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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问题及建议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10-12 17:40:06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食品安全问题及建议,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食品安全问题及建议

篇1

[关键词] 食品安全 食品检测 问题 解决方案

中图分类号:TS20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食品质量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是事关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问题。采用高科技实施高质量的食品检测工作势在必行。

一、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形势严峻,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农产品:大米、小麦以及蔬菜等在种植过程中施加化肥以及使用农药造成残留,从而导致食品安全问题。

(二)、水产品、畜、禽体内残留大量的激素、抗生素及其他有害物质。

(三)、食品在加工过程中使用劣质原料,滥用食品及化学添加剂,甚至还存在添加了有毒物质的情况。

(四)、我国食品及相关行业生产力水平仍然比较落后,生产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易受经济利益的驱动,诚信意识不强。

(五)、广大人民群众在消费过程中对食品安全的知识欠缺,预防安全意识较薄弱等。

二、我国食品检测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的重要性

1、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有效的保证减少食源性疾病。

我们常说病从口入,因此运用食品检验检测专业技术对食品进行安全检测是非常重要的。食物从农田到餐桌的一系列安全问题,需要各生产、加工环节的诚信自律以及全民公众意识的加强和提高等诸多因素的共同努力。

2、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够保证国家安定、促进经济发展。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不仅会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而且会影响到国家的声誉,从而导致影响国际间的合作。

3、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有效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促进产品质量的提高。

食品安全检测能够帮助消费者买到健康、放心的安全食品,有效地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犯,消费者安全意识的提高反过来会促使生产加工企业努力提高产品质量,从而导致食品加工企业的健康良性发展。

(二)、我国食品安全检测现状

食品检验检测是食品监管的重要技术支撑,现如今,国内主要有类的检测仪器和技术方法用于食品安全检验检测领域:

1、样品的前处理检验仪器设备;

2、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仪器;

3、检验细菌、大肠菌群和致病菌的微生物检测仪器;

4、检验有毒有害元素及其价态分析的检测仪器;

5、检验农药残留的检测仪器;

6、检验兽药、渔药残留的检测仪器;

7、转基因检验农产品品质和营养成分的检测仪器;

8、食品检验必备的其它中小型辅助检测仪器设备。

目前国内绝大多数的农产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规模比较小、数量众多而且分散性很强,并且法治意识和自我约束意识都很弱,从而造成食品安全问题高发,滥用甚至违用农药、兽药;超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甚至使用非食用的化工原料作为食品添加剂添加到食品中。严重危害着人们的身体健康直至生命安全。因此依靠现有的类检测仪器和技术方法是很难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准确可靠、及时全面地监管的。

(三)、我国食品安全检测中存在的问题

1、检测标准不规范

(1)目前、国内的食品安全检测标准还有待进一步健全。

现在我国实施的各类食品安全标准有相当一部分是行业标准,并不是国家标准。而在国际上许多发达国家使用的都是由国家立法机构制定的国家标准,并且每一种食品都很明确的只对应一个标准,运用起来也非常方便。但是由于我国受到历史上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部分食品目前仍然还是有两套标准,当然,国家对现行的食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整顿、合并,同时大幅度采用国际标准,解决了许多此类标准问题,混乱的产品标准问题已基本上得到了解决。

(2)我国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对国际标准的采用和参照率仍然很低。

由于我国还不够重视在检验测试等科学技术领域方面的投人, 没有形成及时学习、借鉴国外先进检测技术的机制。从而导致在一些关键的食品安全检验项目上如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转基因食品、饲料等检验项目缺乏相关标准以及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

2、检测装备不完善、设备落后

我国大多数食品检测机构资金匮乏,缺少资金投入,导致检测设备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装备。尽管目前普遍采用了原子吸收、气相色谱、高效液相色谱法等设备,但是像气质联用、液质联用等在国际上公认的设备还没有得到普及。而用于超痕量分析的高等检测手段就更为缺乏。食品检测机构在实验技术上所采用的检测方法在操作上往往较为简单容易,技术含量不高,体现在提取净化实验过程时,效果就更加不尽如人意。

3、检测技术手段相对落后

技术支撑就是科学仪器和测试技术。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用到的吊白块、甲醛、双氧水等虽然严重危害了人民的身体健康,但是一直到现在仍然没有统一的标准检测方法,现行的检测方法基本上都是定性法,并不是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标准检测方法,因此在抗干扰尤其在定量分析方面存在着严重不足。比如快速筛选检测技术不够成熟,超痕量分析方法尤为欠缺、残留检测方法不够完善等。针对这种情况,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必须突破传统的检测技术的约束,充分利用有限的资金,积极研究检测技术新方法、研制新的检验仪器,使检测手段接近甚至超过国际先进水平,不断提高分析和检测的能力,发挥食品检测机构的技术支撑作用,进而更好地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

4、食品安全检测专业技术人才欠缺

在食品检测领域,长期以来,从事食品安全检测的技术人员绝大多数都来自各个卫生系统的医疗检疫等部门。而具备食品检测专业知识的大学生从业人员却少得可怜。

三、食品安全检测存在问题的对策以及今后的发展趋势

(一)、提高食品检测人员自身的检测技能和素质

食品检测人员的基本素质决定其在食品检测中能否准确地选择适当的检测仪器、化学试剂以及适用的检测方法等,因此,食品检测人员应当熟练掌握试验仪器、方法、操作等各项基本能力,并对检测结果具有相应的分析能力,以保证检测的顺利进行。另外,食品检测人员还应了解质量体系涉及到的各项法律、法规,并应用到食品检测实际工作中,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可靠,不受任何外界干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对检测机构进行整合;实行信息资源共享

食品安全检测工作是一项非常专业的技术工作,关系着企业的生存发展和人民的健康安全:目前的食品检验机构,农业、质监、工商、卫生部门都设有下属的检验机构,但设置重复。检测设备类同;检验项目重复。不够专业,检验水平不高,使检验结果不具有权威性,实际工作中甚至造成扯皮,互不承认对方的检验结果,这样既浪费了有限的检验资源,又加重了企业的负担。建议将农业、质监、工商、卫生部门下属的检验机构整合,成立专门的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同时强化食品生产企业在食品质量安全方面的主体责任,检测机构加大食品市场抽检,对抽检的结果定期在新闻媒体上公布,或建立一个专门的信息平台,各相关监管部门之间关于食品安全的信息都在这一平台上,从而形成信息资源共享。

(三)、研究、引进新设备、新技术,提高食品检测科研水平

借鉴发达国家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加大资金投入,研究、引进一些高端设备和新技术,以国际食品检测技术发展为导向,加强我国在食品检验检测方面的先进方法和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提升食品安全检测领域的整体水平。

(四)、健全检测方法和标准

我国在食品安全性研究建设方面的投入和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需求差距还很大。我们不但要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经验,跟上国际食品检验检测技术发展的步伐,而且要结合我国自身的国情,加强我国食品检验检测先进技术、方法和标准的研究。有针对性地研究部分先进的检测方法、有选择性地研制部分仪器设备以及玻璃仪器、检测所需要的玻璃仪器、化学试剂等低质消耗品。在积极引进国际上先进的检验检测技术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对食品安全性的研究,积累经验并不断探索新的分析检验方法,在食品关键控制技术、食品危险性评估技术以及食品安全标准等方面加大研究力度,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与食品相关的各项标准体系,更有效地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逐步赶上并超过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水平。

(五)、加强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建设

法律、法规是企业和个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企业进行质量管理活动的重要法律依据。建立食品安全检验的基层体系。明确检验人员的职责,避免生产企业内部的检验走过场,对那些通过行政干预等手段强迫检验人员篡改检验数据、进行违章作业的相关企业领导,要从重从严追究其法律责任。与此同时,还要加强质检人员的道德规范教育的工作。在认真研究和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技术标准的前提下,以法律为武器严厉打击各种涉及食品安全的各种违法行为,有力地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六)、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篇2

关键词:农村食品安全;问题;市场监管

一、农村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

食为民之天,人之生,离不开食之安,食品安全问题始终是摆在社会面前的头等大事。农村乡镇集市随处可见许多令人触目惊心的食品问题:“康帅傅”牌的饮料,“奥丽奥”饼干等模仿大众熟知品牌的各种食品;零售一毛至一元、添加大量色素和香精的儿童食品;还有包装上没有任何标示的散装食品,小作坊生产的无任何说明的米粉面条,以及穿梭于扬尘尾气中的小推车无证经营流动小吃店等等。单从台前销售这一环节就有如此多的问题,更勿论这些食品的幕后生产过程及其环境又有如何多的安全隐患。

如此隐患重重的食品充斥农村市场,很大部分原因是这些食品价格低廉适应农村消费者重价格、轻品质的食品消费观念,同时农村消费者文化水平与消费安全意识有限。农村食品市场的落后给以部分伪劣食品可趁之机,许多在城市商店和超市无法上架销售的伪劣食品转而涌向农村市场,以其低廉的价格占有市场。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我国法律对于农村市场和食品的监管有相关规定,未能在农村食品市场得到有效运用。

二、现有食品监管立法

现有法律中,食品安全监管主要规定于下面两部法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于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根据该法规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在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设立或者委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同时,农产品销售企业对其销售的农产品,应当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此外,在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后,有关单位和人员负有及时采取措施和报告的义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是食品安全方面的基本法。该法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相关标准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建立分段监管体制,由卫生、农业、质量、工商、食品药品等部门进入到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中进行监管,以促进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管。该法还创设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机制: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省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据此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组织制定、实施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

三、现有监管体系在农村食品市场中的法律问题及其原因

(一)立法层面。我国立法不完备,现阶段我国并未制定适合地域特点的地方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对于食品生产经营的质量和监管要求也没有区分城市与农村两种情形,这显然不符合农村实际情况。而且针对食品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配套法律法规也不完善,基本法也只是建立了制度框架,还没有对中央和地方的关系进行详细而明确的规定。

