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精选范文 小学生法治意识范文

小学生法治意识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10-12 17:40:30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小学生法治意识,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小学生法治意识

篇1

关键词:品德与社会;小学生;法制意识

小学生正处在长知识、长身体,初步形成世界观、人生观的阶段,在思想认识上也越来越成熟,非常善于想象,敏感又好奇,喜欢模仿,但是相应的辨别能力较弱,导致其非常容易受到不良环境的影响,而出现违法犯罪。针对这样的情况,一定要充分发挥品德与社会学科的优势,有效提高小学生的法制意识,促进小学生的健康成长。

1.基于教材资源优势,树立小学生的法制理念

在小学阶段开设品德与社会学科,可以有效提高小学生的法制意识。同时在编排教材内容的时候,设置了很多的法制教育内容,均是根据小学生的心理特点、年龄、知识水平、认知情况等进行编排的,其内容非常贴近小学生的生活,具有很强的可行性和实效性。比如,在三年级的课程中,设置了《我和规则交朋友》这一主题,并且将其分成三个板块进行讲解,分别为《规则在哪里》、《规则有什么用》、《我们给自己定规则》。可以从学生比较感兴趣的游戏入手,在小学生具备的生活经验基础上,利用一些游戏,让小学生可以亲身体会、了解相关规则,并且初步建立规则意识与规则概念。同时也可以从家庭、社会生活、学校这三个方面,展现不同的规则,通过这样的方式,让小学生可以亲身感受相应的规则,并且深深体会到生活中处处有规则的状态,进而形成相应的规则意识,树立一定的法制观念,明白规则、法律对社会生活的重要性。

所以,老师在开展品德与社会学科教学活动的时候,一定要遵照教学规律,结合学科特点,利用一些小学生熟悉的实例,对教材中存在的法制素材进行深度的开发与挖掘,以点带面,进行全面的扩展,让小学生可以在不知不觉中受到法制教育,并且将其和学科教育进行有效的融合,促进小学生的健康成长,同时,让小学生形成一定的法制观念,知道利用法律武器保护、约束自己,养成知法、懂法、守法的习惯。

2.注重课堂体验,提高小学生法制意识

在小学教育中,课堂教学是开展法制教育的重要场所之一。俗话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老师可以运用小品表演、辩论会、情景模拟等方式,有效激发小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热情与兴趣,让小学生可以对法律知识进行一个系统的理解与学习,有效增强小学生遵纪守法的程度。比如,在学习《马路不是游戏场》这一内容的时候,老师可以组织学生进行一个关于交通安全知识的竞赛,让学生在竞赛中,对交通安全设施、交通安全标志等进行了解,同时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一定的了解,并且找出其中和小学生密切相关的内容,在小学生理解有关法律法规的同时,还可以对自身的一些交通行为进行反思,明确自身是否完全做好了“守法”。又比如,在学习《做个聪明的消费者》这一内容的时候,老师可以设置相应的情景,让小学生明白在买到不合适东西的时候,可以进行退货,或者拨打“315”电话,通过这样的情景设置,让小学生可以充分了解到消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且利用自身的掌握的知识,进行一定的解决,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而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小学生的法制观念与维权意识。

3.时事政治与学科优势相结合,提高小学生法制素养

在开展品德与社会学科教学活动的时候,一定要重视生活实践、时事政治和学科优势的结合,这样才可以有效提高小学生的法制素养。

首先,在某种程度上而言,教育主要就是来源于生活,并且运用到生活当中;在生活中进行创造,并且在创造中展开生活。因此,在开展教学活动的时候,老师一定要引导学生进行细致的观察,了解身边发生的一些新鲜事,同时,结合小学生的实际生活经验与知识背景,收集相关的法制教育素材,在社会实际生活的基础上,在课堂教学中应用一些生活实例,在潜移默化中,实现小学生法制素养的提高,进而学会做人、学会生活、学会做事。比如,在学习《我们的民主生活》这一内容之后,老师一定要从最常见、最接近的事情着手,联系本班班级干部选举、优秀学生选举等实际活动,通过参加、讨论、分析等形式,让小学生了解到选举的神圣性,并且明确自身的选举权利,让小学生可以真正了解到民主选举的作用与意义,进而提高小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与民主意识,同时为小学生的社会民主生活奠定坚实的基础。又比如,在学习《规则在哪里》这一内容的时候,老师可以在上课之前引导小学生对身边的规则进行了解,如,学校中的规则、家庭中的规则、商店中的规则、马路上的规则、社区中的规则等,这样就可以有效拉近小学生和规则之间的距离,让小学生可以体会到规则和生活之间的联系,进而可以自觉予以遵守,提高小学生的规则意识,进一步强化小学生的法制素养。

其次,在开展法制教育的时候,不仅只是对法律知识的教育,还要有效增强小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小学生的法律素养。在品德与社会学科的教学过程中,不仅要重视课上与课后的教学,还要加强学生对时事政治的关注,了解社会生活中存在的一些普遍问题,尤其是要引导学生对《焦点访谈》、《道德观察》、《今日说法》、《法治在线》等栏目进行关注,通过相应的分析与讨论,有效提高小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进而完善遵纪守法的行为。同时,通过对时事政治的关注、分析、讨论,让小学生对事件进行发言,初步形成一定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促进小学生的健康成长。

结束语:

总而言之,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小学生的法制意识,是一项长期的教育工作,一定要加强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实现小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全面展开。在开展教学活动的时候,一定要加强对学科特点的分析,采取有效的教学方法与手段,激发小学生学习的兴趣,调动小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进而有效提高小学生的法律意识,促进小学生的健康成长。

参考文献:

[1]罗辑,邵晶.加强法制教育,营造平安校园[J].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11(02).

篇2

一、课前情境导入,激发小学生法律意识

在课堂教学中,课前导入尤为重要。教师选择适当的教学导入,有利于激发小学生学习本节课的兴趣,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为激发小学生的法律意识,教师在课堂导入时可以创设教学情境,促使小学生融入情境教学中,集中小学生的注意力,且提高小学生的参与度。法制教育,如果单独教授对于小学生来说比较难以接受和理解,因此,可以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多媒体,更好地创设教学情境,激发小学生的学习兴趣。例如,在学习人教版四年级下册《黄河是怎样变化的》一文时,教师可以先从网上搜集黄河变化的相关图片资料,制作成教学课件。在上课时借助多媒体播放相关资料。小学生直观形象地看到黄河的变化,从内心更容易引起共鸣,借此教师抓住机会,向小学生提出:为什么黄河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呢?图片中人们砍伐树木的行为对吗?森林被毁灭了,草原被破坏了引起的后果是什么呢?作为一位我们国家的小公民应该怎样对待森林和草原呢?让小学生带着这些疑问学习本节课文,进而向小学生提出我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使小学生明白要爱护环境,不能随意破坏森林树木和花草,否则要受到法律制裁的。这样的教学导入,极大地激发了小学生的学习兴趣及法律意识。

二、课堂教学过程,培养小学生法律意识

在小学语文的课文教学中,教师不能放过每个法制教育的机会。因此,教师在进行教学前,要做好充分的备课工作,在教学过程中及时提出文中涉及的法律常识,使小学生在潜移默化的学习中学习法律知识,慢慢形成一种法律意识。在课文教学中,教师不仅可以在文章内容教学中渗透法律知识,在词组的教学中也可以渗透相关的法律知识。例如,在学习三年级下册《她是我的朋友》一文时,在讲到文中小姑娘“输血迫在眉睫”“医生问几个孤儿是否有人愿意献血?”时,老师可以先向小学生提问“如果你是这几个孤儿中的一个,你愿意为小姑娘献血吗?”“大家见过献血车吗?”“知道我们国家相关的献血法有什么规定吗?”小学生的好奇心很重,教师可以抓住小学生的心理特征,及时提问,然后顺势讲解法律知识,满足小学生的好奇心。另外,文中的阮恒那么小就会为自己的朋友献血,那么我们呢?我们国家的献血法实行的是无偿献血制度,就是我们自愿献血而不要求任何回报,且等我们长到18岁以后就可以献血了。献血车、献血站的医生都是把采集的血用于像文中的小姑娘受伤生病的时候的,都是为救命治病的,而且献血对自己的身体是有好处的。因为献血对于小学生来讲,相对比较遥远,所以教师不用过深讲解,让小学生明白献血的行为是值得表扬的即可。

三、课后实践活动,深化小学生法律意识

篇3

一、“以人为本”,青年教师要有“三气”

