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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管理案例分析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10-13 15:36:11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税务管理案例分析,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税务管理案例分析

篇1

一、企业合并定义

我国的《公司法》对企业的并购给出了法律上的定义,它指出合并主要是指多加企业或者单个企业将其全部的负债和资源转让给新设企业或者另一家企业,被合并的企业股东换取合并后企业的股权,进而实现两个以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 企业合并是企业经营到一定地步时的选择,也是企业经营的一种方式,很多中小企业为了求得发展,而选择并购的方式,将其企业的所有权交给并购公司,以此来依靠优秀企业的品牌来求生存。

二、企业合并的税务管理

关于合并后企业的税务处理,在我国的税法之中早就做出的规定,但是在税务管理技术方面还很不完善,依旧存在很大的税收漏洞。比如一个外资企业将设立在境外的两家子公司进行合并,合并成为一家企业,无法判定是否适用特殊性的税务处理办法。因此本文就对企业合并的税务管理作出以下分析:

(一)企业合并中所涉及的货物和劳务税管理

在现金的企业合并中,通过企业的合并,被合并方将自己企业的负债和资产以及劳动力进行转移,在合并中被转移的货物、不动产以及无形资产就代表的是转移的价值。由此可以看出,企业的合并中,被合并的企业是无需进行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缴纳的,我国的国家税务总局也下发了关于纳税人进行资产重组所带来的相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这个公告就是通过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了企业之间的合并无需缴纳增值税的。并且明确指出纳税人在进行企业资产的重组过程中,企业间通过合并的方式,将企业的部分或者全部的资产以及与之相关的债务、债权和劳动力转让给合并方的单位个人和单位的行为,这不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公告中涉及到的企业不动产以及土地的使用权,都不需要缴纳营业税。在我国的地方税务部门也存在相关的类似文件,比如,江苏省的地方税务局就出台过关于企业重组中关于企业营业税的收缴问题的公告,其中明确指出,企业合并中涉及到土地的使用权以及不动产的转移都不用进行营业税的缴纳。

(二)企业合并中涉及到的土地增值税管理

在企业的合并中会避不可免的面临到土地评估、房屋评估,土地和房屋增值后会涉及到权属转移过程中产生的土地增值税问题,国家关于企业合并中的土地增值税问题,政府目前采取了暂时免收增值税的方式。税收部门之所以采取这种规定,主要是考虑到企业的合并是一种资本的运作行为,因此,不适合对企业进行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在中央的税收部门,国家的财政部和税务总局通过法律的形式,制定了关于土地增值税的一些问题的规定,其中明确指出,在企业的合并过程中,如果被合并的企业将自己企业的房地产转移到兼并企业之中,暂时给予免除征收增值税的优惠。甚至是有些地方的税务部门也相继出台了类似的规定,比如,青岛市的地税局就颁布了关于房地产开发所产生的土地增值税的问题,其中明确指出,两个以上含两个的房地产开发商,依照我国法规的规定、合同的约束,企业合并后改为一个新设企业,合并后的企业承担原先合并企业的双方的房地产,不会对合并后的企业进行房地产土地增值税的征收。

(三)企业合并中涉及的契税管理

目前,当两个企业进行合并后,在处理被合并企业的土地房屋的权属过程中,我国政策也做了明确的契税规定,规定中称,一切跟契税相关的业务,也要给予双方免于征收的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在2012年的4号文件中提出了关于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改造和重组的契税政策的相关通知,明确指出两个以上含两个的企业,通过法律和合同的规定,合并为一个新的企业,合并后的企业享受合并双方企业的土地权、房屋权,免于征收企业的契税。

三、广汽集团合并广汽长丰的案例分析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后面简称为广汽集团,成立于1956年,其主营业务为汽车零部件,是一家集生产、制造以及销售为一体的上市公司。于2011年的3月份,对广汽长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后面简称为广汽长丰,进行吸收和合并,广汽集团通过向广汽长丰的现有股东通过发行股票的形式,来不断的换取广汽长丰的现有股份。通过本次的换股和吸收合并过程,以1.6股的广汽集团发行的A股股票来换取广汽长丰股东所持有的1股广汽长丰的股票。在完成换股的交易后,广汽集团逐步将广汽长丰集团的股份,包括广汽长丰的全部负债、资产以及业务人员等广汽长丰的全部权力和义务,全部吸收合并起来。

(一)合并中的企业所得税

1.合理商业目的原则的判断

通过上面对此次广汽集团对广汽长丰的吸收合并,可以看出本次广汽集团合并广汽长丰这一举动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很好的解决企业之间的竞争问题,而并非是为了税收。广汽集团需要合并广汽长丰来扩大企业规模,而广汽长丰需要依靠广汽集团这棵大树来求得发展,来提高自己的市场竞争力,所以说,广汽集团和广汽长丰的合并交易是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的。

2.对于权益连续性原则的判断

在此次的广汽集团对广汽长丰的吸收合并中,交易方广汽集团通过自身的股票和现金的方式作为支付对价的一种方式, 由于三菱汽车也已经持有75997852股股票,这些股票需要广汽集团通过现金支付的方式来获得,对于非股权的支付部分已经要接近20%的目标,这远远无法满足国家的税务总局以及财政部部门在2005年59号文件中关于企业的重组业务所得税的处理办法,其中规定了非股权支付的金额是不准超过15%。从上述的描述来看,本次的广汽集团对广汽长丰的收购以及不能满足特殊性的税务处理办法中的权益持续性原则。

3.经营连续性原则的判定

在广汽集团完成对广汽长丰的换股合并后,企业的原有资产的经营活动并没有发生改变,所以此次的交易行为满足“经营的连续性原则”。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在此次的换股交易中,由于股份的支付比例无法满足85%的限制性条件,所以此次换股交易无法适用于我国税后的特殊性的税务处理,广州长丰以及其股东必须按照清算进行企业的所得税处理工作。

(二)货物和劳务税

我国的税务总局在2011年的13号文件中,就企业合并这一现象,提出了纳税人的资产重组相关的增值税问题以及2011年51号文件中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中关于营业税的问题,根据这两个问题,我们以看出此次广汽集团对于广汽长丰的换股,无需货物、土地转移权以及不动产的转移所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

(三)财产和行为税

我国税务总局和财政部在1995年下发的48号文件中明确的对企业合并后的土地增值税进行了规定,规定企业合并后,可以免收被合并企业的土地增值税。因此我们可以看出,此次广汽长丰就无需就此次的土地使用权和企业不动产的转移过程进行土地增值税的缴纳。并且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财政部在2012年出台的企业合并单位改制重组的契税政策中,在以此提出了免收土地增值税的理念,关于企业事业,由此可以看出广汽集团不需要就此次的换股合并缴纳土地房屋权的契税。

篇2

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建设项目之一—污水处理工程对于保护生态环境、维持生态平衡、改善水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随着新工艺、新技术以及新材料的应用和发展,污水处理厂安装工程能够更好地实现科学、专业、合理、现代化的发展目标。污水处理厂的主要组成部分有各类水池(沉砂池、二沉池等)、各类井室(出水井)等主要构筑物,以及相应配套机械、电气设备等。文章结合自身多年来污水处理厂安装工程的施工经验,探讨如何切实提高污水处理厂安装工程的施工质量。

2污水处理工程特点

根据城市污水处理厂的使用功能,城市污水处理厂的选址应该定于该城市区域内地势较低的位置。由于城市污水粘稠度较大,同时污水所含成分也非常复杂,污水处理厂所配备的污水处理系统、构筑物以及配套附属设施(厂外厂外截污管道、厂外供电工程)多而复杂。首先了解污水处理的工艺流程,城市污水主要通过起始端与结束端之间的高度差产生水流动力,污水自然流动经过各类处理系统和相关污水处理厂构筑物(各类井室、各类水池等),主要处理工艺包括除砂、生物处理、沉泥等等过程,最后经过检验水质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后通过尾部泵房排出处理好的水。接下来具体分析污水处理工程所具备主要典型特点:城市污水处理厂的使用功能决定了配套的构筑物非常多,其中各类构筑物之间是通过防水管道连接起来的,因此检查各构筑物连接处是否存在泄漏点,并且做好相应的防漏措施,这都是非常重要的。这里探讨连接部位出现泄露点主要有以下原因:(1)由于地基处理等原因,各类构筑物有可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沉降情况;(2)防水管道的选材,在安装之前提前考察好防水管道材料的质量要求;(3)防水套管的安装质量非常重要,如果防水套管安装不当很有可能出现泄漏情况。因此需要提前做好相应的防漏措施:(1)在防水管道与各构筑物的连接部位处预埋柔性防水套管;(2)在安装防水管道前观测沉降情况;(3)在已观测的沉降情况,拟设计使用管道拐弯或井位的方法尽量消除沉降所产生的不利应力。城市污水粘稠度大,其所含成分也非常复杂,研究表明污水的腐蚀性也相对较大,污水处理厂配套设备中的钢构件、套管等构件都应注意必须进行喷砂除锈,然后多次涂刷环氧漆,控制污水和空气对构件的腐蚀情况,提高污水处理设备的耐久性。污水的水流动力主要依靠高度差产生,保证污水自然流动经过每一个处理系统和各构筑物。因此各类构筑物的前后高度(即进、出口标高)以及污水处理设备的标高均必须精密设计,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使用时严格观测控制各类指标。如果各类指标未达到设计要求,有可能导致污水流速降低,从而造成管底沉积污泥,影响污水处理效率,给使用和维护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3污水处理厂安装工艺及相关管控措施

施工准备工作是影响工程的进度、费用和质量的控制目标的关键因素。施工准备工作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施工单位应组织技术人员认真识图审图,全面理解和掌握图纸所反映的设计意图,确定图纸是否还存在问题以及相应解决方案,做到未雨绸缪;项目经理组织技术人员根据国家各类规范编制施工人员使用计划、施工材料使用计划以及施工机械使用计划,做好施工方案以及安全防范措施。施工前组织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切实提高施工人员的技术能力以及质量意识。对于焊工、电工、起重等的技术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在施工前需要对相关施工人员做好岗前技术培训,保证每位职工合格上岗。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建立施工质量管理体系,端正每位职工的生产管理态度,切实把“质量第一”的思想方针深入落实到生产管理过程中,深化每位职工对该指导方针的理解。首先对管理层和一线生产层管理人员进行质量管理教育,从而在生产过程中能够以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的工作质量要求来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对一线生产层严格执行自我检查、抽查、定期检查的方式,确保工程实施全过程一直处于检查控制的状态中,保证杜绝质量事故,避免返工,发现问题能够解决,将事故扼杀于萌芽中。

4结语

篇3

    论文摘要:本工程采用总承包模式施工,主要目的是对城市某区域污水进行治理,承包人利用某市水污染源调查成果作为工作底图,进行排水管网检测、清障、修补测、修复、设计及改造,完善管网以提高污水管网服务能力。由于需要对排水管网进行检测、修复和建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会遇到排水管道内存在有毒有害气体,交通干道的车辆对施工产生干扰等安全隐患,因此本项目的开展一定要注意安全生产管理。

    一、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为加强项目的安全管理,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对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组织、监督、检查;项目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包括: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项目安全员、各专业组长等。本项目实行安全生产三级管理,即;一级管理由项目负责人负责,二级管理由专职安全员负责,三级管理由班组长负责。按照本单位安全生产规定要求,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各自做好本岗位的安全工作。本项目在开工前,由项目经理部编制实施性安全技术施工组织设计,确保施工安全。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由经理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详细安全技术交底,凡参加安全技术交底的人员要履行签字手续,并保存资料。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员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记录。

    项目经理作为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整个项目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定期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告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和存在问题以及解决办法。项目专职安全员协助项目经理做好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项目的日常安全巡视检查,并定期向项目经理汇报检查结果,监督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做好安全检查整改记录。物探、测量、建设施工、内业各专业负责人负责各自专业的安全工作。各作业组长对本班组安全负责,保证按照各单位的《安全管理手册》要求、业主的安全规定以及测区所在地政府的安全规定进行施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监控。公司定期进行检查、指导,坚持安全工作以预防为主,杜绝一切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项目施工前的安全准备工作和安全技术措施

    该工程有涉及范围广,存在不安全因素多,因在施工前需要做好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编写测区技术设计书、技术交底、仪器检验等准备工作。同样,项目安全工作也必须做好施工前的安全准备,包括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制定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做好安全技术交底以及安全教育培训等安全基础工作,配备齐全安全防护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也是施工前的安全准备工作之一。安全教育培训包括对临时雇用人员的教育培训。参考以往项目的安全工作经验,通过对本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源、危害因素的综合分析,针对该项目情况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1、保护工程附近建筑物和财产的安全

    各项维修工程进场施工前,使用探测仪器或与产权部门沟通了解查明施工区域及影响范围内的管线、水利设施、道路、铁路、河道、树木、光缆及其他设施情况,施工时采取必要的有效的保护。在靠近上述公用设施处进行开挖、拆除作业时,事先通知当地有关产权管理部门,在产权部门的代表在场时进行作业。