(二)执法层面。一是难监管,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分散,监管区域广,而各监管部门由于人员、经费不足,导致监管周期较长,并造成监管盲点。另外,监管职责涉及的部门众多,分段监管制度,而食品安全委员会的职能定位为只协调、不管理,那么可能导致重复执法或者相互推诿的情况。二是立法本身存在的问题,仅依靠现有的几部法律法规,监管执行存在很大难度。另一方面,许多落后地方政府为了保证本地的财政收入,许多执法部门主观上不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此外,部分基层监管执法部门忽略其职责所在,执法存在偏差或者以罚代管,甚至腐败执法,导致食品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农村得不到有效执行。

(三)农村消费者难维权。农村群众普遍缺乏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他们对食品的标准不了解、不重视。而且由于食品本身的特性,许多不安全食品对人体的危害是无法直接在第一时间发现,所以很多时候农村消费者都无法意识到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再加上其经济上的弱势地位,信息闭塞,文化低,能力有限,维权成本高,也导致农村群众不愿维权。

四、对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

(一)完善食品安全立法

美国从1906年开始立法,将食品安全纳入其法制化轨道运作;德国更早,其食品法历史可追溯到1879年,迄今关于食品安全的各种法律法规多达200多个,涵盖了食品材料生产和销售的所有环节。发达国家对食品安全的重视源远流长,而且相关法律和监管体系在与时俱进地不断修订完善。我国应学习上述国家的经验,以国际现有的食品安全法为依据建立我国农村食品安全法规体系的基本框架,逐步健全和完善以《食品安全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体系。我国应加强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实施细则的立法工作和完善工作。

(二)构建有效可行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有效可行的监管机制应由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协调合作,各负职责,而政府监管部门应该明确分工,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发挥行政主导作用。同时,还应加大对地方政府及其管理部门统一协调、指导的力度,避免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职责纠纷,以提高行政执法的效率,由此构建多方协调的良性监管机制。政府监管部门还应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而对于进入司法审判程序的食品安全案件不仅要执行行政处罚,还必须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此外,还应当加强建设农村食品监管制度的创新,比如在乡村划区驻点监管,在村民委员会设立举报点,经常性巡查结合重点检查等,更适合农村实际情况的监管制度,加大监管力度。

(三)加大对农村食品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

任何法律发挥其作用,执行都是关键。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中违法成本过低也是食品安全事故频发的一个主要原因。不论食品的生产经营者的违法成本都会远远低于其所获得的利润,故即使法律规定了食品安全要违法赔偿,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和现象依然屡禁不止。因此,应当建立严格的农村食品安全责任追究机制,一方面追究被监管对象即农村食品各环节负责人的违法犯罪责任,加大惩罚力度,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违法成本。使消费者在食品安全事故中得到足额的赔偿,也使食品生产者、经营者丧失再次犯罪的能力。另一方面,对监管部门忽略其职责所在、监管不力,以罚代管,或是腐败执法等行为,要按《食品安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刑法》追究其责任。(作者单位:四川大学)

参考文献

[1]李洋.浅析《食品安全法》的监管体系[J].法制与社会,2009.

[2]李长健等.基于农民权益保护的农村食品安全问题研究[J].河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来.

[3]柳思维.经济大国“问题食品”事件出现与食品市场监管创新的深层思考[J].湖南商学院学报,2011.

篇3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政府和国家的形象。近期对我乡20余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了走访调研,对如何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存在问题

(1)规模企业少,小作坊多。由于规模小,企业难以在市场上久立足,导致企业做一天,算一天,没有长远目标和打算,不愿过多投入,甚至偷工减料,产品质量没有保证。

(2)小作坊设备简陋、工艺落后、卫生条件差,安全隐患多。使用食品添加剂无计量器具、无记录,极易造成二次污染,安全隐患多。

(3)缺乏必备检测能力。食品生产加工质量控制主要依赖个人感官和经验判断进行控制,原材料进厂不检测,食品未经检验就出厂销售,食品质量安全得不到保证。有少数企业虽然拥有检测仪器,但由于对质量工作重视、认识程度不够,以及企业内部缺少专业检验技术人员,没有有效开展检验检测,内设检验机构形同虚设。

(4)食品生产加工水平普遍不高。目前,我县绝大多数企业主要以生产传统食品为主,企业缺乏优势核心技术,产品在市场没有核心竞争力,食品加工业发展存在后劲不足。

(5)食品生产加工从业人员素质普遍偏低。普查表明,大多数食品生产加工人员为农民、下岗职工组成,普遍缺乏食品质量安全意识和食品质量安全知识。

(6)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90%以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质量安全意识谈薄,缺乏长远打算,没有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如果原材料进厂不检测,产品出厂不检验,在原料采购或生产加工环节出现食品污染或有毒物质侵害,很容易引起食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和对策

(1)严格市场准入制度,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巩固食品质量安全基础工作。对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无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对市场准入制度有一定距离的企业,要引导、帮扶使其达到准入条件,积极申办生产许可证。对达不到准入条件,但老百姓又离不开的食品(如豆腐、散装白酒等),要限区域销售。同时加强证后监管,认真落实年审、巡查、回访、监督抽查等监管制度,确保获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食品质量安全。

(2)强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针对食品小作坊生产设施简陋、卫生条件差、数量多、分布广、安全隐患大、监管难的特点,要转变部门独览的思想观念,有关职能部门,各乡镇政府要互相配合,建立以政府、行政部门共监共管的监管模式。质监部门要切实履行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强化日常监督,增加和强化食品小作坊的监管频次和力度,达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效。

(3)加大扶优扶强力度,整合资源优势。对我县传统特色食品(如真空包装肉食等)通过行政手段,改变过去散、单、弱、资金少的弱点,将特色食品小作坊整合在一起,成立股份制企业,做大做强,使其达到准入条件,申办生产许可证,既节约资源又节约资金。

篇4

关键词: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食品安全

一. 引言

近些年来,国内、国外曝光的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多,这不仅是由于互联网媒体的快速发展让信息更公开,更是由于随着人们生活品质的提高对自身健康的关注和科技进步的结果。国内的镉大米、毒腐竹、三聚氰胺等事件,欧盟的马肉风波、日本的毒大米事件等等,让消费者“谈食色变”。食品安全问题成为居民最关注的十大热门话题之一,严重影响了国人的幸福指数。因此,如何有效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是一项艰巨的民生工程。本文通过解读我国现有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和对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阐述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对食品安全的积极意义和不住之处,并针对不足之处对食品安全建设提出参考建议。

二.我国现行的食品生产许可模式

2010年3月1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并于2010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拟获取和延续获取生产许可的大致流程如图1和图2。

图1拟获取生产许可证流程图

图2延续获取生产许可证流程图

三.食品安全问题出现可能的原因

食品安全问题屡禁不止,可见食品安全问题已然不是偶然事件,它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逐步凸显出来的问题。因此,我们不能把食品安全脱离当前社会背景孤立地看待,而应当将此问题置于中国经济、社会转型期的大背景下进行分析。食品安全事故屡禁不止是由于不良生产者的违法行为导致的,但究其根本原因是由于生产方式的转变、民众和社会对食品安全重视程度的提高以及政府监督检查机制的失灵。面对接二连三的食品安全事件,不能把问题简单地归咎于其中的某一个或几个环节。在食品生产、加工、储运、检测和消费这条产业链上,每一个环节都有可能存在问题。按照不同环节可能引入的污染,我们把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归结为以下几类:

(一)、生产原材料的污染导致食品受到污染。为了提高农牧产品、养殖产品的产量和质量已经预防并害虫大规模的现代科技应用到农业、养殖业中以及工业废气、废水和废弃物的任意排放,使水源和土壤污染,从而造成很多地方的粮食、饲料作物、经济作物、畜产品和水产品等农副产品的质量受到影响,间接导致了食品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例如:镉大米。

(二)、食品生产供应链中的不良生产者为了牟取私利在食品中加入不利人体健康的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以达到增加产量、增加口感或缩短生产周期的目的,在知情的情况下人为的影响食品质量。例如:在腐竹生产过程中使用甲醛合次硫酸氢钠,在花椒中添加“罗丹明B”等等正是由于不良生产者为了抢占市场份额获取高额利润而不顾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人为的影响了食品质量。

(三)、高新技术在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应用但是相应的检测水平却未同步。转基因技术、现代生物技术、益生菌和酶制剂等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并逐步应用于食品生产中,但是相应的检测标准、检测方法和检测仪器等却远远落后于这些技术,因此对食源性病原菌认识的匮乏和从业人员非主动性过失等原因有可能造成劣质食品未被发现而进入消费环节。

(四)、在消费环节监管力度不够,市场上存在很多违法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情况。由于假冒伪劣产品的存在侵犯了合法生产厂商的合法权益,有可能造成恶性竞争,从而导致食品质量存在重大隐患,而且假冒伪劣产品本身可能就存在质量隐患。

四.生产许可证制度对食品质量安全的意义及不足

通过图1和图2可以看出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通过对企业申请资料审核、现场硬件条件审核和抽取样品检测等手段细化了生产工艺流程、卫生环境要求,明确了食品添加剂的合理合法使用规则,确保了食品质量不受自然环境、加工工艺、卫生条件和人为因素的影响,从技术层面上能很好的保证食品质量。但是,根据上述对食品安全问题原因的分析,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只是从某些方面对食品质量安全问题起到了预防的效果,对于暂时还未识别是否有危害的高新技术和市场监管却鞭长莫及。

五.对食品质量安全建设的建议

食品安全问题不仅直接关系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会使消费者对国产产品的不信任从而导致国家的声誉受到影响和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因此,食品质量安全建设刻不容缓,根据上述原因分析可以从以下几点着手:

(一)、严格执行《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加强对生产源头的监督,在注重保持中小生产者和经营者利益的基础上实施适当的行业准入办法,从源头上控制好自然环境和客观条件对食品质量的影响。

(二)、加强商业伦理道德建设和明确添加剂的合理合法使用原则。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严惩不贷。

(三)、提高检测机构的检验水平,跟踪国际标准的更新和检测手段的提升,加强检测机构的能力的同时保证检测机构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四)、完善在消费环节的市场监管体系。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确保合法生产厂商的合法权益。在确保不给企业增加负担的情况下加大抽样频次,并将检测结果向社会进行公开,营造公平竞争、合法经营的良好市场环境。(作者单位:漳州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技术中心)

参考文献:

[1]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29号),2010年3月

[2]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质检总局2010年第88号公告),2010年08月

[2]余建国,戴劲,张向荣.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有效性评价指标体系研究[J].卫生软科学.2010,(1).

