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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法律意识的意义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10-12 17:39:36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提高法律意识的意义,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提高法律意识的意义

篇1

关键词:中学生;法律意识;提高策略

法律意识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的表现,法律意识是表现在公民对权利和义务的认识,也是对法律的了解掌握,从本质的角度出发,法律意识是用法律法规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举止,这种法律意识是作为行为模式的观念性要素。在当代的法律法规中,法律的可行性和使用程度都有着严峻的考验,公民对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的认识是否符合当代法治建设国家,对法律法规是否有着系统的认识都十分重要。在生活中我们要具备一定的基本法律知识的,要将法律知识融入到日常生活中,将法律意识从最外在的条件逐渐转化成规范模式,正确树立人生观和价值观,也可成为指导人们我们行为的支配要素。

一、中学生提高法律意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进程的加快,每一位公民都需要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高中生处于青春期,思想行为上表现得更加自我,法律问题逐渐显露,高中生违法犯罪的行为也比较突出,我国刑事犯罪中,未成年人犯罪达到70%,处于高中年龄段的占到其中的70%以上。由此可见,高中生法律意识的提升势在必行。中学阶段是处于人生阶段与教育阶段中一个最为重要的引导阶段,决定了中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趋向问题,中学生法律意识程度的好坏是可以直接影响国家和整个法治国家的法律水平的,也会直接到影响国家法律体系,而且也关系着法治国家的建设是否能够顺利完成。在中学阶段,中学生能认识到自身法律意识存在的问题是对价值观的有力塑造,这对提升法律意识水平也是有利的。在事物发生变化时,人的主观能动性是最为重要的,也是中学生发自内心深处对法律意识的认识,所以中学生有必要重视法律意识带来的重要性。

二、提高中学生法律意识的具体途径

结合现代中学生的法律意识来看,要强调对法律的深入和学习,将结合现实生活中的价值观适当的运用法律意识来引导自己,法律知识的普及可以更好的让我们从情感上建起对法律意识的认同,构建起理性的法律意识。

(一)提高善良意识

在现代的中学生中,很多都视“与人为善”为儿戏的大有人在,在他们眼中“言而无信”只是个人承诺兑现问题,是一种不讲诚信的行为,跟法律知识毫无关系,这一点是与我国弘扬的善良意识是相违背背离的,对于这种认识,大有人在,说明了这种法律意识上的盲点,这也会导致学生的行为失去规范,从而引起事端。在我国民法中,善良意识是体现人性的前提条件,在法律条文规定中“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是两个不可分离的内容,简单来说,作为一名中学生要学会诚实守信,不要肆意侵犯他人的合法利益,这也是基本遵守了法律法规理念的。当然,这种人性法则的理念根植在中国人的思维中,不属于西方国家的舶来品,正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人需要良知,良知中蕴含着善良意识,这也是一种基本的法律常识。

(二)提高程序意识

有相关研究专家学者指出,法治的主要核心就是程序,程序一旦不能规范化,就会导致程序崩溃,当然,法治水平的高低是在于程序化的规范程度,如何构建社会主义法治社会,首要步骤就是规范程序化,提升程序意识,然而这种程序意识也是要从青少年抓起,我们不能将思维控制在政治课堂上,在学习的同时,还要时刻引导自己做事都需要按照过程行事。例如,在进办公室之前应先喊报告,在学校有情况有事先请假,不能先斩后奏,往往是这种不规范的程序意识会导致法律意识的下降,同时这种程序意识还关系到人与人之间的尊重问题,作为中学生要更深刻的了解和理解程序意识的重要性,这是关乎到法律意识的提升问题,结合以上所述,还需要根据我们的实际生活情况来抓住意识重点。

三、结语

目前,我国全面构建法治社会,青少年是构建法治社会的新生力量,中学阶段是关系到整个国民教育的一大重点基地,法律意识的高低直接影响法治国家的建设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中学生要结合自身的实际生活情况,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并将其融入生活中时刻规范自己的行为,也为构建我国法治国家事业贡献一份贡献。

[参考文献]

[1]张瀚樱.浅论中学生法律权利意识的培养[J].法制与社会,2016(36):189-190.

[2]张计彪.论思想政治课教学对中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J].品牌,2015(2):252.

篇2

【关键词】高校学生;法律意识;培养

1 目前高校学生法律意识培养存在的问题分析

1.1 法律知识匮乏

法律知识是构成主体法律意识的基础。法律知识是否丰富是衡量法律意识高低的一个重要尺度。当前大学生在掌握法律知识方面存在下列问题:(1)缺乏法律理论知识。受多元价值观和实用主义的影响,大学生对学习实用性法律有较强的倾向性,对理论性法律知识掌握不够。法律理论性知识是实用性法律知识的基础,没有较为深厚的理论功底,就很难对重大的法律事件和重大行为以及新发生的状况做出合理的判断,并在此基础上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2)部门法知识掌握不到位。部门法是法律体系的基本组成要素,例如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诉讼法等不同的部门法。部门法知识掌握不到位就不能形成完整的知识结构,不利于法律意识的养成。(3)专业相关法律知识了解不够。专业相关法律知识是指大学生所应该掌握的与所学专业相关的法律知识。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法律的触角己经延伸到社会的各个角落。大学生终究要走向社会,从事各种专业工作,如果缺乏相关的法律知识将使他们工作受到一定的限制,甚至可能蒙受损失。

1.2 法律观念的淡薄

法律观念是法律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衡量法律意识水平高低的重要依据,它与法律知识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由于当前大学生法律知识欠缺,因而容易造成法律观念的模糊,甚至有部分大学生对法律的实现持怀疑、不信任的态度,主要表现在:首先,权与法的关系分不清。有少数大学生认为,在当今我国权大于法、位高权重,社会的富人阶层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不受法律之约束。其次,违法与犯罪的界限分不清。有相当一部分大学生认为,违法就是犯罪,犯罪就是违法。这样的结果就是不能够正确的认识两者的区别,致使在有些问题上,比如对待一些曾经违法或者是犯罪人员的态度问题上有错误的认识。[1]再次,忽视法律的作用,混淆社会主义法律和道德的关系。有少数大学生认为,法律在经济建设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不大,可有可无。有部分大学生以为,社会主义法律调整的范畴就是社会主义道德调整的范畴,凡是违背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就是违法犯罪的行为等等。

1.3 法律信仰尚未确立

大学生的法律信仰,即大学生在现代社会环境下对法及法律现象反应过程中所形成的法律理想信念,在大学生法律意识结构中居于最高理性层次。它是大学生对于“作为人格化了的法律所要追求的最终目标和最终目的”的信念。然而,部分大学生并未形成一定意义上的法律信仰,有调查表明,有些大学生过分夸大社会不正之风和司法腐败现象对执法过程的影响,从思想上扭曲了权与法的关系。有少数大学生认为,在当今的中国,权大于法,当官的、有钱的人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不受法律的约束。他们普遍相信“找关系、托熟人才能办事”的信条,担心花费大量金钱、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也未必能讨得司法的公正”,因而不相信法律的严肃性;认为“执法队伍的人员素质偏低”,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执法存在着“较大的主观性和随意性”。[2]可见部分大学生缺乏坚定的法律信仰,进而也就很难将之转化为自觉服从和自觉遵守法律,并且在必要的时候甘愿为了法律而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

2 改善高校学生法律意识的有效途径

2.1 建设法制校园

高校学生法律意识培养需要一个良好的校内法制环境。为此,教育者在建设法治校园的过程中必须做到如下几方面:(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学生的日常生活和社会生活绝大部分与学校的学制建设、教育管理密切相关,学校在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时必须把我国的教育法律、法规及其基本精神做为立校的原则,从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学校纪律、学籍管理、学位管理和学生生活服务等方面进行依法管理。同时在制定学生管理规定时,要充分征求学生的意见,广泛吸收学生参与讨论,使学生真正感受到自己的法治主体地位。(2)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有了规章制度不执行等于没有,甚至比没有更可怕。高校要做到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违章必罚。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学校每位成员在规章制度面前也要做到人人平等、师生平等。不论是准,只要其行为违反了学校的规章制度,都要毫无例外地受到处罚,不能因人而异,更不能姑息迁就,坚决杜绝人情和走后门现象。(3)用足用好身边的宣传阵地。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只靠课堂教学是远远不够的,要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站、校刊、校报、校园网、学生周末文化广场等设施,多形式、多渠道地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使法律深入人心,并渗透到同学们的日常生活中,使其感到“我们生活在法律之中,并以法律为准绳”,不断强化和提高法律意识,适应依法治国的要求。[3]

2.2 改革课堂教学,丰富大学生法律知识

(1)限制法条教育。我国的法律教育大多以讲授法条为根本。诚然,对现行法条的分析和讲授在任何时候都是必要的,但如果让它成为一种普遍性的倾向,就会动摇法律教育存在的根基,也会堵塞法学理论发展的途径。因此,有必要严格限制法条教育的使用范围。(2)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是在课堂教学中以案例为中心,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通过案例的组织、分析讨论、总结评论,把抽象的理论和呆板的法条与实际相结合,使普遍性的理论观点和特殊的事实材料相统一,记忆性的知识学习和操作性的分析思考相统一。(3)开展诊所式法律教育活动。诊所法律教育的形式借鉴了医学院临床实习的模式。学生在法律诊所中,在教师的指导下为处于困境的委托人提供咨询,“诊断”他们的法律问题,开出“处方”。学生通过办理真实案件,参与案件的全部过程和细节,训练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技巧,培养学生的判断力、职业责任心,并深刻理解法律和律师的社会角色。中国的法学院引入诊所法律教育以后,马上就和法律援助结合在一起,诊所法律教育中所需的案件,大量来自法律援助中心。

2.3 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增强大学生的法律能力

(1)提高大学生法言法语的口头表达能力。教学中,要提高学生的法言法语口头表达能力。首先,要在教学中让学生多记、多理解书本上的法律词语;其次,要让学生比较其与一般词语的不同含义;最后,最好能预留时间让学生上台来口头表达,教师再评析,并作为平时成绩记录在案。多次练习后,一般来讲,学生都会意识到法言法语的特点之所在,进而提高口头表达法言法语的准确性。(2)提高大学生的书面表达能力。学习完“基础”课后,学生至少应掌握最基本的法律文书的书写格式。例如:书、上诉书、遗嘱、简单的合同等。这就要求教师适当地扩大教材的知识范围,在讲解三大诉讼法时做法律文书写作的补充。如果不做如此的补充,学生学完之后仅停留在理论阶段,不能转化成自身的能力。从现代社会公民应具备的素质来看,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才是具备成功的先决条件。所以,我们在教学中,绝不能忽视对大学生这两方面能力的培养。

【参考文献】

[1]刘桂占.大学生法律素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常熟理工学院学报,2007,12:54-56.