    2、在挖方及拆除作业时,采取支撑、沉陷位移监测、加密支护等防护措施,以防塌方造成对附近建筑物和财产的损害。

    3、作业时间超过半小时、一个月以下,在机动车或非机动车上的养护维修施工应按照有关规定,施工采用半通透式围栏进行连续围蔽,设置明显的交通警示牌及导向标志,路口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夜间张挂警示红灯。

    4、如遇交通流量高峰,做好协助交警疏导交通的工作。

    5、如遇紧急抢险抢修,必须在出现险情的现场设立抢险警示标志,并按要求进行现场围闭,并做好行人、行车的疏导、劝解工作。

    6、遇到特殊气候条件影响时,应做好防台风、防洪工作,制定完整的防备措施计划,并在三防机构统一指挥下进行抢险救援工作。

    7、管理人员一律佩证上岗,佩证内容有姓名、职务和本人相片,安全员的佩证为红色以示醒目。

    8、建立安全小组,对不安全因素进行分析研究,找到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克服不安全因素和隐患。所有安全措施中使用的标志牌包括:警告与危险标志、安全与控制标志、指路标志与标准的道路标志。所有的标志的尺寸、颜色、文字与架设地点,均应经监理工程师认可。

    9、安全事故的处理,在发生危害本单位人自己安全或公众安全事故时,本单位有关人员一定要采取必要的抢救措施,并立即报告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在监理工程师视察了事故现场并提出处理意见后,本单位有关人员应按照监理工程师批示消除事故产生的危害和影响,查明事故责任及原因并恢复作业。

    三、管线探测作业危险源(点)辨识与防范措施

    1、交通道路上作业。存在危险因素有测站周围未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测站设于机动车道上,正确的防范措施交通道路上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摆放警示标志,施工人员必须穿反光衣、戴反光帽;非特殊需要禁止测站设于交通道路上,特殊情况需有人指挥。

    2、井下作业。在单人作业,没进行氧气浓度和有毒气体检测,没戴防护用品时,很容易引发窒息、中毒等事故,因此在下井作业时工作人员必须按井下探测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每天出测前都要交代井下作业要求;打开井盖未做保护,下井未带安全,无人看护,未及时将井盖复位时,很容易引发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正确防范措施应打开的检测井必须有人看管或加防护,作业完成后及时将井盖复位,下井必须戴安全帽,井口做好防护。

    3、高压电线电缆附近。存在危险因素有工具或身体与线缆距离超过安全标准,碰到电缆破损处,使用金属插钎,正确防范措施应工具或身体与线缆保持安全距离,注意电缆破损处,杜绝使用金属插钎探。

    4、易燃气体、液体管道。存在危险因素有违章使用电法作业,违章用火或吸烟,正确防范措施应加强机械班组人员监督教育,严禁在可燃气等易燃、易爆管道上充电、进行直接法或充电作业,严禁对电力线缆、光缆及塑料管道使用钎探。

    四、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制度与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

    1、检查安全制度和责任制落实的情况

    管网巡查检测与施工建设,这两项工作的作业环境多变,在交通道路上施工的情况较多,安全隐患也较大。贯彻落实安全制度、履行安全职责是此阶段贯彻始终的工作,前面提到的安全制度和岗位职责不能光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而是要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落实和执行。落实的情况如何,需要通过全面认真地进行安全检查予以检验。安全检查应做到:公司定期、不定期对项目进行检查,督导;项目每月开展一、二次安全生产检查,班组每周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做到隐患及早发现,及时整改;各级检查及整改措施要有记录。

    2、通过具体的安全措施保证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

    1)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工作岗位的安全保护规定,外业施工中,穿戴安全警示服和号帽,作业地点设置醒目警示牌,遵守交通规则。

    2)进入深井、人防工程应先进行通风和含氧量、有害及可燃气体的浓度测定试验并做好防护措施。

    3)作业人员配绝缘、防砸、防穿刺鞋、手套及其他防护工具。

    4)夜间作业时,应配备照明设备,打开窨井时,在井口应有安全照明设施,并设警示灯和警示桩等标志。

    5)工作中按操作规定施工,注意对管线的保护。

    6)为保证安全、文明施工,当遇到特别的作业条件时(如天气恶劣、交通堵塞)外业应调整施工安排,防止发生事故。

    7)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时,要立即将受伤人员送到附近医院急救,保护好现场,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五、高度重视安全培训教育安全培训教育

    项目人员(含临时用工)安全培训教育率必须达到100%,教育内容包括法律法规、公司安全制度、岗位安全职责、管线探测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危险源辨识和事故预防措施、同行业发生安全事故的案例分析。教育重点应该放在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掌握上,尤其是对临时用工要突出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六、强化员工安全意识,严格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与使用

    做好安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准备,是项目开工前安全准备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配备合格并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是防止事故发生的最后一道防线,项目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切不能图省钱,不配或不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因小失大,造成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广州市现状污水管网查漏补缺合同

    2.广州市现状排水管网查漏补缺项目实施方案

    3.广州市污水现状摸查与连接项目安全指引

    4.广东省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程

篇4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17)05-000-02

摘 要 现如今,我国经济水平明显提升,财务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对于经济项目或经济活动有较为重要的影响。随着社会进步发展,财务档案的管理工作也发生了很多新的变化,在形式、内容上都有革新。但是,在这一过程中有凸显了很多问题,限制着事企业单位的经济活动。本文就提高财务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提出一些建议,希望能借此促进企业、事业单位的发展。

关键词 财务档案 管理 规范化

一、财务档案概述

财务记录是指记账凭证、财务报表、账簿等信息的统称,它反映了单位的经营状况和经济交易情况。财务档案能够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运行轨迹,是单位从事社会生产活动的重要记录。各事企业单位财务档案的管理,不仅能对国民经济作出客观的数据反映,而且也能对国家拟定相关的财政政策予以一定的价值参考。所以,财务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在当前经济活动中越来越重要。

二、财务档案管理工作实行规范化的必要性

无论对事业单位还是企业单位来讲,档案都是其曰常运行过程中各种信息的重要积累,是其发展过程中各种信息的重要来源。对于一个事业单位而言,财务档案更是一种无形的资产,为事业单位各种决策的制定以及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在信息上提供着重要的保障性作用,关乎到事业单位未来的发展。为此,财务档案管理工作必须朝着更加标准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以提升其使用和查找的便捷性,并充分发挥其财务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功能,使财务档案在事业单位发展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三、财务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档案管理制度问题

伴着我国经济的进步,企事业单位财务档案管理存在一些问题,因此,我国企业和企业管理体制存在诸多问题。在主观管理层面,使法律和制度管理不加以重视。财务档案管理制度不完善,单位内部的档案存放、借阅没有设专人进行统一管理,缺少档案借阅制度。另外,文件管理下的计算机软件、系统安全、维护等几部分的专业问题,管理员无需培训和直接上岗,是当下信息安全的最大隐患。

(二)财务档案管理人员能力问题

财务档案的管理工作,受到管理工作人员的限制影响是比较大幅度的。一些企业单位不重视财务档案的管理工作,对财务档案的管理工作缺少专业认知,所以,很多的企业的财务档案管理工作基本都是会计工作人员担任。要实现财务档案管理的规范化管理是不可能的,有必要浪费大量的时间,不能充分发挥财务档案在获取财务档案中的重要作用。财务档案管理的执行另一方面也体现在入档不及时,可能存在财务信息泄露,制约企业或事业单位经济活动的进展。

(三)财务档案管理安全系数问题

在企业或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中,财务档案的记录和规范管理有很大的影响作用。所以要注意保密原则。企业和事业单位要注意,财务档案要只读。通过层层审批可以接入,但在现实中,很多企事业单位为了躲避困扰,或人为因素的存在,以及财务记录管理薄弱,许多员工可以访问档案,致使其存在严重的安全风险。

四、促进财务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的相关策略

通过以上的讨论和分析得出,可以看出我国的许多企事业单位在财务档案的管理工作上仍有欠缺。在工作方面,财务档案的管理过程中还存在一些较大的问题。还有许多突出的问题。企业的经济活动较好地进行,单位的财务档案的管理是较为重要的,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入手:

(一)提升对财务档案管理的认识及意识

要做好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需要不断地相关人员对财务管理工作的认识,从而从根本上树立有效进行财务管理的工作意识。财务档案的管理人员要对财务档案管理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对自身的管理意识不断予以加强,在对相关的财务档案管理工作做好的基础上还要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督工作,从而在内心深处形成具有主人翁地位的意识形态,为做好财务档案管理工作的尽职调查,鉴定和严格检查要认真做好财务档案工作,充分回到财务档案管理部门的监督协调职能。与此同时,相关的领导应该对财务档案的管理工作做出高度的关注,让领导层对财务档案管理工作在整个单位实现可持续发展当中的重要作用有一个深刻的认识,还要让其深刻的体会到财务档案管理在整个决策科学化当中所产生的积极影响进行充分认识,从整体上不断提升单位的财务档案管理意识和认识,从而为有效的推动财务档案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为财务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完备的环境条件。

(二)加大对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

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财务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制定培训方案,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管理者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是决定档案管理质量的关键因素。培训方式主要有聘请专家指导管理活动,参照优秀企业的管理模式以及按照上级领导的指示整理档案等。财务档案文献的内容较为丰富,涉及面较大,特别是大型企业单位,档案明细更多,资料量更大,若缺少有效的管理方式,则不利于单位的长期发展。财务档案管理专家拥有丰富的经验和科学的管理方法,能够对管理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同时有助于转变档案管理人员的思想观念,及时采纳新的元素进行管理。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通过参观模范单位的财务档案管理模式,并结合单位的具体情况,创造性地吸收管理理念,有助于企业改变档案管理面貌。领导者能够从整体的角度,制定适合自身发展的档案管理思路。因此,管理人员在进行变革管理方式时,应征询上级领导的意见,根据其指示进行具体的整理工作。此外,培活动不仅要重视提升财务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而且还要培养他们的责任心,增强道德修养,提高工作积极性。财务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律己,认真负责。

(三)建立完善的财务档案管理机构

完善的财务档案管理机构,是实现财务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的一项有效途径。由于缺乏完善的财务档案管理机构,因此总体来讲财务档案管理的效率相对较低,无法实现财务档案中资源的全面利用和数据的反映。有的企业在进行财务档案的管理的过程中,建立健全财务档案管理机构,根据企业管理的实际需要。例如,如果企业的财务档案管理工作量比较巨大,企业需要对财务档案的管理人员进行合理的分配,不同的人员负责不同的部分,一些工作人员负责整理,一些工作人员负责归档等。除此之外,考虑到档案管理环境的特殊性。财务档案不同于一般的档案,涉及内容的机密性比较强,为了做到财务档案的安全、有序的管理,必须为其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五、结语

当前,我国不断深化经济改革发展,经济水平有了较大的提升,跻身世界发展强国行列,在我国事业单位层级无论在具体的规模上还是在其特点和所处的社会环境上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对于传统的财务档案管理来说已经不能适应现阶段的档案管理需要,所呈现出的新的工作形式和内容又为当前的事业单位财务档案管理工作提出了更为高大的要求。所以为了事业和单位企业发展,有效开展单位财务档案管理,应该充分的树立财务档案的管理工作的观念加强,并进行不断提升财务档案管理的素质,健全现有的财务档案管理机制,对传统的档案管理方式进行不断更新和转变,从而促进事业单位的财务档案管理工作向规范化方向迈进。

参考文献:

[1] 郭美芳.实现规范化财务档案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J].城建档案,2015(08).

