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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相对应的范畴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3-10-12 17:40:20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市场经济相对应的范畴,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篇1

综观马克思论述市民社会理论的著作,他主要在三重含义上使用过市民社会概念。

1、贯穿于整个人类历史进程的市民社会。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在过去一切历史阶段上受生产力制约同时又制约生产力的交往形式,就是市民社会。……这个市民社会是全部历史的真正发源地和舞台”。它“在一切时代都构成国家的基础以及任何其他的观念的上层建筑的基础。”我们联系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对唯物史观的经典表述,这个市民社会的实质就是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它与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它的变更会导致庞大的上层建筑发生变革。作为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它自然存在于人类历史的一切阶段,贯穿于整个人类历史进程。

2、与政治国家相对应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私人生活领域和社会自主组织。此含义的市民社会产生于与政治国家的现实分离,“私人所有摆脱了共同体”,“整个商业生活和工业生活”开始与国家相分离。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把封建社会时期的市民社会称为“旧市民社会”,中世纪“市民社会的等级和政治意义上的等级是同一的,因为市民社会就是政治社会”。这也就是从古希腊到近代契约论思想家所使用的传统意义的市民社会,它与政治社会是同义的,它存在于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高度重合的状态中。而“新市民社会”始于与政治国家的现实分离,它是与政治国家相对应的分析范畴,它表征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私人生活领域和社会自主组织。

篇2

一、农业和农业财政支农政策

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第一产业,是与工业和服务业相对应而存在的经济产业,属于市场经济学范畴,在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我国加入 WTO 的时代背景下,其发展应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在实现农业资源配置的过程中,市场是基础性的工具和手段,政府扮演的是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者角色。

我国农业发展所面临的最大困难是市场性不足的问题。最显著的矛盾是落后的农业生产力和不断提高的城乡居民农产品消费水平之间的矛盾。具体来讲,上述问题表现为:[2]34 -39一是生产环节上的产业化、规模化和机械化发展力度不足,农业社会投入积极性不高,农业生产者的科学文化水平不高,标准化生产普及程度过低,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高,农业科技支撑体系和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不完善等; 二是流通环节上的现代农产品物流设施设备水平不高,产品辐射半径过小,现代化的物流网络建设不完善,城乡物流体系不能实现无缝衔接,农产品物流成本占比过高; 三是农产品销售环节上的现代化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体系建设不足,市场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基础性农产品价格受政府稳定物价水平的行政手段影响较大,又因 WTO 农业协议对价格补贴的限制以及各级政府对农业补贴的重视力度不足等各种因素而致使该部分农产品不能获得市场合理价格水平补偿。上述问题或矛盾,靠农业自身的发展来解决存在一定的困难,亟需政府的合理干预,来引导社会人力资源、科技资源和资本向农业适当集中,提高农业产业、产品结构面向市场的适应能力和优化升级能力。

在实现政府对农业合理干预的过程中,公共财政至关重要,通过财政收支行为,可以引导或影响农业资源的配置过程,实现政府干预。但是,政府财政对农业资源配置过程的影响,应当遵循和利用价值规律等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以提高农业市场活力,提升农业资本的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为目的。基于上述认识,公共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应该是以辅的扶持为主,以资本注入式为主要扶持方式。资本,是指用来生产或经营以求牟利的生产资料或货币。公共财政对农业投入应以资本注入式为主,遵循生产、流通和销售的市场经济规律,以提升农业资本盈利能力为核心,具体来讲包括向农业企业注入生产资料或者货币资本来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或充分利用 WTO “绿箱”政策,通过公共投入来普遍改善农业生产环境和资源以降低农业生产成本,从而反方向提升企业自有资本的盈利能力。

上述公共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可以简称为农业财政,与不分农业、农村和农民的传统农业财政不同的是,其具体指政府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遵循政府与市场的合理分工原则,围绕提升农业产业的资本竞争能力,而对农业产业发展提供的财政收支行为。

