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精选范文 保护环境的现象范文

保护环境的现象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3-10-12 17:39:58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保护环境的现象,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保护环境的现象

篇1

【关键词】经济发展;环境保护;互利共赢

一、解放思想,实干创新,促进经济大发展

解放思想,就是随着环境、形势、生存条件的变化而改变思想,打破习惯势力和主观偏见的束缚,摆脱传统思想观念,冲破不合时宜,阻碍发展的各种意识习惯,研究新情况,建立新体制,解决新问题。转变机制树立“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的良好的机制,就能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来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随着各种条件的变化,各项任务的日益繁重,当前环保系统如何做到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是我们必须探讨的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互利共赢”的思路来破解经济与环境的矛盾。将环境保护贯穿到区域经济发展、城乡建设和产品生产中,加快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环境保护从认识到实践都发生了重要转变。

二、立足环保之基,促进经济发展的对策思路

在新的发展时期环保部门的基本原则是“扶优汰劣”,根本方法是“转化职能、创新机制”。在资源非常有限情况下,要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就是要创新机制,以严格的环境政策淘汰掉一批落后生产能力优化资源配置。通过积极转换职能,打造服务型机关,支持传统产业的升级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以石油立市转变成以工业兴市,濮阳是石油城,应以石油机械加工、石油化工为主导行业大力发展濮阳。

1.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环境保护部门必须加强能力建设

注重环保队伍素质建设,持续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和政治理论业务技能培训及多种形式的学习交流活动,提升队伍综合素质和公正廉洁执法水平、提高监察和监测能力、执法等能力。强化学习管理工作,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抓好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开展“强素质、树形象、比贡献、争第一”的劳动竞赛,严格执行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范,在严格要求的基础上,体现人性化管理。通过教育培训,增强全体工作人员的职业感、荣誉感,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处理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职业化水平,深化岗位业务技能大练兵,全面落实“一岗多能”。落实队伍管理责任,完善考核和激励机制,建立政治上关心、身心上爱护、生活上帮助的新机制,大力提高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服务能力和工作积极性。

2.转变职能,全力提升服务能力

(1)服务大局,提高参与宏观决策的能力

环境保护工作必须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参与宏观决策,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调节器”作用。我们的工作必须以保护环境、优化发展、维护权益为根本要求;必须进一步拓展环评的范围,积极推进规划环评、区域环评、政策环评和建设项目环评,使环评从微观项目层面向宏观战略层面延伸。严格环评管理,严把环境准入,坚决控制“两高一资”、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盲目扩张通过“上大关小”、等量置换等方式,优化容量资源配置,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制定生态环境功能区具体区域产业导向目录,对重点准入、限制准入、优化准入等区域产业发展提出更加具体的指导;同时,要实事求是,以改善环境质量为基础,进一步做好节能减排工作。要加强重点区域环境承载力研究和总量平衡政策研究,尤其是要做重要发展区域环境承载力研究,为经济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依据。

(2)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

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牢固树立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要大力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依法行政遵章办事,反对空谈,力戒浮躁,扎扎实实开展工作,按照“事前介入、事中指导、事后服务的流程”主动为企业服务,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增加办事透明度,不断优化服务,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推出各项便民举措,建立完善督办制度、限时服务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力求实现“便民、为民、惠民”的宗旨。深入开展“环境大接访”等活动,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落实首问首办制、限时办结制、现场服务制、服务回访制等机制,为加快重大项目建设、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3)服务企业,切实降低企业发展经营成本

要提高审批效率,积极推行提前介入、简化环评、缩短时限、一次会审、绿色通道等措施,使审批管理更贴近实际,方便企业,提高效率;要提高监测能力,进一步健全市区监测网络,提高监测效率,使监测能力基本上满足日益增长的监测需求;要规范环评市场,检查清理行政性收费项目,进一步规范环保产业市场收费制度。要加强对企业环保技术服务,指导帮助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环保技术,通过举办环保技术、环保产品展示会、推介会等活动,为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搭起环保服务的平台。

(4)以环境经济政策引导产业调整

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清洁生产审核,强化环境影响评价对建设项目的把关和调控功能,要积极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要实施严格的环保审批总量削减替代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业环保信用等级评价、上市企业环保核查和信息公开制度,落实国家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证券、绿色采购等政策,加快拟定相关的实施细则,与金融、信贷部门建立信息沟通交流的共享平台,有效遏制环境违法企业、环境信用不良企业的发展,以明确的市场信号引导产业转型升级。

