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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社会治理现代化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10-13 15:36:02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乡镇社会治理现代化,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乡镇社会治理现代化

篇1

关键词:乡村;乡村治理模式;行政管理;转变

中图分类号:F3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161(2012)04-0109-04

我国的乡村治理模式是建立在传统农业经济、计划经济基础之上的,随着城市化、工业化、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及市场化的逐步推进,传统的乡村治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转变乡村治理模式已成为乡村发展繁荣的当务之急。笔者不辞浅陋,现对此问题略陈管见。

一、新形势下我国乡村治理模式面临转型的迫切任务

我国古代社会皇权不下县,县以下的乡镇、村社实行乡绅自治、宗族自治。这种乡村治理模式适应自给自足的传统农业模式的需要,成本低而且高效。建国后,出于建立苏联式计划经济体制的目的,伴随着社会主义改造、,我国建立了政社合一、权力高度集中的体制。这种体制在集中力量办大事方面具有优势,在修建农田水利设施、整修田地、修建道路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但乡村居民的自主性、创造性却受到了极大限制,严重影响了乡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在改革开放后逐步退出了历史舞台。改革开放三十年多年来,我国的乡村治理模式、乡村经济体制经过改革,由乡镇政权代替,确立了家庭联合生产的承包责任制,建立了明确的产权制度和集体所有、共同发展的合作制。在此过程中,乡镇政府成为我国的基层行政机关,乡以下则用村委会和村民小组代替了时期的生产大队、生产队,实行村民自治。这种乡村治理模式基本适应乡村主要进行农业生产的乡村情状,但随着城市化、工业化、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及市场化的逐步推进,乡村不仅已与城市结成密切相关的共同体,而且本身也日益城镇化,传统农业的地位日益降低,现代农业蓬勃发展,农业产业化迅速推进,从事工商业的人越来越多,已成农民主要的收入来源,乡镇企业也异军突起,成为乡镇经济的主要支柱。这种状况使得传统的乡村治理模式难以适应,面临转型的迫切需要,一方面需完善乡村管理体制,另一方面需积极培育乡村各种社会组织。

近年来,我国乡村经济结构以及它的格局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尤其一些乡村办起了企业,而且办得有声有色,几乎成为乡村经济的主体。如我国广东省的乡镇企业的总收入已超出一千亿元,大约是乡镇总产值的60%。要使乡镇企业能够快速发展,就得保障企业受到乡镇权力机构的扶持,切实得到政权机构的服务。那么为保障乡镇企业能够更快更好的全面发展,促使其走向大城市,甚至走向世界,那自然就得全面完善我国的乡村管理体制。

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科技进步、农业技术的提高,越来越多的由农民自主创办的专业技术协会产生了。这些技术协会以科技为导向,以各个院系、科研机构以及科技学会为支柱,以科技人员、农民技术员为领头人,有力推动了乡镇产业结构的升级转型。我国农民根据市场发展的需求,借助商品的生产与销售,创办了多形式、多层次的社会服务组织,使科技、资金和资源等多方面的生产要素得到了充分利用。同时,由于商品经济在发展中不断进步,很多农业协会都进行了跨地区、跨行业的重组,逐渐实现了联合发展。这些乡村社会组织的发展壮大,也需要乡村治理模式的进一步转型。

二、当前我国的乡村治理存在的问题

随着网络向农村的逐渐普及、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明显加速、社会中介和服务组织的不断发育及文化经济一体化的迅速推进,我国的乡镇政府管理体制普遍不能适应,使得党的方针政策不能贯彻实施,并影响了当地乡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当前,我国乡镇政府管理体制明显存在一系列问题,突出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乡镇政府管理体制存在诸多弊端,不能及时有效地应对当今乡村社会出现的各种问题;二是乡村社会组织发育不足,无法有效填补乡镇政府功能的不足,也不能形成合力以有效抵御市场风险、增强谈判能力。就我国的乡镇政府管理体制而论,尽管在不断改革、完善,但仍不能满足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存在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大致可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分工不明,责任不清,难以调动职员积极工作、承担职责和协调配合

我国乡镇一级政府管辖的区域比较广泛,但对其管理的只是县级政府,这就不能建立完善的乡镇行政机构,不能促使责任、权利的统一管理。机构比较臃肿,机构人员不能很好地服务人民、贡献社会,不少乡镇政府干部基本都是在混日子。各政府机构、职员职责界定不清,部分事业单位总是依靠业务主管部门行事,财政拨款基本成为经费的唯一来源。这些情况导致了相当多的乡镇干部、职员、机关缺乏竞争和服务意识,不能承担起相应的民事责任及法律责任。

(二)财政体制不完善,乡镇债务负担沉重

我国乡镇政府有很大的债务负担,2010年,乡镇的财政负债总额达到两千多亿。全国总共有五万多个乡镇,它们平均负债400万元。这些债务往往来源于银行、其他金融机构、个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贷款。这是由于,单位在招人时,不是从超编单位选进人才,而是从下级机关招人,或是进行公开招考,造成缺编单位逐渐满编,而超编单位的超编人员却无法裁减。同时财政体制也不完善。我国乡镇政府在偿还债务时主要是通过向人民群众收取费用,但是由于改革的推进,向人民收取费用得到限制,一些收费被取消,使得乡镇政府的财政收入缺乏稳定的来源,偿债能力降低,乡镇债务负担自然更加沉重。

篇2

从社会学的角度看,农村现代化进程中的环境问题是中国社会长期存在的二元社会结构的产物。所谓“二元社会结构”,是指在整个社会结构体系里,明显并存着比较现代化的和相对非现代化的两种社会形态,这是发展中国家现代化的一般特征。在中国,由于长期存在的分割城乡的户籍制度以及“剪刀差”经济发展战略,二元社会结构的表现更为突出。在二元社会结构下,农村的环境保护长期受到忽视,环保政策、环保机构、环保人员以及环保基础设施均供给不足。现代化进程中污染问题的加重,一方面是由于发展方式不当:过于注重经济目标,因此在农业集约化生产、乡镇企业发展之初基本不考虑环境约束;另一方面是由于经济与社会未能协调发展:社会发展落后于经济增长,而农村包括基础设施、管理体系等在内的公共服务供给不足、供给制度缺失,导致农村极易“小污成大污”和“小污成大害”。

具体来说,可以将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的成因总结为以下四方面。

由于重视程度不够,加之农村现代化的特点以及农村环境污染的特点,导致目前的环境管理体系及农技推广体系难以应对污染问题。

我国的农村现代化进程有两个明显的特点:一是工业优先增长和依托工业的现代化农业快速发展,二是居民在空间分布上迅速集中。

工业优先增长和依托工业的现代化农业快速发展,使农村的产业结构从自然和谐型转变成自然危害型,农村原有的具有强大环境自净能力的自然循环被破坏;居民集中使得原本可以自然消纳的生活污染物因超出环境自净能力成害。

不仅如此,农村的各类环境污染也呈现出与城市污染迥异的特点。以农业生产导致的面源污染为例,其具有三个明显的特点:一是排放主体的分散性和隐蔽性。与点源污染的集中性相反,面源污染具有分散性的特征,它随流域内土地利用状况、地形地貌、水文特征、气候、天气等的不同而具有空间异质性和时间上的不均匀性。二是随机性和不确定性。例如,农作物的生产会受到自然的影响(天气等),因为降雨量的大小和密度、温度、湿度的变化会直接影响化学制品(农药、化肥等)对水体的污染情况。三是不易监测性。这是指对面源污染的管理存在成本过高,只能对受害地监测,很难监控排污源等情况。

我国的环境管理体系是建立在城市和重要点源污染防治上的,对农村污染及其特点重视不够,加之农村环境治理体系的发展滞后于农村现代化进程,导致其在解决农村环境问题上不仅力量薄弱而且适用性不强。目前,我国的农村环境管理体系呈现以下特点:环境立法缺位、农村环境管理机构匮乏、环境保护职责权限分割并与污染的性质不匹配、基本没有形成环境监测和统计工作体系。我国目前的诸多环境法规,如《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对农村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的具体困难考虑不够。例如,目前对污染物排放实行的总量控制制度只对点源污染的控制有效,对解决面源污染问题的意义不大;对诸多小型企业的污染监控,也由于成本过高而难以实现。而未建立农业和农村自然资源核算制度。资源家底不清,对自然这样的利用动态缺乏真实的了解,不能不是我国生态环境趋于恶化的一个基本原因。

另外,农业技术的选择缺乏环境政策制约机制,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几乎失效: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的农业技术服务体系改革是以减少农技推广经费和鼓励自我创收为特点的。由于得不到足够的财政拨款,农技推广系统不得不从事与业务无关的经营活动以获取收入,包括卖化肥和农药等。由于激励不相容,导致一些推广人员对指导农民提高农药和化肥使用效率缺乏积极性,以致化肥、农药不合理施用情况一直在加剧。

财政渠道的资金来源不够,导致污染治理不力。

必须注意到,城乡分治战略使城市和农村间存在着严重的不公平现象。具体到环保领域,主要指城乡地区在获取资源、利益与承担环保责任上严重不协调。长期以来,中国污染防治投资几乎全部投到工业和城市。城市环境污染向农村扩散,而农村从财政渠道却几乎得不到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能力建设资金,也难以申请到用于专项治理的排污费。由于农村土地等资源产权关系不明晰,致使农村的环境资源具有一定的“公共属性”,造成几乎没有有效的经济手段,对农业生产中社会收益大于私人收益的部分给予一定补偿,对社会成本大于私人成本的部分收取一定费用,实际上鼓励了农村居民采用掠夺式生产方式。2003年后执行的新的排污费制度在集中使用上仍然没有考虑农村污染的治理。

由于环境保护尤其农村环境保护本身是一项公共事业,属于责任主体难以判别或责任主体太多、公益性很强、没有投资回报或投资回报率较小的领域,对社会资金缺乏吸引力,政府必须发挥主导投资作用。尽管国际上各种市场化的实践很活跃,但没有哪个国家的政府不发挥主导投资责任和作用。由于政府缺位,导致在农村聚居点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上存在一种悖论:根据亚当?斯密的“市场大小决定分工”理论,可以推出“市场大小决定具有公共物品属性的基础设施市场化建设和运营的最小规模”。农村聚居点和小城镇由于单体市场规模小,其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难以进行市场化运作,因而必须依赖财政资金。而乡镇和村一级行政组织普遍财源不够,连应付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都不够,更难以估计污染治理基础设施。这种悖论造成了农村聚居点污染日趋严重并将继续严重。新晨

扶持措施不力,导致农村污染治理的市场化机制难以建立。

我国对城市和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制定了许多优惠政策:如排污费返还使用,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时征地低价或无偿、运行中免税免排污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还可以申请用财政资金对贷款贴息等。而对农村各类环境污染治理,却没有类似政策。由于农村污染治理的资金本来就匮乏,建立收费机制困难,又缺少扶持政策,导致农村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的市场机制难以建立。

篇3

一、周至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现状分析

从1996年开始,周至县被纳入陕西省农业综合开发重点县,并成立了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土地治理项目是周至县农业综合开发的经常性项目,从1996开始的15年里从未间断,项目投入逐年增长,从1996年的296.7万元提高到2010年的1041万元,累计投入资金9115.854万元,其中水利措施资金6214.11万元,农业措施资金1548.884万元,林业措施资金670.38万元,科技推广措施资金412.48万元,其他措施资金78万元。土地治理项目是改善周至县农业生产条件的最主要资金来源,每年支持周至县实现土地综合治理800-1000公顷,到2010年基本完成了全县15600公顷的中低产田改造,完善了全县的农业基础设施。2010-2011年的冬春连旱中,周至县受旱面积达8000公顷,全县利用430眼机井和配套水利工程设施,灌溉作物6640公顷,为粮食稳产增产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周至县有无项目对比分析

土地综合治理项目对周至县粮食生产有直接影响。目前周至县参与土地治理项目的乡镇主要有12个,去除2010年刚加入的尚村镇,这里选取11个实施过土地综合治理的乡镇进行研究。有无项目对比分析是项目评价中常用方法之一,可以对项目实施前后进行对比分析,也可以对项目区与非项目区进行对比分析。