二、农村和农村财政支农政策

农村是具有社会学和地理学性质的概念,是根据人口集聚程度等标准对人类居住地区的划分,其逻辑上相对应的是城市。农村产生的直接动力是人类社会生产力的进步,农村的出现反映了人类先祖在战胜自然灾难,谋求生存的过程中累积的经验和知识,同样农村的发展也必然会随着社会生产力,尤其是农村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而向着更高形式的群居形态———城镇演进,这既是历史上城市产生的根本原因,也是现实中推进农村地区城镇化的理论依据,是人类社会进步必然要求。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农村城市化是个相对的、动态的和历史的概念,不应囿于工业时代的,以机器、厂房和大烟囱为标志的城市化概念。随着社会生产力的进步,人类进入了信息化时代,伴随信息流通网络和现实交通网络的便捷化和快速化发展,以及信息和现实交通资源的可达性和城乡对称性的不断提升,都使人类社会逐渐失去了在拥挤不堪的城市群居的必要性。日新月异的新能源、新科技和新劳动工具的出现在解放农村地区劳动力的同时也在解放城市地区的劳动力,使得农村与城市一起向着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方向前进。

在我国现阶段的经济社会环境下,农村的发展需要城市的反哺和支持已经是各界共识。但是对支持农村发展的方向和途径却缺少深入的探讨,在实践中也缺乏反思和规划。虽然农村发展的短期目标是农村基础设施的完善、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以及居住地的适当集中和改造,但是农村发展的长期目标是城乡社会一体化发展,而不是纯粹的演变成现在的城市模式,上述问题对于已经初步具有较高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都市农业地区来讲,则更需注意。但是,无论是短期目标还是长期目标,我国农村发展过程中的主要矛盾都是落后的农村社会生存环境与提高和保障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之间的矛盾。

政府和市场在促进农村发展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对农业发展所起的作用不同。在农村发展过程中,政府是主导力量,其首要职责是保障社会公平,保障农村享有与城市同等甚至是优先的发展权,市场手段的引入是在特定社会环境下促进农村发展的手段和工具,以完善农村生活和生产环境为主要目的。

公共财政对农村的投入,可以简称为农村财政。农村财政是对农村发展提供或增加农村社会公共资产的投入,属于社会建设性财政支出,其主要投入方式是资产注入式。资产,又称为财产,分为有形和无形两种形态。农村社会公共资产的一定积累,是实现农村居民享有一定生活水平的基本保障,也是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基本前提。在现阶段,我国农村社会很难依靠系统内自身的资金积累和投入而发展到与城市相对一致的发展水平,因此,由政府主导的对农村的公共财政投入则显得十分必要。

三、农民和农民财政支农政策

农民有多重、多种含义,但目前比较统一的认识是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如果从这个意义出发,那么,我国现行的关于农业、农村和农民的 “三农”政策和相关理论则有明显的缺陷和漏洞。显然,政府在社会人和国家公民的层面上,其最基本的职责就是保障所有公民享有平等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尤其是对于没有生产劳动能力的弱势群体更有不可懈怠的责任,而目前的 “三农”概念中农民的范畴则恰恰是筛除了农村地区没有农业生产能力的弱势群体,则其 “三农”理论,无论在实践中是否有相关的职责履行或政策执行,在理论上都有了不完善之处。

对上述对农民概念的定义,本文持不同意见。如果将农民定义为在农村地区从事农业的劳动者,那么与其相对应的概念将有多个,从而带来逻辑上的混乱。例如: 在城市地区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 ( 例如都市农业生产者) ,在农村地区从事工业和服务业生产的劳动者 ( 例如农村地区企业工人和农村副业从业人员) 等。本文认为参照农村和城市的逻辑关系,农民应该定义为在农村地区居住的公民,与在城市地区居住的公民,即市民相对应。将公民按居住地的属性划分为农民与市民,同样纳入人类社会学的概念范畴,是对公民实现全覆盖的分类标准。将农民定义为在农村地区居住的公民,可以使我国 “三农”理论体系更加完备,使 “三农”政策中对农民的政策更具有针对性和公平性,也更容易划定清晰的政策界限,避免将对农业和对农民不同范畴的财政支农政策混淆。

