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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食品安全的意义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10-12 17:40:35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注重食品安全的意义,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注重食品安全的意义

篇1

[关键词]小家电;带电部件;安全;结构检查;注意事项

中图分类号:TM8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10-0258-01

一、我国小家电安全检测的现状

随着我国科技的进步,一些比较先进的机电一体化的技术和数字化的技术,也已经被逐渐的应用到了小家电当中,因为机电产品的不断发展,小家电的发展速度也逐渐的呈现了上升的趋势。但是,我国目前小家电的品种逐渐的增加,也就对相应的检测技术的要求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一些小家电企业的规模都是比较小的,技术的水平和大企业规模的相比来说,各方面的技术都是比较低的。所以,这些小家电生产的企业就会受到各方面条件的限制,对于产品安全的检查的实际情况就不是很乐观。

二、小家电产品安全检测当中常见的问题

对于小家电产品的检测,大部分都是分为整机检测和零部件检测两个方面。通过检测家用电器电气安全来判断器具是否有触电、烫伤、起火、机械危害、毒性、辐射以及对电网环境影响等风险。根据实际的检测来说,机械部件所产生的危险是非常严重的。因为我国小家电的生产企业的检测设备还是相对落后的,有的可以对产品进行检测,但是有些检测人员的资质也是存在很严重的问题。除此之外,对于小家电安全能效的检测也是非常困难的,主要检测的内容经常会是一些比较细小的部件,并且检测的项目也是比较多的,所以就导致了这些问题在我国的现阶段还是没有得到相应的解决,还需要相关的人员需要进一步的对技术和部件自身的性能进行深入,最终实现一个比较大的提升。

三、小家电产品在实际检查当中应该注意的几点事项

在长期以来对进出口小家电检测和CCC家电产品认证型式试验当中,总结出一些经验。结合家电安全系列标准GB4706.1,IEC60335-1主要总结出了以下几点的注意事项:第一,在国家规定标准的第8章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当中除了利用B型试验探棒对外壳开口检查是否接触带电部件之外,还应该特别注意要在取下可以拆除的部件之后进行,还要使用13号试验探棒来对0类器具、II类器具或II结构上的各开口进行检查。第二,根据国家标准第19章非正常试验规定中,预设很多现实中可能出现的故障,需要产品对突发故障有多种防护,防止器具起火、漏电等。第三,根据国家标准的第22章结构规定,应该特别注意器具在对材料进行选用的时候的限制以及器具外观设计的规定。第四,根据我国的标准第23章的内部布线规定,应该特别注意布线的通路上是否存在锐利的边角而将内部布线的绝缘造成损毁的现象。第五,根据国家标准第25章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的规定,应该特别注意电源线的类型,器具的质量决定了所能选的电源软线规格,整机的电流决定电源软线的线径,并且带有电源软线的器具为了使内部接线端子处不受应力,需要有软线固定装置。第六,根据国家的标准第27章接地措施的规定,I类器具的易触及金属部件是否可靠接地,应该特别注意在检查器具的接地连续性时,接地端子的夹紧装置是否充分固定。第七,根据国家的标准第30章的耐热和耐燃的规定,检查器具所用材料的耐热、对点燃和火焰蔓延应具有足够的抵抗力。第八,其他的注意事项主要包括了当发现产品使用了标准规定以外的新材料和新结构的时候,应该进行全方面的分析,并且可以按照其中的主要的意图进行检查和试验,要考虑到所有风险,触电、烫伤、起火、机械危害、毒性、辐射以及对电网环境影响等等。

四、小家电的质检问题整改措施

根据以上几个方面对我国小家电产品的安全检测的现状和常见问题分析可以知道,我国国内的小家电产品严重存在着管理的体系不健全进而产品的设计脱离了安全的标准以及安全检测的手段不完善等非常严重的问题。本文主要针对了这几个方面的问题,提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应对的措施:

(一)构建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小家电产品的安全检测的工作如果做的非常细致,就可以在使用的过程当中,保证不会出现任何的安全问题,所以,只有做好的防护工作,如果发生了使用者操作不当的情况下,也不会给身边的人造成比较严重的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因此,就必须要有针对小家电制定一个比较合理的质量管理体系。另外,在实际操作的每一个环节当中,必须要制定一个非常严格的文件来对生产和检测以及生产者进行要求,要按照相关的标准进行合理的操作。如此,会给生产方带来更大的利润,同时也会方便操作者及时的将产品当中的缺陷检测出来。

(二)科学合理的制作产品

每一个家电的企业,都必须要科学合理的制作产品,这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社会责任和重要的步骤。小家电产品的安全性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生产的材料和零部件,但是要是想对产品的质量进行保证,使用优质的材料是一个不可缺少的步骤,同时也可以保证产品的设计和生产都更加的经济合理。因此,如何科学合理的选用优质材料和零部件,也是一个能够安全生产和放心使用产品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当器具属于不同电击防护类别,0类、OI类、I类、II类、III类,对绝缘各有不同要求。比如I类器具其电击防护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包括一个附加安全防护措施的器具。又比如II类器具其电击防护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提供如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那样的附加安全防护措施的器具。在实际生产的过程当中,可以根据不同产品的需要来使用什么样的生产材料和零部件。因此,无论是选择哪种结构产品,都要科学的合理的选择可靠供应商,使产品能满足各类安全及性能标准的同时,满足市场需求。

(三)搭建科技创新的平台

对于一些利用高端的小家电产品的用户需求,也就对小家电产品的检修工作提出了更新的和更高的要求。但是因为我国目前小家电产品发展的速度是非常快的,并且用户利用的范围也比较广泛,对于产品的更新速度也在逐渐的加快,但是逐渐的面临的对小家电产品检测的工作压力也在逐渐的加大,很多新产品面临着没有对应标准的处境。因此,就需要针对更新换代比较快的小家电的产品,逐渐的建立起全新的检测平台和检测标准并且不断的创新出新的检测方法。相关的检测的机构,也需要对相关的产品发生的变化进行关注,从而能够及时的把握住小家电产品的质量。

五、结语

综合上文所述,我国一些高新地区也逐渐的出现了比较多的产业集群,他们生产出的家用电器产品的质量也受到了大部分人群的关注和重视,所以就需要检测机构主动加入到这些企业的科技创新的过程当中,并且辅助能够尽快的建立一系列的科技创新服务等相关的检测的平台,从而就可以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一站式的检测服务,这样的话,不仅能够进行公平的高效的检测,还可以发挥优势,主动融入到地方科技园的建设和发展的过程当中,最终能够促进我国各个地区的经济都能够协同的发展。

参考文献

篇2

关键词:初中 生物教学 食品安全 教育 探讨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的安全直接关系到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存。大多数食品安全问题都与生物有着密切的联系,而初中生物课程中相关的素材也使我们在教学中进行食品安全教育成为可能,因此在初中生物教学中进行食品安全教育是一个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

一、在初中生物教学中实施食品安全教育的意义

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特别是近年来频频爆发的动物疫病以及“劣质奶粉”、“瘦肉精”、“毒大米”等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使食品安全问题受到了空前的关注。消费者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显得十分必要。

初中生物课程是科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提高学生的科学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新课程理念也提出全面提高学生的科学素养是初中生物学科教育的重要目的之一,在中学生物教学中实施食品安全教育是符合新课程理念要求的。

二、初中生物教学中食品安全教育的现状和问题

(一)把食品安全知识当单一的考试知识

应试教育思想严重影响了中学生物教学中的食品安全教育。由于食品安全知识在考试中很少出现,所以大多数教师和学生都没能对食品安全教育给予足够的重视。即使学一些,也是呆板地当考试知识学不当活的生活知识使用。

(二)食品安全知识表述不直接,教师知识储备不足

中学生物教材中食品安全教育资料不直接、零散,在生物教学过程中很难激发学生对食品安全知识的关注。再加上有些生物教师本身就缺乏应有的食品安全教育知识,在教学过程中虽然也想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但感觉无从下手,这也制约了中学生物教学中食品安全教育的开展。

(三)认为食品安全教育无用

面对食品生产和流通体系的复杂化、监管不严不全、假冒伪劣食品很多,消费者往往会对食品品质的判断感到无能为力。即使教师对食品安全教育有一定的认识,但也觉得这些知识对于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来说可谓是“蚍蜉撼大树”,最终选择了放弃。这是制约中学生物教学中食品安全教育的又一个重要因素。

三、在初中生物教学中实施食品安全教育的内容和方法

在生物语境下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应该和学生实际情况相符合。笔者在教学过程中总结出一些适合在初中生物教学中实施食品安全教育的内容和方法。

(一)结合教材内容渗透食品安全知识

在初中教学的各主要学科中生物可以说与食品安全联系最为密切。新的初中生物课程内容中含有大量与食品相关的生物知识。其中初中生物新课标中的一级主题――“生物圈中的人”和“健康地生活”中就包含有关食品安全的内容。在具体的知识内容中涉及食品知识的有:“饮食与营养”、“营养物质的作用”、“合理的膳食”、“食物链”、“现代生活与人类的健康”等章节内容。教师在教学实践中应该认真分析教材,深入探讨课本中可供食品安全教育的素材,有目的、有步骤地实施食品安全教育。

(二)结合实验、实践活动,提高学生对食品安全问题的认知水平

生物是一门以实验为基础的科学,通过实验可以使学生的知、情、意、行统一协调发展,提高对食品安全问题的认知水平。如在讲解“饮食与营养”时通过鉴定食物中蛋白质、脂肪、糖类的实验,使学生认识到:每种食物都含有多种营养成分,不同食物含有的营养成分的数量不一定相同,不同方法可观察到不同现象。增加了学生对食品中某物质检测方法的认识,真实地感受所学的知识在生活中的应用,对生物学有好处。

