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19 17:51:42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公共安全防控,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按照全县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设的要求,初步建立起*县电力公共安全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使各类应急预案“层次分明、上下一致、分工明确、相互协调”运转,更加有效地预防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因突发事件引起的人员伤亡、设备损坏、财产损失、不良社会影响,努力实现电力公共安全事故的全面防控,提高全民安全意识,最大限度地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电力安全保障。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为本,着力构建和谐社会,努力提高公众公共安全意识,实现公共安全事故的全面防范,最大限度预防遏制重特大公共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
三、组织机构
1、领导机构:成立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张璋任组长,县经委主任刘海清任副组长、县水利局局长蒲亚平、县安监局局长曾文、县公安局副局长刘茂森、县经委副主任刘沛、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任辉、省电力公司*供电公司总经理丁华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电力公共安全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2、工作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电力公共安全的工作机构,由县经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承担电力公共安全的日常工作,上传下达,及时通报有关涉及电力公共安全的事宜,负责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级预警,红色为最高级别,同时要求应急处理组织体系的相关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四、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电力公共安全工作的政策方针、法律、法规,执行省、市、县有关电力公共安全事故包括电力生产事故、电力设施破坏、严重自然灾害、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等应急处理的规程、规定。
2、启动及终止电力公共安全应急预案的指令,指挥县经委、省电力公司*供电公司的应急处理工作,研究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并决定处理方法。
3、组织制订全县电力公共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定期对其评估,通报电力运行安全状况。
4、接受县政府及上级应急处理指挥部的领导。
5、报道、通报和电力公共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的进展情况。
6、及时上报电力公共安全事故情况,协助县政府应急办及上级应急处理指挥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处理。
五、防控范围及内容
电力公共安全的可控范围主要是指全县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和农村电力系统安全稳定,保证电力正常供应,防止和杜绝人身死亡、大面积停电事故、主设备严重损坏、电厂垮坝、重大火灾等。主要内容包括:本辖区内电力企业的输、变、配电设备事故应急处理、冰冻雨雪灾害下保供电的快速应变能力、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处置、重点电力客户停电事件应急处置、电力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处置、洪涝灾害下保证供电的快速应变能力、抗震救灾抢险应急处理能力等等。适用范围:本行政区域辖区内电力生产事故、电力设施破坏、严重自然灾害、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供电中断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六、防控措施及预警救援
(一)电力企业采取的防控措施及预警救援
1、省电力公司*供电公司应当按照电力建设规划,科学布网,安全施工,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和技术。
