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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管理标准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10-12 15:35:40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知识产权管理标准,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知识产权管理标准

篇1

1 农化行业知识产权的内涵

1.1 专利

专利是受法律规范保护的发明创造,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审批机关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专利权是一种专有权,这种权利具有独占的排他性。非专利权人要想使用他人的专利技术,必须依法征得专利权人的同意或许可。一个国家依照其专利法授予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法律管辖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没有任何约束力,外国对其专利权不承担保护的义务,如果一项发明创造只在我国取得专利权,那么专利权人只在我国享有独占权或专有权。专利权的法律保护具有时间性,中国的三种专利权期限为:发明专利权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均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patent)一词来源于拉丁语Litterae patentes,意为公开的信件或公共文献,是中世纪的君主用来颁布某种特权的证明。对“专利”这一概念,目前尚无统一的定义,其中较为人们接受并被我国专利教科书所普遍采用的一种说法是: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它是由专利机构依据发明申请所颁发的一种文件。这种文件叙述了发明的内容,并且产生一种法律状态,即该获得专利的发明在一般情况下只有得到专利所有人的许可才能利用(包括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等),专利的保护有时间和地域的限制。我国专利法将专利分为三种,即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1.2 商标

商标(英文Trademark简称logo),是指生产者、经营者为使自已的商品或服务与他人的商品或服务相区别,而使用在商品及其包装上或服务标记上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所构成的一种可视性标志。全世界已知最早的商标是距今近千年的北宋“济南刘家功夫针”,以一只白兔图案为标记。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简称WIPO)对商标的定义为:商标是用来区别某一工业或商业企业或这种企业集团的商品的标志。国际保护工业产权协会(AIPPI)在柏林大会上曾对商标作出的定义:“商标是用以区别个人或集体所提供的商品及服务的标记”。法国政府在其《商标法》中则表述为:“一切用以识别任何企业的产品、物品或服务的有形标记均可视为商标”。

1.3 农药产品登记证书

因为农药是一种特殊商品,为有效控制无效或低效甚至有害的农药产品进入市场而实行农药登记制度。即,农药进入市场前须在国家相关部门进行登记,获取批准(登记证或其他证明),取得农药登记证这种重要的无形资产。分为国内登记与国外登记两块。申请农药登记需提品资料及样品。需要的资料如下:(1)资料真实性和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声明; (2)省级农药检定机构的初审意见(境外申请人可以不提供);(3)申请表(按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设计的相应申请表填写);(4)产品摘要资料;(5)产品化学资料;(6)毒理学资料(制剂要求急性毒性,原药要求全套资料,但相同原药或过保护期原药除外);(7)药效资料(原药不要求);(8)残留资料(原药不要求);(9)环境影响资料(制剂、原药一般均要求);(10)相同农药产品证明材料(对相同农药产品);(11)技术鉴定资料和有关证明材料(必要时);(12)标签或者所附具的说明书;(13)制剂所用的原药来源和登记情况证明(对制剂产品);(14)其他,包括企业简介、工商营业执照、产品专利、商标说明等。

1.4 生产批准证书和生产许可证书

企标产品办理的是生产批准证书,国标和行标的产品需要办理的是生产许可证。生产尚未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农药产品的,应当经省级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国家工信部批准,发给农药生产批准证书。企业获得生产批准证书后,方可生产所批准的产品。

1.5 标准

标准的类型: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中国标准定义:为了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使用的和重复使用的一种信息化文件(注:标准宜以科学、技术和经验的综合成果,以及经过验证正确的信息数据为基础,以促进最佳的共同经济效率和经济效益为目的)。

国际标准定义: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标准化原理委员会(STACO)一直致力于标准化概念的研究,先后以“指南”的形式给“标准”的定义作出统一规定:标准是由一个公认的机构制定和批准的文件。它对活动或活动的结果规定了规则、导则或特殊值,供共同和反复使用,以实现在预定领域内最佳秩序的效果。

2 实现知识产权标准化[]管理的背景与基本原则

2.1背景

技术标准的背后往往以大量的专利作支撑。专利技术以“技术标准”的形式存在,可以为标准的拥有者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这就使得专利技术常常被作为发达国家一些大公司技术标准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些制定出标准的大公司,一般都具有大量的核心技术专利,它们谋求在专利技术作为标准后,通过控制标准、引导标准的发展方向,达到最终控制市场的目的。可以说,谁掌握了标准的制定权,谁的技术就能成为标准,谁就控制了相关市场的主动权。在国家层面上,一个国家只有拥有足够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才能拥有核心竞争力和在国际上称雄的资本。在企业层面上,企业通过技术标准实施对市场的垄断,实质是凭借专利技术的法定垄断性。这就使得技术标准战略在企业市场竞争中具有战略意义。在国际技术标准体系中,发达国家多唱主角,主要在于技术领先。将专利与标准捆绑,是一些跨国公司无比娴熟的商战策略,实质是借标准推广掌控市场主动权。

北京市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从资金、政策、服务、保护等各方面,鼓励和支持辖区重点企业,引导农业、工业、电子、医药等领域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定,以推动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专利技术的标准化,提高标准中自主知识产权的话语权。

2.2基本原则

2.2.1客观公正原则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农化企业工作实际情况,依照流程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2.2.2可操作性原则

在辅导时应充分考虑企业的现实条件,坚持辅导导入时间短、企业投入少、涉及面小、条件准备容易的原则, 不额外增加企业的负担。

2.2.3与企业实际工作效果相结合原则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成效必须由实践进行检验,要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的拥有数量与质量、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促进自主创新和获得的经济社会效益来衡量。

3 实现标准化管理的重要意义

3.1 重视标准化管理是维护企业利益的需要

标准是企业在参与市场竞争中扬己之长、克己之短的有效技术手段,是国际贸易中激烈竞争的“技术壁垒”。没有标准,或标准出现偏差,或有标准但不严格执行,不仅会使企业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更会影响到我国产品的声誉、影响到国家的国际形象。

3.2 重视标准化管理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需要

保障产品质量实质上就是维护消费者的切身利益。随着社会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理念的转变,现在消费者更为关注产品的安全、卫生、环保指标是否“达标”。

3.3 重视标准化管理是支撑技术创新的需要

要想技术创新真正取得实效,离不开标准和标准化工作。技术创新的根本目的是要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专利技术实现产业化、商品化。在此过程中制定相应的标准并保证标准的贯彻与落实是必要条件之一。否则,创新成果在转化过程中就会变形、走样,就无法实现产业化。

3.4 重视标准化管理是农化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要想了解、掌握农化行业的生产、营销情况以及基本运行态势和发展趋势,及时、有效地实施调控,首要问题就是要统一农化行业所有在用信息代码的编制标准,形成全行业一体化的信息网络;随着农化企业自主创新步伐的加快,农化产品整合的力度不断加大,大企业、大品牌的格局将逐步形成,而企业和品牌要做大、做强,就要统一相关生产标准,并切实执行到位。在未来几年里,标准化工作必将在农化企业战略目标中发挥其重要作用。

4 实现知识产权标准化[]管理的发展思路与目标

4.1 发展思路

北京绿色农华植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绿色农华”)作为北京市专利试点单位、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海淀区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企业,为了更好地开展专利标准化[]工作,在指导思想上明确提出了“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垄断化”的发展思路。

4.2 目标

该公司实行知识产权管理体制的改革,为推进知识产权与标准化的深度融合创造了契机。2010年11月,知识产权、标准化两个领域的发展规划被整合成《绿色农华知识产权与标准化发展战略》,并明确提出了5年内“把绿色农华建设成为创新能力突出、运用保护有力、体制机制完善、专业人才集聚、辐射效应明显的知识产权和标准化强企,成为全国知识产权与标准化结合的示范农药企业”的目标。

5 实现专利标准化管理的主要措施

5.1 实现专利标准化管理的主要途径

一是将本企业的技术标准转化为法定的正式标准,通过正式的途径推广使用;二是通过不断的市场开拓,扩大自己的农药产品和相关技术的市场容量,直至占领主要市场,从而使自己的技术标准成为事实标准。这两种标准的目的都是为了使自己的技术标准在市场中取得支配地位,让别人去跟随和实施。企业通过技术标准实施对市场的垄断,实质是凭借专利技术的法定垄断性。

5.2 实现知识产权标准化[]管理的主要措施

5.2.1 组建“三组一部”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为了更好地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和推动知识产权工作,“绿色农华”于2009年1月3日研究决定组建“三组一部”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即北京达世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世丰分公司知识产权领导小组)、绩溪农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绩溪分公司知识产权领导小组)、北京绿色农华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司知识产权领导小组)和北京绿色农华植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知识产权部。其组织架构如下图:

5.2.2 坚持“四位一体”的知识产权管理模式

即专利、商标、标准、登记、许可(生产批准或许可)“五位一体”。实践证明,“五位一体”的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具有“三个有利于”:一是有利于推进专利、商标、标准、登记、许可的高层次融合;二是有利于实现专利技术与标准的捆绑,从而增强农化企业的技术在未来国际产业标准中的发言权;三是有利于统筹利用行政资源促进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和保护。

5.2.3 健全“十管一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为了激励农企业科技创新、切实保护创新成果、努力维护知识产权、积极支撑产业稳步健康发展。近几年来,“绿色农华”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健全了“十管一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即 “绿色农华”标准化管理制度、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实验室管理制度、实验室信息保密管理制度、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制度、知识产权系统管理方案、产品研发管理制度、公司商标管理制度、专利申请跟踪制度、企业专利工作管理制度和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预警和应急救助制度。

5.2.4 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战略研究

(1)开展知识产权战略研究的指导思想。以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战略方针,着力完善知识产权制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五大环境”(法治环境、政策环境、市场环境、文化环境、舆论环境),大幅度提升我国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为建设创新型企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2)开展知识产权战略研究的主要目的。开展知识产权战略研究的目的,概括起来就是逐步实现“五化”:一是对农药企业现有知识产权(专利)的管理逐步实现制度化;二是商标从决定申请到授权后的维护流程化;三是专利权、产品权从开始立项到申请、授权后的维护流程化;四是逐步实现同行业公司知识产权申请跟踪制度化;五是逐步实现公司侵权预警制度化。开展“农药相关专利及其自主创新产品战略研究”就是为了农药企业对自主创新的产品进行维权和保护。

(3)开展知识产权战略研究的主要措施。该公司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研究的主要措施是“三动”、“三建”、“三专”。

“三动”:一是推动。国家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高度重视绿色农华的知识产权工作,大力支持绿色农华,从而推动了本公司知识产权工作的开展;二是拉动。近两年来,国家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有关政策,从而拉动了绿色农华知识产权工作的快速发展;三是主动。从2007年开始,绿色农华积极主动开展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并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议事日程。

“三建”:一是组建知识产权部。绿色农华于2008年初组建了知识产权部,并对12名工作人员进行了强细分工,明确了工作职责。二是建立了一系列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公司在制订专利战略研究的基础上,先后制订了八项规章制度,即专利管理制度、实验室管理制度、实验室信息保密管理制度、专利档案管理制度、专利系统管理方案、产品研发管理制度、发明专利奖励办法、商标管理制度。三是建立了专题专利数据库。该数据库能为公司提供一种针对性强、使用率高、速度快、且方便的专利信息利用方式,将为提高企业的专利信息应用水平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此基础之上,还可以进一步进行以竞争战略分析和专利信息分析为基础的专利战略分析。

“三专”:就是将相关的产品研发技术资料、专利信息、专利文件等实行专人、专室、专柜管理,并将相关专利资料存入计算机中,以便公司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查阅和应用。

公司每季度都组织一次大型的培训活动,邀请国内外知名知识产权专家,对我公司员工进行知识产权知识培训;每月进行小规模培训活动,由公司知识产权部技术经理对公司员工进行培训;每半月知识产权部员工进行内部交流和沟通,起到相互学习,共同提升的作用;公司知识产权部,随时关注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知识产权协会等组织的培训会,派送公司员工参与培训活动,了解国内知识产权政策及相关企业的知识产权情况。

5.2.5 坚持“三标一护”的商标维权工作

截止目前,“绿色农华”共计申请注册商标124枚,其中授权62枚。近两年来,该公司对已拥有的国标、行标、企标进行了维护。其中申请驳回复审7项,均已胜诉。放弃或无效商标21枚。在商标的申请及相关商标权的维护上,这个公司与北京中理通知识产权有限公司开展相关工作的战略合作,公司已投入54万元商标申请工作,先后投入100多万元开展商标的维权工作,公司2008年与拜耳股份有限公司就“银发利”商标、2007年与天津人农药业科技有限公司就“金功”商标、2010年与美国思科技术公司就“思科”商标等10余公司开展商标维权工作。

6 实现知识产权标准化管理的主要成效

“绿色农华”作为世界第一村——中关村科技园区的“三高”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项目实施单位、北京市火炬计划项目实施单位、国内唯一一家拥有国家级农业应用化学开放实验室的民营企业、AA级绿色食品生产资料生产企业、ISO9001:2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ISO14001:2004国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2009中国农药企业最具成长性100强、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北京市专利试点单位、北京科技研究开发机构、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百家创新型企业试点单位、海淀区创新企业、中关村科技担保信用良好A级企业、中关村科技园区瞪羚企业(一星级)、农资行业最具竞争力企业、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北京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协会会员单位、北京知识产权保护协会会员单位、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会员单位为了拓展创新空间,促进农药企业培育自主创新、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以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大力推动诚信企业。近两年来,本公司加大科研投入,加强产品研发力度,加快自主创新步伐,加速企业发展,在2011年庆祝建党90周年之际,公司自主研发的24个农药新产品入选北京市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同年获得“中国农民最喜爱农药品牌”荣誉称号。