(三)结合生活实际开展食品安全教育,深化食品安全意识

如果说课本上的食品安全知识对学生有离自己很远的感觉,那么引入生活中的实例及时进行剖析就会有非常震撼的效果。如奶粉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大头娃娃”事件、“三聚氰胺”、“性早熟”事件一次次给我们敲响食品安全的警钟,使学生深切感受到关心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性。针对食品安全事件,我们培养学生对食品安全的科学认识,进行购物决策教育。生活中有可能会遭遇食品安全问题,因此知道一些维权方法也是学生想了解的内容。

(四)注重宣传,丰富“食品安全”教育的色彩

“食品安全”教育可以做到全方位且丰富多彩的,组织学生出墙报、办手抄报、组织“食品安全”知识竞赛、同学疾病小门诊等等。在学校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使学生在喜闻乐见的活动中接受食品安全知识。

四、几点反思

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结合同行的教学经验,笔者对实施“食品安全”教育有以下几点看法:

(一)要立足于肩负学生身体健康,创建和谐课堂

教师在课堂教学中结合“食品安全”教育,是对学生身体健康的负责,也能体现出教师对学生人生肩负起责任。学生在学习中能够感受到教师的真诚,容易对教师产生尊重、信任、理解、合作等情感,课堂气氛和谐,更能促进学生智力的发展、知识的掌握和能力的提高。

(二)教学中要注意教学任务与“食品安全”教育有机结合

教学中采取创设情境、小组合作探究以及课外调查等形式进行食品安全教育,要注重它们的有机结合,切勿脱节。例如在实际生活中, 我们怎样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呢?教师可创设问题情境:(1)王鹏是我校的一名初中生,这天周末,他想去选购一些零食,你能给他提供一些建议吗?(2)王鹏打算中午去学校附近的餐馆就餐,从食品安全的角度出发,你有何建议呢?学生思考这些问题,相互交流讨论,从而进一步巩固所学知识。

篇3

关键词:食品安全;治理;农业

中图分类号: F203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ki.jlny.2016.22.004

1农业食品安全问题出现的原因

食品安全从表面来看主要是由于食品供应的链条越来越长,中间环节过多,范围太广,使得农业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几率越来越高。食品从农田到餐桌,必须要经过生产、加工、运输等多个环节,而每环节都可能造成食品被污染,不管哪个环节出现问题一定会影响到食品的安全,所以应调查食品安全问题出现的原因,必须要从最初的农产品到终端市场的每个中间环节都认真检查。

农业食品安全问题出现在农业食品生产链的每个生产环节,最主要来源于农业产品的生产环境、农业产品的培育过程以及农业食品的加工过程。据目前调查研究来看,农户作为农业食品领域最基础的生产者和交易者,不仅生产规模小且数量多,又分散经营,这样给产品带了检查监督的难度,从而加大了农产品安全问题的产生;要想生产出高质量的农业食品必须要掌握更多的知道和操作技能,而小型农户常因教育水平、信息的收集能和以及农作的经验等原因受到约束,因此使他们在生产的过程中,只注重生产的结果而不在意食品的安全性。

2 对农业食品安全问题的治理

由于农业食品的加工、运输、生产、销售等环节都影响着农业食品的安全,因此要彻底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可行方法就要深入到食品的每个环节寻找问题,才能最终杜绝农业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

2.1整理市场

农业食品的市场是食品资源配置的基础,市场主要按食品的价格来进行资源匹配。提高市场信息的透明度是治理农业食品安全的关键所在,而通过产品的质量和管理,建设品信誉牌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并透过市场竞争来引导全面促进农业食品产业的整理和兼并。提高食品产业和食品产品的集中销售是市场治理的目标,并且缩小食品安全的范围,安全范围缩小治理难度相对降低。同时由于食品和其他工业品不同,食品的质量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其内在的质量或有无有害添加剂,消费者无法直接判断,于此同时食品的伤害性具有一定的滞后性,这两个方面的特征决定了生产者比消费者更清楚产品的性能和质量。然而单个消费者因时间和精力的限制,并不能花费很大精力去了解食品的全部信息,只能接受企业的广告和宣传。

2.2政府治理

食品安全本身具有“公共产品”的属性,一直是社会公共问题,政府担负着安全问题治理的主要责任。出于政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度,由政府出面治理食品安全问题效率是最高的也是最有效的。因此发挥政府职能是保障和促进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具体来说,通过立法制定食品安全质量标准、实施细则和配套的法规,实现标准化生产,促进产品质量的认证;加强产品的包装标识等的管理;加强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加大科技服务能力也是政府应重视的一个方面。

2.3生产者的自我约束

生产者是农业食品安全的直接责任者,也是主要制造者,同时也是食品安全的践行者。长期以来,城市环境保护的意识强大,对农业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意识相对较差,导致环境污染在向农村转移,再加上忽视环境保护和食品安全质量。部分生产者只注重于产品数量,反而不注重产品质量,生产的产品达不到安全标准,所以安全问题的成功取决于生产者自己是否自觉地履行食品安全职责。

2.4食品安全生产监管治理

基于安全的风险监管,遵守优先顺序的原则,要把“故意破坏”放在第一监管项目,改进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的工作流程。重点要对加工者主体进行监管,尽快的落实检查和监管制度,监管全部的生产过程和食品安全,明确工作的流程和相互关系,一定做到监管责任划分不留死角,在监管制度的前提下不断的自我完善,推动或形成“分工明确、不留死角”安全监督的共同体系。

2.5消费者的反向治理

消费者群体是食品安全问题的直接受益者,同时也是安全问题的直接受害者,出于食品信息不对称和安全问题的隐蔽性,消费者难以分辨食品安全问题或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却难以取证,消费者一般处于“无奈、无为、无知”的尴尬位置。消费者是食品安全质量的最后一道防线,需要强化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食品安全问题识别的技能和知识,构建出消费者维权的通道,要从消费者的角度治理食品安全,需要把权力返还消费者本身,致使消费者维权有利,有权可维。这个权力应该是实实在在的,需要公布因安全问题受害者的赔偿和产品召回制度,有利的发挥消协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反向监督机制,让“3・15”维权日成为一种常态。

3结语

食品带给人们丰富营养的同时,也带给人们潜在的安全隐患。尤其是在食品工业的现代化和生态环境变化、全球化的新形式下,有效的地运用防范机制控制和预防食品安全性,完善食品安全的管理体制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食品安全工作任重而道远,只有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将人们的健康放在第一位,就一定能使食品安全成为科学合理、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强化对食品安全的政府监管部门的责任追究,使监管部门切实起到监管的作用,商户做到诚信经营,树立诚信理念,从事诚信经营至关重要。

参考文献

[1]臧立新.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及对策研究[D].吉林大学,2009.

篇4

【关键词】 经济伦理 食品安全

一,食品安全的伦理界定

食品安全是食品的扩展概念,可以表述为:食品(食物)的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消费等活动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和要求,不存在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以导致消费者病亡或者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的隐患。该概念表明,食品安全既包括生产安全,也包括经营安全;既包括结果安全,也包括过程安全;既包括现实安全,也包括未来安全。

二,从企业经营者角度审视食品安全伦理失范的原因

不良食品生产和经营者漠视公众生命健康权的行为,其直接后果就是在公众和社会面前表现出诚信的缺失。众多食品安全事件体现了当今市场上企业诚信和商业道德的严重缺失。消费者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绝对支撑,若说诚信是企业的生命,那么消费者群体就是诚信存在的土壤。

在企业伦理范畴内,食品安全的困境表现为企业诚信与经济利益之间的矛盾。在企业间合作关系中,物品关系、经济关系是随时发生的。在这个复杂的链条中,所产生的合作关系和发生的问题能否顺利解决,取决于企业的诚信和伦理道德。而许多企业逐渐专注于自己的领域而忽略其他合作伙伴的利益,久而久之,所有企业都各自为营,把道德缺失的后果放到了消费者身上。食品企业伦理的缺乏是所有企业中后果最为严重的一个,因此,加强食品企业道德建设,杜绝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是企业伦理当下的迫切要求。

价值理性在人的活动中表现为价值主体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相统一的行为取向。价值理性是主体在观念中对未来价值实践活动的目标、方法、手段、结果所做的超前设计和筹划。在价值理性的视野中,人是终极目的,人是各种努力的终极关怀。一切都要以满足人的合理性需要为目的,一切地努力都是为维护、发展、实现人的各种利益,都是为了维护人的尊严,提升人的价值,凸现人存在的意义,都是为了促进人更好地生存、发展和完善,最终达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三,践行食品生产与经营中的经济伦理规范

食品安全的维护亦需要道德理论作为指导,再完善的法律和再严格的安全监管也会有纰漏。要从源头上预防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必须从思想上建构食品安全的伦理防线。康德“人是目的”的命题,从存在论的角度指出人类一切的思想和行为都是为了追求人的幸福,人本身即是目的。故人类所创造出的物质财富、艺术、食品安全视角下的职业道德、科学技术、教育乃至国家、政府最终都是作为手段而存在。人是最高价值,所以必须尊重生命。不仅是作为存在者的个人的生命,而且是作为存在意义上的整个人类的生存。功利主义主张,当不同的价值发生冲突、不同人的利益相互矛盾时,通过计算价值、权衡利害,取向于那种能使最大多数人获得最大幸福的抉择。故功利主义在进行价值比较时赋予了生命以最高价值。生产食品的最终目的,不仅是要实现生产者自身的利益,更重要的是要满足社会人群对食品的需要,在达到人们对自我内在价值实现的基础上,充分实现人的外在价值。尊重生命原则是生命伦理学的核心和灵魂,是指要维护尊重人的价值和尊严。