篇3

体态律动是瑞士教育家、音乐家达尔克罗兹创立的,是音乐教育体系中主要的教学内容之一.它是指在聆听音乐的时候,通过身体的动作,如摆手、奔跑、转动等来感受乐曲.体态律动不同于舞蹈,也不是体操运动,它强调的是音乐.通过聆听音乐,教师引导学生通过肢体动作去感受音乐的要素,如速度、力度、节奏、旋律等,让人体成为理解音乐的一种乐器.音乐的要素通过身体这种乐器来表现,并体验音乐艺术的魅力.

二、高师音乐教学法

音乐教学法是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必修课,也是直接系统地向学生传授音乐教学理论和教学技能的唯一课程[1].新课标的基本理念中提到“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强调音乐实践,鼓励音乐创造”[2].其中强调学习音乐的基本动力是兴趣,在教学时要注重内容的丰富性和形式的多样性,学生在聆听音乐时能够领会到乐曲中基本的音乐要素,发展创造性思维和即兴编创的能力。新课标要求的这些内容与高师音乐教学法中的体态律动教学法的原则和特点相符合,即通过身体运动来感受音乐的内在韵律。

三、体态律动教学法在高师音乐教学法课程中的意义

(一)突破传统教学模式,为音乐教学打开新视野

在传统的教学法课程中,学生学习的状态经常是被动式的,往往是教师先介绍各种教学方法的原理及教学过程,随后带领学生完成部分课例的教学。但这种教学模式忽视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学生只是被动地认识教学方法,没有主动体验相关教学法的功能与效果。而体态律动教学法则为音乐教学打开了新的视野和窗口,在其教学过程中,学生要通过最直观的动作表现音乐的基本要素。例如,在欣赏舒伯特的《军队进行曲》时,教师让学生用肢体语言感受乐曲表现的场景,有阅兵式走路、拍手、跺脚、敲击课桌;在学习管弦乐合奏《春节序曲》第三部分的时候,同学们可以用律动、打击乐等手段即兴表演,用新的视野感受音乐。

(二)激发学习的兴趣,调动课堂气氛

生动活泼的教学形式可以培养学生对音乐艺术持续稳定的兴趣和爱好[3].在小学中年级阶段,学生的身心迅速发展,他们的运动知觉、听觉显着增强,在节奏、旋律方面的表现力更加丰富。这时教师采用体态律动教学法,容易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在讲授初中欣赏课《G弦上的咏叹调》时,作品的曲式分析对于学生来说可能很枯燥,但可以通过手势的律动来表现曲式结构,第一段旋律用食指表示,重复时用手掌表示,出现新的旋律时用食指和中指表示.

最终,学生通过手势能够明确乐曲的曲式,这样就能够避免讲解曲式结构时的枯燥感,也培养了学生的学习兴趣,营造了其乐融融的学习气氛.

(三)加深对作品的理解,提升教学质量

学生对音乐作品的理解要通过聆听来获取,那么如何让他们听懂作品呢?体态律动教学法能够让学生主动参与感受和体验音乐,并能鼓励学生对音乐作品阐发独立感受和见解[4].如欣赏《伏尔加船夫曲》时,教师让学生感受歌曲的声音和速度,教师用两种不同的肢体动作表现歌曲里的一段唱腔:53630│53630│……第一种用齐步走的方式,在休止符处不做停顿,第二种方式是用脚步一顿一顿地行走,带着喘息的声音,学生就能体会到第二种比第一种更能体现纤夫拉纤时的劳累和叹息,感知音乐的形象和意境。欣赏勃拉姆斯的《摇篮曲》时,学生可以借助律动来表现乐曲的旋律,边听乐曲边摇晃身体,从而总结出摇篮曲优美、安静、抒情的特点。律动方式让学生用肢体动作表现听觉的体验,使他们对作品的理解更加深刻,提升教学的质量。

(四)培养学生的创造思维,保持持久的音乐记忆

篇4

大学生对依法治校理念的理解

1.积极方面。87.6%的学生认为“学校的管理是依法治校”;92.3%的学生认为学校应当经常组织法治宣传的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62.3%的学生认为学生遵守校规是学生的义务;22.7%的学生认为这是学生的权利;15%的同学则选择是因为害怕学校制裁。在设计的案例“一位女大学生于2010年某日在学校超市购物,收银员怀疑其偷拿物品,揪住她强行进行搜身,引起学生围观,结果并没有偷拿任何物品。超市未作任何表示后将其放行。如果你是这位大学生,你会怎样处理”中,87.6%的同学选择“找学校相关部门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只有12.5%的同学选择“自认倒霉、默默离开”。这些积极方面表明学生对于依法治校的理念能够有一定的了解并支持,他们能够通过依法治校的贯彻执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消极方面。虽然学生意识到寻求法律途径解决校园侵权问题是正确的,但面对现实情况时,很多同学却选择了退缩。在问题“学校和同学发生冲突,在‘私了’和‘寻求法律援助’两者间如何选择”,有61.4%的同学选择“私了”;17.3%的同学选择“寻求法律援助”;21.3%的同学选择“只有私了解决不了的问题才求助于法律”;88.7%的同学去学校超市买东西不会主动索要发票收据;49.6%的同学认为学校有不受法律约束的特区;对“你认为不缴纳学费是否属于违法”的调查中,51.9%的同学认为“不是”;32.7%的同学则表示“不知道”。这些消极方面表明学生虽然能够认识依法治校的理念,但由于法律意识、法律思维和法律素养存在一定欠缺,导致不能真正、全面地理解并贯彻实施依法治校。

大学生对学校能否推行依法治校工作,解决学校与学生的矛盾冲突的认识

1.积极方面。超过90%的同学对学校实施依法治校,建设和谐校园的态度“充满信心”;在设计的案例“学校为了管理需要,准备在宿舍安装摄像头,你认为这种措施是否合法”的回答中,持不合法观点的同学占92.8%;问及学校是否可以对学生作弊、打架等违反校规的行为作出处罚时,62.3%的学生认为“可以”。这表明学生是比较积极地看待学校的依法治校工作,同时对学校的部分管理工作能够给予理解和支持。

2.消极方面。81.6%的同学认为学生与学校相比是弱势群体;问及“你认为学校是否保护了你的合法权益”时,33.7%的同学选择了“是”,26.9%的同学选择了“不是”,而39.4%的同学则选择了“不知道”;在设计的案例“学校准备于2011年1月对学生宿舍抽查管理,检查学生是否违规使用电热棒和酒精炉,由于部分学生正在上课,管理人员用备用钥匙打开学生宿舍,你认为这种行为是否合法”中,高达79.5%的同学认为不合法,其中以理工科学生为主。这表明尽管大多数学生认为学校会在依法治国的方针引导下积极开展依法治校,并认同依法治校的一些规章制度,但在涉及具体内容时,对学校的管理工作还是存在一定认识误区,有不满甚至是否定的看法,这种错误理解有可能影响学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甚至激化矛盾,导致学生与学校关系对立。这主要是由于制度建设方面存在一定缺失,导致学校方面不能与学生进行有效沟通,使学生及时了解管理工作的合法性,学生方面则缺乏获悉和解决问题的途径。

综上所述,中国民航大学学生在依法治校方面法律意识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依法治校法律意识层面单一。多数学生虽然具备一定法律意识,但只停留在基础层面,注重从维护自身权益角度出发,没有更深入的理解作为大学生群体在高校依法治校工作中的主体作用。二是存在个体差异。数据分析得知,不同生源、不同专业、不同年级以及本专科不同的学生对依法治校法律意识的理解、掌握和应用有一定的差异。大一新生、专科学生对于法律知识的需求更为强烈,理工科学生在理解和掌握法律基础知识与法律意识方面弱于文科学生。这需要在今后的教学工作中针对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三是部分大学生权利意识强而义务观念淡薄。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具有相对性,学校的权利是学生的义务,学生的权利则是学校的义务,二者相互关联、缺一不可。只有正确处理好二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依法治校。目前一部分大学生只关注自己的权利,如获得学位、获得资助等,对学校的学业管理、违纪处分等义务却甚少认同。如缴纳学费本是高校学生应尽的义务,但有相当一部分大学生履行义务观念淡薄,故意不缴纳学费、拖欠学费,甚至认为这些行为不是违法行为。

对策探讨

(一)实施依法治校的制度构建

1.形成并强化依法治校的管理理念。目前国内有些院校的管理规章和政策仍游离于法律的边缘,不少行政管理人员仍抱有学校唯大、行政办事的旧观念,没有树立依法办事、依法治校的理念。这种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观念无形中助长了学生无视法律的心理,从根本上妨碍了学生守法意识的形成。因此,高校管理者在今后的教学管理工作中,应当首先做到依法、依制度办事,减少教学和学生管理工作中的违规性、随意性,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改和完善学校的规章规则。依法治校中的法不仅包括宪法、国家各级立法机关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也包括学校的自治性规章。学校在贯彻实施依法治校方针政策时首先要有可适用的“法”。我国《教育法》(第26、28条)和《高等教育法》(第27、28条)明文规定,各级各类学校施行自主管理的依据是学校的“章程”。所以,学校应根据自身的办学理念、办学层次和学生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校规校纪及其他有关规章制度,及时清理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各种内部规范性文件,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严格“依法办事”。

