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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措施建议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3-10-12 17:40:18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食品安全措施建议,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食品安全措施建议

篇1

[关键词]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监管对策;完善

[中图分类号]TS201.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2)02 ― 0086 ― 02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社会的发展离不开人类,人类的生存离不开食品。食品质量安全是指食品质量状况对食用者健康、安全的保证程度。用于消费者食用或饮用的食品,不得出现因食品原料、包装等问题或生产加工、运输、储存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而对人体健康、人身安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任何不利影响〔1〕。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须在遵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等强制性手段加以实施的标准的基础上,确保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不受到威胁。也就是说在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的实施过程中,除了需要涉及到的各个环节负责人的遵纪守法、道德观念、责任感等方面素质的提高以及消费者的消费理念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加强之外,还需要国家有关部门行使法律手段实施食品安全监管,加大监管力度,才能够达到加强和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目的。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和联合国粮农组织的定义,食品安全监管是指:“由国家或地方政府机构实施的强制性管理活动,旨在为消费者提供保护,确保从生产、处理、储存、加工直到销售的过程中食品安全、完整并适于人类食用,同时按照法律规定诚实而准确地贴上标签”〔2〕。

由此可见,食品安全监管在保证食品质量安全方面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那么,在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过程中,食品安全监管应当如何具体实施呢?下面就齐齐哈尔市监管部门采取的多种行之有效的几项食品安全措施,谈谈齐齐哈尔市食品安全监管现状及对策建议

一、齐齐哈尔市食品安全监管措施

近些年来,“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含三聚氰胺、染色馒头、地沟油、瘦肉精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层出不穷,食品安全问题成为了世人关注的焦点,引起了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地方政府部门也在加强监管有关的策略。以下为享有绿色食品之都美誉的齐齐哈尔市在政府监管、企业自律和部门监管的“三管齐下”的监管模式下,监管部门针对近年来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及国家对食品监管的重视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

(一)加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力度,做到从严规范、落实,确保食品安全

“三联单”制度、“一票通”制度和“诚信通”建设的推进和落实,食品流通过程中每次买卖行为中对食品安全进行追溯的制度的健全,为工商部门对食品销售信息的及时掌握、消费者购买食品的质量安全提供了有效的保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技能加强了培训,建立健全了农产品安全使用制度;对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和企业备案标严格落实,市场准入方面严格把关;重视餐饮类服务和经营模式,加强卫生安全,对食品安全隐患极为重视,推行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对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二)加大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监管力度确保食品安全

食品添加剂作为现代食品工业的灵魂,正确安全使用添加剂可以大大促进食品工业的发展,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些不法分子对利益的过度追求导致滥用食品添加剂和添加非食品用物质的现象接连不断的发生,严重影响到食品质量的安全,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了不可忽视的威胁。针对此现象,齐齐哈尔市卫生局、管理局、食品监督委员会联合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对餐饮行业如火锅店、糕点店等经营场所重点检查了是否严格落实了进货查验管理制度,食品添加剂与索证、索票是否吻合,食品添加剂有无按其人体食用范围与摄入量使用,有无超标现象存在。另外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是否合乎法律规定等等食品调味料中添加剂是否具备正规标签和说明书以及包装是否合法,并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产品当场依法予以没收,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还针对经营许可证、生产和经营按规行事情况、进货查验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了严格检查,并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了依法严肃处理。

(三)启动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信息平台试点

2011年初,在齐齐哈尔市北三区,即龙沙、铁锋、建华区工商分局正式启动了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信息平台试点,对全市当时的16545户食品经营户进行引导和宣传教育,还结合入户宣讲的形式发动全员参与,让食品安全监管网覆盖到市区的每一个角落。重点建立了食品准入、食品销售、食品经营主体、食品安全执法监管、和食品安全执法主体5个数据库,共录入食品经营主体登记信息十余万条,其中食品零售业户信息十余万条,食品批发业户信息两千余条,为食品经营主体的动态监管提供了依据,并将食品供货商的销售凭证、经营资质、质量证明文件等信息录入系统,作为进货查验制度的重要数据,为实现网络监管提供了依据,使监管过程中遇到的信息的掌握、假冒商品和伪劣商品的监管、货品进购渠道的监管、批发零售、散装食品及销售商直接送货的食品的监管、降低执法成本等环节遇到的困难得到了有效地解决。