然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金钱和利益居于至高的地位,哈佛大学哲学教授迈克尔・桑德尔的演讲“金钱不能买什么”从金钱的无所不能中亦揭示出企业利润与企业家良心的矛盾所在。因为有10元钱一个拥抱,100元一个普通挂号,加200元一张火车下铺,所以我们可以孤单却不需要朋友,可以心安理得地花钱“雇”人排队。奶制品从3元250毫升到3元180毫升,企业利润仍在上涨或维持,消费者消费的金额也没有增加,然而,孩子们每天需要的营养却在缩水。金钱看似是万能的,然而我们已经无法用可以承受的价格买到健康、安全的食品,假种子、农药残留、转基因,可是我们还是很期待,纳米技术的普及、非转基因食品的普及以及深山中圈养着的牛、羊的长成。我们用高科技、高成本来试图保障我们的食品安全,我们呼唤政府对质量的监管,期待法律、法规对违法经营者的惩处,我们忘却的却是一种最基本、零成本的,作为一名经营者的责任心与良心。食品安全事件,本质上是生产者和经营者丧失了起码的社会公德,践踏了起码的良心底线,蹂踊了“尊重生命珍惜生命”的理念,不管不顾消费者的生命健康。

不断发生的食品安全危机事件,从反面说明有些企业本身道德的沦丧、道德血液的流失,从而陷入了极端狭隘的功利主义。这种利己主义更加露骨地强调私利的至上性,甚至不惜损害他人的利益和大众利益。在食品安全问题上,把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当作牟取暴利的牺牲,是对生命的挑衅,是对“义”的极端蔑视和对“利”的不择手段的追求。在当下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中,更要注重“义利兼顾”,企业在营利的同时,要考虑该盈利行为是否符合消费者的利益,是否符合社会整体利益以及长远利益。企业正确的价值目标应该是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在当代社会迅速发展的需求下,企业把追求经济利益放在首位似乎是合乎情理的。但是,在企业已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上,科学、合理地追求经济利益,并把实现社会责任作为自己的目标,这是企业,尤其是关乎人类生命健康的食品企业作为社会的分子和实现更长远的经济利益所应该遵循的原则。

【参考文献】

篇5

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在校师生人数迅速增长,高校饮食安全问题便更加凸显。关于校园饮食安全的研究也引起有关人员的注意,武新胜(2007)从构建和谐校园的角度分析加强高校饮食安全管理的重大意义,通过饮食安全管理打造和谐校园;白志军(2007)认为加强学校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是学校面临的一个难点问题,学校食品安全长效机制是确保学校食品安全的基础;廖文科(2009)通过分析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及其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结合食品安全法的贯彻落实,提出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若干对策;庄新华(2010)从食堂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销售等环节分析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管重点,并提出相应的措施。综观相关研究我们不难发现,分析校园饮食安全存在问题的文献居多,而且大都比较零散,真正涉及高校饮食卫生安全保障机制研究的文献并不多见。

一高校饮食卫生安全存在问题的表现

尽管食品安全问题备受关注,但是近些年来高校食物中毒事件却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高校师生俨然成为食物中毒的高发人群,这不得不令人担忧,饮食安全问题已经严重危害到高校的安全稳定。虽说饮食安全表面上看起来具有重要的位置,但是后勤部门处于学校教学部门的附属地位,学校领导往往并不真正重视饮食安全的工作,而同时当代大学生对食品安全的相关知识缺乏必要的了解,许多因素都容易危害到师生的饮食安全而难以解决。从就餐环境来说,学校食堂安全隐患高,部分工作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淡薄,不讲究卫生,不勤洗手,口罩也不佩戴或佩戴不规范,容易产生细菌感染;有的食堂硬件设施陈旧、破损和老化,功能分区不合理、不明确,食品加工制作流程存在交叉污染;也有食堂缺乏完善的餐饮具消毒、保洁设施,在消毒柜或专用保洁柜内放置私人物品或杂物,餐饮具消毒、保洁形同虚设;食堂食品原料、生产和加工存在一定的隐患,餐厅卫生管理容易产生漏洞。从饭菜质量来说,很多同学认为食堂饭菜变化小,荤菜分量少,难以保证正处在成长黄金期的大学生的营养需求,很多同学在饭菜中吃到过诸如虫子的异物,甚至有同学吃过变质的饭菜。这些现象都容易导致师生对校园饮食安全的不信任。

二建立维护校园饮食安全稳定的保障机制

校园安全稳定是构建和谐校园环境的基础,而学校的安全稳定又离不开校园环境的治理,学校的安全稳定与校园环境治理的质量共同制约着学校的生存和发展。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更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通过校园饮食安全保障机制的建立,从而达到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建设和谐校园环境的目的。

第一,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校园饮食安全首先要从加强思想认识做起,学校各方面应该积极倡导,同心同德,不断推进和完善校园饮食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把校园食品安全放在一定的思想认识高度,形成重视饮食卫生安全的观念意识。在后勤中心、团委、学生处、校医院等职能部门的相互协作下,依托校学生会,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并与学生面对面地沟通交流,认真听取学生建议,并通过他们把有关信息反馈给全校学生,从而树立师生的健康饮食理念,提升师生科学应对食品安全问题的能力。

第二,促进学校各个部门的协作管理,明确责权关系。高校应加强对食堂的组织领导,建立立体化的监管模式,建立以分管校长为首的、各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的、各餐饮单位具体实施的监管模式,建立安全工作制度,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分管校长与责任部门负责人,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校领导的参与能协调各部门的工作,有利于明确各部门职责,通过保证至少有一名高校领导分管后勤服务工作,做好后勤服务的协调、建设与规划等工作。明确安全工作分管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严格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分工谁负责、谁出问题谁负责的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将安全责任进一步分解细化,并按一定区域划分若干个安全监管责任区,落实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全面负责责任区的安全工作,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定考核”机制,建立“横到边、纵到底”的网格化安全监管和责任体系。坚持后勤部门在食品安全管理的服务中心地位,加强后勤部门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管理机制,网格化管理机制将过去传统、被动、定性和分散的管理转变为现代、主动、定量和系统的管理,网格化依托统一的管理以及数字化的平台,按照一定的标准将各餐厅划分成为单元网格。通过加强对单元网格的安全卫生巡查,建立一种监督和处置互相分离的形式。它的主要优势:(1)它将过去被动应对问题的管理模式转变为主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2)它是管理手段数字化,这主要体现在管理对象、过程和评价的数字化上,保证管理的敏捷、精确和高效;(3)它是科学封闭的管理机制,不仅具有一整套规范统一的管理标准和流程,而且发现、立案、处理、结案四个步骤形成一个闭环,从而提升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各相关部门应当加强监控管理,使得各方互相协作配合,共同劳动,避免职责不清造成实际工作中的障碍,构筑全方位、多角度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从而保证饮食安全目标的实现。

第三,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良好的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是全面落实饮食安全管理制度的基础,后勤部门应充分发挥饮食安全管理的主体作用,积极贯彻“为学校教学、科研、师生生活服务,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宗旨。一是坚持贯彻“安全第一”的采购原则。采购是保障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因此要严格执行索证、检查、验收、货源比较等采购制度,加强对供货商的管理,凡是学生食堂的米、面、油、肉、蔬菜等大宗物资,均要在获得准入资格的企业中进行招标采购,必要时到供货企业生产现场,对生产工艺流程和可信度进行调查,从根本上降低食品采购风险,保证餐厅所采购的原材料安全卫生,并与供货商签定卫生安全责任书。确保各项食品原材料从源头到入库均具有源头可溯材料,切实有效严把食品安全关。完善供应商台账及食品原材料索证管理,全面推进精细化管理,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认真查漏补缺,把工作做深做细,认真做好账本。深入食堂内部,加强交流,并能提出意见和建议,不断地改进服务态度和服务方法。积极重视市场调研,成立价格调查小组,定期对市场价格进行调查,根据调查价格不断调整饭菜供应价格,降低成本。定期向食堂提供价格预警和通告,节约经营成本。二是建立全过程监控的基本工作机制,定期进行各种安全隐患排查,注重整改实效。按照高校食堂用餐卫生管理的要求,建立食品采购、储藏、加工、供应等全过程的食品安全检测监控体系,构建贯穿于饮食全过程的安全保障链。首先加强对社会餐饮企业经营的食堂物资采购质量监控,同时加强食堂安全保卫与管理,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出食堂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对餐厅的安全、卫生、剩饭剩菜和食品留样监督检查,定期查看各餐厅后场、用餐区域、库房、凉菜制作间等,查看食堂现场操作流程是否合理,库房、冰箱内食品原料是否规范摆放,检查餐具消毒、食品留样等工序及记录是否相符,查对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台账及添加剂采购、领用、保管、登记是否详尽完善,调查了解食堂饭菜是否按照要求报批和公示价格,是否按规定确保供应。明确各加工环节的检查、操作规范的责任人,促进食堂饮食卫生安全责任落实到位。三是应用PDCA循环工作法,不断创新提高,加强饮食安全管理,严格按照计划、执行、检查和处理的顺序来实施管理工作,明确目标任务,并及时反馈有关结果,实现后勤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充分利用,同时利用对HACPP等相关食品卫生控制知识的认识,依据HACP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确定食品采购、食品烹饪等关键控制点,并集中力量对关键控制点进行干预,保障食品关键环节的安全。

第四,优化后勤员工队伍,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及卫生部的学生集体用餐监督管理办法,实行食堂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组织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依法将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调整到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加强工作人员培训,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从根本上提高职工队伍的思想、技能和服务水平,树立后勤服务员工的良好形象。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素质是保证食品安全的重要因素,食品生产人员不仅仅应当满足健康状况合格的基本条件,更重要的是必须具备相应的食品卫生知识、食品营养知识以及相关法律知识。通过制订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计划并加以实施,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加工操作规程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提高服务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

第五,建立应急食品安全处理机制。食品从采购、生产、加工到销售各环节稍有疏忽就可能引发食品安全事故,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应当积极妥善处理,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明确责任主体,严肃追究导致事故发生的相关责任人,做好善后工作。对处置突发事件成绩显著的个人,可给予奖励;对处置工作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个人,应当严肃追究其责任。

参考文献

[1]武新胜.从构建和谐校园看高校饮食安全管理[J].科技信息,2007(29):206.