3.建构依法治校的具体模式和体系,确保依法治校方针的有效实施。高校应推行以“依法治校”为核心的学生教育管理模式,设置校务公开制度、学代会制度、学生违纪申诉制度,设立法制副校长等,通过这些措施,一方面使学生感受到校规校纪的约束力,体验到依法治校的氛围,为学生培养法律意识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另一方面也为协调学生管理工作,缓解各种校内矛盾,实现学校管理法治化提供有效途径。

4.推进高校法律教育课程改革。高校普及性的法律教育课程一般只限于法律基础课,只在大一开设,而且学时有限。以中国民航大学为例,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合并48学时,其中法律基础课时仅占不到1/3。学生在这有限的课时中不能获得充足的法律知识,无法达到培养与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目的;而且法律基础课属于公共课,也不能引起学生足够的重视。调查发现,通过大众传媒学习法律知识的占51.5%,通过课堂学习的占41.5%,自学的占7%,说明学生对于学习法律知识更乐于通过媒体等外部途径而不是学校的课堂教育。所以,高校应推进法律教育课程改革,相应增加法律基础课程的学时数,同时拓展法律选修课的范围。调查发现,78%的学生希望学校开设法律选修课或辅修课,帮助其提高法律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5.加强普法宣传实践。高校应建立法律咨询中心、法律诊所,负责有关法律知识和校规校纪的宣传普及工作,加强大学生法律普及教育,培养学生的法制意识,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质。

(二)强化大学生依法治校法律意识的内在要求

1.强化大学生是依法治校主体的意识。大学生是依法治校的关键人物,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具备是依法治校形成的灵魂和核心。“徒法不足以自行”,法治的力量并不仅仅依赖于强制性的规章制度,更重要的是依赖于学生对待法的态度。大学生必须具备良好的法律思维和法律意识,强化自己作为依法治校主体的认识,高校才能形成普遍的法律意识机制,依法治校才不会成为一句空话。

篇5

【关键词】艺术班;历史教学;课堂效率

以学情为基础,以课程标准和考试说明为指导,以课本为依据,充分研究高考,不断进行课堂教学改革,探索高三文科艺术班历史教学模式,增强历史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应试能力,从而提高历史课的教学效率。

一、艺术班教学特点

教学情况:教学时间短。我们普通中学的艺术生一般都利用高三的第一学期专门学习美术专业,能给他们学习文化的时间只是在第二学期短短三个月。教学内容多,时间短,任务重。

学生情况:首先,学生基础差,底子薄、落后面大。特别是大部分同学的数学和英语成绩都在30分左右,全部科目总分平均分也就在200分左右。其次,学生个性差异大,自觉性差。再次,学习文化兴趣不高,上课容易分心。

二、艺术班教学现状

我把艺术生分成3类:第一类,学生本身对艺术有浓厚兴趣,专业成绩很好,为了追求理想,文化学习也很自觉和努力,是我们的重点培养对象。第二类,对艺术专业有兴趣但文化成绩很差,想报美术试试看,有一定的奋斗目标,这是我们的最需要帮扶对象。第三类,学生本身对艺术不一定有追求,只是因为文化一直不好,想在艺术班混着过日子,但也花了一些精力的同学,这是艺术班最不稳定因素,是我们的争取改造对象。所以在教学中如何兼顾不同学生的需求和能力是我们解决的首要问题。其次,由于他们学习文化的时间紧,如何把握复习进度和知识细化的关系又是我们教学工作的重点。最后,学习效率又是通过成绩来呈现的,如何提高他们学习能力和提高分数相统一是我们教学工作的难点。

三、提高艺术班教学效率的几点做法

1.教学目的

教学目标是一节课的灵魂,是上课的出发点和归宿。课程标准和教材是教师教学的依据,而考试说明是高考的导向。教师只有认真学习课程标准和教材才能准确把握课堂教学的目的要求,才能在教学中做到有的放矢。历史课堂教学的目的要求,要从知识教育、能力培养和情感态度价值观三方面综合考虑,不能顾此失彼。为此,我们充分发挥备课组的协作作用,努力编制高效教学方案,制定导学案,充分利用好课堂四十分钟,努力构建高效课堂。

2.教学原则

艺术班的历史教学一定要和普通班区别开来。首先强调科学性,艺术班学生的文化学习时间很少,精力也有分散,所以教学一定讲究科学性。第二,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由于艺术班学生的学习理论性不强,加上学生自己总结理论的能力更加不够,所以艺术班的教学特别要求理论联系实际,从现实讲起,从身边讲起,这样才会做到深入浅出,使艺术生更加易懂。第三,常用启发性教学,老师要善于启发诱导,充分调动学生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引导他们独立思考、主动探索,不断提高自己的学习能力。第四,要做到系统性和循序渐进性。艺术生的基础相对比较差,知识体系不够全面,特别是学习后面的内容又会把前面的知识忘记。我们教学要注意帮助学生梳理出体系,我们教学过程更加要循序渐进有层次地进行,一走多回头,这样才有更好的效果。

3.教学方法

一直以来,受传统教育教学的影响,人们形成了一套根深蒂固的教学观念,即把教学看作教师依据预先编定的教材,对学生进行知识传授与技能训练的过程,学生学习的好与坏、才智的高低全在于教师讲了多少与学生记了多少,于是,这个过程就演变成了一个单向的、线性的“讲―听―记―练―考―背”的“授―受”的过程,形成了“教师中心”、“课堂中心”与“书本中心”的传统教学模式。我们要结合新课程改革的动态和成果,形成多种多样的教学形式和方法,提高课堂效率。第一,采用概念教学法,我们高中历史所涉及的概念,我都用百度搜索出来,包括内涵和外延现象在讲课的时候对学生解析讲明,让学生比较容易区分基本知识。第二,采用主干知识教学法,在讲每个专题之前先把这个阶段的主干知识用简单的一句话窜连出来,让学生对阶段内容和特征把握,对底下的知识在上课时或课后补充完整。第三,采用表格教学法,表格能直观有效冲击学生感受,加深学生记忆。第四,采用讨论引导法,在讲每课专题时,老师先根据考点和主要知识,设置问题让学生参与讨论,老师加以引导,最后学生小结和学生互评或老师评价。这样可以让学生积极参与学习、主动学习,容易把握知识内容,效果也比较好。

4.教学练习

艺术班学生的练习要特别讲究针对性,针对考点和重点,我都有配套练习。一般每一个考点有不同角度的选择题对应,做到学生从不同侧面理解考点内容。练习同时要注重巩固性,每节课都有对应练习来巩固知识,不求很难,只求对应。艺术班的练习也讲究难易适度性,高考不是意味考难题,特别是艺术类学生,我们把中等和容易题目放在主体地位,不管是练习还是测试,追求学生掌握基本知识就行。

5.教学辅导

艺术生的课后辅导特别重要,因为他们自学能力不强,特别是自我整理知识机构的能力更差。我们老师要针对不同学生给予个别辅导,帮助他们构建基本知识框架,理解历史事件之间的联系,掌握历史题目的解题方法。我们要想大面积提高艺术生的成绩,还得组建辅导小组,我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分类学生,分为两大小组,每组22人左右,分别给予不同的学习辅导。2013届艺术班第一小组文化通过率是86.4%,第二小组文化通过率为54%,两组平均通过率为70%以上。

6.教师因素

篇6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5)12A-

0108-01

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律是维护社会安定与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石,人们只有具备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方能适应时展的需要。中学生作为国家和民族未来发展的希望,更应当遵从这一发展需要,不断地在现实生活中学习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运用法律手段,从而健康地成长。下面,笔者结合教学实践经验,谈谈思想品德教师如何把握思想品德学科特点来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

一、进行规则意识与守法观念教育,实现法律意识培养由浅入深、循序发展

法律意识在本质上是一种规则与秩序意识,学生只有认识规则、遵守秩序,方能够形成较强的法律意识。在思想品德教学中,教师应注重开展规则意识与守法观念教育,在课程导入、教学渗透、日常交流等多个方面下功夫,使学生在思想和观念上重视法律意识。例如,教学教科版思想品德教材七年级下册的《规则与秩序》,笔者没有急于进入课堂教学流程,而是随机抽8个学生上台,让每个学生随意从课文中选择一段文字以不同的方言、语速、音量和语调同时进行朗读,台下的学生聆听。“七嘴八舌”式的朗读使得课堂一片嘈杂。笔者把握机会提出问题:“为什么会出现如此混乱不堪、嘈杂散乱的状态?”学生们陷入了沉思,很快就意识到这是因为缺少“规则”导致“秩序”混乱。这样导入课堂,自然地将规则意识与守法观念的内容引出,使学生能够明白遵守规则与法律的重要性。

教师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与守法观念,需要在日常行为中慢慢地渗透,一点一滴地进行培养。例如,笔者在带领学生过马路的过程中,以行人“闯红灯”的现象为切入点,介绍了相关交通规则知识,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此外,笔者在日常工作与生活中以身作则,为学生树立遵纪守法的榜样,还开展了“遵规守纪向我看”活动。

二、构建高效的思想品德课堂,加深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

法律知识是思想品德课程的重要教学内容之一,教师提高思想品德课堂教学效能,有利于学生深入理解法律知识和提高法律意识。在教学实践中,教师可以通过创新课堂教学方法、丰富教学手段来构建高效的思想品德课堂。

例如,教学教科版思想品德教材七年级下册的《法律初探》,在课堂教学之初,笔者利用多媒体辅助教学对常用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讲解,使学生对其形成基本的认知和印象。接着,笔者用“知识竞答”的形式来逐步加深学生的理解和认知,将学生分成多个小组,组织“教师提问,小组抢答”“小组之间竞答”“小组内部竞答”等多种形式的问答活动,以提升学生的学习效能。在学生初步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的基础上,笔者将事先准备好的小品《公交车故事》(偷盗案例)、情景剧《保护自我》(青少年保护案例)、案例演示《我的物品你别动》(物权法案例)等引入课堂,这引起了学生极大的兴趣。随后,笔者要求学生以小组为单位,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对相关案例进行“审判”,提升了学生应用法律知识的能力。最后,笔者组织“课堂辩论赛”,让学生围绕“道德与法律的效力谁更大?”“未成年人是否需要法律照顾?”等辩题开展辩论。这样教学,课堂气氛活跃,学生参与教学活动的积极性很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得到了提高,教学效果显著。

