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2 17:39:58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土地规划利用现状,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关键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公众参与;对策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一定规划区域内,根据当地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以及国民经济发展的求,协调土地总供给与总需求,确定或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用地布局的宏观战略措施[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落实土地相关法律的重要方式,是土地用途管制的依据,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其关系各行各业,影响千家万户,涉及政治、经济、社会等广泛领域,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和实践性。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民主政治的进步,公众参与逐步受到党和政府的重视,人们的公众意识也日益提高[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一种公共产品,在公共管理思想范畴内引入公众参与理念。对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公众参与情况如何,本文将进行进一步的研究与探索。
1 公众参与的内涵
公众参与源于古希腊的直接民主模式,是一种公民权利的运用与再分配。使目前在政治、经济等活动中无法掌握权力的民众,其意见在未来能有计划地被列入考虑[3]。因此,公众参与就是在社会分层、公众需求多元化、利益集团介入的情况下采取的一种协调对策,公众参与反映的是一种基层群众被赋权的过程。
因此,笔者认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公众参与指基层公众被赋权(参与权、知情权等),参与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查、讨论、编制、公布、实施的过程中,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切实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要求,更加符合实际情况,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科学性、规范性的过程。
2 公众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现状
公众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于切实保障公众的土地利益和构建完善的土地规划制度,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在最近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过程中,多部门的参与已经得到了充分的体现,社会参与的成分已经相当明显,起到的作用也是比较突出的。但是,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公众参与度不高,部分公众参与意识淡薄
事实证明,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实施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程度的公众参与。但是相对于英国等其他国家来说,表现为公众参与不具有代表性、公众参与度不高、部分公众参与意识淡薄。很大一部分公众不知道或不清楚规划会对其自身或社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比如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阶段,大部分公众一般不会主动参与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程序中。只有在自身的切实利益受到侵害时才会向相关部门反映问题或提讼。
2.2 法律制度不完善
就我国现状来看,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可以说从规划编制到规划管理几乎都没有涉及公众参与问题。土地规划中的公众参与制度松散,管理体制落后。虽然法律中也规定了公众参与是土地规划制定生效的程序之一,但法律规定过于笼统,对现实的操作性不强。毫无疑问,这使得公众参与没有具备完善的法律依据[4]。因而,使公众参与没有坚实的法律保障,存在“浮于表面”或者“不接地气”的现象。
2.3 公众参与的滞后性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过程中,存在某些规划编制单位听取公众意见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公众意见的收集往往是在决策之后,而不是决策之前。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公众意见成了决策的后期补充。使收集听取公众意见成了“走过场”。
3 公众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策
3.1 提高公众参与意识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一种社会产品,涉及到区域内居民的日常生活和切身利益。对于公众本身来说,要摒弃“规划是政府的事,群众参不参与无所谓”的思想,积极转变观念,真正实现从“臣民意识”到“公民意识”的转变[5],维护自身的正当权利,积极地参与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各个环节中。对于政府来讲,积极对公众进行宣传和教育,使他们了解公众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性及其积极意义,并培养其参与的主动性、积极性,从而提高公众参与意识。
3.2 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公众参与相关法律与制度
我国宪法己经赋予了公民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因此还应制定专门的有关公众参与权利义务的法规和制度,确立公众参与的原则和地位,规定公众参与的法律效力、权利与义务、领导和组织、方式和程序以及领域和范围[6]。真正使公众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通过制度和法律保障使公众参与规划的权力得以实现,从而促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民主化的进程。
3.3 保证公众参与的时效性
地方职能部门要重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过程中公众参与的时效性,既要保证公众在正确的时间参与,又要保证合理的公众意见能被规划编制单位吸取,应用到所编制的规划中。力求做到公众参与不流于形式,注重公众参与效果。
【参考文献】
[1]王万茂,韩桐魁.土地利用规划学[M].中国农业出版社,2002.