(一)项目实施前后对比分析

通过比较项目区在土地治理项目实施前后的粮食单产变化趋势,初步评价土地治理项目对周至县粮食生产的影响,分析结果如图1所示。从图1可以看出,1995年,周至县11个农业基础生产条件较差的乡镇未实施土地治理项目以前,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弱,各个乡镇的粮食单产表现出较强的差异性,竹裕乡与九峰乡的单产差距为2945公斤/公顷,单产仅为九峰乡的1/3。各粮食单产在较低的水平波动,均值为3218.64公斤/公顷,低于全县平均水平341.01公斤/公顷。到2010年,周至县基本完成了11个主要乡镇的农业综合开发,各乡镇粮食单产得到大幅提高,单产最高的乡镇九峰乡与单产最低的乡镇司竹乡的单产之差为2095公斤/公顷。11个乡镇的粮食单产实现在5065.91公斤/公顷的水平波动,比1995年提高了1847.27公斤/公顷,比全县平均水平高出394.27公斤/公顷。可见,通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实施,项目镇的粮食单产对全县粮食单产的影响由原来的“制约”作用变为现在的“促进”作用(如图2)。从图2中可以看出,随着农业综合开发的持续推进,11个乡镇粮食单产由项目实施初期(1995—1996年)低于全县水平逐渐增加到与全县单产水平长期持平甚至偏高。在2007年全县粮食单产由于自然灾害受到重创时,仍然增势不减,并在最近3年持续高于全县水平。这不仅体现了土地治理项目增强了农业生产能力,也表明了农业基础生产设施的改善能有效地规避自然灾害,保证农业生产稳产增收。

(二)项目区和非项目区对比分析

不考虑2010年刚进行土地治理的尚村镇,根据有无项目可把周至县的22个乡镇分为项目乡镇(11个乡镇)和非项目乡镇(11个乡镇),分别以1995年和2010年为考察时点,并将粮食种植面积的减量视为农业结构调整的增量,见表1。从表1可以看出,周至县项目乡镇粮食种植面积占全县的2/3,单产增幅较大,且有7000多公顷的农业结构调整行为。非项目乡镇的粮食单产徘徊不前,农业结构调整不到150公顷。可见,周至县土地治理项目提高了全县的粮食单产水平,推动了县域农业结构调整。

三、土地治理项目对周至县域农业经济影响因素分析

(一)对农业产业结构的影响

土地治理项目为周至县农业结构调整提供了契机。周至县临近西安市,又是猕猴桃适生区,具备蔬菜产业和猕猴桃产业发展的自然和社会条件。2005年县政府实施土地治理项目,在终南镇建立了万亩无公害蔬菜示范基地。2008—2009年,周至县土地治理项目连续支持终南镇。现在终南镇已是全市规模最大、科技含量最高、专业市场功能齐全、产业化服务体系健全的蔬菜种植示范基地。与终南镇类似,周至县富仁乡在2006-2008年连续3年在土地治理项目支持下进行了大规模的农业结构调整。全县的蔬菜种植已成规模,并带动了一批蔬菜专业合作社和产销企业的形成,为当地的农业发展开辟了一条新出路。土地治理项目也极大地促进了猕猴桃生产。2010年,周至县猕猴桃种植面积达到2万公顷。所有12个实施了土地治理项目的乡镇,都是猕猴桃发展重点乡镇,占总数的2/3,猕猴桃种植面积15673.33公顷,占总数的77.93%。最具代表性的马召镇是周至县农业综合开发最早乡镇,也是猕猴桃发展较好的乡镇之一。2009年,周至县又在马召镇启动了万亩有机猕猴桃现代示范园建设项目,并在2010年再次在马召镇投放土地治理项目资金。2010年,全县年末耕地面积5万公顷,猕猴桃和蔬菜种植达到25912.27公顷,占全县年末耕地面积的一半以上。根据对周至县猕猴桃种植基地和蔬菜种植基地建设项目的考察,结合对土地治理项目资金投向的追踪可以发现,对于政府主导的农业结构调整项目,基本都采用农业综合开发推动,而进行过土地治理项目的乡镇,也广泛存在村民自主型农业种植结构调整行为。可以说,土地治理项目是发展周至县域农业经济的重要工具,项目实施大大提升了农业生产结构的合理性。

(二)对农民生活水平的影响

从有无项目分析可知,土地治理项目大规模地提高了周至县的农业生产能力,使全县1/2的乡镇、2/3耕地的粮食生产由原来“拖后腿”,变为现在的“生力军”。同时,土地治理项目的实施不仅带动了全县粮食单产不断攀升,还使周至县非粮农作物产量逐年提高,其中猕猴桃和蔬菜收入已成为农民收入来源的重要部分。2005年以来,周至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以较快的速度增长。为了分析土地治理项目导致的农业结构调整对周至县农民生活水平的影响,这里选用1996—2010年全县的粮食产量(L)、猕猴桃产量(M)和蔬菜产量(S)作为因变量,周至县农民人均纯收入(Y)作为自变量,应用统计分析软件eviews6.0进行回归分析。通过ADF检验可以得出,数据序列Y、M、S、L均为二阶单整数据;进一步用E-G两步法检验得出,它们之间存在显著的协整关系。直接用LS法进行回归分析:Y=642.7321+0.014246M+0.006426S-0.000590L(0.824843)(9.360216)(2.693408)(-0.201625)R2=0.976069F=149.5498回归结果显示,粮食产出对农民人均纯收入已经没有显著影响,甚至是负影响。而猕猴桃和蔬菜对农民人均纯收入有显著正影响。因此这里剔除粮食产量(L)因素,重新进行回归分析:Y=487.5027+0.014216M+0.006397S(4.228358)(9.785150)(2.800390)R2=0.975980F=243.7948再次回归得到了良好的拟合结果。方程的调整R2为0.9720,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蔬菜年产量(S)和猕猴桃年产量(M)对周至县农民人均纯收入(Y)影响显著,表明土地治理项目带来的农业种植结构大调整是周至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的源泉。此时,非项目区的农户的农民人均纯收入近为487.50元。

(三)对农业现代化的影响

这里,从化肥折纯量、农用塑料薄膜、农用柴油、农药使用量、农业机械总动力、机耕面积和农村用电量等若干指标来考察周至县实施土地治理项目以来全县农业现代化变化情况(见表2)。可以看出,周至县的化肥折纯量指标有逐年上升的趋势,与农户生产投入逐渐增加有关;农用塑料薄膜使用量波动较大,无规律可循;农药使用量从1996年开始大幅下降,两年后趋于稳定,一直徘徊在15万公斤上下;农用柴油在经历了大幅减少之后,出现小幅微增,这是由于全县农村供电基础设施完善以后,居民照明柴油使用减少,与农村用电量的变化趋势相吻合;农业机械总动力指标有较大增长,但机耕面积却变化不大,并不断出现波动,表明土地治理项目对周至县的农业机械化水平并未产生很大的影响。

篇4

在全省上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时期,中国水利现代化高级论坛在无锡市隆重召开。借此机会,我谨代表*省人民政府,对各位领导、各位专家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我省水利事业发展的水利部领导和兄弟省、市、自治区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地处江淮沂沭泗流域下游,位于南北气候过度地带。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决定了水利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始终处于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经济要发展,水利必先行”。发达的经济要有发达的水利作保证,经济社会的现代化要有水利的现代化作支撑。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我省就提出了水利现代化的发展构想。“十五”以来,我们在大力推进“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中,不断调整治水思路,坚持不懈地加强水利建设,新建了淮河入海水道、南水北调三阳河潼河宝应站,城市防洪、农村水利、环境水利等一大批水利工程,进一步完善了水利工程体系,不断深化水利改革,加快推进水利现代化进程,积极谋求以水利的现代化来支撑和保障经济社会的现代化。

在推进水利现代化的思路上,努力做到“四个坚持”。一是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实现可持续发展。在治水的同时,注重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二是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突出水问题。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提高人民群众生活环境为水利工作切入点,切实解决好水安全保障、水资源保证和水环境保护问题。三是坚持遵循两个规律,实现又快又好发展。遵循水的自然规律,进行统筹综合治理。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更加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增强水利事业发展活力。四是坚持改革创新,增强水利事业的持续发展能力。不断深化水利改革,进一步创新水利发展的体制和机制,用改革的办法解决一些深层次矛盾,促进水利事业的加快发展。

在推进水利现代化的目标上,着力构建“四大体系”。一是建立保障社会经济安全的高标准的防洪减灾体系。以保障全省社会经济安全为核心,建设以流域为单元的防洪除涝工程体系和非工程体系,提高整体综合防洪除涝能力。二是建立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化配置的水资源供给体系。以水资源优化配置为核心,以节约保护水资源为重点,形成城乡供水、农田灌溉、环境用水等水资源综合开发治理格局。全面推行节约用水,初步实现水资源的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和有效管理。三是建立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水环境保护体系。以保障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基础条件为核心,进行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地下水超采控制、水土保持等水环境综合治理。四是建立适应现代水利要求的水利发展服务体系。使水利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形成优质服务、高效低耗、良性发展的运行模式,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水利发展体制和运行机制。

在推进水利现代化的建设上,积极实施“四个统筹”。一是统筹安排防洪工程和水资源、水环境工程建设,在加快防洪工程建设的同时,加大水资源、水环境工程建设力度,提高水利工程防洪排涝、抗旱供水以及水环境保护能力。二是统筹安排流域治理和区域治理,在加大流域性工程治理的同时,加大区域性工程治理力度,使区域性与流域性工程建设同步推进。三是统筹安排城市水利建设和农村水利建设,在加大城市水利建设的同时,加大以农村河道疏浚为重点的农村水利建设力度,提高城乡水利基础设施的保障能力。四是统筹水利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在大力实施水利工程措施的同时,通过运用先进的管理模式和科学的调度手段,强化非工程措施运用,达到费省效宏的目的。

在推进水利现代化的措施上,注重强化“四个创新”。一是积极推进体制创新。大力推进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实现地下水和地表水,城乡水,水质、水量的统一管理,有一半以上的县市建立水务一体化管理体制。加快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开展经营性水利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落实公益性水利工程的财政保障政策,建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市场,提高水利工程管理效益。深入开展乡镇水利站改革,进一步完善乡镇水利服务体系,促进农村水利现代化建设。二是积极推进投融资机制创新。在征收用好防洪保安资金、水利建设基金、农重资金以及水资源费的同时,省级财政预算内水利投入实现了持续逐年增长的态势。“十五”期间我省省级水利基本建设投资从*1的9.3亿元,增加到*5年的12.4亿元,*6年的14.7亿元,逐步形成政府投入为主导、市场化运作为补充、群众积极参与的多元化、多渠道的水利投入机制,保持重点水利工程和农村水利建设投入大幅度增长。三是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大力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全面提高水利科技水平。加快水利信息化建设,全省水利信息化框架体系基本形成,以水利信息化带动水利现代化,为水利现代化建设提供支撑和保障。四是积极推进管理创新。建立健全水利规划体系,强化规划管理。大力推进水利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现代化、法制化建设,提高水利管理现代化水平。积极推行招标制、委托代建制,提高水利投资效益。强化水资源节约保护和优化配置,提高水资源和水环境的承载能力。

在*,从城市水利到农村水利,从流域性工程到区域性工程,从水利工程建设到水利工程管理,从水资源调度到水环境保护,都正在向现代化目标阔步迈进,努力走出一条符合*省情,具有*特色的水利现代化之路。

我省水利现代化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与兄弟省市相比还有不小差距。这次全国水利现代化高级论坛在我省召开,给我们提供了一次很好的学习机会。我们将认真听取并吸收各位领导、各位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学习借鉴各兄弟省市好的做法和经验,坚持改革创新的发展道路,坚持水利现代化的发展方向,加快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进程,为实现“全面达小康、建设新*”的目标提供坚强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篇5

关键词:乡村环境 治理变化 存在问题 完善对策

面对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迅速开展,我国乡村地区在实际发展中,受经济社会及改革开放的影响,其自然环境、内部构造以及相关组织形态都在原有的基础上发生了极大的改变,这些改变在推动乡村发展的同时,还给乡村治理带了许多问题。在此,本文笔者结合自身多年的工作经验,从以下三个方面出发,对乡村质量环境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及完善途径,做以下简要分析:

