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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10-12 15:36:23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药品监管能力建设,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药品监管能力建设

篇1

按照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关于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__县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于20__年8月正式启动,20__年1月7日完成了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职能划转暨人员交接工作。__县局内设8个股室、11个派出机构、1个执法机构(下设12个食品药品监督稽查中队)、2个直属事业单位。人员核定编制共81人,其中行政编制32名﹝机关19名、派出机构__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2名,执法类事业编制30名,事业编制4名,工勤控制人员__名。全局现实有65人。

__县局下设在各中心集镇的11个食品药品监管所和12个食品药品监督稽查中队〔以下简称监管所(中队)〕已按“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模式挂牌运行。20__年上半年,该局争取县政府专项资金20万元,用于11个监管所(中队)配备办公设施,现在每个监管所(中队)都配备有:台式电脑2台、打印复印一体机1台、空调1台、照相机1台、录音笔1个、办公桌椅2套、文件柜2组。

机改后的__县局经过8个月的运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取得明显的成效,说明现行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符合该县的实际情况。但监管机构少、人员少、执法力量薄弱、办公条件设施和执法装备差、监管还有盲区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监管能力建设与《国家药品安全“__”规划》和《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__”规划》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影响和制约着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也呼吁要更加重视和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逐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

1、公用经费。目前,__县局人员(不含工勤控制编, 工勤控制编人员无公用经费)的公用经费按机关5000元/人·年、监管所(中队)6000元/人·年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由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特殊性和专业性,监管所(中队)又分散在各乡镇,距离远,日常开支大。目前__县局的公用经费实际支出远远超过预算。建议将__县局的公用经费参照政法系统的公用经费纳入预算。

2、专项经费。(1)食品药品检验经费。20__年,县财政下达给__县局的检验经费为6万元。仅市政府下达该县的民生工程(食品药品检验任务)为267批次,其中需县财政承担的食品检验任务就有98个批次,经测算需检验费用40万元。截止8月,__县局仅完成40个批次的食品检验任务,因检验费用缺口太大,还未支付检验费用。如果按照县财政年初下达的检验经费预算来看,尚不能完成所有的民生工程(食品药品检验任务)。建议增加食品药品检验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2)食品安全协管员补助。目前全县设立57个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聘请乡镇卫生院院长及村(社区)主任为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共640名。这些协管员均为兼职,属于义务性质,没有报酬。建议对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进行工作补助,具体标准参照市内其他县区并纳入财政预算。(3)工勤控制编人员包干经费。__县局的__名工勤控制编人员经费,由县财政按每人每年2万元包干拨付。但实际上__县局向工勤控制编人员发放工资、社会保险、奖金、出差补贴等,每人每年至少为3万元,缺口为每人每年1万元以上。__县局所有的经费都是财政拨付,并无其他收入来源。这就给经费本来就很紧张的县局,造成更大压力。建议适当提高工勤控制编人员的经费。

__县局设立11个片区食品药品监管所,各设所长1名。县内的各派出所长、司法所长、工商所长都是副科级,县外的青川、旺苍已明确片区食品药品监管所所长为副科级。建议将__县的食品药品监管所所长按副科级配备。

目前,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对象共计6653家(仅食品药品监管部门)。__县局核定编制81人,可取得执法资格的为68人,执法人员比例为万分之一、每名执法人员监管面积为每人47平方公里、执法人员监管对象为每人98家。__县局还存在编制少、人员少的现实。建议适当增加执法人员编制。

篇2

2014年,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干部职工艰苦奋斗、创新工作,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着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能力建设,全面推进食品药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以问题为导向,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全年没有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完成自治区本级食药监管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推进盟市、旗县食药监管机构改革,遴选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专家596名,组织“四品一械”注册、生产、流通、认证、检验等培训近20次,培训监管人员1200余人次,培训管理相对人3500余人次,行政审批项目由原来的30项减为21项。健全完善相关法规规章,狠抓机关内部制度建设,制定《工作规则》等20多项工作制度。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全力打造呼和浩特国家级乳肉制品检验检测中心,各盟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实验室改造建设项目上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9项,目前5个项目已经下达。用2至3年时间为102个旗县及旗县以下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配备食品安全监管快速检测设备。

加强“四品一械”日常监管,全面开展“四品一械”生产经营企业摸底调查,扎实推进食品生产许可、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注册管理,新发、换发、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818张,依法注销、吊销66张,1万余家食品加工小作坊纳入食品生产监管环节,全区餐饮服务单位已评定分级66986家,占全部餐饮服务单位的81%。对在产的90家药品生产企业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出动914人次检查315家次。对80家医疗机构制剂室实施169家次的全覆盖性监督检查,监督抽验466批次制剂品种,针对40家次问题制剂室,分别采取整改、停产、处罚、立案查处等措施。

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执法监督和违法案件查处力度。重点开展乳及乳制品、肉及肉制品、蒙药材、医疗器械“五整治”、保健食品打“四非”、药品领域“两打两建”、农村牧区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等专项整治行动,对学校食堂(托幼机构)、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景点食品安全、“鲜奶吧”等进行规范管理。全区组织各类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专项整治行动20多项,检查各类企业32万户次,立案查处“四品一械”违法案件12679起,移送司法机关60起,其中,药品、化妆品案件结案率达到97.8%,查获不合格、伪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货值金额1499.5万元,罚没款3474万元,向工商部门移送违法广告21334条次。

全力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内蒙古创建工作,确定呼和浩特等4个盟市为首批参加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试点地区。加大新闻宣传和主题活动力度,营造社会共治的舆论氛围。加强监管队伍能力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专业化、高素质、廉洁有为的食品药品监管队伍。

篇3

一、落实监管责任,明确责任制度,形成工作合力

今年我镇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入了年度工作报告,并通过创建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区和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区这一契机,成立了由镇政府镇长、副镇长直接参与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成立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制定《司徒镇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调整了司徒镇创建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区和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并聘请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协管员、信息员(每村一名)和监督员,与各村、企事业单位签订《司徒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书》。对本镇辖区内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和涉药单位、农村流动厨师进行摸底调查,强化农村家宴和集体聚餐的监管工作。加强食品药品综合管理、协调能力建设,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职责,形成广覆盖、网络化的立体式监管格局。

二、强化能力建设,提高监管水平

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能力建设,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着力提高监管队伍的整体水平、法律意识和工作能力。用好现代信息技术,实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智能力,加强对食品药品信息的综合管理和利用。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应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对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服务、涉药单位等各个环节,针对性地加强监测抽检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各类安全风险,提前进行预警告示。

三、强化全程监管,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要加强农畜产品源头规范化管理,禁止使用三聚氰胺、瘦肉精等国家禁用药品、添加剂和生长激素行为,加强对食品生产小作坊的监管,建立食品添加剂可追溯制度,规范食品添加剂经营和使用,防治滥用和超量使用。严格落实食品药品流通许可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巡查监管农贸市场、小食品店和食品摊贩。加强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确保100%餐饮服务单位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加大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力度。加强各类餐饮单位原料采购、制作加工、清洗消毒、食品储藏全过程的日常监督检查。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收运管理。同时加强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管理,禁止学校食堂或学生餐采购储存和使用亚硝酸盐、违规加工供应豆角、禁止学校食堂和学生餐制做凉菜,使学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100%。

