既有体育比赛,还有音乐会、展览、交易会等等。

设计符合国际标准的现代化体育场馆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许多专业的专门技能的配合。影响场馆建设的主要因素有:

l、容量足够大、视线不受阻挡的观众席;

2、互相间隔的运动员、传媒、贵宾和普通观众使用的观看区和设施

3、供残疾人使用的不间隔的观看区和休息处;

4、宽敞的大堂和无障碍的斜坡人流通道,保证观众的舒适和安全:

5、适应大量人流的方便的出入口;

6、足够的周边基础设施和应付开场与散场时的大量观众的交通设施

7、重型车辆的出入口:

8、场地内满足转播、比赛、训练等多种场合的灯光系统:

9、不会打扰参赛者或表演者,但能向观众席提供充分照明的灯光系统

10、布置合理、清晰悦耳的扩音系统:

1l、观众能方便地看到到比分、及时看到精彩镜头回放;

l2、能根据媒体需要进行扩展的中央设备;

13、热身场与主体育场之间的方便通道;

14、体育场内的小气候能让运动员取得最佳成绩,从而使其获得运动员和观众的喜爱;

从以上需求中可以感受到智能化系统对于体育场馆功能的重要性,好的智能化设计将给运动员、观众、贵宾、媒体和场馆的管理方创造良好的环境、带来足够的便利。

智能建筑的概念在世界范围内尚无定论,建筑智能化的定义至今也未能明确,在实际操作中由此带来的问题层出不穷,其中最大的问题是建筑智能化系统到底应该包括哪些内容,其子系统间的关系和指标到底如何确定,而这个问题直接影响到建筑的投资、功能和整体水准。从项目管理的角度来看,体育智能化系统项目的目标、定义、范围、特性都不确定,这样的项目如何管理和实施?那么在实际过程中只好由业主或设计院或施工单位自行定义,自行发挥,由此造成资金浪费、功能不全、系统档次不均衡的问题。笔者认为,要解决建筑智能化定义的问题,必须借助系统论的观点和方法,明确各子系统间的集合性、层次性和关联性。结合多年的行业实践及新技术发展的情况,提出以下“4+1”结构的分类方式,以期对体育建筑智能化系统范围的定义(即集合性)和层次性明确起到一个抛砖引玉的作用。

1.(建筑)环境监控系统(EMS)

1.1.建筑设备自控系统

1.2.消防报警及联动系统

1.3.安全防范系统

1.4.建筑设备管理系统

2.通讯广播系统(CBS);

2.1.综合布线系统

2.2.通信系统

2.3.网络系统

2.4.电视系统

2.5.广播系统

2.6.会议系统

3.  比赛专用系统(SFS)

3.1.大屏显示系统

3.2.场地扩声系统

3.3.场地照明及控制系统

3.4.计时记分及现场成绩处理系统

3.5.现场影像采集及回放系统

3.6.售验票系统

3.7.电视转播和现场评论系统

3.8.比赛中央控制系统

4.管理信息系统(NIs);

4.1.信息和查询系统

4.2.赛事综合管理系统

4.3.场馆综合管理服务系统

5. 机房工程(SES);

5.1.智能化设备供电系统

5.2.智能化系统防雷接地

5.3.智能化机房的空调系统

5.4.智能化机房的视觉照明环境

5.5.控制台和机柜

以上是对体育建筑智能化系统的一级和二级系统的分类,至于三、四级的分类及各级子系统之间的关系(即系统之间的关联性)有待进一步研究。

作为体育设施行业标准研究、拟定和实施单位的国家体育总局体育设施建设和标准办公室目前正在着手启动体育建筑智能化系统标准的工作,希望此举能对体育场馆智能化系统的管理、规划、设计及施工起到相应的指导和借鉴的作用。

下面就体育比赛的几个专用系统的设计要求作一个简单的介绍。

1、计时记分与现场成绩处理系统

计时记分与现场成绩处理系统作为采集、处理、显示比赛成绩及赛事中计时的系统,对赛事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它主要分为数据采集部分、数据处理系统和显示系统,其中数据采集系统主要为各种检测设备,终点控制计时设备,现场裁判员计分计时器设备。数据处理系统设置在比赛专用计算机机房,通过专用软件,将比赛成绩进行统计、平均、排名、存储。显示系统、除大屏幕显示外,还包括设置在场、馆各处的其它专用显示屏,如篮球的倒计时屏等。

计时记分系统是场馆进行体育比赛最基本的技术支持系统,担负着所有比赛成绩的采集和基本处理。现场成绩处理系统则是紧随计时记分系统之后对相关比赛成绩做进一步的处理和多种信息服务。

现场成绩处理系统是由各单项的现场成绩处理系统组成,主要完成对比赛现场成绩的采集、处理,并进行奖牌情况、破记录情况等的统计,同时将 成绩传送至赛事综合管理系统的成绩管理子系统、现场成绩显示牌或现场电视转播系统。它需要在局域网或广域网环境下运行,同时需要与其他系统存在数据交换。因此,要求成绩处理系统快速、准确地进行数据处理。

成绩管理子系统是赛事综合管理系统的核心部分,同时也是为信息和查询系统提供动态成绩信息的直接信息源。

计时记分系统从比赛现场获得各种竞赛信息将同时传送到总裁判席、计时记分机房、现场成绩处理机房。计时记分机房是计时记分系统所使用房间的总称,根据不同的用途设置在场地不同的位置上。因此在设计中,所有技术功能用房位置的安排应以计时记分用房为基准。

