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2 17:39:32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个人对环境保护的认识,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关键词:公众动机环境治理
动机是推动人从事某种活动,并朝一个方向前进的内部动力,是为实现一定目的而行动的原因。动机是个体的内在过程,行为是这种内在过程的表现。引起动机的内在条件是需要,引起动机的外在条件是诱因。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动机其实就是公众以什么样的目的去参加环境保护活动,这种动机反映着公众个人的自身道德修养,也会影响着其在服务活动过程中的行为表现。
一、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现状
根据数据调查资料汇总,笔者认为大部分的志愿者在参加环境保护的时候同时考虑到了利己和利他因素,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过程中社会占了主导作用,个人起到良好的辅助作用。对环保志愿者年龄、户籍、文化程度、职业、居住地风险设施、环保知识培训与参与环境保护的主要原因、目的、态度、个目的改变进行相关数据分析。
(1)年龄数据显示,各个年龄层次都将参与环境保护的最初主要原因视为环境保护问题很严重,环保公益活动很有意义。即不管哪个年龄层次,人们都普遍认识到了环保公益活动的意义性。其次年龄与个人目的表现出了显著的相关性,60%的人将提升个人服务意识作为主要动力,其次是丰富经验实现自我成长。
(2)文化程度数据显示,环保志愿者团队是个学历层次较高的群体,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高达90%,文化程度与个人目的和社会目的有显著的相关性,人们将个人目的定义为提升个人服务意识,从而实现自我成长。在数据中,我们发现,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对目的定位不清晰地为零。文化程度较高人群,能更清晰得到了解到参加环保公益活动对个人自我成长的益处以及参与环保对生态环境改善的积极作用。
(3)职业数据显示,本次调查的志愿者以在校大学生为主,正处于一个知识不断累积,经验不断丰富的过程。所以在参与环保过程中对提升自我显示出了强烈的倾向性。而且,校园是培育环保意识的温室,学生在校园生活中易受到其他环保志愿者的行为感召,所以在社会目的的选择中,大于60%将改善生态问题视为社会目的,大于30%将感召他人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视作社会目的。在环保公益活动中应充分利用大学生群体资源。
(4)居住地周围风险设施数据显示,居住地周围是否有些令人感到不快的环境风险设施,与参加环境保护的个人目的有显著的相关性。认为居住地周围有令人不快的环境风险设施的人高达60%多。且居住地周围有风险设施的人群对参与环境保护的主要原因更为清晰。现在环境问题与人们息息相关,感受到环境污染危害的人参与环境保护的动机就更为纯粹。
(5)专门的环保知识培训数据显示,是否接受过专门的环保知识培训与个人目的有显著的相关性。大于20%接受过环保知识培训的人将丰富闲暇生活视为主要的个人目的,且有22%接受过环保知识培训的人认为他们参与环境保护没有什么目的只是必须做而已。而大于30%未接受过专门的环保知识培训的人却将提升个人服务意识设为个人的主要目的。在调查中,接受过专门培训的人只占样本的数量的15%,这跟现阶段环境保护宣传力度有很大的关系, 20%的人表示在接受完环保知识培训后对环境保护认知还是比较茫然。
二、对策思路
1.加大宣传力度,发挥环保公益活动对公众的积极引导作用
随着社会的进步,志愿者群体总的知识、技能和素质的提高,加入到环保公益活动的机会和条件也大大的增加和有利,参加志愿活动的人数以不可预计的速度增加。从目的结构以及转变状况来说,环保公益活动的实践对志愿者目的积极导向作用还是很明显的。应该加大宣传力度,传播环保知识,让公众知道环保活动是刻不容缓的;同时利用新闻媒体在日常生活中宣扬积极的环保公益事件,引导更多的人群,将环保的思想落实到点滴小事中,慢慢的形成一个良好的环境保护氛围,让公众了解为何要进行环保公益活动。
2.专业的环保知识培训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志愿者团队中接受过专门的环保知识培训仅占小部分,并且有些在接受完知识培训后仍对环保知识较为模糊。笔者认为,要形成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必须得传播科学的系统的环保知识,让公众在意识到环境保护刻不容缓之后,知道从哪做起,如何做起。
3.处理好不同年龄层次的参与动机
从个人目的和社会目的的结构分析中,我们可将主要的目的分为自我提升动机和利他动机,从自身角度来说,通过公益活动的实践来提高自己的能力丰富经验,从而增加社会阅历和参与社会竞争筹码;从社会服务角度来说,志愿者参与环保公益活动的特征是自愿行为,无报酬的奉献行为,出于助人动机的行为。志愿服务动机其实是肩负着社会的使命,同时也是个人人生价值实现。不同的年龄层次应该选取不同的动机作为引导,我们应该鼓励从内在需求出发,以服务社会为路线进行环保公益活动的展开。组织者应正确认识到不同年龄结构的动机主次差别,一方面,对志愿服务动机进行有效管理,尽量满足志愿者的动机需求,使志愿者个人愿望与实际需求相结合,推动志愿事业发展。另一方面,指导志愿者更清晰地了解自己在志愿者服务活动中的目的,指导其落实志愿者现实行为,辅以适当心理调节,从利己和利他角度将环保公益活动对人的意义深入人心。
三、总结
公众参与环境治理是实现环境治理的一个重要思路,实现公众参与的重心在于让公众了解为何要进行环保公益活动,如何进行环保公益活动,参加环保公益活动有什么意义。
关键词:低碳经济;环境保护工程;作用
Abstract: 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low carbon economy is more urgent, human development in the long-term practice only pay attention to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neglect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concept of awakening, low carbon economy is not only emphasizes the development speed of economic slowdown, but in this process, in-depth understanding of human and social development, advocate of natural the respect and protection, and help get the economy more long-term development.