目前,全镇13个行政村已经全部建起了食品药品工作站,并建起了群众监督网。并要求各村、职能部门要将《致全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个人)的一封信》发放到调查单位和个人手中;并对全镇种植、养殖、生产加工、经营流通、餐饮服务四个环节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调查摸底清楚,并填写上报《司徒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表》,为各阶段的集中整顿提供本底资料。

四、开展专项整治,打击违法犯罪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职责的通知》,开展小作坊、小摊贩专项整治;二是加大对食品非法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打击力度;三是开展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四是加强食用农产品、畜禽产品和农贸市场、工地、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场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五是开展畜禽屠宰专项整治等一系列整治行动,并一定要加大行政执法和责任追究力度,并严格按照《市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和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

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一是组织工商、质检、农林、食药监站等职能部门,利用“元旦”、春节期间、“五一”、国庆、的重要时段开展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等环节的专项检查和整治,及时查处上级明令禁止销售的药品,使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更上一层楼;二是联合环保、质检、工商加大对“地沟油”的整治力度。

五、开展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

篇4

1、认真贯彻十精神。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以十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科学谋划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积极改进监管方式、全面提升监管效能,努力把十精神落实到为民监管的具体行动之中。

2、抓好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全面完成纵向和横向监管事权责任划分。推行网格化监管,实行“片警制”,将监管责任落实到人。推行综合执法和标准化执法,实现监管全覆盖。推行错时执法,实施全时段监管。采取独立设置食品药品监管站(所)、与其他基层单位合署、聘用人员单独派驻等方式,推动县(市、区)政府加强乡镇(街道)监管网络建设。适时召开乡镇(街道)监管网络建设现场会。

3、全面加强安全风险防控。制定风险会商办法,实施和完善风险会商制度。建立风险会商情况定期上报和情况通报制度。探索建立健全风险信息管理、风险监测、风险评估、风险预警、风险处置等机制,建成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4、抓好药品流通使用监管。以实施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为契机,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经营行为。做好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管理权限调整工作,完善修订零售药店许可程序和GSP认证程序。继续实施药品零售企业安全信用分级管理制度试行工作,全面提升企业经营条件和规范经营行为,推动企业整体素质的提高和流通领域的结构调整。深入推进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强化基层建设,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监管手段,以创建活动推动药品监管工作效能提升。加强对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监督检查,充分发挥中国药品电子网作用,完善配送企业档案,实现精细化监管。落实监管责任,完善监管体系,有效利用监督抽验技术手段,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定期开展药品流通使用安全风险评估会商,不断完善安全风险防控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

5、加强安全监管调查研究。搞好中药材质量、化妆品经营、药用辅料、药包材、处方药、性用品、小餐饮等领域监管的调查研究,不断健全完善各项监管制度。

6、大力加强药品生产监管。强化对药用辅料、中药饮片及中药制剂、特殊药品、药品委托生产(检验)的监管,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将市、县两级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建立健全药用辅料企业信用档案建设。按时完成新修订药品GMP认证。所有在产无菌药品企业(车间)和50%的其他企业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强化基本药物生产质量监管,确保质量安全。继续推进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和全过程监管。完成国家和地方新增基本药物品种电子监管工作。做好中标基本药物备案工作。强化风险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药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全面推行约谈、“黑名单”、质量受权人制度,抓好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企业落实责任。

7、抓好医疗器械安全监管。规范完善经营许可行为,科学划分市、县权限,规范流程,严格标准、积极做好行政许可受理、审批工作。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对上年度信用评级差的企业加大监督检查频次,推进信息化监管和风险防控工作。切实加强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充分调动市直医疗机构上报积极性,提高均衡度和严重报告比例。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建立检查员库,加强培训,提高监管水平。

8、抓好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全面推行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制度和产品安全责任人约谈制度,督促企业落实重点原料登记管理、原料供应商审核、索证索票等要求。加强对高风险品种和重点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强保健食品经营备案管理,深化保健食品化妆品流通环节专项整治。建立化妆品产品备案事后监督检查机制。探索建立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加大监督抽验和风险监测力度。推进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9、抓好餐饮服务食品监管。完成持证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和等级公示。严格落实学校食堂季度检查制度。开展学校周边、旅游景区、重要街道、窗口地带等重点区域餐饮安全整治。在有条件的餐饮单位推行“厨房亮化”工程。认真做好“十艺节”等重大活动餐饮安全保障工作。加大监督抽检力度。深入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违禁超限、假冒伪劣专项整治和重点品种综合治理。

10、深入推进安全示范创建。拓展示范创建的广度和深度,继续开展示范县(市)、乡(镇、街道)、示范街、示范单位创建。开展保健食品经营示范创建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示范创建。

11、提升药品稽查工作效能。完善12331举报投诉运转机制,完善协同办案机制,完善联合打假治劣机制,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利用互联网、邮寄和物流渠道销售假药案件;集中力量开展对安全风险大的重点类别和突出问题的专项稽查活动;科学推进药品抽验工作,加大对违法广告药品的监测力度和监督抽验力度;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继续加强稽查队伍与能力建设,规范稽查执法行为,多措并举全力提升稽查工作效能。

12、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素质。继续组织实施干部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努力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综合监管能力。在市县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员队伍,完善社会监督机制。继续开展药品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创新教育培训方式,抓好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各类教育培训工作,继续做好从业药师、药品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13、加快实施“十二五”规划。开展规划执行中期检查,推进重大项目实施,加强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做好食品药品检验机构资质扩项工作。提升检验检测和审评认证能力。加强县级药品快检能力建设,统一制定检验项目、检验设施、操作规程等标准,建成高质量的标准化县级药品快检机构。

14、加强食品药品信息化建设。加快建设集审批、监管、抽验、应急、处罚、服务于一体的行政执法、信息监测、政务公开、内部管理、决策支持、应急管理等六大信息应用系统,尽早实现与上级局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形成业务协同、统一高效的食品药品监管信息系统。

15、大力加强依法行政建设。大力推进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说理性执法文书制度实施和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强化执法监督,强化执法责任落实,开展执法检查。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抓好普法工作。

16、提高机关政务工作水平。提高工作统筹协调性。完善督查督办和年度考核机制,促进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公文处理。加强应急、值班工作。加强行政受理服务工作。

17、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在全系统开展“践行监管为民理念、推进诚信监管建设”主题教育活动,积极打造“饮食用药安全为先”服务品牌。深入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窗口创建活动,推进全系统在精神文明建设上实现进位升级。

篇5

一、各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食品药品监管队伍能力建设经费(元)

1、药品快速检测人员培训经费(元)

为进一步提高我局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更好地发挥基层药品稽查和技术监督效能,2010年市食药监局给我局拨付了元的药品快速监测人员培训专项经费。我局利用这笔专项资金先后指派了余人/次到省、市进行药品快速检验暨药品稽查培训(仅差旅费支出就已经达到元)。此外我局还利用药品快速监测车到我县进行药品快速检验的时机,请市食药检所的专业技术人员为我局执法人员讲解药品、医疗器械抽验的相关知识。通过派出学习和请专业人员授课的方式,进一步增强了我局执法人员识假辩假的能力,提高了业务素质和快检水平,为执法人员科学、合理、有效使用药品检测设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餐饮服务行业监管人员能力建设经费(元)

