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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避险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3-10-12 17:40:16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煤矿安全避险,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煤矿安全避险

篇1

1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重要作用

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主要包括通信联络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压风自求系统、紧急避险系统、人员定位系统和监测监控系统几个部分。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的主要指导原则为“综合治理、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立和完善是安全发展、以人为本理念的具体实践,也是煤矿安全生产理论创新的体现。以事后应急求援为核心的减灾措施、以安全避险为核心的避灾措施以及安全避险科学理念的提出共同形成了煤矿井下安全保障体系,从而有助于井下工作人员避灾、逃生、自救等整体安全避险措施的形成,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人员伤亡率以及灾害事故发生率。

2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设置

2.1通信联络系统设置

煤矿通信联络系统也称为矿井通信系统,能够为煤矿应急救援、安全避险和安全生产调度提供有力保障。系统主要包括矿井内部通信和外部通信两个组成部分,煤矿内部通信系统涉及矿井救灾通信系统、矿井移动通信系统、矿井广播通信系统和矿用调度通信系统几个部分。各个煤矿应设置矿用调度通信系统,并广泛推广矿井移动通信系统和矿井广播通信系统,矿井救灾通信系统也是矿山救护队必备的救援设备。

2.2供水施救系统设置

供水施救系统能够在煤矿发生灾害事故后,保障井下核心区域的饮用水供给,也是矿井建立洒水系统和消防系统的主要基础,主要包括供水阀门、供水管网和清洁水源等几个部分。各个矿井需要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不断建立健全洒水和消防系统。在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设置阀门和三通的基础上,在人员较为集中和全部采掘工作面装设供水管道和阀门,从而在矿井发生灾害事故时,为各个采掘工作面提供紧急供水保障[1]。

2.3压风自救系统设置

煤矿压风自救系统指的是能够在矿井发生紧急情况时,为井下工作人员通过压风装置提供空气的设备,主要包括下述几种情况:第一,与矿井下自救设备相互补充,共同配合使用,从而增加救援时间。第二,掘进工作面出现冒顶问题,对巷道全断面造成堵塞,冒顶部位无风时。第三,采掘工作面发生停风,矿井内有害气体的浓度急剧升高造成人员缺氧,同时,由于巷道较长,而工作人员无法及时撤离时。第四,矿井突然发生瓦斯或煤突出预兆,矿井内瓦斯浓度迅速升高,工作人员无法及时应用自救器或是自救器失效时。压风自救系统一般由供气阀门、压风自救设备、送风管网和压风机站几个部分组成[2]。

2.4紧急避险系统设置

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指的是煤矿井下出现紧急事故时,为井下工作人员提供安全保障的一种措施、设备、设施共同构成的统一整体。紧急避险系统的主要建设内容涉及应急预案的科学制定、避灾路线的合理设置、井下紧急避险设施的建设以及入井人员自救器的提供等等[3]。

2.5井下人员定位系统设置

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也可称为煤矿井下工作人员管理系统或是煤矿井下工作人员位置监测系统,该系统的主要作用在于检测井下人员活动范围、核心区域和井下人员数量、工作时间、出入区域时间限制、核心区域出入限制、工作人员出入井时间以及井下人员位置监测等等[4]。这一系统具有管理、报警、查询、储存、打印、显示、监测等作用。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在持证上岗管理、下井带班领导管理、井下作业人员考勤、事故应急救援、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未按时升井人员的发现和定位、避免井下人员进入危险区域以及防止井下超员生产等方面都具有无法替代的重要作用。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的设置主要包括识别卡、位置监测点装备、传输装备和地面中心站装备等几个方面[5]。

2.6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置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主要作用在于主要风机开停、局部通风机开停、馈电状态、风压、风速、风筒状态、烟雾、硫化氢浓度、氧气浓度、风窗状态、风门状态、温度、湿度、矿尘浓度、二氧化碳浓度、一氧化碳浓度、甲烷浓度等指标进行监测,同时能够实现甲烷风电闭锁、断电和甲烷超限声光报警控制等。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置通常包括监控点装备、传输装备和地面中心站装备等三个方面[6]。

3总结

篇2

关键词:安全事故; 煤矿; 安全避险; 六大系统; 问题

Abstract: To further strengthen the work of production safety, improve the overall level of company safe production, ensure that each citizen's life and property safety, countries in the coal mine safety has been engaged in unremitting research, which in the coal mine " safety risk " of six system construction and improvement to invest enough attention. This paper start from the “coal mine safety risk " six big systems running the existence question, proposed the corresponding solution countermeasure.

