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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法律意识调查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10-12 17:41:26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大学生法律意识调查,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大学生法律意识调查

篇1

法律意识 教学方法 大学生

一、前言

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是人们的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总和,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关于法律现象的知识以及法制观念等。”大学生是现代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国家未来建设和发展的主要力量,大学生的法律素质状况,影响和决定着国家未来法制发展的状况和水平。

大学生法律意识,即大学生群体对法、法律规范、法律关系的反应形式,包括对法律的情感、认知、评价和信仰等的内心体验和外在行动。简言之,就是大学生对待法律的心理态度和自觉遵从的表现状况,它包括法律心理、法律知识、法律态度和法律信仰四个基本要求。为了深入了解我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现状,本课题组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向本校不同年级、专业学生发放调查问卷500份,回收500份,其中有效问卷468份,有效回收率93.6%。在此基础上,对调查问卷进行了分项统计和分析。

二、我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与分析

从整体上看,我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的基本状况是:他们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但对法律的认知程度不高;对司法威信认同偏低;法律态度不稳定,对法律规范的信仰程度不高;法律认识和行为表现反差较大。

1.我校大学生法律心理状况

我校大学生的法律心理总结起来就是:对法律的心理认识比较明确,但对法律在现实中的公正性认识信心不足。87%以上的大学生认为法律是现代社会人们的行为准则,是化解矛盾的杠杆,是人们行为的标尺。大学生群体对打官司表现得极为镇定,71.8%的大学生认为这是现代社会生活很正常的事情。但对我国当前法治状况的认识还不容乐观。他们当中,对“法律面前是否人人平等”的肯定回答率仅为28.6%,在对发生在身边的大学生违法犯罪案件的认识上,相当一部分同学还存在认识偏差,有24.3%的人总认为违法犯罪离自己太遥远,不能及时从走上歧途的同学身上吸取教训。

2.我校大学生法律知识现状

调查结果显示我校大学生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但对法律体系的完整性掌握不够,内涵理解还不全面。93%以上的大学生对我国法律体系有一定了解,对于“违法”和“犯罪”的概念,75%的大学生的认识是正确的。但是相当一部分学生对法律基本概念的掌握还比较模糊,56%的同学还不知道《民法通则》是我国的一部现行法律,对民事法律关系中平等主体的的认知也相当模糊。在近几年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考试中也反映出许多大学生法律常识不足,基本概念不清,基本理论掌握表面化,针对案例分析不到位,甚至认识错误,等等。对法律知识掌握不够,使他们在实践中很难用法律武装自己的头脑,容易造成学法、懂法和守法的脱节。

3.我校大学生法律态度现状

从统计数据看出,我校大学生依法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在个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选择法律渠道解决的占82%以上,这就说明大学生的法律态度比较明确,对待法律的态度较为积极。但在法律和自身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又表现出法律态度意志的不坚定。如答“你的亲人或同学朋友有违法犯罪行为时”,只有46.7%的同学选择检举反映,还有45%左右的同学选择“与己无关”或“假装不知”;在“在择业过程中,你会根据需要毁约吗”的回答上,还有64%以上的同学认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随便撕毁就业协议,这些回答表明大学生的法律态度还有不健康和阴暗的一面。

4.我校大学生法律信仰现状

我校大学生对法律的功能认知比较清楚,但是对法律的信仰程度还不高,对某些问题的判断还带有相当大的功利性。在回答你评判是非的一般标准是什么时,被调查者选择道德的占58.5%;在回答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你的第一选择是什么,被调查者选择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的仅占26.5%,可见我校大学生还存在重道德、轻法律的意识倾向。在对“私了”和“寻求法律援助”上,还有48.5%的同学选择“在私了不成的情况下才依靠法律”;在回答“你对大学生替人考试收费的看法”时有相当一部分的同学判断标准不清,把违法和违纪现象看的很平常,缺乏起码的诚信和荣辱观。

针对以上分析,说明我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整体状况是好的,广大学生都能正确认识到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建设法制社会有了比较清楚的把握。但从法律意识的结构上来看,还存在一定的缺陷,如法律心理脆弱,对当前社会上的一些不良现象存在消极与偏激的认识;法律知识不足,对法律现象与法律理论不能很好地结合,缺少运用所学法律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出现了学与用相脱节的现象;法律态度不够成熟,对法律的信仰程度不高等。

三、推进我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改革,提高我校大学生法律意识

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是国家法制建设的需要,是高校贯彻高等教育法、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是大学生完善个人综合素质、促进个人发展的需要。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的途径虽然很多,但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应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切实承担起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的重任。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05方案”中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一项重大变革,它以道德教育为主,一本教材包括了思想政治人生价值观培养、道德及行为规范培养和法律素质培养三部分。法律部分的内容浓缩为新教材的第七、八两章以及第五、六章的部分内容,如何在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框架内对全体大学生讲授法律知识,是摆在广大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面前的一个难题,特别是在有限的课时内驾驭相对庞大的内容体系,是法律基础教学面临的首要矛盾。如何根据本校学生的实际情况来寻求破解之道,笔者根据调查的情况结合自身的实际教学,提出几点看法。

第一,优化教学内容,按需讲授。在调查中发现,我校67%以上的学生都明确表示对法律知识感兴趣,而且也认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学习,的确能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他们增长法律知识。但由于课时的有限和教材内容的庞杂、抽象和枯燥,大大降低了学生阅读和自学的兴趣。在调查中发现,我校大学生最关注的法律问题首先是宪法的相关问题(特别是公民权利和义务问题),犯罪与刑罚的相关问题(如正当防卫),婚姻、继承问题等;其次关注点也由于专业不同而有所区别,如有些同学关注知识产权的法律知识,有些同学关注计算机互联网犯罪问题。要让法律基础部分教学引起大学生的关注和共鸣,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就是从大学生的需要入手。因此,应该了解学生成长成才过程中(乃至步入社会后)最为需要的、最为关注的法律知识和法律问题,并以此为切入点,结合大学生的实际,结合生活,对庞杂的法律知识体系进行取舍,做到知己知彼,按需讲授。

第二,丰富和完善教学方式。法律条文本身是抽象的、枯燥的,如果依靠传统的枯燥无味的“课堂说教”和“填鸭式教学”很难达到教学目的。丰富教学方式,可以使用案例教学和实践教学。案例教学可以把抽象的理论融进鲜活的现实之中,将法律还原到生活中去,这不但增强了课程的生动性,吸引了学生的兴趣,还增强了理论的冲击力和说服力,使学生更好地理解理论,信服法律,并提高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另外,基础课本身就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还需要学生具备一定的法律实践能力,因此在教学中运用实践教学也是一种很重要的方式。我们的调查也证明,学生非常喜欢和希望能在课程中展开实践教学,89%的学生认为组织实践教学很有必要。法律实践教学的方式有很多,如观看法律视频、组织开展模拟法庭、参观法制教育基地、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或竞赛活动等。

第三,改革考核方式。考核是教学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体现教学理念的最明显的教学活动。目前,我校课程考核一般采取总评成绩=平时成绩(平时作业、考勤、课堂表现等)+期末笔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但是这种考核模式显然不适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不仅要求学生掌握相关理论,还要求学生将理论付诸实践,最终目的是通过理论知识的讲授,影响大学生的思想观念并指导大学生的行为,促其达到‘知行合一”。如果采用上述课程考核模式,其结果是导致考核只停留在对道德认知、法律知识的考核上。因此,我们要积极改革考核方式,拓宽评价思路,以能力为本位,重视对学生能力的评价。将理论考核与实践考核相结合,强化学习过程考核,采用平时成绩、课程论文、实践报告等相结合的方式来取代原有的考试模式。

参考文献:

[1]刘旺洪.法律意识论[M]. 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89.

[2]曾咏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中大学生法律素质培养探析[J].黑龙江史志,2009,(12).

[3]曾玉珊、吕斯达.创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增强大学生法制观念[J].黑龙江教育(高教研究与评估),2008,(9).

[4]余航.法学素养的初步淀积―试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法律基础部分的教学[J].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1(4).

[5]张会峰.“基础”课法律基础部分教学面临的矛盾与破解之道―北京大学的探索与经验[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8,(12).

[6]辛金钦.新疆大学生法治观念现状调查与对策研究[J].新疆社科论坛,2010,(5).

篇2

范文(一)

秉承学院团委实践真知,提升自我,服务社会,共建和谐的宗旨,今年我选择了社会调研活动作为我的实践内容。众所周知,法律是我们维护正当权益的武器,只有充分运用法律,才能很好地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而拥有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是运用法律的前提。大学生作为具有专业知识的21世纪高级人才,其法律意识是否健全呢?于是我对汕头大学留校过年的50名外地大学(非本科法学专业)进行了调查。

一、 研究方法,问卷调查

调查时间为XX年年2月10日,在我的高中同学的帮助下,对汕大未返乡过年的50名非法学本科专业的外地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调查方式是无记名填写调查问卷,人工进行调查结果分析,从而得出调查结论。

二、 调查结果

通过问卷调查,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有了基本了解,调查情况如下:

1、85.13%的大学生认为法律与他们的生活密切相关,但还有少数14.87%认为无关;

2、54.87%的大学生秉信法律能为他们解决现实中的问题纠纷,维护切身的利益,8.21%却认为不能,还有36.92%认为目前不能,但相信以后会逐渐完善;

3、23.59%的大学生对法律所规定的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了解不是很清楚,73.33%大学生了解一般,只有3.08%了解很透彻;

4、通过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渠道获得法律知识的学生比例居多,占76.41%,12.82%是自己通过看有关法律方面的书籍了解,通过国家普通法宣传这一途径的占最少数,为10.77%;

5、问如果你在网上买到一件伪劣的电子产品,70.77%的人采取要求退货的措施,13.85%大学生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自好自认倒霉,15.38%表示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问:某人经过一栋楼,刚好被楼上掉下的花盆砸中,大脑受了伤,导致下半身瘫痪。他的家人去了那栋楼挨家挨户地问是谁家掉下来的花盆,但大家都不承认。那他该怎么办?

其中1.54%认为找不到肇事者,只能自认倒霉,88.72%赞成报警,让公安机关介入调查此事的方案,9.74%的大学生主张把整栋楼的居民全告到法院;

7、12.31%学生认同违法行为一定是犯罪行为,犯罪行为一定是违法行为的说法,其余87.69%则反对;

8、只有少数14.36%大学生有过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经历;

9、83.08%大学生认为在不被告知的情况下,自己的照片被他人用于商业宣传属侵权行为,8.21%大学生持相反观点,另有8.72%表示不清楚侵权与否;

10、如果被侵权,5.13%大学生认为无所谓,反正对自己也没多大的影响,26.15%表示要私下和平解决,甚至有1.03%坚持私了不行,要用武力解决,67.69%大学生则希望通过老师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11、对于大学生闯红灯或骑自行车载人的行为,15.38%以为不必大惊小怪,10.77%认为要严格禁止,甚至8.72%的大学生主张应加以处罚,65.13%认为应加强宣传教育;

12、50.26%大学生认为法律的执行在新闻、报刊、电视、广播等舆论的监督下最有效,18.97%认为在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等领导机关的监督下行之有效,23.08%认为群众监督更有力,4.62%认为这取决于执行机关的自我监督,最后有3.08%表示说不清;

13、79.49%大学生同意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说法,14.36%则不认同,6.15%觉得得看钱数目大小,如数额较大则同意,数额小就无所谓;

14、80%大学生认为任意毁坏公共垃圾桶的行为属违法行为,13.33%则认为不违法,还有6.67%表示不清楚此种行为是否违法;

15、2.05%大学生表示从来不会关注日常生活中社会发生的法律案件及从中汲取法律知识并尝试从法律角度来分析这一案件,90.77%承认很少有这种自觉性,只有7.18%大学生经常关注这种法律案件且有汲取法律知识的热情。

备注:本次调查问卷共200份,有效填写人次为195。

三、原因分析

(一)、学生方面的因素。

(1)重视程度不够,缺乏主动性。根据调查了解到,仍有14.87%大学生认为法律知识与他们的生活无关。在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下,大学生普遍认为专业知识才是他们应该努力与花放精力的方向,不是法律专业的学生把时间浪费在学法律知识上并不能获得什么实质性利益,是极愚蠢的行为。据我切实了解,多数大学生认为法律枯燥乏味,法律课上基本卧倒一大片,更谈不上会主动学习法律知识。学校开设的相关课程,也只求考试过关,大多数学生重学分轻实效,也是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之一;

(2)传统的妥协性与劣根性。调查表明,占很大比例的大学生在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坚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妥协观点,得过且过,不采取任何法律措施;(这将助长了违法分子的气焰)

(3)缺乏实践性。关注日常生活中社会发生的法律案件及从中汲取法律知识并尝试从法律角度来分析这一案件的学生仅占调差人数的7.18%,微乎其微。且只有少数14.36%大学生有过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经历。大学生极少参加法律实践,是对现实法制缺乏感性认识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教师、学校方面的因素

(1)重视程度不够。除了法律专业的以外,其他院系的有关法律的课程,老师都不会严格要求学生,对于学生在课堂看其他与课程无关的读物或睡觉或听音乐等一切做与法律无关的事的现象,也司空见惯,这似乎也是近年各高校的教学传统了,这师生默契潜滋暗长,发展得顺乎自然。由此,学生得到的法律知识更加贫乏了;

(2)课堂气氛沉闷。法律知识相对于其他学科,确实比较枯燥,老师授课方式又缺乏生动性,导致课堂气氛呆板,学生昏昏欲睡,鲜有积极性;

(3)学校宣传力度不够,学生不能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以及其与生活的密切性。

四、调查总结及应对措施

调查显示大学生的维权及守法自觉性不高。要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必须采取多种途径和灵活多样的方法。为此,我建议学校可有针对性地从三方面入手。

(一)进行普法教育

1、教学内容的选择:

应充分考虑学生的特点与需要,有针对性地突出重点,应讲授与学生有一定联系的法律,容易提高学生兴趣,增强普法效果,从而也使学生通过普法教育获得值得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观念;

2、教学方法的改革:

原本枯燥的法律课加上教师死板的教学方式更使学生上课提不起精神。因此,加强对教学方法的改进也是真正提高普法效果的有效途径之一。因此在教学中应采用多种方式方法,比如课堂讨论,多进行社会著名案例分析,结合录像等多媒体教学,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才能使普法达到我们所要达到的效果。

(二)实践性的增强:

