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3 15:36:32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知识产权实施管理,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当前,我国高校校级层面知识产权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和制度化,但二级院系管理体系尚不完善。
(一)产权保护意识薄弱,配套体系滞后我国高校普遍存在知识产权意识不强现象,不少二级院系的领导重视不够,未做好关键技术的保密工作,无意中造成科技成果的流失。此外,管理者自身产权保护意识不强,缺乏管理者与科研人员积极参与的联动机制。权责明确的组织机构设置是有效管理的保障。目前,院系缺少专人专职进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机构的设置缺失导致难以有效有序地开展工作;院系缺少与学校层面配套的知识产权激励机制,导致科研人员和管理者缺乏从事产权保护与管理的积极性;院系缺乏与校级管理机构(或企业)紧密联动渠道,独立的科研行为未完全与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接轨,影响知识产权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高校是科学技术的前沿阵地和人才培养的基地,具有人员流动频繁的特性。例如,为了提高学术水平,高校教师经常通过从事博士后研究、去外校做短期访问学者或出国留学等方式进一步加深对自身学术领域的研究;大量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参与导师的研究课题,学业完成后离开学校走向工作岗位;还有一些高校教师以辞职、调离、兼职等方式创办或协办高新技术产业,诸多情况都可能导致知识产权流失。有研究人员发现,高校知识产权流失中,外单位窃取的为40%,随人员调配的占20%。
(二)高素质知识产权管理队伍缺失目前高校二级院系知识产权管理队伍的培养是非常急切的。但是,因为此类人才定位尚不够准确明晰,很难确定知识产权人才相应的发展方向,严重影响到知识产权管理者自身的发展和业务水平的提高。当下情况是二级院系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很少接受过正规的系统培训,许多管理人员是从行政管理职位转岗来的或身兼数职,没有全面系统的知识产权知识,难以胜任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三)各二级院系知识产权管理发展不均衡不同的二级院系学科属性不同,有些偏重基础研究,有些偏重应用研究,有些偏重成果转化,且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率不同,导致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有较大差异。不同院系应根据自身实际,建立健全适合本院系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形成知识产权产生、评估、许可、转化等多方面全方位的统筹管理体系。
二、完善高校二级院系知识产权管理的对策分析
院系知识产权管理是高校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保证,针对院系的实际情况,各二级院系应全面客观分析,充分研究,精心设计适合本院系的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制度。
(一)以意识教育为抓手,多渠道提升管理队伍保护意识在二级院系进行宣传教育,真正使科研人员和管理者理解知识产权对于科研成果及其商业化的重要性,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从思想上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可综合采用传统媒介和新媒体进行宣传教育:(1)继承传统媒介的优势,采取各种形式的培训会、宣讲会、交流会、汇报会,定期对师生进行知识产权知识的普及教育,使其充分了解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熟悉申报、资助以及授权的各个环节,掌握发生纠纷时的处理技巧;(2)充分利用新兴媒体的即时传播功能,如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采用专题网站、展板、橱窗、QQ等载体形式进行宣传,深入各部门、各实验室、中心,以定期宣传和重点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师生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使其懂法、知法、守法以及用法,以维护合法权益。
(二)以队伍建设为重点,全方位提升管理人员素质高校在人才引进方面基本实现了高学历化,行政管理人员也是如此。但高学历化并不能很好地与当前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相契合。要提升高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有效性,一方面,在人才引进方面要严把关,要求应试者接受过法律专业或知识产权知识的课程学习,并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全方位、有计划地提升管理人员素质,结合当前知识产权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对管理人员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知识的培训,定期以专题讲座的形式实时跟进最新的法律法规。
[关键词]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体系构建
一、当前我国企业面临的知识产权发展形势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正处在一个重要的战略机遇期。从国际形势看,知识产权领域呈现新的发展态势,对我国知识产权发展既是重大机遇,又是严峻挑战。知识产权重要性不断提升,国与国之间知识产权合作日益加强,由发达国家推动的知识产权制度国际化趋势不断发展。知识产权保护成为发达国家在我国的重大利益关切点。我国企业在海外遭受知识产权侵权指控的案件大幅增加,知识产权成为我国企业利用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的先决条件。
从国内形势看,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快速发展,进入历史最好的发展时期。随着建设创新型国家宏伟目标的提出,我国进入了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历史时期,对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提出更高的要求,给新时期我国知识产权事业提供了十分广阔的发展空间。知识产权工作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显示度日益提升,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不仅是履行国际承诺的需要,更是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选择。
