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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责任体系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10-12 17:39:36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篇1

关键词: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必要性;法制手段

中图分类号:D9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36-0128-02

一、舌尖上的安全之任重

最近,纪录片《舌尖上的中国》在中央电视台热播,节目一经推出,在微博等网络平台上也引起了系列的热议。节目采取写实的手法讲述中华美食的多个侧面,从而向世界展示了食物给中国人的生活所带来的礼仪、伦理、感情等方面的文化特质。纪录片向世界传达了一个拥有悠久饮食文化的传统国度,也意想不到地在这个国度上刮起了一阵新的“美食风”。

舌尖上的美食可以陶冶我们的生活,固然诱人,然而,舌尖上的安全却关乎我们的生命,更加不容忽视。2009年的人大、政协两会上,曾有多位委员提出国家应该实施食品安全强制责任保险来解决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问题[1]。古语云,“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但纵观我国这十年来的食品市场,却实在称得上是险象环生,2003年金华火腿敌敌畏、2006年的苏丹红成分咸鸭蛋、2008年震惊全国的三鹿毒奶粉事件,2011年4月,沪上一些华联超市和联华超市的主食专柜的染色馒头亦吓坏了一些消费者,2011年11月快餐巨头麦当劳旗下产品麦乐鸡又被爆出含橡胶添加剂。严峻的事实告诉我们,对于追求美食文化的中国民众和政府来说,妥善解决与防御食品安全问题的课题,任重而道远。

如何才能有效地制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人们开始进一步地深思:不再一味地督促政府加强市场监管与处罚、不再单一地谴责商家利令智昏,而是开始将目光投向了保险公司在食品安全领域的风险管理手段,尝试着以政府的宏观法制手段及相关法规立法来辅佐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对我国食品市场的规制。首先,在《侵权责任法》和《食品安全法》的基础上,进一步以行政法规或地方性法律文件等多种形式加强对食品市场安全程序的把关。其次,在国务院食安办、卫生部、质检总局等职能部门的监督下,关注生产、运输、流通及消费领域中,设立更为细化的、具有各领域专业知识、自上而下的政府监管部门。希望可以做到在潜移默化中为民众创造一个和谐共赢的食品市场。

二、我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之分析

根据我国现有的相关规定,在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之后,受害者想要获得赔偿或争取救济,一般可以采取以下两种可行的方法。第一,食品安全事故的受害人可以从食品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中选择其一去提起侵权赔偿,并要注意时效问题。第二,食品安全事故的受害人还可以从政府方面去获取相应的赔偿和救济。但是,在实务操作中,第一种途径可能出现生产者或经营者因为索赔数额太大而无力承担或企业本身就不正规的弊病。此外,受害者举证困难的问题也常常使得维权之路难于蜀道。而第二种途径,必然将导致政府的财政负担增加,分享掉纳税人原应用于市政建设的贡献。正是因为上述两种方法所存在的漏缺及问题,第三种更为理想的解决方法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由资产较为雄厚的第三方保险人通过理赔的方式为事故受害者提供相应赔偿。

(一)食责险之定义

无论是国内或是国外,对“食品安全”这一概念的理解都经历了一个漫长而渐进的衍变过程。先后融入了食品安全保质期、食品仓储条件、导致食品事故是由于过失还是故意等与时俱进的参考因素。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作为产品责任保险的一种,是指因被保险人生产或销售的食品存在缺陷,导致使用者或第三者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人在约定的保险责任及赔偿限额内予以赔偿的一种保险[2]。

(二)食责险之优势

从政府角度而言,食责险具有减轻政府应对紧急食品安全事故的负担的优势。通常而言,国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相关部门在多年来,一直承担着食品事故受害者的救济、安顿、补偿以及污染物的收集、清理、处理等事项[2]。可见,由于制度的不尽完善,政府机构在食品事故领域一直以来都承受着巨大的经济压力。资金雄厚的大型保险公司介入,可以为受害者进行最快的赔偿金支付,既减轻了政府财政及人力的压力,又有利于事故后期的社会局势稳定。

从食品生产者角度而言,食责险为生产者的利益起到了高效的保障。对于食品生产者来说,想要在出售的商品中彻底地消除掉食品安全事故可能带来的风险,整个过程必须运用多种高昂的技术与设备,其中的成本必将是昂贵的。而这些巨大的成本通常又被生产者在销售时转嫁给了基础消费者,虽然会有些观念先进且有实力的消费者甘愿为更加安全的食物买单,但对于社会上更加多数消费者而言,这样的成本转嫁是不能接受的。而此时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出现,正适时地为食品生产者们提供了一条缓解的途径。

从消费者角度而言,食责险有利于其权利的保障。随着我国诉讼法的发展,共同诉讼或代表人诉讼等方式在食品诉讼领域屡不鲜,但是在本质上,没有专业知识的消费者仍是无法彻底改变消费者的弱势地位的,追索赔款困难的局面仍是食品事故领域的常态。责任保险机制的采用,由保险公司介入负责偿付相应赔款,避免了消费者因企业破产等原因而无钱可拿,在最优程度上减少了消费者的诉讼成本。

三、加大以法制手段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必要性及措施

(一)加大以法制手段推进食责险的必要性

目前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国务院于2010年决定设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内设15个部门,主要职责是: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但若是仅仅依靠我国现有的食品行政安全体系及零散的法律及行政法规,食品市场后续发展的安全保障是明显不足的。加强国内立法政策对风险责任的规制与系统完善,尤其在传统民商事侵权法领域,应该加强立法者们对“食品责任风险”这一新兴概念的重视程度,开启我国食品责任保险飞速发展的脚步。纵观国际领域,各种种类的专项产品责任法规在瑞士、德国、比利时等责任保险发展步伐较为先进的欧洲国家早已屡见不鲜;而以民商事法律详尽完善著称的美国,不仅有基础性的责任法律,还独具匠心地通过了《联邦纯净食品与药品法》、《联邦食品标签法》等单行法,形成了一整套完整的责任法体系[3]。反观我国的相关立法,2009年6月1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正式开始实施,与1995年的旧法相比,新法首次借鉴了发达国家的惩罚性赔偿制度,此外,还提出了食品安全标准这一在国内市场从未出现过的新概念,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食品企业所要面临的索赔风险和法律风险,由此来强迫食品企业必须购买保险来转移可能造成的损失。但是,可以看到,这样的法律规制是僵硬的,一旦食品企业找到比购买食品保鲜更优的避免风险方案,惩罚性赔偿制度则将再次成为摆设。

(二)以法制手段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一些建议

首先,以法制手段让生产经营者们意识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能够为他们带来转移规避应担食品事故责任风险的益处。重要的是,必须要有相应的有强制力的法律法规存在以规范市场上所有的相关食品责任保险,明确生产销售者的权利义务,规范相关过程中的操作流程。显然,近年来陆续颁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三部法律法规的相关产品责任规定在归责原则方面是明显不够完善的,更从未明确规定对食品生产销售者适用的严格责任原则。有了严格的归责原则,杜绝了生产商与销售者的侥幸心理,诱使他们直面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存在。

第二,食品生产企业信用等级考核及公开制度的引入。不同于媒体对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的曝光,这里的“食品生产企业信用等级”,源自大陆法系中行政法学对社会管理的手段,既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通过采用定时公告、系统记录、档案保存、政府奖惩信息公开等方式按年、按季度、按月将食品生产企业的原貌展现在大众面前,让食品企业畏之、敬之、从而遵之。可以说是食品安全领域的“揭开公司的面纱”。

第三,不同于国内多个部门分段式的监管手段,港澳台特区的行政机关更偏爱采用一个监管部门全权主管监督,其他部门分包管理的手段,分包的部分包括了从食物生产到营销的整个链条,这也为我国食品行政监管工作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参考。

第四,以法制的手段呵护食品保险业各类险种的发展与成长。必须要注意的是,保险法律关系错综复杂,相应的法律规范必须精细、周全、科学,以确保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动态平衡。引用一句保险法名言——如禁止抗辩规则的缺位,可能使缔约时的告知瑕疵成为一柄“达摩克利斯之剑”,高悬于投保人之上;而无区别地全面导入禁止抗辩规则,又可能为逆向选择、道德风险的保险欺诈行为敞开方便之门,足见任何保险合同规则都必须仔细权衡、反复考量,避免以偏概全[4]。只有相关法律法规涉入食品保险领域,对适宜食品生产者和消费者们的保险品种及合同保驾护航,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业才能安全运行。

四、舌尖上的寄望

千百年来,中国人一直秉持着以酸甜苦辣咸五味为基础的食品饮食文化,俗话说,才下舌尖,又上心头。五味让中国人在体会我们各自的况味时,找到了一种特殊的表达语境。在中国人的厨房里,某种单一地味道很难独自呈现,正如现今的食品安全问题,很难光靠工商部门正面打击监督就能治愈,五味最佳的存在方式,是调和以及平衡,就像推进食品安全责任险的方法一样,重在刚柔并济地运用好法制手段加以调和。这不单是中国历代厨师不断寻求的完美状态,也是政府多年来在食品安全责任领域所追求的圆满方案,更是我们中国人在为人处事,甚至是治国经世上所追求的理想境界。

参考文献:

[1]刘锐,蒋兆强,胡世洪,何坤霖.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必要性及其影响因素分析[J].现代预防医学,2010,(7):1255.