要建设一支朝气蓬勃、团结协作、和谐进取的教师队伍,必须做到制度管理与人文关怀相辅相成,这样学校才有活力。根据我校青年教师居多的现状,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关怀是十分必要的。在培青工作上,首先是做好思想工作。为此,我们对青年教师提出了“三气”要求,一是底气,底气足,素质高,善于学习,夯实专业根基;二是志气,争取3年合格,6年小有名气,9年成才;三是大气,大气成大器,敢为天下先。既是第一中学就该中学第一。为了提高青年教师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学校开展“请进来,走出去”的活动,多次邀请省市各科教育教学专家来校讲座,研究学习新高考;组织青年教师到上海、江苏及省内名校参观学习,以开拓视野,拜师学艺,提高底气;开展“在岗位闪光”演讲比赛及论文撰写评比;组织教师参加学生的省考、高考,让教师真正了解考情,了解学情;举办“五四杯”青年教师教学比武等活动加速成才真正有志气;极力创造条件让教师进修第二学历,培养研究型教师,在本地区乃至全省有为有位实现大气。当然,除了在培养青年教师上下大力,我们也真正重视对教师的关爱。关心爱护教职工,更多的是要尊重满足员工精神上的需求,尊重教职工的人格,尊重教职工的劳动,尊重教职工的合理需要,关注教职工的学习、工作和个人发展,努力做到对教师的尊重、理解、宽容、善待。因此,学校总是主动关心,千方百计帮助教师的职称问题、子女入学问题等实际困难。在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上,多次召开座谈会主动与教师沟通,使广大教师都感到公平合理。学校给一线教学的教师每人配备笔记本电脑,为住校外地籍老师住房进行新装修,学校食堂为值班教师提供免费晚餐,元宵节组织全校教师联欢活动等,这一切工作都无疑影响着每一位教师的思想、情感和行动,创造了一个和谐、宽松的工作环境。过去的两年,学校被评为“市先进职工之家”、“省级德育先进学校”,并顺利通过了党政工共建“省级先进教工之家”的复评和“省文明学校”的评估。在用人工作上,学校大胆启用优秀青年教师,把他们安排到最适合的岗位上,例如前几年引进几位青年教师,因为积极工作,卓有建树,我们将其提拔到教务处教研室担任,副主任真正发挥他们的才志,并利用多种渠道大张旗鼓地开展表彰活动,让教职工的业绩获得社会普遍认同,提高了教师的知名度,激发教职工事业成就感。笔者认为,有了教师们的成功,就有了学校事业的成就;有了教师们的自我发展,就有了学校办学品位的提升。总而言之,学校管理上档次的突破口应选择在推进以共识和情感为基础的人性化管理上,即“以人为本”的管理。

二、搭建“以质取胜”的教育平台

质量是学校的生命。学校之间的竞争,说到底就是办学质量的竞争。基于这一认识,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笔者提出三个治校策略,即着力抓好三项建设:

1.文化建设

一是“目标引导”。符合客观实际、经过奋斗能够实现的目标,能够使人们明确努力方向,激发为之奋斗的热情,产生高于一般的工作效率。在每年一次的教代会校长工作报告上,我们都把通过努力能达到的本校在执行党的方针、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质量目标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师资培养目标、教育设施建设目标和师生生活福利等明确地告诉大家。通过目标引导,创造一种人人为实现建设目标作贡献的氛围和环境,把人们的精神振奋起来,积极性调动起来,成为工作和学习的推动力。

二是“传统教育”。这里所说的传统,即学校的“传统风气”。笔者所在学校罗源一中已有近70年办学历史,积累了不少宝贵的办学经验,例如60年代时一位校长提出的“加起来超过别人”已成为一中人的口头禅。“志远力行”的校训,“严、勤、实、活、同”五字校风对广大师生起到巨大的教育、鞭策和约束作用。近年我们对师生教育又提出了“五心”要求。一是信心:针对目前现状希望通过教育使教师、学生对国家、社会、学校有信心,教师对被“筛过一遍”的学生实情有信心,学生对经验还不老道但有激情有干劲的青年教师有信心,努力争取共同进步;二是虚心:希望老师学生能够虚心求教,虚心求学,推动工作学习更上层楼;三是爱心:针对新生代的青年教师、中学生进行爱心教育,让青年教师、学生有爱心、有感恩的心,对国家、对社会、对家庭有责任心;四是铁心:让青年教师、学生明白,只有静下心来治教求学,铁下心来工作学习,学业才能成功;五是用心:希望老师用心治教,学生用心学习,讲究科学方法,事半功倍。对传统校风作了进一步的补充与拓展,也是希望通过教育使良好的校风能够不断继承和发扬。通过“五心”教育,全校形成了和谐团结、积极向上、开拓进取的可喜局面。

三是“精神激励”。要想把大多数人积极性调动起来,必须通过物质和精神激励的手段来激发“兴奋点”,而对知识分子来说,精神激励更为重要。教师对自身劳动首先期待的是得到尊重和理解,因此,需要利用各种场合对教师的默默奉献精神加以表扬、鼓励,特别每年的教师节请县领导到校为教师颁奖作报告,激励教师,努力创造一种上下尊重理解,彼此友爱团结,全体互助协作的和谐人际环境。

2.教研建设

学校工作要沿着办学目标进行,但学校发展到一定阶段,都将出现这样那样的制约,如何突破教育教学瓶颈,必须探索许多新课题,诸如教育观念的转变,课内外、校内外的结合,师生积极性的调动,和谐发展教育的途径和方法等。我们着力抓教研建设,由一位副校长分管此项工作,以教研室为龙头,广泛地把教师组织到深化教育改革的活动中来。每位教师都能够找到自己教育科研的课题与工作位置,例如最基本的初高中衔接,每次考试的评价等都作为研究课题,并将突破教育教学工作中难点作为自己实验的课题。这样有目标、有实践、有总结、有成果,集全校教师研究成果,既打破了科研的神秘感,又促进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师的能力与水平。

3.名师建设

要将一所在本地区较有名气的学校办得更加出色,就必须建立一支“名师”队伍。在“名师”建设方面,一是组织培训,搞好在岗教师培训,请专家、学者讲授,输送教师外出培训;建立名师工作室,让优秀教师带头教科研,培养青年教师;在工作上把优秀教师推到前沿,主要实验课题由他们承担,对外公开课、研究课由他们来上;提供资金保证,采用激励手段,在评优、晋级等方面予以优先;在工作、生活上给予帮助与支持,尽力帮助他们获得成功。两年来,通过名师工程建设的实施,一批中青年骨干教师茁壮成长,有力推动了学校的教科研建设与学校教学水平的提高。

篇4

亲爱的高二、高三同学们:

早上好!

近段时间学校电子显示屏上“阳光办学,依法治校”,“弘扬法治精神,保障校园秩序,促进学校发展”,“学法律、讲权利、重责任”的宣传标语大家应该耳熟能详了。我们学校既讲责任也讲秩序,既重视人文关怀,也讲究理性管理,把德治和法治结合起来,凝聚人心,理性思考,可持续发展。今天我演讲的标题是“增强法律意识,维护学校秩序,树立一中形象”。

同学们都知道,家有家规,国有国法,做人有准则。俗话说“不以规矩,难以成方圆”,而学校是人才的摇篮,真正的人才应该是家庭的顶梁,社会的精英,国家的柱石。应该德才兼备,应该是准则、秩序、方圆的楷模和代表。希望在站的每位同学在学习、生活中说话做事要合理合情,更要合法。

法的内涵丰富,外延广阔。旧法在完善,新法在诞生。今天我们只讲与学校相关的法律知识,准确地讲,是要唤取同学们的法律意识,理性地对待学习、生活的方方面面。

就学校层面讲,要做到依法治校。

我们学校的办学目标,办学理念,办学过程的实施方法是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深入思考,多方论证,在教代会上讨论,广泛征求广大离退休老师和在职教职员工意见后才提出和不断完善的。学校的收费、资助、教职工福利待遇、教职工的考核、进级、管理都是有章可循,照章执行的。学校的水电管理、财物财产管理、消防安全管理、饮食安全管理等按国家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与细则严格实施和执行。

就老师层面讲,要做到依法执教。

国家有《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规,老师们在教学上按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和规则,以年级和教研组的具体安排有序进行,稚步推进,减少个体的随意性。我们的高效课堂从提出到尝试到现在的全面铺开,也是和中国深化改革的思想一致的,也是和中央教育部和湖北教育厅的教育改革原则相协调的,也是按学校的目标和计划稳步推进的。教师们和教育工作者要依法对同学们进行教育和管理,按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年级具体规定进行教育和管理。

就学生层面讲,要做到增强法律意识,做合格的中学生和守法的公民。但实际情况是许多同学处理问题随意性强,感情用事,缺乏理性,忽视班规、校纪和国家法律。

1、不遵守交通法规。

(1)一中学生上街一字排开,漠视车辆和路人,有阻断交通之嫌。特别是星期天放学最为严重,每天中午和晚上放学走读生对交通的影响也明显。

(2)无证驾驶摩托车,开飞车,一车带上两三人。这是无视生命健康权,是违章驾驶,是违反交通法的具体表现。

(3)在公共场合乱扔垃圾,不懂得礼让他人,抢道,赶急,无视隐藏的危险。

2、不熟悉消防法,用电法和相关安全法规。

(1)在消防应急灯插座上充电。

(2)私拉乱接电线。

(3)用消防水带翻墙上网。

(4)有意无意地损坏消防设备,学校公共设施。

3、不遵守校纪班规。

篇5

[关键词]医学生;法制教育;实效性

[中图分类号]G7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712(2015)22-0058-02[ZW(N]

