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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规划利用现状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10-12 17:39:58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土地规划利用现状,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土地规划利用现状

篇1

【关键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公众参与;对策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一定规划区域内,根据当地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以及国民经济发展的求,协调土地总供给与总需求,确定或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用地布局的宏观战略措施[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落实土地相关法律的重要方式,是土地用途管制的依据,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其关系各行各业,影响千家万户,涉及政治、经济、社会等广泛领域,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和实践性。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民主政治的进步,公众参与逐步受到党和政府的重视,人们的公众意识也日益提高[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一种公共产品,在公共管理思想范畴内引入公众参与理念。对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公众参与情况如何,本文将进行进一步的研究与探索。

1 公众参与的内涵

公众参与源于古希腊的直接民主模式,是一种公民权利的运用与再分配。使目前在政治、经济等活动中无法掌握权力的民众,其意见在未来能有计划地被列入考虑[3]。因此,公众参与就是在社会分层、公众需求多元化、利益集团介入的情况下采取的一种协调对策,公众参与反映的是一种基层群众被赋权的过程。

因此,笔者认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公众参与指基层公众被赋权(参与权、知情权等),参与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查、讨论、编制、公布、实施的过程中,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切实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要求,更加符合实际情况,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科学性、规范性的过程。

2 公众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现状

公众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于切实保障公众的土地利益和构建完善的土地规划制度,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在最近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过程中,多部门的参与已经得到了充分的体现,社会参与的成分已经相当明显,起到的作用也是比较突出的。但是,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公众参与度不高,部分公众参与意识淡薄

事实证明,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实施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程度的公众参与。但是相对于英国等其他国家来说,表现为公众参与不具有代表性、公众参与度不高、部分公众参与意识淡薄。很大一部分公众不知道或不清楚规划会对其自身或社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比如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阶段,大部分公众一般不会主动参与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程序中。只有在自身的切实利益受到侵害时才会向相关部门反映问题或提讼。

2.2 法律制度不完善

就我国现状来看,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可以说从规划编制到规划管理几乎都没有涉及公众参与问题。土地规划中的公众参与制度松散,管理体制落后。虽然法律中也规定了公众参与是土地规划制定生效的程序之一,但法律规定过于笼统,对现实的操作性不强。毫无疑问,这使得公众参与没有具备完善的法律依据[4]。因而,使公众参与没有坚实的法律保障,存在“浮于表面”或者“不接地气”的现象。

2.3 公众参与的滞后性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过程中,存在某些规划编制单位听取公众意见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公众意见的收集往往是在决策之后,而不是决策之前。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公众意见成了决策的后期补充。使收集听取公众意见成了“走过场”。

3 公众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策

3.1 提高公众参与意识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一种社会产品,涉及到区域内居民的日常生活和切身利益。对于公众本身来说,要摒弃“规划是政府的事,群众参不参与无所谓”的思想,积极转变观念,真正实现从“臣民意识”到“公民意识”的转变[5],维护自身的正当权利,积极地参与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各个环节中。对于政府来讲,积极对公众进行宣传和教育,使他们了解公众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性及其积极意义,并培养其参与的主动性、积极性,从而提高公众参与意识。

3.2 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公众参与相关法律与制度

我国宪法己经赋予了公民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因此还应制定专门的有关公众参与权利义务的法规和制度,确立公众参与的原则和地位,规定公众参与的法律效力、权利与义务、领导和组织、方式和程序以及领域和范围[6]。真正使公众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通过制度和法律保障使公众参与规划的权力得以实现,从而促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民主化的进程。

3.3 保证公众参与的时效性

地方职能部门要重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过程中公众参与的时效性,既要保证公众在正确的时间参与,又要保证合理的公众意见能被规划编制单位吸取,应用到所编制的规划中。力求做到公众参与不流于形式,注重公众参与效果。

【参考文献】

[1]王万茂,韩桐魁.土地利用规划学[M].中国农业出版社,2002.

[2]程琴,郝晋珉,张富刚,杨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公众参与研究[J].农村经济,2005(7).

[3]党秀云.论公共管理中的公民参与[J].中国行政管理,2003(10).

[4]罗旦.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公众参与制度研究[D].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13.

篇2

Abstract: Colleges are the important guarantee for enhancing China's comprehensive national power and the achievement of "technology and education". But with the increasing scale of colleges’ area, land-use activities gradually deviated from the track and led to serious consequences. Through the teachers and students’ survey of the city of Xianlin university, this paper is to know the land-use planning status of university city in order to promote its scientific and rational distribution and the realization of the intensive use of land.

关键词: 土地利用;公共设施;布局

Key words: land use;public facilities;layout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11-0251-02

0引言

高等学校是增强我国综合国力和实现“科教兴国”战略目标的重要保证,在包括用地优惠在内的政策支持下,我国高等教育近年来取得了历史性跨越。但我们也应清醒认识到,超常规发展高等教育的负面效应正在日益凸显。就土地利用而言,越来越多的高校用地问题和土地利用规划问题相继浮出水面,不仅影响了高教事业的健康发展,而且成为当前加强和改善土地宏观调控所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难题。

因此,深入了解大学城土地利用规划现状对于土地的合理利用、完善配套设施的建设从而为我国教育事业腾飞和“科教兴国”战略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1调查背景和目的

1.1 仙林大学城简介仙林新市区位于南京东部,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南京城市总体规划》中发展高等教育和高新技术科研及产业的重要基地,承载着“大学向大学城集中”和“南京主城东扩战略”的双重责任。

大学城集中区占地27平方公里,主要发展高等院校和居住、商业、文化娱乐、行政管理、医疗机构等公共设施,规划建设10-12所高校,在校生人数12-15万人。新市区中心商务区位于大学集中区的中部,承担新市区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活动中心以及居住功能,主要服务于高校师生及城市居民。同时,新市区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已开通的十多条公交线路和即将开工建设的南京地铁二号线东延线仙林段快速公交,使新市区与南京主城融为一体。

1.2 调查目的为了进一步了解仙林大学城的土地利用现状,以“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环保意识为规划理念建立合理的布局结构体系和便捷、完善的基础配套设施,使校园建筑设施的空间布置以及教学、运动、生活三大功能区的布局趋于合理化和科学化,避免土地资源的闲置和浪费,最大限度的为高校师生服务,使大学城更好地发挥培养人才的功能,为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卓越贡献。

2调查内容及结果分析

2.1 调查概况本次调查针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的全体师生,就问卷的结构与内容看,力求做到真实性、清晰性和整体性的统一,全面了解仙林大学城在土地利用规划方面存在的不足和可借鉴之处,扬长避短,充分发挥大学城的功能,为我国今后大学城的建设提供借鉴。

2.2 调查结果分析

2.2.1 南京师范大学整体布局结构和内部建筑位置在被调查者中,95%的同学认为学校的整体布局基本合理,仅有5%表示其布局不尽合理,大多数学生对本校的规划布局表示认同。而当问到具体的建筑物位置时,25%的同学认为超市和教学楼的位置不合理,10%的认为宿舍楼和体育馆的位置不太合理。可见,同学们对与日常学习、生活关系比较密切的宿舍、超市、教学楼、体育馆关注程度较大,这也应成为大学城规划设计的重要方面。

2.2.2 内部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学校内部教学、运动、卫生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师生的日常学习、生活、休闲息息相关。对于“学校应当完善的设施”,大多数同学(31%)认为网络设施的建设还有待改进,其次是食堂(17%)、教学仪器和卫生设施(13%),但对绿化工程、宿舍、超市(6%),消防设施(4%),运动场所和图书馆(2%)比较满意。还应注意的是,基础设施建设在最大限度的满足师生需求的同时也应考虑到其文化和生态内涵。

2.2.3 大学城周围配套设施建设自2002年初大学城启动建设以来,已高标准建成了一大批基础设施工程。包括道路工程,园林景观绿化,地区水、电、气等公用设施的主干管的设铺设,在地区各项建设过程中,也十分重视建设与地区文化、生态内涵的协调统一。

(1)交通配套设施。仙林新市区与主城核心距离15公里,公路、铁路、航空、水运等对外交通条件一应俱全,而且根据规划,地铁2号线和4号线将分别从紫金山南北两侧进入仙林,在仙林新市区南侧交汇后,在仙林内部形成环状轨道交通网,连接新市区各功能分区,并在沿途设十个站点,最大限度地为居民出行提供便利。

通过调查我们了解到,绝大多数同学(100%)去市区选择公交车,因此,公交路线的规划设计情况对大学城师生有重要意义。在回答问卷中“大学城的交通配套设施如何”时,有45%的同学觉得“公交不合理,有时很拥挤”,还有一部分同学(15%)认为“地铁修好后很便捷”。可见,公交路线设计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2)商业网点。在参与调查的人中,半数以上的(65%)会选择仙林商铺,远多于去市区商铺的(30%),因此,仙林新市区的商业网点建设也应受到重点关注。在问道对“大学城的商业网点”的看法时,33%的认为“商品的质量、服务等方面不尽如人意”,另外,同学们的意见还集中在“商铺规模太小”(31%)和“商铺种类太少”(22%)上,除此之外,药店的缺少也是值得关注的。

至于“商业网点建设应侧重的方面”,书市占到了37%,其次是休闲娱乐和大型超市,分别占到了26%和21%。由此可见,大学城商铺的数量和质量都有待提高,知识型和休闲娱乐型的商业网点建设需要有所侧重。

(3)其它公共设施。另外,我们对其他配套设施和针对特殊人群的公共设施的建设情况也进行了调查。

“对大学城配套设施的不满”集中于公共交通和医疗卫生方面,分别占37%和35%,再就是商业网点(20%),可见,医疗卫生方面也应是规划关注的重点。

当问到“您身边的老人、儿童或者残疾人使用公共设施时遇到的困难”时,主要集中在“上下公交车不方便”(36%)和“大部分公共设施都有台阶,同时配备轮椅缓坡的很少”(28%),因此,在设计公共设施时,还应注意尽量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使设计更加合理化和人性化。

2.2.4 仙林大学城各学校之间的相互影响和资源共享大学城有众多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其他文化事业团体,汇集了大批专业人才,文化氛围浓厚,文化设施完善,因此,实现各高校之间的资源共享有利于充分利用大学城的各种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为此,我们就各高校之间的交流情况进行了调查。

在回答“学校毗邻而建对构建良好的学术氛围是否有作用”时,绝大多数同学(95%)持肯定态度;而对于“学校与其他学校在基础设施资源方面的共享是否紧密”,多数认为“一般”(45%)或“不紧密”(40%),并表示希望实现图书馆(53%)、运动场所(25%)和食堂(19%)的资源共享。另外,当提到“大学城科研以及高新产业区的建设对就业的帮助”时,仅有35%的同学持肯定态度,大多数觉得“对我没有吸引力”(45%)或“不清楚”(20%),这也体现出今后科技产业园区的建设应注重与大学城紧密结合,在为大学生提供更多就业机会的同时也为其中的高新技术密集型企业注入新鲜的血液。

3建议

在对调查问卷进行数据分析的基础上,我们对仙林大学城土地利用规划提出了几点建议:

首先,大学城的规划应从单纯建设房屋的物质规划,提高到建设整个社区的规划,使之不仅有可见的优良环境,且有高效、文明、优质的生活(张庭伟,1997)。其次,由于大学城的人群构成比较特殊,规划应从大学人群的生活、工作、创业、交往等多方面出发,以适应其生活方式,以人为本,用富有情趣的环境设计来陶冶人们的情操,重视公共、开放空间的规划设计。第三,具体规划时,注意使各种设施的布局集约化,充分保证公共空间的用地;同时政府实行监督,避免形成各自围墙封闭的学院用地模式,使公共环境最大限度的得到社会共享。只有这样,大学城的开放性和社会化才得以落实,各个高校之间的资源共享也能够实现,整个大学城呈现出高质量的环境形象。第四,除了土地集约利用,还应注重交通系统的规划。在处理好近、远期建设空间布局的前提下,建筑不宜过散,以人行和自行车的适宜交通时间距离来布局建筑设施,鼓励使用公共交通,在节约能源的同时也降低了交通费用,而且有利于环保。而方便可达的公共服务设施是提高使用效率,获得良好经济效益的保障(吴向阳,2003)。最后,规划在把握大方向的前提下,应留有调整发展的余地。充分考虑当地的自身发展,规划保持一定的弹性。同时,大学城的建设作为百年大计,不要片面地追求速度,否则不可能有高质量的城市建设。

参考文献:

篇3

[关键词]京津冀协同发展;城市土地;集约利用差异度

[DOI]1013939/jcnkizgsc201721032

《京津冀协同发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下文简称“《规划》”)是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重要专项规划之一。三地区土地利用现状与规划目标差距甚远,致使不同地区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过程中起点、进程和水平存在明显的差异,进一步导致在实际合作发展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现实困难,从而影响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实施。所以,有必要对不同地区的土地利用强度现状进行区域分析,并与《规划》对京津冀土地利用的发展概况比较,分析二者之间存在的差异,为《规划》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1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京津冀是中国北方最大、综合实力最强的区域,占地面积218万平方公里,主要包括北京市、天津市以及河北省的11个地级市。2013年2月,中央提出京津同城化、京津冀一体化;2014年2月,京津冀协调发展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该战略旨在将京津冀三地作为一个整体,以解决北京“大城市病”为基本出发点,调整优化城市布局和空间结构,推进产业升级转移,努力形成京津冀目标同向、措施一体、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协同发展新格局。

2016年5月4日,国土资源部门、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规划》,《规划》划定了减量优化区(建设用地“减量瘦身”、转为生态用地)、存量挖潜区(区域建设用地总量基本保持稳定,以存量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调整为主)、增量控制区(不宜进行大规模开发建设,重点保障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用地,控制区域新增建设用地)和适度发展区(即承接北京非首都核心功能和京津产业转移的主要区域)(见图1)。

图1京津冀协同发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区划

2京津冀城市土地利用现状比较分析

京津冀区域现有主要城市11个,各城市土地利用在用途、面积、结构、动态变化、使用强度等不同方面均存在区域差异。

21当前京津冀城市土地利用数量结构比较

自京津冀一体化提出后(即2013年2月至今)京津冀城市不同用途土地新增面积见表1。

天津10483492251558099589数据来源:CREIS中指数据房地产数据信息系统――土地版。

由表1可知,从同一地区不同用途土地供应结构及动态差异分析,2013―2016年北京市新增土地主要以住宅用地为主,而动态住宅用地供应呈递减趋势。天津及河北新增土地主要以工业用地为主,住宅用地次之。动态来讲,受北京疏解非首都功能区、京津冀协同发展等策略的影响,河北新增工业用地面积逐年增加,天津则呈递减趋势。2013―2016年,从京津冀三地区域差异分析,新增土地面积总量上,河北住宅、工业、商业以及其他用地均高于北京和天津;用途上,北京新增土地以住宅用地为主,天津以工业用地增加为主,河北以新增住宅、工业用地为主;北京各类用地增幅均逐步减缓,天津商业、工业及其他用地增幅均逐年降低,河北工业用地、商业用地及其他用地均呈递增趋势。

22京津冀城市土地利用强度分析

土地利用强度是指土地资源利用的效率,单位用地面积投资强度,对一个单位的土地投资的强度。本文从城市综合容积率、交通密度来分析京津冀城市土地利用强度的差异性。具体分析如图2所示。

根据图2可得:2008―2016年,北京容积率2008―2014年走势呈基本稳定的状态,容积率范围为121~16,2015年上涨到212,到2016年出现下降的趋势,容积率降到139;天津容积率基本没有过大的变化趋势,只有到2015年下降到092;河北容e率2008―2011年从254下降151,2011―2016年容积率变化趋势基本持平,范围为113~128。

由于2012年3月21日住建部出台了《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使得虽然有新增建设用地,但综合容积率下降至近年来最低。截至2016年,北京、天津、河北综合容积率相差不大,但京津冀近年来容积率变化趋势却不同,且由于计算的是综合容积率,现实中同一地区容积率也出现两极分化的现象,所以容积率的分布状况在京津冀中亦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差异。

2006―2015年,北京城市交通密度为11664~24375辆/公里;天津城市交通密度为7011~17027辆/公里;河北城市交通密度为1595~5824辆/公里。因此,京津冀三地城市交通密度存在着明显差异,北京交通密度远高于天津和河北,同时天津也明显高于河北(见图3)。

3京津冀城市土地利用现状与《规划》目标的差距分析

该部分主要针对现行京津冀城市土地利用现状与《规划》中对土地利用的规定比较,找出偏离《规划》的指标。

31《规划》中减量优化区与京津冀土地利用现状比较及分析

《规划》中主要将北京城六区、天津主城区定为减量优化区。即在现有用地的基础上,不再新增建设用地,鼓励将利用不充分的存量用地转化为生态用地以降低建设用地比例。市国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关于印发《北京市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当年国有土地总供应量为4100公顷,其中2250公顷为存量用地,占新增用地的55%,国家鼓励开发利用存量用地,对棚户区改造,通过拆多供少、以拆定供,逐步实现“瘦身”,进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就北京土地利用现状看,北京土地利用基本趋于饱和,自2006―2016年以来,北京新增建设用地面积逐年递减,发展趋势符合《规划》要求,但进度仍然相对较慢。天津主城区用地也已经达到一定限度,新增建设用地面积逐年递减,随着人口的集聚,土地利用效率逐步增加,与《规划》方向趋于一致。

加快首都非功能区进程,《规划》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引导和规范作用,但由于北京城六区、天津主城区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已定型,对土地需求并未减少,目前新增用地依旧占45%,尽管动态变动趋势与《规划》一致,但新增建设用地减少幅度还远远不够,仍需继续调整和优化土地利用结构。

32《规划》中存量挖潜区与京津冀土地利用现状比较

《规划》主要将北京以及天津郊区划为存量挖潜区。这部分区域土地开发利用水平并未达到最优,仍需要继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但不宜进行高强度的开发利用,主要以存量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调整为主。近年来,北京、天津郊区土地利用强度也在逐年增加。为了缓解市中心居住压力,部分住宅逐步向市郊区转移。特别地,北京近年来为实现产业转移,逐步将工业用地向河北以及北京、天津郊区转移。

现阶段北京、天津郊区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始承接市中心的产业转移,北京、天津市郊区还有继续开发的空间,有待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了更好地响应《规划》的指导,挖潜区内部要针对现行土地利用现状结构适度调整土地利用布局、提高土地集约度,以更好地承接产业转移。

33《规划》中增量控制区与京津冀土地利用现状比较

《规划》主要将石家庄、邯郸、邢台、张家口、廊坊等地划为增量控制区。所划增量控制区不宜进行高强度、大规模的开发建设,主要区域功能是提供和保障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的供应。随着2013年京津冀一体化的提出,石家庄、邯郸等地人口逐步聚集,2013―2016年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从122798万平方米降至118409万平方米,总体供应变化趋势不大,呈缓慢减少趋势,基本符合《规划》的要求。通过查询河北省2013―2015年统计年鉴可知,石家庄等市区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包括城市道路面积、排水管道长度、供水综合能力以及园林绿地面积等呈10%~60%不同幅度上涨趋势。

增量控制区内部的市区发展趋势符合《规划》的要求,但各市区的发展幅度不一致,存在分化的势,所以对于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较弱的地区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对于较强的地区要保持强化已有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在建设的同时要严格控制增量用地,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效率。

34《规划》中适度发展区与京津冀土地利用现状比较

《规划》主要将河北的保定、沧州、衡水、秦皇岛以及石家庄西南地区和天津滨海新区等地规划为适度发展区。适度发展区作为京津冀一体化进程规划中首次提出以承接北京非首都核心功能和京津产业转移的主要功能区,在引导人口、产业合理集聚方面会缓解首都日益紧张的用地矛盾。适度发展区以“以控制基础上的发展”为发展原则和规划主线,并适度增加区域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以保定市为例,2013―2016年三年间工业用地面积由40845万平方米增长到42323万平方米,四年间增长15万平方米左右,基本符合《规划》中关于适度转移非首都功能区中的产业,但仍无法满足京津产业转移尤其是北京功能疏解的要求。

要贯彻落实河北主要城市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定位,例如保定市建成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京津保区域中心城市的目标要落实。着重建设教育、医疗以及社会保障,将河北发展区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建设打好,为承接产业转移、人才的集聚奠定基础。在开发建设城市土地利用之前做好明确的用地规划,使土地更好地高度集约利用。

参考文献:

[1]王文刚,庞笑笑京津冀地区城市土地利用效率[J].江苏农业科学,2016,44(4):563-566

[2]杨晓颖,汤怀志,梁剑峰京津冀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中的土地利用问题[J].国土资源情报,2015(12):44-47

[3]张凤莲,王素君京津冀土地集约利用研究[J].环渤海经济t望,2016(4):26-31

篇4

【关键词】土地规划;更新;问题;建议

浙江省市、县、乡三级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于2011年全面启动实施,为保证规划成果现势性,2012年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2011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成果年度执行和更新工作的通知》, 率先在全国开展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1年度执行和更新工作,本人通过参与该项工作,谈几点想法。

土地规划年度执行和更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及时更新土地规划,保证规划的现势性

为加强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成果管理,指导乡镇土地规划预留指标的落实和有条件建设用地规划修改数据库成果适时更新,维护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成果的完整性和现势性,及时、高效提供满足国土资源管理要求精度、实效的土地规划数据服务,适应国土资源信息化“一张图”工程和土地“批、供、用、补、查”业务监管新要求。

及时更新土地规划,保证规划的科学性

通过规划年度执行和更新工作,可及时发现现行规划目标的推进情况和土地利用变化情况,了解规划的实施成效和存在问题,并及时优化规划实施措施,以增强土地规划的科学性及合理性,提高土地规划的可操作性,充分发挥土地规划的控制和引导作用。

规划执行和更新工作存在的问题

法律依据问题

无论是《土地管理法》,还是《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中都没有提及土地规划的年度执行和更新工作,只有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发发的一个通知,因此该项工作缺乏相应的法律或者法规依据,对于工作成果、工作方法以及工作的效果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为保证土地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必须配套相关的法律法规,实现有法有依。

时间设置问题

浙江省2011年度规划执行和更新工作集中在9月份上旬开展,由于10、11月份一般为土地农转用地报批高峰期,因此规划执行和更新工作必须在一个月内完成,,否则无法保证规划更新成果应用于当年的农转用报批,时间设置过于紧凑。又由于该项工作有统一的标准、较高的要求,因此要在短时间内完成,质量难以保证。