多组织学生进行与法律有关的活动普法教育毕竟过于抽象,要真正唤醒学生的法律意识,应采取一些更具体,更行之有效的办法,针对大学生年龄及性格特点,把法律意识的培养同组织活动相结合、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1、组织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学生通过自己模拟法官、律师、检察官、被告等角色,能更加深刻地把我国一些诉讼法程序掌握,也通过模拟对犯罪分子的审判,对旁听的学生起到震慑作用,提高他们守法的警惕性,从而自觉守法;

2、组织一些有关法学方面的知识智力竞赛;

3、组织学生去法院旁听,达到开拓视野,深入社会,更深切地体会到用法律保护自己的重要性的效果;

4、请有关办案人员或著名法学专家来校开讲座,既能让学生了解时事,也能使学生更深切体会法律的权威。

目前,公民法制观念还是比较淡薄 ,成为推进法治进程的障碍 ,所以 ,树立法制观念 ,增强全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 ,是实现我国法治化的前提,更是我们大学生的义务。

范文(二)

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是指人们对于法律和有关法律现象的观点和情感、态度的总称。法律意识作为国家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对国家的法制建设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群体, 大学生法律意识如何直接关系到未来国家法制建设的进程。为此我们对在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状况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法律知识的来源及法律知识重要性的认识、主动应用法律知识的能力、守法与护法意识、法制观及对法律的信任度、基本法律知识的了解与掌握。计25道题。该次调查共发放问卷30份,回收30份。

(一) 法律知识来源及法律知识重要性的认识。42.1%的学生的法律知识主要来源于课堂,47.3%的学生法律知识来源于电视、电台和报纸,受家庭影响及其他来源的占10.6%。说明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来源广泛,但课堂与其他传播媒介占据主要部分。当问及法律在日常生活中的作用时,只有20%的同学认为法律非常重要,我有麻烦首先想到法律途径解决,没有法律我就没有办法生活,63.3%的同学认为法律比较重要,我有时会尝试使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另外16.6%的同学认为法律不太重要或者根本没作用。约1/2的学生认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强弱受学校的影响最大,约1/3的学生认为社会是影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最大因素,家庭及个人因素只占20%。从中可以看出,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大部分同学对法律的认识仅限于理论层面,还没有渗透到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学校组织的一些宣传活动或讲座只有43.3%的同学觉得能学到一些东西,剩余56.7%的同学觉得太形式化,不愿去浪费时间,或者没有参加过。

(二) 主动应用法律知识的能力。在实际生活中,有意识的应用法律知识的学生比例仍然不高,问卷中,试过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同学只有10%,90%的同学选择暂时没试过。参加勤工俭学或兼职时,有意向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的只占70%,仍有30%的学生完全没有这个意识。买了某种价值不菲的商品但后来现被骗后只有46.7%的同学会利用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40%的同学选择直接到商店找负责人赔偿,6.7%的同学选择把商品扔了,当买个教训,6.6%的同学选择到处跟别人说这个商品是假的,叫人不要买。这说明学生的维权意识普遍不强。但可喜的是,当问到当你真正处于一件法律案件中有83.3%的同学认为自身法律意识不够,但懂得咨询专业人士,16.7%的同学则认为自身的法律知识足够,而且懂得咨询专业人士。法律本身是一门学理性极强的学科,不掌握一定的法律基础理论,就难以用理论解决现实存在的法律问题。

(三) 守法、护法意识。由于传统法律意识的思维惯性,以及教育与宣传舆论的局限,大多数学生的法律意识处于一种被动的守法状态,虽然有较高的守法意识,但自觉性仍有待提高。对于一些轻微的违法违规行为,有40%的同学坚决不做,56.7%的同学选择会视情况而定,还有3.3%的同学则不介意,跟大众一起做。对于一些来路不明的自行车63.3%的同学认为自己不会去买,36.7%的同学则会买,因为很喜欢。

(四) 法制观及对法律的信任度。当问及一次你的一个亲密无间的朋友,向你借600元生活费,答应三个月之后还,你会要求他(她)写借条给你吗?时,46.7%的同学认为不用写,30%的同学认为写不写都无所谓,只有23.3%的同学认为应当写。大多数同学的法律意识还停留在法律心理阶段,只是基于自身日常生活对法律现象的一种表面的、直观的感性认识,远没有形成高水平的法律思想体系。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对国家有贡献的人与普通人一样犯了罪,应当公平对待。该选项得到了96.7%的支持率,说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观念已经深入民心。守法是公民的基本义务,任何人犯了罪都应该受到应有的惩罚。另外,结果显示,所有被调查同学都希望能不断提高自身法律意识。这说明同学对法律意识在现代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有清醒的认识,希望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

(五) 基本法律知识的了解与掌握。在调查问卷中,我们设计了10道具有固定答案的题目考查同学对法律知识的了解程度。各题答对率如下:

9、你知道《劳动法》里面规定试用期最长是多久吗?30%

11、父债子还,是否正确76.7%

14、你知道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哪一天吗?67.7%

16、王某有三个儿子,王某在病死之前当某个儿子的面做了口头遗嘱,这种遗嘱是否有效?43.3%

17、刘某现在17周岁,父母双亡,主要靠自己打工维持生计,则刘某属于?26.7%

18、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别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按照民法规定称为?66.7%

19、刑法规定应负刑事责任最低法定年龄是10%

20、甲某和其12岁儿子共同抢劫,其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40%

21、投毒杀人,当被害人服毒后尚未死亡之前,犯罪悔悟,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抢救,但抢救措施未生效,被害人死亡,这种行为属于。60%

22.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仍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是。33.3%

调查结果显示,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是明显欠缺的。在严峻的就业形势的压力下,大多数同学会把更多的时间放在专业科目的学习上,从而忽略了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有研究表明,改革开放以来,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明显增多,占社会刑事犯罪的比例持续上升。其原因之一就是不懂法,不知法。没有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没有法律意识,那么,即使是当自己的正当权益被侵害时,也不懂如何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问卷调查的基本结论是: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仍亟待增强。

提高大学生法律素质修养,提升法律思维水平,不仅是我们自身健康成长的需要,也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我们不仅要学习法律知识,掌握学习方法,参与法律实践,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而且要树立法律信仰,宣传法律知识,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自觉维护社会主义的法律权威。

另外,在学习法律知识的过程中,我们要注意培养:

①法律至上意识。美国法学家伯尔曼说过在法治社会中,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他形同虚设。信仰法律,崇尚法律是人们对法律的一种尊重。法律的权威不仅来源于其强制性,更源于人们对法律的尊重、信赖和崇尚。

②公民意识。培养公民意识就是培养树立人人平等的法治观念,权利与义务辩证统一的观念,民主与法制辩证统一的观念。从而正确认识自己与国家的关系,与人民的关系,以主人翁的态度正确对待国家利益与人民利益。

③主体意识。市场经济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主体经济,只有作为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成为真正主体是,才会有竞争,有效益,有资源优化的配置。也才会有市场经济本身。因此培养自身的主体意识,充分认识到自己的独立的主体地位,要在竞争中求生存和发展,这样才能实现自身的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

篇3

调查目的:

分析和认识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是培养和塑造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前提和基础,对于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中国依法治国的道路上,大学生法律意识的高低起着重要的作用,同时又可以映射出法制贯彻的效果。当代大学生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时期。这一时期,大学生急需在学校的正确教育和引导下,不断学习,努力提高和完善自己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素养培养。当前我国大学生大都重视专业课的学习,而对法律基础课不予以重视。同时大学生法律观点偏差,法制观念淡薄。很多大学生在他们的权利受到侵害时会选择极端的方法,而不是用合法的法律手段去争取他们的利益,这就会使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会越来越淡,导致高等院校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违法犯罪现象。为了提高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更好的把我国建设成为法治国家.

调查对象:

此次调查对象为当代大学的本科在校大学生。

调查方式:

采用填写调查问卷的方式。为了使调查能够真实、客观的反应调查者的思想,我们对法律各个方面问题都进行了认真筛选,对相关法律专业术语也用通俗易懂的文字表达。被调查者回答问题的方式主要是采用封闭式的回答方式,即预先设计好四种可能答案,将这些答案全部列于问题下面,由被调查者从中选择一种答案作为自己的答案,均为单选题。本次调查不记名,调查内容除了对法律问题的回答外,还包括性别、年级、专业等基本情况,以便我们做比较研究,调查问卷共发放 220份,收回有效的调查问卷共203份。

您从何时开始接触法律的?

A 小学16% B 初中29% C高中16% D大学39%

分析:可以看出大学生接触法律的年龄普遍偏高,很晚才开始了解法律知识。只有少数人是从小接受法律的熏陶。

您认为法律与你的学习和生活有关系吗 ?

A 关系密切51% B 关系不大37% C 没关系9% D 不知道,说不清3%

分析:大多是都认为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是密切相关的。说明我们当代大学生还是比较重视法律的。还有一点同学认为不知道,说明自己不知道自己的想法,这是一种不良现象,作为一个大学生连自己的想法也不知道,可想而知这是很可怕的事,这一体现出了我国教育应试的失败。

对我国的法律体系认识程度有多少?能清楚说出我国的几部大法吗?

A 高;能23% B 中;勉强能61% C还可以,一般的能14% D低;不能

分析:对我国比较重要的法律大学生大多都知道,不知道的人几乎没有。

您的法律知识主要从何而来?

A 学校上课和宣传42% B 家庭教育15% C 社会宣传(广播、电视、报纸)42% D 其他1%

分析:大学生的法律知识大多来源于学校,家庭教育很有帮助,总之大学生获得法律知识的途径较多。社会宣传也有很好的效果。 5.您知道自己有哪些具体的权利义务吗?

A 全部知道9% B主要的知道40% C小部分知道40% D 不太清楚11%

分析:对于自生的权利和义务知道的占大多是说明大家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相当强。

您知道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哪一天?

A 3月15日 4% B 11月1日4% C 12月4日67% D 不知道25%

分析:大多是大学生都知道法制宣传日,也有少数人根本不了解。说明一些大学生不够诚实,明明对法律专业方面的知识不太了解还是要装的自己很有法律常识,不过有很多大学生还是不知道法制宣传日,这说明大家对法律不够重视。

在生活中遇到侵害自己权益的事情时,您会如何处理?

A向亲人,朋友,老师求助40% B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自认倒霉了。20% C 犯我者,虽远必诛,用武力解。34% D向有关部门寻求法律保护6%

分析:生活中遇到侵犯自己权益的事大多数大学生选择向亲友和老师寻求

帮助,而很少的人选择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说明了我们当代的大学生用法维权意识较差,独立自主解决问题的能力不高,易冲动。

您认为在现实生活中法律是否重要

A、非常重要,国无法不行40% B、我们的生活离不开法律46% C、一般,可有可无的东西10% D、基本没用,法律不如关系有用4%

分析:法律的重要性是被当代大学生普遍认可的,只有少数几个人认为法律不重要。说明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在逐年上升。

对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执法机关,您的态度是

A、充分信任10% B、比较信任61% C、除非不得已,不跟他们打交道26% D、不信任3%

您认为对法律的执行哪些监督是最有效的

A、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舆论监督42% B、党委、政府、人大、政协领导机关的监督22% C、群众监督26% D、执法机关自我监督10%

分析:对于这个问题的看法大学生有各自不同的看法,但是支持社会舆论的人占大多是。说明政府自己监督自己是不被当代大学生认可的,我们更加相信群众的眼睛和媒体舆论的力量。

你认为法律意识与教育程度有关吗

A 有密切的关系57% B有一点关系27% C毫无关系13% D不太清楚3%

分析:大多数的学生都认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与教育有着密切的关系。

你认为不少大学生法律意识欠缺的原因是

A 社会还不够发展24% B 家长、老师等人的影响16% C 高等考试教育制度不合理40% D 自身要求过低20%

分析:本题说明约有2/5的大学生认为大学生法律意识之所以欠缺是因为教育制度的不合理,也有1/5的大学生认为自身要求过低也是一个比较重要的原因。

如果有法律意识方面的社团,你是否会参加

A 积极参加30% B 参加42% C 消极参加15% D不参加13%

分析:有超过70%的学生都很愿意参加法律活动。说明大家比较喜欢参加实践活动不喜欢只是纯理论的教育。当代大学生每天都在教室里面接受理论知识现在早就想出来实践活动了,所以这一点是每一个大学生的心声。

你认为法律的主要作用是

A 保护权利34% B惩治犯罪26% C维护社会治安37% D不清楚3%

分析:大学生对法律的作用认识各有不同,也有极少数的大学生根本不了解法律的作用。其实法律存在的本身就是为了让每一个人都能健康、快乐、自由、幸福、有尊严的活着。让整个社会都能够协调运行、和谐发展,让那些坏人得到应有的教育惩罚不是目的,教育才是根本。

你觉得自己的法律知识丰富吗

A非常丰富10% B比较丰富40% C一般42% D比较匮乏8%

您觉得了解法律基本知识对我们有意义吗?

A没有,法律离我很远,我们还没有进入社会,以后再了解也不迟18% B意义不大,可以用法律维护自身权利的地方太少了61% C有意义,但是我基本不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11% D有,法律常常帮我解决实际问题10%

分析:尽管多数大学生比较赞同应当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但是与此同时他们并不选择用法律的途径来解决问题。看见大学生还是不太信任我国现在的法律。

您觉得下列哪部法律与我们日常生活关系最大?

A 民法65% B 继承法1%C 合同法2% D 婚姻法1% E 刑法18% F 保险法2% H 公司法6% I 劳动法3% J 反不正当竞争法1%K 治安管理处罚法1%

分析:大多数同学都认为民法比较重要,可见我们当代大学生法律知识还是不多。不过我们的调查问卷也存在很多问题。

你认为造成大学生法律教育薄弱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A、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27% B、贫富悬殊是产生犯罪的土壤,影响了教育效果21% C、个人自觉性是根源12% D、法律教育活动本身的局限性40%

分析:当代大学生认为,现在的大学生法律意识薄弱的原因主要是法律教育活动本身具有局限性。

问答题, 你认为大学生在法律意识上存在哪些问题?你对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有哪些建议?

