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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安全的知识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10-12 17:40:44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饮食安全的知识,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饮食安全的知识

篇1

一、从源头上杜绝污染

严把食品安全源头关,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基础。部队的农副业生产多以连队为单位,其全过程的安全质量监控难度较大。对然部队自产使用违禁药物问题并不常见,但因不懂技术,超量使用化肥,造成土壤、植物的营养元素不平衡和环境污染的情况还时有发生,间接影响了部队农副业生产品的质量,带来了食品安全隐患。

规范化的农副业生产有利于保证食品原料的质量。建立规范化的农副业生产体系,首先要从土壤、空气和水体等基本条件入手,注重生产菜地(基地)的生产环境,符合植物生产的必备条件;再从种苗供给、种植(养殖)过程监督,病虫害防治到产品收获等采用统一规范,指定专人负责,聘请地方相关技术人员讲解植物种植(养殖)的时间和培育的方法及预防害虫有关防范措施适用药剂,确保食品原料符合食品生产与食品安全的要求。

规范化的生产对我们控制食品的源头污染有着重要意义。部队有关领导和负责人要认真学习饮食卫生安全的知识、新标准和新规定,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建设、注重“绿色食品”生产和农副业生产基地建设,为广大官兵提供更多的“放心肉”、“放心菜”。军需部门还要定期指导各连队按照规范组织生产,按规程操作,科学合理的使用肥料、农药、饲料及添加剂等。同时,随着各地方城市化建设步伐加快,部队驻地与地方厂矿相邻,容易造成植物污染,这就需要我们加强对农副业生产菜地(基地)环境的检测力度,严格控制生态环境的污染等。

二、严格市场上的采购关

由于部队自己农副业生产基地(菜地)提供的肉类和瓜类蔬菜等有限,为满足部队生活需要,大量食品物资还要从地方农贸市场上采购,从社会参与到部队的食品保障工作以来,官兵虽然能够吃到更多品种、更可口更优质的饭菜,生活水平确实有了极大的提高。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个问题,面对市场上琳琅满目的食品,很难判断出哪些是合格、安全的,采购时在食品安全方面很容易出现问题。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所涉及的范围将很广,后果也将很严重,极大的影响了官兵的身心健康。

为了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满足部队正常需求,一是实施定点采购,也就是到有信誉保证的市场进行集中采购,并与定点采购供应商签订食品安全协议;二是依靠地方质监部门,加大对部队定点采购市场的监督力度;三是军需采购部门与部队卫生部门协调配合,安排食品检验技术人员随行采购,对采购的食品进行随时随地的监督和检验。要确保生活服务中心将物美价廉、安全可靠的食品供应到部队,避免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和经济上不必要的损失浪费。

三、加大食品储运监督力度

部队食品运输过程主要是从农副业生产基地(菜地)到生活服务中心、从地方市场到部队驻地以及从前场送饭到外场。运输过程中的食品安全保障往往容易被忽略,事实上,运输环境是否符合标准会直接影响到食品的质量与安全。要保证良好的运输环境,一是要保证有足够的存放空间;二是要将不同种类的食品分开放置。东西较多时,还应考虑到底层食品的承受能力以及整个车辆的承受能力。此外,对于加工好的食品,在运往外场的过程中还应考虑食品的保温等。

食品大多储存在生活服务中心和各连队的储存间里,确保食品安全最重要的就是要求环境符合各类食品的储存标准。加强对食品储存的管理工作,就是要控制、监督储存环境,防止食品变质或发生霉变、虫变,避免由环境污染引起的一系列严重后果。对食品储存过程中可能出现污染的食品要及时进行检验、隔离,确保其他食品不受影响,对已经变质的食品要及时进行清除,并对储存食品条件进行调查。

食品的储运与其他产品完全不同,由此需要建立专门的、标准化的储运体系来确保食品安全。食品原料、中间产品和产品对储运过程的温度控制、时间长短、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等方面有比较严格的要求,储运体系都必须满足。目前部队较为缺乏的是食品储运过程的完整记录,从而影响到食品安全。结合部队实际情况和食品储运的有关要求,这对采购地方市场需冰冻的食品物质,可以委托定点采购供应商给予保证食品恒温储存的输送,对不需要恒温控制的主副食品,由部门采购车运送,确保采购食品的绝对安全,对最终完成食品安全保障任务有重要意义。

四、高标准做好食品加工环节

食品加工是影响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在整个加工过程中,影响食品安全的因素有很多,有的食品加工技术、加工设备以及加工环境本身就存在影响食品安全的隐患;有的因使用不当或不按应有的规则操作,导致食品在加工过程中受到污染,从而影响到食品的安全性;还有的各类食品搭配不够合理,调料用量不符合标准等对食品的安全性也有一定的影响。因此,要采取精细化加工,对加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安全隐患注意留心。比如,在食品加工过程中,干燥、蒸馏、发酵、清洗、杀菌和抑菌等技术的应用就存在许多隐患,是食品安全控制不可忽视的一环。又如,食品添加剂在食品加工中的用途非常广泛,其中常用的保鲜剂、增白剂、甜味剂、鲜味剂和着色剂等,如果使用不当,也会影响到食品的安全性。

精细化加工针对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为保证加工过程中的食品安全性,可以考虑从以下几个“遵循”着手落实:一是遵循《食品卫生法》中的有关规定,对加工环境及硬件设施进行改造和完善;二是遵循食品的物理特性、搭配原则和各种添加剂的用量标准,选择合适的加工方法,保证食品的安全与营养;三是遵循加工技术特点,从原料投入到成品完成的整个流程中,每一道环节都要有技术操作标准和操作方法,防止食品受到生物性、化学性、物理性污染;四是遵循职业道德,提高操作人员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因为在所有导致食品微生物污染的因素中,最大的污染源就是操作人员不遵守卫生操作规程。通过操作者,极易将其在环境中所接触到的腐败微生物和病菌传播到食品上。遵循以上几点,可有效保障加工过程中的食品安全。

五、落实整改出现的“问题”食品

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事关部队稳定和战斗力的提高,影响广大官兵的切身利益。目前,食品安全出现问题,往往是在引起食物中毒等严重后果以后才引起大家的重视,才开始对事故发生原因等进行调查分析。这种“亡羊补牢”的做法在保障食品安全工作中是不可取的,因为人的健康、生命和经济损失都已经无法挽回。因此,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应联合一切力量形成食品安全监督网,将标准、规范向部队及时公布,把监督工作全面展开,实现对食品供应全过程中安全性的有效监督。

篇2

按新的《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事故分类办法,如果因行车设备故障耽误本列客车1小时以上,或耽误本列货运列车2小时以上,就属一般D类事故。这是铁路法规,是一道不可逾越的红线。

为了适应《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要求,压缩因设备故障而耽误列车运行时间,铁路行车设备维修单位在制定安全考核制度时,都少不了设备故障件数和设备故障延时这两项考核条款,其目的是尽可能减少设备故障发生的次数和每件故障发生后尽可能在短时间内处理完毕。这种思路本身并没什么问题,但如果指标定的过高,它就有可能成为了一个无法实现的目标,而这样不科学不合理的导向则有可能诱发安全事故。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有三个客观理由。

一则天不皆是风和日丽。许多设备故障是不可预测的,并且相当多的行车设备是在室外,难免受到天气和外界影响干扰,故障的发生也不一定都出在好天气里,如果遇到风雨交加天寒地冻等恶劣天气,就会给故障处理增加难度,在客观上延长了故障恢复时间。

二则地不尽为康庄大道。自2006年铁路进行生产力布局调整以来,基层站段合并做大了,管辖范围扩大了;站段内部的车间班组也进行了重组做大,相应增大了管辖范围,出现了部分无人驻守的小站。如果故障出现在无人驻守的小站,班组职工赶赴故障地点或许要通过崎岖的山间羊肠小道,跋涉于泥泞的乡间小路上,等到达故障点时,还没等动手处理,或许时间已过去一两个小时,一般D类事故就发生了。

篇3

知情权是政治性的权利,主要应用在获悉政府的各项决策和事项,是在符合道德准则的基础上,合理合法的获悉信息的一种权利。医院人事档案的知情权是指医院员工有知晓自己的档案被保管或是被利用的权利,以及医院或者是医院的人事部门有知晓员工填写的人事档案是否真实的权利。

1员工填是写人事档案的当事人

应该享有知情权人事档案记录了员工的自身情况,以及员工组织提供的部分资料,员工的人事档案记录的内容,没有人比员工自己更清楚,因此,医院的人事档案没有对员工进行保密的必要。员工对人事档案具有知情权,能够确保人事档案的真实完整,对于人事档案的保存和管理有着积极的作用。

2员工对人事档案有知情权

有助于人事档案的管理社会在不断的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不断的进步,对于自身权利的维护意识也在不断的增强。医院的传统人事档案管理模式,采用封闭式的管理,这样的管理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组织在对员工个人进行评价的时候主观性强,没有根据客观事实进行评价,这样不公平的评价,不仅降低了人事档案的真实性、可靠性,还为员工以后找工作带来麻烦。因此,赋予档案的当事人对人事档案的知情权是现实的必然选择。

二解决医院人事档案隐私权与知情权之间存在的问题的对策

1对医院的员工进行教育,提高权利的保护意识

我国对于隐私权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有一部分的员工对于隐私权的认识不到位,导致员工不能对自己的私人信息或者是其他人的私人信息进行严密的保护。医院人事档案部门的工作人员和档案的管理人员,缺乏自我控制,随意翻看甚至是使用其他人的档案信息,这样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人事档案的保密性,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因此,医院应该对人事部门的员工和档案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让员工知道触犯隐私权的严重后果,从而引起员工对保护隐私权的重视。

2对医院人事档案知情权和隐私权进行明确的划分

医院的人事档案,既有知情权,又有隐私权,是矛盾的综合体,为了在二者中寻找到一个合理的解决方式,就要明确的分清楚二者的界限,明确隐私权是谁的权利,而知情权又是谁拥有的权利。医院的人事档案隐私权,保护的是医院的员工,医院的员工是人事档案的填写者,有权要求医院对于填写的内容进行保密。对医院人事档案的知情权享有者包括国家、医院和员工。第一,国家的公权机关,在办案的时候,有权利知道人事档案的信息;第二,医院的人事部门要对医院的员工进行管理,在管理的过程中,有权利知道员工的个人信息;第三,员工是人事档案的直接参与者,因此,员工人事档案没有必要对员工个人进行保密,员工享有知情权。为了同时满足人事档案的隐私权和知情权,要控制知情权的范围,除了必要的组织机构,对其余的人都要保证人事档案的隐私权。

3完善知情权和隐私权的法律法规

隐私权和知情权的立法不完整,也是两者不能实现平衡的阻碍之一。医院员工的隐私权意识淡薄,为其他人的隐私保密的观念不强,为了改善这种情况,国家应该完善隐私权的立法,明确对隐私权的保护。同样,国家对知情权的立法也不完善,由此导致隐私权和知情权不能平衡。因此,国家应该在符合我国国情的基础上,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对二者的保护体系,保障二者的法律可以实现。

三结束语

篇4

关键词:锅炉;安全事故;事故诱因;整治措施;生产安全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TK224 文章编号:1009-2374(2015)13-0079-02 DOI:10.13535/ki.11-4406/n.2015.13.039

