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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征管改革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10-12 15:36:17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税费征管改革,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税费征管改革

篇1

加大宣传力度,让农民尽快了解改革后的农税政策。既要让农民知道税费改革是党和政府对农民的关心,又要加强对农民依法纳税的权利和义务的宣传,让广大农民清楚作为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力度,多用反面典型教育群众,提高农民的纳税自觉性。

狠抓税源普查,实行动态管理。摸清税源是强化征收的基础。各级农税征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农税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彻底改变过去农税税源存在“农税干部管得着看不见,村组干部看得见管不着”的现象。组织专门人员,抓好税源常规普查;建立健全征税档案,各级财政农税征管部门要根据自身的工作实际情况,建立税源卡片和税源档案;强化动态控管措施,及时摸清税源变量,做到随时调查核实,随时更新档案。

规范征收方式,健全社会协税网络。一是规范委托征收,根据农村收入情况,对部分税收的征收可以委托村委会、粮食等部门代征代缴。委托有关组织和部门征收农税时,要明确相应权利和义务,办理好委托代征代缴证书,确定委托范围以及违规责任。抓好委托征收的监督管理,搞好受托方经办人的业务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农税收入委托征收管理制度,强化票款解缴工作。二是聘请农税义务监督员,根据行政区划按一定的比例聘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纳税典型户为农税义务监督员,让他们定期反馈农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征收员执法情况。三是建立健全社会意见反馈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保证社会各方的意见能准确地传递到相关人员手中。

严格依法治税,优化收入征管环境。费改税后增加了收入的严肃性和强制性。同时也要求各级征收部门努力克服“人治”、强化“法治”,自觉维护税法权威,优化征收环境,严格依法征收。无论是直接或间接征收,征收主体都要合法,并持证上岗。严格按章办事,建立健全税收征管公示制度,做到征收程序合法。加大农税稽查力度,狠抓农税案件查处。确保农税执法能迅速顺利开展。减少外来干预,优化征收环境。一方面,税收征管是执法活动,是法律赋予征收部门的权力,不得随意受各种外来压力的干预。另一方面,税收工作又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组织领导,各级人大、政协的大力支持,委托代征部门的积极配合,新闻媒介的舆论监督,共同为农税征收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落实农村税费改革有关配套措施,避免农税税基受到侵蚀。农村税费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与取消不合理收费,推行乡镇机构改革,规范县、乡、村之间的分配关系紧密结合起来,形成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多项改革同时进行的格局。否则,各种乱收费、乱集资又会死灰复燃,各种不合理负担最终还会转嫁到农民头上,使农税税基受到侵蚀。

篇2

一、我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背景与成效

柞水是一个“九山半水半分田”的国家级贫困县,也是一个国家财政补贴县。近几年,我县在经济建设中,紧紧围绕现代医药、矿产冶金、生态旅游三大主导产业加快发展,财政收入出现了高幅增长态势,政府非税收入在地方财政收入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并且对公共财政体系建设的作用日益突现。但是,由于管理机制不完善,加之部门利益的诱惑,全县非税收入管理工作也出现了许多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统一。一些单位甚至是领导同志,把党和国家赋予的行政执收职能,当作本部门的特殊权力,把收取的非税收入视为单位自有资金,私设“小金库”;有的部门把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与“三乱”现象联系在一起,认为加强非税收入管理难免引发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也有的领导不着眼长远,不求自我发展,认为政府非税收入“毛多肉少”,深化改革会影响财政转移支付结算,得不偿失。二是征管机制不健全。我县政府非税收入有七大类、200多个项目,这些项目主要分布在农业、工商、财政、文化、教育、交通、政法、人事、劳动等部门,并且是以执收单位自行征收为主。这种多方征收、多头管理的格局,肢解了财政管理职能,分散了非税收入征管力量,增加了非税收入管理成本,不仅造成了“收费养人”局面,同时,给单位和个人带来了极大的不便,每办成一件事情,都要在涉及的部门“过关交费”,群众对此意见很大。三是管理方式不完善。由于国家还没有出台一部系统性的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法律和较为科学实用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软件,所以,我们财政机关对非税收入管理的强制性不够,对超标准、超范围和随意减收、免收非税收入的问题查处不严,因此征收非税收入的随意性较大,出现了该收的不收,不该收的乱收的现象。

面对上述问题,县政府紧紧抓住省上推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试点的工作机遇,于2007年12月份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的改革领导小组,召开了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动员大会,制定下发了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方案从转变政府职能、实行财政直收、建立智能化征缴系统三个方面明确了改革的指导思想和任务,确立了坚持公开透明、坚持科学规范、坚持积极稳妥三项基本原则,并按照“部门执法、大厅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的改革模式,选定了公安局、国土局、劳人局等15个部门为首批试点单位。

经过一年来的改革实践,我县取得了四个方面的成效。

1.确立了一个模式。即:确立以财政直收为主、委托部门征收为辅的“部门执法、大厅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的征管模式后,明确主管部门的工作责任,建立相互制衡执法体系,较好地防范了非税收入征管的随意性和资金的体外循环。

2.构建了两个体系。即:在财政、银行、单位之间构建非税收入收缴软件体系和财务报表管理软件体系,既降低收入征管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又便于广大干部群众查询非税收入的管理政策、资金收缴和计划执行情况。

3.实现了三个创新。一是通过管理政策的宣传,使全县上下进一步了解非税收入的概念和资金的属性,形成共识,创新管理理念,加速了非税收入“三权”的归位;二是四个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出台,成为有史以来较为全面、较为规范、较为时尚的新制度体系,标志着我县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正在向法制化轨道迈进;三是非税收入管理机构的改革创新,明确了工作职责,提高了执法地位。

4.发挥了四大作用。一是有利于发挥政府的统筹作用,增强调控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二是有利于发挥财政的资源配置职能作用,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步伐。我县实施非税收入管理改革,使非税收入计划与财政综合预算得到有机结合,规范政府与执收单位之间的分配关系,增强预算约束力和执行力,缩小了有执收权限单位与没有执收权限单位之间的利益差距,克服了过去那种用收费资金来养人、发奖金、发福利的不合理现象,为推行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奠定了基础。三是有利于发挥信息资源作用,提高行政管理效能。我县实行财政直收大厅管理模式,财政、银行部门在同一信息平台、同一办公地点操作开票和收缴业务,简化了缴款义务人办事程序和路程,受到了群众的好评;同时减少网络设备投资和办公经费100多万元,精减财政票据26种,杜绝执收人员乱用票据、混开票据的行为。四是有利于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预防腐败现象。我县通过清理收费项目、取消收入过渡账户、开展重点收入稽查、公示执收人员和收入运行情况,从源头上预防了非税收入征管中的腐败问题,有效地遏止了“三乱”行为,加快了“阳光政务”的建设步伐。

二、管理改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从目前的运行情况看,我县改革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四个方面:一是随着财政保障机制的逐步完善,执收单位存在着执法不到位的现象,由过去那种“用收费养人”极端主义,向现在的“养人不收费”享乐主义转换,出现了该收不收的行政不作为问题;二是有些单位存在着该收的不收、不该收的乱收,该取消的不取消、已经取消了的还在收的问题,严重地影响了政府形象;三是财政部门和代收银行使用的收缴网络、财务和报表系统,需要双方尽快完善;四是财政、银行、执收单位的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还要进一步提高。

三、深化和完善我县管理改革的思路与对策

根据财政部和省政府下发的推进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指导意见,结合我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国务院的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为契机,紧紧围绕“深化改革促发展、完善机制保增收、规范管理上水平、优化服务树形象”的基本思路,按照“完善、扩面、巩固、提高”,做好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工作,促进财政收入快速增长。具体讲,完善就是进一步开发系统功能和健全相关配套制度,着力财政、银行系统软件应用中存在的问题;扩面就是将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延伸到没有实施的单位和乡镇,力争县、乡改革工作覆盖率达到100%;巩固就是通过对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政策法规的宣传,营造氛围,保持我县管理改革的良好势头;提高就是学习财政法规和外地先进经验,增强对非税收入管理政策的执行力度,努力做到应该收的尽收、不该收的坚决不收,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树立政府非税收入管理部门新形象。

(一)科学编制政府非税收入计划,增强部门预算的约束力。要按照“初次分配注重实效、再次分配注重公平”的财政资金管理原则,认真研究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并根据各执收部门的职能任务和收入项目,参照前几年的收入实绩,精心测算的政府非税收入来源,从严核定预算支出标准体系,把该收的非税收入打实打足,该安排的事业费支出也要按政策预算到位,力求把单位的财务收支控制在部门预算之中,增强部门收支计划的指导作用和财政预算的约束力,确保单位实现财务收支平衡。

(二)完善收入征管措施,优化管理系统功能。对委托单位现场收取的收入,由大厅开具“汇总缴款书”缴入代收银行(不再由执收单位填制手工缴款书),纳入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系统管理;对各单位领用的票据要实行非税收入票据系统管理,便于查询核对,减少票据差错率;对非税收入资金要实行电子账务管理,强化会计核算,实现财政国库与非税收入管理机构的信息资源共享;对化非税收入管理网页应进行优化升级,建立健全非税收入管理公示制度和绩效评价体系。

(三)加大管理政策宣传力度,大力营造和谐的征管氛围。非税收入征管工作不仅需要领导和财务管理人员高度重视,更需要社会各界大力支持。要通过举办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政策知识大奖赛,让更多的人来关注、了解、支持非税收入征管工作。对非税收入管理出现的新情况要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并对在报刊杂志、政府网站、财政网站、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发表非税收入管理调研文章的同志给予奖励。积极创造学习培训条件,提高管理人员业务素质。

(四)加强收入监管,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一是把已经查出来的问题切实纠正到位,不搞“下不为例”的事。二是及时查处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特别要关注弱势群体反映有些部门在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时,乱收表册、证照工本费问题。三是与监察部门联合查处个别单位利用职能,强行收费和变向收费问题。

(五)正确面对政策变化,强化征管措施,促进政府非税收入快速增长。国家为了拉动经济增长,出台了若干扩大内需政策,采取“正税清费”策略,取消了部分收费项目,经过初步统计,全县政策性直接减收在80多万元。对此我们要有正确认识,不能失去信心。一要认识到随着国家对经济的拉动,一些资源性的非税收入一定会增长;二要认识到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国家政策性的收费,它所带来的非税收入的增长,必须是有质量意义的增长,不是说收的越多越好,这里的“好”指的是把收入政策执行好,而且要符合法律规范,“多”指的是应收尽收,保证正常性的增长。为此,我县非税收入的征管工作,要在任务服从政策的前提下,继续坚持以往好的做法,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力求做到应收尽收。

一是建立收入考核制度。要将继续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分行业、分项目、分单位包抓征收工作,做到月月达进度,一月一兑现;要把收入计划细化到一线的执法人员和日程上,砸实征管责任,狠抓收入进度。

二是明晰征管思路。要根据经济发展形势,摸清家底,理清思路,及时调整本部门的非税收入征管重点,挖掘增收潜力;同时,要积极搞好收入稽查工作,堵塞收入征管漏洞,预防收入流失。

三是坚持“以票控收”的管理制度。继续加强票据管理,从源头上控制收入,防止收入在体外循环;按照票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各单位在上级主管部门领用的票据进行专项检查,制止一些不顾政策规定,随意上划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的行为。

四是加强国有资源收费征管。紧紧围绕“扶优扶强、限小治乱”的基本方针,按照综合治理、联合执法、收入统管、利益共享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建立柞水县矿产品外运检查站和矿产品收费智能管理系统,采取“凭票外运、网络监控、电子计量、刷卡收费”的现代化管理模式,减小人为因素,堵塞税费流失。其主要征收业务流程可设定为:根据物价部门公布的矿产品市场价格信息和国家规定的矿产品税率、收费标准,由财政、税务部门按月核算矿产品每吨应缴纳的各种税收额和收费额,作为矿产品的征收标准,并以此建立收费智能管理数据库;当拉运矿产品的车辆通过收费检查站时,收费智能管理系统将自动测量矿产品的数量并出具收费票据,矿产品业主须按照收费智能管理系统的提示进行刷卡缴款,业主刷卡结束后,收费智能管理系统将自动放行车辆并向收入管理机构上传收缴信息,征收机关再根据系统上传的收缴信息,对矿产企业进行经营收入稽查,并将实现税收和规费及时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