一、当前我国乡村治理环境发生的变化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乡村治理环境发生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与传统的乡村社会相比,现今的乡村社会已经被彻底重塑,在弥补传统乡村社会中存在的不足时,还进一步推动了乡村社会的发展。在这一过程的变化中,第一,乡村人口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尤其是大量务工人员的外出,对乡村人口的整体结构造成了极大的影响;第二,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在乡村日常生活中,家电的普及,极大的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第三,随着网络信息的迅速发展及道路交通的不断改善,乡村居民与外界的联系也越来越紧密,在缩小城乡经济收入的同时,还拉近了城乡居民之间的联系。其次,除了乡村社会发生重塑外,针对我国乡村治理环境发生的变化,还体现在乡镇政权上。受乡村整体变化的影响,导致乡镇政权处理存在着较大的困难,尤其是乡镇政权自身建设中,受相关因素的影响,导致部分乡镇政权不完善,直接影响该地的发展。

二、乡村治理环境变化带来的问题

(一)乡村社会新增了一些不和谐因素

作为当前现代化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乡村重塑在附着社会整体发展趋势的同时,还跟上了社会发展步伐。但在实际应用中,随着乡村重塑的大力开展,所引发的不和谐因素也逐渐浮现,首先,人口问题。面对外出务工人员数量的不断增加,导致乡村地区的人口结构多为老人、妇女及儿童。其次,养老问题。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在人口流动的影响下,导致大量空巢现象出现,在影响社会和谐的同时,还极大阻碍了乡村地区的经济发展。再次,留守儿童问题。2006年,我国农民工子女有2300万是留守儿童,现在也没有减少。由于父母在外打工,使很多孩子在受教育期间多跟没有教育能力的爷爷奶奶在一起,造成了很多问题。最后,村民自治能力难以提高。现在的很多村委会,很难找到能很好胜任村组干部的人才,很多自治组织常常被家族或乡村混混控制着。

(二)乡镇政权治理能力衰退

结合当前我国乡村社会的实际发展状况,导致乡镇政权在实际实施中,引发了许多问题,首先,乡镇地区自主能力非常小。一般来讲,只要涉及到乡村工作,各级政府都要在乡镇落实,且每项工作在开展时,需要经过投票,一旦出现问题,则无法依据实际状况进行灵活应对,导致该项工作处于瘫痪状况。其次,在乡镇政府办公中,面对大量的债务,对乡镇政府的信用造成了恶劣影响;甚至在情况严重时,导致讨债冲突的发生。最后,一些乡镇党委政府在开展工作时,没有端正自己的工作态度,本着“民不举官不究”的工作态度,导致许多该及时制止的事情发生,如:违法建房、葬坟等问题。

(三)国家统筹城乡工作的阻力增大

在当前开展的城乡统筹活动中,其核心目标在于广大农民在日常生活中,能够第一时间分享到国家现代化、工业化的发展成果,在感受改革开放带来的喜悦时,还能第一时间了解党和政府颁布的优惠政策。但在实际运行中,受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及受教育水平的影响,这些工作在实际开展中,仍会遇到一定的阻碍。

三、完善乡村治理环境的对策

针对当前乡村治理环境中存在的问题,需要乡镇政府结合着本地的实际发展状况,本着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完善,只有这样,才能在推动乡村发展的同时,提高村民的生活质量。而在其实际完善中,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策略:首先,在开展环境治理工作时,相关部门应积极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在提高村民环保意识的同时,使其积极参与到环境保护的各个环节中。从而将环保融入到日常生活中,确保乡村环境得到良好的改善。其次,针对乡村治理环境中存在的问题,在对其采取措施时,必须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有针对性的进行处理,在规范环境治理的同时,还能有效的提高环境治理的效果,为乡村地区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再次,在乡村环境治理中,要想从根本上取得好的治理效果,并非一朝一夕、一人两人就能做到的,它需要村民的积极参与及乡镇政府的支持与引导,只有这样才能在环境治理中有据可循,在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同时,还能推动乡村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最后,在开展乡村环境治理活动时,需要相关人员结合着该地环境的实际状况,制定出与之相符的环境治理制度,并将其落实到环境治理的各个环节中,在确保环境治理顺利进行的同时,还能将环境污染降到最低,以此来达到预定的治理效果。

总结:

综上所述,面对当前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乡村地区在治理环境时,要想取得好的治理效果,其核心因素在于采取与之相符的治理措施,并在开展过程中调动村民的环保积极性,使其积极参与到环境治理中来。只有这样,才能提高乡村治理环境的效果,才能进一步推动乡村地区的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1]房正宏.乡村治理:精英与政府间的博弈[J].学术界,2011,(11).

[2邓大才.中国乡村治理研究的传统及新的尝试[J].学习与探索,2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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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水利设施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水利设施管理和维护中存在的最大问题是“主体缺位,无人管理”。根据地方公共物品理论,基层政府应该承担辖区内水利设施供给、管理和维护的责任。理论上乡镇人民政府负担辖区内基础设施的供给、管理和维护的职责。计划经济时代,我国对农村社会、政治和经济事务实行全面集中管理,对于不同领域则实行自上而下的分门别类的部门管理,在当时高度集权的行政体制下,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是根据基础设施种类的不同由归口单位具体负责和管理。家庭承包制实施后,农户忙于发展自己家的生产,对基层政府的依赖性降低,随之进行的农村税费改革降低了乡镇政府的收入来源,乡镇机构的改革使得乡镇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方面的责任心减弱。

二、水利设施管理难的原因分析

1、水利设施大多数属于投资期长、投资额大、投资经济回报率低的项目,因此,水利设施很难吸引民间投资。现实中,绝大多数水利设施的投资主体也是政府。我国水利设施的供给体制是“自上而下”的,即水利设施供给的数量、类型、供给的方式等等都是由各级政府部门决策并付诸实施的。作为水利设施的供给主体,水利设施建成后,水利设施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和维护本来也应该是政府分内的事情,虽然国家一时资金不到位,也应该做出长远计划,可以适当考虑发行债券的形式弥补资金的暂时不足。

2、水利设施供给的市场失灵。虽然目前出现了所谓“谁建设,谁受益”,这是水利设施在农业生产过程殊的重要性和市场供给不足的表现。水利设施建成后,公共物品的属性使水利设施成为“公共资源”,有沦为“私人财产”的可能性,即大家都愿意享受水利设施带来的便利,而对水利设施的运营状况和投入没有兴趣。也就是每个人都很少考虑公共利益。水利设施的公共物品的属性没有了有效的维护和关注。

3、加大农村水环境治理力度水污染带来的水环境恶化、水质破坏问题日益严重,给水产养殖带来了严重影响,水产品大面积死亡的现象时有发生;同时树木的滥砍滥伐,植被的过度开垦导致水土严重流失影响了农村的生态环境。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保护农村水资源,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创造良好的水生态环境,才能与社会的和谐发展相辅相成。

三、对农村水利管理的主要措施

1、要加强农村水利服务队伍的建设乡镇水利管理站是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实行条块结合、双重领导,主要职能是负责本乡镇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和维护,防汛抗旱,灌溉排涝,水资源调度使用管理,圩区建设和国营机电排灌站的运行管理,新技术推广等等.乡镇水利站要制定规划、监督建设、经营管理转变,加大水利技术示范和推广力度,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水平,尽快实现公益与经营相分离、综合和专业相结合、科技和指导相协调,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水利是农业的命脉,农村小型水利工程须从项目的规划、论证、设计、建设、监理、后期管理、维护等环节抓起,做好质量全程监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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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业问题的实质;现代农业的含义;北洸乡规划;乡村治理结构改革;土地集中

1前言

1.1北洸乡南部的概况

当前正值初夏,走进北洸乡中南部,尤其是南环路以南的井神、三台、北张、南张、白城等村,果树林立,满眼都是绿色,环境优美,空气清新,没有一家污染企业,被誉为天然氧吧,是度假、休闲、旅游、疗养、娱乐、果园参观调查研究的理想之地。桃、梨、红枣、苹果、山楂、核桃等水果干果应有尽有,并以村为单位,集中分布,形成各自的特色。比如:井神的仙桃、白城的苹果、三台的酥梨、北张南张的红枣等,均在太谷县非常有名。而且品质优良,口感面貌俱佳。可以说这几个村拥有很好的发展旅游导向的现代绿色高效农业的条件与基础。

1.2北洸乡南部存在的问题

然而现在这几个村现状如何呢?随着农业尤其是传统农业经济效益的急剧下滑,以农业为主导产业的上述五村,果树疏于管理,病虫害严重发生并呈现失控态势,农业产出锐减,总体经济实力迅速下降,外出打工人员增多。集体财产卖完或流失掉,农业税免除,村委会入不敷出,外债剧增,干群关系紧张,矛盾加大,村委会普遍失去对村民的组织力、控制力和号召力。村庄管理无序,卫生环境恶化。村庄整体的产业发展更是无从谈起。

那么这五个村为什么会出现上述问题呢?到底问题的实质出在哪儿呢?在全县有没有普遍性呢?面对问题全社会尤其是政府如何做呢?未来的农村经济基础即农业应当如何发展呢?怎样找准有效的切入点呢?切入点又在哪儿呢?下面就结合实地问题调查研究和北洸乡的发展规划就以上问题做简要分析,重点就旅游导向的绿色现代高效农药谈谈核心问题并提出一些设想和建议。

2、农业问题与实质

2.1农业中的问题

不论走到哪儿的农村,老百姓都会反映甚至抱怨:“现在种地越来越不行了”。其实这是传统农业效益急剧下降的“通俗说法”,随着工商业的发展并占据社会主要位置,传统农业因其弱质性而下滑甚至衰退是必然的历史现象(但要注意下滑和衰退都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由此便引发了很多问题:

2.2农业问题的实质分析

2.2.1问题的农村形势总体分析

农业经济效益相对下滑,工商业和服务业收入多于农业收入,导致“种地明显不如打工”,而整个社会的经济水平是由工商业决定的,必然导致没有工商企业的传统农村的总体经济实力相对下滑。

2.2.2农业问题形成的直接原因

农业效益相对下降,种地明显不如打工导致大批农民尤其是青壮年劳动力被迫或主动外出打工,农业疏于管理,特别是病虫害本来是个细心活,原来借助于细心管理而能有效防治的病虫害现在因不能耐心防治而重新大规模爆发,加上环境异常和气候变暖引起的新的病虫害集中爆发。进一步加剧了农业效益的下滑。

2.2.3农业问题的乡村治理变化

当农业相对效益下降到一定程度,传统农业效益跌到极致,工商业成为税收的主要税种,农业税必然要被取消。从整个国家和社会的角度讲农业税应当要被取消,但这却使农业村庄丧失全部“税源”,沦为完全依赖财政转移支付的“行政管理单位”,并且这个单位处于行政管理的最底层,转移支付不可能全部支付到位。中间克扣盘剥挪用难以避免,但村庄的开支消费价格是由全社会决定的,说的通俗点就是“给不了100万的钱,却要修100万的路”、于是外债内债必然产生。有债务的地方必然产生严重的矛盾,尤其是内债势必增大干部群众之间的矛盾。

2.2.3农业问题的政策基础

的实施极大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使传统农业的功效发挥到极致。但从那时伴随着集体经济的逐步瓦解,集体或村委会逐渐失去对村民的号召力、控制力与组织力,传统农业效益的下滑使原来维持农村社会稳定和治理的机制逐渐瓦解。

单干的片面坚持,集体的瓦解,市场经济利益观念的扩张,使农村集体公共团结价值和精神崩溃,使现在的农民很难用合作互助的形式去共同发展。

2.2.4农业问题的实质概括

问题的实质在于,当全社会的经济水平发展到今天这个状态时。我们的农业怎样达到经济各行业的平均水平,若达到甚至超过了这个平均水平,就是现代高效农业,也就意味着有了现代乡村的经济基础,具备现代社会的基本治理结构和能力,就不会产生上述问题或上述问题就能得到有效解决。若我们的农业达不到经济各行业总体上的平均水平,就会被逼迫或被强制走向现代农业,就会产生很多很多的问题,比如病虫害增多、干群关系紧张、农民一盘散沙,社会治安和环境卫生变差升至不可控,集体号召力组织力控制力空化,而这些问题阻止了人们有效快速走向现代农业的步伐,甚至使内向的发展现代农业的可能和能力丧失,又将加剧农业效益的下降。

