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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理项目规划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10-12 17:40:54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土地整理项目规划,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土地整理项目规划

篇1

【关键词】土地整理;措施;现状;途径

1.土地整理简述

土地整理项目的开展,是希望借由土地整理来进行环境的改善,打破我国现有的经济发展制约因素束缚,以集约化的土地使用来提升土地的再利用能力,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

(1)土地整理是在开发和保护两者同时兼顾的前提下进行的。要提升土地的利用率就必须要保证土地资源的环境,在对土地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过程中,注重对土地资源的环境保护,两者相互促进,所以土地整理需要以这两点为大前提。

(2)土地整理的根本目的是提升土地资源的经济效益,通过改善土地资源的经济供给来提升社会经济的发展,像是开发土地经济能力,以优质土地集约化来提升其经济性,整合优秀土地资源让其为社会的发展经济需要提供支持,这也是解决当前的土地和社会发展两者之间矛盾的重要渠道。

(3)土地整理追求社会、经济、生态三个方面的均衡发展和融合,通过土地整理来加大这三个内容的结合和渗透,形成互相支持促进的链接。

2.土地整理项目开展的重点

2.1严格土地整理项目规划

切实加强项目立项的可行性论证和审核工作,从源头上把好项目规划质量关。申请立项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相关程序不到位的不予申报立项。项目立项批准后,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委托有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组织项目勘测和编制项目规划设计、预算书。在编制规划设计方案时,对所规划区域内的未利用地、村庄、工矿废弃地的数量、分布和权属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广泛征求项目所在村组群众的意见,确保编制项目规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编制完成的规划设计方案经国土局规划、地籍等部门审查,达到图表、数据与实地相一致,避免或减少项目实施中规划变更。项目规划一经批准,不得随意修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和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报批。

2.2提高土地整理项目建设质量

项目实施单位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土地整理项目建设质量。一是建立集体会审和专家评审评估制度。土地整理项目重大事项必须经过土地整理项目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策, 经专家评审评估后确定。 集体讨论记录、专家评审评估报告作为项目立项、招投标、资金拨付和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二是完善项目招投标制度。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土地整理项目地籍测绘、规划设计、工程设计、房屋评估等事项招标工作,邀请市纪委、监察、财政、国土等部门对项目招投标活动进行联合管理和监督,规范项目实施运作。三是建立市场廉政准入制度。对招投标、测绘、监理和审计活动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责令其整改,情节严重的,停止其参与土地整理活动,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四是建立项目建设奖惩激励制度。将项目建设情况与项目申报、资金拨付等环节挂钩,凡工作开展好的进行奖励;对有问题的,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停止项目立项申报或已批准项目资金拨付。

3.土地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原则

3.1有利于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

我国的人地关系比较紧张,为了用这些有限的地来养活我国的众多人口,只能寻求提升我国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这一条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的途径为将闲置土地进行利用以及开垦荒地和效用低下的土地,从规模上进行扩大,这样能够提升土地质量;至于产出率则需要通过改进耕作方式、提高土坡肥力以及一些农业外部设施的辅助和生态环境的改变等等来实现。

3.2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具有统筹性,是结合了当前的经济建设需要以及当前土地状况和预计未来希望达到的一个目标综合进行的规划,希望通过长时间的实践来实现对某一区域内的土地资源的分配和利用,目的是提升对土地资源潜力的深挖。

3.3社会经济和生态效应相统一

从整体上看土地整理对于社会、生态、经济这三个方面的影响是起到了促进作用的,虽然短期内可能会出现彼此之间的矛盾,但是总体来说仍然是保证了这三者的利益,起到了一个平衡的作用,在长期的发展中,这三个内容会逐渐的形成相互辅助和促进的关系。

4.土地整理项目规划设计的基本技术方法

4.1系统设计方法

土地整理不单单是针对土地这一个内容而言,像是地形、土壤产权、相关措施建设等等都是其内容,要实现完整的土地整理,达成其目标必须要将这些内容纳入系统之内,通过对这些因素的考虑来协调。

(1)土地整理项目工程设计和施工应该要充分的考虑当前的环境和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能够通过提出问题――解决问题这样的模式来进行设计,这样可以消除很多未知或没有考虑到得隐患,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2)土地整理过程是非常复杂的,不是单一只根据土地情况来进行,当地的气候、环境、人文、土壤状况、地形地貌等等都需要有一个综合的了解,而且当地的道路渠道等等信息也是非常重要的信息,所以土地整理所联系在一起的因素是相当多的。

4.2工程勘测方法

(1)地形测量一般要求按 1:2000 的比例尺量测整理区内的地形地物,明确地貌形态每个田块的高程土地利用现状现有道路沟渠的准确位置这为规划路渠沟位置的确定和形式尺寸的设计田块的设计和土地利用设计提供必不可少的依据。

(2)土地整理现状调查勘测包括土城调查测定,水资源供需调查,水文 气象状况调查,原有水利设施数量类型结构可利用程度和农田灌排水状况及道路勘测,土地权属调查量测登记,土地质量调查评价等内容。

4.3土地整理项目工程设计方法

(1)公众识别法。注意对公众感兴趣的工程或存在问题的识别,重视考虑土地利用本身的发展问题,而不是来自与整理项目有密切关系的委托人或用户的意见。

(2)广泛合作法。在整个工程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联合各个领域的专家,组合各个学科的知识,应用各种先进的经验。

(3)创造性设想法。可持续土地理项目工程设计中重视鼓励专业人员与项目区公众的创造力和想象力。 (4)普及知识法。对于那些成功的或不成功的可持续土地整理项目工程设计及其己知的设计过程,应让每位公众和决策者知道。

5.结束语

总的来说,土地整理项目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社会关注度高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工作,其需要很长的周期来实现。在土地整理项目的开展过程中必须要做好每一环节的工作,切实保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工程质量。尽管在是实现的过程中会遇到一些矛盾或倒退的问题,但是我们必须相信只要做好合理地规划设计工作,并严格遵循规划来执行,那么必定会获得预期的效果及目的。 [科]

【参考文献】

[1]吴振英.试论土地整理中动态GPS-RTK技术的作用[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3,16:34.

篇2

关键词:土地整理,规划设计,广西

中图分类号:S6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由于人类的干扰和破坏,全球自然生态系统退化十分严重。土地退化对全球食物安全、环境质量及人畜健康的负面影响日益严重,研究土地退化的发生机制与演变动态等内容,已成为国际土壤学、农学、生态学和环境科学界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1-2]。

土地整理是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有效措施,是提高土地质量、促进土地集约化利用的重要手段。根据《广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并结合桂国土资发〔2011〕21号等文件精神,广西各国土部门优先选择一些群众已简单投入整理的土地进行项目立项,力求规范开发,尽快形成耕地,补充耕地后备资源,产生效益[3]。

项目区通过整理后,农作物种植结构趋于合理,增加了项目区植被覆盖率,增强了土壤的水土保持能力,符合国土资源部的《关于加强土地开发整理和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1规划方案及建设内容

1.1 规划设计依据

(一) .国家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6)《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7)《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承包法》。

(二).相关政策

(1)《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建〔2010〕244号);

(2)《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1〕21号);

(3)《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4)《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专项资金县级财政审核报账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建〔2010〕203号)。

(5)《《自治区农业厅 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桂农业发〔2011〕54号)

(6)《《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整理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建〔2006〕12号)。

1.2 规划目标.

通过现场踏勘调查,依据项目区实际地形条件,明确项目规划目标为整理整治已纳入自治区不稳定耕地数据库中的宜农土地,规划设计项目重点改建项目区田间道路,提高道路通达率,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使作物产量有所增加,最终实现“增地、增产”的目标。

1.3建设标准

(1)土地平整格田设计标准

如果项目未涉及大面积的土地平整,只是对耕地质量较差的土地进行翻耕,确保耕作层达到20cm。

(2)道路标准

田间次道:路基宽4.30~6.00m,路面宽3.50~5.00m,泥结石面层,路肩宽0.40~0.50m,最大行车速度20km/h,田间次道最大纵坡不大于10%,横坡不大于3%,改建道路及受地形条件限制的路段,其路面行车道、路基宽可相应减少1m;

(3)建筑物标准

如项目区无大型建筑物,田间道路、灌溉、排水系统建筑物按5级建筑物设计。

2工程设计

2.1土地平整工程

土地平整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对待开发整理土地进行翻耕、捡石等,消除土地障碍因子,将土地开发整理成稳定的耕地。

项目区不稳定耕地零星分散于各片耕作田块之间,对面积大于100m2荒草地进行土地翻耕,将杂草、乱石清除、剥离,然后进行翻挖、配施农家土杂肥,最后将事先收集好的表土进行复原推平,以保持土壤肥力。通过现场调查,核实项目区各实施地块情况,确定项目区土地翻耕工程量。

2.2田间道路工程

田间道路工程包括田间主道,其中改建田间主道路共N条,共长约2744*N m。

规划设计项目改建田间主道受地形条件限制,以及结合项目区实际情况,改建田间主道01设置路面宽3.5m。从路面至路床材料结构为:C25砼路面厚0.18m,碎石基层厚0.15m,如果田间主道地势相对较高,大部穿过旱地,可采用0.4m宽素土路肩。

田间次道最大纵坡为9%,最大横坡为3%,道路基层、路床压实度不小于0.91,路面压实度不小于0.94。

2.3其他工程

(1)、项目标志牌,为体现新农村风貌,拟设置规划设计项目标志牌。标志牌高2.8米,宽1.8米,牌身厚0.36米。项目标志牌为砖砌结构,牌面采用二次烧结彩绘瓷砖,此项目标志牌用来标注项目名称、项目区四至位置、建设规模、投资规模、净增耕地、项目工期、项目承担单位、责任人、举报电话等内容,标志牌项目已纳入竣工验收费标识设定费计算,此次只做图样说明。

(2)、土地培肥,广西属于丘陵地带,项目有零星地块肥力较差,当地农业部门及村民可通过必要培肥措施,多途径增施有机肥料,提高和维持有机质平衡,改善土壤质量,提升耕地地力等级与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但是培肥预算不纳入项目预算。

3土地权属调整

3.1权属调整原则

(1)、依法依规原则。按照确权在先的要求,依据《土地管理法》、《承包经营法》和《物权法》有关规定,开展土地确权、权属调查、登记和发证等工作。

(2)、公告原则。土地权属调整要公开、公正,实行公告制度,广泛征求有关权利人意见,保证权利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受益权。

(3)、协商一致原则。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调整应在有关权利人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充分尊重权利人意愿,适当调整土地利用关系。

(4)、利益不减少原则。项目实施后农民承包地应与实施前耕地数量和质量相同或有所提高,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调整不得造成相关权利人权益损失。

(5)、土地适度集中原则。在协商的基础上,推进土地权属调整工作,尽量减少飞地、插花地和宗地数量,同一产权主体的土地尽量集中连片,为土地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创造条件。

3.2土地权属调整内容

(1)改建道路、沟渠占用耕地

对于项目改建道路、沟渠所占用的少量耕地,经现场踏勘以及征求地块使用者意见,项目的实施可以提高当地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机械化水平和降低劳动强度,农民支持并自愿腾出。

(2)新增耕地使用权调整

新增耕地使用权调整涉及两种情况:

a、现状为耕地

在不稳定耕地中,现状为耕地的新增耕地使用权依然属于项目实施前原使用者,项目实施后不做调整,其所有权归属村集体所有。

b、现状为非耕地

对于通过土地翻耕等工程措施新增的耕地,土地所有权属归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可由土地权属调整工作小组将部分新增耕地分配给被占用耕地的农户,剩余部分可由村集体寻找愿意经营土地的农户进行承包。