[2]段胜.构建我国食品安全强制责任保险之我见[J].上海保险,2009,(1):54.

篇2

[关键词]云追溯;食品安全责任;市场化认定;信息交互

[DOI]101.3939/jcnkizgsc20162.7103

1前言

收入水平的提升使人们对食品安全的要求不断提升,而经济利益则驱使生产者、经营者等供给主体不断挑战食品安全边界,供求双方的合力使食品安全问题快速显性化,引起学术界和相关部门的高度关注,建立食品安全规制成为焦点。

刘畅(2010)系统分析了日本食品安全规制体系,指出其体系具备明显的优越性,对我国而言可借鉴性明显;张谷民、陈功玉(2005)从食品安全风险视角出发,指出可追溯系统对于降低食品安全风险效用明显;吴元元(201.2)针对执法资源有限的困境,提出依赖信息基础建构声誉机制,形成针对食品安全的社会化规制;吴林海等(201.1)指出信息的不对称是现有食品安全监管的根本性制约因素。学者们多样化的研究多立足于外部性规制视角,针对内生性规制手段探究较少,但食品安全风险根源于不法利益可观且违法成本不高,法定责任认定机制缘于多方面因素制约,难以抬高违法成本的同时不打压市场发展活力。市场化责任认定路径的介入可以平衡现有的责任认定机制,从而实现违法成本的大幅提高同时不破坏市场发展活力。食品安全责任的市场化认定介入现有规制体系需要有力的外部辅助手段,云追溯恰好能够满足食品安全责任市场化认定温和融入现有规制体系的要求,这对于打造内生与外部相协调的食品安全规制体系意义重大。

2食品安全责任的市场化认定与云追溯

2.1云追溯

我国现有食品安全追溯系统中,食品安全追溯制度正趋于逐步完善之中,而云追溯就是将信息数据云与云计算融合进食品安全追溯制度中。食品信息云升级优化原有信息数据库,不仅实现信息数据范畴下量的增加,更深化质的提升。在发生食品安全风险时,多方主体摆脱原有追溯制度下程序性限制,自主且自由进行责任主体追溯,追溯过程中的信息供给与信息需求经过云计算环节的筛选。伴随追溯行为的进行,实现庞大、繁杂的信息数据的有效筛选,提高信息利用率,追溯结果出现后再由云计算进行定性分析确认其是否具备可采纳性,最终将追溯结果反馈至食品信息云内,综合整个云追溯过程中涉及的多样化数据,产生就食品安全责任的市场化认定报告,据此报告形成针对责任主体的信用评价。

2.2食品安全责任的市场化认定

食品安全责任的认定可被理解为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食品不安全的情形时,由权益可能被侵害的主体或监管主体提出追究责任的主张,在一定证据的支撑下,依照法定的流程,依据法律规范追究侵权主体的法律责任,缘于现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的优先保护倾向,食品消费者的损失可以直接向销售主体追偿,之后再由销售主体在进行间接责任的追究与损失的追偿。这是一种借助公权力实现的一种食品安全责任的认定机制,但市场化食品安全责任认定的初衷是立足于内生性的市场状况而先于法定责任认定进行的一种市场化的责任主体追溯认定,其具备特殊的特点。首先,主体范围广泛,市场化责任认定的主体范围应为食品市场内的所有主体,并不局限于法定责任认定体系下的消费者主导、监管部门辅助的认定主体范围;其次,认定程序简便,市场化责任认定打破了现有责任认定规范下自下而上的责任认定流程,伴随私力救济倾向的强化与市场化力量的融合,责任认定流程具备了双向延展的可能性,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的责任认定均可得到市场的认可,甚至断裂的责任认定流程也具备实践的可行性;最后;认定高效,法定责任认定后,侵权主体必须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公力救济为其必然选择,但市场化责任认定的后果是一种社会责任与法律责任,既可作为法定责任的认定的证据支撑,也可以是谋求私力救济下的信息辅助。

3云追溯介入食品安全责任市场化认定的机理

3.1对接信息供给建构食品信息云

食品信息云是云追溯存在的基础,也是食品安全责任市场化认定的依靠。云追溯可以打破原有食品信息数据库含量有限的制约,建构食品信息云打造辐射整个食品链的信息数据云,该数据云内的信息不仅有量的增长,更有质的根本跃升。基于市场内信息供需关系建构数据云是其基准性要求,这令法定责任认定机制下强制性的信息供给模式被打破,自主供给信息、互动交流信息成为主要导向。据此建构出的食品信息云可以实现就食品链的全程辐射,突破原有辐射食品链过短的不足。消费主体与监管主体的信息供需实现该食品信息云的扩大,进而辐射食品链的后延,基于行业主体信息供需实现信息供给的深化,规范化的信息供给保障食品信息云的层次与厚度,进而辐射食品链的前沿。基于食品信息供需而建构的食品信息云是一个处于食品链之上的监控信息中心,也可倒逼被适用于责任认定机制的食品链的延伸,令市场化认定的优势具备营养的土壤。

3.2云追溯下突破流程限制的信息追溯

食品链环环相扣,令信息追溯与法定责任的认定均具备严格的程序性规定,形成固化制约,责任追溯成本高昂,迫使被侵权主体不自主进行追溯与否的选择。而云追溯基于追溯资源的平等供需,实现食品安全风险下的警示追溯与问责追溯。具体而言,在食品安全风险不高的情形下,任何主体可就自身处于食品链的环节展开前溯或后溯,进而实现针对造就食品安全隐患的主体的警示与即将流入阶段的主体的警示以避免食品安全危险、暴露阶段生产经营弊端;在食品安全风险明显的情形下,实现多方主体的共同追溯,简化追溯流程,提高追溯效力。

篇3

【关键词】社会责任;食品安全;企业

中图分类号:F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5)08-026-02

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件愈演愈烈,“苏丹红”、“毒奶粉”、“皮鞋酸奶”、“地沟油”到最近的“僵尸肉”事件等食品安全事件屡次发生,不仅严重危害到了人们的身心健康,还透支了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心,从而引发对食品企业的信任危机。而提升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感是解除信任危机的重要途径,企业应规范自身的生产及管理,积极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实现食品安全质量与经济效益的稳步提升。

一、食品企业社会责任概述

(一)企业的社会责任概述

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创造企业效益最大化的同时,需要对企业内部人员、环境、消费者等与企业发展相关联的个人或群体承担责任。即保证企业员工、消费者等利益群体的权益,并对企业所处地区的环境负责。良好的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有助于企业产品质量的提高,提升产品的社会认可度,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应双赢的局面,促进企业健康长远的发展。

(二)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概述

食品企业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及社会的稳定发展密切相关。食品的安全是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的核心内容。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重点不在于追求企业的经济效益最大化,而是要以人为本,将食品的安全和消费者的健康当做企业的职责。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主要体现如下:

1.提供安全、优质的食品

首先,食品企业提供的食品必须要达到国家食品安全质量标准。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严把食品质量关,为消费者提供健康、安全、高质量的食品。其次,食品企业提供的食品要尽量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从食品的种类、规格、数量上着手,让食品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往多元化方向发展,为消费者提供丰富多样的食品。

2.提供全面的食品信息

当前,我国许多食品企业为了吸引消费者的眼球,大打广告宣传战。在广告宣传中,时常发生夸大食品的功效、作用的现象。食品企业应将自身食品信息正确并且全面的展示给消费者,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尊重消费者的选择权,杜绝一切虚假广告。

3.加强对食品质量的把控

有效的食品质量把控措施是保障食品安全的有效途径。食品企业在食品生产过程中应设置多道食品检验工序,对食品进行多重检测。从食品生产到包装出品的过程中,要全程实行无菌化操作,从源头上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

二、我国食品企业经营过程中面临的食品安全问题

(一)食品原材料受到严重污染

高质量的食品原材料是食品安全的重要保障。然而在我国部分农产品、水产品及牧产品等生产过程中,大量使用农药、抗生素、激素等现象屡见不鲜,屡禁不止,致使食品原材料受到了严重的污染。此外,我国部分食品企业为了追求眼前的利益,采用劣质的原材料、添加过量的食品添加剂来替代食品成分以降低生产的成本。还有部分企业在食品中加入工业化学添加剂,以提高食品的卖相,延长食品保质期。

(二)食品流通缺乏有效监管

我国食品企业多达数百万家,由于受企业生产规模、生产管理理念、生产设备及食品检测手段等各方面内容的制约,食品在流通环节也涌现了不少问题。不少食品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假冒伪劣产品、将过期的食品回收,对生产日期进行更改之后再次投入市场销售等。此外在食品流通环节,相关监管部门监管力度不够,监管机制不健全也将导致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不管是三鹿的“毒奶粉”还是双汇的“瘦肉精”事件都将我国食品在流通环节的监管缺陷暴露无遗。

(三)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

针对近年来频发的食品安全事件,国家先后出台了《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然而对于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的规定较为模糊,目前尚未有针对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而制定的法律规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食品安全的法律标准,容易让不法商家有机可乘,躲避了法律的制约,助长了食品企业的不良风气,使得国家立法得不到满意的成效。