从知识产权工作的不足上看,我国知识产权的工作力度、能力和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我国的自主知识产权竞争能力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明显,企业的创新能力不强,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和应对国际知识产权纠纷的能力不高。我国的工业企业共有145万余家,但92%的企业没有申请专利,超过99%的企业没有发明专利,60%的企业没有自己的商标,很多企业在技术创新、研发方面投入还很低,处在有制造无创造、有技术无产权的状态;知识产权宏观管理仍需进一步加强,政府职能有待加强;知识产权制度的政策导向作用仍然不强,科研与生产仍然存在脱节,优势领域知识产权未能得到有效保护和应用,流失现象较为严重;知识产权维权成本过高,侵权现象在某些地方、某些领域还比较严重;滥用知识产权行为对经济发展的不利影响逐步显现;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和文化尚未完全形成,知识产权专门人才较为匮乏,知识产权交易秩序尚待规范,知识产权服务支撑体系发展滞后。
综观我国知识产权国际国内形势,我们既有快速发展之根基,又承担着历史性的艰巨任务;既面临着良好的机遇,也面临着严峻挑战。总的看来,机遇大于挑战。我们要乘势而上,大力提高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能力,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
二、转变观念。切实重视和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也是自主创新的主体,更是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的主体,必须切实重视和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水平和能力。
企业知识产权的发展可以大致分为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运营、知识产权战略三个层面。在知识产权保护层面,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目标主要是为了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并防御可能遭遇的知识产权侵权风险,因而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进行专利、商标的申请注册以及防范和应对侵权诉讼。在这个层面,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是比较消极被动的,知识产权的市场经济特性没有被发挥出来,上升到知识产权运营层面,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目标是为了创造更多的经济利润,因而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更加注重专利抵押转让、商标许可使用等知识产权的市场化运营。在知识产权战略层面,企业的知识产权能力有了显著的提升,形成了自己的知识产权战略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成为企业经营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企业拥有较多的自主知识产权,甚至形成专利技术标准,以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优势,垄断市场,获得较高经济利润。
近年来,我国政府加大了对知识产权的行政和司法保护。在当前我国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和法制意识尚待提高的情况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不仅是适应经济全球化趋势的需要,更是我国经济社会自身发展的需要。但是,如果我们仅片面强调知识产权的保护,而弱化了知识产权的运营管理,则忽视了知识产权的市场特性和经济意义,不利于培育和提高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运用能力,不利于推动知识产权战略在企业乃至地区、国家层面的实施。我们只有从运营管理的视角重视知识产权的经济价值和战略意义,才能使企业认识到从事自主创新活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价值所在,才能激发企业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知识产权的积极性,切实提高知识产权工作水平和能力。因此,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推进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随着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发展战略的提出和实施,传统的“重开发,轻管理”、“重保护,轻运营”的观念已不再适应时代的要求,变“消极的防御和保护”为“积极的管理和利用”已成为现代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课题。
三、以时代的视角构建现代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一)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内涵
在现代企业中,知识产权工作涉及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以及保护等各个层面,需要企业进行有效的管理。美国学者费里蒙特·E·卡斯特认为:“管理就是计划、组织、控制等活动的过程。”因此,“管理”实际上就是管理者对管理对象加以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使其发展符合组织目标的活动和过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是企业为规范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特性和功能,从法律、经济和科技的角度,对企业知识产权的开发、保护、运营而进行的有计划的组织、协调、谋划和利用的活动。
(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目标
企业知识产权的管理,要达到以下几个主要目标:
1.通过知识产权管理,增强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的过程中,通过宣传、培训、教育等方式来增强企业管理层和员工的知识产权意识,从而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2.通过知识产权管理,大力发展自主知识产权。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是技术开发的管理、专利的申请、商标品牌的宣传和推广。通过企业的自主研发以及品牌的推广,可以促进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发展,从而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3.通过知识产权管理,防止企业无形资产的流失。企业可以通过知识产权管理来规范企业及其员工的行为,防止企业无形资产的流失。比如,商标在境外被抢注,企业的技术因为未申请专利而被他人无偿使用,企业的商业秘密因保密不力而泄露等等。
4.通过知识产权管理,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是企业的重要无形资产,但知识产权本身只有通过实际利用才能为企业带来实际的收益。企业通过知识产权的运营,如用企业的知识产权进行融资、投资,或者许可他人使用,或者进行转让等,都可以为企业带来巨大的收益。
5.通过知识产权管理,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只有通过及时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企业才能知己知彼,既及时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不受侵犯,也避免重复研发和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避免产生知识产权纠纷争端。尤其是应对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攻势。
(三)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策略
1.加强教育培训,增强企业员工知识产权意识。把知识产权管理与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结合起来,开展有针对性、多层次的知识产权教育培训,使企业领导、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都真正重视知识产权,确立知识产权意识,从而提高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
2.建立健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高素质的复合型管理人员。企业应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企业决策层的直接领导下开展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职能包括:负责制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其实施;负责企业知识产权的申请注册、管理和保护工作,开展知识产权管理的策略研究与战略制定;负责企业内部的知识产权知识培训、教育;负责建立企业内部专利文献、科技信息等数据库。同时,应任用高层次管理人员来进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结构多元化和人才知识复合化相结合,团队内部有精通管理、技术及法律的多方面人才,建立起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管理队伍。
3.完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使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是指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组织机构、管理人员进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职能划分、职责规定、工作规程等所制定的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制度规范。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专利管理制度、商标管理制度、著作权管理制度、技术秘密及商业秘密管理制度等;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合同管理制度;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制度;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奖惩制度等。
4.加大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投入,保证管理机构的有效运转。知识产权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企业的长期任务,需要企业从全体部门、所有员工自上而下、由里到外的积极参与和支持,需要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拟定不同的策略。因此,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绝非是简单成立一个部门或者照搬一些制度就可以做好的。一个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通常需要企业从人员、物质、资金等各方面进行长期的、大量的投人才能达到成熟。此外,还可以积极争取一些政府方面的资金支持。
随着世界经济步入知识经济时代,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将人的智慧创造成果转化为财富已经成为全社会发展的核心问题。
中国入世15年后,中国企业在国际竞争中仍然面临严峻形势。在此过程中,知识产权制度起着至关重要作用。欧美国家利用知识产权设置非关税壁垒,抢占技术市场的垄断地位(以337调查为例,相关数据显示2006年至2010年,共有56起关于中国企业遭遇美国337调查,其间案例总数就超过前20年的综合。到2013年涉及中国企业的337调查案例达到200起,至此,我国已经连续13年成为遭遇美国337调查案件数最多的国家)。随着知识经济的迅猛发展,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资产将更加重要,目前,知识产权已经成为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而企业作为社会发展的主体,开展知识产权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一、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概述