4施工方案

4.1施工条件

(1)交通条件

项目区对外应交通便捷,以便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便利的交通条件。

(2)取料

细砂、中砂、粗砂等基础建筑材料就近从附近乡镇索取;水泥、钢筋等建筑材料从县城或邻近的市区购进。施工用水可就近取用河沟内的水。项目区一般已具备有电力设施,施工用电可从项目区周围的村庄接入至项目区内。

(3)施工队伍

施工采取招标承包制,由具有专业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工程施工,从而促进施工技术的改进,确保工程质量。

4.2施工布置

施工总体布置应遵循“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和利于生产、生活、管理的原则。根据施工总体规划,材料堆放场地各设一处,且应设在较平坦的开阔地带集中堆放。

施工技术供应是保证施工顺利进展的关键。施工机械的先进程度和完好率,是保证整个工程能否按计划进度要求完成的基础。因此,必须根据技术要求和施工进度计划,及时做好技术供应和机械保养等工作。

4.3主要工程施工

广西规划项目工程建设主要为土地平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

(一)土地平整施工

广西区域一般采用59kw拖拉机与三铧犁对翻耕区土地进行松土。

(二)道路工程

道路工程主要为田间次道。

①施工放样

主要对道路的中心线、边线及高程进行控制。放样应保证道路的中心线、边线符合设计要求,而且能对开挖高程进行控制。

②基础开挖

根据放样进行人工基础开挖和回填,开挖时尽量不扰动建基面以下部位,回填时应不使用耕植土、腐植土、淤泥土等,并须进行分层夯实,分层厚度一般不应超过0.3m,密实度应满足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施工完后其表面高程及边线和放坡应符合设计要求。

③路肩施工

田间路路肩砌石应按设计要求施工。砌石施工应符合设计、施工规范要求,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应注意:路肩埋深应符合设计要求,埋深一般不应小于0.3m;路肩砌石质量应符合砌石施工规范要求。

④垫层施工

垫层的材料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选料,铺设厚度应满足设计要求,需要碾压的应按要求进行碾压,碾压机械采用12~15t内燃压路机。

⑤路面施工

a、石料。可采用轧制碎石或天然碎石。碎石的扁平细长颗粒不宜超过20%并不得有其他杂质。

b、粘土。主要起粘结和填充的作用。粘土内不得含腐殖质或其他杂质,粘土用量不宜超过石料干重的20%。

5 效益分析

4.1社会效益

(1)、增加耕地面积,实现全县耕地占补平衡

项目实施后,可以新增大量耕地面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耕地占补压力,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源基础。

(2)、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项目实施后,建立起互联互通的道路网络,将极大地改善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保证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增长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3)、扶贫帮困,增加农民收入

规划整理后土地经在当地农民当中分配,可达到增加农民收入,解决当地农民粮食不足的目的。

(4)、保证粮食安全,解决剩余劳动力就业,稳定农村社区

项目区总新增大量耕地面积,可以解决部分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解决及使粮食安全得以保障,起到了稳定民心、安定民情、稳定农村社区的作用[4]。

4.2生态效益

(1)、土地开发整理,对土壤进行改良

土地经过翻耕、推土平整,改善了土壤的团粒结构,提高了土地肥力,生物资源得到保护和繁衍增殖。项目区可基本杜绝区内的洪涝灾害对耕地的危害,大大降低区内土地水浸、风蚀、水土流失程度,使区内生态环境进入良性循环。

(2)、降低洪涝、风灾的威胁

通过项目区农田基础设施的完善,道路工程的配套,可大大改善项目区交通,极大地提高农业生产抗御洪涝灾害的能力,降低农业生产的灾害损失,达到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的效果。

4.3经济效益

项目实施前,部分土地由于未经整治,基础设施条件落后,作物产量提高受到限制,土地产值难以提高;规划设计项目实施后,此部分土地由于道路、沟渠设施的完善,降低了农作物的生产成本,作物的产量、产值都得到了有效提高。

参考文献

[1] 赵江红,焦燕,徐柱,等不同天然草地整理年限下土壤特『生对CH4吸收的影响[J].草地学报,2010,18(2):148—153.

[2] 吕妍,张树文,杨久春.基于地名志的东北历史时期土地利用变化研究一以吉林省镇赉县为例[J].地球信息科学学报,2010,12(2):174—179.

篇3

【关键词】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规划设计 土地适宜性

前言

土地整理泛指人们为了一定目的,对土地进行调整、安排和整治的生产实践活动,是一项涉及工程与技术、经济与法律、行政与管理的系统工程,其实质是合理组织土地利用。广义的土地整理分农地整理和市地整理两方面内容,狭义的土地整理则仅指农地整理,我国目前开展的土地整理活动大都属于农地整理,以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利用率和产出率为根本目的农用地整理。我国目前的土地整理尚处于初级阶段,大多数地区土地整理目标仍主要是扩大耕地数量,补偿因非农建设占用的耕地,尚未进入以提高生态环境品质和农地质量为主要目标的阶段,这就需要以可持续发展理论为指导,对土地整理项目规划的理论和方法进行研究。

1 土地整理项目规划设计的理论基础及技术方法

1.1 土地整理的表述

土地整理称谓的合理定位是研究土地整理形式的需要,也是土地整理内容的关键。当前乃至今后若干时期,我们的学术界和实践部门应该采用“土地整理”这个称谓,其理由有两点:一是土地整理既能够涵盖土地开发、土地复垦、土地改良、土地整治所不能涵盖的部分内容,又能集聚吸纳其合理的成分而更具生命力;二是土地整理既可以成为改造重整土地利用学的一种原动力,又可以成为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目标的一种重要举措。

1.2土地整理的内涵

土地整理表现为一个持续的动态发展过程。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对土地资源有不同的需求。土地整理的主要目的,就是不断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资源及其环境的新的需要,提供优良的土地生产和居住环境。而新的土地整理又促进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二者相互联系,不断发展。可见土地整理的目的、任务和内容,都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变化。经济社会发展不同阶段,有不同意义上的土地整理。土地整理强调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相互结合。土地整理必须以土地资源的永续利用为基础;而土地资源的永续利用,要有良好的土地生态环境作前提。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必须以保护和改善土地生态环境为前提;而土地资源保护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土地资源的永续利用,也是为了更好更有效地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土地整理本质是不断提高土地资源的经济供给能力。土地整理是通过影响土地的经济供给因素,如提高土地经济能力和数量,从而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发展。

3 土地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基本原理研究

3.1 田块设计的要素、要求及方法

田块是进行灌排、耕作、管理的基本单位。田块设计的合理与否不但直接影响到灌排的合理组织、农机具的有效使用和经营管理的科学安排,而且还影响到有效耕地面积的农田生态防护等功效。因此,田块设计是农用土地整理中的一个重要内容。田块方向是指田块长边的方向,往往是播种与耕作管理的方向,也是末级固定渠道、田间道和护田林带主林带的方向,对保持水土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无论在坡地上以何种方向耕作,拖拉机牵引性能都要发生变化。地形坡度对拖拉机生产率和燃料消耗有很大的影响。为了减少拖拉机在坡地上作业时的功率损失,一般应横着坡向设计田块,即使田块长边沿着等高线。

3.2 灌排渠道规划设计

输水配水系统。其任务在于将从灌溉水源引取的灌溉水量,通过各级渠道及其渠道上配置的建筑物输送和分配到田间。灌溉渠道一般分干渠、支渠、斗渠、农渠四级,大灌区可多于四级,小灌区可少于四级。该系统的规划布局是土地整理规划设计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周围的土地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田间调节系统。包括毛渠、输水沟、灌水沟、灌水格田等临时渠道,其任务是把来自农渠的水分送到田块,以满足作物需水要求。

3.3 丘陵地区田间灌排系统规划设计

丘陵区地形起伏变化较大,多雨季节山洪汇集,容易造成洪涝灾害,同时干早往往又是影响农业生产的主要问题。岗田是位于岗岭上的田块,位置最高。岗田顶平坦部分的田间调节网的设计与平原地区无原则区别,仅格田尺寸要按岗地要求而定,一般较平原地区小。旁田系指岗冲之间坡耕地,耕地面积狭长,坡度较陡,通常修筑梯田。梯田的特点是:每个格田的坡度很小,上下两个格田的高差则很大。

3.4 田间道路规划设计

道路是一项固定的、服务年限较长的基本建设。在规划设计时,既要考虑当前人、畜力支承的要求,同时还要满足农业机械化和组织灌排的要求。田间道路应保证居民点、生产中心到农田具有方便的交通联系,路线直、运输距离短,可以顺利达到每一个轮作田区或耕作田块。田间道路沿田边布置,必须结合田块、渠道、林带、排水沟等项目一起进行规划,以便农机具转运、经营管理和灌溉管理。尽量减少道路跨越沟渠,尽量减少桥涵等工程建筑物,以求节省农田基本建设投资。此外还要减少道路的占地面积。

4 土地整理项目规划设计的技术方法

土地整理涉及地形地貌、土壤土地利用、产权调整、路渠沟建设等一系列内容,要达到可持续上地整理目的,必须把土地整理作为一个系统,将这些因素统筹考虑、使之协调一致,整体最佳。具体应包括:面向问题设计。以因地制宜、最大限度满足土地利用要求和发展需要为原则,并通过可持续土地整理项目工程设计和施工,最大限度地消除那些影响土地合理、高效和方便利用的限制性因素。整体性设计。整理区内的地形地貌影响甚至决定田块、沟渠、道路的设计;气候、水文条件和水资源状况、社会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影响或决定土地利用方式设计、沟渠路的设计;整理区外道路、水系、地形等因素会影响整理区内主干沟渠路的线路设计;城镇布局会影响整理区内的土地利用设计,而且很多因素之间还有相互影响。

参考文献:

[1]陈路扬,刘为军,杜国平.新时期土地整理问题探讨[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3).

[2]罗明,龙花楼.土地整理理论初探[J].地理与地理信息科学,2003(19).