篇3

一、非税收入改革取得了较大进展

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积极探索非税收入的管理模式,使非税收入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展。

1、规范了非税收入收缴账户管理。非税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财政专户和财政汇缴专户收取、上缴、存储、退付、支付、清算、核算。财政部门成为唯一持有和管理国库单一账户、财政专户、财政汇缴专户的职能部门。

2、规范了收入收缴程序。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采取直接缴库和集中汇缴两种方式。具体收缴方式和票据使用由财政部门按照方便缴款、有利于监管、有利于信息反馈的原则确定。

3、健全了票据管理体系。清理归并现有票据种类,除保留少量专用票据外,统一使用《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改革传统的票据管理方式,以计算机管理替代人工管理,使票据的印制、发放、使用、核销、稽查等各个环节全部由计算机自动控制和完成。

4、建立了非税收入项目库。将执收单位、项目名称统一编码,实现按项目库统一编码的非税收入项目规范收缴,从源头上治理乱收费的现象。

5、建立健全了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了以财政为数据交换中心,由财政及各银行、执收单位组成的网络征收系统,实现从执收单位电脑开票、银行收款信息传递、财政部门数据管理、票据领用核销全过程的计算机网络智能化管理。全面、及时、准确的反映非税收入规模、结构和收缴情况。

6、建立健全了非税收入收缴监督管理机制。建立非税收入收缴银行综合考评制度,促进银行更好地履行委托协议,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充分发挥非税收入收缴信息系统对非税收入收缴的动态监控功能,对非税收入收缴银行账户、票据使用、单位执收等各方面实施全面监管,保障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与税收收入相比,无论是征收管理还是支出管理,非税收入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总体上非税收入的规模偏大,占财政性资金比重过高。各级政府收入构成中,非税收入占比过大,特别是省级以下非税收入比重过大。这不仅使税收收入的主体地位受到严峻挑战,也使财政收入的真实性被严重削弱。

2、非税收入名目繁多。造成一方面社会上抱怨乱收费、负担重,另一方面,基层财政过度依赖非税收入,乃至“收费养人”,影响教育、科学等社会事业的正常发展。

3、非税征收存在管理空白。目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较为规范外,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较为薄弱。特别是国有资源和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等非税收入,由于管理条件不成熟或缺乏具体操作办法,大部分仍处于财政管理“真空”地带。

4、部分收入脱离财政监管。部门和单位取得的非税收入,应全额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但一些部门和单位受部门利益影响,不能及时将所取得的非税收入向财政部门如实申报,甚至故意隐瞒不报、坐收坐支。在这类流失收入中,利用国有资源(资产)取得的经营服务性收入(如技术咨询和服务收入、房屋出租收入等)、主管部门集中收入等问题比较突出。

5、监督管理薄弱。对非税收入立项、收入征管和支出安排等各环节都缺乏有效监督机制。财政监管多为集中性和非连续性的事后检查,方式方法比较单一,事前、事中监管少,很多非税收入收缴中的违法违纪问题都是在既成事实后才被发现,事后纠正也困难。非税收入本身具有的灵活多样性和不稳定性影响了非税收入的规范管理。

6、网络系统还不能够满足改革的需要。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是以网络化管理为支撑的一项系统工程,改革需网络化建设、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以及计算机设备的购置等。由于各地“金财工程”建设还未全面覆盖,特别是部分县级,非税收入的规模小,有的县只有几十万元收入,加之财政困难,计算机技术力量缺乏,改革成本较高,推行以计算机网络为支撑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

7、票据监管不到位。目前非税收入票据的使用和管理存在许多不规范现象,少数单位不按票据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票据,存在混用、串开、外借票据的现象。甚至出现不使用财政部门统一收费票据的问题,有的使用自制票据,有的直接使用白条收费,将收费挂往来科目列收列支或转作单位收入。

三、继续深化改革,提升非税收缴管理水平

1、加强宣传教育,加快非税收入改革进度。完善非税收入管理是财政领域的一次重大举措。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在实施过程中,难免会遇到来自传统观念和利益相关部门的阻力。为了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必须真正形成规范和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的共识,通过宣传教育把思想真正统一到非税收入“所有权归国家、使用权归政府、管理权归财政”的共识上来。

2、继续深入推进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改革。从目前的改革情况看,部分县级的非税收入规模较小,加之财政困难,技术力量缺乏,推行改革的成本与效益不相称。因此,推进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中,应从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发,以创新的思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县级推进非税收入改革,既可探索采取取消部门和单位收入过渡户,设点集中缴费的办法,也可采取手工开票,指定银行代收,逐步实行网络化管理的办法。

3、进一步完善软件及网络系统管理。由于“金财工程”建设只覆盖了部分地区,特别是县级的网络化建设还比较滞后,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相对缺乏,导致改革工作难以推进。加之非税收入收缴软件存在一些问题,管理软件还需进一步升级。

篇4

关键词:税费改革;乡镇财政管理;问题;对策研究

1引言

在我国,乡镇是最为基层的政府机构,代表着我国广大基础农民的利益,也是我国需要多加关注和扶持的地方。基于我国一些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政策,我国对于乡镇的建设一直非常关注。此外,乡镇政府作为直接支持和服务基层人民的政权机构,一定要有充分的财力保障才能够高效运行。可是当农民的税费改革以后,乡镇政府却断掉了经济的来源,使得政府无法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如何能够在这种税费改革的新形势下做好财政管理,这该是政府首先要做好的第一要务[1]。

2我国乡镇政府在税费改革后的现状

我国在1990年开始实行税费改革。不论是分税改革还是农村的税费改革都对乡镇政府的财政体制有了很大的影响[2]。虽然这种税费的改革可以规范我国的收入和分配关系,但是却使得乡镇政府的财政陷入了不小的危机。可以肯定的是,由于税费的改革体制,我国农民的负担缓解了,而且也杜绝了政府的不合理收入来源。但是,政府财政压力的加大在另一方面也阻碍了政府为人民服务的心,使得政府很多功能或者职责不能高效地运行。如果财政支出一直是处于增长的状态,而却没有稳定的财政收入,那么政府所面临的将不仅仅是财政的危机,还有政府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以及执行力。如果税费的改革只是为了减轻农民的财力负担,而却忽视了乡镇政府应该提供给农民的公共职能。因为取消了农业税,使得乡镇政府的职能发挥受到了影响,打击了政府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使得政府的运行机制不能高效进行。一旦乡镇政府的收支有了缺口,那么农民的生活也会受到影响。

3乡镇财政管理模式的经营原则或方向

自从农业的税费取消以后,很多乡镇政府失去了一大部分的财政收入来源,也使得乡镇政府的财政管理模式急需要改变。照目前我国的情况来看,很多乡镇政府无税可分,也没有稳定的税源,所以乡镇政府要想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就需要有自己的主体收入,更需要有科学的财政管理模式。第一,国家应该按照具体的财力向公共需求和基层倾斜的原则,学会让中央的财政政府加大对乡镇政府支持的力度。对于乡镇政府所因为取消农业税等税源的问题,中央政府应该让上级政府不足乡镇政府,不让乡镇政府独自承担,让其提高灵活使用财力的能力,不断利用财力支持日常政府的工作[3];第二,像一些重大的民生需求问题,乡镇政府应该遵循以事权决定财权原则,让上级政府负责,而一些具体的工作,例如房产税、土地增值税等问题就需要乡镇政府来做主了;第三,遵循县乡最低保障机制原则,建立政府财务管理机制。主要是为了杜绝一些乡镇政府因为财务管理不力而出现的一些乱收费和乱花钱的现象。

3.1如何进行税费改革后的乡镇财政管理经营模式

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岗位设置,要想转变乡镇财政管理的经营模式,就要从转变政府只能做起。理清楚政府所涉及的所有利害关系,创新各种政府的体制机制,不再因循守旧,优化岗位设置,使得政府的各个工作人员都能够展现出良好的工作风尚。不断推进政府工作人员与群众之间的良好关系,形成良性互动,建设服务型政府,支持税费的改革成果,以减轻人民负担,建设美好农村而努力[4]。

3.2职责明确,各司其职

乡镇政府主要是让一些乡村的政权能够正常的运转,促进教育、医保、民政等问题的健康发展。要想在税费改革之后还能够不影响政府的职能运行,就应该将一些重大事件交给上级政府去做,而乡镇政府就应该明确自己该负责的事项,落实到每一件小事上,解决农民的实际问题才是硬道理。

3.3精简机构人员,撤乡并镇

乡主要是以农业为主,政府的职能形式是非常单一的。但是镇的职能就相对复杂一点。而撤乡并镇主要是为了加快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标准,同时还能够精简人员,让更多有能力的人能够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也使得一些精简下来的人员能够充分就业,为人民提供更多的服务。要按照责权一致、人权与事权一致的原则安排,使得乡镇政府更好发挥其功能。

4结语

综上所述,虽然我国进行了一系列税费改革使得很多农民的生活有了很大的改善,也减轻了农民的财力负担,但是却断绝了一些乡镇政府的财政收入来源。使得政府入不敷出,无法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所以,政府在税费改革后一定要做好思想觉悟,不断地改进财政管理模式,找到更加科学合理的管理方法,这样才能不会因为乱收钱或者乱花钱而影响了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威信,更好地为国家和人民服务。

参考文献

[1]卜宪杰.乡镇财政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关于加强乡镇财政建设有关情况的调研报告[J].市场周刊(理论研究),2010(07).

[2]王芸.甘肃河西地区乡镇财政困难的原因分析——省级科研项目《乡镇财政困难问题调查研究》系列论文[J].河西学院学报,2010(01).

[3]韩璐.历十年探索打造现代财政管理模式举八十项制度构筑财政廉政风险防线[J].中国财政.2011(20).

篇5

关键词:高校收费票据;精细化;政府非税收入;财政收入

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的思想觉悟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学生进入到高校进行高等教育,从每年增长的高考人数中,我们不难看出,越来越多的人正在通往高校的教育,也越来越多的人要进入到高等知识分子的行列当中,经历了高等教育,才能够进入到更高层次的教育之中,拿到更高的文凭。并且更好地在社会中在找工作中寻找立足之地,通过进入高校,拿到一块进入社会的敲门砖。可以说,这种趋势已经变成了一股主流,也是家长和学生们一直在追求的,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之下,高校的收费也变成了一个重要的因素,相比较,师范学校的收费标准相对来说比较低,“211工程”和“985工程”的重点大学与普通的一本、二本、专科大学收取的学费相当,三本学校相对来说收费比较高,以及一些国外留学结合国内教育的高校教育收费也相对较高。在这个对种多样的收费标准之下,需要一个系统的管理。

一、政府非税收入改革后高校收费票据管理思考

众所周知,进入到大学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交学费,每年进入到高校的新生数不胜数,可以说,每个高校都需要一个健全的收费系统,这个收费系统在每一年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不仅提供大一的新生缴学费,进入到高年级的大二大三大四的学生都需要在开学之际缴学费,这个过程需要系统的细化的管理。不仅需要完善高校收费的方式收费的秩序和程序,还需要做好缴学费后的发票和收费票据的细化管理,这都是高校收费的重要因素。经过了政府的财政非税收入的改革,也对高校收费票据的精细化提出了要求,下面,我们来具体了解一下,什么是政府非税收入改革,什么是高校收费票据,如何进行政府非税收入改革后高校收费票据的精细化管理,这样的管理有什么样的意义。

根据中华人名共和国财政部的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报告表示,政府非税收入的意思是政府通过合法程序获得的除税收外的一切收入,作为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非税收入有很强的灵活性,并且在制定和立法的程序上非常的稳定。在筹资和收益方面,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政府的非税收入也得到了飞速的发展,并且在收益方面和筹资方面起着不可取代的作用,可以说,政府的非税收入改革具有必然性和重要性,在政府的财政中,有着系统的非税收入的管理办法和规范方法,也代表着这个重要部分的财政收入有着稳定性。不仅成为了政府财政收入支出的保证,还成为了国家实施国策,进行政策上的制定,进行宏观调控等各方各面的财政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在改革的过程中,不仅在财政体系和法律体系中体现着规范性,还在监督力度中展现着权威性。进行政府非税收入改革是必然的,因为国家的经济在发展,国内生产总值也在攀升,人们的生活水平和市场发展的水平都在朝着一个发展的方向进行着,这时候,就需要对高校的收费票据进行精细化管理。

