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2 15:36:04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法治依法行政,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关键词: 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基本要求
中图分类号: D922.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8631(2011)08-0026-01
一、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政府的核心
(一)依法行政是政府机关发挥职能作用必须遵守的客观规律
行政权力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对社会的管理,主要是通过行政机构的权力活动完成的。行政机关的决策和管理活动,既包括国家和社会宏观发展的重大事项,又包括涉及人民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的社会事务。这就决定了行政权力的行使与社会资源的配置以及社会秩序的维持存在密切的关系。行政权力的行使规范与否,行政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直接影响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正因为政府行政职能的这种极端重要性和影响的广泛性,所以,为了扎扎实实地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就必须大力推进依法行政的进程,从严治政,建设文明、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法治政府。
(二)依法行政是政府正确贯彻执行法律的重要保障
据统计,我国的法律约有80%规定政府机关作为执法部门。可想而知,如果政府自身做不到有法必依,出现大量的有法不依行为,就会直接阻碍法律的贯彻执行。为了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必须首先推行和加强依法行政的进程,使各级政府在公共管理中严格做到依法办事,在行政执法中有法必依,有令必行,有禁必止。这样才能保证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真正贯彻执行。
(三)依法行政是监督控制政府权力的重要手段
在国家权力体系中,行政权力的适用范围是最广的,行政机关所管理的领域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几乎涉及社会的各个角落。行政权的强大及其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关系,使得行政机关成为国家机关中最为活跃的权力部门。由于承担的职责范围面广量大,使得行政权成为最易于膨胀和越权的力量。行政机关可以为被管理者设定义务,可以独立实施行政处罚,特别是大量的行政机关在处理社会事务时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如果这些权力被滥用,则必然给公民和社会团体造成严重的侵害。尤其是在政府部门中发生权力腐败,危害后果更为严重。
二、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
(一)关于法治政府职能的要求
依法行政对政府职能的要求体现为:一是法治政府的基本职能有四个方面:经济调解、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要转变经济调解和市场监管的方式,把政府经济管理的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上来,更加重视社会管理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二是坚持政企、政事分开。三是管理职能与出资人职能分开。四是个人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通过自律能够解决的事项,除法律规定外,行政机关不要通过行政管理去解决。
(二)依法行政对行政主体的要求
依法行政对行政主体的基本要求,就是行政主体法定原则,按照《纲要》规定,就是“实现政府职责、机构和编制的法定化”。这个原则的主要内容有:一是依法组建行政主体,包括依据法定权限和按照法定程序组建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要清理、确认并向社会公告行政执法主体。二是按照法律规定,行政主体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和授权组织。非行政机关的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不得行使行政执法权;非行政机关的组织未经,不得行使行政执法权;受法定主体委托的组织行使行政职权的,须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三是人员的执法资格要求。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没有取得执法资格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三)关于行政决策与立法要求
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对行政决策与立法的基本要求体现为:一是科学、民主、规范的行政决策机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公开决策事项、依据、结果,公众有权查阅;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要进行合法性论证。二是提高立法质量:重在提高立法质量;要遵循并反映客观规律,促进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立法;法律文件的内容具体、明确、具有可操作性,能够切实解决问题;行政立法要进行成本效益分析,立法过程的成本、执法成本、社会成本等。三是扩大政府立法的公众参与程度,实行立法工作者、实际工作者和专家学者三结合,建立健全专家资讯论证制度;起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就应当广泛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公布征求意见,要尊重多数人的意见;听取和采纳意见的情况说明制度。