分析:问题: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比较薄弱,自身要求太低,认为法律的作用不大,积极性不高。

建议:多开展与法律有关的活动如讲座、知识竞赛,高校开设基础法律知识课程,大学生应当多关注有关法律方面的电视节目(如:CCTV12、法制频道等)。

调查总结:

综合本次调查问卷,可以看出当代大学生接触法律的年龄偏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较为缺乏,法律意识总体来说比较薄弱,遇到问题并不习惯于使用法律的武器来解决。但对于我国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等国家机关持比较信任的态度,也反映出了当代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在逐年上升。问卷也同时反映出了,他们认为自己法律意识比较薄弱,法律意识,是人们的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总和,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关于法律现象的知识以及法制观念等。大学生法律意识是大学生群体对法、法律或其现象的反应形式,即心理、知识、观点和思想,包括对法律的情感、认知、评价和信仰等的内心体验。

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也是未来社会的支撑主体,其法律意识如何,直接影响到公民的法律素质和整个社会法治文明的程度。从年龄上讲,大学生是一个横跨青年和成年的群体,由于尚未形成成熟、科学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其法律意识带有明显的易变性和不成熟性。加之历史原因、外部环境以及大学生自身素质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个别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行为与社会要求存在一定的偏差。因此,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现状和法律需求,对于提高法律教育的针对性,切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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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医疗纠纷;法律法规;认知度;问卷调查;南充市;大学生

近年来,医疗纠纷愈演愈烈。为了解南充市在校大学生但对医疗纠纷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知情况,我们于2012年3月至4月对此进行了现况调查,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一、对象与方法

1、研究对象

南充市川北医学院、西华师范大学、南充职业技术学院三所高校的各年级各专业的在校大学生对医疗纠纷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知情况。

2、研究方法

将三所高校的同学按专业分成医学、法学和其他三组,每组再按年级分层,再随机抽取相应寝室号进行问卷调查。问卷采用自制问卷。

3、统计分析

采用SPSS17.0系统软件,完成数据的处理与分析。

二、结果

1、一般情况

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1000份,收回有效问卷911份,有效回收率91.1%。其中,大一175人,占19.3%;大二261人,占28.8%;大三263人,占29.0%;大四207人,占22.8%。男生347人,占38.4%;女生557人,占61.6%。医学生553人,占59.0%;法学生54人,占6.0%;其他317人,占35.1%。

2、对医疗纠纷的主观认识情况

同学们对医疗纠纷及其处理程序了解甚少,自认为很了解和比较了解的仅0.4%和5.0%,绝大多数都只了解一些或不了解。但大部分同学都认为了解医患关系对今后生活有重要作用,仅2.3%的同学认为不重要,2.5%的同学选择了不清楚。

对于医疗纠纷的概念,大部分同学(76.1%)还是比较清楚的,但仍有部分同学对其产生了误解。如果发生了医疗纠纷,大部分人(67.3%)会选择走法律程序,部分(25.1%)选择私下解决。但值得一提的是,实际上发生医疗纠纷后走法律程序的越来越少,而是采取私下协商解决的途径。【1】

对于目前的医患关系,绝大部分(88.3%)的同学都认为关系紧张。在医疗纠纷的特点上,普遍认为有医患冲突的激烈化、舆论向导的片面化、数量上的急剧增加和患方诉求上的功利化等特点。他们普遍认为,发生医疗纠纷的责任主要在于医患双方(76.9%),也有部分选择了患方(13.4%)或院方(4.8%),还有同学认为在于其他因素(4.7%)。在解决医患纠纷的主动权上,约一半(56.0%)同学认为主动权在于医患双方,近四分之一(24.8%)认为主要在于院方,少部分认为在患方或其他方面。对于解决医患纠纷的最佳时间,绝大多数都认为宜在萌芽阶段。

在对于患者拥有的权利方面,同学们多没有清晰的概念。就主要的自主决定权和知情同意权上就分别有51.4%和26.0%的同学没有选择到,尤其是在自主决定方面,这与目前以医方为主导的就医观念有关。

对于医疗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认同率最高的是医患双方沟通不够,其次为双方的认知差异的原因,再次为医护方处理上的欠缺和患方过高的期望值,还有过高的医疗费用。

对于防范医闹的根本措施,同学们的最主要的是加大医疗财政的投入和加快医疗体制的改革;其次是加强立法,疏通医疗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然后是加快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和加强内部管理,构建医患和谐医院。

3、对医疗纠纷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知情况

就整体来看,在医疗纠纷的分级标准方面,正确率仅为8.3%;对于抢救结束后补记病历的规定时间,正确率为21.5%;对于封存病历该由谁来保管的问题,正确率为71.4%;就患者有权复印的病历资料有哪些方面,正确率为 29.1%;对于患者自身特殊体质造成的损害是否为医疗事故的问题,正确率为63.7%;对疑似输血、输液、注射、药物等引起的不良后果对现场封存的实物该如何处置的问题,正确率17.9%;在危急情况下,当医方无法取得患者本人及近亲家属意见时可否行使单方行医权的问题,正确率为 37.7%;对需要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患者,医务人员应当口头还是书面告知的问题,正确率为 79.9%;对于不必要的医疗检查对患者是否算侵权的问题,正确率为61.8%;当患者精神脆弱或身体状况较差时,医护人员未直接告知其病情是否视为侵犯患者知情权的问题,正确率仅为18.6%。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在以上这些回答当中,虽然我们尽量让同学们如实回答,但答案并不排除猜测、随机选择而选对的部分。也就是说,实际的知晓率可能比这些值还要低。

表1 各专业同学对医疗纠纷相关法律法规问题的认知情况

研究问题 项目 专业(计数及占各专业的分百比%) 值

P值

医学类 法学类 其他

医疗事故的分级标准 四级十等 35 (6.6) 14(25.9) 25 (7.9) 33.061 0.000

病例补记时间 6小时内 126(23.7) 11(20.4) 58 (18.3) 17.134 0.009

封存病例该由谁来保管 医疗机构 419(78.6) 34(63.0) 192(60.6) 48.647 0.000

患者有权复印的病例资料 客观部分 164(30.8) 18(33.3) 81 (25.6) 28.731 0.000

危急情况可否行单方行医权 可以 174(32.7) 26(48.1) 141(44.5) 40.127 0.000

非必要医疗检查是否算侵权 算侵权 289(54.3) 40(74.1) 230(72.6) 35.585 0.000

患者体质特殊造成的损害是否算医疗事故 不是 374(70.2) 32(59.3) 170(53.6) 35.995 0.000

4、关于医疗纠纷相关知识的认知途径

对于了解医疗纠纷的途径,有696人(76.9%)是通过网络途径,681人(75.2%)是通过新闻媒体了解,424人(46.9%)是通过学校教育途径,421人(46.5%)通过报刊杂志,247人(27.3%)通过查阅书籍,还有72人(8.0%)通过其他途径了解相关知识。

对于所学课程中是否包含医疗方面法律课程及教育形式的问题,332人(37.3%)没有开设相关课程,有选修课的351人(39.5%),有知识讲座的231人(26.0%),有必修课的146人(16.4%),有其他教育形式的105人(11.8%)。

当问及学校是否有必要开设医疗方面的法制课程时,有494人(54.2%)认为有必要,375人(41.2%)认为很有必要,只有29人(3.2%)认为没必要。至于他们希望以哪些形式进行相关教学的问题,有674人(76.4%)希望通过多媒体再现真实场景,参与案例分析的方式进行;587人(66.6%)选择了通过以案例为基础,以问题为中心的教育方式;413人(46.8%)选择了详细解析相关法律法规的方式;还有25人(2.8%)选择了其他方式。

三、讨论

1、对医疗纠纷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缺乏了解

尽管多数人都认为了解医疗纠纷相关情况及其法定处理程序很有必要,但其认知度却十分有限。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医学生方面看存在着盲目乐观,缺乏危机意识,尚未意识到医疗纠纷的严重性的情况。还有部分医学生消极回避,认为了解也没办法改变,眼不见为净。此外,缺乏公众引导,自主学习了解的意识不强,或是没有找到适合的途径等,这是目前最为普遍的一种状态,同时也是亟待我们解决的一大问题。从非医学生方面看,这种情况就更容易解释了。他们大都认为医疗纠纷离自己很远,跟自己没多大关系,或者是不感兴趣,所以就很少关注。即使有些法学学子对相关法律法规有所涉及,但其主攻方面多不在此,也只是略知一二。

2、医疗纠纷的认知途径有限,教育形式单一

在学校的课程设置中,有关医事法的仅一些选修课和极少的知识讲座。此外同学们了解相关知识的途径大多是网络媒体和报刊杂志,且缺乏客观性和系统性。

3、对策

(1)增强高校医疗纠纷教育

①各高校尤其是医学院校合理设置相关课程,改善教学方式,提供更多便捷有效的知识平台来进行教育宣传。

②邀请临床经验丰富的相关专业人士作知识讲座。

③医学生可利用课余时间提前进入临床见习,特别是医患纠纷办公室,多了解现今的医患状况。

④通过网络、媒体、相关节目专栏等平台宣讲正规的处理规程。

(2)发动社会团体的力量

就目前而言,能对群众开展的科学、系统地宣传医事法的相关知识的团体几乎是空白的。因为无知他们曲解法律、抵触法律,所以在医疗纠纷发生以后他们不懂得也不会运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正当权益。并且,相关工作人员对学习、运用医事法的重视度也不够。目前医事法普及的方式比较局限:当前普法人员多采用牵挂横幅、街头搭建桌椅广播宣传,然收效甚微。[2]所以,对社会群体的医事法普及工作还有很长的路。政府相关部门应呼吁全社会的关注,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创建更多便捷的知识平台。同时同过完善医疗体制,扩大医疗资源,提高医方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等切实有效的途径来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参考文献:

[1] 桐乡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 医患纠纷的现状及思考http:///Article_Show.asp?ArticleID=1975 2009-08-20

[2] 谭春燕、袁梅、陈健等. 医事法普及教育活动的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J]川北医学院学报,2011,26(1):97-99.

[3] 康江、王光明. 如何正确看待和解决医患纠纷[N]泸州日报,2008-05-12.

[4] 刘海英、唐正利等. 门急诊护理人员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认知程度的调查与分析,2004,2(12);62-63.

[5] 蒋广根. 医科生医德认知度影响因素分析[J]医学与哲学:2007,28(9)

篇5

[关键词]师范院校;法律意识;培养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712(2014)34-0036-03

一、引言

“法律意识是指人们对于社会中的法以及有关法律现象的观点和态度的总称。”[1]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时代背景下,教育也日益向法制化的道路迈进。“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已经成为当今教育发展的重要命题。[2]当代大学生作为我国未来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核心力量,其法律意识的强弱将关系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效的高低。然而,大学生犯罪已成为一个不容回避的社会问题,中国犯罪学研究会会长康树华所做的调查表明: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比例很高,占全社会刑事犯罪数量的60%以上,其中大学生违法犯罪的比例为17%左右。

贵州省师范院校大学生犯罪事件也频频出现。2011年6月16日,兴义民族师范学院某学生在寝室将同班同学刺死;2013年9月17日,六盘水师范学院某学生持刀进入贵州商专女生寝室刺伤一名女学生;等等。目前,贵州省正处于加速发展、加快转型的重要时期,社会矛盾日益凸显,刑事案件频发,各种利益冲突明显加剧,可以预料和难以预料的风险明显加大。另外,师范院校的大学生大部分会在以后成为教师,承担培养和教育国家人才的重任,他们理应具有较高的法律意识。但是,贵州省师范院校的课程设置更侧重于对大学生进行教育知识、教学技能的培训,轻视法律知识、法律意识的培养。师范院校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缺失间接影响了教师队伍的法律素养,而教师法律素养不高导致教师侮辱学生人格、侵犯学生权益的事件屡见不鲜。因此,培养师范院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显得尤为重要。

二、师范院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特征

笔者2013年10至12月通过问卷、访谈的方式对贵州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学院、遵义师范学院、六盘水师范学院、黔南民族师范学院五所师范院校的600名大学生进行法律意识状况调查,调查回收问卷545份,有效问卷为500份,有效率为91%。调查问卷统计表明,贵州省师范院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状况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法律知识欠缺,法律观念淡薄

法律知识是法律意识的基础内容,是个体法律意识形成的前提条件;法律观念是衡量法律意识的重要根据,一个人的法律知识与法律观念决定其法律意识水平。然而,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师范院校大学生很少主动学习法律知识,学校里与法律相关的学生社团也很少,学校的法治教育只有公共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该课程安排在新生入学的第一个学期,只有36课时,而法律板块还不足12课时,远远不能满足师范院校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需求。调查数据显示,大学生在学校接受法制教育的途径,81%的学生选择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课程讲授”,选择通过广播、展板、活动等途径接受法制教育的学生所占比例甚小,学校对学生法治教育的忽视影响了师范院校大学生法律知识的储备。调查还显示67%的学生对《教师法》不了解,82%的学生没有系统学习过教育法律、法规,甚至有62%的学生不知道违法与犯罪的区别。法律知识欠缺导致学生法律观念淡薄,法律意识不强。由此可见,贵州省师范院校学生的法律知识欠缺,法律观念淡薄,这直接影响了贵州省师范院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水平。

(二)法律信仰的缺失

伯尔曼的至理名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成为所有崇尚法治的人们信奉的一条真理性原则。[3]法律信仰是人们对法的尊重与信任,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大学生法律信仰是大学生对正义、民主、平等、秩序等法律价值的追求及其实现,是在现代社会环境下对公平、正义、秩序的理性认识和情感体验。社会公众对法律的普遍信仰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关键性要素。[4]然而,调查显示,关于“您如何看待法与权力”的问题,有19%的学生选择“权力高于一切”,53%选择“有时权高于法,有时法高于权”,只有28%选择“法高于权”;调查学生对公检法机关的态度时,53%的学生选择了“比较信任”,36%选择“有时信任”,4%选择“不信任”,只有7%选择了“非常信任”。可以看出,师范院校大学生普遍缺乏对法律的信仰,大部分师范院校学生对法律持怀疑态度。在师范院校大学生心中,法律并没有崇高的地位和权威。

(三)维权意识不强

大学生维权是大学生在自身权利受到侵害时,能积极寻求正当救济,能借助法律或其他力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关于“当您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您如何处理”这一问题,52%的学生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2%用武力解决,31%会通过关系解决,15%不会求助外力。另外,在访谈中得知,兼职给大学生造成的侵权是最严重的,很多用工协议存在诸多漏洞。用工单位用低廉的待遇榨取处于弱势地位的大学生,一些用工单位更是提出“大学生假期兼职必须干满两个月或三个月才给报酬,否则一分钱都拿不到”这样不合理也不合法的要求。大学生基本上是觉得委屈但又无可奈何。可以看出,部分学生在遇到法律纠纷时很少诉诸法律,也很少寻求教师、家长的帮助,他们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向对方妥协,或者动用武力。这是因为大学生法律意识薄弱,维权意识不强,不懂得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三、培养师范院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有效路径

社会主义法律意识不是自发形成的,孙国华教授指出,“社会主义法律意识不可能自发地形成,必须有意识地培养”[5]。师范院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需要长远的规划和具体的安排,应贯穿于大学生在校学习的全过程。针对调查数据,结合实际,本文从发挥学校法治教育作用、构建全民法律意识培养体系两个方面阐述了师范院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路径。