[2]程琴,郝晋珉,张富刚,杨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公众参与研究[J].农村经济,2005(7).
[3]党秀云.论公共管理中的公民参与[J].中国行政管理,2003(10).
[4]罗旦.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公众参与制度研究[D].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13.
Abstract: Colleges are the important guarantee for enhancing China's comprehensive national power and the achievement of "technology and education". But with the increasing scale of colleges’ area, land-use activities gradually deviated from the track and led to serious consequences. Through the teachers and students’ survey of the city of Xianlin university, this paper is to know the land-use planning status of university city in order to promote its scientific and rational distribution and the realization of the intensive use of land.
关键词: 土地利用;公共设施;布局
Key words: land use;public facilities;layout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11-0251-02
0引言
高等学校是增强我国综合国力和实现“科教兴国”战略目标的重要保证,在包括用地优惠在内的政策支持下,我国高等教育近年来取得了历史性跨越。但我们也应清醒认识到,超常规发展高等教育的负面效应正在日益凸显。就土地利用而言,越来越多的高校用地问题和土地利用规划问题相继浮出水面,不仅影响了高教事业的健康发展,而且成为当前加强和改善土地宏观调控所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难题。
因此,深入了解大学城土地利用规划现状对于土地的合理利用、完善配套设施的建设从而为我国教育事业腾飞和“科教兴国”战略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1调查背景和目的
1.1 仙林大学城简介仙林新市区位于南京东部,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南京城市总体规划》中发展高等教育和高新技术科研及产业的重要基地,承载着“大学向大学城集中”和“南京主城东扩战略”的双重责任。
大学城集中区占地27平方公里,主要发展高等院校和居住、商业、文化娱乐、行政管理、医疗机构等公共设施,规划建设10-12所高校,在校生人数12-15万人。新市区中心商务区位于大学集中区的中部,承担新市区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活动中心以及居住功能,主要服务于高校师生及城市居民。同时,新市区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已开通的十多条公交线路和即将开工建设的南京地铁二号线东延线仙林段快速公交,使新市区与南京主城融为一体。
1.2 调查目的为了进一步了解仙林大学城的土地利用现状,以“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环保意识为规划理念建立合理的布局结构体系和便捷、完善的基础配套设施,使校园建筑设施的空间布置以及教学、运动、生活三大功能区的布局趋于合理化和科学化,避免土地资源的闲置和浪费,最大限度的为高校师生服务,使大学城更好地发挥培养人才的功能,为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卓越贡献。
2调查内容及结果分析
2.1 调查概况本次调查针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的全体师生,就问卷的结构与内容看,力求做到真实性、清晰性和整体性的统一,全面了解仙林大学城在土地利用规划方面存在的不足和可借鉴之处,扬长避短,充分发挥大学城的功能,为我国今后大学城的建设提供借鉴。
2.2 调查结果分析
2.2.1 南京师范大学整体布局结构和内部建筑位置在被调查者中,95%的同学认为学校的整体布局基本合理,仅有5%表示其布局不尽合理,大多数学生对本校的规划布局表示认同。而当问到具体的建筑物位置时,25%的同学认为超市和教学楼的位置不合理,10%的认为宿舍楼和体育馆的位置不太合理。可见,同学们对与日常学习、生活关系比较密切的宿舍、超市、教学楼、体育馆关注程度较大,这也应成为大学城规划设计的重要方面。