篇2

为了加强对城市大厦的管理,提高城市大厦的整体管理水平,进一步开展创建物业管理优秀大厦工作,在总结两年来对大厦考评验收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建设部建房〔1995〕120号文件要求,制定《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大厦标准及评分细则》(以下简称《标准》),现将《标准》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标准》所称大厦,是指按城市统一规划建设、基础设施设备齐全、建筑面积在4万平方米以上、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入住率达60%以上的高层住宅小区、住宅组团;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使用率达80%以上的办公楼、写字楼或其它经营性大厦或大厦组团等。

本《标准》所称大厦管理,是指对大厦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和整治。

二、本《标准》适用于评选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大厦。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城市物业管理优秀大厦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本《标准》制定。

三、本《标准》总分值为100分,按各条款分解。考评中,对不符合《标准》条款要求的部门,按评分细则扣除相应分值。

四、各地向部申报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大厦前,由大厦管理单位认真填写《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大厦申报表》,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签署预评预验意见并加盖公章,于每年7月30日前申报到建设部房地产业司。

联系单位:建设部房地产业司物业管理处

篇3

关键词:知识产权 管理规范 标准

中图分类号:D92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973(2013)005-130-02

我国首部专利法实施已近30年,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发展已不可逆转,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无论是在进行研发创新、引进技术,还是在吸引资本投资、拓展国内外市场等方面,均离不开知识产权支撑。知识产权从创造、获取、维护、运用和保护均需要进行有效的管理。2012年04月26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所副所长马骏在东兴证券第一届中小市值企业投资论坛上表示:“……中小企业占中国企业数量的98%以上,为中国新增就业岗位贡献是85%,占据新产品的75%,发明专利的65%……”然而,我国中小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上大多缺少系统化、规范化高效管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从而没有充分发挥所拥有的知识产权优势。为了帮助企业规范知识产权管理,建立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提供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2年04月发起制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并于2013年02月07日正式。令人惊喜的是,在此前我国一些地方管理部门也制定了知识产权管理地方标准,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是由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发起制定的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DB32/T 1204—2008),于2008年05月08日。浙江省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发起制定的《宁波市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DB3302/T1042—2011),于2011年12月31日。这三个规范均为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提供了指南。本文通过对这三个典型版本“管理规范”的比较分析,提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建立、实施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

1 标准的结构型式对比分析

从标准的整体结构上看,国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完全采用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19001—2008/ISO9001:2008)的结构型式,各章节和条款的编排也基本相同,将标准分为各过程加以描述,以过程方法实现整个标准的管理要求。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DB32/T1204—2008)则仅是参照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19001—2008)结构形式,内容编排基本相近,也以过程管理来实现整个标准的管理要求,简化了部分管理过程;《宁波市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DB3302/T1042—2011)的结构型式则根据《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GB/T1.1—2009)要求,参照我国通用技术规范的结构型式,以要素规定管理要求,采用要素管理的方法。前两个结构型式的标准优点是:实施的通用性比较强,在企业管理体系框架内有较大灵活性,使用过程方法管理,可以更易于与企业内的其它管理体系相融合,以提高企业的整体管理有效性和效率,但江苏省DB32/T 1204—2008标准某些条款规定过于含糊(在下文第3部分中具体举例),可能会给企业在实施过程中带来困惑;对于已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其他管理体系的企业,采用上述结构型式的标准会更加易于建立管理体系也易于实施;宁波市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DB3302/T1042—2011)的优点在于各条款规定清楚,要素明确,更便于检查和评价,并在其附录A中得到充分的体现。

2 标准对文件化管理的要求对比分析

任何管理体系的建立都离不开文件,实施过程的结果也离不开记录,所以,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必须对文件管理的要求做出明确规定。在国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4.2条款中对文件、记录的控制规定非常明确,特别是对企业知识产权会产生直接重大影的外来文件控制,4.2.4a)、c)条款规定极为严密,整个管理体系以一整套文件为依据加以运作,以一系列记录作为证据保障,确保整个体系运行轨迹清晰、有效。江苏省的DB32/T 1204—2008标准,虽然有4.2文件控制条款,但只对企业内部的文件、记录作了宽泛的要求表述,而对极为重要的外来文件(如:复审委通知、审查通知、行政决定、司法判决、律师函等文件)则没有规定,这是个不小的缺陷。宁波的DB3302/T1042—2011标准,没有专门的文件控制条款,对要求制定的内部管理制度,则分散在各要素的规定中,虽然在9.2知识产权档案管理中对文件控制进行了规定,但档案管理规定并不能代替文件控制,且9.2条款中没有对文件的制定、审批、修订、外来文件的收集、文件分发、标识等加以控制,对记录的控制表述不明确。这可能与其标准本身的整体结构型式有关,因为任何技术性规范标准均没有文件控制的要求。

3 标准的普适性与可操作性对比分析

作为一个管理标准,其普遍适宜性与可操作性十分重要,它对标准的推广及实施的有效性有着直接影响。ISO9001标准在我国推广应用已有20多年,在我国工业企业中有着广泛的基础和影响力,有赖于其普遍适宜性与可操作性。根据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秘书处数据,载止2012年6月30日,我国有各类认证有效证书631629份,其中ISO9001:2008管理体系198476份(江苏省29504份、浙江省22586份),如果加上已失效的53015份认证证书,总数突破25万份。也就是说我国至少有25万家(江苏近3万家、浙江2.2万家以上)企业建立了以ISO9001标准为基础的各类管理体系。国标GB/T29490—2013) 采用ISO9001标准的结构型式,要求以过程方法PDCA循环管理模式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实施方式相同、可操作性较强,企业有曾似相识的感受,适于企业当前的管理模式,也有利于与企业现有的管理体系相融合,便于大规模地推广应用,美中不足的是在标准中找不到外包过程控制条款,而现实中,国内大部分企业的知识产权申请、维护、保护等工作外包(委托)给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甚至还有把企业的所有知识产权管理也外包(委托)给中介服务机构的。江苏省的DB32/T 1204—2008标准虽然也是参照ISO9001标准的结构型式编制,也强调过程管理,但标准某些条款让人感到规定不具体、难操作(如4.2.3;6.1.3;6.1.4等条款),也缺少“沟通”渠道的建立、“硬件资源”支持等内容,普适性和可操作性稍逊。宁波的DB3302/T1042—2011标准采用的是要素管理模式,对于已建立ISO9001管理体系的企业来说,可能有些别扭,不利于与企业现有的管理体系相融合。但是由于所有工业企业都有技术标准(如产品标准、生产工艺标准、检测标准等),所以对于所有工业企业来说这种结构型式是最熟悉不过的了,同时其最大的优点在于标准条款内容具体,有利于企业实施,可操作性较强,再结合附录A使用,也便于检查和评价。

4 对体系持续改进要求对比分析

一个管理体系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应该是不断改进、不断提升的过程。一家企业建立管理体系的必要性和作用,主要体现在有效性和效率上。持续改进是一个管理体系不可或缺的过程,只有持续改进才能保持管理体系的有效性,才能为企业带来收益。国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和 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DB32/T1204—2008)的优势在于以PDCA循环的过程管理模式强调了改进的要求,以笔者的观点来看,这两个标准这部分的要求规定太过简单、宽泛,没有强调建立在数据分析基础上的纠正、预防措施,在具体实施时缺乏依据。《宁波市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DB3302/T 1042-2011)最后的11.3管理改进规定则更简单。我们知道企业获取知识产权的目的是为了防止侵权和被侵权,为企业在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下获取效益,对比GB/T19001标准的持续改进过程,如果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缺少预防措施要求是一个很大的缺憾。各标准中对建立预警机制和风险管理的规定,无法替代建立预防措施要求。

5 结论和建议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制订的指导思想,决定着标准的框架结构、实施模式。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国标具有管理体系易于建立、便于与企业原有管理体系相融合、普适性与可操作性强的优点,是一部对我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有着划时代意义的管理标准。

企业在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时建议:(1)采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建立以过程方法PDCA循环持续改进管理模式;(2)进一步参照ISO9001标准要求,根据企业的规模、人员、已有的知识产权状况、企业发展战略等实际,结合现有的管理体制对标准过程进行删减和整合,以提高标准实施的效率;(3)在制定有关具体的实施方法时,建议将《宁波市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DB3302/T 1042-2011)作为指南性标准加以采用,特别是其附录A更值得参考,以提高标准实施的有效性。

参考文献:

[1] 国家知识产权局.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S].2013-02-07.

[2]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DB32/T1204—2008[S].2008-07-08.

篇4

坚持以党的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以增强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为核心,大力培育自主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产业化。加快建立要素齐全、充满活力的知识产权创造体系,流转顺畅、运行高效的知识产权运用体系,法规健全、执法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科学规范、运行协调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功能完备、支撑有力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大幅度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为加快我市的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知识产权意识深入人心,知识产权法治环境进一步完善,主要知识产权发展指标达到省平均水平,知识产权制度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促进作用充分显现,成为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的知识产权强市。—2015年,重点达到以下目标要求:

(一)自主知识产权数量大幅度增长,质量明显提高。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发明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20%以上。商标注册总量达8000件,其中,商标国际注册达60件,地理标志商标达6件,中国驰名商标(行政认定)达到10件,省著名商标达到80件。版权登记量年均增长10%,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量年均增长15%,植物新品种授权量处于省内领先地位,境外注册商标量和境外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10%以上。

(二)知识产权运用效果显著增强,知识产权产业化水平快速提升。知识产权许可贸易大幅度增长。版权产业和计算机软件产业销售额年均增长15%。全市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企业销售收入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40%。

(三)企业知识产权主体地位更加突出,形成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企业知识产权投入大幅度增加,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运用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明显提升,企业专利申请占全市总量的比重达到60%,定牌加工企业商标注册率提升20%。至2015年,全市累计争创省级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单位达到100家,企业自主知识产权转化为标准50个,创建市级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单位达到200家。

(四)知识产权管理得到加强,服务体系基本完备。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培育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县(区)3个,建成品牌培育基地和知识产权产业化基地3个。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建成技术先进、功能完善、服务良好、覆盖全市的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知识产权服务业快速发展,形成一批专业化、特色化、规模化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五)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普遍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环境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知识产权意识明显增强,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初步形成。知识产权法制进一步健全,商业秘密、地理标志、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等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盗版、假冒等侵权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滥用知识产权现象明显减少。

三、重点工作

(一)强化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主体地位。引导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自主知识产权创造体系。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把创造知识产权作为技术创新的重要目标,把获取知识产权优势作为开拓市场、提升竞争能力的重要手段。支持企业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提高把创新成果转变为知识产权的能力。推进企业知识产权信息平台建设,鼓励支持企业建立专业化专利、商标信息数据库,充分利用专利文献和商标资源,提高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效率。促进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创造有机结合,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和运用效益。将知识产权创造拥有情况作为科技项目立项、科技奖励的重要指标和条件,纳入科技计划实施评价体系和国有企业绩效考核体系。把知识产权的创造和拥有情况作为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中心的重要内容。重点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关键技术、核心技术、竞争力强的优势企业20家,具有较高国内省内知名度的自主商标50件。

(二)鼓励群众性发明创造。大力弘扬创业创新创优精神,深入开展以小发明、小革新、小改造、小设计和小建议为内容的“五小”活动,组织开展优秀专利发明人、技术革新能手、“巾帼发明家”评选活动,激发全社会发明创造热情,推动群众性发明创造活动广泛开展。

(三)推进重点产业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围绕食品饮料、纺织服装、林木加工、金属加工等主导产业高端化,创造一批关键技术、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增强产业发展支撑能力;围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物联网六大新兴产业为主体的新兴产业,创造一批具备跨越发展优势的核心知识产权,引领新兴产业的发展。加强工业品设计创新,创造一批消费者青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外观设计专利。以传统优势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重点,培育一批以核心专利为支撑、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实施农业新品种创新工程,加快农业品种改良和新品种培育,获取一批植物新品种权。

(四)促进知识产权转移应用。完善促进知识产权转移的政策措施,明确创新主体在知识产权转移中的权利和义务,促进自主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商品化、产业化。鼓励企事业单位接受高校、科研机构向其转移知识产权,推动知识产权的应用和产业化。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上市。引导企业采取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质押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加强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引导企事业单位建立知识产权资产台帐,强化知识产权资产管理。

(五)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对核心技术或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转化给予重点支持。加大专利实施计划推进力度,对中小企业、民营科技企业以及发明人创业的专利技术实施给予重点支持,促进一批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实用专利技术产业化。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促进工程,加大扶持力度,提高产业化程度。

(六)促进企业商标应用。提高企业自觉应用自主商标的意识,支持企业大力发展品牌连锁经营、专卖经营、专业经营,建立符合现代流通发展趋势的自主品牌销售模式,扩大自主商标的市场覆盖面。强化企业合资、合作中的自主商标导向,支持企业应用自主商标参与合资、合作,引导定牌加工企业逐步向使用自主商标转变。加快创立和培育现代商贸、物流、金融、信息、旅游、餐饮、房地产、运输服务等服务商标。大力培育具有地理标志特征的农副产品商标,不断提高优良品种、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无公害食品注册商标使用率。