[2]白志军.浅谈高校建立食品安全长效机制的重大意义[J].管理教育,2007(7):74-75.

[3]庄新华.学校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及应对措施[J].教育研究,2010(21):31-33.

[4]廖文科.我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现状及其对策[J].中国食物与营养,2009(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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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刑事立法;完善;刑事政策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涉及人类最基本权利的保障,关乎民众福祉安康,企业发展存亡,政府信用和形象。近年来“镉大米”“奶粉掺假”“假羊肉”“地沟油”等给百姓带来不少困扰,将食品安全治理问题推到了法治热点事件之一,推动了食品保护相关立法的完善,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又针对食品安全犯罪做出了较大幅度的修改与调整,但现有规定不可避免地留有不全面、不完备和不易操作之处。为了更好的完善食品安全保护的法律体系,维护人民的食品安全利益,刑法作为万法之盾起着关键作用,所以我们需要研究有关食品安全的刑事立法,以及其中蕴含的食品安全的刑事政策。

一、食品安全犯罪的刑事保护体系

1.危害食品安全的基本犯罪规定

我国现行《刑法》中,直接规定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条款有:第143条、第144条和第408条之一款的规定;间接条款有:第140条、第114条和第397条规定等。

2.从《刑法修正案(八)》中食品安全犯罪修订的内容可以看出刑法对食品安全的保护在范围上呈扩展趋势,在力度上呈严厉趋势

(1)犯罪对象的扩大。将“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修改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有以下意义:①《刑法》的相关规定与《食品安全法》衔接,形成统一的立法体系。②弥补了“卫生标准”范围过窄的弊端,提高评价标准要求,与社会变化相适应。以“安全标准”取代“卫生标准”,将具有同样严重社会危害性的危及食品安全的行为纳入到刑法规制范围内,更全面,更符合社会变化的需要。

(2)量刑上的变化。①取消了倍比罚金的规定《刑法修正案(八)》中,第143和第144条将原文中关于以销售金额为参照适用倍比罚金刑的条款全部删掉,具有以下几点积极意义:首先,取消了危险犯、行为犯与结果处罚之间的矛盾。其次,扩大罚金刑适用面,防止漏罚情况的发生。再次,与《食品安全法》体系矛盾的消除。最后,增加法律适用的灵活性。比例罚金标准的删除,在对行为人的应处罚金刑数额的认定上,增加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法官可以更好地根据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对其进行罚金多少的确定。少了比例标准的束缚,司法认定行为更具灵活性。②取消单处罚金的规定第143条、第144条的修订均取消了犯罪的基本形态下的单处罚金的规定。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性,使得食品安全犯罪的控制和处罚的幅度尤为重要,过轻会导致犯罪控制不力,有违刑事政策导向。所以,将单处罚金的罚金刑模式取消,实为对刑事政策的一种回应。

(3)扩大了入罪范围。第143条、第144条的修订中增设了一些口袋条款,如“其他严重情节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的表述,取消了第144条最后一部分“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复杂的食品安全问题的断层。比如行为符合因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而造成了严重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病,但是却未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这在1997年《刑法》中,是无从适法的,而口袋条款的规定,便涵盖了其他的预测性不强的可能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

(4)身份犯的特殊增设。第402条之一款身份犯的增设,是针对负有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为特殊主体敲响了警钟,为国家的食品安全保护制度和食品安全监管机关正常管理活动提供了有效的刑法保障。

二、当前食品安全刑事立法体现的刑事政策

刑事政策指的是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根据我国国情和犯罪状况制定或运用的预防犯罪、惩罚犯罪以及矫治犯罪人的各种刑事对策。其目的是维护社会稳定,预防、控制、惩治犯罪,是为了从整体上减少犯罪或者在某些个别领域消灭犯罪,把犯罪对国家、社会和人们所造成的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确保各个领域和人们的生活正常进行,根本目的,就是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正义。

当前我们国家的基本刑事政策是“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其主要的体现是对于犯罪的惩治政策,包括“从严”和“从宽”两个方面,就是根据不同犯罪性质具体分析区别对待。食品安全犯罪不同于其他的普通犯罪,其侵犯的是人民大众的生命健康权利,社会危害性不言而喻,因而我们国家对食品安全犯罪采取的是“从严”的刑事政策。《刑法修正案(八)》中关于食品安全犯罪条款的修订,可以看出,我国在立法理念、刑事政策导向上的变化,即将食品安全纳入社会安全领域中,越来越重视食品安全问题的事前预防与事后惩治,注重对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的保护。主要体现为:

(1)我国食品安全犯罪的定罪政策表现为犯罪化,并且刑法介入在不断提前,从结果犯提前到了危险犯,现在又从危险犯提前到了行为犯。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把生产、销售假药罪由原来的危险犯改成了行为犯,即删除了原来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要件,只要实施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就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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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现状

1管理机构不统一

在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还未开始之时,对于食品安全事故的追踪主要是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来完成。然而从中国的目前形势来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属于副部级单位,要想对正部级单位实施协调存在一定的难度。2008年的国务院的机构实施改革,把这项重要的工作交给卫生部来负责,对食品安全事故实施协调与监督检查。但是,卫生部既要抓好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管理工作,还要协调监管整个食品安全管理环节,这样此种模式就存在很大的弊端,自监自管问题突出,使其的管理的权威性严重缺失。

2相关的标准不统一

食品管理的相关工作在中国是需要很多部门来完成的,他们对食品管理的标准都要制定的权利,就目前的标准来说其主要由卫生部、工商部门、质检部门、农业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等多个部门制得。这些管理部门又不注重交流,在对食品安全标准实施制定的时候,存在一定的矛盾性。就说检测转基因这一事,当前中国就出台了17个标准,他们缺乏国家强制性,各个部门都给出一个标准,不一样的检测标准不论是在方法,还是其结果上都不能达成一致。同时,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承担着中国对食品安全标准的最高机构的职能,这一机构是获得国务院的授权,对全国标准化工作进行统一管理,但是目前的管理制度,国家标准化委员仅仅是国家质检总局管理的一个分部门。对于农业部,卫生部等一些部级单位给出的食品行业标准,在理论方面来说是比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制定的标准要低,然而农业部、卫生部等部级单位其给出的标准也代表了国家。因此,国家标准化委员在对食品管理的标准进行制定的时候不具备权威性。

二、促进中国政府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的相关方案

1注重政府食品安全管理体制的发展

管理制度有效的保证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顺利进行,对于整个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发展来说其意义不言而喻。发达国家对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尤为的关注。我们以美国来简要的阐述下,其相关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就超过35种。同时围绕食品安全的危险性,提出了有关的法规、条例和政策,并制定了合理的预防方案。到2000年1月为止,美国全部的食品企业都遵照HACCP制度进行发展。此外,针对有关问题食品召回也制定了一些制度,有效改善了食品安全认证制度,注重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的发展。然而,中国的食品安全管理建设相比于从前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然而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中国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依旧需要完善。

2注重处罚制度的制定

中国相关的制度对管理者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细致的说明,但是对其规范与要求却少之甚少。事实上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性突出体现在对管理者的责任和义务的细致说明上。政府工作的开展原则是合法,相关的法律要对管理机构设立的合法性、管理职能获取的合法性、管理者拥有职责和权限的合法性进行细致的说明。在对食品安全实施管理的时候,管理者更要遵照法律法规来进行,不知法犯法,一旦出现违法行为,也要受到一定的惩罚,这些惩罚与责任要纳入法律条文之中,承担方是谁要明确的指出,承担责任的模式也要标注清楚,一般来说承担责任的模式可分以下几种:通报批评、书面检讨、给予行政处分、引咎辞职等,此外还要明确的指出责任承担流程,对于一些管理者利用职务进行犯罪的行为,更要严惩不贷。相关的管理人员在开展食品安全管理时工作态度不认真,,要依法严惩,或处分,或是降职,严重的可判刑,惩治管理者的时候也充分发挥了法律的权威性和强制性。

三、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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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随着夏季来临,各类食品安全事件将会逐步上升。纵观我市农村食品安全的情况,形势不容乐观,特别是在农村,点多、面广、线长、监管难度大,且监管力量相对薄弱;加之乡村信息闭塞,群众食品安全意识不强,自我保护意识薄弱,健康消费观念尚未形成,农村因家庭聚餐而引发的群体性食物中毒现象仍有发生。

