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2 15:36:04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法治依法行政,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关键词: 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基本要求
中图分类号: D922.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8631(2011)08-0026-01
一、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政府的核心
(一)依法行政是政府机关发挥职能作用必须遵守的客观规律
行政权力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对社会的管理,主要是通过行政机构的权力活动完成的。行政机关的决策和管理活动,既包括国家和社会宏观发展的重大事项,又包括涉及人民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的社会事务。这就决定了行政权力的行使与社会资源的配置以及社会秩序的维持存在密切的关系。行政权力的行使规范与否,行政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直接影响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正因为政府行政职能的这种极端重要性和影响的广泛性,所以,为了扎扎实实地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就必须大力推进依法行政的进程,从严治政,建设文明、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法治政府。
(二)依法行政是政府正确贯彻执行法律的重要保障
据统计,我国的法律约有80%规定政府机关作为执法部门。可想而知,如果政府自身做不到有法必依,出现大量的有法不依行为,就会直接阻碍法律的贯彻执行。为了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必须首先推行和加强依法行政的进程,使各级政府在公共管理中严格做到依法办事,在行政执法中有法必依,有令必行,有禁必止。这样才能保证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真正贯彻执行。
(三)依法行政是监督控制政府权力的重要手段
在国家权力体系中,行政权力的适用范围是最广的,行政机关所管理的领域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几乎涉及社会的各个角落。行政权的强大及其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关系,使得行政机关成为国家机关中最为活跃的权力部门。由于承担的职责范围面广量大,使得行政权成为最易于膨胀和越权的力量。行政机关可以为被管理者设定义务,可以独立实施行政处罚,特别是大量的行政机关在处理社会事务时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如果这些权力被滥用,则必然给公民和社会团体造成严重的侵害。尤其是在政府部门中发生权力腐败,危害后果更为严重。
二、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
(一)关于法治政府职能的要求
依法行政对政府职能的要求体现为:一是法治政府的基本职能有四个方面:经济调解、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要转变经济调解和市场监管的方式,把政府经济管理的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上来,更加重视社会管理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二是坚持政企、政事分开。三是管理职能与出资人职能分开。四是个人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通过自律能够解决的事项,除法律规定外,行政机关不要通过行政管理去解决。
(二)依法行政对行政主体的要求
依法行政对行政主体的基本要求,就是行政主体法定原则,按照《纲要》规定,就是“实现政府职责、机构和编制的法定化”。这个原则的主要内容有:一是依法组建行政主体,包括依据法定权限和按照法定程序组建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要清理、确认并向社会公告行政执法主体。二是按照法律规定,行政主体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和授权组织。非行政机关的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不得行使行政执法权;非行政机关的组织未经,不得行使行政执法权;受法定主体委托的组织行使行政职权的,须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三是人员的执法资格要求。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没有取得执法资格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三)关于行政决策与立法要求
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对行政决策与立法的基本要求体现为:一是科学、民主、规范的行政决策机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公开决策事项、依据、结果,公众有权查阅;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要进行合法性论证。二是提高立法质量:重在提高立法质量;要遵循并反映客观规律,促进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立法;法律文件的内容具体、明确、具有可操作性,能够切实解决问题;行政立法要进行成本效益分析,立法过程的成本、执法成本、社会成本等。三是扩大政府立法的公众参与程度,实行立法工作者、实际工作者和专家学者三结合,建立健全专家资讯论证制度;起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就应当广泛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公布征求意见,要尊重多数人的意见;听取和采纳意见的情况说明制度。
(四)关于行政执法事实方面的要求
依法行政对行政执法在事实方面的基本要求,就是行政执法必须以事实为根,忠于证据。主要内容有:一是对事实的认定必须和只能根据证据,不能根据其他。因此应当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注意收集、保存和适用证据。主要证据不足,是导致行政执法行为违法的一个主要原因。二是认定事实必须是客观的、确凿的和全面的。三是不同的行政执法情形,适用不同的证据证明规则,即排除合理嫌疑规则,优势证据规则等。
(五)关于行政执法程序的要求
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对行政执法程序的要求就是行政执法行为,必须遵守法定程序原则和正当程序的要求,主要有:一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程序具有规范行政和增强行政执法可信度的作用,依照法律规定,行政执法行为如果违反法定程序的,属于违法和应当被撤销的行政行为。二是法定程序的形式范围和实质标准。法定程序包括:形成程序,法定必须遵守不得违背的程序,涉及行政基本秩序和规范的程序,涉权程序,涉及真实和正确的程序,涉及法律宗旨原则的程序等。三是正当程序是法定程序的必要补充。行政机关作出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不利的行政决定之前,应当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并给予其陈述和申辩的机会;作出行政决定后,应当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对重大事项,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依法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应当在行政决定中说明理由。
依法行政就是强调我们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必须依法进行,其行政权力的取得和行使都必须依据法律的规定,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既不得越权和滥用职权,也不得失职,一切行政行为都要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一切违法行政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就此而言,依法行政必须体现法治原则,这些法治原则包括职权法定、程序法定、越权无效,权责统一,接受监督等。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内涵。然而,当前在依法行政中,一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没有真正按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和精神去依法施政,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
具体而言,当前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第一,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的水平不够。一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由于业务水平不够,对国家法律和政策的规定理解不够,随意使用自由裁量权,出现人情执法、关系行政的现象;一些人重实体轻程序,违法规定的法律程序,一些人不注重调查研究,在没有充分的证据的情况下做出处罚,引起相对人的不满,影响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有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严格执法,对该处罚的不处罚,影响法律的严格执行,破坏法律的整体性和一致性。第二,一些公务人员心目中不同程度的存在特权思想。在具体的行政行为中,他们以权压人、以势压人的现象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人特权思想严重,特别是在行政诉讼中表现突出,不履行法院做出的生效判决,甚至在行政诉讼中影响并干扰法院正常审判活动。个别行政机关领导地方保护主义的思想严重,以影响地方经济发展为由对法院的审批指手画脚,甚至对法院审理具体案件定调子,这样就严重影响我国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破坏司法审批的权威性和公正性。第三,超越行政职权。一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超越行政职权,凡是对自己有利的就想法设法去管理,于自己没有利的就听之任之。
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的现象屡禁不止。一些地方还制定不具法律效力的土政策,一些地方还违反法律规定,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行驶处罚权,还有的为了创收越权处罚,严重形象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人民群众的形象。第四,在工作中滥用强制手段。有的公务人员无视法律的具体规定和程序,随意采取强制措施。不注重对广大群众的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政策的宣传与教育,工作中急于求成,机械教条,稍有不慎即滥用强制手段,滥施警械,随意扣押收缴财物,甚至出现严重侵犯人的权利和尊严的事件,破坏了行政执法的严肃性。
二
2019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结合我区交通运输行业实际,严格履行政府赋予的行政职能,坚持以人为本,在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审批工作等方面落实依法行政工作,现就我局2019年度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我局指定由局综合室牵头政务公开工作,各业务股室、局属单位密切配合,定期、全面、准确地在区政府政务公开网上依法公开应主动公开的部门动态、通知公告、政府采购等政务信息。
二、强化法律法规的学习
