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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企业会计要素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10-12 15:36:16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金融企业会计要素,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金融企业会计要素

篇1

【关键词】小企业;《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差异

我国企业结合行业特点,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和微型四种类型,其中,小企业的数量约占全部企业数量的97%,从业人员约占53%,资产总额约占42%,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2009年7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制定并了《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为了尽快实现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接轨,促进我国小企业的健康发展,财政部于2011年10月正式了《小企业会计准则》,并将于2013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的小企业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是专门为小企业“量身定做”,它的实施必将对小企业会计实务产生深远的影响和规范指导作用,为小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会计环境。

《小企业会计准则》在制定过程中以《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为纲,借鉴《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简化理念,对小企业经常发生的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规范,最大限度地消除了小企业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同时立足于小企业的长远发展,与《企业会计准则》保持了有序衔接。以《小企业会计准则》为标准进行会计核算,提供的信息即可满足小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又可体现会计核算的成本效益原则,将《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进行比较,对二者之间的异同进行分析,有助于小企业在处理会计实务问题中准确把握《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本文主要从会计科目设置、会计要素确认和计量和与企业所得税法的协同等三个方面对《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异同进行分析与探讨。

一、会计科目上设置方面的异同

《企业会计准则》共设置会计科目162个(其中一般企业93个),几乎涵盖了所有企业的各类交易或事项,而《小企业会计准则》针对小企业规模小、经济业务相对简单的特点,只对经常发生的交易或事项的的会计处理进行规范,因此只设置会计科目66个,虽然数量明显减少,但是在会计科目名称与核算内容上与《企业会计准则》保持了一致。小企业拥有一定的会计政策选择的权利,《小企业会计准则》第3条规定:符合本准则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执行本准则,也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时,或者因为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时,应当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在会计科目名称与核算内容上保持一致,既为小企业会计政策的选择与变更提供了方便,又为提高会计信息的横向可比性奠定了基础。

二、会计要素确认计量方面的差异

《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简化理念,贯穿于《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会计要素确认、计量和列报的相关规定,是《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我国小企业规模小、会计核算质量参差不齐,简化小企业会计要素确认计量标准,符合小企业现状,有利于降低会计核算成本,提高会计核算效率。

(一)会计要素确认方面的差异

由于在小企业业务素质较高的会计人员较少且会计基础工作较为薄弱,《小企业会计准则》在会计要素的确认上进行了简化,主要体现在收入要素的确认。以销售商品收入为例, 《企业会计准则》对于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需要同时满足五个条件,其中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为重要条件,特别关注风险报酬是否转移,而这一职业判断要求会计人员具备相应的业务水平和丰富的经验,否则将会影响到会计信息的质量,因此,《小企业会计准则》明确规定在发出商品且收到货款或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同时就几种常见的销售方式明确规定了收入确认的时点,淡化了风险报酬转移的职业判断,大大减少了财务信息的不确定性,避免了人为调节利润的风险。

(二)会计要素计量方面的差异

会计计量,是指根据一定的计量标准和计量方法,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中确认和列示会计要素而确定其金额的过程。企业在将符合确认条件的会计要素登记入账并列报于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时,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计量属性进行计量,确定其金额。会计计量属性主要有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以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在对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投资性房地产、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着方面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而《小企业会计准则》在会计要素的计量上除了几种确实无法获得历史成本的情况以外(存货盘盈、固定资产盘盈、政府补助资产没有凭证),统一采用单一的历史成本计量属性。

篇2

2006年2月15日,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并将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施行。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实施,是我国财政、会计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成为我国会计发展史上又一个新的重要的里程碑。这标志着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

一、新企业会计准则的意义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主席戴维・泰迪指出,“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实施,使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间实现了实质性趋同,是促进中国经济发展和提升中国在国际资本市场中地位的非常重要的一步”。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具有重要的意义,主要表现在:

(一)标志着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

(二)有利于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有利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科学发展观是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推进各项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会计准则的实施,是科学发展观在会计领域的很好体现。

(三)强化了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决策有用会计信息的新理念,并为改进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了有益借鉴,实现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建设新的跨越和突破。

(四)有利于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为进一步强化会计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二、新企业会计准则出台的动因与方向

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与经济背景。1992年《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掀起的会计改革,是一场包括会计确认、计量、记录、报告在内的国际接轨,但中国会计标准与国际准则仍存在着诸多差异,并且形式上也以会计制度为主,而不是国际上通用的会计准则形式。此次变革是更全面的国际接轨,以会计准则取代会计制度,并进一步减少中国会计标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

会计准则趋同不只是消除境内外会计差异,更是为了消除境内不同会计标准体系的差异。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颁布13年后,中国仍然只有基本准则和16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依然唱主角。境内不同会计标准存在诸多差异,令报表使用者无所适从。此次会计准则改革的方向,是逐步强化准则的作用和地位,弱化、最终取消会计制度。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仍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为前提,以满足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和企业管理层等有关方面对会计信息的需求,从而规范会计行为和会计工作秩序,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基本目标是建立起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并与国际准则趋同、涵盖企业各项经济业务、可独立实施的会计准则体系。

三、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架构

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分为三个层次: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

第一个层次,是起到统驭作用的基本准则。基本准则主要规范会计目标、会计基本假设、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原则等,相当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

第二个层次,即38项具体准则。包括一般业务准则、特殊行业的特定业务准则和报告准则。一般业务准则规范各类企业一般经济业务的确认与计量要求;特殊行业的特定业务准则规范特殊行业的特定业务的确认与计量;报告准则规范财务报告。

第三层次,应用指南。金融类、非金融类两大类会计科目报表体系。这是起辅助作用的应用指南。

四、新企业会计准则的重大突破

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不仅是重新颁布,更重要的是在会计目标、会计基本假设、会计要素、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会计计量属性和财务报告等方面的重大突破。

(一)富有新意的会计要素

新企业会计准则中会计要素的诞生是仔细斟酌的结果。它用“经济利益的流动”作为主线,贯穿于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六项要素之中,把所有会计要素都有机联系在一起。资产是预期经济利益在一定的会计期间任何时点的拥有或控制;负债是预期经济利益在未来流出的现时义务;所有者是在一定会计期间的任何时点,企业对预期净经济利益的拥有或控制;收入是一定会计期间内与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费用是一定会计期间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利润是一定会计期间属于收入(利得)的经济利益流入扣去属于费用(损失)的经济利益流出的净额。

会计要素符合中国国情。基本准则第三章到第八章分述会计要素,它包括每个会计要素的定义(特征)和确认标准。这也体现我国基本准则的另一特色,对于会计要素来说,一是要识别;二是要在财务报表中加以确认,那就是说会计要素的定义是为了会计要素的确认,两者密不可分。我国的基本准则分别每个会计要素,把它的定义和确认条件写在一起,不仅顺理成章,而且便于财务会计人员使用。例如,看懂第20条,就可分辨每一交易或事项中的项目是否属于资产。再看21条,如同时满足两项条件,就可判断该资产项目应当予以确认。而第22条则进一步要求,对于资产项目来说,应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确认)。“利润”要素具有中国特色,反映了我国企业对利润指标的非凡重视。

(二)启用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术语

1992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会计核算原则的形式规范会计核算工作。新准则中“会计原则”成为历史称谓,进入会计博物馆,启用国际广泛采用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称谓。会计师国际联合会公立单位委员会制定的“国际公立单位会计准则”(IPSASs)第1号《财务报表的列报》的附录2“财务报告的质量特征”中指出,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是使财务报表向使用者提供有用信息的属性。”并且提出了四项主要质量特征:可理解性(Understandability)、相关性(Relevance)、可靠性(Reliability)、可比性(Comparability)。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认为:会计信息应具备两项主要质量:相关性(Relevance)和可靠性(Reliability)。如果两者能同时增进最为理想,但经常是此消彼长,但如果其中之一缺失,则该信息毫无用处。

新企业会计基本准则中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提法与国际趋同,第二章第12-19条虽没有直接使用真实性、相关性、明晰性、可比性、一致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及时性等术语,但其实就是其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新准则中没有列出层次,不曾明确哪些是主要质量要求,哪些是次要质量要求。但从排列的顺序看,大体上可以显示:可靠性和相关性优先予以考虑,表明两者是主要质量。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更加特别地强调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据统计,在39个会计准则中86次出现“可靠”二字,表明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对会计信息可靠性的倚重。

可靠性是首要的质量特征。“如实反映”和“真实可靠”、“内容完整”。正如基本准则第12条所指出的,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是一项基本质量要求。它必须建立在如实反映和内容完整之上。如实是企业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其程序是通过确认、计量与报告。这一点是同第5条“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是互相呼应的,基本准则第5条旨在明确会计主体;基本准则第12条则进一步肯定所确认、计量和报告的交易与事项应当是企业实际发生的。既不是虚构的,又不是未来的。这样,交易与事项的不确定性便被排除了。

(三)会计目标的突破

新的基本准则第4条指出: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

1921年美国的一本著作最早提出“会计目标”一词。到20世纪70、80年代,关于会计目标的研究形成了两个代表性的学派:受托责任学派和决策有用学派。受托责任观主要代表人物是:美国会计学家井尻雄士(Yuji Ijiri)、恩里斯特. 帕罗科(Ernest J .Parlock)等。该观点认为,会计的目标就是向资源的提供者报告资源受托管理的情况,以历史的客观信息为主,着眼于财务会计的传统角色,不考虑受托者如何理解并利用这些信息去制定什么决策。决策有用观主要代表人物是:罗伯特・N・安东尼(Robert NAnthony)、罗伯特.T.斯普劳斯(Robert T. Spruse)、E・S・亨德里克森等,美国会计学会AAA和美国财务会计委员会FASB也是主要倡导者。该观点认为,会计信息系统的根本目标就是为信息的使用者提供对他们决策有用的信息,着眼于财务会计的现代角色,强调会计信息系统在提供信息时,应该考虑信息使用者可能的决策需要,信息使用者主要包括现在的和潜在的投资者、信贷者、企业管理当局和政府。简言之,受托责任学派认为,会计目标就是向资源提供者报告资源受托管理情况;决策有用学派认为,会计目标是向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

新准则中正式出现“财务报告目标”,并且一改过去决策有用论占上风的局面,会计目标是受托责任与决策有用的统一,这是我国会计目标的一大突破和进步。

(四)进一步丰富了会计基本假设

无庸置疑,会计基本假设包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期间、货币计量。新准则第9条指出: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增加了“权责发生制”这一新的会计基本假设。

(该观点由葛家澍先生最早提出,见“关于财务会计基本假设的重新思考”,《会计研究》2002.1)

(五)首次出现计量属性

著名会计学家井尻雄士YuriIriji在他的名著《会计计量理论》(《Theory of Accounting Measurement》1979)指出:“会计计量是会计系统的核心职能。”新准则中规范了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等5种计量属性。

在会计的记录和报告中都不能没有“金额”,而在会计确认中,即使肯定某个项目已符合要素的定义,如果它不能计量甚至不能可靠地计量,都不能予以确认。会计确认与计量反映了会计质与量的规定性。

会计计量模式本来由计量单位和计量属性两方面组成,由于计量单位已经列入第一章总则之中,当作会计的基本假设。所以第九章主要规定历史成本等五种计量属性,其中有些计量属性是第一次出现于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之中,如历史成本(过去均采用实际成本或原始成本)。但有的计量属性和现值在国外还有争议,美国第7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就认为现值只是在初始计量时采用历史成本或现行成本(重置成本)之后的一种摊销方法,而不是一项计量属性。

我国的基本准则对于企业采用何种计量属性,不是由企业计量对象的性质自由选用的,它是一项由具体准则明确规定的会计政策。这是因为,会计属性的自由选用,不但影响财务报表的可比性,而且有可能会为财务欺诈、会计作假打开一个方便之门。

在第九章会计计量中,第42条再一次强调信息的可靠性,要求一般按历史成本计量,如果采用其他计量属性,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的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显然这是为制定具体准则作出的指导原则。因为第41条已规定,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计量属性进行计量。

凸显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认为,公允价值(fairvalue)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当事人自愿据以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公允价值作为一种新的计量属性,最大的特征就是来自于公平交易市场的确认,是一种具有明显可观察性和决策相关性的会计信息。公允价值是金融工具最相关的计量,而且是衍生工具唯一相关的计量。这是因为很多金融工具的交易或事项并未实际发生,不符合传统会计的计量标准,而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可解决这一问题。

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是指以市场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资产和负债的主要计量属性的会计模式。新会计准则对计量属性做出了重大调整,不再强调以历史成本为基础计量属性,全面引入公允价值、现值等计量属性,其中主要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易等方面采用了公允价值。相对国际会计准则来说,主要的区别就在于公允价值的使用程度上,新准则在公允价值的使用上相对国际准则强调公允价值作为基准计量基础而言,仍然有一定的保留。例如,《投资性房地产》准则中,对投资性房地产引用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进一步明确了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及其信息披露,并认为这些投资性房地产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地取得,应当采用公允价值模式。