高校收费票据指的是什么?简单来说,就是高校的拨入经费、财政补助经费、高校中收取的学费、住宿费、各类考试的费用,以及各种各样的奖学金助学金。在高校的教育中,常常需要财政工作人员进行各项收费,全校几万个学生在缴学费的时候是一个繁杂的过程,在进行财政补助经费的运用的时候也需要进行系统的管理办法,在进行高校每年每学期都会发放的奖学金和助学金的时候,也需要进行精细化的财政和票据的管理。高校财政收费不容忽视,因为关系着教育关系着国家也关系着财政非税收入,所以在这个收费的过程中,需要进行票据的精细化,需要对学生负责对高校本身负责也需要对政府的非税收入改革成果负责。在高校的财务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收费的票据管理和使用的过程中,常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这就需要进行系统的管理和措施实施,在政府的非税收入改革中,也对高校的收费票据精细化管理有着重要的引导作用和重要的影响。

二、府非税收入改革后高校收费票据精细化管理创新思考

政府非税收入改革后,高校是是如何进行收费票据的精细化管理的?首先,在政府的非税收入的新机制下,改变传统的收费方式,在原有的标准之下进行完善和健全改革,并且在有秩序的前提之下进行收费的方式,结合新型的方式和人性的方式,进行规范化的收费体系,在一系列的体系下进行整齐规范的方式,保证有条不紊。其次,电子刷卡方式的加入,更加增加了收费标准的多样性,并且在这样的方式之下参与到现代时代的发展步伐中,这样的收费方式不仅准确,更具有效率性,在进行收费统计和收费票据的管理的时候,有一整套的标准化,并且用电子的方式,更好地进行了电脑智能化,并且运用更完善的票据的表格和收据发票等完善的票据,更加体现了规范化。再次,使用严格的票据管理系统和规范的操作流程,更体现了在政府非税收入改革的引导之下,高校的收费票据的精细化的标准化,通过运用这样的严格的操作系统,能够更好地进行票据统计和保管,更好地保证了各项财政的安全性和完整性。最后,充分地运用了现代的科技,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我们不仅在信息技术上得到了得天独厚的快捷便利,并且在政府非税收入的改革之下,高校收费的改革更加具有科技化,通过现代科技技术的运用,和信息系统化的运用,高校收费票据的精细化更有了保障,因为科技信息具有准确快速的特点,能够在高校非税收入中进行更加系统和良好秩序的操作流程,通过现代科技中信息技术的操作,能够更加具有保密性和严格化。这样的情况之下,可以提高高校财政部的工作人员们工作效率,并且在这个非税收入改革的大背景下,更好地进行收费票据的管理。

结语

总体来说,随着我国的整体发展,不仅在时代科技上有所进步,在国内生产总值上有所进步,更在高校教育中有大幅度的进步,在政府财政方面,非税收入的改革具有其合理性和发展性,而政府非税收入又为社会、市场带来了重要的影响作用,在高校教育日益发展的现在,需要进行高校教育中各方各面的管理。其中,高校收费票据的精细化管理的重要的组成部分。在管理过程中,不仅实现了科学化和规范化,更为高校的收费票据精细化体系发展进行了重要的引导作用,实现了高校收费票据的系统建设和管理。(作者单位:太原市财政局财政非税收入稽查中心)

参考文献

[1]冉龙杰.小议政府非税收入改革后高校收费票据的精细化管理[J].现代经济信息,2011,11(8).

[2]高红梅.政府非税收入改革对高校的影响及其对策[J].教育财会研究,2010,12(30).

篇6

新年伊始,地委、行署就决定在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召开全区煤炭税费征管工作现场会议,充分体现了地委、行署对煤炭税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会前,地委如培书记、行署吉勇专员专门对此次会议的召开作了重要指示,要求我们进一步总结全区煤炭行业税费征收管理的好经验、好作法,建立与煤炭生产发展相适应的税费征收机制、体制,全面推动煤炭税费征收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提高管理质量和水平,促进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刚才,百里杜鹃管委会和地税局的领导分别介绍了加强煤炭税费征收管理的做法和经验,等一下大家还要观摩百里杜鹃地税分局的现场演示,相信大家会有收获。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必须充分认识加强煤炭税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近年来,我区煤炭生产及相关产业得到了迅速发展,煤炭产品及相关行业已成为我区的主要经济支柱,煤炭税费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越来越大。2009年,全区完成财政总收入91.34亿元,其中煤炭税费收入就完成了17.99亿元,占财政总收入的19.7%。按照我区经济发展的规划,今后一段时期,煤炭产业仍将是我区经济发展的重点,煤炭行业税费收入仍然是我区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中央已经明确提出要对资源税进行重大改革,改革的目的是惠及拥有资源的区域。因此,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地直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抓好煤炭税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煤炭税费的征收管理工作,为将要进行的资源税改革作好充分准备,进一步理顺征管体制,做到科学规范地征收煤炭税费,为促进试验区经济的稳步增长打下良好的基础。

2009年底召开的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已经明确2010年全区财政总收入要增长15%以上,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5%以上。要完成这一目标任务压力很大,主要是因为今年经济发展还有很多不确定的因素,一些新投资项目还在建设当中,对地方政府来说产生财税收入的效益不明显,对于已经在建和今年就要开工建设的机场、铁路,厦蓉、杭瑞等高速公路等建设的税收,省政府已经明确要求就地缴入省级国库,由省集中安排使用,这对我区今年地方财税政收入的增长有很大的影响。为确保完成今年的财税收入任务,我们必须立足现有税源,充分挖掘增收潜力。当前,最具有增长潜力的就是煤炭行业的税费,必须切实加强征收管理。

二、必须充分肯定煤炭产量远程监控系统等科技手段的运用实施对加强煤炭税费征收管理的重要作用

自我区煤炭产业开发以来,地委、行署高度重视煤炭生产及其相关行业的税费征收工作,多次出台关于加强煤炭税费征收的相关文件,对加强全区煤炭税费征收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煤炭产量的增长,产业的壮大,煤炭税费征收管理方式陈旧、管理手段落后、征收主体不合法、征管职能错位、税种征收不完整、收人情税等问题仍制约着全区煤炭税费的规范征收。

为了加强煤炭税费管理,堵塞征管漏洞,增加财政收入,近年来威宁县、赫章县、大方县、黔西县、金沙县、百里杜鹃管委会等县市区纷纷进行了积极探索,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2009年5月,地委、行署决定在金沙县召开现场会,推广金沙县和百里杜鹃管委会在煤炭税费征收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各县市区积极借鉴先进经验,迅速采取有力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切实加强煤炭产量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和运用,理顺征管体制,改进征管方式,煤炭税费大幅增长。

金沙现场会后,金沙县和百里杜鹃管委会针对实施科技管理中还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大创新力度,积极开发煤炭销售管理软件,将煤炭的产、销、存、去向等全部纳入了计算机管理,实现了“执法规范、源头控管、过程监控、成本降低、收入增加,社会满意”的良好效果。百里杜鹃管委会积极支持税务机关行使征收管理权,探索了“从价定率、源头控管、过程监控、三票比对(增值税发票、销售证明、运输货票),销向稽查的工作方式,将煤炭生产、销售中不同环节的税收、税种分别依照相关的税收政策进行征收,除了煤炭销售过程中产生的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费、地方教育费附加、资源税、销售合同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之外,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土地使用税、工薪个人所得税、煤矿转让过程中的各项税收、煤矿建设过程中产生的营业税也进行了征收,并将与煤炭生产、销售有关的所有费、基金等全部纳入了税收征管系统进行了的信息化管理,现正在积极探索煤矿红利分红的个人所得税征收工作。改定额征收为从价定率征收,既很好地解决了因煤炭市场价格变动而增加纳税人的负担或减少国家财政收入,又公平了税负,促进了企业的规范管理。

煤炭产量远程监控系统等科技管理手段的有效运用,不仅促进了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也有效地预防了干部犯错误。对此,2009年底省委宗源书记到我区检查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时,地委如培书记在汇报工作中予以充分肯定。

三、必须大力推行煤炭产量远程监控系统等科技手段,切实加强煤炭税费征收管理

2010年是试验区站在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新起点,迈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征程的关键之年,抓好煤炭行业税费征收管理工作、促进财政增收,事关重大,影响深远。我们必须转变观念,加强领导,强化协作,大力推行煤炭产量远程监控系统等科技手段,切实加强煤炭税费征收管理。

(一)转变思想观念。实践证明,我们的工作要发展、要进步、要取得成效,关键就是要树立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墨守成规,敢于打破不适宜工作开展的旧体制、旧方法,敢于突破自我,才能推动工作的向前发展。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各有关工作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原有煤炭税费征收管理模式的弊端,积极树立科技兴税意识,敢于纠正不足,努力学习借鉴,积极运用科技手段,进一步规范全区煤炭税收征收管理,加强煤炭行业税源管理和监控,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大力推行煤炭产量远程监控系统,不断总结经验,改进措施,以科技手段为依托,全面提升全区煤炭税费征管水平,实现全区煤炭税费征管的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产煤区要及时成立煤炭行业综合治税领导小组,负责对该地区煤炭税费征收管理工作的指挥、协调、监督,并明确专人协调落实各项具体工作;地税、国税、煤管等职能部门要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完善以推行煤炭产量远程监控系统建设为抓手的煤炭行业税费管理考核机制,认真组织实施考核。今天参会的各位分管领导回去后,要及时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今天会议的精神,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三)强化部门协作。地税、国税、煤管、电信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完善信息共享制度,相互提出信息需求口径,相互定期采集、传递信息,综合提高信息使用效率和全面分析能力,为煤炭产量远程监控系统等科技手段的有效运用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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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和土地出让金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分别纳入财政一般预算的税收收入和基金预算的非税收入管理。“十五”以来,随着各地城镇开发和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地方政府的契税和土地出让金收入呈不断上升态势。以湘西州为例,20__年全州契税入库4134万元,较20__年增加3760万元,5年平均增长61.70%,占当年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比例由20__年1.18%提高到20__年3.53%;土地出让金全州入库29832万元,较20__年增加29145万元,5年平均增长112.59%,占当年基金预算收入的比例由20__年的12.03%提高到20__年的92.58%。但从我县近5年来的征缴情况看,效果不尽人意。20__年契税入库仅21万元,较20__年实际入库4万元增加17万元,5年平均增长39.32%,低于全州5年平均增幅22.38个百分点,占当年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比例从20__年0.47%提高到20__年的0.91%,仅提高0.44个百分点;土地出让金入库25万元,较20__年实际入库12万元增加13万元,5年平均增长15.81%,低于全州5年平均增幅96.78个百分点,占当年基金预算收入的比例从20__年的5.63%提高到20__年的10.33%,提高4.7个百分点,但与全州差距较大。(见表1、表2)

表1:契税入库情况(金额单位:万元) 表2:土地出让金入库情况(金额单位:万元)

年 度 一般预算收入 其中:契税 占一般预算收入% 年度 基金预算收入 其中:出让金 占基金预算收入%

自治州 __ 自治州 __ 自治州 __ 自治州 __ 自治州 __ 自治州 __

20__ 31564 855 374 4 1.18 0.47 20__ 5711 213 687 12 12.03 5.63

20__ 41381 1278 820 14 1.98 1.10 20__ 2676 15 1562 13 58.37 86.67

20__ 50188 1419 800 32 1.59 2.26 20__ 3846 151 2685 10 69.81 6.62

20__ 59226 1799 1624 19 2.74 1.06 20__ 5280 133 3983 2 75.44 1.50

20__ 81504 1864 2458 35 3.02 1.88 20__ 5311 285 3029 58 57.03 20.35

20__ 117144 2316 4134 21 3.53 0.91 20__ 32224 242 29832 25 92.58 10.33

年均递增% 29.99 22.05 61.70 39.32 年均递增% 41.35 2.59 112.59 15.81

表3:契税、土地出让金征缴情况(金额单位:万元)

