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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国际金融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10-13 15:36:34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现代国际金融,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现代国际金融

篇1

2008年爆发的国际金融危机,至少在十个方面给予现代经济学严峻的挑战,即从今往后的经济学研究必须在经济人假设、经济研究范围、价格理论、效用理论、政府作用、信用理论、金融衍生品市场、货币理论、宏观调控理论、经济学研究基础范畴等方面实现根本性的理论认识创新。

[关键词]经济学国际金融危机挑战

世纪的新技术革命开启了人类社会生活的新时代。但时至今日,现代经济学的基础理论研究远远地落后于这个时代,不能有效地为现实经济的运行和发展服务。从人类思想发展的根基讲,当代人更应该看到的是,2008年爆发的国际金融危机不仅是对世界上各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能否尽快复苏,提出了现实的挑战,更是对于现代经济学的基础理论研究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一、挑战经济人假设经济学的研究

需要有前题假设。此次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表明,现代经济学的经济人假设是于学理不通的,存在着显而易见的内在缺憾。由于人是具有社会性的,因而,作为经济学研究假设前提的经济人,不能只表示个体经济人,还必须有对社会经济人的假设抽象。缺失社会经济人假设的经济学研究只能从社会经济中的个体出发分析和探讨人类的经济行为,在宏观经济领域的研究是难以展开的。迄今为止,现代经济学的宏观经济理论仍只是局限于解释经济个体之间的利益之争,没有能够体现出更高层次上的对社会整体利益的理性思和自觉维护。在这种状态下,已经进入21世纪的现代经济学主要的宏观经济理论,不仅是不完全适用于像中国这样快速发展的发展中国家,就是在其提出的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也基本上不能被政府接受为宏观调控的指导理论。因此,自觉地深化对于经济人假设研究,增加社会经济人假设,必将成为推动21世纪现代经济学理论创新应对此次国际金融危机挑战的制高点。作为现代经济学宏观理论研究必不可少的认识前提假设,不同于个体经济人的社会经济人至少应具有十大理性基点:保证国家经济安全、保持经济结构平衡、保护经济发展活力、保障收入分配公平、严密控制货币管理、规范市场交易秩序、实现区域平衡发展、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全面实施社会救助、坚决落实天赋人权。为此,面对此次国际金融危机的挑战,对于长期以来经济人假设缺失社会性的问题,从今往后,现代经济学的研究应当从实际出发,及时并积极地弥补这一缺憾。

篇2

对于国际金融危机产生的原因,就目前而言,一般可以分为三种观点,分别是“市场说”“制度说”以及“政策说”。在“市场说”这一观点中,人们主要是通过对整个金融市场的分析来研究金融危机产生的原因,通过这些分析,人们总结出造成金融危机的主要原因有评级机构的道德风险、过度的金融创新以及宽松的金融监管等方面。而“制度说”中则认为造成国际金融危机产生的原因主要是因为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制度。最后,“政策说”中认为造成国际金融危机的主要原因是美国的高消费、低储蓄以及长期低利率和货币政策宽松等因素。

二、新旧巴塞尔协议的简要分析

在我国现阶段,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以及综合国力的不断提高,我国的国际地位变得越来越重要,这也就决定了我国的金融系统与国际的金融系统接轨的呼声变得越来越高。在这种前提下,为了解决由于国际经济一体化带来的金融风险,我们就必须对我国金融风险管理的方法进行改革,同时还应该加强对金融的监管力度。就新旧巴塞尔协议而言,新的巴塞尔协议相对于旧的巴塞尔协议来说引入了更加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同时还增加了金融监管以及风险控制的应用,从而有力的推动了整个金融风险防范的标准化以及科学化。在金融风险管理中,其主要的影响因素是信息的不对称以及监管机制的不完善。而新巴塞尔协议的产生能够为国际的金融监管提供一个更加科学规范的标准和依据,并且还能够促进银行资本充足率水平的提升以及信用风险的管理,从而为我国的金融风险管理提供了更加坚实的保障。

三、我国金融风险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

众所周知,自从次贷危机以来,我国的经济走势就呈现出一种不确定增强的现状。特别是在四万万经济刺激计划展开之后,我们的经济严重受到了通货膨胀的影响。除此之外,流动性过剩也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由于股市、房市等行业中大量资金的不断进入,使得这些行业中泡沫的不断增多,从而使我国经济金融中的风险变得越来越大。对于金融市场爆发危机的原因来说主要是因为经济体系的失衡造成的,换句话说就是经济体系中国际收支、资本市场以及借贷市场的失衡导致了国际金融危机的产生与增强。在现阶段,我国的金融业风险的制度性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金融风险的复杂性以及隐蔽性、信用风险的观念错位以及边界的模糊性等方面。与此同时,由于金融风险管理的制度不完善,导致了我国的金融业中存在着许多的问题,其主要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许多的银行存在着资产质量恶化的问题。其中有些银行在贷款方面存在着很大的缺陷,其主要表现在不良贷款的比重比较高。特别是在当前阶段,由于银行在经营的过程中政府的干预比较大,所以这就导致了部分银行中不良贷款的比例大大提升,从而也就为其自身的发展留下了极大的风险。股份公司发展过程中不规范的因素比较多,同时投机性也比较大。在股票市场发展的过程中,往往会存在着个别机构或者个人利用高股价进行大量投机方式的行为,这些行为严重的影响了股市的正常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发展中存在着严重的金融风险。在我国现阶段,信托投资公司、保险公司以及证券公司都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范围。在这些机构之中,信托投资公司中有时会出现资产质量下降的现象,造成了不良资产的逐步增加,而保险公司中也会出现为了获得高额利润而采用不规范的方法获得社会资金的行为,从而为自身的发展积累了很大的风险。最后就是证券公司之间的恶性竞争,这些恶性竞争的产生严重影响了整个证券市场的效率。经济发展过程中资本市场信息的不透明。资本市场的交易对整个金融行业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对资本市场信息的研究能够对每个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市场交易进行全面的了解,而如果资本市场信息不透明则会导致整个金融市场变得比较混乱,不利于金融风险的管理。

四、后危机时代背景下我国金融风险管理的原则和方法

在后危机时代背景下,提高我国的金融风险管理已经成为一项迫在眉睫的工作。在进行金融风险管理的过程中我们应该与我国的基本国情密切结合,采取最佳的方法进行金融风险的管理。首先,我们要对金融风险管理的原则进行统一的规划,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可以充分的借鉴新巴塞尔协议中对国际监管标准以及风险防范机制的制定和研究,同时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从而制定更加符合我国金融业发展的金融风险管理基本原则:首先,在金融风险的管理过程中应该坚持人才的优化,也就是说在整个金融市场的工作过程中,我们要加强对优秀人才的吸收,使我国的金融人才队伍变得更加强大;对于金融行业的发展应该坚持一种循序渐进的原则;金融风险管理中应该坚持利益协调,这有利于避免在发展过程中出现因为利益纠纷而产生不必要冲突的现象;加强审计工作在金融风险管理中的应用,并且还要进一步的提高审计的规范,在各种金融工作中都应该严格的接近性货款的审计程序;进行金融风险的管理还应该实行目标一致的原则,在管理的过程中加强对核心人员的鼓励,同时还应该建立健全完善的激励制度。

五、结语

篇3

关键词:金融危机;金融监管体制;混业监管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0)07-0034-04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0.07.07

我国真正意义上的金融监管是从1984年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开始的,其金融监管体制的建设大体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98年以前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实施金融监管;第二阶段是从1998年国务院证券委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合并,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正式成立,这一系列事件表明证券业和保险业的监管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监管中分离出来,形成了由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和保监会三家分业监管的格局。2003年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正式组建,接管了中国人民银行的银行监管职能,由此我国正式确立了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一行三会的金融监管体制。

一、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现状

我国目前的金融监管体制从金融监管权力的分配结构和层次来看,采取的是一线多头的“一行三会”模式(如图1);从金融监管对象来看,我国采取的是典型的机构型监管模式,即按金融机构类型设立监管机构,不同的监管机构负责对不同的金融机构进行监督;从监管主体的数量来看,我国采取的是分业监管模式。

当前我国建立金融监管体制对我国金融市场健康、稳定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分业经营使各类金融机构业务更加专业化,这样既便于内部管理,又利于货币当局的外部监控,有助于及时达到监管目标,提高“机构监管”的效率,降低系统性金融风险。但随着金融全球化、自由化和金融创新的迅猛发展,金融业开放加快,金融监管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我国现行监管体制面临着多方面的冲击与挑战。

1.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趋势对分业监管体制的挑战

混业经营是指在一个法人主体下,同时经营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多种业务。随着我国金融体制的不断深化,金融全球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的趋势逐渐显露,银证合作、银保合作和证保合作逐步开展,各种形式的实行混业经营的金融控股公司,如光大集团、中信集团、平安集团等开始崭露头角。就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由政府层面推动的混业经营正在稳步发展:2008年1月,银监会与保监会签署了《关于加强银保深层次合作和跨业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明确了银保相互投资试点的条件;2008年末的《财经》年会上,保监会主席吴定富表示,今后保险资金将围绕股市适当加大投资力度,保险资金进入股市比例可以达到15%,目前只有8%,还有7%的提升空间;2009年1月,证监会和银监会联合了《关于开展上市商业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14家上市银行经核准后,可以向证券交易所申请从事证券交易。可见,银保、银证以及保证之间的混业经营已经真实存在。这样,现行建立在分业经营基础上的分业监管体制将会产生更多的监管真空,有可能出现制度落后于市场的弊病,导致监管失灵和低效,进而对我国金融市场的稳定产生更加不利的影响。

2.外资金融机构涌入对我国现行金融监管体制的挑战

我国加入WTO后,开始逐步放开金融市场,随着金融服务业的开放,尽管进入我国的外资银行需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强行实行分业经营,但是其母行大多实行的是混业经营,其先天优势必将对我国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体制提出挑战。同时,随着国际金融创新业务的飞速发展,新型金融衍生工具的不断出现,我国传统的金融监管制度、监管手段面临失效的危险,金融业风险加大。另外,我国“重进轻出”,进入金融市场审批最为严格,经营次之,而缺乏退出机制,在外资金融机构进入的现实下,监管规则与国际接轨的要求越来越迫切,对于出现严重问题的金融机构,要该清算的清算,该破产的破产,不能政府一味买单,应建立退出机制,逐渐强化金融机构自身的风险控制。

3.现行监管体制下的监管机构面临诸多挑战

我国现行的分业监管模式是建立在一行三会分别对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进行监管的基础上的,但我国的中央银行缺乏独立性,“三会”的事业单位性质给金融监管工作带来诸多“尴尬”,“一行三会”缺乏有效的监管协调机制。如银监会、保监会和证监会三方于2004年6月签署了《在金融监管方面分工合作的备忘录》,三方在《备忘录》中明确了分工合作框架和协调机制,但由于缺乏协调沟通,重复监管和监管真空的现象没有得到良好解决,导致监管成本增加,监管效率降低,金融创新的发展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阻碍。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了当前“分业监管”的实效性。另外,我国相应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缺乏对监管机构自身的监管。监管部门作为政府权力的垄断部门,只有对其权力进行有效制衡,才能保证其对金融机构进行准确有效的监管。

二、我国金融监管体制应对金融危机的新要求

2009年12月1日,法国财政部长克里斯廷・拉加德称,欧盟各国的财政部长已经就全面整改欧盟金融监管体系的问题达成了妥协,将新成立一整套的监管机构。①而早在去年三月,美国财政部就公布了改革蓝图(简称“保尔森计划”),即“目标导向”的监管改革方向。这项计划也被视为美国自上世纪经济“大萧条”以来,规模最大的金融监管体制改革计划。②2009年6月17日,美国政府正式公布了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以来最大规模的金融监管改革方案白皮书,期望以此恢复公众投资者对美国金融体系的信心。③根据美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改革方案并借鉴欧洲主要国际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经验,可发现我国金融监管体制应对金融危机的新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点。