锅炉是我们日常的生活和生产必不可少的设备之一,包括企业生产所使用的锅炉和日常生活中用于供暖等用途的锅炉。它是一种用于能量转换的设备,在工业企业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其工作效率和厂房中机械设备的工作效率紧密相关,换句话说,锅炉的工作效率和企业的经济效益密不可分。但是在锅炉的实际使用过程中,由于锅炉本身设计的问题、锅炉的管理疏漏以及操作人员的不规范等原因,引发了大量的锅炉安全事故,轻者机械设备停止运行,进行维修,重者发生爆炸,使企业遭受巨额的经济损失,很多事故还威胁到人们的生命安全。

1 锅炉事故产生的原因

想要了解锅炉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就要理出一条清晰的线索,对引发安全事故的各种原因进行全面的分析,笔者以锅炉生产的一般流程为线索,剖析锅炉的安全隐患所在,本文从锅炉的煤炭的使用、锅炉的质量、用水问题以及人为操作、监管技术等六个方面进行

分析。

1.1 煤炭的使用

目前,绝大多数企业和生活所使用的锅炉都以煤炭作为原料,随着煤炭资源的日益匮乏和一些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劣质的煤炭逐步被当作锅炉的燃料,锅炉对于使用的燃料有着很高的要求,劣质煤炭虽然降低了生产成本,但是长期使用会对锅炉产生强烈的物力损伤,劣质煤还会产生大量的灰屑附着于锅炉的外表面,影响导热。

1.2 锅炉本身的质量问题

日常的生活供暖以及小型企业或者民营企业所使用的锅炉多为小型锅炉,其中一部分锅炉是自己采用一些材料焊接制作的,表面上看起来没有任何问题,用起来也和购置的锅炉并无两异,实则不然,自己改造的锅炉没有经过专业的压力测试,使用起来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极高。除此之外,有的企业虽然是购进合格的锅炉,但是根据实际使用的需要进行了很大程度改装,影响到了锅炉的安全性能,这也是锅炉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企业有时为了降低生产成本,购置劣质的锅炉,对进场的锅炉不进行严格的控制,降购置成本的同时提升了事故的发生率。

1.3 锅炉用水问题

锅炉用水不合格是引发锅炉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一些企业中,锅炉的用水未经严格的检验和处理就置于锅炉中使用,品质差的水中含有众多的杂质,例如碳酸钙、碳酸镁等以及其他杂质,差质水会在温度升高时会在锅炉内部发生化学反应。一方面化学反应一般会腐蚀锅炉;另一方面化学反应的结果往往是产生厚厚的水垢附着于锅炉的内表面,化学反应如果超过一定的限度锅炉就会发生爆炸,严重威胁着锅炉的正常运行。在日常的一些新闻事件中,由于水质问题引发锅炉爆炸的事件可谓屡见不鲜。另外,大多数锅炉本身未就水循环处理的问题做出专门的设计,导致水循环系统紊乱。

1.4 人为操作不当

司炉工是对锅炉进行直接管理的人员,他对锅炉的正常运行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司炉工应该把锅炉内的压力值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应该准确地掌握燃料添加的时间,还要检查水质、除垢等。就目前而言,中小型企业中的司炉工都是临时聘用的,尚未进行专业的培训,不能把握燃料添加的规律,锅炉压力控制不合理,司炉工的操作不当极有可能导致锅炉安全事故的

发生。

1.5 监管不到位

就资产的归属而言,锅炉属于企业的固定资产。锅炉若使用得当可以使用很多年,如果使用不得当,不对锅炉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锅炉的使用年限就会缩短,很多情况下会导致锅炉安全事故的发生。很多企业的监管部门不认为锅炉是生产要素,忽视了锅炉的监督管理,没有掌握锅炉运行的数据和运行情况,锅炉的运行只交给司炉工,听之任之。

1.6 技术处理问题

锅炉管理人员不重视锅炉的管理,造成了管理的混乱,这是引发锅炉安全事故的原因之一,除此之外,锅炉出现问题,司炉工就锅炉出现的问题向管理部门报告,大多数中小型企业没有专业的锅炉维修人员,修理人员的技术不足,对锅炉异常的原因分析不全面,只能保证锅炉表面上的正常运行,导致潜在的问题日积月累,最终酿成大祸。

2 锅炉安全问题的整治措施

锅炉安全事故的处理不仅仅指的是安全事故以后的补救措施,最重要的是做好防范工作,从各个环节加强锅炉的监管,让锅炉的管理逐步形成一套完整、科学的规范,从源头上杜绝事故的发生。笔者就上文提及的锅炉安全事故发生原因给出了以下四条整治建议:

2.1 使用品质达标的燃料,控制水质

在燃料的使用上,要保证锅炉使用二级以上的烟煤,严把燃料的购入渠道,保证煤炭的品质,坚决不使用劣质煤炭,只有保证锅炉的安全运行才能保证企业的经济效益;进入锅炉的水的水质要符合要求,就目前锅炉的供水而言,大多数的水都不符合锅炉对水质的要求,因此,要在水进入锅炉以前进行必要的处理,并在进入锅炉之前进行水质检验,符合水质要求再进入锅炉使用,另外,司炉工要定期对输水管道进行清垢处理,锅炉的设计也要进一步的改进,能够使水流正常循环。

2.2 控制锅炉的质量

企业不应该为了单方面降低生产成本而自己改装锅炉或者采购置入劣质的锅炉,企业的管理者要清楚,节省的成本是有限的,遗留的安全隐患却是无穷的,因此,企业一定要从正规的锅炉生产企业购入锅炉,生产的企业必须具备《锅炉生产许可证》,在采购锅炉时,要向出售企业索要锅炉的实验数据和生产资料。锅炉在安装时要按照规范安装,使用之前到质监部门备案。

2.3 规范操作

司炉工是对锅炉进行直接监管的人员,因此,在司炉工上岗之前一定要对其进行岗位培训,一方面提升其操作管理技能;另一方面培养其责任感和安全意识。监督管理人员要将锅炉的监督管理工作重视起来,准确记录锅炉运行的数据,并对数据进行动态分析,做到监管到位,出现问题及时上报。技术负责人员应该提升技术能力,准确分析锅炉不安全运行的因素,排除所有安全隐患。

2.4 应急处理机制

锅炉一旦出现问题将会影响甚至威胁到整个企业,尤其是工业企业,因此除了做好锅炉运行的管理以及安全检查外,还要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应急处理方案,以便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进行高效率的抢修,尽可能地将企业损失降到最低,事故处理的指挥者要沉着镇定,其他人员服从指挥,积极配合,企业可举行安全事故的演习,以提升预案的可实施性。

3 结语

锅炉是否能安全运行不仅仅关系到企业的经济利益,更关乎员工的生命安全,要保证锅炉的安全运行必须要加强锅炉的安全管理,还要保证锅炉的质量,保证燃料和用水的品质,保证司炉工规范操作,行之有效的应急预案也必不可少,相信做到以上几点,锅炉安全事故的发生率将会大大降低。

参考文献

[1] 陈滔,郑业成.有效防止锅炉安全事故发生[N].韶关日报,2006.

[2] 谢照思,徐子力.锅炉安全分析[J].广西轻工业,2010,(4).

[3] 刘兆俊.锅炉安全预警机制的建立与实施[J].电力技术,2010,(3).

[4] 张兆杰,桑清莲,李文广.锅炉操作安全技术[M].郑州:黄河水利出版社,2002.

篇5

关键词:桩基施工;安全隐患;预防控制措施

中图分类号:TU473.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桩基施工的项目越来越多。但由于其具有场地小、机具多、工期短、露天性、临时性、移动性等特点,给施工安全带来了诸多不利因素,如何预防控制这些隐患,是桩基施工面临的最严峻的问题。

一、桩基础施工现状及特点

桩基础机械施工是基础工程的主要手段,近几年,随着超大口径、超深工程以及水上作业的日趋增多,对技术装备、工艺水平以及安全技术措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桩基础机械施工技术发展相比,桩基础的经营市场和施工现场管理相对滞后。一是民工大量使用后,安全教育滞后;二是工程价款低,工程款回收难,资金短缺,许多安全设施按规范落实到位难,防范措施滞后;三是设备老化,安全技术性能较差,穷于应付的现象比较普遍,设备维护更新滞后;四是各施工项目所处的城市对施工安全要求、标准不一,部分城市要求严、规范多、更注重过程的安全监督,事故率低;部分城市偏重事后处理,放宽过程的监督与管理,事故率相对高,规程规范建设滞后。

桩基施工跟其它工程施工相比,有其自身的特点: 一是作业场地狭小,用电机具较多,地面潮湿泥泞,安全用电要求高;二是排渣清浆量大,地处闹市,毗邻繁华地段,与物流人流一墙之隔,安全、环保难度大;三是地层情况变化大,地下管线纵横交错,地下障碍物及地质情况复杂;四是施工周期短,流动性大,设备笨重,稳定性差,装卸频繁,吊车使用频率高,机械伤害的机率高;五是用人周期性强,苦脏累活多,人员流动大,培训教育滞后,员工对安全生产的关注度低;六是多工序,多工种,多桩型,地下、地面、空中立体交叉作业,露天施工无遮无拦,住宿简陋条件艰苦。

二、桩基施工存在的安全隐患

1、人的因素

人,包括作业人员、管理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人的因素在桩基施工安全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可以说是决定性的作用。

(1)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作业人员为了图省事,心存侥幸,不按规程操作;指挥人员为了赶进度,无视安全条件,凭主观施工,凭经验指挥。

(2)安全意识差,防护措施不到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在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不戴防护手套,不穿工作鞋,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在施工中防护措施不到位,给安全生产留下隐患。

(3)作业时注意力不集中、思想麻痹、凭经验作业、疲惫作业、酒后作业,在习惯性违章中种下了事故的种子。

2、物的因素

物,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工具等。桩基施工中,如若不处理好物与物、物与人的关系,同样存在不安全的问题。

(1)临时搭线用电。临时搭线用电存在的隐患有:线路杂乱,用电设施未进入三级保护系统;所使用的电线或电缆负荷不能满足用电设备要求;用电线路架设不规范,随意乱铺乱放;移动型用电器具的连接由于潮湿等原因存在漏电危害。

(2)施工场地小、机具多。施工场地小、机具多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机具密度大,人员密度大,人流通道小,人、机、料在狭小的空间同时运动,平面交叉作业,影响进度,增加噪声,机械伤害的机率增大;机具设备越多,移动性用电器具越多,电缆线路穿插越多,用电不安全的因素就越多。

(3)机具移动频繁。机具移动频繁存在的安全隐患有:钻机在频繁移动中失去平衡,容易发生钻机倒塌伤人事故;设备平移地基松软不一,容易发生设备倾倒事故;机具频繁移动或起吊,起重设备、设施不匹配,或绳、卡用具磨损、松动失察,都容易酿成事故。

3、环境的因素

(1)露天作业。露天作业存在的安全隐患有:炎热高温天气,容易引起中暑,或者发生火灾;下雨施工现场泥泞,路滑容易跌伤;冬天施工,寒冷、结冰、打滑,机械设备冻裂;刮风尤其是大风、台风,容易吹倒机具、电击伤人;大雨、暴雨容易引起电线、电控箱短路,触电伤人,现场地面浸泡松软,对于人员作业及机具移动的安全影响较大。

(2)不同地层作业。不同的地层有不同的施工要求,地层可分三类,分别存在不同的安全隐患。①粘土层、砂层容易出现塌孔、埋钻、卡钻等孔内事故在处理此类事故中容易引发人身伤亡事故。②基岩层容易发生卡钻、断钻头、断钻杆事故,或因孔内扭矩过大发生机械事故,从而引发人身伤亡事故。③软硬互层,钻进容易打歪孔,或形成螺旋式台阶,导致钢筋笼下不去,引发钢筋笼卡在孔内的事故。