(四)强力推行“两网六制”,建立健全“四零一员”长效监管机制

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面有了创新和突破,在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的基础上,制定并实行了“两网六制”机制和“四零一员”机制,全面加强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网路体系建设,大大促进了监管工作的开展。所谓“两网”,是指建立并完善工商系统内部和外部监督网;“六制”,是指宣传教育、追根溯源、目标考评、示范引导、分类监管、部门联动六项机制;“四零”,是指监管零盲区、查处零容忍、无照零存在、追责零袒护;“一员”是指食品安全专管员。

二、对策建议

(一)建立行之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充分发挥各部门监管职能

从国际经验来看,建立集中统一的监管体制和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是食品安全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监管经验来看,都建立了高度协调的监管机制,成立了权威的食品安全协调机构(美国成立总统食品安全委员会,日本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 〔3〕。我国《食品安全法》确立了以食品安全委员会协调监管,以卫生行政部门综合监督,以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商务、出入境检验检疫等多个监管部门分段监管的模式〔4〕。应该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加强配合,提高执法效率。

(二)确定监管部门权责,避免监管盲区和空白

尽管我国“食品安全法”经过三次调整最终确立实行多部门分段监管模式,但这种监管模式确实存在一定的弊端,利益权衡,责任推诿,监管部门之间协调差,导致监管效率低等现象日益凸显,主要缘于有关部门权责划分不清,仍处于“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监管模式,应明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职责,各尽其能,做到各个环节的问题逐一突破,避免职责推卸及出现问题无人处理的情况发生。另外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面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不同具体环节和接触大量市场主体,应当对如何减少基层部门的冲突才予以重视,以保证食品的即时安全。

(三)完善食品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各项监管制度,加大民众参与

制定完整统一的食品监管法, 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认真清理、补充和完善,保持法制的统一性和完整性。立法工作应由地位相对超脱的人大常委会有关专门委员会或委托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起草, 公开征集各方面意见, 最大限度地吸纳民意和遏制恣意。凡立法中直接涉及的行政部门, 原则上应当回避, 防止立法中渗入部门利益而影响法律的普遍适用性和公正性〔5〕。设立专门的可以供民众参与监督和提出建议的部门,以多种方式鼓励民众对食品安全监管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及对不良风气和管理制度的揭发和投诉,从人民群众出发,关心民众的需求,集思广益。

(四)对小型作坊、街头食品销售的正确引导及管理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生活条件及自身素质也有所不同,经济条件也随之有所差异,在食品选择与消费上,人民群众难免受到一些价格因素的影响,而选择一些相对便宜,安全保障却有待考究的食品,而一些小作坊和街头食品在这种形势下迎刃而生,而安全意识相对较弱,消费水平又相对较低的民众便更加偏好于购买此类食品,这就增加了食品安全监管的难度,对于小型作坊及街头食品的生产作坊的管理,监管部门往往采取打压、处罚、驱逐等一味排斥的态度予以对待,但往往小商贩对这种强制制度产生了抵触心理,违规生产和贩卖的状况竟然不减返增,笔者建议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应该研讨一套针对这些食品届的小商贩没有大资本投入的情况下,如何能够保证满足小商贩的求生欲望,又能保证人民群众安全不受到影响的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例如,针对街头食品可以推行带有统一安全标示的“安全食品销售车”制度,即由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统一发行食品销售车,让小商贩通过小投入租赁食品车,严格规定使用安全食品销售车的条件,只有通过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各个环节的审核合格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该车进行销售,而且街头食品必须使用“安全食品销售车”才可以进行销售,这样既强制了小摊贩销售过程中的原料采购、食品生产、销售、消费者购买等多个环节的安全性,又能够提醒消费者只有使用“安全食品销售车”的街头食品才是安全的,加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总之建议在加强对小商贩的管理和处罚的情况下,也要加强对小商贩的正确引导和鼓励措施,要赏罚并重。

〔参考文献〕

〔1〕 宗玉英.食品生产企业如何应对食品安全生产准入的要求〔J〕.沿海企业与科技,2010,(03).

〔2〕 张晓涛,孙长学.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现状、问题与对策 〔J〕.经济体制改革,2008,(01).

〔3〕 郑小霞.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现状及对策〔J〕.法律与经济,2010,(04).