1.完善金融混业经营及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大金融混业监管的趋势

在一定程度上,我国的金融立法滞后于实践的发展。这需要立法机关和监管部门共同努力,依据金融市场开放的现状、外资金融机构的设立与经营情况,以及国际金融监管变化趋势,逐步完善金融法律法规体系。其中包括:合理确定金融发展目标,体现安全与效率并重的立法理念;健全金融机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强化核心业务下的混业经营;建立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法律制度,明确界定金融控股公司与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构筑防火墙以有效控制金融风险;充分满足我国入世后的要求,完善与WTO规则及国际金融监管惯例相吻合的金融监管法律体系;不断完善与基本法规相配套的专业性法规及实施细则和补充规定。在立法过程中,应进一步加强规划性,增强系统性,提高针对性,强化操作性,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应明确金融机构通过控股公司实现混业经营是必然趋势,并对要求进行混业经营的金融机构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批;应消除国家财政对大型金融机构的隐性担保,建立对各类主体一视同仁的市场待遇,最后还需要严格执法。

2.建立功能性统一监管机构,逐渐形成统一监管体制

所谓的“功能性金融监管”,是指依据金融体系基本功能而设计的监管,较之传统的金融监管如机构监管,它能够实施跨产品、跨机构、跨市场的协调,且更具连续性和统一性。

金融危机引发了各个监管当局的反思。2008年3月31日,美国财政部公布了《现代化金融监管架构蓝图》,其中,最突出的特点是谋求建立一个统一综合的、对系统风险能保持高度警惕的功能导向型监管体系;2009年5月,欧盟委员会也提出了组建“欧洲系统性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改革方案,负责监测整个欧盟金融市场上可能出现的系统性风险。新一轮的金融监管改革在发达国家中率先掀起,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地带、有效监管交叉地带、建立及时发现和有效应对系统性风险的预警体系是目前金融监管改革的主要方向。2003年政府机构改革以后,我国形成了“一行三会”式的监管框架。由于时间较短,这套体制不可能很快磨合到位,而且类似于英美式的协调磋商机制也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从我国现实出发,政府可以考虑参照美国联邦金融机构检查委员会模式,建立固定的金融协调委员会。最后,可以将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合并,成立像英国金融服务监管局那样的统一监管组织。

3.适当控制金融产品的过度衍生化、过度资产证券化

金融衍生品在规避市场波动、价格发现、增加市场流动性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但如果金融衍生品被集中发行或过度衍生,进而引发出金融市场风险时,它又会演变成为风险“放大器”。此次金融危机就是最大的佐证,当金融业务相互交融,金融创新层出不穷,金融衍生品经过多层级派生,其基础价值和产品信息已很难被认知,衍生出的金融风险也远远超出监管的预料。因此,我国在发展金融衍生品市场的过程中,对衍生品的派生层次和杠杆率的监管尤为重要。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杠杆率与市场基础建设、参与机构的风险控制能力以及整个金融安全网的发展状况应当是互相匹配的,金融衍生品管理体系的目标应定位为“促进发展、控制风险”。

但需要注意的是,我国金融创新尚处在起步阶段,在国际金融竞争日益激烈的环境下,不能由于担心市场风险而阻碍金融创新,而是应变教训为经验,对金融创新的应用及推广作辩证分析,坚持发展具有可控性、适度性和规范性的创新,通过加强监管,事前规避风险,使监管和创新始终保持动态平衡,在相互作用、共同发展的同时,促进金融改革不断深化。

4.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监管和金融机构管理层监管机制

现代企业制度对企业自身的要求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且要充分体现出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特征,而实现现代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的主要形式是规范的公司制。只有有效的控股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得以建立,各种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才能得到较好处理。

促成此次危机的原因之一便是金融机构管理层经营行为短期化,它与不合理的激励机制分不开:一方面,薪酬激励机制与经过风险评估后的公司业绩脱钩;另一方面,薪酬结构和年度分红形式导致了过度的短期化行为的发生,有损股东的长期利益。对此,欧美国家已认识到对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变革亟待进行,以尽快弥补目前薪酬制度中存在的缺陷,奖励真实的业绩表现,惩罚高风险套利行为。

当前金融危机下的高管限薪问题引起了我国社会的广泛关注,但薪酬激励机制的变革却被忽略,管理层经营行为的短期化现象在我国金融机构中普遍存在。管理层与员工间的薪酬差距需要保持在合理的水平上,但又不能失去薪酬激励的作用。管理层的高薪不应来自短期表现,而应着眼于长期的业绩表现。因此,本次金融危机对我国金融机构薪酬制度改革的启示是机制的变革,而非简单地限薪。

三、后危机时代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现实选择

随着全球金融一体化进程加快,混业经营趋势深化。理论界对我国政府金融监管体制现实选择问题的争论也被推上了风口浪尖。一些学者认为面对混业经营的国际化趋势,我国应当积极创造有利条件,实现由分业经营、分业监管向统一监管模式的过渡。如:曹红辉(2006)认为随着我国金融服务市场的全面开放,国内银行业、保险业和证券业所面临的竞争形势相当严峻。及时调整以往“分业经营”的发展战略,采取金融功能型监管理念,建立统一的监管模式已成必然[1]。曹凤岐(2009)提出,为了提高监管效率,可以考虑在必要时成立国家金融监管委员会或国家金融监管协调委员会作为监管的权威机构,通过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实现对银行、证券、保险业务的全面监管[2]。即将所有金融机构都置于其监督之下,实行功能监管,消除监管真空,强化协调。另一些学者则认为我国现行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体制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制度安排,分业经营在一段时期内仍然是中国现实状况,所以采用分业监管比较合适。如:银监会主席刘明康认为关于中国的金融监管体系问题,现在的确存在成本高、效率低的问题,但是中国的金融不同于其他国家,监管机构不仅管理风险,而且要兼顾改革、发展、开放和解决历史包袱等问题,现在分业监管符合初级阶段的状况。①目前的任务是加强各监管部门的信息沟通和互相协调。中国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认为,中国目前的金融发展水平与西方国家处于不同阶段,金融综合经营和混业经营还处于初步阶段,分业监管能够适应目前中国金融业的发展状况。②

金融监管体制是各国历史和国情的产物。确立金融监管体制模式的基本原则是:以提高监管的效率为前提,在避免过分的职责交叉和相互掣肘同时又要注意权力的相互制约,避免权力过度集中。因此,从我国现实出发,政府可以考虑参照美国以前的“伞形”监管模式,建立固定的金融协调委员会。从长期来看,最后可以将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合并,成立统一的监管组织,具体监管架构如图2所示。

1.坚持多头监管体制

“伞形”监管是美国自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颁布后,在改进原有分业监管体制的基础上形成的监管体制,这种监管体制的最大特点是“双重多头”监管。“双重”是指联邦和各州均有金融监管的权力;“多头”是指有多个部门负有监管职责[3]。美国在此次金融危机前一直采取这种监管模式,且其曾是美国金融业发展繁荣的坚实根基。然而,随着金融的全球化发展和金融机构混业经营的不断推进,“双重多头”的监管体制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缝隙”,并使一些风险极高的金融衍生品成为漏网之鱼。金融危机后美国的改革蓝图则顺应了金融发展的潮流,逐步实现从分支机构、分业监管向综合、统一监管的转变,究其原因是美国全面实现混业经营的事实与分业监管相悖。但我国目前分业经营仍较为严格,坚持多头监管体制仍是我国现实选择。

2.通过金融监管委员会渗入有效的监管协调机制

我国可以通过构建金融监管委员会,采取联席会议等例会与临时会议的形式对金融业的联合监管以及专业领域监管的协调与通报工作进行讨论。其成员构成应是来自三家专业性的监管部门,即银监会、证监会与保监会。由于我国商业银行体系在金融体系中占据核心地位,银行“一业独大”特征显著,因此该会议的协调人应是银行监管部门[4]。

3.通过金融控股公司体现功能型监管

我国可以构建纯粹型金融控股公司,采取母子公司组织结构,其银行业务、证券业务、保险业务分别由控股公司的各子公司经营,母公司则主要承担管理、控制和协调的职责。金融控股公司又按其经营业务的不同接受金融监管委员会下设的三大监管主体的监管,监管权力在业务性质的基础上划分,而不再按从事业务活动公司的机构性质划分,充分体现机构型监管向功能型监管的转变。此外,中国人民银行与各监管职能分开后,将主要致力于完善有关金融机构运行规则和改进金融业宏观调控政策,更好地发挥中央银行在宏观调控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中的作用,使金融服务得到进一步改善。

参考文献:

[1]曹红辉.中国需要建立功能型金融监管体制[N].金融时报,2006-07-31.

[2]曹凤岐.美国次贷危机及对中国金融监管的启示[J].河北学刊,2009(3):34-36.

[3]赵渤.中国金融监管[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256-291.

[4]李变花.扩大开放下中国金融安全与监管研究[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9:135-147.

①资料来源:笔者根据全球财经中文频道(.

①资料来源:韩雪萌.刘明康在银监会2006年工作会议上强调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监管工作全局[N/OL].省略/bencandy.php?fid=60&id=2961.

篇4

关键词:金融危机 金融衍生品市场 风险监控

问题的提出

金融危机后全球金融衍生品市场正逐步复苏,2010年第一季度利率、股票和外汇衍生品交易比前一季度增长了8%左右,达到555万亿美元。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也出现了增长的态势。中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经过早期的尝试及近年来快速的发展,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随着股指期货的推出,国债期货等更多金融衍生品将指日可待。作为一个新兴市场国家,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还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如何借鉴国际经验有效防范金融衍生品市场的风险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本文阐述了金融衍生品市场的风险,并透过金融危机分析了金融衍生品市场的风险特征,进而针对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状况提出了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风险监控对策。

金融危机后对金融衍生品市场风险的再认识

根据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研究报告,与金融衍生品交易相关的企业特定风险(Firm-specific Risk)有五种:第一,市场风险,即衍生品价格发生不利变动而给市场参与者带来的价值损失风险。第二,信用风险,即交易对手违约对市场参与者造成损失的风险。第三,流动性风险,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市场流动的风险,即由于市场业务量不足,导致交易者无法获得市场价格,进行平仓;二是资金流动风险,即交易者流动资金不足,出现合约到期无法履行支付义务或无法按合约要求追加保证金。第四,操作风险,即由于技术问题(如计算机故障)、控制系统缺陷以及价格变动反映不及时等引致损失的风险。第五,法律风险,指合约内容在法律上有缺陷或无法履行的风险。

金融衍生品的上述风险具有复杂性、隐蔽性、传染性、表外性、集中性等特征。大部分金融衍生品结构比较复杂,不太成熟的投资者并不了解其中的风险,从而造成对风险的忽视。一些金融衍生品结构化层次过多,其中隐含的风险不仅交易者不明了,甚至发行者和监管者都很难明了其风险转移的复杂链条。金融衍生品交易涉及的参与者众多,而且和基础资产市场环环相连。一旦基础资产或衍生品的流动性出现问题,在多米诺骨牌效应的作用下,就会通过金融衍生链条迅速传染到整个金融交易市场,并影响实体经济。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表外化导致其风险的表外性,金融监管部门和评估机构对金融衍生品的风险很难进行准确评估。金融衍生品交易多集中于大型金融机构,风险的集中程度比较高。

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上因为经营金融衍生品交易而遭受损失的案例数不胜数。英国巴林银行倒闭,美国桔县在利率衍生品上损失了17亿美元,德国MGRM公司在一次石油衍生产品交易中损失将近15亿美元,日本大和银行账外买卖美国联邦债券造成11亿美元的巨额亏损,中国航油新加坡公司从事衍生产品交易时造成了5.54亿美元巨额亏损。

金融衍生品交易不光对微观经济主体带来风险,从宏观来看,金融衍生品交易可能对一国金融体系带来金融风险,并可能酿成金融危机。这就是系统性风险(Systemic Risk)。系统性风险是由涉及整个金融活动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因素造成的,它指的是金融体系的脆弱性。由于金融衍生品在本质上是跨越国界的,系统性风险将更多地呈现出全球化特征。由于金融衍生品市场的极大渗透性,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增大了金融体系的系统风险。