[作者简介]农克祥(1973―),男,广西靖西人,本科,百色市民族卫生学校讲师。

中职院校的教育核心是服务社会现代化的建设。为使我国中职医学教育能够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适应人们对健康越来越高的重视,培养具有较高素质的医学类专业人才,中职院校必须进一步加强医学生的法制教育。加强中职院校医学生的法制教育,培养具有较高素质的医学类专业人才,满足社会对于医务人才的需要,是中职院校的重要任务之一。我们对中职医学生法制教育的实效性进行了探究,希望能够帮助中职院校加强医学生的法制教育。

一、中职医学生法制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一)法制教育理念与法制观念不到位

法制理念的核心在于,在维护法制权威的同时对人们的法定权利给予尊重与保护。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及卫生法规的不断出台,中职院校面临着更加严峻的挑战。这要求中职院校要依法进行管理,并且教职员工和学生都应该增强自身的权利意识。由于全国范围内频频发生医疗事故以及医疗纠纷,医学生的法制教育已经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大部分中职院校的管理者还持有传统的家长式的管理理念,使学校的法制教育流于形式,甚至随意侵犯学生的人身权、名誉权、教育权及财产权等,这也导致了学校与学生之间频频出现法律纠纷。[1]

(二)法制教师队伍素质有待提高

以中职院校培养医学生的目标来看,法制教师不仅要精通法制,还要了解一些医学知识,并且能够将法制教育和素质教育结合起来。但是,目前的法制教育教师,不管是学历层次还是职称的结构都无法适应医学法制化的发展。中职院校的法制教师通常都不来自法律专业,几乎都不具备法律专业的学位。有的中职院校甚至没有专门的法制教师,而是由自学自修人员负责繁重的法制教学任务,这些人员不仅缺少进修以及培训的机会,而且也很少参加法学的学术会议。法制教师的匮乏限制了教学及教研水平的提高,严重影响了医学生的健康成长。因此,进一步增强中职院校的法制教师队伍建设十分重要。[2]

(三)法制教育方式与内容不合理

要让医学生在掌握法律基础知识的同时了解一定卫生法规,让学生成为不仅掌握医学专业知识,并且懂得卫生法规,同时可以维护自身以及患者的权益,具备较高素质的医务工作人员。目前,中职院校医学生获得法制教育的途径通常只依靠法律基础课程,很多学校随意减少法制教育课程,有些学校为了牟取私利甚至使用不正规的教材,而且教学方法及教学手段都相对落后,使法制教育流于形式。由于教学大纲并没有在法制教育方面做出明确规定,中职学校的法制教育存在一定的缺陷。

二、中职院校法制教育改革对策

(一)转变法制教育观念

首先,要转变法制教育观念,将依法治校与尊重师生的法定权利结合起来。依法治校就是正确合理地处理学校与教师和学生的权利以及义务关系,保护并尊重教师和学生合法的权益,这是中职院校的教育者以及管理者和学生共同面对的课题。其次,将素质教育和法制教育二者结合起来。法制教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法制教育不到位,那便无法实现素质教育,法制教育和素质教育是相辅相成的。最后,将医学生的法制教育和全校职工的法制教育结合起来。面向医学生的法制教育是显性的,而面向学校其他职工的法制教育是隐性的。医学生主要依靠学校来接受法制教育,学校全体职工的法制素养都可能会对医学生的法制素养造成一定的影响,在整个的法制教育中应该使师生之间形成学法和用法的良性互动。我们应该以人为本,对学生进行终身教育,力争建立学习型社会,从而使能力转变素质得以实现。[3]

加大法制教育的范围。对于医学生的法制教育不可以仅仅局限在理论教育的层面,要使其在实际生活中懂得运用法律,为社会提供服务。因此,中职院校必须给学生营造一个学法和用法及守法和护法的良好环境,加大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的力度,鼓励并支持学生参与用法的实践活动。另外,还要将各学科紧密结合起来,尤其是德育课程,要做到德法相融。中职院校必须运用各种手段,将法制教育与医德医风的建设结合起来,使学生在掌握法律知识的同时,能够具备较好的医德。[4]

(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教师质量决定教学质量,这就要求法制教师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第二,具备高尚的品质;第三,具备较高超的教育艺术,能够不断创新教学方法并改善教学手段。

本文主要探索了中职医学生法制教育的实效性,重点分析了中职院校在医学生法制教育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通过转变教育观念,充实师资队伍,规范法制教材,改善教学方法等方式来加强中职院校医学生的法制教育,从而培养具有较高素质的医学类专业人才,满足社会对于医务人才的需要,使其能够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参考文献:

[1]蒋时明.提升中职生法制教育实效性初探[J].新课程研究,2013(11):83-85.

[2]闫志.新医改政策下医学院校法制教育体系的构建[J].中华全科医学,2013(8):312-315.

篇6

1.创设民主氛围,营造自由心境

著名科学家爱因斯坦说,对于人们研究问题的好奇心,“除需要鼓励以外,主要需要自由。要是没有自由,它不可避免地会夭折”。有研究显示,“心理安全”和“心理自由”是创新能力形成的两个重要条件。因此,树立与时代潮流相适应的教育目标,形成轻松活泼的课堂氛围和人际关系,才能形成有利于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的适宜的“气候”和“土壤”。在课堂教学中我坚持“无错原则”,正面看待学生在课堂学习中的各种活动,允许、容忍学生的错误,进行延迟评价,将重点放在弄清出现错误的原因和如何加以改进上,“让敢于发言的学生不带遗憾坐下”,“对每个积极参与的同学都画上满意的句号”。一次,一位同学将一小段文字中的三句话数成四句话,我让他请三位同学加上他自己每人读一句。结果,三位同学读完了,他没读上,从而使他明白自己将分号当成句号的错误。我们在课堂教学中,只要注意师生之间的心理沟通,保护和满足学生情感的需要,就会使他们感到自由与宽松,从而唤起创造的欲望与热情。

2.启发质疑问难,鼓励标新立异

古人云学贵有疑。学生敢于质疑问难是积极思考、努力探索的表现,也是培养其创新能力的途径之一。因而教学时,教师必须挖掘教材中的创新因素,鼓励学生独立思索,质疑问难。如学习《 记金华的双龙洞 》一课时,书中描写了内洞的景象:“……我顺着他的指点看,有点像。”有同学提出这样的疑问:“这双龙到底是像还是不像?”学生们各抒己见,争论十分激烈。我提醒他们:“像与不像,是要根据课文内容决定的。先认真分析课文,想出充足的理由驳倒对方。”待学生再次读完课文后,我让学生继续讨论交流。有的说:“从字面上理解,‘有点像’就是有一点像,而大部分不像,总的来说还是不像。”显然说理性不强,难以服众。他话音刚落,立即有学生起来反驳:“理解错误,有点像,应该是像。因为它们是由石钟乳积淀而成,没有经过人工雕琢,形象不可能十分逼真。而且文中指出‘两条龙蜿蜒在洞顶’,‘蜿蜒’是说像蛇爬行的样子,现在用来描写双龙张牙舞爪的姿态。而洞中光线很暗,大体轮廓很像,所以作者说有点像。这是肯定的回答。”……尽管答案不相同,但学生们根据字里行间的意思,反复推敲,得出了自己的结论,这是可贵的。经过争论最终认识会趋于统一,无须教师做太多的解释。

3.利用情感情境,激发想象力

儿童时期是想象力表现得最为活跃的时期,想象力也是儿童探索活动和创新活动的基础。爱因斯坦曾说过:“想象力比知识更重要,因为知识是有限的,而想象力概括着世界的一切,并且是知识的源泉。”小学语文课本中描绘的故事情节、人物形象、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种种现象,均可激发学生丰富的想象。因而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充分利用教材中的想象因素,或启发学生绘声绘色地叙事,或栩栩如生地状景,或神形兼备地写人,或身临其境地谈感受,或续写故事……拓宽学生的思维,让学生展开想象的翅膀。例如《 黄山奇石 》一文,“仙桃石”“猴子观海”“仙人指路”和“金鸡叫天都”四种奇石介绍得非常详细。教学中,我让学生一边观看投影,一边图文对照展开想象,体会黄山石的奇妙。“金鸡叫天都”这一景点,只有文字介绍而没有插图,我便要求学生在理解课文的基础上进行想象,再动手画一画,生动地再现“金鸡”伸着脖子不住地啼叫的样子。“天狗望月”“狮子抢球”“仙女弹琴”三种奇石,文中只提到名字,而没有具体的描述,这给学生留下了一个发挥创造想象的空间。在学习课文写法的基础上,让学生进行分组讨论,通过积极的创造性思维活动后,试着进行生动、细致地描述。如“天狗望月”:……像一只小白狗,长着一对翅膀,抬头望着天上的月亮。“狮子抢球”更有趣,有的说,像两只狮子面对面坐着,在争夺中间的一个球;有的说,像一只狮子抢到了球,另一只狮子不服气,伸出爪子想把球抢回来。真是没有想象,就没有创造。学生们借助想象,既活跃了思维,又提高了语言表达能力。