年度 契 税 土地出让金

应纳税 实征 欠和免 占应纳% 应纳税 实征 欠和免 占应缴%

20__ 906660 906660 100.00 5100000 5100000 100.00

20__

20__ 236948 236948 100.00 1002086 1002086 100.00

20__ 5033484 65000 4968484 98.71 10995587 99801 10895786 99.09

20__ 5310826 24000 5286826 99.55 6743932 117932 6626000 98.25

20__ 1449620 1449620 100.00 479645 209503 270142 56.32

20__ 1479153 1479153 100.00 5383069 463269 4919800 91.39

合计 14416691 89000 14327691 99.38 29704319 890505 28813814 97.00

据调查数据显示(见表3),截止20__年6月,我县契税累计拖欠、减免的数额达到1433万元,占应纳税额1442万元的99.38%。土地出让金累计拖欠、减免的数额为2881万元,占应缴数2970万元的97%。拖欠和减免数额之大,一方面严重地损害了税法和政策规定的严肃性,另一方面又大大削弱了县级政府的可支配财力。

二、主要问题

(一)因土地房屋权属办证审批和税费征管不集中,使税费征管的难度加大。《__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若干规定》中规定:“财政部门为契税的征收机关。土地、房产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向契税征收机关提供有关房地产资料,协助契税征收机关依法征收契税。”《__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规定:“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和征收管理工作;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土地出让收入的具体执收工作。”但到目前为止,财政部门的征管手段仍非常落后。一是财政与国土、房产等部门缺乏有关土地和房屋权属转让的信息共享资源,无法在办证的要害环节征收应收税费,财政依赖国土、房产部门配合支持性过强。二是财政部门无法从税费票据源头上进行控管,应纳税费的单位和个人土地或房屋权属转让不受票据的直接影响。三是国土、房产等协税部门“代扣代收”税费矛盾较多。因为协税部门自身还有收费项目,在执行“代扣代收”税费时会遇到部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冲突。比如执行“先税后证”或“先税后费”政策,会直接影响部门收入的正收或造成部门收入的减少,尤其是在目前税费负担偏重和征缴环境欠优的情况下,“先税后证”和“先税后费”政策执行更难到位。

(二)因招商引资的无序竞争,地方违规制定“税费减免优惠政策”,使契税和土地出让金严重流失。特别是近几年地方各级为不失发展机遇,纷纷招商引资,引起了地区间的无序竞争。于是在我县也不可避免地出台了如“一票制”、“减税让费”等不够规范的优惠政策,无论是在工业园区建设、城镇化建设,还是房地产开发等招商项目中,凡涉及到土地和房屋权属契税与土地出让金的,基本都实行了“减”或“免”。据调查数据分析,从20__年以来,城市建设和房地产开发项目因“招商引资优惠”造成财政减收的契税约420万元,占累计应纳契税的29.06%,其中:开发商和外商自身在征地环节借用“一票制”税费包干优惠,少缴契税近200万元。并且开发商还承诺为购房者统一办理房产证,把购房者(买方)应缴契税转嫁到自己身上,又造成购房者应纳契税200余万元无法收缴。因“招商引资优惠”减收的土地出让金,据统计也达到830余万元,占应缴库数的27.96%。这样,“招商引资优惠”使应征契税和土地出让金收入大部分都在财政体外流失了,且流失比例分别高达99%和97%。

(三)以企业改制为名,由改制企业协议承担土地、房屋权属承受者应纳税费,通过享受税费减免,使应征税费减收和流失。为支持州属国有企业的改革改制,20__年州印发了《关于深化州属国有企业改革改制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的文件,文件规定:“国有企业土地资产用于安置职工的,土地和房屋权属转让,不征收契税。”于是__县属原国有商业企业、粮食企业及其他国有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处置的房地产均比照上级文件规定无法征收契税。据调查数据分析,从20__年以来,我县包括集体企业在内的所有改制企业,因执行“企业改制优惠政策”,造成财政减收契税达776万元,占应纳契税的53.81%。按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契税是当土地、房屋权属发生转移时向其承受者征收的一种税收,即由应由土地受让方和房屋权属方纳税,但“企业改制优惠政策”却规定了国有企业,即非纳契税对象的土地出让方和房屋卖方的契税减免,而且在实际执行优惠政策时延伸到了集体企业。这就意味着本该由权属承受者交纳的土地房屋契税均无法征收。在企业改制方面,涉及到有土地出让金收入的,也几乎完全在财政外直接支出,而没有按照《__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关于“任何地区、部门和单位都不得以‘招商引资’、‘旧城改造’、‘国有企业改制’等名义,减免土地出让收入。……也不得违规通过签订协议等方式将应上缴财政的征地拆迁补偿费等土地出让收入由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直接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被拆迁人等”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据调查数据统计,因企业改制造成财政减收的土地出让金有1533万元,占应收数的51.62%。

(四)税费政策宣传不到位,在税费征缴过程中征管与执收部门存在把关不严、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征管执收部门对契税和出让金的政策宣传未到位,使得应缴税费的单位或个人了解政策不全面,纳税缴费意识差。主要表现:第一,土地或房屋买卖双方个人私下交易,不进行确权,逃避税费多,总认为土地或房价款支付后,即属本人所有,无需确权;第二,也有部分人受个人利益驱动的影响,买卖双方私下签署协议,“明修栈道,暗渡陈仓”,买卖合同上协议价款低于实际成交价款,或者干脆签订两份合同,一份用于双方实际成交,另一份对付财政、房产、国土发证等有关部门少缴税费。二是征管执收部门在税费征收过程中,把关不严,力度不够。即没有对契税征管严格地执行“先税后证”政策,也没有对土地出让金收缴实行彻底的“收支两条线”管理。调查显示,已办理并取得“房产证”、“土地使用证”而未完契税的个人相当多,尤其是购买商品房屋和改制企业门面的个人几乎均未完税;土地出让金收入却忽视了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在财政体外使用的现象很多,特别是招商引资和企业改制过程中的出让金,全部没有纳入财政预算管理,违反了“土地出让金收入全额纳入预算管理,收入全部缴入国库,支出一律通过政府基金预算从土地出让收入中预以安排,实行彻底的‘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当然现阶段大环境下行政过多的强调“优化招商环境”意识,而忽视“优化税费环境”的整治,对税费征管和协管部门主动执法也有一定影响。

三、建议

(一)加大契税和土地出让金政策的宣传贯彻执行力度。一是县政府要组织清理并纠正违规制订的有关减免税收优惠政策和文件。规范招商引资、企业改制等各个方面税费优惠政策的操作,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二是财政、国土等税费征管部门要加强对法律、会计、房屋、土地等知识的学习,做到政策业务精通,提高契税和土地出让金征管协调、分析、执法的能力。三是要不断拓宽宣传渠道。通过广播电视、门户网站、印发宣传资料和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宣传报道纳税缴费的先进典型,弘扬纳税缴费光荣的正气,公开曝光偷逃税费行为,打击偷逃税费的歪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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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费税改革、土地承包、常产、农业产业结构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作为中国社会最大群体,其基本利益不容忽视。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从去年起在安徽省实行农村税费改革,经过近一年来的试点,为在全国推行农村税费改革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但同时也暴露出许多问题,如何进一步完善税费改革、以及如何解决费税改革只的问题是我们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农村费税改革成效显著

1.减轻了农民负担。以安徽省蚌埠市为例,农民人均负担86.92元,较改革前的102.13元减少15.21元;亩均负扭48.69元,较改革前的57.21减少8.52元。

2.规范了税征行为。调查中基层干部反映,税费改革前,乡村干部催交“三提五统”精疲力竭,工作难度大,工作效率低。税费改革后,由于农业税的征收的性质的强制性、办法的公开性,程序的易操作性,主体的明确性,,有利于克服税收中的随意性,有利于强化征管手段,减少征收难度和税费流失,农民主动纳税意识普遍增强。

3.促进了农村稳定。一是农民凭纳税通知书交纳,交多少心里明白,可以理直气壮拒付不合理负担;征税方式减少了干群间的正面冲突;干群矛盾减少,干群关系改善。二是税收的刚性特征使少数不按期交纳农业税的农户在接到《农业税收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等行政文书后一般都能缴纳税款,使大多数农民心理得到平衡。到目前为止,我们所调查的地区皆无上访事件发生。

4.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税费改革后,农业税纳入了财政预算管理,由财政部门根据同级人大批准的追加预算安排使用,随税代征的农业税附加由乡镇财政部门结算,从而使资金管理透明度提高,避免了乱支滥收,挥霍浪费,使资金的使用效益明显提高。

二、农村费税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在农村推行的税费改革试点经过一年来的实践,虽然进展比较顺利,运行比较平稳,但由于此项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且处于试点阶段,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出现一些值得重视和亟待研究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部分乡(镇)村在征收环节上与政策要求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干部对政策理解不透、工作方法简单;二是“一事一议”难以操作或操作不规范,以少数人的决定代替村民意愿。

2.计税面积与实际有差距。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是:部分乡村组在签定第二轮承包合同时,未能与每一户农民认真落实土地面积,仅沿用第一轮承包时的土地面积,而一轮承包后,土地的实际占有情况已与现在发生了变化,致使部分应该收的农业税无法征缴。

3.人地税费负担不均,差异大。由于这次税改主要以土地为计税的主要载体,于是就出现了人少地多的地区人均负担重,减负幅度小;人多地少的区域人均负担轻,减负幅度大;村与村、组与组之间计税常产和人均土地不同的问题,导致人均负担差异扩大,造成新的税赋不均。

4.乡村组织运转受到影响。以安徽省五河县为例,税改后农业税较改革前的农业税与乡统筹之和减少1340万元;2000年全县乡镇工资支出需616.7万元,比去年增长11.06%。

5.乡村原有债务难以消化。调查发现乡村两级普遍欠债,同时为保运转可能发生新欠。由于乡镇欠信用社贷款,税改中应返还给乡镇的税费,拔到信用社,乡镇拿不到,使乡镇财政雪上加霜。

6.公益事业难以开展。一是由于认识差异、公益事业受益程度不同,村民难以达成一致意见,且经费筹措难,“一事一议”实施难度大;二是逐步取消“两工”,农田水利建设、修路等公益事业难以开展。如按安徽省规定遇到紧急任务,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方可临时动用农村劳动力的规定操作,将可能贻误抗洪抢险时机。

7.税费改革的配套措施、法规不完善。乡镇机构改革,精简人员,中小学布局调整等减轻乡镇财政负担的改革举措,还未形成较为完善的方案,实施起来也有较大难度;少数不愿纳税的农户,只能依靠单一行政手段,缺乏与之相配套的法律手段。

8.农业税计税价格高于现行粮食实际价格。税费改革实施方案确定了农业税、农业税附加及农业特产税的税率,而农业产值的大小,粮食价格是一个重要因素。各地确定的粮价,其依据是国家的粮食保护价。

9.农民负担表现在实物形式上,下降幅度不大。农民负担以货币形式表现时,均有不同程度下降。但由于粮食价格持续低迷,其上缴税费的货币需卖更多的粮食。

三、完善农村税费改革的几点建议

l.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针对有些基层干部对税费改革的精神不够熟悉,领会不深的问题,要积极组织他们再学习、再宣传,使之排除畏难情绪,树立信心;对农民的宣传工作,既要宣传保护农民的利益,又要宣传农民应尽的义务,引导他们正确处理好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增强农民的自觉纳税意识。

2.加快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由于目前我国农村基本上是以原始的农业耕作方式为主,加之农产品的需求价格弹性较小,往往是粮食丰产而农民并不丰收。因此,加快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大力发展非农产业,是增加农民收入,解决农村过剩劳动力的有效途径,是把我国从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转变的根本所在。

3.加快政府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建立高效、廉洁、精练的政府机构,减少不必要的财政支出。

4.计税面积以实际用于生产的耕地面积计算。对于二轮承包实际承包面积与二轮承包合同面积不一致的问题,建议改为以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为计税面积,如果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与实际面积严重不符,可以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予以纠正。