[3]郝丽峰,柴树峰.完善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思考[J].中国食物与营养.2010,(1).

篇5

关键词 市民;食品安全;认知;支付意愿;特征分析;河南新乡

中图分类号 TS201.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7)03-0241-02

当前,我国农产品生产仍然以一家一户为主要单位,在低成本、高产量观念的驱使下,违规使用农药及违禁药物现象较为常见。食品加工企业虽然数量多,但规模偏小,70%是10人以下的家庭作坊式企业,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产业链依然危机四伏,给食品安全监管带来很大困难。

随着市场机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及信息交流体制建设的不断加快,食品安全信息在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趋于透明,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认识程度和为食品安全的支付意愿将直接决定消费者在市场的购买行为,这也是生产厂家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的重要依据。因此,笔者以新乡市市民作为调查研究对象,试图了解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支付意愿,并为解决上述问题提供建议。

1 研究方法

以新乡市民为调查对象,采用简单随机抽样的方法,发放书面调查问卷并辅以口头询问、查询相关资料等方法收集相关数据,本次调查共发放200份问卷,回收196份,其中有效问卷为187份。

2 结果与分析

2.1 农产品购买渠道

农产品销售渠道包括农贸市场、超市、专卖店、小摊贩、网络或者其他途径,通过调查研究分析消费者一般购买农产品渠道方面的信息,可以反映出消费者主要通过什么方式获得农产品,对农产品生产厂家利用什么样的渠道使自己的商品进入市场并能及时被消费者接触和购买,以及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有重要的意义[1]。

调查结果显示,新乡市有34.62%的市民通过农贸市场购买农产品,有53.08%通过超市购买农产品,有11.64%的市民通过小摊贩购买农产品,通过专卖店、网络或其他途径购买的市民只占到0.66%。这说明新乡市民主要通过传统渠道购买农产品,对于网络、专卖店等较新兴的农产品销售渠道接受程度比较低。

2.2 对食品安全问题的认识

当前食品安全问题十分严峻,通过调查研究分析消费者在购买和食用粮食、蔬菜、瓜果等农产品的过程中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程度,可以反映出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认识程度,对普及食品安全教育和生产安全农产品有重要的意义。

调查结果显示,新乡市市民在购买和食用农产品的过程中对食品安全问题的认识有比较大的差异。认为该问题比较严重的占37.93%,认为一般的占34.48%,这两者共占了70%以上。这说明消费者在购买和食用农产品的过程中对食品安全问题很关注并且有一定的认识。

2.3 对农产品安全与自身健康关系的认识

农产品安全与否关系到人们自身的身体健康,通过调查研究分析消费者对农产品安全与自身健康之间关系重要性的认知方面的信息,可以反映出消费者对食品安全与自身健康关系的认知程度,对安全食品的支付情况有重要的意义。

调查结果显示,新乡市市民对农产品安全与自身健康之间关系重要性的认知存在着比较大的差异。总体来看,所有被调查者都认为农产品安全与自身健康有关系,而认为农产品的安全性决定了身体的健康程度的占37%,认为对身体健康有重要影响的占45%。由此可见,83%左右的消费者认为食品安全问题与身体健康有密切关系。对于农产品安全与自身健康之间关系重要性的原因,有高认知水平的占64%,中认知水平的占34%,低认知水平的占2%。这说明消费者不仅关心农产品安全对身体健康的影响,而且对于农产品安全影响身体健康的机制也比较了解。

2.4 对食品安全的支付意愿

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支付意愿不仅可反映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有效需求,也可反映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改善的价值评价,其是决定食品安全市场能否长期存在并不断发展壮大的关键因素[2]。

在对影响支付意愿的因素经过相关分析后发现,性别、年龄和职业对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支付意愿产生的影响不显著,受教育程度和家庭平均月收入对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支付意愿产生的影响是显著的。受教育程度越高以及家庭月均收入越高的消费者由于较为关注食品安全以及具备较高的经济支付能力,对于食品安全有着较高的支付意愿。

3 结论与建议

3.1 结论

(1)消费者在购买和食用农产品过程中对食品安全问题有较深的认识,并认为当前食品安全问题比较严重。60%以上的消费者对农产品安全程度决定自身身体健康状况有较高的认识水平。

(2)70%以上的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有较高的支付意愿,但他们对各类更安全的农产品的支付价格仅比一般的农产品高30%左右,并认为农产品越安全、价格越低是最能为人们所接受的。也就是说,与当前食品安全的供给水平相比,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支付意愿仍处于较低水平[3]。

(3)影响消费者对食品安全问题认识的显著性因素有年龄、职业和家庭平均月收入,影响消费者对农产品安全与自身健康关系认识的显著性因素有年龄、受教育程度和家庭平均月收入,影响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支付意愿的显著性因素有受教育程度和家庭平均月收入。

3.2 建议

若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有较高的支付意愿,则可在一定程度上弥补生产厂商的相应生产成本,可以促使其生产出更多安全的食品,形成良性的市场循环。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提高消费者对安全食品的支付意愿。

(1)将家庭平均月收入3 000元以上,年龄20~50岁,受教育程度较高的消费者作为安全食品的目标消费人群,努力进行营销推广。发挥各类媒体的宣传作用,提高消费者对安全食品利益的认知,逐步形成消费者对安全食品的积极态度[4]。

(2)生产者要不断扩展和延伸安全食品的销售网络,构成城乡立体销售网络,提高消费者购买安全食品的便利性,满足消费者的购买需求。

(3)增强政府机构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权威性,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重点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过程中的化学、生物污染和造假制劣、非法经营进行治理[5]。

4 参考文献

[1] 尹世久,徐迎军,徐玲玲,等.食品安全认证如何影响消费者偏好?:基于山东省821个样本的选择实验[J].中国农村经济,2015(11):40-53.

[2] 王怀明,尼楚君,徐锐钊.消费者对食品质量安全标识支付意愿实证研究:以南京市猪肉消费为例[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21-29.

[3] 金成哲,金龙勋.消费者食品安全性意识与认证食品的支付意愿[J].延大学农学学报,2011(4):294-299.

篇6

[关键词]食品检验标准 建议

中图分类号:D922.1;F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45-0172-01

制约食品行业健康发展的主要因素就是食品安全问题。对现有的食品检验标准进行不断完善,并对有关的标准严格实施落实,从而有效的避免食品安全问题的出现,保证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食品检验标准及其重要性分析

1.1 食品检验标准的现状分析

伴随着食品行业的不断发展,目前含有的食品检验标准主要是关于理化检验标准的,约有203项,可是仅牵扯到食品理化指标和可能存在的有毒有害物质,并没有关于非法添加食品原料方面的标准。我国质检总局颁布的《食品审查细则》当中,也没有明确非食品原料的必检指标,更没有相关的检验方法说明。《食品卫生检验方法》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其主要的进步性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现行的食品检验标准将原来的标准进行了完善,形成了体系,有效的规避了原来较为分散的标准不宜使用的现象;第二,相比较原来的食品检验项目,现行的检验项目更加规范化,新的版本中所涉及的内容及项目较多,基本上将所有的检验方法都包括在内,规范了原有的检验项目,使其更加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1.2 食品检验标准的重要性分析

食品检验标准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食品安全问题的危害性当中。从“苏丹红”事件到“毒大米”、地沟油等等,都体现出食品安全问题存在的隐患。这些问题的存在,一方面会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如果不合格的食品被人们摄人,有毒、有害物质便会在体内潜伏,对人体造成长期侵害甚至致命性的伤害;另一方面,不合格的食品流人到市场当中,还会引发消费者的信任危机,导致社会公信力的下降,甚至会扰乱市场秩序。

2、食品检验标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2.1 食品检验标准不够完善

食品检验标准不够完善是当前食品检验标准的突出问题,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食品检测体系涉及到粮食、农业、卫生、质检、进出口等诸多行业及部门,不仅主体多元化,而且较为复杂,这就使得食品检测标准的制定具有一定的难度;其次,我国食品检测标准体系不完善,而且食品检验检测的技术水平较低,检测方法及手段过于传统,无法达到应有的检测效果;再者,食品安全标准不统一,与《食品安全法》中的相关规定有出人,给相关标准及法律的执行造成了一定的困扰。

2.2 食品检验方法存在缺陷

目前现有的食品检验方式相对不完善,则是食品检验标准存在的一项严重的问题。现阶段,没有明确完善的检测方式针对保健食品、农药、天然毒素和食品添加剂等;此外,层出不穷的新型产品也给食品检测带去了很大困难度。没有现行的检测标准,导致掺假问题屡禁不止;再者,新的技术应用在食品的生产当中,而没有针对相应技术的检测标准及检测方法,进而为不合格食品在市场中的存在,创造了机会。

2.3 食品检验标准与国际标准差别大

现行的食品标准和国际标准差距大的问题,也是食品检验标准实行过程中面临的重要问题。首先,国家标准中采用的国际标准的覆盖率非常低;其次,我国的食品检验标准和国际标准相比较,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3 完善食品检验标准的建议探讨