三、基于企业社会责任的改善食品安全问题的对策

(一)规范食品企业生产质量管理

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是适用于食品行业的强制性标准。对于食品企业来说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化要求企业具备完善的生产设施,生产流程科学合理,并具备独立、严格的食品检测系统及健全的质量管理,以保证食品的质量符合国家规定标准。规范企业生产质量管理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1.以国家基本国情为出发点,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构建科学合理的生产质量管理标准体系。注重对食品原材料的筛选与控制,并重视对食品的检测工作,确保食品的质量安全。2.对企业生产质量管理进行细化,并明确其认证的标准及要求,促使食品企业积极完成生产质量管理。

(二)加大市场监管力度

完善市场监管体制需要从政府监管与社会监督两方面着手。政府部门应加大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建立规范的奖惩制度,提高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此外还应做好食品的随机抽查工作,确保食品的安全,使得政府监管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利用社会舆论、公共媒体、行业协会等多元化方式对食品企业进行监督,督促食品企业自觉进行产品规范,提升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如:面向社区、学校、农村、企业开展食品宣传活动,提高民众对食品安全的认识度及重视程度;利用电视媒体播放食品安全的公益广告或出版食品安全的科普刊物或者音像制品,全面展开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网络信息平台,及时更新食品安全信息及相关制度,保证信息公开透明,从而充分发挥网络监督的力量。

(三)通过立法的形式,规范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

建立合理的食品企业社会责任法律法规,是食品安全得以保障的关键。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要综合多方面的法律法规,并将相关的法律资源如劳动法、食品安全法等进行补充、整合,以全面明确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此外,通过公司法重点强调食品企业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将企业的社会责任列入科学规划的管理体系中,促使食品企业社会责任实现法制化。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食品企业良好的社会责任意识是食品安全得以保证的前提,也是维持经济社会秩序,构建良好和谐社会的重要因素。食品企业应规范自身的生产质量管理,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并主动承担自身的社会责任,保障食品的安全质量,增加消费者对食品企业及食品安全的信心,解除食品企业的信任危机,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应的双赢。

参考文献:

[1]李名梁.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研究综述及展望[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3).

篇4

所谓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因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存在缺陷,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时,依法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也就是说,如果购买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企业,在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并造成消费者伤亡和财产损失时,保险公司将给予赔偿。

食品安全责任险到底“保”什么?保险条款载明的保险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因被保险人提供的食品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食品安全问题,导致的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投保企业或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支出的必要而且合理的施救费用;依法应当由投保企业承担的事故鉴定、公证、诉讼等费用。

此次《指导意见》还明确了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情况纳入地方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体系,而企业投保情况也将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和分级分类管理指标体系,已投保企业可优先获得行业专项支持和政府扶持政策。这从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在市场上更快地被企业用起来。

其实文件下发前,浙江、上海等地已率先通过政府引导的方式开展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地方性试点。上海在这方面的经验可归纳为“探索财政补贴引导”,借助法律、行政和市场等多种手段,把保险与食品安全诚信体系、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黑名单”制度结合起来。

中国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是长期利好。食品安全责任险的推出,一方面有助于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保障程度,维护广大消费者的人身安全,保护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另一方面,有助于倒逼食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择善而从,把好食品安全关。

如果食品安全出问题,企业第一年买保险花了一万,那么第二年保险公司会替他赔一百万;而因企业安全问题风险较高,保险公司一定会大举提高保险费,通过保险的方式倒逼食品企业把好安全关。

此举也有利于净化食品产业的竞争秩序,扭转劣币驱逐良币的不正常现象。通过市场化方式,把食品不安全的企业淘汰出局,有利于保障消费者权益,有利于规范食品行业的公平竞争秩序,也有助于创新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最终实现食品安全的社会协同共治。

不过有一点值得注意,与此前预期不同,按照此次《指导意见》的安排,食品安全责任险并未被定义为强制险种。

事实上,多年来中国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一直都是以“自愿参险”的形式存在。食品安全责任险在中国已推行了8年左右,但由于不属于强制性保险,该产品的投保率不高,食品安全责任险的推行存在诸多困难。

篇5

关键词: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强制责任保险;配套制度

中图分类号:F8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723(2013)04-0110-02

一、食品安全强制责任保险的含义

责任保险的概念主要从保险学与法学两个角度来定义,其共同之处在于:保险人所承担的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依法应对第三人的损害责任风险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我国《保险法》六十五条第四款规定:“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设立责任保险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第三方利益。

现代保险的三大功能包括经济补偿、社会管理和资金融通。在社会管理的贡献上,责任保险的功能最为强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是转移食品安全责任风险的最有效方式之一,如果强制实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就可以有效地提高被保险人(食品生产商和食品零售商等)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能力,而且还能够促进保险公司对食品安全风险进行管理,从而很大程度上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商业保险公司对食品责任保险的开办,一方面可以保证事故受害者及时得到补偿,另一方面有助于减轻政府的社会舆论压力和财政压力。这样有助于各级政府更好地进行社会管理。

二、我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发展现状

在严格责任或过失责任的归责制度下,商业责任保险对生产商和销售商没有充分的激励,保险人也不可能时刻观察被保险人的行为,这时,强制责任保险对于食品安全风险管理的激励较为显著,达到较好的风险分散效果。国家食品安全体系结构的不合理、信息传递的不通畅、信任不充分等问题都是导致食品安全体系失灵的原因。解决问题的根本是改进对体系结构和信息交流方式的设计。现行保险费率的制定缺乏科学依据,即我国的产品责任保险费率并非以数理统计中大数法则为基础计算得来的,而是根据承保经验和市场竞争情况确定的,费率的大小没有反映保险标的的风险状况,保险公司也不能有效地控制承保风险;保险公司在订立保险条款之前缺乏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不具有可操作性。

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2008年率先在行业内开展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在全国范围内的销售工作,主要为食品制造、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等企业提供保险保障。当上述几类企业在保单列明的营业场所生产、销售食品时,因其疏忽或过失造成食用者食物中毒而引起消费者提出索赔的风险,代替这些企业承担经济赔偿责任。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于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还包括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相关必要、合理的费用支出,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也负责

赔偿。

三、我国发展食品安全强制责任保险的必要性

(一)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

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比较严重,赔偿责任较大,保险的缺失将会对消费者权益和社会稳定造成很大影响。

(二)食品生产商和销售商的逆选择行为

风险较大的厂商可能积极投保,而风险较小的厂商常常选择风险自留,这就导致了保险公司的承保风险增加。最后的情况是市场缺少商业保险的存在,仅存的一些商业保险也因为承保条件苟刻不能满足投保人的需求。

(三)食品安全责任风险普遍存在

只有满足了保险标的的普遍存在性,保险公司才能承保,使得食品安全责任风险在众多的被保险人之间得到分散。我国有着很多的食品生产商和销售商,他们的生产技术水平、食品安全意识、食品生产环境、法律意识等参差不齐,每个风险层次的厂商数量都满足大数法则的要求。

(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准公共物品性质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具有准公共物品的性质,如果由普通的商业保险公司来提供,将会出现有效供给不足的问题。而通过政府管理食品安全责任风险,由政府安排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提供,则可以实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市场的供需平衡,达到社会整体帕累托最优状态。

四、构建我国食品安全强制保险的建议

在设置强制保险的过程中,人们不可能设计出一个所有国家同一标准的社会保障理想模式,必须更多地针对一个国家的实际情况和它目前以及不远的将来的变换,必须适应社会和经济的变化。我国食品安全强制保险仍处于初级阶段,而大量企业涉及食品安全的责任,迅速增长和居高不下的食品安全风险促使我们积极探索分散风险、加强对受害人保障的相关法律制度建设。结合我国食品安全的现状和国外经验,我国的食品安全强制责任保险可以考虑从以下方面着手构建。

(一)完善法律制度

以现行法律为依据,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提供完善的法律依据。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一个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并列的多层次立法体系。关于“食品安全责任”,以《食品安全法》为依据,同时参考《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确定。关于“归责原则”,采用严格责任原则,追究造成公众人身伤害的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的民事法律赔偿责任。

(二)完善食品安全限制保险

责任保险根据实施方式不同,可以分为强制责任保险和自愿责任保险。强制责任保险,又称为法定责任保险;自愿责任保险,又称任意责任保险。强制责任保险与自愿责任保险本质上的区别在于当事人的意志是否受到限制。

五、结论

近年来,我国的食品安全现状令人担忧,公众对此十分焦虑一方面呼吁政府加强食品行业的监符,保证食品安全;另一方面,也呼吁釆取各种方式来保障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受害消费者的利益得到补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作为一种风险分担方式,可以有效解决企业责任承担上的疲软,保障消费者得到及时的补偿,因而为我国学界所普遍关注,但要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要深入探讨的问题还很多很多。

篇6

在我国有关食品安全责任的保险险种已经早在多年前就做为一种责任险存在,它主要是针对在食品的生产和销售保存过程中,所发生的因失误和生产配方等问题造成了食品质量问题,使消费者在食用时受到身体的伤害,或者因购买无法食用的问题食品而造成经济上的损失等,这些因食品生产与销售流通过程中产生的食品安全问题都是食品安全责任险的保障内容。对于食品安全相关的险种我国一些保险公司也推出了相应的产品,分别针对食品安全生产销售、产品责任、餐饮行业从业安全责任、食品生产利润保障等几个不同的食品相关的生产与销售过程,设定了相应的食品相关险种,但由于我国关于食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因此也没有针对食品保险的执行与保障机制,使这些保险产品在执行与销售过程中,不具备足够的法律支持,没有起到责任险应有的强制性执行效果。同时我国有关食品安全的保险产品推出带有较强的局限性,专门针对食品安全责任的险种也较为缺乏,给保险的强制性推广带来了直接的制约,产生一些企业想购买一个较完善的食品安全责任险,但却无法寻找到能够满足自身对食品安全责任保障需求的保险险种,无法进行投保。另外,由于国家对食品安全责任的保险执行管理要求不全面,相关的法律法规机制不健全,无法为实现全面的食品安全责任险的推广提供完善的法制环境,因此也制约了保险公司推出食品安全险种的全面和完善机制。

