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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健专业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3-10-12 17:41:20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医疗保健专业,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医疗保健专业

篇1

为期六天的社会实践活动终于圆满结束。回想这六天的行程,我们在下关关迆社区进行义诊、“甲型”的宣传、开展一系列讲座如(老年骨质疏松、急救技能、眼科常见疾病及保健)、看望空巢老人、慰问夕阳红敬老院及下关孤老院并帮他们打扫卫生整理内务。六天的社会实践活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我们也一点一滴地从这次活动中积累了很多东西。这是我们在课本上学不到的东西,我们感受着这个社会,感受到知识的力量,感受到社会的竞争,同时受到人与人之间的关怀与温暖。不要把自己禁锢在小小的书本内,认识社会,感受社会,才能更好地适应社会。我们为老年人量血压并与他们一起聊天,感觉到他们的心灵孤独,所以我们觉得他们需要全社会对他们的关心和照顾。我们更加需要用我们所学的,奉献给他们。

“艰辛知人生,实践长才干”。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使我逐步了解了社会,开阔了视野,增长了才干,并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认清了自己的位置,发现了自己的不足,对自身价值能够进行客观评价。这在无形中使我对自己有一个正确的定位,增强了我努力学习的信心和毅力。我是一名医学生,即将踏入社会,更应该提早走进社会、认识社会适应社会。

此次一行,不仅为我们提供了广泛接触基层、深入社区、了解基层及社区的机会,我还从中学到了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汲取了丰富的营养,懂得了学与致用、服务社会的重要性。社会实践大部分的活动与我们所学专业密切相关,涵盖了医学基本知识、心理学等,让我们学到了课本上所学不到的知识,让我们受益匪浅。像这样与本专业相关,既能锻炼学生,又能服务社会的活动,希望院里能多开展,以便于更多的同学参与这样的活动,增长见识,使理论和实践有效的结合。这是一堂生动的实践课,从这次实践中我体会到,要做一个好医生首先要做一个优秀的人,培养自己良好的心态,最重要的不能贪心,要乐于助人,在为病人治病中寻找快乐,因为人间的温暖来自爱心。从现在开始我们要认真地学好医学技能,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培养高尚的品德和情操。

篇2

兰花是花卉众多类型中比较独特的一类,它的种类繁多,地域分布广,形态各不相同,开花时间也不一样,主要以春季三月开花的品种为主。云南因气候温暖适宜花卉生长的环境和花卉种类齐全而被称为“花卉王国”。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地处世界自然遗产“三江并流”腹地,位于云南省西北隅,迪庆藏族自治州西南端,东与香格里拉县隔江相望,东南与丽江市玉龙县接壤,南与怒江兰坪县相连,西与怒江州贡山县、福贡县为邻,北与德钦县衔接,国土面积4661平方公里。县城保和镇距省府昆明737公里,距州府香格里拉219公里。境内最高海拔为碧罗雪山的查布朵嘎4880米,最低海拔是维登的碧玉河1480米,海拔高差3400米。

维西资源富集,素有“横断山脉中的绿宝石”的美称,被誉为“兰花之乡”、“药材之乡”、“天然杜鹃花园”和“滇金丝猴的大乐园”,特别是水资源、矿产资源、生物资源和旅游资源极为丰富。维西生物多样性特征突出,是滇西北动植物基因库之一,境内不仅生活着滇金丝猴、小熊猫、羚羊、云豹、金猫、雷豹等国家级保护动物,而且还生长着兰花、杜鹃、龙胆草等360种名花奇卉和红豆杉、秃杉、榧木、珙桐等多种珍稀树种。维西兰花更是一枝独秀,其树形优雅、花香幽久,奇花、名花倍出,深得爱兰者的赞誉。