3.1 加强对食品检侧工作的重视程度

加强对食品检测工作的重视程度,是完善食品检验标准的基础。首先,要增加对食品检测的投人力度,以有效的保障检测工作的贯彻执行,及检测人员的能力水平提高,同时还可以引进高技术人才及完善检测的相关设施,为检测工作的有效开展打下基础;其次,整合相关的检测资源,以有效的保障检测工作的顺利开展,避免检测过程中的资源浪费及重复检测问题,充分保障食品检测标准作用的发挥;再者,食品检测的相关部门要提高对食品检测工作的重视程度,充分调动检测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以促进检测效率的提升,保障检测工作的顺利开展。

3.2 建立完善的食品检验检侧体系

建立完善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是完善食品检验标准的必要措施。首先,应该高度重视食品检测加工企业对自我检验检测的作用,建立标准的食品检验室,并对相关的检测人员进行培训,以保障食品加工中的各个环节不会出现问题;其次,建立完善的食品检测体系及食品检验机制,在食品安全问题出现时,能够及时有效的做出反应;再者,鼓励社会资金对食品检测的投人,以辅助食品检测体系的完善,保障食品检测工作的有效开展,从而促进食品检测标准的不断完善。

3.3 加强对食品检侧人员的培养

对食品检测人员的专业性不断提升能够更有效的推进食品检验的落实。在进行检验工作是要对工作项目明确分工,形成一条有序的工作流程和监督体系;要定期对食品检测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使工作人员能够深入了解掌握食品检测标准中的相关规定;加强对高素质人才的引进,以促进对食品检测标准中相关规定的修正及完善。

3.4 规范食品检侧机构

对食品检测机构严格规范是推进食品检验标准完善进度最重要的前提条件。确保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的合理性和规范性,从而保证以食品安全为要素的各项检验检测标准;对食品检测的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建设,对每个部门的监管职能合理健全;要加强食品检测相关制度的建设,使得食品检测工作的开展具有相关制度的约束;还要建立国家级的检测管理制度,构建食品检测相关的信息化平台,以实现信息及资源的共享;更要加强与国际食品检测标准的接轨,以不断促进食品检测标准的完善及食品检测能力的提升。

4 结论与建议

完善食品检验标准是食品安全问题得以有效解决的关键,通过本文的分析,对食品检验标准的现状及重要性有了明确的认识,并分析了如今食品检验标准中存在的问题。进而,对完善食品检验标准给予相关的建议,进一步保障了食品检验标准的合理性、促进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保障食品行业的长效发展,对此都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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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食品安全 监测预警 信息监测搜集系统 信息筛查系统 信息分析系统 预警信息系统

1 引 言

近几年,食品安全问题不断发生,苏丹红事件、丙烯酰胺事件、三聚氰胺奶粉事件、双汇“瘦肉精”事件、台湾“塑化剂”事件等恶性食品事件对我国的食品安全防控能力构成了新的挑战,完善针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有效监测预警体系迫在眉睫。竞争情报是对整体竞争环境和竞争对手的一个全面监测过程,它通过合法手段收集和分析商业竞争中有关商业行为的优势、劣势和机会等信息,围绕企业竞争战略,最终直接或间接支持决策。本文对竞争情报在食品安全监测预警中的作用进行理论探讨,为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食品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奠定一定基础。

2 竞争情报在食品安全监测预警中的作用

近年来,我国已发生多起食品安全问题,波及面较广,受害者较多,给消费者造成了极大的危害和恐慌。

食品安全事件的高频发生和破坏性使得战略决策者日益关注运用预测技术对危机进行早期预警。竞争情报所具有的监测预警功能正好能满足该需要。竞争情报系统是以人的智能为主导、信息网络为手段、增强企业竞争力为目标的人机结合的竞争战略决策支持和咨询系统,它与预警系统在特征上具有一些相似性,比如针对性、前瞻性、对抗性等,它在工作流程和内容上基本涵盖了预警系统[1]。它能利用传统媒体、数据库、互联网及人际情报网络等广谱的信息源,快速而广泛地搜集情报,并且它针对宏观环境、竞争对手和企业自身的分析工具和分析方法可以大大提高预警系统评估的准确性[2]。因此,竞争情报食品安全预警系统所迫切需要的,是监测和预警食品安全问题的有效工具。

在食品行业的产业链条上,主要分布着以下6个节点:①食品生产前期科研投入部门;②原材料供应部门(包括各种原材料的生产、种植、养殖部门);③食品各级生产加工部门(包括生产食品的核心企业、龙头企业);④食品存储运输部门;⑤食品销售部门;⑥消费者。食品行业主要包括饮料、乳业、肉制品、酒类、保健品、休闲食品、食品添加剂、烘焙、冷冻食品、水产品、果蔬制品、食品机械、食品包装、清真食品、罐头食品、面制品等多个行业,我们为此设计了如下食品安全问题监测与预警方案,其中贯穿了竞争情报的研究方法和手段。

2.1 利用竞争情报实现各食品行业产业链上的主要企业关系及技术工艺图谱的绘制

 通过信息监测搜集系统,可以使用网络雷达、人工采集等方式,分类采集、实时监测各食品行业产业链上6个节点(如前所述)的主要企业信息、技术工艺信息等,信息来源主要包括互联网址、企业官方网站、专业论坛、聚合内容(really simple syndication, RSS)、食品学科专业数据库、搜索引擎、人际网络等。通过信息聚类技术,将搜集到的上述所有信息自动按食品行业进行分门别类,最后汇总得到原始行业信息。

 通过信息筛查系统,对原始行业信息中的企业、技术信息进行筛选、排重和验证,将筛查后的信息汇总到行业信息库。

 通过信息分析系统,对行业信息库中的主要企业、技术工艺等信息进行实时监测、分析、加工和关联,最终绘制得到各食品行业产业链上的主要企业关系及技术工艺图谱。

2.2 利用竞争情报实现食品安全问题的监测、溯源和预警

 通过信息监测搜集系统,可以使用网络雷达、人工采集等方式,监测并收集消费者反馈信息。作为食品安全问题的直接感受者,消费者是对食品安全问题最敏感的人群,食品安全问题的暴露往往最早发生在消费者的意见反馈中。因此,在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监测中,消费者是竞争情报首要的监测对象。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监测食品安全问题:①建立食品消费者意见反馈的人际网络,组织相关情报人员定期与消费人群实际接触,收集他们反馈的信息。因为人际网络是重要的非公开情报源, 所以从对消费者进行监测的角度出发,人际网络是企业获取竞争情报非常重要的途径和工具[3]。②从消费者向政府部门和食品生产销售部门等的投诉反馈中寻找信息。③依托网络,在一些主要的论坛里收集消费者的意见反馈。除对消费者进行监测外,还需监测收集外部环境变化、食品安全潜在风险信息及苗头问题等危机征兆,信息来源主要包括互联网址、企业官方网站、专业论坛、RSS、食品学科专业数据库、搜索引擎等其他数据源,并通过信息聚类技术,将搜集到的上述所有信息自动按食品行业进行分门别类的汇总,最后得到原始危机信息。

 通过信息筛查系统,对原始危机信息中的消费者意见反馈信息、外部环境变化信息、食品安全潜在风险信息及苗头问题等进行筛选、排重和验证,将筛查后的危机信息汇总到危机信息库。

 通过信息分析系统,对危机信息库里的危机信息进行实时监测、分析处理,最终提取到有效危机信息。针对有效危机信息,对其进行追踪,采用信息挖掘、信息整合的方法进行食品安全分析及警情预测。具体流程如下:从提取到的有效危机信息开始,由政府出面,组织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对问题食品进行检测,若发现食品中某种有害成分的含量超过国家有关标准,一方面通过竞争情报系统向公众发出预警,呼吁公众停止食用和购买该食品;另一方面针对检测出的有害成分,采用信息挖掘、信息整合的方法,沿着食品产业链往上追溯,首先检查食品的销售部门有没有安全隐患,其次检查食品存储、运输部门,然后是食品各级生产加工部门,最后是原材料供应部门,最终找到食品安全问题发生的问题企业。针对问题企业,对其进行企业跟踪,通过调用分析该企业所在食品行业的主要企业关系及技术工艺图谱,找出产业链上其上下游关联企业,然后再找出与之在原料供应、加工生产技术工艺、存储、运输等环节相同或相似的其他企业,汇总成潜在风险企业名录。针对各风险企业,根据其位于图谱中的位点及由此所带来的潜在风险程度的不同,在综合考虑权衡各种影响因素后,得出潜在风险判断(需谨慎稳妥地给出判断结论)。根据潜在风险判断,结合该企业所处的竞争地位,给出应对措施建议。最后将潜在风险判断、潜在风险企业名录、应对措施建议这三个方面汇总成预警报告。

 预警信息系统依据食品安全分析、警情预测的结果,对食品安全危机事件发出预警,根据预警情况的不同,将食品安全风险划分为绿色、黄色、橙色、红色四级预警级别[4]。根据警情内容及需求对象的不同,不同形式的竞争情报预警产品,指导企业进行预警应对。情报产品主要包括:预警报告、专题研究报告、简报、竞争情报内参等。预警报告适用于潜在危害程度较大、需要引起食品行业各部门高度重视、迅速应对的警情。如前所述,其内容主要包括潜在风险判断、潜在风险企业名录、应对措施建议等。预警报告一经生成,将在第一时间向潜在风险企业,为其搜索排查风险因素、积极应对争取时间。专题研究报告适用于企业委托的针对食品安全的专项课题研究,整合其所在行业及竞争对手的数据分析资料,对食品安全潜在风险因素进行深度调研分析。竞争情报内参是专门针对政府机构的,向其提供食品安全问题的监测与预警信息,为其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我们设计的食品安全问题监测预警方案流程如图1所示:

3 结 语

本文针对竞争情报在食品安全问题中的监测预警作用,具体讨论了如何利用竞争情报绘制出各食品行业产业链上的主要企业关系及技术工艺图谱,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监测、溯源和预警。

值得一提的是,单独依靠竞争情报绘制各食品行业产业链上的主要企业关系及技术工艺图谱是远远不够的,如果食品质量监管部门、工商部门等相关单位能联合起来,共同统计所辖地区食品产业中各行业内各种食品的原材料供应商、生产加工企业、销售商、消费者、原材料清单、生产加工工艺流程等信息,并将信息关联、汇总,绘制成该地区甚至国家的食品产业内部行业、企业关系及技术工艺网状图或鱼骨图,并实时更新,将能够详尽地展现整个食品产业内的网络关系,更具有针对性和及时性,极大地推动食品安全的监测预警工作。

另外,由于目前自然语言理解和语义分析技术尚处于初级阶段,本文探讨的信息监测搜集系统、信息筛查系统、信息分析系统以及预警信息系统,还不能自动提供情报搜集、分析和处理功能,而只能建立在人工信息识别和分析预测的基础上[5]。

参考文献:

[1] 包昌火,谢新州.企业竞争情报系统.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

[2] 李素梅.竞争情报在企业危机预警中的助推作用.竞争情报,2009,28(3):97-100.

