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2 15:36:20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保护森林资源的建议,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关键词:森林资源;保护行动;林业资源管理;问题;建议
我国针对森林资源的保护行动展开了多起,然而,我国的森林资源还是面临着锐减的问题,造成这一情况出现的主要原因就是我国的林业资源管理上存在问题。虽然我国的政府大力支持森林资源保护行动,但是在管理上却存在漏洞,这样无论怎样进行森林资源保护行动,效果都不会很理想。因此,需要针对林业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详尽的分析,然后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这样才能够使得森林资源得到有效的保护。
一、保护森林资源行动中暴露出我国林业资源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1、管理人员方面的问题
我国目前的林业资源管理人员对于森林资源保护的认识不到位,由于认识上的欠缺,使得其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中,存在马虎大意的情况。而且很多的林业资源管理人员本身的综合素质较低,对于管理方面的技能掌握并不全面,另外,林业资源管理人员的法治观念也相对较为薄弱,无法有效的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来加强对林业资源的管理。设置有些管理人员还会出现的情况,通过管理工作来获取非法利益,置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于不顾。
同时,部分林业资源管理部门的领导者,在为了能够获得大量的经济支援,往往会非法出售森林资源开采权,大致森林资源被严重的砍伐,无法恢复,这样就使得森林资源长期的锐减,无法保持生态环境的平衡。
2、森林资源形势严峻
我国的人口基数大,人口总量多,但是森林资源却相对较少,人均所占有森林资源是目前世界上所有国家中最少的一个,森林资源的匮乏使得我国的环境建设无法有效的进行,生态环境逐渐恶化,异常气候现象频现。最近几年,我国针对森林资源保护作出了众多的尝试,为了能够使得森林资源可以得到有效的保护,我国进行了多次森林保护行动,但是这样的行动依然没有减缓森林资源的减少速度。就相关的调查报告显示,我国很多区域都在进行毁林开荒,占用林业用地的总量已经达到了林业总量的1/4。
另外,我国每年采伐的林木数量都相对较多,超额采伐的现象屡禁不止,根据统计报告显示,我国每年超额采伐的林木资源总量达到了8500万m?。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还不对林木资源实施有效的保护,那么就会使得我国的林木资源越来越少,最终就会出现大片荒漠的情况,那时候我国的生态气候将会大幅度的变天,从而严重影响到人们的生活。
而且我国盗伐树木的行为无法得到有效的遏制,很多区域还在大量的违法砍树,这对森林资源造成了极大的破坏,这也是造成我国森林资源出现锐减的一个原因。同时,森林资源的减少,使得水土流失现象越来越严重,这样不仅破坏了生态的平衡,而且还对人们的生活质量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森林资源的减少,也使得我国的经济发展受到了限制。
3、林业管理法律法规不完善
在保护森林资源行动中,有较多的森林案件还未结案,主要原因在于林业的执法力量不足,执法手段落后等,此外,还受到我国林业法律法规的影响。我国的林业法律法规存在较多的不完善之处,对于集体山林进行管理的制度不够健全,法律中对于非法侵占林业用地的行为没有做出详细的处理规定,导致毁林案件难以得到及时处理。
二、强化林业资源管理的主要措施
1、做好林业资源管理的宣传工作
林业管理人员和地方领导应该看到林业资源管理的价值,认识到林业资源在社会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的主要作用。林业管理者应该结合林业工作的实际情况做好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为了提高林业资源管理者的认识,需要做好相关的舆论宣传工作,对于管理者实施林业资源管理的舆论分析,将管理工作和取得的实际利益相互统一,使人们都能够认识到保护林业资源的重要作用,从而形成对林业资源进行保护的意识。凝结社会各方的力量加强对林业资源管理的认识和关注,这样既可以保护林业资源,还能够提高人们的资源保护意识。
2、强化林业资源管理
为了保障林业资源的快速增长,促进我国林业的持续健康发展,除了需要对林业资源进行很好的培育之外,还需要强化林业资源管理。紧抓森林采伐限额,对于森林资源的消耗量严格控制,不断完善森林保护管理措施,建立健全林业管理机制,加大森林资源管理力度。除此之外,还需要加强林地管理,对于林地用途进行严格管制,避免毁林开荒行为的出现,打击乱占林地的行为。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系,对于木材的经营加工单位进行严格管理,加强对木材运输的检查。
3、完善林业管理法律法规制度