兰花属于观赏类植物,并不具备药用价值,也不能用于生活用途。它主要用于室内环境的装饰,开花时能散发奇特的香味,可以清新空气和缓解居住者工作疲劳和压力。著名的花卉王国—荷兰每年的花卉收入中,“兰花”占到了15%左右,而我国的“兰花”出口收入在花卉产业中站的比例却很低。2002年~2006年间,受社会喜爱“兰花”人的买卖,维西“兰花”价上升很高。有许多全国各地的“兰花”栽种着来到维西购买自己喜爱的兰花品种,他们的到来拉动了许多维西农民种植兰花和寻找新的兰花的热情,也推动了维西经济的发展和旅游业的扩张。但是维西的兰花交易市场建设的不完备,许多买花人都是直接通过推销人的介绍到花农家中购买。由于山区道路建设质量差和受信息传播的限制,许多花农不了解自己家中兰花的价值,出现了很多上当受骗,低价销售的现象。在假期中,我到县城几个兰花交易市场考察,到多家熟悉的花农家中参观,了解到许多的知识和问题。

在花价上涨的几年之间,许多当地的老百姓也加入到兰花的栽培和交易中来。山上的野生兰花基本被人挖完,每天早上许多农民背着箩筐到附近山上,以前他们找的一般是菌子活着一些有用的药材,现在他们更希望的是能够找到几株兰花。不得不说兰花改变了他们一些生活,也增加了他们收入,但是短短的纪念之间,山上的兰花被洗劫一空,森林的精灵就这样消失在经济的风暴里。维西的兰花大多被购花者买走之后,差的可能被丢掉,好的带到其它省市,当地的兰花相比以前大量减少。再加上大多数花农缺乏养花经验和技术,导致大量病虫害的发生,兰花已经像其他珍惜动植物一样需要保护。尽管现在政府和许多养花人也认识到危机,开始保护兰花的行动中。受百姓观念的限制,不可否认兰花对他们而言就意味着生活的提高。但是花毕竟是自然地精灵,我们应该爱护它们,它们是大自然赐予我们至高无上的宝物。

篇3

【关键词】医疗保险专业;本科;实践教学;内容体系。

随着我国社会医疗保险体制改革的全面深化,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的迅猛发展,市场对医疗保险专业人才的需求激增,全国各相关高校每年输送的医疗保险专业人才总人数也在逐年增加。但遗憾的是,近些年相当一部分专业学生毕业后没有走上与医疗保险相关的岗位,而是被动地选择了其他行业,造成经过多年精心培养的医疗保险专业人才严重流失。根据社会医疗保险单位和商业医疗保险公司的反馈,医疗保险专业毕业生普遍存在的问题是:走上相关工作岗位后,动手能力差、适应周期长,导致用人单位新人培养成本高。

造成这一系列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在人才培养过程中一味强调理论知识的灌输和考核,忽略了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造成专业学生培养与社会需求严重脱节。从专业性和实践性上来看,医疗保险专业应该被定位为应用型专业。

尤其是本科层次的医疗保险专业人才培养,不应以学术型和研究型人才培养为目的,而应定位于实践型、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以满足社会需求为专业发展目标,强化学生的相关理论知识的应用能力与实践能力。其中,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重要途径。然而现有的医疗保险教学模式长期存在重理论、轻实践的现象,多数院校至今仍主要侧重于书本理论知识的传授,实践教学极为薄弱。

1 医疗保险专业本科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1.1 缺乏实践操作能力强的专业教师、实操指导性强的教材和模拟软件。

(1)缺乏具有较强实践能力的专业教师。

首先,目前大部分医疗保险专业教师都是“从学校到学校”。由于目前的就业问题严峻,很多医疗保险专业的毕业生都选择通过继续深造以留在高校, “跻身”高校教师行列。

因此,这些教师是没有在专业实际部门工作的经历或实践的,虽然具有很高的专业理论水平,但是实践领会与操作能力则明显不足。在这方面,国外政界和教育教师界人力资源的自由流动为专业教育实践环节的师资问题提供了较好的解决通道。[1]而在我国,由于体制原因、学历要求等,有实践能力的人才或有政策实践的专家由于没有高学历而无法从教。

其次,医疗保险专业的交叉性造成了教师专业能力与实践教学需要存在一定的差距。医疗保险需要教师既具有扎实的保险专业知识,又具有深厚的医学底蕴。而某些院校医疗保险专业教师主要来自临床医学专业,这些教师有着深厚的医学知识,但只有少数教师有过保险公司实践经历,多数教师对医疗保险专业知识了解有限,缺乏医疗保险的实践经验;另一个极端是,专业教师都来自于金融保险专业,有着深厚的金融保险学功底但缺乏一定的医学知识。这些教师都很难将医学知识和医疗保险实务有效结合。