(七)促进版权产业发展。加快发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音像制品、工艺美术等优势和特色版权产业,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版权、多元投资主体的大型企业集团,形成产业优势。加快培育动漫游戏、网络传媒、文化娱乐、广告设计等现代创意产业和工业品外观设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网络工程等技术版权产业。加快发展软件产业,加强软件与服务外包园区建设,大力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每年扶持一批优秀作品的创作和市场运作,根据实际,探索地方特色文化作品的版权保护。推进特色版权产业区建设,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的版权产业优势区域,促进产业形成、产品集聚,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强化社会监管,打击侵权盗版行为。加强对图书、音像、软件、影视、工艺美术等各类版权产品的生产、使用及交易的全方位监管。建立版权保护示范体系,宣传版权保护示范企业,建立侵权企业“黑名单”制度。巩固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成果,进一步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鼓励、引导建立版权中介机构、社团组织,促进行业自律,加大宣传力度,增进全社会版权意识,保护知识产权。

(八)促进植物育种成果转化为新品种权。认真落实国家品种权利用政策,协调资源提供者、育种者和生产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加强新品种推广应用和对农民合法权益的保护,形成有利于新品种推广的品种权利益分享机制。围绕建设“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形成促进品种权转化的政策导向和激励机制,不断拓宽品种权商品化、产业化渠道。

(九)促进知识产权综合运用。引导和推动企业运用各类知识产权,加强专利、商标、版权以及特定领域知识产权的协调运作。实施专利和商标双轮驱动战略,充分发挥专利技术支撑和商标市场价值实现作用,以加强专利保护推动技术创新,以培育知名商标提升产品附加值,实现技术创新专利化、专利成果品牌化。

(十)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完善举报制度,简化举报程序,方便群众投诉。推行案件限期审结制、办案责任追究制,提高执法效率和质量。推行行政执法阳光办案,严格依法行政。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以及司法审判和执行能力建设,提高执法、司法专业技术水平。

(十一)依法惩治和遏制知识产权违法犯罪及侵权行为。加大刑事、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盗版、假冒、冒充等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对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案件高发的重点行业、领域和地区,以及反复侵权、群体权和大规模假冒、盗版等行为,开展集中整治,涉嫌犯罪的将依法打击。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加大海关执法力度,提高海关查获侵权货物的能力,支持企业办理知识产权海关备案,有效利用海关知识产权备案和执法系统制止侵权货物进出境,提高我市出口商品和企业的声誉。

(十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监督。推进知识产权执法公开,公开办案程序、案件审理、处理结果。完善重大案件披露制度,及时向社会案件投诉及处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人民检察院对涉及知识产权的民事、行政及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建立知识产权违法侵权企业档案,将故意侵权、反复侵权者纳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推进知识产权“正版正货”服务承诺活动,引导商贸流通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承诺销售正版正货,主动接受消费者监督。加强知识产权执法机关与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的沟通与交流,充分发挥社团监督、舆论监督作用,形成政府主导、行业自律、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知识产权保护监督机制。

(十三)提高企业知识产权标准化管理程度。加快省地方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贯彻实施,加强质监、知识产权管理等部门对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工作的指导,积极引导企业将知识产权转化为标准。实现知识产权标准化。推动企业争创省级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单位,并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市级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不断提高企业知识产权标准化管理程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加大对各县(区)政府的考核力度,将亿元GDP专利授权数和发明专利申请数、商标申请数等列入县(区)党政领导考核体系。各县(区)各部门要将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并实施地区和行业知识产权战略。市、县(区)政府要保证知识产权工作必需经费,引导企事业单位加大知识产权工作经费投入,保障知识产权工作有效开展。市、县(区)设立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具体承担战略实施组织工作,制定专项行动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战略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认真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产业、区域、科技、贸易、人才等政策与知识产权政策的衔接。对企业开发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装备和产品以及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认定的商品和服务,符合政府采购规定的,予以优先采购。对关系国计民生与重大公益性专利采用政府购买的方式予以鼓励和支持。加大专利申请、授权资助力度,市、县(区)财政安排专利专项补助资金,对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申请的专利以及向国外申请专利所需申请费、实审费给予资助。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及社会资金加大对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信息开发利用、知识产权服务的投入力度。

(三)建立奖励机制。设立市专利发明奖。对获得优秀专利奖项目单位、优秀专利发明人以及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认证的企业给予奖励。加大职务发明奖励力度,专利权所有单位对外转让专利权取得的税后收益,可提取不低于百分之二十的经费奖励发明人或设计人。自行实施的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实施后可每年从税后收益中提取不低于百分之五、外观设计专利实施后可每年从税后收益中提取不低于千分之五作为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报酬,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和市知名商标企业的奖励及各类注册商标申请补贴,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品牌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政发〔〕28号)中的规定予以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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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知识产权战略;新兴产业;作用;六大工程

最近,我们围绕陕西战略性新兴产业(以下简称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陈述如下,以供参考。

一、知识产权是引领、支撑、保护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的战略资源

加快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是陕西省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升级的重大决策,而加大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力度,是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的必然选择。省政府和实施了《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来,陕西省以专利、商标、版权为主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有所加强,服务形式有所创新,保护工作有所改进,知识产权创造比较活跃,拥有量显著增加。以专利为例,2011年全省专利申请量突破3万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3万件,排名全国第8,西部首位;在发明专利申请中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达6103件,占52.7%。知识产权的经济贡献率有所提高。2011年,以新兴产业为主,全省总计产业化孵化专利312项,其中重点项目32项,投资总额5.35亿元,预计新增产值5.76亿元、利税2.7亿元。注册商标18999件,认定为陕西省著名商标648件,中国驰名商标10件,商标申请量和注册量超过西北其他四省的总和;商标涉及的行业增多,航空、高端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的企业开始拥有驰名和著名商标。

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对新兴产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从调研情况看,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知识产权是引领新兴产业抢占发展制高点的关键

新兴产业的发展以科技创新为核心,以知识产权为焦点。谁掌握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谁就抢占了市场竞争的制高点。陕西省法士特公司,在引进消化吸收国外技术基础上,自主创新40多项专利,有的在国外取得发明专利权,还在世界50多个国家注册了商标, 一举冲破国际同行构筑的专利壁垒,抢占了这一技术领域的制高点,赢得国内外市场的主动权,各项经营指标连续8年名列中国齿轮行业第一,重型变速器产销量连续4年稳居世界第一,2010年,公司产销收入双双突破100亿元。

2、知识产权是支撑新兴产业发展的基石

当今世界,知识产权已经成为支撑新兴产业发展的核心要素。西安高新区的“西电捷通”是一家小型新兴产业企业,虽然只有百十来人,但是拥有300多项自主知识产权的发明专利和申请;其专利技术WAPI(无线局域网鉴别和特定基础结构)还被确定为国际标准。近年来,它以自己的宽带无线IP网络系列核心专利技术,向国内外市场提供完全开放的许可服务,孵化出100多家IP网络产业链合作伙伴,技术贸易额超过5000万元。“西电捷通”以“技术创新化——创新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国际化”的知识产权模式引领和支撑着IP网络产业的快速发展。

省外因忽视知识产权而使某项新兴产业发展夭折的实践有典型案例,我们在此不做详细分析,但应引以为戒。正反两方面的事实警示我们:知识产权是新兴产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决不能掉以轻心。

3、知识产权是保护新兴产业健康发展的武器

知识产权的突出特点,就是赋予产权主体阶段性的市场垄断权利,使其收回前期投入,取得应有利润,助推新兴产业健康发展。新技术产品一旦投放市场、为产权主体带来丰厚利润,其他商家竞相仿制时,知识产权制度设置的“技术专利壁垒”就会阻止或惩罚仿冒者,保护产权主体的阶段性市场垄断权。陕西省步长集团公司的健康发展就得益于知识产权制度的保护。这家以生物制药为主的企业,由于实施了“每一产品必有专利,每一专利必成产品”的战略,企业在研发阶段,就布下了较为严密的专利网,致使竞争对手仿制的假冒产品受到极大限制和阻击,有效地保护了自己的产品和市场。据统计,其生产的40多种药品中的90%以上、其销售收入的92%以上来自专利产品。2010年销售收入65亿元,向国家纳税9.6亿元,居全国制药企业百强榜中药企业第一位。

二、陕西省新兴产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面临的突出问题

陕西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尽管取得了很大成就,但与新兴产业发展的要求比,还存在一些不适应的地方,突出的是:

1、知识产权创造能力不适应

知识产权创造能力薄弱是制约陕西省新兴产业发展的主要瓶颈。这不仅表现在新兴产业领域的商标注册量不多,更表现在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发明专利偏少。以节能环保领域LED产业为例,陕西省“中为光电”、“新华联合”、“智海”、“771所”、“电子集团”、“超光”等几十家企业虽然形成技术集成、产业集群、要素集约的LED产业发展格局,但是它们在国内申请发明专利只有191件,而且核心专利少,申请领域分散,未形成专利网;在国外没有一件专利申请。这种专利布局,极易遭遇国际专利壁垒。2012年陕西省太阳能光伏产业预计实现产值2280亿元,但产品的关键生产设备和工艺流程主要通过引进,缺少自主研发的关键技术和知识产权,产业长远发展后劲不足。一些拥有技术水平高、市场前景广阔产品的创新企业,处于成长期,规模过小,不能有效支撑本省新兴产业发展。

2、知识产权商品化、产业化水平不适应

知识产权商品化、产业化水平低下,是陕西省新兴产业发展的严重短板。以发明专利的产业化率为例,发达国家高达30%-40%,我国不足15%,而陕西省更低。在近两年技术交易中,陕西省涉及专利权、专利申请权转让及专利实施许可的项目占技术交易项目(合同)不足4%,交易金额占技术交易总额的2%不到。虽然每年国家和省上科技计划在高校和科研院所催生了一批自主知识产权成果,但大多数停留在实验阶段;一些有条件产业化的技术成果,推向社会后因省内没有企业接盘而流向省外。

3、知识产权保护能力不适应

近年来,陕西省新兴产业发展中严重存在的软件盗版、商标假冒、专利侵权等现象说明,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极不适应。省内至今没有一支专门的知识产权执法队伍。2008年,陕西省虽然设立了中国(陕西)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但由于没有编制和专项经费,至今无法独立开展工作。企业向相关部门举报违法侵权现象,由于此类案件拖延时间长、付出成本高、打击不力,往往无法有效遏制和惩罚侵权者,严重影响企业创造和运用知识产权的积极性。侵权对本省新兴产业的发展造成严重杀伤。

4、知识产权服务不适应

新兴产业企业在知识产权、尤其是专利的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等方面需要高质量、本土化的专业服务。面对广阔的市场需求,陕西省服务业显现两大软肋:一是中介服务机构“少、小、弱”。以专利机构为例,“少”指数量少,全省只有18家,而且90%集中在西安;“小”指机构规模小,10人以上的只有2家;“弱”指服务能力弱,服务门类不全,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与国外差距较大,致使省内不少企业舍近求远,千里迢迢到北京、广东寻找服务机构。知识产权评估、融资等其他服务业发展缓慢,与企业需求差距很大。二是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滞后,功能强大的专利检索预警信息平台至今尚未建立。

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

(1)管理分散、脱节,产学研合作机制不完善。陕西省涉及知识产权管理的部门有知识产权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版权局,项目管理中涉及知识产权工作的有发改委、科技厅、工信厅、农业厅、林业厅、卫生厅、国资委、质检局、中小企业局等,这些管理部门相互之间脱节、掣肘、互不通气的现象时有发生,对新兴产业企业申报项目出现资金重复资助现象。就微观企业看,大多数缺失专事知识产权管理的机构或人员。

陕西省产学研脱节的现象依然存在。一方面,相当部分省内企业在知识产权上处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状态,其实施的专利95%以上属企业自行研发,缺乏运用市场机制吸纳和运用高校和科研院所知识产权成果的意识和能力。另一方面,由于考核导向、激励机制和管理体制的原因,一些高校、院所科技创新取向与企业需求错位,相当比例的知识产权成果难以进入市场。在政府支持下,近年来产学研合作有所推进,但知识产权归属不清晰或貌似清晰实则模糊的现象比较突出。例如,由省政府投入催化、陕西工业技术研究院与“陕重汽”联合开发的商用汽车CAN总线控制系统,打破了国外垄断,展现非常好的市场前景,是2010年陕西省产学研结合、转化科技成果的典范。但合作各方对研究成果的产权归属事先没有明确约定,致使产权争议较大,对专利产业化及后续开发造成负面影响。

⑵政策支持力度小,知识产权扶持资金少。目前,全省专利申请年资助资金900万元,仅占申请总费用的6%。资助发明专利的标准,陕西省为每项800元,而北京是3400元、上海4600元;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支持标准,陕西省为每家支持3万元,而湖南为100万元、贵州50万元。从设有专利专项资金的省辖市看,全省仅有西安、宝鸡、汉中、延安4个市,累计投入450万元;而同期江苏省13个省辖市均设有,累计投入20113万元;四川、重庆、新疆的市县投入也明显高于陕西省。