2.2.2 内部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学校内部教学、运动、卫生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师生的日常学习、生活、休闲息息相关。对于“学校应当完善的设施”,大多数同学(31%)认为网络设施的建设还有待改进,其次是食堂(17%)、教学仪器和卫生设施(13%),但对绿化工程、宿舍、超市(6%),消防设施(4%),运动场所和图书馆(2%)比较满意。还应注意的是,基础设施建设在最大限度的满足师生需求的同时也应考虑到其文化和生态内涵。
2.2.3 大学城周围配套设施建设自2002年初大学城启动建设以来,已高标准建成了一大批基础设施工程。包括道路工程,园林景观绿化,地区水、电、气等公用设施的主干管的设铺设,在地区各项建设过程中,也十分重视建设与地区文化、生态内涵的协调统一。
(1)交通配套设施。仙林新市区与主城核心距离15公里,公路、铁路、航空、水运等对外交通条件一应俱全,而且根据规划,地铁2号线和4号线将分别从紫金山南北两侧进入仙林,在仙林新市区南侧交汇后,在仙林内部形成环状轨道交通网,连接新市区各功能分区,并在沿途设十个站点,最大限度地为居民出行提供便利。
通过调查我们了解到,绝大多数同学(100%)去市区选择公交车,因此,公交路线的规划设计情况对大学城师生有重要意义。在回答问卷中“大学城的交通配套设施如何”时,有45%的同学觉得“公交不合理,有时很拥挤”,还有一部分同学(15%)认为“地铁修好后很便捷”。可见,公交路线设计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2)商业网点。在参与调查的人中,半数以上的(65%)会选择仙林商铺,远多于去市区商铺的(30%),因此,仙林新市区的商业网点建设也应受到重点关注。在问道对“大学城的商业网点”的看法时,33%的认为“商品的质量、服务等方面不尽如人意”,另外,同学们的意见还集中在“商铺规模太小”(31%)和“商铺种类太少”(22%)上,除此之外,药店的缺少也是值得关注的。
至于“商业网点建设应侧重的方面”,书市占到了37%,其次是休闲娱乐和大型超市,分别占到了26%和21%。由此可见,大学城商铺的数量和质量都有待提高,知识型和休闲娱乐型的商业网点建设需要有所侧重。
(3)其它公共设施。另外,我们对其他配套设施和针对特殊人群的公共设施的建设情况也进行了调查。
“对大学城配套设施的不满”集中于公共交通和医疗卫生方面,分别占37%和35%,再就是商业网点(20%),可见,医疗卫生方面也应是规划关注的重点。
当问到“您身边的老人、儿童或者残疾人使用公共设施时遇到的困难”时,主要集中在“上下公交车不方便”(36%)和“大部分公共设施都有台阶,同时配备轮椅缓坡的很少”(28%),因此,在设计公共设施时,还应注意尽量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使设计更加合理化和人性化。
2.2.4 仙林大学城各学校之间的相互影响和资源共享大学城有众多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其他文化事业团体,汇集了大批专业人才,文化氛围浓厚,文化设施完善,因此,实现各高校之间的资源共享有利于充分利用大学城的各种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为此,我们就各高校之间的交流情况进行了调查。
在回答“学校毗邻而建对构建良好的学术氛围是否有作用”时,绝大多数同学(95%)持肯定态度;而对于“学校与其他学校在基础设施资源方面的共享是否紧密”,多数认为“一般”(45%)或“不紧密”(40%),并表示希望实现图书馆(53%)、运动场所(25%)和食堂(19%)的资源共享。另外,当提到“大学城科研以及高新产业区的建设对就业的帮助”时,仅有35%的同学持肯定态度,大多数觉得“对我没有吸引力”(45%)或“不清楚”(20%),这也体现出今后科技产业园区的建设应注重与大学城紧密结合,在为大学生提供更多就业机会的同时也为其中的高新技术密集型企业注入新鲜的血液。
3建议
在对调查问卷进行数据分析的基础上,我们对仙林大学城土地利用规划提出了几点建议:
首先,大学城的规划应从单纯建设房屋的物质规划,提高到建设整个社区的规划,使之不仅有可见的优良环境,且有高效、文明、优质的生活(张庭伟,1997)。其次,由于大学城的人群构成比较特殊,规划应从大学人群的生活、工作、创业、交往等多方面出发,以适应其生活方式,以人为本,用富有情趣的环境设计来陶冶人们的情操,重视公共、开放空间的规划设计。第三,具体规划时,注意使各种设施的布局集约化,充分保证公共空间的用地;同时政府实行监督,避免形成各自围墙封闭的学院用地模式,使公共环境最大限度的得到社会共享。只有这样,大学城的开放性和社会化才得以落实,各个高校之间的资源共享也能够实现,整个大学城呈现出高质量的环境形象。第四,除了土地集约利用,还应注重交通系统的规划。在处理好近、远期建设空间布局的前提下,建筑不宜过散,以人行和自行车的适宜交通时间距离来布局建筑设施,鼓励使用公共交通,在节约能源的同时也降低了交通费用,而且有利于环保。而方便可达的公共服务设施是提高使用效率,获得良好经济效益的保障(吴向阳,2003)。最后,规划在把握大方向的前提下,应留有调整发展的余地。充分考虑当地的自身发展,规划保持一定的弹性。同时,大学城的建设作为百年大计,不要片面地追求速度,否则不可能有高质量的城市建设。