二、我国当前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必要性

1.推行强制性食品安全责任险的意义

由于消费者在进行食品的消费过程中,造成的严重后果与伤害都是在食用过食品之后而发生的,由于没有了原来的食品做证据,而且在寻求生产厂商的赔偿上又具有非常大的困难,因此给消费者的维权带来了许多阻碍。食品安全责任险的强制性执行使消费者在面临因食品安全问题对自身造成损失和伤害的时候,能够寻求到有效的解决途径,使个人的权益受到最大化的保护。

2.推行食品安全责任险的意义

食品生产企业能够将企业的风险转移到保险公司,从而降低企业的经济压力。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即使完全遵循安全生产标准与规范进行生产,但仍然无法完全避免因操作失误或者其它外界条件,造成对食品安全产生的影响,这不仅会直接危害到企业的信誉与正常的运转,还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压力。食品安全责任险的执行能够使企业在面临食品安全问题时,将经济赔偿转移到保险公司,直接降低了因食品安全问题对企业带来的巨大资金压力,保障企业的有序与正常发展。

3.食品安全责任的风险管理对于保险行业的意义

食品安全责任的风险管理有利于国家有效的进行行业风险控制。目前我国保险行业的形势面临着巨大的竞争与供求之间的不平稳关系,如果加入新的保险范围,扩大保险产品涉及的领域,无疑对保险市场的发展与竞争冲突是一个非常有效的缓和,新的保险产品的推出能够使保险公司加入新的市场竞争方向,对于有效控制保险市场的恶性竞争状态有着重要的作用。此外如果加入食品安全责任险的全面推广与强制性执行,无疑集中了国家对食品安全的风险控制,有助于全面的解决国家对食品安全风险的管理。我国通过强制执行食品安全责任险能够提升食品企业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仅有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还能够通过全面的食品安全监管手段,对食品行业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控制和监督,实现食品企业安全意识的全面提升,进而保障安全生产,保障食品安全消费。

三、我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发展的制约因素

1.食品生产企业对于食品安全问题与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认识严重不足

我国保险行业有关食品安全责任险种的推出已经不是新兴事物,早在2007年就有保险公司推出与食品安全相关的险种,但是由于这些险种在法律法规上没有足够全面的支持,而且也存在着保障内容与条款的不完善,很少有食品企业选择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一些小的企业认为购买了食品安全责任险无疑会为企业增加经济上的支出,影响企业的利益与生产收效,因此不选择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另外一些大的企业由于意识不到食品安全责任险对自身所带来的重要作用,而认为购买这种保险只会增加自身的经济负担,对于在帮助企业规避风险和承担安全事故赔偿上的意识远远没有明确的认识。

2.没有与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环境

国家对于执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监管力度不足。在规定食品企业的责任监管机制上,没有将食品安全责任做为可以实行的责任保险来对待,国家在针对责任保险的相关规定上严重不足,不重视责任保险所带来的良好的责任监管效果,以及对企业发展所带来的促进作用,而是仅仅停留在对责任的明确划分和管理,在对待发生的责任事故后的赔偿与风险管理上则没有全面和深入的意识。国家食品安全相关的监管部门在食品安全责任方面的监管水平有限,没有对食品安全责任的赔偿与消费者维权提供全面的有效途径,因此致使社会上存在着许多消费者权益被损害,而无法对企业明确责任、寻求赔偿。食品安全责任险的执行需要有国家的相关责任保险制度做为基础,在规定了强制性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的条件下,企业执行投保的效率与广泛性才能同步提高。

3.我国保险业有关食品安全责任险的产品类型与数量有限

食品安全责任险的供给不足,也是影响我国无法全面实施食品安全责任险的根本因素。我国的商业保险公司基于对食品安全方面需要承担较大风险的认识,在设计食品安全责任险的保险产品上存在着许多问题,没有科学的责任类型划分、没有全面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理赔制度,无法实现规范化的食品安全责任险体系,同时也由于法律上相关条例的制约,使保险公司无法进行细化与全面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体系建立,造成了直接制约我国有效开展与实施强制食品安全责任险的后果。

四、我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保障条件与具体措施

1.我国须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实施条件的建设

(1)要保证我国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能够顺利的开展和实施,首先要加强政府相关部门的有效监管。食品安全作为直接与民生相关的重要问题,必然要受到政府部门的足够重视,对其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管,才能为各项政策的实施提供保障和基础,才能为实现全面控制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实施提供必须的前提。在食品安全责任险的推广过程中需要加强国家食品安全部门关于食品安全问题的规定与监管,细化有关食品安全问题的各项标准,对不同程度的问题制定相应的处罚机制,对于优秀的食品安全榜样企业制定一定的奖励制度,可通过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购买标准上体现,对于出现存在安全隐患或者有一定安全问题存在的企业,在食品安全责任险的额度上予以提高,而对待优秀的榜样食品生产企业可实行食品安全责任险的购买优惠政策,鼓励各食品企业努力向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标准的方向发展。

(2)要通过法律手段对食品安全责任险的购买提供足够的法制环境支持。通过法律对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强制性规定,是保证食品安全责任险能够全面实施的有力手段,在通过制定完整的法律规定后,食品企业对于安全责任险的认识程度加深,提升对购买责任保险的必要性意识,才能根本上提高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购买率,使食品行业的安全责任管理更加全面与完善。

(3)对于我国目前保险行业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不足的现象,应当有国家的保监会进行深入的监督管理,督促并指导完善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机制的建立,在产品的规划上应当做到细致、细化,使产品能够满足生产同类型的食品生产企业的需求,并且能够对不同的生产安全问题和事故担负起应有的责任。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类型和理赔条件划分上应当尽量符合不同企业生产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做到全面应对各种类型的食品企业所可能面临的各种食品安全责任问题。此外,借鉴国外先进的责任保险管理与实施经验,对我国的安全责任保险做出相应的改革,参考国外的食品行业责任管理制度与安全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对我国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管理进行有效的推动与实施,全面的解决我国食品安全责任险缺失的现状,也是非常有效的解决办法。

2.我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发展路径

在未来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上,加强与推广食品安全责任险的制度,是有效控制与管理食品安全的手段,一方面能够对食品企业提供有效的生产支持与安全监督作用,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提高国家集中对食品企业生产与销售的监管力度,能够全面提升我国的食品安全水平。在食品安全责任险的未来发展中,采取强制性执行的措施是最有力的手段,将食品安全责任险做为强制性保险,才能实现企业购买责任险的比例提高,才能为国家集中监管食品安全提供支持。在政策的实施过程中需要通过一定的手段,对强制性执行的效果有一定程度的反映,通过有效的开展试点工作对一些地区和企业进行食品安全责任险的试验,综合分析与评判实施后的效果,从企业降低风险成本与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上,以及国家对食品安全监管的集中化管制上,分别进行相应的的数据对比,然后细致的调整不同地区与类型的食品企业对于安全责任险的需求,进行产品的细化分类和责任划分,使食品安全责任险的险种和管理制度更加完善。

五、我国食品安全责任险强制参保仍然需要排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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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目标

以专项整治为抓手、以长效机制为保障,坚决杜绝重特大旅游食品卫生事故,努力减少一般食品卫生事故,事故总量、事故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等各项指标均控制在县食安委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强化旅游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意识,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旅游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旅游食品安全工作制度,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人力、财力、物力的保障,强化食品卫生监管力度,完善责任考核办法,使旅游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二)狠抓基础工作,夯实根基

一是明晰不同企业、不同岗位的食品安全责任内容,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作为单项考核签订责任书,列入年度安全工作重要内容,同时加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查,努力形成责任到位、管理有序、奖惩分明的责任制体系。

二是继续抓旅游企业主要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以会代训等培训工作,使其能灵活掌握食品安全知识,提高管理能力。另外,重点加强对肠道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

三是规范旅游饭店原料采购行为,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实现原料来源有保障、可追溯。进一步在旅游饭店中推广实施“五常法”管理。

四是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预警制度,加强重要节假日及旅游活动期间的旅游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建设。

(三)完善食品安全检查联动机制,遏制重大事故发生

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制度和企业互查机制,增加检查的密度和力度,整合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努力遏制旅游企业中出现重大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

(四)强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一是做好假日旅游“黄金周”食品安全专项监管工作,组织进行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等节前食品安全大检查,各黄金周前两周内,组织完成对旅游企业的食品安全检查。重点监督完善星级旅游饭店食品准入制度体系。

二是强化对各项大型旅游活动或节庆活动的食品卫生专项监管。根据职责对相关旅游企业进行建立食品安全方案、各项措施的落实、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等内容的检查,落实责任,谨防肠道传染病、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患事故在我行业的发生。

(五)加强应急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各环节质量监测和预警机制,力求早发现、早整治,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制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加强重要节假日及旅游活动期间的旅游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建设,完善各部门协作的快速反应联动机制。加强应急演练及宣传培训工作,以提高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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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目标