篇2

[关键词] 学校食品; 安全措施

[中图分类号] R15[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5-0515(2011)-08-001-02

常言道: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是人类生存的第一需要,食品安全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活,关系着子孙后代的幸福和民族的兴旺昌盛。不讲食品安全,哪怕是一块豆腐,一根豆芽,都能让你生机勃勃的生命处于危险之中。

1 我国食品安全面临的形势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面临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我们不断从报纸、电视中,看到有关食品安全的新闻:南京“冠生园”事件,让人们望月饼而生畏;三亚的“毒咸鱼”,使我们谈“咸鱼”而色变;广东的“瘦肉精”事件,令我们望肉而怯步;号称生命杀手的“苏丹红”竟出现在我们最喜欢吃的辣味食品里;能够使人患上肾结石的“三聚氰胺”居然出现在三鹿婴幼儿配方奶粉中。面对这一件件让人触目惊心,不寒而栗的事件,如滥用农药中毒,“瘦肉精”中毒,潲水油事件,劣质奶粉事件,苏丹红事件,甲醇中毒、毒蕈中毒、亚硝酸盐食物中毒等重大事件在全国各省市均有报道,对人民生命和健康造成了危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食品应该无毒无害,具有一定的营养价值,既是从营养与卫生二方面来保证食品安全。食品安全事件容易造成群体性发病,引起较大的社会和心理影响。如何保证食品安全已越来越受到政府和人们的重视。

2 学校食品安全的重要性 学校食品安全关系到学生的健康与学校的稳定发展。近年来,学校食物中毒事件频频发生,为学校食品安全敲响了警钟。学生正处于身体素质发育的关键时期,学生的健康牵动着千万个家庭的心,学校一旦发生食品卫生问题,他的影响程度是不可估量的,轻者影响学生身体健康和学习,重者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使学校办学声誉下降,进而影响学校的招生及经济利益。

3 学校食品主要的不安全因素有 (1)领导不够重视,没有把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纳入学校的重要议事日程,不能有效地履行食品卫生校长负责制。(2)制度措施落实不到位,甚至很薄弱;如学校所采购的食品质量不高,所经销食品常忽略了供餐食品经营者的卫生许可证等资质条件的审查,对其加工场所的卫生状况、加工能力不能做到认真考察,只考虑到其价格因素,由于加工能力所限,导致超负荷运转,极易使所加工的食品腐败变质而引起食物中毒;有的标识不清,有的无索证等,存在着各种食品不安全隐患。(3)食堂硬件设施、功能区划分等卫生设施条件不符合卫生要求,餐具消毒、保洁设施和措施不落实,无专用售菜配餐间,无防蝇、防尘设施,配餐间中无紫外线消毒灯等。(4)从业人员卫生意识淡漠,岗位责任制不明确;法律、法规卫生意识差,不注重个人卫生,长指甲、留胡须、操作时抽烟等时有发生。(5)有些学校将小卖部全部承包给个人,个体承包商受经济利益的驱动,重经营、轻卫生安全,不顾食品安全因素,置法律法规不顾,从事违法经营活动,有的未按卫生许可核定项目经营,制售盒饭、煮粉等。(6)学生食品安全知识水平偏低和防范意识不强。

4 学校常见食源性疾病发生的种类及原因 (1)细菌性食源性疾病。最常见,在夏秋季节多发。①沙门氏菌病:中毒原因是肉类食品存放不当,食用前未烧熟煮透所致。②志贺菌感染(痢疾):中毒原因是进食被志贺菌污染的食物和水而引起,常常由于不卫生的加工人员接触食品所致。③霍乱:中毒原因是进食被霍乱弧菌污染的食物和饮水而引起,常见的是由于海产品或海产品未煮熟、生食蔬菜、吃水果不去皮,以及制作食品过程或存放时被污染所致。(2)病毒性食源性疾病:①甲型肝炎。②中毒原因是进食被污染的冷菜、水果和果汁、乳制品、蔬菜、贝类和冷饮等。(3)寄生虫性食源性疾病: ①囊虫病:中毒原因是人吃了含囊尾蚴的“米猪肉”后引起。②旋毛虫病:中毒原因是与吃生食或半生食肉类有关。(4)食品含有天然毒素中毒包括:①海洋毒素:河豚毒素等;②真菌毒素:黄曲霉毒素等;③植物毒素:毒蕈中毒等。中毒原因多为误食。(5)有毒化学物质中毒:农药残留、有毒金属和化合物(铅、镉、汞、砷、氟、多环芳烃、多氯联苯、二恶英)、工厂化学药品(剂、清洁洗消剂、油漆)、兽药残留等。中毒原因

