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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的比较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09-18 16:09:07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的比较,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的比较

篇1

[关键词]国际电子商务;传统国际贸易;贸易磋商;互联网时代

互联网时代的全面来临,无疑给电子商务发展注入了活力源泉。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借助互联网时代优势,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充分调动了整个商业活动模式的改变过程。通过利用计算机技术、互联网技术等,初步实现了将计算机电子信息技术应用于商业服务管理当中的目标思想。目前,电子商务的互联沟通功能在某些层面上有效攻克了传统贸易模式存在的局限问题,不仅拓宽了电子商务作用范围,同时还健全了电子商务发展平台。可以说,电子商务模式的出现为创新发展市场、完善商务互动等目标提供了实现可能。针对于此,各大相关企业必须明确电子商务带来的应用优势,积极构建科学、合理的电子商务信息管理体系,促进商务互动过程的顺利开展。

1传统国际贸易模式与国际电子商务的概念内容分析

(1)传统国际贸易模式。传统国际贸易主要是指在一定商务活动区域内(全球范围内)实行统筹规划、合理部署工作,尽量将国与国之间的贸易往来特点淋漓尽致地展现出来。根据以往的实践经验来看,国际贸易模式在某些层面上往往可以起到促进国与国之间贸易交流的作用以及促进国与国之间贸易往来的作用。在开展国际贸易活动过程中,工作人员需要事先确定好双方商务合同情况,是否存在不足问题。待确定好合同内容之后,仍需要长期的交流与沟通,才能够确定好具体的项目内容。待合同正式生效之后,负责人员需要肩负起自身的工作重责,力图从多个层面入手,确保各个内容环节的顺利执行。与此同时,国际贸易进行期间需要以票据的形式进行资金交流活动,也就是说,这些票据才是证明整体交易活动依法进行的证券形式。从流程环节上,不难看出,传统国际贸易模式存在的局限问题过多,且稍有不慎,就很容易出现环节上的失误。

(2)国际电子商务。国际电子商务是确保整个商业活动得以顺利进行、合理落实的核心部分,主要通过借助互联网技术、计算机技术等新科技,实现对各项商业活动的监管、控制作用。唯有如此,才能够真正从根本上打破传统国际贸易以往的限制问题,如时间限制、空间限制等。在此过程中,各项商业工作活动与基本任务等都可以通过借助电子技术,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进行。有一点需要注明,电子商务本身属于一个具备公共性、开放性的商务凭条形式。在具体应用过程中,主要以互联网平台为主要基础,通过开展各项商务互动实现对传统国际贸易的突破影响。如加强商品流通性效果、拓宽企业发展空间。根据当前实践效果来看,这种交易模式往往还可以起到促进企业与用户之间交流效果的目的,利于打造出企业与用户之间双赢的局面。

2国际电子商务与传统国际贸易相比具有的优势

(1)交易前的准备环节。交易前的准备环节通常是针对商品出售方与商品购买方在正式签订交易合同前,必须完成的准备工作。一般主要是从产品供给方与产品需求方的实际目的入手,如借助何种手段才能够实现商品信息价值,或者是借助何种手段达到商品信息等内容。介于国际商品交易一般需要以跨国交易方式为主,因此在交易过程中往往需要耗费大量精力以及成本,明确交易国政治情况、对外贸易情况等内容,与此同时,还需要明确商品在他国的销量情况以及需求情况,根据市场调研结果,制定科学、合理的方案内容。一般来说,方案内容主要以货物来源、进口情况等问题为核心基础。买方在正式购买商品的过程中,需要利用各种渠道明确货物来源以及进出口情况,借此达到顺利交易的目的。整个流程下来涉及的时间、精力较多,同时所消耗的人力资源及财力资源往往会超过预期。最重要的是,获取到的信息资源并不一定是比较满意的。而电子商务进入企业以来,基本颠覆了传统经营方式与理念。商品购买者可以借助互联网渠道,第一时间明确商品信息以及销量情况。并且可以借助互联网查阅相关产品的生产情况、质量情况等,这无疑是给企业日常经营管理提供了便利。结合目前形势来看,多数国家政府选择借助电子商务应用优势,专门成立了国际贸易服务网站体系。各大企业可以从该体系中获取大量国际贸易产品信息。作为商品出售者,可以积极借助互联网平台,及时关于相关产品的信息资源,达到推广商品、抢占市场份额的目的。足以见得,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出现与广泛应用无疑是给各国之间实现友好交流提供了基础平台。

(2)贸易磋商与合同签订。商品出售与商品购买者掌握商品基础信息之后,如供需信息,基本上会进入贸易磋商阶段。一般来说,贸易磋商阶段主要以交易磋商与合同签订两方面工作为主。主要要求商品出售方与商品购买方必须肩负起自身的重责,针对商品交易过程涉及的细节信息进行合理交流与谈判。并且在谈判交流结束之后,需要将谈判结果展现出来,最好以书面形式为主,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签订合同。结合以往来看,传统交易磋商主要是以经历询盘、发盘、还盘等阶段流程为主。其中,在交易磋商过程中必须集中体现出商品名称、质量等主要信息,尤其是商品出售者交货时间、商品购买者应付货款等主要信息。待买卖双方同意之后,才可以正式签订合同。根据以往的经验来看,贸易磋商需要结合传递贸易信息等手段,以邮寄、电话或者传真的方式实现国际贸易交易过程。这种方式不仅耽误时间,同时还影响效率。再加上涉及的资金问题较为严峻,因此很难再适用于当前时代。然而,自从电子商务进入企业管理体系当中时,在磋商方式方面与以往存在着明显不同。整个磋商流程都是在网络信息技术的支持下完成交易过程。这种传递方式较之以往,具备更好的安全性与可靠性。最重要的是,这种方式在某些层面上可以有效节约时间,减少不必要的时间与钱财,具有较好的应用效果。

(3)履行合同。正式签订完合同之后,合同中的全部内容基本上就可以视为约束双方行为的有效文件,具备较强的约束性与法律性。无论是商品出售者,还是商品购买者,都需要按照合同内容行使自身的权利并履行自身的义务。举例而言,商品出售者在履行义务的过程中,主要需要向国家相关部门进行申请,如申请出口许可证等证明。根据流程内容以及所签订商品合同信用证,向商品购买者提供所需货物,此时,商品购买者需要完成付款与收货的工作。电子商务的出现彻底改善了这一环节流程,根据当前情况来看,至少在我国企业的对外贸易当中,且可以自由进入政府网站办理相关手续及证明,减少以往不必要的时间,同时还减少过多交易成本。

(4)外贸单证流转程序。电子商务正式进入国际贸易之后,如外贸单证流转问题等均得到显著改善。至少不用像从前那般需要打印采购单、邮寄采购单等环节,节省了不必要的流转环节。与此同时,介于缺少人工干预过程的影响,促使外贸单证流转程序在部分环节当中基本上可以规避以往误差问题。最重要的是,国际贸易进行期间需要以票据的形式进行资金交流活动,也就是说,这些票据才是证明整体交易活动依法进行的证券形式,减少了以往不必要的环节。

3国际电子商务的发展问题及建议

(1)发展问题。国际电子商务较之传统国际贸易方式而言,主要以互联网平台为主要基础,通过开展各项商务互动实现对传统国际贸易的突破影响。如加强商品流通性效果、拓宽企业发展空间。根据当前实践效果来看,这种交易模式往往还可以起到促进企业与用户之间交流效果的目的,利于打造出企业与用户之间双赢的局面。最重要的是,客户不需要在实地就可以完成批发、买卖过程,完成实际交易过程。与此同时,国际电子商务可以为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客户不需要出门就可以在平台挑选自己喜欢的产品。需要注意的是,电子商务方式虽然可以针对商务各项信息进行定位分析,但是在针对实际产品进行分析的过程中,并未真实的按照客户需求进行定位分析。如果客户对实际产品不满意,那么电子商务就会面临较多问题,如发生退货、换货甚至申诉等问题。

(2)发展建议。客户始终是支撑电子商务实现长足发展的根本保障,从这个角度上来看,足以证明电子商务的竞争归根结底是对客户需求、定位的竞争。针对于此,电子商务必须做好客户维系工作,力图满足客户实际需求。一方面,移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作为帮助电子商务维系客户关系的主要途径,可以借助自身的定位优势与分析优势,为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内容。一般来说,这种个性化服务可以找准客户消费心理,实现互联网销售功能。另一方面,始终坚持以互联网平台为主要基础,通过开展各项商务互动实现对传统国际贸易的突破影响。最好从加强商品流通性效果、拓宽企业发展空间等方面入手。根据当前实践效果来看,这种交易模式往往还可以起到促进企业与用户之间交流效果的目的,利于打造出企业与用户之间双赢的局面。与此同时,借助大数据技术优势,帮助电子商务找准客户需求,在做好客户维系工作的同时,加强与其他相关电商企业的合作力度。除此之外,通过优化电子商务平台体系、拓宽客户维系渠道,基本上可以达到预期的发展目标,利于推动电子商务企业的长足发展。足以见得,创新共赢合作模式,抓紧企业间的相互合作、做好客户定位工作俨然成为当下电子商务亟待突破的重点内容。需要注意的是,电子商务方式应该针对商务各项信息进行定位分析,尽量避免客户退货、换货甚至申诉等问题,尽可能地为电子商务的长足发展提供坚实力量。

篇2

一、电子商务会计与传统会计工作的区别

1.电子商务会计信息电子化

与传统会计工作不同,电子商务会计属于一种依靠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的贸易形式,在进行财务处理时是处理电子数据,而传统会计是处理纸张上的数据。随着电子商务会计的发展,整个的会计工作显得十分程序化,不管是凭证的填制还是账项的调整,以及会计报表和会计报告,都实现了电子化,与传统的会计工作相比,帮助会计人员从繁琐的会计工作中解脱出来,提高了工作效率。另外,由于传统的会计工作是记录在纸张之上,如果想要篡改比较容易,但是电子商务会计中的信息是储存在电脑当中的,如果想要篡改一定会留下痕迹。

将两者的工作效率相比,在传统的会计工作中,一切都是人工进行操作,工作中容易出现纰漏也容易导致工作效率低,但是电子商务会计有了计算机技术的支持,能够将企业中的各个部门中的资料与信息实现随时的查看与审查,实现集中处理。另外,传统的会计工作很难及时的收集到企业中在发生的、未发生的和已经发生了的业务活动的所有信息,而电子商务会计不同,其能够将这些所有信息是、数据以及货币化信息、非货币化信息等各种财务信息实现实时收集,甚至不仅局限于数字化信息,还能够提供图形化信息,帮助企业管理者实现更好的管理。

2.电子商务会计信息网络化

在目前的信息时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为电子商务会计的发展提供了契机。将会计信息实现网络化不仅是当下时代的要求,也是企业发展的要求。电子商务会计通过电子商务的形式能够实现与企业外部的实时通讯,不仅提高了信息传递的速度,还能够更好的加强两者之间的交流。例如,企业可以不需要通过采购人员就能够对企业所需的生产材料进行采购,直接在网上完成付款与收款,大大缩短了时间。另外在电子商务会计中,企业在与合作方或者企业内部之间就能够较快的完成资金的转账功能,提高工作效率。