Key words: coal mine safety accident; safety; hedge; six system problem;

中图分类号:TD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及其预期运行目的

对于煤矿企业来说,“安全就是生命、生命高于一切”。国家提出煤矿和非煤矿山要制定和实施生产技术装备标准,安装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安全避险系统,全面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

建立完善矿井监测监控系统,对煤矿井下瓦斯、一氧化碳浓度、温度、风速等的动态监控;加强系统设备维护,定期进行调试、校正,及时升级、拓展系统功能和监控范围,确保设备性能完好,系统灵敏可靠;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值班、带班人员责任,矿井监测监控系统中心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充分发挥其安全避险的预警作用;从而保证煤矿实现安全管理。建设完善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确保能够实时掌握井下各个作业区域人员的动态分布及变化情况,能够在事故发生时及时、准确的定位人员位置,进行安全救助工作。建设完善井下紧急避险系统,为入井人员配备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30分钟的自救器,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建设采区避难硐室,进而完善紧急避险系统。建设完善矿井压风自救系统,按照所有采掘作业地点在灾变期间能够提供压风供气的要求,进一步建设完善压风自救系统,深部多水平开采的矿井,空气压缩机安装在地面难以保证对井下作业点有效供风时,可在其供风水平以上两个水平的进风井井底车场安全可靠的位置安装;井下压风管路要采取保护措施,防止灾变破坏。建设完善矿井供水施救系统,在所有采掘工作面和其他人员较集中的地点设置供水阀门,保证供应急供水,同时加强供水管路维护。建设完善矿井通信联络系统,在井底车场、运输调度室、采区变电所等地方安设电话,要积极推广使用井下无线通讯系统、井下广播系统,万一发生险情以便及时通知井下人员的撤离。

在党和政府的号召下,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在各地建设的不同基础上,各种大大小小的煤矿在紧张有序的进行之中。然而,事实上在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实际运行中存在很多问题亟待解决。

二、目前我国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六大系统不明确、运行没有保障

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各个系统分工明确,内容清晰,但在实际应用中由于系统涉及范围广,界定就很模糊,很容易忽视某一系统的重要作用。“六大系统”的建设潜藏着巨大的商机,一些企业闻风而来,企业自身条件不够导致企业市场混乱,这样扰乱了整个市场秩序,制造了大量的劣质工程,既不利于企业利益,又影响了六大系统的建设和完善。

(二)煤矿企业认识不够

一些矿山企业对六大系统建设认识较高,但也有部分矿山企业认为“六大系统”意义不大,只是当做政府的命令被动拖延、应付;加上企业自身的经济利益,尽可能降低对其系统的投资,导致建设进度滞后,工程不合格。

(三)地方政府监管不到位

各地政府部门对于煤矿“六大系统”建设的组织管理良莠不齐,有些是地方政府设置了企业准入条件,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企业的基础条件,然而,政府的监督管理只是流于形式,没有介入煤矿企业“六大系统”的实施,企业在安全避险问题上就会松懈,严重后果就是事故的发生。

(四)矿安产品不达标

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规范要求,煤矿系统相关设备必须采用矿安产品。但就目前实际情况看,煤矿通过认证的矿安产品品种较少,有些类型的设备还没有矿安产品,这与要求严重不符,不能满足建设需要。一般矿安产品的价格比非矿安产品高好几倍,这也是企业不愿投资的因素之一。

三、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措施

(一)严格遵守建设规范

面对企业对于“六大系统”建设的程度和水平的不同,要严格要求企业进行改进和完善,以同样的标准和规范来审核企业的安全建设,杜绝一些企业存在的应付心里。同时,也要靠国家的大力支持,认真督促煤矿企业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对“六大系统”进行统一设计,保证“六大系统”布局设计合理,保证系统设备的技术的先进性和性能的稳定性。严格按照基本规范标准进行建设和完善,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六大系统”安全可靠。

(二)加强系统管理工作

加强管理是确保“六大系统”有效运转并发挥作用的根本保证。煤矿企业必须建立有效的“六大系统”管理规章制度,健全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统一领导的管理体制和机制,不断加强日常建设、管理和维护,适时开展“六大系统”应急救援演练,确保“六大系统”正常运行。