[3] 陆伟,陆娜.人际网络在企业竞争情报系统中的作用探讨.情报杂志,2004(5):18-20.

[4] 王翠玲,李兴.食品安全风险管理预警系统建设构想.安徽农业科学,2010,38(34):19711-19712,19715.

[5] 陈.构建企业竞争情报预警机制.竞争情报,2008(4):20-22.

[作者简介] 尚朝秋,男,1970年生,研究员,10余篇,出版专著4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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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现状

当前学校食堂中的食品安全问题十分严重,主要体现在制度缺乏完善、执行力度不够等几方面。一方面,有关部门对于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督制度缺乏完善,导致一些食品安全问题得不到治理,进而对学生的健康发展造成影响。有关人员缺乏对于食品安全监管的认识,也没有及时和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及时的沟通,导致食品安全问题的治理一直浮于表面,没有得到深入的管理。另一方面,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缺乏深入的管理,面对一些违反食品安全问题的现象,通常是简单的告诫,而非按照要求进行惩罚,这样一来,有关人员始终无法意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也无法得到治理。为了解决中小学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问题,必须要针对现行存在的问题,制定针对性的解决措施,从而提升中小学食品安全质量。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模式

制定相关制度,并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的分级与示范活动。学校食堂是有关部门监管的重点对象,所以在进行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中,有关部门必须要制定食品安全的相关制度,以此确保食堂中的健康问题。为此,监管部门可以在学校食堂中开展食堂的量化分级与服务示范活动。安排专门的监督人员对食堂中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管,并且按照相关制度要求进行规范。在争先创优观念的指引下,确立食品安全工作的典型示范,并以此带动食堂安全水平的提升。

除了要建立相关制度,还需要和政府部门进行及时的沟通,构建学校中的监管部门。因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任务十分重大,极为容易出现食品安全事故。所以在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过程中,需要贯彻落实政府部门的政策要求,将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深入至学校的食堂中,并且进行专业的培训,按照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

除此之外,进行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也可以运用相应的信息平台,例如微信、网站等,构架学校食堂互动的平台,将食品安全问题及时传递给有关的工作人员,并要求其按照具体规定要求贯彻工作指导,将学校食堂中关于食品安全的问题在沟通平台中进行交流,这样一来既可以为行政管理人员提供方便,同时也能够缩减工作人员的工作量,极大的提升了工作效率。

制定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实现与有关部门的工作衔接。为了保证中小学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需要定期对食堂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在食品安全监管有关工作的基础上,监督食堂工作并给出具体的整顿建议,长期严抓餐饮安全问题,形成长期性质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针对日后中学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问题,监督人员也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有效的监管措施。一方面,要和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并且在学校中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共享机制,以便及时了解食堂的食品安全信息,将其中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其次,重点和行政执法、刑事司法部门进行沟通,在食品安全的问题上发挥行政司法的双重打击作用,重点打击食品违法行为;再次,在学校中建立食堂电子档案,和各个学校进行衔接实现信息共享,以此实现食堂食品安全的远程监管;最后,在学校中建立食堂食品的安全责任制度,针对一些违反食品安全的行为,可以与主要责任人进行谈话,并将谈话记录计入诚信档案中,和学校管理等级评定相连接,提升有关人员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从而真正解决中小学食堂的食品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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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食品安全;现状;建议

中图分类号:F32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9166(2011)023(C)-0265-01

近年来,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每年频频出现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不仅严重影响到了人们的身体健康,造成了巨额的财产损失,而且也影响到了中国的经济发展、食品出口、社会稳定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如何保障食品安全亟须我们一起探讨和解决。

一、食品安全概述

(一)定义。依照《食品工业基本术语GB15091-95》食品安全的定义是:为防止食品在生产、收获、加工、运输、贮藏销售等各个环节被有害物质包括物理、化学、生物等方面污染,使食品有益于人体健康,质地良好所采取的各项措施。

(二)特征。食品安全危害因子具有以下特征:1、可存在于“从农田到餐桌”的整个食物链过程中。随着食品工业化生产的发展,以及环境污染等问题,这一特征将更加突出。2、不同的食物链环节导致的食品安全问题也有别。例如在种植农产品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农药、兽药、激素等化学物质的危害;食品在生产加工环节的危害因子可能以生物性、物理性为主。3、食品安全危害性表现出来的程度或后果受到主客观两种因素的双重作用。4、食品安全危害因子对人体健康导致的后果可因其种类、毒性等因素表现出急性、亚急性和慢性中毒的特征。其中慢性中毒具有潜在性、隐蔽性。

二、食品安全的现状及原因

(一)现状。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食品安全问题日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并发展成为一个世界性的问题:例如,2003年发生在中国的非典型性肺炎(SARS),2008年9月,中国令人震惊的“三鹿奶粉事件”以及2009年全球性的甲型H1N1流感,2010年,麦当劳“橡胶门”等,这些食品安全事件使老百姓忧心忡忡,以至有的人产生了“吃动物食品怕含激素,吃植物食品怕有毒素,吃饮料食品怕掺色素”的恐惧心理。现将食品安全问题的现状归结如下:1、一些蔬菜、水果中普遍残存化肥、农药等物质。2、在食品加工中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其他化学用品。主要表现在:1)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例如,在面粉中添加超限量的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在饮料中成倍超标使用化学合成甜味剂等。2)激素和其他有害物质残留于家禽、家畜、水产品体内。例如,带尖的西红柿,坚硬的猕猴桃、肥大的豆芽等。3、制造、加工食品的过程中使用劣质原料,给食品安全造成极大隐患。例如,用病死的家禽家畜加工熟肉制品、用“地沟油”加工油炸类食品、“注水猪肉”等。4、食品中的重金属污染严重。

(二)原因。1、由于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生产的操作监管不力,使得中国食品行业严重违规、违法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的现象屡禁不止。2、中国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体系中存在着诸多弊端和问题,为不少问题食品的产生提供了生存的空间。3、消费者缺乏食品方面的常识。

三、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建议

(一)建立健全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随着经济社会及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认识的不断深化,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有些方面已经不能适应当今食品安全形势的发展需要,作为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核心,《食品卫生法》对体系内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指导作用也有所降低。因此,逐步健全和完善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十分必要。这对制止一些不法行为、降低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和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二)建立和完善统一协调、权责明晰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长期以来,我国对食品实行多头管理,一方面执法中各部门职责交叉、都可以执法,另一方面则出现模糊或真空地带,给不法分子造成可乘之机。这样就出现了我国食品安全"都管但都管不好"的局面,也为一些部门权力寻租制造了借口。所以,建立和完善统一协调、权责明晰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势在必行。

四、完善统一全面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

(一)尽快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我国食品相关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共四级标准,但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和发达国家及国际组织相比接轨程度不够,从而导致标准的可信度在国际上不高。近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的要求,开始组织实施食品标准的制订及修订,这一重要的基础工作的开展将对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水平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将会大大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水平。

(二)加大对食品检验检测的研究。在实行从农田到餐桌管理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中,检测工作应当紧随标准的修订不断完善。随着食品中安全卫生指标限量值的逐步降低,对检测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检验检测应向高技术化、速测化、便携化以及信息共享迈进。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的统一完整,将为我国大力开展的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和对食品安全一系列的监管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五、初步建立食品安全教育宣传体系

在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中,教育宣传体系的作用不能小觑。宣传教育工作是在全社会营造食品安全氛围的基础,应当突出主题、注重实效,以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和认识水平,教育宣传体系应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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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食品安全;利益博弈;信任关系;政府监管

一、引言

食品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频繁出现,而且影响也越来越大。食品安全不仅是一个生物、化学、技术和管理问题,更是一个经济问题,其本质是食品原料生产者、食品加工企业、食品营销者、食品物流企业、政府监管部门及食品消费者等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博弈,同时也是一个系统工程问题,其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制衡、信任管理和风险监管体系等并不是孤立的,而应该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化的有机整体。但是,目前我国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经济学研究和系统管理理论研究严重不足。事实上,近5年我国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并不是我国的基础技术落后,主要是因为食品安全的外部监管、服务体系缺失造成的。当前我国食品不安全因素贯穿于食品供应的全过程,各大类食品均存在安全隐患,食品安全管理体制、食品安全标准体系、食品安全检测体系、食品安全风险预警系统等方面均存在着严重问题,同时,食品安全的诸多环节的监管不到位、利益博弈不均衡、信任缺失、法规条文不统一,导致食品链条成本和系统风险大幅增加,食品行业道德水平大幅下降,国民对政府和食品行业的信任度急剧下降,食品消费者时时处于担忧和恐惧环境中。食品安全问题得不到合理有效的解决,整个社会就无法和谐,经济发展将会受到严重制约。目前国内学诸多学着从不同的角度,利用不同的方法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了广泛研究,本文将目前学者研究的基础上从经济学视角出发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利益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博弈、信任关系和食品安全问题的系统管理等三个方面研究进行了回顾和综述,并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问题的对策建议。