(六)创新的财务报告

在基本准则中,增加了财务报告,这是一个创新。为了同国务院颁布的《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协调一致,准则第十章采用了“财务会计报告”的术语。其中涉及到的核心部分仍沿用“会计报表及其附注”,而尚未采用国际流行的“财务报表”一词。但分析其内容,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所列报的信息,就是财务报表所反映的信息。在本章中,还出现了“披露”这个术语。“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可以说,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准则几乎等同于西方国家的概念框架。全部基本准则如不看表述的用语,而看表述的实际内容,它已完整地体现了概念框架的主要内容,即:基本假设与目标(总则)+会计信息要求+会计要素及其确认+会计计量+财务报告。

五、结束语

篇3

关键词:基本准则 会计确认 会计计量 公允价值

2006年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增加了关于如何确认会计要素的内容,要求会计要素根据规定的计量属性进行计量,并对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等计量属性作出了明确解释。本文结合我国的新旧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要素确认与计量标准作以下探讨。

一、《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建立了会计要素基本确认标准体系

会计确认是将某一项目作为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正式地记录并列入会计主体资产负债表或利润表的过程。对会计要素的确认分为两个步骤,一是记人账簿,在账簿中按财务会计的要素及其进一步的分类正式地加以记录,即初次确认;二是将账簿记录按财务报表的项目列入财务报表的过程,即再次确认。在建立基本确认标准体系时,要考虑确认过程本身所需要的步骤,并能在整个确认标准体系中体现这些步骤,否则是不完整的。如何进行会计确认,或者说怎样确定有关经济数据可否进入会计信息系统,这需要一定的确认标准。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规定了基本确认标准:可定义性。即被确认的项目应符合财务报表某一要素的定义,其中尤为重要是确定与该项目有关的未来经济利益将会流入或流出企业。这是确认财务报表要素质的规定。只有当项目符合某一要素的定义和特性时,才能确认为某一项财务报表要素,否则就不能确认为财务报表要素;可计量性。即确认的某个项目的成本或价值要能充分可靠地加以计量,这是确认财务报表量的规定。如果一个项目不能有对应的货币计量属性对其加以计量,也就不符合会计基本假设中的货币计量假设,根本也就不可能把它确认为一项财务报表要素;相关性。凡是归人会计要素的项目,必须与信息的使用者的决策相关,具有改变决策的能力,这也是会计信息提供的目标,即“决策有用性”;可靠性。凡是归人会计要素的项目,必须能真实表达并可以验证,具有中立性。从以上基本确认标准可以看出,相关性和可靠性主要针对财务报表层次,定义性和可计量性是会计日常核算的要求的体现,会计确认是对财务报表要素的确认。但是所有者权益和利润分别是资产与负债、收入与费用的差额,一般不存在确认问题。所以,会计确认主要是对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的确认。

(一)资产的确认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将资产定义为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资产的确认,是按照资产的定义确定某个项目是否属于资产,而决定是否对此项目加以记录和报告的过程。但仅以资产定义和特征来确认具体的资产是远不够的,还必需符合可计量性标准以及相关性和可靠性标准。正如《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所指出:符合本准则第二十条规定的资产定义的资源,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资产: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符合资产定义和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符合资产定义、但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如果技术进步导致原有设备可能被淘汰;或由于债务人的原因导致收账款可能无法收回,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不能流入企业的,即原有资产有可能不能再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这样的资产失去了原有价值。单纯按定义确认资产并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上,势必造成资产虚增,信息失去有用性和可靠性。对应予确认的资产项目,必须采用相关可靠的计量属性和货币计量进行客观的计量。如果只能用主观的方法才能确定某项资产的价值,则该项资产就不能在会计上予以确认。

(二)负债的确认 负债的确认,是决定某个项目是否属于负债并加以记录和报告的过程。按照负债的定义,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现时义务是指企业在现行条件下已承担的义务,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义务,不属于现时义务,不应当确认为负债。但仅从可定义性出发确认负债仍有困难,所以负债也应有其的确认的其他标准条件:与该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未来流出的经济利益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符合负债定义和负债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符合负债定义、但不符合负债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按照稳健性原则,因或有事项而使企业承担责任(或有负债)的可能性很高时,需要在“预计负债”科目中加以确认;而当这种发生的可能性不高时,只需在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负债金额必须能用货币客观地计量。

(三)收入的确认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收入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且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符合收入定义和收入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由于各主体的经营活动内容各有特点,收人实现的确认条件有着不同的具体表现形式,收入确认的时间也各不相同。各类收入的具体确认标准是由具体会计准则规定的,如在销售时确认收入。多数企业在商品销售时,才具备收入实现确认条件,从而获得了一项可计量的资产,同时表明一个经营周期或收益过程基本结束;再如在生产过程中确认收入。在某些特定行业或企业,尤其是一些大型建筑业、采掘业、船舶制造业等,生产周期往往需跨越两个以上的会计期间才能完成商品的全部生产过程。这些企业在整个生产周期内无销售行为,如在最终完工时点确认属于若干个会计期间的收入,显然是不合理的,因而这些企业通常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四)费用的确认 费用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减少或负债增加、且经济利益的流出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费用的确认标准有:按因果关系加以确认。凡某项费用的发生是导致某项收人取得时,就应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该项费用并作为收入的扣减项目。所以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可归属于产品成本、劳务成本等的费用,应当在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等时,将已销售产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等计人当期损益;按合理而系统的分摊方式确认。如果经济利益可望在若干会计期间发生,而且只能大致和间接地确定费用与收益的关系,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就应当将资产的成本合理而系统地分配为费用,按这种方式确认的费用一般称为折旧或摊销;直接作为当期费用确认。当某项费用的发生既不能根据因果关系确认,也不能合理、系统地分配,那只能在其发生时直接作为当期费用予以确认。因此,企业发生的支出不产生经济利益的,或者即使能够产生经济利益但不符合或者不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导致其承担了一项负债而又不确认

为一项资产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费用定义和费用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

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确立了符合国情的会计计量模式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指出:在将符合确认条件的会计要素登记入账并列报于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又称财务报表,下同)时,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计量属性进行计量,确定其金额。

(一)会计计量的含义 会计计量是指在会计确认的前提下,对会计要素的内在数量关系加以衡量、计算并予以确定,使其转化为可用货币表现的信息,是对会计要素金额的确定。著名会计学家Yuri Triji在其著作《会计计量理论》中指出:“会计计量是会计系统的核心职能。”在会计的记录和报告中都不能没有“金额”,而在会计确认中即使肯定某个项目已符合要素定义,如果不能计量甚至不能可靠的计量都不能予以确认。会计确认是解决定性问题,即“是与不是”;会计计量则解决定量问题,即“是多少”。会计确认的目的是会计计量,会计计量的要素首先必须经过会计确认。会计确认的原则不同,会计计量的结果就不一样,所以会计确认是会计计量的基础。同样,要完成会计确认过程离不开对会计要素的计量,无论在账簿中进行记录或在报表中予以揭示都是如此。从会计计量的技术方面看,要考虑以下问题:一是选择合理的计量单位;二是决定所采用的计量属性。计量单位(Measurementunit)是指计量对象就某一属性进行计量时,具体使用的标准量度。可供选择的计量单位有名义货币单位和一般购买力货币单位。名义货币单位是指各国主要流通货币的法定单位;一般购买力货币单位就是以各国货币的一般购买力或实际交换比率作为计量单位。会计计量的计量单位主要是名义货币单位,但在价格波动尤其是通货膨胀情况下,币值的剧烈变动,会使得以名义货币单位计量的会计信息不准确,严重影响其可靠性,甚至对信息使用者产生误导。为了消除这种影响,也可采用一般购买力单位作为会计计量尺度。一般购买力货币单位的确立,是对币值不变这一假定的否定,它是按照一定时点的货币实际购买力换算后的计量单位,是对名义货币单位的调整形式。用一般购买力单位进行会计计量,是通货膨胀会计专门研究的问题。

(二)会计计量的属性 计量属性是指会计要素的可计量的某一方面的特性或外在表现形式,如资产可从不同的方面对其进行货币计量。由于采用不同的计量属性,同一资产会确定为不同的金额。《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规定运用的计量属性包括:(1)历史成本。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购置资产时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历史成本是会计计量中的最重要、最基本和最普遍采用的属性。当价格变化较小时,可用以提供相关、可靠并且有用的会计信息,且信息成本较低;但在价格变动明显时,相关信息的质量就会大为降低。(2)重置成本。在重置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现在购买相同或者相似资产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负债按照现在偿付该项债务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重置成本就是按照现在购置或购置相同或相似的资产需要支付的现金进行计量,目前在资产评估工作中,大都采用重置成本的方法,因为其可以体现资产的现时价值,接近市场公允价值。(3)可变现净值。在可变现净值计量下,资产按照其正常对外销售所能收到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扣减该资产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量。在运用可变现净值时,一定要注意可变现净值低于估计成本时,才能计提跌价准备。(4)现值。现值是指未来现金流量按照一定方法折合成的当前价值,主要分为复利现值和年金现值。在现值计量下,资产按照预计从其持续使用和最终处置中所产生的未来净现金流入量的折现金额计量;负债按照预计期限内需要偿还的未来净现金流出量的折现金额计量。新《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准则》要求,“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综 合考虑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使用寿命和折现率等因素。”可见,现值计量属性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的应用较多。(5 J公允价值。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公允价值最大的特征就是来自于公平交易的市场,是参与市场交易的双方充分考虑了市场信息后所达成的共识,这种达成共识(一致)的市场交易价格即为公允价值。正是由于公允价值是在公平交易中双方自愿达成的交易价格,其确定并不在于业务是否真正发生,而在于双方一致同意就会形成价值,因此公允价值最适用于对金融工具尤其是期货、期权、远期合约、互换、票据发行便利等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权利与义务的计量。这是因为很多金融工具的交易和事项并未实际发生,签约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亦未履行,也不可能有历史成本的发生,传统会计很难对其进行计量,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可解决这一问题。但公允价值本身并不是单一的计量属性,而是检验尺度。一种计量属性是否符合公允价值的定义,要看按该计量属性所提供的信息是否是对决策有用或与决策相关。一般而言,市场定价是最符合公允价值定义的,如产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按购销双方达成的现行市价即公允价值进行计量的,存货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是部分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但如果会计人员无法取得某项资产(或负债)的市场价格时,就必须估计其现金流量的现值以确定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其与未折现的现金流量相比较,前者比后者更能提供与决策相关的信息,更符合公允价值的涵义。包括对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对现金流量金额和时点各种可能变动的预期,用利率表示的货币时间价值和包含在资产或负债价格中的非确定性以及一些难以识别的其他因素等。在现金交易中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是可以立即确定的,而在非现金交易中(如非货币易),资产(或负债)是无法被客观地确定其公允市价的,这时现值法是较好的选择,使用现值法的唯一目的就是要估计出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因此,现值计量在公允价值的计量中具有了相当重要的地位。与需要运用未来现金流量估计的计量方法相比,可观察封的市场定价更可靠,更容易确定,因此,从这个角度而言,历史成本、现行市价、重置成本在不同的状况下,都是符合公允价值的定义的。

(三)计量属性的选择 不同的计量单位和计量属性的组合构成不同的会计计量模式,选择不同的计量单位和计量属性会获得不同数额和不同性质的会计信息。因此会计计量首先就是要处理好计量单位和计量属性的选择这两个基本问题,并进而正确确定会计计量模式,以确保财务报告提供有用、可靠的信息。由于计量单位在我国基本准则的总则中当作会计的基本假设。所以在会计确

认中主要规定了计量属性,即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对于企业采用何种计量属性,不是由企业计量对象的性质自由选用的,是一项由具体准则明确规定的会计政策。新会计准则中关于金融工具有四项具体准则,即《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这四项具体准则具有极强的内在关联性,形成了一个有机整体,其共同点是引入了公允价值。如衍生金融工具一律以公允价值计量,并从表外披露移到表内反映;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时以成本计量,期末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计人当期损益;对于上市公司持有的法人股,新会计准则把它划归为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一般不把它认定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对于该类资产的计量,规定在取得时按照成本计量,期末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有关金融工具准则的公允价值的运用程度与国际会计准则具有较高的一致性,基本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新准则之所以在金融工具中能够大胆地引入公允价值,主要因为近年来我国金融创新业务大量出现,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一些企业特别是金融企业的经济活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使用公允价值计量,就会使很多与金融工具有关的资产和负债不能很好地在财务报告中得到正确反映,从而影响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比性。再如在非货币交易中对于公允价值的运用,具体准则规定了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时,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人当期损益的两个前提条件,即该项交换必须具有商业实质,并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

作者简介:

郑淘(1962-),女,福建福州人,苏州职业大学副教授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

[2]黄光松等:《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读》,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3]万晓文:《现代会计理论研究》,经济管理出版社200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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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事业单位会计;企业会计;预算会计;区别