(三)促进系统间的有效运行

一方面,各个系统自身要正常运行,监测监控参数准确、深入,人员定位系统及时准确,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水管正常,切实充分发挥系统应有的安全保障作用。另一方面,“六大系统”在整个煤矿安全避险中是一个整体,要切实发挥“六大系统”的整体效能,注重“六大系统”之间的有机衔接,对“六大系统”实施动态管理,并不断健全和完善应急预案。人员培训和联合应急演练也是十分必要的。

(四)加强对于“六大系统”的思想认识

首先,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六大系统”建设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坚持全面建设的决心不动摇、各类矿井如期建成的信心不动摇。其次,“六大系统”建设不是一劳永逸的,在矿井生产安全条件变化时“六大系统”也会随之变化,并随着采掘工作的进行而逐步完善,在整个工程水平提高时也会进一步提升。“六大系统”的运行是一个不断变化更新的工程,要特别重视“六大系统”的建设,从而切实成为煤矿安全的有力保障。

建设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立有效地“防灾、减灾”体系,“自救”体系,以及“安全避险”体系,整体提升煤矿安全系数。建设完善“六大系统”作为有效保护广大矿工人身安全,进一步增强企业使命感、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快推进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充分体现了党的“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目的,也是推进我国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的重要途径和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的实践创新。

结束语:安全问题始终是煤矿企业的重中之重。社会各界包括政府、企业、员工、普通公民等等都十分关注煤矿安全,这是人们一直忧心的问题。因为事故一旦发生,唯一可以挽救一线人员生命的就是安全避险的“六大系统”的建设,这是员工生命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严守这最后一道防线是国家的责任,更是企业的职责。

参考文献:

[1] 丰建荣,史鹏飞,代贵生.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可靠性分析[J]. 太原理工大学学报.2011(06)

[2] 郑君.集思广益 建设煤矿“六大系统”[J].劳动保护.2011(10)

[3] 程国奇,付春兴. 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11(03)

篇3

【关键词】 安全避险 “六大系统” 煤矿企业 井下

1 引言

“安全第一、综合治理、预防为主”一向都是我国对于安全生产的统一方针。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国务院于2010年7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煤矿、非煤矿山要安装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并要求三年之内完成。从此,“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合称为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并成为矿井建设的必备设施。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避免或减少瓦斯、水灾、火灾等重特大事故发生,应急救援和紧急避险的有效措施,对提高矿井避灾能力、减少和控制灾害损失、提高事故救援效果以及加强日常井下管理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是煤矿企业实现正常安全生产的基础性条件之一,应该、也必须按时、按要求建立或完善到位。

2 煤矿行业的安全现状

近年来我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安全事故总体呈下降趋势,但因为矿山事故基数大,矿山安全形势仍十分严峻。如:2013年7月19日,河南省新密市郑宏恒泰(新密)煤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瓦斯事故,造成1人死亡、12人受伤。又如7月23日,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芙蓉公司杉木树煤矿N3022风巷在排放瓦斯过程中,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7人死亡等,煤矿安全事故还时有发生。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计,2011年,在煤炭产量持续增长的情况下,全国煤矿发生事故1201起、死亡1973人,同比减少202起、460人,分别下降14.4%和19.0%,2010年全国非煤矿山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009起、死亡1271人,同比分别减少221起、269人,下降18%和17.5%。尽管如此,我国作为采矿大国,矿山事故导致的死亡率依然位居世界第一。因此,建立健全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每个煤矿企业生产管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也是从根本上提高煤矿企业安全保障能力的有效措施之一。

3 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分析

3.1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可实现对瓦斯浓度、冲击地压、中毒窒息、火源等安全隐患的监测监控,并通过控制风压、风速等来预防事故的发生,是煤矿安全高效生产的重要保障。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分井下和井上两部分。井下主要设备是矿用分站,是井下信息收集处理的基本单元,实现对生产场所的安全监测与控制。井上主要设备是信息采集处理中心,需要保证数据的可靠性和系统德稳定性,把井下上传的监控信息及时准确的传输到煤矿各个生产部门,为煤矿安全管理提供决策依据,确保煤矿生产的安全。煤矿企业一方面,需要加强对系统设备维护,定期进行调试、校正,及时升级、拓展系统功能和监控范围,确保设备性能完好,系统灵敏可靠。另一方面,需要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当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信息时,能够迅速采取断电、撤人、停工等应急处置措施,充分发挥其安全避险的预警作用。另外,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在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当煤矿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爆炸等事故后,系统的监测记录是确定事故时间、爆源、火源等重要依据之一。