5.切实缓解税费负担不均的矛盾。建议可采取“总量控制,乡内平衡”的办法。因建设需要占用的耕地,该核减而未核减的,应尽快核减。

6.加大对县乡转移支付力度。对由于实行税费改革而减少的乡镇财政收入,调整教育布局新建校舍增加的支出等费用,应考虑给予一定补助。要加大对村级组织的支付,税改后村级收入下降幅度较大,有的“两委”人员的生活补助拿不到,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受到很大影响。

7.妥善处理好乡村债务。对乡村欠银行信用社用于乡村建设的款项挂帐停息,能减的按政策减免。原三提五统尾欠问题,建议出台清欠及收支管理办法,以便基层操作。

8.正确处理好“一事一议”问题,以利于发展村级公益事业。我们认为,“一事一议”是加强村级民主建设,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要举措,操作质量在于村级干部的民主意识程度及把握政策的准确度。建议进一步加强村级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他们的生活,增强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使他们能真正把党的政策落实到村民中去,“一事一议”就能得以很好地贯彻。

9.进一步加强农业税收征管队伍的建设。农村税费改革后,农业税任务明显加重,对税收执法的要求提高,建立具有执法资格的农税机构和高素质的农业税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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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华社披露的内容,《方案》将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发挥各自优势,推动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着力解决现行征管体制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刊文指出,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在坚持国税、地税机构分设的基础上,对现行体制加以改革完善,特别是加强国税、地税合作,为纳税人提供更多便利。

这意味着国税、地税仍将坚持分设,击破了业界关于国地税可能合并的猜想。

我国的分税制起源于1994年,在1994年之前,税收政策类似于包干制,地方政府在缴纳一定税收至中央后,其余税收全部归于自己。长此以往,造成了国家层面财政税收不足,彼时为了解决中央财政收入不足问题,实行分税制,依据税种,将税务分为国家税、地方税和国地共享税。

分税制改革极大地促进了中央财政收入,为中央统筹全国经济发展提供了保障。

但另一方面,也有业界认为,分税制造成了地方政府财权、事权不匹配的问题。地方政府为了解决财政支出不足的问题,开始从别的渠道找钱,一是依靠大量卖地增加财政收入,二是通过大量银行贷款,由此推高了房价,形成了某些地方政府的土地依赖症,同时大量银行贷款形成了地方政府的沉重债务。

除此之外,因分税制形成了中央和地方两套税务机构,分别负责国税、共享税和地方税的征收。

业界一直有国地税合并的讨论。2012年开始的“营改增”,使得这样的讨论更加热烈。

“营改增”将地方主体税种的营业税改换成增值税,因增值税属于共享税,由国税部门负责征收,“营改增”涉及行业的原营业税不复存在,征管任务转移到国税部门,国税部门任务加重。

实践中,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反映最大的问题,就是职责交叉,国税地税会产生税源竞争,增加了纳税人负担。而且两者之间信息沟通不畅,也推高了征税成本。

事实上,分税制存在的问题,中央也注意到并一直在探索合适的途径来解决。由于这一制度已经施行超过20年,简单将两个国地税部门合并无法根治原有问题。

显然,分税制有其自身重大意义,学者认为,凭借分税制正确处理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可以革除按照企业行政隶属关系组织财政收入的旧体制症结,将企业置于不分大小、不论行政级别、依法纳税、公平竞争的地位,打造中国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同时,分税制跳出了包干制下中央、地方“讨价还价”的“体制周期”,在中央与地方、政府各层级间形成稳定、规范的财力分配关系。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必须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要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在10月13日通过的《方案》中,除了明确国税、地税分设以外,还针对现行制度下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出顶层部署。

深改组会议指出,要根据财税体制改革进程,结合建立健全地方税费收入体系,厘清国税和地税、地税和其他部门的税费征管职责划分,着力解决国税、地税征管职责交叉以及部分税费征管职责不清等问题。

在业内人士看来,调整国地税征管职能,在“营改增”之后就显得很必要。国地税职能划分不清,在企业所得税的征管上弊端也比较明显,国税地税共同征管企业税,因为职责不清,现实中有争抢税源的现象。

在现实中,存在税源竞争以及信息共享不畅,给群众办税带来负担的现象。因此,深改组会议要求,推出更多便民办税改革措施,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减轻群众办税负担,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国税总局表示,要对现行体制加以改革完善,特别是加强国税、地税合作,为纳税人提供更多便利。

由此,未来国税与地税之间将不合并,转而更加合作。

据《财经》记者了解,已有地方税务机构据此完善国税与地税的合作机制。

篇10

1.兴税抑费,巩固和维护税收在收入分配中的主导地位。当前种类繁多的收费项目中,有相当一部分具备下述特征:一是有专门的征管机关,收费具有较大的强制性、不直接受益性,或者说,具备了“准税收”特征;二是征收范围广泛,收费规模较大,具有较多的缴纳单位和个人,也就是说,其征收基础宽泛;三是收费项目的收入来源具有较好的稳定性,或者说收入来源可靠。

对这一类收费和基金可实行“费改税”,适时开征新的税种取而代之,实现收费改革与完善税制同步推进,从而达到兴税抑费、规范分配的目的。首批改税工作应选择那些收入规模大、来源稳定的项目,而且只改革征收管理方式,不宜改变最终用途,以减少改革的阻力。

改革可从以下两方面入手:

第一,开征新税种,以税收形式取得相应的发展资金。目前,文化教育、社会保障、环境保护三大事业在取得政府财政拨款的同时,其收费种类最多,规模较大,管理较乱,是企业和公民税外负担的主体,且都明显具有税收的特征。第二,税费归并,尽可能避免税费并举的筹资形式。当前,无论是在同一征收对象还是在筹资内容上,都存在税费同征现象。如,一方面对农业征收农业税,另一方面又征收“三提五统”费,这种税费并存的现象不仅加大了税费征管量,还容易加重农民负担。因此,对这类收费可实行税费归并,统一征管。

以下三类收费可首先归并:一是将养路费、运输管理费、航道养护费、船舶养护费、船舶监理费、客运附加费、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通行费等并入营业税和车船使用税,增加相应税目,并将交通运输营业税税率提高到5%。同时,提高车船使用税税额,由地税机关统一征收。二是将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城建管理费、城市维护建设费、挖掘费、供水供电方面的收费、机动车增容费和港口建设费等为筹集城市市政建设资金而开征的各类收费并入城镇建设税。城建税计税依据由现行的按流转税额附加征收改为以销售收入计征,税率设计为市区3%、县城2%、其他1%。三是将水资源费、渔业资源费、矿产资源补偿费、育林基金、更新改造基金、林政保护费等收费和基金并入资源税,实行定额定率征收。

1.改革上述三类收费理由有四:(1)这些收费原来就已构成广大纳税人的负担,具有“准税收”性质,费改税后不会出现加重负担的问题,而且费改税后随着征管的规范,特别是不合理收费的废止,纳税人负担会有所减轻,因而容易被接受。(2)这几类收费规模较大,改税后可使税收收入和财政收入规模明显扩大。(3)费改税后由税务部门征收,不仅可以降低征收成本,而且便于资金进入财政预算进行管理和使用,减少资金流失和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4)这方面的改革和相关税种的出台已进行了长期研究,形成了较为广泛的共识,时机已经成熟。

2.规范管理,适当保留部分规费项目,作为税收分配和财政调节的必要补充。对尚不宜以税代费、并费入税的收费和基金进行认真清理,严格批准程序,加强管理。对部分有特殊用途和意义的收费项目予以保留,予以保留的收费项目必须同时具备如下特点:一是由国家政府部门直接征收;二是以提供特定服务和特别设施或筹集特殊资金等为前提;三是明显具有特定对象和范围,并非公共需要、联合受益。

依照上述特征,可保留的规费类别主要以事业性收费为主,大致如下:一是与市场经济相联系的政府行政许可权收费。二是对自然人和法人特定行为的惩罚性收费。三是审判机关收取的诉讼费。四是按法律、法规进行登记、注册时收取的具有价格补偿特征的登记、注册、证照费。五是具有直接利益交换关系的非义务教育、医疗、殡葬等公益收费和评估、鉴定、、公证、律师等中介服务收费,但是这些收费要退出国家行政机关收费序列,按市场原则定价,并对其切实加强监督管理,收费不得超出范围和标准。

3.正本清源,废止不合理收费项目。按照合理负担的原则,对现行收费进行清理甄别,对以下四类收费应予以取消:一是国家机关依照职能进行正常公共管理和提供普遍性公共服务时,为弥补机关经费不足而收取的管理费和服务费,如治安管理费、市场产品质量检验费、企业管理费等。二是地方政府为筹集建设资金越权出台的各种建设费、附加费、基金等。三是附加在价格上的各种收费、基金,如电话初装费、邮电附加费、电网建设基金等。四是政府部门将职能商业化,借机收取的各类收费,以及只收费不提供服务的项目。五是各种搭车收费、乱收费、乱集资等。

规范政府收入分配机制,一致的认识就是要进行费税改革、清费立税,进而确立税收在政府收入中的主体地位。有关部门认为,推行费税改革主要途径有三:一是以税代费,适时开征新税种;二是规范管理,适度保留部分收费项目;三是正本清源,坚决废止不合理收费项目。

1.兴税抑费,巩固和维护税收在收入分配中的主导地位。当前种类繁多的收费项目中,有相当一部分具备下述特征:一是有专门的征管机关,收费具有较大的强制性、不直接受益性,或者说,具备了“准税收”特征;二是征收范围广泛,收费规模较大,具有较多的缴纳单位和个人,也就是说,其征收基础宽泛;三是收费项目的收入来源具有较好的稳定性,或者说收入来源可靠。

对这一类收费和基金可实行“费改税”,适时开征新的税种取而代之,实现收费改革与完善税制同步推进,从而达到兴税抑费、规范分配的目的。首批改税工作应选择那些收入规模大、来源稳定的项目,而且只改革征收管理方式,不宜改变最终用途,以减少改革的阻力。

改革可从以下两方面入手:

第一,开征新税种,以税收形式取得相应

的发展资金。目前,文化教育、社会保障、环境保护三大事业在取得政府财政拨款的同时,其收费种类最多,规模较大,管理较乱,是企业和公民税外负担的主体,且都明显具有税收的特征。第二,税费归并,尽可能避免税费并举的筹资形式。当前,无论是在同一征收对象还是在筹资内容上,都存在税费同征现象。如,一方面对农业征收农业税,另一方面又征收“三提五统”费,这种税费并存的现象不仅加大了税费征管量,还容易加重农民负担。因此,对这类收费可实行税费归并,统一征管。

以下三类收费可首先归并:一是将养路费、运输管理费、航道养护费、船舶养护费、船舶监理费、客运附加费、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通行费等并入营业税和车船使用税,增加相应税目,并将交通运输营业税税率提高到5%。同时,提高车船使用税税额,由地税机关统一征收。二是将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城建管理费、城市维护建设费、挖掘费、供水供电方面的收费、机动车增容费和港口建设费等为筹集城市市政建设资金而开征的各类收费并入城镇建设税。城建税计税依据由现行的按流转税额附加征收改为以销售收入计征,税率设计为市区3%、县城2%、其他1%。三是将水资源费、渔业资源费、矿产资源补偿费、育林基金、更新改造基金、林政保护费等收费和基金并入资源税,实行定额定率征收。

1.改革上述三类收费理由有四:(1)这些收费原来就已构成广大纳税人的负担,具有“准税收”性质,费改税后不会出现加重负担的问题,而且费改税后随着征管的规范,特别是不合理收费的废止,纳税人负担会有所减轻,因而容易被接受。(2)这几类收费规模较大,改税后可使税收收入和财政收入规模明显扩大。(3)费改税后由税务部门征收,不仅可以降低征收成本,而且便于资金进入财政预算进行管理和使用,减少资金流失和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4)这方面的改革和相关税种的出台已进行了长期研究,形成了较为广泛的共识,时机已经成熟。

2.规范管理,适当保留部分规费项目,作为税收分配和财政调节的必要补充。对尚不宜以税代费、并费入税的收费和基金进行认真清理,严格批准程序,加强管理。对部分有特殊用途和意义的收费项目予以保留,予以保留的收费项目必须同时具备如下特点:一是由国家政府部门直接征收;二是以提供特定服务和特别设施或筹集特殊资金等为前提;三是明显具有特定对象和范围,并非公共需要、联合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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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度工作总结