一、我国会计中的两大分支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会计的体系及其分支也在这一过程中随之形成,其主要作用是帮助人们管理日常的财务活动。会计按照具体的适用范围和核算对象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企业会计,另一类是非企业会计,即预算会计。企业会计主要适用的范围包括:农、工、商、交和金融等企业单位,并用以监督和反映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流通领域、生产领域的企业内部经营资金的活动情况。预算会计其具体适用范围包括:政府的财政机关、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等,用以监督和反映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社会福利领域、分配领域、精神生产领域等的政府财政资金和事业单位业务资金的情况。事业单位一般不直接提供物质产品,属于非物质生产部门,位于上层建筑领域,其主要是从事各种为人民生活和社会生产服务的业务活动,在社会的再生产过程中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最主要的区别在于是否具有物质生产及经营方面的职能。事业单位在进行各种社会性、公益性活动时,一般都是由单位或个人进行出资,并且投入的这部分资金是不要求回报的,就算个别单位或个人终止时,资金基本上也不会收回,他们在业务活动中大部分都是无偿提供服务的,虽然也有收费的,但却并不是足额补偿,其中的大部分资金通常都是由国家财政部门提供的。所以说事业单位会计主要是以社会效益为目的,所有的会计工作也都是围绕着社会效益展开的,如计量、记录、报告等。

二、事业单位会计与企业会计的区别

基于上述对我国会计两大分支的简要介绍,可以看出事业单位会计作为预算会计的分支,具有预算会计非营利性质这一共同性,这与企业会计有着本质的区别,加之部分事业单位具有一定生产性、营利性,所以,只有在理解和掌握事业单位会计总体特征的基础上,才能让我们正确认识其与企业会计的之间区别。

(一)会计核算基础的区别

我国预算会计可以采用不同的会计基础,事业单位作为预算会计的分支可以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由于我国事业单位可以在进行专业业务活动和辅助活动之外,允许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以,在大部分非营利性的事业单位会计中均采用收付实现制,而对于具有一定营利性的事业单位,其非营利收支采用收付实现制,营利性收支则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

企业会计只能以权责发生制为会计核算基础对经济业务活动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

(二)会计要素构成的区别

由于事业单位与企业在运行方式、运行结果上存在本质区别,所以两者在会计要素的构成上也存在差异。事业单位会计要素主要分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所有者权益、收入、支出五大类,而企业会计要素则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六大类。由于两者的资产和负债在本质上基本趋同,所以,下面仅对其他要素的区别进行分析。

1.净资产与所有者权益。事业单位净资产是指预算会计所特有的、产权单一的政府与非盈利组织拥有的资产净值。与事业单位净资产所相对应的企业会计要素是所有者权益,它是指投资者对企业净资产所享有的权益。

2.收入、支出(费用)。事业单位的收入是指本单位依法从国家财政部门、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其资金的主要来源为财政拨款;而企业的收入是指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且与所有者资本投入无关的资金流入,其资金的主要来源为企业在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而产生的。

事业单位的支出是指用于开展业务活动和基本建设项目所发生的资金消耗,其目的是为了耗费。而企业的费用是指企业为了日常经营活动而发生的资金流出,其目的是为了取得收入,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

3.利润。利润是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所取得的经营成果。利润是企业特有的会计要素,是根据企业自身具有营利性质而设置的要素,而事业单位属于非盈利组织,所有没有这一会计要素。

(三)会计等式的区别

企业的会计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该等式属于净态等式,其主要反映的是企业资产的归属、会计要素之间的数量等关系,同时也表明了企业与所有者都是各自独立存在的,该式为企业会计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事业单位的会计等式为: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该式则属于动态等式,主要反映了单位在具体业务工作中净资产的增值和收支结余情况。由于事业单位的主要资金来源来自于上级单位或财政部门下拨的款项,所以需对各项资金的耗费情况进行严格的监管,以免造成国有资产柳生,因此,必须采用动态的等式,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的编制也是以该等式作为主要依据。

(四)会计核算方法与内容的区别

首先,事业单位会计与企业会计在会计科目设置上和会计核算方法上存在诸多差别,两者相比较而言,企业会计科目设置更为细化和全面,而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设置较为简单、数量也相对较少;其次,两者在某些相同的会计业务核算事项上,其核算方法不同,如对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方法就存在较大区别;再次,在会计核算内容上,事业单位不实行成本核算,即使存在营利性业务,必须实行成本核算的,也只是进行内部成本核算。

结论:

总而言之,事业单位会计与企业会计之间存在诸多差异,随着新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实施,企业会计得到了逐步完善,事业单位会计的改革也势在必行。从长远的发展角度来看,两者之间差异会逐步缩小,但是可能完全达成一致,两者的本质差异性是无法消除的。

参考文献:

[1]崔秋霞.浅谈事业单位会计的地位[J].中国科技信息,2007(12).

[2]张淑霞.浅谈预算会计与企业会计的区别[J].中国对外贸易(英文版),2011(6).

[3]王春红.事业单位与企业会计基本准侧的比较研究[J].现代商业,20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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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新会计准则体系;内容;特点;国际会计准则;比较

我国新会计准则体系于2006年2月15日由财政部,自2007年1月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实施,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体系由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组成,其中基本会计准则根据1992年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进行的修改,16项具体会计准则是在2005年前已经颁布的具体会计准则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和完善,22项具体会计准则为全新的。新会计准则体系充分借鉴了国际会计惯例,符合我国加入wto后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对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新会计准则体系的贯彻和实施,对于进一步规范我国的资本市场,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建立和完善企业制度,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都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一、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内容

新会计准则体系由1个基本准则、38个具体准则和2个应有指南三个层次构成:

1、基本准则。基本会计准则的作用是“准则的准则”,对38个具体准则起着统驭和指导作用,具体会计准则应在基本会计准则规定的框架内,按照会计业务或事项的类别进行制定与执行。主要规范如下几方面的内容:

(1)规定整个会计准则体系的目的。新基本会计准则将制定会计准则体系的目的归纳为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向财务报告使用者通过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2)规范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和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新会计准则对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即会计的基本假设)没有作修改变动,仍然为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四个方面。将原来的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修改为对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修改前的会计核算原则为12条,要求企业的会计核算要遵循客观性、相关性、可比性、一贯性、及时性、明晰性、历史成本计价、权责发生制、谨慎、配比、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重要性原则。新会计准则将原来的会计核算原则12条原则分成了两部分,一部分改为对会计信息质量提出要求,这些要求包括:真实性、相关性、明晰性、可比性、一贯性、实质重于形式、谨慎性、重要性、及时性等。而将原来的历史成本计价、权责发生制、配比原则作为对会计要素计量提出的要求处理。

(3)规范会计要素及其确认与计量、会计报告整体要求。新基本会计准则仍然将企业会计要素规范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六个,未发生变动;原会计准则规定会计要素的计量属性只有历史成本一个,新准则规定的计量属性有有五个,即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并规定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新会计准则在原财务会计报告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对报告的内容规范为会计报表、附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即由披露的信息取代了原财务会计报告中的财务情况说明书。

2、具体会计准则。具体会计准则应根据基本会计准则的精神制定,用来指导企业各类经济业务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38项具体准则又具体规范三类经济业务或会计事项的处理:

(1)一般业务处理准则。主要规范各类企业普遍适用的一般经济业务的确认与计量。如存货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职工薪酬、收入、建造合同、所得税、股份支付、政府补助、外币折算、借款费用、资产减值、每股收益、企业合并、企业年金基金、财务报表列报、现金流量表、中期财务报告、分部报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等。

(2)特殊行业会计准则。主要规范特殊行业的会计业务或事项的处理,如生物资产、石油天然气开采等;

(3)特定业务准则。主要规范特定业务的确认与计量,如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租赁、或有事项、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金融资产转移、金融工具列报、套期保值、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等。

3、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是根据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制定的,指导会计实务的操作的细则。主要解决在运用会计准则处理经济业务时所涉及的会计科目、账务处理、会计报表及其格式及其编制说明,类似于以前的会计制度。由于金融企业的会计业务与其他企业的会计业务存在较大的差别,所以将出来的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包括金融企业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和非金融企业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新准则的应用指南是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组成部分,有助于会计人员完整、准确地理解和掌握新准则,确保新准则的贯彻实施。财政部正在起草的准则应用指南包括两大部分内容:一是准则解释部分,主要对各项准则的重点、难点和关键点进行具体解释和说明;二是会计科目和财务报表部分,主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应当设置的会计科目及主要账务处理、报表格式及编制要求等。准则应用指南的两个部分从不同角度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细化,以解决实务操作问题。

二、新会计准则体系的特点

1、科学性。新会计准则体系的科学性主要体现在在两个方面:在会计理念上,新会计准则体系比以往更加关注企业资产的质量、更加强调对企业资产负债表日财务状况进行真实公允地反映,更加强调企业的盈利模式和资产的营运效率而不仅仅是营运效果,强化了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有用会计信息的新理念,实现了与国际会计惯例趋同,首次构建了比较完整的会计准则体系;在结构方面,新会计准则体现由基本会计准则、具体会计准则和应用指南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体例合理,定义科学,表述清楚。整个准则体系,既体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又考虑了中国的国情。

2、全面性。新会计准则体系从纵向看,是由基本会计准则、具体会计准则和应用指南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从横向看,38个具体会计准则和两个应用指南基本上涵盖了各类企业的主要经济业务,既有各类企业一般的、共同的会计业务处理规范,又有特殊行业和特殊业务的会计处理规范。有了这套新会计准则系统,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可能出现的新会计业务,也可以根据基本会计准则进行判断和处理。

3、可操作性。从1992年颁布《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起至2005年底,我国先后颁布了16个具体会计准则,期间有的具体会计准则还进行了修订,如债务重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现金流量表等;企业会计制度也经历了从13个行业会计制度、股份公司会计制度和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统一为三个企业会计制度,即《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还了《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和一些补充规定,使得实际工作中的会计人员刚刚熟悉旧规定的一些内容,又变动,无所适从的局面。对会计教学和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都带来了诸多的不便,实际工作中经常遇到会计政策变更要调账、调表问题,增加了会计人员实务操作的难度,使得处理出来的会计信息由于经常调整,其严肃性也大打折扣。新会计准则对这一现象作了彻底的改观。不仅对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提供了一般原则指导,而且对如何运用会计准则提供了操作指南。由于此次新会计准则体系出台,经过了较长时间的思考和完善,其科学性有助于该准则的运用在较长时间内保持稳定性。

三、与国际会计准则差异分析

新会计准则体系充分考虑了与国际会计准则协调与趋同,绝大部分会计政策和方法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要求是一致的,总体上保持了两者之间较高程度的协调和趋同。但由于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法律环境、经济环境和文化环境,不同的会计环境决定了各国的会计准则不可能与国际会计准则完全相同。我国新会计准则体系在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中一些先进、合理、科学、对各类信息使用者有用精华的基础上,适当考虑了中国的实际情况,保留了一些与国际准则之间的一些差异。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允价值的采纳。尽管这次会计准则的修订,将会计核算的计量基础由完全按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改为按公允价值作为会计核算的计量基础,但在公允价值的应用方面,采用了适度和谨慎的态度,其适用范围比国际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适用范围要窄些,目前我国的公允价值计量基础只适用于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债务重组、非货币易、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从整体上讲,新会计准则体系对公允价值的运用还是比较谨慎的。

2、在对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面。《国际会计准则第3号》关于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只讨论了非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且会计处理方法规定只能采用购买法,取消了权益结合法。我国会计准则规范,既考虑了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又考虑了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并且规定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权益结合法、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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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事业单位会计 企业会计 预算会计 区别

一、我国会计中的两大分支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会计的体系及其分支也在这一过程中随之形成,其主要作用是帮助人们管理日常的财务活动。会计按照具体的适用范围和核算对象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企业会计,另一类是非企业会计,即预算会计。企业会计主要适用的范围包括:农、工、商、交和金融等企业单位,并用以监督和反映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流通领域、生产领域的企业内部经营资金的活动情况。预算会计其具体适用范围包括:政府的财政机关、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等,用以监督和反映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社会福利领域、分配领域、精神生产领域等的政府财政资金和事业单位业务资金的情况。事业单位一般不直接提供物质产品,属于非物质生产部门,位于上层建筑领域,其主要是从事各种为人民生活和社会生产服务的业务活动,在社会的再生产过程中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最主要的区别在于是否具有物质生产及经营方面的职能。事业单位在进行各种社会性、公益性活动时,一般都是由单位或个人进行出资,并且投入的这部分资金是不要求回报的,就算个别单位或个人终止时,资金基本上也不会收回,他们在业务活动中大部分都是无偿提供服务的,虽然也有收费的,但却并不是足额补偿,其中的大部分资金通常都是由国家财政部门提供的。所以说事业单位会计主要是以社会效益为目的,所有的会计工作也都是围绕着社会效益展开的,如计量、记录、报告等。

二、事业单位会计与企业会计的区别

基于上述对我国会计两大分支的简要介绍,可以看出事业单位会计作为预算会计的分支,具有预算会计非营利性质这一共同性,这与企业会计有着本质的区别,加之部分事业单位具有一定生产性、营利性,所以,只有在理解和掌握事业单位会计总体特征的基础上,才能让我们正确认识其与企业会计的之间区别。

(一)会计核算基础的区别

我国预算会计可以采用不同的会计基础,事业单位作为预算会计的分支可以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由于我国事业单位可以在进行专业业务活动和辅助活动之外,允许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以,在大部分非营利性的事业单位会计中均采用收付实现制,而对于具有一定营利性的事业单位,其非营利收支采用收付实现制,营利性收支则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