(四)关于行政执法事实方面的要求
依法行政对行政执法在事实方面的基本要求,就是行政执法必须以事实为根,忠于证据。主要内容有:一是对事实的认定必须和只能根据证据,不能根据其他。因此应当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注意收集、保存和适用证据。主要证据不足,是导致行政执法行为违法的一个主要原因。二是认定事实必须是客观的、确凿的和全面的。三是不同的行政执法情形,适用不同的证据证明规则,即排除合理嫌疑规则,优势证据规则等。
(五)关于行政执法程序的要求
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对行政执法程序的要求就是行政执法行为,必须遵守法定程序原则和正当程序的要求,主要有:一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程序具有规范行政和增强行政执法可信度的作用,依照法律规定,行政执法行为如果违反法定程序的,属于违法和应当被撤销的行政行为。二是法定程序的形式范围和实质标准。法定程序包括:形成程序,法定必须遵守不得违背的程序,涉及行政基本秩序和规范的程序,涉权程序,涉及真实和正确的程序,涉及法律宗旨原则的程序等。三是正当程序是法定程序的必要补充。行政机关作出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不利的行政决定之前,应当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并给予其陈述和申辩的机会;作出行政决定后,应当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对重大事项,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依法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应当在行政决定中说明理由。
依法行政就是强调我们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必须依法进行,其行政权力的取得和行使都必须依据法律的规定,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既不得越权和滥用职权,也不得失职,一切行政行为都要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一切违法行政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就此而言,依法行政必须体现法治原则,这些法治原则包括职权法定、程序法定、越权无效,权责统一,接受监督等。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内涵。然而,当前在依法行政中,一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没有真正按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和精神去依法施政,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
具体而言,当前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第一,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的水平不够。一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由于业务水平不够,对国家法律和政策的规定理解不够,随意使用自由裁量权,出现人情执法、关系行政的现象;一些人重实体轻程序,违法规定的法律程序,一些人不注重调查研究,在没有充分的证据的情况下做出处罚,引起相对人的不满,影响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有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严格执法,对该处罚的不处罚,影响法律的严格执行,破坏法律的整体性和一致性。第二,一些公务人员心目中不同程度的存在特权思想。在具体的行政行为中,他们以权压人、以势压人的现象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人特权思想严重,特别是在行政诉讼中表现突出,不履行法院做出的生效判决,甚至在行政诉讼中影响并干扰法院正常审判活动。个别行政机关领导地方保护主义的思想严重,以影响地方经济发展为由对法院的审批指手画脚,甚至对法院审理具体案件定调子,这样就严重影响我国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破坏司法审批的权威性和公正性。第三,超越行政职权。一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超越行政职权,凡是对自己有利的就想法设法去管理,于自己没有利的就听之任之。
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的现象屡禁不止。一些地方还制定不具法律效力的土政策,一些地方还违反法律规定,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行驶处罚权,还有的为了创收越权处罚,严重形象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人民群众的形象。第四,在工作中滥用强制手段。有的公务人员无视法律的具体规定和程序,随意采取强制措施。不注重对广大群众的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政策的宣传与教育,工作中急于求成,机械教条,稍有不慎即滥用强制手段,滥施警械,随意扣押收缴财物,甚至出现严重侵犯人的权利和尊严的事件,破坏了行政执法的严肃性。
二
2019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结合我区交通运输行业实际,严格履行政府赋予的行政职能,坚持以人为本,在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审批工作等方面落实依法行政工作,现就我局2019年度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我局指定由局综合室牵头政务公开工作,各业务股室、局属单位密切配合,定期、全面、准确地在区政府政务公开网上依法公开应主动公开的部门动态、通知公告、政府采购等政务信息。