三、桩基施工预防控制措施

1、针对人的因素的预防控制措施

(1)开展安全意识教育,培育企业安全文化。有针对性地对员工进行安全防范意识的教育和培训,全方位地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创建工作,努力营造并形成遵章守纪、珍惜生命的良好氛围。

(2)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熟练掌握操作程序。熟练掌握操作技能与程序,是实现桩基施工安全的基本要求,要通过职业技能培训,使员工真正明了怎么干,怎么干好的问题,从根本上确保安全生产。

(3)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纪律约束。完善的规章制度和严格的纪律约束,是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

(4)培育员工洞察、排查隐患的习惯与能力。员工在现场作业,对现场的情况最了解,在安全生产方面最有发言权,要求员工每天从自身做起,从岗位做起,首先检查自已的穿戴是否符合要求,其次检查自已的岗位环境是否安全,再其次检查操作的设备技术性能是否良好,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2、针对物的因素的预防控制措施

(1)工地用电整体规划,合理布局,切实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临时接线用电负荷充分满足工地要求,选择质量好的电缆,规范接线与架设,做好三级保护;线路铺设按规范由职业电工独立完成;平时加强用电观察、检查、维护,出现问题及时处理。

(2)根据工作量、工期,合理安排机械设备投入,合理利用有限空间,科学布局;按照机械性能和规程要求操作机具,按工序要求,一件一件完成,紧密衔接,不盲目交叉作业;机具移动时切断电源,防止短路触电伤人。

(3)移动机具时,设专人指挥,操作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起吊前,检查起吊设备性能是否良好,支撑腿着地是否坚实,起吊时,被吊物件保持四点水平,平缓移动或提升;机具平移时,地面要平、要坚实,防止软硬不一,避免机具倾倒伤人;操作人员要集中精力,紧密配合,互相关照,防止配合失调或违章作业伤人;对被吊物件逐一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绳牢卡紧。

3、针对环境的因素的预防控制措施

(1)在炎热、高温天气下露天作业,要有防暑降温措施,备用防暑药品、降温茶,调整作业时间,尽量安排在早晚施工,配备灭火器材、备水源,防止高温时火灾;有避雨避风措施,在场地内铺沙、石,作业人员穿好工作服;有防寒防冻、防冰滑措施,对各类机械进行试车检查,尤其是卷扬制带,是否打滑等;有防风挡风措施,刮大风时,停止施工,断电停电,保护电控箱、钻塔倒在钻架上;遇到暴雨时,停止施工,断停供电,做好电具设备的防雨工作,防止淋雨短路,触电伤人;施工现场及时排水,防止地面浸胀,预防机具移动、人员作业时发生事故。

(2)在粘土层、砂层,要选择合适的钻进方法和操作工艺,选择钢护筒,或者泥浆护孔,防止垮、埋、卡、断、掉钻具事故;在基岩层,要采用锋刃坚硬的钻头,如滚刀、牙轮钻头钻进,选择规程钻进参数,防止参数选择不当而引发孔内、人身事故;在软硬互层,钻具钢性要强,加导正器措施,钻进压力均匀,小规程钻进。

结束语

总而言之,只要是施工的工程项目就存在着安全隐患,桩基施工就更不用说了。然而如何消除这些隐患,避免事故的发生,就要求我们对环境、设备等综合因素采取针对性的预防措施,才能使工程持续、安全的进行下去。

参考文献:

[1]张富春.浅谈桩基施工的安全隐患及预防措施[J].科技咨询导报,2007(16)

篇6

[关键词]建筑工程 安全 措施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筑业快速发展,已成为国民经济重要的物质生产部门和支柱产业。建筑施工企业的生产过程具有流动性大,劳动力密集,多工种交叉流水作业等许多特点,正是这些特点隐含着诸多的危险源,也是安全事故发生的诱因。我国建筑施工事故发生数量和死亡人数虽然呈现下降趋势,但是还会不断地反弹,由此表明我们虽然在建筑业方面取得了很多成就,但是我们的成果还需要进一步巩固,必须进一步控制有效事故的发生。

一、引发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

1.人的不安全行为。人是生产经营的主体,也是建筑施工过程的管理者,操作者。人的不安全行为与人的文化水平,技术水平,身体素质都诸多因素有关。人的有因素又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接受教育的程度,这也就决定一个人所具有的技术水平和管理知识。二是人的工作状态,好的状态才可以做出好的工作。三是人的素质,做任何事都不能缺少的一种责任心。

2.环境条件的不利影响。建筑生产活动是一种露天作业比较多的活动,因此施工现场的环境对施工过程的影响很大,像一些建筑物逐渐向深地下,高空化发展。还有自然环境的影响也非常大,像气候,温度,自然地理条件等。例如:冬季或雨季施工就会给工作带来诸多的不便。

3.设备的不安全状态。建筑生产活动中,一些机械设备存在缺陷或者是缺乏保养等也是事故产生的直接原因。

4.管理因素。如果说以上三个因素是直接原因,那么管理的缺陷才是发生事故的根源。一个工程能否顺利的完成取决于是否有一个完善的管理系统。通过适当的管理,选择适当的措施是可以把建设施工事故减到最低的。由于这些原因所造成的施工伤亡事故的种类有:(1)高处坠落。(2)触电。(3)坍塌。(4)物体打击。(5)机械器具的伤害。

经过分析在建设施工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而导致的这些施工安全事故,都会或多或少的威胁到人们的安全,要想把这种威胁降到最低,我们就要提出一些必要的预防措施。

二、预防措施

1.安全管理方面坚持落实“四项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安全管理中最基本的一项制度。它明确规定了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有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就能把安全与生产从组织领导上统一起来,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心。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实处。

(2)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这样能够有效避免一些不合格的建筑施工活动的进行

(3)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加强职工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这是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伤亡事故的重要措施。各级行业管理部门及企业必须依法对从事建筑施工安全技术和管理工作的人员进行严格的专业培训,开展以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安全技术规范等为主要学习内容的年度培训考核,实施持证上岗;企业每年必须对职工进行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并开展多层次、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以全面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及自我防护能力,共同增强搞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得以更好地贯彻执行。

(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强化责任落实安全监督检查机构是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制止施工企业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法施工及督导企业落实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施工安全技术规范的监督管理执法队伍。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完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各级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建筑工程专业、电气专业、建筑机械专业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实施责任安全监督员制及安全监督员岗位资格证制,建立起一支专业技术水平高、业务能力强、政治素质过硬的监督管理执法队伍,形成完整的施工安全监督检查管理网络。

2.施工现场应该合理组织劳动,根据现场实际工作量的情况配置和安排充足的人力物力,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

3.施工作业人员也应该进一步提高自我防范意识,明确自己的岗位和职责,不能擅自操作自己不熟悉或与自己工作无关的设备设施。

当然这些主要是从管理制度方面来谈的,还有一些具体的施工要求,如:冬季施工要注意防滑,防冻,防中毒等等;雨季施工要注意防触电,防雷,防坍塌。我们要以“预防为主”,而不是在发生事故后才去组织抢救,进行事故调查、处理;而是按照系统化、科学化管理思想,按照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千方百计预防事故的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这样才能更好的巩固我们在建筑业方面的成就。

参考文献:

[1]马学东.建筑施工安全技术与管理.化学工业出版社.

篇7

随着社会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特别是工业革命以后工业事故频繁发展,人们在与各种事故斗争的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探索事故发生的规律,提出各种不同的事故归因理论。事故致因理论是从大量的典型事故的本质原因的分析中所提炼出来的事故机理和事故模型。这些机理和模型反映了事故发生的规律性,能够为事故原因的定性、定量分析,为事故的预测预防,为改进安全管理工作,从理论上提供科学的、完整的依据。事故归因理论是一定生产力发展的产物,在生产力发展的不同阶段,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有所不同,特别是随着生产方式的变化以及人在生产过程中所处地位的变化,相应地生产了不同的事故归因理论。事故归因理论是人们认识事故整个过程以及进行事故预防工作的重要理论依据。归纳起来,主要经历了超自然归因理论、单一因素归因理论、人物合一归因理论和系统归因理论四个历史时期。

2 安全事故致因理论的发展

2.1 超自然归因理论

在古代,由于科学技术落后,人们对自然界的认识处于表面阶段,经常把事故的发生理解为上天对人类的惩罚或不可违抗的命运,因此用祈求神灵的方式来保佑自己及家人的安全。超自然归因理论是对事故原因的不可知论。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类认识的不断深入,特别是工业革命以后,各类技术安全事故频繁发生。人类与技术安全事故斗争的实战中不断总结各种经验,探索事故特征与发生的规律,相继提出了十几种关于事故发生原因、事故发生过程、以及预防事故发生的事故致因理论。

2.2 单一因素归因理论

20世纪初,资本主义世界工业已经初具规模,蒸汽动力和电力驱动的机械取代了手工作坊中的手工工具。这些机械在设计时很少甚至根本不考虑操作的安全与方便,几乎没有什么安全防护装置。工人没有受过培训,加上长时间超负荷劳动,伤亡事故频繁发生。早在1911年英国的格林伍德和伍慈对许多工厂伤亡事故发生次数的数据进行了统计。通过泊松分布、偏倚分布和非均等分布的检验,结果发现,工人中的某些人较其他人较容易发生事故。随后,在1939年,法默和查姆勃等人确定了事故频发倾向的概念,是指个别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稳定个人的内在倾向,也就是认为工厂中存在少数具有事故频发倾向者是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随着生产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化、生产工艺的复杂化和操作过程的自动化,机电一体化的自动控制系统取代了人在生产过程中的操作;具有监控功能的安全系统的广泛应用,取代了人对生产过程的安全监管任务,使安全保护更准确、更迅速、更完备,人对生产过程的主观干预程度降低。因而人不安全行为发生的概率及其影响在减少,而物的不安全状态在增加,人的不安全行为更多地凝结在物的不安全状态之中。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人们认为有些人较另一些人容易发生事故是与他们从事的作业有较高的危险性有关,不能把事故的责任简单地归结成工人的不注意,应该强调机械的、物质的危险性质在事故归因中的重要地位。明兹和布卢姆建议用事故遭遇倾向论取代事故频发倾向论。事故遭遇倾向论认为,事故的发生不仅与个人因素有关,而且与生产条件有关。尽管事故频发倾向论把工业事故的原因归因于少数事故频发倾向者的观点是错误的,然而从职业适合性的角度来看,关于事故频发倾向的认识也有一定可取之处。

根据海因里希的研究,大多数安全伤害事故都是由于工人的不安全行为引起的。即使一些安全伤害事故是由物的不安全状态引起的,则物的不安全状态的产生也是由于工人的缺点、错误造成的。因为海因里希理论也和事故频发倾向论一样,把安全事故的责任归因于工人。从这一认识出发,海因里希进一步追究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认为人的缺点来源于遗传因素和人员成长的社会环境。

海因里希用多米诺骨牌来形象地描述事故因果连锁关系。一颗骨牌被碰到了,则将发生连锁反应,其余的几颗骨牌相继被碰到。如果移去中间的一颗骨牌,则连锁被破坏,事故过程被中止。海因里希认为,企业安全工作的中心是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消除机械的或物的不安全状态,中断事故连锁的进程以避免事故的发生。