为了对我国现有的森林资源更好地进行保护,确保林业执法过程中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需要对我国的林业管理体制和相关法律条文进行完善。针对全国各林区执法情况,需要明确林区林业执法权,进一步明确有关造林政策,保障林区的正常管理,从而增强农民造林的积极性。另外,国家人大应该对刑法进行修正补充,增加对毁林开荒行为的惩罚,制止非法开垦林地的行为,对占用林地改作其它用处的行为进行处罚。加强基层执法队伍的建设,确保人们依法造林,实施依法治林的策略,将森林保护放置在法律约束的范围内。加大对基层执法人员的培训,以此提高他们的综合管理能力,使其能够对森林资源进行规范化管理。
4、加强对森林资源管理的服务和创新
在森林资源管理过程中,应该将服务和创新相结合,实现森林资源总量的可持续增长。目前,我国森林资源林地保护和区域经济的发展之间存在管理矛盾,依法治林成为森林资源保护的有效措施,但是只靠法律约束难以全面解决管理问题。需要对森林资源管理政策进行创新,使管理和服务相结合,最大限度发挥国家经济和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
三、结语
综上所述,通过多次的森林资源保护行动,发现了我国林业资源管理中,存在着诸多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使得森林资源无法得到保护,而且还加剧了森林资源的锐减速度,使得生态环境遭到了极其严重的破坏。而要想解决林业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就需要构建健全的林业管理法律法规,依据该法规来对任何的违法砍树行为进行制止,同时加强高素质管理人员队伍的建设,认清森林资源的发展形势,最大限度的发挥出森林森林保护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从而更好的对森林资源形成保护,以此来推动我国国民经济的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1] 叶磊. 如何解决林业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J]. 黑龙江科学. 2014(01)
[2] 欢迎订阅2011年《林业资源管理》期刊 同时征订2003―2010年各年度合订本[J]. 林业资源管理. 2010(06)
[3] 《林业资源管理》2009年总目次[J]. 林业资源管理. 2009(06)
关键词 森林资源;档案管理;问题;建议;新疆山区
中图分类号 F326.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2)17-0160-01
林业在新疆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特殊地位和作用,承担着维护生态安全、发展林业产业、建设生态文明三大战略任务。自治区党委把坚持“环保优先、生态立区”理念,走“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道路作为重点工作和关键措施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全疆各族人民积极行动起来,坚决保护好全疆各族人民赖以生存的森林资源。做好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可为编制各项森林资源保护规划及保护规划的有效实施提供准确可靠的资源数据[1-2]。
1 森林资源档案管理的任务与内容
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掌握森林资源的现状及变化情况,评定森林经营利用效果,为编制林业规划、设计、计划,确定森林经营措施和安排各项经营活动,提供可靠的依据[3]。森林资源档案管理的内容包括:基本图、林相图、经营规划图及资源变化图;森林资源变化分析说明;森林资源消长变化表;林地林权证明资料;森林资源统计表;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卡片、簿册;森林资源各项调查、科研、经营的文件和经营总结资料等[4]。
2 存在的问题
各山区林场均设有资源林政科,科室有3人以上编制,有相应的资源档案室。但多年来各场对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仅限资料存入档案室,基本上未对林班的台账进行有效更新,资源数据较陈旧。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年清、二年变、三年乱”的现象,未能充分反映该区森林资源的消长情况。
3 建议
3.1 充分利用新二类调查成果,及时更新森林资源档案数据
2009年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委托国家林业局西北林业规划设计院、新疆林业规划设计院等具有乙级以上林业调查设计资质的林业勘察设计院,全面完成了新疆天山西部国有林管理局、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阿尔泰山国有林管理局所辖25个国有山区林场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摸清了新疆国有林区森林资源家底。各项数据都已更新到2009年度资源数据,数据资料已交付各场,为各场的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带来了有利条件。以此为契机,及时更新资源数据是比较容易进行的。
3.2 开发适合新疆山区森林资源档案管理的计算机软件系统