篇4

关键词:土地开发整理;测绘技术

中图分类号: F301.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土地开发整理主要阶段及其内涵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已经实施多年,有一套完整的技术流程,主要包括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编写、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土地开发整理施工管理以及土地开发整理竣工验收四个阶段,每个阶段有其不同的内涵。

1 . 1 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阶段测绘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是专项规划,仅对一定行政辖区内的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进行规划。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基础,对辖区内的待开发整理区域进行潜力评价,并对社会经济合理性、技术可行性、生态环境可持续性等方面进行研究,以集约利用土地、增加有效耕地数量、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土地生产力、改善土地生态环境等为目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区域内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整治、保护等在空间和时间上作出的安排和布局。

1 . 2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阶段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设计主要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采取一定的手段对土地利用方式、土地利用结构和土地利用关系进行重新规划与调整,以提高土地利用率,实现土地利用目标,并将土地整理分为农地整理和非农地整理,认为农地整理是在一定范围内,采取行政、经济、法律和技术手段,对田、水、路、林、村等进行综合整治,调整土地关系、改善土地利用结构和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可利用土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生产率。

1 . 3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管理阶段

为了加强项目区的施工管理,成立土地整理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各项目区的组织管理的协调工作,负责工程招标,委托监理公司进行监理,落实各项目区责任制,以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各项目区具体施工管理,由扶风县负责落实工程质量监督人员作为现场代表,负责履行监督职能及施工协调工作并实行工程招标制,拟定招标文件,确定中标条件,经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开招标意向文件,按法定程序组织竞标过程,进行公开招标,通过公平竞争,选出中标企业或机构,经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审核后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1 . 4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阶段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主要是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项目计划任务完成情况,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执行情况,工程建设质量、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土地权属管理、档案资料管理情况以及工程管护措施等。

2 土地开发整理各阶段中测绘技术应用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各个阶段对项目的顺利实施有着重要的意义,其精度关系着项目的完成的精度。四个阶段都需要测绘技术为其提供准确的、高精度数据,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下面简单地介绍一下土地开发整理各阶段中测绘技术的应用。

2 . 1 专项规划中测绘技术的应用测绘

新一轮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写已经开始编写,所用的基础图件来源于第二次农村土地调查的成果,经过制图综合而得。而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数据是通过航片或者卫片的编绘,经过外业补绘而得。相比于上一轮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编制,新一轮规划的编制采用了3S技术,利用RS系统获取要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区域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信息,利用GIS系统能够有效地管理土地开发整理的数据,利用GPS测绘技术可以有效地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进行补充测绘,不仅能够保证规划成果的准确性,而且能够保持规划数据能够及时反映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土地利用变化,保证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数据的现实性。

2 . 2 规划设计中测绘技术的应用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规划设计主要包括土地开发整理建议书编写、可行性研究、项目初步设计等内容。由于项目区在进行初步设计之后,通过招标,由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所以项目可行性研究和项目初步设计对项目区的土地面积、长度、高程等精度要求很高,需要采用GPS测量技术对项目区地形地貌的准确性、现势性上有较高的要求。可采用常规方法先用GPS布设控制,再用全站仪进行野外数据采集,首级高程控制点应采用四等水准进行联测,利用全站仪野外数字采集的资料或数字,生成项目区数字高程模型(DEM),利用DEM辅助计算出每个设计田块的设计填挖土方量及施工填挖土方量。池塘、河道、沟渠、涵洞应测水底高程,水闸应注高宽及孔数,以便于农田水利工程设计;测出农业基础设施、道路、林地、坟墓的分布及面积信息,以便于田间道路工程设计。

2 . 3 施工管理中测绘技术的应用

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管理阶段,施工单位采用测绘技术,利用前期测量成果及设置的专门控制点,对初步设计中的沟、路、渠以及标准田块的田坎进行工程施工放样,促使施工单位能够按照通过审批的设计方案及设计图件进行相应的施工。

2 . 4 竣工验收中测绘技术的应用

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竣工验收阶段,需要对施工的工程量以及工程质量进行测绘,绘制出竣工图,其比例尺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图相同,反映项目的竣工现状,其测量成果一般就作为工程项目及各管理部门的存档及管理资料,相比初步设计阶段而言,必须达到较高的测量精度,有着较全面的内容要求。

3 结语

当前,土地的开发整理项目大量实施,通过这样,不仅能够提高耕地的质量,提高农民经济收入,缩小城乡的贫富差距,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有助于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发展,而且能够实现耕地占补的平衡,对保证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总之,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运用测绘技术能够保证土地整理项目的顺利实施,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田生产能力,改善传统的农用地利用格局,扩大经营规模,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实现农村、农业现代化。

参考文献

[1] 张云霞 ,顾雅能 .测绘技术哎土地整理中的应用[J].淮海工学院学报(自然科学 版 ),2011(12):144-145.

[2] 韩霁昌 ,成生权 ,张红凯 .测绘如何在土地整理中发挥作用[J].中国土地科学,2003(7):38-41.

[3] 马丽丽.浅谈土地开发整理测绘技术的应用[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2(6):208-20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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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中存在的问题

1.1 土地开发整理体系不健全

土地开发整理是一项繁杂的系统工程,工程涉及面比较广,如果单独一个部门是无法完成的,目前在贵州地区由于各个地区各个部门的开发整理规划不统一,标准也有很大的差异,政策各异,从而造成了项目重复、资金管理混乱,土地开发整理混乱的局面。

1.2 工程设计不合理

由于设计人员对项目区的土地利用现状、社会经济以及环境条件等没有进行详细的调查,从而导致部分的规划设计脱离实际,并且在土地开发整理过程中,大面积进行土地平整,石坎工程,工程量统计不准确,在水利工程方面缺乏设计的依据,工程量统计不准确,设计混乱,从而导致计算和设计的结果不合理,造成很多的浪费,并且不能有效达到提高生产力和改善生态环境的目的。

1.3 投入资金不足

目前,由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亩均投入有几千元,因此如果想要达到综合整治的目的,实现优质的更地要求是很难做到的,尤其是对于一些难度较大的工程,并且目前的耕地开垦费用是很难满足实际的需求的,由于投资的资金不足,从而导致在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过程中,出现轻质量、重数量;轻整理项目,重开发项目的现象。

1.4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和《土地承包法》相冲突

在实际的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过程中,如果想要实现土地开发整理,满足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需要,必须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区域内的村、田、桥、渠等进行综合的整理和统一规划,因此这就必然会打破土地承包经营权界限和土地所有权界限,但是在《土地承包法》中的第九条规定:“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权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由此可见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和《土地承包法》之间有冲突。

2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建议

在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工作中,为了保证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工作能够有序、健康、规范的开展,在具体的工作中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建立健全的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体系。

为了保证土地整治、土地整理规划工作的顺利进行,所以应该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建立土地开发整理规划领导小组对整个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全权负责,同时,应该按照各个部门的职责,将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工作的任务落实到各个部门、乡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从而可以将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工作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使各个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合力攻坚,从而保证整个项目工程有效的开展。

(2)制定科学合理的土地开发整理规划。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是一项工程设计要求极高,并且也是一项理论性、科学性和技术性极高的工程,因此在实际的工作中应该制定科学合理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并且应该注意农田水利的规划、林带的规划、居民点规划、道路的规划,生态环境保护的规划等,在工程项目设计的过程中,必须做到以科学数据为依据,遵循理论性、科学性以及技术性的原则,从而保证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科学,促进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3)加强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投资。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是一项庞大的工程,资金是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关键。所以应建立资金保障体系,保证资金的合理运用。可以建立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筹集和使用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资金。并且可以组织群众人民投资、投劳,并按照谁整理谁受益的原则进行吸引广大群众的投资。还可以利用金融部门贷款,可以根据土地抵押债券可靠性、稳定性并且偿还周期长等特点,从而促进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具有充足的资金来源,促进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工作的进行。

(4)加强土地开发整理规划项目管理。

在进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项目的建设后,应该加强项目工程的前期和中期的管理,并且应该有项目承担单位负全部责任,对项目竣工之后,可以将项目实施新增加的耕地有国家进行统一的管理,然后再采取对外公开招标,并且同时还可以将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过程中进行投资建设防护林,并且还可以进行联合耕地发包的收入为工程项目长期有效的管理费用,从而可以保证土地开发整理规划项目有效的开展。

参考文献

[1] 周鹏.浅谈贵州省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设计存在问题及建议[J].吉林农业C版,201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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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土地开发;整理工作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4-00-02

近年来,为了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以土地平整、田块合并、村庄更新、沟渠道路改建、宜农荒地开发、土地复垦等为主要内容的土地开发整理活动在我国全面展开,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我国目前开展的土地整理活动,带来的不仅仅是耕地的增加,它对区域范围内的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的影响是全方位的,产生了经济、社会、生态三方面的效益;其工作内容和运营方式也涉及社会各方面,包括政府、社会组织、企业、个人等参与,采取经济、工程技术、法律、行政等手段对农用地、市地、未利用土地等进行调整、安排、整治的一系列生产实践活动,因此,需要对土地开发整理的实质、影响、规划控制等进行多维思考,从而使土地整理活动在资源开发利用和社会系统的发展中发挥更好的作用。

一、土地开发整理的意义

(一)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实现农业生产增产增效

土地整理主要针对改变沟浜交错、地类交叉、渠系老化不配套的土地现状,进行水利设施配置、道路和林网建设,从而可以极大的改变农业生产基础条件,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实现农业增产增效。地类一致、高低一致的田块有助于实现农业机械化生产,扩大农业生产规模面积;合理配套的田间排灌渠系可提高输水和排水能力,降低输水过程中损失,提高农田防洪抗涝能力;贯通田间的机耕路为农业机械化生产提供了基础条件,并延伸了农民到田头工作的出行距离。

(二)有效耕地面积,缓解耕地面积减少趋势

土地整理净增耕地的来源主要有:(1)农田整理通过归并畸零不整的农田、田坎、沟渠和田间道路,使其成为单块较大的农田,即可新增不少有效耕地面积。根据土地详查资料,中国田坎面积高达1246.7万公顷、沟渠486.7万公顷、田间道路计约666.7万公顷。据调查,农田通过整理一般都能新增5-10%的耕地面积,仅此一项整理最终完成后,就可新增耕地面积近666.7万公顷。(2)村庄土地整理。若按国家《村镇规划标准》的上限指示人均建设用地150平方米计算,即使到达人口高峰年时,农村建设用地还可以腾出近680万公顷土地,若50%能恢复为农田,可增加耕地340万公顷。(3)工矿废弃地及灾毁地复垦整理。中国目前因开采矿产资源造成塌陷、挖损、压占、破坏废弃的土地约280公顷,按33%复垦率计算,通过复垦整理土地可增加耕地93.3万公顷。通过三项土地整理可增加耕地1100万公顷,从耕地数量上一定程序上保证了中国人口高峰年时粮食安全的物质基础。

(三)改善农村生活和居住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现阶段的最终落脚点在于提高广大农民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体现在土地整理中,也从单纯的增加耕地面积转为改善农村的整体风貌。如:重视农田防护林的建设,树种选择考虑防风美观兼顾;实行殡葬改革,进行坟墓迁移,进行集中统一安置;对农民新村进行统一规划,将改善农民居住水平与提高建设用地率相结合;保护水体不受影响,并在外河两侧进行圩堤建设,保证农业生产和居住安全。

(四)增强村级经济和农民个人经济实力,改善基层干群关系

由于进行泵站建设、渠道合理布局和硬化,整理后的农田灌水排水能耗降低,农业生产规模扩大,实现农业机械化生产,可以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整理后土地质量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增加。整理后土地经营范围扩大,宜种性广,尤其是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后可大大增加农民收入。整理后增加的耕地,通过实现新增耕地折抵建设用地指标,实现指标有偿使用,增强村级经济实力。这些都可以有力地改善干群关系,真正体现了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土地开发整理的步骤与方法

(一)建立健全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体系。按照土地开发整理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的和任务要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科学编制土地开发整理规划,逐步建立国家、省、市、区四级目标明确、布局合理、重点突出、措施得力、相互衔接的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体系,指导土地开发整理活动。土地开发整理活动必须符合规划。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审查、规划设计、项目实施和检查验收,都必须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土地开发整理活动要纳入计划管理。年度土地开发整理计划要与可用资金相匹配,合理确定年度任务;要制定有效措施,强化计划的指导性和权威性,保证计划任务的完成。加强土地资源调查与评价。在切实查清土地后备资源的类型、数量、质量、分布和权属的基础上,分析研究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的可行性及其对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提出合理开发利用措施,为编制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打下坚实基础。