二、食品安全的利益演化博弈研究

利益是社会主体在经济、政治、文化的外部条件约束和保障下进行存续、发展、实现自我的一种必要追求,是一切人类活动的核心。“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人类对利益追求和动机是社会发展的原动力,也是人们实现社会资源优化配置、降低能源消耗和编织全球经济共同体蓝图的根本动力。可以说,没有人们对利益的需求和追逐,就没有了社会的一切。正是利益的存在,导致了利益问题的研究成为社会科学研究最重要的研究对象之一。它反映着人与其周围世界中对其发展有意义的各种事物和现象的积极关系,赋予了人们行为的目的性和内在动力。而也恰恰是利益,导致了社会各类事物之间具有着复杂性、统一性和矛盾性等特征。

在整个食品安全问题中,利益始终占据着绝对的主要地位和作用,它是整个食品链条的剂,也是整个食品链条发展和延续的源泉,更是各类问题和矛盾的聚集体。各种利益主体在谋利活动中,都会以实现利益最大化为目的,并运用各种手段尽可能地为自己谋取更多的利益。强弱双方会不断为各自的利益博弈,在这种利益博弈中,经济冲突和矛盾行为就产生了。有学者认为在这种利益矛盾和冲突中,消费者处于信息弱势地位,且对食品需求弹性小,总体上只能属于被动接受者,其对食品市场的影响微乎其微。而王虎、李长健认为这种看法存在着一定的片面性,他们认为整个食品供应链的终端,对食品安全存在天然的利益动力,对食品安全的关切度最为强烈。在食品安全领域中存在相关利益群体的利益对立和冲突,由此产生了生产者与消费者、监管者与生产者、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的利益博弈现象。但是,由于整个市场信息和个人信息的不对等性和非完全性、政府监管不到位及行政和链条中间环节信任的缺失等,在利益需求的实现过程中,不同的社会群体和利益相关集团或个人会存在着具有差别性的动机和实现路径。在其路径的实现过程中,道德风险、逆向选择、机会主义等行为应运而生。根据Akerlof和Arrow的研究结果,信息不对称会产生食品市场上的“逆向选择”——安全性差的食品把安全性好的食品驱逐出市场和“道德风险”——生产者隐藏或歪曲和误导食品安全信息等机会主义行为问题。在市场信息模糊不透明和市场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下,食品链条中的各方的逆向选择、不道德行为和投机行为会随着各方追逐利益预期的增加而增加,最终会导致市场失灵、监管部门失信、国民恐慌和社会动荡。事实上,导致食品安全问题中的人为因素实质就是利益追逐的结果,生产者明知是有毒有害物质,却为了追逐自身利益最大化仍用于食品生产。回顾近几年来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绝大多数是人为因素造成,道德风险严重。相比之下,西方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问题主要是自然因素引起。因此,对于食品链条中的利益分配和行为监控等急需监管部门予以重视。王虎、李长健认为食品安全中存在的复杂的利益矛盾运动态势主要表现在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生产者与监管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为了实现食品领域的利益均衡与和谐局面必须重视对食品领域利益矛盾运动的分析并有效构建该领域的利益冲突与制衡机制、利益产生与分配机制、利益代表与利益表达机制、利益协调与利益保障机制,实现食品安全治理模式向政府、第三部门、法庭与私人多元共同参与的变迁。食品链条上的利益分配机制、利益制衡机制、利益协调机制和利益保障机制的有效性和可行性影响着食品安全中利益矛盾运动态势和市场均衡的变迁,影响着食品链条的有序性和可持续性。食品安全领域的利益追求不应该只是单个个体或群体一方利益的最大化,而是整个食品链条中所有群体和个人集体的利益最大化,这种利益的需求虽无法使个别个体或群体的利益最优,但能保障整个食品链条利益最优,使得食品链条的发展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食品安全问题的发展状况如何,主要取决于各方利益主体之间的博弈结果。食品安全问题中的利益博弈及其路径选择,反映了一个国家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性,反映了一个国家国民的素质、道德水平和政府对国民生命安全的关注程度和对人民的热爱程度。食品安全中的利益博弈及其演化路径、方向选择和监控机制关系着食品行业的未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更关系着国家的未来。因此,对于食品安全的利益关系分析及其机制设计至关重要,既能为降低食品链条的各种成本和交易费用提供指导,也能为国家行政监管提供理论借鉴。

三、食品安全的群体信任关系研究

食品安全是关系到消费者、食品企业和政府部门的一个重要问题。信任是食品安全链条中的关键影响因素,食品安全中的信任关系会影响消费者购买意愿。关于信任,不同的学者对其定义不同,尼克拉斯·卢曼把信任理解为“对产生风险的外部条件的一种纯粹的内心估价”,他认为信任是一种简化机制,是一个对未来的期望,通过信任机制能降低特定情况下的复杂性,最重要的信任因素是个人已取得的正向经验、在获取正向经验过程中形成的人际关系以及作为人际关系桥梁的沟通因素。Doney和Cannon在综合社会心理学、社会学、经济学以及市场营销学相关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信任发展的五大认知过程:计算过程、预测过程、能力过程、动机过程、传递过程。在这些过程中,信任的感知和认可程度将影响着信任关系演化的方向、路径和演变结果。信任作为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关系认知过程,它是双方合作的基础。组织间信任是组织间成功合作的不可缺少的前提,这种关系已被许多研究所证实。

在人与人之间利益获取的过程中,个体的信任感知将左右个体的认知或感知结果,影响个体行为和双方合作的可持续性。信任不仅能带来双方的利益分享和价值实现,也能带来资源的最优整合,促进整体利益和资源价值最大化。良好的信任关系,将会节省利益相关主体的时间和交易成本、降低心理风险,进而增加双方的合作意愿,获取更大的利益价值。

四、食品安全的系统管理规制与模式

国内外关于食品安全管理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领域:食品安全影响因素研究;食品安全管制的必要性及政府管制行为研究;食品生产者(供应商)行为研究;消费者食品安全行为研究;食品安全对国际贸易的影响;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研究;食品安全管理理论与政策研究;食品安全管理体制比较研究等等,但对食品安全的系统管理和模式探索研究较少。食品安全问题具有市场信息不对称、外部不经济以及公共产品的特性,因此,需要政府来弥补市场失灵的缺陷,需要政府介入建立有效的信息制度和监管机制。AlanStone认为管制是“政府通过法律的威慑来限制个体和组织的自由选择”,其目的在于限制经济主体的决策行为。企业食品安全行为、消费者食品安全行为与政府监管关系密切,政府监管法律政策的正确制定和有效实施是基于对企业和消费者等微观主体行为的有效认知。研究表明,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应采取的监管方式主要有:诉讼;消费者安全教育和信息提供;发放各类生产许可证;行政法规和命令;进行处罚和奖励。我国国内对食品安全管理体制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国外经验的介绍和比较方面。朱允卫介绍了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管理3种模式——美国模式、英国模式和加拿大模式,分析了我国食品安全体系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并提出了借鉴国际经验进一步完善我国食品安全体系的构想。韩俊分析了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国际现状,按照WHO的分类方法,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大体可以分为多机构食品监管体系、单一机构食品监管体系、综合食品监管体系三种类型。分析了分散管理模式和集中管理模式的利弊,结论指出:就中国而言,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宜少不宜多,应尽快对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进行整合。当前实行的“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是造成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效率低下,资源浪费、职责难以分清以致监管重复和监管空白均有表现的原因之一。当前国内外对食品安全的管理体制研究文献较多,但对于其系统管理方法和模式的研究文献较少。我国的实践证明,食品安全管理需要一种系统的管理方法和管理模式,当前我国分部门和分级管理导致不同部门之间的规则和文件条款冲突,利益矛盾严重,往往各个部门为了各自的利益,削弱了食品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因此,当前我国急需对食品安全管理进行统一,管理方法和模式需要系统化,法律法规需要高度的一致性。

篇11

关键词:食品安全;利益博弈;信任关系;政府监管

一、食品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频繁出现,而且影响也越来越大。食品安全不仅是一个生物、化学、技术和管理问题,更是一个经济问题,其本质是食品原料生产者、食品加工企业、食品营销者、食品物流企业、政府监管部门及食品消费者等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博弈,同时也是一个系统工程问题,其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制衡、信任管理和风险监管体系等并不是孤立的,而应该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化的有机整体。但是,目前我国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经济学研究和系统管理理论研究严重不足。事实上,近5年我国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并不是我国的基础技术落后,主要是因为食品安全的外部监管、服务体系缺失造成的。当前我国食品不安全因素贯穿于食品供应的全过程,各大类食品均存在安全隐患,食品安全管理体制、食品安全标准体系、食品安全检测体系、食品安全风险预警系统等方面均存在着严重问题,同时,食品安全的诸多环节的监管不到位、利益博弈不均衡、信任缺失、法规条文不统一,导致食品链条成本和系统风险大幅增加,食品行业道德水平大幅下降,国民对政府和食品行业的信任度急剧下降,食品消费者时时处于担忧和恐惧环境中。食品安全问题得不到合理有效的解决,整个社会就无法和谐,经济发展将会受到严重制约。目前国内学诸多学着从不同的角度,利用不同的方法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了广泛研究,本文将目前学者研究的基础上从经济学视角出发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利益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博弈、信任关系和食品安全问题的系统管理等三个方面研究进行了回顾和综述,并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问题的对策建议。