以上理论都摒弃了不可知论的错误,认为人的不安全行为是产生事故的根本原因。这些理论从个别人、人的本质以及管理人员(非直接生产人员)角度逐渐深化了对人的不安全行为在事故发生和发展过程中起关键作用的认识。然而这些理论又都不同程度上忽视或轻视了劳动工具、劳动对象、工作环境所固有的危险性对事故的影响。迄今有无数的研究者对事故频发倾向理论的科学性问题进行了专门的研究探讨,本人认为不能片面评价事故频发倾向论和事故遭遇倾向论以及海因里希因果连锁论谁对谁错以及谁好谁差,它们只是从不同侧面来认识事故所得出的不同结论,虽然它们都是具有片面性:事故频发倾向论主要从人的不安全行为角度来认识事故而把事故归因于人;事故遭遇倾向论主要从物的不安全状态角度来认识事故而把事故归因于物;海因里希因果连锁论主要从变化发展的观点来认识事故演化的过程并分析事故的原因。但三种理论都从不同侧面反映了事故发生发展的不同本质特征,应当同时综合三种理论来看待事故。

2.3 人物合一归因理论

人物合一理论反应了人们对事故归因在时(连锁过程)空(人、机、环境)上的较为全面的、完整的认识。这个理论及其派生的事故归因理论目前在事故分析时仍处于主导地位。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科学技术飞速进步,各种新技术、新工艺、新能源、新材料和新产品给安全生产和人们的生活面貌带来巨大变化的同时,也给人类带来了更多的危险。人们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物的不安全状态也是事故的一个根本原因,越来越多的人认为事故的责任应该注重机械的物质的危险性质。约翰逊指出的,判断到底是不安全行为还是不安全状态,受到研究者主观因素的影响,取决于他对问题认识的深刻程度。斯奇巴认为,生产操作人员与机械设备两种因素都对事故的发生有影响,并且机械设备的危险状态对事故的发生作用更大些。实践证明,消除生产作业中物的不安全状态,可以大幅度地减少伤害事故的发生。

值得注意的是,许多情况下人的因素与物的因素又互为因果。实际的事故并非简单地按照上述人、物两条轨迹进行,而是呈现非常复杂的因果关系。轨迹交叉论认为,在事故发展进程中,人的因素和物的因素在事故归因中占有同样重要的地位。人的因素运动轨迹与物的因素运动轨迹的交点就是事故发生的时空点,即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发生同一时空或者说人的不安全轻微与物的不安全状态相遇时,将发生事故。

近代工业的发展起源于各种形式能量之间的转换,1961年,吉布森提出了解释事故发生的物理本质的能量以外释放论。他认为,事故是一种不正常的或不希望的能量释放,各种形式的能量是构成伤害的直接原因。因此,应该通过控制能量或控制能量载体来预防伤害事故。1966年,哈登完善了能量以外释放论,提出“人受伤害的原因只能是某种能量的转移”,并提出了能量逆流于人体造成伤害的分类方法。从能量在系统中流动的角度,应该控制能量按照人们规定的能量流通渠道流动。如果由于某种原因失去了对能量的控制,超越了人们设置的约束或限制,就会发生能量违背人的意愿的意外释放或逸出,是进行中的活动中止而发生事故。

调查安全事故原因发现,大多数安全事故都是因为过量的能量,或干扰人体与外界正常能量交换的危险物质的意外释放引起的。并且,这种过量能量或危险物质的释放都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造成,使得能量或危险物质失去了控制,是能量或危险物质释放的导火线。美国矿山局的札别塔基斯依据能量转移理论建立了新的事故因果连锁模型。他认为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能量或危险物质的释放,及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基本原因是企业领导者的安全政策及决策、个人因素和环境因素。

二战后人们逐渐地认识了管理因素作为背后原因在事故归因中的重要作用。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时工业是固定直接原因,必须加以追究。但是,它们只不过是其背后的深层原因的征兆和管理缺陷的反映。美国前国际损失控制研究所所长弗兰克?博德提出了基于管理控制不足的现代事故因果连锁理论。该理论认为管理者的失误造成了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事故的根本原因。

现代因果连锁理论的核心在于对现场失误的背后原因进行了深入的研究。管理人员在管理工作中的差错或疏忽、企业领导者决策错误或没有做出决策等失误对企业经营管理及安全工作具有决定性的影响。该理论把考察的范围局限在企业内部,用以指导企业的安全工作。实际上,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很复杂的,一个国家、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发展水平等诸多社会因素,对安全事故的发生和预防有着重要的影响。

2.4 系统归因理论

20世纪50年代以来,科学技术进步的一个显著特征是设备、工艺及产品越来越复杂。人们在研制、开发、使用及维护这些大规模复杂系统的过程中,逐渐萌发了系统安全的基本思想。于是,系统安全理论应运而生。系统安全理论包括很多区别于传统安全理论的创新概念,第一,在事故归因理论方面,改变了人们只注重操作人员的不安全行为而忽略硬件的故障在事故归因中作用的传统观念,开始考虑如何通过改善物的系统可靠性来提高复杂系统的安全性,从而避免事故;第二,没有任何一种事物是绝对安全的,任何事物中都潜伏着危险因素。不可能根除一切危险源和危险,但可以减少来自现有危险源的危险性,宁可减少总的危险性而不是只彻底消除几种选定的危险;第三,由于人的认识能力有限,有时不能完全认识危险源和危险,即使认识了现有的危险源,随着生产技术的发展,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能源的出现,又会产生新的危险源。世界是不断运动、变化着的,生产过程中的诸多因素也在不停地变化着。针对客观世界的变化,对于事故的原因分析也要随之改进,以适应变化的情况。

约翰逊发展了吉布森等人提倡的能量意外释放论,他把事故定义为一起不希望的或意外的能量释放,其发生是由于管理者的计划错误或操作者的行为失误,没有适应生产过程中物的因素的变化,从而导致不安全行为或不安全状态,破坏了对能量的屏蔽或控制,在生产过程中造成损伤。陈宝智教授具体地列举了可作为事故潜在因素的9种变化,包括企业外和企业内、宏观和微观、计划内和计划外、实际和潜在的可能、时间、技术、人员、劳动组织、操作规程,认为事故发生往往是多种原因造成的,包含着一系列的变化――失误连锁。

本尼尔认为,事故过程包含着一组相继发生的事件。在这些事件中,可能由于行为者不能适应的“系统外界影响的变化”(扰动),使系统动态平衡过程受到破坏,而造成事故。本尼尔的这种对事故的解释被称为扰动理论,也叫P理论。事件是指生产活动中某种发生了的事物,一次瞬间的或重大的情况变化,一次已经避免了或已经导致了另一事件发生的偶然事件。

战略武器研制、宇宙开发及核电站建设等使得作为现代科学技术标志的大规模复杂系统相继问世。各影响因素之间存在着相互交叉、非线性的作用关系。系统的非线性作用使系统的行为状态具有多样性和动态复杂性。如何遇见系统的未来状态,如何进行合理的事故归因并采取有效地安全措施达到预期的安全目标,是安全领域研究面临的重大课题。

篇8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方案

1.安全隐患的原因

1.1 项目规划中的安全隐患

建筑施工是形成工程项目实体的过程,也是决定最终产品质量的关键阶段,要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就必须狠抓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工程项目施工涉及面广,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影响质量的因素很多,使用材料的微小差异、操作的微小变化、环境的微小波动,机械设备的正常磨损,都会产生质量变异,造成质量事故。工程项目建成后,如发现质量问题又不可能像一些工业产品那样拆卸、解体、更换配件,更不能实行“包换”或“退款”,因此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就显得极其重要。客观方面,由于基建项目过于庞大,内容过于复杂,在规则时很难做到面面俱到,即便由行业专家进行规划或者审查,也难以发现所有问题,再者,由于一些项目因为要赶进度或者建设工期受天气影响而赶季节,更容易使得一些项目不按正常程序而仓促上马。

1.2 项目设计中的安全隐患

项目规划解决的是基建项目的应不应该存在的问题,项目设计解决的则是项目该如何存在的问题,它是项目实施的前提。相比项目规划,项目设计一般由专业人员承担,但亦受到业主的影响。项目设计中的安全隐患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

a.设计人员与业主的沟通不够透彻,致使项目设计与业主的意思相背。由于项目设计专业性比较强,而业主对建筑设计一般都不是内行, 容易导致项目设计违背主业的初衷。

b.设计人员对项目的相关情况了解不够。建设项目通过业主规划后,交由专业设计机构设计,由于设计机构并不清楚项目的详细情况,对项目所处的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了解得不是很详尽,易导致项目与环境的不协调。

c.项目设计人员的主观原因导致项目设计不周全。比如设计人员不具有相关资质和专业能力,以及设计人员责任心不够或者为了赶进度而导致设计瑕疵。

1.3 项目施工中的安全隐患

项目施工中的安全事故是人们的关注焦点,究其原因,施工过程是建筑安全事故的频发地带,而项目的规划过程与设计过程一般是不会直接造成安全事故的,事故总是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其实深究下去,施工中的安全事故一大部分是前两阶段的遗留事故,是项目规划阶段和设计阶段遗留的安全隐患的集中爆发。项目规划与项目设计是项目生命周期中的纸上谈兵的阶段,而施工才是真正的实战阶段,安全问题肯定是在施工及后续过程暴露出来。另一方面,由于基建项目施工工程复杂,设备繁多,还有许多高空作业,这些因素也导致项目施工本身也是安全事故的频发带。这是在施工中安全事故的另一个重要因素,也是施工方需要重点排除的对象,对规划阶段和设计阶段遗留的安全隐患,作为施工方也不应推卸责任,而应有事先谋划,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把隐患留到下一阶段。

2.安全隐患解决方案

2.1 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充分认识施工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重要性和必然性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关政治稳定、人民安居乐业,是维持建筑事业持续、 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也是建筑施工企业的生命和效益;因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施工单位应统一思想,把施工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切实加强管理。

2.2 根治建筑行业“严重瘫痪”的施工管理模式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进行逐级管理,时刻专注严管,避免政令不通、上紧下松的被动局面。 依法行政落实到实处,是各级管理人员的首要职责。要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认真做好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建立健全施工企业的安全保障机制,把好建筑市场安全资格准入关。

2.3 加强施工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在建筑行业中, 认真学习 《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规范标准,时刻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各方安全意识,确保全面、透彻地贯彻落实到每一个施工现场,让每一个人都学安全、懂安全、守安全。要切实提高建筑施工一线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特别是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要结合工种进行岗前安全教育,持证上岗,抓实抓好安全防护、救护等基本的安全知识培训,增强施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4 加强对危险性大、事故多发点和易出现群死群伤的分部分项进行专项治理

应充分认识到施工安全工作任重道远,是一项长期的职责和使命。 应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要有计划、有措施、有重点、有检查、有落实,循序渐进,切不可急功近利。应求实效,持之以恒。抓施工安全生产应抓重点,抓事故多发点,抓引发群死群伤的部位,抓高危险部位,做到标本根治。应从以下各部进行重点的治理和监管:

2.4.1 规范脚手架搭设

纠正架体与建筑结构固定的做法,设置首步固定;纠正和补全横向扫地杆;对脚手架体进行内封闭和立面全封闭;规范立杆基础的设置;禁止违规劣质管材和劣质脚手板的使用;杜绝卸料平台未独立设置。

