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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防范管理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3-09-19 17:51:26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公共安全防范管理,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公共安全防范管理

篇1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公共安全技术防范(以下简称安全防范),是指运用各种科学技术手段,预防、控制违法犯罪行为和治安事件,维护公共安全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的公共安全技术防范产品(以下简称安防产品),是指防抢劫、防盗窃、防爆炸等防止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以及人身安全受到侵害的专用产品。安防产品的具体范围和名称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办法所称的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以下简称安防工程),是指综合运用安防产品,通过科学设计,在特定场所设置的安全防范系统。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是安全防范的行业管理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对安防产品的生产、销售、安装、使用实行行业监督管理;

(三)会同有关部门对安防工程的设计、施工实行监督管理;

(四)负责安防工程的验收和监督安防工程的使用;

(五)会同有关部门处理违反国家及本省有关安全防范规定的行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建设、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对安全防范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下列场所应当设置和使用安防产品或者安防工程:

(一)非军事单位的枪支弹药库;

(二)国家机关的重要部位;

(三)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确定的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治安保卫重要部位;

(四)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公共安全标准规定的其他场所的重要部位。

第六条安防产品生产、销售的监督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安部制定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安防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由有关部门根据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查处。

第七条对依照本办法规定应当设置和使用安防产品或者安防工程的场所,建设单位在新建、改建或者扩建工程的总体设计中,应当根据工程设计使用功能的公共安全防范风险等级要求,将安防产品和安防工程的设置纳入设计并列入工程预算,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安防工程的设计、施工,应当符合国家公共安全标准的要求。

第八条安防工程应当符合国家公共安全标准,并依法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部门验收合格。

安防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九条安防产品和安防工程的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并遵守有关保密规定,将知密人员限制在最小范围。

第十条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八条第二款、第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造成公私财产损失或者危及公共安全的,对单位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建议有关主管部门或监察部门对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中,违反第五条第(三)项规定的,依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十一条设计、施工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造成严重损失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对直接责任人员处200元的罚款。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行政,如有违法情形,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当事人不服公安等有关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篇2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规范管理、经营有序、方便群众、确保安全”的原则。通过各部门齐抓共管、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引导市民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实现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经营储存场所、零售网点和燃放点安全,让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确保春节期间全市社会安全稳定。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确保XX年春节十堰城区烟花爆竹监管工作取得预期效果,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安监、公安、工商、质监、交通、供销、消防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工作机构,各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安监部门:认真做好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环节的安全检查,对申请烟花爆竹经营门店(户),实行总量控制,岗前培训,严格审查,依规发证。加强对允许经营销售时段的安全监管。

公安部门:把好非法运输渠道源头关口,依法依规受理、审查、发放烟花爆竹准运证,加强对烟花爆竹限时禁点燃放时段的安全监管;组织销毁处置废旧和罚没的烟花爆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打击非法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格执行大型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审批程序,加强对焰火晚会燃放安全管理。

工商部门:加强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质监部门:做好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交通部门:加大对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的资质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行为。

供销部门: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日常管理工作;督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产品供应,加强进货、销售、配送、回收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配合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消防部门:加强对公共聚集场所烟花爆竹消防安全监管,制订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茅箭、张湾、开发区按照属地监管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原则,认真落实市政府《十堰城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管理办法》、《关于在城区实行限时禁点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等文件精神,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辖区内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周密部署

1月上旬,市安办筹备召开XX年十堰城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专题会议。对2008年烟花爆竹监管工作进行总结,对今年春节城区烟花爆竹监管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采用以会代训形式,对城区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负责人、零售网点业主,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预防烟花爆竹事故等方面知识培训,以增强业主安全经营意识和依法依规经营行为。

(二)把好“六道关口”,狠抓责任落实

一是把好零售网点设置关。XX年城区烟花爆竹销售点的设置,按照“保障安全、规范经营、总量控制、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的原则,严格按照布点规划进行布点,原则上在2008年布点基础上再减少10%。茅箭、张湾、开发区烟花爆竹布点工作,由辖区安监部门写出布点申请,报市安监局审批后,再行布点。

二是把好销售许可证发放关。茅箭、张湾、开发区安监局,要依照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严格办证条件,严把许可证发放准入关,并于XX年1月10日前,完成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同时将发放情况报市安监局备案。城区各烟花爆竹经营户在办理经营许可时,要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参加岗前培训,统一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批发机构安全风险抵押金向市安监部门缴纳,零售网点风险抵押金交所在辖区安监部门。城区所有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要与批发机构签订供销合同和回收协议。