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队伍能力建设,推动我县下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有效监管。我局积极配合省、市食药监局对餐饮服务监管人员开展培训工作,2009年至2010年间,曾多次安排分管食品安全的领导及执法人员(共计人/次)到、等地进行学习培训。为了确保各种学习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市食药监局拨付给我局元的专项经费。我局全部用于餐饮服务行业监管人员能力学习培训支出,其中交通费元、差旅费元、培训费元。通过对当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形势和任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技术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现场监督实务;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餐饮服务快速检测、监督性检验、评价性检验等技术监督基础知识等的培训。使我局餐饮服务监管人员理解并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较好地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行政监管业务和技术监督基础知识,加快建立起高素质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队伍,杜绝职能移交后餐饮业的监管真空。

3、农村两网人员培训经费(元)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长效机制,促进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认真履行职责,我局每年都组织全县的农村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进行培训,2010年培训了期,共计培训人员余人/次,元专项经费全部用于培训支出。

培训主要以增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为主要内容。重点对假劣药品识别,农村常见药品、保健食品违法典型案例,合理用药等方面的内容作了生动的讲解,并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常见食物中毒、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的监管和备案、农村食品药品两员的工作职责、内容和方式等知识作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该县食品药品两员政策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意识,使他们进一步明白自己的工作职责,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二)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经费(元)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县药品市场秩序,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有效,根据省、市食药监局的统一部署,我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次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检查。在检查结束后还召集了全县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进行了检查情况反馈,并进一步强化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落实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全面提高药品生产经营的管理水平,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共用去元,其中会议开支元,整治检查期间燃油费元,差旅费元。其中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共元全部用于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开支,专项资金使用率为。

(三)基本药物核查经费(元)

此项资金还未使用,计划在近期对辖区内基本药物开展一次

核查专项行动,对全县的基本药物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掌握基本药物在辖区内流通使用情况。

资金使用计划:燃油费元,差旅费元。

(四)食品药品监管队伍能力建设经费(元)

此项资金也未使用,但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工作,已纳入职能移交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计划中。为了能顺利地完成此项工作,我局将组织相关干部职工对食品安全领域的相关知识进行进一步的学习培训。

资金使用计划:办公费元,差旅费元,培训费元。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完善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进一步细化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的审核制度、内控制度和资金使用台账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篇6

(一)坚持求真务实,适应新一轮机构改革。以开拓创新的精神,以二次创业的魄力,以更加务实的作风,在新的体制下积极作为,恪尽职守,不辱使命,确保机构改革工作有序推进,确保职能调整平稳过渡,确保食品药品市场监管不断不乱。同时努力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给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在人力、财力、物力方面的大力支持,确保工作扎实开展。

(二)积极做好过渡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机构改革完成前,继续履行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确保监管职能交替过程中,食品安全监管不出现断档。同时,主动协助卫生部门做好餐饮服务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日常监管等工作。

(三)认真做好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贯彻工作。要充分认识实施《食品安全法》的重要意义,认真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培训,全面掌握《食品安全法》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切实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为履新作好准备。要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实施活动,把《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培训、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努力推动《食品安全法》的顺利实施。

(四)全面巩固深化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成果。要巩固和深化“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和“区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成果,继续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示范村居(社区)建设,促进基层食品安全水平提高;巩固和提升食品安全示范农贸市场建设,加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和流通市场秩序,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源头控制能力。

(五)切实做好大型船舶企业外来民工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一是加强对已搬迁入经营店面房内从事食品销售的经营户的食品安全监管,大力整治大型船舶企业周边无证无照流动饮食摊贩。二是加强对*海州食品加工配送有限公司从业人员、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和管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原料采购、销售台帐登记等制度,有效防止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物质以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流入和输出。

(六)进一步提高基层监督员、协管员业务能力。以宣传《食品安全法》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对全区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员、协管员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业务培训和考核,切实推进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队伍参与“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努力提高全区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的整体水平。

(七)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继续花大力气组织开展以大型船舶企业周边、中小学校门前等为重点区域;以豆制品、水产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夏秋季、节假日等为重点时期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八)进一步完善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信息化监管工作。在09年已安装使用监管软件药品经营企业和进入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医疗机构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医疗机构信息化监管范围,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管内容进行完善。

(九)提升“小药店”药品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按照区政府“十小”整规工作三年计划,在2009年完成100%“整规工作的基础上,促进整规工作全面提升,形成长效机制。

(十)继续深化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工作。全面推行农村药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落实监管责任人;加强对农村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药品进货渠道监管和“双无村”小药箱药品质量的检查,强化对“基本药物”配送的监管。

(十一)加强对药械经营、使用、生产单位的日常监管工作。加强药械单位日常监管,强化整规药械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做好“三查一评”工作,即:日常检查、专项检查、gsp跟踪检查和信用等级评定。

(十二)全面完成区级医疗机构药品购进在线监控工作。在完成对*区人民医院购进药品在线监管基础上,全面完成全区区级医疗机构和广安医院、顾氏骨伤科医院购进药品的实时监控。

篇7

2012年是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极不寻常的一年。面对机构改革和体制调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正确对待,认真履责,积极开展监管工作,全市餐饮服务监管职责平稳承接,药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监管条件得到改善,执法水平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状况持续好转,各项工作在改革发展中取得了新进展。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无私奉献、辛勤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为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付出辛勤努力的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致以诚挚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

当前,我市正处于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也处于重要的转型期、机遇期和矛盾凸现期。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要求很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关注度很高,加强监管的需求尤为迫切。为此,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各级政府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一定要牢固树立食品药品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充分认识肩负的重任,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确保食品药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增强责任意识,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的综合监管水平

食品药品安全真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实践证明,越是经济社会发展,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要求就越高,食品药品安全的问题就越敏感。当前,从全国范围来讲,食品药品安全仍处于风险高发期,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安全状况距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从我市来看,近年来通过集中整顿,虽然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食品药品安全基础仍较薄弱,监管能力不足,监管合力尚未形成,防范控制安全风险的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保障全市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任重道远。各级政府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一定要保持清醒的认识,时刻绷紧食品药品安全这根弦,加强日常监管,防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要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不断提高监管水平。自2012年下半年开始,国务院、省政府先后部署两项专项整治活动,计划利用两年时间,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和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从食品安全工作来看,由于《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已由卫生部门调整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去年,市政府也专门召开会议,明确了市级机构改革完成前相关部门的职责,确保了食品安全监管的平稳过渡。当前,各级政府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履行职责,围绕餐饮服务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要加大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食堂及食品添加剂等重点环节、重点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餐饮消费环节中的违法行为,保障食品安全。对于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按照《全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健全联席会议制度,细化整治措施,突出整治重点,着眼源头控制、动态监管和应急处置,确保药品医疗器械生产质量,努力提高药品安全水平,营造安全的用药环境。要结合医改工作,切实加强国家基本药物质量监管,落实基本药物生产、流通和使用等关键环节的监管措施,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要加强药品生产、流通环节监管,强化药品购销渠道管理,加大对制售假劣药械的打击力度,严防药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加强能力建设,提升服务经济发展的水平