二、强化法律法规的学习
进一步健全落实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局领导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三、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深入开展岗位学法活动,努力提高执法队伍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廉洁教育,坚决防止和追究行政执法中可能出现的以权谋私、以情代法等问题。严格按照《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坚决做到许可审批依据充分,公正公开。
四、规范行政审批工作
2019年,我局共受理行政许可10宗,按规定依法开展公路路政管理行政许可审批工作,行政许可执法案卷资料均根据市公路局相关工作要求实行“一案一卷”,装订规范。
五、加强法律法规宣传
结合农民工工资支付检查工作,今年5月,我局积极配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入辖区内各重点交通建设工程项目,开展检查工作,检查过程中向项目部负责人宣传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相关企业责任意识,保障农民工权益不受侵占。今年4月和9月,结合节前安全生产检查等工作,我局牵头会同金湾运输管理所、金湾交通执法大队、金湾交警大队、两镇等部门开展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深入辖区客运站场、货运企业,对相关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等行业法律法规的法制宣传,提高企业法制意识,拒绝超限超载营运。
六、开展联合行政执法
有法律的明确授权,是行政机关执法的前提条件。依法行政的基本涵义之一,就是行政权力的取得必须由法律设定。凡是法律没有授予行政机关的权力,行政机关都不能行使;凡是法律没有禁止公民的权利,公民都可以行使。行政机关绝对不能借口执法需要或立法不完善,而行使法定授权之外的权力,否则势必导致违法行政。
就本案而言,《电力法》显然没有明确授权电力执法人员可以不经公民同意而进入住宅进行检查。住宅作为特殊的私人生活场所,受到我国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特别保护,只有依法享有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权限的公安机关、海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等少数执法机关的执法人员,在执法时才有权搜查或进入公民住宅;其他非法搜查或侵入他人住宅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当然,本案中如东县某镇供电所执法人员非法侵入顾某住宅检查窃电虽属违法执法,但根据一审法院调查,属情节显著轻微、社会危害不大,故一审法院未以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犯罪论处。
遵循正当程序是行政机关执法的必然要求。“正当程序”原则,源自英国法中的“自然公正”原则,并成为美国《联邦行政程序法》的基石。我国在推行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的过程中,同样必须遵循正当程序原则。具体表现为必须遵循以下三个子原则:
一是平等原则。即公民、法人与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法律地位应当平等,应当建立听证、协商、沟通等保证公民平等参与行政执法的各项制度;
二是公开原则。即公开行政行为、行政过程和行政结果,公开行政行为中涉及的文件、资料、信息情报。“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没有行政行为的公开透明,人民便没有知情权,行政权力就难以受到广泛的监督,公民权利就难以受到充分有效的救济;
三是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既是正当程序原则的出发点,又是其归宿。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和行政程序的公正性,是依法行政的“两根支柱”,也是抵御行政权违法和滥用的“两大盾牌”。
就本案而言,电力执法人员显然缺乏遵循正当程序的法律意识,没有把自己放在与行政相对人平等的地位,没有做到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而是有特权思想,认为自己是依法执行公务,查处违法行为,怎么做都有道理。
符合执法的比例原则是控制行政机关滥用执法权的有效手段。
“比例原则”产生于德国,并很快被其他国家的依法行政制度所采纳和吸收。“比例原则”要求行政机关执法时所选择的行为方式和手段必须与法律所要实现的目的成比例、相一致。它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适当性。即行政机关所选择的行为方式和措施必须与实现立法目的相适合,不能与立法目的相背离;二是必要性。即行政机关在若干适合于实现立法目的的行为方式和措施中,必须选择使当事人损失最小的方式;三是合比例。即必需的行为方式和措施对个人所造成的损害与社会所获得的利益之间应成比例、保持均衡。行政机关所选择的行为方式和措施只有能实现更大的社会利益才有意义;如果收益低于对公民、法人造成的损失,该行政措施就不具有正当性和合理性。