与财务管理一样,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应具有适合自身特点的管理软件,应保证其可操作性较强。应对适合新疆山区森林资源档案管理特点的计算机软件系统进行开发,如编制森林资源蓄积消长变化程序,将各场森林资源以林班为单位,将二类成果中提供的各树种林木按幼龄林、中龄林、近熟林、成熟林、过熟林龄的年平均生长率或年公顷生长量等森林资源蓄积消长变化因子编入程序,操作上较为简便,保证每年均可进行数据的更新。这样,不但保证了各林场资源数据计算的迅速、准确,实现了全疆山区森林资源数据共享,还方便查阅[5-6]。
3.3 各项林业工程建设都要抓好工程档案建设和管理工作
根据国家林业局抓好林业六大工程、推进林业五大历史性转变、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的要求[7]。200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为全力推进以防沙治沙为主的林业生态体系建设,结合新疆当地实际,通过对正在实施的国家林业重点工程的细化、具体化,提出了十大林业生态工程。新疆十大林业生态工程涵盖了新疆山区、平原绿洲及绿洲边缘荒漠的广阔区域,通过十大林业工程的实施和推进,能够有效保护和增加新疆的森林资源,进一步提升森林的生态功能,更加有效地为各族群众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更加显著地发挥林业在自治区新农村建设、新型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进程中的积极作用。
4 参考文献
[1] 王帮霞.仁怀市森林资源档案管理与更新存在问题及对策[J].科技创新导报,2010(9):201.
[2] 郑洪军.浅谈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档案的管理工作[J].辽宁林业科技,2006(2):48.
[3] 郭丽岩,夏鸿喜.森林资源监督档案管理面临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林业企业,2005(2):51-52.
[4] 金昌仙.信息时代的森林资源档案管理[J].内蒙古林业调查设计,2003(S1):69-70.
[5] 李彤,王江,郑焰峰.河北省森林资源档案管理现状及对策探讨[J].河北林业科技,2011(5):44-46.
一、“十三五”限额执行简要情况
“十三五”期间,按照国家关于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的总体要求,根据《省林业厅关于加强“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的通知》要求,认真执行限额采伐制度,严格按照《省林木采伐调查设计技术细则(试行)》及相关规定开展调查设计工作,加强林木采伐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年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十三五”总采伐限额为30.95万立方米,“十三五”期间总采伐量约92880立方米,其中(2016-2019年)实际采伐为62880立方米,2020年预算计划采伐约30000立方米。木材生产严格控制在限额计划内,并圆满的完成了国家、省、市相关部门组织的检查和验收。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在各级督查中没有出现伐区滥伐、超伐现象。
二、森林资源变化发展概况
“十三五”期间,市林业局在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监管下,坚持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以保护、培育森林资源为核心,以严格保护、积极负责、科学经营、持续利用为宗旨,完善措施、狠抓落实、科学合理的利用森林资源,使森林资源得到了有效的保护和利用,森林面积、蓄积实现了双增长“十三五”期间:初期2016年,有林地面积:57535.8公顷,2020年初,2019年末:62140.72公顷,比期初增加了4604.92公顷;期初有林地总蓄积量3648192立方米,期末2020年初2019年末有林地总蓄积3833120立方米,活立木总蓄积量增长了184928立方米,初期2016年森林覆盖率26.8%,期末2020年初29.08%,比期初增长了2.28%。
三、“十四五”编制基本情况
(一)编限单位与范围
市以市林业局为编限主体,包括国有林总场、集体、以及一个非林单位,其中国有林总场包括10个保护站、集体涉及19个乡镇,一个城区,一个非林单位为海龙水库林场。
(二)编限的资源状况
此次编限,国有林总场依据《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集体林由以上单位提供的2020年资源档案库集体林数据编制而成。市林地总面积为80808.81公顷。有林地蓄积为3833120立方米
四、编限结果和森林采伐量建议指标
(一)编限成果
通过省测算软件和国家模拟法软件,测算出年总采伐限额蓄积78908立方米,其中天然林蓄积为8747立方米,包括商品林蓄积为62567立方米,其中天然林7761立方米,公益林蓄积为16341立方米,其中天然林986立方米。按国家及省局要求国有林场采伐限额完全依据《国有林森林经营方案》并把计算结果代替省级软件及国家模拟测算的结果。按《国有林森林经营方案》计算得出,国有林年总采伐限额为14000立方米。包括商品林主伐蓄积为11000立方米,抚育采伐蓄积为2000立方米,其中天然林800立方米。公益林抚育采伐1000立方米,其中天然林500立方米:
(二)年森林采伐量建议指标
对测算的结果,专门组织了国有林总场和基层单位的负责人、林业站站长、技术人员进行集体讨论,征求多方面意见和建议,对国家测算软件的限额进行了适当的调整,并报市政府同意。总的建议是在满足林农的正常采伐需求下,把集体林年采伐限进行向下调动。国有林总场按《国有林森林经营方案》计算得出的采伐限额不变。具体建议指标如下:年森林采伐限额建议指标为61896立方米。其中集体林总年采伐限额为43900立方米。商业性采伐中主伐为28000立方米,更新采伐为4500立方米,非商业性采伐中抚育采伐2800立方米,低产低效林改造为8600立方米。国有林场年采伐限额为14000立方米,其中商业性采伐为11000立方米,非商业性采伐中抚育采伐为3000立方米。非林系统中商业性采伐中主伐为840立方米,更新采伐为2000立方米。非商业性采伐中抚育采伐为70立方米,低产低效林改造为86立方米。
(三)其他采伐年采伐限额意见
由于其他采伐包括火灾、病虫害采伐等,不确定因素较多,但经软件测算的其他采伐限额较少,经多方研究决定集体林年采伐限额为2000立方米,其中天然林为800立方米,国有林场其他采伐年采伐限额为1000立方米,其中天然林为500立方米。
五、加强“十四五”限额管理的措施意见
(一)严格按照省“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和《市国有林总场森林经营方案》明确的采伐方式、限额、小班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二)加强对林木采伐调查设计人员的技术培训,加大对调查设计质量的的现地核查,确保设计质量合格。
(大兴安岭森林调查规划院,牙克石022150)
摘 要:文章根据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第六次及第七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成果数据,对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森林健康状况作出评价,并提出了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建议。
关键词 :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森林健康;评价
中图分类号:S757.2
文献标识码:B
收稿日期:2015-03-29
作者简介:斯钦毕力格(1967-),男(蒙古族),内蒙古赤峰市人,林业高级工程师.
1 基本概况
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地处祖国北部边疆,位于东北部,东邻黑龙江省和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南部与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阿荣旗、扎兰屯市和科尔沁右翼前旗毗邻,西至呼伦贝尔草原边缘,北部及西北部以额尔古纳河与俄罗斯为界。其地理坐标为东经119°36’26”~125°24’10”,北纬47°03’26”~53°20’00”。大兴安岭山脉纵贯林管局,东西宽约400多km,南北长约700km。土地总面积1067.75万hm2。森林覆盖率为77.44%。
林区森林面积826.85万hm2,占林地面积的81.46%;森林蓄积85206.14万m3,占活立木蓄积的89.70%。
乔木林是林区森林资源的主要组成部分。乔木林面积813.51万hm2,占林区森林面积的98.39%;乔木林蓄积85206.14万m3,占活立木总蓄积的89.70%。
2 森林健康状况评价
2.1 森林灾害状况评价
清查间隔期内,未遭受灾害森林面积782.41万hm2,占94.63%;遭受灾害森林面积占森林面积的5.37%。
2.1.1 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受灾面积逐年减少
森林病虫害的发生是森林生态系统中生物链发生紊乱的一种自然现象,他是在一定的气候、自然条件下发生的,对森林的破坏极为强烈。为此,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加强森林病虫害工作。建立健全组织机构,配备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调整防治设备和检疫设备,有效地控制了森林病虫害。清查问隔期内,森林病虫害面积12.07万hm2。其中:灾害等级轻微的面积10.80万hm2,中度面积1.27万hm2。受灾面积与前一间隔期相比减少,但仍有必要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2.1.2 严抓护林防火工作,森林火灾有效控制
森林火灾是破坏森林结构、降低森林密度和价值的大敌,他使森林贮存的大量能量突然释放,破坏森林生态系统,造成系统内生物因子、生态冈子的混乱,要想恢复需要几十年甚至更长时间。为此,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充分利用现有的森林防火及林政管理设施设备,建立完整的管护网络,使森林资源管护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内蒙古大兴安岭地区属于国家重点火险区,也是火警火灾多发区,防火任务十分艰巨。本清查间隔期内,森林火灾面积达8.87万hm2。其中:灾害等级轻微的面积5.07万hm2,中度面积1.89万hm2,重度面积1.91万hm2。森林火灾面积虽然比上一个清查间隔期减少,但仍然占森林总面积的1.07%。要以森林防火工作为重点,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森林防扑火能力,采取更加切实可行的防火措施,保护好这片绿色林海。