三是把好允许销售、燃放的品种关。按照“安全性能好、环保污染小、观赏性佳”的原则,XX年春节期间城区限制燃放区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主要品种为: 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线香类、旋转类、造型玩具类、小礼花类、爆竹类、升空类、组合烟花类。严禁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雷王、摔炮、搽炮等危险性爆竹品。严禁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严禁销售超出市燃放办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

四是把好允许储存数量关。专店销售点存放烟花爆竹数量不得超过25件,专柜销售点存放烟花爆竹不得超过10件。

五是把好连锁经营配送关。XX年我市城区烟花爆竹销售仍实行专营

公司配送销售形式。即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标识为主要内容的连锁经营方式。批发企业要与经营户签订配送协议,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必须到城区有经营批发资质的机构统一进货,零售网点在许可期限满后,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产品,由经营户交批发企业(霖威公司)按照合同规定处理,不得再储存烟花爆竹产品。

六是把好配送、销售、燃放及回收时间关。配送时间:XX年1月15日(腊月二十)至2月10日(正月十六);销售时间:XX年1月20日(腊月二十五日)至2月10日(正月十六);燃放时间:XX年1月25日(除夕)至2月10日(正月十六);回收时间:XX年2月11日(正月十七)至2月15日(正月二十一)。其他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加强源头治理,严打违法行为

非法烟花爆竹是公共安全和市民燃放安全的最大隐患,严重扰乱了烟花爆竹正常的市场秩序。公安、交通等部门在进入城区的主要交通路口、高速公路出入口或服务区,要增派人员,加大对相关车辆的检查力度。从源头上堵住非法、伪劣的烟花爆竹流入城区市场。安监、公安、工商等部门,在春节前要联合组织开展2至3次烟花爆竹执法检查,明确相关人员,加强对集贸市场、出租房屋、闲置的厂房、库房等重点场所的清理排查。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公安机关要依法从严查处。对批发单位、零售网点的采购、销售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一经查实,安监、工商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进行严厉处罚。对各部门查处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产品,不符合本市规定品种和规格的烟花爆竹,市安监、公安统一组织集中进行销毁。

积极受理人民群众举报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四)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市民安全意识

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市政府《关于在城区实行限时禁点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宣传,引导市民不在禁放区域、禁放时段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加强对禁止及允许销售燃放品种的宣传,引导市民到合法销售点购买安全产品,不购买、不燃放非法、违规产品;加强安全燃放知识宣传,让市民了解掌握正确的燃放操作知识,防止因不正当燃放烟花爆竹而引发的火灾、伤亡事故;加强非法经营行为的违法性、危险性和危害性的宣传,引导市民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加强学生离校、放假前的烟花爆竹燃放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自我安全防护能力。

(五)加强节前检查,规范经营行为

安监、公安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存储场所安全检查,坚决杜绝超量、超高储存现象,杜绝违规经营和存储含有氯酸钾的烟花爆竹产品现象。对零售网点的检查要突出其安全设施、灭火器材、禁放标识、专营标识、销售品种、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等方面内容。每个销售点必须有1―2人专门看护,尤其是除夕、初一、十五等重点时段,要做好周边燃放秩序维护工作,防止因燃放引燃销售点内的烟花爆竹。

(六)突出重点时段,实行动态监控

要切实加强限制燃放区域燃放秩序维护。特别是除夕、初一等重点时段,要组织党政机关干部、街办及社区内保单位及其他社会力量,认真开展街面、小区、大院巡逻监控,保证维护力量责任区无缝对接,真正做到每条街道、每个小区、每个大院、每栋楼房都有干部、群众值守,要明确看护责任单位、责任人、责任区域和防范措施。要制订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确保禁放区域和禁放场所绝对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今年春节城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要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保安全、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春节重点时段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保证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在本地区、本部门得到贯彻落实。

篇3

关键词:建筑工程;安全管理;防范措施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market economy process and the people's life to the general improvement, construction become one of the fastest growing industries. And the increasingly fierce market competition, which become the enterprise competitive benefit goal, in this paper, the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safety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measures in this paper.

