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2 17:41:00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人口老龄化的建议和措施,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完善养老保障体系
中图分类号:F840.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9-0-01
一、我市老龄人口基本概述
受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计划生育政策实施和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提高等诸多方面因素影响,我市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由1990年的7.89%上升到2000年的9.65%,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市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已高达12.43%,由此可以看出全市老龄化社会进程逐步加快。
从历次人口普查数据来看:全市总人口平均每年递增只有0.73%,而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平均每年递增却高达3.3%,高于总人口增长率2.57个百分点。老年人口的大量增加将给我市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带来巨大的挑战,其中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对城乡养老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健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因此,采取有力措施应对人口老龄化高峰的到来、对促进我市人口、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显的极为迫切和重要。
联合国划分人口老龄化程度的标准为: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超过10%或65岁及以上人口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高于7%,那么这个国家或地区就进入了老龄化社会。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表明:我市常住人口中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已占到全市总人口的12.43%,其中65岁以上老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8.03%。数据充分说明了我市的人口年龄结构已经进入典型的“老龄化”人口社会。
二、人口老龄化使家庭和社会抚养负担不断加重
老年人口既是适龄劳动人口的抚养对象,也是社会和家庭的抚养对象。在人口老龄化的过程中,老年人患病率会逐年增加。日常生活自理能力会越来越差,必然会加重社会医疗和护理的负担。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60岁及以上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口我市已高达7万人以上,为老年人提供照料的服务资源将承受巨大的压力,现有的养老机构与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矛盾将更加突出。
人口老龄化使社会养老基金的开支大幅度增长。随着社会人口中老年人比例的上升,用于社会保障的支出负担将会加重,不仅需要支付更多的养老金,而且需要更多的医疗费用支出。①从养老保险看,由于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已经离退休的老年职工没有任何养老资金积累,以及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参加工作的中年职工养老资金积累较少,因此需要筹集足够的资金支付他们离退休后的养老金;②从医疗保险看,虽然现在大多数退休职工有了基本医疗保险,农村也开始了新型合作医疗保险,但由于报销比例较低,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了老年人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尤其是还有一些破产和特困企业的退休人员至今未能参加医疗保险,使他们养老、就医面临着十分困难的境地。
三、对不断完善和加强城乡养老保障体系的建议
让人人都“老有所养”,既是中国文明的优良传统,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因此,我们要在深入研究分析的基础上正确认识我市人口老龄化的发展变化规律及其对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影响,紧紧抓住当前社会养老负担还相对较低的有利时机,积极采取相应对策,不断完善和加强全市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体系,平稳度过人口老龄化进程,促进人口、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提出以下几点建议和对策仅供参考:
1.加快推进城乡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
在推进城乡老年人养老保障制度建设中,一要重点关注未被纳入养老制度的城乡高龄老人和不能自理的老人,将老年福利关注的重点由特困和困难老人转向惠及更多需要帮助的普通老人。着手解决实际生活中存在的部分老人“老无所养”的状态;二要积极完善并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坚持“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统账结合”的原则,不断完善缴费水平与收入现状和承受能力相适应,保障水平与全市发展水平相协调,社会保障与家庭保障相结合,保险关系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衔接的养老保险制度。
2.整合社会资源,完善居民养老制度
要全面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逐步构建以居民养老服务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据,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努力改善为老年人服务的设施条件,在社区逐步推广建立为老年人服务的呼叫热线、送医上门等多种形式的服务,建设便捷有效的为老年人服务信息系统。