2.1.3 大量森林灾害来自气候灾害及其他灾害
清查间隔期内,气候灾害面积达22.24万hm2其中:风折(倒)面积为4.44万hm2,雪压面积1.27万hm2,旱灾面积16.53万hm2。
其他灾害面积1.26万hm2。气候灾害及其他灾害面积占林区森林面积的1.55%。付出的代价也是十分沉重的,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2.2 森林健康状况评价
森林健康评价标准包括森林群落结构、物种多样性、森林有害生物等级、土壤侵蚀等级、土层厚度、森林火险等级、林木可更新能力、生态服务功能价值等11项细化指标,每项指标对应不同的分值。
清查间隔期内,森林健康分为健康、亚健康、中健康、不健康4个等级来评价。森林的健康状况良好,健康、亚健康、中健康、不健康森林面积比例为81.6:15.2:2.6:0.6。中健康及不健康森林面积26.70hm2,占森林面积的3.23%。对这些中健康及不健康森林采取相应措施,实现森林最佳的服务功能,如对密度过大的林子进行“抚育间伐”,调整针叶树和阔叶树的比例,尽可能栽种乡土树种,防治病虫害,给土壤增加营养等等。
3 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建议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林业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承担着生态建设和林产品供给的重要任务。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是我国森林资源面积、蓄积最大且森林资源集中分布的国有林区之一,林业发展历史较长,森林资源管理的任务繁重且困难较多。根据本次清查所反映的情况提出以下建议:
3.1 森林资源总量有待于进一步提升,结构进一步改善
清查结果表明,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有疏林地、未成林地、无立木林地、宜林地面积共73.08万hm2,有很大发展的空间。龄组结构不合理,幼龄林偏少,中龄林比率过高。因此,要改善现有不合理的林分结构,必须进行合理改造、合理利用,实现森林资源和生态功能的可持续经营。
3.2 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对森林的破坏极为强烈。本次清查,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森林火灾及森林病虫害面积达20.94万hm2,造成的森林资源损失、间接经济损失以及生态价值损失非常大。所以,应该继续以森林防火工作为重点,采取更加切实可行的防火措施,保护好这片绿色林海。森林病虫害是无烟的森林火灾,要加强森林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工作,通过可持续经营提高混交林比重,增加天然林的比重,减少营造人工纯林。
3.3 继续加强林木采伐管理,杜绝超限额采伐
一是认真贯彻“严管林”的方针,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伐区调查设计、拨交和验收,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保护好现有的森林资源。二是采取有效措施,遏制超证采伐、超强度采伐等行为,杜绝采大留小、采好留次、采直留歪等不合理现象,保证森林采伐的规范、合理、合法。三是要加强木材经营加工的监管,严厉查处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私收滥购木材行为。
3.4 落实迹地更新,加强未成林造林地管理
清查间隔期内,尚有火烧迹地采伐后更新不及时现象,也有未成林造林地管理不善,导致造林失败的现象。因此建议:一是按《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造林更新。二是加强未成林造林地的监督检查力度。
3.5 协调发展,处理好森林资源保护与经济利益的关系
要进一步树立森林资源是地方经济生存发展基础的理念,决不能以牺牲林木资源为代价换取暂时的经济利益。要加强指导与管理,在保护好森林资源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林冠下非林非木资源,发展多种经营,做到以短养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并通过行政、法律和经济手段,保证森林资源的安全和森林资源所有者或管护人的合法权益,在资源得到有效管护的同时,使群众得到实惠。
关键词:森林资源犯罪;特点;立法完善
2010年至2012年4月,A省B县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审查批准逮捕案件246件348人,其中涉嫌刑法中规定的破坏森林资源的罪名案件19件41人,并全部批准逮捕。这些情况说明目前森林资源(特别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保护岌岌可危,值得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一、 案件特点