另外,电子商务会计的出现也标志着一个全新的时代来临。企业面临的环境将不仅是全国,甚至还有国外这种全球化环境当中。在新形势之下,企业必须对会计信息进行实时的更新,相关信息需求者只需要通过企业的网站就能够了解到财务信息,方便快捷。与传统的会计工作相比,其最终的效果十分明显。

3.电子商务信息实现实时跟踪

在传统会计工作中,会计工作人员需要先进行凭证的处理,再将相关数据导入至会计信息系统当中,不仅其工作效率低,还不能够保证信息的及时性。而电子商务会计则不痛,由于其属于无纸化输入,不仅能够及时记录企业发生的经济活动,还能够随时查阅。

特别是在当下这个时代,电子商务会计依附于网络技术,不仅加强了企业内部中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与传递,还实现了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流。与此同时,信息技术将纸质会计信息变成电子信息,直接录入到会计信息系统当中,大大缩短了传统会计工作的信息收集花费的时间。

篇3

关键词:电子商务;电子商务发展模式;综述

近年来,电子商务发展模式成为研究的一大热点。国内外学者对其进行了深入浅出的研究,分别就自己的理解对电子商务发展的不同观点。介绍、研究并借鉴西方电子发展的国际模式,并结合我国相关研究成果,显得尤为急迫和关键。

一、国外研究现状

1、电子商务模式就是利用互联网实现传统商务模式的方式。国外有些学者认为,虽然电子商务模式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但是电子商务模式与传统商务模式相比较只是加入了“电子”的元素,其本质上与传统商务模式并无二致。因此,这些学者大多认为电子商务模式就是利用互联网实现传统商务模式的方式。如Rappa等人认为电子商务模式就是是企业通过互联网赚钱的方式,并将电子商务模式分为九种:经纪人模式、广告模式、信息中介模式、销售商模式、制造商模式、联合营销模式、社区模式、订阅模式和使用量模式。

2、电子商务模式是价值驱动和价值创造的一种机制。国外有些学者从价值驱动和价值创造的角度对电子商务模式进行了界定。如Timmers认为,电子商务模式是通过电子市场反映产品流、服务流、信息流及其价值创造过程的运作机制,并提出了11种电子商务模式:电子商店、电子采购、电子商城、电子拍卖、虚拟社区、协作平台、第三方市场、价值链整合商、价值链服务供应商、信息中介、信用服务。每种模式Timmers都对三个要素进行了描述,即:商务参与者的状态及其作用;企业在商务运作中获得的利益和收入来源;企业在商务模式中创造和体现的价值。Amit和Zott基于价值驱动力认为,电子商务模式是电子交易处理的架构,该交易处理的组成包括特定的信息、服务、产品,以及从事交易的各方。

3、电子商务模式是企业通过“电子”手段实现其商务战略的方式。有些学者从电子商务模式的词源本身来界定电子商务模式的概念。如Osterwalder等认为,电子商务模式是电子商务战略的体现,是对企业通过电子手段实现其商务战略在结构层面的概括,是电子商务系统流程的基础。这种理论认为从四个方面描述电子商务模式: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它代表了企业提供给客户的价值所在,客户愿意为此付款;企业拥有的基础设施和合作伙伴网络,这些对于企业创造价值以及维持良好的客户关系非常关键;企业创造并努力维持的客户关系,企业必须取得客户满意并由此获取稳定的收入;企业的财务,即企业的成本和收入结构等。

4、从电子商务模式与传统商务模式的差异角度来界定电子商务模式。国外有些学者通过比较的方法进行差异性分析,观察并总结出电子商务模式与传统商务模式的不同之处,进而对电子商务模式进行界定。如Paul Bambury将电子商务模式分为两个大的类型:移植的真实世界的商务模式,简称为移植模式;伴随互联网的出现而产生的商务模式,简称为禀赋模式。移植模式是指那些在传统经济当中即存在的、并被移植到互联网环境中的商务模式,如邮购模式、基于广告的模式、注册模式、免费试用模式、直销模式、房地产模式、激励模式等。禀赋模式是指那些在传统经济当中并不存在,而是伴随着互联网这一新的媒介而产生的商务模式,如虚拟社区模式。

二、国内研究现状

1、从价值链角度对电子商务模式进行界定和划分。如:北京科技大学的赵毅凝根据企业在价值链中所处的不同位置,将电子商业模式分为基础型、制造商主导型、交易型、服务型和内容型。他认为,处于价值链中不同位置的公司,其商业模式、经营策略、收入结构、经营成本、营销方式等有较大的区别,盈利性和成长性也有显著的差别。李全喜,马晓苗通过分析总结基于不同分类体系的电子商务模式,以价值链的分类体系为基准,将电子商务模式分为网上商店服务、网络经纪商、价值链服务商三类共12种。从信息的横向价值链、纵向价值链和信息内容三个维度对上述电子商务模式进行了分析和比较,并在分析价值链发展机制的基础上,引入知识价值链对电子商务模式的发展趋势作了探讨与研究。

2、从系统论和全局论的角度对电子商务模式进行界定和划分。有些学者从系统论和全局论的角度来认知企业,进而界定和划分电子商务模式。如:袁新龙、吴清烈认为,应该把企业看作一个有机系统,从系统层次和结构、系统组成部分的联系和互动上来全局性地把握商务模式。他们把电子商务分为10种业务模式:网上黄页、电子商店、电子采购、电子购物中心、电子拍卖、虚拟社区、第三方交易市场、价值链整合商、价值链服务提供商、信息中介等。方孜等人则基于对企业产品、定价、渠道、促销、顾客定位、信息流、资金流、物流的分析,提出了对电子商务模式进行属性描述的系统方法,为电子商务模式的创新研究提供了一种参考性的框架、思路和方法。

3、从电子商务服务供应商角色功能的角度对电子商务模式进行界定和划分。吕本富和张鹏将电子商务模式分为网上金融、B2B、网上销售、网上拍卖/买、网络软服务、网络硬服务、数字商品提供者、技术创新、内容服务网络门户、网上社区、旁观者等12类77种商业模式。丁乃鹏从电子商务本质出发,把电子商务模式分为信息提供商、直接面向客户和中介这三种基本电子商务模式。

篇4

在我国的“互联网+”战略下,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兴业态大有替代传统经营方式的趋势,甚至有专家预测:未来中国的商业主流形态便是电子商务模式。那么是否可以这样认为,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我国传统经营方式将逐渐消失呢。从辩证的视角来看,新事物的产生必然带有就有事物的痕迹和烙印。从这一哲学道路中不难理解,电子商务在未来的发展中尽管势不可挡,但其作为一种商务活动形态仍然属于商品的买卖活动范畴,这种基于商品所有权转换为特征的商务活动,又必然与传统经营方式发生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诸如目前的O2O模式,便是线上与线下之间同步合作的典范,或者说是电子商务与传统经营方式合作的典型。因此,那些断言传统经营方式即将消失的业界人士,或许像极了上世纪70年代预言小企业即将消失的那些人。基于此,笔者将在本文就二者的关系进行探讨,并最终建构起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模式。

二、电子商务在发展中所面临的挑战

结合笔者的实证调研和对相关资源的梳理,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认识电子商务所面临的挑战。

(一)电子商务与客户关系管理方面

不可否认,基于电子商务平台的B2C和C2C模式,极大的方面了客户的商品采购。但在现实中也使得电商面临一大挑战,即在客户关系管理方面存在短板。从电子商务的运营表现形态来看,商家与客户之间依托线上交互界面进行联系,在实施这种联系时客户往往处于主动一方,商家则时常处于被动的一方。客户在线上进行商品选择和实施采购行为时,往往对选择的效率性和采购行为的精准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而在速战速决下完成采购活动。随着采购活动结束,电商与客户之间的联系也仅限于产品售后,而基于中国特色的客户管理活动则难以执行。难以执行的根本原因在于,电商与客户之间缺少情感互动的场所和环境,而且在同业激烈的竞争态势下,也导致电商往往把精力聚焦于商品销售额度的提升,而较为忽略客户关系管理工作。事实表明,在当前我国宏观经济面出现通缩状况下,好的客户关系管理模式将能使电商的盈利趋于稳定。

(二)电子商务与客户消费体验方面

电子商务在发展过程中始终难以解决客户消费体验问题,如客户对服饰类商品的消费体验、客户对电子产品的消费体验。之所以出现这一问题,归因于线上销售环境所具有的虚拟性使然。正是由于电商存在这样的经营短板,促使客户有选择的在电商平台采购商品,而对于家电类、化妆品类等商品,则习惯于去实体店去采购。

以上从两个方面所归纳出的挑战表明,电子商务在未来的发展中不仅可能替代传统经营方式,反而还会与传统经营方式发生关联来弥补自身的经营短板。

三、二者的关系分析

具体而言,电子商务与传统经营方式的关系可概括为以下两个方面:

(一)电子商务增强了传统经营方式的便利性

1.商品信息方面的便利性。在现实的商品市场中信息是不充分的,在信息不充分条件下,供求双方在实施买卖活动时往往存在着较高的交易成本。随着电子商务平台的搭建,需求方基于某一门户网站(如,天猫)进行商品信息搜索,便能低成本、高效率的找寻到适合的供给方。可见,这种在商品信息方面的便利性,是传统经营方式所做不到的。

2.商品选择采购方面的便利性。在市场需求导向下,商家需要根据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偏好来调整经营模式,在当前的通缩状态下更需如此。电子商务平台便为消费者提供了交易界面,并在第三方支付系统和第三方物流系统的支持下,便利的完成一次消费活动。若是将采购活动防放置在传统经营方式下,则会因实体店内在的业务流程,而增大消费者采购的时间成本。

(二)传统经营方式弥补电子商务的经营短板

1.培育客户群体。市场营销理论将产品分解为三个模块,即核心产品、有形产品、附加产品。培育客户群体的关键便在于提升附加产品的品质,也就是做好售后服务。在传统经营方式下基于现实的门店、现实的服务人员,这首先就能提高客户群体的消费安全感。再者,在现实的人际互动环境下,又能增进商家与客户之间的情感互动,这在我国商业模式中具有很强的应用价值。

2.满足客户体验。有许多商品依赖于客户的体验方能销售,如服装、化妆品、皮鞋等。尽管目前这些商品在生产中都存在国标,但是否符合客户的偏好则只能在线下来测试。因此,传统经营方式借助自身的实体门店和服务人员,就能在现实环境下为客户提供商品体验场所。

四、电子商务依托传统经营方式的发展模式构建

在厘清了二者之间的关系后,这里便需要构建起电子商务健康的经营模式来。具体而言,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进行模式构建:

(一)基于O2O形态下的电商发展模式

从“天猫”电子商务企业的构成来看,大多都在线下都拥有实体店,或者说实体销售是商家的主营模式。为了拓展他们的销售额度,以及扩大他们的产品信息覆盖面,该商家在线上也同步销售相应商品。与此类似的还有苏宁电器、宜家等。他们的共同点便是,以实体门店的经营为基础,借助电力商务的比较优势来提升自身的经营绩效。因此,O2O形态是电商发展的模式之一。