3.制定扶持政策,鼓励发展兴办民办养老机构
鼓励扶持引导民间资本进入老龄产业,投资、发展养老服务业是切实可行的助老之事。要大力兴办老年公寓、老年康复中心、托老所、养老院等养老服务设施,不断提升养老服务硬件设施配套水平,提高为老年人服务的质量和品位。
4.大力发展文化产业, 给“空巢老人” 更多关怀
要在社区、村级逐步建立和完善图书馆、文化室、游艺室等娱乐设施,特别要建立完善基层老年协会,形成“政府搭台、协会组织、老年人参与”的活动机制,要经常性组织“空巢老人”开展各种文化娱乐活动,方便这些老人信息互通、生活互助、精神共娱,使他们在物质生活上真正感受到“老有所依、老有所乐”,为老年人颐养天年创造更好的条件。
参考文献:
[1]1990年阳泉市人口普查资料.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养老服务
中图分类号:C913;K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315(2015)06-180-002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的提高以及医疗水平的进步,人的平均寿命在不断增加,而长期实施的计划生育政策,使家庭结构普遍小型化,人口老龄化问题在我国发展甚为迅猛。在此背景下,积极探讨如何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提高老年人晚年生活质量,选择并实施切实可行的养老服务方式,进一步加快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全面发展成为当务之急。
一、社会养老服务的概念
社会养老服务是指政府和社会通过制度、政策、资源投入等方面的建设,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顾、医疗护理和精神慰藉等社会化的养老服务支持,它是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的产物。
我国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起步较晚,通过对国际经验的充分学习借鉴以及对我国现实国情的综合考量,历经多年的积极探索,我国已初步形成一种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养老服务新模式。社会养老服务需要在多方面加以系统完善,在推动力量上,要进一步明确政府的主导地位;在机构建设上,要充分整合利用社会各方资源;在购买服务上,鼓励老年人直接支配政府补贴:在监督管理上,要建立社会养老服务评估制度;在服务范围上,要力争广覆盖,实现城乡统筹。
二、社会养老服务的模式
具体而言,根据我国老年人居住形态的不同,可以将社会养老服务模式分为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三大类。
机构养老就是指以老年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公寓、托老所、老年护理院等养老机构为载体,每月按额缴纳规定费用,就可以获得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的食宿、护理、照料、娱乐等服务的养老模式。
社区养老服务是一种以社区为核心,以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日间托老所等形式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多样化的养老服务模式。随着全国范围内城乡社区发展建设的不断完善,社区养老服务功能逐渐增强,这一方面的研究被学术界所关注。
居家养老,就是指老年人在家中居住,但由社会提供养老服务的一种社会化养老模式。它是由先期进入人口老龄化的国家,在经历了家庭养老、机构养老之后,于近年提出的又一种养老模式。
三、张家港市养老服务基本情况
张家港位列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市前10名,也已率先步入人口老龄化的城市队伍,至2014年底,全市共有60周岁以上老年人21.35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23.34%。较为沉重的人口老龄化负担加剧了张家港完善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机构养老
近年来,张家港市积极应对社会老龄化,以全面健全养老服务保障机制为重点,加快设施建设,落实优惠优待政策,普惠全体老年人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已基本建立,并逐步由政府包办逐步向社会化养老转型。全市共有各类养老机构39家,床位总数8450张,其中:公办养老机构19家(床位数5262张),民办养老机构20家(床位数3188张);千名老人床位数39.6张。
2.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
张家港目前的养老方式仍然以家庭养老为主,老人们还是喜欢与子女生活在一起。随着80年代的独生子女成家立业以及城镇化的发展,现在事实上的留守老人也越来越多,学者对贫困落后地区的留守老人研究较多,而对经济发达地区的留守老人研究较少。伴随着这些老年人的身体素质的退化,他们对养老的需求也会越来越多,而现有的机构养老已经满足不了这些需求,因此张家港这两年也开始探索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目前来说发展缓慢,而且受到资金的限制,还没有能够形成比较有影响的品牌。在一些拆迁社区,已经在考虑预留社区养老设施。
作为张家港市养老服务体系的有益补充,农村家庭养老院,在创新社会化养老服务模式的同时,又有效帮助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这类养老机构一般设在本镇或本村,方便子女探视和老人入住;护工多为本地人,便于感情交流;同时因其收费低廉(收费约为800-1200元/月含伙食),受到农村老年人的普遍欢迎。现全市有“家庭养老院”6家,床位185张,入住率超过85%。
张家港市还积极推动“医养融合”的养老模式,2013年印发了《申办护理院和新增老年康复护理床位的有关规定(试行)》,鼓励民营资本申办规模性护理院,支持医疗机构调整现有资源增设康复医学科,增加老年康复护理床位。
四、社会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
我们通过走访了解到,虽然政府在养老机构的投入非常巨大,同时也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给予了很多政策优惠。但是,养老机构的发展速度跟不上养老需求的增加速度。公立养老院的入住率经常达到100%。对于一些失能老人,想进入公立养老机构需要排队等上很久,民办养老机构评估后不愿意接收入院,私立护理院可以接收,但是收费高昂,工薪阶层家庭一般无法负担。