总之,包含上述五村在内的经济社会政治问题的本源在于传统农业效益加剧衰退,经济基础逐步瓦解,引起众多经济社会问题的出现,并且反过来制约了农业的现代化。

3、现代农业的概念与特征

3.1现代农业的概念

一般认为,今天意义的现代农业始于二战后(将1840年英国工业革命完成至二战前这段时期的世界农业发展称为近代农业,此前的统称为传统农业或者古代农业),是在近代农业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以现代科学技术为主要特征的农业,是广泛应用现代市场理念、经营管理知识和工业装备与技术的市场化、集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产业体系,是将生产、加工和销售相结合,产前、产后和产中相结合,生产、生活和生态相结合,农业、农村、农民发展,农村与城市、农业与工业发展统筹考虑,资源高效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高度一致的可持续发展的新型产业。

3.2现代农业的特征

结合实际概括一下:现代农业应当具备这样几个特征:

3.2.1高效化,

高效化,包括农产品产量、品质和经济效益,和传统农业相比,产量有大幅度增加,品质(包括外观色泽形状个头,内在口感营养价值)明显改善,特别是经济效益要像上文所说的那样,达到经济各行业的平均水平,若达到甚至超过了这个平均水平,就是现代高效农业。

3.2.2技术化,

技术化,不论机械技术,还是生物技术,都应得到普遍而又因地而异的应用,成为稳产高产,实现高效化的根本力量。

3.2.3新型农民化

新型农民化,指从业者具备较高的文化技术素质,较强的学习能力,也就是要塑造新型农民,能操作现代化的机械设备,能利用现代化的技术,包括育种和生物技术。

3.2.4生产组织化

生产组织化,指合作社普遍建立并走向联合,成为农民经济生产共同体,互帮互助,共同参与培训学习,高效标准管理生产活动。要求合作社:内部民主规范管理,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和“自愿加入,自愿退出”的原则组合自成立合作社,农资产品统购统销,关心社区共同发展与社会文化事业,重视教育培训,

3.2.5规模化或立体化

生产宜规模化则规模化,机械化则机械化,宜立体化则立体化,生物化则生物化。人少地多的国家或地区可以凭借资源优势发展规模化机械化的农业,靠集中连片大规模的机械化耕作赚取接近或超过经济各行业平均水平的利润;人多地少的国家或可以根据自己资源劣势在适度规模化的基础上发展立体生物农业,靠提高单位耕地产量赚取或超过经济各行业平均利润的利润。

3.2.6产业化

未来的农业及现代化的农业不能因农业而农业,而要延长农业的生产链,将生产、加工和销售相结合,产前、产后和产中相结合,生产、生活和生态相结合,农村与城市、农业与工业发展统筹考虑,资源高效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高度一致的可持续发展的新型产业。总之要有相关的非农产业的产业引导带动。

3.2.7标准化

管理统一标准化,即在合作社的组织下按照市场和技术的要求科学统一标准管理,以确保产出高产标准优质安全的产品。

3.2.8绿色生态化

克服传统集约型农业的弊端,即减少直至不使用农药,转向靠生物措施保产增产,减少化学药剂肥料的使用,达到既高产高效,又安全无公害,还能保持自然生态平衡的生产、生活、生态一体化的目的。

4、北洸乡五村的选择及规划建议

4.1北洸乡农业发展的总体方向、原因与要求

4.1.1北洸乡农业发展的总体方向

结合北洸乡的实际和现代农业的共同基本特征,应确定生态旅游导向的标准化、合作化、高效化、立体化的适度规模的绿色农业(具体到上述五村就是林果业)。

4.1.2北洸乡农业发展以旅游导向的原因

应当是旅游导向的现代农业,理由包括:(1)、北洸乡没有发展工商业的条件,国家已紧缩土地政策,严守是十八亩耕地的红线,不会轻易批准工商企业建设用地,尤其是农村工商企业用地。环保环保力度,严格查封污染企业。在这样“一不准占地,二不准冒烟”的条件下,再加上招商引资不好引进,靠工商企业带动的农业现代化模式不现实。(2)北洸乡有发展旅游的条件,没有污染企业,这儿天是蓝的,地是绿的,享有天然氧吧的美称;苹果、梨、杏、梨、枣、桃等应有尽有,田园风光优美,果品香甜可口,适宜发展包括采摘、观光度假在内的大生态旅游产业,并以此带动引导林果产业的发展。而且人文景观又非常众多,比如三多堂、圣果观等。如果发展工商业,包括林果加工产业,必然破坏这儿难得的自然美景,不见得核算。总之发展生态旅游,既符合现实政策要求,又符合长远持续发展的要求,还能和北洸乡南部林果产业五村的产业特点相衔接。

4.1.3北洸乡农业发展上的标准化要求

标准化是为了克服产品品质杂乱差和生产管理上的混乱等问题,走向标准化定位,标准化设计,标准化管理、标准化销售。

4.1.4北洸乡农业发展上的合作化要求

合作化指农民生产普遍建立或组织合作社,克服一盘散沙的状态,全面有效整合农村自然经济社会资源,提高农民素质,在合作社这种经济组织下统一严格管理,标准化生产,建立合作社内部完备的产供销的分工体系,并走向专业化。

4.1.5北洸乡农业发展上的高效化要求

高效化是根本目标,改变目前低效甚至衰败的境况,实现数量、品质和最终经济效益的飞跃,产量在科技推广和科学管理的支撑下大幅提升,不断再上新台阶;品质(包括外观色泽个头形状,内在口感营养价值)明显改善,不断满足变化的市场的需求,适应人们的营养消费要求。

4.1.6北洸乡农业发展上的立体化要求

立体化或适度规模是在考虑到现实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下走有中国特色或有太谷特色的规模农业。人多地少的矛盾短时间内很难解决,农场化农业根本不适合中国的国情。中国只能走适度规模农业或立体农业,往空中发展,节约土地,提高土地的单位收益率。

4.1.7北洸乡农业发展上的绿色化要求

绿色是我们走向未来,在未来农业格局中占据优势的必然要求,更是人类社会经济进步对食品选择注重安全的必然选择。

4.2北洸乡农业发展的注意事项

但请注意,以旅游为产业导向并不意味着离开旅游就不能搞现代农业,针对农业本身,按照现代农业的标准仍然有巨大潜力可供挖掘。我们应当将旅游和农业结合起来,综合推进现代农业的发展,现代农业是基础,据主导作用,旅游业引导,引导规范现代农业的发展。

4.3北洸乡农业发展上的具体建议

根据上述分析,建议县委县政府和北洸乡党委政府,确定北洸乡井神、三台、白城、南张、北张为生态旅游引导的现代农业尤其是现代高效林果产业大协作区,具体确定井神为现代高效绿色仙桃基地和桃园旅游区,三台为现代高效绿色酥梨基地和山村文化风俗自然景观旅游区,白城为现代绿色高效苹果和果园采摘基地,北南张为优质红枣和枣园旅游,并打通连接五村的旅游交通大动脉,改进优化田园风光,形成从桃、到苹果梨、再到红枣不间断的果品供应基地,和相应的连续旅游项目。建议在井神靠近太井路的两侧建立标准优质桃园基地,三台建立高效绿色规模画的酥梨园区,进一步优化升级南北张旅游资源和条件,加紧资源整合,克服制约生态旅游基地良性运行发展的因素,做好群众工作,扩大合作社农民的份额,并使之成为农民自己发展生产的专业合作社。

5、发展现代农业核心问题的分析与对策建议

上面的论述只是规划或设想,而要真正落实,就要首先解决麻烦的农村政治社会问题,欲解决农村经济社会政治问题,尤其是要扎实有效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就必须从发展现代农业、建立并夯实经济基础和调整农村资源社会关系,解决社会政治问题两个方向着手,形成科学统一的发展现代农业的意识及规划,建立合作创业的社会政治关系,并使二者相互促进,共同构成建设现代乡村经济社会的大系统工程,两者只要有一个方面做的不到位或被忽视,都将使这一系统举步维艰。具体建议如下:

5.1乡村治理结构改革

建立新的高效的乡村治理结构体制,包括乡镇治理结构或体制,和村治理结构或体制。改变或超越现代的治理状态、

5.1.1建立建设现代村庄政治经济社会治理的模式、办法与制度

建议选择几个村比如上述北洸乡的五个村,在现有基础上特别是在坚持村民自治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建设现代村庄政治经济社会治理的模式、办法与制度,中国的农村必须也应当自治,但仅有村民自治尤其是现在这种状态的自治根本解决不了问题,相反会加剧问题的产生。可以委托山西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和山西省三农发展研究中心(也在山西农业大学)选择一些村庄做试点,在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在组织部门、民政部门配合下,以发展现代农业为方向,结合大学生村官制度和合作社的建立推广及高效建设管理,研究制定和试验超越现实村庄治理结构和状态的村庄治理结构模式制度。现代村庄治理模式的研究试验和实施在全国大部分地区尤其是我们太谷县都是空白,但这很关键,不解决村庄治理问题,不超越现代乡村的整理格局和状态,我们的现代农业目标永远是空谈。离开高效稳定成熟的村庄治理,我们的现代农业即便能搞起来,但绝对不具有普适性。

5.1.2乡镇政府整顿改革管理体制、结构和行为

乡镇政府应当按照科学发展观、发展现代农业、农民组织化等客观要求,整顿改革管理体制、结构和行为。依据在新农村建设中“政府发挥主导作用”的原则要求,乡镇政府需要做的事情非常多。其中最核心的是农民的组织化,还有就是组织化基础上的产业发展,技术推广、新型农民培养、文化建设等。围绕组织化,乡镇政府所需要的职能、人员、机构将会增多并达到一定的数量要求。政府应当发挥组织领导服务协调的作用,统筹全乡镇的发展规划和项目管理及技术信息服务,实际上新农村建设尤其是产业发展不是或最好不要是以村为单位进行统筹规划管理,而最好是以乡镇为基本单位进行统筹管理。形式模式多样,但共同的模式框架是:切实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办社基本原则和“自愿加入推出,民主管理、一人一票、统购统销、互助合作、教育培训、关心社区”等管理运行原则,鼓励支持群众成立各种专业合作社,但尽可能地少而精,少而大。之后按照自下而上民主的原则在乡镇政府成立各专业合作社的联社,最后再成立综合性的大合作社联社,用以统筹协调规划资源,组织管理生产,扩大组织队伍和生产规模,增强组织力量。客观上,各村的各种类型的专业合作社也只能在乡镇里以乡镇为单位组织联合。

未来的乡镇政府、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真正成熟推进时的乡镇政府最大的最重要的最主要的不是乡计生办、派出所等,而是合作社联社。经过民主程序,自下而上选举产生合作社联社的董事会或理事会,统筹全乡及整个社会的资金技术政策信息销售等资源,协调制定和实施规划。下设畜牧养殖、林果、蔬菜等各种类型的合作社联社,并有相应的理事会,在大合作社的指导或领导下直接具体组织管理本类型合作社的运行发展。大合作社和各种类型的合作社都有相应的监督、财务、人事、技术、办公室等机构。若这样设计并执行操作,可以想象到时乡镇机构有多“庞大”,职能、机构、人员有多少。不过这跟以前大部一样,以前的乡镇机构庞大臃肿本质上是在“执行上级命令任务,掠夺乡村资源”,而没有组织乡村建设发展。而未来以合作社为中心的乡镇机构及其“膨大”是在“自下而上民主”的原则基础上,为了增强乡村自我建设建设能力,实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全面独立发展而需要的。

5.2土地集中问题:

农业规划首先依赖土地、受土地的影响最大,要发展现代林果产业,肯定是发展生态绿色高效、集中连片成规模的林果业,这就要求首先解决土地问题,在现在的既有的土地格局下,如何奠定发展高效益上规模的林果产业的土地基础。

土地集中可能有两种方式:

5.2.1土地集中的“流转模式”