目前,市、县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已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监管体制和职能调整工作已基本完成,但职能的完全理顺和监管能力的提高,还需要进一步做好工作。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尽快适应形势,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调整工作思路,理顺工作程序,切实加强能力建设,提高监管水平。要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强化业务知识培训,建设一支精干高效的专业化监管队伍,提高对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现场监督检查能力。要加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检验检测体系,增强风险预警能力,不断提升监管工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要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市、县两级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反应机制,完善指挥决策体系和信息预测预警系统,强化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和处置。

要提升服务经济发展的水平,按照市委、市政府对今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努力在支持企业改革发展,培育壮大医药产业等方面下功夫,正确处理好监督与发展、监督与服务的关系,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促进经济发展。特别是对医药产业的培育和发展,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要切实把做大做强医药产业作为一个重要课题认真研究,研究制定如何在政策、市场环境和服务质量等方面支持促进医药经济的发展。要找准监管和服务的结合点,发挥政策导向、信息与技术服务等作用,积极引导特色医药企业改变增长方式。要主动深入企业,加大技术指导和扶持力度,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难题。

三、完善长效机制,提升食品药品的安全保障水平

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是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基本原则。加强安全监管,必须从长效机制建设着眼,积极探索管长远、管源头的办法和措施。要强化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用责任的落实推动监管工作的落实。要深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完善“两网”与新农合有机结合的工作新机制,切实保障农村地区药品特别是国家基本药物的供应,让农民买到质量放心、品种齐全、价格实惠的药品。要推进信息化建设,打造全市统一的药品电子监管网,建立覆盖全市药品全过程的实时监管平台。要推进食品医药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分类监管制度,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诚信体系运行机制。要加强协作机制建设,切实加强与卫生、质监、工商、公安、商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优势,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篇8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近日,国务院印发《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在药品安全保障方面,《规划》指出,“十二五”期间,国家将提高医药产业准入门槛,建立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对严重违规和失信的企业和从业人员实行行业禁入,同时推动制订执业药师法,加大执业药师配备使用力度。

《规划》提出,要完善保障药品安全的配套政策。完善医药产业政策,提高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开办企业数量,引导企业兼并重组,促进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支持生物医药、医疗器械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大力扶持中药、民族药发展,促进继承和创新。研究完善药品经济政策,对已达到国际水平的仿制药,在药品定价、招标采购、医保报销等方面给予支持,形成有利于提高药品质量、保障药品安全的激励机制。完善加强药品安全的科技政策,强化科技对药品安全的支撑作用。实施重大新药创制等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国家科技计划,支持和鼓励企业科技创新,提高药品、医疗器械的创新能力。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推进药品安全研究工作。

《规划》要求全面落实药品安全责任。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进一步健全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企业要切实履行药品安全主体责任,完善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质量管理规范,禁止不合格药品出厂、销售,及时召回问题药品和退市药品。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建立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对严重违规和失信的企业和从业人员实行行业禁入。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的全过程监管,监督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质量规范生产、销售药品,监测药品不良反应,及时进行风险提示,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用药安全。地方各级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药品安全工作,将药品安全列入政府考核测评体系,建立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各级药品监管机构和农村药品监督网络,确保药品监管机构依法独立开展工作。

《规划》提出,要完善药品安全法律法规。推动制订执业药师法,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等法规和规章。研究制订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条例。

《规划》指明,将完善执业药师制度。配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制订实施执业药师业务规范,严格执业药师准入,推进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程,提高执业药师整体素质,推动执业药师队伍发展。加大执业药师配备使用力度,自2012年开始,新开办的零售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到“十二五”末,所有零售药店法人或主要管理者必须具备执业药师资格,所有零售药店和医院药房营业时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逾期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售药资格。

《规划》强调,需加强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创新药品安全执法体制机制,推进专职化的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充实国家和省两级药品审评评价、检查认证、监测预警力量,确保药品再评价、再注册等工作顺利开展。深化药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审批标准,规范审批程序。各级政府要将药品安全监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基层、边远地区和民族地区药品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改善基层执法条件。加强与国际组织、国外监管机构和民间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借鉴国际先进监管经验,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篇9

工作回顾

一、创新思路,积极服务__群岛新区建设。

提出并实施“成体系推进、综合性治理、专业化监管,构建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六大工作体系”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服务新区建设总思路,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重点工作项目化推进督办制,有效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按照先行先试、加快发展的要求,积极向上争取扩大新区食品药品审批权限,使省级审批事项下放由第一轮的12项扩大到第二轮的20项,并顺利承接,市级5项审批项目中有3项下放至各县区。以“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为契机,结合组团式服务,开展海洋生物医药行业调研,在技术、信息、规划等方面探索建立帮扶企业发展的政策举措,鼓励、推动有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走连锁经营发展道路,助推企业发展,增强我市医药经济实力。

二、巩固深化,提升食品安全工作履职水平。

一是稳步推进食品安全示范系列化创建工作。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复评工作,巩固创建成果,定海区、__县已通过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复评,复评通过率100%。着力提升示范乡镇创建等级,新创建市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4个,全市市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数达到16个。继续抓好示范村居、示范农贸市场等创建工作,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校园、示范养殖场、示范园区建设不断深化,我市的食品安全示范系列化创建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

二是大力开展以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为主要载体的集中整治行动。通过3个多月的努力,全面完成了整治工作“6个100%”的目标,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200起,涉案金额近56万元,2起涉嫌犯罪的重大食品违法案件移送公安部门查处。有重点地部署开展了节假日、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联合执法检查、保健食品专项检查和餐饮废弃物的整治监管等多项整治工作,食品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三是不断强化食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主动配合省、市人大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检查,积极排查执法漏洞,梳理意见建议,逐条落实整改。着力深化网格化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网建设的通知》,对全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网提出了明确要求。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范管理,加大重点食品监督抽查覆盖面,开展食源性致病菌、化学污染物等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建立健全应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强化信用管理,广泛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信用评价,强化信息公示,健全分类管理、信用评级等工作机制。

三、稳妥处置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大排查。

针对外地铬超标药用胶囊事件,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以高度的责任感积极应对,开展胶囊剂药品生产企业胶囊剂质量监督检查和药品流通领域销售铬超标胶囊情况大排查,我市生产的胶囊剂药品经检验全部合格,对流入我市的851盒不合格胶囊剂全部监督销毁或责令召回。由于应对及时,处置有力,我市药品生产流通秩序没有产生波动,群众用药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处置工作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以此为契机,举一反三,围绕食品安药品安全问题和潜在风险,全方位、多层次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全面提出对策意见,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管和整治,切实提升全市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四、整规结合,全市药品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

一是深入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区、示范乡镇创建工作,通过不懈努力,我市岱山县和普陀区已通过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创建考核验收。普陀区积极探索渔农村药品安全精细化管理的做法和经验还得到副省长的批示肯定。全市有七个乡镇成为第二批市级药品安全示范乡镇,全市示范乡镇数达到29个,示范创建达标率达70%,示范创建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是加强国家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建立基本药物质量保障责任体系,强化基本药物生产流通全环节监管,落实电子监管码制度,加强基本药物随机抽验和不良反应监测的力度,有效保障了基本药物品种质量安全。

三是深入开展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分类实施了中药饮片、打击农村市场假劣药品、药用辅料质量、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等多项专项检查,查处各类药械违法案件152件,涉及重大案件9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4起,销毁假劣药械__余批次共计__万余元,建立全市药品流通领域联合“打假保安全”联络员工作制度,有效遏制药械违法行为。完成药品监督抽样__批次,评价性抽样合格率达到100%,监测药械广告__条,针对发现的问题,全部得到依法处理。