2.4.2 规范模板支撑系统的搭设和拆除

高度重视支撑系统搭设的稳定性,严控立柱对接、严控支撑选材和立柱垂直度、严控违规垫砖、严控纵横向水平支撑的规范设置和材质,严惩违规拆除模板支撑系统,高度重视和严管高大模板的规范搭设和拆除。

2.4.3 高度重视基坑支护

规范基坑的开挖和临边洞口的防护,加强对基坑及基坑周边的监测,并按规定建档;重视机械、气瓶、水泵用电等的安全规范操作。

2.4.4 规范临边洞口及出入口的防护

落实使用工具化、定型化防护产品,重点抓电梯井口按规定使用工具化、定型化防护门;重视高处作业系安全带;督促按规定使用合格的安全网、安全帽和安全带。

2.4.5 规范现场施工用电

重视采用 TN—S 系统,确保专用保护零线被用电设备使用;重视“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和落实“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注重总配电房的规范设置;重视漏电保护装置参数的匹配;规范使用合格的标准配电箱,正确出入配线;抓现场配电线路的规范铺设;高度重视外电防护和懂行持证电工的配备。

篇9

为保障在校学生的身体健康,进一步促进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预防食品中毒和食源性病患事件的发生,经研究,决定于9月中旬至10月中旬,针对学校内的食堂及周边的饭店、饮食摊点、食品经营店,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食品安全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整治内容

学校内食堂、周边饭店、饮食摊点、食品加工作坊及经营食品的商店。内容包括:

1.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与责任制度情况;

2.落实食品卫生管理措施和食物中毒预防、控制机制情况;

3.承包食堂的监督与管理情况(承包食堂的准入制度和承包者资质、学校、承包方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中的职责);

4.食堂内外环境卫生,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留样、餐具消毒等各卫生管理和索证管理情况;

5.食品安全日常检查、记录情况和食品安全许可、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情况;

6.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情况;

7.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情况。

二、检查时间

9月16日至10月16日。

三、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密切协作,明确各自的工作责任。县教育局要组织各学校认真进行自查,建立食物中毒报告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切实有效的整该措施,坚决杜决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对学校内食堂、周边饭店及饮食摊点的食品卫生进行认真检查,特别是对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卫生隐患问题进行认真排查,并及时督促整改,要督促学校进一步完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工作到位,责任到人;工商部门要加大对校园周边地区食品经营单位的检查整治力度,对非法无照的经营的,采取切实措施,坚决予以清理与取缔;县质监局对学校周边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进行认真监管;县市容局对学校周边无证流动的饮食摊点进行取缔;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协调与配合,及时互通信息,实现无缝监管,确保学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落到实处。

2.各学校要坚持上好健康教育课,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要利用健康教育活动、校园板报、广播等多种宣传形式,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增进自我保护意识和技能,有效控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篇10

在过去的10年之中,有关全球能源体系的预期已经出现了相当大的转变。2001年之前,全球能源市场经过了长期的产能过剩。2001年之后,全球石油以及大多数能源产品的价格急剧上扬,能源供应链也随之更为脆弱。各国对外开放的油气资源相继面临短缺,这一形势迫使全球主要的能源消费国不得不将赌注押在脆弱的全球能源供应链上,从而加剧能源供应的恶性循环。全球油价在持续上升18个月之后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而后下降了2/3。此后,在全球经济持续疲软的影响之下,油价再度上扬至令人担忧的水平。事实上,令人担忧的远远不只油价上扬。例如,欧洲各国政府担心天然气供应的安全,印度等国在未来的数十年中则过度依赖煤炭进口。综上所述,全球几乎所有的能源消费大国对于其能源安全的疑虑,已经超越了20世纪70年代的石油危机。与此同时,全球最大的能源生产国也提出了质疑,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投入资金开发更多的能源以满足预期增长的能源需求。究竟如何才能构建一个更加安全的能源体系?对于这个议题,能源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尚存疑虑。

能源危机正在迫近。两大截然不同的新趋势加大了各国政府携手治理全球能源体系的难度,由此扩大了这场危机的负面影响。首先,能源消费国出现了重大转变。工业化国家对石油及其他燃油需求不断增长的时代已成为历史,未来全球主要的能源消费国是以中国和印度为代表的新兴市场国家。据国际能源组织(IEA)预计:2030年,中国至少2/3的石油需要进口,印度需要进口的石油比重甚至将超过中国。与过去20年中全球能源消费大国相比,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市场国家更倾向于通过双边协议从能源生产国获得必需的能源产品,而不是增进商贸利益以保障稳定的能源供应。比如,中国为了保障其能源安全,通过政府间协议从非洲、中亚及其他富产能源的地区获取能源。鉴于石油、天然气和煤炭是全球性的能源商品,排他性的、不透明的能源交易可能会阻碍全球能源市场的顺利运作,甚至危及全球所有国家的能源安全。不仅如此,部分能源生产国还将能源问题与捍卫人权、维护法治乃至增进民主结合在一起,这就给能源合作平添了更多的变数。

其次,环保理念对于能源使用方式的影响。在传统技术条件下燃油释放出的二氧化碳引发了全球变暖问题,全球各国对此已经达成了共识。自2007年全球金融危机初现端倪以来,各国对于气候变化的忧虑与日俱增,因而陆续出台了许多有关绿色能源的政策措施:全球各国用于绿色能源的拨款占财政增长额的15%。部分人士认为,以绿色能源为导向的经济刺激措施,势必引发一场能源革命,由此产生更清洁、更安全的新能源。这种设想或许会变成现实。不过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能源体系将出现重大变革。要想有效地遏制全球气候变暖,必须在未来的数十年内将二氧化碳及其他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减少1/2以上。要实现这一目标,绝不能满足于细枝末节的修补。

在过去30年中,为了增进能源安全,相继成立了许多相关的国际组织和政府组织。面对上述新的形势,这些能源安全组织仍试图维护其既得地位。其中,最为重要的组织莫过于国际能源组织。越来越多的石油消费国逐步偏离了该组织的监督和管辖,加之能源市场中影响能源安全的变数有增无减,故此该组织赋予新兴能源大国更多的决策权。换而言之,国际能源组织需要借助新兴能源大国来履行其标志之一,即协助各国政府积极回应能源体系的波动。相比之下,其他能源安全组织的战略仍然有待改进。许多欧洲国家从俄罗斯进口天然气,为了保障其能源安全,他们已经签署了协约,并创建了相应的国际组织,却并未获得预期的效果。值得庆幸的是,20国集团终于在2009年9月的匹兹堡首脑峰会上宣布削减能源补贴。此前,能源补贴在一定程度上鼓励过度的能源消费,损害了能源安全与环境。不过,20国集团内部在削减能源补贴的时间进度方面存在诸多争议,因而至今尚未推出可行的政策。尽管石油输出国家组织中的石油生产大国反复强调能源安全,可是该组织并无实力稳定石油需求。无独有偶,旨在应对环境挑战的机制也没有发挥预期的作用:《京都议定书》对于二氧化碳排放的限制并不明显。2009年12月在哥本哈根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试图说服各国签署一项继承《京都议定书》的新协议,并为了构建更为清洁的新能源体系而投入巨额资金,然而与会各国却无法就此达成共识。尽管当前许多国际机制均涉及能源问题,但是有关能源问题的治理依然处于真空状态。

假如依照传统的解决方案,构建一个新的全球性能源组织来取代“国际能源组织”,恐怕是行不通的。眼下的当务之急是构建一种新的协调机制,平衡各国在能源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面的利益分歧。为了充分发挥新机制的效力,协调措施必须着重考虑全球最重要的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说服这些国家的政府满足其私营企业和国有企业在能源基础设施投资方面的资金需求。

建议设立一个能源协调机构,协助各国政府及现有的国际机构更有效地应对当前的能源问题。这个新的机构可以与新的能源消费大国(例如中国)共同制定符合多方利益的投资标准,使之适用于大多数能源产品的市场规范。除此之外,它还能帮助那些全力推行绿色能源的政府事半功倍。如果没有适用的协调机制,推进绿色能源的计划便很有可能引发贸易战并且浪费大量资金。参照以往成功的个案,有效的协调机制无疑会提升现有能源机构的效率,并且丰富其他有关能源安全的规范。

经济学模型

在过去的30年里,有关构建国际能源安全机制的尝试可以说是差强人意。其中,一个令人瞩目的亮点就源于《国际经济法》。目前,全球各国普遍遵循的一系列基本原则便出自于《国际经济法》自下而上的实践,其成功之处便是立足于国家利益:唯有在政府将遵循原则与自身利益结合起来时,才会切实地履行义务,确保相关的一系列法律原则的实施,并维护相关机制的良性运作。

基于全球经济治理的历史总结出的首要教训在于,任何旨在协调全球能源体系的政策必须兼顾全球所有大国的利益。时至今日,即使是最具声望的国际机构也未能做到这一点。国际能源组织增加成员国的设想之所以举步维艰,就是因为该组织要求其成员国必须是联合国经合组织的成员国。因此,目前国际能源组织的28个成员国基本上能源需求较小或者能源需求不稳定,却将中国和印度等新兴的能源消费大国排除在外。对此,国际能源组织制定了一些解决方案,比如给予许多国家观察员身份,并与各国联合展开研究。可是,这些解决方案并没有解决根本问题:一旦出现能源危机,国际能源组织构建的协调机制需要做出反应时,拥有巨额原油储备的国家却无法拥有与相称的发言权。对此,唯一有效的解决方案在于,修正国际能源组织接收会员国的条款。可是,这一方案近期变成现实的几率微乎其微,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该组织不愿变成一个大规模的论坛;此外,部分成员国还担心,增加新成员会影响其既得利益,就像20国集团中的原八国集团成员国那样处境尴尬。

另一个从全球经济治理中得出的深刻教训在于,成功的国际合作决不能仅限于全球大国之间的合作。以往的全球贸易谈判之所以能取得辉煌的成绩,是因为注重实效、尊重共同利益并且便于执行,例如降低关税等等。基于成功的贸易谈判,世界贸易组织将现有的贸易规则延伸拓展至更多的国家并致力于应对更严峻的挑战,例如构建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无独有偶,20国集团的“反避税条款”在列支敦士登和瑞士等国取得了明显成效,因而赢得了更多国家的支持和响应。此次金融危机爆发之后,许多国家意识到部分包庇避税的国家在实质上支持影子经济,破坏了全球金融治理,由此认识到执行“反避税条款”的必要性。正因为如此,少数避税集团在过去两年内遭到了全球范围内的打压。

综上所述,全球能源体系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源消费大国和生产大国,任何有关能源体系的协调机制都必须顾及这些大国的利益;与此同时,任何协调机制必须令能源消费大国和生产大国通过合作获得实际的利益,相关机制设计必须尽可能地适用于大多数国家。

无能为力的群体

当今全球能源市场并不缺乏协调机制,最大的不足在于缺乏一种行之有效的战略,未能制定规范来治理全球能源经济。虽然国际能源组织依然在发挥重要作用,却没有吸纳全球新兴的能源消费国;欧佩克的影响力集中于全球石油生产国,其对全球能源市场的全局影响是有限的。通过“国际能源论坛”的平台,欧佩克和国际能源组织的部分成员国展开对话,分享石油生产和贸易数据,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全球能源市场的透明度。除此之外,“国际能源论坛”尚未实施其他实质性的行动;国际原子能机构正致力于解决核扩散问题,目前该组织尚缺乏应对能源危机的先例。