Keywords: building engineering; Safety management; Preventive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76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随着我国建筑业快速发展,国家对建筑安全工作高度重视。特别是近几年来,建筑安全事故频发,并呈逐年上升趋势,给国家及成千上万个家庭带来巨大的生命和财产损失,每年施工的死亡人数仅次于矿山,这为新时期的建筑安全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挑战。对此,本文结合个人多年安全监督管理经验对如何抓好建筑安全施工管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做好安全宣传工作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是构造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高建设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及施工企业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最重要的手段就是宣传。国家出台的有关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企业等都要认真遵照执行,把宣传放在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位,切实抓紧抓好。要正确处理好安全与效益、安全与效率、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生命的关系,确保企业自身的发展健康稳步向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企业全体员工要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内容深思熟记,并把基本精神广泛宣传。施工企业是建筑安全生产的主体,要重点学习和贯彻落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企业要注重宣传的效果,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运用多种方法教育广大职工,把宣传的声势造的大大的,把宣传的氛围造的浓浓的,切实达到人人皆知的目的。

二、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安全工作方针,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就是重点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一线作业人员担负着安全生产的首要职责,他们迫切需要对安全操作技能有全面的掌握。因此,对他们的安全教育培训要制度化,要级别化。有条件的施工企业,还要尽可能地让一线作业人员学会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并加大在此方面的培训力度。一线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合格后,要发放安全生产作业证,实现持证上岗。

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要紧紧咬住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不放松。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办事,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对一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安全控制指标层层落实下去,同时做好跟踪检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对于一个企业而言,企业负责人是安全责任的第一负责人,而一个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则对项目安全负全面责任。对安全生产形势较差的企业,要进行深刻剖析,虚心学习先进,努力创新安全生产管理新思路,拿出新举措,切实把事故的势头降下来。安全生产形势较好的企业,不要骄傲,更不能有麻痹松懈思想,要继续巩固成果。“没有安全,就没有效益”,每个建筑企业都应该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克服安全工作与己无关思想,不能因为工程项目少就忽视安全,否则,出了问题后果同样严重。

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工作离不开制度的落实和建设。因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企业等要不断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等;没有安全许可证、没有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企业坚决不允许施工,只有这样,才能提高企业事故防范能力,保障一线操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在此基础上.还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工作例会、安全巡查和不良安全行为记录等制度。建设部颁布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要认真贯彻落实好,确保到位,为长期有效地抓好建筑安全工作提供有力保证。

五、加强安全生产经费的投入

要抓好建筑安全,就要舍得投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广泛深入调查研究,科学合理地对工程造价、计价进行准确预算,规定施工企业单独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专款专用。目前正在推进的施工企业缴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做法,也是很值得借签的,确实能对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起到一定作用。

六、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

要控制事故的发生,就要从源头做起,下重锤搞好专项治理,这是关键。从近几年各地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的种类来看,主要是高处坠落、施工坍塌、物体打击、机具伤害、触电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每一个建筑企业都要认真总结经验,认真查找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对危及的突出问题,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雷厉风行的加以解决。最后的事实会证明,针对薄弱环节实施的专项治理是遏止事故发生的最有效手段。

七、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建设施工安全,加强监督是大事。各地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要切实履行职责,监督人员要铁肩担道义,时刻牢记质量、安全重于泰山的神圣责任,努力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水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向政府汇报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情况,争取上级领导的支持,全力解决监督人员、经费不足等问题,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真正落到实处。要不断提高安全监督人员的执法水平,强化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培训,做内行不做外行,提升安全生产监督水平。

八、如何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各级政府监管部门、施工、监理等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逐级落实并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特别是各项目部、监理部、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企业对贯彻落实上级的有关规定要有安排方案,要有会议及教育培训等记录。企业要不断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按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允许建设单位压缩工程项目的合理工期,合理造价。要实行资料管理规范化、软件化。

严格审查备案手续。在抓好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备案工作的基础上,严格审查安全文明施工费的专户存贮凭据、施工单位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凭据及阶段使用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支出情况,对没有原始凭据或持虚假凭据的,一律不予办理和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建立安全监管台账。在安全条件备案时,对每项工程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各类管理人员信息等建立安全监管台账。并将每次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好坏情况记入台账,需在网上公示的及时汇总报告,为局里全年各类考评工作提供基础依据。对施工禁用的小钢模、木支撑、简易支撑吊篮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自评或组织专家评审进行书面预警告知,并跟踪监管。