为保证农村群众聚餐饮食卫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社会和谐,20*年自治区在部分县(市)实行50人以上聚餐报告制度以来,让农民深切感受到好处。根据国家和自治区人民政府2008的食品安全工作部署,在农村推行50人以上聚餐申报指导制度成为食品安全中心工作之一,从自治区目前试点工作开展情况来看,意义非常重大。有鉴于此,来宾市委、市政府年初在以《印发市政协关于加强来宾市食品安全工作专题协商会议纪要的通知》中,也强调了这一点:提升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能力,巩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要使这一成果让广大农民得到共享从而全面推进食品安全基层组织延伸工作、逐步形成县(市、区)、乡(镇)、村(街)、居委会三级监管网络体系,构筑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络,促进食品放心工程向纵深推进。针对农村群体宴席是当前最容易引发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薄弱环节和重点,要求各地开展农村50人以上集体聚餐申报及指导试点工作,即凡农村家庭举行婚、丧及生日宴聚餐人数在50人以上的举办者,应提前进行申报登记,再由卫生部门进行现场卫生监督指导。试点工作统一由各级政府牵头,各级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负责指导实施。现将我市开展农村50人以上集体聚餐申报及指导试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和各有关监管单位要在便民、快捷、高效、务实的原则下,注重对农村食品安全的监督,切实把检查指导、整改与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从体制、制度和措施上预防农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各地根据各自的情况,选择2—5个行政村,由各级政府牵头,卫生部门负责具体指导及实施。一是要以各乡(镇)成立的食品安全领导机构为中心,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的领导作用,建立健全行政村级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在试点村成立食品安全指导站,选聘由村支书、村委主任及各自然屯小组长担任食品安全联络员、信息员。二是要举办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班,对本级的食品安全联络员、信息员以及农村厨师进行培训、发证(卫生部门负责具体实施)。三是明确规定各试点村(屯)有红白事和婚丧嫁娶需举办50人以上宴席的,都要申报和登记。申报程序:村级联络员、信息员乡(镇)食品安全协调办公室卫生部门食品卫生监督员到聚餐举办者家中现场指导。

二、食品安全事关和谐,事关稳定大局,各地、各有关部门应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探索、创新这一符合各地农村实际、群众易于接受并能有效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的新模式、新方法。待试点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应及时总结经验,以点带面,争取在第四季度全面推广农村50人以上聚餐报告指导制度,进一步提高我市农村食品安全监督水平,减少农村群体性食品中毒等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农民生活方式和食品安全质量的提高创造更为完美和谐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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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经济法;食品安全;食品安全管理策略

一、现阶段食品安全的基本特点

在我国市场经济取得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市场经济制度和法律制度也不断完善。从理论上来讲,经济法隶属于社会本位法律体系,其在维持社会经济活动,约束社会经济主体,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目前经济体制下的食品安全却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

1.市场自律性调节制度不健全

自由化的市场经济体制,是以市场供求关系为基础,对于社会资源进行满足的同时,获得相应的经济效益。但是我国目前的市场自律性调解制度存在很大的缺陷,很多时候市场执行调节机制难以运行,使得社会资源分布呈现出不均匀的状态,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部分商人以经营劣质食品在市场中牟取暴利,使得消费者的利益遭受损失,形成正规产品严重滞销的局面。

2.食品商家社会责任意识缺乏

在政府相关干预力度不足的情况下,商家作为市场主体,在利益的驱使下,往往采用不法手段去生产,经营伪劣产品,对于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的伤害。从长远角度来讲,这对于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提高是不利的,但是多数的经营者将注意力放在短期利益上,忽视自身作为市场主体的社会责任,仍然无视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着各种劣质产品的经营活动。

3.消费者维权意识淡薄

一方面,消费者对于自己购买的商品的具体信息不是很清楚,商品的知情权也难以实现,也就是说通过消费者强化食品安全自我保护的方式是行不通的;另外一方面,即使消费者发现食品存在诸多安全问题,很少与消费者会消耗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维护自己的权利,多数情况下,只要商品进行了更换就可以了事,这样的消费者维权方式极大的纵容了不法行为。

二、经济法视角下的食品安全问题原因探析

从经济法视角下去探析食品安全问题形成的原因,将有利于我们更加深刻的去理解食品安全深层次的利益链条,这对于解决实际食品安全问题有着重要的意义。具体来讲,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探析:其一,缺乏有效的经济法律制度约束,难以保证食品经营者做到自律。对于社会来讲,假冒伪劣的食品会对于人民的生命造成威胁,使得社会利益遭受损失。其二,食品安全监督机制不全,治理手段不科学。目前我国虽然具备食品安全监督机制,但是其执行强度严重不足,有的甚至出现了权力寻租的现象,最终利益损失者还是老百姓。其三,食品市场失灵,市场信息出现了严重的不对称的情况。从理论上来讲,商品的价格是有质量好坏来决定的,在市场资源配置出现不均衡的情况下,消费者难以对于繁杂的信息作出辨别,使得各种食品欺诈行为不断出现。

三、如何保证食品安全工作的有效性

食品安全一直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尤其在信息时代背景下,人们可以从各种渠道获得各种关于食品安全的信息。为人民提供健康安全的食品,是国家,社会,商家,消费者需要不断探析的话题。具体来讲,我们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强化政府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和控制

市场主体的自律体制难以起作用的情况下,就要依靠国家行政力量的宏观调控,以保证食品安全处于良好的管理和控制之中。具体来讲,政府机构应该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其一,树立正确的执政观念,明确自身在食品安全管理和控制工作中的身份,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坚强的法律依据;其二,强化食品安全监督机制的建立,保证相关部门切实的将食品安全工作执行到位,避免出现有法不依的情况;其三,以岗位责任制度去确定区域食品安全职权,一旦发现问题及时的要求其进行整治,加大对于不法行为的惩罚力度。

2.注重培养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

现代化企业要想在未来得以生存和发展,就要树立正确的社会责任观念,争取处理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之间的关系。具体来讲,食品企业是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经营,安全销售的重要环节,其对于食品的安全性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其需要发挥以下几方面的作用:其一,树立食品安全观念,保证严格控制生产环节,做到食品的安全性,将食品安全作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前提,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其二,积极融入到食品安全管理和控制中去,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对于假冒自身品牌的不法行为进行打击和追究,以法律手段去保护自己食品品牌的信誉;其三,在企业内部设立专门的食品安全监督部门,专门对于食品的安全性进行检验,保证销售出去的食品都是安全的,健康的。

3.高度关注消费者维权意识的培养

从不良食品进入市场,从销售市场到消费者的环节中,看似消费者一直处于被动的地位,不仅仅难以行使自己的知情权,还导致自身的身体健康受到损害。对此,我们应该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切身参与到食品安全维权活动中去。具体来讲:其一,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要做到心中有数,实现自我维权意识的不断觉醒;其二,一旦遇到食品安全问题,应该积极采取措施,在获得国家相关部门的帮助下,去维护自己的权利;其三,积极培养自己辨别伪劣产品的能力,避免因为图便宜而上当购买不良的食品。

四、结束语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于饮食有了更高的要求,但是无论在何种时期,食品的安全性是最基本的要求。针对于目前我国食品市场混乱状态,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担心食品安全问题。食品安全问题不仅仅使得原本正常的市场秩序变得混乱,还对于国民幸福感的提高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因此,我们有必要针对于目前食品安全的现状,积极探析出现各种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从而采取有效的措施去解决问题,以保证食品的安全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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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食品安全;现状;建议

中图分类号:F32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9166(2011)023(C)-0265-01

近年来,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每年频频出现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不仅严重影响到了人们的身体健康,造成了巨额的财产损失,而且也影响到了中国的经济发展、食品出口、社会稳定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如何保障食品安全亟须我们一起探讨和解决。

一、食品安全概述

(一)定义。依照《食品工业基本术语GB15091-95》食品安全的定义是:为防止食品在生产、收获、加工、运输、贮藏销售等各个环节被有害物质包括物理、化学、生物等方面污染,使食品有益于人体健康,质地良好所采取的各项措施。

(二)特征。食品安全危害因子具有以下特征:1、可存在于“从农田到餐桌”的整个食物链过程中。随着食品工业化生产的发展,以及环境污染等问题,这一特征将更加突出。2、不同的食物链环节导致的食品安全问题也有别。例如在种植农产品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农药、兽药、激素等化学物质的危害;食品在生产加工环节的危害因子可能以生物性、物理性为主。3、食品安全危害性表现出来的程度或后果受到主客观两种因素的双重作用。4、食品安全危害因子对人体健康导致的后果可因其种类、毒性等因素表现出急性、亚急性和慢性中毒的特征。其中慢性中毒具有潜在性、隐蔽性。

二、食品安全的现状及原因

(一)现状。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食品安全问题日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并发展成为一个世界性的问题:例如,2003年发生在中国的非典型性肺炎(SARS),2008年9月,中国令人震惊的“三鹿奶粉事件”以及2009年全球性的甲型H1N1流感,2010年,麦当劳“橡胶门”等,这些食品安全事件使老百姓忧心忡忡,以至有的人产生了“吃动物食品怕含激素,吃植物食品怕有毒素,吃饮料食品怕掺色素”的恐惧心理。现将食品安全问题的现状归结如下:1、一些蔬菜、水果中普遍残存化肥、农药等物质。2、在食品加工中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其他化学用品。主要表现在:1)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例如,在面粉中添加超限量的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在饮料中成倍超标使用化学合成甜味剂等。2)激素和其他有害物质残留于家禽、家畜、水产品体内。例如,带尖的西红柿,坚硬的猕猴桃、肥大的豆芽等。3、制造、加工食品的过程中使用劣质原料,给食品安全造成极大隐患。例如,用病死的家禽家畜加工熟肉制品、用“地沟油”加工油炸类食品、“注水猪肉”等。4、食品中的重金属污染严重。

(二)原因。1、由于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生产的操作监管不力,使得中国食品行业严重违规、违法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的现象屡禁不止。2、中国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体系中存在着诸多弊端和问题,为不少问题食品的产生提供了生存的空间。3、消费者缺乏食品方面的常识。