4.注重实践活动,培养创造动机

语文教学应当充满情趣、乐趣与活力。教师作为学习活动的引导者和组织者,要想方设法让学生活动起来,变被动为主动,促进学生各个方面素质的协调发展,使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学习和发展的主体。如学习完故事性较强的课文后,可开展故事演讲比赛或分角色表演;学习古诗文,可根据诗句所描述的意境,现场作画,然后配乐介绍自己的诗画;学习寓言故事,可根据情节编写课本剧……这种集观察、表演、复述于一体的实践活动方式,在拓宽了学生的学习空间和加深了学生对课文的探究理解的同时,更发展了学生的创造性实践能力。例如教学《 景阳冈 》一课时,通过学习和在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学生归纳出“说、读、演、画”这四种方法来展示文中的重要片段。随后便让学生自由组合,选择自己喜欢的方式、喜欢的伙伴,充分刻画武松这一形象。指导的、表演的、说书的、画画的,学生将武松这一勇敢、倔强、豪爽的形象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出来,学生创造性实践能力在这里也得到了较好的培养。

5.实施多元互动,促进合作提高

学会交际,善于合作,在新世纪人才素质构成方面显得尤为重要。这样做也带来了另一个好处,那便是更易发掘人的创造性潜质,提高人的创新能力。因而《 语文课程标准 》提倡小组合作学习方式。在小学阶段采取的合作学习,是一种异质分组的小组学习方式,即把不同类型的学生组合起来,教师可根据教学要求,学生的兴趣、爱好乃至感情亲疏确定多元互动小组,如优生与优生组合的多元互动,中等生与中等生组合的多元互动,后进生与后进生组合的多元互动,优中差组合的多元互动。小组与小组之间组合的多元互动,为他们进行学习交流创造条件,以小组合作性活动为主体,以小组总体成绩为评价与奖励标准。目的是通过各种层次组成的小组的合作交流、互帮互学、取长补短来克服差异。

在团结合作的氛围中,激发创新精神,互动交流,一起发现其中的奥秘,最后达成共识,解决个体所无法解决的疑难问题。通过较长时间的观察,我们发现,合作比对立、独立等更能使学生具有成就感,更能满足学生自我实现的需要。

篇7

【关键词】高职院校;法律意识;现状;对策

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高职院校占据了高校的半壁江山,肩负着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的使命,在我国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高职学生不仅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而且是法制观念的传播者,是实现依法治国的主力军,因此,高职院校在培养学生技能的同时,必须培养和加强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

1高职院校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分析

1.1法律知识欠缺

法律知识是法律意识培养的基础,只有具备丰富的法律的知识,才能形成较强的法律意识,才能在自身的利益受到威胁的时候,做到运用正确的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高职院校学生李某,为了出行方便,自己买了一辆电动车。某个下雨天,李某骑电动车外出买东西,在人行道上直行时候,经过一个路口,一辆汽车突然转弯,李某避让不及摔倒在地。汽车司机非但没理会李某的摔伤,还责怪李某不知躲让,并且在责骂之后扬长而去,李某只是自认倒霉。从这个事例可以看出,高职院校的学生因不懂法,不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而在自身利益受损的时候没有维权意识,不能很好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1.2法制观念淡薄

高职院校的大学生在现实的学习与生活当中,由于法制观念的淡薄,形成了亵渎法律的意识,往往难以做到自觉的遵守法律制度,没有义务观念,随意的践踏他人的权利,缺乏应有的社会责任感。[1]高职院校学生夏某因与寝室同学发生矛盾,而产生报复的心理。在报复的手段上,她采取偷拿室友财物的方式,想以此方式让室友着急难过,达到自己报复的目的。虽知盗窃是一种不好的行为,甚至可能造成犯罪,但夏某对此并不在意,法制观念极其淡薄。

1.3法律信仰缺乏

法律信仰是人们在现代社会环境下对法及法律现象反应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理想的信念。[2]高职院校的大学生只有对法律有所信仰,在心里时刻保持着对于法律的尊重,才能在实际生活中实现对于法律价值的正确追求及自觉促进自身法律意识的培养。然而现阶段高职院校的学生在法律信仰方面存在严重的误区。受社会上一些不良因素的影响,有些学生认为权力大于法律,认为打官司打的是“关系”,依靠的是“票子”,因此,在处理问题时就简单以为用钱就可以摆平问题,藐视法律的权威性。

2解决高职院校学生缺乏法律意识的对策

2.1加大学生学习法律的力度,补充法律知识

加强学生法律知识的学习,课堂教学不失为一种快捷高效的方式,因此,高职院校应重视法律基础课建设,优化师资队伍,聘请专业素质较强的教师,完善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使学生能够通过有效的课堂教学学习和掌握比较系统的法律知识和技能。另外,除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外,还应发挥第二课堂的作用,在第二课堂中充分发挥学生的自觉能动性,自主开展法制教育活动。成立学生自治学法组织,鼓励学生定期开展活动,如“模拟法庭”活动,法律知识竞赛、学法守法演讲比赛等,学生可通过这些活动主动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提高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拓宽自己法律知识的知识面,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3]

2.2营造良好的校园法律教育环境,增强法制观念

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环境对人的影响可见一斑。特别是对于心智尚未成熟的高职学生,环境的影响力更不容忽视,良好的校园法律教育环境更有利于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因此,高职院校应实行依法治校,用法制观念指导学校的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将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在全校范围内营造出依法办事的氛围,使学生认同法律的权威性,并内化为自己的意志和信念,自觉去遵守法律、尊重法律、维护法律。[4]

2.3加强实践活动,提高法律信仰

高职学生对法律缺乏信仰,不信任法律,很大程度都是受个别不良社会现象的影响,片面理解法律,对法律产生误解。要消除学生的误解,就要鼓励学生勇于实践,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学生只有参加实践活动,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才能更深刻地理解所学到的法律知识,才能学会将法律知识应用到实际的生活中,在权利遭到侵害或是遭遇纠纷时,能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自己用法的亲身经历,进一步熟识法律,建立对法的信任,提高对法的信仰。[5]

2.4建立学校与社会、家庭的有效联系,提高法律意识

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提高,不仅仅是学校一方的责任,而是涉及家庭、社区以及整个社会的各个层面的系统工程。[6]因此,学校在为学生营造良好的法制教育环境的同时,社会和家庭也要发挥自身力量,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社会方面,要注重优化法制环境,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氛围。另外,家庭教育的力量也不容忽视,大学生最早接触的环境就是家庭环境,家庭环境对学生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家长要注重对自己孩子的了解,配合学校教育,注重给孩子良好的熏陶。

参考文献:

[1]李荣兵.新时期高职院校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现状及对策研究[J].企业文化,2015.

[2]杨丽芳.浅谈高职院校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J].法制博览,2015.

[3]杜冰.增强高职院校学生法律意识路径探讨[J].河北师范大学,2008.

[4]李丹梅.高职院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J].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

[5]于桂凤.高职学生法律意识缺失及解决策略[J].法制博览,2015.

篇8

一、培养职校生数学问题意识的“三个点”

(一)以问题情境创设为关键点。

所谓问题情境,是主体和客体思维相互作用的一种特殊类型。问题情境的创设要达到促使学生原有的知识与必须掌握的新知识发生激烈冲突,使学生意识中的矛盾激化,从而产生问题情境。

教师要以问题为中心,精心设置每一个问题情境,要让学生意识到问题的存在,还要让其急于明白问题的答案。因此,教师在教学中,教师要根据学生了已有知识和教学目的,设置与学生的原有认知发生冲突但又处于学生了最近发展区的问题,使学生产生一种强烈的求知欲,激起学生积极地思维与探索欲望。

(二)引导学生质疑是激发点。

所谓质疑就是经过充分的分析与思考后提出自己的疑问,善于发现问题,敢于提出问题,进而解决问题。进行质疑是思维批判性的高层次表现。陶行知言:“发明千千万万,起点是一问”问是开路先锋,问是思维再进行的激发点,学生具备问题意识,学生能质疑,这是思维活跃的表现。“发明千千万,起点是一问,禽兽不如人,过在不会问。智者问得巧,愚者问得笨”。学生有了问题意识并不意味着就会有所发明和创造。学生心中有了疑惑,也不一定就能恰当地表达出来,教师要给他们科学的方法指导和明确的要求规范。因此,还是需要教师鼓励引导学生质疑问题,善于把学生引向正确的思维轨道,善于把学生引向茅塞顿开、豁然开朗的思维佳境。