第一种方式是:集体收回相应数量的土地,给予所有者一定补偿,之后做统一规划,再以科学合理的便于林果产业长期发展的方式承包给村民,这需要乡政府甚至县政府的大动作、大规划、大投资,就像白城的大棚设施农业一样。这种方式本质上是由外向内推动农民加入发展现代农业的进程中,需要政府精力和资金的巨大投入,效果快,但短时间内不具有可复制性,且相关的社会组织和文化建设滞后,他的动力仅仅在于政府财政。

5.2.2土地集中的“合作模式”

村庄或农民自己内部调整土地资源,比如,在村里选择一片有一定基础的适合发展现代林果产业的土地,对相关技术、市场、品种、自然条件、结构等做好评估,并做好做细规划,提前就产品销售、信息技术服务、农民培训等系统的配套工作做好,组织成立针对林果产业发展项目、针对相关群众的合作社,然后通过耐心的群众工作说服相关群众加入合作社。当然还需要一个强力高效廉洁的项目发展领导机构。这种内向的自我调整方式见效慢,面临的难题非常多,需要村庄自身巨大的时间精力投入,需要全村村民的团结互助谅解,是对全村团结精神的考验。这种方式具有变革性和可复制性,一旦成功,整个村庄将产生巨大的变化,现代化的经济基础开始建立,现代农业所需的生产社会关系形成,相应的文化组织建设同时也在推进,于是一个现代化的社区出现,新农村建设完成目标。还将对周围村庄和社区产生冲击力,成为他们的学习的榜样。

5.3发展现代农业的具体对策建议

因此建议,对以上五村尤其是井神村、三台村进行林果产业土地和自然条件的考察评估,确定适宜发展林果产业的地块,并制定详细规划,再一步步地往前推进,也就是用第二种方式实现资源整合。不过这种方式对乡镇党委政府,村支部、村委会、包村领导、包村干部、村领导要求特别高,因为内向型的资源整合需要耗费组织者巨大的精力时间,有时需要大领导出面坐群众工作,压住“阵脚”。

而围绕土地、甚至围绕整个项目更加详细的规划需要在做好群众工作,解决土地问题的基础上制定。

总之,我们发展旅游导向的现代农业核心问题是资源整合,包括社会关系整合、土地资源整合,经济资源整合、技术资源整合、这都需要首先确定群众可以接受的并充分信任的社会治理结构及建立在现实国情、土地制度基础上的土地整合方式。然后再考虑具体规划和设计。

6、结束语

改变现在农业发展的困境,发在现代农业,需要对问题有清醒正确的认识,要抓住核心与关键问题,要考虑到社会实际和农民群众的接受能力,要切实做到“以人文本”,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

参考文献

1、周沛著《农村社会发展概论》、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8月第一版

2、温铁军著《三农问题与世纪反思》、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年7月第一版

3、陆学艺著《“三农问题”读本》、山西人民出版社2004年1月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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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村低保 乡村治理 社会和谐 社会发展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650(2016)02-0006-01

1.农村低保与乡村治理的互动关系

1.1什么是乡村治理

乡村治理是治理理论运用于乡村研究中产生的一个新的分析概念。徐勇教授认为乡村治理就是公共权力对基层社会的公共事务的管理,亦即使,乡村政府和其他性质不同的村级组织向乡村社会提供各种公共物品,实现乡村社会的有序发展和自主发展。在乡村治理活动中,治理主体、治理手段、治理内容和治理效果等方面构成了乡村治理机制。具体我国乡村治理的情况主要表现为:首先是以乡镇政府和村委会为主体的治理结构,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为核心内容,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村民自治委员会,与村党支部共同管理乡村社会。乡村社会是一个熟人群体,这种“面对面”的人情制约和“人言可畏”的压力对农村社会具有很大的控制力,使得长久积累的村规民约也成为乡村治理不可或缺的手段之一。另外,还有保障乡村社会的安全与秩序,组织建设乡村社会的教育、医疗等事业,以及引导农民建立生产和互助组织等综合性的治理活动。

1.2农村低保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简称“农村低保”,是政府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标准的农村困难群众,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供差额补助的制度。该制度作为一种扶贫路径的新创新,在农村特困群众定期定量生活救济制度基础上逐步发展起来。通过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重点保障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的困难农村居民。农村低保的建立主要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实行属地管理,中央财政对困难地区给予适当的财政补助。在实际践行中,农村低保制度作为―种配置型资源,使村组干部可变通式地将这种自上而下的资源转化为一种新治理手段纳入乡政府的治理范围。农村低保在保障贫困农民最基本的生活需求上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使困难群众能够维持基本生活,不致因为无法谋生而出现行为越轨,缓解了社会压力。温饱问题的解决也为迈向小康奠定了基础,也为现代化的乡村治理制度体系的确立建立了平台。从法律意义上看,通过保障陷入困难的农民群众的生活,就保障了农民的生存权等合法权益,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维护乡村社会稳定,为乡村治理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2.农村低保实施的问题分析

作为社会保障制度中的主体,农村低保在具体实践中遇到了很多问题。当前,我国农民仍占大多数,农村低保的保障水平和补差额f,示准远远落后于城市,与相对成熟的城市低保相比仍处于扩大覆盖范围的阶段。这些有待完善的问题阻碍了农村低保功能的正常发挥和农村社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农村低保工作管理失范。在实施中行政性强、效率低下、缺乏监督、管理粗放、工作透明度有待提高。乡村治理仍然是由上而下、政府主导的行政体制,乡镇政府并不能了解基层社会的具体情况,低保名额的确定主要由熟悉乡村情况的村委干部来完成,而村级干部在具体执行中受乡镇政府约束少,农民整体科学文化素质偏低,信息不对称,因而容易发生主体越位的现象。当前,我国县级以下的民政部门只设立了少量的低保科,办公手段滞后,缺乏专门部门和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由于农民的一些实际实物收入不易货币化,且农作物等受外界影响较大,且一些困难群众外出务工的临时收入也难以评定,村干部在衡量时具有很大的随意陛。另外,那些流入城市的农民也没能被覆盖在保障范围之内。其次,低保制度方面缺乏统一立法和专门性的规范农村低保工作的文件,只有民政部印发的《关于加快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建议》以及《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指导方案》,各地具体执行和出台的政策又缺乏权威性和法律依据。这是执行程序混乱的最重要的原因。

3.政策建议与农村低保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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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十精神和调研分析,笔者认为,电子银行业务将迅速向农村乡镇覆盖。助推这种趋势有四个动力。

一、“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提供推动力

党的十报告提出了“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客观上是对电子业务的政策支持。“五位一体”中的生态文明建设将有力推动电子业务向农村乡镇发展。理由是电子业务本身就是低碳、环保业务,可以理解为生态业务。建设生态文明的过程就是推动电子业务的过程。报告创造性提出了“五位一体”,大大丰富了“现代化”的理论体系。以往的提法主要是“经济现代化”,在十六大报告提的是“三位一体”(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到了十七大提出了“四位一体”(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这次进一步拓展到“五位一体”(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这个总体布局意味着中国进入二十一世纪后,从局部现代化到全面现代化,从不大协调的现代化到全面协调的现代化。”实现十报告提出的2020年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就是推进电子业务向农村乡镇覆盖的强大推动力。

二、城市电子银行业务具有拉动力

电子业务的开展首先是从城市兴起的,至今有近十年的历程。我国的电子银行业务处于世界的领先地位。领先地位决定了向农村乡镇发展的领跑地位。城市电子银行的电子业务将拉动农村乡镇电子业务发展。

目前,国内各大银行都在下大力气推广电子银行,相对于传统银行,电子银行具有低成本、低能耗、高效、便捷等优势,也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使用电子银行。以浙江泰隆商业银行为例,2008年,使用电子银行客户数才只有区区的数千人,到2012年,客户人数已达到了20万多人。随着该行的电子银行功能进一步丰富,客户也越来越愿意接受这种方式。使用网上银行的人群,不仅局限于年轻人,40多岁的商务人士对网上银行的接受度也正在增长。为了更好地发展电子银行服务,该银行还特别独立成立了电子银行部门。

由于电子银行的服务渠道主要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等,它的安全性也受到了很多市民的特别关注。其实,近年来网银的安全系统在不断升级,用户只要按照电子银行的相关程序进行操作,安全性是能够得到保障的。以泰隆银行来说,电子银行发展那么多年,那么多客户在使用电子银行,却从来没有发生一起电子银行交易的事故。

城市电子业务对农村形成辐射力。辐射力产生诱惑力,农村乡镇居民对电子银行业务格外青睐。城市电子银行的成功做法为乡镇电子银行业务建设提供经验支持。

三、粮食“九连增”产生潜动力

从2004年到2012年粮食实现“九连增”,靠的是三大支撑。科技支撑,让种粮改变靠天吃饭;政策支撑,形成惠农长效机制;投入支撑,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在十精神地鼓舞下,在2020年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指引下,我国粮食增产还具有三大发展空间。

一是治理撂荒,增加耕地空间。打工潮兴起后,由于种田比较效益不高,农村青壮年不足,耕地撂荒比较多。治理撂荒,地尽其用,增粮潜力巨大。一方面是整治显性抛荒。目前我国每年撂荒耕地约3000万亩,可产粮150亿斤。另一方面则是整治隐形抛荒。比如长江流域大部分地方传统是“稻-稻-麦”模式,本应是一年三季,但现在普遍只种一季中稻,产量至少要减少一半。

二是节水灌溉扩展增效空间。目前,在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等部门的支持下,黑龙江、吉林、内蒙古、辽宁4省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已启动,计划2012年至2015三年间,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农田3800万亩。以黑龙江为例,2012年粮食总产突破千亿斤,有132亿斤增量来自节水灌溉。

三是科学种田扩大潜力空间。在政府部门的大力倡导下,科学种田如今已深入人心,增粮成果也很大,但仍有较大潜力可挖。科学种田、秸秆还田,需要农业机械化来支撑。目前,我国农机总动力已达9.7亿千瓦,全国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超过54.5%,全面推广科学种田、秸秆还田,物质条件已具备。

农业连续增产使农民的粮仓满了,钱袋子鼓了,金融活动也就多了。农民已看到电子业务的优势,在农村乡镇开展金融活动首选必定是电子银行业务。这为电子银行业务向农村乡镇覆盖奠定了又一层基础,提供潜力支持。

四、良好的开端汇聚带动力

电子银行业务向农村乡镇覆盖已经有良好的开端。广大电子银行员工紧跟时代步伐,满足农村客户需求,电子业务不仅在城市银行“百花盛开”就连农村信用社也推出了电子银行,开展电子业务。农村客户高兴地说:电子银行是带脑袋的银行,是农民客户的“抢手货”。

山东桓台农信社推电子银行。为改善农村金融支付环境,拓宽农村金融支付途径,山东桓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自开展电子银行业务以来,高度重视带脑子银行业务的考核和营销,推动电子银行业务快速发展。截至2012年7月,桓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个人网银用户已达20438个,企业网银用户达620个,财富在手卡客户数达9052个,电子银行客户总数突破3万个。

中国储蓄银行电子业务惠及三农。实施绿卡村镇战略,从此农民用上了银行卡。邮储银行积极在村镇一级行政区域推广绿卡业务,为当地商户、种植养殖户、运输户、外出打工人群等广大农村居民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支付结算服务,并不断丰富邮储银行绿卡功能。2011年,推出的为农村客户量身打造的“绿卡通一福农卡”,具备储蓄、结算、理财等功能,为农村客户提供全方位的综合金融服务。截至2012年9月末,邮储银行全国绿卡交易量超过33亿笔,交易金额超过12亿元。

篇10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省政府“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和市政府清水工程新三年计划建设目标,按照保护、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和规模养殖场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要求,着力在源头管理、过程控制和终端整治上下功夫,继续对畜禽排泄物进行综合治理,实现畜禽排泄物的资源化利用和对环境的达标排放,进一步提高畜牧业现代化水平,推进生态县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目标任务

按照省政府要求,对今年我县生猪存栏100头以上的22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进行排泄物综合治理,实现畜禽粪尿综合利用率95%以上。