3.2 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

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又叫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和煤矿井下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它集井下人员考勤、跟踪定位、灾后急救、日常管理于一体,具有管理、报警、查询、储存、打印、显示、监测等作用。该系统包括井下作业人员管理和大屏幕显示系统两部分。对于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企业应当按照《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AQ1048—2007)的要求,建设完善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应优先选择技术先进、性能稳定、定位精度高的产品,并做好系统维护和升级改造工作,保障系统安全可靠运行。人员定位系统在遏制超定员生产、防止人员进入危险区域、事故应急求援、井下人员考核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人员定位系统是“六大系统”中技术含量较高、日常管理也相对最为复杂的一个系统,除初始投入较大外,后续投入也较大。另外,一旦发生事故,人员定位系统在一定范围内能够大致确定入井受灾、被困人员的位置,对灾难发生后确定抢险救灾的重点方向有指导意义,可有效提高抢险效率,赢取生命救援时间。

3.3 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

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是指在煤矿井下发生紧急情况时,为遇险人员安全避险提供生命保障的设施、设备、措施组成的有机整体。一旦发生事故,可以为受困人员的生命安全增加一层防护。紧急避险应遵循“撤离优先,避险就近”的原则。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建设采区避难酮室,突出煤层的掘进巷道长度及采煤工作面走向长度超过50om时,必须在距离工作面50om范围内建设避难酮室或设置救生舱。遇到紧急情况,遇险人员如不能到达安全出口或及时升井时,避灾人员就近撤到避灾硐室。为节省投资,根据矿山实际情况,避灾硐室可利用已有巷道改造而成。避灾硐室内应按规定配备食品、压缩氧气供氧装置、矿用防爆空调、饮用水、自救器、电源装置、人体排泄物收集处理装置、急救箱苏生器、急救箱环境监测传感器等辅助设施。避灾硐室设1个通道与中段巷道相连,通道内设有普通密闭门和防水门,防水门压力按0.1MPa设防。硐室和通道内设有各种安装电缆和风水管路的管架和卡子,硐室外设置标识牌,明确标注避灾硐室的位置和规格,避灾硐室入口处设有“紧急避险设施”的反光显示标志。另外,避难硐室大小应能满足采掘工作面等相关区域全部人员安全避险的要求。

3.4 煤矿通信联络系统

煤矿通信联络系统也称为矿井通信系统,能够为煤矿应急救援、安全避险和安全生产调度提供有力保障。它包括矿用调度通信系统、矿井移动通信系统、矿井广播通信系统、矿井救灾通信系统等。矿用调度通信系统除用于日常生产调度通信联络外,煤矿井下作业人员可通过通信系统汇报安全生产隐患、事故情况、人员情况等,并请求救援等;矿井移动通信系统具有通信及时和便捷的优点,特别适合煤矿井下移动的作业环境;矿井广播通信系统需要井下供电,所以一旦发生停电事故,会影响系统正常工作,所以应当配有大于两小时以上的备用电源。行人巷道、采掘工作面等作业场所应设置广播扩音设备。一旦发生事故,调度室可通过矿井广播通信系统,将事故类别、事故地点、逃生和撤离路线等,通知井下作业人员;矿井救灾通信系统主要用于煤矿井下灾后救援,救护队应装备矿井救灾通信系统。另外,用于煤矿井下的通信设备必须是防爆型电气设备,在电缆和光缆上传输的信号必须是本质安全型信号。用于煤矿井下的电话必须是矿用本质安全型防爆电话。

3.5 煤矿压风自救系统

煤矿压风自救系统是安装在压风管道上,通过防护袋或面罩向使用人员提供新鲜空气的装置,具有减压、节流、消噪声、过滤、开关等功能。一旦矿井下发生突发事故,如瓦斯等有害气体浓度升高或自救器失效等,遇险人员可近进入自救装置,打开压气阀进行避灾自救,为遇险人员提供足够的时间等待救援,提高矿山安全生产中的自救力。压风自救系统可以与生产压风系统共用。在井下大巷中宜将供气管路敷设在进风巷道中,在采煤工作面顺槽宜将供气和供水管路敷设在进风和回风巷道中。压风自救装置的设置位置可在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附近以及其他人员集中的地点,但应注意与移动式救生舱、避难硐室等避险设施的设置协调,避免重复建设,降低成本。