(二)基于体验店形态下的电商发展模式

首先在线下设立体验店的应是苹果公司。众所周知,苹果公司没有自己的产品生产线,他们只拥有自己的手机专利技术。借助海外代工生产之后,便以体验店的形式来培育消费群体,从而在“先体验、再网上预定”的饥饿营销模式下,培育起了大量的“果粉”。那么以电子商务为主营业务的企业,是否可以在线下设立体验店呢。或许,在我们身边已经有电商用实际行动回答了这个问题。可见,这也是电子商务发展的一种模式。

(三)基于配送中心形态下的电商发展模式

电子商务的发展离不开物流的支撑,作为末端物流节点的配送中心则可以扮演实体店和电商的角色。根据分类,配送中心可以承担零售点的角色。那么配送中心在电子商务平台上接受下游客户的订单,并为客户组织货物和向上游供应商要货,这些都体现出电子商务与传统经营方式的融合。

最后需要强调,若要使电商经营模式能起到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作用,则需要首先深化对电商环境的区域植根性进行分析。从分析的逻辑路径来看,可以沿着“电商经营模式的功能定位――区域经济发展的短板问题――电商功能解决短板问题”的路径上来展开。为此,政府有关部门应对此引起重视。

篇5

【关键词】电子商务;计算机技术;安全技术

据统计,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整体交易规模为8.1万亿元,增长27.9%;其中2012Q4整体交易规模为2.4万亿元,环比增长16.2%,同比增长27.5%。国家相关文件也已经指出:电子商务是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是提高企业竞争力、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就其实质而言,电子商务的实质是实现网络技术与传统资源的有效结合。因此,深入研究计算机技术在电子商务中的具体应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从定义看计算机技术与电子商务之间的关系

电子商务是一个涉及众多产业的含义很广的概念。从狭义上看,电子商务是网络时代的产物,它特指直接应用计算机、互联网的商务活动,如网站经营、网上营销、企业内部管理网络、基于网络的企业其他商务管理。人们日常说的电子商务,主要是指狭义的电子商务。从广义上看,电子商务就可定义为以计算机、电子通讯为基础的商务活动,其内容涉及以计算机为基础的商品的制造、支持计算机及其应用的技术开发与产品制造、互联网技术开发与应用、电讯技术开发与应用,以及与此相关的系列产业,如计算机制造、网络建设、网上订单的货物配送、电子货币、软件开发等。从20世纪60年代~70年代电子数据交换的发展,计算机技术的出现及其在商业领域的应用,到简单的计算机联接、内部网、互联网,电子商务的发展一直处于加速升级状态,其普及、推广速度大大快于以往任何一次产业革命。例如光纤导线制造、电子通讯网络与设备维护、计算机零配件制造等电子商务的基础性产业都得到飞速发展。

二、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计算机网络技术随着Internet的广泛应用而快速发展,信息的传递、信息的处理突破了时间、地域的限制。由于Internet的快捷、安全、低成本、拥有最大数量的用户等特点,使得互联网已经成为世界上最流行、最可靠的电子商务媒介。电子商务采用了基于开放式标准上的Internet通信通道,与传统的商务活动通信方式相比较,其内容和内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电子商务的交互性使单向的通信变成了双向的通信;扩大了通道的功能,不仅能传递信息,还能用于支付和传递服务;大大降低了通信费用,与传统手段相比,Internet通信费用最低廉;其次,电子商务为企业提供了虚拟的全球性贸易环境,大大提高了商务活动的水平和服务质量。商务通信速度的大大提高,节省了大量的开支,如电子邮件节省了传真和电话费用,而电子和电子订单节省了广告和销售费用;增加企业与客户和供应商之间的直接联系,如通过电子商务系统的主页,客户和供应商可以及时了解到有关产品的最新数据,如价格、新品种等。通过实施企业的电子化、网络化管理,可以全面监控下游客户每日的进、销、存情况,及时进行补货,让上游的供应商及时得知电子商务资料库。将先进的互联网技术与传统优势资源相结合,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提高传统业务的效率和竞争力,实现真正的商业利润的一种电子商务运作模式。

三、计算机安全技术的应用

1.电子商务网络的安全隐患。(1)窃取信息:交易双方进行交易的内容被第三方窃取;交易一方提供给另一方使用的文件被第三方非法使用。(2)篡改信息:电子商务的交易信息在网络传输的过程中,可能被他人非法修改、删除,这样就使信息失去了真实性和完整性。(3)假冒:第三方可以冒充合法用户发送假冒的信息或者主动获取信息,有可能假冒一方的信誊或盗取被假冒一方的交易成果等。(4)恶意破坏:由于攻击者可以接入网络,则可能对网络中的信息进行修改,掌握网上的机要信息,甚至可以潜入网络内部,破坏网络的硬件或软件而导致交易信息传递丢失与谬误。计算机网络本身容易遭到一些恶意程序的破坏,而使电子商务信息遭到破坏。

2.常见安全技术。(1)身份识别技术。通过互联网络开展电子商务,身份识别问题是一个必须解决的问题。一方面,只有合法用户才可以使用网络资源,所以网络资源管理要求识别用户的身份;另一方面,传统的交易方式,交易双方可以面对面地谈判交涉,很容易识别对方的身份。通过互联网络交易方式,交易双方不见面,并且通过普通的电子传输信息很难确认对方的身份。因此,电子商务中的身份识别问题显得尤为突出。(2)数据加密技术。加密技术是电子商务中采取的主要安全措施,贸易方可根据需要在信息交换的阶段使用。目前,加密技术分为两类,即对称加密、对称密钥加密、专用密钥加密和非对称加密、公开密钥加密。现在许多机构运用PKI(publickeyInfrastructur的缩写,即“公开密钥体系”)技术实施构建完整的加密、签名体系,更有效地解决上述难题,在充分利用互联网实现资源共享的前提下从真正意义上确保了网上交易与信息传递的安全。(3)智能化防火墙技术。智能防火墙从技术特征上讲,是利用统计、记忆、概率和决策的智能方法来对数据进行识别,并达到访问控制的目的。新的方法,消除了匹配检查所需要的海量计算,高效发现网络行为的特征值,直接进行访问控制。智能防火墙成功地解决了普遍存在的拒绝服务攻击(DDOS)的问题、病毒传播问题和高级应用入侵问题,代表着防火墙的主流发展方向。新型智能防火墙自身的安全性较传统的防火墙有很大的提高,在特权最小化、系统最小化、内核安全、系统加固、系统优化和网络性能最大化方面,与传统防火墙相比较有质的飞跃。

篇6

【关键词】电子商务 税收体系 重构建

一、电子商务使我国的税收体系面临严峻挑战

(一)电子商务的特性决定了对税收影响

与传统行业相比,电子商务具有虚拟性、全球性、隐蔽性等特性,这些特性对于我们税务部门带来了挑战。现在的问题不是讨论要不要征税的问题,而是如果要征税,能不能实现征税。从之前的一些案例来看,都是有前文而没有后文或是抓几个典型而已,如网店实名制。这正是由于电子商务的独特的特性所造成的。现阶段几乎所有的传统行业都可以搬到互联网开展电子商务,每天都有新的创意冒出来,新的商业模式产生。电子商务的高速发展有可能使税务的法律法规无法跟上,这些都将影响征税的过程。

电子商务具有虚拟性,与传统商务相比,电子商务可以在任何时间交易,不限交易地点,不需见面而完成交易过程。对于有形商品来说,只有物流需经过实体经济,其他过程都可以在互联网上快速完成。而对于无形商品来说,如有偿数字音乐服务、软件服务等,所有过程如选购、下订单、付款、交货都可以在互联网上快速完成。电子商务具有虚拟的场所,如淘宝网、易趣网等并没有实体经营店。交易的主体具有虚拟性,在网上只以服务器、网站、网上账号出现,网络对所有交易主体都是开放的,任何人都可以成为交易主体。电子商务具有全球性,互联网将地球变成了地球村,不同的国家通过互联网迅速完成商务活动。特别对于无形产品,无需通过海关而畅通无阻地完成交易活动。由于电子商务具有虚拟性、便捷性,因而极具隐蔽性。如商家无需实体店,可以在家里办公或其他任何地点或由厂家直接发货。

(二)电子商务造成了税收的一系列问题出现

在传统贸易方式下,交易双方是谁、纳税人是谁都很清楚,交易者必须具备资金、场地、人员、章程等条件,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并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后,才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传统的税收征管和稽核、是建立在有形的凭证、账册和各类报表基础上,通过对其有效性、真实性、逻辑性和合法性的审核,达到管理和稽查的目的。而电子商务的特性造成了税收的一系列问题出现:

1.对税负公平原则的影响。由于电子商务具有优越的特性,使得传统企业无法与电子商务企业竞争。如电子商务企业的客户具有无穷增大效应,而传统的企业却没有,如一个淘宝商城相当于几十家超市,随着上网人数增加及网上购物人群不断增大,它的消费客户还在不断增加,而传统的超市却没有这个效应。如果再加上电子商务免税的话,那将更突出电子商务企业的优越性,将对传统企业产生更大冲击。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和个人利用网络交易的虚拟性避免纳税义务,由此造成了与传统贸易之间的税负不公现象,使传统的税基面临减少趋势。由于电子商务具有全球性,再加上各国电子商务的政策不同,还将造成国际间税负不公平产生。而要解决国际税负问题则需全球各国密切合作。

2.税收稽查难度增大。由于电子商务具有虚拟性,使得纳税主体不清晰,纳税地点难以确定,税收管辖权难以界定以及常设机构出现虚拟化,这些造成税收的征管及稽查难度加大。因此按传统的税收方法难以适应电子商务的发展。

3.对税收效率原则的影响。对现行税收征管体制而言,电子商务的出现提高了税务机关的税款征收成本,降低了税务机关税收征管工作的效率。电子商务的虚拟化、全球化,电子商务中居民身份的模糊难辨,账册凭证的无纸化,计算机密码技术的发展等增加了税务机关收集资料的难度,提高了税务机关的征税成本,从而造成税收效率的下降。因此建立什么样的税收体系必须要考虑税收的效率问题。否则即使开征电子商务税收也可能是得不偿失的。

4.国际双重征税问题和国际避税问题。由于国际纳税征管权不易确定以及各国制定的电子商务政策不同,将出现两种现象:要么双重征税,要么避税。目前,世界各国实行的税收管辖权原则并不统一,有的实行来源地税收管辖权,有的实行居民税收管辖权,也有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和居民税收管辖权合并实行的。尤其是对电子商务而言,其虚拟性使得居民身份和收入来源地的确定都变得困难,直接导致了国际税收冲突的加剧。

二、电子商务下税收体系重构建之比较分析

根据电子商务的特征,许多学者提出了不同的征税方案,但主要有以下三种方案为主,即比特税方案、托宾税方案和现行税制拓展。不同的方案有不同的优缺点,以下通过比较分析能更好的区分三种方案的优劣。

(一)电子商务下的征税方案之一:比特税方案

比特税是通过对网络中数据信息的传递量进行征税。比特是信息流量的单位,在电子商务中,一般来说电子商务的业务越大,信息流量也越大。经营的时间越久,信息流量也越大。比特税类似于印发税,如股票的交易资金流量越大,缴交的印发税也越多。

比特税的纳税人范围很广,它涵盖所有通过网络交易或者获取信息的单位和个人。课税对象很明显,就是单位和个人上网所产生的流量,比特信息流量越大,所缴纳的税越多。比特税的税率制定要考虑传统企业和电子商务企业之间公平,同时要考虑电子商务的发展。在电子商务的发展和公平中找到平衡点。纳税的形式可以由网络接入商代缴代征,或建立上网实名制,给予每个单位和个人固定账户,由银行自动扣缴。