(二)土地开发整理要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协调统一。严格控制未利用土地开发,规划编制和项目确定都要经过科学论证,凡开发荒山、荒地、荒滩,都应依法办理审批手续;生态退耕地区,要加大平坝区、川地等的基本农田土地整理力度,对具备修建设梯田条件的缓坡耕地进行“坡改梯”改造;水资源不足、土地风蚀沙化严重的地区,要坚持“以水定地”,以农田整理为重点,努力完善防护林网,增加节水设施,提高土地产出效益,保护生态环境。

土地开发整理要与农业生产结构调整有机结合。开发整理土地的用途应根据土地适应性和农业生产需要合理确定,最大限度发挥土地效益。凡闲置的土地、未利用地或被破坏的土地,按项目规划设计,开发整理复垦成园地,开经项目验收,认定具备耕作条件的,视作补充耕地,在土地变更调查时按可调整园地统计。在非农建设必须占用时,除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外,仍须按照耕地占补平衡要求实行“占一补一”。

(三)加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

土地开发整理实行项目管理制度。政府投资、用地单位和个人履行耕地占补平衡或土地复垦义务,以及社会投资从事土地开发整理活动,都应按项目进行管理,逐步建立多元投资、分类管理、市场运作、社会监督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机制。

搞好项目储备库建设。各省、市、区、县都应依据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计划和项目管理有关要求,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论证,有组织、有计划地建立流动、分级、分类的项目储备库,以满足实施土地开发整理的需要,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政府投资项目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可行性研究与规划设计审查、项目实施和验收;实行专家论证、项目法人、招投标、监理、公告和合同等制度;对承担项目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的单位,按有关规定逐步推行从业条件和资质管理。

加强单位和个人投资项目管理。建设用地单位和个人履行耕地占补平衡或土地复垦义务自行实施的项目,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可行性研究与规划设计审查和项目验收。国土资源部门用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组织实施的项目,按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加强社会投资项目管理。社会投资项目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可行性研究与规划设计审查和项目验收。

(四)加强土地开发整理投入与支出管理

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按照国家加大对农业投入的总体要求,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增加对土地开发整理的投入。要切实加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和土地复垦费的收缴使用管理,做到依法足额收取,专款专用;要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保证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

积极建立多元投融资渠道。运用各种优惠政策,吸引单位和个人资金;开展国际合作,引进和利用外资;鼓励通过合资、合作,吸引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投入,广泛吸纳资金,逐步形成土地开发整理多元投融资渠道。

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单独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超支出范围和标准开支,更不得截留和挪用项目资金。实行项目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按批复的项目预算、施工合同和工程进度拨付项目资金;建立健全项目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稽核制度,对项目资金实行全过程的财会管理与监督;严格项目资金竣工决算,规范项目的业绩考评和追踪问效。

(五)加强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

土地开发整理前,搞好权属核实工作。要依据土地变更调查和登记有关资料,对所涉及土地的权属、界限、地类、面积进行核实,并落实到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尊重土地权利人意愿,编制和落实土地权属调整方案。土地开发整理前,土地权属调整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签订协议。项目建设完成后,应按照调整方案和协议,及时做好土地变更调查和登记工作。

土地权属调整应有利于维护农民权益。土地权属调整,不应影响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保证农民承包土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有利于农业生产经营,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的切身利益。政府投资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其新增加的集体所有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耕地,应优先安排本集体农民使用,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

(六)土地开发整理科技、标准化与信息化建设

努力实现土地开发整理科学化。积极开展土地开发整理有关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工程技术研究;强化科技创新成果在土地开发整理实际工作中的推广应用,逐步形成土地开发整理科技支撑体系。

加强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化建设。从土地开发整理实际出发,按照自上而下、上下结合、有计划、分步骤的要求,大力推进土地资源调查评价、项目规划设计、工程建设、预算定额、效益评价等标准的制定工作,逐步形成技术、经济和管理的标准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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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总原则,以内涵挖潜为重点,以增加农用地特别是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生态环境为目的,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依靠科技进步和制度创新,提高土地开发整理的水平,确保土地利用规划目标的实观。

(二)主要任务:对土地开发整理活动进行统筹规划,确定土地开发整理的目标和方向,提出重点区域、工程和项目等,拟定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保障规划目标的实现。

(三)主要内容:

1.分析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分析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的潜力;

3.确定土地开发整理的目标和任务;

4.确定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的规模、布局、项目等;

5.分析评价土地开发整理的预期投资和效益;

6.提出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

国家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重点是制定全国土地开发整理的方针和政策,提出土地开发整理的重点区域和重大工程;省、地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重点是提出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开发整理的重点区域、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提出本行政区域内补充耕地区域平衡的原则、方向和途径,确定土地开发整理投资方向。县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重点是划分土地开发整理区,明确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项目的位置、范围、规模,作为确立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项目的依据。

(四)编制原则:

1.保护、改善生态环境;

2.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相统一;

3.内涵挖潜与外延开发相结合,以土地整理复垦为重点;

4.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5.因地制宜,统筹安排;

6.切实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五)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跨行政区域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编制,由涉及区域的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一般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期限一致,重点确定近期规划。近期规划的期限一般为五年。

(六)编制程序:

1.准备工作:根据需要成立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落实编制经费,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开展技术培训等;

2.调查分析:在充分利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变更调查和耕地后备资源调查等现有资料,进行必要的核实与调查的基础上,对现状、潜力、投入和效益等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价,明确存在的问题;

3.拟定规划方案: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及保护生态环境需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和土地资源状况,提出规划目标和任务,并结合资金投入和有关政策,综合平衡重点区域布局、重点工程和项目安排、相关规划指标分解等,拟定两个以上供选方案,经可行性论证和评价后,提出规划推荐方案;

4.协调论证:通过规划协调会、论证会等方式,主要就规划目标、重点区域布局、开发整理分区、重点工程安排、实施政策和措施等进行协调论证,县级规划还应征求公众意见;

5.规划评审和报批:通过有关专家参加的规划评审会,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实施的可操作性。根据规划评审意见修改和完善规划后,按照本意见要求报批。

规划编制、评审应当遵守和执行国家制定的有关标准、规范和本意见。

(七)规划成果:

1.规划文件:包括规划文本和规划说明;

2.规划图件:省级和地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一般包括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潜力分布图,重点区域、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分布等规划图;县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一般包括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潜力分布图,土地开发整理分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分布等规划图。图件比例足一般与同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一致。

3.规划附件:包括规划专题研究报告、基础资料及工作报告等。

上述成果包括按照有关技术标准提交的文档、图件的电子数据。有条件的,应建立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数据库。

二、规划的审批

(八)审批权限:地方各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完成后,报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备案。

(九)审批程序:申请报批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评审: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完成后,应当由负责编制该规划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上一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规划进行评审,提出修改或补充意见。

2.申报:按照评审意见修改完善的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由负责编制规划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上报审批。上报材料包括规划文本及说明、专题报告、规划图件。

3.审查:负责审批规划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意见的要求,对规划进行全面审查,并作出公正、客观的评价。

4.批复:负责审批规划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审查结论,提出批准、原则批准的意见,并正式行文批复。

凡属批准的规划,负责审批规划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同步做好规划备案工作。凡属原则批准,但需进一步修改、补充和完善的规划,负责编制规划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公布规划前应认真组织修改,并将修改后的规划报批准机关备案。

(十)审查标准:审查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应当遵循下列标准:

1.充分体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统一的要求;

2.土地开发整理目标、方向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切实可行;

3.土地开发整理部署和安排明确,指标分解和重点区域布局合理,工程、项目安排切合实际;

4.土地开发整理投资分析和预期效益评价依据充分;

5.上下级规划之间以及相关规划之间协调、衔接较好;

6.规划文本、说明和专题研究的内容符合有关要求;

7.规划图件内容全面,编绘方法正确,图面整洁清晰,符合制图要求;

8.规划采用的基础资料翔实可靠。

(十一)县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批准后,编制规划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当地将规划的主要内容向社会公布。

(十二)经批准的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不得擅自修改。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因特殊情况需作局部调整的,由编制该规划的机关决定,并将调整方案报规划原批准机关备案;涉及规划主要目标、重点区域布局、重点工程和项目安排改变的,由编制该规划的机关提出修改方案,报原批准规划的机关批准。

三、规划的实施

(十三)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活动,都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

(十四)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立项审批、规划设计、项目实施和检查验收,都必须依据土地开发整理规划。

国家投资的重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原则上应当安排在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确定的重点区域中,并有利于重大工程的实施。

(十五)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土地利用规划审查制度,严格按照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对土地开发整理活动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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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解决措施

中图分类号 P27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9671-(2012)102-0219-01

土地开发整理即为了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而在一定的区域内,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城市规划确定的目标和用途,采取行政、经济、法律和工程技术手段,对土地利用现状进行调整改造,综合整治的过程。我国人均土地面积少,因此土地开发整理对增加耕地有效面积、加快城乡一体化步伐、调整人地对应关系,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生产能力和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利用都有着重要的作用,这也是目前我国土地开发整理承担的重要任务和目标。

1 土地开发整理遇到的若干问题

1.1 没有进行科学的规划和管理

在土地开发复垦上,有的地方并没有进行充分的论证和科学的规划。由于机构不健全,管理手段差,导致大多数市、县管理力度不够,使重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可行性论证还停留于传统方法上,整个项目管理过程混乱。项目资金难以及时到位,甚至被挤占挪用等问题,直接影响项目的进展和质量。

1.2 土地开发整理的难度越来越大

按可持续发展的实际,土地开发整理在体现退耕还林还湖还草等社会、经济和生态三种效益并重的基础上进行,目前,我市在土地开发整理和标准农田建设方面,对面积较大、较易整理的地块,基本上已经实施了开发整理,经过对未利用地的调查,可以通过简单开发能够成为耕地的很少,而且难度比以前大的多。由此可见,今后土地开发整理将面临着后备资源越来越少,困难越来越多,投资越来越大的局面。

1.3 土地开发整理的耕地质量低

《土地管理法》中明确规定:占补平衡必须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然而不少开发整理项目为了使建设项目占用耕地能够得到及时的补充,以满足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审批的需要,对补充耕地的质量往往只停留在几个简单的数字上,项目质量不符合要求。开发后的成果管理等方面缺乏有效的监督措施。因而开发出的耕地质量较差,很难形成一定的生产能力,甚至一边开发整理一边抛荒。这不仅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耕地占补平衡”,而且造成了资源的破坏和开发资金的浪费。

1.4 土地开发整理专业队伍素质不高,标准规范不完善

土地开发整理的专业队伍中有部分为获取建设用地指标和资金,整理项目未严格按批准的规划组织实施,对施工质量检查监督也不够,影响了土地开发整理的质量。并不是真正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提高耕地质量,促进乡(镇)村经济发展的高度出发,没有领会到土地开发整理对社会环境的重要意义。另外国家在这方面的标准和规范没有完善,缺乏强有力的监督和约束。

1.5 土地开发整理过程中以牺牲长远的整体利益来换取近期的局部利益

土地开发整理投资周期长、投资金额大,一些地方急功近利,追求当年开荒、当年收益而不顾被开发区域的小气候环境、土壤环境和土质水文环境,对后备资源的开发没有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的适应性。这边退耕还林,那边毁林开荒;这里退耕种草,那里毁果园开发的怪现象,或者在土地整理项目中只重视田块的方整,而忽视对河流、丘陵地等生态景观的规划,其结果是短期得益,随着时间的推移小区域环境的恶化将逐步显现,致使所开发的土地再一次荒芜。