在金融全球化背景下,金融衍生品交易打开了金融风险跨国传导的渠道。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开放性和全球性使国际性的大金融机构之间普遍建立起借贷关系网,信用链上个别机构的违约可能威胁到这些重量级机构的流动性,进而可能酿成全球性金融危机。2008年由美国次贷危机引起的全球金融危机,就是由于次贷违约率上升导致以次贷为基础的众多金融衍生品(如ABS、CDS、CDO)出现流动性问题,并导致拥有这些次贷衍生品的金融机构陷入困境,并最终引发了全球性金融危机。

2008年金融危机充分彰显了金融衍生品市场的上述系统性和非系统性风险,此外,它还进一步揭示了金融衍生品市场由于证券化层次过多、市场结构不完善、透明度不足、跨市场传染等引起的一系列风险问题。

资产证券化层次过多隐含巨大风险。金融衍生品是重要的风险管理工具,但如果被滥用,将造成严重的后果。过度衍生的场外市场、资产证券化层次过多正是造成此次金融危机的原因之一。次贷危机中,由于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复杂性、表外性和透明度不高,市场对于风险严重估计不足。当基础资产和交易对手出现问题后,大量的信用风险沿着资产证券化的链条逐级传导,从而危机整个金融市场。

场外市场流动性不足,仅靠行业自律无法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包括场内市场与场外市场,场外市场风险更大。场内市场是有组织的集中市场,监管环境严格,透明度较高,交易所通过各种制度安排,如保证金制度、涨停板制度、逐日盯市、中央清算、谨慎经营要求等大大降低了信用风险。而场外市场没有正式的组织结构,是个性化的、分散的市场,缺乏逐日盯市结算与中央担保方的机制,监管环境非常宽松,主要受市场机制约束,透明度不高。

这次美国次级抵押贷款危机中,扮演重要角色的CDS完全在场外各机构间进行交易,没有中央清算系统,没有集中报价系统,交易信息完全不被监管者掌控。缺乏公开、透明的二级交易市场,导致了CDS产品的流动性很差。因此,一旦出现问题,这类产品便变得有价无市,如果抛售则导致其价值大幅度缩水,进而带动其他金融资产的价格大幅波动,导致整个金融市场的动荡。

金融危机爆发时,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主要依靠行业自律,包括行业协会与市场参与主体的风险内控两个层面,基本不受官方监管。美国1936年《商品交易所法》和2000年《商品期货现代化法案》(CFMA)将多项场外衍生品交易排除在监管范围之外,场外市场发展基本上是一个自治的市场。危机表明,仅靠行业自律无法有效控制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的风险。

市场透明度不够导致人们对风险认识不够。金融衍生品市场透明度不够导致市场参与者、监管部门和市场评级机构对金融衍生品的风险认识不足,防范意识不强,是此次危机爆发的重要原因。由于监管缺失,危机爆发前有关法律基本上没有要求产品的提供者进行必要的信息披露。投资者无法真正了解衍生品的真正价值,他们眼里只有利益,而完全忽略风险。此外,现有会计准则无法为金融衍生品准确定价,评级机构也无法准确为金融衍生品准确评级。现有的会计和评级体系只能适应传统的股票和债券等证券产品,对金融衍生产品的风险和价值揭示不够。这样,有限的由资产负债表所揭示的信息根本是不完整的,甚至是不准确的。

金融衍生品风险具有很强的跨市场传染性。金融衍生品交易中涉及众多市场参与者,衍生品市场和现货市场也具有天然的关联性,这样,单个市场的风险可能迅速在各市场传递,并引发不同市场间同时产生风险。在此次危机中,美国次级抵押贷款市场本身的规模与美国金融市场相比可以忽略不计,但由于投资者预期迅速变化,导致市场瞬间由流动性过剩变为流动性缺乏,并引发恶性循环,造成了全球范围内的市场动荡。

金融危机后美国对金融衍生品市场风险监管体系的改革

金融危机充分暴露了全球金融监管体系的缺陷和不足,反映了微观金融主体的逐利行为与金融体系稳定性之间的矛盾。2008年以来,西方各国纷纷开展金融监管体系的重建改革, G-20峰会围绕全球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和金融市场监管体系的重构形成了一些共识。2010年7月15日,美国参议院表决通过了《金融监管改革法案》,即《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该法案是自1933年全球经济大萧条之后美国通过《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以来最重要的金融监管改革法案。以《金融监管改革法案》为标志的一系列金融改革奠定了后危机时代美国金融监管的基石,将对美国金融市场和全球金融市场产生深远影响。

美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体系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成立金融稳定监管委员会,加强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控制

联邦政府将在联邦储备委员会之上设立更高级别的“金融稳定监管委员会”,负责监测和处理威胁国家金融稳定的系统性风险。该委员会主席由财政部部长担任,其他成员分别由负责监控和管理美国金融系统性风险的现有监管者组成。该委员会主要负责收集金融行业的各类监管信息,识别并监控系统性金融风险,协调各监管机构的关系,提高金融监管效率该委员会可根据金融企业的财务健康状况,强制企业重组、限制高管薪酬甚至拆分破产。

(二)设立消费者金融保护局,扩大美联储的监管权力

美联储被赋予更大的监管职责,成为“超级监管者”,是美国未来金融监管最主要的防线。美联储内部建立一个新的消费者金融保护署,将目前分散于美联储、证券交易委员会、联邦贸易委员会等机构手中的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职权,统一集中到新成立的消费者金融保护署,避免政出多门而效果不彰以此解决此前存在的“系统性风险”。美联储将对企业高管薪酬进行监督,确保高管薪酬制度不会导致对风险的过度追求。美联储将提供纲领性指导而非制定具体规则,一旦发现薪酬制度导致企业过度追求高风险业务,美联储有权加以干预和阻止。

(三)扩大金融监管领域,加强对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监管

将之前缺乏监管的场外衍生品市场纳入监管范围,提高场外衍生品市场运作透明度。大部分衍生品须在交易所内通过第三方清算进行交易,并且要求规模高达数百万亿美元的金融衍生品市场交易必须透明且通过清算机构清算,对非中央清算的衍生品交易将实行保证金制度,以控制可能出现的系统性风险。对从事衍生品交易的公司实施特别的资本比例、保证金、交易记录和职业操守等监管要求,为防止银行机构通过证券化产品转移风险,要求发行人必须将至少5%的风险资产保留在其资产负债表上。取消信用评级机构法律豁免权,提高评级机构监管水平。对信用评级机构采取同会计事务所、证券分析师同等的执法和处罚要求;加强信息披露监管,对评级方法和假设前提都要进行详细披露;对信用评级的历史数据都要进行披露,要求每次评级调整披露。

(四)采取“沃尔克法则”,对金融机构的投机易进行限制

与“沃尔克法则”有关的金融改革内容有:限制商业银行规模,规定单一金融机构在储蓄存款市场上所占份额不得超过10%,限制银行利用自身资本进行自营交易;禁止银行拥有或资助对私募基金和对冲基金的投资,让银行在传统借贷业务与高杠杆、对冲、私募等高风险投资活动之间划出明确界线;美联储有权对受其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进行自营交易、投资对冲基金或私募股权基金制定更加严格的资本或其他量化要求。

沃尔克法则的根本目标是金融市场的“去杠杆化”,降低系统性金融风险。在自营交易方面,允许银行投资对冲基金和私募股权,但资金规模不得高于自身一级资本的3%。在衍生品交易方面,美国金融监管改革法案要求商业银行将信用违约互换(CDS)、商品和股票互换交易等业务剥离至资本充足的子公司,但可以保留为对冲自身风险进行的互换交易、利率互换、外汇互换等交易。

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风险监控对策

中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经过早期的尝试及近年来快速的发展,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总的来说,中国金融衍生品市场仍处于初级阶段,中国的经济总量、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的发展速度与规模远远超过了衍生品市场的发展。大力发展金融衍生品市场符合中国经济发展与金融市场发展的要求,对完善我国金融市场,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管理金融风险,提升金融竞争力等具有积极作用。但金融衍生品是一把双刃剑。金融衍生品运用得当可以减少、规避和转移金融风险,促进资本市场稳定;但操作不当、监管不力、恶意投机等则会给金融市场带来巨大的风波,影响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为保证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必须加强风险监控。借鉴金融危机后美国金融监管改革的有关措施,本文对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风险监控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宏观审慎监管、防范系统性风险

我国的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应该把维护金融稳定、防范系统性风险作为监管的首要任务。可以强化中国人民银行在宏观审慎监管和防范系统性风险方面的职能,或者借鉴美国金融监管的改革模式,在目前“一行三会”体制之上设立一个更高级别的金融稳定委员会,主要负责识别并监控系统性金融风险,协调各监管机构的关系,提高金融监管效率。

(二)提高市场参与者的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水平

必须对市场参与者普及风险意识,让他们对金融衍生品的风险有一个清晰的认识,成为理性的市场交易主体。在市场参与者理性的情况下,他们在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时才会认真选择交易对象,进行成本、收益和风险的全面考量,减少盲目跟风,降低“羊群效应”。市场参与者,应该建立完善的风险内控机制,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三)完善法规与监管体系

为保证金融衍生品交易安全运作,必须建立完善的法规与监管体系。应该尽快制定和完善有关金融衍生品的法律、法规,使金融衍生品交易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尽快完善金融消费者保护相关的立法,从立法的高度实现金融消费者利益的保护。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离不开有效的行业自律,特别是场外市场。充分借鉴ISDA的经验,制订科学合理的行业标准,加强行业培训和人员的资格管理。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要履行社会责任,保证自身信息和披露的权威性、准确性、及时性。

(四)完善金融监管覆盖范围

充分借鉴美国的经验和教训,将场外市场交易的衍生产品与场内市场交易的衍生产品统一纳入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范畴,将大部分衍生品交易通过中央清算机构进行清算,并逐渐转移到交易所场内交易。规定所有的衍生品交易必须向证券监管机构报告,以便控制可能出现的市场风险。我国场外衍生品市场从现在起就应该严格监管,监管部门应该及时跟踪场外市场交易商的动向。

场外市场的交易商要及时提交准确的交易数据,并对重要的资产类别和产品进行充分说明;从事场外交易的机构需持有部分资本储备金以预防风险;所有衍生产品交易都要求提供并保有足够和适当的抵押品(押金);交易者应对衍生品进行组合管理,利用净额结算和抵押协议提高风险控制能力。为提高场外市场监管的有效性,对金融衍生品的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规则应该准确披露金融衍生品的风险程度。应按照最新国际惯例,改善金融衍生品的会计处理方法,特别是流动性不足时的公允计价问题。

(五)对国际游资建立适时监控和防范预警制度

如果允许国际资本进入本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必须建立有效的防范预警措施,防止其利用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恶意冲击本国金融市场,制造金融风波。金融衍生品可以规避金融现货市场的风险,但是它不能完全消除风险,而且由于衍生品自身的交易特点,如高杠杆性,在交易的过程中可能会产生新的更大的风险。因此,应该建立风险预警制度,防患于未然。

(六)加强金融衍生品的国际监管协调

此次国际金融危机证明,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日益深化,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可以在当今的金融体系中独善其身。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超国家性质也需要加强金融衍生品的国际监管协调,建立信息共享与合作机制,解决金融衍生品市场交易全球化、监管本地化问题。因此,国内监管部门要积极参与全球金融监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我国作为最大发展中国家的话语权,加强与国际清算银行(BIS)、国际证券事务监察委员会组织(IOSCO)、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国际互换和衍生产品协会(ISDA)、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G20等国际组织在金融监管领域的合作,积极推动国际金融监管共同规则的制定与实施,加强双边与多边交流与合作力度,在信息共享、会计准则、法律制度协调等方面加强合作,建立信息共享与合作机制、突发事件下的监管合作和危机磋商机制,加强对系统性风险和顺周期经济政策的协同监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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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William R. White, Clifford Smout, Christian de Boissieu and Richard Dale: The Implications of Derivatives for Regulation[R]. Financial Markets Group,1995

篇5

关键词:后金融危机;银行;风险控制

和发达国家比较,我国的资本市场还不完善,主要依靠间接融资来实现资金的调配和通融,银行在我国经济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如果出现金融危机,不但对银行的生存和发展具有严重的影响,而且还会影响到我国经济的稳定发展。