Keywords: low carbon economy; 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 effect
中图分类号: [TU984.1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加速了各国之间的交流,同时也带来了对于世界性环境问题的探讨。在面对全球面暖的局势下,联合国以及各个国家都分别成立了相关的部门来做好对环境的保护工作,不断深入对环境问题的研究,将经济发展与环境的关系作为了关系到人类未来的大事来抓。倡导低碳理念,做好节能减排,降低温室气体的浓度,减少人类活动对自然系统的破坏,促进经济的长远健康持续发展。在低碳的经济背景下,建设环境保护工程是对低碳理念的践行,同时也是促进我国社会主义进程的重要举措。
一、低碳经济的理念
低碳经济是在世界各国的积极参与和促使下形成的一种经济观念,将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具体的分配到每一个国家的发展任务中,遏制温室气体对大气层的破坏。
(一)低碳经济的奋斗目标
在低碳经济的理念被英国政府首次提出时,就得到了大众媒体的广泛关注,其首相布莱尔还对二氧化碳的排放量设立了明确的奋斗目标:到2010年将二氧化碳的排放量降低到1990年的80%左右,到2050年,将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减少60%,全面建设低碳型的社会发展模式。
(二)低碳经济对世界经济的影响
低碳经济的理念倡导是对人类发展的长远打算,具有高度的人类使命感和责任感。低碳经济对国家的经济发展速度以及模式都有了约束,使得相关国家在制定相关政策时,需要不断考虑到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转变经济发展模式,积极开展环保理念下的经济活动,提升低碳技术的创新和进步,将新能源的建设和发展放置到国家的发展战略中,从而为世界的低碳工程作出贡献。
(三)低碳经济对环境保护工程的要求
低碳经济的理念本身是一种绿色、环保的经济发展方式,提倡对环境、资源保护性的模式,而环境保护工程正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低碳经济理念的具体执行过程。建设环境保护工程,能够约束企业以及个人对环境和资源的破坏行为,同时加强对环境污染的治理,最终共同促进社会全面、协调的发展。
二、建设环境保护工程的重要性
建设环境保护工程是世界性的低碳发展任务,对于人类经济的发展具有长足的促进作用。建设环境保护工程对于国家的经济以及社会发展也具有多方面的意义,加快环境保护工程的建设,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是我国现阶段的发展理念和任务。
(一)建设环境保护工程促进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
建设环境保护工程能够减少经济活动中对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和利用,制止对环境的破坏行为,促使企业在追求利益的同时能够考虑到社会利益,从而将环保工程的理念运用到企业的发展理念中,带来企业更加长足的发展空间。只有注重了对环境的保护,才能提供给经济发展的长足动力。如果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过多的强调发展速度,不计后果的盲目建设,所带来的社会危害是也是极大的,而且是不利于经济的后续建设和发展的。
(二)建设环境保护工程体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
建设环境保护工程能够体现人在社会活动中对于环境的保护,从而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模式。在城市发展和建设过程中,注重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加快资源整合,调整企业的发展模式,将环保的理念始终贯彻到具体的经济行为中,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三)建设环境保护工程带来个人身心发展的愉悦
建设环境保护工程也是个人身心发展的需求。作为社会结构的最小元素——个人的需求最终集合成了社会的发展意愿,只有注重个人的发展要求,才能最终促使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人是具有精神和物质两个方面的需求的,经济的不断发展对于人的物质满足提供了越来越多的途径,而相对来说,精神需求的满足则薄弱一些。美好的生态环境、融入大自然的生活场景能够带给人以愉悦的精神享受,促进其身心的健康发展。
三、建设环境保护工程的具体措施
环境保护工程既是一种发展目标和要求,也是一种发展手段,需要相应的措施来进行实施。在进行环境保护工程时,应该充分认识到低碳形势下的世界发展格局,了解到个人和社会的长足发展需求,利用高科技手段,不断推进环保工程的发展。
(一)制定环境保护法规
建设环境保护工程应该是在具体的法律法规之下进行的,从而使得环境保护工程的实施是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的。制定环境保护的法规,是对我国依法治国理念的具体体现,也能够促使各个地区对于环境保护的工程建设,提高环保工程的执行率。
(二)利用高新科技手段
提高资源的利用率以及减少对环境有害的活动是促使环保工程建设的重要方面,这就要求在社会发展中,应该加强对环保材料的研究,利用高新技术手段,努力发展新能源技术。改变传统方式中对于环境有较大影响的模式,引入环境友好型的发展观念,不断利用高新技术手段来达到经济与环境的共同发展。
(三)提倡绿色出行方式
绿色出行方式是环保工程落实到具体个人的体现,强调个人在平时的生活习惯中保持良好的习惯,不仅注重家庭生活环境的建设,也注重社会生活环境的保护。提倡对环境污染小的出行交通工具,在日常生活中尽量避免对资源的浪费,做好资源的二次回收利用,从而将绿色环保理念深入到每一个人的思维意识中。
总结:
低碳经济理念体现的是人类在经济活动中对于环境的重新认识和保护意识,低碳经济是有具体的奋斗目标的,能够起到对各个国家经济发展的约束作用,将减少有害气体的排放分配到国家的发展任务中。环境保护工程是低碳经济的践行,能够将环保工作落实到实处,促使企业转变发展方式,促使政府环保工程的建设,也促使个人加入到对环境保护的任务中,从而共同建设一个适合人类居住的美好环境。
参考文献:
一、环境权的提出
本世纪以来尤其是二次大战以后,环境问题日趋严重,"环境危机"成为威胁人类生存、制 约经济发展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直接因素。在西方发达国家公害事件不断、污染严重和发展中 国家贫困与人口压力大、资源破坏严重的形势下,世界各国一方面致力于运用技术手段治理 污染,另一方面也在努力寻求解决环境问题、保护和管理环境的理论依据和法律依据。60年代,在联合国大会组织下,西方国家展开了关于公民要求保护环境,要求在良好的环境中生活的法律依据的大讨论,引起世界瞩目。1966年,联大第一次辩论人类环境问题,在各成员国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大会取得共识,认为有必要召开一次专门会议共商环境保护大计,这便是1972年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会议的由来。
七十年代初,诺贝尔奖获得者、著名的国际法学者雷诺。卡辛向海牙研究院提交了一份报告,提出要将现有的人权原则加以扩展,以包括健康和优雅的环境权在内,人类有免受污染和在清洁的空气和水中生存的相应权利。卡辛认为,环境权具体应包括保证有足够的软水、纯净的空气等,最终保证人类得以在这个星球上继续生存。?