三、结语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逐渐走上了不可逆转的工业化发展轨道,这不仅给社会带来了一次又一次的创新变革提高人们的总体生活质量,更给人们带来了很多的健康隐患,要从根本上制止和改变此类现象的发展趋向,则需要从政府的政策上、从每位公民的生活细节中将环保的思想逐渐渗透与融入,从而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真正实现双方的互利共赢。

参考文献

篇2

科学家认为,未来人类生存最大的挑战是生态环境。今天的地球在生态方面已经超负荷了。在新的世纪里,人类必须更有效地运用水源、能源、土地和原料等自然资源。

―――摘自INTERNET《环境保护》

保护和改善环境是关系到全世界人民幸福和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也是全世界各国人民的迫切希望和各国政府的责任。

保护和改善环境已经成为人类一个紧迫的目标。

人类改造环境的能力,如果使用不当,或轻率使用,就会给人类和人类环境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害。

各国政府和人民为着全体人民和它们的子孙后代的利益而做出共同的努力!

―――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 正式报告《联合国人类环境宣言》

当前大多数的环境问题,都是来自于人类对生态系统的错误行动。

我们把征服自然看做是人类的进步,这就意味着常常因为我们的错误认识而破坏了自然界。

―――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 非正式报告《只有一个地球》

或许,我们需要从中国古人那里吸取有关保护环境的思想及对策,以兹检讨作为后人因为愚蠢的自高自大、蒙昧的战天斗地、征服自然所犯下的违背“古训”的过失,以俟更有效地改善生存环境,以便能够生存下去。

我们的祖先在生存斗争中十分注意改善环境与保护环境。“精卫填海”、“大禹治水”、“女娲补天”就属于以神话传说形式流传下来的这一类活动。有文字记载的最早的保护环境者当数黄帝,据《史记·五帝本纪第一》卷一:黄帝“时搏百谷草木,淳化鸟兽虫蛾,旁罗日月星辰水波土石金玉,劳勤心力耳目,节用水火材物。”司马迁在《史记·殷本纪第三》告诉了我们“网开三面”的故事:尚汤还在作诸侯的时候,一天,“汤出,见野张网四面,祝曰:‘自天下四方皆入吾网。’汤曰:‘嘻,尽之矣!’乃去三面,祝曰:‘欲左,左。欲右,右。不用命,乃入吾网。”这是古代君侯保护鸟类的最早记载。

据载,大禹具有良好的生态保护意识,“禹之禁,春三月,山林不登斧,以成草木之长;夏三月,川泽不入网罟,以成鱼鳖之长。”(《逸周书·大聚解》)。

周文王临终之前嘱咐武王要加强山林川泽的管理,保护生物,因为国家治乱兴亡都要仰仗生态的好坏。他说:“山林非时不升斤斧,以成草木之长;川泽非时不入网罟,以成鱼鳖之长;不麛不卵,以成鸟兽之长。是以鱼鳖归其渊,鸟兽归其林,孤寡辛苦,咸赖其生。”(《逸周书·文传解》)显然古人已经懂得在向自然界索取资源时,一定要有节制,要注意时令,要按一定的季节进行捕鱼、猎兽的生产活动。公元前11世纪,西周王朝颁布了《伐崇令》:“毋坏屋,毋填井,毋伐树木,毋动六畜。有不如令者,死无赦。”这是中国古代较早的保护水源、动物和森林的法令。周景王二十一年,鉴于国库吃紧,国家打算铸金币。卿士单穆公表示反对,认为单靠铸钱币的办法并不能解决国库亏空的问题,因为铸钱所需金属原料要靠挖掘山林而得。而破坏山林是使不得的:“若夫山林匮竭,林麓散亡,薮泽肆既,民力雕尽,田畴荒芜,资用乏匮,君子将险哀之不暇,而何易乐之有焉?”①单穆公讲的很明白:如果山林资源枯竭,没有虞衡的管理,水泊不出产,人民无力生产,田地荒芜,物资匮乏,君长只有忙于应付危险局面,哪有安乐可喜呢?这是针对统治者而言的,中心思想是把保护山林川泽和国计民生联系在一起了。

《国语·伯阳父论地震》曰:“夫水土演而民用也,水土无所演,民乏财用,不亡何待!”伯阳父认为水土通气,土地润泽,人才可以利用它来种植谷物。水土不通气,土地死烂成了臭泥,不能种植谷物,缺乏财用,国家也就灭亡了。