参考文献:
[关键词]京津冀协同发展;城市土地;集约利用差异度
[DOI]1013939/jcnkizgsc201721032
《京津冀协同发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下文简称“《规划》”)是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重要专项规划之一。三地区土地利用现状与规划目标差距甚远,致使不同地区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过程中起点、进程和水平存在明显的差异,进一步导致在实际合作发展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现实困难,从而影响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实施。所以,有必要对不同地区的土地利用强度现状进行区域分析,并与《规划》对京津冀土地利用的发展概况比较,分析二者之间存在的差异,为《规划》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1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京津冀是中国北方最大、综合实力最强的区域,占地面积218万平方公里,主要包括北京市、天津市以及河北省的11个地级市。2013年2月,中央提出京津同城化、京津冀一体化;2014年2月,京津冀协调发展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该战略旨在将京津冀三地作为一个整体,以解决北京“大城市病”为基本出发点,调整优化城市布局和空间结构,推进产业升级转移,努力形成京津冀目标同向、措施一体、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协同发展新格局。
2016年5月4日,国土资源部门、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规划》,《规划》划定了减量优化区(建设用地“减量瘦身”、转为生态用地)、存量挖潜区(区域建设用地总量基本保持稳定,以存量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调整为主)、增量控制区(不宜进行大规模开发建设,重点保障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用地,控制区域新增建设用地)和适度发展区(即承接北京非首都核心功能和京津产业转移的主要区域)(见图1)。
图1京津冀协同发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区划
2京津冀城市土地利用现状比较分析
京津冀区域现有主要城市11个,各城市土地利用在用途、面积、结构、动态变化、使用强度等不同方面均存在区域差异。
21当前京津冀城市土地利用数量结构比较
自京津冀一体化提出后(即2013年2月至今)京津冀城市不同用途土地新增面积见表1。
天津10483492251558099589数据来源:CREIS中指数据房地产数据信息系统――土地版。
由表1可知,从同一地区不同用途土地供应结构及动态差异分析,2013―2016年北京市新增土地主要以住宅用地为主,而动态住宅用地供应呈递减趋势。天津及河北新增土地主要以工业用地为主,住宅用地次之。动态来讲,受北京疏解非首都功能区、京津冀协同发展等策略的影响,河北新增工业用地面积逐年增加,天津则呈递减趋势。2013―2016年,从京津冀三地区域差异分析,新增土地面积总量上,河北住宅、工业、商业以及其他用地均高于北京和天津;用途上,北京新增土地以住宅用地为主,天津以工业用地增加为主,河北以新增住宅、工业用地为主;北京各类用地增幅均逐步减缓,天津商业、工业及其他用地增幅均逐年降低,河北工业用地、商业用地及其他用地均呈递增趋势。
22京津冀城市土地利用强度分析
土地利用强度是指土地资源利用的效率,单位用地面积投资强度,对一个单位的土地投资的强度。本文从城市综合容积率、交通密度来分析京津冀城市土地利用强度的差异性。具体分析如图2所示。
根据图2可得:2008―2016年,北京容积率2008―2014年走势呈基本稳定的状态,容积率范围为121~16,2015年上涨到212,到2016年出现下降的趋势,容积率降到139;天津容积率基本没有过大的变化趋势,只有到2015年下降到092;河北容e率2008―2011年从254下降151,2011―2016年容积率变化趋势基本持平,范围为113~128。