知识产权作为一项重要的生产要素,其自身并不能直接带来竞争优势,只有经过有效的管理将其与其他生产要素合理配置,方能形成竞争优势。知识产权管理是企业创新、集成能力的综合体现,其应定位于企业创新系统的核心,是企业最具竞争力的战略资源。知识产权管理能将益于资源优化配置、组合,促进技术创新与非技术创新高度聚合,即展开“1+1>2”的协同功效。知识产权管理是企业的战略能力。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主要包括知识产权风险管理、知识产权资产管理、知识产权运营。风险管理主要是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存在的知识产权风险进行风险识别预防规避、监控、跟踪、风险清除及纠纷应对。知识产权资产管理主要是指将企业经营活动中所形成的智慧成果依法形成知识产权,并对其进行维护管理。知识产权运营指企业充分运用法律及商业手段进行知识产权布局、组合、转让、许可、诉讼等实现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的专业化管理行为。
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企业知识产权意识淡薄,尚未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现在我国大多数中小企业技术含量较低,相当一部分企业通过仿制国内外创新企业的产品来实现自己的产品,并且仿制产品大多技术含量低,附加值低。企业高层看中短期利润,而知识产权管理的实施需要较大的前期投入,知识产权管理所产生的效益却在短期内很难体现出来,导致企业高层对知识产权管理缺乏信心,只重视企业研发部门和技术部门,缺忽视了对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因而我国目前大多数企业尚未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2、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较低
许多已经建立知识产权管理的企业,也只是根据申报项目的需要而建立,管理水平还很低。这些企业对知识产权管理有所认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实践局限于对文件的管理、分发和学习,对知识产权的创新能低,隐性知识的管理和挖掘能力不足。
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发挥的功效低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最终目的在于促进知识产权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但是目前由于存在知识产权保护不力、供给与需求市场信息不畅,企业缺乏相应的实施资金、成果转化的优惠政策难以到位等原因,我国企业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工作还比较滞后,这就影响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功效的有效发挥。
三、对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发展的建议
1、提高企业高层对知识产权管理的支持和重视程度。高层领导的介入是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必要条件。领导者要加强自身的知识产权意识,把知识产权管理列入领导工作议事日程,并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必要保障。要用战略思维把知识产权放在企业全局进行考虑,从企业整体发展和长远发展进行统筹规划与决策,要把知识产权作为企业经营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大投入并常抓不懈。
2、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人才是决定企业管理水平的关键因素,缺少这因素,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就无从谈起。一般情况最适合企业的知识产权人才主要靠企业自身培养。企业在培养知识产权管理人才时,首先要挑好人。要招聘或选拔具有理工科和法律双学历背景的人员。其次是培训人。一方面对人才进行知识产权理论培训;另一方面对人才进行多岗位生产实践培训,将知识产权管理人才放到第一线,加深其对本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的了解,尤其是加深其对各环节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关键点的认识和理解。再次是用好人。企业要给其提供能够充分施展其才华的工作平台。最后,要留住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才的价值往往不能够显而易见,这是因为知识产权是需要长期积累,厚积薄发的工作。企业需要在生活及待遇方面给予应有的体现,在精神和物质两方面吸引并留住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优秀人才。
3、企业应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工作机构。负责制定企业知识产权规章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培训、研究制定知识产权战略和发展规划、对本企业技术、产品领域的知识产权发展状况和动态进行分析,为企业经营管理提供建议和对策,及时对本企业的知识产权实施保护,同时预防本企业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活落入知识产权陷阱。企业的各项重要决策均应听取知识产权工作机构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4、建立企I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是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管理活动的基础,也是健全和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建立应当遵循企业管理的内在规律和客观要求,为全面实现企业的系统化和规范化管理提供制度保障。应从研发到生产加工和市场营销等各个环节所涉及的知识产权行为和活动进行规范。建立健全包括专利申请、技术秘密保护、商标注册和著作登记以及企业对外贸易与合作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等在内的知识产权申请和保护制度。对企业员工特别是接触和掌握企业重要知识产权的人员签订知识产权问题的协议,包括商业秘密协议、职务技术成果归属、竞业禁止协议等。完善奖酬制度,对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员予以重奖,将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质量作为技术人员晋升职务和工资的标准,以调动企业员工的积极性。
5、完成企业知识产权文化建设。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需要有良好的企业知识产权文化来支撑,同时知识产权文化建设也是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的重要内容。企业应从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树立知识产权价值观、营造崇尚尊重知识产权的氛围、重视知识产权宣传教育等方面进行知识产权文化建设。