进一步健全落实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局领导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三、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深入开展岗位学法活动,努力提高执法队伍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廉洁教育,坚决防止和追究行政执法中可能出现的以权谋私、以情代法等问题。严格按照《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坚决做到许可审批依据充分,公正公开。
四、规范行政审批工作
2019年,我局共受理行政许可10宗,按规定依法开展公路路政管理行政许可审批工作,行政许可执法案卷资料均根据市公路局相关工作要求实行“一案一卷”,装订规范。
五、加强法律法规宣传
结合农民工工资支付检查工作,今年5月,我局积极配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入辖区内各重点交通建设工程项目,开展检查工作,检查过程中向项目部负责人宣传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相关企业责任意识,保障农民工权益不受侵占。今年4月和9月,结合节前安全生产检查等工作,我局牵头会同金湾运输管理所、金湾交通执法大队、金湾交警大队、两镇等部门开展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深入辖区客运站场、货运企业,对相关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等行业法律法规的法制宣传,提高企业法制意识,拒绝超限超载营运。
六、开展联合行政执法
有法律的明确授权,是行政机关执法的前提条件。依法行政的基本涵义之一,就是行政权力的取得必须由法律设定。凡是法律没有授予行政机关的权力,行政机关都不能行使;凡是法律没有禁止公民的权利,公民都可以行使。行政机关绝对不能借口执法需要或立法不完善,而行使法定授权之外的权力,否则势必导致违法行政。
就本案而言,《电力法》显然没有明确授权电力执法人员可以不经公民同意而进入住宅进行检查。住宅作为特殊的私人生活场所,受到我国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特别保护,只有依法享有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权限的公安机关、海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等少数执法机关的执法人员,在执法时才有权搜查或进入公民住宅;其他非法搜查或侵入他人住宅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当然,本案中如东县某镇供电所执法人员非法侵入顾某住宅检查窃电虽属违法执法,但根据一审法院调查,属情节显著轻微、社会危害不大,故一审法院未以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犯罪论处。
遵循正当程序是行政机关执法的必然要求。“正当程序”原则,源自英国法中的“自然公正”原则,并成为美国《联邦行政程序法》的基石。我国在推行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的过程中,同样必须遵循正当程序原则。具体表现为必须遵循以下三个子原则:
一是平等原则。即公民、法人与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法律地位应当平等,应当建立听证、协商、沟通等保证公民平等参与行政执法的各项制度;
二是公开原则。即公开行政行为、行政过程和行政结果,公开行政行为中涉及的文件、资料、信息情报。“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没有行政行为的公开透明,人民便没有知情权,行政权力就难以受到广泛的监督,公民权利就难以受到充分有效的救济;
三是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既是正当程序原则的出发点,又是其归宿。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和行政程序的公正性,是依法行政的“两根支柱”,也是抵御行政权违法和滥用的“两大盾牌”。
就本案而言,电力执法人员显然缺乏遵循正当程序的法律意识,没有把自己放在与行政相对人平等的地位,没有做到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而是有特权思想,认为自己是依法执行公务,查处违法行为,怎么做都有道理。
符合执法的比例原则是控制行政机关滥用执法权的有效手段。
“比例原则”产生于德国,并很快被其他国家的依法行政制度所采纳和吸收。“比例原则”要求行政机关执法时所选择的行为方式和手段必须与法律所要实现的目的成比例、相一致。它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适当性。即行政机关所选择的行为方式和措施必须与实现立法目的相适合,不能与立法目的相背离;二是必要性。即行政机关在若干适合于实现立法目的的行为方式和措施中,必须选择使当事人损失最小的方式;三是合比例。即必需的行为方式和措施对个人所造成的损害与社会所获得的利益之间应成比例、保持均衡。行政机关所选择的行为方式和措施只有能实现更大的社会利益才有意义;如果收益低于对公民、法人造成的损失,该行政措施就不具有正当性和合理性。
就本案而言,电力执法人员在顾某家中无人的情况下强入住宅进行检查和测试,显然不符合执法的“比例原则”,构成了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的行为,并给电力执法机构的声誉和形象造成了损害。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工作。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一年来,区司法局始终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司法行政部门的一项基础工作来抓,把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列入局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总书记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把依法行政与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和执行力绩效考核相结合,进一步强化局依法行政的指导、监督力度。一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通过《*司法行政网》和OA党政网,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司法行政职能和工作动态等,公布监督投诉电话。二是简化办事程序。对持有政府核发的经济困难救助证的人员及需要法律援助的群体性案件或情况紧急的案件原则上不审查或暂不审查经济状况,使经济困难群众和特殊案件当事人快速获得法律帮助。特别是汶川大地震消息传来后,急灾民所急,先后快速办理了四川广元、绵阳来杭务工灾民唐恩怀交通事故赔偿、刘邦亮人身伤害赔偿2起援助案件,帮助灾民解决了燃眉之急。三是降低服务门槛。在社区服务中心设立办事窗口,在原有21个法律援助联络站的基础上,继续增设村、社区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切实保障老龄人、残疾人、妇女、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的维权工作。对行走不便的老、弱、病、残者,实行上门提供法律服务。
二、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的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新修订的《律师法》、《*市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去年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的基础上,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重新修订了《*区司法局行政执法责任责任实施方案》。从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范围和要求、法定职能、职权分解、工作流程和执法责任等六个方面作出详细规定。在修订过程中,共整理出具体行政执法职权42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监管4项,行政处罚33项,其他具体行政执法职权4项,所有职权落实到法律服务工作科、基层工作管理科和办公室。今年以来,共对4个律师事务所由合作制改为合伙制进行初审,出具了审查意见书及时上报。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结合律师百分考核,重点对辖区内12家律师服务收费情况等进行综合检查。行政执法人员做到持证上岗,行政执法岗位持证率不低于50%。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没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15日内上报市局。按要求建立了行政执法举报制度,在*司法行政网及区党政网上公布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并对投诉举报认真落实查处。今年共处理投诉案件4件。其中3件投诉律师,1件投诉法律工作者。并做好案件处理记录。
三、坚持依法行政,积极推进“法治*”建设。
一是增强法制宣传实效。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在区党政网和*司法行政网开设“公务员学法”栏目;《今日*》、《*法苑》设立普法专版;落实公务员学法日制度,制定《20*年*区公务员学法日活动实施意见》,并在今年*市第一个公务员学法日组织全区公务员参加《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市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试行规定》理论知识考试,合格率为100%;定期举办法治讲座;以“20*年运河法治文化节”为主题,组织举办了百名律师服务新市民、百幅法制漫画进社区、百个运河“法治文化角”建设、百场法制电影展、百场运河法制讲座、百个法制乐园等“六百”系列活动;成立了全省首家法治茶楼,全省首支法治宣传涂鸦队;在信义坊东广场举行“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为主题的“奥运法制宣传百日行动”活动等。区来杭创业者法制学校入选央视七套“农民与法30周年”特别节目。
二是增强法律服务意识。继续发挥“平安*”法律顾问团作用,继续为区委、区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等提供法律上的咨询、论证服务。始终坚持每月15日参与接待。制定了《领导随访工作制度》、《20*年度律师顾问团参加区接待日期安排表》。在区大接待日,参与了区领导对工伤、医疗事故、劳动保障等老上访户的接待。在奥运期间,华盛所律师参加了区政法委在桐庐、萧山举办的去北京上访人员学习班。今年累计接待涉法咨询79人次。同时,积极争创品质律所、做品位律师,组织开展百名律师服务农村、社区、企业结对活动。法律援助工作得到央视的重视和关注,《今日说法》栏目组专程来我区采访并实地拍摄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1至11月共办理援助案83件,12348接待来电来访2093件。
三是提升基层工作能力。加大《*市人民调解工作条例》宣传力度,积极推进人民调解质量工程,在全省政法工作会议上作大会交流发言,与法院共同推出《人民调解指导》刊物。设立的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入选“20**市生活品质十大现象之一”。《人民调解与民事立案审判良性互动的实践与探索》入选*市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创新成果优秀奖,被省厅认定为“对人民调解改革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授予“突出成绩”奖,赢得了省内外司法行政同行的一致好评。*年全区共排查矛盾纠纷2417起,成功调处2394起,成功率为99%。社区矫正和归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稳步推进。
关键词:行政强制法;立法背景;意义
Abstract: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administrative enforcement power is of particularity and reality, and restricting executive power and protecting civil rights are the eternal topic of the rule of administration. Some of the personal views of the legislative background and significance of administrative enforcement law are presented.
Key words: administrative enforcement law; legislative background; significance