由于2012年3月21日住建部出台了《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使得虽然有新增建设用地,但综合容积率下降至近年来最低。截至2016年,北京、天津、河北综合容积率相差不大,但京津冀近年来容积率变化趋势却不同,且由于计算的是综合容积率,现实中同一地区容积率也出现两极分化的现象,所以容积率的分布状况在京津冀中亦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差异。
2006―2015年,北京城市交通密度为11664~24375辆/公里;天津城市交通密度为7011~17027辆/公里;河北城市交通密度为1595~5824辆/公里。因此,京津冀三地城市交通密度存在着明显差异,北京交通密度远高于天津和河北,同时天津也明显高于河北(见图3)。
3京津冀城市土地利用现状与《规划》目标的差距分析
该部分主要针对现行京津冀城市土地利用现状与《规划》中对土地利用的规定比较,找出偏离《规划》的指标。
31《规划》中减量优化区与京津冀土地利用现状比较及分析
《规划》中主要将北京城六区、天津主城区定为减量优化区。即在现有用地的基础上,不再新增建设用地,鼓励将利用不充分的存量用地转化为生态用地以降低建设用地比例。市国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关于印发《北京市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当年国有土地总供应量为4100公顷,其中2250公顷为存量用地,占新增用地的55%,国家鼓励开发利用存量用地,对棚户区改造,通过拆多供少、以拆定供,逐步实现“瘦身”,进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就北京土地利用现状看,北京土地利用基本趋于饱和,自2006―2016年以来,北京新增建设用地面积逐年递减,发展趋势符合《规划》要求,但进度仍然相对较慢。天津主城区用地也已经达到一定限度,新增建设用地面积逐年递减,随着人口的集聚,土地利用效率逐步增加,与《规划》方向趋于一致。
加快首都非功能区进程,《规划》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引导和规范作用,但由于北京城六区、天津主城区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已定型,对土地需求并未减少,目前新增用地依旧占45%,尽管动态变动趋势与《规划》一致,但新增建设用地减少幅度还远远不够,仍需继续调整和优化土地利用结构。
32《规划》中存量挖潜区与京津冀土地利用现状比较
《规划》主要将北京以及天津郊区划为存量挖潜区。这部分区域土地开发利用水平并未达到最优,仍需要继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但不宜进行高强度的开发利用,主要以存量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调整为主。近年来,北京、天津郊区土地利用强度也在逐年增加。为了缓解市中心居住压力,部分住宅逐步向市郊区转移。特别地,北京近年来为实现产业转移,逐步将工业用地向河北以及北京、天津郊区转移。
现阶段北京、天津郊区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始承接市中心的产业转移,北京、天津市郊区还有继续开发的空间,有待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了更好地响应《规划》的指导,挖潜区内部要针对现行土地利用现状结构适度调整土地利用布局、提高土地集约度,以更好地承接产业转移。
33《规划》中增量控制区与京津冀土地利用现状比较
《规划》主要将石家庄、邯郸、邢台、张家口、廊坊等地划为增量控制区。所划增量控制区不宜进行高强度、大规模的开发建设,主要区域功能是提供和保障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的供应。随着2013年京津冀一体化的提出,石家庄、邯郸等地人口逐步聚集,2013―2016年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从122798万平方米降至118409万平方米,总体供应变化趋势不大,呈缓慢减少趋势,基本符合《规划》的要求。通过查询河北省2013―2015年统计年鉴可知,石家庄等市区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包括城市道路面积、排水管道长度、供水综合能力以及园林绿地面积等呈10%~60%不同幅度上涨趋势。
增量控制区内部的市区发展趋势符合《规划》的要求,但各市区的发展幅度不一致,存在分化的势,所以对于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较弱的地区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对于较强的地区要保持强化已有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在建设的同时要严格控制增量用地,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效率。