年,市政府下达我办的征收任务为:煤炭征收吨位686万吨。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财税工作会议对矿产品税费征管工作的部署,我办年度着力抓好了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紧扣收入中心,确保应收尽收

年度,全办牢固树立以税费收入为中心的观念,紧盯全年目标不放松,狠抓税费征管不动摇。截止到6月30日,共查验352.4万吨原煤税费,计征收入2.465亿元。受天气因素影响,绝大部分煤矿一、二季度生产量下降,煤炭税费征收处于最低谷时期。由于征管工作到位,1-3月累计查验原煤151.1万吨,4-6月查验原煤201.3万吨,煤炭税费征收呈现稳步增长的发展势头。

(二)把握征管重点,科学征管稳步推进

视频监控系统全面开通后,煤炭税费征收精确到按十公斤计征,同时,对工作人员的规范操作进行了严格监控,对打击冲逃卡车辆提供了佐证。税务结算中心与国、地税部门形成工作合力,重点对国有煤矿的生产和销售情况对照核查,严厉打击了个别煤矿企业利用政策优势,采用收购小煤窑原煤的不正当手段营利而造成税费流失的不法行为,规范了煤炭销售市场的正常秩序。

(三)狠抓源头管理,征管程序更加规范

各源头管理站在源头管理股和信息管理股的具体指导下,严格实行对矿售卡和做好工作台帐,随时对各煤矿《标识卡》的缴现情况进行激活读数,督促煤矿业主按时缴纳税费。同时,各源头站与中心机房通过可视电话及时反馈工作动态,第一时间报送售卡报表,确保了《标识卡》足量供应和资金安全运行。

(四)完善管理制度,加大堵漏力度

针对矿产品税费征收点多、面广、线长、标准难以到位等薄弱环节,采取综合措施进行重点整治,全方位堵塞了征收漏洞。一是全面执行皮重卡管理制度。年度共计称量核定运煤车辆皮重300余台,逐步核定了竹市、大市、南阳、三都等区域运行的煤车皮重,且全部皮重信息实行电脑管理。二是及时出台堵漏措施。针对修路逃税现象,及时设点堵漏,先后设置了竹市手拖二点、龙塘点等新的堵点,有效杜绝了煤炭税费的流失。严格检查油泥、矸石车辆,对所掺煤炭,一律按实际重量征收税费。对抬、撬、压磅行为,实行严厉打击。通过以上有效措施堵漏挖潜,促使各站税费收入大幅增长。

(五)坚持依法治税,征收环境明显改善

半年来,我办集中优势兵力,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整治了征收内部和外部环境,维护了矿产品税征收大局稳定。一是内部稽查,常抓不懈。以稽查大队为主体,其它外勤股室配合,对税费征收验票工作进行了全方位、经常性的稽查,对内严格检查操作规范和劳动纪律执行情况,对外协助打击冲逃卡车辆和偷逃漏缴税费行为。同时,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到各验票站点测流扶标,采取明测与暗测相结合的方式测定日煤车流量,有效遏制了站点违规操作行为。年度共查处违纪违规职工119人次,查处冲卡运煤车辆88台,补缴税费16万余元。二是外部整治,力度加大。半年来,我办以征收、稽查大队为主力,共他股室协同作战,采取多种措施,对矿产品税费征收秩序进行了重点整治。对征收量最大的竹市验票站,采取了轮流值班、巡逻守卡的方式进行整治,将民警和协警分4个组轮流值班,通过清查扣押无牌无证煤车,警示意欲冲卡逃税的煤车自觉进站验票,警告驱赶带走、护车人员。对南阳、水运、公平等征收环境比较复杂和征收秩序时有混乱的大站,采取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重点整治的办法,适时开展打击整治活动,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据统计,年度共接处警50余起,行政拘留7人,刑拘1人,抓获、批捕在逃7人。通过半年来的整治活动,运煤车辆冲卡逃税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创造了稳定的矿产品税费征收外部环境。

年度,办公室税费征收工作克服了多雨天气和煤矿持续整顿整合所带来的不利影响,财税收入胜利实现“双过半”,但与预期设想仍有差距。主要因素是:(一)客观因素的影响。煤矿持续整顿整合政策客观上制约了年度税费征收总量的增长。(二)征收外部环境整治成效显著,但仍有许多不足。半年来,我办组织力量对矿产品税费征收秩序进行了全方位整治,且成效显著,但极少数司机和业主受高额利润的驱动,采取更加复杂隐蔽的手段冲逃卡,偷逃税费行为仍然屡禁不止。他们或通过三轮车转运煤炭,或采取油泥、矸石掺杂煤炭过站,或利用摩托车掩护煤车冲卡,采用较之以前更为隐蔽的多种方式偷逃税费。枫泉站、公平站、南阳站区域社情复杂,站外煤坪较多,当地无牌无照煤车直接进煤坪,难以监管到位。(三)收入变数较多。矿产品税费征收,由于受天气、道路交通、产销形势和外部环境等客观制约,收入不稳定。近年来,民间修路、开辟绕过验票站偷逃税费现象较为严重,一定程度上造成税费流失。由于我办对民间修路没有限制措施,每修一条路,就要增设一个堵点,或搬迁原堵点,投入一定的人力、财力和物力,无形之中增加了征收堵漏成本。此外,国家加大对煤矿安全生产的整治力度,我市合法煤矿由110个整合为77个,煤矿的生产受天气影响较大,一下雨就增加开采难度,客观上造成税费减少。对于上述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明年工作部署

为圆满完成市政府下达我办的全年目标任务,我们必须突出抓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突出抓好任务调度,夯实征收基础

组织税费收入是我办的中心工作,完成税费任务是我办的核心目标,任务完成的好与坏是衡量我办工作水平的重要指标,它关系到我办与市委、市政府的经济工作方针是否保持一致,关系到我市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并直接影响到我办在全市的形象。因此,全办上下要牢固树立以任务为中心的理念,大力组织税费收入。征收大队要科学分解、准确下达各站点每月征收任务,同时要求各站点把月任务分解到各班,做到每轮班一调度,对任务骤减等异常情况,要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控,确保矿产品税费及时、足额、均衡入库。

(二)突出抓好科学管理,挖掘征收潜力

一要全面实施煤炭税费征收信息化管理。在已开通信息网络化管理的前提下,适时开通办公室内部网络,继续抓好软件应用、人员培训等基础工作,加强对运煤车辆实行“无非电子标签验车,刷卡验税,堵漏查补”的征收管理工作。对各堵点,实行丈量查征的管理模式,使用《查补证》,按122元/吨的标准补证煤炭税费。中心机房、各源头管理站、25个刷卡验票站点,36个监控点均实现了以网络可视电话进行业务联系,征收流程建立在同一平台上,相互兼容,构成一个税费源头控征、程控信息管理的征管系统。

(三)突出抓好队伍建设,提高征收效率

一要加强学习培训。建立“不培训不上岗,不培训不任职”的新机制,利用轮休换班时间,对全体征管人员特别是新上岗和上新岗人员开展政治和业务培训,督促他们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涉税法律法规,切实做到依法行政、规范操作。鼓励工作人员参加自考、电大、函授等继续教育,并且引导他们学以致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本领,在全办上下掀起了加强学习、提高素质的新。二要创新考核机制。全面推行“全年计划、按月考核、工酬挂钩、奖惩兑现”的考核办法。按照煤炭税费信息化管理工作的新要求,继续完善站点考核实施方案,同时要求各股室在月初拟出每月工作预告,并在宣传栏预告,月末由综合股对照检查,一并纳入考核评比。三要继续推行人事制度改革。规范站点工作人员调配手续,拓宽选人用人视野,班长要在站员中公开选拔,机关、站点中层副职以上干部任用要严格实行提名、审核、公示等相关程序,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的人员选拔到管理层中来,形成士气高、心气顺、风气正的工作局面。强化站长管理职责,明确副站长工作职责,并在制度上要求副站长每个月必须驻站22天,对不服从站长管理的工作人员,作歇岗处理,限期整改,真正让站长和副站长成为基层站点征收税费的主心骨,维护稳定的桥头堡。

(四)突出抓好综合治理,改善征收环境

一要加强税法宣传。采取领导讲话、巡回宣讲、发放宣传资料、税收知识有奖问答等方式,向业主和司机宣传矿产品税费统征的政策法规,讲清“诚信纳税、利国利民”的道理,培养纳税的人法制意识和诚信意识。二要加大稽查稽核力度。征收、稽查、公安执勤室等外勤股队要协同作战、联合稽查,扩大稽查覆盖面,提高稽查频率和密度,做到在稽查时间上不留空档,稽查站点上不留盲区。对经济作弊行为或变相经济作弊,实行零容忍制度,一经查实,一律辞退,对于乱作为或不作为行为要严厉惩处,要在第一时间发现,第一现场根治。对稽查部门查处的违规违纪人员要整理归档,作为今后单位人事考核的重要依据。三要建立维护矿产品税费征管秩序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煤车的运营管理,对无牌无照车辆,该上牌照的要上牌照,该取缔营运的要取缔营运;对堵道堵磅车辆要及时排堵保畅,处罚到位;对冲逃卡车辆要顶格处罚;对带车过站和故意扰乱征收秩序的不法分子,要从重从快依法惩处。通过打防结合,努力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的征收外部环境。

(五)突出抓好文明创建,树立征收形象

篇12

[关键词]税费改革;制度缺陷;地方公共财政

农村税费改革是建国以来我国农村继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之后的又一次重大变革和制度创新。它是在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农民负担日益加重和农村社会矛盾日渐突出的宏观背景下提出来的,其根本目的是解决农民负担过重问题,规范农村分配关系从安徽省及全国其他试点地区情况看,本次农村税费改革虽然在减轻农民负担、规范税费管理体制、稳定税负水平、简化征税方式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由于没有从根本上消除加重农民负担的旧体制因素政策设计存在严重的制度性缺陷,因此改革过程中引发了诸如农村基层政权机构运转困难,农村中小学经费得不到保障,农村公益事业难以为继等方面的问题如果没有配套措施和对当前改革方案进行适当调整农村税费改革将很难持续,且农民负担客观上存在反弹的可能性。对此应高度重视,因为类似现象曾在中国历史上多次重演,即每一次税费改革在短暂减少税费之后不久,各种税费问题又回潮,并涨到一个比改革前更高的水平,从而导致所谓的“黄宗羲定律”。

要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跳出“黄宗羲定律”,必须从源头着手,改革原有的制度安排,实施制度创新。

一、农村税费改革的制度性缺陷

农村税费改革的基本内容可以大致归纳为三个方面:(1)通过取消三提五统、各种杂费、逐步取消劳动积累工、义务工,建立以税率提高的农业税以及农业税附加为主体的农村税制,可以简称为费改税;(2)通过中央和各级政府配套财政转移支付填补地方财政缺口;(3)村内兴办各种其他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所需要资金,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由村民大会讨论决定。这一改革无疑具有积极与深远的意义,税改之后,农民负担平均水平确实有所降低。但是,这并不能够掩盖其所存在的以下问题及制度设计上的缺陷:

1税费改革目的具有单一性和短期性。减轻农民负担是此次税改的根本目标,其他各种配套改革都是围绕减轻农民负担展开的。然而,农民收入低、负担重只是问题的一种表现,并不是农村社会的根本问题。农村社会的根本问题是发展问题。目前,中国整体经济生产能力过剩,农村劳动力回流,乡镇企业经营状况恶化,农民收入增长放缓,农业收入基本停滞,收入的地区差距十分巨大。税费改革必须以当前的形势为背景,不仅要减轻农民负担,改变税收累退性的格局,更要以转换政府职能,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村要素流动,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步伐作为基本目标。仅仅将“费”改为“税”不可能真正解决农村的根本问题。