三、课堂引导与课外延伸并重,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

中学生法律意识的提高是一个系统的过程,不仅要注重课堂层面的引导,同时也要注重课外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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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慈善事业概念模糊问题

需指出的是,由于中国经济社会文化等正处在急剧转轨之中,现行意义上的慈善概念仍带有旧体制痕迹下非自愿或半自愿的特征。因此,目前在中国理论界关于慈善事业的概念很难有一个确切、统一的定义。这种模糊性的慈善事业源于慈善组织的多样性,尤其是官办慈善组织所占据的主导地位,也是导致中国慈善事业步履维难的要因之一。中国人慈善意识的普遍缺乏,其深层次的原因是中国没有形成现代财富观与现代慈善观。出于怕露富、怕惹麻烦的财富安全方面的心理,不少富人不愿公开真实姓名和身份捐赠。企业则存在着以宣传的功利性为目的而非单纯的回报性、责任性的捐赠心理,个别人还把慈善当作谋取社会政治资本的手段。许多普通人则不知去哪里捐赠、如何捐赠、因对捐赠真实去向的怀疑而不愿捐赠等等。

总之,慈善理念混杂,财富价值观与慈善价值观多元化,慈善文化缺失。这根源于国家对慈善、慈善事业概念的定位不明确,慈善组织民间化、组织化运作的偏离,以及对慈善的社会宣传和引导不够等。我国公益慈善基金占比不到0.1%,这与我们国家的地位不相匹配,也有愧于中华民族几千年来扶危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

二、在慈善基金的运行监管中存在问题

目前在我国一些公益慈善基金的运行监管中存在着以下现象:一是背离慈善基金的公益性本质和捐赠人意志,违规运用资金,置慈善基金以高风险状态,并使得大量的公益慈善项目得不到资金支持;二是慈善基金会内部组织规范缺失、外部监督主体弱化,导致基金组织高层管理者权力过于集中且缺乏必要监督;三是财务管理混乱,会计信息缺乏透明度,造成基金会内部管理的无计划、高成本和低效益。

三、政府观念和职能定位偏差

改革开放后,中国经历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巨大转变,很多领域政府让位于市场,实现了政府和市场的双重调节。但我们发现,即使只在公共产品和服务领域,政府仍然有些力不从心。从横向看,各项措施尚未覆盖全社会的弱势群体,从纵深看,个别措施即使达到了广度的要求,保障力度也非常有限。

四、慈善制度的缺陷

1.相关法律制度的缺失。我国尚未形成一套完整的推进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法律体系。有关捐赠行为的税收优惠非常笼统;对非公募基金的发展、慈善投资及税收优惠等方面的规定则是空白。过低的免税比例严重抑制了捐赠者的积极性,也是造成我国慈善事业发展滞后的根本原因。

2.公益慈善组织的用人和监管机制存在问题。由于慈善活动的非盈利性,加之政府监督主体缺位,因此对基金会的高管层缺乏行之有效的考核评价指标和激励约束机制,基金会运行既无压力又无动力。因此,在慈善组织中频频出现问题也就不足为奇了。

五、公益文化土壤的贫瘠

我国改革开放以后,在物质逐渐发达的同时,不少人的精神家园却渐趋荒芜,中华民族几千年来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似乎离人们越来越远,国内企业和个人的自愿性捐赠还非常不足。而以企业和个人名义命名的私募基金发展缓慢,偶有名人成立的私募基金会出现,便有媒体竭力吹捧,难免炒作之嫌,舆论更关注的似乎是名人本身,忽视甚至背离了慈善基金成立的初衷。

六、突破环境因素制约,

促进我国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

1.扭转政府观念偏差,重新定位政府职能

近年来,遵循“精简高效”、“转变职能”、“有所为有所不为”等原则,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取得了相当进展。为此,政府部门必须切实转变观念,对政府职能客观定位,对政府能力合理估计,对政府权利适当限制,让出部分公用和公益事业领域,按照权利和义务对等原则,既放权,又放钱,通过税收优惠和其他制度安排鼓励和引导慈善组织在收入分配领域的作用,以部分地减轻政府的负担。

2.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为慈善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公益慈善事业的当务之急是大力推进慈善事业基本法的研究和制订工作,形成完整的慈善事业法律体系;同时改革和完善与慈善捐赠相关的法律条款,为发展慈善事业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a.通过慈善事业基本法的制订,明确公益慈善组织的法律地位、慈善事业的主管部门和监督机制、慈善捐赠的主体,明确捐赠人、受赠人和受益人的权利义务,推进地方政府制定相关的法规和规章,形成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多层次的法律框架体系。规范和简化社会团体、民办非盈利组织和基金会的登记手续,提高办事效率。

b.尽快出台与公益基金的慈善投资和扶贫贷款等行为相关的法律制度,通过免税等措施鼓励慈善基金探索资本运营和保值增值的新途径,实现公益基金的可持续发展。

c.改革目前的企业和个人所得税法,一方面逐步提高公益救济性捐赠的免税比例,激发各类主体的捐赠积极性;促进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

七、文化市场的培育

在慈善事业的发展过程中,法律制度和公益文化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完善的法律体系为公益文化市场的发展提供示范引导和制度约束,通过提高公众对法律法规的认同度来改善法律执行的效率和效力。

1.政府应积极引导和广泛宣传,从创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将慈善文化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部署和规划中来。

2.要特别强调大众传媒在舆论导向上的重要作用。报刊杂志、大力宣传扶贫济困、诚信友爱、乐善好施、奉献社会和他人的良好风尚,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财富观、价值观和公益观,自觉加入公益事业中来。

3.大力发展志愿服务组织(义工组织),培养公众的社会责任感,弘扬关爱他人、奉献社会的良好社会风气。引导更多的主体参与志愿服务;以社会救助、优抚助残、环境保护、法律援助等为重点服务领域,促进志愿服务活动的经常性和制度化。

八、引导和培育慈善组织的健康发展

1.按照国家鼓励、社会参与、民间自愿的方针,大力培育城乡各类慈善组织,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参与慈善活动,促进民间慈善组织的发展。

2.改革公募慈善组织的用人制度,完善人力资源管理。通过用人制度改革将具备强烈责任心和正确的公益价值观、具有专业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才充实到公募基金会的管理层中来;通过在职培训等形式提高慈善组织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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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医院图书馆;阅读疗法;期刊利用率

图书馆中有着很多的资源,只有被读者充分的利用,才能体现出图书馆的价值所在。在专科医院的图书馆中有着很多的资源,患者可以通过阅读这些书籍更好的了解自己的病情,医生也可以利用这些书籍与患者之间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从而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对于精神类疾病的患者来说,阅读书籍可以缓解患者的情绪,有利于患者的病情恢复,在医院图书馆开展阅读疗法可以很大程度的提升期刊的利用率,通过一些阅读方法,让医护人员更好的为患者服务[1]。在本文的研究中,在专科医院开展了阅读疗法,提升了图书馆期刊的利用率,现报告如下:

1 资料和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我院30名医护人员和患者进行阅读疗法。研究对象的选入标准:均为我院的医护人员和自愿参与到本次的研究调查中的患者。医护人员可以自行到图书馆中查找需要的资料,同时还能够帮助患者阅读等。医护人员中12名男性,18名女性,全部都担负着患者的心理护理和健康指导等职责。患者可以自行阅读或是可以在人员的帮助下进行阅读。本次研究人员的性别、职务等不纳入本次研究的数据统计中,并且P>0.05差异不具有统计学意义。

1.2 阅读方法 在本次的研究中,开展的阅读疗法主要有制定藏书计划、建立个性化的阅读室、提升医护人员的形象、提升管理员素质,加强宣传等[2]。医院图书馆要根据医护人员和患者的不同情况来制定不同的藏书计划,从而满足不同人的需求。建立个性化的阅读室,方便医患之间可以更好的沟通,医护人员在进行阅读的时候要时刻提醒自己的身份,从而维护良好的医护人员形象;图书馆的管理员要严格的按照相关的管理条例进行书籍的管理,保证书籍的完整性。医护人员要加强对阅读疗法的宣传,让患者和家属也参与到阅读中,让患者更好的了解自己的病情,恢复治疗疾病的信心,同时还能够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

1.3期刊提升率观察方法 图书馆的管理员要仔细的记录好书籍的借阅情况,并且及时的更新期刊的内容。医护人员要按照图书管理员的要求进行借阅,保持一个良好的借阅流程。对医护人员进行借阅书籍内容考察,从而评价对期刊的利用率[3]。

1.4统计学方法 本次研究采用的是统计学软件SPSS15.0进行数据的分析和处理,其中计数资料采用的是(n,%)表示,采用的是χ2检验,并且P

2 结果

在实验组的借阅中,医护人员对于书籍的利用率得到了明显的提升,图书馆的管理人员通过对比发现开展了阅读疗法后图书馆的书籍借阅量相对于未开展之前增加了很多。医护人员对自身的护理水平也进行了更好的提升,患者的思维和情感也得到了更好的调整。

3 讨论

阅读疗法是一种新型的治疗方法,通过向患者和医护人员推荐一些与疾病、或者病情康复的书籍,让患者对自身的疾病有更多了解,从而消除对疾病的误解,建立疾病恢复的信心,提升患者生活质量的心理疗法。随着社会的发展,阅读疗法已经成为临床护理工作中的一种非常重要的辅助方式,医院图书馆在这个全新服务领域下也进行了不断的改革,因此如何提升医院图书馆的期刊利用率已经成为医院图书馆发展的首要问题[4]。