34《规划》中适度发展区与京津冀土地利用现状比较
《规划》主要将河北的保定、沧州、衡水、秦皇岛以及石家庄西南地区和天津滨海新区等地规划为适度发展区。适度发展区作为京津冀一体化进程规划中首次提出以承接北京非首都核心功能和京津产业转移的主要功能区,在引导人口、产业合理集聚方面会缓解首都日益紧张的用地矛盾。适度发展区以“以控制基础上的发展”为发展原则和规划主线,并适度增加区域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以保定市为例,2013―2016年三年间工业用地面积由40845万平方米增长到42323万平方米,四年间增长15万平方米左右,基本符合《规划》中关于适度转移非首都功能区中的产业,但仍无法满足京津产业转移尤其是北京功能疏解的要求。
要贯彻落实河北主要城市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定位,例如保定市建成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京津保区域中心城市的目标要落实。着重建设教育、医疗以及社会保障,将河北发展区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建设打好,为承接产业转移、人才的集聚奠定基础。在开发建设城市土地利用之前做好明确的用地规划,使土地更好地高度集约利用。
参考文献:
[1]王文刚,庞笑笑京津冀地区城市土地利用效率[J].江苏农业科学,2016,44(4):563-566
[2]杨晓颖,汤怀志,梁剑峰京津冀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中的土地利用问题[J].国土资源情报,2015(12):44-47
[3]张凤莲,王素君京津冀土地集约利用研究[J].环渤海经济t望,2016(4):26-31
【关键词】土地规划;更新;问题;建议
浙江省市、县、乡三级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于2011年全面启动实施,为保证规划成果现势性,2012年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2011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成果年度执行和更新工作的通知》, 率先在全国开展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1年度执行和更新工作,本人通过参与该项工作,谈几点想法。
土地规划年度执行和更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及时更新土地规划,保证规划的现势性
为加强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成果管理,指导乡镇土地规划预留指标的落实和有条件建设用地规划修改数据库成果适时更新,维护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成果的完整性和现势性,及时、高效提供满足国土资源管理要求精度、实效的土地规划数据服务,适应国土资源信息化“一张图”工程和土地“批、供、用、补、查”业务监管新要求。
及时更新土地规划,保证规划的科学性
通过规划年度执行和更新工作,可及时发现现行规划目标的推进情况和土地利用变化情况,了解规划的实施成效和存在问题,并及时优化规划实施措施,以增强土地规划的科学性及合理性,提高土地规划的可操作性,充分发挥土地规划的控制和引导作用。
规划执行和更新工作存在的问题
法律依据问题
无论是《土地管理法》,还是《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中都没有提及土地规划的年度执行和更新工作,只有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发发的一个通知,因此该项工作缺乏相应的法律或者法规依据,对于工作成果、工作方法以及工作的效果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为保证土地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必须配套相关的法律法规,实现有法有依。
时间设置问题
浙江省2011年度规划执行和更新工作集中在9月份上旬开展,由于10、11月份一般为土地农转用地报批高峰期,因此规划执行和更新工作必须在一个月内完成,,否则无法保证规划更新成果应用于当年的农转用报批,时间设置过于紧凑。又由于该项工作有统一的标准、较高的要求,因此要在短时间内完成,质量难以保证。
工作内容问题