儒家有“天有好生之德”思想。孔子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论语·阳货》),这里所谓的天是指生生不已的自然之天,人、天、地、万物与自然都是一体的,保持和谐相通,《中庸》曰:“万物并齐而不相害,道并齐而不相悖”。“天地之道,可一言而尽也,其为物不贰,则其生物不测。”《礼记·郊特牲》云:“阴阳合而万物得。”这种“并齐”、“合”表达着“天行有常,不为桀存,不为纣亡”(《荀子·天论》)的客观规律,表明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应有节度。因而孔子反对滥用资源:“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论语·学而》),《论语·述而》记载孔子“钓而不网,弋不射宿”,孔子站在道德伦理的高度要求人们爱护自然界,他说:“伐一木,杀一兽,不以其时,非孝也。”(《孝经》)曾子发挥孔子的这一思想:“树木以时伐焉,禽兽以时杀焉”。(《礼记·祭仪》)。亚圣孟子说:“夫君子所过者化,所存者神,上下与天地同流。”(《孟子·尽心上》),建议粱惠王让老百姓:“五亩之宅,树之以桑”。(《粱惠王章句上》)“五亩之宅,树墙下以桑。”(《尽心章句上》)虽然这是一项经济主张,但其中包含保护环境的思想。他说:“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粱惠王章句上》)这里,孟子告诫统治者,“仁民爱物”,重物节物,才可能维系人类的持续发展。可见,孟子主张发展经济是和保护环境、走可持续发展相提并论的。《诗经·周颂·时迈》有“怀柔百神,及河乔岳” ②的说法,即对百神、河川和大山都要善待。

在中国古代文献中,不光有保护环境的思想,还记载有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令的故事:“里革断罟”(罟即渔网)。说的是,有一年夏天,鲁宣公到泗水撒网捕鱼,大夫里革出来干涉,说根据祖先规定的制度“夏,三月川泽不入网略”(在每年夏天鱼类生长季节不能到河里捕鱼),鲁宣公的做法违反了古制。里革不但把鱼网撕毁扔进水里,而且大声向鲁宣公宣讲古训:“且夫山不槎蘖,泽不伐夭,鱼禁鲲鲕,兽长麑③,鸟翼榖卵,虫舌蚳(chi)蟓,蘩庶物也,古之训也。”④为了保护草木鸟兽鱼虫,使之繁衍生息,山上再生出来的树条不得再砍,水中未长大的水草不能割,捕鱼不捕小鱼,捕兽不捕幼兽,不能摸鸟蛋破榖卵,不能坏未成形的幼虫。这里的古训可以理解为就是法令,能以保护环境的法令制止君王的违法,说明古人对环境保护多么重视。

古代中国是以农立国,所以封建统治阶级不能不重视自然环境的保护。山林河川若是破坏了,民众就被迫流亡,统治者也就统治不下去了。所以齐国宰相管子把自然保护提高到作为人君是否有资格进行统治的一个条件:“故为人君而不能谨守其山林菹泽草莱,不可以立为天下王。”(《管子·轻重甲》)因为“山泽林薮”是“天财之所出”(《管子·立政》),“山不童而用赡,泽不弊而养足”(《管子·侈靡》,所以“童山竭泽者,君智不足也。”(《管子·国准》)管仲认为管制山林川泽,保护生物资源,并不是把山林川泽封禁起来不让人们利用,而是必须按照规定的季节时间开放,让人们充分利用其间的生物资源。“山泽各以其时而至,则民不苟”。(《管子·小匡》)管子还制定严厉