医院图书馆的服务对象首先是医院的医护人员,因此图书馆在进行藏书的时候要注意图书的种类,除了一些基本的护理类、医学类的书籍外,可以增加一些医学科普、心理疾病教育等图书。除了医护人员,若患者的治疗有需要也可以增加患者感兴趣的书籍,从而对患者的心理进行更好的护理[5]。现代医学的模式已经从传统的单纯治疗转变为一种社会治疗服务,因此阅读疗法也成为了转变的一个主要手段。建立一个个性化的阅读室可以让医护人员更加专心的阅读,让医护人员更好的感受患者的心理需要。在建立阅读室的时候要获得医院领导层的同意,从而得到更多的资金支持。阅读室中可以张贴一些字画和名言来激励患者建立信心,通过多种感觉的不同刺激,让患者的思维和情感都得到更好的恢复。鼓励患者进行自我阅读,多与医护人员沟通和交流。医护人员要时刻注意树立良好的服务人员形象,要有足够的耐心,对患者和家属提出的问题详细的解答,消除医患之间的隔阂。根据患者的病情恢复时间和症状表现的不同,图书馆的管理人员要和医护人员取得充分的联系,利用心理学的护理来调和患者之间发生的矛盾。在与患者交谈的时候要采用温和的语气,不要斥责患者的行为,严禁使用带有侮辱性或是歧视性的词语来刺激患者的心理。有些患者在阅读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不服从管理行为,导致图书的损坏等,管理人员要尽可能的减少对患者的处罚,采用最温和的方式解决,让患者更好的信任自己,从而提升患者的阅读积极性。图书馆的管理很重要,其可以保证借阅的正常进行,因此图书馆的管理人员要仔细的核对书籍的数量、借阅情况和书籍的破坏情况[6]。医护人员在借阅的时候要严格的依照证件进行借阅,患者在借阅的时候也要有家属或者医护人员的陪同才可以进行借阅,对于没有按照规定的借阅行为要进行适当的处罚,从而保证图书的完整性。医护人员和图书馆的管理人员要加强对阅读疗法的宣传,让更多的患者和家属也参与阅读治疗中。患者的家属可以借阅和患者疾病有关的书籍,通过对疾病的了解,可以减少对疾病的恐惧,家属学习更多的护理方法,可更好帮助患者进行疾病恢复,建立起良好的医患关系。

从本次研究可以看出,在专科医院开展阅读疗法对于医院图书馆期刊的利用率具有非常好的促进作用,医护人员可以更好的提升自己的护理方法,患者可以逐渐恢复正常的思维和情感,家属对疾病更加的了解有助于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因此在专科医院开展阅读疗法可以提升期刊的利用率,可以进行推广。

参考文献:

[1]高树云.浅谈专科医院图书馆开展阅读疗法提高期刊利用率[J].吉林医学,2010,31(26):4634-4635.

[2]严莉,彭琰.不同图书馆开展阅读疗法的对比分析[J].中华医学图书情报杂志,2014,23(1):45-47.

[3]胡昕萍,张进峰.浅谈阅读疗法在医院图书馆中的开展[J].中国现代药物应用,2008,2 (21):127.

[4]史全胜.我国医院图书馆阅读治疗研究述略[J].图书馆工作与研究,2008,(9):8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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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铝合金模板;移动暖风机;冬季施工;模板快拆体系;施工效率;建筑工程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TU755 文章编号:1009-2374(2017)06-0024-02 DOI:10.13535/ki.11-4406/n.2017.06.012

目前铝合金模板在高层住宅中普遍进行了应用,铝合金模板早拆体系不仅能加快施工进度,还可以大大提高施工质量。但是实际施工中铝合金模板往往只准备一层材料,因此在冬季施工期间如何保证其依然达到快拆的效果是急需解决的问题。本文介绍了一种移动便捷、升温快的移动燃油暖风机,可以对完成浇筑的混凝土进行集中供暖,使混凝土强度得到保障,以利于铝模板体系进行早拆。下面以通州区两站一街E5、E6(A4地块)东城区旧城保护定向安置房项目为例介绍移动暖风机在提高X合金模板快拆体系冬季施工效率的应用。

1 项目概况

通州区两站一街E5、E6(A4地块)东城区旧城保护定向安置房项目位于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主要由19#~24#共六栋高层住宅、地下车库以及两栋配套设施楼组成,住宅结构为剪力墙结构,其他均为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168404.63m2,地上建筑面积121484.47m2。本工程施工采用铝合金模板早拆体系,配以较成熟的附着升降脚手架,大大提升了结构施工的机械化、标准化、专业化程度。该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质量目标为“北京市结构长城杯金杯”,安全目标为“北京市绿色安全工地”。

2 铝合金模板快拆体系的特点

铝合金模板以其刚度大、模板面平整光滑等优点能解决主体结构施工中的质量通病问题。同时该早拆体系,还能大大减少材料的备料,不占用临建场地,具有经济性高、专业化操作、保证安全文明施工及工期等诸多优势。铝合金模板施工中仅需进行一层模板材料、三层独立支撑备料,施工时实现快拆,可使工期缩短至3.5~4天/层。但是,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在冬季施工时如何同样使其达到快拆的条件,以满足施工进度的要求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3 方案比选

冬季主体结构施工的重点就是保证施工温度满足混凝土达到强度要求。通常情况采用以下办法:(1)采用传统的燃煤法施工,该办法是将楼内门窗口进行封堵,通过楼内燃煤对混凝土进行养护。但是由于大量使用煤炭资源,并且对环境造成污染,北京市已经明令禁止使用该办法施工;(2)采用综合蓄热法,即楼板上部通过覆盖塑料薄膜加棉被或草帘的办法对浇筑完的混凝土进行养护,楼内封堵后通过加热设备供暖,供暖方式较为普遍的是采用电暖气或者暖风机,下面针对两者的经济性进行对比分析:

方案一:采用电热油汀取暖器,功率为2.2kW,作用面积为20m2能源消耗量为2.2度/h(电),1个施工段需求量15个,设备单价为250元/个,设备总价3750元,1个施工段能源费为2.2×20×1=44元/h。

方案二:采用燃油暖风机,功率为50kW,作用面积为400m2能源消耗量为4L/h(油),1个施工段需求量1个,设备单价为2480元/个,设备总价2480元,1个施工段能源费为4×6=24元/h。

同时,移动式暖风机具有移动便捷、升温快等特点,可以在施工阶段对完成浇筑的混凝土进行集中供暖,使混凝土强度得到保障,利于铝模板体系进行早拆,运输到下一施工层使用。可以说既经济又有效。通过以上经济性和适用性的比较,移动燃油暖风机是最佳的选择。

4 主要施工方法

本工程采用6台暖风机对19#~24#住宅楼主体结构标准层顶板混凝土进行升温。在每段顶板混凝土浇筑前,将暖风机运至相应作业流水段,打开暖风机进行升温,当楼板的混凝土强度达到受冻临界强度以后(一般以4MPa同条件试块作为判断的依据)继续提高温度,在混凝土强度达到10MPa(铝模板面板拆除条件)后停止升温,将暖风机运回库房或转至下一流水段。

4.1 施工准备

4.1.1 技术准备。(1)根据暖风机厂家提供的使用说明书以及项目部冬季施工方案编制暖风机专项使用方案。冬施前要对管理及施工作业层级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在施工过程中,技术部主要负责暖风机操作的指导工作;(2)在使用暖风机前,需要对现场看管设备的人员进行操作培训,使其掌握设备的操作要求和相关性能,熟知事故发生后的报告流程以及逃生线路。

4.1.2 现场准备。(1)在使用暖风机升温的楼层必须按规定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工具,并与其一同运输至施工现场;(2)为了确保施工现场的易燃物与暖风机保持安全规定距离,项目部需要组织相关人员对设备的工作状态进行试验;(3)确保在暖风机使用前楼内的门窗洞口已经用彩条布及防火草帘进行封闭;(4)在浇筑楼板混凝土前的半个小时,需要将暖风机运至施工位置,点火进行预热;(5)暖风机具体布置情况:19#、21#、23#号楼放置于16-17(17-18)轴/E-F轴,20#、22#、24#号楼放置于16-17(17-18)轴/C-D轴。为防止房间内燃烧缺氧的情况出现,在靠近暖风机的外窗位置提前留2.8m2的进风口,同时房间内应保持干净整洁。若巡查人员在楼内发现易燃物品,要及时进行清理。

4.1.3 油料管理。(1)油料购置:油料需要由项目部统一进行购买;(2)收发油料:物资部专人负责收、发油料;(3)油料存放:油料统一存放在项目部单独设置的库房内;(4)领用油料:楼板混凝土浇筑前,分包单位作业人员用专用油桶到项目部领取油料,由项目部油料的负责人员灌油,同时要将其护送至暖风机所在的楼层;(5)加油监督:项目部值班人员进行监督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台账;(6)使用油料:项目部专人负责暖风机的开启及关闭。

4.1.4 人员准备。施工现场安排专人24小时进行巡视,夜班每2.5小时进行一次巡视,人员在加温区内不得长期停留。且每个升温流水段派3人(施工队2人,项目部1人)对设备进行看护,如果发现问题,必须及时上报,还应按要求及时填写暖风机升温记录、现场检查记录等。

4.2 暖风机使用方法及安全措施

主体结构施工期间,混凝土利用直接燃烧暖风机的方式进行升温养护。为确保暖风机的安全使用,要根据其性能特点明确安全使用规程,操作方法严格执行以下要求:

设备使用流程:设备存储领用流程验收核查过程巡查及对有害气体的监测补充油料设备退还其他注意事项。

4.2.1 设备存储。(1)主要设备包括:暖风机、稳压电源、流动配电箱等,以上设备存放在项目部专用库房内;(2)在油料库内备3个油桶(200升/桶)以满足现场使用情况,根据油料使用情况及时补充燃油以保证暖风机使用,需要注意的是油料库内应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

4.2.2 领用流程。在使用暖风机及配套物资之前,分包单位向项目部施工工长提交设备使用申请单,该项工作必须由分包单位的专人负责设备的领用及使用。使用前各分包单位还需向物资部报送领用人员名单并在项目部备案。