2、电力企业应当对电力设施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严格保护电力设施,确保安全运行。
3、当突发电力安全事故发生时,省电力公司*供电公司公司根据电力公共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的事故应急处理原则处理突发电力公共安全事故。
4、省电力公司*供电公司所属供电区域在发生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第一时间,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件报告后,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销毁有关证据。
5、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当县政府发出橙色、红色预警时,电力企业要做好应急预案启动的准备,同时要求应急处理组织体系相关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6、当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及大的电网、设备事故等需要多方协作、支援时,电力企业须立即呈报县政府调度一切有效资源,进行抢险与救援。
(二)政府电力主管部门采取的防控措施及预警救援
1、开展电力设施保护的宣传教育,会同电力企业及有关单位落实电力设施安全保护责任制,处置电力违法行为。
2、督促电力企业对电力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3、当发生突发性电力公共安全事故时,由电力公共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县政府应急办,并根据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出预警信息。
4、根据县政府应急办的指令,及时启动各类应急预案,开展工作,敦促电力企业保证事故抢险救灾的电力供应,保证重要用户的安全可靠供电,尽快组织电力企业排除电网险情,修复受损设备设施,恢复灾区供电。
5、及时报道、通报突发电力公共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的进展情况,指挥或配合县政府应急办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处理。
关键词:城市安全;空气生物学;空气微生物;健康危害;监测
一、引言
近年来,在世界范围内传播的H1N1(江苏、北京和贵阳等城市的感染事件和致死病例),长江上海段、宜昌段以及陕西渭河等流域出现的死猪事件,造成的空气微生物的吸入健康风险和通过水介质进入空气介质加速扩散的风险,对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城市公共卫生提出了新的挑战,正不断地考验着当前的空气卫生检测水平和应对紧急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本研究全面介绍空气微生物在城市大气中的行为特征、主要的健康风险、城市中的来源与关键的致病菌种、历史上曾经由于空气微生物而造成的重大城市公共卫生事件,最后提出城市生物安全的防控对策建议。
二、空气微生物的城市大气行为特征
从空气生物学角度来讲,空气微生物一般指悬浮于气态介质中生物来源的颗粒物,其空气动力学直径在100 ?m以下。[1]空气微生物的种类包括细菌、真菌、病毒和它们的副产物,如内毒素、葡聚糖、过敏原和霉菌毒素等。国内外研究表明,不同种类的空气微生物具有不同的粒径分布特征,见图1。病毒、支原体、衣原体和立克次体、细菌等的粒径主要在2 ?m以下;真菌的粒径(主要在3-100 ?m);而真菌孢子介于两者之间。病毒的粒径在纳米级(0.08-0.3 ?m)。从粒径分布的特征可以发现,空气微生物是PM10和PM2.5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空气动力学理论(假设在理想条件下悬浮在空气中的颗粒物主要受自身重力和运动时的空气阻力的作用),不同粒径的空气微生物在大气中的停留时间不一样,如图2所示,从8.2 min(10 ?m的花粉过敏原)到41.0 hr(0.5 ?m的细菌气溶胶)不等。由于病毒的粒径更小,因此大气停留时间会更长,这样就客观决定了不同类型的空气微生物可以在城市环境中普遍存在,广泛分布。[2]
三、空气微生物暴露的主要负面健康效应
吸入空气微生物可能会导致各种健康危害,直至伤亡。[3]空气微生物通过人群和动物的呼吸道系统而进入体内,以人为例,不同粒径大小的空气微生物(图1)在呼吸道的不同部位沉积(如图3所示),进而造成不同的负面健康效应。[1]图3列出了不同种类的空气微生物在肺部沉积对应的疾病类型。
图3从粒径段归纳了空气微生物和非空气微生物对应的健康应特点。从图3中可以看出,小粒径(0.015-15 μm)的空气微生物,如病毒、细菌具有导致传染病的严重健康效应,而大粒径(5-100 μm)的空气微生物,如真菌孢子也对人体具有普遍的过敏性。
由细菌气溶胶引起的健康效应包括肺功能障碍、哮喘和传染性疾病。由真菌气溶胶可以引起过敏,并导致头痛、眼睛刺激感、出鼻血、鼻塞、鼻窦充血和咳嗽等。由于真菌的空气动力学直径较大,一般认为它的空气停留时间较短,但最近的一项研究表明,致病性真菌病原体广泛存在于空气中,[4]因此,真菌气溶胶的环境暴露风险值得重视。此外,由肺结核杆菌(细菌病原体)引起的人患肺结核被认为是最流行的致病性细菌传染病之一。在众多负面健康影响中,与城市建筑息息相关的病态楼宇综合征(SBS)影响的人群规模最为广泛,[5]该问题是当前职业场所健康暴露研究的核心问题之一。[2]