四是加大药品信息化监管建设力度,全市药品零售企业信息化监管率达到95%,药品经营企业信用管理、行政审批、药品稽查管理等一批药品监管应用平台已成功应用在药品监管工作中,信息化工作得到省局的充分肯定。

五、强化基础,自身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

抓好干部队伍的能力提升,有针对性地开展素质能力培训,努力提升系统干部适应新形势下食品药品监管的能力和水平,市局 一名同志被评为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创先争优先进个人。开展以“群众满意办事窗口”创建为载体的行政许可规范化建设,确保在扩权背景下提升许可服务技能。抓好强制执行案件、移送案件等重点案件的质量管理,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不松懈,着力风险防范,推广药品认证检查“三不纪律”在监管工作各个环节的延伸运用。以“行风热线”和“阳光投诉”为平台,推行“阳光行政”,强化社会公众监督。对机关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监察,强化制度的执行力。

__年工作安排

__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服务__群岛新区建设大局,以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为根本,深化食品药品安全责任、风险控制、技术支撑、预警应急、产业促进和监管组织六大监管体系建设,攻坚克难,在取得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成效方面有新进展;先行先试,在食品药品监管机制建设方面有新创新;强本固基,在监管能力建设方面有新加强;服务大局,在助推食品医药产业转型升级方面有新作为。

一、突出重点难点,在全面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方面有新进展。

一是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全面推行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召开现场推进会,探索建立完善配套的运行、协调和考核机制。深化拓展食品安全示范系列化创建工作,继续深入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复评和市级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带动基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升,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校园等系列创建工作不断深化。建立健全乡镇食品安全监管员、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群众食品安全监督员、网格食品安全联络员等队伍,明确职责,加强培训和管理,提高社会化监督水平。

二是坚持食品安全工作四个结合。坚持加强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积极探索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的食品安全联合执法、信息通报、事故处置等协调联动制度,强化责任制建设。坚持集中治理整顿与严格监管相结合,在加强监督抽检、审批、执法检查和日常巡查的基础上,适时开展滥用食品添加剂、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非法收购处置餐厨废弃物和食品“五小”行业等各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坚持加强政府监管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相结合,推动诚信体系和溯源制度建设,开展风险监测与评估,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坚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结合,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互衔接,鼓励群众投诉举报,深挖细究,一查到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领域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完善五项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完善严密规范的风险防范机制,建立风险评估和风险排查机制,全面推行重大活动、重点区域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建立食品抽检质量公布和风险提示制度,预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完善各司其职的行政监管和技术监督机制,认真贯彻以分段监管为主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落实监管执法“首责制”,启动市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三统筹”工作,强化全市食品安全技术支撑能力。完善确保质量安全的自律机制,指导、引导食品企业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督促企业履行好社会责任。完善畅通公开的信息沟通机制,依托电子政务网站、部门业务系统、媒体等平台,统筹信息资源,推动信息公开。完善主动有为的社会监督机制,运用网格化管理、人大执法检查、政协专题调研、媒体监督等多种手段,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并予以整改,促进食品安全保障由单纯依靠政府监管向公共治理层面转变。

二、坚持整规结合,在防范药品安全风险,强化药品监管工作成效方面有新提高。

一是深化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成果。抓好对药械市场秩序危害性大、影响广泛、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查处,重点开展药品生产企业处方和工艺规程、原辅材料、中药材、中药饮片、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经营、高风险医疗器械等多项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大案要案督查督办和联动机制,完善区域药品稽查打假合作机制。

二是扎实开展基本药物质量安全保障。落实基本药物生产企业中标情况备案制度,对中标价格偏低的品种重点监管;继续推进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切实抓好电子监管码制度的落实;加强基本药物全品种抽验,完善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报告体系,全力确保基本药物的质量安全。

三是深入推进药品安全示范县、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及时总结,积累经验,抓基层,抓基础,以示范创建带动药品安全工作水平的全面提高,力争到年底90%以上乡镇通过市级药品安全示范乡镇的验收考核,新增一个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

四是多措并举,提升药品监管的科学性。积极推行药品监管领域“网格化”管理,有效整合监管资源,合理调配监管力量,规范全程监管,确保形成科学合理的监管网络。加强信息化监管能力建设,逐步把信息化监管扩展到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医疗机构,加强对监管数据的现场核实,切实提高信息化监管的覆盖率和实效性。强化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整合充实技术监督资源,不断扩展检验检测业务,加强人才建设,提升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检验能力。强化风险监测体系建设,完善市、县不良反应机构和不良反应监测点等监测平台建设,加强高风险药械品种、中药注射剂的监测和风险管理工作,提高风险信号分析评价能力,发挥其风险预警作用。

三、坚持监管和服务两手抓,在助推我市食品医药产业转型升级方面有新作为。

一是服务技术创新,发挥审评认证、检验监测机构技术优势,在科技攻关和人才培养方面为企业提供服务,鼓励发展新剂型,加快产业化进程。

二是服务业态升级,鼓励食品药品连锁经营,支持医药、食品连锁企业因地制宜地发展农村药品供应网点,提高偏远地区、海岛居民的食品药品可及性。

三是服务品牌建设,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通过各项认证提供服务,引导企业加强诚信建设,努力培育具有海洋特色和竞争力的优势医药产品和企业。

四是加强沟通指导,完善局领导联系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跟踪服务制度,对重点企业的重大项目提供支持。

四、大力开展素质提升工程,在监管能力建设方面有新加强。

一是结合实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

二是从严管理,认真抓好干部队伍建设。

篇10

一、突出查办案件,监管效能得到提升

(一)着力专项整治。以全省食品药品安全“亮剑行动”为总领,瞄准食品药品突出问题,大力开展“小而专”的专项整治,不解决不放手,不规范不松劲。先后开展超市熟食制品、校园及周边食品、餐饮服务无证经营、农村“三无”食品、冻货食品、面条加工企业食品添加剂、馒头加工企业非法添加甜蜜素、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五整治”等专项整治,检查食品药品企业930余家,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338份,没收涉案物品252个品规共3000余千克。

(二)着力惩处打击。以执法办案推动工作落实,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重典治乱,凸显“亮剑有声、挥剑有力”,加强与公安机关“行刑衔接”,狠抓大要案,强化食品药品案件移送。上半年,共立案查处一般程序案件107件,其中食品案件97件,药品、医疗器械案件6件,化妆品案件4件;食品药品抽验送检286批次;受理群众投诉举报17起;移交公安机关涉嫌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8件,立案受理3件,会商2次。

(三)着力公正执法。建立“两证一表”行政审批机制,严格落实《行政许可程序规定》。推行政执法全程留痕管理机制,对每项执法活动的执法过程、执法结果等进行全程记录,建立完备的文本档案。实行“案审分离”,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行政处罚案件“调查、审理、执行”三分离,实现互相监督制约。推行“第三方评议”,主动邀请人大、政府、政协、行政相对人、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等第三方对行政执法案件进行监督和评议。