4.2.3 验收核查。(1)各项准备工作合格报安全、技术部检查核验(设备安全状态、现场安装情况)核查合格安全部开具用火证养护升温;(2)过程巡查及对有害气体的监测:由于暖风机燃烧时会产生少量一氧化碳,因此看护人员每隔1小时进行巡查,不得长时间待在升温区域,巡查时主要检查设备使用是否正常,周边环境是否安全,若发现异常情况,首先切断设备电源,并及时报告项目部值班人员检查;(3)看护人员如若进入加温区,必须佩戴防一氧化碳中毒的面罩。如果一氧化碳浓度较高时,看护人员应立即撤离该区域,切断电源并将封闭的洞口及时打开以便新鲜空气进入。

4.2.4 补充油料。(1)每个流水段的楼板在开始浇筑混凝土前半小时打开暖风C开始预热,一箱油一般可以使用8小时,之后暖风机会自动停止工作,因此加热过程中施工人员务必掌握好时间,及时为设备续加油料;(2)暖风机加油时必须关闭机器并切断电源。要等暖风机所有的指示灯都熄灭,且冷却以后方可加油。一定要用专用的加油器,且油料必须用指定型号的柴油。在加油的时候,确保油管和油管连接处无泄漏情况;(3)大量的油料储备必须存放在建筑物的外面,所有油料存储的地方至少与暖风机距离4m才安全,同时暖风机附近的油料储备量绝不能超过其一天的使用量。

4.3 其他注意事项

4.3.1 在暖风机使用之前要到项目安全部开具用动火证。

4.3.2 暖风机应在楼内通风良好的地方使用,同时不能覆盖暖风机,不应堵住其出风和进风口。

4.3.3 暖风机与易燃物保持的最低安全距离:距离出口处不小于3m,两侧、顶部和后侧不小于1.5m。

4.3.4 暖风机使用时要保持一个以设备为圆心半径2m的半球状内无其他物体,从而保证其有足够的进气量。

4.3.5 用电安全方面,220V的电源必须同稳压器一起使用,且必须使用带接地的插头。

4.3.6 为了防止发生火灾,暖风机在带有余热或者运行中,需放置在平整且水平的地方。

4.3.7 存放或移动暖风机时,保持其在一个水平的位置上以防止燃料溢出。不使用时应拔出暖风机插头。

4.3.8 对正在运行或接电源的暖风机禁止移动、触摸、加燃料或者维修。

4.3.9 确保暖风机存储柴油的容器干净无异物,且必须定期清洁,尤其是机身和进气口。

4.3.10 存储暖风机的库房内,必须保持干净,不得留有易燃物品,同时库房内要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水桶等消防设备。

5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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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DFT设计中,测试覆盖率及其测试效率是最重要的指标。一方面,理想的设计目标当然希望测试能够遍及整个芯片的逻辑,尽管理想值100%是不容易达到的-另一方面,测试效率亦非常重要,设计工程师总希望用最少的测试向量达到预期的测试覆盖率,来降低芯片的测试成本。

当然,DFT设计必须保证正常的逻辑功能为前提。不幸的是,功能设计总会忽略一些潜在的问题,导致最终的测试覆盖率往往不尽如人意。这种情况下,设计中有一些逻辑无论如何都不能被观测到或控制到,因此即使测试矢量的数量有很大的增幅,也不能使结果改善很多。

在实际的DFT设计中,存在对测试覆盖率有较大损害的两种情况:一种存在于数字逻辑一模拟逻辑(包括存储器)输入一输出处之阴影部分,另一种存在于特定的多芯片封装情况下未绑出的输入-输出焊垫处。二者的共同点在于:测试模式下部分逻辑的不可控或不可观测。

设计背景

本文探讨的设计目标是一个来自意法半导体的数字音频信号处理芯片,要求对数字功能逻辑进行扫描链测试,覆盖率达到98%以上。其功能逻辑中存在一些模拟模块,如锁相环、模数转换器和一些存储器单元等。更为重要的是,该芯片需要基于不同的应用系统需要,不但需要单独封装形式,也需要多芯片共享同一封装。这样,在某些多芯片封装中,就有部分焊垫未引出或接地。而测试的设计初衷是产生一组测试向量适用于所有封装形,就要求考虑最严格的封装下可用的管脚资源。

DFT设计有两个基本原则:可控制性和可观测性,即DFT设计要求所有输入逻辑是可控的和输出逻辑是可测的。显然,考虑到本设计中的模拟模块接口和封装形式的资源有限性,不可控逻辑和不可观测逻辑对不小于98%的目标测试覆盖率给出了很大的挑战。

如图1所示,在某种芯片封装情况下,除信号test_si和test_so外,其余焊垫并未绑出(接地或悬空),从而造成信号port_A、port_B、port_C和port_D的不可控,以及信号port_Z1、port_Z2和port_Z3的不可观测(悬空)。导致很多相关逻辑不能正常参于DFT测试,测试覆盖率受到较大的损害。

DFT设计的可控制性和可观测性是通过原始的管脚来实现的,事实上功能设计不可能专门为DFT保留足够多的管脚。如图2所示的数字一模拟接口,由于PLL模块的存在,显然信号net_1、net_2和net_3上得到的测试结果不可直接观测(不可测),组合逻辑1相应的测试覆盖率降低了;同时,由于PLL模块的存在,信号net_4、net_5和的net_6不能直接赋值(不可控),导致组合逻辑2的部分逻辑不能正常参于DFT测试,相应的测试覆盖率受到较大的损害。总的来说,芯片的测试覆盖率降低了。

解决方案

针对设计中的上述情况,可以通过适当添加测试点的方式,使原来不可控和不可测的逻辑变化反映到扫描链上,使之变得间接可控和可测,以期提高整个芯片的测试覆盖率和测试效率。

对于图1所示的某些封装中,不可控和不可测的未绑出(接地或悬空)管脚,图3给出了相应的定制的解决方案。

对于输入管脚,添加一个带有选择端的寄存器。当控制选择信号为“0”时,电路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功能逻辑从输入端接收到正常的输入数值。当选择控制为“1”时,电路处于测试状态。在移位过程中,这些点由测试链预置相应的值,在捕获过程中,将之接地防止不定态在设计中的传播。

在输出管脚处,添加少量异或门和选择器件。当控制选择信号为“0”时,电路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输出管脚正常输出功能信号。当选择控制为“1”时,电路处于测试状态,用异或门将未能绑出的管脚的变化引出,相当于这些管脚也可以被观测了。

针对图2所示的数字一模拟接口,部分模拟模块输入信号通过组合逻辑给出,但在测试时并没有逻辑将这些“终点”的信号影响引出观察,因此这些点是不可观测的。这与DFT设计可观测要求(需管脚直接输出)不相符,可能造成测试覆盖率的损害。同时,部分模拟模块输出信号控制相应的组合逻辑,但在测试中,这些点是“浮空”(不可控制)的。这与DFT设计可控要求(需管脚直接输入)不相符,造成测试覆盖率的降低。图4给出了类似前者的定制解决方案,其实质也是把这些不可控和不可测点连到测试链上去,让这些逻辑间接可观测或可控制以改善测试结果。

如图所示,在模拟模块输入信号处添加少量异或门和选择器件,并将它们连到扫描链上去。当控制选择信号为“0”时,电路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模拟模块的输入管脚正常接收功能信号。当选择控制为“1”时,电路处于测试状态,用异或门或者其他器件将未能观测管脚的变化引出,相当于这些管脚间接可以被观测了。

如图所示,在模拟模块输出信号处添加一个带有选择端的寄存器。当控制选择信号为“0”时,电路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模拟模块信号正常输出到后续的功能逻辑。当选择控制为“1”时,电路处于测试状态:在移位过程中,这些点由测试链预置相应的值;在捕获过程中,将之接地防止不定态在设计中的传播。

对于其他的模拟模块如ADC,存储器等,采用类似的方法可改善整个芯片的测试覆盖率和测试效率,达到目标测试效果。

结语

篇11

新课改实施以来,教学方法、课堂教学效率越来越多的被师生关注,如何面对新课改的实际,创设适合其的高效课堂教学方法呢?依据新课改培养学生自主学习意识的主张和要求,结合学生可持续学习品格的形成与培养目的,笔者觉得四步导学教学方法更为高效。这里所讲的四步导学法有别于其它的教法,它是由定案(学案)、预习、导学、提升四个部分组成的。

四步导学教学法的操作:

(一)定案

定案就是要求教师在正式上课的前一天,将教学内容以学案的形式提前下发给学生,是完全由教师完成的部分,学案原则上包括预习部分,合作探究部分,当堂检测等几部分,其中预习部分是学生在上课前要完成的部分。定案是教学四个环节中的基础,定案环节是体现教师专业水平的量尺,如果教师专业化水平不够,又不下大力研究教材、分析教材,就不能很好地把握教材方向或者不能准备出适合新教法的学习方案,下边的三个环节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这就要求教师特别是准备这课的主备人要在挖掘教材上下功夫,多借鉴不同教学学科的可取之处,特别还要听取同头备课组中其他教师的建议,准备出高质量的,便于应用新教法的学案。

(二)预习

预习环节是四步教学法中较传统教学方法较为进步的一个环节,这一步要求学生在教师提前下发导学卷之后,安排15-30分钟对下节内容进行预习,预习程度以能独立完成导学卷部分预习导学部分检测为准,预习导学部分的检测题不要太难,但此部分内容应该是所授内容的重点,学生在刚刚尝试这种方法之前,教师可以帮助学生一同预习,传授学生预习的要领,技巧,使学生在最短时间内学会预习,有条件的学校可以为学生设定专门的预习自习。虽然是一个小小的环节,但它是对传统教学方法的一次革命。它把以前学生上课前不知教师讲什么,被动接受知识,变成学生上课前认真预习所学内容,带着问题进入课堂,从根本上培养了学生主动求知的科学途径和良好习惯,它不仅是学习顺序的一点变化,可以说在很大程度上对塑造学生良好的品格有着积极的作用,它或许会培养学生一生的良好学习习惯。

