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2 15:36:27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近年来国家科研投入不断加大,自主研发能力不断增强,也相应出现了经费预算靠“编故事”,科研经费投入产出比不高,项目拖期超垫支,科研人员积极性较弱等问题,其背后深层次的原因是科研经费管理水平不能满足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当前各科研院所正积极探索科研经费管理“放管服”改革有效路径,也形成了一些宝贵经验,鉴于此,本文从经费管理和服务的角度,从预算编制,执行控制,绩效管理三方面进行探讨,提出科研预算管理的优化建议。
一、财政科研经费预算管理现状及成因
(一)项目申报中预算编制与实际情况脱钩财政科研项目的特点是批复后各预算科目的金额即被框定,回旋余地很小,所以预算管理中遇到的的困难大多起于经费申报过程。在管理层面,科研院所经费来源渠道众多,很多项目体量小,研制周期短,项目负责人分散,对经费的管理要求存在差异,组织申报中容易出现漏洞。在实施层面,预算申报的主体一般是科研人员,对间接费用很不敏感,申报时容易忽略工资费管理费等科目,造成直接费间接费比例失调,不利于院所经营管理日常运转。在经费测算时,大部分科研单位缺乏标准化的数据支撑,只能借鉴前人经验,对往年经费加加减减,申报费时费力,还可能与项目实际需求相差甚远。
(二)预算执行管控手段单一且效率较低在科研实践中,科研院所多是“任务导向型”,重视任务进度管控,忽视经费管理,仅通过对项目经费支出总额设限,超预算项目停止报销的手段进行控制。再加上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分割严重,信息不对称,经费执行管控存在滞后性,容易面临期末超垫支或执行率不达标的风险。
(三)科研经费预算缺乏绩效考核机制当前的科研项目财务验收,仅重视预算执行率和财务经费是否合规,几乎没有绩效评估动作,预算绩效缺少硬约束。在缺乏绩效导向的情况下,各科研院所自身经费绩效内控体系也不健全,只要流程正规手续齐全,科研经费支出不问效果。即使审计中真的出现问题,也缺少问责机制,责任不能落实到人,很难引起业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对预算绩效的重视。
二、科研经费预算管理优化建议
(一)全面加强预算管理的基础设施建设优化预算管理模式,先要优化科研院所的管理基础,建立一套明晰的管理体系和信息化管理系统。管理体系层面,院所应当成立经费归口管理部门,协同项目和技术管理部门,共同实施项目立项、研制、验收等各环节的经费管理。以业务和财务相融合为重点,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避免陷入科研立项和执行过程中花钱的不知道可以花多少,花了多少,都花在哪里,管钱的又不知哪里该花的窘境。建立起技术、进度和经费相匹配的“三维”经费管理模式。信息化管理层面,应构建涵盖“业务流”“资金流”“信息流”的预算管理系统。该系统在科研项目管理模块至少集成预算管理,计划管理,财务管理,合同管理,质量管理,归档查询等功能,以信息化手段保证财务和业务的联动,提高预算编制、执行、管控、调整、考核的效率。院所还应打造与该信息化系统关联的财务知识库,其中收录各渠道经费管理规定,常用表单,各类项目成本历史价格,人员工时定额标准等数据。通过动态更新知识库来积累经验教训,降低管理成本,并对项目支出横向比较,为支出绩效评定提供依据。
(二)项目立项管理的优化所有项目必须开展内部立项工作,严格执行单位立项申请程序,将经费风险控制节点前移。由需求单位通过预算管理系统,向科研经费管理部门提出内部立项申请,立项申请报告中必须明确任务来源、经费来源、技术目标、研制内容、立项周期、价值实现及经费规模等内容。通过流程审批手段,整合信息资源,只有通过立项批复后,方能开展相关申报工作。申报过程中,经费管理部门与业务部门共同参与经济可行性论证、项目经费概算与报价。编制过程中以实际成本支出为预算起点,以WBS为基础确定干多少事,花多少钱。其中的难点在于每项基础工作包对应的费用很难计算,此时就要依赖院所的财务知识库,比照以往项目类似工作单元的料、工、费,得出相对合理的预算金额。
(三)预算执行管控的优化当前的预算控制大多是财务控制,属于末端控制,指标偏差发生后才能反映出来,而此时的业务事项及成本费用已经发生,调整空间很小,难以实现预算执行的实时监控和事前事中控制。院所中应当建立经费管理-业务-财务部门的定期沟通机制,对于投入规模大,执行周期长的项目,还需要任命“财务助理”,专门负责经费事宜的组织协调。“财务助理”要运用挣值管理(EVM)理念和方法,结合周期内每年度的科研任务进行分解细化,对接科研项目年度预算,并逐年滚动调整,让“经费管控网”覆盖项目的整个研制周期,确保项目经费收支始终与任务、进度相匹配,将项目经费控制在年度预算及全周期预算之内,并及时预警执行风险,避免项目完工时超支或结余过大。同时,在厘清在研项目累计经费收支现状的基础上,匹配研制合同后期任务节点、经费额度,滚动调整项目后续成本承担能力,针对科研主业做到未雨绸缪,为后续年度预算可持续编制及未来科研立项规划提供有力支撑。
(四)预算考核机制的优化预算考核机制是预算管理的指挥棒,需要体现兼顾任务质量和经费执行质量的导向。科研项目在重要里程碑节点,应当由经费管理部门组织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一同对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复盘。结合研究内容和技术指标的完成情况,从必要性、时效性和产出效益三个层面分析各科目的支出,找出成本中的关键项进行评价。评价中,结题前突击花钱的项目要减分,形成的成果有利于院所持续运营的要加分。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率的关键,是一次科研投入能够多次产出,利用一个科研项目提升了院所的各项能力,项目才算是成功。若是项目通过了验收,但归档后再无人问津,这个项目只能算勉强及格。预算绩效评价应纳入项目团队绩效评价中,在个人奖惩上有所体现,激励员工认真对待科研预算,重视预算执行效果,让科研经费花在刀刃上。
关键词: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
近年来,随着“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在国家和地方各项政策的推动下,科研事业蓬勃发展,呈现项目多样化,主体多元化,经费来源多渠道的特点。在科研项目经费来源中,政府财政性资金投入占据主体地位,强有力地支撑众多科研项目的开展,这部分资金保障性强,管理较为严格,但在使用、监管和效率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如经费预算安排不合理,经费支出不规范,监督评价机制不健全等。如何管好、用好这部分资金,发挥其巨大的作用,保证各项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使其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值得认真思考。
1现状分析
在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的规范和导向下,政府、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等经费管理主体普遍强化管理职能,更加重视经费预算、执行和绩效评价的规范性和制度化。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如下突出问题:
1.1预算粗放,资金配置合理性差。
在立项过程中,经费由项目组成员自行安排申报,财务人员很少参与其中。核算不合理、不准确,没有做到细化支出,抱有“宁多勿少”的思想,多报经费、多列支出,造成资金浪费。预算编制粗放,随意性强,预算分类不规范,势必对预算执行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造成影响。有时还存在政府行政干预力度大于专家意见的情形,有些科技管理部门,出于自身利益因素的考虑,利用手中的行政权力,左右项目经费的分配。
1.2协调失效,进程失控。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组成员与财务管理人员沟通、协调少,项目进展和财务支出分离,项目台账和会计帐表不对应,项目管理与经费管理缺乏对称性,不能有效控制项目进程。存在经费已用完而未结题;或是已结题,而经费未用完,长期挂账;还可能出现项目中期检查后突击花钱的问题。
1.3支出随意,信息失真。
擅自改变经费用途,随意扩大开支范围。有的大部分支出用于报销出租车费、餐费等,真正用在科研项目上的经费较少,更有甚者,将项目经费用于个人、家庭的开支;项目外协费存在“以拨代支”现象,将这部分经费划出,脱离了财务监管。有的单位在编制项目决算时候弄虚作假,会计信息不真实。
1.4设备采购脱离监管。
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相关科研设备时,不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办理,采购行为不规范,增加项目成本,甚至导致经费使用的合法性问题,此类现象在企业承担的项目中尤为突出。
1.5部分现行规定不利发展。
在现行资金管理办法中规定,企业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有工资性收入的不得领取人员费,而课题组成员中也不得发放劳务费等报酬。但是实际执行中,项目经费也开支了在职在研人员的部分工资或津贴补贴,此类现象在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普遍存在,照章办事比较困难,如果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则会出现科研人员不愿参与课题研究,不利于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
2应对措施
2.1强化预算管理。
项目申报单位,组织项目组成员与财务人员共同编制经费预算,明确目标任务,逐层分解,明细项目支出,确保项目可操作性,做到科学、合理、详尽。科技管理部门严格把关,专家管理与行政管理相结合,明确支持方向,提高资金分配的透明度,落实相关规范和标准,避免项目重复安排和重复购置,提高项目质量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财政性科技资金的使用效益。
2.2规范预算执行。
充分认识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重要性,严格执行预算,按照用款计划支出,专款专用,独立核算,项目组与财务人员加强沟通协调,及时掌握相关情况,完善信息的对等性,避免报销的随意性、盲目性,有效控制项目进程。
2.3落实日常监管。
项目承担单位内部认真落实日常监管,严格执行监管制度,形成良性机制,实行项目全程动态监控,监督整个项目的执行过程和财务开支,及时对相关问题进行处理。建立健全科学的监督评价机制,强化日常监督,认真落实总体规划、阶段工作和工作要求,根据项目的实施过程、经费开支、绩效成果进行综合评价。
2.4严格执行政府采购。
凡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科研设备的,不以采购主体定位,一律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程序办理,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可考虑在申报项目时,将设备费单独申报,提供相应设备型号、标准,采取政府集中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统一购置后随项目一并下发,可有效遏制设备重复购置,同时也能节约部分资金。
2.5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
在管好、用好项目经费,保证项目顺利完成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发挥资金的效益性。现行经费管理办法中,对人员费、劳务费等的规定缺乏灵活性,明显滞后于收入分配改革相关文件,如《昆明市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试行)》中,明确提出项目(课题)工资的概念。以技术成果、工作项目作为核算单位,由项目负责人对该项目完成的质量、完成时间、经费进行总体承包。项目组内人员的收入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贡献进行分配。结合实际,建议对相关经费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和完善,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规定和制度,尊重经济规律,注重经济效益,以人为本,才能充分发挥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昆明市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试行)》
[3]金月华.浅谈科研活动的绩效对经费管理的依赖性.现代商业,2010.(8):
关键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财政平台 科研经费 管理
科技水平和科研成果作为一个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象征,不仅推动着社会向前进步,更带来了经济的蓬勃发展。近几年,国家对科研经费投入总额不断增加,财政科技资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逐步建立,全国财政科技支出从2006年的1688.5亿元提高到2012年的约5600.1亿元,年均增长22.73%,7年累计2.42万亿元,占同期全国财政支出的4.37%[1]。2012年全社会科技研发支出更是首次突破万亿元大关。在国家“科教兴国”战略的推动下,高等院校逐渐为国家基础应用技术和社会公益等研究的重要基地,随着高校科研项目数量和经费的增长,科研经费在使用和管理上的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
1.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财政“大平台”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包括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国库集中收缴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一种十分有效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具有科学性和先进性,并经过了美国、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的探索和实践。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我国从2004年开始在全国高校实施推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后高校财务管理发生了较大变化[2]。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给高校财务管理带来了积极影响,加强了国家对财政性资金的监管,提升了财政资金的运行效益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保证了资金的安全;但同时也给高校的财务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按照规定,高校所有财政性资金都必须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
在这种财务改革背景下,成都市财政局展开了本级预算单位金财工程的启用工作,将政府采购、公务卡管理纳入国库支付系统。政府财政信息系统(简称财政“大平台”)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具体体现和深化,成都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几乎所有的财政、财务业务都要通过这个财政大平台办理,资金支付形成了以财政国库平台为支付中心的管理模式,学校的所有资金都必须通过财政平台开具支付凭证方能从银行账户中支出。