1970年3月,国际社会科学评议会在东京召开了"公害问题国际座谈会",会后发表的《东京宣言》指出:"我们请求,把每个人享有其健康和福利等要素不受侵害的环境的权利和当代传给后代的遗产应是一种富有自然美的自然资源的权利,作为一种基本人权,在法律体系中确定下来。"从而更为明确地提出了环境权的要求。?
这些观点,为欧洲人权会议迅速接受。从七十年代初,欧洲人权会议便组织了80人的专家委员会,致力于将"人类免受环境危害的在这个星球上继续生存下去的权利"作为新的人权原则进行国际法编纂。1971年,欧洲人权会议将个人在洁净的空气中生存的权利作为一项主题进行了讨论,继而在1973年维也纳欧洲环境部长会议上制定了《欧洲自然资源人权草案》,肯定地将环境权作为新的人权并认为应将其作为《世界人权宣言》的补充。欧洲人权会议还为环境权的确立进行了广泛的工作,旨在引起全世界对环境权的重视,使其成为世界性的而不是为欧洲所特有的概念。?
环境权为世界所接受充分地表现在1972年《人类环境宣言》中,该《宣言》第一条庄严宣告:"人类有权在一种能够过尊严的和福利的生活环境中,享有自由、平等和充足的生活条件的基本权利,并且负有保证和改善这一代和世世代代的环境的庄严责任。"?
一些国家在《人类环境宣言》的影响下,开始了环境权的立法实践:如南斯拉夫、波兰、葡萄牙、智利、巴西、匈牙利等国在其宪法或环境保护基本法中确认了环境权;再如希腊、巴拿马、菲律宾、捷克斯洛伐克、泰国、瑞典等国则在宪法中体现了保护公民环境权的内容。日本和美国还广泛地受理了以保护环境权为案由的案件,开始了环境权的司法实践。
二、环境权的涵义与性质
环境权理论提出后,引起了学者们的高度重视。之所以如此,盖因其于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所致。公民在健康优美的环境中生存的权利,实为公民与生俱来的应有权利②。环境问题的产生及其恶化,使公民产生了保护环境的权利要求,生态学和环境科学的发展更使国家具备了保护这一权利的物质手段。因此,国家应及时将这一应有权利奉为法律权利。而在现代社会权利法定原则下,环境权的法律化是使环境权利得到保障的前提条件,也是国家担当环境管理职责的法律依据。?
在关于环境权能否成立的争论中,始终存在着"肯定说"和"否定说"两种观点③。?
"否定说"认为,保护环境的确需要法律依据,目前法律在这方面存在缺陷,但只要扩大传统的人格权和财产权的保护,以及更新侵权理论,就足以弥补传统法律的缺陷,不必要再确立一具概念模糊的环境权。我们认为:这种观点至少是在没有全面正确地理解环境权的真正涵义,并在传统的以私权为中心的法律观指导下提出来的。环境权是为克服和弥补传统法律理论和法律制度在环境保护中的缺陷和不足而产生的一项新的权利。?
1、传统的以所有权为核心的财产权理论及制度不利于环境保护。首先,传统所有权理论中,所有权的客体只能是人力能够支配和控制之物,而作为环境要素的空气、水体、野生动植物尤其是生态因不能为人力所支配和控制,因而不能成为所有权的客体;其次,所有权作为一种自物权,是主体依法对自己的所有物享受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对与其无关的财产提出权利要求,据此,公民无权对环境要素提出权利要求。在这样的所有权理论下,公民是不可能提出环境保护的要求的。虽然在传统民法上也有他物权制度,因为其是作为所有权制度的补充,也难以在环境保护方面发挥较大的作用。因此,限制所有权、改变以财产所有为中心的立法指导思想是环境法的首要任务。?
2、人格权理论及制度关于生命健康权的保护对于环境保护也是不足的,首先,生命健康权的保护以对人身权的直接侵害为构成要件,而环境污染和破坏行为在大多情况下不具备这一特征;其次衡量是否造成生命健康权侵害的标准是医学标准,尤其是对健康权的侵害是以产生疾病为承担责任的标准。而在环境保护中,造成疾病已为环境污染和破坏的最严重后果,环境法要以保证环境的清洁和优美不对人体健康构成威胁作为立法目标,以环境质量作为承担责任的依据。?