(2)缺乏实践性较强的专业教材和模拟软件。

目前,医疗保险专业的核心课程中一般涵盖了保险学、医疗保险学、社会保障学、人身保险学、健康保险学、医院管理等课程。这些课程教材数量多,更新速度快,但是偏重于理论知识的介绍和管理条例的罗列。有些教材虽然名为“××理论与实务”,但是实务部分一般仅陈述某省市的医疗保险政策或者某商业医疗保险公司的条例、细则,缺乏实际操作内容的介绍和指导,缺乏相关案例的讨论启示与实践延伸。

此外,医疗保险专业在许多高校并未配备实验室或者与其他专业共用实验室,并且各大高校在医疗保险实操模拟软件的引进和开发方面投入过少。

1.2 缺乏专业教育基地和实践教学基地。

由于医疗保险专业的特殊性,其专业教育基地和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显得尤为重要。目前,医疗保险专业理论教学体系发展较为完善,而实践教育教学体系建设却显得有些力不从心,其主要表现就是缺乏专业实践教育教学基地。学生在掌握相关理论知识后无法在实践中得到进一步的认知和领会,这是各大高校普遍面临的问题。专业实践教育教学基地的匮乏造成了培养出来的学生理论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理性认知和感性了解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差异,从而造成培养出来的学生无法较快地适应市场发展和需求。

1.3 实践课程设置层次不清、实践内容缺乏连贯性和递进性实践课程教学是一个完整的过程,必须按照教学发展的规律循序渐进地开展组织实践教学,为学生提供相互承接、相互联系的实践课程。然而,现在部分高校开设的实践课程没有统一的、相互联系的、递进的、完整的实践计划和安排,造成教学混乱的局面,实践课程教育的重点容易被学生和教师忽视,造成实践课程被“混着过”,这些不利于实践课程核心价值的体现和拓展,进一步造成了学生应付实践课、教师胡乱安排实践课的现象。[2]为了进一步培养符合市场要求的复合型人才,各大高校纷纷开设与医疗保险业相关的实践课程,如去医院医保科、商业保险公司等实操性实习单位熟悉相关专业岗位的职责及办事流程,开展医保政策实操手册的学习,进行数据处理软件的上机实验等。而这一类的实验操作课程由于没有统一、完整的教学安排,大部分支离破碎、流于形式,实际教学质量并不高,也未达到预期的目的。

2 医疗保险专业本科实践教学内容体系的设计思路。

2.1 医疗保险专业本科实践教学应具备的条件。

(1)“双师”队伍建设。

医疗保险专业教学不仅仅是理论知识的传授,同时包括对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因此,要求授课教师既精通医疗保险专业理论知识,同时又要熟悉医疗保险业务,如医疗保险产品分析、医疗保险计划设计、医疗保险核保理赔、医疗保险产品营销等。然而,由于教学任务和科研任务的双重压力,一般的专职教师很难达到这样的要求。所以,在师资配备时,可以考虑安排“双师”教学,即医疗保险专业理论课程部分由专业教师承担,而实训教学,尤其是课外实训教学部分由保险公司相关专业人员负责。[3]“双师”教学既有利于专业教师专心负责和深化理论教学、从而减轻压力,也有利于让学生接受一线专业人员最直接、最权威的指导,亲身体验医疗保险实务操作流程,加强学生运用知识的能力,避免出现理论与实践脱节的现象。另外,各院校要考虑培养具有“双师”特征的专业教师。例如,将现有的专业教师分批送到相关岗位去接受一定时间的培训,回校后便可胜任医疗保险专业相关课内实训教学活动的开展,同时也有利于避免完全依赖外界师资力量的尴尬局面。