由于计时记分与现场成绩处理系统设备和软件比较专业和贵重,许多设备均是在比赛时进行租用和临时架设,因此设计时在场馆内应预备好专用的路由,并在各主要计时记分采集点处安装了数据采集专用信息盒,方便不同的比赛对计时记分系统不同的接驳要求。

计时记分系统是现场成绩处理系统的前沿采集系统,除自身形成完整的数据评判体系外,还可将其采集的数据通过技术接口传送给现场大屏幕显示系统、广播电视系统和成绩管理子系统。该系统根据竞赛规则,对比赛全过程产生的成绩及各种环境因素进行监视、测量、量化处理、显示公布,同时向相关部门提供所需的竞赛信息。在设计其它相关系统时要充分考虑与该系统的软件和硬件接口的问题,否则会对比赛的流程和现场的实际效果产生巨大的影响。

2、现场录像采集及回放系统

在大型体育赛会期间,为裁判员、运动员和教练员提供即点即播的体育比赛录像与相关的视频信息,已经成为技术仲裁、训练和比赛技术分析等工作不可缺少的技术手段和工具。而现场录像采集及回放系统既可用于当比赛发生争议时,为仲裁提供声像资料;又将为大屏显示提供影像信号,为场馆比赛资料的保存提供素材。同时可以把现场图像通过场馆cAT\’系统调制后,作为1路或多路电视节目进行播放。一般情况下,系统应具有4路以上电视回放能力。

摄录像系统采用多台高性能彩色摄像机, 自动对焦、可设定预置位,且配有万向云台的跟踪用摄像机、进行全景拍摄的固定位置摄像机等。

视频采集控制器对多路现场传回的视屏信号进行采集,并进行数据化压缩处理,把所采集的视屏数据保存在视频采集控制器中, 视频采集控制器应具有不少于8路视屏信号的采集功能,并应有大容量的存储空间。

用户可通过联网的电脑终端,对视频采集控制器中的信息进行读取,可在同一终端中同时取4路以上的视频信息。还应具有在进行录像信息采集过程中进行现场环境数据的同步处理能力。

3、电视转播和现场评论系统

为适应举行高水平比赛时电视转播的需要,体育场馆必须具备现场电视转播的条件。本系统是将各摄像机位的摄像信号、现场评论员席的电视信号送至停于室外的电视转播车,进行编辑后,送到转播机房的光缆接口传输至电视台,然后向省台、中央台转发或直接在本地电视台中播出。

作为一个功能其全的设计,体育场馆内需敷设专用缆沟或电缆吊架,这里统称为缆沟。缆沟主要服务于电视转播系统,不能与供配电系统共用。缆沟通常设置在暗处,便于临时铺设线缆,避免观众或一般工作人员触碰,确保其安全。实际智能化系统设计中可以采用缆沟和吊架相结合的方法。

缆沟的设计要考虑到防水问题,放缆、收揽方便,外观整洁,不影响他人工作。缆沟上面要求有覆盖物,不能露天放置。同时应考虑现场拾音的要求。

同时,为保证各比赛场馆电视转播的顺利进行,转播机房应向转播车提供可靠的电源。其供配电设施应安全、可靠、简明。

篇2

关键词:智能化设计;建筑设计;应用

Abstract: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concept of intelligent building, puts forward the intelligent design principles and design key points combined the examples.

Keywords: intelligent design; architectural design; application

中图分类号:TU7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在建筑设计水平迅速提高的今天,智能化建筑以其具有的高效、灵活、低耗能的特点,成为建筑设计的创新“黑马”,它将信息技术与建筑艺术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智能建筑更能适应未来高度信息化社会的需求。与此同时,建筑的智能化设计也成为重点。

1 智能建筑

1.1 智能建筑的定义

人类的生活居住环境由山洞,逐步发展为茅草屋,石筑房屋等等。人类的生活方式也由群居演变为分阶级等级居住。各种用途的建筑物也在逐步发展。社会的进步也演化出不同风格的建筑方向。量变的积累,引发质变。建筑设计的不断发展进步,智能建筑设计的出现是必然的。智能建筑是建筑的一个质的飞跃。它将建筑的定义提高了一个层面。

对于智能建筑的定义,各集团、研究中心有着各自不同的看法。美国智能建筑研究中心提出:智能建筑是通过建筑物的结构、系统、服务和管理,以及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的最优化组合,为人们提供一个投资合理,又具有高效、舒适、便利的环境。国际智能工程学会说:建筑设计包含了可提响应的功能,用户对建筑物的适应性,及信息技术的灵活能动性。智能建筑是系统的综合、安全、有效、舒适、节能、使用功能强,充分利用投资,最重要的一点是可以满足用户实现高效率的需要。

我国从2006年12月29 日并于 2007 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6,原《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0 同时废止。该标准对智能化集成系统,信息设施系统,不同类型的公共建筑,居住建筑等提出具体设计要求。同时也重新审定了智能建筑的定义:以建筑物为平台 ,兼备信息设施系统、信息化应用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公共安全系统等,集结构、系统、服务、管理及其优化组合为一体,向人们提供安全、高效、便捷、节能、环保、健康的建筑环境。

1.2 智能建筑系统设计

1.2.1 智能化集成系统 (IIS)