3、传统的侵权理论围绕所有权和人格权的保护了确立了一系列保护原则难以适用对环境的保护。共同侵权行为的共同故意原则、直接因果关系原则、时效原则、过错责任原则等等,这些原则在环境保护方面都难以适用。如果依照传统民法理论适用这些原则,其结果只能是使受害者得不到保护,致害者逍遥法外。这样的理论也显然不能适应环境保护的要求。?
尽管在现代民法理论中财产权、人格权及侵权理论都在发展,但它们离环境保护的要求相差甚远:首先环境保护要以协调人与环境的关系为终极目标;其次环境保护要以整个生态系统为保护对象,包括保护环境的优美和舒适;再次环境保护要以预防环境污染和破坏为主要手段,环境污染和破坏的后果是难以补救甚至无可逆转的。因此,对环境保护而言防患于未然的意义远甚于"亡羊补牢".这些都不是财产权、人格权、侵权理论及制度能胜任的,如果硬要传统的法律理论完全适应环境保护的要求,那么只能使这些理论失去其存在的基础而变质变味,而且也难免挂一漏万,反倒使受传统民法制度保护的那些权利得不到妥善保护。因此,只有在新的理论指导下产生的环境保护制度才有利于保护环境,全面地保护公民的环境权益。当然,传统的民法理论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体现环境保护的观念,并在不改变其自身属性的前提下发挥保护环境的作用也是十分必要的。?
环境权正是这样的为公民环境保护所需要,而传统法学理论与制度又未加规定的一项应有权利。我们可以将这一权利定义为:公民享有的在不被污染和破坏地环境中生存及利用环境资源的权利。它包括如下涵义④:?
1、环境权的主体包括当代人和后代人。因为地球并不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它属于我们的后代,环境权应由当代人和后代人共同享有。?
2、环境权的对象包括人类环境整体。它既包括天然的环境要素和人为环境,还包括各环境要素所构成的环境系统的功能和效应,如生态效益、环境的优美舒适等。?
3、环境权是一项概括性权利,它可以通过列举而具体化。如在美国的一些州宪法中将环境权作了具体地规定,包括清洁空气权、清洁水权、免受过度噪声干扰权、风景权、环境美学权等;在日本的一些判例中列举的环境权包括清洁空气权、清洁水权、风景权、宁静权、眺望权、通风权、日照权、达滨权等。
4、环境权是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保护环境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同时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在享有环境权利的同时承担保护环境的义务是现代权利观的基本要求。?
在环境权的"肯定说"中,学者们对于环境权的性质也存在不同认识,主要有四种学说:?
1、人权说⑤。即认为公民的环境权是一项人权,或是人权的一个组成部分。如日本学者松本昌悦认为:《人类环境宣言》把环境权作为基本人权规定下来,环境权是一项新的人权,是继法国《人权宣言》、苏联宪法、《世界人权宣言》之后人权历史发展的第四个里程碑。
2、人格权说⑥。由于环境权的主体是公民,而公民的环境权益包括了人身权益,又由于侵犯环境权的后果往往表现为对公民身体健康的损害,因此,有人认为环境权属人格权。在日本的一些判例中就将侵犯环境权的行为视为侵犯人格权,如1970年大阪国际机场公害案和1980年的伊达火力发电厂案的判决。?
3、财产权说⑦。此说认为环境权是一种财产权,如美国密执安大学教授萨克斯认为,空气、阳光、水、野生动植物等环境要素是全体公民的共有财产;公民为了管理他们的共有财产而将其委托给政府,政府与公民从而建立起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关系。政府作为受托人有责任为全体人民,包括当代美国人及其子孙后代管理好这些财产,未经委托人许可,政府不得自行处理这些财产。
4、人类权说⑧。此说认为,环境权是指人类作为一个整体或地球上的所有居民共同享有的权利。?
此外,关于环境权的性质还有财产权兼具人格权说等。?
笔者认为:以上各种学说都揭示出了环境权的某个或某些性质特征,包含着对环境权的属性认识。但是人格权说与财产权说均只反映了环境权某一方面的功能特征而失之片面,人类权说则因为难以具体化为公民权利而失之笼统,至于财产权兼具人格权或人格权兼具财产权说则本身并没有确定环境权的性质。因此,环境权应该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现代法治国家公民的人权。
首先,环境权作为一项人权已为一系列国际法文件所肯定。除《人类环境宣言》明确宣布了环境权外,其他如《社会进步和发展宣言》、《内罗毕宣言》等都对环境权作了阐述。1966 年12月9日签署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盟约》第11条宣布:"本盟约缔约国确认人人有权享有其本人及家属所需之适当生活程度,包括适当之衣食住及不断改善之生活环境。缔约国将采取适当措施确保此种权利之实现,同时确认在此方面基本自由同意之国际使用极为重要⑨。
其次,环境权作为一项基本人权,其核心是生存权。环境是公民作为生物个体生存的基本物质条件和空间场所的提供者,是人类生存的必要条件,保护环境的目的在于保证人类的生存繁衍,因此,环境权的最低限度标准不是单纯的医学上划分疾病与健康的标准。环境权不是公民个人对其择住环境的占有、使用、处分权,因而不是财产权;环境权也不是要求他人不直接侵害公民生命健康的权利,因而它也不是人格权。环境权始终以环境作为权利媒体,要求实现人类价值观的彻底转换,是建立在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相互尊重的基础上的新型权利。?
第三,公民环境权具有作为人权的本质属性,这些属性可归纳为:?