工作内容问题

为保证土地规划的严肃性,防止规划年度执行和更新演变为土地规划的修改,浙江省对土地规划的执行和更新工作内容上进行设置和规定,实行总量控制和依据更新原则,工作的内容包括一是清理2006-2011年期间规划执行和修改情况;二是将规划执行和修改情况、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调整情况、与“二调”、“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衔接情况更新到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数据库中,形成最现势的规划数据库。工作涉及的内容较多,且对规划成果变动量较大,难免对规划的严肃性产生一定的影响。

规划执行和更新工作的建议

机制常态化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执行和更新要与土地利用现状年度变更一样,形成常态化更新机制,一年一更新。时间结点为前一年度的12月31日,即可保障前一年规划修改项目全部批准,又不影响下半年的用地报批。但更新时间可采用一个时间阶段,比如4-6月份期间开展,当前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的技术力量基本无法独立完成该项工作,或采用全程委托专业队伍完成或者采用国土资源局技术力量与专业作业队相结合的方法完成,若该项工作集中在短期内完成,由于专业队数量有限,全省90多个县,造成专业队伍任务重,难以保证工作质量。建议在一个时间阶段内进行年度执行与更新工作,如2-3个月的时间,即能保证工作质量,又能相对集中的完成该项目工作。

成果规范化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和更新工作成果要规范完整,成果资料包括执行和更新的过程数据和更新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资料,具体包括过程中的农转用资料、土地开发整理资料、农村综合整治资料、违法用地资料、规划数据库修改的资料以及规划执行和更新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当然前提是规划执行和更新工作的技术标准要科学合理,且不能经常变动。成果要以档案形式进行管理,成果资料要求齐全完整规范。

方式信息化

土地规划成果的执行和更新工作是一项时间紧、任务重、数据多,指标繁的工作,若采用传统的人工作业方式,不仅影响工作的正确性,而且效率低下,因此规划执行和更新工作必须以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为平台,充分运用规划系统中的规划修改调整、图形变更、指标管理、历史数据管理等功能,并以土地利用现状变更的模式,以增量包的形式进行规划数据成果的执行和更新工作, 以便快速、准确的生成更新后的规划成果。

内容创新化

规划数据执行和更新工作可以与土地利用现状年度变更工作相结合,在变更内容上,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变更侧重对已经发生的变化或已经审批的地块变更,包括农转用、违法用地、新增耕地等。这些内容与规划年度执行的内容相同。执行项目包括常规的农转用项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农村综合整治项目、基本农田的保护落实。更新工作主要是土地规划修改、规划预留指标的落实以及省重点项目的指标追加。因此工作内容即要保证规划的严肃性,又能尽可能保障工作内容的全面,尽量与其它土地管理现状主变更工作相结合,真正实现“一张图”管理。

篇5

关键词:基层土地规划;经济性;发展性

中图分类号: F301 文献标识码: A

0.引言

基层土地规划是指国家对农村基层地区的土地进行管理和控制的综合经济行为。基层土地规划工作在我国国土资源总体规划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是一项集实践性、规划性和基础性为一体的国家行政行为。科学合理规划基层土地资源对于维护农业生产安全、缓解土地资源短缺、促进农村城镇化进程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是有效解决“三农问题”的有力保障[1]。

1.当前农村基层土地规划现状

(1)农村基层土地政策更换频繁。农村土地面积有限、用于农业发展用地控制严格,在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国家针对基层土地规划的政策具有严肃性、强制性的特点,而农村基层土地规划必须体现长期稳定性。然而不少农村地区,土地政策更换频繁,导致土地规划缺乏整体性长远打算,最终出现规划不合理、布局欠科学的弊端[2]。

(2)基层土地规划缺乏匹配的经济基础。我国基层土地大部分处于农村地区,这些地区由于自身经济发展较为缓慢,经济基础薄弱,尽管有国家相关政策和财政的大力扶持,但是限于本地区的经济基础问题,加之交通条件、人们观念的制约,导致基层土地规划举步维艰。

(3)基层土地规划设计缺乏科学性。传统的基层土地规划设计和布局呈现的随意性和不合理性明显,土地规划缺乏科学性,从而造成土地利用率低、布局混乱、用地紧张等问题。

(4)基层土地规划制度可行性低。在基层土地规划制度方面,以往的土地规划制度漏洞大、弹性空间大,以理论性为主,缺乏具体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和调整策略,导致制度在后推行过程中困难重重。加之群众对土地资源规划缺乏监督,导致一些行政人员滥用手中职权,。此外,由于受到设备和技术的制约,很多基层农村地位无视国家政策和法律,滥用用地,征用农业发展土地,导致基层土地问题越来越凸显。

2.基层土地规划基本原则

(1)经济性原则。土地资源作为一种不可再生资源之一,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进程日益加快,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和合理规划利用逐渐成为国家和社会关注的焦点。因此基层土地规划工作必须严格遵循经济性原则,科学合理规划土地,合理布局土地分区和土地利用功能,树立“节约用地,绿色环保”的思想。基层土地规划中,应保证农业发展用地,满足人们住房、娱乐、休闲等方面的用地要求,合理规划和布局土地资源,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减少资源浪费[3]。

(2)发展性原则。发展性原则是指基层土地资源规划要体现科学发展观思想,既要与当地的经济发展基础相协调,又要体现当地经济长远发展目标。因此政府土地资源规划部门应该从科学高效的角度着手,因地制宜,深入挖掘当地土地资源优势,以合理土地规划促进当地经济的繁荣发展。此外又必须做好土地资源保护节约工作,体现“可持续发展”理念。

3.实现基层土地规划经济型与发展性协调一致的途径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制定行之有效的土地规划方案。基层土地规划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调查当地土地资源的利用状况,找出当地土地规划存在的问题,并从符合当地长远经济发展的角度制定布局合理、规划科学的土地设计方案,避免出现土地布局矛盾、互补协调的现象发生。

(2)一切从实际出发,落实基层土地规划。积极全面落实基层土地规划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第一,协调新老城区土地关系。在城乡一体化建设过程中,新老城区的土地利用和土地规划难免出现矛盾和交错,为了避免新老城区土地利用矛盾,应该对新老城区交接地区以及新老城区的功能等做科学调研和周密布局,确保土地资源无浪费、无荒置现象发生。第三,科学布局农村用地。农村用地包括农业生产用地(种植、电网、灌溉、道路等)、农民生活用地(住房、娱乐、健身)。在处理两者的关系时,应保证农业发展用地,满足人们住房、娱乐、休闲等方面的用地要求。第三,土地资源的保护。基层土地资源应坚持“保护为主,开发为辅”的原则,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3)加强土地规划管理和监督,减少滥用征用现象。农村基层土地用地方面存在土地荒置率高、土地不合理布局的现象。比如农村田埂过密、晒谷场面积过大、沟塘遗弃等。因此要加强土地管理和监督,重新规划和整合农村基层土地,改变农业生产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和浪费。同时政府部门成立基层土地资源监管小组,针对非法占用土地、土地流转欠合法等行为应严惩不贷。

(4)加大政府扶持力度,优化农村土地规划配套设施。政府方面要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现状给予必要的优惠政策和财政帮扶,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优化建设农村的道路、水利、电网等基础设施,同时强化基层民众的节约意识和科学合理利用土地的观念,让“土地节约,土地保护”观念深入人心。

4.结束语

当前基层土地规划中存在土地管理体系缺乏、土地布局混乱、土地政策延续性不强、制度可行性低、执行力度差等弊端。要成功促进基层土地规划的经济性与发展性协调一致,必须做好基层土地管理和规划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一些从实际出发,坚持经济性、发展性原则,加强土地整体规划和监督管理工作,加强政府财政扶持力度,优化农村土地规划配套设施,强化基层民众的节约意识和科学合理利用土地的观念,这样才能为城乡一体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参考文献

[1]曾艳红.浅谈基层土地规划的经济性和发展性[J].科技论坛,2014,(8):236-265.

篇6

关键词:土地规划;理性思考

中图分类号:P2文献标识码: A

引 言:由于我国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土地资源也在不断的被利用。 土地作为城市建设过程中最为重要的基础条件之一,绝对是不可或缺的生产要素。 我国的土地资源是有限的,想要使其得到充分利用就必须进行科学管理的规划。

一、我国土地规划发展现状

( 一) 规划制定不完善。

在土地规划制度逐步受到重视的今天,在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下,我国现行的土地规划凸显出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土地规划的制定不完善,与贯彻执行脱节。通常,一个完整的土地规划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等编制,当规划取得进展后,往往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遇到障碍,执行过程中通常有很多现实的阻力影响预先编制好的规划,致使土地规划形同虚设,造成大量的浪费。这种情况出现有很多主、客观因素,主要包括规划制定不完善、政策整体性、连贯性差、土地规划权威性不高、公众参与度低等,这些都影响我国土地规划的进一步发展。

( 二) 规划方法单一。

我国制定土地规划一直以来采取静态的定性研究法,而非动态的定量研究法,这种单一的研究方法不可避免地造成了规划的局限性。定性研究法凭借规划者的经验判断,通过客观事物的观察为导向,进行综合测量判断,进一步制定出具体的规划指标,最后经过数据验算、推理达到综合平衡发展。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经济体制已经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我国的土地规划越来越受重视,如果依然沿用这种定性的单一方法编制土地规划,势必会影响土地规划的准确性,难以建立严谨规范的土地管理制度,难以促进我国土地规划的飞速、稳步发展。

( 三) 规划可操作性低。

由于国情的需要,我国土地规划过分重视农业用地的评价,却忽视了我国整体资源的优化配置及空间布局。通常,在一些土地规划的制定过程中,某些地方思想保守落后,观点缺乏创新,土地规划方案的执行力度不够,无法体现出土地规划的前瞻性和先进性。对于建设用地的预测和安排缺少创新能力,只是在有关部门现有的规划下执行实施的。而且,土地规划中重复问题严重,地方实施土地方针政策缺乏地方特色,甚至出现土地规划雷同的现象,这些我们都要引以为戒。

二、我国土地规划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 一) 土地用途不合理。

当前,我国土地用途规划的不合理,往往由于领导权威过高、公众和专家参与度较低、现实与规划脱节、制定前期实地调研不到位或不准确等原因造成。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恶化,在土地规划编制前,必须对规划范围及其周边用地的实际情况加以详细调研,在合理分析、评价的基础上,从政府、环境、当地实际等经济学、社会学角度,合理确定土地用途。

( 二) 规划缺乏明确的目标。

当前我国仍有许多土地规划未能充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机制,规划目标不科学,方法不得当,体现不出地方土地规划的特色,从而使得土地规划与市场经济发展背离。此外,有的土地规划制定的方案单一,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往往需要反复修改、调整,导致以前的规划作废,浪费人力、物力。

( 三) 规划缺乏动态性。

我国当前土地规划方法单一,基本上采用静态的定性分析方法,从地方的经济发展出发制定出相应的规划,再进行各种数据的分析、运算。然而这种研究方法对于人文地理、生态环境和土地的自然属性等方面缺少全面细致的分析,容易导致土地利用问题过于简单化,造成其指标准确度的下降。另外,由于规划本身的约束性或不确定因素的影响,需要随时调整或者更改,使得之前的规划方案缺乏动态性,需要大幅度修改,造成了重复的劳动。这种缺乏动态性的规划使得土地规划成为一种僵化、固有的模式,导致了土地规划工作与现实脱节,削弱了规划指导的控制作用,与实际脱离。