(三)提炼概括学生的问题是点睛点。

提炼概括更深层次的意义在于:它不是问题的终结与完成,而是一个新的开始,一个新的起点。探明一个问题是为了更好地思考追寻另外一个更大的问题、更难的问题。

提炼概括是一门艺术。对学生的问题作出科学而艺术的提炼概括,是十分有效的教育方法。把学生问题的非本质的抽象的问题提炼概括为共同的本质的问题,是培养学生问题意识的点睛之笔。北京优秀教师宁鸿彬,对学生有“两欢迎、三允许”,即欢迎质疑,欢迎争辩;允许出错,允许保留。这实质上也是要求教师要对学生的问题具有一个积极而合理的提炼。建立这样一个积极合理的基本准则,这样不仅会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还有利于问题意识的发展。

二、培养职校生数学问题意识的“三个度”

(一)蕴含问题的情景要有尺度。

这里的尺度是指问题情境的创设不宜太难也不宜太易。太难的情境很难激起学生的激情,会把学生的热情扼杀在摇篮里;而太易的情境又很难引起学生的兴趣。所以教师要把握住每个学生的“最近发展区”,所设计的问题富有弹性,即是那种学生既不容易回答而经过思考又能够回答的问题。激发他们主动研究问题,分析、解决问题的热情。设置一种“授人以渔”式的问题情境设计,为学生提供了广阔的思索空间,为学生搭建了创造思维的平台。

(二)引导学生质疑要适度。

这里的适度是指要引导学生有条件地质疑。有条件的质疑指不完全迷信专家与书本,但也决不是无条件的怀疑一切,质疑要坚持用逻辑的或实践的标准审查怀疑的对象。在数学教育中,学生质疑什么与质疑是否有道理,均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自认为有根据地提出了质疑意见,他们提出质疑的目的是理性的,目的在于追求真理,而不是其它。雅斯贝尔斯说过:“科学最大的特征是怀疑和质问一切的精神,对事物进行谨慎而保留的判断,并对这一判断的界限和适用范围进行系统检验”。

(三)提炼概括学生的问题要有效度。

教师要想方设法诱导、启发学生展开积极的思考,让学生在多种思维中反复探索,力争使学生自己悟出问题症结、找出问题答案。提炼概括学生的问题,仅仅是一个方面,同时,还应该使学生明白其存在的不足和努力方向。因此,教师在回答学生问题时,要认清客观规律,要遵循客观规律。学生的问题来源于疑难困惑,来源于学生心中悬而未决的问题,老师的提炼概括要有效地把学生的抽象的问题提炼出本质的问题,既要解决学生心中的疑难,又不能让学生感到解答似乎永远只有一种标准答案,使其明白除此之外还可能有更佳的解答,只要用心去思考和追寻,就一定能得到更好的解决途径。

总之,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需要老师有韧性和耐心。老师需要不断学习,更新教育观念,善于捕捉学生智慧的火花,重视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让他们善于发现问题,勇于提出问题,逐步形成问题性思维和思维品质。当然,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是个复杂而系统的工程,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老师在平时的课堂教学中坚持不懈地去探索。

参考文献:

[1]姚本先.论学生问题意识的培养[J].教育研究,1995,(10):45-46.

[2]李思民.问题意识・思维品质・创造精神[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9):4.

[3]王源源.试论学生问题意识的培养[J].教育理论与实践,2004,24,(6):42-43.

篇9

【关键词】高职院校 高职生 法律意识 培养方式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9682(2012)07-0057-02

高职院校担负着为社会和经济发展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的重要使命,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各项社会活动逐步步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促使社会对高职生各项综合能力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而高职院校学生法律意识及法律素养将直接影响高职院校学生的综合素质;对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各种社会意识逐步形成和建立时期的高职生来说,在培养他们掌握专业技能的同时还应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从长远来看,这对整个社会的进步和法则都有巨大的现实意义。

一、高职院校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必要性

1.从群体效应角度看,高职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对推动中国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积极的意义。

截至2011年,我国高职院校有1071所,在校高职生有631万多人,而高职生作为未来社会生产、服务与管理第一线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并且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与国家未来发展的主体,他们法律知识水平的高低、法律意识的强弱将直接反映并影响未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建设的进程;高职生作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使法治理念深深沉淀在他们的意识中,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及国家长治久安具有现实意义,也对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2.从高职生素养构建的角度看,高职生法律意识培养是提高和完善高职生整体素质的重要因素。

为了有效提高高职生综合能力,2006年教育部高教司在的《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中,提出高等职业院校应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高职生培养成具有良好品德的社会主义建设者为根本任务。高职生作为即将踏入社会主义建设第一线的主力军,仅掌握专业的职业技能是远远无法满足未来生活和工作的需要,必须通过各种方式提升高职生的法律知识,培养高职生的法律意识,以使他们知法、守法和用法,以便于能更好地适应未来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可以说,高职院校学生法制观念如何、法律知识掌握程度以及法律素养怎样将是高职生整体素养体现的基石,必将在以后的生活和工作中反映出来,对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积极的意义。

3.从学校教育的角度看,高职生法律意识培养是高职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历来注重对学生进行道德观、价值观及人生观教育,这是我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长期形成的教育传统,对高职生构建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具有重要的引导意义,但随着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虚拟世界的思想交流不仅影响着高职生的生活与交往方式,更重要的是改变着他们的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这就给高职院校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课提出了新的挑战,而加大对高职院校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将有助于提高高职院校思想政治教育课的实效性和现实性,对高职生规避网络上不良信息的影响,维护高职生良好的身心健康具有积极的作用。

二、高职生法律意识缺乏的现状分析

1.高职生普遍存在着法律知识贫乏的现实

法律知识应是培养法律意识的重要基石,更是衡量高职生法律意识水平高低的重要依据。依据教育部规定,高职院校开设有《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但由于课时的限制,专门的法律课所占课时更少,而且讲授这门课程的教师大部分是以非法律专业的教师为主,再加上高职生更多注重专业课学习而忽略法律基础课学习,重视学分而轻视法律知识实效,在这种学习思想的支配下,高职院校的学生不可能掌握扎实的法律知识,从而导致表面上高职生学过基础的法律知识,但他们整体的法律知识水平普遍较低,甚至有些高职生存在着“不学法、不知法、不懂法”的现象,在这些思想和行为的影响下可知高职生普遍存在法律知识贫乏。

2.高职生法律维权意识薄弱

法律意识高低的重要表现就是自我维权意识的强弱,而由于法律知识的缺乏造成高职生遇到权利侵害时维权意识普遍薄弱的现象,再加上以“和”为贵的传统处世文化的影响,导致当高职生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知道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或者由于对法律的不信任而放弃法律武器,大多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而采取忍气吞声的方式,很少有人会想到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有些高职生以社会上种种消极现象批驳社会主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制原则,促使有些学生遇到个人权益受到侵害时不是需求法律的援助,而是邀请同学中的老乡、社会上的朋友帮忙采取暴力的手段解决问题,这样的结果可能导致本是受害者的人转变成侵害者而走向犯罪的深渊。

篇10

摘要:高校是一个特殊的有机载体,国家赋予其管理者一定的办学自,在新时期的高校自主办学管理中,加强高校学生管理中法治文化与意识的建设,这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的新途径。同时,面对社会环境发展的新变化,高校大学生的思想意识、价值观等的健全形成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因此构建高校学生管理的法治意识,运用法治观念来管理学生能够取得较为理想的管理效果。在此,本文将探讨高校学生管理中法治意识的构建。

关键词:高校;学生管理;法治意识;构建

在新时期的高校自主办学管理中,加强高校学生管理中的法治文化建设,彰显学生管理中的法治精神,这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的新途径。高校学生管理中的法治意识构建,不仅利于丰富校园文化的现代意识,促进对大学生德、智、体、美的感召教育,而且还利于提高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的实效性,有助于对大学生法制意识的培育。但实际上,许多高校学生管理者缺乏法治理念,因而他们无法意识到在学生管理中构建法治意识的重要性,没有认识到将法治意识融入到学生管理中是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于是乎,构建高校学生管理中的法治意识,这是我国众多高校当代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高校学生管理中法治意识不足的表现

高校是一个特殊的有机载体,国家赋予其管理者一定的办学自,因而高校管理在一定程度上肩负着辅助国家宣传思想政治理念,对高校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任。不过,由于一些高校学生管理者自身的法治理念较弱,其在自主维护与管理校园秩序的过程中欠缺法治意识,进而在高校学生管理过程中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一)高校学生管理中缺乏平等意识

由于许多高校尚未树立系统的法治教育理念,因而校园文化中缺乏对法治理念的宣传与普及,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高校学生管理者平等意识的树立,影响着高校学生主体意识与权利意识的树立。一般来说,高校必须做到依法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来平等的管理每一位学生,以维护高校学生的合法权益。但因高校学生管理者缺乏法治理念、缺乏平等意识,这极易发生高校学生管理不善的事件。

(二)高校学生管理中缺乏多样性的法治教育

对高校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在校园文化中兼容法治思想与法治意识,这是高校学生管理中有效实现法治教育的标准。但是许多高校在学生管理过程中都缺乏多样性的法治教育形式或渠道,仅单纯依靠法律基础课程对学生进行法治意识的培养,进而造成校园环境缺乏法治、民主氛围,高校学生的法治意识较为薄弱,影响着高校与学生的共同发展。