2.高校科研经费构成
随着科研经费占学校总经费收入比重的提高,科研经费逐渐成为教育事业经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形成了“纵向科研经费专项化、横向科研经费多元化”的新格局[3]。科研项目根据资金的来源渠道不同分为:纵向、横向、校资助科研项目。
2.1纵向科研项目经费
纵向科研项目经费,是指国家各级政府科研管理部门批准立项、按照一定程序下达给高校的科研项目经费以及学校科研人员从各类科技基金组织中申报获得的科技项目经费。纵向科研经费来源于中央财政或地方财政拨款,经费性质属于财政性资金。纵向科研项目开支以经费下达单位的任务书为依据,实行严格的预算管理。
以成都学院为例,在财政“大平台”的支付管理下,纵向科研项目经费支付分为财政授权支付和自有资金支付:第一,通过财政平台下达用款额度的科研专项经费支出采用授权支付,这部分科研经费属于学校的财政性专项资金,按“统一管理,单独设账,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管理;第二,由合作单位直接转账到学校银行账户的科研经费支出采用自有资金支付方式。
2.2横向科研项目经费
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是高校与社会组织或企业等联合开展研究,由对方承担用于科学研究的费用。横向科研经费性质属于社会资金,按照横向合同或协议管理。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在财政系统中采用自有资金支付方式。
2.3校资助科研项目经费
校资助科研项目经费实质是财政根据部门预算统一安排的项目经费,属于国家财政拨款资金,该类科研经费支出采用财政授权支付。成都学院的校资助科研项目分为科研工作专项和队伍建设工作专项,主要包括校青年基金、科研启动、科研平台、科技奖励及科研配套等资助项目。有的高校把校级项目也纳入到纵向项目的管理范畴[4]。
3.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3.1财政平台对财政性科研专项资金预算控制力度不够
高校专项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高校科研人员以个人名义申请的社会基础研究、农业推广等财政专项资金获批后,上级财政部门通过国库平台以文件方式按年度下达经费指标。然而,该类科研项目经费在平台上只有总的用款额度,不能反映当年该科研项目投入的各项费用支出预算明细和开支范围,无法对财政专项资金的预算列支进行严格的比例控制和经费支出情况的实时在线监控,不能做到从源头上对科研经费进行有效的预算管理。
3.2财政性科研专项经费支出经济分类与会计核算科目不一致
学校财务上的会计核算科目是财务人员按照我国财政部制定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设置的,而在授权支付下,国库平台对财政性科研项目经费的“支出经济分类”只设置了“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499-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39999-其他支出”,这与财务人员账务核算系统中的会计科目不一致。科研经费支出项目和类别众多,国库平台对科研项目经费设置的支出经济分类过于笼统,无法与科研经费支出匹配,不利于科研专项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关键词】 纵向科研经费; 会计核算; 预决算; 衔接
中图分类号:G4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4)35-0111-05
“十一五”以来,高等学校科研事业走上快速发展的道路,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就。高校承接的科研项目大幅增加,几乎承担了一半以上的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高校的科研经费在“十一五”期间翻了一番多,到2011年已经达到1 030亿元。随着科研投入的大幅增加,科研经费管理和核算问题已成为教育主管部门和高等院校共同关心的问题。高校的科研经费包括纵向科研经费和横向科研经费两类。纵向科研经费一般是指以学校作为科研承担单位或合作单位从政府主管部门获得的经费,属于财政性资金。凡属于财政性资金,必然是财政预决算的组成部分。会计核算是预算和决算之间的桥梁,高校纵向科研经费的会计核算关乎纵向科研经费预决算和学校年度财务收支状况。做好会计核算和预决算的有效衔接,是高校经费实现有效管理的重要途径,也是高校经费监管的必然要求。本文通过分析总结目前高校纵向科研经费的预决算要求和核算现状,提出了实现会计核算和预决算两者有效衔接的路径。
一、高校纵向科研经费核算的现状
原《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对于纵向科研经费核算的要求并不细致,各高校关于纵向科研经费的核算方式差异较大,包括收入科目、支出科目、年终结账过程、结转结余的科目等都不尽相同。对于收入科目,各高校一般都按照原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设置,基本能够满足专项经费管理制度的需要;支出明细科目的设置方面在原会计制度中虽有统一规定,但满足不了专项科研经费核算细化的要求。国家实行部门预算制度以后,根据财政预决算需要对科研经费支出的二级科目进行了规范,但也难以满足专项科研经费核算细化的要求。随着纵向科研经费尤其是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等经费管理要求的提高,很多高校尤其是纵向科研经费到款较多的学校开始按照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了会计核算,主要的进步就是能够体现单独核算的要求,在科研经费支出明细科目设置上开始注意与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的口径寻求一致。
新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于2013年12月30日,要求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其对纵向科研经费在收入和支出、结转结余所采用的一级科目设置是很明确的,对二级科目的设置基本明确,对于三级或更明细科目的设置没有限制,各会计主体根据需要可以自由设置更明细的科目,但未提出统一规范,仍然不能直接满足纵向科研经费支出的核算要求。2014年是新旧会计制度转换衔接之年,这对兼顾纵向科研经费管理需要和新会计制度规定,实现高等学校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和核算水平提升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当前高校纵向科研经费预决算及核算要求
(一)预算要求
纵向科研经费的预算编制应该以基本确定的研究任务为依据,根据项目任务的合理需要,坚持三个原则,即: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同时要讲求预算的可执行性。编制预算时应当同时编制来源预算和支出预算。来源预算中除申请专项经费外,有自筹经费来源的应当提供出资证明及其他财务资料。自筹资金必须是货币资金,不得以房屋、设备、科研材料等折成资金替代。支出预算应当按照国家科技计划经费预算规定的科目和不同经费来源编制,不得另外增加或者减少支出科目。支出预算中各支出科目要做到依据充分,取费标准合理,计算数据准确。
(二)决算要求
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的决算一般包括年度决算和财务验收决算两个环节。项目开展实施过程中的每个自然年度都要按照要求编制年度决算;当项目完成后,项目(或课题)负责人及其承担单位都应该编制财务验收报告,财务验收报告包括项目(课题)的全部决算信息,而且该决算应经过审计。不管是经费的年度决算还是财务验收环节的决算,其编制都要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数字真实、完整、准确,做到账表一致、账实相符,从而反映项目(课题)经费真实的收支情况。
(三)核算要求
国家科技计划经费有关的一系列管理制度性文件中,关于专项经费到底应该如何进行核算并没有专门的、具体的要求,只是有进行单独核算的要求,要求承担单位或合作单位应加强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对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分别进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从有关制度文件推断和近些年审计实践情况来看,单独核算一般应该达到以下几点要求:
1.实行分项目(课题)的全额预算、过程控制和全成本核算,并将预算管理、过程控制、成本核算与决算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科学的专项经费管理及核算模式。
2.依托单位应对所依托的课题或子课题进行成本核算,未经批准不得分立或变更核算对象。对跨年度的课题,应该保持其核算对象、口径的连续性。
3.依托单位执行的行业会计制度对专项经费会计核算的结果应能够清晰反映项目资金来源(分专项资金和配套资金)、项目支出、项目经费结余情况。
4.根据要求设置合理、实用的明细会计科目。
三、高校纵向科研经费预决算与会计核算衔接的路径选择
(一)正确把握纵向科研经费单独核算要求
1.单独核算的涵义
单独核算是对承担课题任务的单位使用和管理课题经费的基本要求。课题承担单位与课题合作单位应采取以下方式之一对课题经费进行单独核算,简称两方式单独核算。
(1)在单位会计核算系统中单独设置会计科目,对专项经费及自筹经费分别进行单独核算。
(2)在单位会计核算系统中通过设置辅助明细账,对专项经费及自筹经费分别进行单独核算。
2.单独核算的实现方式
电算化条件为单独核算和精细化核算提供了有力工具,不管是专业的财务管理核算软件,还是基于财务资源管理的会计核算系统,都完全具备实现单独核算的条件。
(1)单独设置会计项目进行核算
就高等学校等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而言,其国家科技专项经费的收支一般均列入单位收支账簿中,通过设置会计项目来反映专项经费全貌,通过项目对应的收入支出科目来反映其收支情况,通过细化的支出科目来反映专项经费的11类直接费用,通过具体项目对应的支出科目限额来控制对应的费用预算限额。从目前国内多数高等学校会计核算水平和审计反馈的情况看,基本上都能够做到这一点。
(2)单独设置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如果核算软件中没有项目核算功能,灵活设计会计科目也可以实现单独核算。
通过收支科目核算专项经费的,应该分别在收支科目中按照专项经费的项目名称设置明细科目,在此明细科目下根据需要设置更明细的支出科目,年度结账时要专门针对此专项科目进行收支结转。
通过专项应付款(或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专项经费的,应该在该科目中按照专项经费的项目名称设置明细科目,核算专项经费的收支,但这样设置过于笼统,不利于经费使用过程中财务分析、财务审计和财务验收的开展,一般可以在此明细科目下根据需要设置更明细的收入支出科目,最终于课题结题后进行此专项科目下一层收支科目的结转。
(3)单独设置辅助明细账进行核算
单独设置辅助明细账进行核算一般仅指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进行核算,无法通过项目、科目核算功能达到单独核算要求时,将专项经费收支通过通用的损益类科目核算,同时对每一笔收支会计分录通过设置单独定义了该专项经费名称的辅助账进行核算。
3.高校作为一般纳税人承接财政性专项经费单独核算的关注重点
按照《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文件规定,作为一般纳税人的高校对收到的财政性科研专项经费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该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该项目的增值税款也不得抵扣当期销项税。这就必然要求其支出的单独核算要有明显特征,与专项经费的要求是一致的,否则就不能界定为单独核算。
(二)关于纵向科研经费收入的核算
按照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要求,纵向科研经费收入所使用的一级科目一般为“财政补助收入”或“科研事业收入”。
“财政补助收入”核算高等学校按照预算管理隶属关系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该科目应当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明细科目,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的纵向科研经费应属于项目支出范围。《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同时要求两个明细科目下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教育”、“科学技术”等“支出功能分类”的相关科目进行明细核算。所以,对于列入同级财政部门拨款的科学研究经费,至少应采取三个级次的科目进行核算,即“财政补助收入――项目支出――科学研究”,同时还应该对应到具体科研项目,以体现单独核算要求。
“科研事业收入”科目核算高等学校开展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通过承接科研项目、开展科研协作、转化科技成果、进行科技咨询等取得的收入。《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明确指出高等学校因开展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从非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拨款,通过本科目核算,而且应该单设“非同级财政拨款”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列入科研事业收入中的纵向科研经费属于专项资金收入,还应按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所以,对于列入科研事业收入的纵向科研经费,至少要采取两级科目进行核算,即“科研事业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同时还应该对应到具体科研项目,以体现单独核算要求。
(三)关于纵向科研经费支出的核算
1.纵向科研经费支出科目的设置要求
(1)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
2011年国家出台了《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明确将课题经费划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直接费用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主要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和其他支出。对这11类直接费用要求核算时进行区分。
(2)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要求