社区养老服务方面还比较薄弱,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最受上班族的欢迎,然而老小区在规划时没有考虑到养老问题,现在很难找到合适的用房来安排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服务设施,这个问题在目前的高房价下显得更为突出和难以解决。
五、社会养老服务的发展方向
关键词:老年大学;模式;对策
1人口老龄化趋势
人口老龄化是世界各国无法回避的共同趋势。按照国际标准,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的10%或65岁人口占总人口的7%时,就标志着该国或地区已经进入老龄社会。以60岁为标准,1995年,我国老年人口为1.14亿,2000年为1.29亿,2010年为1.52亿,2020年为2.01亿,2030年为3.42亿,2040年为4.09亿,2050年为4.38亿。由此可见,我国老年人口规模之庞大。我国老龄化速度极快。比较世界部分国家60岁以上人口百分比从9%增加到18%所需要的时间,中国为25年,英国为45年,美国为66年,瑞典为85年,意大利为100年,法国为140年。这表明在世界人口老龄化加速过程中,中国的加速度最高。
老龄化社会的到来既是一个挑战又是一个机遇。世界各国为此做出了不懈努力与探索,老年大学就是其产物之一。实践证明它将是解决老龄化社会问题的积极、合理、有效的模式。
2老年大学的发展模式
老年大学最先于西方发达国家,主要有英国模式、美国模式和日本模式三种。
(1)英国模式。
英国在1930年进入老龄化社会,是世界上最早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国家之一。英国的老年教育起步早,发展较为完善。根据提供教育资源的渠道,英国的老年教育可以划分为高等教育系统、地方教育当局系统以及志愿团体组织系统。在前两者中,老年人是以普通成人的身份与其他年龄段的成人共同参与教育,而后者则是专门针对老年人开展的特殊老年教育,并以“第三年龄大学”的办学形式为主。
(2)美国模式。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美国社会也越来越重视老年教育的问题。总体说来,美国老年大学的主要由两类机构提供:其一是各类大学,包括国家级、地区级和社区大学;其二是专门负责老年活动的非营利机构。老年大学的教育形式多样,可以是课堂学习,也可以是户外运动(登山、旅游、参观等),时间可长可短。目的是寓教于乐,让老年人感受到生命的意义和乐趣。
(3)日本模式。
日本老年教育的实施形态主要有:政府和地方公共团体等公共机构实施的形态、民间团体等实施的形态、利用通讯媒体进行函授教育的形态。前两者可称为设施利用型,后者称为媒介利用型。日本老年教育主要通过以下几种途径来实施:高龄者学级、高龄者教室;发挥高龄人才作用事业;老年人大学、大学院及长寿学院。
我国老年大学的办学模式脱胎于计划经济体制,老年大学主要依附于政府、教育系统和国有企业,其政治意义强于教育意义。
3我国老年大学的现状
1973年,法国的皮埃尔·维勒斯教授在图卢兹大学创办了世界上第一所老年大学,亦称“第三年龄大学”。此后,各类老年教育学校在世界各地蓬勃发展,并逐渐形成了三种典型的模式政府投资型模式、自治自主型模式与社区型模式。我国的老年大学在世界潮流的引领下也得到一定发展,1983年6月4日,山东省率先创立了中国第一所老年大学——山东省红十字会老年大学,标志着我国老年教育迈出了第一步。1984年3月1日,广东省建立了我国第一所民办老年大学-广东领海老年大学;1995年与2000年,上海市老龄委、上海老年大学、上海电视大学先后联合创办了上海空中老年大学与上海网上老年大学,现代传媒手段与信息网络技术被运用到老年大学中。目前,我国已拥有各类老年大学和老年学校2.6万余所,在校学员超过230万人,每位100老人中就有2位接受过老年教育。上海市这一比例接近10%,位于全国前列。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老年大学的发展正处于初级阶段水平,再加上它还是一项新事物,因此,在其蓬勃发展的同时不可避免存在一些问题。
4我国老年大学存在的问题
在中国老年大学的发展中,由于国家对老年大学教育的认识不断提高,促使中国的老年大学教育不断地走上发展的道路。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着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对此,一些学者提出了很多关于老年大学教育发展中的问题,如:教育形式单一、教育设施设备不齐全、教育内容不丰富等等。但中国在发展老年大学教育中目前存在的主要的几个根本问题:
(1)经济支持不足。
一是国家经济实力不足,对老年教育的投入跟不上老年社会的发展;
二是居民生活水平没有达到一定的程度,阻碍了老年人参加老年教育。
许多发达国家进入老龄化的时候,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是在10000多美金,而中国仍属于中等偏低收入水平的国家,中国应对老龄化的经济实力还比较薄弱。
(2)社会重视不够。
我国当前教育发展重点在于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因此,老年大学事实上处于教育的边缘地位,这种地位导致其管理混乱。目前老年教育工作由文化、教育、民政、人事等部门多头管理,但在实际操作中责任分散化资金匾乏,老年大学是非盈利性社会福利机构,需要财政部门的支持,但没有足够的投人改善老年大学的硬件设施队伍涣散,缺乏专门的老年大学管理与教学人才,高等院校没有设置相关专业,老年科学研究机构屈指可数。
(3)老年人认识不够。
目前,人们对老年教育认识还不统一,有的重视,有的不重视。有的认为老年教育是提高老年人口素质、促进社会进而使真正能够参与到老年大学中的老年人不多。老年大学实际上所针对的主要还是文化层次比较高的离休、退休干部等教育对象。
5我国老年大学的发展对策
老年期是个体生命的最后阶段,个体将在此阶段度过三分之一的生命历程,但人们往往忽视了这个资源和市场。这势必造成我国老年大学在社会上的影响和普及程度还不够。究其原因,师资匮乏、经费不足、产权虚置是制约老年大学发展的桎梏。随着该群体规模在逐渐扩大,办好老年大学已经成为当前及将来一项紧迫的社会课题,现提出若干对策以促进老年大学的发展。
(1)更新观念,加大宣传,使社会重视老年大学的生存与发展。美国学者埃里克森(EH·Erikson)指出,人到老年,往往会处于自我完善和自我绝望两端之间。因此与一般的青少年教育、成人教育相比,老年教育更应侧重于人生最后阶段的自我完善教育,以提高老年人的生命意义。
(2)改善老年大学的教学条件,加大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认识到老年大学对老年个体和整个社会有巨大的意义与价值,可以因地制宜成立老年教育管理机构,引进专业人才、实施专门管理,逐步形成一个由政府统筹规划、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业务指导、涉老部门参与操作的齐心协力共谋发展的格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将老年教育经费开支列入财政预算。此外,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政府还可成立专门研究老年教育管理与教学工作的机构。