包括有毒化学物质污染食品和误食等。

5 学校食品安全措施 为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学校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颁发的《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以及教育部和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学生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使学校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等工作有了法律依据和具体的指导措施。

篇3

一、欧盟关注食品安全问题的基本做法

欧盟没有无公害农产品的概念,只有食品安全的概念,而这个食品安全包括农产品、食品和饮料在内的三大部分。欧盟关注食品安全问题主要从两个方面入手。其一制定食品安全运作的管理机制,其二是完善农产品生产与销售安全管理体系。

1.农产品生产与加工环节的管理

产地环境管理:首先从法律上规定了各种有毒重金属在食品中的最高含量,2004年欧盟制订法律规定了140多种禁止使用的各种农药和添加剂,这些农药和添加剂的残留量不允许在产品中检测出来;其次,对按照标准和原则进行生产的农户给予补贴,进行激励。

农业投入品管理:为了确保欧盟制定的食品中各类农药的最高残留的规定得以顺利实施,欧盟加强了农业投入品的管理。管理分两部分,一是欧盟的监测机构对农产品(食品)进行农药残留检测,并制定了严格的处罚机制,对违规的农场处以重罚,直至禁止其从事农业生产。二是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进行自查,各种专业委员会对下属的协会开展技术培训、规定自查措施等。

产中的农产品质量监管:在农产品的生产环节,欧盟推出了良好生产实践指南(相当于我们的标准化生产规程),农户只要按照指南进行生产即可。

产后加工环节的质量监管:在对待产后加工环节,欧盟采取的措施主要有:第一,所有的加工企业在加工环节必须按照工业产品的标准化生产方式;第二,所有的加工企业必须采取HACCP系统进行自我安全控制,并有非常良好的记录,以供随时检查;第三,所有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必须注册取得执业资格,只有当局认可的企业才能开工对农产品进行生产加工,否则被视为非法生产;第四,对特殊的农产品,要求通过有机认证。

2.市场管理环节

农产品的包装管理:包装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各种各样的食品包装符合规定,在与食品接触的过程中不会把自身的成分转移到食品中,从而确保食品的安全。第一,欧盟采取包装材料与物体的管理,规定了十种可以使用的包装材料,并同时规定凡是用于包装食品的物体或材料,应在标签上注明“用于食物”或附上“杯与餐叉”的符号。第二,除了要求包装安全外,欧盟要求包装者要根据农产品的性质与特点,选择不同的包装材料,以保证农产品在包装后能够保持原有风味,便于贮存、运输和较长的保质期,同时不会引入污染或对环境造成污染。

农产品标识管理:农产品标识管理的主要目标是为消费者提供详细的信息,以此促进消费者的选择,并保护消费者不被误导与欺骗。当前欧盟的农产品标识管理分两部分,一是通用标识,在农产品的标识中必须规定有产品名称、组成成分、净重、有效日期、特殊存储条件或使用条件等内容;二是专项指令要求,就是对食品的价格标识、食品成分标识、营养标识、转基因食品与饲料标识、有机农产品标识、牛肉标识等进行专项管理。

农产品追溯制度:采取农产品追溯制度有利于确定农产品的身份、历史和来源,增强通过生产和销售链追踪产品的能力,是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成功的要素之一。该制度有以下主要要求,第一,要求所有的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注册,以便采取严格的登记制度。第二,所有的生产和加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HACCP体系进行生产和加工,并有非常完整的记录;第三,所有上市的食品必须有严格的标识管理,所有生产信息记录在标识中;第四,严格的检测手段和快速检测方法;第五,严厉的处罚制度,或生产者如何从市场上撤回对消费者卫生存在着严重危害的产品的程序。

3.市场准入制度

第一,严格执行动植物卫生检验检疫标准,提高进入门槛;第二,农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标签和包装的检验检疫必须合格;第三,实施新型的“绿色壁垒”,即进口的农产品必须符合生态环境和动物福利标准;第四,实施所谓的新技术标准,对诸如转基因产品实施更加严格的准入。此外,欧盟还通过制订农药残留指标、农产品生产的标准等措施保证其食品安全。