三、促进我国土地规划发展的对策建议

( 一) 建立健全规划制度。

为了尽可能避免土地规划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土地规划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我国在现有的土地规划基础上,应进一步建立并完善土地规划制度,包括土地规划的编制、审批以及土地规划的公示等,并对现有土地规划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实时的动态监测。另外,我国政府应加强出台关于土地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并逐步完善法律监督体系及约束机制。通过对农用地转用、建设用地审批的严格管控,推动土地规划的全面执行。

( 二) 完善土地规划编制方法。

我国当前土地规划方法过于单一和局限,必须对土地规划编制方法进行进一步的改进和完善。可以通过完善土地规划方法,采取将定性分析改为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改变传统单一的静态分析为动态分析。由于土地的利用开发属于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仅仅凭静态的角度分析,难以全面掌握,很难作出合理、正确的预测和判断,为了达到土地利用与经济发展相同步这一目标,并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生态效益均达到最大化,必须采取动态的方法进行土地规划编制。

( 三) 深入规划体制改革。

为了将土地规划的基本宗旨充分应用到经济建设中,就必须不断加大对规划方案的改革力度。一是应向社会广泛宣传土地规划的指导思想、方针政策,让各级领导树立起规划管理的意识,明确土地规划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提高相关部门在规划执行过程中的自觉性。二是土地规划要高效有序地开展实施,必须深入改革规划体制,减少规划数量,加强规划的衔接力度,严格界定规划范围。三是建立起在市场经济发展下,以市场经济主体功能规划为基础,土地规划等专项规划为补充,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的规划体制。

( 四) 建立土地规划师资格认证制度。

我国要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需求,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计划编报程序,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土地规划师资格认证制度。通过专业人才的培养来进一步推动土地规划实施。相关土地规划人员必须不断丰富自己的专业知识,实时更新国土动态,通过部门间学习、省内学习、国内学习等途径,不断深化专业及相关法律政策的知识,提高自身综合分析能力,确保规划水平的完善和提高。通过建立土地规划师资格认证制度,提高土地规划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从而提高土地规划编制水平。

( 五) 做好土地规划的实施工作。

我们仍然需要不断思考,善于在实际工作中随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并解决问题,从而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工作做好。不断创新土地规划理念,尽可能避免规划中可能产生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土地规划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 土地规划的制定也会变得越来越复杂,为了使土地资源得到最充分、有效的利用,就必须建立一个系统性和完整性较高的土地规划方案。 在土地规划实施的问题上,需要冷静认真地考虑,发现问题的原因,采取有力的措施解决问题,从而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做好。 不断创新土地规划理念,尽可能避免规划中各类问题的发生,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土地规划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为我国土地规划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潘文章. 关于我国当前土地规划的理性思考[J]. 江西建材,2014,04.

[2]竺豪杰. 土地规划管理与城乡规划实施的关系[J]. 中国农业信息,2014,03.

篇7

【关键词】土地规划;稳定性;灵活性;探讨分析

引言

我国幅员辽阔,作为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农业大国,目前我国耕地面积在逐年减少,尤其是在我国经济发展的进程中占用了大量宝贵的耕地资源,对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已经成为当前我国土地管理工作中面临的一个重要的问题。土地规划工作有着自身的稳定性与灵活性,而目前我国在土地规划工作中还存在着土地规划执行力不强、稳定性和灵活性不足等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土地规划合理性的提升,进一步提升土地规划的稳定性与合理性已经成为当前我国土地规划工作中面临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我国土地规划中存在的问题

(一)土地规划执行力不足

目前我国土地规划工作中还没有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主要的原因就是目前我国很多地区的土地规划工作的主动性不强,很多土地规划的制定往往是迫于政府的压力,这就导致的很多土地规划的制定的合理性与科学性不足,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其可行性不足,很多土地规划方案的内容比较孔洞,土地规划的权威性不足导致了其实际意义的不足,很多人甚至认为土地规划没有必要,甚至在很大程度上阻碍经济的发展,执行力的不足导致了土地规划的合理性不足。

(二)稳定性不足

当前在我国土地规划实施的进程中,由于在进行土地规划的过程中科学性与合理性不足,在执行的过程中其执行性不足,进而导致了土地规划在实际实施的过程中经常进行频繁的改动,这就导致了土地规划的稳定性不足,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许多规划人员认为土地规划仅仅只是一种形式,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不重视土地规划的相关规定,对土地进行随意的占用,这种频繁的对于土地规划的改动导致了土地规划权威性的缺失,同时对于土地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也没有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

(三)灵活性不足

对于土地规划工作来说,其所包含的内容是十分繁杂的,在进行土地规划制定的进程中需要依据当前经济发展以及土地利用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具体的分析,在进行土地规划制定以及调整的进程中在遵循相关的规定和原则的基础上必须保持一定的灵活性。目前我国往往是每五年对土地规划进行一次相应的调整,而在我国很多地区其土地规划工作的灵活性不足,进而导致了土地规划出现了一定的滞后性。

二、协调土地规划稳定性与灵活性的措施

(一)注重土地规划的法律建设

当前我国进行土地规划的相关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国家颁布的土地管理法及其有关的实施细则,但是在当前土地规划工作中还存在着用于土地规划工作的专门的法律法规及其相关的规定还不是十分完善,在进行土地规划执行的过程中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对土地规划实施的强制性和保障力进行有效地保证,因此,在进行土地规划的过程中,需要进一步加强关于土地规划的立法建设,进一步加强与《土地管理法》相关的配套法律的制定,进一步加大土地规划中的执行力度,在进行土地规划实施的进程中逐步建立起完善的监督体系,进而从法律上为土地规划工作的实施尤其是协调稳定性与合理性方面提供充足的法律保障。

(二)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

在进行土地规划工作的进程中,要充分认识到目前土地规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协调好土地规划稳定性与灵活性的关系,为了进一步提升土地规划工作的权威性,在进行土地规划工作的过程中不仅仅需要制定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同时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相关的配套制度的建设,就目前我国在土地规划工作中的实施状况来看,在相关的法律法规工作不完善的形势下,土地规划工作的执行力不足,在执行过程中随意进行修改的现象时普遍存在的,这在很大程度上使得土地规划工作的稳定性与灵活性的协调受到了严重的影响,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于我国土地规划工作的合理性与规范性,在进行土地规划工作的进程中就必须建立起完善的与相关法律配套的实施制度,进而确保土地规划制定的有效性。

(三)科学编制土地规划

合理的进行土地规划的编制对于提升土地规划的合理性与科学性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进行土地规划的进程中需要注重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要进一步转换土地规划的理念,对土地规划的重心进行积极地调整,目前我国在进行土地规划的进程中采用的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编制方法,这在一定程度上符合我国人多地少、用地紧张的现状,但是由于这种规划方法对于土地利用有着十分严格的管控,在进行规划的过程中导致了灵活性不足,因此需要在进行规划的过程中进一步转变理念,提升土地规划的灵活性;其次,要合理地制定土地规划工作的目标,在进行土地规划制定和实施的过程中需要依据当地经济发展的实际状况以及土地资源的利用现状来制定出合理的土地规划目标,从全局出发来对土地资源的利用进行合理的规划,从而通过制定出合理的土地规划目标来引导土地规划工作的实施和进行;再者,在进行土地规划编制工作的进程中要采取开放性的方式,仅仅向社会公众开放土地管理工作的信息,将社会大众吸引到土地规划工作的制定过程中来,增强土地规划工作的透明性,同时形成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进一步提升土地规划的合理性;最后,在制定土地规划工作的过程中必须采用科学的规划方法。

(四)建立土地市场机制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国土地规划工作的合理性,在保证土地规划的稳定性同时兼备一定的灵活性的基础上,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于土地一级市场以及二级市场的建立和完善,进而为进一步盘活在城市中的存量土地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还需要进一步进行土地市场规划体系的完善,运用市场的手段来引导土地资源进行合理的配置,进而实现土地资源配置的合理化和科学化,使得土地资源的配置的科学性达到最高,此外,在进行土地规划的进程中要认清土地规划稳定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关系,动态的看待土地规划工作,在推进土地规划工作实施的过程中既要遵循相关的政策制度的规定,保证土地规划的稳定性。

三、结束语

土地规划工作对于缓解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与土地利用的矛盾方面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进行土地规划工作的过程中,要充分认识到土地规划的稳定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关系,在进行土地规划的过程中注重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建设,对土地规划进行科学的编制,进一步建立起土地市场机制,进而进一步提升我国土地规划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参考文献:

[1]杨亚,徐惠. 土地规划的稳定性与灵活性研究――耕地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赢”之路[J]. 山东农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6,01:121-125.

[2]黄朝奎. 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中原则性与灵活性研究[J]. 资源与产业,2006,06:49-52.

篇8

【关键词】土地规划;整理;技术

1 引言

土地规划整理是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目标,对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进行配套建设,对用地结构进行优化配置和合理布局,以充分挖掘土地潜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目的所作的安排和布置。土地整理是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提高土地质量,促进土地集约利用,实现耕地数量保护与质量保护统一,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的重要手段,对于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 土地规划整理的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的基本国情是人均耕地面积仅占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现有的耕地很多还缺乏灌溉措施与抗旱能力,农业产量不高,为了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必须对现有土地结构进行统筹规划; 实施山、田、水、路、林综合治理,配套、完善农业基础设施,改善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土地生产能力和土地利用效; 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条件; 调整土地产权关系,保护土地权属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3 土地规划的基本任务、规划原则与目标

3.1 土地规划的基本任务

土地规划的基本任务包括: 分析土地利用基本状况,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土地适宜性分析、土地利用潜力分析、水资源平衡分析等; 制定项目区土地整理的目标、任务和方针; 确定项目区土地利用方向、各类用地的数量及布局; 确定灌排方式和主要工程的布局; 通过技术、经济论证,确定规划方案; 拟定规划实施和管理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3.2 土地规划的规划原则

为了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结合项目区的实际情况,应该遵循如下规划方针: 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合理布局和布置各项工程,改善土地利用条件和土地质量,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 实现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因地制宜地确定土地利用的方向、各项工程的规模及其配置,提高规划设计的可操作性; 政府决策与公众参与相结合,调动广大力量充分论证规划方案,使规划更加有效合理。

3.3 土地规划的规划目标

土地规划的目标是通过土地开发,提高土地利用率; 通过土地平整和完善田间道路系统,为合理布局各种农作物,调整农业生产结构提供良好的土地条件; 合理配置灌排系统,增强农田水利设施排灌功能,提高灌溉保证率,提高耕地的潜在生产能力;通过改良项目区土壤肥力,提高作物产量,增加农民收入,使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通过营造水土保持林,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改善农田生态环境。