(3)运用各种办学力量,形成多元化格局。传统大学面向老年人开放,老年学员可以以非注册学生身份旁听课程以及公开讲座;开放大学吸引大量的老年人参与学习。地方教育当局可以通过直接开办课程等形式来促进老年教育的发展。自主自治办学突出表现为第三年龄大学,全部是由老年人自发成立、自行组织、自助分享。(4)优化课程设置,强化师资力量。
老年大学绝不仅为老年人提供一个养老场所,也是满足老年人日益强烈的“职业技能提高需求”与“自我发展需求”的再教育基地。原有的娱乐型课程已略显老套,因此开设计算机、英语、法律、金融、现代科技等课程刻不容缓。强化师资力量的措施主要有部分高等院校可开设老年教育学等相关课程,为老年大学输送教学人才选聘热衷于老年教育事业者,对其进行培训,使其把握老年人生理、心理与学习特点,开展教学活动。
(5)教学方式灵活多样,方便和扩大受教育群体。
老年大学的教学方式不再局限于传统的课堂教学,而是极其灵活多样。①正规教育、非正规教育和非正式教育三种形式并行发展。②自主教育形式受到普遍关注。老年大学应注重小组学习和分享型学习,所有的学员都是平等的、互助的。③广泛重视和发展远程教育。随着网络在我国的普及率越来越高,网络扩展到乡镇一级,在没有老年大学的乡村以及边远地区,老年人同样能参与到学习活动中。上老年大学也不再是体弱多病的老者渴望而不可及的事,他们足不出户,就可接受教育。由此可见,发展网络教育无疑是关注弱势群体中的老年群体的有效途径,为我国构建完整的终身教育体系、步入真正的学习型社会提供重要保障。
6结束语
世界已经步入老龄社会,中国的脚步更快。由于中国老龄人口的数目大,老年大学教育的缺口也相应较大。发展我国老年大学是解决老年人口教育的根本途径,其发展模式灵活多样,其发展对策主要是针对当前问题,提出适宜的建议和解决办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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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杨佳,陈瑶.老年大学发展初探[J],成人教育,2007.7.
关键词:政府购买;居家养老;公共服务;理论研究
一、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概念
(一)关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定义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由政府购买和公共服务两个部分组成,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定义,即政府以财政资金转移为形式,通过平等地订立合同契约等方式,向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购买公共服务的活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也指政府通过公开招标、定向委托、邀标等形式将原本由自身承担的公共服务转交给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履行,以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社会治理结构,满足公众的多元化、个性化需求。
(二)关于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概念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是指政府依托社会力量,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
居家养老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模块: 1、生活照料,是指为老人提供购物、配餐等家政服务和一般照料或是特殊照料。 2、康复保健,是指为老人提供疾病预防、护理康复、卫生健康教育等。 3、法律维权,包括为维护老年人的赡养、财产等合法权利提供法律的咨询及援助。 4、文化教育,是指为老年人提供知识讲座、书法绘画和图书阅览等服务。 5.体育健身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活动场所、体育健身设施等服务。 6.精神慰藉服务。指邻里结对、相互关爱等志愿服务。
二、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理论基础及价值意义
(一)老龄化问题的促进作用
在之前独生子女政策影响下,我国人口结构有老年人数多、老龄化速度快、未富先老和老龄化地区差别大的特点,比例失衡的人口结构带来的问题和缺陷性尤为明显:
1.对经济增长的影响:王德文、蔡P、张学辉认为劳动力供给数量缩减将削弱劳动分工效应,总产出和人均收入水平随之下降;总人口中劳动年龄人口的比重较小, 则会降低储蓄率,人口老龄化对技术创新方面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2.社会保障问题。姜向群运用2000-2050年中国人口年龄结构和抚养比变化的预测值来测算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险制度的影响,研究表明人口老龄化驱使下,现收现付制养老保险将难以为继人口结构趋向老龄化越严重,现行制度中的退休人口养老金没有基金积累,导致在职人员实际的养老负担加重。
(二)传统文化、家庭结构、社会问题以及政府职能转变的诉求
对于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动因机制,可以从老人心理状态、家庭功能结构变迁、社会结构文化以及政府职能转变等方面来探究其社会根源。
1.传统文化的影响使得大部分老年人更倾向于在家中养老,熊必俊认为,居家养老并没有将老人的社会交往阻断,在居家养老服务的过程中,老人仍然可以得到家人和邻居的关心,使老人在社会生活的被关照的心理状态得到满足;
2.家庭结构的变迁是居家养老服务的一个动因,目前大多数家庭规模越趋小型化,子女就业地点离家远、女性越趋职业化等因素都使得传统的居家养老方式受到了冲击,增大了老年人养老的成本以及风险;
3.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是政府推进职能转变的现实需要,万军认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推进服务型政府变革的内在要求,也是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的关键举措,这也有益于公共财政使用效率的提高,能够促进公民社会形成。
4.在购买和监督居家养老服务的过程中能达到政府与市场的良好合作关系,程伟认为,政府以居家养老服务券的形式对困难老人给予了关怀,这样有利于调动社会力量来关注老年人养老、参与养老服务,能够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间接地促进了下岗职工再就业,使社会就业形势得到良好的发展。