以专项整治为抓手、以长效机制为保障,坚决杜绝重特大旅游食品卫生事故,努力减少一般食品卫生事故,事故总量、事故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等各项指标均控制在县食安委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强化旅游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意识,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旅游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旅游食品安全工作制度,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人力、财力、物力的保障,强化食品卫生监管力度,完善责任考核办法,使旅游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二)狠抓基础工作,夯实根基

一是明晰不同企业、不同岗位的食品安全责任内容,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作为单项考核签订责任书,列入年度安全工作重要内容,同时加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查,努力形成责任到位、管理有序、奖惩分明的责任制体系。

二是继续抓旅游企业主要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以会代训等培训工作,使其能灵活掌握食品安全知识,提高管理能力。另外,重点加强对肠道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

三是规范旅游饭店原料采购行为,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实现原料来源有保障、可追溯。进一步在旅游饭店中推广实施“五常法”管理。

四是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预警制度,加强重要节假日及旅游活动期间的旅游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建设。

(三)完善食品安全检查联动机制,遏制重大事故发生

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制度和企业互查机制,增加检查的密度和力度,整合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努力遏制旅游企业中出现重大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

(四)强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一是做好假日旅游“黄金周”食品安全专项监管工作,组织进行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等节前食品安全大检查,各黄金周前两周内,组织完成对旅游企业的食品安全检查。重点监督完善星级旅游饭店食品准入制度体系。

二是强化对各项大型旅游活动或节庆活动的食品卫生专项监管。根据职责对相关旅游企业进行建立食品安全方案、各项措施的落实、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等内容的检查,落实责任,谨防肠道传染病、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患事故在我行业的发生。

(五)加强应急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各环节质量监测和预警机制,力求早发现、早整治,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制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加强重要节假日及旅游活动期间的旅游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建设,完善各部门协作的快速反应联动机制。加强应急演练及宣传培训工作,以提高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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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一些商业保险公司主动推出食品安全责任险种,但中国食品安全责任险投保率低却是不争的事实,而且大部分消费者对食品安全责任险也一无所知。

食品安全责任险是指由食品生产、流通、消费领域企业投保,企业及其雇员由于疏忽或过失致使消费者食物中毒、感染食源性疾病或食品中有异物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在保险额度内将由保险公司承担的责任保险。

2014年7月9日,国务院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明确要求,“以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医疗责任等为重点”,开展强制责任保险试点。这一会议部署被媒体解读为“意味着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发展将迈入快车道”。然而,尽管一些商业保险公司主动推出食品安全责任险种,但中国食品安全责任险投保率低却是不争的事实,而且大部分消费者对食品安全责任险也一无所知。

“叫好不叫座”,

食品安全责任险推行步履维艰

为什么食品安全责任险的推行步履维艰?无外乎以下几点原因:

第一,我国餐饮及食品生产、加工行业小型企业数量众多、流动性大,工艺落后,很多生产不合法规,也就不符合投保标准。

第二,法律法规支持力度不够。《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者销售不安全食品,除赔偿消费者的损失外,最多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导致食品制售者违法成本低。

第三,食品安全责任险还未纳入强制险种,食品企业投保动力不足,难以形成充分保护受害人、覆盖广泛、偿付能力充足的责任保险体系。

第四,产品从生产到流通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致使整个流程透明度不高,缺少相应的检测和数据累计,最终造成食品安全隐患。

第五,保险公司也缺乏相关的数据积累和技术储备,导致保险费率无法精确计算,也就难以开发出相应的适合市场需求的保险品种。

因此,选择一些生产技术工艺成熟的领域和社会关切程度高的食品作为切入点,也许是循序渐进推进食品安全责任险的一个办法,比如婴幼儿配方奶粉。2015年,中国保监会的《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就将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液态奶的食品企业纳入了首批重点鼓励推进食品安全责任险的企业名单中。

率先在奶粉领域中推广食品安全责任险,不仅有可行性,而且有必要性。在今天的时代,通过大数据技术可以更好的推进食品安全责任险在奶粉领域的普及与实施。

结合大数据运用,

全面推广食品安全责任险

大数据的产生是由于网络与信息科技的发展带来全球性数据信息的爆炸性增长,人们称这些巨型的数据信息为大数据,简单说它就是信息化的自然延伸。在维基百科中,大数据被定义为“数据量的规模巨大到无法通过目前的主流软件工具在合理时间内达到截取、管理、处理、并整理成为帮助企业经营决策更积极目的的信息。”联合国2012年的白皮书《大数据的发展:挑战与机遇》中写道,“大数据时代已到来,且会对各个领域产生深刻影响。”因此很多国家的政府从2012年开始对大数据相关项目与领域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与财力。例如,美国在2012~2013年共投入2亿美元来实施对大数据的研究与发展,将大数据提到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日本则在2013年公布了以开放公共数据和大数据为核心目标的新IT国家战略;而在我国,大数据最近已经正式开始应用于食品安全责任险的普及与实施当中。

步入大数据时代,由于存储数据量的庞大,人们不得不研发更先进的技术来满足数据处理及存储的需求,因此云计算及云存储等大数据技术的概念相应被提出。

简单而言,云计算是一种按资源使用量付费的服务模式,这种服务模式可以使资源使用者进入相应的计算资源共享池,包括网络、服务器、存储、应用软件、服务等。另外,这种服务模式只需很少的管理工作以及资源使用者与服务供应商很少的交互过程。从总体看,云计算服务模式可以分为3种:SaaS(应用软件即服务)、PaaS(服务器平台即服务)、IaaS(计算机基础设施及服务)。因此,资源的使用者只需通过以上3种服务就可以满足自己相应的资源需求。而云存储则是一种网络在线储存服务模式,即资源提供者将资源存放在服务供应商的多台虚拟服务器上,而并非资源提供者私人的服务器,服务供应商根据资源提供者的需求在服务后端准备相应的储存虚拟化的资源的数据库(储存资源池),后者便可自行使用此储存资源池来存放数据或文件。然而,云存储与云计算对比,它又是在云计算上相应延伸出来的,当云计算系统处理的是大量数据的存储和管理时,云计算系统就会变成一个云存储系统,因此在大数据技术中,云存储又是一个以云计算为核心的数据计算系统。

在奶粉生产领域中,通过使用物联网生产可以有效将大数据技术结合应用。概括讲,物联网是一种基于智能感知、识别技术等通信感知技术将实物特征及变化记录成有效的数据信息,同时借助大数据技术进行相应的存储和分析从而在生产等环境中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的技术。因此,物联网又是继计算机、互联网之后世界信息产业发展的第三次浪潮。

首先,在奶粉的生产过程中会通过精确的传感系统收集大量食品在生产、装配、流通、销售等过程中的数据。其次,通过云计算对实时传输到数据库中的数据进行分析处理从而达到有效监测。借助大量事先存储的食源性病原体特征,食品生产商能够将已知的毒素与细菌的物理标志输入到ERP软件中,以便在生产过程中能够识别并立刻包裹,使生产线停下来,区隔所有受到影响的产品,并且这一过程无需人工处理。最后,数据检验齐全是实施大数据技术的根本保障,而牛奶的检验相对比较严格,在流通环节中,工商部门检验12项,出入境检验60项,一个盒装的液体牛奶从生产源头到消费者手上,期间至少需要经过6次抽查,总计971项指标,这还不包括奶牛和饲料的检验指标。如果每个检测指标按4个字节计算,一年下来,牛奶检测的数据就是514T。如此详实的数据为保险公司的计算费率奠定了充足的数据基础,而通过云存储技术的更新,生成的海量检测数据会最终接近整体奶粉产品的真实值。

综上所述,大数据在奶粉生产领域的普及会使企业实现生产过程的透明化管理,提高生产效率,促进产品质量的提高,并树立良好的口碑。在2016年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大数据时代的食品安全论坛上,中国工程院院士邬贺铨在主题演讲时指出,大数据是食品安全的“补天石”。另外,在2016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暨第八届中国食品安全论坛上,“今日头条”了一组食品安全大数据即基于对平台上4.8亿用户阅读行为的分析,在公众最关心的食品品类中“奶粉”高居榜首。统计显示,国内消费者对于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年需求量约为60万吨,而2015年我国进口婴幼儿配方奶粉高达17.6万吨,已经接近整体需求量的1/3,其背后的原因是消费者对国产奶粉的安全性缺乏信任。如果国内的奶粉生产企业能够充分利用食品安全责任险建立起自身的信用体系,提升市场消费信心,就能够为自己赢得宝贵的生存空间。而保险公司若也能推出特定的专业险种,用大数据监控企业的生产运输销售过程,同样也会为自己带来丰厚的利润回报和社会效益。

尽管食品安全责任险在奶粉领域中还未能成功实现推广,但若真能得到推广,将会为全面推广食品安全责任险提供丰富的经验和技术,也将令食品安全责任险深入人心,这不仅为全面实施提供强大的舆论基础,而且还可以为食品安全提供坚实的保障。随着法律法规在食品安全领域中的进一步完善,大数据结合的食品安全责任险将从根本上改善我国的食品安全状况。