通过统一的信息平台将不同功能的智能化系统联系成一个整体,最后形成具有信息汇集、资源共享等综合功能的系统。

1.2.2 信息设施系统 (ITSI)

为确保建筑物与外部信息通信网的互联及信息畅通,对语音、数据、图像和多媒体等各类信息予以接收、交换、传输、存储、检索和显示等进行综合处理的多种类信息设备系统加以组合,提供实现建筑物业务及管理等应用功能的信息通信基础设施。

1.2.3 信息化应用系统 (ITAS)

以建筑物信息设施系统和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等为基础,为满足建筑物各类业务和管理功能的多种类信息设备与应用软件而组合的系统。

1.2.4 建筑设备管理系统(BMS)

顾名思义,是对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和公共安全系统等实施综合管理的系统。

1.2.5 公共安全系统(PSS)

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来维护公共安全,以及时应对社会的各类突发危险事件而构建的技术防范系统或保障体系。

1.2.6 机房工程(EEEP)

为智能化系统的设备和装置等提供安装条件,以确保各系统安全、稳定和可靠地运行与维护的建筑环境而实施的综合工程。

2 智能化设计原则及实例

智能建筑开始于80年代,其鼻祖是坐落于美国康涅狄格州哈特福德市的“城市广场”(CITY PLACE)。它是由一座金融大厦改造成的。随后 ,英法等发达国家开始注重设计发展智能化建筑。根据相关材料介绍 ,目前美国的智能建筑占新建筑的 70%,日本的智能建筑占新建筑的60%。我国智能建筑所占比重较少,正处于初期发展阶段,但是也取得了较显赫的成绩。

2.1 智能化设计原则

智能化建筑代表了建筑一个新的层面,首先它必须有创新设计意识,不断的创新才会有发展,逆流而上不进则退。其次,智能化建筑要体现实用性以及人的中心地位。智能化建筑主要是为人们营造一个和谐稳定、便利、低耗能的环境。智能化建筑一旦脱离实际,一味地追求高端、华丽,将失去原本服务为人的基本意义。再者,智能化设计应当与先进的多媒体技术、通讯技术、安全防控技术完美地结合在一起,这样的智能化建筑才能为人们提供更好的服务。

2.2 智能化建筑设计要点

2.2.1 先进性设计

系统的先进性首先体现在技术设计思想上,只有系统设计结构的先进才有整个系统先进的基础;二是要考虑系统及其设备的升级扩充性,保证在规模上能满足将来相当长的时间内的扩充需要,并且易于升级;三是系统及其设备的兼容性也是系统先进性的重要指标,先进的系统和设备在横向上应具备广泛的兼容性,一方面能兼容多种品牌、协议、厂家的不同的设备,还可以广泛兼容其他智能化设备,为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维护打下良好的基础。

2.2.2 空间多样化设计

为适应不同类型消费者的喜好,建筑设计需要向多层面发展,由平面设计延伸至三维甚至四维设计。

2.2.3 节能性设计

低耗能是智能化建筑的应具备的显著特点。比如 ,汇丰银行于 2006 年在墨西哥城金融和酒店区的中心设立了新的总部,该办公楼获得了美国绿色建筑委员会颁发的领先能源与环境设计建筑评级体系认证。这一荣誉的获得要归功于大楼先进的照明技术和控制系统。办公楼层均采用开放式设计,采光自然。同时配备专门设计的M51光学系统和T8 4100 K灯管,照明光感令人感到舒适。每个照明灯具都可以单独控制,并且此套照明设备可以根据光线的强弱,来调节亮度,节省了大量的能源,减少了灯光污染。

2.2.4 系统集成设计

智能建筑由多个系统优化组成,每个系统集合在一起才可发挥其最大优势。例如,烟台市银贸大厦是一座集办公、商场为一体的综合性建筑。建筑面积15000。大厦智能化系统包括楼宇自控系统、安全防范系统、停车管理系统、紧急广播/背景音乐系统、有线电视系统、多功能会议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等。为了达到高要求的智能化系统水平,设计师们在设计上严格按照智能大厦 5A 系统的集成模式对整个大厦进行智能化设计。以信息技术为连接将各个子系统联系在一起,并使各子系统达到最优化利用。

2.2.5 方便性设计

只有方便操作的系统才是实用的系统,才能提高工作效率,实现系统的功能目标,降低人员成本和维护成本,本设计充分考虑以下几点:

2.2.5.1 在确保安全防范工程高性能、高质量的基础上,在系统结构上采用先进性设计,在设备选型上选择操作通用简便的设备,着重系统的智能化和自动化。

2.2.5.2 系统及其设备要易学易用,真正做到学用方便、使用方便、维护方便。一般人员经过简单培训,即可上岗值班,操作、复核和处理各种情况和报警事件,便于管理活动。

3 结论

本文通过对建筑工程中智能化设计的分析指出,我们要不断地学习并深化各种智能化系统,提高建筑的智能化设计水平,学习各国的先进智能化建筑设计方法,为人们营造一个和谐,稳定,高效率,低耗能的工作及居住环境,并能提高人们的工作效率与激情。这是一个高度信息化社会所应具备的基本要素。同时也响应我国《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6,向人们提供安全、高效、便捷、节能、环保、健康的建筑环境。

参考文献:

[1]崔芳丽.智能建筑设计法研究[D].中国农业大学,2005.

[2]刘雨.浅谈智能建筑设计[J].华章,2010(9).