(一)发挥学校法治教育主阵地、课堂教育主渠道的作用

学校是法治教育的主阵地,课堂是法治教育的主渠道。各类师范院校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加强大学生法治教育,丰富大学生的法律知识,使学校法治教育走上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1.推进学校法治相关课程的建设

师范院校依据教学大纲,制定法律课程计划,保证法律课程的课时量,逐步建立全面、系统的法治教育教学体系。除了必修的《思想修养与法律基础》,可以有针对性地开设专门的教育法律法规课程的专业选修课与基础法律知识的全校选修课。这样,专业技能教育与法治教育有机结合,拓宽法治教育内容,有利于学生更好地理解与专业知识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帮助学生提高法律知识,形成法律意识。

2.加强校园法律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师范院校要充分发挥大学生的主观能动性,组建大学生法律系列社团;设置班级法制委员,开展一系列校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例如:法制讲座、辩论会等活动,让学生在浓厚的法律氛围中受到教育。这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育形式,充实了学生的法律知识,增强了法治教育的有效性。学校可以利用校园网、广播、电视、橱窗、悬挂大幅标语等宣传法治教育,组织师生自编自演法律相关文艺节目,开展签名活动等,进一步扩大法治教育宣传面,有效提高学生的法治知识知晓率,扩大法治宣传范围,提高师范院校大学生的法治常识普及率,实现师范院校学生法治教育全覆盖。

(二)构建“社会―家庭―个人”的全民法律意识培养体系

社会法治环境对师范院校大学生产生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家庭是一个人成才的第一驿站,影响着其成员的法律意识素养;个人是社会中的单一主体,个人法律意识的水平对其个人的成长及中国的法治化进程具有深远且重大的意义。构建“社会―家庭―个人”三位一体的全民法律意识培养模式,有助于全方位的提升大学生法律意识水平。

1.创建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对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非常重要,大学生会观察、评论与分析社会法律现象,并形成自身的法律意识观念。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法制体系不完善,执法不到位等原因,部分大学生对法律失去信心,对执法不信任,法律在大学生心中没有了威信,所以,要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必须真正落实依法治国,净化社会法治环境。一方面,坚持法律制度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与社会政治、经济相适应,使大学生在制度上对法律产生信仰;另一方面,处理案件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当然,创建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需要社会各阶层人士共同的努力。

2.加强家庭法治教育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是一个人成长的主要生活场所,是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起点。家庭教育对学生的成长和法律意识的培养是学校和社会教育无法替代的。加强家庭法治教育,让孩子从小树立良好的法律意识,长大后就会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家长须加强自身法律知识的积累,学会用法律的思维去教育孩子,给他们树立学法和用法的榜样,积极配合学校法治教育,这样才能提高孩子的守法自觉性,提高孩子的法律意识。家庭所在的社区可以开展相关的法治教育系列活动来强化法治环境,促进家庭法治教育更加有效地开展。

3.大学生自觉学习法律

师范院校大学生自我行为约束对其法律意识的形成意义重大。在信息大爆炸的今天,仅仅依靠社会、学校的普法教育往往不能使大学生真正内化法律意识,并不一定能学以致用。大学生只有自觉学习法律知识,更准确地理解法律的内在含义,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才能对法律产生信任感,才能在内心中树立对法律的信仰。特别是师范院校毕业生更应积极地学习一些模范遵守法律、学习法律的先进人物,牢记自己将来肩负着教书育人的神圣使命,学好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服务理念,主动培养自己的职业道德和法律意识,主动自觉地做好教书育人工作,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高等师范院校是教育人的基地,师范生是未来的人民教师,提高师范院校在校生的法律意识以适应未来职业的需要是依法治国和依法治教的关键所在。加强师范院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对个人法律素养、法治教育发展、社会主义法治国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贵州省正处在经济社会的转型期,矛盾突出,调查反映出贵州省师范院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薄弱,维权意识不强,必须加大力度抓紧、抓好。法治教育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全面推动法治教育进社会、进学校、进家庭、进自身系列活动的开展,确保法治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使各项法治教育措施落到实处。全社会应共同努力,把贵州省师范院校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提高到一个新的层面。

参考文献:

[1]谢水顺.论中国法制史教学在传统文化传承中的作用[J].教育观察,2014(28).

[2]曾朝夕,王卓宇.当前大学生法制教育存在的若干问题及对策[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2(11).

篇6

【关键词】大学生法律意识 现状 培养路径

一、引言

随着我国法制化建设的深入推进,人们逐渐认识到依法治国的基础和保障是增强全民法律意识。我国法制现代化建设之所以困难重重,主要是因为全民的法律意识淡薄,甚至缺失,难以树立法律的权威。大学生作为社会中重要的群体,是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是增强全民法律意识的关键环节。因此,研究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及培养对策,不仅对大学生自身发展有着重要意义,而且也是实现我国法制现代化建设目标的重要课题。

二、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

近几年,大学生法律意识有了明显的增强,大学生运用法律武器维权的现象已经十分普遍。但同时,大学生触犯法律的现象仍然存在。这说明,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增强。为了深入了解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笔者针对200名在校大学生展开了问卷调查,调查内容涉及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掌握情况、对法律作用的认识、自身的法律信仰以及对法律的践行程度等几个方面。调查发现,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存在诸多问题,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大学生对法律的认同感逐渐提高,但整体的法律知识水平比较低

大部分大学生都认为法律是“基本公正的”或“公正的”。他们认为打赢官司最主要的是靠“理由证据充分”,少部分大学生认为需要“靠关系”或“其他方面因素”。这说明大学生对法律的公正性基本是认同的。但是,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掌握水平却比较低。大部分大学生对民法、刑法、就业法中的一些法律基础知识有一定程度的了解,但对法理、仲裁法、国际法等专业法律知识比较生疏。此外,很多大学生根本分不清违法与犯罪的区别,将二者混淆。这些问题都说明了大学生整体的法律知识水平还有待提高。

(二)大学生对法律现象的关注度提高,但缺乏实际的法律践行能力

随着高校法律教育力度的加大以及各种新闻媒体的影响,大学生对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就业法、维权法以及一些相关的法律现象的关注度越来越高。但是当被问及“你的亲人犯罪后,你会劝其自首或举报他吗?”时,大部分大学生都选择“碍于亲情,不会劝其自首或举报他”。当问及“你买东西上当受骗后,会怎么办?”时,有26%的大学生选择“会找其理论”,37%的大学生选择“忍气吞声”,只有12%的大学生选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说明大学生虽然比较关注法律现象,但一旦法律与自己及身边亲人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大部分会选择逃避法律。

(三)大学生对法律情感淡薄,缺乏坚定的法律信仰

受社会上不正之风的影响,很多大学生都认为“权大于法”,执法人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是一种社会常态,根本不可能实现司法公正,遇事要“找关系,托熟人”才好办事。不难看出,大学生从思想上缺乏对法律的坚定信仰,认为法律根本压不住社会不正之风和司法腐败现象。

三、目前部分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成因分析

(一)高校现行法律基础教育模式的固有缺陷所致

在教育教学改革的大背景下,我国的教育体系已基本实现了从应试教育到素质教育的转化。在素质教育理念下,高校的法律教育应该以培养大学生的法律素质和能力为目标。但是,目前大部分高校还没有完全摆脱应试教育的桎梏,现行的法律教育仍沿袭传统的课堂教学和讲授基本法律知识的教育模式,忽略了对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的培养。

(二)学校管理模式弊端带来的负面影响

目前,我国已经打破了传统高校行政管理体制,但是这一体制的遗留影响还没有彻底消除。在高校中,不合理收M、不合法招考等不遵守法律法规的现象普遍存在,甚至不时曝出新闻。高校管理者滥用权力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对学生法律教育的效果。还有一点不得不提,随着高校管理模式的改革,越来越多的高校开始实行高校后勤社会化。不可否认,在这种模式下,后勤公司与学生的自相对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对高校来说,等同于把对大学生进行法律意识培养的重要阵地让了出去,直接影响到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效果。

(三)学生家庭背景和社会环境带来的不良效应

很多大学生在放纵溺爱的家庭教育环境中长大,对规则的叛逆心理已经根深蒂固。加上社会环境中腐败、贫富分化、假冒伪劣等现象盛行以及网络上不良信息的影响,给大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在这种情况下,大学生很容易以自我的角度去衡量和评判社会上的各种现象,而忽略了对法律的感知、信任和敬畏。

(四)大学生自身因素的作用

大学生正处于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同时又承受着学习、竞争、 经济、情感、就业等诸多压力,很容易产生各种心理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的疏导、解决,很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四、培养与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路径选择

(一)加强高校法律基础课教学改革

高校作为大学生法律教育的主阵地,要想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必须从大学教学课堂入手,改革高校法律基础课教学。首先,在教学内容上,教师不能单纯地讲一些枯燥的法律条文,可以把网络热点现象或新闻融入其中,作为辅助材料,从而激发大学生的学习兴趣。其次,在教学方式上,教师要摒弃传统的“满堂灌”教学方式,引导学生自由分析、讨论法律现象或案例,让学生更好地掌握和运用法律知识。

(二)创设社会和校园良好的法治环境

高校必须以依法治国方针为指导,严格依法治校。在学校管理方面,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循。对于违法乱纪现象,不论职位高低,不论是教师还是学生,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在教师和学生心中树立法律的权威。在学校文化建设方面,可以成立法律社团,开展各种各样的法律知识竞赛,创造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

(三)强化多元的法律实践活动

高校要不断强化法律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做到知行合一。比如,开设专门的大学生法律援助网站,为大学生提供各种法律援助;邀请法律专家到学校演讲,向学生传授一些实用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技能;还可以组织学生参观少管所、劳教所等场所,安排学生到法庭审判现场旁听或为学生布置各种涉及法律及相关问题的社会调查任务,让学生在这些实践活动中不断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锻炼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预防与制止大学生犯罪

高校要针对大学生的心理特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大学生的心理逐渐趋向成熟,在这个关键期,很容易受到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产生一些消极的心理或情绪。如果找不到正确的途径或方式排泄这些不良情绪,最终很可能会通过违法犯罪的形式释放出来。因此,高校要重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帮助大学生疏导不良心理和情绪,完善人格,预防与防止大学生犯罪。

(五)优化社会与家庭教育模式,对大学生进行人文关怀

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仅靠高校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如果社会与家庭教育模式不当,会在很大程度上抵消高校大学生法律教育的效果。社会相关部门和单位可以通过大众媒体宣扬法律教育正面题材,增强大学生对法律的认同感。家庭也要积极配合和支持高校的法律教育工作。同时,家长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自己的言行,用潜移默化的方式引导大学生增强法律意识,树立坚定的法律信仰。要运用三位一体的法律教育合力,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养。

五、结语

总之,培B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养,不仅是大学生自身发展的需要,更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迫切任务之一。高校要切实担负起这个重大的责任,完善培养路径,改进教学手段,促使大学生主动学习法律,接受法律,树立坚定的法律信仰,做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合格的接班人。

【参考文献】

[1]张文显.法理学(第二版)[M].北京: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288-289.

[2]刘旺洪.法律意识论[M].北京: 法律出版社,2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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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传统文化 社会法律环境 规则意识

[中图分类号]G4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4)08-0214-02

大学生法律意识是大学生这个群体对于法律的知识、看法和评价及信仰等方面的一种综合性的心理体验。[1]其中最为重要的包括两个层面的内容:第一是基本的知识,也就是对于法律当中至少和我们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些法律常识的掌握程度;第二是对于法律的信仰程度,也就是是否对待法律有着发自内心的尊重和信仰。这两个方面也是密切相关的,第一个层面决定了大学生在面对法律困境时能否做出正确的判断,第二个层面决定了大学生能否做出正确的选择。可以说,正是这两个方面的共同作用,才使得大学生得以形成正确的法律意识。

一、我国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

关于大学生法律意识的调查,在近些年已经受到了高校中许多研究者的重视。各个学校以及地区已经进行了很多相关问题的调查研究,这样的尝试是有其实际意义的。

(一)从法律知识的层面上来看,有这样的一些统计

2006年,对重庆地区五所高校851名三年级大学生的调查表明,对问卷所列的14个法律法规的认识情况,58%的学生选择“知道一些,但对其内容不甚了解”,57%的学生对法律基本理论不感兴趣,只对民法刑法等实体法感兴趣。[2]

2009年,北京某研究人员对北京市四所高校的学生进行法律意识问卷调查时发现,宪法的基本问题也不甚了解,如在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的关系上,只有41.9%的人回答是公民权利产生国家权力,而48%的人回答是国家权力产生公民权利。[3]

从这些统计中可以看到,多数的大学生对于一些法律常识还缺乏基本的掌握,这样他们在面对法律纠纷的时候就很难做出正确的选择和判断,他们也很难对自己的正当权益加以保护。

(二)从法律信仰的层面上来看

从2009年河北省某高校进行的问卷中我们可以看到,当代大学生对待法律的态度问题。当问及“当自己的介法权益受到侵害,选择何种途径解决”时,有近31%的学生认为“私了更有利于问题的解决”,有10%的学生选择“自认倒霉”,有6%的大学生选择“以牙还牙”,采用报复式的乎段讨回“公道”。在被问及“在平时的生活中,能否做到依法办事”时,38%的人选择“能走捷径就不依法办事”。[4]从这些研究中我们可以看到,很多大学生在面对法律问题时无法采取正确的态度去处理。也就是说,即使具有法律知识,他们也会考虑采取非法律的途径去解决问题。这从侧面体现出了在当代大学生的心目中,法律所占有的位置是较为低下的,甚至只是其他解决问题途径的备选,这更加反映出了大学生法律意识之薄弱。那么,造成这样较为混乱状况的原因是什么呢?