企业会计只能以权责发生制为会计核算基础对经济业务活动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

(二)会计要素构成的区别

由于事业单位与企业在运行方式、运行结果上存在本质区别,所以两者在会计要素的构成上也存在差异。事业单位会计要素主要分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所有者权益、收入、支出五大类,而企业会计要素则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六大类。由于两者的资产和负债在本质上基本趋同,所以,下面仅对其他要素的区别进行分析。

1.净资产与所有者权益。事业单位净资产是指预算会计所特有的、产权单一的政府与非盈利组织拥有的资产净值。与事业单位净资产所相对应的企业会计要素是所有者权益,它是指投资者对企业净资产所享有的权益。

2.收入、支出(费用)。事业单位的收入是指本单位依法从国家财政部门、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其资金的主要来源为财政拨款;而企业的收入是指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且与所有者资本投入无关的资金流入,其资金的主要来源为企业在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而产生的。

事业单位的支出是指用于开展业务活动和基本建设项目所发生的资金消耗,其目的是为了耗费。而企业的费用是指企业为了日常经营活动而发生的资金流出,其目的是为了取得收入,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

3.利润。利润是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所取得的经营成果。利润是企业特有的会计要素,是根据企业自身具有

营利性质而设置的要素,而事业单位属于非盈利组织,所有没有这一会计要素。

(三)会计等式的区别

企业的会计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该等式属于净态等式,其主要反映的是企业资产的归属、会计要素之间的数量等关系,同时也表明了企业与所有者都是各自独立存在的,该式为企业会计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事业单位的会计等式为: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该式则属于动态等式,主要反映了单位在具体业务工作中净资产的增值和收支结余情况。由于事业单位的主要资金来源来自于上级单位或财政部门下拨的款项,所以需对各项资金的耗费情况进行严格的监管,以免造成国有资产柳生,因此,必须采用动态的等式,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的编制也是以该等式作为主要依据。

(四)会计核算方法与内容的区别

首先,事业单位会计与企业会计在会计科目设置上和会计核算方法上存在诸多差别,两者相比较而言,企业会计科目设置更为细化和全面,而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设置较为简单、数量也相对较少;其次,两者在某些相同的会计业务核算事项上,其核算方法不同,如对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方法就存在较大区别;再次,在会计核算内容上,事业单位不实行成本核算,即使存在营利性业务,必须实行成本核算的,也只是进行内部成本核算。

结论:

总而言之,事业单位会计与企业会计之间存在诸多差异,随着新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实施,企业会计得到了逐步完善,事业单位会计的改革也势在必行。从长远的发展角度来看,两者之间差异会逐步缩小,但是可能完全达成一致,两者的本质差异性是无法消除的。

参考文献:

[1]崔秋霞.浅谈事业单位会计的地位[j].中国科技信息,2007(12).

[2]张淑霞.浅谈预算会计与企业会计的区别[j].中国对外贸易(英文版),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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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是用自己特殊的语言和手段记录经济业务的一种方法。那么,银行和企业作为不同的会计主体,他们在会计核算的基本手段和方法上一样吗?他们的账务处理程序相同吗?本文就是通过比较银行、企业在会计科目的设置、会计凭证的采纳以及账务组织的程序上进行详细、系统地比较,找出两个行业在基本会计核算方面的差异,从而加强了对两个行业会计核算方法的理解与运用。

【关键词】

银行会计;企业会计;会计科目;会计凭证;账务组织程序

会计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而逐渐出现的一种新的企业管理模式,后来进一步展沉淀形成我们今天在课堂里可以讲授的理论体系。随着会计学研究领域的不断发展,会计学分化出许多细小的分支出,银行和企业最为独立的会计主体是会计学的两个不同分支。 商业银行是以经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为主营业务的特殊企业。银行会计的主要计量单位是“货币”,在中国多数是人民币,个别采用外币作为记账本位币的也可以采用外币来核算,但是对外报表时,人民币的采用是必然选择。企业是对原材料进行加工和打磨,生产出产成品,通过产成品的出卖来获取利润的经济实体。企业会计和银行会计在诸多方面存在不同之处。

1 会计科目

会计要素是会计核算的具体对象,是构成财务报表的基本项目。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是会计要素,但是会计要素只是概况的反映企业的经济活动,如果直接利用六个会计要素反映经济活动,还是太粗略了,很多详细信息无法反映出来。为了连续、系统、全面的核算和监督经济活动所引起的会计要素的增减变化情况,就需要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做进一步的划分。按照会计要素的特点和经济管理的要求对会计要素进行具体分类的项目就是会计科目。通过这种分类,每一个具体项目都有一个名称,都代表着特定的经济内容,各会计科目之间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将会计要素划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比如:现金、银行存款就是资产类的会计科目;应付账款、短期借款是负债类额科目等等。在会计科目按经济内容进行分类这个问题上,银行会计与企业会计大体相同,都分为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和损益类,另外,还有一类,企业会计里边还有一类叫成本类,是银行会计里边没有的,因为成本类会计科目主要用来反映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直接和间接的制造费用,而这些内容银行是不存在的,所以就没有设置成本类的会计科目。银行会计也有区别于企业会计的地方,那就是资产负债共同类会计科目的设置。跟企业相比较,银行更多的是费用,而没有成本的发生,所以银行没有设置成本类的科目,但是它设置了一种资产负债共同类的科目,这在我们企业会计当中是万万不可想象的,要么是资产要么是负债,在企业会计当中资产和负债就像水与火一样那么的不相容,在银行会计当中,两者怎么会弄到一起,叫资产负债共同类呢?那账户结构怎么定义?分录怎么做?那是因为,银行跟企业最大不同之处在于,企业跟其他企业之间的联系不是很紧密和经常,而银行和他行之间的联系是紧密的、经常的,在这种联系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要出现债权和债务关系,而且这种关系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变化,基于此,银行特意设置了资产负债共同类的科目,可依一定条件变化的科目。如:清算资金往来、待清算辖内往来、系统内上存(借用)资金、外汇买卖等。这类科目的科目余额有可能在借方也有可能在贷方。在借方时是银行的资产,在贷方是银行的负债。

2 记账方法

设置账户是会计核算过程的初始环节,在设置会计账户的基础上,把企业日常的经济业务计入相应的账户中,则是由记账方法完成的。因此,要全面、完整的记录经济业务外,除了设置会计账户外,还应该采用科学的记账方法。所谓的记账方法就是在经济业务发生后,根据一定的原理,运用一定的记账符号和记账规则,将经济业务记录在账户中的方法。

从历史上看,记账方法有单式记账法和复式记账法两种。单式记账法是最早出现的一种记账方法,它是对发生的会计事项只在某一账户中做出单方面记录的一种记账方法。单式记账法的主要特点:(l)是对每一笔经济业务事项只在一个账户中记录该笔经济业务事项的主要方面,而不同时反映这笔经济业务事项的另一个方面,而且大都是以钱财、人欠、欠人为记账对象,因此对会计对象反映不完整;(2)采用单方面的记录方式,对发生的收入项目,只进行钱财、人欠的单方面的记录,对发生的支出项目,也只进行钱财、欠人的单方面的记录,不能全面反映经济业务的变化情况;(3)缺少损益计算的专门账户,因而没有完整科学的账户和账户体系;(4)仅有个别账户的平衡公式,而没有全部账户体系的平衡公式,所以记账过程的正确性缺乏自我验证的作用。单式记账法的优点是记账过程和方式简单。

复式记账法是指对每一笔经济业务事项所引起的资金增减变动,都以相等的金额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联系的账户中进行登记的一种记账方法。

相对于单式记账法而言,复式记账法最主要的特点是:(1)会计记录的双重性,即对发生的每一笔经济业务事项,都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账户中进行登记;(2)运用统一的记账货币单位,并运用简明的记账符号表明记账的方向和数量的增减;(3)有完整科学的账户体系:(4)有全部账户的平衡公式,并能根据会计平衡公式检验全部会计记录的正确性。例如,某商店以2 000元现金购进一批商品。该商店对这一笔业务事项不仅要记录“库存商品”增加2 000元,而且同时要记录 “库存现金”减少2 000元。由于对发生的每一笔经济业务事项都以相等的金额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联系的账户中进行登记,使得各账户之间形成了严密的对应关系,账户记录能够互相平衡,是否正确也可以进行自我验证。因此,复式记账法要比单式记账法更加科学。

人类会计发展的历史表明,复式记账法是在单式记账法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单式记账法的发展和完善为复式记账法的产生奠定了基础,没有单式记账法的产生、发展,便不可能有复式记账法的产生和发展。在工业企业的记账当中普遍采用复式记账方法。复式记账法,按照记账符号的不同又分为借贷记账法、增减记账法和收付记账法。我国都统一采用复式的借贷记账法。单式记账方法目前在企业会计中已经淘汰,但是它被广泛应用于于银行的表外业务。如未发行的国家债券、重要空白凭证、有关委托事项等。记录这类业务的记账符号是“收入”和“付出”,增加的是记“收入”,减少的时候记“付出”。

例如:①某银行收到重要空白凭证现金支票50 本, 每本按1 元计价, 并入库保管,用单式收付记账法记账如下:收入:重要空白凭证――现金支票 50

②开户单位来银行购买空白转账支票一本,每本按1 元计价,用单式收付记账法记账如下:

付出:空白重要凭证――转账支票 1

3 会计凭证

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明,也是登记账簿的依据这就是会计凭证。目前,企业的会计凭证主要有如下几种类型:

(1)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这是按填制程序和用途分类的结果。原始凭证对于企业而言多多数是外来的,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从外单位取得的,比如:销售发票,增值税发票等。记账凭证对于企业而言有不同的格式,比如:专用的记账凭证有收款和付款凭证、转账凭证等,不管哪一种都是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的,是登记账簿的依据。对于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的提法,银行会计与企业会计完全吻合。多不同的是,银行会计更多时候把凭证叫传票。

(2)单式记账凭证和复式记账凭证,这是记账凭证按形式不同划分的结果。一笔业务发生的借方和贷方科目,分别填列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凭证上,就是单式记账凭证,即一张凭证只填一个科目,作为该科目的记账依据。一笔经济业务的借方和贷方科目都在同一张凭证上填列就是复式记账凭证,这张凭证同时作为借贷双方记账的依据

(3)基本凭证和特定凭证。这是银行针对自身业务的特点,将记账凭证按其使用范围的不同划分的结果。这种划分,也正是银行会计的特色所在。现金收入传票、现金付出传票、特种转账贷方传票等,这些都是银行的基本凭证。银行还有一种凭证,放置于银行大厅里,供客户填制使用,该凭证一般由银行统一印制,由客户根据需要填写,然后交给银行办理特定的业务,这种凭证就是银行的特种凭证,是银行根据经济业务的特殊需要而制定的。这是银行会计跟企业会计在凭证环节最大的不同之处。另外,企业会计里边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有明显的界限,不能互相替代,而在银行会计当中,原始凭证是可以替代记账凭证的,而且这种现象发生在银行绝大多数的业务当中。

4 会计账薄

会计账薄是由许多具有一定格式的账页组成,以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连续、系统地记载各种资金增减变动的记录簿册,是会计核算的重要工具。企业会计核算主要有明细核算和总分类核算两个系统,明细核算是对企业的业务活动和收支情况进行详细的、具体的和系统的核算,设置的账簿主要有日记账、明细分类账。总分类核算是明细分类核算的基础之上进行概括和总结,设置的账簿主要是总分类账。银行会计的核算也包括这两个系统,只是提法不大相同,明细核算和综合核算。明细核算对银行的经济业务活动进行的全面的、详细的核算,是在会计科目下按户进行的核算,反映各单位、各种资金增减变动详细情况,为此设置了分户账、登记簿、流水账、现金收入日记薄和现金付出日记薄、余额表等账簿;综合核算是对银行经济业务活动和财务收支进行全面的、概括的核算,它是按会计科目进行的核算,由科目日结单、总账、日计表组成,反映各类资金增减变化的总括情况。计算机处理的账务核算,是根据记账凭证按账户登记明细账,再由明细账按会计科目生成总账。根据总账编制日记表,根据日记表编制会计报表。

【参考文献】

[1]《基础会计》,赵筠主编,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2]《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赵丽梅著,中国金融出版社。

篇8

【关键词】 综合收益; 利润表; 财务报表

【中图分类号】 F27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7)01-0028-04

一、综合收益概述

早在2009年6月11日,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中就明确了企业应当在利润表的“每股收益”项下增列“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2014年1月26日,财政部了财会〔2014〕7号文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以下简称“新CAS 30”)的通知,在新CAS 30中明_规定了利润表中要增列“综合收益总额”。

综合收益是指企业在某一会计期间与所有者之外的其他主体进行交易或发生其他事项所引起的所有者权益变动。综合收益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需列示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净额)。综合收益的列报实际上是要求在列报原有的净利润的基础上,增列其他综合收益,而其他综合收益是指未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即会计上已经确认,但未真正实现)。考虑已确认但未实现的利得和损失能够更全面地反映一个企业的综合经营成果,并且这些利得和损失大部分在以后的会计期间符合条件时可以重分类计入当期的利润。因此,其他综合收益的列报对于企业的报表使用者判断企业的经营成果和综合盈利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然而,在新CAS 30将综合收益作为财务报表列报的新要求正式提出两年多之后,目前的利润表列报中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综合收益观下利润表列报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目前利润表要素的界定方面存在的问题