二、欧盟食品质量控制体系基本原则及特点

欧盟的食品质量控制体系集中体现了以下原则,同时反映了其工作的严密性和科学性。

1.统一监管原则

欧盟食品安全的监管集中到一个或几个部门,并加大部门间的协调力度,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效率。欧盟委员会于2002年初正式成立了欧盟食品安全管理局(FSA),对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进行监控。欧盟食品安全管理局不具备制定规章制度的权限,只负责监督整个食物链,根据科学家的研究成果做出风险评估,为制定法规、标准以及其他的管理政策提供信息依据。

健全的法律体系是食品安全监管顺利推行的基础。欧盟所建立的法律体系几乎涵盖所有食品类别和食品链各环节,为制定监管政策、检测标准以及质量认证等工作提供了依据。 欧盟为统一并协调内部食品安全监管规则,三十年来陆续制订了《通用食品法》、《食品卫生法》等20多部食品安全方面的法规,形成强大的法律体系。欧盟还制订了一系列食品安全规范要求。

2.实施风险管理原则

风险管理的首要目标是通过选择和实施适当的措施,尽可能控制食品风险,保障公众健康。风险管理的程序包括“风险评估”、“风险管理措施的评估”、“管理决策的实施”、“监控和评价”等内容。

欧盟食品安全管理局成立后,进一步加强了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管理局一项重要职能就是根据理事会、成员国的要求,对食品安全问题分析研究,提供独立的科学建议,作为管理当局风险管理决策的依据。

3.信息公开透明原则

在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过程中,风险信息的交流与传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欧盟为了增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透明度,将食品安全管理局实施的环境风险评估、人类与动物健康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以及其他的一些科学建议向公众公布,管理委员会举行的会议也允许公众参加,并邀请消费者代表或其他感兴趣的组织来观察管理局的一些活动,使公众可以广泛获取该局掌握的文件和信息。

4.从“农田到餐桌”全程控制和可追溯原则

欧盟的食品安全监管强调从农田到餐桌的整个过程的有效控制,监管环节包括生产、收获、加工、包装、运输、贮藏和销售等;监管对象包括化肥、农药、饲料、包装材料、运输工具、食品标签等。通过全程监管,对可能会给食品安全构成潜在危害的风险预先加以防范,避免重要环节的缺失,并以此为基础实行问题食品的追溯制度。 《食品安全白皮书》明确提出要加强和巩固从农田到餐桌的控制能力,全面完善全程监管体制。欧盟还建立了食品追踪机制,要求饲料和商品经销商对原料来源和配料保存进行记录,要求农民或养殖企业对饲养牲畜的详细过程进行记录。

5.责任主体限定原则

在欧盟食品安全控制体系中,食品安全首先是食品生产者、加工者的责任,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主要职责,就是通过对食品生产者、加工者的监督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风险。

《食品安全白皮书》规定:食品生产加工者、饲料生产者和农民对食品安全承担基本责任;政府当局通过国家监督和控制系统的运作来确保食品安全;委员会对政府当局的能力进行评估,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来发展食品安全措施,通过审查和检验促使国家监督和控制系统达到更高的水平;消费者对食品的保管、处理与烹煮负有责任。

6.预防为主原则

欧盟建立了食品危害快速预警系统,该系统由欧盟委员会、欧盟食品安全管理局和各成员国组成。一旦发现来自成员国或者第三方国家的食品与饲料可能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而该国无能力完全控制风险时,欧盟委员会将启动快速预警系统,并采取终止或限定有问题食品的销售、使用等紧急控制措施。成员国获取预警信息后,会采取相应的举措,并将危害情况通知公众。预警系统的启动取决于委员会对具体情况的评估结果,成员国也可建议委员会就某种危害启动预警系统。

三、欧盟食品质量安全控制对我国的启示

近年来,我国出现了大量的食品安全事件,从“苏丹红一号”到“劣质奶粉大头娃娃”事件, 从“瘦肉精”中毒到“地沟油勾兑食用油”等等。这反映了我国在食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上的漏洞,欧盟在食品质量安全控制方面的有益经验将对我们将来的改进工作起到很好的借鉴作用。

1.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法律体系

食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建设要以法律为基础。建立、健全以《食品安全法》为主体的食品质量安全法律体系,以法律形式确定主管机关的地位、职能、职责和主要任务。食品安全控制体系能及时针对问题修改相关的食品卫生法律和一些管理措施。