三、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建议

(一)建立健全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随着经济社会及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认识的不断深化,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有些方面已经不能适应当今食品安全形势的发展需要,作为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核心,《食品卫生法》对体系内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指导作用也有所降低。因此,逐步健全和完善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十分必要。这对制止一些不法行为、降低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和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二)建立和完善统一协调、权责明晰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长期以来,我国对食品实行多头管理,一方面执法中各部门职责交叉、都可以执法,另一方面则出现模糊或真空地带,给不法分子造成可乘之机。这样就出现了我国食品安全"都管但都管不好"的局面,也为一些部门权力寻租制造了借口。所以,建立和完善统一协调、权责明晰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势在必行。

四、完善统一全面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

(一)尽快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我国食品相关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共四级标准,但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和发达国家及国际组织相比接轨程度不够,从而导致标准的可信度在国际上不高。近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的要求,开始组织实施食品标准的制订及修订,这一重要的基础工作的开展将对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水平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将会大大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水平。

(二)加大对食品检验检测的研究。在实行从农田到餐桌管理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中,检测工作应当紧随标准的修订不断完善。随着食品中安全卫生指标限量值的逐步降低,对检测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检验检测应向高技术化、速测化、便携化以及信息共享迈进。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的统一完整,将为我国大力开展的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和对食品安全一系列的监管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五、初步建立食品安全教育宣传体系

在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中,教育宣传体系的作用不能小觑。宣传教育工作是在全社会营造食品安全氛围的基础,应当突出主题、注重实效,以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和认识水平,教育宣传体系应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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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食品 安全保障体系 构建 健全

中图分类号:R15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336(2013)14-0021-02

当前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全球化热点,受到大众和媒体普遍关注。近年来,我国的食品安全事故频频爆发,从三聚氰胺到苏丹红,从地沟油、塑化剂到镉大米、假羊肉等事件,表明了我国现阶段食品安全问题突出,形势严峻,已引起了社会各界高度重视。自2009年食品安全法颁布以来,我国已出台多项政策以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限于我国国情和发展状况,对食品安全监管和研究工作起步较晚,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监管等方面仍不完善,因此需要系统分析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诸多原因,并借鉴发达国家的优秀经验和做法,进而全面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为民众健康和社会安定提供有力保障。

1 食品安全与食品安全保障体系

食品安全属于动态概念,其涵义随着时代变迁和社会经济发展而不断变化。上世纪70年代,世界上曾出现严重的“食物危机”,在此情况下,联合国粮农组织首次提出食品安全概念,其意义即在数量方面满足人们对食物的基本需要,保障食品供给。经过多年发展,食品安全概念被不断延伸,目前其意义涵盖了食品质量、生产和流通、消费、法律、政治、社会和经济等诸多方面。

我国现行《食品安全法》中规定,食品安全是指食品无害、无毒,与应有营养要求相符合,对人体健康不会造成危害。在这一点上,我国规定与国际规定一致,注重食品质量的安全。

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的概念涵盖诸多内容和对象,由与食品安全相关各方,包括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标准技术部门、食品生产者、经销商、行业组织、消费者等 [1],共同组成相互依赖的复杂系统。这个系统应通过各方反馈循环和持续学习来提升系统的整体应变能力,还应具有在危机时刻进行快速反应与协调能力。整个系统应更注重事前预防而不是事后监督[2]。

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最终目标就是要充分保证食品安全,从而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经济和社会稳定。

2 国外食品质量保障体系特点

2.1 美国

美国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的特点:由覆盖所有食品的法律体系构成了食品安全保护网;通过综合高效的监管体系保证了对食品安全的有力监管;以科学的风险分析作为食品安全的决策基础等[3]。

2.2 德国

德国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的特点:完善的法律制度及配套法规和标准,几乎涵盖整个食品产业;七项食品安全保障基本原则构成了食品安全保障和风险防范的基石;通过将食品生产者、加工企业、销售商、检验机构、消费者保护机构等联合起来,形成由政府、企业、科研机构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综合食品安全保障网络等[4]。

2.3 英国

英国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的特点: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完善,法律责任严格,监管职责明确,坚持立法与监管并重;实施食品追溯制度,实现对从农田到餐桌整个过程的有效控制;拥有较为健全的食品危害报警系统、食物中毒通知系统、化验所汇报系统和流行病学通信及咨询网络系统等。

2.4 日本

日本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的特点:以基本法律和专业法律法规组成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为主要保障;通过高科技检测手段,作为监管执行部门的基础;涉及的监管的农业、卫生、环境和商业等多部门分工明确,协调一致;重视消费者参与,建立起完善的消费者监督舆论体系[5]。

3 构建和健全我国食品质量保障体系

3.1 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仍待完善

《食品安全法》的颁布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当前和今后的新情况,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然而就现有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来看,违法惩罚力度依然不够,相关法规制定仍不完善,配套法规不健全[1]。因此有必要参考拥有健全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国家的相关经验,尽快建立并完善适用于我国当前发展阶段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6]。

3.2 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仍需健全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模式需要改进,将多部门管理模式转变为明确分工、协调统一的新模式。这样在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既可以避免各个部门间的工作职能发生交叉,又能防止监管漏洞的出现,防止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7]。因此,需要建立分工明确、协调一致、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既沿用历史做法,也应借鉴国外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方面取得有益经验,建立起与我国当前食品安全形势相适应的监管体系。为了使食品安全监管取得更好效果,国家已经设立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使得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更为科学完善。

3.3 食品安全相关标准及检验检测体系仍待规范

我国现有的各类食品安全相关标准之间存在诸多矛盾和抵触的地方,如同一指标的检验检测标准和方法不同,不同标准对同一指标的含量限值要求存在差别等等,导致食品生产者面对此类标准时一头雾水,而监管部门在实施监管的过程中往往也难以确定执法的技术依据[8]。因此,食品安全标准体系需要尽快规范和完善。

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包括第三方机构检测、企业自检以及行政监督检测。在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完善的国家通常都实施食品安全日常监测制度,采取食品生产到消费终端的全过程监管。目前,我国仍以实行突击式监督抽查检测为主,尚未对做到日常化和全程化监测食品安全,因此食品安全检测体系也亟待完善[6]。

3.4 食品安全应急处理体系需完善,预警体系缺乏

当前我国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体系尚不完善,同时仍缺少食品安全预警体系。食品安全事故一旦发生,监管部门往往是事后仓促应对,这种事后应急处理的方式早已不适应当前和今后食品安全发展形势,难以达到高效处理食品安全事故的目的。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健全应急处理体系并建立预警体系,不但可以监测容易发生食品安全问题的源头,而且可以有效的应急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并做到提前防范,改变当前的被动局面。

3.5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需适合国情

我国应逐步建立符合现阶段国情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对食品安全事件的危险性开展及时且适宜评价,从而为制定国家标准以及法律法规提供依据;收集全国范围内对食源性疾病、致病菌污染以及食品中所含有毒化学物质等有关数据资料;及时获取国外有关食品安全危险性评价等等,逐步完善我国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9]。

3.6 健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有待加强

2004年4月,我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另外,在《食品安全法》中也明确要求监管部门在监管中应为企业建立信用档案。建立健全完善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可以为监督部门和民众提供重要参考依据,并可以促使企业规范自律[9]。

3.7 食品安全消费者舆论监督体系应初步建立

我国应借鉴国外的良好经验,初步建立食品安全消费者舆论监督体系,发挥广大消费者的积极性和巨大潜力,共同维护涉及大众切身利益的食品安全问题。有关部门应当充分听取消费者的建议,确保相关工作能真正维护消费者的利益;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管、法规和政策制定等过程中,发动社会力量预防和解决食品安全问题[5]。此外,该体系可以通过宣传和培训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我国民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形成全民重视食品安全、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4 结语

食品安全是食品质量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是保证食品质量的关键因素。食品安全问题是食品工业发展过程中必须要解决的问题,全面构建我国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对防止食品安全事故频发和提高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效率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和意义。

参考文献

[1]洪群联.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审视与安全保障体系的构建[J].中国流通经济,2011(9).

[2]郑风田.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仅有政府是不够的[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12(2).

[3]刘俊敏.美国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及其经验启示[J].理论探索,2008(6).

[4]梁珊珊.德国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研究[J].世界农业, 2012(11).

[5]金雪梅.日本食品安全体系对我国的借鉴[J].中国食品工业, 2008(12).

[6]张琳,盛凤杰,成文林.浅析我国食品安全保障体系[J].法制与社会,2009(2).

[7]田春颖.浅谈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J].中国城乡企业卫生,2012(4).