公共财政对农民的投入,可以简称为农民财政。与在理论研究领域和实践领域都被广泛提及的农业财政和农村财政不同的是,至今为止,仍然没有任何关于农民财政的文献和报道。

问题在于提出农民财政究竟有没有意义? 本文认为,有针对性的提出农民财政,有助于理清对传统财政支农政策中对农民投入的认识误区,也有助于财政支农理论体系的完整和齐备。在现有的传统财政支农政策中,谈及对农民的支农资金投入,首先提及的就是对农民的 “四项直接补贴” ( 即: 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种粮直接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良种补贴) 以及对农民的农业技术推广培训等支出。然而,以上述四项直接补贴为例,从表面上来讲该补贴造成了部分农村居民的增收,但从本质上来讲,其实际上仍然是在农业生成环节,以农业生产为核心的农业产业扶持政策,并不是在农村公民层面上的政府财政普惠性投入,原因是其政策执行的效果是农业生产者从事农业生产的成本性净支出的降低,刺激的是农业生产积极性和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形成的是农业产出物质的提升和量的增加,以及农业生产工具的升级。如果长期将上述投入计入对农民的普惠性投入,则实际上是对农村丧失劳动能力者等农民弱势群体营造了更大的不公平。由此可以看出,理清公共财政对农民政策的边界和内容,对完善政府管理和体现社会公平意义重大。

以农民是在农村地区居住的公民为理论和政策实践的基础,本文认为农民问题的核心是保障农民基本收入水平,保障农民个体基本生存权和发展权的问题,上述问题体现在财政支农过程中的政府上,就是提供一定水平的农民低保,农民医疗、教育和卫生等社会保障的政策措施。农民发展的问题是人的综合发展问题,其直接影响着农村社会的整体进步。

公共财政对农民的投入,应以资金注入式为主,亦即通过面向农民的直接资金补助 ( 如农村低保、低收入困难户临时价格补贴等) 或间接资金补助 ( 如对农村义务教育补助,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经费补助,对农民用电、用水的补助等) 为主要手段,直接或间接地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其不直接形成农民个体或农村公共的固定资产,也不以直接形成农业生产力为目的,而是以保障农民收入水平,进而保障农民的基本生存权和发展权为目的。

篇3

不过,在最新一期的《求是》杂志中,管理层又再度释放出了“经济放缓没超预期,调控取向不能变”的态度,且在新的“十二五”规划当中,管理层已经把经济增速目标下降了,那么这也就意味着,目前的经济增速放缓,是属于管理层可以容忍的范围之内,且未来的调控还依然是偏紧的。再加上9月10日左右公布最新的各项宏观经济数据,届时CPI的走向以及数据的高低,又将会再度影响我们A股市场的表现。

宏观调控预期不放松,CPI依然高企,货币政策依然紧缩,市场动荡,9月份意大利国债的到期再融资拍卖及美国的QE3是否如期来临,10月份的G20峰会希腊债务问题再上议程,我国的地方政府债务问题,房价走势,我国的经济增速放缓等等,这一系列不确定因素都在困扰着当前的A股市场。

其实,说实在话,美国的债务危机和欧债问题,都是属于“第二次金融危机”范畴,只是这个说法很多人不愿意承认罢了,或者市场舆论被一些大机构有意识地引导着,而中国的很多问题,也许可以在这个二次金融危机的爆发过程当中,得到及时的释放和解决,且中国如果可以抓住机遇,可以趁各个国家都陷入金融危机的同时大力发展我国的经济。对于我国经济转型的成功与否,这会影响着我国未来的数年经济发展。危机,危机,也许我们也可以在资本市场当中“危中寻机”。

当你身边的很多朋友开始对股市不屑一顾的时候,当你认识的很多股民都开始不炒股的时候,当你发现大家都对股市失望甚至绝望的时候,也许股市的投资机会也就快到了。目前全球的经济情况,也许跟2008年同期有很大的相似之处,也许当管理层发觉一味的严厉调控影响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的时候,相对应的刺激经济增长措施就会到来。也许,当我们都失去信心的时候,我们的A股市场历史大底才会出现。

真正的大牛市,目前还远未到来,这是全球的宏观经济情况和我国的经济发展背景所决定的,大牛市的到来与否,不是通过技术分析就可以看出来的,这必须要分析相对应的经济基本面情况才可以做到,因为股市的本质是反映经济的晴雨表。也许这“晴雨表”有表现不相符合的时候,但是,这个最直接的经济学理论规律,却是一直在主导着我们的股市发展。所以,大家千万不要因为某个时间段因为某些人为的调控因素使得股市的“晴雨表”功能暂时失效了,而就认为这些经济学规律没有用,那么你就会大错特错。