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规定了“科研事业支出”一级科目,该科目核算高等学校开展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制度规定了“按照‘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财政补助支出’、‘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和‘其他资金支出’等层级进行明细核算”,如前所述,纵向科研经费应属于项目支出,但这样既要反映支出性质,又要反映资金来源就必须通过两级支出科目来完成。当然,通过会计核算软件的辅助功能可以减少一层支出科目,实践中可以将资金来源的性质用辅助功能反映,这样至少已经需要设置两级支出科目。同时《制度》要求, “‘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应当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同时在‘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如果具体项目仍然采用会计核算软件的辅助项目核算功能,则核算到支出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至少要采用第三级支出科目来完成,核算到支出经济分类中的款级科目的要求实际上就是要满足财政决算的要求。
(3)财政决算的要求
财政决算一般是为预算服务的,近几年财政预算管理体制和内容没有什么新的变化,所以财政决算也不会有大的结构性调整。从决算编报要求和决算口径看,不管是对于基本支出还是项目支出都还是只要满足和服务于政府收支分类中的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即可。纵观财政部的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其在“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级科目下包括32个款级科目,在“其他资本性支出”类级科目下包括14个款级科目。就高校而言,实际经常使用的款级科目一般在20个左右。但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与科研经费直接费用的11个明细科目之间并不具备严格的对应关系。比如纵向科研经费支出中的“燃料动力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就是典型的不能严格对应到支出经济分类中具体款级科目的。而且,纵向科研经费支出中的“专家咨询费”从其要求的核算内容看,其实就是“劳务费”的一种形式。
2.优化会计核算
解决以上不同制度要求而出现的口径不一致问题,就需要会计核算时在支出科目细化和设置方面进行优化。会计核算的优化就是要解决好纵向科研经费预决算各项费用口径与高校的支出科目的关系处理。
在执行高校会计制度的事业支出科目中设置明细支出科目时,既要考虑财政部门预决算口径的需要,也要考虑会计制度本身的需要,还要考虑单位支出结构分析的需要,更要考虑国家科技计划决算口径的需要,因此必须在科目细化上找答案。如前所述,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对于科研经费支出科目规定到了三级科目,则高校就可以根据需要利用好三级或更底层的会计科目,来完成以上不同层面的财务管理需要。现在以高等学校为例,因为公共财政预决算口径和纵向科研经费预决算口径间存在一致性,也存在重复的地方,因此,可以通过科目细化解决这些问题,从而在决算报表编制时根据不同的预决算需要采取可分可合的处理模式。详见表1。
(四)关于外拨合作单位经费的核算
目前纵向科研经费管理环节,对于合作单位的预算经费管理有两种体现模式,那么对于其经费的入账和核拨就应该根据管理模式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核算方式。
1.直接体现并管理模式
目前,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经费、国家科技计划经费、公益性行业专项经费等科技经费对合作单位的经费在预算环节是很明确的,有总额度,有明细费用预算。国家的财政科研经费首先拨付到课题承担单位,再由课题承担单位及时按照预算核拨给课题合作单位。该种模式下有两种核算方式,其一是课题承担单位将收到的全部课题经费列为本单位收入,其转拨给合作单位时列为支出;其二是课题承担单位收到全部课题经费以后,对于预算中明确为本单位的专项经费列为收入,将预算中属于合作单位的课题经费列入往来科目,于拨付后予以核销。笔者认为第二种核算方式更为合理、稳妥。
理由一:上级拨付的专项资金到账后,包括预算中明确应外拨的合作单位经费一并全额反映为本学校收入,而外拨合作单位经费则列为支出,虚增了本单位的经费收支,同时合作单位收到转来的专项资金后也必然反映为收入,从全社会和分级决算汇总角度看,存在明显的重复计算收支现象。
理由二:把外拨合作单位经费列为支出,那么这项支出在核算和决算口径上归入到支出经济分类的哪一款中呢?全部归入“其他支出”科目吗?显然不符合现行财政决算的要求,而且也不符合财政经费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
2.间接体现并管理模式
该模式下有两种具体情况。第一种情况是有些纵向科研经费在预算环节对合作单位有专门预算(即有总额度、有细化预算),但是在预决算环节明确要求只能统一反映为承担单位的,因为级次原因无法与合作单位一一对应,这种情况下暂且只能按照上述第一种方式进行核算,但这样的核算方式确实存在明显的重复因素;第二种情况是有些纵向科研经费在预算环节对合作单位没有专门预算,也就是没有预算额度,只是在任务书中有所反映,且外拨经费时需要依靠另行签订合同或协议来规范所划拨经费的使用,则不得不按照前述第一种方式来进行核算。对于这两种情况,应该由各级财政部门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改进预决算管理渠道和口径要求。对于财政决算覆盖范围内的课题承担和合作单位,按照以上第二种方式核算;对于财政决算覆盖范围外(如企业)的承担单位,根据需要以单独列报决算的方式进行处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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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高校;科研经费管理
高校是我国开展科学研究的一支重要力量。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高校承担的科研项目和筹措的科研经费均呈现大幅增长趋势,科研经费已成为学校重要的资金来源之一,到2009年高校的科研经费已达728亿元人民币。国家随着对高校科研经费投入的增加,对学校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也逐渐加强。在科研经费的审计过程中,发现高校对科研经费的核算和财务管理存在诸多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将严重影响科研工作的健康发展和科研经费的有效使用,也为课题通过结题审计造成诸多困难。
一、高校科研经费核算和管理存在的问题
1、学校科研经费的管理制度与国家有关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不一致
财政部、科技部为规范各类财政资助科研经费的使用管理分别出台了《国家高科技发展计划(863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06]163号)、《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06]160号)、《国家科学自然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02]65号)、《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财政补助的各类科研经费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的支出科目和开支范围以及支出标准。但学校从自身利益出发,鼓励科研人员多争取科研经费,在制定的内部管理条例时,往往会:(1)扩大开支范围,把一些与科研无关的招待费和礼品等也纳入到课题的支出范围,甚至默许一些个人消费性支出在科研经费中列支。严重违反了科研经费使用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原则。影响了科研经费的有效使用。(2)提高开支比例,如《国家高科技发展计划(863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中都有明确规定专家咨询费的开支标准,但在内部制度允许发放数额超出标准许多。(3)违规提取费用,根据财政部、科技部现有的管理文件,学校是可以从科研经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的,比例一般不超过5%。并明确表明“管理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对使用本单位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日常水、电、气、暖消耗,以及其他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有的学校在学校提取管理费的同时科研组所在的学院也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且比例要远高于规定的比例,也有的学校在提取管理费的同时,又提取了一定比例的资源占用费。
2、科研经费预算不科学,预算执行困难
项目(课题)预算书是预算执行、监督检查和财务验收的重要依据。预算有其严肃性,一经批准,是不可以随意更改的。在《国家高科技发展计划(863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也作了明确的规定。因此预算的科学与否对科研是否能顺利进行至关重要。但在实际审计过程发现有的科研课题的预算编制极其不科学的。如有个上百万元的科研课题,预算编制时,劳务费的安排只有5000元。而其在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劳务费有50000多元,是预算的十几倍。按规定劳务费是不允许进行预算调整的,这为课题的结题带来很大的困难。造成科研预算不科学的原因有其客观因素,科研探索的不确定性。但更主要的原因还是课题负责人在编制预算时没有对预算编制足够重视,随意编制预算造成的。课题研究人员对财务管理一般不够专业,预算编制存在不足本不足为奇,只要多与财务部门人员沟通,多听取财务人员的意见,是可以把预算编制的更加科学合理的。但事实上在课题的申报过程中,既没有财务人员参与,也没有跟财务人员沟通。整个申报过程,包括预算的编制都由课题组一手包办。甚至批准后的预算也没有报送到财务部门。科研经费预算的不科学就难以避免了。
3、缺乏有效的会计核算制度和核算控制手段
《国家高科技发展计划(863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了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原则“项目和课题经费应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并列出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等开支范围,根据科研经费预算管理办法,科研经费在总额控制的同时,各科目的分项支出也应在控制预算范围之内。但这些开支范围无论与现在高校会计制度规定的使用科目还是政府收支分类科目都不完全一致。由于财政部统一的财务报表里没有把科研支出单独列报,而是与教学事业支出合并作为事业支出合并列报。因此,高校为了编报的方便,普遍的做法是依照教学事业支出科目设置科研支出科目。这样给科研经费的支出归集造成许多麻烦。另一方面,高校实行的高等教育会计制度在会计年度末需进行收入支出冲转。而科研课题的研究往往会跨几个会计年度。造成课题的收入支出核算不连续,对控制课题经费科目支出造成困难。再者,学校现行的会计电算化软件在项目――科目支出控制方面普遍存在不足。
4、自筹经费确认及落实困难
(1)自筹经费确认困难,《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及《国家高科技发展计划(863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中对于自筹经费的确认有明确的规定“应提供出资证明及其相关财务资料。自筹经费包括单位的自有货币资金、专项用于该课题研究的其他货币资金等”。按以上规定自筹资金必须是货真价实的货币。能提供出资证明的最有效证据无非是有银行提供的资金划拨单据,而按《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及《国家高科技发展计划(863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项目和课题经费应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的管理规定,并不要求单位独立开设专门的银行账户,没有独立开设专门的银行账户,银行不可能提供资金划拨单据。这使确认自由资金是否到位产生困难。
(2)自筹经费落实困难。一般来说自筹经费(配套经费)的来源有两种渠道,一是课题申报的学校本身,二是与学校合作申报的其他企事业单位。如果有与学校合作的其他企事业单位的话,自筹经费的落实可能会容易些,但只有学校独立申报的话,在当前学校连自身办学经费都十分紧张的情况下要落实科研的自筹经费就会显得十分困难。虽然财政部、科技部出台的各种科研经费的管理办法中没有明确规定科研项目必须要有自筹经费,但科研人员为了申请到科研项目,明知困难还会承诺筹集一定数额的自筹经费。最后造成的结果是一笔经费多次配套,形成一女多嫁的现象。
二、对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建议
1、认真梳理学校内部的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完善内部管理规定。做好与财政部、科技部的相关管理办法的接口工作。清理不符合规定的条款。保证财务部门在审核科研经费支出时有正确的依据。
2、提高科研人员对科研经费预算的严肃性认识,加强科研人员与财务人员的沟通。科研人员应提高对科研预算重要性认识,在编制科研预算时要充分做好调研工作,细化项目支出,减少预算编制的随意性。加强科研人员与财务人员的沟通,一方面利用财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可以提高科研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另一方面可以加强对科研经费预算执行的控制,不使财务人员对科研经费的审核仅停留在票据的合法合规上。
3、调整科研经费核算的科目体系,可以在科研事业支出的总账科目下设置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和其它等明细科目进行核算,这样可以使科研经费开支预算和预算执行在统计的口径上相统一,既便于统计也利于控制。在年终编制会计报表时再按照报表口径进行调整。改革高等教育事业会计制度中的科研事业核算方法,加强科研经费的成本核算管理,配合科研经费结题结账的要求,在科研课题尚未完成时不对课题的收支进行结转,只有课题完成并经过科研经费审计验收之后进行课题经费收支结转及结账处理。改进电算化会计软件,使软件从单纯的项目总经费控制的粗旷形管理到项目科目余额控制的精细化管理。
4、改资金的配套为资源的配套。现阶段学校经过大规模的发展后,普遍短缺的是货币资金,而不缺的是房屋(包括实验室)、设备等资源。高校承担科研任务的优势,除了人才方面的优势外,无非可以充分利用高校这些资源。学校的资金主要的来源是财政拨款和学费、住宿费等非税资金的收入,无论财政拨款和学费住宿费的收入都是对教育支出的补偿。按理这种收入也只能用于教学方面的支出。但是学校为了提高影响力,在学校激烈的竞争中争得一席之地,鼓励教师争取更多的科研课题。在现阶段科研经费不允许开支人员经费的情况下,已经拿出了很大的一块资金补贴给教师作为工作量酬金。如果再要拿出资金来配套科研经费,一方面使学校原本紧张的资金状况雪上加霜,同时挤占了教学经费,对学校的教学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也打乱学校的预算。对国家的资金也是一种浪费。改资金的配套为资源的配套,学校不需要为课题提供资金,只要提供科研所需的设备、房屋。一方面可以把学校现有的设备利用起来,发挥更大的功效。也可以使科研人员免除为解决配套经费问题过多分散精力,影响课题研究,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弄虚作假的事情。
参考文献:
[1]马晓霞,龚勋.高校科研经费管理问题与对策[J].财会通讯(综合),2010,11.