[关键词]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知识产权是指法律赋予知识产品的所有人对其具有创造性智力成果所享有的一种专有权利。知识产权最为本质的法律特征就是具有独占性,主要是指权利人对其智力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作用就在于通过给予权利人在一定时限内具有排他性的专有权利,以此来鼓励与促使权利人能够公开智力成果,从而鼓励人们广泛地传播智力成果。现实之中,虽然存在许多初具规模,而且对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有所了解的企业,但是却还是未能真正建立起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疑虑。笔者认为,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要点在于根据法律创设出对企业合法、有利,而且又行之有效的制度。其重点是创设制度,因此企业管理者一定要有所作为,建立起适合自身实际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一、知识产权所具有的法律特征
当今这个世界正从物质型经济快速向知识型经济转变。知识经济时代迫切要求企业进一步强化对自身知识产权的保护。企业要强化对自身知识产权的保护,首先一定要了解与把握知识产权具有的鲜明法律特征。企业知识产权包括了企业所拥有的专利、商标、版权、植物品种权及商业秘密等,是人们用创造性的智力劳动凝聚而成的一种无形资产,也是企业最为宝贵的知识资源。知识产权通常具有以下三大法律特征。
第一,专有性。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主要是指他人在未经权利人同意或法律许可的情况下,不得享有与使用这项知识产权。权利人所在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这一有利条件,更加有效地利用好知识产品,从而赢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并大力推动知识产品进行的转让,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自身价值。应当说,积极引进知识产品,不但能使企业避免重复的劳动,而且能使企业利益间接得到有效保护。
第二,地域性。知识产权的地域性,主要是指根据一个国家的法律所能获得的知识产权,只能在本国的范围内受到法律的保护,而要获得其他国家的保护,那就必须根据其他各国的法律规定或相关的国际协定,依据特定的程序而获得。企业运用地域性条件,能够合理地避开地域的限制,并合法地使用他人提供的知识产品。当然,权利人所在企业也可充分利用本企业的地域价值,从而赢得最大的利益。
第三,时间性。知识产权的时间性,主要是指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有规定的有效期限。在期满之后,知识产权就将自行终止。知识产权所具有的时间性为非权利人所在企业无偿地使用他人拥有的知识产品提供了良好的机会,企业一定要充分利用好这种机会。
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企业知识产权意识较为淡薄
总理指出:“保护知识产权,不仅是树立我国国际信用、扩大国际合作的需要,更是激励国内自主创新的需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就是鼓励科技创新。”但是在目前,不仅尊重他人知识产权,而且能够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观念仍然在企业中普遍缺乏。企业领导、技术人员、经营管理层人员的知识产权意识还较为薄弱,相当一部分企业的领导对于知识产权工作还不重视,未能将这项关系到提升企业长远发展战略的工作进行认真研究与部署,对国际规则的了解也较为贫乏,难以很好地运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企业发挥知识产权的功效不高
由于参与市场竞争的准备及经验严重不足,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十分欠缺,因而很多企业仍没有能够真正成为知识产权实施的主体。重论文和轻专利等现象还十分突出,即使企业意识到知识产权的财富价值以及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性,但是也无法很好地利用知识产权这一功效。例如,2005年我国的发明专利申请量是9.3万件,国有和民营企业的申请量只有1万多件。这与我国几百万家企业的总数相比就很少了。很多企业处在有“制造”没有“创造”,有“产权”无“知识”的状态。
3.企业尚未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当前,企业一般都没有建立起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而且知识产权管理队伍的建设较为薄弱。绝大多数企业的知识产权基础工作十分薄弱,大量存在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工作措施不够到位、工作实效不够明显等困难,远远未能形成规范化、制度化与全方位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三、建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途径
1.提高企业知识产权意识
企业要依据自身发展的总体战略目标,认真开展知识产权管理方面的研究,从而形成核心技术或产品,并对研究、创新、生产、销售等全过程的知识产权实施保护,并在管理的各个环节之中,积极发挥知识产权所具有的导向性作用。
一是要提高企业对知识产权重要性的准确认识,将知识产权的保护提升到一个战略新高度,并与生产经营战略紧密联系起来,切切实实地将专利运用到生产实践之中,踏踏实实地促成成果的转化,从而产生实实在在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真正让现实说话。
二是要将知识产权管理贯穿在企业技术创新的全过程之中,让企业真正能够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要着力加大投资的力度,不断提高企业技术创新的软件和硬件水平,全面致力于自主研发与技术创新,并全力加大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库的建设力度,从而形成自有的智力支持系统。
三是要将专利制度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来抓。在建设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应当有计划和有步骤地实施培训学习,使企业科技工作者真正树立起知识产权意识,能够很好地掌握专利保护知识。要通过健全完善齐全的规章制度,不断提高企业利用专利制度的水平及专利保护的能力。
2.建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专门部门