2 相关对策研究

1)土地开发整理应围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规划、通盘考虑各种工程措施进行周密规划,确保工程设施按规划,有步骤地进行。土地整理是政府行为,从编制规划、制定政策、筹集资金到组织实施都应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条不紊地进行。另外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立项标准、立项程序、项目实施、验收标准、项目材料及建档要求等,以规划性文件进行规定,推进项目的规范化管理。

2)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和人类需求的无限性,使得提高耕地质量和改善生态环境尤为重要。政府部门应加强培养专业技术人才,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要求人类对土地利用以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程度为主,同时利用科技杠杆,增加科技投入,通过对基层工作人员的培训来加强土地开发整理科技成果和经验的推广,研究使补充的耕地质量达到最优化的科学方法,尤其是在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到科学技术的推广运用,应使土地利用环境建设朝着有利于科技推广的方向发展。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保护是耕地全面保护的一个有机整体,当前农村经济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的情况下,从保障粮食生产能力出发,对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任务还有待于进一步分析研究,进一步提出衡量标准。

3)土地开发整理,应立足于建造质量高、生态效益好的耕地,应严格按照规定,不论是国家征地,还是集体建设占地和农房建设用地,凡占用耕地的,均应实行“占一垦一”制度,对确属无法复垦的,要就地整改为适宜发展种养植造业的用地。农房建设新占耕地,旧基必须当年还耕种植,因地制宜,综合利用。各用地单位或个人的新垦土地,须经士地开发整理专门机构验收达标。

4)土地开发整理的规划应充分考虑保护生态环境。土地开发整理的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水利工程规划、林业规划、小流域治理规划结合起来。实行生态型土地开发整理,搞好必须的农田基本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适应农业产业化、现代化的发展趋势,使其融合于现有农地与社区景观中,构成和谐的统一整体,做到既增加耕地,又不破坏环境。实现经济效益、资源、环境三者有机地统一。

3 结束语

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涉及面广、技术要求高、政策性强,加之土地开发整理情况复杂,制约因素多,又不能立竿见影.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土地开发工作的开展。因此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应以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为宗旨和目标,结合实际情况,解决相关难题,使土地开发整理科学化、规范化,真正为社会和人民谋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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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土地开发整理

1 土地开发的概述

土地开发是指根据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在一定区域内,采取行政、经济、法律以及工程技术等的手段,进行土地的开垦、复垦和平理,提高土地的利用率的行为。当前正是我国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资源供求矛盾和资源利益冲突的凸显期。加强土地管理,严把土地“闸门”,坚守耕地红线,直接关系国家粮食安全、关系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大力开展土地开发整理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有力支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我国现代农业的有效途径,是统筹城乡发展、优化土地利用结构的有效手段。在新的历史时期,我国的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应着力在以下几方面下功夫。

2 充分认清形势

从当前耕地保护工作形势看,导致耕地减少的因素可概括为“占、毁、调、退”四个主要方面,而增加耕地面积的因素只有一个,即土地开发整理。其增地途径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通过调整田块布局、归并零散地块以增加耕地;将废弃地恢复成耕地;将宜农未利用土地开垦成耕地。土地开发整理是从耕地增量和存量两个方面来落实耕地保护任务的,这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选择,也是严格土地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充分认清耕地保护的严峻形势,努力提高对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认识,将土地开发整理的重点从重视数量向数量和质量并重转变,既要多造地,更要造好地,真正发挥好土地开发整理的功能。

3 突出工作重点

3.1 耕地保护目标。要紧紧围绕耕地保护目标开展土地开发整理。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对农村地区“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全面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

3.2 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要紧紧围绕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坚持以建设促保护,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

3.3 现代农业和新农村。要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开展土地开发整理。结合实施新农村建设规划,完善县、乡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着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3.4 重点地区和重大项目。要紧紧围绕重点地区和重大工程项目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土地开发整理的资金投入继续向粮食主产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项目倾斜。特别要全力组织实施好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认真做好项目安排、招投标和实施管理等各项工作,使其早日造福人民群众。

4 如何做好土地开发工作

4.1 按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统筹安排。土地开发要按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统筹安排,走计划开发的途径,避免造成国家财政困难和劳力不足。其开发的目的与要求既要符合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也要符合当地的自然条件。因地制宜地开发利用,充分挖掘土地潜力并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4.2 合理开发,防止土地资源的流失。科学规划、合理开发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 开发计划的编制与开发项目的选址。编制开发计划时应综合分析社会经济条件、土地资源开发潜力及土地开发复垦实绩等方面,合理编制和下达开发计划,同时做到任务与资金相衔接、相配套,以鼓励和资助造地任务较重的地区。开发复垦项目选址时应科学分析,充分论证,坚持开发项目做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三者兼顾,以防止土地资源的破坏。

4.3 加大宣传力度。目前的工作中还存在着对土地开发认识不够的问题,对此应从两方面加大宣传:一是在社会和广大群众中进行宣传。二是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宣传和引导,增强其土地开发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4.4 开拓土地开发筹资渠道。土地开发能否顺利进行,很大一部分原因要看资金能否顺利到位,这是土地开发和能否达到预期效果的重要保证,因此,必须建立一个完整可靠的土地开发的资金保证体系。大量筹措资金,开拓土地开发筹资渠道是一个重要的手段。可以按照“取之于地,用之于地”的原则,合理合法的进行筹资

4.5 加强标准体系建设。技术标准是技术法规的重要内容,是投资决策的依据,在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科学、合理、完善的土地开发整理技术标准体系,既是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宏观监管等各项工作的技术支撑和依据,更是多造地、造好地的重要基础保障。应根据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和项目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土地开发整理相关标准的制定工作,逐步建立完整、统一的土地开发整理标准体系,以更好地规范和指导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确保投资发挥应有的效益。

4.6 强化资金监管。随着国家对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高度重视,今后土地开发整理的资金投入规模会越来越大,任务也越来越繁重,管好用好项目资金,使其发挥最大效益,是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应高度重视和加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项目资金必须实行专款专用、单独核算,项目承担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不得用于与项目无关的其他支出;加强项目审核和稽查,重点对资金的分配使用、项目质量、任务完成和绩效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与下一年度资金分配挂钩;加强项目招投标管理,防范暗箱操作等腐败问题的发生。

4.7 提高综合效益。进一步突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地位,充分发挥规划的指导作用,按照规划先行、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原则,因地制宜地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按照中央关于“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的批示精神,探索建立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为载体,农业、林业、水利、电力、交通、财政、规划等相关部门联动的组织方式,围绕土地开发整理建设目标,形成农村地区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的合力,全面提高土地开发整理综合效益。

5 结语

综上所述,土地开发整理要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协调统一,严格控制未利用土地开发,规划编制和项目确定都要经过科学论证,凡开发荒山、荒地、荒滩,都应依法办理审批手续;生态退耕地区,要加大平坝区、川地等的基本农田土地整理力度,只有搞好土地开发,才能缓解人口、资源及环境的矛盾。

参考文献

[1] 李士成,《搞好土地开发的管见》,《宁夏农林科技》2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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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土地整理;公众参与;实践

1.引言

我国引入公众参与的理念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主要是在一些国际援助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实施中应用。土地整理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是土地资源集约持续利用的主要手段,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措施。土地整理公众参与是指在区域土地整理中,充分调动项目区域内各个利益主体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深入到土地整理中来,优化区域土地利用结构,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维护各利益主体利益,实现区域土地利用的可持续经营,保证区域内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的过程。在土地整理过程中农民是公众参与的主体,是土地整理的受益者,通过各种参与形式使规划能满足农民生活生产、农业经济发展的需要,使实施效果更符合广大农民群众的意愿。[1]

2.我国土地整理公众参与问题成因分析

陕西省镇巴县黎坝乡等一些地方暴出土地整理项目中出现的问题,看似是一个个独立事件,其实反映了我国国土整理项目中的体制性缺陷。土地整理项目出现问题,直接缘于将农民的意见排除在工程整个实施过程之外,由于缺乏农民的意见、建议或要求,项目实施出现偏差。因此,笔者认为,纠偏的途径就是在土地整理项目中引进公众参与机制。

土地整理项目大多由国家投资,在项目实施上都是采用“自上而下”的运作模式。具体而言,就是由地方土地管理部门向国土资源部或省国土资源厅申报,项目立项审批后经过规划设计阶段即由国家或省投资实施整理,全过程基本上是“自上而下”的行政机关内部处理方式。从这个机制的设计来看,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的是只对上级负责,而不必对受益方农民负责,其后果是与土地整理关系最为直接、最为密切的农民参与土地整理项目实施过程的权利缺乏相应制度保障。在这种土地整理项目管理体制下,公众参与机制的缺乏可能带来三点疑问:第一,“单边”的项目设计方案是否能符合当地实际;第二,缺乏群众的实时监督,工程施工过程中,能否保质保量,防止偷工减料情况的发生;第三,项目完成后,对土地整理效果的综合评价能否客观代表广大群众的意见。

3.天津市土地整理公众参与实践经验

天津市国土部门转变观念和创新制度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推进土地整理项目过程中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地开展工作,使公众真正参与到土地整理中来。在土地整理项目中给予公众参与以制度保障,使土地整理公众参与具体化、规范化、程序化,明确土地整理公众参与的阶段及其主要内容,确立土地整理工作中的公众听证制度、公示制度、公告制度、群众监督制度等,规定公众参与土地整理的必要性及程序。既保障村民的民主政治权利,又提高土地整理的效率,将土地整理真正地做成“民心工程”。以齐心庄村土地整理示范项目为例,分析在土地整理过程中农民作为公众参与的主体,参与实施和管理的全过程。

3.1建立“自下而上”公众参与机制

在项目实施上采用“自下而上”的运作模式。从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实行自下而上的倾听民意,立项审批前区县国土部门征求乡镇政府、村委会同意意见并经过可研论证,再由区县国土部门向市国土部门申报。规划设计前征集当地村民设计要求,形成初步设计成果,通过县、市两级专家论证会广泛征求意见,最终设计成果要向社会公示,意见一致后方批准实施。实施前公告、实施中村民监督、验收时征求群众意见,实施后村民管护。“自下而上”公众参与机制的设计,考虑的核心问题是土地整理的受益方农民是否满意,决策是否对农民负责,并力求为农民参与项目实施建立相应制度保障。

一是建立完善的制度,立项阶段实行公开征询意见制度,设计阶段实行公示制度和专家评审制度,实施和验收阶段实行公告制度、群众监督制度,实施后实行后期管护制度。

二是规定公众参与的必要程序,把住立项审核把关“没有当地村委会同意意见的要件不报批”,把住竣工验收关“没有当地村委会认可质量满意的要件不批准”。

三是成立公众参与代表会,成立以项目所在地乡镇、村委会和村民小组为基础的公众参与代表联合会(简称“代表会”)。代表会代表的是全体村民的利益,参与政策制定、规划方案筛选、管理决策制定等。参与方式,包括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

四是成立施工现场指挥部,建立以区县政府、镇政府、村委员会和业主“四位一体”的临时指挥中心,畅达沟通渠道,实行现场办公,负责督促工期、监督质量,沟通村民意见,快速解决施工中的问题。

3.2公众参与的阶段及其主要内容

在项目运作的整个过程强调公众参与,按照项目实施程序从项目立项、规划设计、实施、验收及后期管护的五个阶段全程实现公众参与。

⑴立项阶段

区县国土部门向宜开展土地整理的村提出建议,村委会充分征求当地村民的意见,集中大家的意愿;同时对当地村民的种植习惯、土地权属和水源、气候、土壤等条件充分了解分析。对于满足立项条件的,邀设计人员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并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均无意见方可向上级申请批准立项。