2.建立科学的风险管理体系

风险管理在食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中有着重要的作用。它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但要考虑与风险有关的因素,还需考虑政治、社会、经济等因素,管理者需要理解与风险评估相关的不确定因素,并在风险管理决策中予以考虑,以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

3.重视监管队伍的专业素质

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促进了新工艺、新材料的不断涌现。在食品安全方面就意味着可能出现新的食品或者新的污染、有害物质,提升了风险。正是这样,高素质的监管队伍才能保证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吸引相关行业的专家来协助监管工作已经是大势所趋。

4.建立了食品危害快速预警系统

篇4

食品安全问题现状

食品安全主要指两个方面:一是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和质量的问题;二是食品在生产、加工、运输、储存和销售过程中人为因素导致的安全问题。目前产生问题较多,引起人们广泛注意的主要是后者。具体说来,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环境污染对食品安全构成威胁。大气、水、土壤的污染造成食品的污染,对食品安全构成威胁。

农业种植、养殖的源头污染对食品安全的威胁越来越严重。农药、兽药的滥用,造成食物农兽药残留问题突出。

食品在生产环节上,安全隐患较为突出。一些食品生产企业的条件不符合食品安全法和食品标准的要求,在生产过程中,非法、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防腐剂、色素、过氧化苯甲酰等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重金属超标现象经常发生。

食品储存、运输、营销等环节上,卫生安全措施未得到有效保障。从查处的案件来看,许多生产经营企业不重视这些环节的污染控制而造成了食品污染。

人为犯罪因素对食品安全构成威胁。一些不法经营着为牟取暴利,不顾消费者的安危,在食品生产经营中掺杂使假,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加工食品。

当前我县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我县有关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中作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毋庸讳言,我县食品安全依然存在诸多问题,形势依然严峻,不容乐观。

种植、养殖环节。一是近年来,我县的水产品养殖有了一定的发展,消费需求越来越大,水产品的农药残留,对养殖过程中添加药物,饲料添加剂等情况不明,水产品安全不能得到保证。

二是与我县消费需求比,蔬菜基地建设在数量、面积以及规范化管理方面都应进一步加大力度。规模小、科技含量不高,菜农的利润很薄,阻碍了蔬菜基地建设和发展,以致有大量没经过规范程序的蔬菜上市,存在安全隐患。

加工环节。一是生猪屠宰依然存在定点外屠宰的现象,屠宰点内检疫方式依然只凭肉眼,凭经验,力量薄弱,责任心有待加强。

二是豆制品、卤制品加工点多为小商贩,规模小,工艺不规范,添加剂使用情况不明晰,卫生状况很差。点多面广,监管困难,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三是我县食品生产企业普遍规模较小,质量意识,品牌意识,责任意识不强,多数生产企业卫生状况较差,整治工作需要一个过程。

流通环节。大多数小食品经营店还没有完全做到索证索票、进货检验,没有食品质量管理人员,食品质量无可追溯性,问题食品不能得到有效处置。

餐饮环节。餐饮环节是我县食品安全的最大隐患。主要表现在:一是小餐饮店还有无证经营的,工作人员不能做到全部及时进行健康体检。规模小、卫生差。二是农村学校食堂不卫生,原料采购不规范,存在食堂承包和变相承包现象。

工作建议

加大监管力度。(1)对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加强对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及添加剂等的监管,指导科学饲养,合理施药。(2)对食品加工环节的监管。在源头堵住不合格食品进入市场,在城乡结合部的薄弱环节,采取规范发展和严厉打击相结合;加大对假冒伪劣产品的打击力度;对达不到卫生、人员条件的小餐饮、大排挡要坚决取缔,杜绝无证经营现象,明确责任,不留盲点。(3)对食品营销环节的监管。严把食品批发和零售市场的入口关,规范市场秩序。完善食品经销责任制。

完善信息服务。食品安全问题最易出现信息不畅的问题,政府部门要引导生产和消费,建立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定期收集和问题食品及产地的信息,以起到警示和防范作用。

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以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县为契机,对全县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并进行饮服务食品安全单位的创建工作。以有效的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更好的保障食品安全工作。