九、认真做好查处问题

对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要建立安全信用体系和奖惩机制,对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进行记录和公示,凡有章不循,违规不纠,屡出事故的企业应追究法人代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该判刑的判刑,该罚款的罚款。另外还要视其情节在投标、降低企业资质等级、吊销执照等方面给予处罚。典型案例要进行新闻曝光,真正起到警示教育促进工作的目的。

十、加强劳务用工的安全管理

目前,在各地建筑行业中,劳务工占施工总人数的比重较大,由于劳务工安全意识差,其流动性较大,因此对于劳务用工的安全管理是十分必要的。首先应以提供劳务输送的管理部门签订相关的安全管理协议,其次还应对劳务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做到入场前三级教育制,从而切实做好对劳务用工的安全管理。

十一、把好项目部安全管理关

项目部是直接从事现场管理的机构,因此把好项目部安全管理工作尤为重要。首先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项目经理为项目部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并指派专门的安全员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检查等管理;其次项目部由安全员组织应定期召开班前会、周安全会、伤害预知预警活动活动等,并由项目经理进行不定期检查,切实做到“人人重视安全、人人参与安全”,为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工作把好关。

参考文:

1、霍啸 王书文 浅谈施工中的安全生产管理[J] 河南建材 2011年01期

2、何玉红 浅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 [J] 科教文汇(上旬刊)2010年03期

3、建筑施工安全规范 [M]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8

篇4

关键词: 建筑工程; 施工现场; 安全管理; 措施

中图分类号: TU19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近些年, 我国的建筑行业可谓热火朝天, 迎来了强势的发展态势。但是我们不可忽视的就是由于建筑施工牵扯的部门人员复杂, 建筑程序繁多, 作业工序繁杂, 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偏低, 造成了很多的建筑安全事故, 给我国的工程建设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

1 建筑施工中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近些年, 建筑领域出现施工事故问题可谓屡见不鲜, 可以说建筑施工中存在很多的安全隐患问题, 施工安全已经成为一个非常严重的社会问题。 我们知道, 施工安全管理已经成为建筑项目施工管理的有效组成部分, 但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的统计数字告诉我们, 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还面临着十分严峻的形势, 存在这很多的问题。

1.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我们知道“ 无规矩不成方圆”, 对于建筑行业来说, 要想实现施工现场的安全作业就必须依赖规范化的制度作为支撑。 目前, 在建筑领域出现了这样的问题, 在建筑施工的现场, 安全生产的意识不强、 责任不明确, 制度执行和落实不到位, 即使有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 也是流于形式, 没能得到认真的实施。 另外, 建筑施工作业的安全保障措施还不完善, 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还较差。

1.2 安全管理人员参差不齐

近些年, 对于建筑企业来说, 随着施工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被精简、 合并, 企业缺乏专职安全员的情况大有存在, 出现了他们的数量和质量远远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的情况。 在新形势下, 很多的安全管理人员参差不齐, 素质较低, 甚至不懂得建筑施工的管理常识和管理技术, 自然就很难在施工中安全作业的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对于建筑施工的单位来说, 按照规定, 每个建筑项目的施工都需要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能力的项目经理来担当和主持, 但在现实的工作中我们发现很多项目的施工建设都是挂靠的, 导致施工现场出现混乱的管理局面, 对安全作业造成了一定的威胁。

1.3 安全教育比较滞后

“ 施工重地, 安全生产, 人人有责”。 目前很多的建筑施工企业只顾着尽快完成工程作业, 而忽视了对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造成很多人安全意识淡薄, 安全生产的措施欠缺。 特别是农民工, 很多的企业雇佣他们之后, 很少对他们进行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 造成他们极度缺乏安全作业的意识, 所以出现了很多的施工作业事故。

2 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对策研究

建筑企业要想获得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实现高质量高水准的工程建设项目, 就必须转变以往的工作思想, 采取有效措施, 提高对建筑施工中安全管理问题的认识, 有效应对施工中的突发事件, 优化建筑施工中的安全管理的对策。