⑵规划设计阶段

规划设计人员要根据现状图进行现场草绘,并要让当地村民参与其中,因为村民最了解项目区情况,哪里地势高,哪里需要建机井、泵站,或者路怎样修更便于耕种,沟渠怎样建才顺畅等,他们最有话语权。草绘完以后,设计人员在此基础上编制规划和预算;规划成果要经过县、市两级专家逐级评审论证,修改完善后成果要进行公示、听证,根据农民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最终成果。

⑶实施阶段

充分考虑农民经济利益,让当地村民投工投劳,将土地平整和水土保持等农民能干的简单工程交由当地村民自己干,直接参与工程建设。对于泵站、机井、涵洞等专业性较强的农田水利和道路工程,通过招投标选择施工单位。村民代表小组对工程质量实时监督,如果出现与设计不符或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必须进行重修或返修,直到达到设计要求为止。

⑷验收阶段

首先是区县国土部门对项目进行自查,自查时区县国土部门组织由涉及的相关部门、乡镇政府、村委会人员组成的自查小组,根据批复的规划设计内容,对土地平整、农田水利、道路、其他等各单项工程逐项进行检查验收,自查合格后,向市级国土资源部门申请验收,市级国土资源部门邀请相关部门专家组成验收组进行验收。

⑸后期管护阶段

首先确定当地村委会作为后期管护主体,将项目移交村委会,再由村委会落实到个人。并与村委会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和“水利设施管理维护协议”,保证耕地质量、数量不降低以及新修水利设施正常使用和日常维护。

4.天津市土地整理公众参与的实践启示意义

⑴通过全程参与实施和管理,起到了宣传土地整理工作的作用

公众参与土地整理项目全程实施和管理,获得了“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知道项目实施的目的意义,了解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是为改善当地的农业生产条件服务的,合理的诉求得以伸张,调动了项目区群众参与土地整理的积极性,减少了阻扰项目施工等现象的发生,有利于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可以让周边广大农民群众耳闻目睹土地整理给项目区农民群众带来的好处,打消农民群众的疑虑,提高周边群众参与土地整理的主动性,通过典型示范起到对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宣传带动传导作用,提高社会关注度和支持度。

⑵“自下而上”参与模式,提高了土地整理规划合理性

公众参与土地整理规划设计,可直接了解项目各方面的情况,起到弥补设计人员对当地实际情况了解不足的弱点,使规划方案更科学,更符合公众的愿望。农民“自下而上”的参与模式,抛弃了那些出于好意强加给农民的“自上而下”专家规划,而是代之以由对话形成的规划,即让规划涉及人和受益人在规划时有发言权,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村民积极参与他们所生活的地方的改造,参与基础性决策,并赋予了村民更多的责任。

⑶通过公众参与,化解了农民与政府及实施部门冲突

土地整理工作,通过公众参与环节,搭建政府部门和实施负责单位与公众之间双向交流的桥梁,使农民能够参加决策过程并且防止和化解农民与政府部门和实施单位之间、农民与农民之间的冲突。[2]尤其是涉及到房屋拆迁和坟地拆迁等棘手问题,项目的施工受到阻扰,有效的发挥村委会、村民代表小组桥梁纽带的作用,增进工作的协调度,这些成员和当地农民共同生活,有着共同利益,因此更具有说服力,通过言传身教,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⑷农民投工投劳,促进了公众参与程度的提高

充分尊重民意,考虑农民经济利益,让当地村民投工投劳,参与土地整理工程的建设实施,将土地平整和水土保持工程交由当地村民自己干,以增加农民收入,直接惠及农民群众,支持了农民和农业、农村的发展建设。创新了公众参与范围,探索了农民投工投劳参加土地整理工程建设的办法与途径,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参与程度。

⑸建立公众监督机制,保障了土地整理实施效果

组织项目区村民代表小组,参与土地整理工程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等工作,使农民自发的、积极主动的参与到项目的施工建设的监督和项目的后期管护工作当中。农民群众的实时监督和管护,有助于工程施工保质保量完成,防止偷工减料情况的发生,使土地整理实施效果更符合广大农民群众的意愿,这也是土地整理工作取得成功的最重要的保障。

5.结语

实践证明只有让农民亲自参与决策与管理,才能使规划更加科学,实施更为顺利,成效更加持久。组织引导农民参与土地整理的全过程,把公众的有效参与和支持作为土地整理目标实现的关键,对于推进我国土地整理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和现实价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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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土地整理;农业景观生态系统;规划设计;空间格局分析

中图分类号: F301.24 文献标识码:A DOI编码:10.3969/j.issn.1006-6500.2012.06.014

我国耕地人均面积少,后备资源严重不足。土地整理通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增加耕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通过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耕地质量,增加耕地产出率。土地整理是兼容外延扩展和内涵挖潜的保护耕地的有效措施,对实现我国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缓解人地矛盾有着积极意义,也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一项基础工程。

土地整理项目规划设计是指导项目施工的纲领性文件,是实现土地整理价值至关重要的一环。

1 国当前的土地整理项目规划设计

我国当前开展的土地整理项目规划设计(以下称为传统规划设计)以增加耕地面积为主要目标,并将新增耕地率作为刚性指标指导规划设计工作,缺乏对自然景观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的考虑,产生大肆侵占或改造有利于物种生存、栖息的林、草地和坑塘用地的现象,在工程设计上注重实用主义观念,过分追求道路、沟渠等工程的高品位设计,从而减少了绿地面积和生物栖息的场所,降低景观异质性和生态多样性,使项目区土地利用结构简单,生态系统脆弱,影响系统中的物种迁移、物质和能量流动以及生态稳定平衡,不利于耕地可持续发展。

2 观生态学与国外土地整理项目规划设计的关系

景观生态学是C.Troll在利用航空照片研究东非土地利用问题时提出的。景观生态学将土地景观作为主要研究对象,能够对土地可持续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从国外土地整理项目规划设计的发展历程来看,规划设计的重点目标逐渐向保护自然景观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地区经济、社会、生态可持续发展等方面转变,运用景观生态学指导规划设计的理念在不断加强。

这对我国实现可持续土地整理,进行土地整理项目景观生态规划设计有很好的借鉴价值。

3 观生态学在我国土地整理项目中的应用

本研究以省级投资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消泗乡等2个乡镇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消泗片)为例,研究土地整理项目景观生态规划设计。

3.1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区位于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消泗乡,以农业为主导产业,采取油—瓜(花生)—豆(棉)高效种植模式,农田呈现四季不空茬,常年不断青的特征。现有主要耕地为青沟泥田和灰烂泥田,耕层熟化程度较高,土层深厚、土质肥沃、有机物含量高。项目区地处江汉平原,水源主要是位于项目区南面的东荆河,水源充足。气候属于北、中亚热带过渡性季风气候。

3.2 项目区传统规划设计

3.2.2 传统规划设计效益 由《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消泗等2个乡镇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规划设计文本》得知,通过对土地利用结构的调整,整理后项目区新增耕地面积为13.54 hm2,净增耕地率3.09%。通过土地平整、农田灌溉排水、农田道路、农田防护林等工程设计,提高了耕地质量,亦能实现灌溉、防洪排涝的目标。

3.3 项目区景观生态规划设计

3.3.1 景观生态规划设计目标 (1)调整各类景观的比例,保护项目区生态功能型景观,合理规划耕地景观,优化项目区农业景观生态系统的结构;(2)提高Shannon多样性指数和蔓延度指数,增加生态多样性和景观连接度,提高机械化耕作效率,提高系统的作物生产能力;(3)减少斑块数量,提高平均斑块面积指数和平均斑块分维数,增加系统内物种丰度和物种在斑块间的扩散和迁移;(4)使景观廊道宽度均一化,提高廊道连接度,增加生态型廊道设计,保证系统内物种流、物流、能流的畅通;(5)营造优美的乡间农田景观,提升项目区的美学价值,提高系统的文化服务功能;(6)通过格局优化和功能完善,实现项目区综合效益,达到可持续发展目标。

3.3.2 景观生态规划设计 项目区景观生态空间格局分析提出项目区景观生态规划设计方案。

(1)景观生态格局调整

项目区景观类型布局遵循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通过对“田、水、路、林”的综合整治,改善农田景观的排灌和交通条件,使项目区达到“田成方,林成行,路成网,灌排分设,旱涝保收”的标准农田景观生态格局。

规划前后项目区土地景观总面积为448.51 hm2。包含10类景观,其中旱地景观282.68 hm2,占总面积的比例为85.32%,表现出明显的优势性,为景观基质单元。项目区生态价值高的景观类型有林地景观、坑塘景观和河流景观。

在进行景观生态格局的调整时,首先保留集中连片的生态价值高的景观类型,再将导致景观破碎的零星分布于耕地景观内部其他类型景观调整为耕地景观。在充分利用现有景观廊道的基础上,在耕地景观内部适当增加各类景观廊道。

(2)景观生态斑块规划设计

项目区景观斑块单元主要包括水田、旱地、林地、坑塘、农村居民点和荒草地等面状景观类型。基于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的特征,在进行景观生态规划设计时,对保留下来的生态型林地、坑塘、荒草地等景观斑块单元保持原状,不予破坏,对于完全人工化的农村居民点景观斑块单元保持现状,不予改建,重点建设耕地景观斑块。

耕地景观斑块的大小和形状直接影响到景观廊道的布局,并且影响系统内物种数量。在进行项目区耕地景观斑块规划设计时,以现状已形成的棋盘式景观生态格局为基础,根据当地水旱轮作的特征,将耕地景观斑块设计为矩形的水平格田,斑块长度为350~600 m,宽度为200~300 m,平均斑块面积为7~10 hm2。考虑到项目区地势变化和水资源分布特征,耕地景观斑块的布置方向以西北—东南方向为主,以东北—西南方向为辅,以提高对水资源和太阳光辐射能的利用效率。

为了实现机械化耕作,对项目区平面高程变化较大和形状不规整的耕地景观斑块以单元为平整单位,平整时尽量做到单元内挖填方平衡,并采取表土剥离回填的措施以避免平整时对土壤耕作层养分破坏。

(3)景观生态廊道规划设计

项目区廊道类型包括灌排沟渠、农田道路、农田防护林和河流等线状或带状景观。基于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的特征,项目区内的河流廊道属于自然景观范畴,具有重要的生态价值,因作为项目区主要排水承泄区而被纳入整理范围,在规划设计时保持原状,不予破坏。

灌排沟渠廊道。项目区整理前沟渠廊道布局凌乱,宽度不均,连通性低,且淤积严重,导致水循环不畅通,进而导致项目区干旱和洪涝灾害严重。

结合耕地景观斑块单元,在项目区系统内合理规划布置起输水引水作用的沟渠廊道和起灌排田间水作用沟渠廊道,根据沟渠廊道在水循环中的功能不同划分为支、斗、农三个等级。以项目区现状景观生态格局为基础,为节约耕地,支沟(渠)利用现状已有沟渠廊道,对其进行清淤、清障、疏通,保证水资源及溶解在水中的养分能够在灌溉水源区、农田景观、排水承泄区之间畅通流动。将现状支沟(渠)和新规划布置的斗、农沟(渠)廊道连通成网络,提高廊道连接度,保证水资源和溶解于其中的养分等物质在项目区土壤与植物间的交流和循环。