一、后金融危机与银行风险概述

1、后金融危机

由于金融的系统性风险逐步积累,最终会引发后金融危机。系统性风险主要是指金融因素、实体经济因素和外部干扰与上述因素之间相互作用,严重冲击了金融系统的信息、配置、资金流通等功能,引起系统瘫痪,并严重损害了实体经济。很多研究结果显示,爆发后金融危机的主要原因有下面四个方面:第一,美元的无限制发行,引起美元的流通过剩;第二,美国崇尚高消费低储蓄,这样的经济方式与常理不符;第三,美国制订的宏观经济政策不合理;第四,金融产品大量涌现,而金融管理严重滞后,欠缺管理力度。

2、银行风险概述

因为各种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的存在,进一步恶化了经济领域的系列矛盾,从而可能使经济体系的稳定和安全受到一定的损失,这就是银行风险。银行需要面对的主要风险包括两类: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系统风险指的是由宏观因素引起的风险,可能导致经济系统遭受损失或破坏,如政策风险、汇率风险、利率风险等;非系统性风险主要是指由于经济机构管理出现失误或决策错误、欠债不还、违法生产等主观因素引起的风险,导致一些金融机构的资金不能按期收回。

二、后金融危机背景下加强银行风险控制的对策

1、建立健全我国银行内部评级制

为了提高银行鉴别信用风险的能力,实时监控贷前、贷中和贷后的各种风险,提高贷款的质量,有必要完善银行的内部评级体系。在自身机构内部,银行必须筹建一套完整的、严格的、实用的流程,提高获得有效风险数据的能力,有利于准确资料的收集。分析信用风险控制方法,美国商业银行首先重视创新自身信用制度,同时注重管理信用文化,美国商业银行评级运用的模型是西方商业银行信用风险控制的主要工具。比较来讲,我国目前还没有完善的此类制度,急需引进符合中国特色的评级制度。

2、加强对房贷的控制

在美国,因为银行机构把大量贷款提供给信用资质较低的借款人,所以引发了次贷危机。由于利率的不断上涨,房价的大量下滑,从而大大加重了这些贷款的还贷压力,导致不能按期偿还贷款,大量的次级房贷转化为坏账。我国范围内,目前还没有完善的个人征信系统,也存在较多的类似情况。最近几年,为了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位置,扩大盈利范围,各个商业银行鼓励下属机构大力发展住房抵押贷款业务。在当前房价大量上涨时期,过高的房价屏蔽了潜在的风险,使之不易显现,如果中国的房地产市场一旦出现价格波动现象,房价下滑,这种风险则一定会迅速显现。所以,国内银行要大力发展个人征信系统,谨慎做好个人房贷质量,逐步使贷款流程趋于规范化,建立高效的贷款控制监督体系,才能有效应对房贷风险。

3、管控金融衍生品

要严格管理金融衍生品,以保证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一方面,由金融管理部门加强管理金融衍生品,增强对系统风险的监控,逐步完善监管体系和风险监测制度,促进我国金融市场的稳定和谐;另一方面,对于金融衍生品,要制定风险管理目标,明确对被监管机构控制和风险管理的要求,促使其合法、谨慎、安全经营,达到控制风险的目的。

4、参考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经验,建立健全金融法律体系

我国银行体系要大力借鉴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的最新成果和发展方向,进一步完善我国金融法律体系,才能更好地适应全球金融形势的发展,保证我国银行机构的稳定运行。在金融法律体系方面加快立法环节,从而保证金融管理和风险控制有法可依。第一,及时修改对经济社会发展不利的法律法规;第二,根据中国的实际国情,研究创新金融法律制度;第三,为了使法律法规落到实处,要提高执行人员的综合素质。要保证法律法规的切实执行,我国银行系统要认真学习金融法律,在日常经营活动中自觉履行法律规定。作为金融法律监督者和执行者的银行工作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加强专业素养的学习,认真领会监管理念和风险控制法律。

三、结语

总之,随着我国银行业的国际化进程逐步加深,目前已经进入全球金融市场,尤其是复杂多变的金融衍生品市场,银行业将会进一步加强金融国际化程度,所以对我国银行的风险控制进行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作者单位:包头市南郊农村信用联社)

参考文献:

[1]潘鹏飞,张建群.商业银行风险控制与管理分析[J].经济研究导刊.2010(28)

篇6

摘 要 近年来,我国农村金融发展迅速,已经达到了一个新的阶段。伴随着农村金融的发展,信贷规模也加速扩张。这种扩张不仅为农村金融机构带来了较好的收益,也暴露出了信贷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风险。本文主要讨论农村信用社以及由农村信用社改组而成的农村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及其控制机制。

关键词 农村信用社 信贷风险 风险控制

一、农村信用社及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概述

农村信用社和农村商业银行机构遍布农村,有了相当的资金实力,经营规模也达到了一定的水平,已经成为农村金融的基础,也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几年经过积极地清收不良贷款和呆账核销,调整信贷结构和投向,信贷资产质量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经营效益逐年增加,贷款操作手续日趋规范,风险状况已得到缓解,但由于历史原因和条件限制,仍旧有很多值得我们研究和改进的地方。

二、农村信用社及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形成原因

(一)农业生产的风险性大

农村金融机构的主要服务对象为农业、农村、农户,而与农业有关的活动都会附加上自然风险,农业生产易受自然灾害影响,而自然灾害会造成一个地区的大批借款户因为遭受巨大损失难以按期归还贷款,由此造成大量的信贷资金沉没。

(二)信贷人员素质不高

农村信用社及商业银行的信贷人员相比于城市的信贷人员录取时的要求相对低一些,工作后接受培训的机会少,这些都导致了农村信贷人员的素质水平不高。无论是从工作态度上,还是从专业技能上,平均水平都比较低。这直接导致了信贷各个环节的风险加大。

(三)信贷程序执行不严

农村信用社及农村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机制现在还不健全,缺乏一套非常适合的约束机制,这也导致了信贷程序的执行上的松懈。尤其是在“三查”问题上,往往只简单的看一下,并不深入进行确认,特别是在贷后的跟踪调查上,经常疏忽。

(四)稽查措施不够

部分地方的党政领导缺乏基础的金融知识和风险意识,只为了使自己的政绩显著,经常搞一些短期行为,这时他们会强令银行发放贷款。这种问题牵扯到信贷机构的法律保护问题,还有内部稽查的问题。

(五)不良贷款清收乏力

农村金融机构的存款总额逐年增长,贷款规模也不断扩大,但是部分信贷员风险意识淡薄,消极怠工,不采取有力的措施积极清收不良贷款欠贷款。更有甚者,为完成收息的任务,采取纸上作业的方式,以贷收息,致使借款人借款余额逐年累增,潜在风险也逐年加大。

三、农村信用社及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控制

(一)完善贷前调查预测机制,提高风险意识

一是针对农业自然风险。需要有这方面专业知识的人来进行预测,这一部分风险不能消灭,有时甚至不好避免,但是我们可以尽可能的规避一些。

二是针对借款人。在进行借贷之前,要对借款人的资金实力和经济状况非常了解,对他的信用状况也要清楚,并将其情况记录在册,这样有利于贷款单位选择合理的借款人,对信用风险起到了一定的控制作用。

(二)加强信贷员队伍建设,提高信贷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这一点可以从几方面着手:首先,提高信贷人员的道德水平;其次,提高业务技能,强化风险意识;再次,定期对信贷人员进行政策及业务方面的培训,加强他们防范风险的意识和能力;最后,在信贷人员的管理上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格贷款的发放程序,降低因操作不当带来的可避免风险

在办理借贷的过程中,信贷人员应坚持按照贷款“三查”制度对贷款企业进行调查评估,在办理过程中,将调查和审查,及审批、经营管理等环节的工作职责进行分离,由不同的经营层次来实行不同的岗位部门进行承担,实现他们之间相互制约的目的。对于贷款投向上,按照国家产业的不同和产品结构调整来进行贷款结构的约束。优化贷款投向,对于一些农业的名特新产品实行重点支持,这样对于贷款程序会越来越规范。

(四)强化内部稽查,加大执法力度,防止外部压力

单位内部加大稽查力度,发现问题进行逐级的责任追查,在必要的时候给予处罚。同时加大执法的力度,对金融业给予强有力的法律保护,避免在外部压力下形成信贷风险,信贷机构的领导也要有一定的能力来防止这种外部压力造成的必然损失、必然风险。

(五)严格贷款担保手续,清收不良贷款

为了避免信贷资金被长期不合理占用,对新发放的贷款农村金融机构应该全面推行保证、抵押、质押贷款,尽可能地减少发放信用贷款,对原有的不良贷款,也要逐步补办担保手续。在接待过程中坚决执行贷款谁发放、谁收回的制度,可以跟职工的个人劳动报酬挂钩,实行信贷责任追究制度。

综上所述,信贷风险是一项客观存在的系统而又复杂的工作。在对其进行风险措施的防范时,需要做好对信贷人员的纪律管理,增强他们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增强其防范技能和应对风险的能力。同时,也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做好信贷支农的工作,让信贷资金在农村的经济发展中起到拉动和促进作用,把支持全面建设新农村的信贷工作做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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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

次级抵押贷款危机正在不断蔓延。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8月13日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没有一家接受调查的银行放松放贷标准,将近一半的银行表示已经提高了包括次级抵押贷款在内的非传统抵押贷款的放贷标准。

仰仗资本管制这一道“天堑”,全球次级贷风暴的系统一性风险似乎并未对中国金融市场造成过多的不利影响,中国股市依然在冲击5000点的心理大关。然而此次次贷风险所带来的潜在流动性冲击和宏观经济风险预警的价值却发人深省。

次级贷风暴的前世今生

在过去的数年间,全球房地产市场经历了高度繁荣,住房次级抵押贷款市场也快速发展起来。但是从今年年初开始,房地产市场开始进入严酷的下行周期,加上日欧等发达国家的利率不断上升,次级抵押贷款的危机开始暴露。很多次级抵押贷款市场的借款人无法按期偿还借款,导致一些放贷机构遭受严重损失甚至破产。危机迅速蔓延到其他金融市场,包括全球股市暴跌,期货市场看空严重,黄金等全球避险产品价格不断上涨。

为此,包括美联储、欧洲央行、日本央行在内,多家中央银行已联手展开救助行动,仅8月9日和10日两天内,就向金融系统注资超过3262亿美元,但全球金融市场似乎并未完全“领情”。

事实上,似乎正是央行本身的干预改变了市场的预期。

如临大敌的各国央行已经将此次次级抵押贷款风暴等同于“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和“9・11事件”。如此大规模的各国央行协调干预给市场发出了“风险巨大、难以估量”的负面信号。

为避免潜在的损失,银行系统紧缩银根,提高贷款利率,甚至是优质客户的利率;为了抵御贷款压力,采用程序交易的主要对冲基金和私募基金开始执行相似的策略,缩减其持仓规模,将投资策略由激进变为保守,证券市场受卖盘抛压,出现暴跌;与证券市场高度相关的衍生品市场亦难以幸免,期货、期权市场均以暴跌收场。这一系列的危机传导很好地验证了“市场传导理论”和“羊群效应”。

资本管制“天堑”阻挡次级贷风暴

由于“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中的表现,中国的资本管制政策能否阻挡世界性的次级抵押贷款风暴,成了世界各国人士不断揣测的问题。

直接的影响似乎有限,中国投资于美国次级抵押贷款的主要是工行、中行等几大国有商业银行,其直接投资的规模相对有限,如工行的投资规模仅为20亿美元,仅占其资产总额的1%以下,其他几大国有商业银行也是类似。

再加上资本项目并未完全开放,游资的流入流出受到严格的限制,国内金融市场相对比较封闭,内地主要股票市场、债券市场与外汇市场并未与国际同步,国内衍生品市场也未建立。此次次级抵押贷款的直接冲击可能主要通过地下钱庄等非法金融渠道影响中国,但是考虑到地下金融毕竟不是市场的主流,其产生的冲击也相当有限。

因此,此次次级抵押贷款的间接影响主要是心理上和潜在性的。心理上的影响主要是恐慌性的抛售,一旦发现市场并未受其影响,则自动消失。在次贷风波之后中国股市调整上扬即说明了这一点。