二、突出规范有序,监管水平得到提升

(一)责任网格监管。建立“全面覆盖、业务对应、网格管理,责任到人”的监管网络,实现机关与乡镇食安办业务指导“一带一”、监管人员与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一对一”,让违法经营行为浮出水面,不法经营份子无处遁形,严格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规范食品进购销售台账、票据、标签“三单合一”;开展信用等级评价,一年发现2次同样问题从重处罚,3次以上列入“黑名单”重点监管;开展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评定,争创省级餐饮服务示范县;开展食品药品抽样送检,纳入政府财政预算。

(二)突出重点监管。狠抓重点领域、环节、对象,将全年按季节分为四个时段,明确阶段重点并限期交账。上半年重点突破的有:实施“千名农村厨师”培训,利用扶贫、就业项目首期免费培训“农村流动厨师”200名;推行“123”超市熟食制品管理机制,县城8家大型超市全面完成升级改造;推广学校食堂“双方签字,专人负责,上锁保存”食品留样管理机制,规范全县中小学及幼托机关食堂建立“门禁系统”;推行“2345”凉菜专间规范标准,实现规范化管理;稳步推进“廉政文化进饭店”活动。

(三)社会共治监管。按照“政府负总责、部门守本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原则,强化食安委办公室职能,完善村级信息员工作职责,盘活“县、乡、村”三级联管;健全“定期会商、案件移交、联合查办”机制,通过联席会议制度、专项合作、定期通报等方式,实现线索联商、大案联查、执行联办、干部联训;强化食品药品企业主体责任,通过安全质量承诺、企业法人约谈、企业责任首负等方式,督促企业加强内部质量控制;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广布明线暗线,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营造群防群控的监管环境。

三、突出群众知晓,监管透明得到提升

(一)打造“三个平台”。完善权力运行平台,积极开通网上政务、公开办事流程、规范时限节点,确保食品药品监督执法网上、合法运行。规范集中审批平台,行政审批与执法“双集权”,即市场准入县乡统一指导、统一审核,案件办理坚持合议和集体讨论,提升阳光行政。畅通投诉举报平台,畅通“12331”举报投诉电话,落实24小时值守制度,利用城区9处宣传栏、餐饮服务公示牌、电视公告,促进群众知晓与参与。

(二)实行“三项公开”。建立文书、媒体、网络、会议等公开机制,定期公开食品药品监管计划,包括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监管重点,限期交账;全面公开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结果,不回避、不遮掩;适时公开案件查办,强化反面典型放大效应。上半年,通过会议、信息简报、网站、新闻媒体等,公开年度工作重点、3-5、6-8月阶段监管重点及食品药品抽样检测计划,公开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结果246批次,典型案件50件,电视台曝光典型违法行为4次。

(三)推进“三进活动”。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讲堂,将展板、知识手册带进校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宣讲活动,共开展校园大宣讲17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农村,深入全县近100个村(社)开展食品药品知识讲座23场,发放宣传资料13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84人次。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宴席,以农村厨师为抓手,加强坝坝宴规范管理,以规范化程度提高群众食品安全常识和防范意识。

四、突出队伍建设,监管能力得到提升

(一)加强业务培训。实行“县乡能力同修”,按照每年不少于40小时集中培训的要求,扎实开展2014年度执法人员培训活动,以集中培训、现场练兵、以会代训、定期轮训等方式加强队伍能力建设。集中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开展培训2次196人次;分片区开展联合执法进行现场练兵11场次178人次;选派人员参加省市局组织培训63人次。全面推行“末位轮训”机制,共计培训执法人员437人次。

篇11

【关键词】 设备;人员;资金

        依靠药品检验的技术支撑,提升药品检验能力,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药品科学监督管理理念的重要保证。按照“创先争优”的要求,结合我所实际情况,我对云南省保山市药品检验技术支撑能力的建设情况作了详细调研,就如何提升药品检验技术支撑能力在药品行政监管工作中的作用作一些探讨。

        1  现有检验资源和技术能力

        1.1  药品检验机构的设置及人员情况

        云南省保山市药品检验所成立于1973 年8 月24 日;1989 年定编20 人;1990 年增编至21 人;2001 年成立保山市药品监督局后定编25 人;2005 年保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在原保山市药品检验所的基础上挂牌成立,定编29 人,设所长一名,支部书记一名,副所长一名,下设办公室、业务科、化学室、中药室、生测室、食品检测室等六个职能科室。至2010 年7 月31 日止,云南省保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在职职工22 人,有药检人员17 人,占实有人员的77%,实有药检人员按技术资格划分,其中有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4 人,占专业技术人员的24%;有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2 人,占专业技术人员的12%;有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9 人,占专业技术人员的53%;年限不足未定职称者3 人,占专业技术人员的18%。

        1.2  实验室基础建设情况

        2006 年国家安排了第一批国债资金,用于食品药品检验所“双室”改造建设,即理化实验室和洁净实验室。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保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列入重点建设的单位之一,并下拨320 万元国债资金。2006年11 月,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保山市人民政府达成共识,将保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办公区域列入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扩建规划范围,同意保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由“双室”改造改为异地搬迁建设,并就解决保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异地建设用地作了批复:由保山市人民政府出资125 万元,在行政小区划拨6 亩土地用于保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异地搬迁建设用地,保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原址5.91 亩土地及房产由保山市人民政府收回。320 万元的“双室”改造国债资金作为异地搬迁建设的项目启动资金。按云南省发改委云发改投资〔2009〕1395 号文件批复履行审批程序,该项目建设规模2933 平方米,总投资620 万元。保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综合实验楼严格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省、地级药品检验机构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建设,建设项目于2008 年2 月28 日正式开工,7 月14 日主体工程封顶,2009 年5 月24 日装修工程方案经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审批。2010 年6 月1 日进场施工,预计2010 年8 月31 日室内装修结束,计划在2011 年上半年完成搬迁。由于建设资金缺口较大,保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实验室基础建设项目虽启动较早,但工期拖得太久,从实验室布局和基础设施等硬件配备上看,实验楼在室内装修、实验室台桌配套和空调系统等方面离实际工作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1.3  实验室仪器装备情况

        云南省保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实验室现有配备仪器一百一拾一件,价值191.8 万元,10 万元以上的设备7 台,包括:1996 年购入液相色谱仪1 台,价值10.5 万元,1996 年购入气相色谱仪1 台,价值17.616 万元,1997 年购入双点扫描仪1 台,价值20.4 万元,2006 年购入液相色谱仪1 台,价值20 万元,2006 年购入红外光谱分析仪1 台,价值30 万元,2006 年购入气相色谱仪1 台,价值18 万元,2009 年购入液相色谱仪1 台,价值40.8 万元,7 台设备总价值157.3 万元,占总设备价值的82.2%。 

         

        通过结构分析表看出,云南省保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仪器更新速度较慢,68%的仪器是10 年前购置的,大型仪器主要依靠2000 年以后,由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配置,自已无力自行购置。

        1.4  实验室检验能力情况

        根据2010 年上半年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达的100 个基本药物检验情况看,实际能够全检的药品只有46 个,占46%。不能全检的药品有54 个,不能全检的原因分析如下: 

         

        通过对我的药品检验机构、人员、实验室基础建设、仪器装备和检验能力的现状调研,总体上现有的药品检验技术支撑能力虽有发展,但与药品行政监管对食品、药品检验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2  加强能力建设的建议和规划