除了职业健康暴露风险之外,人类也面临着由空气微生物诱发的传染性疾病的暴露和传染风险,如2003年以中国广州、深圳和北京为代表的全球范围的SARS、2009年以墨西哥为代表的全球范围的H1N1和某些生物恐怖(如2001年在美国发生的炭疽杆菌恐怖袭击事件),2013年伊始,挪威首都奥斯陆和波兰的西里西亚省等地相继出现H1N1的致死病例。
四、空气微生物的城市来源解析与致病性空气微生物的种类
空气微生物的来源广泛。当人和动物在打喷嚏时,都会产生大量的空气微生物。呼出气中的致病原、尘螨、真菌孢子、菌丝和其他生物材料都是室内环境空气微生物的来源。废品循环、生物固废的归田、发酵、农业、医药和生物技术活动等,都可能产生各种各样的空气微生物。常见的来源包括,禽舍(包括哺乳动物、鸟类和昆虫)、生活用水和污水、大气、土壤、 生物技术、废物回收、农业和医药工业、生物废弃物肥料和燃烧。更为重要的是,有意释放传染病菌等生物恐怖袭击也是空气微生物的重要来源。由于空气微生物在各种环境中普遍存在,并且空气微生物还对相应的行业具有危害性,从人群健康、农业生产到半导体、抗生素制造、发酵工业,特别是医院卫生等,对人群和动物健康和植物生长构成重要的暴露风险都有重要的影响。经空气传播的细菌和病毒气溶胶常见表1和表2。
五、因空气微生物引起的代表性城市公共安全事件
人类经历过的与空气微生物暴露相关的重大城市公共安全事件如表3所示,如鼠疫、流感、天花、霍乱、结核、艾滋病、口蹄疫和非典型肺炎等。鼠疫、流感、天花、结核和非典型肺炎都是经空气传播并造成人类的感染。其中,只有天花已经被人类攻克,而鼠疫、流感、结核和非典型肺炎等还对人和动物健康存在严重威胁,特别是流感病毒。下呼吸道感染在前十大致死疾病中排到了第三位(世界水平)和首位(发展中国家)。2011年的统计数据表明,我国因呼吸道感染致死的人数仅次于印度,排在世界第二位。
有研究已经证明,SARS主要是通过空气传播而造成重大健康暴露风险。当人感染病毒或者其他种类的空气微生物后,人本身就会成为致病性空气微生物的来源之一,通过打喷嚏、呼气和说话等方式来自发释放空气微生物。这些常规的人类活动可以释放大量的空气微生物,这其中可能包括一些具有传染性的物质。具有存活能力的空气微生物一般可以在空气中停留相当长的时间,和惰性颗粒吸附在一起,这样就有可能传播到相当远的距离。城市作为人口集聚的空间载体,为致病性空气微生物的传播和感染客观上创造了条件,并且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城市交通体系的日趋完善、社会文娱精神生活的极大丰富,如果缺乏必要的政策管制和技术防控,空气微生物暴露的风险势必会提高,作为“小粒子,大问题”来造成显著的环境污染和健康损害。
六、城市生物安全防控的对策建议
2003年爆发的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SARS)和2009年发生的全球性H1N1感染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城市管理者和公众对空气微生物及其危害的关注,客观地讲,人类所聚集的城市环境正面临着不断提高的生物感染的威胁。此外,因地区性的不稳定和政治上的冲突,生物恐怖的威胁也在增加。这对城市公共安全构成重大威胁,历史教训表明,很可能引起广泛的社会恐慌,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沉重的医疗负担。仅以美国为例,发生了2.5亿件呼吸道感染事件,每年7.5千万的门诊量,造成了1.5亿天次病假,造成了近100亿美元的医疗费用和近100亿美元的损失。[6]因此,加大以空气微生物为代表的空气生物的管控是保障城市公共安全的必要组成部分。鉴于当前在该方面的体制制度的空缺,建议首先从推进技术常规化和科研前瞻性角度出发给出若干建议:
(一)强化对城市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管理,对潜在空气微生物的重点污染源开展定期卫生监测工作,推行监测信息公开制度。强化城市范围的空气微生物检测工作有助于从空间尺度上全面掌握城市的空气微生物污染现状,甄别出重要的污染源,为后续的整治工作的开展提供基础资料,与此同时,推行监测信息公开,有助于激发社会的参与意识,共同维护城市环境的安全宜居。
(二)定期对城市系统畜禽养殖/交易场所及其周边进行空气生物安全检测,为探索和预防禽流感提供基础信息。当流感在国内的飞禽中爆发,它们排出的粪便当中有大量的病毒,而这些病毒可以通过快速空气化成为空气微生物,可以传播到更远的地方。如果这些被气溶胶化的病毒被包裹在颗粒物里面,本身还不会被损伤,由此就产生了重要的空气暴露传染风险。所有的流感病毒都存在变异的能力,H5N1可能会更加容易地感染人类并且在人与人之间快速传播,进而造成在城市空间的大流行。
(三)加强跨境运输的空气微生物检验检疫,提高应急方案和处置技术能力。最近的一项研究表明,与被环境污染的表面相比,A/Panama/2007/1999 (H3N2)型流感病毒可以通过空气进行有效的传播。国际旅行的增加,疫情(如H1N1)在机舱内通过空气传播的可能性大大提高。
(四)跟踪检测新型的或可能继续出现的疾病。由于抗生素的滥用,微生物本身也会快速变异,这就可能诱导出具有更强抗性的物种出现,如近些年出现的超级细菌,因此必须加强相应的防控理念。
参考文献:
[1]徐振强,杨光,王凤.基于PM2.5防控理念的特大城市清洁空气改善战略研究[J].建设科技,2013(18):23-30.