此外,世界范围内的短期性流动性紧缩对于中国股市来说并不一定是好事。试想,如果中国股市能在此次次贷风暴中独善其身,那么其日益累积的“财富效应”与资产“避风港”效应叠加将会产生怎样的后果?必然是全球各地的游资大量涌入中国市场,致使本已过剩的流动性进一步膨胀,给中国日益严重的通货膨胀和证券市场泡沫治理制造更多的麻烦。

经济上升中不应放松风险控制

除了造成直接或间接的冲击以外,此次次级抵押贷款危机给我们最重要的警示是警惕宏观经济系统性风险,对于宏观经济系统存在的结构性问题必须防微杜渐。

此次次级抵押贷款的导火线是房地产市场的过热与崩塌,中国同样存在这种隐忧。事实上,正是世界范围内的经济金融市场回调,与经济上行周期中对风险控制的放松才是此次金融危机的根源。

中国宏观经济所面临的风险并不小于世界其他国家。经济增长的通胀压力、证券市场的泡沫、房地产市场的严重过热,这些因素都对未来中国宏观经济的发展构成很大的调整压力。只是目前仍处于景气周期阶段,公众对经济增长的预期仍是相当乐观,因而并未出现调整迹象。宏观经济体在上行阶段所表现出的风险控制放松也很明显,如房地产抵押贷款的混乱,“一房多抵”等现象严重。金融系统总是在不断创造出新的规避管制的金融产品,为市场提供流动性的同时也放大了自身的风险头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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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金融危机;信贷风险;内部控制

2008年全球金融市场都受到了美国次贷危机的影响,欧美金融市场遭受沉重打击,全球主要金融机构均因美国次级债风险暴露而陷入了流动性不足的困境,很多国际性大银行纷纷破产。我国的商业银行也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必须采取措施提前防范其对银行体信贷所产生的不良影响。

一、金融危机的成因

美国的次贷危机目前已经引起全球性的金融危机,表面看来,次级债问题是由美国低收入者的房贷所引发的。实质上,本次危机起源于刺激经济的目标下,过度的信贷以及信用风险互换等衍生工具的滥用,终致危机恶化。而贯穿始终的是,无论是监管者、金融机构和个人都存在忽视信贷风险管理的因素。

金融机构特别是投资银行,在追求业绩的目标驱动下,片面追求业务规模和业务利润的快速增长,而忽视风险甚至无视风险,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在金融行业更加普遍,从业人员的道德水准与风险管控水平下降;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对金融衍生工具过分信任,认为一切风险可以通过工具创新转嫁给别人,忽视了衍生工具内在的风险,最终导致金融风险被成倍地放大。

信用评级机构则在此中扮演了极其不光彩的角色,甚至故意为投资银行提高其产品的信用等级,某种程度上对金融风险的扩散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从监管者的角度,由于长期的经济繁荣和市场繁荣,自由主义的理念在监管者的头脑中占据上风,放松管制、让金融更加自由化成为这一阶段监管者的核心价值观。比较而言,美联储对银行的监管是严格的。而恰恰次级债以及衍生产品均由美国证监会监管,作为长期监管股权资产的机构,对债权资产的利害关系肯定不如美联储,监管错位也可以看作是危机爆发的重要原因。

综上所述,尽管金融创新和美国次贷危机关系密切,但次贷危机的真正罪魁祸首却是隐藏在这些创新背后对风险控制的极端漠视。从长远看,问题的本质不在于如何限制金融业的创新步伐,而是在于如何强化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如何提升监管机构监管金融风险的能力。

二、金融危机背景下我国商业银行可能面临的信贷危机

1.个人住房贷款者信用风险的集中爆发

由于信用体系的缺乏,我国商业银行在实际贷款发放过程中,无法得到借款人的信用保证。相对于美国的信用等级而言,我国的借款人甚至达不到次级信用级别。我国商业银行在审核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时,主要是通过申请者从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来审查其收入状况,导致资信较差的借款者可能凭借虚假证明从银行得到贷款,进入房贷市场。因此,我国住房按揭贷款存在的信用风险大于美国。

2.商业银行过度放贷风险的放大

住房按揭贷款被我国商业银行视为优质资产业务而大力发展。行业间的激烈竞争和巨大的利润空间又促使其不断降低办理条件,进而对贷款审查流于形式。许多银行还通过推出各种优惠业务刺激个人房贷消费,从而抢占市场份额。这种风险意识的缺失使银行业的风险正在不断累积,若条件合适就将会爆发,商业银行将付出惨痛损失,并波及整个经济。根据上海银监局2008 年2月的《2007 年度上海市房地产信贷运行报告》,截止2007 年12月底,中资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总贷款比例32.2%,如果加上以房地产抵押发放的其他贷款,房地产价格的波动已影响到商业银行50%以上的信贷资产的安全。

3.宏观调控下房地产市场发展的不确定性风险加大

基于房地产市场在经济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它已成为宏观政策重点调控的行业。2006年以来,住房市场的持续繁荣使借款者低估了潜在风险;同时,贷款机构风险控制意愿下降,使行业风险加大,最终导致从紧的货币政策出台。2007年连续加息导致住房开发成本高,同时也推高了贷款买房者的还贷成本。随着次级债危机影响下的经济下行,收入预期下降,还贷压力增大,个人住房贷款者可能选择提前还贷或断贷,出现类似美国次贷市场上借款人无力还款的情形。这会增大银行提前偿付的风险,从而导致银行信贷资产质量恶化,产生巨大损失。

三、金融危机背景下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风范存在的问题

1.资本充足率下降,降低了银行的抗风险能力

在金融危机影响下的中国经济正面临近年来前所未有的衰退,企业盈利能力和个人收入水平下降,导致大量的银行贷款成为不良资产。2005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个人购房不良贷款余额为289.2亿,比2004年增加98.8亿,个人购房贷款平均不良率为2.1%,比2004年增加0.6个百分点。同时,由于资本市场遭受严重打击,资本筹集出现困难。这两个因素导致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下降,使其一方面可能受到监管指标的约束,一方面可能降低了自身抵抗风险的能力。而一些商业银行由于持有美国金融机构的次级债而使风险敞口越来越大,由此引发的短期流动性风险与对其资本金要求的提高之间出现了矛盾,使得银行体系内的风险不断累积。

2.零首付或假首付情况下的断供风险

一些贷款机构为了加快房屋销售或制造虚假繁荣景象,甚至推出了“零首付”、“零文件”的贷款方式。风险更大的贷款形式即“假首付”也很普遍,房地产开发商为了增加其住房销售,以垫付首付款,或分期支付首付的方式,让购房者从商业银行获得按揭贷款。当购房者成功得到个人按揭贷款之后,开发商也实现了资金的回笼,而这种贷款产生的市场风险则完全由商业银行来承担,一旦市场风险爆发,个人贷款者纷纷选择低成本的断供方式远离房市,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将会大幅提高。

3.个人住房贷款的成数普遍偏高

所谓住房贷款按揭成数是指贷款额度与房产价值的比例。银行为了扩展业务规模,按揭成数都比较高,近几年仍然维持在70%左右,甚至是“零首付”。目前,随着国家对房地产业进一步进行法规及商业银行控制风险的要求,2005—2006年按揭成数下降到了60%左右,但是这个数值还是偏高,依然蕴含着很大的风险,有待于国家进一步进行调整和改善。不同的贷款者的偿还能力和信用有所差别,银行所承担的风险也有所差异。因此,政策应该允许商业银行对于信用条件相对差的贷款者相应地提高首付比例,以减轻可能违约造成的损失。

四、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防范的措施

1.严格控制个人住房贷款者的信用级别

商业银行必须使用内部控制的标准流程从严控制个人住房贷款者的信用级别,严格检查每一笔房屋按揭贷款业务,信贷员必须要与贷款申请人见面,而且必须面对面地签订贷款合同。对于新收到的房屋按揭贷款申请,由信贷工作人员到单位核实收入证明,通过核实贷款者真实身份。对于已经办理完按揭房贷的借款人,要逐个重新检查其相关贷款材料。此外,只对银行认定的优质楼盘发放按揭贷款,拒绝与完全靠回笼资金维持生存的房地产开发商合作,从源头上杜绝可能的虚假按揭。

2.增强我国商业银行自身的流动性

从宏观层面看,2007年央行10次上调法定存款准备金率、6次加息、每周发行定向票据,从紧货币政策的实施回收了银行体系内相当数量的流动性。而在金融危机过程中,保持自身流动性成为银行渡过难关的重要手段。因此,商业银行必须调整自身资产结构,增加流动性资产的持有,包括央行存款、央行票据、短期国债和金融债等短期资产,以便当危机出现或遭遇诸如挤兑等突发事件时能够转变为现金。同时建立流动性的监测、预警机制,加强日常资金管理,通过监控未来的现金流量,以确保满足资金头寸需求。

3.加强金融创新监管

从美国的次贷危机到全球的金融危机再次印证了金融创新会给银行业带来双重影响。在国际金融市场和交易日趋复杂化的背景下,必须清醒认识到金融监管的重要性。审视次贷危机的爆发过程发现,即使美国在监管体系完善的市场中,仍然存在着大量的监管缺失,尤其是对金融衍生品的监管。金融产品的复杂化导致了对其认识上的盲点和监管上的空白。

因此,在对于金融衍生品的监管中,一定要根据本国金融市场的深度和广度来考察引入的金融衍生品类型及其对于金融体系的作用,并在创造的模拟条件引发风险试验基础上,决定推广的范围,使金融监管跟上金融创新的步伐。

参考文献

[1]钟 伟:美国次级按揭市场的现状及其深远影响[J].国际金融研究,2007,(11).

[2]范方志 苏国强:美国次级房贷市场危机及其启示[J].中国国情国力,2007(12).

[3]于凤芹:美国次贷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J].管理科学文摘,2008(1).

[4]张 明:透视美国次级债危机及其对中国的影响[J].国际经济评论,2007(5).

篇9

关键词:金融危机;出口;对策

中图分类号:F7文献标识码:A

美国的次级房贷放款中存在的猎杀放贷和贷款欺诈是造成次级债危机的主要原因,猎杀放贷指贷款机构或其没有依照美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向消费者真实、详尽地披露有关贷款条款与利率风险的复杂信息;贷款欺诈是由职业罪犯导演的骗贷犯罪。在这两种违法行为中,前者的受害者一般是消费者,后者的受害者一般是贷款机构。2001~2004年美联储实施低利率政策刺激了房地产业的发展,在经历了几年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后,美国的房地产市场开始降温,在2006年春季,美国房价开始下跌。在2007年初,美国第二大抵押贷款公司新世纪金融宣布濒临破产,次级债危机开始显现,并波及银行业,贝尔斯登被摩根大通收购,雷曼兄弟倒闭,高盛和摩根士丹利成为银行控股公司,美国的投行开始回归银行主业。由于蝴蝶效应,美国的次级债危机开始传向世界,成为一场席卷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金融风暴。在这场金融风暴中,冰岛、迪拜等国家面临破产,即一个国家对外资产小于对外负债,即资不抵债的状况,一些国家如葡萄牙、意大利、希腊、西班牙和墨西哥等,面临信用降级,这些表明,世界正经历着一次大规模的金融危机。本文在次级债危机的背景下分析金融危机对我国出口的影响,并提出一些建议。

一、我国外贸出口现状

(一)我国外贸依存度高。外贸依存度,也叫对外贸易系数或贸易密度,最普遍的计算方法是进出口总额/GDP,它是衡量一个经济体对外开放程度大小的指标之一。商务部钟山指出,当一国从封闭经济走向开放经济时,外贸依存度则会提高。一般说来,外贸依存度越高,意味着参与国际竞争和国际分工的能力越强,外贸依存度越低,意味着参与国际竞争和国际分工的能力越弱。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外贸进出口迅速增长,高于同期GDP增速。1978~2008年我国外贸年平均增速比GDP年平均增速高8.15个百分点。1980~2008年世界平均外贸依存度由34.87%提高到53.3%,我国外贸依存度也从12.5%提高到57.3%。2001~2008年我国外贸年均增速比世界贸易年均增速高11.1个百分点,外贸依存度相应上升了20.7个百分点。我国的外贸依存度在2009年有所下降,这是由于金融危机对于中下层消费者的影响较大,对我国的商品出口影响较大,我国进出口总额比上年下降了13.9%。(表1)