刑法,“苟山之见荣者,谨封而为禁。有动封山者,罪死而不赦。有犯令者,左足入,左足断,右足入,右足断。”(《管子·地数》)即便是皇宫贵人也必须遵守法令:“山林虽近,草木虽美,宫室必有度,禁发必有时。”(《管子·八观》他这是在告诉君王:山林虽然靠得近,草木虽然长得好,但建造房屋皇宫必须有一定限度,封禁与开发必须有时间限制。管子保护环境的思想和措施是从发展经济、富国强兵的目标出发的。管仲保护山林泽川的禁令是非常严厉的。可见保护环境必须以法律的手段来实施才可有效。 中国古代统治者还在生产管理上总结出一套把发展经济同环境保护结合起来,使二者互相促进的做法。荀子说:“圣王之制也: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鼋鼍鱼鳖鳅鳝孕别(产卵——引者)之时,网罟毒药不入泽,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四者不失时,故五谷不绝,而百姓有余食也;污池渊沼川泽,谨其时禁,故鱼鳖优多,而百姓有余用也;斩伐养长不失其时,故山林不童,而百姓有余材也。”(《荀子·王制》)荀子认为环境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物种的生死存亡:“川渊者,龙鱼之居地;山林者,鸟兽之居地”;“川渊深而鱼鳖归之,山林茂而禽兽归之”;“川渊枯则龙鱼去之,山林险则鸟兽去之”(《荀子·致仕》)。又说:“山林泽梁,以时禁发”(《荀子·王制》)。荀子尊重生态环境、重视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思想被视为“圣王之制”的一部分,这一思想后来在历代统治者的法制中都继承下来了。例如秦始皇下令在全国范围修筑驰道同时,道两旁种植松林,每隔三丈,即“树以青松”,“东穷燕齐,南极吴楚,江湖之上”,规模很大。1975年,湖北云梦秦墓发掘一批竹简,其中记载的《秦律·田律》规定:“春二月,毋敢伐树木山林及雍堤水,不复月,毋敢业草为灰,取生荔,麛(卵)榖,毋……毒鱼鳖,置肼罔,到七月而纵之。……邑之近皂及它禁苑者,麛时毋敢将犬以田。”秦律大意是,从春季二月起,不准到山林中砍伐树木,不准堵塞林间山道。不到夏季,不准进山砍柴、烧野草作肥料,不准采集刚发芽的植物或取获幼兽、鸟卵和幼鸟(掏鸟蛋),不准毒杀鱼鳖,不准设置捕捉鸟兽的陷井和网罟。到七月,才可以解除上述禁令。其他还有住在养牛马之处和其它禁苑附近的人,当幼兽繁殖时不准带着狗去狩猎。当然,制定了严明的法令,统治者若带头不遵守,也会成为一纸空文。秦始皇在破坏环境方面也是罪恶昭彰的,《史记·秦始皇本纪第六》记载:始皇到了湘山祠,“逢大风,几不得渡。上问博士:‘湘君何神?’博士对曰:‘闻之,尧女,舜之妻,而葬此。’于是始皇大怒,使刑徒三千人皆伐湘山树,赭其山。”可见,保护环境的法令若不能制约最高统治者,成为统治手段而不是目的,也会最终破坏环境的。

在《吕氏春秋》中,对自然资源的保护规定得更为具体,称为“四时之禁”:“山不敢伐材下木,泽不敢灰戮,缳网苴罦不敢出乎门,罛罟不敢入乎渊,泽非舟虞不敢缘,为害其时也。”⑤简言之,也就是在规定的季节中,禁止随便进山砍树,禁止割水草烧灰,禁打鸟猎兽,禁止捕捞鱼鳖。《吕氏春秋》卷一至十二和《礼记·月令》都对每月不同的气候作了完全一致细致的规定⑥。这两本书大约成书于战国末年及汉初,其思想来源于先秦春秋时期无疑:

孟春之月,……命祀山林川泽,牺牲无用牝。禁止伐木。毋覆巢,毋杀孩虫。胎夭飞鸟。毋麛毋卵。

仲春之月,……安萌芽,养幼小,存诸孤。毋竭川泽,毋漉陂池,毋焚山林。祀不用牺牲。

季春之月,……修利堤防,导达沟渎,闻通道路,无有障塞。田猎罝罘,罗网,毕弋,餧兽之药毋出九门。……命野虞无伐桑柘。

孟夏之月,……继长增高,毋有坏堕,毋起土功,毋发大众,毋伐大树。……驱兽无害五谷,毋大田猎。

仲夏之月,……游牝别群。无用火南方。

季夏之月,……树木方盛,乃命虞人,入山行木,毋有斩伐。

孟秋之月,……完堤防,谨壅塞,以防水潦。

仲秋之月,……乃命宰祝,循行牺牲,视全具。乃命有司,驱民收敛。务畜菜,所积聚。乃劝种麦。毋或失时。

季秋之月,……乃命冢宰,农事备收。天子乃教于田猎。草木黄落,乃伐薪为炭。蜇虫咸俯在内,皆瑾其尸。

孟冬之月,……乃命水虞渔师。收水泉池泽之赋。

仲冬之月,……农有不收藏积聚者,牛马畜兽有放佚者,取之不诘。山林薮泽,有能取蔬食田猎者,野虞教导之。

季冬之月,……命渔师始渔。岁且更始,专而农民,毋有所使。

这里对耕种、打猎、捕鱼、伐木、孕育、放牧以及取火、烧炭都有明确的季节、月份限制,将保护环境与祭祀天地、祖先并列为国家大事。

这些关于保护山林、水道、植物、鸟兽和鱼类的法律规定,在世界上都属于较早的。中国以后的各朝代的法律也都有关于环境保护的类似规定。

注释:

① 《国语·周语下》

② 《诗·周颂·时迈》见《十三经注疏》第588页。

③ ,(念yao,鹿下加夭)

④ 《国语·鲁语》

篇3

对气象探测环境重要性的忽视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意识淡薄是气象探测环境恶化的重要原因。由于未经气象审批,部分政府部门和个人擅自做出一些破坏气象探测环境的行为,使得气象探测环境恶化十分严重。从近几年发生的常德国家基准气候站、重庆沙坪坝国家基准气候站气象探测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事件中,我们可以发现破坏方多是以政府为代表的城建方,或是有雄厚财力支持的集团或公司,在利益驱动之下,为了促使本地区经济发展,建设方很少主动考虑气象探测环境问题,更不用说与气象部门主动协商了。气象法律法规宣传不到位气象法律法规宣传不到位也是导致人们忽视气象探测环境的一个重要原因。虽然我国已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以及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都涉及到了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保护问题,由于气象探测环境与公民的直接联系不够紧密,加之宣传力度不够,多数民众对于气象探测环境遭到破坏的影响和破坏气象探测环境的行为的认识很茫然,很多人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造成了对气象探测环境的破环。气象行政执法社会认同度不够及执法人员水平不高就气象行政执法而言,气象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的高低对做好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工作乃至全面推进气象依法行政起着决定性作用。当气象环境遭到破坏时,由于破坏事件多发生在基层台站,且破坏者多为当地政府和集团。在他们的强大压力下,气象部门对破坏行为往往被动应对,而且气象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基层执法人员,不熟悉执法程序,对法律条文的理解不够准确,影响了气象行政执法办案的效率和质量;当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与城乡发展以及居民居住条件的改善产生冲突时,应当避免采取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然而不少气象行政执法人员因不能透彻理解相关法律问题、正确使用法律手段和措施,结果矛盾不但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反而激化了矛盾,影响了执法效果。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缺乏交流与合作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需要多部门的配合才能完成相关的工作。气象部门应当主动与当地建设规划部门取得联系,对城市规划动向多加关注并及时了解,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来化解可能影响气象台站探测环境和设施的建设项目出现的矛盾。当地政府和经济集团或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或对气象探测环境本身不够重视,多数地方在作出影响气象探测环境的城市规划或建设项目时并没有及时通知气象部门,而另一方面气象部门自身也缺乏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合作,使得信息获取滞后而影响了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

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的难点

气象部门执法能力有限,在社会生活中很难具有政府直属行政管理部门的权威。行政处罚外部干扰大,执法人员处罚顾虑多;社会公众的认可度不高,执法环境不理想;气象行政执法人员整体素质不高,面对严格的立案、调查、取证、定性、听证和处罚等程序,气象执法岗位缺乏专业法律人员,执法队伍素质参差不齐。执法力量的相对薄弱,也给气象部门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气象探测环境有较强的专业性,在城市建设规划中,技术人员必须对探测环境保护有充分的了解,才能制定出符合探测环境保护的城市规划,以避免造成两者相互矛盾的尴尬局面。

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策略初探

篇4

关键词气象探测环境;气象探测设施;保护措施;湖南炎陵

气象探测环境是获取气象探测信息的场所,气象探测环境的破坏,将造成观测要素如温度、雨量、风力、风向、气压等气象基本数据出现误差,影响了气象探测资料的准确性、代表性和比较性,进而影响气象部门对天气气候形势的分析和气象预报的准确率及精细化。长期稳定的气象探测数据,也是分析气候变化趋势和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科学依据[1]。炎陵县地处罗霄山脉西侧、南岭山脉至江汉平原倾斜过渡地段,南北跨度长,地形、地貌、地质和气候特征复杂,又是热带气旋登陆后频繁影响的地区,暴雨、山洪、冰雹、强对流性大风、地质灾害等频繁发生。为此,各级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防灾减灾设施建设,加强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预报、防雷减灾、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等工作。现通过对炎陵县气象探测环境系统性的评估,强调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的重要性,并将其具体措施总结如下。

1增强法律意识

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气象探测数据的代表性、准确性和比较性,关系到天气气候预测预报和气象服务的准确性和针对性,关系到我国气象工作在国际上的声誉和形象。为此,各级气象部门和建设规划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保障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国防建设和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的重要性、紧迫性,要强化法制观念,增强法律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大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的力度[2]。

2提高对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直接关系到气象探测基本数据的代表性、准确性、比较性,关系到天气气候预测预报和气象服务的准确性和针对性,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的安全。长期以来,各地、各部门密切合作、相互配合,在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充分认识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的重要性、紧迫性,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大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工作的力度,确保气象探测工作的顺利实施。