比特税方案支持者有以下几点理由:一是该方案简便易行,操作简单,体现了税收效率原则。如果按传统缴税来做,按纳税地点来缴纳,由于电子商务的虚拟性而不易确定纳税地点,征税必将是低效率。而比特税由网络接入商代缴代征或由银行自动扣缴,无需考虑纳税地点,正好适应电子商务的特性。就像股票印发税,不论你在哪儿上网炒股都可以简单快捷地缴纳印发税。二是体现了公平性原则。电子商务应该与传统行业一样纳税才能体现税负公平原则。三是比特税可减少网上的所谓“信息污染”,可鼓励人们在工作中更有效地使用互联网和保护知识产权。

比特税方案反对者有以下几点理由:一是比特税使用“比特”,即信息流增量来作为纳税对象,无法与商务交易的量成比例。如一桩几千万美元的交易可能快速就完成,使用的信息流最多只有几千比特。而一部在线有偿电影使用的信息流为几百兆比特,但只有几元钱的交易额。如果按比特税方案纳税,几千万美元的交易只要缴纳很少比特税,而看一部在线电影要缴纳比特税是前者1000多倍。这将难以体现税收公平原则。二是如何区分人为发送信息流和计算机自动发送信息流。计算机很容易自动发送信息流,而且这个增量是巨大的。如果同时对这两种信息流征税将难以操作,无法实行。

(二)电子商务下的征税方案之二:托宾税方案

托宾税是指对现货外汇交易课征全球统一的交易税。这一税种是美国经济学家托宾在1972年的普林斯顿大学演讲中首次提出的,他建议“往飞速运转的国际金融市场这一车轮中掷些沙子”。而电子商务的托宾税方案是指对电子商务中的全部货币支付流量课税。只要在电子商务下进行商务活动都会伴随资金流动。商务活动中交易额越大则资金流也越大,所征收的托宾税也越大。

托宾税方案支持者有以下几点理由:一是托宾税更能体现税收公平原则。正如前面所述,电子商务的信息流较小时可能伴随巨大资金交易额。商务活动中资金交易额越大则应交更多的税才能更好体现税收的公平。所有把资金流作为课税对象比把信息流作为课税对象要合理。二是托宾税体现了税收效率原则。只要通过监控电子银行和物流公司,由银行代为征缴,就像通过银行征缴利息税一样简单高效。三是抑制国际投机、稳定汇率。实施托宾税可以使一国政府在中短期内依据国内经济状况和目标推行更为灵活的利率政策而无需担忧它会受到短期资金流动的冲击。

托宾税方案反对者有以下几点理由:一是可能阻碍先进的电子支付的发展,而使落后的货到付款方式盛行。对于有形商品一定绕不开实体物流这一环节,如果对物流公司税务监管不到位,就有可能通过货到付款方式逃税。二是如何界定商务活动的资金流和非商务活动的资金流。对于非商务活动的资金流如网上转账则不应该缴纳托宾税。三是担心侵犯商家的隐私。托宾税方案需要更多的商家的信息,如商家的信息流、商家的银行账户信息等,才能做到有效征税,商家将会对此担忧。

(三)电子商务下的征税方案之三:现行税制拓展方案

现行税制拓展方案是将互联网看成一种营销工具,与传统的营销工具一样不影响企业的纳税行为,企业该纳什么税还是纳什么税。即通过电子商务方式的经营与通过传统方式的经营一样纳税。对于完全电子商务公司即销售无形产品的公司则通过设立虚拟常设机构。虚拟常设机构实际上是拓展了“常设机构”概念的外延,即要将服务器、网址等纳入“常设机构”概念之中,收入来源国政府可据此行使地域管辖权,对与该“常设机构”相关联的,来源于本国境内的所得征税。

现行税制拓展方案的优点:一是对现在的电子商务发展影响很小。与前二者增加新的税种来比,显然现行税制拓展方案更少地阻碍电子商务的发展。二是保持电子商务与传统行业的平衡。与完全免税的观点来比,则不会造成对传统行业巨大冲击。如果电子商务免税,则有更多的传统行业转移到电子商务上来,传统的税基将会受到巨大影响。三是对税务部门更容易实施。

现行税制拓展方案的不足在于:一是不能很好适应高速发展的电子商务。二是不能很好体现税收的效率和公平原则。与前二种方案比,该方案的效率明显偏低。由于电子商务具有虚拟性、全球性等特性,很容易逃税避税,特别是经营无形商品服务的电子商务企业,税收的稽查难度更大。这样造成电子商务企业中有的纳税,有的没有纳税的不公平现象。

三、我国电子商务税收体系重构建的建议

在目前情况下,对电子商务免税的政策主张将占主导地位,如何对电子商务征税问题将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课题。就现阶段来说,现行税制拓展方案是比较合适的选择。只有当电子商务发展到一定程度,现行税制已完全不再适用时,重建新的税收体系才可被提上议事日程。对于比特税和托宾税方案来说,托宾税方案则是更好的选择。我国电子商务税收体系重构建过程中还要考虑以下问题:

一是要加强国际间的合作。由于电子商务具有全球性,一国实行电子商务税收,而他国免税,则必定造成本国的电子商务企业转移到他国去,对本国的电子商务发展造成严重打击。

二是电子商务税收需整体规划。由于电子商务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转移性,如果是实行部分试点则很难成功。如先对BtoB模式试点纳税,则电子商务企业很快就会转移到BtoC模式、CtoC等模式上。

三是要提高电子商务税收的科技含量。由于电子商务还在发展,只有税收的科技含量不断提高才能跟得上不断发展的电子商务。

参考文献

[1]周仕雅.如何征电子商务的税?[J].电子商务.20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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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这一不同点是很重要的,这是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的一大特点,也是理解中国电子商务应用与发展的一把钥匙。

在1997年和1998年,中国电子商务的主体正是一些IT厂商和媒体,它们以各种方式进行电子商务的“启蒙教育”,激发和引导人们对电子商务的认识、兴趣和需求。经过这一阶段,在1999年和2000年,以网站为主要特征的电子商务服务商在风险资本的介入下成为中国电子商务最早的应用者,成为这一阶段中国电子商务的主体。随着电子商务应用与发展的深化,随着资本市场泡沫的破灭,网站电子商务开始跌入低谷,而企业特别是传统却开始大规模进入电子商务领域,中国电子商务从2001年开始进入第三个阶段,企业电子商务成为中国电子商务新的主体。

这一变化是深刻的,然而也引发了对中国电子商务形势的一些不正确看法。人们已经习惯以网站电子商务,特别是以一些“热点”网站电子商务作为了解和判断电子商务形势的重要甚至唯一的依据。因此,一些“热点”网站电子商务的衰落,导致不少媒体和专业人士作出了中国电子商务处于低谷、走向衰退或者干脆从此一蹶不振的判断,许多人因此对电子商务的发展前景产生极大的怀疑,对电子商务的优越性开始出现越来越多的负面的、否定性的意见。

这是看法可以理解但并不正确。事实上,与表面情形相反,中国电子商务正在向深度和广度发展,总的态势是健康的。电子商务的主体正在由IT厂商、媒体和电子商务服务商转换为企业,传统企业正在大规模进入电子商务领域,其特点是坚定、有效但不太吸引“注意力”。企业电子商务是今后观察和判断电子商务形势的主要视角。

在中国电子商务应用与发展的历程中,有不少很基本的问题需要重新思考,比如,究竟什么是电子商务,电子商务是E-Commerce还是E-Business,电子商务的范围有多大,政府采购算电子商务还是电子政务,网络广告是不是电子商务,电子商务包不包括ERP,电子商务交易额怎么计算,等等。

重新思考电子商务,不妨从思考商务活动开始。

商务活动的实质是资源的交易和整合。好比硬币的两个面,交易和整合也是商务活动的两个侧面。每一笔交易都伴随着一次新的资源整合,交易和整合的目标是价值提升或价值最大化。交易和整合——也就是商务活动——大致有三种形式,一是市场,二是企业,三是协同。市场是一种交易形式,企业也是一种交易形式(当然更加复杂),而介于市场和企业之间的“协同”性商务组织(如战略联盟、虚拟企业、外包等)则是一种正在蓬勃兴起的交易形式。

视具体应用范围的不同,可以将电子商务划分为市场应用、企业应用和协同应用三大类型。但是不应该将电子商务的应用局限于商务活动的局部领域(如网站电子商务或网络营销),因为商务活动的一体化必然要求电子商务的一体化。

电子商务中的“电子”指电子商务技术,那么是不是只要将电子商务技术与上述商务活动结合就实现电子商务了?答案不是单纯的“是”或者“不是”,问题的关键是怎么结合。请看以下两个公式:

电子商务≠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电子×商务

这两个公式的意思是说,电子商务不是电子和商务的简单相加,而是电子和商务的有效融合;电子和商务的结合并不必然地得到具有更高效率和效益的电子商务,相反,如果结合的不好,电子商务的效率和效益甚至更低。因此,继续将电子商务界定为“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商务活动”是不恰当的,有必要对电子商务概念做一点修正:

电子商务:基于计算机网络并与之有效融合的商务活动。

纵观商务活动乃至整个人类活动发展,信息技术一直伴随其中。每一次商务活动的进步都伴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信息技术和商务模式在不断的进化中形成了有效融合的系统联系,一定的信息技术总是与一定的商务模式相匹配的,改变信息技术的同时却不改变商务模式,无异于让火车在马路上跑,只是徒然增加成本,断然带不来效率和效益。所以电子商务中的“商务”一定不再是原来的商务活动模式,而是与电子商务技术匹配的进化了的商务模式。

本质上,电子商务不仅是一种工具或者方法的应用,更是一种崭新的商务模式,而任何一种商务模式都是当时社会的技术条件和制度条件下的社会分工方式。一种好的商务模式必然促进社会分工,提高社会生产和转化效率,进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但是,在实际过程中存在着商务模式与社会分工之间的十分复杂的互动作用,这就使得任何一种成功的商务模式的设计都难以完全在人们的头脑中、书本上或书斋里完成,只能通过社会组织试验完成,通过不断的试验,加以肯定、改进或者否定,从而使新的商务模式得以进化。我们现在所看到的各种商务模式——如百货商店、连锁店、批发市场、战略联盟等无一不是试验和进化的产物。

理论和实践都证明,当面对和处理一个包含许多互动作用的复杂系统——电子商务模式正是这样的系统——的时候,试验和进化是促进发展的唯一途径。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什么网络经济和电子商务的应用与发展经常不按我们预想的方式发展,经常在我们以为必然成功的地方失败,却在我们不抱希望的地方给我们惊喜。我们应该以平常的、像理解人类进化过程那样的心态来看待网络经济和电子商务的这样那样的挫折和失败。版权所有

这决不意味着我们可以放弃理性,决不意味着一切都变得那么不可预料和控制。正好相反,我们能够以更加正确的方式来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我们应该摒弃那种只对成熟的商务模式适用的刚性的组织和业务形式,而代之以柔性的组织和业务形式,将试验和进化功能“内置化”,以更快、更低成本地找到成功的电子商务模式。