根据对A省B县人民检察院2010年以来所审理批准逮捕的19件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的分析,呈现以下的特征:
1、罪犯的总体素质较低。在41名罪犯中,有22人是小学文化,17人是初中文化,2人是高中文化。其中小学、初中文化的人数占总人数的95.12%。
2、年龄结构呈现两个极端并偏大龄化。年龄在35岁以上的有36人,25岁以下的有4人,25岁至35岁之间的只有1人。年龄在35岁以上占总人数的85.7%。
3、团伙犯罪较多。在19件案件中,16件案件为团伙犯罪,涉嫌多人,占总案件数的84.2%。从往日的单独一人作案变为团伙作案。
4、农民、无业人员占大多数。在41名罪犯中,农民31人,无业人员9人,个体1人。农民、无业人员的人数占了总人数的97.6%。
5、单个案件涉嫌的罪名较多。此类案件一般涉嫌多个罪名。如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一般会涉嫌到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非法运输国家重点保护罪等。
6、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危害大。此类案件涉及普通树木及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通常数量都较大。如在谢某滥伐林木案中,谢某滥伐林木77.974立方米,折合立木蓄积111.41立方米。在廖某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中,廖某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将45株野生的香樟出售。这些都严重的破坏了我国的森林资源。
7、犯罪动机由原来的自用转变为以牟利为主。在受理的19件案件中,罪犯都是将非法所得的森林资源用于出售。
二、原因分析
1、刑罚较轻。(1)森林资源具有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因此,对于只具有经济效益的一般财物而言,对破坏森林资源的刑罚至少得和侵犯财产的刑罚相当。但在刑法中却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如在刑法第264条规定的盗窃罪中,盗窃罪的最高刑为死刑。但在刑法第345条规定的盗伐林木罪中,盗伐林木的最高刑为十五年有期徒刑。(2)刑法对于森林资源保护的罪名中,有两个罪名是选择性的罪名。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行为的力度。如,若罪犯只触犯了非法收购盗伐的林木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罪犯既触犯了非法收购盗伐林木罪,又触犯了非法运输盗伐林木罪,情节特别严重的,还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在一定程度上放纵了犯罪份子的违法行为。
2、刑罚的种类不够完善。我国刑法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型。主刑的种类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的种类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但在刑法中对森林资源保护的立法只规定了管制、拘役、有期徒刑三种主刑及其罚金一种附加刑,没有规定无期徒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这样的刑罚种类对于保护森林资源来说种类偏少,过于单一。对于情节恶劣的犯罪来说这种威慑力是远远不够的,起不到应有的法律效果。
三、立法完善
1、完善相关的刑罚。(1)破坏森林资源比侵犯财产的危害性更为严重,与一般的财产相比,森林资源还具有生态价值,因此建议给予严重的处罚。对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可以比照侵犯财产的犯罪进行量刑,以更好的打击犯罪,保护森林资源。(2)对于选择性罪名,若触犯了两个或多个罪名,建议从重处罚。如,若罪犯既触犯了非法收购盗伐林木罪,又触犯了非法运输盗伐林木罪,相对只触犯了非法收购盗伐林木罪的罪犯,此类罪犯建议从重处罚。
2、丰富刑罚的种类。刑法中对于保护森林资源规定了三种主刑和一种附加刑,只有自由刑和财产刑。这对于一些作案手段复杂、主观恶劣的犯罪份子来说这种惩罚力度是不够的。因此建议丰富刑罚的种类,增设适当的主刑和附加刑。
3、规定非刑罚处罚方法。刑法作为我国的基本法律,是打击犯罪的重要手段。刑罚虽然是实现刑事责任的基本方法,但不是唯一方法,且在实践中,常有无法可依的情况出现。因此有必要规定非刑罚处罚方法,以达到打击犯罪和保护森林资源的目的。目前,已有学者提出了非刑罚处罚方法。非刑罚处罚方法适用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轻微罪,可以分为以下几种:一是教育性的非刑罚处罚方法,如:训诫等;二是民事性的非刑罚处罚方法,如:责令赔偿损失,恢复植被之类的栽树判决等;三是行政性的非刑罚处罚方法,如:行政处罚、行政处分等。
参考文献:
[1]孙明:《破坏森林资源犯罪通论》,《中国经济出版社》199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