中图分类号:D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行政强制法》是继《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之后,我国在行政法领域出台的重要法律,与行政机关关系重大。其宗旨(立法目的)是通过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以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一、行政强制法的立法背景
1、行政强制法立法的国际背景
行政强制权作为一种典型的公权力,其法治化无疑是世界各国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综观西方国家的法治历程,大都将实现行政强制的法治化作为建设法治国家和法治政府的一个重点与难点。大陆法系非常重视实现行政强制的法治化,通常采用一种统分结合的立法模式。与大陆法系不同,英美法系传统上没有专门而又独立的行政强制法律制度,其行政强制主要属于司法制度的基本内容,行政机关只能采取少量的即时强制措施,从而形成了司法为主导、行政为例外的行政强制制度模式。但与大陆法系国家异曲同工的是,英美法系国家也同样重视行政强制的法治化,它们不断完善司法内部执行程序制度,加强行政机关自力执行的司法审查,逐步提高行政强制执行的法治化水平,并最终在 20 世纪末完成了这一任务。总之,虽然英美法系国家传统上对司法权更为信任,对行政权更为防范,但实现行政强制的法治化也是其建构现代法治国家的重点内容。
2、行政强制法立法的国内背景
行政强制是最直接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行政执法方式,涉及对公民人身权的限制和公民、法人财产权的处分,属于典型的损益行政行为。行政强制如果长期得不到法律的严格规范和约束,必然会引发诸多问题,严重影响甚至恶化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关系。我国行政强制执法领域长期存在既“散“、“乱”、“软”的问题。
(1)行政强制权设定主体、权限不明确。由于对那些机关可以设定行政强制措施,没有明确规定,因此,除法律设定外,法规和规章中都有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现象,甚至一些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政府红头文件)也设定了行政强制措施。
(2)行政强制手段的具体形式繁多、名称混乱、缺乏规范(名目繁多的行政强制方式据统计达到260多种)比如设定对财产的行政强制方式就有:查封、扣押、封存、暂扣、收缴等30多种。有的实质内容一样,表述不一样。强制销毁与强行销毁、与强制清除。加处罚款与加收罚款等。
(3)实施主体过乱。没有强制权的行政机关自己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机关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授权、委托其他组织,有的甚至是企业实施行政强制的现象时有发生
(4)行政强制缺乏程序约束,行政强制手段不符合比例原则,随意性大,侵害相对人合法权益。比如:城管查封、扣押的财物不制作清单,不给出具收据,随意使用被查封、扣押的财物。对查封扣押的财物不及时处理,造成财物的损失。交警对违章车辆处罚不开发票等等。
(5)某些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缺乏必要的强制手段,不能有效处理严重违法行为。主要表现为行政决定不落实及执行难的问题。有的行政机关怕事不作为,对违法行为长期姑息,没有及时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权,制止和纠正违法行为,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比如:有些地方黑恶势力称霸一方,我们有些执法部门却表现为素手无策,不敢管。
以上这些问题须要通过多方面的努力予以解决。而制定和实施统一的行政强制法乃是一项关键的法治举措,有助于依法治理行政强制实务中的“乱”、“滥”、“软”。
二、行政强制法的立法意义
行政权力的制约和公民权利的保障是行政法治的永恒话题。行政任务的实现、行政效能提高,需要赋予行政机关强制权力、配置以适当的方式或措施。行政强制权力的运用,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实现公共利益和行政目标,发挥着重要作用。
1、行政强制法的颁布实施结束了我国没有行政强制统一立法的现状。在行政强制法颁行以前,我国有一些行政强制规范,散见于从法律、法规、规章到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各个层级的法律文件中。内容不仅涉及行政强制的设定、实施、代履行、执行罚等行政强制具体方式或措施,还有对行政强制行为的救济机制。这些规定对行政强制的实施设定了规则,具有积极的意义。然而,立法主体不一,且缺乏统一的上位法的统摄,行政强制立法的内部矛盾、背离 "以人为本"的情形并不鲜见。在法治、民主、服务理念之下,形成行政强制统一立法,是我国法治发展的迫切需要。《强制法》的颁行结束了我国没有行政强制统一立法的状况,改变了《强制法》这一重要法律在我国行政法律体系中长期缺位的状况,厘清了长期以来的一些理论上的争议,为解决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冲突提供了依据,完备了行政强制的实体与程序规则,实现了行政立法上又一重大突破。其确定的法定原则、不得谋利原则、适当原则和权利救济原则为行政强制立法的清理工作及后续立法提供了标准,对约束行政强制权力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有重要意义。
2、行政强制法的颁布实施弥补了我国行政强制立法的空白。行政强制法确定了行政强制的基本原则、科学界定了行政强制的内涵以及分类、系统梳理了行政强制的措施和方式。同时,在实体内容上,规定了行政强制设定权的行使要件,使我国过去存在和适用的执行罚、代履行等强制执行方式的适用条件更为明确;在程序规则上,规定了行政强制设定的征求意见和事后评价机制,统一了行政强制的一般程序,设定了针对查封、扣押、冻结和代履行、执行罚等适用的特殊程序要求。对于改变此前我国行政强制立法中"重实体、轻程序"、"重授权、轻控权"、实体法制和程序法制不完备的状况,具有积极意义。
一、上下一心,群策群力,全县依法行政工作成效显著
年,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简称“纲要”)明确指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我县各级各部门上下一心,“劲往一处使,心往一处想”,以贯彻落实国务院《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等一系列决策部署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为主线,切实围绕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生改善,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职能,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在推进依法行政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成效明显。主要表现在:
(一)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全县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纲要》的贯彻实施,通过召开会议,成立机构,下发文件等形式,结合实际,在组织领导、学习宣传、任务分解、责任落实、督促检查等作出了安排部署。通过《纲要》的贯彻实施,全县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增强,普遍成立了工作领导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法制工作人员具体抓的“有人管、有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全县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基本成形,依法行政工作纳入了目标管理考核,依法行政工作网络基本健全,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制度建设质量明显提高。县政府相继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行政执法公示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考核办法,完善了制度建设。全县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把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及其配套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大多制定了相应的制度,并逐步完善和补充,制度建设质量明显提高。
(三)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纳雍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从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入手,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严格遵守法制机构统一审查、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向社会公布、按规定报送备案等四项基本程序,并加强了备案审查监督。各级各部门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先进行合法性审查后出台文件,在提高抽象行政行为质量的同时,从源头上有效预防了具体违法行政行为的发生。
(四)依法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通过健全和完善重大事项决策的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决策评估、公示听证、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等制度,各级各部门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明显提高,有效避免了决策的随意性、盲目性,防止和减少了决策失误的发生。
(五)行政审批行为进一步规范。通过几次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取消了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减少了政府对经济和社会事务的不必要干预;推进政府管理方式创新,设立了政务服务大厅,对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事项进行集中办理,简化办事程序,为广大人民群众办事创业提供越来越多的方便,加快了服务型政府建设步伐。
(六)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深化。通过机构改革,公共服务职能得到进一步强化,各部门职能、权限得到进一步合理划分和规范,职责交叉的现象得到较大改善。
经过近十年的努力,全县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普遍增强,依法行政工作各项任务得到有序推进。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上下一心的结果,凝聚了广大政府法制工作者的心血,在此,我向您们并通过您们向广大政府法制工作人员致以衷心的感谢和亲切的问候。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表现在:一是依法行政面临许多体制障碍,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不适应之处;二是行政决策机制不够完善,行政决策程序有待加强;三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违法不究的现象未从根本上得到根除;四是部分法制工作者法律素养仍需强化。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坚持不懈地予以解决。
二、深化认识,多措并举,全力以赴建设一流法治政府