篇10

贯彻执行国、省、市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进一步构建学校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全面提升监督管理能力和保障服务水平,努力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维护学校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以“夯实基础、完善制度、加强培训、强化监管、提升效能”为工作主线,全面推行食堂自办自管、成本经营、营养配餐模式,着力强化责任落实和风险防控,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杜绝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和管理服务问题引发不稳定因素,努力办安全优质、服务一流、师生满意食堂,解决好师生“吃”的民生。

三、主要工作

(一)促进食堂建设,努力筑牢食品安全承载实力

1.严格按照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伙房)建设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促进学校食堂基础设施建设和设施设备配置,突出幼儿园食堂改造重点,指导各地抓2-3个成片连线幼儿园“标准化食堂”示范点改造建设。

2.继续全力做好第三批约10个“关爱厨房”项目的规划建设、设备配置和使用管理等一系列工作。

3.建立与教育内部计财、项目部门和规划设计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建立学校食堂建设改造设计需教育内部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和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查程序,确保新建和改扩建食堂符合餐饮服务许可要求,从硬件布局上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二)规范证照管理,坚决杜绝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1.督促学校(幼儿园)食堂取得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坚决杜绝无证运营。

2.严格学校食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确保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上岗率达到100%,坚决杜绝从业人员先上岗后办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

3.依法执行劳动用工制度,落实从业人员劳动保障待遇,建立员工激励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杜绝劳资纠纷和可能导致的不安全、不稳定因素。

(三)重视教育培训,不断增强安全意识应急能力

1.进一步强化学校食品安全教育宣传。以食品安全“进学校”活动为抓手,将食品安全纳入中小学相关课程,坚持上好食品安全课;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3·15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做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特别是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宣贯和科普知识宣传普及,增强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培养少年儿童良好饮食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2.持续开展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主题实践、爱粮节粮、感恩教育和首届征文活动,办“节约型”食堂、树“光盘族”典范,弘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传统。

3.分解落实宣传目标任务,进一步做好在各级媒体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的宣传报道工作。

4.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和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培训计划,分层举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和从业人员培训班,突出幼儿园培训专题,启动首批营养师、食品安全师培训工程。

5.召开学校食品安全专题工作会议;精心培育和打造幼儿园、职业院校食品安全现场看点并召开全市现场会。

6.组织开展“走出去、请进来”学教、培训活动。

7.完善各级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和以学校食堂停水电气为重点的后勤保障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四)突出制度执行,扎实抓好食品安全规范管理

1.统一修订完善制度、规程、要诀、台账,强化执行和落实。严格依法亮证经营、索证索票、试尝留样等一系列、一整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措施执行力度,全面提升抗食品安全风险能力。严格系列台账使用管理,突出校长监管、健康管理、消杀灭害、食品添加剂和餐厨废弃物五本薄弱台账管理。

2.建立全市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供应商名录制,逐步规范食品原料定点采购,确保采购源头可控,降低采购成本。

3.严把食品采购索证索票、查验登记、试尝留样、售卖配送等各环节安全操作规程关,实施全过程无缝监管。

4.学校食堂和食品卖场经营者以及大宗食品供应商,应按资教发〔2011〕179号文件投保校(园)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五)把握重点关键,持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1.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治理和坚决杜绝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地沟油、病死(害)畜禽、不合格调味品、私屠滥宰畜禽、注水肉、违规处置餐厨废弃物等突出问题。

2.开展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重要时期、季节交替期和重点学校、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专项整治和明查暗访。

3.加大对学校食堂、宿舍消防、水电气设备设施的巡查、校验和检修力度,确保消防设施器材、水电气压力表、安全阀、管道和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设施安全使用。严格相关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责任人信息、岗位职责和设备设施操作规程上墙制度,加强检查和值班记录,规范资料归档。

(六)实行民主监督,完善学校食堂服务保障体系

1.规范食堂财务。坚持“公益性”和“非盈利”原则,严格成本核算、实施精细化管理、降低营运成本,稳定饭菜质量和价格,公示食堂财务。

2.建立监管机制。成立食堂管理委员会、学生膳食委员会、食堂值班岗等校内组织以及学生家长、有关专业人士和社会人士参与的校外监督组织;公示每周配餐计划、原辅料采购价格、带量食谱成本构成,监督饭菜质量,检查饭菜份量;建立满意度评价体系与常态评价制度;推进完善学校食堂社会监督试点工作。

3.畅通诉求渠道。设立投诉电话、电子邮箱、校长信箱、建议收集箱、食堂接待日等沟通平台,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有效化解问题矛盾;加强与食堂管理、经营者信息沟通,随时查找整改问题隐患;加强与从业者的沟通交流,关心他们疾苦,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激励员工用热心和爱心从业,安全、优质服务师生;加强校园网络管理,监测网络舆情信息,及时掌握并消除各类虚假信息和不实传言的负面影响,消除隐患和不稳定因素。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

1.市、县、学区、校(园)层层签订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

2.教育主管部门应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目标考核重要指标,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完善校(园)长第一责任人责任体制,配备首席食品安全官或专兼职管理人员,落实监管责任。

3.组建市、县、学区三级专家骨干团队,充分发挥专家骨干在食堂规划设计建设、设备设施配备、规范化管理、人员队伍培训等方面的作用。

(二)严格保障机制,提高监管能力

1.全面落实首席食品安全官工作要求,强化教育培训,确保充分履行岗位职责,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效能。

篇11

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1)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切实做好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春湾镇人民政府(甲方)与(乙方)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甲方职责

(一)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全镇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监督管理责任制,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

(二)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逐步增加财政收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设施建设,充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队伍,提高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

(三)统一领导、指挥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依法组织查处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根据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镇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评议、考核。

(四)镇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药品安全方针、政策,统筹领导、综合监管、组织协调全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可对乙方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并对乙方完成食品、药品安全相关工作情况组织年终考评。

二、乙方责任

(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领导对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领导机构,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部署本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大力宣传、贯彻执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规章,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

(三)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检查制度,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的检查督促。对容易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场所及相关食品药品,要明确防范责任,落实防范措施,发现事故隐患的,要责令其整改,限期消除。

(四)制定本辖区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严格执行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五)积极支持、配合镇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对辖区内开展的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工作,保证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正常开展。

(六)完成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布置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三、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春湾镇人民政府(盖章) 乙 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_________ 责任人(签名):_________

二___年___月___日 二___年___月___日

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2)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创建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提升我乡(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县政府办《广丰县创建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落实创建工作各项任务,现结合我乡(镇、街道)实际,与你村(居、社区)委会签订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村委会主要领导为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负领导责任。

二、村委会高度重视创建食品药品示范县工作,大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建设,张贴宣传标语和发放有关宣传资料,努力营造关注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积极配合和支持村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的工作。

三、积极维护本地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协助打击游医药贩行为,发现可疑食品药品信息、食品药品不良反应及时向乡(镇、街道)政府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汇报。

四、积极完成乡(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下达的工作任务,及时上报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相关资料。

五、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建设工作。

六、确保本村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五、本责任书一式三份,村(居、社区)委会、乡(镇、街道)政府各一份,另一份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存档。

乡(镇、街道)政府 村(居、社区)委会

签字人:_________ 签字人:_________

二〇___年___月___日 二〇___年___月___日

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3)

了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特别规定》,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2019年工作责任目标如下:

一、食品安全

(一)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1、建立管理处(场)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在管理处(场)的领导下、指导协调、检查督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2、及时提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协助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组织协调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5、负责辖区内创建食品餐饮消费安全先进单位具体工作。

6、完成管理处(场)交办的其他食品安全工作。

(二)食品安全工作目标

1、全面落实管理处下达的食品安全工作目标。

2、按时参加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会议,指导协调、检查督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3、积极落实省财政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全省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将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

4、在管理处(场)统一领导下,配合实施食品安全六大工程,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并结合农村实际,制定具体的行动方案,实现工作目标。

5、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参与协调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6、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报告、通报、分析、共享、预警、制度,定期食品安全和市场检查信息。定期向市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7、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积极协助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网、责任网和流通网建设工作,加强对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确保本辖区食品安全。

8、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强化食品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增强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9、力争每个行政村创办一家便利食品放心店,创建达标率不得低于90%。

10、建立本辖区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户档案。

11、加强学校食堂和餐饮业的监管,辖区内集中供餐学校和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达100%,农村集体集餐备案率达80%。加强食品经营企业的管理,食品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建立台账率达100%。

二、药品安全

(一)药品安全工作责任

1、在管理处(场)的统一领导下,对辖区药品经营单位、医疗机构进行检查督促。

2、支持和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人员依法开展检查。

3、协助解决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发现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及时报告。

5、完成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

6、完成管理处(场)交办的药品安全工作。

(二)药品安工作目标

1、辖区无假劣药品,无非法渠道购药,无证经营药品行为。

2、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完善以行政监管为主体,技术监测为支撑,社会监督为补充的农村药品监管体系,实现农村药品监督网乡镇、行政村全覆盖,切实提高监管网络运行实效,确保农民群众用上安全有效的放心药品。

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建立诚信规范、主体清晰、效用稳定、满足需求的农村药品供应体系,实现农村药品供应网覆盖到95%以上的行政村,力争覆盖到100%的行政村,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用药需求。

三、建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制。认真贯彻《省药品管理条例》,乡镇食品药品干事和村级(社区)信息员定期召开联系会议,切实履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职责。

四、大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积极参与市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建设,大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示范单位和示范经营户创建工作;完成辖区内创建食品餐饮消费安全先进县(市)相关工作。