企业应当结合实际,设立负责知识产权管理事务的专门部门,或者是在法务部门中明确由专门人员来管理知识产权事务。由于知识产权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十分强的业务,应当要具有相应专业素质的人员才能胜任。一些国际知名公司,比如日立、丰田等企业,都在企业内部配备了拥有数百人之多的知识产权机构。知识产权专门部门的事务主要包括了申请、登记、缴费、专利检索、知识产权许可、转让、处理纠纷、实施教育培训、确定规章制度等。对于本企业知识产权的管理,不能简单地大一统,而是要在详尽了解各类知识产权制度利弊的基础之上,有针对性地选择对企业最有利的形式,从而确立起多角度管理机制。比如,专利保护的力度比较强,但是保护的期限却很有限,但是商业秘密在期限上却没有什么限制,但不足是保护较弱。鉴于这种情况,企业完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一部分技术作为商业秘密进行管理。与此同时,还应配合公开的专利管理,从而实现技术垄断及市场独占。又如,在对一些代表企业形象进行设计时,不仅可以注册商标,而且也可以开展著作权登记,同时还可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假如是知名商品,还可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知名商品的包装、装潢权等实施保护。所以,知识产权管理并不是简简单单地,只要是技术类的,就都申请专利;只要是标识类的,就都申请商标,而是应当采取分层交叉管理方式,充分利用知识产权管理的优势,实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同时,值得注意的是,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绝不是越长就越好,对已失去技术优势的专利,或是显然已被淡化的商标,都应当及时停止缴纳年费,从而规避不必要的支出。
3.健全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机制
一是要形成健全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企业应当建立一整套与此相关的工作制度,不断强化知识产权的基础建设,从而把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到统一的考核制度之中,建立起工作激励制度、科技创新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
二是要切实增强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企业要不断完善技术创新机制,继续坚持将企业技术中心作为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核心,紧紧围绕产业技术升级与产业结构调整,不断开发能够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性与前瞻性技术,从而切实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技术,从而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要通过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制,加快出台《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行动计划》的步伐,逐步构建起适合企业特点的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
三是要积极推进专利技术的产业化。各级知识产权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并实施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优惠政策,要积极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型企业实现产业化,尤其是要加大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及相应配套技术的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
四是在自主知识产权相关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加以维护,积极应对跨境知识产权纠纷。政府有关部门和各行业协会、商会有义务在这些方面给企业积极的支持和帮助。
4.完善企业知识产权评估制度
融资难与对接难是制约中国企业知识产权成果产业化的两大瓶颈,而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是促进知识产权成果产业化的关键一环。如果不能确定知识产权的合理价值,就难以在知识产权买卖双方之间形成合理预期,知识产权交易就难以达成,知识产权成果产业化也就无法顺利实现。
企业应当对其所拥有的无形资产定期开展评估,这是由于无形资产可以说是企业总资产中的一个相当重要的组成部分。对无形资产作出合理的评估,不仅有利于及时了解企业资产情况的变化,能够及时调整企业的发展战略,而且根据我国《担保法》和其他一些法律法规之规定,专利权、商标权与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是能够进行权利质押的,可以在其上面设定权利质权,从而对企业所拥有的知识产权作出评估,这就有利于企业进行融资等商业活动。此外,准确而及时地进行知识产权评估,对于知识产权的转让、许可及使用等,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知识产权评估主要由专门机构作出。企业在开展知识产权评估时,应考虑各种因素,比如,专利评估就必须考虑到这一专利是属于发明、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中的哪一类,该专利离保护期满的时间长短,近期市场中是否出现了更为先进的同类产品或技术等。
四、结束语
总的来说,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建立,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然而,从目前来看,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设任重而道远,还需要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与密切配合。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实现保护企业知识产权的重要目的,从而为实现构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添砖加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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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顾永东.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措施研究[J].商场现代化,2006,(1).