(三)导学

课堂导学是四步教学法中最具革命色彩的革新,它对传统的教师为主体的满堂灌教学方式进行了颠覆式的革命,也是四步教学法中最具科技含量的部分,这一环节要求教师要围绕定案学卷中合作探究部分组织学生探究、设疑最后帮助学生实现知识建构。导学顾名思义就是引导学生学习,就是要充分显示新课程理念中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教师是课堂参与者的思想,教师在合作探究新知识部分就是引导、点拨、总结,教师要千方百计让以小组为单位的学生群体开动脑筋、打开思路,自己投入到学习中,从而实现“自己的事自己做,自己的事自己完成”,这当然要求定案过程中合作探究部分教师给出的内容要适合学生进行探究,知识梯度要循序渐进,保证学生在探究之后能得出结论,进而不断调动全体学生探究的积极性和学习热情,这个环节对教师的专业化水平、教学技艺要求较高,教师要能完全驾驭知识走向,应对探究中出现的各种情况,教师还要善于营造跌宕起伏、丰富有趣的学习氛围,让学生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的过程中,让学生充分享受学习,享受课堂,享受知识,最终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探究品格和知识创新意识。

(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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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外聘教师 队伍建设 法律问题

一、高职院校外聘教师的内涵界定

1.高职院校外聘教师的定义。关于外聘教师的定义,有不同的理解。笔者认为是指为实现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满足高等职业教育教学的需求,由各院校从社会行业、企业聘请的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较高职业技能,较好的理论水平、专业基础和讲授能力,从事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或劳务派遣合同的编制外教师。

2.高职院校外聘教师的特征。根据以上定义,高职院校外聘教师具有以下三个特征:第一,具备双重能力。高等职业院校外聘教师必须同时具备较好的职业技能和良好的教学能力。也就是说外聘教师一是要具有较高的职业技能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二是要具备一定的教学能力,也就是常说的既能干又能讲。第二,接受编外管理。本文所提到的外聘教师接受编外管理,即他们来源于企事业单位,不占外聘高职院校教师的编制。第三,存在法律关系。外聘教师与高职院校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或劳务派遣合同,形成法律关系,外聘教师与高职院校各自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权利义务。

二、高职院校外聘教师队伍建设的法律问题

1.法律层面存在的问题。在高职院校,外聘教师已经成为教师队伍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是从我国现有法律上来看,《教师法》第七条列举了所有教师的权利,第八条列举了所有教师应当履行的义务。《教育法》第三十二条对全体教师权利义务做了原则性规定。《职业教育法》共四十条,只有第三十六条提到了职业院校可以聘请符合条件的兼职教师。在《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第四十七条提到了,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教师队伍。鼓励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从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聘用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担任专兼职教师。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提供方便。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聘用教师,应当依法签订聘任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从以上法律规定可以看出,现有教育法、教师法仍然属于纲领性立法,仅有对所有教师权利义务的笼统规定或对建设外聘教师队伍的指导性规定,对外聘教师的任职资格、聘用条件、管理制度、权利义务、法律地位等法律规定仍然不够健全,存在缺失,对外聘教师的权利义务规定得并不明确。

从政策上来看,教育部以及有关部门未对外聘教师队伍建设给予足够重视,没有专门政策针对外聘教师队伍的建设与管理。从经费投入上看,目前国家给教师的工资拨款仅限于编制内教师,外聘教师经费完全由院校解决,一定程度上约束了优秀外聘教师的引进。

2.学校管理层面存在的问题。第一,外聘教师合同管理有待完善。高职院校对专职教师采用事业单位管理制度,与企业相比,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劳务派遣合同的管理经验有待积累,常见的问题有:一是不签订书面聘用合同,仅达成口头协议;二是没有区分好劳动、劳务、劳务派遣三类聘用合同,在实践中,有些高职院校对所有聘用合同实行“一刀切”管理,没有充分利用好各类合同的优势,没有针对不同情况、能力的外聘教师签订不同合同,有可能出现全部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甚至劳务派遣合同的情况,全部签订劳动合同导致用人成本过高,而且容易出现双重劳动关系,导致劳动合同纠纷的几率增大,全部签订劳务合同或劳务派遣合同容易导致外聘教师队伍不够稳定。

第二,外聘教师享有的社会保险权有待保障。这里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少数高职院校或劳务派遣单位为降低成本拒绝或回避为签订劳动合同的外聘教师办理社会保险;二是按照国家现有法律与政策,社会保险关系具有唯一性,对于很多兼职外聘教师来说,他们不可能在两个单位同时参保。

对于第二种情况,值得讨论的是工伤保险。工伤保险的存在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分散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工伤风险。工伤事故认定要看三点:工作原因、工作期间、工作场所,但是许多兼职外聘教师并未得到双重工伤保险的保障,如果在兼职单位出现事故,很可能无法得到工伤保险认定,容易产生纠纷。

除社会保险权外,签订劳动合同的外聘教师应享有的工会权、公积金等在很多高职院校都没有给予实现,在职称评定、工资调整机制、晋升发展等方面也无法满足外聘教师要求,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外聘教师队伍的建设与稳定。

第三,外聘教师实现职业培训的权利义务有待完善。外聘教师的来源主要包括其他院校教师、在校研究生、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后两种外聘教师往往缺乏教学经验。虽然他们可能有较好的理论基础,有些外聘教师还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较好的专业技能,但因为没有教育学基础,缺乏教学经验,不了解学生心理,不了解高职教育,有时很难掌握正确的教学方法,严重时会影响教学效果,也就是常说的能干不能讲。

根据教育法、教师法的相关规定,提高业务能力、接受教育教学培训是每个教师的权利,同时也是教师的义务,外聘教师也不例外。实践中,有时是学校忽略了外聘教师的培训,有时是外聘教师不愿意花时间接受学校安排的培训,教师接受职业培训的权利义务有待完善。

第四,外聘教师履行完成工作任务的义务有待加强。外聘教师的待遇除了按合同约定发给相应的课时津贴或工资外,一些福利待遇如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工资正常调整机制等都不完善,同时其受聘期间的教学效果、教学质量等各个方面也缺乏多样化的考核。这种激励与约束的双重弱化,使得外聘教师在实际工作中缺乏自我管理、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压力和动力,难以保证高质量的课堂教学效果。大多数外聘教师在高职院校工作时,从心理上、情感上都没有归属感,难以形成较强的责任感。尤其很多外聘教师都有自己的主业,授课时间很难按照常规教学进行安排,而只能按他们的空余时间进行调整,教学管理起来就比较困难。稍有小事就停课,调课频率过高,打乱了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一定程度地影响教学效果、教学质量,甚至危害到高职院校声誉。

三、关于高职院校外聘教师队伍建设的法律建议

1.完善教育法律制度,明确外聘教师有关规定。我国现行职业教育法于1996年颁布,十八年来,职业教育的外部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职业教育法》在教师队伍建设尤其是外聘教师队伍建设方面显得相对陈旧与滞后,职业教育的立法工作亟须进一步完善。

外聘教师是职业教育非常重要的资源。我国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细化法律规定,明确外聘教师的资格认证、培训教育、法律地位、权利义务,在《职业教育法》的修订中增加有关外聘教师的相关法律条文与规范,建立一套包括聘任、考核、福利、职务评定等制度在内的可操作的、有实效的外聘教师管理法律规定,把学校真正需要的能工巧匠招聘进来,从源头上保证外聘教师队伍的高质量。

2.完善税收法律制度,鼓励企业提供优秀师资。校企结合,是世界各国发展职业教育的必由之路。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不仅可以增加对职业教育的投入,解决设备紧缺、实训基地匮乏等问题,更重要的是,使企业成为职业教育的重要“一元”,企业提供优秀人才担任实训教师,深度参与职业教育,从而彻底摆脱职业教育“纸上谈兵”的状态,大大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但从现有的法律来看,职业教育的顶层设计存在问题,一方面,没有在法律中明确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责任与义务;另一方面没有赋予企业在投入到职业教育后可以享有到的权利。对企业既没有利益的激励也没有责任的约束,是职业院校在进行校企合作时“一头热”的重要原因。

笔者认为,问题的关键不是单纯改革职业教育法,而是要对相关法律作整体修订。比如,必须对参与职业教育的企业在税收上给予优惠,真正建立起校企合作共同兴办职业教育的机制,鼓励企业提供优秀的员工担任职业教育的实训师资,提供一定实训岗位等,运用法律实现权利义务的平衡,推动企业乐于参与职业教育。

3.完善社会保险法律制度,保障外聘教师社保权益。我国现有社会保险制度只允许一个人有一个社会保险账户,不允许一人多户存在,这当然有降低社会保险负担、方便社会保险管理的优势。但就工伤问题而言,兼职、外聘劳动中发生的工伤事故容易产生纠纷,对劳动者权益保护不利。笔者认为:允许兼职外聘人员建立社会保险统一账户,通过技术处理,用人单位和个人分头缴纳社保费用,给予兼职行为合理的社会保险权。这样既可以给予外聘人员经济激励,又可以提高外聘用人的规范化,进一步吸引企事业单位的优秀人士投身职业教育,加快高职院校教师队伍的建设。

4.完善聘用合同依法管理,建设激励约束双重机制。第一,依法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清楚双方权利义务与责任,避免纠纷的出现与诉讼的发生。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管理外聘教师,保护外聘教师社会保险、工会等方面的合法权益。第二,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包括评价外聘教师的职业道德、专业技能、教育教学能力等。实施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相结合,过程评价侧重于诊断外聘教师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结果评价侧重于外聘教师教学工作业绩和教学工作胜任度的考核,以作为对外聘教师奖惩和继聘的重要依据。第三,建立健全培训培养机制。培训培养主要内容包括教育方法技巧、教育心理学知识、学校教学工作管理制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课程教学目标等。培训方法可以通过组织培训班、讲座、教研室活动、专兼职教师结对等形式。以此不断提高外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第四,建立健全解聘退出机制。签订外聘教师聘用合同时,可以根据外聘教师的意愿和不同表现合理约定聘用期限。高职院校解聘教师的条件,应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合同法、民法通则规定的情形来行使。当然,两者协商一致也可以解除聘任合同。

[参考文献]

[1](德)克里斯托弗·福尔.1945年以来的德国教育:概览与问题[M].戴继强,译.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2.