管理处(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目标予以确认,年终据此进行考核,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奖惩。

_____管理处 (单位)

领导签字:_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4)

为了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责任,切实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监管,有效防止和遏制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镇政府决定与各村、各单位签订本责任书。

一、组织领导

1、各村委会、各单位对本村、本单位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保障监管工作顺利开展,要成立专门机构,由专人负责监管,层层落实责任,实行一票否决。

2、及时研究分析食品药品安全状况,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度会。

二、市场整治及监管

1、继续开展利剑行动,整治学校周边小卖部、建筑工地食堂等重点领域和节假日期间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打击制售假劣行为,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完善农村自办家宴管理制度,强化申报备案,村监管员负责对各个环节监管,确保农村家宴不发生安全事故。

3、开展快剑行动,整治药品经营秩序,对本村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检查监督。

4、开展食品生产、加工、经营餐饮等环节诚信建设,加强村卫生室规范药房建设和药械经营诚信建设,保证老百姓饮食用药安全。

5、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对食品药品违法案件的查办,并杜绝利用义诊等形式在乡村销售保健品的行为。

三、应急救援

1、修订完善本村(单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科学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完善《药品安全事故及不良反应事故处置方案》,对突发事件及时上报。

2、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及时将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上报乡政府办、食安办。督促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及时上报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

四、宣传教育

对村民、从业人员采取多种形式进行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宣传,促进安全饮食、合理用药。

五、推进三统一工作

按照县政府三统一工作目标,对本辖区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加强基本药物流通、使用进行监管,协助相关部门对配送药品实行全覆盖抽检,保证老百姓用药及时,价廉质优。

六、夯实责任

按照监管职责细化分解到具体的责任人,保证不发生重大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七、本责任书从20___年___月___日至20___年___月___日日有效。

___镇人民政府(盖章) 村委会、单位(盖章)

篇12

当江海燕第四次来到浙江省桐庐县武盛村的一家豆腐店时,老板终于主动承诺暂停经营,等到办理完营业执照和相关证件后再开门营运。

身为武盛村副主任的江海燕,还兼任着当地的食品安全协管员,每天下了班就会去周围商户转转,村里208家食品经营户,她都了然于胸。“我的工作麻烦点,老百姓吃东西就放心点。”江海燕的办公桌上总摆着两本台账,一本是辖区内所有食品产业的底数资料,一本是平时的检查台账,多年来的每一次检查、每一项反馈,她都记得清清楚楚。

食品安全一直是老百姓关注的焦点,安全监管离不开“人”。在浙江,30604个行政村、社区被设置成8.7万个社会治理小网格,每一个网格都选配了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江海燕就是其中的一员,他们履行着食品安全的隐患排查、宣传教育等工作职责,被老百姓称为“舌尖”上安全的守卫者。

2014年,浙江省保障公众食品药品安全的“三网六体系”建设项目启动,即构建安全责任网、电子监管网、社会共治网等“三张网”,建立健全监管执法、风险防控、应急处置、技术支撑、标准法规、社会监督等“六大体系”,逐步从“被动整治”走向“主动作为”,从“事后救后”走向“事前防控”,从“人海战术”走向“智慧监管”,从“单打独斗”走向“社会共治”。

“我们的食品要让群众吃得放心、吃得安全、吃得健康,如果这一点都做不到,群众就没有获得感、幸福感,‘高水平’全面小康更无从谈起。”在浙江省副省长、省食安委副主任朱从玖看来,浙江的这一食品安全协管网络就是布局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的一个重要“棋子”。

“机器换人”实现智慧监管

一个厚厚的巡查记录本、一张地图,这是浙江临海市东塍镇东溪单村食品安全协管员秦晓晓曾经的两样法宝。每天到指定的食品单位检查食品安全、记录各项数据、向上级汇报是她的工作,“当时我就天天拎着这个记录本走街串巷,要找检查的地方就看地图,有问题就记在本子上,其实挺不方便。”

2016年9月,秦晓晓告别了她的“老搭档”,用上了新设备――装有“食安通”APP的智能手机。走进一家食品单位,秦晓晓就可以对要例行检查的地方进行拍照、上传;电子地图能帮助她轻松定位到要检查的单位,省去了找路的时间,效率提高了不少;如果发现任何食品安全隐患,可以随时通过打字进行记录,不仅速度快,看起来也一目了然。

食品安全,是“管”出来的。人少事多的矛盾成为首要难题。在浙江,2万多名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8万多名食品安全协管员需要面临“三个一百万”的监管对象:一百f个发证企业,一百万个无证摊贩、作坊、农贸市场流动摊贩,还有一百万个网络食品、化妆品、保健品商户。

如何改变监管的“人海战术”?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朱志泉向《小康》记者介绍说,浙江的经验是“机器换人”,走“智慧监管”道路,用现代化的监管手段和监管设备,解决人少事多的矛盾,提升监管工作效能。

2015年3月,浙江省启动食品药品“智慧监管”工程,以“一个中心七大平台”为框架,建设包括一个省级数据中心,审评审批、信用管理、实时监控、产品追溯、行政执法、公众服务和综合管理等7个应用平台。

“这是我们食品安全检查在‘互联网+’时代的一次转型。”临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陈锦海介绍说,安全协管员手机里的APP,都连接着办公室里的电脑终端,可以实时看到检查结果,分析食品安全问题。

“每个季度,我们会把APP中记录的一些大家感兴趣的数据整理出来,向市民公布。”陈锦海形象地把“食安通”搜集的数据比喻成临海食品安全的“大数据”,“2016年9月到12月,‘食安通’导入巡查经济户口11804家,协管员输入巡查信息6054次,上报各类问题123个。”

上报及时,处理也及时。“食安通”上传的问题,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相当重视,已经实现问题100%处置。

不只是临海市,宁波、台州、丽水、舟山等市都开发了“食药通”、“永安通”、“食安通”软件和信息化监管平台。在浙江省全省范围内至少有1.8万余名执法人员和协管员使用了移动监管信息平台。这套基于智能手机运行的移动执法系统,是浙江省食品药品“智慧监管”体系的组成部分。

“智慧监管”用一张看不见的电子监管网构筑起了食药安全的防线。大量食品安全的数据从无数端口进入互联网。有了数据,如何推进数据互联,探索大数据应用,是浙江省推进“智慧监管”重点工作之一。在浙江省食药监局看来,建立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标准体系,省、市、县各级系统按照“统一标准”建设,才能实现数据沟通共享,走出“数据孤岛”。2016年,省级食品药品“数据中心”一期建设已完成,有10个市建立食品药品数据交换共享节点,实现数据交互。

据了解,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正对智慧监管“数据中心”现有的数据进行挖掘,探索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数据的分析应用模式和方式,通过定期汇集、挖掘、分析现有数据资源,可以动态了解浙江省食品药品行业总体状况,包括企业、产品及从业人员等基本情况,还可以利用可视化图表直观反映各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新格局

2015年12月4日,一部名为《爱的保险单》的微电影走红视频网站,上传一个多小时,点击量就破万。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普通的单亲家庭,母亲为了支持儿子创业开面馆,隐瞒下了自己病重的事实。当儿子发现时,母亲已病入膏肓。承受了丧母之痛的儿子,每日魂不守舍,因为一次操作疏忽,导致了一批食客食物中毒住院。本就经济拮据的儿子又将面临巨额医疗赔偿费。所幸,天无绝人之路,母亲在世时,悄悄为儿子的面馆购买了一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当地保险公司了解情况后及时协助其儿子处理事故,并快速赔付了相关费用,帮助他渡过了难关。

这部温情微电影的“导演”正是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这是全国首部以食品安全责任险为题材的公益微电影。”浙江省食药监局综合协调和督查处副处长祝永飞向《小康》记者介绍说,选择用微电影的形式进行传播一是节约成本,二是方便网络传播,也更符合互联网时代下大众的审美需求。

“食品安全监管仅靠监管部门难以管到位,必须发挥全社会力量,构建社会共治新格局。全力推广普及食责险正是浙江着力探索的重要途径。”浙江省食安办专职副主任、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卢永福说。

2015年年初,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食责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探索将食责险试点情况纳入地方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将企业投保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和分级分类管理指标体系。

“食品安全责任险出保率较低,所以企业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加上侥幸心理,一般不会主动投保。要想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必须以投保人需求为导向去思考。”祝永飞介绍说,在对比欧美多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条例后,浙江食药监局与多家保险公司沟通,认为应该增加理赔项目、减少免赔条款,以此来保障投保人的权益。

打破了传统保险弊端的浙江省,在食责险的推广上也跑出了“浙江速度”,截至2016年6月底,已有10435家单位投保,保费收入达3344.95万元人民币。祝永飞把食责险的推广形容为“多赢”,在他看来,这不仅及时保障了消费者以及投保主体的合法权益,也为保险行业打开了新的市场。

除了保障多方共赢,方法和路径也尤其重要。浙江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提倡各地根据本地区食品产业特点和发展现状,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各地在探索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投保模式上进行了大胆创新,台州通过界定市场主体“公商属性”,实行了以市场运作为主体、政府公益购买为辅助的“政企同推”的投保模式;仙居等地引入第三方风险管理机制,对100余家小餐饮单位进行了风险评估;临海市各镇(街道)设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专项基金,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并将营业场所500平方米以下的餐饮经营户、小作坊、食杂店等单位纳入投保范围,实现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全覆盖的“团体式投保”。