在一些大的方向,电子商务的进化则是可以预见的:

——电子商务将从模仿走向创新,将出现越来越多的在传统商务中没有的商务模式,网络广告的发展即是例证。

——电子商务的模式将日趋多元化,并在与传统商务融合的过程中日趋复合和复杂,所谓“B2B”和“B2C”等过于简化的模式分类很快将成为历史。

——电子商务模式创新将从业务流程创新到管理创新,再到组织创新,渐次展开,渐次深入,这是一个相互作用、激荡、混沌和自组织的进化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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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材行业;电子商务;传统交易;模式对比

引言

在电子商务领域的中其实早就有建材行业的网络商城,但是由于建材行业的产品比较特殊,以及其工业较为传统所以在网络交易过程中,真实的交易量并不高,甚至可以说是较为落后。但随着中国的电子商务市场不断的发展,我国建材行业在电子商务贸易的市场中也能够找到新的出路,为中国的建材行业开辟出更便捷的交易。

一、市场调查分析

1.电子商务行业

最近几年的发展来看,电子商务行业在中国的发展非常迅速,崛起之快,在交易额度上面一年比一年高。电子商务将会是全国增长消费的最重要的推动力量。服务行业的发展与电子商务行业不可分割,特别是正在转型的企业,那更是离不开电子商务行业的帮助。电子商务行业已经深入人民百姓的生活,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东西。而且国家各种政策也是对电子商务各种开绿灯,这也是造就电子商务飞速发展的原因之一。同时各种传统的行业也在向电子商务进行效仿。电子商务行业是可以提供多种的交易平台,来为客户提供多种多样的服务。比如能够提供信息查询功能,交易功能,咨询服务功能。

2.建材行业

我国建材行业的发展在全国经济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它的发展是能够影响中国经济的起伏。它的发展是我国城镇化建设所需要而呈现的,而且我国城市化建设对于建材行业所需要的量那是非常巨大的,至少需要二十年至三十年的时间。而现在的建材市场所表现的现状特点有如下三点:(1)在消费途径上是比较集中的。因为建材大部分都是使用在大的工程项目上,同时还可能受到相关部门的政策规划变化。它的消费途径就比较单一,大部分都是在同个时间或者同个地点。所以建材行业的消费途径上是比较单一、比较集中的。(2)消费的量大,消费途径比较单一,但在出售上却又是比较散落的。在建材行业的企业中,他们通常生产的产品是一种类型的,但是在大型的工程项目中,又需要的是不同的产品类型,而且需要的数量又是庞大的。要完成这种工程项目,就需要对各种建材生产企业联系,所以在出售上又是比较分散的,都分散到各个建材生产企业当中。(3)以现在的时代来看,在销售方式上太过传统。中国在建材行业中所需要的数量是非庞大的,但是大部分的建材企业是比较小的,而且在科技技术方面还欠缺,所以在销售路径上的选择太过传统,大部分都是选择分销的途径。

二、建材行业的传统交易方式

在交易模式中,一般都会经过很多个环节才能确定最后的消费,这期间不光要经过各级商之间传递同时还有不少的加工、采购等环节花费大量的人力、财力和时间,也正是因为这么多环节的相互串联,所以在交易的过程中一旦某个环节出现了问题,就会引起一连串的贸易问题。1.总供应商与市场之间的距离太远,在第一时间无法及时掌握市场需求货物在总经销商的手中一般都会经过很多个大大小小的商之后才会最终流入市场,这中间各级之间买卖交易所花费的时间就无法及时掌握市场上真正所需。消费者的需求会在这段时间内产生偏差,同时,若有消费者对产品提出使用反馈时,也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才能传达到总供应商。信息传递之间不仅需要时间,有些时候甚至会发生传递错误或是丢失的情况。2.交易过程中容易出现牛鞭效应为了谋取更高的利益,很多经销商都会在预测订货的时候一定程度的放大订货量再下单,而供货商也会出于相同的考虑在在生产的过程中也会加大货物的数量。这种与实际不相符的信息传递最容易引起市场需求的波动,从而耽误了供应链原有的经济效益。3.各级交易之间容易抬高成本,拉低整体盈利各级经销商也是为了最大化自身利益从而在买卖的过程中抬高成本,这样层层盘剥就使得货物的成本不断升高。在建材销售的过程中运输、加工、管理等各方面费用加在一起的时候,就会导致整体运营效益降低,无法得到高额利润。

三、建材行业电子商务与传统的交易模式的对比

我国建材行业电子商务比传统交易模式要方便简单、能够减少不必要的消费、在各方面的透明度高、在咨询服务方面更加专业直接快捷。这些都是传统服务不能够比拟的。1.方便快捷建材行业电子商务的交易模式中,明显减少了许多的中间商,同时也减少了不要的消费问题。而且能够直接让消费者和供货方交流或者交易。同时也能够让双方都获得更多的利益,这是一个互利互益的方式。2.在各方面的透明度高在建材行业电子商务交易,是在网上进行。那么在互联网上是可以随时找到自己想要的信息的,比如材料的价格、曾经交易的数量等等,这样就可以做出商家与商家之间的对,能够选择性价比高并且优质的产品。而且生产商也能够在网上了解到现在什么样的产品短缺,能够更直接的做出相应的对策,还能够起到调整市场价格的作用。3.在咨询服务方面更加专业、直接电子商务交易上,是提供各种咨询服务平台的。平台里是有各种专家提供服务,为消费者提供更直接、专业的咨询服务。同时因为平台的服务量大,可以利用这点,和各种行业公司合作,比如物流公司等等,这样能够提供更加全面的服务。

四、结语

综上所述,建材行业在电子商务交易的模式中既能减少传统交易的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也能发展新的服务模式,随着电子商务行业的不断成熟我国建材行业的交易模式也会慢慢融入这个发展潮流,创造出更高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张兰.建材行业电子商务与传统交易模式对比分析[J].现代商贸工业,2014,26(14):169-170.

[2]陈立华.家居建材行业O2O电商平台的设计与实现[D].厦门大学,2014.

[3]陈伟.传统装饰行业转型中的电子商务应用研究[D].上海交通大学,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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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模式成熟信息产业的发展机遇

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迅猛。据iResearch预测,至2007年,内地电子商务市场规模将由2005年的5300亿元人民币,骤增为17000亿元人民币,其中B2B电子商务市场规模将达16900亿元人民币。以《电子签名法》为代表的一系列政策法规的完善,促使电子商务的应用领域迅速从点到面铺开,盈利模式也在探索中不断丰富,这给信息产业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

发展环境不断完善

电子商务得以迅速发展的首要条件就是外部环境的完善。近年来,随着国务院有关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电子签名法》等一系列政策法规的出台实施,以及相关宏观调控措施的开展,为电子商务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首先,有关国际组织正在研究制订“企业与政府迈向电子商务的全球行动计划”,这是建立电子商务国际环境的主要步骤。其次,我国正在通过建立信息安全、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来解决电子商务合同、单证、电子签名、电子货币的合法性问题,从而形成一套完善的商业法律环境。另外,在国家有效的宏观调控措施下,一个开放、有序的市场经济竞争环境正在形成。

公共信息基础设施也是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环境,信息通信部门正在逐步完善建立公用数据网、互联网、内联网、外联网等,为电子商务提供实现网上认证中心、订货、支付等安全交易的运行环境。

应用领域逐渐拓展

随着电子商务的外部环境不断得到改善,一直困扰电子商务的诚信、物流、支付等问题,通过政府、社会和各厂商的共同努力,正在逐步得到解决并已初见成效,这也促使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认识到电子商务的作用并开始应用。电子商务逐渐以传统产业B2B为主体,在网上信息、网上贸易洽谈的基础上,网络营销也在兴起。目前,我国电子商务应用已经进入务实发展、全面铺开的阶段。

从2004年信息化市场整体来看,大型企业信息化建设发展比较稳定,基本按照上一年度的增长速度稳步前进。大型企业信息化走在了应用电子商务的前列,目前正在由普及走向深入,在能源、交通、电力、银行、保险等行业尤为突出。

与此同时,经济的发展促进了中国中小企业应用需求的扩大,伴随着政府和厂商的大力推动,2005年中国中小企业信息化进入了新一轮的建设。虽然从整体上看,我国中小企业信息化仍处于初级阶段,但是应用内容已经包括中小型服务器、小型局域网、Internet、财务管理系统、小型ERP、OA、防病毒软件、软件防火墙等重点;从区域看,华南及东南沿海在2~3年内仍是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的热点区域;从行业结构看,制造、高科技等行业应用步伐较快。

根据IDC报告,2004年我国中小企业数量已经达到2600多万家,目前有30%的中小企业使用互联网来做交易,约800万家。可见,随着众多中小企业加入到网上交易的行列,我国电子商务市场的发展潜力巨大。

盈利模式日趋丰富

从电子商务发展的初期开始,被风险投资家青睐的电子商务商业模式就在不断演化。从初期的网络接入,到门户、B2C、B2B等,而后从B2C、B2B又分出很多新的模式。

第一类模式是企业通过网络实施的面向消费者的商品经营活动。它与传统零售模式的区别是用虚拟的店面陈列代替实体商场,消费者节省了去店面购买的时间以及其他成本,企业可以面向全球消费者销售商品,而不像传统商场那样仅能面对“街坊邻居”。

第二类模式是企业通过网络实施的面向消费者的服务提供活动。这类模式给传统的服务行业带来了革命性的变化,如旅游服务、订票服务、应聘服务、游戏服务、教育服务等。中国的盛大公司、携程公司、51job等公司分别面向消费者提供了游戏服务、旅游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等。

第三类是企业通过网络实施的面向企业的商品经营活动。它与传统销售模式的区别是可以面向全球企业销售商品,而不像传统企业那样仅能面对以前业务往来的合作伙伴。

第四类模式是企业通过网络实施的面向企业的服务提供活动。企业的主要收入来源于通过网络给企业提供服务。它与传统服务模式的区别是可以面向全球企业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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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电子商务 学习机制 应用特点 运营策略

与传统企业管理方式相比,学习机制是管理方式上的重大突破。现代社会,信息产业发展迅速,与传统的产业相融合,学习机制是管理方式的一种优化。在移动网络和互联网络的环境下,许多企业出现了新的运营方法和运营方式。在学习机制的基础上,我国的企业应当学会借鉴,实现电子商务。

一、多系统

多系统主要是由可以计算的集合而成,每个是抽象或者是物理的实体,能够对自身和环境作用,和其他的可以通信。之间的活动具有独立性以及自治性,行为以及意图不受其他的影响,通过进行协商、协作以及竞争等,能够完成目标。在多系统中,资源是相对分散的,执行计算以及任务为分布式。之间在进行划分任务、分配资源以及协调行为时,主要是按照知识规则以及管理策略,之间进行相互的作用,感知环境,进而作出判断。多系统现在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在具有不确定性以及动态变化的环境中,所有的能够进行协调一致的工作。

电子商务以为基础,主要是为了在网络上建立商业环境,使其具有灵活性、动态性以及自动性。在电子商务中,谈判是比较重要的要素,谈判是为促进客户关于商品达成一致的协议,所进行的交流。为了增加谈判的有效性,需要对以下因素进行推理,包括信念、意图以及愿望,采用人工智能技术以及数学技术,如信念修正。在进行实际商务谈判的过程中,买卖双方在利益方面是冲突的,并且将私有的信息隐藏起来,处于竞争的状态;但是,双方基于交易以及后续合作的目的,会相应的作出妥协,从这点来讲,双方是处于合作的状态。通过对机制的阐释,针对电子商务,应当合理的利用机制。