(一)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强化行政权力监督。西方有句法学谚语:“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历史经验反复证明,权力不受制约和监督,必然导致滥用和腐败。依法行政的成功与否,事关政府的权威和形象,事关政府的软实力和公信力,事关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我们知道,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是为人民服务,建设法治政府的目的就是确保执政为民,这要求我们广大领导干部必须强化行政权力监督,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我们必须全面落实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明确决策权限,遵守决策程序,坚持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我们必须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对超越权限、违反程序、没有充分调研论证的决策,造成重大损失的,严肃追究决策者的责任;我们必须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三位一体”行政调解机制中的重要作用,认真执行行政复议法,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加大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力度及时有效纠正和监督所属部门或下级机构的行政行为;我们必须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监察、审计、法制、司法部门对行政管理活动、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行政行为的全面监督作用,构建全方位、广覆盖的行政监督体系。坚决杜绝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中不正之风和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发生,确保廉洁从政和政令畅通;我们必须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实行政策法规、岗位职责、作业流程、收费标准、服务时限、工作纪律、投诉举报方式和监督结果公开,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条件,为群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着力打造“透明政府”;我们必须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备案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查”、“有错必纠”,严格规范抽象行政行为;我们必须在注重事后监督的同时,更注重事前、事中监督,变结果监督为过程监督,变部分监督为全面监督。
(二)加强制度建设,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一是凡事先定制度,即凡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生及改革的重大项目,都必须先定制度、立规则,方可组织实施;二是凡重大行政决策,要坚持“五个必须”规定,即:必须完善听取意见制度,增强行政决策制定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必须推行听证制度,扩大听证范围、规范听证程序;必须建立合法性审查制度;必须坚持集体决定制度;必须建立实施情况评估制度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三是建立和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备案等监督管理制度。
(三)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当前,我县部分行政管理领域还存在着交叉管理、多头执法,职责不清、相互扯皮,管理方式落后、办事效率不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少数部门及工作人员渎职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继续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一步理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通过机构改革,进一步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各部门职能、权限得到进一步合理划分和规范,职责交叉的现象得到较大改善。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一是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依法行政的本质是法治,以法治国,依法治权而不是依法治事;是依法治官而不是依法治民;是依法治自己而不是依法治别人。领导干部要正确理解和掌握依法行政的要求和本质,才能有效开展工作。一项工作开展得好与坏,与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有密切的关系,依法行政工作也不例外。因此,领导干部必须重视依法行政工作,身先士卒,带头学法、守法和用法,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营造“法治”环境。二是强化法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通过开展法制工作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业务培训,强化管理和监督,实行资格管理制度、纠正行政执法中各种不正之风、查处各种违规行为,提高法制工作人员法律素养,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五)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规范行政行为。一是改革行政执法体制,下移行政执法重心,减少行政执法层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二是完善行政执法保障机制,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所需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为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提供思想保障。我分局始终把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民主考核制,通过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坚定立场,把握方向,用“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指导行政执法的全过程。在执法过程中,我分局努力做到早部署,早动员,早行动,每项执法行动都要有方案、有措施、有声势。在九月份脱装以后,我分局面对严峻的执法形势,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改变工作方式,同时注重执法程序的规范性、合法性,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努力使执法工作更加公正,严格,确保巩固执法成果,提高执法效率,从而推动了我分局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μ岣咭婪ㄖ卫淼哪芰?退?健?/SPAN>本年度,我分局不断加大业务、理论的学习培训力度,利用每周例会,各分队集中讨论,创建“青年文明号”等多种形式,对执法队员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行政许可法》等与我分局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很多同志还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利用一切空余时间,学习各种法律法规,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从而提高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三、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我分局在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十分重视加强自身建设,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提高执法队员的整体素质。我分局先后制订完善了等10多个规章制度,做到职责分明,责任到人,为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奠定了基矗由于我分局健全了规章制度,各项工作逐步走上了正规化的轨道,执法行为得到了规范,保证了依法行政落实到实处。
四、有重点地开展各类整治活动,不断改善桂城市容环境。我分局根据辖区的实际情况,在加大巡查力度,保证执法工作正常开展的基础上,适时开展各类整治活动。本年度,我分局共组织专项整治行动12次,出动执法汽车60多辆次,执法摩托车120多辆次,执法人员400多人次,联合直属分局及公安、工商等部门,先后集中力量对无照小贩、无照卡拉OK、无照烧烤、占道大排档、乱搭建、违章广告招牌、违章小广告等进行了专项整治。通过有重点地开展各类整治活动,桂城的市容环境有了较大的改观。
五、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本年度我分局主动与宣传媒体相互配合,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在执法过程中,我分局邀请新闻媒体对整个执法工作进行跟踪报道。通过媒体宣传,向全社会表明我分局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的决心、信心和具体举措,让全社会更加了解行政执法工作,更加支持行政执法工作。此外,我分局还主动出击,到南海广场等繁华的路段派发宣传单张和“青年文明号服务卡”,积极听取社会各界对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执法工作,提高执法水平,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今年以来,我分局执法队员发扬团结协作、努力拼搏的精神,取得前所未有的好成绩,使桂城的市容环境水平迈上了新台阶。但是由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的工作还处于摸索阶段,若干地方尚无经验可供借鉴。因此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执法手段单一。目前,由于只是教育,处罚,再教育,再处罚,要达到长效管理仍需努力。二是执法效率有待提到
共2页,当前第1页1 。要管理桂城28.45平方公里的城市“六乱”及其他各种违法违章行为,分局要在提高执法效果方面下功夫。三是执法保障需要加强。由于市民素质参差不齐,加大了城市管理的难度,导致执法的权威性及执法队员的人身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
今后,我局将在保持工作成绩的基础上,不断加大执法工作力度,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上级决策、决议,切实作好依法治理工作,同心同德,与时俱进,真抓实干,开拓创新,为市民营造更好的居住生活环境,使执法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为打造桂城“宜商宜居”的品牌作出应有的贡献。
桂城行政执法分局
第一条依法行政报告的主体:
依法行政报告的主体为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
第二条依法行政报告的内容:
(一)推进依法行政进展情况,包括主要措施和主要成效。
1.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情况;
2.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情况;
3.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情况;
4.防范、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立情况;
5.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情况;
6.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情况;
7.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情况;
8.完善措施,切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情况。
(二)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第三条依法行政报告的形式:以书面形式报告。