三、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模式
“政府购买”作为政府供给公共服务的一种方式,打破政府既作为公共服务的“生产者”,又作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的传统治理理念,开创政府、市场、社会攻击公共服务的合作创新机制、新模式。
以上海长宁区为例,长宁区社会组织以创新实践园为平台,发挥公益品牌的辐射效应;以枢纽式组织建设为抓手,扩大社区治理与参与;以规范发展为目标,提升政府购买服务实效;以诚信建设为契机,完善综合监管和信用体系制度等。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应明确以下三点:界定出 “向谁购买”,政府购买服务的对象要针对不同的受众人群以及接受服务的老人的经济状况来实施不同的公共服务流程;确定 “购买内容”,坚持必要性和可能性的原则,适当在原有的公共服漳谌萆侠笱瘢谎细窆芾 “怎么买”,应当对购买服务的每一个程序系统了解,比如服务对象、内容、经费等进行详细评估与分析,实现有效监督。
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风险
(一)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基础薄弱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具有独立性和依赖性,政府在此过程中都起着主导作用,关键资源都掌握在政府手里,社会组织在提供公共服务中依赖和受制于政府的管辖,所以在和政府共同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合作过程中,难以从独立的地位与政府平等谈判。
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合作的过程中,合作基础较为薄弱。一方面,政府对社会组织了解不全面,不能完全信任社会组织去提供养老服务;另一方面,社会组织的公信力不足,不利于养老服务的推进。
(二)购买效果合作绩效不足
在购买养老服务领域,由于养老服务供给的评估标准较难界定,在购买过程中,居家养老服务的购买项目的成本、人工费用、以及老年人的心理需求难以确定,购买过程中价格难以确定。购买价格存在着较大的空间可能会导致政府在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过程中增加购买成本,加重政府的负担。
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存在风险。政府和社会组织签订合同时,由于合同的不健全可能导致赔付,如果违约责任、双方涉及的权利和义务、公共服务的水平及数量等在合同条款中界定模糊,产生合同歧义和灰色地带,容易引发合同执行争议和冲突,为后期评价、监管留下隐患。
(三)政府权力会导致服务随意性
目前人口老龄化的趋势,一些政府在进行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过程中,为了自己的利益会随意对社会组织和市场进行分配任务,导致服务的随意性。在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过程中,地方政府承担着委托和主导的作用,实际提供者是社会组织以及市场。政府权力过大会不利于政府信息的公开、透明、和真实性的表达,这样也会导致社会组织和市场不能清楚的明白政府任务的导向和实际目的。与此同时,地方政府在对于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实际运行的各项过程并没有做明确的指示和规定,相关决策者和执行者拥有较大的主观意愿,不利于政府的监督和管理。
五、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改进建议
(一)以老年人的实际需求为导向
在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过程中,应该建立科学的服务满意度指标体系,让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进行满意度与需求层次的调查,了解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种类数量和品质等方面的需求。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出发,为老年人提供需要的、符合老年人本身特点的服务。其次,政府作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主要提供者,要加强福利资金的投入,让更多老人享受到居家养老服务,并加强居家养老服务的管理,确保购买的养老服务的质量、老年人的满意度和效益最大化。
(二)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管
随着我国社会组织的不断发展,逐步参与到提供政府改革和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进程中,一方面缓解了政府的行政压力,另一方面对于扩展政府的政治影响力有积极的影响。对于社会组织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要实行科学、全方位的监管机制,政府对社会组织提供的资金支持要进行明确的规定及使用l例,对于社会组织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方法和模式的监管也是保证政府决策得到合理实施配置的保障。应加强政府部门的整合,完善社会组织提供服务过程的监控和服务满意度及结果的评估管理。
(三)引入竞争机制,促进购买公平
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机制是保证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有效性的保障。在服务的购买方式上,应该采用分类购买以及形式多样的购买方式共同发展,从而进一步加大政府的购买服务力度,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成为提供服务的重要并有效的方式。
政府应该大力培育和鼓励有能力承担政府委托服务的社会组织,利用市场和社会机制完善资源配置,提高公共服务数量和质量,形成政府购买、市场和社会提供的公共产品供给机制。同时要建立并完善合同签订条例和绩效评估体系,建立公开透明的购买程序和惩戒措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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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张晓峰.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J].社会福利,2007(8).