2.1 转变作业观念, 强化安全生产意识

建筑项目施工建设的安全工作重如泰山, 它已经成为建筑施工质量高低的有效组成部分, 也贯穿于建筑工程作业的始终, 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转变传统的建筑施工的作业观念, 强化安全生产的意识。 近些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大多是因为我们没有从根本上树立安全生产的意识,很多都是麻痹大意, 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 也给建筑企业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针对这些问题, 我们必须统一思想, 坚持“ 以人为本” 的安全生产观念, 一些作业都在安全作业的前提下完成, 把安全作业放在突出的位置来抓, 施工安全无小事, 树立强有力的安全生产的意识。 作为建筑企业的领导, 必须强化安全认识, 深入了解安全作业的技术问题、 法律问题及人员安全教育的问题, 切实实施安全生产“ 一票否决制”, 实行安全事故的问责制, 做到思想上和行动上时时处处都重视安全生产。

2.2 加强安全教育, 注重安全技能培训

在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中, 主要是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只有让他们树立较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才能确保工程建设的进度和质量。 安全作业, 人人有责, 我们一定要扭转传统的安全管理思想,认为安全作业只是领导关心的事情, 与一线建筑工人没有关系, 其实这是错误的, 我们要建立安全管理的“ 大管理” 思想, 让建筑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都参与安全管理, 认真作业, 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同时, 要强化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提高他们的安全业务素质,增强人的安全防范意识, 杜绝一切安全隐患的发生。 在施工建设中, 巧妙的应用各种手段和媒介, 认真宣讲 《 安全生产法》 、 《 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 等安全作业的规范, 通过强化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 提高人员素质。 同时加大建筑工人的安全生产的技术培训, 提高他们的专业技术素质, 保证施工生产程序化、 标准化、 规范化进行, 杜绝施工中的盲目性。

2.3 创新工作方法, 实现安全管理的科学化

对于建筑企业来说, 施工安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之所以还有安全事故的发生, 主要的就是建筑企业缺乏施工中科学化的安全管理理论, 缺乏防和控制事故的制度建设。 安全施工理论和制度建设的滞后性造成了我们的建筑作业安全管理还不能实现规范化和科学化的作业, 安全管理中随意性大, 成效低。 介于此, 建筑企业必须要根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特点, 确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以及专项治理目标, 制定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措施, 把施工安全生产目标和责任进行层层分解到基层, 一层抓一层, 层层抓落实, 实现安全作业管理的常态化。

2.4加强施工安全应急救援措施

在建筑施工中,安全事故的发生具有突发性和偶然性,很多安全事故会给建筑工程施工单位造成很大的损失。所以在安全管理中不仅要加强实现的预防措施,而且要加强事后应急措施,在日常的工程施工中要制定严格的应急预案,并且进行有效的演练。在施工安全事故发生之后,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不仅能减少安全事故中的人员伤亡,而且能减低施工企业的经济损失。

2.5加强培训,提高全员素质

在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主要的人群有两部分,一部分是安全管理人员,另外一部分是施工人员。在施工企业的培训过程中安全管理人员要积极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先进的管理知识,在管理过程中可以采用正确的管理方法。施工人员要不断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在施工中可以按照相关的程序和技术标准进行施工,降低由于违规操作引发安全事故的概率。

3.结论

建筑工程施工中安全事故的发生会给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施工企业的财产安全造成很大的威胁。所以要求在施工中要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需要增强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加大投入,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保护设施,不断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从而对建筑施工形成全方位的安全管理。

参考文献

[1] 牛金武.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2.

[2] 马宇.建筑施工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2.

[3] 纪晓燕.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问题及对策研究[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

篇5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问题;防范措施

中图分类号: TU198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在社会发展的新时期,建筑工程项目开展的非常迅速,建筑数量也日益增多,在这种形势下,国家对于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安全问题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在一定意义上约束了施工行为,为工程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基础的保障。在现阶段的工程建设中,施工安全管理还存在很多的问题,威胁到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社会的稳定,所以应该高度重视施工安全管理。通过现存的问题进行分析,进而制定出解决的措施,为建筑工程的稳定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

一、建筑工程施工特点

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比较复杂,在施工的过程中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属于事故多发的行业。因为建筑工程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建设周期比较长,人员的流动性比较大,并且露天高空作业较多,在施工中,劳动强度高,机械设备的使用率高,并且具有一定的动态性,所以在安全管理方面具有很大的难度。通过对以往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事故类型主要有高处坠落、施工坍塌、物体打击、触电、起重伤害等,称为建筑业“五大伤害”,严重的威胁到施工人员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所以应该采取有效的措施,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几率,实现安全生产的管理目标。