关键词:科研经费 预算管理 预算执行
中图分类号:F2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05-052-02
预算管理是现代财务管理的一种方式,它是指通过预先确定的一系列财务指标,通过对过程的控制,并以预算目标为依据对结果进行评价。我国预算法规定,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因此考核科研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就要从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两方面考虑。
随着《财政部、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的颁布,国家对科研经费的管理日趋可控化,对预算执行不力的沉淀资金要予以收回。国家每年的财政预算开支都是以财政收入为基础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进行安排,如果有部分资金不能按照进度执行下去,势必会造成财政资金的浪费。因此加强预算管理,推进预算执行进度就成为重要课题。
一、科研机构项目经费预算执行现状
科研机构项目经费按其来源分为横向科研经费和纵向科研经费。横向科研经费是相对于纵向科研经费而言。纵向科研经费是指国家、省、部委等政府部门布置或受政府部门委托下达的项目,由上而下,承担项目研发的单位和课题的单位有着直接或间接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所以叫纵向。这部分资金一般都纳入国家年度资金预算安排。
横向科研经费是指企业的课题,做课题的科研机构和企业是平等协商的合同关系,所以叫横向科研经费(已确认为国家级课题、省部级课题的项目除外)。
因此考核科研经费的预算执行情况以纵向科研经费为主。
如国家某研究机构下属单位2015年收到财政支付的科研经费共1.63亿元,结转上年度财政资金0.32亿元,当年可供使用财政额度1.95亿元,实际使用财政额度支出1.51亿元,当年财政拨款科研经费预算执行率约77.44%,就是说要有0.44亿元的经费结转到下年度使用。虽然这些科研经费中有些项目执行周期在一年以上,但是财政科研经费拨款是指当年的预算,要求当年下达的预算当年完成。
另一方面,从该科研机构月度预算执行进度通报情况来看,2015年1―7月机构所属145个预算单位中,103个单位预算执行率高于50%,42个单位低于50%,其中13个单位预算执行率低于40%。与各单位2015年7月预算执行计划考核目标相比, 57个单位完成计划考核目标,88个单位未完成计划考核目标,其中60个单位实际执行率与考核目标相差5个百分点以上。而在2015年1―11月该科研机构下属各科研单位预算执行进度统计情况如下表所示:
从上表看出,截止2015年11月底预算执行进度达90%-100%的只有47所,占比32.41%,预算执行进度在80%以下的有52所,占比35.86%,可见项目支出预算执行进度偏慢并不是个别现象。
二、科研经费预算执行进度缓慢带来的影响
科研项目经费主要来自财政拨款,科研经费预算执行进度慢,意味着财政资金没有得到充分有效利用,造成公共资源积压,财政资金的闲置、浪费。为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出台一系列措施严格控制财政结转结余资金,避免财政资金浪费。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预〔2010〕7号)第十八条的要求,“中央部门在预算执行中,对当年执行进度缓慢、预计年底可能形成较多结转或结余资金的项目,应及时提出调减当年预算或调整用于本部门执行中新增的重要支出的建议,报财政部审批。对经财政部审核调减的部门预算资金,全部收回中央总预算。”
《通知》第十九条指出“除特殊原因外,对当年结转和结余资金比上年增加较多,或常年累计结转和结余资金规模较大的中央部门,在编制部门预算时,财政部将视其结转和结余资金情况,适当压缩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总额。”
因此,必须充分挖掘科研经费预算执行进度慢的原因,找出良好的对策来提高预算执行进度。
三、科研项目经费执行缓慢的原因分析
(一)重视科学技术研究,轻视经费预算执行
一方面,在科研项目的管理工作中,普遍存在重视科学技术研究忽视经费管理的现象,其主要表现就是科研项目负责人重视科学研究,轻视预算执行,在项目验收过程出现通过技术验收,而财务验收环节被卡住的现象。造成的后果就是项目负责人不但要费时费力重新梳理项目支出,而且还面临因项目支出混乱被取消争取后续项目资格的风险。
另一方面,很多科研单位为了鼓励科研人员争取更多的科研项目,提高科研院所的研究水平和声誉,对于科研经费的管理制定了相应宽松的政策,在项目预算经费使用上不规范,拖累预算的执行进度。
(二)预算编制不科学,刻意变更相关项目支出
过去编制的预算尽量加大材料费、设备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的支出,刻意减少劳务、管理费、出版文献费支出,借此增加项目申报成功的可能性,但在实际研发过程劳务费及日常管理费支出是不可避免的,并且还有逐年增加的趋势。
目前我国现行的科研经费预算编制亦逐渐摆脱了过去多年一成不变的预算编制模式,改为更加贴近实际和人性化。《财政部、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中指出,“间接费用中绩效支出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5%”“课题总预算不变的情况下,直接费用中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其他支出预算如需调整,课题组和课题负责人根据实施过程中科研活动的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由课题承担单位审批,科技部或相关主管部门在中期财务检查或财务验收时予以确认。”
(三)项目申报周期长,市场行情的变化影响预算执行效率
科研项目经费预算一般分为两个阶段,一是项目立项申报期的经费概算阶段,另一个是项目立项后上报详细支出的预算阶段。无论哪个阶段的预算都应当以项目研究目标和研究内容为基础,符合相关的政策要求。
在项目立项概算阶段,项目预算申报时需提供所购设备的技术指标、价格,甚至供货商公司名称,但是等项目申报批复之后,市场行情很可能已经出现变化,而对于一些重大科研项目等到了预算申报阶段时,时间可能已经过去了1年多,甚至2年。部分设备尤其是电子设备会出现性能技术指标大幅度提高,价格也更高的情况,而原预算设备可能已找不到供货商,或不能满足科研要求,导致项目决算时要求所购买的设备名称与预算不一致。如此,使得项目预算难以执行。
(四)设备招标采购流程冗长,拖慢预算执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单价金额超过50万元的设备采购必须经过管理部门招投标统一采购,具体程序一般分成以下几个阶段:设备购置申请、部门审批、公开招标、签订协议、预付货款、设备验收、资产入账、质保期(通常1年以上)结束付清尾款等。从购置论证到付清款项结束整个流程共花了约12个月时间。如果是进口设备会因报关等原因所需时间更长,从申请到最后付款长达16个月之久,如果再出现质量问题,可能会有2~3年的支付期间,从时间上影响了预算的按期执行。
(五)拨付款机制亟待完善
实际拨付款过程随着科研经费管理日趋严格,相关主管经费的部门下达当年经费时并非一次下达,而是根据研究机构的科研需求及上年度经费使用情况,分次核拨经费,而每年度的申请经费过程不亚于项目重新申报立项。
在科研经费处于“僧多粥少”局面的情况下,科研人员在做项目预算时有意识加大前期预算支出,而实际执行时却只能按照科研进度安排支出。如果完全按照预算执行,就会出现科研项目前期吃的胀肚子,项目后期则是饿成瘪肚子局面,而对于一些重大项目为保证科研的正常进行,不得不申请增加预算。
四、解决科研经费预算执行进度缓慢的对策
(一)强化项目负责人对科研经费管理的认识
项目申报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取得相应经费以保障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但并不代表项目经费到账后,经费使用就失去了监管。财政部、科技部明确规定,对科研项目中不合理支出坚决予以退回,并影响到后续项目的申请。科研部门在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时必须强调按预算进度完成项目支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主动地大力宣传财政部、科技部等部门的相关管理办法,同时在新员工入职、新增项目负责人等的培训中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的邀请科研经费管理方面的专家开展有关经费管理规定的培训。
(二)加强对项目负责人预算编制的培训
规模大的科研机构其项目经费来源也比较复杂,完全靠科研管理部门进行项目细化预算编制是不可能做好的。某些单位重大专项一般都配备专门的项目管理秘书,科研秘书的主要工作是对自己本部门各项目的研发进度、预算编制、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因此对本部门项目的支出情况有着比较全面的了解,所以在预算编制过程中,科研管理机构要加强对项目秘书的培训,使他们不但精通科研项目立项申报的流程,而且也要熟悉科研项目申报过程中的预算编制,在审查申报资料的同时充分预计经费预算的执行进度,从而保证预算进度的顺利执行。
(三)建立内部协调机制,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执行效率
科研经费支出中涉及到的设备购置申请、部门审批、公开招标、签订协议、预付货款、设备验收、资产入账等各个环节,涉及财务、资产、科研等部门,这需要这些部门通力协作,建立工作流程化、制度标准化的高效审批机制,提高办事效率,缩短科研经费支出时间。
(四)建立预算管理评价机制,启动预算执行警报制度
要把预算执行制度纳入到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期末验收,以及对科研人员的日常绩效评价体系中。对预算执行不力的项目负责人,要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其尽快执行。对预算执行得好的项目负责人予以适当奖励。同时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管理监督,建立预算执行警报制度,警报可分为红色、橙色、黄色三种,具体情况如下:红色警报(预算执行率50%以下),橙色警报(预算执行率50%~69%之间),黄色警报(预算执行率70%~89%之间)等。
(五)依托网络信息技术,搭建综合性信息管理服务平台
随着网络科技水平的飞速发展,很多科研机构已经建立了融合科研、财务、人事等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共享的信息平台(如中国科学院综合信息管理服务平台ARP系统),实现对科研项目从立项、申报、批复、执行、监督、验收等的全过程管理。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有些项目负责人并没有及时查询经费到账情况而是等待相关部门通知,或者亲自去财务部门查询。因此在搭建综合性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的基础上,还要不断提高服务平台的使用效率,实现各个阶段全过程的管理与控制,由事后控制转为事前谋划、事中控制,充分发挥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的有效性,提高预算执行进度。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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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中国科学院光电研究院 北京 100009)
(一)预算单位对拨款资金的控制权转变为对拨款指标的计划使用权 财政资金拨付程序由层层拨付转变为货物、服务、工程等实际支付时由财政直接支付给货物、服务、工程的供应单位,减少了预算资金的流经环节,缩短了资金在途时间,预算单位对资金的调度管理转变为对预算指标的支付安排管理。
(二)促使预算单位预算管理向科学精细化迈进 国库集中支付遵循“指标控制计划,计划控制支付”的原则,根据各预算单位的经济业务性质,将资金直接划拨给收款人。从而实现了对财政资金流向、流量的全程监控,在源头上实施监督,有效地增强了执行预算的规范性,维护了预算的严肃性,硬化了预算的约束力。预算单位要确保各项事业顺利发展,必须朝着科学精细化的方向促进预算编制水平的提高。
(三)促使预算单位加强财务管理 促使预算单位进一步理顺财务管理关系,完善管理机制,及时调整财务管理措施,加强对经费管理的过程控制,提高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
二、国库集中支付下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转型速度快,思想认识、内部管理机制与管理措施转变不到位 由于高校科研项目管理和科研经费管理一般情况下往往是分离的。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项目申报、立项后跟踪项目进展、项目结题验收、成果鉴定等工作。工作中侧重的是争取项目的级别、数量、到位经费的多少以及成果的鉴定,忽视了经费预算及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及效益性。财务部门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一般只重视科研经费支出是否真实,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及财务制度要求,轻视支出内容是否符合项目预算。部分科研工作者由于错误的认识和理解,认为科研经费是自己申请下来的属于个人经费,经费开支相对随意。
(二)国库集中支付下高校科研经费可使用期限较短 具体表现在:一是科研经费的可使用时间同科研的研究期限不同步。受各方面影响,财政部门目前尚无法针对不同的科研项目设置个性的使用期间,而是将其视同一般专项经费统一按2年设置使用期限,超期余额收回用于平衡财政收支,而科研工作期限根据计划可能超过2年,科研项目研究期限可能超出经费使用期。二是拨款时间滞后而用款环节较长。一般专项财政拨款都在人大会议之后开始划拨,高校收到科研经费拨款指标一般都到5月份以后,甚至可能在12月底才收到科研经费指标,拨款时滞较长。同时,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高校需要使用科研拨款,一般支出必须先向财政部门报批用款计划,经审核同意后,方可采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直接向商品和劳务供应方支付款项,或采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将款项下拨到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而涉及需政府采购的货物、服务和工程的购置必须先经过采购预算的追加、建议书的编报、合同备案等环节,增加了会计核算环节,延迟了付款时间。
(三)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科研经费预算缺乏科学性 科研经费预算一旦审批通过,必须严格执行,一般不做调整。预算编制是一项技术性较强的工作,编制科研经费预算不仅要熟悉相关课题,还需要具备财务和科研管理知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主要是由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编制预算,往往没有财务人员的参与,大多数课题负责人缺乏财务预算编制的知识,根据个人的意愿进行经费划分,并没有进行正确的经费预算,造成编制的项目预算不全面、不完整的情况时有发生。这就不可避免的造成批复的预算无法执行,申请调整预算,如果缺乏充足的理由,未获批准,课题负责人只能按批复的预算执行。