[2]Xu,Z.Q.,Yao,M.S. Analysis of Culturable Bacterial Aerosol Diversity obtained Using Different Sampling and Cultivation Methods[J]. Aerosol Science and Technology,2011(45): 1143-1153.
[3]Douwes,J.,Thorne, P.,Pearce,N.et al.Bioaerosol Health Effects and Exposure Assessment:Progress and Prospects[J].Annals of Occupational Hygiene, 2003(3):187-200.
[4]Fung,F.,Hughson,W.G.Health Effects of Indoor Fungal Bioaerosol Exposure[J].Applied Occupational and Environmental Hygiene,2003(18): 535-544.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公正、透明、便捷、高效”工作原则,建立“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规范运作、运作统一管理”区级和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结合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络体系,优化资源配置,降低项目成本,节约财政开支,形成统一的公共资源综合交易市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环境。
二、领导机构及主要职责
副组长由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担任,全区各镇和街道办事处均应成立公共资源综合交易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街道)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组长由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成员35人,成员由财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并对交易文件进行审核备案管理;负责配合纪检监察机关、行业主管部门查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镇(街道)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领导、协调等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政府有关公共资源交易中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负责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制度的规定核准本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交易范围、申报方式、交易方式、交易程序。
三、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统一命名为“镇(街道)公共资源综合交易分中心”各镇(街道)应结合实际情况,全区各镇(街道)公共资源综合交易分中心。明确交易场地,确定相关业务人员,负责办理交易业务。
不设专用交易场所。镇(街道)应合理安排交易场所及人员,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原则上不新增人员编制。明确相关人员兼任,但领导机构、机构人员设置、职责范围要严格按照本方案执行。
具体组织交易活动,全区各镇(街道)分中心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负责管理和组织开展辖区内除按规定应进入市、区两级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进行交易以外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主要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项目申报、接受报名;负责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交易方式。并公示交易结果;负责为交易各方提供有关政策咨询、信息资料和交易场所等服务;负责调解交易活动中的交易纠纷,维护交易秩序;负责对交易文件进行备案管理,做好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登记、统计、分析和存档工作,并报上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
四、交易范围及注意事项
一)全区各镇(街道)公共资源综合交易分中心主要交易范围如下:
村、社区属于国有、集体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镇、街道。工程造价在规定应进入区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额度以下的工程项目(包括房屋建筑、村镇建设、道路交通、农田水利、园林绿化、土石方工程等工程建设)