4 土地规划的关键技术问题分析

4.1 土地适宜性分析

对规划区内待整理的土地,在分析评价过程中,把土地利用现状、土壤理化性状、气候、植被、地貌、海拔、排灌条件、开发改造条件、位置等作为参评因子,通过综合分析,确定其开发改造方向。评价采用实地调查法、主导因子法和相关因子参考法进行。以坡度、灌溉、土壤厚度为主导因子,坡度小于25°的、能灌溉的以开发改造为水田为主;其中一种或数种因子达不到要求,以开发改造为旱地为主。土地复垦的,以土壤类型为主导因子,灌溉条件、周围耕地类型为相关因子进行综合评价。

4.2 水土保持措施分析

4.2.1 水平梯田修筑

水平梯田的修筑完全改变了地表的坡度,农民在田面内部耕作时通过人工修筑土垄,改变了坡面径流的流向。虽然在实施过程中扰动表土层可能造成一定水土流失,但建成后,不但不会引起新的水土流失,而且在很大程度上能起到保土、保水、保肥的作用,更不会出现土地沙化、盐渍化的不良状态。

4.2.2 种植农田防护林

对于项目区存在水土流失及风害影响的要规划种植防护林,选用经济树种,一般可沿田间道两旁种植白杨等形成基本农田防护体系,起到一定程度上防治水土流失及风害影响的作用。

5 土地规划的总体工程布局以及其技术要求

5.1 土地平整工程

土地平整工程的主要内容是将现有荒草地及滩涂整理开发成耕地,对所有耕地进行局部平整,形成便于机械化作业的田块,山区和丘陵地区则形成梯田,梯田田面走向基本沿等高线方向布局,小弯取直,大弯就势。水平梯田局部平整根据坎高和地形坡度确定田面宽,采用挖高填低的方式,平整成层层梯地。

5.2 农田水利工程

农田水利工程必须结合规划区作物需水量以及地势、降雨等综合考虑水利设施布局及分布。根据气候、地形、地貌、土壤等特征,确定项目区整体灌排设计方案,结合梯田工程完善蓄排设施,以达到提高灌溉保证率,涵养水源,保水保土,减少水土流失的目的。

5.3 道路工程

一般考虑田间道和生产路两个级别,其中田间道主要为农产品及货物运输服务,路面为厚碎石,路面宽4m,对原有田间道加以修复,部分盲段新修田间道,使所有田间道相贯通。田间道多沿等高线进行布线,田间道路纵向坡度一般不大于8%。生产路主要满足人工田间作业和管理的需要,沿原始地面设计路宽110m,碎石路面,沿着渠道铺设,每隔200-300m布设一条。

5.4 农田防护工程

本项工程内容主要是兴建防护林带,涵养水源,减少水土流失,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包括改造现有的疏林地,营造水土保持林和护路林、田埂植草等。坡度大于25°的陡坡地

进行生态林建设,并对田间道路和沟边进行防护林建设,在田坎基部用石砌,其上采用水泥圈护坡,以保持水土。

5.5 防护林工程

为了减少风害、改善农田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项目区沿田间路布置防护林带,以涵养水源,保水保土。根据当地的气候、土壤等条件,结合当地经验,一般可选用白杨、泡桐防护林带,间距4m。

6 规划效益分析

6.1 社会与经济效益

土地规划平整有利于促进劳力、资金、技术的合理流动,可以充分吸引农村闲散劳力参与土地开发整理,带动建筑、建材、交通运输等相关产业的发展; 道路及灌排经改造以后,可以大大改善居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方便居民的出行、生产和生活取水; 可以充分挖掘土地利用潜力,进一步提高耕地数量和质量,满足建设用地占补平衡的需要,实现耕地保护的数量保护与质量保护的统一; 通过土地开发整理搞好土地资源配置,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也有利于农作物布局的调整,推进农村产业化发展进程,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当地经济的发展。

6.2 生态效益

土地规划实施后,可以有效增加植被覆盖面积,防止旱涝灾害影响,减少水分蒸发和水土流失,保证农作物稳产高产。荒坡开发以后,耕地质量得到提高,土壤结构得到改良,可以相应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量,减轻化学污染,也有利于改善土壤生化环境。配套完善的渠路防护林带不仅可以有效固结土壤,而且长年落叶成肥,还可以相应提高耕地质量。通过实施开发整理,可以形成树成荫、田成梯、路通达的良好的生态区域。

参考文献

篇9

关键词:土地规划;存在问题;解决措施

Abstract: the land planning is the national control land management to a kind of administrative behavior, and the current land planning exists and the reality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are contradiction, the method of dynamic, lack of lag maneuverability, individual character, etc. This paper aiming at these problems,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the improved planning method, system reform, improv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improving relevant personnel specialized level and other measures.

Keywords: land planning; Existing problems;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 F301.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绪言

土地规划是指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均衡发展的要求,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对土地开发、利用、治理以及保护在空间时间上所作的战略性布局和统筹规划。土地规划具有指令性和拘束性,属于行政规划的范畴。其目的在于加强土地利用并合理开发与保护土地资源,促进国民经济的和谐发展。目前而言,土地资源相对不足以及土地需求旺盛的现状使得土地的开发、利用、管理和保护显得尤为重要,其直接影响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必须科学、民主、合理地进行土地规划。如今土地问题已成为世界令人瞩目的重大社会经济问题,为了研究解决这一关系到人类生存与发展的问题,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土地利用规划.目前,中国正处于“两期”时期,我国城镇化、工业化仍处于快速发展时期,资源环境方面的约束日益加剧,农村用地特别是耕地保护日益严峻,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突出,统筹规划土地利用的任务相当艰巨,这又给土地规划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土地规划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

1.土地规划缺乏动态性,方案单一且与现实操作有差距。以前土地规划因受到人力、财力、物力以及科技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对规划区域范围仅采用静态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从局部的经济发展出发制定出相应的规划指标,再进行各种数据运算,最终达到综合平衡的状态。而对于区域内的其他方面,如土地自然属性、生态环境以及人文地理等方面,缺少全面细致的分析,同时也没有对各专业用地的规模进行阐述,这样导致十分复杂的土地利用问题过于简单化,从而造成其指标预测精确度下降。加上规划本身的约束性,有些规划只有一种方案,没有制定相应的第二种方案。如果规划受到不确定因素的影响,需要做出调整或者更改,那之前的规划方案就可能作废,或者是很难做出相应的作出变化来及时调整。而且在实际工作中,许多地方的土地利用规划调整的依据并没有根据客观情况来制定,也没有对未来用地进行科学合理的预测规划,而只是在原基础上做表面工作,编造相关数据,使得土地规划成为僵化的形式,从而导致了土地利用规划工作与现实脱节,削弱了规划指导控制作用,规划也就越来越脱离实际。

2.土地规划缺乏可操作性及个性。如今一些土地规划只是过分强调评价,特别重视农业用地的评价,却轻视了整个资源的优化配置以及空间布局。对于建设用地的预测和安排也只是根据有关部门现有的规划展开的,创新能力极其低下。且在一些土地规划的制定过程中,一些地方思想保守落后,观点缺乏新颖性,土地规划方案执行性不强,无法体现土地规划的预测性、先进性。土地规划的重复问题严重,利用土地的目标、实施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也缺乏特色,尤其缺乏地方特色,特别是还有一些地方的土地规划出现雷同。

3. 土地规划程序不严谨,管理机构设置不完善,相关人员专业化水平不高。我国相关的土地规划的条款很多且隶属各自的行政主管部门。但是规划的制定者与执行者属于同一主体,与法治要求的“权力分立”的原则相矛盾,难以满足规划的公正性、科学性等要求,从而把规划变成了谋取利益的一类工具。农村土地规划及其管理主要涉及到县、乡两级国土管理部门,在编制实施规划时又集中到县级规划管理的相关科室,使得乡镇农村土地规划的编制实施、管理存在缺位,并且管理人员缺乏专业的土地规划的知识,从而导致了规划的片面性和盲目性。

三、解决土地规划中的问题的具体措施:

1.改进规划方法,制定规划技术标准相关规范。改变传统的静态定性定量的研究方法,采用一种全新的动态定性与定量研究方法相结合的分析方法,这是因为土地利用的动态过程,所以土地规划应是能体现这种动态过程的,所以它会涉及到与社会同步发展的经济、人文、环境、社会因素等多方面的影响。所以必须采用动态的规划方法来制定具有动态特点的规划方案。用动态方法可以把规划划分成几个阶段,并且在每个阶段有明确的任务指标要求,这样对于实施者来说就容易把握了,规划也就容易得到落实。所以主管部门应组织人员研究制定技术标准规范,通过不断实践修正,将标准不断完善。

2.加强规划可操作性及个性,深入规划体制改革。土地规划要高效有序与编制实施空间规划密切相关,无论从规划的定位还是规划的内容、编制程序等都有比较清晰的界定,规划数量少而精,规划之间不存在交叉重叠和矛盾,因而实施起来比较顺利,操作性提高。有效解决土地规划中存在的问题,必须改革规划体制,加强规划的衔接协调力和综合管理力,减少规划数量,严格界定各类规划的范围,建立起在市场经济发展下,以主体功能规划为基础,土地规划等专项规划为补充,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的规划体制。

3.确立土地规划的监管机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化水平。我国现在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阶段,经济以及社会结构都在不停地发生变化,所以我们对规划编制也要不断地进行相关的调整,在一定时期内无论规划做的多详细总会有许多新问题、新情况,所以规划应进行有科学依据的调整,不能为了追求稳定而不进行相关的调整。只有根据实际情况的改变,对规划进行调整才能保证规划的的顺利实施。

土地规划的复杂性要求相关人员必须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通过各种方式学习各类关于专业用地及相关法律政策的知识,提高自身综合分析能力,确保规划水平,提高规划的现实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在今后的规划工作中,要尽可能多利用科技手段作为分析政策影响、跟踪区域问题、筹划重大决策的重要支撑。

结语:

在土地规划实施的问题上,我们要冷静认真地考虑,发现问题的原因,采取有力的措施解决问题,从而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工作做好。只有这样才能够让土地规划实施工作科学的、可持续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赵小敏、郭熙:《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中国土地科学》,2003,(05)。

[2] 地整理中的公众参与[J].河北农业科学,2010,14( 2) :115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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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关键词 测绘新技术;土地规划;土地管理

中图分类号:P2文献标识码: A

土地规划与管理是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土地开发利用的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历史基础和现状特点以及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等,对一定地区范围内的土地资源进行合理的组织利用和经营管理的一项综合性措施。

3S技术的集成化利用是当代测绘科技发展的一个必然趋势。3S技术是RS遥感技术、GPS全球定位系统和GIS地理信息系统的统称,是高度集成的对空间信息进行采集、处理、管理、分析、存储、传输和应用的现代信息技术。RS遥感技术是指从高空或外层空间接收来自地球表面各种地表物的电磁波信息,并通过对这些信息的加工处理,从而对各类地表物进行远距离控制和识别的现代综合技术。GPS全球定位系统是一种高精度、全天候和全球性的无线电导航、定位和援时系统。具有良好的抗干扰性和保密性,它可以直接获取各类地表物的信息,为各类用户提供精密的三维坐标、速度和时间,解决遥感信息的定位问题。GIS地理信息系统是一种特定的空间信息系统,用来采集、测量、分析、存储、管理与地理空间分布有关的数据和信息。

1 测绘新技术分类

测绘是一项前期性、基础性的工作,测绘使用仪器的科技和技术含量很高,在国民生产的很多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实现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社会进步的基础化产业。测绘使用的3S 技术是高度集成的对于空间进行采集、分析、处理、存储、处理、传输和应用的信息技术。