除了上述专业国际组织面临的困境之外,全球能源体系的发展前景也不容乐观。尽管《欧洲能源条约》志在整合东欧与西欧的能源体系,实际上对于欧洲的能源市场并无实质性影响。究其原因在于,该条约没有吸纳欧洲的能源大国――俄罗斯。作为欧洲至关重要的能源生产国,俄罗斯认为遵循该条约就意味着接受西方国家的监督,这并不能给俄罗斯带来预期的战略利益。

至于那些致力于气候变化的国际组织(包括《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尚未走出2009年12月哥本哈根峰会的阴影。虽然,八国集团在过去10年中几乎每年都把气候和能源问题列入其议程,却始终是雷声大雨点小:八国集团宣布将21世纪全球变暖的增长幅度限制在每年增长2%。即使这一目标能够兑现,也无法从实质上逆转全球变暖的恶化趋势;尽管八国集团在扩大过程中吸纳了全球主要的发展中国家(巴西、中国、印度、墨西哥和南非),却没有改变八国集团原有的合作机制,无法充分发挥新成员国的作用。在亚洲金融危机之后,20国集团曾经在构建新的国际金融机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甚至被国际社会视为应对未来能源和气候问题的中坚力量,可是20国集团在应对2008年全球经济危机时的表现却令人大跌眼镜。2009年10月,全球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家在伦敦召开特别论坛,试图给温室气体排放谈判设置灵活的限制条件,但是这一努力最终也陷入了僵局:他们最近一次会议既未达成新的协议,也没有取得其他进展。

亟待填补的“治理真空”

要想解决上述这些问题,应当切实关注全球能源体系中的最关键阻碍――“治理真空”,而不是一味地构建更多的国际机构。改变未来数十年全球能源体系的关键在于:如何增进投资并开发当前急需的主要能源(石油和天然气)?如何研发适用于绿色能源的科技?

油气供应的安全之所以备受质疑,一方面是现有的能源产品消耗过快,另一方面是因为投资者希望将其投资用于研发新的能源资源。实际上,能源领域技术创新的增长额抵消了传统矿物燃料的消耗量。问题在于,新的能源供应项目,尤其是跨国界的能源供应项目,往往伴随着诸多经济、政治风险。能源生产国担心,能源需求不足以支撑其生产投资,尤其是近年来气候变化问题的凸显,迫使国际社会日益倾向于使用更为清洁的替代能源。

要确立正确的油气供应激励机制,必须解决多个领域的向题。其中,政府治理既是最为薄弱的一环,也是最为重要的一环。作为全球能源增长最快的国家,中国亟待加强政府治理,中国在非洲、中亚、拉美地区以及中东地区的主要能源供应国也面临类似的问题。近年来,中国政府定期向上述地区的能源合作伙伴提供捐赠,特别贷款和基础设施发展项目。中国的部分精英更加确信,中国获取战略能源资源以维持其经济奇迹的难度正在逐步增加。一旦中国与西方国家在这一问题上出现僵局,便难以说服中国接受西方的能源安全理念,即有效的国际机制才能确保能源市场的透明和运作良好,不应过多地依赖不透明的特别交易。

在与中国打交道之前,西方大国的政府必须明确,当前中国的能源交易既不可以被视为例外,也未必会带来负面的影响。回溯历史,全球最大的国际能源供应项目,大部分源自于针对特定大国的融资协议,而这一特定大国则可以在特定时期内稳定能源市场的需求量。一旦中国开辟了新的能源渠道,其对全球能源市场提供的能源产品也会相应增加,所有国家都可能因此而受益。对于全球能源市场,中国与其他国家的观点类似于对待全球金融市场:接受并遵循现存的规范更为有利。如果全球能源市场运行良好,那么中国的能源安全状况便相应地有所改善。中国逐步意识到,能源生产国的政府治理越完善,其能源供应就越稳定。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在全球开辟能源渠道的战略,在不同程度上遭遇了阻碍,部分预期中的长期能源供应伙伴反而将中国卷入了复杂的政治纷争。对于中国及其主要能源供应伙伴,乃至全球能源市场的大国而言,当务之急是制定统一的投资标准,借助西方运转良好的能源市场经验及政府治理规范确保中国进一步稳定其能源供应。当中国针对石油部门管理较为完善的国家(例如安哥拉)展开新一轮的投资时,可以借此机会制定新的投资标准,也为今后其他国家在能源领域的投资开创一个值得借鉴的范例。

“治理真空”的另一特征在于:各国政府在环保问题上难以实现共同利益,因而对绿色能源的技术支持不足。能源部门是当今科技创新的前沿之一,一方面是因为气候变化正在改变国际社会对传统能源的预期,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各国政府普遍希望能源基础设施的投资能够推动经济复苏。2009年,各国政府曾经多次协商,计划携手推动全球经济复苏。然而,在大多数议题中,各国首先考虑的都是自身的利益。有鉴于此,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以及其他国际机构纷纷呼吁,更有效的协调机制才能切实推动全球经济发展。

近期,全球各国商议投入2.5万亿美元发展“绿色能源”以刺激全球经济的复苏。美中两国共计出资1.5万亿美元,其中大部分资金用于能源项目投资;在韩国政府用于刺激经济的计划中,85%的资金用于“绿色能源”,旨在提升发电厂的能效并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量;英国政府已拨款数亿英镑支持“绿色能源”产业的研发。“绿色能源”的技术市场毕竟是全球性的,因此必须构建相应的协调机制,这样一个国家支持高新技术的政策很快就能令全球其他国家和地区受益。例如,美国大力扶植可再生能源的政策,不仅极大地推动了美国、中国和欧洲生产太阳能电池和风力发电的企业,更有效地推动了这三大经济体。由此推究,中国大力投资开发新型电力网络,不仅能给西方企业带来商机,也给中国经济发展提供了所需的高新技术。

从理论角度来看,协调上述国家的“绿色科技”研发项目为全球“绿色能源”产业的发展开辟了新的发展方向。在实践中,“绿色科技”研发项目往往带有经济民族主义倾向。例如,美国的研发项目设定了有利于美国供应商的条款,结果迫使中国公司处于相对不利的投资环境,甚至放弃在得克萨斯州风力厂的投资项目。假如高新技术始终处于国有化的桎梏之下,那么真正的能源革命是不会发生的。事实上,最具竞争力的能源科技都是在全球竞争中脱颖而出的。一种相对有效的协调方式是,“绿色科技”领域的主要投资国(例如美国、欧盟、日本和中国)减少研发订单,阶段性地评估研发成果,考量如何展开必要的合作。如果能配合适宜的论坛加以协调,那么早期的技术研发最终将会令更多国家受益。

开诚布公

现有的协调机构无法填补能源体系中的“治理真空”,小规模的灵活协调机制显然更管用:应当效法国际金融业的“金融稳定委员会”,成立“能源稳定委员会”。设想中的“能源稳定委员会”必须吸纳全球最具影响力的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至于行政结构,“能源稳定委员会”应当遵循“金融稳定委员会”依托于国际清算银行的先例,依托于国际能源组织。此外,“能源稳定委员会”的活动应当具有相当的灵活性,以便其他机构(如欧佩克)携手合作,“能源稳定委员会”应当重点吸纳中国、印度及其他重要国家,它们至今尚未受到现有国际能源协调机制的足够重视,考虑到能源投资在各国经济发展计划中占有很大的比重,“能源稳定委员会”必须重视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能源消费大国,共同协商制定海外投资标准并协调中国在绿色能源方面投资。简而言之,吸纳利益最为攸关的国家,并兼顾这些国家的利益,才能形成广泛的实际影响。

对于“能源稳定委员会”而言,关键的考验在于如何证明其有能力应对全球各国的私营企业。在未来的数十年中,如果政府出台的政策不能确保私营企业在能源领域的投资获益,那么这些私营企业不可能投入数万亿美元的巨额资金。如何促成私营企业与政府在能源领域展开合作,已成为“能源稳定委员会”的一项重大使命。例如,领军企业应当正式地评估政府提出的“绿色经济”刺激计划,并确定政府需要加强协调的领域(通常政府对于技术研发及投资缺乏足够的掌控,因而不善于把握前沿科技的研发)。“能源稳定委员会”可以为私营企业搭建与国有企业的合作、研讨平台。国有企业控制了全球最重要的油气资源、全球(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大部分电网。从实力角度来看,它们堪称全球能源体系的中流砥柱,却没有被这个体系充分吸纳。

假如上述举措能够变成现实,那么其他重要领域的能源合作也会受益。为了治理所有类型的外国投资,各国政府曾多次商议签署一项多边投资协议,均因意见分歧和利益争端而无果而终。比较而言,各国更容易在能源基础设施方面达成共识。此外,尽管全球性的能源问题日益凸显,各大国政府对于能源领域的研发投入依然不足,目前研发资金在全球经济总产值中所占比重甚至低于20世纪80年代初。“能源稳定委员会”在证明自身能力之后,国际社会才会赋予其新的使命。从全球能源体系的长远发展着眼,该委员会还可以制定有关能源技术研发及其他领域的行业准则。在合作激励机制方面,“能源稳定委员会”也能发挥推波助澜的作用。例如,促成美中两国构建更为安全的核能源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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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运行安全防范

Abstract: unattended substation is to improve the advanced mode of grid operation and management level, is the inevitable trend of development of the power supply enterprise. It is an advanced operation and management mode, by well-trained highly qualified personnel, the use of advanced and reliable equipment, and co-ordination between the common good management, in order to achieve the purpose of reduction and increase efficiency.

Key words: Run security

中图分类号:P624.8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前言:无人值班的管理不仅对运行维护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使运行安全管理面临新的挑战。目前,在无人值班模式的实施过程中,一些关于安全方面的前瞻性忧思无疑成为了现阶段必须着重考虑和解决的实际问题。

一、安全隐患分析

变电站实现无人值班后,监控人员、操作巡视人员从过去只掌握1座变电站扩大到7-8座变电站的接线方式、设备状况、继电保护、直流系统、所用系统、防误闭锁及综合自动化装置等知识,同时还必须要有清晰的电网概念。由于知识与实践的熟悉和应用需要一定的过程,运行人员在不太熟悉的情况下,就很容易造成操作及处理异常事故时不自信不果断,结果轻则延缓送电,重则导致事故发生甚至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

二、安全防范措施

(一)清查防误闭锁装置,完善防误功能

防误闭锁装置是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的强制性技术措施,当因人为因素造成失误时,只要有完善可靠的防误闭锁装置,是可以防止误操作事故的发生。由于微机防误闭锁装置推广使用时间不长,性能尚不稳定,部分产品由于安装调试质量不良、程序设计不合理、室外机械锁易锈蚀、以及运行人员使用维护不当等原因,容易造成防误闭锁装置卡涩、失灵等故障,从而大大影响操作进度和事故应急处理的时间。在使用过程中,容易出现锁打不开后运行人员盲目解锁,甚至将锁砸坏的情况,使防误闭装置未能完全发挥作用而造成误操作。因此,无人值班变电站的安全防误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微机防误闭锁装置的清查整改更是重中之重。

(二)全面清理设备标示牌

标示牌在安全工作中起到的作用不容忽视,尤其是在“监控中心+巡操队”无人值班模式建立后,运行人员会在数座变电站进行操作、维护、异常处理等工作,如果设备没有正确标识抑或受外界环境影响标示牌掉落、字迹不清,使其无法起到明示间隔设备名称作用,就容易导致操作人员走错间隔,发生误操作事故。