篇5

“松花江苯污染事故”发生后,人们对有毒化工品造成的水域污染问题给予了前所未有的重视,也对有毒化工品的入江排放所造成的危害有了更直接、更深刻的认识。危险有毒化学品生产事故引发的水域污染事件,已经严重影响人们正常的经济秩序、生活秩序、公众健康与人身安全。有毒化学品入江造成水域污染的途径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销售、使用企业等陆源污染源故意或事故性向水域排放有毒化学品,另一种是水上航行的散装运输有毒液体化学品船舶向水域排放的有毒化学品。海事机构作为船舶防污染主管机关,如何加强对散装运输有毒液体化学品船舶的防污染管理,避免船舶向水域非法排放有毒化学品造成污染,成为必须应对的重要课题。

二、背景

散装运输有毒液体化学品船舶,简称散化船,系指建造为或改建为主要用于散装有毒液体物质货物的船舶。有毒液体物质按其毒性大小被分为A、B、C、D四类,其中A类物质毒性最高,D类相对而言最低。散化船向海洋排放有毒液体物质及其混合物的途径主要有货舱压载水、洗舱水、操作失误发生溢漏和海难事故等,对海洋造成的污染主要是含有有毒液体物质的洗舱水和压载水。

由于散化船载运的货物多具有毒害污染性,而且卸货后往往需要清洗货舱并将含有有毒物质的洗舱水排放入海,为避免有毒液体物质的入海排放对海洋造成污染,国际海事组织(IMO)在《MARPOL 73/78防污公约》附则II中对含有有毒液体物质的洗舱水的排放设定了严格的限制要求。目前,每年进出上海港水域装卸货的外国籍散化船多达5 500艘次,而且多数散化船在卸货完毕后都在长江口水域进行洗舱作业并将含有有毒液体物质的洗舱水排入长江口水域,对长江口水域的海洋环境造成了严重威胁。如果船方不按规定进行含有有毒液体物质的排放处置,将会对海洋资源和人类健康产生很大影响。

三、案例分析

近两年,上海海事局加强了对外国籍散化船含有有毒液体物质的洗舱水排放作业的跟踪检查,并将船舶自动识别(AIS)远程监控系统引入检查之中,查处了16起外国籍散化船非法排放含有有毒液体物质洗舱水案件,罚款达97.4万元人民币,有力打击了外轮在我国水域肆意排放有毒污染物的势态,在外国散化船公司中引起震动。分析所查处的散化船在长江口水域非法排放洗舱水案件,可以从成因上将案件分为以下三大类:

(一)船方缺乏基本的防污染控制意识,不了解MARPOL公约对含有有毒液体物质洗舱水的排放控制要求而造成的非法排污。

为避免有毒液体物质的排放入海对海洋环境造成危害,MARPOL 73/78公约附则II《控制散装有毒液体物质污染规则》第5条“有毒液体物质的排放”和第8条“控制措施”对含有A、B、C、D类物质的洗舱水的排放入海设定了严格的控制标准,虽然控制标准依有毒液体物质类别不同而不尽相同,但都必须在距最近陆地不少于12海里和水深不少于25米处排放,而且排放时航速应在7节以上。此外,在卸载A类及高粘度、凝固性B类物质后还必须对货舱进行强制预洗。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发现,部分外国籍散化船的船方根本不了解MARPOL公约对含有有毒液体物质的洗舱水的排放控制要求,完全凭自己的主观意识与经验进行洗舱水的排放处置。此类原因造成的非法排污案件在我们查处的10起中占到了两起。例如:巴拿马籍散化船“GENKI”轮曾连续多次在航速不足1节的情况下将含A类有毒液体物质的洗舱水排入我国水域;巴拿马籍散化船“Y.P”轮在卸载高粘度、凝固性B类物质后未按规定进行强制预洗,而将大量含高粘度、凝固性B类物质的洗舱水排入我国水域。

(二)船方对公约的“排放要求”中“最近陆地”概念的错误理解所造成的“非故意排污”。

MARPOL公约中的“最近陆地”是指各国按照国际法据以划定其领海的基线,也就是“领海基线”,在我国,“领海基线”是指沿海最外缘岛礁(领海基点)依次相连所形成的一条条折线,其中长江口水域领海基线为领海基点“佘山岛”与领海基点“海礁”间连线。MARPOL公约对“最近陆地”的解释体现了对沿海半封闭水域与岛礁水域的保护,与我国领海的“无害通过权”立法也是相一致的。即外国商船在通过我国领海水域时,不得对我国海洋权益与安全造成损害。

散化船洗舱后必须在距“最近陆地”12海里以外排放含有有毒液体物质洗舱水,也就意味着船舶必须航行到我国领海以外水域进行洗舱水的排放处置。然而,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大多数船长将“最近陆地”错认为是指距船舶最近的岛屿,在排放时只需要保证距船12海里范围内没有陆地或岛礁即可,而此时船舶往往位于领海甚至内水水域以内,因此往往造成散化船在公约禁止排放的内水或领海水域内排放含有有毒液体物质的洗舱水。例如,巴拿马籍散化船“H.K.SH”轮于2004年8月1日22∶15至8月2日02∶00在长江口水域清洗货舱,并将200吨含有C类有毒液体物质(甲苯、醋酸乙烯单体)排放入海,“H.K.SH”轮航海日志、GPS船位记录簿与海图作业表明,该轮8月1日22∶00至22∶46航行在我国领海水域内,其此段时间内约38吨含有毒化工品的洗舱水的排海作业违反了MARPOL73/78附则II的要求,系非法排污。“H.K.SH”轮船长在执法人员的调查中解释为将“最近陆地”错误理解为长江口水域的花鸟山、佘山岛而导致违反规定非法排污。

(三)船方明知相关规定,为贪图安逸、节省时间与油耗,而在长江口水域故意非法排污。

此类故意非法排污行为主要集中于在长江口水域洗舱后必须回靠上海港或靠宁波港装货的船舶。在上海港或江苏沿江各港卸货后驶往韩国或日本装货的船舶必定航经领海以外水域,可以在航行途中灵活地选择洗舱时间,按规定进行洗舱水的排放处置,没有故意非法排污的必要。而在长江口水域洗舱后必须回靠上海港装货的船舶若要按规定排放洗舱水,就必须航行到距长江口散化船锚地约13海里以外的水域,在排放完洗舱水后又要回到长江口散化船锚地等候进上海港。而洗舱后靠泊宁波港装货的船舶为按规定排放洗舱水也要产生较远的绕航。为节省时间与油耗,也由于贪图安逸,大多数散化船在这种情况下都只是在长江口锚地锚泊或在锚地水域内绕圈航行并进行洗舱,将大量含有有毒液体物质的洗舱水直接排入长江口锚地,这类非法排污行为在我们查处的16起案件中占到了10起。

然而,慑于海事主管机关对散化船于长江口水域非法排污行为的严厉打击力度,许多散化船在故意非法排污后往往制作假记录,在检查货物记录簿、航海日志、GPS船位记录簿等记录时,发现所有的记录均表明船舶排放洗舱水时航行于领海以外水域,而且航海日志与GPS船位记录簿的船舶动态记录具有连续性,看不出任何破绽,有的散化船甚至在所有的记录簿中隐匿其排放洗舱水的船舶动态,单从船方的记录无法发现其非法排污行为,给执法人员的调查带来很大难度。

对于这类船舶,海事部门可以借助AIS(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对其非法排污行为加以查处。对凡是在长江口洗舱后回靠上海港装货或驶往宁波港装货的船舶,复印货物记录簿、航海日志、GPS船位记录簿等相关法定记录进行取证,并对船长、大副进行询问、调查,确定船舶排放洗舱水的事实与排放时间段,之后向AIS中心调取该船当时时段的AIS船舶动态记录,即可发现其非法排污行为。相关案例如下:

案例一:巴拿马籍散化船“Y.PIONEER”轮2005年11月13日在上海港卸货后回靠上海港装货途中,曾于11月14日20∶00至22∶00在长江口水域清洗货舱,并于22∶00至24∶00将约37吨含B类有毒液体物质(脂肪醇聚氧乙烯醚)的洗舱水排放入海。“Y.PIONEER”轮货物记录簿的记录表明,该轮22∶00开始将洗舱水排放入海时,位于31°18.5’N122°56.4’E处;24∶00结束排污时,位于31°27.2’N122°56.2’E处,航海日志的历史记录表明该船当时一直航行在领海以外水域。所有相关记录都表明船舶当时航行在符合公约要求的水域,但由于该船洗舱后又回靠上海港装货,有重大非法排污嫌疑,因此执法人员复印了货物记录簿与航海日志相关页并要求船方签字盖章进行取证,待回去获取该船当时AIS船位历史记录后再进行详细调查,AIS记录表明:“Y.PIONEER”轮排放洗舱水时一直在长江口散化锚地(内水水域)内绕圈航行,其排放含B类有毒液体物质洗舱水的行为已违反了MARPOL73/78附则II的要求,系非法排污。

案例二:巴拿马籍散化船“S BIRDIE”轮于2005年4月30日在南通卸货后靠宁波港装货途中,曾于5月3日01∶00至07∶00在长江口水域清洗货舱,并于01∶00至07∶10将含有D类有毒液体物质(异丁烯酸甲酯、丙烯酸)的洗舱水排放入海。“S BIRDIE”轮货物记录簿的洗舱水排放记录、航海日志的船舶动态历史记录等所有相关记录都表明该船当时航行在符合公约要求的领海以外水域,但由于该船自上海港驶往宁波装货并在途中洗舱,有重大非法排污嫌疑,因此执法人员复印了货物记录簿与航海日志相关页,并要求船方签字盖章进行取证,待回去获取该船当时AIS船位历史记录后再进行详细调查,AIS船位记录表明:“S BIRDIE”轮05∶00至05∶20在长江口锚地锚泊,05∶20至05∶40在长江口锚地水域航行,其他时段“SUN BIRDIE”轮将AIS设备关闭。姑且不论“SUN BIRDIE”轮01∶00至07∶10内其他时段的船舶动态,该船05∶00至05∶40在长江口锚地内排放含有毒化工品的洗舱水的作业已违反了MARPOL73/78附则Ⅱ的要求,系非法排污。

四、管理对策

严格控制船上有毒液体物质污染物的排放,维护水域清洁是海事机构的重要责任。为确保散化船的有毒污染物排放处置满足公约要求,最大限度减少船舶对海洋环境与人员健康的污染损害,海事机构一方面应加大对非法排放含有有毒液体物质洗舱水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应完善现有的监管手段;另一方面要加强对船方的政策宣传,提高船方的防污染管理意识。

(1)加强对散化船洗舱水排放处置的跟踪检查,加大对散化船非法排放含有有毒液体物质洗舱水行为的打击力度。

针对MARPOL 73/78公约附则Ⅱ对含有有毒液体物质洗舱水的排放控制要求,在现场检查中应重点把握以下因素:

* 确定有毒液体物质的危害类别

由于散化船在卸载A类及高粘度、凝固性B类物质后必须对货舱进行强制预洗,因此在检查中应重点关注有毒物质是否属于A类及高粘度、凝固性B类有毒液体物质,以及在卸载A类及高粘度、凝固性B类有毒液体物质后是否按规定进行强制预洗。检查中可以通过货主提供的货物信息(Cargo information)、IBC规则等确定货物的危害类别。

应特别注意对高粘度、凝固性B类物质的确认,其中涉及货物熔点、卸货温度、货物粘度等多种因素,绝不可仅通过某一单一因素加以判定。检查中应先确认卸货温度,再结合货物的粘度与熔点方,可确定该物质是否属于高粘度物质。

* 确定散化船排放洗舱水时的船速、距“最近陆地”距离及水深

散化船在排放含有毒液体物质的洗舱水时,必须在距“最近陆地”海里以外及水深25米以上的水域以7节以上的航速航行。因此在检查中应重点对散化船排放洗舱水时的船速、距“最近陆地”距离及水域水深进行检查。

检查中主要结合《货物记录簿》、《航海日志》与《GPS记录簿》等记录,对船舶动态记录的一致性进行检查。通过检查《货物记录簿》中的(F)18与(F)19项,了解船舶开始及结束排放洗舱水的时间,以及排放时的船速,根据《货物记录簿》(F)18项中注明的启泵和停泵的时间,结合当时的《航海日志》、《GPS船位记录簿》等其他记录,确定船舶排放洗舱水时的真实位置与航速。

对于《货物记录簿》、《航海日志》与《GPS记录簿》中均隐匿船舶排放洗舱水时的动态(航速、位置)记录,或船舶涉嫌伪造动态记录,或船方在询问调查中对动态记录以各种理由提出否认的,首先对船长、大副进行询问调查,确定船舶排放洗舱水的事实与排放时间段,之后再向AIS中心调取船舶排放洗舱水时的AIS动态记录即可确定船舶当时的实际动态,并确定船舶是否非法排污。

(2)完善现有监管手段,建议通过地方性立法,对AIS的24小时开启提出强制性要求

由于AIS系统能真实反映船舶的航行动态并能自动识别船舶的静态与动态信息,在调查取证中能发挥关键作用,执法人员在多起案件的调查中,正是依靠AIS记录发现船方在长江口锚地非法排污,并在所有法定记录中制作“假记录”以逃避海事主管机关的惩罚。但就AIS在散化船洗舱水排放跟踪检查中的应用方面,还是存在难点。许多外轮为逃避海事主管机构监管,往往在排污时关闭AIS设备,给执法人员在违章调查中造成较大困难。执法人员要花费很大的时间和精力对船方进行询问调查,进行海图作业,确定排污事实、时间与航行动态,而且往往会遇到船方的抵触。对于故意非法排污后制作“假记录”的船舶,如果船方将AIS关闭,没有AIS船舶动态历史记录,海事机构根本无法发现其非法排污行为。因此,建议在在相关法规中对AIS的24小时使用提出强制性要求,对在上海港水域不按规定开启AIS设备的船舶给予处罚等惩戒措施,以便利海事机关的执法调查,严厉打击外国籍散化船在长江口水域非法排放含有有毒物质洗舱水的行为,捍卫我国的海洋权益。

篇6

关键词:CDIO 税务筹划 教学方法 案例教学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5)09-245-02

CDIO工程教育模式是国际工程教育改革的最新成果,近年来在世界各类高等院校得到了广泛的应用。2000年开始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和瑞典皇家工学院等四所大学历经四年的探索和研究,创立了CDIO工程教育理念,系统地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能力培养、全面实施以及检验测评的12条标准。CDIO工程教育理念基于工程项目工作过程,以生产流程的生命周期为载体来组织课程,将现代工程教育概括为构思、设计、实现、运作,培养学生的专业技术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个人职业道德、团队合作精神以及交流能力等。