1.收入、费用和利润三个要素的内涵和外延界定存在不一致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下简称“基本准则”)中将会计要素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这也是中国保持多年的会计要素分类方式。这种关于六要素的划分方法,在中国的会计发展历史中有着重要的作用。但在综合收益观之下,这六大要素中的收入、费用和利润三要素的界定值得商榷。

首先,基本准则明确指出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费用则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由此可见,基本准则对收入费用的定义是狭义的,范围仅指日常活动产生的。其次,基本准则对利润要素的定义为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1]。由此可见,基本准则对利润的定义是广义的,不仅包括日常活动产生的收入与费用,也包括一部分非日常活动产生的利得和损失。由此,利润金额取决于收入和费用,以及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金额的大小。同时,基本准则并未对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具体指哪些内容进行明确的界定。

一般情况下,会计科目应该能够找到对应的会计要素进行归类。但是如果对损益类科目中的“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进行要素归类时,就会出现归属不明确的问题。《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以下简称“应用指南”)的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指出,“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的内容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而获得的利得、捐赠利得等多项利得;“营业外支出”科目所核算的内容则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等多项损失。由此可见,“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是利得和损失,均不能归属于收入和费用要素,如果按照目前的会计要素分类,就只能将其归属于“利润”这个要素,但是利润实际上仅是配比的结果,并没有与之对应的经济业务。如果“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可以纳入利润要素的话,那么同理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也可以直接纳入利润要素。这样就会出现更多的矛盾和问题: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究竟是归属于收入和费用要素,还是利润要素呢?这样各个损益类科目的要素归属就会出现混乱。

以上分析说明,现行基本准则关于收入、费用和利润定义的内涵和外延的界定是有差别的,收入和费用是狭义的,而利润则是广义的,这违反了会计信息可比性的质量要求。

2.动态会计等式“利润=收入-费用”会出现失衡

目前各类不同版本的会计教材中,基本上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将收入、费用和利润三个要素之间的关系用动态会计等式“收入-费用=利润”来表达,但是如果根据基本准则中对收入、费用和利润三者所下的定义,这个动态的会计等式就会出现失衡问题[2]。其原因仍然在于收入和费用是狭义的,而利润则是广义的,其包括了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即使将利得和损失加入到等式中,等式演变为“利润=收入-费用+利得-损失”,该矛盾仍然无法得到解决,这是因为:首先,利得和损失不属于会计要素;其次,根据目前的会计准则,利得和损失可进一步细分为两个部分,其中只有一部分可计入当期的利润,而另一部分则可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即利得和损失并非全额地计入当期的利润。可见,基本准则中关于收入、费用和利润的定义,导致了该动态会计等式的不相等,从中也凸显了目前的会计准则关于会计要素的界定仍然存在着较大的问题。

(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项目在利润表中的列报位置存在问题

1.“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属于利得或损失,不应该列报在营业利润之中

“应用指南”中明确指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核算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其明确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属于利得或损失,而利得或损失则是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按照上述界定可以推断,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等业务均属于企业非日常活动。但在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项目的列报位置位于投资收益之前,其构成“营业利润”的组成部分。“营业利润”顾名思义是指在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已经实现的损益,其中不应该包括非日常活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则属非日常活动形成的未实现的资产持有利得和损失[3]。可见,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利润表中作为营业利润的构成部分予以列示,是不准确的,因为其混淆了收入和利得、费用与损失之间的区别。

2.“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未实现的利得或损失,不应该列报在当期利润项目中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目前的列报位置,也混淆了已经实现和未实现的损益之间的差别[4],违背了可靠性和谨慎性的要求。首先,财务会计应该提供可靠的会计信息给投资者和债权人等信息使用者,才能为其做出正确的决策奠定必要的基础,而并非提供A测性的会计信息。企业的利润是企业经营的成果,应该是企业已经实现的损益,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一种未实现的损益,直接在利润中予以列报有失偏颇,违背了可靠性要求。其次,会计信息质量还要求会计信息符合谨慎性的要求,而谨慎性要求不高估企业的资产和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带有一定的假设性与不确定性。即使本期资产的公允价值上升,也可能在短期内(甚至是短短的几天)就会下降,把这种预期可能形成的利得或损失确认为当期的利润并进行披露是不恰当的,这样做可能导致利润泡沫,从而误导信息的使用者,并且虚高的利润还可能导致过度的利润分配等不良后果,因为这部分的损益并未真正地带来现金流,无法支撑利润分配所需要的现金流。

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列报位置与税法规定不一致

2014年11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填报说明》,《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中将“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作为纳税调整项目,“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类项目中计入当期损益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如果公允价值变动额是负数,则需要进行纳税调增;如果公允价值变动额是正数,则要进行纳税调减。税法的上述规定,说明其认为企业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等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是未实现的收益,无需纳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需予以扣除;而如果是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则应进行纳税调减。这也进一步证明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实际上是未实现的损益,因而也就不需要列报在当期损益之中。这样既符合会计核算的可靠性和谨慎性的要求,也符合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更省去财务人员每期做纳税调整的工作量,可谓“一举三得”。

4.“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跨期处置所导致的账务结转问题

在采用账结法时,企业应在会计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损益类账户结转到“本年利润”账户。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或投资性房地产等资产项目进行处置时,要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分别转入“投资收益”和“其他业务收入”等账户。但是,如果处置发生在期末结转之后的下一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实际上已经在上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如何在本期再转入“投资收益”账户则成为一个技术难题。

(三)“资产减值损失”项目列报位置存在问题

1.“资产减值损失”属于损失,在营业利润中列报不妥

“资产减值损失”项目目前在利润表中的列报位置为“财务费用”项目之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项目之前,且作为营业利润的组成部分。但是如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所指出的那样,“资产减值损失”主要核算企业因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既然是损失,就不属于日常活动范畴,现行报表将其在日常活动形成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中加以列报的做法也是不合适的。

2.“资产减值损失”是未真正流出现金的未实现损失,将其在当期损益中列报欠妥

“资产减值损失”是一种没有通过交易活动也没有引起现金流出的减值损失,实际上属于未实现的损失,因此将其作为当期损益的一部分来列报有失公允。目前,我国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时,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相似,也要将“资产减值损失”作为纳税调增项目,不允许将其在所得税前予以扣除。

(四)“投资收益”项目的列报存在着争议

我国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将“投资收益”项目列为“营业利润”的组成部分,这可能是考虑到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日益发达,很多企业较多地参与了资本市场或其他类型的投资活动,投资活动已经成为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在投资活动中获取收益和承担亏损,已成为利润总额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将“投资收益”在营业利润之中予以列报。

但需要指出的是,上述理由虽然不无道理,但这种处理方式却让投资收益的处理结果出现问题。因为,企业应将经营活动的信息与投资活动的信息分开予以列报。如果将“投资收益”纳入营业利润,实际上就混淆了企业的经营活动与投资活动之间的差别。对于大部分的企业而言,经营活动是最重要的日常活动,而投资活动仅为其偶发的非日常活动。如果是专业的以投资性业务为主的企业,其投资所带来的收益也应该是其“主营业务收入”项目核算的内容,而不应在“投资收益”项目中予以核算。因此,即使是对于那些投资收益占比较重要的企业而言,也不应该改变投资收益的本质属性,不能将其与日常的经营活动的营业利润混在一起列报。综上,投资收益是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应该属于已经实现的利得或损失,在营业利润之外列示比较恰当。

(五)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与营业利润中“营业”的范围不一致

利润表中“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项目中的“营业”包括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即指企业从事日常经营业务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或总流出,并不包括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可见,此处的“营业”是指狭义的。但是“I业利润”中将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也包括其中,此处的营业属于广义的,“营业”所包含的范围更广,包括投资活动等。由此可见,利润表中对营业的定义模糊不清,导致利润的层次出现不明。这样也会导致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与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之间在口径上出现不可比[5]。

(六)对其他综合收益的计量不够全面

我国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中谨慎地引入和使用公允价值计量,其中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资产项目可使用公允价值来进行计量。其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则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上述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投资性房地产都是投资性资产,其公允价值变动所导致的利得和损失,有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有的则计入所有者权益(即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而这一部分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最后也被列入利润表的其他综合收益之中,这不符合会计信息一致性的要求。

由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的目的不明确,持有的时间也不确定,且一般情况下其金额比较大,如果长期持有,那么一旦公允价值发生剧烈变化,一方面企业的利润就会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损益在期末出现较大的波动;另一方面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对资产负债表的影响也很大,因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期末计价也会出现巨大波动。因此,会计准则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不影响当期的利润是合理的。但正如本文前面所述,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而言,实际上其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也是一种未实现的利得或损失,也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而且其金额通常较大,因而其也不应该在当期损益中列报,而应该类似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将其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符合会计上的可比性要求。可比性要求同一企业在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类似的交易或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因此,同样是企业投资性资产持有期间产生的利得和损失,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无论是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还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都应统一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使其他综合收益的计量更加全面,也可以避免企业利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来调节利润。按照综合收益观,这些未实现的资产持有利得和损失,待其收益实现时即处置时要转入投资收益,即转入当期损益。

三、综合收益观下改进利润表列报的建议

(一)增设“利得”和“损失”两个利润表要素

我国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引入了“利得”和“损失”两个概念,但并未将其作为会计要素,这导致了上述利润表要素的界定存在问题。收入、费用和利润三个要素的内涵和外延存在不一致,既然收入和费用是狭义的,仅仅指日常活动中产生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和总流出,那么就应该增设两个会计要素来规范企业非日常活动所产生的经济利益的净流入和净流出。“利得”和“损失”这两个要素增设后将会使会计要素更加完整,要素之间的逻辑关系也比较清晰。

(二)将“利润”要素改为“综合收益”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动态会计等式“利润=收入-费用”失衡的问题,可以将“利润”要素改为“综合收益”要素,再加上增设的“利得”和“损失”这两个会计要素,动态会计等式演变为“综合收益=收入-费用+利得-损失”。因为综合收益最终也是归所有者所拥有,因此将动态等式“综合收益=收入-费用+利得-损失”代入静态恒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中,可得出综合等式“资产+费用+损失=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利得”。

(三)取消“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鉴于上述因“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存在所造成的种种矛盾和问题,应将该科目取消,所有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或投资性房地产等发生的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损益都统一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即都归于其他综合收益之中。这样既解决了上述的矛盾,又能够保持会计上对相似的问题采用统一的会计方法的一致性原则,还可以避免有些企业利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来随意调节和操纵利润的问题。

(四)将“投资收益”项目列报位置放在“营业利润”之后

根据上述对“投资收益”项目的理解,应该将“投资收益”项目的列报位置放至“营业利润”之后,因为“投资收益”是企业的非日常活动带来的已实现损益,虽然投资收益已经是部分企业利润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不应该混淆其本质属性,将其列在营业利润之后,能够让营业利润“名副其实”,并且将“投资收益”作为一个项目单独列报即可体现其重要性。

(五)将“资产减值损失”项目列报位置放至“净利润”之后

如前所述,资产减值损失是企业未实现的损失,不宜在当期损益中列报,应该列在“净利润”之后,将其和“其他综合收益”这些未在损益中列报的“利得”和“损失”放在相似的位置,而且将其单独列报也可以体现出资产减值损失对企业的重要性。

(六)重构后“综合收益表”的列报情况

利润表中要求列报“其他综合收益”和“综合收益”总额,实际上已经让利润表承载的经济含义扩大了,利润表已经“名不副实”。“利润表”可以更名为“综合收益表”。综合收益表的第一层次为: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综合收益表的第二层次为: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其中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均为已经实现的利得或损失。因此,利润总额=营业利润+已实现的利得和损失。综合收益表的第三层次为: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综合收益表的第四层次为:综合收益=净利润+未实现的利得和损失=净利润-资产减值损失(未实现的损失)+其他综合收益净额(其他未实现的利得或损失)。综合收益表最后一个层次为每股净利润和每股综合收益。综合收益表的具体列报情况如表1所示。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A].2014.

[2] 赵恩波,彭珏.我国利润表要素设置缺陷及改进思考[J].财会月刊,2010(10):6-7.

[3] 顾.基于综合收益观的我国财务业绩报表改革研究[J].财会研究,2015(5):48-51.