        2.1  强化能力提升,加大重点食品药品检所的建设力度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系统发展规划,结合各地州、市的实际情况,确定建立5 个市级重点食品药品检验所。市级重点食品药品药检验所在具备国家局规定仪器配备和检验能力标准的前提下,市级重点所的仪器设备装备水平,要高于一般市级所,应配有高、精、尖的大型仪器设备,如液质联用仪和气质联用仪,以满足某些特殊药品检验的需要。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我所列入重点建设的单位之一,这就需要我所与时俱进,强化检验能力的提升,加大重点食品药品检验所的建设力度。

        2.2  加大投入,全面提升药品检验支撑能力

        市级重点所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仪器配备和检验能力标准外,应结合本地区的特点,加大投入,配备专用的仪器,形成具有特色的检验能力。在加大投入,提升单位硬实力的同时,还应该注重单位的软实力建设,如加强技术人员的培训,制定能符合“十二?五”发展要求的进修、培训制度,健全管理制度和完善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药品检验技术的支撑能力,保证药品检验能力确实得到全面提升。

        2.3  尽量用足用好现有编制

        本来对于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所29 人的编制,按监管工作任务的广度和深度都还不足以全面应对,目前实际在一线检验人员只有9 人,全所的工作人员才22 人,检验工作已经是在超负荷运转,如果要加强人员的培训及进修制度,捉襟见肘的检验人员其实很难抽调出来,这样一来,业务人员的业务素质难以及时得到提升和更新,对于药检队伍的提高、创新是一个极大的障碍。因此保证药品检验能力得到全面提升,就必须尽量用足用好现有编制,加大对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培养和合理配置,既是是十分必要的,也是非常迫切的。

        2.4  最大限度调动药检人员的积极性

        我所的检验工作接触大量毒、剧试剂,还有许多致癌、致崎的有机溶剂及高危致病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工作人员的津贴以卫生津贴的形式随工资发放,由于十多年未作调整卫生津贴占工资收入的比例已是微乎其微;另外在完成国家规定的检验任务外,还承担送检任务,由于事业单位工资改革的需要,取消了津、补贴的发放,如何解决加班费发放、送检任务相互推诿的问题,也可以大大减少超期检品。有利于全面提升药品检验能力,加大重点食品药品检验所的建设力度的投入,可以全面提升药品检验支撑能力

        2.5  安排专项资金,保证大型设备的正常运转

        从2006年开始,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大了仪器设备购置专项资金的投入,对市级药品检验所大型仪器设备的更新换代起到了促进作用。但是大型仪器设备如果没有配套的小型设备的支撑,照样不能使用。例如高效液相色谱仪如果没有调节ph的设备,缺少溶剂过滤设备等同样不能使用。并且大型仪器设备为确保其正常运转,需要相当数量的零配件及易损耗零件。但由于我日常经费有限,对必需的配套仪器设备的购置和大型仪器的较高的维护费用就显得力不从心。

        为提高我所检验能力,确保在一定时限内高质量完成检验任务,为行政监督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建议上级有关部门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才能保证大型设备的正常运转。

        综上所述,我所现有检验资源和技术能力,从药品检验机构的设置及人员情况看,实验室基础建设及实验室仪器装备、实验室检验能力等都有待全面提高,建议加强能力建设和规划,强化能力提升;加大重点食品药品检验所的建设力度;加大投入,全面提升药品检验支撑能力;尽量用足用好现有编制;安排专项资金,才能保证大型设备的正常运转;改变重行政监管轻技术支撑的观念,加强政治思想、培养药检人员主人翁精神,完善奖惩机制,才能最大限度调动药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全面提升药品检验技术的支撑能力,保证药品检验能力得到全面提升,真正把好食品、药品质量关。

参考文献

[1] 保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建所三十周年资料汇编[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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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食品安全考核工作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众参与的原则,坚持宣传教育与考核监督相结合、责任落实与责任追究相结合。

第三条食品安全考核工作在市人民政府和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领导下,由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条各县(市、区)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食品安全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二)食品安全工作组织领导、经费保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落实情况;

(三)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建立运行和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建设情况;

(四)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情况;

(五)食品安全监管年度计划制定落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六)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实施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情况;

(七)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处置和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八)食品安全宣传、信息管理、信用体系建设情况;

(九)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十)对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的评议、考核情况;

(十一)其他需要考核的情况。

第五条主要职能部门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食品安全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二)食品安全工作组织领导、经费保障、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实情况;

(三)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加强日常监管,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情况;

(四)食品安全监管年度计划制定落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五)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机制建立情况;

(六)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处置和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七)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机制贯彻落实情况;

(八)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实施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情况;

(九)食品安全宣传、信息管理、信用体系建设情况;

(十)市政府部署的其他食品安全监管任务完成情况。

(十一)其他需要考核的情况。

第六条考核工作采取自查和现场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考核包括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明查暗访、外部评议等。

第七条考核工作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另设加分项。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区县考核按总分数进行评定,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的为优秀,80—90分(含80分)的为良好,60—80分(含60分)的为合格,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

部门考核评定根据年初制定的各部门工作要点,结合国家、省检查情况确定。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时酌情予以加分:

(一)出台食品安全监管政府规范性文件或重要创新性制度的;

(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重大突破或经验做法在全国、全省、全市推广的;

(三)及时破获和查处重大食品安全案件的;

(四)国家、省和市明确的其他加分项目。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年度考核等次为不合格。

(一)发生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二)发生重大食品安全质量问题,被省级以上媒体曝光或有关部门查处,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或处置不力,造成事故影响扩大、人员和财产损失增加的。

第十条考核工作一般安排在年底进行。每年12月上旬,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应将本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自查情况书面报市人民政府和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在各县(市、区)自查的基础上,由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专家成立考核小组实施现场考核。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自查报告、现场考核结果等形成考核报告,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后,以适当方式反馈。

第十一条市人民政府对考核中获得优秀、良好等次的地区予以通报表彰;对考核不合格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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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通过学习深刻理解十七大精神实质,深刻领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和建设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从而用十七大精神统一全局思想,指导监管工作实践,推动各项工作创造新的业绩,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继续开展创建“学习型、法制型、服务型”机关活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执法纪律教育,加强业务培训学习,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在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推进岗责体系建设,加大对各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监管水平。

三、继续强化对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管。

1.继续推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完善信用建档基础管理工作,推动企业的诚信自律,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

2.完善和推广分类监管制度,突出重点单位和重点环节,强化监控,在总结已建立涉药单位预警约谈制度和生产企业试行质量授权人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督促约束,促进依法规范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3.继续探索和完善药品安全电子监管平台建设,进一步拓展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电子监管范围。同时,利用药品安全电子监管信息网络,加强药品的经营、使用的监管。发挥平台建设作用,加强监管。按照职能分工,利用平台做到每天对上网企业的药品进行安全预警信息的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开展好各项专项检查。按照省、德阳市两级和我市的具体情况,一是开展元旦、春节的“两节两会”专项检查和国庆中秋的节日市场专项检查;二是开展学校、厂矿医务室专项检查;三是根据上级安排的各项专项检查包括药品抽验不合格核查。以及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等,切实整治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确保我市药品安全。

5.做好药品违法药品广告监控工作。对违法药械广告移交工商部门依法处理。做好省局已公布违法广告药品暂停销售的督促工作;

6.继续深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开展药监信息员的培训和工作指导,继续加强对农村药品质量的监管,开展对农村食杂店无证经营药品行为的专项整治,切实保护农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的合法权益。