论文摘要 高等学校专利权申请与实施的现状,与其基础的科研地位极不协调,高校知识产权的激励机制不完善是导致这种情形的重要因素。高等学校应当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科研成果的管理、专利权的检索、申请等事务;设立知识产权专项基金,改变由项目经费承担专利权申请与维持费用的情形,从而有利于专利的申请、维持、保护及转化;提高科研成果的奖励标准,并确定相应的程序保障规则;此外,应当将专利权的申请数量与实施效果纳入职称评定体系。
论文关键词 高等学校 知识产权管理 激励机制
世界处于知识经济时代,科学与技术已成为社会与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国际竞争力以科技创新能力为核心,高等学校作为知识创新与积累的核心机构,对于推动我国科技创新、促进知识经济发展发挥着关键作用,高等学校科研创新的主体为科研人员。据中国科技统计2009年公布数据,大专院校专利授权量为14391,占总授权量的27.53%,这与高校科学研究的基础性地位极不协调,有待进一步改善;高校理、工、农、医领域技术转让专利出售数为1571项,占同期授予专利权总数的10.92%,折射高校专利权的转化率低。此外,实践中高校职务发明专利“逃逸”、“沉睡”现象比较严重。问题的出路除了明确高等学校职务发明专利属于高校之外,如何激发作为高校科研人员的积极性问题凸显,我们从以下方面完善我国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激励机制,从而鼓励创新,平衡相关主体的利益。
一、设置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1999年教育部3号令第16条规定:“高校应建立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逐步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机构”。然而,许多高校并没有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各高校曾采取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设置方式主要为:一是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武汉大学在科研处下设知识产权办公室,职能为:全校科研成果的鉴定、登记、申奖;专利审批过程中的有关事务及专利专项基金的管理和使用;为领导决策提供知识产权方面的咨询意见等。该机构的职能主要为知识产权的管理,不包括有关知识产权的转移问题;二是在科研处下设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科室,大连理工大学由三个科室管理知识产权:成果科、专利中心与科技开发部;三是未设专门的知识产权机构,由科研处的相关机构附带管理,主要管理专利权成果及其转化。实践表明,这些方式并不是知识管理机构的最优选择。
我们认为应当设置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知管办”),可以在科研处下设,由专职人员与非专职人员两部分组成,明确与其他相关机构的职责划分。在人员组成上,根据实际情况,可酌情设置相关非专职人员,比如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服务,可以由高校内设置的法学院或法学系(人文学院下设)的教师提供,或者聘请专业律师负,提出预防纠纷的建议,拟定与知识产权与关的合同条款,处理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纠纷与争议等。此外,知管办的主要职能为知识产权的管理、保护与转移,具体而言,负责学校知识产权(高校的发明创造独占权、著作权、商标权及商业秘密等)的管理、保护、专利权的申请、检索以及相关技术成果的转移等,科研人员只需要向知管办登记完善的发明创造,由其负责专利的申请与专利的实施许可工作,这样会提高专利申请的数量以及专利权转移的效率,使科研人员不受这些琐碎程序的烦扰,专心于科学研究工作,也能防止专利科技成果流失。此外,知管办还应负责相关知识产权的转移,比如专利权的实施,由其代表学校进行相关的磋商与签订合同的行为。
二、设立知识产权专项基金
目前许多高校没有设置知识产权专项基金,高校中职务发明的专利费一般由项目组从项目经费支付,项目组的临时性以及项目经费的有限性,导致项目任务完成后,专利就很难维持,近年来,高校专利权提前终止的比例逐步提高,与专利维持经费不足有直接联系。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1999年),高等学校应当设立知识产权专项基金,对于一些具有市场竞争力但无力支付费用的技术,在专利的申请与维持上给予资金支持,如果该项专利在实施或转让中获利,则可以收回基金的支出,再用以支持其他项目,做到良性循环。实践中部分高校设立了专利基金,如清华大学每年用于专利申请和维持的基金达300多万元,东南大学的专利基金有100万元,南京大学2004年用于发明专利申请补助、授权专利奖励达110万元。高等学校应当根据自身状况建立知识产权专项基金,并且根据需要规定每年增加的比例,用以支持专利的申请、维持与保护,并由专利权的实施中回收投入,从而促进专利的申请、维持、保护及转化。