3制定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专项规划

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关于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的有关规定,划定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尽快组织编制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并纳入该地区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将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保护范围作为城乡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保持长期稳定[3]。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密切配合当地城乡规划部门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规划编制机构,做好有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4加强部门合作,建立完善相关的备案制度和沟通机制

各级气象部门和建设规划部门要继续发扬密切合作、互相配合的优良传统,建立完善协作沟通机制和相应的工作程序。各级气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当地建设规划部门联系,及时将该单位的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保护范围和保护标准报当地政府和建设规划部门备案,及时将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最新信息传递到当地建设规划部门。同时,以台站名称变更为契机,进一步细化探测环境保护的备案工作,重新到国土、规划、建设部门进行备案,并在当地政府网站公示备案内容。

5强化监督检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的监督检查。对于气象探测环境达不到保护标准的,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其进行治理。当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因不可抗力遭受破坏时,当地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紧急措施,组织力量修复,以确保气象设施正常运行[4]。此外,政府和相关部门也要为保护气象探测环境保驾护航,该打击的打击,该拆除的拆除,该事前严格控制的按法规要求进行严格控制。

6加大宣传力度,依法查处相关违法案件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要在气象台站或气象设施附近显著位置设立保护标志,标明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保护范围、标准及要求。气象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做好探测环境保护的备案工作。利用“3·23”气象日对探测环境保护进行大力宣传,每个台站都要在气象局周围的醒目位置涂刷、张贴探测环境保护宣传标语。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向社会广泛、深入地宣传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意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危害、破坏气象探测环境,不得损毁气象探测设施。

7参考文献

[1] 王时引.加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的几点思考[J].现代农业科技,2008(17):335-336.

[2] 许颖.论气象探测环境的法律保护[J].金卡工程:经济与法,2009,13(10):10-11.

篇5

关键词:永州市气象探测环境破坏因素保护措施

中图分类号:C35文献标识码: A

1.永州市气象探测环境现状

永州市位于湖南省西南部,境内西、南、北三面多山,加上中部的阳明山,大致呈“三山夹两盆”并向东开口“E”形地理格局,南北相距最长245公里,东西最宽144公里,全市国土面积3364.25万亩,位居全省第二,“七山半水分半田,一分道路和庄园”,具有“降水年度与季节性分布极度不均、极端灾害性天气多发“的特点,因农业生产对天气的依赖性较强,建立完善的气象探测体系、加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从而提高气象为农服务的保障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

永州现有9县2区共11个气象站,其中道县、永州观测站属国家基本气象站,其余为国家一般气象站。在2000年以前,永州的气象探测环境得到了较好的保护,没有明显的破坏现象出现。但自2000年以后,由于经济发展加快,城区向四周扩展,原处于城郊的一些气象站渐渐成为城区较为中心的地段,气象探测环境也由于四周高楼的拔地而起而遭受到前所未有的破坏。在2008年,位于永州市行政中心的冷水滩区气象站首先因气象探测环境遭到破坏而搬迁,在2011年,宁远气象站也因为探测环境的破坏而整体搬迁,而其他尚未搬迁气象站的探测环境也不容乐观。从2013年全国地面气象探测环境调查评估得分统计表中可以看出,全市台站得分在80分以下的有5个台站,其中得分最低的是祁阳,为65.3分,超过90分的台站只有新搬迁的冷水滩和宁远,而得分90.5分的冷水滩又将因一大型建设物的超高而不得不面临着第二次搬迁。新田、祁阳、双牌也都将因探测环境问题即将迁站,全市的探测环境遭受了较为集中的破坏,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表1、2013年全国地面气象观测环境调查评估得分统计表(有删节)

2、气象探测环境遭受破坏的原因分析:

2.1影响气象探测环境的基本因素:

从表1可以看出,对各观测站评估得分造成影响的因素中,主要是上风向、遮挡面积、遮挡方位、周边建筑物、干扰源距离、日出仰角等。其中遮挡方位、周边建筑物及植物、日出仰角的总分分别为20分、4分、1分,而永州市的平均得分为10.7分(得分最低的祁阳站只有2.2分)、 1.8分、0.2分。而上述三项影响因素基本上都是由于周边超高的建筑物而引起的。在2000年以前,当别的市县气象站陆续因当地经济发展导致房地产升温而影响探测环境的时候,永州市的探测环境因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并没有遭受明显的破坏,在2000年之后,特别是2008年以后,由于各县区的经济快速发展、房地产升温、重点工程建设增多,导致了气象探测环境破坏的加速。