真正能决定市场涨跌高度和深度的,是市场的基本面,而不是技术图形,技术图形只是一时起到揭示买卖信号的作用而已。所以,如果我们要加深研究的深度,那么就必须对宏观经济认识深入、深刻一点,对行业和企业的发展也要认识到位,而不是停留在表面的“皮毛”研究。因此,一旦有机会,我们都要去企业做实地考察调研,在本周笔者就去了武汉的几家上市公司做实地考察调研,收获很大。

篇4

1.公路超载超限严重扰乱运输市场经济秩序

超限运输行为仅仅对自身的利益有提升的作用,对广大的普通群众和其他广大的合法经营的业主的权益产生了巨大的损害作用,对市场经济秩序产生了一定的扭曲作用。如养路费和通行费是按照货车的吨位来收费的,养路费、通行费仍未改变,车辆运输成本大大降低,必然影响国家对公路建设的投资和对公路养护的投入。对于,一些不收费的公路,超载超限对公路几乎是无偿使用的,也就是说,这种危害行为造成的成本由众多的纳税人来承担。

2.公路超载超限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超载超限对公路产生影响的同时,也会对车辆本身产生负面影响。大量的超限运输车辆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使车辆的制动和操作等安全性能迅速下降,给交通安全带来极大的事故隐患。报纸经常报道,超载超限车辆在公路上出现事故,影响交通,给其他通行人带来了不利的影响。

二、超载超限运输原因分析

1.经纪人假设与规模经济是超载超限的理论原因

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提出经济人假设,他指出市场经济中,经济人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忽视对其他人的影响。上面超载超限对公路寿命产生影响,但是货主还是超载超限,这就是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对整体利益注重程度不够。根据物流学的规模原理,可以得知随着装载量的增加,单位重量货物的运输成本减少。这也是商业中的薄利多销,以期通过量的提升来摊薄固定成本,从而提高自身的利润率。这一理论在超载超限的现象中得到了很好的验证。

2.货运市场混乱导致竞相压价

目前我国运输行业整体呈现供过于求,因此众多运输业主在狭小的行业中相互竞争,在服务水平大致相同的情况下,众多运输业主通过降低收费水平招揽客户,这就导致运费水平降低,业主为了追求利润必然对超载超限带来的利润格外注重。这种过度的竞争也导致市场调节作用失调,货运价格严重偏离市场调节的正常运价。为了生存,运输企业就必须不断通过超载超限来弥补费用,从而谋取自己的利益,从而导致超载超限的现象屡禁不止。

3.公路建设融资机制不健全导致高运输成本

按照经济学的一般理论,公路建设应该由政府承担,因为它是发展国民经济的重要促进手段。按照一般的经济学原理,公路属于公共品应该有政府来承担,但是目前我国经济发展相对水平不高,基础设施仍然属于半公共品的范畴,因此我国公路建设费用需要靠银行贷款来完成,这就有了收费还贷的提法。这些银行利息费用导致,我国公路运输成本的居高不下。

4.法律体系不健全、执法不力

我国现行与公路超载超限的法律并不健全,这便给执法者提供了一定的自由裁定权,这容易导致在治理过程中出现以罚代管的局面。这对于超载超限的车主就有了可乘之机。由于查超限超载是一定概率,这导致了超限超载的违法成本较低,易助长超限超载的气焰。同时一些不收费的公路,超限超载更是难以管制。

三、解决超载超限运输的对策思考

1.加强货运市场宏观调控

从国外经验看,货运市场是超载超限运输的源头,如果想从源头去改变,必须由政府出面从源头出发加强对货运市场的监管。政府一方面通过法律法规规范市场主体的运作行为,提高整个货运市场的服务水平。目前我国货运市场急需要通过整顿来提高服务水平,这样方才能够适应现代物流业的要求。另一方面扶持有竞争力的、规模化的运输企业作为货运市场的主导,引导市场的发展。我国货运市场的特点是多、小、散、乱,通过政府的宏观调控,制定市场规则,扶持一批具有竞争力的货运企业,从而提高整个市场的竞争水平。这样可以从源头解决超载超限运输的根源。同时货运市场应该从自身出发,设计好合理的路线,尽可能的降低运输成本,形成自身优势。

2.加强宣传,提高保护公路的意识

从目前治理现状看,治理超载超限运输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需要多方面共同努力才能取得成效。一方面需要对超载超限造成危害进行的宣传,提高相关人员保护公路的意识,具体到深入到基层去宣传超载超限的危害,让货主能够明白超载超限对于自己和他人都是不利的。另一方面应该对相应的宣传部门提高要求。如果连执法部门都不能意识到保护公路的重要性,何谈让货主来认识到这个问题。