一、CDIO模式与《税务筹划》

CDIO模式的主旨就是如何培养具有综合素质的国际工程师,因此最先在我国的实践主要集中于高校的工程类专业,但是其理念是通过构思、设计、实现、运作四个阶段将工程师应具有的专业知识、能力、素质等教学培养内容以有机联系的方式融入至载体来让学生主动、积极地去参与学习,这在《税务筹划》教学中同样也是适用的。《税务筹划》虽非工程类学科,但其是一门应用性和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引入CDIO模式进行教学,可以改变现行教育中重理论轻应用的现状,把《税务筹划》教学看成是一种培养学生主体性、创造性的活动。在教学活动中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不断提高学生的主体意识和创造力,使学生成为能自我教育、自我学习的社会主体,从而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交流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和创新能力。

二、《税务筹划》目前教学现状

1.教学内容。《税务筹划》是财务管理专业的专业课程,是一门复合性、应用性极强的学科。“复合性”是指它包含多门学科知识:税法、财务管理学、会计学,“应用性”是指其主要是应用性学科,其税务筹划的技术、方法具有实践应用性。开设本门课程的目的是使学生充分掌握国家的各项税收政策,通过税务筹划的技术降低企业的纳税成本,达到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的。

《税务筹划》课程的教学内容包括三个方面:第一,税务筹划的基本理论,包括税务筹划基本概述、基本原理和基本技术。这部分是税务筹划的基础知识,也是重点内容,即掌握了税务筹划的基本原理、基本技术,才能根据会计和税法政策法规和市场的变化制定行之有效的税务筹划方案。第二,企业主要税种的税务筹划和企业经济活动的税务筹划。涉及到的主要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其他税种。企业的经济活动包括筹资活动、投资活动、经营活动和并购活动。这是税务筹划课程的核心部分。第三,国际税务筹划的一般理论以及跨国公司的税务筹划方法及案例。纵观《税务筹划》课程的教学内容,重点倾向于税务筹划的基本技术及其应用,而对税务筹划中的风险涉及较少。

2.教学方法。《税务筹划》课程的实践性、应用性、专业性比较强,传统教学一般采用理论教学和案例教学相结合的教学方法。课堂上,授课教师介绍税务筹划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术,并辅之以案例来介绍税务筹划的技术方法。这种教学方法一般采用传统的填鸭式或灌输式教学方法,即使是案例分析,也是以知识的传递和复制为主旨,主要培养学生的系统掌握知识的能力,在课堂上学生被动地接受知识,不能发挥主观能动作用,这不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3.考核方式。《税务筹划》课程作为财务管理专业的专业课,其结课考核方式一般采用单一、简单的评价方式,结课成绩以期末结课考试卷面成绩为主,并参考平时的上课表现、作业和考勤情况。一般卷面占的比重为85%(或70%),平时占的比重为15%(或30%)。这种考核方式没有考虑《税务筹划》课程应用性和实际操作性强的特点,重理论轻应用、重知识轻能力,部分学生存在投机取巧的心理,“平时不烧香,急时抱佛脚”,考试前突击学习、死记硬背,这样得到的成绩无法反映学生学习的真实情况,而且给别的同学也提供了坏的榜样,不利于提高学生平时的学习积极性。

三、基于CDIO教育理念的《税务筹划》课程教学改革

1.优化教学内容。税务筹划课程的教学内容可划分为税务筹划的基本理论和税务筹划的实务两大部分。理论部分包括税务筹划的基本理论知识,实务部分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其他税种的税务筹划,以及企业在筹资活动、投资活动、经营活动和并购活动中的税务筹划。根据《税务筹划》课程的知识体系,可以将教学内容分为六个模块:税务筹划基本理论、流转税的税务筹划、所得税的税务筹划、其他税的税务筹划、企业财务活动中的税务筹划、跨国公司税务筹划。对照CDIO能力大纲,各模块的具体教学内容和能力要求见表1。

另外,在给学生讲课的过程中,除了讲解以上内容外,还要强调税务筹划过程中的风险问题,只有让学生了解和认识到税务筹划风险的存在贯穿于企业税务活动的始终,才能够使他们在实际应用中随时注意并防范税务筹划风险,保证设计的税务筹划方案取得最优的效果。因此,在以上六个模块的授课过程中,要穿插税务风险内容,培养学生的风险意识。

2.创新教学手段和方法。案例教学法是一种以学生为中心,对现实问题和某一特定事实进行交互式的探索过程,是CDIO 教学理念的具体实践与运用。《税务筹划》是一门应用性、技术性、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如果授课时只是照本宣科,不容易激发学生的兴趣,也很难让学生全面了解和掌握筹划的技术要点。因此,教师应针对教学目标,开发各种不同难度、不同类型的案例,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探索性,促进学生对知识点的掌握,增强学生的操作技能,提高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和实际创新能力。CDIO教育模式采取以项目为中心、学生为主体的“做中学”教学模式,必然导致学习组织形式的变化。在税务筹划案例教学中,教师应注意教学方法的转变,宜采用合作性学习课堂组织形式,主要是小组案例合作研讨,该课程的案例教学一般分八个阶段,见图1。(1)布置案例。案例教学中,教师提前布置案例,一般在下次案例分析课上课前,教师把案例内容和要求布置给同学。(2)学生分组。CDIO教育模式要求采用小组合作教学模式,一个小组通常由3~6个学生组成。教师布置案例之后,学生可以自己选择合作同伴,组建高效团队――项目小组,在团队中推选出有能力的同学管理本项目小组的学习及项目任务的完成情况,并确定其为项目小组负责人或组长。经过讨论明确个人分工,各同学明确自己的岗位与责任。此过程着重锻炼学生的团队意识、技术协作精神、领导能力。(3)查找资料。项目小组利用教师提供的案例,根据要求收集相关资料,学会从图书馆,会计、税收、证券等相关网站上查找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处理。此过程着重锻炼学生的技术知识能力、推想能力、职业技能和道德能力。(4)分组讨论、分析案例。项目负责人领导项目小组成员共同制定计划,共同讨论、相互协作,执行计划并管理好时间,学会利用税务筹划基本理论知识,探索学习知识,发挥团队精神,开启创造性思维,遵守职业道德。此过程着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与学习能力、团队协作精神。(5)形成观点,制作PPT。在掌握大量信息、深思熟虑的基础上,经过讨论,项目小组形成自己的观点,写出分析提纲或文稿,并制作成PPT。此过程着重培养学生的系统思维能力、总结归纳能力与写作交流能力。(6)进行PPT演示,实现经验共享。项目小组指定成员进行成果汇报,走上讲台进行PPT演示。此过程着重培养学生的电子多媒体交流能力、图表交流能力、口头表达能力。(7)由同学提问和点评到校外实务专家点评再到教师点评。同学们针对汇报同学的观点提出质疑,汇报同学和小组其他成员解答疑问。校外实务专家根据实务中出现的问题对汇报进行点评,并指出在实务中进行税务筹划应注意的问题。最后,授课教师进行总结补充和点评,引导学生互动对话,从而产生创新性的思想和观点。此过程着重培养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人际交流能力。(8)项目总结反馈,形成文稿。各小组根据项目交流情况进行修改,并形成文稿。此过程着重培养学生的系统思考和知识发现的能力、总结能力、写作交流能力。

为了确保每个学生能够尝试各种角色,培养各方面能力的锻炼,特别是领导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并有效避免有的学生懒惰、“搭便车”的现象,在整个课程的案例分析讨论中,项目小组内部成员的角色宜采用轮换制。在学习中,学生通过项目小组的形式,通过查找资料、案例分析讨论、制作交流文档、交流汇报、同学和教师点评启发等环节进行交流,创造新灵感、产生新观点,并在项目实施中体会学习的乐趣,更加牢固地掌握税务筹划知识;同时,学生在交流汇报中也培养了团队协作意识,锻炼了口头交流能力和写作交流能力,职业素养、综合能力也得到了提升。

3.改革考核评价方法。CDIO强调是全面评价,特别是能力评价,应改革传统的书面考试形式,实行多元化考核形式,实现对学生综合能力的考核。考试应以能力锻炼为主,考试为辅,因此,建议考核的重点为:个人职业技能、人际交往技能、对企业和社会的构思,设计,实施和运行(CDIO)系统的能力。《税务筹划》相关理论知识主要培养学生的技术知识和推理能力,考核时采用传统考试形式,但分值只占课程的30%。而对较高的能力目标,则根据案例课程中学生表现出来的能力进行相应的考核。根据CDIO能力要求,设定考核评价大纲见表2。

四、结语

通过运用CDIO教育理念改革《税务筹划》课程教学,优化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手段和方法、改革考核评价方法,才能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真正为社会培养出知识、能力、素质三位一体应用型税务筹划人才。

[本文为中国民航大学“财务管理专业综合改革”项目和“税务筹划优质课程建设”的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 刘晓丽.《纳税筹划》课程教学改革与实践研究.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3(2)

[2] 王伟.税务筹划课程教学方案设计探析.梧州学院学报,2012(6)

[3] 秦建华.CDIO――基于“做中学”的教改新模式.教学研究,2011(12)

[4] 伟祖,潘璐,黄杰.CDIO教育理念在课程项目设计中的运用.计算机教育,2010(11)

篇7

关键词:案例教学 税务业务 培训 互动

一、引言

随着社会经济形势的变化,税收制度和税收征管工作也在不断地与时俱进,作为提高税收征管水平的重要手段,税务培训也要因时而动,不断地创新自身的培训方法,提高税务培训的效果,笔者根据自身的实际工作经验,案例解析法在税务培训教学中的运用进行详尽的剖析,就这一方法的运用提出自己的陋见。

二、案例教学法的基本原理

(一)涵义

我们所说的税务案例解析法往往是指根据不同的培训类型和形式,围绕一定的培训目标,把税收工作中真实的情景加以典型化处理,形成供学员思考分析和决断的案例,然后通过学员之间的交流切磋加深对某一税务问题的见解,进而提高自身的税收管理能力的教学方法。其核心目标主要就是形成学员自己的税务思维方式,从根本上提高学员的实践能力。在税务案例解析法的实施过程中,会要求

学员在具体的案例问题上进行分析,然后提出自己的观点以及相应的支撑理由,

其他的学员可以提出不同的看法,并与之进行交流,在这个过程中,为了更好的说服彼此,提出论点的双方都会相应的提出论据进行补充,然后形成条理清晰的逻辑推理。从历史进程来看,案例解析法最早是在上个世纪出现在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然后被推广到全球,从税务培训的实践来看,这一方法运用广泛,培训效果明显,因此广受好评。

(二)优点和缺点

优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相较于传统的授课教学法,运用案例进行分析,其分析过程更为直观,而且在税务培训的实践中,我们也可以看到,对于税务人员业务水平的提升,案例解析法有着直观的效果。

其次,案例解析法的一大特色就在于会鼓励学员进行激烈的讨论,在这个讨论过程中,不同学员会就同一问题提出不同看法,这将有利于学员积极思考,进行钻研,而且会鼓励他们表达自己的见解,活跃课堂氛围,改变以往课堂枯燥无味的窘境。

凡事都极有两面性,我们在看到案例解析法优点的同时也要看到其自身的不足:

首先,案例教学法中的案例场景可能来源于实际,但是是对实际场景的一种简化,并不能完全反映出真实的实务场景,而且不少的案例都是由授课教师进行编写,这就难免带有主观意志,有失客观。

其次,对于一个具备实战性的案例,则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来进行完成,

这对于案例编写者来说是一个严峻的挑战。

三、案例教学法在税务培训中的应用技巧

(一)教师角色的正确转换

对于案例教学法来说,会非常侧重对学员自我指导性学习的教导,主要就是学员自学和相互学习,授课教师在案例教学法中的角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主要就是由以往的演讲者变为主持人,改变以往税务培训以老师为中心的情况,

传统的税务业务培训往往是填鸭式教学,整个课堂都是以授课教师为中心,但是在案例教学法下,讲师的授课时间比重会比较低,更多的时间是留给学员自身,

学员才是该课堂下的主角,通过学员内部的头脑风暴,加上不同学员不同的税务征管实践经验,碰撞出来的火花可以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具体来说,这些学员都是奋战在税务实务中的一线学员,这些学员的实战经验往往比授课教师更加丰富,因为对于这些学员来说,其日常的工作往往就是整天和这些案例打交道,无论是征管法案例分析,还是稽查实务案例分析,还是管理案例分析,对于这些案例的处理中,会遇到怎样的瓶颈,具体情形该用何种税收条款进行解释,学员都有着相当丰富的实战经验,这个时候,教师难以以专家的身份进行教学,而且从

成人培训的实际规律来看,教师主要只是作为学习的组织者,将学员组织在一起,然后进行教学学习,对于知识公共探索,而不应该作为知识的代言人来进行教学,这样往往容易适得其反,对于教师来说,只需要提出教学内容,按照既定的教学程序,通过有意识的培训和引导,激发学员的求知欲望,帮助学员把对问题的认识从表面引向更深的层次。但这并不意味着在案例教学法下,教师就是无足轻重,相反,其实教师的作用更加不可替代,只不过教师是由以往的台前走向了幕后,