篇12

[关键词]普速列车;餐车;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我国的普速列车是指时速不超过160km的列车,沈阳铁路局加挂餐车的普速列车运行里程数在700~4500km之间,普速列车一般运行线路长、停靠站点多、客流量大且旅客构成复杂,餐车供餐次数多、供餐多样化,这就导致在原料采购、地面加工配送、运行途中加工制作、现场销售等环节中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风险点。而餐车作为运行的就餐场所,它的食品安全关乎到乘客及列车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旅途顺利。为了解沈阳铁路局管内普速餐车食品安全现状,汇总2013—2015年《旅客餐车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表》查出问题情况,分析食品安全风险所在。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2013—2015年沈阳铁路卫生监督所监管的普速餐车。该文2013—2015年沈阳铁路局普速餐车数量,2013年有57对216组、2014年有57.5对306组、2015年有51对291组。收集《旅客餐车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表》数据进行资料。

1.2统计方法

将监督检查表中相关数据录入Excel表,进行分类统计分析。计数资料年度间比较采用χ2检验。

2结果

2.1监督情况

统计学分析得出三年的餐车卫生监督合格率间不相等,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45.56,P﹤0.005),用2分割法两两比较后得出2014与2015年餐车卫生监督合格率差无异统计学意义(χ2=0.015,P﹥0.05),2014、2015年餐车卫生监督合格率高于2013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45.99,P﹤0.005),

2.2食品安全风险点

设施设备的问题最突出,出现的次数在构成比中过半,主要为食品容器、工具无明显区分标识或混用混放,如原料容器盛放成品、半成品,或用无标识容器盛放食品等,易导致交叉污染;其次是餐饮具卫生,多为餐饮具、容器等洗刷不净残留污渍;再次是贮存运输,主要是未按规定要求贮存食品,未分类分室摆放食品;最后是卫生管理,常见上车食品与餐车进货清单不符。表3重点项目中问题出现频率由高到低依次是第5项多为散装食品、盒饭等未按规定标明生产时间、生产厂家等;第4项即餐饮具、茶具、食品容器等未消毒;第3项多为冷冻冷藏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无制冷作用;第2项无健康证;第6项多见超保质期食品;第1项主要是超许可范围经营;第12项偶见。是将检查项目与重点项目合并,并将两者相近问题项“六—42和重点项4”合并为餐饮具熟容器清洗消毒不达标,监督项目计59项。问题出现频率最高的是四—26,然后依次是合并项“六—42和重点项4”、重点项5。三者之和占构成比的2/3多,而它们在各自的构成比中也是前两位。由此可见,食品安全的风险主要集中在这3项上,其余有问题项虽占比重不大,但不代表导致的后果不严重,食品安全无小事。

3讨论

分析出现上述食品安全风险的原因:①责任心不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淡漠,对查出的问题不重视,导致同一问题反复出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多数健全,但落实不到位。②卫生知识薄弱。这与餐车人员文化水平普遍偏低有关,餐车工作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掌握不够,食品安全知识态度行为有待改善[1]。③受条件制约。餐车空间有限、配餐量大、现有加工环节繁杂,给加工、洗消、配餐等操作及摆放、贮存带来难度;餐车冷冻冷藏设施性能不稳定,非列车运行期间供电无保障[2];食品用具、容器等标识多为不干胶贴,反复洗刷后易脱落;餐车经营处于列车运行中,受不确定因素影响较多等。④安全监管体系不完善。包括餐饮服务段自身管理体系以及卫生监督体系。即一方面普速餐车长期以来延续着既有管理模式,即餐车主管段自主经营,缺乏专业化、集约化管理,从食品采购、配送、加工、销售、补料、贮存直至退乘余料处置等全过程缺少时时追踪的有效管理手段;另一方面,铁路食品安全技术规范数量偏少,条款较为笼统,与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接轨程度不高,已不能适应食品安全监管和食品行业快速发展的现实需要[3],监督手段现代化程度不高,不能对餐车情况即时监控及随时查询。

4对策

①强化自律。从管理单位自身抓起,主管领导首先认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认真制定、落实食品安全卫生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实现变他人被动管理为自我主动管理[4]。建立激励与惩戒并行的管理制度,实现自上而下对食品安全负责的自律形态。②加强培训。重视食品从业人员,尤其是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动手动脑能力,注重思想道德教育,使其自觉树立食品安全法制、诚信和责任意识。③简化车上操作。因既有餐车条件所限,应尽量简化、规范车上食品操作,如加强地面净菜、半成品的配送;对长途餐车增加上料点的补给、减少车上贮存,防止餐料腐败变质;建立餐车用餐同即食盒饭配送互补的供餐模式[5];食品容器、用具等区分标识可采用不易脱落标识如铁牌、用激光笔在不锈钢容器上标识或在材质、颜色上区分等。④完善监管体系。在自身管理上逐步建立科学、专业化管理体系,任用专业人才管理食品安全;建立电子平台,对餐车食品的每个环节进行跟踪掌控。在卫生监管上加快制度化、现代化监督体系建设,及时出台与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相配套的适合铁路食品安全监督的制度规范;充分发挥食品现场快速检测技术的作用为监督即时提供依据;利用现代科技实现资源共享,随时查询单位自管、疾控监测、商家检验等相关信息数据。⑤全民共治。充分利用站车场所客流量大、受众广泛的优势,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规、知识,提高人们食品安全意识和知识水平,主动加入监督队伍,形成全民共治的局面。

[参考文献]

[1]查林,孙慧丽,王宏武.旅客列车餐车工作人员食品安全KAP调查分析[J].疾病监测与控制,2014,8(7):446-447.

[2]周捷.浅谈铁路餐车食品经营的安全管理与发展愿景[J].铁路节能环保与安全卫生,2015,5(1):28-30.

[3]李峰光.关于铁路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成效及任务的探讨[J].铁路节能环保与安全卫生,2013,3(2):83-88.

[4]赵亮,张冀梅.铁路餐车卫生状况分析与监管对策探讨[J].疾病监测与控制,2012,6(7):415-417.

篇13

关键词 企业社会责任 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法

中图分类号:D922.2 文献标识码:A

近年来一起又一起的食品安全事件令国人谈“食”色变。其中,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就是亟待解决的与食品安全息息相关的问题之一,它也是造就以上一连串事件的主要因素之一。在现代工业社会,若无相应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制度作保障,食品安全也就无法独善其身。因此,文章从企业社会责任的涵义出发,结合企业承担食品安全社会责任的必要性,挖掘我国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深层原因,并简要评价我国的《食品安全法》,找出企业承担食品安全社会责任的法律路径,以期为我国现有的食品安全环境的改善贡献绵薄之力。

一、企业社会责任与食品安全

(一) 企业社会责任的的涵义。

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最早于20世纪20年代由美国的谢尔顿在其所著《管理的哲学》一书中提出,但时至今日,学术界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一直争议较大,未曾达成一致,伯文认为:商人按照社会的目标和价值,向有关政策靠拢、作出相应的决策、采取理想的具体行动的义务。 李哲松教授认为:公司因其合理的经营结构而积蓄了如今庞大的经理力量,超出了一介商人的地位,成为重要的社会实体,因此可以让它承担部分带有公共性质的责任。又由于公司对利润的极端追求成为生产财富不均等重重病理现象的原因,所以应该让公司主动做出将积蓄的财富返还给社会等行为,为公益事业做出贡献。这就是社会责任的主要宗旨。

我国法学界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论著虽然不多,但学者们也试图给企业社会责任下个较为准确的定义。如刘俊海老师认为:“所谓企业社会责任,是指公司不能仅仅以最大限度地为股东们营利或赚钱作为自己唯一存在目的,而应该最大限度地增进股东利益之外的其他所有社会社会利益。 卢代富指出:“所谓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谋求股东利润最大化之外所负有的维护和增进社会利益的义务。” 由此可见,“企业社会责任”是一个含义模糊、范围不很确定的概念。其实,这也无可厚非,因为企业社会责任最初是被是被归于道德的范畴的,而并非法律义务。然而,法律制约并不完善的情况下,企业无序经营已经给社会公众、生态环境甚至国家大局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近年来,许多国家已经开始关注这一问题,并在逐步建立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制化约束体系。企业社会责任在不断演变为法律义务。因而对于企业社会责任定义的众说纷纭也就理所当然了。尽管如此,学界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基本内涵和外延却普遍认同,就是要求企业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对社会应承担责任和履行义务,最终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学术界的这一普遍认同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后续研究是有重大意义的。

(二)企业承担食品安全社会责任的立法现状。

对食品生产企业而言,确保食品安全是其首要责任。为了促使企业更好地承担这一责任,我国的《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企业应当保证其产品质量合格,符合“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的要求,应当保证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这些均为企业承担食品安全社会责任提供了法律保障。尤其是2009年2月28日出台的《食品安全法》更是加强了企业在食品安全链条中的责任。该法既从我国国情出发,既强调企业社会责任,又注重保护消费者权益;既强化事后问责机制,又强调源头治理;既具有明确的法律政策导向,又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该法建立了信息共享、快捷高效、无缝对接的全程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如该法第4条第2款和第3款的规定以及该法第5条第2款的规定分别厘清了中央和地方监管部门的法定职责。该法弘扬了源头治理理念,建立了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制度。如该法第25条既允许企业在其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情况下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也鼓励食品生产企业追求卓越,见贤思齐,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这项规定鼓励企业慎独自律,有助于强化企业责任意识。该法弘扬了勤勉行政理念,废除了食品免检制度。如《食品安全法》第60条第1款明文禁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实施免检,并在第2款和第3款要求加大食品检验力度,这样也就杜绝了企业以次充好的投机行为。 此次《食品安全法》的出台以及相关的制度创新不得不说其先进,缘何企业如此大胆,屡试不爽地触碰食品安全防线,频频制造食品安全事件,全然不顾其应有的社会责任,几令食品安全防线沦陷。企业在食品安全方面究竟应当承担哪些义务与责任,以及对谁承担责任,这都是本文值得探讨的问题。