(二)贸易保护主义复苏。全球性金融危机的蔓延,使美国、欧盟、日本等经济体为了刺激本国经济,开始实行贸易保护。据WTO秘书处数据显示,2008年全球新发起反倾销调查208起、反补贴调查14起,2008年全球新发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数量分别增长28%和27%,我国分别遭遇73起和10起,占总数的35%和71%。我国已连续14年成为遭遇反倾销调查最多的成员,连续3年成为遭遇反补贴调查最多的成员。

美国对我国实施了严厉的贸易限制措施,如2009年9月11日的轮胎特保案,10月7日的无缝钢管双反调查,10月27日对我国钢产品实施惩罚性关税,11月3日对我国金属丝网托盘实施惩罚性关税,11月5日对我国油井管征反倾销关税,11月6日对我国铜版纸等征双反关税,12月30日批准对我国钢管征高额关税,2010年2月6日决定对我国大陆产礼物盒和包装丝带征高额反倾销税。2010年7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起的“337”调查中,有5起涉及在华企业,占案件总数的55.6%。欧盟不仅使用“双反”大棒,同时开始尝试将多种贸易措施叠加使用,采用更加严厉的手段扼制或阻止他国产业对当地市场的占领,如近期欧盟对我国出口的“无线数据卡”拟采用反倾销、反补贴及一般保障措施并用的保护手段。日本经产省的消息显示,日本放宽了申请反倾销调查的条件,同时对反倾销调查作出肯定性裁定的几率已上升到70%~80%,并拟效仿美国在政府部门设立专门窗口接待企业的调查申请。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我国外贸出口的形势不容乐观,我国作为最先走出世界金融危机的国家,正在成为全球贸易保护主义的众矢之的。

(三)出口产品附加值低。我国相当一部分的出口企业只是一些国际大企业的加工厂、组装厂,在生产过程中,没有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在产品出口中,更多的是凭借低价来获取订单,生产的产品附加值很低。金融危机到来以后,国外的采购人员开始寻找价格更低的产品,一旦发现,就会缩减订单,极大地影响了我国产品的出口。同时,在我国出口的产品中,自有品牌比例很低。根据商务部统计,2008年我国所有出口产品中拥有自主品牌的企业不足20%,自主品牌的产品甚至还不足10%。自有品牌的缺乏和品牌建设的不足也是我国出口商品附加值低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我国外贸出口对策

(一)提高产品附加值,开拓新兴市场。美国财政部驻中国经济与金融特使杜大伟指出,中国应该让自己的产业链进行升级,这样才能使美国今后从中国进口更多的经过精密制造的产品。因此,对于我国企业来说,要想改变现阶段面临的出口不利情况,要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加强产品的技术升级,进行产品创新,同时利用金融危机带来的特殊时机,打造企业的自有品牌,进行适当的品牌营销,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对于我国出口企业来讲,在进行技术改造的过程中,可以适当引进外资,通过和外资企业的合作,学习外资企业在质量管理和品牌运作上的经验,同时实现出口企业的技术升级。同时,我国出口企业还应积极开拓新兴市场,出口企业可以通过参加一些国际性的展会和博览会来推销本企业的产品,同时充分利用电子商务开拓网络销售渠道,根据金融危机对各国的影响来调整出口格局,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逐步降低对单一市场的依赖程度,减少企业的经营风险。

(二)积极应诉双反,提高企业应诉能力。在全球性金融危机后期,为了防止出口转移对本国市场的影响,当一国针对某项产品采取贸易措施之时,其他国家的“联动”反应正在变得越来越迅速而频繁,典型案例发生在2009年轮胎案、钢铁案及今年的铝材案等。当我国某一产业出口受到一国制裁,很可能面临全球出口市场的贸易保护打击,出口企业事先的全球联动应对战略已显得越来越重要。同时,我国企业要充分利用WTO的争端解决机制,争取在WTO框架下解决双方的贸易争端,对于违反WTO规则损害我国外贸利益的成员国可以采取“反向报复”,即停止履行对该成员方在WTO项下的义务来迫使对方履行WTO裁决。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8月15日就中国非公路轮胎反倾销反补贴案肯定性损害终裁公告,裁定中方输美涉案产品对美国内产业构成实质损害。在政府支持及行业协会、企业的共同努力下,此案获得了比较低的倾销税率,补贴税率未出现两位数的惩罚性高关税。从这个案子可以看到,只要涉及的企业能积极应诉,在统一的组织下还是可以在面对双反调查时获得比较好的结果。面对贸易保护主义的盛行,出口企业在平时要注意规范企业的财务制度,完善财务信息,为以后的应诉做好准备。出口企业一旦面临双反调查,要积极应诉,寻找专业律师,同时与国外律师事务所建立合作,在决定应诉后全力以赴,对于人力、物力、财力的耗费要做好准备,最好与同行业的企业进行抱团应诉,降低应诉成本。

(三)慎重对待人民币升值。美国众议院在2010年9月29日通过《汇率改革促进公平贸易法案》,该法案旨在对所谓低估本币汇率的国家征收特别关税,主要是针对中国的人民币汇率问题。虽然法案要最终生效还需参议院通过,并送交奥巴马签署,但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人民币面临的升值压力,在今年上半年进行的人民币汇率压力测试表明,对于出口企业人民币升值3%,出口企业利润将下降30%~50%,因此对于国际上对人民币升值的压力,我国政府应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的现状采取相应的汇率政策,为我国出口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政策环境。

(作者单位:陕西理工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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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国家助学贷款;全面风险管理;引致信用风险

高等教育既不是公共产品,也不是私人产品,而是一种准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由于具有一定的效用外溢性,不能完全由市场提供,应由政府参与提供。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作为准公共产品的高等教育应由政府和市场共同提供,高等教育的学费制度正是高等教育准公共产品特征的体现。收费制度的实施导致部分学生可能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交不起学费的问题,为此,国家助学贷款应运而生。目前,我国实施的是以商业银行为主的国家助学贷款模式,商业银行的盈利性与国家助学贷款的公益性存在价值冲突,国家助学贷款的高风险性迫使商业银行“惧贷”、“拒贷”和“停贷”,成为国家助学贷款发展的最大瓶颈之一。因此,有必要以商业银行为主体,对国家助学贷款进行全面风险管理,使国家助学贷款持续健康发展。

一、银行金融机构国家助学贷款的风险分析

国家助学贷款是指金融机构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中家庭贫困的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发放的用于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的商业性贷款,财政向借款人在校期间全额贴息,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目前,我国实施的是以商业银行为主的国家助学贷款模式。可见,国家助学贷款既不完全是政策性贷款,也不纯粹是金融机构的普通商业性贷款业务。国家助学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即在毕业后6年内(含2年的宽限期和4年的还款期)还清贷款本息。贷款额度按照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的标准,具体额度由借款人所在学校确定。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不上浮。尽管国家助学贷款通过正式规则、非正式规则和实施机制等一系列的制度规则制约着国家、银行、高校、贫困大学生四者的选择空间,并约束着四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减少国家助学贷款中的种种风险和交易费用,然而仅从信用风险来看,据不完全统计,在开办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中,已进入还款期的学生违约率达到了20%;连续90天以上违约的人数已达16.7%,从而迫使商业银行“惧贷”、“拒贷”和“停贷”,严重影响了商业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可持续发展。从商业银行的角度分析,国家助学贷款的风险主要有外在风险和内在风险两大类。

(一)银行金融机构国家助学贷款的外在风险

银行金融机构国家助学贷款的外在风险具体包括信用风险、经济体制风险、通货膨胀风险、利率风险以及引致信用风险。银行金融机构国家助学贷款的外在风险产生的原因表现在:

1.社会信用意识淡薄,信用评估体系缺乏。在西方发达国家,信用大于生命。银行向客户提供的不仅仅是一种产品,而更是一种信用。但目前,我国还是“非征信国家”,还没有建立起独立的信用风险评级机构,商业银行无法获得有价值的信用风险信息,客户信用审查的成本极高;现有的会计、审计等信息中介机构独立反映贷款人财务风险信息能力较差,有时甚至出现提供虚假信息现象;还没有面向金融机构提供风险管理技术和信息咨询服务的专业化公司。具体到国家助学贷款上,由于缺乏能反映个人信用的相关资料,缺乏对现有个人信用资料进行科学评估和查询的系统,导致银行和借款学生间信息不对称,银行在贷款发放时就面临较大的违约隐患;国家助学贷款采用无担保的信用方式,信用贷款按照资产风险分类属于高风险资产,风险系数100%。因此,目前国家助学贷款的信用风险很大。

2.商业银行的盈利性与国家助学贷款的公益性存在价值冲突。国家助学贷款现行的基本政策是:由国有商业银行采用无担保的信用方式向在校贫困大学生提供贷款;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利率,借款人享受利息补贴,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将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贷款利息则全部自付。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已完成股份制治理,虽然国有股独大,但是现代公司制要求国有商业银行必须追求利润最大化,而国家助学贷款体现的社会公益性通过行政手段转嫁到国有商业银行上,因此国有商业银行存在体制风险,尽管国家财政进行了四年贴息。

3.国家助学贷款执行基准利率,不上浮。当国家基准利率调高的情况下,或者宏观经济形势过热,通货膨胀发生,CPI大于基准利率时,商业银行贷出去的助学贷款即使本息能够按期收回,银行资产也严重缩水了。因此,商业银行承担的利率风险和通货膨胀风险也较大。

4.大学生就业难、收入低引致国家助学贷款的信用风险。国家助学贷款制度表明,毕业生一旦开始还款,时限则为4年,如果本科四年借款的总额为24000元,则每年的还款金额至少在6000元之上(还不包括利息),相当于2008年全国职工平均货币工资水平29229元的20.5%,远高于新加坡的10%、澳大利亚的3%~6%和瑞典的4%。按照国际通行口径,我国高等教育已经走向大众化,高等教育走向大众化也同时意味着大学生的就业压力将是一个长期的问题。在毕业生数量年年大幅度增长的同时,离校毕业生待业的现象开始出现,且这个数量有逐年上升的趋势。国家助学贷款主要是建立在学生未来收入流预期基础上的信用,而未来收入流本身具有不确定性。贫困学生大多来自边远地区,由于缺少家庭背景,靠自己找到一份条件比较好的工作难度很大。大学生刚毕业工资水平不高,除去生活必需费用外所剩无几,这给他们还款带来很大的困难。这些都导致其还款率低,引致国家助学贷款的信用风险。

(二)银行金融机构国家助学贷款的内在风险

内在风险是指银行金融机构自身在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的风险。银行金融机构国家助学贷款的内在风险主要是管理风险和操作风险。在转轨时期助学贷款公司特有风险产生的原因有:

1.外在风险内在化。由于国家助学贷款具有社会公益性,商业银行的盈利性与社会公益性主体错位,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本位意识不强,虽然政府宏观层面对风险监管和防范重视,而微观银行企业还是被动式风险管理,因而管理风险仍然存在。

2.内控制度不健全,风险管理组织结构不完善。完善的内控制度是现代银行有效进行风险管理和持续发展的重要内部制度保障。内部控制不仅要求现代银行企业建立内部制度政策与程序,还要检查内部控制政策与程序是否得到了遵守。目前,国家助学贷款一方面控制不足,表现为内控制度与管理部门衔接不充分;一方面控制分散,缺少整合性。在风险管理方面,目前大多数商业银行都还没有现代意义上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也没有专职的风险经理,没有一个独立的部门有能力承担起有效管理银行全面风险的职责。由于国家助学贷款借款人分布区域广,批量大,就业不理想,工作地址频繁变动,贷后管理、贷款催收等的工作量非常大。而且催收主要靠长途电话和特快专递方式,收回一笔贷款往往要增加几十元的电话费、邮寄费等额外费用。在这种情况下,借款人容易产生道德风险,拖欠或逃避银行债务,从而增加银行的不良资产,导致交易费用巨大,银行经营的安全性降低。因此,国家助学贷款的操作风险较大。

3.风险管理技术和工具落后。风险量化管理和模型化是现代银行企业管理在技术上的重要发展趋势。而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在国家助学贷款的风险量化管理技术和工具方面非常薄弱,没有建立信用风险评级系统和市场风险计量系统。总之,把我国助学贷款的风险分内,外两个方面并分析其成因,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控制风险,管理风险,进而进行全面风险管理。