[3]夏静.论现代建筑的智能化设计[J].江西冶金,2004(4).

[4]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6)[S].

篇3

1我国智能建筑发展概况

我国标准GB/T50314-2006对智能建筑设计标准中的定义是:智能建筑是以建筑物为平台,兼备信息设施系统、信息化应用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公共安全系统等,集结构、系统、服务、管理及其优化组合为一体,向人们提供安全、高效、便捷、节能、环保、健康的建筑环境。世界公认的第一座智能建筑是1984年1月诞生于美国康涅狄格州哈特福德市的都市大厦。我国智能建筑开始起步于20世纪90年代初,并在沿海等经济发达地区、城市得到了迅速的发展。1990年建成的北京发展大厦(18层)可认为是我国智能建筑的雏形,而1993年建成的广东国际大厦可称为我国大陆首座智能化商务大厦。目前,我国建成了不少智能建筑,仅在上海已建与在建的楼宇中,带有“智能建筑”色彩的就有上千幢。但根据有关资料介绍,我国已建成的智能建筑有70%以上运行不正常,真正达到智能建筑标准、运行正常的确实为数不多,投资浪费现象惊人,针对这一现象,我国1998年成立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专家工作委员会,开始着手编制有关标准与设计规定,对智能建筑系统集成商进行资质审定工作。智能建筑运行不正常,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系统处于停运状态,这种项目大都建于90年代初期,通过商订货,调试,验收及培训工作不完善,后期服务无法保证,出现问题找不到原订货商,找到了费用也很高;另一种情况是系统仍在运行,但只能进行显示与手动控制,这种情况比较多,部分自动控制能正常投入的项目不太多,达到自动控制全部投入运行,实现经济运行的工程很少。造成大量智能建筑不能正常运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2存在的问题分析

2.1理论研究滞后理论研究跟不上智能建筑的发展。尽管我国在“七五”期间就确定了“智能化办公大楼可行性研究”的攻关课题,但对智能建筑的理论研究和相关科技产品的开发一直未能得到足够的重视和发展,对其认识也停留在国外的研究成果上。一座座自称的“智能建筑”不断拔地而起,没有先进的理论做指导就难免出现问题。2.2设计存在误区面对飞速发展的信息技术,设计部门对智能化产品和智能设计方法还不很熟悉,尤其在集成方面更弱些,还需要产品商和系统集成商的支持和通力合作。目前对智能建筑设计的注意重点大都集中在智能化系统上,而在建筑平台方面注意不够。

2.3业主认识产生偏差对智能化集成系统带来的增值效果有所怀疑或由于资金投入方向的问题,以致不适当地压低在智能化系统上的投资,结果造成建筑物的档次的下降。没有总体集成的概念和系统发展的考虑,以致边招标、边设计、边施工、边修改,返工浪费严重。缺乏掌握智能化系统技术的人才,不能及时纠正质量问题。智能化系统建成后,对日常管理和持续维护重视不够,特别是对在建设时就必须予以重视的有关问题放任自流。

2.4BAS运行得不到保证供货商的产品运行不正常而造成投资浪费的大都指楼宇自动化系统(BAS),因为BAS运行不正常往往是无法保证自动控制正常投入运行,或者无法实现工况自动转换,以有效利用室外新风来节约能源,显示部分一般都能保证正常运行,由于不直接影响工作,就没有引起业主的重视。国内智能建筑中所选用的BAS基本都是国外产品,国外BAS的供货都是从敏感元件、执行机构、阀门、变送器、现场控制站(子站)、网络服务器及所有软件成套供货,其产品质量是可以保证的,但国外供货商在现场调试、人员培训、后期服务等方面不能保证,特别在与甲方及施工单位配合上更难做好。

2.5施工力量薄弱施工单位的技术力量以及对国外产品的熟悉程度也直接影响到BAS的正常运行。例如:接线错误,特别是因电源线与信号线接错或地线接错引起设备损坏的现象时有发生。施工质量保证不了,接线混乱给现场调试及系统投运造成的影响是非常大的,而我国智能建筑的施工队伍素质普遍不高,缺乏经过正规训练有经验的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造成安装质量不高。

2.6行政多头管理我国从中央到地方,与智能建筑相关有建设、邮电、广电、公安、技监等部门进行多头管理,互相扯皮,各自为政。只有这些部门联手,使管理工作有法可依,管理才有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3改善对策

为使我国建筑智能化健康有序地科学发展,应从五方面入手。

3.1加强领导、规范市场行为政府和行业协会应遵循智能化产业链运作的基本规律,制定相应的法规和行规来规范和引导这个市场,使市场朝良性化的方向发展。首先,要加强资质动态管理,实行市场准入制度。为规范市场行为,应该对从事智能建筑方面的设计单位、系统集成工程承包商、监理公司等,进行资质认定、明确规定相应等级应达到的各项标准和允许从事的工程范围类别,杜绝无资质等级者从事此类业务,并对具备资质等级的单位加强监督动态管理,严格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其次,要规范项目招投标市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作为建设方,需根据工程需求编制好招标文件和评标定标依据。招标文件内容要完整,用词准确严谨,对建筑智能化系统应重点从技术方案上提出要求,依据设计标准、规范及技术要求,选择适合智能化系统的总承包商或协调商,然后再由总承包商操作子系统的逐项招标,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方式进行实施。在招投标文件中强调供应商对BAS的后期服务问题,要求他们在国内有商或合作伙伴,在办事处也要配备这方面的维护人员。