(三)高校学生管理中缺乏系统的法治机制

高校学生管理者因欠缺法治观念、法治意识,所以在学生管理过程中没有形成系统的法治机制,进而导致高校学生管理者自身程序观念、责任意识的缺失,影响着高校学生管理的公平与公正。尤其是在学生评优、学生处分的管理过程中,因缺乏平等、公正的法治机制,从而造成管理上的混乱,严重的甚至影响了学生正确人生观、价值观的树立。

二、高校学生管理中法治意识的构建

(一)科学制定法治校规,确保管理过程的法治化

校纪校规是任意一所高校成立与发展的关键部分,每一所高校开展各项教育活动都要严格遵循校纪校规,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高校良性的、可持续的发展。为此,高校学生管理中法治意识的构建首先需要从校纪校规着手,高校应依据国家高等教育法律法规来科学制定法治校规,结合本校实际情况来修改与完善校纪校规,进而促进高校学生管理的规范化、法治化。在高校实施法治化管理的过程中,校纪校规的科学制定发挥着重要的影响力,因而高校学生管理者应本着尊重学生权利,坚持依法管理与以德育人,进而科学制定高校的法治校规。如此,一方面规范高校学生管理权及保护高校学生的权利,另一方面有效确保高校学生管理过程的法治化。

(二)树立法治人本管理意识,依法行使管理职权

学校、管理者、学生三者之间是密切联系的整体,因而需要树立法治人本管理意识来调整三者之间的关系,高校学生管理者依法行使管理职权,运用法律理念来处理管理中的各种问题。在现代法治社会时展背景下,高校树立法治人本的管理意识与管理理念,这不仅顺应了现代社会的法治精神、人本管理思想,而且还体现了尊重高校学生人权价值、权利平等的高校学生管理理念,对于保障高校与学生的权利十分有效。同时,高校管理者将法治人本意识融入到管理工作当中,能够真正将高校学生作为一个平等的法律主体来对待,进而依法行使管理职权为高校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校园环境。从另一方面来看,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对高校学生法治意识的培养。

(三)加强管理的法治实践,注重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

学生作为高校教育中的主体,高校管理者在构建管理中法治意识的同时,也不能够忽略对高校学生这一主体的影响力。高校管理者实施法治化的管理不仅是尊重与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同时也是为了更好的唤起学生法律意识的自觉性,通过加强管理中的法治实践以培养高校学生的法治意识。高校对学生法治意识的培养需要从两方面考虑,一是培养高校学生的守法意识,二是培养高校学生的自我维护意识,对此高校学生管理者可以为学生创造更多的条件,加强管理的法治实践,鼓励高校学生积极主动参与到法治实践活动当中,以此来促进高校学生的全面发展。此外,高校学生法治意识的提高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对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工作的监督,从而促进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结语

面对社会环境发展的新变化,高校大学生的发展受到来自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影响着高校学生思想意识、人生观、价值观等的健全形成,对此高校学生管理者需要改变传统的管理理念,始终与现代法治文化、法治精神保持一致。因此,构建高校学生管理法治意识十分必要,这是新时期一种适合学生管理的有效途径,一方面利于提高高校学生管理的工作水平,构建和谐、法治校园,另一方面利于培养高校学生的法治意识,以促进对高校学生的全面发展。(作者单位: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

参考文献:

篇11

未成年人在学校发生紧急事故时,父母无法对其进行保护,所以学校要承担起保护未成年人的职责。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尽到教育职责而使其受伤的,要承担法律责任。(《侵权责任法》三十九条、《未成年人保护法》二十二条、《义务教育法》二十四条)

2、 学校有权取消学生的体育课和音乐课吗?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的教育应当是多方面的。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做了明文规定,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校随意取消体育课和音乐课的行为是违法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十七条、二十条)

3、 学生有权拒绝老师推销的商品吗?

买卖不仅要遵循自愿有偿原则,而且应遵守公平、平等的原则。尤其教师这样一个特殊职业,对于身心还未发展成熟的学生更应该注意自己的教师形象,不能通过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学习用品等来谋取个人私利。(《义务教育法》二十五条)

4、 学生被老师处罚后自尊心受挫而自杀,责任由谁承担?

教师在对学生进行教育的时候,要注意言谈与方式,弄清事情的前因后果。当学生确有过错时,教师可以对其进行某种惩罚,但不得有体罚及侮辱人格的行为,否则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未成年人保护法》六十三条)

篇12

关键词 学生;职业意识;技能

中图分类号:G65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489X(2010)18-0044-02

Take about Sense of Career on English Teaching for Primary School//Luan Zhichun

Abstract It’s very important for students to have the sense of career when they begin their jobs. It’s the same with their long-term employment. They can work steadily for a long time if they have the good sense of career. We have known that the training of sense for students is far more important than that of teaching skills for students.

Key words student; the sense of career; skill

Author’s address Qiqihar Junior Teachers’ College, Qiqihar, Heilongjiang, China 161005

“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已成为全国各高校办学指导思想之一。在师范学校小学英语教学法课程实践中也应以此为指导,首先注重对学生进行职业意识引导和教育,然后再培训职业技能,与此同时不断强化职业意识,这样对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和就业后的稳定程度都有成效。

1 职业意识

1.1 什么是职业意识

所谓职业意识,是指从业者在特定的社会条件和职业环境影响下,在教育培养和职业岗位任职实践中形成的某种与所从事的职业有关的思想和观念,是从业者在职业问题上的心理活动,是自我意识在职业选择领域的表现。

1.2 职业意识的形成

从进入大学起,大多数学生对今后的职业开始形成一个粗浅认识。就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的学生而言,英语教育专业的学生职业意识形成得更快一些,因为这个职业的指向性明确,领域确定。但是此时的职业意识萌芽仍然停留在职业的方向及领域。

1.3 职业意识的深化

英语教育专业的学生,随着专业课的开设就在连续不断地渗透职业意识,特别是英语教育专业的核心课程小学英语教学法的开设,对职业、教师职业等一系列内容进行讲授,通过试讲、见习、实习等一系列实践活动,使职业意识的深化有一个落脚点,使学生对职业意识的认识与体验更进一步。

1)职业:指个人在社会中所从事的、较为稳定的并以其报酬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工作。

2)教师职业:是指按照一定社会的需要和标准,传授文化科学知识,以培养人的能力和思想品德为目的的一种职业。

3)教师职业责任:对学生的成长负责,对社会发展负责。教师的劳动能影响学生的一生,甚至可以决定或改变他将来的发展方向。教师培养的学生应是对社会、国家和人民有用之才。

常听到这样说法,因为教师的一句话、教师的关怀、引导,使学生产生一个美好的愿望并努力实现。有一位学生家境贫寒,她的小学老师非常关心她,常给她做吃的,有时给她买一些衣物等,她非常感动,在她幼小的心灵里产生“长大我也要当一个老师,像我老师一样帮助学生”想法。考入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后,她努力学习,各方面表现积极。毕业不久,她工作得很出色,很快在学校成为教学骨干,她所带的班级无论是学习成绩还是思想品德在区里成为典型。这一案例说明一个负责任的教师对学生的影响非常大,有时是不可估量的,这一点一定要使准备以教师为职业的学生认识到。

2 将职业意识转化为学生的思想观念及具体行为要求

2.1 热爱教师职业

如果一个人从事的职业是个人的兴趣所在,并不断地追求,努力拼搏,最终他会将职业转化成事业去做,这就达到一个很高的境界。首先,注重引导学生对教师职业产生情感,对所要从事的工作有认同感;然后在教育见习、实习过程中培养学生的这种情感,使学生执著于教师职业。

2.2 深刻的教育观、发展的学生观

随着当代教育的发展,使人们对教育的认识更全面而深刻,即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的统一,既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又注重学生的个性差异。

1)发展的学生观。最重要的是要用发展的眼光去看待事物,善待学生。学生的发展潜能是不可估量的,要把学生看成发展中的、可以培养和塑造的个体。

2)以人为本的学生观。学生是一个整体的人。不论生理的还是心理的,都是一个互相联系、互相影响的整体活动过程。教育引导学生的过程要注重学生的心理、生理需求,注重学生的情感因素。无论学生大小,都有思想、有情感、有分析、有判断,在与他们沟通、交往时要特别注意从学生的角度思考,尊重他们的人格,充分体现人文关怀。

2.3 掌握必要的职业技能

目前的岗位需求,经过调查、了解、实践,总结出“一专多能”作为小学英语教师必备的综合教学技能。“一专”指扎实的专业知识及语言综合水平,是对学生的专业要求;“多能”指多种教学技能,是对学生能教学的要求,是教法课的要求。

1)语言的示范能力。①听辨出每一微小音素的变化与不同并能纠正学生的错误语音;②要有一定的口语能力,能用简练、准确的言语组织课堂教学活动,语言规范得体;③教师的语音语调要纯正、流利,对学生有模仿作用;④板书字迹工整、规范,设计合理并能突出重难点。