2税费改革政策设计缺乏系统性。农民负担沉重的根本原因在于不合理的制度安排,即:城乡二元结构下城市偏向的财政体制导致农村公共事业经费严重短缺;政治体制改革滞后导致乡镇机构行政管理费用膨胀;不完善的分税制导致地方政府特别是县以下政府财力入不敷出;城乡分割的户籍政策阻碍了城市化进程,使农业生产规模不经济等等。因此,单纯依靠财税体制的行政性调整不可能最终解决农民负担问题,农村税费改革决不能仅仅是规范农民与农村基层政府之间的分配关系(费改税)或基层组织的行为(制止乱收费),而必须从政治体制与经济体制的联系上,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上,改革原有的制度安排,进行土地制度、分配制度、粮食流通体制、劳动就业体制、财税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及基层行政管理制度等方面的配套改革与制度创新。但现实则不然,本次农村税费改革政策设计明显滞后,缺乏系统性,经常是出现问题后再去寻找解决方法,致使农村税费改革进展缓慢,各种新问题层出不穷,效果不尽如人意。

3新的税制设计没有充分考虑、甚至是忽视了农民负担的累退性越来越强是构成农民负担问题的主要原因,却把农民负担问题看成是一个降低平均税负水平的问题,造成新的税负不平等。由于农村新税制在取消各种收费的同时,提高了农业税税率,但收入较低者在收入结构方面以农业收入为主,因此这部分农户更容易受新税制提高农业税率的负面影响。税费改革前,“三提五统”基本上类似人头税,农民的负担大体上是“人田各半”。改革后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摊丁入亩”的倾向,即税费直接与土地相联系,“税随地走”。这就使“离土离乡”、“离土不离乡”的那些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村人口负担明显减轻,而“老实巴交”种地的农民,特别是种田大户的负担加重,即所谓“多种地、多负担、多吃亏”。一些地方甚至还出现了改革后农民税负比改革前增加的情况。农业税费的负担金额与农民个人收入高低完全无关,收入越低的人,农业承担的税费占收入的比重反而越高;越是贫穷地区,贫困的农民越能感受税费负担的沉重。新农税设计方面的缺陷,加剧了农业税费在实践中具有的累退性质,成为农民间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的重要制度原因。这在客观上又鼓励了农民从事非农产业的倾向,内在地推动了农民的“抛荒”现象。

4税改强调了减少税负的绝对水平,却没有充分考虑建立健全地方公共财政体系,并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建立充足、高效的融资渠道。农村税费改革在规范县乡财政收支结构、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也给县乡财政套上了“紧箍咒”,使得县乡财政供给地方公共产品的能力大大减弱。从试点地区税费改革的实践结果看,本次税改并没有充分考虑基层政府的利益以及财政的可持续性,普遍存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缺口反而加大,乡村债务化解更加困难,县乡财政的收支矛盾趋于尖锐化,农村基层政权难以维持正常运转等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主要是因为所制定的改革政策和策略缺乏系统性,尤其是对如何确保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缺乏制度方面的可操作的保障措施。这也成为2001年税费改革扩大试点不得不暂缓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解决农村税费问题的出路:建立长期稳定且科学合理的农村税费制度和地方公共财政体制

在关于财税体制与农民税负关系的各种讨论中,往往将财税体制的缺陷当作一种既成事实,而没有分析其形成的深层根源。目前中国的五级政府在财政职能分配上有一个明显异于发达国家的特性,即越低级的政府所承担的社会公共服务职能越沉重。分税制改革以来,随着财权的不断上移和事权的不断下移,县乡财政面临越来越大的收支平衡压力,并成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短缺、地方公共产品供给能力弱化和农民负担累年加重的重要制度原因。仅仅将“费”改为“税”非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反而使问题进一步凸显和尖锐化。因此,农村税费需要系统性的革新,其根本出路在于建立长期稳定、科学合理的农村税费制度和地方公共财政体制。

1实现地方基层政府的职能转换

目前税费改革的最大矛盾是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也减少了政府的财政收入,使得地方政府机构的正常运转面临严重困难。从表面上看,地方基层政府正常运转的困难似乎是农村税费改革直接造成的,但从深层次上看,恰恰反映了基层政府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的不合理状况。县乡政府机构设置和人员安排上的弊端是导致其运转困难的根本原因,也是农民负担不断加重的重要因素。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措施是将农村税费改革与政府机构改革与行政体制改革结合起来,在积极推进税费改革的同时,大力推进政府机构改革,转换政府职能。因此,应结合农村税费改革试行精简政府级次,进一步转换政府职能,譬如可以将乡级政府转为县级政府的派出机构,将地级政府定位为省的派出机构,以求大量精简非必要的机构和人员。这样,我国政府级次能够得到有效精简,职责也较易廓清,有利于减少行政运转经费,减轻公众负担。

2重新建构农村税费体系

(1)调整税费改革的目标,建立税费改革的前期、中期和远期三级目标体系。减轻农民负担作为税费改革的前期目标或当前目标,从各地税费改革的实践看已初步实现;税费改革的中期目标是对前期改革的成果进行巩固,对改革措施进行完善,对改革经验进行总结,建立税改向远期目标过渡的机制,这一目标大约需要2-3年;税费改革的远期目标即最高目标是在我国最终建立起城乡统一的税费制度,这一制度应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战略目标具有一致性,到2010年这种城乡统一的税费制度应初步建立起来。建立税费改革的中长期动态目标体系,一方面可以避免政策实施的短期效应,从根本上规范基层政府行为,另一方面不至于使税费改革游离于整个国家市场经济制度建设的系统之外,使之成为规范农村利益分配关系的长期稳定的制度。

(2)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税制。农村税费改革,其根本问题应是农村适宜征收什么样的税,以怎样的方式征收。这需考虑效率、公平以及征税成本等多方面因素。西方财政理论认为,地方最适合的税种首先是受益税或使用税,其次是对不流动的要素征税。我国现行的农业税没有体现税收与受益的对等,不具有收益税的性质。它对农业产出征税,导致农业部门和农业从业人员的边际税率远远高于非农业部门,成为农民在社会中不平等负担的根源,激励农业生产要素流向税负更轻的非农产业。现行费改税改变的仅仅是原有费的征收数量和方式,并没有改变农业税收的性质,甚至在数量上还有加大农业税的趋势,因而也就不可能消除农业税原有的不公平和扭曲效应。农村最适合的征税对象应是土地本身和一些不具有流动性的财产。西方典型的地方税种是财产税。如何设计对效率影响最小的并具有公平性的农村税费体系,均等化农业和非农业的税收负担,既是税费改革的一个重要课题,也是税费改革的方向。

(3)完善征管措施,规范征管行为。现行农村税费体系需要的是一次根本的革新。但就目前现实而言,统一城乡税制、均等化税负的设想在短期内难以实现。当前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征管,巩固税费改革的成果,建立税改向远期目标过渡的机制。一是对税改中所造成的计税土地不实、计税常产过高、计税价格过高等问题积极加以纠正。二是建立规范的征管制度,实行纳税通知制度、纳税登记制度、纳税公示制度、纳税期限制度、完税凭证制度等,对违反制度的事和人应建立惩罚机制。三是应规范征管行为,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对所征税费应实行归口管理,杜绝一切变相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

3建立和完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

当前地方基层政府的收入问题已成为农村税费改革的最大阻碍。税费改革通过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在使农民较大幅度减轻负担的同时,必然会导致其他利益主体受损。一方面,县乡财政增长无望,平衡困难。另一方面,县乡财政支出却呈刚性增长的态势。近几年,国家关于财政支付人员的工资增长和福利改善的政策不断出台,客观上加大了财政平衡的难度。这一矛盾如果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农民负担反弹的可能性就会存在,减轻农民负担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我国农村税费改革面临的财政缺口,客观上需要通过建立和完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来解决。要求转移支付的最重要理由是外部性的存在。地方政府提供的某些公共产品具有很大的正外部性,如果没有相应的补偿,这些产品的供给就会陷入不足的境地。例如义务教育的外溢性极强,很多在农村接受教育的孩子,目的就是为了摆脱农村贫困落后的环境背景,进入发达省市就业生活,使得地方政府承担了义务教育的成本却无法获取相应的教育收益。而农村税费改革后,由于取消了教育费附加和教育集资,切断了县乡政府教育经费的筹资渠道,财政压力剧增,使得本已脆弱的义务教育更是难以为继。因此,中央和省级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负有极大的责任,加强中央和省级政府对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是解决农村教育经费短缺问题的根本途径。同时,转移支付还可以调节地区间发展的不平衡,实现地区间的均等化。农村税费问题涉及公平和效率。农民税费负担沉重源于不合理的制度安排及由此引起的农村税费制度的不公平。农村税费改革下一步工作的重点,应以建立农村地方公共财政为目标,以效率和公平为标准,完善相应的配套制度,革新整个农村税费体系,以促进我国农村经济的繁荣和农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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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跳出“黄宗羲定律”,必须从源头着手,改革原有的制度安排,实施制度创新。

一、农村税费改革的制度性缺陷

农村税费改革的基本内容可以大致归纳为三个方面:(1)通过取消三提五统、各种杂费、逐步取消劳动积累工、义务工,建立以税率提高的农业税以及农业税附加为主体的农村税制,可以简称为费改税;(2)通过中央和各级政府配套财政转移支付填补地方财政缺口;(3)村内兴办各种其他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所需要资金,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由村民大会讨论决定。这一改革无疑具有积极与深远的意义,税改之后,农民负担平均水平确实有所降低。但是,这并不能够掩盖其所存在的以下问题及制度设计上的缺陷:

1税费改革目的具有单一性和短期性。减轻农民负担是此次税改的根本目标,其他各种配套改革都是围绕减轻农民负担展开的。然而,农民收入低、负担重只是问题的一种表现,并不是农村社会的根本问题。农村社会的根本问题是发展问题。目前,中国整体经济生产能力过剩,农村劳动力回流,乡镇企业经营状况恶化,农民收入增长放缓,农业收入基本停滞,收入的地区差距十分巨大。税费改革必须以当前的形势为背景,不仅要减轻农民负担,改变税收累退性的格局,更要以转换政府职能,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村要素流动,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步伐作为基本目标。仅仅将“费”改为“税”不可能真正解决农村的根本问题。

2税费改革政策设计缺乏系统性。农民负担沉重的根本原因在于不合理的制度安排,即:城乡二元结构下城市偏向的财政体制导致农村公共事业经费严重短缺;政治体制改革滞后导致乡镇机构行政管理费用膨胀;不完善的分税制导致地方政府特别是县以下政府财力入不敷出;城乡分割的户籍政策阻碍了城市化进程,使农业生产规模不经济等等。因此,单纯依靠财税体制的行政性调整不可能最终解决农民负担问题,农村税费改革决不能仅仅是规范农民与农村基层政府之间的分配关系(费改税)或基层组织的行为(制止乱收费),而必须从政治体制与经济体制的联系上,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上,改革原有的制度安排,进行土地制度、分配制度、粮食流通体制、劳动就业体制、财税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及基层行政管理制度等方面的配套改革与制度创新。但现实则不然,本次农村税费改革政策设计明显滞后,缺乏系统性,经常是出现问题后再去寻找解决方法,致使农村税费改革进展缓慢,各种新问题层出不穷,效果不尽如人意。

3新的税制设计没有充分考虑、甚至是忽视了农民负担的累退性越来越强是构成农民负担问题的主要原因,却把农民负担问题看成是一个降低平均税负水平的问题,造成新的税负不平等。由于农村新税制在取消各种收费的同时,提高了农业税税率,但收入较低者在收入结构方面以农业收入为主,因此这部分农户更容易受新税制提高农业税率的负面影响。税费改革前,“三提五统”基本上类似人头税,农民的负担大体上是“人田各半”。改革后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摊丁入亩”的倾向,即税费直接与土地相联系,“税随地走”。这就使“离土离乡”、“离土不离乡”的那些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村人口负担明显减轻,而“老实巴交”种地的农民,特别是种田大户的负担加重,即所谓“多种地、多负担、多吃亏”。一些地方甚至还出现了改革后农民税负比改革前增加的情况。农业税费的负担金额与农民个人收入高低完全无关,收入越低的人,农业承担的税费占收入的比重反而越高;越是贫穷地区,贫困的农民越能感受税费负担的沉重。新农税设计方面的缺陷,加剧了农业税费在实践中具有的累退性质,成为农民间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的重要制度原因。这在客观上又鼓励了农民从事非农产业的倾向,内在地推动了农民的“抛荒”现象。