从本质上来看,整个课堂教学的成功与否,这都需要教师对案例进行针对性的筛选,对于教学程序进行精心的设计所以严格意义上来看,在案例教学法下,授课教师的任务更重,并且每一次授课对于他们来说都是新的挑战,不少实际研究认为,只有少数能力过硬的教师才能真正的将案例教学法的威力发挥到极致,对于不少难以适应新角色的教师来说,案例教学实践更容易给他们带来挫败感,从而失去教学信心。

(二)充分发挥教师课堂引导作用

案例教学法的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课堂氛围,良好的课堂氛围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鼓励学员走出自我封闭的环境,自由的对某一问题发表自己的看法,进而互动实现对话的质变。要想实现彼此的互动,就需要一个合格的引导者,作为培训教师,可以通过鼓励、小奖品、游戏等多种活动,激发学员的兴趣,鼓励全员参与,进而可以为接下来的案例讨论打下坚实的基础,教师在案例教学中的引导作用主要就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顺势而为,就是充分把握好课堂节奏,毫无疑问,案例教学法是处于一种开放式的教学条件下的,影响教学效果的因素复杂,容易造成节外生枝,偏离主题。作为组织者,教师需要能够甄别发言人的观点,最大限度的减少信息传递中的误差,作为教师,

还需要对学员的思想活动能够进行细致的捕捉,最好能够将一些争执的苗头扼杀在摇篮里面,避免被学员牵着鼻子走,具体的课堂引导中,控制教学节奏的关键点就在于阶段性小结。其次,提高沟通的有效性。对于案例教学来说,其教学效果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学员之间的互动,互动的基础就是沟通和交流,对于学员的发言情况,教师要及时的进行反馈,将其观点中的精华提炼出来,或者帮助学员进行总结,激发学员的学习积极性。在出现争执时,可以避重就轻,平复双方的心情。出现讨论脱离了正轨的时候,及时进行调整。遇到沉默寡言者,要个别激励,重点引导。遇到口若悬河者,要巧妙拦截,制定规制。遇到发言质量平庸乃至低劣者,要肯定长处,指明缺陷。而言之,教师在进行案例教学的时候,要用心观察学员的表现,聆听学员内心的想法,积极换位思考,站在学员的角度思考问题。

(三)确立课堂讨论的形式

课堂讨论的形式多种多样,教师需要根据培训的内容以及培训对象的特殊性进行甄选。比如交互问讯式讨论,就是授课教师与个别学员之间进行的一种谈论方式,常用于各种案例教学。官方反对派式讨论,虽然这种形式也是在教师和个别学员之间进行,但是其他学员可以进行讨论,并且在教师坚持的某一观点的前提下,由学员们进行反驳。在这种讨论形式下,教师的角色忍辱负重,故意作为观点极端者的形象出现,然后让学员进行围攻,这种讨论模式对于教师业务水平的要求比较高,需要教师能够招架各类问题。假说型,这种讨论方式主要是由教师提出一种假定的场景,然后由学员进行评价,并且学员的观点由大家一起讨论交流,这种讨论方式可以适用于实战经验比较丰富的学员,可以对某一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并对自己的观点进行支撑,进而可以实现整个讨论是高效高质。对抗与合作型讨论,这种形式主要是在学员内部进行,教师仅仅只是为了起到促进互动的作用,但是一定要注意对讨论氛围的控制和把握。最后还有一种讨论方式,那就是角色扮演,这种讨论模式比较复杂,一般来说是由教师安排学生角色,然后让学生站在所扮演角色的角度选择自己的论点进行论证,这种讨论方式的有点就在于能够让学员从不同的视角看问题,学会换位思考,但是不足之处也很明显,那就是对于客观条件要求比较高。课堂讨论的方式多种多样,没有孰优孰劣,同时还可以共同使用。

五、案例分析法在税务培训的具体运用

(一)案情分析

乐安县顺兴服饰实业有限公司(10076428)成立于2014年11月29日,登记注册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周华军,财会负责人:周华军,经营范围:服装、鞋帽、雨伞及相关辅料生产销售。该公司企业所得税为国税征收,其涉及的地方税费有:印花税、城建税、教育附加费、地主教育费附加、防洪保安资金和工会经费。

2015年年底税源管理分局发现该纳税户在2015年度没有申报纳税,有偷漏税疑点,选取乐安县顺兴服饰实业有限公司作为核查对象。该纳税人每月做零申报,没有缴纳城建税、教育附加费以及销售合同印花税等相关税收。为此,我对该纳税人实施了约谈举证和实地调查,核查了纳税人2015年总账、明细账、记账凭证等相关资料。通过实地调查,知该纳税人为县委某领导招商引次企业,企业在县工业园区创业园D区,免前三年房租,因此无需申报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相关资料显示,该企业由于对税法认识不清等原因造成城建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防洪保安资金、工会经费等税种应缴未缴税费。最终认定该企业少申报地方各税费 220394.04元。

(二)案情定性

税局根据工业园区加工、制造行业企业比较多的实际情况,决定选择比较具有代表性的企业进行检查,由于园区加工制造行业大多企业为客商企业,分局为了更好地服务纳税人,加强税企业交流,并结合税收管理员日常巡查巡管所掌握的信息,初步发现该公司在纳税申报方面存在以下事实:

事实一:该公司2015年度未申报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事实二:通过财务报表对比发现,公司注册资本金100万元,而未见其申报过实收资本类印花税、购进合同、帐本等应税合同,都未申报印花税.

事实三:根据财务报表发现,该公司2015年计提工资3687214元,未交纳工会经费,没纳工会经费。

事实四:根据利润表发现,没纳防保。

根据以上事实,判定该企业为申报异常纳税户,存在漏报税款的行为。

(三)案例讨论

在笔者进行讲学时,主要采用的是假说型,就是假定学员是主管该案件的税务人员,对于该案情如何进行认定,以及采用的税法条款都需要做出合理的解释,最终在全体学员的讨论下,我们得出以下共识:

在日常税务管理工作中,应注意夯实基础工作,加强精细化管理力度,对重点税源户实行预警监控。在财务核算上,要多对纳税人进行上门辅导,力争使其走上规范化的轨道。在税收管理上,要及时了解企业经营情况,掌握行业盈利水平,力争从面上掌握总体情况。

加强税法宣传力度,提高纳税人纳税意识,降低税务管理的难度。通过税法宣传,使纳税人了解税法,知道如何纳税,哪些情况应纳税,逐步提高他们的纳税意识,使他们的积极主动地进行纳税申报。

参考文献:

[1] 汤凤林,邱向宁. 财政学课程中案例教学法的运用[J]. 财会月刊. 2015(15)

[2] 车文军. 案例教学法在财政学教学中的应用[J]. 广西工学院学报. 2016(S1)

[3] 李传喜. 试析案例教学法在税务专业教学中的运用[J].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报. 20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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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改增”企业留抵税额的税务会计处理

营改增”企业留抵税额的税务会计处理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这主要体现在处理特点、税务产生和抵扣等环节。以下从几个方面出发,对营改增”企业留抵税额的税务会计处理进行了分析。

1.处理特点

营改增”企业留抵税额的税务会计处理有着自身的处理特点,这一特点主要是自从2013年8月1日起,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部分“营改增”的试点工作将会在我国大范围内推开。除此之外,其处理特点主要还包括了试点之前的货物和相应的劳务的挂账留抵进项税额如何能够更好地在试点之后进行合理的抵扣和核算。

因此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纳税人应当同时具有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税服务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按照销项税额的比例划分应纳税额,分别作为改征增值税和现行增值税收入入库。

2.税务产生和抵扣

在税务产生和抵扣的过程中,原增值税通常是纳税人应当具有的应税服务。并且如果在试点之日前货物和劳务的留抵进项税额在试点之日后抵扣,通常则会出现相应的本来已经抵扣的货物和劳务销项税额的进项税抵扣了“营改增”应税服务销项税额,从而造成相应的会计处理误差。

二、营改增”企业留抵税额的税务处理

营改增”企业留抵税额的税务处理包括了许多内容,其主要内容包括了处理原则、案例分析等内容。以下从几个方面出发,对营改增”企业留抵税额的税务处理进行了分析。

1.处理原则。“营改增”企业留抵税额的税务处理有着自身的处理原则。在“营改增”企业留抵税额的税务处理过程中会计人员需要计算出本期货物和劳务整体的销项税额,并且对于占据的本期货物和劳务销项税额和相应的应税服务销项税额之间的比例有着清晰的了解。除此之外,在营改增”企业留抵税额的税务处理过程中会计人员应当注重用8月发生的全部销项税额减去8月取得并认证相符的全部进项税额,从而能够更加便利的计算出8月包含销售货物、劳务和提供应税服务在内总的应纳税额;另外,在营改增”企业留抵税额的税务处理过程中会计人员还应当再将8月总的应纳税额乘以8月货物和劳务销项税额占总的销项税额的比例,从而能够在此基础上更好地计算出8月货物和劳务的应纳税额;最后通过比较8月“货物和劳务的应纳税额”与7月31日企业账面上进项税额的留抵额,来判断出其中较小者就是8月允许抵扣的留抵税额。

2.案例分析。以某个从2013年8月1日起就开始实施“营改增”的某私有企业作为案例来对“营改增”企业留抵税额的税务处理进行说明。该企业的在税法上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其经营的业务主要以销售自身生产的货物为主。除此之外,该企业自有的5台运营用汽车也提供对外的货物运输服务。假设该企业的业务包括了

(1)该企业的销售货物从2013年7月31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借方“进项税额”留抵税额5.69万元;

(2)自从2013年的8月,该私营企业的销售模具取得的产品收入合计28万元,销项税额4.76万元,5辆运输车辆取得的货运业务收入合计(含税)8.88万元,销项税额0.88万元;

(3)2013年8月,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1.28万元,货运汽车取得购进汽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0.16万元。

通过上述数据我们可以计算出其“营改增”企业留抵税额合计为:

8月销售货物的销项税额占销售货物和交通运输销项税额之和的比例为:4.76÷(4.76+0.88)=84.4%。与此同时该企业8月是所有业务的应纳税额为:(4.76+0.88)-(1.28+0.16)=4.2万元。另外,该私营企业的8月货物和劳务的应纳税额为:4.2× 84.4%=3.54万元。在这一过程中由于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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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税务会计;实践教学;合理定位;路径选择

实践教学是理论教学的延续与深化,是巩固理论教学成果和加深理论认识的有效途径。现代教育体系中,实践教学也是培养具有创新意识的高素质人才的重要环节,更是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掌握科学方法和提高动手能力的重要平台。《税务会计》作为一门重要的实践型课程,应该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改革,从根本上适应税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转变和社会对税务会计专业人才的需求。

1《税务会计》实践教学改革的合理定位

1.1《税务会计》实践教学改革要符合本课程自身的特点。

《税务会计》实践教学改革要符合本课程自身的特点,这是《税务会计》进行实践教学改革的基础。税务会计是融税收法规和会计核算为一体的特种专业会计,具有不同于其他税务课程和会计课程的特点,突出表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方面,《税务会计》课程是税收知识与会计知识的有机结合。《税务会计》课程既研究税务中的会计问题,又研究会计中的税务问题;另外,从其核算过程看,税款的计算与缴纳要遵循税法的规定,而会计处理要遵循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是税务与会计相结合而形成的一门交叉学科。另一方面,《税务会计》是基础理论与实践技能的综合统一。《税务会计》课程运用税务与会计的基础理论指导具体的涉税问题处理和会计核算实践,具有典型的应用性与实践性特点。这两方面的突出特点从根本上决定了《税务会计》课程进行实践教学改革的必然性与可行性,同时也表明实践教学改革必须要符合本课程自身的特点和规律。

1.2《税务会计》实践教学改革要适应税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转变。

《税务会计》实践教学改革要适应税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转变,这既是该课程实践教学改革的目标定位,同时也是该课程进行实践教学改革的重要依据。长期以来,我国税务专业培养模式和培养体系方面存在不合理之处,突出表现在我国税务专业的课堂教学偏重于理论讲授,而忽视了对学生综合实践运用能力的培养,不仅造成学生动手能力差、实践能力不强,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欠缺,而且从根本上导致学生缺乏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良好素养与思维方式。因此,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指导下,结合近年来社会对税务专业人才的需求方向,高等教育体制下税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增加了实践教学的内容,以理论指导实践,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各级税务部门和其他经济管理部门、税务中介机构以及企业相关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素质专门人才。因此,《税务会计》实践教学改革要顺应税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转变,以此为契机,取得更大的改革成效。