二、造成这样现状的原因

显然这是由诸多综合性的因素共同导致的,其中重要的因素有以下一些:

(一)流行的多元化的思维所导致的思想混乱

当今多元化的社会背景下,很容易造成人们的思维混乱。讲求实用主义,金钱至上,特权思想,使得大学生很难不受影响。在考级、拿证、期末考试的压力之下,他们无暇顾及法律知识的学习。因为这些并不能给他们带来直接的金钱利益,而且和他们大多数人的工作也不相关,他们也就不会把很多的精力投入到这个方面去。所以大学生普遍性的法律知识的匮乏并不稀奇,甚至有些“理所应当”,这些方面都是我们应当予以反思的。

(二)传统文化中的负面影响

我们国家从传统上就是讲求人治的,极度缺乏法治的土壤和社会环境。即使从历史上来看,那些重视法律的人们所采取的也是典型的法律工具论,即只把法律当做治国治民的手段,而对法律本身缺乏基本的尊重和信仰。换句话说,这样的大学生即使掌握法律知识,很多也只是为了知道如何钻法律的空子,而不是去遵守它。因此,这些传统文化对于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的影响也是不容忽视的。

(三)社会法律环境影响

很多成年人在法律的环境建设上给大学生甚至未成年人都做出了不好的榜样。以笔者亲身经历的一个事件为例。笔者在XX市,一次在一个繁华路口过一个红绿灯时,一对父母带着一个孩子过马路。当时显示红灯,但是还是有许多人没有在路口等候,而是冒险在车流中穿行。当时这个母亲指着人流对那个小孩子说:“宝贝,你知道这叫什么吗?这叫法不责众。”具有这样观念的公众肯定不在少数,而这样情况的形成也不是偶然的,它是整个社会的法律执行力度不足,而使很多人有空子可钻,而且在短期内得以获益而形成的“示范”效应。特别是,如果许多的大学生都是在这样类似的环境当中长大,那么将难免会受到影响。在这样的背景下,希望大学生能够形成正确的法律意识,简直就是奢求。

(四)法律基础课程的不足

当前的大学教育中,将非法律专业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的教育基本上依托于法律基础课程的学习,而这是不够现实的。法律基础类的课程是大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一个重要途径,因此在很多的场合中,这门课程也被赋予重望,认为它是在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中占据核心地位的一个环节。[5]但是对于绝大多数大学生来说,这门课程仅仅是他们要完成的诸多课程之一,仅仅是可以量化的1个学分而已。从目前的课程设置上看,大学生的法律基础课大约占10―20个学时。[6]希望通过这样有限的课程学习,就使得大学生们能够获得充分的知识是不现实的。

笔者当然同意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尽量将这门课程教学进行得生动、灵活一些,以期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但是笔者始终认为,这个课堂的效果始终是有限的,因为受到太多外部条件的限制。有些研究者所提出的目标是根本无法实现的。例如,有人建议在讲授刑法、刑诉部分时带学生去监狱参观。[7]估计任何一个高校中,学生的人数都要达到几千人以上,甚至达到万人,这么多的学生怎么可能都去监狱参观。而且这样的做法即使实现了,与其说是教学教育,还不如说是人生观的教育。所以,与课程本身的关系反而并不算密切。

三、我们应当采取的对策,即规则意识的培养

笔者认为,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首先要有一个正确的定位,法律是与道德息息相关的,法律的要求是在道德层面上最低的一个部分。从消极的层面上看,不违法,不犯罪,从积极的层面上来看,懂得保护自己的权益,这些就足够了,否则更多的就是非法律层面上的问题了。而从构成正确法律意识的要求上也包括两个层次,第一个较低层次的是基本的法律常识,这个一方面在课堂上讲授,另一方面是使得学生明确法律的重要,与生活的关联,而主动去学习,这才是更主要的途径;第二个较高的层次是对法律的信念,或者拔高一些,是对法律的信仰。没有信仰,大学生不可能真正发自内心的去尊重和遵守法律,而只会将法律作为工具去使用,这是非常可悲的。具有这样想法的学生,他的法律知识即使再多,也只会成为他规避法律的手段而已。所以,具有对于法律的尊重和信仰是非常重要的。那么,在这个特定的环境――大学校园当中如何去做就是关键的问题。

因为就现实的状况而言,整个社会的大环境的改善需要一个较长的周期,这也不是个人之力可以做到的。但是在校园当中,我们却可以从小环境入手去强化大学生的规则意识。因为规则意识就是法律的雏形,当大学生真正能够做到认真的遵守校园中的各种规则,将对他们的法律意识的进一步强化起到重要作用。

校园中的规则其实也是多个层面的,从学校的总体上有校规、校纪;从学生的学习上有学习管理办法;从教师的授课上也有要遵守的准则等,还有许多的方面。从具体的做法上,要求事无巨细,校园中的各个角色都要求其扮演好自己的本分,尽到自己的责任。为师者,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应该让大学生们看到学校及老师的态度。对学生进行校规和法律的教育,当学生有违背它们的时候,务必严厉惩处,不要在这样较低的层面上就故意的去损害规则的公信力,否则想要让学生真正去尊重和遵守它们是很难实现的。更重要的是,在校园里一些涉及到奖励和惩罚的规则时,一定要力求做到公正、公平。只有将这些方面都完成的周全,才能让学生真正懂得规则的作用。这样,推而广之,国家的法律本质上也是规则,那么要求学生去认真遵守贯彻也就是理所应当的事。而且,由于规则意识的培养,也会使得学生能够逐步具有对法律的发自内心的信仰,这才是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精要所在。

【参考文献】

[1]余立.大学生法律意识及其培养.理工高教研究,2009

(5).

[2]杨莉,叶文明.大学生法律意识状况的调查与研究.统计教育,2006(9).

[3]余立.大学生法律意识及其培养.理工高教研究,2009

(5).

[4]王.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的调查与分析.学理论,2010(3).

[5]席小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思想教育研究,2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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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途径

“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法治目标的确立,使中国步入了法制现代化的快车道。任何一项伟大事业的背后,必然存在着一种无形的精神力量。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宏伟目标的确立,不仅仅是一个简单选择和积极着手实施的问题,而首先是个理性思考、树立法律意识和法治新思维的问题。大学生是未来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中坚力量,其法律意识的状况将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效。

一、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内涵

大学生法律意识是我国社会法律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具备社会主义现代法律意识的基本内容和特征,又有自己的特征,同时还区别于一般社会群体的法律意识。具体来说,与其他社会群体的法律意识相比较,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层次性。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层次性,指的是由于大学生所处的年级、专业的不同,从而具有不同水平的法律意识,表现出一定的层次性。第二,矛盾性。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在总体上具有一定的矛盾性。大学生一方面对我国的法制建设非常关心,表现出要求加快和完善法制建设的迫切心情和强烈愿望,也认识到法制建设是一个长期发展的过程;另一方面,有时有部分同学对我国的法制状况仍持冷漠、偏激的态度,甚至对我国的法治表示怀疑和不信任。第三,不平衡性。大学生法律意识的不平衡性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大学生的宪法意识弱于部门法律意识;在具体的部门法里,大学生的民法意识、经济法意识、刑法意识、婚姻法意识、继承法意识等普遍高于行政法意识;大学生的实体法意识普遍高于诉讼法意识。第四,不成熟性。由于大学生尚未形成科学的人生观、世界观,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还不够全面,使得他们的法律意识的内容带有明显的易变性和不成熟性。

二、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

(一)法律认知偏差

法律认知是人们对法律现象,主要是对现行法律制度内容的了解和把握程度。法律认知是法律情感和法律信仰的前提,影响和决定着法律情感和法律信仰的形成。大学生的法律认知是建立在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掌握的基础之上的。由于大学生法律知识的缺乏,经常表现出对一些我们常说的法律词语的不理解或是理解不准确。

(二)法律情感淡薄

在法制现代化和法律意识现代化的过程中,作为法律意识还相对淡薄的大学生来说,这些方面的情感就比较缺乏。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法律正义感不强。大学生对法的民主基础尚未有明确的意识,仍然秉持一种作为统治工具的传统意义上的或者说专制统治下的法律观,对法律正义性的信赖不足;大部分大学生不了解现行法律现象和法律制度,对其公平和正义性也不甚理解,也就很难有法律的情感产生。其次,法律信任感较差。当前我国法制建设不能够跟上市场经济建立的步伐,致使存在一定的、甚至是严重的腐败行为,使得大学生片面的观察这样的状况,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大学生对法律的信任感。表现在日常生活中,部分大学生觉得法律在一定程度上不能够惩恶扬善,因而对法律的信任感也就比较差。

(三)法律信仰缺失

大学生的法律信仰却令人担忧,部分大学生并未形成一定意义上的法律信仰。具体来看,大学生法律信仰的缺乏主要表现在:首先,法律规范的信仰失落。当前大学生对法律规范的信仰日渐失落,主要表现在有一部分大学生对法律不信任、不尊重和不服从,更有甚者对合法效力的法律予以蔑视、践踏,公然以身试法,最终造成害人害己、令人扼腕的后果。其次,社会秩序的信仰缺失。大学生缺乏一定的对社会秩序的信仰,或者简单的过分夸大或者否认良好法律秩序的存在,进而也就很难将之转化为自觉服从和自觉遵守法律,并且在必要的时候甘愿为了法律而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

三、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途径

(一)树立以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为目标的教育理念

传统的教育模式没有把培养学生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作为其目标的理念,这直接影响到教学的方方面面。因此,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必须首先转变教育理念,树立全新的以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为目标的教育理念。教育机构要树立注重法律意识培养的新教学理念,即转变教学观念,摒弃过去那种只注重理论方面的教学、只传输给学生法律知识的旧理念,而重新树立一种注重知识的输送更注重法律意识的培养的新教学理念。  (二)合理设置大学生法律课程

合理设置大学生法律课程,是指基于对国家的教育方针、高等院校培养人才的模式以及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重要性方面因素的综合考虑而合理安排相关的大学生法律课程。通过问卷调查和收集学生的反馈信息了解到,现在一些大学的法制教育供需矛盾很尖锐。一方面,学生希望学校开设系列法学选修课或法学辅修课,给他们提供更多的接受法制教育机会,满足他们学法的需求。另一方面,原来学校还有一门法律基础课,能够对学生进行相对系统的法制教育,而随着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改革,《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两门课程合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一门课。远远不能满足学生求知的欲望。

(三)大胆探索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方式

法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它与我们每个人的社会生活紧密相关,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一定要充分调动每个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让他们参与到教学过程中是很有必要也是切实可行的。教学中,要运用多种教学形式,大胆探索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方式。首先,案例教学要贯穿始终。案例分析一定要透彻,不能只讲出法院的判决结果和法律条文就行了,重要的是要引导学生思考法律规定的合理性与科学性,以及法律思想和法律精神所在。其次,讨论式教学应该经常运用。尤其是要留一些问题给学生课后讨论,这样会促进学生积极去思考问题和探讨问题,经他们激烈讨论过的问题会给他们留下深刻印象。再次,开放式教学也不可缺少。开放式教学就是教师事先不给学生留特定问题,让学生自己去寻找与法学有关的问题,而后到讲台上去讲。这样做一方面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另一方面锻炼了学生的口才,提高了学生的表达能力。此外,利用多媒体等电化教学手段、请法学专家、学者、知名律师搞讲座等也很重要。

(四)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和途径

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和途径,强化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首先,健全法律运行机制,为培养和强化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提供法制保障。健全法律运行机制,要求立法民主化和科学化,执法程序化和公正化,守法自觉化,法律监督制度化。其次,加强权力道德建设,惩治腐败,为培养和强化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再次,社会、家庭、学校三位一体,有机配合,形成强化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社会合力。要积极营造有利于强化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社会氛围;家庭要加强基本道德规范的教育,为强化大学生法律意识提供适宜的土壤;学校要发挥法律意识养成教育的主渠道作用,采取措施提高教育效果。

(五)建立高素质的师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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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大学生 法律意识 法社会学

法律意识是法律服从的心理动因,其核心是法律信仰和法律精神,是法社会学研究的基本课题之一。对于这个问题,西方法社会学中存在着两种基本的解释视角:一种是工具性视角(instrumental perspective),认为人们之所以服从法律,是基于实际利益的考虑。人们是否服从法律,取决于他们在法律服从过程中所获取收益的多少和所付出代价的大小。另一种是规范性视角(normative perspective),认为法律服从的动因是内在的价值取向。人们之所以服从法律,不是因为这样做对自己“有用”,而是因为他们认为这样做是“正义的”、是“正确的”、是“应该的”。

法律意识的构成,不仅有“认知”和“思维”,而且有想象、意志、情感及人的整个心灵。仅仅了解权利、义务还不够,更要自我负责地承认这一切,在承认的同时,必须有足够的意志力遵守所承认的一切。

一、通过调查分析,了解大学生法律服从意识的概况

对于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调查,可以了解大学生自然的权利感和正义感,或特殊的、对待自己和对待他人的本能的精神情绪。法律意识是一种独特的本能权利感,它能使人确定自己的个人精神方面和承认他人的精神方面;由此而产生法律意识的几个基本公理:个人精神尊严感、自律和自我管理能量、人们相互间的尊重和信任,这些公理能教会大学生独立、自由、共存、相互交往和慷慨大方。通过调查可以发现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的概况、特点及存在的问题,从而探讨如何构建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模式。

根据美国法社会学家T・R・泰勒(Tyler)进行的研究,并移植泰勒的理论框架和调查研究,笔者调查了800多名在读高校大学生,并对有效的581份问卷进行了logistic回归方法分析,得出了以下结论。

1.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服从表面上看主要是规范性的。

Logisitic回归分析表明,对法律服从造成显著影响的因素分别是“个人的道德观”、“意识到的责任”和“同侪的评价”。但是在规范性的外表下隐藏了很深的功利正义,即注重实际收益和外在的评价。对于“从超市拿走小件商品不付钱”这个问题,5.3%的学生表示经常有这样的行为,只有39.8%的学生认为这样的行为受到相关部门惩罚的可能性很大,但认为这个行为受到朋友非常反对的学生比例达到54.9%。学生过多重视同侪评价甚于法律规范性的约束。

2.大学生更注重结果的公正,而不是程序的公正。

这与大学生对于法律服从的工具性因素有潜在的逻辑性因果关系。实体正义注重的是结果的正当性,这一要求直接决定了在法律实践中对客观真实的不懈追求。而根据程序正义的理论,法律程序是为保障一些独立于判决结果的程序价值而设计的,这些价值包括参与、公平和保障个人的人格尊严等,一项符合这些价值的法律程序的正当性并非通过其能形成正确的结果证明,而是取决于程序或过程本身是否符合独立的程序正义标准。

3.大学生崇尚法律权威,对法律部门表示应有的尊重。

现代大学生能够通过法律的手段解决自己所不能解决的纠纷,尊重司法权威,对于公平和正义有着起码的追求。77.5%的学生表示非常尊重警察,56.8%的学生认为法院可以保证公正地审理案件,59.4%的学生认为法院很好地保护了公民的基本权利,56.5%的学生认为法院总体上来说是廉政的。大学生因其在社会中的特殊角色地位而必须树立现代法律信仰。因为“一个社会公众对法律的信仰生成相当重要,它是一个国家法治化的关键性要素。正因为如此,伯尔曼的至理名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才会广为流传,成为所有崇尚法治的人们确信的一条真理性原则”。

在了解大学生法律服从特性的基础上,针对大学生的教育背景和社会认知,我们可以更深入地探讨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模式。

二、针对大学生法律服从特性,探讨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模式的构建

大学生法律服从意识蕴含着大学生对法及法律的最高期望,是对正义、民主、平等、自由、人权、效率、秩序等法律价值的追求,从而实现法治,最终实现人类生活的幸福。规范法律意识是心灵的一种积极而富有创造性的意志状态;它寻找着生活中自由、正确和正义的法,促使人们为获得和实现这种法而奋斗。那么如何培养这种模式呢?