遥感技术主要是指从外太空或者较高的地方接收来自地表产生的各种电磁波信号,通过相关仪器的处理,从而对该地区地表物体进行识别或者控制的一技术。目前,国内使用遥感技术对土地进行动态的检测和分析,这样保证能够及时地掌握土地变化和发展的趋势,并更好的为土地的规划。管理和合理开发服务。

地理信息系统是一种特殊的空间信息系统,主要用来采集、分析、存储和管理与地理分布相关的数据和信息。与传统方法相比,地理信息系统在土地规划和管理中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首先,测量时不会受到天气、地形、视力以及其它条件的制约,工作效率很高;第二,数据的采集和编辑都是在互联网上进行,样能够保证标准和规范一致,能够做到资源的共享和数据质量准确。目前,我国主要使用地理信息系统快速建立土地数据库,做到对土地利用的数据建库、数据管理和成果输出等等。

全球定位系统是一种全天候、高精度和全球性的无线电定位、导航系统。它具有非常好的抗干扰性和准确性,可以直接获取该地区地表的信息,为用户提供该地区的三维坐标、时间和速度,帮助解决遥感定位的问题。

2测绘新技术在土地规划与管理中的应用

2.1应用于土地利用更新调查

在原有土地利用情况调查的基础上,对土地利用实行更新调查,可凭借卫星定位系统、航空摄影摄像技术等,遵循土地调查的相关规定,实地调查区域内的土地状况,并将获得的数据输入到数据库和影像库中,保持土地利用的数据与现状相同,全面推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发展。在我国农村土地调查或者城镇土地调查中,已经成功应用了测绘新技术,具体分析如下:其一,通过遥感技术获得真实的影像资料,制作基础图件、正射影像等,再利用遥感影像完成外业的实地调查;其二,完成内业处理过程,包括信息数据的汇总、统计、分析等;其三,构建并完善土地利用的动态监测系统,发挥GIS、RS、GPS等技术的综合作用,完成土地数据的调查、分析、收集、整理、利用等系统性过程,通过RS获得土地利用的变化信息;GPS技术可以快速、精准地获得土地利用变化的空间位置;再通过GIS技术对采集的数据实行自动化分析与管理,极大改变了以往工作量大、任务繁重、环节复杂等难题,提高了数据分析的精确度,更利于成果的输出与利用。

2.2 土地规划设计

对于土地的管理工作来说,土地的规划设计设计是其中的主要工作,其具体实现过程中需要大量的数据和信息支持。在对土地进行规划设计之前,首先应该完成的就是对土地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对这些信息的处理操作,在为土地规划的后续工作提供数据基础的同时,还可以对土地的质量、性质进行更加清楚的明确,这样,就可以对未来的发展中可用或者不可用土地的具体情况进行确定,并对具体的范围进行精确的划定。

在土地规划设计过程中,基于3S技术的测绘新技术对可以对必须的数据收集通过自动、实时和准确的收集。具体而言,可以通过遥感来获取土地信息,进过进一步的数据处理,就可以得到待规划土地的精确图像和属性信息,对该土地的信息进行及时和准确地反应。通过地理信息系统,可以对土地利用的空间信息

进行建模,为土地规划的具体实施提供资料,此外,还可以借助

于GIS系统的强大数据处理和分析能力,对土地现状进行具体分

析,在此基础上构建出土地利用的状况数据库。

2.3 在土地勘测定界中的应用

土地勘测定界是指根据土地征收、征用、划拨、出让、农用地转用、土地利用规划及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等工作需要,实地界定土地使用范围、测定界址位置、调绘土地利用现状,计算用地面积,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用地审批和地籍管理等提供科学、准确的基础资料而进行的技术服务性工作,其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权属调查、土地测绘和编写勘测定界报告。根据土地勘测定界的工作程序勘测定界分为外业调查、外业测量、内业整理汇总及归档阶段四个主要阶段。在土地勘测定界中,无论是外业前端数据采集,还是内业图形数据处理,均可广采用测绘新技术。在土地勘测定界的外业工作中,可使用 GPS RTK 技术进行定位,将基准站的已知数据和观测数据发送给流动站,流动站接收基准站数据,并采集 GPS 观测数据,形成差分观测值,通过相对定位原理实时计算出流动站的三维坐标及其精度。该测量方式可以提高土地勘测定界精度,并且无需通视,观测时间短,操作简便。在土地勘测定界的内业工作中,采用GIS 与数据库技术相结合的方式对土地勘测定界测量和土地征收数据进行管理具有可行性和优越性,保证从外业到内业数据处理的一致性,能实现内业数据处理的自动化,保证数据统计的准确性以及方便数据的查询。

2.4 在土地利用动态监测中的应用 土地利用动态监测是

土地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而繁重的工作,其目的是准确而快速的发现土地利用状况的变化并获取变化的信息。土地利用动态监测传统方法受技术条件的限制,只能是利用由用地单位的上报和登记的数据,被动的了解变化,并且获取数据的精度也相对较差。在测绘新技术体系中,由于遥感解译的矢量数据具有地理坐标,利用GPS的精密定位功能,可以在野外对室内不确定的解译成果进行精确核查,从而提高遥感解译结果的可靠性和精度,故采用RS、GIS和GPS的集成技术,可以有效地实施土地利用动态监测。测绘新技术用于土地利用动态监测的工作过程如下:首先,利用RS快速主动地发现土地利用的变化信息第二,利用GPS准确而快速地获取变化信息的数量和特性,将变化信息与历史信息进行空间分析,获得新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v第三,利用GIS实现土地数据的计算机管理与可视化,实现土地利用数据库的更新,实施土地动态变化成果制图。如郑泽忠等利用TM和中巴资源卫星(CBERS-02)数据,在野外用手持GPS接收机进行验证并更新解译的数据库,利用GIS提取出土地利用/覆被变化信息,建立高精度的土地利用动态变化数据库,达到实施土地利用动态监测的目的[11]。

2.5 在土地执法监察中的应用 测绘新技术可以帮助土地

执法人员快速准确地发现并到达疑似违法用地现场,辅助疑似违法用地的巡查、核查、违法违规处罚处理以及结果实现土地管理的数字执法,其流程如下:

首先利用遥感监测技术与土地执法动态巡查相结合的办法,最大限度地发现土地违法行为,再利用便携式GPS接收设备和GIS提供的电子地图,快速准确找到疑似违法用地。某市至今已经进行了8次应用遥感技术开展土地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了一大批土地违法案件。这些违法用地大多数是位于偏远的郊外或隐蔽的园区中心,在日常动态巡查中是难以发现的。测绘新技术的成功用于土地执法监察,有助于形成“天上有眼睛、地上有巡查”的全方面立体式的监督。

3结语

当今的我们正在经历着社会的进步,城市化的发展,所以,对于土地规划以及管理就是每位公民都应该关心的事情。土地的利用是一件非常复杂的工作,需要设计到的数据非常庞大,工序之繁琐也让人瞠目结舌,遥感、地理信息系统以及全球定位系统的应用,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传统方法的不足之处,使得土地规划与管理更加具有可操作性、科学性以及实用性。虽然测绘新技术在土地规划管理工作中才刚刚开始应用,新技术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进行完善和解决,但是这仍然不能够忽视它的作用,进一步的完善和解决新技术存在的问

参考文献

[1]丁莉东.测绘新技术在土地规划与管理中的应用[J].安徽农业科学,20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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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土地规划;问题;解决对策

引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推动了城市化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土地作为城市建设过程中最为重要的基础条件之一,绝对是不可或缺的生产要素。我国的土地资源是有限的,想要使其得到充分利用就必须进行科学管理的规划。

1、土地规划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

1.1存在片面性和盲目性 农村土地规划及其管理主要涉及到县、乡两级国土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存在缺乏专业的土地规划的知识,同时,乡镇农村土地规划的编制实施管理存在缺陷,使得规划农村土地存在着片面性和盲目性。

1.2缺乏动态性 对于区域内的土地自然属性、生态环境以及人文地理等方面缺少全面细致的分析,这样导致土地利用过于简单化,从而造成其指标预测精确度下降。加上规划本身的约束性,有些规划受到不确定因素的影响,需要做出调整或者更改,之前的规划方案就可能作废,或者是很难做出相应的变化来及时调整。实际工作中,许多地方的土地利用规划调整的依据并没有根据客观情况来进行科学合理的预测规划,在原基础上做表面工作,编造相关数据,使得土地规划成为僵化的形式,从而导致了土地利用规划工作与现实脱节,削弱了规划指导控制作用,规划也就越来越脱离实际。

1.3缺乏可操作性 对于建设用地的预测和安排也只是根据有关部门现有的规划展开的,创新能力极其低下。且在一些土地规划的制定过程中,一些地方思想保守落后,观点缺乏新颖性,土地规划方案执行性不强,无法体现土地规划的预测性、先进性。土地规划的问题比较严重,利用土地的目标、实施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也缺乏特色,尤其缺乏地方特色,特别是还有一些地方的土地规划出现雷同。

2、土地规划存在问题的原因

2.1规划方法问题

2.1.1部分规划思路、规划方法不合理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突出了保护耕地的理念,强调在规划上实现耕地数量的不减少,这种规划的思路不能全面、综合地贯彻土地利用规划的原则,明显存在不合理的地方。这是典型的计划经济的规划方法和资源配置方法。实践证明,这种层层下达指令性控制指标的规划方法是失败的,耕地保有量,并未保住,建设用地总量也没有控制住。另外,过于强调规划的控制,缺乏弹性,不能很好兼顾各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划指标地区分配的不合理。同时,指标分解过程中任意性较强,为保证部分硬性指标,不得不大幅减少其他指标,以达到总体平衡。规划目标不合理,实际用地必然要突破指标的控制,在土地管理上产生问题,对地方的经济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2.1.2规划分类体系不完善 主要存在以下问题: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五级规划都是对土地利用现状的类型进行结构和布局的调整,规划内容基本一致,重点不突出,模式僵化。②以县、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实施性规划,作为整个规划体系的基础,仍停留在总体规划的层面上,规划的深度不足。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专题规划没有系统规定,专题规划编制不够规范和全面,导致相关的规划目标的预测依据不充分。④规划划定的土地利用分区的分类较粗,针对性不强,尤其是与各部门规划的内容差异较大,难以衔接。

2.2规划的实施保障制度方面

2.2.1公众参与度不足 由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上而下指标控制的规划方法,规划编制过程没有公众参与机制或公众参与度低,造成了缺乏公众监督以及公众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不了解,从而使规划编制和实施失去群众基础,导致规划实施过程中缺乏群众认同而增加困难。此外,虽然规定了镇级规划的公告制度,但不少地方没有认真执行。

2.2.2与城市规划的关系未理顺 由于宣传力度不足,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本身存在可操作性不强的问题,在实际操作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跟随城市规划走的现象普遍存在。

2.2.3灵活性不足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后,规划的调整必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这虽然维护了规划的严肃性,但也造成了规划执行的灵活性不足。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最低层次机关为经省人民政府授权的地级市人民政府,这样涉及规划调整的,没有针对项目的具体情况来设定条件,不管项目类型、用途以及不符合规划的面积大小如何,均应上报审批。其间经过的审批层级较多,程序较为复杂,耗费时间长。