(2)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社会医疗保险实践教学可以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立校内实践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在校内通过对现有资源的整合利用,建立包括实训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等,进行岗位模拟、现场讨论、计算机模拟操作等教学。在校外,各大高校应当积极与企事业单位(如医院医保科、政府医保局、商业保险公司等)、民间团体(如医疗保险协会等)合作,将其建设为长期实践基地,定期组织学生去参观、学习和交流,从而提高学生的社会实物参与度和社会问题认知程度。另外,还应当联系相关企事业单位,了解相关单位在未来发展的知识需求和人才需求,根据市场需要培育满足企业发展目标与学生发展目标的人才。此外还应加强与外界交流,建立多种渠道,及时为专业学生提供更全面的市场信息和社会信息,以便学生在大学四年的时光里做出更好的安排和计划。

(3)实践教学资料的准备。

实践教学需要有与之相配套的实践教学指导教材、实践模拟操作软件等资料。体现出各部分实践教学的目的和要求、实践的方式及手段、实践教学效果的考核和评价办法。根据需要编制实践教学指导教材一部,教学软件可以通过外购或其他途径取得。

2.2 医疗保险专业本科实践教学的形式。

(1)课堂实践教学。

医疗保险专业本科课堂实践教学内容分为基础理论和基本制度两个部分。在介绍基本理论知识时,由于侧重于对基本理论知识的理解,可以采用案例讨论的形式进行,具体形式可以小组讨论,也可以双方辩论的形式进行;在基本制度运用阶段,其实践内容应侧重于加深学生对基本制度的理解以及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这部分内容着重培养学生的沟通协调能力、动手操作能力等基本的工作能力。因此,在内容设计上应能够体现社会医疗保险职位的特点。可以按照医疗保险的职位设计实践内容,在实践过程中运用模拟实际职位手工操作与软件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4]具体做法是:提供固定场所建立模拟职场和实训室,引进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制度进行课堂教学企业化管理试点,装备模拟保险流程各环节的专业教学软件。

(2)校园实践教学。

在学校模拟保险企业等开展有关活动,培养学生的保险文化和职业素养。组织辩论会、演讲会等,训练学生的口语表达能力、公关能力,培养其团队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增强学生独立处理问题和适应保险市场的社会竞争能力。通过各种公开和内部的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知识竞赛,普及相关知识。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热情。[5]还可以组织专业学生在校内向同学开展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咨询服务。

科研和创新活动是本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科技竞赛也是医疗保险专业本科实践教学的一种形式,是实现创新教育的有效载体,是展现高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平台。[6]科技竞赛特别是国家教育部等主办的学科竞赛,对于推动医疗保险专业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促进教学与科研的结合,促进素质教育的实施,激励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协作精神和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等诸多方面具有积极意义。医疗保险专业要倡导和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挑战杯”、“新苗计划”、“未来学术之星”等校级大学生科研课题、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等各类科研比赛项目。

(3)社会实践教学。

校外综合实习部分结合学生毕业实习进行。

目前,医疗保险专业社会实践中的医学实践未受到足够的重视。医疗保险专业开设医学课程是专业工作的需要,但实际教学中总认为知道一些临床医学知识即够用,忽视临床操作技能训练。因此,作为一个完整的校外实践,医院临床实习是必不可少的。医疗保险专业本科的社会实践部分应建立医院临床实习和保险公司、医保部门“双实习”制度。[7]社会实践教学的具体做法是:根据医疗保险专业的课程特点可以选择医院、医保中心、商业保险公司作为其校外实习基地,由实习单位教师指导学生从事具体的工作。其内容应体现社会医疗保险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一般按照实际的工作程序安排实习的内容,以锻炼学生各方面的能力为主,具体内容和程序可与实习基地教师合作确定。力求使学生在实习期间有良好的实习效果,获得实习单位好评,为毕业生就业创造条件,实现实习后直接与实习单位签约就业。

(4)各实践环节可以相互联系、相互渗透。

实践教学课程设置应当有明确的目标和计划,按照不同年级学生的能力特点和专业知识水平进行安排,可将医疗保险专业理论教学环节、实践教学环节、毕业论文紧密结合起来。通过专业认知实践、课程实践教学、独立实验课、专业课题调研课、相关职业技能培训、毕业实习等形式,开展课内外相关实习课程,课程内容层层递进、相互联系,形成整个专业实习课程整体流程,培养出实操能力强、学习能力强、专业与市场对口的学生。[8]