篇9

摘要:我国会计体系分为预算会计体系和企业会计体系两大分支,其中,预算会计体系包括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自从事业单位会计与行政单位会计分开之后,国家相继出台和实施了适用于事业单位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促进了事业单位会计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本文通过对我国会计两大分支进行简要介绍,进而对事业单位会计与企业会计之间的区别进行探析。

关键词:事业单位会计;企业会计;预算会计;区别

一、我国会计中的两大分支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会计的体系及其分支也在这一过程中随之形成,其主要作用是帮助人们管理日常的财务活动。会计按照具体的适用范围和核算对象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企业会计,另一类是非企业会计,即预算会计。企业会计主要适用的范围包括:农、工、商、交和金融等企业单位,并用以监督和反映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流通领域、生产领域的企业内部经营资金的活动情况。预算会计其具体适用范围包括:政府的财政机关、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等,用以监督和反映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社会福利领域、分配领域、精神生产领域等的政府财政资金和事业单位业务资金的情况。事业单位一般不直接提供物质产品,属于非物质生产部门,位于上层建筑领域,其主要是从事各种为人民生活和社会生产服务的业务活动,在社会的再生产过程中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最主要的区别在于是否具有物质生产及经营方面的职能。事业单位在进行各种社会性、公益性活动时,一般都是由单位或个人进行出资,并且投入的这部分资金是不要求回报的,就算个别单位或个人终止时,资金基本上也不会收回,他们在业务活动中大部分都是无偿提供服务的,虽然也有收费的,但却并不是足额补偿,其中的大部分资金通常都是由国家财政部门提供的。所以说事业单位会计主要是以社会效益为目的,所有的会计工作也都是围绕着社会效益展开的,如计量、记录、报告等。

二、事业单位会计与企业会计的区别

基于上述对我国会计两大分支的简要介绍,可以看出事业单位会计作为预算会计的分支,具有预算会计非营利性质这一共同性,这与企业会计有着本质的区别,加之部分事业单位具有一定生产性、营利性,所以,只有在理解和掌握事业单位会计总体特征的基础上,才能让我们正确认识其与企业会计的之间区别。

(一)会计核算基础的区别

我国预算会计可以采用不同的会计基础,事业单位作为预算会计的分支可以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由于我国事业单位可以在进行专业业务活动和辅助活动之外,允许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以,在大部分非营利性的事业单位会计中均采用收付实现制,而对于具有一定营利性的事业单位,其非营利收支采用收付实现制,营利性收支则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

企业会计只能以权责发生制为会计核算基础对经济业务活动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

(二)会计要素构成的区别

由于事业单位与企业在运行方式、运行结果上存在本质区别,所以两者在会计要素的构成上也存在差异。事业单位会计要素主要分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所有者权益、收入、支出五大类,而企业会计要素则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六大类。由于两者的资产和负债在本质上基本趋同,所以,下面仅对其他要素的区别进行分析。

1.净资产与所有者权益。事业单位净资产是指预算会计所特有的、产权单一的政府与非盈利组织拥有的资产净值。与事业单位净资产所相对应的企业会计要素是所有者权益,它是指投资者对企业净资产所享有的权益。

2.收入、支出(费用)。事业单位的收入是指本单位依法从国家财政部门、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其资金的主要来源为财政拨款;而企业的收入是指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且与所有者资本投入无关的资金流入,其资金的主要来源为企业在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而产生的。

事业单位的支出是指用于开展业务活动和基本建设项目所发生的资金消耗,其目的是为了耗费。而企业的费用是指企业为了日常经营活动而发生的资金流出,其目的是为了取得收入,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

3.利润。利润是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所取得的经营成果。利润是企业特有的会计要素,是根据企业自身具有营利性质而设置的要素,而事业单位属于非盈利组织,所有没有这一会计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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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哈大齐工业走廊;会计准则;纳税筹划

哈大齐工业走廊是以哈尔滨为龙头,包括大庆和齐齐哈尔在内的高新技术经济区域。区域内企业应该结合会计准则的新变化、企业的自身特点以及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最新要求,进行合理的纳税筹划,以降低税负,提高经济效益。本文从会计准则的重大变化入手,为哈大齐工业走廊区域内企业提供全新的纳税筹划思路。

一、会计计量模式对纳税筹划的影响

会计准则首次规范了会计计量属性。规定了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五种计量属性,相对于原有会计准则单一的历史成本计量模式,引入了公允计量模式,公允计量模式的积极意义在于会计要素的计量更多地参考市场因素从而使得会计信息更加相关。公允价值可以用于会计要素的初始计量,也可以用于会计要素的后续计量,无论运用在哪个计量环节,都可以作为纳税筹划的手段。

(一)会计要素初始计量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纳税筹划影响

依照会计准则,一些资产的初始计量可以采用历史成本计量模式,也可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这种留给会计当局的选择权,完全可以作为纳税筹划的手段。比如《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资产,如果交易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应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反之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判断一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更多地是依赖会计当局的主观判断,而在目前生产要素价格总体呈现上升趋势的情况下,判定一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就有可能使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方式受让的资产以相对高的价值入账,当这些资产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被消耗,在消耗期间就相应地产生相对多的损益减项,从而起到税收挡板作用。再比如通过融资租入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应该按照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确认,无论是公允价值的确定,还是取得年金现值折现率的确定,会计当局都具有选择权,企业会计当局完全可以选取较低的折现率或者较高的公允价值来获取相对高的固定资产入账价值,从而提高了固定资产存续期内的折旧金额,起到减轻税负的作用。对于为了获得未来相对高的折旧而选择相对高的固定资产入账价值造成的未确认融资费用的降低,根据现行税法规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应该按照长期应付款的全部金额及相关税费入账,对于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摊销额不允许税前单独扣除,即通过入账价值会计计量模式选择的方式在固定资产融资租入业务中进行纳税筹划,可以降低固定资产使用会计期间的税负,而不会增加融资租赁款支付会计期间的税负,具备财务价值。

(二)会计要素后续计量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纳税筹划影响

伴随部分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期末计价,会计期末会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这些损益变动有可能厚增企业的经营成果,比如《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定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当会计当局把某项投资列作交易性金融资产,则不仅仅是简单强调这种投资的短期性,更强调其价值的公允性。因此,当企业持有的列作交易行金融资产的投资公允价值发生变化时,企业就需要作出账面价值的调整,相应地就会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依据现行税法,这种损益变动对当期的实际税负并无影响。这恰恰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解决企业纳税筹划,降低了自身的税负却有可能损害企业相关利益人如投资人的利益矛盾。纳税筹划最基本的原理就是减低课税基础,课税基础降低,税负相应降低。但是有些税种如所得税,以应纳税所得额为课税基础,通过纳税筹划如果降低了所得税税负,通常会以降低应纳税所得额为代价,一般情况下会造成企业账面盈余水平的下降,如果是上市公司出现了这种情况,则完全有可能导致股价下降,使股东等相关利益人蒙受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一方面可以厚增企业的账面盈利水平,抵减其他纳税筹划手段对企业相关利益人的损害;另一方面却并不引起企业实际税负的变化,从而维护了企业内外利益人的利益,有利于纳税筹划的顺利进行。因此企业可以充分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积极地对外投资,并合理划分金融资产,通过会计的手段解决纳税筹划带来的企业内部和外部的利益矛盾。此外,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的规定,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尽管以成本模式为主,但是在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情况下,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也规定有确凿证据表明生物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应当对生物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这些会计准则所允许的计量模式选择空间同样可以作为企业的纳税筹划手段。

二、货币时间价值财务观点对纳税筹划的影响

货币时间价值原本是财务管理学的基本假设,而不是会计学的基本假设,会计准则多处引入的实际利率法就是建立在货币时间价值概念基础上的,凸显出会计学和财务管理学紧密联系的大财务观发展方向。会计要素的计量引入货币时间价值概念,为纳税筹划提供了思路。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其本质就是在会计要素的计量过程中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因素。《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了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五种计量属性,其中现值计量模式考虑到了货币的时间价值。会计准则中的具体准则规定了一些会计事项如《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的持有至到期投资溢折价的摊销、债券发行溢折价的摊销、《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定的承租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摊销和出租人未实现融资收益的摊销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存在的差额,均应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实际利率法下,每期的摊销金额不相等,对当期的税前利润影响也不一样。以金融工具为例,当金融资产折价取得,或者金融负债溢价形成时,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溢折价会造成在金融工具摊销期内前期利润相应增加,后期利润相应减少的结果。反之,当金融资产溢价取得,或者金融负债折价形成时,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溢折价会造成在金融工具的摊销期内前期利润相应减少,后期利润相应增加的结果。由此可见,企业在进行投资或者融资时,可以参照税收减免期限来决定溢价或者折价投资或融资,进行合理的纳税筹划。

三、资本化会计处理对纳税筹划的影响

会计准则扩大了资本化会计处理的范围,《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扩大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范围。规定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包括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才可以达到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从而将存货纳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借款费用允许资本化。哈大齐工业走廊内的许多生产型企业,如哈飞股份,东北重型等,其产品如飞机、大型压力机等具有生产周期长,单位价值高的特点,完全符合会计准则资本化的条件。另外,《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还扩大了可以资本化的借款范围。可以资本化的借款,不再仅仅局限于专门借款,还可以包括为生产、制造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发生的一般借款。这就意味着企业一部分利息费用从理论上讲,可以由计入期间费用从当期损益中扣除改为先计入长期资产或者存货资产价值而在以后会计期间扣除。哈大齐工业走廊内的许多企业属于高技术企业,这些企业通常享有减免税的优惠政策,当这些企业处于减免税期间内,一些利息不在税收减免会计期间的损益中扣除,尽管会厚增当期利润,但是却不会增加当期的税负,当资本化利息的价值随着长期资产或者飞机、重型机械等存货在税收减免期以外的会计期间处置或者出售,资本化利息的价值从损益中扣除时,就会造成纳税期间税负的相应降低,因此利息资本化会计政策也可以作为哈大齐工业走廊内企业纳税筹划的手段。此外,《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也允许外购无形资产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同时规定对于研究开发费用,企业在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应予以费用化处理,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如果符合相关条件,允许资本化处理。资本化处理带来的资产价值增加具有税收挡板效应,同样可以作为纳税筹划手段。

四、投资及企业合并会计准则对纳税筹划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对于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分别采用不同的方法确定其投资成本。《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则把企业合并定义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与《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相协调,具体规定了企业应该根据参与合并的企业合并前后是否受同一方或相同多方控制,把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按照被合并方净资产账面价值确认所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长期股权投资应该按被合并企业净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即应该采用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法下被合并企业的净资产要求按公允价值计量,一般情况下,被合并企业净资产的公允价值要高于其账面价值。因此,并购企业资产价值通常会因合并而调高,这里面可能包括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也可能包括存货等流动资产。此外,按照会计准则当合并成本超过取得的净资产的公允价值时,其差额确认为商誉,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摊销。无论是哪一种资产价值增加,当这些资产在持续经营过程中被消耗、处置时,都会相应加大并购企业未来的经营成本,相应减少企业未来利润,从而达到降低未来税负的目的。

总之,会计政策的选择不应该局限在会计学专业范畴之内,会计当局应当具备完备的大财务观念,会计政策的选择应该着眼于企业财务目标的实现,而不仅仅是会计资料的形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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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夏宗华.浅谈企业并购中的纳税筹划[J].税务研究,2006(2): 78-79.

[3] 王乐锦.我国新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运用:意义与特征[J].会计研究,2006(5):3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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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会计体制;上市公司;新会计准则;会计信息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13-0171-03

1 我国会计体制变革背景

我国资本市场上。会计制度变革也一直是学术界和实务界所共同关注的话题。1997年,我国第一部企业会计准则,一直到2000年底,共了10项企业会计准则,这些准则逐步趋同于国际准则。2001年,又出台了基本会计准则、16项具体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一系列法规和制度,中国会计改革走上了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双重规范的道路。这些会计规范,对上市公司的会计行为起到了较好的约束作用。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我国目前对上市公司的会计规范总体来说还明显落后于证券市场迅速发展的现实需要。实际情况表明,会计制度不仅与上市公司现金流量状况、盈利水平等财务特征有明显的相关效应,而且还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手段。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和壮大,会计信息变得越来越重要,会计信息的披露已经成为外界了解上市公司的重要途径之一。

2 新会计准则的颁布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正式了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顺应中国经济快速市场化和国际化的需要,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为核心,强化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决策有用会计信息的理念,首次构建了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国际准则趋同、涵盖企业各项经济业务、可独立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并为改进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了有益借鉴,实现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

3 新会计准则与原会计准则的区别

(1)会计目标的修正。会计目标的作用不仅在于它是指导准则制定的基础,更是评价会计准则制定和执行情况的衡量标准。但是在1992年的基本会计准则中,由于当时的各种原因,基本会计准则只是粗略的强调了我国的会计目标在于满足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而新基本会计准则的会计目标是,企业会计应当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有关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方面的有用信息,以满足有关各方面的信息需要,有助于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并反映管理层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新的基本会计准则把决策有用观与受托责任观同时纳入会计目标体系。

(2)会计原则的变化。原来基本准则的“一般原则”规定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及时、有用而应采用的12项原则,在新基本会计准则中改为了“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在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中,继续保留了重要性原则、谨慎性原则,也强调了可比性、一致性、明晰性等原则,但权责发生制和历史成本不再作为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权责发生制并入会计分期基本假设,历史成本体现在会计要素的计量中。除此之外新的基本会计准则还增补了“实质重于形式”的会计原则。

(3)会计要素的重新定义。由于2000年制定的《企业财务报告条例》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等会计要素进行了重新定义,因此新的基本会计准则对会计要素的定义也作了重大调整,内容完全是按照《企业财务报告条例》的规定进行的。除修改了会计要素的定义外,还在“利润”要素中引人国际会计准则中的“利得”和“损失”概念。由于《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作为更高权威的文件,规定了会计要素只有6项,但这两个概念又非常重要,所以就将其在“利润”要素中加以体现。