1、整体性与个体性的统一。确立和实现环境权是为了达到保护人类生存环境的目的,正因为环境是每个人生存必不可少的物质条件,而环境污染和破坏则正威胁着这种物质条件,才产生了当代人和后代人对环境权的要求;环境污染和破坏的后果将影响这一代人和后代人的生存质量,环境权保护的结果表现为环境质量的改善和人与自然关系的协调,即通常所称的产生环境效益,环境效益也是这一代人和后代人可以共享的。任何人在当今社会都不可能脱离环境条件独善其身,也不可能以任何方式独占环境利益。因此,环境权具有强烈的整体性,是通过个人权利形式体现的真正公共权利或"人类权利。"但环境权的整体性中又包含着个体性,其核心是人的生存权,是人成其为人或继续作为人生存的权利,这是人的首要权利,是每个人都应平等享有的权利,这一权利不能受到限制成剥夺,剥夺了公民的环境权,就等于剥夺了人的生存基础。虽然其他权利可能因种种原因而丧失,如财产权可能因处分而转移,公民的政治权利可能因受刑事处罚而被剥夺,而公民的环境权则是与生俱来,不可剥夺的 .正是由于这种整体性与个体性的统一,使得环境权的行使,既可以是集体行为,也可以是个人行为;而对这一权利的救济,既需要采取公法手段,也需要采取私法手段。?
2、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的统一。环境权所包含的利益是多重的,其实现的目的是为了当代人和后代人的持续生存和发展,同时也是为了每个人更好地生存,因而环境权所体现 的是整体利益、长远利益和个人利益、眼前利益的结合,环境权的这种属性,要求现代社会 中的人作为人必须与自然建立和谐、尊重的关系,必须克服利已主义倾向,改变功利主义的 环境观,"我们在决定在世界各地的行动的时候,必须更加审慎地考虑它们对环境产生的后 果。由于无知或不关心,我们可能给我们的生活和幸福所依靠的地球环境造成巨大的无法换回的损害。反之,有了比较充分的知识采取比较明智的行动,我们就可能使我们自己和我们的后代在一个比较符合需要和希望的环境中过着较好的生活。⑩"正是因为环境权的这种利益多重性使它具有比其他法律权利更高的价值取向和人性标准,才产生了环境保护立法中的环境权保护的法律手段多样性、法律责任多元性的特征,前者如综合运用行政法、民法、刑法、诉讼法手段保护环境;后者如法律责任的加重,归责原则的客观化和责任追究的程序简化,等等。?
3、权利与义务的对应性。任何权利都是或应当是与义务相互依存的,而且权利的实现往往是以义务的履行为条件的。环境权也不例外,在环境保护中,任何人都是权利主体,同时也是义务主体,不容许无义务的权利,也不容许存在无权利的义务。因此,每个公民的环境权是平等的,每个人在享受环境权的时候,都必须尊重和维护别人的权利。环境保护又是与科学技术发展紧密联系的,公民环境权利与义务的确定,都必须具有环境科学依据和符合生态规律,因此,环境权的权利与义务统一性使得环境法整体具有强烈的科学技术性。这种科学技术性表现为环境法律规范中的技术规范占有很大比重,环境保护制度的建立莫不与技术规范直接联系。?
4、权利实现方式的多元性。环境问题的特点是污染和破坏容易,治理与恢复困难,有些环境污染与破坏如矿藏资源枯竭、物种灭绝都是不可逆转的,因此环境保护重在预防,防止危害环境的后果产生。与之相适应,环境权的保护也是如此,应将重点放在事前的预防上,仅此而言,环境权的实现方式也必须是体现以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这就要求环境立法除了通过加重法律责任、扩大环境诉讼的范围等消极措施保护环境权外,还要以广泛赋予公民参与环境管理的权利的积极方式,调动广大公民的环境保护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促进环境权的实现。
通过对环境权性质的分析,不难发现:环境权的人权属性是环境保护立法特殊性的根源。环境权的整体性与个体性的统一决定了环境法调整对象的广泛性和环境法立法宗旨的公益性。环境权的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的统一决定了环境法律手段的综合性和法律责任的多元性;环境权的权利与义务决定了环境法律规范的科学性和生态性;环境权实现方式的多元性则决定了环境法结构体系的完整性。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笔者认为,环境权理论及法律化是环境法理论及实践得以建立和完善的基础。
三、环境权的认识论基础?
环境权是以环境为权利客体的,它的建立以人类的环境观为基础。环境权理论与实践在国外两度引起重视,莫不与人类环境观的变化直接联系。
人类的环境观是指人们对客观环境的看法和观点、观念的总和,它是人们处理人与环境的关系的指导思想。人类的环境观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而发展变化的,迄今为止,大致经历了三个历史阶段和三种观念形态⑾。?
第一阶段是人类畏惧自然、崇拜自然的阶段。这是在古代生产力水平发展低下,人类尚不能摆脱自然的控制和威胁时期的必然表现。此时的环境观为对自然力的畏惧心理和盲目崇拜的观念,要求人对自然的绝对服从。?
第二阶段是人类无视自然、主宰自然的阶段。这是近代生产力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的结果,社会生产力的提高以生产工具的不断革新为前提的,人类环境观的转变也以先进生产工具的使用为物质条件。尤其是在产业革命以后,人类征服自然的能力空前扩大,从而产生了无视自然、主宰自然的观念,出现了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取向,以人统治自然为指导思想。在这种观念的指导下,人类无限制地作用于自然和改变自然,拼命地向自然索取,对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采取掠夺性的态度,不断地加剧人与自然的冲突和对立。在这样的观念下,环境权是无从建立的。?