二、银行金融机构国家助学贷款风险控制的缺陷

现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在风险控制方面还存在较大的缺陷,表现在:第一,信用风险预防制度不健全。信用风险预防制度的规定零散,没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因而其作用非常有限;有些风险防范措施,特别是其中较有约束的措施都还未能落实或没有条件落实;对信用助学贷款,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多依据的是现有的《消费信贷法》、《担保法》、《贷款通则》等法规,在具体操作时无章可循,特别是当贷款学生违约时没有相应的法律制裁。如,助学贷款制度中规定,不能及时偿还助学贷款的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在新闻媒体和高学校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网站上公布其姓名。而对于主办国家助学贷款的商业银行来说,也没有风险控制的任何措施。这样的一种制度设计,违约成本明显过低。对于贷款学生来讲,在媒体上公布姓名与偿还上万甚至几万的助学贷款相比,放弃偿还助学贷款似乎容易成为他们的选择。第二,商业银行的积极性没有调动起来。无利不起早,对于商业银行来说,贷款额度几乎都满足不了盈利性强的优质的房地产抵押贷款、优质的担保贷款,心中哪还有无任何抵押与担保、完全靠未来工作都不确定的个人信用的贷款基准利率不上调的助学贷款。第三,风险补偿专项基金负担分配不合理。助学贷款新规定初步提出了建立国家助贷款风险补偿机制,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由政府和学校各负担50%,以此来弥补银行所面临的风险和损失,提高商业银行的积极性。这一规定应该说在保障银行利益上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贷款经办行的积极性。这种风险补偿机制的实质是由财政和高校对经办银行因贷款发生坏帐造成的损失行一定的经济补偿,但这种规定也存在着不足的地方:由财政来进行补偿理所当然,因为作为种政策性贷款,本来就是一种准公共产品,需要政府财政资金的补贴,其他的政策性贷款也都是政府财政资金补贴的;由高校来进行补偿则不太适宜,高校不是政府部门,也不是公共机构,不适宜承担这种政策性贷款的补贴,学生毕业后,高校也无法控制和影响他们还款,却要为他们欠还款承担责任,这缺乏公平性,影响高校配合开展助学贷款的积极性。在损失补偿方面,虽然政策规定呆账贷款税前予以核销,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商银行呆账损失,但仍然挤占了商业银行利润,因为大部分贷款损失未予以补偿。

三、银行金融机构国家助学贷款的全面风险管理

全面风险管理(Enterprise Risk Management简称ERM)框架有三个维度,第一维度是管理目标;第二维度是全面风险管理要素;第三维度是管理层级。管理目标有4个,即战略目标、经营目标、报告目标和合规目标;全面风险管理要素有8个,即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件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对策、控制活动、信息与交流、监控;管理层级包括整个管理对象的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各子公司。ERM三个维度的关系是,全面风险管理的8个要素都是为4个目标服务的;管理各个层级都要坚持同样的4个目标;每个层次都必须从以上8个方面进行风险管理。全面风险管理也是《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蕴涵的风险管理新理念,是当今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新趋势。全面风险管理是全程、立体、动态、计量的风险控制。符合国情的银行金融机构国家助学贷款全面风险管理,目前应重点做以下工作:

1.严格防范风险。贷前,学生户口所在地相关部门应仔细调查辖区申助学贷款学生家庭的经济状况,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贷中,学校应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并学习不努力,有记过处分及退学等情况的学生及时通知经办银行;贷后,加强毕业生还款追踪工作,建立完整的个人信用体系,同时通过个人征信系统,影响其以后在商业银行的再贷款。

2.建立健全个人资信征询系统。银行根据完善的个人信用系统,查询客户信用的历史记录、自我评估或请专业评估机构取得消费者的信用状况,评定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从而有效的防范和消除信贷风险。

3.建立健全国家助学贷款失信惩戒制度。在我国目前情况下,应借助高院校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将贷款学生的基本情况记录在案,一旦违约并经证实确系恶意违约,即将此记录转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的黑名单,全国任一金融营业网点都可查询。那么,其以后请贷款等金融活动就要受到此“信用污点”的影响,很难和金融机构、政府部门打交道。对违约人来说,此终生陪伴的信用污点具有很大的威慑力。与此同时,政府有关部门应制定相应的人信用法律法规,建立社会机构,特别是金融机构对于失信的惩罚机制,对于失信的败德行为予相应的惩罚和制约。

4.建立国家助学贷款信用保险。根据2007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生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与保险机构合作,将保险引入助学贷款,建立国家助学贷款信用保险。目前,华安财产保险公司率先推出了国家助学贷款信用保险,当贷款学生事故、丧失劳动能力或者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完全未履行还款义务,保险公司对银行的这部分贷款进行赔付。

5.建立国家助学贷款国家担保制度。政府应建立专门国家助学贷款担保基金,用于补贴那些为此而出现较大亏损的金融机构。

参考文献

[1]人行安康市中心支行课题组:国家学贷款制度存在的缺陷及建议[J].西安金融,2006,3.

[2]林莉.论国家助学贷款风险控制制度的缺陷及对策[J].广东社会科学,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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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审查

三、 审核

四、 复审

五、 办理

工作项目:参与对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限额以上项目建议书的初审

承办处室:外事处

牵头副处长:张国庆

法律依据: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际金融组织与日本国际协力银行贷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际字[2000]1号)

工作总时限:24个工作日。(不含报局长审批时间)

工作程序:

一、 受理条件:

申办人需提交以下申办材料:

1、 项目单位利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报告

2、 项目建议书

3、 配套资金落实证明

4、 还款资金落实证明

标准: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责任人:张立新、董颖、孙世杰

工作职责:接收符合标准的申办材料,对不符合标准的申办材料退申办人,并一次性告知要求补交的材料名称及其他要求。

工作时限:1个工作日。

二、 审查标准:

1、 项目建设内容是否符合公共财政范畴

2、 根据配套资金、还款资金来源,与相关单位联系核实配套资金、还款资金性质及金额,与申请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是否一致

本岗位责任人:张立新、董颖、孙世杰

工作职责:

1、负责分管世行贷款项目建议书的审批工作,对符合审查标准的写出同意向项目单位批复世行贷款项目建议书的报告,报主管副处长。

2、做到认真审核、资金落实、手续齐全、情况清晰。

3、对不符合标准的申办材料及时退申办人,并告知不予批准的理由。

工作时限:15个工作日。

三、 审核

本岗位责任人:主管副处长:鲍冀宁

工作职责:

1、审核申办材料和审查意见。

2、有异议,退审查人员要求重新审核。

3、无异议签署审核意见后,报处长复审。

工作时限:2个工作日。

四、 复审

本岗责任人:牵头副处长:张国庆

工作职责:

1、对申办材料和审核意见进行复审。

2、有异议,退主管副处长要求重新审核。

3、无异议签署复审意见后,报主管局长审定。

工作时限:4个工作日

五、 办理

本岗责任人:张立新、董颖、孙世杰

工作职责:及时将我局的批复意见通知项目单位

工作时限:在接到主管局长批准件后,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办人。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篇12

【关键词】金融风险 危机 风险监管

金融风险,指任何有可能导致企业或机构财务损失的风险。金融机构如果不能够严格控制风险,其导致的危害是严重的,不仅会使该机构陷入危机,还有可能导致一系列连锁式危害。金融机构发生风险带来的后果往往超过对其本身的影响,金融机构在具体的金融市场交易中出现的风险,有可能使该金融机构破产,也有可能对整个金融体系的健康运行构成威胁,会导致全社会经济秩序的混乱,经济衰退,往往要花几年甚至数十年才能完全从危机中走出来,因此研究我国金融风险的来源至关重要,从源头抓起,做好监管,给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保驾护航。

一、背景介绍

2007年4月,全球经历了一场史上罕见的金融危机,导致危机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美国金融结构对金融风险监管不够,危机的发生,使各国政府意识到预防金融风险的重要性。金融行业是一个高风险与高收益共存的行业,我国近年来金融体系发展迅速,但依然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我国经济正处于转轨事情,并且发展较快,有许多旧问题还没有解决,又产生了许多新问题,新旧问题累积起来,使风险增多,监管难度也加大。要正确认识和预防风险,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管机制,尽可能的发展和完善我国的金融市场。

二、风险来源分析

随着市场迅速发展,市场竞争强度也增大,在面对这个复杂的市场结构的时候,金融市场要应对的不确定性也在增大。从美国的次贷危机看,金融市场需要政府监管,政府应该发挥积极的作用,监管的同时要注意适度,有所为有所不为,防止因政府过度干预带来新的风险。下面就风险的产生来源进行分析。

(1)我国监管体系有待完善。从1978年以来,我国的金融市场发展迅速,但对风险的监管步伐还没有跟上发展的脚步。长期以来,中央银行的金融监管工作都侧重于业务范围的控制,现在的风险管理体制很大程度上就是对信贷风险的管理模式延续,同时市场金融风险监管部门的组织结构不是很完善。许多金融机构组织结构设计不合理、风险防范意识差、业务流程不科学、监督不力,导致风险管理体系存在一些漏洞。

(2)人们对金融风险的认知程度不高,防范意识、法律意识淡薄。我国在从计划经济转轨过程中留下的陈旧观念依然存在,对金融风险的认识不是很清楚,缺乏防范风险意识,而金融机构的业务又具有很多特点:内容复杂、范围广泛、综合性强等,这些特点如果存在快速发展的市场中,会导致风险的发生。

(3)市场透明度不高。我国金融市场上的不确定性因素很多,包括金融透明度不高。众多社会问题,比如看病难、上学贵、保障体系不完善……的累积会导致金融风险的日益增加,这些不确定性因素会让我国金融风险发生概率增大。

三、加强监管,防范风险

在现阶段我国金融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很多,为了加强我国金融市场体系建设,降低金融风险,建立合理的金融风险管理机制,需要各方面的努力。

(一)政府应当实施调控和改善监管来防预防风险

在我国金融体系中,政府作为监管者和宏观调控者,动用自己的权利,促进市场体系完善,加强宏观调控,促进稳定和健全的经济和金融健康。随着市场的运行,市场具有一个天然缺陷,政府有责任和义务,通过各种手段控制,提高风险预警机制,市场还需要加强监管。

(二)谨慎创新,完善金融结构的信息披露

2007年以来的金融危机很大程度上是由于金融过度创新造成的,金融创新只能将风险在不同风险偏好者投资者之间进行转移,金融创新和衍生工具往往关系很近,而且往往反映缺乏透明度,信息不对称的消极方面,是比较容易通过金融风险转移,从而传递给大多数中小投资者。因此,政府应鼓励金融创新的同时,应该加强监管,从而有序推进金融创新。根据“巴塞尔协议”对信息披露的要求,金融创新的监管应着眼于提高金融机构和金融创新产品的信息披露制度,以提高信息的透明度。

(三)加强我国金融监管与全球金融市场的协调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全球化的加快,金融自由化和国家间联系的紧密,在全球市场资金的全球流动,也使各国金融市场关联性增强。一旦一个国家的金融体系产生问题,就会传递到其他各国。金融创新与金融衍生工具的增加,产生了很多不确定性问题,如过度投机、放大风险等,金融创新也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国际游资冲击和破坏性。为了世界各地健康有序发展,应当加强金融监管和全球协调,加大监管力度,增强自身抗风险能力,以避免地区的不稳定转变为全球的金融危机。

四、小结

在当今经济金融全球化时代,各国金融市场联动性增强,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所引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的阴霾暂未完全褪去。后危机时代,我国只有建立相对完善的金融风险监管机制才能更好的抵御来自各方面的金融风险,从而规范金融市场,促进我国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何德旭,范力.切实保障金融创新中的金融安全美国次贷危机的教训[J].上海金融,2008(10).

[2]赵志恒,孙秀梅.我国金融风险成因探析[J].商业时代, 2006(6).