2)综合教学技能。①能唱,结合教学教唱学生英语歌曲,利用学生熟悉的曲调填充新内容用于教学或辅助于教学;②能画,具有四级或五级简笔画技能,在教学中能运用既利于学又能说明问题的简笔画;③能表演,能充分利用体态语,以丰富的表情、协调的动作表达意义或情感,做到有声有色;④能组织课堂游戏活动,根据教学内容用恰当的游戏组织教学;⑤能设计、制作适用于教学的各种教具,能制作、使用课件,能使用现代化教学设备(录像、幻灯片、多媒体等)。

2.4 具备教师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在学校中,职业责任是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所承担的特定的职责,包括教师应该做的工作以及应该承担的义务。教师能否履行自己的职业责任,是衡量这个教师是否称职和胜任工作的标尺。有责任心就会有敬业心,工作中就会认真负责,勤于思考,甘于奉献。这些非常重要,必须注重培养,因为教师的劳动对象是可塑性大、身心尚未成熟的儿童。

3 职业意识体现的难点――师德

师德,是教师的职业道德。它是教师和一切教育工作者在从事教育活动中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以及与之相适应的道德观念、情操和品质,是教师的从业之德,是对教师这一行业的道德要求。师德的核心是爱,是教师对学生的爱,没有爱就没有教育。师爱是一种高尚的道德情感,是一种强大的教育力量。

教育学生热爱自己的教育对象――儿童。捷尔任斯基在表达师生关系时说道:“谁爱孩子,孩子就爱他。只有爱孩子的人,他才能教育孩子。”教师对学生的爱是深深的理解和接受,主要表现在亲切感、理解感和期望感上。

有一个学生在实习时,管理的是一年级的学生。不久,有一个孩子给她一支铅笔,她当时就说:“我没有用,不要。”就在这个孩子转身返回的时候,实习生发现她含着眼泪,于是她抱起孩子说道:“老师不能要学生的东西。我知道你喜欢我,我也非常喜欢你,你用这支笔每天为老师画一张画,好吗?”这个孩子笑了。在她实习期间,这个学生每天都拿着画在班级门口接她。实习汇报会上这个实习生讲了这个故事,感动了很多学生。这种亲切和理解满足了学生的心理需求、情感需求,同时期望学生用笔记录老师,产生教育效果。

4 实习固化学生的职业意识,升华他们对教育对象的爱

英语教育专业的见习和实习是强化学生的职业意识,体现学生对教育对象爱的非常重要的渠道。因而在评价学生的见习、实习成绩时更注重对他们的职业意识的评价,对他们敬业精神、责任感的评价,对他们的师德核心――爱进行评价。

有一次实习前,有一名学生提出到实习学校要带高年级,她感觉自己带不了低年级。带队教师开导她:“你如果能让一年级的学生喜欢你,说明你有能力。他们和你同样有思想,有感情,只要你耐心地对待每一名学生,他们就会喜欢你。”带队教师把她分到一年级,她下课后及课间操期间深入班级看护学生,而且常常蹲下与学生谈话,很快得到学生的喜欢,也得到指导教师及校方的认可。每当她出现在班级,很多学生就会兴高采烈地迎接她,下课会有很多学生跟着她甚至拉着她手走出教室。有一个小学生天天回家向家长谈起这位实习老师,家长特意赶到学校见一见这位实习老师。实习结束,她不仅被评为优秀实习生,还被这位家长聘为家教。将这个案例讲给要下去实习的学生,让他们从中体会和感悟。

每次学生实习返回学校,都会津津有味地谈起他们实习的感受、当老师的体验。有的学生说,看到孩子围着她,感到很骄傲。有的学生说看到她的学生问这问那,感到的责任很重。通过实习让他们体验教师这个职业,让他们体会教师这份责任,让他们释放教师这份爱。由此可见,学生的职业意识完全可以通过实习得到固化。学生的责任心体现在工作中,转化成对其教育对象的爱,提升到敬业的层面。

参考文献

[1]王来喜.中学英语课程与教学论[M].长春: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

篇13

摘要: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中职学生受到用人企业的青睐,但其法律素养并不理想,纪律观念淡薄、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本文将从树立法律信仰、创设情景教育、培养法律思维、营造文化氛围提高法律认知能力、等方面着手,论述如何提高学生法律意识,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机率。

关键词:中等职业;法律意识;途径和方法

【中图分类号】G71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2095-3089(2016)34-0294-01

近年来,中职学生违法犯罪行为呈现上升趋势,日常生活中学生法律意识薄弱,不能有效运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因此,提高中职学生的法律意识已刻不容缓。

一、中职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

中职学生受到家庭、教育、社会等因素影响,重视个人利益,缺乏责任意识,法律观念淡薄、法律信仰缺失,侵犯财产、人身权益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不仅严重妨碍学校管理秩序,给家长带来困扰,也给社会带来不稳定的因素。

学校教育中,受教学计划的限制,不能系统讲授法律知识,导致学生法律知识匮乏;法制课教学形式单一,学生被动接受法律知识,导致学习法律的热情不高;法制教育成效不明显;使得学生不能准确定义自身行为性质,无法对行为进行法律评价,以致学生法律意识无法得到提升。

二、培养法律意识的必要性

中职生普遍年龄偏小,心智不成熟,易受不良行为的误导,易冲动,阅历浅、经历少,对法律知识一知半解。法律意识淡薄是导致其走向违法犯罪道路最根本原因。因此,只有加强法律信仰教育,树立法律权威,培养起良好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才能从根本上改变其思想状态,进而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三、提高中职学生法律意识的途径和方法

中职学校通过法制教育使学生具有了一定法律认识,但并没有真正形成法律思维、法律意识和信仰。学校提高学生法律意识,必须从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加大法律知识普及,培养法律思维等综合教育入手。

1.从信仰法律中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培养法律意识应当学会尊重法律、敬畏法律、信仰法律开始,只有对法律有了尊重、敬畏的意识,才会从心里下意识的学好法律、遵守法律,才会以法律为准绳去规范和制约自己的行为。生活中,存在着少数不符合法律规范的事情发生,从侧面反映了法制的不健全和国人法律意识的淡薄,法制教育应从国情出发,引导学生正确认识不合法的现象,运用法律知识去分析和评价不合法的现象,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和价值观,让学生树立起对法律的尊重、敬畏和信仰,在潜移默化中完成法律意识的培养。

2. 加强法制教育,提高法律认知能力。法律知识影响个人行为。通过法制教育,让学生明白哪些行为是法律允许的,哪些是法律禁止的。利用“案例教学”方法,直观形象的把法律的规定用简单明了的方式传递给学生,通过行为对比,帮助学生鉴定行为的合法性;使他们把所学的法律知识变成自己行为规范的一部分,从而提高自身行为标准,约束外在行为,从整体上提高学生知法、守法的水平。

3.创设情境模式,加强学生对于法律知识的了解。学习法律知识就是要让学生合理地运用法律知识。然而,法律条文抽象乏味,学生理解较为困难,学习相关内容提不起兴趣,严重影响课堂教学质量。教师应从学生实际状况和认知规律出发,创设教学情景,组织相关活动,让学生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通过亲身观察、感受,体验违法犯罪行为对他人、自身、家庭及社会所造成的伤害,最终使学生认识到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4.转变学校法律课教学理念。要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必须先改变教育教学理念。实践中,大多数学校认为学生最重要的是专业技能的学习,将促进学生就业视为教学的最高目标,反向指导教学,法律课程流于形式。相反,学校应当坚持立德树人的教学理念,重视学生的品行和规范意识,加大法律教育的力度。学校也应不定期的聘请律师、司法人员、法学专家来给教师做培训,让其接受先进的法律理念,学习如何把法律理念融入到教学中,转变教学方式使学生能够轻松的接受法律知识。

5.营造校园法治文化,创设法律学习氛围。学校应当积极加大法律知识的宣传,在校园中营造出良好的学法氛围。利用文化专栏、校园网、校园电视台、组织法律社团等,定期宣传法律知识,进行普法教育工作,使学生能够在潜移默化中受到影响,促进自身法律意识的提升。将社会生活作为法律知识学习的教材,定期组织师生对身边典型案例进行讨论、辩论,让学生按照自己的理解去思辨法律问题,使学生受到积极的影响与启迪,更好的理解法律知识、运用法律知识。将法治理念逐渐融入到现实生活中,学会用法律知识解决社会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逐步形成法律思维,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综上,中职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和法律素养的提高,需要学校在法律教育、教学理念、课程设置、创设法制文化氛围、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作出努力,以帮助学生学会尊重、敬畏、信仰法律,学会利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篇14

关键词:顶岗实习;实习生;实习单位;国家机关;保障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11-0327-02