第三阶段是重视自然,与自然和睦相处、协调发展的阶段。环境危机的威胁、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促使人重新认识与自然的关系,人们开始由无视自然的陈旧观念向重视自然、与自然和睦相处的观念过渡,从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取向过渡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与发展的价值取向。在这种观念下,人类才有可能将自己的善恶观、良心观、义务观等道德观念扩大至自然界中的一切实体,并重新确立生命和非生命的自然物在自然界中存在的合理性和价值,从而产生了环境保护的要求,也才产生了环境权的要求。众所周知的《人类环境宣言》被认为是人类新的环境观产生的标志,而正是这个《宣言》明确宣布了公民环境权,这不能说是巧合,只能充分证明环境权是现代环境观的产物。
关键词 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现状;推进措施
中图分类号 X1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2)10-0033-02
气象探测环境是气象工作者探测气象信息必需的最小距离构成的环境空间,要求避免周围的各种干扰。近年来,随着平阳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或乡镇规划建设项目的不断开发和扩大,在气象观测工作中逐渐显示出一些问题,如气象探测环境受到破坏、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和区域建设产生矛盾、探测设施和设备受到干扰等,直接影响到天气预报的准确性,不利于气象探测环境的开展[1]。在当前全球气候变化的大环境下,对处理特殊气候的气象探测工作极其不利。因此,为保持稳定可靠的气象探测环境,加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力度,确保气象探测不受外界干扰,已成为目前气象工作者必须认真面对和思考的问题。
1 平阳县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的现状
平阳县是气象灾害频发地区,每年都有台风、冰雹、雷电等多种气象灾害发生。特别是2009年8月9日,受8号台风“莫拉克”影响,带来的强降水引发平阳县昆阳镇局部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灾害,造成昆阳镇城西办事处沙岗村南山下3间房子坍塌,5名村民被困。因此,要减轻灾害影响,及早应对,就要依靠科学、连续和长期掌握天气演变的真实情况,而要保障气象资料的代表性、真实性、比较性,关键在于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不被影响和破坏。从2002年开始,由于城市发展需要,原本位于郊区的平阳县气象局四周360°方位完全被建筑大楼包围,气象探测环境受到严重破坏,县里多次召开协调会决定将气象局进行整体搬迁。2010年,平阳县气象局搬至县城另一个郊区,然而不久观测站周围高楼大厦陆续建成,气象探测环境再一次受到影响。虽然气象探测环境有法可依,但还是给当地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为顾全大局,县里要求平阳县观测站搬迁至县城最高山顶上,并将其列入2012年重点建设项目。从2006年起,为提高平阳县气象预报预警能力,加强气象基础设施的建设,县财政投入专项资金在全县31个乡镇建立了32个全新的自动气象站。中小尺度灾害天气自动雨量监测站的建成,为平阳县的防灾减灾工作提供了重要技术保障和决策依据。特别是在每年的防汛抗洪决策服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由于周围环境中建筑等障碍物的迅速增多,也有多个气象观测站的气象探测环境受到影响或遭到破坏,对气象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极其不利[2-3]。
2 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的难点
随着区域经济建设项目的增多,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越显重要。但是由于各地区的基础条件和环境较复杂,仍存在一些难点[4]。一是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越来越多的城建项目扩展至郊区,由于建设项目实施前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存在缺陷,因而也未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对气象探测环境的影响,使一些新建自动站逐渐处于城市中心区。二是由于设置的气象执法队伍受编制的限制,绝大多数执法人员均为兼职,缺乏执法经验,与专门从事社会管理的行政机关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执法力量相对薄弱[5]。三是探测环境中的污染源较多,气象探测工作受到影响。
3 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
3.1 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
气象探测环境受到破坏,根本原因是各单位和个人对这些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只有从思想上认识到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才能构建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的良好氛围[6]。因此,应采取多项措施,积极、深入地宣传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范围和标准,在保护范围内设置警示牌,防止单位和个人破坏观测环境。
3.2 对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
各地相关部门要根据当地城乡建设规划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要求,加强重视,尽快组织开展气象台站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并纳入城乡规划共同实施;对气象探测环境已遭受破坏的地方,应尽快改善和恢复,对确需迁建的,应落实划拨建设用地。
3.3 对破坏气象探测环境的行政执法力度不强硬
气象、规划、国土资源、建设、环保等部门要加强协作,认真履行职责,开展专项检查,依法查处违反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规定的行为[7]。各地要尽快建立和完善气象部门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协作沟通机制,共同做好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工作。对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设置障碍物的个人和单位,气象部门要及时予以制止。对气象探测环境遭受较严重破坏的地区,要提请当地政府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制订解决方案。
3.4 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制度执行不深入
全社会人员要认真执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制度。如需迁移气象台站,应征得省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同意,合理规划和布局新建气象台站的站址;建设项目实施前应进行严格的环境影响评价,科学预测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影响,然后按规定征求气象部门意见,并取得气象主管部门对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的审批许可,从而实现城乡建设与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4 推进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的措施