1.3《税务会计》实践教学改革要满足社会对税务会计专业人才的需求。

《税务会计》实践教学改革要满足社会对税务会计专业人才的需求,这是《税务会计》进行实践教学改革的源动力。近年来,随着国家税收法规的进一步完善和税务部门征收管理工作的加强,各种涉税事务的处理对企业变得越来越重要,企业急需大量既懂会计业务处理又熟悉税收法规和纳税业务的应用型、复合型税务会计人才。税务会计在企业税收筹划、反映企业纳税义务履行情况、监督企业正确处理分配关系、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根据社会对应用型、复合型税务会计专业人才的需求方向与要求,对本课程及时进行实践教学改革,使本课程内容设置和体系安排从始至终都贯穿着实践教学的导向精神。一言以蔽之,社会需求是《税务会计》实践教学改革的源动力,本课程实践教学改革要以满足社会对税务会计专业人才的需求为合理定位。

2《税务会计》实践教学改革的设计思路

《税务会计》课程是对税务知识与会计知识的融合与应用,属于实务型、应用型课程,是目前我国高等财经类院校税务专业的专业主干课,同时也是会计、审计、财务管理专业的专业必修课。因此,本课程实践教学改革思路与设计理念应兼顾不同专业、不同学习要求的需要。具体而言,《税务会计》实践教学改革的设计思路如下:

2.1应综合考虑不同专业学生对本课程的教学需求,多角度、多维度训练学生运用税收理论解决会计问题和运用会计理论解决税务问题的思维能力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着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这也是《税务会计》实践教学改革的根本目标所在。

2.2应合理安排理论课和实践课的授课内容与时间。《税务会计》课程属于实务型、应用型课程,但并不意味着本课程没有理论内容,相反,实践课正是以税收基础理论和会计基础理论知识作为铺垫的。因此,本课程教学中,应以实践课程为核心、以相关的理论课程为辅助来确定本课程的教学内容与时间安排,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一体化。

2.3本课程实践教学的组织应从提高税务会计人员的职业岗位能力出发,根据税务会计岗位的工作过程来组织教学,如设置会计岗位、出纳岗位、报税岗位,结合不同岗位的工作特点,将实务课程实践化,以提高学生的认知能力和学习效果 。

2.4应综合运用税务会计实验室、会计电算化实验室等多种实训资源,通过加强模拟仿真训练锻炼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增强学生对企业实际税务会计业务的感性认识,从而达到提高实践教学效果的目的。

3《税务会计》实践教学改革的路径选择

3.1综合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建立新型教学模式。

针对《税务会计》实践教学改革目标定位与设计思路的具体要求,本课程应大力推行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的改革,综合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建立新型教学模式,形成以课堂讲授、案例分析、习题讨论、专题讲座、模拟仿真训练等多位一体的系统化教学方法,加强学生对税务与会计知识的综合理解与运用,切实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1.1课堂讲授。课堂讲授是向学生传授税务会计基础知识的环节,力求让学生掌握扎实的基础知识。课堂教学中,一方面,针对本课程以税务和会计为基础的特点,“以税法为核算基础,以会计为核算工具”,采用边复习边学习的教学方法,以加深学生对本课程知识的学习与理解;另一方面,采用启发式教学方法,启发和引导学生关注税法与会计制度差异的协调,并总结评述每种既能够能完成会计处理又能够实现准确纳税方法的优劣,启发学生从多角度进行思考。

3.1.2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是学生对本课程加深理解与运用的关键环节,是课堂教学环节的重要补充。本课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因此,实践教学中,围绕教学目标,选编由浅入深、由表及里、符合学生实际情况且具有针对性、时效性、适用性、启发性和生动性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有利于激发学生进行深入讨论和探究的兴趣,强化学生对基本知识点的理解与运用,提高其税务会计业务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

3.1.3习题讨论。习题讨论可以使学生对前两个环节所学知识得到巩固与强化,是学生 “学以致用”的重要途径。本课程实践教学改革中,应在有限的教学安排中,精选出有代表性的习题让学生分组进行讨论,不仅可以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组织能力和表达能力,激发学习兴趣。另外,对于有争议的问题,教师不要直接给出答案,而是要循循善诱,启发诱导学生自己得出正确的结论。

3.1.4专题讲座。专题讲座有利于拓宽学生的视野,开拓学生的思维。《税务会计》实践教学中,应抽出时间安排本课程的专题讲座或专题讨论,向学生介绍本课程的最新动态;同时,也要鼓励学生积极提问与讨论,指导并促进学生主动学习,使学生明白研究性学习的重要性,以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此外,在讲座之前还可以就相关选题向学生指定书目进行课外阅读,指导学生结合课堂教学内容和教材内容进行拓展式、延伸式学习,以获得更多的知识量。

3.1.5模拟仿真训练。模拟仿真训练是本课程将理论运用于实践的重要环节,能够使学生所学知识得到提高与升华。建立税务会计实验室是加强模拟仿真训练的基础。在本课程正常的课堂教学之外增加实验课,既可以通过实验课的仿真训练辅助课堂教学,又可以缓解本课程学时不足的压力,起到充实课堂教学的目的。实践中,可通过多种方式对学生进行模拟仿真训练,如购买与本课程相关的实践教学软件,让学生通过计算机平台的操作掌握基本的业务流程和相关技能;也可以模拟具体业务场景,进行岗位分工,就税务会计相关业务进行仿真训练,让学生真实地体验与感受税务流程。通过这些模拟仿真训练,切实提高学生实际业务操作、团队协作与交流沟通等方面的能力,使学生所学知识得到提高与升华。

3.2加强信息技术手段在教学中的应用。

以多媒体教学为主的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可以起到很好的辅助教学效果。《税务会计》实践教学改革中,教师作为实践教学改革的主体,应从以下方面入手,加强信息技术手段在教学中的应用。首先,要熟练运用网络资源获取相关知识,查找最新案例,了解本学科的最新动态,向学生介绍本课程的最新前沿。其次,运用优质精美、图文并茂的多媒体教学课件进行日常教学,并可以将各种涉税单据、会计凭证通过课件形式展示给学生,在有限的教学时间内丰富本课程的信息量,拓宽学生的知识面。第三,运用多媒体网络平台指导学生进行模拟仿真训练,使学生学习效果得到提高与升华。第四,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如E-mail,QQ空间与学生进行网络交流,及时回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同时对于学生相关论文的指导也可以在网络中进行,以便及时反馈指导意见与建议,提高辅导效率。当然,《税务会计》实践教学改革还需将信息技术手段与传统教学方法相结合,取长补短,发挥各自的优势,既体现本课程的实践教学特点,又充分考虑学生的认知规律,不断优化教学效果。

3.3完善《税务会计》实践教学考核与评价体系。

建立完善的《税务会计》实践教学考核与评价体系是本课程实践教学改革的最后环节,同时也是对本课程实践教学改革活动取得效果的实践检验。实践中,对于如何完善本课程实践教学考核与评价体系,各高校教师可以根据本学校具体的考试要求和学生的特点来组织安排。一般而言,作业和期中、期末末考试是教学方法与教学效果最直接有效的评价手段。作业方面,本课程可以通过采用课后书面作业、讨论作业、课外阅读作业、专题论述作业等丰富多样的形式巩固日常教学,加深学生对日常学习的理解与运用。对于学生期末学习成绩的考核与评定,本课程应改变传统的以期末考试“一锤定音”的单一的考核方式,把期末成绩与平时成绩结合起来对学生的学习效果进行综合考量。平时成绩可以以课堂提问、课后作业、期中考试、习题讨论、社会调查、专题论文、模拟训练等项内容为依据进行评定,一般应占到期末总成绩的20-40%;而最后的期末考试成绩占到60-80%,这样就可以从整个学习过程中对学生进行考核,既有利于促进考试的公平合理,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学习能力。此外,为了进一步规范考试,促进教师不断提升教学质量,对于书面考核部分,可以采取标准化考试方式,建立试题库,考试时从题库统一抽取试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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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纳税筹划 案例分析

对“税收筹划”概念的定义,目前尚难以从词典和教科书中找出很权威或者很全面的解释,但我们可以从专家学者们的论述中加以概括为: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企业生产经营等活动的统筹策划,达到降低税负目的的经济行为。

一、纳税筹划存在的原因

1.税收政策的差异

如:个人独资或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所得税政策不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收政策不同。

如:现行政策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按工业和商业两类分别适用6%和4%的征收率;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7%,另规定一档低税率为13%。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人11日表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统一降低至3%。

2.税法在不断发展和完善中

1994年税制改革之后,我国的税种由37个缩减到目前的22个其中,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和筵席税已经停征,关税和船舶吨税由海关征收。目前税务部门征收的税种只有18个。2008年将是改革至关重要的一年。国务院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将全面实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改革资源税费制度、研究制定增值税转型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方案等重大税制改革列入2008年改革日程。

随着改革触角进一步向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我国最大的两个税种延伸,我国新一轮税制改革正在步入实质操作阶段。在这一轮改革浪潮中,资源税、个人所得税、消费税、物业税等税种改革也将在2008年进一步推进。

现行税法主要有法律、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地方性规范文件构成,正在不断的发展和完善过程中,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税收基本法。

3.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指国家运用税收政策在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中规定对某一部分特定纳税人和课税对象给予减轻或免除税收负担的一种措施。税法草案规定的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方式包括免税、减税、加计扣除、加速折旧、减计收入、税额抵免等。

如:2008年1月1日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将旧税法以区域优惠和外资优惠为主的格局,转为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兼顾社会进步的新优惠格局,对原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整合,实施过渡性优惠政策等,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为25%,企业设立时则可以考虑税收优惠政策差异,合理设立。

4.边际税率的运用

某些税种按不同档次的税率征收,如: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一定的费用标准后,按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由于以上原因的存在为纳税人合理纳税筹划提供了政策空间,纳税人可以通过合理、合法的筹划达到不纳税、少纳税、延迟纳税获得资金时间价值的节税目的。

二、案例分析

我们通过一个非常有启发性的失败的税务筹划案例,来分析对税收筹划的认识和运用。

1.案例背景

某物资企业主要负责为某铸造厂采购生铁并负责运输。策划的筹划方案:将为铸造厂的生铁采购改为代购生铁。由物资公司每月为铸造厂负责联系4000吨的生铁采购业务,向其收取每吨10元的中介手续费用,并将生铁从钢铁厂提出运送到铸造厂,每吨收取运费40元。通过该方案节省了因近亿元销售额产生的税收及附加,对于手续费和运输费只缴纳营业税而不是增值税。

年末,国税稽查分局在对该物资企业的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当年生铁销售额较上年同期显著减少;而“其他业务收入”比上年大幅增加,且每月有固定的4万元手续费收入和16万元运输收入。经询问记账人员,并到银行查询该公司资金往来,证实该企业经常收到铸造厂的结算汇款,也有汇给生铁供应商某钢厂的货款,但未观察到两者间存在直接的对应关系。因此,检查人员认为该企业代购生铁业务不成立,属涉嫌偷税,要求该物资企业补交了近千万元的增值税。

2.相关政策法规

财税[1994]2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营业税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规定代购货物行为,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不征收增值税,只对手续费和运输费缴纳营业税;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征收增值税。(一)受托方不垫付资金;(二)销货方将发票开具给委托方,并由受托方将该项发票转交给委托方;(三)受托方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如系进口货物则为海关代征的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5条第1款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

3.案例分析

该企业的账务处理不能清晰地反映其与铸铁厂、钢厂三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关系,使得税务人员有理由认为上述业务违背了“受托方不垫付资金”的规定,从而不被认可是代购货物业务,其收取的手续费、运输费应作为价外费用征收增值税。

4.案例启示

(1)会计核算要规范。误区:会计处理模糊是应付税务检查的好办法。其实这是非常错误的。本案例就是由于该公司对代购业务没有规范的会计记录,没有可靠的资金往来记录以证明物资公司没有垫付资金,税务检查人员不认可代购业务,从而使得一个很好的筹划方案失败。

(2)科目设置要符合实际需要。在本案例中,该物资公司可以自行设置“代购商品款”核算代购业务的经济业务,方便税收检查人员检查。

(3)形式要件要合规。本案例的败因在于“受托方不垫付资金”这个形式要件不符合规定。不垫付资金并不代表不做业务,在本案例中,只要在会计记录中做到在未收到铸造厂资金的前提下不支付钢铁厂货款就符合了“受托方不垫付资金”这个形式要件,同时还要和铸造厂签订代购合同以证明代购业务的存在,在设计税收筹划方案时要十分注意形式要件的合法性。

三、企业纳税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通过以上案例分析总结企业纳税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1.具有合法性。税收筹划是对税款的合法节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是区别纳税筹划与偷逃税款行为的本质和关键所在。

2.考虑成本效益。着眼于企业整体税负的降低;重视分析对纳税人有重大影响的政治利益、环境利益、规模经济利益、比较经济利益和广告经济利益等非税利益;充分考虑到对未来的税负的长远影响。

3.具有可行性。是事先的科学规划与安排。税收筹划的实施必须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前进行,它是税收筹划的具体要求和体现。

4.综合衡量与周密部署。税收筹划不仅是会计人员做账的事情,也与经营有关,是通过对投资、经营、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进行纳税方案的优化选择,从而最大限度地节约税收成本,取得最大的税后效益。切忌简单地模仿,必须注意地区差异、行业差异、企业规模差异与性质差异、经营环节差异收入来源与征收方式差异等。

5.形式要件要合规。相关会计记录的形式要件必须符合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

6.规避税收风险。税收筹划是建立在合法基础上的对税收法规的利用,税法在不断发展完善之中,不断的堵塞漏洞和处于反避税的当中。一不小心落入税收筹划误区,将会产生重大的税收损失。

7.建立良好的税企关系。一个设计良好的筹划方案必须得到税务的认可才能够可行,才能达到筹划的目的,与税务的沟通和建立良好的税企关系是纳税筹划的前提条件之一。良好的税企关系可以避免企业因不懂法而违法的损失。

企业纳税筹划是具有前瞻性的、动态的、有计划的统筹行为,是事先的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很多大型外资企业和跨国公司由于涉税业务复杂同时也为了规避涉税风险而成立自己的税务部门专门从事涉税事项的管理。作为纳税主体的企业应当正确地掌握和运用现有的税收法规,关注税收政策的发展动向,与时俱进地调整和更新正在使用的筹划方案,合法地节税。

参考文献:

[1]中注协纳税筹划讲座.北京国家会计学院.2006.