【摘要】随着我国城市人口老龄化进程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传统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以及老年人在生理和心理对居住环境的需求越来越高,这一切催生了一种新型养老模式——老年住宅。文章分析了人口老龄化对城市老年住宅市场需求的影响,探讨了老年住宅开发困难的原因,并对我国城市老年住宅建设提出了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 老龄化;老年住宅;需求;房地产
【基金项目】本文是2013 年广州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广州市老年住宅市场供给模式研究”(13G61) 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马天芳,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管理系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社会学。
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当今世界各国面临的社会问题之一,国际上通常把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7%作为一个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标准。根据这个标准,我国早在2000年底已经进入了老龄化社会。目前我国老年人已超过1.78亿,以每年3.3%的速度递增。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老龄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课题组中位方案预测数据显示,到2040年,我国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将达到3.23 亿。我国是在“未富先老” 情形下加快老龄化进程的,它不仅绝对数量大,而且来势迅猛,尤其在城市更为明显。与此同时,随着现代社会发展,城市家庭结构发生了变化,与子女分开、独立居住的老年人在不断增加,城市老年住宅问题已成为社会保障事业和房地产开发产业中的新问题。
所谓老年住宅是指专供老年人集中居住、符合老年体能和心态特征的专用住宅,是一种居家养老与社区服务相结合的模式,不仅需要在楼层、交通、医院、服务设施等方面符合老人的身体特点,更要在娱乐、学习、生活、交往、情感等方面照顾老人的心理需求。老年住宅不同于社会福利院或敬老院,它不属于国家或集体兴办的社会福利设施,而是由社会投资兴办并按市场化经营管理的老年专用住宅,其实质也是房地产市场中的一种住宅产品,其主体是由消费者、开发商与政府共同构成,三者的行为相互作用并共同影响老年住宅市场。老年住宅需具备三个特点:第一,地理位置要远离市中心,紧靠山水,绿地面积大,空气污染指数低。第二,要采用无障碍设计,在房屋和小区内要有大量扶手,走廊要宽,楼梯踏步比普通住宅要低,楼梯和室内地板砖要防滑,窗户和阳台要扩大,电灯要足够亮,居室和浴室要有报警或呼救装置等。第三,要有完善的配套设施。老年住宅小区要有预防老年人常见病的中西医门诊,要有供老年人打牌、下棋、看书、闲聊、健身的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图书馆、老年俱乐部等活动场所。
一、人口老龄化对城市老年住宅市场需求的影响分析
(一) 传统家庭养老功能弱化,赡养功能外移
自上世纪70年代末开始,我国推行了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城市老年人口相对中青年人口数量呈快速增长状态。进入21世纪后,城市人口老龄化的发展使我国快速进入老龄化社会。目前,上海、北京、天津、广州等城市已经进入老龄化,并且老年人口绝对数量较大。如广州1992年开始进入老龄化城市。2010 年底,广州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116.3 万,约占人口总数的14.48%,预计到2015年,广州老年人口将达到140万。由于城市老年人口的膨胀,家庭养老资源逐渐变得匮乏,传统的养老模式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我国自实施计划生育政策后,很多城市长期以来实行独生子女政策,一对夫妇结合后面临赡养四位老人这样过重的养老任务。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加上目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够完善,不可避免地导致老人家庭空巢化现象。如广州市空巢老人总数已超52万,接近老年人口的一半。老人生病、心理孤寂、日常生活无人照料等这些都是子女担忧的地方。所以人口老龄化发展迫切需求专门为老人建筑的老年住宅产品来发挥服务老人、照顾老人的功能,可以预见房地产行业中老年住宅将会出现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二) 子女愿意为父母提供购买老年住宅的资金支持