[2]李进.建设中国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的法制思考[J].云梦学刊,2011(7).

[3]黎建飞.社会变革中的中国劳动合同立法[J].法学家,2009(6).

[4]秦国荣.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资伦理定位与制度安排[J].中国法学,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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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大利益主体的法律关系

1.1高校与教师之间的法律关系

在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的大背景下,高校与教师之间的法律关系已出现了质的改变。在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学校拥有着尤其有限的自主权,任命制下的教育行政法律关系是该时期高校与教师之间的关系。但是随着对教育体制的深化改革,政府对高校教育活动的管制呈逐渐放宽的趋势。于1993年颁布的《教师法》中明确规定了学校应逐步实行聘任制,且学校与教师应在双方地位平等的前提下进行聘任工作。此项法规体现了高校与教师之间的关系在聘任制下是教育民事法律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中指出当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由于聘任的相关事宜产生纠纷或矛盾时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进行处理。因此从该视角看这种聘任与被聘任的关系亦是劳动合同的关系,也是传统意义上的雇佣关系。

1.2高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

1.2.1特别权力关系

高校与学生之间形成的“特别权力关系”是依据大陆法系公法学说进行定义的。我国《高等教育法》中有规定明确指出高校是履行特定职能的公法主体,其依法享有特定职能范围内的特别权力。而这种特别权力包括自定规章、自主判断以及自主管理。在此基础上生成的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公法关系无论是强制形成的,还是由当事人选择的结果,权力主体拥有着概括的命令支配权力,相对方则有服从的义务。这种管理与服从关系,根据传统的法学理论,法律对该关系不进行调整和救济。

1.2.2平权型法律关系

平权型法律关系,亦称民事法律关系,在高校与学生之间也w现着该关系。高校与学生在此法律关系均以民事主体的身份存在,双方的意志是自由的,没有强制与被强制的现象,双方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因此在此关系下学校失去了在“特别权力关系”中拥有的概括支配、命令的权力,学生也无接受、容忍、服从的义务,例如学校因住宿费及教材费的收取等事项而与学生之间构成的法律关系。

1.3 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

1.3.1教育与被教育的关系

《教师法》明确了教师和学生间的法律关系无疑是教育与被教育的关系。《教师法》中有明确规定了教师的职业性质是进行教育教学的专业人员,教师的使命是教书育人,培养高素质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该规定指出对于学生,教师担负着教育教学的职责和具有进行教育的义务。故教师的法定职责是在国家教育方针的指导下开展教学活动,对学生进行教育。

1.3.2 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管理必不可少,科学的管理是教学活动不条不紊进行的保障,只有教学秩序正常才有可能实现教学的目的,保证教学的质量,达到教育的标准。如《教师法》中指出教师有责任对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进行指导,并且对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进行评定。可见教师对学生的管理亦是教师的法定职责,同时也是教育教学活动中必不可少的一项内容。

1.3.3 保护与被保护的关系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教师不仅担负着教书育人和科学管理学生的职责,同时还必须维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以及保护学生免受侵害。从而形成了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又一法律关系,即保护与被保护的关系。《教育法》中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教育部门及学校应依法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教师法》第八条也指出教师有制止损害学生合法权益和有害学生健康成长的行为的义务。教师对学生的保护,不仅是教师应具备的职业道德,更是法律职责和义务。

1.3.4 相互尊重的平等关系

在教学活动中教师主要是“教”和“师”的身份,“尊师重教”是我国历来的传统美德,但这并不代表教师具有高人一等的姿态,相反,教师应该放下不该有的架子,明确自己与学生之间的关系,承担起尊重学生、平等对待学生的法律义务。无论是对学生的教育,还是管理与保护,都是基于对学生人格尊重的基础上进行的。这种相互尊重的平等关系,《教师法》第八条第四款作了明确阐释。彼此尊重、平等相待既是法律对教师义务的规定,更是师德的具体体现。这种关系的下的师生亦师亦友,能够让师生之间敞开心扉去沟通和交流,为教学活动营造一种良好的教与学的氛围,从而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

2.明确法律关系的必要性

模糊或者淡化法律关系直接导致法律关系中的三大利益主体高校、教师和学生难以认清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忽视了各自所充当的角色和角色应当发挥的作用,进而引发教育教学活动出现一系列的问题,同时也是目前高等教育领域切实存在的问题。如教学质量下降,学生超负荷,高校学生就业难,教风日下,学风不正等问题。因此三大利益主体明确法律关系迫在眉睫。

2.1厘清高校与教师的法律关系,组建高水平教师队伍

高校与教师之间既存在聘任与被聘任的横向法律关系,也具有管理与被管理的纵向法律关系。在这种关系当中学校占主导地位,教师起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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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现代管理强调的是以人为中心,因此需要人员的配合,才能充分的发挥人的作用,我们要抓好医院的人事管理,这就需要医院各个部门的员工进行协作配合,现阶段,医院的人事管理工作中存在各种问题,因此需要我们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偶晓得而解决办法,促使医院的人事管理工作有效的提高,本文就对目前医院的人事管理工作的问题进行分析,并给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提高 医院 人事 管理工作效率 方法研究

一、前言

人事科是医院的人事行政部门,主要负责有关人事调动、人员的配置、档案的管理等工作,是连接其他科室的纽带,我们的工资的发放和人员的招聘。都是有人事科负责的,随着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复杂性日益增长,对医院的人事科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的要求也不断提升,但是现在由于医院工作难度的增加导致了人事管理工作的难度加大,增加了工作人员的压力,导致了管理工作的效率遍地,因此就需要提高医院人事科的工作效率,充分发挥好行政的纽带作用。

二、影响人事管理工作效率的因素分析

(一)工作范围比较固定

由于受到传统的医院人事管理工作观念的影响,依旧采用的是陈旧的管理办法,面对日益增加的工作内容,导致了工作人员不能及时的处理信息。并且随着时间推移,积累的问题也越来越严重,不仅打击了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严重的化还会产生消极地、害怕的心理。

由于人事管理工作人员有固定的工作范围,工作的内容比较固定,自身的职责比较明确,科室人员之间相互分工协作完成工作,有一定的独立性,但也有一定的联系,在分配的过程中,导致了工作的内容比较单一。人事科容易受上级的印象,会由于各种政策导致人动,因此人事科有很大的不稳定性,在数据处理的失效和准确性方面有很高的要求,并且和其他部门之间存在交接关系。

(二)工作人员的医学知识有局限性

由于科室人员的专业是多种多样的,工作人员的背景和专长各有不同,这样有利于人员的定向培养,但是如果行政人员的医学知识经过专业训练,对医院的运行规律和程序有较深的了解,从事医院人事工作就会更熟练,如果我们对医院的人事管理的重难点都知晓了,那么有利于管理决策更加的科学性,但是医学的专业性导致了非医学背景的人很难短时间学习这些知识,从而带来工作的不便,影响工作效率。

(三)缺少临床工作人员的配合

人事科的工作的对象大部分是一线临床的工作人员,而现在通常采用的是网上通告、微信等信息交流方式,导致了一旦临床工作者出差或者休假就不能及时的进行配合,造成数据的不准确、不及时,影响工作的准确性和工作效率,加上一些科室人员通常采用的传统的手工操作结合电脑软件进行数据处理,导致了工作过程中容易出现重复性手工输入,导致了效率低下,但是一旦信息量较大时就会导致人手不够,难以及时完成任务。

三、提高医院人事管理工作效率的策略

(一)加强医院人事科和临床科室之间的沟通和交流

我们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深入的了解各个科室对人事工作的反馈意见和建议,加强人事科和各个科室间的沟通和交流,增强各个部门对人事科工作的理解,对需要各个部门配合的工作要给出明确的要求,和我们最终想要到达的目的和操作的建议,对办事程序进行规范,端正我们的工作心态,只有得到各个部门的科室的理解和支持,才有利于人事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学习,不断完善自身

利用信息化的手段提升人力资源的管理水平,随着现代化信息的不断推进,计算机成为了辅助办公的重要工具,计算机的发展十分迅速,因此计算机的应用能力直接影响到了人事科的工作人员数据处理的效能和效率,我们要加强对人事科计算机的知识技能的培训,减少手工输入的重复工作,提高计算机的办公应用技能,及时的适应发展的变化,满足人事数据处理高质高效的能力的要求。

(三)注重人才的培养

注重人才的培养才能促进科室人员能力的提高,人事科的领导要注重对科员能力的培养,加强职员间的沟通和交流,相互的进行反馈,增加科室的凝聚力,科室的内部不应该只按工作年限M行工作分配,要定期轮岗,促进人员对各个方面都有所熟悉,避免因为某个员工的离岗导致工作无法继续,科室的人员也要进行医学方面的知识的培养,科室人员最好医学专业和非医学专业相结合,这样一旦遇到医学问题,也能够解决。

(四)不断改进工作方法,规范人事档案资料管理

只有确保基础数据的准确和完整,才能为工作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人事科的招聘计划的制定和人员的薪酬的发放和各种数据的统计都需要建立完整的数据库,建立一套完整的信息更新方法,确保信息的准确完整,比如员工学历、职位职称等,把人事档案进行资料的编号,有顺序的摆放,以便我们进行查询、提取,为基础信息的准确性提供有力的保障。

四、结语

因此,要求医院的人事科必须根据自身的问题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通过转变观念提高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和各个科室之间的交流,提高医院人事科的信息技术的使用效率,不断地促使人事管理的工作的有效性有所提高,让人事科为医院的持续发展和医疗卫生事业做出相应的贡献。

参考文献:

[1] 闫莉,赵伟.提高医院人事管理工作有效性的方法探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