3、解决土地规划中的问题的方法

3.1深入规划体制改革 土地规划要高效有序与编制实施空间规划密切相关,有效解决土地规划中存在的问题,必须改革规划体制,加强规划的衔接协调力和综合管理力,减少规划数量,严格界定各类规划的范围,建立起在市场经济发展下,以主体功能规划为基础,土地规划等专项规划为补充,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的规划体制。

3.2提高专业化水平 我国现在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阶段,经济以及社会结构都在不停地发生变化,所以对规划编制也要不断地进行相关的调整,在一定时期内无论规划做得多详细总会有许多新问题、新情况,所以规划应进行有科学依据的调整,不能为了追求稳定而不进行相关的调整。只有根据实际情况的改变,对规划进行调整才能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土地规划的复杂性要求相关人员必须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通过各种方式学习各类关于专业用地及相关法律策的知识,提高自身综合分析能力,确保规划水平,提高规划的现实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在今后的规划工作中,要尽可能多利用科技手段作为分析政策影响、跟踪区域问题、筹划重大决策的重要支撑。

3.3严格土地利用的计划管理 要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按照计划编报程序,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包括农用地转用、耕地保有量、土地开发整理、耕地保护等指标在内的年度用地计划。公路选线应尽量不占或少占良田好地。其他行业建设发展规划的编制涉及土地利用的,亦应遵循节约土地资源、切实保护耕地的原则。

3.4改进规划动态性 改变传统的静态定性定量的研究方法,采用一种全新的动态定性与定量研究相结合的分析方法,采用动态的规划方法来制定具有动态特点的规划方案。用动态方法可以把规划划分成几个阶段,并且在每个阶段有明确的任务指标要求,这样对于实施者来说就容易把握了,规划也就容易得到落实。

4、结束语

综上所述,本文首先对我国当前土地规划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影响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解决当前我国土地规划问题的有效对策。

参考文献

[1]姚存卓.浅析规划管理部门在存量土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途径[J].规划师,2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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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土地规划;信息化管理;GIS;国内外比较;发展趋势

Progress and Trends of Information Management in Land Use Planning*

SHEN Ming

Guangdong Province Institute of Land Surveying and Planning

Abstract: In urban construction land use planning is an important element. Information management in the planning is a necessary way to improve the management level, improve service quality and achieve sustainable use in land resources. In recent decades, GIS, DSS and other moder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have been applied gradually in urban construction and planning management. This article describes the IT progress of land planning at home and abroad. And it analyzes features in theoretical method, system application and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On this basis, the author put forward the solutions to the problem in China and the trends in the future.

Key words: land use planning; information management; GIS; international comparison; trends

一、引言

规划是城市建设各项工作的龙头,土地规划是其核心工作内容。土地规划是对一定区域土地的未来用途的计划和安排。从管理的角度,土地规划可以分成规划编制和规划实施两部分。土地规划具有强烈的空间特征,和地理信息有着天然的联系。地理信息系统(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简称GIS)是分析和处理海量地理数据的通用技术。GIS是土地规划信息管理的基础与平台。土地规划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其管理信息系统属于GIS的分支领域,三者关系如下图1所示。

图1地理信息系统、城市建设管理系统、土地规划管理系统三者关系

加强土地规划管理,可以从源头上促进城市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因此其理论与应用研究历来受到各国重视。

二、国际相关研究及特点

自全球信息化浪潮以来,世界各国重视应用GIS、遥感技术(RS)、全球定位系统(GPS)、决策支持系统(DSS)等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并向社会提供空间信息服务。在以西方学术界为代表的国际研究中,土地规划较多纳入城市规划的范畴,并与土地管理、资源利用、城市建设等领域有紧密联系。土地管理系统已从侧重于地籍记录的数据处理系统转向侧重于支持规划决策的智能用户系统。目前,发达国家大多数城市已建设基于Internet,集成RS、DSS等新技术的GIS综合管理系统,这些系统成为许多机构必备的工作系统,在城市建设与管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1]。

在理论方法方面,西方学界提出了规划支持系统(Planning Support System,简称PSS)理论并开展了相关研究。土地规划支持系统是其中一个重要领域,在当前国外战略性规划研究中得到了初步尝试。PSS支持多方参与规划的模式,可以为代表不同利益群体、不同价值观参与规划各方(决策者、专业规划师、普通公众)提供一个互动、沟通、交流的平台,提高规划过程的可参与性,适用于规划编制管理[2]。

在系统应用方面,GIS、DSS、RS等技术主要在规划编制、决策支持、环境和社会问题模拟等环节采用,应用领域包括土地植被和土地利用、景观保护、土地使用管理、区域与城市规划、综合管线管理等。土地管理系统以空间数据作为核心,不仅提高了土地登记的准确性和精度,而且为制作土地交易、资产评估、征收税款等提供了技术基础和发展空间。很多政府规划管理部门已经实现了操作行为的计算机化,正逐步使用完全集成的GIS进行资源勘查、现状分析、规划模拟、方案拟订、方案选择、规划实施、规划评估、监测与反馈等,加强规划的实施管理。

在技术规范方面,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对地理信息的技术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极为重视。ISO于1994年成立地理信息标准化委员会(ISO/TC211)。同年,美国总统令,要求全国执行地理空间数据交换标准(SDTS)和元数据标准。近几年成立的开放地理信息系统联盟(OGC),致力于研究推出地理空间数据互操作规范,使不同的GIS和空间数据库管理系统之间达到在线实时共享与互操作空间对象的要求。

三、国内研究最新成果

中国的GIS与规划信息化研究起步较晚,但是发展很快。90年代以来,随着“数字国土工程”与“数字城市工程”陆续启动建设,城市建设、土地规划等部门与技术团队合作,做了大量的研究和开发工作,建立了城市建设、区域规划、土地利用等管理信息系统[3]。

在系统应用方面,管理系统已由档案管理导向、日常办公导向发展为以“办公―决策―服务”为导向的综合、多层次信息系统。根据管理业务范围,可大致将些系统划分为综合性城市建设管理系统和房地产建设、交通建设管理、综合管网建设、土地规划管理等专项业务系统[4]。

在技术规范方面,国家于1997年成立了全国地理信息系统标准化委员会,先后制定基础地理信息编码标准、地球空间数据转换标准等国家级标准。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等行业部门也先后制定了一系列地理空间信息的行业标准与规范,初步形成信息化标准体系。

在数据基础方面,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城镇地籍调查基本完成,技术路线较成熟规范,成果较丰富完整,数据现势性强,为城市建设、土地规划的信息化管理奠定了良好的数据基础。

四、我国面临的问题及其对策

1、面临问题

较之发达国家,我国规划管理研究与应用水平仍相对滞后,目前面临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在理论方法上,适合我国体制和机制的土地规划支持系统需要在理论、方法上开展研究;在系统应用上,主流信息技术整合、多源数据整合相对薄弱,需要融合更多最新的专业技术和系统工程方法、集成方法;在技术规范方面,土地信息化标准体系尚不健全,各个部门及行业之间的标准互相独立甚至存在矛盾,造成数据难以共享,需要更高层次的技术标准进行规范与协调[5,6]。

此外,采用统一标准可能需要更改内部程序,变革实施将致昂贵花费,而且工作对部门没有直接利益。另外文化和法律上的异议也会妨碍数据的,如军事部门可能会限制对一些测量和绘图数据的访问。

2、解决思路

土地规划管理信息化的基本思路是按照“试点先行、统一标准、全面规划”战略,根据当前规划管理的现状和信息化水平,以最新的地籍、地形数据为基础,以规划流程为主线,满足规划编制、成果管理、辅助决策等管理需求,适应信息社会发展趋势。信息系统建设的基本任务是:以省、市、县、乡四级规划信息的管理为核心,以规划的实施管理为主导,构建自上而下控制和自下而上落实的省、市、县三级规划数据库和规划管理信息系统,重点开展省级管理系统和县级数据库建设。规划管理信息化的建设框架见图2。

图2土地规划管理信息化框架

在具体技术上,进一步扩展GIS集成,尤其是与PSS的集成,从数据集成、应用集成和平台集成三个方面入手,探讨地理空间数据与属性数据的集成、多源空间数据的集成、基于空间元数据的集成、GIS与应用模型集成、GIS与知识规则库集成、GIS与超媒体的集成、GIS应用平台集成等多项技术。

五、前景展望

1、系统支持下的实施管理、评估修改和综合监管

我国规划修改是下级报上级批准,规定“凡涉及改变土地利用方向、规模、重大布局等原则性修改,必须报原批准机关批准”,但未对修改幅度进行限制。随着信息系统的实现,数据精度显著提高。传统的规划管理和用地管理模式已难适应规划信息化技术的发展。是否符合规划、是否满足规划修改条件,亟需确定合理的数据内容、数据质量与数据精度等一系列技术规范。规划修改既要考虑规划的弹性,有利于依法定程序进行修改,又要尽量避免随意改变规划内容而损害国家或地方的长远利益。明确限定规划修改的程序、范围和幅度,有利于维护规划的相对稳定性,也符合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结合调查技术、遥感技术,系统可以用来监测土地利用的变化。随着现状调查、遥感影像、土地规划等三个数据库的完善,系统可以此为基础建立综合监管体系,今后将广泛应用现状调查图、遥感影像图及其它专题图叠加在土地规划图上,可检查土地开发是否按照批准的规划进行。

2、以WebGIS的公众参与

多媒体技术和互联网相结合,是近几年的新发展,它对土地规划会有很大影响。将图像、视频、遥感影像、航空照片、声音等多种媒体和GIS结合起来,可帮助规划人员和决策者更全面地了解所面临的问题[7]。互联网对设计思想在专业人员之间的即时沟通有所帮助,也便于向公众传播,提高规划过程的公众参与程度。在将来,公众可以在办公室或住宅里通过互联网随时查看规划的具体内容。借助互联网络,可以开发出基于多媒体的协作式规划系统,便于公众参与规划的GIS,并有可能影响到公众参与规划的模式和规划管理的体制。

(*本文是“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村镇空间规划与土地利用关键技术研究” 的部分成果,课题编号为2006BAJ95A10。)

参考文献:

[1] Paul A. Longley,Michael F. Goodchild: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Volume 2,Management Issues and Applications,John Wiley & Sons,Inc,1999.

[2] 叶嘉安,宋小冬. 地理信息与规划支持系统[M]. 北京:科学出版社,2006.

[3] 陈述彭,鲁学军. 地理信息系统导论[M]. 北京:科学出版社,1999.

[4] 张新长,曾广鸿. 城市地理信息系统导论[M]. 北京:科学出版社,2001.

[5] 龙瀛. 规划支持系统[M]. 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7.

[6] 龚健雅,杜道生. 当代地理信息技术[M]. 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

[7] 宋小冬,钮心毅. 城市规划中GIS应用历程与趋势[J]. 城市规划,2010,34(10).