(四)科研经费结算难度加大、账务调整范围缩小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前,科研拨款直接拨入高校资金账户,学校提取的管理费及各内部单位在为科研提供直接或间接服务的费用结算可在高校财务核算系统通过经费指标相互划转等方式实现内部结算。由于财务核算系统同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分离,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财务核算系统中反应的内部结算及账务调整将不会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中反应。而财政对于专项资金管理的要求是专款专用,且财政资金不得转入学校零余额账户外的其他资金账户。因此,国库集中支付给科研经费的内部正常结算增加了困难。
(五)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科研经费使用缺乏计划性 由于科研项目和经费主要靠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和科研人员去争取,因此,许多人认为科研经费是科研人员争取来的,经费的所有权归课题组所有,课题组负责人没有对经费使用进行总体评估,通常是“想到哪花到哪”,没有整体规划。由于项目负责人对经费管理缺乏经验,常出现经费前紧后松或前松后紧的情况,有的甚至最后没有足够的经费来完成计划研究内容。财务部门由于不了解项目的进行程度,无法在经费使用过程中将经费的使用进度和项目的进度相结合控制,也无法按照预算来控制支出,这也是造成实际开支与预算、决算不相符的一个重要的原因。
(六)科研经费将被强制结账 科研经费净结余应上交拨款单位,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前,在实际经费管理中除结余实在较多外,结余经费基本上都由单位留用,科研经费结题后单位为项目负责人设立预研基金用于支持各类后续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财政将对于超期的科研经费指标收回,学校无法继续用于支持后续科研项目的研究。
三、国库集中支付下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加强对策
(一)理顺科研管理部门、经费管理部门、课题组之间的关系 高校科研管理部门、经费管理部门、项目主持人要各负其责,不但要做好本职能范围内的工作,还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科研经费的管理工作。经费管理部门不仅要负责科研项目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还必须从经费使用和管理的角度为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编制提供建议和指导,提高科研预算水平,以科学的态度把好预算关,指导、监督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立项通知书(任务书)或合同约定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在其权限范围内规范、合理使用科研项目经费。科研管理部门协助财务部门做好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的审核、监督工作,协助项目负责人及时向项目下达部门做好预算调整工作等。
(二)及时下达科研经费指标、做好用款计划 随着国库集中支付的执行,科研经费的可支配期限缩短,学校各部门必须优化工作流程,减少内部流转时间。(1)财务部门及时关注国库经费指标下达,并通知科研管理部门。(2)科研管理部门及早关注项目立项情况,项目公示时就要同项目负责人商定科研立项的合同细节,项目涉及政府采购内容的,要求项目负责人做好货物、服务采购的准备工作,以便经费下达后及时向财务部门下达科研项目立项通知单。(3)财务部门及时做好经费立项,并根据项目预算申报用款计划,要求项目负责人提供采购计划,追加采购预算,通知采购部门及时实施采购。(4)项目负责人要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实施及研究工作,最大程度限度地减少国库集中支付及政府采购等政策法规给科研带来的不利影响。
(三)指导协助项目申报人员做好预算 具体表现在:
(1)科学理解科研预算科目的内涵。纵向科研经费的类型较多,按经费来源不同分,目前高校的纵向科研课题主要包括:国家863计划、支撑计划、973计划项目;国家自然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人文社科项目;地方下达的科研经费,以浙江省在杭州高校来为例有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浙江省基金、浙江省规划办项目、浙江省社科联项目、杭州市规划办项目等。不同类型的项目预算科目不同,即使同一类项目各预算科目支出范围也可能有交叉的情况。如测试化验加工费,国家计划项目和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均单独设置了一个预算科目,国家自然基金是将其列入测试/计算/分析费,浙江省基金是将其归类为信息费。而又有资料费和印刷文具费预算科目均包含复印、打印费的情况,因此各方人员对预算科目开支内容的理解难免不一致,因此,财务部门需要认真领会各类科研项目预算科目的内涵,对于有不同理解的预算科目需及时及经费来源部门加强沟通,以达到正确认识。
(2)做好预算编制的宣传培训工作。目前项目申报工作基本上都是科研管理部门组织,财务部门在此过程一般都不参与,项目申报人注重项目的研究内容而忽视了经费预算。特别是随着近年来高校的大发展,高校新进教师较多,他们缺乏项目申报及后续经费管理、使用经验,手头上在研项目少,经费开支调整余地少,给项目经费决算带来较大困难。而有相关经验的项目负责人,相对有经验但已习惯了经费支出后,决算时再进行账务调整,然后这些方式方法已不能适应国库集中支付带来的新变化。因此,为确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可执行性,财务部门必须在正确理解各类科研项目预算科目的内涵基础上,认真总结前期科研经费核算、决算等过程中反映出的问题及不足,将工作重心前移,在项目申报时对项目负责人进行专项培训,要求科研管理部门按预算要求审核经费预算。
(3)财务人员参与重大科研项目的预算编制。重大科研项目金额大,研究任务多,发生的经济业务也相应较多,预算编制难度大,财务人员参与重大科研项目的预算编制不仅有利于预算的准确可行性,也有利于财务人员提前了解科研项目的基本情况,合理指导各项经济业务的有序顺利的开展以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
(四)合理安排科研管理费开支,减少校内结算 根据教财(2005)11 号文件第五条规定“项目管理费可根据项目管理办法或项目合同规定的比例由学校安排使用;项目管理办法或项目合同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学校制定管理办法予以规范,但目前项目管理费提取比例最高不得超过项目经费总额的10%。提取的项目管理费必须纳入学校预算统筹使用。”因此合理安排使用该项经费,确保该项指标不会在国库系统产生结余,同时又方便操作和计量,建议学校在安排预算时将该项经费用于水电费等方面支出。主要基于以下方面考虑:由于目前各单位同供电、供水单位签订委托收款业务,财政允许凭水电费托收单将相关经费拨入单位关联账户;科研的确需发生相关的水电支出,符合科研经费管理法规及政策;在国库支付系统申报的水电费用款计划一般不会同其他支出混合使用,容易控制支付金额;一般单位所支付的水电费大于纳入国库支付的科研经费所提取的管理费。
(五)加强科研经费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实现经费支出的过程控制 主要表现在:(1)要做到“专款专用、专项管理”,系统必须在财务核算与国库支付系统间建立关联,以方便核算人员在国库系统找到正确的经费指标进行支付。(2)增强预决算控制功能。主要表现在:一是按经费来源所设定的预算科目设立控制模板,为科研经费项目指定对应的模板。二是建立会计科目与预算科目的关联关系,对于同一会计科目所核算的内容可能包括多项预算科目的,为此相关会计科目就应设立明细科目分开核算,尽可能减少预算科目与会计科目间的交叉关系。三是严格执行预算,对于核算过程发现的不符合预算的开支严格控制不予开支,对于确实因研究需要而改变的开支,要求项目负责人向主管部门进行预算调整,并按报批调整后的预算执行。(3)加强对科研经费使用期限的控制及预警工作。按时使用科研经费是经费管理中一项重要内容,财政以会计年度来介定经费的可使用期限,作为经费管理部门必须明确告之项目负责人经费使用的截止期限,定期提醒负责人所负责经费的剩余使用期及相关经费余额,敦促经费负责人合理安排经费支付计划,防止因疏忽导致结余经费被收回。(4)加强科研经费中采购指标的控制。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采购结余将被财政收回,如果对采购指标不加以控制,采购结余将有被项目负责人挪作他用的风险,因此财务部门必须按确认书金额冻结或转出可使用经费指标,根据实际合同金额返还可用指标,以有效防止采购结余被挪用风险。(5)实现科研预算执行情况的信息共享。建立校园内部科研经费使用情况查询系统,方便科研管理部门、项目负责人能通过网络实时了解项目经费执行情况,结合项目研究进度,合理有序安排剩余经费的使用。
(六)及时做好课题经费的结账工作 修订学校有关科研项目结余地费的相关管理办法,明确结余经费原渠道收回的制度。及时核对科研经费在国库支付系统的支付及收回情况,相应核减财务系统中科研项目可使用指标,并冻结项目经费,确保不得发生除冲销暂付款及已生成确认书的采购尾款支付外经济业务。
【关键词】高校 科研经费 管理现状 改革建议
高校作为科学技术发展的重要载体,其科研发展状况直接影响到国家生产力的发展,因此如何提高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推动高校科研发展,对中国未来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现状研究
(一)高校科研经费收支状况
根据中国未来发展规划,国家财政部门对科研经费的投入开始逐年增加。仅2010年财政部共投资科研经费7000亿元,科技经费保持每年20%的增长分数。据相关数据显示,中国211院校的科研经费已经整体达到学校所有经费的40%左右。据相关数据显示,科研经费中仅四成用于科学研究,其与费用用于基本管理与劳务支出。通过对科研经费支出状况的分析,若不采取相关措施,目前掌握大量经费的教授则可能会成为新的腐败群体。
(二)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现状分析
随着科研经费投入比重的不断增加,科研腐败状况也日益显著,近些年来关于科研经费的使用状况已经成为高校科研领域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根据传统的思维模式与习惯,关于科研经费腐败的状况,人们更多的会认为是责任的缺失而形成的。中国教育部与财政部在2005年就针对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体制不健全,管理与执行不严格等状况联合出台了关于深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意见中提出如何有效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建设,提高高校科研经费绩效管理等若干建议。之后广东省等省份教育厅也相继出台一些意见,深入推动科研经费的有效管理与发展。由此可以发现,中国的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状况不规范现象的主要原因表现为管理的相对粗放、经费应用的随意性等。
二、如何有效提高高校科研经费管理
从现阶段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现状出发进行分析可以发现,要推动科研经费的科学发展,需要理性分析以提高经费的科学化与精细化程度。
(一)重视绩效评价
现阶段,通常高校科研项目在结题时,课题负责人一般会举办成果论证会,邀请相关专家对科研成果进行论证并提出相关论证报告。这种论证报告会主要是行业内的熟人为了完成自身的课程结题手续而进行的报告会,因此一般很少有人贸然的对资金的使用范围、使用合理性及有效性等进行客观真实的评价,这种状况很大程度上导致科研工作者不能完全严谨的对评价机制进行分析,也无法对科研经费的使用进行全面、系统、科学的研究[2]。目前,虽然很多科学研究项目的评价已经引入了绩效管理评价机制,但很多科研项目的绩效报告是由相关领导直接指令相关部门为完成拨款而下达任务强迫完成的,因此这种评价不能对项目负责人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只有对项目进行认真评价,才能使项目负责人感受到科研经费的使用价值与经费压力。
(二)重视专项结报
据国家审计署调查数据显示,到2009年年初,有13所学校近1.73万个科研课题没有按照相关的程序与规定进行结账,累积资金共计3.23亿元人民币,使得大量的账面资金出现闲置状况。通过这一调查可以发现现阶段很多高校的科研经费使用状况均不规范,只结题不结账的状况还十分显著,为提高高校科学研究经费的使用效率,需要对科研经费进行绩效管理,突出专项结报与限期结题结报。另外在高校科研管理中还需要明确规定,超过多少项目未结题的人员不允许申请新的科研项目。
现阶段,很多高校的课题负责人都是自己针对项目结题的要求填写相关的支出项目金额,之后向财务部门报账,这种做法很大程度上讲课题负责人的责任转嫁给财务负责人。事实上财务部门负责人并没有充分的时间对项目支出状况进行检查,因此也无法保证项目开支的真实性。要推动科研经费报账的科学性,就需要综合财务部门、审计部门与科技部门负责人形成统一审核的机制,推动科研经费报账的科学性发展,同时也增强科研人员的法制意识。
(三)重视齐抓共管
高校科研工作主要是由高校科技处负主要责任的,高校科研处负责人通常也是科研人员,因此在科研经费管理上也希望能够较少的受到财务部门及审计部门的管理与约束,同时也能有更多的实践来研究自己的课题,这样科研处负责人经常会将一些事务性的管理工作下放到二级学院,二级学院安排教学秘书等进行相关管理。但由于具有经费的教师一般都是教授级别,因此二级科研经费的管理作用并不明显,在经费报账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明显的缺陷,财务部门对科研工作的材料使用也难以做出真实的评价,导致财务监督与管理相当困难。因此在科研经费监督与管理的过程中,要十分重视不同部门之间的合作,强调齐抓共管,要求所有经费账目均需要经过科技处的审核,科技处应重视对科研经费项目的详细审查,以推动经费管理的科学化发展。
三、结论
综上所述,可以发现,高校在日常教学科研工作过程中,应将科研经费的管理纳入自己的工作领域中,科研工作者应该按照相关规定严格使用科研经费,接受审计部门及财政部门等的监督与管理。科研管理机构应该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认真做好科研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另外,从国家角度分析,科研经费的管理需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针对不同科研经费的需要状况提出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以避免不同科研经费的管理混乱。近些年以来,随着国家关于科学技术深入发展方案的实施,科研经费的管理也将进行深入改革,另外通过问责机制社会舆论监督与管理机制、单位法人机制等一系列机制措施的形成,高校科研经费使用状况已有明显好转。国家应继续增加科学研究经费投入,提高科学精细化的程度,推动科研管理经费的科学使用,推动科学研究的深入发展。
参考文献:
关键词:科研单位 课题经费管理