二、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的主要问题

1、建筑施工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

发生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建筑施工企业的思想意识不高,没有意识到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对于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管理没有放到首要位置。对于很多的安全生产只是走形式,并没有落到实处,安全管理制度形同虚设,致使安全事故频发。

2、从业人员素质不高

在建筑工程施工企业中,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并且真正懂得安全管理并且能够彻底执行的人员数量少,无法实现安全管理。此外,在建筑施工的一线,基本都是由农民工组成,人员的整体素质参差不齐,安全施工意识差,并且缺乏专业的施工技能,在思想意识上比较落后。管理人员以及施工人员的这种现状,注定了安全事故是不可避免的,所以应该加强对施工企业人员的培训,提升安全意识。

3、建筑施工技术不够规范

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操作管理是安全管理的关键,建筑施工现场对《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不熟悉,从而导致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对施工技术操作管理不到位,现场存在大量事故隐患。

4、建筑施工环境恶劣

在建筑工程中,参与施工单位众多,交叉工种比较复杂,在有限的空间内,立体交叉作业为施工带来了众多的安全隐患。并且建筑工程基本都是在立体空间中进行的露天高空作业,施工环境比较恶劣,对于人员的安全存在极大的威胁,所以在客观环境上对安全施工存在不利的因素。

5、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体系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能认真落实,未能从施工企业-项目部-班组-施工人员逐级落实安全生产指标,未能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无从考核。

三、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防范措施

1、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施工的观念

在管理工作中,应将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摆到首要位置,真正认识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重大,将国家有关建筑的法律、法规、规范等,及时传达贯彻和落实到每一个建筑施工工地,加强施工安全管理的力度。

2、加强对从业人员施工安全教育

施工企业应加强从业的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在上岗前进行必要的生产安全培训,从而强化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使其在施工中时刻意识到安全的重要性,严格遵守施工中的安全规范,保证施工中操作的安全性,同时施工企业还要做好从业人员所必备的安全防护设施,从而保证施工中人员的安全性。

3、审查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

为了实现安全生产,我们在技术上、防护上和管理上采取的措施称之为安全技术措施。如深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等这种达到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还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工程师重点审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安全技术是否有针对性、可行性和具体性,是否成熟,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还要对专项施工方案详细审查计算方法,数据来源和安全验算结果。

4、创造良好的建筑施工现场环境

良好的施工环境是安全生产的基础保障,在建筑工程施工中,施工人员要从事高强度的体力劳动,容易形成疲劳作业。所以应该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创造一个轻松的施工氛围。在施工现场,应该合理的使用色彩,减少施工人员的疲劳度。减少噪声以及粉尘的污染,防止对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造成影响,在良好的施工环境中,可以有效的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几率。

5、规范施工操作,加强安全生产监督

监理人员要在施工现场充分的发挥出监理的监督职责,做好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检查施工的中操作的规范性及是否依照操作规程来进行施工。同时还要对施工现场的各种不安全行为进行规范。监督好施工现场的各项防护工作的落实情况,确保做到文明施工。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问题,要责令施工单位进行限期整改,没进行整改的要立即停工进行整顿。

6、熟悉设计文件,参加技术交底

总监理工程师应在设计交底前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对图纸中存在的影响结构安全、施工安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专业监理工程师要在了解工程设计构思、原则及安全、质量要求的基础上,积极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特殊结构的工程或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及环节,要求设计单位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防范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7、检查施工现场

监理工程师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应检查施工现场总体布置是否合理,是否有利于安全文明施工以及是否有利于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检查施工机械设备的类型、规格、型号是否符合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选型的要求以及设备的完好状态;检查地下管线是否探明并标注清楚。

8、安全检查,整改隐患

监理工程师应督促项目部根据安全保证计划,组织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施工用电、脚手架、洞口、临边、高处作业等防护装置和危险部位的警示标志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起重机械、设备的保险和限位装置是否可靠;以及消防安全、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当发现安全隐患时,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必要时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按规定程序处理。

结束语

建筑业的发展需要安全稳定的环境,针对存在的问题,共同探讨出最适宜的解决措施。房屋建筑工程与人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为了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一定要对施工监理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解决,加强施工监理工作,同时完善监理制度,在施工安全教育方面也要完善,在施工工艺和技术方面也要进行控制,这样才能更好的保证施工质量,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几率,为建筑业的稳定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

参考文献

[1]陆彤.毛屯国.工程施工的现场管理[J].安徽科技.2004年09期,34-35