二、企业承担食品安全社会责任的必要性及具体内容

(一) 企业承担食品安全社会责任的必要性。

《食品卫生法》是我国较早对食品安全作出定义的法律,其中第六条:“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食品安全是关系人民生命健康的大问题。问题食品毒害食用者人身健康,对其家庭造成伤害、甚至酿成社会群体性健康问题,给国家和社会带来巨大的不安定因素。而在现代社会中,企业作为社会的一分子,是“社会的公器”,应当也必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和履行应尽的义务。而对于食品,企业应尽的义务就是承担食品安全的责任。无数事实早已证明企业承担这一义务是十分必要的。首先,从企业本身来说,企业承担食品安全的社会责任有助于其追求更高的社会价值和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而良好的企业形象又创造了品牌效应,而省去了大量的广告成本而且效果远胜于广告。其次,从企业的发展来说,企业的生成和发展离不开社会的支持,企业能够立足于社会,是由于它从社会取得了生存的权利和社会为企业再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创造了条件,提供了资源。因而,企业有义务回报社会,而作为食品企业,一个负责任的企业,理应承担其应有的责任,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取信于消费者,唯有如此才能促使企业更好、更快地发展。最后,从国际背景来看,食品安全问题已是一个全球性的社会问题,发达国家早已在规制食品安全方面制定了成熟的法律制度,而这一企业社会责任也已成为国际潮流。在这种国际大背景下,中国企业要增强国际竞争力,就必须接受国际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的考量,勇于承担责任,主动与国际接轨,只有这样,我国企业才能在国际舞台上站稳脚跟,历经风霜刀剑而屹立不倒。

(二)企业所要承担的社会责任的具体内容。

斯蒂格利茨等的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公司是利益相关者相互之间缔结的“契约网”。因此,企业活动不仅关系到股东和经营管理者等内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还对消费者、社会大众、供货商、生态环境等造成影响。因此企业经营活动,不仅要注重企业自身经济利益,更应该把我经营活动的约束条件:不危害社会大众的合法利益诉求。

1、企业对劳动者的责任。

斯蒂格利茨等的理论为从法律层面强化对劳动者的社会责任的提供了理论依据。财富是资本和劳动的结合产物,没有劳动资本无法增值,财富也不可能脱离劳动而独立产生。这在现代社会中体现的尤为明显,现代企业竞争乃至国家实力的竞争的核心是人才的竞争。拥有优质的人才和劳动队伍是企业和国家立于不败之地的不二法宝。

2、企业对消费者的责任。

顾客是企业生存永远的上帝,消费者权益是企业发展永远不可忽视的课题。一切漠视消费者利益,甚至危害消费者生命、健康权利的企业、产品、服务都必将受到相应的惩罚。三鹿的消亡便是例证。企业应该秉承诚实守信、童叟无欺的经营态度对待自己的客户。保证企业产品和服务不对公众和个人的生命、健康构成威胁。

3、企业对环境的责任。

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都是在一定的环境内开展的,然而,以损害环境利益来换取企业短期发展的历史不断重演,先是英国伦敦成为雾都,后有中国滇池一片恶臭,许多地方因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化为不毛之地,动植物不断灭绝。近些年来,海啸、极寒等气候反常现象不断给人类造成巨大损失。实践证明,以损害环境利益换取企业短期发展的做法都是不可取的。水源污染、土地污染、空气污染等等都间接地变成了食品安全问题的源头。

三、加强企业自律是保证食品安全的内在动力

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与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并非是完全对立的关系。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必然导致企业利润的付出或者成本的增加,这对于股东利益,尤其是短期利益无疑是一种损失。但从长远利益来看,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与利润最大化是统一的。因为企业积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可以为企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商誉,这是企业非常重要的一种“社会资本”。这种“社会资本”对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影响绝不亚于企业有形资本的投资。

社会责任应该内外兼修,内里通过企业自身减少短期利益的激励,加强长期利益的激励从而加强企业自律,外在通过政府、消费者和媒体公众的三重监督给企业自律加一个外部压力,使企业建立起一个以承担食品安全社会责任为导向的自律机制。

四、企业社会责任法律化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必然路径

企业社会责任法律化在许多国家和地区已经不断被采纳,在我国也不断受到越来越多学着点认可并推崇,许多学者提出了许多有建设性的建议。然而,企业社会责任法制化,到底该如何推行呢?本文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可以考虑:

1、改变和完善企业治理结构,让更多的利益相关者参与到企业决策活动中来,并将其制度化、长期化。如利益相关的居民代表、劳动者职工代表等等,推行并不断完善独立董事制度,让更多的有独立见解、社会责任感的人加入到企业决策活动中,使得企业充分考虑到内部和外部利益相关者等各方正当的利益诉求。

2、激励和保护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可以通过税收等措施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同时,可以通过政府采购订单等方式,支持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发展壮大。

3、通过法律手段加大企业危害社会公众利益的代价。目前,我国食品安全事件不断涌现,层出不穷的关键原因之一就是企业违法成本过低,甚至还有许多法律漏洞可钻。河南双汇瘦肉精事件,一句简单的道歉和极少量的罚款就解决了问题,可见,我国企业违法、危害公众利益的代价过低,而其取得的利益却堪称暴利。这种情况下,食品安全、社会责任都无从谈起。笔者认为,应该不断通过立法、加强执法,不断加大企业经营活动危害公众健康的法律成本。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注释:

转引自王玲.论企业社会责任的涵义、性质、特征和内容.法学家.2006年第1期.

[韩]李哲松著. 吴日焕译.韩国公司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49页.

刘俊海著.公司的社会责任.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6―7页.

篇14

关键词:大学生;食品安全教育;必要性;路径分析

当今市场经济给我们带来了极其丰富的物质产品,提供了多样化的服务,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食品的要求已不单是吃得饱,更多的是吃得好,吃得健康。而如今“瘦肉精”、“三聚氰胺”等各类食品质量安全事件,引起了上到国家政府,下至普通百姓的高度关注。当代大学生大部分都是住校,离开了父母独自学习和生活,使他们感受到了期盼已久的自由,饮食起居也不再受家长的安排和管束。面对这一转变,他们此时更容易忽视食品安全隐患,消费的随意与自身食品安全常识的缺乏可能会危害到自身健康。

一、大学生食品安全意识现状调查

1、调查形式和对象

2011年10月,以食品安全问卷形式调查了淮阴工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大二526名同学。此次调查在征得被调查对象同意的情况下,以不记名的方式进行。发放问卷526份,收回512份,有效问卷492份,有效问卷率为93.5%,有效问卷中女生占71%。

2、调查内容

调查问卷为自制问卷,问卷题目为《关于大学生食品安全意识问卷调查》,内容涉及食品安全关注度、学生饮食安全现状、自我评价及改进三方面。

3、调查结果分析

从调查问卷的结果统计可以看出:其一,大学生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有待进一步提高。饮食选择方面,38%的学生偶尔或从不考虑食品安全因素,只有28%的学生经常主动关注社会当下食品安全热点话题。其二,大学生目前的饮食安全现状不容乐观。20%的学生经常去校外就餐,其中8%的学生经常、62%的学生偶尔选择路边摊等卫生条件没保障的地点就餐,而且有74%的学生一年内发生过因饮食不当导致的胃痛、腹泻等肠道不适症。其三,通过问卷调查发现大多数学生愿意接受食品安全教育。78%的学生认为自己的食品安全意识一般或较为薄弱,67%的学生希望学习更多的食品安全知识。

二、开展大学生食品安全教育的必要性

我国食品安全教育界定为:为了防止、控制和消除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预防和减少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食品的生产、流通、消费以及监管环节中,有目地引导食品安全的参与者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安全法律,并按照法律规范行为的活动。大学生作为其中的一个特殊群体,他们经历了从父母衣食住行全权包办到一切需要自理的转变,消费的自由和自身食品安全辨别能力薄弱可能会导致他们忽视食品安全的问题。另外,学校是人口密集的场所,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其后果不堪设想。为保障大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必须尽快开展大学生食品安全教育,全面提高大学生食品安全意识,此举意义深远。

三、开展大学生食品安全教育的路径

保障食品安全需要多方的努力,包括政府、学校、食堂等相关部门和人员认真履行其相应职责,共同努力保障学生饮食安全。本文主要探讨高校如何扮演教育者的角色,加强对大学生的食品安全教育。

1、利用宣传栏、网络平台等渠道加大宣传力度

2011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在6月13日正式启动。高校可以全国食品安全周为契机、以社会食品质量安全热点问题为主题、利用宣传栏、网络平台等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学生生活中应当如何选购食品、如何科学安排饮食,发生了损害消费者利益事件是应如何投诉维权等,从而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树立健康科学的消费观念、提高风险防范能力[1]。

2、印发食品安全教育读本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教育改革的深入,高等教育更强调“自我教育”,体现学生在教育过程的主体作用,重视引导学生自觉地参与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教育活动中来。高校可以借鉴上海市开展食品安全教育的成功经验[2],根据大学生的特点编写用于学生食品安全教育的《食品安全教育读本(高校版)》,将它作为大学生安全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学生的自主学习,加强食品安全的意识。

3、将食品安全教育融入课程教学

课堂教学是学生接受教育最基本、最主要的渠道,本校在食品安全教育融入课堂教学方面进行了探讨和实践。将食品安全专题纳入到必修课《形势与政策》教学计划中,让学生了解目前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掌握食品安全相关常识、了解我国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出路有哪些;开设公共选修课《饮食文化与健康》和《化学与食品安全》,通过自主选课让对食品安全和饮食营养感兴趣的学生能接受系统学习,帮助他们树立科学饮食观,以科学的理论和实践指导食物消费。

4、利用第二课堂开展食品安全科普教育

开展食品安全教育要注重形式的灵活性和多样化,要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外活动,如举行学术讲座,通过专家深入浅出的讲解,增加学生的食品安全常识,影响学生的生活饮食习惯;开展知识竞赛,通过竞赛营造一个“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从自我做起”的校园氛围,也可使学生在竞赛中增长见识;指导学生主动参与食品安全教育的宣传工作,进社区、进农村等,让学生充当教育的主体,为社会做出当代大学生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杨爱萍.从食品安全事件看全民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J].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10,22(12):5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