近年来,国家逐年加大对科研经费投入,据报道,中国的科研经费每年以20%的速度增长,然而关于我国科研经费使用效率低下的报道层出不穷,科研项目存在不符合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及其他财经制度规定,科研经费监管不力、使用不透明、缺乏审计等问题相当突出。关于科研经费管理国家先后出台了文件和规定,然而在各类科研管理办法的实施过程中,实际上的经费使用与管理规定或多或少相脱节,文件执行效力低下。
科研课题经费分为横向经费和纵向经费,纵向经费是指国家、省、市各级政府科研管理部门按一定程序下达的科研项目经费,横向科研经费是课题组承接来自企业、学校等平行单位的科研项目经费,从管理经费的最终对象看,两种经费的监督和管理均依托于课题依托单位。就目前的科研经费管理现状而言,尽管名义上课题依托单位应该在课题经费的使用中起到监督和约束的作用,但由于大多数科研单位科研经费“私有化”观念严重,管理层对科研经费业务风险缺乏防范意识,课题经费管理往往存在职责缺位或不到位。财务部门对经费的审核也仅限于经费开支票据的合法性,至于课题经费实质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无从考究。
问题原因一方面来自于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本身的矛盾。首先是制度本身的内容。国家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对人员经费的限制过于严格。课题经费对劳务费、咨询费作了明确性的规定,劳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课题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和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等劳务性费用。专家咨询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参与支撑计划及其项目、课题相关的工作人员。无论是劳务费还是专家咨询费,其所面向的对象都不是有正式编制的工作人员。人员费用中找不到为正式在编课题项目科研人员劳务开支的条款,劳动付出得不到应有报偿,影响科研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也为违规违法套取科研资金留下制度性的隐患。其次是制度本身与课题项目的不适应性。我国现行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是配合课题制的实行而产生的,课题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竞争性的项目式科技资源配置方式,2001年出台的《关于国家科研计划实施课题制管理的规定》中明确规定了课题经费的使用和管理采用全额预算制度,该制度试图使用一个统一规范的经费管理模式解决各科研计划的经费管理问题,其计划性与课题项目本身的市场竞争性相互矛盾。
一、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从全额预算逐步向课题制管理过渡
建立能够适应课题制的,灵活应对市场变化的经费预算管理制度,放宽各支出科目的限制,建立可行的成本补偿制度,加大人员费、管理费等间接费用的比例。可设置科研全成本项目,成本项目的设置应满足科研项目管理所需要的经济信息。通过对日常间接成本以及在职科研人员劳务成本的归集、分摊、核算,将综合管理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和在职科研人员的工资等难以直接计算的费用分摊计入科研项目成本,为科研经费支出提供依据,由此补偿科研经费实行开支的需求。
二、加强预算编制,完善经费管理制度
预算作为一种制度化的控制程序,是实施资金集中管理的有效保证,也是单位进行监督、控制、审计、考核的依据。目前,科研经费预算往往是科研人员单方面制作,没有财务部门、科研管理部门的共同参与,申请者在编制预算时没有根据项目研究的进度和实际需要进行认真核算,而是根据个人的想法和经验确定,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精细性、合理性值得商榷。加强科研预算编制工作,科研单位可成立由单位领导、科研部门、财务部门、课题项目负责人共同参与的科研经费预算编制小组,加强科研预算的编制管理,在科研经费立项的时候,从不同角度对科研预算的编制进行指导和审核,从而保障预算编制的科学有效,为合规使用科研经费打好基础。
三、 完善课题依托单位内部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各科研单位应根据国家的科研经管理办法,结合单位实际制定适合本单位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明确科研经费管理的主要内容,工作程序和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明确科研经费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经费审批权限;明确对挪用科研经费等行为的处罚规定。通过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的建立,使得课题项目负责人、课题经费管理人、科研管理人员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四、健全完善课题依托单位内部控制制度
通过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建立科研经费管理的事前预防、事中监控和事后反馈,使科研经费管理形成良性循环。首先要建立分级管理和责任追制度,明确单位领导、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以及项目负责人在科研经费管理中所负的职责。单位领导要重视科研经费的管理工作,将课题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明确各部门在科研经费管理中的职责;科研管理部门负责课题项目管理,并配合财务部门做好科研经费管理。财务部门负责科研经费的核算和管理,指导项目负责人做好课题经费的预算和决算;项目负责人按规定使用课题经费,并做好课题经费预算和决算工作,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实行授权审批制度。在明确课题项目负责人负责的基础上,建立科研费内部授权审批制度,明确授权审批的范围、权限、责任等内容,建立科研经费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联签制度;实行监督审计控制。采取日常监督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事前审核主要是经费来源合法性、合规性审核,事中审计主要审查科研经费预算执行的合理性、有效性,通过审计监督,及时发现和反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纠正,使科研经费安全得以保证。
五、 加强科研项目的绩效考核
各级科研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应进行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检查课题任务完成情况、课题合同执行情况及课题经费使用情况,评价科研项目完成的进展;进行科研项目结题检查,评价科研项目完成的质量,检查课题成果是否达标,同时对课题经费决算进行检查审核;其次要建立项目负责人信用档案,记录项目负责人学术信用、学术道德、项目的评价结果和项目责任实施情况记录,作为课题项目负责人进一步申报课题项目的依据;还要建立绩效奖励机制,根据考核结果,对不同的考评结果给予不同的奖励。通过科研绩效考核机制的建立,形成课题负责人合规有效使用课题经费的调节机制,提高合法使用课题经费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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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高等院校;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改革;创新
一、科研经费使用支出程序复杂
党的十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来,国家、地方及社会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不断加大科研经费的投入,高等院校承担的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逐年增加。但是,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过于严格,项目负责人必须严格按照资金开支范围和标准办理支出。即使项目预算内的经费调整,亦应履行一定的审批程序,办理一定的手续,而且有些预算类别禁止调整。比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随着研究工作的开展,需要改变原来的技术路线,调整变更大型仪器的购买计划,增加经费的,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第二十一条之规定,不得调整。如果需要调整的,应当报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批。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亦要接受频繁的审计和财务检查,导致科研人员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花费在经费审计、检查和使用支出等方面。1.科研人员没有科研经费支配权科研经费是科技创新的核心要素之一,高等院校应当管好、用好科研经费,防止科研经费的滥用和国有资产的流失。目前,无论是纵向项目还是横向项目经费,项目负责人没有一定的经费自主支配权。比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即使在项目预算总额内进行经费调整,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第二十一条之规定,亦应当由项目承担单位审核批准。再比如,横向科研项目经费,高等院校一般规定按照技术合同约定经费预算进行使用支出。但是,实际执行时,高等院校不按相关管理规定和技术合同约定办理经费使用支出,项目负责人无权依据技术合同预算自主使用支出经费,尤其是技术合同中约定的劳务费较高时。例如,2013年,武汉某高校承担的一项行业课题,批准的计划任务书中明确规定劳务费支出20万元,项目已按时结题验收。至今,项目课题组人员不能获得该项劳务报酬,仍在等待学校层层审批。极大挫伤了科研人员的创新热情,漠视科研人员科技创新的劳动价值。
2.科研经费管理制度错位
高等院校科研经费主要来源于国家及地方政府的科研计划项目经费,以及与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通过签订技术合同获取的科研经费。其中国家及地方政府的科研计划项目经费属于公共财政开支范畴,高等院校及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计划任务书管理和用好该经费。可是,横向科研经费是高等院校作为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经济活动,服务国民经济建设,与市场平等主体通过签订技术合同,获取的经费,是科研人员及其团队代表高等院校履行技术合同的价值体现。在使用支出该类经费时,应当依据双方技术合同约定进行,并充分体现科研人员的自。目前,高等院校在管理横向科研经费时,严格比照纵向项目经费管理规定。尤其在劳务费、会务费、交通费、业务招待费等方面的使用支出,限制科研人员自主支配权。比如,科研人员在履行技术合同时,需要提供所谓的一函三单,其做法完全违背了市场经济规律。其性质属于用约束公权力的管理制度限制高等院校和科研人员的市场行为和民事权利行为,导致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的错位。严重伤害、限制了广大科研人员参与市场经济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利于我国科技创新事业的发展。
二、高等院校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的改革与创新
1.科研经费的分类管理
高等院校是我国科技创新的主力军之一,每年承担大量的纵向和横向科技项目,科研经费逐年增加,是高等院校事业经费的重要补充。目前,国家没有制定出台关于科研经费管理的法律、法规,各高等院校主要依据或比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国务院的《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12〕7号)等规章、文件精神,自行制定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绝大多数高等院校虽然对纵向科研经费、横向科研经费进行了分类管理,但是,缺乏合理性、科学性和具体操作性,不利于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不利于科技创新活动。因此,高等院校应当制定科学、合理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纵向科研经费,是指来源于国家或者地方财政拨款的科研项目经费。经费使用支出必须严格按照计划任务书的预算执行,缺乏灵活性,过于严格。因此,国家应当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给予科研人员自主创新、自由研究的空间,同时赋予科研人员一定的经费自主支配权。只要在经费预算总额范围内,国家应当允许项目负责人自主使用、调整科研经费,同时提高间接费用和科研人员劳务费支出比例,不应当禁止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人员获得一定的劳务报酬。高等院校亦不应当另行限制项目负责人使用科研经费的自,包括劳务费、差旅费、住宿费等的报销支出。横向科研经费,是指高等院校与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技术合同而获取的项目经费。其性质不同于国家、地方政府资助的项目经费,不属于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有偿技术交易活动,是高等院校及科研人员智力劳动价值的体现,属于市场行为。其科研经费的管理、使用应当有利于技术合同的履行。第一,技术合同有明确经费预算规定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使用支出相关费用,充分体现意思自治原则,亦是国家法治建设的基本要求。即使双方在技术合同中约定的劳务费、差旅费较高,高等院校应当严格遵守双方签订的技术合同,允许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人员在技术合同约定的额度内自主发放津贴和劳务费并负责缴纳个人所得税。高等院校不得背离契约精神,予以限制。第二,技术合同没有约定经费预算的,高等院校应当制定相关规定,参照技术合同的学科、领域、性质、类别、金额等,体现科研人员自主创新的劳动价值,明确划出一定比例的经费额度,由项目负责人自主支配。比如,大数据、计算、分析、设计、咨询、人文社科、纯数理类的科技项目,其经费构成主要包括劳务费、交通费、会务费等,一般没有设备仪器、试制、加工、材料等经费开支。因此,应当允许项目负责人大比例自主支配劳务费,才能充分发扬科研人员的主人公精神,使广大科研人员发挥积极性。
2.科研结余经费管理