3.6 煤矿供水施救系统

由于井下环境恶劣,不能保证水源的体积和质量,供水施救系统就是在矿山发生灾变时,及时为井下提供生活饮用水和输送营养液的系统,包括水源、过滤装置、供水管路、三通及阀门等。整个供水管道系统需要具备极强的抗灾变能力,即使在灾变中受到强力冲击,也要保证其完好性。该系统除建设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外,还在所有采掘工作面和其它人员集中的地点设置供水阀门,以保证在灾变期间为各采掘地点提供应急供水,为被困人员提供足够的生存水源。另外还要加强供水管路维护,不得出现跑、冒、滴、漏现象,保证阀门开关灵活。

4 结语

综上所述,加强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全管理,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六大系统”建设文件、管理办法和规定,做好隐患防范措施,不仅有助于提高煤矿生产的避灾、逃生、自救等整体功能,而且能够大大降低各类事故所导致的危害,降低人员伤亡率以及风险事故发生率,构成事故应急救援和灾害事故预防的有机整体,对于矿山安全生产具有积极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篇4

本次以新《安全生产法》为指导,根据近年来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安委〔201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2013〕99号)等文件精神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新要求,吸取2013年吉林通化矿业集团公司八宝煤矿瓦斯爆炸事故救援等典型案例经验教训,参考《规程》全面修订专项课题研究成果和提出的建议,梳理吸纳各地区、有关单位提出的修订意见建议,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结合我国煤矿安全和矿山救援工作实际进行修订。

本次《规程》修改后,应急救援内容由原来的1章、5节、42条修改为现在的1编、6章、48条。

应急单独设编

本次《规程》修订,将原“第二编井工部分第十章煤矿救护”扩充修改为“第六编应急救援”,首次将应急救援内容单独设立为一编,成为《规程》六大组成部分之一,突出了应急救援在煤矿安全工作中的重要性,是本次《规程》修订的重要变化之一。

应急救援工作是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的最后一道关口,通过科学、高效的应急救援工作,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生命和财产损失。近年来,我国依托大型优势企业建立了7支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和14支区域矿山应急救援队。煤矿企业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应急救援队伍。

截至2015年10月底,全国共有专业煤矿矿山救护队404支,专职矿山救护指战员2万6 553人。另建有兼职矿山救护队2 854个,兼职救护队员2万7 868名。全国矿山救护队在矿山事故救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比如在2010年山西华晋焦煤公司王家岭矿“3・28”重大透水事故救援中,6 000余名专业救援力量携带近700套排水、医疗等设备千里驰援,经过8天8夜连续奋战,成功救出115名矿工,创造了我国矿山救援史上的奇迹;在2011年河南省义马煤业集团千秋煤矿“11・3”冲击地压事故应急救援中,矿山救护队经过连续41 h的全力抢救,成功救出67名被困矿工;在2012年贵州安利来煤矿“7・26”冒顶事故救援中,由于矿山救护队处置得当、抢救及时,58名遇险矿工全部获救,避免了一起特别重大事故发生。据统计,2011―2015年,全国矿山救护队参加各类事故救援5 853起,抢救生还遇险矿工2 960人。

近两年来,受煤炭市场低迷、煤矿企业经济亏损影响,矿山救护队建设出现了队伍运行经费投入不足、救护指战员流失、部分救援装备补充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煤矿救援队伍的稳定和战斗力。

本次《规程》应急救援内容的修订,是保障和提升煤矿事故应急救援能力的重要措施。修订后的《规程》在修改完善各项预防工作规定的同时,加强了应急救援工作要求,旨在全面提升煤矿安全保障水平。

修订后的应急救援部分适用范围由原来只对井工煤矿企业,扩展到包括井工煤矿和露天煤矿企业,内容由原来主要是对救护队的要求,扩展到对煤矿企业和救护队的要求,增加了应急管理、安全避险、队伍建设、科学施救、指挥协调、救援保障等方面规定,体现了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科学施救的理念。

条文内容变化

新《规程》应急救援编的48条中,新增加的有23条,新修改(包括条文合并)的有24条,未进行修改的有1条。本次修订删除了行业标准中已有的6个技术操作性条文,对内容紧密相关的条款进行了合并。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增加应急管理要求

新《规程》应急救援编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加强煤矿企业的应急管理、应急准备和救援能力,以保障发生事故后井下人员有效开展自救互救和事故企业在第一时间迅速组织应急救援。