(三)完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推行标准化管理

“监控中心+操巡队”的运行管理模式实行后,运行人员较传统有人值班变电站则面临少人管多站的情形,既要操作又要完成日常巡视、维护、办理工作票许可终结手续以及完成其他一些配合工作,工作职责多,角色转换多,途中往返奔波多,这就很容易造成变电站管理紊乱,埋下安全隐患。为了解决这些矛盾,确保变电站安全管理工作合理有序、有效进行,就必须在严格执行既有的《安全规程》上规定的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从工作顺序化、资料规范化、制度标准化着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力求对运行工作的每一个重要环节均纳入精细化管理考核范围。

3.1全面推行变电站标准化操作票

倒闸操作票是变电运行人员执行操作时必须填写的一项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主要是防止误操作。为了适应新运行模式对各站操作方面更为严格的要求,现决定在原来典型操作票的基础上订立各站所有可能的停电任务情况下的标准化操作票。它的推行不仅可以大大提高倒闸操作的工作效率,更重要的是它能够有效规避运行人员填票时易缺项、漏项、错项等致命缺陷的发生,从而确保现场操作准确无误、安全有序。通过制定标准化操作票管理规定,根据变电站设备变更情况及时对标准化操作票进行跟踪修订,确保标准化操作票任何时候都能完全符合现场情况。

3.2严格执行运行作业指导书

强化运行管理安全,使运行各项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流程化,简化作业中不必要的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准确性,密切结合变电运行工作实际编写各类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内容包括变电运行标准化验收、标准化安全措施、设备标准化巡视等涵盖主要工作流程的作业指导书。这将有助于提高无人值班运行管理水平,提高运行操作、巡视质量,为安全生产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四)加强技术培训,全面提升运行人员的技能素质

从根本上而言,无人值班模式有可能出现的种种问题和担忧,实际上都可以归结于人的因素。之所以存在诸多传统有人值班模式所不易产生的隐患,是因为:一方面,运行人员一般只对原站运行情况比较熟悉,而对其他站的情况不甚了解,存在着知识、信息方面的许多盲点;另一方面,无人值班模式的广泛推行是科技发展的产物,综合自动化系统的运用对现有运行人员而言无疑是一项重要课题。如何充分调动人员自身因素,使其在逐步完善的管理体系的正确引导下,尽快提升技能素养,更好的适应新模式下的运行工作是时下当务之急。

4.1完善《运行规程》,组织运行人员认真学习

《运行规程》是全面熟悉各站现场运行情况的一把钥匙,它是任何一个合格的运行人员必备的知识体系,要准确详细了解其他站的运行情况就必须从这里入手。对历经了标准化改造,更换了新设备的变电站,必须对相应的《运行规程》及时修编、补充、删改,这将有利于运行人员接受准确无误的新知识体系。

4.2组织现场技术培训,掌控现场实际情况。

由于《运行规程》之类的理论知识在培训方面存在着不够直观,不易在短期内留下深刻印象等缺点。所以,在以书面形式提供各站运行情况信息的同时,还应对运行人员进行更为直观的现场技术培训,增强其感性认识,通过深入学习现场知识,选派专人进行现场教学,邀请部分设备厂家技术人员到变电站进行比较专业的技术培训,突出变电站设备状况、继电保护、直流系统、所用系统、防误闭锁及综合自动化装置等方面知识的讲解和答疑,使运行人员进一步熟悉设备性能,为今后的操作、维护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4.3 健全技术业务培训长效机制

变电站实施无人值班模式后,运行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工作必须建立起长效机制,这是保证电网安全运行的重要基石。一方面,运行人员的意识应尽快转变过来,充分利用自学、考问、技术问答等手段自觉提升自身的业务技能,以适应在新的运行模式下工作的各项要求;另一方面,根据运行工作中反映出来的典型问题适时组织有针对性的专项技术培训活动,并且加强这方面的考核力度,以期尽快提高运行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

(五)强化岗位职责,合理配置运行人员

各运行岗位人员的职责需加强,不能淡化。特别是当前,变电站自动化程度还不够健全,电力系统内部某些隐形缺陷,如过热、放电等,信号量无法采集,只有扩大了故障,引起了事故才得以发现和处理。在实施无人值班管理模式的初期,应尽量采取从有人值班转换到少人值班在深入到无人值班的循序渐进的管理模式,在此过程中必须强化监控、巡操、留守等岗位人员的职责,严格要求并认真考核。

实施无人值班管理模式后,虽然运行人员可以通过交叉学习,对各个变电站的设备、保护、运行方式等知识加深了解,但这与原站值班人员所掌握的设备性能、事故象征尤其是多年积累的具体操作实践经验上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因此,为保证新模式运行初期的电网安全,杜绝由于对设备情况不熟悉而导致误操作的发生,必须对操巡人员进行妥善合理的配置。具体站内操作时,应派对该站有长期现场运行工作经验的值班长操作,同时,其他随同操作人员也必须尽快适应并熟悉该站现场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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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阶段影响纳税服务质量的因素及其原因

(一)职能与情感不能有机结合。职能侧重于物质和责任因素,主要体现于“要我做”、“应该做”,是一种制度约束和要求。而情感侧重于精神因素,主要体现于“我要做、我愿做”,反映出服务者的主动服务意识和优良的人格品质,能使服务对象享受到一种“超值服务”而感受到身心愉悦。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是被动服务还是主动服务。近两年来,省局在“星级办税服务厅”创建工作中,对服务厅的硬件设施做出了强制性规定,各地服务设施、服务环境有了明显改观,展现在纳税人面前的是一个优雅的环境、现代化的设施。但是目前地税部门提供的纳税服务仍然存在一些不尽人意的现象,如服务态度缺乏真诚,办税效率不高,个性化需求难以得到重视等。究其原因,主要有:一是少数地税干部存在官本位思想,抱着管理者身份不放,自认为是税官,服务意识不强。二是部分干部在为纳税人服务过程中生搬硬套,不能因人、因时、因事而异,不能融入个性化服务,缺乏服务的灵性和激情。导致纳税人接受服务后不能感受到顺利和愉快,很难体验到被尊重和被关怀。比如说,年所得超过12万元以上纳税人申报个人所得税和纳税人申请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体现不出他们为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认可和敬重。难免有些纳税人在接受我们提供服务后,感叹“现在税务部门的条件是越来越好了,但是令人满意的人性化服务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二)“一窗式”服务模式中仍存在工作运转不协调问题。

省局为更好地服务纳税人,进一步规范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推出“一窗式”服务,把纳税人办理的全部涉税事宜,归并到办税服务厅前台,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转、办结事项、窗口回转”的模式,把过去纳税人需要较长时间跑税务机关、找部门的人才能办结一件事情的程序,改变为由地税机关内部流转,纳税人只要向地税部门的一个窗口申请或反映便能办结,体现了地税机关优质、高效服务的工作思路。但在实际运行中,由于有些地税干部认识上受传统陋习的影响,推行的积极性不高;在操作上受能力、水平的制约,办税效率较低;征、管、查之间缺乏健全的协调运行机制,不时出现工作衔接不及时,造成工作脱节现象;办税窗口分类不合理,导致各窗口忙闲不均,有时有的窗口前出现排长队现象,延缓了“一窗式”办税模式的推行进程,阻碍了地税机关“提质、提速、提效”的目标实现。

(三)对纳税服务存在肤浅认识。随着国民素质的提高、纳税观念的更新,客观上对我们提供纳税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纳税服务不能还停留在浅层次服务上,而要努力实现由浅层次服务向深层次服务的转变。坚持依法治税,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办税就是最好的服务,这就要求地税人员在工作中要牢固树立法律意识,严格履行法律法规确定的权利与义务,依法检查依法征税;在行使税务自由裁量权时做到依据明确、程序合法、公正合理。而我们有些干部仍然把纳税服务仅仅理解为建设一个宽敞明亮的办税服务厅、微笑服务、为纳税人拿一把椅子、倒一杯水等,在思想上把依法治税与优质服务对立起来,认为要坚持依法治税,就不能优化服务;要优化服务就难以做到依法治税。表现在工作中就是:当强化行风评议时淡化执法刚性,不敢依法进行检查和大力征管;在大力招商引资中,担心坚持依法治税会影响地方经济发展,致使纳税人之间不能实行公平竞争,扰乱正常的税收秩序,引起纳税人的不满。

二、解决存在问题方法探讨

(一)坚持以人为本,增强地税干部素质

1、树立服务观念。通过加强思想教育和思维引导,彻底消除干部长期形成的不健康心理,牢固树立“纳税人是我们的上帝”、“纳税服务无小事”的服务理念,激发全体地税人的服务热情,诚诚恳恳做“纳税人的服务生”,将纳税人的需要转变为地税干部的主观愿望,增强服务的主动性,以真挚的情感、友好的态度体现税务干部的人文关怀,向纳税人提供真情、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

2、提高服务能力。地税干部的素质是提升服务质量的最根本因素。我们要重视和加强全员职业培训,保证每一个工作人员熟练掌握“一窗式”服务模式内涵和流程、税收法律法规知识、财务核算知识、计算机操作技巧,及时了解税收政策的变化,提高对税收政策的解读和全面运用能力,提高工作技能和技巧,借助现代化的办公设施,达到人机的完美结合,从而提高办税效率,提升纳税服务水平。

3、注重社交礼仪。提高个人礼仪修养和沟通能力,在纳税服务过程中,做到有礼有节,提供服务要细致入微、和善体贴,以取得纳税人的认可和赞赏为己任;面对纳税人的无理要求,坚持原则不卑不亢、理直气壮为国征税,提高执行力。

(二)强化制度管理,建立科学、规范、操作性强的运行机制,在全市或全省范围内实行根本制度统一制定,基本程序统一模式,日常制度统一原则,重要环节统一标准,逐步建立以“制度标准文化”为核心的,以规范征收、管理、稽查各岗位职工操作标准为内容的“员工手册”。推行标准化办税,打造“阳光核定、阳光减免、阳光稽查、阳光政务”的地税阳光工程。可操作标准是制度文化的生命,应该借鉴“沃尔玛微笑服务”超值标准、上海东方商厦“全方位服务”等服务理念蕴涵的精神来提升我们的形象和品牌,努力做到制度的规范性融合科学性,强制性融合自觉性,时效性融合自主性和创新性,制度的工具性融合激励性,努力让制度成为一种习惯,成为一种行为规范。

(三)建立质量评价体系,大力推行个性化、人性化服务。

1、严格服务质量考核。正确运用“质和量”的辩证关系,开发并推行细化、量化到每个工作岗位的绩效考核软件系统,通过客观公正、持续健全的考核,具体、真实反映税务干部的工作成果,不断发现和改正服务中存在的不足和暇疵,严格实行责任追究,扬长避短,全面提升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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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基因植物和传统植物在环境适应性方面有一定的区别。由于这些植物在种植过程中加入了新型的基因,有可能会有一些风险,对植物种植的安全性和食品的安全性会产生影响。因此对转基因植物的种植和质检需要更加严格的步骤和技术规范。

转基因植物的环境安全性分析

转基因植物对环境的安全性有一定的要求。只有将转基因植物放在满足要求的空间环境中,才能让转基因植物更好的生长。

转基因植物的生存竞争性分析。转基因植物和非转基因植物的植株没有较大的差别。包括转基因水稻,杨树、芦笋和甜瓜等植物的生长势和非转基因没有太大的差别。通常相对于非转基因植物,转基因的植物长,势较差。两种植物的种子活力和越冬能力有一定的区别,包括棉花,烟草、马铃薯和油菜在内的转基因植物的种子活力不高,导致无法提高植物的越冬能力。转基因植物的生存竞争性主要表现在抗草剂、抗病虫和抗逆等方面。如果转基因植物脱离了特定的生存环境,就会丧失生竞争能力。