结余科研经费是指高等院校承担的纵向或者横向科研项目结题或者验收后剩余的经费。纵向项目结余经费的管理,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以及《财政部、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之规定,课题结余经费应当按原渠道收回科技部或相关主管部门,由科技部或相关主管部门按照财政部关于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但是,该规定过于绝对,缺乏科学性,采取一刀切,不符合科学研究的客观规律。首先,相关主管部门应当聘请专家组,对照项目(计划)任务书,对科研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评议,得出客观公正的评估、评议结论。其次,依据评估、评议结论,决定是否收回结余资金。第一、取得重大原创性成果或者有重大理论创新的项目,需要继续开展研究工作的,不应收回结余资金,而应当实施滚动计划,继续追加经费支持。第二、对于完成任务目标较好的,其结余资金全部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第三、因客观原因导致研究项目失败,应该宽容科研失败,只收回其结余经费;第四、因项目负责人主观原因,导致项目不能结题或者不达标,其结余经费应当收回,同时作不良诚信记录。横向项目结余经费的管理,高等院校主要依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12〕7号)等文件规定,纳入学校事业性收入,并由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和核算。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使用支出结余经费,比照纵向项目结余经费管理,规定过于严格,限制过多,支出报销程序繁杂,科研人员没有自和支配权,挫伤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因此,高等院校应当对横向项目结余经费切块管理,按照切块的比例和额度使用支出。首先,鼓励科研人员利用结余经费购买科研仪器设备,增强和改善科学研究活动的物质条件。其次,支付参与科研活动的研究生、博士生以及聘请的技术人员的劳酬。再次,按照结余经费总额,划出一定比例的经费,由科研人员自主支配,不附加任何前置和限制条件。例如,2016年5月,武汉大学出台的《武汉大学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明确规定项目结题后,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对结题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可向课题组发放不超过结余经费70%的绩效奖励。该文件的出台是全国高等院校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的重大突破,亦是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改革的积极探索。
3.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的监督管理机制
目前,高等院校管理科研经费,主要实施事前管理,依据国家相关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和文件,制定严格的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尤其在差旅费、会务费、业务接待费等方面,简单比照国家机关和公务员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而且设置各种限制条件。因此,高等院校迫切需要制定有利于科学研究、科技创新以及调动和发挥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体现其智慧劳动价值的监督管理机制。第一,无论纵向项目还是横向项目,只要计划任务书或技术合同中有经费预算的,在预算范围内,项目负责人可以自主调整、使用经费,不得以内部规章制度进行限制。第二,计划任务书或技术合同中没有经费预算的,划出一定比例的经费,由科研人员自主支配,使用支出范围包括劳务费、绩效酬金、差旅费、燃油费、接待费、会务费、学术交流费等,单位只对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只要在该经费比例额度内,不得设置禁止性规定。比如,有的高等院校明文规定禁止科研人员自驾车从事科研活动,对其交通费、燃油费不予报销。该禁止性规定,无视我国已进入汽车社会时代,不符合市场经济的效率原则,混淆了科研人员的科研活动与公务员的公务活动。其实质是将科研人员的民事行为等同于公务员的行政行为。第三、科研经费的外拨,计划任务书或技术合同规定外拨经费的,依据其规定。按照规定的外拨经费额度、拨付方式、开户银行和账号等条款办理。计划任务书或技术合同没有规定外拨经费,但是,确实需要其他单位予以配合完成的,应当按照审批程序,签订技术合同;超出一定额度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合作单位。避免通过签订虚假合同等方式将科研经费转拨、转移到利益相关的单位或个人,损害国家利益和高等院校的合法权益。目前,高等院校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已落后于科技创新时代的发展潮流,不利于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不利于科研人员发挥创造性劳动。因此,高等院校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应当进行改革和创新,改变管理观念,改变管理方法,由事前管理,转变为事中事后管理。积极主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科技要素的决定性作用,赋予科研人员对科研经费的自主支配权,尊重科研人员的主体性价值,努力开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新局面。
作者:江世国 余杨 单位:武汉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参考文献: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
关键字:科研经费管理;主要问题;成本核算
工业是国家经济发展中十分重要的物质生产部门。它对于国民经济发展的速度、规模和水平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在当代世界各国的国民经济的发展中起了主导性作用。它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实现国家经济自主、政治独立和国防现代化的根本保证。而工业科学研究和开发在工业发展中发挥了基础性和关键性的作用。我国政府一直对工业发展十分重视,对工业科研资金的投入更是逐年递增。对工业科研经费的实行有效地财务管理能够让有限的科研经费发挥最大的作用,促进工业的科学研究平稳高速地进行。因此工业科研单位的财务部门应加强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使其规范化。
一、科研经费财务管理不规范
由于科研经费的来源多元化,财务管理亦有不同的要求,加上管理的宽松使得科研经费的管理难以规范。项目负责人审批科研资金,但他们大多数人对于财务知识了解不多,而财务人员对于项目的情况也缺乏了解,造成了科研人员上报的经费开支项目与会计报表统计的开支情况有所出入,造成了账目语报表表不相符,使财务管理出现了混乱。
管理制度不能与现行的财政制度实现同步。工业科研单位执行的专项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大都是前几年颁布施行的,近年来财政制度和科技体制的不断进行改革,工业科研单位逐步实行了部门预算、政府采购等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强化和细化支出项目。但是现在实行的专项经费的管理办法对应的是传统科研管理模式。办法不易进行实际操作,在运用中也很难把握。目前大部分工业科研单位执行的会计制度是《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这一制度是于1998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已经不能适应现行的财政制度改革和科技体制改革的需要。财务管理办法多样却缺乏统一性,加大了执行的难度。比如在支出这一项目上,有的项目预算统一,有的项目预算不统一,加上科研经费支出有它的随意性,这些都使执行难度变大。同时财务管理的监督机制也不算完备,缺乏及时有效地监督,这是我国科研机构普遍都存在的问题,这造成了超范围的支出造成科研经费利用效率低以及科研经费的浪费。由于财务人员一般不参加科研项目的具体管理工作,即使所列支出项目中与实际情况有所出入,财务人员也无法对其进行有效地监督,从而造成科研经费的许多不必要的浪费。
科研经费的管理过于宽松,比如在科研经费的报销中,很多科研单位是只要有审批人员签字、经办人和相应的正规票据就能够报销,而不会过问资金究竟应用在什么地方,是否发挥了资金的最大效益。这使得许多科研资金去向成谜,科研资金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科研人员也可能会养成乱花钱,不节约的习惯,长此以往,形成恶性循环,造成资金的大量流失和浪费,是有限的科研经费不能实现它真正的价值所在。
二、准确的成本核算很难进行
科研经费要进行申报预算,在申报预算时要遵循“预算应与项目任务与目标相关""预算应符合有关的政策法规“”预算应经济合理,在不影响项目任务的前提下,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但是有些项目在预算申请时,大大的夸大了预算,本意是保证科研项目的稳定进行,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预算的增加,科研人员可能会随意支出,造成不必要的浪费,也使得项目预算不能规范准确的进行。有些项目支出时不按预算进行,随意的扩大支出的范围,同时又缺乏必要的制约手段,造成科研经费的使用混乱。这些使得科研经费的预算发挥不了它的作用,严重时造成经费缺乏,阻碍科研项目的进程。
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工业科研单位进行项目成本核算的意识不强。科研人员在争取科研经费时可能会花费不少精力,使得单位领导在科研人员的经费使用上不会给予太高的要求,同时有的科研人员认为科研经费是自己花费很大力气争取的,自己拥有这笔资金的支配权,与他人无关,其他部门无权干涉。另外在经费下发时亦存在不少问题,这些都使得成本核算不够规范准确。成本核算的不规范直接导致财务部门不能准确的核算各科研项目的实际支出成本。在科研经费管理方式上还存在一些漏洞,使一些人用虚假票据套取现金,甚至有的人将个人及家庭生活花费列入科研支出中,在无形中增加了科研经费的支出成本,造成科研成本核算的不准确。
三、横向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落后
近年来随着工业的不断发展,横向科研经费不断增加。横向科研经费的定义是:承接企事业单位的科技协作、转让科技成果、科技咨询及其他涉及技术服务的项目,由企事业单位拨给的专项经费或合同经费等。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工业产品具有了很高的经济效益,这些使得工业科研中横向研究经费增加了许多,这种现象利弊并存,如果有效管理,能够发挥横向科研经费的作用,在减轻国家经济负担的同时可以有效的推动工业科研的发展。但是目前由于横向科研经费管理不够完善,缺乏相关的政策依据,使得国家财产造成了一定的浪费,却没有给国家带来相应的效益。这样社会投入虽然大幅度增加,工业科研经费的外部循环,却是造成了科研资金和资产的严重流失。
四、缺乏科研经费的财务监督管理
在科研单位有些时候是外行领导内行,单位领导认为只要是与科研活动有关的支出都属于合理支出,想怎么用就怎么用,一切为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让路,这些使得经费支出环境较为宽松。但是单位的审计工作相对滞后,对于财务支出事前事后的审查不够规范、严格,许多不合理的支出被批准,许多支出的资金不合理也不能及时查出,造成科研经费的流失。在报销经费时也存在了违规现象。报销发票中所列的项目与实际支出情况不同,总所周知在一些商场购物时,商家会根据顾客的要求来填写发票,但是财务管理部门对此却缺乏有效的监督。
我们认识到原因之后,有针对改革,使科研经费能够实现效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关键词:高校 科研经费 预算管理 现状 改进措施
1.前言
随着国家教育体制改革和对高校的资金支持,高校成为我国科研工作的重要力量。近年来,随着高校科研项目的增多,科研经费来源日益广泛。经费数额也日益增加。高校应该做好这些科研经费的预算管理。科研经费预算管理是集预算编制、预算审核、预算执行、预算控制和预算考核为一体的科学管理机制[1]。但是,目前高校的预算管理机制并没有跟上经费的增长步伐。两者矛盾日益锐化。高校科研经费支出预算管理是预算管理的组成部分,其成效直接影响到预算管理的发展。为了使高校的科研工作更好的服务社会,加强高校财务部门科研经费支出预算的管理意义重大。
2.高校科研经费支出预算管理的现状
科研经费管理是高校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基础,对高校科研项目的正常开展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2]。现阶段,由于高校科研经费来源多样化,科研人员在申报项目时,科研经费表中数据缺乏严肃性,只凭主观“经验”估算;高校也未认真对其进行审核;科研经费下来后,财务部门不清楚科研经费支出内容,无法全面控制项目经费使用范围;科研项目结束后,经费仍由主持人支配,常用于预算之外,导致经费流失。这些不规范现象造成领导不重视,财务人员管理难,支出混乱,预算准确性差,成本难以核算等一系列问题的产生。有效地控制项目支出,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关键[3]。因此,高校科研经费支出预算管理现状急需改变。
3.高校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
(1)高校科研经费支出预算管理观念不强
我国经济由旧的计划经济迈向新的市场经济,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国家加大力度支持高校的科研工作,高校科研经费不断增高,但高校对科研经费支出预算管理的观念转变速度很慢,仍然存在计划经济的影子,这就给高校的发展带来很多障碍,最终导致科研经费管理缺乏规范性。
(2)高校科研经费支出预算管理不严
由于高校对科研经费管理意识不强,从申报项目至项目结束,科研经费由始至终均做不到严格管理。由于成本效益意识淡薄,大多数高校没有进行科研项目的全成本核算,偏重于科研经费的总量,对科研工作取得的经济效益的考量重视不够,或者造成科研成果的高成本,降低了在市场上的竞争力。由于管理不严格,科研经费支出预算达不到预期效果。出现预算不准确,支出范围过大,报销失真等问题久久不能解决。
(3)高校科研经费支出预算缺乏监督管理机制
科研经费在支出后,虽然财务部门对支出做好记录管理,但由于缺乏监督部门,有些支出只是账面上的事,甚至科研项目结题不结账,科研经费并没有真正用在科研工作上,这大大改变了科研项目的初衷。对于此类问题,增强高校科研经费监督管理十分必要,但目前高校普遍缺乏科研经费支出预算内部管理制度,科研经费预算各环节的内控制度尚不健全,无法真正保障科研经费支出预算的科学管理。
4.高校科研经费支出预算管理改进建议
高校科研经费支出预算管理关系到高校的事业发展,关系到地方财政预算管理水平和国家财政预算管理水平的提高。因此,改进高校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有以下几点建议:
(1)增强对高校科研经费支出预算管理的认识
任何单位及个人要做好一件事,首先其观念要正确。高校科研经费支出预算管理也是如此。加强科研经费支出预算管理,学校各级领导首先要真正认识到科研经费支出预算的重要性。因此,高校需要加强宣传《预算法》,健全科研经费支出预算管理内控制度,从思想上、行动上重视科研经费预算管理工作,确实发挥科研经费支出管理的职能作用,抓好项目的申报与实施,保证科研资金的安全和完整。