篇13

关键词:金融危机;外汇储备管理;风险

中图分类号:F83文献标识码:A

中国是全球目前外汇储备最多的国家,外汇储备规模达到2万亿美元以上,其中主要的储币种为美元。美国金融危机发生后,为了缓解美国国内流动性不足的危机,美联储不断地向金融系统注资,并不断地下调联邦基金利率,使美元的汇率不断贬值,与此相应,国际商品期货市场上各类大宗商品的价格持续上扬,屡创新高。而在金融市场上,股市和债市大幅下跌,资产缩水严重。这些情况的发生,对我国外汇储备的管理带来诸多风险。

一、汇兑风险

我国外汇储备资产面临的汇兑风险主要是美元汇率变动给储备资产损益带来的不确定性。美国经济结构问题和周期变化被认为是美元贬值的主要原因,2007年爆发的金融危机进一步恶化美元走低的局面。

一旦美元汇率继续贬值,我国以美元资产为主的外汇储备既存在巨大的汇兑损失,又面临丧失转持其他货币资产所带来的汇兑利润的损失。虽然我国央行没有公布外汇储备资产币种比例,但国内一些学者对此进行了估算和推测,一致认为我国的外汇储备资产中美元占70%左右的比例。我国外汇储备资产以2万亿美元来算,其中若70%为美元资产,就有大致14,000亿美元的外汇储备资产暴露于美元贬值的风险当中。根据经合组织(OECD)及美国经济学家的估计,未来美元至少要贬值20%,最多可能贬值40%。假设这一估计是成立的,那么中国将损失2,800亿美元到5,600亿美元的外汇购买力。这还不包括由于欧元等其他货币的相对升值,储备资产若能及时进行币种转换所能带来的汇兑利润的损失。例如,2008年3月,美元相对国际主要货币就跌去了2.6%。如果假定中国外储内90%是美元,一个月就蒸发357亿美元,相当于中国2008年2月份贸易顺差的4倍。《货币战争》作者宋鸿兵说,这相当于中国每月被击沉了4艘航空母舰。

二、购买力风险

随着美元贬值,国际商品期货市场上大宗商品价格如石油、黄金、有色金属、农产品等价格持续上涨,使得我国外汇储备的国际购买力不断下降。石油价格接近120美元一桶,创历史新高;国际黄金价格曾经突破1,000美元/盎司;有色金属期货大涨,铜已到8,889.5美元/吨,又将挑战历史新高;国际农产品价格持续上涨,大米期货价格足足上扬了一倍,在大米的带动下,小麦、玉米和大豆期货也出现攀升;国际焦煤价格随着日本钢铁企业与澳大利亚供应商达成涨价200%以上的协议而进一步攀升,国际国内焦炭价格一路上涨,国际市场已达到2,000元/吨;国际铁矿石巨头扬言2010年铁矿石价格上涨30%。由于2007年以来钢铁生产的主要原材料铁矿石、炼焦煤、焦炭价格均出现大幅上涨,国际钢铁价格持续上扬。大宗商品的价格上涨,使我国外汇储备的购买力大大下降。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用宝贵的资源和人民的血汗所换来的巨额外汇储备,将来能够换来多少我们所需要的商品,现在还得打一个问号。

三、资产泡沫风险

外汇储备的增加,使得由于外汇占款所投放的基础货币增加,在货币乘数的放大下,会使我国的货币供应量大大增加,出现流动性过剩。国际经验表明,宏观意义上的流动性风险极有可能会造成大量资产被严重高估,并出现资产泡沫的危险。例如,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日本,经历了日元大幅升值后,从日元到房地产再到股市等,几乎所有资产都被严重高估,因此日本的经济危机和全面资产价值缩水在所难免,最终酿成了日本经济长达十年的大萧条。需要强调的是,今天中国已经出现了类似日本当时流动性泛滥、资产价格狂升、资金转向虚拟世界的迹象。而无限推高的资产价格破灭之时,将是实体经济和百姓生活遭殃之日。

例如,从房地产来说,一方面随着人们投资理念的逐渐形成,加之通货膨胀高居不下,银行存款实际利率为负,人们的投资性需求越来越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房价和股价上涨,北京、上海、深圳的涨势更是惊人;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银行存在大量流动性过剩,迫于盈利压力,银行急于把这些过剩的资金贷出去,而房地产业有借款人的房产作为抵押物,相对风险较小,因此成为各家银行青睐的放贷对象,再加上地方政府对房地产业的支持,银行和地方政府形成了一种紧密型的“银政联盟”,使房地产商在资金和土地两个方面都得到了满足,加剧了房价的上涨。

四、海外投资风险

由于我国外汇储备规模的激增,在外汇储备管理的思路上从原先追求流动性和安全性转向追求收益性,中司的成立和QDⅡ的出现都体现了这种思路的贯彻执行。美国金融危机发生后,美国以及亚洲股市尤其是香港股市都出现了大幅的震荡下跌,国家财富基金中司以及QDⅡ等机构,在激进的“抄底”战略下,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账面损失。我国外汇储备资产面临大幅缩水的危险。

我国的外汇储备资产中大量以美国国债尤其是中短期国债为主,而这些国债的收益率全面下跌,使我国外汇储备资产的收益大大下降,而我国为了抑制国内的通货膨胀,2007年连续六次加息,已经使国内的利率水平从2.52%提高到4.14%,中美利率出现了倒挂。为了克服由于外汇占款所产生的流动性过剩而发行的央行票据,其票面利率已经超过美国国债的利率,所以外汇储备资产的收益率已远远低于由于这些储备资产增加所产生的调控成本。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澄迈县支行)

主要参考文献:

[1]王学龙,王绍宏.论外汇储备投资多元化及其风险管理[J].现代财经,2008.1.

[2]彭菲娅,刘兵权.中国外汇储备快速增长:原因、风险及前景预测[J].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6.

篇14

【关键词】传统文化 金融技术分析 有效性

Charles Dow于20世纪初提出道氏理论(Dow Theory),标志着技术分析的诞生。MURPHY(1986)对技术分析的定义是:“技术分析是以预测未来的价格趋势为目的,主要通过使用走势图,对市场行为进行的研究”。(爱德华迈吉,股市趋势技术分析,1992)。因此技术分析是一门科学,它通常以图像的形式,记录某一股票或者某个“平均值(Averages)”交易的实际历史(价格变化、交易量,等等),然后,从勾画出的历史里推导出可能的未来趋势。由此可见,技术分析(Techn ical A nalysis)是对历史数据进行特定的处理, 寻找股价起伏的周期,从而建立起买卖证券的规则,以优化收益、规避风险的一种投资理论(韩杨2001)。

一、关于技术分析有效性的争议

金融技术分析研究对象是金融市场种金融产品价格行为的规律,决定技术分析是否有效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金融市场价格行为的规律是否客观存在,对此分歧一直很大。在金融分析流派中基本面分析派坚持“股市趋势不可知”的理念,认为金融市场无趋势、无规律、不可预测,因此技术分析无效。随机漫步理论流派(Random Walk)也坚持在金融市场中价格的变动是随机的,更谈不上预测。这种随机性是非理性的,并不具备操作的有效性。

二、现代经济理论对于金融市场技术分析有效性的研究现状

在现代主流经济学中,对技术分析持否定意见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有效市场假说(EMH)(Fama,1970,《有效资本市场:理论和实证研究的回顾》)。他们认为技术分析所谓的原理与弱式有效市场理论是冲突的。技术分析根据历史价格走势分析出未来价格趋势,这一点有效市场理论坚决反对,他们认为众多投资者已经通过对历史的价格信息的研究,做出了自己该做的投资选择,目前的价格实际上已经反应了过去的历史信息,以后的价格只能随机波动,和以前没有任何联系,因此在弱有效市场成立的条件下技术分析无效,不能获得额外收益。

三、基于中国古代传统文化下的现代金融技术分析有效性的解释

美国技术分析师.艾略特(R.N.Elliott)根据道琼斯工业指数平均(Dow Jones Industrial Average,DJIA)发现股价结构性形态和宇宙中一些自然现象相吻合。提出波浪理论,用来解释市场的行为,并强调波动原理的预测价值。而对于通过观察宇宙规律硌芯咳死嘈形,中国古代亦做出过不少的努力,比如古人的天人合一等等,因此我们能否从中国古代传统文化里找到现代金融技术分析有效性的解释,从而说明技术分析的有效性及其存在的意义。

(一)现代金融技术分析的核心概念――趋势

趋势的概念是技术分析的核心。技术分析要求必须研究判断市场趋势,然后顺应趋势交易,决不可逆趋势而动。而且市场的趋势不会朝任何方向直来直去,市场运动的特征就是曲折婉蜒。因此我们从技术分析的核心概念--趋势入手,看看中国古代传统文化对趋势的存在和有效性的研究,从而论证技术分析的有效性。

(二)中国古代传统文化下对于趋势的理解

中国古代传统文化认为整个宇宙是一个整体,并制约于一个自然法则,这个自然法则无论在自然世界还是人类世界都起作用,否则就会混沌,出现秩序上的紊乱,而就算是人类社会行为如果按照自然法则运行一定会很顺畅,完美,包括有生命的东西和无生命的东西时都按法则运行,比如四季交替就是很典型的自然法则秩序规律的严格运行,这种秩序,按照古代传统文化的假设就是恒定不变。无论是自然还是人类社会的群体行为,都会重复秩序,那么人类社会曾经的群体导致的事态周期性变化,也将重复,也就是历史会重演,而且如果我们掌握了这种秩序,甚至我们可以在一定范围和程度地上预测未来,以为事态会顺着历史的规律进行,趋势就是其中一种。

中国古人一直很强调对“势”的把握,著名军事家孙子在《孙子兵法》中提到,“故善战者求之于势,不责于人,故能责人而任势”;再有《孟子:公孙丑》,“虽有智慧,不如乘势;虽有t基,不如待时。”

对于趋势的力量论述,孙子兵法也上有记载,“激水之疾,至于漂石者,势也。”激烈的流水能冲走巨石,这就是趋势的力量,在宋代,学者陈亮的《上孝宗皇帝第三书》中提到:“天下大势之所趋,非人力之所能移也。”就谈到社会运行的趋势不是人能改变的,也间接论述了趋势的自主性。战国商鞅《商君书・禁使第二十四》中也有关于趋势的论述,“凡知道者,势、数也。故先王不恃其强而恃其势;不恃其信,而恃其数。今,夫飞蓬遇瓢风而行千里,乘风之势也;探渊者知千仞之深,县绳之数也。故托其势者,虽远必至;守其数者,虽深必得。”这段文字也承认了趋势是存在的,而且应该顺应趋势,可以借助趋势的力量发展的更好,也体现了趋势的力量具备自我发展性。

四、结论

“势”字,从“力”,与力量有关,古人解释“势”为“盛力”、“权”。古人从经验直观中很容易发现“力”是决定事物成败、发展的关键,而概括出“势”这一重要范畴。“势”作为一种客观力量决定着世界中事物的兴衰成败,而人作为是生存于世界之中,通过与世界万物打交道的方式以维持其存在和发展的一个物种。客观的“势”所造成的结果对于人而言则有利害两种情况,人作为具有能动性的智慧存在当然不会也不应该被动地接受“势”所造成的结果,而应该发挥主观能动性使“势”向着有利于自己的方向转化。对于有利之势则积极利用,以造成有利于自己的最大成果;对于不利之势则尽力回避,以免造成损失。同时,在有些人类活动中还可以人为造势,以获得尽早和更大的结果。就技术分析而言,由于市场行为的庞大性,当然很难造势,通过对“势”(趋势)的研究,人们还是可以对趋势加以把握和利用,以获得投资利益。中国古人对“势”的理解和运用,坚定了我们对技术分析之科学性和有效性的信心。在中国古代传统文化中,古人是认为趋势存在的,而且主张要顺应趋势,只有顺应才能更好的发挥主观能动,获得更大投资收益。这和现代金融技术分析不谋而合,哲学层面高度统一。

参考文献

[1][美]约翰#墨菲著.期货市场技术分析[M],地震出版社,1994.

[2]向文葵,胡忠林.论技术分析在我国证券投资中的应用[J].经济研究导刊,2008(3).

[3]韩杨.对技术分析在中国股市的有效性研究[J].经济科学,2001,(3).

[4]胡荣才,龙子泉.我国证券市场技术分析理论有效性分析[J].华东经济管理,2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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