采购货物类单项或者批量采购金额在3万元及以上至10万元以下项目,政府采购货物、服务和工程类项目:镇(街道)使用财政性资金或村(社区)使用集体资金。服务类和工程类(指房屋装饰装修、修缮)10万及以上至20万元以下的项目。
村、社区所属公共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土地、山林、河塘、山塘、水库及其他投资权益等)承包、租赁、出让和转让。资产处置项目:镇、街道。
4.其他应进入镇(街道)公共资源综合交易分中心进行交易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二)各镇(街道)公共资源综合交易分中心组织开展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活动时应注意如下事项:
并经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方能组织实施。镇、街道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活动必须由业主(发包、采购、出让)方报经领导小组初审。
经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方可采用。镇、街道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活动原则上采用随机抽取、竞价(询价)方式进行。对特殊情况需要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交易方式的必须书面申请向镇(街道)领导小组初审后。
五、监督机构及主要职责
交易方式、交易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督交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款支付以及执行工程变更管理制度等情况;监督是否存在人为干预,全区各镇(街道)纪委(纪工委)负责对镇(街道)公共资源综合交易分中心的交易活动进行监督。主要监督辖区内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是否都进入了交易分中心进行交易。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有关投诉。
六、时间安排
全区各镇(街道)公共资源综合交易分中心的组建工作必须在年12月底之前完成。
确保如期建立。区纪检监察机关要对镇(街道)公共资源综合交易分中心的建设情况进行督促。
七、工作要求
[关键词]土木工程;现场施工;安全控制;方案;
一、 当前土木工程现场施工安全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
1、 安全教育意识较为薄弱
由于土木工程周期较长、规模较大、复杂性更高,决定了想要保障土木工程现场施工的安全性,必然需要更为有序地开展施工活动,需要完善、健全的施工安全管理体系,只有这样才能够确保现场施工的有序性。但是,从当前的现状来看,大多数土木工程现场施工方均难以形成对现场施工安全管理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与规范,产生安全隐患问题的概率居高不下,并因职责不清而导致管理人员相互推卸责任,难以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切身利益,不利于土木工程正常的施工进度。
2、 安全管理体系有待完善
土木工程施工业务作为当前更具危险性、更具高强度的技术型工程,无时无刻不需要作业人员与机械工具的协同合作,其中施工作业人员所发挥的作用更为重要。但是,目前大部分施工方均将大部分的时间与精力投入到土木工程质量控制、成本管理以及进度管理等,却忽视了土木工程施工安全教育工作,难以构建系统化、规划化的员工安全教育体系,尚未借助于高效的培训工作将安全施工意识灌输至员工内心,造成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各种安全隐患问题。
3、 安全检查力度有待加强
完善的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是土木工程中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保障现场施工管理安全施工的重要作用。但是,目前大部分土木工程现场施工方在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力度仍然较为薄弱,难以形成规范、有效的安全检查体系,自然也难以贯彻执行所需的安全制度,缺乏对施工过程中所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有力的监督与检查,无法发挥有效的监督检查作用。
二、 土木工程现场施工加强安全控制措施探讨
(一) 现场施工安全保障措施
在土木工程现场施工作业中,想要有效地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以保障工程进度符合项目要求,就务必采取积极有效的土木工程现场施工安全保障措施。在实际工作中,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土木工程施工安全保障力度。
1、 施工用电安全管理
(1) 照明用电安全
土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存在的潮湿、危险区域照明用电务必符合安全电压的相关规定。照明导线,不可使用塑料胶质或花线,也不可在所使用的脚手架上随意绑照明导线。所使用的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采取接地策略,确保室内照明灯具跟地板之间的距离不可少于2.4M,室外则不可少于3M间的距离。
(2) 架空线管理