制定技术标准的扶持资金严重不足。企业参与行业、国家特别是国际标准制定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资料显示:“大唐电信”为推进TDS—CDMA 国际标准,用于相关国际会议的费用投入开支高达数千万元。“西电捷通”为了推进WAPI 国际标准制定,耗时四年,投入50 余名工程师/全时,企业承受巨大的资金压力。但是,陕西省对技术标准制定的经费扶持力度很小,与吉林、云南、四川相比(见下表),差距太大。

吉林、云南、四川与陕西省标准化经费对比表

省份 2010年经济

总量(亿元) 2010年财政收入(亿元) 人口总数(万人) 2010年保障经费(万元) 2011年保障经费(万元) 2011年比上年增幅

吉林 8577 1206 2746 3250 5000 54%

云南 7220 1809.2 4596 2000 2800 40%

四川 16898.6 1561 8041 1700 2700 59%

陕西 10021.53 1800.85 3732 300 300 0

⑶知识产权意识淡薄。陕西省知识产权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不为大多数人所熟知。不少政府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包括领导对知识产权战略陌生,常识性错误时有发生。相当一部分新兴产业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知识产权意识淡薄,有从事技术创新的自觉性,却缺乏申请专利的积极性;有的认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却没有将其上升到战略层面,缺乏落实知识产权工作的举措;有的虽意识到知识产权的战略地位,但却处于行动盲区,不知道从何下手、走何路径。全社会普遍缺乏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意识,致使侵权现象司空见惯。

三、实施新兴产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六大工程

针对上述突出问题,我们建议,以加速新兴产业发展为目标,以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及知识产权服务业为重点,以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为关键,以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创新知识产权管理体制为保障,在全省实施六大工程:

1、新兴产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

遵循“引优扶强”原则,科学制定优势企业认定标准。主要内容是:企业设立了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制度,执行情况良好;建立和使用了专利数据库和其他知识产权信息平台;自主知识产权在企业发展中作用显著,在同行业或所处地区具有领先水平;具有科技研发和专利创造的实力优势,持续发展潜力巨大;无恶意侵权行为。

总结经验,积极拓宽完善培育途径。包括:在同等条件下,对优势企业的政策措施优先配套、项目资金优先扶持、融资贷款优先服务;建立政府相关部门与优势企业的联系机制,为其创设知识产权工作交流站;向优势企业派遣知识产权特派员或小分队,制订和实施专项培育计划, 提供量身订制的个性化服务;以相关园区管理机构与专利机构签署委托服务协议的形式,对优势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托管业务;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优势企业集聚,推荐和支持其进入国家级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促进工程。

2、新兴产业知识产权服务业培育工程

建立和完善连接各方、功能强大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通过对国内外专利信息资源的跟踪分析、深度开发、分类梳理、充分利用,建立各新兴产业专利信息数据库及其网络系统、全球前沿专利技术布局态势系统,进而整合专利、商标、版权等各类知识产权信息资源,最终形成权威而全面、专业而实用、方便用户并操作快捷的陕西省知识产权基础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为新兴产业企业规避市场风险、选择创新路径等提供信息预警和决策依据。

加快发展专利服务业。重点是加快发展专利机构。一方面,引导其数量扩张。在积极培育本省机构的同时,大力引进省外甚至海外高水平专利机构,积极促进相关律师机构介入专利业,拓宽企业对机构的选择余地。另一方面,促进其服务质量、管理水平与国际接轨。制定和严把专利机构的入市门槛和服务标准,实行市场评价和专业检验相结合的考核制度,促使其强化专利法规和新兴科技知识培训,提升参与国际知识产权事务竞争能力。同时,建立健全省内专利援助制度,促进不同区域之间专利机构帮扶合作机制的形成,推动新兴产业专利业的均衡发展。

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交易服务业。制定完善知识产权评估办法和相关交易政策,大力培育省内或引进省外有资质的知识产权评估机构和专业交易服务机构。不断完善西安科技大市场、西部产权交易所、国家专利技术(陕西)展示交易中心、网上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的功能,构建信息充分、运行有序、影响广泛的多元知识产权交易平台,促进新兴产业领域省内外企事业单位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交易活动。

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业。在总结2011年陕西省实现知识产权融资破冰经验的基础上,完善《陕西省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推动建立以金融机构、创业投资公司为主的知识产权投融资体系,引导各类信用担保机构为其提供担保服务,探索建立质押融资风险多方分担机制。采取政府补贴相关费、息的办法,支持本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兴产业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创造条件打造面向社会的专利证券、保险、基金、信托等多样式知识产权金融产品,促使更多企业尝试和享受知识产权融资之惠。

3、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创造促进工程

制定陕西省新兴产业专利技术创新计划。围绕省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项目,组建专利分析团队,依托专利信息数据库和全球前沿专利技术系统,从国际、国内和陕西三个层面全面解析各产业专利技术发展的历史、现状、趋势、重点和空白点,明确认识产业在产业链、技术链上的地位,准确研判本省企业在相关专利市场上的优势与劣势,进而锁定专利技术创新的方向、突破口和着力点,进行科学的专利布局,形成《陕西省新兴产业专利技术创新计划》,指导企业开展科技研发和专利创造活动。支持西安高新区申报、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组建产学研相结合的新兴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引导支持新兴产业优势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重大项目、技术专利及其他知识产权为纽带,组建产权明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知识产权战略联盟;通过联盟成员之间的知识产权交叉许可、技术互换、资源共享等方式进行产学研合作,推进高校及科研院所人才、技术和知识产权向企业转移,加快重大或关键技术的知识产权创造和拥有。

强化科技创新中的自主知识产权导向。激励科技创新成果向知识产权转化,加大对重大发明专利、国外专利和驰名商标的政策支持力度,重奖获得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产品及发明人。

4、新兴产业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工程

促进知识产权商品化、产业化。设立陕西省新兴产业专利技术孵化及产业化基金,借以引导各种投融资机构和企业共同投资,推进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利技术的孵化和产业化。推广西安市经开区经验,支持产业园区建立技术成果中试转化基地。制定有效的政策措施,引导和支持新兴产业企业,采取转让、许可、入股、质押等方式,实现其专利、商标、版权等自主知识产权的市场流通和转化,不断提高陕西省新兴产业自主知识产权的商品化率和产业化率。

促进知识产权标准化。采取财政资助、税收优惠等举措,推进本省企业以其核心专利技术,积极参与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制定,力争获取技术标准的许可权,积极探索“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许可化”的实现路径,抢占新兴产业发展的国内制高点;充分利用国家促进新兴产业国际化发展的财税金融政策,依托陕西对外合作的中介机构和联系网络,推动本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走出国门,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推动国际互认,促使企业核心技术转化为国际标准,实现“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国际化”,抢占新兴产业发展的国际制高点。

促进知识产权品牌化。综合运用政府采购、财政扶持、税收优惠等政策,在省内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推广应用本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良好市场前景的新兴产业技术和产品;另一方面,大力开拓省外、国外市场,积极支持企业打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著名品牌,促进知识产权的品牌化。

5、新兴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提升工程

提升知识产权法律服务能力。在省法律援助中心增设独立建制的知识产权法律援助处,激励法律事务所在各产业园区设立知识产权法律援助站,构建全省新兴产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网络;进一步完善和强化省“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平台服务功能,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受理和奖励机制,开展及时、有力的知识产权法律援助行动。

提升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充分发挥省知识产权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职能,完善经济、科技、知识产权等不同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对重大侵权案件的联合督办和沟通移交机制。以专利、商标、版权等管理部门为基础,组建本省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队伍,主动巡查侵权问题,及时开展联合行政执法活动。

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能力。一是在省检察院组建独立建制的知识产权检察庭,在重点产业园区派设知识产权检察联络员,履行对知识产权案件侦监、、民行“三合一”的集中检察职能;二是在省法院设立独立建制的知识产权审判庭,及时受理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并履行“三审合一”审理职能,严厉制裁侵权行为,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

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自我保护能力。最根本的,是引导和支持企业实施知识产权预警,从技术研发到产品开发、再到大规模生产等,每个环节都通过专利检索准确把握行业知识产权最新动向,规避侵权风险,同时将自己的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为专利加以保护;一旦发现被侵权,立即搜集证据,依法举报,实施有效维权。

6、新兴产业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创新工程

强化省知识产权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职能。加大协调沟通工作力度,有机整合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政府各管理部门的行政资源,促进专利、商标、版权等不同类型知识产权管理的有机衔接,促使知识产权管理与科技研发、产业发展、产品质量、市场营销管理等的有机结合,形成管理和资金扶持的强大行政合力。为杜绝多头重复安排项目、浪费资金现象,应按照渠道不变、职能不变原则,本着统筹安排、集中使用、规模效应的基本思路,制定整合支持新兴产业发展各类资金的具体方案。

创建“三位一体”的园区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在新兴产业企业密集的园区,要打破传统体制下不同部门分管知识产权的格局,创建专利、商标、版权三位一体的集中管理体制,形成知识产权领导小组决策、知识产权办公室执行、与企业零距离对接的高效管理机制。

四、实施新兴产业知识产权战略的保障措施

为了顺利实施“六大工程”,建议省政府采取如下措施:

1、制定和实施以知识产权为导向的评价政策

政府应将涉及新兴产业的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政府相关部门知识产权工作的成效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对国有企业,不仅要考核现行内容,还要将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数量和质量,核心技术的商品化、产业化率列入目标任务、考核奖惩的重要指标。对与新兴产业相关的高等院校、科研院科研人员,不仅要看在学术期刊上的质量和数量,更要考核其科技成果是否转化为知识产权、实现了商品化、产业化。要将后者作为评定职称、晋级提职的重要依据。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及其考核,应增加知识产权评价指标,对工作成绩显著的地市政府或相关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2、加大对新兴产业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支持力度

进一步调整和优化省政府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结构,重点加大对发明专利申请的资助力度,加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资金扶持力度。增加政府对技术标准制定的资金投入。根据本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制定技术标准的专项资金应由现在的300万元增加到3000万元为宜。技术标准的使用方向,主要用于资助承担各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单位,开展标准化基础研究,制修国际、国家、行业标准项目,承办国际标准化组织年会或重要标准学术研讨活动的单位;支持标准化服务体系建设;奖励获得标准化贡献奖的组织和个人等。

3、积极推进新兴产业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

政府应将推进新兴产业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巩固和完善西北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的知识产权学院,创设知识产权硕士点、博士点;同时,鼓励其他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开展知识产权和标准制修人才的培养,造就市场急需的知识产权管理和执法、审查及登记、中介服务等各类专业人才。加快建设省级知识产权人才库和交流平台,建立知识产权从业人员的资质认定、分级评价、技术职务评聘体系,强化人才的交流、管理和使用。依托重大科研和工程项目,采取政府支持、市场推动的办法,从国内外积极引进一批复合型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着重吸引和聘用海外掌握知识产权法律和技能、熟悉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和事务的高端人才来陕全职、兼职或短期工作。

4、开展知识产权普法教育

以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等为基本教材,在全省分类别、分层次、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以学法、懂法、守法、执法为主要内容的知识产权普法教育活动:一是将知识产权普法教育纳入全民普法和科普活动内容。充分利用各种传媒和科普设施,以“知识产权宣传周”、“3.15”消费者权益日、“科技之春”宣传月等为载体,多形式、多渠道地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二是利用党校、行政学院等培训机构,对党政领导干部、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进行分期分批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培训。三是将知识产权普法纳入企业教育规划,以涉及新兴产业的企事业单位为重点,积极推进专业科技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企业职工的知识产权普法教育。四是将知识产权普法纳入高校学生素质教育和中小学课程体系,采取各种有效形式,教育学生尊重知识,崇尚创新,鄙弃侵权。

【参考文献】

【1】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加快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陕西日报,2012.01.09

【2】陕西省知识产权局.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创造与应用的概况、实例及建议(内部文稿).2011.11

【3】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陕西商标发展和保护的现状及对策(内部文稿).2011.12.02

【4】陕西省版权局.版权与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内部文稿).2011.12

【5】国家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国家知识产权网,2011.10.14

【6】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意见.陕政发[2011]37号

【7】陕西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8-2020年).陕政发〔2008〕56号

【8】陕西省知识产权(专利)工作“十二五”规划.陕知发【2011】46号

【9】陕西省知识产权局.陕西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状况分析报告.2010.8

【10】陈凯华,余江.新兴产业发展中的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国家知识产权网,2011.10.19

【11】向利,崔静思,贺延芳.五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局长畅谈知识产权工作.知识产权报,2012.01.10

【12】李志玮.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信息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申报指南.国家知识产权网,2012.3.20

【作者简介】

课题指导:邓理,陕西省决策咨询委员会副主任

课题组长:冯家臻,陕西省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陕西省经济学会会长。

课题组副组长:杨发民,陕西省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陕西省社科院研究员。

杨宝珊,陕西省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陕西省人才学会会长。

课题组成员:常平阳,陕西省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陕西人民出版社编审。

篇6

【关键词】企业 知识产权 系统化 管理

作为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之一,知识产权是企业生命根本所在。企业之间的竞争,归根究底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而作为企业经营管理以及核心竞争力提升的关键点,企业知识产权实现系统化管理,对于企业知识产权的运用、创造以及保护能够都能够提升到一个新的台阶。