比如在“一般规定”中增加了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和应急准备各项规章制度,明确了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应急管理和事故救援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应急预案和避灾路线、具有自救互救和安全避险知识;班组长应具备兼职救护队员的知识和能力、能够在发生险情后第一时间组织作业人员自救互救和安全避险;事故后煤矿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全力组织抢险救援等。在“救援装备与设施”中增加了煤矿企业应当储备应急救援装备及物资等规定。这些规定都是突出强调了应急准备以及事故后第一时间的救援和井下人员的自救。

增设安全避险规定,保障矿工逃生自救

国内外的经验表明,煤矿发生事故后,各种安全避险设施设备对矿工有序撤离和避险待救具有重要作用。安全避险既是矿工自救的重要方式,也能为外部救援争取时间。

我国近年来对煤矿建立井下安全避险系统作出了规定和要求,全国的井工煤矿基本上建立起了安全避险系统。

为了建立长效机制,新《规程》应急救援编,首次将安全避险内容纳入进来。在“一般规定”中增加了矿井必须建立井下安全避险系统的规定,并专门增设“安全避险”一章,设立10个条文对各种应急避险设施的建立和维护管理提出要求。

加强现场救援指挥,提高科学施救水平

煤矿事故发生后,由于救援现场各方面人员较多,而井下灾情往往复杂多变,因此,科学、有序地组织和实施救援至关重要。

大量成功救援的经验和处置不当的教训表明,必须要根据实际灾情科学决策、指挥和施救,必须加强现场管理,绝不能违章指挥、违规操作、盲目施救。

新《规程》应急救援编增加了矿山救护队指挥员必须作为救援指挥部成员参与救援决策,必须有中队及以上指挥员带队进入灾区侦察和救援;在救援中遇到威胁救援人员安全情况时现场指挥员有权作出撤出危险区域的决定;事故煤矿应报请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在通信、交通运输、医疗、电力、现场秩序维护等方面提供保障等新规定。

在封闭火区等技术措施方面,进一步细化和规范了处置措施,在防止火区气体爆炸、保障救援人员安全方面作了新的规定。新增了处理顶板、冲击地压、露天矿边坡和排土场滑坡事故应遵守的有关规定。

规范救援队伍建设,提升专业救援能力

按照国务院和总局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判事项的要求,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已经取消。为适应减少行政审批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形势和要求,保障和规范矿山救援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新《规程》应急救援编增加了矿山救援队伍必须实行标准化、军事化管理的规定。

增加了矿山救护队出动执行救援任务必须穿戴矿山救援防护服装、佩戴并按规定使用氧气呼吸器、携带相关装备仪器的规定,以进一步提升救援队伍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军事化战斗素质,确保矿山救援队伍在煤矿灾害事故应急救援中能够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

理顺规章标准关系,妥善处理专业衔接

本次修订中注意做好与专业规章、标准的衔接。着重理顺了《规程》应急救援编和《矿山救护规程》的关系。《规程》应急救援编重点规定煤矿企业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的原则性要求;《矿山救护规程》重点规定矿山救援工作具体操作层面的要求。避免出现互相矛盾、“打架”现象,便于企业和执法人员执行,而且两部规程各有侧重,有利于各自发挥应有的作用。

因此,根据本编结构内容调整需要和《规程》修订原则,除了前面叙述的增加了有关条款外,也适当减少了对矿山救护队在具体操作层面上的规定条款。比如,删除了原《规程》中第469条、498条、504条、509条、515条和520条,这些条款都是具体操作层面规定,在现行《矿山救护规程》中都有详细规定。

注意事项

应急装备配备与应急避险设施建设

煤矿企业应当按照新《规程》应急救援编的要求,为所属矿山救护队配备救援装备、储备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建立安全避险设施。具体执行这些规定时应当注意:

一是关于矿山救护队配备救援装备的具体标准,现行标准《矿山救护规程》已经明确规定了矿山救护队配备救援装备的基本标准并有具体列表,煤矿企业应该不低于这个基本标准为本企业矿山救护队配备救援装备。

二是煤矿企业储备应急救援装备及物资的种类和数量,应当符合有关国家、行业标准或者国家、地方的有关规定。没有具体标准和规定的,应当根据企业所属煤矿的数量、生产规模、自然条件等具体情况进行储备,以适应煤矿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的需要。

三是煤矿企业建设紧急避险设施,应当根据矿井实际情况、能够满足井下矿工应急避险需求来建设,并且,建立的紧急避险设施必须与井下监测监控、人员位置监测、通信联络等系统相结合,共同构成井下安全避险系统。