3.2加速相关标准、规范的制订和执行在建筑智能化过程中,应该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和施工标准、规程、规范等,尽快做到有章可循。建设部专门成立的建筑智能化专家委员会就是作为顾问、参谋和助手的作用来协助勘筹设计司开展工作,协助政府制定有关标准、规范与行业法规。设计规范在设计中起到法律的作用,国家制定的设计规范实际上就是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必须遵守的法规。设计规范一般都按专业分门别类制定,它要求各种类型的建筑物都要遵守,国外还没有类似的智能化建筑的设计规范供参考。例如,对电气专业来讲,国家颁布了许多规范,不需要组织人力再去专门为智能化建筑制定一个专用的设计规范。但在计算机网络系统及计算机控制系统、接地系统设计的安全防护等方面,国家有关规范规定还不明确,而这方面的问题对智能建筑的运行影响还比较大,轻则影响系统稳定运行,重则损坏昂贵的计算机系统,因此,国家应尽早出台这方面的规范。2006年建设部颁布了新的《智能建筑设计标准》,这对于我国智能建筑的设计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智能建筑设计标准制定之后如何执行又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标准制订出来,大家就要执行,如果大家都不去认真执行,也就失去了制定标准的意义。

3.3建立高素质的设计队伍我国要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智能建筑设计队伍,不能长期把智能化系统设计委托给国外设计单位或系统集成商。实质上,智能化系统设计仅是整个建筑物设计工作的一部分,建筑设计单位仍然是主体设计单位,系统集成商仅是配合单位。智能化系统设计与建筑设计不能各自为战,为使两种设计形成有机的联合体,国内有条件的设计单位应调整专业设置,把自动控制、通讯、信息、计算机、建筑设备等专业有效地结合起来,建立起自己的智能建筑设计队伍。

篇4

关键词:智能建筑标准设计

1 智能建筑的概念

我国目前公认的定义为:“智能建筑是以建筑为平台,兼备建筑设备、办公自动化及通信网络系统,集结构、系统、服务、管理及它们之间的最优组合,向人们提供一个安全、高效、舒适、便利的建筑环境”,说的具体一点,就是以综合布线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桥梁,综合配置建筑及建筑群组成的多功能子系统,从而实现对通信网络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建筑及建筑群内各种设备(空调、供热、给排水、变配电、照明、电梯、消防、安全防范的设计)等的综合管理。

2 智能建筑主要特点

2.1环境方面

(1)舒适性

使人们在智能建筑中生活和工作,无论心理上,还是生理上均感到舒适。为此,空调、照明、消声、绿化、自然光及其它环境条件应达到较佳和最佳条件。

(2)高效性

提高办公业务、通信、决策方面的工作效率;提高节省人力、时间、空间、资源、能量、费用以及建筑物所属设备系统使用管理方面的效率。

(3)适应性

对办公组织机构的变更、办公设备、办公机器、网络功能变化和更新换代时的适应过程中,不妨碍原有系统的使用。

(4)安全性

除了保护生命、财产、建筑物安全外,还要防止信息网信息的泄露和扰,特别是防止信息、数据被破坏,防止被删除和篡改以及系统非法或不正确使用。

(5)方便性

除了办公机器使用方便外,还应具有高效的信息服务功能。

(6)可靠性

努力尽早发现系统的故障,尽快排除故障,力求故障的影响和波及面减至最小程度和最小范围。

(1)具有高度的信息处理功能。

(2)信息通信不仅局限于建筑物内,而且与外部的信息通信系统有构成网络的可能。

(3)所有的信息通信处理功能,应随技术进步和社会需要而发展,为未来的设备和配线预留空间,具有充分的适应性和可扩性。

(4)要将电力、空调、防灾、防盗、运输设备等构成综合系统,同时要实现统一的控制,包括将来新添的控制项目和目前还被禁止统一控制的项目。

(5)实现以建筑物最佳控制为中心的过程自动控制,同时还要管理系统实现设备管理自动化。

3 建筑设计和智能建筑的关系

3.1概念上

从我国对智能建筑的定义来看,不管是从哪个角度分析,智能建筑工程系统都离不开建筑结构、建筑形式、建筑功能、建筑组合、建筑的高舒适性和建筑艺术的处理,而这些正是建筑设计中的主要范畴。建筑结构影响着智能建筑的综合布线的合理性,建筑形式和功能影响智能建筑使用智能的效果,合理的建筑空间组合给智能建筑带来便利和灵活性,建筑的高舒适性给智能建筑的综合性管理带来生机,建筑艺术处理又给智能建筑增添无比的光彩。建筑设计的未来发展将给智能建筑未来发展和运用留下广阔的空间,也就是说,一个优秀的建筑设计充分考虑到了未来智能建筑在新技术上的运用,为智能建筑设计向高一档次发展奠定基础。因此,一个建筑智能系统工程设计的好坏,建筑设计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3.2综合协作