三、治理模式

主要采用“能源生态型”处理模式。实行干湿分离、雨污分流、污水沼气工程处理,沼气作为燃气供养殖场育雏保温或生活用能;沼液、沼渣配套灌溉果园、茶园、农田等。通过沼气、沼液和沼渣的综合利用,开发可再生能源和安全有机肥料,促进有机农业、生态农业和农业循环经济发展,实现畜禽养殖场的“零排放”。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主体。涉及排泄物治理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此项工作的责任主体(已签订责任状),各养殖场业主是项目的实施主体。各地特别是任务较重的乡镇(街道)要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畜禽排泄物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在实施工作中发挥组织和协调作用,同时,要落实联系人和责任人,做到各司其职,确保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地开展。

2.开展调研,制定治理方案。各有关乡镇(街道)要对列入治理计划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逐个进行调查,了解所处的位置、基本情况和在治理实施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坚持因地因场制宜原则,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和治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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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公共选择乡村关系治理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浪潮的推动下,中国乡村社会正处于急剧的社会变迁之中,经济发展、体制改革、民主法制等逐步深入基层社会。在农业大国向工业大国的转型期,建设一个和谐的乡村社会是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因素之一,然而,在乡村关系治理的现实实践中,乡村关系到却出现了一些失范现象。其中乡镇政府的越位侵权和村委会的过渡行政化是当前乡村关系改革和发展的难题,严重制约了乡镇行政效能的有效履行和村民自治的健康发展。

一、公共选择理论阐释乡村关系失范

公共选择理论包括广义和狭义两种解释,广义的公共选择理论是经济学理论的一个重要流派,是将经济学应用于政治科学;狭义的公共选择理论是作为行政管理学的一个流派而存在,它将公共选择的方法应用于公共行政管理领域,关注的重点是政府的管理活动及各个领域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公共选择即非市场的集体选择,公共选择理论的宗旨是把市场制度中人的行为与政治制度中政府的行为纳入同一分析轨道,即经济人模式。

公共选择理论的基本行为假定是:人是关心个人利益的,是理性的追求效用最大化者,即理性的经济人。公共选择理论家基于这个出发点,分析了公共管理组织的行为,他们认为,公共管理组织及其组织者并不像人们所认为的那样充满公益心,相反他们的和常人没有什么区别,都是个人效用最大化的理性经济人,追逐自己的私利,他们首先追求的是个人利益和组织机构的利益,然后才会照顾公众的利益。公共选择理论假定适用于不同的领域,既适用于政府部门组织也适用于非政府部门的自治组织。

乡村关系失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乡镇政府的越位侵权,具体说主要集中在对村委会人事权、财政权以及农民生产经营自的非法干预上,体现在村民自治的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各个环节之中;二是村委会的过渡行政化和“过渡自治化”,前者指村委会成为乡镇政府的一个下属办事机构或一级“准政权组织”,后者指村委会单纯从本社区利益出发,不愿接受乡政府指导,对承担的协助乡镇政府开展工作的职责抱着消极、冷淡的态度。

从乡村关系失范的具体表现我们可以看出,作为两个紧密联系又相对独立的公共管理组织都力图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将自身权益影响或扩展到对方。当然,在追求自身组织利益而努力去影响或限制它组织利益的过程中起决定作用的是组织中的人,是受到他们自身利益的驱动、追求个人效用最大化,从而造成乡村关系失范。

二、乡村关系失范的影响因素

公共选择是相对于市场选择而言,一般来说,在市场选择中当市场机制不健全或市场还未成熟时,经济人就会在市场缺陷中寻求利益最大化,抑或投机,而不是靠公平竞争获利。同理,政治体制的不完善,也给公共组织或公共管理者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提供可乘之机。

(一)压力体制下乡镇政府强权

乡镇政府作为我国乡村地区基层政权组织,处于我国权力运作体制中的最末环节。长期以来我国权力运作体制在某种程度上可称为压力型体制,其主要特征在于各级政府为完成上级下达的经济赶超指标,采取数量化任务分解的管理方式和物质化的绩效评价体系。这决定了国家在农村的各项发展目标、计划、任务最终要靠乡镇政府加以贯彻落实,也迫使乡镇领导和乡镇干部想方设法去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任务,如计划生育、征兵、粮食种植,税款征收等。为此,乡镇利用对村干部的去留决定权和工资报酬权将指标再度分解分配给村民自治组织特别是村委会,并利用强有力的行政命令手段督促其执行,这就造成村民自治组织自治权限大大缩小,从而使乡政府与其的角色关系扭曲。

(二)乡村治理法制建设存在缺陷

实行村民自治之后,理论上说村民自治委员会与作为基层政权的乡镇政府并无行政隶属关系,二者只是工作上指导与合作关系,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四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情。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从此我们可以看出法律对村委会和乡镇政府关系的规定是非常粗略和原则化的,既没有对“指导、支持和帮助”的范围给以合理确定,也没有对村民自治的领域给以明确表述,这在客观上导致规范乡村关系和村民自治的制度供给不足和空隙过大。乡镇政府拥有比村民较多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组织资源,再加乡镇权力缺乏有效的约束制衡。这种制度的空隙客观上成了基层干部利益群体谋求自身利益的活动空间,他们能较便利的利用制度空间去对村民实现制度侵权。

(三)村委会双重角色失衡

村委会作为法定的村民自治组织,是经过村民授权来控制与管理社区资源,体现和维护村民利益并通过为村民服务来赢得他们的支持和信任,但是在实际中村委会又承担了乡政府分配给某些行政职能。这样,村委会便扮演了双重角色,一方面要贯彻上级方针政策,代表乡镇政府工作,另一方面又要完成属于自治范围内的工作,分别体现乡镇意志与村民意志。虽然在人民的国家内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但矛盾和冲突不可避免,因为中国所要实现的后发外向型现代化本质上是一种强制的现代化,它要求村民在较短的时间内即适应并接受原生型现代化国家在很长的时间内所发生的种种变化。因此必然有大量不受村民欢迎的国家任务和要求要通过村委会去强制执行,同时,乡镇政府自身利益的也会搭上制度化转型的便车进行扩张。双重角色必然产生双重对策,一方面村委会顺从乡镇政权,成为乡镇政府的办事机构执行命令或进一步搭便车“自我扩张”,另一方面从自身利益出发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进行游说、消磨甚至抵制,村级反控制力量的成长使乡村关系处于紧张状态。三、对乡村关系失范的治理

公共选择理论关注的中心是政府与社会的关系,通过在公共部门中恢复竞争,引入市场机制,打破政府垄断,从而将政府的一些职能释放给市场和社会。从总体上看,乡村关系失范主要在于乡镇政府对村委会合法权益的侵蚀造成的矛盾和冲突,治理的关键在于乡村双方的良性互动:

(一)完善法律法规,明确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的职责权限

要实现乡镇政府与村委会良性互动,首先要确立二者是相对独立的利益主体,是无直接隶属关系的平等法人关系。中国农村社会正处于急剧转型期且地区发展不平衡,乡镇与村集体的利益边界和权限范围往往是模糊的、变动的,现行的法律只是设计较为宽限的法律框架,并没有程序性规定。要明确乡镇与村的角色定位,首先要理清二者的职责权限,一是根据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确立的乡政村治原则精神,各级人大制定关于乡政村治特别是村民自治的实体性法规,明确划分乡镇和村的利益边界及管理权限,哪些事项需要乡镇政府“指导、支持和帮助”,哪能些事项需要村委会“协助工作”。明确的外延和内涵使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乡镇政府得以顺利贯彻,村民利益通过村民自治得以真正实现。这样乡镇政府的依法行政得到村民的认可拥护,违法施政被村民合理拒绝,同时村委会的双重角色大体平衡,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使乡镇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治在制度规范上有机衔接起来。

(二)重塑政府形象,建立服务型乡镇政权组织

改变政府形象,规范政府作为,首先要在体制上解放乡镇政府,根本的是要改革压力型政治体系,使乡镇从繁重的数字化指标任务中解脱出来。再造政府基层组织体系方面不是继续精简,因为现有框架下精简已经走到末路,改革的目的在于提高绩效而不是裁减人员,乡镇改革的目标是让乡镇只有最基本的社会事务管理功能,如土地管理、治安管理、救灾、优抚等。乡镇政府不应该对经济增长目标负责,也不应该对自身财政负责,更不应有自我扩张和资源掠夺行为,乡镇政府应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与民间组织在资源配置中的角色,把主要精力和资源更多地投在提高公共服务与发展社会福利事业领域,提高服务能力。

(三)培育自治组织,增强村委会自治能力

民间自治组织是沟通政府与公民重要桥梁。政府与公民良好合作常常需要一个中介组织的协调,一方面各种民间组织及时把其成员对政府的要求、愿望、建议、批评集中起来转达给政府,另一方面又把政府的政策意向和对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传达给其成员。同时民间组织对政府行为构成强有力的制约,适应了农民丰富多彩的社会需要,民间自治组织大量成长,政府就会受到来自外部的制约,可以抵制、克服政府组织不合理的甚至侵犯群从利益行为。因此国家应从体制上消除对民间组织不合理限制,使各种形式各种功能的农村民间自治组织有宽松的成长发育环境,如村委会、各种农民协会、养殖协会等。在民间组织发展过程中,不断探索实施规范管理的新体制,建立政府与非政府组织良性互动关系。村委会作为村民法定的自治组织,在村务管理方面更应担负起责任,只要不偏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对村庄重大事项具体负责实施并自觉接受村民监督,加强自我决策和自我管理能力,增强村庄“自主性”,这样才能理顺村庄和乡镇政府关系。

(四)提高乡村人员素质,实现由经济人向社会人转变

在处理乡村关系过程中,人是具有决定性的因素。乡村关系不协调很大程度上同乡村干部素质低下,农民觉悟不高有关。表现在乡村干部中主要是不相信群众、、人治观念、,表现在村民群众中则是文化水平低,觉悟不高,缺乏契约合作意识,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放任主义倾向。因此要改变这一状况,必须在乡村社会树立现代民主观念、法制意识和契约精神,乡镇干部要按照“三个代表”要求,提高认识,改进方法,依法履行“乡政”职责,充分认识到乡镇政府与村委会之间是指导与被指导关系,对乡村管理应更多的采取法律的、经济的、教育的手段而不是简单的行政命令,应尊重村民自治权和村委会的相对独立性,增强服务意识、公仆情结;村干部要依法履行“村治”职责,加强自身建设、增强自治能力,自觉协助乡镇政府做好各项工作,引导农民用好民利,做好村民的“当家人”。从根本上说,要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实现由理性的“经济人”向为民服务的“社会人”转变,实现乡镇民主管理与村民自治良性互动,共同建设和谐的乡村社会。

[参考文献]

[1]陈振明政策科学--公共政策分析导论(第二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2][美]布坎南自由市场和国家[M]北京: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8

[3]徐学通村民自治中的困境:村委会的行政化倾向[J]行政与法2003(10)

[4]宋敬本从压力型体制向民主合作体制的转变[C]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28

篇12

关键词:灌区 ,水利现代化,示范建设,探索

Abstract: the irrigation water conservancy modernization is the important part in the modern irrigation area, it is to use the advanced technology and scientific management methods, and realizing the effective protection and utilization of water resources, in order to promote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irrigation area.