监管部门的主导发力,也带动了食责险推广的重要参与方――保险行业,它们的主观能动性得到了充分发挥。

食责险的推广工作还只是促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内容之一,通过试点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建设,浙江省将食品安全与银行征信系统挂钩,摸索建立了“政府―银行―市场”的三方合作模式。

作为全国首个经央行批准的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地区,浙江省丽水市通过“互联网+食品+金融”的监管模式,将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情况纳入农村金融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差别化信贷政策等措施,倒逼食品生产经营者增强主体责任意识。截至2016年10月,丽水市已有49万户居民、3.5万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建立信用档案,公示“黑榜”79家,发出惩戒告知书60余份,限制贷款31家。

在寻找痛点中转型升级

要保障食品安全长治久安,除了靠日常监管外,更需要找准痛点,助推企业走向规范化、品牌化的运作道路。

2016年9月22日,《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2015年版宣贯会暨衢枳壳推介会在浙江省常山县举行,多名专家用科学数据详细论述了衢枳壳的药用功能,吸引了400多名医药企业、医疗机构代表参会。

在常山大宝山胡柚基地,常山县农业局高级农艺师毕旭灿为一批医药企业代表介绍了胡柚生态种植技术,他们也都是冲着衢枳壳之名而来。

“我们公司就准备生产衢枳壳饮片,预计今年底第一批产品就能下线上市。”常山天道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董事长徐照辉说。

徐照辉所说的衢枳壳其实就是胡柚片,是常山独有的地方柑橘品种。而如今医药企业的“抢手货”,却曾有过“被打假”的经历。

“胡柚片是用未成熟的胡柚果实横切晒干而成,它的形状、效用与中药枳壳相同,而且在衢州作为民间用药历史悠久,但是因为没有标准的炮制规范,因此不仅不能进入医药市场,还一度成为‘打假治劣’的对象。”浙江省食药监局从产业角度切入,助推产业转型升级,从根源上杜绝食品安全问题的产生,衢枳壳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从2013年开始,浙江省食药监局多次与省级医疗机构、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中医专家以及相关科研部门专家共同召开胡柚片炮制规范专家咨询会,对其药用历史、植物基源、化学成分、药理药效、质量进行调研研究。制定了胡柚片的炮制规范,并命名为衢枳壳,作为地方品种收载入新版炮制规范。在符合国家对地方中药炮制规范的法规要求的前提下,既满足了浙江省中医临床需要,又扩大了药用资源,同时促进了当地的经济发展。又因制定了炮制规范,主动化解了胡柚片因炮制不当而产生的潜在食品安全问题。

终于,在2016年8月的《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中,胡柚片以“衢枳壳”的名义列入其中,有了正式合法的药用身份。

2012年,浙江省提出“健康浙江”发展战略;2014年,《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精准对接、精准服务”食品医药产业转型升级。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紧跟发展政策,连续3年开展“双精准”专项行动,全面助推食品医药产业转型发展。

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食品药品安全关乎人民健康和生命。“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际,‘三网六体系’也将建设完成,浙江省将基本建立覆盖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食品药品安全现代治理体系,基本具备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的现代化治理能力,基本形成企业自觉、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在接受《小康》记者采访时,朱志泉描绘了浙江省打造食品药品安全放心省份的愿景。

篇13

后勤与资产管理处组织召开食品安全专题会

3月14日下午,后勤与资产管理处于教学楼2栋209教室组织召开食品安全专题会议,各食堂餐饮公司、档口、大宗物资供应商、超市及相关食堂从业人员集体学习了由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3部委联合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文件,会议由覃永主持。

会上,陈佳丽就文件精神和具体政策规定进行了宣讲和解读,肖征碧对成都七中实验学校食品安全事件进行了通报,覃永就下一步学院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食堂要围绕采购、贮存、加工、配送、供餐等关键环节,健全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保障食品安全,促进营养健康。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和健康中国战略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落实校园食品安全责任,开展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宣传教育。各食堂相关从业人员要加强学习,高度重视,时刻警惕,筑牢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篇14

乡镇食品安全责任书范文(一)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食品安全工作,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有效遏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健康和生命安全,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____市食品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规定,现与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签订20__年度食品安全责任书。

一、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管辖范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1、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市政府有关食品安全的政策和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至少确定一名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有明确的工作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

2、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督促检查本单位管辖范围内食品安全工作,对容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环节进行严格检查和隐患排查。防止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3、积极配合执法部门到本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业户)检查和查处违法生产经营食品的行为,不得纵容、庇护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卫生质量标准食品。

4、及时掌握并积极报送区域内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的食品安全动态和信息,为政府正确决策提供依据。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生产标准化、种植养殖及生产加工新技术等知识的宣传、推广、服务工作。

6、加强初级农产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经营等各个环节安全管理,配合有关部门、镇做好各环节的监管工作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7、发生食品安全事件要及时向镇政府报告,并积极配合开展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8、做好有关部门和镇政府安排的其它食品安全工作。

三、事故控制目标

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危害,确保本地区内无因工作失误和组织领导不力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责任考核

镇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纳入单位年终千分考核。对所管辖范围内发生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由镇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乡镇食品安全责任书3篇小学作文-初中作文-高中作文-中考作文-高考作文-节日作文及各类中小学生作文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镇政府、单位各执一份。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镇人民政府(盖章) 单位(盖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乡镇食品安全责任书范文(二)

为加强我乡的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按照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当地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要求,实行首问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为此,乡人民政府决定与各单位签定食品安全责任状。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落实各项责任(25分)

1、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成立由村(社区)书记、部门单位负责人挂帅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村(社区)、部门单位食品安全信息员,职责明确。记6分。(查看相关牌子和资料)

2、明确工作机制、做到制度健全并上墙。记4分。(查看相关牌子和资料)

3、研究制定村级、部门单位食品安全年度总体工作规划与方案,并付诸实施。记5分。(查看相关资料)

4、食品安全工作典型信息全年报送不少于2条。记2分。

5、有定期的食品安全工作总结以及食品安全全年年终总结。记3分。

6、食安工作经费得到落实,记5分。

二、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确保任务完成(40分)

1、建立健全监管台帐,全面掌握和了解辖区内的食品安全状况。记10分(查资料)。其中动态摸底及报送占4分,每缺一季度扣1分。隐患排查占6分。

2、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对本辖区内食品安全市场进行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处理本辖区重大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并向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记5分。

3、每月28日前及时上报农村聚餐月报表,记10分。

4、定期对乡村厨师和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健康证进行抽查,协助乡食安办落实农村聚餐申报备案、审查指导和乡村厨师体检培训工作,记10分。

5、节假日期间做到有人在岗值班,定期报表,及时上报本辖区内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记5分。

三、开展社会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15分)

1、制定村(社区)、部门单位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计划。记2分(查资料)。

2、有永久性宣传栏和固定性宣传标语,记3分(查记录、看现场)。

3、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全民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意识和能力,促进社会监督水平的提升。记10分(查看资料和现场)。其中开展食品安全进企业、进农户、进工地等宣传活动各计1分。宣传报道本村(社区)、单位食品安全工作计2分。组织食品安全联络员、信息员参加县食安办举办的培训学习计2分。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县、乡监管部门举办的教育培训计3分。

四、抓好示范创建工作,建立长效机制(记20分)

1、按照示范创建标准做好开展合格村级创建,部门单位配合乡食安办做好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记10分。

2、全面加大示范创建力度,创建食品安全合格村(社区)、示范企业、超市、门店等。记5分。

3、创建农业产业标准化示范性基地和健康、生态种养殖基地。记5分。

五、为有效考核各村(社区)、部门单位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任务的完成情况,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年终将组织对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进行综合评价考核,将考核成绩纳入目标管理,并对任务完成好的村(社区)、部门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因不认真履行职责、监管不到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城郊乡人民政府(盖章)乡长:

责任单位: (盖章) 责任人:

乡镇食品安全责任书范文(三)

为明确食品监督管理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各村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切实加强食品监督管理,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镇政府与村签订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如下:

一、责任目标

(一)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村委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统一领导、协调本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村委年度工作目标和考核内容,定期召开村两委会,研究部署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及时研究解决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食品热点、难点问题;建立村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落实分管领导、责任人、承办人;健全工作制度,落实办公场所和经费,做到机构、人员、场所设施配套到位;进一步完善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和工作制度,配合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搞好培训,落实各项日常工作任务。

(二)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各村委对本辖区食品安全负总责。各村主任为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村协管员负具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考核机制,各村村委与食品摊贩、小作坊、小餐饮、小卖部和集体聚餐(包括办红白喜事、搬家、做满月等一切大灶饭)签订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定期进行食品安全责任目标考核评价。

(三)定期分析评估本地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掌握本村食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数量及状况,配合镇食品监督管理站做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四)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村集体聚餐(包括办红白喜事、搬家、做满月等一切大灶饭)、食品摊贩、小作坊、小餐饮、小卖部登记备案等的管理,让村民吃上安全放心的食品,确保本村内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五)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结合实际,制定食品安全宣传工作计划,采取讲座、咨询、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宣传栏、开通流动宣传车等方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制定本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建立应急处理指挥系统和应急救援队伍,搞好应急处置培训,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发生事故后,第一时间向镇政府、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报告,并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减少事故危害和损失。

(七)完成镇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食品安全工作任务。

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