1.对于法律意识的培养应注重正确价值观的树立和养成。

法律意识所注意到的,不仅是制定法的客观涵义,而且是自然法的客观理念,并为自己提出了使“涵义”符合于“理念”的任务。这就是说,规范法律意识在开始为法而奋斗时,就应该实施三个独立的认知行为:第一,确定制定法的客观涵义;第二,开放地表达自然法的理念;第三,辨别理念在含义中隐藏的、但不完全的存在,并为涵义找到一种模式,以准确而真实地再现理念的实质。创制法律的心灵将因此而形成两种法的概念:与自身涵义相符的制定法概念和忠实于自身理念的自然法概念。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培养要注重正确的价值观的树立,这对构建自身的法律思想体系会起到关键的作用。

2.培养大学生法律价值的认同和法律信仰。

法律意识的核心是法律信仰和法律精神,通过开展法律价值观的教育,从而唤起大学生对法律的认同、对法律精神的理解。“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们的内心里”。这正是为了唤起人们内心法律的认同。法律不仅仅可理解为一种工具,还代表着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代表着社会的理想秩序。

法律信仰作为社会法律文化的心理建设的一项社会系统化工程,是各种法律文化因素综合作用的产物。法律信仰的最终实现有赖于现代法意识。法律信仰用人类的理性、良心、正义感作为现行法律规范和具体制度的评价标准进行主观判断和价值评价,而对那些表征了人类正义和秩序的终极目的要求的法律规范进行肯定的价值评价,自愿服从和自觉遵守,并且在必要的时候甘愿为了实现社会正义,维护法律的尊严而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因而,对法的信仰与守法精神、护法精神和为法律而献身的精神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

3.注重大学生道德建设,内化大学生法律服从的价值取向。

道德与法律是互为工具、互为目的的关系。法律的道德化为主体遵循服从法律提供内心信仰的基础,道德的法律化则为主体履行道德规范创造了明细操作的条件。没有道德基础,法律就会显得苍白无力,同时,法律又是道德的最后防线。道德为法律实施规定了界限,近代自然法学家认为,衡量法律好坏的标准是它与道德信条的关系。总之,要在加强道德的前提下,使公平正义深入人心,使依法办事和维护公序良俗成为大学生道德意识和伦理习惯的重要内容。

总之,对于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研究在于认识大学生的权利意识的变换,认识大学生法律意识导向的根源,对于高校教育改革都有深层次的意义。

参考文献:

[1]谢立中.中国社会学经典读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2]伊・亚・伊林.法律意识的实质.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

[3]孙文恺.社会学法学.法律出版社,2005.

篇10

[关键词]大学生;犯罪黑数;法律意识

[中图分类号] D917.3 [文献标识码] A

一、大学生犯罪黑数现状

客观地说,犯罪黑数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即使是犯罪统计完备的国家也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正如德国学者施奈德所说的“犯罪统计是犯罪学最重要,但也是最困难的任务之一”,因为犯罪黑数的绝对性与犯罪统计的相对性造成实际犯罪的总量远远大于已知犯罪的总量。[1]我国犯罪黑数问题相当严重,犯罪明数最多只占实际发生的三分之一。[2]

在校大学生犯罪黑数问题更为严重。一般高校的刑事案件的发案数至少是上报数目的4倍以上,这还不包括警方因其它原因未掌握的犯罪数。[3]论者经过调查研究,收集了大量的犯罪黑数案件,在此,仅做简单例举和列表。

某高校一个学生盗走室友的存款卡在取款机上取走2985元现金,被盗同学报案后,在校方的“关心”下,得到被盗同学“谅解”后,检察院作出了不予的决定,于是一件本应作为刑事处理的案件又被隐蔽起来了。又一高校在大一新生开学的第一天,有小偷侵入学生宿舍盗走14部手机以及3800多元的现金,该校为了“消除影响”而自愿对失盗学生予以赔付却没有报案。还有,几个学生殴打某学生致使其当场休克并花去4000余元医疗费的案件在刑事上却不了了之。再看列表:

鉴于犯罪黑数的绝对性和实证研究困难性,论者就大学生犯罪黑数所取得的实际案件也只能是冰山一角。但特殊中包含一般,从以上列表及其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出,在校大学生犯罪黑数具有如下特征:

(一)相对于明案来说,犯罪黑数案件数量大而且普遍存在

犯罪黑数与犯罪明数的比例显示犯罪黑数以几倍甚至几十倍于犯罪明数而存在,如上例中盗窃犯罪黑数相对于犯罪明数来说不低于20倍,其他的犯罪黑数相对于犯罪明数的比例也是相当惊人的。有的犯罪类型在犯罪明数中不曾有过或比较少,但调查资料显示这些类型的犯罪大量地以黑数形式存在着,典型地存在于犯罪、非法侵入计算机犯罪、组织犯罪之中。

犯罪黑数案件数量大而且普遍存在的另一种形式是在一人身上集中了多个犯罪黑数案件。典型表现是多次盗窃的情况,还有因犯案件、盗窃案件、故意伤害犯罪等败露或未遂后又以故意伤害或其他犯罪去报复或宣泄。由于种种原因,这些案件都没有或部分没有作为犯罪处理从而成为犯罪黑数。

犯罪黑数存在于各级各类高等学校的大学生中。通过问卷调查、网络调查、电话访谈、实地访问等途径,笔者发现,不论是在一般院校还是在名牌院校,是在专科院校还是在本科院校,是在大中城市的院校还是在中小城市的院校,犯罪黑数都存在。调查数据还显示犯罪黑数的存在与学生的学习成绩的好坏无关。成绩好的学生犯罪后,其案件成为黑数的比例更大。

(二)从犯罪类型看,犯罪黑数主要存在于财产性犯罪、性犯罪、暴力犯罪、计算机犯罪等犯罪当中

大学生犯罪黑数案件中最多的就是盗窃犯罪,具体表现为盗窃金钱(现金或盗用信用卡使用)、手机、计算机、照相机、摩托车、自行车等价值较高的物品或供自己使用或变换现金或作其他的用途,甚至毫无目的。在财产类犯罪中,大学生犯罪黑数案件还涉及到诈骗、破坏财物等犯罪。在暴力犯罪中,大学生犯罪黑数主要表现为故意伤害案件;计算机犯罪案件主要表现为非法侵入他人计算机系统或通过计算机传播物品、信息等。

(三)从犯罪停止形态看,有犯罪既遂、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和犯罪预备

在故意犯罪案件来中,大学生犯罪黑数案件更多地以犯罪未遂、中止形态存在,特别是犯案件和抢劫案件,而既遂形态的案件主要是盗窃案件。在犯罪黑数中,各种犯罪类型上都有预备犯罪。

讲到故意犯罪,那也自然要提到过失犯罪。其实有不少犯罪案件就是因其主观心态是过失而得到被害人或相关方面的“谅解”而成为犯罪黑数的。

犯罪黑数类型和停止形态的多样化再一次印证了大学生犯罪黑数数量大而且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

二、大学生犯罪数现象透析出的大学生法律意识状态及其原因

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是人们关于法律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统称,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和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权利和义务的认识等。 [4]行为是在一定意识支配下的身体的动和静,大学生犯罪黑数现象为我们分析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状态提供了另一个视角。透过犯罪黑数,联系大学生受到的法治环境、法制文化及法制教育因素的影响,我们可以进一步看出塑就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或者说是导致大学生犯罪一部分黑数的原因。

(一)大学生犯罪黑数显现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缺失和淡薄

接受过良好教育(包括法制教育)的大学生一般具有健全的法律意识和良好的行为表现,这从大学生犯罪的明数方面似乎可以得到定性。因为,从明数看,大学生犯罪案件占社会犯罪人比例毕竟不是很高。但大量而又普遍存在的大学生犯罪黑数需人们透过犯罪黑数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状态做出新的统计分析。

1.知行不一,法律心理扭曲

就专业知识及技术能力来讲,大学生是“高级人才”,而且法律专业的学生把有关法律条文背得滚瓜烂熟,重要意义说得头头是道,非法律专业的学生对法律知识并非一无所知。按说如此丰厚的内存将使他们能很更好地创造有益于社会发展和个人进步的业绩,但是大学生犯罪黑数案件显现:相对于其他群体,一些大学生运用他们所拥有知识、技术等方面的优势而在犯罪的预谋、犯罪的手段以及犯罪后反侦查的行为上尽显智能和隐蔽。这样,大学生犯罪的一些案件更有不能被警方等“外人”知晓的可能而成为绝对犯罪黑数。绝对犯罪黑数是指案件实际已经发生,但没有被人察觉和发现的犯罪案件。这是大学生心智、知行表里不一的表现。不仅如此,他们看到别人违法犯罪也异常愤慨,可轮到自己或发现自己的同学或校友就言不由衷,能不能真正知法、尚法、信法、护法、守法就要看时间、地点、事情、人物等具体情况而定了。

许多犯罪黑数案件反映出大学生不成熟甚至扭曲的法律心理。首先是怯弱,这表现在一些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如害案,其中的受害人认为如果报案将使自己“抬不起头”、“见不得人”而不愿报案。调查统计表明:害案的报案率仅为8%。这种心理还表现在受害人因受到犯罪大学生的威胁不敢报案而自认倒霉。知情人害怕遭到打击报复也不敢或不愿意报案或作证。其次是对待犯罪的冷漠心理。不少犯罪黑数案件显示,知情人对被害人因犯罪行为而受到的伤害事实和情理默然处之,对大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视而不见”。再次,有些犯罪黑数案件显现出大学生的恶毒、放任的心理态度,如有些被害人或知情人不但知情不报,反而持有“我姑且放你一把,让你越陷越深”的恶意。

2.法律信仰缺失,司法公正信心不足

调查显示,有些被害人或知情人在知晓某个或某些同学或校友违法犯罪时,他们选择知情不报而予以和解、私了、不了了之或不愿意作证,是因为怀疑警方不一定能破案或司法不公正或担心遭受打击报复时得不到法律保护或担心学校对自己做不公正、不公平的评价。调查结果显示确实有不少大学生犯罪案件成为黑数案件是因为警方不依法办事造成的或学校努力争取得来的。这既是造成大学生犯罪黑数的形成或增加的原因,这也是导致大学生对法律信仰的缺失和对司法公正信心不足的客观原因。

3.法律正义感缺乏,没有正确的法律观念

调查中,当被害人或知情人被问及“在知晓某个或某些同学或校友犯罪时之所以选择知情不报而予以和解、私了或不了了之的原因”时,他们中62%的人认为大家“同学一场”;48%的人选择“得饶人处且饶人”;46%的人选择“给他人一个改过的机会”;34%的人选择“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或“两耳不问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知情人和被害人的这些选择及其心态尽管复杂,但其共性在于大学生缺乏法律正义或社会正义观念――在情与法,德与法冲突时,很大比例的大学生选择“牺牲法律”保护他们认为可以或需要保护的人或不闻不问。法律的价值在于对正义的追求,大学生对犯罪大学生的心理态度和法律思考表明他们还没有正确的法律观念。

(二)导致大学生法律意识缺失的原因

从认识规律上看,法律意识是法制作用于主体及主体对其反映和升华的结果,它依赖于商品经济和民主政治的高度发展,但又直接受到法治环境、法制文化及法制教育等因素的深刻影响。纵观大学犯罪黑数现状,大学生法律意识缺失或淡薄是以下几个方面因素影响的。

1.现实社会破坏法治现象的影响

当前,我国社会治安状况不容乐观,学校周边治安状况更特别敏感,打架斗殴时有发生,抢劫、盗窃、诈骗防不胜防,高智商犯罪让人吃惊。放眼社会,有极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目无法纪,利用职权贪赃枉法、行贿受贿、、官官相护、以权代法、以罚代刑。这些现象无形中削弱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有效性,破坏了社会主义的法律权威。大学生作为社会成员身处其间,耳濡目染,有较深的感性认识。最直接的,高校出于对经济利益的追求和对声誉的挽救以及对管理不善的掩饰而对大学生犯罪案件隐瞒不报或对司法机关公关,争取以纪律处分、民事处罚代替刑事处罚。有些犯罪黑数案件就是司法机关办人情案造成的,他们以行政、民事处罚代替刑事处罚或出于其他不正当考虑,对“天之骄子”犯罪网开一面或睁一眼,闭一眼。大学生身边发生的或社会上的违法犯罪现象以及某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严重地消磨着大学生们对法律的情感和法律正义的信心。

2.法制教育乏力的影响

如果说当前社会法治破坏是导致当前大学生法律意识缺失、犯罪黑数案件大量而又普遍存在的现实原因,“和”为贵的中庸之道及传统重人治、轻法治文化观念是导致当前大学生法律意识缺失、犯罪黑数案件大量而又普遍存在的根本原因的话,那么高校法制教育乏力则是导致当前大学生法律意识缺失、犯罪黑数案件大量而又普遍存在的直接原因,因为当前高校法制教育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对传统法律文化的升华,缺乏对法制遭到破坏的正面引导。

高校法制教育是高校德育的有机组成部分,其目的在于帮助大学生掌握法学的基本观点,了解宪法和有关法律的基本内容和基本精神,增强大学生的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养。然而,由于各种原因,高校法制教育乏力。首先,高校法制教育的门径狭隘,对广大非法学专业学生法律基础知识的普及重视不够。当前,一些高校把法制教育简单地理解为开设一门课程,按国家规定的课程和课时量给大学生上完课就“达标”了,于是高校法制教育的内容仅限于《法律基础》或《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课程教学,而且对法律基础知识的课时进行精简或压缩。这样法制教育成为一种短期行为,缺乏了普及性和持续性,大学生所掌握的法律知识不能适应法治社会对他们提出的时代要求。其次,法制教育的目标尚未真正上升到提高大学生法律素质的高度上来。目前,许多高校法制教育的培养目标是把理论知识的多寡等同于法律素养的高低,重视法律知识的灌输而忽视对学生法律参与意识和法律实践能力的培养,淡化了法制教育的德育功能。在教育方式上,法制教育局限于或主要依托于课堂教学,而且不少教师满堂照本宣科地进行法律知识的灌输,忽视法律观点、法律理念、法律精神的宣传和培育,缺乏生动性和深入性。再次,将法制教育流于形式,忽略联系社会实际、联系现实发生的典型案件、联系校园法治氛围以及大学生现实思想状况,特别是缺少缺少大学生违法犯罪教育教学,高校法制教育缺乏针对性。总之,不系统的法制教育,致使一些学生法律知识明显不足、缺乏现代法律意识,因而法律素养偏低,适法、用法、识别违法犯罪的能力较低,不知法就谈不上守法,不守法谈不上护法,就更不上具有强烈的法律正义感了。

总而言之,大学生犯罪黑数反映了大学生法律意识缺失的现状,另一方面也说明大学生犯罪黑数是他们法律意识缺失的结果,这是高校法制教育值得思考的问题。限于文章篇幅,论者在此姑且仅提出问题,以期为探讨提高法律意识教育、探讨减少大学生犯罪黑数的行之有效的具体措施提供一个思维角度。

[参考文献]

[1] 周东平.犯罪学新论[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04. 72.