3.加强超载超限运输治理专项法律法规建设

必须从立法的角度来规范超载超限运输的治理,只有通过专项法律法规的建设才能保证治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目前亟须对现行有关治理超载超限运输的法律法规进行梳理,明确超载超限的认定标准、等级以及相对应的处罚措施和细化准则,根据不同载重量对公路的破坏程度实行相对应的处罚措施以及征税制度,使外部成本内部化。同时要明确规范执法机构的职责权限,从而避免执法行为的随意性。

4.加大执法力度

市场主体都具有趋利性的一面,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很难提高其主体性。因此必须加大执法力度,从法律法规的角度去提高治理水平。必须细致的从超载的限额等入手,制定详细的出发条例,让执法人员能够有法可依;同时应该加大执法的力度,让超载超限问题无漏网之鱼。同时也应明确执法部门的责任建设,让执法部门视治理该问题为己任,方能内外兼修,治理好超载超限问题。

四、结语

篇5

关键词:事业单位;财务会计规范;重要性

中图分类号:F23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7)04-0089-02

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体框架以初步搭建完成,成功且有序的由计划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成功地挣脱了行政指令对于经济发展的限制,与此同时,也产生了种种弊端,若不对弊端加以整治、革除,可能会影响中国国民经济持续稳定、科学健康的发展。在税收方面,存在着大量的不规范行为,偷漏税的现象屡禁不止,走私贩私愈发猖獗。个别地方政府,对税务单位的税收工作横加干涉,设置障碍,片面地保护地方利益,而个别税务人员工作不够认真负责,相关的税收政策得不到贯彻落实。有关部门对于税务工作不配合,甚至对税收人员的执法行为加以阻挠。上述的种种行为是对中国税收政策的严重破坏,扰乱了经济秩序,不利于市场的公平竞争,给税收的健康有序发展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进而威胁到了中国社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税收是调节国家社会经济的重要方法,税收是否健康有序,间接影响到国家社会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税收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对于税收的规范整顿,迫在眉睫。

一、事业单位财务会计规范化的重要性

财务会计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在实际工作的过程中,以完成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为主要方向,在会计工作中既要满足事业单位内部的管理需要,又要注意国家宏观调控的要求,无论是何种形式的事业单位,所有的会计工作都要遵循相关的管理规范,唯有如此,才能使事业单位的汇总信息得到有效的保障,为事业单位的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财务工作要在事业单位的会计规范下进行,保证事业单位的财务资料的内容具有真实性,不虚构财务资料内容,做到诚实守信,只有这样,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才能走到时代的前沿,对于财务会计的规范才能得到合理有序的开展。

作为中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环节之一,在财务会计工作的实际工作过程中,要以市场经济发展为基础。一方面,要符合事业单位的发展需要,另一方面,也要为国家的宏观经济发展服务。无论是什么形式的事业单位,对于财务会计的工作流程,都必须严格的依照事业单位或是税收征管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标准要求,进行科学合理的规范,事业单位的相关人员,要严格地加以贯彻落实,其有.利于事业单位的良性发展;有力地保障了事业单位财务资料准确性、真实性与时效性,在促使中国事业单位健康发展的同时,也顺应了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因此,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的规范,必须得到严格的贯彻与落实。

二、事业单位财务会计规范和税收征纳之间存在的差异

(一)在收支确认上存在差异

当事业单位产生了应税业务与非应税业务,应根据税务征纳的相关法律规定,以权责发生制为依托:开始进行收支确认的工作。但是在目前,如果a生了上述的情况,事业单位的收支确认原则却是收付实现制,并以此进行财务会计工作。这种现象导致在进行与处理相关的业务时展现出了差异化,通过财务工作的具体实践,我们可以看出,事业单位为了避免将财务工作复杂化,在大多数情况下,采用非应税业务的收支确认原则,来完成应税业务的财务会计工作,其业务的方方面面都在使用收付实现制。