1)理论课程与实践结合。如《社会调查方法》这门课主要由操作性和综合设计性实训项目组成。综合设计性实训项目要求学生完成一项实验课题,主要目的是运用所学理论知识,针对医疗保险改革中的热点问题,设计问卷并进行统计分析。每学期的第 1 周布置下去,第 1 7 周上交,学生可自行组成小组、自行选择课题方向、设计问卷、发放和回收问卷、做统计分析,最后撰写实验报告。

2)毕业论文与实践的结合。如:承担了校级科研项目的同学,由于有科研项目任务,因此会组织其他学生作为小组成员,利用暑期或平时的实践课程进行问卷调查,然后进行统计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问题和对策,最终各位小组成员完成这个项目的子课题并分别作为各自毕业论文的选题,从而较为成功地将学生科研与毕业实习、毕业论文有机结合起来。

2.3 对学生学习效果的评价。

对课程的考核应当体现理论知识的掌握和综合素质的提高两个方面。可以结合课堂内外的教学采用“过程评价+考试考核”综合评价模式,考试考核学生对医疗保险学基础理论、基本制度的掌握情况,其中过程评价主要对学生活动过程中综合表现情况进行评价,可以根据具体的内容建立相应的评价体系。在评价过程中,可以选择相邻两届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对照,以此来评价其教学效果。

3 结语。

一个完整的医疗保险专业本科实践教体系应包括实践教学条件、形式和评价,而开展该专业的实践教学内容体系的研究,将有益于全面实现专业教学目标体系,并为教学条件和实践管理提供较为具体的科学指导。充分挖掘医疗保险专业实践教学内容,扩展实践教学内容在整个教学计划中的比重,进一步完善实践教学体系,使课堂实践教学、校园实践教学、社会实践教学相互补充,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有机的整体,为学生能力的拓展和将来的就业打下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 杜乐勋,张文鸣。2007 年中国医疗卫生发展报告[M].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59-60.

[2] 况成云,杨江林。公共事业管理医疗保险专业学生的素质[J].

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0l(8):478-511.

[3] 藤航。我国本科医疗保险专业的课程设置及教学安排[J].西北医学教育,2002(3):10-11.

[4] 袁杰,郑先平,等。我国医学院校医疗保险专业建设的理性思考[J].中医教育,2007(1):11-13.

[5] 郑先平,刘雅。对健康保险专业核保理赔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考[J].中国高等医学教育,2010(7):86-88.

[6] 俞彤,刘霖叶,等。医学院校开设医疗保险专业培养模式分析[J].经济研究导刊,2010(7):259-360.

篇4

【关键词】居民医疗保健消费;影响因素;地区差异

一、我国居民医疗保健消费的现状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的健康意识开始转变,城乡居民的健康行为有了很大改善,人们开始从传统的寻医问药转向更加注重养生保健,医疗保健消费需求随之扩大,并且向多元化、多层次发展。有调查显示,医疗保健消费已成为我国居民家庭生活消费的热点,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增长点之一。

本文通过描述我国医疗保健消费的现状,分析影响我国居民医疗保健消费的主要因素和地区之间的差异,为合理引导我国居民的医疗保健消费提供相关信息和理论依据,这将有助于居民形成良好的医疗保健消费习惯,避免盲目消费而造成医疗卫生资源的浪费。

二、我国居民医疗保健消费影响因素的定性分析

(一)收入

收入对居民医疗保健消费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收入水平的高低不仅能影响医疗保健消费水平,也会对消费结构的改善有显著的作用。同样,医疗保健消费作为一种特殊的消费也受到收入水平的影响,收入水平越高的居民,其医疗保健消费的边际倾向越大,对医疗保健消费的需求也会相应提高,消费水平也会不断提升,消费结构也会更加合理。但我国地域辽阔,各个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不断扩大,这加剧了区域之间和区域内部居民医疗保健水平的差异。有研究结果表明,居民收入分配差距过大会对整体消费能力造成一定的影响。