一、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现状

(一)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健全度不足。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涵盖了人员的培训、企业战略的制定、制度规范的设计、创新、运用等多个环节。企业知识产权蕴含在知识产权的保护、运用以及创造的环节之中,知识产权的有效管理才能够保证企业知识产权的产生、运用以及保护。但是,我国企业依然还存在创新激励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机构不健全、缺少统一的协调等问题。

(二)有待提高企业信息管理和利用能力。

作为一种技术资源,知识产权文献资源是使用价值最高、存储量最大的资源,只有知识产权信息资源的合理运用,才能够帮助企业规避风险,实现技术创新。但是,国内将近80%的企业都没能够建立与企业相互配套的文献收集设施,使得其信息利用的水平过低,并且还常常出现利用专利信息,侵犯他人专利权、重复研发等行为。在欧洲产业中,每一年由于专利信息缺乏所出现的重复性工作带来的损失就达到了200亿美元。就国内的数据统计来看,企业专利信息的利用率仅仅只有35%,充分利用率仅仅只有1%。

(三)知识产权与生产经营相互结合不够紧密。

企业知识产权只有全程对接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将企业经营管理与知识产权战略相互对接,才能够规避风险,提升创新。目前,企业过于重视获取知识产权,但是却忽略了在经营生命周期当中的研发、人事、生产等环节融入知识产权的创造激励管理、权属管理、纠纷管理、产业化管理、信息管理等方面。

二、知识产权系统化管理的概念和方法

(一)知识产权系统化管理的概念。

所谓系统,是指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一组要素。管理系统时,遵循整体性、相关性、动态性、有序性原则,提高系统实现目标的整体有效性和效率。知识产权系统化管理,即将知识产权管理所涉及的所有相互关联的过程作为系统来看待、理解和管理,从而有助于企业提高实现知识产权战略目标的有效性和效率。

(二)知识产权系统化管理的方法。

首先,应建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系统以高效地实现企业的知识产权目标;其次,识别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系统中的过程,以及这些过程之间的相互关系、先后顺序,确定这些过程的重要性和特点;第三、设定系统目标以及为实现系统目标的各过程的目标,确定开展过程定活动的方法;第四、合理分配为实现各过程所需的适宜的资源、标准、方法等;第五、明确为实现系统有效性的各部门和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最后,通过测量和评价,实现该系统的持续改进。

因此,在企业知识产权系统化管理中,应以知识产权及知识产权战略目标为关注焦点,充分发挥企业领导者的作用,坚持全员参与和以数据和信息为决策的方法,从而实现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者(包括创造者)以及其他员工的共赢。

三、企业知识产权系统化管理实操建议

作为一项系统工程,企业在知识产权系统化管理的实际运作当中,除了借鉴国外知识产权管理经验,结合自身知识产权的实际特点进行创新运用外,还应该重视下面几大环节:

(一)构建知识产权系统化核心理念。

通过创建企业知识产权系统化管理,才能够让员工强化自身的知识产权管理意识,能够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有更深层次的认识,从而构建出知识产权商务管理、战略管理核心理念,并且将其融入企业管理运作的全部过程中,同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相互结合。通过创建知识产权系统化管理,就可以做好内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规范,鼓励企业做好技术方面的创新,进而实现企业的自主创新。

(二)促进企业标准化管理融入知识产权管理。

通过构建企业知识产权系统化管理,就可以对企业从申请、注册到最后的审查与授权等等环节都进行统一的布局和充分的考虑,进而构建全面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实现知识产权风险规避,将企业标准化管理程度大幅度提升,确保标准化管理能够真正地融入到企业知识产权系统化管理当中去,推动企业发展。

(三)研发满足企业需求的知识产权信息化管理系统。

在分类、组合、动态管理以及组合评估企业知识产权信息的过程中,如果能够研发一套信息系统对知识产权信息化管理予以辅助,那么就能够实现快捷、轻松的工作。因此,在研发之初,需要对企业实际的需求予以充分地了解,再配合上知识产权信息化管理系统的研发,就能够确保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能够得到技术方面的支持,确保管理工作顺利的实施下去。

(四)建立专管部门,努力培养专业管理人员。

企业知识产权系统化管理最终的实施阶段离不开具体的企业部门和部门员工,只有通过信息的加工、收集与利用等等环节来管理企业知识产权,并且每一个环节都要配合上专业方法与知识点的运用。所以,做好专业管理人员的培养,就是实现企业知识产权系统化管理的主要方法,通过管理培训,才能够将管理的针对性提高,让实际的操作更具执行力[3]。

四、结语

在现今的知识经济时代下,企业核心竞争力离不开知识产权,而知识产权对于企业产生的实际利润已经远远超过了有形资产获取的利润。因此,重视企业知识产权系统化管理,就能够掌握一套与企业发展相互配套的管理方法,从而帮助企业实现其目标。

参考文献:

[1]黄微,王琳娜,孙骞.我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研究述评[J].情报科学,20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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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知识产权;保护;完善;发展

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完善与发展,能够增强我国企业的创新能力。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服务体系能够有效地提高我国在全球价值链分工体系中的地位,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发展。

一、目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中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还处在初步发展的阶段,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无法与我国加入WTO后所面临的形势相适应,与发达国家相比在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上有很大的差距。同时,政府职能管理不到位,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比如从我国企业的商标来看,商标注册量较少,严重影响到了知识产权保护效果。严格的法律法规能够有效保护知识产权,没有法律的有效保证,就会使人知识产权保护的成效严重降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就是没有建立完善的立法制度。近几年来,我国提高了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程度,虽然已经出台了与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有关的法律法规,但是在法律的立法层次和立法内容中,都有一些问题存在,无法有效满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完善与发展。

二、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完善与发展的有效对策

1.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积极参与国际先进技术标准的制订,将发明专利与标准化制订进行有效的结合,为企业产品占领市场创造条件。制订应用战略,运用法律法规,保护已经获得的知识产权。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立法内容,不断提高自主创新的能力,增强法律震慑力,使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做到有法可依。对引进技术产品吸收并创新,确保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的建立。结合有利的条件进行集成创新,不但要增加知识创新的数量,还要提高标准的质量,切实有效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不断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2.建立知R产权保护服务体系,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的有效管理。建立统一的技术产权交易市场,颁布统一的法律,促进信息资源的共享、信息的优化配置以及合理有序的竞争。建立完善的产权评估机构,制订一套专业的评估程序方法,并安排专业的技术人员来负责。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应用过程中确保知识产权不受损。提高企业对现有知识产权的利用率,促进先进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提高技术的创新能力。企业是市场创造和运用知识产权的主体,知识产权的保护直接决定企业的生死存亡,影响其竞争实力。企业要采取有效的管理方式,进行合理的控制和使用,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奠定知识技术基础;要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实现向创新主体的转变。

3.重视技术研发,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开发适应市场和客户的新产品,提高品牌的技术附加值和质量水平,建立技术中心和研发机构。保障研发资金的投入,确定技术标准,规范质量水平;引导技术发展,确保自主研发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确保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技术标准是市场营销的制高点。企业要采取有效方式对研发机构进行制度上的改革,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大力提高生产力,重视技术标准,以适应国际性新产品技术创新的需要。

4.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实施品牌战略。实施品牌战略,在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层面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努力转变传统落后观念,深刻认识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品牌建设的人才支撑体系。要进一步完善人才政策,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风气,培养、引进技术创新的高级人才,助推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提升,充分发挥专业人才在品牌创造、经营提升中的重要作用。建立专利、商标管理制度,确保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1]杨贺.浅谈我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制度的完善[J].商,2016(19).

篇8

“贯标”对于企业来说,就是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国家标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制订,经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颁布,于2013年3月1日起实施,标准号是GBT29490-2013。

2012年7月15日到7月2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召集北京、河北、江苏、浙江、湖南、陕西等六个省市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部分专利机构以及企业,在北京开展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试点工作培训班》。此次会议标志着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工作正式开始。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编制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已经报送国标办审批,在此次会议之前,江苏省已经受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在本省开展了两年多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的贯彻工作,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江苏省的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得到的大幅度提高。

(来源:文章屋网 )

篇9

(一)我国专利发展总体情况

由图1所示,我国专利申请与授权量历年呈稳步上升趋势。从1985年的1.44万件增长到2013年的237.7万件,尤其是在1999年之后,专利申请量呈加速增长的态势;而专利授权量从1985年的138件增长到2013年的131.3万件,尤其在1999年之后,专利授权量也加速增长。这反映了我国对专利保护的意识正逐步加强,科技创新战略作用日益彰显。图1我国专利历年申请与授权情况资料来源: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www.sipo.gov.cn/sipo/tjxx/default.htm统计公报整理。

(二)国内商标总体情况

由图2所示,我国商标申请和核准注册数呈稳步上升趋势,国内商标申请和核准注册数量也是连年递增,从1982年的1.7万件增长到2013年的173.33万件,尤其在1999年之后,商标申请量更是加速攀升。这反映出我国在商标方面的意识正逐步增强。同时,在国外商标申请和核准注册上,据统计,2013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收到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数量也创历史新高。来自中国企业的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为2,273件,比20,12年增长8.2%,居马德里联盟各国第六位,并连续9年居发展中国家第一位。这与我国专利申请的态势比较相似,这反映出我国自20世纪末以来,知识产权意识明显增强。

(三)其他知识产权现状

随着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科技创新的知识产权还涵盖了技术标准、版权(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动植物新品种等,但由于统计数据难以找到,因此很难就这几个方面进行定量描述。但从定性的角度看,广东在技术标准和计算机软件方面已走在全国其它地区的前面,而上海在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方面优势明显。

二、科技创新中知识产权存在的问题

(一)科技创新中的知识产权创造问题

政府对基础研究重视不够,技术储备力量不足,原始创新能力不强。知识创新是技术创新的基础,是新技术和新发明的源泉,是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增长的革命性力量。我国R&D/GDP投入比例虽然逐年增加,但发达国家研发强度(研发投入占GDP的比例)是我国的2倍左右,且呈稳步上升趋势。值得关注的是,发达国家很大部分研发投入是倾注在基础研究上,而我国大部分研发投入则主要在技术引进及开发上,对基础研究的投入程度不够,这客观上导致了我国在知识创新方面的不足,以致原始创新能力不强[2]。企业侧重技术引进,对技术的消化、吸收,二次创新投入不足。我国企业技术引进的费用与消化吸收的费用极不平衡,从消化、吸收占技术引进的比重指标来看,全国仅达0.069,东北的比例更低至0.022。我国由于在技术的二次创新方面的投入不够,许多地区发展陷入“引进—落后—再引进—再落后”的怪圈。集成创新有一定基础与成绩,但整体上实力还不强。在集成创新方面,广东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广东的专业镇经济是广东经济的一大特色,虽然其形成是各方面合力作用的结果,但在集成创新方面确实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而且各专业镇的技术创新中心正发挥着积极的引领作用,带动着各特色产业群的创新能力与创新活动不断增强。科技创新意识不强,创新主体不突出。专利意识体现在技术的法权壁垒上,获取国家法权垄断是取得市场优势的前提。企业是专利技术的创新主体,只有企业才更能将技术产品化、商品化,也只有企业才更具备转流实施的条件。而在我国专利的申请与授权中,个人占比相当高,普遍高于50%,高达80%以上的也比比皆是[3],而真正应成为创新主体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所占的比重则十分之低,这样使得本来可以产生大量原创性的发明专利没有产生,本来作为主体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没有成为主角,这在客观上也导致了我国专利的质量不高。以重庆为列,去年发明专利仅占16%,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专利高占84%,而发达国家其发明专利通常都超过60%,美国更高达70%。

(二)科技创新中的知识产权应用问题

知识产权市场发育不良,交易不发达。专利、商标的转让和授权许可,版权贸易,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的评估等中介服务都是发达国家知识经济的主要内容,但我国大部分地区在这方面尚处于起步阶段,还没有形成规模。在技术转让中企业往往不明确交易标的的知识产权归属,造成不少侵权产品流入市场。由于知识产权市场发育不良和中介服务的缺乏,使得在众多的会展上销售或许诺销售侵权产品的现象十分普遍。产学研合作机制不畅。主要体现在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的技术研发及开发等相互协同艰难。究其根源,关键在于产学研合作创新中利益分配关系始终不能得到很好的处理,在技术价值的认识、谈判地位认可以及市场化等方面,常常会发生不愉快的事件。存在滥用知识产权的行为。当前我国知识产权领域一方面是大部分人的知识意识薄弱,另一方面是部分企业或个人存在滥用知识产权的行为,该部分企业利用社会大众对知识产权尤其是专利的一些直觉,认为专利多的企业乃至其产品的品质相对高,因此故意申请众多低层次的专利,以达到误导消费者的目的。知识产权的侵权、纠纷日趋增多。从我国当前知识产权的总体环境来看,我国现阶段实质上实行的是弱知识产权保护战略,这在某种程度上也使得侵权行为存在有一定的空间。但侵权行为实际上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可以使得我国能以极低廉的价格提升我国的生产力,但同时对我国的本土科技创新带来消极影响,因此从长远和动态的角度看,逐步规范企业行为十分必要。在现实中,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发生最为广泛的是计算机软件行业。当前全国各地都在大力发展信息产业,大搞“软件园建设”,但却没有一个软件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众多软件企业因侵权的威胁而面临生存危机[4]。