第四条依法行政报告的报送时间及报送单位: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要认真按照《决定》、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陕政发〔〕63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的实施意见(市政发〔〕25号文要求,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于每年2月底前将本辖区、本部门上年度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报送区政府法制机构。区政府法制机构汇总整理后,报区政府主要领导审定,由区政府法制机构按规定将我区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向市政府报告。
第五条依法行政报告的要求:
(一)根据《纲要》和《决定》的要求,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的行政首长是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切实加强对本地、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督促落实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督促落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制度,确保《纲要》和《决定》得到全面正确执行。
(二)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要落实具体负责依法行政报告工作的人员,切实做好本地区、本部门依法行政情况报告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夯实依法行政基础工作
(一)完善第一责任人制度,为依法行政提供组织保障
该县把依法行政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全面性、基础性的系统工程来抓。于12月份调整了以吴海平县长为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共有县府办、发改局等20个成员单位组成,在县政府法制办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依法行政的日常工作,研究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所遇到的具体问题,强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
(二)召开会议,制定年度计划,周密部署依法行政工作
1、组织召开了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在市政府召开会议部署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后,县法制办经过精心筹备后,于5月11日,县政府召开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学习传达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全县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并表彰了先进,部署了度依法行政工作任务。会上,县委常委、副县长杨幼平作重要讲话,为推动该县依法行政工作起了应有的重要作用。
2、制定年度计划并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根据《纲要》确定的依法行政目标和任务,县法制办逐项分解《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中制定的各项目标,印发了《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政办〔〕66号),明确提出全县各级各单位的工作任务,并抓好落实。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都已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组织制订了本单位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3、修订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标准。按照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依法行政考核标准的规定,县政府法制办在总结往年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该县依法行政工作重点,深入调查研究,及时修改完善县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标准(政办发〔〕106号),完善考核内容,改进考核方式,加大考核和督查力度,使考核办法更具合理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确保《纲要》和《五年规划》规定的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
(三)重视机构和人员建设,健全工作网络
县政府法制办共编制10人,现有人员5人,县政府法制办的工作人员在逐步增加,办公条件逐年改善。依法行政专项经费比上年度有明显增加。对人民群众投诉的行政执法方面的问题能依法及时组织处理。现有财政局、国税局等十一个部门设有法制科,配备专职的法制员,20个乡镇(街道)已设立法制办,并对外挂牌。形成了专门机构与专兼职法制员相结合的政府法制工作网络。
二、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依法清理规范行政许可项目、工作类(初审)项目、非行政许可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和审批证照年检项目
1、全面规范全县行政许可项目
《行政许可法》颁布,该县清理后决定保留许可主体37个,许可项目320项,取消许可项目121项。由于这次是上下各地同时开展的清理,存在着许可名称不统一,项目数量差距较大,许可与非行政许可项目界定不明确,实施不规范等一系列问题,省里11月布置要求重新清理。
根据统一项目、统一名称、相同系统、相同事项的要求,该县发文部署,进行重新清理,经审核后,在320个许可项目的基础上增加了许可项目9项,329项报省法制办审定。
省法制办把清理拟初步确定的许可项目名称和依据包括67项执行上级许可工作类项目通过市法制办内部反馈给该县。该县又发文将省稿许可项目发给各单位,要求各单位核对、上报。经该县法制办审核,确定拟保留许可项目324项,许可实施主体32个。
后来全省分系统陆续公布各级各系统行政许可项目和实施主体。该县又根据公布的结果,进行重新核对。市法制办也又召开会议,进行统一规范和确认,县政府发文公布确定该县保留34个许可实施主体和327项许可项目。
2、根据省法制办初步拟定的执行上级的行政许可工作类项目67项和已公布的许可项目为基础,结合该县实际,该县法制办整理出执行上级许可工作类项目共有102项,实施主体20个。以文件发给各单位,要求各单位核对上报。
各单位上报行政许可工作类项目123项,根据省里公布的许可项目名称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据,逐项进行核对,县政府发文公布保留行政许可工作类项目110项,工作类主体24个。
3、清理非行政许可项目
以文件形式下发了调查表,经收集汇总、衔接、审查,经县政府发文公布保留27个单位共89项非行政许可项目。
4、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以文件形式下发了调查表,经收集汇总、衔接、审查,县政府发文公布48个单位共16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5、清理审批证照年检项目
以文件形式下发了调查表,经收集、汇总,共审查了50个单位上报年检项目70项,县政府发文公布年检主体21个、项目46项。
(二)全面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取得较好社会效应
一是规范了行政许可收费,减轻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负担。二是进一步简化了程序和环节,提高了效率,强化了服务,方便了基层和群众,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服务项目集中度达100%,提前办结率达100%。三是有效地改变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行政许可案卷不断规范,尚未出现行政许可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被撤销、责令重作等败诉情况,县政府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中心,县机关效能投诉举报中心,县长热线也均未收到关于行政许可乱收费等方面的投诉。四是明确了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项目、岗位、职责、程序、标准,推行“阳光操作”;逐步建立了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要赔偿的工作机制。
三、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加强行政管理制度建设
(一)严格依据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该县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在以下五个方面又有新进展。一是计划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把保障改革、发展、稳定所需解决的问题为重点,于年初编制该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政办发〔〕53号)。按制定计划的要求,县法制办严格把关,认真抓落实,保证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有序进行,并超额完成年初制定的计划。二是程序性。按照《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县政府2号令)的要求,对规范性文件从审核制定到的各个环节都进行了规范,做到档案完整,责任到人。三是合法性。县政府出的规范性文件均经过法制办审核把关,凡与法律、法规和上级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或与WTO规则有冲突的规范性文件,都坚持予以修改、退回或暂缓出。维护了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四是民主性。通过召开文件制定听证会、座谈会、征求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充分吸纳民意,保证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质量。五是公开性。县政府出的规范性文件,都能及时地在《政府网》上予以公布。今年,我县审核、论证了61件,出54件;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立法性工作11件次。制定的5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自之日起30日内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审查。
(二)全面清理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按时完成清理工作任务。
1、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动员部署
(1)建立领导小组,提供组织保障。该县于8月28日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副县长杨幼平为组长,由县发改(粮食)局等33个部门为成员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政办发〔〕113号),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法制办。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也成立了相应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分管领导,落实了专门人员。为该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2)2次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一是于9月4日上午,召开了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预备会议,召集了县法制办、县水利局等六个单位的分管领导参加,县委常委、副县长杨幼平到会作重要讲话,部署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9人组成一个清理工作组,到县档案局进行集中清理,共审阅218卷,涉及文件1万多只。摸清该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底数,疏理出该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共939只。二是于9月27日上午召开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会议。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乡镇(街道)分管法制工作领导、法制办主任或法制员、相关单位分管法制工作领导、法制科长或法制员共130多人参加。由法制办主任王俊具体部署该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县委常委、副县长杨幼平作重要讲话,并向到会人员印发全县行政文件清理工作操作指南。