(二)在费用扣除上存在差异

根据税收征缴的相关法律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的计税工资分别按照相应的百分比,进行征缴,但是原有的相关费用属于直接列支,在财务会计计算应税所得额时,不在扣除的范围之内。在财务会计的费用扣除中,职工福利费用如果被扣除,那么医疗基金就不在扣除范围之内,几乎所有的企业与事业单位,都以此为规范,进行相关费用的扣除。但是在财务部门做账时,大多数是根据国家财务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进行费用的扣除。这就造成了职工福利待遇扣除出现了差异化的情况,所有的费用扣除通过事业支出的方式,来完成对该业务的处理。

(三)资产处理的方式存在差异

根据税收征纳的相关法律规定,在对事业单位进行税收征缴的工作过程中,其征缴标准要做到严格、规范。但是,就当前来看,这类法律法规不能得到贯彻落实,实际上,事业单位依照的财务会计规范,在对于资产处理与计算的手段上与税务征纳的相关法律规定,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性。首先,在固定资产方面,确认标准存在差异性。税务征缴的相关法律法规显示:使用一年以上且应用于生产经营或是使用两年以上,具有较大的经济价值的,不应用于生产经营的主要设施的物品可以作为固定资产。但是,事业单位财务会计依照的规范内容与税法相对比,其在定义上就存在差异性。另外,对于固定资产的购买与支出,其在处理方式上也显现出差异化的特征,根据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规范,对于固定资产的购买所需的费用,可以将其纳入支出类的范畴。但是根据税务征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对于固定资产的购买,其支出的计算,应包括在所得税的范畴之内,因为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购买置办可以计人资本。可以明显的看出,两者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四)在无形资产的处理上存在差异性

依据事业单位的相关财务会计规范,将无形资产的处理手段分为以下两种:一是事业单位内部如果没有进行过成本核算,对于这种事业单位,进行无形资产处理时,主要采取的是一次性摊销的手段在财务工作中,将其纳人事业支出的范畴内。二是存在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可以在收益期内,完成对成本的摊销,在财务工作中通过分期记录的方式,将其纳入,经营支出的范畴。但是在税务征缴的法律中存在差异,即要求使用直线摊销法,不考虑实际现状,在收益期将无形资产的成本进行摊销。

三、对于事业单位财务会计规范与税收征纳之间影响的具体论述

在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的实际工作过程中,事业单位财务会计规范的相关标准与税务征纳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而这种差异会对事业单位的所得税计算产生较大的影响,使得事业单位在M行所得税计算时出现困扰,给事业单位的涉税业务有序开展带来了挑战,在大多数的事业单位的发展与经营过程中,存在着应税业务与非应税业务两种形式,而对于这两种形式的业务,收入费用的工作在开展的过程中,就需要具体分析,不同的收入应与不同的费用扣除情况相对应,其划分要做到科学、合理与规范,使得税务征缴得以健康有序的开展,征缴税款的额度具有准确性,另外,在事业单位财务部门在开展计算收人与支出的工作过程中,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的工作量就会非常的繁重,进而,造成财务会计在进行计算时,并不是按照税务征纳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标准进行计算,其计算方式和收支确定方式也不能依据税法的相关规定。

国家的税务主管部门面对这种充满差异化的,不符合规范的处理方式,进一步了明确了管理规范制度,以规范条文的形式,对事业单位的税务征缴,加以科学的规范,使得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的工作得以规范化,税务征缴的收缴金额准确化,从本质上对事业单位的税收征纳现状和影响,有着一定的把握与了解,在进行税务征缴工作的相关问题时,可以做到有的放矢,进而在面对相关问题时,不会手足无措,可以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

对于事业单位财务会计规范与税务征管相关的法律法规之间存在的差异性,可以针对两种规范进行核定,对于税务征收的问题,灵活变通的去处理,最终使得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规范更加科学合理。例如,以某地的税务单位为例,其规定:对所有企事业单位与社会团体,对执行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收支原则,通过“核定应税所得率”的方式征缴所得税。而对于那些采取企业会计制度收支原则的,可以依据权责发生制进行会计核算,直观地反应对应税与非应税收支的划分,精准的计算所得税额度,以有利于查账征收的实施。采取较为科学的应税额计算方法,使个别单位简化了税前调整的环节,大大地简化了所税收征收的流程,从一定程度上来讲,有利于税务征收效果凸显。但是,这种做法类似于流转税,使得纳税人的应缴税款的高低,由流转税的高低和与之相对应的应税所得率的高低决定的,但是,与纳税人自身的成本、费用与收益并没有什么明显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