7.扎实抓好 “规范药房”建设工作。一是对已取得“规范药房”证书的医院进行跟踪检查,巩固建设成果。二是与卫生局一起,完成乡镇卫生院、民营医院“规范药房”创建工作。

8.加强基本药物的监督管理,继续落实基本药物生产企业派驻监督员和基本药物日常检查制度。

9.进一步做好法律法规学习和宣传,加强法制建设工作。继续深入开展食品药品法规知识宣传进社区、进农村活动。

四、强化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工作。

1.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监管的“抓手”作用,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工作。根据省市各级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认真作好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

2.建立和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效率。

3.加强综合执法,把专项检查与综合执法相结合,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重大节日市场检查,严厉查处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规范食品市场秩序。

4.着力抓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 通报制度,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程序,加快食品安全信息监测和情况通报网络建设,不断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监测与预警措施,提高对食品安全风险和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

五、在认真履行好监管工作职责的同时,为食品医药企业的发展做好指导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帮扶力度,通过政策引导、技术指导、法律援助、协调服务等措施,促进食品医药企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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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牢固树立正确的药品监管指导思想和科学监管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准确把握工作定位,把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作为药品安全监管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处理政府与企业、监管与服务、公众利益与商业利益的关系,依法履行药品监管职责,维护政府药品安全监管的公信力,让人民群众用上安全有效的药品。

二、落实药品安全工作责任

(二)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药品安全工作负总责。要加强组织领导,把药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落实好本地区药品安全工作责任。要定期评估和分析本地区药品安全状况,针对药品安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相关部门研究采取相应措施,强化药品安全监管,开展药品市场专项整治。要完善重大药品安全事件应急机制,一旦本辖区内发生药品安全事件,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应对,及时处置,消除危害;同时正确引导舆论,稳定群众情绪,防止事态蔓延,确保社会稳定。支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不得要求药品监管部门承担经济发展指标和行业发展任务,更不得干扰药品监管部门正常监管执法。

(三)有关监管部门要各负其责。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的监管,严格药品广告审批,依法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卫生部门要加强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工商部门要严厉查处虚假违法药品广告行为,加大药品广告市场的整治力度。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制售假劣药品案件,公安机关要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监察部门要严厉查处有关部门及领导、、、失职渎职等违法乱纪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新闻宣传部门要积极做好加强药品安全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增强合力,确保药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四)进一步强化企业作为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督促企业落实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坚决杜绝不合格原料、药品进厂进店,不合格产品出厂出店,坚决杜绝销售和使用假劣药品,确保药品安全。药品生产单位要从原料采购、生产工艺、质量检验、包装、运输等整个流程严格把关。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要严格把好药品购进、储存、销售和使用的质量安全关。

(五)严格实施药品安全行政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级政府要把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范围,分解任务,细化措施,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对于因领导不力、失职渎职、疏于监管导致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件的地区,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抓住关键环节解决突出问题

(六)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全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截止时间由**年7月底延至**年年底。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我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也相应延至**年年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以及《**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政办〔**〕209号)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突出抓好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关键环节,进一步解决好药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最大限度地防控和减少药害事件发生。

(七)在药品研制环节,严格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审批,继续开展药品注册核查工作,严肃查处和严防弄虚作假现象。认真做好药品批准文号的清查和药品再注册工作,重点清理**-**年地方标准升国家标准品种,坚决淘汰安全性、有效性得不到保证的品种。

(八)在生产环节,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药品生产许可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审批,全面检查GMP认证和高风险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体系执行情况,推进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化,对不符合条件的医药企业经整改仍达不到标准的实施市场退出。加强药品生产的动态监管,采取分类监管、试行驻厂监督员等制度,把高风险产品作为监管重点,严格检查药械生产条件。凡是在企业成品库待出厂的药品,经抽查检验达不到国家药品标准,并经复检后仍不合格的,加大处罚和曝光力度。

(九)在流通环节,大力规范经营主体行为,推进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实施,严格药品经营企业和药品广告准入,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的监督抽验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违法广告行为,大力规范药品市场秩序。高度重视农村药品市场监管工作,着力延伸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点,提高农民用药安全水平。

(十)在使用环节,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提高合理用药水平。深入开展“合格药房(库)”创建活动,推进药房(库)规范化建设。重视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和评价工作,把监测工作列入医疗机构等级评定、药事管理、临床病历书写规范的内容,建立和完善不良事件预警、反馈、控制和应急处置机制。重视舆论引导,提高公众对药品不良反应的正确认识,避免和减少负面社会影响。

(十一)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要教育和引导企业守法经营、强化自律意识、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和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对守法诚信的企业给予宣扬并予以政策上的支持鼓励,对弄虚作假的企业要向社会公布,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决予以惩治,切实规范企业行为。

四、加强农村药品安全工作

(十二)各级政府和各级发改、经贸、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要把保障农民群众用药安全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以下简称“两网”)建设,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力争三年内实现全省“两网”覆盖率达到100%。各地要成立专项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确定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监督网络建设,要围绕“组织健全、机制完善、职责明确、经费统筹”的目标扎实推进,对县级以下选聘的药品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要坚持选聘条件,并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供应网络建设,要通过县级医药公司直配制、委托代购制、连锁延伸服务制、大型医药物流公司对接制、药房托管制等形式,继续引导药品批发企业面向农村,发展农村配送网点,鼓励和引导药品批发企业对乡、村医疗机构和药店实行集中配送,特别要高度重视和切实解决好老区、偏远山区、少数民族地区、海岛、渔排上的百姓用药安全和及时供应。各级药监、卫生、工商、公安、计生、物价、财政、宣传等部门要通力协作,形成合力,持续、深入地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

五、加强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十三)结合贯彻《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制定实施《**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基础,加强药品检验、药品再评价、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等方面的技术能力建设,不断提高药品安全监测分析、信息通报和公共服务水平。

(十四)运用计算机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完善药品监管相关信息网络建设,构建和完善地区和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重视药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加快建设和实施全省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环节中各流程要素的实时监管系统、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系统、药品行政许可项目网上审批系统、药品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信息管理系统和药品人群基础数据库等的建设和实施,改进监管模式,大力提高药品安全监管效率,实现监管信息资源共享和信息网络综合利用。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在线服务、公众交流互动、举报受理等,更好地接受监督,为监管相对人和社会公众提供全面及时准确的药品监管相关信息。

(十五)要进一步加大对药品安全监管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加强药品监管部门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执法装备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基层监督执法条件。尽快完成省、市、县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机构和药品检验机构办公检验用房建设。

六、加强药品安全制度建设

(十六)推进药品安全监管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建设,重点抓好药品审评审批、药品分类管理、医疗器械监督、药械使用监管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制定和修订工作。要依法做好《**省基本用药目录》的调整修订工作,尽快研究制定《**省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办法》。

(十七)深化药品审批制度改革,健全科学合理的审批管理机制、规范高效的审批运行机制、严密完善的审批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药品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实行受理、审评、审批“三分离”制度,严格药品注册、生产、经营等的准入,切实把好药品安全的关口。

(十八)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落实审评审批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防止权力滥用和现象发生。积极推行政务公开,畅通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加快信息化建设,逐步实行网上受理和网上审批,提高受理、审批的效率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