强化经济手段。理论上,对每一种食品从源头到成品进行全面监控,是最完全的监控,但其相关成本是政府很难承担起的。所以,充分利用市场法则,强化经济手段,让企业把好食品安全的第一关,才可能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篇5

关键词 畜牧业;危害;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影响因素;措施

中图分类号 TS207.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5)15-0287-02

Analysis of Animal Derived Food Safety Issues

WU Hong

(Langxi County Animal Husbandry and Veterinary Bureau in Anhui Province,Langxi Anhui 242100)

Abstract In this paper,animal husbandry development present situation of Langxi County were expounded,drug residues in the process of animal husbandry development affecting on the environment and human health were analyzed,factors affected animal derived food safety were discussed,and the measures were put forward in order to provide references.

Key words animal husbandry;hazard;animal derived food safety;influencing factors;measures

动物源性食品作为人类食物的主要组成部分,其安全日益成为公众以及国际社会关注的问题。一个国家、地区人民生活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是动物源性食品的人均占有量。20世纪90年代后半期,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迅速,主要农产品供求关系进入食物相对过剩阶段[1-8],食物结构转变为粮食、肉、蛋、奶、果等复合型食物结构,并正在由主要解决食物数量安全问题步入倾向于注重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发展时期[9-14]。现阶段,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高质量生活的追求也越来越强烈。这其中就包含对动物源性食品的消费需求,并最终导致这类食品的需求呈逐年增加态势,但是,与此同时,也伴随着瘦肉精、氯霉素等具有较强毒副作用和高残留兽药的大量使用[9-24],加之禽流感等各种动物疫病的发生、流行,药物不可避免地被大量应用,这些都最终导致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存在很大的隐患,严重影响人类的生活质量和生命安全。

1 郎溪县畜牧业现状

郎溪县地处安徽省东南边陲,长江三角洲西缘,皖、苏、浙三省交界处,全县农业总人口28.4万人,占总人口的82.9%。2014年,全县生猪饲养量约13万头,年出栏家禽500万只,肉类总产1.2万t,禽蛋总产0.75万t。并且随着养殖业的发展,逐步呈现规模化养殖趋势,以家庭农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养殖情况为例(表1、表2)。畜禽类家庭农场认定规模为家畜养殖年出栏500头以上,肉禽年出栏50 000只以上,蛋禽年存栏10 000只以上;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规模化养殖指生猪年出栏500头以上,羊年出栏100头以上,肉禽年出栏10 000只以上,蛋禽年存栏2 000只以上。从表中可见,郎溪县规模化养殖稳步提高,郎溪县畜牧业在养殖量及养殖规模上都在不断发展,在发展的同时,食品安全的潜在危险也在不断增加。

2 畜牧业发展过程中药物残留的危害

2.1 对环境的影响

随着人类对动物源性食品的消费需求的增加,在畜牧业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添加一些药物来提高畜牧业生产力,这其中包括动物饲料。动物饲料指各种鱼虾、昆虫等活的饲料,以及蝇蛆粉、蚕蛹粉、肉类和鱼粉、鸡蛋、奶粉等。饲料原料生产存在化学性或微生物污染,或发生霉变,或添加过量微量元素,使用违禁药物等问题,动物在食用这些饲料后,会从饲料中获得铜、砷等化学物,这些物质以原形或代谢物的形式随排泄物(如粪、尿等)排除,留于环境中,并在环境中蓄积、转移、转化,最终影响人类健康[1-5]。此外,对动物用药后,也会产生药物残留,其中有一部分会随动物的排泄物等途径在环境中集聚,进而产生累积,危害环境。

2.2 对人类健康的威胁

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的因素最终危害消费者人体健康。摄入含有残留药物或有毒有害物质的动物源性食品,可能会出现急性中毒反应。动物源性食品若含有激素残留,被人食用后,会影响人体的激素水平。残留药物会引起人体的过敏反应和变态反应,尤其是牛奶中青霉素类和磺胺类的药物残留,轻者造成皮肤过敏,重者水肿和休克,甚至引起死亡[1-5]。残留盐酸克伦特罗等兴奋剂的食品则可引起人心血管系统疾病,残留氯霉素或磺胺类药物的食品会破坏人体造血系统。喹诺酮类残留越来越严重,人类直接食用这样的肉类产品,通过生物链的形式间接在人类的体内残留。当人们长期食用含“致癌、致畸、致突变”作用的药物残留的动物源性食品时,这些残留物便会危害人体,或在人体中蓄积,最终致癌、致畸、致突变。