一、问题的提出

顶岗实习,是指职业院校按照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组织毕业年级学生到企事业等用人单位的实际工作岗位所进行的实习。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权益,指的是职业院校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所应享有的,与实习事宜或实习单位相关的,受法律保护的人身与财产权利和利益。本文的职业院校包括五年制高职院校与三年制大中专院校。顶岗实习是高职院校实践性教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职业教育实现工学结合,突出学生就业能力培养的有效形式和重要途径[1]。不同于普通实习,顶岗实习需要实习生完全履行实习单位岗位的全部职责,因此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时人身、财产权益遭受侵害的案件越来越多,邵振彬案与廖尚军案就是代表。前程无忧网的《实习安全调查报告》显示,46%的学生有上当的经历或感受,27%的学生实习时没有签订实习协议,无故辞退、被迫加班和克扣工资被列实习学生权益受损现象前三位。这一现象证明了现行的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制度存在着重大的缺陷,实习生的人身与财产权益没有在实习中得到很好的保障。可是,出现这样的情况的根本原因是什么?目前尚无从法理学角度去探讨这一问题的研究成果,笔者尝试着从这一角度进行详细的分析与研究。

二、根本原因分析

无可否认,首先应该在顶岗实习学生身上寻找原因。职业院校学生处于“裸实习”状态,问题是出在思想意识上[2]。调查显示,顶岗实习生普遍缺乏维权意识,发生权益受损和顶岗实习纠纷时,59%的学生会采取“走人”的方法,40%的学生会选择“尽量忍受”,只有1%的学生会“据理力争”,基本没有人选择“举报或”。顶岗实习生的这种态度,无疑纵容了实习单位的嚣张气焰,会导致更多的人受到侵害。但是,学生毕竟是被教育的对象,如果学校恰当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则无疑学生的责任是主要的,可学校恰恰在教育与管理方面存在过失。实践中,受人力与物力的限制,职业院校往往只注重学生是否完成顶岗实习,而对学生顶岗实习的具体过程缺乏监控。实践中,学校难以做到派遣教师长期地驻扎在实习单位专门从事实习生的管理与协调工作,因此学校主要的过失还在于对实习生的实习前教育不足。调查显示,职业院校在学生顶岗实习前一般只做简单的安全教育,对于与实习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教育缺乏足够的重视与研究。由于顶岗实习制度是高职院校提高学生职业素养和综合素质水平的重要教学手段,也是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院校所开展的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形式之一[3],同时为了提高就业率等缘故,学校往往不愿也不敢担负起维护学生顶岗实习权益的重任。从这里可以看出,实习单位与弱势的学校相比,责任更大。更何况,损害顶岗实习生实习权益的主要行为人就是实习单位。

实习单位追求成本最低化和利润最大化无可厚非,但是很多实习单位严重缺乏社会责任感。为了节约开支,实习单位往往把实习生作为廉价劳动力,不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以各种理由克扣实习生补助,也不为实习生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实习生实习期间遭遇意外事故,实习单位往往推卸责任。但是通过调查可以发现,实习单位也存在苦衷。接纳顶岗实习生对实习单位来说回报太少,一方面,实习单位要拿出部分工作岗位来容纳无论工作经验还是熟练程度都远低于正式员工的顶岗实习生,这必然会导致工作效率的降低,影响收益,甚至还给经营管理带来风险;另一方面,除了能从实习生中录用优秀分子外,实习单位无论从学校还是从学生身上,都难以再获取其他实质性的收益。付出与回报如此地不成正比,确实不能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一味地指责实习单位缺乏社会责任感。因此,实习单位缺乏社会责任感,显然也不是顶岗实习生实习权益难以得到保障的根本原因。

最后分析一下法律因素。顶岗实习关系、顶岗实习协议与顶岗实习生身份的法律性质模糊使《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没有将顶岗实习生纳入其调整的范围,导致一旦实习权益受到侵害,实习生很难依据现有法律得到救济。可见,立法的缺失,是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时频频遭受侵害并难以得到救济的根本原因。可是到这一层面依然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如果不研究为什么立法会缺失,应该如何制定相关的法律,那么即使将来立法,也是治标而不治本。毕竟法律是解决社会矛盾的最终手段,而不是预防社会矛盾发生的有效措施。要解决顶岗实习生实习权益保障的问题,就必须要先消灭实习单位付出与回报不成正比这个基本矛盾。因此,需要从法理学的角度来研究与探讨解决的办法。

三、法学理论探讨

1.权利论。权利是法学的基本概念,法律保护或促进一个人的利益,使之免受他人或社会的侵犯,办法是为后者设定对权利主体的义务或责任[4]497。权利和义务是相互关联的,一个表征利益,一个表征负担[4]503。对顶岗实习生来说,实习权益是利益,实习单位保障实习生的合法权益则为负担。法律如果为实习生设定权利,则必然会为实习单位设定负担。同理,法律如果给实习单位设定法定义务,则从利益平衡的角度,必然应该为其设定权利,这一设定不能以增加顶习生或职业院校负担为交换,而应设定新的义务主体。笔者以为,这个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国家机关从实习单位与实习生身上获取了利益——税收,自然应该履行相应的义务来作为回报。

2.责任论。法律责任的归责与承担是法制保障的重要手段,我国法学理论界曾长期把“权利——义务——责任”视为立法的唯一模式。关于法律责任的本质,社会责任论是其中重要的一种学说。社会责任论认为,法律责任实质上是对被侵害的社会利益的保护,就归责原则来说更强调“无过错责任”与“公平责任”。实习单位损害实习生利益的行为应该属于过错责任的范畴,但是笔者以为,从利益平衡以及社会责任的角度考虑,实习单位承担法律责任的根源更应来自于维护社会公平、公正的需要以及全社会利益的均衡。换言之,实习单位损害的不仅是实习生的个人权益,其对社会利益一并造成了威胁甚至实质性的危害。但是假如立法通过强制让渡实习单位利益的方式来维护实习生的利益,依然不能完全修复被损害的社会利益,因为此时实习单位利益也同样受损。因此,社会责任论告诉我们,必须在维护顶岗实习生权益的同时维护实习单位的利益,以实现全社会利益的平衡。此时,同样从顶岗实习中获取利益的另一主体——国家机关,就应该通过作为的方式来承担自己应尽的社会责任。

3.正义论。什么是正义?英国哲学家拉菲尔指出,正义作为与公正分配有关的要素,主要取决于社会效用。在社会中,国家机关、实习单位与个人各自履行着不同的职能,也享受着不同的利益分配。当国家机关、实习单位与个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社会效用来获取相应的利益分配时,这个分配就是正义的。顶岗实习生实习时创造了一定的社会财富,实习单位享有这些财富并通过纳税的形式向国家机关履行了自己的经营者职责。而国家机关在获取税收的同时应该通过各种措施去保障实习生与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惩罚不法行为,为维护社会秩序履行自己的职责。现实中,国家机关显然做得还不够,导致了实习生利益的受损,因为实习单位在将自己的负担转嫁给实习生。正义论告诉我们,要实现社会正义,在通过法律规范顶岗实习制度的同时,国家机关必须将实习单位的社会负担转移一部分到自己身上。

4.法治论。何为法治?英国法学家韦德总结出这样的含义:国家机关必须依据法定的规则办事,不应当在法律上享有不必要的特权。国家机关分为立法、行政、司法机关,应当依据不同的法定职责办事,承担不同的社会责任。就顶岗实习生合法权益保护而言,显然他们都没能很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首先,立法缺失的原因是立法机关的作为不足造成的,这是顶岗实习生合法权益频频遭受侵害的根本原因。其次,行政机关亦没有足够的重视与作为。对政府而言,鲜有制定规制实习制度的行政法规的,政府的税收中有顶岗实习生的贡献,可是政府却没能让实习生获取足够的利益。最后,司法本应扮演惩强扶弱、维护公平正义的角色,可因为各种原因,司法机关却未能当好保护顶岗实习生合法权益的保护神。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机关应该避免角色错位,积极履行好自己应尽的职责,通过立法、行政、司法等手段保障顶岗实习生的合法权益。

四、对策

通过上述法理学分析可以发现,要实现顶岗实习生实习权益保障,就必须要先解决国家机关、实习单位与实习生三者之间利益不均衡这个社会矛盾,督促国家机关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建立起全面的保障机制。首先,立法机关应该制定相应的法律,如《学生实习规范法》,通过法律制度来规范顶岗实习制度;其次,政府应该改变目前不作为的作法,通过减免一定比例税收的方式鼓励实习单位招收和录用顶岗实习生,通过培训与指令等方式指导与督促下属院校加强实习前教育与实习期间的监控;最后,司法机关应该根据相关法律,严厉打击不法实习单位肆意损害顶岗实习生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经济、行政乃至刑事责任来规范实习单位的实习制度与行为。只有如此,才能通实现顶岗实习生合法权益的保障,维护全社会的公正与和谐。

参考文献:

[1]李军雄,曾良骥,黄玲青.地方高职院校学生顶岗实习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 .教育与职业,2010,(3):43.

[2]佚名.谁来保障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安全[N].中国青年报,2011-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