二、在电子商务中学习机制的特性

(一)效率高。学习机制应用于电子商务中,信息的容量比较大,在网络中传递的速度较快,学习机制的这些特点对能否提高学习效率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二)即时互动性。与传统规章制度相比,学习机制的特点表现为廉价、信息空间较大以及即时互动的特点,与传统的电子业务存在很大的差异。在电子商务中,学习机制的运用具有即时互动的特点,这种特性能够消除传统电子业务的特点,传统的信息反馈具有单向性的特点,存在时差,互相的隔离。电子商务这一特点能够使接受者以及发送者实现双向的沟通,发送人员能够结合接收人员的变化,相应的作出调整,满足受众的要求,员工和企业形成一对一的管理关系。这样的互动模式改变了传统沟通的形式,沟通体现交互性,提高员工学习的积极性,员工会自动的寻找自己需要的信息,进行主动性的学习。在这种方式下,员工不再是被动的接受者,员工能够自主的寻找和学习信息,针对信息,进行回应。学习机制应用于在电子商务中,成为一种主动的行为。

(三)全球性。电子商务将世界连通,在世界范围内交换以及传递信息,企业在电子商务的前提下,实施学习机制,整个世界会注重培养员工,对于员工而言,也会提升自身的素质,便于为企业电子商务提供服务。基于此,在电子商务中,应用学习机制,不会受到区域的限制,体现了学习机制的全球性特点。

(四)虚拟性表现。在电子商务中,学习机制的应用具有虚拟性表现的特点,这一特点是基于学习机制具有信息处理的作用,能够在远距离中实现学习机制,了解员工的培训等内容,员工自己也能够参与制定学习机制。因此,学习机制的虚拟性应用具体表现如下:学习机制实施人员和企业管理双方在特定的距离外进行接触以及联系,摆脱对企业强制性的依赖。

(五)成本较低。在电子商务中,运用学习机制,应用信息化的处理方式、技术,采用视频、画面以及音频等,在进行信息处理时相对容易,这一个过程是根据各自的信息需求进行。在实施学习机制时,互联网得到很好的应用,互联网所需要的通信费用不是根据地理位置的距离进行增减,借助互联网这一平台,在进行学习活动以及商业活动时,信息处理成本较低,我们可以凭借相似的成本,在电子商务市场中占有优势。

三、在电子商务中学习机制的应用

(一)提高传播的效率。在电子商务中,运用学习机制,企业员工的社会背景不同,知识结构存在差异,交流学习的方式不一样,企业的设计产品所面对的消费对象不同,应用学习机制,我们需要深入的分析信息,为企业的运营和管理提供参考。此外,在运用学习机制的过程中,调研也是必要的,结合、整理和归纳信息点,为执行学习机制提供依据。

涉及电子商务的企业进行调研十分具有必要性,以整理员工浏览网页的次数及信息为例,能够知晓员工的兴趣,企业根据员工的兴趣点,设定学习方案,提高传播的效率。

(二)提升员工进行网络沟通的能力。在学习机制的前提下,员工在接受学习任务时,不再是被动的状态,而是根据自己的兴趣所在,进行相应的学习和研究工作,从这个角度考虑,员工的学习能力至关重要。企业可以设立电子信箱,吸纳员工的建议,并根据建议相应的作出修改。企业和企业、企业和员工、员工和员工能够进行良好的沟通,能够进行业务交流,与此同时,对业务适当的作出调整,促进企业的发展。

四、结语

在信息社会,企业应当根据自身的情况,制定学习机制。在电子商务中,学习机制的应用具有效率高、即时互动性、全球性、虚拟表现以及成本低的特点,企业为了促进自身的发展,应当结合学习机制的特点,提高其传播效率,进行调研,加强员工之间的沟通,在电子商务市场中提升自己的竞争力。

参考文献:

[1]冯国志.基于计算机安全技术下的电子商务信息安全研究[J].计算机光盘软件与应用,2010(5)

[2]瞿骏.浅议计算机安全技术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J].计算机光盘软件与应用,2012(11)

[3]王爵. 电子商务学习机制的应用分析[J]. 计算机光盘软件与应用,2013(3)

[4]徐芹,生桂勇.学习机制在当代电子商务中的应用研究[J].福建电脑,2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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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国内研究现状

1.对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成本的研究

一般大家都认为,农产品电子商务可以降低生产者、中间商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易费用,并且可以提高流通效率。朱永健(2006)、彭会萍(2008)等把农产品交易成本分为信息成本、订约成本、流通成本与监督成本等,认为电子商务下农产品交易成本低于传统交易成本。杨军、王厚俊(2014)基于理论基础,分析了电子商务交易与传统农产品交易背景下供应链条上的交易费用,认为利用电子商务进行农产品交易的费用要远低于传统模式下的农产品交易费用。但是,张忠根等(2005)把农产品交易分为寻找、比较、检查、谈判、购买与支付、运送、购后等环节,分析了在这些交易环节的成本在电子商务环境下与传统环境下的差异,得出的结论认为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的交易成本要高于传统交易模式。

2.基于消费者购买意愿与信任角度的研究

消费者的购买意愿与信任程度关系着农产品电子商务能否快速发展,因此近年来基于消费者购买意愿与信任的研究展开。林家宝、张蓓(2012)从中间商的角度出发,选择卖家信誉度、口碑推荐、网络商盟和社区物流服务质量和第三方认证等因素构建了农产品电子商务消费者购买意愿的理论模型,实证分析这些因素对消费者购买意愿的影响。实证结果为,口碑推荐、第三方认证对消费者购买意愿的影响显著且影响是正向的。而其余的四项卖家信誉度、物流服务质量和网络商盟和社区对消费者购买意愿的影响不显著。何德华、韩晓宇等(2013)对消费者意愿进行实证分析,表明产品安全、质量预期和网站信息丰富程度显著影响消费者的购买意愿,而价格折扣、包装及物流对消费者购买意愿的影响不大。林家宝(2015)以水果为例,从产品特性、服务质量和消费者特征三个方面考虑,构建了水果电子商务消费者信任影响因素模型。其中,产品特性包含水果质量与感知的价值两项因素,服务质量包含物流服务质量与网站设计质量这两项因素,消费者特征主要是指沟通和信任倾向对消费者信任的作用。通过实证分析发现,这六项因素都对消费者信任产生显著的影响,其中,产品特性即水果质量和感知的价值队消费者信任产生的影响最为显著。

3.对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模式的研究

对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的分类没有明确的标准,在研究过程中学者们根据实际需要,按照不同的分类依据,将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分为不同的类型:(1)根据农产品电子商务在实际中的应用,可以将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分为G2B模式、G2C模式、B2B模式、B2C模式、B2B+C模式及第三方交易市场模式等(孙百鸣,2009);(2)根据交易对象、交易主体和交易活动的不同,可以将农产品电子商务分为P2B2C、垂直型B2B模式和P2G2B三种较为成熟的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牟静,2011);(3)从生鲜农产品角度看,生鲜电商最基本的是B2C模式,后来发展衍生出来F2C(农场直供)模式、C2B(消费者定制)模式、C2F(订单农业)模式、O2O模式和CSA(社区支持农业)模式等(洪涛,2013)。此外,还有学者根据县域农产品电子商务的特点,将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分为遂昌模式、成县模式与通榆模式。

对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模式的比较,主要目的有三种:(1)比较不同交易模式各种模式的特点、作用,分析其能可以发展得范围,做出预测。郭娜、刘东英(2009)对农产品电子商务的B2B模式、B2C模式、C2C模式以及C2B模式等分别进行比较分析,其中B2B模式包括买方集中模式、中立的电子商务交易模式与卖方集中模式。在文章中对这些模式进行了分析,分别指出了这些模式的特点与作用,并界定了这些模式可以在什么范围内发挥其最大效能,此外,还对各种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模式的发展前景做出了初步预测。(2)分析比较现有的交易模式,找出适合中国农产品交易的电子商务模式。关海玲等(2010)等将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模式的特征分为目标顾客和市场、定价、收益来源、优势及农产品的经营特色六个特征,基于这六个特征对农产品电子商务的B2B模式、B2C模式与C2C模式进行比较。通过比较认为,第三方网上交易市场模式面向的是企业和用户,可以形成综合性的公共平台,是符合我国现阶段的农产品生产及其交易的特征,是现阶段最实用的电子商务交易模式。(3)分析比较现有的模式,提出新的适合发展的交易模式。刘士辉等(2013)基于交易成本理论、价值链理论与供应链理论等理论角度,对比分析了农产品电子商务企业模式与平台模式,探索符合上海市地产农产品流通特点的F-B-C模式,该模式由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市民广泛参与其中,进而实现农产品产销对接。

二、农产品电子商务研究述评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虽然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的研究时间较晚,但目前我国对农产品电子商务的研究已经全面展开,在理论与实践方面取得了许多成果与进展,但是由于农产品电子商务在我国的兴起时间较晚,国内学者对农产品电子研究时间较短,并且随着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其所涉及的范围越来越广泛,关系越来越复杂,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因此对农产品电子商务的研究还有很大的空间。在目前对农产品电子商务的研究中,研究方法以描述等定性研究与格力研究较多,对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的实证性研究非常欠缺。第二,整体研究有待加强,目前研究只是侧重某一方面,缺乏对农产品电子商务系统性的研究,例如对供应链的研究,尤其是缺乏对农产品电子商务与供应链的有效协同、一体化运作模式及其效率评价等的深入研究。第三,我国县域农产品电子商务蓬勃发展,但是对此的研究较少。第四,目前国内对于农产品电子商务的研究文章虽然较多,但档次并不高,关于农产品电子商务的研究水平与深度有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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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是一种新型的市场交易方式,不仅促进了经济效益的快速增长,还使民商法律规范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电子商务民商事主体

电子商务中的网络服务商、配送企业、网上企业等一些新型的民商事主体,与传统的市场交易主体有着很大的差异,这便出现了新的法律问题。主要包括两点,一是新型民商事主体准入方面不规范,二是电子商务活动各主体之间没有明确的权利义务关系。准入方面不规范体现在两个方面,电子服务商的设立不规范,没有指定出相关的设立条件、程序和所经营的范围;此外,电子网络经营活动的主体资格也没有给出相应的规范,网络的虚拟性削弱了物理主体的物理特征,因此无法判断这个电子商务主体是否合格。网络市场还具有跨行、跨地区的特点,在这样的环境下,电子商务经营商的经营范围可以是多样化的,没有严格的规定。电子商务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与传统的商务是相同的,但是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导致电子商务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无法明确,当出现纠纷时很难找到正确的解决依据。