对沟渠进行生态型构造设计,在渠道底部放置一些小石子,形成凹凸状,为物种提供多样化的栖息环境;渠道内每隔50 m铺设一块生态板,生态板设计成阶梯状,每个台阶高2 cm,宽2 cm,方便渠道两侧景观斑块内物种的通行。在排水沟边坡上种植草皮,既起到护坡固土的作用,又能为物种提供绿色的栖息环境。

农田道路廊道布局。项目区现状农田道路廊道布局凌乱,缺乏连通性,且路面标准低,坑洼不平,不利于农业机械通行,严重影响了区内机械化作业水平和物质产品的运输。

为节省投资、节约耕地与方便取土,道路廊道布局与沟渠廊道相适应,统一协调规划,并尽量利用已形成网络的道路廊道系统。提高项目区物质运输能力和物种流、物流和能流的畅通。为保证道路廊道两侧物种通行的畅通,道路廊道都采用碎石铺面,在路基下面每隔100 m设计一个直径20 cm的生态孔,使道路两边的生物能拥有一个便利的交通要道,以避免机械长期碾压阻塞土壤自然呼吸。

农田防护林廊道。项目区现状仅东部水泥路两侧种有意杨防护林廊道,无法满足对整个项目区的有效防护。按照农田防护林的有效防护面积标准,项目区农田防护林廊道与农田道路廊道和沟渠廊道统一协调规划布局,采取单一乔木行道布置模式,在所有田间道和支沟渠两侧均布置农田防护林廊道,当田间道和支沟渠相邻时,防护林布置在路沟外侧,既能够起到护路、护沟、护渠和防止水土流失的作用,又能防止大风对农田景观斑块内作物的影响;树种选取适合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意杨,株间距设计为2 m。

廊道附属建筑物。为保证系统内物种流、物流和能流的畅通,提高景观廊道的连通性,在沟渠廊道与农田道路廊道交汇处,跨度较大时,布置路上式桥梁生物通道,跨度较小时,布置路下式涵管生物通道,在通过沟渠廊道和农田防护林廊道下田时,布置路上式下田通道。生物通道的设计,首先考虑生物通道在廊道连接中的作用,以及建筑物工程力学结构的要求,还要考虑其作为生物通道的生态学要求。

3.4 预期综合效益估算

4 结论

景观生态规划设计是景观生态学重要的实践领域,是实现土地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手段。将其运用到土地整理项目中,比传统规划设计更具优越性,更符合时展的需要。因此,在进行土地整理项目规划设计时,应更多的融入景观生态学的理论和方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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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3S测绘技术;专项规划;土地整理

我国虽然拥有18亿多亩的耕地,但由于巨大的人口基数,人均耕地仅1.17亩,远低于人均3.75亩的世界水平。为实现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土地整理是增加耕地面积的有效手段和根本途径。土地整理是指在一定的区域内,采用工程、生物等措施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造成破坏、废弃的土地和自然灾害造成破坏、废弃的土地进行整治,使其恢复到可利用状态的活动。测绘技术在现代土地整理活动中起到技术支撑的作用,充分利用测绘技术能全面提高土地整理工作的现代化水平。文中对土地整理各个阶段中测绘技术的应用进行论述。

1、土地整理潜力调查中测绘技术的应用

传统的土地开发整理潜力调查是以1∶10000土地详查图为工作底图结合野外实地调查来开展工作的。因为实际使用的1∶10000土地详查图现势性较差(县一级的调查编制时间多为20世纪90年代初期),不能较好地反映实地的现状。从而导致潜力调查成果的准确性不高,同时野外工作量较大,难以达到快捷、高效的目的。充分利用遥感技术(RS)就能较好地解决这些问题。前后两时相的法国SPOT24HRV全色波段数据的几何分辨率就可达到10m,通过多时相、多源遥感数据的结合,分辨率还将得到进一步的提高,精度完全可以满足潜力调查的需要。通过利用RS技术从土地利用信息中自动对土地整理潜力资源信息的提取,可以大大提高土地整理潜力调查的速度和准确性、减少野外工作量,并且为下一步的数据分析提供直接的数字信息。

2、土地整理专项规划中测绘技术的应用

基于地理信息系统(GIS)技术建立的土地后备潜力信息系统,将提高土地整理专项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在各类基础信息资料和空间信息建立数字地面模型(DTM),能在DTM基础上进行各种条件分析、供需分析。通过融合internet/web技术将使省、市、县不同层次不同要求的土地后备潜力信息系统具有定期更新、数据共享的能力。在这个信息系统中能对包括气候、地形地貌、地质、水文、自然灾害、景观、经济社会状况、人口资料、生态环境状况等基础资料进行数据的输入。并且能对以上各类基础资料进行汇总、评价。能够以图形的方式对任何一个规划阶段的成果进行编排、输出,能输出各类统计报表。能根据各种条件的变动对规划方案进行相应的调整。在土地后备潜力信息系统基础上,结合相关的土地、农业、林业、城乡建设、交通水利、环保等部门规划,可以提出一个科学合理、综合效益较好的规划方案。

3、土地整理项目中测绘技术的应用

土地整理项目一般分三个阶段: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项目规划设计阶段和项目实施阶段。可行性研究中一般要求现状图及规划图的比例尺不小于1∶10000,此时可用近几年施测的土地详查图、地形图作为工作底图。由于项目区边界的要求较高,且同时要求边界控制点的平面坐标及经纬度坐标。此时可采用GPS测量方式精确测定项目区边界控制点。

可行性研究阶段对面积、长度、高程等精度要求并不是很高。在测定项目规模、土地权属界线、道路、排灌沟渠、电力线时,可使用平面定位精度小于15m的手持式GPS到现场实测。大多数情况下所采集的数据可以直接使用,精度要求稍高的可作数据后处理解决。此类作业方式在满足精度要求的前提下将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规划设计阶段对面积、长度、高程的要求相对较高。通常要求实测比例尺不小于1∶5000的全要素地形图作为设计底图。此时可采用常规方法先用GPS布设控制,再用全站仪进行野外数据采集。首级高程控制点应采用四等水准进行联测;池塘、河道、沟渠、涵洞应测水底高程;水闸应注高宽及孔数。

在实测设计底图基础上,对整个项目区及周边的生态、气候、水文、自然灾害、经济、人口等多种基础资料,采用GIS技术进行分析对比。最后得出各类规划设计模型,最终提出一个合理的规划设计方案。

在项目实施阶段,通过对实施前后的全站仪野外数字采集资,料或数字摄影采集资料的处理,生成项目区实施前后的数字高程模型(DEM)。利用DEM辅助计算,可以方便地计算出每个设计田块的设计填挖土方量及施工填挖土方量。

4、3S技术在土地整理项目运行管理中的应用

由于GPS技术能快速、准确地获取人们所关心的地物空间信息的特性,在项目运行管理中GPS技术主要运用于地质灾害监测。如对山体滑坡、堤坝变形等进行监测,甚至用于矿区土地整理项目中对塌陷地区进行监测,预防地面塌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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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 土地开发整理;丘陵山区;湖南张家界

论文摘要 丘陵山区土壤侵蚀敏感性强,水土流失严重,农业灾害频发,农民生活得不到保障。利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耕地质量,是落实保护土地资源国策、实行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农业生产安全的重要举措。通过对张家界市部分土地开发整理实施区的调查,总结了丘陵山区土地开发整理的成效、值得推广的经验,提出当前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对策。

张家界市地处武陵山区余脉,有典型的丘陵地貌特怔,这里不但拥有绝美的风景,而且还具备农作物的生长的良好生态条件,是长江中下游柑橘、油菜等作物优势产业区。随着耕地资源的日趋紧缺,国家对耕地质量建设加大了投入力度。为充分发挥土地开发整理资金效益,切实提升耕地质量,增强农业发展后劲,笔者对张家界市2003~2004年2年实施的部分土地整理建设项目进行调查分析。调查涉及8个建设项目,投资幅度3535.06万元,分布全市4县区9乡镇23个行政村,整理面积2 414hm2。调查区内累计搬填土方61万立方米,搬迁坟墓28余穴,修筑各类沟渠192.8km,修筑田间道路60.44km,新植绿化、防护树木6 680棵,修建防洪堤22km,修建泵站4座,项目的实施使2 414hm2土地得到了整治、改造和升级,实现净增耕地264.5hm2,年经济效益达2 590.45万元,直接受益农户达2 381户。

1 成效显著

1.1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提高了耕地质量

项目实施区道路与水利排灌系统得到改善,增加了有效灌溉面积,提高了土地利用率;道路绿化、防护林网的建设,增加了项目区内生态系统的容量;土地的局部平整和土壤的改良,增加了土壤的孔隙,提高了土壤肥力,生物资源得到保护和繁衍增殖。由于立地条件的改良,生产条件的改善,促进了耕地质量的提升,如桑植县澧源镇朱家坪、燕窝、肖家峪项目区通过农田整治,全区167.13hm2稻田耕地地力由4级上升为3级。慈利县苗市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区239.73hm2稻田,其耕地地力分别由原来的5级、6级上升为4级、5级(分级标准依据NY/T309—1996《南方稻田耕地类型区丘陵冲垅稻田亚区耕地地力评价指标体系》)。

1.2增加了农民收入,推动了农村经济发展

项目的建成,耕地地力的提高,使农业科技成果的生产潜力得到充分发挥,种植业结构得到了到合理调整,农作物产量随之增加,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农民收入水平稳步增长,农村经济全面发展。慈利县象市项目区通过土地整理后,粮食平均单产增加8%左右,直接生产成本降低10%左右。永定区沙堤项目区通过对99.2hm2农地的连片整理,当地农民利用整理后的土地进行生态旅游农业开发,大面积种植水果蔬菜和观赏植物等,平均产值由原11 250元/hm2左右增加到45 000元/hm2以上,还节约了大量的人力、物力。

1.3增强了抗灾能力,促进了环境改善

工程与生物措施的综合实施,提高了项目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降低了土壤侵蚀、风蚀、水土流失的可能,起到了调节气温,净化空气,美化环境的作用,从而达到项目区内生态良性循环,环境逐步改善的效果。 如桑植县瑞塔铺乡项目区,溪河沿岸曾屡遭洪水侵犯,大片耕地被冲洗荒芜,沿河耕地逐年被浸蚀减少。国土部门利用土地整理项目投入资金建起15 720m长的钢筋混凝土防护大堤,为项目区内111.53hm2耕地筑起了安全屏障。桑植县官地坪项目区修筑排灌水沟渠8 558m,自车尔溪等水库引水,改变了历史以来该区农田缺水、人畜缺饮的局面,与此同时栽植防护林木1 670棵,既起到防风护土作用,又达到美化环境效果。

1.4增加了有效耕地面积,实现了资源持续利用

项目区通过土地整理,大面积的未利用土地、河滩地得到开发利用,坡耕地梯改,山地截高填低,平地切弯拉直,实现了有效耕地面积增加。如慈利县2个整理项目实现净增耕地121.6hm2,新增耕地率11%;桑植县2个整理项目净增耕地48.6hm2,新增耕地率10.9%,其中官地坪项目区土地整理面积162hm2,新增耕地26hm2,新增耕地率达16.05%。由于基础设施的加强,人居环境的改良,不仅使人地矛盾得到缓解,粮食安全得到保障,而且促进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实现了人口、资源、环境的良性循环和协调、持续发展。