2.2影响气象探测环境的主观原因

2.2.1对气象探测环境遭受破坏所造成的影响缺少科学论证

随着2004年10月1日中国气象局7号令和2012年12月1日《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的相继实施,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越来越健全,各法律法规对保护探测环境都作了明确而细致的要求。但气象探测作为一项严谨、科学的基础性业务,保护探测环境不但要有法律上的条条款款的规定,还需要我们有严谨的、科学的论证和说明。例如:在2008年冷水滩区及2011年宁远站先后迁站后,虽然有李琼及刘建洁曾对迁站前后的温、压、湿等气象要素进行了对比分析,但对于迁站后气象资科序列的连续性是否有影响、影响有多大、对天气预报与相关气象资料的科技服务与应用等又有哪些影响?均没有作过深入研究。

2.2.2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宣传还需加强

永州市气象局一直很重视气象普法宣传,在气象日、科技活动周等活动中都会印发手册、制作图画对气象法律法规进行大力宣传。不过对大多数人民群众而言,他们更关心天气对于生产、生活的影响,在探测环境保护方面,因为其内容和大多数人的生产、生活联系不多,关注度就较少。而我们的宣传也大都专注于气象防灾减灾方面,对于探测环境保护方面相对较少,且宣传的形式也较为单一,不能引起广泛的关注。

2.2.3没有正式启动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的行政审批

由于种种原因,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的审批程序,在我市还没有正式启动(全省如此),开发商一方面还没有这方面的意识,不会主动申请;另一方面,目前这一项审批的可操作性还不是很强,即使建设项目有可能影响到探测环境,开发商在建设初期也往往能绕过这项审批而直接进入下一个程序,而等到发现问题、进行气象执法时,规划已难更改或开发商为了一己私利而不愿意更改了。

2.3.4气象系统内部的建设项目对探测环境保护起到反面的作用。

近几年,由于气象观测现代化的进程中对“一流台站”的追求,也出于改善工作条件为目的,气象部门内部也相继搞了一些建设工程,但由于离观测场地较近,很容易破坏探测环境。

表2:2008年全国地面观测环境调查得分表(有删节)

从表2可以看出,除双牌外,其它10个县区气象站均受到了部门内障碍物视宽角的影响,内部障碍物评定总分为20分,永州市平均只得了15.85分,冷水滩站(旧站址)和道县只得了10.9分和10.5分,内部建筑物起了一个不好的反面示范作用、带来了负面影响。

2.3影响气象探测环境的客观因素:

2.3.1地方政府对气象业务及探测环境保护认知度还不高

目前,地方政府已经逐渐认识到气象在国民经济发展及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但是他们对气象业务的全面性认识还不够。有的单位对气象部门业务的认知仅限于天气预报,对气象探测这项最基本的业务在天气预报中所发挥的作用还不了解,对破坏气象探测环境对气象资料的影响认识不多,没有将城市规划和探测环境保护和谐统一起来,导致探测环境保护工作没能形成部门联动的机制。例如在2008年才搬迁的永州市冷水滩区气象站,搬迁时的气象探测环境是完全符合要求的。但在2012年,虽然我局在住建规划局已经备案了对气象控高的要求,但规划局的工作人员在对附近的一个新房产项目作规划时,没有足够重视备案要求而使规划超过了气象控高的限制,最后虽然经过气象执法达成协议,但结果是冷水滩站不得不在2014年又要重新搬迁。

2.3.2人民群众对探测环境保护也缺少了解

虽然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实施以来,气象法律法规在不断完善,气象普法宣传也逐渐在加强,但还远远没有达到深入人心的程度。群众在环境相对空旷的观测场周围建造私有住宅、种植树木,开发商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区内超规划建造高楼等,这些现象的发生,其一,反应了他们对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意识淡薄;其二,反应了他们对破坏探测环境所造成的损失和所应付出的代价没有清晰的认识。

3、永州市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的主要措施

永州市气象局对保护探测环境一直都很重视,并且采取了许多有效的措施,例如:在市、县住建局备案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要求;要求每个气象站每天观测记录周围环境的变化情况;加大气象普法宣传和气象执法力度等。这些措施对保护探测环境起到了重要的作用(2013年无新增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案例)。其中,关键的举措有以下几点:

3.1制定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加入规划委员会,充分运用行政干预解决探测环境保护问题

保护气象探测环境,首先是要在源头上把好关,如果源头上不把好关,一旦需要进入执法阶段,通常的结果只有两种,一是通过气象行政执法,令违法者停止违法行为,恢复探测环境原状,这需要花费相当的人力和物力;二是经过多方协商,将原站址搬迁,这对于气象探测资料的连续性、准确性、代表性又会造成影响。因此,在源头上把好关是保护探测环境的重中之重。