[2] 康树华.犯罪学[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7. 70.

篇11

大学生法制意识调查报告一: 

秉承学院团委实践真知,提升自我,服务社会,共建和谐的宗旨,今年寒假我选择了社会调研活动作为我的实践内容。众所周知,法律是我们维护正当权益的武器,只有充分运用法律,才能很好地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而拥有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是运用法律的前提。大学生作为具有专业知识的21世纪高级人才,其法律意识是否健全呢?于是我对汕头大学留校过年的50名外地大学(非本科法学专业)进行了调查。

一、 研究方法,问卷调查

调查时间为XX年年2月10日,在我的高中同学的帮助下,对汕大未返乡过年的50名非法学本科专业的外地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调查方式是无记名填写调查问卷,人工进行调查结果分析,从而得出调查结论。

二、 调查结果

通过问卷调查,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有了基本了解,调查情况如下:

⑴、你生长在( )

a、农村 74% b、城市 26%

⑵、在你所有的经历中,曾经运用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吗?( )

a、有 18% b、没有 82%

从以上的数据可以看出,大多数的大学生并不拥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当其政党权益受到侵犯时,都没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而是存在算了、算自己倒霉等等之类的想法。而在生长在农村的大学生中这一现象较为明显。

⑶、你能区分违法和犯罪吗?( )

a、能 24% b、不一定能 14% c、大部分能 62%

⑷、你认为你目前法律学习中的主要问题是( )?

a、懂得法律知识但不会实际运用 32%

b、缺乏法律知识 40%

c、能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并解决现实问题 28%

⑸、你是否关注国家的立法活动或是法律报告?( )

a、经常 12% b、偶尔 74% c、从不 14%

从以上的数据可以看出,只有12%,即6个人(调查对象为50人)会经常关注国家立法活动或是法律报告,还有14%,即7个人表示自己从不去关注,这表明了大学生对法律的重视程度是非常不够的,其认为自己只要守法不违法,法律是离自己很遥远的。

⑹、你知道《劳动法》里规定的试用期最长时限是( )?

a、三个月 22% b、六个月 48% c、一年 30%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试用期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而在调查中发现,有52%的大学生不知道,这一问题与大学生毕业后的就业问题相关,可见大学生对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了解并不多。

⑺、你认为法律在生活中的作用是( )?

a、 很重要,是维护权益的有效手段 32%

b、 比较重要,有时试图用法律解决问题 42%

c、 一般重要,不到万不得已不会运用法律 26%

d、 不重要 0%

大学生法制意识调查报告二: 

法律意识是公民理解、尊重、执行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重要保证,公民的遵纪守法行为不会自然产生,而是在一定法制观念, 法律意识的指导下实现的,具备了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就会做到不仅不犯法,而且能积极维护法律的尊严。大学生树立法律意识,是现代化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也是成为一名合格的接班人的需要。

调查主体

1 相关社会背景和主要目的

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十分严峻。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普遍不高。当前我国大学生大都重视专业课,而对法律基础课不予以重视。同时大学生法律观点偏差,法制观念淡薄。很多大学生在他们的权利受到侵害时会选择沉默,而不是去争取他们的利益。这就会使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会越来越淡,导致高等院校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违法犯罪现象。

大学生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时期。这一时期, 大学生亟需在学校的正确教育和引导下,不断学习,努力提高和完善自己。加强大学生的道 德修养和法律素养,是社会主义高等教育方针的基本要求,是历史发展的必然需求,也是大学生自身成才的迫切需要。

2 调查对象的选择与简要情况

此次调查选择的是高校在校及刚刚毕业的大四学生。

3 调查方法与过程

此次调查采用的是问卷调查的方法,在各大高校展开不记名调查,共征集问卷139份。

4 调查结果及分析(原始问卷见附录)

你的性别

A男 45.61% B女 54.39%

你的你所在年级

A 大一 23.68% B大二65.79% C大三4.39% D大四6.14%

本次调查覆盖面比较广,男女比例较为平均

你对法律方面的问题

A很重视 40.29% B一般关心 56.12% C无所谓3.6%

你为我们大学生的总体法律意识情况如何

A很强13.67% B一般62.59% C较弱17.88% D很弱5.87%

作为一名大学生,在日常生活中你觉得法律与你的联系程度怎样

A 很紧密41.77% B 一般50.21% C几乎没有8.02%

被调查去的大学生平时对于法律方面,报以为所谓态度的是少数,但是重视程度明显不足,多数同学都只报以一般关心,并且同时认为总体法律意识也只是一般。重视程度不够,总体意识不强,这就是当代大学生对于法律意识最重要的问题。

你生活中的法律知识是从何而来

大多数同学的法律知识来源于课本与电视,课本上知识过于局限,过于书面化,没有与实际生活很好的联系。而电视上的,虽然有很强的灵活性,但是专业性不够,甚至有可能还有错误,对接收知识的时间和空间有着很大的限制。

接下来的三个小题,我就参加调查的同学的法律意识做了测试

参加勤工俭学或兼职时,你会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吗

你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你首先想到的是

你知道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哪一天

A 11月4日 24.74% B 11月27日 12.27% C 12月1日17.27% D 12月4日 45.45%

当被问到参加勤工俭学或兼职时,你会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吗时,只有38.6%的同学选择了一定会,大部分的选则了偶尔会,这就表示了大学生并没有完善的法律意识,也不知道怎样做才是保护自己应该有的权益。

当被问到你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你首先想到的是时,绝大多数的同学会选择

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这表明了当代大学生还是有明辨是非的能力,知道怎样才是合乎法律的行为。但是仍有一小部分同学需要完善。

当被问到你知道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哪一天时,答案出现了很严重的偏差。法制宣传日是每年12月4日,但是只有45.45%的同学知道,还有54.55%的同学选择了我所设置的干扰项,这就证明,法制的宣传在各大高校中很不到位,很多高校并没有在12月4日得时候开展相应的法制宣传活动,致使大学生法律知识缺失。

你认为不少大学生法律意识欠缺的原因是什么

你认为学校可以通过那些途径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多选)

这是两个带有主观色彩和建议性的问题,大部分的学生认为社会的不够完善和教育制度的问题是引起法律意识缺失,同时他们愿意并且希望学校能够以相关法律课程以及宣传的形式增加他们的法律知识与法律意识。

你对现在大学生法律意识建设方面有何看法

这是一个不是必须答的问答题,一共有55人回答了我这个问题。很多同学认为,大家现在基本的法律意识是有的,并且知道哪些事情应该做,哪些不应该。但是具体到生活中如何实际运用这些知识并且切实让他们发挥功用就不得而知了。他们认为,应该告诉大学生,如何合理合法的保护自己,对现在以及将来可能发生的一些法律方面的纠纷作出合理的规避与应对。

5 对于结果的评价

分析

由于大学生法律意识是一个多要素、多层次的复杂系统,要精确全面地概括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的现状并非易事,所以本文只能结合调查结果,对当前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所存在的问题作一个粗浅的概括:

根据调查数据来看,大学生都或多或少地知道法律的基本常识,并不是完全的法盲,每个学子从小到大受传统的伦理道德的教育,对法律基本知识早已耳濡目染,尽管受到一些负面因素的影响,但是我院大学生整体的法律素质还可以的,这里所说的只是基本常识,而不是深沉的理论,当今我院大学生也没有必要对法律学习得面面俱到。

知法并不代表能运用法律,它们是两码事,运用主要是以知道为基础,由于当今大学生接触社会的机会少,社会经验不足,再加上大学生自身的特点,如行动容易冲动,易受别人的煽动,追求时尚和个性,好面子,在处理具体一件事情上到底很少正确使用法律,甚至做出违法的事情。

在知识经济作为世界经济发展主导力量的今天,人的素质成为社会发展的决定因素高校作为对青少年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基地,需要对大学生进行德,智,体,美等多方面的教育工作,从而培养出高素质,全方位的人才,来迎接世界科技迅速发展的挑战.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意识的培养,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是高校进行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这也是当前社会发展对高校教育提出的迫切任务.当代大学生肩负着民族发展的重任,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栋梁.他们的素质水平直接代表了我国年轻一代的精神面貌,反映了我国参与世界竞争的实力.众所周知,素质教育是着眼于受教育者及社会长远发展的要求.在全面进行素质教育中不能忽略对受教育者法制意识的培养,这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作为高校的教育工作者,要长期不懈地在大学生中开展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使他们懂得遵纪守法对社会进步和个人发展所具有的重要意义.

改进意见

1 健全法律运行机制,加强道德规范建设,创造有利于培养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法治环境和舆论环境。大学生思想开放,时代感强,主观上期望法治,关心国家法制建设,但世界观还未完全成熟,易受外界环境影响,因此,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做到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执法的程序化,守法的自觉化;大众传播媒体和各种社会力量应利用普法、守法、执法和监督法律实施的模范人物和典型事迹,进行生动的法制宣传,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舆论环境,对于培养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2学校开设法律基础课,通过老师的讲授,让每一个学生都知道遇到问题,纠纷应该采取法律措施,拿起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而不是采取暴力手段解决,在课时的内容的选择上,应充分考虑学生的特点和需要,有针对性地突出重点,在少而精方面作文章,讲授一些发生在学生周围的案例,提高学生的兴趣,适当的对学习方法进行改革,不仅仅采用老师讲授,还要采用课堂讨论,进行案例分析结合录象等多媒体教学,提高学习积极性。同时根据大学校园发生的事件及时采取措施,以及反省发生的原因,同时适当的进行教育改革,把法律教学作为必修课,让每个学子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

3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普硬法律知识法制教育对提高学生自身免疫力极为重要.通过法制教育,可以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其判断能力.自觉地抵制外界不良因素影响.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在于培养他们维护法律尊严的思想情感和遵守法律的良好习惯.因此.不仅在课堂上要宣讲法律知识.法制理论,还要充分利用广播,校报,闭路电视等多种宣传阵地,大张旗鼓地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另一方面,也可举办法律知识讲座,竞赛,典型生动案例剖析等形式,寓教于乐,使法制深入人心,使学生知晓其中道理.做到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时时处处以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把他们心中存在的零碎的,分散的和不系统的法制意识,法律观念提高为完整,系统和科学的法律观念,使他们从法律方面认识到自已的权益及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做到真正意义上的知法,学法,懂法。

结束语

分析和认识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是培养和塑造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前提和基础,对于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法律是我们保护合理权益的武器,尤其对我们当代大学生来说,更应该懂得法律,使用法律,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保护我们的合法的权益,而知法,守法,维权更是我们了解法律的过程。总之,大学生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对国家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大学生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培养需要社会,学校,国家,个人共同努力,只有这样才能使大学生法律意识得到很大的提高。

附录

分析和认识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是培养和塑造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前提和基础,对于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进一步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促进大学生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特进行本次问卷调查活动,本次调查采用不记名方式,请您认真,如实填写。

1 你的性别

A男 B女

2 你的你所在年级

A 大一B大二 C大三 D大四

3 你对法律方面的问题

A很重视 B一般关心 C无所谓

4你为我们大学生的总体法律意识情况如何

A很强B一般 C较弱 D很弱

5作为一名大学生,在日常生活中你觉得法律与你的联系程度怎样

A 很紧密 B 一般 C几乎没有

6你生活中的法律知识是从何而来(多选)

A电视 B 报纸 C 课本 D 家庭 E 其他

7加勤工俭学或兼职时,你会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吗

A 一定会 B 偶然会 C 无必要 D 无所谓

8你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你首先想到的是

A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B用武力解决 C通过关系解决 D感到委屈但是觉得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E根本没有在意过

9你知道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哪一天

A11月4日 B11月27日 C12月1日 D12月4日

10你认为不少大学生法律意识欠缺的原因是什么?