2 工作经验

2.1领导重视是关键

按照国家、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要求,市、县区政府分别成立了以分管市、县(区)长为组长,国土、农业、水利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领导小组,市、县区土地整理管理部门成立了项目实施与监督班子。各项目各区段都有专门机构和责任人监管、督促。由于领导重视,指导具体,管理到位,确保了项目建设质量与进度。

2.2科学规划是基础

只有充分了解土地整理项目区的资源状况,才能因地制宜地对项目区进行科学的规划,从而达到全面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确保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达到合理的协调统一和效益最大化的目的。

2.3机制创新是出路

土地整理项目的实施需要在实践中总结,探索中创新,只有这样才能有更好的发展。具体工作中应根据项目区的地貌特征、土地利用现状以及经济发展程度等进行土地整理分区,如河谷平地整理区、山丘岗地整理区、村镇用地整理区等,然后按照各区特点确定整理模式,选择相应的土地整理技术。

2.4强化管理是保证

土地开发整理涉及范围宽、环节多、内容广,强化管理是实现项目顺利完工的保证。在选址立项、规划设计、可行听证、招投标、施工、监理、验收、决算、竣工后续管理等每一个环节只有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操作规程要求实施,才能达到用最经济的成本换取最可观的收益的效果。

3 存在的问题

3.1生物措施不到位,耕地地力偏低

桑植县澧源镇长潭村河滩开发项目,永定区槟榔坪河滩开发项目等,因后续培肥措施不到位,开发的耕地土层薄(有的虽较厚但全是新土)、耕层浅、质地非砂即粘,有机质含量低,未经培肥无法耕种,长期抛荒又将导致土壤板结,造成新的水土流失。有的地块虽已耕种,但肥水管理没到位,作物长势差,这样不但没有收成,还会导致土地更加贫瘠,有违土地开发整理的初衷。 转贴于

3.2项目选址欠科学,投资分散,示范作用不强

慈利县高峰坡耕地改良项目区地方偏僻,修路工程量高于整理工程量,项目区耕地坡度较大,坡改效果不佳。大多项目受投资规模限制,而建设范围延伸,造成部分土地整理内容难以完善,工程示范作用不好。

3.3工程措施不配套,防灾控灾效果欠佳

部分坡改梯工程中,存在土地平整不够标准,梯壁、排灌沟渠、沉砂井、蓄水池等设备欠配套,将会影响防治水土流失的效果。

3.4工艺程序不够完善,工程质量欠牢固

部分坡改梯工程的梯壁为易滑坡的土坎,缺乏加固措施;部分干砌石工程砌筑的护坡,表面和边缘没有达到顺直、整齐、牢固要求,砌缝不紧密,有的宽度甚至超过25mm;有的排灌水沟未浆瓷或清缝等,达不到要求效果。

3.5耕作层遭破坏土壤和剥离耕作层利用不够现象

某些施工现场遭破坏的耕作层没用采取剥离措施,或剥离耕作层再利用不合理。

4 应对策略

4.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思想认识

土地开发整理是国家耕地质量建设的主战场,我们在耕地质量管理等相关法规和政策宣传上,一是加强对管理部门自身的宣传力度,树立依法规、按规划进行土地开发整理的观念,增强公众参与和监督意识;二是强化对领导的宣传力度,增强领导干部对土地整理的时代感、紧迫感和责任感的意识,从而重视抓好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三是要强化对社会的宣传力度,造就土地开发整理的社会舆论氛围,提高全民对土地开发整理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的认识。

4.2加强横向联系,建立部门合作机制

土地开发整理涉及国土、农业、林业、水利、电力、财政、城镇建设、乡镇企业等部门。要建立长效机制,使这些部门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发挥各自的职能,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利用行政、经济、法律、科技等手段,积极行动,合力参与,充分发挥土地整理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确保粮食安全的功能。

4.3搞好规划设计,实现资源合理利用

土地整理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在编制规划时,必须围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规划、通盘考虑各种工程、生物措施,确保各项措施按规划、有步骤地落实。在山区集镇土地整理上,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原分散的、自然的村镇规划进行修订,重新界定村庄、居民点和乡镇界线,绘制村庄和乡镇驻地规划图。逐步做到农民住宅向中心村和小集镇集中,乡镇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农田向规模经营集中。在山区耕地整理项目的实施中,要以小流域为单元,在流域内,对田、水、路、林、村全面衡量,合理布局,实现资源的合理利用。

4.4加强整理土地质量监测,实现耕地质量稳步提高

通过开展整理耕地质量监测,能够充分了解整理项目工程指标、布局规格以及相关效率模数是否合理、科学,耕层剖面构型、耕地物理参数和生化指标是否符合耕种要求,从而有针对性的指导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设计与施工建设,促进生物配套措施落实,实现耕地质量稳步提高。

4.5创新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水平

4.5.1建立领导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土地整理纳入经济发展战略,列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主要内容,实行目标管理。对完成土地整理任务好的要给予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要给予黄牌警告,并在评选先进时要实行“一票否决”。

4.5.2制定和完善丘陵山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技术标准及操作规程。如规划设计规范、项目规划设计审查要点、项目现状图测绘技术规范、项目预算定额标准、项目实施管理规范、项目验收规范、项目工程建设标准、工程监理规范等。

4.5.3完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制度。积极推行项目立项审查会审制,进一步完善项目法人制,全面实行项目招投标制,严格执行项目监理制。形成土地开发整理按规划确定项目,按项目进行管理,按设计组织施工,按进度安排资金,按效益考核验收的项目管理规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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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土地开发,开发整理

前言:

土地开发整理主要是指运用财政专项资金,对土地利用进行调整和对农村宜农未利用土地或废弃地等进行开垦,对田、水、路、林、村等实行综合整治,然后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并提高耕地质量的行为。这也是保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并实施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措施及手段。众所周知,我国人多地少,保障建设用地需求与保护粮食生产安全的矛盾十分尖锐,这种矛盾越是贫困地区越见突出。这表明贫困地区要加快发展步伐,加大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力度,需要占用大量的土地搞基础设施和项目建设。不仅如此,灾害、农业结构调整,生态保护退耕,都会减少耕地。要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就必须加大补充耕地力度,而补充耕地的主要途径就是土地开发整理。

一、抓组织领导,成立高标准的组织机构

地方政府要高度重视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地方的一件大事来抓。出台土地开发整理各项管理制度,要成立高规格的领导小组,由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地方领导任组长,国土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环保局、财政局、审计局、农开办和各乡镇党政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要设立专门办公室,与地方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合力办公,从规划、农业、水利、农开办等相关单位抽调一批懂业务的技术人员,科学编制项目可行性论证,测绘现状图、规划图,准备立项资料和做好项目实施的技术指导及监督管理工作。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充分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科技等多种手段,形成领导重视、部门配合、群众支持、上下联动的良好工作格局,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申报和实施提供强有力的后盾。项目实施时,又要与项目所在地乡镇签订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同时还要成立项目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关系协调组、技术指导组、质量监督组、财务组,人员根据需要聘请或抽调。

二、抓规划设计,因地制宜的实施项目

土地开发整理涉及面广、工程量大,高起点、高标准、科学编制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因地制宜的编制项目施工设计是确保项目取得实效的重点。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增加耕地数量、保护生态环境、服务经济发展为目标,科学合理的编制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统一。即:在规划编制之前,开展大规模的耕地后备资源摸底调查工作,利用土地资源详查成果、土地变更调查等资料,调查核实土地的情况,在此基础上,通过科学评估,对耕地后备资源开发整理复垦的可行性进行进一步论证,对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作出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在规划编制时,做到突出“两个重点”实现“三个结合”,即重点整理大规模连片土地,重点整理群众多年关注的土地。坚持做到土地开发整理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相结合,与发展高效农业、建立农业高科技示范园相结合,与扶贫助困、农民脱贫致富相结合,与村庄和集镇规划、农田水利规划等相关规划相配合协调。在项目立项时,要组织农业、水利、交通、环保、林业和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的专家、学者进行论证,通过反复实地踏勘,对项目区的自然条件、生态环境、新增耕地潜力、群众参与意愿等进行综合分析评定,做到集思广益。规划设计方案草案出台后,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张贴公告、媒体宣传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以保证规划设计科学、合理、利于长远发展,符合群众意愿,为项目顺利实施制定“行动指南”; 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当地农民对项目的规划设计、总体布局、土地平整、田间道路走向应有一定的知情权和发言权。 既要考虑能增加有效耕地,又要综合考虑社会、经济、生态效益,还要注意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新增耕地权属调整,要本着服务于农村经济发展,体现民情、民心、民意的原则,正确处理好土地开发整理与土地承包制的关系。

三、抓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土地整理。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治理,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 。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是一项有利于我国提前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基础工程,也是一项确保耕地占补平衡,提升工业化、推进城市化的实事工程,同时又是一项涉及到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无论是政府部门、乡镇、村、组,还是社会各组织、企业和个人,都有关心和支持土地开发整理的权利和义务。鉴于当前社会对土地开发整理观念淡薄,特别是部分地方一些党政领导和干部还缺乏这方面认识的现状,要着重抓好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站、党员电教、讲座、印发宣传资料和各种会议及培训班等形式,把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意义及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技术等进行深入广泛宣传,以增强领导干部对土地开发整理的时代感、紧迫感和责任感的认识,克服怕群众上访的畏难情绪,打消消极观望思想。打消群众疑虑,提高群众对土地开发整理利国利民的认识,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急在上面,忙在中间,闲在村里”的状况,争取当地群众理解支持,并为土地开发整理投劳出力或以资代劳,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环境。

四、抓制度落实,努力提高施工质量

质量是工程的生命,更是一个行业的生命,事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严格要求、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实现土地开发整理从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全力打造优良工程、精品工程、民心工程,是实施土地开发整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项目实施中认真落实“项目五制”要求,保证项目实施质量。即:项目公告制,地方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依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设计和预算,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拟定项目公告,采取设立项目标牌,公开张贴、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形式,对项目招标、规划设计、实施方案及权属管理等各个方面的事宜进行公告,及时答复项目区各受益主体和社会关注公众提出的有关问题及反映的情况;项目法人制,明确地方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为项目法人,形成了一套关于项目法人担负相应责任的制度,并在制度的约束下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管理,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妥善处理好地方相关人员之间的有关权益矛盾,理顺外部的各种关系;工程招标制,无论项目规模大小,无论哪一级批准的整理项目,都要通过公开招投标形式,择优选择有资质、重信誉、守信用、具有丰富实践经验队伍进行实施;工程监理制,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请有资质的监理公司委派至少2名以上的监理人员,对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实施全程监控。严格现场管理,对每一项施工内容都要全程监管,每个具体工程都要由监理人员把关并签字认可。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多名业务骨干,长期驻守在工地,负责施工放样、测量、协调与监督等,现场指导项目的实施。同时还邀请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和村民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开发整理的耕地的耕作层、平整度、灌排水条件、道路及生态保护措施等全部符合有关标准;合同管理制,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根据委托事项,与测绘单位、设计单位、招标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别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利,保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除此之外,在项目完成后,地方国土资源局组织规划、用地、地籍、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负责人,项目所在的地方人民政府和农业、水利等方面的技术人员及村民代表,根据项目设计要求,对工程进行自验,除了要验收地块质量外,还要根据图、表、面积进行三对照,现场踏勘,然后出具验收意见。验收不合格的,责令工程施工单位进行返工或返修,自验合格的报批准立项的国土资源行政部门验收。地方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严格资金监管,严格按照项目进度和工程量,核实拨款数额,规范资金使用行为,做到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