二、食品安全的利益演化博弈研究

利益是社会主体在经济、政治、文化的外部条件约束和保障下进行存续、发展、实现自我的一种必要追求,是一切人类活动的核心。“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人类对利益追求和动机是社会发展的原动力,也是人们实现社会资源优化配置、降低能源消耗和编织全球经济共同体蓝图的根本动力。可以说,没有人们对利益的需求和追逐,就没有了社会的一切。正是利益的存在,导致了利益问题的研究成为社会科学研究最重要的研究对象之一。它反映着人与其周围世界中对其发展有意义的各种事物和现象的积极关系,赋予了人们行为的目的性和内在动力。而也恰恰是利益,导致了社会各类事物之间具有着复杂性、统一性和矛盾性等特征。

在整个食品安全问题中,利益始终占据着绝对的主要地位和作用,它是整个食品链条的剂,也是整个食品链条发展和延续的源泉,更是各类问题和矛盾的聚集体。各种利益主体在谋利活动中,都会以实现利益最大化为目的,并运用各种手段尽可能地为自己谋取更多的利益。强弱双方会不断为各自的利益博弈,在这种利益博弈中,经济冲突和矛盾行为就产生了。有学者认为在这种利益矛盾和冲突中,消费者处于信息弱势地位,且对食品需求弹性小,总体上只能属于被动接受者,其对食品市场的影响微乎其微。而王虎、李长健认为这种看法存在着一定的片面性,他们认为整个食品供应链的终端,对食品安全存在天然的利益动力,对食品安全的关切度最为强烈。在食品安全领域中存在相关利益群体的利益对立和冲突,由此产生了生产者与消费者、监管者与生产者、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的利益博弈现象。但是,由于整个市场信息和个人信息的不对等性和非完全性、政府监管不到位及行政和链条中间环节信任的缺失等,在利益需求的实现过程中,不同的社会群体和利益相关集团或个人会存在着具有差别性的动机和实现路径。在其路径的实现过程中,道德风险、逆向选择、机会主义等行为应运而生。根据Akerlof和Arrow的研究结果,信息不对称会产生食品市场上的“逆向选择”——安全性差的食品把安全性好的食品驱逐出市场和“道德风险”——生产者隐藏或歪曲和误导食品安全信息等机会主义行为问题。在市场信息模糊不透明和市场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下,食品链条中的各方的逆向选择、不道德行为和投机行为会随着各方追逐利益预期的增加而增加,最终会导致市场失灵、监管部门失信、国民恐慌和社会动荡。事实上,导致食品安全问题中的人为因素实质就是利益追逐的结果,生产者明知是有毒有害物质,却为了追逐自身利益最大化仍用于食品生产。回顾近几年来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绝大多数是人为因素造成,道德风险严重。相比之下,西方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问题主要是自然因素引起。因此,对于食品链条中的利益分配和行为监控等急需监管部门予以重视。王虎、李长健认为食品安全中存在的复杂的利益矛盾运动态势主要表现在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生产者与监管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为了实现食品领域的利益均衡与和谐局面必须重视对食品领域利益矛盾运动的分析并有效构建该领域的利益冲突与制衡机制、利益产生与分配机制、利益代表与利益表达机制、利益协调与利益保障机制,实现食品安全治理模式向政府、第三部门、法庭与私人多元共同参与的变迁。食品链条上的利益分配机制、利益制衡机制、利益协调机制和利益保障机制的有效性和可行性影响着食品安全中利益矛盾运动态势和市场均衡的变迁,影响着食品链条的有序性和可持续性。食品安全领域的利益追求不应该只是单个个体或群体一方利益的最大化,而是整个食品链条中所有群体和个人集体的利益最大化,这种利益的需求虽无法使个别个体或群体的利益最优,但能保障整个食品链条利益最优,使得食品链条的发展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食品安全问题的发展状况如何,主要取决于各方利益主体之间的博弈结果。食品安全问题中的利益博弈及其路径选择,反映了一个国家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性,反映了一个国家国民的素质、道德水平和政府对国民生命安全的关注程度和对人民的热爱程度。食品安全中的利益博弈及其演化路径、方向选择和监控机制关系着食品行业的未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更关系着国家的未来。因此,对于食品安全的利益关系分析及其机制设计至关重要,既能为降低食品链条的各种成本和交易费用提供指导,也能为国家行政监管提供理论借鉴。

三、食品安全的群体信任关系研究

食品安全是关系到消费者、食品企业和政府部门的一个重要问题。信任是食品安全链条中的关键影响因素,食品安全中的信任关系会影响消费者购买意愿。关于信任,不同的学者对其定义不同,尼克拉斯·卢曼把信任理解为“对产生风险的外部条件的一种纯粹的内心估价”,他认为信任是一种简化机制,是一个对未来的期望,通过信任机制能降低特定情况下的复杂性,最重要的信任因素是个人已取得的正向经验、在获取正向经验过程中形成的人际关系以及作为人际关系桥梁的沟通因素。Doney和Cannon在综合社会心理学、社会学、经济学以及市场营销学相关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信任发展的五大认知过程:计算过程、预测过程、能力过程、动机过程、传递过程。在这些过程中,信任的感知和认可程度将影响着信任关系演化的方向、路径和演变结果。信任作为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关系认知过程,它是双方合作的基础。组织间信任是组织间成功合作的不可缺少的前提,这种关系已被许多研究所证实。

在人与人之间利益获取的过程中,个体的信任感知将左右个体的认知或感知结果,影响个体行为和双方合作的可持续性。信任不仅能带来双方的利益分享和价值实现,也能带来资源的最优整合,促进整体利益和资源价值最大化。良好的信任关系,将会节省利益相关主体的时间和交易成本、降低心理风险,进而增加双方的合作意愿,获取更大的利益价值。

四、食品安全的系统管理规制与模式

国内外关于食品安全管理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领域:食品安全影响因素研究;食品安全管制的必要性及政府管制行为研究;食品生产者(供应商)行为研究;消费者食品安全行为研究;食品安全对国际贸易的影响;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研究;食品安全管理理论与政策研究;食品安全管理体制比较研究等等,但对食品安全的系统管理和模式探索研究较少。食品安全问题具有市场信息不对称、外部不经济以及公共产品的特性,因此,需要政府来弥补市场失灵的缺陷,需要政府介入建立有效的信息制度和监管机制。AlanStone认为管制是“政府通过法律的威慑来限制个体和组织的自由选择”,其目的在于限制经济主体的决策行为。企业食品安全行为、消费者食品安全行为与政府监管关系密切,政府监管法律政策的正确制定和有效实施是基于对企业和消费者等微观主体行为的有效认知。研究表明,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应采取的监管方式主要有:诉讼;消费者安全教育和信息提供;发放各类生产许可证;行政法规和命令;进行处罚和奖励。我国国内对食品安全管理体制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国外经验的介绍和比较方面。朱允卫介绍了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管理3种模式——美国模式、英国模式和加拿大模式,分析了我国食品安全体系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并提出了借鉴国际经验进一步完善我国食品安全体系的构想。韩俊分析了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国际现状,按照WHO的分类方法,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大体可以分为多机构食品监管体系、单一机构食品监管体系、综合食品监管体系三种类型。分析了分散管理模式和集中管理模式的利弊,结论指出:就中国而言,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宜少不宜多,应尽快对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进行整合。当前实行的“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是造成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效率低下,资源浪费、职责难以分清以致监管重复和监管空白均有表现的原因之一。当前国内外对食品安全的管理体制研究文献较多,但对于其系统管理方法和模式的研究文献较少。我国的实践证明,食品安全管理需要一种系统的管理方法和管理模式,当前我国分部门和分级管理导致不同部门之间的规则和文件条款冲突,利益矛盾严重,往往各个部门为了各自的利益,削弱了食品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因此,当前我国急需对食品安全管理进行统一,管理方法和模式需要系统化,法律法规需要高度的一致性。

篇12

关键词:食品安全;利益博弈;信任关系;政府监管

一、 引言

食品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频繁出现,而且影响也越来越大。食品安全不仅是一个生物、化学、技术和管理问题,更是一个经济问题,其本质是食品原料生产者、食品加工企业、食品营销

者、食品物流企业、政府监管部门及食品消费者等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博弈,同时也是一个系统工程问题,其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制衡、信任管理和风险监管体系等并不是孤立的,而应该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化的有机整体。但是,目前我国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经济学研究和系统管理理论研究严重不足。事实上,近5年我国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并不是我国的基础技术落后,主要是因为食品安全的外部监管、服务体系缺失造成的。当前我国食品不安全因素贯穿于食品供应的全过程,各大类食品均存在安全隐患,食品安全管理体制、食品安全标准体系、食品安全检测体系、食品安全风险预警系统等方面均存在着严重问题,同时,食品安全的诸多环节的监管不到位、利益博弈不均衡、信任缺失、法规条文不统一,导致食品链条成本和系统风险大幅增加,食品行业道德水平大幅下降,国民对政府和食品行业的信任度急剧下降,食品消费者时时处于担忧和恐惧环境中。食品安全问题得不到合理有效的解决,整个社会就无法和谐,经济发展将会受到严重制约。目前国内学诸多学着从不同的角度,利用不同的方法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了广泛研究,本文将目前学者研究的基础上从经济学视角出发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利益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博弈、信任关系和食品安全问题的系统管理等三个方面研究进行了回顾和综述,并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问题的对策建议。

二、 食品安全的利益演化博弈研究

利益是社会主体在经济、政治、文化的外部条件约束和保障下进行存续、发展、实现自我的一种必要追求,是一切人类活动的核心。“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人类对利益追求和动机是社会发展的原动力,也是人们实现社会资源优化配置、降低能源消耗和编织全球经济共同体蓝图的根本动力。可以说,没有人们对利益的需求和追逐,就没有了社会的一切。正是利益的存在,导致了利益问题的研究成为社会科学研究最重要的研究对象之一。它反映着人与其周围世界中对其发展有意义的各种事物和现象的积极关系,赋予了人们行为的目的性和内在动力。而也恰恰是利益,导致了社会各类事物之间具有着复杂性、统一性和矛盾性等特征。