(4)财务报告的变动。原来基本准则规定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构成。新的基本会计准则删除了财务情况说明书,同时将“财务报告”改为“财务报表”。

(5)内容结构的调整。为了保证计量标准的准确,新会计准则特别增加“会计计量”这一章节。要求企业在将符合确认条件的会计要素登记入账并列报于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时,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计量属性进行计量,确定其金额。并对会计计量属性中包括的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等作了明确定义。

4 具体准则的变动及其影响

(1)增加新的会计计量属性――公允价值。

在基本准则第九章对会计计量问题进行了系统的规定,除了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和现值等已有计量属性外,特别增加并强调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并明确规定“在公允价值的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交易公平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

(2)变更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14条明确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取消了现行准则中所允许的发出存货计价采用“后进先出法”和“移动加权平均法的规定”所谓“后进先出法”,即企业在核算成本时,参考的是最近购入的原材料存货价格,而“先进先出法”,则是参考最早购入的原材料存货价格。在原材料价格一路下跌时,采用“后进先出法”,显然扩大了公司的利润率,而用“先进先出法”,则缩小了公司的利润率,原材料价格上升则反之。

(3)取消资产减值损失转回。

我国现行制度和《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都允许对已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国际会计准则对于商誉减值损失不允许转回),但是从我国实际运行情况看,该规定已经成为一些企业操纵损益的主要手段,不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为此,针对我国目前所处的特殊经济环境,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17条明确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这是新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实质性差异之一,资产减值计提是此次修订的重点。这条新规定截断了上市公司调增利润的一大途径。

(4)将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

新债务重组准则改变了“一刀切”的规定,将原先因债权人让步而导致债务人豁免或者减少偿还的负债计入资本公积的做法,改为将债务重组收益计人营业外收入,对于实物抵债业务,引进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按新规定,一些无力清偿债务的公司,一旦获得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豁免,其收益将直接反映在当期利润表中,可极大地提升其每股收益水平。债务重组收益不能作为利润、只能计人资本公积,

是数年前财政部根据郑百文的个案而制定的。

(5)所得税会计核算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所得税准则是本次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修订的一项重要内容,新会计准则彻底改变了原先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此前,企业可以采用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包括递延法和债务法)核算所得税,这里的债务法为损益表债务法。而新准则明确废止了以前的会计核算方法,要求企业一律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扩大了可转回差异的核算范围,以前的损益表债务法只核算时间性差异,不能处理非时间性差异以外的暂时性差异,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可核算所有的暂时性差异,包括时间性差异和非时间性差异以外的能转回的差异。在这种方法下,直接得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能直接反映其对未来的影响。另外,新准则提出了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的概念,将暂时性差异界定为资产和负债的帐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按照其对未来期间应税金额的影响,暂时性差异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减暂时。

(6)变革合并会计处理方法。

与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相比,新的《企业合并》准则的变革与创新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第一,合并报表基本理论和合并范围的变化。新的合并财务报表准则所依据的基本合并理论已发生变化,从侧重母公司理论转为侧重实体理论。合并报表范围的确定更多地强调“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运用,要求对所有母公司能够控制的子公司均需纳入合并范围,而不一定考虑股权比例,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只要是持续经营的,也应纳入合并范围。这一变革,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利润将产生较大影响。第二,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变化。目前中国的企业合并大部分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这不一定是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双方完全出于自愿的交易行为,合并对价也不是双方讨价还价的结果,不代表公允价值,因此,以帐面价值作为会计处理的基础,以避免利润操纵。

(7)规范金融工具的计量与披露。

①金融衍生工具表外业务表内化。衍生工具的表内化有利于及时、充分反映企业衍生工具业务所隐含的风险及其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这要求企业不但要考虑现金流等经济因素,还要考虑衍生金融工具对报表的影响,以避免给报表带来过大的波动。

②金融工具计量标准采用公允价值。新准则规定,衍生金融工具一律以公允价值计算。并将相关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而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则按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金融工具计量标准的变动能够更好地反映市场因素、时间价值,从而更准确地计量各类金融资产和负债。这些规定对金融企业的影响是广泛而深刻的,上市或拟上市的金融机构则首当其冲,未来银行、券商、保险公司等金融企业的利润操纵空间将越来越小。

(8)扩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范围。

在新的《借款费用》准则中,扩大了借款费用可以资本化的资产范围。准则规定借款费用如果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构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构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资产可以作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这包括固定资产和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构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存货、投资性房地产等。并且,如果相关资产的构建或生产占用了专项借款之外的一般借款的,被占用的一般借款的利息费用也允许资本化。

5 新会计准则的积极作用

5.1 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

在市场经济中,会计信息是人们进行各种经济决策的重要依据。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将有利于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增强企业财务透明度,为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更加可靠和相关的会计信息,这对于促进我国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为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满足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和企业管理层等有关方面对会计信息的需求,新会计准则作了以下主要变革:除历史成本计量属性以外,引入了公允价值等计量属性,存货管理办法变革,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变革,债务重组方法变革,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变革,合并报表基本理论变革和金融工具准则变革,这些变革的核心都是为了有效地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

5.2 遏制操纵利润现象

(1)存货发出计价,取消“后进先出法”,一律采用“先进先出法”。存货先出计价方法的选择对当期利润的影响,具体体现在存货的价格波动上,当存货价格处于上涨时期,采用后进先出法,是将最高价格的材料入账,使当期成本费用上升,减少当期利润;若采用先进先出法,是将最低价格的材料入账,使当期成本费用下降,增加当期利润。

(2)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不得转回。按照现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以前年度确认的资产减值,在以后会计期间如果资产价值得以恢复,可以冲回以前年度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这一规定给企业利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来操纵会计利润提供了可能。

(3)债务重组方法变革。新债务重组准则改变了“一刀切”的规定,将原先因债权人让步而导致债务人豁免或者少偿还的负债计入资本公积的做法,改为将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对于实物抵债业务,引进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

(4)财务信息披露更加完善。新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将提高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使用价值,会使上市公司业绩的可预测性增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逐步完善,将有助于投资者做出更准确的投资决策,降低投资风险。比如《分部报告》准则要求上市公司分别根据业务的性质披露业务分部报告和地区分部报告,并将其中的一种分部报告方式作为主要报告形式,另一种分部报告方式作为次要报告形式。对于主要报告形式,企业需要披露分部收入、分部费用、分部利润(亏损)、分部资产总额和分部负债总额等信息。企业在次要分部报告中,需要披露分部收入和资产等信息。并且上市公司各分部间的转移交易应当以实际交易价格为基础计量,转移价格的确定基础及其变更情况,应当予以披露。《分部报告》准则的推出,对于证券投资者及证券从业人员,将是一个巨大的利好。证券分析人员将可以从分部报告披露的信息中,更清楚地了解企业的业务模式,更容易取得归属于各业务的数据,从而在建立盈利预测模型时,对公司业绩进行更准确的预测,降低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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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会计目标;受托责任观;决策有用观;会计计量属性 

 

会计目标是关于会计系统所应达到境界的抽象范畴,它是沟通会计系统与会计环境的桥梁,是连接会计理论与会计实践的纽带。会计系统围绕会计目标发挥作用,会计目标引导会计系统运行。因而,会计目标理论研究是会计理论研究与会计实务发展中的重要内容。本文主要从2006年财政部颁布的新准则中首次明确提出了会计目标的定义出发,分析了新准则下会计目标对会计要素计量属性产生的影响。 

 

一、对有关会计目标观点的简要评析 

 

人们对会计目标的研究和认识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曾出现过多种关于会计目标的提法,其中最具代表性和说服力的两种观点就是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受托责任观认为: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资源所有者如实反映资源受托者的受托责任和履行情况,即对受托资源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财务报告应主要反映企业历史的、客观的信息,即主要强调信息的可靠性,在这种观念下,资产计量倾向于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属性。这种观点的局限性表现在:受托责任学派强调会计系统和会计制度的整体完整性,认为只有完善的会计系统和会计制度才能确保会计实务的正确性,但会计系统和会计制度内容复杂,保证两者的完善性这一提法比较抽象,一旦实务中出现问题,则难以确定问题的根源,造成众说纷纭、难以统一的局面;在会计处理上,由于受托责任学派强调客观性胜于相关性,因此要求采用历史成本计量模式;在会计信息方面,受托责任学派很少会顾及到资源委托者以外的信息需求,按照这一思想,会计人员往往难以体会潜在投资者的利益和要求,因而容易逐渐丧失完善会计信息的积极性,也难以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 

决策有用观认为,会计的目标就是向信息使用者提供有利于其决策的会计信息,它强调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有用性。从会计确认方面来看,决策有用学派认为会认人员在会计上不仅应确认实际已发生的经济事项,还要确认那些虽然尚未发生但对企业已有影响的经济事项,以满足信息使用者决策的需要;从会计计量方面来看,决策有用学派认为会计报表应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动态变化,在会计计量上主张以历史成本为主,并鼓励在物价变动情况下多种计量属性的并行;在会计报表方面,决策有用学派认为会计报表应尽量全面提供对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由于会计信息使用者需求的多样性,因此,在会计报表上强调对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一视同仁,不存在对某种会计报表的特殊偏好。这种观点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一是决策有用观产生和存在背景是存在比较发达的资本市场。二是财务报告反映的局限性。决策有用观下的财务报告只是反映企业有关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以财务信息为主的经济信息,而忽视责任和环保收益等非财务信息。三是决策概念外延过窄。决策仅仅是管理过程的一个环节,管理具体包括预测、决策、计划、控制、检查、考核和等程序。一些外部信息使用者并没有履行决策职能,仅仅履行监督管理职能,如政府部门利用信息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

二、新准则下的会计目标定位 

 

2006年2月我国财政部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对会计目标做出了明确规定:“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这是我国第一次明确提出会计目标的概念,体现了其权威性。其所规定的会计目标是双重的,兼顾了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这定义弥补了1992年制定的基本准则中有关规定的不足之处,与国际会计准则中对财务会计目标的定位一致,体现了我国财务会计既重视决策有用又重视受托责任的双重目标。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有经济(企业)在全部经济中占主导地位,并且我国的上市公司中多数是国有企业,这就必然要求在进行财务会计目标的选择时,要考虑到对企业管理层受托经营的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以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所以“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这一目标对我国来讲必不可少;与国际趋同是此次会计准则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原则,而国际上现在广泛采用“决策有用观”,所以我国新准则也同时采纳此观点。其优点在于:会计目标能满足投资者、债权人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财务报告使用者的信息需要;会计目标关注社会经济环境的变迁;会计目标关注现金流量金额、时间分布和不确定性的预估。

三、新准则下的会计目标对会计要素计量属性的影响 

 

会计计量是为了将符合确认条件的会计要素登记入账并列报于财务报表而确定其金额的过程。计量属性反映的是会计要素金额的确定基础。1992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会计要素计量属性,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属性,能够真实可靠地反映企业经营过程中的信息,便于利益相关者对企业实施有效的监督,采用这一计量属性是由于当时的会计目标决定的,在企业利害关系人比较少,委托合约比较清楚,受托责任履行情况容易评价的时期,历史计量属性符合当时的社会环境。 

而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会计要素的计量属性主要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等。会计要素的计量属性从单一的历史成本到包括公允价值在内的多元化的计量属性,是因为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投资主体的多元化,股权日益分散,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具有多样性,包括股东、债权人、企业员工、顾客、供应商、行业协会、政府机构、公众利益团体、研究者和准则制定者、审计师、管理层以及与企业经营相关的群体,正是复杂多样的会计信息使用者,使得委托关系难以明确,或者明确的成本太高,但是委托的实质关系仍然存在。这时确立决策有用的会计目标不仅适应了新的环境,而且使得会计信息使用者获取信息的成本比较低,有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在新的环境下做出正确的经济和生产经营决策,有利于整个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随着我国股权分置改革的基本完成,越来越多的股票、债券、基金等金融产品在交易所挂牌上市,使得这类金融资产的交易已经形成了较为活跃的市场,具备了引入公允价值的条件,从而对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的决策更加有用,也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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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WTO;会计;理论研究;会计准则

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8)03-0176-02

1 加入WTO对我国会计准则的影响

加入WTO对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国的会计准则建设必须本着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服务的精神,把我国国情同国际惯例有机的结合起来,把会计的国际协调与本土化研究放在当前会计理论研究的首要地位。我们应尽可能利用一些具有共性的国际通行做法,兼顾中国自身的国情。积极的向国际惯例靠拢,支持国际会计协调一致。

再者,随着国外企业的大量涌人,国际贸易的扩大,资本市场的开放,国际结算业务的增加,我国多数企业面临着激烈的国际竞争。企业要在激烈的竞争中取胜,必须走出国门、融入国际,走兼并国外企业或与之联合或在国外设立子公司或在国外上市之路。同样,国外企业要在中国拓展业务,也需要了解中国的企业。会计信息是决策的依据之一。为满足国内外使用者对会计信息可比性的需求,方便其进行合理的比较并做出正确的经营决策、筹资决策和投资决策,企业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应符合国际惯例。