(二)价格

医疗保健作为一种福利性事业由国家提供,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垄断现象。由于药品和医疗服务作为必需品的特性,存在一定的刚性需求,其需求缺乏弹性,价格的变化不会对需求产生较大的影响。滋补药品、保健器具和医疗器具需求弹性较大,自身价格的波动会引起需求的显著变化。随着居民健康素养的提高和保健意识的增强,更加注重疾病预防和日常保健,对于滋补保健品和保健器具的需求逐渐增多,对于药品和医疗服务的消费渐趋合理。

(三)受教育水平

教育水平的高低对医疗保健消费具有间接的影响,教育水平的高低对于城乡居民医疗保健消费的影响具有显著的差异。城镇居民受教育水平较高的人,接受的医疗保健知识更为全面,健康意识也随之提高,注重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身心更为健康,这有助于减少城镇居民的医疗保健消费支出。农村居民由于受经济条件和健康意识的限制,小病扛、大病拖的问题仍然存在,通过教育,可以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意识,促进农村医疗保健事业的健康发展。

(四)人口年龄结构

医疗保健消费作为普通消费的一部分,更能体现生命周期假说,然而医疗保健消费又区别于其他消费,老年人口对医疗保健消费的影响较大,主要由于老年人身体素质下降,慢性病患病率较高,其医疗保健需求更加突出。人口年龄结构的改变,也会使医疗保健消费支出发生显著的变化。

(五)地方财政医疗卫生支出

完善的医疗保险制度,会减少居民医疗保健消费的个人支出,减轻疾病经济负担,从而刺激人们的医疗保健消费。不同地区由于各自在政策实施上的差异而出现发展不平衡的状况,地区之间的医疗保险制度的完善程度存在着较大差异,这也是东中西部地区居民医疗保健消费存在差异的原因之一。

三、结论

(一)我国居民医疗保健消费支出增长速度虽然较快,但是整体水平偏低

2000-2014年,我国城镇和农村居民的医疗保健消费支出都呈现快速上升的趋势,但是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占家庭总消费支出的比重偏低,并且不同收入等级之间居民医疗保健消费占家庭总消费的比重有显著差异,城市和农村之间也明显不同。

(二)东、中、西部地区居民医疗保健消费支出存在着差异

对于城市居民医疗保健消费支出而言,地区之间的差异大于地区内部,并且东部地区内部差异大于中、西部地区;对于农村居民医疗保健消费支出而言,地区之间的差异同样大于地区内部,中部地区内部差异要小于东、西部地区。

(三)东、中、西部地区居民医疗保健消费的地区差异影响因素不同

社会经济因素是影响我国居民医疗保健消费的主导因素,影响东部地区居民医疗保健消费的主要因素是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受教育年限;人均可支配收入、受教育年限和老年嵫比对中部地区的影响较大;人均可支配收入、地方财政医疗保健消费支出和城乡收入比是影响西部地区的主要因素。

四、建议

(一)提高收入的公平性

收入是影响医疗保健消费水平和结构的重要因素,从本研究可以看出,居民医疗保健消费支出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而增加,但是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占人均总支出的比重随着收入等级的升高而降低,即收入等级越低,用于医疗保健消费支出的比重越高。因此要促进医疗保健消费的稳定健康发展,必须要保证城乡居民收入的稳定增长。

(二)加快培养医疗保健服务专业人才

由于健康服务涉及诸多学科,对专业人才的要求较高,在社会上出现供不应求的现象,医疗保健服务专业人才的缺失,使服务水平和能力受到很大的限制,这也制约着健康服务业的发展,这也是居民看病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要积极开展健康服务人员的培训,鼓励教育培训机构和职业院校进行此类人才的培养,形成品牌。吸收城市下岗职工和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进行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后进入养老机构就业,在解决这些人员就业的同时,为社会提供服务。

(三)鼓励社会资本举办民营医疗保健机构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民营医疗保健机构,近年来,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来降低社会资本进入民营医疗机构的门槛,鼓励和支持社会办医,并进行分类管理。在新增医疗卫生资源和制定区域卫生规划时要优先考虑社会资本,适度向非公立医疗机构倾斜;同时,还要创造良好的外部社会环境,吸引外资,简化审批程序,加强制度管理。

参考文献:

篇5

第一条为规范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活动,保证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科学、准确,促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是指通过开办医疗卫生机构网站、预防保健知识网站或者在综合网站设立预防保健类频道向上网用户提供医疗保健信息的服务活动。

开展远程医疗会诊咨询、视频医学教育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按照卫生部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经营性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是指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医疗保健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非经营性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是指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公开、共享性医疗保健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第四条从事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在向通信管理部门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

第二章设立

第五条申请提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主办单位为依法设立的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服务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

(二)具有与提供的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三)网站或者频道有2名以上熟悉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提供性知识宣传的,应当有1名副高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

第六条申请提供的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中含有性心理、性伦理、性医学、性治疗等性科学研究内容的,除具备第五条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主办单位必须是医疗卫生机构;

(二)具有仅向从事相关临床和科研工作的专业人员开放的相关网络技术措施。

第七条申请提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主办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和申请表。申请表内容主要包括:网站类别、服务性质(经营性或者非经营性)、内容分类(普通、性知识、性科研)、网站设置地点、预定开始提供服务日期、主办单位名称、机构性质、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负责人及其身份证号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二)主办单位基本情况,包括机构法人证书或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学历证明及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及简历;

(四)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证明文件;

(五)网站栏目设置说明;

(六)网站对历史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

(七)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

(八)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九)保证医疗保健信息来源科学、准确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

第八条从事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网站的中文名称,除与主办单位名称相同的以外,不得以“中国”、“中华”、“全国”等冠名。

第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对申请提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作出予以同意或不予同意的审核意见。予以同意的,核发《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同意书》,公告,并向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备案;不予同意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同意书》格式由卫生部统一制定。

第十条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提供者变更下列事项之一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填写《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项目变更申请表》,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一)《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同意书》中审核同意的项目;

(二)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主办单位的基本项目;

(三)提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基本情况。

第十一条《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同意书》有效期2年。需要继续提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2个月内,向原审核机关申请复核。通过复核的,核发《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复核同意书》。

第三章医疗保健信息服务

第十二条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内容必须科学、准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保健信息管理的相关规定。

提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网站应当对的全部信息包括所链接的信息负全部责任。

不得含有封建迷信、内容的信息;不得虚假信息;不得未经审批的医疗广告;不得从事网上诊断和治疗活动。

非医疗机构不得在互联网上储存和处理电子病历和健康档案信息。

第十三条医疗广告,必须符合《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应当注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并按照核准的广告成品样件内容登载。

不得夸大宣传,严禁刊登违法广告。

第十四条开展性知识宣传,必须提供信息内容的来源,并在明显位置标明。信息内容要由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审核把关,确保其科学、准确。

不得转载、摘编非法出版物的内容;不得以宣传性知识为名渲染性心理、性伦理、性医学、性治疗等性科学研究的内容;严禁传播内容。

第十五条开展性科学研究的医疗保健网站,只能向从事相关临床和科研工作的专业人员开放。

严禁以开展性科学研究为名传播内容。综合性网站的预防保健类频道不得开展性科学研究内容服务。

第十六条提供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网站登载的新闻信息,应当符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登载的药品信息应当符合《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七条提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应当在其网站主页底部的显著位置标明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同意书》或者《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复核同意书》的编号。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的审核和日常监管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依法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主办单位提供的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开展审核工作,对本行政区域的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对下列内容进行日常监管:

(一)开办医疗机构类网站的,其医疗机构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二)提供性知识宣传和普通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是否取得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资格,是否超范围提供服务;

(三)提供性科学研究信息服务的,其主办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是否违规向非专业人士开放;

(四)是否利用性知识宣传和性科学研究的名义传播内容,是否刊载违法广告和禁载广告。

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接受上网用户对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投诉举报。

第二十一条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对上网用户投诉举报和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知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提供者予以改正;对超范围提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应责令其停止提供。

第二十二条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和监督管理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告。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未经过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从事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通报同级通信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二十四条已通过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或者复核同意从事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非经营性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提供者处以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经营性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提供者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提出监管处理意见,并移交通信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审核同意范围提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

(二)超出有效期使用《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同意书》的;

(三)未在网站主页规定位置标明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或者复核同意书编号的;

(四)提供不科学、不准确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