(二)电子商务的商行为

电子商务是凭借电子合同、电子支付等电子交易来完成的。这些电子形式与传统的书面形式相比,目的与作用是相同的,不同的是在带来快捷的同时也形成了一些新的问题。书面形式问题。书面形式有多种,手写、打字、印刷、传真等,这样双方都有留底,具备合法性。而电子商务是数据信息,无纸化合同,阻碍了电子商务的发展。EDI电文的效力问题。以往的书面合同和单据都是具体的形物,能够实现长时间的保存,如果对其进行修改能够看得出来。电子商务中的合同等一些单据只是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在,而这种形式可以进行无痕修改或者删除,同时其也不能够具备效力认定。签字认证问题。在法律上,比较普遍的认证方式就是在单证上签字。不过在电子商务中,无法做到单证签字,很难以电子数据来传递签字,只能以复制等形式传递,电子签名、数字签名等安全认证问题必须要再次做出规定。合同成立问题。电子商务合同订立的整个过程都是在计算机网络中完成的,因此从合同法上来说存在很多问题,不仅有合同书面形式等问题,而且还有要约与承诺的撤回、撤销问题,合同成立的时间地点问题。而在电子商务中,无法将要约撤回,需要明确合同成立的时间、地点的生效原则。支付问题。以往的商务活动,基本上是以现金和支票的方式进行支付,而电子商务要求有一种全新的电子支付方式来进行,可以通过电子货币或者是网上银行,而这两种方式都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如果电子信息受到了网络黑客的攻击,或者是遇到了计算机故障,那么所造成的损失是不能补救的。

(三)市场交易的范围与权利经济

电子商务都是利用网络来进行通讯和传播,没有网络也就无法进行各种交易。网络没有国界限制、地域限制,活动空间较大,致使商务交易活动具备了国际性、虚拟性以及全新性。网络、电子商务都是以数字化知识和信息为主导,利用数字资源来进行交换,实现增值。尽管物质形态有差异,不过价值增值效果却是相同的。数字资源的交换假若放置于市场交易范围之外,那么会直接影响到电子商务的发展。网络是一个比较开放的空间,并且无国界,但也并不是完全自由,如果在网络上出现违约行为或者是侵权行为,必须要对受到损害的权利给予救济。而网络上的权利救济还没有一个合法的权利保护。

二、电子商务引发民商法律制度的创新

电子商务以全新的交易模式已经成为了当下的主导交易方式,因此也要求民商法的创新,为其能够稳定的生存和发展创造必要的法律环境。

(一)增强电子商务民商事主体素质

增强电子商务民商事主体素质,为新型民商事主体确立法律地位,以便可以明确电子商务民商事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能够较快地适应社会的发展,推动交易有序进行,减少纠纷的发生。想要正确解决此问题,必须要承认虚拟主体中民事主体的合格性。虚拟主体是主体在网络平台上的呈现,合格的真实主体与虚拟主体的不同在于后者是采用的电子数据方式,这样造成人们无法准确地识别其身份,不过承认主体的合法性与主体合法性识别是不同,两者也并不会矛盾,我们不能由于电子商务主体是以电子数据形式出现而在法律上不承认电子商务主体的合法性。其次,需要在法律和技术上建立一种确认民商事主体的制度与方式,在技术上设计出独特的电子身份,同时确立电子商务主体身体的法律制度。此制度需要确认电子商务安全证书管理机构,也就是CA中心有权力对电子身份予以确认,同时可以把确认结果传递给交易主体,以便确认在电子商务环境下的主体。有义务揭示或者以一个明确的身份进入电子商务平台,如果不具备这个确定的身份,就算是其拥有真实空间的合格条件,那么在网上的交易行为也视为无效,无法受到法律的保护。此法律制度还可以给予个人的电子身份进行保护,避免不法侵害使用,惩罚未经授权使用等,而且必须要确认电子商务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二)制定形式意义上的电子商务法

制定形式意义上的电子商务法或者将现行的民商法律规范进行适当的合理的调整、修改,从而降低或者消除电子商务法律上存在的障碍。电子商务法具有广义与狭义上的两种解释,广义上来讲,其涵盖了全部调整以数据电讯方式进行的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内容相当的丰富,最基本的可以分为调整以电子商务为交易形式和调整以电子信息为交易内容两种。就狭义而言,其所指调整以数据电讯为交易方式而产生的因交易形式所发生的商事关系的规范体系。从世界的角度来看,为电子商务降低甚至消除障碍,各个国家都在加紧制定电子商务法律规范。美国制定了《全球电子商务框架》等,新加坡制定了《电子交易法令》等。就目前而言,大部分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与电子商务相关的法律规定。我国还没有进行电子商务立法,应该对传统的法律给予科学合理的调整和修改,使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的法律问题协调。从我国整体来看,新法律与旧规范相互补充。电子商务的合理运行,需要一个与其想适应的法律保障体系。不过从实际情况来看,现行的商事交易制度,基本上都是在纸面环境下制定的,很多为电子商务的发展造成了阻碍,要降低、消除这些障碍,让电子商务活动稳定的进行和发展,也是电子商务立法至关重要的环节。比如电子商务立法工作主要体现在了两个方面,即“破”与“立”。一方面要根据电子商务活动自身的特点,制定出与之相适应的法律规定,一方面还要清除传统的法律中与电子商务不适应的规范。

(三)遵循WTO规则,务实实施电子商务民商法制度的创新

国际互联网商务涉及到多方面的贸易,包括货物、技术、服务等,同时也涉及到知识产权、金融等。WTO都具有相对比较完整的法律体系。电子商务的发展和规范,必须要建立在网络连接的全信息基础设施之上,同时还需要建立在电信的自由化与开放性之上,还需要各国之间的公平、规范的竞争。所以,制定电子商务相关的法律,应该建立在全球商务的视野下。中国已经加入了WTO,在有关电子商务行为规则、电子支付规则、单证规则以及安全认证规则,商务纠纷等多方面的电子商务民商法制度创新时,必须与WTO的规则接轨,明确落实的保障中国电子商务民商法制度创新的国际协调。具体可以从以下几点入手:电子商务行为规则。电子商务需要通过民商法来进行规范。例如商品或者服务的类别、特许经营权、商品的品质、产品配送、权益保护、各种主体的权利义务以及彼此之间的关系、违法行为等等,这些看似普通的问题都要在电子商务行为规则中做出明确的规定。电子支付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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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税收法律立法;法律规范;现状;对策

电子商务是随着二十一世纪之后全球经济一体化以及计算机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而产生的一种新兴贸易方式,它主要是指当事人双方或者多方通过电子通讯设备以及网络信息技术等途径进行各种商品、技术以及服务等方面的交易活动。从宽泛的概念上来讲,电子商务还包括有交易的当事人通过传真、电话等通讯方式而进行的商贸交易,而从严格意义上来讲,电子商务单纯的指当事人在计算机上通过电子数据交换和互联网信息交换进行的商业贸易活动。但不管怎么说,电子商务在今天的贸易市场上都获得了迅猛的发展之势。然而在电子商务迅速的推动我国甚至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同时,它在交易中所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也逐渐开始暴露出来,并获得了世界范围内的广泛关注,其中尤其以电子商务税收法律规范是公众关注的焦点问题[1]。虽然我国的电子商务发展还处于初级起步阶段,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它所涉及到的法律问题还不是很突出,但是要想突破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问题,就必须要对电子商务税收法律法规进行完善,这对于电子商务在我国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电子商务与传统商业模式的区别分析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兴的商业形式,它与税收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由于电子商务具有其独特性,因此在税收中与传统商业税收有着很大的不同,并对传统的税收政策和税收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影响。这主要可以从以下一个方面来进行分析:(1)交易方式和途径。电子商务主要采用的是网上交易,其交易途径是通过电子支付系统,以电子发票、电子货币以及网上银行等方式进行的,而在现在的税收征管手段中主要还是依靠人工监控。电子商务的厂商和客户省略了商业中间环节机构,通过互联网直接进行商品的交易活动,这就极大的削弱了商业中介扣缴税款的作用,也为税务机关开展征管提出了难题。(2)税收稽查。在传统的税收征管中,税收的依据主要是账簿、发票、以及会计凭证等,而在电子商务中,凭证和账簿的存在形式不是以纸质,而是数字信息,要想阅读只能通过专门的软件。再加上这些数字信息可以通过高科技计算机技术轻易的被删除、修改或者迁移等,并且无任何线索和痕迹可寻传统稽查的主要手段是对资金流转轨迹进行凭证追踪检查,这就使其手段失去了稽查的基础,为税务部门对电子数据的追踪和审计带来了一定的困难,降低了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同时还对税收征管的工作效率带来了不利影响[2]。(3)纳税主体。在传统的征税方式中,纳税主体可以直接在税务管理部门的登记记录中查询,而在电子商务中,随着现代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和进步,人们的电脑水平操作越来越高,他们可以对电脑的网址进行控制,通过修改可用昵称、匿名电子信箱等方式进行身份的隐匿,从交易中也无法获取商品的供应地,这就为纳税人躲避纳税义务提供了方便。

二、现阶段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法律环境立法现状以及其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电子商务立法的发展现状分析

我国目前使用互联网直接从事电子商务的人数只有150万左右,只有30%左右的网民通过互联网进行购物,而购物满意度只有0.4,这说明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还令人堪忧。我国的电子商务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还处于初级起步阶段,但是我国互联网上网人数在不断的增加,这就为电子商务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客户源和盈利点。电子商务所代表的并不仅仅是一种新的商业运行模式或者销售途径,而是代表着未来贸易的发展方向。在未来的发展中,电子商务代表着知识经济运行和发展的最佳模式,将成为一种无法阻挡的时代潮流和历史趋势,对一个国家在全球化经济技术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产生决定性的影响。这样的历史背景和经济环境下,对电子商务发展中的鼓励、引导、保护以及规范就显得尤为重要。从整体宏观范围上来看,对电子商务的发展产生影响的因素除了硬件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的信息化程度之外,还有互联网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法律环境以及政府的税收征管等方面的不完善。在这借个因素中政府的税收征管以及法律环境都与税法有关。就法律环境而言,在社会中从事某些行业活动的时候顺利与否,除了受这个社会当时的法制状况的影响,同时还受社会对于这些商业活动进行规范的法律态度是否健全、积极与否以及是否执行到位等。只有获得健全法律的积极支持和切实的落实,这些商业活动才能够在法律的保护下获得更好的发展,它的经济利益才能够得到有效的预测和保障[3]。这主要是因为税法不仅是每个国家社会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每一项商业活动必须要承担的一种费用,它对税收的规范和执行情况对商业活动最后的利益有着直接的影响。因此,税法是任何一项商业活动都必须要遵守的一个重要法律环境和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对于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的电子商务来说更应该将其作为重点内容。就税收征管而言,它是对人的私有财产进行的一种强制性剥夺,为了有效的避免过分的剥夺私人财产、对私人的利益造成伤害、影响其投资和生产活动,世界各国都制定了税收法定原则,对其税收征管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和规范。按照这一税法原则的要求,世界范围内的各个国家都还没有将电子商务这一新兴的商业贸易方式纳入征税的范围内,使电子商务的税收问题模糊不清,电子商务的经营者也开始担心政府会对此课以重税[4]。由此可见,税法在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两个因素中都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税法对电子商务征税的态度对于电子商务投资者的态度、投资力度、经营热情都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同时也对电子商务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影响,制约了其发展前景。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根据电子商务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发展战略,对电子商务税收立法的根本目的和基本原则进行确认,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的电子商务税收立法基本思路和框架进行确立,使电子商务在规范、和谐的环境下发展,这对于促进电子商务在我国市场经济中的进步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电子商务立法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我国的电子商务虽然起步较其他发达国家来说比较晚,现在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但是它已经展现出巨大的发展潜力和活力,现阶段我国税收立法主要集中在工商管理实名登记和电子发票上,而电子商务税收立法还没有完全的确立起来,在规范电子商务税收中的一些规定也是零星的地方或者部门的规章和规定,不能对其进行有效的规范。目前我国对于电子商务税收的立法研究主要还在是否征税的问题上存在较大的争议。其中主张征税的群体认为电子商务征税是对我国财政收入具有贡献和决定性意义的行为,必然要执行,在电子商务征税中要与传统商务秉持公平的原则,要求同等条件的纳税人要承担相等的税收负担,不能有区别,否则纳税立法就有失公允,这必然会造成我国市场经济的大波动[5]。而另外一些主张免税的群体则认为,我国的电子商务发展无论是在规模、技术上还是在服务质量上都与其他发达国家有着较大的差距,近年来,国际上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为了使我国的电子商务发展在国际上能够占有一席之地,采取电子商务免税的方式能够有效的推动我国电子商务走向国际的发展,为我国未来经济的发展提供更大的税源,这符合我国现阶段市场经济的基本国情[6]。另外,从税收征管效率上来说,现在对电子商务进行税收征管立法的成本比较高,如果非要强制性的对其进行征税,税务机关就必须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这些都会造成较大的成本投入,再加上对现行征管制度的完善也不是短时间内就能完成的,因此必然会使征税的收益低于成本。