(三)科技创新中的知识产权管理问题

知识产权运营与管理意识薄弱。知识产权既是投入要素,又是产出品,其在投入产出的运行过程中不断增值。知识产权的发展不仅是创造,其运营与管理更为重要。我国众多企业尤其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对知识产权认识不到位,在管理上缺少重视。许多企业的经营思路和理念比较保守,一些能够申请专利的技术由于没有及时得到保护,造成大量无形资产流失。有的企业拥有一定量的知识产权,但缺乏运转机制,导致知识产权作用得不到很好发挥,难以转化为企业的竞争优势和利润。由于知识产权投入巨大,而短期内不能得到很好的回报,再加上管理保护不力,企业对知识产权失去信心,这就形成了恶性循环[5]。知识产权管理水平低下,这一点在经济欠发达地区表现尤为明显。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其经济发展的市场化程度不高,政府职能转换进展缓慢,往往出现一定程度的知识产权管理越位和缺位现象。专利管理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不健全。多数企业缺少知识产权管理的机构和规章制度,尚未将专利管理纳入研发管理、市场营销、品牌培育等企业活动的全过程。一些知识产权具体政策执行不到位。国家在知识产权政策的顶层设计还面临诸多的问题。例如:高层次的专业人才紧缺;相关的高素质管理人员不多;部门之间的协同难度大。

(四)科技创新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集体知识产权的保护缺位,使得许多职务发明变成非职务发明。从我国大部分地区专利申请和授权量看,非职务发明通常远高于职务发明,这一结果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我国大部分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集体知识产权保护的缺位。申请发明专利相对困难,尤其是科技含量高的专利,没有一定的支撑很难实现。知识产权保护的能力不足。我国大多数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还没有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专职的知识产权工作人员缺乏,加上各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意识不足,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投入少,这也是导致当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能力不足的原因。应对国际知识产权纠纷,国内企业集体维权意识不够,行动迟缓。随着我国经济规模的不断扩大,中国市场对世界资本的吸引力正与日俱增,跨国企业纷纷抢占、深化对中国市场的渗透与控制,加上我国已加入WTO,在TRIPS的条款下,知识产权成为跨国公司攻城掠地的重要手段,国内企业面对的知识产权纠风不断增多,维权成本高昂使得国内单个企业与跨国集团之间的对抗始终处于被动状态[6],因此,国内企业集体维权变得十分迫切与必要,但当前我国企业之间的联合维权往往难以落实。

三、政策建议

(一)知识产权创造对策

加大对重点行业知识产权创新活动投入力度,增强高新技术产业知识产权创新能力,在源头上保证各区域重点领域知识产权工作得以顺利开展。以广东为例,对于四大高新技术行业,电子通讯行业优势明显、电子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具有明显的知识产权优势,对这两个行业应该在保证现有投入的基础上有所增加,使这两个行业的优势进一步增强;医药制造业产业基础好,具有一定的专利优势,仪器仪表制造业作为装备制造业的一部分,其专利优势增长明显,政府应加大对这两个行业的科技创新投入,增强其获取自主知识产权能力,形成更大的专利优势,积极推进这两个领域知识产权成果的产业化[7]。实施重大项目招标,突破高新技术产业重点行业的核心技术。重大科技项目招标是广东在科技创新手段上的一个大胆尝试。从广东的实践经验表明:在科技计划管理过程中引入重大项目招标制度,突破制约广东主要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为广东建成全国重要的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基地和成果转化基地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因此,其它区域可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借鉴利用重大科技项目招标这一科技创新手段,进一步提高政府资源的产出效率。将自主核心技术和技术标准作为政府科技计划项目评价指标。自主核心技术是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来源,技术标准是核心技术的延伸。必须把自主核心技术和技术标准纳入政府科技计划项目的评审和验收指标。通过政府科技计划项目引导高新技术企业等科技创新主体注重自主核心技术和技术标准的创造和管理,增强产业知识产权优势。加大对技术标准的研发力度,营造良好的技术标准创造环境。拥有核心技术并不代表拥有技术标准。科技部门不但要加大对科技创新主体在核心技术研发方面的支持,也需要增大对创新主体在技术标准研发方面的支持。通过政策引导、经费支持等手段鼓励企业、行业协会、科研单位积极参与研制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使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中更多地反映本区域的技术优势和特点,尽快形成高效、公开、透明的市场化的技术标准研发机制,探索专利技术向技术标准转化机制[8]。建立起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中心,以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为主导的技术标准体系,把科技成果、核心技术、专利以标准形式在高新技术产业中进行普及。

(二)知识产权应用对策

加速知识产权公共科技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加强各专业信息网的互联和整合,让科技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能够以较低成本获取信息,降低科技服务成本,提高效率和效益。依靠现代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技术市场,整合科技信息网络资源,以信息流带动资金流和物流,拓展技术交易渠道,形成虚拟交易和实体交易的有机结合。规范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中介组织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的监督和审查,采取前置式告知和后置式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规范知识产权中介机构运行,即通过设置相应的门槛,取消或减少审批,同时又通过市场监督机制设立后置式监督,取消市场竞争中不规范的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的主体资格来保证市场竞争的正常开展。逐步完善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中介组织体系,构建涵盖技术交易、评估、、财务、融资等方面的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供全方位、全过程服务。发挥生产力促进技术创新示范中心等科技中介机构的辐射作用,推进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投融资机制。投资主体和融资渠道实现多元化。主要包括:政府、企业、银行、社会、民间和引进外资等。政府要健全税收、担保、补贴等宏观措施,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和市场预期。加快知识产权的转移、扩散平台建设。一是利用自身渠道进行网上交易或组织发明人参加各种展示交流会;二是开办专门的期刊或网站为产权流动搭建平台,为高校和企业等知识产权单位提供沟通平台;三是建立专利申请资助制度,提升专利申请量,建立发明专利费用资助资金,对符合地方产业发展方向或属于地方重点新产品目录的产品、技术,申请专利后给予一定数额的费用补贴;四是对知识产权交易给予税收优惠。

(三)知识产权管理对策

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需要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形成人员、场所、经费三落实和管理人员专业化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包括组织机构、技术秘密审查、专利申请及保护、产权归属、档案管理、人员流动、奖励、人员培训等。结合科技体制与科研机构改革,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应将知识产权管理纳入科技宏观管理中,实现对本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的统一管理,将知识产权贯穿于整个科研、开发及生产活动全过程,力争创造和依法获得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9]。重视知识产权的过程管理。包括:建立前期产权归属问题管理制度;技术研发阶段的知识产权论证报告管理制度;研发过程管理制度;建立相应的审查制度;研发后技术保密管理制度等。处理好质量、效益和数量的关系。根据协同创新战略,高校、企业、中介和个人之间应协调好技术数量、质量和效益分配等方面的关系。加强对科技人员流动中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职务发明制度。完善成果奖励制度。加强企业应对知识产权国际纠纷机制的建设。加大对区域内支柱行业、重点出口行业应对知识产权国际纠纷机制的研究,政府通过行业协会或其它方式对该领域的一些重点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方面的培训或指导,使它们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达成共识,通力协作,以集体应对将来可能面临的来自知识产权方面的维权挑战。鼓励企业进行国外专利申请。鼓励区域内企业大力申请国外专利,尤其是国外发明专利,政府应成立专门的国外专利申请基金,给申请国外专利的企业提供资助,同时提供指导与咨询服务。

(四)知识产权保护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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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为基础,以增强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为主线,以促进智力成果产权化、知识产权产业化为方向,全面提升我市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管理能力和水平,推动全市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进一步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推进城市转型。

二、工作目标

到2015年,在全市建立起相对完善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和服务新体制,基本形成有利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新机制,形成尊重和保护创新的城市文化环境。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数量大幅提升。到2015年,努力实现注册商标数量突破2.5万件,年注册商标增长率保持在20%以上。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年均增长20%以上,专利成果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显著提升。鼓励文学、文艺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作品的生产创作,产生一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重要奖项的作品。

——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能力明显增长。企业自主研发、联合攻关、引进推广应用能力明显提升,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进一步完善,自主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商品化和产业化水平有效提高,一批制约企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实现突破,驰名商标、知名商号、参与各级标准制订、名牌产品培育有新发展。

——知识产权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高。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服务效能优质高效,知识产权信息、中介服务水平有效提升,知识产权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引进、培养一批复合型人才,建成一支素质高、数量大和结构与我市产业发展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

——知识产权社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知识产权执法体系初步健全,覆盖全市的知识产权保护网络基本形成,侵权行为和犯罪行为受到有力打击,企业自我保护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明显增强,创新和投资环境显著改善。

三、工作内容

(一)强化企业知识产权创造的主体地位。增强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帮助企业掌握并有效运用知识产权制度。鼓励企业制定并实施本企业知识产权计划,加大产品技术研发及知识产权投入。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示范工程,培育一批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等方面有影响力的示范企业。各企事业单位要加大与省内外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联姻力度,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加大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的攻关力度,根据创新成果的技术水平、可能采取的运用方式和市场前景,选择申报知识产权的类型,适时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产品。

(二)打造区域自主知识产权高地。围绕我市摩托车汽车及零部件、水泵电机、鞋业、空压机、炊具、新型建材、生态农业等特色产业,培育一批专利大户、强户,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自主知识产权高地。对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加大开发共性关键技术、打造优势产品和创建知名品牌的支持力度,造就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突出的企业集群。有计划有组织地推进国家及省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申报工作。

(三)全面推进商标、名牌、标准、版权工作。结合我市产业结构和科技创新特点,加强对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以及中国名牌、名牌、出口名牌的培育力度,引导、支持企业积极开展自主品牌经营,打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竞争力的著名品牌。鼓励企业制订联盟标准,提高产业标准水平。引导、扶持企业积极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发挥科研机构、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在标准化战略中的作用,大力推进标准化研究和服务的市场化、产业化经营。依法加强和完善版权、软件的登记和保护工作。

(四)加快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围绕我市支柱产业、重点行业,有计划地建立商标、专利、版权数据库,逐步整合相关信息资源,建成覆盖全市的知识产权信息网络。建立市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并与国家、省知识产权信息数据库联网,提供政策指导、技术咨询、资源共享、市场开发等公共服务。设立知识产权展示与交易转化平台,镇(街道)建立知识产权工作站,企业建立联络员制度,为技术研发、维权诉讼和法律检索等提供便捷服务。

(五)大力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鼓励扶持知识产权的、资产评估、科技成果评价、技术交易、技术鉴定及法律服务等中介服务组织的建立和发展。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逐步建立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引导和鼓励知识产权中介机构与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加强合作,有效促进知识产权与社会发展的融合。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定期研究和部署知识产权工作以及重大事项。加大体制机制创新力度,强化职能部门的协调管理能力,逐步实现商标、专利、版权、IT网络“四位一体”的工作运行机制。

(二)优化发展环境。一是构建行政执法、行业自律、企业维权、社会监督于一体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手段,提高执法水平,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引导行业协会建立知识产权自律和维权组织,开展行业培训、自律与维权等工作,推动行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二是市公安、工商、贸粮、科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海关、质监等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积极推进跨地区、跨部门知识产权工作横向协作,广泛开展政策研究、信息服务、执法保护等方面的合作,做好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的规划和部署,加强对各镇、街道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三是完善知识产权执法部门日常监督机制,建立知识产权举报机制和信息系统;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的协调运作,严厉查处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加强综合治理,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市工商、贸粮、科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质监、公安等部门经常开展日常执法与专项整治,做好生产、科研、商品流通等环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强招商引资、技术引进、项目合作等环节知识产权保护。四是广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要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科技活动周”等为契机,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进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农村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三)重视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和培训。各级各部门应当加强知识产权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将知识产权人才教育培训纳入全市人才战略发展规划,把知识产权相关知识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学习、公务员培训、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培养一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才、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骨干人才、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专业人才。加大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力度,鼓励、支持企业、科研机构及其他组织选派人员外出学习知识产权业务,不断壮大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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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产业知识产权集群管理系统是以政府资助建设、联盟组织推动、企业参与应用、第三方机构提供服务等为特征的公益性、开放式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系统构建以行业联盟为支点,立足于对新能源产业知识产权管理现状、集群管理工作方式以及公共服务平台运行模式的调查研究,并深度结合新能源企业实际需求,以“集群管理”的数据、模块和系统为中枢架构,集新能源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知识产权应急及预警分析、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知识产权培训指导、知识产权工作交流等为一体。

2资源组成

集群管理系统以各类数据库为基础支撑资源。其资源组成包括:(1)联盟专利数据库:新能源产业联盟成员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数据库;(2)专题专利数据库:新能源产业重点领域(新能源汽车、光伏、储能)专利数据库;(3)专利“池”(企业专利信息共享数据库):新能源产业联盟成员核心专利数据库;(4)研究成果库:新能源产业相关知识产权专题报告、研究论文、数据汇编等;(5)知识百科库:新能源产业相关知识产权培训课件、业务知识、基础知识等;(6)行业专家库:新能源产业相关技术专家、知识产权专家;(7)服务机构库:新能源产业相关知识产权信息、、咨询、商用化、法务等机构;(8)企业数据库:新能源产业联盟成员基础信息;(9)标准数据库:新能源产业相关国家、行业、地方、联盟标准等。