Keywords: irrigation and water conservancy modernization, demonstration construction, exploration

中图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灌区水利现代化是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和科学的管理手段,实现水资源有效保护和高效利用,以促进灌区可持续发展。灌区水利现代化建设通过全面规划、合理开发灌区水资源,完善配套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制度,做到工程完备、技术先进、科学管理、效益显著、人水和谐。

2008年四川省提出都江堰灌区水利现代化示范建设的目标,德阳市的旌阳、广汉、什邡被列为都江堰灌区水利现代化示范建设试点县。德阳市、县两级抓住机遇,在四川省水利厅的统一部署下,在市委、政府的领导下,在相关部门 的支持下,按照四川省的总体部署,科学谋划,真抓实干,积极探索德阳灌区水利现代化示范建设。

1.明确灌区水利现代化示范建设目标

德阳市3个试点县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本着科学性、真实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明确了灌区水利现代化示范建设的目标。一是规划区有健全而强有力的管理体系。二是规划区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全国中等以上水平。三是规划区工程建设安全达标率达到98%,易涝农田治理率达到95%,田间防御能达十年一遇24小时雨量水平,水利工程全部应用遥感、遥测、遥控装置,防御能力达十年一遇水平,三防指挥系统覆盖率达100%。四是规划区内城镇生活供水保证率达到98%,工业达到95%,饮用水源水质达到国家地面水Ⅱ~Ⅲ类,农村人口饮水安全率达80%;实现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包括地下水,并力争实现水量与水质的统一管理。五是规划区渠系防渗率达到80%,渠系水利用系数达到0.8,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70,粮食作物水分生产率不低于1.2kg/m3;工程达标率98%,工程完好率95%以上。工程管理单位良性循环率95%以上,办公自动化率90%。实现水利信息网互联互通,墒情、雨情、水情自动测报。六是规划区法律、法规、规章配套率达到95%以上,水行政许可、审批、审查率达到100%,水政监察队伍的“八化建设”达标率、水事纠纷的调处率和水事案件的办结率均要达到95%以上。七是规划区建成各类信息的采集、传输、优化调度与监控为一体的管理系统,逐步形成一个以信息采集为基础,以高速安全可靠的计算机网络为手段和以决策支持系统为核心的现代化灌区管理系统,初步建立能提高灌区管理水平、促进灌区技术优化升级和提高用水效率的水管系统。

2.落实建设灌区水利现代化示范区的对策与措施

2.1加强组织领导

灌区水利现代化是灌区现代化的重要组成。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灌区水利现代化示范建设,加强领导,统帅相关部门,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同时各部门又相互配合、协调,共同推进灌区水利现代化示范建设。

2.2科学制定规划

2008年四川省水利厅制定了《四川省灌区水利现代化示范建设标准 (试行)》(简称《标准》)。《标准》针对四川省灌区水利现代化示范建设作出了规定和要求,提出了工程建设指标、工程建设管理和运行管理三个方面的考核、评定指标。德阳市3个试点县(市、区)根据灌区的地形、水文、地质和社会经济与水利科技的发展,因地制宜,编制完成了灌区水利现代化示范建设规划报告,规划通过科学合理的工程布局和管理机制创新,明确了灌区水利现代化示范建设的目标任务。

2.3加大工程投入

德阳市及3个试点县抓住机遇,贯彻落实“水利为社会、社会办水利”,水利建设基金和“民办公助、合理负担” 等水利投资政策,不断完善多元化、多层次的水利投资机制,在各级政府资金的引导下,吸引社会和受益群众参与到灌区水利现代化示范建设。

2.4深化体制改革

一是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德阳市、县两级认真进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定员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基本支出、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的测算,制定了改革实施方案,并经县(市、区)政府批准。全市国有水管单位全部定性为纯公益性事业单位,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和公益性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并且实行水费收支两条线。二是深化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落实小型水利工程管护主体,建立“责、权、利”相互统一的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管护机制,充分调动各方投入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的积极性。三是继续开展灌区用水管理体制改革。德阳市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民用水户协会的意见》,近年来,德阳市在灌区内按照渠系、水系或行政区划,积极引导农民建立用水户协会,参与灌区管理,明确农民群众在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中的主体地位。

2.5健全服务体系

德阳市结合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将原来的自收自支或差额拨款的乡镇水利员和片区管理站(流域管理站)人员全部纳入水务局下属科(股)室,将人员经费和机构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各县(市、区)根据各自实际情况,下设片区管理站或流域管理站,广汉、绵竹在此基础上还将中心人员下派到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专门从事该乡镇的基层水利工作。近年来,德阳市逐步科学配备基层水利服务机构人员,及时补充水利类专业大专毕业生到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并加强对原有人员进行培训。同时转变用人机制,采取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符合自身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

2.6攻克重点难点

德阳市在新建、整治工程的传统措施上,积极探索采用先进技术科学管理,以提高灌区管理水平和提高用水效率。通过灌区信息采集系统、通信及计算机网络系统、综合数据库和数据库管理系统和用水管理决策支持系统建设,以山洪预警系统为平台,将采取的信息传输到管理中心,并对数据进行处理分析,确定优化灌溉水量,做出渠系配水方案,建成各类信息的采集、传输、优化调度与监控为一体的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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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公共选择 乡村关系 治理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浪潮的推动下,中国乡村社会正处于急剧的社会变迁之中,经济发展、体制改革、民主法制等逐步深入基层社会。在农业大国向工业大国的转型期,建设一个和谐的乡村社会是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因素之一,然而,在乡村关系治理的现实实践中,乡村关系到却出现了一些失范现象。其中乡镇政府的越位侵权和村委会的过渡行政化是当前乡村关系改革和发展的难题,严重制约了乡镇行政效能的有效履行和村民自治的健康发展。

一、公共选择理论阐释乡村关系失范

公共选择理论包括广义和狭义两种解释,广义的公共选择理论是经济学理论的一个重要流派,是将经济学应用于政治科学;狭义的公共选择理论是作为行政管理学的一个流派而存在,它将公共选择的方法应用于公共行政管理领域,关注的重点是政府的管理活动及各个领域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公共选择即非市场的集体选择,公共选择理论的宗旨是把市场制度中人的行为与政治制度中政府的行为纳入同一分析轨道,即经济人模式。

公共选择理论的基本行为假定是:人是关心个人利益的,是理性的追求效用最大化者,即理性的经济人。公共选择理论家基于这个出发点,分析了公共管理组织的行为,他们认为,公共管理组织及其组织者并不像人们所认为的那样充满公益心,相反他们的和常人没有什么区别,都是个人效用最大化的理性经济人,追逐自己的私利,他们首先追求的是个人利益和组织机构的利益,然后才会照顾公众的利益。公共选择理论假定适用于不同的领域,既适用于政府部门组织也适用于非政府部门的自治组织。

乡村关系失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乡镇政府的越位侵权,具体说主要集中在对村委会人事权、财政权以及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的非法干预上,体现在村民自治的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各个环节之中;二是村委会的过渡行政化和“过渡自治化”,前者指村委会成为乡镇政府的一个下属办事机构或一级“准政权组织”,后者指村委会单纯从本社区利益出发,不愿接受乡政府指导,对承担的协助乡镇政府开展工作的职责抱着消极、冷淡的态度。

从乡村关系失范的具体表现我们可以看出,作为两个紧密联系又相对独立的公共管理组织都力图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将自身权益影响或扩展到对方。当然,在追求自身组织利益而努力去影响或限制它组织利益的过程中起决定作用的是组织中的人,是受到他们自身利益的驱动、追求个人效用最大化,从而造成乡村关系失范。

二、乡村关系失范的影响因素

公共选择是相对于市场选择而言,一般来说,在市场选择中当市场机制不健全或市场还未成熟时,经济人就会在市场缺陷中寻求利益最大化,抑或投机,而不是靠公平竞争获利。同理,政治体制的不完善,也给公共组织或公共管理者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提供可乘之机。

(一)压力体制下乡镇政府强权

乡镇政府作为我国乡村地区基层政权组织,处于我国权力运作体制中的最末环节。长期以来我国权力运作体制在某种程度上可称为压力型体制,其主要特征在于各级政府为完成上级下达的经济赶超指标,采取数量化任务分解的管理方式和物质化的绩效评价体系。这决定了国家在农村的各项发展目标、计划、任务最终要靠乡镇政府加以贯彻落实,也迫使乡镇领导和乡镇干部想方设法去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任务,如计划生育、征兵、粮食种植,税款征收等。为此,乡镇利用对村干部的去留决定权和工资报酬权将指标再度分解分配给村民自治组织特别是村委会,并利用强有力的行政命令手段督促其执行,这就造成村民自治组织自治权限大大缩小,从而使乡政府与其的角色关系扭曲。

(二)乡村治理法制建设存在缺陷

实行村民自治之后,理论上说村民自治委员会与作为基层政权的乡镇政府并无行政隶属关系,二者只是工作上指导与合作关系,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四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情。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从此我们可以看出法律对村委会和乡镇政府关系的规定是非常粗略和原则化的,既没有对“指导、支持和帮助”的范围给以合理确定,也没有对村民自治的领域给以明确表述,这在客观上导致规范乡村关系和村民自治的制度供给不足和空隙过大。乡镇政府拥有比村民较多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组织资源,再加乡镇权力缺乏有效的约束制衡。这种制度的空隙客观上成了基层干部利益群体谋求自身利益的活动空间,他们能较便利的利用制度空间去对村民实现制度侵权。

(三)村委会双重角色失衡

村委会作为法定的村民自治组织,是经过村民授权来控制与管理社区资源,体现和维护村民利益并通过为村民服务来赢得他们的支持和信任,但是在实际中村委会又承担了乡政府分配给某些行政职能。这样,村委会便扮演了双重角色,一方面要贯彻上级方针政策,代表乡镇政府工作,另一方面又要完成属于自治范围内的工作,分别体现乡镇意志与村民意志。虽然在人民主权的国家内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但矛盾和冲突不可避免,因为中国所要实现的后发外向型现代化本质上是一种强制的现代化,它要求村民在较短的时间内即适应并接受原生型现代化国家在很长的时间内所发生的种种变化。因此必然有大量不受村民欢迎的国家任务和要求要通过村委会去强制执行,同时,乡镇政府自身利益的也会搭上制度化转型的便车进行扩张。双重角色必然产生双重对策,一方面村委会顺从乡镇政权,成为乡镇政府的办事机构执行命令或进一步搭便车“自我扩张”,另一方面从自身利益出发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进行游说、消磨甚至抵制,村级反控制力量的成长使乡村关系处于紧张状态。

三、对乡村关系失范的治理

公共选择理论关注的中心是政府与社会的关系,通过在公共部门中恢复竞争,引入市场机制,打破政府垄断,从而将政府的一些职能释放给市场和社会。从总体上看,乡村关系失范主要在于乡镇政府对村委会合法权益的侵蚀造成的矛盾和冲突,治理的关键在于乡村双方的良性互动:

(一)完善法律法规,明确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的职责权限

要实现乡镇政府与村委会良性互动,首先要确立二者是相对独立的利益主体,是无直接隶属关系的平等法人关系。中国农村社会正处于急剧转型期且地区发展不平衡,乡镇与村集体的利益边界和权限范围往往是模糊的、变动的,现行的法律只是设计较为宽限的法律框架,并没有程序性规定。要明确乡镇与村的角色定位,首先要理清二者的职责权限,一是根据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确立的乡政村治原则精神,各级人大制定关于乡政村治特别是村民自治的实体性法规,明确划分乡镇和村的利益边界及管理权限,哪些事项需要乡镇政府“指导、支持和帮助”,哪能些事项需要村委会“协助工作”。明确的外延和内涵使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乡镇政府得以顺利贯彻,村民利益通过村民自治得以真正实现。这样乡镇政府的依法行政得到村民的认可拥护,违法施政被村民合理拒绝,同时村委会的双重角色大体平衡,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使乡镇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治在制度规范上有机衔接起来。

(二)重塑政府形象,建立服务型乡镇政权组织

改变政府形象,规范政府作为,首先要在体制上解放乡镇政府,根本的是要改革压力型政治体系,使乡镇从繁重的数字化指标任务中解脱出来。再造政府基层组织体系方面不是继续精简,因为现有框架下精简已经走到末路,改革的目的在于提高绩效而不是裁减人员,乡镇改革的目标是让乡镇只有最基本的社会事务管理功能,如土地管理、治安管理、救灾、优抚等。乡镇政府不应该对经济增长目标负责,也不应该对自身财政负责,更不应有自我扩张和资源掠夺行为,乡镇政府应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与民间组织在资源配置中的角色,把主要精力和资源更多地投在提高公共服务与发展社会福利事业领域,提高服务能力。