确保气象探测环境不受干扰,可促进观测工作的有序开展,从而提高观测数据的精确度,为区域人民的生产生活提供参考。为避免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遭到破坏,全县各有关单位、部门要严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的认识,采取有效的措施,积极参与到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工作中[8]。为加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确保获取气象资料的准确性和连续性,提高应对气候变化和气象防灾减灾能力,针对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现状应采取的相应补救措施[9]。
4.1 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
各级气象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深入地开展气象法的宣传工作,增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意识,提高社会公众对气象法律法规的认识,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宣传册等形式,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气象法》《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10]。真正使广大群众,特别是从事城乡建设活动的单位与个人充分了解气象法规,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气象探测环境,损毁气象探测设施。
4.2 加强部门协作,严格探测环境保护行政审批
各级气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当地建设规划部门的联系,建立、健全相关的备案制度,及时将相关法规规定的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保护范围和标准报当地建设规划部门备案;对可能影响已建气象台站探测环境和设施的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结合相关意见,对符合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定的建设项目签发施工许可证[11]。项目建设部门要与气象部门加强合作,增进沟通和交流,要联合分析各预建、已建、在建项目的环境影响,为项目建设提出建议,避免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12]。
4.3 严格执法力度
执法不严也是气象探测环境遭到破坏的重要原因之一。应加大对破坏气象探测环境行为的处罚力度,对执意违法的建设项目应立即启动法律程序,与建设规划部门联合开展执法,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坚决杜绝有案不查、查处不力的不作为行为。各级气象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与当地人大及地方政府的监督、领导及建设规划部门相互合作,对违法行为做到依法惩处,严格执法力度。
4.4 建立健全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的巡查、报告和预警制度,强化监督
各级气象部门要密切关注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变化动态,加强巡查,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可能发生的问题,从而可在最快的时间内采取措施制止破坏行为。对不按气象部门和建设规划部门联合审批意见进行施工的项目,各地政府有关部门要会同各级气象部门及时启动执法程序予以制止,并依法拆除有关建筑,所造成的损失由建设单位或个人自行承担。各地政府应积极组织各乡镇政府、气象局、发改局、规划建设局、国土局等有关部门开展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的监督检查,治理不符合规定的环境问题。制订紧急预案,遇到不可抗力破坏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时,可降低损失和不利影响,并能及时对紧急事故做出处理。
4.5 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加以长期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的划定标准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法定标准划定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范围,并纳入城市规划或者村庄和集镇规划”。各级建设规划部门在制订和修订城乡规划时,应将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纳入到当地城乡规划中。当地各城乡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编制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专项规划应委托具有城市规划资质的单位编制,所需经费由气象部门筹措解决。专项规划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由气象部门组织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划。同时,在各城乡建设规划修编时要充分遵照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确保气象观测站探测环境得到长期保护。
5 小结
气象探测对周围的环境较为敏感,一旦环境中出现干扰因素,就会降低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影响天气气候预测预报的准确性和气象服务的针对性,关系到各级地方政府应对防汛抗洪、人工增雨抗旱、农业生产安全和防雷减灾工作的成败。为此,要充分认识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争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加强各部门间的协作与交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做好各个气象观测站的探测环境保护工作,促进气象探测工作的开展。
6 参考文献
[1] 黄本峰、孙、栾东红.由气象探测环境遭破坏引发的思考[J].山东气象,2004,24(1):46-47.
[2] 王时引.加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的几点思考[J].现代农业科技,
2008(17):335-336.
[3] 罗伟华,罗经权,黄映玲.浅谈气象探测环境保护[J].内江科技,2011,31(11):16,34.
[4] 张亚平,李韵文.浅谈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的经验体会[J].中国科技博览,2011(32):163.
[5] 杨再禹,李祥.黔东南气象观测环境现状分析及其保护对策[J].贵州气象,2009,33(6):39-41.
[6] 中国气象局,建设部.关于加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通知[EB/OL].(2004-10-08)[2012-03-25]..
[7] 湖北省人民政府.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工作的意见[EB/OL].(2010-05-17)[2012-03-25].http://hubei.省略/zwgk/zfxxgk/zfgw/zfgb2010/gg1013/201011/t20101101_126629.shtml.
[8] 李进虎.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促进气象监测健康发展[J].青海气象,2008(3):57-59.
[9] 廖华.炎陵县气象探测环境与设施保护的措施[J].现代农业科技,2010(17):303.
[10] 皮艳萍,王继凤,蔡敬东,等.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措施[J].现代农业科技,2010(7):334.