3 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的影响因素

3.1 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管理体制不完善

目前,我国虽已在动物产品、畜禽产品、动物疫病中有毒有害物质残留、饲料添加剂等方面逐步建立了一套质量标准体系,一些标准甚至等同或等效采用了国际标准,但这些标准中只有较少部分涉及质量安全问题,而且标准本身质量不高,无法与国际接轨[1-10]。目前,在有些地方,动物产品常规检疫主要靠普通光学显微镜和感官检查,这就给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工作带来隐患。一些县级机构更是缺少先进设备和专业检测人员,这些都严重影响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3.2 动物源性食品的污染

3.2.1 兽药残留。如果过量使用兽药,就会导致药物残留在动物体内,而兽药残留超标的动物食品被人类食用后,易使人产生急性或慢性中毒、过敏、畸形、癌症等,造成人类病原菌耐药性的增加,给临床诊断疾病带来难度,甚者危害生命。除此之外,不当或非法使用药物(国家禁用药物)也会产生不良后果。虽然郎溪县养殖业已呈现规模养殖趋势,养殖环境符合要求,生产管理更加规范化,但大多养殖户属于小规模、分散性,由于存在侥幸心理和长期的使用陋习,存在过多过滥使用兽药、不按规定剂量、范围、配伍和停药期使用兽药的问题,为食品安全留下了隐患。

3.2.2 生产加工及运输过程的污染。由于动物防疫条件和卫生条件不达标、操作不规范而导致的二次污染。由于部分地区的屠宰场规模小,受限于场地设施设备,屠宰、贮藏等条件欠佳,不能及时处理加工后的污水、粪便、废弃物等,便会产生二次污染;在运输过程中未采用专门的冷藏运输工具,如敞开式运输,不仅污染环境,同时可能受到外界不洁环境的污染,也可能因气温条件影响发生肉品腐败变质[1-10]。

3.2.3 动物疫病。据统计,全球已知300余种动物传染病和寄生虫病,其中有100余种为人畜共患病。由于动物防疫基础较薄弱、动物疫病复杂多样、防疫制度不甚科学以及利益驱动等原因造成了部分动物疫病依然存在[1-6]。

3.2.4 饲料受到污染。饲料霉变或受到污染直接影响动物健康,间接影响人类安全,很多病原微生物可以通过排泄物、水、空气等污染饲料,这些被污染的饲料进入动物体内后通过其产品将病原微生物转移给人类[1-5]。饲料饲草中的农药(主要包括有机氯农药、有机磷农药等)残留严重。食品、饲料中的农药残留物可随食品、饲料进入人、畜机体,危害人体健康和降低家畜的生产性能[1-7]。

4 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措施

4.1 严格管理,完善机制,加强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

加强疫病防制是确保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的关键,2014年,郎溪县共免疫家禽禽流感457万只(规模养禽场按免疫程序进行免疫),家禽禽流感总体免疫密度达到99.8%;全县家畜口蹄疫免疫10.6万头,免疫密度达99%;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8.7万头,免疫密度99.6%;鸡新城疫免疫407万只。并积极开展疫病监测工作和消毒灭源专项行动,下发消毒药品190 kg,消毒行政村92个,消毒规模场170个,消毒交易市场66个次,消毒屠宰场9个次,消毒检查站82批次。

4.2 充实队伍,严格执法,加强对养殖场的监管和执法力度

开展一系列专项整治检查活动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定点屠宰场由派驻检疫员实施同步检疫,做到了随宰随检、有宰必检;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标准化建设,使其在堵截疫病传播方面起到关键作用。

4.3 加大宣传力度,从畜牧生产环节控制兽药残留量

通过各种媒体以及结合科技下乡活动,向广大群众广泛宣传动物性食品安全知识,让广大饲养者认识到兽药残留物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同时,结合郎溪县养殖现状,开展帮扶活动,推广“标准化养殖技术、生态养殖技术、信息管理技术”三大技术。

5 结语

动物源性食品的安全,对保障人类食物安全具有重大意义。随着郎溪县畜牧业发展进入新的阶段,为提高畜禽产品动物卫生质量,增强畜禽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11-14],应适时研究制定新形势下完善的动物卫生制度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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