A考试教育制度不合理 B家长老师朋友的影响 C和会不够发展 D其他

篇12

【关键词】校园犯罪;法律意识;现状;特点

近日,复旦大学室友投毒事件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该校在读研究生黄洋因生活琐事与室友关系不和,遭到心存不满的室友投毒,致不幸身亡。

从“复旦大学投毒案”,到“南航学生被室友刺死”事件,再到“江苏高校刺伤案”、云南大学马加爵“校园杀人案”等等,接连发生的同窗相残事件引起大家的普遍关注,并折射出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存在的问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和不断发展, 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对法律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和强烈。人们的法律意识的状况也随之变化并趋于复杂化和多样化, 大学生作为正在接受高等教育且各方面都较为突出的社会群体, 其法律意识在社会其它成员中所起的导向作用是不可忽视的。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状况究竟如何? 应如何客观地去评价它们?本文拟从各个角度出发,分析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及其特点。

一、法律意识的内涵

法律意识作为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是指人们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对现行法律和法律现象的感知、理解、心理体验和价值评价等各种意识现象的总称。它包括人们对法的本质和功能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适用的评价、对各种法律行为的理解、对自己权利义务的认识等等,是法律观点和法律观念的合称。从内容上看, 法律意识包括人们对法的根本理论的看法, 对法的要求和态度, 对现行法的理解和衡量, 对法律知识的掌握, 对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等; 从表现形态上看, 法律意识既可表现为系统的思想、学说, 也可表现为零散的看法、观点, 既可是内在的, 也可是外在的; 法律意识作为人们思想意识的组成部分, 直接指导和制约着人们现实的行为, 对人们成长为社会所需要的人才具有重要的意义。由于法律意识具有复杂多样的内涵和外延, 意识本身又是一个高度内化的结晶,要想精确地概括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状况并非易事,这里只作大致的描绘。

二、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及特点

(一) 从对法制现状的认识和态度上看: 有完美的政治理想,但对现实的法治社会的建成信心不足。

调查显示,几乎所有的大学生都赞同“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目标。大学生的思想能随时代的潮流而变化,他们能够直观敏捷地反映现实社会的状况,是社会上最敏感的群体。大学生凭借他们敏锐的思维及对社会历史的了解,知道想在中国建成民主政治的国家,一定要走依法治国的道路。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相当多的同学对法制状况仍持冷漠、偏激的态度,甚至对法制表示怀疑和不信任,有21.09 % 的同学认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的法制原则在我国不可能实现; 16.92 % 的同学认为目前民主与法制建设没有进展并且状况很糟。这种认识和态度容易在大学生中引起对法制疏远、甚至恐惧心态的产生。大学生又是治理国家的“边缘人”,没有依法治理国家的经验,缺乏对治理国家过程复杂性的了解,以为“依法治国”只要一提出,就能顺理成章地执行, 对建成法治国家的困难与长期性预设不足, 因此对社会上存在的不正之风指责过多,或过分夸大,或一下子走向悲观主义,认为“中国公民目前的文化素质还很低,达不到依法治国的要求”、“中国是一个缺乏法制传统的国家”、 “中国的法制漏洞太多”。因此, 有大部分同学同意“ 只有私下解决不了的问题才应求助于法律。”大学生这一群体富于幻想, 对法治国家的美好前景憧憬向往, 描绘的是依法治国的美丽彩图, 但他们缺乏实践经验, 对建设中的困难预设不够, 现实的状况又容易使他们走向另一极端, 表现出明显的信心不足。

(二) 从部门法律意识来看: 大学生法律意识具有不平稳性。

调查表明, 大学生宪法意识弱于部门法律意识。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在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居主导地位, 宪法意识在整个法律意识中自然居核心地位, 并成为衡量公民法律意识的尺度。然而, 大学生对宪法的作用认识普遍低于部门法律,调查中,大多数同学对宪法不感兴趣, 就不易掌握宪法的基本精神和内容, 更不可能具有宪法意识。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与每个公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 大部分学生只对此较关注, 但也有10.62 %的学生在现实生活中不自觉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说明这些同学掌握的法律知识并没有付诸实践, 存在理论与实际相分离的状况。在具体部门法律中布大学生的民法意识、经济法意识、婚姻法、继承法意识较为强烈, 普遍高于刑法意识和行政法意识、传统的“重刑轻民”的思想在大多数同学头脑中已不复存在, 大学生已更多地关注与市场经济和自身实际密切相关的法律。对部门法感兴趣的顺序依次为: 经济法占46.7 % ,民法占37.3 % , 婚姻法继承法占37.88% , 但在接触和交谈中也发现, 有少数同学在观念中把法律与“ 判刑” “抓人” 等同起来, 对法律全面调整社会生活和全面保障公民权利的作用未能充分认识。大学生的诉讼法意识弱于实体法意识, 只有23.24 %的同学对诉讼法感兴趣。诉讼法是解决法律程序的法律, 实体法则是解决责任归属、大小等实质间题的法律, 二者相辅相成。但大学生在遇到自身利益受到侵犯时, 对诉讼法律和参与诉讼的法律意义和社会意义没有足够的认识, 部分同学在现实中就不能充分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利益, 而是以消极胆怯、软弱的方式放弃自身权益法理是宪法、各部门法的指导和理论基石, 是大学生全面掌握法律知识不可缺少的内容, 然而大学生极不重视法学理论的学习, 只有1 0 .4 % 的同学愿意学这部分内容, 这必然对他们掌握法律知识和培养法律意识产生直接的影响。

(三) 学生法律书本知识在提高, 但法律观念仍很模糊。

通过长期的法律知识普及, 加上法律读物、书籍的丰富, 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把握也越加准确, 然而, 其法律观念却并没有随之正比例发展, 尤其对情与法、德与法以及法中的权责关系上认识不清, 受传统法律观念影响很重, 没有体现出青年一代应具备的法律素养。通过此次调查发现, 有70 % 的人认为“自己若有亲人发生违法犯罪问题时”, 他们会选择“牺牲法律而保护亲人” 的道路。另外, 在问及“权利与义务关系”时, 有几乎85 % 的学生认为“权利应为第一位” , 这体现出大学生有很强的权利意识, 其本身是社会进步和社会文明的表现, 但令人遗憾的是有近20 % 的学生不愿承担与之相当的义务和责任。从以上数据, 我们可以发现, 对现行法制的认识和态度上看, 有相当一部分同学存在不容忽视的消极态度, 如对法制状况仍持冷漠、偏激的态度, 甚至对法制表示怀疑和不信任, 对正当的司法程序表示冷漠等等。

三、结语

总之, 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树立, 是大学生自觉遵守法律的驱动力,它对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对法律制度的建设、对社会的安定团结都有重要的作用。而目前全国各大高校普遍存在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针对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及其特点,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树立正确的法律观点, 增强法制观念,从而提高大学生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并使他们能够积极地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维护社会的安定, 促进依法治国的伟大战略的实现。

参考文献:

[1]〔美〕 伯尔曼著, 梁治平译.法律与宗教【M】.北京:三联书店, 1991.

[2][德]耶林.为权利而斗争(第二卷) 【M】.转引自民商法论丛【M】.

篇13

【关键词】大学生,法制宣传教育,问卷调查

当代大学生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他们身上肩负着建设祖国、创建小康社会的历史重任。 大学生法制教育作为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客观要求,同时也是提高大学生全面素质的内在要求。 为了解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法制教育等现状,进行了此次大学生法律意识的问卷调查,其目的在于探析如何构建完善的大学生法制教育体系,进一步加强高校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培养大学生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切实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质,预防和减少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的产生。

一、对象与方法

1、调查对象 随机抽取了青海大学在校的200名男大学生和200名女大学生参与调查。在调查的学生中,大一、大二的学生占了近2/3,他们的答案基本代表了在校大学生的法律程度。

2、 方法 本次调查共发放420份问卷(其中大一210份,大二210份),收回有效问卷400份,占应收回问卷的95.2%。

3、 问卷设计 本次调查问卷信息共有18个问题,包括单项选择和多项选择两种题型。本次报告中数据可靠, 对问卷调查数据的统计和分析是比较客观的,基本反应了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真实情况。

二、结果

1、法律意识状况。根据调查问卷结果显示,当代大学生的法制自觉意识并不是很高,法制观念也不是很强,缺乏一定的法律知识,具有自觉提高自身法律知识的潜意识,但不知道通过何种途径增强自身法制观念。调查中有90%的大学生选择很少关注法律案例,半数以上认为只有新闻媒体宣传才能让他们了解法律;60%的大学生在平时如何了解国家的立法活动或是法律报告时选择了偶尔才会关注;同时对于现实生活中遇到遭劫或被盗等一些犯罪行为,超过80%的大学生选择算自己倒霉而不去报警;问及是否会在晚上或无人时闯红灯和购买来路不明的物品时,会与不会的比例却非常接近,令人堪忧。这种对法律“无所谓”的态度值得深思,需慎重采取相关举措加强大学生法律知识,激发他们的法律潜意识,逐步推进我国校园法制进程。?

2、法制观念状况。从本次调查来看,部分大学生法律意识淡漠。70%的同学表明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想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只是苦于不知道哪些有效的法律途径,但仍有30%的同学选择忍气吞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对于社会中思想最为激进的大学生仍有这种思想的存在,并占据如此之大的比例,不禁让人汗颜,引人思考。在处理个人感情方面,个别学生会丧失理智采取过激的暴力行为。在个人利益、亲情和法律面前,相当一部分同学选择前两种而置法律于不顾,使法律权威在利益、情感面前大打折扣。

3、法制教育现状。在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活动的情况调查时,对于学校组织的一些法制宣传活动或讲座的参与积极性也不够高,只有40%的大学生表达能学到东西,而另有30%的同学则觉得“太形式化,没意义”,还浪费自己的时间,25%的大学生则表示想都不会想,更别说参加了;调查中75%的大学生选择了通过校报、广播、校园网等校园媒体了解法律,15%的大学生选择了法律讲座和法律知识竞赛,10%的大学生选择了阅读相关法律书籍和上网查询;在问及希望法律课程如何上时,半数以上的大学生选择了从案例中说明相关法律理论,这说明同学们对于法律知识的渴求度还是很高的。

三、对策与建议

1、营造法制教育的良好氛围。在高校,学校和老师、学生的关系及老师和学生的关系不是行政管理的关系,而是一种法律关系。因此,高校要转换观念,贯彻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依法开展各项管理、服务工作,从法律上维护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只有这样,法律的权威才会得到尊重,法律的效力才会得到体现,也必将有力地推动大学生学法懂法、知法用法的顺利进行。

2、加强法制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法律基础课作为高校德育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知识结构上,不仅要求教师具备思想道德修养课所要求的素质和条件,还应具备相当层次的法学理论知识。教师可通过自学、参加进修、培训、深造等加强学习,使法学理论水平不断提高,教师本身对法律知识的理解运用应达到法律工作者的要求。事实证明,教师具备了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高的思想境界,才能通过自己的言传身教,实现教书育人的目标。法律教师必须具备精湛的业务知识。法律课教师不仅应具有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还要掌握现代社会所必需的其他学科的基础知识,同时还必须具有较强的思辩能力及组织教学能力。其次,在教学实践中应善于运用讲课技巧将法律条文与实际生活结合起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教学手段运用上,教师应从教学效果着眼,努力掌握和运用先进的教学手段,如多媒体和网络教学等,以增强法律基础课的感染力和说服力,进而使教学活动更加形象和生动。

篇14

关键词:法律意识;灰色关联分析;评价方法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4)16―0152―02

1引言

大学生作为祖国的未来,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国大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呈明显的上升趋势,其犯罪类型也正在向智能化、多样化发展。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参差不齐的现实问题更值得大家关注和深思。全面了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水平,充分认识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现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法律意识作为法治实践和法学理论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但就目前的状况来看,依然存在重质轻量的思路,常常让我们的处于一种十分笼统模糊的状态,甚至难以避免主观臆想。因此,有必要在原有理论的基础上,制定一套科学的评价体系,提出一种科学的评价方法。

2大学生法律意识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2.1法律意识的内涵

1981年国家教委组织编写的《法学基础理论》中,这样定义:“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和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著名的法理学家沈宗灵教授1994年主编的《法理学》中提到:“法律意识,泛指人们关于法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

2.2法律意识的结构

法律意识的结构是指法律意识内部各种组成成分及其相互关系。对大学生法律意识进行量化测评,关键是要解决评价内容从哪几个方向上去把握,或者说面对丰富复杂的法律意识内容需要从哪几个角度切入的问题。根据以上目的和要求,本文提出了法律认知、法律遵守、法律运用、法律评价、法律关注、法律期待六个具体的结构维度。

2.3评价指标体系

本文在参照法律意识六个结构维度的基础上,本着科学性、目的性、独立性、系统性、可测性的原则,确立大学生法律意识评价指标体系,如表1。

3大学生法律意识评价模型构建

3.1灰色关联原理

灰色系统理论是邓聚龙教授1982年创立的,其评价方法是灰色系统理论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对非线性、离散以及动态的数据进行量化分析和评价等领域具有独特的优越性。通过对统计序列几何关系的比较来分清系统中多因素间的关联程度,各关联度排序所得的关联序就是被评价数据序列结论的次序。

3.2确定参评数据序列

根据表1中确定的指标,形成参评数据系列。设有n个大学生,参评数据系列描述为:

3.3数据的初始化处理

评价指标体系中,既有定量指标也有定性指标,故需对定性指标进行量化处理。在评价过程中,由干各评价指标的量纲不同,数据在数量上存在较大差异,无法进行关联评价计算,因此,需要对各指标的数据进行归一化处理。归一化处理模型为:

3.4确定标准数据序列

针对每一个评价指标,不同的大学生具有不同的数值,笔者将其中的最大值作为标准数据进行参考,从而形成一个标准数据序列,描述为:

3.5灰色关联系数

为了计算灰色关联度,首先需要计算参评数据序列与标准数据序列对应的每一指标数据的灰色关联程度,即灰色关联系数。定义标准数据序列中的任一指标数据x0(k)与参评数据序列中对应的指标数据xi(k)的灰色关联系数γ0,i3.6灰色关联度

定义γi为第i个大学生法律意识综合评价值与标准值之间的关联度,对γi进行排序,所得的关联序就是被评价数据序列结论的次序。

4大学生法律意识评价实证分析

笔者随机选取甲、乙、丙三名大学生,根据文章构建的评价模型,对他们的法律意识水平进行实证。

4.1确定参评数据序列

邀请相关专家召集甲、乙、丙三名大学生召开座谈会,根据访谈情况,对表1中的各项评价指标给出评价结果,如表2。

4.2数据的初始化处理

首先对定性指标进行量化处理,如不了解=0.1,了解一点=0.5,完全了解=1.0;从不=0.1,偶尔=0.5,经常=1.0等。然后进行归一化处理,如表3。

4.3确定标准数据序列

针对每一个评价指标,不同的大学生具有不同的数值,将其中的最大值作为该指标的标准数据进行参考,从而形成一个标准数据序列,描述为:X0(1)=1.0,X0(2)=1.0,……,X0(18)=1.0。

4.4灰色关联系数计算

根据公式x0(k)-Xi*(k)=Δi(k)和表3中新的参评数据系列,计算得到Min Minx0(k)-Xi*(k)=0;Max Maxx0(k)-Xi*(k)=1。再根据评价模型中关联系数的计算公式,可计算三名同学法律意识各项指标的灰色关联系数,如表4。

4.5灰色关联度计算

根据表4中计算的灰色关联系数,平均值得到每位同学的灰色关联度,分别为:γ甲=0.398,γ乙=0.826,γ丙=0753。我们不难发现γ乙γ丙γ甲,从而得出乙同学法律意识最强,丙同学法律意识居中,甲同学法律意识最差的结论。

5结语

5.1意义

本文从法律认知、法律遵守、法律运用、法律评价、法律关注、法律期待六个具体的维度初步建立了大学生法律意识评价指标体系,提出了一种量化评价方法,既能整体研究也能个案分析,为精确客观评价大学生法律意识提供了科学依据。

5.2讨论

文章初步构建了法律意识的评价指标体系,但其合理性和实用性还有待大量的案例应证。此外,本文尚未考虑各项指标的主次关系,即各项指标权重均等,在实际应用中可根据不同的考核对象与评价目标确定各指标的合理权重。由此而带来的复杂运算可借助计算机,编写运算程序,实现高效智能评价。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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