3功能模块

集群管理系统依托数据库资源开发功能窗口,提供分类关联展示与互动服务,并依托各子系统实现对外服务功能。其功能模块包括:(1)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功能:提供专利检索、跟踪、专题数据库查询、知识产权信息获取与展示、会员注册、留言板和登录入口等。(2)知识产权信息功能:提供知识产权公告、重大事件、态势、热点、风险预警、供求、评估、质押融资信息等。(3)知识产权分析预警功能:提供定期预警(根据设定条件周期性检索指定领域的文献信息并发送给指定用户)和高级预警(对用户感兴趣的专利从技术和竞争对手等角度进行预警)。(4)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功能:提供企业并购、技术进出口、技术标准、技术创新、人才引进、境外展会等活动时提供咨询参考,包括重大经济科技活动和专利统计分析等。(5)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功能:提供境内外知识产权纠纷时申请和获得援助的窗口,设立网上维权援助中心,对维权事务实施统一管理。(6)知识产权知识培训功能:提供知识产权讲座、培训和教育服务模块,包括基础知识培训、在线交易、企业讲堂。(7)知识产权工作交流功能:提供各相关方在线互动交流界面,包括知识产权专家解读、专题咨询、线上答疑等。

4应用要点

集群管理系统致力于促进信息资源的交流和共享,发挥知识产权在联盟集聚创新中的推动作用,引导联盟成员合理高效利用现有资源,规避知识产权相关风险,推动内部合作和协同。其应用要点包括:(1)知识产权专业信息资源应用:调用联盟企业专利数据库、重点领域专利数据库等,为联盟秘书处及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提供集群系统支撑;(2)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产品应用:知识产权态势信息、风险预警信息服务,开展知识产权培训,组织知识产权工作交流等;(3)知识产权合作交流渠道应用:开展相关项目联合申报、专利交叉授权、专利池共建,支持公共协调和协同操作。

5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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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我国在对外贸易中涉及到与知识产权保护的产品越来越多,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影响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本文对中国国际贸易中存在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进行了分析,并从政府和企业两个角度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国际贸易 知识产权保护 政府 企业

一、知识产权保护概述

知识产权,主要指公民或法人等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其从事智力创作或创新活动所产生的知识产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知识产权保护是指利用法律和经济手段,使知识产权的创造者或拥有者在一定的期限内享有排他独占权,获得由此产生的经济效益,并保护这种排他独占权不受侵犯。知识产权保护具有以三个特点:

(一)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在不断扩大

现代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已从传统的专利、商标、版权扩展到包括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植物品种、商业秘密、生物技术等在内的多元对象。发达国家在高新技术方面占有绝对的优势,因此不断地扩展电子、通讯、网络、生物领域的保护范围,如美国、德国、英国、瑞典、南非等国家都开办了基因专利授予业务,美国甚至将网络营销模式等理念都列入了专利保护范围。

(二)战略化

现代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已由过去的被动防御阶段转入主动进攻阶段,出现了各式各样的知识产权运作策略。比如抢注商标专利,获得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在现阶段甚至相当长的时间内,这些国家或企业并不实施这些专利,而是通过收集贸易目的国的经济信息,特别是侵犯知识产权的事实,采取政府和企业相结合的方式在出口目的国进行权利诉讼,收取高额的知识产权利润来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或建立知识产权联盟,联合相关权利人组成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协会,以团体的力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国际化

面对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化的趋势,各国积极参与和推动国际合作,先后制定了《保护知识产权巴黎公约》、《集成电路知识产权条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世界版权公约》、《专利合作条约》、《TRIPS协定》等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世界性公约协定。各国大力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的合作与一体化进程,广泛开展多边合作,结成知识产权保护联盟,以此获得国际合作保护。

二、中国在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现状

(一)我国已经建立了比较健全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为履行我国加入WTO的承诺,使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同WTO《TRIPS协定》的要求相符合,我国在2000年和2002年对《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及《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几部主要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了修改。2004年4月,通过了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增设了保护知识产权专章,旨在通过实施贸易措施,防止侵权产品进口和知识产权权利人滥用权利。

2008年7月颁布了《国家知识产权展露纲要》,逐步建立了知识产权保护体系。2009年10月1日起生效的新专利法,更是顺应WTO规则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新的修改法案,使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同《TRIPS规定》完全符合。

我国已加入大部分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知识产权法律保护逐步与国际标准靠拢,所有这些举措将有利于我国国际贸易的开展。

(二)企业、外贸经营者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增强

我国企业、外贸经营者的发明专利申请一直保持良好的增长势头。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从1985年4月—2010年4月,我国共受理专利申请6095949万件:其中。国内申请5134526万件,国外申请961423万件。且连年增长。商标方面,2002—2008年。我国商标注册申请量已连续7年为世界第一。版权方面,2009年软件申请登记总量7.09万件,同比增长49.75%其中软件著作权登记量679万件,同比增长48.6%。可见我国企业对于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大有提高更加重视对自己无形资产的保护。

三、中国在国际贸易中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对滥用各类技术标准的防范制度

技术标准指对1个或几个生产技术设立的必须要达到的水平以及为达到这一水平而实施的技术。但是当技术标准与知识产权结合、技术标准涉及的技术被知识产权的方式合法控制时,任何人要使用标准化技术,就触及了他人的知识产权。此时,使用人只有两种选择:要么以昂贵的代价使用他人享有知识产权的标准化技术,生产标准化产品:要么因不甘心知识产权人的宰割而放弃市场。因为标准化是进入国际市场的首要条件,不按标准就不可能被市场接受,而采用标准就必然使用他人受知识产权保护的技术,需要取得许可、支付报酬。我国由于存在严重的知识产权制度实施上的缺陷,在防范国外滥用各类技术标准方面,缺乏有力的武器。

(二)知识产权转化率有待提高

知识产权转化率就是指知识产权所有者通过自己实施,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转化为实际生产力并以此来获取最大利益占知识产权研发所花费费用的总额。从授权数量来看,中国是知识产权大国;但就无形资产质量而言,中国远不是知识产权强国。

中国知识产权报2009年5月27日报道《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路在何方》,说我国500余万项的专利成果实际转化率不足30%;在商标领域,在国际知名品牌的排行榜单上,中国企业商标无一进入100强,进入500强的只有12家。就外贸而言,中国企业出口200强,70%以上是定牌生产、加工贸易。在合资企业,90%以上是使用外国投资方的品牌。据统计,美国、日本的知识产权利用率高达95%。

只有当知识产权付诸生产时它的价值才能真正体现出来。因此,在获得了知识产权之后的关键性问题是如何使之转化为实质生产力并获取最大利益,实现由量的发展到质的飞跃,这是中国企业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三)知识产权发展不平衡且人才匮乏

首先,知识产权发展不平衡。从我国专利申请人前10名的分布情况来看,其中有30%是高校,60%是民营企业,作为占据大部分国家研发资金的国有企业仅占10%。

其次,科技的发展需要人才,也离不开人才的储备。而我国知识产权的人才配备与发展需要不相符。按照国际惯例,企业应按技术人员总数的4%比例设立知识产权管理岗位:依此比例,我国知识产权人才的总需求量应该是8万人,我国现在所能培养的知识产权管理人才远远不能满足企业的实际需求。另外,现在所培养的知识产权管理人才也缺乏必需的综合专业知识背景。如果牵连到知识产权争端,往往要支付高额费用聘请外部人员应诉,大大增加了外贸知识产权保护成本。

最后,中介市场也不完善。知识产权机构不仅可减少企业申请或注册过程中所需要的时间,同时还可抓住侵权行为的要害,收集有利证据打击侵权。目前,全国性的中介服务机构已具规模,但在各地发展不平衡,且知识产权人员素质难以满足相应需求。当企业遇到知识产权侵权诉讼问题时,往往因为不了解侵权所在国法律而导致诉讼失败。这就需要在全国各地形成有关专利、商标、版权和技术合同等的中介服务和保护网络。以此来满足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需要。

四、对中国在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

(一)对政府的建议

1.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应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在一些重要产业尽快掌握核心技术和提高系统集成能力,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和标准,同时进行全方位的保护。可采取的措施有: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开展广泛的教育活动,鼓励创新,谴责剽窃、盗版和造假行为:完善自主创新的激励机制,实行支持企业创新的财税、金融和政府采购等政策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设立知识产权法律援助中心和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中心,并依据法律对侵犯知识产权人员进行惩处。

2.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评议和制定工作。首先,要积极参与WTO与各种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有关国家标准的评议工作,很好地利用我国加入WTO和国际标准化组织获得的发言权,避免发达国家利用技术优势和在标准领域里的经验优势控制国际市场。其次,要在评议的基础上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鼓励研究机构及企业重视技术创新,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要组织更多的标准化专家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力争把我国的标准化意图和标准充分反映到国际标准中去,为我国产品顺利进入国际市场创造条件。再者,对标准技术性措施造成的贸易摩擦,要积极利用双边或多边协调机制加以解决。努力避免和化解贸易冲突。

3.充分行使海关的监管职能。有效利用打私和征税手段,控制非法贸易。加强对知识产权敏感商品的监控,坚决打击非法进出口行为。使得侵权行为在进出口环节得到有效控制。强化海关国际合作,使海关在国际贸易知识产权保护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对外贸经营者的建议

1.提高知识产权转化率。企业应及时将创新成果、核心技术、名优产品在国内外申请相应的知识产权。并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组织使核心专利成为标准,取得有效保护。要以企业的核心专利技术为依托,构筑自身的知识产权创造、管理、实施和保护措施体系。加大资本与人才投入,从小技术到大专利,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充分扩大自己拥有的知识产权贸易量,提高出口产品的附加值,使知识产权进行最大化的实质生产力转化,创建和保护拥有自主品牌和核心技术的产品。

2.强化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涉及到贸易、法律等方面的专业问题,特别是知识产权的纠纷和诉讼都有很强的专业性。国家和企业应共同努力,大力培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并给他们充足的空间与资源,发挥其在知识产权战略中的核心作用,造就一支包括各类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在内的知识产权队伍,

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是与市场与社会连接的纽带,加快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可以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工作,使维权之路更加顺畅。

篇13

关键词电子商务进攻性知识产权策略防御性知识产权策略

伴随计算机网络技术发展起来的电子商务(E-Business,EB),从一开始就显示出了强大的生命力和勃勃生机,作为网络经济的核心,它正在迅速地改变着企业的市场竞争方式和传统经营管理方式。因此电子商务环境下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就成为了企业战略管理的重要内容,它是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保证,是企业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道路所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举措。面对国际大公司对国内企业实施知识产权包围的战略,建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实施有针对性的知识产权战略,对于我国企业应对入世后的挑战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知识产权战略的基本内涵

知识产权战略是指企业面对激烈变化,严峻挑战的市场环境,主动地利用知识产权制度提供的法律保护,有效地保护自己;并充分利用知识产权情报信息,推进知识产权技术开发,控制知识产权技术市场,为取得知识产权竞争的优势,为求得长期生存和不断发展而进行的总体性谋划。

知识产权战略大致可以分为两种基本类型:进攻性知识产权策略(OffensiveIntellectualPropertyPolicy)和防御性知识产权策略(DefensiveIntellectualPropertyPolicy)。进攻性战略的基本精神就是夺取主动,以达到在竞争中压制对手,使本企业市场份额最大化。为此就要求对新技术进行抢先申请,或异议竞争对手的专利申请,使其申请不符合专利要求的新颖性、创造性或是实用性。此外,还可以对拥有特定专利的企业实施收购、兼并等措施,掌握专利控制权从而占领市场竞争的制高点,属于此种类型的专利战略有基本专利战略、专利战略、专利收买战略以及商标申请策略等。防御性专利战略则主要是在公司内部实行,目的是防止由于公司本身的原因而导致的知识产权的权力损失。具体如对已申请专利的基本发明创造进行改进,申请与基本专利相关或与周边技术相对应的改进专利,使最低的投入能够获得最大收益。它包括交叉许可战略、公开战略、取消战略等。

2国外企业实施的知识产权战略

在进入21世纪以来,知识产权成了刺激技术进步和开发,驱动经济增长的新动力。发达国家的企业通过实施成功的知识产权战略,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使企业得到迅速的发展。而在发达国家中,日本和美国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是最为成功的。美国作为知识产权战略的创始国,运用知识产权战略已有一个世纪之久;日本则是在二战后遭遇美国知识产权战略攻势后急起直追的,最终形成与美国知识产权战略攻势相抗衡的知识产权战略。

美国实施"企业进攻性"知识产权战略。美国为了维护巩固其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实现其维护技术优势和谋取经济利益,实施企业进攻性知识产权战略,主要包括:利用专利法的发明原则和实质审查制的规定将先发明创造成果予以保密,最大限度地限制竞争对手的利用;美国企业为了维护其技术优势,为了保护国内市场,将专利战略融于其贸易政策之中。阻止侵犯美国专利权的国外进口商品进入美国市场;美国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专业化、市场化的运作中,面向全社会的经营性律师事务所承担了公司企业和个人的大部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日本实施集专利技术开发、引进、转让于一体的主体化知识产权战略,是日本企业经济实现飞跃的成功经验。日本企业专利管理工作被视为企业发展、竞争、再创业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视知识产权为一种经营资源。其知识产权战略主要包括:重视海外专利申请,进攻他国市场;注重技术的消化与吸收,并不断加以改进创新;将专利战略作为企业生产经营战略重要组成部分;促进专利发明商品化发展。日本在专利实施这方面一直居世界前列,其平均实施率为52%,远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