2 加入WTO后对我国会计理论的影响

2.1 加入WTO对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影响

会计假设作为会计实务和会计理论的基础,是对会计所处的经济环境做出的合乎情理的推断和假设,是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加入WTO后,使我国会计与国际会计越来越融为一体,这对我国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各方面产生诸多的影响。

(1)对会计主体假设的影响。

会计主体又称会计实体、会计个体,它是会计人员所核算和监督的特定单位,会计主体前提要求会计人员只能核算和监督所在主体的经济业务,强调的是一种会计信息提供对象的特定性、单一性。但入世后,我国的企业面临了前所未有的竞争态势,企业兼并已成为必然趋势。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大型工业生产的全球化合作,使企业的空间范围无限地向外延伸和扩展,实质上就形成了对不同会计主体、会计信息的调整、归集和合并,体现出一个更大范围、更高层次的主体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这样也就在某种程度上拓展了我国现有的会计主体理论。

(2)对持续经营假设的影响。

在我国的传统财务会计中,持续经营假设一直占有重要的地位,它反映了企业的所有者和经营者的愿望和目的,许多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都与持续经营有关,是基于该假设而提出并与该假设相配合和适应的。但加入WTO后,既为我国企业的经营带来了勃勃生机,但同时也使它们面临着更大的风险。由于国外企业先进技术的进入,为了生存就会使技术更新的周期缩短、频率加快,所有企业就必须加大对技术研究开发的投入。只有如此,才能不断适应市场的需求,而市场需求的变化也会更加频繁和多样,一项投资决策方向的失误就可能会让企业破产。由此可见,所有这些不稳定因素必将使资产的历史成本计价、费用与收入的按期配比等变得不能切合实际,因而也不能正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这就必然会对相对稳定的持续经营假设提出新的挑战,同时,也会使对企业主体自身以及外部关联企业持续经营状态的估计和假设都面临巨大的考验。

(3)对会计分期假设的影响。

会计分期假设是以持续经营为前提并与其密切相关,将企业的经营活动人为地划分成若干个相等的时间间隔,以计算损益、编制报表,形成会计期间。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于我国国情考虑,规定会计期间按年度划分,以公历年度作为一个会计年度,即从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每个会计年度还具体划分为季度和月度。然而,我国加入WTO后,各类企业的总公司由于管理的需要,无疑需要随时掌握所属子公司、分公司的经营状况,以便对其业绩迅速及时地加以考核。另从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来看,投资者也需要更迅速、及时地了解投资企业的经营状况,以便对股票价值的变化具体地做出反映,这样,每年一次的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的公布,也逐渐不能满足投资者对信息的需要,会计分期也就必然不再那么具体明确。

(4)对货币计量假设的影响。

货币计量假设是为了满足人们将不同性质的资产加以汇总反映的需要而提出的,使人们能够以货币为工具来考察企业经营状况的全貌。加入WTO后,由于国际间交往的日益频繁,更为便捷的信息使价格、汇率、利率等变动更加频繁,尤其是那些具有外币业务的会计实体,货币计量中要求币值稳定的前提将会受到很大冲击,进而导致前后各期财务报告的可比性大打折扣,无疑货币计量假设这一前提也受到了很大影响。

(5)对权责发生制假设的影响。

据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权责发生制原则已不再作为一项一般原则列示,它作为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基础,被提升到会计基本假设的层面。入世后,随着经济业务形势越来越复杂,不确定性越来越增加,对权责发生制的使用提出了新的问题。因此,权责发生制的概念也在原来的基础上有所突破。

2.2 加入WTO对会计要素的影响

会计要素是为了实现会计目标,在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基础上对会计核算对象按照经济内容所作的分类,是会计核算对象的具体化,是会计用于反映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基本单位。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六项,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在《编制和提供财务报表的框架》中将会计要素规定为五个,即:资产、负债、权益、收益和费用。通过比较,我们会发现,我国规定的收入和费用要素均使用了狭义的概念, 即:仅指营业收入和营业费用,其他收入和费用项目均未作为会计的收入和费用要素进行披露,而是将其纳入利润要素进行解释,这样就造成了收入、费用、利润要素口径与国际惯例不一致。而我国加入WTO后,为了增强国与国之间会计的可比性,使我国的会计能够真正融入国际经济环境,就有必要借鉴国际经验,改进我国的会计要素结构,根据国际惯例进行了必要的调整。

2.3 加入WTO对会计法规体系的影响

目前,我国的会计法规体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是根本法,即《宪法》;第二是相关法,即《税法》、《证券法》、《公司法》等;第三是专业法,即《会计法》;第四是准则,即《企业会计准则》;这一法规体系对我国会计人员的操作进行了规范,把会计理论从法律的角度加以了确定。然而,由于行业会计制度的存在,使得不同行业的企业又可以不同的制度来提供会计信息,这显然会造成会计信息口径的不一致,不利于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我们知道,国民待遇原则是WTO的一条重要原则,外国企业在我国也将与国内企业享受同样的待遇,但由于行业会计制度的存在,就必然存在行业之间待遇的不一致,因而,外国企业进入我国后就不能接受行业会计制度。

2.4 加入WTO对管理会计理论的影响

管理会计是以强化企业内部经营管理,实现最佳经济效益为最终目的,通过一系列专门方法,利用财务会计提供的资料及其他有关财务会计信息,进行整理、加工和再利用,实现对企业经营过程预测、决策、计划、控制、责任考核评价等职能。我国对管理会计的研究和应用是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伴随着西方管理会计的传入开始的,但当时发展步伐比较慢,只在部分地区、部分行业分散应用,还未形成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真正意义上的管理会计应用体系。随着我国加入WTO,我国的企业已逐步推行管理会计,达到真正实现企业会计工作由核算报账型向经营管理型的转变。

3 开拓我国会计的新领域

3.1 对会计核算领域方面的挑战

入世后,随着国际间贸易往来的不断增多,国际会计的研究则将跨国公司会计作为重点。同时,会计独立理论研究将重新启动,竞争机制的引入,一些技术落后、竞争力差的企业将迅速被淘汰,这就会推动“兼并会计”、“破产会计”理论与实践的发展;金融资产市场的开放、经济的发展导致外币业务和投资的增加,这必将加快“金融会计”、“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的研究步伐;会计人才市场的开放,国际人才的流动,优秀人才的引进和对人力资源的重视,也将促进“人力资源会计”的理论与实践。此外,企业将更加注重知识产权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企业会计报表上无形资产这一会计要素的地位也日益增强,其比重将大大增加。

3.2 深化会计新领域

(1)人力资源会计业务。

加入WTO后,人力投资增加,这就要对人力资源的投入价值和产出价值进行必要的计量、核算和反映,人力资源成本会计和人力资源价值会计将进行必要的计量、核算和反映,人力资源成本会计和人力资源价值会计已在大多数企业中得到实施。

(2)无形资产会计业务。

从会计角度看,知识经济的最大特点是无形资产占企业资产的比重显著增加,对一些高科技企业来说,它的比重甚至位居企业资产的首位。因此,无形资产的全面计量、核算、反映又成为了我国加入WTO后企业会计必将开拓的一个新的业务领域。

(3)社会责任会计业务。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范围很广,如环境保护、职工福利和劳动保护、职工培训、社区服务、对消费者的售后服务等。加入WTO后,我国企业开展社会责任会计业务势在必行。

(4)国际会计业务。

根据“入世”的要求和我国目前的情况,我国国际会计研究的重点应放在跨国公司会计上,郑重研究跨国公司合并报表折算、附属企业外币报表的转换、跨国公司财务报表分析、跨国公司及附属企业业绩评价、国际审计与国际税务、国际投资决策、国际转让价格、国际避税与反避税和国际性、地区性会计组织团体及其制订的国际会计准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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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现行的小企业会计制度已不能适应经济发展需求,为了规范小企业会计核算,保障其核算和监督职能,我国了《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在保障税收、稳定经济、规范小企业管理行为、解决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健全会计标准体系等方面都存在着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

小企业;会计准则;保障措施

1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一些小企业的发展也非常迅速。一国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离不开数量众多的小企业,这些小企业已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一股力量。加强对小企业的发展,就是加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力量。对于扩大社会就业、提高国家的经济增长、保持社会的和谐稳定,创建新型的国家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小企业经济的发展也是非常重要的。

1.1 《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的背景

1)要加强小企业的管理,使小企业快速的发展,需要为小企业提供制度保障,因此制定了小企业会计准则。

随着小企业的发展,其力量越来越大,逐步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一种力量。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更需要加强对小企业的管理,促进他的发展,这是关系社会和民生的重大战略任务,为此,中央高度重视支持小企业发展,出台一些政策扶持中小企业的迅速发展。

2)税收征管的加强、金融风险的防范需要一项制度来做保障,小企业会计准则提供了这一保障。

因为小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不高,税务部门对他大都采用核定征收的方式。而一般的企业,税务部门对一般企业采用的是查账征税。所以制定了小企业会计准则,来加强税收的征管,实现税负的公平。同时,银行对小企业贷款的管理,不是依据小企业的财务报表,同样是因为小企业财务报表的会计信息质量不高。银行的监管部门认为,要提高小企业的财务报表的信息质量,使他成为商业银行贷款的重要依据,就更需要会计准则提供制度保障。

3)规范小企业的会计行为,健全企业会计标准的体系,需要制定小企业会计准则来做保障。

企业会计准则在我国大多数企业中实施,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但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实施范围不包括小企业。而在现行的小企业会计制度中,其中有些规定已经不再适应小企业的业务特点和管理的要求。会计人员对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感到无所依据,急切需要制定一部小企业会计准则来适应小企业特点。

4)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也是借鉴和吸收了《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内容,趋同于国际会计准则。

1.2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内容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1123” 。第一形成一个体系,第二统一一个范畴,第三服务两个对象,第四协调三大关系。

1.3 《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的意义。

会计准则的实施,加强了小企业的内部管理,相关人员办事有据可循,使小企业的发展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加强了小企业的税收征管,使小企业的税负更趋向于公平;加强了小企业的贷款的管理,改善了他们的融资环境,降低了小企业的贷款风险;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的经济秩序、遵循了自然规律的发展,使政府的经济管理水平得到了提升。维护了社会公平与效率,对于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重要作用。

2 《小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不同之处

2.1 两者规范的目标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范的主要是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其次也规范了会计主体的披露问题。小企业会计制度规范的主要是会计要素的记录和报告,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前提条件是小企业会计准则,首先有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才能有会计要素的记录和报告。

2.2 两者的适用范围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企业在性质方面有很大规定适用于股份公司,而小企业会计制度适用的范围较广泛,适用于所有的企业。

2.3 规范的具体内容和可操作性强弱不同

规范的具体内容不同是规范目标的不同所决定的。会计准则主要是“定性”的规定,也就是对会计要素确认和计量的问题。例如在准则中有这样的词语:该项收入(或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具体记到哪一个会计科目,应该会计人员根据自己的经验判断。会计制度规范的内容非常具体,可见,会计准则的可操作性较差,会计制度的可操作性较强。会计准则规定是对某一类业务的确认和计量,而会计制度具体规定的是对某一类企业或全部企业的各类业务的会计处理。

2.4 两者对会计人员的素质要求不同

可操作性强弱程度的不同问题,对会计人员自己的判断能力要求非常高,要掌握一定的理论知识,用知识解决问题,而会计制度对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要求比较低,没有什么特殊要求。

2.5 两者在会计规范体系中的层次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制度不属于同一层次的规范,小企业会计准则制约着小企业会计制度,根据会计法律法规,其层次关系是这样的:会计法属于第一层次,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属于第二层次,第三层次是会计准则,第四层次是会计制度和财政部制定的补充规定或暂行规定。

3 小企业会计制度已不能完全适应小企业发展的需要

(1)有些会计处理方法不妥当,没有结合实际的情况,对小企业获得资金支持方面不利。

(2)《小企业会计制度》不能正确反映企业成绩,会误导企业管理者做出不正确的判断。从而影响企业当期的成绩,甚至有可能影响未来,不利于小企业的正确决策。

(3)与大型的企业相比较,从规模、资金、政府的支持的程度等方面看,在竞争中都处于弱势,小企业的生存压力很大。

(4)小企业为了在竞争中获利,进行违规操作,而小企业会计制度不能解决这些缺陷,要规范小企业,必先规范小企业会计准则。

4 总结

小企业存在一些不合理现象,财务机构设置不太合理,人员素质偏低,基础工作薄弱,因此,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是为小企业的发展而提供的,是小企业适应市场经济所要求的。小企业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不可缺少的力量,我门应该大力支持小企业的发展,发展小企业对于扩大就业、提供就业的机会、提高经济的迅速增长有着重要的意义。还有经济效益的提高,社会的和谐稳定也离不开小企业的发展。因此,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是加强小企业的经营管理,从会计信息方面看,增强其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财政部门支持小企业发展的一项重大措施。

《小企业会计准则》从我国小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与我国税法保持了协调一致,与《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有序的衔接,是为我国小企业“量身定做”的企业会计标准。这项准则的实施,有效地促进我国小企业健康、持续的发展,对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