2、结合实际,制订清理工作方案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详细、周密的工作方案,并提交县政府审议。县政府办公室于9月20日下发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和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政办发〔〕128号),该文件对清理工作要求作出明确部署,确定清理单位,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参考目录,明确具体操作步骤和清理方法,确保文件清理的准确性。
3、着眼大局,依法清理
重点是审查有无越权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问题,有无作出增加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义务,影响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权利的规定。在清理过程中,能做到密切配合,能协调解决。县法制办认真审核各清理单位对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提出的清理意见,多方沟通衔接,逐件把关后,提出拟废止规范性文件299件,拟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396件,拟继续施行规范性文件223件,拟修改规范性文件34件。县法制办于12月5日又把该结果反馈给各有关单位重新核对,征求意见,对该清理结果是否有不同意见,是否有遗漏,经多次核对后,最后经县政府发文公布确定废止规范性文件278件,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360件,继续施行规范性文件223件。
(三)开展实施情况的检查评估
建立规范性文件实施一周年情况报告制度和实施情况评估制度,对实施满一周年的规范性文件开展评估并进行执行成本和社会成本分析并报告实施情况。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本部门法制机构牵头进行评估。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及时纠正或督促纠正。
四、围绕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
(一)认真做好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
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完善和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切实做好深化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做好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清理、确认和公布工作。我县于5月份完成执法主体资格审核、公告工作。审核公告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86家,行政执法主体按规定领取《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登记证》,并全部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证换证和新领证等相关工作,行政执法证件年审情况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并及时报备案,确保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合法。二是做好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各部门对自己主管及配合主管的法律进行全面的梳理,编制成依据目录。三是依法界定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等八类执法行为进行分类,形成各执法部门的“权力清单”。四是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以上四项工作已基本完成。由县政府法制办梳理规范共同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共有24部。五是制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因为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要待省、市相关部门制定后,做好上下衔接工作后,才能确定我县各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因为省、市小数部门的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还未制定,也直接影响了该县各部门的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的制定工作。到目前为止,大部分单位已制订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少数单位按原方案继续实施。
(二)完善行政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该办于今年年初在总结历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出了《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和《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府法〔〕4号)。有针对地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发现问题能及时处理并纠正。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过错和错案责任追究制、执法公示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逐步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运行机制,推进部门乡镇依法行政。
五、贯彻全省行政复议工作会议,依法履行行政救济职责
以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暨行政复议工作会议》契机,认真贯彻中办发〔〕27号文件精神,依法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积极解决行政争议,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认真及时贯彻落实全省行政复议工作会议精神
1、及时把会议精神分别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从杭州开完会回到后,及时形成《贯彻全省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及行政复议工作会议精神情况汇报》的汇报材料。以分管县长和法制办主任名义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分别汇报,从而促使县委、县政府更加重视行政复议工作。
2、抓好宣传培训,采取有力措施推进依法行政复议工作。采取以会带训的形式传达会议精神,于9月27日举办由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法制科长、法制员共120多人参加的《条例》培训会,邀请市法制办副调研员前来讲课,传达省会议精神,部署该县的行政复议工作。按照《条例》规定,做到职能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等“三个落实”。充分利用电视和报纸等各种媒体宣传《条例》,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悬挂70多条横幅宣传《条例》。
(二)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努力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水平
该县把复议能力建设作为行政复议工作的重点,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国务院《条例》规定。该县法制办现有编制10人,实有工作人员5人,县政府打算在现有的编制情况下增设复议办,给县政府法制办增加2名工作人员。把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有较强法律素质的干部充实到行政复议机构中来,切实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做到一般案件至少有2人承办,重大复杂案件有3人承办。
(三)加强配套制度建设,规范行政复议各项工作
1、健全行政复议办案程序。县法制办起草了《行政复议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审理、决定、送达、归档等各个环节,健全行政复议接待登记制度、受理立案制度、调查取证制度、审理制度、行政复议终止、中止、延期制度及案卷归档移送制度。
2、建立健全个案分析、错案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要求各行政机关对依法被撤销、变更、确认违法和责令履行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能深刻剖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写出分析报告。复议机构对每一起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都认真分析,查找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制发行政复议建议书,提出整改建议。确保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落到实处。
今年到目前为止,县政府法制办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1件,维持4件,4件正在办理中,申请人经协调后,主动撤回申请20件,和解、调解率为71%,息讼数23件,息讼率为82%。
(四)自觉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县政府法制办能按时答辩、提交证据材料,积极应诉;能按规定报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统计报表;无重大或有影响的行政诉讼案件,无行政诉讼案件被终审判决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责令履行,支持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实行异地审理的制度。对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生效的行政判决和裁定,能及时履行。
六、特色工作
刚才,宗华同志代表区政府对全区政府法制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会后,各地各部门要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狠抓贯彻落实。这里,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根本途径。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的今天,社会生活发生了复杂而深刻的变化,要求政府职能必须从传统的行政指令向积极的宏观调控、协调服务转变,自觉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从实践看,近年来我区紧紧抓住依法行政这个重点,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能力明显提高,全区法制环境明显改善,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加快构建和谐渝北创造了积极条件。但是,与中央的要求和人民的期望相比,我们的法制工作还有明显差距,远不适应“加快”和“率先”发展的需要。比如,在行政审批方面,改革的深度还不够;在执法监督方面,制度执行得还不力;少数行政执法人员还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等等。当前,我区正按照“314”总体部署和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围绕“三区一枢纽”目标,积极参与一小时经济圈建设。各地各部门必须切实增强做好新时期政府法制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不移地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中心及和谐社会大局,以营造良好投资环境、增强经济发展活力为己任,积极促进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二、突出重点,加快促进政府工作向法制化、规范化转变