[2]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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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税务干部 培训 创新

中图分类号:F8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3)03(a)-0237-01

21世纪是一个信息高度发达的时代,现代信息管理技术已经普遍应用到当前的税务工作中,传统税务培训无论在培训内容上还是在培训模式上,都无法满足新形势下税务工作的要求,因此,现阶段要切实加强税务干部教育培训模式创新,提高税务干部的业务素质和文化素质,确保税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1 当前税务干部培训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1.1 培训对象局限性大,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参差不齐

我国税务工作的培训对象集中在岗位要员身上,包括局长、所长、稽查等岗位,这些人对税务工作已经有一定的认识,而很多没有培训资格的税务工作人员又缺乏必要的知识,因此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培训资源的浪费。除此之外,现阶段我国的税务干部年龄结构偏大,文化素质相对较低,而一些年轻的税务干部则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对他们进行相同的税务教育培训也容易造成资源的浪费。

1.2 培训方法单一

目前,我国的税务教育培训大多为短期培训,教育培训方法单一,主要以课堂教学为主,缺乏多模式、多渠道的税务培训方法。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税务工作的培训内容越来越丰富,仅凭传统的课堂教学方式无法满足培训的要求,情境模拟、多媒体教学、分组讨论、角色扮演等互动型教学方式应该广泛应用到税务教育培训工作中。

1.3 教育培训机制不够健全

缺乏科学、合理的教育需求分析和评价机制是我国税务培训中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很多税务培训计划都属于短期培训,依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行,没有从整体上对税务知识和技能进行分析和安排,导致培训计划缺乏系统性和连贯性。而奖惩机制的缺乏使部分税务干部对税务培训学习敷衍了事,得过且过,税务培训成为一种形式,成效甚微。

此外,税务培训内容方面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例如,很多税务培训计划的培训对象来自于不同的岗位,他们具有不同的知识需求,对他们进行相同内容的培训,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

2 税务干部教育培训模式的创新途径

当前我国税务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偏大、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加强税务干部的培训工作势在必行。针对税务教育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可以从健全培训体制、创新培训方式、优化培训手段、完善奖惩机制等方面加强改进。

2.1 统一规划,建立健全的教育培训保障机制

创新税务干部的培训模式,首先应该建立科学完善的规章制度,整体把握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建立完善的培训管理机制,首先应该从培训的指导思想入手,加强税务干部对教育培训工作的认识,引起他们对培训学习的重视,从而提高教育培训的效果。其次,要根据组织、岗位以及个人需求的不同,制定合理的长期、短期培训方案,杜绝无系统、无条理的培训现象发生。培训计划的制定要遵循组织及个人的培养规律,从长远角度出发,培养税务干部的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逐步建立起继续教育、终身学习的培养体系。最后,应该从培训计划的设计、考核、档案管理、评价结果等方面着手,制定严格、详细的基本制度,确保税务干部的培训工作有法可依。

2.2 依照不同的培养需求实行分级分类培训

对于知识层面不同而又处于不同岗位的税务干部而言,其所需的培训内容有很大差异,要想获得更理想的教育培训效果,分级分类进行培训是最直接有效的解决方法。一方面,由于税务干部具体岗位、职位的不同导致培训内容有很大的差异,例如,对于企业税源管理人员而言,在培训时应该以讲解会计知识、会计制度、税法差异等为主,而对于稽查岗位的人员而言,应该以稽查技巧、稽查程序、案例分析等为主;另一方面,由于税务干部的知识层次和文化素养不同,导致他们在知识储备量、分析理解能力、业务能力等方面存在比较大的差别,进而影响到教育培训工作的成果。对于基础薄弱的人而言,应该加强培训基础知识,而对于高层次人员来说,则应该加强培训他们的知识应用能力。

2.3 优化培训手段,拓展培训方式

培训方式单一是目前我国税务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拓展教育培训方式,实现培训形式的多样化,对于提高税务干部培训成果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应该将短期培训、长期培训与初任教育培训、任职教育培训等有机地结合起来,使每一项培训都成为系统培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次,税务干部的教育培训应该充分利用多媒体等现代教学设备,增加课堂的趣味性和生动性。同时,应该改变以教师为主体的传统教学模式,在授课时通过情境模拟、角色扮演、分组讨论、案例分析等课堂活动活跃氛围,增加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交流互动。最后,要紧跟时展的潮流,多吸引讲师、教授等开展专题讲座活动,使领导干部能够及时把握好宏观经济、知识经济、税收政策、税收发展等方面的形势,提高他们的宏观意识和调控能力。

2.4 进一步完善奖惩激励机制

合理、完善的奖惩制度可以有效地激发税务干部的培训学习热情,提高他们对教育培训的重视程度。教育培训部门可以在培训结束后对培训的成果进行量化考核,通过与预期目标以及其他教育培训项目进行对比,评估培训结果,总结培训的经验和教训,为新的培训计划的制定提供依据。参与教育培训的个人的评估结果可以作为员工综合能力的一项评价指标,并依此对员工的晋升、奖金等进行判断。对于培训效果不好的单位或个人予以惩处,限期要求达到培训效果或者实行下岗、降级使用。而对于事业心强、培训结果优异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励,提供给他们更好的发展机遇。

此外,创新税务干部的培训模式,应该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的优势,将培训学习随时化、随地化。培训部门可以搭建网络教育平台,以网络资源为依托,建立网上学习课堂,教师将课件、资料等到网上,并通过建立教育论坛及时地对相关问题进行解答。在实际培训中,培训部门也可以设立专门的学习沙龙,给参与培训的人员提供良好的交流讨论场所,促进税务干部的共同提高。

参考文献

[1] 李冬梅.管窥高校税务干部培训的问题与对策[J].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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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会计实训 高校课程 改革

一、高校会计实训课程现状分析

会计实训是建立在基础财会理论知识及计算机基础应用之上,其目的是让学生将所学会计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让学生在模拟的会计环境中学习会计的相关知识和操作流程,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及相关软件对经济业务进行模拟的会计核算、审计、税务及财务管理等。广义的会计实训课包括所有与实践相关的课程,如相关案例分析、实验模拟课程。

目前,各高校已经意识到实践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会计实训课程已成为高校的会计专业必修课程。高校会计实训课程主要以会计实务模拟和会计电算化为主,辅助有相关税务、审计、财务管理的案例及实践课程。会计实务模拟手工账的处理流程,以企业的实际经济业务为实训材料,运用会计工作中的证、账、表对会计核算中的各个步骤进行系统操作实验。会计电算化运用财务软件的各个系统功能模块进行企业经济业务的会计核算及审计业务,目前国内高校普遍使用的软件是金蝶和用友。另外,高校配套的还有报税软件、审计软件、沙盘模拟实验室等。

不同地区不同高校会计实训课程的设置也有所不同。经笔者调查,目前最具代表性的有:(1)厦门大学特别重视专业理论和实践综合能力较强的会计人才的培养,会计实训课程有:财务信息系统、电算化审计、会计模拟、财务会计案例分析、财务管理案例分析、税法案例分析、审计案例分析等。 (2)东北财经大学重视全方位财务管理型人才的培养,会计实训课程有:会计信息系统实验,企业战略规划模拟,企业经营决策沙盘模拟,企业供应链管理综合实验,计算机审计实验,财务模型分析与设计,证券、期货、外汇模拟实验等。(3)上海财经大学重视数据信息在会计中的运用,会计实训课程有:会计信息系统、金融机构数据分析、会计信息的经验分析、数据库技术在会计中的应用、审计案例分析等。(4)中央财经大学开设的会计实训课程有:会计电算化、审计电算化、会计实务与案例、审计实务与案例等。(5)重庆科技大学的会计实训课程有:手工模拟会计实务、会计信息管理系统、成本会计实验、管理会计实验、会计职业上岗证考试综合训练、纳税申报实习、会计综合业务技能训练等。(6)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的会计实训课程有:计算机模拟手工、会计手工实验、会计信息系统、EXCEL在财务管理中的应用、ERP沙盘模拟,辅助的还有企业报税模拟实验和审计实验,未开设独立课程,在相关课程后期进行实验。

二、高校会计实训课程中存在的问题

作为会计人员,不仅需要具备过硬的专业知识,更应该具备相关的专业实践能力。高校开设会计实训课程有利于提升学校整体教学质量,既能培养新型专业性人才,又能提高学校的就业率。目前,会计实训课程在我国高校教学中有很大的发展,也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教学方法,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

第一,重理论轻实训。会计是一种实践经验占主导的工作,会计行业稀缺的就是操作型人才。但是,目前的高校会计实训教学,仍然是以讲授理论课为主,学生动手实践时间有限,长篇大论的理论教学,使学生的知识结构太过平面化,感觉知识与现实脱节,理论与实践难以统一,使学生渐渐丧失了学习的乐趣与动力。这种重理论轻实训的教学模式,不能使学生真正地学会实训课程教授的知识,更无法熟练的运用。例如: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会计系开设了税务实险和审计实验,但是只给了最后两次课的时间,学生只是上机了解了一下相关软件的操作流程,并没有真正的动手操作。

第二,不能反映完整清晰的会计工作流程。高校会计实训课程与实际工作有联系,但它仅仅能反映日常会计工作的一部分。所以学生所学的实训知识相当片面,无法与会计工作的其他业务流程联系到一起,更无法把所学到的实训知识与会计工作融会贯通。经调查,许多高校开设的会计实训课程主要是手工模拟和计算机模拟会计实务,对于审计、税务方面的实训课安排较少。会计实务中涉及企业存货管理、资金管理、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利润计算等方方面面,但在实训教学中分工很难明确。学生每人一套实习资料,在操作中充当各种角色,到最后感觉混乱,对企业财务的运作没有清晰的思路。

第三,重核算轻监督。目前会计模拟实验基本都是要求学生完成“证-账-表”的循环工作,学生拿到资料后,直接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缺少了审核、监督原始凭证这一重要环节。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在于教材没有准备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供学生审核,使学生从观念上就没有重视这一重要的审核工作。显然,这样的会计工作程序是不合格的。另外,对于利用计算机进行审计工作也不重视,只有少数高校专门开设了计算机审计课程,如厦门大学、东北财经大学等。

第四,重专业轻法律。教师在教学中往往重视专业理论知识,而忽视相关的法律知识的贯穿,这就造成了学生在实训课程中填制凭证或是做账时,没有法律约束的意识。但是在实际会计工作中,任何经济事项的记录都是有法可依的。

第五,高校缺乏有经验的实训讲师。高校教师一般都要具有硕士以上学历,许多教师毕业后直接从教,并没有从业经验。所以高校的教师往往都是偏于理论型的,很多现实中的问题无法展示给学生。

三、高校会计实训课程的改革策略

(一)改善会计实训课的教学方法。目前,高校会计实训的教学方法一般是重理论而轻实践,理论是为了更好地指导实践活动,在课堂上教师可以采用多种教学方法,例如:单项操作可以教师先讲授学生后操作,学生在教师的理论指导下进行操作,综合操作可以让学生操作教师指导,训练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主动思考能力。另外,还可采用情景仿真模拟教学,让学生担任不同的角色,各司其职,让模拟真实化,并在适当的时候进行岗位轮换,体验不同岗位的任务、职责及其联系。

(二)完善会计实训课程的教学内容。目前的会计课程主要有会计模拟手工和会计电算化,不能反映一个整体的会计工作流程,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学习重庆科技大学的会计实训课程安排,将课程细化,加强课程之间的关联程度,从会计上岗培训,到经济业务处理,到财务报表分析,再到纳税处理等,形成一系列的会计实训模拟实验,让学生全方位地了解实际工作的流程,这样才能使学生更好地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

(三)合理安排课时,选用合适教材。学校要为学生安排足够的课时,给予学生充分的操作时间。大部分高校都是在大三或大四才开始会计实务的训练,这么短的时间其实学不到太多东西,值得借鉴的是河南高校黄淮学院,其会计实训课程安排从大二就已经开始,学生更早的接触到了手工,有更多的时间了解会计工作流程。而且实训课不能只是走形式的开几节课,要让学生真正的学到、练到。同时,学校要针对不同层次不同专业的学生选用合适的、内容丰富的教材,并且要与时俱进。