现代化最大的特征之一就是时间资源的稀缺性。有些子女有很强的孝心,也有经济上的赡养能力,但由于现代社会竞争压力越来越大,年轻人必然会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投入个人事业, 很少有时间与父母共处,更难抽出时间周全地照顾老人。因此,很多年轻人也迫切希望有专门为老人设计的住宅小区, 软硬件服务都能满足老年人的行为与心理需求,能够妥善安置老人生活。在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他们愿意为父母提供购买老年住宅产品的资金支持。这样一来,一方面他们不会因为照顾父母而影响到工作,另一方面也可以帮助他们减轻养老负担, 实现孝心,使父母的晚年生活得安稳、舒心,以减轻他们的后顾之忧。因此子女因为忙碌工作而导致的家庭养老的缺位成为老年住宅市场需求的客观因素,为老年住宅养老提供了巨大的市场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三) 老年人购买能力增强,改善居住环境的需求提高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老年群体经济水平普遍提高,购买力不断增强。根据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调查,目前我国城市老年人中有42.8%拥有存款,仅退休金一项到2010 年就增加到8383 亿元,到2020年,为28145亿元,2030年为73219亿元。此外,在城市60~65 岁老年人口中,约有45%会选择继续就业。除有退休金以外,还有额外的收入。按此预测,到2050年,将有73200亿元消费储蓄金。因此老年消费群体购买力不可小觑。在居住环境上,老年人对住宅“品质”有更高的要求, 他们迫切希望早日改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根据零点调查分析显示,目前在北京、上海、广州等经济发达城市,存在着一个占当地老年人口总数近6%以上的中高收入群体,认为现在的养老环境,无论从居住环境,还是养老服务水平,都不能满足他们日益提高的养老需求。这部分中高收入的老年群体,对改善目前居住环境与条件的要求十分迫切。这些都预示着我国老年住宅市场需求很大,其发展将成为整个“夕阳产业”的重要一环。
二、城市老年住宅开发困难原因分析
目前我国老年住宅市场的开发才刚刚起步,包括北京在内的各大城市住宅开发主要以中青年群体为消费主体,以老年消费者为主体的却少之又少。虽然市场上有一些楼盘中隐隐约约有老年住宅的影子,但从住宅设计的本质上来讲,能够称得上是老年建筑的可谓凤毛麟角,而从规模上讲,纯粹作为老年住宅的楼盘有两个:一个是广州的颐年园,中国第一个最大的长者社区;一个是北京的东方太阳城,目前国内最大的退休社区。不言而喻,一方面老年住宅市场需求很大,另一方面市场却供应紧缺。为何出现这种局面?主要是因为老年住宅开发存在一些不利因素。
(一) 传统养老观念难以改变
我国传统家庭讲求“养儿防老、儿孙绕膝”的伦理观念是根深蒂固的,即使实际生活中有诸多的不方便,老年人依然愿意和子女住在一起,享受天伦之乐。有的老人退休后会觉得失落和沮丧,这个敏感时期非常需要子女的关心和孝顺,觉得这样可以排遣内心的孤独和寂寞。有的老人认为自己独立居住,别人会觉得子女不孝顺,在亲戚朋友面前会有遗弃感。有的老人担心如果子女不在身边,一旦自己有头疼脑热或突发急病等事情,感觉没有依靠,缺乏安全感。作为子女,对老人入住老年住宅也同样抱有偏见。他们觉得让父母单独住在老年住宅是不够孝顺、不负责任的一种表现,不应该让老年人在老年住宅孤独老去。同时,社会对于老年住宅的舆论宣传也不够,许多父母和子女不了解老年住宅产品的特点,很多人将老年住宅等同于社会福利院或敬老院,在认识上有很大误区,从而在观念上不接受老人在老年住宅养老。
(二) 老年住宅的潜在需求难以转变为有效需求
我国房地产市场中老年住宅的需求仅仅是一种潜在需求,潜在需求只有被激发成有效需求后,才能激活相关市场的供给。老年住宅的开发不同于一般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发成本相对较高,它不仅包括开发住宅本身, 更重要的是社区内服务配套项目的完备。其造价成本自然高于普通商品房, 有数据显示老年住宅的总体造价要比普通房地产项目高五成至一倍,其售价必然偏高,会超出大多数消费者的心理承受力。我国现阶段的中老年人都是从艰苦岁月中走过来的,节俭被大多数人视为传统美德, 在金额巨大的老年住宅产品面前, 他们对商品的购买心理远不同于当代的年轻人, 不会出现冲动性购买。尤其是当手中储蓄有限,不能独资购房,银行又不放贷时,他们的购买动机就越发理性了。从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上提供的普通住宅产品来看,多数往往在面积、设计、质量、环境和服务等方面或多或少存在不尽人意之处,而相对各方面要求更高的老年住宅来说,一旦不能提供高质量的居住环境和可靠的物业服务保障,那么对老年消费者来说,即使有巨大的潜在需求,也必定是望而却步了。
(三) 开发老年住宅运营成本高、回收期长、风险大