提高矿山应急救援队的事故处理能力

加强业务培训和针对性训练。在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培训和训练中,要针对当前矿山事故减少、新队员实战经验缺乏的实际情况,在培训中多增加事故处置案例分析教学、采取老队员带新队员等方式方法加强业务培训;在训练中增加队员佩用氧气呼吸器训练时间,加强高温浓烟训练和模拟实战演练,提高队员的技术水平和心里素质。

配备先进适用的救援装备。除了按照规定配备基本救援装备外,鼓励救援队伍根据需要配备和使用先进适用的救援装备,特别是自身防护装备、灾区探测和气体检测分析仪器、应急通信装备、灭火和排水装备等。

坚持开展矿山救护队标准化达标及考核活动,这是规范和加强矿山救援队伍的重要抓手,是全面提高和检验矿山救援队伍能力的重要措施。

保持救援队伍稳定和加强救援文化建设。矿山救护队是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从事具有较高危险性、技术性和特殊性的工作,使命光荣、任务艰巨,煤矿企业和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救护队员享有相应待遇,保持救援队伍的稳定性。并且通过加强救援文化建设,增强救护队员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

下一步计划

配合《煤矿安全规程》的,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正在组织开展《矿山救护规程》和《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等规章标准的修订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矿山救援规章标准体系。

加强组织全国矿山救护队开展标准化达标和互查互检工作,推动全国矿山救援队伍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救援能力。

制定计划和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将煤矿企业编制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建设安全避险设施、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救援装备配备等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以加强煤矿企业的应急能力。

篇5

【关键词】煤炭行业;矿难分析;百万吨死亡率

1 中美煤矿安全生产现状

我国煤矿安全生产记录不容乐观。据国家统计局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煤矿伤亡事故从2000年的2863起,死亡5793人,增加到2002年的4344起。随后的三年死亡人数也接近6000人。2009年,我国煤矿事故死亡人数2631人,比08年减少584人,比02年减少4364人。煤矿百万吨死亡率近些年来一直呈下降趋势,09年为0.892,但仍是美国的近50倍。

然而在美国,采煤业却是其国内所有行业中最让人羡慕的安全行业之一,安全指数与零售业相当。2009年达到历史新低仅为18人,百万吨死亡率仅为0.018人。美国采煤业年产近10亿吨,虽然只有中国年产的三分之一,但比例却真正实现了安全与生产并行。

2 企业重视程度不同

从从业人员方面看,美国煤矿工人职业稳定性比较好,平均年龄45岁左右,一般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管理人员均为大学本科以上。新招矿工必须参加6个月以上的培训。

目前,我国煤矿生产作业人员过多,整体文化水平低,缺少培训,缺乏自我保护能力。据统计,我国国有煤矿大专以上技术人员仅占职工总数的3%左右。不少中小型煤矿没有专业技术人员,许多小煤矿经营者缺乏基本安全管理知识。

我国煤矿整体技术状况比较落后,煤矿采掘机械化程度不高,目前全国机械化采煤率在40%左右,其中国有重点煤矿在78%左右,50%的小型煤矿仍采用落后的开采方式,整体劳动效率低。煤矿生产效率低,井下作业人员多,发生事故、遭受伤害的几率就大,这也是我国近年来煤矿特别重大事故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

3 井下紧急避险相关规定

美国规定,在距离生产工作面和正在安装或拆除开采机械的地点305米之内设置避难设施,在从工作面到入井口沿线的有人作业区域,两座避难设施的间距须在人员1小时的不行行程之内,以保证该区域任何位置作业的人员走到避难设施的时间不超过30分钟,在偏远地段工作的人员如不能在三十分钟之内到达避难设施,则应在避灾路线巷道中布置自救器存放柜,以方便遇险人员获得额外的自救装置,所有矿工可在30分钟内到达地面或到达地面逃生设施的矿井无需配备避险设施。对于三十分钟的逃生距离,《最终规定》要求矿方根据本矿具体条件进行确定。应选择典型的矿工代表,考虑矿工不同的年龄体重健康水平和吸烟习惯,同时考虑巷道高度坡度底板状况,通过使用自救器进行实际测试。

我国规定,所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都应建设井下紧急避难设施;采取应建设避难同室;距离突出煤层采掘面500米范围内应建设避难设施。其他矿井在突发紧急情况下,饭井下工作人员在自救器额定防护时间内靠步行不能安全撤至地面的,应建设井下紧急避难设施;距离采掘工作面1000米范围内的应建设避险设施。