(四)分阶段开设会计实训课程。例如:基础会计课程上完后,配合会计基础教学的需要,进行一些简单的会计业务操作:认识并审核原始凭证,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更正错账等;财务会计上完后,分岗位进行实训,练习各类较复杂的业务,认识企业内部与外部的业务往来和各种财务关系,可在开设ERP沙盘模拟、税法课程后,开设纳税申报实验课程;成本会计、管理会计、审计等课程结束后,都安排相应的实训课。

(五)会计实训课程的教育要增强法律知识的贯穿。重专业轻法制是我国大部分高校普遍暴露出来的问题,这使得会计系的毕业生一时难以适应实际工作,因为会计日常工作涉及经济法、税法等法律问题,处理不当,情况严重。所以,会计实训课程要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就要加强相关会计法律知识的教授,培养学生的法制观念,这样才能更好地适应会计实际工作。

(六)改善会计实训的教学环境,加强硬件设施。加大资金投入,引进或借鉴先进高校实训室项目,不断加强会计实训室的各种设施建设,最好有与企业有业务联系的配套的外部机构,如开户银行、税务部门、运输部门等,让学生尽量摆脱只能在实训室“做账”的境况,使学生能更加全面、完整地了解整个会计工作流程,能够把所学到的会计实训知识与实践融会贯通在一起。有条件的学校,可以让学生去学校的合作企业去观摩或实习,使其真正接触到会计岗位。

(七)提高教师业务素质、扩充和提升师资力量。很多高校都缺乏真正在第一线接触会计工作的讲师,学校实训课程需定向招收一些经验丰富的教师,同时也需要对实训教师组织定期的培训,创造机会让教师参加会计后续教育学习,鼓励教师到企业兼职或暑期实习。最好能够实现校企联合,教师有机会能够深入实际工作,一方面服务企业 ,一方面对于实训课程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有更深层次的了解,从而提升整体的教学质量。另外,还可以聘请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会计人员指导模拟实验,以增加会计模拟实习现场的真实感。

随着信息时代的发展,教育教学的不断完善,会计实训课程设置将更加趋于合理化,会计类学生通过会计实训课程的仿真模拟,实战能力将大大提高,这对学生就业和企业招聘人才都是非常有利的。

参考文献:

1.杨春华.信息化时代会计实训教学模式研究[J].中国管理信息化,2009,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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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e quality of tax cadres is the basic guarantee for implementing objectives of the tax authorities. It determines the quality and innovation ability of the work in tax authorities. With the deep development of tax assessment and other work at present, the quality of part of the first-line staff for tax payment assessment can not fit the business skills. In order to understand the quality of the tax payment assessment staff, we design the questionnaire of quality and ability for the tax payment assessment staff. Through giving out, retrieving, processing and analyzing the questionnaire, the empirical analysis of the quality and ability of tax payment assessment staff is carried out and the training strategies for quality and ability of tax payment assessment staff are put forward.

关键词: 纳税评估;素质能力;分级、分行业培训模式

Key words: tax payment assessment;quality and ability;training model by different grades and trades

中图分类号:F27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6)36-0051-02

0 引言

①研究目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规(2013-2022年)〉的通知》中提出“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方向分为综合管理、税收业务和税收信息化管理3类。培养对象主要为全国税务系统具有较高政治业务素质、突出工作业绩、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如果把领军人才“千人工程”比喻为“塔尖”,那么,税务系统纳税评估人员素质能力的培养,它是专业化人才“万人工程”培养的一部分,它就是“塔体”,而基层业务骨干人才“十万人工程”就是“塔基”,它们为“千人工程”输送领军型人才奠定基础,提供支持。

②研究创新之处:

1)归纳出“税务系统纳税评估人员素质能力体系”。为组织和个人提升纳税评估素质能力提供了具体的发展和建设方向。

2)实证性研究税务系统纳税评估人员素质能力现状。纳税评估人员素质能力属于实践性方面的能力,而许多素质能力的研究大部分是解释性的研究,对纳税评估人员素质能力深入课堂和税收实践进行研究的非常少。本课题成员多年致力于提升税务系统纳税评估人员素质能力的培训教学和研究工作,借助于实地调研,面对面的访谈,召开专题座谈会、问卷调查表等形式,对税务系统纳税评估人员素质能力进行为期一年的量化分析和实证分析,用收集的第一手数据形成纳税评估人员素质能力分析说明,整篇研究体现“用数据说话,用实证分析得出结论”的特点。

1 税务系统纳税评估人员素质能力现状调查分析

1.1 调查问卷表数据统计分析

1.1.1 调查对象基本情况统计分析

本调查表在我校举办的全国税务系统纳税评估行业模型及案例培训班、江西省国税纳税评估研讨班,采取分层样本测试,共发放问卷125份,回收123份,回收率98.4%,有效问卷 123 份,占回收问卷的 100 %,调查问卷的基本情况见表1。

表1的数据显示,被调查者中本科及以上学历占95.1%,表明各基层单位选拔培训的纳税评估人员具备较高的学历背景,有较系统的理论功底;财会专业的占35%,法律和计算机专业的占18.7%,在岗位分布中的数据显示,股级干部与普通干部占到49.5%,一半以上的纳税评估人员是最基层税收一线的税务干部。

1.1.2 问卷调查各指标题项统计分析

表2反映的是税务系统纳税评估问卷调查题项排名分布在前十位的分值情况。

表2反映,得分前十位的题项有6个题项集中分布在品德素质和身体素质中,说明广大税务系统纳税评估人员具有优良的品德修养和职业素养,热爱税收征管工作,把税务系统内的思想水准高、业务精良的骨干选拔、推荐从事纳税评估工作。

1.2 目前纳税评估人员素质能力方面存在的不足

我们通过问卷调查数据和访谈信息分析,并总结我们参与税务系统纳税评估人员培训教学的感受,认为税务系统纳税评估人员素质能力在提升中还存在以下普遍问题:

1.2.1 税务系统纳税评估人员的应变能力比较欠缺

题3“您具备应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题9“您具备在评估中控制局面,打破僵局的能力”结果反映这两题得分均排在后十位,是需要在培训中加强和提高的部分。

1.2.2 税务系统纳税评估人员的信息采集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相对不足

题13“您具有对纳税评估疑点进行准确推断的能力”、题17“您具备一定应对税收执法风险的能力”、题20“您具备与相关外部部门的沟通能力”都反映了纳税评估人员在评估工作中的信息采集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但遗憾的是,这些题项得分都排在后十位。受训学员在实训教学中,对从第三方获取信息的能力还欠缺,而这种驾驭评估工作的技巧与方法通常是在培训学习和长期工作实践中积累起来的。

2 提升税务系统纳税评估人员素质能力培训策略思考

2.1 遵循以需求为导向的纳税评估特色培训目标

通过面对面访谈和下基层调研,以及召开座谈会,我们得出以下基本结论:第一,在访谈中大部分人认为,不是所有的知识都需要通过培训才能获得,如税收基础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和法律基础知识等业务知识,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如考试考评、知识竞赛、传帮带和网上答题等由干部自学获取,各税务机关和培训机构应当建立系统的练习题库,供广大干部进行自学巩固。第二,纳税评估中各种岗位综合能力是纳税评估人员的“立业之本”,如对纳税评估工作中存在的风险防范及应对措施、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纳税评估约谈方法与技巧、对各个行业财务报表的分析与处理等,都需要通过培训来提高。

2.2 设立分级纳税评估培训模式

“分级纳税评估培训模式”是将纳税评估的培训按照专业化的要求,划分为不同级别,设置培训目标、培训课程体系进行培训的一种模式。根据培训对象的层次不同,将纳税评估人员划分有业务骨干、领导干部纳税评估培训项目。

①业务骨干纳税评估培训项目。本项目立足于纳税评估业务和研讨专题,主要开设以下课程和培训活动:《税源管理专业化与纳税评估》、《行业纳税评估指标与方法的案例分析》、《税收执法风险防范》、《财务报表审核与分析》、交流各单位“行业纳税评估模型与案例”的做法与总结“行业纳税评估模型与案例”的操作性和规律性,提供了学员之间的相互学习和交流机会。

②领导干部纳税评估项目。本项目主要针对税务系统分管纳税评估业务的领导干部,将为领导干部提供一个在学术环境中思考、提高、创新的机会。主要开设以下课程和培训活动:《税源管理专业化与纳税评估》、《行业纳税评估指标与方法的案例分析》、《税收执法风险防范》、纳税评估管理中的主要问题、纳税评估与遵从风险、纳税评估工作的经验交流等。

2.3 健全以人为本的激励保障机制为重点的人才开发观

对纳税评估人员开展热爱税收事业的教育活动,要坚持“以提高税务干部热爱税收工作为导向,加强税务机关的团队凝聚力为目标”来安排培训课程,注重安排唤醒其对税收事业热爱的培训教育项目,使纳税评估人员的精神状态更加健康,人性更加完善,团队凝聚力更加增强,纳税评估人员热爱税收事业的热情得到最大发挥。

坚持激励约束相结合的培养机制。推行科学的业务等级制也是提高纳税评估工作质量一种有效的激励方式。通过这种方法,有效调动了纳税评估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并增强了纳税评估人员责任意识和自我提高意识,对纳税评估工作具有较好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梁俊娇.纳税评估方法与案例[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

[2]刘佳,陈娟.纳税评估实务操作与规范指南[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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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土地增值税,是指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以及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或个人,就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金,而土地增值额则等于转让房地产所得收入与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等支出的差额。作为对房地产企业收益影响较大的税种之一,土地增值税长期以来所采用的缴纳方式为预征制,但从2007年2月开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土地增值税的缴纳方式变更为清算制,这给众多房地产企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鉴于此,本文从会计角度对土地增值税清算中的相关账务处理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以期可对此有所借鉴。

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账务处理规定

从会计角度看,房地产企业应设置“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假设为A)、“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假设为B)、“待摊费用――预缴土地增值税”(假设为C)三个科目来对本企业的土地增值税进行核算。

在取得预售收入时,房地产企业需按预售收入的一定比例预缴土地增值税,此时在账务处理中需借记C、贷记B,在实际缴纳时再将B予以转出。在项目竣工后,企业需按土地增值税清算方式计算应承担的土地增值税费用,并进行借记A、贷记C的处理,将C的科目余额转平。而在取得税务机关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土地增值税清算金额确定后,根据其应补缴的差额直接进行借记A、贷记B的处理,在完成补缴时再将B予以转出。经过以上账务处理,A、B、C科目的余额应均为零。

由此可见,土地增值税的账务处理由以下三部分组成,即先期预缴、收入结算和清算补缴。而由于会税差异的存在,房地产企业在土地增值税的核算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时间性差异,虽然从账面上看对其最终的财务结果没有太大的影响,但考虑到资金时间价值的存在,因此对此还需予以必要的关注。

三、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相关案例分析

例如,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甲企业于2007年开始销售一楼盘,并于当年实现预售收入10亿元,下一年度2008年实现预售收入30亿元,2009年度实现销售收入20亿元,至此该楼盘以告售罄,并于2009年底结转该楼盘的全部销售收入60亿元。2010年7月,经税务机关清算核定,该楼盘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4800万元。假设该楼盘均为小户型普通住宅,甲企业所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为25%,其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1)2007年,甲企业取得该楼盘的预售收入10亿元,据此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500万元(100000万元×5‰),账务处理如下:

借:待摊费用――预交土地增值税500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500万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500万元

贷:银行存款 500万元

(2)2008年,甲企业取得该楼盘的预售收入30亿元,据此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1500万元(300000万元×5‰),账务处理如下:

借:待摊费用――预交土地增值税1500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1500万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1500万元

贷:银行存款 1500万元

(3)2009年,甲企业取得该楼盘的销售收入20亿元,据此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1000万元(200000万元×5‰),并于年底结转全部收入,账务处理如下:

借:待摊费用――预交土地增值税1000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1000万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1000万元

贷:银行存款 1000万元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 3000万元

贷:待摊费用――预交土地增值税3000万元

(4)2010年7月,根据税务机关的清算结果需补缴土地增值税1800万元(4800万元-3000万元),并已全部交讫,账务处理如下: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 1800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1800万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1800万元

贷:银行存款 1800万元

四、总结

由上述案例可知,甲企业在2007-2009年度所实现的销售收入已被分别计入这三年的应纳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根据配比原则也应将这三年所缴纳的土地增值税500万元、1500万元和1000万元,分别在其各自年度的应纳所得中予以扣除,作为应纳所得的抵减项处理。但是,由于2010年度相关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为4800万元,超出了2009年底所确认的相关金额,因此应将该差额1800万元作为本年度的应纳所得处理,并予以调增。由此可见,会税差异的长期存在将使土地增值税的账务处理更为复杂化,为此企业需要不断的调整才可予以适应。

参考文献:

[1]许隽孜.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影响[J].中国房地产金融,20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