(2)加强科研经费支出管理
高校应以本校发展为中心,加大力度加强科研经费的支出管理。财会人员在科研经费支出时严格审核,拒绝假发票、不正规发票、不符合科研经费支出范围的发票、假的招待费、虚假劳务费、项目结束时科研人员上报的经费支出明细与真实的支出情况不符时要真实监管,严把科研经费支出门槛,使科研经费真正用在刀刃上。
(3)科研经费支出要严把“提取”关
国家科研项目管理规定,科研单位“提取”科研经费必须按预算进行,且提取部分需作为学校预算统筹使用。因此,在经费下来时,对于提取部分经费,必须严格把关,防止将提取作为掩饰来鼓励科研人员和加大对经费的管理费的支出,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进而加强科研经费的作用,保证科研项目的质量。
(4)加强科研经费支出的协调管理
高校在进行科研经费支出时,必须在申报科研项目时的经费支出预算范围之内。科研部门和财务部门要相互沟通、相互理解各自的工作职责,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协调管理科研经费。科研项目的执行离不开科研人员的辛勤劳动,在科研经费的使用上同样也离不开财务部门的正确指导。因此,财务部门和科研部门要共同努力,合理的使用科研经费,加强项目科研质量。
(5)加强对高校科研经费支出预算管理的监督
为了充分保证高校科研经费支出预算执行的公开、透明,高校不但要定期在内部进行科研经费支出预算的严格审核,还要按规定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本校科研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表和详细的文字说明材料。这样既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又可以让上级主管部门如实掌握本校的科研经费的支出预算情况,认真做好审查监督工作,使科研经费真正用在科研项目上。
5.总结
高校要严格按照国家对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规定,精准掌握本校的发展方向,充分发挥科研经费支出预算管理对本校科研工作开展的积极作用,为本校科研事业的健康发展开辟绿色通道。
参考文献:
[1]刘艳玲.高校科研经费预算管理的探讨[EB OL]./guanliqita/
100331/11002543.html .2010.3.31/2011.1.7
一、教育科研经费财务管理的现状
(一)目前,国际上的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在长期发展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1. 科研单位资金来源多样化,财政资金为主,捐款等形式多样,制定详细的资金预算,并严格按预算执行。
2. 对科研课题发生的费用规范管理,细化界定。
3. 科研经费从申请、分配和使用到绩效评估形成一整套完整而成熟的全过程监督机制。
4. 世界各国教育财政普遍面临经费短缺,各国都在不断地进行探索。例如,近年来,国外科研单位越来越多地采用多学科综合协作的方式,即集中有关专业的专家,通过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共享各种信息,把分散的力量集中起来,解决科研中的重大技术问题,以此来降低单个科研单位的研究费用。
(二)相对于我国国内,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却存在许多切实的问题
1. 科研经费立项预算存在弊端。编制科研项目经费预算,不仅要熟悉相关课题,而且还需具备财务知识。当前基本是项目负责人负责编制预算,目的是为了能够立项,主要是根据经验预估,往往是到结题时该有的项目没列,没列的项目实际支出较大。财务部门不熟悉科研项目的详细内容,无法对经费预算做出科学的判断,导致科研预算形同虚设,无实际支出控制。
2. 内部机制不健全,存在报账不实。目前,事业单位财务内部控制机制普遍不够健全,财务管理手段落后,会计监督缺位,管理水平整体偏低。财务还停留在会计核算阶段,无财务管理意识,导致科研经费无切实可行的制度进行监督,随意性大,报账时无法辨别真实性。
3. 缺乏成本意识,成本核算不真实。科研单位科研经费资金来源主要是国家财政拨款,长期以来未有成本效益的观念,节约资金的意识很差。加之很多单位为了鼓励科研,一般对其管理比较宽松,导致一部分科研人员对科研经费存在着严重的错误认识,认为科研经费属于自己,花费自由,突击花钱,甚至随意购买自己的生活用品。
4. 科研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脱节。科研部门不懂财务上的规定,主观认为立项后的经费等管理应由财务负责,却没有及时提供完整的项目信息,也不跟踪经费的使用情况。财务无执行依据,无从下手,执行过程中随意性大,科研项目与财务账目多个环节存在脱节,致使科研经费管理也难以规范。
5. 科研效益不高:未进行项目效益评价。目前,大多数单位对科研经费都没有进行效益评价。大家关心的就是一年下来,个人能拿到多少科研经费,从而科研效益很低。
二、针对国际国内出现的预算差距,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是当务之急
(一)针对预算不规范,严格审批、预算细化具有可执行性
应重视科研经费预算规范管理,单位财务人员每年申请财政预算时,应与科研项目人员及时沟通,考虑科研课题的内容、时间跨度等等问题,要求课题负责人就经费的支出细化,并在实践中监督科研人员的实际使用情况,与预算内容对比,及时发现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二)加强财务内控管理
事业单位由于国家财政拨款,不核算年末利润,相对企业来说,基本是只注重财务核算,忽视财务管理。事实上科研单位应就科研经费的申请、使用、终止建立一套适合自己的内控管理制度。一些科研人员报销时,票据来源不合理,支出不实甚至购买虚假发票;报来的支出与科研项目无实质联系,有些属于私人的花费;或者报销的内容与当初的科研预算相差甚远,随意性太大等许多实际问题,因此就这些出现的问题,内控制度能够规避一些。
(三)重视科研经费的成本意识,防止损失浪费
目前,许多单位很重视科研,对科研人员及科研经费管理相对放宽。加之一些科研人员对财经纪律模糊,把财政拨给的科研经费划至自己名下,无计划无管理,财务人员也鞭长莫及。科研负责人应加强课题成本核算,对每个课题涉及的花费分类管理,安排专人记账、到财务报销。对课题及子课题进行归口的成本核算,尤其对申请对象多、时间跨度大的课题项目,更应重视科研经费的成本意识,防止浪费,保证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四)科研部门与财务部门在课题全过程中紧密联系,不脱节。科研部门熟悉科研课题整体的运作程序,对其涉及的财务处理不甚明了;而财务人员恰恰相反,对运行其中的财务处理明了,却不了解科研项目的具体程序及内容。因此,在立项之初,科研部门应就所涉及的财务问题与财务部门沟通,确定财务性质及后续可能发生的财务事项处理,财务应在整个过程中参与其中,监督课题资金的使用,并对其结果进行效益评估。
关键词:农业科研 事业单位 经费管理 问题 对策
科研经费是知识生产、科技创新的基本条件和重要保障,是科学研究的物质基础之一。随着我国科技事业的迅速发展和规模的不断扩大,一般农业科研事业单位科研经费也呈现大幅度增长趋势,科研经费也已成为科研事业单位主要的资金来源之一。在国家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形式下,改革和创新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的呼声也越来越高。目前农业科研事业单位管理中存在什么样的问题,如何规范农业科研单位科研经费的管理,是单位财务人员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
一、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修订相对滞后
科研经费的来源从中央财政到地方财政各级,管理上从中央到地方各级财政,一般中央出台科研经费管理的改革指导意见,各地区各部门再结合实际情况贯彻落实。而近几年,政策变化频繁,地方在贯彻落实的时候,会有一系列的规章需要修订,而每一级经费管理部门在修订时,往往需要等待或者参考上一级的制度修订,这样制度修订交替过渡时间过长,在新旧制度存在改革性变化时,科研经费使用部门在制度执行上存在一定的困难,新旧政策交替期,制度修订的滞后会加大科研经费管理部门与科研人员之间的矛盾及冲突。
(二)项目经费管理难度大
科研经费来源的多层次、多样性带来经费管理的复杂性。科研经费来源于国家各部委、省级主管部门及地市的专项拨款。经费种类多种多样,有公益性行业项目、国债项目、国家发改委专项、省重大科技专项、农业专项资金等。由于不同渠道的资金来源对管理和核算的要求不同,且各类资金一般都有各自的管理办法,项目经费管理、结题、审计要求等各不相同,这给财务和科研管理工作带来较大难度。
(三)项目管理与经费管理相脱节
一些单位的科研项目管理、经费管理等一系列工作均由单个部门负责,各部门担负着自拟标准、自行执行、自我裁决的职责,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经费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不明确,各方所获取的信息不对称,缺乏内部相关职能部门间的相互制约、配合和沟通,造成项目管理与经费管理相脱节。
(四)预算编制不合理
虽然科研经费有简化预算、下放预算调剂的趋势,但并没有取消预算。科研项目经费预算一般由项目负责人根据自己以往的经验进行编制,编制过程中缺乏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的参与和指导,没有一个完善的流程来规范项目的管理。即便财务人员参与到项目的预算当中,也很难对材料用量、差旅次数等进行核定,仅能对价格或者费用标准等方面提出意见与建议。并且科研过程本身就是一个不确定过程,随着科研进展,技术研究路线或者技术指标很可能随时调整,经费的使用方向随时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预算编制不合理,为完成项目任务,在实施过程中,科研经费的实际使用很容易与预算相偏离。
(五)会计核算不统一规范
科研项目的预算科目一般根据经费管理办法确定,与政府收支分列科目的经济分类存在一定的差异,不同财务人员对同类费用匹配经济分列科目时存在差异,或者虽一致但费用与经济分类科目的匹配不正确;此外,财务人员和项目组成员对费用的归类也可能存在差异,这样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很容易产生偏差。
(六)科研项目结题后结余经费管理不规范
已完成并通过验收课题的结余经费,有的经归口部门批准后,可留给依托单位,用于补助其他科研项目;有的按原渠道收回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按照财政部关于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但这两种情况执行起来都比较困难,导致已结题项目的结余经费长期挂账,结余经费得不到有效的利用,降低了资金的使用效率。而在目前,资金大部分通过国库零余额账户结算,国库对资金有使用进度、结余结转要求,项目结余资金在等待批准后再安排使用(尤其跨年度批复),往往又不符合国库资金使用进度的要求,可能影响到项目结余资金的结转,不利于科研经费存量资金的盘活。
二、科研经费管理的对策分析
随着科研投入的加大,国家虽然有放松科研经费管理的趋势,科研经费使用部门的自越大,管理的责任也就越大。农业科研事业单位应主动通过各种办法加强对科研经费的管理。
(1)农业科研事业单位应加强炔靠刂疲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制定有关科研经费的管理制度。虽然很多专项资金都制定有各自的经费管理办法,但从整个农业科研单位来说,还涉及项目的预算编制和合同管理、预算执行及调整、会计核算报销规定等一系列内部的管理,如有相应的制度或者规范的内部流程来指引相关工作,可使得科研经费管理整个流程有据可依,标准统一,减少管理中“各自为政”的混乱局面。
中央有政策旨在扩大科研单位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权限,包括项目预算调剂自,劳务费分配管理自,间接费使用管理自,结转结余资金按规定使用自。下放给科研单位的权利越多,责任越大,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越重要。在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同时,明确、清晰、行之有效的制度是管理好科研经费的关键。
(2)科研管理是一个过程管理,经费管理是其中的重要组成,应明确各方责任,共同管理。项目管理一般实行法人管理下的项目负责人制,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应明确单位法人、项目负责人、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的职责分工,各方共同配合做好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并且要加强各方之间的协调与沟通,减少因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管理混乱。
(3)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素养,规范科研经费的会计核算。单位内部尽可能建立统一规范的内部指引,规范财务人员的会计核算,减少会计核算的随意性。近年来,制度的修订更新较快,应加强财务人员对新的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等各类财经法规等的知识培训,与时俱进的做好财务管理工作。同时对某些特殊的科学研究,财务人员可适当对科研基地进行考察,加强与科技人员的沟通,更好地了解科研的过程,更好地为广大科技工作者服务。
(4)加强科研人员对财经法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内部控制等方面知识的宣传,使得科研人员对经费管理办法有所了解,促使科研人员更好的配合做好科研经费的管理工作,从源头抓好经费的管理。尤其在2016年科技创新大会后,中央财政对科研经费管理部分权利的下放,更应该让广大科技工作者明白,下放经费管理权只是为了使经费管理更加灵活,项目承担单位的监管责任更重。虽下放权限,但是在遵守财经法规的同时,保证经费开支与项目相关、合理合规使用经费仍然是必须的。
(5)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搭建科研管理和经费管理一体化的信息系统,科研管理过程的重要过程和节点都必须体现在信息系统上。虽然可以通过制度建立、内部控制的完善来加强科研经费的管理,但在科研经费的整个管理流程中,如果能够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将科研管理和经费管理放在一个统一的平台上,这样就能使得整个项目的过程管理更加清晰、完整,也方便科研、财务人员统计分析数据,发现科研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从而促使科研经费的管理工作更加完善。反过来,完善的管理能更好的促进科研工作的开展。
(6)农业科研单位应探索合理薪酬管理制度,搭建有效的配套管理机制,合理保证公正、公平,提高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推动形成体现增加知识价值的收入分配机制。我国的农业科研事业单位带有公益性质,同级财政部门保障的薪酬制度必然难以实现科研激励效果,也容易滋生科研人员腐败的心理。目前的科研经费管理逐步允许人员费、间接费用中列支绩效支出,项目承担单位应在国家政策框架内,建立健全符合自身特点的人员费、间接经费管理方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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