为保证土地规划的严肃性,防止规划年度执行和更新演变为土地规划的修改,浙江省对土地规划的执行和更新工作内容上进行设置和规定,实行总量控制和依据更新原则,工作的内容包括一是清理2006-2011年期间规划执行和修改情况;二是将规划执行和修改情况、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调整情况、与“二调”、“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衔接情况更新到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数据库中,形成最现势的规划数据库。工作涉及的内容较多,且对规划成果变动量较大,难免对规划的严肃性产生一定的影响。
规划执行和更新工作的建议
机制常态化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执行和更新要与土地利用现状年度变更一样,形成常态化更新机制,一年一更新。时间结点为前一年度的12月31日,即可保障前一年规划修改项目全部批准,又不影响下半年的用地报批。但更新时间可采用一个时间阶段,比如4-6月份期间开展,当前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的技术力量基本无法独立完成该项工作,或采用全程委托专业队伍完成或者采用国土资源局技术力量与专业作业队相结合的方法完成,若该项工作集中在短期内完成,由于专业队数量有限,全省90多个县,造成专业队伍任务重,难以保证工作质量。建议在一个时间阶段内进行年度执行与更新工作,如2-3个月的时间,即能保证工作质量,又能相对集中的完成该项目工作。
成果规范化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和更新工作成果要规范完整,成果资料包括执行和更新的过程数据和更新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资料,具体包括过程中的农转用资料、土地开发整理资料、农村综合整治资料、违法用地资料、规划数据库修改的资料以及规划执行和更新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当然前提是规划执行和更新工作的技术标准要科学合理,且不能经常变动。成果要以档案形式进行管理,成果资料要求齐全完整规范。
方式信息化
土地规划成果的执行和更新工作是一项时间紧、任务重、数据多,指标繁的工作,若采用传统的人工作业方式,不仅影响工作的正确性,而且效率低下,因此规划执行和更新工作必须以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为平台,充分运用规划系统中的规划修改调整、图形变更、指标管理、历史数据管理等功能,并以土地利用现状变更的模式,以增量包的形式进行规划数据成果的执行和更新工作, 以便快速、准确的生成更新后的规划成果。
内容创新化
规划数据执行和更新工作可以与土地利用现状年度变更工作相结合,在变更内容上,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变更侧重对已经发生的变化或已经审批的地块变更,包括农转用、违法用地、新增耕地等。这些内容与规划年度执行的内容相同。执行项目包括常规的农转用项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农村综合整治项目、基本农田的保护落实。更新工作主要是土地规划修改、规划预留指标的落实以及省重点项目的指标追加。因此工作内容即要保证规划的严肃性,又能尽可能保障工作内容的全面,尽量与其它土地管理现状主变更工作相结合,真正实现“一张图”管理。
关键词:基层土地规划;经济性;发展性
中图分类号: F301 文献标识码: A
0.引言
基层土地规划是指国家对农村基层地区的土地进行管理和控制的综合经济行为。基层土地规划工作在我国国土资源总体规划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是一项集实践性、规划性和基础性为一体的国家行政行为。科学合理规划基层土地资源对于维护农业生产安全、缓解土地资源短缺、促进农村城镇化进程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是有效解决“三农问题”的有力保障[1]。
1.当前农村基层土地规划现状
(1)农村基层土地政策更换频繁。农村土地面积有限、用于农业发展用地控制严格,在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国家针对基层土地规划的政策具有严肃性、强制性的特点,而农村基层土地规划必须体现长期稳定性。然而不少农村地区,土地政策更换频繁,导致土地规划缺乏整体性长远打算,最终出现规划不合理、布局欠科学的弊端[2]。
(2)基层土地规划缺乏匹配的经济基础。我国基层土地大部分处于农村地区,这些地区由于自身经济发展较为缓慢,经济基础薄弱,尽管有国家相关政策和财政的大力扶持,但是限于本地区的经济基础问题,加之交通条件、人们观念的制约,导致基层土地规划举步维艰。