4税改强调了减少税负的绝对水平,却没有充分考虑建立健全地方公共财政体系,并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建立充足、高效的融资渠道。农村税费改革在规范县乡财政收支结构、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也给县乡财政套上了“紧箍咒”,使得县乡财政供给地方公共产品的能力大大减弱。从试点地区税费改革的实践结果看,本次税改并没有充分考虑基层政府的利益以及财政的可持续性,普遍存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缺口反而加大,乡村债务化解更加困难,县乡财政的收支矛盾趋于尖锐化,农村基层政权难以维持正常运转等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主要是因为所制定的改革政策和策略缺乏系统性,尤其是对如何确保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缺乏制度方面的可操作的保障措施。这也成为2001年税费改革扩大试点不得不暂缓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解决农村税费问题的出路

在关于财税体制与农民税负关系的各种讨论中,往往将财税体制的缺陷当作一种既成事实,而没有分析其形成的深层根源。目前中国的五级政府在财政职能分配上有一个明显异于发达国家的特性,即越低级的政府所承担的社会公共服务职能越沉重。分税制改革以来,随着财权的不断上移和事权的不断下移,县乡财政面临越来越大的收支平衡压力,并成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短缺、地方公共产品供给能力弱化和农民负担累年加重的重要制度原因。仅仅将“费”改为“税”非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反而使问题进一步凸显和尖锐化。因此,农村税费需要系统性的革新,其根本出路在于建立长期稳定、科学合理的农村税费制度和地方公共财政体制。

1实现地方基层政府的职能转换

目前税费改革的最大矛盾是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也减少了政府的财政收入,使得地方政府机构的正常运转面临严重困难。从表面上看,地方基层政府正常运转的困难似乎是农村税费改革直接造成的,但从深层次上看,恰恰反映了基层政府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的不合理状况。县乡政府机构设置和人员安排上的弊端是导致其运转困难的根本原因,也是农民负担不断加重的重要因素。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措施是将农村税费改革与政府机构改革与行政体制改革结合起来,在积极推进税费改革的同时,大力推进政府机构改革,转换政府职能。因此,应结合农村税费改革试行精简政府级次,进一步转换政府职能,譬如可以将乡级政府转为县级政府的派出机构,将地级政府定位为省的派出机构,以求大量精简非必要的机构和人员。这样,我国政府级次能够得到有效精简,职责也较易廓清,有利于减少行政运转经费,减轻公众负担。

2重新建构农村税费体系

(1)调整税费改革的目标,建立税费改革的前期、中期和远期三级目标体系。减轻农民负担作为税费改革的前期目标或当前目标,从各地税费改革的实践看已初步实现;税费改革的中期目标是对前期改革的成果进行巩固,对改革措施进行完善,对改革经验进行总结,建立税改向远期目标过渡的机制,这一目标大约需要2-3年;税费改革的远期目标即最高目标是在我国最终建立起城乡统一的税费制度,这一制度应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战略目标具有一致性,到2010年这种城乡统一的税费制度应初步建立起来。建立税费改革的中长期动态目标体系,一方面可以避免政策实施的短期效应,从根本上规范基层政府行为,另一方面不至于使税费改革游离于整个国家市场经济制度建设的系统之外,使之成为规范农村利益分配关系的长期稳定的制度。

(2)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税制。农村税费改革,其根本问题应是农村适宜征收什么样的税,以怎样的方式征收。这需考虑效率、公平以及征税成本等多方面因素。西方财政理论认为,地方最适合的税种首先是受益税或使用税,其次是对不流动的要素征税。我国现行的农业税没有体现税收与受益的对等,不具有收益税的性质。它对农业产出征税,导致农业部门和农业从业人员的边际税率远远高于非农业部门,成为农民在社会中不平等负担的根源,激励农业生产要素流向税负更轻的非农产业。现行费改税改变的仅仅是原有费的征收数量和方式,并没有改变农业税收的性质,甚至在数量上还有加大农业税的趋势,因而也就不可能消除农业税原有的不公平和扭曲效应。农村最适合的征税对象应是土地本身和一些不具有流动性的财产。西方典型的地方税种是财产税。如何设计对效率影响最小的并具有公平性的农村税费体系,均等化农业和非农业的税收负担,既是税费改革的一个重要课题,也是税费改革的方向。

(3)完善征管措施,规范征管行为。现行农村税费体系需要的是一次根本的革新。但就目前现实而言,统一城乡税制、均等化税负的设想在短期内难以实现。当前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征管,巩固税费改革的成果,建立税改向远期目标过渡的机制。一是对税改中所造成的计税土地不实、计税常产过高、计税价格过高等问题积极加以纠正。二是建立规范的征管制度,实行纳税通知制度、纳税登记制度、纳税公示制度、纳税期限制度、完税凭证制度等,对违反制度的事和人应建立惩罚机制。三是应规范征管行为,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对所征税费应实行归口管理,杜绝一切变相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

3建立和完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

篇14

这次全县财税、物价、厉行节约工作会议是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表彰20*年财税、物价工作,部署安排2009年厉行节约和财税收入、物价工作。按照会议安排,我先讲几点意见。等会,市委常委、县委周书记还将做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领会,抓好落实。

一、关于20*年全县财税工作

20*年,是全县财税工作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特大冰冻灾害、政策性减收和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面对财税任务高基数增长和税源短缺带来的巨大压力,全县上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大力支持下,迎难而上,扎实工作,全县财政运行态势良好,各项指标超出预期。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财税收入实现新突破。20*年,全县财税总收入突破6亿元,达到6.28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01.95%,比上年增加8289万元,增长15.2%。其中:国税完成25868万元,比上年增加3798万元,增长17.21%;地税完成15901万元,比上年增加2*4万元,增长15.09%;财政完成21057万元,比上年增加2423万元,增长13%。

二是财税质量有了新提高。财政收入增幅超过GDP增幅2.43个百分点,占GDP的比重为5.84%,比上年提高0.17个百分点。税收收入完成42964万元,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超过80%,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完成10971万元,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为20%,比上年下降1个百分点。花炮厂、打火机行业、廉桥药材市场经营户纳税意识增强,自觉接收税负定额调整;兴工焦化、兴盛置业、龙丰实业、亿利金属、廉桥造纸、青山机床、祥隆电瓷、牛马司煤矿等企业克服各种困难,对财税增长作出了较大贡献。

三是征管水平迈上新台阶。财税征管进一步规范,重点进一步突出,协税护税力度进一步加大。征管部门通过强化税源监控,摸清税收底子,坚持依法征管,严格财税稽查,保证了财税均衡入库。县国税部门深入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加强重点税源监控,全面开展欠税清理,收入增幅较大;地税部门建立了税源分析制度,实行纳税评估,强化税源监管,效果明显;财政部门以矿产资源税和契税、耕地占用税为重点,启动了矿产资源税费统征,契税收入突破1000万元,达到1300万元;县非税收入征管部门加强非税收入信息化建设,完善“以票管收、票款同步、源头控制”机制,乡镇社会抚养费和基金收入征管实现突破,收入总量均创历史新高。两市镇、九龙岭、火厂坪、佘田桥、灵官殿、堡面前、廉桥、砂石等乡镇积极培植财源,采取有力措施,挖掘税收潜力,加大协税护税力度,财税任务完成出色。县国土局、运管所、交警大队、城管执法局等单位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任务完成较好。

四是财政支出取得新成效。按照“保重点、保稳定、促发展、构和谐”的要求,财政支出重点向社会事业倾斜、向“三农”倾斜,促进了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确保了国家工作人员工资及国家规定的津补贴及时到位,全县公务员津补贴标准在上年基础上人平增加1000元,达到12000元,并对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及其离退休人员参照公务员标准发放了适当补贴,增加支出3711万元。确保了各类民生资金及时到位。全年通过网络发放惠农涉农补贴资金30项共1.2亿元;安排各类“三农”项目配套资金1.06亿元,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全年教育一般预算支出达2.93亿元,增加5200万元,增长21.61%;促进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安排再就业资金1300万元,出资购买168个公益性岗位,解决城镇退伍军人和企业改制人员就业;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医疗卫生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促进人口和计生事业健康发展。确保了重点建设资金及时到位。县财政投入建设资金1868万元,支持会议中心、四完小、保险馆、保险局监管中心、交通监控设施等重点工程建设,有力保障了各项重点工程的顺利实施。同时,县财政调减了各职能部门罚没收入计划任务1200万元,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投入1000万元建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努力推动中小企业融资。

上述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县政协监督支持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和广大财税干部职工团结奋斗、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2009年财税工作及“双过半”工作要求

受金融危机蔓延的影响,今年我县财税工作面临巨大的困难,但是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根据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今年我县财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积极融资、加大投入,努力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完善体制、加强征管,不断壮大财政实力;改善民生、促进和谐,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深化改革、强化监管,探索建设绩效财政,为加快推进“兴工旺商”、实现富民强县提供强有力的财政保障。

根据上述要求,全县财税工作的主要目标是:财政总收入完成70365万元,比上年增加7539万元,增长12%,其中,国税完成29489万元,比上年增加3621万元,增长14%;地税完成18096万元,比上年增加2195万元,增长13.8%;财政完成22780万元,比上年增加1723万元,增长8.18%。支出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保增长、抓项目、调结构、促和谐、强基础的决策部署,对保运转、保民生、促就业的重点支出予以积极安排。

要完成上述目标任务,需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围绕增加投入,聚力抓好财源建设。重点抓好三个方面:一是组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做大做强新的统一融资平台,为生态产业园的基础设施融资,打造承接产业转移的新平台,今年要拉通全长10公里的两条园区主干道路基。二是充分发挥县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的作用,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担保公司上半年一定要运作、要见效。三是加大对金融机构的奖励,促进金融机构加大对新办、技改企业的扶持力度。对金融机构的奖励标准从去年的6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全年要新增贷款10亿元以上,存贷比达到40%以上。重点支持宾王扑克、方泰皮革落户*,支持新仁铝业复产,促成兴工焦化收购焦化厂、砂石齿轮厂技改、打火机组建集团以及亿利金属等一些大的财源项目。

(二)围绕依法征管,大力组织财政收入。要着力在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在创新征管手段上下功夫。要大力支持金财工程建设,启动非税收入征管软件,实行税费监管网络化、税费征管精细化、税费稽查电子化;完善宏观税负分析、纳税评估等手段,积极探索主体税种、新兴行业税收、各种零散税收的征管机制;改革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征管模式,县城范围内“两税”纳入政务中心统一征收;充分发挥县计生抚养费征收局的职能,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二是在提高征管质量上下功夫。要建立健全征收、管理、稽查部门的信息交换制度、联席会议制度,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要加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行业的税收监管,建立重点税源企业税负预警机制;积极探索保险和建筑安装税收一体化征管办法,堵塞税费征管漏洞;要加强税务稽查和专项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偷、逃、骗、抗涉税违法行为,坚决制止越权减免税行为,促使纳税人保险纳税,维护税法刚性。三是在严格考核奖惩上下功夫。今年要继续严格执行20*年制定的财税工作考核办法,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严格考核,严格奖惩。县政府对各乡镇各单位按进度进行考核奖惩,全年收入工作目标任务与年度文明目标考核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各乡镇各单位要增强均衡入库意识,层层落实责任,严格目标管理,按进度奖惩到位。要将财税收入完成进度与干部的工作津贴、奖金挂钩,与单位下拨经费挂钩,与干部的考核评比挂钩,与领导的政绩挂钩。

(三)围绕优化支出,努力构建民生财政。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强化财政公共服务功能,在保证工资发放和机关运转基本需要的基础上,把更多的资金投向社会公共事业领域,优先考虑民生,优先保障民生,不断提高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加大“三农”投入,扩大农业保险范围,努力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保证为民办实事资金投入,促进实事工作早见成效;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高低保补助标准,落实优抚政策,进一步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保等政策。

(四)围绕财税改革,探索建设绩效财政。主要抓好四项工作。一是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全力做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二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管,规范监管程序,继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最大限度发挥政府投资效益。三是大力推行矿产资源税费统征。矿产资源税费统征工作去年10月开始在21家煤炭企业试点,已经试运行了几个月,效果比较明显。要进一步加强监管,严明措施,探索经验,确保矿产资源税费改革稳步推进,彰显成效。四是推进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改革,做好国有资产归集和资本运作工作,最大限度发挥国有资产经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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