三、优化高校科研人员物质激励措施
明确高校与科研人员之间关于知识产权的利益分配关系,除保障科研人员的精神权利(如署名权、荣誉权)外,还应进一步完善现行的物质激励措施,建立合理的奖酬机制,保护高校科研人员的知识产权收益权。
高校对科研人员奖酬标准的法律依据为《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其中确立了“一奖两酬”制度,适用的前提是被授予专利权单位与发明人之间对于奖酬方式与数额没有约定。其中“一奖”,是指职务发明专利权取得后,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对于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奖励,其中一项发明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3000元,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1000元”;其中“两酬”,是指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每年从实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2%、从实施外观设计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0.2%或者参照上述比例,给予发明人或设计人一次性报酬;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许可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其专利的,应当从收取的使用费中提取不低于10%,作为报酬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一奖”制度的立法初衷,是为了使《专利法》的一般规定不流于形式,确定了最低奖励的标准,但是,实践中很多单位将最低标准作为统一标准,使得奖励的方式与额度固定化,加之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发展,这种标准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显得越来越低,我们认为应当确定一个相对变化的计算基数,比如科研人员所在高校上一年度的年平均工资水平,此外,确定一个合理的比例,使得这种奖励的标准也有一个增长的趋势。
“两酬”制度有两个问题值得探讨:一是关于“两酬”的程序保障措施。《专利法》实施细则对于“两酬”规定了最低比例要求,没有规定程序性的保障措施,应当在《专利法》中明确规定发明人的知情权,即发明人对于在专利权实施过程中所得的营业利润有法定的知情权,高等学校、其他实施专利的单位与个人应当将实施专利的营利利润及计算方法告知发明人(如科研人员)。比如在一部手机中,只有一个部件是科研人员研发后取得的专利,那么如何计算这个部件在整个手机营业利润中的比例,应当将计算方法与依据告知科研人员,听取其意见,双方对此发生争议,需要法院介入时,法院应综合考虑专利实施者所获得的营业利润、专利部件对于整部手机的贡献等情形,确认科研人员所应享有的权益。二是关于“两酬”的标准过低,我们认为高校可以采取两种方式给予科研人员报酬:其一为固定比例制,即将营业利润的一定比例在相关主体之间分配,如科研人员、院系与学校各得1/3;其二为累计递减制,高校可以规定专利实施许可净收入的累计值门槛,科研人员所得收益比例,随着门槛的提高而降低,比如专利许可净收益达10万元以前,发明人得40%,院系为30%,学校为30%;累计超过10万元后,发明人得30%,院系为35%,学校为35%……同时应当鼓励高校与科研人员之间约定可以一次性奖励,也可以分期奖励,可以以现金形式,也可以采取股权等其他形式。通过专利实施收入的分配,在经济利益上平衡不同主体的诉求,激发科研人员的能动性,同时促进学校的教育与科研水平。
四、完善高校教师评价体系
各高校都会制定本校教师职称评定的标准,评价体系涵盖科研项目、科研经费、著作、论文、课时、鉴定与获奖等科研成果,近年来,专利技术的成果才得以确认,部分高校把专利权与专利技术纳入科研成果,并确定相应的评价标准。这种做法应当推广,可以考虑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理部门规范性文件,改革现有职称评价标准,把专利权及专利技术纳入职称评价体系,在确定评价标准时,应当考虑专利申请的数量以及专利实施所产生的经济效益。专利申请如果在之后,会导致发明丧失新颖性,为防止这种情形发生,各高校根据自身的情况,可以要求科研人员专利申请必须在之前,即要求科研人员在向知管办提交专利申请后,再。一般而言,实践中二者并不矛盾,较高水平的期刊,的周期要长于专利申请的周期,这种做法能够实现“双赢”或“多赢”,一方面在职称评定层面,提高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又能增加专利申请的数量以及专利的实施,创造更多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