要把好源头关口,一是制定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根据《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第七条中规定“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制定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依法纳入城乡规划。”制订好专项规划,划定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控制区,将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纳入城市规划中统筹考虑,使位于气象探测环境附近的规划和建设既能体现城乡发展的需要,又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对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的要求,这是保护工作的第一道关口。二是加入规划委员会,加强与住建局、国土局、发改委等部门的联动,在建设项目规划之初就能充分考虑探测环境的要求,从而避免气象执法的矛盾和阻力。三是取得当地政府的理解和支持,充分运用行政干预解决探测环境问题,使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与当地经济和谐发展,这样才能在源头上避免破坏探测环境的情况发生。

3.2将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的行政审批落到实处,在行政审批上把好关口。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的行政审批在县局没有审批权力,在市局只能作初步的审核,所以在市县局基本上没有正式启动这项审批项目。现在永州市气象局的做法就是将气象探测环境的行政审批和防雷行政许可联动起来,永州市的防雷行政许可已于2013年正式进入当地建设项目的并联审批。在发改委立项之时,气象局在并联审批的会议上就会审议建设项目是否影响探测环境,如果影响就要求相关单位采取相应的措施。同时还规定对已经危害气象探测环境的建设工程,一律不得办理防雷装置竣工验收手续。在目前的情况下,这确实不失为行之有效又操作性强的方法,不足之处是这样运行,气象探测环境审批不是作为独立的行政审批而是将其附着在防雷审批之上。因此要使气象探测环境行政审批像防雷行政许可一样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地方政府及办事人员对此项审批的无意识到下意识,一步步启动起来并逐渐落到实处还需要我们作更多的探索和努力。

3.3加强探测环境的普法宣传及行政执法力度,使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深入人心

近年来,永州市气象局加强了气象普法宣传和执法力度。在气象日、科技活动周、法制宣传日逐步加入气象探测业务及探测环境保护的内容;在探测环境保护区内设置标明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和标准的醒目的标语;气象观测员每天记录探测环境的变化,如在观测场周围发现有种树、建设私宅、房地产开发商勘探地形等可能会影响到探测环境的迹象时就及时汇报并收集证据;而执法人员会尽早与可能破坏探测环境的人员交流沟通,耐心细致地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说明破坏探测环境的利害关系,按照法律程序尽早采取保护措施;这些措施对探测环境保护深入人心起到了潜移默化的作用。

3.4新迁站址的选择主要应以保护探测环境的角度出发,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实行局站分离

永州市在2014年以后还有3个台站需要搬迁,在旧站址的探测环境遭到破坏以后,新迁站址的选择主要应以保护探测环境为主要出发点,而不是主要考虑“生活便利”这一要素,而要使“生活便利”与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兼而有之,比较好的实施办法就是局站分离。局机关及一些气象服务机构仍可位于生活相对便利的区域,方便与当地政府的联系,同时兼顾大部分工作人员的生活便利,而新站址应选择在环境偏僻少受干扰的地区,这样才能在较长时期内有效避免探测环境的破坏,从而化解气象站频繁搬迁的恶性循环。当然实行局站分离需要人员、交通、财政等一系列的配套条件,在条件比较成熟的气象局才可以实施这种办法。

3.5进行科学论证,加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的理论支撑

启用新站址后,还需要作更多的科学研究和论证。一是对保护条款中各数据的科学性作认真地研究和论证,如天气雷达各遮挡角的度数和干扰源距离等设置的科学性;遮挡角的度数超过标准会造成的影响;观测场与建筑物控高及与大型水体、铁路的距离要求等需要作认真细致的研究。二是要做好迁站前后气象要素的对比分析,分析迁站对气象资料的连续性、代表性、准确性的影响,对资料应用的影响,对气候统计及天气预报的影响,并针对影响的大小作好资料的序列订正,使探测环境保护工作获得更多的理论支撑。

3.6积累执法经验,综合破坏探测环境的典型案例

将已经发生的破坏探测环境的案例的起因、过程、结果等作详细的说明,做到一案一卷,分析案件的得失,认真总结经验,形成案例指导,不断提高执法水平,这样就能在再次遇到探测环境的案例时掌握主动权,避免破坏探测环境的情况发生。

参考文献:[1]张国华 关彦华郭艳岭 气象探测环境现状及保护措施的探讨 气象与环境学报2012 28(3):6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