法治政府要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只能在法理精神和法律原则内求规范,绝不能在法律法规外图“方便”。政府机关必须遵循法制统一和公开透明的原则,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切实保证行政执法的公正、合理、统一。为此,要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在审查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上下功夫。要扩大公众参与的程度,充分发挥专家、顾问和咨询组织的作用,特别是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的重大事项,要通过论证会、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确保规范性文件既符合法律规定又切合渝北实际,全力维护法制的权威和统一。二是在执法监督的直接介入上下功夫。当务之急,是要建立起切实可行的监督机制,将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落到实处。要从侧重于事前咨询、审核、审查等间接预防式的监督,更多地转向事前监督与事中、事后直接监督并重,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全程监督,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三是在行政复议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上下功夫。要适应新的形势,积极探索更加科学有效的行政复议制度,建立行政复议庭审制度;积极探索听证等公开审查方式,将案件的裁决置于公众监督之下。要强化行政复议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积极作用,逐步探索行政复议与、调解、仲裁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四是在法律顾问的主动参与上下功夫。法制工作机构要从被动应付式的、单一的法律解释,转向提前、主动参与政府重大决策活动特别是重大经济活动,充分发挥法律参谋顾问、合法性审查把关以及提供法律意见等综合性、复合性作用,推进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法制化。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把落实《纲要》及依法行政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该局新一届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贯彻落实《纲要》和依法行政工作,及时调整了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周庆恩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党组主要领导在各种会议上反复强调依法行政工作,基本上做到了逢会必讲。对作出的每项重大决策,都要进行合法性论证,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都要经法制机构审核。执法案件办理严格按照规定实行集体审理,杜绝执法人员私自办案或由单位领导个人说了算。在今年市检察院对我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中,共抽查12份案卷,无发现一起存在违法现象。
二、认真贯彻落实《纲要》,努力建设法治诚信服务型质监部门
从强化培训入手,通过集中辅导和分散学习相结合的方式,使全局人员了解掌握《纲要》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成立了建设“三型”政府部门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了目标任务,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落实了双月报告工作制度。
三、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制度,落实合理行政的要求
研究制定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对质监法律法规规章中有裁量幅度的100项罚款项目进行了规范细化,并对执法人员进行了宣贯培训,在*质量信息网上向社会进行了公布,在执法实践中得到了较好的落实,有效解决了以前存在的重过轻罚、轻过重罚、处罚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将合理行政的要求落到了实处。
四、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召开了动员大会,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将推行工作纳入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严格奖惩措施。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建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出台了《*市质监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案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相配套的制度。定期组织案卷评查,以卷评案,评查意见书面反馈承办单位。举办法律知识、法制业务培训班2期。利用执法证年审及换证对全员进行了法制培训及法律知识考核。
一、主要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积极推进行政管理职能转变
1、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要求,发挥法制机构在行政决策中的法律顾问作用,政府规范性文件要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完善公众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机制、程序和方法,制定决策过程中要引入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实施过程中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价制度,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确保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发展环境。结合行政许可项目清理和房地产开发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督导检查,按照上级规定切实削减行政审批和收费项目。创新行政服务中心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增强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在行政服务中心积极推行“一个窗口对外”、“行政许可事项联审”、“限期办理”的审批方式,提高项目审批速度,提升行政服务效率。
3、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按照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加快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和更新维护,对政府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依照法定程序和时限及时予以公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程序和工作职责,认真落实《**省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保证我县政府信息能够全面、及时、准确、真实地向社会公开。对政府重点工作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遵循听证、专家咨询和社会公示等程序,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做好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认定工作。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对合并或者调整后部门的行政执法权进行梳理和规范,重新明确部门的行政执法职责,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结合内部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配置,进一步分解、细化执法职权。按照权责一致、权责挂钩的原则,确定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
2、以评议考核与责任追究为重点,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县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实施办法》,组织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情况考评,评议考核结果作为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按照《**县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严肃查处和追究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法或不当行为的责任,促进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新晨
3、加强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工作。结合省、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和部门执法工作实际,细化、明确合理的执法尺度。出台规范和限定自由裁量权实施意见,界定各类行政行为的条件和标准。下半年,要通过抽查案卷,对部门进行督导检查,减少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裁量权的随意性,使行政执法真正体现公*、公正的原则。
4、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按照市政府要求,做好在城市管理领域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年内制定《**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缺位问题,加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力度。
5、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准入条件和程序,继续落实新法培训和新上岗人员培训制度,对所有行政执法人员以及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进行培训考试,在全体行政执法人员中深入开展法律知识和服务意识教育,提高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对不参加培训及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能发放行政执法证件,不进行行政执法证件和监督检查证件年检。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接受群众监督。