智能建筑工程应不单纯是指建筑电气智能化系统工程,还应涉及相关的专业和领域,其相互间的发展水平是相适宜的。另一方面,与传统工程相比系统集成逐渐成为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的关键核心技术之一,而系统集成的趋势则体现在一元化的管理。尽管目前所指的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仅仅是狭义的电气范畴,其所涵盖的专业领域仍是非常广泛的,涉及建设、信息(电子、邮电)、公安(消防、安防)、广电(广播、电视)、电力、机械等行业。建筑设计为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综合布线创造方便的空间,智能建筑为建筑设计打破传统思想,掌握新理论,适应新科技.引出了一条思路,要求建筑设计各工种人员不断更新知识,掌握现代科技,紧跟时代的步伐,否则将被现代科技所淘汰。建筑设计和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是相辅相成、密切配合的。

3.3建筑设计是龙头

设计一个优秀的智能建筑。首先,它的建筑结构、建筑形式、建筑功能、建筑组合和建筑艺术处理的设计也是优秀的,建筑设计起着龙头作用,相关工种的密切配合,也需要建筑、结构两大龙头专业去带动、协调。一般民用建筑设计院,建筑智能化系统工作主要靠设置的建筑、结构、设备、电气、经济五大专业来完成,各专业互相配合、相互协调。因智能建筑在我国刚刚起步,各方面均缺乏设计经验,系统集成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承包商(集成商)的自身素质和职业道德, 影响智能建筑设计效果。所以建筑设计要带好头, 使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健康发展。

3.4规范化

建筑设计和智能建筑之间需要一个设计标准和设计规范联系在一起,两者之间应是一个协作、协调和综合管理的体现,应是对现有标准和规范的优化、提炼和补充,具有超前和可持续发展意识的指导性文件。受国情所限,实际运作中执行政策法规不规范带来的不良影响最为严重,存在各自为政、各自划分势力范围, 处处人情一本帐,以及地方保护主义等现象,不利于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的健康发展。因此,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呼唤综合管理体制,迫切需要各相关产业部门根据建筑市场发展的需求, 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标准,来协调规范市场。任一产业部门统管或独管的想法都是不符合客观规律的,也是不现实的, 更易引起认识上的混乱和摩擦。现代产业制度更应提倡协作、协调和综合管理

4 建筑设计、智能建筑体系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方法

设计方面, 主要是缺乏统一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设计标准和相应的设计规范.还有设计单位专业设置不配套, 计划管理以及分配不合理。设计人员无章程可循, 不同的设计人员对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的理解与界定也有可能不同,从而使设计错位的原因很多, 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 建筑师、结构工程师们的建筑智能化意识相对淡薄,对此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作为两大龙头专业未起到应有的作用。而目前充当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工作主角的电气专业,仍沿用着传统的“强电”和“弱电”划分,人们已习惯把将来最为活跃的新技术,如现代计算机技术、现代控制技术、现代通讯和网络技术、现代图形显示技术等一股脑地划归“弱电”范畴,而这些正是建筑智能化技,术发展的综合体现,这就决定了人员、知识须不断更新,才能追上时代科技进步的步伐。现状使设计人员难以应付,过分依赖于承包商及设备供应商,往往生搬硬套。结果可想而知。另一方面因工作量增大带来的计划安排出图时间和分配比例不合理,也制约着设计的成败,从现有专业配制及计划管理来看,即使有能力也没有时间较好地完成设计工作,这是很关键的因素,也是普遍存在的问题。

综上所述,不从设计体制上改变现有模式,必将约束智能建筑的发展。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探讨解决的方法:

(1)尽快制定出一套统一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设计标准和相应的设计规范。

(2)设计单位配套全智能建筑设计班子,加强建筑智能化意识,系统掌握智能建筑的知识。

(3)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标准,来协调规范市场。尽快制定“一体化”统一的施工验收标准和规范。提高系统承包商(集成商) 的自身素质和职业道德,用标准和法规来约束他们的敬业行为。

(4)维护管理运行方面,由于智能建筑在我国刚刚起步缺乏经验,没有这方面的人才储备,主要表现在维护管理人员素质偏低,服务及技术支持欠佳,不能保证系统的正常开通, 影响智能化系统功能的发挥。因此,应尽早尽快培养这方面的人才,以适应现代技术的发展。

篇5

自今年7月1日起,三个有关智能建筑工程建设的新版国家标准将陆续付诸实施,标志着我国智能建筑产业的发展已经步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国家建设部于2006年12月29日第536号公告,批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GB/T50314-2006,自2007年7月1日起实施。原《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0同时废止。建设部于2007年4月6日第619号和第620号公告,内容分别是: 批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GB 50311-2007,自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原《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 50311-2000同时废止; 批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GB 50312-2007,自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原《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 50312-2000同时废止。

智能建筑是信息时代的产物,它是建筑系统自动化更高级的发展形式,它将建筑、通信、计算机网络和监控等各方面的先进技术相互融合、集成为最优化的整体。智能建筑的“智能化”,主要是指在建筑物内进行信息管理和对信息综合利用的能力,这个能力涵盖了对信息的收集与利用、对信息的分析与处理以及信息之间的交换与共享。

智能建筑是建筑技术与电子信息技术相结合的产物,已成为二十一世纪房地产投资开发的主导方向。

走向规范化

信息时代,智能建筑作为数字城市形象工程的基础,在现代城市建设中的地位日趋重要。在我国,伴随着智能楼宇与智能小区的兴起,与之相关联的研讨会、展示会此起彼伏,报刊、电台等传媒也争相宣传。以前开发商还把楼盘配有智能化系统当做卖点,而现在没有智能化系统则成为了缺点,不论是居住园区,还是大厦的建设,都把智能化系统当做基本配置。也正因为如此,对智能建筑的规范化发展提出了更高更多的要求。