必须在专用的电线杆上架设架空线,而不可随意架设在树上或脚手架上,并且确保架空线的规格、线间距等符合架空线路的相关规定,并加以绝缘子及横担处理;架空线的架设与地板的距离应该高于4M,而机动车道的架空线与地板的距离则应该高于6M。
(3) 支线架设管理
在使用配电箱时应该确保所使用的电缆应有套管配套,并确保电线线路条理清晰,并确保架设支线的绝缘性能符合国家用电安全规定。此外,应沿墙壁或电线杆进行架设支线,并完成支线架设的加固操作,如果支线处于室外环境中则应该用橡皮线架空。
2、 施工机械安全管理
在使用土木工程施工机械设备时,应该由土木工程项目部机械管理部门进行统一调配,并在日常使用中加强定期安检操作,及时处理在实际使用中所出现的实际问题,避免潜在的安全隐患存在,以保障施工机械设备正常使用。同时,应该加强制定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培训流程与规范,并定期组织所有土木工程现场施工作业人员统一学习施工机械设备安全使用知识及注意事项。加强培训考核,施工机械设备所有的操作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禁止非机械操作人员使用施工机械设备,以避免产生潜在安全隐患。
此外,还应该加强定期检查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指示装置及安全保护装置力度,以保障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力度,避免在日常使用过程中产生安全事故,并保障现场施工作业人员的身心安全。另外,在现场施工作业过程中,应该严格按照现场施工技术指挥人员所发出的指令并进行正确操作。假如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机械设备所引起的安全问题,则应该由机械设备使用人员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并由机械设备管理部门及时进行处理,以确保机械设备在日常施工过程中能够安全地正常使用。
(二) 完善现场施工安全施工制度
1、 构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首先,在土木工程项目施工中,出于加强施工安全考虑,应完善施工项目安全责任体系,将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个人。其次,应该构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并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开展施工安全管理,以保障土木工程在安全状态下施工。
2、 完善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在土木工程施工作业中,想要提升项目施工安全层级,必须对施工作业人员开展施工安全教育工作,以提升施工作业人员的施工安全意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构建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对土木工程项目建设作业员工开展安全意识教育工作,并落实施工安全保障工作。
(2)在土木工程施工过程中,借助于各种宣传工具,应用各种教育方法帮助施工作业员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以将安全管理思想体系化、规范化。
(3)在步骤施工作业任务时,应该同时安排施工安全方面的作业安排,以将施工安全意识切实贯彻至项目施工环节中。
(4)对新入职的项目施工作业人员加强三级安全教育工作;而对于调岗员工,应该安排新工种的安全培训工作,以确保施工作业员工更深入地了解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3、 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检查
在落实土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时,应该构建完善的安全检查制度,定期检查现场施工安全情况并做详细完善的检查记录,明确指出土木工程的重点区域,危险工种,并将施工安全检查工作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个人,并明确检查时间以及检查标准。
施工作业部门应该在现场施工作业开始前完成员工上岗检查、上岗交底、上岗记录工作,并定期安排员工开展安全活动自评,并由项目部定期进行安全考核工作。此外,在使用包括塔吊、脚手架在内的危险设备,应该经由安全主管部门验收,待确认合格后方可投入到现场施工使用中。
[结束语]现场施工安全控制的有效推进,不仅仅能够保障土木工程项目施工方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同样对于土木工程项目的进度把控以及成本降低有着重大的作用。因而,在实际现场管理中应该加强对当前土木工程所存在的安全施工问题进行深入地分析,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控制方案,这对于土木工程项目而言意义重大。
参考文献
[1] 沈凯骅.再论建筑工程安全施工的重要性和管理方法[M].建材与装饰: ( 上旬) 市场营销,2010( 11) .
[2] 赵跃林.浅谈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质量控制[M].山西建筑,2011(4) .
[3] 曾广军.高层建筑工程安全施工管理[J].建设科技,2010,(13)