3我国企业面临"知识产权战略"的新挑战

就目前国内企业的情况来看,电子商务尚不能成为有效管理和推动"科技专利"发展的手段。我国企业在电子商务发展方面还仅仅是初创阶段,还不能利用网络有效开创新的专利,还不能通过网络有效利用别人的专利发展自己,还不能利用电子商务的各项新技术建立起行业的"专利网络"。其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知识产权战略无措施。在我国,设置专门知识产权部门、安排专职处理知识产权事务的企业是非常少的。而且企业不注重自身智力劳动成果的保护,有发明不申请专利保护,不知道创造与积累无形资产。

(2)自主知识产权缺乏,特别是涉及高新技术领域专利标准严重缺乏。2003年,江苏省新增内资出口企业3034家,相当于全省历年内资进出口企业总数的3/4,但其中2701家私营企业的出口总额只有30亿美元,平均每家只有110万美元,而且绝大部分出口产品没有自主知识产权。在核心专利、关键技术的发明专利申请中,国内申请不到国外申请的25%。

(3)专业专职人员缺乏。美国的IBM公司仅专利工程师就有500余人,德国西门子公司在为知识产权服务的工作人员达1500人。而我国配备专职人员管理知识产权事务的企业所占比例较低,没有任何配备的企业仍占不低的比重。

(4)资金投入少。我国企业一直在短期经济利益的驱使下急功近利,不愿在核心技术领域投资,进行自主研发,更没有及时地将技术专利化、将专利标准化、将标准许可化。从研发投入上说,德国、美国等发达国家在高新技术产业研发上的投入,一般在GDP的3%~5%以上,一些中等水平的国家也在2%以上,而2001年我国用于研发的投入仅占GDP的1%,仅相当于西门子一家公司用于研发新产品的高新技术上的投入。

(5)政府工作滞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有效性较差,专利侵权诉讼时间过长,已经严重损害了企业申请专利的信心。一部分企业已经不敢申报专利,而采用技术秘密方式加以封锁保护。

4结合实际情况,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建立以知识产权管理为基础的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实施符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的知识产权战略,这是入世后国内企业发展的重要途径,而电子商务无疑为建立这种模式提供了最现代化手段。在电子商务环境下,我国企业应该从五个方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1)知识产权意识战略。企业要设有知识产权部门,负责收集在全球范围内与企业有关的情报和信息,及时了解整个行业中发生的变化、其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等,以帮助企业负责人做出正确的决策。政府要有创建有利于加强企业国际竞争力的制度环境意识,通过扩大工业企业的对外经营自,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通过减少政府的直接干预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而且要加强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体系建设。

(2)知识产权创新战略。①专利创新策略。企业要加强自主专利的研究,大幅度提高我国拥有专利的数量和质量,增加专利研究的投入,尤其要加大原始创新的力度,并在取得研究成果后,及时申请海内外知识产权;②标准策略。专利标准,在世贸组织规则中对我国企业影响是最大的。专利标准可以为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

(3)知识产权保护策略。利用世贸组织实施和管理的多边协议与协定中允许的保护措施,大力保卫企业贸易,以"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保护我国的知识产权;加大打假力度,保护企业知识产权。拥有知识产权的企业,要尽快进行专利申请、商标注册、商业秘密保护,防止被跨国公司抢先注册专利、知名商标、窃取商业秘密。

(4)知识产权应用战略。包括:企业合作,组成战略联盟;善于将无形资产转化成资本;跨国申请专利;行业标准与国际标准并举,应对国际贸易中的技术壁垒。

(5)知识产权人才战略。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对于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关系重大。应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加快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步伐。企业要培养知识产权创造人才,让更多的发明创造者能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来促进创新,增强创新能力。此外要培养知识产权管理人才,以促进知识产权制度的实施,增强企业的科学决策意识。加强科技创新、增强科技持续创新能力的关键是知识产权人才。因此,企业必须建立公平合理、有效运行的激励机制来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

总之,不同的企业应根据自身所处的竞争环境、技术研究能力和经济实力,结合自己的经营发展战略目标,灵活地、主动地、有选择地加以利用。同时,无论是选择哪种战略,企业都应将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与企业管理工作、经营发展战略、科技发展战略紧密联系起来,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战略的保障体系,完善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从而形成本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不断拓展本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空间,使其不断发展壮大,最终促进我国社会科技、经济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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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祝晓莲.美日两国知识产权战略比较与启示[J].国际技术经济研究,2002(4)

3朱怀国,钟娟.企业知识产权战略[J].合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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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利于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知识产权不仅渗透到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之中,直接影响着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质量,而且,正在发展成为一种独立的贸易形式,这就是知识产权贸易。所谓知识产权贸易,狭义的理解就是指以知识产权为标的的贸易,它包括知识产权许可、知识产权转让等内容,如专利许可、商标许可、专利的转让、商标的转让、版权的许可、版权的转让、商业秘密的许可等等,这些都是知识产权贸易。广义的知识产权贸易,还应该包括知识产权产品贸易。

所谓知识产权产品,就是指那些知识产权的价值占产品价值相当比例的产品,如计算器软件、集成电路、影视作品、音像制品、出版物等。在知识经济时代,版权产品的生产、销售更为活跃,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近年来,以知识产权转让、许可为主要形式的无形商品贸易有了很大的发展。因此,从促进国际贸易发展的角度考虑,应当保护知识产权。

(二)有利于形成国际市场竞争优势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知识密集型产品和服务在国际贸易中所占的比重逐年上升,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越来越多。由于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未经知识产权人的许可,他人是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其知识产权的,这在事实上就为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奠定了优势地位。

(三)促进形成非关税壁垒

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关税壁垒将逐渐消除。而知识产权就成为重要的非关税壁垒。取得知识产权的企业所属国家就可以要求进口到本国的产品或服务达到该知识产权所达到的高标准,这必然成为其他国家出口的一道壁垒。

我国进出口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分析

(一)我国进出口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

首先,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来看。我国已立法保护的知识产权有: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原产地域产品、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具有涵盖知识产权保护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实施办法》等,并颁布了一系列相关的实施细则和司法解释。

其次,从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实施情况来看,我国形成了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并行运作”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有多个部门分别履行保护知识产权的职能,主要包括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等。

(二)我国进出口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

1.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比较薄弱。我国进出口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我国企业每年取得省部级以上的重大科技成果有几万个项目,而申请的专利数却不到10%,企业较为重视有形资产的保护,却忽视了无形资产的保护,从而导致我国每年有很多知识产权被“抢注”。所以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已成为企业家的共识,加强企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也已成为企业发展的“原动力”和“分水岭”。

另外,许多企业把知识产权管理单纯理解为专利管理,实际上专利只是知识产权的一种类型。知识产权还有其他类型,例如品牌,一些企业只是简单地依靠广告来扩大知名度,而不重视增加品牌的技术含量;还有的重视专利而忽视技术秘密,将不应当公开的核心技术申请了专利,像宝钢等有规范的企业技术秘密管理制度的企业很少;再有就是不重视专利与技术秘密等其他知识产权形式的有机组合使用,没有形成由多种保护形式共同构成的完整的知识产权体系。此外,大多数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还停留在防御阶段。

2.我国从事知识产权保护人才缺乏。

据调查,目前在我国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专业课程的高校仅限于北大、人大等几所院校,整个社会受过正规教育的知识产权人才仅有二千人;我国现有的有限知识产权人才资源是严重制约企业管理水平和竞争力提高的因素之一。

国内大多数企业尚未建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没有专门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的人员,真正了解和懂得知识产权知识的人才不多。如果企业万一牵连到知识产权争端,要么处于极其被动的地位,要么要支付高额费用聘请外部人员应诉。一些专业性很强的包括专利申请、商标注册、产权谈判及分析工作,因为专业人才的缺乏而无人胜任。

社会上有关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分析和经营的专业人才和专业咨询机构很少,高等学校在相关培训教材、师资力量、实战能力等方面也需要加强。目前,虽然专利和商标申请的机构较多,但无法对大量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提供有效的人才和知识支撑。

3.相关法律亟待完善。我国有些法律和TRIPS相关法律还有很多不同甚至有许多空白。知识产权是法律赋予的一种合法垄断。一些跨国公司企图利用知识产权中的非法限制和排斥竞争实现其垄断地位。针对滥用知识产权的非法垄断行为,许多发达国家都通过制定反垄断法进行制约,但我国目前反垄断法还不够完善,从而在国内市场上对其他企业的垄断行为常常束手无策、在国外市场上遇到严格的反垄断法控制而使自身陷入尴尬境地。

由于法治观念落后、相关立法滞后等多方面原因,我国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制度在实践中还存在许多不可忽视的问题,如:对高新技术带来的日益增多的知识产权纠纷,还缺乏相应的法律规范来调整;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关的组织机构不够健全和稳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执法的方法技术和物质条件尚需完善等等。

加强我国进出口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

(一)我国政府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

首先,构建知识产权壁垒的管理体系。一是应建立专门的克服知识产权壁垒的咨询和信息服务机构。该机构负责收集、研究主要贸易国家可能采取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特别是那些正在进行“暗箱”操作的,要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并建立严格、规范的合格评定程序和用于处理有关技术性贸易争端的信息传递机制。二是要加快国内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并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我国在采用国际标准的同时,应当组织更多标准化专家参与到国际标准的制定当中,打破发达国家对国际标准制定的垄断。更多制定我国自己的标准,在制定这些标准时,应当以我国的核心技术为中心。三是我国应当成立专门的专利许可委员会,对于国外的专利在我国的专利许可收费,实行总量控制。

其次,加快制定我国的反垄断法,对于外国企业滥用知识产权的行为,应当加以规制。美国等的反垄断法甚至把法律效率延伸到了国外,我国的反垄断法对此也应当采取对等措施。同时应当建立专门的限制知识产权滥用的执法审查机构,增加法律的确定性和可操作性。

最后,合理运用法律手段。从法律运用的角度看,我国应建立一种机制或渠道,使我们的企业能及时向政府反映它们在出口前线所受到的各种不公,使我们的政府能及时得到这种呼声,并能在必要时尽快启用WTO争议解决程序;对国外的知识产权壁垒,应学会运用作为WTO成员的权利,联合相关利益方,以谈判与磋商的方式降低知识产权壁垒的影响,合理利用法律设置自身的保护条件。

(二)我国进出口企业应重视知识产权保护

首先,制定国际化经营策略和市场多元化战略。在跨越知识产权壁垒的过程中,出口企业应制定国际化经营策略,适时调整产品的出口经营策略是一种有效的办法。区域化集团贸易已经成为当今世界经济贸易发展的一大趋势,在这种模式下包括技术性贸易壁垒在内的各种贸易壁垒相对要少得多,因此,我国的企业应该转变经营思路和营销策略,在国外建立分支机构,把投资放在产品的主要市场和经济一体化区域内,这样会在很大程度上绕过知识产权壁垒的限制。出口企业应走市场多元化道路,通过建立国际经销商网络、密切与外国驻华机构的联系、组织参与国内外大型展销活动、建立信息中心等措施加大国际市场营销与开发力度;避免由于一国市场关闭而导致企业陷入困境的情况;重视了解各国在产品进口贸易中的各种法规,注意避免在同一时期将一种产品向一个国家或同一个市场大幅度增加出口。

其次,应强化知识产权意识,了解出口国相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搜集相关信息,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避免因知识产权壁垒造成的损失。应正视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和知识产权方面拥有的优势以及对我们形成的巨大压力,尽快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产业、技术和产品,改变专利工作的被动局面,才能突破国外知识产权壁垒。对于国外企业滥用诉权和知识产权等时,应当敢于大胆或应诉。当发生知识产权壁垒时,应积极主动的利用世贸组织的争端机制进行抗辩。

再次,加强对以知识产权为主的国际标准和质量认证体系的学习和借鉴,逐步确立本土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认证体系。我国企业要加强对国际标准和质量认证体系的学习和借鉴,结合自身特点和市场发展状况,选取适当的可行的技术标准,为我所用。我国企业应当掌握本行业的标准前沿,加强与国内外企业的合作,必要时建立标准战略联盟。

最后,加快对专门人才的培养。加快对专门人才的培养政府部门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培养一批熟悉世贸组织规则、精通外语、熟悉知识产权贸易壁垒的专门人才。这些专门人才可以成为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系统的必要人力资源。

(三)行会应督促并促进知识产权保护

首先,建立知识产权壁垒预警与应急机制。建立有关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壁垒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动态数据库,建立相应的信息咨询服务网络,为产品出口企业提供可靠的经营决策信息来源。组建本行业或本专业的专利网,使企业能够及时了解本行业或本专业的专利研况,从编制的专利网中寻求突破口,通过对专利网的分析,有关部门能够及时发出专利预警,如出口预警和研发预警等。同时,政府应积极主动地收集和掌握国外对华贸易政策的发展趋势、正在实施或拟定中的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壁垒措施,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壁垒通报和快速反应机制,使我们在获知贸易伙伴的贸易政策和措施的变化后,能迅速有效评估该变化对我有关产业和对外贸易产生的影响,并分析其是否符合多边贸易规则,同时通知国内产业,适时采取调整和适应措施。建立知识产权壁垒预警系统的方案:确定重点行业或产品、重点出口国家;作为系统工程,建立专门的机制和数据库;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立与相关机构的联络;吸取其他机构的经验教训;充分利用企业的资源,形成政府和企业之间的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