在20世纪80年代末,国家建设部编制的《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中,就已经提出了楼宇自动化和办公自动化,对智能建筑理念和各种系统有了比较全面的涉及。当时人们对建筑智能化的理解主要是将电话、有线电视系统接到建筑物中,同时利用计算机对建筑物中的机电设备进行控制和管理。各个系统是独立的、没有联系的,与建筑结合也不密切。

随着综合布线技术的引入,在建筑物内部为语音和数据的传输提供了一个开放的平台,加强了信息技术与建筑功能的结合,对智能建筑的发展和普及产生了巨大的作用。1995年,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通信工程委员会了《建筑与建筑综合布线系统和设计规范》,促进了通信网络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在建筑中的应用。同年上海正式颁发了地方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DBJ08-47-95),它根据不同的需求,把智能建筑划分为三级,为智能建筑规划、设计和施工提供了依据,推动了智能建筑的发展。90年代,为规范智能建筑行业发展,国家还出台了《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民用闭路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50198-9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ll6―92)等国家标准。

市场推动力

智能建筑的另一个重要推动力量来自房地产开发商。在90年代房地产开发热潮中,房地产开发商在还没有完全弄清智能建筑要领的时候,发现了智能建筑这个标签的商业价值,于是“智能大厦”、“3A建筑”、“5A建筑”、甚至“7A建筑”的名词频繁出现在他们促销广告中,智能建筑迅速在中国普及起来。我国东部沿海一带新建的高层建筑几乎全都自称是智能建筑,并迅速向中西部扩展。迅速膨胀的市场在锻炼和培养一支智能建筑设计和施工队伍的同时,也出现一些不规范的现象,智能建筑的工程质量也出现一些隐患。

为此,国家建设部在1997年颁布了《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管理暂行规定》,在1998年10月又颁布了《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和系统集成专项资质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与之相应的《执业资质标准》两个法令。这两个法令规定了承担智能建筑设计和系统集成的资格,实际上是对市场准入的标准,它禁止一切不符标准、不具实力、没有业绩的不合格企业进入市场,以确保市场的秩序和产品的质量。

我国对智能建筑的深化利用是开发了智能小区。在上世纪末,智能住宅小区建设是中国独有的现象,在住宅小区应用信息技术主要是为住户提供先进的管理手段,安全的居住环境和便捷的通信娱乐工具。这和以公共建筑如酒店、写字楼、医院、体育馆等为主的智能建筑有很大的不同。

推动智能化住宅小区建设的主角是电信运营商,它们试图通过投资建设一个到达各家各户的宽带网络,开展各种增值服务,如: 电子商务、网上娱乐、远程教育、远程医疗及其他各种数据传输和通信业务等,并用这些增值服务来回收投资。于是开发商和住户便享受起这个“免费的晚餐”,一个遍及全国的“宽带热”正在各地兴起。各种类型的公司纷纷加入这场“圈地”运动中,恶性竞争频频发生,甚至有些住宅小区几套宽带网络同时建设。

引入务实思想

虽然有人对这种发展建筑智能化的思路持怀疑态度,但这并不影响“宽带网”成为建筑智能化行业,乃至房地产行业最热门的话题。

于是有人对智能建筑进行新的解释和理解,认为建筑智能化就是通过接入到各种建筑的宽带网络,为生活和工作在这些建筑内的人们提供各种人们需要的智能化信息服务业务,用户通过这个网络接收和传送各种语音、数据和视频信号,满足人们信息交流、安全保障、环境监测和物业管理的需要。

如果把综合布线当做智能建筑的全部,显然过于简单化了。但另一方面,如果对智能建筑不分对象和实际需要,盲目追求智能建筑一体化集成,则又过于复杂化。针对智能建筑系统集成这个关键问题,建设部建筑智能化文化教育工作专家委员会于1999年在北京举办了“智能建筑系统集成高峰论坛”。

与会代表就智能建筑系统集成的必要性、如何进行系统集成等有关问题进行了研讨,有关代表提出了系统集成应该主要是以楼宇自控系统为主的系统集成,以及利用开放标准进行系统集成的观点。这些观点在后来的系统集成实践中成为主要指导思想,它标志着我国智能建筑建设从盲目追求智能化、贪大求全转向务实。

这种务实的思想,在国家建设部于2000年出台的《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0)、《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工程设计规范》(GB/T 50311-2000)和《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规范》(GB/T 50312-2000)三个国家标准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2003年7月1日,建设部颁布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2003),2004年颁布《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和《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0343-2004)。这些国家级标准规范的制定和在实践中贯彻执行为我国智能建筑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保证。

再次深化内涵

当前,在智能建筑领域里,开放性控制网络技术正在向标准化、广域化、可移植性、可扩展性和互可操作性方向发展。随着智能建筑技术的高速发展,2000版有关智能建筑设计和综合布线的三个国家标准的不足之处逐渐显露出来。为此,建设部组织相关专家对这三个国家标准进行了修订,并于今年开始实施修订后的新版国家标准。

根据2000版智能建筑设计标准的规定,除住宅外的智能建筑中各智能化系统按功能、投资、管理三个方面分为甲、乙、丙三级,还要按子系统列出一般规定、设计要素(要求)和设计标准(功能及配置要求)。