(3)基层土地规划设计缺乏科学性。传统的基层土地规划设计和布局呈现的随意性和不合理性明显,土地规划缺乏科学性,从而造成土地利用率低、布局混乱、用地紧张等问题。
(4)基层土地规划制度可行性低。在基层土地规划制度方面,以往的土地规划制度漏洞大、弹性空间大,以理论性为主,缺乏具体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和调整策略,导致制度在后推行过程中困难重重。加之群众对土地资源规划缺乏监督,导致一些行政人员滥用手中职权,。此外,由于受到设备和技术的制约,很多基层农村地位无视国家政策和法律,滥用用地,征用农业发展土地,导致基层土地问题越来越凸显。
2.基层土地规划基本原则
(1)经济性原则。土地资源作为一种不可再生资源之一,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进程日益加快,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和合理规划利用逐渐成为国家和社会关注的焦点。因此基层土地规划工作必须严格遵循经济性原则,科学合理规划土地,合理布局土地分区和土地利用功能,树立“节约用地,绿色环保”的思想。基层土地规划中,应保证农业发展用地,满足人们住房、娱乐、休闲等方面的用地要求,合理规划和布局土地资源,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减少资源浪费[3]。
(2)发展性原则。发展性原则是指基层土地资源规划要体现科学发展观思想,既要与当地的经济发展基础相协调,又要体现当地经济长远发展目标。因此政府土地资源规划部门应该从科学高效的角度着手,因地制宜,深入挖掘当地土地资源优势,以合理土地规划促进当地经济的繁荣发展。此外又必须做好土地资源保护节约工作,体现“可持续发展”理念。
3.实现基层土地规划经济型与发展性协调一致的途径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制定行之有效的土地规划方案。基层土地规划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调查当地土地资源的利用状况,找出当地土地规划存在的问题,并从符合当地长远经济发展的角度制定布局合理、规划科学的土地设计方案,避免出现土地布局矛盾、互补协调的现象发生。
(2)一切从实际出发,落实基层土地规划。积极全面落实基层土地规划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第一,协调新老城区土地关系。在城乡一体化建设过程中,新老城区的土地利用和土地规划难免出现矛盾和交错,为了避免新老城区土地利用矛盾,应该对新老城区交接地区以及新老城区的功能等做科学调研和周密布局,确保土地资源无浪费、无荒置现象发生。第三,科学布局农村用地。农村用地包括农业生产用地(种植、电网、灌溉、道路等)、农民生活用地(住房、娱乐、健身)。在处理两者的关系时,应保证农业发展用地,满足人们住房、娱乐、休闲等方面的用地要求。第三,土地资源的保护。基层土地资源应坚持“保护为主,开发为辅”的原则,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3)加强土地规划管理和监督,减少滥用征用现象。农村基层土地用地方面存在土地荒置率高、土地不合理布局的现象。比如农村田埂过密、晒谷场面积过大、沟塘遗弃等。因此要加强土地管理和监督,重新规划和整合农村基层土地,改变农业生产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和浪费。同时政府部门成立基层土地资源监管小组,针对非法占用土地、土地流转欠合法等行为应严惩不贷。
(4)加大政府扶持力度,优化农村土地规划配套设施。政府方面要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现状给予必要的优惠政策和财政帮扶,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优化建设农村的道路、水利、电网等基础设施,同时强化基层民众的节约意识和科学合理利用土地的观念,让“土地节约,土地保护”观念深入人心。
4.结束语
当前基层土地规划中存在土地管理体系缺乏、土地布局混乱、土地政策延续性不强、制度可行性低、执行力度差等弊端。要成功促进基层土地规划的经济性与发展性协调一致,必须做好基层土地管理和规划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一些从实际出发,坚持经济性、发展性原则,加强土地整体规划和监督管理工作,加强政府财政扶持力度,优化农村土地规划配套设施,强化基层民众的节约意识和科学合理利用土地的观念,这样才能为城乡一体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参考文献
[1]曾艳红.浅谈基层土地规划的经济性和发展性[J].科技论坛,2014,(8):236-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