近年来,关键基础设施控制系统的日益标准化、智能化、网络化,伴随而来的是网络攻击快速增多。电力、石化、轨道交通等涉及国计民生的关键基础设施一旦被攻击,很可能造成灾难性后果。关键基础设施信息安全成为悬在各国政府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采取措施加强其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势在必行。
安全事件复杂化
关键基础设施(Critical Infrastructure)是指对国家至关重要的、实体的或虚拟的系统和资产,这些系统和资产一旦遭到破坏或功能丧失,就会危及国防安全、国家经济安全、公众健康或社会稳定。控制系统或工业控制系统(Industrial Control System)是关键基础设施的大脑和中枢神经,被广泛地使用于水处理、能源、电力、化工、交通运输、金融等行业的关键基础设施中,典型形态包括监控和数据采集系统(SCADA)、分布式控制系统(DCS)以及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LC)等。
随着工业化和信息化的深度融合,网络化管理操作成为关键基础设施发展的趋势。传统的关键基础设施安全往往关注的是人为破坏等情况,与之相比,近期频发的关键基础设施信息安全事件具有以下特点。
攻击来源复杂化。2010年,美国黑客开发建立了“嗅弹”(shodan)搜索引擎,能搜索到包括关键基础设施在内的、几乎所有与网络相连的控制系统,目前已经有过亿的控制系统暴露在互联网上。攻击者能够借助互联网随时随地地对关键基础设施控制系统发起攻击,难以判断和掌握攻击来源。
攻击目的多样化。“震网”病毒导致伊朗近1000多个离心机一度瘫痪,伊朗核计划被显著拖延。近年仍在中东地区肆虐的“火焰”、“Duqu”等病毒,能够自动录音、记录用户密码和键盘敲击规律、窃取敏感信息,并将结果和其他重要文件发送给远程操控病毒的服务器。这充分表明,针对关键基础设施网络攻击的目的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不仅能够破坏或瘫痪关键基础设施的运行,也能够窃取敏感信息。
攻击过程持续化。针对关键基础设施的网络攻击呈现出持续化的特点,其过程一般从搜集信息开始,搜集范围包括商业秘密、军事秘密、经济情报、科技情报等,这些情报收集工作为后期攻击服务。攻击可能会持续几天、几周、几个月,甚至更长时间。据专家的判断,2011年伊朗导弹爆炸事件,是因为导弹电脑控制系统遭“震网”病毒感染所致,而该事件距“震网”病毒爆发已一年以上,足见此攻击的持续性。
形势严峻
当前,关键基础设施面临的网络威胁日趋严峻,直接威胁各国经济发展、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成为各国必须直面的最严重的国家安全挑战之一。
据统计,目前美国大约有7200个可以直接通过互联网进行操作的关键基础设施控制设备。根据美国工业控制系统网络应急小组(ICS-CERT)的最新报告显示,在2009年到2012年间,美国关键基础设施公司报告的网络安全事件数量急剧增加。2009年,ICS-CERT仅确定了9起安全事件报告。2010年,这个数字上升到41起。2011年和2012年,均确定了198起安全事件报告。急剧上升的网络攻击,严重威胁着关键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转。
以往的网络攻击,攻击者多数是个人或黑客团体,但近年来国家政府开始加入进来。据《纽约时报》披露,美国总统奥巴马从上任的第一个月开始,就密令加快对伊朗主要铀浓缩设施进行代号为“奥运会”的网络攻击。2010年给伊朗核电站造成破坏的“震网”病毒,经证实是由美国和以色列联合研发的,目的在于阻止伊朗发展核武器。据专家研判,目前仍在对关键基础设施进行持续网络攻击的“火焰”、“Duqu”等病毒,与“震网”病毒一脉相承,其背后也有国家政府的影子。
近年来国家支持的网络攻击活动频繁,引起了各国对网络战争的担忧,尤其是“火焰”等病毒威力强大,足以用来攻击任何一个国家,更使人相信未来针对一个国家发动网络攻击,以瘫痪该国的关键基础设施,并非绝无可能。针对关键基础设施的网络攻击将可能给被攻击国家和社会造成灾难性的危害,为防御他国可能的上述攻击,美国等一些国家在积极开展网络武器研发,组建网络部队,并且通过立法方式授权军队在遭受网络攻击时使用武力进行反击。
提升防护能力多方着手
关键基础设施信息安全事关国家安全,为有效应对网络攻击的新变化,提升我国关键基础设施安全防护能力,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抓紧建立关键基础设施信息安全法律体系。我国虽已建立重要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制度,但还缺乏体系化的关键基础设施信息安全立法。建议充分借鉴国外关键基础设施网络安全保护相关法律,分析我国现有立法的不足和主要问题,抓紧建立我国关键基础设施信息安全法律体系,从法律层面明确关键基础设施的定义和范围、界定政府部门的职责、规范运营者和所有者的运营资质要求。
尽快建立关键基础设施风险信息共享机制。关键基础设施网络安全涉及部门多,影响范围广,共享网络威胁信息有助于更好地应对网络攻击。建议借鉴美国、欧盟等的先进经验,充分了解关键基础设施设备提供商、运营单位、政府部门、信息安全承包商、专家队伍、公众等各方对信息共享的需求,尽快建立有效的关键基础设施风险信息共享机制,明确信息共享的条件,确定信息共享步骤,建立信息共享公共服务平台。
抓紧制定关键基础设施网络安全风险分级规范。关键基础设施数量众多,其重要性和潜在的破坏力也不尽相同,有必要划分关键基础设施信息安全风险等级并对其进行分级管理。建议抓紧制定关键基础设施网络安全风险分级规范,根据关键基础设施的重要性、不可替代性、一旦出现问题之后的影响范围,以及网络攻击的可能性等因素,提出界定关键基础设施信息安全风险等级的量化标准,分级别制定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