房地产开发商的目的便是谋取最大利益市场。所以一直以来,他们把目标人群锁定在事业有成、消费能力最强的中青年群体身上,这就造成了对这个消费群的市场争夺尤为激烈,而具有巨大潜在需求的老年住宅市场却无人问津。其主要原因是老年住宅产品开发成本要比普通住宅项目的配套费用高出许多,老年住宅要求密度低、舒适性高,还必须具有优美的环境和健全的医疗服务等小区综合配套设施,投资风险高于一般的商品房项目。除此以外,一般住宅通过销售即可实现房地产产品开发的最终目的,而消费者在购买老年住宅的过程中,可能更多地关注后期物业管理中的一些配套服务,这即意味着开发商在销售老年住宅时,必须通过一定时期内公共服务设施的运营,达到具有示范效应的建设规模后,销售才有可能全面展开,才能实现投资的回报。因此老年住宅开发所需的资金回收期比一般商品房要长,所以开发商面临的投资风险更大。
(四) 政府的法律政策滞后和资金援助不够
在我国,政府缺乏对老年住宅开发的相关法律政策的制定,虽然现有法律法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老年建筑设计规范》等对老年人的权益方面都有所涉及,但是老年住宅作为新生事物还不能在法律法规上找到依据。老年住宅是赢利性养老设施,而福利性养老设施的相关法律显然不合适。但它又是专门为老年人服务的,也不适用于一般住宅开发经营的法律法规。同时对于老年住宅的数量、分布点、收费标准、服务质量等也没有相应的规定和监督。再者,在老年住宅的建设及其资金方面缺少适当的鼓励政策,未给予老年住宅建设专项拨款、资金援助和土地税收优惠等。再加上一些金融机构观念比较老化,他们认为老年住宅及其大量的配套服务设施的运营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资金回笼又较普通商品房长,投资风险较大,所以很多金融机构不轻易贷款给那些想建设银色住宅的私营和外资房地产开发商。因此,上述种种因素在某种程度上自然抑制了开发商投资兴建老年住宅的兴趣,即使有想法也会选择规避风险而不去实施。
三、解决城市老年住宅市场需求的对策
(一) 必须改变传统家庭养老观念
人口老龄化直接导致家庭供养资源减少,子女赡养负担成倍增长。作为老年人要冲破传统家庭养老观念的束缚,要从依赖型养老转变成自我型养老,理解子女在工作和社会竞争中的压力,了解到老年住宅产品不仅可以提供高质量的居住环境和服务,还可以提供交流和活动的平台,使他们的晚年生活品质得以提高。年轻人也应积极转变观念,面对老年住宅如此完善的设施、高品质的服务和人性化的社区环境,认识到为老人购置老年住宅并不是不孝顺的行为,积极出资出力,及时地为老人购置适合他们居住的住宅和社区,才能让老人真正安享晚年。总之,无论是老年人还是其子女,都要树立自我养老意识,提高自我养老的能力,年轻时积累自我养老的资源,年老时经济负担就不会成为影响购买老年住宅的因素。
(二) 必须保证老年住宅设计、开发规模的合理性
国家鼓励社会各界兴建新型老年住宅,并已对兴办老年住宅实行减免税政策,这些无疑会为老年住宅的发展提供极好的政策和发展空间,开发商应该具备足够的信心和市场敏感度去尝试新的市场开发。老年住宅的开发注重的是持续深入长久的服务和社区文化环境的创造,注重更高标准的产品品质、安全性、便捷性、舒适度及价格的经济性,其选址、规划、设计等都需要有更细致的考虑,一些具体的规范设计在老年住宅及社区里应该全面落实。惟有如此,才能真正拓展老年住宅产品市场,吸引消费群体前去购买。作为功利性角色的开发商本身要摆正位置,对老年住宅的利润率不应该有过高的追求,它毕竟不是暴利产品,利润空间有限。此外开发商对老年住宅的开发数量和规模也要有清醒的认识,不能一哄而上,盲目建构,过度开发。老年住宅从目前来说确实有一定量的市场需求,并且会逐渐增加,但是这种增加是非常缓慢的发展进程,所以其数量和规模一定要控制,要有计划地进行建设和开发。
(三) 政府要为老年住宅开发提供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
政府需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进行调控和引导房地产市场中老年住宅的开发和消费,政府的干预对房地产市场中供需矛盾的解决起到主导的作用。政府应根据老龄化发展的新形势、新问题,及时制订有关的产业政策,在法规政策上保障老年住宅的开发实施,使老年住宅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老年住宅开发成本高,对居室和社区环境要求高,住宅设计要切合老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不仅需要一个人性化和安全性的居住活动空间, 还需要有公共性的服务网络和较齐备的医疗康复措施,包括建立社区基础设施、医疗保健设施、社区文化设施等。而且由于资金回收周期较长,政府应为老年住宅项目开发提供相关政策支持,比如土地出让金的优惠,税费的减免,低息贷款开发,项目立项审批手续的简化等等。针对老年住宅项目的监管工作也需要跟进,以防止某些房地产企业利用开发老年房地产的优惠条件获得政策优惠。在舆论上也给予宣传和引导,让消费群体走出对老年住宅的认识误区。
综上所述,我国城市老龄化加速发展的现状与房地产市场的建设发展都对城市老年住宅发展提出迫切的要求,老年住宅市场的开发需要政府和开发商的通力合作,一方面政府要运用适宜的政策来鼓励和指导老年住宅的开发与建设,另一方面开发商要注重现代城市老年人的心理行为需求,以老人为本地发展和建设老年住宅,惟有这样,才能推动我国城市经济的发展,激发老年房地产市场的活力以及维护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参考文献
[1]查昕.城市老年住宅需求分析及对策[J].工程与建设,2007,(02).
[2]谷俊青.关注老龄化社会的居住问题(下)[J].中国建设信息,20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