1、前言
随着石油燃料和煤炭的大量应用,工业时代得到了巨大的发展,我国的经济也得到了迅猛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提高,但是也带来了巨大的环境问题。笔者就我国的实际情况,就如何进行环境保护以及环境保护的科学发展进行探讨。
2、我国环境问题的原因分析
我国的环境问题如此之严峻,从根本上来说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不仅仅包含有历史因素,同时还包含有经济因素等因素,面对我国的具体国情,我国的环境问题又具有其独特的特殊性,下面对其进行分析。
2.1.历史因素
自从工业革命开始以后,科学技术得到了迅速的发展。近一个世纪以来,人类对地球资源的索取量和速度比以前多得多。现在许多人都相信,如果人类按照这样的速度进行下去,社会将面临着巨大的资源枯竭的问题和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问题。因此,人们应该积极的进行环境保护,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
2.2.经济因素
现在,我国的经济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和经济转型的重要时期,同时也是我国经济高速增长的时期。
首先,社会经济体制的变革极大的存进了我国经济的发展,但是也带来了对资源的肆意掠夺和对环境的任意破坏,人们只注意到经济利益的获得,没有注意到在这之后的环境破坏的加剧,近些年我国的生态问题不断增加。
其次,在经济快速的时候,只有少数人获得了巨大的利益,但是环境保护却是每个人的利益,这两者之间产生了巨大的矛盾。虽然我国是以公有制为主体,极大地缓解了两节之间的矛盾,但是这个矛盾将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渐加深,需要我们及早的进行解决。
2.3.教育因素
首先,人们缺乏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知识。现在,由于我国对于环境保护方面的教育缺失,造成人民环境保护意识不足,没能够对环境状况做出相应的警觉,一些地方及部门,还存在着对公共环境卫生重视不够、措施不多、工作不力的问题。
其次,人们的环境教育严重缺乏。由于我国前期重视对经济的发展,缺少对环境保护教育的投资,造成环保教育方面的缺失,以至于我国的许多人对环境问题不管不问,并且缺乏对客观状况的清醒认识。
总的来说,社会的发展没能够与环境保护之间进行合理的协调,以至于在环境保护方面严重缺乏合理的、有效的措施。
3、我国环境问题的解决对策
3.1.落实环保责任制。环境保护工作虽然是社会公共服务的重要方面,但同时其更应该是各地政府应尽的责任,所以各地的政府部门应为环境问题负上最重要的责任,而相应的法律法规对于政府部门也要起到限制和约束的作用。
各地政府应坚决的落实环保责任制,在政府官员的政绩考核中以及区域经济的发展考核中都应纳入环保目标这一指标,在区域经济发展的评价体系中也引入环境效益以及资源消耗等内容,这样才能合理的评价环保工作和区域经济的发展情况。另外,政府的环保部门应定期的向公众报告一次当地的污染物排放和资源消耗情况,群众对相应部门进行严格的监督,如果是因监管不到位或是决策错误等原因导致重大环境的出现,那么应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甚至追求其法律责任。
3.2.培养广大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环保工作不仅仅是政府部门的责任,其与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是息息相关的,所以我们还应培养广大人们群众的环保意识,提升其安全环保意识。首先,在各大高校应开设环境保护的相关课程,教师教授专业的环保知识,从年轻人抓起,培养他们的环保习惯, 并使学生们参与到环保征文以及植树造林等环保活动中。
其次,在各个社区还应宣传环保知识,培养人们的环保意识,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要承担相应的环保责任,做好了环境保护工作,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子孙后代负责。
3.3.制定健全的环境监管体制。无论是国家,还是各地方,都应制定健全的环境监管体制。首先,国家应做好对各地方的政策指引工作,为了确保跨省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国家应完善各地区的环境监测机构,发现了环境问题应及立即监督检查,并且及时的对其进行处理。
各地的政府部门应为当地环境问题的第一责任人,同时还要监督下一级政府部门有序的开展各类环保工作,建立健全的环境监管体制,并且加大对环境问题的监督力度。而在各地区的企业中,还应实行环保监督责任制,建设相应的环境保护机构,在其管辖范围内,应选择最为科学合理的监管模式,从而真正的做好各地的环境保护工作。
4、如何科学发展进环境保护工作
在“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贯彻科学发展主题, 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改善民生是最根本的出发点的新形势下,对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环境保护要保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另一方面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要充分考量环境保护。
(1)转变思想观念,营造全社会践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浓厚氛围
首先,进行环境保护时,应该以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环保方针。同时,国家应该加大对环保方面的投资力度,进而从战略上进行环境保护,及时调整环境保护的方向和重点。在进行环境保护时应当遵循自然规律和社会经济的发展规律,要保护优先、科学防治,真正发挥资金的环境效益。
其次,加快树立各级领导和部门的科学发展意识,并建立起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协调进行的综合决策机制。
最后,充分认识“科学发展是主题”的必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调动、激励各级政府、企业团体、公民采取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生活、生产和发展方式,加快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步伐,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完善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激发政府、企业履行环境保护社会责任的积极性
一是建立资源开发和环境污染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全面改革资源税,开征环境保护税,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建立健全资源开发和环境污染的环境补偿机制。
二是国家应对大小兴安岭国家重要生态功能区等具有重要生态环境功能、主体功能区的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资源型城市转型示范区的区域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维持生态系统的经济社会的服务功能,确保区域生态安全和国家生态安全。
三是完善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证券、绿色采购、绿色价格、绿色税收等一系列环境经济政策,健全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将企业履行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纳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企业贷款、企业上市核查等的重要内容。对环境保护社会责任缺乏、贯彻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力的企业,银行不予贷款、证券公司不予上市、企业信用等级降级。
(3)完善环境保护的技术政策,提高环境保护的科学化水平
一是研究适用技术,解决实际问题。中国环境条件各省差异大,环境污染处理技术和生态环境保护技术需要因地制宜,符合地方实际。对我省这样人口密度小、北方高寒地区的污染处理技术,应研究提出规模大小皆宜、集中分散皆宜、处理利用皆宜、生化生态皆宜的经济适用的处理技术。
二是加强环境保护的基础研究,提高环境保护部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加强环境保护部门监测预警、信息通报、环境统计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建设,为政府的综合决策提供环境技术支持。强化突发环境事件“一案三制”建设,健全企业环境突发事件防控体系建设,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三是组织实施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根据确定的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合理划分重点开发区、优化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根据各区资源承载能力和环境容量确定不同的发展方向和实施不同环境保护策略。
污染减排目标的确定应以环境质量为基础,要充分考虑区域差异,辩证分析投入与污染物削减量、环境质量改善的关系,对投入环境效益比过高的污染减排地区应对环境质量状况、环境容量以及环境承载能力作为要素进行综合分析,科学核定减排任务。
5、结语
综上所述,我们不仅仅要积极的开展环境保护的实施,同时还要将环境保护的意识深入到人们的心中,并且鼓励人们去保护环境,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共同创造美好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