三、完善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制度的对策分析

针对现阶段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现状来看,对电子商务的税收立法政策可以从长期和短期两方面来进行考虑和分析,从短期发展来看,可对电子商务采取免税或者暂缓征税的做法,对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更多的支持,使其快速的发展起来,增强在国际上的影响力;从长期发展来看,电子商务永久免税是绝对不可能的,这是保障我国市场经济平衡、稳定发展的要求,因此我们要在以后的发展中通过经验的积累,对电子商务税收法律问题进行更多及时的研究,为未来制定既适应电子商务发展又符合税收法律原则的税收政策奠定坚实的基础。这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一是完善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体系。要想对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体系进行完善,首先就是建立完善的电子商务税务登记制度,对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加强变更、设立等方面的法律规范,然后要对电子商务专用发票进行严格的规定,确立电子申报的纳税方式以及电子账册、票据的法律地位,为严格执行税法制度提供方便。同时还要加强对于物流体系的监控,确保电子商务的税收稽查[7]。二是确立电子商务税收的税种。电子商务由于其覆盖的商务领域比较广,因此在税种的选择上比较复杂,尤其是在营业税和增值税方面,更是困难。对此我们提出,在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中,电子商务的税收负担始终要与传统商务保持公平性的原则,同时还要具有合理性和现实操作性,这是保障电子商务在市场经济中稳步发展的必要条件[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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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基于信息流的联动传统贸易平台,无论是专业市场、还是定期举办的展会或是承载多个贸易企业群的城市都掌握着大量的贸易信息,但是一些如价格信息、供求信息、产品信息等搜索和匹配工作主要还是依靠贸易企业自主进行,由此产生的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企业成本上升也会影响到传统贸易平台的运转效率。电子商务平台的能够运用信息技术的手段,对大量的信息进行分类整合,贸易企业可以通过强大的搜索引擎进行高效的信息配置以节约成本。同时,电子商务平台将传统贸易平台所带来的大量贸易数据电子化,并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对贸易数据进行研究与分析,得到对各行业的研究报告。各行业的研究报告一方面可以出售,能够成为电子商务平台的一笔重要的信息财富。例如慧聪网提供的纸媒商情刊物,每月在全国20多个城市近30个行业共出版85种,总发行量近60余万册。纸媒商情的背后,是慧聪网多年积累形成的深入行业、科学分类、每周更新十几万条产品、价格与企业信息的数据库。另一方面,各行业的研究报告也能够推动电子商务平台对自身经营的改进,从而持续提升电子商务平台的经营效率。传统贸易平台中,会展发展迅速,全国现有大中型会展场馆150多个,覆盖超过39个行业,会展面积300万平方米以上,已经超过了号称“世界会展之国”德国的展馆面积。专业市场也会定期举办展会,例如已连续举办17届的中国义乌国际小商品博览会(简称“义博会”)。但展会时间短,投入大,展馆利用率比较低。而电子商务平台所具有的“网络广交会”模式能够聚集大量的贸易企业与产品信息,吸引汇聚众多采购商。传统贸易平台与电子商务平台的联动,正有利于弥补其信息空间利用不足的缺陷,借助电子商务平台的无限扩张力,使电子商务平台与传统贸易平台形成信息化的“展贸”形态,有利于贸易网络的延展,促进整个国际贸易向前发展。2.基于物流的联动传统贸易平台一般都有一定的物流运输体系,以自建物流和第三方物流相结合的形式实现货物运输。企业常常需要将货物运送到集散市场,由不同的物流公司将货物运送到目的地。物流公司这以模式下缺乏协作,物流过程难以形成统一调度,物流服务水平较低。在与虚拟贸易平台连接后,大量的物流信息汇聚于虚拟贸易平台中,使虚拟贸易平台具有与大型物流企业议价的能力,企业的物流成本得到降低。例如敦煌网凭借大量的物流信息与合作企业UPS、DHL、EMS等大型物流公司谈判,一方面使得卖家的商品可以在境外节省5天的流通时间;另一方面,帮助中小企业拿到运费折扣,一般可减少50%的物流成本。3.基于资金流的联动传统贸易平台内存在着大量的中小企业,由于缺乏必要的信用担保,难以从银行融资,这极大地限制了中小企业的发展与壮大。许多中小企业融资的信用保证,是以彼此信任和相互利益为基础的,这种信用保证方式具有强烈的主观性和不确定性。而电子商务平台以企业交易记录为依据,建立企业信用档案,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设计信用评价体系,并依据信用评价体系对用户进行评级,与电子商务平台建立合作的银行可以依据该评级对中小企业授予贷款。电子商务平台将传统贸易平台的中小企业诚信交易行为转化为信用记录,并以此信用记录作为贷款依据,解决广大中小企业由于缺乏可参考信用记录和可抵押资产导致的融资难问题。

    通过上文的分析可知,电子商务平台与传统贸易平台之间存在着联动关系,两者互相推动,动态发展。下文将采取VAR模型来分析两者的互动关系。1.VAR模型的介绍VAR的一般形式为Yt=α+pi=1ΣβiYt-i+εt,Yt为(n×1)向量组成的同方差平稳的线性随机过程;βi为(n×1)的系数矩阵;Yt-i为Yi向量的i阶滞后变量;εt为误差项,E(εt)=0,E(εt,Yt-i)=0,i=1,2......p在本模型中可视为随机干扰项。2.数据来源与说明由于电子商务行业还没有一个统一的统计标准,国家统计局也没有相应的数据可查,本文只能从其他机构获取电子商务相关行业数据,本文的主要数据来自于iResearch的各项研究报告。由于数据获取的难度,本文以中小企业来代表电子贸易与传统贸易。我国中小企业占整个企业数量的90%以上,它们是传统贸易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相比较大型企业而言,中小企业缺少更好的贸易渠道,这使中小企业成为了电子商务平台的中坚力量。因此将中小企业B2B电子商务交易额和B2B线下交易额作为电子贸易和传统贸易的代表是有说服力的。iResearch对中小企业采用“复合定义标准”。参考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中企业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并剔除不具有电子商务应用潜力的中小企业数量,其中包含一定规模以上的个体及私营企业数量。中小企业是指满足职工人数2000人以下、年销售额3亿元以下和资产总额4亿元以下三者之一,并且企业销售半径大于300公里和员工人数大于等于3人的企业。中小企业B2B电子商务交易额是指通过电子化的方式在企业间交易的货物、服务或信息价值的总额,贸易中任何一个环节采用了电子化形式,即认为成交的该笔贸易额为B2B电子商务交易额,不论贸易的支付方式是离线还是在线完成。中小企业B2B电子商务交易额用VT来表示,中小企业B2B线下交易额用TT来表示。本文选取为2002-2011年的年度中小企业电子商务交易额数据和中小企业线下交易额数据分析两者间关系。3.平稳性检验从下表可以看出,LNVT和LNTT的原始序列非平稳的,而两者的2阶差分序列平稳。4.脉冲响应分析在实际应用中,在分析VAR模型时,通过分析当一个误差项发生变化,或者说模型受到某种冲击时对系统的动态影响,称为脉冲响应函数方法。检验结果如图1、图2、图3和图4所示:图1和图2是传统贸易分别受到自身、电子贸易的脉冲引起的响应图。对于来自自身的正冲击,冲击响应在第一期为正,随后逐渐变小,在第二期触底,经历了第三期至第六期的波动后,从第七期开始趋于平缓,总体响应显着为正。这说明传统贸易对自身的冲击前期响应能力较强后期较弱,且有一定持续性。传统贸易对于来自电子贸易的正冲击响应在第一期开始逐渐变小,变小趋势非常明显,第九期开始为负,总体响应为正。这说明传统贸易受电子贸易的正冲击响应能力逐渐减弱,并且后期呈现响应为负趋势。但传统贸易始终是呈现正向增长趋势,但增长势头较为缓慢。图3和图4是电子贸易分别受到自身、传统贸易的脉冲引起的响应图。电子贸易对于来自自身的正冲击,冲击响应从第一期至第二期有微弱减小之后逐渐上升,趋于平缓,总体响应为正。这说明电子贸易对自身的冲击能力较强,表现为正响应,且有一定的持续性。电子贸易对来自于传统贸易的正冲击响应,第一期至第二期呈现减弱趋势,第二期响应为负。但从第三期开始,冲击响应不断上升至第七期趋于平缓,总体响应为正。这说明传统贸易对电子贸易正冲击能力较强,反应为正且有一定的持续性。从实证结果来看,电子贸易与传统贸易存在着互动关系,电子贸易额与传统贸易额在彼此的正增长力推动下总体呈现增长的趋势。但同时传统贸易在电子贸易的正向冲击下响应越来越弱,甚至出现负响应,而电子贸易在传统贸易的正向冲击下响应强烈,呈现正响应。这说明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传统贸易平台贸易采纳电子商务技术的环节持续增长,使纯粹的离线贸易量逐步降低。但这并不意味着传统贸易平台的全面衰落或消亡,因为传统贸易平台中具有许多规模巨大、种类繁多、难以标准化的大型市场,这样的市场难以被电子商务平台所完全取代。因此,传统贸易平台与电子商务平台将出现功能的分工,传统贸易平台内的信息与搜索、支付、第三方物流配送等将通过虚拟贸易平台实现。传统贸易平台和电子商务平台有机结合、联动发展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成为主流趋势。

    电子商务平台与传统贸易平台的功能分联动发展已经逐步形成。目前我国的内外贸虽仍以传统贸易平台为主导,但部分先进的传统贸易平台已逐步采纳电子商务技术,并逐步实现两者的结合。因此传统贸易平台与电子商务平台需要不断加快自身软硬件改造,推动信息技术的发展,实现交易方式的创新,从而建立起以传统贸易平台、电子商务平动发展为核心的虚实对接立体商圈,推动我国内外贸的转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