从以上分析可见,美国的规定更加严格,意在确保工作区域任何设置的工作人员走到避难设施后安全出口的时间不超过30分钟(美国煤矿自救器额定防护时间一般为1小时,剩余三十分钟为避难设施启动时间和人员在过渡舱内的冲洗时间)。局避险设施超过三十分钟行走距离的偏远地点人员可以从自救器存放柜获取接续自救器,以提高人员依靠自救器逃生的续航能力。

4 自然条件有差距

美国煤层地质构造简单,大多数为缓倾斜或近水平煤层,断层、褶皱、冲刷、陷落等构造破坏很少,煤层瓦斯含量低,除个别矿井瓦斯需抽放外,大部分可用通常方式来控制瓦斯。如其两大主要煤田之一的阿巴拉契煤田,90%以上为水平或近水平煤层,埋藏浅,目前矿井平均开采深度仅90米,80%的高产高效工作面属中厚煤层,而高瓦斯、容易发生重大事故的煤矿,一般被列为不可采矿井而被关闭。

与美国相比,我国煤层赋存条件差。目前,全国2.6万多处矿井几乎都是瓦斯矿井,其中30%左右是高瓦斯与突出矿井,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占87%,有自然发火危险的矿井接近50%,60%到70%的矿井是在复杂和极复杂的构造条件下进行开采。

5 安全状况对比

美国发展机械化、自动化,减少用工。井工矿,广泛采用短壁采煤法,使用连续采煤机、自行矿车和锚杆安装机。70年代以来,推广综合机械化长壁采煤。目前,长壁综采产量占井工矿总产量的50%,近年来,采用高新技术的超大型长壁工作面的平均日产达10000t。1997年6月,美国“20英里矿”创造了月产908271t的世界记录。短壁采煤法虽然存在着回收率低的缺点,但减少地表下沉,保护环境,在美国已形成了一整套采煤机械化配套装置,用人少,工效高,安全状况好、效益好,所以在美国一直广泛采用。

应当说,近30年来美国井工矿效率的提高和安全状况的改善,是与连续采煤机短壁采煤法分不开的。而长壁采煤为矿工提供了更好的安全场所。大功率重型设备的使用,使设备故障大大减少;自动化技术的应用,进一步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影响;电液系统的进一步使用,加快了支架的推移,减少了工作面人数;使用遥控采煤机,为工人提供了较好的安全保证。美国综采矿井的20万工时工伤率,仅为5人以下世界最低。

由于我国煤矿安全装备差,机械化水平低,特别是乡镇煤矿大部分不具备起码安全生产条件,因此我国煤矿安全状况不好。

6 亟须强有力的政府监察

美国矿山安全监察体系是世界主要产煤国中最完善的,煤矿安全监察力量也是最强的。依据《矿山法》,美国矿山安全与健康监察局对全国矿山实施垂直监察职能,每年对井工煤矿至少监察4次,露天煤矿2次。一旦发现问题,将依法进行处罚直至关闭矿井。

1969年,美国《煤矿法》颁布实施后,因煤矿安全与健康监管部门对违反《煤矿法》的行为处以高额罚款,甚至强制关闭矿井和判处矿主监禁等,迫使不少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被关闭。

我国的煤矿安全监察力量相比美国而言,显得十分薄弱。2003年美国只有1526座煤矿,86187名煤矿雇员,煤矿安全监察人员有1086入,平均每名监察员监察的煤矿数为1.4座,不到80名煤矿雇员就拥有1名煤矿监察员。我国煤矿安全监察员在1800名左右,平均每名监察员监察的矿井数为14.7座,为美国的10.5,倍,3650名煤矿从业人员才拥有1名监察员,为美国的45.6倍。同时美国煤矿监察经费也高于我国,2004年美国矿山安全与健康监察局投入2.67亿美元。

综合前面的对比分析结果,与我国目前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对照,虽然现阶段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确实十分严峻,但从美国的发展情况与避免、减少煤矿事故的经验看,如采取有效措施,事故是可得到一定控制的。

参考文献:

[1]张传宝,贾秀华.中美煤矿安全法律体系对比研究[J].煤炭经济研究,2011(7).

[2]杨大明,武越.中美两国煤炭井下紧急避险相关规定对比分析[J].煤炭科学技术,20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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