篇13

(日照市国土资源局,山东 日照 276826)

【摘要】众所周知,土地的人类赖以生存的宝贵自然资源,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土地资源的供给也逐渐变得更加紧张。为了缓解土地资源供给的紧张局面,土地规划便应运而生。主要针对土地规划的公众参与策略展开论述。首先,对公众参与的概念进行界定;其次,提出土地规划中公众参与的具体方略。以期可以进一步丰富相关理论研究。

关键词 土地规划;公众参与;策略

相关研究表明:公众参与是保障土地合理规划的有效措施。在土地规划的过程当中,我们各方必须要积极吸取和采纳公众的意见,将公众的意见有效融入到相关的土地规划当中。唯有真正的做到公众参与,才能够让我们在具体的土地规划过程当中做得更加客观、务实,更能科学制定出合理的用地方式,进而用以满足发展的具体和长远需求。近年来,有关土地规划中的公众参与方面的研究并不在少数,对于该问题笔者也有自己的几分思考。笔者认为,对于土地规划中公众参与的研究并不能仅仅局限于此,我们应该进一步加深对该问题的研究深度。

1公众参与的内涵

何谓公众参与呢?程琥(2012)在《公众参与社会管理机制研究》一文中写道:“公众参与主要是指公众在公共事务的决策、管理、执行和监督过程中拥有知情权、话语权、行动权等参与性权利,能自由地表达自己的立场、意见和建议,能合法地采取旨在维护个人切身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动。”王文玲、阚酉浔等人(2011)在其发表的《公众参与土地整理的研究综述》中认为:“有效的公众参与,可以使土地整理规划设计更易于被当地人民所接受,降低项目建设和运营的风险,也可以更好地监督政府行为和维护公众利益。”

2土地规划中的公众参与具体策略

那么,在土地规划当中公众究竟如何真正实现有效参与呢?下面,笔者主要谈谈自己的几点看法:

2.1营造公众参与氛围

要想真正有效的营造公众参与土地规划的良好氛围,首先必须要做好如下几点:

2.1.1政府观念的转变

公众参与土地规划的良好环境的营造过程当中,政府的作用的非常重要的。在以往,我国在土地规划的过程当中极少会考虑到公众参与这一要素,独断专行的情况并不鲜见。为了有效营造公众参与土地规划的良好氛围,政府必须要首先改变观念,在土地规划的过程当中要尽可能的让公众有效参与进来。为了更好的实现公众参与,在对相关土地进行规划的时候,政府对于土地的规划情况必须要坚决做到公开透明,让公众对于相关土地的规划情况尽可能的了解,唯有公众有效了解了土地规划的具体情况,才可能真正参与进来。除此之外,政府还要积极的鼓励公众对土地规划进行监督。

2.1.2规划人员思想的转型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土地规划人员在进行土地规划的时候往往忽略了公众的意愿,在他们的眼中土地规划仅仅只需要满足政府的意愿就可以了,并不需要太多的考虑公众的实际意愿。规划人员这种潜在思想的存在对于公众的有效参与来说也是非常不利的。要想真正的实现公众的有效参与,我们的规划人员在进行土地规划的过程当中必须要充分考虑到公众的意愿,要将自身置身于公众的角度进行思考并进行相关的土地规划。做到了这一点,当公众真正参与进来的时候,他们才可能拥有更少的意见,才能对规划人员的土地规划方案表现出更多的满意。

2.1.3加强公众的主体观念

土地规划中的公众参与只有公众真正的参与进来才能够真正的实现,由于某些方面的原因我国的公众在土地规划方面的参与意愿并不是很强,这种情况的存在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和影响了土地规划中的公众参与成效。基于此种情况,相关部门亦或是各社会组织应该积极鼓励公众参与到土地规划中来,进而行使公众的基本权利。为了让公众参与土地规划显得更加尽然有序,公众也可以成立一个专门的公众参与土地规划组织,该组织主要负责土地规划中的公众参与工作,在期间如若发现有人徇私枉法、不顾公众利益,必须要及时的将这种情况公诸于众,寻求社会监督和法律监督,从而让土地规划更加符合人民大众的利益。

2.2健全公众参与制度体系

为了让公众更加有效的参与到土地规划当中,我们还需要建立健全工作参与的相关制度体系,主要如下:

2.2.1健立健全制度体系

我国政府必须要尽快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土地规划的相关配套设政策,有了相关的政策之后,公众才能够更加有效的参与到土地规划当中。各地方政府也可以专门建立土地规划公众参与委员会,土地规划公众参与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就是接收和处理公众对于土地规划的相关意见,并有效对其进行处理,最终让参与的公众均能获得满意的土地规划结果。除此之外,国家还应该建立健全与土地规划公众参与相关的法律制度,法律制度必须要对土地规划过程当中所发生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予以明确的规定,一旦发现有人或部门在土地规划的过程当中违法乱纪,必须要根据相关的法律制度对其进行严肃的处理。

2.2.2完善法律保障制度

除此之外,公众参与土地规划还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据了解,很多公众在参与土地规划的过程当中均不同程度上受到了相关部门、组织的打击和报复。这种情况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和影响了公众参与土地规划的积极性。为了让更多的公众敢于参与土地规划,我国必须要尽快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保障制度。诸如:(1)对于打击报复参与土地规划公众的相关部门和人员必须要对其进行严厉的法律处罚;(2)参与土地规划的公众可以随时寻求相关部门的保护,诸如派出所等;(3)公众在参与土地规划的过程当中如果受到任何打击报复,可以通过快捷通道向司法部门进行反映,司法部门必须要对此情况进行严肃的处理。有了完善的法律保障制度之后,公众参与土地规划的热情一定会变得更高。

3结语

土地规划中的公众参与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要想做好这项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它是一个长远的过程,也是一个需要逐步完善的过程。由于篇幅有限,笔者在本文当中所提出的土地规划中的公共参与策略并不是很多,也并不是非常全面。在今后的研究过程当中笔者一定会进一步加深对该问题的研究深度,希望能够给土地规划中的公众参与提供更多的理论指导。

参考文献

[1]程琥.公众参与社会管理机制研究[J].行政法学研究,2012(2).

[2]王文玲,阚酉浔,汪文雄,杨钢桥.公众参与土地整理的研究综述[J].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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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范维正.我国土地利用规划公众参与的运行方式及完善对策研究[J].当代经济,2006(6).

[5]何祖慰.土地利用规划中公众参与的必要性及现状研究[J].国土资源科技管理,2006(1).

篇14

关键词:土地规划;存在问题;解决措施

一、绪言

土地规划是指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均衡发展的要求,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对土地开发、利用、治理以及保护在空间时间上所作的战略性布局和统筹规划。土地规划具有指令性和拘束性,属于行政规划的范畴。其目的在于加强土地利用并合理开发与保护土地资源,促进国民经济的和谐发展。目前而言,土地资源相对不足以及土地需求旺盛的现状使得土地的开发、利用、管理和保护显得尤为重要,其直接影响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必须科学、民主、合理地进行土地规划。如今土地问题已成为世界令人瞩目的重大社会经济问题,为了研究解决这一关系到人类生存与发展的问题,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土地利用规划,目前,中国正处于“两期”时期,我国城镇化、工业化仍处于快速发展时期,资源环境方面的约束日益加剧,农村用地特别是耕地保护日益严峻,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突出,统筹规划土地利用的任务相当艰巨,这又给土地规划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土地规划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

1.土地规划缺乏动态性,方案单一且与现实操作有差距。以前土地规划因受到人力、财力、物力以及科技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对规划区域范围仅采用静态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从局部的经济发展出发制定出相应的规划指标,再进行各种数据运算,最终达到综合平衡的状态。而对于区域内的其他方面,如土地自然属性、生态环境以及人文地理等方面,缺少全面细致的分析,同时也没有对各专业用地的规模进行阐述,这样导致十分复杂的土地利用问题过于简单化,从而造成其指标预测精确度下降。加上规划本身的约束性,有些规划只有一种方案,没有制定相应的第二种方案。如果规划受到不确定因素的影响,需要做出调整或者更改,那之前的规划方案就可能作废,或者是很难做出相应的作出变化来及时调整。而且在实际工作中,许多地方的土地利用规划调整的依据并没有根据客观情况来制定,也没有对未来用地进行科学合理的预测规划,而只是在原基础上做表面工作,编造相关数据,使得土地规划成为僵化的形式,从而导致了土地利用规划工作与现实脱节,削弱了规划指导控制作用,规划也就越来越脱离实际。

2.土地规划缺乏可操作性及个性。如今一些土地规划只是过分强调评价,特别重视农业用地的评价,却轻视了整个资源的优化配置以及空间布局。对于建设用地的预测和安排也只是根据有关部门现有的规划展开的,创新能力极其低下。且在一些土地规划的制定过程中,一些地方思想保守落后,观点缺乏新颖性,土地规划方案执行性不强,无法体现土地规划的预测性、先进性。土地规划的重复问题严重,利用土地的目标、实施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也缺乏特色,尤其缺乏地方特色,特别是还有一些地方的土地规划出现雷同。

3.土地规划程序不严谨,管理机构设置不完善,相关人员专业化水平不高。我国相关的土地规划的条款很多且隶属各自的行政主管部门。但是规划的制定者与执行者属于同一主体,与法治要求的“权力分立”的原则相矛盾,难以满足规划的公正性、科学性等要求,从而把规划变成了谋取利益的一类工具。农村土地规划及其管理主要涉及到县、乡两级国土管理部门,在编制实施规划时又集中到县级规划管理的相关科室,使得乡镇农村土地规划的编制实施、管理存在缺位,并且管理人员缺乏专业的土地规划的知识,从而导致了规划的片面性和盲目性。

三、解决土地规划中的问题的具体措施:

1.改进规划方法,制定规划技术标准相关规范。改变传统的静态定性定量的研究方法。采用一种全新的动态定性与定量研究方法相结合的分析方法,这是因为土地利用的动态过程,所以土地规划应是能体现这种动态过程的。所以它会涉及到与社会同步发展的经济、人文、环境、社会因素等多方面的影响。所以必须采用动态的规划方法来制定具有动态特点的规划方案。用动态方法可以把规划划分成几个阶段,并且在每个阶段有明确的任务指标要求,这样对于实施者来说就容易把握了,规划也就容易得到落实。所以主管部门应组织人员研究制定技术标准规范,通过不断实践修正,将标准不断完善。

2.加强规划可操作性及个性,深入规划体制改革。土地规划要高效有序与编制实施空间规划密切相关,无论从规划的定位还是规划的内容、编制程序等都有比较清晰的界定,规划数量少而精,规划之间不存在交叉重叠和矛盾,因而实施起来比较顺利,操作性提高。有效解决土地规划中存在的问题,必须改革规划体制,加强规划的衔接协调力和综合管理力,减少规划数量,严格界定各类规划的范围,建立起在市场经济发展下,以主体功能规划为基础,土地规划等专项规划为补充,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的规划体制。

3.确立土地规划的监管机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化水平。我国现在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阶段,经济以及社会结构都在不停地发生变化,所以我们对规划编制也要不断地进行相关的调整,在一定时期内无论规划做的多详细总会有许多新问题、新情况,所以规划应进行有科学依据的调整,不能为了追求稳定而不进行相关的调整。只有根据实际情况的改变,对规划进行调整才能保证规划的的顺利实施。

土地规划的复杂性要求相关人员必须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通过各种方式学习各类关于专业用地及相关法律政策的知识,提高自身综合分析能力,确保规划水平,提高规划的现实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在今后的规划工作中,要尽可能多利用科技手段作为分析政策影响、跟踪区域问题、筹划重大决策的重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