在整个食品安全问题中,利益始终占据着绝对的主要地位和作用,它是整个食品链条的剂,也是整个食品链条发展和延续的源泉,更是各类问题和矛盾的聚集体。各种利益主体在谋利活动中,都会以实现利益最大化为目的,并运用各种手段尽可能地为自己谋取更多的利益。强弱双方会不断为各自的利益博弈,在这种利益博弈中,经济冲突和矛盾行为就产生了。有学者认为在这种利益矛盾和冲突中,消费者处于信息弱势地位,且对食品需求弹性小,总体上只能属于被动接受者,其对食品市场的影响微乎其微。而王虎、李长健认为这种看法存在着一定的片面性,他们认为整个食品供应链的终端,对食品安全存在天然的利益动力,对食品安全的关切度最为强烈。在食品安全领域中存在相关利益群体的利益对立和冲突,由此产生了生产者与消费者、监管者与生产者、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的利益博弈现象。但是,由于整个市场信息和个人信息的不对等性和非完全性、政府监管不到位及行政和链条中间环节信任的缺失等,在利益需求的实现过程中,不同的社会群体和利益相关集团或个人会存在着具有差别性的动机和实现路径。在其路径的实现过程中,道德风险、逆向选择、机会主义等行为应运而生。根据akerlof和arrow的研究结果,信息不对称会产生食品市场上的“逆向选择”——安全性差的食品把安全性好的食品驱逐出市场和“道德风险”——生产者隐藏或歪曲和误导食品安全信息等机会主义行为问题。在市场信息模糊不透明和市场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下,食品链条中的各方的逆向选择、不道德行为和投机行为会随着各方追逐利益预期的增加而增加,最终会导致市场失灵、监管部门失信、国民恐慌和社会动荡。事实上,导致食品安全问题中的人为因素实质就是利益追逐的结果,生产者明知是有毒有害物质,却为了追逐自身利益最大化仍用于食品生产。回顾近几年来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绝大多数是人为因素造成,道德风险严重。相比之下,西方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问题主要是自然因素引起。因此,对于食品链条中的利益分配和行为监控等急需监管部门予以重视。王虎、李长健认为食品安全中存在的复杂的利益矛盾运动态势主要表现在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生产者与监管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为了实现食品领域的利益均衡与和谐局面必须重视对食品领域利益矛盾运动的分析并有效构建该领域的利益冲突与制衡机制、利益产生与分配机制、利益代表与利益表达机制、利益协调与利益保障机制,实现食品安全治理模式向政府、第三部门、法庭与私人多元共同参与的变迁。食品链条上的利益分配机制、利益制衡机制、利益协调机制和利益保障机制的有效性和可行性影响着食品安全中利益矛盾运动态势和市场均衡的变迁,影响着食品链条的有序性和可持续性。食品安全领域的利益追求不应该只是单个个体或群体一方利益的最大化,而是整个食品链条中所有群体和个人集体的利益最大化,这种利益的需求虽无法使个别个体或群体的利益最优,但能保障整个食品链条利益最优,使得食品链条的发展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食品安全问题的发展状况如何,主要取决于各方利益主体之间的博弈结果。食品安全问题中的利益博弈及其路径选择,反映了一个国家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性,反映了一个国家国民的素质、道德水平和政府对国民生命安全的关注程度和对人民的热爱程度。食品安全中的利益博弈及其演化路径、方向选择和监控机制关系着食品行业的未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更关系着国家的未来。因此,对于食品安全的利益关系分析及其机制设计至关重要,既能为降低食品链条的各种成本和交易费用提供指导,也能为国家网 行政监管提供理论借鉴。

三、 食品安全的群体信任关系研究

食品安全是关系到消费者、食品企业和政府部门的一个重要问题。信任是食品安全链条中的关键影响因素,食品安全中的信任关系会影响消费者购买意愿。关于信任,不同的学者对其定义不同,尼克拉斯·卢曼把信任理解为“对产生风险的外部条件的一种纯粹的内心估价”,他认为信任是一种简化机制,是一个对未来的期望,通过信任机制能降低特定情况下的复杂性,最重要的信任因素是个人已取得的正向经验、在获取正向经验过程中形成的人际关系以及作为人际关系桥梁的沟通因素。doney和cannon在综合社会心理学、社会学、经济学以及市场营销学相关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信任发展的五大认知过程:计算过程、预测过程、能力过程、动机过程、传递过程。在这些过程中,信任的感知和认可程度将影响着信任关系演化的方向、路径和演变结果。信任作为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关系认知过程,它是双方合作的基础。组织间信任是组织间成功合作的不可缺少的前提,这种关系已被许多研究所证实。

在人与人之间利益获取的过程中,个体的信任感知将左右个体的认知或感知结果,影响个体行为和双方合作的可持续性。信任不仅能带来双方的利益分享和价值实现,也能带来资源的最优整合,促进整体利益和资源价值最大化。良好的信任关系,将会节省利益相关主体的时间和交易成本、降低心理风险,进而增加双方的合作意愿,获取更大的利益价值。

四、 食品安全的系统管理规制与模式

篇13

文 张卫

2015年7月23日,北京市大型连锁商场超市及便利店总部召开首次联席会议,旨在强化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意识,规范经营行为,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会议明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遇食品安全重要事件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联席会主要作用有:一是贯彻落实法律法规,传达政府部门决策部署,开展食品安全状况调查研究,就北京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政策法规的制修订提出意见建议;二是通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情况、专项整治情况、违法行为查处情况、风险监测评估情况;三是研究分析媒体和公众高度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签署行业自律公约,推动企业诚信守法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四是查找并通报连锁商场超市、便利店管理中的食品安全问题,研究分析企业经营困难;五是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听取企业对政府部门的意见建议等。

篇14

关键词:食品安全 监管制度 调研 构想

一、食品安全对我国公民的健康及民族长远发展的重要意义

古语云:“民以食为天”,看见食品安全在人们生活中所占的地位是何等的重要,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件频发,“毒大米”“地沟油”“三聚氰胺”等新名词,逐渐走入公众的视线,使得公众对许多日常食品的安全系数报以担忧,食品安全问题受到越来越广泛的关注,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迫在眉睫。

二、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中存在的问题与漏洞

通过问卷调研,我们发现,多数被调研者认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尚不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食品生产许可制度不够完善

我国食品生产许可制度尚不够完善,市场准入和审核标准不够严格。

(二)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疫制度不够完善

通过调研,我们发现我国的食品检验检疫制度不够完善,且实施力度和效果都远远达不到应有的要求。

(三)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不够明确和严格

经查阅大量的资料,我们发现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的各项指标较其他国家而言标准非常低。

(四)食品安全犯罪的处罚方式及力度不够

我国当前法律规定中对食品安全犯罪的处罚力度过轻,导致许多制假售价的食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

(五)公民食品安全意识普遍偏低

经过调查研究,我国公民的食品安全意识普遍偏低,许多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不会注意到包装上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在买到不合格的食品时,有苦无处诉,只能忍气吞声,很少有人找商家退换货,大多数被调研者认为经营者和生产者的社会责任感缺失,道德素质偏低。

另外,我们发现,我国公民对《食品安全法》及其相关规定的了解很少,对其的认知程度也非常浅,了解相关知识的渠道也是少之又少,缺乏相关专业知识的普及。

三、国外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中值得借鉴和学习之处

(一)严格的食品检验检疫制度

(二)高标准的食品安全要求

(三)对食品安全犯罪的惩罚力度

四、我国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职能转变与策略选择

通过调研,我们发现,多数被调研者认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模式应当采用多部门合作的方式,虽然两种监管方式都有着各自不可逾越的优势,但都存在着一定的弊病,单一部门监管容易出现监管不到位的现象,并且会加重相关单位的工作负担。而多部门监管又会造成责任不明,监管不到位,各部门间相互推诿责任,从多部门监管变成“无人监管”。但是权衡之后,多部门监管比较符合我国的国情,由于我国人口众多,地域广袤,食品安全问题繁复,解决难度大,只依靠单一部门进行监管,难以达到应有的效果,工作量和工作难度都较大,单一部门难以胜任,所以应该采用多部门合作监管,但应当明确各方责任,严格监管方法,以免出现相互推诿责任的情况。

另外,政府应当在食品安全监管的过程中逐渐转变职能和角色,食品安全监管是一个多层级,多因素影响的复合问题,应当依靠多方的努力来解决,不能依靠政府的严管。除了加强管理之外,政府应当注意发动经营者、生产者以及消费者共同来保证食品安全,加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普及相关的专业知识。

五、关于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构想和建议

针对在调研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对我国食品安全现状,以及监管制度的分析,对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我们提出了如下构想和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公民的食品安全意识,引导大家加入到食品安全监督的行列中来,全社会共同参与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

2.制定严格的食品生产市场准入审批制度和程序,查处不合格的食品生产厂家。

3.制定严格的食品检验检疫程序和标准,提升进入市场的食品品质。

4.严格“食品安全犯罪”入刑,加大对食品安全犯罪的惩罚力度。

5.明确各部门间的责任,建立高效协调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

参考文献:

[1]冀玮.多部门食品安全监管的必要性分析[J].中国行政管理,2012(02)

[2]郑风田 胡文静.从多头监管到一个部门说话: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亟待重塑[J].中国行政管理,2011(7)

[3]李先国.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及其启示[J].财贸经济,2011(7)

[4]李怀.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05(1)

[5]刘伟.风险社会语境下我国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形式立法的转型[J].中国刑事法杂志,2011(11)

[6]任燕 安玉发 多喜亮.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管中政府职能的转变与策略选择――基于北京市场调研案例[J].公共管理学报,2011

[7]蒋慧.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症结与出路[J].法制科学,2011(6)

[8]杨攀.当前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困境及其解决机制分析[J].时代经融,2011(8)

[9]顾加栋.食品侵权惩罚性赔偿的立法完善[J].中国法制卫生,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