新版智能建筑设计标准比2000版有了显著的改进,给“智能建筑”定义予以新的内涵,在内容上进行了技术提升和补充完善,着重于增强科技功能、提升应用价值,使文件更加全面、深入、完整; 适应面更广,适用于各类功能建筑; 文件表达更规范,系统的技术性更合理,对智能化系统的要求偏重于系统功能; 系统的界面更清晰,“综合布线”归入“信息设施系统”中; 系统技术覆盖更全面,增加“机房工程”; 系统的技术更完整,重视抗干扰的技术措施; 系统的应用立意更高,提高到建筑设备管理需要,以确保智能建筑工程技术的实用性、先进性、可靠性,工程投资的经济性和合理性,以及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新版《智能建筑设计标准》按照各类建筑物的功能予以分类,以达到全面、科学、合理,使之更有效地满足各类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的要求。除了对智能建筑共性的设计要素规定外,突出针对办公、商业、医院、文化、媒体、体育、交通、学校、住宅、工业等各类建筑分门别类地进行了关键点的描述,对于哪类建筑应该达到哪种智能化建筑标准,尝试着给出了比较明确的指导性意见,大大增加设计过程的参考价值和实际的可操作性。

更细致的规范

在2000版有关综合布线工程设计和验收的两个国家标准中,明确规定综合布线系统的设施及管线的建设,应纳入建筑与建筑群相应的规划之中。综合布线系统应与智能建筑办公自动化(OAS)、通信自动化(CAS)、建筑设备自动化(BAS)等系统统筹规划,按照各种信息的传输要求做到合理使用,并应符合相关的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设计中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的定型产品。未经国家认可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鉴定为合格的设备及主要材料,不得在建设工程中使用。

新版有关综合布线的国家标准是在2000版的基础上加以改进和提高,以5E和6类、光纤布线系统内容为主,与国际标准ISO11801-2002E接轨,在符合国家法规政策的精神要求的前提下,对2000版国家标准进行了一系列的修订、补充和完善。

新版《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中系统指标分为建议性和需要执行的两种,系统配置等级与产品类别的应用分为七个部分。新规范明确规定了系统安装设计中缆线布放管槽利用率与弯曲半径,电信间、设备间、进线间等工艺要求; 防火缆线选用的重点在于所符合的测试标准规定的等级,而不完全取决于缆线所选用的护套绝缘材料,易燃区域和竖井内布放的缆线应阻燃; 对应列出了国际、北美、欧洲的缆线防火测试标准,不同的缆线布放方式和环境空间条件等。

新版《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的内容包括检测工具及仪表精度检查,工程检验项目及内容表; 缆线的长度及电气特性抽测,工程电气测试(基本链路、永久链路、信道的测试连接模型)技术指标和光纤链路测试指标值及衰耗的计算公式; 缆线的布放及保护措施要求符合设计要求; 缆线终接(接线图、预留长度)测试指标; 以及工程验收的评判标准和文档管理要求等。

有关智能建筑设计、综合布线系统设计和验收的三部修订版国家标准的推出,对我国智能建筑产业发展将起到更显著的指导作用,对贯彻国家关于大力推广“节能”、“环保”技术和努力创建“绿色”建筑等系列方针政策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作为我国智能建筑工程设计和实施中首选的技术标准文件,对促进我国智能建筑产业的发展意义重大,被智能建筑行业广泛认可,被认为是中国智能建筑产业发展史上一个最重要的里程碑。

国外智能大厦的发展情况

智能化建筑起源于上世纪80年代初期。1984年1月美国康涅狄格州哈特福德市,建成了世界上第一座智能化大厦,它是将一座旧金融大厦进行改造,定名为“都市大厦”。这座38层高,总建筑面积达十万多平方米的大建筑,使该大厦不必自选购置设备,便可获得语言通信、文字处理、电子邮件、市场行情信息、科学计算和情报资料检索等服务。此外大厦实现了自动化综合管理,对楼内的空调、供水、防火、防盗、供配电系统等均实现电脑控制,使客户真正感到舒适、方便和安全。

日本从1985年开始建智能大厦,并制定了从智能设备、智能家庭到智能建筑、智能城市的发展计划,成立了“建设省国家智能建筑专家委员会”和“日本智能建筑研究会”。新加坡政府为推广智能建筑,拨巨资进行专项研究,计划建成“智能城市花园”。印度于1995年起在加尔各答的盐湖城开始建设“智能城”。英、法、德等国也相继在发展各具特色的智能建筑。

链接:中国智能建筑产业发展的四个阶段

上世纪80年代末,智能建筑在我国起步。一般认为“北京发展大厦”可以算是我国的第一栋智能建筑,因为它从1989年建造开始就有了明确的智能化目标。

从总体上看,我国建筑智能化技术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20世纪90年代初期,建筑智能化技术主要为单一功能专用系统。如出入口监控、闭路电视监控、空调设备监控、水电设备监控、消防设备监控、停车场管理、数据处理、统计报表、无线电话、对讲系统、卫星电视、共用天线、广播音响、有线电话等。

第二阶段:20世纪90年代中期,建筑智能化技术发展为多功能系统。包括结构化综合布线、技术安全防范系统、楼宇自控系统、消防报警、通信及联动系统、停车场系统、文本数据处理系统、无线通信系统、有线通信系统等。

第三阶段:20世纪90年代后期,建筑智能化技术发展为集成系统。包括建筑设备管理系统(BMS)、办公自动化系统(OAS)、通信网络系统(C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