转基因植物的生殖隔离距离分析。技术人员在田间试验过程中,为避免基因出现漂流的情况,需要采取生殖隔离措施。植物的生殖特性,环境条件和传粉方式不同,导致的隔离距离也有所不同。因为转基因植物携带有除草剂抗性标记和抗生素抗性标记。所以专业人士可以根据这一特点对花粉传播距离进行科学有效的研究。根据研究会得出很多科学经验和有效数据。技术人员可以将缓冲作物带设置在转基因作物周围。这样可以减少花粉的传播距离。

转基因植物和近缘野生种的可性分析。根据地理环境和物种的需求,可以确定近缘野生种和转基因植株的可性,但是二者的情况较复杂。同时,转基因生物对非靶生物也有一定的影响。根据转基因植物和非转基因植物的对照比较,水稻,矮牵牛和马铃薯等转基因植物不会对土壤微生物的数量和种类产生影响。根据国外相关专家的研究,转基因油菜中的基因可以向黑曲霉转移,但是却没有研究出明确的转移机制。转基因植物会影响到昆虫,我国相关专业人士在这方面也有一些研究。此外,转基因植物和非转基因植物残渣对后季植物的影响基本一致。

转基因植物的食品安全性分析

根据我国现阶段的食品市场现状,在食品安全性检验方面需要遵循“实质等同性”原则,需要保证经过生物技术改造的食品质量达标。技术专家要在这方面加强重视和研究。包括转基因食品的营养因子和性状都要符合要求,要检查食品中是否有过敏蛋白和毒性物质。转基因植物食品在遇到一些特殊情况时,很可能会出现过敏的现象。对此需要技术人员加强重视,避免过敏现象。技术人员根据对植物过敏蛋白的研究,对黑麦草花粉做了鉴定,其中包含着一些过敏元素。我们可以具体分析转基因植物出现过敏现象的条件。首先,过敏蛋白子在所转基因编码已知的情况下,可能会发生过敏现象。其次,过敏蛋白包含着基因源中。根据科技大学对于食品的研究成果,巴西清蛋白大豆对人体具有过敏性。因此这一产品没有被批准进入市场。

转入蛋白和已知过敏蛋白具有同源的氨基酸序列。从相关专家的数据库中就可以查找并确定同源性。这需要氨基酸保持在连续8个左右。在转入的蛋白中,有一些过敏蛋白属于小分子量蛋白,在脊椎动物和真菌中的存在率是非常高的。根据植物的不同种类,氨基酸序列都是相对比较保守的,包括蔬菜,花粉和水果中的小分子量蛋白属于过敏原,主要是肌动蛋白抑制蛋白在起作用。为了保证食品的安全性符合质量要求,需要对植物基因的安全性进行测评,这就需要专业人员对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进行检测,将不符合要求的食品排除在外,选择质量达标的食品进入市场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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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海事安全;安全隐患;治理

中图分类号:U69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973(2016)09-0036-02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海运事业不断得到发展,沿海海事安全也存在着诸多挑战。海事安全关系到海运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安全出行具有重要意义。当环境以及船舶未达到相关的标准,就有可能产生安全隐患,同时威胁着生态环境。国内外发生的一系列海事安全问题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为此,必须对海事安全隐患做好安全应对措施,减少安全隐患。能否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进行科学治理,需要通过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以进行科学防范,提高安全监管效率,建立起安全事故预防的长效机制。

1 海事安全监管及海事安全隐患特征

我国的海事安全监管机制包括两个部分:海事安全监管以及搜救应急指挥。中央及地方分别履行职责,海事局负责中央管理水域,各级海事机构则要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要求进行辖区沿海海域以及港口的监管,防止船舶造成的海域污染,负责船员考试及证件发放,对船舶以及海上设施进行检查,管理沿海航标,进行航道测绘工作。从职能方面,我国的海事安全监管体系分为船舶管理、通航管理、国际安全管理等内容。从管理要素看,以各级海事部门为监管主体,包括从事海事监管人力资源、环境以及软件和硬件等,以船舶、通航环境、船运企业等为监管客体。其中,客体部分中较为复杂的是环境因素,包括船运企业管理体系等可控的软环境以及航道和交通条件等硬环境。

我国沿海海事安全隐患方面,事故高发水域主要是近海以及沿岸港区,沿岸水域存在的安全问题尤为突出。季节转换交替时海事事故高发时期,这段时期中容易发生碰撞事故,尤其是在雾季及台风多发时期,会产生更加严重的后果。不同船舶种类风险发生的概率也不同,杂货船、危险品运输船以及渔船更容易发生安全风险。船舶动态方面,事故高发群主要是进口船舶,发生事故后会造成较大的损失。航行船舶是海事安全事故的高发群,且作业船舶发生事故后会产生更大的损失。而在事故种类方面,渔船与商船之间以及小型船舶间更容易发生碰撞事故,如果发生触礁以及风灾沉船事故则会造成较为严重的后果。为此,海事部门必须在当前监管模式下,根据海事安全隐患类型,采取积极有效的监管手段,提高海事安全的监督管理水平。

2 海事安全隐患治理建议

2.1 建立海事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2.1.1 健全海事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体系

海事安全牵涉面广,涉及到国内外法律以及相关标准。我国的海运事业相关负责部门要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以及安全标准体系,并对这些内容进行及时增补和完善,以适应当前形势下我国海事安全监管的需要,加强海事安全监管工作法制化的程度。海事技术标准作为安全执法的基础,是构成我国海事安全监管法规体系建设的重要方面,是船运企业安全运营中必须严格遵守的规范,因此,必须加强安全标准体系的健全和完善,对海事安全进行指导。各级海事部门也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加强地方海事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的落实。

2.1.2 建立海事安全责任制

有效的安全监管必须对责任进行具体落实,为此,首先要明确海事安全相关执法部门及人员的责任,将责任按照职位等级进行划分,例如,海事部门主要负责人应为第一安全负责人,而分管领导则是具体责任人。航运企业也要实行安全责任制,将安全责任进行有效地落实。同时,海事部门要对航运企业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因未能履行相关责任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的追究。

2.1.3 强化海事安全监管质量的控制

交通运输部门要针对海事生产特点制定科学合理地安全控制指标体系,指标的选取也应做到全面合理。同时,各级海事部门要严格遵照交通运输部门及地方政府对于海事安全质量监管的统一部署,制定适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安全监管控制体系,指标应涵盖海事重大事故的发生率、安全监管的有效范围以及海事安全风险的应急预案等。企业层面,各航运企业要制定包括海事安全培训、安全事故隐患整改率以及人员持证上岗率等指标的海事安全控制的指标体系。此外,各级海事部门及地方政府应对安全控制指标的制定及执行进行严格地考核,将其作为考核各级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指标。航运企业则要健全企业内部的考核评价体系,对安全控制制度进行落实。

2.1.4 构建海事安全监管保障机制

海事安全监管需要国家、地方以及企业等的共同进行经费的投入,这是实现海事安全监管保障机制的基础。为此,交通运输部门应进行专项拨款以支持海事部门的安全监管工作,对于涉及到重点海事安全工程建设等的投入,地方政府也应进行一定的财政支持。航运企业要实行安全费用提取相关制度,是安全工作得到资金支持,同时要建立安全风险评估,为企业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并交纳保险费用。

2.1.5 加强航运市场准入与淘汰机制

海事安全离不开市场机制的调整,为此,应积极引入航运市场的准入及淘汰机制。首先,要严格对航运企业的资质进行审查,对企业拥有的船舶依法进行登记,对于危险物品运输进出港必须经行审批,加强船检工作,对船舶存在缺陷问题必须进行及时的通报反馈,保证船舶能够安全适航。企业船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另外,为了加强海事安全,必须建立淘汰机制,通过不断地将安全无保障、技术较落后的设备在市场的作用下进行淘汰,提高装备性能以及船舶运输的安全可靠性。

2.2 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及治理工作

2.2.1 加大海事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投入力度

海事安全隐患的治理需要经费的投入,它是开展安全隐患治理活动的基础,也影响着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成效。因此,必须加大海事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投入力度。安全隐患治理经费的投入力度,与海事管理机构有关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有很大关系,而地方政府是否能够利用财政支持也有重要影响。海事管理机构应积极和上级部门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向他们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安全隐患治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治理工作的紧迫性。这就需要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定,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各部门在海事安全隐患治理工作中的职责及任务,以及由于安全隐患治理不到位造成海事安全事故后各部门及相关负责人应承担的责任,使相关部门能够对海事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程度,将安全治理工作纳入到工作日程中来。

2.2.2 深入开展海事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

安全隐患的排查时进行安全治理的前提,排查工作对于治理效果的影响十分显著。海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不能不到现场进行检查,也不能仅凭对海事安全事故进行简单的原因分析就判断出安全隐患存在的部位。科学有效的排查工作必须对水上情况进行巡查,利用监控设备进行监控,尤其是重点水域以及重点时段的适时巡航勘查及监控。通过巡航进行巡视获取第一手资料,能够及时地掌握水域通航的安全信息,发现通航水域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再结合本辖区水域的安全事故发生的规律,可以排查出海事安全事故多发的具体部位及航段,通过进行仔细分析,找出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治理对策,为上级部门进行治理决策提供详细的资料。

2.2.3 注重日常监管及专项整治

为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治理工作,保障航运生产,各级海事部门应注重海事安全的日常监管,在此基础上,做好船舶防雾、防冬季风以及节假日期间的海事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要针对薄弱环节,实现专项整治的常规化和制度化,积极制定安全防范措施,使专项整治能够发挥积极有效的安全仿作作用,并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使安全监管做到细致全面而又重点突出,将重点水域作为安全防范的重点以及进行专项整治的重点,从严整治货运船舶非法载客以及超载等问题。同时,安全隐患的治理必须要得到很好的落实,这是防范以及解决海事安全隐患的至关重要的方面。海事管理机构必须根据相关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规范进行落实,对航运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依法落实,建立安全隐患销号制度。海事管理结构只有进行严格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并取得相关部门的配合,才能够真正地实现海事安全隐患治理的有效性,才能不断推进安全隐患的治理工作,取得良好的治理效果。

2.3 加强科技创新在海事安全隐患治理中的应用

科技创新,能够增强安全隐患治理的效果,增加海事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效率。我国海事事业发展过程中,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水上交通运输逐渐呈现多样化的趋势。这就要求海事管理机构在安全隐患治理中,必须不断提高安全治理的手段。为此,就需要在巡航检查以及水域监控中,加强相关高科技产品的应用。如可以通过GPS、GIS以及其他的信息手段对水域进行视频监控,以更好地发现安全隐患,治理手段也要进行相应的技术创新。同时,可以通过对水域安全航运情况的监控建立安全隐患数据库,使安全隐患能够适时的跟踪和记录,从而为治理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海事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任务是十分重要也较为艰巨的。安全隐患治理的效果必须要得到上级部门的重视和支持、海事管理机构的积极应对以及各部门的有效配合。只有不断地加强安全监管,做好排查治理工作,利用科技成果,才能不断提高海事安全隐患治理的水平。

参考文献:

[1] 王志明. 沿海海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J]. 上海海事大学学报, 2009, 30(2):4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