(三)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1、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有效期和公开公布制度。加大对备案文件审查力度,确保审查率、备案率达到100%,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所有规范性文件都必须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2、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执法情况,深入企业、基层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促进行政执法水*整体提高。
3、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采取日常检查与重点检查、定期检查与随机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对食品卫生、环境保护、征地拆迁、安全生产等领域的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通报检查及考评整改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行政执法进行专题视察或参加专项检查,完善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机制。
4、开展案卷评查工作。采取定期集中评查和不定期评查等方式,组织开展对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产生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或征用等各类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切实解决行政执法中程序不当、适用法律不准等问题,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5、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和《**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完善行政处罚程序,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建立备案制度,不断规范行政处罚行为。20**年上半年要制定具体规定,凡是涉及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许可、重大行政复议及应诉案件,均要向县政府报告。
(四)充分运用行政复议、行政调解手段化解行政争议新晨
1、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复议申请权,依法受理、公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建立并严格执行行政复议申请权的告知制度,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等合法渠道反映诉求。
2、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行为。完善行政复议办案程序,积极创新行政复议方式方法,逐步完善行政复议调解、听证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复议专家咨询、案件流程管理、考核检查等制度,提高办案质量,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能力和整体水*,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3、加大行政调解和行政执法举报投诉工作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调解机构,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明确专门工作人员,做到人员、场地、办公设施、办公经费“四落实”;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定期检查、情况通报、人员培训等制度,推进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行政调解工作水*。积极受理行政执法举报投诉案件,不断拓宽案件的接转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行政行为监督的权利;加大重点案件的查处力度,县法制办要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不断改进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4、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提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加强行政应诉统计,建立重大行政诉讼案件跟踪反馈制度,各乡镇、各部门在收到行政应诉通知书、行政判决书、裁定书之日起8日内应将立案、判决、败诉案件、执行情况上报县法制办。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对全县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乡镇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的主要领导作为本级政府或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本行政区域、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适时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部署,县法制办要经常对基层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协调和指导。
(二)认真执行依法行政工作年度报告和督查制度
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规定,各乡镇和县政府各部门每年于12月底向县政府报告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县政府按照年度依法行政考评内容进行考核、督查,考核结果向全县通报。
(三)做好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统计和分析新晨
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统计和分析是政府了解掌握本行政区域行政执法、行政应诉和行政执法监督等政府法制工作信息动态的重要手段。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要明确一名法制信息联络员,严格按规定时间认真报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投诉、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案件统计情况,并认真进行统计分析。
一、做好统筹规划,落实依法行政责任
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从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等十三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列举说明,对主要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制定了依法行政十二五规划,市政府已审定通过。下发了《关于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县乡评选活动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县乡评选活动,通过评选依法行政先进典型,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走向深入。
二、强化文件审查,保障制度科学合理
严格市政府出台文件的审查标准,从必要性、合法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严抠细审,逐条逐句逐字核对依据,确保了文件的合法规范。截止6月,市法制办共审查了《《市公路沿线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等政府规范性文件19件,审查政府涉法文件21件。全面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将2010年清理确认继续有效、需修订的规范性文件和清理后新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再清理。
三、清理执法主体,确保执法主体合法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在全市执法部门开展了清理行政执法主体、依据、权限、内容工作,下发了《关于执法证件年审及年新领或换发执法证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对全市4505名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进行审验,对1860名执法人员办理了新式执法证,其中委托执法证人员135名,执法监督证人员3名。开办了2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培训800余次人。
四、完善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将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作为年推动依法行政和加强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规范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行政听证、行政公开、行政监督和责任追究等程序,促进行政机关合法、公正、高效行使行政职权。今年3月和5月,市法制办分别带队到湖南、西昌等地学习调研后,完成了《市行政程序规定(试行)》的起草工作,目前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
五、强化执法监督,纠正行政违法行为
加强行政复议。完善了行政复议受理条件、行政复议审理期限、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等一系列制度。继续坚持“开门办案”,采取公开听证、实地调查了解、召开现场会等形式,核实证据,明断是非。通过与部门的信息互动,变“一家办案”为“共同维稳”。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5件,结案13件。做好行政执法的投诉举报工作。统一在日报、市政府网站公布各部门公布执法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投诉举报。共接受群众举报500余件,全部办结,群众满意度100%。建立了司法监督回应机制。针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2010年度全市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情况的报告》反映的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市法制办提出了规范机构的设立、严格执行程序、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等六点整改建议意见,市政府全文批转执行。
六、落实执法责任,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
全面开展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活动,梳理细化行政执法部门职权、制定部门行政执法流程图,落实部门行政处罚裁量规范和基准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完善部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组织召开了市政府部门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活动推进会,总结交流了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经验,安排部署了下一阶段工作。
七、强化审批监管,规范审批项目调整
按照《年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严格执行《市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动态调整和后续监管试行办法》,严把行政审批增设关,对市公安局新增“保安培训单位设立初审”和“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初审”等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提出了修改名称及进入政务中心办理的建议,确保了审批项目增加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