就本案而言,电力执法人员在顾某家中无人的情况下强入住宅进行检查和测试,显然不符合执法的“比例原则”,构成了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的行为,并给电力执法机构的声誉和形象造成了损害。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工作。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一年来,区司法局始终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司法行政部门的一项基础工作来抓,把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列入局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总书记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把依法行政与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和执行力绩效考核相结合,进一步强化局依法行政的指导、监督力度。一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通过《*司法行政网》和OA党政网,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司法行政职能和工作动态等,公布监督投诉电话。二是简化办事程序。对持有政府核发的经济困难救助证的人员及需要法律援助的群体性案件或情况紧急的案件原则上不审查或暂不审查经济状况,使经济困难群众和特殊案件当事人快速获得法律帮助。特别是汶川大地震消息传来后,急灾民所急,先后快速办理了四川广元、绵阳来杭务工灾民唐恩怀交通事故赔偿、刘邦亮人身伤害赔偿2起援助案件,帮助灾民解决了燃眉之急。三是降低服务门槛。在社区服务中心设立办事窗口,在原有21个法律援助联络站的基础上,继续增设村、社区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切实保障老龄人、残疾人、妇女、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的维权工作。对行走不便的老、弱、病、残者,实行上门提供法律服务。
二、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的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新修订的《律师法》、《*市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去年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的基础上,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重新修订了《*区司法局行政执法责任责任实施方案》。从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范围和要求、法定职能、职权分解、工作流程和执法责任等六个方面作出详细规定。在修订过程中,共整理出具体行政执法职权42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监管4项,行政处罚33项,其他具体行政执法职权4项,所有职权落实到法律服务工作科、基层工作管理科和办公室。今年以来,共对4个律师事务所由合作制改为合伙制进行初审,出具了审查意见书及时上报。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结合律师百分考核,重点对辖区内12家律师服务收费情况等进行综合检查。行政执法人员做到持证上岗,行政执法岗位持证率不低于50%。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没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15日内上报市局。按要求建立了行政执法举报制度,在*司法行政网及区党政网上公布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并对投诉举报认真落实查处。今年共处理投诉案件4件。其中3件投诉律师,1件投诉法律工作者。并做好案件处理记录。
三、坚持依法行政,积极推进“法治*”建设。
一是增强法制宣传实效。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在区党政网和*司法行政网开设“公务员学法”栏目;《今日*》、《*法苑》设立普法专版;落实公务员学法日制度,制定《20*年*区公务员学法日活动实施意见》,并在今年*市第一个公务员学法日组织全区公务员参加《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市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试行规定》理论知识考试,合格率为100%;定期举办法治讲座;以“20*年运河法治文化节”为主题,组织举办了百名律师服务新市民、百幅法制漫画进社区、百个运河“法治文化角”建设、百场法制电影展、百场运河法制讲座、百个法制乐园等“六百”系列活动;成立了全省首家法治茶楼,全省首支法治宣传涂鸦队;在信义坊东广场举行“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为主题的“奥运法制宣传百日行动”活动等。区来杭创业者法制学校入选央视七套“农民与法30周年”特别节目。
二是增强法律服务意识。继续发挥“平安*”法律顾问团作用,继续为区委、区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等提供法律上的咨询、论证服务。始终坚持每月15日参与接待。制定了《领导随访工作制度》、《20*年度律师顾问团参加区接待日期安排表》。在区大接待日,参与了区领导对工伤、医疗事故、劳动保障等老上访户的接待。在奥运期间,华盛所律师参加了区政法委在桐庐、萧山举办的去北京上访人员学习班。今年累计接待涉法咨询79人次。同时,积极争创品质律所、做品位律师,组织开展百名律师服务农村、社区、企业结对活动。法律援助工作得到央视的重视和关注,《今日说法》栏目组专程来我区采访并实地拍摄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1至11月共办理援助案83件,12348接待来电来访2093件。
三是提升基层工作能力。加大《*市人民调解工作条例》宣传力度,积极推进人民调解质量工程,在全省政法工作会议上作大会交流发言,与法院共同推出《人民调解指导》刊物。设立的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入选“20**市生活品质十大现象之一”。《人民调解与民事立案审判良性互动的实践与探索》入选*市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创新成果优秀奖,被省厅认定为“对人民调解改革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授予“突出成绩”奖,赢得了省内外司法行政同行的一致好评。*年全区共排查矛盾纠纷2417起,成功调处2394起,成功率为99%。社区矫正和归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