(三)培育自治组织,增强村委会自治能力

民间自治组织是沟通政府与公民重要桥梁。政府与公民良好合作常常需要一个中介组织的协调,一方面各种民间组织及时把其成员对政府的要求、愿望、建议、批评集中起来转达给政府,另一方面又把政府的政策意向和对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传达给其成员。同时民间组织对政府行为构成强有力的制约,适应了农民丰富多彩的社会需要,民间自治组织大量成长,政府就会受到来自外部的制约,可以抵制、克服政府组织不合理的甚至侵犯群从利益行为。因此国家应从体制上消除对民间组织不合理限制,使各种形式各种功能的农村民间自治组织有宽松的成长发育环境,如村委会、各种农民协会、养殖协会等。在民间组织发展过程中,不断探索实施规范管理的新体制,建立政府与非政府组织良性互动关系。村委会作为村民法定的自治组织,在村务管理方面更应担负起责任,只要不偏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对村庄重大事项具体负责实施并自觉接受村民监督,加强自我决策和自我管理能力,增强村庄“自主性”,这样才能理顺村庄和乡镇政府关系。

(四)提高乡村人员素质,实现由经济人向社会人转变

在处理乡村关系过程中,人是具有决定性的因素。乡村关系不协调很大程度上同乡村干部素质低下,农民觉悟不高有关。表现在乡村干部中主要是不相信群众、官僚主义、人治观念、以权谋私,表现在村民群众中则是文化水平低,觉悟不高,缺乏契约合作意识,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放任主义倾向。因此要改变这一状况,必须在乡村社会树立现代民主观念、法制意识和契约精神,乡镇干部要按照“三个代表”要求,提高认识,改进方法,依法履行“乡政”职责,充分认识到乡镇政府与村委会之间是指导与被指导关系,对乡村管理应更多的采取法律的、经济的、教育的手段而不是简单的行政命令,应尊重村民自治权和村委会的相对独立性,增强服务意识、公仆情结;村干部要依法履行“村治”职责,加强自身建设、增强自治能力,自觉协助乡镇政府做好各项工作,引导农民用好民主权利,做好村民的“当家人”。从根本上说,要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实现由理性的“经济人”向为民服务的“社会人”转变,实现乡镇民主管理与村民自治良性互动,共同建设和谐的乡村社会。

[参考文献]

[1]陈振明 政策科学--公共政策分析导论(第二版)[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2] [美]布坎南 自由 市场和国家 [M] 北京: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8

[3]徐学通 村民自治中的困境:村委会的行政化倾向[J] 行政与法 2003(10)

[4]宋敬本 从压力型体制向民主合作体制的转变[C] 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 1998:28

篇14

[关键词]公共选择乡村关系治理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浪潮的推动下,中国乡村社会正处于急剧的社会变迁之中,经济发展、体制改革、民主法制等逐步深入基层社会。在农业大国向工业大国的转型期,建设一个和谐的乡村社会是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因素之一,然而,在乡村关系治理的现实实践中,乡村关系到却出现了一些失范现象。其中乡镇政府的越位侵权和村委会的过渡行政化是当前乡村关系改革和发展的难题,严重制约了乡镇行政效能的有效履行和村民自治的健康发展。

一、公共选择理论阐释乡村关系失范

公共选择理论包括广义和狭义两种解释,广义的公共选择理论是经济学理论的一个重要流派,是将经济学应用于政治科学;狭义的公共选择理论是作为行政管理学的一个流派而存在,它将公共选择的方法应用于公共行政管理领域,关注的重点是政府的管理活动及各个领域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公共选择即非市场的集体选择,公共选择理论的宗旨是把市场制度中人的行为与政治制度中政府的行为纳入同一分析轨道,即经济人模式。

公共选择理论的基本行为假定是:人是关心个人利益的,是理性的追求效用最大化者,即理性的经济人。公共选择理论家基于这个出发点,分析了公共管理组织的行为,他们认为,公共管理组织及其组织者并不像人们所认为的那样充满公益心,相反他们的和常人没有什么区别,都是个人效用最大化的理性经济人,追逐自己的私利,他们首先追求的是个人利益和组织机构的利益,然后才会照顾公众的利益。公共选择理论假定适用于不同的领域,既适用于政府部门组织也适用于非政府部门的自治组织。

乡村关系失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乡镇政府的越位侵权,具体说主要集中在对村委会人事权、财政权以及农民生产经营自的非法干预上,体现在村民自治的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各个环节之中;二是村委会的过渡行政化和“过渡自治化”,前者指村委会成为乡镇政府的一个下属办事机构或一级“准政权组织”,后者指村委会单纯从本社区利益出发,不愿接受乡政府指导,对承担的协助乡镇政府开展工作的职责抱着消极、冷淡的态度。

从乡村关系失范的具体表现我们可以看出,作为两个紧密联系又相对独立的公共管理组织都力图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将自身权益影响或扩展到对方。当然,在追求自身组织利益而努力去影响或限制它组织利益的过程中起决定作用的是组织中的人,是受到他们自身利益的驱动、追求个人效用最大化,从而造成乡村关系失范。

二、乡村关系失范的影响因素

公共选择是相对于市场选择而言,一般来说,在市场选择中当市场机制不健全或市场还未成熟时,经济人就会在市场缺陷中寻求利益最大化,抑或投机,而不是靠公平竞争获利。同理,政治体制的不完善,也给公共组织或公共管理者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提供可乘之机。

(一)压力体制下乡镇政府强权

乡镇政府作为我国乡村地区基层政权组织,处于我国权力运作体制中的最末环节。长期以来我国权力运作体制在某种程度上可称为压力型体制,其主要特征在于各级政府为完成上级下达的经济赶超指标,采取数量化任务分解的管理方式和物质化的绩效评价体系。这决定了国家在农村的各项发展目标、计划、任务最终要靠乡镇政府加以贯彻落实,也迫使乡镇领导和乡镇干部想方设法去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任务,如计划生育、征兵、粮食种植,税款征收等。为此,乡镇利用对村干部的去留决定权和工资报酬权将指标再度分解分配给村民自治组织特别是村委会,并利用强有力的行政命令手段督促其执行,这就造成村民自治组织自治权限大大缩小,从而使乡政府与其的角色关系扭曲。

(二)乡村治理法制建设存在缺陷

实行村民自治之后,理论上说村民自治委员会与作为基层政权的乡镇政府并无行政隶属关系,二者只是工作上指导与合作关系,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四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情。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从此我们可以看出法律对村委会和乡镇政府关系的规定是非常粗略和原则化的,既没有对“指导、支持和帮助”的范围给以合理确定,也没有对村民自治的领域给以明确表述,这在客观上导致规范乡村关系和村民自治的制度供给不足和空隙过大。乡镇政府拥有比村民较多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组织资源,再加乡镇权力缺乏有效的约束制衡。这种制度的空隙客观上成了基层干部利益群体谋求自身利益的活动空间,他们能较便利的利用制度空间去对村民实现制度侵权。

(三)村委会双重角色失衡

村委会作为法定的村民自治组织,是经过村民授权来控制与管理社区资源,体现和维护村民利益并通过为村民服务来赢得他们的支持和信任,但是在实际中村委会又承担了乡政府分配给某些行政职能。这样,村委会便扮演了双重角色,一方面要贯彻上级方针政策,代表乡镇政府工作,另一方面又要完成属于自治范围内的工作,分别体现乡镇意志与村民意志。虽然在人民的国家内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但矛盾和冲突不可避免,因为中国所要实现的后发外向型现代化本质上是一种强制的现代化,它要求村民在较短的时间内即适应并接受原生型现代化国家在很长的时间内所发生的种种变化。因此必然有大量不受村民欢迎的国家任务和要求要通过村委会去强制执行,同时,乡镇政府自身利益的也会搭上制度化转型的便车进行扩张。双重角色必然产生双重对策,一方面村委会顺从乡镇政权,成为乡镇政府的办事机构执行命令或进一步搭便车“自我扩张”,另一方面从自身利益出发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进行游说、消磨甚至抵制,村级反控制力量的成长使乡村关系处于紧张状态。

三、对乡村关系失范的治理

公共选择理论关注的中心是政府与社会的关系,通过在公共部门中恢复竞争,引入市场机制,打破政府垄断,从而将政府的一些职能释放给市场和社会。从总体上看,乡村关系失范主要在于乡镇政府对村委会合法权益的侵蚀造成的矛盾和冲突,治理的关键在于乡村双方的良性互动:

(一)完善法律法规,明确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的职责权限

要实现乡镇政府与村委会良性互动,首先要确立二者是相对独立的利益主体,是无直接隶属关系的平等法人关系。中国农村社会正处于急剧转型期且地区发展不平衡,乡镇与村集体的利益边界和权限范围往往是模糊的、变动的,现行的法律只是设计较为宽限的法律框架,并没有程序性规定。要明确乡镇与村的角色定位,首先要理清二者的职责权限,一是根据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确立的乡政村治原则精神,各级人大制定关于乡政村治特别是村民自治的实体性法规,明确划分乡镇和村的利益边界及管理权限,哪些事项需要乡镇政府“指导、支持和帮助”,哪能些事项需要村委会“协助工作”。明确的外延和内涵使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乡镇政府得以顺利贯彻,村民利益通过村民自治得以真正实现。这样乡镇政府的依法行政得到村民的认可拥护,违法施政被村民合理拒绝,同时村委会的双重角色大体平衡,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使乡镇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治在制度规范上有机衔接起来。

(二)重塑政府形象,建立服务型乡镇政权组织

改变政府形象,规范政府作为,首先要在体制上解放乡镇政府,根本的是要改革压力型政治体系,使乡镇从繁重的数字化指标任务中解脱出来。再造政府基层组织体系方面不是继续精简,因为现有框架下精简已经走到末路,改革的目的在于提高绩效而不是裁减人员,乡镇改革的目标是让乡镇只有最基本的社会事务管理功能,如土地管理、治安管理、救灾、优抚等。乡镇政府不应该对经济增长目标负责,也不应该对自身财政负责,更不应有自我扩张和资源掠夺行为,乡镇政府应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与民间组织在资源配置中的角色,把主要精力和资源更多地投在提高公共服务与发展社会福利事业领域,提高服务能力。

(三)培育自治组织,增强村委会自治能力

民间自治组织是沟通政府与公民重要桥梁。政府与公民良好合作常常需要一个中介组织的协调,一方面各种民间组织及时把其成员对政府的要求、愿望、建议、批评集中起来转达给政府,另一方面又把政府的政策意向和对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传达给其成员。同时民间组织对政府行为构成强有力的制约,适应了农民丰富多彩的社会需要,民间自治组织大量成长,政府就会受到来自外部的制约,可以抵制、克服政府组织不合理的甚至侵犯群从利益行为。因此国家应从体制上消除对民间组织不合理限制,使各种形式各种功能的农村民间自治组织有宽松的成长发育环境,如村委会、各种农民协会、养殖协会等。在民间组织发展过程中,不断探索实施规范管理的新体制,建立政府与非政府组织良性互动关系。村委会作为村民法定的自治组织,在村务管理方面更应担负起责任,只要不偏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对村庄重大事项具体负责实施并自觉接受村民监督,加强自我决策和自我管理能力,增强村庄“自主性”,这样才能理顺村庄和乡镇政府关系。

(四)提高乡村人员素质,实现由经济人向社会人转变

在处理乡村关系过程中,人是具有决定性的因素。乡村关系不协调很大程度上同乡村干部素质低下,农民觉悟不高有关。表现在乡村干部中主要是不相信群众、、人治观念、,表现在村民群众中则是文化水平低,觉悟不高,缺乏契约合作意识,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放任主义倾向。因此要改变这一状况,必须在乡村社会树立现代民主观念、法制意识和契约精神,乡镇干部要按照“三个代表”要求,提高认识,改进方法,依法履行“乡政”职责,充分认识到乡镇政府与村委会之间是指导与被指导关系,对乡村管理应更多的采取法律的、经济的、教育的手段而不是简单的行政命令,应尊重村民自治权和村委会的相对独立性,增强服务意识、公仆情结;村干部要依法履行“村治”职责,加强自身建设、增强自治能力,自觉协助乡镇政府做好各项工作,引导农民用好民利,做好村民的“当家人”。从根本上说,要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实现由理性的“经济人”向为民服务的“社会人”转变,实现乡镇民主管理与村民自治良性互动,共同建设和谐的乡村社会。

[参考文献]

[1]陈振明政策科学--公共政策分析导论(第二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2][美]布坎南自由市场和国家[M]北京: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8

[3]徐学通村民自治中的困境:村委会的行政化倾向[J]行政与法2003(10)

[4]宋敬本从压力型体制向民主合作体制的转变[C]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